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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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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説更有無漏。所謂欲界。故知亦有少故
不説。問。何故不説非非想處爲無漏耶。
答。彼不了故。定多慧少故不説依。問。七想
即七依耶。答。外道無眞是故云想。聖人破
想是故説依。故今文中且云發得欲定乃至
七依。未判有漏及無漏等。準論分別二義
並通。請觀音下明助益行成。次明不淨治
貪欲中。酖者爾雅云。久樂也。從酉者酖酒
耳。非此文意。亦可以酖酒喩婬。故作酖
字。亦與湎字義同。湎者酖於酒也。亦可作
&T053733;。故大經云。若常愁苦愁遂増長。乃至貪婬
嗜酒亦復如是。不淨觀者。即假想觀。如求
證人經説。佛在舍衞。有比丘至塚間路遊
他田。田主罵言。此何比丘不修道業。常遊
我田。便往問之。比丘答言。我有諍事來求
證人。田主問言。證人是誰。比丘即喚。田主隨
去見屍狼藉。比丘言。此諸蟲鳥是我證人。田
主問故。比丘答言。心之漏患觀已還房。觀
身亦爾。我今欲識心之本源。是故觀之。田
主聞已垂涙哽咽。彼田主者於迦葉佛法中。
千歳修習是不淨觀。比丘及田主倶得初果。
九想在第九卷。引大論中言八背捨等。因
便兼列非文正意。但言皆由九想而成。故
云皆以九想而爲初門。此明九想功能故
也。若實觀者如撰擇長者縁云云。次以慈治
瞋者。上釋忍中但通途云如橋地等。故云
通治。未治重瞋。今專修慈以治瞋恚。是故
云別。因明慈定兼説餘三。恐修慈心非
己所宜。故云餘之三心或樂欲等。等取餘
三。是依四隨修四無量也。對轉兼具準上
可知。釋治愚癡文相最略。應例諸文。毘
曇以界方便破我等者。我及斷常并計性三
並屬癡故。初破我者經論不同。故雜阿毘
曇云。著見行者以界方便。愚夫不了宿業
煩惱積聚五陰。於縁計我。當於自身以界
方便。觀察種種性種種業種種相。謂地等六
界。彼地界者爲水所潤。而不相離。彼水界
者爲地界持。故不流散。火界成熟故不淤
壞。風界動故而得増長。空界空故食得出
入。有識界故有所造作。由衆縁故故知無
我。又觀此身不淨充滿。如吹散𧂐沙。於
無色法前後相續。如是觀者則得空解脱門
種子。於彼生厭得無願解脱門種子。正向
涅槃得無相解脱門種子。是名界方便。若
準大經云。著我多者。則爲分別十八界法。
此與六界總別之異。論四大界是十色界半。
論識界是七心界半。但合色爲四。合心爲
一。更加空界。教門隨機離合不定。今準禪
經。因縁破我。大集亦以二世破我。爲簡
異故故倶列釋。言三世破斷常者。三世相
續故不斷。三世迭謝故不常。又過去破常。
未來破斷。現在因果雙破斷常。二世破我
者。現未二世具十二縁。於父生愛於母生
瞋。名爲無明。父遺體時謂是己有。名之爲
行。從識支去至老死支。與三世同。言一
念者。具如玄文第三卷境妙中説。念佛治
睡如文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般若度中初明攝法。此理下斥失如文。
應當下請加。文二。先立行。次請加。立行
中先總明念處有破倒之功。如文。次別明
四念。初不淨有五。初列五種不淨者。大論
二十一廣説之。初言種子者。如論偈曰。是
身種不淨非是妙寶物。不從白淨生。父母
邪想憶念風吹淫欲之火。肉髓膏流熱變爲
精。業因縁故識託種子。在赤白精中。故云
攬他遺體。吐涙等者。大論云。身内欲蟲人和
合時男蟲白精如涙而出。女蟲赤精如吐而
出。骨髓膏流令此二蟲吐涙而出。生處不淨
者。如論偈曰。是身爲臭穢不從華開生。
亦不從薝蔔又不出寶山。今云住處者。
所居曰住。從出名生。是故二文秖是一意。
猥者雜惡也。亦衆也。厮者賤役也。自相不淨
者。衣服澡浴種種華香。飴以上饌衆妙美味。
經宿之間皆爲不淨。假令衣天衣食天食
以身性故。亦成不淨。何況衣飴人間衣食。
如論偈曰。地水火風質能變除不淨。傾海
洗此身不能令香潔。譬如死狗以海水
洗。餘一塵在亦如初臭。糞穢亦爾。&T038790;者飣&T038790;
也。耳垢也。目汁凝現也。淋尿者應作
此痲。即病也。其尿臭故。自性不淨者。大小
便道目涙涕睡常流不息。如論偈云。種種
不淨物充滿於其身。常流出不止如漏嚢
盛物。膿者。玉篇云。癰疽血也。身肉所有
與彼不異。膏者身滑澤也。説文云。有角曰
脂無角曰膏。身中不淨以類於彼。禮云。
大膏&T074001;。鷄膏腥。羊膏羶。若云魚臭應云鯹
臊。肪者肥脂。&MT01543;者亦脂肪。今云腥&T074001;如犬
鷄等也。故四念處云。外十二物名相不
淨。内十二物名性不淨。中十二物名性相不
淨。今文但分相性二種。不共立爲相性不
淨。應合中間以屬於性。究竟不淨者。如論
偈曰。審諦觀此身終必歸死處。難語無反
復。背恩如小兒。劇者甚也。如是下結。蜣蜋
亦曰蛣蜣。即丸糞蟲者是也。此蟲唯知美
糞。而不辯歡喜丸味。次明苦觀者。論云。
復次此身一切皆苦。屈伸俯仰無非苦者。
如初坐爲樂坐久則苦。行住臥等亦復如
是。如淫爲樂求女色時。得之逾多患生
逾重。如疥病得火樂爲苦因。行者知身但
是無常苦不淨者。不得已而養之。譬如父
母生於惡子。子雖極惡從己生故。要必養
育令使成就。身實無樂。何以故。不自在故。
如風病人不能俯仰行來去就。如病咽者
不能語言。以是故知身不自在。故云於下
苦中横生樂想。準諸論文應以三途爲苦
苦。名爲上苦。諸天五衰相現。天樂壞時生
於大苦。名爲壞苦。人間爲行苦。念念常苦
故名爲下。凡夫横計以之爲樂。故倶舍云。
如以一睫毛置掌而不覺。若置眼睛上爲
損及不安。凡夫如手掌不覺行苦睫。智者
如眼睛縁極生厭怖。望三途苦爲下苦
耳。今文從義直約人間以立三苦。雖是下
苦具三苦故。不應於中横生樂想。故大
經十一迦葉難云。若於下苦生樂想者。於
下生苦。乃至於下五盛陰苦。亦生於樂想
耶。下生者三惡。中生者人。上生者天。又亦
應云於下樂中生於苦想耶。佛言。如汝
所言是故昔爲釋摩男説於三受三苦。一
一受中皆悉三苦。故今文中於行苦中立三
苦義。次明無常觀中。云如繋鳥等者。如論
偈云。鳥來入瓶中羅&MT04139;揜瓶口。縠穿鳥飛
去神明隨業走。釋曰。乘業受報如鳥入瓶。
爲業所繋如羅縠揜。果謝隨業如縠穿鳥
去。去必逐業故名隨走。今此文中以籠喩
果以瓶喩因。言得繩者準於有部。立以
得得。漸以後得得於前得。故使往業能至
未來。故有部中業入過去。得至未來。身死
得謝未來報起。如一業成以一大得得於
業法。又以小得得於大得。第二刹那以三
大得。得前二得及以業法。初念之得倶成
法故。又三小得得前三大。并初刹那九法
成就。第三刹那二十七法。此之得義出自法
相。釋作無作引論云。初念作現在成。第二
念過去成。若無作者。初念現在成第二念二
世成。所言作者。第一念中但有法倶。第二
念中唯有法後。言法倶者。謂初念本法及
大小得。言法後者。第二念去前前之念轉成
法故。故後後念大小得得。言無作者。初第
一念亦但有法倶。亦如作中初念説也。至
第二念有法倶得及法後得。言法後者。亦
如前作中第二念説。言法倶者與法後得。
同時而起一無作法及大小得。是則第二念
中有三大得及三小得。得初三法。同時復
有三法倶起。故第二念九法倶生。并初念
三成十二法。所以第二念中六得得於過
去。名過去成。又有二得得現在法。名現在
成。故云初念無作現在成。第二念無作二世
成。凡云大小得者。皆以大得得於本法。復
以小得。得於大得。還以大得得於小得。故
大小得更互相得。故知第三念去。如是展轉
得遍虚空。凡有所作善惡諸業若下劣心。
唯有於作則無無作。若増上心則有於作
及以無作。作與無作各起得得。業入過去
得至未來。能招後報。作無作得但與形倶。
是故得名得非色心。故倶舍論不相應行
有十四種。謂得非得同分無想二定命相名
身等類。是則一生之中於一業思之所起得。
尚已無量。況無量生無量業得以至來際。若
經部宗得既是假。但云意與身口和合成
業。假立爲種至未來生。又復業名通於方
便根本後起。今對根本立以業名。若大乘
中藏識盛持以至來世。雖有此異凡受報
處。必爲精血四大所籠。未得擇滅非得已
來。常爲得繩之所連縛。連縛未斷去已復
還。現陰若壞名爲去已。復受生有名爲復
還。至無學果方名籠破。生有業盡名爲不
返。陰質不續名空籠存。此壞等者復斥凡
夫。此五陰壞生有陰成。出陰入陰現生後等
云云印壞文成等者。重顯籠瓶文仍少異。籠
瓶二喩但喩因果。此蝋印喩更加中陰。故大
經二十七云。如蝋印印泥印與泥合印滅文
成。文非泥出不餘處來。以印因縁而成是
