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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圖記叢髓録 (No. 1887B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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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一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二
文云。將欲釋文。二門分別。一惣釋印意。二
別解印相。問何故依印 答欲表釋迦如來教
網所攝三種世間。從海印三昧繁出現現故。
所謂三種世間。一器世間。二衆生世間。三智
正覺世間。智正覺者。佛菩薩也。三種世間攝
法盡故。不論餘者。廣義者。如花嚴經説
第二別相門中。三門分別。一説印文相。二明
字相。三釋文下意。一問何故印文唯有一道。
答表如來一音故。所謂一善巧方便。何故多
有盤迴屈曲。以隨衆生機欲不同故。即是
義當三乘教。何故一道無有始終。現示善巧
無方。應稱法界。十世相應圓融滿足故。即是
義當圓教。何故有四面四角。彰四攝四無量
故。此義依三乘現一乘故。印相如是。二問
何故字中有始終耶。答約修行方便。現因果
不同故。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現三乘根欲差
別不同故。何故始終兩字安置當中。表因果
兩位法性家内眞實徳用性在中道故。字相如
是。問上云因果不同而一家實徳性在中道。
未知所由。其義云何。答此義其實難解。雖然
依天親論主。以六相方便立義分齊。准義道
理隨分可解。若約十句。以辨六相。如下説。
今且約印像。以明六相。示一乘三乘主伴相成
現法分齊。所謂六相者。惣相別相同相異相
成相壞相。惣相者。根本印。別相者餘屈曲。別
依止印。滿彼印故。同相者。印故。所謂曲別而
同印故。異相者。増相故。所謂第一第二等曲
別増數故。成相者。略説故。所謂成印故。壞相
者。廣説故。所謂盤迴屈曲。各各自別本來不
作故。一切縁生法無不六相成也。所謂惣相
者。義當圓教。別相者。義當三乘教。如惣相別
相成相壞相等不即不離不一不異常在中道。
一乘三乘亦復如是。主伴相資不即不離不
一不異。雖利益衆生。而唯在中道。主伴相成
現法如是。一乘別教三乘別教准義可解。汝
所問疑義亦如是。初曲如因。後曲如果。如初
後不同。而唯在當中。雖因果義別。而唯住自
如。依三乘方便教門故高下不同。依一乘圓
教故無有前後。所以得知。如經説。又一切菩
薩不可思議諸佛法明説令入智惠地故。論
曰。一切菩薩者。謂住信行地。不可思議。諸
佛法者。是出世間道品。明者見智得證。説者
於中分別。入者信樂得證。智惠地者謂十地
智。如本分中説。此是根本入。如經。又一切菩
薩不可思議諸佛法。明説令入智惠地故。此
脩多羅中。説依根本入有九種入。一者攝入。
聞惠中攝一切善根故。如經攝一切善根故。
二者思議入。思惠於一切道品中。智方便故。
如經善分別選擇一切佛法。三者法相入。彼
彼義中。無量種種知故。如經廣知諸法故。四
者教化入。隨所思議。名字具足善説法故。如
經善決定説諸法故。五者證入。於一切法平
等智見道時中。善清淨故。如經無分別智清
淨不雜故。菩薩教化衆生。即是自成佛法。是
故利他亦名自利。六者不放逸入。於修道時
中。遠離一切煩惱障故。如經一切魔法不能
染故。七者地地轉入。出世間道品無貪等善
根淨故。如經出世間法善根清淨故。復有善
根能爲出世間道品因故。八者菩薩盡入。於
第十地中。入一切如來祕密智故。如經得不
可思議境界故。九者佛盡入。於一切智入智
故。如經乃至得一切智人智境界故。是諸入
爲校量智義差別。次第轉勝。非根本入。一切
所説十句中。皆有六種差別相門。此言説解
釋。應知除事。事者。謂陰界入等。六種相者。
謂惣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惣相者。是
根本入。別相者。餘九入。別依止本滿彼本故。
同相者入故。異相者増相故。成相者略説故。
壞相者廣説故。如世界成壞。餘一切十句中。
隨義類知。論文如是。准是論主立宗道理。故
知雖因果信解行迴地佛自位不動。而無前
後。何以故。諸法各異住自如故。一如多如如
如相不可得故。是故經云。問云何深信佛法。
答一切諸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若如是者。
名爲深信佛法。是其義也。問六相者爲現何
義。答正現縁起無分別理故。以此六相義故。
當知雖一部經七處八會及品類不同。而唯在
地品。所以者何。以是根本攝法盡故。地品中
雖十地不同。而唯在初地。何以故。不起一地
普攝一切諸地功徳故。一地中雖多分不同。
而唯在一念。何以故。三世九世即一念故。一
切即一故。如一念多念亦如是。一即一切。一
念即多念等。反前即是。以此理故。陀羅尼法
主伴相成。隨擧一法盡攝一切。若約會説。會
會中盡攝一切。若約品説。品品盡攝一切。乃
至若約文説。文文句句盡攝一切。何以故。若
無此彼不成故。陀羅尼法法如是故如下説」
何故依印至佛菩薩也。眞記云。何故依印。答
欲表釋迦如來教網所攝等者。釋迦教網則
深淺雖殊。有名相際惣取云也。三種世間從
海印三昧繁出現現者。三世間法繁出則離
海印體耶。答三世間法即是海印全體現現
本不離也。問攝三世間爲惣相。佛則惣別不
一故。爲四世間耶。答智正覺中。有待他之義。
有絶待義。約此二義不一故。亦可得云四種
世間。然約二義不異故。但云三種世間耳。問
器及衆生宜云世間。智正覺者既已出世。何
云世間耶。答始成正覺時中。三世間法圓明
現現。故云世間。謂時爲世。中爲間故也。問
至相以菩薩合於衆生。何故此中合佛菩薩
爲智正覺耶。答約覺同云耳。何故印文至現
一乘故。大記云。何故印文唯有一道者。立在
第四重海印起此問也。謂既隨根欲而成屈
曲。何故云一道耶。如是問也。如來一音者。
法界品云。我知法界一性如來一音一切衆
生無不了故已上。問若一切衆生了一音者。
非是各得解也。若各得解者。非是一音無不
了也云云。若對此難。以惣別二相答也。謂不
壞屈曲而能等遍故。是一音。不動等遍而差
韵故。能成屈曲。此中能成等遍者惣相也。音
韵差者別相也。別即惣故。雖衆生各得解。而
了一音也。惣即別故。雖是一音而各解也
眞記云。如來一音者。惣相音也。法界品云。我
知法界一性如來一音云云。此義者一切衆
生種種差別音聲等即是如來一音耳。問此
守護夜神善知識證見一音云我知法界一性
也。何故云一切衆生耶。若見一切衆生者。何
