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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十問答 (No. 1869_ 智儼集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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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869

鍥華嚴五十要問答序
五十要問答二册者。華嚴第二祖雲華尊者。
撮略雜華之要義。往復徴責以解其肎綮者
五十餘條。實可稱義學之龜鑑者也。抑儼公
者受稱性之説於帝心大師。其製述頗多。所
謂搜玄孔目十玄及此章等竝皆末學據此作
蹊徑者不爲少。雖然本邦之俗祕書不輒許
印刻。好古之徒爲之掻首。予嚮過名刹討尋
而得此章。雖思弘通其本大半脱誤不足爲
徴。棄置篋底者久矣。今年幸得善本。對讀挍
讎補其脱簡正其僞誤。傍附倭訓乃諭之剞
劂。庶幾遐方終古大教遍播。使學者見鎔融
於毛海證法界於當下耳
元祿八年乙亥五月穀旦
東奧仙臺龍寶住持比丘長與實養題於洛之
智積輪下



華嚴五十要問答初卷
 大唐終南太一山至相寺沙門智儼集 
今建五十要問答以顯一乘文義節
  一十佛及名義。離世間品中釋
問。云何見佛及佛名數。一乘三乘小乘等教
中不同義。答。依小乘教見色身佛三十二相
等。則是實見。眼根與境同時相應見實色相。
名爲見佛。若依三乘見佛實色身等三十二
相不名見佛。由與分別遍計合故。假使見可
似之相。即是謂似亦非見佛。若知無性無來
去相即色是空。非色滅空。等不如所謂是名
見佛。由與佛體相應故。依一乘教見聞已去
乃至會知無生相及應十數見。其十佛一無
著佛。安住世間成正覺故。二願佛。出生故。
三業報佛。信故。四持佛。隨順故。五涅槃佛。
永度故。六法界佛。無處不至故。七心佛。安住
故。八三昧佛。無量無著故。九性佛。決定故。
十如意佛。普覆故名爲見佛。由如是見順正
理故則能覩無上如來。何以故。是成菩提
分法及解脱分法。麁細差別對機生信初始
不同故。二一乘等佛名數差別多少云何者。
一乘教佛名數有十。如華嚴經説。一無著佛。
二願佛。三業報佛。四持佛。五涅槃佛。六法
界佛。七心佛。八三昧佛。九性佛。十如意佛。
三乘佛有三。一法身佛。二報身佛。三化身佛。
小乘佛有二。一生身佛。二化身佛。法身佛亦
名自性身。即本有則本有眞如也。二報身
佛。亦名應身。三化身佛。亦名應身。則修生行
徳成也。若依小乘二佛生身佛化身佛竝修
生。慈悲愛行成也。若歎佛徳若一若少。若
多時者是三乘。若多歎*少時。乃至多時多歎
是一乘也
  二受職義。十住品後釋
問。諸教成佛受職云何。答。若小乘受職但人
義中教成無別事義。若三乘受職依理天處
成。亦不論理事教義位別。依一乘受職即具
教義理事位等。廣如華嚴經説
  三衆生作佛義。十稠林後釋
問。依諸教中有情衆生作佛云何。答。小乘
教於一時中但菩薩一人慈悲愛行。依三十
三心次第作佛。餘見行者竝不作佛。但得二
種涅槃住無餘也。若依三乘始教則半成佛
半不成佛。若直進及回心二人修行滿十千
劫。住堪任地者竝皆成佛。若未至此位則與
一闡底迦位同。如此人等竝皆不成佛。此據
位語。若依此判四句分別準亦可知。此如瑜
伽菩薩地説。若依三乘終教則一切有情衆
生皆悉成佛。由他聖智顯本有佛性及行性。
故除其草木等。如涅槃經説。依一乘義一切
衆生通依及正竝皆成佛。如華嚴經説。以此
義準上四句義。即是一乘共教非別教也
  四成佛前後義。四十無礙辨後釋
問。諸教有情。一切衆生成佛前後自他云何。
答。依小乘教但一人成佛。若餘入成佛前後
不同時。若教化有情後時作佛。由無十方佛
故。依三乘教有十方佛。故得同時他處成佛。
若他有情亦得能化所化同時成佛。爲進退
不定故。若依一乘教於念念中成佛皆盡所
化有情。在諸位中十住以去乃至菩提皆盡
衆生界。成位遍滿無有前後。爲同一縁起大
樹故也
  五一念成佛義。亦四十無礙辨後釋
問。一念成佛與多劫成佛差別云何。答。依小
乘教世界成壞大劫滿三阿僧祇定得成佛。
無一念成佛者。依三乘教或一念成佛。此有
二義。一由覺理位滿足時唯一念故。二會縁
從實時法性無多*少長短。一成即一切成。一
切成即一成故。若據一三千界定三僧祇成
佛。此依華嚴一百二十數説僧祇義。若通餘
世界亦不定三僧祇。如勝天王經説。依一乘
義成佛時節竝皆不定。爲十方世界時節不
同因陀羅世界等。竝據當分報位説有爲諸
劫相作及相入等。故無定時。仍不違時法

  六他方佛成化義。第二品初雲集品中

問。依諸教相他方諸佛應化云何。答。依小乘
教無他方佛。假使有者即是此方佛往彼變
化。依三乘教十方淨土所有諸佛竝是實報
無有變化。若權起不定始終。令有情機知變
化者即屬化攝。若色究竟處及菩提樹下二
佛相對有其兩義。一以化顯報。即菩提樹下
顯蓮華藏世界海中佛。是報故也。二以報顯
化。擧色究竟處成高大身。顯菩提樹下是化
義也。若依一乘但有十佛。依行分説不分修
生及本有義。若體解大道體即一切種體。相
即一切種相。用即一切種用也。諸方現佛若
名若義。皆依釋迦海印定現無別佛也
