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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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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對俗辨邊非無憑據。若不得字空中唱
言罪滅罪滅。又無此相知毘尼人。夢見
虚空藏告言毘尼薩。毘尼薩者。其比丘及優
婆塞更令懺悔。一日至七日禮三十五佛。
菩薩力故其罪輕微。知法者復教八百日塗
厠。日日告言。汝作不淨事。一心塗治一切
厠勿令人知。塗已洗浴禮三十五佛。稱虚
空藏名。向十二部經。五體投地自説罪咎。
又經三七日應集親友於佛像前稱三十
五佛名。文殊賢劫菩薩爲作證明。白四羯磨
如前更受。此亦是犯重失戒之文。若不失
者如何悔已令其更受。經云。佛告波離。汝
爲未來無慚多犯者。應作如此懺悔方法。
具在南山儀中。言集親友者應非俗眷。比
有犯重之徒直來受者未見益方。若受後
生慚猶勝沈俗。自謂不捨。來入僧中。根本
既無。坐次安在。此文且順虚空藏意。若准
律文一支一境雖復已壞。餘支餘境猶轉如
故。是故依律坐次非無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歴諸善中。先分別四運者。運者動也。
從未至欲從欲至正從正至已。故通云動
也。又國語云。陸載曰運水載曰漕。漕字常
爲九界四心所載。故名爲運。今攝九運令
入佛運。仍觀佛運不出九運。佛運之體體
性本無。是故應須分別四運。此分別門冠
下作受。若不先辨觀心無託。故云心識無
形以四相分別。又爲世人多謂生心爲妄。
須觀滅心非妄。都不觀之。謂爲無生謬之
甚也。世習禪者皆觀無生。不知無生爲在
何處。爲先有耶爲先無耶。先有則已證無
生。先無如何名觀。若知九界而爲觀境。則
菩薩界已起未起。尚須觀察況復餘耶。今
言已未約縁内外有心無心。有心無心從
來有漏。豈容據此判生無生。如人防火一
切倶防。若但防發不防未防。必爲未發之
火所燒。觀已未心實爲防於欲生正生。無
生觀人但知觀於正起之心令心不起。不
知觀於未起之心。心體本無。無既本無。起
亦非起。此對人間六塵起滅生無生心。如
此滅心尚不自識。況識欲色無色等心。況
復析體及偏小等。圓無生心尚須觀察。況復
餘耶。又觀四運者是隨自意中從未從事
而修觀法。如常坐等或唯觀理。謂一切法
無非法性。是故當知修三昧者。於此二
途一不可廢。故占察經云。觀有二種。一者
唯識謂一切唯心。二者實觀謂觀眞如。唯
識歴事眞如觀理。今文觀於十界四運。義
當占察一切唯心。故今文云。能了此四即
入無相。若也次第觀十四運名思議境。能
達九界即佛法界名不思議。仍須發心乃至
離愛。方成一家入道之相。故傅大士獨自詩
云。獨自作問我心中何所著。巡檢四運併
無生。千端萬緒何能縛。當知無垢大士亦以
四運而爲心要。大士雖即不云十界。既云
萬緒意亦兼諸。如下六十四句展轉推尋。
是故大士亦云巡檢。言一相無相者。九界
四相皆不可得。名爲一相。一相自無名爲
無相。問下料簡已未二心。問意者。正斥他
人但觀正起。故先問云。此二無心云何可
觀。答中二番。先答未念次答已念。二番皆
有法譬合也。初法者。但是未起名之爲無。
既非永無是故須觀。如人下譬者。作與不
作自約前事。事雖有無人不可滅。心亦下
合也。念與未念自約前縁。縁雖有無心不
可滅。心既不滅因茲廣能起一切心。是故
觀之不令縁惑惑即九界觀入佛心。作作
兩字倶在祖餓反。作所作事名爲作作。次
念已下第二番答。望事爲己心不可無。如
人下譬。念已下合。次問者。引金剛經三世
之心皆不可得。已即過去未即未來現在尚
無。云何乃云觀三世心。答中先總非之。若
過去下別答也。先牒前難。次云何下正答。
如汝所問不觀三世。云何聖人觀三世心。
鬼神下擧劣顯勝。云何下反斥也。鬼神下類
尚知三世。豈佛法中令無三世。問。鬼神云
何知三世耶。答。如婆沙中有鬼入女人身
中。呪師問云。何故惱他。答。是女人五百生
中與我爲怨常斷我命。我亦常斷其命知過
去也
若捨怨心我亦捨之。時人語女可捨怨心。
女言已捨。鬼觀女心口雖言捨心中不捨。
即斷女命知現
在也
既知自他過現未來准此應
知。防未來怨故殺現在。又如地獄其類更
下。亦知過去。如云昔爲婆羅門國王爲我
説法不肯信受致受斯苦。又知由造其
罪入地獄等。鬼及地獄尚知因果隔生三
世。云何行人不識刹那生滅三世。龜毛兎角
見者。以此二物喩於斷見。汝引三世倶不
可得。即謂無心如彼二物一向全無。此名
斷見。故成論云。兎角龜毛鹽香蛇足及風色
等。是名爲無。此取走兎水龜爲喩。若飛兎
陸龜容有毛角。故大經云。如水龜毛如走
兎角。當知下結也。此三世心爲觀境者。非
斷非常。何者。不常故無實。不斷故可觀。
不以不實而云永無。以不實故可爲觀
境。故引偈者。凡佛所説皆非斷常。如何起
於斷滅見耶。若起下結斥。起斷滅見無所
觀境。觀境既無。一切因果萬行倶失。是故須
觀已未二心。故知汝所引經不閑教旨。所
言三世不可得者。但言無實誰謂永無。是
故當知佛法二諦。俗諦故有。眞諦故無。不
可以無而難於有。是故金剛觀其俗諦。俗
體不實名不可得。行者下勸進也。既知心
有十界四運隨起而觀。善惡即是六趣諸念
通於四聖。不住九界却觀九界乃名反
照。又善惡者示善惡事皆須觀察。是故下文
即以善惡歴於作受而爲觀境。故歴十界
以顯無住。次歴下正約諸善。初示捨廣從
略。次明歴十二事意。約十二事共論檀。
受謂領納所領六塵。作謂爲作爲此六相。
問。默何名作。答。作默相者。不出十界。初
言若有諸塵等者。塵生受故令有塵者約
受起觀。故云須捨。雖以捨標初必六度具
足。廣如後解。若無財物等者。財物雖多不
出六塵。故無財物且置諸塵但專六作
以具六度。修六作者非不觀塵。隨疆修
觀。是故互説。三正釋中先受次作。作受共
修事中檀善令成法界。下各論六亦復如
是。方乃名爲隨自意觀。受中三觀。先空次
假後明中觀。初空觀中又先牒四運而爲
觀境。又反觀下正明空觀中。云内出不待
因縁者。此逐語便。應云内出因不待縁。所
觀下空觀成相。問。淨名云。所觀色與盲等。今
云何言所觀如空能觀如盲。答。淨名云所
正顯於能。能如盲故所見如空。所見空故
能則如盲。彼譯者巧以所辨能。今釋彼意
故分能所。空明各各無見等者。眼見色時五
縁和合方能見之。謂空明根境識耳鼻舌身
不假明縁。餘之四縁與眼不別。今文語略
故不云識。亦是識具如上諸縁而得成
見。不同小乘或言識見或言根見。因縁下
次明假觀。初文牒前空觀從縁生法能爲
十界而作通因。又以無間滅意以之爲因。
根塵空明以之爲縁。因縁和合生於眼識。
眼識因縁生意識者。眼識爲因亦以根塵空
明爲縁。無間次第生於意識。依於意識
有眼識者。祇由意識無間滅因成於意根。
對餘境時復生眼識。是故二識更互爲因。
