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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圖記叢髓録 (No. 1887B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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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887B[cf.No.1887A]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一
一乘法界圖。合詩一印。五十四角。二百一十

夫大聖善教無方。應機隨病非一。迷之者守
迹。不知失體。勤而歸宗未日。故依理據教。略
制盤詩。冀以執名之徒。還歸無名眞源。讀詩
之法。宜從中法爲始。盤迴屈曲。乃至佛爲終。
隨印道讀
  死涅槃常共和是故界實寶殿窮坐
生意如出繁理益行法意如捉巧實
覺不人境中事利者嚴歸資糧善際
正思大能昧冥得還莊家得以縁中
便議賢人三然器本寶隨分陀無道
時雨普海印無隨際盡無尼羅得床
心寶佛十別分生叵息妄想必不舊
發益生滿虚空衆法佛爲名動不來
初成別隔亂雜不性餘境妙不守自
十方一切塵中仍圓非眞微無名性
含即念一念亦即融知性極相無隨
中是劫即一如相無所甚深絶寂縁
塵無遠量無是互二智證切一來成
微量劫九世十世相諸法不動本一
一一即多切一即一一中多切一中
一乘法界圖二百一十字。大記云。以此一
乘法界圖等分配儼師五重海印。謂一乘法界
配忘像海印記破初幅
云此配釋
。圖之一字配現像海印。
謂圖者像也。經云。即如其像現神通力。藏師
釋云。如其所念。如上一百二十四問及下至
第六會來所説法門。答此問者皆於如來法
界身中無不圓明。頓現其像云云。下經云。清
淨法身中。無像而不現故也已上。此文通於
内證外化。今約内證配也。合詩一印配佛外
餉海印。謂詩表普賢機。印表佛外向心。佛外
向心印冥合普賢大機内向心頭故也。五十
四角配普賢入定觀海印。謂普賢内證有二
義。一若約佛普賢門。則普賢入定非但窮證。
外向心印亦乃通證初二海印。以普賢向内
則十佛。十佛向外則普賢故。二若約就機作
區門。則於佛外向唯證一分以未滿故。今約
後義。於此淨藏定中五教乃至無量乘根性
生熟及法界諸法頭角頓現故也。二百一十
字配普賢出定在心中及現語言海印。謂於
此海印分示五周因果等法施設文字語言故
也。神琳之意。則一乘法界圖者。法界之法是
所證。今日我心是能證。即此能所不可得。處
是一能修之人行位名乘。如是不動之軌則
分齊成故。云法界也。法界法之本位是吾五
尺身。欲示此義畫作全法界一身之像故云
圖也。謂圖印中盤者是三乘也。謂背一乘平
道教中無住本體。盤蟄一念不生不二之處。
乃至著於一相一迹之中報佛果故。迴者是
小乘也。謂不知有法空眞如。但自迴著人空
理故。屈者是人天也。謂不知有出世行徳。屈
執五戒八戒人天業故。曲者是三途也。謂不
知有人天行業。曲執邪見墮三途故。如是畫
盡三乘三途之相故。云畫作全法界一身之
像也
法融大徳記云。一乘法界圖有二重簡取。一
簡教分唯取證分。謂一乘之法通於證教而
言界者簡教分也。以證分者一乘法之究竟
際故。二唯簡三乘通取一乘證教二分。謂以
一乘簡三乘故。此一乘之一及此下離始終
之一朱印。與儼師本末相生門中一字印並
一義也。大經之首按一字印者。欲明一部始
終所説文文句句唯現一也。又五卷疏對邪
現正之處按一字印者。於諸法中若生二解
則是邪。知法是一即是正也。謂若菩薩起一
嗔心。則六十門普行成百萬障也。良以嗔心
起於自他別執之中故。云若生二解即是邪
也。若菩薩起同體大悲。則百萬障門成六十
普行也。謂見三世間法是自身心。爲起同體
大悲故。云知法是一即是正也。又入法界品
抄按一字印者。若見諸法爲二爲三。即犯八
根本罪。不得入於一乘法界。若於諸法不生
二解。即得入於一乘法界故也。此中亦爾。從
始至終非是詮二詮三。只要現一故耳。所言
一者。無能所中且強分之。有能觀一有所觀
一。謂若了自身心總攝諸法。無側無遺絶能
所。則爲能觀一。即此身心住處爲所觀一也。
問於此一中。云何得入。答修止觀也。問云何
止觀。答若依一乘修止觀者。以六相印印十
普法不動各位融而爲一。了了分明者觀也。
如印印物不擧不轉。如是觀智稱契於法。離
能絶所一無分別而不動者止也。乘者於上
一處能決定信名爲乘也。不如是信不名乘
也。若三乘則聞眞如之法不能頓信。漸次信
故。有十信。不能頓解。漸次解故。有十解。乃
至不能頓證。漸次證故。有十證。如是漸次至
佛果。故名爲乘也。乘如實道來成正覺者。是
其義也。若一乘則於上一處。若起圓信即是
圓證故名乘也。一運即一切運者即此義也。
法者是我身心也。界者即此身心統包絶待
前後際斷。即是法之究竟邊際義也。圖者像
也。如爲不知象人畫作象像而示之。如是行
者不知自之身心是法界佛。故畫作法界佛
像而指示也
  法界品抄云。今入法界隨所相應成法
分齊先離其過。初發心菩薩趣向大乘有
八根本罪。燒盡一切善根墮於惡趣。離安
隱處失人天樂。亦失大乘境界之樂也。一
生五濁世有餘善根。近善知識。歸趣深法。
發無上心。聞甚深法。讀誦受持。向小智人
讀誦解説。他人聞已驚疑怖畏。於菩提心
而生退沒。樂聲聞乘。是第一重罪。唯須知
根了心次第爲説從淺至深。又語人言。汝
何能發大乘心。不如早向聲聞縁覺入於
涅槃。是第二重罪。又語人言。汝何用學戒
威儀當速發大乘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典。
身口意業當得清淨亦不受惡報。是第三
重罪。又語人言。汝不應讀誦聲聞經典。當
覆聲聞經典。聲聞法中不能斷結使惑。當
聽受清淨大乘甚深經典。此能滅惡生菩
提。善有信受者二人倶得。第四重罪。又爲
求利故説大乘法。見説大乘得利憎毀輕
嫉。是第五重罪。又爲求利故我解深法。不
言從他聞得違負諸佛菩薩。是第六重罪。
又作旃陀羅行。取他善比丘物及三寶物。
賞上官人及與大王。依王官力輕善比丘
嗔嫌憎嫉。是第七重罪。又作惡行。自恃王
官勝力。及恃財施。輕善比丘。戲辱鬥亂。非
法説法。捨正經律。違法立制。於善行比丘
及坐禪讀誦經典無惱生惱。已惱増長。是
第八重罪。若已犯者當依虚空藏菩薩懺
罪滅之。初發心菩薩若欲弘通大法利益
自他者。先離前過。後依第九地法師。法門
即應法界
眞秀大徳記云。一者無他之義。三乘云性一
也。一乘云縁一也。縁一者。隨約是中道及如
也。此是迴向品百句如謂日如月如等也。雖
即是如。而有日名日相。月名月相。不無名相。
然約普賢證者。無此名相。但爲引三乘依名
相耳。此約普賢教分辨也。問隨約是中道已
是甚深。更約何義爲普賢證耶。答隨約是中
道及如者。依三乘教用日名日相等故。云與
教相應也。此證分者言語道斷故絶名也。心
行處滅故離相也。問若爾此處與淨名默何
別。答淨名默者以名相倒。離此名相方爲默
也。九會佛默名相中默故玄別也。謂不捨名
相即此名相中默。非如虚空都無物也。此約
普賢證分辨耳。問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亦極
甚深。更約何義爲十佛境界耶。答前雖是默
名相中默若果分則初初不見名相處也。問
若爾此處無法無物耶。答如前位中所論之
法初初無也。問然則此中實無法耶。答具有
也。問有何物耶。答此是古徳所云反情見處
也。乘是運載義。問上一字中既有三義。乘亦
爾耶。答爾也。從異果之因至異因之果者三
乘乘義。今約因即果義名運載也。此是普賢
教分也。背因果名相。約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之義。則是普賢證分運載義也。性海果分則
不可説。故唯云不思議乘。此約不動名爲乘
也。法有三義。一自體名法。約三乘云。牛自體
外有馬。馬自體有牛也。約一乘云。此法側無
彼法。彼法側無此法故云自體也。二對意名
法。約三乘云。第六意識所對名爲法塵。約
一乘。則無盡意識所對名爲法也。三軌則義
