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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 (No. 1851_ 慧遠述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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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名實。若壞煩惱證解脱時乃名爲實。三
十七品發心修道。雖得世樂及出生樂四沙
門果及以解脱不名畢竟。若能斷除三十七
品所作之事名大涅槃。如是涅槃方名畢竟
此二
門竟
次就大乘從始至終次第分別。於法初
起善愛念心即是欲也。欲名爲根。因善愛念
親近善友。名之爲觸。觸名爲因。因近善友聽
受正法。名爲根取。因近善友能善思惟。故名
爲増。因是四法能生長道。謂念定智是則名
爲主導勝也。因是三法得二解脱斷除愛。故
得心解脱。斷無明故得慧解脱。是名爲實。如
是八法究竟得果名爲涅槃。是故涅槃名爲
畢竟此三
門竟
次就從小趣大分別。發心出家
名之爲欲。欲名爲根。白四羯磨。名之爲觸。觸
名爲因。受二種戒。名之爲受。受名爲攝。言二
戒者。一是波羅提木叉戒。遮防性罪。二淨根
戒。遠離遮過。修習四禪。名之爲増。得須陀洹
果斯陀含果。名之爲念。念名爲主。以此位中
守心離過故名爲念。得那含名之爲導。親能
導起無學果故得羅漢果。名之爲勝。勝前果
故得辟支果。名之爲實。眞是麒麟獨一行故
得大菩提。名爲畢竟。道中極故。道品如是
大乘義章卷十六末終








大乘義章卷第十七
 遠法師撰 
淨法聚因中
  賢聖義二門分別一釋名 二辨相
第一釋名。言賢聖者和善曰賢。會正名聖。正
謂理也。理無偏那故説爲正。證理捨凡説爲
聖矣。此賢與聖同異有三。一同體名異。其猶
眼目。以同體故莫問始終。皆名爲賢。並得稱
聖。問曰。若言始終皆聖。如小乘中見道已前
七方便人未有聖徳。經論名凡。以何義故得
名爲聖。釋言。此等雖復未有眞聖之徳修學
聖道似聖名聖。故論説言。因縁聖人名爲凡
夫。説爲聖人。二賢聖體別。別有五種。一就
離過成善分別。離惡名賢。如受五戒防禁五
惡便名賢者。具善稱聖。故涅槃云。具七聖
財名爲聖人。謂。信慚愧戒施聞慧。又云。具足
定戒慧故名聖人第二約就三業分別。身
意調善名之爲賢。内心眞正説以爲聖。三
就自利利他分別。愛憐衆生化行純善名之
爲賢。自行眞正説以爲聖。故涅槃中宣説自
利以爲聖行。四約境分別。事中調善名之爲
賢。證理捨凡説以爲聖。故涅槃云得聖法故
名爲聖人。何者聖法。常觀諸法性空寂故。
五約位分別。見道已前調心離惡名之爲賢。
見諦已上會正名聖。故仁王中地前并名爲
三賢。地上菩薩説爲十聖。此是第二賢聖分
別。三通局分別。賢通聖局。以賢通故從始
至終皆名爲賢。故經説言。賢者舍利弗賢者
須菩提等。以聖局故見道已前名爲凡夫。見
諦已上方得名聖。名義如是。次辨其相。賢聖
衆多。要攝唯四。所謂聲聞縁覺菩薩及與諸
佛。佛後別論。今就因門且辨前三。先解聲聞
曲有五門。一釋其名。二定其相。三對大分別。
四對縁覺中乘分別。五當相分別初釋其名。
聲聞名義汎解有三。一就得道因縁以釋。如
來所説言教名聲。飡聲悟解故曰聲聞。故
論言。從他聞聲而通達故名聲聞矣。二就所
觀法門以釋。如地論説。我衆生等但有名故
説之爲聲。於聲悟解故曰聲聞。三就化他
説以釋。如法華説。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故曰
聲聞。三中前二是小聲聞後一菩薩。隨義以
名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定其相。如地論説。
