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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法苑義林章 (No. 1861_ 窺基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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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爲能變。隨欲爲作諸未有事故名能化。
能變者謂十八變。一振動。二熾然。三流布。四
示現。五轉變。六往來。七卷。八舒。九衆像入
身。十同類往趣。十一顯。十二隱。十三所作
自在。十四制他神通。十五能施辨才。十六
能施憶念。十七能施安樂。十八放大光明。
能化有三。一化爲身。二化爲境。三化爲語。
化爲身者。化自・他身爲他・自身。或一或
多。如是等類。化爲境者。化似衆寶・飮食・
資具諸如是等。化爲語者。妙音麁音繋屬
自他如是一切。次記心相差別有六。一記
有纒有隨眠・離纒・離隨眠心。二記有染・邪
願・無染・正願心。三記劣・中・勝三界・五趣心。
四知三受相應心。五以一記一以一記多
心。六諸佛菩薩記諸有情諸根勝劣・種種勝
解・種種界行。隨應安處涅槃行中。後教誡
相者。謂能實知煩惱盡得。若自若他於諸漏
盡已得未得。乃至廣説。知彼所化於漏盡
得離増上慢。或説有五。所謂遮止・開許・諫
誨・訶擯・慶慰。或即令離欲示現・教導・讃勵・
慶喜。此如顯揚第十二説。或教授有四。一
無倒。二漸次。三教。四證。如聲聞地二十七
説。前三輪相如菩薩地第三十七説
第五三乘能起者。三乘皆起三神變。聲聞地
二十五説。謂阿羅漢具八解脱靜慮等。定有
大堪能。具大勢力。能善爲他現三神變・教
授・教誡。故知獨覺亦能現之。要倶解脱方
起三種。故有部行而不能起。又三神變即
是三通。菩薩地説。諸佛菩薩與二乘者。神
通威力有共不共。略由三相。一微細故。諸
佛菩薩於無數量諸有情類。及彼方便諸利
益事。皆如實知。無不能作。二者品類。一切
神通威力品類悉皆成就。三者世界。以一切
世界・一切有情界。爲神通境。聲聞但以二
千世界諸有情界爲神通境。獨覺但以三千
世界爲神通境。由彼唯爲調伏一身而修
正行。非諸有情。是故最極唯以一界爲神
通境。諸教多説。獨覺多以神通化物。聲聞
多以記心説法。諸佛多以漏盡教誡
第六三身所作者。其自性身眞理常寂無有
作用。不外利生不起三輪。然般若論推功
歸本故作是言。應化非眞佛。亦非説法者。
實無作用。不起此三。要由證彼三輪方勝。
自受用身。實神通性具實智故。相續湛然
無利生用。亦不起三。體即是彼所有俗
智。其變化身起此三種。化邪見等入法等
故。他受用身。所化生類雖無惡見等。隨其
所化令入上位亦現三輪。故阿彌陀亦現
神通・記心・教誡。雖楞伽經説佛法身説法
差別。推功歸本同般若論。實無作用起説
法事
第七有情化別者。世尊三輪能化三界諸有
情類。菩薩地説諸佛神通以一切界一切有
情爲境界故。記心・教誡其義定爾。二乘三
種化欲色界。菩薩地説聲聞神通以二千
界。獨覺神通以三千界爲境界故。記心・教
誡隨彼亦爾。傍化既爾。上下應思。世尊三
輪能化五趣。如放豪光照無間獄。説陀羅
尼地獄來聽。然彼苦迫無容豫修。其二乘
者不能化彼。可通四趣威勢劣故。通化
四生。小山等類皆受化故。然除北洲。世尊
雖往不受化故。世尊三輪能化三乘。二乘
三種化等及下。非上乘故。若異生者可能
化之。有性有情皆三輪化。無性有情可以
三輪。而無得果。是故經説雖復發心懃行
精進。終不能證無上菩提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七册之内當卷不足之條令書寫畢併是
令法久住利益衆生之一助矣
寛文十二年
暦十月二十五日
  福園院住
 法印權大僧都清兼六十七才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基撰 
  三身義林
三身義。略以五門分別。一辨名。二出體。三
開合廢立。四因起果相。五諸門分別
第一辨名者。佛地經説。自性法・受用・變化
差別轉。金光明經第二卷三身品説。一切如
來有三種身。一者化身。二者應身。三者法
身。如是三身攝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地論説。自性即是初自性身。體常不變
名自性身。成唯識言。是一切法平等實性。
無性攝論第九卷言。非假所立故名自性。
非如餘身合集成故。是所依止故名爲身。
自性即身。是持業釋。法謂差別諸功徳義。性
謂本體。義之體故名爲法性。無性釋言。法性
即身故名法身。或法即是諸有爲徳。此是彼
體法之性故。名爲法性。無性釋言。或是諸法
所依止處。成唯識言。大功徳法所依止故。
佛地論言。力無畏等諸功徳法所依止故。名
爲法性。是依主釋。身有三義。成唯識言。體
依聚義。總説名身。法性即身。是持業釋。佛
地論説。受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
用種種大法樂故。此義總顯自・他受用身竝
名受用身。自受用身自受法樂。他受用身
令他受用。成唯識説。自受用身恒自受用廣
大法樂。他受用身爲十地衆現通説法。決
衆疑網令他受樂。合此二種名受用身。自
受用身是持業釋。受用即身故。他受用身是
依主釋。受用之身故。金光明經亦名應身。
但説他受用。不説自受用名爲應身。應宜
現身名應身故。如彼經説。善男子。是諸
如來。爲諸菩薩得通達故。説於眞諦。乃
至廣説。是身能現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項背
圓光。是名應身。自受用身定慧功徳。彼經
説是法身攝故。佛地論説。變化即是後變化
身。爲欲利益安樂衆生。示現種種變化事
故。轉換舊形名變。無而忽有名化。變與化
異。是相違釋。變化即身。是持業釋。此擧神
境勝作用名變化身。多爲變化事故。金光
明經單名化身。能導引故。受樂劣故。勝獨
得名。或脱略名化。變化即身。是持業釋。總
名三身。是帶數釋
第二出體者。略有六文。一者有義。唯識佛
地皆説。如來功徳身土。甚深微妙。非有
非無。離諸分別。絶諸戲論。非界處等法門
所攝。故勝義諦。非身非不身。詎有三種。
依世俗諦隨機所現。説有三身。法身空理。
報身空智。利物所現名變化身。清辨等師
皆有此義。二者有義法身但以眞如爲性。
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由此佛身
大定・智・悲三法増上。六七八識及相應品爲
自受用身。平等性智隨十地宜。現他受用身
淨土相。成所作智隨三乘宜。能起變化身淨
土相。此二身土妙定生故。法界色攝。非佛五
識雖依此變。然麁細異。非五境攝。成所作
智。或是第六第七相應。六相應者觀自共相
等名妙觀察智。起化用者名成事智。前後
別起於理無違。同體用分。倶亦無失。第七
倶者變他受用名平等智。起變化者名成
事智。佛恒在定。五識性散。前十五界在佛
非有。雖轉五識得成事智。然成事智體非
五識。如轉生死言得涅槃。然彼涅槃非
五蘊攝。三者有義如來功徳身土。如應攝在
蘊・處・界中。彼三皆通有漏無漏。乃至廣説。
於此説中略有四義。一者有義唯識・佛地
皆作是説。清淨法界是自性身。佛地經説清
淨眞如是自性身。攝大乘論智殊勝説。轉去
阿頼耶識得自性身。莊嚴論説。轉第八識
得圓鏡智。故合二法爲自性身。平等性智・
妙觀察智爲受用身。莊嚴等説平等性智於
純淨土爲諸菩薩現佛身故。説觀察智大
集會中。説法斷疑現自在故。此顯二智爲
他受用。莊嚴又説轉諸轉識得受用身。此
顯二智爲自受用。成所作智爲變化身。佛
地經説。成所作智於十方土。現無量種難
思化故。又智殊勝具攝三身。故知三身皆
有實智。此義不然。佛地經説。清淨法界爲
自性身。諸佛共有。是自性常。於十地中
分皆證得。若圓鏡智是自性身。便無是義。
金光明説如如・如如智皆名法身。若有爲
徳本説圓鏡智是法身者。應同彼經四實
智品皆是法身。又説轉諸轉識得受用身。
若成事智非受用者。應非轉識。若成事
智爲變化者。解深密經問變化身爲有心
爲無心。經應定答言化身有心。説佛五識
爲此身故。如何經説不得言有心無自
依心故。不得言無心有依他心故。由此
化身體非實智。然觀佛身。理事有殊。麁細
徳別。體一用異。別説爲三。寧分四智各別
成身。二者有義成唯識説。清淨法界爲自
性身。莊嚴論等説。自性身本性常故。讃佛論
説。佛自性身無生滅故。無著金剛般若論
説。受持演説彼經功徳。於佛法身爲證得
因。於餘二身爲生起因。故彼經云。一切諸
佛法。皆從此經出。一切如來從此經生。
諸經論説究竟轉依以爲法身。轉依即是清
淨眞如。故知法身法界爲性。然説轉去藏
識得者。謂由轉滅第八識中二障麁重。證
得眞如。顯法身故。智殊勝中。説法身者是
彼依止。彼實性故。實非智攝。受用身有二。
一自受用。二他受用。四智品中眞實功徳。鏡
智所起常遍色身。爲自受用。莊嚴論中説。
