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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玄論 (No. 1853_ 吉藏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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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玄論卷第四

 胡吉藏撰 
二智義十二門
  一翻名門 二釋名門 三釋道門 四境
智門 五同異門 六長短門 七六智門
八開合門 九斷伏門 十攝智門 十一
常無常門 十二得失門
然昔在江南著法花玄論。已略明二智。但此
義既爲衆聖觀心法身父母。必須精究。故重
論之。此義若通。則方等衆經。不待言而自顯。
具存梵本。應云波若波羅蜜漚和波羅蜜。故
此經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爲父。智則波若。
度謂波羅蜜也。但翻波若不同。或言智慧。如
叡法師云。秦言智慧。或翻爲遠離。出放光經。
則釋道安用。或翻明度。出六度集經。或翻清
淨。亦出大品。叡法師用之。但波若具含智慧
明淨遠離等義。譯經之人隨取其一。以用翻
之。波若以斷衆惑遠離生死名相之法故云
遠離。明了無暗。故稱爲明。體絶穢染名爲清
淨。達照解知名爲智慧。雖有諸義。多用智慧。
智慧單複。又名不同。或單名爲智。如釋論及
此經稱爲智度。或但名爲慧。如釋論云。波若
秦言慧。或倶翻智慧。衆經多爾。今詳會此意。
義各有由。通而言之。則智爲慧。指慧爲智。雖
廣略不同。體無異也。翻爲慧者。凡有四義。一
欲分十度不同。二開空有義異。三明因果差
別。四就凡聖爲異。十度者。第六名波若。此翻
爲慧。第十云闍那。此名爲智。問闍那爲智。術
闍翻爲何物。答此云明。猶是智見之義耳。空
有義異者。照空爲慧。鑒有爲智故。此經云。知
一相門起於慧業。知種種相門起於智業。因
果差別者。論云。因名波若。果反名薩婆若。薩
婆若名一切智。則知。波若名之爲慧。慧名既
劣。宜在因中。智則決了故居果地。又佛照空
有皆盡。加以一切。菩薩未窮但名慧也。不得
云因中名智果名一切智。亦不得云因名智慧
果名一切智。但應言因名爲慧果名爲智。則
於因果優劣義彰。凡聖異者。如涅槃經云。波
若者一切衆生。此名爲慧。慧義既通。則凡聖
並有。如十大地中定慧之數。毘婆舍那目之
爲見。謂一切聖人明見理也。闍那爲智。通達
決了也。次翻爲智凡有三義。一者慧名既劣。
智則爲勝。今欲稱歎波若名爲智。二者欲顯
其名語便如云智度。若言慧度則言不便也。
三者欲明智則是慧名異體同故。隨擧其一。
次合稱智慧亦具三義。一明波若具鑒空有
故名含智慧。慧則照空。智便鑒有。二顯波若
通果及因。因中波若爲慧。果地波若爲智。故
三徳中有波若徳。三者欲明六度義含於十。
經中但明六度不明十者。以波若之名既含
智慧。第十智度蘊在其中。問既具三名。以何
翻爲正。答慧爲正翻。餘皆義立。所以知然從
多論也。此經云慧與方便。釋論云波若道方
便道。涅槃云波若一切衆生。闍那爲智。則配
諸菩薩故。智非波若。又第六名慧。第十爲智。
皆有彼此二名故知。以慧爲正。又論云。波若
不屬佛。亦不屬二乘。但屬菩薩。菩薩則道慧
道種慧。佛具一切智一切種智。又云。波若名
諸法實相慧。如是等諸文非一故。以慧爲正
翻矣。問若以慧爲正翻。何故經中多云智慧。
答經中多説六度故多云智慧。少説十度故
少明慧也。又六度之名皆有複翻。如布施等
不單名施。波若亦爾。雖復是慧。欲對上五。亦
存複名故云智慧也。次辨無翻義。有人言。波
若名含五義。不可正翻宜以慧當其名。如釋
論七十一卷云。波若定實相甚深極重。智慧
輕薄故。不能稱於般若。此招提用之。今謂不
然。釋論乃明不可稱義。非不可翻也。問稱與
翻何異。答稱則天竺已明。翻則來於震旦。反
彼爲此。前後不同義門各異。又論云。波若定
實相故不可稱。不言多含故不可稱。故此釋
爲謬矣。復有人言。波若不可稱者。此明觀照
智慧不能稱實相波若。實相波若性常住。觀
照智慧會境始生。故實相爲深重。觀照智爲
輕薄。北人釋也。是亦不然。經以五歎歎於波
若。不歎實相。云何言實相深重耶。又言。波若
定實相。則實相爲所定。波若爲能定。若言實
相爲深重者。可以實相還定實相耶。復有人
言。智慧輕薄不能稱波若者。此是世間智慧
二乘智慧。不能稱量菩薩大智慧耳。何者。大
智慧照實相理道成衆行。餘淺智慧豈能稱
耶。此南方人釋也。今謂不然。經云智慧不能
稱於般若。不言淺慧不能稱深慧。又淺深倶
名爲慧。則倶是輕薄。並不能稱波若也。今依
論釋之。論云。波若定實相故深重。智慧不能
稱也。所言定者。定是契會之名。夫萬化非無
宗。而宗之者無相。虚宗非無契。而契之者無
心。故聖人以無心之妙慧。契彼無相之虚宗。
即内外並冥縁智倶寂。智慧是知照之名。豈
能稱絶觀般若。問波若云何能會實相。答由
實相生波若故。波若能契會實相也。問依此
釋者猶是淺智不能稱深智。答深則愚智皆
絶。淺則猶有知照。非淺智不稱深智耶。問定
實相既是契會之名。與舊釋冥會義何異耶。
答語同而意異也。但釋冥會有二師。一云則
會是冥。以符合故冥。冥契不乖故會。無優劣
也。此莊嚴龍光之義。二云會是符合之名。冥
是混一之義。則冥勝而會劣也。何者。因中凡
有四義故未冥。一惑未盡。二體有生滅。三智
未周圓。四體依方所。故但稱會。佛果離此
四義。所以談冥。冥與無生爲一。則境智不分。
無應照之異。而無生不乖俗。冥亦不妨會。佛
果擧體冥。擧體會。會故應照滿十方。冥故一
切皆絶。今總問之。冥既與境混一者。智爲成
境爲不作境耶。若不作境云何言一。若智作
境者。境既無知。智亦無知。智既有知。則境亦
應爾。以其一故。若言與法性同絶故言冥會
猶與法性異者。則於會冥之日。猶見境智爲
二。何得經云菩薩與波若相應不見應與不
應合與不合耶。又具四義故方成冥者。波若
教佛智猶有生滅。則不得稱冥。亦無等法性
義。故無定實相之義也。問云何名甚深極重。
答夫論可稱則不名極重。良由極重故。故不
可稱。論主欲釋經不可稱義故云重也。問但
應言重。何故云甚深。答爲欲簡釋重義。非如
重物之重。乃是甚深故云重耳。問但言甚重。
何故復云極耶。答三乘同契實相。但二乘猶
如兔馬未盡其原。所以不得般若之名。不名
甚深極重。今欲簡異二乘明菩薩照盡其原
得名波若。故云甚深極重。問智慧何故云輕
薄耶。答波若體絶縁觀。智慧名主於觀。波若
體絶智愚。智慧名主知照。波若體絶名字。智
慧則猶渉名言。故對波若之重。明智慧之輕。
對波若之深。辨智慧之淺。淺猶薄也。問波若
體絶智慧。何故立智慧名耶。答不知何以目
之。強名智慧。雖立智慧之名。實不稱波若之
體。問但應言波若體深重波若名輕薄。智慧
體深重智慧名輕薄。云何乃言波若深重智
慧輕薄。答今依梵本。則云波若體深重波若
名輕薄。但用此意。則應云智慧體深重智慧
名輕薄。恐此義難顯。故譯經之人借此方智
慧。不能稱梵文波若也。問不可稱與不可量
何異。答經有五歎。謂大事故起。不可稱事不
可量事無等事不可思議事起。既別有無量
等事故起。則稱非量也。不可量則取無有邊
際。不可稱明甚深唯至重。例如法稱品明舍
利不能稱波若經卷。今智慧名義不能稱絶
觀波若也。問論云波若多智慧少故不能稱。
云何爲多少耶。答前約重輕釋不可稱。今就
多少明不可稱。謂少不能稱多。但解多少不
同。有人言。實相則無法不在故多。智慧局之
於心故少。今謂不然。前就定實相故明不可
稱。今約所含義明不可稱。波若體非愚智能
愚能智。智慧唯主於智。故波若多智慧少。又
波若定實相。實相既通。波若亦通。智慧不爾
故云少也。問已知波若翻不翻義。方便復云
何。答常啼品云漚和倶舍羅大師方便力。漚
和爲方便。倶舍羅名爲勝智。波若之巧名爲
漚和。其用既勝名勝智也。淨名以方便爲父。
取其生成之能。大品以漚和爲師。明有訓誨
之徳。善巧化物不證二乘。皆大師之力也
釋名第二。復有二門。一釋權實。二解大義。通
而言之。二智皆如實而照。並名爲實。皆有善
巧悉稱方便。就別言之。即波若名實。漚和稱
方便。略有八義。一者波若照實相境。從所照
爲名。故稱爲實。二者波若從實相生。從能生
受名故稱爲實。三者如實而照故。當體名實。
論云波若波羅蜜實法不顛倒。體離虚妄非
顛倒慧。故名爲實。四者對凡夫顛倒不實之
慧故。嘆波若爲實。五者對二乘未實謂實故。
明波若爲實。六者對方便之用。以波若爲
體。故名實。七者對虚明實。未是好實。非虚非
實乃名妙實。八者虚實爲二。非虚實爲不二。
二與不二皆名不實。非二不二。乃名爲實。是
故論云念想觀已除言語法亦滅也。方便者
是善巧之名。此義多門。今略論十對。一者直
照空有名爲波若。行空不證。渉有無著。故名
方便。此之照巧更無二體。雖巧而照。故名爲
實。雖照而巧。故名方便。問照空有並名實者。
空有二境應倶得稱眞。答能照之智皆名實
智。所照之境同稱實境。實智之中。有空智有
智。實境之中。有眞境俗境。此爲別也。問既有
眞俗。云何皆名實境。答是如實智境故名實
境。從智受名。又實是眞俗。非妄稱之。當體名
實。二者照空爲實。渉有爲方便。如釋論云波
若將入畢竟空。方便將出畢竟空。以空是實
相故名爲實。波若照空故名爲實。雖復照空。
即能渉有。此用既巧名爲方便。問若爾雖復
照有即能鑒空。此用亦巧應是方便。答此照
雖巧。但實智爲體故。隱其巧名與其實稱也。
三者以内靜鑒爲實。外反動爲權。問此義與
前何異。答此明若照若巧靜鑒之義皆名爲
實。以外反動故名爲權。四者波若爲實。五度
爲方便。所以然者。波若爲空解。空解故名實。
五度爲有行。有行故名權。問此與上照空爲
實渉有爲權何異。答前照空照有。皆是智慧。
故以二解分權實。今約解行以開二門。空解
爲實有行爲權。與上異也。問有行何故爲權。
答雖復照空即能起行。此義既巧。故爲權。又
空是實相有非實相。故空解爲實有行爲權。
五者照空爲實。知空亦空即能不證空。故名
爲權。所以然者。二乘不知空。亦復以空爲妙
極。故名空但空。所以證空。菩薩知空亦空名
不可得空。故不證空即能渉有。故名爲權。此
明直知空義爲實。實義即劣。知空亦空即能
渉有。此用既勝。故名爲權。然此二慧更無兩
體。初觀心未妙。故但能照空。既轉精巧。即
知空亦空。既知空亦空。而不壞假名。即能渉
有。始終論之。猶是一慧。約巧未巧故分權實。
六者知苦無常故名爲實。而不取滅名爲方
便。以生死身實是苦空無常過患之法。如實
照之故爲實。二乘知此。即欲滅之故無方便。
菩薩雖知。而安身處疾。自行化人。故名方便。
七者直知身病非故非新故名爲實。而不厭
離稱爲方便。此但就有門分權實。八者淨名
託跡毘耶。不疾之身爲實。現疾之迹爲權。此
據虚實之義以明權實也。九者以上照空有二
爲方便。照非空有不二爲實。非空非有即是
一實諦。照一實諦故名爲實。雖非空非有。而
空有宛然。不動不二。善巧能二。故名方便。十
者空有爲二。非空有爲不二。照二與不二皆
名方便。照非二非不二名實。淨名杜言。釋迦
掩室。乃名爲實。權實多門。略開此之十對。即
一途次第。並有經論。可隨文用之。論大義。問
何故波若名摩訶漚和不名摩訶。答通皆得
稱大。如上云漚和倶舍羅大師方便力也。別
而言之。波若稱大。略明十義。一者實相曠而
無邊。深而無底。無有一法出法性外。波若照
於實相故名大慧。漚和雖巧。不照實相故不
名大。問二乘亦照實相。何不名大。答二乘未
盡其邊。菩薩照窮原底。故名爲大。二者三乘
實智皆從波若中生。所以然者。所照實相既
一。即能照波若無二。但根性不堪故。於一波
若開爲三乘智慧。三乘智慧攝入波若觀中。
故名爲大。問云何於波若出生三乘慧。答由
實相故生波若。由波若故有菩薩。由菩薩故
有佛。由佛故有三乘。即波若爲本故出生三
乘。所以名大。問三乘同觀實相。乃以實相爲
本。云何以波若爲本。答要由諸佛菩薩體悟
波若。然後説三乘教。始得同觀實相故波若
爲本。問波若本出生三乘。應是三乘通教。答
勝鬘攝受正法出生五乘。猶如大地出四寶
藏。涅槃云。即是聲聞藏出生聲聞。即因縁藏
出生縁覺。即大乘藏出生菩薩。可是三乘通
教耶。又如法花明。長者宅内非但具七珍。亦
有瓫器等物。而名長者大宅。不名通宅。波若
亦爾。雖具有三乘之慧。而名菩薩法不名三
乘通教。問若非三乘通教。何故勸三乘同觀。
答勸三乘人同觀實相波若。不勸三乘人同
學摩訶波若。問摩訶波若何故非三乘通學。
答論云。波若不屬二乘。所以然者。既稱摩訶
般若。即是大乘。簡非二乘。故知。波若獨菩薩
法。又此波若名波羅蜜。波羅蜜者。到佛道彼
岸。二乘不到佛道彼岸非波羅蜜故。摩訶波
若波羅蜜。獨菩薩法不屬二乘。問經但云欲
得聲聞等當學波若。云何乃言。當學實相波
若。答釋論作此判。之尋文自當見也。又以理
推之。必非二乘人學勸摩訶波若。摩訶波若
既是菩薩觀智。豈令二乘學耶。如涅槃云。下
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上智觀故得菩薩菩提。
此乃明三乘同觀中道。豈令下智學上智耶。
問摩訶波若乃是獨菩薩法。而波若教中説
三乘人同觀實相。即是三乘通教。答若爾涅
槃經中。説三乘人同觀中道。應是三乘通教
耶。問若非三乘通教。何故令二乘人説耶。答
長者付財凡有二意。一欲顯教菩薩。二密教
二乘。此乃欲息於三乘同成菩薩。云何乃言
三乘通教耶。三者由實相生波若。實相既無
所依。則波若亦無著。以波若無著。能道成衆
行。亦無所著故不住三界。不中息二乘。直趣
佛道。以有引導之能故。名爲大。問五度本非
度。波若引導故名爲度。亦應五度本非眼波
若引導故得有眼。答通義亦類。別即不齊。如
五盲雖隨有眼趣道入城而得度名而盲體性
終自無眼。五度雖隨波若趣八正路至佛道
城。而五度體性終非波若故。開福慧二嚴意
顯於斯。問金剛波若云菩薩不住相布施如
日光明照見種種色。何得波若導五度不成
眼耶。答本以般若爲眼。五度非眼。但波若導
之令成無所得。不住三界。不墮二乘。趣佛道
故名爲眼。非是成波若之眼也。問若衆行中
以無所得爲眼。亦應以無所得爲慧。云何得
開福慧二嚴。答無所得即通。福慧即別。若以
無所得爲慧。亦有此義。但非波若之慧。所以
然者。波若有無所得。復有鑒照。五度但有無
所得。無有鑒照。故不名慧也。四者五十二種
大賢聖位在波若觀中。故名爲大。所以然者。
今即唯一波若。但明昧不同故。開成五十二
位。五者三大阿僧祇劫。修此大慧故名爲大。
六者能斷大惑。所謂無明。是故經云。無明住
地其力最大。二乘雖傾四住。未能斷之。菩薩
照窮實相。方除此大惑。故名爲大。七者拔三
界内外一切大苦故名爲大。八者諸大菩薩
之所行法故名爲大。九者於衆行中最勝無
過故名爲大。十者信之而得大福。毀之而招
大罪。故名爲大。此之十義。自有偏約波若。自
有具通二慧。可隨義配之。問波若待小名大。
不待小名大。答具有二義。一者待二乘小慧
故名爲大。問二乘爲小慧菩薩爲大慧。二乘
小波若菩薩大般若。何故言波若不屬二乘。
二乘心中名道品耶。答講者不體其旨。憙滯
此言。論云波若不屬二乘。此是摩訶波若。菩
薩大慧故。不屬二乘。非二乘之人無有空慧
也。不得小名大者。波若體性是大故言不待。
不如二乘智慧形凡則大望菩薩即小。問菩
薩形二乘即大。望佛即波若爲小。故在佛心
中變名薩波若。寧言體性大耶。答波若是因
中之極功在十地。故名爲大。不望佛也。又波
若通因果。果地波若即最上無過。故體性爲
大。如什公云。薩波若即爲老波若也。又言絶
待大者。得小名大。雖復絶小。猶未絶大。爲名
言所及。故非好大。大小雙絶。方是好大。問何
文證之。答題云摩訶波若。波若深重而智慧
