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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 (No. 1851_ 慧遠述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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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起。四從他身起化作語言似從他起。五無
所從起。六説正法。七隨事教責化語。如是
化境界中作事無量。身通如是。天眼有二。一
者見於現在色像。二見未來死此生彼。天耳
通中一切六趣衆生音聲。聖非聖聲麁聲細
聲辨不辨聲化非化聲遠聲近聲一切悉聞。
他心通中一切衆生心心數法悉如實知。問
曰。此通爲直知心。亦知所縁。依如毘曇唯知
他心不知所縁。若知所縁則前人作意攀縁
我心。我縁彼心便有自心變照之過。故唯知
心不知所縁。若依成實正知他心兼知所縁。
大乘亦爾。設心自縁竟有何咎。宿命通中差
別有六。一自知宿命。知己過去八種事等。何
者八事。一如是名。二如是性。三如是生。四如
是飮食。五如是苦樂。六如是長壽。七如是久
住。八如是壽限。知己過去如是八事。名爲自
知。二者知他。知他衆生六種同行。何者六行。
一如是名。二如是性。三如是生。四如是飮食
五如是善惡。六如是壽命。知他此事名爲知
他。三令他衆生知己宿命。四令他衆生自知
宿命。五令他衆生知他宿命。六令餘衆生展
轉相知。漏盡通中有其二種。一無學聖智能
盡諸漏名漏盡通。二知漏盡名漏盡通。知漏
盡中義別有四。如地持説。一自知漏盡。二
知他漏盡。三漏盡方便已起未起悉如實知。
聖道是其漏盡方便。四漏盡増上慢有起不
起悉如實知。未得謂得。名増上慢。六通之義
辨之略爾
大乘義章卷第二十



大乘義章卷第二十
 遠法師撰 
  十號義
其十號者。是佛如來名稱功徳。名有通別。釋
迦彌勒阿佛等是其別也。如來等十是其
通也。應相須分故立別名。實徳須顯故立通
稱。實徳無量。依徳施名名亦無邊。今據一數
且論十種。所謂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
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此十經中説之爲號。或云名稱。通釋義齊。隨
相分別。顯體爲名。標徳云稱。名稱外彰。號令
天下。説之爲號。十中前五是自利徳。後五利
他。就自利中分爲兩對。初二一對。前明道圓。
後彰滅極。後三一對。前二因圓。後一果極。初
如來者。外國名爲多陀阿伽度。亦云多陀阿
伽駄也。此云如來。斯乃就徳以立其名。徳中
不定。解有兩義。一約佛解。如涅槃釋。如三
世佛所説不變。故名爲如。佛如而來故名如
來。若從此釋。就義立名。二約理釋。如者如理。
來者是徳。故龍樹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
曰如來。涅槃宣説。乘六波羅蜜十一空來。
故曰如來。當知。此亦約理釋矣。若從是義。
如來之名境徳合目。又就此等分爲異釋。噵
言乘如來成正覺名如來者。就其證道解如
來義。非不如説名如來者。就其教道解釋如
來。乘六波羅蜜十一空來名如來者。就不住
道以解如來。分相且然。究尋此等共成一義。
佛依理成故。説乘如來成正覺。乘如猶行。行
謂六度。故復宣説。乘六波羅蜜十一空來。十
一空義。如上廣辨。此猶如也。内證難彰。寄
言以顯。是以復言非不如説。第二應供外國
名爲阿羅呵也。此云應供。此亦就徳以立其
名。徳中不定。解有四義。一對障解。如涅槃
説。一切惡法佛應斷故名之爲應。二對法解。
寂滅涅槃如來應證故名爲應。三對人解。一
切衆生如來應化故名爲應。故涅槃云。應名
爲樂。諸佛過去爲菩薩時。於無量劫。爲衆生
故受諸苦惱。終無不樂而常樂之。故名爲應。
此前三義。直就内徳以立其名。四對供解。於
中有二。一將佛對人。解釋應供。如來諸過悉
已斷盡。福田清淨。應受物供故名應供。此之
一義。對供顯徳。二將人對佛。解釋應供。如
涅槃釋。一切人天。以種種香花等事而供養
佛。故名應供。此之一義。擧縁顯徳。此初對
竟。第二對中。前二因圓後一果極。復前二中。
正遍知者。明其解圓。明行足者。彰其行圓。正
遍知者。經亦名爲等正覺也。此亦就徳以立
其名。然就徳中境體合目正者是理。理無漏
助故名爲正。此擧境也。於理窮解。故曰遍知。
稱理而知故等覺。等猶遍也。覺猶知也。此
擧徳體。如涅槃中。更有多義。不可具論。明
行足者。此亦就徳以立其名。佛徳衆多隨徳
釋名。義亦非一。略有五種。一唯就因解明行
足。明是證行證法顯了無闇曰明。行是教行
六波羅蜜戒定慧等修起名行。是二圓備。稱
之爲足。二唯就果解明行足。如涅槃説。明謂
解脱。以離無明之闇縛故。行謂菩提。道行滿
故。足謂涅槃果窮極故。三據果尋因解明行
足。如涅槃説。明者所謂阿耨菩提。此擧果也。
行謂戒慧。此脚足故。云何足。此出其因。四
從因趣果。解明行足。如涅槃説。明者所謂
不放逸心。離癡濁故説爲明。行者所謂六波
羅蜜。足者所謂阿耨菩提。果極名足。五隨義
汎論。明謂三明。如龍樹説。宿命天眼及與
漏盡。是其三明。如涅槃説。一菩薩明。二諸
佛明。三無明明。是其三明。菩薩明者。所謂波
若波羅蜜也。諸佛明者。所謂佛眼。無明明者。
謂十一空。彼非智慧照明之性。故曰無明。是
智境界能生智明故復名明。所言行者。如
樹説。戒定慧等。名之爲行。涅槃宣説。爲衆
生故修諸善業。説之爲行。足者如彼地持中
釋。止觀具足。故名爲足。涅槃宣説。明見佛
性。所見窮極故名爲足。問曰。此解明行足中
因果備有。何故前言遍知明行彰其因圓。此
從初義具爲判矣。又經論中多就因解。從多
言耳。言善逝者。此從徳義以立其名。善者名
好。逝者名去。如來好去。故名善逝。問曰。如
來果徳窮極。更何處去而言好去。釋言。此果
從因而去。據因望果故説爲去。又佛如來雖
無去處。非不能去故名善逝。如劫盡火雖無
所燒非不能燒。彼亦如是。於中分別略有三
種。一修教行趣果以釋。如涅槃説。善者所
謂初發道心。逝者由心得大涅槃。二修證行
趣果以釋。如涅槃説。善者所謂見於佛性。逝
者因見得大涅槃三唯就果解釋善逝。如涅
槃説。善者即是如來之心。佛心柔濡無有慢
高。故名爲善。逝者名高。阿耨菩提位分高出。
故名爲逝。前五自徳。後五化徳。於中前四徳
能化物。後之一種爲世欽敬。就前四中。初一
明其化他之智。解了世間。第二明其化他之
能。能調物心。第三明其化他之徳。師徳具足。
第四明其化他之行。覺行窮滿。世間解者。就
徳施名。然就徳中境體合目。世間境也。解
是體也。依如花嚴。世間有三。一衆生世間。二
器世間。國土住處三智正世間。二諦諸法。於
此悉解。名世間解。依涅槃經。世間有五。一
衆生世間。如來能知名世間解。二五陰世間。
如來能知名世間解。此二衆生之差別也。三
國土世間。如來能知名世間解。四五欲世間。
