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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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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對俗辨邊非無憑據。若不得字空中唱
言罪滅罪滅。又無此相知毘尼人。夢見
虚空藏告言毘尼薩。毘尼薩者。其比丘及優
婆塞更令懺悔。一日至七日禮三十五佛。
菩薩力故其罪輕微。知法者復教八百日塗
厠。日日告言。汝作不淨事。一心塗治一切
厠勿令人知。塗已洗浴禮三十五佛。稱虚
空藏名。向十二部經。五體投地自説罪咎。
又經三七日應集親友於佛像前稱三十
五佛名。文殊賢劫菩薩爲作證明。白四羯磨
如前更受。此亦是犯重失戒之文。若不失
者如何悔已令其更受。經云。佛告波離。汝
爲未來無慚多犯者。應作如此懺悔方法。
具在南山儀中。言集親友者應非俗眷。比
有犯重之徒直來受者未見益方。若受後
生慚猶勝沈俗。自謂不捨。來入僧中。根本
既無。坐次安在。此文且順虚空藏意。若准
律文一支一境雖復已壞。餘支餘境猶轉如
故。是故依律坐次非無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歴諸善中。先分別四運者。運者動也。
從未至欲從欲至正從正至已。故通云動
也。又國語云。陸載曰運水載曰漕。漕字常
爲九界四心所載。故名爲運。今攝九運令
入佛運。仍觀佛運不出九運。佛運之體體
性本無。是故應須分別四運。此分別門冠
下作受。若不先辨觀心無託。故云心識無
形以四相分別。又爲世人多謂生心爲妄。
須觀滅心非妄。都不觀之。謂爲無生謬之
甚也。世習禪者皆觀無生。不知無生爲在
何處。爲先有耶爲先無耶。先有則已證無
生。先無如何名觀。若知九界而爲觀境。則
菩薩界已起未起。尚須觀察況復餘耶。今
言已未約縁内外有心無心。有心無心從
來有漏。豈容據此判生無生。如人防火一
切倶防。若但防發不防未防。必爲未發之
火所燒。觀已未心實爲防於欲生正生。無
生觀人但知觀於正起之心令心不起。不
知觀於未起之心。心體本無。無既本無。起
亦非起。此對人間六塵起滅生無生心。如
此滅心尚不自識。況識欲色無色等心。況
復析體及偏小等。圓無生心尚須觀察。況復
餘耶。又觀四運者是隨自意中從未從事
而修觀法。如常坐等或唯觀理。謂一切法
無非法性。是故當知修三昧者。於此二
途一不可廢。故占察經云。觀有二種。一者
唯識謂一切唯心。二者實觀謂觀眞如。唯
識歴事眞如觀理。今文觀於十界四運。義
當占察一切唯心。故今文云。能了此四即
入無相。若也次第觀十四運名思議境。能
達九界即佛法界名不思議。仍須發心乃至
離愛。方成一家入道之相。故傅大士獨自詩
云。獨自作問我心中何所著。巡檢四運併
無生。千端萬緒何能縛。當知無垢大士亦以
四運而爲心要。大士雖即不云十界。既云
萬緒意亦兼諸。如下六十四句展轉推尋。
是故大士亦云巡檢。言一相無相者。九界
四相皆不可得。名爲一相。一相自無名爲
無相。問下料簡已未二心。問意者。正斥他
人但觀正起。故先問云。此二無心云何可
觀。答中二番。先答未念次答已念。二番皆
有法譬合也。初法者。但是未起名之爲無。
既非永無是故須觀。如人下譬者。作與不
作自約前事。事雖有無人不可滅。心亦下
合也。念與未念自約前縁。縁雖有無心不
可滅。心既不滅因茲廣能起一切心。是故
觀之不令縁惑惑即九界觀入佛心。作作