可知。界亦三義。一性別義。約三乘云。善惡無
記三性各別故也。約一乘則於三性中隨擧
全盡各互無側故。云性別。二因義。約三乘云。
唯生眼識名爲眼識。名言種子。約一乘則通
生六識爲眼識。名言種子也。二持義。約三乘
云。異果之因持異因之果。約一乘則全果之
因持全因之果故云持也。圖則依海印像表
一乘三乘教及根欲。謂朱印之前後差別者。
三乘教也。朱印之圓者一乘教也。印之前後
差別中字則三乘根欲也。印之圓滿中字。則
一乘根器也
法融徳記云。合詩一印者。一道朱畫合諸黒
字方成圓印故云合詩。問書黒字後畫朱畫
耶。畫朱畫後書黒字耶。答二倶是也。先書後
畫者。以理從事之義。先畫後書者。以事從理
之義也。儼師雖作七十三印。但欲現其一印
之義。而相和尚深得師意故。唯作此一根本
印也
眞秀徳記云。詩者圖文有七言三十句故云
詩耳。非約韵言也。一印者。欲現一大縁起故

大記云。五十四角者。下文云。何故印文唯有
一道。答表如來一音故云云。將性起品十種
音歴。對五乘機。即成五十。此能應佛具將四
攝四無量故。云四角也
眞秀記云。五十四角者。表人知識。謂五十五
知識也。以合初後二文殊故唯五十四。合擧
初後通取中間爲一圓智。普賢知識是所證
理。法界諸法不出理智故也。二百一十字者。
法知識也。謂離世間品普惠雲興二百句問。
普賢瓶瀉二千句答。毎一句問。皆以十句答。
故云一十也
大記云。二百一十字者。五周因果。除初因果
於後四周簡果取因。於四周因各有五十位。
故成二百。其四周中所有果位合四爲一。欲
現此果同是十佛果故。言一十也。問何故除
初因果耶。答但是所信非所成行故。問何故
果位合爲一耶。答因位既有差別。平等詮
相別故。果應亦爾。然欲現同是十佛果故總
爲一耳。又云。此海印中所現三世間十門十
法也。謂下文十錢喩及十普法爲二十。二十
各論十玄。合爲二百。并本十玄故云二百一
十也。又此印爲總。七十三印爲別。就別印中。
將七十印歴三際印。一際各七十故合爲二
百一十也。故合二百一十印成一海印三昧
總相印也。七言三十句者。前之法喩各十。
并本十玄合爲三十。此三十句不出經題七
字故。以七言造詩也。是故法界之法雖云無
盡。不出二百一十字。總此即成三十句。又
總此不出七字。又總此不出理智。又總此
不出一最清淨法界。是故題云一乘法界圖

  清涼疏總釋題名中云。第六卷攝相盡者。
謂從後漸卷乃至不出九會。九會不離初
會。初會不離總題。總題不出理智。非理不
智。故理外無智。非智不理。故智外無理。則
理智不二。亦攝智從理。離體無用。攝用歸
體。體性自離。故體即非體。本來清淨。強名
之清淨法界。是以極從無盡乃至一字無
字。皆攝花嚴性海。無有遺餘
大聖善教隨病非一。法融記云。大聖者。於
諸教中今此教主最尊勝故也。問下四教中
能化所化皆不及耶。答爾也。問三乘能化三
身但是一乘十身之大用。何云不及耶。答既
云但是十身之用故不及也。問十佛即自受
用佛即樹下佛也。何云不及耶。答若約此義
可云及焉。然欲辨教品云不及耳
  清涼疏教起因縁中云。今説此經佛爲眞
爲應爲一爲多。若言眞者。何名釋迦居娑
婆界人天同見。若云應者。那言遮那處蓮
花藏大菩薩見見佛法身。若云一者。何以
多處別現。若云異者。何以復言而不分身。
故説此經佛並非前説。即是法界無盡身
雲眞應相融一多無礙云云。先明十身後彰
無礙。言十身者。自有二義。一約融三世
間爲十身者。一衆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
身。四聲聞身。五縁覺身。六菩薩身。七如
來身。八智身。九法身。十虚空身。二就佛
上自有十身。一菩提身。二願身。三化身。四
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七意生
身。八福徳身。九法身。十智身云云。言無礙
者。略有十義。一用周無礙云云。十圓通無
礙。謂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
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深
即廣。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無礙
法界身雲
法融記云。善教者。約三乘。則此生他世順益
者善也。此生他世違損者惡也。於此二中無
可記別者無記也。約一乘。則只是善也。何者。
謂儼師云。圓通之致處無不善觸縁斯順不
擇物而施已上。故知一乘唯一善耳。問若爾
無記與惡只一善耶。答爾也。問爾則擧惡時
亦如是耶。答爾也。然云善者約隨擧無側義
云耳。無方者。若三乘則隨説一二乃至無量
非是無方。何者。三乘之教隨別機説故非無
方。一乘之教隨説諦縁度等徹於海印究竟
之際自在而説故云無方也。應機隨病非一
者。猶如小醫各別與藥。若大醫王普集天下
種種諸物作一團藥。無問病之若于差別。平
等普與。病無不治。一乘之佛亦復如是。普應
諸教機根之病。唯以一種海印定法稱根而
説。聲聞人中與全海印四諦之法。獨覺人中
與全海印縁生之法。菩薩人中與全海印六
度之法。乃至熟頓人中亦全全與之耳
大記云。不四教人皆病機也。圓機則不爾也。
又圓教之機有大病也。起一嗔心即有百千
障礙門故
眞秀記云。大聖者。對下三乘小聖云大聖也。
善教者。文持教也。此文持教從海印定全體
而起故。於一喚水言中火木等法皆具來也。
於一言中諸法具來。故云教具足。此水言中
有水濕義。水濕義中具火熱等法界諸義。故
云義具足。如是諸義於水言具。是故合云一
大縁起教也。問欲用火時用喚水言中所至
之火耶。答此但水縁故。若用火時用火言中
來至之火也。問若爾水來中火與火來中火
別耶。答至故同也。問若爾何須更起火來辭
耶。答既須火處須起火辭。問若火來中火方
得用者。水來中火非實火耶。答是實火也。然
而是成。水之火故。與火中之火爲門別也
無方應機者。如上善教稱法界。無別取捨之
方所故云無方。此謂無盡圓滿總相教也。應
普賢機也。隨病非一者。下四教也
  旨歸章云。夫以主教圓通盡虚空於塵刹。
帝珠方廣攬法界於毫端。無礙鎔融。盧舍
那之妙境有涯斯泯。普賢眼之玄鑒浩汗
微言。實叵尋其旨趣。宏深法海尤穿測於
宗源。今略擧大綱。開茲十義。撮其機要稱
曰旨歸。庶探玄之士粗識其致焉。説經處
第一。夫圓滿教起必周側於塵方既爲盡。
法界之談詎可分其處別。今從狹至寛。略
開十處。初此閻浮。二周百億。三盡十方。四
遍塵道。五通異界。六談別塵。七歸花藏。八
重攝刹。九猶帝網。十餘佛同云云。演經時
第二。夫以常恒之説前後際而無涯。況念
劫圓融豈可辨其時分。今略擧修短分齊
折爲十重。初唯一念。二盡七日。三遍三際。
四攝同類。五收異劫。六念攝劫。七復重收。
八異界時。九彼相入。十本收末云云。説
經佛第三。問説此經佛盧舍那身既在如
前無盡時處。其佛爲是一身爲是多身云云
今現此義略辨十重。一用周無礙。二相遍
無礙。三寂用無礙。四依起無礙。五眞應無
礙。六分圓無礙。七因果無礙。八依正無礙。
九潜入無礙。十圓通無礙。説經衆第四。夫
衆海繁廣。豈塵算能知。今統略大綱亦現
十位。一果徳衆。二常隨衆。三嚴會衆。四供
養衆。五奇特衆。六影響。七表法衆。八證
法衆。九所益衆。十現法衆。説經儀第五。夫
以無限大悲周衆生界施化。萬品儀式難
量。今就通別各開十例。通而論之。或以音
聲。或現妙色。或以奇香。或以上味。或以妙
觸。或以法境。或内六根。或四威儀。或弟子
人物。或一切所作。皆堪攝物。次別現言聲
亦有十例。一如來語業圓音自説。二如來
毛孔出聲説法。三如來光明舒音演法。四
令菩薩口業説法。五令菩薩毛孔出聲説
法。六令菩薩光明亦出聲説法。七令刹海
出聲説法。八令一切衆生説法。九以三世
音聲説法。十以一切法皆出聲説法。示經
教第六。圓教微言必窮法界既盡。如來無
盡辯力各遍虚空。毛端刹海復各盡窮未
來際。頓説常説時處無邊。若斯之教豈可
限其部秩。今約准經文析爲十類。一異説
經。二同説經。三普眼經。四上本經。五中本
經。六下本經。七略本經。八主伴經。九眷屬
經。十圓滿經。現經義第七。夫以義海宏深
眞源眇漫。略開二類各辨十門。先明所摽