如來能知於中不著。名世間解。五八法世間。
如來能知不爲傾動。名世間解。此三器世之
差別也。通彼智覺。世間之解義別有六。無
上士調御丈夫。共成一號。就人立稱。名無上
士。嘆其勝也。調御丈夫。彰其能也。士者是其
人之別稱。人中最勝。餘不能加。名無上士。分
別有七。如地持説。一身無上。具相好身。二
道無上。具足自利利他道。三正無上。具足四
正。所謂正見正戒正威儀及與正命。四智無
上。具四無礙。五神力無上。具六神通。六斷無
上。煩惱障斷及知障斷。七住無上。具足三住。
所謂聖住梵住天住。空無相願滅盡正受是
其聖住。四無量心是其梵住。八禪地定是其
天住。具此七種名無上士。涅槃經中但有五
種。無道無上神力無上。調御丈夫者。佛是丈
夫。能調丈夫。是故號佛調御丈夫。天人師
者。就人立稱。爲師匠益。在於人故能教衆生。
斷惡修善。故名爲師。如來實是六道之師。天
之與人能入聖道。受益最多。是故偏名天人
師矣。佛者就徳以立其名。佛是覺知。就斯立
稱。覺有兩義。一覺察名覺。如人覺賊。二覺悟
名覺。如人睡寤。覺察之覺對煩惱障。煩惱侵
害事等如賊。唯聖覺知不爲其害。故名爲覺。
涅槃云。如人覺賊賊無能爲。佛亦如是。
能覺無量諸煩惱已。令諸煩惱無所能爲故
名爲佛。覺悟之覺對其智障。無明昏寢事等
如睡聖慧一起朗然大悟。如睡得寤。故名爲
覺。既能自覺。復能覺他覺行窮滿。故名爲佛。
噵言自覺簡異凡夫。云言覺他。明異二乘。覺
行窮滿。彰異菩薩。是故獨此偏名佛矣。言世
尊者。佛備衆徳爲世欽重。故號世尊。經中或
復隱其世尊。彰婆伽婆。婆伽胡語。義翻有
七。如涅槃説。一婆伽名破。婆名煩惱。能破
煩惱名婆伽婆。二能成就諸善法故名婆伽
婆。三能善解諸法義。故名婆伽婆。四有大功
徳無能勝人。故名婆伽婆。五有大名聞遍十
方故名婆伽婆。六能種種大惠施故名婆伽
婆。七於無量阿僧祇劫。吐女根故名婆伽婆。
諸惡煩惱是女根本。如來盡捨故名爲吐。十
號如是
  十力義八門分別釋名一 定體二 辨
相三 分齊差別四 作業不同五 次第義六 教
化教授分別七 大小所説不同八
第一釋名。言十力者。一是如來是處非處智
力。二自業智力。三是定力。四是諸根利鈍智
力。五是欲力。六是性力。七至處道力。八宿命
智力。九天眼智力。十漏盡智力佛乘邊隨化
二乘故説此十。故鴦掘魔羅云。説佛十種
力。是則聲聞乘。斯非摩訶衍。大乘無量力。故
佛不思議。初言如來是處非處智力者。如
持釋。苦樂等報依差別因。名爲是處。差別因
相違故曰非處。照此之解。名之爲智。力有
兩義。如地持説。一自行於一切魔捨離得勝。
故名爲力。二就利他堪能一切種利益衆生。
故名爲力。理實此力知一切法是非之義。以
諸外道多迷因果。佛爲化之。是故多就因果
以釋。自業智力者。造作名業。能作果故。爲簡
外道所説無因顛倒因等業故。説爲自明。善
是其樂家自業。不善是其苦家自業。照此之
解名業智力。問曰此力非直知業。亦知煩惱
及四法受。以何義故偏名業力。釋言。經有不
盡法門。即此是也。良以業是煩惱家果苦樂
家因。據中而擧。故偏言之。尋果知因。故擧其
業。即知煩惱。尋因知果。故擧其業。亦知四
受。何者四受。有法現苦而後受樂。有法現樂
而後受苦。有法現苦後亦受苦。有法現樂後
亦受樂。此等名爲四法受也。言定力者。心住
不亂。名之爲定。於定自在名爲定力。又能
知定亦名定力。此之定力。非直知定。亦知不
定。以定爲主故名定力。如漏盡通非直知盡
亦不盡以盡爲主名漏盡通。此亦如是。言根
力者。信進念等宿習今成能生於後。故名爲
根。知根大小利鈍等別名爲根力。此力非直
知於善根。亦知不善無記根等。知爲授法。經
多説善。言欲力者。經中或復名悕望力。或名
解力。言解力者。就始爲名。先生信解後起悕
欲。是故就始名爲解力。自前信解後起悕
欲。是故就後名爲欲力悕望力矣。此力非直
知於善欲。亦知不善無記欲等。知爲授法。經
多説善。言性力者。地持論中名界智力。或
復名爲使智力也。言性言界通知善惡。若言
使力偏知不善習欲不改。名之爲性。界是界
別。三乘性別故復名界。照此之解名爲性力
及界智力。智慧性成。隨人不捨。又能繋縛。
其猶公使。故名爲使。照此之解名使智力。爲
欲依此而授對治故説知使。至處道力者。苦
樂等報爲所至處。善惡等因名至處道。照此
之解名至處道力。問曰。初力已知業果。何須
此力。成實釋言。初力總知此力別知。知如
是因受如是果。知如是果酬如是因。又復初
力知是知非。此力知因能生果義。亦復知果
從因生義。有是不同故須別説。宿命力者。事
謝於往。名之爲宿。往法相續。目之爲命。照此
之解名宿命力。問曰。此力非直知命。亦知過
去八種事六種因行。何故偏名宿命力乎。此
如向前六通中釋。命是報主故偏説命。又復
八中命分爲多。故偏説命。又命最後據後説
命。天眼力者。經中亦名生死知力。未來起盡
名爲生死。照此之解名生死智力。一切禪定
名爲天住。依禪得眼名爲天眼。依於天眼。照
見自在名天眼力。漏盡力者。結患斯已。稱曰
漏盡。照此之解名漏盡力。此非直知於漏盡。
亦知不盡及漏盡方便已起未起。并知漏盡
増上慢心有起不起。以盡爲主。故偏言之。名
義如是。第二定體。於中曲有五門分別。一總
定體。第二約就五眼分別。第三約就七通分
別。第四約就十一智分別。第五約就四念分
別。初總定體。人説不同。如地持辨。有人宣
説。信等五根爲力體性。有人宣説。智慧爲體。
地持所存智慧爲體。故彼文言。經説處非處
智力。不説處非處信等力。如是一切。明知。十
力用智爲體。非是信等。總定如是此一
門竟
次第
二門五眼分別。其五眼者。如上所辨。一是肉
眼。二是天眼。三是慧眼。四是法眼。五是佛
眼。五中肉眼色法爲體。天眼一種義有兩兼。
一色法爲體。照現色像。二智慧爲體。言知未
來生死之事餘之三種。唯智爲體。五眼如是。
十力是其四眼白自性除其肉眼。就十力中。
初處非處知境寛廣。通知一切諸法是非。具
四眼性。第七至處道力亦爾。了知未來所至
之處。即天眼故。知五度門爲至處道。即是法
眼。知空無我爲至處道。即是慧眼。了知佛性
如來之藏爲至處道即是佛眼。業刀之中。具
二眼性。見性造作身口等業。即天眼性。見
起煩惱及意思等。即法眼性。定根欲性宿命
漏盡。此之六力。是法眼性。天眼力者。即天眼
性。五眼如是此二
門竟
次第三門七通分別。前
六通上加法智通。是七通也。於諸法相了知
無礙。是法智通。十力之中宿命力者。即宿命
通。天眼力者。即天眼通。漏盡力者。即漏盡
通。定根欲性。此之四力是他心通以知心故。
處非處力業力及與至處道力。此之三種是
相智通。麁判如是。於中細論。處非處中
即具四通。知其過去因果是非即宿命通。知
其未來因果是非即天眼通。知其漏盡是非
之義即漏盡通。知一切法是非之義即法智
通。業力之中。具有三通。知過去世業果差別
即宿命通。知未來世造業得果即天眼通。了
知一切因果道理即法智通。至處道中具有
四通。知過去世所行之道即宿命通。知未來
世所至之處即天眼通。知所至處漏盡之果
即漏盡通。了知二智諦用強盛。説之爲力。
身通但能轉變現事。不能於法窮知無礙。智
力不強故不名力。天耳但能聽聞現聲。不能
於法窮知無礙。智力不強故不名力。若爾天
眼照矚現色。何故名力。若論天眼。直了現色。