  七佛母眷屬義。後摩耶中釋
問。佛母摩耶諸眷屬等義相云何。答。依小乘
教佛母摩耶此贍部州是實佛母。餘世界中
則無實也。爲佛是化故。依三乘始教於一三
千所有佛等竝是化佛摩耶眷屬等。亦即非
實。諸三千界處亦有別佛。化義同前。淨土之
中佛母等諸眷屬者亦唯是化。仍是法門化
非八相化也。若三乘終教如三千等同類世
界現成佛者竝是化佛。何以知之。大智度論
成佛世界廣引如疏。得知竝是一佛化境多
處現身。故是化也。摩醯首羅天身亦是化作。
由權顯閻浮菩提樹下是化。故蓮華藏世界
所有佛者是實報也。通體相用十方淨土所
現佛者是報佛也。所有親屬是法門也。爲現
引此娑婆小根異習衆生故。如大無量壽經
説。若依一乘所有諸佛在釋迦佛所化教網
名義顯現者竝是釋迦佛海印定力。以此義
準諸眷屬等皆悉同然。體相用義及變化改
性等準此可知也
  八佛情根義。第二品初請中釋
問。佛諸情根相入相作差別云何。答。依小乘
教佛菩薩等諸根相作但變化成非改性也。依
三乘教變化及改性竝得自在。三乘者有二
義。一據本性。即大乘菩薩縁覺聲聞。若依現
學總名大乘菩薩人也。今攝本性從大乘簡
耳。即變化改性二義皆成也。依一乘教變化
改性竝依縁起本法顯現。亦無別性可變可
改。若現爲者同前化攝也。仍一乘之體有彼
凡有身。復有其聖徳。直進大乘有彼聖徳無
凡有身。漸悟及小乘有彼凡身。有聖徳。而凡
身非聖法也
  九佛菩薩因果通局義。盧舍那品後釋
問。佛及菩薩因果二位云何差別。答。依小乘
教一人依一界。依一心次第成佛。因果相稱
現量可知。但斷惑因果盡不盡別。若依三乘
多身多心多處現成非一行業。佛亦如此。一
切處成。唯蓮華藏世界海佛及三世間智正
覺之一分。義相可知。但分齊邊量從此三千
世界有情準十方處以爲邊量。不論因陀羅
及微細世界所有境界。若依一乘所有成佛
因果分齊邊量。則通因陀羅祕密微細一切
境界分齊盡三世間分齊邊量。如華嚴經普
賢門準也。所有修行斷惑等因果二位皆盡
不盡也
  十諸教修道總別義。第十地初離垢三
昧説
問。諸教修道所有總別業時節分齊云何。答。
依小乘教諸菩提分總報業從發心初始次第
修行。臨欲成佛十地終心百劫別修相好業。
是實非化。若依三乘始教是化非實。若依終
教及直進菩薩竝從發心以來一切竝修。十
地終後無別百劫修相好業。依一乘教分與
終教相同。既十信已來即成佛即成菩薩。行
亦無別時修別相好業。何以故。現十地後
修相好業者爲迴聲聞。由聲聞人偏修智分
不修福分。今現別修顯彼信心無慢敬愛故

  十一成佛不成佛義。稠林後釋
問。菩薩修道成佛不成佛差別云何。答。依小
乘教但修菩提分業。除有退者皆悉成佛無
不成佛。依三乘教實行修道皆悉成佛。若對
異機現不成佛。若約正理無成不成。依一乘
教皆對前機。若須成佛則數數成。皆新斷
結成佛亦不住。學地成佛若對不成機則常
不成由。如大海於諸位中無有溢滿。即楞伽
經菩薩一闡提是。若對異病機則無成不成。
若對普賢則亦成亦不成也
  十二佛相貌義。第三知識中釋
問。諸教立佛相貌云何。答。依小乘教以人相
爲佛。一切智等即屬於法。依三乘教亦徳亦
相。是佛相貌。依一乘教是徳是相。是非徳是
非相。由縁起理具足逆順作不作義故
  十三大師小師義。二地攝生戒釋
問。大師及小師差別云何。答。依小乘教和上
爲大師。闍梨爲小師。佛非大師非小師。依三
乘教佛爲大師。餘者竝爲小師。何以故。若小
乘人別位制入無餘涅槃果故。權於下位立
大小師。一乘大小師。依理爲正耳。非由相事

  十四信滿成佛義。賢首品釋
問。十信作佛與十地終心作佛差別云何。答。
若但言十信作佛不論十地終心作佛則是三
乘教。何以故。由法義道理不具故。若具五位
及九位作佛即是一乘圓教攝也。何以故。由
具教義等具足説故。小乘佛三乘佛竝是阿
含佛。一乘佛是義佛也
  十五劫減佛興義。十地後地利益後釋
問。劫減佛興世分齊云何。答。依小乘教百年
爲劫減。依三乘教有二種減。一時減非善減。
二時減亦善減。八萬劫以下大位爲時減。百
年以下大位爲善減。五濁等諸惡増故
  十六菩提樹爲始義。十住會初釋
問。華嚴經教因何據菩提樹及佛爲始餘説
法處及菩薩有情竝説爲末。答。若據迷論擧
心動念竝是遍計即空無法。今由佛智善覺
本性。息相還原設教。綱維皆是佛智故。據佛
爲始離佛以外無有一法也
  十七佛身常無常義。性起品菩提中釋
問。佛身常耶無常耶。答。依小乘佛無常。依三
乘佛亦常亦無常。法身佛究竟故常。離不離
故無常也。應身一證究竟故常。隨對下位聲
聞凡夫得見増減。故是無常。化身如火有處
燃有處滅。故是無常。化徳相續故説常也。盡
未來際故一乘十佛是常。是無常。非常非無
常。用不説爲説故佛是常。與阿含相應故是
無常。隨縁起際故非常非無常也
  十八佛轉依義。地品同相不同相釋
問。諸教佛轉依差別云何。答。依小乘教轉滅
轉成轉位轉顯。現惑得滅故轉滅。行徳滿故
轉成。轉凡夫性得聖人性故轉位。聖人法流
現在世故轉顯也。依三乘教轉滅轉成轉位
轉顯。或得現在上心及種滅及性滅故轉滅。
諸徳圓滿及性滿故轉成。轉凡夫依得聖人
依。及不轉不得成轉位。法身離惑及無離相
名轉顯也。依一乘教本有及本有修生。修生
及修生本有四位常然。廣如疏説。滅惡不滅
究竟常然故。轉依義通其九世及十世。非如
前小乘及三乘教一世及三世也
  十九轉四識成四智義。亦地品不同相
處釋
問。轉滅四識成四智。其義云何。答。依小乘教
