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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 (No. 1866_ 法藏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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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三
 唐大薦福寺沙門法藏述 
若依終教。地前留惑受分段身。於初地
中永斷一切煩惱使種。亦不分彼分別倶
生。於所知障中。又斷一分麁品正使。是故
地上受變易身至金剛位。餘義如下斷惑
中説。問若於地上不留煩惱。云何大悲同
事攝生。答若於地前及始教中。願智力劣故。
留煩惱助願受生。今此不爾。願智勝故
自在同生。問如説八地*已還菩薩略有二
類。一悲増上。二智増上。悲増者。留惑受
分段身故。智増者。伏惑受變易身故。此
義云何。答如此所説良恐未然。何者。若悲
増上其慧必劣。劣慧導悲悲應滯見。滯見
之悲豈名増上。縱悲智齊均。尚不名悲増
上。況以劣慧導悲而言増上。若智増上
其悲必劣。劣悲導智智應滯寂。滯寂之智
何名増上。以諸菩薩從初*已來異凡小
故。悲智相導念念雙修。如車二輪。如鳥二
翼。何得説彼有増減耶。當知由此始終二
教麁細異故。有二生死。非由悲智互増上
也。若言彼智増上者。有小乘習怖諸煩
惱故。永伏者。若於地前未證眞如。可約
本習容有此類。以未純熟故。初地*已上
行解純熟。同證同行同修同斷。如何得有如
是差別故起信論云。地上菩薩種性發心修
皆無差別也。又此教中。地上變易寄位
不同有其四種等。亦如下指。若依頓教。一
切行位既不可説。所依身分亦準此知。廣如
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説。若依圓教不説
變易。但分段身至於十地離垢定前。以至
彼位得普見肉眼故知是分段也。又如善
財等。以分段身窮於因位故也。問何故此
中不説變易。答如世界性等以上身分。甚極
微細出過諸天應同變易。但以此教不分
生死麁細之相。總就過患以爲一際。至信
滿後頓翻彼際故不説也。餘準而知之。
第六斷惑分齊者。有云。若依小乘若依
三乘有二種義。一約位滅惑相。二寄惑
顯位*相。初義者。若依始教具足三乘斷
惑差別。由此是其三乘教故。障有二種。謂
煩惱所知。先辨二乘斷煩惱障。於中有二。
先障名數後斷惑得果。初中煩惱有二。謂
分別倶生。總有十種。一貪二瞋三無明四慢
五疑六身見七邊見八邪見九見取十戒禁
取。於中四種唯分別起。謂疑・邪見・見取・戒
禁取。餘六通二種。五識得起初三。亦通分
別及倶生。由用意識中邪師等三因引故。
得有分別起也。意識具十種。四分別六通
二。末那唯四倶生。六中除瞋及邊見。以瞋
唯不善。此識有覆無記故。又以一類相續
縁第八識刹那刹那執我故無邊見。又以
後三見及疑籍三因生。此識無彼故不起
*也。又由恒相續縁故。非第六所引不
同五識。是故唯四。其第八識總不起。唯是
異熟。無覆無記性故。此分別倶生皆通三界。
瞋唯欲界。以上二界煩惱。皆有覆無記性
故。其分別起者。欲界四諦各有十使。即爲
四十。上二界除瞋諦別各有九。即有七十
二。并欲界合有一百一十二*也。其倶生者
欲界具六。上二界除瞋各唯有五。合
十六。通前分別總有一百二十八也。問何
故。前愚法小乘中。十使不通迷四諦。此中
即通耶。答此有二義。一以三乘中煩惱功力
漸漸寛廣故。障一切也。二又由迷等義
通一切境也。第二斷惑得果者。先斷分
別有其三人。一若從具縛入眞見道。刹那
頓斷三界四諦分別煩惱得預流果。二若倍
離欲人。入眞見道兼斷倍離欲。得一來果。
言倍離欲者。謂凡夫時欲界修惑九品之中。
伏斷前六故云倍離欲。入見道時即永
斷前所伏故。是以得彼果也。三若已離欲
人。入眞見道兼斷九品得不還果。如瑜伽
説。入見道果者有其三種。隨其所應證三
果故。次斷倶生者。第六識倶生。九地各
有九品。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一漸出離。
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斷九
