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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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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而懷瞋恚。佛問文殊。汝聞諸偈得何等
利。答。我聞諸偈得離衆惡。世世利根得諸
法根本。巧説諸法。於菩薩法得最第一。巧
觀下結得益相。近謂居士聞喜根説得無
生忍。遠謂勝意久方得益。得益不出八句
之相。若不下反以失結得。自行必依於妙
境。教他必位在法身。方可稱於八句體用。
若一念等者正明八句成不思議境。先法。次
喩。喩中云暗中樹影等者。初譬理性暗中
有明。次譬智障明中有暗。三譬神珠中道
智光。此三意明明暗不二。以成不可思議
境也。初文意者。大經第三釋三寶常住中
云。譬如因樹則有影生。若有三寶即有歸
依。迦葉難言。暗中有樹而無有影。佛言。暗
中之樹非無有影。但非肉眼之所能見。如
來智眼乃能見耳。初佛立喩云。若有樹必
有於影。若有三寶必有歸依。迦葉難者暗
樹無影。應有三寶而無歸依。佛轉答云。暗
樹有影當知三寶悉有歸依。今云凡有樹
處必障光明。若障光明必有影生。暗亦有
明是故生影。但非肉眼之所能見。如無明
中有法性明。但非四眼之所能見。故煩惱
體本不思議。但非偏小之所能了。今示煩
惱即是法性。故知暗體與明不二。是故名爲
不思議境。智障下明明中有暗。二智之體智
雖曰明。體是無明。故知明體與暗不二。是
故名爲不思議境。亦如下次爲智障作初
燈譬。燈如智障暗如無明。如是下觀明暗
性。先喩。次合。喩中先立。何以故下釋。釋中
意者。暗體即明。明體即暗。秖指智障即是
無明。義云暗來。暗實不來。秖指二智即
是無明。故云燈滅。亦指二智能破二惑。義
云暗去暗實不去。從求暗無暗去。正譬用
智而起於照。照於明暗。從雖無去合。合
中先正合也。體雖不二破蓋宛然。破謂破
暗蓋謂蓋明。不受等者。重顯妙境行相故
也。初不受等先列四句。次新起下釋也。中智
爲新無明爲舊。理性爲内諸法爲外。若以
十二因縁根塵爲新舊等。自是三藏通教等
意。從若世智燈去。復以神珠喩顯中智。
中智常明不同二智兼明兼暗。始從樹影
終至神珠。由識智障及燈喩等。故識中體
智光不二。即指煩惱以爲妙境。故總結云。
觀煩惱暗即大智明。顯佛極果無明永盡。
方名不來。準上等者。陰境不異無明故也。
如是觀時下二明發心。還約煩惱以爲明
暗。約此明暗而起弘誓。約明起慈約暗起
悲。即是約於無作四諦具發四弘。故云倶
起。具如陰境。爲滿下次明安心。先寄次第
三種止觀。次善巧下示於總別安心之相。如
前五百一十二番。以明一心智眼成就。若
眼智未開下。次明破遍。準依前文唯闕授
藥及三假中無明法性。但是文略。於即空中
下次明通塞也。言翻構者於通起塞。故
曰翻構。此則正當別相通塞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又觀下次明道品。文相既略。便結枯榮及
以三脱。若遮障下次明對治來意。但列事
治不暇明於合行之相。外貪欲等一十二
治。前文所指即此文是。四分各三故成十
二。次釋文中。觀於他身成九想故。故治
外貪。背捨先觀自身骨鎖。故能治内。勝處
因於自身骨人。觀成漸見十方依正。是故
能治自他貪欲。違法瞋者瞋他順理。故觀
衆生作己親想。順法瞋者瞋他違理。事雖
順理瞋違觀心。故觀諸法及衆生空。乃至
涅槃亦不可得。戲論瞋者。横於諸法而計
性實。或執權破實。或執實破權。如淨名
云。若言我當見苦斷集。是則戲論非求法
也。二乘執權尚成戲論。況今凡下諍計是
非。當觀法性無權無實絶諸名字。二世三
世具如第七。言一念者。非謂極促一刹那
時。謂善惡業成名爲一念。異於三世二世
連縛等相。故名一念。皆是無常故無性實。
具如法界次第中釋。名義倶舍婆沙委論。具
有四種十二因縁。一者刹那。二者連縛。三者
分位。四者遠續。後三秖是三世因縁。以約
能順生後等受。故開三耳。論中仍闕二世
因縁。大論問。佛説因縁甚爲難解。云何令
於癡人觀耶。答。非如牛等令觀因縁。求
實道者生於邪見名爲癡人。於未開頃下
次明次位中。云鼠喞等者。不達諦理謬
説即名。何異怪鼠作喞喞聲。即聲無旨濫
擬生死即是涅槃。亦如怪鳥作空空聲。豈
得濫同重空三昧。故下合云所以成怪。叨
者貪也。若内外下安忍。得是下離愛。以大
車譬如文。下去諸十法後皆譬大車。豈可
不信是法華妙乘。次是名下結也。一切諸
法不出十乘。故以十乘結攝總示。亦名等
者會前煩惱十乘觀法異名令同。前觀煩
惱即是法界。亦名行於非道乃至不斷而
入涅槃等。即是會前十觀異名。廣説下廣
説異名。總有三番三十六句。初三十六既
言涅槃。涅槃即是解脱徳也。此開淨名不
斷煩惱而入涅槃一句。爲三十六。此會異
文準大論意。大論云。若如法觀佛般若與
涅槃。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雖復不異
不異而異。此中且屬解脱徳故。今初標但
言三十六者。且從一種根本而説。準初列
文。即是出入各作根本。故初根本但作入
名。至出涅槃十六句初。即自列出根本四
句。故下結云。若各立兩根本四句成四十
句。問。何故立兩根本四句。答。所生各別。又
可但是開合異耳。開者即是出入各四。合者
共爲一箇根本。即以出入相參爲四。如云
斷入不斷入斷出不斷出。若開此爲兩根本
四句相者。於兩入句更加第三第四句也。
於兩出句亦加第三第四句也。故有三十
六四十不同。然根本四不須預釋。至下釋
文兩根本句各在入出兩十六句中。故知實
句但三十二。問根本並在十六句中。何句是
耶。答。同者即是。文列並在四句之初。今亦
略釋。次別釋中細尋諸句。文甚分明無勞
委釋。今約其文相稍隱略者出其相状。初
四句中並以凡夫具縛名爲不斷。第二四句
去並約體照。名爲不斷。第二四句中。亦斷
亦不斷者。義須兩兼。一者析法名斷體名
不斷。二者既是學人已斷名斷。餘名不斷。
所言入者。惑即未盡分得有餘。亦名爲入。
亦可應云析體無學。恐文誤耳。非斷非不
斷者。理體雙非其性冥眞。得名爲入。第三
四句中。第一句者。不得準前作兩兼釋。即
應先將亦斷亦不斷爲析體竟。次將已斷
之惑名爲亦入。餘殘未盡名亦不入。餘之
三句例此可知。第四四句中。第四句者。義
亦兼兩。例前第二四句中兩兼義釋。此十
六句凡云入者。意並在於從假入空爲對
令成十六句故。以凡夫外道爲第一四句。
故初四句並是空觀所觀所破。後十六句皆
云出者。並是從空入假名出。亦是爲成十
六句故。對入空説。此之空假正在藏通。義
兼別圓。如後問答料簡中具出其意。又前
十六句初四根本句。雖並以義而屬對竟。
至下釋中復屬對者。爲示同相故重對耳。
出中例入亦應例前。爲知同故。故但直列
根本四句。而不釋相。次明出者。第一四句
中。第三句者。此是中根出假菩薩。分斷煩
惱名亦不出。復能出假名爲亦出。若下根
者斷見思盡方能出假。則不應云亦出不
出。第二四句中初句者。初鹿苑中已入無學。
不入涅槃而常輔佛。以至方等及般若中。
亦得義云二乘出假。第三四句中。初句者。
此是體門兼用析者。析爲亦斷。體爲不斷。
初入空時名亦不出。後必出假名爲亦出。
非謂正用三藏析法。故皆云兼。二乘亦爾
用體兼析。第三句中有析有體。故云亦斷
不斷。並是二乘故云不出。第四四句中。凡
言理者。即是雙非。初句應云析體眞理。云
體法者但是語略。下之三句皆應云理。謂
體法出假菩薩理。以出假故名之爲出。出
假之時已有眞理。縱是上根亦先縁理。第三
第四句準第二句説。次問答料簡中。云體
法意通通三教故對析成四。又云更約別
圓四門分別者。四門如文。故前文中義在
藏通。所以更對後之兩教。若還準前作於
析體入空出假冥眞等名。銷別圓意義亦可
矣。但是界外空假之別。及冥中道不思議理。
以此爲異。文以別圓四門。一一門中四門
四悉。隨其相貌不無階差。初明入中根本
四句者。既以別圓共爲四門。故四門中言
不斷者。界外圓體體惑性空。義當空門。空
無所斷亦復無入。言斷入者。界外析法次
第斷惑。既有所斷義當有門。有所斷故則
名有入。第三門者兼用析體。第四門者謂
析體理。次於一一下明於四門開成十六。
復以一一門中各具斷等四義。復以四義
隨順四悉。以十六悉成十六句。如空門中
雖體達惑。名爲不斷。世界既無生善滅惡
及以見理。故名不入。下之三悉不斷如上。
若爲人中善既已生。義之如入。若對治中約
治病邊。名之爲入。不對病故名爲不入。
第一義中理性不當入與不入。餘之三門其
門雖異。對四悉邊其義不殊。次又更下。置
前四悉於一一門復開四門。以十六門爲