實不名力。以其天眼見諸衆生盡未來際死
此生彼。見一衆生盡未來際死此生彼。尚用
爲難。何況一切。以此難知而能知故。説之
爲力。耳無此能所以不類此三
門竟
次第四門
約十一智而爲分別。十一智義。如上具辨。苦
智等十及如實智。是十一也。小乘法中。説佛
十力。十智所收。大乘法中。説佛十力。如實知
攝。相状如何。先論小乘。如毘曇説。初力寛通
具十智性。知一切法是非義故。第二業力具
八智性。除滅道智。滅諦非業。故除滅智。無漏
聖道。破壞生死不集後果。非業所收。故除道
智。問曰。業力知其業果分段麁事不能及理。
何縁得具苦集智乎。苦集兩智義既難備。何
縁得具法智比智盡無生智。釋有三義。其一
義者。如來業力。非直知業。亦知業果。所知業
果。通事通理。所知六道差別因果。是事門收。
能知之解。是等智攝。於彼因上。知其因集
有縁之義。是通相理即是理集。於彼果上知
苦無常空無我等。是通相理。即是理苦。知此
通相因之與果。亦業力收。故得具於苦集智
等。第二義者。如來業力非直知於世別因果。
亦知念念相生因果。於彼六道因果之上。知
其念念相生因果。是苦集理。故能觀智得説
以爲苦集智等。第三義者。十力辨義。知法窮
極。達事窮理。本末倶知方名爲力。若不窮本。
雖知非力。故業力中知其業相。亦知業性。知
其業相。即是等智知其業性苦集之理。即苦
集智法比智等。故具八智。定根欲性。此之四
力。各九智性。除其滅智。所知有漏。即是等智
及苦集智。所知無漏即是道智法比智等。此
等通説爲他心智。滅非心法。故除滅智。問曰。
此等知其心事。何縁得具苦集智等。此如前
釋。達事窮理方名爲力。故得具之。至處道中
具十智性。所知寛故。宿命天眼一等智性。所
知世別非通理故。問曰。前説知事及理方名
爲力。此既是力。何不知理。釋言。聖力實能
知理。但以此二世別局法。乖於道理。理必
寛通。別則非理。是故不具苦集智等。漏盡力
中攝智不定。若知漏盡名漏盡力。則六智性。
除苦集道及他心智。彼非盡故。若證漏盡名
漏盡力。則八智性。除其等智及他心智。等智
有漏不能盡結。所以除之。無學息求無推他
心。故除他心。若漏盡人得名漏盡力。則十智
性。以漏盡人具十智故。小乘如是。大乘法中。
如實智攝。其義云何。如地持釋。離増上慢
智名如實智。非是不知妄稱知。故名爲如實。
何者是乎。彼文自辨。謂清淨智一切智無礙
智。是清淨智者。是其證理第一義智。一切無
礙是世諦智。知法寛廣名一切智。知法自在
名無礙智。如前三智章中具釋。彼十力中初
力。是其三智所攝。業定根欲及與性力。是一
切智。無礙智收。至處道力。亦三智攝。宿命天
眼。亦一切智無礙智收。漏盡智力亦三智攝。
自證漏盡是清淨智。知他漏盡是一切智無
礙智收此四
門竟
次第五門。約四念處分別十力。
四念處觀體性是慧故約辨之。身受心法。是
四念也。義如上解。依毘婆沙。欲力及與宿
命智力唯法念處。餘通四念。其言有餘。更須
分別。初力寛通具四念處。義在可知。第二業
力亦具四念。知善不善二種五陰能爲業因。
是因四念。知苦樂陰是其業果。是果四念。第
三定力。即名以求唯一法念。定是行陰法念
攝故。隨義通論。具四念處。知定共戒。亦定力
收。即身念處又知依定起變化等。亦定力收。
當知。亦是身念處攝。知諸禪中喜樂等受。亦
定力收。即受念處。知於定心是心念處。知定
數等是法念處。根力之中。知信等根名爲根
力。唯法念處。若論通知二十二根名爲根力。
則具四念。知眼等根是身念處。知五受根是
受念處。所知意根是心念處。知信等根是法
念處。第五欲力。即名以求唯法念處。欲是
行陰法念攝故。毘婆沙説。據此意耳。若依大
乘。通知所欲。則具四念。知欲色等。即身念
處。知欲諸受即受念處。知彼樂欲相應之心。
即心念處。知欲及知所欲之法即法念處。性
力之中。知欲不改名爲性力。唯法念處。汎知
一切諸法性別名爲性力。則具四念。至處道
中所知法廣。亦具四念。知不淨等是身念處。
知所至處苦樂等報是受念處。著我多者。教
分別界。界中有心即心念處。知慈悲等是法
念處。宿命智力。即名以求唯一法念。命是法
故。毘婆沙説。據此爲言。理實於中亦具四念。
具相云何。是宿命力。知過去世八種之事六
種同行。彼八事中。知如是色如是飮食。即
身念處。如是苦樂是受念處。知其名字及壽
命等。是法念處。知彼過去受報心別。即心念
處又宿命力。知其過去一生二生至無數生。
知生陰身即具四念。天眼亦爾。見生未來所
受陰身具四念處。漏盡力中。知於漏盡名漏
盡力。唯法念處若證漏盡名漏盡力。則具四
念。觀一切法斷煩惱故。體性如是。次第三門。
分別其相。於中曲有三門分別。一總別分別。
二寛狹分別。三長短分別。言總別者。初之一
力亦總亦別。餘之九力一而是別。統攝九
皆是非收故初是總。於中別分。餘之九力。餘
九不攝。復初力在故初是別。如十二部經中
修多羅部亦總亦別餘者唯別。與此相似。彼
攝諸部莫不皆成一修多羅。故初是總。隨義
別分。餘十一部。餘部不收。還復在於修多羅
中。説之爲別。又亦如彼三聚之戒。初律儀
戒亦總亦別餘二唯別。統攝三聚皆律儀收。
故初是總。別分餘二。餘所不攝。復在律儀。故
初是別。此亦如是此一
門竟
次第二門寛狹分
別。於中初約因果分別。次約有爲無爲分別。
後約理事二門分別。初約因果而分別者。知
因及果名之爲寛。因果別知説以爲狹。就十
力中。處非處力至處道力。名體倶寛。名中
通彰因之與果。故名是寛。理實此力因果倶
知。故體是寛。業力宿命生死智力及漏盡力。
此之四種。名狹體寛。業力之中。唯擧業因故
名是狹。理實此力知業煩惱及四法受。故體
是寛。其宿命力生死智力及漏盡力。名唯彰
果。故名是狹。理實此力通知因果。故體是寛。
宿命力中。知過去世如是名等。是其果也。六
同行中知善知惡。是其因也。天眼力中。見生
造作身口等行。是知因也。身壞命終生地獄
等。是知果也。漏盡力中。自知漏盡。知他漏
盡。是知果也。知漏盡方便已起未起。是知因
也。是故此曰名狹體寛。定根欲性。名體倶
狹。名唯擧因。故名是狹。力亦知因。故體是
狹。理實此四亦通知果。經多説因從多判耳
此一
門竟
次第二門。約就有爲無爲之法。以辨寛
狹通知爲寛。別知爲狹。色心及與非色非心。
是有爲也。虚空數滅及非數滅。是無爲也。就
十力中。處非處力至處道力。名體倶寛。初力
通約生死涅槃一切因果。以知是非。第七通
約生死涅槃二種至處。以論其道。名中具此。
故名是寛。力實知此。故體是寛。漏盡一力。名
狹體寛。名中唯彰知於漏盡無爲之法。故名
是狹。理實此力非直知盡。亦知漏盡方便之
道已起未起。及知漏盡増上慢心有起未起。
通知有爲及知無爲。故體是寛。餘之七力。名
體倶狹。名彰有爲故名是狹。力知有爲故體
是狹此二
門竟
次第三門。約就理事。而事辨寛
狹。眞諦名理。世諦名事。通知名寛。別知名
狹。就十力中。初處非處及至處道。名體倶寛。
初力之中。通就一切説是説非。故名是寛。力
實通知理事是非。故體是寛。至處道中五度
門等爲至處道。是其事也。如地持説。空無
我理爲至處道。是其理也。名中彰此。故名是
寛。力實知此。故體是寛。漏盡一力。名狹體
寛。名彰知盡。故名是狹。理實此力知盡是事。
證盡知理。若不知理。漏終不盡。體具斯義。故