云我知法界一性耶。答見法界一性。故知一
音中有一切種也。以得惣相知不分之別相
故。如家之一言。契柱立梁横諸縁而呼故也。
若不契立横諸縁。則家之一言何處起耶
法記云。盤迴屈曲者。既知法界一性。則無三
乘。故亦無印中角曲耶。答有異相故。有稱性
不動之角曲也。問若爾有三乘耶。答一乘角
曲全盡印圓故。無三乘一邊之角曲也
眞記云。善巧無方者。無偏順之方所也。如前
無方中釋也。應稱法界者。横盡法界故。十世
相應者。竪貫三際故也
法記云。圓融滿足者。猶如虚空攝一切物。約
此一柱包攝十種普法無所遺餘故也。是故
普法章云。諸佛善巧會融法界圓通自在不
離見聞已上。以一乘中見聞圓通之法故。見
聞位中即得滿足究竟佛果。故云不離見聞

眞記云。義當圓教者。有三乘別教。三乘同教。
有一乘同教一乘別教。有一乘圓教也。若就
樓觀而論者。内莊一乘外嚴三乘門則同教
也。所謂門者通内外故。内雖一乘而門内則
同教一乘也。又此同教約三乘。已上之義即
爲別教。一乘亦得以約所目爲別教故。問所
目三乘義當於外是嚴三乘。何云別教一乘
耶。答此經之内所流所目之三乘具含二義。一
者令彼下機計謂同於我法之義。二者令彼解
其自所得法全是花嚴大虚之義也。約初義
則當於門外故。是三乘爲外嚴也。約後義則
當於門内故。是一乘爲内莊也。今約後義故。
以所目爲同教一乘。乃至亦名別教一乘耳。
直約樓觀之内方自體別教一乘也。初初不
見三乘故。云自體別教也。圓教者通履前四
教也。問是則與彼同教一三和合之義何異
耶。答欲引下機而和合者是同教也。欲爲自
家實徳而通履者是圓教也。故古人云。同教
如大地。長養三乘草木故。別教如大海。不宿
三乘死尸故。圓教如虚空爲二所依故也
  古記云。同教別教分有九種。謂一黄牛車
同。共羊鹿故。大白牛車別。三乘外故。二大
白牛車同。王髻中珠別云云。三法花同。花
嚴別云云。四第二會至隨好品同。普賢行
品以去別云云。五普賢現語言墮在文字故
同。普賢内證離文字絶言説故別。六普
賢内證是因分故同。佛外向是果分故別。
七佛外向向機縁故同。佛内向則雖花嚴
定中爲果徳衆示國土海法而背離因機故
別。八佛内向有背向故同。海印定中法性
不可説離背向故別。九上來所明説不説
等有勝劣深淺故同。此海印定法性不可
説中説不説無二則無分別故別也。相和
尚云。若約情説。證教兩法常在二邊。若約
理云。證教兩法舊來中道一無分別。蓋謂
此乎。上來且約理分。若據文義分齊。同別
非一。謂通於一部分之。則差別縁同教。本
實則別教。若據一化始終。則衆多別義一
言通目故同。隨機各別故別也
大記云。四攝四無量者。以此四攝四無量之
二四因果。表下四教因果八位。若以七十三
印之中一字印印之則不動。此八因果之位
即是一乘無側因果也。以此一乘因果加於
前八即成十也。五因是菩薩。五果是佛也。以
其四佛分置四方。以一乘佛安置當中。以五
菩薩分置亦爾。如是因果但我心内本具之
法也。此中四方及六方八方十方等依三乘
分也。謂聲聞明四諦故。依此分四方。縁覺觀
十二支而是二六故。依此分六方。始終教中
通有四攝四無量而二四即八故。依此分八
方。同教中即其同中含有別教十十無盡義故。
依此分十方也。若約無住別教。則本無方也。
是故文云。善巧無方。乃至云。義當圓教也。問
始終二教亦明十方。何故唯云八方耶。答此
約八葉之軌云耳。又始終教中總約四攝因
果等故分八方耳。問若并取頓教中因果則。
頓教中亦分八方耶。答約實則通。然因果是
位。頓教之中位相隱故且除耳。問何是八葉
軌耶。答此是毘盧遮那經及佛地經中八葉
作佛之軌也。依三乘現一乘者。一乘圓印雖
無角面。此印攝盡一切法故。具其四面四角
相。以分三乘四方六方八方十方等。漸現一
乘無方之圓印故也。若唯見角面則一向三
乘。唯見圓印則一向一乘。若依角面見圓印
則是同教也。故云依三乘現一乘也。問若爾
前之屈曲若唯見屈曲則一向三乘。若依屈
曲見圓印則亦是依三乘現一乘耶。此角面
則是同教也。前之屈曲但是別執三乘耶。答
屈曲亦是一道朱印之能隨之徳故。是以亦
有依三現一之義也
何故字中至性在中道。法記云。何故字中有
始終耶。答約修行方便現因果不同者。所言
修行方便則一乘修行耶。三乘修行耶。答但
是三乘修行方便耳。問何故一乘無修行方
便耶。答以一乘中無因果故。問若爾何故下
云因果兩位法性家内眞實徳用性在中道
耶。答只爲三乘執因先果後之人現因果同
時義故云耳。若約實云。此宗之中無因果名。
問若爾則全果之因全因之果亦無耶。答爾
也。故至相云。因無異果之因。果無異因之果。
然因果之稱寄現於縁虧盈自彼於我無爲。故
知一乘無側因果亦不立也問印之五十四角
一一全盡印圓如是。全印之角亦應捨耶。答
若約自宗。無如是事。何更捨也。以證分中無
有因果證分教分一乘三乘同教別教等事。縁
起分中方説因果證教一三同別教等種種事
耳。是故就縁起分云因果兩位性在中道也。
問若實不立因果。豈不是撥無因果之大邪
見耶。答立在過越因果之處言無因果。豈是
撥無耶。故和尚令人難此義云。法性之中有
因果耶。無因果耶。若法性中有因果者。應非
法性。以法性中無因果故。又令答云。無因果
也。問然則根本入中所開九入不滿本耶。答
滿也。問若爾何云無因果耶。答非汝所執攝
思議等能滿彼也。但是入入能滿彼本。是故
於彼無因果也。若約入入。隨攝思議等而生
解。則有勝劣因果之位。故是同教。若約攝等。
隨於入入而生解。則有性在中道無勝劣之
因果。亦是同教。若除入入但約攝思議等。即
是三乘別教。若直約根本入。則是一乘別教
也。約此三義以現印義。亦現大經具含多義
大記云。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現三乘根欲等
者。約實則字中屈曲通於三途人天。然而字
者是生解之詮故。且約解教相現但云三乘
根欲耳。何故始終兩字安置當中等者。法字
是因。佛字是果。通一乘三乘也。欲現三乘之
前後因果即是法性徳用性在中道故。以始
終二字安置當中也。問若爾唯約三乘因果
而論。何云因果通一乘耶。答若約實。道理諸
法各各住自如位本來不動。然三乘之人唯
見前後。一乘不爾隨須自在。是故約前後因
果。現性在中道之義。在於一乘。故云通一乘
也。法性家者有二。謂證分之法性。及無住別
教之法性也。實相總相法身中道等亦通二
義也。施設門中有分示證教之義。有分示一
乘三乘之義。故云因果通一乘三乘。法性通
證分教分
眞記云。法性家者。約今日縁中所起之法。爲
證分及縁起分之法性也。或云。證教不分之
中道方爲法性家也
上云因果至無有前後。法記云。上云因果不
同乃至其義云何等者。起此問意。前云。約修
行方便現因果不同。而次又云。因果兩位法
性家内眞實徳用性在中道。故未知此意如
是問也。問前印相終更無別。問何故此中釋
字相已更復設此問答耶。答其印道則隨字
相而畫故。委釋字相則可解印相故也
大記云。依天親論主以六相方便立義等者。
佛於四種菩薩行文現六相意者。若諸菩薩
