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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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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名爲智障。以滅想滅心去。擧小乘法對
釋於大。如小乘人入滅盡定滅想滅心。亦
名滅智。此是斷滅。今滅智障心不可滅。即
捨分別入無分別。故知分別實不可捨。又
非條然下重釋智障與中道智。非條然別。
智障是無明無明是法性。是故智障不可斷
也。次是以下引經爲證。福尚一毫無不趣
極。當知分別智體無捨。爲助道故先破煩
惱。煩惱若破。此破惑智。體是證智。是故無
失。人作一向下次破執見。見者自謂有斷
不斷之別。論其智體體本無殊。如上衆釋
意顯無明雖云智障。障體即智。又前來諸解
亦不出前釋中觀初明智障義。開爲三釋。
初云説智爲障。即是智爲能障。智障兩字倶
屬能也。次云從所障故。名爲智障者。即
是證智被障。名爲智障。智障兩字倶屬所
障。次云又智所知礙。名爲智障者。即障字
爲能智字爲所。次問答者重釋妨也。初問
意者。瓔珞經中列位始終。唯云初地三觀現
前前雙流文。何故得有三處雙流。答意者。
借義相成於理無失。借別八地成通教下。
借別初住成圓教高。不可專執瓔珞別位
定在初地。明位委悉不過瓔珞。是故借
之以成高下。此一問答拾遺故來。文亦非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四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一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釋通塞中先列異名。次明來意有法
譬合。就初法中先正明來意。亦是結前生
後。前破法遍者結前也。應入等者生後也。
倶用三名以爲生後。故云應入不入。當尋
得失必滯是非。得失秖是有著無著。若同外
道名著名失。當用此門檢校除失。若無
失者但依前門破塞存通。是故今門意在
檢校。恐於通中翻起於塞。次不得下誡勸
也。若一向作解唯用破遍。恐於通起塞於
塞無通。所以立此通塞一門。檢彼破遍
令塞得通。使彼破門於通無塞。次何者下
正明來意。於能生著同彼外道。宜用通
塞四句遍破。故知前破遍中但用能破破
於所破。猶未悟者必於能所心生塞著。於
能生著觀法雖正著心同邪。是故須破。故
云愛著觀空智慧。是故須以四句三假破
能著心使無立處。破能著智如所破惑。故
云能破如所破也。雖不愛著能破之觀。而
猶愛著所破之惑。故云若不愛著觀空智慧。
則能破不如所破。是故但用破遍破惑。是
故須以二句分別。則使此文與前永異。一
者通途通塞則以所破爲塞能破爲通。二
者別相通塞則以於能起著爲塞破塞無
著爲通。故下文云。法相淺深任有通塞。況
復於中起苦集等。上句即是通途通塞。下句
即以別相況之。然今此中總有四義。一横
通塞。二竪通塞。三横別通塞。四一心通塞。文
四義二。前三爲成一心故也。一一皆須四
句檢校若於四通而起塞著。皆須破塞以
存於通。如是展轉以破爲期。故下文云。於
一一能一一所。一一心皆悉檢校。爲是義
故立通塞門。所以復須四句分別。一者塞中
得通。二者通中有塞。三者塞自是塞。四者
通自是通。初之二句即是今文別相通塞。後
之二句若塞已破即屬破遍。若塞未破度入
今文成前二句。又第一句兼於兩句。謂通
相別相兩意故也。次擧譬中先譬。除膜養珠
但成分喩。若破賊護將便成遍喩。何者。除
膜養珠不可珠復爲膜。即濫第三第四兩
句。是故更喩破賊護將。將若爲賊此賊亦
破。賊若爲將此將亦護。如是展轉將皆爲
賊。節節破之。即是此文之正意也。所言膜
者皮間薄膜。此膜覆眼名爲眼膜。若爾下
合譬。若能如是方能導人至於寶所。於中
先正合譬。次通五百由旬義也。亦通塞之正
意也。破塞存通至寶所故。是故路經五百