體是寛。餘之七力。名體倶狹。名唯彰事。故名
是狹體唯知事。故體是狹。寛狹如是此二
門竟
次第三門長短分別。約時辨之。時謂三世。十
力之中宿命一力。前長後短。前知無窮。名
爲前長。不知後世。故名後短。天眼一力。前短
後長。不知過去。名爲前短。能知現在及未來
世。説爲後長。餘八所知統通三世。前後倶長。
辨相如是。次第四門。彰其十力分齊差別。如
地持説。知善得樂。知惡得苦。非顛倒受。名
處非處力。知善惡業得果不失不作不受。是
其業力。乃至知彼禪解脱等此業非彼。亦是
業力。知禪解脱三昧正受。三種示現。教授
衆生。是其定力。身業現通。口言説法。意地與
念。名三示現。乃至知彼諸根相應禪定之心。
亦名定力。故地持云。乃至知彼淨等倶生相
應之心。名禪解脱三昧智力淨是信也。等取
精進念定慧根。故云淨等。與此相應倶生定
心名爲淨等倶生心矣。知如是義。屬前定力。
正知衆生軟中上根是名根力。乃至知彼諸
根方便生於悕望。尋前知後。亦名根力。正
知衆生種種悕望名爲欲力。乃至知欲成種
種性知世種子各別不同。尋前知後。亦名欲
力。正知衆生心性各異。知世種子各別不同。
名爲性力。乃至知性起道至果各別不同。尋
前知後。亦名性力。故地持云。乃至知涅槃法
及順界道迹。亦名種種界智力。知涅槃法是
依前性所至之處。順界道迹亦是依前性所
起之道。界猶性也。隨順小性起於小道。隨順
大性起於大道。名順界道迹。知如是義名爲
界力。亦名性力。知一切道種種煩惱種種清
淨各有所至。名至處力。乃至知其過去宿命
一切趣因。亦名至處道智力。正知過去八種
事六種同行名宿命力。八種事者。前六通中。
已列其名。今更辨之。論説不同。依如地持。
一如是名知其過去名字不同。二如是性知
其過去氏族有異。謂張王等。三如是生知其
過去生處有別。謂貴賤等。四如是飮食所食
不等。五如是苦樂受報有殊。六如是長壽命
極天算。七如是久住命至長年。八如是壽限
中年夭喪。若依地論。加如是色。謂好醜等。
命中爲二。命極天算名爲久住。餘之二種合
爲壽命。當分別知。説爲此八。彼此共同名
爲同行。何者是乎。一如是名。二如是姓。三如
是生。四如是飮食。五如是善惡。六如是壽命。
正知此等名宿命力。乃至知其過去生死。亦
名生死智力。知未來生死是生死智力。乃至
知其未來世中未得究竟漏盡自我所有生
死。亦名生死智力。知其究竟漏盡自我得涅
槃法名漏盡力。分齊如是。次第五門。彰其十
力作業不同。如地持説。處非處力眞實因
果。如實了知。伏因果諍論沙門婆羅門。沙門
婆羅門。是求理人。故偏擧之。彼人或説行善
得苦行惡得樂。翻違正説名爲諍論。初力正
知因果是非。故能伏之。自業智力自所作業。
此業受報。如實了知。伏施福諍論沙門婆羅
門。有人宣説。布施有福。有言無福。名施福
諍論。第二業力。知施有福。故能伏之。理伏一
切。布施行初且約言耳。第三定力有二種業。
一依禪定三種示現。教授衆生。正化之業。二
能伏對治相違諍論沙門婆羅門。伏邪之業。
有人宣説。聖道能治。有人宣説。苦行能治。名
爲對治相違諍論。依於定力。如法正教。故能
伏之。第四根力。知諸衆生上中下根。而爲説
法。第五欲力。知諸衆生軟中上根教修淨解。
離不淨解。第六性力。知諸衆生心性各異。爲
説對治。教授利益。第七至處道力。以五度門
教授衆生。如聲聞地。又授菩薩空無我義。如
地持説。宿命智力。觀察宿命。知現由彼。伏斷
常論沙門婆羅門。生死智力。説諸衆生所往
生處。伏斷滅論沙門婆羅門。漏盡智力。善知
漏盡。伏疑惑解脱沙門婆羅門。作業如是。次
第六門明其次第。如地持説。佛得阿耨三菩
提時。頓得十力。後隨化用次第現前。於中有
三。一依世諦智起化。次第先以是處非處智
力。觀察世諦因果部分。次以業力觀欲界業。
而爲説法。令離惡業修行善業。次以定力觀
上二界禪定之業。教諸衆生。依世俗道。斷離
諸欲。後以根力至漏盡力。教諸衆生。依出世
道。永斷諸欲。於此分中。先以根力觀察衆
生諸根利鈍。次以欲力觀其悕望。次以性力
觀其使性。次以至處道力。隨患不同。以五度
門而爲教授。攝令住心。次用宿命生死智力
教諸衆生。令離斷常安住中道。有諸衆生。爲
止所縛。不斷煩惱。起増上慢。故後用其漏盡
智力教授衆生。令斷煩惱究竟漏盡此一
門竟
依第一義智起化。次第於此門中。先以是處
非處智力觀第一義。次以業力觀在家人造
種種業。令修淨業。次以定力觀出家人。令修
定行。後以根力至漏盡力。令諸衆生於苦解
脱以道度之。其中次第與初門同此二
門竟
三依
縁起法界之智起化。次第何者。是縁起法界
法相之有。是其世諦。法相之空是第一義。有
無倶離。如來藏中過恒沙法。縁起相成名縁
起法界。於中先以處非處力。觀縁起法界。次
以業力。觀世衆生作如是業受如是果。次以
定力。爲苦衆生三種示現。而教授之。令生信
解。後以根力至漏盡力。以道度脱。令出衆苦。
於中次第與初門同。次第次如是。次第七
門。教化教授二門分別。如地持説。初之二力。
是教化力。後之八力是教授力。汎宣因果。教
示衆生。令生信解。名教化力。辨彰行儀。指心
曲授。令起行修。名教授力。前二力中。初處非
處。教化衆生。令其遠離顛倒因果。第二業力。
教化衆生。令其遠離無因無果。後八力中初
之四力。知物心器。後四授法。就前四中。初心
求者知心求。何者是心。所謂禪定。何故名
心。以定住縁。息其外用。息用從體故名
爲心。心有趣法故名爲求。餘求亦爾。何故
明心。如龍樹説。散心中慧。不堪入法。如綵無
膠不住塗物。要依定心方堪入法。故須明心。
以何義故先明定心。經説不定。依如花嚴。
一處之文。性力之後方始説定。一處經文。至
處後説。諸經多在根力前説。釋有兩義。一就
自釋。諸佛如來自住禪定方起化用。故先明
定。二就所化衆生以釋。衆生五根。以慧爲
主。慧前説定。義之次第故先明心。二根求
者。知根求。何者是根。所謂信進念定慧等。何
故名根。此如前解。先習令成。能生於後。故名
爲根。何故明根。欲授道法無根不入。故須明
根。以何義故次明其根。解有兩義。一對前釋。
五根之中。以慧爲主。定後説慧。義之次第故
次明根。二對後解。根是先成。欲是現生。先成
在前故次明根。三悕望求者知悕望求。何者
悕望。謂樂欲心。何故名悕。欲心求法故名爲
悕。何故明悕。欲授道法無欲不取。故須明悕。
以何義故次明悕望。解有兩義。一對前釋。根
是先成。欲是現生。根後説欲。義之次第故次
明悕。二對後解。於法始求。名之爲欲。習欲不
改。方始成性。性前説欲。義之次第故次明悕。
四使求者知使求。何者是使。謂煩惱性。何故
名使。性成煩惱。隨人繋縛故名爲使。何故明
使。欲隨其患授對治故。何故次辨。解有兩義。
一對前釋。習欲不改。方成使性故。於欲後
明其知使。二對後解。要先知病。然後授藥。是
故於彼至處道前。明知使性。上來四力。知物
心器。下四授法。於中初一。授以事法。令諸衆
生事中安心。宿命天眼。授以理法。令其事趣
入中道。後一漏盡。授以果法。令其究竟。初中
隨人使患不同。以五度門而教授之。多貪衆
生。教觀不淨。多瞋衆生教修慈悲。問曰。貪嗔
欲界煩惱正與定違。得禪定者。必無此過。向
前定力。知他定心。有定心者。已離貪嗔。今何
以言多貪衆生教觀不淨。多嗔衆生教修慈
悲。釋言。凡夫雖得禪定。但伏麁起。性使猶