但有五識及意識。無彼頼耶及末那。亦無四
智可成。若依三乘教則有四識轉滅成四智。
而此四智約三乘終教及直進菩薩教四智竝
從意識成何以故。爲一切果報及末那識得
起現行竝從意識位遠縁成故。若異熟頼耶
親從種發。種子同類即從上心意識而生。況
復發智。從本識種類等次第發者。此義不可。
但佛菩薩將四智名寄顯四識。顯其本識及
末那識是有。決定非親四識自類生智。何以
故。末那本識及五識等不成總報思業及聞
思簡擇不得有故。若有發思業則須別者受
生有此過也。教亦無文。若法性頼耶如來藏
識全即不合自起發思故。佛地經及無性攝
論等二教不同。由爲有別義。佛地經云。當知
有五種法攝大覺地。何等爲五。所謂清淨法
界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
下次第釋。乃至成所作智通成三業作用。無
有別文屬當。頼耶末那意識五識別成轉依
得四種智。又如無性攝論。由轉阿頼耶識等
八事識蘊得大圓鏡智等四種妙智。如數次
第。或隨所應當知。此中轉阿頼耶識故得大
圓鏡智。雖所識境不現在前而能不忘。不限
時處。於一切境常不愚迷。無分別行。能起受
用佛智影像。轉染汚末那故得平等性智。初
現觀時先已證得。於修道位轉復清淨。由此
安住無住涅槃。大慈大悲恒與相應。能隨所
樂現佛影像。轉五觀識故得妙觀察智。具足
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由如寶藏於大會
中能現一切自在作用。能斷諸疑。能雨法雨。
轉意識故得成所作智。普於十方一切世界
能現變化。從都史多天宮而沒。乃至涅槃。能
現住持一切有情利樂事。故上文既云隨所
相應。故知別配轉四識依成四種智此義不
定。但爲文意隨義顯法取其一義。不得定然。
如寄惑顯位準即可知。當知教意方便顯法
故作此説。若約三乘初教此亦可爾。如成唯
識論。外疑云。若末那識自類不發智者聖人
位中即有所少。爲答此疑有其四句。或有法
凡聖共有。或有法凡有聖無。或有法聖有凡
無。或有法凡聖倶無。凡聖倶有者。謂如來藏
五義。凡聖倶無者。謂遍計性。凡無聖有者。謂
常身。聖無凡有者。謂無常身。既有此句。末那
凡有聖無有何過也。此之一義唯三乘教説。
一乘不共教無。若約三乘始教門中對小乘
人容有此義。何以故。爲對小乘不説如來藏
不染而染染而不染成頼耶故
  二十教相義。第十地釋名分釋
問。一乘教相建立云何。答。此義相難。令擧
喩顯。如一樓觀内外嚴飾盡其功思唯有一
門。有智慧者能扣開門。示無智者一乘教義
亦復如是。性起樹藏内莊一乘。外嚴三乘及
小乘等。有一覺門向菩提樹下。唯有因果二
位佛及普賢二人開見。爲諸有情可化衆生
張大教網。緪生死海漉天人龍置涅槃岸。諸
教相中示彼小乘及三乘教。令物生信起行
分證。示一乘教令其見聞後得入證。故彼教
相似成内外及教義不同。即如法華經界外
大牛車及地論第八地已上文即是其事
  二十一一乘分齊義。四十無礙辯才後

問。一乘教義分齊云何答。一乘教有二種。一
共教。二不共教。圓教一乘所明諸義文文句
句皆具一切。此是不共教。廣如華嚴經説。二
共教者即小乘三乘教。名字雖同意皆別異。
如諸大乘經中廣説。可知仍諸共教上下相
望有共不共。如小乘教三世有等三乘即無。
三乘教有小乘即無。或二乘共有如道品等
名數共同。或二乘倶無則一乘教是也。可類
準知
  二十二立一乘位義。亦四十無礙後釋
問。諸教立位差別云何。答。略依一乘普賢因
果制位不同。有十七門。世間六道即爲六門。
聲聞縁覺復爲二門。小乘中佛及初迴心小
乘人佛復爲二門。此二佛同依三十三心依
四禪等發智得成佛故。十信以去至十地五
位位位作佛。即爲五門。一爲迴心聲聞制乾
慧等十地復爲一門。爲直進菩薩從初十信
修滿十地後得作佛。成初一念正覺復爲一
門。廣説如疏本。三乘小乘準以可知
  二十三六道成淨方便義。亦四十無礙
辯後釋
問。六道因果本非聖位。因何攝在普賢門中。
答。六道因果是背聖法。普賢方便迴成返道
行及逆行門。令諸有情方便依厭得解脱故
  二十四立藏不同義。十藏品中釋也
問。修多羅等三藏教網同異云何。答。其三藏
教分爲兩義。一所詮三故教即爲三。修多羅
詮定乃至毘那耶詮戒。三乘小乘同此名數
而義深淺分齊不同。二所爲二故分教爲二。
謂大乘小乘。分爲二藏縁覺從其獨覺爲無
教故不與藏名。若一乘内即有十藏。如第四
會説
  二十五心意識義。十稠林初釋
問。於諸教内建立心意識差別云何。答。若依
小乘但有六識。義分心意識。餘如小論釋。依
三乘教初教文中立有異熟頼耶受熏成種所
以知之。故無性攝論云。今立異熟頼耶此亦
無傷。既知無傷。故知權立。爲迴心聲聞未達
法空。權擧異熟相漸引小乘變易生死漸向
細滅。實則不然。若據實理一切縁起不離法
界。所成理事是法界能。由如金器離金無器
是金之能。言熏果報者據位而説。此可思簡。
故起信云。眞如熏無明。無明熏眞如。此意向
實也。義若如此何故。瑜伽論異熟受熏爲愚
者説。於内於外無有熏習。即不見藏住。能
如是知者是名菩薩摩訶薩。起信既熏眞如。
因何辨成熏習。今會此意瑜伽爲對聲聞先
識異熟後知無生順觀行故。今起信論爲直
進菩薩識縁起相即會無生故作別説。仍依
楞伽經染淨等法有開有合染開則成七識。
合則是梨耶。如來淨藏識亦有二義。合則成
八識。開則成九識故。有八九種種種。對治道