聲聞之人有五種相。一者因集。過去所修狹
劣善根以之爲因。今依起行故曰因集。故
論言。修小善根但依自益名因集矣。修小善
根是其劣也。但依自益是其狹也。二者畏苦。
深厭三界樂求疾滅。三捨衆生。無大悲心。四
者依心。依師教授不能自悟。五者是觀。但
能觀察衆生無我成聲聞乘。五中前三對大
明小。後二對中以彰其小。問曰。成實宣説聲
聞見二無我。彼以何故但言觀察衆生無我。
此義隱顯如前無我章中具釋此二
門竟
次對大
分別。如法華論。宣説聲聞有其四種。一種
性聲聞。是人本來常習小法小性成就。於最
後身値佛出世樂欲小法。佛依爲説證得小
果。從本立稱名種性聲聞。二退菩提心聲聞。
是人過去曾習大法。流轉生死忘失本念。於
最後身値佛出世樂欲小法。佛依現欲爲説
小法證得小果。本學大乘今退住小名退菩
提心聲聞。三増上慢聲聞。於小法中未得謂
得未證謂證。此實凡夫。四應化聲聞。謂諸
菩薩隨化示小。四中前二是實聲聞。後二非
實。於前二中種性聲聞於佛一化決定住小
不能入大。是故此人望後亦名決定聲聞。未
來無餘涅槃之後心想生時方能向大。退心
聲聞初雖住小以本習故終能入大。故法華
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我今亦令入是法
中。對大如是此三
門竟
次對縁覺中乘分別。經
説聲聞縁覺之別略有二種。一約所觀法門
以別。觀察四諦而得道者悉名聲聞。觀十二
縁而得道者皆稱縁覺。若從是義聲聞人中
乃至七生須陀洹人。於最後身出無佛世藉
現事縁而得道者亦名聲聞。此聲聞中細分
有二。一聲聞聲聞。是人本來求聲聞道。樂觀
四諦成聲聞性。於最後身値佛爲説四眞諦
法而得悟道。本聲聞性今復聲聞而得道。故
説之以爲聲聞聲聞。二縁覺聲聞。是人本來
求聲聞道。觀察四諦道悟初果。以鈍根故於
現在世不得涅槃。天上人中七返受生。於最
後身不値佛世藉現事縁而得悟道。以藉事
縁而得覺故説爲縁覺。本聲聞性觀察四諦
而得道故説爲聲聞。是故名爲縁覺聲聞。此
是第一約對所觀法門以別。二約得道因縁
以別。從佛聲聞而得道者悉名聲聞。藉現事
縁而得道者皆稱縁覺。若從是義聲聞人中。
從佛聞説十二縁法而得道者亦名聲聞。此
聲聞中細分有二。一聲聞聲聞。義如前解。二
縁覺聲聞。是人本來求縁覺道。常樂觀察十
二縁法成縁覺性。於最後身値佛爲説十二
縁法而得悟道。本縁覺性今復聲聞而得道。
故説之以爲縁覺聲聞。如迦葉等則其人也。
對中如是此四
門竟
次第五門當相分別。於中有
二。一通相以論。二隨別解釋。通相論中開合
不定。増數辨之。或總爲一。謂。三乘中一聲聞
乘。或分爲二。謂。賢與聖。見諦道前調心離過
名之爲賢。見道已上證理成徳説以爲聖。或
分爲三。三有三門。一約三慧以説三種。謂。聞
思修。五停心觀親依教起説爲聞慧。總別念
處去教已遠。繋意思察身受心法判爲思慧。
以此欲界想心觀行未依定起故不名修。煗
頂已上依於禪定修慧而起判之爲修。二約
外凡内凡及聖以別三種。五停心觀總別念
處判爲外凡。燸等四心説爲内凡。見道已上
説以爲聖。義如後釋。三約方便學無學道開
分爲三。見道已前修七方便名方便道。五停
心觀總別念處煗等四心是七方便。苦忍已
上於理專求説爲學道。阿羅漢人於理息求
名無學道。問曰。煗等亦求於理以何義故不
名學道。釋言。通説彼亦是學。於中別分彼學
不專。又學不成故不名學。問曰。修學其義
相似煗等四心學意不專。學行不成不名學
者。修心不專修行不成以何義故三慧門中
判爲修慧。釋言。修學並有通局。學中通者依
三學門。一切修學戒定慧等亦得名學。是則
燸等亦得名學。學中局者。苦忍已上學心專
精學行成就。方名爲學。煗頂忍等學未專成
故不名學。修中通者依三慧門。依聞依思所
起諸行齊名爲修。是則煗等倶得名修。修中
局者須陀果後於諦重觀方得名修。餘者隨
義更與異名不得名修。齊釋如是。隱顯論之
修寛學狹。不得齊類。修云何寛。世俗八禪皆
修慧攝。燸等並依禪定修起。故得名修。學云