兩字倶在祖餓反。作所作事名爲作作。次
念已下第二番答。望事爲己心不可無。如
人下譬。念已下合。次問者。引金剛經三世
之心皆不可得。已即過去未即未來現在尚
無。云何乃云觀三世心。答中先總非之。若
過去下別答也。先牒前難。次云何下正答。
如汝所問不觀三世。云何聖人觀三世心。
鬼神下擧劣顯勝。云何下反斥也。鬼神下類
尚知三世。豈佛法中令無三世。問。鬼神云
何知三世耶。答。如婆沙中有鬼入女人身
中。呪師問云。何故惱他。答。是女人五百生
中與我爲怨常斷我命。我亦常斷其命知過
去也
若捨怨心我亦捨之。時人語女可捨怨心。
女言已捨。鬼觀女心口雖言捨心中不捨。
即斷女命知現
在也
既知自他過現未來准此應
知。防未來怨故殺現在。又如地獄其類更
下。亦知過去。如云昔爲婆羅門國王爲我
説法不肯信受致受斯苦。又知由造其
罪入地獄等。鬼及地獄尚知因果隔生三
世。云何行人不識刹那生滅三世。龜毛兎角
見者。以此二物喩於斷見。汝引三世倶不
可得。即謂無心如彼二物一向全無。此名
斷見。故成論云。兎角龜毛鹽香蛇足及風色
等。是名爲無。此取走兎水龜爲喩。若飛兎
陸龜容有毛角。故大經云。如水龜毛如走
兎角。當知下結也。此三世心爲觀境者。非
斷非常。何者。不常故無實。不斷故可觀。
不以不實而云永無。以不實故可爲觀
境。故引偈者。凡佛所説皆非斷常。如何起
於斷滅見耶。若起下結斥。起斷滅見無所
觀境。觀境既無。一切因果萬行倶失。是故須
觀已未二心。故知汝所引經不閑教旨。所
言三世不可得者。但言無實誰謂永無。是
故當知佛法二諦。俗諦故有。眞諦故無。不
可以無而難於有。是故金剛觀其俗諦。俗
體不實名不可得。行者下勸進也。既知心
有十界四運隨起而觀。善惡即是六趣諸念
通於四聖。不住九界却觀九界乃名反
照。又善惡者示善惡事皆須觀察。是故下文
即以善惡歴於作受而爲觀境。故歴十界
以顯無住。次歴下正約諸善。初示捨廣從
略。次明歴十二事意。約十二事共論檀。
受謂領納所領六塵。作謂爲作爲此六相。
問。默何名作。答。作默相者。不出十界。初
言若有諸塵等者。塵生受故令有塵者約
受起觀。故云須捨。雖以捨標初必六度具
足。廣如後解。若無財物等者。財物雖多不
出六塵。故無財物且置諸塵但專六作
以具六度。修六作者非不觀塵。隨疆修
觀。是故互説。三正釋中先受次作。作受共
修事中檀善令成法界。下各論六亦復如
是。方乃名爲隨自意觀。受中三觀。先空次
假後明中觀。初空觀中又先牒四運而爲
觀境。又反觀下正明空觀中。云内出不待
因縁者。此逐語便。應云内出因不待縁。所
觀下空觀成相。問。淨名云。所觀色與盲等。今
云何言所觀如空能觀如盲。答。淨名云所
正顯於能。能如盲故所見如空。所見空故
能則如盲。彼譯者巧以所辨能。今釋彼意
故分能所。空明各各無見等者。眼見色時五
縁和合方能見之。謂空明根境識耳鼻舌身
不假明縁。餘之四縁與眼不別。今文語略
故不云識。亦是識具如上諸縁而得成
見。不同小乘或言識見或言根見。因縁下
次明假觀。初文牒前空觀從縁生法能爲
十界而作通因。又以無間滅意以之爲因。
根塵空明以之爲縁。因縁和合生於眼識。
眼識因縁生意識者。眼識爲因亦以根塵空
明爲縁。無間次第生於意識。依於意識
有眼識者。祇由意識無間滅因成於意根。
對餘境時復生眼識。是故二識更互爲因。
次別明十界。初四趣中眼識能見等者。此依
經部。附近小乘故云識見。由此展轉更互
因縁。如是次第生於十界。貪染於色等者。
貪爲惑本毀戒墮獄。毀戒具如篇聚持犯
中明。實愛言不墮諂誑故。計我我所等者。
問。一切凡夫誰得免者。而獨判屬畜生四
運。答。語通意別。若齊聖斷者此屬通意。此
中即以眷屬爲所。次人天中。他惠我色不