欲入法體。要以六相融錬其心。方可得入故
也。論主得佛意故。於十入處明六相方便。以
治三乘攝入等是三賢乃至佛盡入是佛果。
如是次第轉勝之執現其攝等九入稱根本入
無勝劣也。故古辭云。天親菩薩於十入處明
六相日始報佛恩也。和尚得此論主意故。云
依天親論主立義分齊。准其道理。則三乘之
前後因果性在中道所由可解也。約此六相
方便之言。融質徳云。六相者唯是教門施設
耳。於法體上無所關也。故言方便也。故和尚
云。入法性家之要門。開陀羅尼藏好鑰匙。康
藏云。以此方便會一乘又云。四句與六相倶
爲入法方便已上。故知但是能詮教門之方
便也。思惟徳云。六相者但約法體巧相集成
名方便耳。此外更無所入法體也。故和尚云。
一切縁生法無不六相成。又云。六相者正現
縁起無分別理。乃至云。以此理故陀羅尼法
主伴相成。康藏云。第四集成方便諸法同體
巧相集成故名方便。智論云。此法善巧集成
故名方便已上。故知但約所詮法體爲方便
也。解云。此上二説若偏執。則二倶有過。謂各
滯一隅不當理故。若據道理。各有所憑。二説
倶是。何者。如同教中破定執見故。只是教門
入法方便也。若別教中直明法體故。即是圓
融之法善巧集成方便也。一乘三乘主伴相
成者。無住別教是主。別執三乘是眷屬伴。此
中立主伴法體故。云成主伴相也。問若爾何
故下云主伴相資耶。答立主伴法已。令其別
執三乘之伴習因縁縁起等三觀修錬其心
故。所流三乘之伴至於性起之後際。與無住
別教之主相資。得成圓明主伴故也
法記云。主伴相成現法分齊者。餘處三乘但
是眷屬。不得爲伴。此中意者。印圓則一乘故
是主。五十四角則三乘故是伴也。由諸角故
得成印圓。由印圓故得成諸角。是故一乘三
乘互相成也。其一一角全盡印圓者。是所現
分齊也。大記云。六相者。總別二相表法無盡。
同異二相現法無礙。成壞二相示法無側。一
乘法義不出此三也。若別釋者。總相直標無
住法之自體。別相指無住總之無盡。同相現
無盡之無礙。異相釋無礙之無違。成相示無
違之無側。壞相表無側之不動也。問無住法
之自體云何。答法界之法混爲一身是。問法
界之法爲是動故成一身耶。答只由不動成
一身耳。若約此一堂論。則椽等諸縁各自不
動。方得成一總相堂耳。問別相表無盡等者
何耶。答別相者椽等諸縁各差別故現一總
相堂中非一之徳故云別相指總相之無盡也。
椽等縁中須同相。則丈二之椽稱二十歩堂。
餘縁亦爾。故云同相現無盡之無礙也。又此
縁中須異相。則丈二之椽雖稱於二十歩堂。
而不動自丈二位。餘縁亦爾。故云異相明無
礙之無違也。見其丈二椽之成此堂時側無
餘縁。故此一椽即是無側。餘縁亦爾故云成
相示無違之無側也。壞於成處壞故。云壞相
表無側之不動也。問何故唯六不多不小。答
總別一對上根得入。同異一對中根得入。成
壞一對下根得入。良以下根於同異中不能得
總。故不減至四五也。雖是下根歴學成壞必
得入總。故不増至七八也。康藏云。總相者一
含多徳故。別相者多徳非一故。別依止總滿
彼總故已上。問一含多徳者。總總多徳。別別多
徳。答一一義倶得。謂攬別成總故。云別別多
徳亦得。然其總中所具別徳一一皆全盡總。
故云總總多徳亦得。問若爾應立無盡總耶。
答雖云多徳。非是一外之多。故無此難也。問
既云總相者一含多徳。故所含多徳與能含一
義門各異。何云非是一外之多耶。答但其多徳
合處目爲能含一總耳。是故非是一外之多多
外之一也。別依止總滿彼總者。問若以類各分
六相。則總同成爲一際。別異壞爲一際也。既
與總爲一類。故同有同總義。成有成總義。何
故別相與異壞爲一類而有滿總之義耶。答若
得總相。不須別相。但於未得機中欲示總相
故開也。開別之時總義已現。是故別中有滿
總義。問及滿耶不及耶。答及滿也。問此是別
相釋義故。應不及滿。本總何云及耶答既分
總之時由開總故。現彼別徳。還以別滿總之
時及滿也。問若爾總中有別貎耶答無也。何
者。本於無別貎之總中所開故。雖其別相及
滿本總總中無別貎也。問若爾與三乘泯差
別。俗歸平等。眞何異耶。答一乘中分別全無
分別。無分別全分別。非泯分別方歸無分別。
是故異也。同相者。欲現總徳故。開別相。既開
別已。恐有惑人謂其別相迥別於總故。欲令
其知彼別相全同於總故。於別相之次明同
相也。同有多義。謂上同下同。内同外同。若
約此舍論者。諸縁同於總舍者上同。總舍同
於諸縁者下同。就上同中。諸縁同於舍者内
向同。諸縁相望成舍力義齊同者外向同也。
又有分同滿同二義。謂一尺之瓦出一尺之
力同於二十歩堂者分同。一尺瓦出二十歩
力同於二十歩堂者滿同也。異相者。示其能
成諸縁形類差別各位不動之義也。問若實
異者。應非同耶。答只由異故得有同義。若不
異者。瓦既一尺。椽亦一尺。違本縁位失前齊
同作舍之義。問若爾一尺之瓦出二十歩力
同於二十歩堂。椽亦如是者。此亦豈非失本
縁位耶。答瓦若動自一尺之位同於椽之丈
二之位。然後出二十歩力。椽亦如是者。應失
本位。瓦自不動本一尺位。椽亦不動丈二之
位。而各出二十歩力同於堂故。雖並出二十
歩力瓦非丈二椽非一尺。各住自位故不違
也。成相者。明不作之作。謂諸縁等各位不動
得成舍也。前同相中。椽等諸縁相望相攝成
舍力義齊同。又約椽等諸縁。望於總則舍帶
於椽總。望於縁則椽帶於舍。故有相望相攝
相帶之義。此成相中。隨約一縁。即正是總絶
待無側。能成縁外無別所成。是故不説相望
相攝之義。壞相者。明作之不作。謂椽等諸縁
各住自法本來不動也。問此中不動與前異
相中不動何別。答前異相中位不動故。瓦一
尺位與椽丈二位各雖不動。而有相望之義。
此中體不動故。法法各各不相知也。約成相
堂詰。於諸縁柱成耶。乃至瓦成耶。如是遍詰
無有一物成彼堂。由如是故成相堂究竟也。
即作而不作故。壞相即成。非滅壞之壞也
  古記云。問古徳云。因縁堂作則得成。不作
則不得成。縁起堂作則不得成。不作則得
成。此義云何。答同相舍有作之作。成相舍
無作之作故也。同相成相相對説。則同相
者縁起現前義。成相者縁起無性義。成相
壞相相對説。則成相者不作之作故。無性
縁起義。壞相者作之不作故。縁起無性義
也。古辭云。始從柱底石終梁上瓦方立全
舍者遍計堂。荷斧打木隨一一打立全舍
者因縁堂。斧不墮木木不犯斧立全舍者
縁起堂。木芽青時立全舍者性起堂也。就
於性起中。木種下時立全舍者無住堂。種
即眞者實相堂也。康藏云。何是舍耶。椽即
是舍。何以故。爲椽全獨能作舍故。乃至問。
若椽全獨能作舍者。未有瓦等亦應作舍。
答未有瓦等時不是椽故不住已上。問雖無
瓦等。現見是椽。何故云無瓦時不是椽
耶。答遍計之難耳。大經云。智海廣無涯未
測返増謗。可不愼哉母以有生滅心。疑實
相理。我此普法因縁之椽。自是一椽即攝
自類餘椽。若一尺栱。若八尺柱。乃至瓦焉
石焉。錬木之工燔瓦之父等。一切諸法普
皆攝盡作舍究竟。然後方得爲是椽故。是
以爾也。古人云今日採柱欲作昨日已成
之舍。若爾昨日已成之舍無柱而成耶。既
云今日採柱欲作昨日已成之舍。故知昨
日已成之舍非無柱而成矣已上。是故舍成
