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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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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大厭離。天眼知未來苦生大厭離。漏盡
能作正觀斷諸煩惱。復次前世智證明知
過去相續。未來因果智證明知如散微塵。
又前世智證明知自身衰。未來智證明知他
身衰。復次前世智證明治常見。未來智證明
治斷見。無漏智證明治二邊。又前世生空
門。未來生無願門。無漏生無相門。問。在無
學人何故立明。在於學人何故不立明名
耶。答。從勝立故。又無學無無明不雜無
明。故立明名。大論第三問曰。通明何別。答。
直知過去名通。知過去因縁行業名明。直
見死此生彼名通。知因縁際會名明。直
云漏盡名通。知漏盡不復生名明。此明
即是大羅漢所得故也。若爾。與佛何別。答。
滿不滿別。是故通通於六。明唯局三。小乘
中諸阿羅漢皆能得之。今此文中云佛菩薩
之所得者。異於偏小故也。所依別故觀智
異故。又小乘唯修大乘發得。應簡四教廣陜
不同。次攝四攝中同事者。又亦應云同其
苦集。爲令斷故。先同後異。陀羅尼者。別則
唯在於大不通於通。通則尚通三藏菩薩。
況復通教後心。如毘尸王得歸命救護陀羅
尼。即三藏義也。大論第六云。陀羅尼者能
遮能持。一切善法持令不散。如完器承水。
故名爲持。一切欲惡遮令不作。故名爲遮。
又或心相應。或不相應。或全有漏。或是無
漏。若云無色不可見。行陰法入。九智除盡
智。意識所識等。並阿毘曇中陀羅尼義。若但
云或相應或不相應等。則通於大小。若云
菩薩摩訶薩得陀羅尼。一切時一切處常相
隨逐。則唯在大。若別論者。如文所指。唯在
無作正勤。若通論者。但云遮惡持善。則可
以通四教釋之。苦集爲惡道滅爲善。漑者
灌水也。次攝三十二相者。應具明四教相
好不同。初三藏中。引婆沙云阿毘曇相品
者。十住婆沙引小乘中相體業果。以爲初
心菩薩立觀法故。具如第二卷記。從還用
至終不出施戒慧者。取六中三以攝相因。
施戒生人天以慧導諸行。略擧此三攝相
亦足。次通教中云不同上者。即空心修。豈
三祇後方百劫耶。故知通教相體業果並與
藏異。故引般若相即非相。及引十住空爲
相體。既異三藏不同相海。故知屬通。故
大論十三。初以一施生三十七品。次以一
施而爲相因。復云。一一度各爲相因。此並
屬於通教意也。復次前兩道品下欲明別
圓。更重比決有本無本如銅如鏡。以分前
後。次從無量壽觀下。正明別圓法身現相。
薩遮華嚴等者。薩遮尼乾經中。此尼乾子爲
嚴熾王説。無過人者唯有瞿曇。因此廣説
如來相好種性化物。華嚴廣列八十四名。於
一一名。皆云相好雲等。初云。如來有大相
好名莊嚴雲等。有十蓮華藏海微塵數佛大
人相好。又小相光明功徳品明十種菩薩從
兜率下放大光明。名幢王普照。照十世界
微塵數佛刹。令彼十種衆生六根清淨。如是
相好豈與丈六三十二空慧等同耶。故知
前二但是教門權説之耳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三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四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明知次位者。先明來意。既用前七以
爲所修。二世善發入位不定。或未入位未
得謂得。恐極下根生重罪故。故須明位
令行者識之。四教各有眞似二位。在賢名
似入聖名眞。眞位究竟名爲解脱。證已了
位能爲他説。名爲知見。知見秖是智眼異
名。次擧喩云朱紫等者。朱正色如眞位。紫
間色如似位。如赤黒合以成於紫。眞妄尚
雜故名爲似。終不下正釋次位。於中具釋
四教不同。初文通列四門明一一教位意。
意在斷惑以證眞故。故三藏中四門名異。
謂空有等四門。位別即七賢七聖二十七賢
聖等。故云有殊。一一門中皆斷見思縁眞
諦理。故云斷及諦理孱然不異。孱者現也。二
乘多論一生等者。辯門門中二乘不同。言
一生者。雖有百劫三生種解脱分等。從念
處去乃至一生。或二或三或七生等。論其元
意即生取證。元意雖爾非皆一生。是故云
多。雖有四門明位小異得果大同。如判
第十六心見修不同。故云小異。自餘三果
多分楷定。故云不過迭動。菩薩三祇百劫故
曰時長。六度百福名爲行遠。不同二乘一
生斷結。故云亦別。奢促不同名徑路殊。
咸趣眞諦名歸途一。菩薩之人望於圓教。
雖權實異。心願易迴不同於小。五功徳者。
具如第三卷引。次此教下斥濫也。此科正
謂簡濫故來。是故須斥。次明通位中云
簡名別義通。如玄文第五卷初十義料簡名
通義圓。名別義圓等。次明別位中。先明別
位意。次略指經論。攝論華嚴。多明次第四
十二位。言一往者諸教不同。且指此教以
爲大略。然華嚴中有別有圓非專一教。如
經列位位位皆有行布普賢二門故也。又諸
經論別位多途。故云一往。但別下示別位
相。初示經。次示論。通論者如中攝等。通釋
大乘。別論者如智論地論等。別釋一經。那
得等者破執也。論申當門爲引偏好。晩
人不達抑有揚無。失有方便。毀無讃有
失無通途。三四二門亦復如是。雖欲引進
翻爲哽塞。今明等者次述論意。意在通理。
阡陌等者。南北爲阡東西爲陌。經如阡。緯
如陌。四門如緯諸位如經。門門位殊皆至
極果。故云一也。此方等者準此望彼。文擧
通別意兼藏圓。此中正明別教次位。故且
擧別以望通教。辯於所通眞中不同。是故
未云藏圓兩教。若以四門通理攝教。借使
西方諸論盡度。門理勘之則易可識。諍論
自息矛盾不生。經言等者。證向門異理同
故也。開權顯實。三教諸門尚歸一實。豈況
當教諸門不融。世不達者。謂智者大師多
好破斥。而不見融會令歸一乘。況十意
融通除疑釋滯。銷通經論教法不壅。結及
指廣如文。次以十意融通經論者。人見十
意之初有諦理之言。便將十乘以對十意。
深不便也。若以境對理稍似相當。如何發
心用對八教。況下八義對意永殊。如四悉
銷經翻譯胡漢。將對安忍甚爲不類。又第
四文雖云破遍。乃與通塞共爲一文。況今
文中通塞之名。與十乘中通塞意別。況復自
云融通佛法。佛法則指一期佛教。故十法
成觀且在行門。故知定不得用十乘釋此。
又圓教諸位經論易同少生諍計。別教既是
界外析法。所明次位附近教道。文多互異故
有多途。是故因以十意融通。今之次位即
是十中之一意也。然此十意一一皆遍一切
經論。所以前之六意借用釋經五重玄義。後
之四意用附文意。於前六中初五正對五
重玄義。第六即是今家開拓用義方法。令後
學者識一法多含無量歸一。就前五中第一
云道理乃至開合等者。一期佛教並以所
詮而爲教體。教既半滿偏圓不同。體亦隨
教權實不一。諸諦離合隨智隨情。歸會法
華唯一實相。具如境妙中説。此用顯體意
也。第二意者。先擧譬。次即是下合譬。便將
合義以釋譬意。綱謂綱紀如綱之外圍。格
謂格正如物之大體。以教判釋得教遠度。
故云綱格。教隨機異如綱目也。外正曰匡
内實曰骨。四門外正一理内實。横周爲盤竪。
窮曰峙。門門諸行各有横竪。又用漸頓祕
密不定如匡。用藏通別圓如骨。横用諸
門如盤。竪歸一理如峙。以此八教收攝無
外。名爲包括。八中祕密爲密。餘七顯露名
露。然餘七中皆有密露。又祕密不定名密。
顯露不定名露。涇清渭濁。頓教如清漸教
如濁。頓中別濁圓清。漸中藏濁餘清。又法華
唯清。鹿苑唯濁。方等般若有清有濁。又此
八教用各有意。藏等四教是教門法式。頓等
四教是敷置引入。如來權巧善達物機頒宣
藏等以爲頓等。或開或合。宜盈宜縮。名雖