次別明十界。初四趣中眼識能見等者。此依
經部。附近小乘故云識見。由此展轉更互
因縁。如是次第生於十界。貪染於色等者。
貪爲惑本毀戒墮獄。毀戒具如篇聚持犯
中明。實愛言不墮諂誑故。計我我所等者。
問。一切凡夫誰得免者。而獨判屬畜生四
運。答。語通意別。若齊聖斷者此屬通意。此
中即以眷屬爲所。次人天中。他惠我色不
與不取等者。他惠乃取離不與取。下句顯上
成他惠義。不惠不取故云不與不取。以禮
亡財名爲他惠。若爲父母夫主佛法之所
護者。不惠而取名不與取。他惠復離非時
非處非理非量及衒賣等。別論雖爾通意可
知。餘色餘塵餘界皆爾。是故須明仁讓等
五。讓者義也。貞者正也。清正自守即是禮也。
動中規矩故也。明即是智有權變故。餘名
同舊。五常若具五戒必全。十善若備十惡必
息。始爲欲界地居人天。欲界空居及色無色
文略不論。觀四運下明二乘四運。文中先
擧四念處觀顯聲聞乘。無常故生滅。不淨
故不住。苦故三受。無我故不自在。次因縁
一句顯支佛界。觀已下菩薩界中開三菩薩。
例如下文諸思議境菩薩亦三。初是六度。自
愍故傷己。愍彼故觀他。所以者何下釋六
度相。捨不能亡一句寄斥三藏兼明通意。
斥三藏者亦兼凡夫。以諸凡夫亦行事度。
雖即不及三藏菩薩約不能亡其義等故。
今觀下正明通觀。三事皆空者。此中三事隨
境起觀非謂施者及財物等。應云根塵及
以受者。金剛下引證也。經云不住正當不
住六塵行施。若不住塵即是不住根及
受者。布施既爾餘五亦然。又塵即財物見塵
空故施受倶空。故知兩處三事義等。如人下
擧譬也。住相如暗則智眼不開。不能見於
一切無相。空智如眼不住如日。有日眼故
見三事空。故知無著與空慧二義相須。方
能見於三事空也。乃至六十二見一切皆空。
故云種種。直言下重消經意。經被利根直
言不見。以語略故相猶難解。故今更釋不
住四句方名不住。乃至不住六十二見。
名無相檀。故知前文無四相者。秖是離於
六十二見成於金剛離我人等。名爲菩薩。
非獨初果破見而已。故知但是眞諦無相。
言六十二見者。大經二十八釋第八功徳
中云。謂離五事即五見也。因是五見生六
十二。章安云。此有二意。一者我見有五十
六。謂欲界五陰各計四句合爲二十。色界
亦爾。無色除色但有十六。故知三界合五十
六。邊見有六三界各二。謂斷常見添前合
成六十二見。二者三世五陰各計斷常。用
有無二見而爲根本。此准大論六十八文。
謂色如去等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此即
計過去世也。又計色常等四句四陰亦然。
合二十句。此即計現在也。又計色有邊等
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即計未來也。一
一句下皆云神及世間。三世六十并有無二。
論釋云。凡夫取著計有神我。若計常者修
福滅罪。若計無常者爲世名利故有所
作。亦常亦無常者。秖是雙計初二二句。故
於神我以計麁細爲第三句。計神麁者身
死無常。計神細者身死不滅。計雙非者見
計第三二倶有過。何者。常則不變猶如虚
空風雨不動。若無常者則有變動。如雨在
皮則有爛壞。離此二過以我心故復説有
神。神但非常非無常耳。佛言。四皆邪見。此
即計神也。世間即是國土。是故神於世間
亦有四見。言計常者。問言。土若本無。計應
有錯。世間是有何故邪見。答。破世間者。
破常等想不破世間。如無目人以蛇莊
嚴。有目語言蛇非瓔珞。破倒亦爾。現見無
常不得言常。三四二句准説可知。有邊等
者。外人求土不得其始即謂無終。無始中
終則名無邊。計有此三即名有邊。如得
禪者計八萬劫。三四二句准此可知。亦有
人云。第三句者。八方有邊上下無邊。有云。上
至有頂下至地獄而八方無邊。計神或如
芥子等是。亦有計土及以神我互計有無
成三四二句。准此可知。如去等者。如人彼
來去至後世。名爲如去。謂先世無來滅亦
無去名不如去。若謂身死爲去而神不去
名第三句。見倶有過計第四句論文甚廣
須住彼尋。若婆沙中亦立六十五見。即於
五陰各計四陰以爲我所。謂色是我。受是
僕僮瓔珞窟宅。三陰亦然。合我及我所各
十三句。五陰合爲六十五句。故一一陰初一
是我。三是我所。所以佛説離六十五。爲説
道品成聲聞道乃至菩提。故知破見得法
不同。今此未具恒沙佛法。復能利他成通
菩薩。方始度於分段彼岸。言一切法趣者。
此中通教何故亦云一切法趣。然但云趣不
云是趣不過及不可得。故屬通教。所以一
切法趣之言其名猶通。如玄文云。周行十方
界還是瓶處如。今下文處處引一切法趣等
以證三諦。其意則圓。又用彼論非專一文。
以從義故不可執文。大品云。一切法趣一
法。大論兩文共釋此句。初云。云何菩薩爲
世間趣故發菩提心。菩薩爲衆生説色趣
空。乃至種智。爲衆生故説色非趣非不
趣。乃至種智。次文云。爲衆生故説一切法
趣空無相願是趣不過。何以故。是空無相
中趣不趣不可得故。初文以能趣爲假。具
歴色心乃至種智。故知具一切法即是假
也。所趣爲空非趣非不趣爲中。次文以能
從所爲空。是趣不過爲假。趣不趣不可得
爲中。此下諸文用語稍異者。中假二意全
依論文。次但況出。故云一切法趣色色尚
不可得。云何當有趣非趣等。何以故。一切
法趣色能所皆假。色不可得一切法亦不可
得。能所皆空。趣不趣不可得。即不住二邊
正顯中道。言異意同。細思可見。又觀下即
通教佛四運也。故四徳之名義不關別。眞諦
如空不變故常。不受界内三苦故樂。不
爲六道起業故我。不爲見思所汚故淨。
故知即是通佛四徳。如是下出假四運。雖如
通教觀於即空。空中具見十界四運。故云
種種。此屬別教。故云假名。若以向四徳爲
圓佛界。菩薩文中全無恒沙別教相状。故通
佛四徳但云虚空乃至不染等。至此方云假
名四運。若空下中道四運。故知中道必須即
於十界空假而辨中者。方名圓中。中即佛
界對前成十。所以前九義當思議。佛界即
當不可思議。例中餘之五塵但以圓心覺
了三諦云云次觀下約六作者。莊周亦云出
處語默。出處即行住坐臥。然莊周不云以
爲觀境。今具三觀空觀准前意亦可見而
由下假觀也。由心動役爲十界由。謂由此
心爲何事故而行住等。故諸爲字皆去聲
呼。毀戒獄也。誑他鬼也。眷屬畜也。勝他修
也。義讓人也。善即十善欲天也。禪即四禪色
天也。略無無色涅槃二乘也。慈悲去六度菩
薩也。方便去通菩薩也。怳&T073268;者無形不實貌
也。擧足下足與空相應。故亡能所及以近
遠。凡有所作若有一念不應於空。名爲唐
喪。如此下別教也。空心入假故云如此。攝
空成假故云恒沙。文相既狹義亦兼於通
教出假。向明通教但云空觀。不分三乘空
假之別。又別教人指前九界故云如此。九
界既空。空即九界故成別教恒沙佛法。又觀
一運下中道觀也。非一非十准前説之。故法
華下引證也。問。那引捨衣以證六作。答。文
勢相從。總引捨服證作受檀。及引佛道以
證圓中。前約下約十二事各論六者。先標
同異。前十二事並且論檀是故云共。今一一
事並具論六是故云各。又前共論檀於十
二事。一一皆明十界檀相。今各論中准例亦
