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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圖記叢髓録 (No. 1887B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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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887B[cf.No.1887A]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一
一乘法界圖。合詩一印。五十四角。二百一十

夫大聖善教無方。應機隨病非一。迷之者守
迹。不知失體。勤而歸宗未日。故依理據教。略
制盤詩。冀以執名之徒。還歸無名眞源。讀詩
之法。宜從中法爲始。盤迴屈曲。乃至佛爲終。
隨印道讀
  死涅槃常共和是故界實寶殿窮坐
生意如出繁理益行法意如捉巧實
覺不人境中事利者嚴歸資糧善際
正思大能昧冥得還莊家得以縁中
便議賢人三然器本寶隨分陀無道
時雨普海印無隨際盡無尼羅得床
心寶佛十別分生叵息妄想必不舊
發益生滿虚空衆法佛爲名動不來
初成別隔亂雜不性餘境妙不守自
十方一切塵中仍圓非眞微無名性
含即念一念亦即融知性極相無隨
中是劫即一如相無所甚深絶寂縁
塵無遠量無是互二智證切一來成
微量劫九世十世相諸法不動本一
一一即多切一即一一中多切一中
一乘法界圖二百一十字。大記云。以此一
乘法界圖等分配儼師五重海印。謂一乘法界
配忘像海印記破初幅
云此配釋
。圖之一字配現像海印。
謂圖者像也。經云。即如其像現神通力。藏師
釋云。如其所念。如上一百二十四問及下至
第六會來所説法門。答此問者皆於如來法
界身中無不圓明。頓現其像云云。下經云。清
淨法身中。無像而不現故也已上。此文通於
内證外化。今約内證配也。合詩一印配佛外
餉海印。謂詩表普賢機。印表佛外向心。佛外
向心印冥合普賢大機内向心頭故也。五十
四角配普賢入定觀海印。謂普賢内證有二
義。一若約佛普賢門。則普賢入定非但窮證。
外向心印亦乃通證初二海印。以普賢向内
則十佛。十佛向外則普賢故。二若約就機作
區門。則於佛外向唯證一分以未滿故。今約
後義。於此淨藏定中五教乃至無量乘根性
生熟及法界諸法頭角頓現故也。二百一十
字配普賢出定在心中及現語言海印。謂於
此海印分示五周因果等法施設文字語言故
也。神琳之意。則一乘法界圖者。法界之法是
所證。今日我心是能證。即此能所不可得。處
是一能修之人行位名乘。如是不動之軌則
分齊成故。云法界也。法界法之本位是吾五
尺身。欲示此義畫作全法界一身之像故云
圖也。謂圖印中盤者是三乘也。謂背一乘平
道教中無住本體。盤蟄一念不生不二之處。
乃至著於一相一迹之中報佛果故。迴者是
小乘也。謂不知有法空眞如。但自迴著人空
理故。屈者是人天也。謂不知有出世行徳。屈
執五戒八戒人天業故。曲者是三途也。謂不
知有人天行業。曲執邪見墮三途故。如是畫
盡三乘三途之相故。云畫作全法界一身之
像也
法融大徳記云。一乘法界圖有二重簡取。一
簡教分唯取證分。謂一乘之法通於證教而
言界者簡教分也。以證分者一乘法之究竟
際故。二唯簡三乘通取一乘證教二分。謂以
一乘簡三乘故。此一乘之一及此下離始終
之一朱印。與儼師本末相生門中一字印並
一義也。大經之首按一字印者。欲明一部始
終所説文文句句唯現一也。又五卷疏對邪
現正之處按一字印者。於諸法中若生二解
則是邪。知法是一即是正也。謂若菩薩起一
嗔心。則六十門普行成百萬障也。良以嗔心
起於自他別執之中故。云若生二解即是邪
也。若菩薩起同體大悲。則百萬障門成六十
普行也。謂見三世間法是自身心。爲起同體
大悲故。云知法是一即是正也。又入法界品
抄按一字印者。若見諸法爲二爲三。即犯八
根本罪。不得入於一乘法界。若於諸法不生
二解。即得入於一乘法界故也。此中亦爾。從
始至終非是詮二詮三。只要現一故耳。所言
一者。無能所中且強分之。有能觀一有所觀
一。謂若了自身心總攝諸法。無側無遺絶能
所。則爲能觀一。即此身心住處爲所觀一也。
問於此一中。云何得入。答修止觀也。問云何
止觀。答若依一乘修止觀者。以六相印印十
普法不動各位融而爲一。了了分明者觀也。
如印印物不擧不轉。如是觀智稱契於法。離
能絶所一無分別而不動者止也。乘者於上
一處能決定信名爲乘也。不如是信不名乘
也。若三乘則聞眞如之法不能頓信。漸次信
故。有十信。不能頓解。漸次解故。有十解。乃
至不能頓證。漸次證故。有十證。如是漸次至
佛果。故名爲乘也。乘如實道來成正覺者。是
其義也。若一乘則於上一處。若起圓信即是
圓證故名乘也。一運即一切運者即此義也。
法者是我身心也。界者即此身心統包絶待
前後際斷。即是法之究竟邊際義也。圖者像
也。如爲不知象人畫作象像而示之。如是行
者不知自之身心是法界佛。故畫作法界佛
像而指示也
  法界品抄云。今入法界隨所相應成法
分齊先離其過。初發心菩薩趣向大乘有
八根本罪。燒盡一切善根墮於惡趣。離安
隱處失人天樂。亦失大乘境界之樂也。一
生五濁世有餘善根。近善知識。歸趣深法。
發無上心。聞甚深法。讀誦受持。向小智人
讀誦解説。他人聞已驚疑怖畏。於菩提心
而生退沒。樂聲聞乘。是第一重罪。唯須知
根了心次第爲説從淺至深。又語人言。汝
何能發大乘心。不如早向聲聞縁覺入於
涅槃。是第二重罪。又語人言。汝何用學戒
威儀當速發大乘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典。
身口意業當得清淨亦不受惡報。是第三
重罪。又語人言。汝不應讀誦聲聞經典。當
覆聲聞經典。聲聞法中不能斷結使惑。當
聽受清淨大乘甚深經典。此能滅惡生菩
提。善有信受者二人倶得。第四重罪。又爲
求利故説大乘法。見説大乘得利憎毀輕
嫉。是第五重罪。又爲求利故我解深法。不
言從他聞得違負諸佛菩薩。是第六重罪。
又作旃陀羅行。取他善比丘物及三寶物。
賞上官人及與大王。依王官力輕善比丘
嗔嫌憎嫉。是第七重罪。又作惡行。自恃王
官勝力。及恃財施。輕善比丘。戲辱鬥亂。非
法説法。捨正經律。違法立制。於善行比丘
及坐禪讀誦經典無惱生惱。已惱増長。是
第八重罪。若已犯者當依虚空藏菩薩懺
罪滅之。初發心菩薩若欲弘通大法利益
自他者。先離前過。後依第九地法師。法門
即應法界
眞秀大徳記云。一者無他之義。三乘云性一
也。一乘云縁一也。縁一者。隨約是中道及如
也。此是迴向品百句如謂日如月如等也。雖
即是如。而有日名日相。月名月相。不無名相。
然約普賢證者。無此名相。但爲引三乘依名
相耳。此約普賢教分辨也。問隨約是中道已
是甚深。更約何義爲普賢證耶。答隨約是中
道及如者。依三乘教用日名日相等故。云與
教相應也。此證分者言語道斷故絶名也。心
行處滅故離相也。問若爾此處與淨名默何
別。答淨名默者以名相倒。離此名相方爲默
也。九會佛默名相中默故玄別也。謂不捨名
相即此名相中默。非如虚空都無物也。此約
普賢證分辨耳。問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亦極
甚深。更約何義爲十佛境界耶。答前雖是默
名相中默若果分則初初不見名相處也。問
若爾此處無法無物耶。答如前位中所論之
法初初無也。問然則此中實無法耶。答具有
也。問有何物耶。答此是古徳所云反情見處
也。乘是運載義。問上一字中既有三義。乘亦
爾耶。答爾也。從異果之因至異因之果者三
乘乘義。今約因即果義名運載也。此是普賢
教分也。背因果名相。約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之義。則是普賢證分運載義也。性海果分則
不可説。故唯云不思議乘。此約不動名爲乘
也。法有三義。一自體名法。約三乘云。牛自體
外有馬。馬自體有牛也。約一乘云。此法側無
彼法。彼法側無此法故云自體也。二對意名
法。約三乘云。第六意識所對名爲法塵。約
一乘。則無盡意識所對名爲法也。三軌則義
可知。界亦三義。一性別義。約三乘云。善惡無
記三性各別故也。約一乘則於三性中隨擧
全盡各互無側故。云性別。二因義。約三乘云。
唯生眼識名爲眼識。名言種子。約一乘則通
生六識爲眼識。名言種子也。二持義。約三乘
云。異果之因持異因之果。約一乘則全果之
因持全因之果故云持也。圖則依海印像表
一乘三乘教及根欲。謂朱印之前後差別者。
三乘教也。朱印之圓者一乘教也。印之前後
差別中字則三乘根欲也。印之圓滿中字。則
一乘根器也
法融徳記云。合詩一印者。一道朱畫合諸黒
字方成圓印故云合詩。問書黒字後畫朱畫
耶。畫朱畫後書黒字耶。答二倶是也。先書後
畫者。以理從事之義。先畫後書者。以事從理
之義也。儼師雖作七十三印。但欲現其一印
之義。而相和尚深得師意故。唯作此一根本
印也
眞秀徳記云。詩者圖文有七言三十句故云
詩耳。非約韵言也。一印者。欲現一大縁起故

大記云。五十四角者。下文云。何故印文唯有
一道。答表如來一音故云云。將性起品十種
音歴。對五乘機。即成五十。此能應佛具將四
攝四無量故。云四角也
眞秀記云。五十四角者。表人知識。謂五十五
知識也。以合初後二文殊故唯五十四。合擧
初後通取中間爲一圓智。普賢知識是所證
理。法界諸法不出理智故也。二百一十字者。
法知識也。謂離世間品普惠雲興二百句問。
普賢瓶瀉二千句答。毎一句問。皆以十句答。
故云一十也
大記云。二百一十字者。五周因果。除初因果
於後四周簡果取因。於四周因各有五十位。
故成二百。其四周中所有果位合四爲一。欲
現此果同是十佛果故。言一十也。問何故除
初因果耶。答但是所信非所成行故。問何故
果位合爲一耶。答因位既有差別。平等詮
相別故。果應亦爾。然欲現同是十佛果故總
爲一耳。又云。此海印中所現三世間十門十
法也。謂下文十錢喩及十普法爲二十。二十
各論十玄。合爲二百。并本十玄故云二百一
十也。又此印爲總。七十三印爲別。就別印中。
將七十印歴三際印。一際各七十故合爲二
百一十也。故合二百一十印成一海印三昧
總相印也。七言三十句者。前之法喩各十。
并本十玄合爲三十。此三十句不出經題七
字故。以七言造詩也。是故法界之法雖云無
盡。不出二百一十字。總此即成三十句。又
總此不出七字。又總此不出理智。又總此
不出一最清淨法界。是故題云一乘法界圖

  清涼疏總釋題名中云。第六卷攝相盡者。
謂從後漸卷乃至不出九會。九會不離初
會。初會不離總題。總題不出理智。非理不
智。故理外無智。非智不理。故智外無理。則
理智不二。亦攝智從理。離體無用。攝用歸
體。體性自離。故體即非體。本來清淨。強名
之清淨法界。是以極從無盡乃至一字無
字。皆攝花嚴性海。無有遺餘
大聖善教隨病非一。法融記云。大聖者。於
諸教中今此教主最尊勝故也。問下四教中
能化所化皆不及耶。答爾也。問三乘能化三
身但是一乘十身之大用。何云不及耶。答既
云但是十身之用故不及也。問十佛即自受
用佛即樹下佛也。何云不及耶。答若約此義
可云及焉。然欲辨教品云不及耳
  清涼疏教起因縁中云。今説此經佛爲眞
爲應爲一爲多。若言眞者。何名釋迦居娑
婆界人天同見。若云應者。那言遮那處蓮
花藏大菩薩見見佛法身。若云一者。何以
多處別現。若云異者。何以復言而不分身。
故説此經佛並非前説。即是法界無盡身
雲眞應相融一多無礙云云。先明十身後彰
無礙。言十身者。自有二義。一約融三世
間爲十身者。一衆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
身。四聲聞身。五縁覺身。六菩薩身。七如
來身。八智身。九法身。十虚空身。二就佛
上自有十身。一菩提身。二願身。三化身。四
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七意生
身。八福徳身。九法身。十智身云云。言無礙
者。略有十義。一用周無礙云云。十圓通無
礙。謂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
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深
即廣。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無礙
法界身雲
法融記云。善教者。約三乘。則此生他世順益
者善也。此生他世違損者惡也。於此二中無
可記別者無記也。約一乘。則只是善也。何者。
謂儼師云。圓通之致處無不善觸縁斯順不
擇物而施已上。故知一乘唯一善耳。問若爾
無記與惡只一善耶。答爾也。問爾則擧惡時
亦如是耶。答爾也。然云善者約隨擧無側義
云耳。無方者。若三乘則隨説一二乃至無量
非是無方。何者。三乘之教隨別機説故非無
方。一乘之教隨説諦縁度等徹於海印究竟
之際自在而説故云無方也。應機隨病非一
者。猶如小醫各別與藥。若大醫王普集天下
種種諸物作一團藥。無問病之若于差別。平
等普與。病無不治。一乘之佛亦復如是。普應
諸教機根之病。唯以一種海印定法稱根而
説。聲聞人中與全海印四諦之法。獨覺人中
與全海印縁生之法。菩薩人中與全海印六
度之法。乃至熟頓人中亦全全與之耳
大記云。不四教人皆病機也。圓機則不爾也。
又圓教之機有大病也。起一嗔心即有百千
障礙門故
眞秀記云。大聖者。對下三乘小聖云大聖也。
善教者。文持教也。此文持教從海印定全體
而起故。於一喚水言中火木等法皆具來也。
於一言中諸法具來。故云教具足。此水言中
有水濕義。水濕義中具火熱等法界諸義。故
云義具足。如是諸義於水言具。是故合云一
大縁起教也。問欲用火時用喚水言中所至
之火耶。答此但水縁故。若用火時用火言中
來至之火也。問若爾水來中火與火來中火
別耶。答至故同也。問若爾何須更起火來辭
耶。答既須火處須起火辭。問若火來中火方
得用者。水來中火非實火耶。答是實火也。然
而是成。水之火故。與火中之火爲門別也
無方應機者。如上善教稱法界。無別取捨之
方所故云無方。此謂無盡圓滿總相教也。應
普賢機也。隨病非一者。下四教也
  旨歸章云。夫以主教圓通盡虚空於塵刹。
帝珠方廣攬法界於毫端。無礙鎔融。盧舍
那之妙境有涯斯泯。普賢眼之玄鑒浩汗
微言。實叵尋其旨趣。宏深法海尤穿測於
