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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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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池喩雅合。自古講者消此喩文。未
帖帖。末學膚受等者。膚薄皮也。末代
淺學不知顯是獨在圓妙。乃至開顯在一
心中。將何以爲發心所期。所期既無。發何所
趣。發大心竟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一之五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一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釋修大行中。初明來意者。發心無行無
位可論。故云修行入菩薩位説是修大行
之止觀者。標也。從夫下釋也。善解下擧譬
也。酪須鑽成酥假搖熟。故大經二十六云。
如乳要得人功。水瓶鑽繩當成酪酥成
二*酥已醍醐可獲。住前行行猶如鑽搖。凡
夫五品同譬於乳。六根如酪及生熟*酥。初
住已上名得醍醐。善能調停四種三昧。當
知六根初住可獲。從勝而説故曰醍醐。引
證如文。行法下擧略攝廣以列四名。通稱
下釋名也。三昧是通坐等是別。大論下引證。
論云。一切禪定心皆名三摩地。秦言正心行
處。是心無始常曲不端。入正行處心則端
直。如蛇行常曲入筒則直。今文存略。故云
善心一處住等。初釋又略。但云調直。論又
云。三昧是通百八是別。今但對四以辨通
別。法界下解釋論文。四行通依法界一處。
又別名中所言常坐。乃至非行非坐者。約身
儀爲名。若從法爲名者。常坐名一行。常行
名佛立。半行半坐名方等法華。非行非坐
名隨自意等。一常坐下明所依教。教所立
名言一行者。剪略身儀不兼餘事。名爲
一行。非所縁理得一行名。若所縁理名一
行者。四行莫不皆縁實相。今初下開章。方
法者下列方法相必具三業。身開遮中云或
可處衆者謂禪堂中。別處最勝故云彌善。
結加者。先左後右與兩髀齊。大論第九問
云。有多坐法何故但令加趺坐耶。答。最安
穩故。攝持手足心不散故。魔王怖故。故偈
云。得道慚愧人安坐若龍蟠。見畫加趺坐
魔王亦驚怖。不同俗坐及異外道翹立等
也。字書云。加趺者大坐也。故知此方未曉
坐法。但云大坐。今佛法坐其相如結。二趺
相加故云結加。大動曰動。小動曰搖。垂熟
曰萎。附物曰倚。自要其身期於見理。
不暫脇臥況復屍耶。言屍臥者仰臥也。亦
曰婬女臥。修羅覆臥並不應爲。聖開右脇
尚不應作。況復屍等。尸字應從死。故禮云。
在床曰屍。在棺曰柩。單作訓主非此文
意。除經行等者。除即開也。爲解睡故佛開
經行。若經行時避有蟲地。十誦云。若經行
時應當直行不遲不疾。又三千威儀經云。
經行有五處。一閑處。二戸前。三講堂前。四
塔下。五閣下。四分律。經行五益。一堪遠
行。二能思惟。三少病。四消食。五得定久住。
食便利等並同所開。不得因茲託事延緩。
若睡已解食等事訖即非所開。隨一佛方面
等者。隨向之方必須正西。若障起念佛所
向便故。經雖不局令向西方。障起既令專
稱一佛。諸教所讃多在彌陀。故以西方而
爲一準。時刻等者時中不許如刻許間。刻
謂漏刻。一日一夜百刻。且附俗儀故云刻
也。言須臾者。三十須臾爲一晝夜。未必指
此但是通論。不許暫廢故曰須臾。尚不得
令刹那有間。況復漏刻及須臾耶。故大師
傳中云。言不妄出息不虚黈。所開者下重
誡前開遮。不欺佛等者。欺物曰陵。論語曰。
君子不可罔也。況復佛耶。大論六十一云。菩
薩求佛道時不惜身命。十方諸佛諸大菩
薩。皆共護念能成佛道。若爲菩薩而懈怠
者。貪著世名不專勤求。是爲自欺亦欺諸
佛及諸菩薩。何者。自言我爲衆生而求佛
道。而爲雜行魔得其便。不負心者。負者不
剋也。後不遂初名爲不剋。亦是自欺不誑
衆生者。誑亦欺也。亦誤也。令他誤解故也。
違於先言而行雜行。故欺衆生即負自心。
負自心故即是欺佛。口説默者順行故默。
除障故説。坐疲極者。疲者國語云。勞倦病
也。蒼頡云。嬾也。今此云疲。疲即是極。下句
疾病四大不調。不因坐疲。是故云疾。内外
障者。煩惱見慢等名爲内障。魔惡知識等名
爲外障。但得專稱佛名爲懺。盡命無悔
故云以命自歸。與稱十方佛等者。釋疑也。
恐有人疑。何故獨令稱彌陀佛。是故釋云
功徳正等。除亂故專。所以者何下擧譬也。
如人極憂大哭則暢。若有極喜縱歌則暢。
欝謂蓊欝即多貌也。怫者意不泄也。重憂
大喜在意未泄。故以身口歌哭助也。行人
下合譬也。大論六十釋響喩中云。如人語
時口中風出名優陀那。此風出已還入至
臍。偈云。風名優陀那。觸臍而上去。是風觸
七處。頂及齗齒脣。舌喉及以胸。是中語言生。
愚人不解此。惑著起貪癡。中人有智慧。不
瞋亦不著。亦復不愚癡。但隨諸法相。曲直
及屈申。去來視語言。都無有作者。初五句
明身業第六句明口業。後二行一句判愚智
相。雖以身口助意成機仍須了知愚智之
相即是三業共爲機也。玄文雖立意業機
義非今文意。今意秖縁單意不成。故令修
助。經部雖即義通三乘。今意在圓不通通
別。今爲除障雖念應佛。下意止觀令念法
身故唯在圓。上人接下曰俯。屈上赴下曰
降。如人下重譬助意。行人下合。若於法門
未了下。爲除迷故親近解者。以彼二經是
般若部故。令親近解般若者。意則通及大
乘行門。又般若中多説菩薩觀行法故。誦經
等者擧況也。此事雖爲常坐所廢。勿以此
語例三三昧。故常坐中尚廢誦經況世俗
語。遮誦局此遮語通四。故四三昧皆須絶
彼外人接對。非行非坐依經亦制。雖通作
受染俗非開。意止觀者。此去乃至非行非
坐並粗準本經示觀門之語。縱似有於十
觀之相。而文並約略。未可以辨觀法始終。
初發大心及下三略亦復如是。故此五章但
名大意。此文謹依兩經粗列。語簡意遠不
可謬判。若欲消釋必善下文十乘觀法。方
可離謬。若據下文無四行相。則下文成
略。今據觀法十乘未周則此中成略。是故
五略從觀略邊不從於事。於此文中然以
義推十乘略足。法界等名即妙境也。爲化
衆生即是發心。繋縁一念即是止觀。觀於三
道名破法遍。歴一切法即是通塞。而修佛
道即是道品。觀於業苦即是助道。識觀不
濫即是次位。次位之中兼於餘二。下三三昧
意止觀文附事雖略。若以義説準此可知。
初端坐等者。通用止觀立身心相。次蠲除
下明修觀法。從初至亂想明止所治。從莫
雜至相貌明觀所治。從但專至是觀下
正明能觀寂照止觀。雖繋雖念不出法界。
雖止觀雖寂照同時。信一切法不勸信也。
須信法界非三世攝故無前後。物表曰際
界首曰畔。法界體遍故無際畔。内證爲知
化他爲説。能知能説不異法界。故云無知
及無説者。法界非邊故非有無。非俗故非
知。非空故非不知。從勝而説故云離邊。中
邊相即故住無住。一切諸佛皆以法界而
爲所安。我住法界如諸佛住。故云安處。聞
此下誡勸。令此凡夫住諸佛處。勿生驚怪。
此法界下法界異名。如是下結諸異名皆同
法界。能如是下次觀法身。此即擧前所觀之
境以爲勸進。結前境法以成十號。此文是
觀平等法界。能如是觀是觀十號。問。十號
之相其相云何。答。秖觀法界即見應身如
來十號與法界等。亦識法身如來十號。何
者。乘無二智來契正境故名如來。以無二
理遍入諸法名爲應供。了不二智智體無
偏名正遍知。知無二法互通法界。雖無
來往遍入三世。名明行足。無二之法性冥
三徳。名爲善逝。理遍一切具三世間解此
理故名世間解。能解此理無惑不斷無復
過上名無上士。解此理故能調難調調十
法界名爲調御。了法界法名爲丈夫。契此
理故一切宗仰過於三教人天之上。名天人
師。覺此理故名之爲佛。達此理故爲三
世間之所宗敬名爲世尊。智契法身具法
界號。故能垂示應身十號。法應十號一體無
二。此十號名經論不同。大經解釋爲十一
句。大論第三合無上士調御丈夫。以爲一
句。乃至世尊爲第十句。本業瓔珞云。一者如
來乃至十者佛陀。具足十號名世中尊。翻
譯意別不須消會。觀如來下明境智不二。
初文牒前法身爲境。何故知境由能觀智。