與不取等者。他惠乃取離不與取。下句顯上
成他惠義。不惠不取故云不與不取。以禮
亡財名爲他惠。若爲父母夫主佛法之所
護者。不惠而取名不與取。他惠復離非時
非處非理非量及衒賣等。別論雖爾通意可
知。餘色餘塵餘界皆爾。是故須明仁讓等
五。讓者義也。貞者正也。清正自守即是禮也。
動中規矩故也。明即是智有權變故。餘名
同舊。五常若具五戒必全。十善若備十惡必
息。始爲欲界地居人天。欲界空居及色無色
文略不論。觀四運下明二乘四運。文中先
擧四念處觀顯聲聞乘。無常故生滅。不淨
故不住。苦故三受。無我故不自在。次因縁
一句顯支佛界。觀已下菩薩界中開三菩薩。
例如下文諸思議境菩薩亦三。初是六度。自
愍故傷己。愍彼故觀他。所以者何下釋六
度相。捨不能亡一句寄斥三藏兼明通意。
斥三藏者亦兼凡夫。以諸凡夫亦行事度。
雖即不及三藏菩薩約不能亡其義等故。
今觀下正明通觀。三事皆空者。此中三事隨
境起觀非謂施者及財物等。應云根塵及
以受者。金剛下引證也。經云不住正當不
住六塵行施。若不住塵即是不住根及
受者。布施既爾餘五亦然。又塵即財物見塵
空故施受倶空。故知兩處三事義等。如人下
擧譬也。住相如暗則智眼不開。不能見於
一切無相。空智如眼不住如日。有日眼故
見三事空。故知無著與空慧二義相須。方
能見於三事空也。乃至六十二見一切皆空。
故云種種。直言下重消經意。經被利根直
言不見。以語略故相猶難解。故今更釋不
住四句方名不住。乃至不住六十二見。
名無相檀。故知前文無四相者。秖是離於
六十二見成於金剛離我人等。名爲菩薩。
非獨初果破見而已。故知但是眞諦無相。
言六十二見者。大經二十八釋第八功徳
中云。謂離五事即五見也。因是五見生六
十二。章安云。此有二意。一者我見有五十
六。謂欲界五陰各計四句合爲二十。色界
亦爾。無色除色但有十六。故知三界合五十
六。邊見有六三界各二。謂斷常見添前合
成六十二見。二者三世五陰各計斷常。用
有無二見而爲根本。此准大論六十八文。
謂色如去等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此即
計過去世也。又計色常等四句四陰亦然。
合二十句。此即計現在也。又計色有邊等
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即計未來也。一
一句下皆云神及世間。三世六十并有無二。
論釋云。凡夫取著計有神我。若計常者修
福滅罪。若計無常者爲世名利故有所
作。亦常亦無常者。秖是雙計初二二句。故
於神我以計麁細爲第三句。計神麁者身
死無常。計神細者身死不滅。計雙非者見
計第三二倶有過。何者。常則不變猶如虚
空風雨不動。若無常者則有變動。如雨在
皮則有爛壞。離此二過以我心故復説有
神。神但非常非無常耳。佛言。四皆邪見。此
即計神也。世間即是國土。是故神於世間
亦有四見。言計常者。問言。土若本無。計應
有錯。世間是有何故邪見。答。破世間者。
破常等想不破世間。如無目人以蛇莊
嚴。有目語言蛇非瓔珞。破倒亦爾。現見無
常不得言常。三四二句准説可知。有邊等
者。外人求土不得其始即謂無終。無始中
終則名無邊。計有此三即名有邊。如得
禪者計八萬劫。三四二句准此可知。亦有
人云。第三句者。八方有邊上下無邊。有云。上
至有頂下至地獄而八方無邊。計神或如
芥子等是。亦有計土及以神我互計有無
成三四二句。准此可知。如去等者。如人彼
來去至後世。名爲如去。謂先世無來滅亦
無去名不如去。若謂身死爲去而神不去
名第三句。見倶有過計第四句論文甚廣
須住彼尋。若婆沙中亦立六十五見。即於
五陰各計四陰以爲我所。謂色是我。受是