之法浩汗無涯。撮爲十對用以統收。一教
義一對。二理事一對。三境智一對。四行位
一對。五因果一對。六依正一對。七體用一
對。八人法一對。九逆順一對。十應感一對。
次明所現理趣者。巧辯自在勢變。多端。亦
擧十例以現無礙。一性相無礙。二廣狹無
礙。三一多無礙。四相入無礙。五相是無礙。
六隱現無礙。七微細無礙。八帝網無礙。九
十世無礙。十主伴無礙。釋經意第八。夫以
法相圓融寔有所因。因縁無量略辨十種。
一爲明諸法無定相故。二唯心現故。三如
幻事故。四如夢現故。五勝通力故。六深定
用故。七解脱力故。八因無限故。九縁起相
田故。十法性融通故。明經益第九。夫以信
向趣入此普賢法圓通頓益廣大無邊。略
攝經文現其十種。見聞益。二發心益。三起
行益。四攝位益。五速證益。六滅障益。七輕
利益。八造修益。九頓得益。十稱性益。現經
圓第十。夫以法界圓通縁無不契。謂上九
門所現之法總合爲一大縁起法。隨有一
處即有一切無礙圓融無盡自在。若隨義
分開亦有十門。一處圓。二時圓。三佛圓。四
衆圓。五儀圓。六教圓。七義圓。八意圓。九
益圓。十普圓。以同一無礙大縁起故。自在
難量不思議故。是謂花嚴無盡法海窮盡
法界越虚空界。唯普賢智方窮其底
迷之者歸宗未日。法記云。迷之者者。下四
教人也。以不知一乘無住本法故也。守迹不
知失體者。比如獵人空守兔迹。不知兔身之
遠也。如是三乘之人三無數劫如説修行所得
之果只是迹耳。守爲究竟。不知失其一乘實
體故也。勤而歸宗未日者。無量億那由他劫
行六波羅密。修習種種菩提分法故云勤也。
然而還於一乘之家無日故云歸宗未日也」
依理據教無名眞源。法記云。依理據教者。
理則忘像海印。謂佛心中證三世間。而佛證
心一無分別也。教則現像海印。謂佛所證三
世間法不動。各位性在中道了了現現也。是
故依忘像理道二朱畫。據現像教列多黒字。
作圓印也。略制盤詩者。黒字盤於朱畫。朱畫
盤於黒字故云盤也。黒盤於朱則事遍於理。
朱盤於黒則理遍於事也。大記云。冀以執名
之徒還歸無名眞源者。有以外化有名相際
並爲執名。直約内證爲無名眞源。然執名之
徒但下四教無名眞源者。若約實則内證外
化一無分別之處。故下文云。若約理云。證教
兩法舊來中道一無分別也。且約所證。佛證
則名爲證分。菩薩證則名爲教分耳。問守迹
之人歸眞源時。捨前所守教迹而後歸耶。所
守之迹即所歸之源耶。答如後問。若爾解縁
起實體一乘之人亦解四諦縁生等耶。答見
其不動諦縁之名即是無盡圓通之法也。問
若爾守迹之人亦解無盡圓通之法耶。答約
我則非他約其則不開也
中法爲始隨印道讀。法記云。中法爲始盤
迴屈曲乃至佛爲終者。盤迴則直見印圓。屈
曲則約諸角曲也。問若約印道即離始終。何
故約字法始佛終耶。答若直約理則雖無始
終。如其不示始終則不得入法方便故也。隨
印道者。若唯約字則三乘別教。若唯約印則
一乘別教。以印隨字以字隨印則一乘同教。
若具此三則一乘圓教也。以印隨字者。一乘
垂於三乘。以字隨印者。三乘參於一乘。上參
下垂並同教
  教分記云。同教者云云。初約法相交參以
明一乘。謂如三乘中。亦有説因陀羅微細
等而主伴不具。或亦説花藏世界而不説
十等。或一乘中亦有三乘法相等。謂如十
眼中亦具五眼。十通中亦有六通。而義理
全別。此即一乘垂於三乘。三乘參於一乘。
是即兩宗交接連綴引攝成根欲性令入別
教一乘故也
大記云。就圖印文有多義釋。有云。以儼師五
重海印配釋者。初四重則不分文句故皆通
配也。約第五重亦具五重。以此第五重所具
五重分配諸句。則初證分四句初二重海印
也。次眞性下縁起分十四句則第三重海印
也。次能人下利他行四句則第四重海印也。
次是故行者下修行方便四句則第五重海印
也。後四句是修行所得之益也。初四句中初
一句影不現海印。次一句影現海印。次一句
釋前法性無二相也。後一句釋前諸法本來
寂也。問題中約法則法界圖。約喩則海印圖。
與此中法性何別耶。答縁起分中分界種海
各別配者。以隨行者之心故爾。若證分則本
不分示界種海故。但是一味法界之處。是故
法界海印法性同一量也。是故初會中分界
種海。第二會中不言三別。而但總云佛刹不
可思議也。依於此印。若是上根直入證分。若
是中根眞性下教分之中而能得入。若是下
根於後行者下修行方便之中方始得入也。
表訓眞定等十餘徳從和尚所學此印時。問
云。不動吾身即是法身自體之義云何得見。
於是和尚即以四句偈子而答之云。諸縁根
本我。一切法源心。語言大要宗。眞實善知識。
仍云。汝等當善用心耳。表訓徳作五觀釋。一
實相觀。二無住觀。三性起觀。四縁起觀。五
因縁觀也。初觀者法源心與大要宗也。後四
觀者根本我也。因説頌曰。我是諸縁所成法
諸縁以我得成縁。是因縁觀。以縁成我我無
體。以我成縁縁無性。是縁起觀諸法有無元
來一。有無諸法本無二。是性起觀。有時非有
還同無。無時非無還同有。是無住觀。諸法本
來不移動。能觀之心亦不起。是實相觀作此
五觀以呈和尚。和尚曰。是也。以此五觀准三
十句。則證分四句實相觀。次十四句無住觀。
次四句性起觀縁起觀。後諸句縁起觀因縁
觀也。眞定徳作三門釋。一理事具徳門。二事
融現理門。三修行増長門。於此三門表訓徳。
加不動建立門爲四門也。以此准三十句者。
證分四句不動建立門。次十四句理事具徳
及事融現理門。後諸句修行増長門也。謂十
四句中初四句理事具徳門。此中初一句無
住體故理。次一句無住相故事。後二句無住
用也。具徳者。眞性理中具六道因果小乘因
果乃至圓教因果等普賢二十二位。二十二
位中具眞性體故也。後十句則事融現理門
也。謂一塵鎔融含十方之道理現前故也。修
行増長門者。若分配諸句。雖屬利他四句。然
此中意始從證分或徴或釋。令知自身即是
法性耳。又以四滿義科。則證分四句行實滿
義。眞性甚深下證滿義。初發心時下法滿義。
是故行者下人滿義此辭。亦是訓徳之義。上
元元年在皇福寺説也。行滿者。但行滿則是
證分故。證滿者。爲是證分滿足之法方得一
中一切一即一切等無礙自在故。法滿者。初
發心時便成正覺者以法滿足方得成故。人
滿者。不動凡身即滿足佛故。如此印中以此
四義科。文亦於一部大經之中以此四義科
也。謂行滿者一部始終只是十佛内證也。證
滿者一部始終一多大小無障礙義也。法滿
者一部始終唯初發心即滿足法成正覺義
也。人滿者一部始終即此凡身是自體佛義
也。印則分配諸句。經則亦通配始終自在科

  十句章云。十隔越科文成義自在者。欲成
初會義。若餘諸會處法文句等在於此初
自在能成。如初會義餘亦爾。准之。其相云
何。若問初會名何耶。答是忉利天會。若問
説何法。答是十住法如是言説不違能成
義。何以故。初會論時爲諸會本故。能攝
諸會。如初會餘會亦爾。隨約是本能攝前
後也
法性圓融非餘境。法記云。何者是法。借
因分詮。若強指者。汝身心是。何是性。即圓融
是也。云何圓融。無二相故。一故無二。二而無
二耶。非是一故無二。即其二相直云無二何
是諸法。法性是也。何故不動圓融故。何故本
來寂。無二相故。本來寂處可得名耶。不可名
目。以無名故。何故無名。以無相故。何故無
相。絶一切故。若爾此中修證亦絶耶。絶也。實
無修證耶。實無也然而聖亦修證。要須修證。
如何修證。若可誨者是教分故。唯大文夫善
用心處非餘境也。此證分中一切諸法具耶
闕耶。具也。若爾亦具遍計非法耶。何得具耶。
爾則闕耶。何得闕耶。謂無有一物非普法故。
何得具耶。不動遍計非法即滿足法。何得闕
耶。故儼師云。一乘中何法缺。非法缺。何法
不缺。非法不缺也
眞記云。法性者。微塵法性。須彌山法性。一尺
法性。五尺法性。若約今日五尺法性論者。微
塵法性須彌山法性等。不動自位稱成五尺。
不増小位不減大位而能成也。圓融者。微塵
法滿五尺。須彌山法契五尺故也。無二相者。
微塵雖滿。須彌雖契。只唯五尺故也。諸法者。
指前法也。不動者。指前性也。性者無住法性
也。故此和尚云。約今日五尺身之不動爲無
住也。本來寂者。指前無二相也。只是五尺法
性側無餘物故。云本來寂也。無名無相絶一
切者。如上初初不見名相處也。證智所知非
餘境者。唯佛與佛乃可能知故也
  古記云。表訓徳問相和尚言。云何無住。和
尚曰。即我凡夫五尺身稱於三際而不動
者是無住也。問若約三際分之則多種五
尺耶。和尚云。以是縁之五尺故。須一即一
須多即多也。問若稱三際而不動者即有