在。故此教之。又前定力。以定爲主。名爲定
力。於中亦知無定心者有定心者。雖無貪嗔。
有者有之。故此教觀不淨門等。愚癡多者教
觀因縁。問曰。聲聞以鈍根故教觀四諦。不教
因縁。縁覺利根教觀因縁。今何以言愚癡多
者教觀因縁。釋言。愚癡有其二種。一闇鈍無
知。如牛羊等無所識別。名曰愚癡。二機性
聰利妄有建立。迷正因縁果名曰愚癡。今言
愚癡教觀因縁義當後門。雖名愚癡性實聰
利。故教因縁。教觀過去無明行等。令知往因
離無因見。教觀未來生老死等。令知後果離
無果見。教觀現在名色等。因果倶知。問曰。向
前處非處力及與業力已教因果。今教因縁
令知因果。與前何別。釋言。向前處非處等。雖
教因果。隨語生信。離麁邪見。心未見法性使
還生。今於此中。教觀因縁。令自見法。使除使
性。著我多者。教分別界。依如毘曇。教六界
觀。名分別界。四大空識是六界也。涅槃云
爾。又涅槃説十八界觀名分別界。覺觀多
者。教令數息。此等如前五度章中具廣分別。
從事入理。次以宿命天眼教之。其宿命力。教
觀過去。令知現法從過因生體性非常。其天
眼力。教觀未來。令知現法生後不絶體性非
斷。非常非斷名爲中道。問曰。向前至處道中。
愚癡衆生教觀因縁。觀因縁時已知過因。何
須更以宿命智力教觀過因。觀因縁時亦知
後果。何須復以天眼智力教觀當果。釋言。宿
命天眼所教不異因縁。但心入法必有階漸。
前教因縁直知過去未因果之事。未能將事
以測其理。今於是中將事驗理。淺深不等。故
須重教。所教衆生心。雖入理爲止所縛。未
究竟處生究竟想。是故多起四種慢心。一不
作作増上慢。二不得得増上慢。三不觸觸増
上慢。四不證證増上慢。是故須以漏盡智力
教除四慢終證漏盡。四慢何別。行有二門。一
教二證。事中所行。依教修起名爲教行。合理
之契如名證。此二種行。各有始終。教行之
始。造縁修起。名之爲作。於此未作。自謂已
作。名不作作増上慢。教行終成。名之爲得。於
此未得。自謂已得。名不得得増上慢。證行之
始。法來現心爲心覺知。名之爲觸。於此未觸。
自謂已觸。名不觸觸増上慢。證行之終。泯情
會法。目之爲證。於此未證。自謂已證。名不證
證増上慢。破除初慢。令其實作。破除第二。令
其實得。破除第三。令其實觸。破除第四。令其
實證。實徳成就。名證漏盡。如地持説。此八
教授三處所攝。初五爲一。未住心者。令繋念
縁中。次二爲一。已住心者。説得自義。正方便
道漏盡涅槃。義利自己名爲自義。合理正觀。
與彼爲因。趣向彼義名爲自義。正方便道後
一爲一。未究竟者終令究竟。教化教授。辨之
略爾。次第八門。明其大小所説不同。不同有
七。一體性不同。小乘所説妄心爲體。彼説事
識爲力體故。大乘所説眞心爲體。八識眞心
爲力體故。二智行不同。小乘法中。説佛十力
十智爲體。大乘法中。説佛十力用如實智以
之爲體。三心縁不同。小乘法中。説佛十力
於法攀縁分別而知。大乘法中。説佛十力於
法無縁而能普知。如鏡照物都無縁念。諸徳
齊爾。何故而然。小乘所説。心外有法。法外有
心。心法別體。以別體故。向外取境。智於縁
中。攀縁覺了。名之爲力。故有縁念。大乘所
説。心外無法。法外無心。心法同體。以同體
故。不須向外攀縁取法。一切諸縁悉智中現
名爲力。如世萬像鏡中而現故無縁念。四知
法不同。小乘法中。説佛十力但能了知陰界
諸入十二因縁四眞諦等。不論餘義。大乘法
中。説佛十力窮知一切乃至甚深如來藏性
悉能了知。五多少不同。小乘法中。宣説十力。
不多不少。大乘法中。隨化衆生。説佛十力。理
實佛力無量無邊。故彼鴦掘魔羅經言。説佛
十種力。是則聲聞乘。斯非摩訶衍。大乘無
量力故佛不思議。問曰。佛力實有無量。以何
義故隨化衆生但説十種。龍樹釋言。以此
十種度生具足。云何具足。初之二種教化力
足。後之八種教授力足。如前具辨。六常無常
異。小乘法中。説佛十力體性無常終歸磨滅
趣入無餘。大乘法中。説佛十力用有興癈體
眞常住無爲不變。七得度不同。小乘法中。説
佛十力菩提樹下成佛時得。大乘法中。説佛
十力種性已上隨分得之至佛乃滿。故地持
中宣説。菩薩成就如來十力種性名力種性。
問曰。於彼三藏教中宣説十力是佛功徳餘
人未得。何以説之。龍樹釋言。爲増聲聞菩
薩信故。又欲令彼生願求故。復欲使彼起於
念佛三昧心故。并欲令彼外道伏故。如是非
一。問曰。於此十力之中何者最勝。人説種
種。如龍樹辨。或有説言。初力最勝。攝十力
故。或有説言。漏盡力勝。至涅槃故。有言。十
力各於自事爲最殊勝。知處非處。初力爲勝。
乃至漏盡第十力勝。如是一切。有言。十力皆
以無礙解脱爲本。並皆増上無有優劣。十力
如是
  十八不共法義六門分別列名辨相一 
辨定是非二 體性三 就處分別四 三業分別五
四縁分別六
就初門中先總釋名。次別後解。十八不共。如
大品説。如來功徳不與他同。名不共法。通
而論之。一切功徳。悉名不共。故地持中説百
四十不共之法。今據一門且論十八。名字是
何。三分數之。初六一分。一身無失。二口無
失。三意無失。亦名念無失。四無異想。五無
不定心。六無不知已捨。次六一分。欲無減。
二精進無減。三念無減。四智慧無減。五解脱
無減。六解脱知見無減。後六一分。一身業隨
慧行。二口業隨慧行。三意業隨慧行。四知過
去無礙。五知現在無礙。六知未來無礙。以此
通前合爲十八。初身口意無失者。如來三業。
離過純淨。故無過失。何因縁故得此無失。有
四種義。一無習離過諸惡盡故。二常守念慧
對治堅故。三修戒定慧對治具故。四住第一
義對治染故得此無失。無異想者。佛住等
心。於諸衆生。常行捨心。無怨親想。名無異
想。何縁能爾。佛無量劫。於諸衆生常修平等
一子想。故見無我人。離怨親故。見法空寂。無
彼此故。見諸衆生同一佛性法身故。無不定
心者。佛常一心無有散動。名無不定。問曰。定
者從未來禪乃至滅定。若佛常定。云何能得
爲人説法具四威儀。龍樹釋云。欲界有定。
佛出諸禪入欲界定。故能起説現四威儀。又
佛住於實相定中。妄想永滅。故無不定。三昧
法力。無所不爲。故能起説。現四威儀。無不知
已捨者。分別有二。一自行門。二化他門。自行
門中分別有二。第一約對三受分別。如龍樹
説。餘人鈍根多覺苦樂。知樂生貪。知苦生瞋。
心生厭離。於不苦樂。不能覺知。行於捨心。爲
癡使使。佛於三受咸皆覺知。知已厭離。無有
不知偏行捨心爲癡使使故。佛無有不知已
捨第二約就止擧捨等三門分別。如來善修
七覺分故。心沈則擧。心掉則止。離於二邊方
始行捨。非是不知望直行捨。化他門中分別
亦二。一就四無量化心分別。如來善知無樂
衆生。慈悲應與之。有苦衆生。悲應拔之。得
法衆生。喜應慶之。知其究竟得解脱者。方始
行捨。非是不知望直行捨。二約身口化行分
別。如來有時身口息化。入於禪定。一月二月。
餘人生疑。如來出世。爲化衆生。豈可不知我
等須化而捨入定。佛言。我知種種因縁。故入
禪定。非是不知。而捨入定。知何因縁須捨入
定釋有三種。一世人常見心生厭倦。不増渇
仰。欲令渇仰故捨入定。二欲令人依説修行
故捨入定。三欲以法付囑弟子令其宣説故
捨入定。具此多義故。佛無有不知已捨。欲無
減者。佛徳雖滿。而於諸法常欲不息。名欲無
減。問曰。經説佛斷一切善法中欲。云何而