由旬。經云導師善知通塞。故用法華將導
譬也。是故須破古今諸釋。方了今文一心
通塞。於中總有六師不同。破初家云二乘
之道非七八地者。問。二乘正當七地八地
云何言非。答。此中用釋論意以破彼計。彼
釋既云六地見思盡以爲三百。七地八地以
爲四百。是故今文以論破之。論以二乘而
對四百。汝以六地對見思盡。正當二乘
不爲四百。却以七八二地而爲四百。故汝
所釋與彼大論通教義違。此師用通義而
不識通意。是故還引大論破之。大論通意
至後更釋。後之二家皆約煩惱爲五百者。
而前家不數塵沙後家不數於見。是故並
失。後辨失中略不更破也。此之名義下通
今經也。先正通經。經具三義故知諸師不
與經會。諸師下次辨失也。先總次別。初言
總者用別如太方。用通如太圓。二乘擅行
如太動。界内立城如太靜。又約煩惱而不
數見及塵沙。約生死而不數有後無後
爲太靜。故知諸師各隨一見。或得通而失
二。或用別而違圓。或至三百而不立化
城。或有擅行於四百五百。或約煩惱而攝
或不盡或約生死而取捨不周。欲判圓
經恐未可也。如持一孔等者。不可以一師
偏解。能釋兼三之文。初家下別判。但判四
師不判第五第六師者。略無易見。判初
家云四百立城者。若約通義七八二地正
屬二乘彼師七八對於四百。故成四百以
立化城。攝家割二死於荒外者攝大乘師。
立七種生死。一分段謂三界果報。二流來
謂迷眞之初。三反出謂背妄之始。四方便
謂入滅二乘。五因縁謂初地已上。六有後
謂第十地。七無後謂金剛心。汝既自立七
種生死釋五百義。何故捨二但用方便及
以因縁足於三界爲五百耶。如汝所釋寶
渚之外更有有後及以無後。捨而不用故名
爲割。荒爲八荒八極之内亦云四海之外。
亦曰九州之外。亦云荒服之外。故曰荒外。
如第一卷所引。爾雅云。九夷等四此次荒之
國也。觚竹等四此極遠荒之國也。今以地極
名爲遠荒。即以所極譬於寶渚。寶渚之外
不應有地。攝師猶有二種生死闕而不論。
是故破之。次判地家界内立城者。既將住
位以對二百。住位復是見思斷位。二百對
界秖是色界。故知即是界内立城故不可
也。次家即以二乘足爲五百。經過三百以
立化城二乘至此即應入城。何故將對四
百五百。故知擅行四百五百唯至法華開權
顯實。方可出城進四五百。若開權已成大
菩薩。那得復云猶是二乘。而云二乘足爲
五百。言徑廷者。二乘本是被覆之權。輒自
開權故云徑廷。至法華會佛爲發權。不名
擅行亦非徑廷。廷者他定
越次之義。又開
權竟二乘同八。亦非二乘各對一百。是故
不用。城者盛也。盛於所住即行人也。人師
過如此下釋疑。先徴起。次正釋。恐人見論
疑破初家。論以二乘而爲四百。何故不
許四百立城。於中先序論文。言論有二
文者。大論六十八云。譬如欲過一百二百
三百四百由旬曠野嶮道。言嶮道者即世間
也。一百欲界二百色界。三百無色四百二乘。
復次四百欲界三百色界。二百無色一百二
乘。菩薩摩訶薩當知不久得菩提記。當知
不畏墮於二地。是過四百近菩提城。論文
無五百之言者。既云通意過於四百曠野
近菩提城。城即五百。今通之下即是今家判
於論文但屬通義。是故但以二乘對於四
百。菩薩至此與二乘齊。仍約鈍根未見中
者。是故不明五百由旬。故指三乘共得解
脱。名爲涅槃。復以二乘爲一百者。如前
引論。尋文可知。今明下今家正解。正顯今
家依法華明通塞義也。經文既云過於五
百。今家準經以爲三釋。若約生死及以煩
惱。不應云過。若約觀智即得云過。過前
生死煩惱二五。即至涅槃一切種。智故云空
觀智知三百等。知即是過。初約生死者。五
百皆是生死故也。是故不以寂光對於五
百。次約煩惱者。見通三界故合爲一。下分
繋欲故合爲一。倶舍云。由二不超欲由三
復還下。二謂貪瞋上通名類。故合爲一。下
分有五。謂身見戒取疑貪瞋。言上分者上
分有五。謂掉慢無明色染。以此三釋即是
一念能所無著。方名善知。又諸師下結非
顯正。斥諸師釋唯依權教判位太高。於
權位中又釋不了。故下正以横竪判權及横
別等。方曉權人所行之法。若横若竪倶破
五百但非一念。故判屬權。遼亦遠也。遠而
又逈。故名爲遼。二邊之外別立五百故名
遼遠。此即通結諸師判位大高。初師以十地
爲五百。攝師在初地地師在十地。如此判