住耶。和尚曰。若不見五尺住處。將來有住
無住我當説也。又月瑜寺會神琳徳云。昔
相元師問眞定師云。無住故無住耶。有住
而無住耶。答二並不是。問若爾云何無住
耶。答唯是令住故云無住耳。問無住令住
耶。有住令住耶。答亦並不是已上。此則問
雖堪問不堪答。答雖堪答不堪問處也。若
假言者非如有爲法刹那不住故云無住。
非如無爲法三際不住故云無住也。又林
徳説法之時。大雲法師君白言。縁起分説
法如是。證分説法云何。林徳默然有頃云。
答之已了也。雲法師君未會。林徳云。君之
起此問時。所坐之床及一切法界諸法同
時發問者是耳。但君問而餘一切法不起
問者非也。法師君白六。法界咽喉無盡舌
端同時發問者縁起分之問乎。林徳云。三
世間法同時發問者證分之問。稱於默然
不動者證分之説。三世間法各住自位本
來不動者證分之聞也
眞性其深至隨縁成。法記云。上證分中指其
身心直示法性由無名相機難得入故。以法
性轉名眞性令其習也。比如盲人欲學織錦。
匠者教云。當集具來。而彼盲人執草繩來。如
是證分絶一切故。唯證所知。然以八識妄心
而欲證入故。於此人不能直指證分之處。乃
下一歩假作眞性之名以示之也。甚深者。入
眞性之門。謂花藏世界之甚深與彌勒樓閣
之甚深也。花藏世界甚深者。以一一塵中見
法界故。是故約一微塵求其内外並不可得。
彌勒樓閣甚深者。謂彌勒彈指開樓閣門。善
財入已頓見三世自身及法與諸善友故也。
極微妙者中道也。非謂離二邊故以爲中道。
即約諸邊云中道也。不守自性等者。由自無
性。以他爲性。由他無性。以自爲性。故云不守
自性隨縁成也
眞記云。問眞性與上法性何別。答有云別也。
謂法性則通眞妄取圓融。又通情非情也。此
則唯是眞而又唯是有情門。以下釋眞性段
約衆生十二支故也。然而今約實云。眞性即
是法性也。所謂眞性之體甚深微妙者。但以
不存自性攬諸縁成故也。若約三乘論者。自
性清淨心隨無明之風縁成差別萬法也。若
自一乘義。則以縁前無法故。非先有眞性而
隨縁成。且吾今日或爲水用或爲石用。縁中
法界諸法無遺頓起故也。如是法中而有水
名水相。石名石相等。故不無名相。而此名相
即無名相。是故且約衆生一無明支。歴十番
觀。則不動無明名相即甚深法無所取捨。故
云微妙。是故不動名相即成無側名相。若約
普賢證。則不動無側名相即正離名絶相。若
約十佛證。則初初不見名相等也。如無明支
既爾。乃至老死支皆亦如是。是故經云。一切
諸如來無有説佛法。隨其所應化而爲演説
法。無有説者證分説則教分
  道身章云。若定自古則縁起有性不得自
在。所謂縁起者無性。無性者無住。無住者
不偏於一。不偏於一者無所不當。問如是
等理豈不自古。答三乘中先置一法此法
隨縁。一乘不爾。縁即是法。縁外無隨縁之
法。既云自古。即知是今縁起故爾。若定住
古又定住今非縁起。故可云縁起法以無
性爲眞性矣
大記云。訓徳意則眞者無住本法也。性者本
分種也。本分種者。若指文處初會果地玉海
也。以此五海爲本識體。約此本識。後諸會中
或云種性。或云行業。或云願善決定等也。謂
若上根人直依證分得自身心正即法性。然
此證處絶名相。故中下之人未能信得。故説
五海是汝本識之源。由是前機得自身心即
是法性。是故依此眞性方始建立本識義。故
於諸教中或説具分頼耶。或説一分生滅頼
耶等。唯普賢機得自本識是五海之源。故云
十佛普賢大人境。問眞性既如是甚深微妙。
於何義中分二十二位耶。答以不守自性故。
隨我所須地獄乃至佛果等縁成二十二位
也。如是二十二位以普字印。印則皆普賢自
體故。第三重海印正是普賢大人之境也
  崇業師觀釋中。釋明難品心性是一之文
云。藏師約寄位釋故立遮救重難。儼師直
約一乘種種心濕過海義釋。故云心以無
分別爲一性。云何能成種種事耶。此問意
者。前光明覺品中佛之智光稱周法界現
只一佛智也。所以其中列六道因果及小
乘因果乃至圓教因果等普賢二十二位
者。以一乘中普賢爲教分之軌。十佛爲證
分之軌故也。是故欲示教分之軌故列之
耳。欲得佛智。若除一物必不得全法界之
智。是故要以六道因果小乘因果等爲普
賢阿含位。融錬其心得成一佛智。故以佛
智爲普賢證也。因此問云。佛智是一。云何
能生六道乃至佛等種種身心果報等耶。
故經答云。諸法不自在求實不可得。是故
一切法二倶不相知。眼耳鼻舌身心意諸
情根。因此轉衆苦。而實無所轉。法性無所
轉示現故。於彼無示現示現無所有。釋曰
諸法者通於一性及種種果也。謂一無自故
以種種爲一。種種無自故以一爲種種也。
是故善惡趣中種種身心皆不相知自位不
動。故云不自在也。是故儼師云。無分別不
住故。能成衆事也已上。不自在者不住義。
不住義者不動義。疏云。作無主故者。若其
身心有主宰而造諸業者。受種種果。若身
心無主而造業者。如虚空動作故不受種
種果也。然而從虚空之因生虚空之果故。
因果之義亦不礙也。疏云。文云不相知者。
非謂情知。今言知者。力性作也。者力則塵
數縁力是中門也。性則無住法性是即門
也。作者不思議作是中即門之果也。一切
諸法要具中即方有所作也。非是有自性
法去來之義。故云中門者虚空建立門。即
門者虚空動作門也。故儼師云。縁者無側
義。無側者力性作也。昔林徳云。明難一
心海者過於濕。起信一心海者留於濕也。
若立在濕留海中答者。義有所礙。若立在
濕過海中答者。義無所礙也。質應大徳在
大白山智悟師藪結夏之次。得大經中法
性無所轉文。及孔目中性種性本有習種
性修生者非佛法所樂。乃至云法性外有修
生起者縁起可増失等文。呈於林徳云。此
是濕過海之證耶。林徳曰。是也。解云。縁起
可増失者。若謂所證之理從古而有。能證
之智今適始起者。則以智證理之際望其
未證之時。有増勝義。故云縁起可増之失
也。智是縁起也。此中約眼耳等爲法性也。
問何故上云由眼耳等故衆苦轉也。而次
復云是法性故無所轉耶。答不知一切法
是普賢身故。此眼耳等對善惡境起諸業
果轉衆苦也。今知一切是普賢身。故眼耳
等物正即法性無所轉也。若眼耳等非法
性者。縁起可増失也。問何知是普賢身耶。
答經中普賢云。得此究竟三世平等清淨
法身。復得清淨無上色身。則何有一物非
普賢耶。問此普賢身如何見耶。答經云。普
賢身相如虚空。依眞而住。非國土。如是見
也。又何者吾身虚空是也。何者虚空。吾身
是也。以無側故。又六道即是虚空。虚空即
是六道也。頌曰。虚空法界爲身心。行住坐
臥念相續。所見諸物亦身心。念念相續無
絶已。空三印文云。心性者三種世間爲濕
過海心。依海起波。二波波皆三世間。故是
濕過海心。依海起波則海因波果。依波起
海則波因海果。同時互爲因果也。此是大
縁起□俗諦大法
一中一切多即一。法記云。問何故不守自
性隨縁成之次明此句耶。答凡縁起法二無別
自性。互相以他而爲自性。方能隨縁無側而
起。故不守自性之次明一中一切等義也。問
若縁起法隨起無側者。唯是縁前無法之義
耶。答就縁論之。縁前無法。就性論之。縁前
有法。何者。就縁論時。現於今日縁中之五尺
是縁起本法無側而立。故縁以前無一法也。
就性論時。本有性起法體也
眞記云。一中一切等二句重現縁起體之隨
縁成義令明了也。初一句因果道理門。謂得
一而定得十。得十定得一。得因而即得果。得
果即得因也。十縁是因。所成之一是果。此因
果者即一時中二位不動。故云因果道理門。
次一句徳用自在門。謂此即彼彼即此。無礙
無側。故云徳用自在門及位動門也。問前是
中門故有力無力門。此是即門故有體無體門
何云用耶。答此則因縁當體即因即果之義
名爲用耳。非力用之用。問一中一切者。十縁
是因。所成之一是果。然則合能所成爲十一
耶。答於一縁中約望他之義爲能成因。絶待
之義爲所成果。然此二義無二故非十一也
大記云。一中一切下欲現大縁起中因果道
理及徳用自在之義。故有此二句也。崇業師
云。三乘亦有此義也。謂若初教頼耶識中三
性種子與本識體同無記性故也。解云。本識
體中薫成之義是體門。又徳用自在義也。三
性種子隨能薫別者是力門。因果道理義也。
若熟教中如來藏體是徳用自在之義。若生
若滅者以是用故因果道理之義也。若一乘
中隨法辨因故。十普法中隨擧一法具體具
用。體則徳用自在。用則因果道理也
  道身章云。問西風波非東風波。東風波非
西風波。但約二波之水體不二義得言即
門。則約二波不得即門。若爾但約此事彼
事理體無二得言即門。何得二事不除論