不稱。亦摩訶深重。大不能稱。即其證也。又照
明品云。不作大小名爲摩訶。復是良證。問雙
絶大小。今非大非小。歎美爲大。還復待小。何
名絶待。答此大絶小絶大。故名絶待。問絶
大絶小名之爲大。即待大待小皆名爲小。還
是大小相待。何有絶待大耶。答望前即絶。
觀後便待。義不相違。問波若之大與涅槃
大何異。答通而爲言。即無有異。是故論云。
若如法觀佛波若及涅槃。是三即一相。涅槃
之照即是波若。波若滅之則是涅槃。涅槃無
累不盡名解脱。無境不照名波若。眞極可軌
稱法身。故具於三徳名爲涅槃。波若即是涅
槃。故亦具三徳。波若但是智慧。既名爲別。涅
槃亦但是果。果亦別也。問波若是涅槃三徳
中一徳。亦應涅槃是波若三徳中一徳耶。答
亦得爲例。以波若之別即成涅槃。亦取涅槃
之別成波若。波若之別即是智慧。涅槃之別
名爲滅度。故果徳涅槃佛地波若。皆具總別
也。問經説三徳成涅槃。何故不言三徳成波
若。答隨擧一徳皆攝。何故無耶。但教起各自
有由。涅槃教所興。正爲斥小乘灰斷不具三
徳。嘆大涅槃具於三。波若教起。正明因行斥
二乘無二慧。辨菩薩具權實也。問涅槃何故
據果波若何故約因。答涅槃名滅度。滅度者
大患永滅超度四流。此名必是究竟。故就果
門。波若名爲慧。慧猶未決了。宜約因也
釋道門第三。問釋論云。菩薩有二道。一波若
道。二方便道。云何爲二道耶。答有人言。波若
道即實相波若。方便道謂方便波若。是事不
然。大判二道以爲三例。一全依梵本應言波
若道漚和道。二具開此言應云慧道方便道。
三彼此合目如論所明。波若依彼之稱。方便
存此之名。今若言實相波若方便波若。皆稱
波若。即二道不分。又實相波若是境。方便波
若是智。豈可以境智爲二道耶。若言實相波
若是實慧方便波若是方便慧以爲二道。是
亦不然。論云波若方便以爲二道。何得皆稱
波若。若爾二道倶應名方便。又立三波若。皆
就波若道中論之。一實相波若。二觀照波若。
三文字波若。實相能生波若。故名波若。文字
能詮波若。以所詮爲稱。亦名波若。三觀照當
體名爲波若。問何故但立此三不多不少。答
凡有三義。實相爲能生之境。觀照爲所生之
智。文字爲能詮之文。要具此三不得増減。
又合此三以爲三雙。實相爲境。觀照爲智。謂
境智一雙。境智爲所詮。文字爲能顯。能所一
雙。境智則自行。爲衆生説。故有文字。自行化
他一雙。二者實相即無爲。波若。觀照即有爲
波若。所以然者。論云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
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實相既無生滅。
故是無爲波若。實相能生觀智。觀智始生故
名有爲波若。一切唯有此二。詮此有爲無爲。
名文字波若。文字從所詮爲名。通爲無爲。當
體明之。有爲所攝。三者實相是無爲波若。文
字是有爲波若。觀照亦有爲亦無爲。菩薩累
猶未盡。即未勉生滅故名有爲。佛即無惑不
淨。無復生滅。故是無爲波若。問何故有煩惱
即有生滅耶。答以有煩惱。不得了悟本自無
生滅故有生滅。若無煩惱。即悟觀心本自無
生即是無爲。不言轉有爲波若故成無爲也。
此三門總攝境智爲無爲理教因果故。但立
三也。問亦得實相爲實慧觀照爲方便以不。
答若以佛性爲實相。本自有之。名爲實慧。觀
照修習始生名爲方便。此非照有爲方便照
空名爲實。若權若實。始有之義皆名方便。本
有佛性覺照之義名爲實也。地論人。眞修波
若即本自有之。縁修波若即修習始起。性淨
涅槃方便涅槃亦爾。此猶是舊本始之義。問
與今何異。答本性清淨名爲本有。約縁始悟
本淨故名始有耳。然正道未曾本始。亦非垢
淨。又舊宗爲無爲決定是二。今明。未得菩提。
即無爲成有爲。若得菩提。即有爲成無爲。豈
離有爲別有無爲。如前釋也。爲無爲例然。諸
法本性清淨故名無爲。未悟本無生滅名有
爲。然波若未曾爲無爲也。問波若道既開三。
方便道亦有三不。答通亦有。謂境智文字。但
實慧從境立名。故必須辨境。方便從巧受稱。
故不須辨境。而文字即通二道也。然方便雖
不從境立名。實照世諦之境即亦具三也。觀
照既有爲無爲。方便亦爾。如來二智。即是無
爲。菩薩二道。猶是有爲。問實相波若唯是境
亦得是智。答有人言。實相波若但是境名也。
釋論四十三卷問曰。前説智慧名波若。今何
故説空爲波若。答果中説因如云食布。此義
應是因中説果。而言果中説因者。逆討明義。
智慧正是波若。實相能生智慧。智慧是實相
之果。而於智慧説實相爲波若。故言果中説
因。南北同此釋也。有人言。佛有三種。一者法
身二者報身三者化身佛。實相即法身佛。實
相可軌。名之爲法。此法有體。故名爲身。而實
相非佛。能生佛故。所以名佛。二者報身。即修
行會實相理。實相既常。報佛亦常。以法常故。
諸佛亦常。三化佛即應物之用。此北土論師
釋也。有人言。修空無相。會理圓通。心意識滅
煩惱清淨。此無爲波若。即是實相。若有行境。
未勉生滅。即菩薩六度。得十地差別。名有爲
波若。此南方尚禪師義也。復有人言。實相即
眞諦理。會此理煩惱盡故。離生滅同眞如等
法性。無爲而無不爲。即實相是境也。此亦南
方成實師義。今辨釋論意。可得有五句文。一
者因中説果。如名實相爲波若。二果中説因。
如説波若爲實相。三當因説因。實相非波若。
四當果説果。波若非實相。五非因非果。故論
釋實相。文云。因是一邊果是一邊。離此二邊
名爲中道。縁是一邊觀是一邊。離此二邊名
爲中道。故知。實相未曾因果。亦非境智。而隨
縁逐義。有上四句不同。衆師不應汎引隻文
以通圓旨也。問舊云實慧方便慧普皆稱慧。
何故二道不得倶名波若。答外國名波若。此
方翻爲慧。梵本名漚和。此土云方便。譯經之
人。欲定彼此方言故分於二道。若並云波若。
即兩名相監故。叡公述羅什譯經之體云。故
音失者。正之以天竺。秦言謬者。定之以字義。
不可變者即而書之。故知。二道不得倶稱波
若。問若爾舊何得云實慧方便慧。答欲明實
法方便倶有鑒照之功故。悉稱慧耳。此是義
釋。非立二道之名。立二道之名。但云慧與方
便。問何故波若名慧方便不名慧耶。答通而
言之。波若既照得名爲慧。方便亦照亦得稱
慧。方便既巧。波若亦巧。但立此二名。欲相開
避。隱顯互説。波若顯其照名隱其巧稱。方便
顯其巧稱隱其照名。所以然者。波若從實相
境立名。又當其體故。顯照隱巧。方便不從照
俗境立名。但取巧用故顯巧沒照。又慧名照
空。波若既是空慧。所以名慧。方便渉有不得
名慧。問波若照空名慧。方便渉有應稱爲智。
答如前釋之。方便非不照有。正以取巧能故
不云智也。問何以知波若爲體方便爲用。答
釋論第百卷云。問上已付囑竟。今何故復囑
累。答上説波若體竟。今説方便用。故波若爲
體。方便爲用。論又云。波若與方便本體是一。
而隨義有異。譬如金爲種種物。此明權實一
體約義分二。金喩波若。波若爲體。金上之巧。
譬於方便。方便爲用。問波若何故爲體。方便
何故爲用。答實相爲本。波若照實相故。波若
亦爲本。所以爲體。諸法爲末。方便照諸法故。
方便爲用。問何以知。實相爲本。答論初卷云。
三悉檀可破。第一義悉檀不可破。滅一切言
語。過一切戲論。第一義悉檀即實相。論又云。
除實相以外一切皆名爲魔。故實相爲本。又
迷實相故有六道。悟實相即有三乘。故實相
爲迷悟之原。所以稱本也。此是對虚妄名之
爲實。若無虚妄即亦無實。如前云。非境非智
非果非因。不同舊宗有天然實相境也。問若
波若爲本。即波若勝方便劣。何故六地名波
若七地稱方便。答金雖是體。未作巧物。則金
爲劣也。制金爲巧。即巧勝於金。六地雖得波
若之體。未得妙用故波若則劣。至七地時。波
若妙用。故稱爲方便勝也。是以論云波若清
淨反名方便。此言反者。照空之慧。未能渉有。
故空慧未巧但名波若。照空之慧。即能渉有。
故轉名方便。問曰。既反名方便。應失波若之
名便無二慧。所以然者。得波若時。未有方便。
得方便即無復波若。答二慧更無別。體巧之
空慧。即名方便波若。空慧之巧。稱波若方便。
譬如金巧巧金。巧不失金。金未有巧也。問空
慧有二巧。一照空不著。二即能渉有無滯。二
巧之中。以何爲方便。答波若略有四力。一者
照實相。二者無所著。三者斷諸惑。四者能導
方便。此四用即是次第。由不見一切相。而見
實相。實相既無所依。即波若亦無所著。以無
所著。衆累寂然。以無累故。能導方便。令渉有
無染。若然者照空及於空無著。是波若之力。
故囑空慧。即空慧而能渉有。此囑方便。故兩
巧不同。問方便渉有具幾力耶。答一有照境
之功。二有不證空力。三起行之用。問渉有無
著。是方便之功。波若力耶。答渉有即屬方便
之力。無著由波若之力。以波若無著。於波若
觀中。即有巧方便用。故此方便即能無著。問
方便云何能不證空。答波若照諸法實相。方
便能照實相諸法。故不沈空觀。名爲不證。如
釋論云。波若將入畢竟空無諸戲論。方便將
出畢竟空嚴土化人。此即證上諸力義。將入
畢竟空。即是照實相。無諸戲論。謂無所著及
斷惑之功也。方便將出畢竟空。即是爲波若
所導。又是方便不證照境起行之力。問波若
照諸法實相。云何方便即能照實相諸法。答
名爲諸法實相實相諸法。諸法宛然而實相。
實相宛然而諸法。諸法與實相。不二而二。
二常不二。由境既爾故。二慧得然。故波若
照諸法實相。而方便即能照實相諸法也。問
雖復實相而宛然諸法。漚和照此名巧者。亦
雖復諸法。而宛然實相。波若照之。何故不巧。
答通即例爾。如上隱顯釋之。又波若照實相。
而能不著。二乘亦有其分。則巧義不彰。故不
名方便。即空而能照有。此用既妙。故聲聞絶
分。菩薩獨有故。與方便之名。問若即空而照
有。既稱妙者。亦即有而照空。亦是妙也。答既
能即有而照空。便能即空而照有。此是慧有
方便解。方便有慧解。如此二慧。無有優劣。但
對二乘照空不能渉有。故明即空而起有用爲
妙稱爲方便。又對六地但得波若空觀未能即
空渉有。故今明即空渉有是方便也。問於有
不著於空不證。倶是善巧。何故不著之巧名
波若。波若即劣在於六地。不證之巧名方便。
方便即勝在七地耶。答如上釋之。又有是俗
諦離有即易。故波若巧劣。空是眞諦勉無即
難。故方便即勝。又入實相觀不著於有。即勉
凡夫地。即實相觀而照諸法故不滯空。離二
乘地。勉凡即易。故波若劣。超聖即難。故方便
勝。所以有六七優劣義也。問若爾六地二慧
未等。何得上云初地已竝。答初地望地前即
竝。形七地即未竝。所以然者。初地已來。即得
無生動寂無礙。但寂義小強動用微弱。故云
未並。至於七地。動寂無礙。二慧双遊。故稱並
耳。問何以知然。答若六地已來未並。入空不
見有。出有不見空。二乘亦爾。與菩薩何異。故
知。初地已來。便能已並。但微有強弱。故説未
均耳。問於空無著於空不證有何異耶。答二
乘入空不存四句。但是不著而不能不證。菩
薩入空既無可存。又即能渉有故名不證。問
二乘菩薩入空同無所依。何故聲聞住空菩
薩不證。答二乘以空爲妙極。依此無依。是故
住空。菩薩不以空爲妙極。知空亦空名不可
得空。不依此無依故能不證。如大品云。行亦
不受。不行亦不受。行不行非行非不行乃至
不受亦不受。是名菩薩無受三昧廣大之用。
不與聲聞辟支佛共。是故能不證空。又二乘
無願行資空。故入空便證。菩薩大願大行。資
空故入空不證。問論云。因名般若至佛即反
名薩波若。何得又云六地名波若至七地波
若清淨反名方便。答如前釋之。六地之時。波
若體強方便用弱。以體強故妙。於靜觀故。觀
空不著。以用弱故。未能即空渉有於有無滯。
至於七地。即體用倶等。既能觀空不染。即能
渉有無著。故名等定慧地。等定慧地。即波若
用巧。故云反。即從八地已上二慧倶巧。若至
佛地。即兩慧同反。實慧即反名薩波若。謂一
切智。方便慧反名一切種智也。問若至果反
名二智。即因中同名二慧。何故前云波若稱
慧方便不名慧耶。答因果立名各有其義。果
門照一切空境名一切智。照一切有境名一
切種智。倶從境立名。故宜並稱智。因門實慧
從境方便約用。故不得並名慧也。問若爾何
故菩薩道慧道種慧皆名慧耶。答因中之慧
自有多門。立名各異。道慧道種慧。亦是從境
立名。故宜並稱慧也。問若爾但應言道慧道
種慧至果反名一切智一切種智。云何言波
若方便反名二智。答論云。因中名波若。既反
名薩波若。因中方便理數反名一切種智。二
慧反爲二智。故不待言。問論云。波若反爲薩
波若。何處云方便反名一切種智。答波若名
慧。是照境之名。果地一切智。亦從照境爲稱。
二名相主故。云因名波若果名一切智。方便
就用爲目。一切種智。從境立名。兩義不同。故
經論不云方便反爲一切種智。然方便雖不
從境立名。而體實照有。故反爲種智。雖復無
文。理數應爾。又因中名權實二慧。果名權實
兩智。亦得即是其文
論境智門第四。夫智不孤生。必由境發。故境
爲智本。境非獨立。因智受名。故智爲境本。是
以非境無以發智。非智無以照境。非境無以
發智故。境爲能發。智爲所發。非智無以照境
故。智爲能照境爲所照。境爲能發爲智所照。
即境能爲智所。智爲能照爲境所發。則智能
爲境所。境之所照能發於智故。境所爲智能。
智之所發能照於境故。智所爲境能。不得言
境前智後。亦非智前境後。亦非一時。唯得名
爲因縁境智也。問以何爲境而能發智。答如
來常依二諦説法故。二諦名教。能生二智故。
二諦名境。開中曇影法師。注中論親承什公
音旨。什公云。傳吾業者。寄在道融曇影僧叡
乎。影公序二諦云。眞諦故無有。以俗諦故無
無。眞故無有。雖無而有。俗故無無。雖有而
無。雖無而有。不滯於無。雖有而無。不累於
有。不滯於無故。斷無見滅。不累於有故。常
著氷消。寂此諸邊故名爲中。詳此意者。眞故
無有。雖無而有。即是不動眞際。而建立諸法。
俗故無無。雖有而無。即是不壞假名而説實
相以不壞假名而説實相。雖曰假名。宛然實
相。不動眞際。建立諸法。雖曰眞際。宛然諸
法。以眞際宛然諸法故。不滯於無。諸法宛然
實相。即不累於有。不累於有故不常。不滯於
無故非斷。即中道也。由斯二諦發生二智。以
了諸法實相故。生漚和波若。以悟實相諸法
故。生波若漚和。漚和波若而宛然漚和。波若
漚和而宛然波若。以漚和宛然波若故。不著
於有。波若宛然漚和故不滯於無。不累於有
故常著冰消。不滯於無故斷無見滅。寂此諸
邊故名中觀。是以二諦中道。還發生二智中
觀。二智中觀。還照二諦中道。故境稱於智。智
稱於境。境名智境。智名境智也。二境既正明。
二智義明。故須約境以辨於智。二乘不得二
智者。良由不見此二諦。不得正觀者。亦由不
見二諦即是中道故也。問波若照諸法實相
漚和照實相諸法。即波若不照諸法漚和不
照實相。將非限局聖心失無礙妙用。答波若
爲漚和之體。漚和是波若之用。體鑒實相。用
照諸法。故開此二門。即智無不圓。照無不盡。
若同照實相。並鑒諸法。即二境不分。兩慧相
監。問舊説亦然與今何異。答波若體非不能
照諸法。但用既照不煩波若照耳。若用既照
諸法。而體復照者。即一境二照。亦應二境一
智生。是故二慧不並照也。舊義波若不能照
諸法。漚和不能照實相。雖復並觀。智用恒別。
即是格局聖心。封執二見。問前云波若不著
有方便不證空。後何故復云漚和渉有不著
波若鑒空無滯。答不著空者。凡有二義。一者
波若照實相。實相既無所依。即波若亦無所
著。此是般若之力。二不證空名爲不著。此方
便之力。不著有者亦具二義。一者波若入空
故不著有。二者方便爲波若所導。故能渉有
不著。亦是波若之力也。是故經中又言。波若
不著空。方便不著有。或言。波若不著有。方便
不證空。各擧一門義無違背。問若波若照空
漚和鑒有即二智皆照。何言波若無知。答波
若雖知。而無所知。雖無所知。而無所不知。問
波若知實相故言無知。亦即知波若故言無
知。答既約二境分於二智。即波若知實相故
言無知。不得云知波若故無知。若知波若即
是方便。問波若契實相即内外並冥縁觀倶
寂。方便照俗。何能知此波若。答波若無知而
知爲方便所知。知而無知。即方便不知。問波
若無知而知。知而無知。方便亦得爾不。答指