僕僮瓔珞窟宅。三陰亦然。合我及我所各
十三句。五陰合爲六十五句。故一一陰初一
是我。三是我所。所以佛説離六十五。爲説
道品成聲聞道乃至菩提。故知破見得法
不同。今此未具恒沙佛法。復能利他成通
菩薩。方始度於分段彼岸。言一切法趣者。
此中通教何故亦云一切法趣。然但云趣不
云是趣不過及不可得。故屬通教。所以一
切法趣之言其名猶通。如玄文云。周行十方
界還是瓶處如。今下文處處引一切法趣等
以證三諦。其意則圓。又用彼論非專一文。
以從義故不可執文。大品云。一切法趣一
法。大論兩文共釋此句。初云。云何菩薩爲
世間趣故發菩提心。菩薩爲衆生説色趣
空。乃至種智。爲衆生故説色非趣非不
趣。乃至種智。次文云。爲衆生故説一切法
趣空無相願是趣不過。何以故。是空無相
中趣不趣不可得故。初文以能趣爲假。具
歴色心乃至種智。故知具一切法即是假
也。所趣爲空非趣非不趣爲中。次文以能
從所爲空。是趣不過爲假。趣不趣不可得
爲中。此下諸文用語稍異者。中假二意全
依論文。次但況出。故云一切法趣色色尚
不可得。云何當有趣非趣等。何以故。一切
法趣色能所皆假。色不可得一切法亦不可
得。能所皆空。趣不趣不可得。即不住二邊
正顯中道。言異意同。細思可見。又觀下即
通教佛四運也。故四徳之名義不關別。眞諦
如空不變故常。不受界内三苦故樂。不
爲六道起業故我。不爲見思所汚故淨。
故知即是通佛四徳。如是下出假四運。雖如
通教觀於即空。空中具見十界四運。故云
種種。此屬別教。故云假名。若以向四徳爲
圓佛界。菩薩文中全無恒沙別教相状。故通
佛四徳但云虚空乃至不染等。至此方云假
名四運。若空下中道四運。故知中道必須即
於十界空假而辨中者。方名圓中。中即佛
界對前成十。所以前九義當思議。佛界即
當不可思議。例中餘之五塵但以圓心覺
了三諦云云次觀下約六作者。莊周亦云出
處語默。出處即行住坐臥。然莊周不云以
爲觀境。今具三觀空觀准前意亦可見而
由下假觀也。由心動役爲十界由。謂由此
心爲何事故而行住等。故諸爲字皆去聲
呼。毀戒獄也。誑他鬼也。眷屬畜也。勝他修
也。義讓人也。善即十善欲天也。禪即四禪色
天也。略無無色涅槃二乘也。慈悲去六度菩
薩也。方便去通菩薩也。怳&T073268;者無形不實貌
也。擧足下足與空相應。故亡能所及以近
遠。凡有所作若有一念不應於空。名爲唐
喪。如此下別教也。空心入假故云如此。攝
空成假故云恒沙。文相既狹義亦兼於通
教出假。向明通教但云空觀。不分三乘空
假之別。又別教人指前九界故云如此。九
界既空。空即九界故成別教恒沙佛法。又觀
一運下中道觀也。非一非十准前説之。故法
華下引證也。問。那引捨衣以證六作。答。文
勢相從。總引捨服證作受檀。及引佛道以
證圓中。前約下約十二事各論六者。先標
同異。前十二事並且論檀是故云共。今一一
事並具論六是故云各。又前共論檀於十
二事。一一皆明十界檀相。今各論中准例亦
應具足如前列十二事。一一皆明十界六
度。文從略故。或時九界或但佛界。廣略互形
共成圓意。又何但十二一一具六。六中一一
各具於六。故一一度以五莊嚴。即是以五
嚴檀乃至以五嚴智。能所合説皆名具六。
諸大乘經首楞嚴大論大品等六度皆爾。故
今准彼以明度相。今文所用即首楞嚴。亦
如大品相攝品云。富樓那白佛。我今欲説
菩薩之行。佛言。隨汝意説。乃廣説六度更
互相顯。乃成六六三十六度。故云。或以施
爲名説諸波羅蜜。乃至或以般若爲名説
諸波羅蜜。五度入一從一爲名。又攝大乘
論互顯章。大瓔珞無斷品並與楞嚴意同。大
論八十二問云。若皆互嚴。何故但以檀爲首
耶。答。攝生便故。貴賤乃至畜生檀能攝之。
乃至宛轉爲親。諸佛相好皆從施生。如此