文。經合喩云。現在陰滅中陰陰生。是現在陰
終不變爲中陰五陰。亦非自生不從餘來。
因現陰故生中陰陰。提譬合云。如印印泥
印滅文成。名雖無差而時節各異。是故我説
中陰五陰非肉眼見天眼所見。釋曰。現陰
如印。中陰生處義之如泥。現在陰滅。名爲
印壞。中陰陰起名爲文成。於此復以中陰
爲印。業逼受胎名爲印泥。中陰陰滅名爲
印壞。未來陰起名爲文成。業種未斷文復
爲印。印復爲文。文印相成。不可窮已。中陰
生陰倶名爲陰。此等滅時倶名印壞。此等成
時倶名文成。生滅名同故曰無差。生處不
同故云各異。若文不爲印名爲因滅。印不
爲文。文亦自壞。名爲果亡。故大論云。先
世業自作轉爲種種形。虚空不受害無業
亦如是。毘曇命是非色非心法者。亦屬十四
不相應行攝。大集等者引證命也。一期爲
壽連持曰命。一期連持息風不斷。故出入
息名爲壽命。比丘不保七日等者。大論二十
五。佛爲比丘説死想義。有比丘白佛。我
能善修死想。佛言。汝云何修。答言。不過七
年。有云。不保七月。有云。七日乃至六五四
三二一日。佛言。是名放逸。不得名爲善修
無常。有比丘言。不保從旦至食。有云。食
頃。佛言。皆是放逸。有一比丘言。出息不保
入息。佛言。是名精進善修無常。殃者咎也。
罪也。爾雅云。肉爛也。若遭殃時義如肉爛。
父何怙無母何恃。理性法身猶如嬰
孩。若無二智父母所養。是故當知必死不
疑。云何安然而生常想。溘者去也。冥者北
方幽冥即是陰方幽道故也。或精進滅火者。
精進之水破懈怠火。猶如救火不可少息。
懈怠火滅故云滅火。雖不少息與道尚乖。
身雖精進不悟無常。不得名爲身心精
進。大論十八云。菩薩摩訶薩行精進者。四
儀不廢。寧失身命不廢道業。譬如失火
瓶水投之。唯存滅火不惜於瓶。諸行如舍
懈怠如火。身如水瓶心如盛水。身心精進
如合瓶投。是故精進以心爲本以身爲助。
所以應須正助具足。若以空瓶投火擬滅。
而不知水堪能滅火。徒自疲勞火終不滅。
但身精進亦復如是。又精進者。亦如野雉
見大樹林爲火所燒。恐衆鳥無依。以自身
力飛入水中。漬其毛羽來滅大火。火大水
小往來疲極。不以爲苦。是時天帝來問之
曰。汝作何事。答言。我爲衆生以此林樹陰
育處廣清涼快樂。我諸種類諸宗親族及諸
衆生。皆依仰此。我之身力豈敢懈怠。問曰。
汝此精進當至幾時。答言。以死爲期。天帝
言。汝言雖爾誰當信汝。即自立誓。若不虚
者火當即滅。是時淨居諸天知菩薩誓廣。即
爲滅火。自古及今唯有此林。獨常滋茂不
爲火燒。喭云等者。喭傳也。應作諺字。若作
喭者弔也。凡諸諺言皆似聖語。故自昔來用
爲實録。顏氏家訓往往引之。可憐如精進
五媚如道心。媚者好姿也。山海空市等者。
法句經第二云。有梵志兄弟四人各得神
通。知後七日一時皆死。自共議之。我等四
人五通之力翻覆天地捫摸日月。寧不避
死。一云。吾入大海。下不至地上不出水。
一云。入須彌腹還合其山。一云。輕擧空中。
一云。入大市中。各云。如是處避無常殺鬼
豈知我處。議訖辭王述其去意。過七日已。
各各命終如熟果落。市監曰王有一梵志
卒死市中。王云。有四人避對。一人已死餘
三豈免。王即問佛。佛告王言。有四事不
可離。一者已在中陰不可不生。二者已
生不可不老。三者已老不可不病。四者已
病不可不死。白駒日也。烏兎月也。又俗典
中云。月中有兎日中有烏。如野干等者具
如第四卷引。次又復當下無我觀也。忽聞讃
罵等者。如人持瓶聞罵持者或讃持者。
攬他彼説云讃罵己。一切事業亦復如是。
況復罵己全是罵他。以身屬他四大造故
云云心性如手執如塗膠。取境名爲隨執隨
著。酷者虐也。赫者盛貌。隆者如前。如彼夜
房等者。大論九十三云。瞋者本無一切皆虚
妄事。故生嗔恚如於逆害。乃至奪命起重
罪業。因茲重業必墮三惡。愼勿無事受大
苦惱。如一山中有一佛圖。中有別房常有
鬼來。故諸道人皆捨此房。有客比丘暮投
其宿。維那處分令住此房。而謂之言。此房
有鬼喜來惱人。能住不耶。此客比丘自恃
戒力及多聞力。而不畏之。謂此小鬼有何
所能。我能伏之。即便入房。至暮復有一客
比丘求覓住處。維那亦令住此鬼房。亦如
前説。客僧亦復如前人説。先住比丘閉門
端坐伺待鬼來。後來比丘夜已黒闇打門求
入。先者謂鬼不爲開門。後者復以極力
打門。内者復以極力拒之。外者得勝排門
得入。内者以極力打外者。外者亦以極力
打之。如是相打以至明旦。相見乃是故舊
同學。各相愧謝。衆人聚而怪之。衆生亦爾。
五陰本來無人無我。空取其相生於鬪諍。
若披在地但有骨肉。無復人我。當爾之時
誰論彼此。是故菩薩語衆生言。汝愼勿於
本空之中起鬪諍罪。二鬼爭屍等者。大論十
三云。如人遠行獨宿空亭。夜中有鬼擔一
死屍。來著其前。復有一鬼從後而來。瞋罵
前鬼云。是我屍何以擔來。前鬼復言。本是我
物我自擔來。二鬼各以一手爭之。前鬼語
曰可問此人。後鬼即問。是誰死人誰擔將
來。是人思惟。此之二鬼皆有大力。實語虚語
皆不免死。我今不應妄語答鬼。便答後
鬼前鬼擔來。後鬼大瞋拔其手足。出著地
上。前鬼愧之。取屍補之補之便著。臂手足
等擧身皆易。於是二鬼共食所易活人之
身。各各拭口分首而去。其人思惟。父母生
身眼見食盡。我今此身盡是他肉。爲有身耶
爲無身耶。如是思惟心懷迷亂不知所
措。猶如狂人。天既明矣尋路而去。至前國
土見有佛塔。凡見衆僧不論餘事。但問
己身爲有爲無。諸比丘問。汝何人耶。答曰。
我亦不知是人非人。即爲衆僧廣説上事。
衆僧皆云。此人自知己身無我易可化度。
即語之言。汝身本來恒自無我。但以四大
和合聚集。計爲本身。如汝本身與今無異。
時諸比丘度爲沙門。斷煩惱盡得阿羅漢。
是故有時於他人身亦計爲我。以無我故。
有時於我謂爲他人。故文殊問經云。有老
人夜臥手捉兩膝。而便問云。那得有此兩
小兒耶。身若有我云何不識謂爲小兒。故
知横計皆無定實。若修下結成三乘行異。初
聲聞。先法中云如爲怨逐等者。四倒如怨
逼心如逐。身如怨國觀如叛出。不出五
陰而於中行。若至見道方有出路。獐聞下
譬。三乘之人雖復觀於諦縁度別。通而言
之倶觀念處。雖同念處自行化他。有悲無
悲宿福不同。故分三別。故於此後分出三
乘。初文譬者。聲聞觀法義之如獐。生老病死
猶如獵圍。三界五欲猶如水草。不遑視聽
如不暇飮噉。希離二縛如志在免脱。次
支佛行相中支佛觀法義之如鹿。觀因縁智
猶如透圍。斷結侵習如小免難。自智如
馳愍他如顧。悲智兼行故名爲並。部行説
法名爲悲鳴。但讃出苦名爲呦咽。呦呦鹿
鳴也。咽字應作噎。飮食不下也。悲心愍物
如食不進。自厭有餘名之爲痛。亦悲他
人名人爲戀。昔同彼苦名爲本群。欲去
念住恐非永益。名雖踟躕。言踟躕者行
不前貌。有少悲心似住生死。利物事微名
爲何益。説已入般。名爲茹氣。教法不住名
爲呑聲。茹者飮也。雖愍而逝如銜悲前進。
從自出下合譬。文略。悼者哀也。矜也。次明
菩薩者譬文可知。次合譬中。文相皆是事助
之益。是故當須事理合行。故下文若全無
下。更説合行之意。若不見之如何進行。前
聲聞中。先法次喩。次支佛中。先喩次合。此二
合文。文相並略不委對合。是故於喩扶文
委銷。今菩薩中合喩文足。故直合之不復
別釋。大象合菩薩。從無常去至水火者。
合雖聞圍合。從又起慈悲去至獨去者。合
不忍獨去。從安耐生死合自知力大等。從
以智去至倶安者。合令群安隱。事度爲功
徳。五分爲法身。伏道爲慧命。後後爲増長。
三祇爲大象。從若小象子去抑揚也。小不
及大抑也。初心可歎揚也。初僧祇初名小
菩薩。雖未免退實異凡小。故可稱歎。次
引證中不住不調等者。初心菩薩事度誓願
異凡夫故。名不住不調。異二乘故名不住
調。雖知已去三句例此。而不取證故並云
雖。但以伏道爲無我等。不同通別二種菩
薩。多修下結行成也。狼者獸也。似犬而狼。
此三藏中三乘之智。同觀無常苦空無我。爲
三乘行異。並可以爲助道事智。自行下正
請加。蒙如結益並如文。若全下明合行之
意。先斥失。次*辯得。佛印者。印謂印可。可
謂稱可。事理相稱故可聖心。爲聖冥印障
去理顯。既具衆失又迷理觀。印無是處。次
所以下引昔化事。釋成助意。有法譬合。初
法中二。初引昔化。謂昔曾繋珠義如正道。
退大輪迴義如重蔽。以小起之義如用助。
初曾禀大。退大流轉不堪大化。先小導之
方堪入大。是故名爲以小起之。次從又佛
初欲下。引現化儀以證助意。本是大縁義
之如正。大機未熟義如重蔽。尋用方便義
如用事。以當宜故如梵音讃。十方諸佛
尚讃助道。況今重蔽而不助耶。如富家子下
次擧譬。若論觀蔽應用無生。事不獲已
用事助者。如大經十九云。譬如有人閉在
囹圄從厠孔出。譬如有人懼於寃家依
旃陀羅。如婆羅門病食不淨藥。菩薩摩訶薩
行於事度亦復如是。爲是義故應須事
助。況復今文正助合行。一切助行無非法
界。合譬可見。此六度文並在大論第十五
至第二十一。毎於一度衆釋不同。然亦不
出此之四意。次以六句料簡事理者。先問
意者事度屬三藏。道品是無作。本以無作正
行道品。通至無作三三昧門。今此乃云不
