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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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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堅執見下例前貪五欲故破於理戒。當
知下結中。云尚不得人天涅槃者。人天中樂
亦名涅槃。何不引無行等者。經中總有七十
餘行偈。汝何不引終不破於戒等文。獨引
貪欲是道文耶。況復經説欲是道者。秖云
道性不出於欲。亦云欲性不離於道。約理
云即約事須離。而汝錯計謂欲是道。若爾。
秖有道即是婬。何曾婬即是道。經又云。見
有無法異。是不離有無。若知有無等超勝
成佛道。汝唯見有尚不見無。況有無等經
又云。道及婬怒癡是一法平等。意亦如前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四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四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復次下持犯不定。即是和合前之二門。前
之二門持則具持十戒。犯則具犯十戒。故云
一向。今合判者。十中前四屬戒後六屬乘。
乘戒交互四句分別。若二倶句屬前二門。二
交絡句屬此中意。故云不定。故此四句文四
義二意在倶持。以非顯是是故重辨。言義
二者所謂乘戒。若通論下欲明四句。先判
通別。若云十法通名爲戒如前所説。謂道
定等亦名戒故。亦可十法通名爲乘皆能動
出。謂前四戒出三途故。欲分四句應從
別義。故前四爲戒後六爲乘。各分三品以
對緩急。又亦可戒福相對以爲四句。無戒
有福如王家象。有戒無福如比丘乞食
不得。戒福具足如受供比丘。無福無戒如
餓狗餓鬼。復應福慧有無互爲四句。是句
應具福慧二嚴乘戒兼急。事理無瑕者。事
即前四理即後六。圓人一生有超登十地之
義。故云一生可獲。南岳云。一生望入銅輪
但淨六根。又云。能修四安樂行一生得入
六根。極大遲者不出三生。若爲名聞利養
則累劫不得。華嚴利鈍根者。秖是別圓人
耳。其中品數約前銓量中説可見。次句者
等不倶急。如大經文乍惡道身而得聞法。
終不人天身而不聞法。聞法則生死有期。
人天或退入三惡。文從極重者説故云皆
爲所噉。五篇並破身口咸虧。宿種仍存能專
理戒。以根利故或當得道是故彊於乘緩
戒急。第三句中云振丹者。約佛在世。若教
流此土則知而不見。振丹兩字並恐書誤。
下第十所引即云震旦。琳法師釋云。東方屬
震是日出之方。故云震旦。新婆沙云脂那。
西域記云至那。此聲並與震旦眞丹相近
故。故知並屬梵音。三億等者。大論十一云。
舍衞有九億家。三億眼見佛。三億耳聞而不
見。三億不聞不見。佛在舍衞二十五年而
是等不聞不見。況著樂諸天耶。及生難處
者。北洲及三惡加長壽天并四智辯聰佛
前佛後諸根不具。是爲八難。譬如下擧譬以
釋伏疑。疑云。既不値佛何須此戒。故譬釋
云冀逢恩赦。恩赦者値佛聞法。昔不修乘
無聞法縁。在三界中猶如繋獄。戒善如財
物。業道如大力。得人天身如命未盡。或
遇佛法如逢恩赦。恐在人天猶不受化。
故復斥云。若不修乘永不値佛。人天福盡
還墮三途。故知修乘必不可闕。行者下。檢
驗中云此是權來引實者。既戒緩乘急墮在
三途。必爲法身菩薩同類引之。乃至亦爲