者凡下絶分。化城非冀寶所望崖。凡既望
崖爲誰説教。若其此教唯爲聖人。經不應
云爲令衆生。又若定在十地等者。二乘被
會尚亦未至。何況凡夫。今明圓門實相寶
所凡聖通具六即甄分。舊依權門判位太
遠。今依實教是故不用。今論下正以由旬
釋通塞意。先縱横。次一心。初有三義謂一
横二竪三者横別。初横。如文。次竪文中先正
明竪。次横織竪。竪三如經横三如緯。織之
令成三諦文章。若三諦中有苦集等三諦
不成故也。如入空時具諦縁度檢校心法
及以能所。令無苦集無明六蔽。假中檢校亦
復如是。初入空中析體不同。初明析空中
先言三塞者。初是苦集。既不識下是十二
縁。次不滅下是六蔽。於六蔽中但擧一慳。
餘五並略。次引大經以證六蔽。蔽即是塞。
第十一云。如婆羅門幼稚童子爲饑所逼。
見人糞中有菴羅果即便取之。有智之人
即訶責之。汝淨行種。云何取此穢果而食。
童子聞已赧然有愧。即答之言。我實不食
淨洗棄之。智者訶言汝大愚癡。若擬棄者
本不應取。章安解云。婆羅門者即譬初修
般若淨道。幼稚以譬解行淺弱。三途苦逼譬
之如饑無常之中有人天果。如彼穢糞有
菴羅果。深行訶淺故曰智訶。童子去淺行懷
愧。非貪天樂。爲欲於中修道棄捨。故云
洗棄。智者語言去。菩薩勸令一切倶捨。不
須受已復觀而捨。故知經意正譬三藏菩
薩。觀生受生名洗已棄。故知三祇百劫之
内。有漏心中修事六度。度與惑倶義同於
蔽。若於下次明二通。即諦縁度。諦縁度相
尋文可見。當用下次明檢校言一一者。不
問能所及以心法。有塞咸破如前破賊。故
知通塞咸須檢校。三諦之中言心等者。心
謂體析見思之心。法謂假觀知病等三。及
中觀中無明等三。此等皆有能所故也。又心
謂能縁之心。法謂所縁之法。若觀若境倶
有心法咸須檢校。下去例然。復次下次明
體空。文亦先明通塞之相。如羅漢下以聖況
凡。聖尚名陰凡何得無。若計下次示苦集。
結業即集生死即苦。若不識下次明十二因
縁。若愛下次明六蔽。亦但擧一慳餘五並
略。用即空慧下檢校入空。從於病法等下次
明檢校入假。並可見。問。前入空中云一一
心。今入假中云一一法者何耶。答。三觀所
觀無非心法。初破見思作心名便。入假
習法作法名便。以己他心所習成法。入中
之時並是法界。從法又便。文略可見。次檢
校中道正觀者還檢竪破中觀三番。此中存
略。但云觀於無明法性眞縁三假。以示通
塞。一一下示檢校相。若作如此下至塞乃得
通者。明權位太高。通教六地別教初地如
是兩教經於劫數。乃到實相寶所之位。此
位乃是竪三諦相。次引大經以證權位經
於劫數。大經前後總有四文。大同小異。第十
云。經爾所劫當得菩提。第十九云至菩
提。第二十云得菩提。第二十一云住菩
提。住者秖是住於初住菩提住處。當謂經
劫方得菩提。至之與得名異義同。至謂從
於方便中來。得謂得於發心處所。言須陀
洹等者。從本爲名。經七生已任運入般。
生彼復經八萬劫竟方發大心。一來六萬
不還四萬。無學二萬支佛一萬 比説可知
從根利鈍故使出界經劫長短。發心已後
修中道觀。斷無明惑得見佛性。乃可名爲
過於五百。此語三藏入滅二乘。通教多分
即生能發。如此論者無益初心。然向五人
皆云發心若到若得。是故不與唯識義同。
長時乃發教尚是權。況計永滅寧非方便。
若執權論破佛實經招過既深。良恐未可。
此之竪相雖本爲成非竪非横。與彼權教
次位同故。故須斥破下横亦爾。次明横別
者。先法次喩。初明法中先寄三人以明觀
相。一一文中皆先出觀相。次明檢校。此三
觀者依大品文。經云。有菩薩摩訶薩。初發
心時行六波羅蜜。上菩薩位得阿鞞跋致。
有菩薩摩訶薩。初發心時便成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轉法輪。與無量衆生化益厚已
入於涅槃。有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時與
薩婆若相應。與無量百千萬億。從一佛國
至一佛國淨佛世界。今文所引開彼第三
爲第一第二。以第二爲第三。又經列前深
後淺。今列從淺至深。依隨義便於理無
失。第一文云六波羅蜜即是擧行。第二文