實爲權。指權爲實。權實不二亦得爾也。不二
而二。則無知而知。名爲方便。知而無知。稱爲
波若。問波若照空具知與無知。方便鑒有何
不然耶。答二而不二皆具二也。不二而二。波
若所知之境。是空能知之智爲有。故具知與
無知。而方便能知所知境智皆有。故波若有
知有無知。而方便但有知也。問云何波若具
知無知。答波若知實相即縁觀倶寂。是故無
知。而境智宛然。故不失知。此無知而知。知則
無知。問若爾與開善至忘彌存何異。答彼彌
存之義。終非至忘。至忘之義。終不彌存。今以
彌存爲至忘。至忘爲彌存故爲異也。問舊義
亦然。與今何異。答彼至忘時智終不作境。境
終不成智。則是境智二見。若智即是境。境既
無知。智亦應爾。若境則是智。在智既照。境亦
應然。今對此一門。略叙大乘樞要觀行淵府。
經云。貪欲則是道。恚癡亦復然。如是三法中。
無量諸佛道。貪欲則是道者。然貪欲本來寂
滅自性清淨。即是實相。如斯了悟便名波若。
豈有實相之境異波若觀耶。故境智不二。照
貪欲雖本寂滅而於衆生宛然有貪。便名方
便。傷其無貪謂貪。而欲拔之故。此方便即名
大悲。欲令悟貪無貪。與無貪樂。即此大悲復
名慈也。故一句觀行。具境智二門慈悲兩觀。
初信此法便名十信。次解此法稱爲十解。乃
至證悟究竟了達名爲佛心。豈非一貪觀中
具諸佛道。次論二經。問大品明實相不生不
滅能生波若。涅槃云十二因縁不生不滅發
於觀智。二經同釋境智。有何異耶。答略明四
句。一開因果開境智。二合因果合境智。三開
因果合境智。四開境智合因果。開因果開境
智者。則波若所明。因有道慧道種慧。果則一
切智一切種智。謂開因果也。實相能生波若。
則實智之境。世諦能生方便。爲權智之境。謂
開境智也。次合因果合境智者。如涅槃五性
之義。一因性。二因因性。三果性。四果果性。
五非因非果性。此之五性。更無二體。十二因
縁能生之義。則名爲境。所發之義。便名觀智。
觀智明了故稱菩提。菩提無累即是果果。然
十二因縁。本性清淨。未曾因果。亦非境智故
名非因非果。然此五性既無二體。則轉境爲
智。反因爲果。如斯因果。未曾因果。故名合因
果合境智也。三合因果開境智者。亦如大品
以波若爲因薩婆若爲果。因果更無二體。轉
波若之因爲薩婆若果故。什公云。薩婆若則
是老波若。此名合因果也。開境智者。實相雖
能生波若。而不轉實相之境爲波若。亦不轉
世諦之境。爲方便之智。故名開境智。次開因
果合境智者。亦如涅槃轉境爲智故。名合境
智。而有因與因因果與果果故。云開因果也。
問既轉境爲智亦轉因爲果。即應同境智倶
合。答經開因與因因果與果果故。言開因果。
而取境智。並作因因之名。沒境智之稱故。言
合境智。問二經何故開合不同。答涅槃就十
二因縁辨境智義。欲明衆生皆有佛性。衆生
即是十二因縁。因縁能生即境。所生即智。更
無二體故明合境智也。大品辨實相生波若。
能生即是無爲波若。所生即是有爲觀智。故
不轉無爲波若。成有爲波若故。開境智也。此
皆不二而二。故二經不同。若二而不二。更無
異也
同異門第五。問凡有五時二智。一照事中之
法爲權。鑒四諦之理爲實。謂三藏教二智也。
二照眞空爲實。鑒俗有爲權。此大品教二智
也。三知病識藥爲權。應病授藥爲實。淨名經
二智也。四照一乘爲實。鑒二乘爲權。法花二
智也。五照常住爲實。鑒無常爲權。涅槃二智
也。如上所明者。乃是釋大品教意。云何以噵
淨名經宗。答五時之説四宗之論。乖文傷義。
古已詳之。今當略説。尋一經之内。具有五文。
不待始終。方備諸智。如大品云。廣説三乘之
教。菩薩遍學諸道。即識照四諦之理爲實。鑒
事中之法爲權。故大品教中有三藏二智也。
波若鑒空。漚和渉有。九十章經盛談此法。即
空有二智。論釋畢定品。引法花經。謂三一二
智也。法尚品云。諸佛色身有去來。法身無去
來。則常無常二智也。知病識藥。衆經皆具。不
待言之。故大品一經。備五二智。淨名經中。具
諸智者。問疾品明三空自調爲實慧。嚴土化
人爲方便。即空有二智。弟子品云。佛身無爲。
不墮諸數。亦出現生死五濁。則常無常二智。
不二法門品。明聲聞心菩薩心不二。謂一乘
實智。照大小差別名三乘權智。問不二法門
云何即一乘耶。答不二之理。則是乘本故名
爲乘。由體不二之理故。生不二之觀。由不二
之觀。能導衆行到薩婆若。故十二門論明大
分深義。所謂空也。以通達是義。即通達大乘。
具六波羅蜜。無所障礙。問不二之理通爲三
乘之本。豈但一乘本耶。答理既無二。乘豈三
哉。但唱此言則知歸一。又無二之理。即是一
乘異名也。又尚明常住。豈不顯一乘。故知。淨
名亦具五二智。法花經具諸智者。方便品云。
我雖説涅槃。是亦非眞滅。諸法從本來常自
寂滅相。昔涅槃非眞滅。今涅槃爲眞滅。則昔
涅槃非眞常。今涅槃是眞常。又天親論釋壽
量品。具辨三身。化身則有始有終。報身則有
始無終。法身則無始無終。故知。具常無常義。
又若一乘之果猶是無常。即因異聲聞。果同
灰斷。是事不然。聲聞果則是一乘因也。安樂
行品明。知一切法空如實相。則是實智。知因
縁生。謂方便智。亦具空有二智也。序品列衆。
猶依小乘嘆聲聞徳。故知。亦具三藏二智。涅
槃備五不復待言。問若一經之内具諸智者。
衆經何別。答諸大乘經。通爲顯道。道既無二。
教豈異哉。但入有多門故。諸部差別。雖一經
之内具含五種。而明義傍正不同。三藏一教。
唯明事理權實。未辨餘門二智。大品以空有
爲正。餘義爲傍。法花三一爲端。餘皆汎辨。涅
槃以常無常爲正。餘悉兼明。問衆經何故有
此傍正。答有二種菩薩。一直往佛道。二迴小
入大。波若爲直往菩薩。説方便實慧不墮三
界。不住二乘。有兩健人。各扶一腋。直至佛
道。故法花云。有佛子。心淨柔濡亦利根。我記
如是人來世得作佛。此則指波若時事。不須
明三乘爲方便一乘爲眞實。又迴小入大之
人。於波若時通根未成。故不正明三一之義。
而畢定品引法花經。明退不退。蓋是波若後
分傍及之耳。三修比丘無常之執。至大品時。
其根未傾故。不廣明常住。波若漚和既是因
行。復須識果徳。是故大品後分略明法身常
迹有去來。又常啼本求波若故。以二慧爲正。
中道疑佛去來故。傍明本迹。問大品明有爲
波若無爲波若。豈不正辨常無常耶。答無爲
波若有二種。一者以實相境名無爲波若。所
生觀智名有爲波若。二者以佛果法身名無
爲波若。菩薩因慧名有爲波若。大品經。正明
境智爲無爲義。傍明因果爲無爲也。是以論
云。欲得有爲波若。當學無爲波若。此明欲得
觀智當學實相境。若言欲得於因當學果者。
於義不便也。又云。實相能生波若。正是以境
生智。若言以果生因。義亦不便也。若以實相
則是法身以如爲佛者。則此境智便是因果。
上五句中。以詳此意。問大品何故以境智爲
無爲是正。涅槃以因果爲無爲是正耶。答大
品明説菩薩行。實相能生波若。波若故有漚
和。故以境智爲正。涅槃盛明果徳故。因位以
來皆是無常。如來法身始是常住。故以因果
爲無爲是正宗。問大品明境智爲無爲。云何
傍正。答實相境雖是波若本。而釋論開波若
爲二慧。二慧則所生。是有爲波若。故以有爲
是正。無爲境傍。故不得以境爲宗。問大品不
住法住波若具足六度等萬行。爲是有爲爲
是無爲。答不住法者。不住一切有所得法。以
不住一切法故。則住波若。此則是實相無爲
波若。次下具足六波羅蜜中。第六波若則是
有爲波若。此凡明三法次第。一者能生。謂實
相無爲波若。二所生觀智有爲波若。三導成
因果之行。問何以知不住法住波若是實相
波若耶。答第六度中既是有爲則知。初是無
爲也。又論辨六家解波若。第六則是實相。仍
引不住法住波若。故知。第六則是實相。法花
經。正爲迴小入大之人故。明三乘爲方便。令
其捨小。示一乘爲眞實。勸其取大故。正明三
一二慧也。既捨小求大。則發菩提心。修菩薩
行。須學空有權實。不著三界。不墮二乘。直至
佛道。但大品既以廣明故。法花但略説也。三
根聲聞。於法花之座。不執無常故。未明常樂。
但既説一乘之因。須辨一乘之果。是故後分
略明於常。又説常住成前一乘。若是無常。還
同灰斷。既異昔三。則知常住。是故略辨常無
常也。涅槃教起。正爲無常之執。故開常住。三
一空有前教已明。但略説之。問波若爲直往
菩薩。法花爲迴小入大之人即攝縁已周。涅
槃教興復何所爲。答設教多意。不可一途。大
品爲十九因縁。涅槃所爲非一。依法花釋此
意者。諸子有二。一者失心。即鈍根之人。二不
失心。謂利根人。雖有直往之與迴小聞波若
法花並順悟。謂不失心子利根人也。餘失心
鈍根。猶未服藥。雙林唱滅爲説涅槃。方乃取
信。若然者。始蓮花藏終跋提河。但有利鈍二
縁。爾前爲利根人。涅槃之教爲鈍根人。又波
若法花之座。皆已得道。今聞涅槃。 更復進
悟。故云。爲人中象王迦葉菩薩。説是經也。又
有二縁。一歴教已得悟道。二但聞涅槃則便
取信。故波若法花。雖爲兩人。更説涅槃二智。
別論二經。問大品淨名二智何異。答凡有三
説。五時者云。大品照空有分二智。淨名知病
識藥。應縁授教。如上釋之。四時義云。大品淨
名同是第二時攝。照空爲實。鑒有爲權。但大
品通説淺深。淨名偏明八地之法。北土人云。
淨名是圓頓之教。非染非淨染淨双遊。今謂。
並不然。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爲父。一切衆導
師。無不由是生。此則空有二慧。斯乃遍貫方
等。豈局大品耶。又波若鑒空漚和渉有。此總
攝諸智。知病識藥應病授藥。縕在其中。豈得
彼波若二智不攝淨名權實。故釋爲非。龍樹
烈十大經。謂法花等。而波若最勝。豈言大品
通説淺深淨名獨明妙道。若言淨名是八地
已上之人故法妙者。如來爲究竟果徳説於
波若。即應最深。又身子善吉小人。説之便非
大法。若云淨名辨不思議巨細容入故爲深
者。大品明指障風力毛擧大千。豈不明耶。又
波若漚和不思議之本也。借座請飯不思議
之迹也。如大品盛明二慧。則辨不思議本。淨
名現通。乃顯不思議迹。何得本通淺深迹獨
爲妙。若云三乘通學波若故通淺深者。淨名
亦辨二乘之人皆以無得爲得。豈不通耶。若
言此經是圓頓教者。是亦不然。大品等辨菩
薩權道方便適化不同。寧獨以此經爲圓頓
耶。今所明者。大品淨名所明二智。有同有異。
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爲父二經同辨斯法。但
大品前明實慧。後辨方便。故九十章經開爲
二道。六十六品明波若。後二十四品明方便
道。所以前明實慧。後辨方便者。實相爲本。諸
法爲末。波若照實相故。波若爲本。方便照諸
法故。方便爲末。此示二本二末。從本至末從
體起用。故前明實慧。後辨方便。二者一切諸
見凡有二種。一者有見二者無見。波若斥其
有見。方便破其無見。即顯中道。遠離二邊故。
前明實慧。後辨方便。謂破見次第也。三者菩
薩退有二事。一貪三界二取小乘。方便實慧
故。不著三界。實慧方便故。不墮二乘。即入菩
薩位。得至佛道。要前離三界。後離二乘。故前
辨實慧。後明方便。此如法花經五百由旬嶮
難惡道。三界爲三百。二乘爲二百。先離三百。
後離二百。故先明實慧。後辨權慧。故大品中。
以二乘合爲一百。但明四百。雖開合爲異。與
法花大同。如彼廣説。又叡公釋論序云。正覺
知邪思之自起故。阿含爲之作。鑒滯有之由
惑故。波若爲之照。若然者。波若即破小乘之
有故。前明實慧。雖破著有。復恐證空故。方便
破空。此約教之前後爲次第也。五就位明次
第者。前明波若道。謂六地已還。次約方便道。
則七地已上無生法忍。此皆大判爲言。龍樹
云。波若中非無方便。方便中非無波若。但前
多明波若。後多明方便。次淨名經辨二慧者。
前明方便。後辨於實。所以然者。此教所興正
起於疾。故云。其以方便現身有疾。以有疾故
便有方丈二會菴薗兩集。故前明方便。後辨
實也。又成就衆生淨佛國土。此是菩薩方便
用故。佛國一品。明淨佛土。方便已去。辨成就
衆生。是以此經多明方便。又大品多明實相。
少現神通。淨名多現神通。少明實相。又大品
多明實慧方便。淨名經多辨權實二慧。問權
與方便有何異耶。答通即無別。皆是善巧之
義。別而爲言。方便則長。權語則短。今總明
三句。一照實相爲實慧。鑒萬法爲權。二靜鑒
萬法爲實。外反動爲權。三就動用。以不疾之
身爲實。託疾方丈爲權。初照實相名爲實慧。
自餘三門。皆屬方便故。權義短者。但取外示
反動名之爲權。故權是方便中之別用。所以
言短。問權與方便既有短長。兩實亦得爾不。
答方便之實則長。權實則短。所以然者。方便
既無所不爲。實慧照無所不爲而實無所爲。
是故長也。權智但是有中反動。實智是有中
之靜鑒。故權實則短。問外示反動爲權。則照
動無所動爲實。但立此二成權實不。答外示
反動爲權。此是應病授藥。必須内靜鑒根藥
爲實。方成二慧。空慧不知根藥故。不成二慧

長短門第六。總論衆經。具有四句。一實智長
權智短。二權長實短。三倶長。四倶短。實智長
權智短者。此約動靜以分二智。靜鑒空有爲
實故。實義即長。外反動爲權。權但是有用。所
以爲短。問内靜鑒空有實智既長。外動雙説
空有。如説二諦。又雙現空有。如文殊爲世王
現虚空身。又示丈六千尺之身。若爾動用亦
通空有。則二智倶長。答雖外説空有。但從鑒
有智起故。權爲短也。所言權長實短者。此約
鑒空爲實照有爲權。分於二智照空爲實。實
智唯是靜鑒故名爲短。照有爲權。權備動靜
内照根藥爲靜。外應病授藥爲動。權通動靜
故言長也。二智倶長者。就空有以分權實。實
智照空。權智鑒有。鑒有之中。明動靜二有。實
智照空動靜皆空。是故二智無有長短。二智
倶短者。但就有中以分於二。内靜鑒有爲實。
外動用爲權。故倶短也。亦如淨名不病之身
爲實示疾之義爲權。問但就有智開於權實。
就照空智亦得開之。答實智明二不二義。又
當其體。是故不開。權智是不二二義。又爲其
用。所以開兩。若欲爲類照生空之淺爲權。鑒
法空之深爲實。又二乘之空名爲權空。菩薩
之空稱爲實空。照此權實二空。亦得爲權實
二智
六智門第七。興皇和上。昔講此經。明六種二
智。以爲三雙。謂方便實權實。實方便權方便。
方便權實權。故有兩實兩權兩方便也。方便
實者。對方便以辨於實。謂知實相慧故名爲
實也。權實者。凡有二義。一就菩薩辨之。如照
有爲權。就此權中。更復明實。如内靜鑒根藥
爲實。外反動爲權故名權實。又如不病之身
爲權中之實。亦明權實。二約聲聞明權實者。
二乘照事中之智爲權。鑒苦空之理爲實。今
以大望小明二乘之實者。蓋是權明實耳。非
究竟實也。次雙云。實方便權方便者。實方便。
即對照實相之智名爲實方便。權方便者。即
對上二乘之實明二乘方便。此是權方便耳。
三雙云。實權方便權者。實權即從實起權。故
名實權。如照空有皆名爲實但取外用目之
爲權。又實權者。二乘之權此是虚權。菩薩之
權名爲實權。方便權者。此以照空爲實。照有
爲方便。就方便中。更復起權。如内照有爲實
外動用爲權。此之六門成長短義也
論開合門第八。二智具有開合四句。一者開
於二慧。如前所明。照諸法實相故名波若。照
實相諸法稱爲漚和。如來内照此二故有二
慧。佛從此二生故。有父有母。外爲衆生還説
此二。如釋論云。初説波若道。次明方便道。初
明佛母經。次明佛父經。所以波若爲十方三
世諸佛父母尊經。信之而得大福。毀之而招
大罪。問既以二慧爲父母。何者爲祖父母耶。
答約境智分之。即實相及諸法二境。能發生
二智。即祖父母。是故爾炎名爲智母。若據衆
行爲論。由大悲故方有波若。即大悲爲波若
母。亦由大悲故有方便。是方便之母。即是父
義。但合説之耳。此即是開二慧也。問若以波
若爲母方便爲父。何故論云波若爲母般舟
三昧爲父。又云波若母五度爲父。答般舟翻
爲現前。現前者。現前見佛。此是有行。故屬方
便名之爲父。五度有行。亦屬方便也。次第二
合二慧者。明波若與漚和皆是波若。所以然
者。波若爲體漚和爲用。體即波若之體。用是
波若之用。故皆名波若。如來雖説大品九十
章開。於二道皆稱摩訶波若經。不以後爲方
便。故知。二慧皆名波若又如論云。以金爲種