起有滅。有不滅準此而知。又成唯識論識所
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一謂異
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七
識。恒審思量故。三謂了別境。即前六識。了境
相麁故。及言六合爲一種。此三皆名能變識
者。能變有二種。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
異熟二因。習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
記熏令生長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
熏令生長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
八識生現種種相。等流習氣爲因縁故。八識
體相差別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異熟習
氣爲増上縁。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
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
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
熟生名異熟果。果異因故。此中且説我愛執
藏持雜染種能變果識名爲異熟。非謂一切。
其末那識依三乘教有其識起四惑不起法
執。愚法聲聞不斷但暫伏上心。由觀智淺故。
退菩提心聲聞及迴心聲聞等竝斷末那。爲
觀智勝故。假使瑜伽後分噵頼耶識起必二
識相應者。此據初起時不據後相續。由約位
説直進菩薩義當不起爲正義。迴心者起爲
正義故。又初回心菩薩爲留惑故相隨至金
剛定斷。直進者習氣至金剛前。言至者據二
阿含説。初對小乘故。餘義準可知。意識及五
識或同或異。如經論説。心數等義如下別明。
此文在三乘。義通一乘。用由同法界故。又一
教唯一心顯性起具徳故。如性起品説。又説
十心欲顯無量故。如第九地説。此據一乘別
教言
  二十六諸經部類差別義。序分品集衆
文釋
問。諸經部類差別云何。答。如四阿含經局小
乘教。正法念經擧正解行別邪解行通三乘
教。涅槃經等及大品經三乘終教。爲根熟聲
聞説故。金剛般若是三乘始教。初會愚法聲
聞故義意在文。維摩思益仁王勝天王迦葉
佛藏等爲直進菩薩説。仍直進有二種。一大
乘中直進。二小乘中直進菩薩。此二處直進
教亦有同異。準攝可知。華嚴一部是一乘不
共教。餘經是共教。一乘三乘小乘共依故。又
華嚴是主。餘經是眷屬。以此準之諸部教相
義亦可解。如法華經宗義是一乘經也。三乘
在三界内成其行故。一乘三界外。與三界爲
見聞故。餘義準可知
  二十七道品義。第四地中釋
問。諸教道品有差別云何。答。小乘道品名數
略有三十七種。三乘道品名數亦同。但義有
異。廣在經論。一乘道品華嚴經中離世間品
二千句義。即是名字及以體性。又問。一乘道
品既名數別體。亦須別因。何有義與三乘同。
答。據義分量深淺寛狹竝皆不同。今擧義門
有差別名字有同。欲引三乘信樂故也。諸教
通明等數有増減。亦準此知
  二十八涅槃義。性起品後釋
問。諸教涅槃差別云何。答。小乘涅槃有其二
種。謂有餘無餘。有餘者有餘身智也。無餘者
無餘身智也。謂報身智。三乘涅槃略有四種。
一性淨涅槃。二方便淨涅槃。三有餘涅槃。四
無餘涅槃。性淨即法身也。方便淨即應身也。
有餘無餘即約化身。辨其義體相不與小乘
同。若望其徳各成解脱般若法身。三徳既同
無有増減。此四唯局果徳。無住處涅槃通因
及果。此有二種。約理量分二釋。如攝論。若一
乘教即唯有一大般涅槃無有差別。廣説如
華嚴經。徳用名數亦具十及一切。與法界

  二十九戒學義。第二地中釋
問。諸戒學等有何差別。答。隨人差別有其八
種。八戒及七衆所持戒總成一別解脱戒。與
定道別故。別別修持故名別也。定道二戒通
前別解脱總成三戒也。此之三戒三業亦共
爲隨所相應故也。三乘菩薩別有三戒。謂十
無盡戒二十四戒四波羅夷戒此之三戒。四
波羅夷戒爲出家人受。餘之二戒爲俗人受。
上下分二。義相如此。戒體或五種十善。或表
無表。無表即不相應色心事之理也。或即一
乘。應法界故
  三十定學義。三地中釋
問。定門何別。答。如八禪定與小乘名大同。於
中隨人邪正及發智流無流別即體性皆異。
就聖門中一乘及三乘并諸小乘等位皆共用
此定。隨所成事異得名別也。三乘位中直進
菩薩別有八定等。地前有四。如光徳等定。地
上有四。首楞伽摩等。依一乘教有十種等。如
華嚴説。體性徳量皆竝不同
  三十一慧學義。第九地中智處釋
問。慧門何別。答。小乘見修及八忍八智等。廣
如論説。三乘教内或十一智等或三智等。若
以義求十一智等多爲迴心漸悟人説。起彼
信便故。加行智等爲直進菩薩説。於彼入道
有勝便故。若依一乘有十種智。如離世間品
説。其智所知諸諦十二因縁差別義門。廣如
疏説
  三十二賢聖義。善知識初釋
問。住道住果賢聖差別云何。答。依小乘教有
二十七賢聖。廣如毘曇成實等説。三乘賢聖
有四十二。一乘賢聖有四十五。此通理事行