乘戒倶緩者下種誘之。若細下教判因果。
四教辨因者昔修四教觀智不同以爲乘
種。今歴五味得道不同以明其果○四明
懺淨中。初且徴問。既犯事理懺法如何。若犯
下答。先答懺輕。律文自從第二篇下皆有
悔法。懺成戒淨止觀方明。豈有而令輕戒
尚理。若犯事中重罪去。謂愛成犯重。不但
改觀能滅深愆。須依三昧託事附理及觀
相治。方可清淨。此下明逆順十心。即是懺
之方法。故云更明。次理觀下明因見解僻。
未至身口不造輕重罪。亦不須用四種三
昧。但轉觀令正見心自亡。僻未彰於外人
故但低頭自責見若重者還於觀心修懺者。
既云犯重不獨觀心。言觀心者。行於事
懺必藉觀心。若無觀心重罪不滅。以觀爲
主故云於觀心中。引普賢觀妙勝定者。必
事理合行方辦前事。方等云等者。若違三
歸而歸邪師邪法邪衆破於五戒乃至二百
五十戒中重罪。即成佛法死人。因懺戒復
故云還生。南山亦立無生懺法總列三種。
一者諸法性空無我。此理照心名爲小乘。二
者諸法本相是空。唯情妄見。此理照用屬小
菩薩。三者諸法外塵本來無實。此理深妙唯
意縁知。是大菩薩佛果證行。南山此文雖即
有據。然第一判屬小乘。小乘且無懺重之
理。況復此位已隔初心。第二第三復屬菩薩
及以佛果。凡夫欲依措心無地。今之所立
直明凡下。欲用大乘悔重罪者。當依方
等普賢觀等。是故南山判位太高初心無分。
高位無罪何須列之。若人下明久近者不
出過現。若運十心窮於無始無明顛倒。何
罪不消。又世有愚者。謂心無生諸法亦無
復造新罪。夫造罪者必依三毒。眞無生人
福尚不作豈況罪耶。以罪與福倶順生死
故也。言懺悔者。如大經十七耆婆語闍王
言。修一善心能破百萬種惡。如少金剛能
壞須彌。亦如小火能燒一切。如少毒藥能
害衆生。小善亦爾能壞大惡。雖名小善其
實是大。爲是義故應須懺悔。懺悔秖是三
業善耳。此中文立二十義分三二。意有遠
近。言三二者。一逆順二愛見三事理。逆順
是功能。愛見是犯因。事理是所顯。言遠近
者近在復淨遠期正行。於中先列順流十
心從細至麁。初由一念無始無明。乃至成
就一闡提罪。次逆流十心則從麁至細。故先
翻破一闡提罪乃至方達無明性空。先順流
中見愛同是從細至麁順於生死。是故順流
同立一門。至逆流中方分愛見。初順流中
言魯扈等者。無慚不順之貌。次是爲下總
結及明來意。次逆流二。先愛次見。初愛者。
初正信因果中。孱者現也。咄哉無鉤者咄嗟
驚愕。知我宿爲無慚之人。而今自愧。昔無
信鉤致造重罪。如狂象無鉤不可控制。
今以慚愧鉤鉤無慚心象。是故大經有二白
法能救衆生。一慚二愧。慚者自不作罪。愧
者發露向人。又慚者内自愧恥。愧者不令
他作。慚人愧天等諸解不同。若無慚愧名
爲畜生。千載者乃是隨俗之言。一失人身
萬劫不復。綿邈者遠貌也。三界長途應以
萬行而爲資糧。生死曠海應以智慧而爲
船筏。是故應當怖畏無常預*辦資糧預修
船筏。一旦瞑目當復仗誰。故云安寄。此無
常法賢聖棄者非恃怙故。無母可恃無父
可怙。不能生長出世善身。名無恃怙。年
事稍去等者寄年事者而爲語端。言風
者。人命欲盡必爲業力散風所解。如解韛
嚢使息風不續。如解溝涜使血脈不流。
如解機關使筋節不應。如解火炬使暖
氣滅盡。如解坏器使骨肉分離。四大既分
應遭塗炭。如何端拱不修善本耶。如野干
者。大論十三云。譬如野干在林樹間。依諸
師子及虎豹等。求其餘肉以自存活。時間空
闕夜半逾城。深入人舍求肉不得。避走睡
息不覺竟夜惶怖無計。始欲起行慮不自
免。住懼死痛便詐死在地。衆人來見。有一
人言須野干耳。即便截去。野干自念。截耳
雖痛但令身在。次一人來言須其尾。復自
念言截尾小事。次一人言須野干牙。野干自