品盡得不還果。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
果。二頓出離者。謂得初果已。即頓斷三
界。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更無餘果。
何者。以彼欲界九品修惑及上二界。總三種
九品各初一品。一時頓斷故云頓斷三界。
竪論九品一一別斷故云漸除也。若爾何
故有漸斷者。以於三界法不能頓縁故。
對法論云。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已。依止
未至定發出世道。頓斷三界一切煩惱。品
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及阿羅漢果。
乃至廣引指端經等。如彼説。其末那煩惱行
相微細。前漸頓二人。皆與非想地惑一時頓
斷故。瑜伽云。末那相應任運煩惱。唯與非
想處共斷故。一時頓斷。非如餘惑漸次而
故也。問何故前愚法二乘無頓出離。此
中有耶。答爲顯前劣故此超過。愚法二乘
無此勝智。顯彼教劣。方便漸引起彼勝欲。
令捨小從大故作此説。其論末那惑滅。
小乘無者唯準此知。*此謂二乘斷煩惱障。
其所知障。諸趣寂者入無餘時一時皆斷。
唯*此非擇滅也。其餘一切有斷不斷。慧解
人不斷。倶解脱人分有所斷。謂八解脱
障不染無知。修八勝解所對治故。如瑜伽
説。又諸解脱由所知障解脱所顯。由聲聞
縁覺等於所知障心得解脱故。當知此
始教爲引愚法漸向大故。安立此教。深勝
於彼。故所知障亦許分斷。然上所斷不同
愚法。以彼唯斷煩惱得故。此即不爾。斷
種子故直進菩薩斷惑者二障倶斷。又煩惱
障中。不同二乘約界分品。但於二障分
別起者地前伏現行。初地眞見道時。一刹那
中頓斷彼種。其倶生中煩惱障。初地*已去
自在能斷。留故不斷。何以故。潤生攝化故。
不墮二乘地故。爲斷所知障故。爲得大
菩提故。是故攝論云。由留惑至惑盡證佛
一切智。解云。惑盡者。是所知障盡。即由留
煩惱障起勝行故。得至此位證佛果
*也。又梁攝論既云留種子。是故當知。煩
惱障種至金剛位。其所知障行相細故。正障
菩薩道。是故地地分斷。要至佛地方得總
盡。由此即説二障修惑倶至佛地故。對法
論云。又諸菩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所
知障對治道。非斷煩惱障。得菩提時頓斷
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羅漢及如來故。其
末那倶生行相細故。亦同前至佛地盡也。
問其二障修惑諸識相應。地上現行有何同
異。答其煩惱障内第六識惑既盡。盡故留
彼。是故現種皆以智御用成勝行不起過
患。猶如毒蛇以呪力御不令死。不起過
患而成餘用。菩薩善巧留惑亦爾。故攝論
云。如毒呪所害等。是故當知。於彼煩惱或
現或種皆得自在。其第七識煩惱性非潤
生故非所留。行相細故。七地已還有時暫
現。以觀智有間故。其所知障皆後地惑於
前地起。或現或種以地地分斷故。問若爾
故。有處説七地已還起有漏心等耶。答
若約第六識中煩惱障爲有漏者。彼既留
惑故。即似有漏。若約所知障爲有漏。即
實有漏。此二通十地。若末那煩惱即實有漏。
至於七地有無不定。以有時暫起有漏心
故。餘義準知。又此教中惑滅智起分齊者。
惑種在滅相時。智即在生相同時相返。
如昂即低低即昂等。廣如對法論説。又此
障法。以依識無性故。即空無分別。是其障
義。如維摩經云。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
苦義。今此障義亦準彼知之。若依終教。諸
聲聞於煩惱障尚不能斷。但能折伏。何況
能斷所知障。故彌勒所問經論云。一切聲
聞辟支佛人。不能如實修四無量。不能
究竟斷諸煩惱。但能折伏一切煩惱等。楞
經文亦如上説。問此説何故與前教不
同耶。答彼爲引二乘故。未深説故。是故以
上就下説煩惱障同彼二乘至佛地智方
盡。又以下同上。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
所知障。今此就實。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
故。不究竟斷煩惱障。又亦可。前約三乘中
聲聞。此中約愚法故不同也。其菩薩人。於
二障中不分倶生及分別。但有正使及習
氣。地前伏使現。初地斷使種。地上除習氣。