種物。而即是金更無別體。又如六度中合方
便與實慧皆名波若。問何以知然。答餘五度。
但明五種有行。不辨照知空有。今照空義屬
波若。知有義亦屬波若。故知。二慧皆名波若。
即是合權實皆名實義也。第三合權實皆名
權者。照有功用既名爲方便。照空之巧。亦是
方便故。二照同巧。即兩皆方便。又如七地中
名方便波羅蜜者。釋論云。是時波若清淨反
名方便。以至於六地波若用猶未妙故。不名
方便。至七地即波若用妙故名方便。如七地
文從方便慧起十妙行。雖知三界空而莊嚴
三界等。故知。二慧皆名方便。對此義。亦得六
地有方便與波若皆名波若。又如勝鬘云一
乘大方便。一乘之中。若照空照有。説空説有。
皆名方便。以悉是諸佛大善巧故。亦是合二
慧爲方便也。四者不開不合。即泯上三句明
諸法。正觀未曾有實。亦未曾是權。亦未曾開。
亦未曾合。故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佛
不能行佛不能到。而今有開合實權者。皆是
無名相中。爲出處衆生故。明開合不同耳
斷伏門第九。先依中論疏。先立異家義。然後
辨。問二智云何斷煩惱耶。答此經云。佛爲増
上慢人説斷煩惱。實不斷也。問曰。大小經論
皆明斷惑。云何不斷。答若言斷者。今請問之。
爲有惑可斷耶。如其實有即不可斷。又經云。
若法先有後無。諸佛菩薩即有過罪。云何言
斷。如其無惑。竟何所斷。又有惑即是有見。無
惑名爲無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並是煩惱。
云何煩惱斷煩惱耶。又縱有煩惱者爲所斷
慧爲能斷。爲見惑故斷不見斷耶。如其見者
即明闇並。云何斷耶。若不相見。復何所斷。
若言解惑相違而懸斷者。即天竺燃燈破震
旦闇。一品之解。除一切惑。又慧獨能斷。假伴
共除。若獨能斷者。菩薩何故修八聖道。獨慧
不斷。雖復假伴。亦不能斷。如一盲不見衆盲
亦然。又一念斷爲相續耶。若一念者惑亦一
念。即與倶謝。何能斷耶。若相續斷者。爲滅故
續不滅續耶。滅即復無所續。不滅無復能續。
云何續耶。以是推之。即無所斷。是以不應言
智斷惑。問若爾應無有斷。何故經云。一念相
應慧斷煩惱習耶。答如上推之。即畢竟無斷。
如是了悟即是斷也。所以然者。於一切處求
解惑無從。即心無所依。心無所依。即衆累清
淨。故名爲斷也。斷與不斷不相違。問以無所
依名爲斷者。爲波若斷爲方便斷耶。答舊云。
波若是空慧故斷。方便照有即不斷也。今明。
有所得空有二慧倶不能斷。無所得空有倶
能斷也。但不二而二。開二慧不同。方便實慧。
即不斷而斷。實慧方便。斷而不斷。問何故爾
耶。答有所依著。是諸煩惱根。諸法實相。是無
著之本。由實相無所依故生波若。波若即無
所著故衆惑清淨。故名斷也。問若會境生智。
然後斷惑與他何異。答不言惑外別有實相
故會實相斷。但了煩惱本自不生今亦不滅。
即是實相。故名會實相斷。問爲但波若斷薩
波若亦斷。答此義舊有二師。或言金剛心斷。
是波若斷。或言佛智所斷。即薩波若斷。今明。
大品云。菩薩無礙道中行。佛在解脱道中行。
無一切暗。詳此文意。無礙解脱倶有斷不斷
義。若一念正觀惑不現前。即無礙正斷。解脱
出居累外。故解脱不斷。故云。佛在解脱道中
行。無一切暗也。若言解脱續於無礙鎭前無
惑之處遮未來惑不得續生。即有遮斷。故亦
名斷。無礙正斷故。得言金剛惑盡。未有解脱
遮未來惑。得云不盡故。盡與不盡二既不違。
問波若爲無礙薩婆若爲解脱者。得言地前
爲無礙初地爲解脱不。答有人云。亦得如此。
小乘即苦忍之前習行未久。但伏非斷。大乘
地前修行積時。是故能斷也。今謂不然。大小
乘義。乃優劣懸殊。如來制立大格相似。小乘
即七方便伏苦忍斷之。大乘三十心伏初地
斷也。初地中自開無礙解脱。無礙正斷解脱
遮斷。如上釋也。問爲轉無礙爲解脱。爲無礙
謝解脱生耶。答毘曇即謝。成論即轉。斥此二
説。餘處已明。今略陳之。金剛若謝別有佛果。
云何波若反名薩云若。轉金剛而成佛者。云
何轉無常之法而作常耶。今明者。具有轉謝
及不轉不謝。若了悟金剛本不生滅。即金剛
是佛。故不轉不謝。是故經云。一切衆生本來
寂滅。不復更滅也。於妄謂之心。息生滅之見。
故名爲謝。約了悟之者。前謂生滅。今悟無生
滅。是故名轉。二文一會義無所違。問若地前
伏初地斷者。何得釋論云初地時未捨結七
地方斷耶。答衆師不同。生公用大頓悟義。唯
佛斷惑。爾前未斷。故佛名爲覺。爾前未覺。瑤
師用小頓悟義。七地方斷。引向文證之。今明。
皆無所妨。大經云。唯佛名眼見佛性。十地已
還皆稱聞見。即唯佛斷惑。爾前不斷也。初地
已來。但斷麁累未除細惑。故云不斷。七地除
細故言斷耳。故各有其義。不應偏執。問爲中
伏假斷爲假伏中斷。答適縁取悟無有定也。
自有中伏假斷。如求性有無不可得故名非
有非無。目之爲中。此但伏性有無猶未斷也。
次明假有假無。即性有無始斷。所以然者。識
假有假無。即知畢竟無有定性有無。故名假
斷也。次明假伏中斷者。對性有無。説假有
無。以伏性有無故云假伏。次明悟假有不有
假無不無非有非無名中道。前性有無始得
永斷故。名假伏中斷也。問亦得假伏假斷中
伏中斷以不。答亦有此義。如識假有無即性
有無永斷。名爲假斷也。自有識假有無。但伏
性有無。猶未斷也。自有悟非有非無。但伏於
性。自有悟非有無。性惑永斷不須説假也。問
云何名假名惑實法惑耶。答成論師云。縁假
迷假稱假名惑。則迷假人柱等。縁實迷實名
實法惑。如迷五塵等。今明。此是三藏一部之
義耳。大乘假實惑者。即向所明之。即前之假
名爲假惑。即前之實名爲實惑。所以然者。諸
法未曾假實。今有此假實。良非惑耶。問大乘
亦有假名實法義不。答二是假名。不二爲中
道。中道即是實相。故名實法。迷因縁假名二
諦稱爲假惑。迷不二實相目實惑也。問云何
迷耶。答不二二名爲二諦。二不二爲中道。二
定二故名迷假。不二定不二稱爲迷實。又二
不二皆名爲假。非二不二方爲實。迷此假實
名假實惑也
攝智門第十。問權實二智攝智盡不。答攝智
皆盡。經有一智二智三智四智五智乃至七
十七智。皆二智攝。攝一智者。即如實智。如實
智即是佛眼。佛眼無法不見。而無所見。無法
不見。名權智。而無所見名爲實智。問如實智
但是照實相智。唯應是實智。云何有權智耶。
答此明如實而知名如實智。故具二智也。次
攝二智者。則一切智一切種智。但此二智凡
有六門。一空有分二。一切智爲空智。一切種
智爲有智。此則權實攝也。次以總別分二。總
相知爲一切智。別相知爲一切種智。但總別
三門。一以苦無常爲總相。陰入界爲別相。二
以無生滅爲總相。諸法差別爲別相。三以略
爲總相。廣爲別相。如苦諦爲總相。廣分別苦
有無量相爲別相。三別中取初義。第二義猶
是空有。第三義屬後廣略也。三者略説爲一
切智。廣説爲一切種智。如上釋也。四者因爲
一切智。果爲一切種智也。問二智倶是果門。
云何分因果耶。答例如菩提涅槃爲果及以果
果。涅槃既是果果。即菩提亦得爲因。此義論
因果。今亦然矣。五者小乘名一切智。大乘名
一切種智。此明小乘總相知十二入苦空無
常。爲一切智。大乘遍知一切法爲一切種智。
六者一切種智爲空智。一切智爲有智。以種
名性。性即實相理爲諸法根本。故名爲種。一
切智知一切法爲有智也。次攝三智門者。三
智多門。涅槃云。一者波若一切衆生之慧。所
謂下智也。二毘婆舍那謂二乘智即是中智
也。三闍那佛菩薩智謂上智也。又云。波若別
相。智別知諸法。毘婆舍那總相。智總知諸法。
闍那爲破相。破相者。波若知有。毘婆舍那照
空。闍那捨於空有。即中道智也。又如波若三
慧品説。二乘爲一切智。菩薩道種智。佛一切
種智。二乘名爲一切智者。十二入攝一切法。
二乘知十二苦空無常名一切智。論云。此但
有一切智名。而無一切智用。猶如晝燈但有
燈名而無燈用。問云何無用。答佛具知一切
法別相。然後能知一切總相。故名一切智。二
乘但總相。知一切不能一一別相而知。如涅
槃云。二乘但知於苦。不能分別是苦有無量
相。我於彼經。竟不説之。即二乘不能別知。故
但有一切智名。而無一切智用也。道種慧者。
菩薩知四種道。人天謂福樂道及三乘道。知
佛道自度度他。餘三道但度他也。佛名一切
種智者。此一切種智。實異前一切種智。前一
切種智。但知有法。今合知空有名一切種智。
經云。知一相故名一切種智。又云。知一切法
行類相貎。名一切種智也。此三智中。一一皆
具照空有。皆有權實二智也。次地持論有三
智。一清淨智。斷五住惑盡故云清淨。即照第
一義空智也。二一切智。即照有智也。三無礙
智。無功用智。照一切法。無復功用故。云無
礙。初是實智。後二爲權。次攝大乘論有三智。
一加行智。即進求上地心。二正體智。證如之
智。謂實智也。三後得智。即寂而動。謂權智
也。此三智即爲次第。前有進求之智。次正得
實觀。後從實起用。地地中皆具此三智也。又
四智攝入二智者。攝大乘論云。一切智一切
種智無礙智無功用智。前二知空有。次一不
從師。後一無有功用。即法花經云。佛智一切
智自然智無師智也。前二別照空有。後二通
空有也。次四無礙智。此有多門。今略擧一義。
知世諦爲知法。知第一義爲知義。此即二智。
樂説及辭皆世諦智也。次明四智義。我生已
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受後有。釋此不同。
婆沙云。我生已盡。是斷集智。集因能生未來
苦果。名之爲生。無學斷竟名我生已盡。梵行
已立。是修道智。梵名爲淨。無漏聖道。能除垢
染。離障清淨。名爲梵行。無學聖人道行成滿。
名爲已立。所作已辨。是證滅智。斷惑證滅名
爲所作。無學證果功成。名爲已辨。不受後有。
是知苦智。後世苦報。名爲後有。無學聖人。於
此有不復更受。名不受後有。問經説四諦。先
明苦集後明滅道。今何故前斷集修道後證
滅知苦。答四諦示欣厭門。先苦集後滅道。於
欣厭門。逆觀次第故。先果後因。四智是順觀
門故。先因後果。故前集道。後明滅苦。又要除
障。然後善成。故先斷集後修道。後果中。先滅
現在過患。後不受未來苦報。故前滅後苦。勝
鬘涅槃釋四智又異。今不述之。四智皆入大
乘權智。是小乘之實智。次五智攝入二智者。
一法住智。二泥洹智。三無諍智。四願智。五邊
際智。依小乘。法住智者。知苦集相生諸法存
立名法住智。知道及滅名泥洹智。又云。知苦
集道名法住智。知於滅諦名泥洹智。令物不
起諍爲無諍智。願知未來一切事。即便得知
名爲願智。邊際智者。報身最後名爲邊際。聖
人修得自在智故。於報身延促自在名邊際
智。小乘前二智通利鈍羅漢皆有。後三但利
根羅漢有之。又前二通一切定皆能起。後三
但第四禪起。前二通漏無漏。後三但有漏。前
二三界身得起。後三但欲界三天下身起。前
二以三界法爲所縁境。無諍智者。但以欲界
瞋心爲境。大乘五智。一切處一切身五十二
位皆得起。通漏無漏也。小乘五智。皆爲大乘
權智攝。大乘論五智。泥洹即是實相正法屬
實智。餘四屬權智。十一智攝入二智者。十智
照四諦。是差別智。屬權智攝。如實智照一實
諦。即是實相。謂無差別智。故屬實智也。又論
云。十智在四眼。如實智爲佛眼。若爾四眼中
具二智。佛眼中亦具二智也。問菩提與薩婆
若十智何智攝。答論云。菩提是十智。即是有
智。即一切種智。薩波若爲如實智。謂空智。亦
是一切智。四十四智者。約十二因縁作之。如
云老死苦老死集老死滅道。一一皆具四諦
觀也。七十七智者。生縁老生。不離生縁老死。
初是正觀智。次是審法智。又正觀智簡無因。
審法智簡異邪因。三世各二爲六。此六是法
住智。次一是泥洹智。法住爲明生死因果増
長故多。泥洹滅之智。三世合一。此皆小乘之
義。皆屬大乘權智攝之。若大乘泥洹智是實
智。如上也。如此皆是無分別中善功分別。雖
分別不動無分別。不同數論有所得釋。既是
名教。不得不知。問四十四及七十七同從老
死起。有何異耶。答四十四觀果由因。其觀易
成故。爲鈍根人也。觀果由因者。初觀老死是
果。次明老死集者。觀果由因也。七十七即觀
因生果。如云生縁老死。生是因。爲老死之縁。
不離生縁老死亦爾。觀因生果。其事既難。故
爲利根人。四十四成論文云。在七方便中。七
十七文不判位。衆師云。在四現忍中也。問
何故不從無明起耶。答尋末至本。此觀易成。
又四十四但得從果起。以具四諦故。若從無
明起無復因。云何得具四諦耶。七十七不從
無明起。但從老死起。其觀易成也。問菩薩觀
十二因縁屬何智耶。答菩薩無方。不可定判。
釋論云。菩薩爲衆生故。從果觀十二因縁
常無常門第十一。略明四句。一境智倶常。唯
大乘有之。小乘無也。以小乘凡聖之智皆無
常故。但大乘境智倶常。凡有三義。一常智照
實相境。如果徳觀照波若照實相波若。二常
智照虚空常境。如大經云。一切常中虚空第
一。今常智照此常境也。若以實相即是虚空。
如釋論中説。虚空非有非無言語道斷心行處
滅。即是實相。今且據事。以虚空爲常。此二句
示境智二義也。三者常智還自照智。即是反
照智義也。次常照無常凡有二義。一照衆生
無常。二照應迹無常也。次無常照常凡爲三
句。一照虚空之常。二照實相境常。三照法身
佛性常。但是照境非照智常。以因中未有常
智故也。次無常照無常有二句。一照無常境。
二者無常自照無常智。問無常智還照無常
智。與常智知常智何異。答常智知常唯有一
義。無常智知無常有二義。一者後念智。知前
念智。二者一念智。即自能知。得並觀者。具有
二義。未能並者。但有前後相知也。常知於常。
但有一念自知無前後知也。問北土論師云。
初地已上即有常住法身。亦即有常智。是事
云何。答須詳此説意。爲以證眞之智爲法身
耶。取所證眞如佛性爲法身耶。若以能證之
智爲法身常者。是事不然。釋論云。在菩薩心
名爲波若。在佛心反名薩波若。若是常者。則
無明昧。不應有改反也。又涅槃經云。此常法
稱。要是如來。長壽品凡簡三法常義。一者外
道。二者小乘。三者菩薩。並無常住故。以佛性
常爲法身者。此猶是江南舊宗。非北方異説
也。問有講攝大乘師云。初地見眞與佛地不
異。是事云何。答若爾論何得云在菩薩心名
波若在佛心反名薩婆若。既其改反。即知。有
明昧不同。又論云。波若清淨反名方便。則知。
六地波若未淨。又本以見眞故斷惑。初地見
眞與佛不異。則一切惑斷。若不以見眞斷惑
者。便應是有智斷惑故。此説不然。如此皆是
無分別中善巧分別。不爾者。淺學失於眉眼
爲無巧方便。今既欲釋二智。即廣解方便方
便者。無差別差別智。故須善巧分別法門。然
後無方無礙之用。後當廣叙得失。未可驚同
舊宗也。今據此門可有四句。一者語同意異。
語同上來所辨。乃有常無常。問何故語同耶。
答語出經論。經論共用。何得不同。而意異者。
中論云。言語雖同。其心則異。今明。此是無
分別中善巧分別。不二二義。故開常無常境
智二義耳。既云不二二。即雖二不二。如大經
云。我無我無有二相。常無常亦爾。經云。愚人
謂二。智者了達。知其無二。復有愚者但謂不
二。智人了知不二而二。何者愚人。不識常無
常。不知境智。故是無明。無明故爲愚。智人了
知常無常。名爲智者。是故名爲語同意異也。
二者語異意異。有所得人。不善分別。無所得
大乘能善分別。故名語異。一者是無所得心
善分別。二者有所得心不善分別。故名意異。
三者語同意同者。語與諸佛菩薩方等經論
同。意與諸佛菩薩無依正觀亦同。故名語同
意同。又語與有所得人語同。有所得人。復有
少分得處。今意亦與彼同。故云語同意同。四
語異意同。語雖異經論。而意符合道。亦得用
之。又語異舊宗。而意同會佛旨。亦得用之。宜
以斯四句總貫諸門。不應一向偏有去取。問
何故明此四句。答有二種人。一始學大乘。謂
必須一向與舊宗爲異。則成謗法。所以然者。
語出經論。宜共用之。但得與無得其心各別。
不應以意異故令語亦異。二者學小乘人。玄
與大乘異。強謂義同。是亦謗法。所以然者。小
乘語意與大乘語意實不同。而強謂同。如學
成實論者。謂無相滅諦與方等理均。故亦名