應具足如前列十二事。一一皆明十界六
度。文從略故。或時九界或但佛界。廣略互形
共成圓意。又何但十二一一具六。六中一一
各具於六。故一一度以五莊嚴。即是以五
嚴檀乃至以五嚴智。能所合説皆名具六。
諸大乘經首楞嚴大論大品等六度皆爾。故
今准彼以明度相。今文所用即首楞嚴。亦
如大品相攝品云。富樓那白佛。我今欲説
菩薩之行。佛言。隨汝意説。乃廣説六度更
互相顯。乃成六六三十六度。故云。或以施
爲名説諸波羅蜜。乃至或以般若爲名説
諸波羅蜜。五度入一從一爲名。又攝大乘
論互顯章。大瓔珞無斷品並與楞嚴意同。大
論八十二問云。若皆互嚴。何故但以檀爲首
耶。答。攝生便故。貴賤乃至畜生檀能攝之。
乃至宛轉爲親。諸佛相好皆從施生。如此
説者仍屬教道。若證道説無非法界。攝無
前後誰論次第。初文以行中具六檀與能
嚴文相次第。不假別説能嚴所嚴。初文云
大悲眼等者。如勝天王云。菩薩行時視前
六尺。雙犁扼地不左右視。不惱衆生。見諸
衆生同一子想。視之無偏名大悲眼。故知
菩薩視諸衆生。常欲與其一實之樂拔其
二苦。眼視既爾五根例之。於菩薩得無畏者。
正當無財運於六作。施無畏故。名之爲
檀。於衆生無所傷損者。稱理而觀不偏
空假不壞實相。故云無損。損猶減也。即是
央掘無減修也。見罪福法界名無罪福。不
爲空假所攝。名心想不起。想不起故名無
動搖。遍一切處名爲無住。陰即法界故亦
不動。心無前思等者。念念稱理無横計思
後方覺了。故起信云。覺知前念起惡。能止
後念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思即
法界能覺者誰。雖是不覺即名爲覺。一切
法中等者。念念法界是故不爲生滅所間。
不得身心等者。不得二邊邊即中故。禪中
既爾前後例然。語異意同。善須思擇。無受等
者。不領受邊。不念著中。不味涅槃。不亂
生死。行時頭等六分者。行時如影。不謂更
有二手二足身及頭異也。如雲如影如下十
喩中説。雖倶法界而有去來。去來無實名
如影等。不同通教幻化即空。無生死之生
涅槃之滅。二乘空斷凡夫計常。五陰即是畢
竟空舍。是故無復二邊縛脱。具如下正指
楞嚴以是互嚴之式。彼經佛告堅意。云何
於一念中行於六度。答曰。是菩薩一切悉
捨心無貪著名檀。心善寂滅畢竟無惡名
尸。知法盡相於諸塵中而無所傷名羼
提。勤觀擇心能知離相名毘梨耶。畢竟善
寂調伏其心名禪那。知心無心通達心相
名般若。今文博附彼經文意。是故與彼大
同小異。問。文語既通。如何得知彼文在圓
而引來證圓。答。經中佛爲堅意廣明次第
文竟。佛問堅意。云何一念具行六度。堅意
乃以此文答佛。故知次第之後釋圓明矣。
不見經意便謂此釋而爲臆斷。是故近代
釋義全棄此文。使後學者圓行靡託。今文
准彼歴一切法無非無作六度相也。故法
華云。仁者受是法施珍寶瓔珞。瓔珞是財。財
即法故。又行中下重辨禪慧二波羅蜜。皆先
擧過後明其徳。初文即是擧禪過也。雖曰
楞嚴於法起著故云生染。今觀下明徳。觀
前能著心尚無心。豈復更計楞嚴定處。當
知下重判也。言有定者。從顛倒生。如是下
結也。有定亂相豈復見空及與不空。即破
於定生染之相。即離貪著禪味之縛。體同
法界遍應一切。名方便生。行者下次擧慧
過。有能計者己自爲麁。況復自高豈名爲
慧。著心障智名爲智障。一切外道各自謂
是。今既自高反同外道。豈唯失於中智而
已。大論云。若有菩薩於餘菩薩作是念言。
汝無此事我獨有之。以是因縁故還失道。
故大品云。有餘菩薩輕餘菩薩經一念頃。
經於一劫遠於佛道。還經一劫更修佛道。
故不自高亦不下他。即反下次明徳也。反
觀能著中智之心。觀者是我。及非觀者謂
散心人。中智之心無彼二待。觀者既無下了
計者無所觀亦破。不得下重破能計。是此正
意故重言之。大論下引證破於能觀之想。
計有中智名爲戲論。念想在意戲論通口。
説必假心名戲論心。今滅其本故念想除
名戲論滅。由戲論故而生衆罪。故戲論滅
名衆罪除。本修中智由著妨中。故衆罪除
復本常一。如是等者。此無著人方見妙智。
大集觀於心心者。謂所觀心及能觀想名
觀心心。若不倶觀復生戲論。能如是照亦
名常一。故云即此意也。如是下結成前文
成三三昧。道品之後既開三脱。六度道品名
異義同。故六度後結成三脱。六度道品同異
之相。至第七卷助道中説。今此六度既是無
作。故三三昧應從圓釋。亦如第七卷道品
後釋。又破下結成諸波羅蜜者。破倒故毒
滅。毒滅故越有越有故降魔。降魔故波羅
蜜滿。三倒者謂心想見。此屬見惑。三毒者
謂貪瞋癡。此屬修惑。三有流者謂欲色無
色。因果不住。故名爲流。漂沒行者故復名
流。四魔者謂煩惱等。在下魔境。魔爲佛怨
故云魔怨。此三倒等文近義遠須分二意。
若麁惑者。即是圓人麁惑先除。若細惑者。即
須並約界外以釋。同體見修變易三界。界
外四魔乃至麁細體一。方名圓波羅蜜。攝受
下況釋。尚成一切況復如上所破三倒及
破四魔成三三昧等。次更歴下以尸爲頭。
以五莊嚴歴十二事。初明尸以歴十二者。
前明檀中引首楞嚴義圓語總。此明尸中
別出觀相。初約作受以明觀境。觀境且述
事相而已。對塵制心故喩油鉢。六作動止
故云威儀。言油鉢者。大經二十云。譬如世
間有諸大衆滿二十五里。王勅一臣&T016254;
油鉢。經遊中過勿令傾覆。若棄一滴當
斷汝命。復遣一人拔刀隨之。臣受王教
盡心持行。經歴爾所大衆之中。雖見五欲
心常繋念。若放逸者當棄所持命不全濟。
是人怖故不棄一滴。菩薩亦爾。於生死中
不失念慧。雖見五欲心不貪著。唯觀陰
苦不生不滅。五根清淨獲得戒根。歡喜行經
語異事同。但名下斥事。事相持戒但能升出
三途人天受樂。不名三諦三昧二死彼岸。
據理亦應合斥持戒墮三惡道。如大經中
有四善事墮三惡道等。今未暇論。升出
人天尚斥無理況此等耶。是故不論。若得
下明用觀意。應須具如檀中六度之相。但
應義釋令五嚴尸。下四亦然。謂觀下空觀。
未見者且擧六受之初。六作文略。即以六道
四運爲境。二聖四運爲觀。四運四句乃至
四運六十四句。故云種種。所起謂六道四
運。能觀謂能推觀慧。能所倶泯方成衍門。
不内外者明六受空。不去來者明六作空。能
如是下次明假觀。直列十戒不出十法界
者。事戒向已斥成觀境故不復論。淨若虚
空。牒前空觀所觀之境七支無染。喩之若
空。若以十戒對三觀等。至第四卷當自
釋之。心既下中觀。色者色法下。次明以五
嚴尸。文相漸略。色者即能見識也。色法即所
見色也。受者即分別領納。三事秖是色者等
三。此等皆約圓意解釋。例如前引首楞嚴
文。檀後列忍者尸是所嚴故不重明。色色者
等者此中文略。具足應如前文所列色者色
法及以受者。下去例然。此下結成三三昧等。
文略例前。何但下況出一切。意亦同前。觀色
下例餘作受。據文秖應更云六作。或是文
誤。引法華者。威儀證作佛道意通。次歴下
明忍度爲頭以五莊嚴。文相甚略。但擧事
忍及以空觀。餘並略無。初可意不可意即事
忍也。次於違下空觀也。無見別擧六受之初。
無作通擧六作故也。見即能見所見者謂於
見色分別計我。作亦如是。餘假中觀及結