言佛欲無減。論言。佛斷善法欲者。欲有二種。
一未得欲。二者已得求増長欲。佛徳滿故斷
此二欲。今不共中欲無減者。佛徳雖滿。以
久習故樂欲無減。又知善法有大利故。樂欲
不減。如轉輪王所有馬寶。雖到至處去心不
止至死不已。又亦如彼劫盡之火雖無所燒
火熱不息。又如來白善雖滿所化未盡。故
欲無減。問曰。所化衆生未盡。如來何故捨入
涅槃。論言。衆生有其二種。一現度佛已度竟。
二者後度佛當度之。由今未度故入涅槃。精
進無減者。龍樹釋言。如欲中説。欲與精進其
義相似。問曰。若欲與精進同。今不共中何須
別説。解有三異。一始終異欲爲初行。是欲増
長説爲精進。樂欲之始。如渇須水。精進之終。
如集灌綆方便求水。二滿外異欲在内心。精
進在外。造修在縁名爲外矣。三通局異欲唯
在意。精進之行。遍通三業。有是不同。故須別
説。念無減者。於三世法。持念不共。名念無
減。問曰。向前意無失者。經中亦名爲念無失。
與此何別。論自釋言。前念無失離於錯誤。今
念無減。離於減少。又念無失。於彼威儀所作
事中。無錯無失。念無減者。於諸禪定神通
憶念去來現在一切法中。通達無減。問曰。聲
聞亦有四念牢固不失。何故偏説念無減失
爲佛不共。龍樹釋言。二乘之人。雖有四念牢
固不失。而猶減失不能盡達三世之事。故於
過去極遠能知八萬劫事已外不知。未來亦
然。佛則盡知。又於見道十六心中。聲聞不能
念念具。知佛於此等生住滅時。念念悉知。故
説不共。慧無減者。諸佛如來得一切智。於一
切法善分別知。故慧無減。問曰。何縁得此無
減。論自釋言。以久習故。又從多佛廣受持故。
復以無量功徳助故智慧無減。解脱無減者。
佛具心慧二種解脱。亦具有爲無爲解脱。又
具法界無量無邊諸解脱門。名解脱無減。解
脱知見無減者。佛於一切諸佛解脱中。知見
了了。無有闇障。名爲解脱知見無減。問曰。直
爾説知。便是何勞説見。龍樹釋言。爲明如
來於所知事深知牢固。故説知見。如兩重繩
縛物則牢。此亦如是。又復如彼小乘法中。但
説其知。攝慧不盡。但説其見攝亦不盡。故
須並説。云何不盡。説慧有三。一知而非見。如
彼五識相應之慧及盡無生智。以五識中慧
心微劣。不能推求。所以非見。盡無生智。是息
求心。亦無推求。爲是非見。二見而非知。謂五
邪見及見道中八忍之慧。五見推求故得名
見。顛倒推求不知法理。故不名知。八忍推求
故得名見。與疑得倶於法不決。故不名知。三
亦見亦知餘一切慧以有此別。偏擧不盡。故
須並説。又如從人聞法思量。可名爲知。自身
得證。方名爲見。又復耳聞得名爲知。自覩無
疑。方名爲見。故須並説。問曰。二乘於解脱中
亦知亦見。何故偏説解脱知見爲佛不共。釋
言。二乘於解脱中。雖知雖見。知見不盡。故有
減少。佛於解脱。知見窮盡無所減少。故名不
共。問曰。佛徳無量無邊。何故但説欲精進等
六事無減。龍樹釋言。佛於自利利他徳中有
四種事。能有成辨。一者樂欲能爲一切善法
根本。二者精進能作諸善。三者念心守護根
門。四者智慧觀察得失有惡斯斷。以此四事
得二果報。報所謂解脱及解脱知見。故但説
六。身口意業隨慧行者。諸佛如來先用智慧
觀察得失。然後造作身口意業。故無過失。諸
羅漢等身口意業。不隨慧故多有過失。如憍
梵婆提。食已吐竟而更食之。摩頭槃比丘。至
檀越家跳上棟閣。上樹上壁。諸如是等身業
失也。畢陵伽婆蹉。罵恒水神等口業失也。舍
利習瞋難陀習貪。諸如是等意業失也。佛悉
無之。問曰。如來亦罵調達。云何悉無。釋言。
此等爲化故爾。不名過失。問曰。前説三業無
失其義已足。何須復説三業隨慧。論言。前説
三業無失。未明何因得此無失故。今明其隨
智慧行故得無失。知三世無礙者。佛於三世
一切事中知無礙也。問曰。過去已滅今無未
來未有現在無住。云何言佛通三世事。釋言。
過去雖復已滅。非不曾有。未來當有現在假
有。故佛知之。問曰。前説智慧無減無所不知。
何須復説知三世乎。釋言。前説慧無減者。於
諸法相通達無減。此説於彼三世事中了知
無礙。故復説之。辨相如是。次第二門。辨定是
非。十八不共有三種説。一説如前。二迦栴延
尼子所説。如來十力四無所畏即爲十四。大
悲十五加三念處合爲十八。此之一説。龍樹
非之。由作此説。是故名爲迦栴延子説。若釋
子説則不如是。佛徳如海。無量無邊。云何
還説如來十力四無畏等爲不共法。又論説
言。羅漢辟支及諸菩薩。亦能知於是處非處
乃至漏盡。云何宣説十力功徳爲不共法。問
曰。若言十力功徳餘人分齊非不共者。身無
失等二乘之人亦有少分。云何説之爲不共
法。論自釋言。我不宣説身無失等爲不共法。
我説身等常無過失爲不共法。是故聲聞縁
覺無之。三大智論中更有一説。一者如來具
一切智。所知寛廣。二具無量功徳。三具大悲
心。四智慧自在。所知無礙。五禪定自在。六變
化自在。七能授又無量記&T040879;。八所記不虚。
九言無失。十慧無減。所知不退。十一常行捨
心。十二知時非時。謂知衆生應受化時。及知
衆生未可化時。十三念無失。十四無煩惱習。
十五無能如法出其過失。十六無能見其頂
者。十七足下柔濡。衆生遇者即得受樂。十八
得神通力。轉衆生心令易化度。是爲十八。此
之一説。龍樹亦非言。此是非三藏中説。斯乃
聲聞諸論師等。撰録經中讃佛之言爲此十
八。其言無失及念無失智慧無減常行捨心。
此於大乘不共法中取以爲論。無見頂相足
下柔濡。是佛相好。若説此等爲不共法。不共
衆多。何止十八。此三説中。初説爲是。後二爲
非。是非如是。次第三門辨其體性。於中曲有
四門分別。一善惡無記三性分別。如龍樹説。
十八不共體性唯善。二就有漏無漏分別。如
龍樹説。十八不共體唯無漏。三就功徳智慧
分別。論説不定。從主爲言。十八不共體唯智
慧。故龍樹云。大乘中説十八不共。一切皆以
智慧爲義。智慧爲主。故説爲慧。隨相別分。十
八不共功徳智慧二門所攝。故龍樹云。宣説
如來智慧功徳爲不共法。不説自然相好等
報爲不共法。於十八中。無知己於智慧無
減知見無減。了達三世。此六是慧。餘是功徳。
亦可。前六及解脱中智慧解脱體性。是慧。餘
是功徳。四約如來五陰分別。就十八中。身口
無失及與身口隨智慧行。此四色陰。無異想
者。是其想陰。無不定心應是行陰。而論文中
説爲識陰。良以定中息用從體故説爲識。非
正論定。餘是行陰。略無受陰。體性如是。次第
四門。就處分別。論有兩説。一説十八在第四
禪。佛成道時在第四禪得菩提故。第二家説
身口無失。身口隨慧。在欲色界五地所攝。欲
界四禪是五地也。餘不共法。遍通三界九地
所攝。欲界八禪是九地也。就處如是。次第五
門三業分別。身業無失身隨慧行是其身業。
口業無失口隨慧行是其口業。餘不共法悉
是意業。三業如是。次第六門四縁分別。如論
中説。身口無失及與身口隨智慧行是色法
故。唯二縁生。所謂因縁及増上縁。非心法故。
不從縁縁次第縁生。餘之十四心法功徳。具
四縁生。從其過去善業熏起是因縁生。心法
相起次第縁生。縁境而起是縁縁生。萬法不
障増上縁生。十八不共。略之云爾
  百四十不共法義三門分別辨相一 作
業二 對十八不共共相收攝三
第一辨相。百四十不共法。出地持論。如來
功徳。不與下同名不共法。分別有二。一對凡
夫二乘人等。有無不同名爲不共。二對菩薩
滿不滿異。亦名不共。隨徳廣論。不共無量。今