十六句。即以空等對不入等。具足如前根
本中説。其根本句雖名空等。以空等中又
有空等四義不同。故以所開空等四義。亦
可對於不斷等四。故析體二教並皆具於入
不入等四義不同。入謂詣理必然。不入謂
理無所入。第三句以理雙照二義。第四句
還以理爲雙非。然以即與不即以分析
體。並以三徳爲涅槃也。所言出者起用
故也。所言入者冥理故也。斷及不斷四義
同前。一門既然三門亦爾。出中雖即但對
四門。準例亦應更對四悉。但是文略。次此
則下復以別圓該通通藏。以由出入體析
名同故也。應細思之不能具記。次明三十
六句般若等者。雖因涅槃準論問起。答者。
此中亦是即同而異屬般若徳也。言生等
者。此準大品照明品中。舍利弗問佛。云何
應般若波羅蜜。佛言。色不生般若生。乃至
一切種智不生般若生。雖歴諸法但成一
句。今準此句開爲三十六句也。經從色心
以至種智爲攝經意。不可委歴但云諸
法。諸法既遠般若通深。故約三智以釋般
若。亦約三諦以釋諸法。若作與前名異義
同。諸法秖是煩惱。般若秖是涅槃。涅槃從斷
般若從智。智斷雖殊共破諸法。故得稱爲
名異義同。且從智斷不同義邊。復名爲別。
又此般若諸法一十六句。各攝前來兩處三
十六句。此乃句句從圓説也。若從次第即
如前明煩惱涅槃出入。先約藏通入空出
假。義兼圓別攝在衍門。依此則應諸法諸
智生不生等。倶通四教。是故前文三十六句。
次因料簡方復別出別圓之相。今般若中即
對三智三境。則一切智中已含析體。餘之二
智。即是假中。三智宛然不須重問。是故則
無料簡之文。又前名煩惱及以涅槃。而論
出入。宜且先約前兩教以明。今云般若。般
若本通。是故即約三智倶釋。又前煩惱一向
約於顯露定教。是故但論斷與不斷入空
出假。今般若中乃以顯露不定對説。故有
境智對發不同。根本開合準前可知。於中
先明互發一十六句。次明互照一十六句。所
言發者。發有二義。一約不思議中不別而
別以論相發。發智既爾照境亦然。又若境
互發智可論宿習。若智互照境則有二義。
若轉智互照不論發習。若逐境互照亦是
發習。又若空假二智互照兩境。則通通別。
義亦通於三藏菩薩。中智照二惟在別圓。
義亦通於圓別接通。若立中名無中體者。
亦通通教八地及三藏佛。唯不通於空假照
中。照中但在別圓及接四處故也。又若從
別説。二乘猶可互照眞俗。三藏菩薩至菩
提樹方乃照眞。是故應以諸教諸位。諦智
高下。觀實有無。若次不次。斷位伏位。上中
下根。若單若複。以立境智。自在説之。義有
通別故須遍説。若得此意例釋諸句諸義
可從。總此諸文互發互照。大括文旨及以開
權。秖是妙智及以妙境相照相發。成於圓教
十法成乘。是故得是十法異名。般若既然。涅
槃及身亦復如是。不復委明甚有深致。次
明三十六身者。準前引論爲問答中。如
法觀佛。佛即法身。法身義當涅槃般若。所
應所照義當煩惱諸法。故得名爲是三一
相。若不別而別。此中正當法身徳也。身身
相望成三十六。若名異義同不勞分別。具
如第二卷末以三般若而對三身。境智既
其互發互照。故使身亦互起互入。照境如
入發智如起。今若更約別義分別直於佛
身作三十六。從應更開出於化身。以對法
報故得爲四。言出入者。化興爲出化息爲
入。問。但聞三身從法身起。不聞餘三從
化身起。及以法報從應身起。答。從勝起劣
即是施權。從劣起勝即是開權。跨節明義
不可思議。無非法界。故得相起相入無妨。
其相云何。如化應自説吾今此身是法身。
況不是報能起既然。相入例此。理無起入
約化縁明。豈可從縁而亡於理。又應以
玄文三十六句感應對之。化應報三名之爲
顯。法即是冥。又報身者。亦得是冥亦得是
顯。報身分於自他受用不同故爾。是故今文
與論冥合。論云是三一相是故義同。雖一
而三故復別説○次釋病患境者。先總明來
意中。初文略明權實二病。初明實病中。
云四蛇者以譬四大。於中復以鴟梟性升
以譬火風。蟒鼠居穴以譬地水。此並金光
明文。梟者食父母不孝鳥也。蟒者大蛇也。
毒器重擔苦藪。此三並譬陰苦。藪者大澤也。
此中無人唯聚水草。故可以譬苦無主宰
衆法聚集。若一大違反能造諸惡。故大經二
十一云。四蛇害人不墮諸惡。四大害人定
墮三惡。四大相違故造諸惡。名爲害人。毒
器重擔思之可知。四國爲隣等者。隣者近接
也。四大和合即隣近義。此亦金光明文也。虚
者弱也。乘者接也便也。休者美也。否者衰也。
故空品云。業力機關假僞空聚。地水火風共
相殘害。猶如四蛇同共一篋。四大蚖蛇其性
各異。二上二下諸方亦然。心識二性躁動不
安。諸佛問訊等者。問者命也。此以上問下。
故鄭玄云。小聘曰問。又以下啓上爲問。今
文意者同輩相問。漢書云。令問休預。訊者
亦問也。亦廣辭也。廣以己意宣其問辭。如
法華中分身佛集。皆遣侍者問訊釋迦少病
少惱等。大論廣解佛問訊辭云。佛示同人
故但云少。病有二義下次分權實。若偃臥下
初明權疾。即如淨名託疾方丈。國王長者
大臣人民皆往問疾。因以身疾廣爲説法。
即凡俗衆也。言斥小者如弟子品。言呵大
者如菩薩品。又因文殊傳如來旨問果疾
竟。即自問云。居士。是疾何所因起其生久
如。當云何滅。問因疾也。淨名因爲廣説因
疾。因茲以明三觀調伏四教慰喩。廣説因
疾及以果疾。他云淨名彈呵聲聞。是故經初
不歡聲聞。若爾。下文亦呵菩薩。何以經初
亦歎菩薩。有歎無歎自是經家或存或略。
此乃不關呵與不呵。又古人云。淨名經意
折挫聲聞褒揚菩薩。失意同前。今家但云
折小彈偏歎大褒圓。同用八字得失天隔。
故今略云斥小呵大。三觀折伏等。已如前
説。寄滅譚常者。大經文中寄應迹滅度譚
法身圓常。故於序中因純陀請住與文殊
往復。已開常宗。至第五卷云。我爲聲聞
諸弟子等。説毘伽羅論。謂如來常存無有
變易。若有説言如來無常。云何是人舌不
墮落。文中處處研覈問答。顯於佛性常恒不
變。若不因於唱滅請住。無由譚於斯身
不滅。因病説力者。現病品中迦葉問佛。如來
往昔已於無量萬億劫中。修菩薩行常行
愛語。利益衆生不令苦惱。施諸病者種種
醫藥。何縁於今自言有病。世尊。世人有病。
或坐或臥不安其處。或索飮食教誡家屬
修治産業。何故如來默然而臥。不教弟子
聲聞人等。何縁不説尸羅諸禪及解脱等。何
縁不説大乘經典。何故不以無量方便。教
大迦葉人中象王。令其不退菩提之心。又
不治於諸惡比丘。云何默然右脇而臥。如
經廣説云云。又云。如來四大無不和適身力
具足。迦葉又以三牛十四象。力士鉢健提。八
臂那羅延。後後十十増較十住一節。是故菩
薩力爲最大。況如來成道初坐道場逮得
十力。今者不應如彼嬰兒。如來因即放大
光明種種神變已。語迦葉言。我於往昔無
量無邊億那由他百千萬劫。已除病根永離
倚臥。是諸衆生不知大乘方等密語。便謂
如來實有病惱。如是説者並因現病迦葉
請問。又因疾者三惑也。果疾者二死也。實疾
者。衆生實惑及斷未盡者。權疾者諸大菩薩
隨斷何惑。則能示現權同實疾。如是權實
並非今所觀。從今所觀下判也。今所觀境
是凡夫四大實疾。仍因觀陰及煩惱等。四大
増損。即前所引金光明經所明病相。爲今
境也。上智利根等者。正明來意。先法次喩。
初法中云上智等者。上智之人解前陰入境
中安忍不隨彊軟。已入十信不須至此。
故前文云。若安忍者不須餘九。謂安於内
外煩惱病患。是則病患前已安竟。如躄樹等
者。躄者倒也。斲者如第三卷釋。鈍根病重
故須重重辯於觀行。如大樹巨石非一下
一斧可穿可斷。故重於此更*辯十乘。如
億下萬斧。夫長病等者。通擧經中病能爲
障。今此文意未必須長。但能障禪即須觀
察。故阿含中四法能退阿羅漢果。謂長病遠
行諫諍營事。今非全爾。下結云四悉者。
初文即世界。從經云下證爲人。既明三學
即生善意。戒定如文。從起邪倒下即是失
慧。以失顯得得即生善。戒定亦然。從復次
下即對治意。從又下即第一義意。次正釋中
文自爲五。初病相中先略明*辯脈所以中
云。診者候脈也。云今不須精判等者。不須
如向上中下醫委論脈法。今略明之。脈者
血氣所行道也。夫脈法者本在醫道。非可
具知。今須略知五藏之相而用治法。四時
脈相者。春絃夏洪秋浮冬沈。土王四季。用
對五行五藏相生相剋。以*辯脈相。略明候
法者。從魚至貫名爲尺澤。即大拇指後大
横文前名之爲魚。大横文後名之爲貫。貫
後三寸名爲寸口。尺後寸前名爲關陽。肝心
出左脾肺出右。左腎爲命門。右腎爲命根。
肺脈來時如順楡葉曰平。如風吹毛曰
病。如連珠者曰死。心脈來時如管曰平。
如連珠曰病。前曲後直如帶鉤曰死。肝脈
來時薄弱曰平。如張弓弦曰病。如鷄蹈
地曰死。脾脈來時阿阿如綖曰平。如鷄
擧足曰病。如鳥啄水漏曰死。腎脈來時微
細而長曰平。如彈石曰病。如解索曰死。
諸脈暫大復小爲陰。暫小復大曰陽。然諸
候體文中易了。而指下難明。今且略知未
煩委悉。今文明五藏相者。非是相生亦非
相剋。但當藏太増而成於病。如木性多直今
太洪直。次大性升今多輕浮。金性堅利今太
尖鋭。水性流注今則滴瀝。土性堅澁今太沈
重。或性過分致病或衰弱故而致患也。若相