成等並略。次歴精進下以進爲頭五度莊嚴。
於中先述舊解。云無別體者。但勤行五
度即名精進。篤者厚也今言勤策應作督
字。率也勤也策也。字亦訓守非今文意。即
指五度以爲衆行。義而推之下欲出別體。
先略斥舊。通義非無理非全當。是故從容
云義推耳。若但通者應唯五度。何故諸教
並列六耶。若大論十八云。菩薩摩訶薩以
精進爲首行於五度。乃名精進。此即具於
通別二意。是故今意應有別體。例無明下例
釋也。如無明惑亦有通別。通名相應入諸
使故。別名獨頭不入諸使。以例精進説
之可知。今且下正出別相。其流非一且寄
誦經。既非五收驗知有別。而非下斥事也。
三昧是定。定慧二法導一切法。乃至成於波
羅蜜等。若如大師誦經觀法則事理具足。
如開皇初有揚州僧誦通涅槃自矜其業。
復有岐州東山下林寺沙彌。唯誦觀音一品。
二倶卒死同見閻羅。閻羅乃處沙彌於金座。
甚敬重之。誦涅槃僧令處銀座敬心不
重。事訖問云。倶有餘壽二皆放還。誦涅槃
僧心大恨恨。恃所誦多。於是乃問沙彌住
處。各辭倶醒。誦涅槃僧至岐州訪。果得沙
彌具問所以。沙彌言。初誦觀音別衣別座
燒香發願。然後乃誦。斯法不怠更無餘術。涅
槃僧謝曰。吾罪深矣。所誦涅槃威儀不整。身
口不淨救忘而已。故古人言。多惡不如少
善。於今取驗。此亦精進非波羅蜜。今觀下
理觀也。初擧空觀。念念已下略明中道。煩惱
不問名精念念流入名進。問但寄誦經。云
何推檢六受六作。而言受者及作者等。答。通
云作受何必具六。故一切善作受所攝。借
使單約誦經説者。即對六塵誦而無間。即
是於受而行精進。唯對六作闕於臥默。
病時開誦故亦通臥。默誦無間於理又通。
故知誦經作受具足。次歴諸禪下。以禪爲頭
五度莊嚴。初文總擧事禪。但是下斥事。觀
入定下正明理觀。以心況定者。心謂散心。
散心尚無豈更計定。定即九想八背捨等。不
計定散見禪實相。實相遍攝一切法故。故
論第五下。引論證成禪即實相。先引論文。
次諸師下辨諸論師誤解論意。論意正以
觀於九想即是實相。故八想後即説十力四
無所畏等。何者。如不壞法人修第八竟。於
骨想中尚具一切神通變化。故大乘人於此
復能具諸佛法。又何但論文。大品廣乘品中
廣明身念處。佛爲須菩提廣釋。釋九想竟。
結云。是名菩薩摩訶衍。次即廣釋三十七品
乃至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大論三十八
已下文。仍是釋經。論師云誤謬之甚矣。問。
餘之七想亦能發不。答。若論不定及如
用助。亦有發義而多在第八。以第八想
生諸禪故。次歴智慧者下。以智爲頭餘五
莊嚴。以文略故。直云大論有八種解。八種
解中具有事理。大論十一釋不住法中問
云。般若是何等。答。有云。無漏根是。以無漏
慧第一故也有云。至道樹時始斷惑故。
前有漏智但是福徳。煩惱未斷但是有漏
有云。從初發心至道樹下皆名般若。至成
佛時名薩婆若有云。有漏無漏總名般若。
何者。常觀涅槃行道故名無漏。結始未斷
故云有漏有云。菩薩般若無漏無爲不可
見無對有云。般若絶四句。猶如火焔四
邊不可取不可觸有云。上來諸説各各
有理。如五百比丘各説二邊及中道義。佛
言。皆有道理有云。末後者是。以有法如
毫氂許皆有過故人雖有八義唯有六。
第七總許前六第八唯存第六。六中第一既
別指無漏。未出二乘。第二因是有漏但成
三藏菩薩。第三果名薩婆若多屬通意。第
四義通圓別得是般若是波羅蜜。第五亦
屬共教菩薩仍通小乘。第六義通三教。故
亦事理具足。七八二師共許前六亦通圓
別。故略引之以證今意。今且下正釋。初文
是事故屬世知。四運推下即是約理。理即三
智故云如上。歴十一事故名爲餘。應云一
切善法一一歴十二事。但是文略。問下料簡。
應料簡六波羅蜜。止觀乘便來此爲問。
又復六度不出止觀如攝法中。還引大品
六度相成以爲此答。然事六度若無互嚴
尚名不蜜況復理耶。何者。如檀無戒不生
善道。無忍感報卑陋。無進形質尪微。無禪
便成散善。無智不了無常。猶如富人餘事
並闕。餘五無五準説可知。如被甲入陣等
者。譬相成也。論問。何故。一度須五莊嚴。
答。各各助行有力故也。如人未集則無戰
力。大軍都至莊嚴器仗。則能破陣。菩薩亦
爾。六度互嚴方能破惑疾得菩提。大論十九
釋云。一念心具足六度及一切法及六度相
攝等。並是此意。觀如下次答止觀。言密室
者。有慧無定如風中燈照物不了。故用定
室離狂散風。慧燈方破無明大暗。使實相
寶顯了可見。故云多修慧故増長邪見。多
修定故増長愚癡故應均修。不須此難。若
不等者。小乘尚闕況復大乘。澣衣等者。大
經二十九云。菩薩摩訶薩具二莊嚴能大利
益。一定二慧。如澣垢衣。先以灰汁。後以
清水。今以楞嚴定灰種智慧水。澣三惑垢
淨實相衣。又云。如刈菅草執急則斷。
運力也。若物體已離非此中意。比人不曉
一概用之。大論七十九云。如執菅草執寛
則傷手急捉則無傷。刈者穫取也。亦殺也。
爾雅云。白華野菅也。郭璞云。茅屬。手執定
也。刀斷慧也。又如拔堅木先以定手動。後
以慧手拔。彼大經文都有八喩。一一皆合
菩薩定慧。又般若下重述般若正出圓意。
法相次第應具列六。若論法體一一皆悉
攝一切法。何用六耶。又般若下又重更辨。
所言法界攝一切法。一切法者亦即六度。故
重釋云。般若諸法彼此相即。亦何簡於一之
與六。欲出圓旨。故爲此問生其答耳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三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四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諸惡中初明觀境中。云夫善惡無定等
者。先明通相善惡也。此則未可盡爲觀境。
何者。展轉相望得善惡名。是則人誰無善誰
不有惡。是故不以爲今觀境。言寧起等
者。心凶爲惡身病曰癩。乍起三途之心。不
生二乘之念。毒器者。大論斥三藏菩薩云。
具足三毒云何能集無量功徳。譬如毒瓶
雖貯甘露皆不中食。菩薩修諸純淨功徳
乃得作佛。若雜三毒。云何能具清淨法門。
菩薩之身猶如毒器。具足煩惱名爲有毒。
修習佛法如貯甘露。此法教他令他失於
常住之命。大經云自此等者引證別教。故四
相品中迦葉序云。自我未聞四徳之前。皆
是邪見。此是迦葉謙退自斥。義同於邪。豈此
已前頓同三外。今亦如是。未稱理故義云
邪見。邪即是惡。是故當知唯圓爲善。復有
二意。一者以順爲善以背爲惡。相待意也。
次若達下以著爲惡以達爲善。相待絶待
倶須離惡。圓著尚惡。況復餘耶。如此下結
成通相。今就下別明極惡方爲觀境。於中
初出惡體即六蔽也。善法下結前生後。前
雖下明觀惡意。以純惡故不可不觀。若
不觀者唯惡無善。自他倶然故須修觀。縱
不下縱釋也。他人縱不全起不善偏惡不
無。出家離世下況釋偏起。出家不備理當
偏惡。白衣純惡況復偏耶。羅漢殘習亦仍偏
惡。凡夫下明用觀所以。聖猶殘習凡何可
縱。如佛世下先擧佛世用觀有益。引人爲