宗源。今略擧大綱。開茲十義。撮其機要稱
曰旨歸。庶探玄之士粗識其致焉。説經處
第一。夫圓滿教起必周側於塵方既爲盡。
法界之談詎可分其處別。今從狹至寛。略
開十處。初此閻浮。二周百億。三盡十方。四
遍塵道。五通異界。六談別塵。七歸花藏。八
重攝刹。九猶帝網。十餘佛同云云。演經時
第二。夫以常恒之説前後際而無涯。況念
劫圓融豈可辨其時分。今略擧修短分齊
折爲十重。初唯一念。二盡七日。三遍三際。
四攝同類。五收異劫。六念攝劫。七復重收。
八異界時。九彼相入。十本收末云云。説
經佛第三。問説此經佛盧舍那身既在如
前無盡時處。其佛爲是一身爲是多身云云
今現此義略辨十重。一用周無礙。二相遍
無礙。三寂用無礙。四依起無礙。五眞應無
礙。六分圓無礙。七因果無礙。八依正無礙。
九潜入無礙。十圓通無礙。説經衆第四。夫
衆海繁廣。豈塵算能知。今統略大綱亦現
十位。一果徳衆。二常隨衆。三嚴會衆。四供
養衆。五奇特衆。六影響。七表法衆。八證
法衆。九所益衆。十現法衆。説經儀第五。夫
以無限大悲周衆生界施化。萬品儀式難
量。今就通別各開十例。通而論之。或以音
聲。或現妙色。或以奇香。或以上味。或以妙
觸。或以法境。或内六根。或四威儀。或弟子
人物。或一切所作。皆堪攝物。次別現言聲
亦有十例。一如來語業圓音自説。二如來
毛孔出聲説法。三如來光明舒音演法。四
令菩薩口業説法。五令菩薩毛孔出聲説
法。六令菩薩光明亦出聲説法。七令刹海
出聲説法。八令一切衆生説法。九以三世
音聲説法。十以一切法皆出聲説法。示經
教第六。圓教微言必窮法界既盡。如來無
盡辯力各遍虚空。毛端刹海復各盡窮未
來際。頓説常説時處無邊。若斯之教豈可
限其部秩。今約准經文析爲十類。一異説
經。二同説經。三普眼經。四上本經。五中本
經。六下本經。七略本經。八主伴經。九眷屬
經。十圓滿經。現經義第七。夫以義海宏深
眞源眇漫。略開二類各辨十門。先明所摽
之法浩汗無涯。撮爲十對用以統收。一教
義一對。二理事一對。三境智一對。四行位
一對。五因果一對。六依正一對。七體用一
對。八人法一對。九逆順一對。十應感一對。
次明所現理趣者。巧辯自在勢變。多端。亦
擧十例以現無礙。一性相無礙。二廣狹無
礙。三一多無礙。四相入無礙。五相是無礙。
六隱現無礙。七微細無礙。八帝網無礙。九
十世無礙。十主伴無礙。釋經意第八。夫以
法相圓融寔有所因。因縁無量略辨十種。
一爲明諸法無定相故。二唯心現故。三如
幻事故。四如夢現故。五勝通力故。六深定
用故。七解脱力故。八因無限故。九縁起相
田故。十法性融通故。明經益第九。夫以信
向趣入此普賢法圓通頓益廣大無邊。略
攝經文現其十種。見聞益。二發心益。三起
行益。四攝位益。五速證益。六滅障益。七輕
利益。八造修益。九頓得益。十稱性益。現經
圓第十。夫以法界圓通縁無不契。謂上九
門所現之法總合爲一大縁起法。隨有一
處即有一切無礙圓融無盡自在。若隨義
分開亦有十門。一處圓。二時圓。三佛圓。四
衆圓。五儀圓。六教圓。七義圓。八意圓。九
益圓。十普圓。以同一無礙大縁起故。自在
難量不思議故。是謂花嚴無盡法海窮盡
法界越虚空界。唯普賢智方窮其底
迷之者歸宗未日。法記云。迷之者者。下四
教人也。以不知一乘無住本法故也。守迹不
知失體者。比如獵人空守兔迹。不知兔身之
遠也。如是三乘之人三無數劫如説修行所得
之果只是迹耳。守爲究竟。不知失其一乘實
體故也。勤而歸宗未日者。無量億那由他劫
行六波羅密。修習種種菩提分法故云勤也。
然而還於一乘之家無日故云歸宗未日也」
依理據教無名眞源。法記云。依理據教者。
理則忘像海印。謂佛心中證三世間。而佛證
心一無分別也。教則現像海印。謂佛所證三
世間法不動。各位性在中道了了現現也。是
故依忘像理道二朱畫。據現像教列多黒字。
作圓印也。略制盤詩者。黒字盤於朱畫。朱畫
盤於黒字故云盤也。黒盤於朱則事遍於理。
朱盤於黒則理遍於事也。大記云。冀以執名
之徒還歸無名眞源者。有以外化有名相際
並爲執名。直約内證爲無名眞源。然執名之
徒但下四教無名眞源者。若約實則内證外
化一無分別之處。故下文云。若約理云。證教
兩法舊來中道一無分別也。且約所證。佛證
則名爲證分。菩薩證則名爲教分耳。問守迹
之人歸眞源時。捨前所守教迹而後歸耶。所
守之迹即所歸之源耶。答如後問。若爾解縁
起實體一乘之人亦解四諦縁生等耶。答見
其不動諦縁之名即是無盡圓通之法也。問
若爾守迹之人亦解無盡圓通之法耶。答約
我則非他約其則不開也
中法爲始隨印道讀。法記云。中法爲始盤
迴屈曲乃至佛爲終者。盤迴則直見印圓。屈
曲則約諸角曲也。問若約印道即離始終。何
故約字法始佛終耶。答若直約理則雖無始
終。如其不示始終則不得入法方便故也。隨
印道者。若唯約字則三乘別教。若唯約印則
一乘別教。以印隨字以字隨印則一乘同教。
若具此三則一乘圓教也。以印隨字者。一乘
垂於三乘。以字隨印者。三乘參於一乘。上參
下垂並同教
  教分記云。同教者云云。初約法相交參以
明一乘。謂如三乘中。亦有説因陀羅微細
等而主伴不具。或亦説花藏世界而不説
十等。或一乘中亦有三乘法相等。謂如十
眼中亦具五眼。十通中亦有六通。而義理
全別。此即一乘垂於三乘。三乘參於一乘。
是即兩宗交接連綴引攝成根欲性令入別
教一乘故也
大記云。就圖印文有多義釋。有云。以儼師五
重海印配釋者。初四重則不分文句故皆通
配也。約第五重亦具五重。以此第五重所具
五重分配諸句。則初證分四句初二重海印
也。次眞性下縁起分十四句則第三重海印
也。次能人下利他行四句則第四重海印也。
次是故行者下修行方便四句則第五重海印
也。後四句是修行所得之益也。初四句中初
一句影不現海印。次一句影現海印。次一句
釋前法性無二相也。後一句釋前諸法本來
寂也。問題中約法則法界圖。約喩則海印圖。
與此中法性何別耶。答縁起分中分界種海
各別配者。以隨行者之心故爾。若證分則本
不分示界種海故。但是一味法界之處。是故
法界海印法性同一量也。是故初會中分界
種海。第二會中不言三別。而但總云佛刹不
可思議也。依於此印。若是上根直入證分。若
是中根眞性下教分之中而能得入。若是下
根於後行者下修行方便之中方始得入也。
表訓眞定等十餘徳從和尚所學此印時。問
云。不動吾身即是法身自體之義云何得見。
於是和尚即以四句偈子而答之云。諸縁根
本我。一切法源心。語言大要宗。眞實善知識。
仍云。汝等當善用心耳。表訓徳作五觀釋。一
實相觀。二無住觀。三性起觀。四縁起觀。五
因縁觀也。初觀者法源心與大要宗也。後四
觀者根本我也。因説頌曰。我是諸縁所成法
諸縁以我得成縁。是因縁觀。以縁成我我無
體。以我成縁縁無性。是縁起觀諸法有無元
來一。有無諸法本無二。是性起觀。有時非有
還同無。無時非無還同有。是無住觀。諸法本
來不移動。能觀之心亦不起。是實相觀作此
五觀以呈和尚。和尚曰。是也。以此五觀准三
十句。則證分四句實相觀。次十四句無住觀。
次四句性起觀縁起觀。後諸句縁起觀因縁
觀也。眞定徳作三門釋。一理事具徳門。二事
融現理門。三修行増長門。於此三門表訓徳。
加不動建立門爲四門也。以此准三十句者。
證分四句不動建立門。次十四句理事具徳
及事融現理門。後諸句修行増長門也。謂十
四句中初四句理事具徳門。此中初一句無
住體故理。次一句無住相故事。後二句無住
用也。具徳者。眞性理中具六道因果小乘因
果乃至圓教因果等普賢二十二位。二十二
位中具眞性體故也。後十句則事融現理門
也。謂一塵鎔融含十方之道理現前故也。修
行増長門者。若分配諸句。雖屬利他四句。然
此中意始從證分或徴或釋。令知自身即是
法性耳。又以四滿義科。則證分四句行實滿
義。眞性甚深下證滿義。初發心時下法滿義。
是故行者下人滿義此辭。亦是訓徳之義。上
元元年在皇福寺説也。行滿者。但行滿則是
證分故。證滿者。爲是證分滿足之法方得一
中一切一即一切等無礙自在故。法滿者。初
發心時便成正覺者以法滿足方得成故。人
滿者。不動凡身即滿足佛故。如此印中以此
四義科。文亦於一部大經之中以此四義科
也。謂行滿者一部始終只是十佛内證也。證
滿者一部始終一多大小無障礙義也。法滿
者一部始終唯初發心即滿足法成正覺義
也。人滿者一部始終即此凡身是自體佛義
也。印則分配諸句。經則亦通配始終自在科

  十句章云。十隔越科文成義自在者。欲成
初會義。若餘諸會處法文句等在於此初
自在能成。如初會義餘亦爾。准之。其相云
何。若問初會名何耶。答是忉利天會。若問
説何法。答是十住法如是言説不違能成
義。何以故。初會論時爲諸會本故。能攝
諸會。如初會餘會亦爾。隨約是本能攝前
後也
法性圓融非餘境。法記云。何者是法。借
因分詮。若強指者。汝身心是。何是性。即圓融
是也。云何圓融。無二相故。一故無二。二而無
二耶。非是一故無二。即其二相直云無二何
是諸法。法性是也。何故不動圓融故。何故本
來寂。無二相故。本來寂處可得名耶。不可名
目。以無名故。何故無名。以無相故。何故無
相。絶一切故。若爾此中修證亦絶耶。絶也。實
無修證耶。實無也然而聖亦修證。要須修證。
如何修證。若可誨者是教分故。唯大文夫善
用心處非餘境也。此證分中一切諸法具耶
闕耶。具也。若爾亦具遍計非法耶。何得具耶。
爾則闕耶。何得闕耶。謂無有一物非普法故。
何得具耶。不動遍計非法即滿足法。何得闕
耶。故儼師云。一乘中何法缺。非法缺。何法
不缺。非法不缺也
眞記云。法性者。微塵法性。須彌山法性。一尺
法性。五尺法性。若約今日五尺法性論者。微
塵法性須彌山法性等。不動自位稱成五尺。
不増小位不減大位而能成也。圓融者。微塵
法滿五尺。須彌山法契五尺故也。無二相者。
微塵雖滿。須彌雖契。只唯五尺故也。諸法者。
指前法也。不動者。指前性也。性者無住法性
也。故此和尚云。約今日五尺身之不動爲無
住也。本來寂者。指前無二相也。只是五尺法
性側無餘物故。云本來寂也。無名無相絶一
切者。如上初初不見名相處也。證智所知非
餘境者。唯佛與佛乃可能知故也
  古記云。表訓徳問相和尚言。云何無住。和
尚曰。即我凡夫五尺身稱於三際而不動
者是無住也。問若約三際分之則多種五
尺耶。和尚云。以是縁之五尺故。須一即一
須多即多也。問若稱三際而不動者即有
住耶。和尚曰。若不見五尺住處。將來有住
無住我當説也。又月瑜寺會神琳徳云。昔
相元師問眞定師云。無住故無住耶。有住
而無住耶。答二並不是。問若爾云何無住
耶。答唯是令住故云無住耳。問無住令住
耶。有住令住耶。答亦並不是已上。此則問
雖堪問不堪答。答雖堪答不堪問處也。若
假言者非如有爲法刹那不住故云無住。
非如無爲法三際不住故云無住也。又林
徳説法之時。大雲法師君白言。縁起分説
法如是。證分説法云何。林徳默然有頃云。
答之已了也。雲法師君未會。林徳云。君之
起此問時。所坐之床及一切法界諸法同
時發問者是耳。但君問而餘一切法不起
問者非也。法師君白六。法界咽喉無盡舌
端同時發問者縁起分之問乎。林徳云。三
世間法同時發問者證分之問。稱於默然
不動者證分之説。三世間法各住自位本
來不動者證分之聞也
眞性其深至隨縁成。法記云。上證分中指其
身心直示法性由無名相機難得入故。以法
性轉名眞性令其習也。比如盲人欲學織錦。
匠者教云。當集具來。而彼盲人執草繩來。如
是證分絶一切故。唯證所知。然以八識妄心
而欲證入故。於此人不能直指證分之處。乃
下一歩假作眞性之名以示之也。甚深者。入
眞性之門。謂花藏世界之甚深與彌勒樓閣
之甚深也。花藏世界甚深者。以一一塵中見
法界故。是故約一微塵求其内外並不可得。
彌勒樓閣甚深者。謂彌勒彈指開樓閣門。善
財入已頓見三世自身及法與諸善友故也。
極微妙者中道也。非謂離二邊故以爲中道。
即約諸邊云中道也。不守自性等者。由自無
性。以他爲性。由他無性。以自爲性。故云不守
自性隨縁成也
眞記云。問眞性與上法性何別。答有云別也。
謂法性則通眞妄取圓融。又通情非情也。此
則唯是眞而又唯是有情門。以下釋眞性段
約衆生十二支故也。然而今約實云。眞性即
是法性也。所謂眞性之體甚深微妙者。但以
不存自性攬諸縁成故也。若約三乘論者。自
性清淨心隨無明之風縁成差別萬法也。若
自一乘義。則以縁前無法故。非先有眞性而
隨縁成。且吾今日或爲水用或爲石用。縁中
法界諸法無遺頓起故也。如是法中而有水
名水相。石名石相等。故不無名相。而此名相
即無名相。是故且約衆生一無明支。歴十番
觀。則不動無明名相即甚深法無所取捨。故
云微妙。是故不動名相即成無側名相。若約
普賢證。則不動無側名相即正離名絶相。若
約十佛證。則初初不見名相等也。如無明支
既爾。乃至老死支皆亦如是。是故經云。一切
諸如來無有説佛法。隨其所應化而爲演説
法。無有説者證分説則教分
  道身章云。若定自古則縁起有性不得自
在。所謂縁起者無性。無性者無住。無住者
不偏於一。不偏於一者無所不當。問如是
等理豈不自古。答三乘中先置一法此法
隨縁。一乘不爾。縁即是法。縁外無隨縁之
法。既云自古。即知是今縁起故爾。若定住
古又定住今非縁起。故可云縁起法以無
性爲眞性矣
大記云。訓徳意則眞者無住本法也。性者本
分種也。本分種者。若指文處初會果地玉海
也。以此五海爲本識體。約此本識。後諸會中
或云種性。或云行業。或云願善決定等也。謂
若上根人直依證分得自身心正即法性。然
此證處絶名相。故中下之人未能信得。故説
五海是汝本識之源。由是前機得自身心即
是法性。是故依此眞性方始建立本識義。故
於諸教中或説具分頼耶。或説一分生滅頼
耶等。唯普賢機得自本識是五海之源。故云
十佛普賢大人境。問眞性既如是甚深微妙。
於何義中分二十二位耶。答以不守自性故。
隨我所須地獄乃至佛果等縁成二十二位
也。如是二十二位以普字印。印則皆普賢自
體故。第三重海印正是普賢大人之境也
  崇業師觀釋中。釋明難品心性是一之文
云。藏師約寄位釋故立遮救重難。儼師直
約一乘種種心濕過海義釋。故云心以無
分別爲一性。云何能成種種事耶。此問意
者。前光明覺品中佛之智光稱周法界現
只一佛智也。所以其中列六道因果及小
乘因果乃至圓教因果等普賢二十二位
者。以一乘中普賢爲教分之軌。十佛爲證
分之軌故也。是故欲示教分之軌故列之
耳。欲得佛智。若除一物必不得全法界之
智。是故要以六道因果小乘因果等爲普
賢阿含位。融錬其心得成一佛智。故以佛
智爲普賢證也。因此問云。佛智是一。云何
能生六道乃至佛等種種身心果報等耶。
故經答云。諸法不自在求實不可得。是故
一切法二倶不相知。眼耳鼻舌身心意諸