佛地究竟清淨。然彼地前三賢位中。初
不墮二乘地中。於煩惱障自在能斷。留
故不斷。爲除所知障等故。是故梁攝論
云。十解*已去得出世淨心。又云。十解
*已上名聖人。不墮二乘地故。仁王經云。
地前得人空而不取證等。又起信論得
分見法身作八相等皆此義也。以此菩薩
唯怖智障故。修唯識眞如等觀。伏斷
障。然於煩惱障非但不怖不修對治。亦
乃故留助成勝行。初地*已上*斷於所知障
一分麁故。於煩惱障不復更留。是故二障





不分見修。至初地時正使倶盡。故彌勒
問經論云。問曰。若聲聞人先斷見道所斷
煩惱。然後漸斷修道煩惱。何故菩薩不同
聲聞。答曰。菩薩之人無量世來。爲諸衆生
作利益事。後見眞如甘露法界。觀彼一切
諸衆生身。而實不異我所求處。是故菩薩見
修道中。一切煩惱能障利益衆生行故。即見
道中一切倶斷。此文爲證。其末那煩惱。亦初
地斷麁後除殘習。故無性攝論云。轉染
末那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已證得。修道
位中轉復清淨。解云。轉淨者除習氣也。以
正使先斷故。後但云轉淨更不云斷也。若
云此是入眞見道時暫伏不起非正斷
者。即不得言轉復清淨。以總未斷何名轉
淨。若依始教容如彼説。是故當知此教地
上但除習氣故。寶性論云。不淨者。一切凡
夫有煩惱障故。有垢者。以諸聲聞辟支佛
等有智障故。有點者。以諸菩薩摩訶薩等。
被二種習氣障故。解云。論釋云地上。
名摩訶薩。故知但有習氣障也。此中習氣
從斷正使種子。無間方有習氣。何以故。未
斷*已前無微薄故。種斷無間方有微薄故。
論説名無間生習氣。問云何地上煩惱使盡。
而得不墮二乘地耶。答智力勝故。智障正
使亦已斷除故。如始教小乘頓出利人斷
欲界惑六品盡時。上二界六品亦同斷盡
故。猶尚不得彼一來果。況此菩薩道力殊
勝。又況已斷智障使故。若地前及始教容
有彼失此中無也。又此教中正斷惑時智
起惑滅。非初非中後。前中後取故。云何滅。
如虚空本來清淨。如是滅。廣如十地論説。
又此教中煩惱等法。皆是眞如隨縁所作。是
故不異眞如。是煩惱義。如起信論説。又經
云。一切法即如如等。煩惱準此。是故當知。
與前諸教施設不同。宜應知之
第二明寄惑顯位者。諸聖教説。略有
十八門。一寄二障以顯二位。謂分惑智二
障。以顯比證二位故。梁攝論云。地前漸除
煩惱障。地上漸除智障。又云。十解已去得
出世淨心。又云。地前雖得人無我。以法無
我未淨故。人無我亦不清淨。又云。其人我
執前十解中已除。今唯滅法我執。又仁王經
云。習種性已入生空位。得聖人性故。本業
經起信論亦同此説。二寄皮等三惑顯三僧
祇故。梁攝論云。初僧祇斷皮煩惱。第二僧
祇斷肉煩惱。第三僧祇斷心*煩惱。三以
此三惑。寄顯地地三心不同。如梁攝論三
十三僧祇中説。地地之中入心除皮。住心除
肉。出心除心等。四以二障麁細。寄顯三
位。如地持論云。二障三處通。謂地前地上
及佛地。五以染心麁細。寄於三位以顯三
身。如金光明經説。依諸伏道起事心盡得
顯化身。依法斷道依根本心盡得顯應身。
依勝拔道根本心盡得顯法身。有人解云。
伏道是地前起事心此是第六識。法斷
是地上。依根本心是末那。以依縁頼耶
本心故。勝拔道是金剛位。根本心是頼
*識。六寄於三障直顯三身。故彼經云。煩惱
障清淨能顯應身。業障清淨能*顯化身。智
障清淨能*顯法身。七以迷三無性所起煩
惱寄顯三身。故彼經云。一切凡夫爲三相
故。有縛有障遠離三身不至三身。何者
爲三。一者思惟分別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
成就相。如是三相不能解故。不能滅故。不
能淨故。是故不得至三身。如是三相能解
能滅能淨。是故諸佛至於三身。解云。能解
者是所執性。但應知解故。能滅者染分依他
起性。應斷滅故。能淨者在纒眞如修令淨
故。八寄四障以顯四位。此有二義。一約正
使寄顯地前四位四行四因四報。何者
四。一謂以闡提不信障使滅已。翻顯十信之
位成信樂大乘行爲淨徳因及鐵輪王報。
二以外道執我障。寄以翻顯十解位成般
若行。爲我徳因銅輪王報。三聲聞畏苦障。
寄顯十行位成破虚空定器三昧行爲樂
徳因銀輪王報。四獨覺捨大悲障。寄顯十迴
向位成大悲行爲常徳因金輪王報。又翻
前四障。所得四行即爲佛子四義。翻初障
成信樂大乘種子爲因。即如父也。二般若
爲縁。即如母也。三顯破虚空定離小乘執
令法身堅固。如胎也。四大悲益生。如乳母。
具此四縁故。得從地前生在初地已上
諸佛家故名佛子也。又此四種和合。如