位人法因果等法門也。若主伴別分則一百
一十。若散説所依則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
即是善知識也
  三十三色聚義。十明品中釋
問。諸教色文有何差別。答。依小乘色有十一。
三乘色有二十五等。一乘色總別有一百一
十種。三乘色内逈色者。情謂障外之色。影像
色者。定心成就色境界等像。彼先色憶持及
眼所見色故也。一乘色如十明品釋。不同凡
色。聖境界故
  三十四不相應義。九地説成就中釋
問。諸教不相應差別云何。答。依小乘家有十
四不相應。依三乘教二十四不相應等。依一
乘教不相應義與法界等。何以故。小乘不相
應如謂實有法。三乘不相應但色心縁發。義
理現前而不對事者是不相應義。不相應不
與色心事相應也。得不相應者。其事現前異
不得理也。三乘一乘無大得得小得小得得
大得等也。何以故一乘三乘立法數等。欲遮
止謂情故也。若大小相得即無窮過。名與句
不相應者具解在雜集論等。一乘不相應義
名數與法界等。理亦無窮如法界也
  三十五三性三無性義。初地後十心中釋
問。經論所辨三性三無性異相云何。答。三性
法門本安立意。欲別法相知其解行理事教
義分齊不同離其慢執故興斯教。今就攝論
引他四經明三性果相。即爲大軌。初引毘佛
略經明有三性。二引婆羅門問經證有三性。
三引阿毘達磨修多羅證有三性。四復次有
處世尊説等引常無常等三法聖教證有三
性。又前一文義差別爲知詮旨法相故。二三
性相從爲顯理融無性故。三具分秉然顯融
事相無礙故。四聖教通目以理會教成智故。
若分別性有其一義用。無品類爲其體者。與
無相性云何差別。答。若分別實相即空是分
別性。不現實相是無相性也。若依攝論明三
無性差別相者有其三種。一自非有無性。本
有法體不自現前。藉因託縁方能生。果無自
生故。故名無性。此義通三宗。二體非有無性。
明諸法體本性非有。若落過未無有自體。但
具因縁方始現前。現在有爲假有無實。念念
遷異不能自住。此亦分成佛。無我義故名無
性。此通成實及以大乘。三如取不有等。約彼
本識法無我理三性不有成其無性。由自體
定自非有有不二不盡離諸分別故。非聞思
修地上報生善意識智所縁境界。故名無性。
此義唯大乘也。此三性印總則爲一。別則爲
四。廣則無量。若對解行用三性印三性之後
別明三無性。此約解明。若二性後則辨無性
更不會眞實性者。此約行説。如是準知。此文
在三乘亦通一乘用。何以故。由此法門應法
界性無邊用故
  三十六心數及心所有法義。稠林初釋
問。聖立心數及心所有法分齊云何。答。今釋
心所有法二門分別。一總約大小乘顯心所
有及心數法義。二對彼二乘顯其廢立。先明
大小乘心所有法者。先約大乘有其六位。謂
遍行有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二
別境有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
慧。三善有十一。一信。二慚。三愧。四無貪。五
無瞋。六無癡。七懃。八輕安。九不放逸。十捨。
十一不害四大煩惱有十。一貪。二瞋。三慢。
四無明。五疑。六薩迦耶見。七邊見。八見
取。九戒取。十取見。五隨煩惱有二十。一
忿。二恨。三覆。四惱。五嫉。六慳。七誑。八諂。九
憍。十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昏沈。十
四掉擧。十五不信。十六懈怠。十七放逸。十八
忘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亂。六不定有四。一
睡眠。二惡作。三尋。四伺。合五十五法。増減
者。依百法等論合五見爲一。依瑜伽論増邪
欲邪勝解。増減如諸論。深有別意。可思準之。
略以三門分別。一釋名。辨相貌明分齊。二對
諸門分別。三約自乘隨義分別第一門者遍
行有二義。一自位相由遍。如自五法一無一
切無。互論亦爾。有義亦然。二他位分齊遍。有
彼則有此。仍彼不同此。所以知者有時有此
遍行。無時無彼所有法。故得知也。遍者分齊
也。行者起於縁境也。此名從初義而得。相貌
者五法相連不相捨離。行於縁中是其相貌。
分齊者乃至在於六位處行而自位連之相
由。餘五位非連之而相伴也。二別境者別有
二義。一自位相別如欲非勝解等。有時有欲
而無勝解。乃至慧等互無亦然。二就別位如
善等位有善而無欲。有欲無善。故是別也。仍
此別境名從初義得也。別者是各別非連之
義也。境者分齊也。非所縁境。此對前連之遍
行故得別境名。相貌者五法相別行。是其相
貌。分齊者乃至不定等六位皆通別行。是其
分齊。於諸位中有時有欲而無勝解。乃至慧
等應可準知。三善者性也。從體而得名別。彼
前通故局善體得名。相貌者於有流無流位
異善惡及無記。是其相貌。分齊者乃至不定
等六位處行各別非連之而起也。有時有一
而無十等。一一互論有無増減成其分齊。四
煩惱者從用得名。由煩惱等於世出世功用
義強。於世法能成出世法能壞異前善體故。
從用得名也。相貌者於自位處成憂喜二
相。是其相貌分齊者乃至不定等六位數義
功用増減而行。非連之而共伴。是其分齊。
五隨煩惱者。從彼相由而得名也。此有二由。
一由前大惑成隨煩惱。二由此小惑増成大
惑。故名爲隨。仍此隨字從初義得。由是假