情根。因此轉衆苦。而實無所轉。法性無所
轉示現故。於彼無示現示現無所有。釋曰
諸法者通於一性及種種果也。謂一無自故
以種種爲一。種種無自故以一爲種種也。
是故善惡趣中種種身心皆不相知自位不
動。故云不自在也。是故儼師云。無分別不
住故。能成衆事也已上。不自在者不住義。
不住義者不動義。疏云。作無主故者。若其
身心有主宰而造諸業者。受種種果。若身
心無主而造業者。如虚空動作故不受種
種果也。然而從虚空之因生虚空之果故。
因果之義亦不礙也。疏云。文云不相知者。
非謂情知。今言知者。力性作也。者力則塵
數縁力是中門也。性則無住法性是即門
也。作者不思議作是中即門之果也。一切
諸法要具中即方有所作也。非是有自性
法去來之義。故云中門者虚空建立門。即
門者虚空動作門也。故儼師云。縁者無側
義。無側者力性作也。昔林徳云。明難一
心海者過於濕。起信一心海者留於濕也。
若立在濕留海中答者。義有所礙。若立在
濕過海中答者。義無所礙也。質應大徳在
大白山智悟師藪結夏之次。得大經中法
性無所轉文。及孔目中性種性本有習種
性修生者非佛法所樂。乃至云法性外有修
生起者縁起可増失等文。呈於林徳云。此
是濕過海之證耶。林徳曰。是也。解云。縁起
可増失者。若謂所證之理從古而有。能證
之智今適始起者。則以智證理之際望其
未證之時。有増勝義。故云縁起可増之失
也。智是縁起也。此中約眼耳等爲法性也。
問何故上云由眼耳等故衆苦轉也。而次
復云是法性故無所轉耶。答不知一切法
是普賢身故。此眼耳等對善惡境起諸業
果轉衆苦也。今知一切是普賢身。故眼耳
等物正即法性無所轉也。若眼耳等非法
性者。縁起可増失也。問何知是普賢身耶。
答經中普賢云。得此究竟三世平等清淨
法身。復得清淨無上色身。則何有一物非
普賢耶。問此普賢身如何見耶。答經云。普
賢身相如虚空。依眞而住。非國土。如是見
也。又何者吾身虚空是也。何者虚空。吾身
是也。以無側故。又六道即是虚空。虚空即
是六道也。頌曰。虚空法界爲身心。行住坐
臥念相續。所見諸物亦身心。念念相續無
絶已。空三印文云。心性者三種世間爲濕
過海心。依海起波。二波波皆三世間。故是
濕過海心。依海起波則海因波果。依波起
海則波因海果。同時互爲因果也。此是大
縁起□俗諦大法
一中一切多即一。法記云。問何故不守自
性隨縁成之次明此句耶。答凡縁起法二無別
自性。互相以他而爲自性。方能隨縁無側而
起。故不守自性之次明一中一切等義也。問
若縁起法隨起無側者。唯是縁前無法之義
耶。答就縁論之。縁前無法。就性論之。縁前
有法。何者。就縁論時。現於今日縁中之五尺
是縁起本法無側而立。故縁以前無一法也。
就性論時。本有性起法體也
眞記云。一中一切等二句重現縁起體之隨
縁成義令明了也。初一句因果道理門。謂得
一而定得十。得十定得一。得因而即得果。得
果即得因也。十縁是因。所成之一是果。此因
果者即一時中二位不動。故云因果道理門。
次一句徳用自在門。謂此即彼彼即此。無礙
無側。故云徳用自在門及位動門也。問前是
中門故有力無力門。此是即門故有體無體門
何云用耶。答此則因縁當體即因即果之義
名爲用耳。非力用之用。問一中一切者。十縁
是因。所成之一是果。然則合能所成爲十一
耶。答於一縁中約望他之義爲能成因。絶待
之義爲所成果。然此二義無二故非十一也
大記云。一中一切下欲現大縁起中因果道
理及徳用自在之義。故有此二句也。崇業師
云。三乘亦有此義也。謂若初教頼耶識中三
性種子與本識體同無記性故也。解云。本識
體中薫成之義是體門。又徳用自在義也。三
性種子隨能薫別者是力門。因果道理義也。
若熟教中如來藏體是徳用自在之義。若生
若滅者以是用故因果道理之義也。若一乘
中隨法辨因故。十普法中隨擧一法具體具
用。體則徳用自在。用則因果道理也
  道身章云。問西風波非東風波。東風波非
西風波。但約二波之水體不二義得言即
門。則約二波不得即門。若爾但約此事彼
事理體無二得言即門。何得二事不除論
相即門耶。答若放二風水無二波。既無二
波。以何即何乎。既以此即彼。故可知不除
二波論相即耳。非約理體論相即矣。此中
此波之水與彼波之水□體是一。故波雖
無盡體言即一者三乘義耳。若非此波即
無彼波。若非彼波即無此波。是中門。此波
非自性故在於彼波。彼波非自性故在於
此波。是即門者一乘也
古記云。入即之中諸家立名非一。謂或云
中門即門。或云相入相即。或云相在相是。
或云相資相攝。或云互相依持力無力義。
互相形奪體無體義。又古人云。中門如燈
光相入。故但諸燈用相入耳。即門如波水
相收。故波體水體無一相即耳
一微塵中亦如是。法記云。微塵者。初教云。
極微塵。熟教云。空隣塵。一乘云。總相塵。此
總相塵者。須小即小。須大即大。故塵中頓現
十方也。問下教有方分之塵者與一乘塵何
別。答一乘塵須方分即有方分。須無方分即
無方分。隨須自在故別也。問無方分之塵非
更碎耶。答亦須碎盡。何者。若其情謂所計之
無方分則要須用六相分析也
眞記云。一微塵中含十方者。攝十方界成一
塵故云含十方耶。攬十方界成一塵已新新
更含十方耶。答二義倶得。問成一塵時攝十
方盡更無有餘。何得新新含耶。答是須處須
故。成一塵時。須十方盡須新新含時。亦不礙
後後起也
大記云。一微塵者。佛刹塵數劫中勤修所錬
故。方能含受十方世界無礙自在。此是事法
最細之初位。眞定徳云。事融現理門者。約塵
含十方之道理云耳。非謂一塵泯融同理也
  道身章云。相和尚曰。一微塵中含十方世
界者。同是無住故爾。元師問云。微塵無住
小。十方世界無住大耶。答一量也。問若爾
何言塵小十方世界大耶。答微塵與十方
世界各無自性唯無住耳。所言塵小世界
大者。是須處須耳。非是小故云小大故云
大。所謂不知塵小世界大機中令知塵小
世界大故。且説塵小世界大耳。非是一向
塵小自性世界大自性矣。亦得云塵大世
界小。道理齊一無住實相也
古記云。有彌碎彌小之塵。有彌碎彌大之
塵。有彌碎如本之塵也。倶舍頌曰。極微微
金水。兔羊牛隙塵。蟣虱麥指節。後後増七
已上。隙塵者。遊於窓隙日光之塵人眼
所見也。折此至七分之一分者天眼所見
也。此上二塵窓隙塵也。析此天眼所見至
七分之一分者鐵塵。初果所見。析此至七
之一銅塵。第二果所見。析此至七之一銀
塵。第三果所見。析此至七之一金塵。第四
果所見。析此至七之一水塵。大獨覺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微塵。三十四念斷結得菩
提之佛所見。解云。此上並是遍計分所攝。
析此至七之一極微塵。初教菩薩所見。析
此至七之一似塵。自受用佛所見。解云。此
上依他分所攝。析此至七之一法塵。終教
佛所見。析此至七之一空塵。頓教佛所見。
解云。終教以後圓成分所攝。此中色心二
法皆是眞如所成也。此終教法塵者意識
所縁也。初教亦説意識所縁。然終教中立
一意識。故約第一義一心眼所見爲法塵
也。析此至七之一總相塵。普賢眼所見。此
普眼所見之塵則三乘五眼終不能得見
也。故此經中欲示不共別教之義。約微塵
虚空爲初位也。問此一乘之塵與三乘理
何別。答約三乘云則是理也。約普眼所見
則是最細事法也。此上所説初雖引倶舍。
實非彼論義。此是林徳授融秀之義。約觀
心體聖教而説也
又記云。七微者。窓遊塵。羊毛塵。兔毛塵。
牛毛塵。金塵。水塵。極微塵也。解云。窓遊
塵者。遊於窓隙日光也。羊毛塵者。析窓遊
塵爲七分故。唯止羊毛末也。兔毛塵者。析
羊毛塵爲七故。不止羊毛唯止兔毛末也。
牛毛塵者。析兔毛塵爲七故。唯止牛腹下
毛末也。析此爲七者透金而出金不礙也。
析此爲七者透過於水水不能潤也。析此
爲七者是極微也。此一一塵皆生子故名七
母塵也。此極微塵於初教中三無數劫分而
析之。約此初教之塵。於終教中不可計劫
分而析之。至一乘中二佛世界塵數劫中
分而析之。至最細際方爲一乘極微塵也
無量遠劫隔別成法。記云。無量遠劫即一
念者。竪析一髮爲十分乃至百分千分。以其
一分置玉板上。擧利刃斷。約其利刃至板之
時爲一念也
眞記云。十世者。一云第十世也。謂總相念故。
一云十世也。謂總別合擧故。問總相一世取
現在一念者。別相之世唯是八耶。答約現
在一念。望現在之過未。則前後相對而立別
相之中。故別相之世是九非八。不望前後統
包絶待。則爲總相第十世也
大記云。九世即入成十世耶。爲約十世更論
即入耶。答二義並得。故康藏云。然此九世迭
相即入故成一總句。總別合成十世也。此十
世具足別異同時現現成縁起故得相入也。
解云。初釋九世即入成十世也。後釋約十世
令相即入也
  旨歸圓通鈔云。三乘中立法孤單故時隔
於法。法既流轉故時流轉也。一乘中立法
圓滿故時隔於法。法不流轉故時不流轉
也。故纓絡經云。佛告梵摩達王説。汝前臥
狗是汝過去身。捋我是汝未來佛云云。又
羅國僧智通乃相和尚十聖弟子之一也。
居大白山彌理嵒穴修花嚴觀。忽一日見
大猪過穴門。及通依常禮木刻尊像盡具
誠懇。像語通曰。過穴之猪是汝過去之身。
我即是汝當果之佛也。通聞此語即悟三世
一際之旨。後詣相和尚敍之。和尚知其成
器。遂以法界圖印授之也已上。則與梵摩
達王事。雖時有正像之異處亦中邊之殊。
然其因縁亦相類也云云。三乘中過去唯
狗位。現在唯人位。未來唯佛位。故從過去
狗至現在人。從現在人至未來佛。故云三
乘中立法孤單故以時隔法。法是無常。時
亦無常。一乘中過去狗中具人佛。現在人
中具狗佛。未來佛中具狗人。故不從過去
狗遷到現在人。不從現在人轉至未來佛
也。故云一乘中立法交徹故以時隔法。法
是常住故時亦常住也。問法雖是一。互望
而成九世耶。如九世別法亦別耶。答如後
義。謂且約吾身。於一年中約月。則一年十
二月故吾身亦十二也。一月三十日故身
亦三十也。一日十二時故身亦十二也。一
時八刻故身亦八也。如是一年三百六十
日一日百刻故身亦三萬六千也。故如九
世別法亦別也。問約五位論九世者。昨昨
日是過去過去故唯一也。昨日者約當體
則過去現在。望今日則現在過去。故具二
也。今日者望昨日則過去未來。約當體則
現在現在。望明日則未來過去。故具三也。
明日者望今日則現在未來。約當體則未
來現在。故具二也。明明日是未來未來故
唯一也。是故唯是五位互望論故成九世。
則法唯是一。互望論故亦成九世法也。何
故云如九世別法亦別耶。答康藏云。以時
與法不相離故故知爾也。三乘中色心等
是法。約此法上前後遷流之義立爲時。故
時即假也。是故不論此義。一乘中以時與
法不相離故。時亦是實也。是故如時之別
法亦別也
道身章云。如一夜中夢。已過父及未生子
各三有九。覺時見之。但在一念心中。非此
心中片分爲父。片分爲我。片分爲子。總在
一心。隨擧即攝。九人無所相知。而非絶無
九人之別。又非一念之外立三爲有。立六
爲無。有無同處一念而非有無之別已上
是故但其無我報心。全爲父全爲我全爲子
故。如九世別法亦別也。問現在一念簡餘
八世之別義與於九世中無偏當之總義何
別。答儼尊者以喩示相和尚云。如人夢見
父及祖父登上蓋屋。子與孫子在下輸瓦。
自處中間傳次而授也。祖父是過去。過去
故唯一位。父是過去現在。現在過去故具
二位。中間身則是過去未來現在現在未
來過去故具三位。子是現在未來未來現
在故具二位。孫子是未來故唯一位也。其
在中間傳瓦之人約當體則簡餘八世。故
現在現在也。通夢五人則於九世中無偏
當也。故此人上具有二義。是故以總別時
隔法也
道身章云。儼師遷神十個日前。學徒進所
問訊。師問大衆曰。經中一微塵中含十方
世界與無量劫即一念等言。汝等作何物
看。衆人白云。縁起法無自性小不住小大
不住大短不住短長不住長故爾耶。師曰。
然之然矣。而猶生白云何謂師曰。莫須多
道。只言一故
初發心時常共和。法記云。問何故九世十
世相即之次説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之義耶。
答證分之法不可得故。或有行人於此無分
故。爲此人以證分之法性轉示之云。一無自
性以一切爲性。一塵無自性以十方爲性。無
量劫無自性以一念爲性。一念無自性以無
量劫爲性。如是名爲甚深眞性也。行人意謂。
已知眞性如何得證。故復誨云。要當以此眞
性爲心而發。於是行人如是而發。故發心即
滿果也。是故住涅槃時常遊生死。遊生死時
常住涅槃。故云生死涅槃常共和也
  所詮章佛種性文云。第三約一乘有二説。
一攝前諸教所明種性。並皆具足主伴成
宗。以同教故。攝方便故。二據別教種性。甚
深因果無二。通依及正。盡三世間。該收一
切。理事解行諸法門本來滿足已成熟訖
故。大經云。菩薩種性甚深廣大與法界虚
空等。此之謂也
眞記云。初發心時便正覺者。約同教云。三賢
十地中十解初發心住成滿。佛復治地住等
成滿。佛此無明昧之殊然寄現也。若自別教。
即吾身心名正覺耳。無寄十解位也。生死涅
槃常共和者。若寄位云。寂滅涅槃之體從縁
成生死。成生死時即性淨涅槃之體故也。約
一乘。則生死涅槃非本自有在。吾須縁。何者。
須生死縁中即具涅槃。須涅槃縁中即具生
死故也。問何者生死。何者涅槃。答生死即汝
身。涅槃即汝身
  探玄釋經中初發心菩薩即是佛之文云。
或云因中説果。或云解同佛境。或云約理
平等。若約三乘教亦得。如上説。今尋上下
文。約一乘圓教始終相攝圓融無礙。得始
即得終。窮終方原始。一由陀羅尼門縁起
相攝故。二由普賢菩提心遍該六位故。即
因是果也。三由法性無始終故。發心入始
即正是終故。是故上文云。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具足惠身不由他悟也
妙理圓成觀云。今辨此義略分四別。一唯
因門。從無始時盡未來際。恒是菩薩修萬
行故。或純或雜無有休息。何以故。於一一
行無究竟故。衆生界不可盡故。經云。我常
於十方國土中行菩薩行。謂虚空不可盡
衆生不可盡故無成也。如文殊爲諸佛師。
摩耶爲諸佛母。此並住因門攝化也。二唯
果門。盡前後際恒是佛故。何以故。徳相全
眞不墮時數無盡極故。三亦因亦果門。謂
有發心及成正覺於一切時念念發心念念
成佛故。罪因非果門。謂無心可發。無佛
可成故。眞法界中無二性故
道身章云。問三世間爲佛身心者。佛身大
寛故衆生等在佛身心耶。衆生業果即是
佛耶。答二義共得。舍那品云。佛一毛孔中
無量衆生住。各自受苦樂而不知去來等。
又亦得衆生業果等即正是佛。問衆生業
果即是佛者。從古即佛。何言初發心時方
成佛耶。答從古是佛。而發心時方知是佛
耳。如夢走馳。自夢即寂。而悟朝方知走即
臥耳
大記云。初發心時等者。二十二位之中隨何