輪能運能轉至解脱處。如聖王輪備有四
事。謂轂・輞・輻・軸。如其次第四義應知。第
二以四障習寄顯地上四位・四定・四徳・四
報。一初二三地滅闡提不信習。即顯此一位
相同世間。又得大乘光明三昧成於淨徳。
除因縁生死變易報。二四五六地滅外道我
執習。顯此一位相同二乘。得集福徳王三
昧成於我徳。除方便生死。三七八九地滅
聲聞畏苦習。顯此一位相同大乘。得賢護
三昧成於樂徳。除有有生死。四十地至佛
地已還。滅獨覺捨大悲習。顯此一位因圓
果滿。得首楞嚴三昧成於常徳。無有生死。
四徳圓故。生死永盡故。云無有也。此上義
廣如無上依經・本業經・佛性論・寶性論・梁
攝論等説。又此四中。初二通二障。後二唯
智障。正使地前除。習氣地上淨。此文亦
證也。九於十地中爲別相故。三地終心已
來。斷二障修惑正使皆盡。四地*已去但有
微習。何以故。前三地相同世間。四地*已
去是出世故。是故十地經三地末文云。一切
欲縛轉復微薄。一切色縛轉復微薄。一切有
縛轉復微薄。一切無明縛轉復微薄。諸見縛
者先已除斷。地論釋云。一切欲縛轉微薄
等者。斷一切修道欲色無色所有煩惱及彼
因。同無明習氣。皆悉微薄遠離故。諸見縛者。
於初地見道已斷故。解云。及彼因者煩惱
障種子也。無明習氣者所知障種子也。以二
障種子同時遠離故云同也。是故當知。二
障修惑正使種子此地皆盡。上來多分約終
教説。十又於十地。別相中。寄顯世間
乘菩薩三位別故。仁王經説。前之三地斷三
界中色煩惱。四五六地斷三界中心煩惱。七
八九地斷三界中色習煩惱。第十地及佛
地斷三界中心習煩惱。解云。以三地終位
得上界定。極至四空定離下地色故云
斷色惑也。以四地*已去得二乘無漏出世
間位故。於世間色心倶盡故。七地已去是
菩薩位。漸細於前故。寄滅於色心習氣。以
顯彼位也。十一於此菩薩位中。爲顯自在
及未自在二位別故。七地已還寄滅三界色
心煩惱及彼果報。八地*已去寄滅色心二
習無明故。本業經云。七地*已還滅三界色
心二習果報。滅無遺餘。八地色習無明盡。九
地心習無明已滅除。十地二習無明滅盡。十
二依三無性論。寄滅二性以顯見修二位
差別。故彼論云。由見道故分別性即無。故
言不得。由修道故。依他性即滅。故言不
見。十三依雜集論等。以分別倶生二種煩
惱。寄顯見修二位差別。何以得知但是寄
位非實斷者。如分別我見籍三縁生。謂邪
師邪教及邪思惟。妄計即蘊離蘊等我。如佛
弟子雖居凡位。然依正師正教正思惟故。
非直不起即蘊等執。亦乃願樂於無我性。
此人豈斷已非入見道邪。若言雖無現
行然有種故非入見者。既無現行即應
入資糧加行。義既不爾。是故當知。爲顯
見道無我理故。寄彼横計顛倒麁惑。反以
顯之。又以任運所起煩惱細難斷故。翻顯
修位漸増差別。如實義者。但一煩惱有麁有
細。見位斷麁修位斷細。如末那煩惱。通二
位斷之。如無相論云。第二執識及相應法。
至羅漢位究竟滅盡。若見諦内煩惱識及
心法。得出世道十六心時。畢竟斷滅。餘殘
未盡但屬思惟。是名第二識。無性攝論亦
同此説。如上所引。故得知也。十四於分別
惑所籍三縁。寄顯地前三賢位別。謂十解等
除邪師等。如次應知。此約直進説。又以
邪師邪教所起。寄資糧位伏。以行相麁故。
邪思惟所起寄加行位伏。以行相細故。此
約迴心二乘。説。十五於倶生内六七識惑。
七地已來寄有現行。八地*已去永伏不起。
此爲寄顯入觀有間無間位異故。作
説。十六又以六識煩惱寄至四地。末那煩
惱寄至七地。八地*已去唯有所知障。此亦
爲顯世間二乘菩薩位故。作*此説也。
十七爲顯十地至佛地差別故。以十一
無明返寄顯之。十八爲顯地地眞俗二智。
故。以二十二無明寄以顯之。如深密經云。
由此二十二種愚癡品及十一麁重。安立諸
地故。既云安立。故知寄顯也。此諸義廣如
瑜伽・對法・唯識・攝論等説。上來多分約始
教説。*已上諸門並是阿含門。寄惑反顯
位相差別。何以故。爲護十地故。爲令衆生
於十地中離慢執故。位相甚深極難了知。
寄惑顯位生淨信故。餘義準思可見。若依
頓教。一切煩惱本來自離。不可説斷及與
不斷。如法界體性經云。佛告文殊師利。汝
云何教諸善男子發菩提心。文殊言。我教
發我見心。何以故。我見除即是菩提故。
此文證之準知。若依圓教。一切煩惱不可
説其體性。但約其用即甚深廣大。以所障
法一即一切具足主伴等故。彼能障惑亦如
是也。是故不分使習種現。但如法界一得
一切得故。是故煩惱亦一斷一切斷也。故
普賢品明一障一切障。小相品明一斷一切
斷者。是此義也。又此斷惑分齊。準上下經
文有四種。一約證。謂十地中斷。二約位。謂