大圓鏡智是受用佛。攝大乘説。轉諸轉識
得受用故。雖轉藏識實得受用。攝大乘
中。由説轉彼顯法身故。於得受用略
不説之。既説法身無生無滅。唯證因得非
色心等。圓鏡智品與此相違。若非受用屬
何身攝。此受用身攝佛不共有爲實徳。故四
智品實有色心。皆自受用。平等智品所現。佛
身是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現。隨類種種身相
爲變化身。雖説化身智殊勝攝。而似智現。
或智所起。彼説智名體實非智。但説平等
智能現受用。成所作智現三業化身。不説
二身即是二智。故二實智自受用攝。二所現
相説爲二身。雖此二身皆四智相。四智所現。
爲十地聖・地前三乘所現。身相麁細有殊。
別爲二身。然平等智現身。相似無我平
等。顯法樂増令他受用。但説平等所現佛
身爲他受用。成所作智現三業化増。但説
成事智所現身相爲變化身。故不違理。三
者有義金光明經第一卷説。云何菩薩了別
化身。善男子。如來昔在修行地中。爲諸衆
生修種種法至修行滿。乃至廣説。隨衆生
意及隨行・界不待過時。乃至能現種種身
相。是名化身。善男子是諸如來。爲諸菩薩
得通達故説於眞諦。乃至廣説。爲無邊佛
法而作本故。如來相應如如・如如智願力
故是身得現。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項
背圓光。是名應身。善男子。爲欲滅除一切
諸煩惱等障。爲欲具足一切諸善法故。唯
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前二種身是假
名有。是第三身名爲眞有。爲前二身作於
本故。由離法如如離無分別智。一切諸佛
無有別法。何以故。一切諸佛智慧具足。一
切煩惱究竟滅盡故。得清淨佛地故。是故
法如如・如如智。攝一切佛法。彼經意説。清
淨法界・及四智品・常遍色身眞實有爲無爲
功徳。名爲法身。有爲無爲功徳本故。如
來相應如如・如如智願力故。所現相好・
項背圓光。爲地前・三乘・及十地菩薩。所現
之身名爲應身。爲化三乘所現佛身。及化
十地他受用身竝名應身。應他機宜現佛
身故。修願行滿不待時處。隨衆生類現
五趣身。是名化身。不現佛形而顯化故。佛
地經中五趣化身亦化身攝。多現神通變化
事故。他受用身亦名應身。自受用身自受
法樂。非應機宜而顯現故。他受用身能令
菩薩受法樂故。自他雖殊受樂無別。合名
受用。自受用身雖是有爲功徳法本。非佛
共有。是各別體。非法眞性。非自性身。非是
無爲界功徳本。不名法身。與金光明各
據一義亦不相違。四者有義佛地論説。清
淨法界爲自性身。四智自性・相應共有。常
遍色身眞實功徳。爲自受用身。三無數劫
所修成故。天親般若上卷論説。亦名報佛。
此爲十地菩薩所現。一分細相爲他受用。
爲諸菩薩受法樂故。若爲三乘有情所現。
一分麁相爲變化身。地前三乘所應見麁。
非是修成眞實功徳。但化用故。然此二身皆
四智相所化有情宜見麁細分成二類。地前
三乘但依化用。發心修行而未能證廣大
法樂。故此化身不名受用。此六義中。其初
三説義理相違。如論自顯。其第四義與第
六説。文雖小異兩理無違。第四説中隨二
智増説二身攝。非説二身唯二智現。乍觀
文別義實無異。第五經文義理無爽。由是
褒貶雖成六説。三理無謬
第三開合廢立者。諸經論中或總名一佛寶。
覺性・覺相・覺用三種同覺滿故。合名爲佛。
涅槃經等唯説三寶眞體同故。説一法身」
或説爲二。寶性論第三説。有二種法身。一
寂靜法界身。二得彼因身。所謂説法。彼習氣
故。一麁。二細。由依法界。爲諸菩薩説深
密法。依眞諦説。名之爲細。若説契經及應
頌等種種差別。依世諦説名之爲麁。皆
依法身。及由此説。當得法身。法身因故亦
名法身。即餘二身所起作用。同唯識説在
大牟尼名法身故。佛地論又説。一生身。二
法身。自性・實報皆名法身。實功徳故。諸功
徳法所依止故。諸功徳法所集成故。他受・
化身倶名生身。隨有情宜現受生故。彼論
又説。一世俗佛。即變化身。二勝義佛。即法報
身。前隨劣意現麁相故。後隨勝心或現
細相。或實體故。天親般若論説。一眞佛。二非
眞佛。初是法身。後餘二身。本末異故。解深密
經・瑜伽七十八等亦説有二。一法身。二解
脱身。曼殊室利白言。世尊。聲聞・獨覺所得
轉依名法身不。善男子。不名法身。名解脱
身。解脱身故説彼二乘與佛平等。由法身
故説有差別。此説二乘二轉依果菩提・涅
槃。皆名解脱身。離煩惱障縛故。如來所得
二轉依果菩提・涅槃合名法身。無量功徳勝
所依故。成唯識云。安樂解脱身。大牟尼名法
 或説爲三。金光明説。一化身。二應身。三
法身。即彼經中有七復次。説三所由。一者
依應化身説有餘涅槃。所現之身相似苦
諦。有餘依故。依後法身説無餘涅槃。一切
餘依究竟盡故。二者依三身説無住涅槃。
二身不實。念念不住。數數出現。以不定
故。不住涅槃。法身眞實。離相寂然。曾不
出現。以常定故不住生死。前二義中。説有
餘依・不住涅槃。分應・化身。由住無餘依。
及不住生死中。有法如如・如如智二故亦
分二。然彼但是功徳法本。合名法身。此爲
生類。現佛・非佛二相有殊。分爲應・化。三者
一切凡夫爲三相故。有縛有障。遠離三身。
爲翻彼故但説三身。一思惟分別相。謂遍
計所執二法二我相當情現故。遠離化身。
二依他起相。能取所取雜染相現遠離應身。
三成就相。於眞理智未泯相故遠離法身。
如其次第如是諸相。不能解故。不能滅
故。不能淨故。不至三身。若於三相能解・
滅・淨具足三身。四者凡夫未能拔除三心。
遠離三身。一起事心。二依根本心。三根本
心。依諸伏道起事心盡。起事心滅故得顯
化身。此説見・修一切煩惱諸相應心名起
事心。發生諸業及諸果故名起事心。生死
本故障隨類身。修道伏除煩惱折伏。故説
依諸伏道。起事心盡。起事心滅。故得顯隨
類化身。善不善業相應心名依根本心。業
是趣生所依本故。若修聖道便斷諸業。故
説依諸斷道。依根本心盡。依根本心滅故。
得顯現佛應身。三有苦果相應心名根本
心。生死根本自體性故。無漏道圓。二空智
滿。有漏根本苦果方滅。故説依勝拔道。根
本心盡。根本心滅故。得至如如・如如智法
身。彼經意説。煩惱熾盛不悔滅者。不見
五趣隨類化身。若悔滅者得見化身。雖悔
煩惱業熾盛者。不見應身。息惡業者見佛
應身。二死苦果未分・未全能滅除者。不見
法身。若分・全除。隨應得見佛之法身。由
分・或全能成二智證二理故。五者一切諸
佛。於第一身與諸佛同事。皆隨生類同
能現彼變化事故。令折伏惑。於第二身
與諸佛同意。同現佛身。令三乘者隨應
入道斷諸業故。於第三身與諸佛同體。
有爲無爲諸功徳體。一切諸佛同無異故。
六者煩惱障淨故能現應身。業障淨故能現
化身。智障淨故能現法身。七者譬如依空
出電。依電出光。如是依於法身故出應
身。依於應身故出化身。是故性極清淨攝
受法身。智慧清淨攝受應身。三昧清淨攝
受化身。今助釋義復有四解。觀佛之身但
應説二。一者内自眞徳。即如如・如如智合
名法身。二者爲所化生應宜而現。合名
應身。然所化生。有宜見佛身而入道者。
有不宜見潜受化者。故分二種。名爲應・
化。合成三身。二者又觀彼意應説四身。
如如名自性。如如智名報身。理・事別故。法
實性故。因修生故。爲他利現二身如前。
然以眞徳義同。理智冥合。自利無別。自性・
報佛合名法身。假徳相殊。隨機現異。利他
顯隱。分成應・化。故成三佛不減不増。三
者又諸障品略有二類。一煩惱障品。二所知
障品。爲欲伏滅二障品現行。故顯化身。
爲欲斷除二障品種子。故顯應身。爲欲永
滅二障品習氣。故顯法身。有彼三者不至
三身。爲斷三故佛現三身。四者又准金光
明説。入如來地者爲三種淨故得極清淨。
一煩惱淨。能起化身。由無鬪諍隨類化
故。二者苦淨。能起應身。由離諸苦現等
覺故。三者相淨。能顯法身。離能所執證理
智故。前二惑障。後一智障。佛地經等説。三
身者略有四釋。一者由昔有情觀虚妄境。
心常迷闇。起業受苦。翻對彼故説初二
身。一翻妄顯眞。二返愚成智。眞境離纒名
曰法身。實智離闇名受用身。理智難測非
略能知。方爲有情現麁理智名變化身。令
初知麁後證細故。二者煩惱障品能障涅
槃。即此涅槃亦名法身。故勝鬘説。一乘即大
乘。大乘即佛性。佛性即法身。法身即涅槃界。
煩惱性縛。涅槃性解。性相違故。斷得法身。
所知障品障受用身。除無明増方爲實智。
愚智相返斷所知障得受用身。此受用身亦
名菩提。菩薩地説菩提・菩提斷皆名菩提
故。爲令三乘得此二種方顯化身。三者佛
有三徳。謂智・斷・恩。爲顯此三故説法・報・
及化三身。四者所修成果略有二種。一所
受法樂。二能受法樂。自既得已。及爲令他
得之方便。故説三身。無著金剛般若論説。
有三種身。一言説法身。即般若教。二智相至
得法身。即菩提智。三福相至得法身。除智餘
施等果。餘定・餘善。彼論意説。由於化身聽
聞言教。言説法身因故。當成佛果能生智・
福二種法身。此三住處。即無相理眞如法身。
前因・果身倶依此身方能證得。雖彼亦説
色身住處化身之體。經言不應以相具足
得見如來。遮破色身非佛眞體。故此不説。
不遮法報故説有三。勝鬘經説如來妙色
身等即是化佛。如來色無盡等即受用佛。一
切法常住即是法佛。與天親菩薩般若論等
三佛義同。故此不説。法花經壽量品彼論
釋云。出釋氏宮是化身。成佛以來實無量