相即門耶。答若放二風水無二波。既無二
波。以何即何乎。既以此即彼。故可知不除
二波論相即耳。非約理體論相即矣。此中
此波之水與彼波之水□體是一。故波雖
無盡體言即一者三乘義耳。若非此波即
無彼波。若非彼波即無此波。是中門。此波
非自性故在於彼波。彼波非自性故在於
此波。是即門者一乘也
古記云。入即之中諸家立名非一。謂或云
中門即門。或云相入相即。或云相在相是。
或云相資相攝。或云互相依持力無力義。
互相形奪體無體義。又古人云。中門如燈
光相入。故但諸燈用相入耳。即門如波水
相收。故波體水體無一相即耳
一微塵中亦如是。法記云。微塵者。初教云。
極微塵。熟教云。空隣塵。一乘云。總相塵。此
總相塵者。須小即小。須大即大。故塵中頓現
十方也。問下教有方分之塵者與一乘塵何
別。答一乘塵須方分即有方分。須無方分即
無方分。隨須自在故別也。問無方分之塵非
更碎耶。答亦須碎盡。何者。若其情謂所計之
無方分則要須用六相分析也
眞記云。一微塵中含十方者。攝十方界成一
塵故云含十方耶。攬十方界成一塵已新新
更含十方耶。答二義倶得。問成一塵時攝十
方盡更無有餘。何得新新含耶。答是須處須
故。成一塵時。須十方盡須新新含時。亦不礙
後後起也
大記云。一微塵者。佛刹塵數劫中勤修所錬
故。方能含受十方世界無礙自在。此是事法
最細之初位。眞定徳云。事融現理門者。約塵
含十方之道理云耳。非謂一塵泯融同理也
  道身章云。相和尚曰。一微塵中含十方世
界者。同是無住故爾。元師問云。微塵無住
小。十方世界無住大耶。答一量也。問若爾
何言塵小十方世界大耶。答微塵與十方
世界各無自性唯無住耳。所言塵小世界
大者。是須處須耳。非是小故云小大故云
大。所謂不知塵小世界大機中令知塵小
世界大故。且説塵小世界大耳。非是一向
塵小自性世界大自性矣。亦得云塵大世
界小。道理齊一無住實相也
古記云。有彌碎彌小之塵。有彌碎彌大之
塵。有彌碎如本之塵也。倶舍頌曰。極微微
金水。兔羊牛隙塵。蟣虱麥指節。後後増七
已上。隙塵者。遊於窓隙日光之塵人眼
所見也。折此至七分之一分者天眼所見
也。此上二塵窓隙塵也。析此天眼所見至
七分之一分者鐵塵。初果所見。析此至七
之一銅塵。第二果所見。析此至七之一銀
塵。第三果所見。析此至七之一金塵。第四
果所見。析此至七之一水塵。大獨覺所見。
析此至七之一微塵。三十四念斷結得菩
提之佛所見。解云。此上並是遍計分所攝。
析此至七之一極微塵。初教菩薩所見。析
此至七之一似塵。自受用佛所見。解云。此
上依他分所攝。析此至七之一法塵。終教
佛所見。析此至七之一空塵。頓教佛所見。
解云。終教以後圓成分所攝。此中色心二
法皆是眞如所成也。此終教法塵者意識
所縁也。初教亦説意識所縁。然終教中立
一意識。故約第一義一心眼所見爲法塵
也。析此至七之一總相塵。普賢眼所見。此
普眼所見之塵則三乘五眼終不能得見
也。故此經中欲示不共別教之義。約微塵
虚空爲初位也。問此一乘之塵與三乘理
何別。答約三乘云則是理也。約普眼所見
則是最細事法也。此上所説初雖引倶舍。
實非彼論義。此是林徳授融秀之義。約觀
心體聖教而説也
又記云。七微者。窓遊塵。羊毛塵。兔毛塵。
牛毛塵。金塵。水塵。極微塵也。解云。窓遊
塵者。遊於窓隙日光也。羊毛塵者。析窓遊
塵爲七分故。唯止羊毛末也。兔毛塵者。析
羊毛塵爲七故。不止羊毛唯止兔毛末也。
牛毛塵者。析兔毛塵爲七故。唯止牛腹下
毛末也。析此爲七者透金而出金不礙也。
析此爲七者透過於水水不能潤也。析此
爲七者是極微也。此一一塵皆生子故名七
母塵也。此極微塵於初教中三無數劫分而
析之。約此初教之塵。於終教中不可計劫
分而析之。至一乘中二佛世界塵數劫中
分而析之。至最細際方爲一乘極微塵也
無量遠劫隔別成法。記云。無量遠劫即一
念者。竪析一髮爲十分乃至百分千分。以其
一分置玉板上。擧利刃斷。約其利刃至板之
時爲一念也
眞記云。十世者。一云第十世也。謂總相念故。
一云十世也。謂總別合擧故。問總相一世取
現在一念者。別相之世唯是八耶。答約現
在一念。望現在之過未。則前後相對而立別
相之中。故別相之世是九非八。不望前後統
包絶待。則爲總相第十世也
大記云。九世即入成十世耶。爲約十世更論
即入耶。答二義並得。故康藏云。然此九世迭
相即入故成一總句。總別合成十世也。此十
世具足別異同時現現成縁起故得相入也。
解云。初釋九世即入成十世也。後釋約十世
令相即入也
  旨歸圓通鈔云。三乘中立法孤單故時隔
於法。法既流轉故時流轉也。一乘中立法
圓滿故時隔於法。法不流轉故時不流轉
也。故纓絡經云。佛告梵摩達王説。汝前臥
狗是汝過去身。捋我是汝未來佛云云。又
羅國僧智通乃相和尚十聖弟子之一也。
居大白山彌理嵒穴修花嚴觀。忽一日見
大猪過穴門。及通依常禮木刻尊像盡具
誠懇。像語通曰。過穴之猪是汝過去之身。
我即是汝當果之佛也。通聞此語即悟三世
一際之旨。後詣相和尚敍之。和尚知其成
器。遂以法界圖印授之也已上。則與梵摩
達王事。雖時有正像之異處亦中邊之殊。
然其因縁亦相類也云云。三乘中過去唯
狗位。現在唯人位。未來唯佛位。故從過去
狗至現在人。從現在人至未來佛。故云三
乘中立法孤單故以時隔法。法是無常。時
亦無常。一乘中過去狗中具人佛。現在人
中具狗佛。未來佛中具狗人。故不從過去
狗遷到現在人。不從現在人轉至未來佛
也。故云一乘中立法交徹故以時隔法。法
是常住故時亦常住也。問法雖是一。互望
而成九世耶。如九世別法亦別耶。答如後
義。謂且約吾身。於一年中約月。則一年十
二月故吾身亦十二也。一月三十日故身
亦三十也。一日十二時故身亦十二也。一
時八刻故身亦八也。如是一年三百六十
日一日百刻故身亦三萬六千也。故如九
世別法亦別也。問約五位論九世者。昨昨
日是過去過去故唯一也。昨日者約當體
則過去現在。望今日則現在過去。故具二
也。今日者望昨日則過去未來。約當體則
現在現在。望明日則未來過去。故具三也。
明日者望今日則現在未來。約當體則未
來現在。故具二也。明明日是未來未來故
唯一也。是故唯是五位互望論故成九世。
則法唯是一。互望論故亦成九世法也。何
故云如九世別法亦別耶。答康藏云。以時
與法不相離故故知爾也。三乘中色心等
是法。約此法上前後遷流之義立爲時。故
時即假也。是故不論此義。一乘中以時與
法不相離故。時亦是實也。是故如時之別
法亦別也
道身章云。如一夜中夢。已過父及未生子
各三有九。覺時見之。但在一念心中。非此
心中片分爲父。片分爲我。片分爲子。總在
一心。隨擧即攝。九人無所相知。而非絶無
九人之別。又非一念之外立三爲有。立六
爲無。有無同處一念而非有無之別已上
是故但其無我報心。全爲父全爲我全爲子
故。如九世別法亦別也。問現在一念簡餘
八世之別義與於九世中無偏當之總義何
別。答儼尊者以喩示相和尚云。如人夢見
父及祖父登上蓋屋。子與孫子在下輸瓦。
自處中間傳次而授也。祖父是過去。過去
故唯一位。父是過去現在。現在過去故具
二位。中間身則是過去未來現在現在未
來過去故具三位。子是現在未來未來現
在故具二位。孫子是未來故唯一位也。其
在中間傳瓦之人約當體則簡餘八世。故
現在現在也。通夢五人則於九世中無偏
當也。故此人上具有二義。是故以總別時
隔法也
道身章云。儼師遷神十個日前。學徒進所
問訊。師問大衆曰。經中一微塵中含十方
世界與無量劫即一念等言。汝等作何物
看。衆人白云。縁起法無自性小不住小大
不住大短不住短長不住長故爾耶。師曰。
然之然矣。而猶生白云何謂師曰。莫須多
道。只言一故
初發心時常共和。法記云。問何故九世十
世相即之次説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之義耶。
答證分之法不可得故。或有行人於此無分
故。爲此人以證分之法性轉示之云。一無自
性以一切爲性。一塵無自性以十方爲性。無
量劫無自性以一念爲性。一念無自性以無
量劫爲性。如是名爲甚深眞性也。行人意謂。
已知眞性如何得證。故復誨云。要當以此眞
性爲心而發。於是行人如是而發。故發心即
滿果也。是故住涅槃時常遊生死。遊生死時
常住涅槃。故云生死涅槃常共和也
  所詮章佛種性文云。第三約一乘有二説。
一攝前諸教所明種性。並皆具足主伴成