故先立云不謂如來。不謂即是不可得智。無
有已下明境無相。亦無如來智下明智無相。
如來及智下明境智不二。故經云。如來不即
陰如來不在陰。彼此不相在何處有如來。
境智冥一名無二相。境智體遍名無動相。境
智本有名不作相。遍無遍相名不在方。無
相而遍名不離方。非世俗故名非三世。非
世俗外名非不三世。中道雙非名非二相。
中道雙照名非不二。不共惑倶名爲非垢。
不與智倶名爲非淨。此觀下結歎觀智。獨
絶不共名爲希有。遍故亡故譬若虚空。不
依次第名無過失。進入隨契名増長正念。
見佛相好下明觀成見佛。由此觀故見色
身佛。雖非本期觀力使爾。故使所見猶如
鏡像。不運神通而見十方。住法界處能
見諸佛。故聞所説不乖實義。爲衆生下。
明悲智力誓願莊嚴。以大悲力爲衆生見。
以大智力而不取相。涅槃莊嚴亦復如是。
言莊嚴者秖是悲智福慧莊嚴。亦是縁了定
慧等也。故般若論云。非莊嚴莊嚴。常寂光
土清淨法身。無所莊嚴無能莊嚴。爲衆生
故而取三土。忘所觀故無形無相。法體曰
形外表爲相。雖見如來及聞説法知法
實義無見聞等。佛不證得下引例也。佛自
於法無所證得。如何行者而謂得耶。何以
故下釋上引例。佛所證者唯一法界。法界無
證亦復無得。取果爲證著法爲得。亡此
二故是故云無。觀衆生下明觀三道。初觀
衆生即是苦道。初言觀生如佛者。三徳理
等是故云如。言生佛量等者。生之與佛無
復界別數量之異。以理等故數類亦等。勿
執事義而互相妨。言生佛界量不思議者。
復釋前文。前言如者以生如佛。今不思議
以佛如生。又前約數量及以相等。約理不
二故名爲如。今歎前如云不思議。衆生界
住下。以觀生正意重結前文。前明生佛相
如意在觀生如佛。如體無相故譬虚空。雖
如虚空以如空智觀如空境。故云以不住
法住般若中。生如佛故無凡可捨。佛如生
故無聖可取。生死涅槃約苦滅諦。垢淨約
集道諦。無作四諦無所取捨亦復如是。不
取捨者由住實際。如此下總結苦觀。觀煩
惱者於中二番。初約三諦明行相也。寂靜
行者即眞諦行。無動行者即俗諦行。非生死
等即中道行。不捨下約三觀契理。不捨諸見
即假也。不捨無爲即空也。而修佛道即中
也。向云不捨即是雙照。今非修下即是雙
非。故淨名中。不捨諸見而修三十七道品。
彼明見即中道道品。此明邊即中道道品。邊
義同見。故用彼意而爲此文。次觀業者。
以極重業而爲觀境。故指五逆即是菩提。
言五逆者。謂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僧
出血。三殺一妄語一殺生加行。論輕重者。
如優婆塞戒經業品中。以後後業重於前
前。又心境相對四句分別。及方便等三時不
同。非今正意不委分別。若大乘中加殺和
尚及阿闍黎。以爲七逆。此五七逆體性空寂。
故無行經云。五逆即菩提。菩提即五逆。若就
觀行明五逆者。五法逆世名爲五逆。故楞
伽第三云。殺無明父害貪愛母。斷隨眠怨
壞陰和合斷七識身。若有作者現證實法・
此逆即順非今觀境。約此即是能觀之觀。彼
經意兼。此文獨顯。逆與菩提不出心性。故
無二相。識心性故名爲覺者。覺者亦無名
無覺者。對境名覺内了名知。知覺體一義
意不異。無有分別内外宰主名無分別者。
又云。識五逆性名爲覺者。照了菩提名爲
知者。知此二法名分別者。此等皆亡故並
云無。逆與實相體既不二故不可壞。以逆
本來無自性故。一切下以輕例重五逆既
爾諸業例然。故住實際。不來不去明逆無
生滅。非因非果明觀無始終。法界印下。又
以四魔釋成五逆。先立。隨順三道故魔得
便。觀爲法界故不能壞。魔即印者。苦即
實相。陰死二魔即法界印。煩惱即實相。是煩
惱魔即法界印。業即實相。是天子魔即法界
印。次釋中魔既即印。印豈壞印。如大論云。
有菩薩教人修空斷一切念。後時纔起一
念有心便爲魔動。即便憶念本所修空。魔
爲之滅。修空尚爾況復觀之。即法界印。故
信禪師元用此經以爲心要。後人承用情見
不同。致使江表京河禪宗乖互。次勸修中
初云聞不驚等宿植深故。次譬如下擧譬
也。宿種如珠。中忘如失。聞法生喜如還
得珠。四衆下合譬也。不聞合失珠聞信合
還得。當知至見佛者。昔從佛聞今復重聞。
義同見佛。從文殊聞者。佛亦曾從文殊聞
故。身子下即是彼經三人領解。故今以法而
判其人。以菩薩摩訶薩諦了此義故。故能
了者方是菩薩摩訶薩也。近佛座者。座謂
所依依於實理。聞此法者近於實理故云
近座。佛爲能覺法爲所覺。近佛所覺名
近佛座。若事解者。坐座説法聞佛法故。
名近佛座。雖有事解則失佛覺此法之
義。是故但依初解爲正。聞法不驚見佛法
身。佛言下引佛述成也。若得初住見佛法
身。爲念不退。六根清淨相似見佛。爲行位
不退。此三不退具足諸度。名波羅蜜。若通
述成後代行者。即義通故並得預於行不退
攝。以圓六即三不退名。及波羅蜜通初後
故。若人下正勸修也。從初至得入者。具如
般若勸學品中。以此三昧即是種智般若故
也。如治摩尼下擧譬也。彼經云。如得摩尼
令珠師治。故華嚴二十一云。具足十事。必
須巧匠加治令妙。然後放光雨寶等也。一
出大海中。二巧匠加治。三轉精妙。四除垢。
五火錬。六莊嚴。七貫以寶縷。八置瑠璃柱
上。九光明四照。十隨王意雨。修二乘者如
治凡珠。一行三昧如治摩尼。光如解生雨
如行備。菩薩能知等者。三教菩薩雖曾發
心不名速得。聞此一行方名速得。從法
判人意如前釋。比丘等者亦復如是。二衆
未聞不名出家。故淨名云。夫出家者爲無
爲法。出二死家方名無爲。若不爾者。何故
二衆聞此法竟。方名出家。亦如善住天子
經云。天子問文殊言。若有人來求出家者
當云何答。文殊言。當答言。若不發出家心
者。當教汝眞出家法。何者。若求出家是求
三界及以五欲未來報等。彼不見心故不
證法。心無爲故。故不發心。若以剃頭爲
出家者。是著我人。故知形服非眞出家。信
士等者亦以向意望之可見。聞眞法者。方
得名爲眞歸依故。次釋常行中初開章。此
經因跋陀和菩薩説之。智論及諸經名跋
陀婆羅。音輕重耳。是在家菩薩。次此法下明
所出經。三力者不可遍辦故也。因縁和合
感應道交。故須三力。彼經云。隨何方佛欲
見即見。何以故。如是三昧佛力所成。見佛
在三昧中立者有三事故。彼佛力持。三昧
力持。本功徳力持。用是三事是故見佛。能
於定中見十方佛者。由三力故三昧見佛。
是故此經亦名現在佛立定經。得是三力能
見諸佛。經中問。從何處得是三昧。答。從
念佛得。若人不念佛讃歎佛身者。則爲永
失今世後世利樂因縁。部屬方等機通四
人。二乘被斥非文正意。故四教菩薩亦通行
之。今意在圓。故意止觀寄色身佛以成三
觀。偈中明住處者。三昧相應。相應不同三
昧不等。經云。或時説有覺有觀等三地相應。
或説喜樂等五受根相應。或説諸支相應。
或説界繋相應。或説非界繋等。如是等相
助念佛三昧相應住處法。不得不辨其深
淺。故云須論議也。文釋經意故從總説。雖
云有覺等諸相不同。以念佛故全異根本。
身開遮中云避癡人等者。與惡知識往來
儔舊。以能生人不善根故。故寶積經云。有
四法應急走捨離。一利養。二惡友。三惡衆。
四同住者。或笑或瞋或鬪。當離百由旬外。
好惱他故名曰癡人。郷里親屬縁務多故。故
須速遠。不得希望至別請者。經云。專以乞
食自活多所成就。十住婆沙乞食十利。一
者活命自屬不屬他故。二者施我食者令
住三寶然後當受。三常生悲心。四隨順佛
教。五易滿易養。六破憍慢。七無見頂善根。
八見我乞食餘善人効我。九不與男女大
小有諸事。十次第乞生平等心。若淨名中
迦葉捨富從貧。空生捨貧從富。外現偏迹
示受彈訶。諸律論文乞食之法不一處足。
爲福他故令至七家。順少欲法不損施
主。不受別請者。普使十方獲均受之益。亦
順佛教及少欲等。及令施主得平等福。故
優婆塞戒經云。佛告鹿母。雖請佛及五百
羅漢。猶不得名請僧福田。若於僧中請
一似像極惡比丘。得無量福。雖是惡人亦
能爲人説戒定慧及三菩提。有因有果不
毀三寶執持如來無上勝旛。勝旛者袈裟
也。爲是義故不受別請。律開多縁。梵網唯
制。律部雖許僧法常行。今入三昧一切倶制。
況此大乘宜順梵網。大論云。僧中食者生
諸漏縁。若受次請妨修三昧。論云。若受請
者若得請處。謂我是福徳之人。若不得者
則生嫌恨。謂彼無識。應請不請不請而請。
或自鄙惱。若入衆食當隨衆法料理僧事。
心則散亂妨廢出道故令乞食。嚴道場者。
場者俗中亦以爲祭神處也。今以供佛之