修事度。無作三昧不成就者。事度應勝無
作道品。次答意者。度之與品倶有事理。況
復度品更互相攝。是故勝劣亦互受名。但作
度名於治義便。所以對治從度爲名。今文
以事而助於理。故上文云。無事理定不成。
前文已約佛今昔化。及以大經諸譬之文。足
顯以事助理之意。爲顯行門何論勝劣。
爲欲更顯通別治相。是故更爲三對六句。
於中先列六句。次釋。釋中先別次通。所言
別者三對不同。且以事度對理道品。生滅
道品對圓六度。以明相破相修相即。言相
破者。文云如上道品不能契眞。指前第六
正修道品。故知即是無作道品。若修六度
即能破蔽。即是今文對治助開。即是六度破
道品也。若修圓六度不能契眞。修事道
品即能破惑。是名道品破六度也。六度之
下云波羅蜜。故云彼岸。相修者。修事六度
爲對治竟。更須進修無作道品。治道成就。
故云任運。若修生滅道品爲對治已。更須
進修無作六度。言如上所説者。如上六度
攝生滅道品中。即是生滅道品破事蔽竟。
而理觀全無毫末。必須進修無作六度。言
相即者。生滅六度即圓道品。生滅道品即圓
六度。約事須有生滅等別。據諸法體本
來相即。故引經云皆摩訶衍。檀度擧六度之
初。念處擧道品之首。故知相破相修約判
權實。而成助道。相即即是約開權實。而成
合行。若且一往爲無作故。修事爲治如向
所説。若以四教遞爲助者。應以通教對
事六度。別教對事圓教對事。別教對通圓
教對通。圓教對別。總合六重度品不同。通
論下次通論諸法。皆得相對以*辯六句。文
中略擧四諦因縁。言有無等者。有謂有益。
無謂無益。非有無者。即是相即。人見有無
及以雙非作三諦釋。甚失文旨。若不論助
則於當教隨所宜樂。以論有益無益等也。
是故當教亦有相破相修相即。次明攝調伏
諸根者。初正明調伏中四教不同。一一教
中皆具六度。一一度中皆調六根。即是一一
根中皆具六度。四教乃成二十四番六度。亦
是二十四番道品。若望隨自意中更對六
作。又成度品各二十四。乃成度品各四十
八。於一助治豐富若此。世人不識讀者尚
迷。今文既云調伏諸根。即是置作論受。一
一教中皆悉。先釋次結。今初檀中不復論財
者。且從調根。具足應如隨自意中。但約六
作六受以明六度。度既有四以四種度調
伏諸根。故調伏諸根亦有四別。即是助道
遍於作受。治於六根六蔽之相。而於六根
顯究寛六。故此因門已攝諸法。此之四教六
度六根。若消釋者。必須順於當教教意。皆
以後教展轉融前。方名助道展轉爲治。次
明戒中言不傷者。傷秖是破。護戒無缺故
曰無傷。言習應者如是修習使得相應。故
大品習應品中。舍利弗問。菩薩摩訶薩。云
何修習般若波羅蜜。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釋云。舍利弗知般若波羅蜜難行難得
難可受持。故作是問。大品云。佛告舍利弗。
菩薩摩訶薩習應色空乃至一切種智空。是
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論問云。習應是何
義。答。習謂隨般若波羅蜜修行不息不休。
是名爲習。譬如弟子隨順師教不違師意。
是名相應。隨順般若不増不減。如函蓋相
稱是名相應。圓教中先引經。殃掘云者。準
殃掘經。其殺千人唯少一人。欲害其母。佛
隨至來復欲害佛。初縁具如第二卷引。佛
徐行不疾。殃掘疾走趁佛不及。説偈喚言。
住住大沙門等三十六偈。佛以二百七十六
行偈答。毎三行偈結成一答。合九十二答。
其三行内但換第二行初句。餘句並同。初

    住住殃掘摩 汝當住淨戒
    我是等正覺 輸汝慧劍税
    等住無生際 而汝不覺知
    汝殃掘摩羅 我是等正覺
    今當輸汝税 無上善法水
    汝今當速飮 除汝生死渇
餘第二行初句者
    我住無作際 我住無爲際
    我住無老際 乃至無病際
無染際等。殃掘慚愧猶如盲人爲毒螫脚。
佛説偈已復告殃掘云。云何名爲學。殃掘
答言。一切衆生命皆依飮食存。此是聲聞宗
斯非摩訶衍。所謂摩訶衍離食常堅固。云何
名爲一。謂一切衆生皆以如來藏畢竟恒安
住。如是増數至増六中云。云何名爲六。所
謂六入處。此是聲聞宗斯非摩訶衍。若言
摩訶衍。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明見來
入門具足無減修。所謂彼耳根明聞來入門
已下並略第
二第四句也
所謂彼鼻根明嗅來入門。所謂彼
舌根明嘗來入門。所謂彼身根明觸來入門。
所謂彼意根明説來入門。乃至増數以至十
力。答竟佛命善來成阿羅漢。經中不云了
了。今文義説一念眼根具權實理。故云了了
及分明也。又今意根與經不同。亦是隨義。
是故爾耳。經從外用故云明説。今從内證
故名爲知。經從外用名爲説者。如法華中
釋意根云。月四月至歳分別無窮盡。即是
意根以説辯用。如是助者方助圓極。即名
合行。彼九界下釋經。自謂等者。九界自謂
當界爲極。不知理體究竟眞實。是故名爲
自謂非眞。又具下釋六度擧例結成眼智。
次例六塵總結。此則下合行。當知下結遍。
並如文。大品云下。次引大品證也。云亡三
者。此圓亡三語似通教。須簡同異使教相
別。通教但以能所財物爲三。別教約三亡
於十界藥病授藥等三。圓教約三亡於空假
中三。又若以能所財物之三。而爲所亡。三
教能亡觀行別者。義亦可然。通教即空而爲
能亡。別雖縁中用空不別。圓教即用不思
議空。即此正是亡於三諦。常亡常照論亡論
照。乃至無著亦須料簡。如是名爲事理合
行。應是具足者下正釋合行之相。先略立。次
自他下釋也。具足事理自行化他。方名具
足。然理通三教且從勝説。以圓對事方名
具足。事則破其慳法等者。略語捨財。準例
亦應釋捨身命。應云摩拭保重毫力不施
名慳身法。資具長養不能傾生。名慳命法。
封閉藏隱不欲人知。名慳財法。今不惜身
命而行事施。身如聚沫命若電光財如糞
土。名破慳法。雖能事施猶滯遠理。不能
遍捨十界依正。慳義猶存名爲慳心。心觀漸
明不見十界身命財相。常與法界理檀相
應。故云理則破其慳心。心慳若破則是遍捨
一念十界百界依正。故入位時遍能逗會十
界機縁。是故名爲而能捨法。財施助法。法
施融財。正助合行斯之謂也。結中二破謂破
法破心。二捨謂捨財施法。事理二圓二捨周
備。理施爲體事施爲用。此約自行以論體
用。故云體用事理具足。度二死海至三徳
岸。名波羅蜜。作此觀時名爲觀行。六根若
淨名相似位。具如法華六根清淨。若入銅
輪具如華嚴十種六根。次明攝佛威儀者。
前之二科略攝因行。此去十科略攝果徳。佛
以無縁慈悲攝物。不動法性現諸威儀。
必依不共力無畏等。故十力等名佛威儀。初
文總標來意。今逐已下別明攝相。既以六
度而爲助道。即應六度攝佛威儀。六度名
陜攝義不周。故隨名便以道品攝。前既六
以攝道品。當知道品不異六度。又道
品秖是四諦之一。若有道諦方有四諦。若
無道者苦集非諦。何況滅耶。道名復陜故具
用四。文中雖分四種十力。十力之外無別
十力。亦如四諦無量相等。故引殃掘力有
無量。非諸聲聞縁覺所知。如處非處聲聞
經中。即以六道而爲非處涅槃爲處。今摩
訶衍約四四諦十界四土。辯處非處。故大
乘力如十方土。大經既對二乘四諦以明
無量。今亦且對二乘經力以明十力。於中
初正攝四種十力。故一一力中皆須四義。初
釋處非處中。言乃至無作者。中越二教。若
欲例知。即以無生例於生滅。無量例於無
作。巧拙雖殊所縁理等。下九力中一一皆須
諸教對辯。方曉四種廣陜淺深。應知後之
三力即三明也。大論二十七廣明十力。須
者往尋。問。十力既不出四諦。何不但明四
諦。何須明力。答。諦通所觀之境力明如來
勝能。四諦在因十力唯果。四諦通小力唯
在大。故須別説。是一法門等者。釋疑也。初
釋四種疑。力必利生。生機不同能被必別。
故須四種藥病相對以*辯四法。不令等者。
顯露法輪利益不等。同一座席所禀各殊。小
不聞大令不謗大。大得密聞是故不抑。
能仁者。亦曰能儒。直林。度沃焦等。具如華
嚴名號品明。菩薩智臣等者。明五時中諸大
菩薩知佛口密扣機而問。如王但云先陀
婆來。智臣善知鹽水器馬。於一言音密被
四類。機應主伴不差毫釐。鄭者亦重也。故
漢書云。皇天所以鄭重。即頻降命也。菩薩
亦爾。爲衆生故頻煩扣聖。問十力去釋因
果疑。初問意者。助道但在初心十力唯居
果位。何得初心而攝果力。答意者。引三處
文。以證初心可修十力。況助門遍具攝始
終。十力既然諸法例爾。故但難力餘不復
論。是故下文但直爾釋乃至不共及相好等。
初引大論者。引論二釋並是初心已修十
力。引初文者。既許菩薩修般若時十力不
應住。初心若住望佛有過。非初心無故
云初心。但未究竟。爲是義故。故不應住。
當知初心已有力分。又菩薩下釋是分得。
若爾下次引華嚴。先更難論。論中但云初
心許修豈名爲得。此斥初解云多生著。故
知即是修而未得。言後語入位者。次難後
解云未究竟。應在初住方名入位。何關