劫是報身。如實知見三界之相是法身。亦
與彼同。故不別説。或説四身。楞伽經説。一
應化佛。二功徳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初是
化身。次二受用身。福・慧異故分成二種。後是
法身。金光明經亦説有四。有化身非應身。
如來已般涅槃以願自在力故。如是之身
即是化身。此説如來雖般涅槃。以願自在
爲物所現龍・鬼等身。是趣攝故非現佛身。
名化非應。有應身非化身。是地前身即前
應身。但爲地前諸菩薩等。所現佛身依定
而起。現佛形故非五趣攝。名應非化。四善
根中所見大千應身佛也。三亦應亦化身。住
有餘涅槃如來之身。謂爲二乘・四十心位
所現佛身。現相修成依三昧起。現佛形相
故名爲應。現人同類有諸苦等。亦名爲化。
四非應非化身。是佛法身。觀此經文。前三
是化。後是法身及自受用。不説爲化十地
菩薩他受用身。理亦定是應身非化。由地
前位四善根中所見。大千一主應身。非是
趣類。是應非化。他受用身亦此句攝。擧初
顯後略而不論。不爾彼身何句所攝。化非
應中但説如來已般涅槃願力所現。不説
佛在所現化身。主在起化易而可知。主無
化起難而説故。即彼經説。是第一身依應身
顯。是第二身依法身顯。法身眞實無有依
處。既説化身依應身顯。無應起化故説
爲難。佛地論中亦説四種。一受用非變化。
謂自利分實受用身。二變化非受用。謂變化
身。爲化地前雜類生故。或麁或妙。或令歡
喜。或令怖畏。改轉不定。但名變化不名受
用。不必令受現法樂故。三亦受用亦變化。
謂爲地上菩薩所現種種化身。令諸菩薩
受法樂故。隨時改轉不決定故。四非受用
非變化。謂自性身 又華嚴經説有十佛。
一無著佛。安住世間成正覺故。佛地論中
亦説十佛。彼名現等覺佛。二願佛。願出生
故。彼名弘誓願佛。三業報佛。信成就故。諸
行皆因信最初起。是故偏説。彼名業異熟
佛。四持佛。隨順世間不斷絶故。彼名住持
佛。五涅槃佛。示涅槃故。彼名變化佛。六法
界佛。於一切處無不現故。七心佛。善安住
故。二名同彼。八三昧佛。成就無量功徳無
所著故。彼名定佛。九性佛。善決定故。彼名
本性佛。十如意佛。以普覆故。彼云隨樂佛。
前五世俗。後五勝義。隨其所應三身所攝。
五世俗者變化身攝。五勝義中。法界・本性。法
身所攝。餘三受用。於變化中現成正覺
示般涅槃。立初及第五。示修正行。及發助
願而得勝果。立第二・第三。般涅槃後形像・
舍利住持不絶故立第四。化佛隨増故立此
五。於法身中。功徳法本及三身本性。分成
法界・及本性佛。自受用身。異世間識。及起
功徳。分成心佛・及與定佛。他受用身名隨
樂佛。故雖三身分成十種 大般若經第
五百六十八又説十身。一平等身。二清淨身。
三無盡身。四善修身。五法性身。六離尋伺身。
七不思議身。八寂靜身。九虚空身。十妙智身。
佛告最勝。於初地中。得平等身通達法
性。離諸邪曲見平等故。第二地中得清淨
身。離犯戒失戒清淨故。第三地中得無盡
身。離欲貪瞋得勝定故。第四地中得善修
身。常勤修習菩提分故。第五地中得法性
身。觀諸諦理證法性故。第六地中得離
尋伺身。觀縁起理離尋伺故。第七地中得
不思議身。善巧方便智行滿故。第八地中
得寂靜身。離諸煩惱戲論事故。第九地中
得虚空身。身相無盡遍一切故。第十地中
得妙智身。一切種智修圓滿故。最勝白言。佛
菩薩身豈無差別。佛告最勝。身無差別。功
徳有異。以一切法同一法性故身無別。功
徳異者。佛具功徳菩薩不爾。譬如寶珠。若
具莊飾不具莊飾。其珠無異。廣説譬喩。
彼説所證法身無別。能證功徳智身有異。
佛則不爾。能證之身亦無差別。今此十身皆
法身攝。隨其十地能證徳異。説有十種。雖
無文説菩薩報身亦有十種。應物化身理
亦有十。徳用既異名亦應別。准所證理十
法身故。十地之稱即報身名。法無我智等分
位名地。故金光明經説。是初佛身。隨衆生
意有多種故現種種相。是故説多。現猿猴
等多形類故。第二佛身。弟子一意故現一
相。是故説一。弟子樂見現佛形故。第三佛
身。過一切種相。非執相境界。是故説名不
一不二。一二等數皆執相故。又如如不二如
如智不一。是故法身不二不一
第四因起果相者。攝大乘等説一種因。彼論
第六卷説。入所知相云何應見。多聞熏習
所依非阿頼耶識所攝等。又云。由何能入。
由善根力所任持故。乃至廣説。多聞熏習
是出世心種子性故。此説最初修四勝行。一
親近善士以爲勝縁。二聽聞正法。三如理
思惟。四如説修行。後三内行。内行要先
多聞熏習。其小聞者無容得故。此多聞種。
成唯識等略有三釋。一唯新熏。唯有漏種
以爲因縁親生無漏。唯識論中雖已廣破。
依瑜伽論五十二。問若諸習氣攝一切種子。
復名遍行麁重者。諸出世間法從何種子
生。若言麁重自性種子爲種子生。不應道
理。故知有漏非無漏法親生因縁。二唯本有。
諸無漏種未發心前名性種姓。發心已後
名習種姓。熏習彼用令漸増故。見道以前
有漏聞熏能生現行。無漏未起。雙取此二
名順解脱・決擇分善。故雜集説。決擇分善
雖修道斷。然得建立爲無漏性道諦所攝。
見道以後無漏種子方生現行。第八地前二
種雜起。成佛以後諸有漏善及因無漏。竝皆
轉滅。諸果無漏圓滿生起。故涅槃説。捨無
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今
觀彼義唯舊種子生現。都無現行更新熏
種子。唯識論中亦已廣破。三者種子皆有二
種。本有・新熏。見道以前同第二説。見道以
後諸無漏種本有生現行。新諸現行復熏成
新種。略有二義。一者轉滅。二者轉齊。轉滅
義者。如大乘位無始以來加行勝善・無漏善
種。未逢縁故皆唯下品。見道以前有漏聞熏
爲勝縁故。資下無漏種漸令増勝。至見道
位生下現行。現行復熏下品種子。見道修
習以爲縁故。至修道位。前刹那中見道下
種滅。修道中種生生中現行。現行復熏中
品種子。修道修習以爲縁故。至究竟位。前
刹那中。中品無漏種滅。後刹那中。上品無
漏種生。無所依故。道已滿故。更不熏習。
本唯一品。劣滅勝生故名轉滅。後修習故。
前之同類不能爲同類因引後同類果故。
如是地地下中上品諸無漏種。及諸位中加
行勝善・下中上品諸有漏種。皆應准知。至
佛位中。唯有無漏上品圓滿。無漏中・下。一
切有漏。竝皆捨滅。故經説捨無常色等。二
者轉齊。法爾種子皆有三品。初修下故至
見道位。下品無漏種生現行。現行復熏下品
種子。若無修習任運下生。由修習故至修
道位。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現行復熏中品種
子。前之下品亦轉成中。若不熏習任運中
生。由修習故至佛位中。上品種子生上現
行。道已滿故。無所熏故。更不熏習。中品種
子竝轉成上。前中・下種不復相續。與後勝
齊故名轉齊。故經説言捨無常色等。望自
同品可名轉滅。言轉齊名者望他異品。此
多聞熏種。見道以前。有漏種子親爲因縁
生諸現行。現行爲因縁復熏成種。望無漏
種餘出世法。爲増上縁。由無漏種所資持
故。諸有漏種感勝異熟。不造無間業不墮
惡趣等。由有漏法資無漏故。當生出世
無漏現行。見道以後。無漏種子親爲因縁
生無漏現行。與有漏法爲増上縁。令有
漏善感十王果。諸有漏善資助無漏。展轉増
明證離繋法。乃至成佛。有漏皆滅純無漏在。
諸有受生皆依示現。此聞熏習。見道以前。
聞似法義理智法已。數起思惟。乃至四善
根中等引修習。至見道位。能證智起熏發種
子。所生現智所現相好。爲受用身因。所證
理明爲法身因。故勝鬘説。於無量煩惱藏所
纒如來藏不疑惑者。於出無量煩惱藏所
纒如來法身亦無疑惑。修二因故復得二
身。化身但由大悲熏煮。修前二因願力
所起。金光明説是第一身依應身顯。是第
二身依法身顯。法身無依説是如如・如如
智故。大菩提心以善根爲自體。善根即是
大菩提性。智度論説。智及智處皆名般若。菩
薩地説。菩提・菩提斷倶名爲菩提。其諸善根
即是多聞熏習種故。涅槃等經説。有二種因。
一生因。如芽生莖。二了因。猶燈照物。般
若經言。一切諸佛法皆從此經出。一切諸
佛從此經生。天親論釋言。於實爲了因。亦
爲餘生因。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菩提
名法身。體實無爲。持經・及説二爲了因。眞
如法身證因得故。非生因生。餘謂受報相好
莊嚴佛・化身相好佛。於此爲生因。生因生
故。雖十法行皆能爲因。受持自利。演説利
他。據十行勝略不説餘。持經及説。唯説
爲因。能持・及説二種善根正爲因故。生因
有二。一正。二助。有漏持・説望受用身爲疎
助因。性相違故。無漏持説爲佛正因。無漏
相順親生起故。即二生因通現及種。了因亦
爾。一正。二助。無漏智中無分別智。望自性
身爲正了因。諸有漏智・及後得智爲助了因
非諸種子。不聞縁故。此説一因能得二果。
望自同類而爲生因。望他異類而爲了因。
其化身者亦生因生。此中法身。見道以前煩
惱纒位名如來藏。二乘雖得生空眞如。智
障未除。非徳依止不名法身。由數聽聞
思惟修習悲智因故。初地以上二障漸斷。
爲徳依止即名法身。如前所引般若經説。
於初地中得平等身。乃至十地得妙智身。
世尊自説是法身故。由證彼理能證之智
十徳差別。顯彼所證法身亦十。乃至成佛二
障皆盡。二智圓成功徳滿故。所證理身明淨