處名爲道場。香餚者。亦作肴菜也。非穀而
食曰肴亦豆實也。盥沐等者。洗手曰盥洗
頭曰沐。洗身曰浴洗足曰洗左右等
者。左出右入。出從觸入從淨。内外律者。身
口律儀爲外意地律儀爲内。謂大小乘倶有
意地。所起遠方便罪。及十善惡後三是也。世
云。小乘制身口。大乘制意者不必全爾。應
知大小兩乘若結罪邊咸從身口。遠方便邊
並防於意。故知大小兩乘若制止邊並防意
地。若制作邊單制意者。謂修定慧則大小
並然。降茲已外餘心念法及懺輕垢。並加
身口合掌宣吐。或有但心如悔輕吉。或大
乘中觀理懺重。仍加身口。又小乘爲外大
乘爲内。若但善律儀不諳妨障。亦非師
位。於所聞三昧處如視世尊等者。亦出彼經。
又大論四十九云。菩薩因師得菩提。云何不
敬。豈有上智高明於師不敬。若不敬師
則失大利。如井無綆水無由得。有慢之人
如水不住嶺。若依善師三學増長。如樹有
根枝葉増長。是故佛説敬師如佛。論問。善
師尚不能敬。惡師云何能敬而令敬師。答。
勿順世法著善遠惡。若能開釋深般若
者。則盡敬之不念餘惡。不以嚢臭而棄
其金。如夜行險惡人執燭。不以人惡而
不取照。菩薩亦爾。得智慧光不計其惡。
如空中聲告波崙言。汝於師所勿念其
惡。復次師之好惡何預於我。我求法利不
求於惡。如泥木等無有功徳。因發佛想
得無量福。何況於人。又觀師如佛者。如
觀諸法畢竟空故。觀諸衆生視之如佛。
何況於師。十住婆沙云。從他求智慧不惜
身命故須敬師。若師輕蔑及以愛敬。心無
有異不因師求利。師有過失當須隱藏。
師過彰露方便覆之。師有功徳稱揚流布。
何以故。修三昧者善護其心。恐輕於師三
昧不成。故下文云。若於師生惡求是三昧
終難得。然爲師者故須無過。今明凡師未
能盡善。故誡學者不見短長等。當割等
者擧重況輕。肌者皮也。餘謂身外依報等
也。僕者奴也。古之男女入罪者以爲奴婢。
須外護等者。不饑不飽如亦愛亦策。同行
如共渉*險者。失一則倶喪。同行當如之。須
要期等者。以願自要期心三昧。起大信等
者。信一切法無非佛法故不可動。爲此
法故而行精進名大精進。於法無染曰
精。念念趣求爲進。一切種智導於衆行故
無能及。常與善師等者。求師必在於盡善。
事師必忘於師過。爲三昧故須護其心。恐
徒棄光陰故令預擇。又所言善者。善解三
昧通塞之相。將導行者使時不空捐。臥出
者。有人云。秖名臥爲出有何不可。然但得
臥而闕於出。出未必臥臥時必出故須分
釋。經文但云睡眠。論云。有四法能生三昧。
一者三月未甞睡眠。除便利飮食坐起。二者
於三月乃至彈指頃不生我心。三於三月
經行無休息。四於三月兼説法不求利養。
今文隨便無復次第。以第二我心爲想欲。
第一睡眠爲臥出。以除便利等與三四合
説。親近善知識等偈者。論又問。如是三昧寶
何法能得。答。親近善知識一偈是也。偈具四
義。一知識。二精進。三智慧。四信力。又有三
昧助修習法有五十法云云次口説默者。
初從九十日下至心念彌陀無休息者。教
用三業也。次或唱念下教用念法。雖云
先後及心倶運。於念念中無使闕一。故
云相繼。次若唱下釋疑也。具如前釋。此中
又加法門主也。擧要下結勸三業也。歩歩
身業聲聲口業念念意業。次意止觀中。先念
三十二相以爲觀境。言佛刹者。具存應云
刹摩此云田也。即一佛所王土也。或云表
刹者。以柱表刹表所居處故也。三月常念
者。彼經云。菩薩入是三昧即見阿彌陀佛。
便問彼佛有何因縁得生其土。佛即答言。
善男子。修念佛三昧不忘失故。得生我
國乃至三十二相等。今文云云何念。即是菩
薩於三昧中見佛問文。從念三十二相下
至千輻輪相。是三昧中佛答文。以三十二相
逆縁順縁。令我亦逮是相者。是三昧中見
佛發願文。見相好身身出光明遍十方界。
如融金聚。如須彌山在大海中日照發明。
行者爾時除却餘想謂山林等。唯佛身相
如瑠璃中有赤金像。次又念下正明於境
以修三觀。初空觀者。初文略明推我身心
及三昧佛。佛之色心爲從誰得。初兩句正
推。次從佛不用下。推己即知心佛叵得。豈
由我色心而見佛色心。此列四句初云佛
不用心得者。是不用我心得佛心。不用身
得者是不用我身得佛身。不用心得佛
色等交互二句者。但略我字耳。何以故下
釋也。佛之色心無相無得。我之色心亦復如
是。身口是色智慧是心。色心有者良由有
我。以我無故稱法本無。破此本無故云
壞本。亦絶此壞故云絶本。次假觀中文擧
六喩。三夢一寶一骨一像。其意大同。但重説
耳。今並略合。夢者。心性如境觀如縁想觀
成如夢。此純約行者合也。又法身如境報
身如想應身如夢。此純約佛境合也。又彼
佛如境行人如想見佛如夢。此約感應合
論也。三夢皆爾。故凡起觀想想成見相皆
具三意。畢竟空中求佛叵得。故知前後二
夢明見而不可得。中間一夢明不可得而
見。故初夢云覺已追念不知在何處。最後
夢云覺已腹空。中間夢云不來不往。而樂事
宛然。故大論第七云。如佛在世三人爲伴。
聞毘舍離有婬女名菴羅婆利。舍衞國有
婬女名須曼那。王舍城有婬女名優鉢羅
盤那。端正無比。三人各聞。長念心著。便於
夢中與彼從事。覺已心念彼不來我不往。
而婬事得辦。因是即悟諸法亦爾。於是共
至跋陀婆羅菩薩所而問其事。菩薩答言。
諸法實爾皆從念生。菩薩爲其方便説法。
得不退地。此文但引三中之一。般舟文同。
寶等三者與夢大同。寶如能縁心。瑠璃如
所縁境。影現如夢事。觀骨鏡像各具三義
亦復如是。若作異者所謂依空而現於假。
瑠璃如空影現如假。無骨如空起光如假。
淨鏡如空現像如假。前三亦具空假二義。
以帶空心出假故也。行人下經中略合也。
鏡喩起觀。行者名行人色。色即身也。由念
相現名爲所有。見已即問。佛答所問。聞佛
所説心大歡喜。雖在三昧説者是佛。故曰
聞經。次中觀者。初文即是彼經菩薩得三昧
已。起思惟文。今文存略及隨義便。語猶難
見。先對録彼文令此文可解。次更釋今
文。今云自念至無所至。彼經云。菩薩思惟
云。佛從何所來我亦無所至。即知諸佛無
所從來我無所至。今云我所念即見。彼經
云。作是念時三界皆無所有。皆心所作。何
以故。隨心所念皆悉得見。今云心作佛心
自見心見佛心。彼經云。以心見佛心作佛。
今云是佛心是我心見佛。彼經云。心即是佛
心即我身。今云心不自知心心不自見心。
彼經云。心不自知心亦不自見心。若取心
相皆悉無智。皆從無明出。因是心相即入
諸法實相。得是三昧智慧。以二力故隨意
二願。定慧二力。次釋今文。初句準經可
知。次我所念等諸句中所言佛者。皆具二
意。一自心三昧所見佛。二西方從因感果佛。
今具含二義共爲一境。爲順理故從初義
釋。三昧既成隨念即見。見是心性名心作
佛。佛既心作故見佛時。名見自心。若見自
心即見佛心。以彼佛心是我心故。是佛心
至見佛者。明所見佛不異我心。心不自知
心至見心者。明雖見佛求能見者及意縁
知。畢竟叵得。故此中意但觀自心及所見
佛。不出法性。故見佛心即見己心。己心佛
心即是中道。不須更置雙非等言。從心有
想至泥洹者。釋上叵得之心即是涅槃。是法
不可示者。明非説所知。皆念至空耳者明
涅槃離念。假使有念亦了能所皆悉空寂。次
五言偈即頌前文對之可見。次諸佛下七
言偈者。更轉釋向五言偈也。初句者。一切
諸佛由觀己心不異佛心。故得成佛。次句
者。釋初句中所觀之心心如佛心。佛心無
垢己心亦無。次句者。五道由心心體本淨。
雖遍五道不受彼色。如病眼者遍空見
華。華雖遍空空無所受。氷波水濕亦復如
是。次句者。總結觀意。作此解者成圓融
道。佛印者釋前所觀。既是實相故名佛印。
無所貪下釋出觀相。不貪於有不著於空
不求於中。無三想故所有所欲皆悉言盡。
有謂觀境欲謂觀智。能所皆亡。亡故無生
故無從生。以無生故亦無有滅。被壞名
滅自滅名壞。體其本無名爲無滅。本滅自
無名無壞敗。能趣之道必藉此理。名爲道
要。從始至終此理爲本。名爲道本。是印等
者挫小況迷。小乘斷惑義如壞印。二乘自
謂生滅度想。而彼所行本是佛道。二乘永滅
尚不能壞。況復魔界順於生死。生死之體
即涅槃故。豈有涅槃更壞涅槃。婆沙云下引
論校量。論寄次第故先念色。還寄教相
辨相體等。藏通修得別圓發得。別存教道
所依少別。又若用所依。藏依福徳通依空
慧。別依縁修圓依實相。此即四種相因不
同。寄教雖爾論文多依後二教義。且爲初
行令觀色相。又三藏因文亦不定。或一因
一相如大經三十六師子吼問。云何得佛