初心。準此二義不名初心具足十力。若依
下正引經答。住前已得十力之分。是故當
知非初心無。後云乃至如是觀者便成正
覺。即是初住分證十力。言先當分別十種
法者。自古講者。云十梵行。既在住前義
當十信。文言三業及佛法僧戒者。此中語
略。應云身身業口口業意意業及佛等四。舊
經十七云。法慧菩薩承佛神力説十住竟。
次正念天子問。具如今文所引者。是法慧
答云。此菩薩一向專求無上菩提。先當分
別十種之法。身乃至戒應如是觀。觀此十
法皆同法界。且從皆非梵行而説。以此菩
薩棄俗出家修梵行故。爲無上道。復觀事
行不可得也。何者。具清淨戒名爲梵行。從
縁方具。縁謂三業三寶戒法。對於心因方
能成就。今初推因縁皆無自性同法性理。
故云如空。故彼經云。若身是梵行。當知梵
行則不清淨。則爲非法。則爲混濁。則爲臭
穢塵垢諂曲八萬戸蟲。一一皆如初句説
之。若身業是梵行。當知四儀即是梵行。餘
如今文。一一皆云應是梵行。若口是梵行。
當知舌動即是梵行。唇齒和合即是梵行。若
口業是梵行。當知語言爲梵行。所説作無作
稱譏毀譽。即爲梵行。若意爲梵行。當知覺
觀憶念不忘思惟夢幻等爲梵行。若意業爲
梵行。當知想是梵行。寒熱饑渇是梵行。苦樂
憂喜是梵行。若佛是梵行。爲色受想行識。
爲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神通變化等。是梵行
耶。若法是梵行。爲正法邪法寂滅涅槃生非
生實不實等法爲梵行耶。若僧是梵行者。
爲四果向。爲初果乃至阿羅漢果僧爲梵
行耶。爲三明六通八解脱時不時解脱爲
梵行耶。若戒爲梵行者。具在今文。又約三
世五陰種種推求。梵行叵得。觀此十已。次
修十力。既初心許修即是有分。次引地持。
言菩薩知如來藏者。義通別圓今意在圓。
故前後文引九大禪。或通證二或唯證圓。
故今藏義應從圓釋。若爾。何故復云在初
地耶。答。義兼別故寄教道説。別教次第初
心尚具。何況圓耶。故引地持助成華嚴。聞
思前位既是十信。信中已修出生十力。故準
華嚴不須疑也。二乘除入者。除者捨也。入
者解也。捨煩惱故而得解悟。悟即是入所
入是處。即八勝處也。故大論仁王並云八除
入也。故知初地自性禪中攝得一切大小諸
定。豈非等者。十信心修初地有分。三據明
矣者。結前三文。道品下結攝如文。十住下
釋名。諸佛菩薩如實智用通達一切了了分
明。無能壞者無能勝者。又無過失。是故究
竟乃名無過。故云得勝。方便化物故曰堪
能。又至果時化用最勝名勝堪能。今明攝
法義雖通初。且約極果以釋力名。故毘曇
婆沙問云。何故如來身中之智以立力名而
非餘耶。答。無障礙義是力義。了見三界是
力義。名雖在小義意通大。廣陜爲異比説
可知。言扶助者有此力能扶於法身。用
無窮盡。地持中意有自行故。外用無窮。然
佛力下重釋疑也。言此二釋者。此十化生
足爲一釋。殃掘無量力爲一釋。此力云十。
復云無量。當知一一皆無量也。雖云無量
不出於四。故云彌顯。此之十力及下九科。
大論法相卒不可盡。今略存名目以顯攝
法。次攝四無畏者。諸十力智内充明了。故
對外縁而無所畏。故次十力而攝無畏。
如釋力名中第二釋也。全從化用得無畏
名。於中初正釋。次道品下結成。次引大論
釋名。通名無畏者。謂於大衆廣説自他及
智斷等。決定無失。無恐畏相名爲無畏。以
於内心諸徳具故。故於大衆廣説無畏。
言大衆者。謂若人若天。若沙門婆羅門。若
魔梵等及以餘衆。十住下次引十住釋疑。
初文難起。於四事中下正釋。佛應於一切下
重難。擧大要下重釋。初文以略而難於四。
次文以廣而難於四。故知四是處中之説。此
四次第者。大論云。初如藥師示一切藥。第
二如示一切病滅。第三如示藥法禁忌。第
四如示所應食物。應隨四教分別相状。
今文存略例力可知。大論第七問曰。菩薩
無畏與佛何別。答。有二意。一者一切處。二
非一切處。非一切處是菩薩法。故知初心亦
修無畏。大論二十八廣解無畏。次攝十八
不共法者。初文正明攝者。既十力内充外
用無畏。顯所有徳超過物表。異於一切凡
聖所得。故次無畏攝不共法。文闕釋名。應
云通言不共者。極果之法不與下地等共。
若別解者。應云圓果不與偏小因等共也。
大論二十四問曰。迦旃延子復以十力四無
所畏大悲三念。爲十八不共者何耶。答。以
是故名迦旃延子所説。若釋迦子所説。應
如今文所説者是。又十力等二乘有分。十
八不共二乘無分。又云。十八不共二乘有分
但有過失。當知無失方名不共。文云凡十
二法者。恐此文誤。準文會數但闕十一。初
文七法已屬三度。謂身口無失此二屬戒。無
不定心無不知已捨。此二屬定。欲進念無減
此三屬進。餘十一者。謂慧無減。解脱無減。
解脱知見無減。三業隨智慧行。此六已列在
文。餘五謂智慧知三世意無失無異想。此之
五法文雖不列已。合在於慧無減解脱無減
中明。以十一法同屬慧故。是故合説。其相
云何。論云。於諸衆生等心普度。名無異想。
如來意業不須更觀。常無漏失名意無失。
佛智窮了達去來今。名知三世。論釋慧無
減。但云十力無畏圓極故也。今文釋慧無
減中。云常照至而爲説法屬無異想。不失
先念一句屬意無失。此之二義十力無畏圓
極故也。餘三合在解脱無減中。何者。論釋
解脱無減中。但云具足有爲無爲二種解
脱。有爲者謂無漏智慧相應。言無爲者謂
煩惱都盡。今文中云憶三世事不忘屬智
慧知三世。以解脱具故能知三世。以義同
故故得合説。六度之中但出三學及進度
者。以此三學略攝六度足。加精進者。以
此三學非進不成故加精進。闕施忍者。如
前引論料簡易行故也。又可但是文略。若
義取者應以念爲忍也。無不知已捨爲檀
也。即六度義足。結成攝法中。云意如上説
者。略結不共。與前諸義展轉相攝結成助
道。準道品末比説可知。次攝四無礙者。諸
佛於此四法智慧自在。捷疾無礙了了通達。
故名無礙。法界次第中判爲菩薩法者。法
身菩薩皆具此四。此亦是通途大概判之。即
如十力義通因故。此之四法初二是識藥。第
三是知病。第四是授藥。故釋第一即約四
教。第二同入一實咸是法藥。釋第三法即
約十界病相。釋第四法還約四教以明授
藥。故知授四法藥。被十界生用樂説辯。令
他知名説前第一。令他知義説前第二。故
用第四説於前二授與第三。次重釋云。辭
約四種苦諦不云十法界者。據機縁説。
應委悉約十法界中四機不同。故初略釋。次
對四諦。次總結樂説。故樂説中令他聞説
一切字一切義等。用前二也。赴一切音辭
即是赴於第三十界音辭。又爲對諦是故重
釋。與前少異。次攝六通者至下禪境釋六
通中説。瓔珞釋名云。神名天心通名慧
性者。天然之慧徹照無礙。故名神通。眼耳
如意指調伏諸根中者。隨何等通指入何
教調伏諸根。餘之三通指十力者。他心即
是欲力。餘二名同。亦應隨依何等漏盡。而
知何等他心宿命。亦應皆有結成攝法。文
無者略。次攝三明。言如六通中者。六中天
眼宿命漏盡此三屬明。故婆沙中問。何故餘
三不立明名。答。身通但是工巧而已。天耳
但是聞聲而已。他心縁他別想而已。是故
不立此三爲明。餘三立者。宿命知過去苦
生大厭離。天眼知未來苦生大厭離。漏盡
能作正觀斷諸煩惱。復次前世智證明知
過去相續。未來因果智證明知如散微塵。
又前世智證明知自身衰。未來智證明知他
身衰。復次前世智證明治常見。未來智證明
治斷見。無漏智證明治二邊。又前世生空
門。未來生無願門。無漏生無相門。問。在無
學人何故立明。在於學人何故不立明名
耶。答。從勝立故。又無學無無明不雜無
明。故立明名。大論第三問曰。通明何別。答。
直知過去名通。知過去因縁行業名明。直
見死此生彼名通。知因縁際會名明。直
云漏盡名通。知漏盡不復生名明。此明
即是大羅漢所得故也。若爾。與佛何別。答。
滿不滿別。是故通通於六。明唯局三。小乘
中諸阿羅漢皆能得之。今此文中云佛菩薩
之所得者。異於偏小故也。所依別故觀智
異故。又小乘唯修大乘發得。應簡四教廣陜
不同。次攝四攝中同事者。又亦應云同其
苦集。爲令斷故。先同後異。陀羅尼者。別則
唯在於大不通於通。通則尚通三藏菩薩。
況復通教後心。如毘尸王得歸命救護陀羅
尼。即三藏義也。大論第六云。陀羅尼者能
遮能持。一切善法持令不散。如完器承水。
故名爲持。一切欲惡遮令不作。故名爲遮。
又或心相應。或不相應。或全有漏。或是無
漏。若云無色不可見。行陰法入。九智除盡
智。意識所識等。並阿毘曇中陀羅尼義。若但
云或相應或不相應等。則通於大小。若云
菩薩摩訶薩得陀羅尼。一切時一切處常相
隨逐。則唯在大。若別論者。如文所指。唯在
無作正勤。若通論者。但云遮惡持善。則可
以通四教釋之。苦集爲惡道滅爲善。漑者
灌水也。次攝三十二相者。應具明四教相
好不同。初三藏中。引婆沙云阿毘曇相品
者。十住婆沙引小乘中相體業果。以爲初
心菩薩立觀法故。具如第二卷記。從還用
至終不出施戒慧者。取六中三以攝相因。
施戒生人天以慧導諸行。略擧此三攝相