證。前觀惡意中言不可樂想者。大論十想
中釋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云。世間有二種。
一衆生。二國土。言衆生不可樂者。三惡八
苦十四等惡云云或貧而好施多財而慳約六
蔽互
或貧妍富醜。或憍高不下。或接物欺誑。如
是無量不可稱説。國土不可樂者。或多衰
告飢渇寒熱惡疫毒氣。如是種種乃至
上界亦生大惱甚於下界。如極高墜下苦
不可説。文云無好人者。略語衆生以他
望己唯純不偏。是故不可不觀於惡。次縱
釋中云多慳等者。略擧六蔽以釋偏起。前
四如文。酒爲亂原即亂意蔽。根性易奪即
愚癡蔽。若有慧者不爲惡易。能生爲根數
習成性。數數改換故云易奪。又隨境而轉
爲易。惑彊失眞爲奪。又以愚替智爲易。
智被眞掣爲奪。次況釋中云羅漢殘習
者。身子瞋習。以過去世從蛇中來。畢陵慢
習。宿世曾爲婆羅門來。如佛在世有一比
丘。而常以鏡自照。世世從女人中來。有一
比丘常好跳染。以世世從獼猴中來。引人
證中。在家等者。即且通擧有惡之人。央掘
下別擧惡人。先明惡人有道。央掘等者。央
掘經云。舍衞城北村名薩那。有貧婆羅門
女名跋陀。有一子名一切世間現。少失其
父。厥年十二色力人相悉皆具足聰明善説。
有異村名破訶私有婆羅門師名摩尼跋
陀。善四韋陀。一切世間現從其受學。師受
王請留世間現守舍而去。婆羅門婦見世
間現端正。而生染心前執其衣。時世間現
而白之言。汝是我母。我豈於尊而生不善。
内心懷愧捨衣遠避。婦人不遂以爪自獲。
以繩自繋足不離地。夫既還已恐世間現
露其不善。便以惡事誣世間現。汝行已後
世間現於我有不如事。師言。其初生時有
大瑞相必無是過。然語之言。汝殺千人可
得免罪。世間現尊師教故。即白師言。嗚
呼和尚。殺害千人。非我所應。師云。汝是惡
人不樂生作婆羅門耶。答言。善哉奉命。便
禮師足。師聞見已生希有心。汝大惡人故不
死耶。當令殺一一人取指爲鬘。冠首乃
成婆羅門耳。以是縁故名央握摩。善哉
受教。増一云。如是次第殺千人已。取指
爲鬘。人白匿王。國有人蟒。害人無數。比丘
乞食聞之白佛。佛尋往彼。諸取薪人及守
牛羊者皆不得過。云此有賊。佛乃前進。遙
見佛來云。我之指鬘數猶未足。母因送食。
復自念言。我聞師言害母生天。便撮母頭
以手拔劍欲害於母。佛放光照。掘云。非
天伐我乎。母曰。非天日月等光。必是世尊。
掘聞佛名云。我師亦云。若害沙門必得生
天。語母云。且住。我往害沙門。放母逐佛
見佛如金山。佛復道而去。奔趁不及白佛
説偈。與央掘經同。央掘經云。住住大沙門。
淨飯王大子。我是央掘摩。今當税一指。如
是總有三十九偈。但易第二句云無貪
染衣士。毀形剃髮士。知足持鉢士等。佛以二
百六十七偈答云。住住央掘摩。汝當住淨
戒。我是等正覺。輸汝慧劍税。但易第三句
餘句並同。餘第三句云。我住無生際。我住
於實際。我住無作際。並用所證以答央掘。
央掘聞已。以佛力故令悟梵本中語。如來
出世億劫乃値。未度者度等四弘有見佛者
即爲説滅。走逐不及必是如來。捨劍深坑
即便禮佛。佛言善來。便成沙門得法眼淨。
梵王領四兵而往伐之。王念先見世尊
見已具白佛。佛問其意。王具答其意。佛告
王言。見其出家爲道者如何。王曰。當供養
禮事。彼無毫善能發此心乎。時央掘去佛
不遠正意結加。佛遙示王。王禮供已歎佛
能降如是惡人。後佛復爲説法得阿羅漢
果。具六神通。入城乞食。見者識之。有婦人
胎産甚難見佛。佛言。賢聖已來不曾殺人。
婦人無他。諸比丘問佛本縁等云云本爲婆
羅門法求欲生天。不違師教兼護婦人諂
誑之情。而行於殺。故今文云彌殺彌慈
祇陀末利等者。準未曾有經下卷云。祇陀
太子白佛。昔受五戒制酒難持。欲捨五戒
持於十善。佛言。飮時何過。答。國中豪賢時齎
共飮亦無餘過。佛言。若如此者終身無過。
夫善有二種有漏無漏。飮不起惡業是善
報也。名有漏善。佛因爲説往昔因縁。昔舍
衞有刹利。因小諍致大怨興兵相伐。王有
大臣名提韋羅。恃豪輕慢。於時太子實欲
誅滅。父王不聽抱恨煩惱。太后見之負好
酒勸我。我言。先祖已來不曾飮酒。若飮酒
者。那羅天瞋婆羅門伐我。太后夜分密開宮
門。再三勸我。飮已忘憂。三日之中受樂歡
喜。因是仇息。父王復諫。夫修徳歴代何於
小事致怨如此。若不忍者亡失國土。因是
和平。飮之力也。末利者。經言。元是王舍城耶
若達多婆羅門婢。名黄頭。常知守園。因將
乾飯供佛之福。後波斯匿王遊獵入園見
之。婢乃爲王種種供給按摩極稱王意。王問
婆羅門。賣不。答言。婢賤何堪。王重問之。答
云。千兩金。王遂以百千兩金從其買取。爲
第一夫人。未曾有經云。匿王白佛。如佛所
説心歡喜故。不起惡業名有漏善者。是事
不然。如人飮酒心則歡喜不起煩惱。不起
煩惱故則不殺害。憶念我昔遊獵之時。忘
將厨人山中覺飢。左右言。王朝不勅令
將厨人即時無食。我聞是已走馬還宮勅
令索食。厨人名修迦羅云。即現無食今方
當作。飢逼瞋怒令殺厨人。諸臣共議國中
唯有此之一人。殺已無人爲王知厨稱王
意者。時末利夫人聞已即令辦好酒美肉。
沐浴名香莊嚴身體。將諸妓女來至我所。
我見夫人瞋心即息。夫人輒遣黄門詐傳令
勿殺厨人。我至明旦深自悔恨憂愁不樂。
夫人問我有何不樂。王云。我因昨日飢火
所逼。錯殺厨人。爲是之故悔恨愁耳。夫人
笑曰。其人猶在。願王莫愁。王言。爲實爾
耶。爲是戲耶。答曰。實在。令使召來。我大歡
喜。王白佛言。夫人持五戒月行六齋。一日
之内五戒之中。犯酒妄二戒。八戒之中犯於
五戒。謂過中食。服華香。作倡妓。高廣床。飮
酒。妄語。破戒之罪重耶輕耶。佛言。如是犯
者得大功徳。何以故。爲利益故。此約亡犯
濟物菩薩利他。乃得名爲惡中有善。故云
唯酒唯戒。欲從斯例善自斟量。若順貪心
終非持相。和須蜜多等者。説文云。婬者私逸
也。在傳云。貪色也。華嚴云。次復南行有城
名莊嚴。有善知識。和須蜜多名女云云。善
財至彼求覓是女。城中有不知者言。此童
子諸根寂靜智慧明了。諦觀一尋。目視不瞬
心不動搖。不應於彼女有貪染心。此童子
者不行魔縛等云云。中有先知是女智者。
告善財言。善哉善哉。汝今乃能求覓是女。
汝已獲得廣大善根。汝應決定求覓佛果。
種種誡之。破一切衆生於女色所有貪染
心。善男子。此女在於城内市&MT01163;之北自宅舍
中。聞已歡喜往詣其門。見其住宅種種莊
嚴。見此女人容貌姿美。譚説善巧入如幻智
方便法門。種種嚴身從身出於廣大光明。
普照宅中。遇光明者身得清淨。詣其禮
足。合掌白言。聖者。我已先發等云云。女言。我
得解脱名離欲際。隨其所欲而爲現身。各
各令其所見不同。若欲意所纒來至我所
聞法者。見者。執手者。暫升床者。見我嚬
呻者。見我瞬目者。並得離欲。抱持接脣
吻等者各得法門。我於過去高行王如來所。
爲長者妻舍一金錢。爾時文殊爲佛侍者。
爲我説法令發菩提心。由是得菩薩離欲
際法門。故知能化所化並是因欲而得離欲。
故云惡中有善。又如慧上菩薩經上卷。阿難
入城乞食。見重勝王菩薩與女同床而坐。