方是柱。又舍成方是椽也
眞記云。所謂六相者。此中大意。盧舍那佛最
尊勝。我等衆生最卑劣。舍那是總相。衆生是
別相。衆生身者無別自體。全以舍那身成。然
今示二各別義也。不他故云不起。不一故云
起也。故康藏云。末依於本有起不起。同相者。
約衆生身無餘物唯是佛身故。衆生身帶有
彼佛。異相者。雖衆生身帶彼佛身。而不動能
帶恒衆生也。約帶義云有同。約衆生義云有
異也。故康藏云。彼所起末既帶於本。是故相
望有同有異。成相者。卑衆生身即正尊佛身。
無毫末許與佛身別時。故不令同於彼。同相
觀者令同於彼。成相觀者即正一耳。壞相者。
法界差別之法各自不動。即是衆生身中眞
實徳用性在中道也。即正一耳。故云有存。各
自不動故云有壞也。故康藏云。彼帶本之末
既爲本攝。是故當體有存有壞也
  古記云。昔林徳入唐就融順師作難而問。
既已成佛初初不動凡身何。順云。六相之
中有同異也。有何難哉已上。問何不通云
有六相故。而但特取同異云耶。答若約舍
云別。則椽等諸縁別於總舍而已。非謂見
其形曲長短。又其壞者但見諸縁各住自
法本不作耳。唯同異相隨約一縁攝帶諸
縁成滿足舍力義齊同。而柱則八尺。椽則
丈二。瓦則尺餘。如是長短差別之位各自
不動故。但取此義而答也
六相章云。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是
別相。多類自同成於總。各體別異現於同。
一多縁起理妙。成壞住自法常不作。唯智
境界非事識。以此方便會一乘
大記云。總相者根本印別相者餘屈曲別依
止印。滿彼印故者。根本印者離別之總。滿彼
印者帶別之總也。然雖有二義。而無二總。所
謂總者無別可對。故云離別。然此離別之總
既攬別成。故云帶別耳。依總開別。有分開滿
開。故約滿開之義云滿彼印也。問若爾別外
更無本總。何云依印與滿印耶。答約實而言。
即不應云依印滿印。然欲令解無側至不相
知處故。具分能所如是云耳同相者印故者。
諸屈曲等一一雖別。而同是圓印故也。同有
二義。謂等故同。一故同也。等故同者。六相
列門之同相故。諸縁相望力義齊同也。一故
同者。同相一縁攝盡諸縁即是總也。異相者
増相故者。初曲次曲各異増數故也。増有二
義。謂内向増。外向増也。謂同於總之諸縁不
相是者内向増。互望和通之諸縁不相是者
外向増也。成相者略説故者。謂諸屈曲合成
一印故也。至於諸縁究竟之際只言一縁即
正是總故云略説也。壞相者廣説故者。諸曲
各住本無爲作故也。遍徴諸縁令至不増不
減自如之處。故云廣説也
法記云。總相者根本印別相者餘屈曲者。總
則一含多徳。別則多徳非一也。問一者是何。
多徳是何。答法界法之隨擧無側之義是一
也。此無側一之無盡之義是多徳也。問無側
一之無盡之義如何見耶。答且約此縁成一
堂云。則毎一一縁皆滿足堂者是也。謂隨擧
一法無側起而究竟。絶待者是無側一。此一
所含別徳亦各統包一一究竟。故毎一一縁皆
滿足法者。是無盡之徳也。若引例而言者。文
殊知識是智照無二相。若隨所依而散説。則
善財見文殊時。即見三千世界塵數知識。謂
能照智與所照境只是一故。見一文殊時。所
依三千即是知識。故云即見三千世界塵數知
識也。若捨所依而説。則總攬法界諸法成一
文殊故。見一文殊時。非但得見三千世界塵
數知識。亦得頓參法界塵數諸善友也。是故
約一文殊盡法界際三千世界塵數知識一一亦
盡法界際也。問然則一文殊耶。多文殊耶。答
隨所約約是一文殊。隨所約約是一堂也。是
故一文殊亦得。多文殊亦得。一堂亦得。多堂
亦得也。同相者印故者。五十四角同一印圓
故。云曲別而同印也。問分同滿同之義云何。
答不可分異之大虚分爲十方。一方虚空同
大虚時。十方虚空同時同者。滿同。唯見一方
同。不見餘方同者。分同也。異相者増相故者。
問數増耶。位増耶。答一云。第一角第二角如
是而數故。隨其數増位亦増也。一云。第一第
二如是而數故云數増。然非角増故。非位増
也。成相者略説故者。比如有人立在堂前。以
人一言呼堂内衆。衆皆口許。如是以印一言
呼印之時。五十四角皆即是印故。康藏云。縁
成和合略言標現。問同相中明一一角同於
圓印之義。此中明何義耶。答隨一角曲毎即
是印爲成相耳。非謂諸角成於印也。壞相者
廣説故者。如執人身詰其人名。無有一物的
受人名。如是廣辨五十四角次第詰之。無有
一角受圓印名故。康藏云。縁散無作廣辨因
縁也。故此印中印之圓滿者。是總相也。圓滿
印之諸角曲者。是別相也。諸角曲之二齊同
印者。是同相也。齊同印而不動各異者。是異
相也。不動異而無所偏當即正印者。是成相
也。即正印而各各自住不爲作者。是壞相也。
此六相門正是一乘不共方便。亦是不共法
體也以此六相且配三觀。則別相是遍計也。
同異則因縁觀。成壞則縁起觀。本總則性起
觀也。此則寄位言耳。若約一乘。則因縁縁起
性起三觀無淺深也。總相者義當圓教別相
者義當三乘教者。問圓教者是同教耶。是別
教耶。答是同教也。謂印圓是圓教。五十四角
是三乘。是故圓教及三乘皆同教也。何者。離
印圓無諸角。離諸角無印圓故也
大記云。林徳依此處立五重總別。謂一離別
之總。是五重海印之初海印也。二帶別而離
別之總。亦云縁中現而離縁之總。是第二海
印也。三總即別別即總。是第三海印。四亦總
亦別。是第四海印也。五非總非別。是第五海
印也。謂攬別成總故非總。依總成別故非別。
並形奪故也。於此五重之内。初總次別。又第
二總第三別等。如是相望而作總別。又此二
各具總別也。謂除初海印。於第二重。佛證心
是總。所現三世間別。此別不劣於總也。此中
無同異成壞。此之總別只是一體故。是縁起
六相之所入眞源也。於第三重。不防用六相
也。此亦法體非方便六相也。約第四重以去
配。因縁縁起性起等三觀含有三義。謂一總
相者無住別教。別相者所流三乘。於所目中。
同異相者因縁觀。成相者縁起觀。壞相者性
起觀。此中約所治之病爲別相耳。非能治六
相中別相也。二除無住別教及別執三乘。就
所目中。總別相者性起觀。同異相者因縁觀。
成壞相者縁起觀也。又此三觀一一各具六
相也。此第四重以去是方便六相也。以此五
重釋處處文義理方盡。今此文中具五重也」
  古記云。相和尚總章元年十月十一日。在
清禪寺般若院中問於儼師。受持普法軌
則云何。師曰。汝能持否。且擧領毛齊提綱
目正也。問是義云何。師曰。下至世俗之法。
皆是中道實相也。遂説十重總別以示之。
儼師行録中總別之文即是此也。一順總
違別。謂總相果法以塵數縁成故。順則總。
成總縁別故。違則別也。二違總順別。謂成
總之縁自位不動故。違則總。自位不動而
能成故。順則別也。三如別之總如總之別。
謂別全是總故如別之總。總全是別故如
總之別也。四別不知之總總不知之別。謂
所成總中無別貎故別不知之總。能成縁
中無總貎故總不知之別也。五離別之總
離總之別。謂總相果中縁而無不總故離
別之總。無異總之別故離總之別也。六無
住總無住別。謂無住者不自在義。以總相
果法不住於自故云無住總。此無住總塵