據一門説百四十。其名是何。所謂如來三十
二相八十種好。合爲一百一十二法。四一切
種淨合爲一百一十六法。十力通前。百二十
六。加四無畏爲百三十。大悲爲一。不忘法二。
加三念處及三不護。通前爲八。斷除諸習九。
一切種妙智十。通前一百四十不共爲百四
十不共法也。名數如是。今隨門別次第釋之。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色形功徳一處辨之。福
状外彰名之爲相。又表内徳亦名爲相。姿媚
可愛。愜悦人情。説之爲好。辨此相好。略有三
門。一明其果。二辨其因。三明修所爲。就明果
中曲有五門。一正辨列。二定多少。三論眞應。
四明得處。五辨定優劣。初正辨列。何者是其
三十二相。如涅槃經及地持説。一足下安
平如奩底相。二足下千輻輪。三纖長指。四
足跟。五手足網縵如白鵝王。六手足柔軟。七
&T038599;膊踢如伊尼延鹿王。八踝骨不現。九平立
手摩膝。十馬藏如馬王。十一身圓滿如尼拘
律樹。十二身毛上靡。十三一一毛右旋。十四
身金色。十五圓光一尋。此論釋迦。餘佛身光
遠近不定。十六皮膚細軟塵垢不着。十七兩
手兩足兩肩及項七處滿。十八上身如師子。
十九臂肘&T038599;圓。二十缺骨備二十一身*&T038599;
直。二十二四十齒。二十三齒齊密。二十四齒
白淨。二十五頬車方如師子。二十六次第得
上味。二十七頂肉髻及無見頂共成一相。二
十八廣長舌。二十九梵音聲。三十目紺色。三
十一眼上下瞬如牛王。三十二眉間白毫。三
十二相名字如是。何者是其八十種好。如地
持説。手足二十指悉皆妙好。即爲二十。兩手
兩足表裏八處平滿。通前合爲二十八種好。
兩跟兩膝兩髀兩肩兩肘兩腕兩股兩臀藏相
兩圓兩膊兩脇兩腋兩乳腰背心齊及與咽
膓。悉皆妙好。爲三十二。通前合爲六十種
好。此咽已下六十好也。上下牙齒悉皆妙好。
即以爲二。兩脣兩斷兩頬兩鬢兩眼兩耳兩
眉鼻兩孔額兩角。悉皆妙好。復爲十。通前
合爲二十種好。此咽已上二十好也。是爲八
十。相好如是此一
門竟
次第二門辨定多少。問
曰。相好爲止有此爲更有乎。如花嚴經相海
品説。於前三十二相之處。一一各有無量無
邊阿僧祇等相好功徳。是諸相好名字各別。
於十方界。功徳作業利益亦異。雖有是相。微
妙難見。如梵天王頂上寶珠名因陀羅。一切
諸天都無見者。又亦如彼如意珠王。是珠具
有無量勢力。珠形可見。是珠力用不可得見。
佛相如是。化身麁相。可以目覩。實徳妙相。一
切人天無能見者。唯大菩薩。知見少分。佛乃
窮了。但爲化度聲聞凡夫故。但現説三十二
相八十種好。問曰經説如來胸中有一金剛
萬字之相。名曰無比。何故向前三十二中不
列其名。此乃衆多相海所攝。故於三十二中
不列。多少如是此二
門竟
次第三門辨定眞應。問
曰。向説相好功徳爲眞爲應。分別有二。一對
離相微妙之身所可示現。三十二相八十種
好。王宮現生悉名爲應。以是應故終歸盡滅。
二就所現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隨義分別亦
眞亦應。自業所起名之爲眞。故地論中。名此
相好爲實報身。即此相好。隨諸衆生精麁異
現。或生或滅即名爲應。良以眞應不相離故。
現生之身而常不生。現滅之身而亦不滅生
滅既然。大小精麁義亦同爾。眞應如是此三
門竟
次第四門。明其得處。對因不同得處亦異。若
對地前所修善業。淨心地已去相好報生。若
對地上所修之因。隨諸地中次第報生。此之
兩義。如地持説。得處如是此四
門竟
次第五門。
辨定優劣。如地持説。降佛已還一切衆生
福徳積聚。等於如來一毛之相。一切毛相福
徳積聚。等彼如來一隨形好。一切隨形福徳
積聚。増至百倍。乃得一相。除白毫相肉髻相
梵音聲相。除此三相。得餘相矣。餘一切相功
徳積聚。増至千倍得白毫相。白毫相功徳増
至百千倍。乃得肉髻無見頂相。白毫相功徳
増至億百千倍。乃得如來法&T045006;音相。是故如
來隨意發聲。清淨梵音。乃至十方無量世界。
如是如來無量無邊功徳積聚不可思議。上
來一門明相好果。次第二門明相好因。經明
相因。好因不論。明相因中。四門分別。一正辨
因。二就位分別。三明此因具無量能生相好。
四明大小所説不同。正辨因中。義別三門。一
者別因。二者失因。三者通因。言別因者。三
十二相得因各異。如地持説。持戒忍辱惠施。
故得足下安平。如涅槃説。持戒不動。施心
不移。安住實語。得足下平。供養父母和上師
長。苦惱衆生爲作救護。故得足下千輻輪相。
客衆生。無劫盜想。於所尊重。先語問訊
合掌恭敬。以愛念財而爲供養。破諸憍慢。得
纖長指。即上得三相。業得*&T038599;足跟。以四攝
事。攝取衆生。故得手足網縵。爲所尊重。塗身
洗浴捉持案摩故。得手足柔軟相。修諸善法
身無厭。得&T038599;膊踢。涅槃經説。專心聽法
演説正教。得鹿王&T050509;。自受正法。廣爲人説。爲
法走使。得踝骨不現相。次第修行三業清淨。
瞻病施藥。離諸我慢。修習知足。得手摩膝。見
分離者。以法和合。修習慚愧。施人衣服。得馬
藏相。淨修三業。亦教人修。飮食知量。病者施
藥。攝受難業。集聚難財。四大増損能令調順。
得身圓滿相。即上得&T038599;膊踢。業得身毛上靡。
修諸善法。智慧明達。思惟諸法微細之義。於
所尊重。樂修供養。於同住者。以善友攝。教令
入義。得一一毛右旋。以上衣食車輿瓔珞嚴
身之具。施於一切。不起嗔恚。得身金色圓光
尋二相。即上得一一毛右旋。業彼皮膚柔
軟。廣施衆生供設大會。得七處滿。已起未起
一切善法。爲作導首。離於我慢。柔和其性。爲
除不善。教以善法。得上身如師子。即上得
纖長指。業得臂肘&T038599;圓缺骨滿身&T038599;直三相。
遠離兩舌。壞者和合。得四十齒齒齊密二相。
修欲界慈。思惟法義。得齒白淨。隨衆生等歡
喜施與。得頬車方。施勝法味。壞諸味者。爲淨
其味。得次第得上味。受持五戒。轉以授人。常
行悲心。迴向大法。得肉髻無見頂相及廣長
舌二相。常修實語愛語時語如法語。方便説
法。得梵音聲。普於衆生等行慈心。猶如父母。
得目紺色眼上下瞬二相。見實徳者。稱揚讃
彼。得眉間白毫相。別因如是。次明共因。衆多
相好共一因生名爲共因。於中兩門如地持
説。第一約就四修分別。於諸善法決定修者。
得足下安平相。專心修者。得足下千輻輪&T038599;
腨膓手足網縵手足柔軟七處滿缺骨滿臂肘
&T038599;圓身&T038599;直廣長舌九相。常修者。得纖長指
&T038599;&T038599;足跟立手摩膝身圓滿齒齊密五相。
無罪修者。得餘諸相。二約八種淨業分別。於
諸衆生。無忿恚心。得手足柔軟皮膚細濡二
相。次第修時。得&T038599;腨踢相。歡喜光明而爲供
養。善心音聲而爲讃嘆。得圓光一尋身金色
齒白淨眉間白毫四相。聞譽不喜。覆藏功徳。
得馬藏相。所修善根。迴向菩提。得身毛上
靡四十齒次第得上味肉髻四相。勤修精進。
得上身如師子頬車方二相。安衆生心。如視
一子。得齒齊密眼紺&MT01620;眼上下瞬三相。修善
無厭。獲得餘相。共因如是。次論通因。一切諸
相因行無別。名爲通因。於此門中。差別有三。
第一總説戒行爲因。如地持説。三十二相無