顯現更無差別。都名法身・亦自性身。如空
除翳明淨豁然非新有空。法身亦爾。是名
法身了因成佛。即見道前。由數聽聞思惟
修習大智因故。令無漏種勢力増長。初地
以上能生現行諸無漏智。則此諸智分位差
別名爲十地。故攝論云。法無我智分位名
地。此後菩薩略有二類。有怖煩惱便析伏
彼令皆不行。從初地後受變易身。楞伽經
依此分十地菩薩爲三種意生身。有從七
地將滿心中方受變易。勝鬘經依此説二
乘無學・得自在菩薩爲三種意生身。七地以
前不怖惑故。如二種生死義林中説。所證
眞理既名十法身。能證功徳亦名十受用。受
用法樂故。然昔異生造十王業。初地以後
受十王果。第八・五識所變身形。有漏異熟。
相好・神通。皆漸具足。後得依此更變殊勝
爲相好身。是無漏攝。生諸淨土莊嚴道場。
於一身處爲二類變。其相相似見者冥一。
合名受用。怖煩惱者。於見道後生廣果
天。資現身因轉受變易。不怖惑者。七地滿
心方生廣果。資現身業轉成變易。如成唯
識具説此義。十地受用准其所證應有十
名。同法身名理亦無爽。依能證徳顯法
身故。或十地名即是十地受用身名。依彼菩
薩立彼名故。如是十地展轉殊勝。至第十
地將成佛時。淨居天上乃有大寶蓮華相
現。如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
量。菩薩坐之而成正覺。金剛心位猶有有
漏・劣無漏身。解脱道生有漏都盡。劣無漏
滅。故經説捨無常色等。四智圓成功徳具
足。八識無漏所變色身亦皆無漏。智如其境
充遍法界。功徳色身皆亦如是。相續湛然
窮未來際。利生本願盡法界故。名自受用
身生因所生成佛之相。見道以前大悲熏煮
以爲因故。爲其十地下類菩薩。現他受用
身。唯是後得無漏所變。展轉勝大。乃至成
佛能遍十方。隨其所宜爲十地衆。積漸轉
大現他受用身。初地見佛坐百葉花即是
稱可百大千界。且阿彌陀佛眼如四大海水。
眉間豪相如五須彌山。身高六十萬億那由
他恒河沙由旬。應是初地菩薩所見。二地
見佛坐千葉花。乃至十地所見轉大。此他
受用雖有父母亦現受生。不先處天方下
成佛。鼓音王經説。阿彌陀佛。父名月上。
母名殊勝妙顏。子名月明。奉事弟子名無
垢稱。魔王名無勝。調達名寂。無量壽論云。
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既是報土無實
女人。佛及菩薩化爲母等。化分段身故現
此相。化變易身未見誠説。法花經中説。
大迦葉當成佛時無有魔事。魔及魔人皆
護佛法。尚有此相。況報土中有實魔事。
然大菩薩化爲魔王。障他受用時現有之。
觀音授記經説。阿彌陀佛壽命無量。百千
萬億劫當有終極。滅度之後。觀世音菩薩。
明相出時。於七寶菩提樹下成等正覺。名
普光功徳山王佛。國名衆寶普集莊嚴。勝
阿彌陀佛國百千萬億不可爲比。此佛滅
已大勢至成佛。名善住功徳寶王佛。十地機
宜先已淳熟。故化彼類即身成佛。不説先
住何處何天後來補處。即以此身就座成
佛。是他受用大悲所熏。生因所生成佛之
相。故平等智初地以後能隨衆生所樂示現。
由見道前大悲熏煮。初地以後能隨三乘。
隨所宜見現種種身。花嚴經説。十住之中
初發心住能現正覺。後入涅槃。況十地中不
現化相。法花等説。觀音妙音皆以神力。應
以三乘而得度者。便現彼身而爲説法。
故於十地位皆能現化身。此變化身及他
受用後得所變。本唯無漏。五八識品依之
所變皆唯有漏。同處相似見者似一。乃
至成佛能隨十方三乘所宜現種種化。或
現佛身。或現餘身。先菩薩位要先住彼覩
史多天。後方下生。劫初成位生婆羅門家。
如慈氏等。由賎富貴重淨行故。劫後減位
生刹帝利家。如能寂等。由賎淨行重富
貴故。佛爲化彼現二受生。攝大乘論第九
卷説。佛變化身能現八相。天宮現沒・受生・
受欲・踰城出家・修諸苦行。・證大菩提。・轉
大法輪。・入大涅槃。大般若經五百六十八亦
説八相。一從天沒。即入胎相。二嬰兒。即受
生相。三童子。即受欲相。四苦行。五成道。六
降魔。七轉法輪。八入涅槃。無彼攝論出家
之相。加降魔相。攝論降魔成道相攝。成道
離三魔。降魔伏一故。亦成道已即降魔故。
初現出家後得苦行。離之別立。彼論出家
示厭俗相。苦行示修邪行相故。經依出
家爲修苦行。故合建立。行道證果降魔除
怨。故離別立。各據一義亦不相違。廣如彼
經説。明現相所以。花嚴經中説有十相。八
中加二。三乘有情根猶未熟。令深欣樂方
現佛身。故先處天下生成佛。由諸衆生所
應見故。是變化身大悲熏煮。生因所生成佛
之相。教説菩薩種類有三。一一生所繋。如
彌勒等。先處人中身名一生所繋。望當佛
位應有四生。人天本有及二中有。如七生
等名一大生。若住天中稱一生繋。半生名
一。一本有故。智度論説彌勒三生。説在人
中除成佛身。故説三也。二最後身・三坐道
場。此二局在成佛身位。化身既示。二受用
身雖不見文。准此應悉。自受用身七地以
前名一生繋。八地以後名最後身。更無生
故。處蓮花座名坐道場。他受用身如觀音
前身。名一生所繋。觀音之身名最後身。處
七寶座名坐道場。法身無生便無是義。然
此三身非定一異。自受用身爲自身相。法
身即是此身理性。理智深妙非餘所知。三
乘見麁立名變化。十地見細名他受用身。
由見不同性相殊異。徳義聚集分成三身。
非如有情各別自體立爲三種。無定異故
非不異故。非定一・異。如能寂佛。十地所見
名他受用身。二乘所見名變化身。無分別智
觀其眞理即名法身。眞智深微久修因
滿自受法樂。非餘所知。名自受身。知見不
同非定一異。是生・了因因起果相。然有一
果。二因所得。一生因。二引因。成唯識説。生
近正果名曰生因。引遠殘果名曰引因。
如受用身。金剛定前諸無漏種遠爲引因。
自位種子近爲生因。望佛法身近・遠現智
倶爲引因。非爲生因。不説牽引・生起因等
得離繋故。但説引發・定異因等得無爲故。
於化身等現在前位。種爲生因。正生起故。
望舍利等名爲引因。引殘果故。今説受用
一果二因。若望法身一果一因。若望化身
一因二果。又佛二果二因所得。謂理・智因。勝
鬘經説。有二種如來藏空智。若離若脱若
斷若異一切煩惱藏。不離不脱不斷不異
不思議如來藏。此説煩惱體能覆藏名之爲
藏。虚妄不實。究竟破壞故名爲空。無垢稱
説。塵勞之疇是如來種姓。涅槃經説。未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善不善無記法皆
名佛性。名如來藏。故經標言有二種如來
藏空智。煩惱亦名如來藏故。其眞如理因
空所顯空之性故。名之爲空。法身之因煩
惱所覆名如來藏。此離纒位名爲法身。故
斷能覆煩惱障縛。證得法身自性解脱。法
花經説。欲示衆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
示三乘者法身同故。滅二化城至寶所故。
十卷楞伽第八卷初説。阿梨耶識名空如來
藏。具足無漏熏習法故。名不空如來藏。彼
經意説。阿頼耶識能含淨種。名之爲藏。爲
當佛因名如來藏。又未得菩提皆佛性故
名如來藏。性虚妄故。亦破壞故。不實名空。
所含無漏淨法種子。報身因故名如來藏。性
非處妄。究竟不盡。名爲不空。此生現行圓
滿果位名報化身。故斷能藏有漏藏識。所知
障滅大智滿故證受用身。大悲滿故起變化
身。法華經説。欲令衆生悟佛知見出現於
世。聲聞・縁覺不知智身眞實處故。不賜
羊・鹿但與牛車至道場故。上來二因。若
在果位名法受用。示悟此二佛出世間。
欲令衆生修此二因入佛知見。皆令修行
不退轉業。即是示悟入佛知見。佛出於世
總顯經義。佛出世間欲令衆生修二妙因
得二勝果。開此無上讃歎令修。即是開・示・
悟・入之義。復有二因能得二果。如大乘經
莊嚴論説。福徳・智慧二資糧。菩薩善修無邊
際。乃至勇猛疾歸徳海岸。攝論亦言。誰能
悟入所應知相。善備福・智資糧。菩薩果隨
増上分爲二類。法身是福。受用是智。或
受用是智。變化是福。法身通二。理實三身
皆通福・智。二實性故。二所成故。二所起
故。由此三身皆二因得。復有二因。一能生。
二方便。能生因性即是因縁。所餘三縁方便
因性。受用變化二因所得。法身一種方便因
得。又有二因。謂共・不共。法身一種。是共因
得。自受用身不共因得。他受用・變化通共・
不共。又有二因。大智・大悲。自利・他利。隨増
義説。自受用身大智・自利因。他受用變化身
大悲・利他因。法身通二因。或皆通二。菩薩
利他爲自利故。菩薩自利爲利他故。又有
二因。一性種姓。二習種姓。法身非由二因
親得。疎亦可名。雖名佛性無別類故。不
名性種性。由此亦無因習成性。餘之二身
二性親得。又有三種因。謂聞・思・修。修慧正
爲親生・了因。聞・思疎助。又三智因。正智正
爲法身・了因。餘二疎助。正智・後得爲受用正
生因。加行疎助。後智正爲變化正生因。餘二
疎助。舊説三因。一應得因。謂即眞如。所應
得故。二加行因。謂菩提心願。三果圓滿因。
謂正加行。隨増義者。初得法身。次得化身
願利生故。後得報身實修行故。佛性論中
説此三因各感三身。通所成故。廣如彼説。
彼論又説。佛性有三。一自性住佛性。未發
心前住自性位。二引出佛性。發心以後諸
有學位。三至得果佛性。謂無學位。彼論多説
法身理性。有此三位與涅槃同。依受用身
有爲佛性分此三種。理亦無失。又有三因。
般若經説。發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修行・