三十二相。佛因廣答因各不同。若大論第
五有共有別。具如法界次第。報恩第七天
王第七。所言因者即是相業。言相果者即
三十二。束爲頌曰
    奩輪手足指纖長 手足柔軟合縵掌
    跟滿趺稱腨膝藏 身正一毛上向旋
    金色丈光塵七滿 腋滿臆端圓具白
    牙頬味舌梵如頻 眼金&T030004;牛毫肉髻
應以法界次第勘之則知分齊。此相現
時。即是藏通極果別圓眞因。所證理體而爲
相體。言相用者一一各有利他之用。別圓
分果雖在地住。利他之用復勝藏通。能令
衆生至極妙故。故大經性品云。如是佛性
不可思議。三十二相亦不可思議。彼婆沙文
無小乘意。但爲始行旁借小宗。四十不共
法中應云報身。言法身者。即以報身不共
之法名爲法身。次云實相即是法身。論第
六云。既念生身三十二相已。次念功徳法。
謂四十不共。偈云。諸佛是法身非但肉身
故。佛法雖無量不與諸人共。若人念者則
得歡喜。束爲偈曰
    飛行自在 變化無量 如意無邊
    聲聞自在 智知他心 心得自在
    常在安慧 常不忘誤 金剛三昧
    知不平事 知無色事 通達諸事
    知心不相應 大勢波羅蜜
    無量波羅蜜 聞得波羅蜜
    具三輪説法 所説不空過
    説法無謬失 無有能害者
    賢聖中大將 四不護爲四
    四無畏爲四 十力以爲十
    并無礙解脱 是爲四十法
四不護者。身口意資生。論文廣釋此四十法
今略引名。若地持成熟品。有一百四十不共
法。謂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十力四無礙解
四無所畏。三念處七無上。一身無上謂相
好。二行無上謂度人。三正無上謂正見
威儀淨命。四智無上謂四無畏。五神力無上
謂六通。六斷無上謂煩惱盡。七住無上謂
聖梵天等住。大論等文。十八不共十力四無
畏四無礙。大悲三念處爲四十不共。今用婆
沙文且依婆沙。數雖不同意義不別。婆沙
云。念佛轉深見實相身。故偈云不貪著色
法二身等。重頌三身也。善知一切法永寂
如虚空者。論云。諸法本來無生無滅。菩薩
信樂色法二身猶如虚空故。於一切處
得無障礙。障礙者謂須彌山等。何以故。是
人未得天眼念他方佛得禪定法得殊勝
樂。是三昧成相隨意見佛。勸修中實智爲
佛母見中爲佛眼。善權方便父無縁大悲
母。問。母豈容二。答。實智爲所生大悲爲所
養。悲智不具眞子不成。一切諸佛莫不皆
爾。如構乳等者。以一捋頃以爲一構。構字
體俗正應作&T021355;。謂取牛乳。若聞是三昧如
上四番功徳者。今文與論有少迴互者此
有深意。今録論文次明互相。論云。如人輕
捷其疾如風。於百年行不甞休息。遍於十
方。是人所行唯除如來不知其數。是人行
處滿中眞金以用布施。若人於是三昧四
種隨喜迴向菩提常求多聞。如過去諸佛
行菩薩道時。隨喜是三昧。我亦如是隨喜。
未來現在亦復如是。三世菩薩所行三昧亦
復如是。三世佛爲三番。三世菩薩爲一番。
是隨喜福於上施金之福。百千億分不及其
一。故聞是三昧不驚。得無邊果報。若墮劫
火火即尋滅。若遇官事師子虎狼惡獸惡龍
諸毒蟲等。夜叉羅刹鳩槃荼等。皆有毀者無
有是處。唯除業報必應受者。若得眼耳風
等病者無有是處。常爲天龍八部所護。諸
天諸佛來至其所。若一劫若減一劫説不能
盡。何況信況定心修。況成就者。此校量福又
有四番果報。一不驚。二信受。三定心修。四
能成就。次明互相者。今文以捷疾行爲塵
界。施金與寶名異意同。先將果報四番。以
校量施寶功徳。次將隨喜四番以校量果
報四番。謂自成等不如隨喜福多者。此經
通小。若不迴向及隨喜等。唯自修成義當
於小。故以迴向四番形斥果報四番也。
一往勸助之言耳。若不修等者。重寶三昧也。
不修此法人天之中。有修是三昧者爲
之憂悲。悲其有失大利之苦。如齆人等譬
不行法人。齆者鼻病不聞氣也。經卷如旃
檀。或遇是經義如手把。破戒無信義如鼻
齆。不肯修行如不嗅。如田家子譬不識
法人。三昧行法如摩尼珠。無識之人如田
家子。棄妙行法反貪五欲如珠博牛。故彼
經上卷云。如愚癡子人與滿手旃檀。不肯
受之謂爲不淨。香主語言。此是檀香莫謂
不淨且取嗅之。如是癡人閉目棄背不視
不嗅。聞三昧者不受及棄而不持戒捨
是妙經。又云。如有賈客得摩尼珠示田家
子。其人問客。平直幾錢。賈客答言。夜於瞑
處其明所照直滿中寶。其人不曉反形此
珠言。寧貿得一頭牛不。賈客不復過與其
人。亦如譬喩經云。有長者子不別貨。父令
往外國興易。初載栴檀往他國賣久久不
售。便問他言。市頭何者貴耶。他人答言。市
中炭貴。便燒栴檀爲炭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半行半坐者。先釋方等。亦通四教。故
彼經文聞三昧者。結得道益通於三乘及
以四衆。經與今文意亦從別。唯爲成圓。故
意止觀但觀祕密。依此修行事儀未足。文
中自指百録等也。聊者略也。先求夢王等
者。如法華疏引。有五種夢。因疑心分別。學
習并現事。非人來相語。因此五事夢。此即
非人來相語也。列子有六夢。謂正夢萼夢
思夢寤夢懼夢等。此即正夢思夢也。故周禮
云。占六夢之吉凶。方等云。佛告文殊。爲信
男女廣説九十二億諸陀羅尼。一一陀羅尼
復九十二億陀羅尼門。佛告華聚。勿妄宣
傳當以神明爲證。何者。神明有十二夢
王。見一王者乃可爲説此陀羅尼。云何名
爲十二夢王。昔雷音比丘爲九十二億魔之
所揜蔽。生大苦惱。即發大聲稱於十方三
世三寶。十方諸佛同發聲言。誰能救此菩薩
苦者。有寶王如來重擧聲問諸菩薩。有華
聚菩薩白佛言。當以何法而往救之。佛言。
當以摩訶袒持陀羅尼章句伏彼魔王。華
聚往彼調伏魔已。令諸魔受持此陀羅尼。
諸魔各各脱衣供養已。至佛所白言。我等十
二大王當受持之。華聚問。何名十二。乃説
十二王名。至夢行品中明十二夢相。佛告
文殊。若求此法教求十二夢王。若得見一
授七日法。一者若於夢中。得通飛行旛蓋
從後。是名袒荼羅相。二者若見形像塔廟
大衆聚會。是名斤提羅相。三者若見有神
著淨潔衣乘白色馬。是名茂持羅相。四者
若見乘白象渡可。是名乾基羅相。五者若
見乘駱駝上高大山。是名多林羅相。六者
若見上高座轉般若。是名波林羅相。七者
若見樹下升壇受戒。是名檀林羅相。八者
若見鋪列佛像請僧設供。是名禪林羅相。
九者若見生華樹入禪定。是名窮林羅相。
十者若見大王帶劍遊行。是名迦林羅相。十
一者若見王爲浴身香坌淨衣。是名伽林羅
相。十二者若見王夫人乘車入水見蛇。是
名婆林羅相。先須發大勇猛精進生難遭想。
自傷傷他。如犯刑者從他求脱。如是念
念歸求夢王。若不感者雖行無益。應竭力
破慳而修供養。世多直行終成無益。於閑
靜處等者。應於僧藍若蘭若處建立道場。
若有事縁亦聽俗舍。謂俗人二衆。故經云。
阿難白佛。是人辭家當作何言。佛言。語父
母言。我行陀羅尼典。父母若聽我當出去。
如是作已心中默念。我欲捨婦兒家屬。行
陀羅尼典。阿難白佛。父母等不許當服何
藥趣向道場。佛言。向於父母種種燒香勸
喩三請。若不聽者當於宅内默自思惟誦
此經典。若修行時淨其舍内燒香供養。一
一如八道場入法。若能如是於七日中。
觀音菩薩爲其説法。若於夢中現其人前
與道場無異。若散亂心反墮三途。三途出
爲人奴婢。應當志心後悔無益。若僧藍等
處。先有道場更新嚴淨。依經方法無者新
營。壇外室内及以室外倶須香塗。故云及室
内外。作圓壇等者。禮云。築土爲之。佛法準
此作蓮華形。故云圓壇及彩畫等。五色旛者
總擧五色。繍畫間色亦應無在。字應作旛。
旛者旌旗之總名也。經中多作此旛旛帤字
耳。今佛法供具相状似彼。故云旛耳。凡造
旛法切不得安佛菩薩像。旛是供具供於
所供。如何復以形像爲之。海岸香者。經云。
海此岸栴檀之香。請二十四像者。凡建道場
應先嚴淨。然後請像。世人口云求道滅
障。置道場時令愚童慢豎猥服裸形。云
將像來把來取來。以此觀之可悲之甚。涅
槃後分阿難問佛。佛滅度後如何供養。佛言。
滅後供養像者與在世無別。故令供養福
助正道。生善消障豈復過之。俗禮尚云。過
尊之位必趨。雖置道場傲慢尊像。反招罪
累滅障良難。如向所引方等文是。餚饌者。
餚如前解。饌者。玉篇云。陳飮食也。亦具食
也。鞋屩者。所著鞋也。道場内外各別置之。
七日長齋者。此文通俗故云七日。齋者潔