念。取者轉多。儻取我頭則無活路。即從地
起奮力絶勇。間關歴渉徑得自濟。行者之心
求脱苦難亦復如是。生不修如失耳。老
不修如失尾。病不修如失牙。豈更至死
則如失頭。以老病時猶自寛者。可有差期。
死事不奢自知無冀。如阿輸柯王等者。大論
二十云。阿育王宮常供六萬羅漢。王阿輸柯
是育王弟。毎見衆僧受王供養。便云何
而常受供。王言。雖受常觀無常何暇貪染。
弟常不信。王欲調之密遣人教擅登王位。
王便侯得而問之言。國二主耶。即欲誅罰。
且令七日受閻浮提主。過是當殺。七日之
内恣意五欲。一日過已。即令旃陀羅振鈴
告云。一日已過餘六日在當死。如是滿
七日已振鈴云。七日已過今日當死。王便
問言。閻浮提主受樂暢不。答言。我都不見
不聞不覺。何以故。旃陀羅日日振鈴高聲
唱言。七日之中已爾許日過。爾許日在當死。
我聞是聲雖作閻浮提主得妙五欲。以憂
深故不聞不見。是故當知多樂力弱。若人
遍身受樂一處針刺。衆樂都息但覺刺痛。
王言。比丘亦爾。但觀無常苦空無我。何暇
貪著念受供養。翻破不畏惡道心者。念彼
惡道如聞鈴聲不久斷頭。法句經云。昔有
天帝自知命終生於驢中。愁憂不已云。救
苦厄者唯佛世尊。便至佛所稽首伏地歸
依於佛。未起之間其命便終生於驢胎。鞚斷
破他陶家坏器。器主打之遂傷其胎還入
天帝身中。佛言。殞命之際歸依三寶罪對已
畢。天帝聞之得初果。故暫歸依即能翻破
惡道心也。發露者大經十七云 智者有二。
一者性不作惡。二者發露向人。愚者亦二。
一者作罪。二者覆藏。玉之外病爲瑕。玉之
内病爲疵。故可以譬隱顯二過。若覆瑕疵
名無慚愧。賊毒惡草等者。若發露者。如檢
偸賊不令密住。如剪毒樹留則長惡。如
拔惡草留則滋蔓。根露等者。夫罪由心覆。
若翻前覆心如伐樹得根竭流得源。則條
枯流竭若覆等者。罪是惡因覆則不滅。人
覆罪故成不良人。良者善也。迦葉等者。佛
隨機宜貴在罪滅。若私若衆靡有常科。大
經十七云。覆藏者漏。不覆藏者名爲無漏。
若作罪不覆罪則微薄。其餘行法等者。除
方等頭陀。其餘諸經如般舟占察金光明等
及以僧常六時行儀。不云向人即是其類。
如陰隱有癰等者。作罪未露如隱陰癰。儻
至來報如則死也若決果等者。一懺已後
生決定想得無罪處名之爲果。果敢也。
故須斷奠無使復續。如初犯等者。原赦也。
初已蒙赦再犯難容。故知重犯罪則難滅。
是故應須斷相續心。故以吐喩懺已再犯
猶如更噉。如論云。已捨五欲樂棄之而
不顧。如何更欲得如愚樂食吐。發菩提心
者。若直爾滅罪何必發心。如小乘中僧別兩
懺。即翻無始罪境不遍。如滅罪過小教權
文。皆由不發菩提心故。又小乘懺但名抵
責。不爲護他故無償理。爲翻此等發菩
提心。餘如文説。修功補過者。無始作罪必
遍三業。遍故復續續故復重。故今修功補
於昔過。須三業倶運。念念相續策勵不休。
非移等者。昔罪深廣如海三業倶運如山。非
運三業之山豈填三過之海。勝鬘云等者。
使現法不滅。名守護正法。集法藥無厭
名攝受正法。親狎惡友等者。以惡知識能
損壞人菩提善根。大經二十云。如惡象等
唯能壞於不淨臭身。惡知識者。能壞淨身。
肉身法身至三趣不至三趣。身怨法怨等
亦復如是。念無礙慈等者。慈能順物爲我
善友。翻彼昔日親狎惡人。智能破邪導
我迷僻。翻破昔日信惡友言。了達貪瞋癡。
至求我不可得者。昔從無住起於我見乃
至貪瞋。今却推貪瞋至無住處。根本既亡
枝條自傾。此中所計非神我也。但是無始
妄計假名。言寂靜門者。由觀心故通至
寂靜。是故諸心爲寂靜門。經中復云。示寂
靜故。既因諸心能見寂靜。如因指示
見所至處。故寶篋經上卷云。文殊師利於
東方莊嚴國佛名光相。現在説法。有大聲