我謂犯穢得無異人。學梵行者。於如來
教將無犯見聞中想。發是語時大千六動。
菩薩即時身處虚空。去地四丈九尺。語阿
難言。犯欲者乃能身升空乎。阿難投地自
悔。如何於大龍所而求短耶。此亦以欲而
爲法門。比見無慚者或稱無礙或説理融。
若得理者應如蜜多慧上之流。身升虚空
依正嚴麗。令彼悟入無量法門。縱能現通
尚應問言。通由何得。若自證法門爲名
何等。從何佛所最初發心。曾供幾佛。未來
幾時當成菩提。曾從何佛而得受記。未來
何方淨佛國土。作佛名何。幾會説法。侍者
補處名字何等。佛壽幾劫。正像法住其數幾
何。若不能答如是問者。則是鬼通。外道根
本有漏神通。生染心已此通又失。或是妄語
無慚之人。若謂此身即是佛者。釋尊已滅慈
氏未降。又復非是他方佛來。若非魔賊謂
是誰乎。汝若不信有十方佛。自稱爲佛逆
之甚矣。故知此人自滅道心破他善種。若
大權逆化復不自稱我行無礙。慧上菩薩經
又云。過去無數劫有梵志名燈光。在林藪
間行吉祥願。經四百二十歳入摩竭國。有
陶師女。見梵志端正投梵志前。梵志報言。
吾不樂欲。女言。設不能者吾尋自害。梵志
自念。吾常護戒。若數犯者則非吉祥。離之
七歩即起慈心而欲犯戒。不然女死。寧令
女安我入地獄。從其所願經十二年終生
梵天。前是法身不思議化。此是實行亡
濟物。行效此者審自思之。世間小苦尚不
能忍。而能犯戒入地獄耶。提婆達多
見即正者。多兜二字隨存一字。若兩存者恐
是文誤。略如第一卷記。現住阿鼻受無間
苦。法華復云。由調達故具足相好。記當作
佛號曰天王。除法華外餘一切教。但云生
生爲惡相惱。此乃教法權實不同。若諸下結
也。大權示迹深淺難量。一往觀文。如央掘
等如似凡夫。如和須蜜久已入位。雖已入
位即指初爲長者妻時於欲能離。名惡有
善。若永爲凡不應證得離欲法門。故知央
掘且從迹説。若從本説。亦是昔於殺等惡
中能出離故。是故迹中亦以殺爲利他法
門。又凡云示者。示爲實行令無量人不復
爲惡。從實行説於理無傷。世人多迷權迹
之意。凡諸勝行咸撥爲權。若如此者。諸菩
薩行事同虚構。秖縁實惡者墜。改惡者升。
是故聖人示爲升墜。令實行者改惡從善。
是故文云。雖行衆蔽而得成聖。言不妨
者。謂惡可改勸令於惡而修止觀。不可
恣惡永作凡夫。非謂存惡名爲無妨。又
道不妨惡下。明雖復得道猶有餘惡。須陀
洹者。出曜經第十一云。昔有初果。意專
女色通于夢想。婦大弊之遇於親族知識
比丘。婦人白言。我欲陳情爲可爾不。比丘
答言。無苦隱密之事當爲覆之。婦人言。我
夫多欲不容食息。由是生疾恐命不全。比
丘曰。夫若近汝汝當語言。須陀洹人法應
爾耶。後時如教。夫聞慚愧得第三果。便不
復與女人從事。婦人問夫。何故永息。夫曰。
我審見汝何由更往。婦曰。我有何咎汝云
審見。即集親族云。夫見疎棄永息情親。夫
曰。引證自明。乃作畫瓶滿中盛糞蓋口
令弄。見其弄已以杖打破。穢汚流溢。汝今
更能弄此瓶不。婦曰。寧抱死屍火坑深水
高山下墜。終不能近。夫言。我觀汝身復過
於此。乃説偈曰
    勇者入定觀 身心所興坐
    見已生怨惡 如彼彩畫瓶
畢陵尚慢者。其渡河水水急難渡。乃叱之
曰。小婢駐流。河神瞋之詣佛訴曰。畢陵罵
我。佛命畢陵伽來與河神懺悔。畢陵喚曰。
小婢來。我與汝懺悔。衆人笑曰。懺而更罵。
佛問河神。汝見畢陵合掌未。曰具見。佛言。
懺已無慢而有此言者。當知是人五百世
中作婆羅門。又見河神宿生曾爲己婢。常
自高慢輕笑餘人。本來所習口言而已。身子
生瞋者。時羅云從佛經行。佛問羅云。何爲
羸痩。羅云以偈答佛。若人食油則得力。若
酥者得好色。食麻滓菜無色力。大徳
世尊自當知。佛問羅云。是衆中誰爲上座。
羅云答。和尚舍利弗。佛言。舍利弗食不淨
食。時舍利弗轉聞是語。即時吐出食。作是
誓言。我從今不復受請。時波斯匿王須達
多等詣身子所。佛不以無事受請。今不受
請我等云何得清淨信。身子述佛所訶語
王。王白佛。佛勅還受請猶故不受佛言。是
人心堅不可復轉。昔曾爲蛇害國王。醫收
令嗽毒。若不&T072205;者即須入火。思之曰。我
毒已放云何更嗽。乍入火死。以由善惡不
相妨故。故得極果猶有於惡。譬如下擧譬。
大虚空中都無明暗。明暗約色故有相除。
法性太虚本無善惡。凡夫情謂善惡相除。故
寄小乘及諸凡夫。善惡二法不相妨者。以
由體性本不二故。如是達者方顯菩提。所
以於惡令修止觀達惡無惡見惡體性。即
知體性本無善惡。若人下正明於惡修觀。
此且通明對惡設觀。雖用九想等折伏彌
劇。故應用今四運推檢。恣其意地制其身
口。以觀推窮今欲破壞。故云蔽若不起不
得修觀。譬如下擧譬也。綸者絲索也。亦可
作輪字。釣法似輪故云輪釣。大論云。呑鉤
之魚雖在池中。在水不久。行者亦爾。信深
般若當知不久在生死中。此觀貪欲。論云
生死者。因中説果故云生死耳。重欲如魚
強觀微如繩弱。恐觀力微爲欲得便。不
須卒斷恣之用觀。是故誡言不可爭牽。
觀法爲鉤恣起爲餌。餌者食也。欲輸觀便
名爲入口。長時爲遠少時爲近。増盛爲浮
微劣爲沈。恒用此觀追之不*舍。不使成
因至於來果。名爲不久。欲斷觀成名爲收
獲。初成爲收。入位爲獲。於蔽下合中言若
無等者。此觀既有治欲之能。數起重欲彌
彰觀妙。故云有魚多大唯佳。常以妙觀隨
之不捨。數起爲多深重爲大。此蔽不久等
者。復更借喩以結法文。御者進也。大經第
九云。如以呪術呪藥令良。用塗革屣以
觸毒蟲。毒爲之消。蔽亦如是。以觀觀之。
是蔽不久堪任爲觀。蔽體全轉故云堪任。
欲如革屣觀如良藥。以法法欲義之如塗。
觀成入欲欲無不破。如觸毒蟲毒爲之
消。欲轉爲智智能進道。運至涅槃名堪乘
御。云何下別明用觀。初約貪欲於六蔽中
即屬初蔽。貪欲即是慳之流例。於三毒中正
是初毒。即爲三觀。注其三者是也。初空觀
中初文四運用觀方法。爲當下正用觀推。今
初是初運望第二運四句推法。先列四句。
若未下却覆推檢。即滅而生生滅相違者。滅
與生反。若即滅生故成相違。如燈滅處即
名爲明。故無是處。若離生則無因者。離此
滅處孤然自生。故成無因。如離燈滅處自
然生焔。又若許無因而有生者。諸無因處
亦應有生。如無乳處亦應有酪。乃至木
石應有心生。次未貪至無因者。貪雖未起
體性是生。初立句竟。次爲即爲離者先定
之。若即下次難。先難即也。不滅而生。即此
不滅復生欲貪。故成未貪與欲貪並。若許
二並則應生邊復生於生。故云無窮。若離
下難離句也。無因同前故云亦也。若亦滅
下難第三句者。若倶存者。如相違因而生
果者。是義不然。相違之法二法不並。豈共
爲因而能生果。是故互責云不相須。亦是
於滅復是不滅。故云不定。此不定因。豈生
欲生決定之果。若其下復以一異重責其
因。若言體一相違之法體不應一。若言體
異滅與不滅復不相關。何得二法共爲一
因而生於果。如云乳亦滅亦不滅而生酪
者。無有是處。若非下難第四句。凡雙非句
本破兩亦。兩亦即是第三句也。故第三被破
更至第四。故亦責云。爲有爲無。若是有是
無還同第三。單有單無復同初二。是則雙非
不異前三。何須更立。是故結云何謂雙非。