有八用必不倶。具如法華玄文第一卷釋。
及第一卷釋籤中明。此用判教意也。第三意
者。一代教法首題名字。名該一部。部内義
兼大小時節因果互形。如是等相莫不相
違。或一義多名。或多義一名。或離或合或但
或兼。言義相乖一多違諍。不可以世情和
會。不可以文字博解。自古迄今。無能達
者。得四悉意無處不通。諸法相望互爲彼
此。於赴機教情何所疑。此用釋名意也。第
四意者。袪執遣迷。有執咸破。單複具足無
言等見。漸頓諸教破立不同。計能計所執
性不等。用法華意。遍破遍立。情無滯礙能
所適然。此用明用意也。第五意者。凡有所
説結成法門。以對眞似漸頓諸位。位是
所階行是能修。能所相帶則方便與證因果
不混。一切權位皆歸實果。此用明宗意也。
第六意者開拓法門使佛意不壅。雖廣開
拓乃符本文。仍使不失部中正意。綸者繩
索也。緒者絲頭也。縱横開合不失次第。亹
亹者文彩順也。亦猶風之偃草也。謂聲韻
義理無煩雜過。第七已下附文意中。開章
等者。如諸義疏凡開章段。無不生起如鉤
鎖也。如今止觀十章十乘。無不前後次第
生起。八帖釋等者。雖文前撮要義門玄解。
横竪並沓總別離合。或廣張旁布。或一轍竪
深。復須附文次第帖釋。不廣不略有事有
理。總用前七法據理銷釋。無渉華辭意
存文旨。九翻譯等者。前朝諍輕未多紛競。
怛是西語。咸曰胡音。後因黄冠虚構僞制。
近代方始胡梵甄分。葱嶺已西並屬梵種。鐵
門之左皆曰胡郷。言梵種者。光音初下展
轉出生。是故五天並云梵種。近代著述特諱
胡音。第十意者。附文成觀文不虚設。觀與
文合名爲印心。如釋法華。一一句經皆爲
四解。一者因縁。二者約教。三者本迹。四者觀
心。若釋他經唯闕本迹。三意咸通。事理存
焉。行解具足。又如玄文一一科義。亦爲四
解。一者分別。二者麁妙。三者開顯。四者觀
心。玄釋附文無不成觀。非數他寶等者。華
嚴偈云。譬如貧窮人晝夜數他寶。自無半
錢分。多聞亦如是。譬如盲瞽人本習故能
畫。悦彼不自見。多聞亦如是。譬如聾聵人
善奏諸音樂。悦彼不自聞。多聞亦如是。此
斥偏聞之人。唯翻譯下謙退斥奪。方音不
同非關義理不可卒備。故云未暇。文字
法師者。内無觀解唯構法相。事相禪師者。
不閑境智鼻隔止心。乃至根本有漏定等。
一師唯有觀心一意等者。此且與而爲論。奪
則觀解倶闕。世間禪人偏尚理觀。既不諳
教以觀銷經。數八邪八風爲丈六佛。
合五陰三毒名爲八邪。用六入爲六通。
以四大爲四諦。如此解經僞中之僞。何淺
可論。縱以心王解王五陰釋舍。念一體
爲持鉢。離二見爲洗足。將解般若持鉢之
名。終不可也。用釋法華王舍之稱。殊無所
擬。既無分別淺僞何疑。是故今家觀心銷
經隨經部別。義勢不等。以理爲本。詮行
各殊。次位者下正示十乘次位一意。即彼十
中次位之一。爲明別教次位難會。故演十
意指一通之。若是十乘何不但云此之十
法是十乘耶。至此但指十中之一。次釋圓
教次位者。先明五悔爲入位之方。他人圓
修都無此意。將何以爲造行之始。但云一
念即是如來。空譚擧心無非法界。委撿心
行全無毫微。若修四種三昧至重作方便
者。明方便來意。四種三昧通用二十五法。
爲通方便。若行法華別加五悔。不通餘
行。故云唯也。若方等中以求夢王爲別方
便。常行常坐及隨自意。直爾行之。逆順十心
一切通具。先知下明五悔意爲入觀之方。
是故重牒前文觀法。但心理下明用向觀
法不能發眞。是故應須更加五悔。此之五
悔爲圓位初因。若復悠悠道法安剋。懺名下
次正明五悔。雖有勸請等四不同。莫非悔
罪。故名五悔。具如下文明悔意中各有
所治。今僧常儀前四出十住婆沙。願文在
大涅槃。若占察經亦但列四。南山云。占察不
須更加發願。以其四悔皆是願故。若爾。經
論皆四。今何故五。答。如彌勒問經云。晝夜
六時勤行五悔。不假苦行能得菩提。故必
須願。此五次第者。若皆名悔莫非治罪應
無次第。若準婆沙占察次第並同。若如是
等長悔之文。亦五悔義足。初如是下即懺悔
也。次今諸佛下即迴向也。次衆罪去一偈。即
重擧懺悔略例餘三。次一偈重擧世尊以
爲歸禮。故無次第。且依次第爲生起者。若
舊罪不除徒施勸請。既勸請已覩相聞教
依教修行。若嫉妬不除自善微劣。尚不喜
他何能迴向。四法具足以願導之。如此五
法尚能入位。況滅罪耶。比來行人都無介
意。徒勞讃者急誦未與耳識相應。一生若
斯枉招信施。業不他受試爲思之。初懺悔
者。初文釋名。陳露者。陳列也首也。悔者伏
也。金光明疏釋懺悔品。彼廣釋名云。懺名
白法。悔名黒法。白法須尚黒法須捨。又懺
名改往悔曰修來。又懺名披陳悔名斷
續。五體者如前所釋。又今文但是説其懺
意。懺辭具在法華三昧。亦可隨己智力任
意廣陳。次勸請者。大爲二意。一者請住於
世。二者請轉法輪。大論至云云者。大論十
五具釋。問。諸佛之法。法應説法。何須勸請。
又若諸佛現見在前請佛可爾。今乃不見
云何可請。答。佛雖必説而不待請。請者得
福何得不請。猶如大王雖多美膳若有
請者必得恩福。録其心故是故有益。如
修慈心令衆生樂。衆生雖無得樂之者。念
者得福。請佛亦爾。復次佛法待請爲説。又
衆生雖不面見諸佛。諸佛何嘗不見其心
聞其所請。假令諸佛不聞不見請亦得福。
何況聞見而無益耶。又破外道作如是言。
道法常定何須多言。防其謗故。故須待請。
又外道言。諸佛不應貪壽住世。爲防此
謗。是故須請。又若不請謂佛愛著。令知無
著故須待請。又諸外道皆無請説。故今須
請。次謂轉下至住世者。盡是論文。有此
諸意故須二請。若佛初成先轉四諦。今爲
求圓是故通請。夫命至得住等者。明勸請
所指。所言請者爲請何等。謂請佛大悲非
請色陰。若大悲不息身則久住。故擧命業
以譬請住。報命如佛我心如業。又報命如
色身業如大悲心。我心請佛不息。願佛大
悲住世。變化亦爾。作意神通隨心所期。期
心未息變化不止。我心如心佛身如化。我
心不息願佛莫滅。又佛身如化大悲如
心。願莫息大悲則色身不滅。我今請佛
如大炬火爲破無明。我心不息願佛勿滅。
次隨喜者。佛轉法輪衆生得三世益。我助
彼喜者。喜前勸請也。過去下種。現在重聞
得成熟益未曾下種。現在成種未來方益。
故三世益皆因法輪。故我隨喜衆生得益。
大論六十一云。隨喜者有二種。一者世間。二
者出世。若人無有出世善根。我今隨喜衆
生世福。是故隨喜通於有漏無漏。倶名爲
福。又福徳者是菩薩摩訶薩根本。能滿菩
提。聖人讃歎。智者行處無智遠處。是福因縁
能得輪王諸天乃至一切種智。知如是等
得正知見。是故見福而生歡喜。復次我應
與衆生善。其自修福是故我喜。復次衆生
有善與我相似。是我同伴。是故我喜。復次
菩薩摩訶薩於十方三世佛及菩薩二乘一切
修福者。而生歡喜故名隨喜。若無福徳
畜生無異。但同飮食淫欲鬪諍。修福之人衆
生尊敬。猶如熱時清涼滿月。是故隨喜。大論
三十二云。如賣買香等。問。云何隨喜心過
二乘上。答。以隨喜善迴與衆生故。觀衆生
至正縁了等者。如法華中常不輕品。不輕
菩薩見諸衆生具足三因。皆當作佛。故不
敢輕。此但敬其正因故也。正因之中三因具
足。況無始時曾聞一句即了因種。彈指合掌
即縁因種。故此菩薩凡見衆生皆悉與記。
乃至身行不輕之行等云云。毒鼓者。大經第
九云。譬如有人以新毒藥用塗大鼓。於
大衆中撃令出聲。雖無心欲聞。若有聞
者遠近皆死。唯除一人不横死者。謂一闡
提。纔聞即能破無明惑。名爲近死。聞未即
益作後世因。名爲遠死。諸教諸味及經時
節。以論遠近。四念處云。若有聞者遠近不
死。謂但破於見思塵沙。法華隨喜法等者。
隨喜品中從法座起。至於餘處爲他人説。
他人聞已復隨喜轉教。如是展轉至第五十。
校量聞法而生隨喜。故云隨喜法。大品隨
喜人者。經云。若聲聞人能發心者我亦隨喜。
聲聞是人隨喜其人。名隨喜人。人必有法
法必藉人。故云互擧。迴向者。以隨喜福與
衆生共及向菩提。菩提如文。施衆生者。然