亦足。次通教中云不同上者。即空心修。豈
三祇後方百劫耶。故知通教相體業果並與
藏異。故引般若相即非相。及引十住空爲
相體。既異三藏不同相海。故知屬通。故
大論十三。初以一施生三十七品。次以一
施而爲相因。復云。一一度各爲相因。此並
屬於通教意也。復次前兩道品下欲明別
圓。更重比決有本無本如銅如鏡。以分前
後。次從無量壽觀下。正明別圓法身現相。
薩遮華嚴等者。薩遮尼乾經中。此尼乾子爲
嚴熾王説。無過人者唯有瞿曇。因此廣説
如來相好種性化物。華嚴廣列八十四名。於
一一名。皆云相好雲等。初云。如來有大相
好名莊嚴雲等。有十蓮華藏海微塵數佛大
人相好。又小相光明功徳品明十種菩薩從
兜率下放大光明。名幢王普照。照十世界
微塵數佛刹。令彼十種衆生六根清淨。如是
相好豈與丈六三十二空慧等同耶。故知
前二但是教門權説之耳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三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四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明知次位者。先明來意。既用前七以
爲所修。二世善發入位不定。或未入位未
得謂得。恐極下根生重罪故。故須明位
令行者識之。四教各有眞似二位。在賢名
似入聖名眞。眞位究竟名爲解脱。證已了
位能爲他説。名爲知見。知見秖是智眼異
名。次擧喩云朱紫等者。朱正色如眞位。紫
間色如似位。如赤黒合以成於紫。眞妄尚
雜故名爲似。終不下正釋次位。於中具釋
四教不同。初文通列四門明一一教位意。
意在斷惑以證眞故。故三藏中四門名異。
謂空有等四門。位別即七賢七聖二十七賢
聖等。故云有殊。一一門中皆斷見思縁眞
諦理。故云斷及諦理孱然不異。孱者現也。二
乘多論一生等者。辯門門中二乘不同。言
一生者。雖有百劫三生種解脱分等。從念
處去乃至一生。或二或三或七生等。論其元
意即生取證。元意雖爾非皆一生。是故云
多。雖有四門明位小異得果大同。如判
第十六心見修不同。故云小異。自餘三果
多分楷定。故云不過迭動。菩薩三祇百劫故
曰時長。六度百福名爲行遠。不同二乘一
生斷結。故云亦別。奢促不同名徑路殊。
咸趣眞諦名歸途一。菩薩之人望於圓教。
雖權實異。心願易迴不同於小。五功徳者。
具如第三卷引。次此教下斥濫也。此科正
謂簡濫故來。是故須斥。次明通位中云
簡名別義通。如玄文第五卷初十義料簡名
通義圓。名別義圓等。次明別位中。先明別
位意。次略指經論。攝論華嚴。多明次第四
十二位。言一往者諸教不同。且指此教以
爲大略。然華嚴中有別有圓非專一教。如
經列位位位皆有行布普賢二門故也。又諸
經論別位多途。故云一往。但別下示別位
相。初示經。次示論。通論者如中攝等。通釋
大乘。別論者如智論地論等。別釋一經。那
得等者破執也。論申當門爲引偏好。晩
人不達抑有揚無。失有方便。毀無讃有
失無通途。三四二門亦復如是。雖欲引進
翻爲哽塞。今明等者次述論意。意在通理。
阡陌等者。南北爲阡東西爲陌。經如阡。緯
如陌。四門如緯諸位如經。門門位殊皆至
極果。故云一也。此方等者準此望彼。文擧
通別意兼藏圓。此中正明別教次位。故且
擧別以望通教。辯於所通眞中不同。是故
未云藏圓兩教。若以四門通理攝教。借使
西方諸論盡度。門理勘之則易可識。諍論
自息矛盾不生。經言等者。證向門異理同
故也。開權顯實。三教諸門尚歸一實。豈況
當教諸門不融。世不達者。謂智者大師多
好破斥。而不見融會令歸一乘。況十意
融通除疑釋滯。銷通經論教法不壅。結及
指廣如文。次以十意融通經論者。人見十
意之初有諦理之言。便將十乘以對十意。
深不便也。若以境對理稍似相當。如何發
心用對八教。況下八義對意永殊。如四悉
銷經翻譯胡漢。將對安忍甚爲不類。又第
四文雖云破遍。乃與通塞共爲一文。況今
文中通塞之名。與十乘中通塞意別。況復自
云融通佛法。佛法則指一期佛教。故十法
成觀且在行門。故知定不得用十乘釋此。
又圓教諸位經論易同少生諍計。別教既是
界外析法。所明次位附近教道。文多互異故
有多途。是故因以十意融通。今之次位即
是十中之一意也。然此十意一一皆遍一切
經論。所以前之六意借用釋經五重玄義。後
之四意用附文意。於前六中初五正對五
重玄義。第六即是今家開拓用義方法。令後
學者識一法多含無量歸一。就前五中第一
云道理乃至開合等者。一期佛教並以所
詮而爲教體。教既半滿偏圓不同。體亦隨
教權實不一。諸諦離合隨智隨情。歸會法
華唯一實相。具如境妙中説。此用顯體意
也。第二意者。先擧譬。次即是下合譬。便將
合義以釋譬意。綱謂綱紀如綱之外圍。格
謂格正如物之大體。以教判釋得教遠度。
故云綱格。教隨機異如綱目也。外正曰匡
内實曰骨。四門外正一理内實。横周爲盤竪。
窮曰峙。門門諸行各有横竪。又用漸頓祕
密不定如匡。用藏通別圓如骨。横用諸
門如盤。竪歸一理如峙。以此八教收攝無
外。名爲包括。八中祕密爲密。餘七顯露名
露。然餘七中皆有密露。又祕密不定名密。
顯露不定名露。涇清渭濁。頓教如清漸教
如濁。頓中別濁圓清。漸中藏濁餘清。又法華
唯清。鹿苑唯濁。方等般若有清有濁。又此
八教用各有意。藏等四教是教門法式。頓等
四教是敷置引入。如來權巧善達物機頒宣
藏等以爲頓等。或開或合。宜盈宜縮。名雖
有八用必不倶。具如法華玄文第一卷釋。
及第一卷釋籤中明。此用判教意也。第三意
者。一代教法首題名字。名該一部。部内義
兼大小時節因果互形。如是等相莫不相
違。或一義多名。或多義一名。或離或合或但
或兼。言義相乖一多違諍。不可以世情和
會。不可以文字博解。自古迄今。無能達
者。得四悉意無處不通。諸法相望互爲彼
此。於赴機教情何所疑。此用釋名意也。第
四意者。袪執遣迷。有執咸破。單複具足無
言等見。漸頓諸教破立不同。計能計所執
性不等。用法華意。遍破遍立。情無滯礙能
所適然。此用明用意也。第五意者。凡有所
説結成法門。以對眞似漸頓諸位。位是
所階行是能修。能所相帶則方便與證因果
不混。一切權位皆歸實果。此用明宗意也。
第六意者開拓法門使佛意不壅。雖廣開
拓乃符本文。仍使不失部中正意。綸者繩
索也。緒者絲頭也。縱横開合不失次第。亹
亹者文彩順也。亦猶風之偃草也。謂聲韻
義理無煩雜過。第七已下附文意中。開章
等者。如諸義疏凡開章段。無不生起如鉤
鎖也。如今止觀十章十乘。無不前後次第
生起。八帖釋等者。雖文前撮要義門玄解。
横竪並沓總別離合。或廣張旁布。或一轍竪
深。復須附文次第帖釋。不廣不略有事有
理。總用前七法據理銷釋。無渉華辭意
存文旨。九翻譯等者。前朝諍輕未多紛競。
怛是西語。咸曰胡音。後因黄冠虚構僞制。
近代方始胡梵甄分。葱嶺已西並屬梵種。鐵
門之左皆曰胡郷。言梵種者。光音初下展
轉出生。是故五天並云梵種。近代著述特諱
胡音。第十意者。附文成觀文不虚設。觀與
文合名爲印心。如釋法華。一一句經皆爲
四解。一者因縁。二者約教。三者本迹。四者觀
心。若釋他經唯闕本迹。三意咸通。事理存
焉。行解具足。又如玄文一一科義。亦爲四
解。一者分別。二者麁妙。三者開顯。四者觀
心。玄釋附文無不成觀。非數他寶等者。華
嚴偈云。譬如貧窮人晝夜數他寶。自無半
錢分。多聞亦如是。譬如盲瞽人本習故能
畫。悦彼不自見。多聞亦如是。譬如聾聵人
善奏諸音樂。悦彼不自聞。多聞亦如是。此
斥偏聞之人。唯翻譯下謙退斥奪。方音不
同非關義理不可卒備。故云未暇。文字
法師者。内無觀解唯構法相。事相禪師者。
不閑境智鼻隔止心。乃至根本有漏定等。
一師唯有觀心一意等者。此且與而爲論。奪
則觀解倶闕。世間禪人偏尚理觀。既不諳
教以觀銷經。數八邪八風爲丈六佛。
合五陰三毒名爲八邪。用六入爲六通。
以四大爲四諦。如此解經僞中之僞。何淺
可論。縱以心王解王五陰釋舍。念一體
爲持鉢。離二見爲洗足。將解般若持鉢之
名。終不可也。用釋法華王舍之稱。殊無所
擬。既無分別淺僞何疑。是故今家觀心銷
經隨經部別。義勢不等。以理爲本。詮行
各殊。次位者下正示十乘次位一意。即彼十
中次位之一。爲明別教次位難會。故演十
意指一通之。若是十乘何不但云此之十
法是十乘耶。至此但指十中之一。次釋圓
教次位者。先明五悔爲入位之方。他人圓
修都無此意。將何以爲造行之始。但云一
念即是如來。空譚擧心無非法界。委撿心
行全無毫微。若修四種三昧至重作方便
者。明方便來意。四種三昧通用二十五法。
爲通方便。若行法華別加五悔。不通餘
行。故云唯也。若方等中以求夢王爲別方
便。常行常坐及隨自意。直爾行之。逆順十心
一切通具。先知下明五悔意爲入觀之方。
是故重牒前文觀法。但心理下明用向觀
法不能發眞。是故應須更加五悔。此之五
悔爲圓位初因。若復悠悠道法安剋。懺名下