以乳爲譬準前可知。此妙觀門假設賓主。
念念研覈使一刹那無逃避處。性相倶泯方
名即空。空故不見欲貪欲生。次還轉下準
義應有六十四句。現文唯有一十六句。如
向四句即是責於欲貪欲生不可得竟。還
轉向來四句之法。推下三句。秖應合云不
生乃至非生非不生。今文云生乃至非生非
不生者。或是重擧或是文剩。問。何故復推
下之三句。答前雖推於欲貪欲生。既不見
生。恐計無生乃至轉計非生非無生等。是
故還須更推下三。若推無生應云爲當
未貪欲滅欲貪欲不生。爲當未貪欲不滅
欲貪欲不生。爲當未貪欲亦滅亦不滅欲貪
欲不生。爲當未貪欲非滅非不滅欲貪欲
不生。一一亦須複推重責有無即離及以性
等。具如初句。但以不生用替於生爲異
耳。復應以未貪欲滅等。對推欲貪欲亦生亦
不生非生非不生亦如是。此名推於具足
四句相。故復更推正貪欲及以已未更生
三箇一十六句。故知今文但推初句。初句既
爾餘三準知。皆以未貪欲中四句著前。欲
貪欲中一句在後。即以生等四欲貪欲對
前四箇未貪欲故成十六句。今且具作三箇
十六句圖使文可見。則已望未比準可知。
初十六句者如向已釋。更爲圖之。爲當
IMAGE未貪欲滅
未貪欲不滅
IMAGE未貪欲滅
未貪欲不滅
IMAGE欲貪欲生IMAGE欲貪欲不生
IMAGE未貪欲亦滅亦不滅
未貪欲非滅非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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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貪欲非滅非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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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貪欲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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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貪欲不滅
IMAGE欲貪欲亦生亦不生IMAGE欲貪欲非生非不生
IMAGE未貪欲亦滅亦不滅
未貪欲非滅非不滅
IMAGE未貪欲亦滅亦不滅
未貪欲非滅非不滅
下三四句例初四句作應可解。故今文中
不復委書。如是推檢未貪欲中求欲貪欲
四句叵得。尚不見有欲貪欲心非生非不
生。況復於生。雖有此推欲心麁盛。或復未
推欲貪欲心。以至正起。雖爾非身造境名
之爲正。但是起心推令不起。故須還用一
十六句。向欲貪欲中求正貪欲。永不可得。何
者。此之正起必藉欲起。故推欲起求正叵
得。爲當
IMAGE欲貪欲滅
欲貪欲不滅
IMAGE欲貪欲滅
欲貪欲不滅
IMAGE正貪欲生IMAGE正貪欲不生
IMAGE欲貪欲亦滅亦不滅
欲貪欲非滅非不滅
IMAGE欲貪欲亦滅亦不滅
欲貪欲非滅非不滅
IMAGE欲貪欲滅
欲貪欲不滅
IMAGE欲貪欲滅
欲貪欲不滅
IMAGE正貪欲亦生亦不生IMAGE正貪欲非生非不生
IMAGE欲貪欲亦滅亦不滅
欲貪欲非滅非不滅
IMAGE欲貪欲亦滅亦不滅
欲貪欲非滅非不滅

如是推撿。尚不見正貪欲非生非不生。況
復見生。雖復不起惑既未斷。但是暫息及
縁境謝。名貪欲已。防後起故故須更推。若
謂此心爲無生者。謬之甚矣。爲當
IMAGE正貪欲滅
正貪欲不滅
IMAGE正貪欲滅
正貪欲不滅
IMAGE貪欲已生IMAGE貪欲已不生
IMAGE正貪欲亦滅亦不滅
正貪欲非滅非不滅
IMAGE正貪欲亦滅亦不滅
正貪欲非滅非不滅
IMAGE正貪欲滅
正貪欲不滅
IMAGE正貪欲滅
正貪欲不滅
IMAGE正貪欲亦生亦不生IMAGE正貪欲非生非不生
IMAGE正貪欲亦滅亦不滅
正貪欲非滅非不滅
IMAGE正貪欲亦滅亦不滅
正貪欲非滅非不滅
此前貪欲雖復暫息名貪欲已。對餘境時
復名爲未。已未雖即同是不起。對境時別。
相待成異。初息名已。息已名未。故此未心
通對十界。後若別起此未屬別。恐屬別故
故亦須對起已觀之。應云爲當貪欲已心
滅。未貪欲心生。爲貪欲已心不滅。未貪欲
心生。貪欲已心亦滅亦不滅。未貪欲心生。貪
欲已心非滅非不滅。未貪欲心生。乃至未貪
欲心非生非不生。成十六句。問。已但名滅
未名不生。云何倶具生等四句。答。今觀念
念皆是於生。但望境暫息及以未起。得已
未名。於此已未恐計生等。故須復以四句
推之。若言已心但名滅者。正心亦應但名
爲生。何等亦具無等三句。是故當知皆
用四句。又於已心推未心者。一防當起。
二未契眞。防過入理是故須檢。并此十六。
合成四箇一十六句。若纔觀便悟。一句即足。
何須苦至六十四耶。爲鈍根者展轉生計。
是故具破六十四句。若是具出轉計之相。
至第五卷三假四句。具足説之。若論文意
即應頓推一一令成不思議境。今文且寄
次第別説。故六十四句但名入空。況復先
知不思議理。欲心纔破妙境宛然。事助尚須
正助合行。況此推窮寧不即理。即理之時
方見四運心性眞如。觀貪欲下結成空觀。
言雙照者。貪欲是假推破是空。空無空相。
空即假故。假無假相。假即空故。雙亡雙照。
如是空假誰不謂是三觀一心。應善推思
言同意異。故今但是入空觀耳。皆如上説者。
此還轉句皆如初文觀於生句。若是三觀其
一之言誠無所以。是故圓觀必云百界即空
假中。若言此空雖云其一。空中已具假中
觀者。假中二觀例亦應然。假觀文中何故直
列十界而已。若蔽恒起下觀成氣分。恒起等
者。問。四句推檢貪欲泯然。但有妙觀無復
貪欲。何得復云而起而照。答。言起照者正
明有起無時不照。照時豈可必須於起。今
明此觀有破蔽功。是故須云而起而照。又
爲防於起時妨照。是故復云而起而照。理
須起不起倶照。照不照倶亡。亡不亡咸泯。泯
不泯湛然。如是方成入空之道。是故今云
不見起照起照宛然。又觀下假觀也。還擧作
受一十二事。一一十界名之爲假。一家教門
藏通即約六道論假。用觀即有即不即異。
其法即是藏通入門。別圓假觀必約十界。
但以次第不次第別。一心異心。明境麁妙。
比者頻聞觀柱縁生。縁生即空。空假不二名
爲三觀。作此説者尚未成通。通須四句
成性相空。若有中名異通教者。通教何曾
無中道名。況復通教仍須四門。門門十乘方
名通觀。人不見此何殊暗空。爲六度下結
成三三昧等恒沙佛法。如是下中觀也。初辨
觀相。還撮前來空假二觀。即邊而中方名
妙中。是故初云如是觀時指前二觀。並於
作受推成空假。今於空假而見即中故云
分明。幻化即前十法界假。與空即前性相二
空。空假與性三法相即。故無妨礙。故知此
中雙照之名與前永別。傳大士獨自詩云。獨