十住*已去斷。三約行。謂十信終心斷。四約
實。謂無可斷。以本來清淨故。廣如經説。
又前三乘等諸門斷惑。若一障一切障。一斷
一切斷。即入此非。若隨門前後。是三乘等。
約別教言。若約攝方便。前諸教所明並
入此中。以是此方便故。及所流所目故。餘
義準之。斷惑門竟。第七二乘迴心者。有六
種説。一或一切二乘皆無迴心。以更無餘
求故。如小乘中説。二或一切二乘皆迴心。
以悉有佛性力爲内熏因故。如來大悲力
外縁不捨故。根本無明猶未盡故。小乘涅槃
不究竟故。是故一切無不迴心向大菩提
也。此約終教説。問如瑜伽・顯揚論説諸識
熟及不成*熟中四句内聲聞獨覺入無
餘依涅槃者。阿頼耶識及諸轉識倶不成
*熟。既本識轉識皆滅無餘。後生心以何爲
因。無因而生果不應理故。答彼論依始
教門。引小乘故。所立頼耶行相麁顯。不從
眞起。故説有滅。又爲順小乘故亦許
涅槃非不究竟。故説入已不復起也。今
約終教中就實而説。既以根本無明熏如
來藏成梨耶識。彼二乘人。於此二法既倶
未斷證。何因得滅阿頼耶識。又由於彼
無斷證故。所得涅槃豈爲究竟。化城同喩
應便有失。又由上四因故得生心也。問
如生心迴向時分齊云何。答由根不等故
去有遲疾。遲者經劫乃起故。楞伽云。
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復
不退還。得諸三昧身。乃至劫不覺。譬如昏
醉人酒消然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
解云。此文但總相説。若差別説者。隨其利
鈍各別經時皆到阿耨菩提心位。如涅槃
經云。須陀洹人亦復不定故。經八萬劫
能得到阿耨菩提心。乃至云。獨覺經十千
劫。得到阿耨菩提之心。解云。此明最鈍須
陀洹人受七生已方入涅槃滅心心法。如
入滅定。復經八萬劫乃得生心。受佛教
即發菩提心。若於一身得第二果受
二生已即入涅槃。經六萬劫即能發心。若
於一身得第三果不還欲界即入涅槃。經
四萬劫即得發心。若於一身得阿羅漢
即現入滅定。經二萬劫即能發心。若獨覺
根利經一萬劫便能發心。此五人發心之時。
即入十信菩薩位。方名發阿耨菩提心。又
有義。前五人從凡得小果入涅槃後起迴
心修十信行。信滿心已堪入十住初發心
住已來。隨根利鈍各經彼劫。未必一向
在涅槃中經爾許劫也。如直往人既經一
萬劫修行滿足堪能發心。彼獨覺人根最
利故。亦似直往人經一萬劫。餘四鈍根。又
差別故時多別也。上來明遲者。若極疾者
如法華經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
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徳。
生滅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
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
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此經。唯以佛乘
而得滅度。更無餘乘。除諸如來方便説法。
此上並約終教説。三或一切二乘亦迴亦
不迴。謂決定種性者趣寂不迴。不定種性
者並迴向大。如瑜伽聲聞決擇中説。此約
始教引二乘説。四或非迴非不迴。以離
相故。如文殊般若等説。此終頓教説。五或
合具前四説。以是大法方便故。此約一
乘攝方便説。六或倶絶前五。此有二種。一
一切二乘悉無所迴。以望一乘皆即空無
可迴也。如經中如聾如盲者是。二一切二
乘等並已迴竟。更不復迴。如經中以普賢
眼見一切衆生皆已究竟者是。此並約一
乘別教説。問如一乘攝方便中迴心。與三
乘中迴心所得法門分齊云何。答若三乘中
迴心即入十信已去。順行菩提心及大悲
等法門。次第而去。若一乘中如下文。舍利弗
及因陀羅慧比丘等六千人。於文殊師利邊。
迴心即得十大法門及十眼十耳等境界。義
當即是解行身遍於五位法也。餘義如別
處説。第八佛果義相者於中有二。先明常
無常義。後明相好差別。前中若小乘佛果唯
是無常。以不説本性功徳故。如佛性論云。
小乘以無性徳佛性。但有修徳也。若三
乘始教法身是常。以自性故。亦無常。以離
不離故。修生功徳是無常。以從因縁生故。
是有爲無漏故。亦得是常。以無間斷故。相
續起故。莊嚴論云。自性無間相續三。佛倶常
住等。若依終教有二義。先別明後總説。別