宗。以同教故。攝方便故。二據別教種性。甚
深因果無二。通依及正。盡三世間。該收一
切。理事解行諸法門本來滿足已成熟訖
故。大經云。菩薩種性甚深廣大與法界虚
空等。此之謂也
眞記云。初發心時便正覺者。約同教云。三賢
十地中十解初發心住成滿。佛復治地住等
成滿。佛此無明昧之殊然寄現也。若自別教。
即吾身心名正覺耳。無寄十解位也。生死涅
槃常共和者。若寄位云。寂滅涅槃之體從縁
成生死。成生死時即性淨涅槃之體故也。約
一乘。則生死涅槃非本自有在。吾須縁。何者。
須生死縁中即具涅槃。須涅槃縁中即具生
死故也。問何者生死。何者涅槃。答生死即汝
身。涅槃即汝身
  探玄釋經中初發心菩薩即是佛之文云。
或云因中説果。或云解同佛境。或云約理
平等。若約三乘教亦得。如上説。今尋上下
文。約一乘圓教始終相攝圓融無礙。得始
即得終。窮終方原始。一由陀羅尼門縁起
相攝故。二由普賢菩提心遍該六位故。即
因是果也。三由法性無始終故。發心入始
即正是終故。是故上文云。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具足惠身不由他悟也
妙理圓成觀云。今辨此義略分四別。一唯
因門。從無始時盡未來際。恒是菩薩修萬
行故。或純或雜無有休息。何以故。於一一
行無究竟故。衆生界不可盡故。經云。我常
於十方國土中行菩薩行。謂虚空不可盡
衆生不可盡故無成也。如文殊爲諸佛師。
摩耶爲諸佛母。此並住因門攝化也。二唯
果門。盡前後際恒是佛故。何以故。徳相全
眞不墮時數無盡極故。三亦因亦果門。謂
有發心及成正覺於一切時念念發心念念
成佛故。罪因非果門。謂無心可發。無佛
可成故。眞法界中無二性故
道身章云。問三世間爲佛身心者。佛身大
寛故衆生等在佛身心耶。衆生業果即是
佛耶。答二義共得。舍那品云。佛一毛孔中
無量衆生住。各自受苦樂而不知去來等。
又亦得衆生業果等即正是佛。問衆生業
果即是佛者。從古即佛。何言初發心時方
成佛耶。答從古是佛。而發心時方知是佛
耳。如夢走馳。自夢即寂。而悟朝方知走即
臥耳
大記云。初發心時等者。二十二位之中隨何
一位起善惡心。爲初發心即是便正覺也。問
以起善心爲發心正覺者可也。何以起惡心
爲初發心亦正覺耶。答約無住別教。則二十
二位皆是無住之位故。始起惡心之時乃至
攝於後際佛果故也。問若爾無住別教中亦
有如是發心正覺之義耶。答隨於何位起善
惡心便正覺者。非謂先迷後覺。但本來覺故
云正覺耳。生死涅槃等者。二十二位中三途
五乘等所有分段變易。及圓教中分段變易。
合取爲生死邊。其中所有二四涅槃及十涅
槃。合取爲涅槃邊。此二互不相知一無分別
故。云常共和也
問然財生死非所厭。何故至相云六道因果
依厭求脱耶。答望二乘等諸有情故作是説
耳。若約普賢門云。皆實自徳更無異事也。問
若爾三途之因十惡等業爲所修耶。答約實
則爾。是故滿足王知識事等是實法門也。問
若爾者。何故云如幻法門等耶。答但隨三乘
相如是云耳。又言罪福者。約我人實執位云
耳。若離此執。一切罪福如幻如空。如是法中
有何罪福。故云幻也
  觀師釋滿足王法門云。此教所説一切皆
實。何以言化。答自力攝生一切皆實。逆行
苦事須云權化得。此中意化亦是實。實體
遍故。實亦化故也
道身云。一乘縁者。隨擧一法總攝餘法無
餘。爲此一法之縁耳。四縁等諸縁之實皆
消於一乘。問若以此門亦得云。作十惡生
天。修十善墮獄。答至得此意得云。此義末
得。此意非粗。所傳儼師恒道了。問淺深方
須。答義云云。問一乘殺彼生時。能殺亦死
亦有罪耶。答解行以上自在位中逆順並
修。見聞以下劣凡夫者不能見機。漫殺物
命於物無益亦自墮獄。如彼鼠子効師子
跳墮火坑等云云。問三世間皆是佛者。草
木取用則害佛身得罪耶。答以佛言雖皆
是佛。以衆生云都非是佛。斷有何罪云云
衆生與草木是須處所須雖同我。内衆生
者殺而有罪之所須也。草木者斷取無罪
之所須矣
理事冥然大人境。法記云。此中理事者。生
死無性以涅槃爲性。涅槃無性以生死爲性。
則生死涅槃之無性爲理。無性之生死涅槃
爲事。故古人云。縁起無性無性縁起也。縁起
無性是理。無性縁起是事也。理亦眞性之理。
事亦眞性之事。故云冥然無分別此是十佛
普賢境也
眞記云。理事冥然等者。總明上意。上來所現
雖有多法。而不出理事故也。十佛普賢境者。
問縁起分唯普賢境。何云十佛耶。答佛外向
心與普賢心冥合不分故。正取普賢而不分。
義中并擧十佛耳
大記云。理事冥然等者。通結證教二分大意
耶。唯教分耶。答一云通結也。謂下句云十佛
普賢大人境故。一云唯結教分。謂證分結云
證智所知非餘境故。問初意中何理何事耶。
答證分理。縁起分事也。則證教無分別也。故
下文云。證教兩法舊來中道一無分別也。又
約證分以佛證心爲理。所現三世間注爲事。
又縁起分中無住本法爲理。二十二位爲事。
是故證分理事無分別者十佛大人境。教分
理事無分別者普賢大人境也。此意則證分
唯是十佛之境。教分之中不言十佛也。謂内
向則十佛。外向則普賢故。今通結内外之時
如是言耳。後意則問。既云十佛大人境也。何
云唯結教分耶。答縁起分中亦有十佛。以此
教分亦是十佛外向門故也。此約佛與普賢
相續各別之義
  簡義章云。八尺柱相爲事。柱之無生爲理
者。三乘之義。若一乘中即此八尺柱相爲
理。柱之無生爲事。又理平等則事亦平等。
事差別則理亦差別也。若體解大道則自
事以外何處得理。故至相云。沖宗不遺於
玄想。圓道莫簡於始門。蓋在此矣。三乘説
平等一心。一乘説種種心。則亦得言三乘
理平等一乘理差別。問只其名異。所詮則
應無別耶。答須理即理。須事即事。所須縁
別理事有殊。然以一柱隨須立。故全體無
二。問理事平等差別四句云何。答立在同
教應作四句。此別教中不作四句。以法深
言淺故。但一柱言下須理即理。須事即事。
平等差別隨須皆得。是故須而即圓。道而
即是無側無陰。據而中道。約而滿宗。非前
非後。一乘幽致厥爾。請虚襟而取焉
能人海印得利益。法記云。海印中眞自利
利他。謂攝入三世間法是自利。現現三世間
法是利他。然一乘中無利他也。何者。所化衆
生是自内證五海之中衆生故。應機而起能
被之。教從自海印定中所起故也。繁出如意
者。從海印定所起之教爲如意也。此有二義。
一稱於佛意故。二稱於衆生之意故。名爲如
意。比如輪王所有如意。在王藏内不雨衆寶。
若轉輪王以此如意出置幢上。爲貧窮人請
雨。衆寶隨其所須雨種種物。無不如意。然此
物等本不在於如意珠内及輪王身。而虚空
中但以衆生之感及王勢力。此如意珠雨寶
無盡也。如是以佛誓願及衆生感。海印之教
應衆生也。在藏内時喩佛内證。出置幢上雨
寶之時喩佛外化也。不思議者。從不思議内
證而起。應不可説。衆生數起故也。雨寶益生
滿虚空者。虚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
故衆生無邊。於此無邊衆生。如是之教無所
不被故也。衆生隨器得利益者。此如意教於
三乘五乘無量乘等一切衆生中各各稱根令
得利益故也。問若爾於此花嚴得三乘別果
耶。答無也。謂此大經中具無量乘故。乃於此
經所具無量乘中。大品經等得別果耳
眞記云。海印三昧者。自證離言。何故利他之
初明耶。答表利他縁起無別自體。但依十佛
内證海印所起故也。若不爾者。道有私隱故。
繁出等者。於念念中起如意教盡未來際無
休息故。又但一念全攝法界無側故也。是故
云不思議也。雨寶者。約教云寶也。又是衆生
受用種種寶物也。滿虚空者。衆生蒙不思議
教。則知其不動凡心與法性虚空只是一物
本自圓滿故也。隨器得利者。山王普機得總
相教。差別小機得差別教。各自成益故也。大
記云。海印者。通證教二分故明於教分耳。又
此四句是第四重海印故也。問第四重海印
是定内故利他相隱。何故以配利他耶。答第
四重内具同別二教故。若直約一道朱印而
論。即無差別故是別教。若約屈曲而言。是差
別故即同教中逐機之義也。是故逐機屈曲
之朱印故云如意教也。是故前云依理據教
者。約第三重則無住理無住教也。約第四重
則無住理如意教也。約此第四重四句更以
五重海印分配。則初二句如次配初二海印。
次十句第三海印。次一句後二海印也。謂下
文釋此海印云。究竟清淨湛然明白三種世
間於中現現等故。和尚之意此中海印非唯