聞名曰智燈。因文殊問默而不答。彼佛告
文殊言。可説法門令諸衆生得無上道。文
殊答言。一切諸法皆是寂靜門。示寂靜故。
時有法勇菩薩。問文殊師利言。如來所説
及貪瞋癡是寂靜門。示寂靜耶。文殊問言。
三毒何所起。答言。起於妄念。妄念住於顛
倒顛倒住於我所。我所住於身見。身見住
於我見。我見則無所住一一句皆一問
一答具如初句
如是我
見十方推求皆不可得。以是義故我説諸
法皆是寂靜門。此中全用彼經文意但是語
略比之可見。涅槃云若言等者。大經有四
法爲涅槃因。一者親近善友。二者聽聞正
法。三者思惟其義。四者如説修行。若言勤
修苦行是大涅槃近因縁者。無有是處。次
懺見罪者。以見下指前順流十心。前順流
心愛見共列。故今懺見重牒順流。還指前
列。向運下簡異愛心。愛心逆流並是附事。
愛屬鈍使名鈍使罪非謂罪滅鈍使已盡。
以彼愛罪託事生故。故附事懺。見違理
起懺亦附理。若懺重罪亦須合行。故云起
重煩惱應旁用事助。補藥如推理事助如
已豆。是則事理各有旁正。一翻破下正釋。
亦從麁至細。言不信者即一闡提心也。闡
提之心由身見起。故點示之令識苦集。何
者。由身見故具八十八。以集成故則能
招苦。具如第五卷釋。如欝頭等者。大論十
九云。得非想定有五神通。日日飛入王宮
中食。其王夫人依其國法接足而禮。由觸
足故欲發失通。求車而出還本山中更修
五通。一心專志垂當得定。所依林池爲諸
魚鳥之所喧鬧。因發惡誓噉諸魚鳥。後還
如初得非想定生非想處。報盡却爲先誓
所牽墮飛貍身。婆沙云。飛貍身廣五十由
旬。兩翅相去各五十由旬。身量五百由旬。殺
害衆生水陸空行無得免者。發惡願故即
是集。墮飛貍身。即是苦。須跂得非想定
者。先得此定涅槃會未來至佛所爲佛所
責。雖無麁想而有細想。歸心受道得阿
羅漢。今文所引未得道前。長爪亦爾。起計
佛責得阿羅漢。至第五卷略出縁起。高著
等者謂藍弗須*跂等。於外道中高出學著
者也。著字陟據
尚不逮等者。此斥近代著見
之人及諸外道中劣者。尚不逮藍弗言是
眞道耶。既不識苦集明無四諦。從是人
下明無十二縁滅。但有無明乃至老死。故
云豈有寂滅。若謂下反斥其但有無明無
無明滅等身邊邪見其事可知。前五利已列
戒見二使。餘三比説亦應可見。何者。起見
依色即色陰。領納於見取見像貌讃喜毀
瞋。了別於見。五陰具足。故名身見。所執之
見非斷即常。名爲邊見。以見爲正撥無因
果。名爲邪見。五見具足即八十八。名爲集
諦。集招於苦即苦諦也。尚非三藏下擧況
斥其大小倶無。若能如是至破不信者。昔
來諸見廣造諸惡。皆由迷理而順生死。今
深識過患達偏圓理見根本壞。依見所起
一切皆壞。若別論破見但識三藏見惑之相。
諸見自息。今欲遍知爲圓方便顯於圓理。
委論深淺廣辨諸教。故云遍破諸教不信。
且約理觀論人天者。託事論理今不論事。
故云且約。理觀人天但取聖位自然進道。
名之爲天。賢位作意名之爲人。據理亦
應合列三藏七方便人四果之天。文無者略。
又且約衍門未論三藏。又且成於三諦義
足。故略三藏。所以須約理觀論人天者。
爲破迷理無慚愧故。理具三諦應須翻
故三諦之上無慚愧盡。故遍三諦以論人
天。若説果報等者。大品信謗品云。毀般若
者即是毀訾三世諸佛。無量億劫墮於地獄。
從於一獄墮於一獄。遍至十方大地獄中。
或得人身而復生盲。或復生於旃陀羅家。
除糞擔死人家。若無一目無舌無耳無手。
或畜生中受多種苦。身子問。是人以五逆
罪相似耶。佛言。過五逆罪。若聽其言信
其語亦受是苦。若死等苦故不須問。大論
六十七釋云。佛何故不説。有二因縁故佛
不説。一上已説其過逆受苦。今復説其身