云便成菩提。即是擧位。行位雖殊同顯一
意。是故今文略於第一。第三文中初云薩婆
若。又云淨佛土。雖同一文既具二義。是故
開爲第一第二。餘文所引並擬三教初發
心也。通雖有假意多在空。別雖有中文多
在假。圓雖三觀從初觀中。是故今引以對
三觀。同初發心故名爲横。分屬三人故名
爲別。如此下斥權異實。圓中雖云從初
心修。彼般若部帶二教權。猶未開顯。是故
斥云三法各別。大論下次引論文三喩。亦
證横別。於中先喩次合。故大論四十三云
是三菩薩未發心前。聞佛説大發菩提
心。譬如道行或乘羊去或乘馬去。或乘通
去。是故到彼有遲有疾。初者鈍根次者漸
行後者即到。又云。初者罪多福少。次者福多
罪少。後者無罪唯淨。今此文中以歩替羊
者以羊遲故不異於歩。故知今文用法華
意。故得破彼權部縱横。論五十六又云。如
三人行。一人避走。一人錢求。一人隨王。破
意亦爾。横別義意如向所釋。次明一心者。
初斥横竪。次正明一心功能破權。初斥横
竪中。先重列出通相通塞。是即空假兩觀能
破見思塵沙。於當位中雖得爲通望於
中觀仍具無明。故名爲塞。若後中觀勝下
二觀。雖得名通隔於空假。故名爲塞。横中
通塞尋文可知。法相下況出今文横竪別相
通中之塞。横竪法相已有通塞。況復於通起
著成塞。當知横竪通別並塞。故云皆塞無
復有通。欲出通相一心爲通。故先辨於横
竪之塞。若一心下正明一心。即是檢校一心
破遍。前破遍中既已結成出其元意。秖應
立於一心檢校。於義即足。又爲成就前横
竪門。故更節節以論檢校。復引法華善知通
塞顯今檢校須破諸師。論其正意秖在一
念。故前之三種爲顯一心擧破遍等。例之
可見。又前三種望於破遍但成於竪。至下
度入方始以竪而入於横。如諦縁度横織
竪成竪横別之横三倶初發。雖名爲横。三
觀望之終名爲竪。今破權功能正顯一心。
初破横竪中破竪者。竪通漸入雖屬一人。
前後次第三時各異。以各異故。故非一三。
今一心具三破次第之三。故云一心三觀
破竪通塞。三觀一心能破横者彼横三觀離
屬三人並在初心。故三不合一。今以三
秖是一破彼分張之三。故云三觀一心破
横通塞。應知一心三觀與三觀一心。言互理
同。爲破横竪翻對而説。如此横竪一一諦
中。具諦縁度若通若塞。横竪若破。諦縁度中
通塞隨破故不煩破諦等通塞。故向文云。
況復於中起苦集無明蔽等。況出此塞以
圓破之。有人云破諦縁度横名爲破横。深
不見文旨。故前文中先明竪竟。次横織之。
一一皆具諦縁度三。況復於通復起苦集無
明等塞。故知破竪苦等自破。不須更指苦
等爲横。空即三觀等者。次圓三觀。觀觀具
三以破横別。一一所破各別不同。故云空
即三觀乃至中即三觀。有人云。破神通者。
破第一卷圓頓止觀通者騰空。騰空被破知
前非頓。如此説者殊乖文義。論文神通近
在目前。何須遠求序中之説。又若破彼頓
更何所傳。師資不成付法安在。祖乎龍樹
其言徒施。又彼頓譬文在序中。説止觀時
未有此序。豈得將己正説預破弟子序
耶。又序中所述師資所傳。若破所傳便成
自壞。良以下正歎功能。能破横竪及横別
者。良由一心圓妙故也。衆魔等者。衆魔者
即天魔也。群道者即外道也。又群道者偏小
通名。故以一心皆能對破。終不等者若歩
渉乘馬避嶮從夷。若神通騰空從虚避下。
是故初修二觀先破二惑。次修中觀更破
無明。今三觀一心初後無礙。不同三譬。故
云終不等也是故去下陵高斥前騰空。空
假如下中道如高。避山從谷斥前歩馬。終
不兩字冠下兩句。若於下明一心中用通
塞意。一心不當横竪通塞。於此一心復起
塞著。而生苦集無明蔽等。此苦集等即是見
思。見思既生即空尚失。豈復更有去邊求
中。故云非但失於中道神通。亦失空假歩
馬。此是一心別相之塞。尚須檢校令塞得
通。若於下令檢校此一心通塞。是爲下正
判也。如此釋者。一切衆生理性五百。乃至諸
佛究竟五百。不同舊義令凡望崖。次問答
料簡。初一問答料簡異名。問文可見。次答
文者先通次別。既云一意故名爲通。亦有
差別故名爲別。別中分爲三意不同。言約
解者。解圓無著是名爲通。解偏起著是名
爲塞。言約行者。解爲行本行從解生。由
解偏圓令行得失。言約字者。字即教也。有
名有實名爲知字。有名無旨名爲非字。