自精。其實離聲名。三觀一心融萬品。荊棘
叢林皆自平。故知大士亦於作受以修三
觀。所以者何下重釋三觀相即之相。前空觀
中。但云起照不及見等。此中法性與蔽相
即。是故中觀永異於空。貪欲極麁尚即法
性。況復餘法而非三諦。若蔽礙法性等者。法
性與蔽不相礙者約理而説。如水與波不
相妨礙。乃至法性與蔽起息相即者。正明令
觀蔽中法性。法性無起亦復無息。蔽起息
故。故云起息。若爾。性無起息蔽有起息。其
性天殊何名體一。答。秖以蔽性其體不二。
故云法性無復起息。是則從理倶無起息。
從事説者。蔽有起息性無起息。若絶待者。
無蔽無性亦無起息。若得此意。但觀貪欲
即是法性。法性無性。是故名爲世諦破性。
即是性空。此性即法法體即空。名爲相空。無
行經云下引證也。經云。貪欲即是道。恚癡亦
復然。如是三法中。無量諸佛法。若有人分
別婬怒癡及道。是人去佛遠。譬如天與地。
經意正明蔽性不二。是故誡之。不許分別。
淨名下復引淨名者。非道即蔽佛道即性。衆
生即菩提涅槃者。具存應云一切衆生即是
菩提。不可復得。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不可
復滅。菩提乃是證得之道。既即衆生故無
所得。涅槃即是寂滅之果。既即衆生亦無
別滅。菩提涅槃是果上法。尚即衆生。豈令
法性離於貪欲。爲増上下斷疑也。疑云。若
爾。何故經中令斷貪欲。故爲斷云。爲増上
慢説斷貪欲。凡夫謂證二乘謂極。爲此二
人説離婬怒。何者。凡夫癡慢是故令斷。二
乘機近宜爲説斷。若無此二純諸菩薩。即
應爲説婬怒癡性即是解脱。故今觀蔽。不
謂此二上慢之人。一切塵勞是如來種者。
後經具明三種種性。塵勞即是了因種也。五
無間等縁因種也。六入七識正因種也。故知
欲蔽即法性種。經文別對。今文從通。是故但
云蔽即法性。山海色味等者擧譬。如須彌
色如大海味。毘曇倶舍並云。妙高四面各
有一色。東黄金。南瑠璃。西白銀。北玻瓈。隨
其方面水同山色。衆生入中盡同水色。大
論一百云。外書説。此山純黄金色。衆生投
中其色無二。故云山色。海味者。大經云。衆
流入海同一鹹味。故云海味。文隔字對故
云山海色味。法性亦爾。諸法入中同一理味。
故法性外更無餘法。故云無二無別等也。常
修觀下結位。即觀貪欲若不結位恐迷者
濫。故須結之。六即之中不云理者。現修觀
故。所觀之理即是理也。破蔽根本者。觀法雖
圓銅輪已前麁惑前去。故至此位方破根
本。於貪蔽中下。結成横竪。六即淺深故名爲
竪。諸度相望無復前後。故名爲横。例上六
度皆應結之。善中少濫故不結耳。次觀瞋
蔽廣應同前。此文漸略。初文立境。即指重
瞋爲今觀境。欝謂欝怫。勃謂卒起。當恣任
下明起觀方便。例前貪欲可以準知。次起
觀。例上亦應六十四句。文中略存四四句
中兩四句頭。謂生及無生。三四並略。文從
語便。但云既不得其生亦不得其滅。滅即
不生。言從誰等者。歴十二事必屬一事。總
推宰主故但云誰。相貌空寂空觀也。十界
假觀也。四徳中觀也。是爲下引證也。前引
無行具明三毒。是故此中不重引之。淨名
衆生菩提涅槃。意並同前。觀犯戒下。略例
餘蔽餘毒。餘有毒蔽之所攝者。故云一切。
癡帶於邪故云邪癡。故用因縁爲能治
者。因縁一法治邪癡故。故云深入縁起斷
諸邪見。四觀無記者。初示觀境出無記相。
𧄼&MT02774;者無所明也。異前諸善諸惡二相。所
以下用觀意也。有此一機。是故今識此之
無記。復堪爲境。是故得觀。大論云下引證
也。無記之心似無知相。論中既云有般若
故。是故須觀。向云奈何者。其性昧劣不同
善惡。且折伏之。故云奈何。復更引論而開
許之。何者。有漏之法三性收盡。已説善惡
須辨無記。若不爾者觀境不周。又若任善
惡亦無觀慧。何但無記。若有般若通得修
觀。何獨善惡。且據一往善惡易動。無記難
擡。難易雖殊咸須用觀。又向從報法大概
判之。若委論者。蔽度之外。餘一切心倶名
無記。是故無記不可不觀。觀此下推成觀
境。心相不顯其境難縁。若與善惡對辨同
異。則無記可識便成觀境。故云同則非無
記。異者下。以四句推。記即善惡故對推之。
其性𧄼&MT02774;四運不顯。故但對善惡四句推
之。現文但有四句推法。若防轉計。亦應具
用一十六句。謂無記不生亦生亦不生非生
非不生。亦各四句。既無四運不須轉推至
六十四句。求記不可得者。求於善惡尚自
叵得。無記與誰對辨同異。既無同異生即
無生。故不可得。若轉計者從此句生。今文
存略故但複云非合非散及非生滅。是
無記心性與前善惡心性不殊。體同名異。
是故名爲非合散等。性既若是是故無記堪
爲觀境。又歴下次將無記歴十二事。即指
十二事名之爲處。無記及者例前可知。如
此下結成三觀。初是空觀。十界是假。法性是
中。法性常寂下一止觀結。於無記下引證也。
意亦同前。亦應具引無行等經。無記即當
癡蔽故也。亦應用於淨名中意。無記即是
菩提涅槃。但推無記與記同異。即見無記
法性之理。亦應對於増上慢者説斷無斷。
及結攝等準前可知。故云例上。復次下以
三止觀結前三章。最後善者。指諸惡初通
相善惡。展轉相望唯圓爲善。圓居最後是
故成漸。如思議境最後佛界。先歴前九故
成思議。況復結文非修行相。不須更以圓
漸爲妨。善惡倶等者。別相之惡六度之善。
一一無非三觀法界。故即名頓。具如前説。
襵揲善者。非前兩收不出前兩。起空屬空
起有屬有。中道慈悲亦復如是。是故襵揲
名爲不定。與下第五卷襵揲四句。文異義
同。彼但爲成四句故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四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五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復次四種下料簡也。初文略判行異理同。
以隨自意對三辨別。何者以明所發動障
不同。而理觀不別。問。常坐觀於三道等。常
行觀佛三十二相等。方等觀於摩訶袒持尊
容道具等。法華觀於六牙白象等。隨自意觀
於善惡及無記等。四觀各別。何名爲同。答。
此並約於所歴事説。若能觀觀無非一心。
所縁之理莫非三諦。是故得云理觀同也。
若但下明必須理以達事行。又不得理觀意
下。明必用理爲事所依。若事相下。以此對
三辨間無間。方法局三等者。對三以判理
事通別。此中依經非無方法。況三三昧所
不攝者並屬此中。非謂此中不須方法。
但此三昧不必方法。是故方法局在前三。問
下簡四三昧有勸無勸。問意可見。答意者。
此三昧中雖通諸經及以諸善。以許於惡
修止觀故。防護鈍根不曉文旨。故直説觀
不明勸修。若據前文而起而照。亦是於起
而勸修觀不得彰言顯了奬勸。是故望前
名無勸修。若據諸經能滅重罪。以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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