數縁中無所偏當故無住別也。七實相總
實相別。謂總相果法離於智之分別了知
故實相總。縁無別相故實相別也。所謂無
相也。八法性總法性別。謂總相果法性自
圓通觸縁斯順故法性總。斯順之法全全
無側起故云法性別也。九海印總海印別。
謂無盡法數圓□頓現無遺故云海印總。
頓現之法各不相知故云海印別也。十證
總證別。謂總相果法唯佛證處故云證總。
於此證中諸法不動故云證別也。林徳云。
以此十種總別平法。然後方能得見一塵
一蟻與舍那佛元是一身。依如是等義。方
有同時具足及因陀羅網微細境界等也。
問第四總別與第五何別。答第四重雖不
相知。非無二位之殊。第五重則於一體上
云總云別故別也。問第六無住總別與第
七實相總別何別。答實相云離於智之分
別。則簡於第六無住之智也。至於第八法
性具足理智可知也
大記云。如總相別相乃至常在中道者。有二
釋。謂一意從總相至中道方云如字。一意於
總相別相下即云如字。解云。初意則總非別
別非總成非壞壞非成等故。云不即不一。然
而總全別別全總故。云不離不異等也。後意
則不即不離則成壞相也。不一不異則同異
相也。謂下教人至究竟果處。執眞妄同體故。
以壞相印印之。則眞妄各住本來不動。故云
不即。以成相印印之。則眞妄眞。故云不離也。
又當始覺同本覺之位有凡聖一異之病故。
以同相治之。謂即同本覺之日執凡聖一身
故。以異相治之。凡聖各異故云不一。以同相
治之。凡聖一量故云不異也。如是以因縁縁
起等三觀。對治別執三乘即離一異之病故。
其三乘眷屬與一乘主。爲不即不離之伴。得
成圓明具徳之主伴也。問用六相則病應已
盡。何須更用四句耶。答若得總相則不須四
句。然爲許別之人説四句耳。一乘三乘主伴
相成者。問一向一乘主三乘伴耶。或反此而
云耶。答有云。如後雖然。唯是一向一乘是主
三乘是伴也。謂一向根本入名爲總。九入名
爲別耳。非以根本入之名爲別。餘九入名爲
總故。但以一乘之名爲總爲主。三乘之名爲
別爲伴也。問若爾何故云主伴相成耶。答由
一乘故有三乘。由三乘故有一乘。是故一乘
則總含三乘爲主。三乘則要依一乘爲伴。故
云相成也。一乘別教三乘別教准義可解者。
用六相義唯同教門故。除一乘別教及三乘
別教。然若委説。則一乘別教爲主。三乘別教
是眷屬伴。約此現示中道之義可准解也。一
云。前云圓教及三乘皆是同教。今此一乘別
教深於同教。三乘別教淺於同教。准義可解
故也
法記云。唯住自如者。非是三乘相融體不融
之平等眞如也。約體相倶融無分別之處與
壞相中本來不作各住自如之義云也。依三
乘方便教門故高下不同等者。若約三乘方
便修行。則行布因果高下不同。若依一乘實
意。則因果圓融法性徳用但在中道。故云無
有前後也
  簡義章云。圓融行布説有四門。一三乘行
布一乘圓融。如圖文云。依三乘方便教門
故高下不同。依一乘圓教故無有前後等。
二就此經中。外相同教有二。一上同。以空
畫向空即體同空隨分無礙。二下同。下似
地畫有前後故。上同是圓融義。下同是行
布義。如地品中以一鳥迹通於二故。三外
相同教爲行布。自體別教爲圓融。如所詮
章云。安立諸教有二善巧等。又科簡云。普
賢位有二等是也。四就自體別教。不壞本
位是行布。無礙圓融是圓融。謂廣狹中分
無分。又相入門無性不壞。又不動自位而
恒去來。又六相中三圓融三行布等也
一切菩薩陰界入等。法記云。論曰一切菩
薩者謂住信行地者。信者十信。行者三賢。地
者十地也。若約大分門。則信行地者三賢。得
證者十地也。不可思議諸佛法者是出世間
道品者。不思議佛法則是佛内證也。謂猶如
池水具含影像。有二義也。謂攝入諸像義。及
現現諸像義。而有一人立在池邊。見此諸像
爲他説也。如是佛證三種世間爲自身心。如
彼水中攝入諸像。以自内證臨機外向分示
十地。如彼水中現現諸像。金剛藏之定中稱
受佛外向法出定已後爲機而説。如彼一人
立在池邊見水中像與他説也。謂如約内證。
則唯不思議法。無十地相。然以前機多三乘
故。佛意欲令爲説十地。故於外向心頭分示
十地。是義大不可説。剛藏入定稱受其法出
定已後所説十地。是説大可説也。故至相
云。地有二分。一因二果。因謂世間方便行
修。即加行地分齊。果謂出世離相眞證。即
正證智分齊也。出世間道品者。問何故出世
間處道有品耶。答若約不思議法。則雖無道
品。然爲機縁分示十地故有道品。是故至相
云。今此十地者攝佛因位。一乘三乘聲聞人
天並在其中。爲五乘所觀。普賢證位佛果攝
用無礙自在。一切皆盡。何以故。十地之法攝
衆生中最初門故。地法甚深最難了別故也。
明者見智得證者。以證見之智。得證衆生身
心是不思議佛法也。問何故衆生不知不見
耶。答若約證見之智不動。今日箇箇衆生之
身心即是不思議佛法。即是世間道品。然但
凡夫自不知耳。問何故至相云。前二觀解。
後二行解。見始智終。得始證終耶。答此但
寄修云耳。若假言者。二佛世界塵數劫中。
修縁起實相陀羅尼者是觀解。念念得證者
是行解也。説者於中分別者。有二。一若約佛
心。則雖無十地。由所引機多三乘故。加金剛
藏爲説十地。欲令信行地菩薩證入智惠地
故。乃於後得筆中分示十地以爲説也。二剛
藏菩薩定中稱受後得言説以爲説也。謂佛
以無言爲其説故。是無言教之本也。剛藏之
稱受亦是無言。而爲待言教之本也。入者信
樂得證者。佛言。我已修習證汝身心。汝等應
知更無異事。何故我等未得知耶。但以無信
故不得耳。信則能知。要須信也。是故能信自
己身心是不思議佛法故云信也。不捨此信
而能恒守故云樂也。由如是信樂故親證自
己身心故。云得證也。智惠地者謂十地智者。
至相與遠師同以此句爲根本入也。問加所
爲二十句者。爲是正説時言耶。爲是經家所
列耶。答約文則經家。約義則正説也。問若
約義則正説者。爲佛口業所攝耶。意業所攝
耶。答口業也。問佛在定中無有口業爲作之
説。何云口耶。答以教之所起從口業故也。此
所起之教從何而起耶。本以不説爲根故是
意業。若約現相放光摩頂執手觸目等示法
之軌。則是身業所攝也。然佛口業稱大虚故。
所起之教亦稱大虚也。攝入者。信聞不思議
法之心中其法頓現故云攝也。心契稱法故
云入也。聞惠中攝一切善根者。佛陀三藏云。
稱體聞惠攝圓宗理與理相應爲可貴也
。稱體者。稱海印體也。比如衆苗皆依大地。
世出世間一切善根無有不依海印而起。不
依海印而住也。此海印之法於信心中了了
頓現。故云聞惠中攝一切善根也。思議入者。
聞惠所聞思而不失也。議者。於思惠中所思
之法。以意言觀了其相状。入者同上。一切道
品者。不思議法也。智方便者。若聞法時心不
外縁。專依此法相續思惟。是方也。由如是
故。心便於法。是便也。分別選擇者。其心行
於所聞之法。別其逆順。由如是故。取其順
法。是選也。捨其逆法者。是擇也。法相入者。
所思之法於心現現了了分明故也。彼彼義
者。以不思議法非一故也。無量種種知者。凡
所觸向對面無非不思議佛法故。所知之法
既無有量。能知之智亦無量也。教化入者前
攝入中聞不思議法。思議入中思察其法相。