如蟲蝕木偶得伊名。是蟲不知是字非字。
況知是字有旨無旨。次引金光明者。總證
三名。即散脂品文也。次一問答料簡通塞。問
中四者。約此卷初立横竪義。而爲此問。更
列前文令此可解。四諦因縁六度名爲横
通。苦集無明六蔽名爲横塞。先空次假後中
名爲竪通。見思塵沙無明名爲竪塞。横竪
通塞更互相對。以爲四問。問出圓意以顯
文旨。然此問意雖以三惑三智爲竪。別指
無明以爲竪塞。最細極故。別指中道以爲
竪通。最高遠故。若横織竪及以檢校諦縁
度三。雖至中道若不織竪。但在即空。故
下答文指於界内苦集等三。別爲横塞。即空
眞諦別爲横通。問則通途泛問。答則分於
兩途。先立兩途。次釋兩意。初然者下先釋
一往。然謂然可。如向所問横竪皆悉更互
通塞。此即圓頓不次第意又前既具明次與
不次。問中一往似問不次。而實通問次與
不次。是故答中分爲兩意。以所治惑有即
有離。故使能治亦有即離。若次第修通塞
倶別。如後二往。若不次第一體無殊。如
前一往。言一往者。無明無別體全指於見
思。見思障諦縁無明亦能障。諦縁既被障
亦作横中塞。此但據初心三惑全未破。故
眞諦諦縁亦被無明障。中智治一切者。圓人
修中智非獨破無明。亦治眞諦障界内之
苦集。是故名竪通亦通於横塞。亦據初觀
中得作如此説。文中若準前問文。仍闕餘
二句。是故應更云横通通竪塞。所謂諦縁
度非但治見思。亦破於無明。一空一切空
故三惑倶破。横塞障竪通所謂苦集等。非
但障眞諦亦障於中道。一苦一切苦故障
於三諦。所言二往者。見思中苦集及無明六
蔽。唯障於眞諦不能障中道。眞諦諦縁
度但能破見思不能破無明。無明自障中
故不關眞諦。中智破無明亦不關見思。是
故今文云竪義對當別○次明道品調適
者。先通列釋四道品相。文四義四意在調
停。此四通論倶通大小。別而言之第三唯小
餘三在大。言當分者互不相假。既云當
依念處得道念處既而當知餘品並爲所
依皆能得道。故云當分。又云下引證。亦
將念處以例餘品。故云亦然。此從別義故
引念處是道場及以衍等。若從通義。教教七
科無非當分。言相攝者。大小乘教凡論道
品隨其科品。皆互相收。次引論證。文意可
知。言約位者。如大師自有四念處文。四教
各以念處爲位判在外凡。故諸教位並對
道品。此文從小且對小位。若從通論。諸教
皆得以内凡爲燸頂等。言相生者。如文
云念處生正勤乃至生八正。由此相生。故
下七科次第調停。亦名相生。調停乃是諸品
調試。何者相應可入法性。故此七科初心
可修。雖有四文亦但二義。前三爲成第
四故。次所以下次明來意。於中初文略明
來意。於上破遍及以通塞。若不悟者由無
調停。眞法下釋向道品所證之法。初住已上
分得無漏。自爾已前皆名有漏。是故初心
調停道品。能爲初住無漏作因。如釀酒下
擧譬也。此方即以麥麹爲酵。西方或用草
華等酵。眞法在迷猶如水米。道品調停猶如
酵燸。調停得所變有漏米。成無漏酒。調停
失度理味不成。次引大論證須道品。能
爲無漏作近因故。如大論云。不淨開身念
處。身念開四念處。四念開道品。道品開三
脱。三脱開涅槃。涅槃是無漏。是故有漏能
爲無漏而作因縁。論文雖以不淨爲首。
語且約小正在衍門。隨教不同理觀各別。
皆是有漏爲無漏因。及道品後次明三脱。
次問答料簡中初料簡大小。問答具在大論
二十一中。今文答中先用論意。次引淨名大
經大集。助論答意。淨名由之成佛。得道之
處及摩訶衍。大經見性及譬醍醐。大集是
名菩薩寶炬。寶具諸法炬能破暗。攝一切
法名陀羅尼。故總結云皆不云小。若大經
下既折不許專在於小。次復縱云通於大
小。故云無量助菩提法。是大涅槃因。亦是
釋疑。恐人疑云。更有無量助菩提法。方得
名爲大涅槃因。故知道品非大乘因。故即釋
云。道品之外無別道品。雖云無量不出道
品。是故道品是大乘因故復更引大經四諦
而爲例釋。四諦之外無別四諦。三十七品既
是道諦。故道品外無別道品。故四含中所明
四諦云爲聲聞。如殃掘中及諸大乘所明
四諦。並爲菩薩故知通也。故殃掘云。云何
名爲四。所謂四諦法。此是聲聞宗。斯非摩
訶衍。大乘無量諦。言如爪土者。大經三十
一迦葉品中。佛取少土置於爪上。告迦葉
言。是土多耶。十方世界地土多耶。迦葉答言。