一位起善惡心。爲初發心即是便正覺也。問
以起善心爲發心正覺者可也。何以起惡心
爲初發心亦正覺耶。答約無住別教。則二十
二位皆是無住之位故。始起惡心之時乃至
攝於後際佛果故也。問若爾無住別教中亦
有如是發心正覺之義耶。答隨於何位起善
惡心便正覺者。非謂先迷後覺。但本來覺故
云正覺耳。生死涅槃等者。二十二位中三途
五乘等所有分段變易。及圓教中分段變易。
合取爲生死邊。其中所有二四涅槃及十涅
槃。合取爲涅槃邊。此二互不相知一無分別
故。云常共和也
問然財生死非所厭。何故至相云六道因果
依厭求脱耶。答望二乘等諸有情故作是説
耳。若約普賢門云。皆實自徳更無異事也。問
若爾三途之因十惡等業爲所修耶。答約實
則爾。是故滿足王知識事等是實法門也。問
若爾者。何故云如幻法門等耶。答但隨三乘
相如是云耳。又言罪福者。約我人實執位云
耳。若離此執。一切罪福如幻如空。如是法中
有何罪福。故云幻也
  觀師釋滿足王法門云。此教所説一切皆
實。何以言化。答自力攝生一切皆實。逆行
苦事須云權化得。此中意化亦是實。實體
遍故。實亦化故也
道身云。一乘縁者。隨擧一法總攝餘法無
餘。爲此一法之縁耳。四縁等諸縁之實皆
消於一乘。問若以此門亦得云。作十惡生
天。修十善墮獄。答至得此意得云。此義末
得。此意非粗。所傳儼師恒道了。問淺深方
須。答義云云。問一乘殺彼生時。能殺亦死
亦有罪耶。答解行以上自在位中逆順並
修。見聞以下劣凡夫者不能見機。漫殺物
命於物無益亦自墮獄。如彼鼠子効師子
跳墮火坑等云云。問三世間皆是佛者。草
木取用則害佛身得罪耶。答以佛言雖皆
是佛。以衆生云都非是佛。斷有何罪云云
衆生與草木是須處所須雖同我。内衆生
者殺而有罪之所須也。草木者斷取無罪
之所須矣
理事冥然大人境。法記云。此中理事者。生
死無性以涅槃爲性。涅槃無性以生死爲性。
則生死涅槃之無性爲理。無性之生死涅槃
爲事。故古人云。縁起無性無性縁起也。縁起
無性是理。無性縁起是事也。理亦眞性之理。
事亦眞性之事。故云冥然無分別此是十佛
普賢境也
眞記云。理事冥然等者。總明上意。上來所現
雖有多法。而不出理事故也。十佛普賢境者。
問縁起分唯普賢境。何云十佛耶。答佛外向
心與普賢心冥合不分故。正取普賢而不分。
義中并擧十佛耳
大記云。理事冥然等者。通結證教二分大意
耶。唯教分耶。答一云通結也。謂下句云十佛
普賢大人境故。一云唯結教分。謂證分結云
證智所知非餘境故。問初意中何理何事耶。
答證分理。縁起分事也。則證教無分別也。故
下文云。證教兩法舊來中道一無分別也。又
約證分以佛證心爲理。所現三世間注爲事。
又縁起分中無住本法爲理。二十二位爲事。
是故證分理事無分別者十佛大人境。教分
理事無分別者普賢大人境也。此意則證分
唯是十佛之境。教分之中不言十佛也。謂内
向則十佛。外向則普賢故。今通結内外之時
如是言耳。後意則問。既云十佛大人境也。何
云唯結教分耶。答縁起分中亦有十佛。以此
教分亦是十佛外向門故也。此約佛與普賢
相續各別之義
  簡義章云。八尺柱相爲事。柱之無生爲理
者。三乘之義。若一乘中即此八尺柱相爲
理。柱之無生爲事。又理平等則事亦平等。
事差別則理亦差別也。若體解大道則自
事以外何處得理。故至相云。沖宗不遺於
玄想。圓道莫簡於始門。蓋在此矣。三乘説
平等一心。一乘説種種心。則亦得言三乘
理平等一乘理差別。問只其名異。所詮則
應無別耶。答須理即理。須事即事。所須縁
別理事有殊。然以一柱隨須立。故全體無
二。問理事平等差別四句云何。答立在同
教應作四句。此別教中不作四句。以法深
言淺故。但一柱言下須理即理。須事即事。
平等差別隨須皆得。是故須而即圓。道而
即是無側無陰。據而中道。約而滿宗。非前
非後。一乘幽致厥爾。請虚襟而取焉
能人海印得利益。法記云。海印中眞自利
利他。謂攝入三世間法是自利。現現三世間
法是利他。然一乘中無利他也。何者。所化衆
生是自内證五海之中衆生故。應機而起能
被之。教從自海印定中所起故也。繁出如意
者。從海印定所起之教爲如意也。此有二義。
一稱於佛意故。二稱於衆生之意故。名爲如
意。比如輪王所有如意。在王藏内不雨衆寶。
若轉輪王以此如意出置幢上。爲貧窮人請
雨。衆寶隨其所須雨種種物。無不如意。然此
物等本不在於如意珠内及輪王身。而虚空
中但以衆生之感及王勢力。此如意珠雨寶
無盡也。如是以佛誓願及衆生感。海印之教
應衆生也。在藏内時喩佛内證。出置幢上雨
寶之時喩佛外化也。不思議者。從不思議内
證而起。應不可説。衆生數起故也。雨寶益生
滿虚空者。虚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
故衆生無邊。於此無邊衆生。如是之教無所
不被故也。衆生隨器得利益者。此如意教於
三乘五乘無量乘等一切衆生中各各稱根令
得利益故也。問若爾於此花嚴得三乘別果
耶。答無也。謂此大經中具無量乘故。乃於此
經所具無量乘中。大品經等得別果耳
眞記云。海印三昧者。自證離言。何故利他之
初明耶。答表利他縁起無別自體。但依十佛
内證海印所起故也。若不爾者。道有私隱故。
繁出等者。於念念中起如意教盡未來際無
休息故。又但一念全攝法界無側故也。是故
云不思議也。雨寶者。約教云寶也。又是衆生
受用種種寶物也。滿虚空者。衆生蒙不思議
教。則知其不動凡心與法性虚空只是一物
本自圓滿故也。隨器得利者。山王普機得總
相教。差別小機得差別教。各自成益故也。大
記云。海印者。通證教二分故明於教分耳。又
此四句是第四重海印故也。問第四重海印
是定内故利他相隱。何故以配利他耶。答第
四重内具同別二教故。若直約一道朱印而
論。即無差別故是別教。若約屈曲而言。是差
別故即同教中逐機之義也。是故逐機屈曲
之朱印故云如意教也。是故前云依理據教
者。約第三重則無住理無住教也。約第四重
則無住理如意教也。約此第四重四句更以
五重海印分配。則初二句如次配初二海印。
次十句第三海印。次一句後二海印也。謂下
文釋此海印云。究竟清淨湛然明白三種世
間於中現現等故。和尚之意此中海印非唯
一向當第四重。是以此中更分配也。初句影
離海印。次句影現海印。故云繁出如意等。次
句第三重。能化之佛雨十普法之寶。益普賢
機也。後句於第四重。如意教之朱印稱機屈
曲。故云衆生隨器也。於第五重。起言説法令
機信解行證。故云得利益也。然以第四重正
義釋者。能人者能化佛也。海印者淨藏定也。
繁出如意者如意教之朱印應機現現也。雨
寶益生滿虚空者。雨十普法於正爲中全全
而應。謂一道朱印圓滿現現也。衆生隨器得
利益者。於兼轉引遠爲之中分分而應。謂隨
彼機宜各令得益。如大角則大曲。小角則小
曲。隨字而屈曲也
  觀釋中釋經猶如明淨鏡隨其面像現内外
無所有業性亦如是之文云。鏡有三種。謂
如來藏鏡。錠光&MT03253;璃鏡。海印鏡也。如來藏
鏡與所現像是一體故不可分也。若取去
像鏡亦隨破。是故吾身即如來藏。不可別
取故。若知業果是如來藏鏡中之像。則六
道因果即不生也。然若得鏡時所現之像
如冰泯也。以熟教之中本末無二。如水與
波無別。然而波是能依。水是所依故。得
水之時波息水現故也。海印鏡中所現像
者。吾五尺身具三世間無別住處。故云無
住。即此無住亦云不動。既不動無側之吾
身故。從何處轉何處耶。此所現像正即鏡
體故。得鏡之時像不泯也
心輪鈔云。問始成正覺佛心何故名海印
耶。答以一海字印三世間離分別三合爲
一。佛明白之心名曰海印。於中無普賢文
殊等九會助化亦無九會處所。故經偈云。
一切諸如來無有説佛法也。欲向機縁説
自所證之法云云。故經偈云。隨其所應化而
爲演説法。然説法有五。佛説。菩薩説。刹
説。衆生説。三世一切説
是故行者得資糧。法記云。行者則凡諸信
向普法之人也。本際則内證海印也。叵息妄
想必不得者。以二我執爲妄想也。如上内證
海印之際無我之人乃能得至。若存我則必
不得至故也。如海邊井有海水故不得令渇。
如是意識人法二我由彼末那及黎耶海藏而
還起。何者。黎耶本識是我之根。其末那識是
我之莖。六及前五皆是二我出入之門故也。
比如有人欲上須彌。乾八海竟依陸而行得
上須彌。如是行者若欲返本。漸息八識妄想
海已而得至者。三乘義也。一乘之中若履初
海即履諸海踐須彌頂。故不移一歩得還本
際也。無縁善巧等者。問何故息妄想次有此
句耶。答欲還本際要息妄想。欲息妄想。要須
無縁故也。問無縁者何。答五識縁於五塵境
時。意識同縁。其末那則向内執我。黎耶本識
縁三類境。是以不能捉如意也。以無縁故得
聖者意名爲善捉如意也。歸家者。歸法性家
也。得資糧者。行者加行方便也
眞記云。息妄想者。約寄位云。初智求斷不可
得斷。以中後智求斷亦爾。故論云。非初非中
後。然以不可得斷而爲斷故。斷義得成。故論
云。前中後取也。若直約一乘則擧其障體量
等法界擧智亦爾。故至相云。如縁起性如是
斷也。若以別障之智欲斷別智之障者。以不
息妄想故必不得也。持戒亦爾。若別取善以
爲能防。取其不善以爲所防。如是持者猶名
破戒人也。無縁善巧等者無分別也。如意者
教也。歸家者還眞源也。資糧者二千道品等

  觀釋云。小乘中戒有受有捨。大乘中戒有
受無捨。一乘中戒無受無捨。謂熟教中教
其背本逐末之人知自本覺如來藏故。有
其所受。得本覺已恒自覺故。無所捨也。一
乘之戒本無受捨離能所防。以第二地佛
□□爲一乘戒。而一乘中無諸凡小及與
菩薩。唯有滿足之佛故也。於十善中初三
是名號品身業所行。次四是四諦品口業
所行。次三是光明覺品意業所行。如是三
業示現法界一切諸法皆是佛之三業。今
此吾身是佛十善之所感得。是故本無迷
時更無受法。竟三世際恒自不動亦無捨
法。身外無境。境外無身。離能所防
大記云。問前第四重内得益之機如何見耶。
答普賢有二義。若約八會助化之義不云機
也。於第三重方爲機也。若約第四重。則威光
善財皆是淨藏定中得益之機也。但是定内
所得之益於定外説示耳。約是義故云得利
益也。於此第五重内以所流所目之機方爲
所化也。問若威光善財正是定内得益之機。
則唯初後二會是定内耶。答若約第四重。則
八會之法皆是定内。然且擧威光善財云耳。
謂法界品抄云。一乘求知識唯是定内。故知
以定内事示之耳。問何故第三重内不以威
光善財等爲機耶。答彼第三重則是不共別
教故。但以普賢方爲機也。於第四重具同別
教故。以威光善財而爲機也。故法界品抄云。
若依三乘科文者有五相等。是以見聞解行
等三生依三乘位現一乘耳。此三生位於第
四重内無淺深。於第五重有淺深也。言行
者者。約第五重則所流所目機也。若第四重
則威光善財也。然約實則□諸體□□嚴之
人皆是此中行者。而威光善財修行□□故
偏擧□此行者等知自身心舍那體。故云還
本際也。問於第四重内以何爲本際耶。答
威光善財所得花藏世界果及塵數法門等是
也。言妄想者通所流所目等也。謂下教之人
守自教迹執爲究竟故。約此迷執總爲妄想。
若斷此執要須用六相刃也。且熟教中於三
祇劫覺四相夢計有眞如。謂爲究竟。守迹而
住故。以六相中異相印印之。則其所斷竟前
二十夢各位不動而歴然差別也。是故若入
一乘要息三乘。謂斷妄想之心若不息。其謂
斷妄想之妄想。則以不息妄想故必不得入
也。然則斷妄想之心斷除不起。是名此中息
妄想也。又云。所謂妄想者。凡自身心之外希
佛求法之心總爲妄想也。一云。以別教義釋
此文者。應云不息妄想。若息妄想必不得故
也。然而下句既云隨分得資糧故。約同教釋
者宜也。以此是其因縁觀故。問下文釋行者
云。行者者見聞一乘普法已去。乃至此約別
教一乘説也。何故此云同教耶。答此約所目
別教云耳。非是不共先住別教。所云見聞一
乘普法者。立在第五重海印。約定外見聞云
耳。言善巧捉如意等者。比如盲人由其盲故
迷自寶所。長年貧困遠乞他郷。有具眼人心
生哀憫。爲持一索繋彼寶所。以其一末授盲
人手而指誨云。汝若不失尋索而行。則返汝
寶所。盲人聞已不失尋行得至寶所。其寶所
中亦有靈藥。以藥氣力眼得開明。所有衆寶
自在取用。行者亦爾。智眼盲故迷自内證法
性寶所。無始時來窮乞於他。有大聖者起大
悲願。垂一中一切多中一等陀羅尼索授於
行者信心之手。以眞性甚深之一末繋彼證
分寶所。而教誡云。汝若不失勤行精進則必
直返汝法性寶宅。行者信受得聖者意捉如
意教。初發心時便開十眼。不動一歩直入内
證法性寶所。受用無盡自家珍寶。是故行人
若欲還歸法性家者。要須善捉陀羅尼索持
而勿失爲資糧也
  道身云。問修與不修別。何得以佛言皆覺
乎。答佛無量劫修意非爲古無新得。亦非
有所斷煩惱故欲斷。知煩惱本無所斷名
爲斷耳。又法之實者三世間照矚爲一大
縁起。舊來如是無量劫修證得法者。豈但
我覺簡除他人及與不石乎。若爾是増減
邊大邪見非正道。又道身云。有文云。一
斷一切斷。有文云實無所斷。彼是則此非。
此是則彼非。云何會通。答以徳言之。從始
無障。以惑望之。覆無盡徳。若實無所斷者。
何故迷人未得。若有所斷者。所斷者何。文
云。非初非中後。前中後取故。三時之中不
得斷相。而覺以去三時無障。道理不在斷
不斷中。隨機言斷。又無所斷。欲爲機者。尋
教證入。斷與無斷無礙實相如是設耳。相
和尚曰。惑者但用無體智具體用。問無體
何得有用。答體是無住實相。迷用爲惑迷
用息耳。無體可斷。問一斷一切斷者。既無
體。約何爲一及一切耶。答可約所障法門
故。云一與一切。以障一即一切法門故
古記云。大海非是毒藥所壞。大空非是利
劍所傷。縁起三毒亘三際。直得無分別耳。
非更息滅方爲斷也
以陀羅尼至名爲佛。法記云。陀羅尼者。法界
法之無盡義也。問衆多法故云無盡耶。但約
一法亦云無盡耶。答二義皆得。實寶殿者。約
證分則法性處也。約縁起分則花藏世界離
染眞性也。問若以陀羅尼莊嚴法性實寶殿
者。證分之處可許。重重中即微細等義耶。答
以彼證分不可説故。不説如是義耳。然法無
遺駧滿足一切故。因陀羅等究竟之極乃證分
也。問花藏世界離染眞性是何。答佛外向門
是也。花藏淨土三乘共學處故。隨三乘機分
界離海。若約自宗。唯一海耳。無三品也。窮坐
者。十世相應應稱法界故也。中道者。以三世
間爲自身心。無有一物非身心者故也。舊來
者。上證分中本來寂也。不動者。上證分中諸
法不動也。比如有人在床入睡。夢中迴行三
十餘驛。覺後方知不動在床。此中亦爾。從本
法性經三十句還至法性只一不動故。云舊
來不動也。問此義與熟教中迷於一心流轉
六道悟復一心之義有何異乎。答彼熟教中
泯二十夢方歸一心。此宗之中不動夢念即
法性故。無所棄捨。無別所歸。故迥異也
眞記云。陀羅尼者。總持也。實寶殿者。世界
海也。窮坐實際中道床者。徹到一乘究竟眞