謗法也。爲此大小學人。宜開同異四句
得失門第十二。權實是聖人之觀心。眞俗爲
衆聖之妙境。上已略明二慧。次廣論眞俗。眞
俗之本。若成權實之末。自正故開十二門詳
其得失
大乘玄論卷第四


大乘玄論卷第五

 胡吉藏撰 
教迹義三
  一釋教不同門 二感應門 三淨土門
釋教第一。至理無言所以言者。言生於群心。
然群基百差。致令聖教萬殊。萬殊言教解釋
不同。成論師。或言四時。或言五時。引涅槃經
云。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
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又從佛出十二部經。
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
從方等經出波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
大涅槃。成論師。五味相生配五時教。四諦教。
有相差別故出十二部經。修多羅名法本。波
若是諸法根本故。波若名修多羅。維摩經廣
明菩薩不思議法門故。維摩經名方等經。一
乘之中般若最勝。故法華經名般若波羅蜜。
涅槃經時明常住佛果。故言出大涅槃。今謂
不爾。十二部經。是別相修多羅。從十二部經
出修多羅者。是通相修多羅。從通別兩教起
大乘萬行故。言從修多羅出方等。萬行之中。
波若爲主。故言從方等出波若波羅密。從此
二因得大涅槃果故。言從波若波羅蜜出大
涅槃。此乃教行因果相生。非是判五時教也。
今此摩訶衍論無作品末云。初轉法輪時。非
唯八萬諸天一人得須陀洹果。又無量人。發
無上菩提之心。乃至無量人。得一生補處。又
成道五年。説十萬偈波若。備明二空。七年爲
大菩薩説般舟三昧經。明色心皆空。十年説
如來藏經。顯本有佛性。應知。十二年中。非只
説小乘。若大小倶明。而言但説小乘者。亦可
十二年後。雖大小倶説。應名小乘。若倶説大
小。而名大乘。我亦十二年前。雖大小倶談。而
名大乘教。又論云。善吉曾於法華會。聞説菩
薩畢定。後聞大品阿毘跋致品。是故今問。爲
定爲不定。故法華不必第四時耳。又成道已
來常説般若。所以不局第二時也。地論師云。
有三宗四宗。三宗者。一立相教。二捨相教。
三顯眞實教。爲二乘人説有相教。大品等經
廣明無相。故云捨相。華嚴等經。名顯眞實教
門。四宗者。毘曇是因縁宗。成實謂假名宗。三
論名不眞宗。十地論爲眞宗。今謂不然。此人
罪過甚深。勿謗波若墮於無間。今依此論具
明三佛。又彌勒天親。釋波若經文亦明三佛。
故知。波若等經。具明常住佛果佛性正因十
地了因。若爾。何不名顯實教。應依四依大聖。
莫依凡妄執也。問曰。若言常者。云何此經云
三世諸佛皆入無餘涅槃耶。答曰。非是小乘
無餘涅槃。若依攝論。大乘無餘涅槃有二種。
一者分段因果盡名有餘。變易因果盡名無
餘涅槃。二者報應二佛名有餘涅槃。法身名
無餘涅槃也。又金剛波若經中。我皆令入無
餘涅槃者。是彌勒釋云。大乘第一無餘涅槃
也。問曰。若爾何故此經明十力四無畏十八
不共等皆是有爲耶。答曰。對法身眞如空邊
故。報佛十力十八不共等。是有法故言有爲。
非生滅有爲也。又攝論云。無常有二種。一者
因中本無今有已有還無無常。二者佛果本
無今有已有不無無常。而不同因中生滅無
常。但是佛果上報梨耶識五根等始起邊名
無常耳。問曰。若此經非直明空者。亦説本有
不空之法耶。答曰。論主釋初品中法性云。法
名涅槃性名本分。如白石中有銀性。黄石中
有金性。一切法中有涅槃性。亦如是。今謂。是
本有性淨涅槃。是以此經。皆明性淨方便二
種涅槃也。問曰。更有明證證此經已明常住
已顯眞實耶。答曰明證雖多。不可爲煩。今但
取法尚品以三譬具明三佛。又云諸佛色身有
去來。諸佛法身無去來。有去來是應佛。無去
來是法佛報佛。又論云。佛有二種。一者父母
生身佛。二法性生身佛。父母生身者。是應佛。
法性生身。是報佛。若但言法性身。是法身佛。
論又云。華色比丘尼不見法身佛。善吉得見
法身。又此經。處處皆云十地行滿得無上菩
提。云何十地行滿還得無常身耶。是故涅槃
云。我無我無有二相。我於摩訶般若波羅蜜
經中廣説。涅槃經明佛果眞我。即此經明無
上菩提。涅槃經明生死無我。即此經明因中
菩薩無我。應知。此經佛果眞我生死無我。皆
空其相無二。具明八倒。應可信受耳。問曰。或
謂。此經未是會三。感誦法華以爲盛難。此義
云何。答曰。法華會三歸一。則三遣而一存。一
存未免守相。故以萬善爲乘體。般若即三而
不三。則三遣而一亡。無有法之可得故。以無
生中道爲乘體。無生絶於戲論。竟何三之可
會。所謂百華異色共成一陰。萬法殊相同入
波若。無可分別。又顯一乘眞實凡有二門。若
是法華。對三乘方便顯一乘眞實相。若是波
若淨名。毀小乘爲劣。讃大乘爲勝。顯一乘眞
實也。是故不可談其二經勝劣耳。若引涅槃
明常而難此經。前已明之。不更煩耳。問曰。若
唱成地二家之失。今云何判佛教耶。答曰。菩
薩藏聲聞藏。大乘小乘。有餘無餘。作無作。了
不了。有邊無邊。頓漸。半滿。常無常。有量無
量門往收。不以具足十門方收。但以一一門
攝無量法藏。攝門非一。故有十門。問曰。前言
應依四依莫依凡妄説者。何等是四依。答曰。
四依者有二種。法四依者。依法不依人。依義
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
經。人四依者。依小乘五方便爲第一依。須陀
洹斯陀含爲第二依。阿那含爲第三依。阿羅
漢爲第四依。若依大乘。地前四十心。具煩惱
性爲第一依。從初地至六地爲第二依。七八
九地爲第三依。第十地爲第四依。今是後四
依也。問曰。前言十二部經。云何但言十二不
大不小耶。答曰。有四句。一大小倶明十二者。
以十二是一數之圓。又治衆生十二縁病故
也。二者大小同明九部者。亦是一數之圓。又
爲九道衆生説故九部。小乘約法淺故無方
廣經。佛記非小乘之宗。又小乘人。無補佛處
故。除授記經。小乘法淺有人能問故。除無問
自説經。又大士能爲衆生作不請之友故。有
無問自説。小乘不能。要待請方説。故無無問
自説。大乘人根利故除三。大乘之根利直説
即解。不須因縁及以譬喩。亦不假論義。故略
以此三部。第三句小廣而大略。如地持論説。
菩薩藏名方廣經。聲聞藏謂十一部。此意明。
大乘十二爲明方廣之理。從所詮之理爲名。
故十二部悉名方廣。小乘十二部。不爲明方
廣之理故。存其十一部名。沒方廣之稱。第四
句大廣小略。顯大乘滿字故。具足十二部。小
乘半字故。唯有九部。又得開三。修多羅祇夜
伽陀。此三就教別名。即以教爲此三部體。餘
之九部。從別事受名。亦不離此三也。三從文
言立名。九從功能受稱。修多羅者。有二種。直
説語言爲別修多羅。從如是至奉行。通修多
羅。三藏中修多羅。竪長横狹。竪長故攝於十
二。横狹故但一藏。十二部中修多羅。横濶竪
短。不攝十一故竪短。攝三藏故横濶。伽陀者。
第二部謂不等頌。第三祇夜謂等頌。又九從
功能受名。謂授記經・本事經・本生經・未曾有
經・因縁經譬喩經・無問自説經方廣經・論
義經。合爲十二部。今小乘九部合爲五雙。初
長行與偈一雙。諸佛爲衆生。或直説修多羅。
或命初即爲説偈故名伽陀。即知。修多羅不
必在前。伽陀不必在後。本事本生。第二自他
一雙。本事説他過去世事。如藥王本事品等。
説自過去世事爲本生經。未曾有因縁經。此
明善惡事一雙。未曾有經爲善事。如青牛行
鉢白狗聽經大地振動。因縁謂起罪本末。隨
本末而説名因縁經。譬喩祇夜法喩一雙。論
義經者。則是能論。上八部四雙名爲所論。
謂能論所論一雙。佛在世時。自説十二部經。
佛滅度後。委付迦葉。十弟子之中。最大有四
大聲聞。所謂迦葉目連須菩提舍利弗。何獨
付迦葉不付餘人者。舍利弗目連早已滅度。
須菩提者爲性濡。迦葉爲性剛決。故付迦葉。
迦葉滅後付阿難。阿難付末田地。末田池付
舍那婆斯。舍那婆斯付優婆掘多。如是隔世
五師。至一百餘年。分爲二部。一者摩訶僧祇
部。此云大衆部。二者多羯羅部。此云上坐部。
從大衆部分爲九部。一名大衆部。二名一説
部。三名出世部。四名窟居部。五名多聞部。六
名施設論部。七名枝提部。八名阿婆羅部。九
名欝他羅部。三百年中。上座部因諍論事分
爲十一部。一名薩婆多部。二名雪山部。三名
犢子部。四名達磨欝多部。五名跋陀耶尼部。
六名三彌底部。七名六城部。八名彌沙塞部。
九名曇無徳部。十名迦葉唯部。十一名修多
羅論部。問經言本二及十八皆從大乘中出。
何者爲本二及十八耶。答上座大衆兩部爲
本二。其後弟子分爲十八部。又經言五部者。
佛三藏中毘尼藏多有此名。又十八部中五
部盛行。五部者。一薩婆多部。二曇無徳部。三
僧祇部。四彌沙塞部。五迦葉唯部。五部之中。
薩婆多部盛行。故佛滅後二百年中。從上座
部出薩婆多部。偏弘毘曇。佛滅後三百餘年。
迦旃延子。作毘曇八犍度。六百年五百阿羅
漢。造毘婆沙論百卷。七百年爲婆沙太廣。法
勝造毘曇論。爲法勝太略。千年之間。達磨多
羅。造雜心論十一卷。故毘曇盛行。成實論主。
從曇無徳部出。出於七百年。名訶梨跋摩。龍
樹菩薩。出五百年。破諸異部。造大乘百部論。
於閻浮提。轉第二法輪。問有人言。般若是三
乘通教。凡引多文。欲得聲聞地。當學般若。乃
至欲得菩薩地。當學般若。又云。是般若中。廣
説三乘之教。故言三乘通教。此義云何。答曰。
論云。佛於三藏中。但爲聲聞。説四諦法。未説
菩薩行。今欲爲彌勒等廣説菩薩行故説般
若。即知。般若非三乘通教。又論云。般若不屬
二乘但屬菩薩。又論云。在菩薩心中名般若。
在聲聞心中名道品。若是三乘通教。則在三
乘心通名般若。不應有別名。又難云。若三乘
通學般若。般若是三乘通教者。涅槃經云。三
乘人同觀中道。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乃至
上上智觀故得佛菩提。亦應是三乘通教。大
論云。十種大經中。般若波羅蜜最深最大。小
般若經云。此經爲發大乘者説。最上乘者説
故知。般若非三乘通教。又説。三乘同學般若
者。是密會一乘。若因同果亦應同。又説聲聞
縁覺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法忍。又説一
切處求人不可得云何分別有三乘耶。當知。
即是密説一乘。又古舊義。般若已會法但未
會人。會法者。一切法皆入法性。皆入摩訶衍
中。次云。淨名是抑揚轉法輪嘆凡夫有。及覆
毀聲聞爲敗根。是亦不然。魔事品云。譬如癡
犬不從大家求食從作務者索。犬者聲聞人。
大家者大乘教。作務者小乘經。大品經應是
抑揚教耶。問何故餘經不逗縁説此法耶。答
大品法華是合明義。涅槃是開明義。所以合
明義者。大品直明無所得因無所得果。破衆
生有所得心。即便了悟。不須別開縁正因果
也。法華直破異因異果。明一因一果。衆生即
得了悟。亦不開縁正因果。大經爲鈍根衆生
聞上合説未悟故。廣開縁正兩因兩果。始得
領解。以根縁宜。聞合以取悟則爲之合。應聞
開以受道故爲之開也。問就大品法華華嚴
正有縁正文以不。答傍有此義。釋論解方便
品云。般若爲種子是正因。五度等爲水是縁
因。能生菩提果樹。又大品已有明佛性義。亦
有縁正因義也。法華中。明衆生有佛性。即正
因。萬行等是縁因。華嚴中正法性起文云。微
塵中有一經卷。一經卷中廣記一切事。此即
是衆生身中有佛性。破微塵出經卷。即是除
煩惱見佛性也。佛性既是正因。諸菩薩修行
四十心十地等。即是縁因也。問若皆有縁正
二因者。云何有四種之異。答但衆經皆有傍
正二義。般若廣破有所得。明無依無得。爲正
宗。佛性一乘爲其傍義。法華廣明一因一果
爲其正宗。無所得及佛性爲其傍義。涅槃廣
明佛性常住。爲斥無常之病爲其正宗。一乘
及無所得爲其傍義。又衆經逗縁不同。互相
開避。般若已廣明無所得實相。故法華不明
之。未廣説一乘因果故廣明之。法華已明一
乘因果。故涅槃不廣明之。未廣明佛性常住
故廣説之。又只是一道三義。説之無境不照
義故名般若。眞極無二義稱爲妙法。常恒不
變義目爲涅槃。又在菩薩心故名般若。在佛
心故名薩般若。具在佛菩薩心故名一乘。又
須領衆經顯道無異而作異名説之。如大品。
作般若之名。不作一乘及佛性之目。法華作
一乘之名。不作般若佛性之稱。乃至涅槃亦
然也
感應第二。有三義。感應者乃是佛法之大宗。
衆經之綱要。言感者牽召義。應者赴接義。衆
生有善致彼佛前。垂形赴接。理無乖越。謂之
感應。凡夫感而不應。諸佛應而不感。菩薩亦
應亦感。感者不同。略有四種。一者感形不感
聲。但見佛不聞法。二者感聲不感形。直聞教
不見佛。三者形聲倶感。見佛聞法。四者不見
佛不聞法。直感神力密益。感應體第二。問三
世善何善感耶。答有人言。未來善感。若爾者
未來佛應不現在佛應。又言。現在善感。亦言。
過去善感。又言。惡感。有人善感。有人善惡共
感。若言惡能感者。一切起惡衆生。何故不見
佛。若言善能感佛。衆生既有善根。盡能得道。
何用佛爲。如無病何用藥師爲。善惡倶感者。
一切衆生皆有善惡。寧不感佛在六道受苦。
今明。三世善感。過去現在爲正感。未來爲傍
感。故經云。過去久修善根。及今念佛得見如
來。今明。善惡感者。將滅惡可生善。問與他感
應何異。答今明。感是應義。應以感爲義。感應
相由。是因縁。問佛爲有應法起息應名滅。爲
無應法起而云滅耶。答自古爰今凡有三解。
開菩藏師。用弼公義。衆生於法身上見有生
滅。佛實無生滅。故經云。慈善根力令彼見之。
指實無師子。莊嚴旻法師云。別有應法起。故
以本垂迹爲生。息迹歸本稱滅。如經云。金翅
鳥王。上昇虚空。觀彼水性。及見己影。即其證
也。招提琰云。具有二義。今正明。爲異論紛
綸。或言實滅。或言不實滅。或言有應法起。或
言無起。並是諍論。是故龍樹出世破之。諸見
若息。然後乃識因縁假名無方大用。非起非
不起。亦起亦不起。亦非非起非非不起。適縁
而用。得諸善巧。雖具諸義。亦不同舊説。蓋是
起無所起名爲不起。不起而起名之爲起。不
可聞起定作起解聞不起定作不起解也。問
由佛滅度故衆生起迷。若不滅則不起迷。則
咎於佛。答智度論云。佛有三時利益衆生。一
爲菩薩時。二得佛時。三滅度時。華嚴經云。欲
令衆生生歡喜故。現王宮生。欲令衆生生戀
慕善。示雙林滅。既云三時益物。知縁自起迷。
佛無過耳。問爲習因善感爲報因善感。答云。
習因正感。報因傍感。見佛生樂受故。問善惡
感佛者。爲善正感爲惡正感。答善正感惡傍
感。問有人言。無別應起。但法身上見丈六。此
何耶。答違經文。大經云。金翅鳥王。飛昇虚
空。下觀水性。及見己影。虚空是法身佛。金翅
鳥是報身佛。及見己影是化身佛。表應部
第三。佛滅度後有形像及經書。此名表應。非
爲正應。所以然者。以丈六及言教觀機而現。
既其應機。應謂之正應。衆生見聞之後故。造
像表其所見。書寫傳其所聞。既有由衆生非
正由佛。故爲表應非正應也。今若相從説者。
亦入應中。何以知之。形像既相從入佛寶。何
爲不得相從入應。經書雖是正法。既由衆生
書寫。亦相從應也。問諸佛菩薩體不二。能應
者未詳不二。是何等法。答成論師眞諦謂爲
不二法門。智度論師謂實相般若。地論師用
阿梨耶識。攝論師眞諦三藏即阿摩羅識。四
宗之内。初二約境。後二據心。雖識境義殊。而
同超四句。故釋迦掩室於摩竭。淨名杜口於
毘耶。斯皆謂爲神御故。口以之而默。豈曰無
辨辨所不能言也。今明。乃是不可言境心。不
可言不境心。中道佛性理也。問何位菩薩能
眞俗並觀。應物顯形如水中月濟度人耶。答
靈味師云。初地得無生即能眞俗並觀。什肇
師云。七地並觀。成論師云。八地並觀。今謂。
從初發心則學無生習於並觀。故涅槃云。發
心畢竟二不別。有四重階級。一者對地前。凡
位但明順忍未有無生亦未能眞俗並。初地
稱聖。始得無生。二觀方並。仁王攝論並有
此文。二者初地已上六地已還無生尚淺。與順