爪上土者不比十方。今借此文校量四諦。
三藏四諦如爪上土。所未説者如十方土。
即餘三教四諦法也。若未説者如十方土。
應有五諦。佛言。無第五諦。但言四諦有
無量相。非諸聲聞縁覺所知。且指別教四
諦以爲無量。故殃掘云。大乘無量諦。言十
六門者。雖借別教始終十六。意實通於四
教十六。又有漏下約五味判。由向申難一
十六門倶有道品。故云無量。而不無淺深。
故以五味判其優劣。初言有漏者既屬界
攝隨其多少並有漏攝。今之所用意在醍
醐。二十二等者。大論十九云。欲界二十二除
七覺八正。未到三十六除喜覺。初禪三十
七。二禪三十六除正行。正行即是正思惟三
禪四禪及以中間。並三十五除正行及喜。三
無色三十二除喜覺正行正語業命。有頂二
十二除覺道。若婆沙中不辨欲界。於無色
中但三十二。不辨下三與非想異。大論云
正行。婆沙云正覺。餘文並同大論。婆沙。又
復分別幾法現前。問曰。諸地之中各有幾
法現前。答。未到三十六。三十三法一時現
前。初禪三十七。三十四法一時現前。中間三
十五。三十二法一時現前。三四三十五。二禪
三十六。無色三十二。並除三念以縁異故。
三念者謂身等不倶。故無量之文須兼五
味。次或言下料簡正助。釋大經疑。前引大
經乃云無量阿僧祇助菩提法。是大涅槃因。
及五味中有正有助。今文何故復以爲正。
故引兩文或正或助隨其深淺。皆以前前
助於後後。教文意兼故皆云似。故今文意
須有正助。此文即正。助道即助。是故引教
兩文倶存。前五味中具引諸經。故並有正
助。文若言下料簡有漏無漏者。由前五味
中。云有漏道品欲界二十二等。初文徴難。
準婆沙文。七覺既是修道之位。何得總判
道品有漏。故引法華證成無漏。云何下又
難。婆沙七覺既是修道之位當知八正在七
覺前。即是見道依此問之。何故八正在七
覺前。此應下答也。由前二文相違不定。故
須開爲三句解釋。先列三句。如大論下解
釋。先略釋有漏。云何下釋三十七品是有漏
相。皆是下釋三十七品皆是無漏。從來下重
更印許前引大論之文。而婆沙去釋第三
義。何以故下釋婆沙文。若八正在七覺後。
八正已前雖是有漏。若至八正入無漏故。
故此道品亦漏無漏。若言八正在七覺前是
無漏者。如常所説。經論皆爾。故云可解。即
屬第二意。又婆沙五十三云。四念處有二
種。謂有漏無漏。乃至八正亦復如是。是則
始終倶屬第三。又雜含第六云。七覺八正一
一皆有漏及無漏。是則婆沙及以雜含。具有
三義。倶屬第三。今文但列初義證成。引婆
沙證成二意者。亦漏無漏及以無漏。及亦漏
無漏是對位者。重以對位釋前八正在七
覺前。世第一前是亦有漏。見道已去是亦無
漏。是則八正在七覺前。具於二義。謂第二
第三。諸道諦下次正釋於無作道品。今文正
意也故且置餘三。初明來意亦是去取。此
之七科文七義七。意在隨益順機不同。此
但通論文義及意。於七科中各論文義。具
如下列。於七科中先明念處有總有別。
下之六科別別而用。今初釋念處。文四義四
同顯一境。境一品四隨何相應。於中初正
釋。次結前生後。初正釋者。且引三經而以
後後釋於前前。初引大品釋於念處。使
成三諦。次引華嚴以釋大品。明四念處
具一切法。即念處境也。如大地一具種種
芽。次引法華結華嚴意。云何種種謂相性
等。正用十如以爲觀境。故最後結凡言一
切。不出百界千如故也。又下釋中皆先約
一界次以九例。一中皆云一切等者。以一
界中復十復百三千故也。常途云下次斥舊
解。第一經中。一切諸法相性體等。秖是第
三經一相一種。及第三一地實事。種相體
性秖是一種。故此一種云是佛性。次卉木下
即是正解。卉是草之總名。木是樹之通稱。衆
草成叢衆木成林。卉木秖是三草二木。三草
二木譬七方便。此七方便本是一實。今一念
去正釋念處。先更牒前不思議境。爲念處
境。既一一界各具十界。故不相妨。前總立
陰名觀既不悟。故離爲四而調停之。法性
因縁去示念處觀。委悉具如四卷別行圓念
處説。四文皆以一念百界千如三千世間攝
成三諦方得名爲無作念處。故知前來境等
五法。並依於陰。乃至覺道亦復如是。今一
一念處皆先趣擧一界爲境。次以餘九例
之可知説之則四法先後。觀之則不出一
念。於一念中有總有別。又爲約法相令
具足故。及示識心以爲境首。故先於破法