云何降伏其心。無著釋言。云何住。謂欲願。
行謂無相・相應等持。伏謂折伏散心。還住
正願入定折伏散障。名三種因。天親釋同。
或異解者。發心・修行・斷障別故。散行・定行。
初心散行。次心定行。後心入聖斷障。是故
三因攝一切盡。彼經宗意。説法身因行無
相故。亦説福智二相法身。亦受用因方能起
化利益無盡。有四種縁。一因縁。二等無間
縁。三所縁縁。四増上縁。因縁一種。遍諸有
爲親辦自果。等無間縁。因果必是心心所
法。其所縁縁。體通一切法果必心心所。
増上縁性因果倶通。與力不遮果自性故。
法身但由増上縁得。自受用身通四縁得。他
受用・變化。初・後縁得。非心心所實自性故。
復有四力。一因。二善友。三作意。四資糧。三
身皆通四力所得。然親得者。法身即非。又
有四行。菩薩地説。一菩提分。二波羅蜜。三
諸神通。四成熟有情。三身皆由此四行得。
又有六因。一能作。二倶有。三相應。四同類。
五遍行。六異熟。能作體通有爲・無爲。果唯
有爲不障生故。體通四縁攝。倶有體通諸
有爲法。倶時與力。因縁・増上・相應果唯心
心所法。亦因・増上・同類唯是諸有爲法。同
品・勝品自類爲因。亦因・増上・所縁定無。等
無間不定。遍行唯是苦・集二諦。或是見道
遍縁四諦一切煩惱。唯除因縁。異熟唯是
有漏善業・及不善業。招無記故唯増上縁。
此六因中若諸現行望自親種。爲因・増上。
現行相望定無因縁。必有増上。餘二不定。
望不親種但一増上。一切種子望自類種。
皆因・増上。望自類現行亦因・増上。定無等
無間。所縁縁不定。若望異種但爲増上。望
異現行定爲増上。無因・等無間。所縁縁不
定。初之四因通現及種可有因縁。遍行・異
熟雖通現・種。不親生故皆非因縁。前四因
通有漏・無漏。後二種因唯是有漏。故佛三
身法身非是六因所得。體非生故。自受用
身前四因得。他受・變化初三因得。非相應
因。如六因義林教理爲證。復有十因。一隨
説。二觀待。三牽引。四生起。五攝受。六引發。
七定異。八同事。九相違。十不相違。法身唯
爲五因所得。論説離繋果。攝受・引發・定
異・同事・不相違因五因得故。性妙離言。非
隨説因得。能證道合。觀待相疎。非彼因得。
牽引・生起二果有爲。亦非二得。相違因遠。
得果已無。亦非彼得。若疎遠詮。亦隨説得。
不親得故論不説之。觀待餘二功徳之身
成自性身。道證非疎遠故論亦不説。離煩
惱纒而成法身。以道證時彼都已遠。論亦
不説相違因得。然義可爲八因所得。唯除
牽引及生起因。受用・變化八因所得。除隨
説・相違。言説不能親詮彼故。不説得之。
疎亦可得。相違因遠不説得之。疎亦可得。
若依此義通十因得。待因成果。二身相待
有觀待因。能生種子熟・未熟別。分成牽引・
及生起因。攝受六依處辨無漏法故有攝受
因。本性種子成引發因。自乘種子爲定異因。
即前諸因同爲生等一事業故爲同事因。不
相違因其理可悉。故有八因。或復十因。
且隨顯相説。此因等諸嚴淨土所有妙因
皆三身因。恐繁且止 已辨因起當辨果
相。果有五種。一異熟。二等流。三離繋。四士
用。五増上。此中士用略有二釋。一云五蘊假
者名曰士夫。彼所得果名士用果。二云諸別
別法亦名士夫。如彼假者有體用故。從喩
爲名。假士夫得名士用果。若依初義法身
唯是離繋・増上果。斷障得故是離繋果。増上
可知。非有漏故非異熟果。非有爲故非
等流果。非五蘊假者之所親證故非士用
果。若依後義亦士用果。聖道士夫之所得
故。體成三果。受用・變化各成三果。非有漏
故非異熟果。非無爲故非離繋果。依前諸
因得三身中。因縁生者等流・増上。或是士
用。或非土用。増上縁得可通四果。唯除異
熟。佛果無故。餘二縁得定有増上。必無離
繋。等流・士用或有或無。自類勝品者有等
流。餘相望非有。彼勢力得者有士夫。餘相
望非有
第五諸門分別者。略有十四門。一常無常門。
金光明説。如是三身以有義故而説爲常。
以有義故説爲無常。化身者恒轉法輪。是
故處處如如方便相續不斷。是故説常。非
是本故。具足之用不顯現故。是故説無常。
莊嚴論説。常有三種。一本性常。二不斷常。
三相續常。佛地論説。此變化身沒已復現。
化無盡故。是相續常。所依常故亦説爲常。
有生滅故亦是無常。正與經同。金光明説。
應身者從無始來相續不斷故。以一切諸
佛不共之法能攝持故。衆生未盡用亦不
盡。是故説常。非是本故。以具足用不顯
現故。故説無常。佛地論説。是不斷常。恒受
法樂無間斷故。所依常故亦説爲常。依此
常義。涅槃經説獲常色等。若言如來身無
常者。此人舌根何不墮落。從因生故。有生
滅故。亦説無常。諸論及涅槃經三十五皆
説。記有四種。一一向記。二分別記。三返問
記。四捨置記。此記有二。一人四記。二法四
記。人四記者。一問生者皆死耶。答言如是。
應一向記。二問死者復生耶。答言應分別。
有煩惱者死而復生。無煩惱者死而不生。
應分別記。三問人爲殊勝。應返問彼。汝何
所方。若方於天答言爲劣。若方於餘答
言爲勝。應返問記。四問我爲有・無。應捨
勿答。是捨置記。法四記者。一問生者皆滅
耶。答言如是。是一向記。二問滅者復生耶。
答言此分別。有因縁者滅而復生。無因縁
者滅而不生。二乘五蘊無大悲縁。無餘依
滅而更不生。如來之身但墮法數不墮生
數。有大悲故本願未盡。有因縁故滅而復
生。是分別記。三問聲聞善心爲勝・爲劣。應
返問彼。汝何所方。隨方爲答。是返問記。
四問第六蘊爲善・不善。應捨勿答。是捨置
記。佛受用身既墮法數。生者能滅是一向記。
故不可説是本性常。許從因生説是常
者。違比量故。金光明中説。法身者非是行
法。無有異相。異無有故。是自本故。是故
説常。如如法身非是行法。無有異相。如如
智法身是自本故。理智廣大冥合無相。猶
如虚空。是故説常。佛地論説。如如法身是
自性常。離諸分別及離戲論。本性常住無
生滅故。是故説常。涅槃依此説。佛即法。
法即是僧。僧即是常。常即虚空。虚空即佛
性。佛性即法身。如如智身是不斷常。衆生
無盡。本願不窮。復不入涅槃。中間無間
斷。與智冥合如空無限。亦離分別及諸
戲論。是故説常。唯説如如爲法身者。唯
自性常。攝大乘問。佛受用身及變化身既
是無常。云何經説如來身常。彼自答言。此
二所依法身常故。無性釋云。此非身常。依
常身故。此顯等流及變化身是異門常。非
自性常。又彼二身以恒受用無休廢故。數
數現化不永絶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
如來身常當知亦爾。無性釋言。又受用身
以恒受用無休廢故。猶如世間言常受樂。
雖非受樂常無間斷。而言常受。佛受用身
亦爾。彼彼菩薩受樂無廢。雖非常住而亦
言常。故勝鬘言。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
由佛化身數數現化不永斷絶。猶如世間
言常施食。雖非無間然數數施。其心不絶
名常施食。化身亦爾。數數現化不永絶故。
二身言常。是密意常 二自他二利門。金光
明説。善男子一切諸佛利益自他至於究
竟。自利益者是法如如。利益他者是如如
智。於自他利益處。一切得自在。成就種種
無邊用故。是故分別佛法。無量無邊種種差
別。雜集論説。佛受用身自利最勝。變化身
者他利最勝。自性身者倶利竝勝。他受用身
雖他利攝。從自受用受法聖財。最増勝故
但説自利。佛地・唯識。皆説法身寂靜安樂。
無動作故。正自利攝。金光明依此説自利
益者是法如如。不説有能爲増上縁益衆
生故亦兼利他。又與二身倶利爲依。二利
所攝。受用有二。自受用身自願行滿。能自
受用微妙法樂正自利攝。他受用身他願行
滿。令諸菩薩受大法樂他利所攝。由此二
故。或説受用唯自利攝。或説他利。或説倶
利。皆不相違。返顯經言能利益他是如如
智者。但説能爲受用變化利益他者是如
如智。不遮此智而是自利。變化身者唯爲
利他。現諸化相他利所攝 三有異無異門。
攝大乘説。諸佛法身依止・意樂業無別故。
當言無異。無量依身現等覺故。當言有
異。無性釋言。眞如無異。依止無別。利樂意
同。意樂無別。正覺涅槃種種業同。業無差
別。此説能依及所依同故。言無異。佛地論
説。法身實性諸佛共有。故無差別。就能證
因有差別故。假説差別。唯就所依説無
差別。體無二故。若就能依説有差別。體
有異故。攝論復言。如説法身受用亦爾。
意樂及業無差別故。當言無異。不由依
止無差別故。無量依止差別轉故。變化身亦
爾。佛地論説。其餘二身。各別因感各別自
性。實有差別。即攝論言。無量依身現等覺
故。當言有異。但無別執。利樂意樂事業平
等。説無差別。亦不相違 四三身形量門。
佛地論説。法身無邊。猶若虚空遍一切處。
不可説其形量大小。就相而言如空無際。
自受用身有色非色。非色無形。不可説其
形量大小。隨身及境亦得説言遍一切處。
有色諸法。大劫修因得勝根・境。一一相好
周遍法界。不同生死業有分限。所感身形
有小有大。佛無漏身於無量劫。値無邊佛。
斷無邊障。利無邊生。修無量善之所起故。
果亦無邊。由圓鏡智所變之身無限量故。
諸佛所變同處同時。其相相似不相障礙。終
無間斷受用法樂。唯佛所知。非餘根境。故
聖教説。無見頂相・無邊法音。一一功徳作用
無限。他受用身爲諸菩薩現種種身。言音
相好形量不定。梵網經説。我今盧舍那。方坐