一向當第四重。是以此中更分配也。初句影
離海印。次句影現海印。故云繁出如意等。次
句第三重。能化之佛雨十普法之寶。益普賢
機也。後句於第四重。如意教之朱印稱機屈
曲。故云衆生隨器也。於第五重。起言説法令
機信解行證。故云得利益也。然以第四重正
義釋者。能人者能化佛也。海印者淨藏定也。
繁出如意者如意教之朱印應機現現也。雨
寶益生滿虚空者。雨十普法於正爲中全全
而應。謂一道朱印圓滿現現也。衆生隨器得
利益者。於兼轉引遠爲之中分分而應。謂隨
彼機宜各令得益。如大角則大曲。小角則小
曲。隨字而屈曲也
  觀釋中釋經猶如明淨鏡隨其面像現内外
無所有業性亦如是之文云。鏡有三種。謂
如來藏鏡。錠光&MT03253;璃鏡。海印鏡也。如來藏
鏡與所現像是一體故不可分也。若取去
像鏡亦隨破。是故吾身即如來藏。不可別
取故。若知業果是如來藏鏡中之像。則六
道因果即不生也。然若得鏡時所現之像
如冰泯也。以熟教之中本末無二。如水與
波無別。然而波是能依。水是所依故。得
水之時波息水現故也。海印鏡中所現像
者。吾五尺身具三世間無別住處。故云無
住。即此無住亦云不動。既不動無側之吾
身故。從何處轉何處耶。此所現像正即鏡
體故。得鏡之時像不泯也
心輪鈔云。問始成正覺佛心何故名海印
耶。答以一海字印三世間離分別三合爲
一。佛明白之心名曰海印。於中無普賢文
殊等九會助化亦無九會處所。故經偈云。
一切諸如來無有説佛法也。欲向機縁説
自所證之法云云。故經偈云。隨其所應化而
爲演説法。然説法有五。佛説。菩薩説。刹
説。衆生説。三世一切説
是故行者得資糧。法記云。行者則凡諸信
向普法之人也。本際則内證海印也。叵息妄
想必不得者。以二我執爲妄想也。如上内證
海印之際無我之人乃能得至。若存我則必
不得至故也。如海邊井有海水故不得令渇。
如是意識人法二我由彼末那及黎耶海藏而
還起。何者。黎耶本識是我之根。其末那識是
我之莖。六及前五皆是二我出入之門故也。
比如有人欲上須彌。乾八海竟依陸而行得
上須彌。如是行者若欲返本。漸息八識妄想
海已而得至者。三乘義也。一乘之中若履初
海即履諸海踐須彌頂。故不移一歩得還本
際也。無縁善巧等者。問何故息妄想次有此
句耶。答欲還本際要息妄想。欲息妄想。要須
無縁故也。問無縁者何。答五識縁於五塵境
時。意識同縁。其末那則向内執我。黎耶本識
縁三類境。是以不能捉如意也。以無縁故得
聖者意名爲善捉如意也。歸家者。歸法性家
也。得資糧者。行者加行方便也
眞記云。息妄想者。約寄位云。初智求斷不可
得斷。以中後智求斷亦爾。故論云。非初非中
後。然以不可得斷而爲斷故。斷義得成。故論
云。前中後取也。若直約一乘則擧其障體量
等法界擧智亦爾。故至相云。如縁起性如是
斷也。若以別障之智欲斷別智之障者。以不
息妄想故必不得也。持戒亦爾。若別取善以
爲能防。取其不善以爲所防。如是持者猶名
破戒人也。無縁善巧等者無分別也。如意者
教也。歸家者還眞源也。資糧者二千道品等

  觀釋云。小乘中戒有受有捨。大乘中戒有
受無捨。一乘中戒無受無捨。謂熟教中教
其背本逐末之人知自本覺如來藏故。有
其所受。得本覺已恒自覺故。無所捨也。一
乘之戒本無受捨離能所防。以第二地佛
□□爲一乘戒。而一乘中無諸凡小及與
菩薩。唯有滿足之佛故也。於十善中初三
是名號品身業所行。次四是四諦品口業
所行。次三是光明覺品意業所行。如是三
業示現法界一切諸法皆是佛之三業。今
此吾身是佛十善之所感得。是故本無迷
時更無受法。竟三世際恒自不動亦無捨
法。身外無境。境外無身。離能所防
大記云。問前第四重内得益之機如何見耶。
答普賢有二義。若約八會助化之義不云機
也。於第三重方爲機也。若約第四重。則威光
善財皆是淨藏定中得益之機也。但是定内
所得之益於定外説示耳。約是義故云得利
益也。於此第五重内以所流所目之機方爲
所化也。問若威光善財正是定内得益之機。
則唯初後二會是定内耶。答若約第四重。則
八會之法皆是定内。然且擧威光善財云耳。
謂法界品抄云。一乘求知識唯是定内。故知
以定内事示之耳。問何故第三重内不以威
光善財等爲機耶。答彼第三重則是不共別
教故。但以普賢方爲機也。於第四重具同別
教故。以威光善財而爲機也。故法界品抄云。
若依三乘科文者有五相等。是以見聞解行
等三生依三乘位現一乘耳。此三生位於第
四重内無淺深。於第五重有淺深也。言行
者者。約第五重則所流所目機也。若第四重
則威光善財也。然約實則□諸體□□嚴之
人皆是此中行者。而威光善財修行□□故
偏擧□此行者等知自身心舍那體。故云還
本際也。問於第四重内以何爲本際耶。答
威光善財所得花藏世界果及塵數法門等是
也。言妄想者通所流所目等也。謂下教之人
守自教迹執爲究竟故。約此迷執總爲妄想。
若斷此執要須用六相刃也。且熟教中於三
祇劫覺四相夢計有眞如。謂爲究竟。守迹而
住故。以六相中異相印印之。則其所斷竟前
二十夢各位不動而歴然差別也。是故若入
一乘要息三乘。謂斷妄想之心若不息。其謂
斷妄想之妄想。則以不息妄想故必不得入
也。然則斷妄想之心斷除不起。是名此中息
妄想也。又云。所謂妄想者。凡自身心之外希
佛求法之心總爲妄想也。一云。以別教義釋
此文者。應云不息妄想。若息妄想必不得故
也。然而下句既云隨分得資糧故。約同教釋
者宜也。以此是其因縁觀故。問下文釋行者
云。行者者見聞一乘普法已去。乃至此約別
教一乘説也。何故此云同教耶。答此約所目
別教云耳。非是不共先住別教。所云見聞一
乘普法者。立在第五重海印。約定外見聞云
耳。言善巧捉如意等者。比如盲人由其盲故
迷自寶所。長年貧困遠乞他郷。有具眼人心
生哀憫。爲持一索繋彼寶所。以其一末授盲
人手而指誨云。汝若不失尋索而行。則返汝
寶所。盲人聞已不失尋行得至寶所。其寶所
中亦有靈藥。以藥氣力眼得開明。所有衆寶
自在取用。行者亦爾。智眼盲故迷自内證法
性寶所。無始時來窮乞於他。有大聖者起大
悲願。垂一中一切多中一等陀羅尼索授於
行者信心之手。以眞性甚深之一末繋彼證
分寶所。而教誡云。汝若不失勤行精進則必
直返汝法性寶宅。行者信受得聖者意捉如
意教。初發心時便開十眼。不動一歩直入内
證法性寶所。受用無盡自家珍寶。是故行人
若欲還歸法性家者。要須善捉陀羅尼索持
而勿失爲資糧也
  道身云。問修與不修別。何得以佛言皆覺
乎。答佛無量劫修意非爲古無新得。亦非
有所斷煩惱故欲斷。知煩惱本無所斷名
爲斷耳。又法之實者三世間照矚爲一大
縁起。舊來如是無量劫修證得法者。豈但
我覺簡除他人及與不石乎。若爾是増減
邊大邪見非正道。又道身云。有文云。一
斷一切斷。有文云實無所斷。彼是則此非。
此是則彼非。云何會通。答以徳言之。從始
無障。以惑望之。覆無盡徳。若實無所斷者。
何故迷人未得。若有所斷者。所斷者何。文
云。非初非中後。前中後取故。三時之中不
得斷相。而覺以去三時無障。道理不在斷
不斷中。隨機言斷。又無所斷。欲爲機者。尋
教證入。斷與無斷無礙實相如是設耳。相
和尚曰。惑者但用無體智具體用。問無體
何得有用。答體是無住實相。迷用爲惑迷
用息耳。無體可斷。問一斷一切斷者。既無
體。約何爲一及一切耶。答可約所障法門
故。云一與一切。以障一即一切法門故
古記云。大海非是毒藥所壞。大空非是利
劍所傷。縁起三毒亘三際。直得無分別耳。
非更息滅方爲斷也
以陀羅尼至名爲佛。法記云。陀羅尼者。法界
法之無盡義也。問衆多法故云無盡耶。但約
一法亦云無盡耶。答二義皆得。實寶殿者。約
證分則法性處也。約縁起分則花藏世界離
染眞性也。問若以陀羅尼莊嚴法性實寶殿
者。證分之處可許。重重中即微細等義耶。答
以彼證分不可説故。不説如是義耳。然法無
遺駧滿足一切故。因陀羅等究竟之極乃證分
也。問花藏世界離染眞性是何。答佛外向門
是也。花藏淨土三乘共學處故。隨三乘機分
界離海。若約自宗。唯一海耳。無三品也。窮坐
者。十世相應應稱法界故也。中道者。以三世
間爲自身心。無有一物非身心者故也。舊來
者。上證分中本來寂也。不動者。上證分中諸
法不動也。比如有人在床入睡。夢中迴行三
十餘驛。覺後方知不動在床。此中亦爾。從本
法性經三十句還至法性只一不動故。云舊
來不動也。問此義與熟教中迷於一心流轉
六道悟復一心之義有何異乎。答彼熟教中