修因福不可得共。若得果時則以此福施
於衆生。是故菩薩得世四事利益衆生。又
自以福淨其身口。人見歡喜所説信受
得十善乃至種智。乃至舍利能令一切衆生
得道。是故果報與衆生共。今因中説果故
云與共。若言福因與他共者。從初發心所
修善根盡與衆生。後時將何以爲成道之因。
以善法體不可與人。故今直以無畏無惱。
以施衆生。用無所得故至菩提。故淨名云。
迴向心是菩薩淨土。迴向爲大利等。故法華
梵天施宮殿時。皆發願云。願以此功徳等
云云。如迴聲入角等者。大論三十二云。迴向
者。如少物上王。如迴聲入角。問。菩薩
功徳勝於二乘。有何奇特。答。今此不以功
徳比之。但以隨喜迴向心比。如巧匠指示
倍得價直。執斧之人倍用功力。直不足言。
聲聞自行如執斧者。菩薩教他而行迴向
猶如大匠。大論問曰。何故名二乘爲自調
自淨自度。而不迴向。答。戒爲自調禪爲自
淨慧爲自度。二乘唯自修此三故。不取等
者。釋上斷三界等四。謂不取苦不念集。
不見滅不得道。於此四中而不分別世
及出世因果等相。名不分別。如是名爲正
迴向也。實相無取乃至無有分別故也。能
迴向至妄想等不生者。大論云。菩薩心空
檀波羅蜜乃至種智。一切皆空。一相無相如
佛所説。如是迴向如箭射他無不中者。
以見無相不見不得一切諸法故爾。能
謂迴向之心。所謂衆生佛果。如是能所及
一切法。一心推求皆不可得。亡能亡所。
如是一切所迴向之法。無不歸實故不可
得。無已今當等者。三世推求此之能所生
滅不住。又發心爲已。迴向爲今。所迴向處
爲當。又所迴向中極果爲當衆生爲現。又
衆生者亦有當現。即諸衆生名之爲現。共
福當得名之爲當。如是三世畢竟叵得。如
三世諸佛所知等者。唯一實相是佛所知所
見所許。於中能知即種智。能見即佛眼也。能
許即是本時弘誓及一切行。是名眞實等者。
如佛所知方名眞實。非向權果。權果虚妄
即對破藏通所期之果。言最上者非上中
下之上。即指圓教名爲最上。最上故具足。
此破別教也。則不謗佛等者。計佛果爲有
乃至非有非無。皆名謗佛。何以故。佛果非
有乃至非有非無。非苦故無過咎。非集故
無繋著。有道故無毒。有滅故無失。此依
無作四諦爲迴向也。言無苦集唯有道
滅。且約事説。理即苦集本是道滅。何但等
者。前三謂懺悔勸請隨喜。後一謂發願。前
後皆例今迴向意。依無作諦而不見諦。名
眞五悔。能發眞位。故引婆沙證成圓意。故
知五悔並依無作。方令懺悔見罪性本空。
勸請知法身常住。隨喜了福等眞如。發願
達能所平等。次明發願者。初釋名云如許
人物等者。卷者約也。亦契也。説文云。券別
之書以刀判其旁。故謂之契。故字從刀。御
者侍也。主也。一切諸法以願侍之。以願爲
主。亦名下至盛物者。四弘誓中衆生煩惱
爲惡。法門佛道爲善。遮惡爲遮持。持善
爲總持。諸行如坯誓願如火。*坯者瓦未
燒也。堪任利他名爲盛物。四弘爲總願等
者。一切諸願四弘攝盡。故名爲總。法藏等
者。觀經悲華並云。彌陀因名法藏。於自在
王如來所。聞説二百一十億佛刹發願又
觀經云。法藏比丘爲欲攝取諸佛土故。發
四十八願發是願已地爲六動。爲佛所記。
大阿彌陀經云。爲菩薩時發二十四願云。
不得是願終不作佛。願數不同部異見別。
不須和會。悲華經中則無別願。但云爲取
佛土故發四弘誓願。故知一切菩薩凡見諸
佛。無不發於總願別願故大論第八問曰。
菩薩修行自得淨報何須發願。答。福若無
願。如牛無御則無所至。如佛所説。不知
法人聞天中樂心便念著。問。若無願者不
得報耶。答。雖得不如有願。有願則少福
而得大果。華嚴者。新經第十四。歴事別願。
又如梵網發十大願十三誓等。大經聖行願
文大同。又第十四梵行品云。若施食時令諸
衆生得大智食法喜食般若食。若施漿時令
諸衆生趣涅槃河。飮八味水得甘露味。準
如此例及華嚴等隨境發願。隨其智力。何
必如文。若有文者幸依佛説。如此等文並
別願也。今五悔中義兼總別。故知五悔非小
行所宜。如彌勒問經。佛告阿難。彌勒往昔
不修苦行。但修善巧方便安樂之道。積習
無上正等菩提。阿難言。云何名爲善巧方便。
佛言。彌勒昔行菩薩道時。但晝夜六時勤
修五悔而得菩提。彼經悔文有二十三行。
亦無別列五悔辭句。但數數請佛數數説
悔。餘三亦然。如云有罪悉懺悔。是福皆隨
喜。我今請諸佛。願成無上智。若準此例未
必各説。但修行者智力微弱。縁心難當。故
須一準。如婆沙四悔雖僧常儀。亦須善其
意以爲運念。具如南山正行儀中注解。從
令於道場等者。總結悔意。皆爲破罪故
也。昔作大惡三業倶重。故今懺悔三業並
運。發大勇猛方破大惡。勸請破謗法罪者。
亦應先云懺悔破於三業遮性等罪。文闕義
足。次文者。昔聞諸法而生誹謗。今請佛説
令一切聞。是故能翻謗法之罪。隨喜破嫉妬
罪者。昔對境生嫉。今隨喜一切。故得翻破
昔嫉妬心。迴向破爲諸有罪者。昔所作福但
順生死。爲諸有因不能自免。豈能令他
離於有因。今具二迴向自免免他。是故迴
向。順涅槃門故云順空無相等也。亦應更
云發願者破邪願罪。即導前四令至所在。
若能下正釋圓位。於中初明五悔功能能
入品位。由此五法助開初品。乃至入住遠
由此五。一一品文皆先正釋。次引證釋。初
品引文。據疏分文乃是現在四信之文。言
四信者。一者一念隨喜。二者解其言趣。三
者廣爲他説。四者深信觀成。與佛滅後五
品之初。兩處隨喜文義大同。故今互引以證
初品。第三品引文中。云不須復起塔寺等
者。此第三品觀行猶弱。且以説法増其觀
心。觀心成就方行第四。第四未能事理相
即。故云旁行。至第五品事理不二。即云若
人起立僧坊。供養讃歎聲聞衆僧。乃至具
六。豈執第三永令捨事。豈執第五一概
令行。故修行者應善教意。入第五品營事
未遲。初心行人必以此五善自調御。委識
進否應止應行。又此五品品品之中令修
五悔。況常人乎。以品品中各有障故。故四
念處中以此五品擬五停心。防初心故。其
相云何。初三藏教以數息停散。今以隨理
除於疑散。三藏以不淨停貪。今以讀誦
除於雜染。三藏以慈心除瞋。今以説法
治祕法恚。三藏以因縁除癡。今以六度
治無明暗。三藏以念佛除障。今以理觀
除於事相。若爾。通別云何。答。別教中但以
戒定二行而停其心。通教中五。應觀息等
不生不滅而爲停心。若爾下*辯同異。復次
下約陰界入以明次位。前雖約教以明圓
位今復約凡聖明五陰位。言五種人者。果
地二乘及後三教斷惑菩薩生界外者。此位
之後既對四徳以爲佛位。故知降佛皆是
三種菩薩所攝。是故次品而明其位。於中
次明十信位者。五品已能圓伏五住。豈至
此位別斷見思。但是圓修麁惑先斷。猶如
冶鐵麁垢先除云云。人不見之。便謂法華六
根爲圓。仁王長別三界爲漸。既云法華部
是漸頓。云何釋位即是頓頓。況所引仁王本
證法華。如何離開分屬兩種。又除圓位已
一切諸位無有十信破見思者。委釋圓信
具如四念處文。今文但略釋初信而已。今
依菩薩戒疏以十法成乘豎對十信。復以
十法横入十信。言豎對者。今文初信以對
於境。次修慈悲以對念心。善修寂照以對
進心。善修破法即入慧心。善修通塞即入
定心。善修道品入不退心。善修正助入迴
向心。善修諸位入護法心。善修不動即入
戒心。善修安忍即入願心。今止觀文少不
次第及名不同。今云陀羅尼即彼不退也。
餘不次第者但將向列戒疏之文。對之可
見。言横入者一一信心各具十法。故瓔珞
云。一信有十十信有百。又四念處云。五品
各有十法成觀。五品尚爾。何況十信。所以十
信各具十法。故至初住轉名十大。次入下
眞位。四念處中及菩薩戒疏。並略明初住已
上圓教聖位。亦略録之。何者。初發心住三種
開發即正縁了。謂境智行三法相應。是故名
爲分證三徳。故華嚴云。初住所有功徳三世
諸佛歎不能盡。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了達
諸法眞實之性。所有聞法不由他悟。淨名