遍後例於餘陰。以爲通塞道品之本。若欲
顯於不可思議還須約於一念心辨。則具
觀於陰入界等。一切皆然。如是下總結念
處。義意兼廣破倒顯理。下釋兼廣文自有
四。一一念處皆悉先明空假破倒。次以中
道結成祕藏自他倶滿義兼大小。言倶破
者。既以中道顯祕密藏。故四念處咸皆破
倒。何者。以即空故即破常倒義兼於小。
以即假故破無常倒義兼於大。中道爲正
故曰義兼。以即中故雙照大小雙非大小。
即是雙照雙破八倒。三諦相即兼無前後
破無次第。即破即立即照即遮。言枯榮等
者。大經云。東方雙者喩常無常。南方雙者
喩樂無樂。西方雙者喩我無我。北方雙者
喩淨不淨。四方各雙故名雙樹。方面皆悉一
枯一榮。榮喩於常等。枯喩無常等。如來於
中北首而臥入般涅槃。表非枯榮榮即表
假枯即表空。即是於其空假中間而入祕
藏。後分云。東方一雙在於佛後。西方一雙
在於佛前。南方一雙在於佛足。北方一雙
在於佛首。入涅槃已東西二雙合爲一樹。
南北二雙亦合爲一。二合皆悉垂覆如來。其
樹慘然皆悉變白。常無常等二即不二。常樂
我淨遍覆法界。故二二合垂覆如來。即是
如來契於祕藏。亦是念處無非寂滅。白者
即是衆色之本。常等稱本故名爲變。言北
首者。増一阿含云。表於佛法久住北天。長
含第四云。佛告阿難。安我頭南首面向北。
則使佛法久住北天。機見不同不須和會。
小乘經文尚表佛法久住不滅。況涅槃終極
不表祕密藏耶。然一代教門凡諸所表文
義顯著莫過雙樹。以四念處能爲大小觀
行初門。是故爾也。慇懃遺囑意在於斯。治
倒已下釋念處名。一切下結成三諦。三諦秖
是祕密之藏。即是釋成釋名義。祗一等者。
總結成行相。勸行者觀之。能如是觀即
義。同如來於雙樹中而入祕藏。是故念處
是得道之場。場是所依。所依即理。治於四處
無明之糠。顯於四徳實相之米。依此境故
從因至果。境爲乘體智爲白牛。空假破倒
名莊嚴具。發心起觀名爲乘始。故云若能
深觀。究竟至果名爲乘終。故云入般涅槃。
法界非四而不離四。以無所住住此四
法。非始而始非終而終。諸法具足故不餘
修。但爲未入故進後品。自行化他始終具
足。念處既爾餘品亦然。名異義同。用爲調試。
隨所宜樂得入不同。次若不下結前生後。
次明正勤。秖是於前念處精勤除惡生善。
故此四文義唯善惡。意在四品次第竪進。文
從語便。先除二惡次生二善。據行必以已
生善惡居先。未生善惡居次。並先滅惡次
明生善。雖云已生未生善惡。文似次第意
實圓融。故云前四勤而觀之。但麁惑浮疎
細惑沈隱。故分已生未生之相。先以三觀
勤觀已生令速不生又更勤令未生不生。
是以麁惑任運先除。且得名爲已生不生。
入六根淨進修三觀。復伏細惑名爲除斷。
麁惑先去眞諦先成。即名眞諦爲已生善
未得無生名未生善。次明如意足者此之
四法文四義四。意在隨入隨何相應。此四
屬定。六神通中身如意足藉茲而顯。又通
因定生。亦可六通因茲並發。當是不勤等
者。此四正勤是有定之慧。慧觀不勤。念處
不成反招散動。故釋欲中云如風中燈。今
修如意如加密室。於此四法一一調試。定
慧若等。方可名爲有慧之定。三智圓發三
惑圓除。是故此四通名斷行。四法皆是斷惑
之行。名爲斷行。言成就者從果立名。故四
正勤四法同觀。二二異時位相別故。今如意
足四法各用。初云欲者。希向慕樂莊嚴彼
法言彼法者。謂念處境。言莊嚴者。修希
向心令法端美。凡所修立一切諸法。若無
樂欲事必疎遺。言精進者。唯專觀理使無
間雜。無雜故精無間故進。凡所修立一切
諸法。若無精進事必不成言一心者。專注
彼境一心正住。若無一心觀法斷絶。言思
惟者思惟彼理。由思惟故心不馳散當知
四法是入定方便。次明五根者。此之五法文
五義五意亦隨入修前諸品。縱善萌微發根
猶未生。根未生故萌善易壞。今修五法使
善根生。故此五法皆名爲根。釋此五法一
一具二。一釋根當體。二攝後歸前。又此二
義前後不定。初釋信中先釋當體。謂信三
諦。次從但念處修下攝後歸前。謂此信根
必依念處。若無信境根何能生。問。前修念
處既不得入。何須更依念處境耶答秖
爲念處未能得入。更於此境修令根生。
是故五根咸依念處正勤如意所依亦然。次
釋進中先攝進入信。故云信攝諸法。次信