剋者準五行可知。從面無光澤下。五藏
體減故致成病。木主肝。若枝葉枯燥是木
之病。故無光澤等如木無潤。火主心也。
火若失色不赤是火之病。故面青皅而成病
也。金主肺肺色白而今色黒。是肺病也。水
主腎。流處壅滯令體無力。故腎病也。土主
脾。如堆阜不平即脾病也。從肝上有白物
去。五行相剋故五藏病生。故用六氣治於
五藏。治法應在下治法中。今文對此略明
爲便。故預列之。後文治中不復更出。然此
六氣但取呼吸帶聲出氣爲治。亦不全用
字體爲義。如吹者亦云冷氣。次嘘氣者云
出氣。呼者煖氣也。&T073050;&T005526;此三全無此之字
體。但有譆字即痛聲也。但須呼吸。聲似五
音即屬五藏還治五藏。用者應於牙齒唇
舌調停出聲使不失五音。呵屬商吹呼屬
羽。嘘屬徴&T073050;屬宮&T005526;屬角。五行對之以屬
五藏。今並用本藏上氣以治本藏。所以用
本藏者。既剋他藏令他藏病。故用本氣牽
歸本藏。不令害他。如肺害肝是金剋木。
還用肺氣收取金行。餘之四藏準此可知。
淋字亦應作痲。其病鬼如竈君者。秖是黒色
耳。腎被脾害即成腎病。病鬼還隨本藏之
色。故如竈君。第一本中具約五色明五藏
鬼。今文但略於腎藏明之。準文次第應
在病因縁中。即鬼病也。文隨便故寄此中
列。次釋脾云其色籠桶者。應云黄籠桶
也。從有多惛惛去。是六神病相。此準俗
説。故一神各守一藏王於六根。陰是身之
根本。通於五藏五根。如經律異相中云。昔
有國王令人覓師子&MT05494;。如其不得當斷汝
命。懼王命故處處求覓。得師子&MT05494;送來上
王。中道睡臥。六根六神各諍其功。目神言。
由我視故知師子&MT05494;處。耳神言。由我聽故
知師子&MT05494;處。足神言。由我至故能取是&MT05494;
手神言。由我捉持得師子&MT05494;。鼻神言。由我
嗅故得師子&MT05494;。諸神皆言舌最無功。舌神
不伏倍索其功。有一羅漢因行遇見是人
神諍。恐王錯殺即隨&MT05494;者以至王所。&MT05494;
前至。王問&MT05494;者。爲是師子&MT05494;不耶。答云。不
眞。王令殺之。羅漢具爲大王説之。其人
免死。彼文本喩處衆之人。各伐其功則無
徳之人最爲尤害。此喩雖似各有根神。非
他有情。次明病因縁中文自爲六。次食不
節以成病者。亦如博物志云。若雜食者百
疾妖邪之所鍾。食逾少心愈明。食逾多身逾
損。故食不可過度。故要覽云。夫病從口入
禍從口出。故君子愼言語節飮食。次明損
益相。云從腰三孔入四支者。大論二十六
釋十想中云。譬如釀酒。滓濁爲糞清者爲
尿。腰有三孔。風吹膩汁散入百脈。與先
血合凝變爲肉。從於新肉生膏脂骨髓。從
此生者名爲身根。乃至生於五情諸根。如
此並以資長爲生。癖者水不能行也。又身
火下教調食法。次引世諺。次食五味下約
藏増損。可見。次坐禪不節成病中。初明身
儀不正。心増怠慢招病來魔。次與發觸
相違中。云重如沈下等者。明八觸相。此八
觸者四上四下去。明對息*辯觸。觸順四
大故順八觸。若發重觸下明違觸成病。又
但下明用止觀以動病也。初用止中過分
太増故病。次明用觀不調。五塵五藏五行
相生相剋。一一塵中復各有五。應須善知
相生相剋主對之相。初五色者。如白虎通博
物志云。東方木。其帝太皡。其佐句芒。執規
而治春。其星太歳。其獸青龍。其音角。其日
甲乙其味酸。臭羶。南方火。其帝炎帝。佐祝
融。執衡而治夏。其星熒惑。鳥朱雀。音徴。
日丙丁。味苦。臭焦。西方金。帝少皡。佐蓐收。
執矩而治秋。星太白。獸白虎。音商。日庚辛。
味辛。臭腥。北方水。帝顓頊。佐玄冥。執權而
治冬。星辰星獸玄武。音羽。日壬癸。味鹹。臭
腐。中央土。其帝黄帝。佐后土。執綱而制四
方。星鎭星。獸黄龍。音宮。日戊己。味甘。臭香。
佐者主五行之官。具如前授世法藥中説。
故五聲亦屬五行五音。呼喚屬角木。語言
屬徴火。哭屬商金。吟屬羽水歌屬官土。五
觸中。木體實火性煖。若對四大西方屬風
故輕。如文。此準大集經意。若準俗文如
博物志等。&T074001;腥等氣如前釋。嬰兒者。嬰頸
飾也。蒼頡篇云。男曰兒。女曰嬰。今言嬰者
通男女也。故釋名云。人之初生曰嬰兒者。
胸前曰嬰。接之嬰前而乳養之。故曰嬰也。
如國王等者。第二本無此文。拱者合手也。
亦如張華治李子預病。病鬼在膏肓不肯
治之。華乃走避。預自乘馬逐之。華乃下道
隱。聞草中有鬼。而相問言。弟何不隱去。答。
我住其膏肓針灸不至。何須隱去。但懼其
用八毒丸耳。須臾子預至。華便以八毒瀉
之。其鬼叫喚而走。出本草郭注。鬼亦不謾
病人下明有病之由。由行者邪念。亦如譬
喩經中。有清信士初持五戒精進不殺。後
時衰老多有廢忘。爾時山中有渇梵志。從
其乞飮。田家事忙不暇看之。遂恨而去。梵
志能起尸使鬼召得殺鬼。勅曰。彼辱我往
殺之。山中有羅漢知。往詣田家語言。汝今
夜早燃燈勤三自歸。口誦守口身莫犯偈。
慈念衆生可得安隱。沙門去後主人如教。
通曉念佛誦戒。鬼至曉求其微兀欲殺
之。覩彼慈心無能得害。鬼神之法人令其
殺。即便欲殺。但彼有不可殺之徳。法當却
殺其使鬼者。其鬼乃恚欲害梵志。羅漢蔽
之令鬼不見。田家悟道梵志得活。不獲
殺罪。田家專注念佛全一門之命。當知正
念鬼不得便。此等亦可比誦戒序防鬼
魔之文。正是觀音經中還著於本人之文。亦
如太公爲灌壇令龍神尚不以暴風疾雨
至其境。況佛法之人長心正念者耶。當知邪
鬼得入者。皆由邪念。兜醯羅鬼等者。即前
文中五色之鬼。能病五藏者是。五魔病中初
與鬼病辯異。次*辯有病之由。亦由行者
生邪念故。六業病中若殺罪等者。此破五
戒之病病屬五藏藏屬五根。與前不殺防
木等意同也。若欲治者隨何藏病。知破何
戒以増治損。若持戒者動宿業病。隨根
判戒以驗罪滅。然後用治者。六治之中觀心
治也。次明治法。先示同異中云不可操刀
把刃等者。用治失宜如操刀失柄把刃
傷手。舊疾不除反増新病。次正用治中。初
止齊中云令氣調恂。恂者均也。帶系在臍者。
臍既爲諸腸胃之源。在胎之時以母之臍
注子之臍。故母所食從臍而入。以資於子。
氣息亦爾。子初在胎依於母息。故俗名子
以之爲息。膂者脊也。次止心丹田等可知。
心多上縁等者。上熱助火。火銷諸食五藏
易調。下分屬陰。太陰傷冷少火故亂。蒋呉
毛者謂蒋添文。呉明徹。毛喜。此陳朝要官。
皆禀息法脚氣獲除。具如百録。此等親承
智者大師以禀法訓。得事治之益。是故引
之。引皇帝五行相生相剋者。皇匡正也。帝
者徳像天地曰帝。初從金化而水生下明
相生。從火得水下相剋。水遇土而不行。行
戸郎
與五行義同。爲取韻故借此音耳。
如金剋木下正明用治。如金剋木則肺彊
而肝弱。名爲肝病。則止心於肺。故知不必
止心病處。又用止治四大者。此中即是相翻
對爲治也。如水性寛以急治之。餘大準
此。六氣治者。文但略明。先列。次釋。釋對四
大病中。痰癊者正體作陰。五藏如前病相
中已説。言平常吐納等者。吐謂散除麁氣。
納謂内入安息。如平常坐禪。皆須長吐身
中麁氣。但一兩度爲之即足。非專爲治病
故也。用息中言依息者。假想十二息也。依
於報息而起假想。如瞋由心變而使息麁
盛。故知皆是心轉報息。令報息麁。今假想
息亦復如是。次假想中云*辯師治癭者。第
一本云。如高麗辯師治癭病法。假想此癭
如露蜂窠。蜂子在窼須臾蜂子穿窼而出。
膿潰膏流蜂子倶去。衆孔婁婁如空蜂窼。想
心成已癭病消差。如患癥人用針法者。應作
癥字。第一本云。如人患癥癥結在腹。想作
金針入腹刺之使癥對過。如是數數爲之
不休。一過相値癥結便去。從是得差而常
患痛耿耿。然後更問他人云。此患已差而
耿耿常痛。他人答言。汝想針破癥癥破而針
猶在應更作想除其金針。依語即差。如阿
含用酥者。第一本云。想燸酥在頂滴滴入
腦。灌注五藏流潤遍身。治人勞損當有
驗也。若準雜阿含都有七十二法。以想爲
治乃非末代鈍根所宜。其一云。佛在給孤
獨。有比丘夏五月在林間修三昧。瑠璃王
子與五百釋子。乘象而戲。諸象鬪。有黒象
聲如霹靂。復有細聲如&T049048;子。釋子比丘入
於風觀發狂癡想。從定起如奔醉象。諸比
丘閉門恐爲所傷。有一比丘往舍利弗所
問。唯願哀愍救諸釋子。身子起牽阿難至
佛所。白佛言。諸釋子五事發狂。一因亂聲。
二因惡名。三因利養。四因外風。五因内風。
云何能治。佛因爲阿蘭若比丘七十二患。説
修阿那般那法。外惡聲觸内心根。四百四
病脈持心急故。一時動亂。風力彊故一時入
口。應教服*酥蜜及呵梨勒法。謂繋心一
處先想頗梨鏡。自觀己身在彼鏡中見諸
狂事。見已更教。汝於鏡中除聲擧舌著上
齶。想二摩尼在兩耳中。想於珠中如乳滴
流出醍醐。潤耳根使不受聲。如膏油潤
終不動搖。此想成已次想九重金剛從摩
尼出覆行者身。下有金剛華行者坐上。有
金剛山四面圍繞。絶於外聲。一一山中出
七佛座。説四念處。爾時寂然不聞外聲。隨
於佛教。汝當修習愼勿忘失。今且依第一