云。知一切法是爲坐道場。大品云。初發心
坐道場。阿字門等。並是圓教十住位相。若別
教位十地方與圓十住齊。故瓔珞云。初地一
分無相法身。智行成就。百萬阿僧祇功徳雙
照二諦等。具如第三卷引。乃至等覺功徳
難思。但約化道以辯功用。如初地百界二
地千界乃至萬億等界。現身亦爾。十住之後
實相更復十倍増明。更十番智斷破十品無
明。念念流入平等法界海。諸波羅蜜任運生
長。名爲十行。十行之後無功用道。眞明復更
十倍開發。願行事理自然和融。迴入平等法
界海。更破十品無明。名十迴向。向後復破
十品無明。無功用道猶如大地能生一切功
徳。荷負一切佛法。荷負法界衆生。入三世
佛智地。地後觀達無始無明源底。邊際智滿
究竟清淨。斷最後微細窮源無明。登中道山
頂與無明父母別。是明有所斷者名有
上士名等覺位。此位後心究竟解脱無上佛
智。無所斷者名無上士。十法至此方受大
名。謂理大願大。莊嚴大智斷大。遍知大道
大。用大權實大。利益大無住大。次第以對十
法成乘。釋名對義亦應可解。○第九安忍
中初亦先法。次譬。後合。初法中云。爽者明
也。次喩中云鋒等者。又以飛霜喩於鋒刃。
聰善於聽心敏於事。睿者説文云。深明也。
智也。喩過也。越也。疏者記也。洞者疾流也。
即徹過也。亦深邃也。懷者安也。詩云。懷我
好音。術者道藝也。鄴洛禪師者。鄴在相州
即齊魏所都。大興佛法。禪祖之一王化其
地。護時人意不出其名。洛即洛陽。群者友
也。輩也。武津歎曰者。南嶽大師。陳州項城武
津人也。武津是所居地名。傳中不云領衆
太早。但云有智斷師諮疑禪要。思因爲説
十地法門。驚異心目。智*斷曰。恐師位階十
地。師曰。吾是十信鐵輪位耳。應是習傳者異
聞。著願文者其文現行。然文引四擇者。有
人將此以對三術。非但數不相當亦乃文
意永別。三術是天台密意。四擇是南嶽願文。
引彼對此多恐未便。今言大師所引意者。
用誡後學善須決擇。勤勤不已四度言之。
故天台大師指南嶽爲高勝之人。垂於深
誡以爲後軌。後代學者可以爲鏡。鏡可以
照不整之形。次引大論菩薩深山等者。大
論十九釋禪度中。問云。菩薩摩訶薩應教
化衆生爲事。云何深山自靜。棄捨衆生違
於慈悲利他之行。答曰。身雖遠離心不遠
離。猶如病人服藥將身身康已後方可復
業。康者安和也。菩薩亦爾服般若藥煩惱
病損法身康復。爲化未晩。若至六根等者。
此語初依最後極位。通前五品並屬初依。
故大經云。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
無明全在名具煩惱。大象捍格等者。即以久
行名爲大象。不同前文對治文中。但以三
祇名爲大象。不憚生死名爲捍格。捍者衞
也。格應從土。戸白
禮云。發然後禁則捍垎
而不勝。注云。捍垎者堅不可入也。從木
從手並非今意。前既以五品爲小象。今且
以六根爲大象。既離界繋自在堪能。煩惱
不染如刀箭無施。種智化物如日光照世。
物無始苦猶如長氷。機熟獲益名爲自治。
象喩現身應世利物。若被名譽等者。爲此
三事之所動壞。前二如妨蠹令觀法散滅
名爲内侵。眷屬若集令諸行破壞。名枝葉
外盡。猶如大樹外集衆鳥内抱蟲蝎樹必
死壞。蠹者害物之蟲也。亦云。食桂蟲也。
言三術者。如上文自列。一莫受莫著。二縮
徳露玼。三一擧萬里。内三術者。謂空假中。
外障是軟賊謂名譽等。内障是強賊謂煩惱
等。是故内外用術不同。淪者沒也。毘嵐者
猛風也。此風在大鐵圍山外。若無鐵圍吹
須彌山猶如腐草。故引爲況。文擧片禪少
惡爲違順之端。故知違順未堪不應領衆。
如彌沙塞律佛因調達領衆。乃引事云。
往古有仙在山中誦刹利書。有一野狐而
便誦之。自思惟言。我解此書足爲獸王。因
出遊行。逢一困狐而欲殺之。困狐曰。何以
見殺。答云。我是獸王。汝不伏我故當殺
汝。彼困狐云。汝勿殺我我當隨汝。如是
展轉伏衆師子。師子伏已便作是念。我今
不復以獸爲婦。乃將諸獸繞迦夷國百千
萬匝。王令使問。使迴答意。諸臣皆許。唯一
臣言。自古及今。未曾見人王以女嫁獸。
臣要當殺令此狐走。王問如何。此臣答曰。
遣使剋求從期一願。必令師子先戰後吼。
彼謂吾等畏師子吼。必令師子先吼後戰。
師子若吼諸獸必散。王如其計。至日出軍
事果如計。狐等纔聞師子吼聲。心破七分
墮象而死。群獸皆走。佛説偈言
    野狐憍慢盛 求欲愛眷屬
    行到迦夷城 自稱是獸王
    人憍亦如是 現領於徒衆
    在於摩竭國 法主以自號
早領衆者亦復如是。名成損己益他蓋微。
莊子云。名者功之器不可多取。坯器菴華者
並在大論。喩以初心。堆者聚土也。若作堆
字義亦通於堆阜也。菴羅華者多華少實。
若得此意不須九境者。若能於此陰境安忍。
必得入於六根清淨。尚離二乘菩薩二境。
況復煩惱等七。故約此人不須更明下九。
不忍違順故九境生。違即是惡。順即是善。
具如前文互發中判善惡等相。故知上根唯
觀陰境。故於陰安忍不順下九○十無法
愛中。行上九事過内外障等者。内外如向分
別。安忍此已。已入六根。不得發眞良由
住著。著相似法名爲頂墮。應通歴四教
明頂墮義。初文且寄三教頂墮。從既不入位
去。正明今文頂墮之義。初明三藏頂墮。具
如毘曇中説。文中先簡非頂墮位。謂燸一
向退不名頂墮。忍位過頂復不名墮。於
三位間住頂名墮。何者。五根忍位不復
出觀。上忍發眞是故不墮。於頂位法中
多生愛心。則應入頂而不得入。由退頂
故造於重逆。故名爲墮。通教頂墮例此可
知。別教頂位在十行中。故無墮義。於行向
中縱起著心。但未地之名爲頂墮。終無
造過。大論云下出圓似位有愛。今人下今
論圓教至十信時。若生愛心不入初住。
而六根淨位定不墮小。則以住頂名之爲
墮非謂退墮。以六根中無退義故。況復更
有造重逆耶。故此頂墮異前通藏。故大論
三十。明頂墮義二種不同。一者頂退名之
爲墮。二者住頂名之爲墮。小乘教中雖具
二義住頂多退。故今圓位見思已落但有住
頂一墮義耳。故大論四十三問曰。頂不應
墮。云何言墮。答。垂近應得而便失者。名
之爲墮。若得頂者智慧安隱則不畏墮。此
約初義以退爲墮。若第二義但以住頂不
進不退。名之爲墮。是則十信初心猶名爲
燸。今止觀下總結示之。初從妙境終至離
愛。行解具足正助不虧。已送行者至於初
住。入無功用自堪進道。入住已去今文不
論。故云齊此。故諸經論初住已去。多明輔
佛化他之相。不復委悉論於自行。是故今
云入住功徳今所不論。今意且赴末代修行。
後當重説者。至菩薩境中應更廣*辯。夏
終不説下無所論。始從第五卷初來至此
中。正當法説。明於陰境十法成乘竟。是十
下次引法華大車。以譬十法。初略標。次列
經文。次合。次結。且順經次第不復依於十
法次第。今以十法隨對整足。大車高廣不思
議境也。幰蓋慈悲。寶繩交絡即發心也。安置
丹枕。枕有内外。若車内枕休息衆行。即安
心也。若車外枕或動或靜。動靜秖是通塞義
也。破塞存通即塞而通。其疾如風即破無
明。是破遍義也。大品云。法愛難斷。故處處
説破無明三昧。始自白牛終至平正。道品
義也。又多僕從即正助也。頌中云儐從。禮
云。導也。又云。侍邊也。遊於四方。即次位也。
安忍離著在次位之初。是故更加復次結
位。始從初心終訖究竟。安忍秖是忍於五
品違順二境令入六根。離愛秖是離六根
中相似法愛。綩綖者。埤蒼云。綩者衣繍裳也。
綖者席也。應作莚字。此綖字是天子覆冠
曰綖。亦可通用。又次位者秖是行之所階。
恐行者生濫。故於次位中別出五品六根
清淨。勸勵行者令離障離愛。故知前七正
明車體及以具度。後三秖是乘之所渉。若
無所渉運義不成。是故十法通名乘也。次
結位者。夫有心者悉具三軌。此之三軌通
於六即。理性車體。具度資成。白牛觀照。在
一念心即是理性。聞名起觀名爲等賜。諸
子乘乘入位不同。故有觀行相似等別。乃
至四方直至道場。道場猶受果乘之號。是故