源也。舊來不動名爲佛者。問何故具縛有情
舊來成佛耶。答如其未起修縁之時不得名
爲舊來成佛。何者。今日發心縁中法界諸法
方頓起故。須智縁中煩惱等□爲成智之縁
而起。須煩惱縁中亦如是也。是故要待今日
發心之縁無側起時方舊來成耳。縁以前無
一法故。不云舊來也。若三乘則有所尊定本
故。唯取始覺即同本覺之義論也。一乘不爾。
無所尊定本本末不定故。隨須皆得一
大記云。實寶殿者。或云國土海。或云性起果
與三徳差別果也。然三徳非究竟故。正是性
起果也。窮坐實際中道床者。因位學窮至於
果位故也。舊來不動名爲佛者。初起法字終
至佛字。初起終至是一處故也。是以和尚所
云行行本處至至發處蓋此意也
  古記云。一乘之中舊來成佛有二義也。一
不修衆生已成佛義。二已成諸佛本不修
義。若須六相可得此旨。謂佛爲總相。衆生
爲別相。一切衆生是佛義齊。以爲同相。一
切衆生各不相。是以爲異相。一切衆生縁
起究竟正即是佛。以爲成相。一切衆生各
住自位舊來不動以爲壞相也
大記云。此印大意以其白紙表器世間。謂如
白紙本不染色。點墨即黒點朱即赤。器界亦
爾。不局淨穢。衆生處則染穢。賢聖處則清
淨。故以其黒字表衆生世間。謂如黒字一等
皆黒箇箇不同。衆生亦爾。煩惱無明皆自暗
覆種種差別。故以其朱畫表智正覺世間。謂
如朱畫一道不斷始終連環貫諸字中光色分
明。佛智亦爾。平等廣大遍衆生心。十世相應
圓明照矚故。是故此印具三世間。若約觀釋
即有四義。一若取白紙則黒字朱畫皆去。故
字與朱畫不離於紙。如是若離器界無佛衆
生。故於器中具生及佛也。是故經云。於一微
塵中現有三惡道人天阿修羅各各受業報。
於一微塵中各示那由他無數億諸佛於中而
説法。一塵中有塵數刹。二刹有難思佛。一
一佛處衆會中我見恒演菩提行。又云。一微
塵中普現三世一切佛佛事。二約黒字亦爾。
故於生中具器及佛也。是故經云。於一毛孔
中普見十方刹。彼刹妙莊嚴諸佛菩薩會。一
一毛孔中億刹不思議種種相莊嚴。未曾有
迫隘。一切刹土及諸佛在我身内無所礙。我
於一切毛孔中現佛境界諦觀察。又云。菩薩
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乃至云。如自心
一切衆生心亦復如是。悉有如來成等正覺。
三約朱畫亦爾。故於佛中具器及生也。是故
經云。三世一切劫佛刹及諸法諸根心心法一
切虚妄法。於一佛身中此法皆悉現。普盡十
方諸刹海所有一切衆生海。佛智平等如虚
空悉能現現毛孔中。又云。一切諸佛於一念
中悉能示現無量世界無量無數清淨衆生。
四白紙黒字朱畫皆全相收不可別取。而三
物各異。如是三種世間融通相攝混爲一團
而爲門各別歴然不動也。故此一印若以器
門觀則是器海印。是故經云。花藏世界所有
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普光現佛如雲集。此是
如來刹自在。以衆生門取則是衆生海印。以
佛門取則是佛海印。是故疏云。衆生心中佛
爲佛心内衆生説法。佛心内衆生聽衆生心
中佛説法也。問若爾何但局云能人海印耶。
答約實如是非局於佛。且從妄盡心澄之義。
假名能人海印耳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一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二
文云。將欲釋文。二門分別。一惣釋印意。二
別解印相。問何故依印 答欲表釋迦如來教
網所攝三種世間。從海印三昧繁出現現故。
所謂三種世間。一器世間。二衆生世間。三智
正覺世間。智正覺者。佛菩薩也。三種世間攝
法盡故。不論餘者。廣義者。如花嚴經説
第二別相門中。三門分別。一説印文相。二明
字相。三釋文下意。一問何故印文唯有一道。
答表如來一音故。所謂一善巧方便。何故多
有盤迴屈曲。以隨衆生機欲不同故。即是
義當三乘教。何故一道無有始終。現示善巧
無方。應稱法界。十世相應圓融滿足故。即是
義當圓教。何故有四面四角。彰四攝四無量
故。此義依三乘現一乘故。印相如是。二問
何故字中有始終耶。答約修行方便。現因果
不同故。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現三乘根欲差
別不同故。何故始終兩字安置當中。表因果
兩位法性家内眞實徳用性在中道故。字相如
是。問上云因果不同而一家實徳性在中道。
未知所由。其義云何。答此義其實難解。雖然
依天親論主。以六相方便立義分齊。准義道
理隨分可解。若約十句。以辨六相。如下説。
今且約印像。以明六相。示一乘三乘主伴相成
現法分齊。所謂六相者。惣相別相同相異相
成相壞相。惣相者。根本印。別相者餘屈曲。別
依止印。滿彼印故。同相者。印故。所謂曲別而
同印故。異相者。増相故。所謂第一第二等曲
別増數故。成相者。略説故。所謂成印故。壞相
者。廣説故。所謂盤迴屈曲。各各自別本來不
作故。一切縁生法無不六相成也。所謂惣相
者。義當圓教。別相者。義當三乘教。如惣相別
相成相壞相等不即不離不一不異常在中道。
一乘三乘亦復如是。主伴相資不即不離不
一不異。雖利益衆生。而唯在中道。主伴相成
現法如是。一乘別教三乘別教准義可解。汝
所問疑義亦如是。初曲如因。後曲如果。如初
後不同。而唯在當中。雖因果義別。而唯住自
如。依三乘方便教門故高下不同。依一乘圓
教故無有前後。所以得知。如經説。又一切菩
薩不可思議諸佛法明説令入智惠地故。論
曰。一切菩薩者。謂住信行地。不可思議。諸
佛法者。是出世間道品。明者見智得證。説者
於中分別。入者信樂得證。智惠地者謂十地
智。如本分中説。此是根本入。如經。又一切菩
薩不可思議諸佛法。明説令入智惠地故。此
脩多羅中。説依根本入有九種入。一者攝入。
聞惠中攝一切善根故。如經攝一切善根故。
二者思議入。思惠於一切道品中。智方便故。
如經善分別選擇一切佛法。三者法相入。彼
彼義中。無量種種知故。如經廣知諸法故。四
者教化入。隨所思議。名字具足善説法故。如
經善決定説諸法故。五者證入。於一切法平
等智見道時中。善清淨故。如經無分別智清
淨不雜故。菩薩教化衆生。即是自成佛法。是
故利他亦名自利。六者不放逸入。於修道時
中。遠離一切煩惱障故。如經一切魔法不能
染故。七者地地轉入。出世間道品無貪等善
根淨故。如經出世間法善根清淨故。復有善
根能爲出世間道品因故。八者菩薩盡入。於
第十地中。入一切如來祕密智故。如經得不
可思議境界故。九者佛盡入。於一切智入智
故。如經乃至得一切智人智境界故。是諸入
爲校量智義差別。次第轉勝。非根本入。一切
所説十句中。皆有六種差別相門。此言説解
釋。應知除事。事者。謂陰界入等。六種相者。
謂惣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惣相者。是
根本入。別相者。餘九入。別依止本滿彼本故。
同相者入故。異相者増相故。成相者略説故。
壞相者廣説故。如世界成壞。餘一切十句中。
隨義類知。論文如是。准是論主立宗道理。故
知雖因果信解行迴地佛自位不動。而無前
後。何以故。諸法各異住自如故。一如多如如
如相不可得故。是故經云。問云何深信佛法。
答一切諸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若如是者。
名爲深信佛法。是其義也。問六相者爲現何
義。答正現縁起無分別理故。以此六相義故。
當知雖一部經七處八會及品類不同。而唯在
地品。所以者何。以是根本攝法盡故。地品中
雖十地不同。而唯在初地。何以故。不起一地
普攝一切諸地功徳故。一地中雖多分不同。
而唯在一念。何以故。三世九世即一念故。一
切即一故。如一念多念亦如是。一即一切。一
念即多念等。反前即是。以此理故。陀羅尼法
主伴相成。隨擧一法盡攝一切。若約會説。會
會中盡攝一切。若約品説。品品盡攝一切。乃
至若約文説。文文句句盡攝一切。何以故。若
無此彼不成故。陀羅尼法法如是故如下説」
何故依印至佛菩薩也。眞記云。何故依印。答
欲表釋迦如來教網所攝等者。釋迦教網則
深淺雖殊。有名相際惣取云也。三種世間從
海印三昧繁出現現者。三世間法繁出則離
海印體耶。答三世間法即是海印全體現現
本不離也。問攝三世間爲惣相。佛則惣別不
一故。爲四世間耶。答智正覺中。有待他之義。
有絶待義。約此二義不一故。亦可得云四種
世間。然約二義不異故。但云三種世間耳。問
器及衆生宜云世間。智正覺者既已出世。何
云世間耶。答始成正覺時中。三世間法圓明
現現。故云世間。謂時爲世。中爲間故也。問
至相以菩薩合於衆生。何故此中合佛菩薩
爲智正覺耶。答約覺同云耳。何故印文至現
一乘故。大記云。何故印文唯有一道者。立在
第四重海印起此問也。謂既隨根欲而成屈
曲。何故云一道耶。如是問也。如來一音者。
法界品云。我知法界一性如來一音一切衆
生無不了故已上。問若一切衆生了一音者。
非是各得解也。若各得解者。非是一音無不
了也云云。若對此難。以惣別二相答也。謂不
壞屈曲而能等遍故。是一音。不動等遍而差
韵故。能成屈曲。此中能成等遍者惣相也。音
韵差者別相也。別即惣故。雖衆生各得解。而
了一音也。惣即別故。雖是一音而各解也
眞記云。如來一音者。惣相音也。法界品云。我
知法界一性如來一音云云。此義者一切衆
生種種差別音聲等即是如來一音耳。問此
守護夜神善知識證見一音云我知法界一性
也。何故云一切衆生耶。若見一切衆生者。何
云我知法界一性耶。答見法界一性。故知一
音中有一切種也。以得惣相知不分之別相
故。如家之一言。契柱立梁横諸縁而呼故也。
若不契立横諸縁。則家之一言何處起耶
法記云。盤迴屈曲者。既知法界一性。則無三
乘。故亦無印中角曲耶。答有異相故。有稱性
不動之角曲也。問若爾有三乘耶。答一乘角
曲全盡印圓故。無三乘一邊之角曲也
眞記云。善巧無方者。無偏順之方所也。如前
無方中釋也。應稱法界者。横盡法界故。十世
相應者。竪貫三際故也
法記云。圓融滿足者。猶如虚空攝一切物。約
此一柱包攝十種普法無所遺餘故也。是故
普法章云。諸佛善巧會融法界圓通自在不
離見聞已上。以一乘中見聞圓通之法故。見
聞位中即得滿足究竟佛果。故云不離見聞

眞記云。義當圓教者。有三乘別教。三乘同教。
有一乘同教一乘別教。有一乘圓教也。若就
樓觀而論者。内莊一乘外嚴三乘門則同教
也。所謂門者通内外故。内雖一乘而門内則
同教一乘也。又此同教約三乘。已上之義即
爲別教。一乘亦得以約所目爲別教故。問所
目三乘義當於外是嚴三乘。何云別教一乘
耶。答此經之内所流所目之三乘具含二義。一
者令彼下機計謂同於我法之義。二者令彼解
其自所得法全是花嚴大虚之義也。約初義
則當於門外故。是三乘爲外嚴也。約後義則
當於門内故。是一乘爲内莊也。今約後義故。
以所目爲同教一乘。乃至亦名別教一乘耳。
直約樓觀之内方自體別教一乘也。初初不
見三乘故。云自體別教也。圓教者通履前四
教也。問是則與彼同教一三和合之義何異
耶。答欲引下機而和合者是同教也。欲爲自
家實徳而通履者是圓教也。故古人云。同教
如大地。長養三乘草木故。別教如大海。不宿
三乘死尸故。圓教如虚空爲二所依故也
  古記云。同教別教分有九種。謂一黄牛車
同。共羊鹿故。大白牛車別。三乘外故。二大
白牛車同。王髻中珠別云云。三法花同。花
嚴別云云。四第二會至隨好品同。普賢行
品以去別云云。五普賢現語言墮在文字故
同。普賢内證離文字絶言説故別。六普
賢内證是因分故同。佛外向是果分故別。
七佛外向向機縁故同。佛内向則雖花嚴
定中爲果徳衆示國土海法而背離因機故
別。八佛内向有背向故同。海印定中法性
不可説離背向故別。九上來所明説不説
等有勝劣深淺故同。此海印定法性不可
説中説不説無二則無分別故別也。相和
尚云。若約情説。證教兩法常在二邊。若約
理云。證教兩法舊來中道一無分別。蓋謂
此乎。上來且約理分。若據文義分齊。同別
非一。謂通於一部分之。則差別縁同教。本
實則別教。若據一化始終。則衆多別義一
言通目故同。隨機各別故別也
大記云。四攝四無量者。以此四攝四無量之
二四因果。表下四教因果八位。若以七十三
印之中一字印印之則不動。此八因果之位
即是一乘無側因果也。以此一乘因果加於
前八即成十也。五因是菩薩。五果是佛也。以
其四佛分置四方。以一乘佛安置當中。以五
菩薩分置亦爾。如是因果但我心内本具之
法也。此中四方及六方八方十方等依三乘
分也。謂聲聞明四諦故。依此分四方。縁覺觀
十二支而是二六故。依此分六方。始終教中
通有四攝四無量而二四即八故。依此分八
方。同教中即其同中含有別教十十無盡義故。
依此分十方也。若約無住別教。則本無方也。
是故文云。善巧無方。乃至云。義當圓教也。問
始終二教亦明十方。何故唯云八方耶。答此
約八葉之軌云耳。又始終教中總約四攝因
果等故分八方耳。問若并取頓教中因果則。
頓教中亦分八方耶。答約實則通。然因果是
位。頓教之中位相隱故且除耳。問何是八葉
軌耶。答此是毘盧遮那經及佛地經中八葉
作佛之軌也。依三乘現一乘者。一乘圓印雖
無角面。此印攝盡一切法故。具其四面四角
相。以分三乘四方六方八方十方等。漸現一
乘無方之圓印故也。若唯見角面則一向三
乘。唯見圓印則一向一乘。若依角面見圓印
則是同教也。故云依三乘現一乘也。問若爾
前之屈曲若唯見屈曲則一向三乘。若依屈
曲見圓印則亦是依三乘現一乘耶。此角面
則是同教也。前之屈曲但是別執三乘耶。答
屈曲亦是一道朱印之能隨之徳故。是以亦
有依三現一之義也
何故字中至性在中道。法記云。何故字中有
始終耶。答約修行方便現因果不同者。所言
修行方便則一乘修行耶。三乘修行耶。答但
是三乘修行方便耳。問何故一乘無修行方
便耶。答以一乘中無因果故。問若爾何故下
云因果兩位法性家内眞實徳用性在中道
耶。答只爲三乘執因先果後之人現因果同
時義故云耳。若約實云。此宗之中無因果名。
問若爾則全果之因全因之果亦無耶。答爾
也。故至相云。因無異果之因。果無異因之果。
然因果之稱寄現於縁虧盈自彼於我無爲。故
知一乘無側因果亦不立也問印之五十四角
一一全盡印圓如是。全印之角亦應捨耶。答
若約自宗。無如是事。何更捨也。以證分中無
有因果證分教分一乘三乘同教別教等事。縁
起分中方説因果證教一三同別教等種種事
耳。是故就縁起分云因果兩位性在中道也。
問若實不立因果。豈不是撥無因果之大邪
見耶。答立在過越因果之處言無因果。豈是