法相入中彼不思議法現其心也。菩薩最初
發誓願者。非先自度。欲先度他故。以其心所
現之法教諸衆生故。云教化入也。隨所思議
名字具足善説法者。以其思惠所思之法教
化衆生故。云隨所思議也。稱前聞惠所聞之
法立名教化故。云名字具足也。善決定説者。
若以傳聞之法而教他。則非善決定説也。比
如明見掌中之珠。心中了法亦復如是。而以
如是自所得法爲他演説故。云善決定説也。
證入者。以自所得之法化衆生時。自行即滿
故也。一切法者。是不思議法也。平等智者。此
菩薩心得彼法時。其心與法不可得分。比如
以器汲盈池水。還注池中。不可得分此是器
水此是池水。故云平等智也。教化衆生即是
自成佛法者。問何故至證入後方釋教化入
耶。答辨證入時方現利他即是自利之義也。
謂菩薩發誓只欲度他。然先度他時。法爾自
證眞如法故。至證入後釋教化入也。不放逸
入者。如縁柱時。心若有轉。即是放也。由其放
故。趣於他境。即是逸也。如是菩薩依不思議
佛法其心不轉。又於他境心亦不趣。故云不
放逸入也。言一切魔法不能染者。魔有四種。
一天二人三陰四煩惱也。煩惱魔者。三毒爲
根所起煩惱也。謂修行之心對違順境。或嗔
或貪。不能寂靜。是煩惱魔也。陰魔者。五陰
之中。四是心。一是色。修行之時。貪求衣食
等及五塵境界。是色魔貪求之心。是心魔也。
人魔者。修行之時。父母檀越惡友好色等類。
皆人魔也。天魔者。修行之時第六天魔即自
思惟。此人起其勝心修其勝行。必得勝果。非
我眷屬。是故不離此人常欲惱亂。若不能惱
亂。即欲令其死。此等是天魔也。地地轉入者。
七地已前雖能趣向無相而修。然是有功用
位故。猶起加行作意。乘於自心行力而修八
地已上。無相觀智現前究竟故。乘本誓願及
與法力。任運進修故。云地地轉入也。無貪等
善根淨者。不思議法中本無三毒故。無貪等
善無始時有。然約寄位。則七地以前有功用
位執心不捨故。三種善根清淨之義不得現
前。至於八地任運之位三種善根淨義竟現
故。云無貪等善根淨也。復有善根等者。決伏
疑也。於十地中。一一地皆有地前加行善根。
有地上善根故。約地前加行。云復有善根。約
地上善根。則是不思議佛法也。疑云。七地以
前加行善根生於八地以上善根耶。爲決此
疑故。云唯八地之加行善根生其八地善根
也。是故云復有善根能爲出世間道品因也。
菩薩盡入中如來祕密智者。約不思議佛法。
則雖無十重。而隨寄位且分十種祕密智也。
此祕密智是不思議法故。約得此法云入一
切如來祕密智也。佛盡入中於一切智入智
者。一切智者是佛一切智一切種智也。入智者。
菩薩智也。由菩薩智入佛圓智故。菩薩之智
亦成圓智也。問菩薩盡入中云入如來祕密
智。與佛盡入中云入佛一切智。何別。答菩薩
盡入中得不思議佛法。而但是盡果之因位。
佛盡入中得不思議法。是盡因之果位。故別
也。問遠公以佛盡入爲在因中。與菩薩盡入
何別。答約建立。則菩薩盡入立第十地。佛盡
入立佛果位。而以佛盡爲因中之果者。以信
行地菩薩得不思議佛法故。以爲因中果。而
云得佛果徳。非謂佛盡爲在因也。是諸入爲
挍量等者。從是諸入至差別爲所挍量者。是
遠公之意。從諸入至轉勝爲所挍量者。是藏
師之意也。遠公意則三賢十地次第轉勝之
位。是所寄故是所拂也。九入差別是根本入
中徳義差別故。非所拂也。藏師意則三賢十
地是全不思議佛法之位也。攝等九入亦全
不思議佛法也。是故九入差別及三賢十地
之轉勝皆不捨也。是則智義差別之九入次
第轉勝三賢十地皆非所拂。是故挍量而不
捨也。其三乘中行布次第差別轉勝決定者
皆所捨也。問既全不思議法之三賢十地應
無勝劣。何云有轉勝耶。答雖無情計之勝劣。
亦有縁起之勝劣也。問縁起勝劣云何。答猶
如瓶中含大虚空。甕中亦爾。然含大空之
瓶童稚能提含大空之甕童不易提。如是十
信位中攝盡法界。十住等位亦攝法界。雖攝
法界義同。而隨位別故。攝法界之十信是劣。
攝法界之十住等是勝也。故縁起差別非所拂
也。是故約一信位。成佛之義順梵行。將二徳
立爲圓滿佛。餘人等立爲隨分佛。於是林徳
擧此二義。就問相元元曰。倶非和尚之意。則
以十信一位形十住等爲門別故。云隨分佛。
然全攝法界究竟無側故。云圓滿佛也。是以
一乘隨何一位。成佛之時具足分滿二義也
已上。故藏師之意。九入中入者。是根本入之
入也。九入中攝等九者。是根本入中智惠地
也。故皆不捨也。此言説解釋者。有三義。遠
公云。此九入言説中。以六相解釋之義應知
也。藏師二釋如疏。除事事者。謂陰界等者此
義實難可解。故林徳問於大乘冏公。冏云。於
陰界入須六相則融之無難。而言除者。言三
科百法不用六相也。然而若除陰界入。何處
用六相耶。故非吾所可知也。餘師云。六相者
引三乘時之所用方便也。然彼所執體性各
別。三科法上用六相。則其法雜亂不得利益。
故云除事也。融順和尚云。要以六相言説説
花嚴經。若以三科百法説。則是三乘。故云除
事也
  藏疏釋加所爲中二十句文依二利分。初
十共他自利。後十共自利他云云。前中論
王佛四門解釋。一總釋現本云云。四本末
無礙。初中總論地法縁起有六義。一一切菩
薩是信行地者。擧所被機。謂地前菩薩未
證眞如。但依信心而起行故云云。不可思
議諸佛法者是出世間道品者。此是所得
之法。然有二釋。一約因。謂十地法體是出
世間。無流之法。心言路絶。名不思議。通生
佛果故。名爲道。下云。大聖道者是彼因故。
十位品類差別名品云云。二約果。謂佛所得
之法故名佛法。非下位圖杔名不思議。令
地上菩薩分證此法名出世間道品。地智
所遊曰道。分證未圓名品。三明者。創矚名
見。委照名智。智照非比故名爲得。冥神契
合故復名證云云。四説者於中分別者。於此
能所證得法中。以言分釋十位差別明智
行優劣功惠等異故也。五入者信樂得證
者。謂地前信樂遠有入義。地上證得現成
交入。通論入義。必從此至彼故具始終也。
亦信始樂終。得始證終。六智惠地者謂十
地智如本分中説。謂此證理聖智有生成住
持佛果等用名地。始從歡喜終至法雲。本
分中現可知。此上六義融合無礙通教。及
義通證。及比通境。及智通人。及法通因。及
果混通無礙。總爲一團名十地法。若展於
後種種差別。皆悉於此總句中出。是故名
此爲根本入。二依本開末分成九句。於中
四位。謂願樂位。見位。修位。究竟位。初四
寄前地前願樂位。次一寄初地。次三寄修
位。後一明究竟位。問此中正爲説十地法。
何故乃説地前及佛果。答爲現十地前有
起下之功後有成上之義。又釋由十地證
智放阿含光。是故地前是此十地阿含分
攝。由此地智依果海成故有佛果。上不思
議佛法及下鳥迹所依空等。並是其事。初
中初一約聞惠修善根名攝一切。二明思
惠之始。簡擇道理。論中智方便者釋善分
別也。道品釋佛法也。三思惠之終。謂因思
廣知。彼彼義釋諸法。種種知釋廣知。四
明修惠。無疑立教可信故云決定説。謂修
通二利。今擧利他。菩薩化他即是自成佛
法故。入自利攝。論中隨所思議是思惠所
思。名字具足是聞惠所持。故決定説也。上
來現信樂。自下辨得證。五見位云云。論中