説者仍屬教道。若證道説無非法界。攝無
前後誰論次第。初文以行中具六檀與能
嚴文相次第。不假別説能嚴所嚴。初文云
大悲眼等者。如勝天王云。菩薩行時視前
六尺。雙犁扼地不左右視。不惱衆生。見諸
衆生同一子想。視之無偏名大悲眼。故知
菩薩視諸衆生。常欲與其一實之樂拔其
二苦。眼視既爾五根例之。於菩薩得無畏者。
正當無財運於六作。施無畏故。名之爲
檀。於衆生無所傷損者。稱理而觀不偏
空假不壞實相。故云無損。損猶減也。即是
央掘無減修也。見罪福法界名無罪福。不
爲空假所攝。名心想不起。想不起故名無
動搖。遍一切處名爲無住。陰即法界故亦
不動。心無前思等者。念念稱理無横計思
後方覺了。故起信云。覺知前念起惡。能止
後念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思即
法界能覺者誰。雖是不覺即名爲覺。一切
法中等者。念念法界是故不爲生滅所間。
不得身心等者。不得二邊邊即中故。禪中
既爾前後例然。語異意同。善須思擇。無受等
者。不領受邊。不念著中。不味涅槃。不亂
生死。行時頭等六分者。行時如影。不謂更
有二手二足身及頭異也。如雲如影如下十
喩中説。雖倶法界而有去來。去來無實名
如影等。不同通教幻化即空。無生死之生
涅槃之滅。二乘空斷凡夫計常。五陰即是畢
竟空舍。是故無復二邊縛脱。具如下正指
楞嚴以是互嚴之式。彼經佛告堅意。云何
於一念中行於六度。答曰。是菩薩一切悉
捨心無貪著名檀。心善寂滅畢竟無惡名
尸。知法盡相於諸塵中而無所傷名羼
提。勤觀擇心能知離相名毘梨耶。畢竟善
寂調伏其心名禪那。知心無心通達心相
名般若。今文博附彼經文意。是故與彼大
同小異。問。文語既通。如何得知彼文在圓
而引來證圓。答。經中佛爲堅意廣明次第
文竟。佛問堅意。云何一念具行六度。堅意
乃以此文答佛。故知次第之後釋圓明矣。
不見經意便謂此釋而爲臆斷。是故近代
釋義全棄此文。使後學者圓行靡託。今文
准彼歴一切法無非無作六度相也。故法
華云。仁者受是法施珍寶瓔珞。瓔珞是財。財
即法故。又行中下重辨禪慧二波羅蜜。皆先
擧過後明其徳。初文即是擧禪過也。雖曰
楞嚴於法起著故云生染。今觀下明徳。觀
前能著心尚無心。豈復更計楞嚴定處。當
知下重判也。言有定者。從顛倒生。如是下
結也。有定亂相豈復見空及與不空。即破
於定生染之相。即離貪著禪味之縛。體同
法界遍應一切。名方便生。行者下次擧慧
過。有能計者己自爲麁。況復自高豈名爲
慧。著心障智名爲智障。一切外道各自謂
是。今既自高反同外道。豈唯失於中智而
已。大論云。若有菩薩於餘菩薩作是念言。
汝無此事我獨有之。以是因縁故還失道。
故大品云。有餘菩薩輕餘菩薩經一念頃。
經於一劫遠於佛道。還經一劫更修佛道。
故不自高亦不下他。即反下次明徳也。反
觀能著中智之心。觀者是我。及非觀者謂
散心人。中智之心無彼二待。觀者既無下了
計者無所觀亦破。不得下重破能計。是此正
意故重言之。大論下引證破於能觀之想。
計有中智名爲戲論。念想在意戲論通口。
説必假心名戲論心。今滅其本故念想除
名戲論滅。由戲論故而生衆罪。故戲論滅
名衆罪除。本修中智由著妨中。故衆罪除
復本常一。如是等者。此無著人方見妙智。
大集觀於心心者。謂所觀心及能觀想名
觀心心。若不倶觀復生戲論。能如是照亦
名常一。故云即此意也。如是下結成前文
成三三昧。道品之後既開三脱。六度道品名
異義同。故六度後結成三脱。六度道品同異
之相。至第七卷助道中説。今此六度既是無
作。故三三昧應從圓釋。亦如第七卷道品
後釋。又破下結成諸波羅蜜者。破倒故毒
滅。毒滅故越有越有故降魔。降魔故波羅
蜜滿。三倒者謂心想見。此屬見惑。三毒者