也。韓康伯云。洗心曰齋防患曰戒。故知俗
典未曉所洗所防之意。有言無旨淺近疎
薄。此中且制不過中食耳。三時洗者縱無
他縁亦須三洗。有所表故。若加出入隨
事量宜。初日供僧者。雖身口精誠須假以
福助。日日爲者彌爲増上。恐力不逮聽從
初日。必先課己資財以申傾竭。故經文云。
竭力破慳。別請師者。南山云。當依大論。明
解内外律者擬依出罪。乃至七衆亦爾。受
二十四戒者。經云。爾時上首廣爲恒伽説
二十四戒。然此戒者順菩薩律儀。皆名重
罪。縱已先曾受具足戒。或先曾受梵網戒
者。亦須更受。輕重不同開遮別故。又授戒
者仍須曾受。不可輒爾依經授人。具在彼
經須者往檢。經云。又應受六重如優婆塞
法。既云如優婆塞者。即五衆亦受。阿難問
云。女人得捉衣不。佛言。得捉。但莫著女
色。又問。不受六重得入道場不。佛言。隨
意。今時行事多不受之。但受二十四戒。即
準此文也。阿難又問。如向所説爲定爾
不。佛言。三世諸佛悉由此法得成菩提。唯
除二人。謂謗方等及用僧鬘乃至一比丘
物。言及陀羅尼者。準經四番皆悉須誦。具
在經文。經云。若有持是陀羅尼者。設大火
起變成寶華。行者聞是無上功徳如死重
生。對師説罪者。故知必須清淨明了教相
妨障者。若自身犯重不曉*妨障。如何
堪爲滅罪之境。月八十五者。黒白兩月各
有兩日。多用白月。法華懺儀通取齋日。當
以七日等者。極少不可減此。若欲進行隨
意多少。故南岳七載。十人已還者。經云。十人
不得過。南山云。余見京邑行方等者。或百
或半。喧雜難論更増罪累。請但依經非凡
所測。忽有多人別置壇場。有何不可。俗
人亦許等者。經云。趣道場時應如比丘法
修行淨行。具三法衣楊枝澡水食器坐具。既
云趣道場時。故知出道場時須備俗服。經
云。其法衣者出常隨身。若離二丈得罪無
量。阿難言。若辭家時用剃頭不。佛言不也。
今時行事少分剃頂未見所出。阿難言。若
爾。何用三衣。佛言。三衣者。一名單縫。二名
俗服。出家衣者作三世佛法儀式。俗服者出
道場時著。三衣者入道場時著尺寸不離。
若離此衣得障道罪。前云二丈謂餘二衣。
但云得罪不云障道。縫字平聲。言單縫者
不許却刺。若却*刺者即是大僧受持之衣。
是故此衣應須別造。世有借出家人衣者
深爲未可。故知雖制三衣非出家服。口説
默中云異口同音者。於日初分謂晨朝時。
衆中應取音聲明了者以爲先導。導者聲
絶餘人接和。十佛者在百録中。謂過去雲雷
音王佛等并七佛。方等父母者。經云。雷音菩
薩得離魔已。白華聚言。持是陀羅尼來救
我令我増壽。佛法中生如死已還生。汝是
諸法母。華聚言。我非諸法母。是陀羅尼乃可
爲父乃可爲母。故知此陀羅尼即是實相。
實相即具權實二智。故是父母能生方等正
空故也。十法王子者。佛爲法王菩薩爲子。
即文殊等。百録及南山行儀並列十二菩薩。
即彼經初列衆菩薩皆名法王子也。言百
録者。大師在世未有此指。大師滅後章安
等集師事跡。都有百條。故云百録。説止觀
時寺猶未置。即治定時寺已成竟。已撰百
録故有此指。三業供養者。身翹跪口宣唱意
運想。南山云。自古相傳無別準的如斯置
立。運想事儀具如天台普賢懺中。禮請者。皆
須意地精誠身儀設禮。禮法理須雙膝前詣
雙肘續施後方額扣。肝膽委地想佛足下施
手承足如對目前。互跪之儀三處翹聳。曲
身合掌目注眞容。近代澆漓都無跪相。慢
幢未折業海難傾。尚縱穢躯安期大道。陳
悔者。陳者列也。説也。別則憶先所犯。通則
無始已來。隨意廣宣任己智力。不遲不疾
者。必使行旋與呪倶盡。思惟者具如意止
觀中。從第二時者謂於晨朝。第一周竟。第二
周初不須召請。直爾禮佛。意止觀者。南山
儀中修觀之法。謹依於此不敢別施。今先
明實相觀法。次明歴事觀法。然歴事觀法經
論皆爾。非獨今文。如大經云頭爲殿堂等。
法華云。忍辱衣等。淨名中法喜妻等。大論中
師子吼等。何但釋教俗典亦然。如東阿王問
子華曰。君子亦有耘乎。子華曰。夫拔藜莠
養家苗者。農人之耘也。修正性改惡行。君
子之耘也。盤特掃箒支佛華飛。並是託事見
理之明文也。人不見之。但謂大師内合而
已。初文云思惟者。正觀也。摩訶等者正境
也。顯非偏小故名爲大。一切法即一
法。故名爲祕。一法攝一切法。故名爲要。體
遮三惑性持三智。非二邊偏。故名爲正。正
體無相故名爲空。經言下次明觀法。經云。
佛爲雷音説於華聚昔因縁已。又云。過去
有佛名栴檀華。彼佛去世甚久。我於彼時
如汝無異。彼有菩薩名曰上首。作一乞
士入城乞食。時有比丘名曰恒伽。謂乞
士言。汝從何來。答言。我從眞實中來。又
問。何謂眞實。答曰。寂滅相故名爲眞實。又
問。寂滅相中有所求無所求耶。答曰。無所
求。又問。無所求者何用求耶。答言。無所
求中吾故求之。又問。無所求中何用求耶。
答。有所求者一切皆空。得者亦空。著者亦
空。實者亦空求者亦空。語者亦空問者亦空。
寂滅涅槃一切虚空分界亦復皆空。吾爲如
是次第空法而求眞實。又問。菩薩於何處
求。答。於六波羅蜜中求。恒伽聞已賣身供
養。上首又爲説陀羅尼。聞已復問。云何奉
持。上首乃説三七日法。具如今文所列方
法。今文略出應準彼廣。亦應可知。修觀法
中又迴無所求文以在後者。爲欲結諸無
所求文故也。今此中意借彼觀文成今三
昧。求者。謂求三昧之人。著者。謂於三昧
生著之人。實者。謂於能行所行計我我所。
來者。謂行三昧者往來出入。語問者等準
説可知。此與大品十八空同者。引例也。何
故來去乃至涅槃一切皆空。亦如大品十八
空中何法不空。十八空至第五卷釋。大經
下又引大經空義亦同。如來涅槃尚自皆空。
況餘法耶。故二十四云。佛告徳王。汝言見
空空是無法爲何所見。菩薩實無所見。若
有見者不見佛性。不能修習般若波羅蜜。
不入涅槃。菩薩不但因空見般若亦空。六
波羅蜜五陰如來大涅槃等一切皆空。如來
昔在迦毘羅城。語阿難言。汝莫愁惱。阿難
言。我今親屬皆悉殄滅。云何不愁。如來與
我同生此城。倶同釋種親戚眷屬。云何如來
獨不憂惱顏色更顯。我復告言。汝見城有
我見空寂。汝見親戚。我修空故悉無所見。
以是因縁我更光顯。以此下歴事修觀中。
先約經名方便次約尊容道具。初方等下先
約經名修觀。令求下次約方便修觀。事儀
既先求夢王。習觀亦先修空假。託事作觀
且言先修。不別而別即勝別也。謂先修不
可得空及以事儀之假。由此方便以入袒
持。場是所依故表淨境。世以治穀及以祭
所倶名曰場。説文云。不耕曰場。詩云。九月
築場圃以治穀。今依淨境以治五住故曰
道場。亦是等者。場是所嚴。能嚴雖多不出
定慧。供具雖衆不出動與不動故也。究竟
戒香遍塗實理。觀陰本空爲免子縛。無縁
慈陰故遍法界。翻三惑迷觀惑法界。迷即
法界故名不離。戒香普熏智燈圓照。與淨
境等方云普遍。覺智之佛棲理境空。觀於
逆順二十四支。從境立數云二十四。如法
華中觀於無明乃至老死。觀無明滅至老死
滅。如此並是順觀因縁。中含五十四云。老
死縁生乃至無明。無明縁行乃至老死。是
爲逆順觀因縁生。老死滅乃至無明滅。無明
滅乃至老死滅。是爲逆順觀因縁滅。是則
逆順因縁生滅。倶有二十四番覺了智也。境
雖寄昔智必依圓。餚饌衆味如法華經鹽
醋之屬。彼文喩權今以助實。寂爾稱體如
衣在身。對忍爲名故立瞋號。瞋含諸惑全
翻曰新。七日觀於袒持如以七智觀實。
所除如惑能洗曰觀。身無垢故能所倶淨。
師亦所依故同諦義。亦依所觀逆順數故。
立二十四無作道共。屬對名呪義立此名。
設法不差故云屬對。呪破三道不差曰
對。瓔珞十種者。本業瓔珞觀法縁起中。觀
十二縁有十種。一我見不二。二心爲。三無
明。四相縁。五助成。六三業。七三世。八三苦。
九性空。十縁生。彼經具釋不能具録。次明
破障中事理具如第四懺淨中説。具於事
理方懺三道。文云等者。引證事理也。虚空
藏神呪經云。若大比丘志心方等誦陀羅
尼。一千四百遍乃一懺。如是次第八十七日
行道。比丘尼四十九遍一懺。九十七日行
道。沙彌沙彌尼信男信女四百遍一懺。四十
七日行道。若諸菩薩八百遍一懺。六十七日
行道。經中隨衆各有小呪。初文既以七日
爲期。復云行道。八十七日等。即是八十個
七乃至六十個七。儀則具如七日行法。但呪
不同耳。尼衆皆須大僧爲生。如是懺者皆
論夷罪。犯此罪竟佛法死人。今復清淨戒
體還生。悔法若成罪無不滅。故云若不還生
無有是處。然小乘教門尚不開懺。雖曰還