次正明五悔。雖有勸請等四不同。莫非悔
罪。故名五悔。具如下文明悔意中各有
所治。今僧常儀前四出十住婆沙。願文在
大涅槃。若占察經亦但列四。南山云。占察不
須更加發願。以其四悔皆是願故。若爾。經
論皆四。今何故五。答。如彌勒問經云。晝夜
六時勤行五悔。不假苦行能得菩提。故必
須願。此五次第者。若皆名悔莫非治罪應
無次第。若準婆沙占察次第並同。若如是
等長悔之文。亦五悔義足。初如是下即懺悔
也。次今諸佛下即迴向也。次衆罪去一偈。即
重擧懺悔略例餘三。次一偈重擧世尊以
爲歸禮。故無次第。且依次第爲生起者。若
舊罪不除徒施勸請。既勸請已覩相聞教
依教修行。若嫉妬不除自善微劣。尚不喜
他何能迴向。四法具足以願導之。如此五
法尚能入位。況滅罪耶。比來行人都無介
意。徒勞讃者急誦未與耳識相應。一生若
斯枉招信施。業不他受試爲思之。初懺悔
者。初文釋名。陳露者。陳列也首也。悔者伏
也。金光明疏釋懺悔品。彼廣釋名云。懺名
白法。悔名黒法。白法須尚黒法須捨。又懺
名改往悔曰修來。又懺名披陳悔名斷
續。五體者如前所釋。又今文但是説其懺
意。懺辭具在法華三昧。亦可隨己智力任
意廣陳。次勸請者。大爲二意。一者請住於
世。二者請轉法輪。大論至云云者。大論十
五具釋。問。諸佛之法。法應説法。何須勸請。
又若諸佛現見在前請佛可爾。今乃不見
云何可請。答。佛雖必説而不待請。請者得
福何得不請。猶如大王雖多美膳若有
請者必得恩福。録其心故是故有益。如
修慈心令衆生樂。衆生雖無得樂之者。念
者得福。請佛亦爾。復次佛法待請爲説。又
衆生雖不面見諸佛。諸佛何嘗不見其心
聞其所請。假令諸佛不聞不見請亦得福。
何況聞見而無益耶。又破外道作如是言。
道法常定何須多言。防其謗故。故須待請。
又外道言。諸佛不應貪壽住世。爲防此
謗。是故須請。又若不請謂佛愛著。令知無
著故須待請。又諸外道皆無請説。故今須
請。次謂轉下至住世者。盡是論文。有此
諸意故須二請。若佛初成先轉四諦。今爲
求圓是故通請。夫命至得住等者。明勸請
所指。所言請者爲請何等。謂請佛大悲非
請色陰。若大悲不息身則久住。故擧命業
以譬請住。報命如佛我心如業。又報命如
色身業如大悲心。我心請佛不息。願佛大
悲住世。變化亦爾。作意神通隨心所期。期
心未息變化不止。我心如心佛身如化。我
心不息願佛莫滅。又佛身如化大悲如
心。願莫息大悲則色身不滅。我今請佛
如大炬火爲破無明。我心不息願佛勿滅。
次隨喜者。佛轉法輪衆生得三世益。我助
彼喜者。喜前勸請也。過去下種。現在重聞
得成熟益未曾下種。現在成種未來方益。
故三世益皆因法輪。故我隨喜衆生得益。
大論六十一云。隨喜者有二種。一者世間。二
者出世。若人無有出世善根。我今隨喜衆
生世福。是故隨喜通於有漏無漏。倶名爲
福。又福徳者是菩薩摩訶薩根本。能滿菩
提。聖人讃歎。智者行處無智遠處。是福因縁
能得輪王諸天乃至一切種智。知如是等
得正知見。是故見福而生歡喜。復次我應
與衆生善。其自修福是故我喜。復次衆生
有善與我相似。是我同伴。是故我喜。復次
菩薩摩訶薩於十方三世佛及菩薩二乘一切
修福者。而生歡喜故名隨喜。若無福徳
畜生無異。但同飮食淫欲鬪諍。修福之人衆
生尊敬。猶如熱時清涼滿月。是故隨喜。大論
三十二云。如賣買香等。問。云何隨喜心過
二乘上。答。以隨喜善迴與衆生故。觀衆生
至正縁了等者。如法華中常不輕品。不輕
菩薩見諸衆生具足三因。皆當作佛。故不
敢輕。此但敬其正因故也。正因之中三因具
足。況無始時曾聞一句即了因種。彈指合掌
即縁因種。故此菩薩凡見衆生皆悉與記。
乃至身行不輕之行等云云。毒鼓者。大經第
九云。譬如有人以新毒藥用塗大鼓。於
大衆中撃令出聲。雖無心欲聞。若有聞
者遠近皆死。唯除一人不横死者。謂一闡
提。纔聞即能破無明惑。名爲近死。聞未即
益作後世因。名爲遠死。諸教諸味及經時
節。以論遠近。四念處云。若有聞者遠近不
死。謂但破於見思塵沙。法華隨喜法等者。
隨喜品中從法座起。至於餘處爲他人説。
他人聞已復隨喜轉教。如是展轉至第五十。
校量聞法而生隨喜。故云隨喜法。大品隨
喜人者。經云。若聲聞人能發心者我亦隨喜。
聲聞是人隨喜其人。名隨喜人。人必有法
法必藉人。故云互擧。迴向者。以隨喜福與
衆生共及向菩提。菩提如文。施衆生者。然
修因福不可得共。若得果時則以此福施
於衆生。是故菩薩得世四事利益衆生。又
自以福淨其身口。人見歡喜所説信受
得十善乃至種智。乃至舍利能令一切衆生
得道。是故果報與衆生共。今因中説果故
云與共。若言福因與他共者。從初發心所
修善根盡與衆生。後時將何以爲成道之因。
以善法體不可與人。故今直以無畏無惱。
以施衆生。用無所得故至菩提。故淨名云。
迴向心是菩薩淨土。迴向爲大利等。故法華
梵天施宮殿時。皆發願云。願以此功徳等
云云。如迴聲入角等者。大論三十二云。迴向
者。如少物上王。如迴聲入角。問。菩薩
功徳勝於二乘。有何奇特。答。今此不以功
徳比之。但以隨喜迴向心比。如巧匠指示
倍得價直。執斧之人倍用功力。直不足言。
聲聞自行如執斧者。菩薩教他而行迴向
猶如大匠。大論問曰。何故名二乘爲自調
自淨自度。而不迴向。答。戒爲自調禪爲自
淨慧爲自度。二乘唯自修此三故。不取等
者。釋上斷三界等四。謂不取苦不念集。
不見滅不得道。於此四中而不分別世
及出世因果等相。名不分別。如是名爲正
迴向也。實相無取乃至無有分別故也。能
迴向至妄想等不生者。大論云。菩薩心空
檀波羅蜜乃至種智。一切皆空。一相無相如
佛所説。如是迴向如箭射他無不中者。
以見無相不見不得一切諸法故爾。能
謂迴向之心。所謂衆生佛果。如是能所及
一切法。一心推求皆不可得。亡能亡所。
如是一切所迴向之法。無不歸實故不可
得。無已今當等者。三世推求此之能所生
滅不住。又發心爲已。迴向爲今。所迴向處
爲當。又所迴向中極果爲當衆生爲現。又
衆生者亦有當現。即諸衆生名之爲現。共
福當得名之爲當。如是三世畢竟叵得。如
三世諸佛所知等者。唯一實相是佛所知所
見所許。於中能知即種智。能見即佛眼也。能
許即是本時弘誓及一切行。是名眞實等者。
如佛所知方名眞實。非向權果。權果虚妄
即對破藏通所期之果。言最上者非上中
下之上。即指圓教名爲最上。最上故具足。
此破別教也。則不謗佛等者。計佛果爲有
乃至非有非無。皆名謗佛。何以故。佛果非
有乃至非有非無。非苦故無過咎。非集故
無繋著。有道故無毒。有滅故無失。此依
無作四諦爲迴向也。言無苦集唯有道
滅。且約事説。理即苦集本是道滅。何但等
者。前三謂懺悔勸請隨喜。後一謂發願。前
後皆例今迴向意。依無作諦而不見諦。名
眞五悔。能發眞位。故引婆沙證成圓意。故
知五悔並依無作。方令懺悔見罪性本空。
勸請知法身常住。隨喜了福等眞如。發願
達能所平等。次明發願者。初釋名云如許
人物等者。卷者約也。亦契也。説文云。券別
之書以刀判其旁。故謂之契。故字從刀。御
者侍也。主也。一切諸法以願侍之。以願爲
主。亦名下至盛物者。四弘誓中衆生煩惱
爲惡。法門佛道爲善。遮惡爲遮持。持善
爲總持。諸行如坯誓願如火。*坯者瓦未
燒也。堪任利他名爲盛物。四弘爲總願等
者。一切諸願四弘攝盡。故名爲總。法藏等
者。觀經悲華並云。彌陀因名法藏。於自在
王如來所。聞説二百一十億佛刹發願又
觀經云。法藏比丘爲欲攝取諸佛土故。發
四十八願發是願已地爲六動。爲佛所記。
大阿彌陀經云。爲菩薩時發二十四願云。
不得是願終不作佛。願數不同部異見別。
不須和會。悲華經中則無別願。但云爲取
佛土故發四弘誓願。故知一切菩薩凡見諸
佛。無不發於總願別願故大論第八問曰。
菩薩修行自得淨報何須發願。答。福若無
願。如牛無御則無所至。如佛所説。不知
法人聞天中樂心便念著。問。若無願者不
得報耶。答。雖得不如有願。有願則少福
而得大果。華嚴者。新經第十四。歴事別願。
又如梵網發十大願十三誓等。大經聖行願
文大同。又第十四梵行品云。若施食時令諸
衆生得大智食法喜食般若食。若施漿時令
諸衆生趣涅槃河。飮八味水得甘露味。準
如此例及華嚴等隨境發願。隨其智力。何
必如文。若有文者幸依佛説。如此等文並
別願也。今五悔中義兼總別。故知五悔非小
行所宜。如彌勒問經。佛告阿難。彌勒往昔
不修苦行。但修善巧方便安樂之道。積習
無上正等菩提。阿難言。云何名爲善巧方便。
佛言。彌勒昔行菩薩道時。但晝夜六時勤
修五悔而得菩提。彼經悔文有二十三行。
亦無別列五悔辭句。但數數請佛數數説
悔。餘三亦然。如云有罪悉懺悔。是福皆隨
喜。我今請諸佛。願成無上智。若準此例未
必各説。但修行者智力微弱。縁心難當。故
須一準。如婆沙四悔雖僧常儀。亦須善其
意以爲運念。具如南山正行儀中注解。從
令於道場等者。總結悔意。皆爲破罪故
也。昔作大惡三業倶重。故今懺悔三業並
運。發大勇猛方破大惡。勸請破謗法罪者。