謂貪瞋癡。此屬修惑。三有流者謂欲色無
色。因果不住。故名爲流。漂沒行者故復名
流。四魔者謂煩惱等。在下魔境。魔爲佛怨
故云魔怨。此三倒等文近義遠須分二意。
若麁惑者。即是圓人麁惑先除。若細惑者。即
須並約界外以釋。同體見修變易三界。界
外四魔乃至麁細體一。方名圓波羅蜜。攝受
下況釋。尚成一切況復如上所破三倒及
破四魔成三三昧等。次更歴下以尸爲頭。
以五莊嚴歴十二事。初明尸以歴十二者。
前明檀中引首楞嚴義圓語總。此明尸中
別出觀相。初約作受以明觀境。觀境且述
事相而已。對塵制心故喩油鉢。六作動止
故云威儀。言油鉢者。大經二十云。譬如世
間有諸大衆滿二十五里。王勅一臣&T016254;
油鉢。經遊中過勿令傾覆。若棄一滴當
斷汝命。復遣一人拔刀隨之。臣受王教
盡心持行。經歴爾所大衆之中。雖見五欲
心常繋念。若放逸者當棄所持命不全濟。
是人怖故不棄一滴。菩薩亦爾。於生死中
不失念慧。雖見五欲心不貪著。唯觀陰
苦不生不滅。五根清淨獲得戒根。歡喜行經
語異事同。但名下斥事。事相持戒但能升出
三途人天受樂。不名三諦三昧二死彼岸。
據理亦應合斥持戒墮三惡道。如大經中
有四善事墮三惡道等。今未暇論。升出
人天尚斥無理況此等耶。是故不論。若得
下明用觀意。應須具如檀中六度之相。但
應義釋令五嚴尸。下四亦然。謂觀下空觀。
未見者且擧六受之初。六作文略。即以六道
四運爲境。二聖四運爲觀。四運四句乃至
四運六十四句。故云種種。所起謂六道四
運。能觀謂能推觀慧。能所倶泯方成衍門。
不内外者明六受空。不去來者明六作空。能
如是下次明假觀。直列十戒不出十法界
者。事戒向已斥成觀境故不復論。淨若虚
空。牒前空觀所觀之境七支無染。喩之若
空。若以十戒對三觀等。至第四卷當自
釋之。心既下中觀。色者色法下。次明以五
嚴尸。文相漸略。色者即能見識也。色法即所
見色也。受者即分別領納。三事秖是色者等
三。此等皆約圓意解釋。例如前引首楞嚴
文。檀後列忍者尸是所嚴故不重明。色色者
等者此中文略。具足應如前文所列色者色
法及以受者。下去例然。此下結成三三昧等。
文略例前。何但下況出一切。意亦同前。觀色
下例餘作受。據文秖應更云六作。或是文
誤。引法華者。威儀證作佛道意通。次歴下
明忍度爲頭以五莊嚴。文相甚略。但擧事
忍及以空觀。餘並略無。初可意不可意即事
忍也。次於違下空觀也。無見別擧六受之初。
無作通擧六作故也。見即能見所見者謂於
見色分別計我。作亦如是。餘假中觀及結
成等並略。次歴精進下以進爲頭五度莊嚴。
於中先述舊解。云無別體者。但勤行五
度即名精進。篤者厚也今言勤策應作督
字。率也勤也策也。字亦訓守非今文意。即
指五度以爲衆行。義而推之下欲出別體。
先略斥舊。通義非無理非全當。是故從容
云義推耳。若但通者應唯五度。何故諸教
並列六耶。若大論十八云。菩薩摩訶薩以
精進爲首行於五度。乃名精進。此即具於
通別二意。是故今意應有別體。例無明下例
釋也。如無明惑亦有通別。通名相應入諸
使故。別名獨頭不入諸使。以例精進説
之可知。今且下正出別相。其流非一且寄
誦經。既非五收驗知有別。而非下斥事也。
三昧是定。定慧二法導一切法。乃至成於波
羅蜜等。若如大師誦經觀法則事理具足。
如開皇初有揚州僧誦通涅槃自矜其業。
復有岐州東山下林寺沙彌。唯誦觀音一品。
二倶卒死同見閻羅。閻羅乃處沙彌於金座。
甚敬重之。誦涅槃僧令處銀座敬心不
重。事訖問云。倶有餘壽二皆放還。誦涅槃
僧心大恨恨。恃所誦多。於是乃問沙彌住
處。各辭倶醒。誦涅槃僧至岐州訪。果得沙
彌具問所以。沙彌言。初誦觀音別衣別座
燒香發願。然後乃誦。斯法不怠更無餘術。涅