因果乘義不無。今人下斥邪也。設謂假設。
借字子謝
設使借之與乘名者。但是邪乘。
乘者本以運載爲義。邪法無運故名爲借。
既是邪法不出諸見。諸見即具六十二也。
從正法下顯正也。不同惡空故云正法。
正法御邪故云大城。不可壞故名爲金剛。
具足諸法名爲寶藏。具足者釋寶藏也。無
缺者釋金剛也。如此妙乘豈同惡空。與而
言之但有車體。既無具度故名爲禿。奪而
言之體用倶非。故名爲禿。故引大經乘壞
驢車。非但闕於白牛般若。爲驢所乘。任運
非正故非高廣。又復言壞全無莊嚴。況復
起見入三惡道○端坐觀陰界入境。所
云端坐者。豈隔餘儀。四三昧中常坐居首。
是故先明。常行等三亦可通用。歴縁對境自
攝餘三。是故且判以爲端坐。問。五陰盡在
端坐觀耶。答。陰通三性不隔餘義。前文且
明端坐用觀。餘義在後歴縁對境。次明歴
縁對境。者先序來意。次下正釋。正釋文中先
明歴縁。次明對境。就歴縁中初於行縁具
明十法。次是約下結意也。次行縁既爾下
例餘五縁。次三三昧下釋疑。次昔國王下引
證。故大論二十云。昔有國王園中遊戲。朝
見華林茂盛可愛。食已臥息。夫人采女皆共
取華毀折林樹。覺已見之。悟一切法皆悉
無常。如是思惟悟辟支佛。宿福既厚。藉少
因縁易得聖果。次對境中亦先約眼色具
足十法。次例餘根等。初境中次結數引例
引證結非。若觀下不思議境。初引經總立
三智五眼。次別釋三觀。假觀中云外道打髑
髏作聲者。増一阿含云。佛在耆闍崛山與
五百比丘倶。從於靜室下靈鷲山。與鹿頭
梵志倶行。至大畏林。取死人髑髏授與鹿
頭。而作是言。今此梵志明於星宿兼善醫
藥。善解諸聲知死因縁。問云。此是何人髑
髏。答曰。男子。問。云何命終。答。衆病皆集百
節酸疼。故命終也。何方治。答。呵梨勒和蜜
治必不終。又問。生何處。答。生三惡道。又
打一髑髑問之。答。女人。何病死。答。懷妊
死。何方治。答。服好酥醍醐。生何處。答。畜生
中。又取一髑髏打。問曰。何故死。答。食過差
死。何方治答。三日絶食。生何處。答。生鬼
中。以想水故。又取一髑髏打之。問曰。何
人。答。女人。何死。答。産死。生何處。答。人中。
又打一髑髏。問曰。何死。答。被人害死。生
何處。答。生天。佛言。爲人害死必生三惡。更
打之。答云。此人持十善。又夫餓死者生人
天中。無有是處。凡一一答佛。佛皆語云。如
汝所言。香山南有優陀延比丘。入無餘界。
佛申手取髑髏來。問。生何處。答。無本。非
男非女不見生處。不見周旋往來八方。
都無音聲。未審是誰。佛言。止止。又重問佛。
佛具答。鹿頭歎曰。此未曾有。我觀蟻子尚
知來處。鳥獸音聲尚別雌雄。觀此羅漢不
見生處。如來正法甚奇甚特。九十五道我皆
能知。如來之法不識趣向。唯願世尊聽在
道次。佛言善來。得無學果。聽聲既爾。餘塵
亦然。外道之法聽死骨聲能達遠事者。良
由聲中本具諸法。故使外道得其少分。冥
依其本日用不知。況今妙觀直觀本理。理
具諸法不足置疑中觀如文。雖無下釋
成五眼。次引二經證。次結成一心次明互
用。問答並如文。引證中淨名云不來相等。
擧六作中初行縁也。不見相等擧六受中初
見色也。當知根塵無非法界。故云不來而
來等。如四念處中引唯識云。言唯識者唯
是一識。復分二種。一者分別。二無分別。分
別識者名爲識識。無分別者名似塵識。一切
世間皆爲似塵識之所成。三無性等色心之
法本來不二。彼既分於二識。例亦分於二
色。問。色之與識如何同異。答。若色心相對
則有色有心。論其體性則離色無心離心
無色。若色心相即二則倶二。一則倶一。故圓
説者亦應得云唯色唯聲唯香唯味唯觸。何
但獨得云唯識耶。若合論者。無不皆悉具
足法界。復次若從末説。一切衆生二種不
同。上界多著識下界多著色。若約識爲唯
識攬外向内。令觀内識皆是一識。識既空
已十界皆空。識若假者十界皆假。識若中者
十界皆中。專於内心觀一切法。觀外十界
即見内心。是故當知若識若色皆是唯色。若
識若色皆是唯識。雖説色心但有二名。論
其法體秖是法性。如是即是心地法門。不
動寂場現身八會。諸佛解脱於心中求。心
爲佛種心即菩提。當用此意通一切心
通一切教。理行位等準此説之。識次位中
若漸見等者。普賢觀云。行者若能隨普賢教
正心正意。漸以心眼見東方佛黄金色身
端嚴微妙。見一佛已復見一佛。如是遍見
東方諸佛。心想利故遍見十方一切諸佛。頓
見者。不輕品云。彼比丘臨欲終時於虚空
中。具聞威音王佛先所説法華經。二十千萬
億偈。悉能受持即得六根清淨。經文不云
漸見一佛乃至諸佛。故名頓見。次譬大車
結成佛事。若眼入等者即自行也。次引淨名
或有佛土光明等者。自行化他皆名佛事。若
云或有佛土等者。即化他也。如楞伽第三
云。不瞬世界。妙香世界。令諸菩薩瞪視不
瞬得無生忍。即眼爲法界也。更有誠教準
此思之。次例中先例餘受。次例餘根。次明
大車。如文。若能下勸修。初總中先法。次引
譬斥中。云黒蚖秖是長蛇。綺文互説耳。不
修止觀如長蛇。善解止觀如懷珠。解而
不用爲無益。大論第十釋因不同故果不
等中云。有一黒蚖懷摩尼而臥。有羅漢
乞食不得。論明破戒而猶有福。故使墮
蚖尚懷寶珠。今借斥之。以譬有解而不能
行。如蚖懷珠於蛇何益。次別引三譬者。
皆先譬次合。初譬中云。賜者與也。亦惠也。祿
者。爾雅云。福也。孝經注云。食廩曰祿。楊承
云。上古無祿。人食野禾因朝闕食。獵者
賜鹿以當於食。故變爲祿字。匹夫所得薄
祿也。械是兵器總名。戟者短戈。鉤子槊也。郭
璞注方言云。戟中有小刺謂雄戟也。若爲
麹蘖等者。尚書殷高宗聘傅説於傅巖之野
云。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檝。若歳大旱用汝
作霖雨。若作酒醴爾惟麹蘖。若作和羹爾
惟鹽梅。帷帳者。説文云。旁曰帷上曰幕。帳
者。説文云。四合象宮室張之曰帳。淮南子
云。將軍幬帳也。折衝者。折者截也。衝者。説
文云。通道也。廣雅云。突也。弋撃也。用而
屡北者。説文云。北者乖也。又軍走曰北。又
北主陰方。陰主殺也。即被殺者爲軍敗也。
解髻等者。尚書云。徳懋懋官功懋懋賞。懋者
勉也。今圓破煩惱得實相賞。賞中之極如
解髻與珠。如諸聲聞來至法華。功之極也。
故譬輪王解以權髻顯實相珠。野巫者。男
師曰覡。女師曰巫。謂陰神也。説文云。巫
者祝也。祝者祭主申讃辭者也。三事不
者。不能破魔軍。不能除煩惱。不能顯法
性。對前三喩如文可知。區區者踦區屈曲
終日故也。軍者衆也。萬二千人曰軍。今之
魔軍何必定數。但言衆耳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四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一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釋煩惱境者。自此以下現文六境及略三
境。咸是發得。此九境外所起煩惱。乃至四弘
但屬陰境三陰所攝。是故尋常非無煩惱乃
至發心。亦並須觀非不名境。今文謂
觀陰發得。故須辯異。讀者行者無惛本宗。
如前七隻分別中。云此之十境是三障攝。
非即現在所起三障。現三障者。如大經第十
云。菩薩摩訶薩求種智者。爲除衆生三種
障故。煩惱障者。所謂三毒纒蓋八慢四邪等。
業障者。謂五無間報障者。謂三惡道誹謗
正法及一闡提。故知擧惡能障。故名爲障。
今以流類攝彼後兩。初總明來意中。先結
前生後。上陰下結前。而觀察下生後。次
前訶欲下正明來意。先且與上諸文*辯異。
有法譬合。初明與上方便中訶欲棄蓋*辯
異。次與上陰境*辯異。上之欲蓋及陰入
中。雖有惑相未過増盛非煩惱境。故訶欲
中且知五塵是生行者貪欲之縁。生欲是
過。因過生罪是故須訶。蓋中但是縁落謝
塵妨於入觀。應須捨棄。又此二五若訶若