泯二十夢方歸一心。此宗之中不動夢念即
法性故。無所棄捨。無別所歸。故迥異也
眞記云。陀羅尼者。總持也。實寶殿者。世界
海也。窮坐實際中道床者。徹到一乘究竟眞
源也。舊來不動名爲佛者。問何故具縛有情
舊來成佛耶。答如其未起修縁之時不得名
爲舊來成佛。何者。今日發心縁中法界諸法
方頓起故。須智縁中煩惱等□爲成智之縁
而起。須煩惱縁中亦如是也。是故要待今日
發心之縁無側起時方舊來成耳。縁以前無
一法故。不云舊來也。若三乘則有所尊定本
故。唯取始覺即同本覺之義論也。一乘不爾。
無所尊定本本末不定故。隨須皆得一
大記云。實寶殿者。或云國土海。或云性起果
與三徳差別果也。然三徳非究竟故。正是性
起果也。窮坐實際中道床者。因位學窮至於
果位故也。舊來不動名爲佛者。初起法字終
至佛字。初起終至是一處故也。是以和尚所
云行行本處至至發處蓋此意也
  古記云。一乘之中舊來成佛有二義也。一
不修衆生已成佛義。二已成諸佛本不修
義。若須六相可得此旨。謂佛爲總相。衆生
爲別相。一切衆生是佛義齊。以爲同相。一
切衆生各不相。是以爲異相。一切衆生縁
起究竟正即是佛。以爲成相。一切衆生各
住自位舊來不動以爲壞相也
大記云。此印大意以其白紙表器世間。謂如
白紙本不染色。點墨即黒點朱即赤。器界亦
爾。不局淨穢。衆生處則染穢。賢聖處則清
淨。故以其黒字表衆生世間。謂如黒字一等
皆黒箇箇不同。衆生亦爾。煩惱無明皆自暗
覆種種差別。故以其朱畫表智正覺世間。謂
如朱畫一道不斷始終連環貫諸字中光色分
明。佛智亦爾。平等廣大遍衆生心。十世相應
圓明照矚故。是故此印具三世間。若約觀釋
即有四義。一若取白紙則黒字朱畫皆去。故
字與朱畫不離於紙。如是若離器界無佛衆
生。故於器中具生及佛也。是故經云。於一微
塵中現有三惡道人天阿修羅各各受業報。
於一微塵中各示那由他無數億諸佛於中而
説法。一塵中有塵數刹。二刹有難思佛。一
一佛處衆會中我見恒演菩提行。又云。一微
塵中普現三世一切佛佛事。二約黒字亦爾。
故於生中具器及佛也。是故經云。於一毛孔
中普見十方刹。彼刹妙莊嚴諸佛菩薩會。一
一毛孔中億刹不思議種種相莊嚴。未曾有
迫隘。一切刹土及諸佛在我身内無所礙。我
於一切毛孔中現佛境界諦觀察。又云。菩薩
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乃至云。如自心
一切衆生心亦復如是。悉有如來成等正覺。
三約朱畫亦爾。故於佛中具器及生也。是故
經云。三世一切劫佛刹及諸法諸根心心法一
切虚妄法。於一佛身中此法皆悉現。普盡十
方諸刹海所有一切衆生海。佛智平等如虚
空悉能現現毛孔中。又云。一切諸佛於一念
中悉能示現無量世界無量無數清淨衆生。
四白紙黒字朱畫皆全相收不可別取。而三
物各異。如是三種世間融通相攝混爲一團
而爲門各別歴然不動也。故此一印若以器
門觀則是器海印。是故經云。花藏世界所有
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普光現佛如雲集。此是
如來刹自在。以衆生門取則是衆生海印。以
佛門取則是佛海印。是故疏云。衆生心中佛
爲佛心内衆生説法。佛心内衆生聽衆生心
中佛説法也。問若爾何但局云能人海印耶。
答約實如是非局於佛。且從妄盡心澄之義。
假名能人海印耳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一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上之二
文云。將欲釋文。二門分別。一惣釋印意。二
別解印相。問何故依印 答欲表釋迦如來教
網所攝三種世間。從海印三昧繁出現現故。
所謂三種世間。一器世間。二衆生世間。三智
正覺世間。智正覺者。佛菩薩也。三種世間攝
法盡故。不論餘者。廣義者。如花嚴經説
第二別相門中。三門分別。一説印文相。二明
字相。三釋文下意。一問何故印文唯有一道。
答表如來一音故。所謂一善巧方便。何故多
有盤迴屈曲。以隨衆生機欲不同故。即是
義當三乘教。何故一道無有始終。現示善巧
無方。應稱法界。十世相應圓融滿足故。即是
義當圓教。何故有四面四角。彰四攝四無量
故。此義依三乘現一乘故。印相如是。二問
何故字中有始終耶。答約修行方便。現因果
不同故。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現三乘根欲差
別不同故。何故始終兩字安置當中。表因果
兩位法性家内眞實徳用性在中道故。字相如
是。問上云因果不同而一家實徳性在中道。
未知所由。其義云何。答此義其實難解。雖然
依天親論主。以六相方便立義分齊。准義道
理隨分可解。若約十句。以辨六相。如下説。
今且約印像。以明六相。示一乘三乘主伴相成
現法分齊。所謂六相者。惣相別相同相異相
成相壞相。惣相者。根本印。別相者餘屈曲。別
依止印。滿彼印故。同相者。印故。所謂曲別而
同印故。異相者。増相故。所謂第一第二等曲
別増數故。成相者。略説故。所謂成印故。壞相
者。廣説故。所謂盤迴屈曲。各各自別本來不
作故。一切縁生法無不六相成也。所謂惣相
者。義當圓教。別相者。義當三乘教。如惣相別
相成相壞相等不即不離不一不異常在中道。
一乘三乘亦復如是。主伴相資不即不離不
一不異。雖利益衆生。而唯在中道。主伴相成
現法如是。一乘別教三乘別教准義可解。汝
所問疑義亦如是。初曲如因。後曲如果。如初
後不同。而唯在當中。雖因果義別。而唯住自
如。依三乘方便教門故高下不同。依一乘圓
教故無有前後。所以得知。如經説。又一切菩
薩不可思議諸佛法明説令入智惠地故。論
曰。一切菩薩者。謂住信行地。不可思議。諸
佛法者。是出世間道品。明者見智得證。説者
於中分別。入者信樂得證。智惠地者謂十地
智。如本分中説。此是根本入。如經。又一切菩
薩不可思議諸佛法。明説令入智惠地故。此
脩多羅中。説依根本入有九種入。一者攝入。
聞惠中攝一切善根故。如經攝一切善根故。
二者思議入。思惠於一切道品中。智方便故。
如經善分別選擇一切佛法。三者法相入。彼
彼義中。無量種種知故。如經廣知諸法故。四
者教化入。隨所思議。名字具足善説法故。如
經善決定説諸法故。五者證入。於一切法平
等智見道時中。善清淨故。如經無分別智清
淨不雜故。菩薩教化衆生。即是自成佛法。是
故利他亦名自利。六者不放逸入。於修道時
中。遠離一切煩惱障故。如經一切魔法不能
染故。七者地地轉入。出世間道品無貪等善
根淨故。如經出世間法善根清淨故。復有善
根能爲出世間道品因故。八者菩薩盡入。於
第十地中。入一切如來祕密智故。如經得不
可思議境界故。九者佛盡入。於一切智入智
故。如經乃至得一切智人智境界故。是諸入
爲校量智義差別。次第轉勝。非根本入。一切
所説十句中。皆有六種差別相門。此言説解
釋。應知除事。事者。謂陰界入等。六種相者。
謂惣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惣相者。是
根本入。別相者。餘九入。別依止本滿彼本故。
同相者入故。異相者増相故。成相者略説故。
壞相者廣説故。如世界成壞。餘一切十句中。
隨義類知。論文如是。准是論主立宗道理。故
知雖因果信解行迴地佛自位不動。而無前
後。何以故。諸法各異住自如故。一如多如如
如相不可得故。是故經云。問云何深信佛法。
答一切諸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若如是者。
名爲深信佛法。是其義也。問六相者爲現何
義。答正現縁起無分別理故。以此六相義故。
當知雖一部經七處八會及品類不同。而唯在
地品。所以者何。以是根本攝法盡故。地品中
雖十地不同。而唯在初地。何以故。不起一地
普攝一切諸地功徳故。一地中雖多分不同。
而唯在一念。何以故。三世九世即一念故。一
切即一故。如一念多念亦如是。一即一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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