大醜惡。或信不信。不信者當受劇苦。二者
若信佛語則大憂怖。憂怖故風發吐熱血
死等。若不信者更受重苦。翻破不畏惡道者。
釋此一條準上下文。闕理觀義。依例應云。
昔依見起過破壞正理。不畏三途。今欣
諦理尚畏小乘三空惡道三無爲坑。乃至畏
前三教惡道。況地獄等三途惡道。今且從
於謗三諦邊。墮惡道義。以八正道等者。以
無作八道方破三惑。有無邊故等者。有即有
漏業也。罪即漏業所招果也。乃至無漏亦
漏亦無漏非漏非無漏等所招二土之罪。故
知昔迷三諦業遍三惑。苦遍三土。今縁法
界發菩提心。無作亦遍法界而起。故能翻
破遍法界惡。三諦至寶炬者。大集云。三十
七品是菩薩寶炬陀羅尼。即無作道諦。具足
佛法名之爲寶。遍照法界名之爲炬。總
持一切名陀羅尼。修如此功何過不補。設
令等者。縱捨有見而入無見。又不修道品
不出生死。今知有等者。今尚知於非有非
無。何況有無。言有無者且略擧耳。雖知見
過而未修於念處等也。若破下修析法道
品。又體見下尚破通別何況三藏。故云體見
即空假中。是爲等者縱字平聲。自淺階深名
之爲縱。諸見皆破修諸道品。故云補於縱
見之過。昔因見造界内諸見見無淺深。是
故名横。今修功既深破見亦遠。始自外見
破外入藏。乃至別見破別入圓。至圓名爲
非動非不動非修非不修。是無作道品也。若
具作四句。應云動修。不動不修。亦動亦不
動亦修亦不修。非動非不動非修非不修。復
以四動以對一修。成十六句。今且四修以
對四動。故別説也。展轉竪入是故云縱。圓
理未契悉名爲過。故修一心三諦之功。補
於前來次第三諦深見之過。守護正法者。昔
毀理護見而申通於見。今毀見護理而申
通於理。若不亡身存法。何以表於護法之
志。若護法志弱。將何以翻護見毀善。是故
復喩父母護子。念十方佛者。昔内服諸見
外加惡師。故順於三惑背三諦理。今内念
三諦。諦即是佛。内外具足。故能翻破親狎
惡友。若爾。理性云何得是佛耶。故引大品。
薩陀波崙空中見佛。後見曇無竭。乃問言。
佛從何所來。答言。不來不去即是佛。無生
法即是佛。是故當知覺無生智即是於佛。
若爾。法即是佛。故能翻昔惡法惡師。觀罪性
空者。初叙計實故不了性空。凡一念心三
惑具足。即此三惑本自涅槃。故云寂靜。今觀
下明見性空。一空一切空。下釋向性空。恐
謂如幻不來去等。以爲但空。故重釋云一
空一切空等。運此下總結也。觀理加事方
成悔法。言名第二健兒者。大經云。有二健
兒。一者性不作惡。二者作已能悔。若據此
生見惑未起。若論無始誰不有之。故知一
切皆闕第一。問。見既未起何須行悔。答。未
起預達。況宿曾起。又示當起應須此悔。是
故前文以愛見惡名已生未生。是故今文但
令運此逆順十心滅三世惡。故修悔者必
事理雙行。是名下雙結前來事理兩懺。懺法
若成三諦三昧諸行具足。況復十戒攝一切
行。三昧是眼眼智具足。至初住位方名開
發。文雖次第爲顯圓融。前後諸文一切皆
爾。況復事戒爲三觀本。故云尸羅清淨等
也。若無事戒世禪尚無。何況三諦。有言大
乘何須執戒者謬矣。言不執者。乃是持而
不執若令不持名不執者。乃是執破。何
名不執。執持尚無。忘持安在。得此下結成
眼智攝法。又能下結成止觀。故知下結成
元意也。持戒清淨結前列名及以持相。即
爲正修遠方便也。懇惻下結前犯及以懺
淨。或恐過現事理二犯。復應誠懇悔彼深
愆。愆除復淨二世無瑕。與本不犯並可爲
縁。故云倶爲初縁意在此也○第二衣食
具足中。先來意者。以此衣食親爲道縁。言
及道者。自有蔽形支命而不爲道。爲道
支蔽必先形命。形命若立道本則存。故云及
也。就二縁中衣疎食親。故引證云。食已
成道。此雖小縁等者。然此衣食本爲色身報