蓮華座。乃至一國一釋迦等。花嚴等説。初
地菩薩見百佛國。一國即是一大千界。一界
有一釋迦化身。一四天下各一化身。一界即
有一大釋迦。四善根所見。百億小釋迦餘三
乘所見。初地自見百大千界一盧舍那。阿
彌陀佛量是此所見。如是二地見千。三地
萬等。積數應知。乃至十地金剛心菩薩將
成佛時。色究竟天上大寶蓮華相現周圓如
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量。此
一微塵一大千界。菩薩坐之而成正覺。彼所
見佛身量難知。自受用身彼所不見。法花
經等説阿難成佛國土之量。准此佛身他受
用攝。何地所見理准應悉。其變化身化地前
衆。資糧・加行二位見別。隨衆所宜形量不
定。釋迦丈六倍大衆生。彌勒千尺任生宜
見。他受化身皆是化色。四五塵性。非色功徳
雖無形質。而亦化現。成唯識説。無上覺者
神力難思。故能化現無形質法。現貪・瞋等
令餘知故。瑜伽論説。變化不能爲其四事。
一心。二心所。三根。四業果。雖無實用。現似
有之心心所法。即相分心。化似五根體四
塵性。雖似業果性即無漏。六年苦行・馬麥・
金鎗。雖皆似苦。實無漏故五所化有情共
不共門。自性・自受用無此分別。他受用及化
有此義門。佛地論中略有三説。一者皆共。
以一一佛皆能化生。福慧平等。多時修行同
求菩提。如説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佛。故知
皆共。二者不共。以佛所化本相屬故。是故
釋迦。底沙佛時。曾與慈氏同事彼佛。佛觀
所化。釋迦先熟。慈氏後熟。觀能化者慈氏
先成。釋迦後成。入火光定令釋迦見。七日
七夜翹一足讃。令超慈氏在前成佛。又
釋迦言。我所應度皆已度訖。又契經説。佛
涅槃時。觀一所化現在有頂。當生此間應
受佛化。留一化身潜住此界身現涅槃。
彼沒來生。留身方化。成無學已化身方滅。
又處處説。能化所化相屬決定。是故不共。如
實義者有共不共。成唯識論亦作是説。所化
共者。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爲身爲土。形状
相似不相障礙。展轉相雜爲増上縁。令所
化生自識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身。爲現
神通説法饒益。於不共者。唯一佛變。諸有
情類。無始時來。種姓法爾更相繋屬。或多屬
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
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爲無益。一佛
能益一切生故。此義廣如佛地等説 六三
身諸相門 七由幾自在得自在門 八三
身依止幾處門 九由幾佛法所攝持門
十受用・變化非法身門 十一功徳相應門。
此上皆如攝大乘説 十二有漏無漏識所
變門。如成唯識説 十三淨土差別門。如
別義林説 十四三身説法差別門。如楞伽
經。此三身義差別無邊恐厭繁文且略指
述。如十地經・金光明經・楞伽經・金剛般若
經・涅槃經・勝鬘經・解深密經・法花經・無垢
稱經・瑜伽・攝論・二般若論・對法・佛地・唯識・
寶性等論。及法花・無垢稱疏。廣辨其

  ◎佛土章第六
佛土義。以八門分別。一顯差別。二出體性。
三明因行。四彰果相。五釋分量。六解處所。
七共不共。八諸門辨
第一顯差別者。佛地論第七云。佛身有二。
一生身。二法身。若自性身・若實受用倶名法
身。諸功徳法所集成故。若變化身・若他受
用倶名生身。隨衆所宜數現生故。一切佛
土必有身居。身既有二故土亦然。生身土
通淨・穢。法身土唯清淨。或身有二。一實。二
權。實即法身。權即生體。土隨亦二。淨穢如
前。佛地經説。佛身有三。頌云。自性法・受用。
變化。差別轉。彼論云。自性法者即是如來初
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力・無畏等諸
功徳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受用者即受
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變化
者即變化身。爲欲利益安樂有情。示現種
種變化事故。雖淨法界體性無差別。而有
三身種種相異。轉變不同故名差別。身既有
三土隨亦爾。一法性土。二受用土。此二唯淨。
三變化土。通淨及穢。成唯識論第十卷説。
佛身有四佛土亦爾。一自性身。依法性土。
稱讃大乘功徳經言。是薄伽梵。住法界藏
説彼經典。住法性土也。二自受用身。依
自受用土。三他受用身。依他受用土。佛
地經云。住最勝光耀十八圓滿也。四變化
身。依變化土。此經所云住廣嚴城也。初三
身土唯淨非穢。後變化土通淨及穢。爲十
地菩薩現身及土非穢唯淨。爲地前菩薩
二乘衆現。通淨及穢。若爲分別煩惱及所
知障未盡。未證二空眞如者所現身土。
或淨或穢。若爲二分別障盡及已證二空
者所現身土。必是淨故。佛地論説。三身
有四句。一受用非變化。謂自受用身。二變
化非受用。謂變化身。三亦受用亦變化。謂他
受用身。四非受用非變化。謂自性身。亦同
唯識。大般若經第五百六十八勝天王會第
三卷説。佛有十身。一平等身。二清淨身。三
無盡身。四善修身。五法性身。六離尋伺身。
七不思議身。八寂靜身。九虚空身。十妙智身。
天王白言。何位能得如來十身。佛言。初地
得平等身。通達法性。離諸邪曲見平等故。
第二地中得清淨身。離犯戒失戒清淨故。
第三地中得無盡身。離欲貪瞋得勝定故。
第四地中得善修身。常勤修習菩提分故。
第五地中得法性身 觀諸諦理證法性故。
第六地中得離尋伺身。觀縁起理離尋伺
故。第七地中得不思議身。方便善巧智行
滿故。第八地中得寂靜身。離諸煩惱戲論
事故。第九地中得虚空身。身相無盡遍一
切故。第十地中得妙智身。一切種智修圓
滿故。天王復言。佛・菩薩身豈無差別。佛
言。天王。身無差別功徳有異。以一切法
同一法性故身無別。諸如來身具諸功徳。
菩薩不爾故功徳異。廣説無量譬喩顯示。
故知十身皆唯法身。法身依義既有十名。
是故眞如隨於勝徳。亦成十土一遍行土。
二最勝土。三勝流土。四無攝受土。五類無別
土。六無染淨土。七法無別土。八不増減土。九
智自在土。十業自在土。亦隨能證別分十
土。依義別故。佛地論云。又餘經説有十種
佛。即花嚴經。一現等覺佛。二弘誓願佛。三
業異熟佛。四住持佛。五變化佛。六法界佛。
七心佛。八定佛。九本性佛。十隨樂佛。前
五世俗。後五勝義。隨其所應三身所攝。且
隨麁相配三身者。初五化身。次二法身。後
三受用。既即三身。土亦三土。更無別義。瑜
伽第四云。復有超過淨居大自在住處。有
十地菩薩。由極熏修第十地故得生其中。
即花嚴云。有妙淨土出過三界。第十地菩
薩當生其中。亦即十地云。現報利益受佛
位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梵云
摩醯首羅。即瑜伽所云大自在。第十地菩薩
也。第十地菩薩將成佛時。往色究竟上坐
大寶蓮華成正覺故感得此土。既成佛已
土便無邊更無別處。對法第六云。復有清
淨世界。非苦諦攝。非業煩惱力所生故。非
業煩惱増上所起故。然由大願清淨善根増
上所引。此所生處不可思議。唯佛所覺。尚
非得靜慮者靜慮境界。況尋思者。此自受用
土唯佛所知。尚非十地・二乘境界。況非聖
位有尋思者之所能知。雖有諸教種種不
同及如上説。身土差別不過三四。更不釋
餘。如理應悉
第二出體性者。自性身土即眞如理。雖此
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以義
相爲身。以體性爲土。以覺相爲身。以法
性爲土。體具恒沙眞理功徳。此佛身・土倶
非色攝。非心心所。但依一如差別義説。自
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
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縁成熟。從初成
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爲純淨佛土。唯以
無漏色蘊。色・香・味・觸相續四塵。間斷亦聲。
五塵爲性。體具事相色法功徳。對法所言
唯佛所覺。尚非得靜慮者靜慮境界。況尋
伺者。即是此土他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平等
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純淨佛土
因縁成就。隨於十地菩薩所宜變爲淨土。
器土亦以無漏色蘊四塵五塵而爲體性。
譬如世間人王國土。以有情界及器世界
以爲體性。離二無別王國土故。由此他受
用身所有淨土。亦以成十地菩薩五蘊・及
金銀等所成四塵等器土以爲體性。無垢稱
經第一卷説。諸有情土是爲菩薩嚴淨佛土。
一切菩薩隨諸有情増長饒益。即便攝受嚴
淨佛土。乃至廣説。十善業道土。是菩薩佛土。
菩薩成佛時。大富梵行乃至正見有情來生