本用*酥有益。又云。春時入火三昧太温
身成病。入地三昧見身成無石山。須急
治之。入水三昧見身如大水泉。入風三
昧見身如九頭龍。須急治之。餘文廣如經
説。如呑蛇法者。第一本云。如人噉食呑於
蛇影。謂爲蛇也。因而爲病。他人問之知病
源已。即以下藥密以死蛇。著其痢盆。唱
言蛇出。病即差也。壁畫蛇影入酒杯中亦
復如是。如阿含云。舍衞有一長者名晨居。
有一婢極醜。常外使役令刈樵草汲水等
事。野外有泉泉上有樹。樹上有一端正女
人。自縊而死。影現泉中。婢見之謂爲己影。
便瞋大家。我端正如此使我田園。乃撲瓶
破歸家入堂寶帳中坐。大家謂其狂病乃
問之。婢以前事答。云何大家不別不見敦
遇。即與鏡照之乃見醜形。猶尚不信乃謂
鏡醜。大家先知彼泉水處而有死女。乃送
至泉處。見是死女影心解慚愧。觀心治者。
亦如南嶽大師苦腫滿病。用觀力推病則
消差。次明方術中先用世治。云如治噦法
者。第一本云。以畏怖之即差。雜含云。用心
息太急。又眠處單薄因外風寒。動胃管腎
等上逆胸塞。節節流水停住胸中。名之爲
噦須急治之。治法如經甚廣云云。如治齒法
者。第一本云。向北斗呪云。齒牙疼北斗治
之。痛差自知。痛即差也。又以狗牙從陰地
向陽地呪云。令人牙痛差。不差暴汝。差
還本。痛即差也。如捻大指治肝等者。五指
主五藏。故大指主肝。頭指主肺。中指主
心。無名指主脾。小指主腎。次用中邀者亦
邀居
呪不翻者。如法華疏。以四悉因縁故
不翻也。今文多是對治意也。命出入息言者。
口令爲命誦此呪已。仍須命云阿那般那。
痛打四五十者。令心止痛處故也。如江
人卒患。皆以手打臂至一二百下。患即差
也。次明損益中。心利病輕頓益。心利病重
漸益。心鈍病輕漸損。心鈍病重頓損。又
雖復心鈍善解觀法。亦得成於益中漸頓。
 世間下傷歎。言庸者等者。庸者凡常輩

無奇人也。廣雅云。愚也。韻高等者。如匠伯
輟釿於郢人。伯牙絶絃於子期。故僧彪詩
云。鍾期不可遇誰*辯曲中心。鍾期若聞
伯牙撫山曲曰。巍巍乎煥然其高。聞彈水
曲云。洋洋乎盈耳哉。故知聲韻若高和者必
寡今治法妙故信者亦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明十法中有列釋結。釋中云如癩人
信血爲乳者。乃至信駱駝骨爲舍利者。亦
如荊根得戒羊骨放光等。軫者枕也。若修
四三昧至而不調差者。此有四意故無病
不差。一者道力。二者冥加。三者治法。四
者不惜身命。陳鍼大師兄也。開善寺藏法
師。此擧罪滅障轉之人。陳鍼年在知命。初
得相師張果占之。死在晦朔。後時大師
令行方等懺見天堂上有牌云。陳鍼之堂。
至年六十五。此乃一行方等増十五年壽。
後再遇張果。張果問云。作何福力。此非一
兩百萬錢福。計君必無如此等錢。爲何方
便。答云。有小行法不向君説。故知應死
之業。行能轉之。如帝釋下擧例也。勇進之
心如帝釋。別行道場如釋堂。道場神護如
輔將。小横諸非如小鬼。故知道場神護諸病
不侵。城主等者。恇怯也。憂惶也。忙遽也。城
如身。主如心。守者如身神。與身同名與身
同生。名爲天神。自然有故名之爲天。雖
常護人必假心固神守則彊。身神尚爾下
以後況前。身兩肩神尚常護人。況道場神。
大論精進鬼等者。第十六云。釋迦先世曾爲
商主。將諸賈客入險難處。中有羅刹以手
遮之言。汝住莫動。商主以右手撃之。拳
即著鬼挽不可離。又以左拳右脚左脚。
如是次第皆被粘著。復以頭衝其頭復著。
鬼問。汝欲作何等心休息未。答。雖撃五
處心終不休。以精進力與汝相撃。要不
懈退。鬼聞之生歡喜心。念是人膽力極大。
語言。汝精進必不休息。我今放汝。行者於
善法中初中後夜身心不懈。亦復如是。次
明修止觀者。思議境中亦應有上中下罪。
文中已有地獄罪竟。若因病故諂誑求活
即鬼界也。或求眷屬將養病身。即畜生界
也。造三善界者。文中乃是通總之言。雖知
因果而常猜忌不病之人。謂我善心勝於
健者。是修羅界。善心無改是爲人界。誓持
十善是爲天界。怖畏生死是聲聞界者。亦
如毘曇婆沙云。差摩比丘病極重。諸比丘令
陀摩比丘往問訊。差摩言。我病不差猶如
壯士取於劣者。繩繋其頭兩手急絞。我之
頭痛亦復如是。又如屠者以刀割牛腹。我
之腹痛亦復如是。亦如壯者取一劣者。懸
著火上火炙其足。我之足痛亦復如是。陀
摩還具白諸比丘如上諸事。諸比丘復令重
往語言。佛説五受陰。汝能少分觀察非我
非我所不。答言。能觀。後復更令陀摩問之。
能觀五陰得阿羅漢果不。亦如教。如是
觀故得漏盡平復痛差。又増一中均頭比丘
病怨如來不看。佛及諸比丘往看。問言。何
如所苦損無。佛又問。汝修七覺意不。比丘
言。病。佛言。藥中之要不過七覺。令比丘受
持。次從又觀此病去。縁覺界。此文難見須
分爲五。初推現果知往因。次推現因知
現果。三從狂渇人下。觀現果息現因。四
從若不隨下。現因息故十二支息。五從既
不得下。結成支佛界。初如文。次文又二。初
觀有支以至名色。次從觀此根大下。推現
名色以至於識。初如文。次文又二。先推現
色。次推於識。初文又二。初推色從縁生故
無自性。次推色從心生故無自性。初文又
二。初推五行。次推五藏。初文又二。先横次
竪。次推五藏亦二。先横次竪。從如是下次
推色從心生故無自性。於中先横次竪。初
横者。明由心持四大故四大不壞。識生諸
心故識如地。想取像貌如風動轉。受性領
納如火堅物。行心爲作如水去來。次此之
下竪推四心展轉相生皆無自性。次識從下
次推現識從往業生。如狂渇下次推現果
息現因中。先譬推。次亦復不得四字譬息。
南走下合推。如是下合息。次若不隨下因
息。既不得下總結十二支滅。故云不得也。
異於漸破名爲不得。爲成十界義故。是故
三藏但出聲聞。通教但出縁覺。又觀下三藏
菩薩。先列六蔽。次今以下明願行。初六蔽中
初是慳。亦是持戒下破戒。亦是心志下瞋恚
也。亦是精進下懈怠。言補禳者。有精進者
内則補助正道外則禳於災難。亦是無禪下
亂意。既有病已唯專愛身。忘於正念故云
所動。亦是少智慧下愚癡。不達苦空。次願
行中先願次行。願即四弘。行即六度。初之四
字是檀。順理兩字是尸。安忍兩字是忍。勤加
兩字是進。正意兩字是禪。覺悟無常四字是
智。次通別菩薩。如文可見。菩薩界中既爲
三別。由發心所期。智願各異。同懷利物並
名菩薩。兩教二乘有離有合。智異界一。思
應可知。又初標十界皆名思議。今此釋中
但至別教。佛界亦可指別初地。以別初地
證道同圓。亦可一教總名菩薩。以別教道
通始終故。具如第二卷中已料簡竟。次明
不思議中。云直聞等者。彼經第三治病品
云。佛告菩提樹神。過去有佛名曰寶勝。滅
後有長者名曰持水。善知醫方救諸病苦。
持水有子名流水。是時國内天降災變。流
水見已自思惟言。我父年邁不能至彼城邑
聚落。便至父所問醫方已。因得了知一
切方術。遍至城邑作如是言。我是醫師。
我是醫師。善知方藥療治一切。一切衆生
聞許治病。直聞是言所患即除。譬聞
妙境得入初住。言初觀者。即是初觀不
思議境。復有下次譬下九。經云。復有無量
百千衆生。病苦深重難除差者。至長者所
授以妙藥。亦得平復。今文從義即譬觀境
無明未除。如是發心乃至離愛。故云衆藥。
如是用觀亦得入於初住位也。縱未入位
得入五品。名小除差。一切下次明發心。初
明總發心之相。亦先寄次第三觀。一一
觀中皆有四文。初以誓自調。次慈悲現生。
三現生得益。四結教觀名。如是下結成一
心。唯彼下引人爲證證今依病起於弘誓。
即同淨名住常寂光。而三土現化。故知法
身菩薩一切皆然。唯彼文殊等者。淨名既依
不思議化。若非文殊道力相亞。焉能扣機
承旨問疾。先傳如來無量之旨。次自設於
起等三問。答云下居士答。初答病因起。衆
生病故下答病久如。衆生病愈下答當云
何滅。菩薩初發菩提心時。即名大悲。當知
此疾與發心同有。衆生無始有因果病。菩
薩亦念無始之病。是故菩薩自念念他。故知
此病與發心同起。菩薩遍縁一切衆生。於
諸衆生悉皆有病。故一切衆生病菩薩亦病。
衆生病愈菩薩亦愈。從夫衆生下。即以所
化顯於能化。方丈等者。皆是承昔依病起
誓。故成道已有斯勝能。言茅城背痛者。茅
城倶尸城也。翻名具如第一卷釋。言背痛
者。如前因病説力中引也。準興起行經。佛
告舍利弗。昔久遠時羅閲大城。國節會日。國
王有病力士。一刹利姓。一婆羅門姓。倶來
在會自共相撲。婆羅門語刹利言。卿莫撲
我當與錢寶。刹利便不盡力令其屈伏。二
人倶獲王賞。婆羅門竟不報所許。至後節
日復來相撲。婆羅門復如前求許。刹利復
饒亦不相報。如是至三。刹利念彼數欺於
我。便語之言。卿三誑我我不用物。便以右
手捺頭左手捉腰。蹙折其脊如折甘蔗。
&T016254;之三旋令衆人見。然後撲地。墮地即死。
王大歡喜賜錢十萬佛告舍利弗。刹利力士
我身是也。婆羅門者調達是也。我以瞋故撲
殺力士。由是墮地獄中燒煮榜治經數千
歳。今雖成佛以殘縁故患於背痛。此約迹