棄。但成方便未正用觀。前觀陰入觀於
報陰。報陰無記於彼陰上求於妙解。故彼
陰境未名煩惱。又前別歴一心文中。雖觀
貪瞋非今境意。但是現起善惡諸惑。皆陰入
攝。是以因陰所起煩惱。皆名陰境。今境必
須因觀陰發。發重貪等方名今境。從今
觀去。正擧今境異陰蓋等。故云起重貪瞋。
從如鐵下擧譬也。鐵如陰火如觀。陰未遇
觀宿惑冥伏。故云但黒。因觀陰境陰解
未生。習起異前故曰赫然。又報法下次*辯
難易。更牒欲蓋及以陰入。與今煩惱總*辯
難易。故欲蓋之體通屬陰入。故與陰入通
名尋常。何者下別釋也。與前三法對*辯難
易。初正明相對中先法次譬。法中出前三
毒與今對*辯。前是報法及現煩惱。是故易
息。今發既重是故難制。倒想是癡。貪者可
見。言死馬者。十誦初戒天魔欲壞難提。變
爲女人誘至馬所。便隱形去。是人欲盛乃
至不簡。此惑下更*辯助縁。所發煩惱已過
於常。復加外縁致令狂逸。譬如下擧譬
也。流水如陰法。用觀如概木動習如&T073590;
起。漣漪等者。風行而流水成文。今以木概
彼風行急流蹙水&T073590;起。又漣漪者重波也。
波上又波故曰重波。&T073590;者本音豹字。即豹
變也。今是水起借從水作。健人譬意與水大
同。煩惱下合譬也。如觸臥師子下更重以譬
釋成前譬。若不下結勸令識。非唯下明因
境起過。如第五卷云隨之牽人向惡。即
此意也。次正釋中初釋相者。先釋名中有
二解。初合字釋者。三毒是能煩。心神是所
煩。次分字解。煩爲能煩惱爲所惱。當知通
名通於見思。此一往分下明鈍中有利。如
蟲獸凡夫亦能起我。我即是利雖利屬鈍。
故云實不推理乃至自大。蠕者小蟲有識能
動者也。擧螫等者蟹類也。埤蒼云。其一螫遍
大。名爲擁劍。亦名執火以螯赤故。亦
螳蜋拒轍等是。鬐者項毛也。説文云。馬鬐
鬣也。如狼等瞋必張鬐怒曰。此擧蟲等劣
類以況於人。此尚計我何況人耶。底下凡
劣下擧鈍使凡夫而亦有利。五利至何嘗
等者。次明利中有鈍。如諸外道依於諸
見而起瞋恚。若未發禪來等者。問。如佛弟
子次第修人亦未發禪。何故名爲須陀洹
人所斷見惑。答。今判利鈍約現發見見所
起惑。如未得禪來縱起宿習所有煩惱。及
因現陰起於我見。仍屬鈍使。初果所斷
凡夫共有。冥伏在身障眞無漏。若見諦理
此惑自除。故名此惑以之爲見。故不同於
禪後所起。若諸外道由未見諦。得禪定已
雖斷鈍使。仍未曾斷一毫見惑。見惑現行。
故不同於未發禪來所有見惑及冥伏者。
是故不以八十八使中見惑爲例。故八十
八使義屬陰境所攝。對簡利鈍方受見名。
復異禪後見惑之相。今但對禪後見簡。故
云若得禪起見。縱有貪瞋同屬於利。如兩
學人下擧例也。得語如鈍得意如利。二倶
得語得意諍強。二倶計我得禪見盛。若發
下簡示境體。身中雖具八十八使。然所起
者但屬鈍使而在今境。若利中下次判根
條。先且徴起也。若利中有鈍。斷見惑人但
名斷利。利中之鈍此惑應在。若不爾者。利
中有鈍不名爲鈍。故次引毘曇釋云。利
雖有鈍此鈍屬利。從於利使背上而起。底
下之人雖起於利。此利屬鈍。從於鈍使背
上而起。故云思惟亦如是。若開等者次明
開合。開爲八萬合但三毒。八萬既不出於
三毒。今觀三毒即觀八萬。爲是義故須
辯開合。三毒下明爲障不同。初明四分
倶能障定。唯有無記不屬善惡。即不障
定。是即不障定者仍屬陰境。若爲障者兩
屬不同。謂發不發。如前簡也。經云下引大
品證無記不障。即師子等定所入散心。此
並依毘曇意也。次依成論人意亦許毘曇
四分倶散。而不云四分倶障。但云散中無
不並有相應癡惑。故云散兼無知。能障定
者則在於癡。若爾下難成論人。四分倶散。
散兼無知。癡能障定。此相應癡。癡必瞋欲。
癡既障定。癡有瞋欲何不障定。而獨立云
癡能障定。今釋下今家正解。言別意者。如
上釋蓋隨人不同。若貪重者貪即爲蓋。瞋
癡爲障亦復如是。故今爲障准彼應知。故
毘曇家所引大品以爲證者。是義不然。彼
大品經明超越三昧。從滅定起入散心中。
故言此散而不障定。今所論散障與不障。
應*辯凡夫所有三毒。如何引於羅漢勝定
出散等相。但煩惱下明今*辯相爲所觀境。
但云四分相實未周。若論自行足得爲
境。故引法華明觀境意。意在除棄分別
非急。言二十年者。疏有多解。見思未除大
機未熟。故二十年且令除糞。又破見惑用
一無礙一解脱。破思惟惑用九無礙九解
脱。合爲二十。又二道中斷結總名二十。又
上分下分總名二十。又依二使人共斷見
思。亦名二十。初解即以離繋得數而*辯二
十。後解並以二義而爲二十。若爾下釋疑。
疑云。若意在除棄。五百羅漢豈非除棄。而
婆沙中種種分別耶。爲持下釋疑。五百本於
一門入道。亦未分別得羅漢已。爲持佛
法使久住故。既爲衆首須通外難。是故
五百廣演分別。若不爲衆首縱成羅漢。非
入假位亦未必須種種分別。復次下。明此
惑相。正爲十觀所觀之境。是故須*辯是通
是別思議不思議等。既云各具四分。今境但
是鈍中四分。今文語略不暇簡之。但且簡
通別等耳。若委簡者。屬陰利鈍非今所觀。
所發利鈍是今所觀。所發復二。禪後之利屬
下見境。見慢業外是今所觀。初辯通別中。
云利鈍合各爲四分者。爲對前開爲八萬
故。故今云合但有四分。界外既立四分之
名。開合之義義同界内。但是別惑異界内
耳。若作相關等者。次*辯思議不思議等。
明向通別隨教不同。若作相關即是別義。
不明相即故曰相關。通惑如枝枝謂枝葉。
別惑爲本本謂根本。枝本但得相關而已。
即別義也。若作不思議者。應云通惑如華法
性如空。以眼病故於空見華。若能體病
知華即空空華體同。即圓義也。已如第一卷
以三止觀結發心中説。故知思議不思議
二皆觀界内通惑爲境。以所發者必非別
惑故也。下起觀中先明思議。故今預*辯亦
雙明之。意在相即。於通惑上二義倶通。故
云若作。次釋因縁有三。如後説者。謂習等
三。起相下先以四句判其起相。於中先列
四句。次判境相。前文雖復*辯其離合通別
等義。而未明内心起之相状。故於此中重
*辯起相。故知今起異於欲蓋及陰入等。因
縁下正明因縁。集因謂因熏習相續爲縁。意
業爲因身口惡行爲縁。魔行爲因十軍攝擒
爲縁。有此三故今修道品。此三復發又名
爲縁。初集有法譬合也。言道品者。秖是正
觀陰入境耳。順流曰沿。不修觀故順生
死流。若修道下即現在觀陰復發宿種。逆流
曰泝。有即二十五有。謂四域四惡趣。六欲
并梵王。四禪四無色。無想五那含。嵬謂崔嵬
高起貌也。嵬字五回五
五韋三切
惑被觀制是故嵬
起。次明業中。那者何也。卓者高也。業相已
起名爲成就。品位不成名爲不立。譬中云
如河等者。湉水定也。無水者非也。波如連
山者。莊子云。白波如山。文選海賦云。波如
連山。陰境如河湉。修觀如風起。惑發如大
波。縱身口如擲帆。失一心如放柁。由此
放擲行船破壞。若心柁決斷正身口帆。則正
觀船必免業敗。過煩惱河至涅槃岸。次明
魔中言十軍者。大論釋四魔中問曰。何處
釋煩惱爲魔。答。如雜寶藏經中佛説偈語
魔言
    欲是汝初軍 憂愁爲第二
    饑渇第三軍 渇愛爲第四
    第五睡眠軍 怖畏爲第六
    疑爲第七軍 含毒爲第八
    第九利養軍 著虚誑名聞
    第十軍自高 輕慢出家人
    諸天世間人 無能破之者
    我以智慧力 摧伏汝軍衆
    汝雖不欲放 利汝不到處
今煩惱起由魔爲縁。以此十軍遮邏行人。
不令出界故即屬下魔境所攝。是故所起
雖是煩惱非煩惱攝。但名十軍。並由魔立
故曰魔軍。喩海等者。縱無前二魔能撃動。
流如習種風如業力吸如魔扇。吸者内息
也。水隨息入故曰吸水。大論第七云。五百
賈客入海采寶。値須摩竭魚王開口。船去
甚疾。船師問樓上人。何所見耶。答言。見三
日及大白山。水流奔趣如入大坑。船師云。
三日者。一是實日二是魚目。白山是魚齒。水
奔是入魚口。我曹了矣。時船中人各稱所