一切法平等智。釋無分別智。謂於初地正
證眞如。無能所二相。故云平等。見道時中
善清淨者。釋善淨不雜。謂離二我分別隨
眠。六明修道位中地地別斷一無明。故於
煩惱障亦永伏離。故云世法不雜名不放
逸入。魔法是母法也。七明修位中智行轉
進名地地轉入。謂無流善根永離一切三
不善法。無貪等善根等者。等取無嗔無癡
也。復有善根能爲出世間道品因者。是諸
地中加行善根也。八十地學窮名菩薩盡
入。如下大盡分中明。第十地菩薩入如來
十種祕密智。以祕隱深密難可測知故名
不思議。九究竟位明因道既圓佛果斯剋
窮滿果圓名佛盡入。論中入智者。釋得字
也。三會末歸本。言是諸入者。牒上九入。爲
挍量等者。現其無別之別。謂寄地前地上
乃至佛地。挍量地智差別次第轉勝之相。
非謂根本入中亦如此等行布次第決定差
別。是故融末歸本現無二矣。前依本起末
明無別之別。今會末歸本明別而無別故
也。四本末無礙者。謂明六相總別無礙故
也釋此六相義作六門。一明教興意。謂破
定執見以現縁起圓融之法。此理現前一
切惑障一滅一切滅。一切行位一成一切成
等。二種類者。不自不他等四句。及不有不
無等四句。并不生等八不十不等。皆悉會
事入理。是此流類。但彼等入理以順一寂。
今此入理圓融彼事使相即相入成普賢法
有斯左右耳。三明所出者。此文出在下經
第四大願中。經家自説。非是論主率意而
作。四明建立者。何故唯六不多不小者。
謂汎諸縁起法要有三門。一末於本有起
不起。二彼所起末既帶於本。是故相望有
同有異。三彼帶本之末既爲本攝。是故當
體有存有壞。若不具此三不成縁起。三中
各二故但唯六。五問答決擇者有二。初逆。
謂非總非別等各各互相形奪諸相皆盡故
也。二順。謂亦總亦別等各各順相成就等。
思准作之。六釋文有五。一約法擧數。謂
於所説法中有六種相等。二辨定教義。此
言説解釋者。是定教。謂於此中安此六相
之言説。爲欲解釋經文。應知此義。又釋。此
中釋六相非是此處經文。但是論主解釋
之意。應知除事謂陰界入等者。此辨定其
義。謂約道理説融通。非是陰等事相中辨
故除簡之。三列名可知。四釋相中別内別
依本者。明依總開別。滿彼本者還能成總。
謂要依本之別方能滿本故也。増相者。是
前九入漸増之相以現異也。縁成和合略
言標現。縁散無作廣辨因縁。如世界成壞
者。擧喩以現。謂如百億四天合成一娑婆。
略言標現爲成。若分別廣説。百億差別令
一娑婆無所依住故爲壞。五餘一切者。勸
於一切處。准類知之
古記云。藏疏云。論主作四門解釋云云。此
四門名雖是疏主自作。然彼論中本具其
義。故云論主作四門也。問此四門者皆一
乘耶。或三乘耶。答一云。四門皆是一乘。何
者。初門則通教及義。乃至通因及果。混通
無礙云云。如是約十種普法名。第二門則
無別之別。第三門則別而無別。第四門則
總別無礙故。一云。初後二門同前釋也。第
二則依根本入開九入末。同於三乘依一
心本流成六道。第三則會九入末歸根本
入。亦同三乘會六道差別歸平等一心之
義。故此二門並三乘也。一云。初一一乘。次
二三乘。亦同前釋。第四門則雖明六相。六
相教興意云。破定執見以現縁起。既云破
執而後現徳故。是修相門之圓融義。故對
初門總釋現本之一乘故云三乘也。一云。論
主於前三門不明六相。至第四門論六相
故。約此論文相現著。則前三三乘。後一一
乘也。然第四門明六相時。將前三門本末
論故。約第四門看。則前之三門皆亦一乘
也。問此第四本末無礙其義云何。答一云。
第八會疏云。本會舒爲末會。末會卷爲本
會故。今此亦爾。開根本總成九入末會。九
入末成根本總也。一云。一乘中無定本末
故。擧一爲主。餘則爲伴。是以於十入中隨
擧爲本。餘則爲末也。一云。本則自恒本。末
亦自恒末而無礙也。謂一向根本入名爲
總。非以餘九入名爲總。一向餘九入名爲
別。非以根本入名爲別也。問若爾何成本
末無礙耶。答依總開別時。若破根本總而
成九入末。則別礙於總也。會別成總時亦
若爾。則總礙於別也。然而總不動而成別。
別不動而成總故。本則恒本。末則恒末。而
能成無礙也。問六相章云。椽即是舍。故名
總相。舍即是椽故名別相已上。依此文。則
可許本還爲末。末還爲本耶。答一乘之中
若不成。則已成則離始終故。雖云椽即是
舍。既是舍時離始終故。非是先有別椽後
成舍也。是故不云本還爲末末還爲本也。
問椽是別縁。既云椽即是舍。故亦有攝入
等別爲總之義故。亦可云末還爲本之義。
何不然耶。答若攝入等爲總之義即是根
本入故。但以總名爲總。不以別名爲總也。
是以攝入等若爲總。則但云根本入也
古記云。根本入大虚之中有八難也。若得
知此八難。則雖不見其本疏。可謂得知地
論之妙旨。若不知此八難。則雖得一十二
十家疏。不可謂知地論之旨也。謂一此大
虚中雖無總別之相。而有可分總別之義。
此難見也。謂於上五重總別。約初三重見
也。二此大虚中雖無諸教行位。而有可分
諸教行位。亦難見也。於所流三乘九入處
見也。三此大虚中雖無常無常。而有常智
斷障無常智斷障。亦難見也。約復有善根
等文見也。若約品會者。是差別平等二周
因果修生本有之二智也。四此大虚中有
常無常智。合成一無流智。亦難見也。謂初
會四十類法體及法界會神衆則有爲也。
普賢文殊等同生衆則無爲也。此有爲無
爲合成法身。毘盧遮那自體智也。五此大
虚中有生滅不生滅。合成法體。亦難見也。
是無住別教門中無淺深三觀之生滅。證
分中無生佛法之不生滅也。六此大虚中
不動根本無明即是滿足法體。亦難見也。
於終教根本枝末等無明以普字印。印定
而見也。七此大虚中於佛盡入發心。於攝
入位成佛。亦難見也。約是諸入爲挍量。智
義差別等文見也。八此大虚中無地獄位
發心之人。然有地獄中發心成佛。亦難見
也。依此言説解釋應知之文見也
諸法各異至諸地功徳。法記云。諸法各異住
自如故一如多如如如相不可得者。約五十
四角故。云如如而不可分。此是第一角如。此
是第二角如等故。云相不可得。約一角時即
約五十四角故。云如如。約第二角亦如是也。
至此竟答前問。上云。因果不同而一家實徳
性在中道。未知所由之義
大記云。是故經云。問云何深信佛法。答一切
諸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等者。引勝鬘經證
上自謙也。謂前云。此義其實難解。雖然依天
親論主。乃至隨分可解云者。意云。唯佛所知。
非我自分所解。然依教理隨分現此義也。是
故引經中仰推之智而爲證也。彼經云。成就
甚深法智爲第一人。成就隨順法智爲第二
人。仰推如來非我境界爲第三人。解云。初則
證智。次則三賢。後則十信也
法記云。七處八會及品類不同而唯在地品。
所以者何。以是根本得法盡故者。如悉曇章。
一切諸字初章爲本。如是世出世間一切諸
法十地爲本。故云攝法盡也
  古記云。一乘十地如何見耶。答浮石山四
十日會和尚云。一乘十地横也竪也。相元
智通等以謂已得和尚之意。及其會終各
呈所領。和尚曰。並不得也。一乘十地者。依