説用病法門。以利於他。大經云。吾今此身
即是法身。爲度衆生示同毒樹。以疾利物
即此意也。誓願去明初心誓廣。後心方稱即
誓體也。慈悲下明誓功能。云法喜等者。此
是章安私語。第一本云。如喜禪師天台大師。
發心眞實隨念即除。若望差心即不眞實。
此再修補移眞誠文。爲後得失。喜禪師者。
初從光州與法喜等二十七人同至建業。
即其人也。喜師年逾耳順。大師時年二十有
七。毛喜戲曰。尊師何少弟子何老。喜曰。所
敬在徳不在年也。問曰。何者是徳。喜曰。善
巧説法即後代之富樓那。降魔除障即後代
之優波毱多。毛喜善其識人。譚之朝野以
爲口實。嘗行方等雉來索命。神王遮曰。法
喜當往西方次生得道。豈償汝命耶建業
咸覩天下共知。若發心下判得失。言不眞
實要三寶等是也。要謂要勒。亦遮亦約也
自無專志要佛加持云。佛若不加大慈何
在。故俗云。要君者無上。言規者或求近果。
或求速差。具斯二失名誑衆生。若能眞誠
翻前二過。尚有至於初住之力。乃至極果
何但除病而已。次安心中云體解等者。夫
欲安心。必先了境次起弘誓。故合安心先
牒二法。體解者。識境也。發心者起誓也。唯
止唯觀者。唯寂唯照更不餘求。次善巧下用
五百一十二番。言大藥者。第一義治。兼無
縁慈悲。是名大藥不須紛擾對轉兼具。次
破法遍中。從初至此病推病由心。從今
觀去正明用觀。於中從初至如幻故。破
因成也。不得病心生滅者。破相續也。餘之
相待及假中等其文並略。初因成中云非地
大不離地大等者。病由心造故非地大。病
實病身故不離地大。擧地爲首餘亦復然。
四大無病故非身合。心既如幻幻本無病。
通塞如文。次道品中云非四大等意亦同
前。言非淨等者。約破倒説。有眞等者。約
諦境説。即前文云。我病衆生病並非眞非
有。亦是觀病以爲中道。共在此中説之。
空假等者。約觀智説。枯榮等者約所表説。
具如前文義兼大小。枯榮雙立等。秖是一
念圓四念處。助道中云若修正觀者。即是正
行。正行即是道品等六。但觀前六障若不
除。當借前來止觀氣息想術六治。以之爲
助。正助合行具如第七。尚入初住得無生
忍。況四大病而不銷差。釋次位中云如
彼瑠璃等者。水清故見深故未得。雖觀即
是而未入位。應約六即以辯始終。不免
衆災者。即三小災。謂刀疾饑。若三大災謂
火水風。六根雖淨實果縛身。在欲色界或
遇三小。縱逢劫末法爾離災。若入無生
如曇無竭尚有果身名爲果疾。我今不證
如上諸位。豈得自謂齊彼上人。次大車譬
如文○次明業境者。先明來意中云今修
止觀等者。止觀如日光。業相如萬像。疑者
云下料簡也。初引二經以證大小悉皆有
相。次引法華。由深達故見十界相。次引
淨名。由第一義善分別業。四經明文大小
有相。如何疑云大乘無相。次開章別解者。
初因縁中先示内外因縁。内因縁中云心漸
明淨者。亦可云明靜。明淨語通通於止觀。
若云明靜即以兩字別對止觀。以止觀故
善惡有生滅者。由二世善惡。惡有輕重善
有邪正。及修止觀動過去業。又因止觀善
惡生滅者。但是因於止觀見生滅相。非謂
止觀令善惡生滅。故擧譬云。如鏡被磨等。
理性如鏡暗散如塵。止觀如磨業如像現。
次明外縁者。諸佛菩薩望己爲外。文中示
相雖即内外二縁各説。據理必須内外和
合。文別説者。從彊受名。如第一卷釋感應
中。亦因縁各説。此亦如是。修觀是顯機。諸
佛是顯應。亦得是亦冥亦顯機。亦冥亦顯應。
亦有不修而感。修而不感。不修不感以判
機應冥顯四句衆生等者。有四悉機能令
諸佛不起滅定。示善惡相。禪力能示名善
惡禪。示相顯了如華示人。若得等者。明識
相已自益益他。今但等者明立境所以。次
正明業相發中言六意者。第一第二單發
習因報果。第三第四因果互發。第五倶發。第
六間雜。總而言之。秖是習因報果發相。此六
種發通冠於下善惡二相。至下釋文但明
二相。餘但略指此文云前後倶雜可以意
知。初文先釋習因習果。次釋報因報果。習
果報因文雖不立。有二義故亦須釋之。一
者相對故釋。二者或互受名。是故文中引論
通釋。言習因是自分因等者。新經論中名
同類因。故倶舍云。能作及倶有。同類與相
應遍行并異熟。許因唯六種。今且依大論
略出六因相。次銷今文。論三十二云。言六
因者。所作因共因。自種因遍因。相應因報
因。言四縁者。謂因縁次第縁。縁縁増上縁。
新譯次第縁名等無間縁。縁縁名所縁縁。餘
二名同。然龍樹立名什公翻譯。雖小不同
應非全失。以大論是一家承用。名字稍同。
故且依之。大品云。欲知四縁當學般若。
大論釋云。般若中四縁皆不可得。云何説言
欲知四縁當學般若。答。汝不知般若相
故。是故云般若無四縁。般若於一切法無
捨。畢竟清淨無諸戲論。如佛所説言四縁
者。但説少分。無智之人著於四縁而生戲
論。爲破著故説諸法實相空無所有。破此
諸心如夢如幻。故知四縁非爲深極。復是
般若諸法少分。是故雖説應知離著。何等
爲著。謂爲究竟是則名著今爲明於事度
事蔽善惡相發。是六因中四因所攝。四縁之
中多少不同。是故略明四因及以六因。若下
修觀應觀因縁即是法界。欲知四縁先明
六因。所作因者不礙於他。相應因者心心數
法。同相同縁。以心心法共相應故。名相應
因。心心數法以心相應爲因。名相應因。如
親友知識和合成事。共因者。一切有爲法各
共生因。以共生故更相佐助。如兄弟同生
互相成濟。自種因者。過去善法與現在善法
爲因。現在善法與未來善法爲因。惡無記
法亦復如是。一切各各有自種因。遍因者。
苦集諦下十一遍使名爲遍因。報因者。行善
惡因得善惡報。名爲報因。言四縁者。如
上五因名爲因縁。心心數法次第無間相續
而起。名次第縁。心心數法託縁生故。名爲
縁縁。諸法生時不生障礙。名増上縁。復次
心心數法從四縁生。無想滅定從三縁生。
除於縁縁。諸餘心數不相應行及色從二縁
生。除次第縁及縁縁。餘有爲法劣故。無有
從於一縁生者。報生心心數法從五因生。
除於遍因。無漏心心數法從三因生。謂相
應共及無障礙。成論但應三因四縁。具如玄
釋籤第十記。今業相發屬習報兩因。習因者
自種因。文兼釋於習果報因。因於前世前念
善惡。故後世後念善惡得起。並名習因。既
心心數法共相因依。亦得名爲相應因也。
不障礙故亦得名爲所作因也。倶有助作
故亦名共因。若蔽相起亦名遍因。以此習
因未能招報。不名報因。言報果者。亦但
四因。所作。自種。共因。報因。當果相現故云
報果。據理實是報因而已。不與五部染法
爲通因故。非遍行因。非心心所無相應
因。若以習因對四縁中。得是因縁等三。不
託縁而起無所縁縁。習因起時亦有増上
及有無間相續之義。亦名次第。報果但在
増上因縁。夫因縁之義佛法根本背邪向正
之始。入道修觀之源。故習佛法者。不可全
迷。今爲判業相未及廣*辯。亦於修觀廣
*辯非急。故依大論略出名相。文從云何
下先釋。次明發相。初先明習因習果。於中
先正釋。次判三性。言習果是依果者。依於
習因而有習果。即等流果。以約刹那釋習
果故。故約前念後念明之。次從此義下
判三性者。從刹那説耳。若始終説者。即無
漏果不通三性。次從論家下釋習因習果
不通三性。次明報因報果者。既合習因
習果。以爲報因。當知名雖有四但成三義。
但以二習望於來報。復受因名。次就今下
論家復釋習因習果。隔世所起同類習果。
以此二習望後名因望前名果。是則因果
之上復立因果。望前因之與果倶名爲果。
望後則因之與果。倶名爲因。此亦有漏故
約三世。此與毘曇二釋不同。彼論二釋倶
不望於三世故也。次數家下更明數家與
論。判報果習果小異。雖判多婬所屬不
同。釋義亦與論家不別。數依毘曇論依前
釋。又今生下論家重釋稍異前解。二因二果
悉皆隔世。約於成業未成業等。以判習因
報因。約於隔世重起以爲習果。酬前世報
名爲報果。此之四名則有四義。不同前釋
但成三義。從若坐禪下次明相現。初明報
果相現中。云互受名者。此相起時即名果
相。由昔報因應招來果。故名報果。亦得
名報因者。此之報果亦得名因。未酬因
故。故又能下明此報果相現之時。即是能起
之因故也。此因必定招於當果。是故此相亦
得名爲報因。今但下判相也。後報果相預
於今現。是故名爲報果相現耳。所以名爲
互受其名。次若於坐下明習因發相。於中
亦云互受名者。此有漏因心習起時。名爲
習因。能牽下能作後時成就習果也。亦得
名習果者。明此習因心起之時。由昔曾起
故云酬昔。則名此相亦得名果。名爲互
受名也。應知此中習因報果並約相現。名
互受名。若如毘曇。當世習果望報爲因。及
隔世習果望後爲因。雖亦名爲互受其名。
與今相現義意則別。若將此意以判蔽度。
善惡雖殊其相可見。從善相衆多下別明
發相。初六度中先明施相。諸相不同隨見
一種。即表報相。其中雖有見人而不見
物。或有見物而不見人等。但使見相與
習因別即名報相。下之五度準此可知。次
都不見下明習因發中。直爾起心名之爲
習。表過表現其相不殊。下之五度亦準知
之。言法門者。過現二世或單分別布施法
門。或欲施時先簡邪正偏圓等心。故此心現