事都無所驗。中有優婆塞語衆人言。吾等
當共稱佛名字。佛爲無上救苦厄者。衆人
一心共稱南無佛。是魚先世曾受五戒得
宿命智。聞佛名字即自悔責。魚便合口衆
人命存。魔扇如摩竭吸水。重惑如水流奔
趣。身口散善所不能制。如不可以力拒。
唯寂照止觀能達。如專稱佛名。次總以火
譬者如文。魔業下簡示境處。雖通列三今
唯觀集。次明治法。初明大小兩乘治法不
同。次約四悉以判大小。初文先小次大。初
明小中先略標列。次示闕文處所。將五門
禪對治四分。唯闕治障道一故指在下
文。即業境中六蔽及障不障等是也。對治等
五具如助道記中。此但更加不轉一種。彼
治六蔽此對四分。句數多少准説可知。今
對治中云十二者。此下文中十法成觀第七
對治文中具釋也。不淨實觀如上第七助治
攝法中説。亦如華首選擇長者。假想如下禪
境中説。但彼發今修以此爲異。餘慈心等具
如禪境。初病不轉而治轉者。如不淨境轉
爲親想。即指親想以之爲淨。不應於親
起欲想。故。即此不淨而生親想。名爲慈觀。
慈若轉爲不淨觀者。即見父母胮脹爛壞親
不應瞋。況令爛壞。癡中修因縁爲治。癡
若不破却用邪慧思邊無邊。此獨頭癡心
多沈沒。故用思惟以爲對治。此邊無邊是
六十二中未來四句。本是邪慧今翻成治。若
用數息不能治散。應思出世無漏法相。
縁於雜境散亂便息。四藥互轉爲十二句。
倶轉爲轉亦名爲對。准前可知。次明大乘
非對等者。唯第一義如阿伽陀藥。此且一
往奪小以明治相。未論具用諸教互治。及
以對治治攝法等。在下修觀第七門中。今此
且用第一義治。名爲阿伽陀治。此大乘治
具如上文隨自意中觀貪欲等。故下誡言。善
取其意。若失意者。具如隨自意中師資之
失。次云小乘中多用下。以四悉判治。大論
云。餘經多用三悉檀。即指三藏經名之爲
餘若通論者。大小倶四。今捨通從別故且
依論。前陰入中意亦如是。雖復通具但在
通圓。藏別必無用第一義而爲治也。空無
生中等者。正宗無生第一義相。如夢中救
火能所倶無。次修止觀者。從此已下訖菩
薩境。觀法同前。但對境有殊隨病別説。今
先正明十觀。次會異名。先十法者。先思議
境中。畜以無慚爲本。故使亡於禮度。禮度
在人。故失禮度名失人種。亦慳他家者。
非但己境不欲人侵。亦不欲人侵他欲境。
鬼以慳貪爲本。復以諂故慳他。鴆陷者。陷
他如鴆故也。郭注山海經及廣雅云。其鳥
身有毒。大如鶚紫緑色。頸長嘴赤。長七八
寸而食蛇。雄名運日雌名陰諧。以其尾歴
食食則殺人。故以言之。婚者昏也。昏時行
禮故曰婚也。爾雅云。婿名爲姻婦名爲婚。
娉者娶也。周禮曰。衆來曰頫寡來曰娉。頫
土調
娉者。謂執玉帛而趣問也。撙節
者。有禮儀也。禮云。君子恭敬撙節。鄙人
欲麁者。如難陀等。又觀欲心訶棄等者。棄
如棄蓋中。呵如呵欲中。以呵棄故發得
初禪。雖勝難陀尚未出色。又若觀欲是
蔽而行於捨。乃至癡者。略擧六中初後二
蔽。次不思議中。先正釋。次銷諸經意以釋
成妙境。初正釋中先引經立境。次釋。釋中
初略明進不。次引淨名不斷等釋不隨等。
次引不住等釋不斷等。初文正以淨名轉
釋無行者。不斷癡故起於三明。癡即無明
無明即明。不同二乘斷於無明起小三明。
不斷愛故起八解脱。愛是繋縛繋縛即脱。
不同二乘斷貪愛已起小八脱。於明於脱
諸法具足。是故不同凡夫二乘。及教道中諸
教菩薩。次引不住等釋不斷等者。先列句。
次所以者何下釋。初釋經意開爲四句。次
從今言下。開爲八句。初四句者。初釋經
斥過。彼經本立不思議意。正爲菩薩兼斥
偏邪。今欲明不思議境。亦先斥偏邪。次立
妙境。故判凡小住於第一第二句失。次從
不斷煩惱下斥於邪僞。即是住於第三第四
句失。初凡夫下斥凡夫中云很戻等者。很
者諍訟也。亦戻也。戻者曲也。如犬出戸而
身曲。此悷字悲吟也。非今意。馴者。字林云。
性行調馴。馴字餘輪
亦旬音。二乘下次斥小。
阿羅漢者下重辯小失。三界惑盡無惑可
調。此釋不調意也。不同大乘不生不生名
爲不調。以用拙智分斷通惑。通惑盡處分
明不調。此之不調正名爲調。從焦種去更
斥小失。故淨名云。如焦穀芽。亦如迦葉見
諸菩薩不思議事。乃自鄙云。我等於此已如
敗種。菩薩下擧勝況劣以辯於得。初雙立。
次雙釋。釋中先釋有勇中。云如華在泥等
者。經云。高原陸地不生蓮華。卑濕淤泥乃
生此華。故知涅槃高原不生菩薩大悲之
華。生死泥中乃有菩薩利他勝用。雖在生
死而生死不染。醫譬大同。又華譬菩薩身
輪。醫譬菩薩意輪。亦可倶譬菩薩三輪。故
大論云。佛如大醫王。經教如藥方。僧如看
病人。故知至佛方名大醫。又云。菩薩化生
雖見衆生種種煩惱不肯受化。反瞋菩薩。
菩薩爾時猶如大醫治人鬼病。病者反罵。醫
於爾時不責病者同其瞋恚。即知其人爲
鬼所使。菩薩亦爾。知諸衆生爲煩惱鬼之
所驅使。次釋不味中。云如鳥飛空等者。菩
薩摩訶薩斷惑入空而不住空。必應出假
利益衆生。初淤泥喩喩苦不能汚。次療病
喩喩集不能染。後鳥飛喩喩不著滅道。文
中雖對出假菩薩。正意爲成不思議境。即
成出假不思議用。故以菩薩異於二邊。正
顯眞常中道妙境。前引淨名。初文既云不
斷癡愛起於明脱。當知此文須約無作
以明菩薩眞應自在。不斷煩惱下斥邪僞
也。初正斥不住第三第四句失。於中初正
*辯第三第四句失。次重*辯第四句失。初
*辯第三第四句者。先標出所迷句相。次以
結前兼生後失。次今末代癡人下斥失。言
刻核太過者。大經第十云。善男子。譬如有
人食庵羅果吐核置地。而復念言。是核甘
味。即便還取破而嘗之。其味甚苦。心生悔
恨恐失果種。即便收拾種之於地。勤加修
治以酥油乳酪。隨時漑灌寧可生不。不
也世尊。假使天降無上甘露猶亦不生。不
生者名一闡提。嘗者試味也。末代癡人亦
復如是。聞不斷等以爲雙非。謂此雙非不
礙雙住。以爲無礙。便背二邊行於無礙。
背調伏法如失甘味。背不調伏如失果
種。菩薩不爾。得明脱故。故曰雙非。雙照
二邊化益無窮。故曰雙住。故知癡人但背
如來伏惑方便。名不住調。縱於生死不住
觀察。名不住不調。故知此人二種倶失。失
第四句謂不礙於調不調也。聞於雙非謂
不礙雙住。廣行非法而爲雙住。故知即是
失第三句。此是下以譬結失。斥前無礙惡
空。噉鹽太過者。鹽者。此土齊靈公臣煮海
爲鹽。彼方久有。言不識者應是有鹽之始。
或是假設爲譬。故大論十八云。如田舍人初
不識鹽。見人種種菜肉之中而皆著鹽。問
他人言。何故爾耶。答曰。此鹽能令諸味皆
美。是人便念。鹽既能令諸味皆美自味必
多。便空器滿口食之。鹹苦傷口。而怪他言。
汝何故言鹽能作美。他言。癡人。此當籌量
多少。和之令美。云何全食。無智之人聞空
解脱門。不行諸功徳但欲得空。是爲邪
見斷諸善根。若解空三昧則知諸義不相
違背。能知是事即般若力。若得般若入一
切法皆不邪見。又論九十九云。譬如有人
食醤太過。譬不行五度但行般若。有欲
著故但生邪見。不能増進一切善法。應
以五度和合功徳。具足義味方名無礙。今
文失於雙非等意。義亦同之。當知失意之
人行於無礙。非但失於諸法中味。亦乃傷
於常住之口。如貪鹽醤失味殞身。經云下
引證也。初引無行證乖法之失。次引大經
以非修往驗。此人下總斥。復有行人下重
*辯第四句人。同第二句失。不住調與不
調望求中道。雖求中道此但成住於第二
句故。是故名失。次北方下結北方雙具三
四句失。文中雖結成住第一第二句失。此
失本從第三第四句生。又初學中觀下結失
之相。初結雙住即成失者。一切經論不云
初心斷於貪欲。又云修中非圓非漸。是故
相違。況復爾後恣行無礙。周家下引事爲
驗。如前隨自意中引宇文邕等。皆第四句
失。亦是住不調及住調者。是住雙住及雙住
失。初學中觀斷於貪欲似住於調。住調
無益放心入惡。名住不調。是人執中以
爲不住調與不調。後復縱心成住不調。
并前乃成住於調不調失。何關不住等者。
正斥雙非之失。是名大礙等者。斥前住第
三第四句無礙之失。此並失於淨名無行經