合故。煩惱同前解。相貌者於自縁中各別而
相伴非連之起。是其相貌。分齊者於彼六位
乃至不定等相由相伴數相義増減有無而
行。是其分齊。六不定者體用二義故云不定。
異前定體得不定名。相貌者於自位中各別
而起。三性體用同時而成一法有三義。善惡
無記同時用事。是其相貌。分齊者於六位中
數義増減起用而生。是其分齊。仍非連之而
有相伴也。二對諸門分別者。略對五門。一約
乘分別。二約三性分別。三約諸惑分別。四對
諸識分別。五約假實分別。初約乘分別者。乘
有三種。一一乘。二三乘。三小乘。今此心數是
三乘心數。爲治世出世心煩惱。非一非小。非
三乘終。非一乘別教。就三乘終大乘教及一
乘別教内心數即有無量。竝如縁起法界數
量。何以故。諸心數類一一縁別。約其縁別不
可總説。故不同三乘等總明數也。三乘始一
分心數。爲治煩惱障所知障世間心煩惱説。
仍此三乘有始有終。終教二乘心數亦不可
説。始教心數即如此。瑜伽對法論等小乘心
數同異如下別辨。二約三性有二。一善等三
性。二遍計等三性。善等三性者遍行五通三
性。仍隨在一性則非餘二。別境五通三性。仍
隨在一性五法之中多少不定。善等十一唯
善性。仍通流無流。若在流則非無流。無流亦
爾。煩惱通不善及無記。爲末那識及定地惑
是無記故隨煩惱二十通不善及無記。準前
可知。若約違理不善但是不善性。不定四法
通三性。不善之時則餘二性準前可知。餘二
亦爾。約偏計等三性者遍行等五通三性。仍
隨在一性則攝餘二性成此一性。此如三性
義中説。隨在一性連之具五。別境等五通三
性。仍隨在一性則非餘二攝。同前説。善等十
一唯圓成實。此通漏無漏。會攝如前説。煩惱
等十通依他起及遍計。相會準前説。隨煩惱
等二十法通依他起及遍計。不定等四通三
性。相會準前説。三約諸惑分別者略約三門。
一約皮等三惑分別。二約煩惱所知二障分
別。三約五住地分別。皮等三惑分別者。遍行
通三惑。別境亦通三。善等非三惑。煩惱唯皮
肉。若約寄位則通三。隨煩惱等亦皮肉。若約
麁細説則通皮肉心。不定等四亦通皮肉心。
由縁成三惑故。煩惱所知二障分別者。遍行
通二障。別境亦復然。善等非二惑。煩惱唯煩
惱。隨煩惱等亦復然。若約相成門則通於二
障。不定唯所知。若約相成門則通於二障。約
五住地分別者。遍行通五住。別境亦遍通。善
等非五住。煩惱通五住。隨煩惱等亦通五住。
如此之義可準。諸惑障當廣分別。不定通五
住。由縁成諸惑故。四約諸識分別者頼耶識
起遍行五。末那識起九。遍行五及我見我愛
我慢無明。意識起遍行等六位所有法。五識
則不定。或初五。或一切。由與意識或同體或
異體故。故經云。有一意識與五識共縁境故。
此約三乘始教麁相説也。若約三乘終教論
則頼耶六識等皆具起一切所有法。由唯一
識成十一識故。五假實分別者假實有三。一
約縁成辨假實。若約此義或有分別。或無分
別。縁成故離分別。應教故有分別。若約此義
皆通假實。即無性故實。縁成故假。二本末明
假實。煩惱爲本。隨煩惱爲末。如論可知。三約
事顯理辨假實。理事相應爲實。但理無事爲
假。假從事教説故。三隨義分別者。問。諸心
所有法可説斷耶。答。遍行及別境不善無記
相應者斷。善及自性無記不斷。善等十一不
斷。煩惱及隨煩惱説斷。不定等四不善無記
説斷。善及自性無記不説斷。此約三乘初教
及法住智説。若約終教及一乘則非初非中
後。前中後取故即斷而無相。及不可斷故。
餘義皆準之。問。論何故説煩惱或説六。或説
十。答。由五利使有其二義。一本末義。由邊見
等依身見生。以依本説末攝末從本故。但説
六。二起用成過義。由成過義等故分離説十。
又問。何故論云隨煩惱内加説邪欲邪勝解。
答。由別境内欲及勝解於大小惑有方便及
終成二處皆成過故。約離二法故。約方便及
終成爲二數也。第二就小乘分別者有其三
義。一釋名。辨相貌。并顯分齊。二對諸門分
別。三約自乘隨義分別。初釋名者。心數法有
四十六。大分爲六。一通大地有十。一想。二
欲。三觸。四慧。五念。六思。七解脱。八憶。九定。
十受。善大地有十。一無貪。二無瞋。三慚。四
愧。五信。六倚。七不放逸。八不害。九精進。十
捨。小煩惱大地有十。一忿。二恨。三誑。四慳。
五嫉。六惱。七諂。八覆。九憍。十害。大煩惱大
地有五。一不信。二懈怠。三無明。四掉擧。五
放逸。不善大地有二。一無慚。二無愧。使有
四。一貪。二瞋。三癡。四慢。纒有三。一睡。二眠。
三悔。加覺觀總爲四十六。及心王爲四十七。
初通大地名者。由想等十通與諸心數以爲
通依及通行諸數依縁之處故云通。通則力
用遍通也。大地者喩名也。如大地能生長萬
物爲依。與法相似故爲喩也。相貌者。於自所
縁起其體用相伴而行。是其相貌。分齊者。於
諸心數諸位共行而不相雜。是名分齊。善大
地者。於自位處隨縁而發。與三聚色心不相
應等善以爲依處故云大地。小煩惱大地者。
於自位處約縁分起。不具大性名爲小也。煩
惱如前解。相貌者。於自縁處體用現行而不
相雜名爲相貌。分齊者。於諸位處及以色心
成自他事而不同彼名爲分齊。大地如前釋。
大煩惱大地者。具結縛等五義相應名大煩
惱。大地如前釋。相貌者。不信等五於自縁
處體用現前而非相雜。是其相貌。分齊者。於
諸位成自他事而非相雜。是其分齊。不善大
地者。於自位處起其體用違其正理名爲不
善。大地如前釋。相貌者。其無慚無愧遊漫諸
境起諸業過。是其相貌。分齊者。於他縁位觸
物成違而不同順名爲分齊。使者使也。驅使