總名習因。此度既然諸文例爾。次戒相中言
十師者。且寄中國一法而言。言衣裳者。上
曰衣下曰裳。故古人服飾如道士無帔者
是。至魏朝時。道士方始加於横帔。今出家
人亦以袈裟涅槃僧等。以例衣裳。第一本
云。陳留一人坐禪發習忽然講律。忍進禪
等相略可知。智相中云菩薩境者。通論通
取三教菩薩。若論現相多在於事。三藏菩
薩亦有無常伏惑之智。乃至別教住前望理。
亦得名事。若二乘智通取亦應寄在般若
文中。別論六度唯在大乘。雖此分別通別
去取。其相定屬二乘菩薩境中。是故但指在
於後境。六度習報下勸誡。前第五卷已勸誡
云。愼之勤之重之。但細尋六意無事不
了。諸方等師下次明判須償不同中。貸字
應作貣。求物也。曾於三寶借物未還。即
他得
若作貸字。先曾借與他。即他代
*切
非此
中意。小乘取果尚許不償。況今大乘本爲
利他。近期無生遠趣極果。廣能益彼供養
三寶。故知大小兩乘正爲入道並未償責。
舊責雖然終無新造。觝字亦可作抵。抵者
拒也。次明六蔽相現者。慳中云惙者疲也。
詬者許遘乎遘
居候三*切
恥辱也。次明破戒中唯擧七
支性戒之相。遮戒非一略出一酒。通例諸
遮。瞋故即殺貪故是淫。此二并盜及口四過。
即七支也。若口過同一妄者。即五戒也。復
次内心下略擧四分習因之相。餘略不論。次
料簡者。初約障不障料簡中。先列四句。次
釋。次判。初約事生滅判。次約三諦中言初
善者。總約有漏及以三諦。故以有漏名爲
初善。次約作無作中言性與無作者。習因
既以内心驗之。但依心判善惡易知。報果
相現於禪心中。忽見外境不由於心。是故
難判若善報相下正判也。今以性之善惡。因
時必假相扶而起。故後相現亦須相扶。若
無作善惡一發已後未捨失來。任運恒有。故
今相現不假内心。此且據發得形倶無作。
若作倶無作亦假内心。以作事時必須於
心。是故若有外相復有内心。或是因時作
倶無作。既成無作。後時違教及違本要。名
違無作。故無作後復以十法三相往驗。復次
諸惡下更約三時。以判善生惡滅之相。文云
初瞋後喜則惡滅相。以此例知初喜後瞋即
善滅相。初後倶瞋即惡生相。初後倶喜即
善生相。諫者。字書云。以道訓人名之爲諫。
又云。諫有五。謂諷順闚指陷。此中即諷諫
也。天發心下約解行簡。若自正正他下約
師證簡。謂他判相實不容易。故須自證
方可彰言。所言證者。非謂入位。但是曾
感以自證他。若全未感卒無師氏。應以
此文及禪門中驗善惡相。并大師口決
附略知。若不爾者。但以不思議觀觀之。令
成不思議境。一切諸障無如之何。即如向
文觀解者是。文中所以誡者。恐後學輩自
無微行倚傍少解。徒占師氏之位。輒&MT04146;
判斷之能。翻爲自沈益他無幾。若近師氏
理須諮疑。仍須善用觀力抵拒。氏者族姓
也。古人從師爲姓。是故自古名爲師氏。自
安公來同稱釋種。問下簡現相疑。問中本
問諸惡業相現。答中不非相現之問。故初
文但云實爾者。凡道場神非護怨責。如軍
虞候。但業是實責非神所防。所言防者。防
於横擾耳。言虞候者。軍中遊邏伺候之官。
虞者助也。專也。備也。候者伺也。亦云掌山
澤之官。候於山澤非常之過。覘亦候也。亦
闚見也。復次諸業下釋闕略疑。云彼二家互
有所闕者。毘曇闕觀法。中論闕業相。今略
明業相足*辯邪正。竪明觀法入門深詣。
自行入道誠爲有餘。若望二家雖曰未
足。二論但横明法相而已。約法成觀彼論
疎遺。次正明修觀中。初思議六界之文。略
列而已。次總結。云如是等業招於色心者。
善惡等業不出界内分段生死。故曰色心。
色心尚攝十界善惡。何但六界。今且列六。
具如陰入境初所引經論。次聲聞觀業是
集。縁覺觀業是行。並不云無常與幻化者。
意通兩教聲聞等故。通教不云菩薩者。通
三乘故。又此文中不列三藏菩薩者。前所
發度義當三藏菩薩次明不思議境。初重比
決。引於法華遍照十方等者。下文既云依
正二報。此之十方即具二意。若作正報即
以十方表於十界。雖曰百界千法等不
出十界。若作依報。三千世間亦不出十方。
能照即是不思議觀。所照即是不思議境。十
界依正二意具足。其致甚深。次正明中先出
境。次引證。問。證中所引華嚴者。與前別教
引經既同。今成圓教如何辯異。答。前明
別教但云地是能生。能所不同故成別義。
今明圓教地體生性一切具足。況復牙堅全
是地堅。能生所生無非法界。既深達業下發
心也。爲對業故。下一一文皆約善惡。亦先
寄於別相三諦。次方總約一心三諦。一一皆
云非違非順。當知並寄次*辯不次。次安心
中從業空去。亦奇次第以明不次。一一諦
中皆云善順惡息者。善順即觀惡息即止。次
法遍中先引二論。雖復各計共成三世。
三世即是所觀之境。次從今觀下即能觀觀。
亦且約次第故先觀空後結成三諦。三世
相望名之爲竪。次若言下於過現中。以時
與者相對爲横。者謂宰主。主者我也。一一
世中皆推四句。復名爲横。三世下結成空
觀。而言下假觀。所以下中觀。次通塞中四句
者。業即有漏非業即無漏。亦業非業即出假
也。先已入空得名非業。又復出假名爲亦
業。雙非即是中道非漏非無漏業。於一一句
撿挍能所具如陰境。次道品中從成論至
身念處者。是念處也。意業單起是心念處。意
得實法者。領納名得是受念處。想得假名
是想陰。行則同縁是行陰。想行兩陰共成法
念。并身口業名身念處。總成四念處。依經
部宗次第而起。得作此説。毘曇如文。此且
略述三藏念處。從今觀去。正*辯無作四念
處也。言同類者。雖十界別。同名五陰故
名同類。餘如陰境中説。次明助道中。念佛
治障障即是業。故用念佛以爲對治。念三
十二相及報佛功徳。共破習因惡業者。是惡
習因也。惡業麁重須加色相。是故須念應
佛三十二相。復念報佛所有功徳。方可爲
治。若單善習因心起。則但念法門佛。以爲
對治。若善報果相現。報是色法。故但念應佛
色相爲治。若惡報果相現令念法門佛者。
準例習因惡業。既念三十二相及以報佛無
量功徳。今但令念法門佛者。文從勝説。若
本縁理不能治惡。言惡業障轉者通論善
惡倶皆是障。六蔽業重最能障故。故從惡説
○次明魔境者。言魔事者。天魔正以順生
死貪五欲退菩提。嫉眷屬爲事。行者宿
行魔業。今違宿因宿事來遮。故云魔事。大
論魔以破人善法爲事。具如魔事品中説。
初來意中具破四悉。言修四三昧者。重牒
前來通修陰入。從惡將欲謝去。牒前業境。
前觀業境爲不思議。事惡將謝理善將生。
魔恐出境作損壞事。是故須觀魔事境也。
故有此境次業境來。言出境者破世界意。
從又當去。恐生理善破爲人意。從又慮
其去破對治意。得大神通止也。得大智慧觀
也。彼止觀或必能壞我。是故我今應預破
之。遽及也。言壞善根者。夫魔唯忌菩提之
善不忌有漏。有漏同魔故魔不忌。言當
界者。近以欲天爲界。遠以非想爲界。若
知衆生不出生死不慕佛乘。魔於是人
猶生親想。戍者。爾雅云。遏也。守以止賊故
字從人執戈。故佛於魔如怨賊也。經云去。
大品魔事品文。所言罪者。因魔有事因事
生罪。故名魔罪。又但順生死皆名魔罪。
大品云。教菩薩離六波羅蜜皆名魔事。又
有惡知識亦名魔事。又魔罪者。菩薩摩訶
薩不語衆生作是言。魔作佛菩薩像僧像
來教言。用是六波羅蜜爲。或云。汝無眞菩
提非不退行。亦不得菩提。或云。空中無一
切法用是菩提爲。或云。空中亦無三乘用
是菩提爲。不名菩薩皆名魔事魔罪故也。
大論八十云。有微細魔事者。未得跋致誑
言已得。準今文中即是魔羅能作如上等
事。故須略知如是等事。若不爲他善分別
者。名惡知識皆名魔罪。若達下略示觀境
破惡之相。惡若已破懷抱憺然。知魔界如下
即第一義意。魔佛理一故名爲如。首楞嚴云。
説此經時佛記衆中二百魔女。已曾五百佛
所深種善根。過七百阿僧祇劫。當得作佛
同號淨王。魔聞諸女得記作佛。來白佛言。
我今於自眷屬不得自在。是時天女示怯
弱相而宣妙理。便語魔言。汝莫愁惱我等
今者。不出汝界所以者何。魔界如佛界如
不二不異。我等不離如是魔界。魔界即佛
界故。魔界無有定法可示。佛界亦無定法
可示。一切諸法皆無定性。無定性故無有
眷屬及非眷屬。次別釋中初*辯異同者。與
前四境對*辯異相。業境文中略無對*辯。
從然四倒去。與四倒*辯異。文云四倒秖
是煩惱魔者。如前煩惱境中所引十軍。此
十軍中具足四倒。若望四魔雖但煩惱。由
煩惱故生後三魔。若前十軍是魔所置。復
屬今境。若界外下約界*辯異。依涅槃第二
十文既以無常等四。爲界外四魔。此乃通
途立魔名耳。非今魔境。若且以涅槃。而例
此文。界内煩惱亦爲四倒。對餘陰死天子等
三。合成七魔。準例界外亦成七也。内外合
成一十四魔。故須料簡内外陰死天子三
魔。今言異者。但不得以無常四名以對陰
等。若各論者。界内名爲常等四。界外名爲
無常等四。此之四魔名體倶異。内外陰死天
子等三。體異名同。是故應須*辯同異也。大
論第六問。何處説陰爲魔。答。佛在莫拘羅
山教羅陀云。色是魔乃至識是魔。此即且
據界内説也。言乃至等覺三魔已過等者。
此瓔珞經教道説也。若從實説過則倶過。言