其國。故知有情及彼器界倶稱佛土。持髻所
言我見釋迦佛土嚴淨。復有無量寶功徳
莊嚴。亦他受用土。持髻乃是第八地故。法
花經云。衆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
安穩天人常充滿。梵網經言。我今盧舍那。
方坐蓮華座。一花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即
他受用土。世親菩薩淨土論云。女人。及根
缺。二乘種不生。皆他受用土。此之佛土。佛
所變者定唯無漏。菩薩變者通有無漏。第八
五識所變。唯有漏第六意識。或第七識及所
變通有無漏。其有情土通以五蘊功徳爲
性。其此器土具十八圓滿。佛變化身還居
自土。謂成事智大悲慈力由昔所修利他
無漏淨穢佛土因縁成熟。隨未登地有情所
宜。化爲佛土。或淨或穢。如彌勒土淨。釋迦
土穢。釋迦土中説無垢稱經。足未按前現
穢非淨。足按已後暫令見淨。説法花時。
十方佛集淨而非穢。未集已前穢而非淨。
涅槃亦言。爾時三千大千世界。以佛神力地
皆柔軟。無有坵墟土石沙礫。亦化土攝。隨
所宜生而現土故。此土亦以有情五蘊及器
四塵等以爲體性。佛變唯無漏。餘有情變
通有無漏。第六識及所變通有無漏。餘識及
所變唯有漏。雖有種種衆寶莊嚴。依法出
體。外土唯色。内土通五。所化有情五蘊成
故。或似有功徳。或似無功徳
第三辨因行者。此上經言。發起無上菩提
心。正是爲菩薩嚴淨佛土。菩薩證得大菩
提時。一切發趣大乘。有情來生其國。純意
樂・善加行・上意樂・六波羅蜜・四無量・四攝
事・巧方便・三十七種菩提分法・修迴向。善
説・息除八種無暇。自守戒行不譏彼短。十
善業道。合十八種淨修佛土。皆淨土因。
經下文言成熟八法生于淨土。香臺品言。
堪忍世界諸菩薩衆。成就八法。無毀無傷。
從此命終生餘淨土。一作思惟。我於有情
應作善事。不應於彼希望善報。二作思
惟。我應代彼一切有情受諸苦惱。我之善
根悉迴施與。三作思惟。我於有情應心平
等心無罣礙。四作思惟。我應於彼一切有
情摧伏憍慢敬愛如佛。五信解増上。於未
聽受甚深經典。暫得聽聞無疑無謗。六於
他利養無嫉妬心。於己利養不生憍慢。
七調伏自心。常省已過。不譏他犯。八恒無
放逸。於諸善法常樂尋求。精進修行菩提
分法。觀無量壽經廣説諸觀生淨土因。乃
至孝養父母。奉事師長。十念成就。皆淨土
因。佛地經論及攝大乘皆言。勝出世間善根
所起。唯説無漏善根爲因。雖有如是諸
文不同。各隨所化機宜本同。宜聞説行非
定唯爾。故對法云。非業煩惱力所生故。非
業煩惱増上起故。然由大願・清淨善根之
所引發。總而言之。淨土因者。一由善根。二
由大願。若不修善根佛土無因。不發大
願佛土無縁。因縁具足方感果故。如世
有支資愛・取潤方感内外二土果故。要修
衆行。以願爲資。方得生於佛土之中。不爾
便無見佛聞法生佛土義。總相雖爾。然佛
四土勝因各別。謂法性土唯以二空無分別
智爲其因縁。證法性理唯此智故。自受用
土。唯以自利後所得智爲其因縁。證事五
蘊唯此智故。他受用土及變化土。唯以利他
後所得智爲其因縁。般若經云。莊嚴佛土
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佛土。是名莊嚴佛
土莊嚴佛土。天親論云。智習唯識通。如是
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廣如彼
説。正與此同。此説佛土所化衆生其因乃
別。其法性土。十地菩薩亦以無分別智爲
其因縁。圓滿法性土十地不生。分有證會
菩薩亦得。如前已説。故諸論云。初地已往
生如來家。謂淨法界名如來家。於中證會
名爲生故。自受用土十地不生。知而不證。
他受用土十地菩薩後所得智爲其因縁。無
分別智加行智等而其助因。佛地亦言無分
別者。相資通論理智不爲事因縁故。若
變化土地前凡夫以加行智。二乘亦以後所
得智爲正因縁。此上所説皆正因縁。若兼
助因及縁助者。隨應理土以事行及願爲
縁助得。若事土者以理行及願爲縁助生。
有漏淨土以無漏爲助。無漏土以有漏爲
助。故對法云。唯以大願善根爲因而得生
起。諸教所説種種不同。皆隨所宜應時而
説。非即決定。無垢所言八法無瘡生于淨
土。佛地所言勝出世間善根所起。此二皆
是他受用因。無垢經言。發起無上菩提心
土。乃至十善業道是爲淨修佛土者。通説
有漏無漏二因相資生于他受用土。亦可通
説生變化淨土。觀經所説諸觀及孝養父母
等。乃至十念爲淨土因者。此有二義。一云
准攝大乘等。西方乃是他受用土。觀經自言
阿鞞拔致不退菩薩方得生故。非以少善根
因縁而得生故。無著天親淨土論言女人根
缺二乘種等皆不生故。攝大乘云。非唯由
願方乃得生。別時意故。如以一錢貨得千
錢。別時方得。非今即得。十念往生亦復如
是。十念爲因後方漸生。非由十念死後即
生。爲除懈怠不修善者令其念。佛説十
念因生淨土故。又説阿彌陀佛身量豪相
如五須彌。非他受用何容乃爾。又觀音
授記經言。阿彌陀佛滅度之後。觀音菩薩
次當補處。十地大形説當補處。非他受用
是何佛耶。二云西方通於報・化二土。報土文
證如前所説。化土證者。鼓音王經云。阿彌陀
佛父名月上。母名殊勝妙顏。有子。有魔。亦
有調達。亦有王城。若非化身寧有此事。故
觀經説九品生中。有阿羅漢須陀洹等。故
生彼者通有三乘。其土通是報・化二土。若
依前解。此是他受用身示現。亦有父母王
國。實即無之。實無女人惡道怖等。九品生
中阿羅漢等。借彼名説。實是菩薩。二釋任
情取捨隨意
第四果相者。佛地經言。最極自在淨識爲相。
彼論釋言。佛無漏心以爲體相。唯有識故。
非離識外別有其土。謂法性土即法性心。
此不離於無分別智相應淨識。識實性故。自
他受用及變化土。皆不離於佛後得智相應
淨識。然識有異。自受用土即第八識。他受用
土即第七識。其變化土即前五識。隨應是
彼後所得智相應識故。十地菩薩見法性土・
及他受用土。地前三乘見變化土。皆隨所
應不離見者有漏無漏能觀淨識。故此經
言。若欲勤修嚴淨佛土。先應方便嚴淨自
心。隨諸菩薩自心嚴淨。即得如是嚴淨佛
土。天親菩薩般若論云。智習唯識通。如是
取淨土。故修智因果識便淨。内識既淨。外
感衆生・及器世間國土皆淨。廣如經説。亦
隨見者所應之識。如前准知
第五分量者。佛地・唯識皆説。法性土雖非
色攝不可説其形量大小。然依事相其量
無邊。譬如虚空遍一切處。自受用土十地
經説。第十地菩薩。得生大自在宮。有十
果相現。有大寶蓮華座。周圓如十阿僧祇
百千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量。出第十地菩
薩。坐登正覺。既成佛竟盡未來際。相續變
爲純淨佛土。周圓無際衆寶莊嚴。隨法性
土量無邊故。他受用土。隨十地菩薩所宜
而現。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梵網經
説。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座。一華百億國。
一國一釋迦。攝論等云。初地菩薩悟十百門
見百佛土。一佛國土三千世界。三千世界
有百億四天下。四天下各有一化佛。三千
界中有百億化佛。初地菩薩見一百箇百億
化佛・一受用身。受用身居一大寶蓮花臺。
花有百葉。葉即三千大千世界。一受用佛名
盧舍那。百箇百億化佛名爲釋迦。不離一
盧舍那身有衆釋迦。二地菩薩見一受用佛
坐千葉蓮華。乃至第十地所見佛極大花葉
無邊。且二地中見初地所見十受用身盧舍
那・千箇百億化身釋迦。乃至十地見九地所
見無量受用身盧舍那・無量化身釋迦。大千
世界佛數雖多。不離釋迦之化故。名一
佛所化。又小乘中唯言一佛無多化身。亦
隨彼機説一佛也。或資糧道見一四天下
有一主佛。加行道中見三千界有一主佛。
初地以上漸漸増故。故他受用土其量不定。
其變化土或淨・或穢・或小・或大。前後改轉亦
無定限。隨生所宜一時現故。無垢稱經佛
足指按大千界淨。無垢將至預變毘耶一
城爲淨。説法花經初變大千。次變十方
各二百萬億佛國令淨。後更重變。故知大
小隨時不定。瓔珞經云。毘盧舍那佛是法身。
盧舍那佛是受用身。釋迦牟尼佛是化身。故
作是説
第六處所者。其法性土即眞如理。無別處所。
自受用土亦充法界更無別處。他受用土。
佛地經言。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彼論釋言。
非三界愛所執受故。離相應・所縁二縛隨
増言超過三界。故是道諦善性所攝。彼有
三釋。有義各別。有處説在淨居天上。有處
説在西方等故。有義同處。淨土周圓無有
邊際。遍法界故。如實義者自受用土周遍
法界無處不有。不可説言離三界處即三
界處。若他受用土或在色界淨居天上。或
西方等處所不定。法花亦言。衆生見劫盡大
火所燒時。我此土安穩。天人常充滿。十地
所見乃是報土。地前所見乃是化土。隨宜
而現。何得定方別指一處。欲令衆生起
勝欣心。別指處所。隨心淨處即淨土處。化
土必隨三界處所。任物化生即便現故。古
人於此種種分別。三界之外別有處所以
爲淨土。理必不爾。所化必有異熟識在。異
熟識在必是三界攝。何得出界。土非界繋
言超三界。非處有別。隨所化故