生無任僧用。沙彌犯已懺成進具。大乘所
許事可通行。儻聽大僧招姦來詐。況寶梁
誠制足數無文。信大小區分聽制條別。小無
懺重之説。仍成重罪未亡。安用大教懺夷
以足小乘僧數。依大懺已内進已道。何須
混濫以惑時情。眼等淨者。唯至六根方名
相似苦道淨耳。第七日見十方佛者。彼經日
日各有相状。前苦道淨位在六根。此中不退
位在初住。破於無明名煩惱淨。三障去即
因縁樹壞等者。婆沙云。過去二支爲根。現在
五支爲質。現在三支爲華。未來二支爲果。
有華有果謂凡夫。無華有果謂學人。無
華無果謂無餘。義推亦應更云少華有果
謂學人。無華有果謂有餘。此乃藏通約界
内説。若依寶性論縁相生壞四事倶無。方
名永壞者。謂縁爲根相爲質。生爲華壞
爲果。即界外兩種十二縁也。亦是五陰舍空
等者。諸教不同。陰空亦異云云今且置別以
存於圓。淨名云。不觀色不觀色如。色假。
如空。即雙非空假以顯中道也。四陰亦爾。
大品云。色淨乃至識淨。大經金剛身品云。如
來身者非陰界入不離陰界入非増非減
等。皆是觀陰畢竟空也。故知因果倶明陰
空。勸修中三分寶者。實相之理必無階降
心行優劣故使差分。修望中下雖名全分。
須分六即以判淺深。故彼經廣説功能文
竟。次文結云。若能修行受持讀誦。當知是人
全用寶者。若復有人但能讀誦。當知是人
得中分寶。種種供養得下分寶。故知全分
與須修行及讀誦等。據理亦應須兼供養。
經中文殊廣説下分云云若從地等者。經云。
佛告舍利弗。有人捨頭目身體妻子七珍
供養於我。不如有人禮拜此經。若人積寶
滿四天下上至梵天供養於我。不如與
持經者一食充躯若復有人積寶至到住
界供養於我。不如持此章句一日一夜
云云 但供養於中分寶人功徳尚爾。況復
供養得上分者。又如昔有長者名曰鳩留。
不信因果。與五百倶行。遠見叢樹想是
居家。到彼唯見樹神。作禮已説己饑渇。神
即擧手五指自然出於飮食。甘美難言。食
訖大哭。神問其故。答曰。有五百伴亦大飢
渇。神令呼來如前與食衆人皆飽。長者問
曰。何福所致。答。我本迦葉佛時極貧於城
門磨鏡。毎有沙門乞食。常以此指示分
衞處及佛精舍。如是非一壽終生此。長者
大悟。日飯八千僧。洮米汁流出城外可乘
船。指示常人乞食之處其福尚爾。況親施
食與持經者。次釋法華者。部屬醍醐不
通餘教。初開章中言兼説默者。亦可言
兼意止觀也。彼別行文但推四句。故今文
中廣修象觀。以廣於彼。初引觀經以證有
相。次引安樂行以證無相。觀經云。若有
四衆八部誦大乘者。修大乘者。發大乘
意者。樂見普賢色身者。樂見多寶釋迦及
分身者。樂六根清淨者。當學是觀。此觀功
徳除諸障礙見上妙色。不入三昧但誦持
故。故名有相。此經者具如安樂行一十八
句。故知相與無相倶成方便。但隨宜樂爲
初入門。二經下釋相違意。安樂行下引兼具
文。安樂行文四行之中。第一雖令觀一切
空如實相等。文初又云。於後惡世護持讀
説。第三文中云。於十方諸大菩薩。常應深
心恭敬禮拜。所言等者。等取答問離惱亂
等。觀經文中雖云讀誦亦兼無相。南岳下
重引南岳理須具二。彼別出四安樂行偈
文云。修習諸禪定得諸佛三昧。六根性清
淨。菩薩學法華具足二種行。一者有相行。
二者無相行。無相安樂行甚深妙禪定。觀察
六情根。有相安樂行此依勸發品。散心誦法
華不入禪三昧。坐立行一心念法華文字。
行若成就者。即見普賢身。此亦一往分於二
人。究竟而論二行互顯。特是下明此二人並
是證前約方便説。引字胤音。人見文中借
音作胤。便作子胤釋甚爲可笑。引是發
曲之端。亦可作吲。今之二行亦復如是。有
相爲序者。如南岳誦經感普賢等。智者道
場見宿世等。無相爲序者。亦如南岳一夏
策觀具發諸禪等。智者一夏降魔進行等。
妙證下判文元意。意在證法證於眞似。似
即近入相似位也。眞即遠入初住位也。以
初品中權實理即。第五中事理不二今歴文
下歴事修觀者。例如大論二十八師子吼法
門。大經二十七波利樹法門等。象身法門義
甚委悉。但須尋文意趣次第。六通如下助
道中明。八解如下禪境中説。四攝者。謂布
施愛語利行同事。布施者如法求財常思行
施。愛語者施已安處令住安樂。利行者自利
利他平等攝取。同事者爲利益故同其事
業。又如行而説爲布施。無染心説名愛語。
授他無疲名利行。離過安他名同事。前是
約財。後是約法。故云財法二施。應具四教
開顯等意。故云引物多端云云。皆法華下結。
如文。勸修中云肖者。説文云。骨法相似也。謂
除彼不與佛乘骨法相似之者。次釋非行
非坐中。初釋得名之由。由對四句故也。
實通等者約行實説。次南岳大品並釋隨行
立名。南岳即是別行一卷。名隨自意三昧
者是也。具約四儀食及語默等。彼文問云。此
出何經。答。出首楞嚴。故此下文釋諸善中。
亦具別首楞嚴。大品云。若得是三昧。能令
諸三昧變成無漏。如一斤石汁變千斤銅
爲金。智者亦有別行覺意三昧。雖復下會通
也。雖有非行非坐等三名不同。秖是四儀
修觀之法。今依下重依教釋名有所憑故。
諸數下問也。大小乘經諸心所法其數非一。
何故但以意爲觀境。窮諸下答也。諸數既多
不可遍列。意爲能造擧一蔽諸。對境下
釋意異名。觀於心性體同名異。墮心想見
故有三別。乃至下文非一非異等。問。理性
若是何故立三。如婆沙中問曰。此三何別。
答。或別不別。言不別者。心即意識。如火名
焔亦名爲熾亦名燒薪。秖是一心有三差
別。言有別者。名即差別。或云。過去名意未
來名心現在名識。或云。在界名心在入名
意在陰名識。或云。雜色名心如六道由
心。繋屬名意如五根屬意。語想名識如分
別屬識。倶舍云。集起名心籌量名意了別
名識。且准小宗。此之三名尚是一法異名
而已。是故今云三一合散不可定執。如是
等者欲觀略斥。心想見倒者。婆沙云。無常謂
常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我樂淨等。亦復如
是。舊云。四陰之中三心無倒識心有倒。有
云。識心無倒三心有倒。謂想有想倒受有
心倒行有見倒。有云。通在四心。識有心
倒想受有想倒行有見倒。有云。初心妄計
名心倒。次心想成名想倒。想成外執名見
倒。初婆沙釋。正當今文墮心想見倒以見
三異。執爲常等不名爲覺。覺了此倒非
一異相。唯觀法性方名爲覺。覺者了知下
正立觀也。三名相望都成六句。具出般舟
三昧經也。分別三名既斥爲非。應觀其體
性離名字。故六句中言非有者即是體同。
言非無者即是名異。復應勿計名體同異。
故復結云非一説三非三説一。餘各散等準
此可知。若知名非名下。總有六句複疎重
釋。此六並是雙非雙照。假名及性皆不可得。
若寄此文立三觀者。非一立三假也。非
三説一空也。名非名性非性中也。餘五準
此。於此複疎能達心性。方是不可思議三
諦妙境。若觀下立名之意。意能遍造故但觀
意則攝一切。若破下例破諸使。如是圓觀
非但觀意爲諸法本。亦破無明諸惑之源。
故知非但意攝一切。亦乃意即無明。無明去
時諸惑安在。故云皆去。故諸下攝略結名。
雖有諸名及以諸數。今但立名覺意三昧
者良由於此。隨自下二名既是覺意異名。其
名雖殊義同覺意。就此下開章也。夫有累
之形絶事時寡。上三三昧縁具誠難。若不隨
境用觀意起即觀。三性無遺四運推檢。歴
縁對境咸會一如。安有剋於大道之期。初
諸經中初明此章攝廣。次正釋。先請觀音
亦屬方等。文通三乘。故意止觀中具出三
相。若用二十五三昧義唯圓別。先約事儀。
請字二音。受施爲淨音。諮尊爲請音。今文
正當第二義也。請具三義。一自二他三護
正法。經中初託優波斯那即是自請。月蓋是
爲他。七言偈是護法。亦應具於三十六句。
今文但是顯機顯應。亦冥亦顯機顯應。請又
三義。延請爲身業。祈請爲口業。願請即意
業。又五體是身業。四偈是口業。繋念是意業。
又延是請人。祈是請法。願總人法。機既
開三應亦應爾。三業亦應各有二句機應
不同。前三三昧準此例知。觀音之名亦約四
悉逗物不同。具如法華疏普門品委釋。又
準觀音疏明方法云。舊分爲十。一嚴淨道
場。二作禮。三燒香散華。四繋念。五具楊枝。
六請三寶。七誦呪。八披陳。九禮拜。十坐禪。
準前方等皆應事理二解。今文十意事理亦
足次第少別。具在百録。設楊枝等者。以觀
世音左手把楊枝右手持澡瓶。是故請者
須備二物。若作所表者。楊枝拂動以表慧。
淨水澄渟以表定。五體投地者如僧常行。
準地持阿含皆以雙膝雙肘及頂至地。名