無第六天魔等者。既至等覺三魔已過。唯
有一分死魔在耳。此仍從教。故等覺已前
四魔具足。問。爾前秖應有煩惱陰及變易
死。如何得有天子魔耶。故文釋云。實無第
六天天子魔也。但是赤色三昧未窮。於中
義立天子魔耳。是故名爲具足四魔。故知
凡界内名通至界外。並是義立體不得同。
故赤色三昧觀於他化自在天有。破彼天有
三惑未盡。是故通名天子魔也。大經十三
具列二十五三昧名。玄文第四委釋。次引經
文以*辯同異者。新經五十八離世間品云。
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一者陰魔。生諸取
故。二者煩惱魔。生雜染故。三者業魔。能障
礙故。四者心魔。起高慢故。五者死魔。捨生
處故。六者天魔。自憍縱故。七者善根魔。恒執
取故。八者三昧魔。久耽味故。九者善知識魔。
起著心故。十者菩提法智魔。常不捨故。若
將彼十以望今文。有通別二意。所言通者。
十魔一一通界内外。謂界内陰及界外陰。乃
至二乘菩提法智。別教菩薩菩提法智。若別
論者。六唯界内。餘通内外。界内六中初一
五六。界内三魔。第二三四。合爲界内煩惱
魔也。餘四通者如前通釋。故與界内四
明。同者。則從別釋。若名異者。即從通釋別
義復通。故如前釋雖有通別仍不出四。
餘四攝在煩惱魔中。是則内外倶十各四。亦
如前文倶七各四。彼經復有十種魔業十離
魔法。具如彼經不能委引。又大品十三魔
事品文。並是第六天子魔攝。大論六十七六
十八魔相甚廣。何但於三昧中現。乃至一
切事業中惱亂行者。經云。若魔若魔民惡因
縁故。入人身中嬈亂人心。或令書者疲極。
國土事起。或書者不得供養。若讀誦時師
徒不和。若大衆中説。有人來説法師過失。
言法師不能如説而行。何足聽受。或言
雖能持戒。而復鈍根不解深義。聽之何益。
或言大乘是空滅之法無可行處。或時作
好敬信沙門。云般若波羅蜜空無罪福名。
無有道理等。如下發相中云令墮惡者。
即其意也。或云可取涅槃。即發相中令墮
二乘者是也。又云。或法師不受弟子信施。
或師好施弟子不受。論釋云。弟子法應供
養於師。何以言師施於弟子。然弟子作是
念。師少物尚不捨何能捨身。雖讃布施乃
是欺誑。名不和合。是故師須布施弟子。弟
子復以四事供師。師少欲故而不肯受。便
羞愧言。如賣買法是故不受。或師多知識
無乏。能養弟子。弟子自念。人當謂貪師之
衣食。是故受法。或云徳薄不勝師施。如是
等心雖好。不成般若波羅蜜。亦是魔事。此
等即前發相中令墮善者是也。雖非因觀
而發。或當亦是宿縁相關。或行三昧師與
弟子有上諸事。妨三昧故不可不覺。此
等既爾諸行例然。故略記之以示後學。次
明發相中初*辯民主。可知。次開釋中初文
可見。啾&T048167;者。楚詞云。啾&T048167;蟲鳴。又云啾啾鸞
聲。&T048167;者小語也。魔似彼聲故云也。次時媚
中初*辯權實。大集十二時獸者。若五行中
名十二肖。肖者似也。此十二神似彼故也。
大集二十四云。東方海中有瑠璃山。高二十
由旬中有虎兎龍。南方海中有玻瓈山。高
二十由旬中有蛇馬羊。西方海中有白銀山。
高二十由旬中有猴鷄犬。北方海中有黄金
山。高六由旬中有猪鼠牛所住之窟經各有
窟名
東方樹神南方火神。西方風神北方水神。一
一方各有二羅刹女及五百眷屬。隨其方
命。各自供養其方三神。其窟皆云是菩薩
住處。一一獸皆云修聲聞慈。晝夜常行閻
浮提内人皆恭敬。已曾於過去佛所發願。
一獸毎一日一夜遍閻浮提。餘十一獸安住
修慈。從七月一日鼠爲其首。二日牛乃至
十三日還從鼠起。是故此土多有畜獸能
行教化。故他方恭敬。經云。若此佛四部弟子
欲得大智大定大神通。欲受一切所有典
籍。増進善法。應作白土山。方廣七尺高一
丈二尺。種種香泥以金薄薄之。四面二丈。
散薝蔔華以銅器盛種種非時漿。安置四
面。清淨持戒日三洗浴敬信三寶。去山三
丈正東立誦如是呪云云。經十五日當於
山上見初月像。即知已見十二時獸。見已
所有*願求隨意即得。此十二獸或時作鬼
鳥等像。行閻浮提教化同類。菩薩秖作人
天等像是未爲難爲獸則難。此獸既云一
日一夜行閻浮提。故知即是權化者耳。今下
文言隨其時來惱行人者。乃是支流實行
之輩。若邪想下正明發相。今欲下以時驗
之。此九屬東方木等者。如東方九獸但三
爲正。故以三正而對孟仲季。言前後者。
孟者首也。正獸則在三中之後。仲者中也。正
獸則在三獸之中。季者末也。正獸則居三中
之初。餘之三方亦復如是。居初之後居末
之初。故云傳作前後。欲使九座均調。孟仲
季等。是故傳作前後分之。餘五行法並但十
二。唯六壬式中列三十六。準彼文者。已有
三。謂蝉鱓蛇。今文云鯉。多恐字誤。又列子
云燕鼠伏翼。今文云猫。仍恐彼誤。餘諸獸
名並與式同。豺者犬足。貉者應作貈胡各
*切
雅云。雌者曰&T049092;乃老
*切
今江東呼爲&T025983;&T026106;。羭字
從豸。猰貐類貙虎爪食人迅走。貙勅倶
*切
更開爲一百八獸。但爲時分猶寛。恐在時
間不識。故更開爲一百八也。隨其時分還
以十二收之。隨其時來但稱十二獸名。或
稱三十六名。其媚則去。故知鬼法懼人識
名。識名尚不敢來。況復識形。故識其形
名。不敢爲非。次魔羅發者。初明破意及破
方法。前塠愓時媚並波旬遠屬。今魔羅者。
皆波旬近屬。或天主自來最爲難伏。二善二
惡者。四弘爲已善諸行爲未善。見思爲已
惡無明爲未惡。大論云下引證。言華箭等
者。大論問曰。何名爲魔。答。魔者破慧命壞
道法。是故名魔。諸外道輩云是欲主引人
生著。復名爲華。從五根入破壞五根。復
名五箭。破佛法善法故名魔羅。復次作世
間結使因縁。亦魔王之力。爲諸佛怨讐破
一切聖人。逆流人事。不喜涅槃法。又云。是
魔有三種事。能破行人。謂戲笑語言歌舞邪
視等。是從愛生。縛打鞭拷斫刺。破截等。是
從瞋生。五熱灸身自餓投巖等。是從癡生。
此等即是三賊之流也。乃至貪染世間皆是
魔事。又云。或作種種形恐怖菩薩。或作上
妙五欲惱亂菩薩。或轉世間人心作大供
養。貪供養故則失道法。或轉人心令惱
行者。隨前人趣向因而惱之。論文甚廣隨
要而記。五根各一刹那者。五根取塵必爲
魔羅之所得便。魔羅得便良由失念。失
從於根故曰五根各一刹那。故婆沙第九
云。佛著衣持鉢入城乞食。波旬作是念。當
壞其道。便作御車人類把鞭覓牛。著弊
壞衣頭髮蓬亂。往至佛所問佛見我牛不。
佛念是魔亂我。即語魔言。惡魔何處有牛
用是牛爲。天魔作是念。沙門知我是魔。即
白佛言。眼觸入處是我乘。乃至意觸入處是
我乘。沙門何所之。佛言。我到彼無六觸處。
汝所不到處我當往彼。波旬意以我如御
者。六觸如乘。能御此乘運諸衆生。至於三
界。所以涅槃非其到處。故佛語言。我到無
六觸。及汝所不到處。即涅槃也。故大品諸
文魔羅作惱。不出六觸。故今文中外扇内
惱。不出六觸。天魔波旬尚以色等惱亂於
況佛。悠悠行人者耶。令云五觸意即兼
六。以從五根轉入意故。即有法觸。故云
共壞。根塵相對即有十八。復次下廣釋
外來。初令墮惡次令墮善。若本是出世高
士得作此説。若本是散善之人元是魔屬。何
所論墮。如此之人若廢善法却成魔事。次
令墮二乘中。言行當者指示也。次令墮無
方便空等者。惡空假也。不先觀於縁生四
句。不了諸法皆無自性。不解諸法性空相
空。雖生空解不損煩惱。名無方便空。若
不爲菩提無大悲心。雖云化物但増生
死。如是名爲偏事邪假。尚不及三藏菩薩
之假。況餘教耶。乃至亦能令人入於三藏之
假。如爲阿難亦似別教。但非從空故云
偏耳。阿難下擧深況淺。阿難如來臨涅槃
時在娑羅林外。爲六萬四千億魔之所惱
亂。佛問諸大衆。阿難今者爲在何許。答曰。
今在娑羅林外十二由旬爲六萬四千億魔
之所惱亂。諸魔皆自變形爲如來像。或説
諸法從因縁生。或説不從因縁而生。或
説從縁生者皆是無常。或説是常。或説陰
入是實。或説是虚假。或説十二因縁有四
種。或説如幻化。或説因聞因思因修。或
説不淨觀出入息。四念處四善根。三空門無
學。初地乃至十住。十二部經三十七品。現十
八變八相成道。阿難念言。如是等相昔所
未見。誰之所作將非如來作耶。欲起欲
語都不從意。魔入骨故。復自念言。佛於今
者所説不同。我於今者爲受誰語。阿難今
者極大苦惱。佛令文殊以呪術力破壞諸
魔。然諸魔所説。唯不能説圓頓法門。以圓
頓法非其境界故也。言笈多者於魔突羅
國半月説法。所謂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
爲不淨出要第一。魔王波旬便生愁惱。而
作是念。憂波毱多作大集會。必當教令出
我境界。我今當往壞其衆意。於説法處。雨
眞金華瓔珞華等。化作白象七寶莊嚴。化
七人端正殊特。擧會觀察無聽法者。
於三日中演説深法。無有一人得道果
者。魔王歡喜深自慶幸。毱多即入三昧觀
之。誰之所作。即知波旬魔王所作。復以瓔
珞著尊者頂上。知已便作是念。惡妬弊魔