意。如是下總結前文四句。復成住第二句
失故云不調。是故皆失不思議意。從今言
下廣開八句攝一切法成不思議。先列兩
四句。何以故下釋也。先釋不住四句。初之二
句可解。次第三句云即中故不住兩亦者。
兩亦即是中道雙照。雙非即是中道雙遮。以
雙照故不住雙非。以雙非故不住雙照。
總而言之。秖是非一二三而一二三。次雖
不住下明住四句與不住四句相入相即。住
不住中各但擧初二兩句。等取餘二。準文
具義。亦應更釋住四句已方與不住四句。
相入相即。爲避煩文故便明相即。準不住
義釋住四句者。即空故住調伏。即假故住
不調伏。雙非故住第三句。雙照故住第四
句。問。住與不住倶有第三第四兩句並是
遮照。二文何別。答。不住是不住遮照。住中
是住於遮照。雖有住與不住並是中道體
用。住是中道之用。不住是中道之體。若準此
意亦應更問。住與不住倶有第一第二與
第三第四何別。應云初二單明住與不住。
三四雙明住與不住。此仍別對故作此説。
若通論者。八句並是中道體用。以邊即中
故。故有兩重三四二句。中即邊故。故有兩
重初二二句。既觀貪欲即是八句。當知貪
欲即是法界。何以故下釋法界也。次用此下
結貪欲。遍一切法隨其所屬。或復於此相
即句中作隨宜説。是則隨順方便教意及
迷法者。並爲八句攝盡故也。依此而説乃
得名爲自在説之。故知依於觀境之妙。方
可窮劫説不出此。如是體達等者。寄能乘
人釋住不住得失之相。於中先得次失。初
明得中先明近益以釋於得。於中又先明
住不住得益。次云何下釋也。文中引和須蜜
者具如第二卷。此住四句倶云益者。以一
一句皆具諸句。雖復或云住調乃至倶觀
等。以一一句中皆不思議。是故倶益。亦應
更云不住調等無不得益。文無者略。如喜
根下次明遠益。大論第七釋巧拙二度中
云。草筏爲拙。方舟爲巧。拙謂聲聞。巧謂菩
薩。如文殊白佛。昔過無量劫佛號師子音
王。及諸衆生壽十萬億那由他歳。以三乘
化人。寶樹常出不生不滅之音。聞者得道。
諸菩薩衆皆得無生法忍陀羅尼三昧。新入
道者不可稱計。佛涅槃後樹無音聲。時有
二比丘。一名喜根。二名勝意。喜根容儀質
直不捨世法。亦不分別善法惡法。喜根弟
子聰明樂聞深義。其師不讃少欲持戒行
頭陀等。但説諸法實相。語弟子言。婬欲癡
相即是實相。無所罣礙。以是方便於衆人
中。無瞋無悔得無生忍。於意法中不動如
山。勝意持戒頭陀四禪。弟子鈍根多求分
別。勝意異時至喜根弟子家。讃説持戒頭陀
閑靜毀訾喜根。此人教他入於邪見。説
婬怒癡無所罣礙。是雜行人非純清淨。而
是弟子已得法忍。問勝意言。大徳。是婬欲
法名何等相。答。煩惱相。又問。内耶外耶。答。
是煩惱不内不外。若在内者不應待縁。若
在外者於我無事。居士言。若如此者煩惱
非内非外。非在十方求不可得。即不生
滅。云何能作煩惱事耶。勝意聞已其心不
悦。不能加報。從座起去言。喜根誑惑諸
人令著邪見。勝意未得音聲陀羅尼。聞佛
説便喜。聞外説便瞋。聞三善則喜。聞三
惡則瞋。從居士家詣林樹間。至精舍中
語諸比丘。當知喜根誑惑諸人入邪見中。
其言淫欲是無礙法。是時喜根作是念言。
是人大瞋惡業所覆。當墮大罪。我今當爲
其深法作後世因。即集衆僧一時説
偈云。淫欲即是道。恚癡亦復然等。七十餘行
偈。三萬天子得無生忍。八千聲聞皆得解
脱。勝意即時見身陷入地獄受千萬億歳
苦。出生人中七十四萬世常被誹謗。無量
劫中不聞佛名。是罪漸薄得聞佛法。出家
爲道而復捨戒。如是六萬二千世常捨於
戒。無量世中作沙門。雖不捨戒諸根暗鈍。
喜根菩薩今於東方。過十萬億佛刹作佛。
土號寶嚴。佛號光逾日月。爾時勝意即我身
是。文殊白佛。人有求三乘道者。不應著
相而懷瞋恚。佛問文殊。汝聞諸偈得何等
利。答。我聞諸偈得離衆惡。世世利根得諸
法根本。巧説諸法。於菩薩法得最第一。巧
觀下結得益相。近謂居士聞喜根説得無
生忍。遠謂勝意久方得益。得益不出八句
之相。若不下反以失結得。自行必依於妙
境。教他必位在法身。方可稱於八句體用。
若一念等者正明八句成不思議境。先法。次
喩。喩中云暗中樹影等者。初譬理性暗中
有明。次譬智障明中有暗。三譬神珠中道
智光。此三意明明暗不二。以成不可思議
境也。初文意者。大經第三釋三寶常住中
云。譬如因樹則有影生。若有三寶即有歸
依。迦葉難言。暗中有樹而無有影。佛言。暗
中之樹非無有影。但非肉眼之所能見。如
來智眼乃能見耳。初佛立喩云。若有樹必
有於影。若有三寶必有歸依。迦葉難者暗
樹無影。應有三寶而無歸依。佛轉答云。暗
樹有影當知三寶悉有歸依。今云凡有樹
處必障光明。若障光明必有影生。暗亦有
明是故生影。但非肉眼之所能見。如無明
中有法性明。但非四眼之所能見。故煩惱
體本不思議。但非偏小之所能了。今示煩
惱即是法性。故知暗體與明不二。是故名爲
不思議境。智障下明明中有暗。二智之體智
雖曰明。體是無明。故知明體與暗不二。是
故名爲不思議境。亦如下次爲智障作初
燈譬。燈如智障暗如無明。如是下觀明暗
性。先喩。次合。喩中先立。何以故下釋。釋中
意者。暗體即明。明體即暗。秖指智障即是
無明。義云暗來。暗實不來。秖指二智即
是無明。故云燈滅。亦指二智能破二惑。義
云暗去暗實不去。從求暗無暗去。正譬用
智而起於照。照於明暗。從雖無去合。合
中先正合也。體雖不二破蓋宛然。破謂破
暗蓋謂蓋明。不受等者。重顯妙境行相故
也。初不受等先列四句。次新起下釋也。中智
爲新無明爲舊。理性爲内諸法爲外。若以
十二因縁根塵爲新舊等。自是三藏通教等
意。從若世智燈去。復以神珠喩顯中智。
中智常明不同二智兼明兼暗。始從樹影
終至神珠。由識智障及燈喩等。故識中體
智光不二。即指煩惱以爲妙境。故總結云。
觀煩惱暗即大智明。顯佛極果無明永盡。
方名不來。準上等者。陰境不異無明故也。
如是觀時下二明發心。還約煩惱以爲明
暗。約此明暗而起弘誓。約明起慈約暗起
悲。即是約於無作四諦具發四弘。故云倶
起。具如陰境。爲滿下次明安心。先寄次第
三種止觀。次善巧下示於總別安心之相。如
前五百一十二番。以明一心智眼成就。若
眼智未開下。次明破遍。準依前文唯闕授
藥及三假中無明法性。但是文略。於即空中
下次明通塞也。言翻構者於通起塞。故
曰翻構。此則正當別相通塞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又觀下次明道品。文相既略。便結枯榮及
以三脱。若遮障下次明對治來意。但列事
治不暇明於合行之相。外貪欲等一十二
治。前文所指即此文是。四分各三故成十
二。次釋文中。觀於他身成九想故。故治
外貪。背捨先觀自身骨鎖。故能治内。勝處
因於自身骨人。觀成漸見十方依正。是故
能治自他貪欲。違法瞋者瞋他順理。故觀
衆生作己親想。順法瞋者瞋他違理。事雖
順理瞋違觀心。故觀諸法及衆生空。乃至
涅槃亦不可得。戲論瞋者。横於諸法而計
性實。或執權破實。或執實破權。如淨名
云。若言我當見苦斷集。是則戲論非求法
也。二乘執權尚成戲論。況今凡下諍計是
非。當觀法性無權無實絶諸名字。二世三
世具如第七。言一念者。非謂極促一刹那
時。謂善惡業成名爲一念。異於三世二世
連縛等相。故名一念。皆是無常故無性實。
具如法界次第中釋。名義倶舍婆沙委論。具
有四種十二因縁。一者刹那。二者連縛。三者
分位。四者遠續。後三秖是三世因縁。以約
能順生後等受。故開三耳。論中仍闕二世
因縁。大論問。佛説因縁甚爲難解。云何令
於癡人觀耶。答。非如牛等令觀因縁。求
實道者生於邪見名爲癡人。於未開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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