行人成其事業。此從喩名也。相貌者。於自縁
處成其事業隨逐不捨。是其相貌。分齊者。於
他縁位處成事乃窮而不同彼。是其分齊。纒
者喩義名也。如&T011603;縛象。纒饒成過法亦如是。
相貌者。於他縁位連續成過。是其相貌。分齊
者。成他事。處而不同彼。是其分齊。覺觀者。
與後翻譯尋伺等。名義少有別。覺者覺察。觀
者觀達。尋者尋逐也。伺者伺求。名義相貌分
齊可知。心王者。心與數爲依。又依於數起如
君臣相依。此從法喩名也。相貌者。六識於諸
根了別諸境界。是名相貌。分齊者。依根數起
而不同根數。是名分齊。廣釋別名具如小論。
問。大小乘内心所有義及心數義何別也。答。
數者法數義是分齊義。心所有義是屬他。義
從相生。其假實二智不同。二略對諸門分別
者。一對諸乘分別。此之心數唯在小乘義通
大乘。若入大乘則於三乘前方便處方便教
攝。體用相貌竝非一乘及三乘始別教名數。
心數名義所以如下釋。二依三性分別。通大
地數通彼善不善無記等三性。善大地者唯
善性也。小大煩惱及以四使通違理不善及
無記。不善大地唯不善。纒違理不善。覺觀通
三性。心王亦如是。三就惑分別者。通大地數
通彼一切使纒等惑。善大地不通諸惑小大
煩惱及四使等一向煩惱。無慚無愧通煩惱
非煩惱。由入業故。纒等三者。此則不定。在纒
是煩惱。入數則通煩惱非煩惱。由數位通善
惡故。又小乘唯煩惱。覺觀通煩惱非煩惱。心
王亦如是。四約諸識分別者。通大地數等通
六識。覺觀唯意地。五假實分別者。唯實不通
假。心王亦如是。餘義如論釋。此略明正所評
義以顯大乘心心法分齊。餘宗準可知。三於
自宗中隨義分別者。問。何不明不癡善根。答。
屬通大地慧數攝故。又問。大煩惱中餘五何
不明耶。答。邪解即通大地中解脱攝也。不正
憶憶攝也。不順知即慧攝也。失念念攝也。
又相隱故。亂即定攝也。又不稱理。定即名亂
相隱也。又十使中五見則通中慧攝也。癡入
大煩惱中無明攝也。又上所廢者竝爲除惑
入道便故也。問。是中善大地是何漏無漏。答。
是人無我智漏無漏。問。此諸大地有攝心煩
惱及所知障不。答。此諸心數不攝心煩惱。就
所知障内有攝不攝。障定者攝世間心煩惱
不攝第二。對彼大小二乘顯其廢立者。問。無
慚無愧此中何故從隨煩惱。答。無慚及無愧
有其二義。一據體説。二據用論。由用成過大
故。依小乘入不善性。若據自體類與小惑同。
故入此大乘隨煩惱攝。問。何故大乘増失念
及散亂等。小乘不説。答。小乘初教其心狹劣。
相著者明相隱者不説。問。遍行別境大惑隨
煩惱及不定等名於小乘中何故不説。答。小
乘心數聖者立意。爲治麁惑不假細説。今此
等名通治細惑故細分別。與彼入道義相當
故。問。小乘大地及諸使等名於彼大乘何故
不説。答。大地等名本成麁相。於大乘中即是
初入方便之教。爲此義故於細教中無要不
説也。欲知聖意以四句明之。一體強而用弱。
如大煩惱等。此約大乘數之半。即瞋等也。二
用強而體弱。如無慚無愧等。此將小乘對大
乘説。三體相用倶強。如大煩惱大地等。此約
小乘説。四體用倶弱。如隨煩惱等。此約大乘
説。於中仍有相續廢興。有親成助成成過大
小去疑進道。有便無便。佛遂廢立不同。大小
二宗更互立名不等非一。可準思攝。問。十種
煩惱體用倶強。何故小乘初教不説。答。小乘
智淺。如小乘文。不善及煩惱使等竝約相用
強處説。又對指相覆相成教意。如三結三隨
轉。宜可思之。又如瑜伽論説。如是等輩倶
有相應心所有法。是名助伴同一所縁不同
一行相。一時倶有一一而轉。各自種子所生
更互相應有行相。有所縁有所依。問。如是諸
心法幾依一切處心生一切地一切時一切
耶。答。五。謂作意等思爲後邊。幾依一切處
心生一切地。非一切時非一切耶。答。亦五。謂
欲等慧爲後邊。幾唯依善非一切處心生。非
一切地非一切時。非一切耶。答謂。信等不害
爲後邊。幾唯依染汚非一切處心生。非一切
地非一切時非一切耶。答謂。貪等不正知爲
後邊。幾依一切處心生。非一切地非一切時
非一切耶。答謂。惡作等伺爲後邊。因此總料
簡其文假實義略有四種。一對性空餘一切
法皆是假有。依無住本立一切法故。二約名
言因縁互爲發起。則一切法竝通假實因縁
故。實果起故假。三約三性法相。遍計即空。情
謂實有。眞實性體故。實理有。依他縁發故假。
四品類増微善惡違順以明假實則如此論心
所有法乃至不相應等。以明假實瑜伽顯揚
等亦然。竝相望顯義。漸次成法。若俗諦相隱
及違善而有理用者爲假。若相顯彰而有體
事用向善者爲實有也。何以故。聖者爲欲對
小機人方便顯法空故。文義云何。八識約事
用處明故。皆是實。五十五法若依瑜伽二十
七法是實有。餘皆假立。二十七者。遍行五別
境五。善中有七。除不放逸捨。是無貪瞋癡及
以精進於此四上假立。故有不害。復於無瞋
上假立故。瑜伽云。云何諸善法幾是世俗有。
幾是實物有。答。三是世俗有。謂不放逸捨及
不害。所以者何不放逸捨是無貪無瞋無癡
精進分。即是法離染義建立爲捨。治雜染義
故立不放逸。不害即是無瞋分。無別實物也。
根本煩惱有六。五實一假。論云。根本六煩惱
中幾世俗有。幾實物有。答。一見是世俗有。
是慧分故。餘實物有。別心法故。隨順惱假實
者。依瑜伽論決擇中説不定四亦入隨煩惱。
即二十四總名隨煩惱分。亦不説邪欲邪勝
解。依本地分中有二十六。加邪欲邪勝解。廣