中修生功徳是無常。以修生故。亦即是常。
一得已後同眞如故。何以故。本從眞流故。
無明已盡還歸眞體故。梁攝論云。無不從
此法身流。無不還證此法身等。寶信論
起信論等盛立此義。如彼應知。又智論云。
婆若不與三世合。何以故。過去世等是
虚妄是生滅。薩*婆若是實法。非生滅故。
解云。薩*婆若此云一切智。即知佛地圓智
同眞如故。非生滅也。又攝論云。猶如虚空
遍滿一切色際無生住滅變異等。如來智
亦爾。遍一切所知無倒無變異等。是故當
知。非直無間斷故以爲常。亦*即同眞如
不變異常也。法身是常。以隨縁時不變自
性故。亦是無常。以隨染縁赴機故。何以
故。以諸功徳既並同是眞。是故起用唯是
眞作故。起信論中。釋報化二身唯屬眞
如用大攝。又論云。衆生心淨法身影現等。
又云。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
覺不相捨離。謂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
相。乃至廣説等。二總説者。由此法身隨縁
義故。是故功徳差別得成。由不變義故。是
故功徳無不即眞。如擧體隨縁全相不變。
二義鎔融無障礙故。是故佛果即常即無常。
具足四句或非四句。隨義應知。問若爾
何故得説非一非異耶。答若始教中。以
眞如遍故智證眞如故非異也。有爲無爲不
同故非一也。若終教中。功徳有二義。一縁起
現前義。以三無數劫功徳不虚故。二無自
性義。以離眞如無自體故。此中初義與法
身隨縁。後義與法身不變。是非異門。以擧
體全收故。又此初義與不變。後義與隨縁。
是非一門。以義差別故。是即不動非異。明
非一也。思之可見。若依頓教。以相盡離
故。唯一實性身。平等平等不可説有
功徳差別。亦不可説常與無常。若寄言顯
者。如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又經云。一
切諸佛身唯是一法身等。如是準之。若依
圓教。佛果常等義有三説。一約用。佛果既
通三世間等一切法。是故具有常等四句。二
約徳。佛果即具四義。謂一修生。二本有。三
本有修生。四修生本有。圓融無礙備無邊徳。
是故亦通常等四句。上二句義思之可見。
三約體亦通四句。謂此經中以不説爲顯
故是常。與阿含相應故是無常。二義無礙故
倶有。隨縁起際故倶非。此上三義。若體即
倶體。乃至用即倶用。以體攝無礙故。皆有
常等無礙思之。二明相好差別者。若依
小乘。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是實法也。若三
乘中。或亦但説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是化身
之相。仍即空是相義。如金剛般若經對法論
等説。此約始教引小乘説也。或約報身
説八萬四千相。並是實徳。此約直進及終教
等説。問何故智論等。於此化身辯金鏘馬
麥等往業所致。三十二相等亦各出因耶。
答爲引二乘因下而説。現業果不亡故。
聖道斷惑非滅報故。如羅漢飱沙。金鏘
等亦爾。小乘以爲實。始教即空説。以是方
便故。如大乘方便經説。其相好出因有二
義。一亦是方便爲引二乘。即於此身示
勝因果。以實報身非彼所見故。二此等亦
即是實報相。垂在化中顯示現故。得出因
也。問何故攝論中説三十二相等。入法身功
徳攝耶。答此亦有二義。一爲迴二乘方
便漸説。眞實法身恐彼難信故。以此功徳
説爲法身令易信受。以觀見故。二彼以
徳爲法身故。攝在彼中也。此上並約
始教説。又三十二相等。即無生無性故。亦
即是眞如法身。此約終教説。若依一乘。有
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數相。彼二相皆遍法
界。業用亦爾。所以説十者。欲顯無盡故。
如相海品説。又觀佛三昧經中。約此三
宗。分佛相好以爲三段。故彼經云。略中略
者。我今爲此時會大衆及淨飯王。略説相
好。佛生人間示同人事。同人相故説三
十二相。勝諸天故説八十種好。爲諸菩
薩説八萬四千諸妙相好。佛實相好。我初成
道摩伽陀國寂滅道場。爲普賢賢首等諸大
菩薩。於雜華經已廣分別。解云。此中三十
二相等。當略中之略。爲人天二乘等。即當
初也。八萬四千等。義當但是略。爲三乘菩
薩等。當次也。佛實相好如雜華説者。義當
廣説。即是指此華嚴相海品説。是一乘別
教相。即當終也。以雜華即是華嚴故。餘義
可知。第九明攝化分齊者。若依小乘中。唯