亦應先云懺悔破於三業遮性等罪。文闕義
足。次文者。昔聞諸法而生誹謗。今請佛説
令一切聞。是故能翻謗法之罪。隨喜破嫉妬
罪者。昔對境生嫉。今隨喜一切。故得翻破
昔嫉妬心。迴向破爲諸有罪者。昔所作福但
順生死。爲諸有因不能自免。豈能令他
離於有因。今具二迴向自免免他。是故迴
向。順涅槃門故云順空無相等也。亦應更
云發願者破邪願罪。即導前四令至所在。
若能下正釋圓位。於中初明五悔功能能
入品位。由此五法助開初品。乃至入住遠
由此五。一一品文皆先正釋。次引證釋。初
品引文。據疏分文乃是現在四信之文。言
四信者。一者一念隨喜。二者解其言趣。三
者廣爲他説。四者深信觀成。與佛滅後五
品之初。兩處隨喜文義大同。故今互引以證
初品。第三品引文中。云不須復起塔寺等
者。此第三品觀行猶弱。且以説法増其觀
心。觀心成就方行第四。第四未能事理相
即。故云旁行。至第五品事理不二。即云若
人起立僧坊。供養讃歎聲聞衆僧。乃至具
六。豈執第三永令捨事。豈執第五一概
令行。故修行者應善教意。入第五品營事
未遲。初心行人必以此五善自調御。委識
進否應止應行。又此五品品品之中令修
五悔。況常人乎。以品品中各有障故。故四
念處中以此五品擬五停心。防初心故。其
相云何。初三藏教以數息停散。今以隨理
除於疑散。三藏以不淨停貪。今以讀誦
除於雜染。三藏以慈心除瞋。今以説法
治祕法恚。三藏以因縁除癡。今以六度
治無明暗。三藏以念佛除障。今以理觀
除於事相。若爾。通別云何。答。別教中但以
戒定二行而停其心。通教中五。應觀息等
不生不滅而爲停心。若爾下*辯同異。復次
下約陰界入以明次位。前雖約教以明圓
位今復約凡聖明五陰位。言五種人者。果
地二乘及後三教斷惑菩薩生界外者。此位
之後既對四徳以爲佛位。故知降佛皆是
三種菩薩所攝。是故次品而明其位。於中
次明十信位者。五品已能圓伏五住。豈至
此位別斷見思。但是圓修麁惑先斷。猶如
冶鐵麁垢先除云云。人不見之。便謂法華六
根爲圓。仁王長別三界爲漸。既云法華部
是漸頓。云何釋位即是頓頓。況所引仁王本
證法華。如何離開分屬兩種。又除圓位已
一切諸位無有十信破見思者。委釋圓信
具如四念處文。今文但略釋初信而已。今
依菩薩戒疏以十法成乘豎對十信。復以
十法横入十信。言豎對者。今文初信以對
於境。次修慈悲以對念心。善修寂照以對
進心。善修破法即入慧心。善修通塞即入
定心。善修道品入不退心。善修正助入迴
向心。善修諸位入護法心。善修不動即入
戒心。善修安忍即入願心。今止觀文少不
次第及名不同。今云陀羅尼即彼不退也。
餘不次第者但將向列戒疏之文。對之可
見。言横入者一一信心各具十法。故瓔珞
云。一信有十十信有百。又四念處云。五品
各有十法成觀。五品尚爾。何況十信。所以十
信各具十法。故至初住轉名十大。次入下
眞位。四念處中及菩薩戒疏。並略明初住已
上圓教聖位。亦略録之。何者。初發心住三種
開發即正縁了。謂境智行三法相應。是故名
爲分證三徳。故華嚴云。初住所有功徳三世
諸佛歎不能盡。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了達
諸法眞實之性。所有聞法不由他悟。淨名
云。知一切法是爲坐道場。大品云。初發心
坐道場。阿字門等。並是圓教十住位相。若別
教位十地方與圓十住齊。故瓔珞云。初地一
分無相法身。智行成就。百萬阿僧祇功徳雙
照二諦等。具如第三卷引。乃至等覺功徳
難思。但約化道以辯功用。如初地百界二
地千界乃至萬億等界。現身亦爾。十住之後
實相更復十倍増明。更十番智斷破十品無
明。念念流入平等法界海。諸波羅蜜任運生
長。名爲十行。十行之後無功用道。眞明復更
十倍開發。願行事理自然和融。迴入平等法
界海。更破十品無明。名十迴向。向後復破
十品無明。無功用道猶如大地能生一切功
徳。荷負一切佛法。荷負法界衆生。入三世
佛智地。地後觀達無始無明源底。邊際智滿
究竟清淨。斷最後微細窮源無明。登中道山
頂與無明父母別。是明有所斷者名有
上士名等覺位。此位後心究竟解脱無上佛
智。無所斷者名無上士。十法至此方受大
名。謂理大願大。莊嚴大智斷大。遍知大道
大。用大權實大。利益大無住大。次第以對十
法成乘。釋名對義亦應可解。○第九安忍
中初亦先法。次譬。後合。初法中云。爽者明
也。次喩中云鋒等者。又以飛霜喩於鋒刃。
聰善於聽心敏於事。睿者説文云。深明也。
智也。喩過也。越也。疏者記也。洞者疾流也。
即徹過也。亦深邃也。懷者安也。詩云。懷我
好音。術者道藝也。鄴洛禪師者。鄴在相州
即齊魏所都。大興佛法。禪祖之一王化其
地。護時人意不出其名。洛即洛陽。群者友
也。輩也。武津歎曰者。南嶽大師。陳州項城武
津人也。武津是所居地名。傳中不云領衆
太早。但云有智斷師諮疑禪要。思因爲説
十地法門。驚異心目。智*斷曰。恐師位階十
地。師曰。吾是十信鐵輪位耳。應是習傳者異
聞。著願文者其文現行。然文引四擇者。有
人將此以對三術。非但數不相當亦乃文
意永別。三術是天台密意。四擇是南嶽願文。
引彼對此多恐未便。今言大師所引意者。
用誡後學善須決擇。勤勤不已四度言之。
故天台大師指南嶽爲高勝之人。垂於深
誡以爲後軌。後代學者可以爲鏡。鏡可以
照不整之形。次引大論菩薩深山等者。大
論十九釋禪度中。問云。菩薩摩訶薩應教
化衆生爲事。云何深山自靜。棄捨衆生違
於慈悲利他之行。答曰。身雖遠離心不遠
離。猶如病人服藥將身身康已後方可復
業。康者安和也。菩薩亦爾服般若藥煩惱
病損法身康復。爲化未晩。若至六根等者。
此語初依最後極位。通前五品並屬初依。
故大經云。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
無明全在名具煩惱。大象捍格等者。即以久
行名爲大象。不同前文對治文中。但以三
祇名爲大象。不憚生死名爲捍格。捍者衞
也。格應從土。戸白
禮云。發然後禁則捍垎
而不勝。注云。捍垎者堅不可入也。從木
從手並非今意。前既以五品爲小象。今且
以六根爲大象。既離界繋自在堪能。煩惱
不染如刀箭無施。種智化物如日光照世。
物無始苦猶如長氷。機熟獲益名爲自治。
象喩現身應世利物。若被名譽等者。爲此
三事之所動壞。前二如妨蠹令觀法散滅
名爲内侵。眷屬若集令諸行破壞。名枝葉
外盡。猶如大樹外集衆鳥内抱蟲蝎樹必
死壞。蠹者害物之蟲也。亦云。食桂蟲也。
言三術者。如上文自列。一莫受莫著。二縮
徳露玼。三一擧萬里。内三術者。謂空假中。
外障是軟賊謂名譽等。内障是強賊謂煩惱
等。是故内外用術不同。淪者沒也。毘嵐者
猛風也。此風在大鐵圍山外。若無鐵圍吹
須彌山猶如腐草。故引爲況。文擧片禪少
惡爲違順之端。故知違順未堪不應領衆。
如彌沙塞律佛因調達領衆。乃引事云。
往古有仙在山中誦刹利書。有一野狐而
便誦之。自思惟言。我解此書足爲獸王。因
出遊行。逢一困狐而欲殺之。困狐曰。何以
見殺。答云。我是獸王。汝不伏我故當殺
汝。彼困狐云。汝勿殺我我當隨汝。如是
展轉伏衆師子。師子伏已便作是念。我今
不復以獸爲婦。乃將諸獸繞迦夷國百千
萬匝。王令使問。使迴答意。諸臣皆許。唯一
臣言。自古及今。未曾見人王以女嫁獸。
臣要當殺令此狐走。王問如何。此臣答曰。
遣使剋求從期一願。必令師子先戰後吼。
彼謂吾等畏師子吼。必令師子先吼後戰。
師子若吼諸獸必散。王如其計。至日出軍
事果如計。狐等纔聞師子吼聲。心破七分
墮象而死。群獸皆走。佛説偈言
    野狐憍慢盛 求欲愛眷屬
    行到迦夷城 自稱是獸王
    人憍亦如是 現領於徒衆
    在於摩竭國 法主以自號
早領衆者亦復如是。名成損己益他蓋微。
莊子云。名者功之器不可多取。坯器菴華者
並在大論。喩以初心。堆者聚土也。若作堆
字義亦通於堆阜也。菴羅華者多華少實。
若得此意不須九境者。若能於此陰境安忍。
必得入於六根清淨。尚離二乘菩薩二境。
況復煩惱等七。故約此人不須更明下九。
不忍違順故九境生。違即是惡。順即是善。
具如前文互發中判善惡等相。故知上根唯
觀陰境。故於陰安忍不順下九○十無法
愛中。行上九事過内外障等者。内外如向分
別。安忍此已。已入六根。不得發眞良由
住著。著相似法名爲頂墮。應通歴四教
明頂墮義。初文且寄三教頂墮。從既不入位
去。正明今文頂墮之義。初明三藏頂墮。具
如毘曇中説。文中先簡非頂墮位。謂燸一
向退不名頂墮。忍位過頂復不名墮。於
三位間住頂名墮。何者。五根忍位不復
出觀。上忍發眞是故不墮。於頂位法中
多生愛心。則應入頂而不得入。由退頂
故造於重逆。故名爲墮。通教頂墮例此可
知。別教頂位在十行中。故無墮義。於行向
中縱起著心。但未地之名爲頂墮。終無
造過。大論云下出圓似位有愛。今人下今
論圓教至十信時。若生愛心不入初住。
而六根淨位定不墮小。則以住頂名之爲