撥無耶。故和尚令人難此義云。法性之中有
因果耶。無因果耶。若法性中有因果者。應非
法性。以法性中無因果故。又令答云。無因果
也。問然則根本入中所開九入不滿本耶。答
滿也。問若爾何云無因果耶。答非汝所執攝
思議等能滿彼也。但是入入能滿彼本。是故
於彼無因果也。若約入入。隨攝思議等而生
解。則有勝劣因果之位。故是同教。若約攝等。
隨於入入而生解。則有性在中道無勝劣之
因果。亦是同教。若除入入但約攝思議等。即
是三乘別教。若直約根本入。則是一乘別教
也。約此三義以現印義。亦現大經具含多義
大記云。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現三乘根欲等
者。約實則字中屈曲通於三途人天。然而字
者是生解之詮故。且約解教相現但云三乘
根欲耳。何故始終兩字安置當中等者。法字
是因。佛字是果。通一乘三乘也。欲現三乘之
前後因果即是法性徳用性在中道故。以始
終二字安置當中也。問若爾唯約三乘因果
而論。何云因果通一乘耶。答若約實。道理諸
法各各住自如位本來不動。然三乘之人唯
見前後。一乘不爾隨須自在。是故約前後因
果。現性在中道之義。在於一乘。故云通一乘
也。法性家者有二。謂證分之法性。及無住別
教之法性也。實相總相法身中道等亦通二
義也。施設門中有分示證教之義。有分示一
乘三乘之義。故云因果通一乘三乘。法性通
證分教分
眞記云。法性家者。約今日縁中所起之法。爲
證分及縁起分之法性也。或云。證教不分之
中道方爲法性家也
上云因果至無有前後。法記云。上云因果不
同乃至其義云何等者。起此問意。前云。約修
行方便現因果不同。而次又云。因果兩位法
性家内眞實徳用性在中道。故未知此意如
是問也。問前印相終更無別。問何故此中釋
字相已更復設此問答耶。答其印道則隨字
相而畫故。委釋字相則可解印相故也
大記云。依天親論主以六相方便立義等者。
佛於四種菩薩行文現六相意者。若諸菩薩
欲入法體。要以六相融錬其心。方可得入故
也。論主得佛意故。於十入處明六相方便。以
治三乘攝入等是三賢乃至佛盡入是佛果。
如是次第轉勝之執現其攝等九入稱根本入
無勝劣也。故古辭云。天親菩薩於十入處明
六相日始報佛恩也。和尚得此論主意故。云
依天親論主立義分齊。准其道理。則三乘之
前後因果性在中道所由可解也。約此六相
方便之言。融質徳云。六相者唯是教門施設
耳。於法體上無所關也。故言方便也。故和尚
云。入法性家之要門。開陀羅尼藏好鑰匙。康
藏云。以此方便會一乘又云。四句與六相倶
爲入法方便已上。故知但是能詮教門之方
便也。思惟徳云。六相者但約法體巧相集成
名方便耳。此外更無所入法體也。故和尚云。
一切縁生法無不六相成。又云。六相者正現
縁起無分別理。乃至云。以此理故陀羅尼法
主伴相成。康藏云。第四集成方便諸法同體
巧相集成故名方便。智論云。此法善巧集成
故名方便已上。故知但約所詮法體爲方便
也。解云。此上二説若偏執。則二倶有過。謂各
滯一隅不當理故。若據道理。各有所憑。二説
倶是。何者。如同教中破定執見故。只是教門
入法方便也。若別教中直明法體故。即是圓
融之法善巧集成方便也。一乘三乘主伴相
成者。無住別教是主。別執三乘是眷屬伴。此
中立主伴法體故。云成主伴相也。問若爾何
故下云主伴相資耶。答立主伴法已。令其別
執三乘之伴習因縁縁起等三觀修錬其心
故。所流三乘之伴至於性起之後際。與無住
別教之主相資。得成圓明主伴故也
法記云。主伴相成現法分齊者。餘處三乘但
是眷屬。不得爲伴。此中意者。印圓則一乘故
是主。五十四角則三乘故是伴也。由諸角故
得成印圓。由印圓故得成諸角。是故一乘三
乘互相成也。其一一角全盡印圓者。是所現
分齊也。大記云。六相者。總別二相表法無盡。
同異二相現法無礙。成壞二相示法無側。一
乘法義不出此三也。若別釋者。總相直標無
住法之自體。別相指無住總之無盡。同相現
無盡之無礙。異相釋無礙之無違。成相示無
違之無側。壞相表無側之不動也。問無住法
之自體云何。答法界之法混爲一身是。問法
界之法爲是動故成一身耶。答只由不動成
一身耳。若約此一堂論。則椽等諸縁各自不
動。方得成一總相堂耳。問別相表無盡等者
何耶。答別相者椽等諸縁各差別故現一總
相堂中非一之徳故云別相指總相之無盡也。
椽等縁中須同相。則丈二之椽稱二十歩堂。
餘縁亦爾。故云同相現無盡之無礙也。又此
縁中須異相。則丈二之椽雖稱於二十歩堂。
而不動自丈二位。餘縁亦爾。故云異相明無
礙之無違也。見其丈二椽之成此堂時側無
餘縁。故此一椽即是無側。餘縁亦爾故云成
相示無違之無側也。壞於成處壞故。云壞相
表無側之不動也。問何故唯六不多不小。答
總別一對上根得入。同異一對中根得入。成
壞一對下根得入。良以下根於同異中不能得
總。故不減至四五也。雖是下根歴學成壞必
得入總。故不増至七八也。康藏云。總相者一
含多徳故。別相者多徳非一故。別依止總滿
彼總故已上。問一含多徳者。總總多徳。別別多
徳。答一一義倶得。謂攬別成總故。云別別多
徳亦得。然其總中所具別徳一一皆全盡總。
故云總總多徳亦得。問若爾應立無盡總耶。
答雖云多徳。非是一外之多。故無此難也。問
既云總相者一含多徳。故所含多徳與能含一
義門各異。何云非是一外之多耶。答但其多徳
合處目爲能含一總耳。是故非是一外之多多
外之一也。別依止總滿彼總者。問若以類各分
六相。則總同成爲一際。別異壞爲一際也。既
與總爲一類。故同有同總義。成有成總義。何
故別相與異壞爲一類而有滿總之義耶。答若
得總相。不須別相。但於未得機中欲示總相
故開也。開別之時總義已現。是故別中有滿
總義。問及滿耶不及耶。答及滿也。問此是別
相釋義故。應不及滿。本總何云及耶答既分
總之時由開總故。現彼別徳。還以別滿總之
時及滿也。問若爾總中有別貎耶答無也。何
者。本於無別貎之總中所開故。雖其別相及
滿本總總中無別貎也。問若爾與三乘泯差
別。俗歸平等。眞何異耶。答一乘中分別全無
分別。無分別全分別。非泯分別方歸無分別。
是故異也。同相者。欲現總徳故。開別相。既開
別已。恐有惑人謂其別相迥別於總故。欲令
其知彼別相全同於總故。於別相之次明同
相也。同有多義。謂上同下同。内同外同。若
約此舍論者。諸縁同於總舍者上同。總舍同
於諸縁者下同。就上同中。諸縁同於舍者内
向同。諸縁相望成舍力義齊同者外向同也。
又有分同滿同二義。謂一尺之瓦出一尺之
力同於二十歩堂者分同。一尺瓦出二十歩
力同於二十歩堂者滿同也。異相者。示其能
成諸縁形類差別各位不動之義也。問若實
異者。應非同耶。答只由異故得有同義。若不
異者。瓦既一尺。椽亦一尺。違本縁位失前齊
同作舍之義。問若爾一尺之瓦出二十歩力
同於二十歩堂。椽亦如是者。此亦豈非失本
縁位耶。答瓦若動自一尺之位同於椽之丈
二之位。然後出二十歩力。椽亦如是者。應失
本位。瓦自不動本一尺位。椽亦不動丈二之
位。而各出二十歩力同於堂故。雖並出二十
歩力瓦非丈二椽非一尺。各住自位故不違
也。成相者。明不作之作。謂諸縁等各位不動
得成舍也。前同相中。椽等諸縁相望相攝成
舍力義齊同。又約椽等諸縁。望於總則舍帶
於椽總。望於縁則椽帶於舍。故有相望相攝
相帶之義。此成相中。隨約一縁。即正是總絶
待無側。能成縁外無別所成。是故不説相望
相攝之義。壞相者。明作之不作。謂椽等諸縁
各住自法本來不動也。問此中不動與前異
相中不動何別。答前異相中位不動故。瓦一
尺位與椽丈二位各雖不動。而有相望之義。
此中體不動故。法法各各不相知也。約成相
堂詰。於諸縁柱成耶。乃至瓦成耶。如是遍詰
無有一物成彼堂。由如是故成相堂究竟也。
即作而不作故。壞相即成。非滅壞之壞也
  古記云。問古徳云。因縁堂作則得成。不作
則不得成。縁起堂作則不得成。不作則得
成。此義云何。答同相舍有作之作。成相舍
無作之作故也。同相成相相對説。則同相
者縁起現前義。成相者縁起無性義。成相
壞相相對説。則成相者不作之作故。無性
縁起義。壞相者作之不作故。縁起無性義
也。古辭云。始從柱底石終梁上瓦方立全
舍者遍計堂。荷斧打木隨一一打立全舍
者因縁堂。斧不墮木木不犯斧立全舍者
縁起堂。木芽青時立全舍者性起堂也。就
於性起中。木種下時立全舍者無住堂。種
即眞者實相堂也。康藏云。何是舍耶。椽即
是舍。何以故。爲椽全獨能作舍故。乃至問。
若椽全獨能作舍者。未有瓦等亦應作舍。
答未有瓦等時不是椽故不住已上。問雖無
瓦等。現見是椽。何故云無瓦時不是椽
耶。答遍計之難耳。大經云。智海廣無涯未
測返増謗。可不愼哉母以有生滅心。疑實
相理。我此普法因縁之椽。自是一椽即攝
自類餘椽。若一尺栱。若八尺柱。乃至瓦焉
石焉。錬木之工燔瓦之父等。一切諸法普
皆攝盡作舍究竟。然後方得爲是椽故。是
以爾也。古人云今日採柱欲作昨日已成
之舍。若爾昨日已成之舍無柱而成耶。既
云今日採柱欲作昨日已成之舍。故知昨
日已成之舍非無柱而成矣已上。是故舍成
方是柱。又舍成方是椽也
眞記云。所謂六相者。此中大意。盧舍那佛最
尊勝。我等衆生最卑劣。舍那是總相。衆生是
別相。衆生身者無別自體。全以舍那身成。然
今示二各別義也。不他故云不起。不一故云
起也。故康藏云。末依於本有起不起。同相者。
約衆生身無餘物唯是佛身故。衆生身帶有
彼佛。異相者。雖衆生身帶彼佛身。而不動能
帶恒衆生也。約帶義云有同。約衆生義云有
異也。故康藏云。彼所起末既帶於本。是故相
望有同有異。成相者。卑衆生身即正尊佛身。
無毫末許與佛身別時。故不令同於彼。同相
觀者令同於彼。成相觀者即正一耳。壞相者。
法界差別之法各自不動。即是衆生身中眞
實徳用性在中道也。即正一耳。故云有存。各
自不動故云有壞也。故康藏云。彼帶本之末
既爲本攝。是故當體有存有壞也
  古記云。昔林徳入唐就融順師作難而問。
既已成佛初初不動凡身何。順云。六相之
中有同異也。有何難哉已上。問何不通云
有六相故。而但特取同異云耶。答若約舍
云別。則椽等諸縁別於總舍而已。非謂見
其形曲長短。又其壞者但見諸縁各住自
法本不作耳。唯同異相隨約一縁攝帶諸
縁成滿足舍力義齊同。而柱則八尺。椽則
丈二。瓦則尺餘。如是長短差別之位各自
不動故。但取此義而答也
六相章云。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是
別相。多類自同成於總。各體別異現於同。
一多縁起理妙。成壞住自法常不作。唯智
境界非事識。以此方便會一乘
大記云。總相者根本印別相者餘屈曲別依
止印。滿彼印故者。根本印者離別之總。滿彼
印者帶別之總也。然雖有二義。而無二總。所
謂總者無別可對。故云離別。然此離別之總
既攬別成。故云帶別耳。依總開別。有分開滿
開。故約滿開之義云滿彼印也。問若爾別外
更無本總。何云依印與滿印耶。答約實而言。
即不應云依印滿印。然欲令解無側至不相
知處故。具分能所如是云耳同相者印故者。
諸屈曲等一一雖別。而同是圓印故也。同有
二義。謂等故同。一故同也。等故同者。六相
列門之同相故。諸縁相望力義齊同也。一故
同者。同相一縁攝盡諸縁即是總也。異相者
増相故者。初曲次曲各異増數故也。増有二
義。謂内向増。外向増也。謂同於總之諸縁不
相是者内向増。互望和通之諸縁不相是者
外向増也。成相者略説故者。謂諸屈曲合成
一印故也。至於諸縁究竟之際只言一縁即
正是總故云略説也。壞相者廣説故者。諸曲
各住本無爲作故也。遍徴諸縁令至不増不
減自如之處。故云廣説也
法記云。總相者根本印別相者餘屈曲者。總
則一含多徳。別則多徳非一也。問一者是何。
多徳是何。答法界法之隨擧無側之義是一
也。此無側一之無盡之義是多徳也。問無側
一之無盡之義如何見耶。答且約此縁成一
堂云。則毎一一縁皆滿足堂者是也。謂隨擧
一法無側起而究竟。絶待者是無側一。此一
所含別徳亦各統包一一究竟。故毎一一縁皆
滿足法者。是無盡之徳也。若引例而言者。文
殊知識是智照無二相。若隨所依而散説。則
善財見文殊時。即見三千世界塵數知識。謂
能照智與所照境只是一故。見一文殊時。所
依三千即是知識。故云即見三千世界塵數知
識也。若捨所依而説。則總攬法界諸法成一
文殊故。見一文殊時。非但得見三千世界塵
數知識。亦得頓參法界塵數諸善友也。是故
約一文殊盡法界際三千世界塵數知識一一亦
盡法界際也。問然則一文殊耶。多文殊耶。答
隨所約約是一文殊。隨所約約是一堂也。是
故一文殊亦得。多文殊亦得。一堂亦得。多堂
亦得也。同相者印故者。五十四角同一印圓
故。云曲別而同印也。問分同滿同之義云何。
答不可分異之大虚分爲十方。一方虚空同
大虚時。十方虚空同時同者。滿同。唯見一方
同。不見餘方同者。分同也。異相者増相故者。
問數増耶。位増耶。答一云。第一角第二角如
是而數故。隨其數増位亦増也。一云。第一第
二如是而數故云數増。然非角増故。非位増
也。成相者略説故者。比如有人立在堂前。以
人一言呼堂内衆。衆皆口許。如是以印一言
呼印之時。五十四角皆即是印故。康藏云。縁
成和合略言標現。問同相中明一一角同於
圓印之義。此中明何義耶。答隨一角曲毎即
是印爲成相耳。非謂諸角成於印也。壞相者
廣説故者。如執人身詰其人名。無有一物的
受人名。如是廣辨五十四角次第詰之。無有
一角受圓印名故。康藏云。縁散無作廣辨因
縁也。故此印中印之圓滿者。是總相也。圓滿
印之諸角曲者。是別相也。諸角曲之二齊同
印者。是同相也。齊同印而不動各異者。是異
相也。不動異而無所偏當即正印者。是成相
也。即正印而各各自住不爲作者。是壞相也。
此六相門正是一乘不共方便。亦是不共法
體也以此六相且配三觀。則別相是遍計也。
同異則因縁觀。成壞則縁起觀。本總則性起
觀也。此則寄位言耳。若約一乘。則因縁縁起
性起三觀無淺深也。總相者義當圓教別相
者義當三乘教者。問圓教者是同教耶。是別
教耶。答是同教也。謂印圓是圓教。五十四角
是三乘。是故圓教及三乘皆同教也。何者。離
印圓無諸角。離諸角無印圓故也
大記云。林徳依此處立五重總別。謂一離別
之總。是五重海印之初海印也。二帶別而離
別之總。亦云縁中現而離縁之總。是第二海
印也。三總即別別即總。是第三海印。四亦總
亦別。是第四海印也。五非總非別。是第五海
印也。謂攬別成總故非總。依總成別故非別。
並形奪故也。於此五重之内。初總次別。又第
二總第三別等。如是相望而作總別。又此二
各具總別也。謂除初海印。於第二重。佛證心
是總。所現三世間別。此別不劣於總也。此中
無同異成壞。此之總別只是一體故。是縁起
六相之所入眞源也。於第三重。不防用六相