忍之名。至於七地稱等定慧地。始是無生名
爲並觀。智度論云。前三地慧多定少。後三地
定多慧少。故定慧不等。至於七地定慧均平。
云等定慧地。此説般若靜鑒爲定。方便動照
爲慧。六地妙於靜觀拙於渉動。故定慧未均。
至于七地則二用倶巧。名等定慧地。三者七
地雖得無生已能並觀。但猶有功用。八地於
功用心。永不復生名無生。四者八地雖無功
用。猶未究竟。究竟無生。在於佛位。方便品
云。久於佛道心已純熟。當知。是佛地無生金
粟如來則依斯文已顯。無生具在四處。衆師
偏執一。徒以失其旨。淨土第三。有二義。一通
二別。淨土者。蓋是諸佛菩薩之所栖域。衆生
之所歸總談佛土凡有五種。一淨二不淨三
不淨淨四淨不淨五者雜土。所言淨者。菩薩
以善法化衆生。衆生具受善法。同搆善縁。得
純淨土言不淨者。若衆生造惡縁感穢土也。
淨不淨者。初是淨土。此衆生縁盡。後惡衆生
來。則土變成不淨也。不淨淨者。不淨縁盡。後
淨衆生來。則土變成淨。如彌勒與之釋迦也。
言雜土者。衆生具起善惡二業。故感淨穢雜
土。此五皆是衆生自業所起。應名衆生土。但
佛有王化之功。故名佛土。然報土既五。應土
亦然。報據衆生業感。應就如來所現。故合有
十土。就淨土中更開四位。一凡聖同居土。如
彌勒出時凡聖共在淨土内住。亦如西方九
品往生爲凡。復有三乘賢聖也。二大小同住
土。謂羅漢辟支及大力菩薩。捨三界分段身。
生界外淨土中也。三獨菩薩所住土。謂菩薩
道過二乘。居土亦異。如香積世界。無二乘名。
亦如七寶世界。純諸菩薩也。四諸佛獨居土。
如仁王云。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
土。諸淨土位不出此四。即從劣至勝爲次第。
問以何爲土體。答土體有三。一相論其體有
五。謂化處淨化主淨教門淨徒衆淨時節淨。
無刀兵等。二若就三世間明土世間。則以七
珍爲體。三者竪論義。望道而言。土以不土爲
體。要由不土方得有土。即以有空義故。一切
法得成也。攝論師云。識所變異是淨土。以心
爲體。今明。有三種。若是法身淨土。以中道爲
體。亦是報佛淨土。七珍爲體。亦是化身淨土。
以應色爲體。通而爲論。皆是中道爲體。以二
是用。有人言。佛無淨土。但應衆生報。以化主
爲言。故言佛土耳。此是成論師意。非經論所
明。經論云佛無淨土者。無分段變易淨土。有
淨土者。乃是萬行所得眞常淨土。故經言法
身淨土是眞成淨土。報佛淨土。經論處處皆
明淨土。問有人言。淨土二處二質。如西方淨
土與此穢土。二者二質一處。三者一質二處。
如淨名云。斷取妙喜淨土。置此穢土中。且是
一土在彼復來此。故一質二處。如是四師各
成諍論。今明。各有其義。莫執一邊傷其義味。
身子見穢土。梵王見眞成淨土。上文十七句
所明淨土是報土。足指案地等淨土是應土。
餘文可知。問經云。衆生見燒盡吾淨土不燒。
是何淨土耶。答羅什云。是異質同處義。淨穢
麁細不同。故不相礙。如首眞天子身不礙於
地。又如無間地獄雖百千共處亦不違妨。又
如醍醐不礙麁器。況淨穢二質而相妨耶。故
燒穢不燒淨土。佛開三身。以身例土。亦有三
土。又仁王云。唯佛一人居淨土。攝論云。眞如
即是佛所住。法華論亦明眞如常住爲土。問
經云一質異見。是何物一質耶。答一質多種。
若以一實相爲一質。以失實相故有六道異
見。大經云。是一味藥。隨其流處有六種差別。
如人見水即有三塵。一鬼見於火。倒心所感
故成水火二見。如人見恒河爲水。鬼見爲火。
天見爲地。魚見窟宅。淨穢亦爾。業不同故見
淨穢。實無如此淨穢。此是中道土質淨穢二
縁見其二土。攝論師明。皆唯識爲淨土體。就
迹爲論。一質二見者。身子見佛土穢。但見人
土。梵王見天土。而佛土非人天土。如經云寶
莊嚴土。而況釋迦眞土。問一質二見可然。復
淨質見穢。穢被燒淨燒不耶。答惡業故見不
淨燒。而淨實不燒也。問淨質壞者穢亦壞不
耶。答穢隨壞也。於淨寄見穢耳。以淨壞故即
穢縁無所見。如鬼本於水見火水竭不見火
也。於穢質見淨亦然。第二別論西方淨土有
五之別。一常無常者。有人言。此經猶是無常
覆相説常。與法華相似。今明常住。文云。究竟
一乘至於彼岸。故知。是常。依論種種説常。二
明三界非三界者。如釋論所明。在地不名色
界。無欲染故不名欲界。有色形故不名無色。
經云無須彌山大海江河。故知無三界。文云。
佛問彌勒阿難。汝見彼國於地以上至於淨
居天。其中所有微妙嚴淨自然之物不。阿難
對曰。唯然。已見。既言已見。不得無三界。自
在物機不可定判。斯則無麁三界有細三界
耳。第三有聲聞無聲聞者。經云有得阿羅漢
果。解釋不同。一云。下輩生於花中退菩提心。
出生之後受二乘果。實有聲聞。二云。法藏比
丘設願。願國中無有聲聞二乘之名。今言聲
聞者。仍本爲名。實無聲聞。今謂。如香積佛
國。無有聲聞之名。今此經言有。故應有聲聞。
第四有天人無天人者。經云非天非人。若依
此文。則是一相。豈可分別是人是天。而文云
因順餘方故有人天之名者。此有時勝者爲
天。劣者爲人。欲引穢土人天生於淨土。實無
人天別也。第五有胎生無胎生者。皆應化生。
應無胎生。而經言下輩受胎生者。此非胞胎。
於花臺中久不出故言胎生。非實胎生。禽獸
之類亦如是。實無禽獸而有應禽獸。故經云
池中有鳧雁等也
論迹五門
  一明破申大意 二明四論宗旨 三明經
論能所 四明釋中觀論名 五明論縁起
大師讀此論。遍數不同形勢非一。今略出十
條。一者有時明四論宗旨。釋中觀名題。解經
論相資諦智傍正破申近遠。然後乃入論文。
所以然者。欲明義有詮次文參渙然禀學門
徒尋求易曉。二者在論初直爾散説大意。仍
進論文。此欲提綱振領揚略要旨。裕其玄莫
彰至其後發。三者先盛解二諦竟即釋論文。
明佛説二諦以表正道。今論以二諦爲宗推
功有在也。四者前明二智後入論文。明佛以
二智説教。菩薩今以權實顯正破邪。故須斷
簡二智也。五者彈碩古今破斥異部。所以然
者。自古迄今。凡諸制作。並不禀龍樹之風。皆
是斷常。擾於至道故。須廣破始得讀文也。六
者前讀關河舊序。如影叡所作。所以然者。爲
即世人云。數論前興。三論後出。欲示關河相
傳師宗有在非今始搆也。七者或直唱無行
佛藏等經。然後入論。欲明經論相成共顯一
道。經旨可見。論意易明也。八者對訶梨所造
旃延之作。欲明大小躯分得無得異也。九者
或面折異學。仍即入論。欲使執固者改迷慕
位者深悟。十者或直爾披文更無別説。欲明
此論出自菩薩中心精破妙解蘊在文内。輒
抽拙意何以加此。故直讀文也。法師所以講
論有多形勢者。略有三義。一者明法師善識
根縁調停物性禀悟既甚多種。演暢亦復不
窮。二者欲異他人。他人立義定作一説。聽者
唯作一解了無轉悟。今明。諸法無一定相。豈
唯一種。三者龍樹提婆妙思深遠權巧萬端。
今時傳述寧可一概。今就論初大爲五章。一
明破申大意。二者明四論宗旨義有同異。三
者明經論能所諦智傍正。四者釋中觀論名。
五者明論縁起。問答斷簡。所以須辨破申大
意者。無問内外學徒。凡有製作。皆辨破申。故
内外並云。自是而非彼。美己而惡人。次内經
叙述外道所計云。是事實餘皆妄語。次成實
破斥數經。以四諦命。重更顯斯實。如此之流。
盡欲破他申己。既出虚妄横搆皆不成破申。
今時論意。善巧方便助佛揚化。方是破申。故
在初明其大意也。破申只是破邪顯正。即是
滅邪見幢。燃正法炬。問誰能破邪用何顯正。
答不出人法。人即是聖人。法名正法。若備法
人。則能破邪顯正。就此則有三雙。一者佛與
菩薩。二者經論。三者破申。言佛與菩薩者。佛
以中道二智所説名經。菩薩以中道二慧所
吐名論。佛以中道二智所説名經。經即是教。
教何所示。教則教縁。縁何所禀。縁只禀教。故
縁教相應無不悟入。言悟入者。教辨眞俗。縁
悟不眞不俗。教説因果。縁悟不因不果。其餘
例然。故因教悟理。悟理故了教。教是理門。故
因教達理。感應因縁。冥若扶契。響然而有。&MT03184;
爾而無。此即佛説教爲縁之意也。但教流末
代。鈍根薄福。尋教失旨。不知佛意。故論初
云。求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但著文
字不知佛意。聞大乘法中説畢竟空。不知何
因縁故空。即生見疑故。於有生見。於空生疑。
所以然者。爲有所得心有依有得。當聞眞俗
住眞俗。不知本於不眞不俗。故還就眞俗以
求眞俗之實。不知就非眞非俗以求眞俗。還
就眞俗以解眞俗。不知用非眞非俗以解眞
俗。還就末中。求末。不知就本求末。本是末
本。既不識非眞俗本。故不識眞俗之末。因果
等諸事義例皆然。故如他人。或謂眞俗一體。
或言異體。或言因中先有果。或言因中先無
果等有所言説。並出彼妄情所搆。曾非經論
所明。是故斷常交興。生滅競起。邪言隱覆。正
教不申。所以龍樹菩薩。府茲弱喪。顯八不教
門。折彼斷常。周還不二。破申之義。大略如此
也。問若箇是邪而言破邪。何者是正而噵申
正。答邪既無量。正亦多途。大略爲言不出二
種。謂有得與無得。有得是邪須破。無得是正
須申。故大品經善吉致問。何等是菩薩道。何
等非菩薩道。佛答云。有所得非菩薩道。無所
得是菩薩道。問既破有得申無得。亦應但破
性執申假名以不。答性執是有得。假名是無
得。今破有得申無得。即是破性執申假名也。
問既破性申假。亦應但破有申無。若有無兩
洗。亦應性假雙破耶。答不例有無皆是性。所
以須雙破。既分性假異。故有破不破。問性有
性無皆是性。唯破性不破假者。亦應性有假
有皆是有唯破有不破無也。答雖同是有而
有不同。故但破性有不破假有。問若雖同是
有而有不同故。但破性有不破假有者。亦應
雖同是性而性不同。不破性無但破性有耶。
答有例不例。言其例者。既性有性無皆是性。
所以兩破。亦性有假有皆是有。亦須二除也。
而不例者。明性有住有乖道故須破。假有非
有扶道故不除也。次時云。前明破邪顯正。即
是佛與菩薩。今問。爰及正化迄平像法。傳
持紹繼其人不少。今定取何人破邪顯正。答
大格爲論。不出四人。一是調御世尊。是能化
主。其餘三聖。助佛宣揚。三者所謂馬鳴開士
與龍樹提婆也。問此之四人破邪顯正。爲當
是同爲當有異。答一往且折彼疑。則云不同
不異。佛與菩薩。所以不同。同顯實相。所以
不異。此是同異不同不異。既得不同異即得
同異。佛菩薩具足不具足勝劣故異。皆破邪
顯正故同也。言佛菩薩異者。佛即説教樹二
諦赴縁。菩薩直助佛揚化無別制作也。就菩
薩中自復有異。若是龍樹。作論前破法。後兼
淨人我。提婆所造。先正破神我。後兼洗法。所
以然者。中論破内弟子。雖知無我。猶計有法。
是故前正除法。後兼淨人我。故十二門云。有
爲無爲尚空。何況我耶。百論破外道。如僧伽
等。計云有神我。不知無我故。須前正破我後
兼破法。故破神辨生空。破一異等明法空。此
爲異也。問既同破邪皆爲顯正。何故一論申
大小。一論不申大小。答若倶申大小。何有兩
論殊。必齊顯小大。焉判兩人異作。折彼問已
是消疑。但意趣不然。更須指掌。中論破執大
小縁。所以申大小。百論不破執大小縁故。不
明申大小。即竝中論破執眞俗縁。可顯眞俗。
百論不破執眞俗縁。論末應不明眞俗。結論
歸旨也。釋云。眞俗二諦是諸佛教門。譬若衆
流皆歸大海。凡欲悟入。莫不因此教門。論既
破空破有除斷除常。外人失彼所執情無所
寄。即問。佛法爲何所説。論主應聲即答。有二
諦。以世諦有故不斷。眞諦無故不常。令彼斷
常見息。是故須説二諦也。問或言破邪顯正。
或言豈離邪有正。即撥邪者令正。因邪故得
正。此兩言似如乖反。若言破邪顯正。即不應
言因邪有正。只令邪者正。若言只因邪故正。
又不應言破除邪顯正也。又問。邪正一故言
破邪顯正。爲邪正異故破邪顯正。他人解。邪
正兩端。破除邪故得顯正也。難。若爾瓶衣體
異。破瓶顯衣耶。彼云。瓶衣乃異不相違害。非
相障法故。不破瓶顯衣。邪正是相障法。邪障
正故。破邪顯正也。難。若邪正相違故破邪顯
正者。水火相害。何不破水顯火。而不爾。故
知。邪正寧可碩異耶。今若噵邪言隱覆正教
不開破邪言顯正教非爲不爾。但此邪正疎
遠。非一家意。今明。道非邪正。能體道之縁。
亦悟非邪正。但以向迷今悟。詺向迷僻爲邪。
呼今悟爲正。此得悟時了無邪正。問若爾定
是破邪顯正。定是因邪顯正。答具此兩義。言
破邪顯正者。向迷成斷常。所以須破此邪。今
得悟不斷不常名爲顯正義。是以言破邪顯
正。亦可。言因邪有正者。只令悟斷常者不斷
常。豈得離迷有悟離斷常別有不斷常耶。問
佛出世既有感縁所感。龍樹出世亦爲感縁
所感不。答例爾。問佛與龍樹出世倶有感縁
所感者。佛能照縁。龍樹亦照縁不。答亦例。又
問。若爾佛説教。龍樹亦應説教不。答應例而
不例。言應例者。佛説經教。龍樹説論教也。言
不例者。雖同感而感不同。佛爲感縁所感。感
佛説二諦教。龍樹雖爲感縁所感。但感龍樹
破邪。破邪令識佛教也。問雖同感感不同。佛
與論主。雖同照照亦不同。答云實爾。佛照大
明。論主照小晦也。問他論有破有申。今論亦
有破有申。今他二論。竟有何異乎。又難。若使
苟欲爲異者。他論可得有破申。今論應唯破
不申。答既有一問一難。今亦一答一解。先答
第一問。上問。倶有破申。今他二論何異。今
明。他論有破而復更立。今論唯破而不立。言
他論有破有立者。如破外道神我而更立假
名行人。破外道二十五諦而立四諦十六諦
等。外道神我眞實不無。汝論世諦假名行人
亦不可失。若言外道二十五諦爲非。汝四諦
十六諦。此亦有過。彼計有人有法既成外道。
汝亦計有人法亦是外道。今論不爾。唯破不
立。所以然者。論主出世。唯爲破顛倒斷常。更
無所立。故論序云。言而無當破而不執也。次
答第二難云。與他論異者。他論可有破申。今
論應唯破不申。今一往答。且如汝所問。他論
有破有立。則有破別有所申。今論唯破不立。
則唯破不申。所以然者。若經若論。唯破顛倒
虚妄更無所申。本由病故有教。在病既除。教
藥亦盡。故百論下文云。破如可破。此論下文
復云。無人亦無法佛亦無所説。佛既無所説。
寧當有教可申耶。今次更答。他論有破有立。
此乃是増有所得。非唯不能申。亦不能破。自
是有得。何能破他。今論但破曾不自立。非止
能破。即復能申。故大師擧猛將爲譬。前無所
立。後無所領。故能剪彼兇醜顯我皇威。菩薩
亦爾。無生正觀。了内外諸法。畢竟清淨故。能
破洗虚妄斷常。顯出如來眞實正法。如此善
巧名爲破申。故論序云。儻然靡據。而事不失
眞。蕭焉無累。而理自玄會也。問他論非唯不
能申亦不成破。今論具能破申。若爾他論爲
負今論居勝。此則勝負心生是非見起。乃是
斷常屈滯。豈能申於正道。答若有勝有負斯
則受屈。只爲無勝無負所以能申。問若有勝
有負可得有破。既云無勝無負。汝何所破邪。
答實爾。執有勝有負則見有破。今無勝無負。
我實無所破。問若有勝有負可得言申。既無
勝負更何所申。答若有勝有負。應申更屈。只
爲無勝無負。屈者得申。而實無所得。問破何
物邪申若爲正。答云。佛赴縁説眞俗兩教。意
爲顯中實之道。但縁迷二教不悟中實。成斷
常病。今破縁邪執。申佛正教也。師云。非無其
義。若只作此解。未近一家之意。何故爾。論初
八不。爲破生滅斷常淨一異來出。若別有二
諦中道可申異於破邪。何謂淨斷常除生滅
耶。問前云第一章明破邪顯正。今噵但淨斷
常來出無二諦可申。若依前言。即乖今説。若
用今解復反前判。二言鉾楯。若爲取中。答有
二條。一者反質汝言眞俗二諦。是何物。亦聞
破病便言不申教。亦聞申教謂非是破邪。作
此折疑已略成可見。但復須巧墨解釋。何故
説二諦只爲破生滅斷常。世諦假生滅眞諦
不生滅。欲明假生滅實録不生不滅。令悟生
滅不生滅來出無來出。只此破生滅斷常即
名爲教。是破復是教。今論主還説此破斷常
生滅之教。以化物令縁作如此悟。即申破病
教。破病教申。只申此破名爲破申。今此破得
申稱爲申破也。破申大意且竟如前
今次第二明四論宗旨義同異。問四論既興。
爲當是一爲當是異。答一往折疑不一不異。
所以然者。八不是衆經之妙旨。方等之宏宗。
此論啓初即明不生不滅不一不異。故知。四