命之縁。故云小縁。託此復能*辦道法事。故
云大事。無衣故裸闕食故餒。如此豈能專
修止觀。焉字若作助聲應云矣連切。今
從訓釋應云於連切何也
大經二十
云。菩薩摩訶薩若須衣等即便取之。不爲
身故雖受飮食。常爲正法不爲膚體。不
爲怨害。如人瘉病以酥糗塗爲九孔漏。
以衣覆之。衣者下正釋。遮醜陋等者。大經
云。所受衣者。不爲嚴身。爲遮羞恥寒暑
蚊虻。今云飾者。蔽醜惡身名之爲飾。非
爲瑩飾順已貪情。衣有三者。且分三品。復
有天須菩提面王比丘及許畜重物。重物合
在畜長中辨。故今不別論者。爲同下文一
例三品故也。合百一畜長等以爲下根。雪
山爲上者。如大經釋迦先世曾爲大士。居
於雪山唯被鹿皮。時雪山中復有多種香根
藕根青木香根。我於爾時獨在其中唯食
諸果。食已撃念思惟坐禪堪忍力成。不遊
人世。如是乃可忘於説淨受持等事。十二
頭陀等者。新云杜多。此云抖擻。律論不同。
律有隨坐不作餘食及一摶食。大論則無。論
有節量中後不飮及次第乞。律文則無。又律
云納衣。論云糞掃。律但云乞食。論云常
乞食。此二名異意同。餘十倶同。諸部阿含及
十住論亦有不同之相。大體無殊。今依大
論六十八略出相状。一蘭若者在家多惱。
故捨眷屬。而師徒同學還相結著。復相惱
亂。故住蘭若令身遠離。最近三里能遠彌
善。身遠離已亦當心離五欲五蓋。二常乞食
者具如第二方等中説云云。三糞掃衣者。若
四方馳求或著邪命 若受他衣於好於惡
而生憂喜。僧中得衣過略如食云云。或憂賊
盜等。四一坐食者。自念一食尚有所妨。況
小食中食後食。廢半日之功不得一心行
道。如養馬猪等。五節量食者。飽噉腹脹氣
塞妨道。故應三分留一。如舍利弗食五六
口。於秦人十口許足之以水。六中後不飮
漿者。心生樂著求種種漿不能一心。猶
養馬著勒其意則息。七塚間者。易悟無常
易得道果。八樹下坐者。以得道事*辦捨至
樹下。如佛説法轉法輪入涅槃。皆在樹下。九
露坐者。或謂樹下猶如半舍尚生著故。又
樹下坐有二種過。一天雨濕。二鳥糞毒蟲。
十常坐者。著衣脱衣隨意快樂。四儀之
中坐爲第一。食易銷化氣力調和。求道大
事大*辦功力。諸賊常伺人便不宜安臥。
若行若立心亦易攝。十一次第乞者。不著
不味不輕衆生。等心憐愍不擇貧富。十二
三衣者。白衣多求是故多畜。外道苦行是故
裸形。不多不少故畜三衣。今文以十二頭
陀中糞掃三衣。合爲中士。言三衣者但三
衣也。今畜長者三衣同納。或著之營務或異
界經宿。良由暗於教旨自樹迷情。倚此
自高翻爲陷溺。今此文中判爲中者。上則
不及唯被鹿皮 下則高於百一畜長。如何
畜長復謂三衣。今言三衣不同一衣之少。
不同畜長等多。出聚落則著僧伽梨加二
衣上。入大衆則著欝多羅僧加五條上。入
山林則唯著安陀會。爲慚愧故爲多寒故。
許其重著。皆威儀整肅長物善根。故云被
服齊整。嗟夫世人共許儀服狼狽者稱爲頭
陀。容止檢攝者呼爲執相。俗流未曉恕而
可矜。緇徒無甄悲而可愍。下根者此土多
寒根性又薄。大聖一許三品通開。若畜百
一記憶而已。有云。加法。若畜長説淨則
加法受持。今二品合論故云百一要當説淨。
皆爲助道以療形苦。如斯之類仍爲下根。
不説淨人三品不攝。濫引上品大士行事
深不可也。然説淨之法附近大乘。故地持中
菩薩所畜。即於十方諸佛菩薩而爲淨施。
乃以聲聞淨施。而爲譬云。譬如比丘以己
衣物於和尚闍梨捨作淨施。若達一實即
此淨施成菩薩法。且小乘中若準行之。亦
薄己貪情順佛聽制。如斯之理何損曠懷。
我物屬他彌符袪滯。況受食受藥禁性重
之由。持鉢持衣杜譏嫌之本。譏嫌性重等護
無偏迹混聲聞眞菩薩也。但爲元期出苦
判屬小宗。豈以背彼受持稱爲大道。又有