此娑婆雜穢處。是佛報土。於中此閻浮提是
報佛所依。餘百億等是化境分齊也。若三乘
中。法性土及自受用土。今此不説。其釋迦佛
隨他受用實報淨土。或有説在摩醯首羅
天化身充滿百億閻浮提是所化分齊。如
梵網經及對法論等説。當知此約始教説。
何以故。爲二乘教以釋迦身爲實報。今即
翻彼顯其是化故。於彼天別立實報。又
恐二乘不信界外有實淨土故。寄界内最
勝處説。其化身但充滿百億等。亦順彼説
*也。或有説釋迦佛報土在三界外。如涅
槃經云。西方去此三十二恒河沙佛土。有世
界名無勝。是釋迦佛實報淨土。此約終教
説。以不隨下説故。爲顯娑婆唯是化故。
是故當知。色頂之身亦非實報。或説化境
非但百億。如大智論中。以三千大千世界
爲一數。數至恒河沙。爲一世界性。又數
此至恒*河沙。爲一世界海。數此又至無
量恒*河沙。爲一世界種。數此又至無量
十方恒*河沙。爲一佛世界所化分齊也。此
亦約終教説。以攝化漸廣於前故。又唯
約須彌山世界説。以居此界故。未説樹
形等世界。故。非一乘也。或説釋迦報土在
靈鷲山。如法華云。我常在靈山等。法華
論主釋爲報身菩提也。當知此約一乘同
説。何以故。以法華中亦顯一乘故。其
處隨教即染歸淨故。説法華處即爲實也。
如菩提樹下説華嚴處即爲蓮華藏十佛境
界。法華亦爾。漸同此故是同教也。然未説
彼處即爲十華藏及因陀羅等故非別教
也。或有説此釋迦身。即爲實報受用之身。
如佛地經初説。此釋迦佛即具二十一種實
報功徳。彼論釋爲受用身也。此亦約同教
説。何以故。此釋迦佛。若三乘中但爲化身。
若別教一乘。以爲究竟十佛之身。今此方便
勸彼三乘。顯釋迦身非但是化。恐難信受
故。彼經中。爲約説佛果深功徳處。明佛身
隨教即權歸實。説爲報身。即方便顯説華
嚴一乘法時此釋迦身亦隨彼教即究竟
十佛法界身也。是故以彼爲同教攝也。或
有説此釋迦身即是法身。如經云。吾今此
身即是法身。此約頓教寄言而説。以相
盡離念故。若別教一乘此釋迦牟尼身。非
但三身亦即是十身。以顯無盡。然彼十佛境
界所依有二。一國土海圓融自在。當不可
説。若寄法顯示。如第二會初説。二世界海
有三類。一蓮華藏莊嚴世界海。具足主伴
通因陀羅等。當是十佛等境界。二於三千
界外。有十重世界海。一世界性。二世界海。
三世界輪。四世界圓滿。五世界分別。六世界
旋。七世界轉。八世界蓮華。九世界須彌。十世
界相。此等當是萬子已上輪王境界。三無量
離類世界皆遍法界。如一類須彌樓山世
界數量邊畔。即盡虚空遍法界。又如一類
樹形世界。乃至一切衆生形等。悉亦如是
皆遍法界互不相礙。此上三位並是一盧
舍那十身攝化之處。仍此三位本末圓融相
收無礙。何以故。隨一世界即約麁細有
此三故。當知與三乘全別不同也。第十佛
身開合者有二。先義後數。義中先約法身。
或唯眞境界爲法身。如佛地論五種法攝
大覺地。清淨法界攝法身。四智攝餘身。此
約始教説。或唯妙智爲法身。以本覺智故。
修智同本覺故。如攝論無垢無罣礙智爲
法身。金光明中四智攝三身。以鏡智攝法
身故。或鏡智合爲法身。以境智相如故。
如梁攝論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爲法
身。此上二句約終教説。或境智倶泯爲法
身。如經云。如來法身非心非境。此約頓
教説。或合具前四句。以具徳故。或倶絶
前五。以圓融無礙故。此二句如性起品説。
此約一乘*辯。次別約釋迦身明者。此釋
迦身。或是化非法報。如始教説。或有是
報非法化。如同教一乘及小乘説。但深淺爲
異也。或是法非報化。如頓教説。或亦法亦
報化。總如三乘等説。或非法非報化。如
別教一乘。是十佛故也。數開合者或立一佛。
謂一實性佛也。此約頓教。或立二佛。此有
三種。一生身化身。此約小乘説。二生身法
身。謂他受用與化身合名生身。自受用
與法身合名法身。如佛地論説。此約始教
説。三自性法身應化法身。如本業經説。此
約終教説。或立三身佛。如常所説。此通
始終二教説。或立四佛此有三種。一於
三身中受用身内分自他二身故有四。如
佛地論説。此約始教。二於三身外別立自
性身。爲明法身是恒沙功徳法故。是故梁
攝論云。自性身與法身作依止故。三亦於
報身内福智分二故有四。如楞伽經云。一
應化佛。二功徳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此
約終教説。或立十佛以顯無盡。如離世間