諸法故下釋進當體。次釋念中先釋當體。
依念持無使邪妄偏小得入。從又此法
者下攝念入進。念進不遺。故云不忘。次
釋定者。先釋當體。一心恬寂故名爲定。從
而行精進下先攝定入進。從又此法下正
攝定入念。有念故不忘有進故不動。次
釋慧者。先攝慧入定。從内性下釋慧當
體。有定之慧照本有性。是故名爲内性自
照。結前生後中言遮諸煩惱者。即以中慧
破於三惑。次五力者。文義及意。準根可知。
問。名同爲根何須更立。答。善根雖生惡猶
未破。復更修習令根増長。是故此五復受
力名。根成惡破。故名爲力。故大論二十一
云。天魔外道不能沮壞。是故此五復名爲
力。若自若他皆得力名。信力信諦不爲偏
小諸疑所動。進力觀諦必無間雜。本求極
果未證不休。念力持諦破邊邪想。不令
三惑之所破壞。定力若成。能於諸禪互無
妨礙。不同單修根本之相。言破散者。能
破欲界一切諸散。或復雖用欲界語法而
不礙於初禪支林。或住初禪覺觀之法。而
不礙於二禪内淨。或住二禪與喜相應。而
不礙於三禪樂受。或與四禪捨受相應。而
能教化一切衆生。縱妨四禪不妨諸定。妨
謂妨礙礙謂遮止。縱有因縁不入四禪。
不妨一切禪定自在。總而言之。秖是諸定
互不相妨。所言不捨不隨等者。不捨世禪
不隨禪生。故經云。雖行禪定解脱三昧。而
不隨禪生是菩薩行。總而言之。正用中定
是故方能不捨不隨。次釋慧者。能破一切
偏圓等慧。能破一切權實等執。而能雙照執
慧實相。次釋七覺者。文七相三義二。意亦
隨入。通一別二。故曰相三。不出定慧故曰
義二。還以寂照除等進等而調停之。復以
寂照安之起之。定慧各三。各隨用一。得益
便止無假遍修。若全無益方輒後品。念能
通持定慧六分。是故念品通於兩處。次釋
八正。文八義八意亦不定。品位既極無復
生後。初二如文。釋正語者。聽法説法倶得
解脱。化功歸已故益自他。釋正業中先列
四業。次釋四業。言小乘可解者。若小乘中
則不得云非白非黒而有來報。具如第一
卷中料簡有無。今云有者。約大乘説則無
漏爲因無明爲縁。生於界外受法性身。酬
於此因名之爲報。文中更約三觀釋業。
不次第者名圓正業。言邪命者。自圓之外
皆名爲邪。迦葉自述即其意也。問。何故釋
業而云邪命。答。縁理義通故得互釋。圓
業不正常命成邪。破無不遍故名爲盡。依
遍而行方名爲正。見他得利已下。文雖附
事例前亦應以爲理釋。且約事者。圓修之
人必離四邪方名正命。見他得利事解可
知。若理釋者。若偏若小名爲他利。具三諦
益名爲己利。終日圓修不起圓想。而於無
想不生染著名知止足。善故名精入故名
進。得中名正。心不動等者。不動故正直不
失故不忘。上句爲因下句爲果。不動中道
於念不忘。故名正念。正住釋正字決定
釋定字。正住於理決定不移。因是下結八
正。如是下通結道品。初結示道品在一念
心中。初心可修未論深位。大論下。引證道
品並在念處。是故道品初心並修。故知等
者。明修道品功能故也。如此下結判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擧譬者。婆沙大論並依樹譬道品。故
名道樹。二論並與今文大同。但今結果位
在初住。與婆沙異。於中又二。初別約無作
道品。次通約三觀。初文有譬合結。譬及合
文並闕如意。譬中應云莖幹上聳即如意
足。法性下合。先正合。次明果上異名。道品
善知識下結前合譬。準方便中有三知識。
從初引導令至寶所。即同行也。由是道品
令行無誤。即教授義。諸品防護妄誤不侵。
即外護義。忍辱爲衣法喜爲食。資於慧命
益以定身。並外護義。由三知識。令入初住
三身正覺。能與衆生眞善知識。通途下通
約三諦。前但約圓別別對位。此通約諦諦
諦各辯。於中先別對。次總對。總別二對但
寄喩文。非約修行。又約竪位以譬圓者。
觀行爲葉。相似爲華。分眞爲果。若通約四
教準説可知。次明三脱門者。明道品功能。
大論二十一問。涅槃唯一門何故三耶。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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