第七共不共者。成唯識云。其法性土。一切如
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土雖一切
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佛土。
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
同處同時隨應諸佛各變爲土。形状相似不
相障礙。展轉相雜爲増上縁。令所化生自識
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身。爲現神通説
法饒益。如此土衆生宜聞釋迦・彌勒・彌陀。
此等諸佛即共變之。於不共者。唯一佛變。
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性法爾更相繋屬。或
多屬一。或一屬多。如底沙佛令釋迦菩薩
超九劫等。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
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爲無益。一佛能
益一切生故。由此變化他受用土有共・不

第八諸門者。於中有十。一土主。二輔翼。三
眷屬。四任持。五事業。六攝益。七無畏。八遊
路。九所乘。十入門。第一土主者。佛地經云。
如來所都。謂諸佛土諸佛爲主。以殊勝故
非餘所都。唯屬世尊。或唯世尊住持攝受。
非餘所能。即三佛身各於自土爲主非餘。
謂法性土體性唯一法身爲主。自受用土雖
遍法界。一一自變各自爲主不相障礙。
他受用土及變化土。雖諸佛變。然一合相。
亦一相身。各各隨應攝受爲主不相障礙
 二翼輔者。其法性土及自受用。唯有佛居
而無翼輔。十地菩薩雖分能證。非是法身
之能輔翼。法身無相不説之故。他受用土。
佛地經言。諸大菩薩衆所雲集。謂此淨土常
有無量大菩薩僧常來輔翼。故無怨敵能
爲違害。諸佛慈悲於自識上。隨菩薩宜現
麁妙土。菩薩隨自善根願力。於自識上似
佛所生淨土相現。雖是自心各別變現。而同
一處形相相似。謂爲一土共集其中。佛地論
云。如是十地所變淨土。爲是有漏。爲是無
漏。略有三義。有義無漏。自無漏種願力資
故變生淨土。於中受用大乘法樂。能證眞
如得眞無漏常見諸佛。故道諦收。有義
有漏。謂自心中加行有漏淨土種子。願力
資故變生淨土。於中受用大乘法樂。七地
已前煩惱現起。十地修道煩惱及所知障種
在。第八識體能持彼故現受熏故。猶是有
漏。無記性攝。故非無漏。又非有情有
實身。身既有漏。所依淨土云何無漏。故唯
有漏。苦諦所攝。如實義者。十地菩薩自心
所變淨土有二。第八所變唯是有漏。有漏第
八相分攝故。爲有漏身之所依故。雖無漏
善力所資熏其相淨妙。而是有漏。隨加行
等所現亦爾。若隨後得無漏心變淨土影
像。是無漏識相所攝故。從無漏善種子生
故體是無漏。道諦所攝。其變化土三乘衆集。
二乘聖人菩薩凡夫之所集故。佛所變者唯
是無漏。餘所變者。有義唯有漏。無漏後得不
能變爲淨土相故。有義亦無漏。無漏後得
隨佛所變増上縁力亦變事相。理不乖故。
前釋爲善 第三眷屬者。佛地經云。無量天
龍人非人等常所翼從。其法性土・自受用土
二無輔翼。無相如前。他受用土唯有天人
以爲眷屬。無有餘類。雖超三界天等仍是
三界攝故。淨識如是。攝受變現爲嚴淨土。
故不相違。或爲成熟所化有情。示現如是
變化種類。如爲調伏劫比拏王。現化無量
轉輪王衆眷屬圍繞。或佛自化。或諸菩薩化
作此類。任持淨土莊嚴供養。引導他方翼
從如來。無量壽經亦言。命命鳥等皆是阿彌
陀佛之所化作。化爲二乘。莊嚴淨土亦復
如是。變化土中亦以眞實八部輔翼。他受
用土菩薩爲眞。二乘八部皆爲權現。非是
眞實得生中故。變化土中二乘八部皆是眞
實。十地菩薩皆爲權迹。十地不應生變化
土。權示化形生於中故 第四任持者。法
性土佛不假任持。自受用土自法樂持。他受
用土。佛地經言。廣大法味喜樂所持。十地
菩薩大乘法味喜樂所持。食能令住是任持
義。已超三界性是無漏。能斷有漏不應名
食。是任持因故亦名食。如有漏法雖障無
漏。然持有漏得名爲食。無漏亦爾。雖斷
有漏然持無漏云何非食。諸佛菩薩後得妙
智。能説能受大乘法味生大喜樂。或正體
智受眞如味生大喜樂。能任持身令不斷
懷。長養善法故名爲食。七地已前猶分段
生。非不資於段・觸等四。八地以上及一切
佛不資段食。可説資餘。諸論説爲示現依
止住食攝故。若變化土實資四食。亦得説
資法味爲食。如聞妙法花六十劫住故。然
此經下菩提分品言。既飡不死法。還飮解脱
味。以涅槃不死而爲食者。所證妙境生於
喜樂。可名食故。能持無漏亦與食名不
相違也。然此食體諸教不同。廣如別章及
法花疏 第五事業者。其佛法身或唯自利。
爲二身依。或通二利。自受用身唯有自利。
若他受用・及變化身。唯屬利他爲他現故。
佛地經云。作諸衆生一切義利。佛雖寂定。
由先所修加行願力。任運能作一切有情一
切義利。他受用土中多説妙法。少作神通
作利十地菩薩義利。變化土中多作神通。
少説妙法作利三乘一切義利 第六攝
益者。自性身土及自受用。已斷圓滿不説
攝益。其他受用攝益義者。佛地經云。滅
諸煩惱・災横・纒・垢。則諸煩惱名爲纒垢。如
是即名諸災横因。煩惱・纒・垢此中無故。所
作災横此中亦無。或煩惱者則十煩惱。三界
見修合有一百二十八種。纒有八種。謂無
慚・無愧・惛沈・睡眠・掉擧・惡作・嫉・慳。垢有
六種。謂害・恨・惱・諂・誑・憍。災横即是彼所發
業及所得果。所知障中種名煩惱。現起名
纒・垢。離此二種名爲攝益。如世封主雖
不攝受。但不爲災。封戸亦言主攝益我。
此亦如是。又現證得解脱煩惱・災横・纒・垢。
殊勝福智故名攝益。化身土中二乘聖者准
此亦爾。凡夫菩薩雖未永斷。制伏現行亦
名攝益。地前名爲損力益能。能轉道故。然
此諸位。分別二障四十心中漸能制伏。於四
善根加行道中能頓伏盡。初地頓斷名爲攝
益。倶生二障加行道中能漸伏之。十地隨應
能漸斷之。初地已上能頓伏盡。故名攝益
 第七無畏者。内有攝益。外無怖畏。法性身
土・自他受用・及變化身。久已無畏。佛地經
云。遠離衆魔。魔即四魔。是怖畏因。由此能
生諸怖畏故。佛皆無彼故無怖畏。他受用
土。十地菩薩離麁四魔。無五怖畏。煩惱・蘊・
死。漸斷位次隨應説之。其義可解。變化土
中。三乘聖者亦分能離。十住菩薩八相成道
能伏天魔。加行道中亦能制伏分別煩惱。離
煩惱魔。十住第四生貴住中。捨離生死出
三界故。分離死魔。入初地時分離分段死。
亦名分離五蘊之魔。是故無畏 第八遊
路者。佛地經言。大念・慧・行以爲遊路。彼論
釋言。若諸如來大念即是無分別智。由念安
住眞如理故。無分別智爲法性土所遊之路。
大慧即是後所得智。分別諸法眞俗相故。
爲二受用及變化路。此二皆有造作淨土増
上業用l故倶名行。通生淨土故倶名路。或
大念行是自利行。内攝記故。是法性土・及自
受用路。大慧行者是利他行。外分別故。是他
受用及變化路。上説佛已。十地菩薩。大念者
聞慧。大慧者思慧。大行者修慧。以此三慧
隨其所應親疎相資。爲其有漏無漏土路。
三慧皆通有無漏故。若變化土。地前三乘亦
以三慧爲其遊路。二乘修慧亦通無漏。凡
夫菩薩唯是有漏爲其遊路 第九所乘者。
御彼所乘行此路故。佛地經云。大止・妙觀
以爲所乘。止謂三摩地等持也。觀謂般羅若
慧也。止・觀等運故名所乘。路是總位。位中
止・觀各別名所乘。佛之三身恒乘於此入
三佛土。十地菩薩乘此入於他受用土。地前
二乘隨應亦乘此止・觀品入於淨土。若化
穢土。通散・定・慧以爲所乘。不爾無由生
佛土故 第十入門者。從彼入門御此入
故。佛地經言。大空・無相・無願解脱爲所入
門。解脱者涅槃。縁此妙智名之爲門。或無
漏智亦名解脱。離繋縛故。因此三門入淨
土故。且一義云。因無相門入法性土。觀
法・無相證眞如故。因無願門入自受用
土。於三界中無願求故。因大空門入他
受用・及變化土。達二我無入二土故。或云
三門皆入三種佛土。論説三門或各別。觀
三種自性。或皆能觀三種性故。此説佛門。
若諸菩薩因此三種無漏之門入他受用土。
若地前二乘亦因三無漏。或復有漏入於化
土。凡夫菩薩。唯因此三有漏等持入於化
土。不名解脱門。非無漏攝故。理實。他受
用・及變化土。皆有事乘遊路門等。爲令有
情欣樂實徳故就行説。其法性土・及自受
用皆量無邊。不説別有事門等相。他受用
土既有分限。皆依蓮華而方建立。佛地經
云。大寶蓮華之所建立。觀經亦言作懸鼓
想。有蓮華座。化土不定。或有或無。准此佛
土無蓮華故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
  加點畢天文十
五月六日未剋功終
  從兼繼僧正御房被下畢
 覺清五師 
  此一帖餘本之間覺清五師與奪之處全
部感得之由被申被返畢
天文十二
六廿六記之前大僧正兼繼
寛文十二年
十月日令修補畢
 清兼法印 
  享保七年
正月日謹拜讀了訓兼戒四歳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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