也。此亦法體非方便六相也。約第四重以去
配。因縁縁起性起等三觀含有三義。謂一總
相者無住別教。別相者所流三乘。於所目中。
同異相者因縁觀。成相者縁起觀。壞相者性
起觀。此中約所治之病爲別相耳。非能治六
相中別相也。二除無住別教及別執三乘。就
所目中。總別相者性起觀。同異相者因縁觀。
成壞相者縁起觀也。又此三觀一一各具六
相也。此第四重以去是方便六相也。以此五
重釋處處文義理方盡。今此文中具五重也」
  古記云。相和尚總章元年十月十一日。在
清禪寺般若院中問於儼師。受持普法軌
則云何。師曰。汝能持否。且擧領毛齊提綱
目正也。問是義云何。師曰。下至世俗之法。
皆是中道實相也。遂説十重總別以示之。
儼師行録中總別之文即是此也。一順總
違別。謂總相果法以塵數縁成故。順則總。
成總縁別故。違則別也。二違總順別。謂成
總之縁自位不動故。違則總。自位不動而
能成故。順則別也。三如別之總如總之別。
謂別全是總故如別之總。總全是別故如
總之別也。四別不知之總總不知之別。謂
所成總中無別貎故別不知之總。能成縁
中無總貎故總不知之別也。五離別之總
離總之別。謂總相果中縁而無不總故離
別之總。無異總之別故離總之別也。六無
住總無住別。謂無住者不自在義。以總相
果法不住於自故云無住總。此無住總塵
數縁中無所偏當故無住別也。七實相總
實相別。謂總相果法離於智之分別了知
故實相總。縁無別相故實相別也。所謂無
相也。八法性總法性別。謂總相果法性自
圓通觸縁斯順故法性總。斯順之法全全
無側起故云法性別也。九海印總海印別。
謂無盡法數圓□頓現無遺故云海印總。
頓現之法各不相知故云海印別也。十證
總證別。謂總相果法唯佛證處故云證總。
於此證中諸法不動故云證別也。林徳云。
以此十種總別平法。然後方能得見一塵
一蟻與舍那佛元是一身。依如是等義。方
有同時具足及因陀羅網微細境界等也。
問第四總別與第五何別。答第四重雖不
相知。非無二位之殊。第五重則於一體上
云總云別故別也。問第六無住總別與第
七實相總別何別。答實相云離於智之分
別。則簡於第六無住之智也。至於第八法
性具足理智可知也
大記云。如總相別相乃至常在中道者。有二
釋。謂一意從總相至中道方云如字。一意於
總相別相下即云如字。解云。初意則總非別
別非總成非壞壞非成等故。云不即不一。然
而總全別別全總故。云不離不異等也。後意
則不即不離則成壞相也。不一不異則同異
相也。謂下教人至究竟果處。執眞妄同體故。
以壞相印印之。則眞妄各住本來不動。故云
不即。以成相印印之。則眞妄眞。故云不離也。
又當始覺同本覺之位有凡聖一異之病故。
以同相治之。謂即同本覺之日執凡聖一身
故。以異相治之。凡聖各異故云不一。以同相
治之。凡聖一量故云不異也。如是以因縁縁
起等三觀。對治別執三乘即離一異之病故。
其三乘眷屬與一乘主。爲不即不離之伴。得
成圓明具徳之主伴也。問用六相則病應已
盡。何須更用四句耶。答若得總相則不須四
句。然爲許別之人説四句耳。一乘三乘主伴
相成者。問一向一乘主三乘伴耶。或反此而
云耶。答有云。如後雖然。唯是一向一乘是主
三乘是伴也。謂一向根本入名爲總。九入名
爲別耳。非以根本入之名爲別。餘九入名爲
總故。但以一乘之名爲總爲主。三乘之名爲
別爲伴也。問若爾何故云主伴相成耶。答由
一乘故有三乘。由三乘故有一乘。是故一乘
則總含三乘爲主。三乘則要依一乘爲伴。故
云相成也。一乘別教三乘別教准義可解者。
用六相義唯同教門故。除一乘別教及三乘
別教。然若委説。則一乘別教爲主。三乘別教
是眷屬伴。約此現示中道之義可准解也。一
云。前云圓教及三乘皆是同教。今此一乘別
教深於同教。三乘別教淺於同教。准義可解
故也
法記云。唯住自如者。非是三乘相融體不融
之平等眞如也。約體相倶融無分別之處與
壞相中本來不作各住自如之義云也。依三
乘方便教門故高下不同等者。若約三乘方
便修行。則行布因果高下不同。若依一乘實
意。則因果圓融法性徳用但在中道。故云無
有前後也
  簡義章云。圓融行布説有四門。一三乘行
布一乘圓融。如圖文云。依三乘方便教門
故高下不同。依一乘圓教故無有前後等。
二就此經中。外相同教有二。一上同。以空
畫向空即體同空隨分無礙。二下同。下似
地畫有前後故。上同是圓融義。下同是行
布義。如地品中以一鳥迹通於二故。三外
相同教爲行布。自體別教爲圓融。如所詮
章云。安立諸教有二善巧等。又科簡云。普
賢位有二等是也。四就自體別教。不壞本
位是行布。無礙圓融是圓融。謂廣狹中分
無分。又相入門無性不壞。又不動自位而
恒去來。又六相中三圓融三行布等也
一切菩薩陰界入等。法記云。論曰一切菩
薩者謂住信行地者。信者十信。行者三賢。地
者十地也。若約大分門。則信行地者三賢。得
證者十地也。不可思議諸佛法者是出世間
道品者。不思議佛法則是佛内證也。謂猶如
池水具含影像。有二義也。謂攝入諸像義。及
現現諸像義。而有一人立在池邊。見此諸像
爲他説也。如是佛證三種世間爲自身心。如
彼水中攝入諸像。以自内證臨機外向分示
十地。如彼水中現現諸像。金剛藏之定中稱
受佛外向法出定已後爲機而説。如彼一人
立在池邊見水中像與他説也。謂如約内證。
則唯不思議法。無十地相。然以前機多三乘
故。佛意欲令爲説十地。故於外向心頭分示
十地。是義大不可説。剛藏入定稱受其法出
定已後所説十地。是説大可説也。故至相
云。地有二分。一因二果。因謂世間方便行
修。即加行地分齊。果謂出世離相眞證。即
正證智分齊也。出世間道品者。問何故出世
間處道有品耶。答若約不思議法。則雖無道
品。然爲機縁分示十地故有道品。是故至相
云。今此十地者攝佛因位。一乘三乘聲聞人
天並在其中。爲五乘所觀。普賢證位佛果攝
用無礙自在。一切皆盡。何以故。十地之法攝
衆生中最初門故。地法甚深最難了別故也。
明者見智得證者。以證見之智。得證衆生身
心是不思議佛法也。問何故衆生不知不見
耶。答若約證見之智不動。今日箇箇衆生之
身心即是不思議佛法。即是世間道品。然但
凡夫自不知耳。問何故至相云。前二觀解。
後二行解。見始智終。得始證終耶。答此但
寄修云耳。若假言者。二佛世界塵數劫中。
修縁起實相陀羅尼者是觀解。念念得證者
是行解也。説者於中分別者。有二。一若約佛
心。則雖無十地。由所引機多三乘故。加金剛
藏爲説十地。欲令信行地菩薩證入智惠地
故。乃於後得筆中分示十地以爲説也。二剛
藏菩薩定中稱受後得言説以爲説也。謂佛
以無言爲其説故。是無言教之本也。剛藏之
稱受亦是無言。而爲待言教之本也。入者信
樂得證者。佛言。我已修習證汝身心。汝等應
知更無異事。何故我等未得知耶。但以無信
故不得耳。信則能知。要須信也。是故能信自
己身心是不思議佛法故云信也。不捨此信
而能恒守故云樂也。由如是信樂故親證自
己身心故。云得證也。智惠地者謂十地智者。
至相與遠師同以此句爲根本入也。問加所
爲二十句者。爲是正説時言耶。爲是經家所
列耶。答約文則經家。約義則正説也。問若
約義則正説者。爲佛口業所攝耶。意業所攝
耶。答口業也。問佛在定中無有口業爲作之
説。何云口耶。答以教之所起從口業故也。此
所起之教從何而起耶。本以不説爲根故是
意業。若約現相放光摩頂執手觸目等示法
之軌。則是身業所攝也。然佛口業稱大虚故。
所起之教亦稱大虚也。攝入者。信聞不思議
法之心中其法頓現故云攝也。心契稱法故
云入也。聞惠中攝一切善根者。佛陀三藏云。
稱體聞惠攝圓宗理與理相應爲可貴也
。稱體者。稱海印體也。比如衆苗皆依大地。
世出世間一切善根無有不依海印而起。不
依海印而住也。此海印之法於信心中了了
頓現。故云聞惠中攝一切善根也。思議入者。
聞惠所聞思而不失也。議者。於思惠中所思
之法。以意言觀了其相状。入者同上。一切道
品者。不思議法也。智方便者。若聞法時心不
外縁。專依此法相續思惟。是方也。由如是
故。心便於法。是便也。分別選擇者。其心行
於所聞之法。別其逆順。由如是故。取其順
法。是選也。捨其逆法者。是擇也。法相入者。
所思之法於心現現了了分明故也。彼彼義
者。以不思議法非一故也。無量種種知者。凡
所觸向對面無非不思議佛法故。所知之法
既無有量。能知之智亦無量也。教化入者前
攝入中聞不思議法。思議入中思察其法相。
法相入中彼不思議法現其心也。菩薩最初
發誓願者。非先自度。欲先度他故。以其心所
現之法教諸衆生故。云教化入也。隨所思議
名字具足善説法者。以其思惠所思之法教
化衆生故。云隨所思議也。稱前聞惠所聞之
法立名教化故。云名字具足也。善決定説者。
若以傳聞之法而教他。則非善決定説也。比
如明見掌中之珠。心中了法亦復如是。而以
如是自所得法爲他演説故。云善決定説也。
證入者。以自所得之法化衆生時。自行即滿
故也。一切法者。是不思議法也。平等智者。此
菩薩心得彼法時。其心與法不可得分。比如
以器汲盈池水。還注池中。不可得分此是器
水此是池水。故云平等智也。教化衆生即是
自成佛法者。問何故至證入後方釋教化入
耶。答辨證入時方現利他即是自利之義也。
謂菩薩發誓只欲度他。然先度他時。法爾自
證眞如法故。至證入後釋教化入也。不放逸
入者。如縁柱時。心若有轉。即是放也。由其放
故。趣於他境。即是逸也。如是菩薩依不思議
佛法其心不轉。又於他境心亦不趣。故云不
放逸入也。言一切魔法不能染者。魔有四種。
一天二人三陰四煩惱也。煩惱魔者。三毒爲
根所起煩惱也。謂修行之心對違順境。或嗔
或貪。不能寂靜。是煩惱魔也。陰魔者。五陰
之中。四是心。一是色。修行之時。貪求衣食
等及五塵境界。是色魔貪求之心。是心魔也。
人魔者。修行之時。父母檀越惡友好色等類。
皆人魔也。天魔者。修行之時第六天魔即自
思惟。此人起其勝心修其勝行。必得勝果。非
我眷屬。是故不離此人常欲惱亂。若不能惱
亂。即欲令其死。此等是天魔也。地地轉入者。
七地已前雖能趣向無相而修。然是有功用
位故。猶起加行作意。乘於自心行力而修八
地已上。無相觀智現前究竟故。乘本誓願及
與法力。任運進修故。云地地轉入也。無貪等
善根淨者。不思議法中本無三毒故。無貪等
善無始時有。然約寄位。則七地以前有功用
位執心不捨故。三種善根清淨之義不得現
前。至於八地任運之位三種善根淨義竟現
故。云無貪等善根淨也。復有善根等者。決伏
疑也。於十地中。一一地皆有地前加行善根。
有地上善根故。約地前加行。云復有善根。約
地上善根。則是不思議佛法也。疑云。七地以
前加行善根生於八地以上善根耶。爲決此
疑故。云唯八地之加行善根生其八地善根
也。是故云復有善根能爲出世間道品因也。
菩薩盡入中如來祕密智者。約不思議佛法。
則雖無十重。而隨寄位且分十種祕密智也。
此祕密智是不思議法故。約得此法云入一
切如來祕密智也。佛盡入中於一切智入智
者。一切智者是佛一切智一切種智也。入智者。
菩薩智也。由菩薩智入佛圓智故。菩薩之智
亦成圓智也。問菩薩盡入中云入如來祕密
智。與佛盡入中云入佛一切智。何別。答菩薩
盡入中得不思議佛法。而但是盡果之因位。
佛盡入中得不思議法。是盡因之果位。故別
也。問遠公以佛盡入爲在因中。與菩薩盡入
何別。答約建立。則菩薩盡入立第十地。佛盡
入立佛果位。而以佛盡爲因中之果者。以信
行地菩薩得不思議佛法故。以爲因中果。而
云得佛果徳。非謂佛盡爲在因也。是諸入爲
挍量等者。從是諸入至差別爲所挍量者。是
遠公之意。從諸入至轉勝爲所挍量者。是藏
師之意也。遠公意則三賢十地次第轉勝之
位。是所寄故是所拂也。九入差別是根本入
中徳義差別故。非所拂也。藏師意則三賢十
地是全不思議佛法之位也。攝等九入亦全
不思議佛法也。是故九入差別及三賢十地
之轉勝皆不捨也。是則智義差別之九入次
第轉勝三賢十地皆非所拂。是故挍量而不
捨也。其三乘中行布次第差別轉勝決定者
皆所捨也。問既全不思議法之三賢十地應
無勝劣。何云有轉勝耶。答雖無情計之勝劣。
亦有縁起之勝劣也。問縁起勝劣云何。答猶
如瓶中含大虚空。甕中亦爾。然含大空之
瓶童稚能提含大空之甕童不易提。如是十
信位中攝盡法界。十住等位亦攝法界。雖攝
法界義同。而隨位別故。攝法界之十信是劣。
攝法界之十住等是勝也。故縁起差別非所拂
也。是故約一信位。成佛之義順梵行。將二徳
立爲圓滿佛。餘人等立爲隨分佛。於是林徳
擧此二義。就問相元元曰。倶非和尚之意。則
以十信一位形十住等爲門別故。云隨分佛。
然全攝法界究竟無側故。云圓滿佛也。是以
一乘隨何一位。成佛之時具足分滿二義也
已上。故藏師之意。九入中入者。是根本入之
入也。九入中攝等九者。是根本入中智惠地
也。故皆不捨也。此言説解釋者。有三義。遠
公云。此九入言説中。以六相解釋之義應知
也。藏師二釋如疏。除事事者。謂陰界等者此
義實難可解。故林徳問於大乘冏公。冏云。於
陰界入須六相則融之無難。而言除者。言三
科百法不用六相也。然而若除陰界入。何處
用六相耶。故非吾所可知也。餘師云。六相者
引三乘時之所用方便也。然彼所執體性各
別。三科法上用六相。則其法雜亂不得利益。
故云除事也。融順和尚云。要以六相言説説
花嚴經。若以三科百法説。則是三乘。故云除
事也
  藏疏釋加所爲中二十句文依二利分。初
十共他自利。後十共自利他云云。前中論
王佛四門解釋。一總釋現本云云。四本末
無礙。初中總論地法縁起有六義。一一切菩
薩是信行地者。擧所被機。謂地前菩薩未
證眞如。但依信心而起行故云云。不可思
議諸佛法者是出世間道品者。此是所得
之法。然有二釋。一約因。謂十地法體是出
世間。無流之法。心言路絶。名不思議。通生
佛果故。名爲道。下云。大聖道者是彼因故。
十位品類差別名品云云。二約果。謂佛所得
之法故名佛法。非下位圖杔名不思議。令
地上菩薩分證此法名出世間道品。地智
所遊曰道。分證未圓名品。三明者。創矚名
見。委照名智。智照非比故名爲得。冥神契
合故復名證云云。四説者於中分別者。於此
能所證得法中。以言分釋十位差別明智
行優劣功惠等異故也。五入者信樂得證
者。謂地前信樂遠有入義。地上證得現成
交入。通論入義。必從此至彼故具始終也。
亦信始樂終。得始證終。六智惠地者謂十
地智如本分中説。謂此證理聖智有生成住
持佛果等用名地。始從歡喜終至法雲。本
分中現可知。此上六義融合無礙通教。及
義通證。及比通境。及智通人。及法通因。及
果混通無礙。總爲一團名十地法。若展於
後種種差別。皆悉於此總句中出。是故名
此爲根本入。二依本開末分成九句。於中
四位。謂願樂位。見位。修位。究竟位。初四
寄前地前願樂位。次一寄初地。次三寄修