差別因。皆是持戒。若不持戒。尚不能得
賤人身。況大人相。第二宣説百福爲因。如
涅槃説。三十二相一一皆爲百福嚴之。其百
福者。五品心中。修行十善。謂下中上上中上
上即爲五十。始修五十。終成五十。是爲百福。
此百猶是戒行差別。三就一切諸行説因。理
實通論。一切諸行一一皆得相好之果。無有
差別。因體如是此一
門竟
次第二門。就位分別。
理實通論。始從發心終盡法雲。一一地中。無
不具修相好之因。隨相具分。善趣地中。方始
修習。種性已上種子成就。解行地中。方便生
果。初地已上。得果現前。就位如是此二
門竟
第三門。明相好因具三無量能生相好。如
持説。一劫無量。亦得名爲時無量也。種性已
上。三阿僧祇大劫修行。故生相好。二心無
量。安樂饒益一切衆生。故生相好。三行無量。
一切善業。無不備修。故生相好此三
門竟
次第四
門。明其大小所説不同有十一門。一就界分
別。大乘人説。相好之因。唯欲界修非上二界。
龍樹宣説。欲色界修。非無色界。理亦通之。
一切善業皆悉能生相好因故。二就趣分別。
小乘人説。人中修習。龍樹宣説。通於五趣。如
彼娑伽龍王等輩。皆是菩薩同修佛因。三就
處分別。小乘中説。閻浮提修不在餘方。龍樹
宣説。三天下修除欝單越。理亦通之。菩薩遍
在一切處。修皆悉能爲相好因故。四就身分
別。小乘中説。男女身修。龍樹通不能男等。
亦能修習。五就具分別。小乘中説。唯在意修
不通身口。此之一義。龍樹不破理通三業。一
切禮拜讃嘆等善。皆悉能爲相好因故。六就
識分別。小乘宣説。意識中修。龍樹説通。七
多小分別。小乘中説。彼一一相一思爲因。多
思助成。龍樹宣説。於一一相。以無量思而以
爲因。八就時分別。小乘中説。佛出時修。餘時
不修。龍樹宣説。一切時修。九約位分別。小乘
中説。菩薩度於三阿僧祇劫。別於百劫修相
好業。極少九十一劫修習。如釋迦佛。龍樹宣
説。從初發心至佛恒修。十約境分別。小乘中
説。縁佛身修。龍樹説通。第十一門次第分別。
小乘法中。有人宣説。先修足下安平之相。要
先足立後能起餘。或有人説。先修如來紺青
眼相。以此眼相。慈視衆生故先修之。龍樹破
此。明修非次。上來第二明相好因。次第三門。
明修所爲。理實齊通。隨義且分。修習諸相。爲
淨身器攝受阿耨菩提淨法。如欲請王先嚴
舍宅。欲盛妙食先嚴寶器。此亦如是。如涅槃
説。此爲自利。修習諸好。爲攝衆生令生愛敬
樂受所説。又涅槃説。世間衆生事八十神佛
爲攝取。是故修習八十種好。其八十神。如
涅槃經十徳中説。相好如是。四一切種淨者。
所謂身淨心淨境界淨智淨。義如上解。其十
力者。從處非處乃至漏盡。義如上釋。今更依
經略辨其相。經説初力有其九句。一者如來
樹人別徳。如地持釋。言語所説不乖於如故
名如來。二是處非處擧其力境。淨不淨果依
差別因故名是處。差別因違名爲非處。三如
實智出其力體。如地持釋。離増上慢智非是
不知妄稱智故。四者是力辨力名義。如地持
釋。於一切魔捨離得勝名之爲力。自行力也。
堪能一切利益衆生名之爲力。化他力也。五
者成就簡果異因。如地持釋。修習攝受隨欲
自在。故名成就。修習攝受力體成也。隨欲自
在力用成也。六者勝妙彰其果圓。無上涅槃
名爲勝妙。七者安穩顯其因熟。得八聖道。遠
離一切惱亂恐怖故名安穩。八能轉梵輪。九
能師子吼。此二力用化益善人。除惱得寂名
轉梵輪。摧伏邪衆令捨異見名師子吼。九中
前七。是自安道。後二安他。第二業力。經有七
句。一知三世業。二知身口意三種之業。三知
四法受。有法現苦後樂。有法現樂後苦。有
法現苦後苦。有法現樂後樂。如論廣辨是四
法受。四知衆生數爲造業人。五知衆生及非
衆生造業境界。六知業因。七知業果。定力有
二。一明如來於定自在種種現化。二知衆生
定心有無。隨力教修。知他衆生軟中上根名
爲根力。知他衆生軟中上欲名爲欲力。知他
衆生三乘性別及煩惱性種種不同。是名性
力。知諸度門教授衆生。及知衆生種種異見
各有所至名至處道。知過去世八種事六種
同行名宿命力。八種事六種同行。如前具辨。
天眼力者。如來天眼扶淨過人。見諸衆生好
色惡色。又見衆生身口意等善不善行身壞
命終。或生善道或墮惡趣。漏盡力者。如來
自漏悉已斷盡。具一切徳。亦知衆生有盡不
盡。隨宜教授。十力如是。四無畏者。謂一切智
乃至能説盡苦之道。義如上解。三念處者。如
來長念我法最勝。然於受者及不受者。不起
惱心。衆有三種。一者正衆。二者邪衆。三非正
非邪。於此三衆。以正念心。而無増減。名三念
處。三不護者。佛過永盡身口意業不須防護。
名三不護。言大悲者。四無量心總名大悲。不
忘法者。如來於彼身口意等。所可作事常念
不忘。名不忘法。斷諸習者。如來動止觀瞻言
説離於一切煩惱所起相似餘習。名斷諸習。
一切種妙智者。佛知三法。一義饒益是其善
法。二非義饒益是不善法。三非義非非義是
無記法。不同前二故云非義非非義也。於此
三中。知惡無記名一切種智。知於善法名爲
妙智。此二合説爲一切種智矣。百四十法相
別如是。次第二門明其作業。此不共法。於十
方界利益衆生。有十種業。一欲令衆生信心
清淨受丈夫身起諸相好。二一切所作無礙
自在起四一切種淨。三爲益衆生斷一切疑
起佛十力。四爲開如來一切知見答一切問。
伏諸邪論建立正義起四無畏。五如來智慧
調伏衆生。隨諸衆生。於正法中。若住不住。不
起惱心。起三念處。六一切所作無有過失。起
三不護。七常以佛眼觀察世間。起大悲心。八
於衆生一切所作皆已作故起不忘法。九如
來所行隨順於如無有餘過。起斷諸習。十不
善無記一切遠離於諸善法分別顯示。故起
一切種妙智。作業如是。次第三門。對彼十八
不共之法共相收攝。十八不共。如上廣辨。彼
十八中三業無失三業隨慧。百四十中三不
護收。無異想者。於諸衆生。住平等心無怨親
想。百四十中三念處攝。無不定心。百四十中
定力所收。無不知已捨。百四十中不忘法攝。
智慧無減知見無減。了達三世。百四十中一
切種妙智攝。解脱無減。百四十中斷諸習攝。
彼十八中欲念精進三種無減。百四十中略
而不論。百四十中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四一
切種淨十力四無畏大悲。於彼十八不共法
中隱而不彰。佛徳無量隱顯互擧。不可具責。
一百四十不共佛法。辨之略爾
大乘義章卷第二十末終
  右二十六軸所讐校之原本者。古寫三本
校合之善本也。曾延享二年歡喜庵。得東
都増上寺山内洞譽團海藏本。而令義鏡
沙彌模寫矣。近天明之初。明善寺補天。將
仁和寺及與東大寺兩本更參校是非。較
量同異。法顯所藏者是也。寛政九年丁
巳春。起毫未盡三軸。應二三子需。講無量
壽觀經。序分講了。復續於先筆。又夏六月。
於下總西念寺講正信偈。秋於自坊續講
定善十三觀。今年戊午春。朝讀散善九品。
夕講淨土和讃及毘婆沙易行品。以故不
得一事校讐。同年臘月上旬第九日。謄寫
之功畢。愧多於三豕點讀之謬矣。冀後見
者。善揀擇爲是正焉
 東都前光圓寺五乘院釋寶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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