墮非謂退墮。以六根中無退義故。況復更
有造重逆耶。故此頂墮異前通藏。故大論
三十。明頂墮義二種不同。一者頂退名之
爲墮。二者住頂名之爲墮。小乘教中雖具
二義住頂多退。故今圓位見思已落但有住
頂一墮義耳。故大論四十三問曰。頂不應
墮。云何言墮。答。垂近應得而便失者。名
之爲墮。若得頂者智慧安隱則不畏墮。此
約初義以退爲墮。若第二義但以住頂不
進不退。名之爲墮。是則十信初心猶名爲
燸。今止觀下總結示之。初從妙境終至離
愛。行解具足正助不虧。已送行者至於初
住。入無功用自堪進道。入住已去今文不
論。故云齊此。故諸經論初住已去。多明輔
佛化他之相。不復委悉論於自行。是故今
云入住功徳今所不論。今意且赴末代修行。
後當重説者。至菩薩境中應更廣*辯。夏
終不説下無所論。始從第五卷初來至此
中。正當法説。明於陰境十法成乘竟。是十
下次引法華大車。以譬十法。初略標。次列
經文。次合。次結。且順經次第不復依於十
法次第。今以十法隨對整足。大車高廣不思
議境也。幰蓋慈悲。寶繩交絡即發心也。安置
丹枕。枕有内外。若車内枕休息衆行。即安
心也。若車外枕或動或靜。動靜秖是通塞義
也。破塞存通即塞而通。其疾如風即破無
明。是破遍義也。大品云。法愛難斷。故處處
説破無明三昧。始自白牛終至平正。道品
義也。又多僕從即正助也。頌中云儐從。禮
云。導也。又云。侍邊也。遊於四方。即次位也。
安忍離著在次位之初。是故更加復次結
位。始從初心終訖究竟。安忍秖是忍於五
品違順二境令入六根。離愛秖是離六根
中相似法愛。綩綖者。埤蒼云。綩者衣繍裳也。
綖者席也。應作莚字。此綖字是天子覆冠
曰綖。亦可通用。又次位者秖是行之所階。
恐行者生濫。故於次位中別出五品六根
清淨。勸勵行者令離障離愛。故知前七正
明車體及以具度。後三秖是乘之所渉。若
無所渉運義不成。是故十法通名乘也。次
結位者。夫有心者悉具三軌。此之三軌通
於六即。理性車體。具度資成。白牛觀照。在
一念心即是理性。聞名起觀名爲等賜。諸
子乘乘入位不同。故有觀行相似等別。乃
至四方直至道場。道場猶受果乘之號。是故
因果乘義不無。今人下斥邪也。設謂假設。
借字子謝
設使借之與乘名者。但是邪乘。
乘者本以運載爲義。邪法無運故名爲借。
既是邪法不出諸見。諸見即具六十二也。
從正法下顯正也。不同惡空故云正法。
正法御邪故云大城。不可壞故名爲金剛。
具足諸法名爲寶藏。具足者釋寶藏也。無
缺者釋金剛也。如此妙乘豈同惡空。與而
言之但有車體。既無具度故名爲禿。奪而
言之體用倶非。故名爲禿。故引大經乘壞
驢車。非但闕於白牛般若。爲驢所乘。任運
非正故非高廣。又復言壞全無莊嚴。況復
起見入三惡道○端坐觀陰界入境。所
云端坐者。豈隔餘儀。四三昧中常坐居首。
是故先明。常行等三亦可通用。歴縁對境自
攝餘三。是故且判以爲端坐。問。五陰盡在
端坐觀耶。答。陰通三性不隔餘義。前文且
明端坐用觀。餘義在後歴縁對境。次明歴
縁對境。者先序來意。次下正釋。正釋文中先
明歴縁。次明對境。就歴縁中初於行縁具
明十法。次是約下結意也。次行縁既爾下
例餘五縁。次三三昧下釋疑。次昔國王下引
證。故大論二十云。昔有國王園中遊戲。朝
見華林茂盛可愛。食已臥息。夫人采女皆共
取華毀折林樹。覺已見之。悟一切法皆悉
無常。如是思惟悟辟支佛。宿福既厚。藉少
因縁易得聖果。次對境中亦先約眼色具
足十法。次例餘根等。初境中次結數引例
引證結非。若觀下不思議境。初引經總立
三智五眼。次別釋三觀。假觀中云外道打髑
髏作聲者。増一阿含云。佛在耆闍崛山與
五百比丘倶。從於靜室下靈鷲山。與鹿頭
梵志倶行。至大畏林。取死人髑髏授與鹿
頭。而作是言。今此梵志明於星宿兼善醫
藥。善解諸聲知死因縁。問云。此是何人髑
髏。答曰。男子。問。云何命終。答。衆病皆集百
節酸疼。故命終也。何方治。答。呵梨勒和蜜
治必不終。又問。生何處。答。生三惡道。又
打一髑髑問之。答。女人。何病死。答。懷妊
死。何方治。答。服好酥醍醐。生何處。答。畜生
中。又取一髑髏打。問曰。何故死。答。食過差
死。何方治答。三日絶食。生何處。答。生鬼
中。以想水故。又取一髑髏打之。問曰。何
人。答。女人。何死。答。産死。生何處。答。人中。
又打一髑髏。問曰。何死。答。被人害死。生
何處。答。生天。佛言。爲人害死必生三惡。更
打之。答云。此人持十善。又夫餓死者生人
天中。無有是處。凡一一答佛。佛皆語云。如
汝所言。香山南有優陀延比丘。入無餘界。
佛申手取髑髏來。問。生何處。答。無本。非
男非女不見生處。不見周旋往來八方。
都無音聲。未審是誰。佛言。止止。又重問佛。
佛具答。鹿頭歎曰。此未曾有。我觀蟻子尚
知來處。鳥獸音聲尚別雌雄。觀此羅漢不
見生處。如來正法甚奇甚特。九十五道我皆
能知。如來之法不識趣向。唯願世尊聽在
道次。佛言善來。得無學果。聽聲既爾。餘塵
亦然。外道之法聽死骨聲能達遠事者。良
由聲中本具諸法。故使外道得其少分。冥
依其本日用不知。況今妙觀直觀本理。理
具諸法不足置疑中觀如文。雖無下釋
成五眼。次引二經證。次結成一心次明互
用。問答並如文。引證中淨名云不來相等。
擧六作中初行縁也。不見相等擧六受中初
見色也。當知根塵無非法界。故云不來而
來等。如四念處中引唯識云。言唯識者唯
是一識。復分二種。一者分別。二無分別。分
別識者名爲識識。無分別者名似塵識。一切
世間皆爲似塵識之所成。三無性等色心之
法本來不二。彼既分於二識。例亦分於二
色。問。色之與識如何同異。答。若色心相對
則有色有心。論其體性則離色無心離心
無色。若色心相即二則倶二。一則倶一。故圓
説者亦應得云唯色唯聲唯香唯味唯觸。何
但獨得云唯識耶。若合論者。無不皆悉具
足法界。復次若從末説。一切衆生二種不
同。上界多著識下界多著色。若約識爲唯
識攬外向内。令觀内識皆是一識。識既空
已十界皆空。識若假者十界皆假。識若中者
十界皆中。專於内心觀一切法。觀外十界
即見内心。是故當知若識若色皆是唯色。若
識若色皆是唯識。雖説色心但有二名。論
其法體秖是法性。如是即是心地法門。不
動寂場現身八會。諸佛解脱於心中求。心
爲佛種心即菩提。當用此意通一切心
通一切教。理行位等準此説之。識次位中
若漸見等者。普賢觀云。行者若能隨普賢教
正心正意。漸以心眼見東方佛黄金色身
端嚴微妙。見一佛已復見一佛。如是遍見
東方諸佛。心想利故遍見十方一切諸佛。頓
見者。不輕品云。彼比丘臨欲終時於虚空
中。具聞威音王佛先所説法華經。二十千萬
億偈。悉能受持即得六根清淨。經文不云
漸見一佛乃至諸佛。故名頓見。次譬大車
結成佛事。若眼入等者即自行也。次引淨名
或有佛土光明等者。自行化他皆名佛事。若
云或有佛土等者。即化他也。如楞伽第三
云。不瞬世界。妙香世界。令諸菩薩瞪視不
瞬得無生忍。即眼爲法界也。更有誠教準
此思之。次例中先例餘受。次例餘根。次明
大車。如文。若能下勸修。初總中先法。次引
譬斥中。云黒蚖秖是長蛇。綺文互説耳。不
修止觀如長蛇。善解止觀如懷珠。解而
不用爲無益。大論第十釋因不同故果不
等中云。有一黒蚖懷摩尼而臥。有羅漢
乞食不得。論明破戒而猶有福。故使墮
蚖尚懷寶珠。今借斥之。以譬有解而不能
行。如蚖懷珠於蛇何益。次別引三譬者。
皆先譬次合。初譬中云。賜者與也。亦惠也。祿
者。爾雅云。福也。孝經注云。食廩曰祿。楊承
云。上古無祿。人食野禾因朝闕食。獵者
賜鹿以當於食。故變爲祿字。匹夫所得薄
祿也。械是兵器總名。戟者短戈。鉤子槊也。郭
璞注方言云。戟中有小刺謂雄戟也。若爲
麹蘖等者。尚書殷高宗聘傅説於傅巖之野
云。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檝。若歳大旱用汝
作霖雨。若作酒醴爾惟麹蘖。若作和羹爾
惟鹽梅。帷帳者。説文云。旁曰帷上曰幕。帳
者。説文云。四合象宮室張之曰帳。淮南子
云。將軍幬帳也。折衝者。折者截也。衝者。説
文云。通道也。廣雅云。突也。弋撃也。用而
屡北者。説文云。北者乖也。又軍走曰北。又
北主陰方。陰主殺也。即被殺者爲軍敗也。
解髻等者。尚書云。徳懋懋官功懋懋賞。懋者
勉也。今圓破煩惱得實相賞。賞中之極如
解髻與珠。如諸聲聞來至法華。功之極也。
故譬輪王解以權髻顯實相珠。野巫者。男
師曰覡。女師曰巫。謂陰神也。説文云。巫
者祝也。祝者祭主申讃辭者也。三事不
者。不能破魔軍。不能除煩惱。不能顯法
性。對前三喩如文可知。區區者踦區屈曲
終日故也。軍者衆也。萬二千人曰軍。今之
魔軍何必定數。但言衆耳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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