位。後一明究竟位。問此中正爲説十地法。
何故乃説地前及佛果。答爲現十地前有
起下之功後有成上之義。又釋由十地證
智放阿含光。是故地前是此十地阿含分
攝。由此地智依果海成故有佛果。上不思
議佛法及下鳥迹所依空等。並是其事。初
中初一約聞惠修善根名攝一切。二明思
惠之始。簡擇道理。論中智方便者釋善分
別也。道品釋佛法也。三思惠之終。謂因思
廣知。彼彼義釋諸法。種種知釋廣知。四
明修惠。無疑立教可信故云決定説。謂修
通二利。今擧利他。菩薩化他即是自成佛
法故。入自利攝。論中隨所思議是思惠所
思。名字具足是聞惠所持。故決定説也。上
來現信樂。自下辨得證。五見位云云。論中
一切法平等智。釋無分別智。謂於初地正
證眞如。無能所二相。故云平等。見道時中
善清淨者。釋善淨不雜。謂離二我分別隨
眠。六明修道位中地地別斷一無明。故於
煩惱障亦永伏離。故云世法不雜名不放
逸入。魔法是母法也。七明修位中智行轉
進名地地轉入。謂無流善根永離一切三
不善法。無貪等善根等者。等取無嗔無癡
也。復有善根能爲出世間道品因者。是諸
地中加行善根也。八十地學窮名菩薩盡
入。如下大盡分中明。第十地菩薩入如來
十種祕密智。以祕隱深密難可測知故名
不思議。九究竟位明因道既圓佛果斯剋
窮滿果圓名佛盡入。論中入智者。釋得字
也。三會末歸本。言是諸入者。牒上九入。爲
挍量等者。現其無別之別。謂寄地前地上
乃至佛地。挍量地智差別次第轉勝之相。
非謂根本入中亦如此等行布次第決定差
別。是故融末歸本現無二矣。前依本起末
明無別之別。今會末歸本明別而無別故
也。四本末無礙者。謂明六相總別無礙故
也釋此六相義作六門。一明教興意。謂破
定執見以現縁起圓融之法。此理現前一
切惑障一滅一切滅。一切行位一成一切成
等。二種類者。不自不他等四句。及不有不
無等四句。并不生等八不十不等。皆悉會
事入理。是此流類。但彼等入理以順一寂。
今此入理圓融彼事使相即相入成普賢法
有斯左右耳。三明所出者。此文出在下經
第四大願中。經家自説。非是論主率意而
作。四明建立者。何故唯六不多不小者。
謂汎諸縁起法要有三門。一末於本有起
不起。二彼所起末既帶於本。是故相望有
同有異。三彼帶本之末既爲本攝。是故當
體有存有壞。若不具此三不成縁起。三中
各二故但唯六。五問答決擇者有二。初逆。
謂非總非別等各各互相形奪諸相皆盡故
也。二順。謂亦總亦別等各各順相成就等。
思准作之。六釋文有五。一約法擧數。謂
於所説法中有六種相等。二辨定教義。此
言説解釋者。是定教。謂於此中安此六相
之言説。爲欲解釋經文。應知此義。又釋。此
中釋六相非是此處經文。但是論主解釋
之意。應知除事謂陰界入等者。此辨定其
義。謂約道理説融通。非是陰等事相中辨
故除簡之。三列名可知。四釋相中別内別
依本者。明依總開別。滿彼本者還能成總。
謂要依本之別方能滿本故也。増相者。是
前九入漸増之相以現異也。縁成和合略
言標現。縁散無作廣辨因縁。如世界成壞
者。擧喩以現。謂如百億四天合成一娑婆。
略言標現爲成。若分別廣説。百億差別令
一娑婆無所依住故爲壞。五餘一切者。勸
於一切處。准類知之
古記云。藏疏云。論主作四門解釋云云。此
四門名雖是疏主自作。然彼論中本具其
義。故云論主作四門也。問此四門者皆一
乘耶。或三乘耶。答一云。四門皆是一乘。何
者。初門則通教及義。乃至通因及果。混通
無礙云云。如是約十種普法名。第二門則
無別之別。第三門則別而無別。第四門則
總別無礙故。一云。初後二門同前釋也。第
二則依根本入開九入末。同於三乘依一
心本流成六道。第三則會九入末歸根本
入。亦同三乘會六道差別歸平等一心之
義。故此二門並三乘也。一云。初一一乘。次
二三乘。亦同前釋。第四門則雖明六相。六
相教興意云。破定執見以現縁起。既云破
執而後現徳故。是修相門之圓融義。故對
初門總釋現本之一乘故云三乘也。一云。論
主於前三門不明六相。至第四門論六相
故。約此論文相現著。則前三三乘。後一一
乘也。然第四門明六相時。將前三門本末
論故。約第四門看。則前之三門皆亦一乘
也。問此第四本末無礙其義云何。答一云。
第八會疏云。本會舒爲末會。末會卷爲本
會故。今此亦爾。開根本總成九入末會。九
入末成根本總也。一云。一乘中無定本末
故。擧一爲主。餘則爲伴。是以於十入中隨
擧爲本。餘則爲末也。一云。本則自恒本。末
亦自恒末而無礙也。謂一向根本入名爲
總。非以餘九入名爲總。一向餘九入名爲
別。非以根本入名爲別也。問若爾何成本
末無礙耶。答依總開別時。若破根本總而
成九入末。則別礙於總也。會別成總時亦
若爾。則總礙於別也。然而總不動而成別。
別不動而成總故。本則恒本。末則恒末。而
能成無礙也。問六相章云。椽即是舍。故名
總相。舍即是椽故名別相已上。依此文。則
可許本還爲末。末還爲本耶。答一乘之中
若不成。則已成則離始終故。雖云椽即是
舍。既是舍時離始終故。非是先有別椽後
成舍也。是故不云本還爲末末還爲本也。
問椽是別縁。既云椽即是舍。故亦有攝入
等別爲總之義故。亦可云末還爲本之義。
何不然耶。答若攝入等爲總之義即是根
本入故。但以總名爲總。不以別名爲總也。
是以攝入等若爲總。則但云根本入也
古記云。根本入大虚之中有八難也。若得
知此八難。則雖不見其本疏。可謂得知地
論之妙旨。若不知此八難。則雖得一十二
十家疏。不可謂知地論之旨也。謂一此大
虚中雖無總別之相。而有可分總別之義。
此難見也。謂於上五重總別。約初三重見
也。二此大虚中雖無諸教行位。而有可分
諸教行位。亦難見也。於所流三乘九入處
見也。三此大虚中雖無常無常。而有常智
斷障無常智斷障。亦難見也。約復有善根
等文見也。若約品會者。是差別平等二周
因果修生本有之二智也。四此大虚中有
常無常智。合成一無流智。亦難見也。謂初
會四十類法體及法界會神衆則有爲也。
普賢文殊等同生衆則無爲也。此有爲無
爲合成法身。毘盧遮那自體智也。五此大
虚中有生滅不生滅。合成法體。亦難見也。
是無住別教門中無淺深三觀之生滅。證
分中無生佛法之不生滅也。六此大虚中
不動根本無明即是滿足法體。亦難見也。
於終教根本枝末等無明以普字印。印定
而見也。七此大虚中於佛盡入發心。於攝
入位成佛。亦難見也。約是諸入爲挍量。智
義差別等文見也。八此大虚中無地獄位
發心之人。然有地獄中發心成佛。亦難見
也。依此言説解釋應知之文見也
諸法各異至諸地功徳。法記云。諸法各異住
自如故一如多如如如相不可得者。約五十
四角故。云如如而不可分。此是第一角如。此
是第二角如等故。云相不可得。約一角時即
約五十四角故。云如如。約第二角亦如是也。
至此竟答前問。上云。因果不同而一家實徳
性在中道。未知所由之義
大記云。是故經云。問云何深信佛法。答一切
諸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等者。引勝鬘經證
上自謙也。謂前云。此義其實難解。雖然依天
親論主。乃至隨分可解云者。意云。唯佛所知。
非我自分所解。然依教理隨分現此義也。是
故引經中仰推之智而爲證也。彼經云。成就
甚深法智爲第一人。成就隨順法智爲第二
人。仰推如來非我境界爲第三人。解云。初則
證智。次則三賢。後則十信也
法記云。七處八會及品類不同而唯在地品。
所以者何。以是根本得法盡故者。如悉曇章。
一切諸字初章爲本。如是世出世間一切諸
法十地爲本。故云攝法盡也
  古記云。一乘十地如何見耶。答浮石山四
十日會和尚云。一乘十地横也竪也。相元
智通等以謂已得和尚之意。及其會終各
呈所領。和尚曰。並不得也。一乘十地者。依
寂滅道場始成正覺佛心而見也。後林徳釋
云。初會十地者。如生盲人見色而見也。光
明覺品以去十地者。如生聾人聞聲而見
也。謂依初會本起後光明覺品十地。修生
十地。佛果十地本有十地。離世間十地入
法界十地也。問一乘無盡十地如何見耶。
答三乘中依三千界法明也。一乘隨門中
亦依界法明也。自別教中依於種法明也。
三乘十地者。初地依百葉蓮花明也。謂仲
密證遍滿眞他受用身之所依也。亦是應
身也。其百葉中全統一葉則淨土之化也。
又一一葉中各有百億釋迦。則穢土之化
也。二地則依千葉蓮花明也。准前可知。乃
至第十地則依無數葉蓮花明也。亦准前
知此。三乘中蓮花者。十地菩薩之所依住
也。一乘蓮花則是十地體也。一乘隨門中
依界法辨者。同於三乘。但以六相成故別
耳。言依種辨者。初會中合有五十六重十
地。謂教分之一重證分之五十五重也。言
教分一重者。世界海中有十不可説佛刹
塵數之香水海。最中央海出大蓮花。此蓮
花上有世界種。此一種中有二十重世界。
此二十重即是十地。十地各有自分勝進。
故有二十重也。如此一種既有十地。餘一
一種皆有十地。故有十不可説世界塵數十
地。故云無盡十地也。此則一重耳。若進見
者。即有重重無盡十地。可思。言證分十地
者。約五海十智見也。謂以海入智故有五
十海。則五重十地。以智入海故有五百智。
則五十重十地。是故證分中合有五十五
重十地也。是約一行門也。若進見者。即有
重重無盡十地。可思。問三乘以歡喜離垢
等爲十地。一乘中何以名耶。答同教隨門
中與三乘同。若別教中世界名海名智名
等皆十地名也。圓教門中歡喜等名世界
等名皆十地名。謂三乘中唯有名耳。無實
法體。圓教之中以具法體爲十地也。又三
乘初教十地者竪位也。謂從十信十住漸
至佛果故也。熟教十地者横位也。謂於一
如來藏體中之所分立故也。一乘中具横
竪也。謂横包虚空法界。竪貫九世十世故
也。十信十住等皆從十地而起也。故藏師
云。十地者前攝地前上攝佛果也。會會本
分皆云有海。是知皆以十地爲根本也。和
尚之意應知爾耳
法記云。不起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徳等者。
此中正明縁起法。故云一攝一切也。問若約
縁起。滿足無側法者。即其一言已足。何必
重言普攝耶。答實則如是只言一地足矣。
但隨順云耳
  古記云。至相釋經中在於一地普攝一切
諸地之文云。就行相次第終至窮實自體
以論要略有四。一以於始故能生。於後終
竟滿足故言攝也。二雖是初始。然能行於
諸地。所行諸法無殊故言攝也。而所成之
行但在自分中。上下優劣但以明昧爲異
耳。三但是初始即攝一切諸地功徳故名
攝也。四非謂以初後故名攝。但是初始即
正是終故名攝也已上。解云。一云。初二始
終教後二一乘。一乘二中初縁起分後果
分。一云。初中門後即門也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二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下之一
文云。三釋文下意文。有七言三十句。此中大
分有三。初十八句約自利行。次四句明利他
行。次八句辨行者修行方便及得利益。就初
門中有二。初四句現示證分。二次十四句現
縁起分。此中初二句指縁起體。二次二句約
陀羅尼理用。以辨攝法分齊。三次二句即事
法。明攝法分齊。四次四句約世時示攝法分
齊。五次二句約位。以彰攝法分齊。六次二句
總論上意。雖六門不同。而唯現縁起陀羅尼
法。初云縁起體者。即是一乘陀羅尼法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無障礙法界法也。今且約一
門現縁起義。所謂縁起者。大聖攝生欲令契
理捨事。凡夫見事即迷於理。聖人得理既無
於事。故今擧實理以會迷情。令諸有情知事
即無。即事會理故。興此教。故地論云。自相
者有三種。一者報相。名色共阿梨耶識生。如
經於三界地復有芽生。所謂名色共生故。名
色共生者名色共彼生故。二者彼因相者是
名色不離。彼依彼共生故。知經不離故。三者
彼果次第相從六入。乃至於有如經此名色
増長已成六入聚。乃至有因縁故有生老病
死憂悲苦惱。如是衆生生長苦聚。是中離我
我所。無如無覺如草木也。此中離我我所者
此二示空。無知無覺者。自體無我故。如草木
者。示非衆生數故。當知十二因縁等。即自體
性空。依彼阿頼耶識生。梨耶微細。自體無我。
生十二因縁。十二因縁亦皆無我故。縁生等
無有別法。佛擧縁起觀門。以會諸法一切無
分別即成實性。故地論云。隨順觀世諦即入
第一義諦。是其事也。此義在三乘。亦通一
乘。何以故。一乘所目故。若約別教一乘。略
説十門。所謂因縁有分次第故。一心所攝故。
自業成故。不相捨離故。三道不斷故。觀先後
際故。三苦集故。因縁生故。因縁生滅縛故。隨
順有盡觀故。如是十番十二因縁一乘義攝。
何故十數説。欲現無量故。問。十番因縁。爲當
前後。爲當一時耶。答。即前後即無前後。所以
得知。門不同故。即前後六相成故。即無前後。
其義云何。十番雖別。而同成無我。故纓絡經
十番因縁三乘義攝。何以故。准教差別不同。
廣義如地論説。如十二因縁説。餘縁生諸法。
准例可解。二陀羅尼法者如下説。三即事攝
法者。現因陀羅尼及微細故。廣義如經。四約
世時者。所謂九世者。過去過去過去現在過
去未來現在過去現在現在現在未來未來過
去未來現在未來未來世。三世相即及與相
入成。其一念總別合明故。爲十世一念者。約
事念説也。五約位者。以六相方便隨義消息
可解也。六相者亦如上説問於縁起一言中
諸法無二即現了手。何須多門。答。體解即是
不須遠。求。是故經云。婬怒癡性即是菩提。如
是等迷之極遠。是故佛教七種苦諦。以外別
有菩提。三無數劫。如説修行乃可得度。爲迷
之者。須多門説。問。若如是者。法門無數。何
故唯六門説耶。答。以六門説諸法。准例應可
解。故略如是説。其實如言。六冥然無分別者。
縁起法法如是故。準上可思。二就利他行中
海印者。約喩得名。何者大海極深明淨徹底。
天帝共阿修羅鬥諍時。一切兵衆一切兵具。
於中現現了了分明。如印文字故名海印。能
人三昧亦復如是。窮證法性無有源底。究竟
清淨湛然明白。三種世間於中現現。名曰海
印。繁者熾盛義故。出者涌出無盡故。如意者
從喩得名。如意寶王無心而雨寶。益生隨縁
無窮。釋迦如來善巧方便亦復如是。一音所
暢應衆生界。滅惡生善利益衆生。隨何用處
無不如意。故名如意。三約修行方便者。此中
有三。明修行方便。二辯得利益。初門行者者。
謂見聞一乘普法已去未滿圓證普法已還。即
是此約別教一乘説也。若約方便一乘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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