壞亂正法。如來何故而不調伏。即觀佛心
知佛令已而調伏之。即以三屍蛇人狗等。
化爲瓔珞。感魔令至而謂之曰。汝與我鬘
深感厚施。令還以此用酬贈汝。魔大歡喜
舒頸受之。至其頸上還見死屍蟲蛆欲
出。魔見是已深生厭惡。語毱多言。汝今
云何以此死屍而繋我頸。答曰。比丘不應
以華鬘莊嚴。汝先何以爲我著之。今爲汝
著正得其宜。魔以神力欲去。不得。此屍
在頸如須彌山不可動轉。踊身虚空請
求諸天爲脱此屍。諸天皆言。此是大聖之
所爲作。非我庸下之所能脱。詣梵王所求
爲脱之。梵王言。十力弟子所作我不能脱。
假使劫風旋嵐所吹。亦不能動。如因地倒
還從地起。若能歸依優波毱多。容有得脱。
魔受梵王教至毱多所。深生敬重五體投
地白言。大徳。佛初成道我率官屬而逼惱
之。未曾一言而見輕辱。汝阿羅漢少慈悲
力。於人天前見陵毀我。毱多言。汝大愚癡
無有智慧。以聲聞人用比如來。欲以芥
子比須彌山。螢燭之光齊輝日月。我今陜
劣故相毀辱。又如來使我調伏於汝。汝因
斯故。有善心生不墮惡道。魔聞歡喜生希
有心。今可爲我除此三屍。尊者答言。汝於
正法莫作惱害。然後乃當爲汝脱之。魔
言受教。乃至令爲現如來相等云云寧免自
他三十六箭者。一根有三三五十五。轉入意
地又有三箭。故成十八。魔自作惱名之爲
自。扇動檀越名之爲他。自他各有一十八
箭。故三十六。若知下正約理調。違實際故
見魔異佛。若入實際魔佛不二。魔不爲違
佛亦無順。大經下引證。小乘斷惑故説調
魔如毱多等。大乘體法魔爲法界。如楞嚴
中説三昧時。魔欲爲惱自見被縛。無人
調之。又小乘人既未能破。但名爲伏。大乘
之人無魔可調。乃名爲斷。次明妨亂中。
對空等十法簡二十邪法。文望正法皆名
太過。其實若過不及各各有十。至禪境中
當*辯。次結數中云三百邪法者。且約邪
從外來。故云三百。若兼度入意地則三百
六十。故文中云。而其初入必因五根。故且
從因以明三百。治堆惕中云偸臘等者。盜
増法歳意避僧役。希利貪食故得此名。臘
者獵也。於此月中獵取禽獸以祭其祖。從
事而立故名爲臘。或曰臘者接也。史記云。
始皇名臘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
鉏架
*切
自漢後爲臘以至於今。吉支者鬼名也。
此鬼本由破戒所致。故聞戒序猶生愧心。
況戒神爲護今破戒鬼去。亦如前所引五
戒縁起則一切鬼神皆懼戒法。俗有相傳
云。請僧禳災。僧誦戒序屍被戒神移之曠
野。即其事也。治魔羅中。云一切物莫受者。
空無所得也。具如玄文第四卷初引。増一
二十七云。魔有五力所謂五塵。佛聖弟子一
力能拒。謂不放逸。大論問。新學菩薩道力尚
弱。云何能使魔不得便。答。諸菩薩護故。又
云。是人善修空故魔無如之何。如身無瘡
毒不得入。是故修空魔不得便。次明修
觀者初三惡者云云大經云。有四善事墮三
惡道。一者爲勝他故讀誦經典。二者爲利
養故受持禁戒。三者爲他屬故而行布施。
四者爲非想故繋念思惟。言他屬者施物
本爲攝他從己。今以他屬爲三善者。且
據施邊從事而説。若從心説則屬三惡。雖
生善道世世相染等者。意令他屬而反屬
魔。是故世世爲魔所嬈。經云下大品文也。
大論八十一云。阿難問佛。魔爲都嬈一切
菩薩。亦有不嬈者耶。佛言。有嬈不嬈。阿難
白佛。何者被嬈。佛言。或有菩薩先世聞般
若不能信解。遠善知識親近惡友。離般
若行惡法。聞深般若語他人言。我尚不
得其底汝何用學。又輕餘菩薩言。我行般
若汝無是行。又有菩薩恃姓輕他。天魔歡
喜云。我宮殿不空益三惡道。又有菩薩與
求聲聞者諍。魔言。穢薩婆若。或與求薩
婆若。者諍。魔言。兩失薩婆若若無是事甚
深清淨者則無魔惱。雖在善道與魔相關。
如是菩薩爲魔所惱言拙度者通至別教。
如魔爲阿難説法等云云次不思議境中言
一魔一切佛等者。魔既即理故一魔即一切
佛。如此下明妙觀功能。言治魔顯理者。降
魔是道場。即是治於魔糠顯於理米。魔爲
侍者者。夫爲侍者隨順人意。故觀魔界
隨順實相。縁修不能寂照等者。即淨名中持
世菩薩住於靜室。天魔波旬從萬二千天女
状如帝釋。鼓樂絃歌至持世所。持世謂是
釋提桓因。而慰之言。善來憍尸迦。次復責
言。雖福應有不當自恣。當觀五欲無常
以求善本。魔言。受是萬二千天女可備掃
灑。意以聞法用申供養。因茲作惱壞菩薩
心。持世未曉故但答言。無以此非法之物。
邀我沙門釋子等。時維摩詰爲調魔屬。訶
持世言。是爲魔來非帝釋也。時維摩詰即
語魔言。可以此女與我。如我應受。大士
意言。我是俗流正應受之。彼出家之人非
所應也。今文便釋經意云。持世但是別教
菩薩。縁修出觀不覺魔嬈。淨名是圓教菩
薩眞修寂照。觀無出入。故斥持世不能寂
照爲魔所謀。從魔界即佛界去發心也。慈
與衆生魔界即佛界之樂。故云慈無量佛。悲
拔衆生佛界即魔界之苦。故云悲無量魔。
從欲滿此願去安心。文中寄事故約悉達
降魔。以明止觀。從但以下結成行人用安
心相。次隨魔下破遍。初總。次歴教。歴教中
三藏伏四在三祇百劫。坐道場時三十四
心破煩惱魔。爾時乃名爲菩提道。入無餘
後名法性身。由菩提滿故成佛果。由成佛
故。故入無餘。入無餘故破於陰魔。由破
煩惱及得法性身故。永無分段故也。是故
此兩共破死魔。故三藏佛雖降天魔斷煩
惱魔。有餘身在仍未免陰。八十入滅仍未
免死。故得菩提。及入滅已至法性身。方
免陰死二魔。文中存略但言死耳。得不動
三昧等者。具如大集云。天主初令諸軍。次
遣太子。次遣三妃。皆不能壞。後自領軍爲
佛所降。大軍退敗王顛倒墮冠蓋劍三各
在一處。此並大論第六文也。今文義通至後
三教。通教見位同三藏伏。至六地時得菩
提道。同三藏斷。兩教聲聞不破天子魔故
初爲所惱。修得神通。雖復調伏亦不名
斷。據教全未識於赤色三昧。別依教道故
前後斷。是則前之三教並屬教道。若不爾
者。豈有斷通惑伏利惑而能破魔。圓教
倶破無復前後。應約六即以*辯淺深。初
住倶破八魔者。大論二十云。若欲修習首楞
嚴定。須破八魔。應當親近大般涅槃。謂陰
等四及無常等四。義通内外如前所説。從
於上一一下通塞。道品如文。從門若未開
下助道。此之六種於魔成度。於行人成蔽。
爲生死故即成魔度。違菩提道所以成蔽。
今以依理而斥事度。以此事六治於魔六。
此六蔽者雖似六度不爲菩提。皆屬魔攝。
前之四度灼然生死。所得禪定與鬼交通。所
得船若不離見著。言正度者。四教六度
皆名爲正。具如助道攝法中説。兼治者。以
魔中兼二故須借用。若雜煩惱及業如前
兩境中用治。雜業借念二佛者。謂色身法門
身。雜中有惡當用念色。雜中有善當念
法門。聞慧者。四教並在外凡。故今圓教在
於五品。黜者退也。貶去也。此十法後亦應
以大車爲譬。文無者略。但云直至道場。復
次通用一意爲觀下。結觀通別。十乘觀法有
通別二意。一以陰境十法冠下九境。名之
爲通。秖是一法不思議觀。人根鈍故開對十
法。先了通意節節入別。境境皆然觀法易
了。故引中論通別爲例。次料簡中問如文。
答中先違問答。故云縁別。次引論文證者。
即順問答。雖順問答此成不定。故不同
於寒去春來。魔若去已好法來者。不必全爾。
是故不同。大論云。樂法梵志於十二年。遍
閻浮提求知聖法。而不能得。時世無佛佛
法亦盡。有婆羅門言。我有聖法一偈。若實
樂法當以與汝。答言。實樂。婆羅門言。若實
樂法。當以皮爲紙。以骨爲筆。以髓爲水。
以血爲墨即如其言書得佛偈。偈言。如法
應修行非法不應行。今世若後世行法者
安隱。又有説云。魔來誑樂法令剥皮等者。
意欲退樂法心。樂法心堅即便剥皮等。魔
便隱去。感下方佛爲其説偈。後釋與文合。
與論稍別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三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九之一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初釋禪境中先釋來意。長病等者。準諸
部阿含。總有五法退羅漢果。一長病。二遠
行。三諫諍。四營事。五多讀誦。尚能退果況
復退禪。文雖在小意則通大。如四三昧人
有此五事。非唯妙境不成。亦不發宿習諸
定。是故引之。文殊問經三十六垢未檢。次
從上諸境下正明來意。到池者初住也。入
流竟者。初住已去無功用故。若此位兼發
一切事禪。任運即理不須更觀。今令觀者
在於假名五品位中。故云入流不須觀也。
問。若入流已何得事禪。答。如九禪初自性
等禪。並是事禪即對初地。亦如南獄發得
相似。亦與一切事禪倶發。但此位發不同
下位。故不須觀。若魔事等者。魔事既過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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