如彼釋。復次此隨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謂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此四是實。餘是假有。
忿恨惱嫉害此五是瞋分。皆世俗有。慳憍掉
擧三是貪分。亦世俗有。覆誑諂惛沈睡眠惡
作忘念散亂惡慧九法癡分。皆世俗有。放逸
是貪瞋癡懈怠分。是世俗有。尋伺二法是發
語言心加行分及慧分。故是假有。若依雜集
論二十二是實物有。餘爲假有。二十二者。遍
行五別境五。善有七。是實物有。餘四假有。故
下論云。無癡者。謂報教證智決擇爲體。又決
擇者。謂慧勇懃倶。故知無癡用慧爲性。不放
逸捨竝云依止正懃無貪無瞋癡。是故依此
四法假立。不害者是無瞋善根一分。故是假
有。根本煩惱有十。五是實有。五是假有。慧分
故。隨煩惱及四不定合二十四皆是假有。故
論云。當知忿等是假建立。離瞋等外無別體
故。忿恨惱嫉害此五是瞋一分。同瑜伽論。
慳憍掉擧此三是貪分。與瑜伽同。放逸依止
懈怠及貪瞋癡四法假立。亦同瑜伽。無漸無
愧是貪瞋癡分。不信懈怠是癡一分。竝是假
立。不同瑜伽。瑜伽此四實物有。誑諂二法是
愚癡一分。散亂一法是貪瞋癡分。忘念不正
知是煩惱相應定慧爲體。覆・睡眠・惛沈・惡作
四法是愚癡分。尋伺二法或思性或慧性。謂
於推度不推度位義別故。前瑜伽隨煩惱中
九。謂覆・諂・誑・惛沈・睡眠・惡作・忘念・散亂・
惡慧・竝是癡分。此論唯覆惛沈睡眠惡作四
是愚癡分。餘五不同。謂散亂一法是貪瞋癡
分。誑諂二法是貪癡分。忘念不正知是煩惱
中念。所以有此不同者當知。竝是諸作論者
方便交絡顯其異義。隨其増微廢興差別理
不相違。若依毘曇纒垢隨煩惱通是貪瞋癡
疑五見九使家依。唯除慢使。此中大乘但是
貪瞋癡依。非餘使依。所以然者二宗交絡各
顯一義。奘法師云。西方諸師隨煩惱中七實
有。無慚無愧不信懈怠四有別體。論有
文。惛沈掉擧散亂三法亦有別體。所以得知。
解云。爲掉擧是貪分故。仍離貪外別得有體。
如貪不與瞋相應。掉擧若爾則不與一切煩惱
相應過。當知惛沈散亂亦言癡分。故知亦有
別體。今準雜集論但隨煩惱中噵是貪瞋癡
一分及依止貪瞋癡等。皆是假有。若言是貪
瞋癡等者則實有。今此隨煩惱内無慚・無愧・
惛沈・掉擧・不信・懈怠・心亂七使是貪瞋癡
分。餘之十三或言一分。或言依止此。準之皆
是假有。不定四法亦有別體。由不定故。又若
有別體與遍行何別。答。遍行隨起則與行同。
不定現前由與事別。此宜思之。又此四法望
上不足。望下有餘耳。奘法師云。無癡善根別
有體性。瑜伽中善十一内三是假有。捨不放
逸不害此三假有。餘是實有。又大悲用無癡
爲性。與二十二根慧根不言相攝。故知別有
性。如文中將無癡對三慧釋者。但對三慧等
釋顯無癡。非即一體。若準此等義心所有法
中三十實有。餘爲假有。三十者前二十二内
加七隨煩惱及無癡也。依起差別具縁多少
作業種類不同名別廢興等竝如瑜伽及成
唯識論釋。亦有智者分判大乘準小乘解釋。
大乘文量恐不可極。宜審定心數。微細難可
了知。略擧一隅以示後學也
華嚴五十要問答初卷




華嚴五十要問答後卷
  大唐終南太一山至相寺沙門智儼集
三十七三世不同義。離世間品初釋
問。諸教世時云何。答。依小乘教三世有法。依
三乘教三世之中現在有。過未無。依一乘教
九世義。過未現在及現在現在三時有。過去
未來及現在各有。過未六世是無。九世各有
相入相即。故得成一總句。總別合成十世也。
此世等以不相應法爲體也
  三十八障義。普賢品初釋
問。諸教辨障義云何。答。若依小乘諸使纒垢
等是障名數。此障名通三乘始教。兼則通餘
教。何以故。謂惑名同義有深淺。故惑智二障
及煩惱所知障八忘想二十二無明等正在三
乘始教。兼則通三乘終教。五住地惑皮肉心
三障闡提四障凡夫性無明十一障等此在直
進三乘位。兼在終教等。已上諸惑一惑一切
障。一斷一切斷。此屬一乘教。如下説之
  三十九一乘別障義。亦普賢品初釋
問。普賢品内據普賢法極深廣大。因何文中
初明一瞋成百障等。答。依小乘教一惑一障
一世。一忍一智一斷得一滅。依三乘教初教
名同前。義中深淺異。若據三乘終教一惑一
障三世。一忍一智非初非中後。斷得三世滅
也。據一乘教一惑多障多世。一數多數忍多
數一數忍。一數多數智多數一數智。一斷非
初非中後。得九世滅及非世滅。今普賢品初
明瞋障等者據首爲言。欲類顯普賢廣大解
行法也
  四十陀羅尼門。知識中第十一處釋
問。華嚴經中以陀羅尼門顯一切法門。其相
云何。答。論自引悉曇章。阿烏羅
等十二聲。迦
鳩我
等三十六半字。以音加半字展轉相乘成
一切滿字。其字相仍不離本字音多中一。由
多中有一初半字及初聲故一中多。一中有
多字音能故一即多。半字及音成多字用故
多即一。由滿字相等即壞成半字及初音故。
以此字法陀羅尼天人共解故。擧此爲立陀
羅尼法。宜可準用之。此法極用在一乘。分用
在三乘。餘乘非究竟
  四十一乘門數名不同義。亦四十辯才
後釋
又約諸經論乘有四種。一者二乘。謂大小二
乘。於方便中從教趣果分二故。二者三乘。
謂大乘中乘小乘。於方便中從理成行分三
故。三者依攝論一乘三乘小乘。謂於教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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