品説。此約一乘圓教説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三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四
 *唐大薦福寺沙門法藏*述 
第十義理分齊者有四門。三性同異
義。二縁起因門六義法。十玄縁起無礙
法。六相圓融義。初三性同異説有二
門。先別明後總説。別中亦二。先直説後決擇。
前中三性各有二義。眞中二義者。一不變
義。二隨縁義。依他二義者。一似有義。二無性
義。所執中二義者。一情有義。二理無義。由
中不變・依他無性・所執理無。由此三義
故。三性一際同無異也。此則不壞末而常
本也。經云。衆生即涅槃。不復更滅也。又
約眞如隨縁・依他似有・所執情有。由此三
義亦無異也。此*則不動本而常末也。經
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衆生也即。由此三
義與前三義是不一門也。是故眞該妄末
妄徹眞源。性相通融無障無礙。問依他似有
等。豈同所執是情有耶。答由二義故。故無
異也。一以彼所執執似爲實故無異法。二
若離所執似無起故。眞中隨縁當知亦爾。
以無所執無隨縁故。問如何三性各有二
義不相違耶。答以此二義無異性故。何者
無異。且如圓成。雖復隨縁成於染淨而
恒不失自性清淨。秪由不失自性清淨
故。能隨縁成染淨也。猶如明鏡現於染淨。
雖現染淨而恒不失鏡之明淨。秪由不
失鏡明淨故。方能現染淨之相。以現染
淨知鏡明淨。以鏡明淨知現染淨。是故二
義唯是一性。雖現淨法不増鏡明。雖現
染法不汚鏡淨。非直不汚。亦乃由此反
顯鏡之明淨。當知眞如道理亦爾。非直不
動性淨成於染淨。亦乃由成染淨方
性淨。非直不壞染淨明於性淨。亦乃由性
淨故方成染淨。是故二義全體相收一性無
二。豈相違耶。依他中。雖復因縁似有顯現。
然此似有必無自性。以諸縁生皆無自性
故。若非無性即不藉縁。不藉縁故。故非
似有。似有若成必從衆縁。從衆縁故必無
自性。是故由無自性得成似有。由成似
有是故無性。故智論云。觀一切法從因
縁生。從因縁生即無自性。無自性故
畢竟空。畢竟空者。是名般若波羅蜜。此*則
由縁生故。即顯無性也。中論云。以有空
義故。一切法得成者。此*則由無性故即
明縁生也。涅槃經云。因縁故有。無性故空。
此*則無性即因縁。因縁即無性。是不二法門
故也。非直二義性不相違。亦乃全體相收
畢竟無二也。所執性中。雖復當情稱執現
有。然於道理畢竟是無。以於無處横計
有故。如於木杌横計有鬼。然鬼於木畢
竟是無。如於其木鬼不無者。即不得名
横計有鬼。以於木有非由計故。今既横
計。明知理無。由理無故得成横計。成横
計故方知理無。是故無二唯一性也。當知所
執道理亦爾。上來直明竟。第二問答決擇者。
於中有三門。第一護分別執。第二示執
失。第三顯示其義。初門護執者。問眞如是
有耶。答不也。隨縁故。問眞如是無耶。答不
也。不變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二性
故。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具徳故。又問有
耶。答不也。不變故。何以故。由不變故。隨縁
顯示。問無耶。答不也。隨縁故。何以故。由隨
縁故。不變常住也。餘二句可知。又問有耶。
答不也。離所謂故。下三句例然。又問有耶。
答不也。空眞如故。問無耶。答不也。不空眞如
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離相違故。問非
有非無耶。答不也。離戲論故。又問有耶。答
不也。離妄念故。問無耶。答不也。聖智行處
故。餘句準之。依他性者。問依他是有耶。答
不也。縁起無性故。問依他是無耶。答不也。無
性縁起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二性
故。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有多義門故。又
問有耶。答不也。縁起故。何以故。以諸縁起
皆無性故。問無耶。答不也。無性故。何以故。
以無性故。成縁起也。餘二句可知。又以
起雖於四句。又以無性故亦離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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