槃僧謝曰。吾罪深矣。所誦涅槃威儀不整。身
口不淨救忘而已。故古人言。多惡不如少
善。於今取驗。此亦精進非波羅蜜。今觀下
理觀也。初擧空觀。念念已下略明中道。煩惱
不問名精念念流入名進。問但寄誦經。云
何推檢六受六作。而言受者及作者等。答。通
云作受何必具六。故一切善作受所攝。借
使單約誦經説者。即對六塵誦而無間。即
是於受而行精進。唯對六作闕於臥默。
病時開誦故亦通臥。默誦無間於理又通。
故知誦經作受具足。次歴諸禪下。以禪爲頭
五度莊嚴。初文總擧事禪。但是下斥事。觀
入定下正明理觀。以心況定者。心謂散心。
散心尚無豈更計定。定即九想八背捨等。不
計定散見禪實相。實相遍攝一切法故。故
論第五下。引論證成禪即實相。先引論文。
次諸師下辨諸論師誤解論意。論意正以
觀於九想即是實相。故八想後即説十力四
無所畏等。何者。如不壞法人修第八竟。於
骨想中尚具一切神通變化。故大乘人於此
復能具諸佛法。又何但論文。大品廣乘品中
廣明身念處。佛爲須菩提廣釋。釋九想竟。
結云。是名菩薩摩訶衍。次即廣釋三十七品
乃至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大論三十八
已下文。仍是釋經。論師云誤謬之甚矣。問。
餘之七想亦能發不。答。若論不定及如
用助。亦有發義而多在第八。以第八想
生諸禪故。次歴智慧者下。以智爲頭餘五
莊嚴。以文略故。直云大論有八種解。八種
解中具有事理。大論十一釋不住法中問
云。般若是何等。答。有云。無漏根是。以無漏
慧第一故也有云。至道樹時始斷惑故。
前有漏智但是福徳。煩惱未斷但是有漏
有云。從初發心至道樹下皆名般若。至成
佛時名薩婆若有云。有漏無漏總名般若。
何者。常觀涅槃行道故名無漏。結始未斷
故云有漏有云。菩薩般若無漏無爲不可
見無對有云。般若絶四句。猶如火焔四
邊不可取不可觸有云。上來諸説各各
有理。如五百比丘各説二邊及中道義。佛
言。皆有道理有云。末後者是。以有法如
毫氂許皆有過故人雖有八義唯有六。
第七總許前六第八唯存第六。六中第一既
別指無漏。未出二乘。第二因是有漏但成
三藏菩薩。第三果名薩婆若多屬通意。第
四義通圓別得是般若是波羅蜜。第五亦
屬共教菩薩仍通小乘。第六義通三教。故
亦事理具足。七八二師共許前六亦通圓
別。故略引之以證今意。今且下正釋。初文
是事故屬世知。四運推下即是約理。理即三
智故云如上。歴十一事故名爲餘。應云一
切善法一一歴十二事。但是文略。問下料簡。
應料簡六波羅蜜。止觀乘便來此爲問。
又復六度不出止觀如攝法中。還引大品
六度相成以爲此答。然事六度若無互嚴
尚名不蜜況復理耶。何者。如檀無戒不生
善道。無忍感報卑陋。無進形質尪微。無禪
便成散善。無智不了無常。猶如富人餘事
並闕。餘五無五準説可知。如被甲入陣等
者。譬相成也。論問。何故。一度須五莊嚴。
答。各各助行有力故也。如人未集則無戰
力。大軍都至莊嚴器仗。則能破陣。菩薩亦
爾。六度互嚴方能破惑疾得菩提。大論十九
釋云。一念心具足六度及一切法及六度相
攝等。並是此意。觀如下次答止觀。言密室
者。有慧無定如風中燈照物不了。故用定
室離狂散風。慧燈方破無明大暗。使實相
寶顯了可見。故云多修慧故増長邪見。多
修定故増長愚癡故應均修。不須此難。若
不等者。小乘尚闕況復大乘。澣衣等者。大
經二十九云。菩薩摩訶薩具二莊嚴能大利
益。一定二慧。如澣垢衣。先以灰汁。後以
清水。今以楞嚴定灰種智慧水。澣三惑垢
淨實相衣。又云。如刈菅草執急則斷。
運力也。若物體已離非此中意。比人不曉
一概用之。大論七十九云。如執菅草執寛
則傷手急捉則無傷。刈者穫取也。亦殺也。