寂滅道場始成正覺佛心而見也。後林徳釋
云。初會十地者。如生盲人見色而見也。光
明覺品以去十地者。如生聾人聞聲而見
也。謂依初會本起後光明覺品十地。修生
十地。佛果十地本有十地。離世間十地入
法界十地也。問一乘無盡十地如何見耶。
答三乘中依三千界法明也。一乘隨門中
亦依界法明也。自別教中依於種法明也。
三乘十地者。初地依百葉蓮花明也。謂仲
密證遍滿眞他受用身之所依也。亦是應
身也。其百葉中全統一葉則淨土之化也。
又一一葉中各有百億釋迦。則穢土之化
也。二地則依千葉蓮花明也。准前可知。乃
至第十地則依無數葉蓮花明也。亦准前
知此。三乘中蓮花者。十地菩薩之所依住
也。一乘蓮花則是十地體也。一乘隨門中
依界法辨者。同於三乘。但以六相成故別
耳。言依種辨者。初會中合有五十六重十
地。謂教分之一重證分之五十五重也。言
教分一重者。世界海中有十不可説佛刹
塵數之香水海。最中央海出大蓮花。此蓮
花上有世界種。此一種中有二十重世界。
此二十重即是十地。十地各有自分勝進。
故有二十重也。如此一種既有十地。餘一
一種皆有十地。故有十不可説世界塵數十
地。故云無盡十地也。此則一重耳。若進見
者。即有重重無盡十地。可思。言證分十地
者。約五海十智見也。謂以海入智故有五
十海。則五重十地。以智入海故有五百智。
則五十重十地。是故證分中合有五十五
重十地也。是約一行門也。若進見者。即有
重重無盡十地。可思。問三乘以歡喜離垢
等爲十地。一乘中何以名耶。答同教隨門
中與三乘同。若別教中世界名海名智名
等皆十地名也。圓教門中歡喜等名世界
等名皆十地名。謂三乘中唯有名耳。無實
法體。圓教之中以具法體爲十地也。又三
乘初教十地者竪位也。謂從十信十住漸
至佛果故也。熟教十地者横位也。謂於一
如來藏體中之所分立故也。一乘中具横
竪也。謂横包虚空法界。竪貫九世十世故
也。十信十住等皆從十地而起也。故藏師
云。十地者前攝地前上攝佛果也。會會本
分皆云有海。是知皆以十地爲根本也。和
尚之意應知爾耳
法記云。不起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徳等者。
此中正明縁起法。故云一攝一切也。問若約
縁起。滿足無側法者。即其一言已足。何必
重言普攝耶。答實則如是只言一地足矣。
但隨順云耳
  古記云。至相釋經中在於一地普攝一切
諸地之文云。就行相次第終至窮實自體
以論要略有四。一以於始故能生。於後終
竟滿足故言攝也。二雖是初始。然能行於
諸地。所行諸法無殊故言攝也。而所成之
行但在自分中。上下優劣但以明昧爲異
耳。三但是初始即攝一切諸地功徳故名
攝也。四非謂以初後故名攝。但是初始即
正是終故名攝也已上。解云。一云。初二始
終教後二一乘。一乘二中初縁起分後果
分。一云。初中門後即門也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二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下之一
文云。三釋文下意文。有七言三十句。此中大
分有三。初十八句約自利行。次四句明利他
行。次八句辨行者修行方便及得利益。就初
門中有二。初四句現示證分。二次十四句現
縁起分。此中初二句指縁起體。二次二句約
陀羅尼理用。以辨攝法分齊。三次二句即事
法。明攝法分齊。四次四句約世時示攝法分
齊。五次二句約位。以彰攝法分齊。六次二句
總論上意。雖六門不同。而唯現縁起陀羅尼
法。初云縁起體者。即是一乘陀羅尼法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無障礙法界法也。今且約一
門現縁起義。所謂縁起者。大聖攝生欲令契
理捨事。凡夫見事即迷於理。聖人得理既無
於事。故今擧實理以會迷情。令諸有情知事
即無。即事會理故。興此教。故地論云。自相
者有三種。一者報相。名色共阿梨耶識生。如
經於三界地復有芽生。所謂名色共生故。名
色共生者名色共彼生故。二者彼因相者是
名色不離。彼依彼共生故。知經不離故。三者
彼果次第相從六入。乃至於有如經此名色
増長已成六入聚。乃至有因縁故有生老病
死憂悲苦惱。如是衆生生長苦聚。是中離我
我所。無如無覺如草木也。此中離我我所者
此二示空。無知無覺者。自體無我故。如草木
者。示非衆生數故。當知十二因縁等。即自體
性空。依彼阿頼耶識生。梨耶微細。自體無我。
生十二因縁。十二因縁亦皆無我故。縁生等
無有別法。佛擧縁起觀門。以會諸法一切無
分別即成實性。故地論云。隨順觀世諦即入
第一義諦。是其事也。此義在三乘。亦通一
乘。何以故。一乘所目故。若約別教一乘。略
説十門。所謂因縁有分次第故。一心所攝故。
自業成故。不相捨離故。三道不斷故。觀先後
際故。三苦集故。因縁生故。因縁生滅縛故。隨
順有盡觀故。如是十番十二因縁一乘義攝。
何故十數説。欲現無量故。問。十番因縁。爲當
前後。爲當一時耶。答。即前後即無前後。所以
得知。門不同故。即前後六相成故。即無前後。
其義云何。十番雖別。而同成無我。故纓絡經
十番因縁三乘義攝。何以故。准教差別不同。
廣義如地論説。如十二因縁説。餘縁生諸法。
准例可解。二陀羅尼法者如下説。三即事攝
法者。現因陀羅尼及微細故。廣義如經。四約
世時者。所謂九世者。過去過去過去現在過
去未來現在過去現在現在現在未來未來過
去未來現在未來未來世。三世相即及與相
入成。其一念總別合明故。爲十世一念者。約
事念説也。五約位者。以六相方便隨義消息
可解也。六相者亦如上説問於縁起一言中
諸法無二即現了手。何須多門。答。體解即是
不須遠。求。是故經云。婬怒癡性即是菩提。如
是等迷之極遠。是故佛教七種苦諦。以外別
有菩提。三無數劫。如説修行乃可得度。爲迷
之者。須多門説。問。若如是者。法門無數。何
故唯六門説耶。答。以六門説諸法。准例應可
解。故略如是説。其實如言。六冥然無分別者。
縁起法法如是故。準上可思。二就利他行中
海印者。約喩得名。何者大海極深明淨徹底。
天帝共阿修羅鬥諍時。一切兵衆一切兵具。
於中現現了了分明。如印文字故名海印。能
人三昧亦復如是。窮證法性無有源底。究竟
清淨湛然明白。三種世間於中現現。名曰海
印。繁者熾盛義故。出者涌出無盡故。如意者
從喩得名。如意寶王無心而雨寶。益生隨縁
無窮。釋迦如來善巧方便亦復如是。一音所
暢應衆生界。滅惡生善利益衆生。隨何用處
無不如意。故名如意。三約修行方便者。此中
有三。明修行方便。二辯得利益。初門行者者。
謂見聞一乘普法已去未滿圓證普法已還。即
是此約別教一乘説也。若約方便一乘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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