五體投地亦曰五輪。五處圓故。況下五悔中
如樹崩倒。又理觀解者。觀音疏云。若起五
陰離薩婆若名爲平立。左足如色右足如
受。左手如想右手如行。頭如識。若入薩婆
若成於五分名爲投地。戒如色。定如受。慧
如想。解脱如行。解脱知見如識。應具明所
以思之可知。繋念數息者。今文依經但至
十數。疏中因息而起諸行。何者。息風是色。
領納此息。縁想此息。諸數是行。心王是識。
此觀息中五陰四念成聲聞法。若觀息是過
去無明因縁成現報息乃至未來。是名觀
息成縁覺法。又不受著息名檀。不起不
善名尸。能數此息名忍。念念相續名進。
在縁不亂名禪。分別風喘明識邪正
名智。此名觀息成六度菩薩法。若觀息成
無相等慧是名數息成通教法。見息不空
不俗中道佛性前後觀之。是別教法。若觀
此息一心三諦。是圓教法。數息既爾諸行例
然。乃至餘文亦應分別。三稱三寶者。表除
三障。委明行法具在百録及正行儀并彼經
中。故云可尋經補益。今文及百録正行儀並
不録四行偈。偈云
    願救我苦厄 大悲覆一切
    普放淨光明 滅除癡暗瞑
    爲免毒害苦 煩惱及衆病
    必來至我所 施我大安樂
    我今稽首禮 聞名救厄者
    我今自歸依 世間慈悲父
    唯願必定來 愍我三毒苦
    施我今世樂 及與大涅槃
此四偈中初二正請。次二結請。初又二。初
一總請。次一別請。初行又二。初句唯自請。次
三通自他。苦厄者謂六根患。覆一切者。不
獨舍離通於十界。次二句請治癡。次別請
中請除三障。毒即是業。煩惱如文。衆病
是報。樂是涅槃。涅槃即三徳。三徳破三障。
結如文。誦此四偈爲轉障縁。亦爲入觀相
應之本。故須略識。又誦三篇呪者。呪文在
請觀音經。若修行者往彼尋之。發露洗浣
者。如有垢衣應須洗浣發露如示人。事儀
如灰汁。理觀如清水。理體如淨衣。藏垢不
悔永入惡道。午前等者。方猶法也。日夜二
時各取初分。故曰午前及初夜也。餘謂四
時。必依常儀不可廢也。經云下正明修觀。
初約六塵及以五陰而爲觀者。初觀六塵。
雖引大集如空如心名猶通總。據下觀陰
但離性相成聲聞空。是故次須修於幻化
及實觀也。地無堅者下次觀五陰。於中先
觀色陰。色即四大。初觀地大。地是事堅因
縁所成有本非有。而情謂有有即是堅。故
於地大起情執堅。今寄事堅以破情堅故
云有是堅義。無等二句及餘三大例之可
知。彼經因優波斯那問身子答。答中云。當
觀地大無堅水大不住風大無礙。從顛倒
生。火大不實假因縁生。受想行識一一性
相同於四大。皆悉入於如實之際。優波斯那
得四大定通達五陰。得羅漢果。今文準經
以義開拓委作觀法。故於四大各以四性
推令如空。末代鈍根不同佛日。故依中論
觀於二空。如地大中初句云有是堅義。此
則但謂地是定有。爲防轉計三句破之。計
云。有既是堅。無何得堅。乃至轉入第四句
計非有非無亦謂無堅。今並破之無非計
堅。然此地大本非四句。無堅名字因情謂
堅。故用四句寄堅破執。三大準地思之
可知。是名破色陰以入性空。如初地大中
云畢竟不可得。次水大風大中並云亦不
住無四句。亦不住不可説中。並相空文也。
唯火大中相空文略。受等四陰性相準此亦
應可見。問。推前三大並用有等四句破
之。至火大文乃用自等四句破者何耶。答。
有二義故。一者依經。經云火大不實從因
縁生。因縁宜作自他名説。二者名異義同。
有秖是自無秖是他。乃至雙非秖是無因。經
文存略餘陰不説。應云受無領納性不可
得。若謂受是有有是領納。乃至謂受是非
有非無亦是領納。乃至識是了別亦復如是。
具足應如第五卷中破假四句。如是觀者是
聲聞法。即以眞諦名爲如實。問。若聲聞法
應觀四諦。答。陰是苦諦性執是集。觀法是
道。實際是滅。觀陰既爾下次明縁覺觀法。始
自無明終至老死。皆如谷響悉破性相。何
者。若有四句。即是無明乃至老死。若入實
際名空觀成。觀慧之本等者。若無觀慧乃
成無益苦行故也。是故須用如幻等觀得
性相空入如實際。實際有二。二乘依通通
即眞諦。別圓依中不與小共。今且從通。至
下六字三陀羅尼方從中道。況下文觀惡純
用圓觀。應知今文本意在圓。銷伏下約三
陀羅尼對破三障。言銷伏者。銷謂銷除伏
名調伏。報障之毒螫害行人。以此總持能
銷伏之。毘舍離人下明破障功能。經云。爾
時毘舍離國一切人民遇大惡病。一者眼赤
如血。二者兩耳出膿。三者鼻中流血。四者
舌噤無聲。五者所食之物變成麁澁。六識
閉塞猶如醉人。疏云。五根病故意識昏迷。故
云六識乃至如醉。經云。有五夜叉吸人精
氣。疏云。如是病鬼從五根入。傷壞病者
名五夜叉。經云。爾時長者名曰月蓋。與其
同類五百長者倶詣佛所。而白佛言。此國
人民遇大惡病。良醫耆婆盡其道術所不
能救。唯願世尊救斯病者。佛告長者。去
此不遠西方有佛名無量壽。彼有菩薩名
觀世音及大勢至。恒以大悲救濟苦厄。汝
今當請。説此語時即於光中見無量壽佛
及二菩薩。如來力故佛及菩薩倶到此城。住
城門閫放光照之。於是長者説四行偈。稱
三寶名誦陀羅尼。平復如本。疏云。西方極
遠那云不遠。有云。於凡爲遠於聖不遠。今
云。若機合時雖遠而近。若機未熟雖近而
遠。問。何故但西請耶。答。若約五行西方主
金是決斷義。若約四諦東集南苦西道北
滅。西方屬道是能通義。若爾。與法華疏東
西馳走以譬苦集不相違耶。答。各隨義便
亦不相違。彼則因果相對以配。則東集西苦
南道北滅。此約因果次第相生。各有所以
以成所表。若約方所者。日從東出而沒於
西。表東土釋迦能生物善。西土彌陀除衆
生惑。無量壽者。有云。佛有生法二身。二土
二佛倶有生法二身。於生身中隨化縁故。
此壽有量彼壽無量。有作本跡釋有作眞
應釋。見應跡不能除障。見眞本則能除
障。此並不然。但隨機宜以此爲因以彼
爲縁。不須別解。問。何故請三。答。機縁在
三。若約所表者。佛表法身觀音表智勢至
表福。通論倶具且從別説。問。何故請三經
題從一。答。智能銷毒即破惑義。從義便
故。故且題一。佛説銷伏陀羅尼已云。若有
四部持是菩薩名及誦呪者。一切不善如
火燒薪。破惡下次明破惡業陀羅尼。釋名
可知。破梵行下次明功能。經云。破梵行人
作十惡業。聞此呪時蕩除糞穢還得清淨。
設有業障諸惡不善。稱菩薩名誦陀羅尼。
即破業障現前見佛。六字下次釋六字陀
羅尼。言六字者。他云。稱三寶名一寶二字。
謂佛陀達磨僧伽。有人云。三寶爲三字。觀
世音爲三字。此皆無有標章結句。是故不
用。疏案經文應爲三種六字之義。一約果
報以爲六字。説偈竟云。有四部衆聞此六
字。即廣説六道拔苦功能。次約修因以爲
六字。如優波斯那聞六字章句令觀心脈。
即廣明六妙門。三約六根以爲六字。如舍
利弗在寒林中答斯那問云眼與色相應
等。即廣説六根。三文之後一一結云聞此
六字章句故也。故六字義不出此三。今文正
用初後二義。大悲等言今家義立。淨於下明
六字功能。於中初文先約能破根本之惑。
三毒是根名三毒根。此三能生一切不善理
通一切。故今此文淨三毒根。能見佛道。又
以無明爲三毒根。是故破已能見佛道。六
字即是下正釋六字功能。能破六道三障二
十五有。成二十五王三昧。言六道者。諸論
及阿含正法念廣明其相。大論三十三問云。
云何六道復云五道。答。佛去世後五百年中
部別不同。各迴佛經以從己義。故使修羅
一道有無不同。此中雖通云三障輕重不
同。是故須云六道三障。地獄從義立名。謂
地下之獄名爲地獄。梵云捺落迦。此云苦
具。八寒八熱等具如釋籤第四。鬼者。梵云
闍梨哆此云祖父。爾雅云。鬼者歸也。尸子
曰。古者名死人爲歸人。又云。人神曰鬼地
神曰祇天神曰靈。有云。飢餓謂餓鬼也。恒
被驅使。此趣在閻浮下五百由旬。有閻
界是根本處。亦有住閻浮洲者。有徳者住
華果樹林無徳者住不淨中。東西二洲亦有
鬼。北洲唯有威徳者。諸天亦有。隨生處形。
俗中有阮籍兄孫瞻。毎執無鬼論。忽有客
詣之言及鬼神之事。客乃理屈作色曰。鬼
神者古今賢聖共許。君何獨言無。即僕是鬼
也。遂變形而滅。又阮咸有從子修亦執無
鬼。有論者云。人死爲鬼。君何獨言無。曰。
今有見鬼者。言著生時衣。若人有鬼衣亦
有鬼耶。論者伏焉。此亦論者不達鬼化爲
衣。令似彼人生時所著。俗雖説有非委
悉知。故俗教中但見人畜少分。不見餘之
四道。故孔子云。生與人事此尚未知。死與
鬼神我爲能測。畜生者褚究許六向究三反
並通若非褚六音即六畜也。謂牛馬雞豕