人云。凡諸所有非己物想。有益便用。説淨
何爲。今問。等非己財何不任於四海。有益
便用何不直付兩田。而閉之深房封於藏
篋。實懷他想用必招愆。忽謂己財仍違説
淨。説淨而施於理何妨。順己執心後生倣
效。又大經云。出家之人有四種病不得涅
槃。一者衣欲。二者食欲。三臥具欲。四者爲
有因。若不能於衣食修觀。誰能受之不爲
有因。觀行衣者。疏中攝此十二爲衣食處
三。約此三事而論理觀。即三徳也。具如
疏釋迦葉縁中。今則不爾。於衣食處各立
觀行。亦分三等。大經等者彼經斥三修云。
汝等比丘雖復剃頭未爲正法陰諸結使。
雖著袈裟心猶未染大乘法服。故知心染
大乘方稱所表寂滅之服。故引法華即其
意也。捨二覺觀。新名尋伺。倶舍云。尋伺心
麁細。今觀心亦爾。生死者動麁如覺。空亂
意細如觀。蚊細虻麁。二邊皆有麁細故也。
故云深達等者。圓中如鏡故能遍照。名爲深
達。以深達故具一切相。空假不爾如磨瓦
礫。寂忍下合譬可知。以中道觀萬徳莊嚴。
故非世間割截衣也。擧理異事故云非也。
三衣觀者。文中兩重。初總約三諦。一一諦上
皆有愛見。愛如熟見如寒。三覺者。大經三
覺謂欲恚害。今借譬見思等三。故大經二十
云。菩薩摩訶薩知是三覺有種種患爲三
乘怨。能令三乘不見佛性。常爲諸佛菩薩
之所訶責。經文既云能令衆生不見佛性。
故將三覺。可對三惑。三觀觀三諦如衣
覆身。身亦三也。又起見下別約三諦。一一
諦上各各立於能治所治能嚴所嚴。初觀廣
餘二略。亦可準知。故知一一諦上皆有見愛
福慧二嚴。止屬福觀屬慧故也。百一觀者。
長衣助身通爲助義。故三諦上各須助也。
歴一切行亦復如是。何但正行不動。助亦
無非寂滅。具如助道中正助合行之相。上
根唯約一理。中根義開通別。下根義立助
道。故約一理通別正助共成一意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四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四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食亦三。且望衣説。頭陀此云抖擻。此十
二事皆爲抖擻十二過故。今文即二音倶擧。
放牧聲者。三里之外使童小牧聲。不聞住處
堪修禪觀。世有濫用其言者。遠放木橛
不聞墮聲。得已復放毎夜至三。是名頭陀
絶放木聲。如鹽官忍禪師造頭陀經云。頭謂
煩惱頭主。陀謂陀汰煩惱。此雖謬言猶勝
放木。如斯等例江表尤多。分衞者。此云乞
食。具如頭陀中五種食法。謂常乞。一坐。節
量。中後不飮漿。次第乞。今此且擧五中之一
故云乞食。七佛及方等皆云乞食者。如前
四三昧中説。居阿蘭若必須乞食。墾植耕種
舂礱碓磑。不受壞生貯宿殘煮。畜八不淨
事渉四邪。汚染檀越非蘭若行。近代所置
彌隔聖言。男女往來兼招譏醜。儻依佛教
利益不輕。故十住婆沙云。乞食有十利。一
自用活命自屬不屬他。二施我者令住三
寶然後當食。三常生悲心。四隨順佛教。五
易滿易養。六破憍慢法。七無見頂善根。八
見我乞食餘者效我。九不與男女大小有
諸事故。十次第乞生平等心。如諸釋子本
或是王。居尼倶類園去舍衞城半由旬許。
入城乞食乞食勞妨。乃至下根許受檀越送
食等者。故知住處不宜太遠。譬喩經云。昔
波羅奈去城五十里有山有五比丘居。平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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