爾雅云。白華野菅也。郭璞云。茅屬。手執定
也。刀斷慧也。又如拔堅木先以定手動。後
以慧手拔。彼大經文都有八喩。一一皆合
菩薩定慧。又般若下重述般若正出圓意。
法相次第應具列六。若論法體一一皆悉
攝一切法。何用六耶。又般若下又重更辨。
所言法界攝一切法。一切法者亦即六度。故
重釋云。般若諸法彼此相即。亦何簡於一之
與六。欲出圓旨。故爲此問生其答耳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三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四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諸惡中初明觀境中。云夫善惡無定等
者。先明通相善惡也。此則未可盡爲觀境。
何者。展轉相望得善惡名。是則人誰無善誰
不有惡。是故不以爲今觀境。言寧起等
者。心凶爲惡身病曰癩。乍起三途之心。不
生二乘之念。毒器者。大論斥三藏菩薩云。
具足三毒云何能集無量功徳。譬如毒瓶
雖貯甘露皆不中食。菩薩修諸純淨功徳
乃得作佛。若雜三毒。云何能具清淨法門。
菩薩之身猶如毒器。具足煩惱名爲有毒。
修習佛法如貯甘露。此法教他令他失於
常住之命。大經云自此等者引證別教。故四
相品中迦葉序云。自我未聞四徳之前。皆
是邪見。此是迦葉謙退自斥。義同於邪。豈此
已前頓同三外。今亦如是。未稱理故義云
邪見。邪即是惡。是故當知唯圓爲善。復有
二意。一者以順爲善以背爲惡。相待意也。
次若達下以著爲惡以達爲善。相待絶待
倶須離惡。圓著尚惡。況復餘耶。如此下結
成通相。今就下別明極惡方爲觀境。於中
初出惡體即六蔽也。善法下結前生後。前
雖下明觀惡意。以純惡故不可不觀。若
不觀者唯惡無善。自他倶然故須修觀。縱
不下縱釋也。他人縱不全起不善偏惡不
無。出家離世下況釋偏起。出家不備理當
偏惡。白衣純惡況復偏耶。羅漢殘習亦仍偏
惡。凡夫下明用觀所以。聖猶殘習凡何可
縱。如佛世下先擧佛世用觀有益。引人爲
證。前觀惡意中言不可樂想者。大論十想
中釋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云。世間有二種。
一衆生。二國土。言衆生不可樂者。三惡八
苦十四等惡云云或貧而好施多財而慳約六
蔽互
或貧妍富醜。或憍高不下。或接物欺誑。如
是無量不可稱説。國土不可樂者。或多衰
告飢渇寒熱惡疫毒氣。如是種種乃至
上界亦生大惱甚於下界。如極高墜下苦
不可説。文云無好人者。略語衆生以他
望己唯純不偏。是故不可不觀於惡。次縱
釋中云多慳等者。略擧六蔽以釋偏起。前
四如文。酒爲亂原即亂意蔽。根性易奪即
愚癡蔽。若有慧者不爲惡易。能生爲根數
習成性。數數改換故云易奪。又隨境而轉
爲易。惑彊失眞爲奪。又以愚替智爲易。
智被眞掣爲奪。次況釋中云羅漢殘習
者。身子瞋習。以過去世從蛇中來。畢陵慢
習。宿世曾爲婆羅門來。如佛在世有一比
丘。而常以鏡自照。世世從女人中來。有一
比丘常好跳染。以世世從獼猴中來。引人
證中。在家等者。即且通擧有惡之人。央掘
下別擧惡人。先明惡人有道。央掘等者。央
掘經云。舍衞城北村名薩那。有貧婆羅門
女名跋陀。有一子名一切世間現。少失其
父。厥年十二色力人相悉皆具足聰明善説。
有異村名破訶私有婆羅門師名摩尼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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