犬羊則攝趣不盡。今通論此道不局六
也。婆沙云。旁生形旁行旁故云旁生。或云
遍有。遍五道中有之故也。無明多者不過
畜生。又大論以三類攝之。謂晝行夜行晝
夜行。又三。謂水陸空。長含廣明。阿修羅者。
阿之言無。修羅云天。彼非天故。又修羅此
云端正。彼無端正故云也。又云無酒。世界
初成住須彌頂亦有宮殿。後光音天下如
是展轉至第五天。修羅瞋便避之無住處
下生此。又嫉佛説法。佛爲諸天説四念處
則説五念。佛説三十七品則説三十八品。
常爲曲心所覆。猜者疑懼也。詩傳云。以色
曰妬。以行曰忌。害賢曰嫉。疑如後釋。故
知修羅嫉賢忌行。人者。梵云摩&T072933;&T049271;此云
意。人中所作皆先意思。易曰。唯人爲萬物
之靈。禮云。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此亦未
知五道故也。婆沙云。五道多慢莫過於
人。又云。五道中能息意者亦不過人。住處
有四。破人三障而云天人者。以人道中
有事理故。故加之以天方伏於人。言丈
夫者。人長一丈故曰丈夫。此則指人中最
勝者。方名丈夫。白虎通曰。夫者扶也。以道
扶接故也。今亦如是。以理扶之方名丈夫。
見佛性理方名丈夫。故涅槃曰。見佛性者
雖是女人亦名男子。男子即丈夫也。若據
此意。天道亦應有第一義天爲事理二釋。
天者。俗釋如第一卷。俗亦未識三界諸天。
是故但以清濁分之。今釋典中所言天者。
亦名最勝亦名光明。欲色無色云云。標主得
臣者。大梵天王爲三界主。餘皆屬臣。今但
標主攝得臣下。臣者男子之賤稱。讓主爲
貴故也。此六得名或從對治。如四惡趣及
人初釋也。或從理説如人後釋。天從便宜。
廣六下約二十五三昧中。云如幻等四者。
南用如幻東用日光西用月光北用熱焔。
不動等十七者欲界用六色界用七無色用
四。欲六者。不動破四王難伏破忉利。悦意
破夜摩青色破兜率。黄色破化樂赤色破
他化。色界七者。白色破初禪。種種破梵王。
雙破二禪。雷音破三禪。霔雨破四禪。照鏡
破那含。如虚空破無想。無色四者。無礙破
空處。常破識處。樂破不用處。我破非想非
非想處。二十五有總爲頌曰。四域四惡趣六
欲并梵王。四禪四無色無想五那含。二十五
三昧破二十五有。在大經聖行品。具如玄
文第四卷釋。此經通三乘下結成三乘用觀
不同。六道二十五有其義一也。以由能觀
智不同故分三人別。雖曰三乘教應分
四。前明二乘之法。此法即與兩菩薩共。今
破二十五有見於我性。故菩薩乘中唯在
別圓。破障通三破有則別。自調者從因爲
名。自度者從果爲名。殺賊者從義立名。謂
害物曰賊。爲聖人之患害故也。爾雅云。蟲
食苗節爲賊。三界結蟲食無漏苗。故阿羅
漢翻爲殺賊。福厚等者。百劫修福故云福
厚。福多助智是故根利。若起下由起大悲
縁如實際得不退轉。此位應在初住初地
念不退也。問。若爾。何故彼經云。佛告堅意。
首楞嚴定非初地所得乃至非九地所得。
唯第十地乃能得之。答。此是別教教道之説。
以首楞嚴名健相故。故非下地之所能得。
圓義具如第一卷末。初心尚得觀於涅槃。
豈不得觀首楞嚴耶。七佛八菩薩等者次
約諸經。七佛神呪經中。初明七佛各有陀
羅尼。及説功能以爲懺法。次文明八菩薩。
一文殊。二虚空藏。三觀世音。四救脱。五跋陀
和。六大勢至。七堅勇。八釋摩男。亦各有神
呪及功能悔法。乃至經下文復有普賢菩薩
等及八龍王。亦各有滅罪呪。又如七佛倶胝
陀羅尼。及瑜伽中八大菩薩各有陀羅尼。謂
觀音勢至普賢文殊虚空藏金剛藏除障蓋彌
勒。虚空藏八百日塗厠者。厠謂間雜也。人
之間上其處雜穢故名也。虚空藏經云。未來
世中善毘尼者應教衆生説治罪法。有三
十五佛救世大悲。須立道場具諸供養先
禮十方佛。稱三十五佛名別稱大悲虚空
藏名。何者。虚空藏頂上有天冠。冠中有如
意珠。冠中有三十五佛現。是菩薩結加趺
坐。或時現作一切色像。行者若於夢中若
坐禪中見此相時。以摩尼珠印印行者臂
上作滅罪字。若得此相還入僧中如法説
戒。南山行儀亦用此文。若準此意足數可
矣。故付法藏中滅重罪已。時人名爲清淨
律師。若優婆塞得字不障受戒。故鈔主依
之對俗辨邊非無憑據。若不得字空中唱
言罪滅罪滅。又無此相知毘尼人。夢見
虚空藏告言毘尼薩。毘尼薩者。其比丘及優
婆塞更令懺悔。一日至七日禮三十五佛。
菩薩力故其罪輕微。知法者復教八百日塗
厠。日日告言。汝作不淨事。一心塗治一切
厠勿令人知。塗已洗浴禮三十五佛。稱虚
空藏名。向十二部經。五體投地自説罪咎。
又經三七日應集親友於佛像前稱三十
五佛名。文殊賢劫菩薩爲作證明。白四羯磨
如前更受。此亦是犯重失戒之文。若不失
者如何悔已令其更受。經云。佛告波離。汝
爲未來無慚多犯者。應作如此懺悔方法。
具在南山儀中。言集親友者應非俗眷。比
有犯重之徒直來受者未見益方。若受後
生慚猶勝沈俗。自謂不捨。來入僧中。根本
既無。坐次安在。此文且順虚空藏意。若准
律文一支一境雖復已壞。餘支餘境猶轉如
故。是故依律坐次非無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歴諸善中。先分別四運者。運者動也。
從未至欲從欲至正從正至已。故通云動
也。又國語云。陸載曰運水載曰漕。漕字常
爲九界四心所載。故名爲運。今攝九運令
入佛運。仍觀佛運不出九運。佛運之體體
性本無。是故應須分別四運。此分別門冠
下作受。若不先辨觀心無託。故云心識無
形以四相分別。又爲世人多謂生心爲妄。
須觀滅心非妄。都不觀之。謂爲無生謬之
甚也。世習禪者皆觀無生。不知無生爲在
何處。爲先有耶爲先無耶。先有則已證無
生。先無如何名觀。若知九界而爲觀境。則
菩薩界已起未起。尚須觀察況復餘耶。今
言已未約縁内外有心無心。有心無心從
來有漏。豈容據此判生無生。如人防火一
切倶防。若但防發不防未防。必爲未發之
火所燒。觀已未心實爲防於欲生正生。無
生觀人但知觀於正起之心令心不起。不
知觀於未起之心。心體本無。無既本無。起
亦非起。此對人間六塵起滅生無生心。如
此滅心尚不自識。況識欲色無色等心。況
復析體及偏小等。圓無生心尚須觀察。況復
餘耶。又觀四運者是隨自意中從未從事
而修觀法。如常坐等或唯觀理。謂一切法
無非法性。是故當知修三昧者。於此二
途一不可廢。故占察經云。觀有二種。一者
唯識謂一切唯心。二者實觀謂觀眞如。唯
識歴事眞如觀理。今文觀於十界四運。義
當占察一切唯心。故今文云。能了此四即
入無相。若也次第觀十四運名思議境。能
達九界即佛法界名不思議。仍須發心乃至
離愛。方成一家入道之相。故傅大士獨自詩
云。獨自作問我心中何所著。巡檢四運併
無生。千端萬緒何能縛。當知無垢大士亦以
四運而爲心要。大士雖即不云十界。既云
萬緒意亦兼諸。如下六十四句展轉推尋。
是故大士亦云巡檢。言一相無相者。九界
四相皆不可得。名爲一相。一相自無名爲
無相。問下料簡已未二心。問意者。正斥他
人但觀正起。故先問云。此二無心云何可
觀。答中二番。先答未念次答已念。二番皆
有法譬合也。初法者。但是未起名之爲無。
既非永無是故須觀。如人下譬者。作與不
作自約前事。事雖有無人不可滅。心亦下
合也。念與未念自約前縁。縁雖有無心不
可滅。心既不滅因茲廣能起一切心。是故
觀之不令縁惑惑即九界觀入佛心。作作
兩字倶在祖餓反。作所作事名爲作作。次
念已下第二番答。望事爲己心不可無。如
人下譬。念已下合。次問者。引金剛經三世
之心皆不可得。已即過去未即未來現在尚
無。云何乃云觀三世心。答中先總非之。若
過去下別答也。先牒前難。次云何下正答。
如汝所問不觀三世。云何聖人觀三世心。
鬼神下擧劣顯勝。云何下反斥也。鬼神下類
尚知三世。豈佛法中令無三世。問。鬼神云
何知三世耶。答。如婆沙中有鬼入女人身
中。呪師問云。何故惱他。答。是女人五百生
中與我爲怨常斷我命。我亦常斷其命知過
去也
若捨怨心我亦捨之。時人語女可捨怨心。
女言已捨。鬼觀女心口雖言捨心中不捨。
即斷女命知現
在也
既知自他過現未來准此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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