論非一不異。問既不一不異。便應不四不論。
若言四言論。即是一是異耶。答只噵四論不
一不異。若不言四論。語何物不一不異耶。如
只噵色不生不滅受想行識不生不滅。只噵
五陰不生不滅色心不空不有。若不言五陰。
噵誰不生不滅。若不語色心。言何物不空不
有。今亦爾。何不言四論。噵誰不一不異。問以
何義故言其不一。以何義故語其不異。釋云。
以論四故。所以不一。以四論故。所以不異。故
言不一不異也。問若爾論有四故彌見其是
異。同是論故轉見是一。何得言不異不一。答
曰。四若是異。四不四論。論若是一。論不論
四。只爲四非是異耶。所以四論。論非是一。所
以論四也。問若非是一異耶。答既非一異。亦
復非是非一異。既識非一異。則一異可明也。
今亦可言同。亦可辨其異也。言同者有二義。
一者能造論人。同是四依。同禀佛教。同有二
智也。二者所造之論。同是無依無得。同申正
教。若是有得。即不名論。亦不能有所論。若是
無得。方可名論。能有所論。是故若不依空。不
成問答。故下文云。問不依空問同答者疑。答
不依空答同問者所疑也。問此論若不依有。
可不當有。既也依空。應是當空。若許當空。則
成有當。何謂無依無當耶。答今言依空者。一
往對外人多住有。故言依空耳。空依何所依。
故是無依無當也。又云。依空者乃了空。此依
非謂有空之可依也。次辨異者。一捉釋論望
三論辨異。二者就三論中自復有異也。捉釋
論望三論異者亦有多義。一者文義通別有
殊。二者破收之異。文義通別殊者。若三論即
別通論。通申一切諸教罄無不申。通破一切
諸迷無迷不洗。故是別通論也。若是釋論即
是通別論。意致乃復通漫。而的釋一部文言。
是故名通別論也。二者收破之異者。若是三
論望釋論。則唯破不收。若釋論望三論亦收
亦破。所以然者。三論横破諸法。竪除五句。故
下文云。無人亦無法。佛亦無所説。何處於何
時誰起是諸見。即是横破諸見也。又云。從因
縁品來。本末推求。有亦破無亦破。亦有亦無
亦破。非有非無亦破。非非有非非無亦破。即
是竪論破除五句。故三論唯破不收也。釋論
亦破亦收者。破除禀教縁迷。申所迷之教也。
問三論破即是捨。釋論收即是取。乃是取捨
心生。豈能息諸見。答三論破即不破而破。釋
論收即是不收而收。不破而破。破無所捨。不
收而收。收無所取。乃顯不破不收無捨無取。
故能善息諸見也。傍明四句。一者但破而不
收。如迦旃延子所造。自作此説。非佛三藏中
義 二者收而不破。即顯佛方便教門也。三者
亦破亦收。破能迷之縁收所迷之教也。四者
不收不破。破收非收。收破非破。非收非破乃
名實也。此是三論望釋論竟。次就三論中自
論異者。凡有八條。一者辨三論受名不同。二
者宗旨有異。三者智有長短。四者破有内外。
五者用假不同。六者申有遠近。七者破有傍
正。八者論對與不對。今前辨三論受名不同。
就論立名自有多種。或從譬或從人。如此不
定。如甘露味。毘曇從譬爲名。若是舍利弗毘
曇。則因人受稱。若如成實三論。並從法作名
也。若是十二門百論。此是理教爲名。中論從
教理爲稱。通論三論。皆得顯中。然者三論同
離斷常。倶顯正觀。豈不倶得名中耶。亦皆得
從偈。三皆有偈數也。亦可倶得名門。門是能
通。三論盡能通生觀解也。今就別義有其強
弱。故立名不同。若是中論。以二諦所顯中實
當名。百論面折外道由茲百偈。故以偈數爲
目。十二能通生觀解。故從門受稱也。第二辨
三論宗旨有異。若是中論以智諦爲宗。百論
以諦智爲旨。十二門大望同於中論也。中論
以二諦爲宗者。發初即唱不生不滅不常不
斷。即是二諦。瓔珞經云。二諦者不生不滅。又
下論文云。佛滅度後後五百歳像法中人。根
轉鈍。聞大乘法中説畢竟空。不知何因縁故
空。即生見疑。若都畢竟空。云何有罪福報應
等。如此則失世諦第一義諦。取是空相。而起
貪著。龍樹菩薩。愍此等故。所以造論。既云愍
失二諦所以作論故。論申二諦。故以二諦爲
宗也。百論以二智爲宗者。提婆面折外道巧
用權實。故宜以二智爲宗。此是師一時之語。
通別圓偏之意耳。若守語作此解者不可也。
須具得通別別通之意。乃可明也。通義中論
既以二諦爲宗。百論亦爾。百論既用二智爲
旨。則中論亦然。若唯言中論二諦爲宗百論
不爾。此爲不可。言不可者。凡有二意。一者菩
薩造論。只爲欲申佛教。中論申教以二諦爲
宗。百論亦爲申教。何不得以二諦爲宗耶。二
者親違關中論序。肇師論序云。通聖心之津
塗。開眞諦之要論。豈不用二諦爲宗。又云。仰
慨聖教之陵遲。寧非申教耶。百論末文云。佛
説二諦。我今隨佛學亦説二諦。豈不用二諦
爲宗旨。故兩論皆得二諦爲宗。次明中百倶
得二智爲旨者。提婆面折邪峰巧由權實故。
用二智爲旨者。中論主。除於内執亦巧由實
方便慧。寧不以二智爲旨耶。故二論倶可以
二智爲旨也。而今師云。中論二諦當宗。百論
以二智爲旨者。此取中百兩相望強弱作此
説也。第三明用智短長。若是百論則用權實
二智。中論所用實方便智。然者百論主。與外
道鬪一時頬舌。折挫僧佉衞世。此是權智之
能。若中論主。欲提綱振領匡正佛法辨教之
大宗。非諍一時脣舌。故用實方便慧。匡持佛
法。不可一時邪。示其用則長。若百論主。善巧
一時折挫外道。未是要論佛法正。是權智之
能。此用即短也。第四明破有内外。凡有兩義。
一者若是中論破内迷。百論除外執。故序云。
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祛内以流滯也。二者
中論破同學。百論破異學。然者龍樹與失教
縁。同禀佛教。但龍樹禀佛教悟解發主中觀。
中觀所吐名爲中論。外人亦禀佛教。而顛倒
不解。雖欲宣暢。並是斷常。雖同學佛教而有
悟迷。論主破彼斷常。令識佛教故是破同學
也。提婆所破不爾。論主自學佛經教。外道自
禀僧佉之典。所習不同故言破異學也。問中
論破復有收義。百論所破可得爾不。答亦有
此義。何以得知。故經云。圖書讖記文章咒術。
皆是佛説。非外道説。以外道迷不解故破。方
便故須收也。問百論對縁既有收義。中論所
破亦應不收。答亦有此義。雖學佛教。自作己
解故。如迦旃延子所作不得三藏中義。是故
中論所破亦有不收義也。然百論所破縁根
性有三種。一者上根。聞提婆破即解。二者中
根。聞提婆破不解。止生信心讀佛經乃悟。三
者下根。聞破不解。讀佛經亦不悟。看龍樹論
始得悟解也。若上根人。則與中論所破縁得
悟者齊。中下之徒。即挍一階也。第五明用假
不同。假乃衆多。略明四種。一因縁二隨縁三
就縁四對縁。若辨甚深因縁義。即是因縁假。
隨縁所宜而説。即是隨縁假。就縁撿責。即是
就縁假。若一一須對破。如對常説無常等。即
是對縁假也。就四縁中。則有偏圓圓偏義。若
如因縁。隨就對及隨縁故説因縁。對縁如此。
四假未曾相離。即是圓義也。若遂時各用不
同。即是偏義。問四假佛與菩薩爲當盡具爲
當不爾。答差別無差別義。二不二義。佛菩薩
皆具四假。若無差別差別不二二義。有具不
具。佛當化主。所以具足四假。菩薩助申教旨。
唯有兩假。所謂就縁對縁。菩薩雖具二假。而
用復有強弱。百論則就縁爲弱。對縁是強。中
論對縁爲弱。就縁義強。何故爾。中論初云。諸
論師種種説生相。就其責覓生相不得。故言
不生。種種説滅相。責滅者不得。故言不滅。即
是就縁假義。百論借一對破異等。即是對縁
假義也。第六明破申遠近。若兩論相望。中論
近申。百論遠申。然者中論之縁。親禀佛經。親
迷佛教。亦破即收。故申義成近。百論之縁。不
親禀佛經。不親迷佛教。直是自樹己解。遠妨
正教。破彼邪執。方入佛法故。申義成遠也。第
七明兩論破有正傍。中論正破内迷傍除外
執。百論正彈外執傍淨内迷。何故爾。若外道
所執與中論所破縁同者。是即從座被破。故
中論正破内迷傍洗外執。若有内學執與百
論破縁同。亦從座被破。故百論正彈外執傍
洗内迷也。次明。中論破有傍有正。若比百論
並是傍破。百論破義有正有傍。比中論並是
正破也。何故爾明。佛説教本爲衆生作明作
導。欲令衆生因教悟道。衆生既不識教。則不
能悟道。菩薩愍此失道衆生故。欲令佛教如
本行世。若不破彼邪執。則正教不申。是故申
義爲正。破義居傍。百論破自樹外道未曾禀
學佛教。破彼邪執。然後方入佛法。是故破正
申傍也。第八明所破之縁有對不對。提婆
面折外道。所以對縁。龍樹潜懷著筆。是故不
對外人。問何故一對一不對。有釋云。龍樹妙
思深遠峰辨難當。外人無敢與敵。故不對外
人。提婆所明。一時面折外人。所以相對也。然
此釋極不可解。若言龍樹妙思深遠無敢與
對者。提婆亦爾。便應不對。又且若言龍樹妙
思深遠外人不能與對者。佛與外道相對。便
應智淺耶。如來智深而與外道相對。故知。不
以龍樹智深故不對也。今不用此釋。問若不
爾何得二人有對不對。答此亦何定。自有須
面折方破外道。自有須潜懷著筆用此破邪。
問只當如此。復有餘義。答復有深致。何者明。
龍樹出世之時。是正化之末像法之初。衆生
雖復尋教失旨。而佛法尚興邪徒由翳。朋成
大道衆生甚多。偏學小心其事蓋少。龍樹既
興望風懸揖。止須著筆。邪徒自喪。無敢對面
與共撃揚。是故龍樹不對也。提婆出世。是八
百餘年。去聖既遠。邪儻盛興。正化訛替。故序
云。邪辨逼眞殆亂正道。金石一貫。得失莫分。
菩薩雖興。猶生拒抗。自非對面折挫辭屈言
下。邪心轉熾。無肯改迷。故提婆面對群邪。所
以二人有對不對。其意爾也
次第三章。明經論破立諦智傍正。若如他人
所釋。毘曇立而不破。三論破而不立。成實亦
立亦破。今問。若言成實破毘曇故名亦立亦
破者。毘曇亦破成實。何故非亦立亦破耶。成
實破數人根見。立用識見云。若用根能見。死
人有根。亦應能見。眼識在耳中。眼根何意不
見耶。而今有根無識根不見者。故云。根不能
見。故破根立識。名爲亦破亦立。數人立根見
破識見。若用識見識無障礙。應見障外色。但
見障内不見障外者。故知。但是根見非關識
見。豈非亦破亦立耶。若止言毘曇立而不破
成實論亦立亦破不可也。又云。三論但破不
立。亦不然。誰向君道三論不立而存破耶。彼
即引肇師百論序云。言而無當破而不立。豈
非三論不立而有破耶。今明不然。論序云。破
而不立者。只不執此破。故言破而不立。何關
不立而存有此破耶。何以知然。下文云。破如
可破破本破於可破。可破既無在。破亦盡。只
不立有此破。故云破而不立也。今明。論顯中
觀。經明正法。既稱中觀正法。豈更有破立可
論。但若不因破立。無以顯不破不立。故師子
吼經言。若不因一二。云何得辨無一無二。是
故今時欲顯無破無立故。方便論於破立。就
佛菩薩相望。若是佛不具足而具足故。有破
有立。菩薩當具足而不具足故。唯破不立。佛
破虚妄邪見。後爲説眞實正法。是故亦破亦
立。菩薩助佛揚化。直破邪迷顯佛方便。無所
樹立。是以唯破不立也。人今聞此。便定謂佛
有破有立論主唯破不立。即復成見。今須通
釋。非但論主唯破不立。佛亦唯破而不立。非
但佛亦破亦立。論主亦得亦破亦立。今人聞
此。以復生疑。佛可得有立。論主那得有立。今
須返問汝。言佛立者。何所立。佛只立二諦教
門。教門只是教示前縁。諦只是諦當前縁。何
容只佛能諦當前縁論主不能諦當前縁。佛既
能當前縁。既得有立。論主亦能教示前縁。亦
得有立也。次明。非但論主無立。佛亦無立。人
以復疑通。論主示可無立。佛何意無立也。今
問。汝言佛有立者。相是若爲。彼家即噵説。佛
二諦即是教門。今問汝。言二諦教門。欲何所
爲。二諦教門。只是衆生病藥。既無有病則無
有藥。且又汝信二諦教門。欲表諸法是有。欲
表諸法非有。汝既信二諦教門。有表不有。無
表不無。顯諸法無所有。即是顯諸法無所立。
那聞二諦教門即合有立也。故知。非但論主
無立。佛亦無立。次更明。非但無立。亦復無
破。人以復疑。佛與論主破衆生病。那得無破。
今問。汝言破。何所破。破只是破執耳。有執
故名破。執無故無破。論主既無執。故論主無
破也。問若爾論主既無破。論主應不申。答破
本破於執。申本申於屈。論主無所執。故論主
無所破。外人有屈。即外人有申。論主既無屈。
則論主無有申。問破名本在外人。申名本屬
論主。而今申名既屬外人。破名應屬論主。答
破本破於執。申本申於屈。論主不曾執。則論
主無有破。論主不曾屈。則論主無所申。論主
尚不受於申。寧當受屈耶。是故非但無執。亦
復無破。非但無屈。亦復無申。蕭然無累名得
解脱。故外人問云。如此破得何利。答云。名得
解脱義。何以加之。次明諦智傍正。若具足爲
言。應云諦智能所傍正。今簡略爲語。故云諦
智傍正。若爲是其相明。佛以二智爲能説。二
諦爲所説。論主以二諦爲能論。以二智爲所
論。佛既二智爲能説。即以二智爲正。二諦爲
所説。則以二諦爲傍。論主既以二諦爲能論。
則以二諦爲正。二智爲所論。則以二智爲傍。
今辨意。正欲明此之諦智能所。傍正章門且
置。但須汎明四種能所。一者即是就佛明能
所。二者即是境智明能所。三者就論主明能
所。四者就論明能所也。若佛二智爲能説。二
諦爲所説。箇即是就佛明能所也。若菩薩禀
二諦教發生二智。教轉名境。境是能生。智是
所生。箇即是就境智明能所也。若論主二智
爲能説。言教爲所説。箇即是就論主明能所
也。若論是能論經是所論。箇即是就論明能
所。而今何故在此論初須辨諦智能所。凡有
兩義。一者欲明造論所由。二者欲明能所不
二。若爲是欲明造論所由。論主禀二諦教發
生二智。用此二智故能造論破邪。箇即是造
論所由也。若爲是欲明能所不二。然雖有四
能所。只成一能所。雖有一能所。只成無能所。
故不諦不智。不能不所。不傍不正。箇即是欲
明能所不二也。今次釋初章門。好體佛以二
智爲能説。二諦爲所説。論主亦以二智爲能
説。言教爲所説。就論主無別智。悟佛教生智。
論主無別説。還説佛所説。論主無別論。還論
佛所説。故佛若能若所並是所論。論主若所
若能並是能論。佛若能若所並是所申。論主
若所若能並是能申。何故爾。論主禀二諦教
發生二智。諦智不二。以諦成智。故通受諦名。
佛以二智説於二諦。諦智不二。以智成諦。故
通受智名。佛之諦智。通受智名。故若能若所
並是所論。論主之智諦通名諦。故若所若能
並是能論。故論主以二諦爲能論。以二智爲
所論。以二智爲能説。二諦爲所説。故佛以二
智爲正。二諦爲傍。論主以二諦爲正。二智爲
傍。故經以智爲能。以諦爲所。故論以諦爲能。
以智爲所。是則經能爲論所。論能爲經所。
經所爲論能。論所爲經能。亦是經傍爲論正。
論傍爲經正。經正爲論傍。經能爲論所。此所
則非所。經所爲論能。此能則非能。論傍爲經
正。此正則非正。論正爲經傍。此傍則非傍。故
非能非所。非傍非正。不經不論。不師不弟。非
能非所而能所。非傍正而傍正。不經論而經
論。不師不弟而師弟。是佛菩薩經論師弟因
縁相成。並得名中也 
第四章明解中觀論名。然中觀論三字無定。
亦言中觀論。亦言觀中論。亦言論中觀。若中
觀論約論者爲名。若觀中論就觀解爲目。若
論中觀約論功爲稱。所以然者。若爲是約論
者爲名。中則通於理教。即是教中理中。禀二
諦教發生二智。教轉名境。中境發生觀智。是
故初表中境。次表觀智。中觀既興論名得起。
中境發生觀智。用此觀智。能研詳往復。是故
名論。故言中觀論。若爲是就觀解爲目。明用
此觀智能觀中正之境。用此觀智。研覈是非。
故言觀中論。若爲是約論功爲稱。明論何所
論。論只論於中觀。若是他論則論於偏解。若
是今論則論於中觀。故言論中觀也。此釋不
無有意。但非一家正意。今問。何故啓初即題
中觀耶。答此深有所以。明失道之縁未見佛
性。未應般若。心鎭遊生滅。意恒渉斷常。行生
滅斷常故。所以乖於中道。行邪錯故。所以失
正法。虚妄顛倒故。所以無實相。今爲對此。明
離斷離常。所以是中道。無邪錯故。所以是正
法。離虚妄故。所以是中實。故今對此偏虚。故
論題中實。問若箇是失道之縁。答縁乃無量。
大略爲言。不出三種。一者即是禀教失旨之
縁。二者即是邪見推獲之縁。三者流俗汎爾
之縁。亦非禀教失旨。亦非邪見推獲。直是流
俗汎爾之縁。今論所除。正破初一兼洗後二
也 問起自何時迷教失旨耶。答如論初。佛滅
度後後五百歳像法中人。根轉鈍。禀中道二
諦教不了。則是生滅斷常一異來出。故成八
非不。今論主。禀中道二諦教。則了不生不滅
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故是八不。以
八非不故成虚妄。以八不故是中實也。問何
以詺八非不爲虚妄。以八不故名中實耶。答
外人謂。有生有滅。今就其責生不可得。故生
者不生。今就其責滅不可得。故滅者不滅。彼
言有生滅。今責其生滅不可得。故即是無而
謂有。故是虚妄。論主言不生不滅。經中辨諸
法實録不生不滅。果自不生不滅。故是中實。
擧例如毘曇義。彼義言。分別諸法時。捨名則
説等。分別無所捨。是名第一義等。是名世諦
故虚妄第一義故則中實。如世諦中言我。責
我不得我名。空施無體應名。即是無而謂有。
故道捨名則説等。如噵十一種色共成色陰。
實録如此。有名召體。有體應名。故無所捨。即
是第一義。今時亦爾。外人所説。無而謂有。故
是虚妄。論主出言果如經辨。故是中實也。問
經中亦辨二諦中道。論中亦辨二諦中道。若
爲有異。答異。經中即明二諦中道。論中即明
中道二諦。所以然者。經中辨因教表理。因二
顯不二。即是明二諦中道。論中縁禀空有二
教。即住空有二。故成迷失。論主今破空有者
不空有。畢竟洗假詺爲中。即是前明中道。前
明不二。外人便過論主。若爾經中那得辨有
無二諦。論主即釋。經中辨有無。箇是方便之
有無。經中辨二諦。箇是假名之二諦。是故論
中明中道二諦。次更反此一句語。經中即辨
中道二諦。論中即辨二諦中道。所以然者。佛
則以中道正觀赴縁。説眞俗兩教。箇即是從
體起用。不二出二。是故經中則辨中道二諦。
但縁禀眞俗二諦教悉錯。是故成偏。今論主
彈眞不眞。破俗不俗。折彼偏執。皆歸中解。是
故明二諦中道也。然此中觀論三名。有時合
解。有時離釋。雖復合解。合而不一。雖復離
釋。離而不異。合而不一。所以不同。離而不
異。所以不別。雖復合釋三義不失。雖復離解
一意圓通。今前合釋。次明離解。今前合釋。其
相若爲。中觀論非是用中境表觀智欲明境智
異。今明以中釋觀。此是何物觀。此是中觀。此
觀是中。名爲中觀。體中實發生正觀。只以此
正觀能淨斷常。是故名論。所以名中觀論。此
論那得異於中觀。何故爾。若行生滅斷常則
非中觀。今不行生滅斷常故是中觀。中觀宣
之於口。是故名之爲論。故是中觀。亦是論中
觀也。次明離解。不分自別。但釋中有多師。何
故爾。中者言忠。故中只忠理。家家盡言忠理。
解解並謂忠文。是故釋中其計非一。略而爲
論。不出四家。一是外道解中。二是毘曇解中。
三是成論解中。四是地論解中。此中道義。後
自當廣出。今須略釋外道解中。若迦毘羅解
中即言。泥團非瓶。非非瓶。所以然者。不即泥
團是瓶故言非瓶。不離泥團有瓶故言非非
瓶。亦是不即不離也。若是優樓迦解中聲非
大非小。所以然者。如大鐘大聲小鐘小聲。至
論此聲。實非大非小也。若勒沙婆解中。光非
明非暗。所以然者。初生故。所以不明。破暗故。
所以不暗也。今先破初家。汝不即泥團是瓶
故爲離。不離泥團有瓶故爲即。只見是離是
即。何處有非離非即耶也。餘兩家同此破也。
至如成論家。解世諦有三中。如不即四塵有
柱。故非即。不離四塵有柱故非離。此計既同
外道。亦如前破。今問。山門所釋中義若爲。有
人解。道非有非無爲中。而有而無爲假。今問
汝。爲當別有非有非無以爲中。爲當用破有
無者非有非無以爲中耶。若言別有非有非
無。此義不可。何故然。本破有無故得非有非
無。而今何處別得此非有非無以爲中。是故
不可。若言只用破有無者非有非無即用此非
有非無以爲中義。復不可。何故然。汝本破有
者非有。破無者非無。有無既去。非有非無亦
除。何得只用此非有非無以爲中。假亦如此。
爲當只用所非之有無爲假。爲當別起有無
爲假耶。若言只用所非之有無爲假。是亦不
然。何故爾。所非之有無既已被破。那得有此
而有而無爲假。若言別起有無爲假不然。本
因非有非無故得有無。何處別起而有而無爲
假耶。今問汝。爲當定用非有非無爲中而有
而無爲假。爲當不爾。彼言定用。今問。若爾
非内非外爲中。亦内亦外爲假不。答亦然。今
難。大經言。非内非外亦内亦外故名中道。若
爾非有非無亦有亦無故名中道。那得偏用
非有非無爲中而有而無爲假。若爾應用非
内非外爲中亦内亦外爲假也。且又汝既破
有無罷。那得此非有非無爲中。故論言。初後
既已無。中當云何有。亦是有無既已無。中當
云何有。如破縁説非縁。更無非縁法。亦是破
有無説非有非無。更無非有非無法。那得此
非有非無法爲中耶。且又汝言非有非無爲
中。有無亦是中。汝若言而有而無是假。非有
非無亦是假。何故爾。假是不自義。本因非有
非無故説有無。有無既是假。非有非無何故
非假。中本離斷常。汝因有無故説非有非無。
非有非無離斷常既是中。而有而無亦離斷
常。何意非中耶。若言非有非無不得是假。有
無亦不得是假。若言有無不得是中。非有非
無亦不得是中。彼噵。若爾有無非有非無併
是中好不。今明。有是常見無是斷見。非有非
無是愚癡論。那忽是中。彼噵。若爾併是假好
不。今明。汝執無異有。執有異無。非有非無。
異有無。那得併是假。今問。汝既破他爲非。今
中相若爲。答師噵。只如此破中假即是中。何
處別有中。但此意難。更須解釋。箇須識法身
義。法身無在無所不在。法身無在。不在有不
在無。不在亦有亦無。不在非有非無。乃至諸
法中義亦爾。無所不在。法身亦在有亦在無。
亦在亦有亦無。亦在非有非無。乃至色心諸
法中義亦爾。故無非是中。故二夜經明。從得
道夜至泥洹夜。常説中道。既是説中道。二夜
中間。何容只説非有非無不説有無等。故知。
一切諸法無非是中。私云。言其不在只不在
有得。有得故非中。言其在也在無得。無得故
是中。難。若不在有得。何謂無所不在耶。答今
言無所不在。只在無得。有得是横謂畢竟無
所有故。那得爲中一切皆在。論其在也。一切
皆在。語其不在。一切皆不在也。問汝既依二
夜經明一切諸法無非中者。論初何故但用
不生不滅爲中。不取生滅爲中。答爲對病故。
縁多著生滅。只見生滅不見不生不滅。是故
成偏。今對此生滅之偏故。説不生不滅名爲
中也。然釋中有三種。一者對偏。二者對邪。三
者實義釋中。只就此中字則復有三義。雖復
三義。不妨一意。雖復一意。三義不失。所以然
者。只由偏故所以邪。邪故所以不正。不正
故所以不中。不中故所以不實。不實故。所
以是虚。今不偏故所以不邪。不邪故所以
正。正故所以中。中故所以實。實故所以不
虚。雖復三義。不妨一意。雖復一意。三義不失
也。問偏與邪若爲異。無差別論。偏故所以邪。
邪故所以偏。有差別論。中論則對偏説中。百
論對邪故説中。何故爾。偏是偏錯。禀佛教生
錯解。所以名偏。是故中論。對偏説中。邪是自
樹外道横生獲不禀佛教。是故名邪。所以百
論對邪説中。過此二階。所以名實。何故爾。對
偏説中。偏去中亦盡。對邪説中。邪破中亦除。
不偏不中不邪不正。過此二階。所以名實也。
即是實義釋中了。次時云。前辨釋有三種。一
者對偏。二者對邪。三者實義。今問。中者言實
那得有三。答中尚不可一。中復那可三。爲縁
故亦可一。爲縁故亦可三。然雖有三。只是一
義。擧例如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
慧力無畏亦然。雖復十方諸佛。只同共一法
身也。今明。中是實義者。然經中釋義不同。略
有三種。一者横論顯發。二者竪論表理。三者
依名釋義。若爲是横論顯發。如俗以何爲義。
俗以眞爲義。眞以何爲義。眞以俗爲義。故經
云。欲令深識世諦故説第一。欲令深識第一
故説世諦。今問。箇自是欲令深識世諦故説
第一。何謂眞以俗爲義。箇自是欲令深識第
一故説世諦。何謂俗以眞爲義耶。今明。何故
説世諦。只爲欲令識第一。豈不是眞以俗爲
義。俗是眞家之所以故。眞以俗爲義。何故説
第一。只爲欲令識世諦。豈不是俗以眞爲義。
眞是俗家之所以故。俗以眞爲義也。二者竪
論表理。如俗表不俗。不俗是俗家之所以故。
俗以不俗爲義。如眞表不眞。不眞是眞家之
所以故。眞以不眞爲義。故金鼓經云。知有非
有本性清淨。故華嚴經云。若知有非有。則能
見如來。故因教識理悟佛法身也。若爲是依
名釋義。如俗是浮虚爲義。眞是眞實爲義。故
涅槃經云。苦者迫迮相。集者生相。滅者盡相。
道者通相也。今明。釋中亦具三種。如中以何
爲義。中以不中爲義。中以何爲義。中以實爲
義也。次釋觀義。然解中既顯。則觀義可明。何
故爾。既稱中觀。中離斷離常。觀亦離常。觀亦
離常離斷。是故既解中即是釋觀。雖然今時
復須解釋。中既有多種。觀亦復多途。如外道
攀上厭下。下則苦麁障。上則勝妙出。亦是觀
義。如毘曇。總別念處五停心觀亦是觀義。成
論人亦解觀義。不能具出。今迄陌爲論。凡有
二種。一者有得小乘觀。二者無得大乘觀。若
是有得小乘觀。則境無生滅。智有生滅。斷煩
惱故即是滅。修智慧故即是生。煩惱則本有
今無。智慧則本無今有。是則境智殊生滅異。
若是無得大乘觀。不爾。境智無二。境無生滅
智亦無生滅。煩惱本自不生。今亦不滅。智慧
本自不滅。今亦不生。是境智不二有無平等
也。故言。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中
亦不住。如此觀者。名爲正觀。異斯觀者。名爲
邪觀也。然觀是何爲義。觀是了達義。亦是履
照義。然尋此論要意。即是檢校爲義。觀察爲
義。檢校斷常。觀察虚妄。今何處文是。品品皆
檢校斷常。章章並觀察虚妄。只八不即是其
相。彼謂是生滅。彼謂是斷常。今就其責生滅
不生不滅。求斷常不斷不常。箇即是觀察斷
常者不斷常。檢校虚妄者不虚妄。故觀法品
云。若法從縁生。不即不異因。是則名實觀。不
斷亦不常也。然一家釋。中發於觀觀發於中。
今明。非是用中境發觀智用觀智照中境。但
此正觀。能體悟中實。中實即是正觀。無中實
異正觀。用中實發正觀。無正觀異中實。用正
觀照中實。故如以中爲名者照其實也。非別
有此實用照此實。但顯中即是實故言照實。
今亦爾。只體悟此中實顯我正觀。我正觀即
是中實。故中實發我正觀。中實即是正觀也。
然觀是了達義。亦稱履照義。明照即倶照邪
正。觀則倶觀得失。倶照邪正者。識邪即識正。
識正能破邪。倶觀得失者。了失即了得。了得
能破失。故涅槃云。正善具成就。演説四顛倒。
若不成就正善。豈能演説顛倒。今亦爾。若不
解正。豈能破邪。故如喚人字爲入字。非但不
識人。亦復不識入。今若識人也。非但識人。亦
復識入。今亦爾。若不識正亦不識邪。今良由
識正故破邪。識邪故能解正。今明。得失相若
爲。如論初求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故。是有
是生滅。此即爲失。今就其責。有者不有。生滅
者是不生滅。此即爲得。邪正亦爾。本因失故
得。既破失得亦去。無失亦無得。邪正亦爾。此
即是縁盡於觀。此得失縁。由觀得盡故。是縁
盡於觀。即是觀盡於縁。何故爾。觀本觀縁。縁
既盡觀亦盡故。縁盡則觀淨。觀盡則縁淨。縁
盡則觀淨。此觀則非觀。觀盡則縁淨。此縁則
非縁。故非縁非觀。縁觀倶盡始名好中觀也。
離釋中觀已竟。今次解論。然論是何爲義。論
是論辨爲義。只論辨法相。若依叡師序。論是
盡言爲義。則云盡其言窮其慮。若一言不盡。
則衆異扶疎。若一慮不窮。則顛倒亂起。今盡
其言故。即衆異息。今窮其慮故。則顛倒淨。是
故論則盡言窮慮。論功方顯故。所以言盡慮
窮。故論非但盡言。亦復盡觀。觀非但盡縁。亦
復盡論。中非但盡觀。亦復盡論。是故今表中
觀論名。只欲盡淨諸法。不如人解以論欲釋
中觀義。但欲盡淨諸法可爾。今表一中。非但
中是中。辨諸法皆中。既噵諸法中。復有何法
可有。故表中則盡淨諸法。中既爾。觀論亦爾。
是故中發於觀辨流神口。所以名論。中發於
觀。即是方便實慧。辨流神口。即是實方便慧。
方便實慧。即是如説而行。實方便慧。即是如
行而説。如説而行。即是二智。如行而説。即是
二諦。故如説而行。行則行我所説。如行而説。
則説己所行。故所行如所説。所説如所行。是
故行説不二。諦智平等也。今明。盡言爲論。此
義難。今須問。若是影公則噵。問答折徴。所以
爲論若是叡師則道。以論爲稱者。盡其言也。
箇則兩語石乖。二言鐵反。答乃是各據其義。
非謂相違。影師就始爲言。叡公約終爲語。何
故爾。良由問答故得盡言。言何因得盡。良由
問答。是故二語相成。兩言相順。影公就始爲
言。叡師約終爲語也。今噵盡言爲論者。若使
外人言是。即噵龍樹爲非。若使龍樹言是。即
噵若外人爲非。是即諍諍莫窮。云云無已。若
何猶可見。若使據其本末得失。終自歸龍樹
爲得。外人爲失。外人爲失故言則盡。良由外
人有言故。龍樹有語。外人之言既盡。龍樹之
語亦窮。擧譬如張王二人共爭一珠。張謂是
張寶。王謂是王物。是則兩人各諍。紛然未決。
今據其本末得失。終自有歸。實是張物。而王
侶誌今果是張物。王即無言。王既無言。張亦
不語。今龍樹外人亦然。龍樹實是外人噵非。
今龍樹果是。外人無言。外人無言。既盡龍樹
語亦窮。問龍樹外人言倶盡。那得獨稱龍樹
論。答雖復二人語倶盡。盡有所由。良由龍樹
撿是非故。外人爲失。外人言則盡。外人之言
既盡。龍樹之言亦盡。二人言盡。功由龍樹。所
以稱爲龍樹論。擧譬如兩人相費雖復倶倒
而有勝負。下者爲負上者爲勝。龍樹外人亦
復如此。雖復倶息言。龍樹爲勝。外人爲負。是
故稱爲龍樹論也
第五論縁起。龍樹菩薩者。出南天竺梵志種
也。天聰奇悟事不再告。在乳餔之中。聞諸梵
志誦四韋陀典。而識其義。弱冠馳名。獨歩諸
國。天文地理及諸道術。無不悉綜。契友三人。
一生之樂。唯有隱身之術。倶至術師。術師念
曰。此四梵志。擅名一世。草芥群生。才明絶
世。我不與術法。與青藥一丸。藥盡必來。龍樹
磨此藥時。聞其香氣皆識之。分數多少。如其
方藥。藥師怪而嘆曰。若此人者。聞之猶難。而
況相遇。我之賤術。足惜之耶。具授術方。四人
得術。常入王宮。宮中美女懷妊者多。王太不
悦。有舊老智臣言。可以細土置諸門中斷諸
往行者。若是術人。即見其迹自現。可以兵除。
若是鬼神。而無其迹。可以呪滅。見四人迹。令
諸力士揮刀宮中斬三人死。唯龍樹不死。出
家受戒。九十日中。誦通三藏。後得大乘經。甚
大愛樂。大龍菩薩。見其如是。接入海宮。授方
等經藏。龍樹深入無生二忍具足。其中有婆
羅門。善知呪術。欲與龍樹爭勝。王言。汝大愚
癡。此菩薩者。明與日月爭光。智與佛並照。何
不宗敬。婆羅門呪作大池千葉蓮華。自坐其
上。龍樹呪作六牙白象。以鼻絞拔。高擧擲地。
婆羅門化作十頭羅刹。龍樹化作毘沙門天
王。諸羅刹恐怖而退。婆羅門化作毒龍。雨諸
瓦石。龍樹化作曼陀羅華。外道折伏。出家作
弟子。龍樹菩薩。作百部論。大行閻浮提。涅槃
之後。國國作塔供養也
大乘玄論卷第五
    晨旦名徳 法諱吉藏 歴劫仕佛
    三論顯揚 深奧宗義 末世如忘
    先師悲此 專懷感傷 彼遷化後
    屡送星霜 弘安聖暦 第三初商
    一十三歳 忌景云當 爲資追福
    大乘玄章 謹開印板 以耀餘光
    納清瀧宮 法樂増莊 不圖斯印
    回祿遭殃 醍醐學侶 不耐愁腸
    衣鉢各投 論文再彰 攝嶺雲盡
    八不月涼 金陵風扇 一實華芳
    所生慧業 迴向無彊 萬乘聖化
    徳褊三皇 四海靜謐 慶曁百王
    七世恩所 佛道増長 廣施群類
    利益堂堂
于時永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菩薩戒比丘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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