何狹。學唯望理。燸等於理始學。觀察未專未
成故不名學。問曰。何故修通世俗學唯望理。
釋言。修者具有兩義。一修習義。於未得法修
習令起。二修治義。於已得法修治令得。凡夫
本來已得禪定。後起染汚或令不淨。修令
淨。故望世俗八禪定等得名爲修。學者唯是
故習之義於未得法故習令起。出世聖道由
未來得習學方證。故望聖道説之爲學。於已
得法學義微隱。故於世俗曾得之法不説其
學。隱顯且爾。或分爲四。四有兩門。一約道
説四。謂。方便道見道修道及無學道是其四
也。苦忍已前修七方便道。名方便道。見道
修道其義云何。入聖之初於四眞諦推求明
白名爲見道。於四聖諦重慮増進説爲修道。
位分何處。若依成實入無相位名爲見道。故
論言。信法二人入見諦道名無相行。世
第一後須陀果前空觀無間名無相行。若依
毘曇苦忍已去十五心頂名爲見道。言十五
者斷見諦惑有十六心。謂。八忍八智。八忍無
礙。八智解脱。彼斷欲界見諦煩惱有四法忍
以爲無礙。謂。苦法忍乃至道法忍。有四法
智以爲解脱。謂苦法智乃至道法智。斷上見
惑有四比忍以爲無礙。謂苦比忍乃至道比。
有四比智以爲解脱。謂。苦比智乃至道比。此
十六中前十五心是須陀向。判爲見道。末後
一心是須陀果。見道不收。爲是不説。見道如
是。問曰。煗等亦觀四諦以何義故不名見道。
彼雖學觀而未能見。爲是不取。斯陀行後乃
至那含金剛已還定判修道。重縁諦理斷修
惑。故須陀洹果毘曇法中判爲修道。成實法
中文無定判。唯義推之亦判爲修。此云何知。
論説言。信法二人入見諦道名無相行。不
言入見名須名須陀洹。明知。須陀是修非
見。又毘曇中判爲修道。成實不非。明知。共用
論判如是。以理細推彼須陀果亦見非見。亦
修非修。云何是見復言非見。見有二種。一
推求義。二明白義。彼須陀果證斷見惑迷諦
闇盡。照諦明白故得名見以是見故大智論
中名爲見地。又須陀果於大乘中義當初地。
地經論中宣説初地名爲見道明知。須陀得
説爲見。然須陀洹是其證果。息觀之處暫止
推求於見不順。以是義故復言非見。以非見
故論中判之以爲修道。又須陀洹於大乘中
義當初地滿足之心。地持宣説初地滿心爲
修慧行。明知。須陀是修非見。云何是修復
言非修。修有二種。一於諸諦傍觀増明。名之
爲修。二於諸諦重觀増明。進斷修惑故名爲
修。彼須陀果出離諦惑容裕之邊傍修寛多。
現在唯縁道下一行。未來傍於四諦十六聖
行之中悉得増明。隨所欲觀悉明見故行從
是義故得名修。以是修故論名修道。未於四
諦重慮觀察。進斷修惑故名非修。以非修故
論名見地不名薄地。正義如是。有人宣説。須
陀洹果證斷見惑定屬見道不得名修。是義
不然。若須陀果證斷見惑偏名見者。彼羅漢
果證斷修惑應名修道。彼不名修。須陀似彼
何勞致疑。阿羅漢果名無學地。問曰。向説。須
陀洹果證斷見惑。亦見非見兩義不定。阿羅
漢果證斷修惑。亦復如是不定以不。釋言。羅
漢經名無學不名爲修。以義細推亦修非修。
是義云何。修有二種。一於諸諦重觀増明。名
之爲修。二於諸智傍修増明。説之爲修。彼
阿羅漢諦觀滿足不更増進。故名非修。以非
修故經名無學。而阿羅漢無學心邊傍修諸
智皆令増明。故得名修。以是修故雜心宣説。
無學心現能令一切諸徳増明。名爲大明發
彰修矣。問曰。前説須陀洹果亦修非修得類
羅漢。亦是無學非無學不。釋有同異。言其
同者須陀洹果亦修非修義如上辨。彼阿羅
漢亦是無學亦非無學。於理息求名爲無學。
於論三昧神通等事猶須故習。故名爲學。言
其異者。須陀果後別有斯陀阿那含等以爲
正修。須陀簡彼名爲非修。於小乘中羅漢果
後更無無學。不得簡彼説阿羅漢爲非無學。
此是初門。約道分四。二約果説四。果謂須陀
斯陀那含及阿羅漢。辨此四中曲有三門。一
釋其名。二定別其相。三明制立。名義如何。須
陀洹者是外國語。義釋有三。一當名正翻名
修無漏。如涅槃説。須名無漏。陀洹修習。以修
無漏名須陀洹。二隨義傍翻名爲逆流。逆生
死流三途生死永不受故。三隨義傍翻亦名觝
債。將拒三途因而不受果。故曰觝債。斯陀含
者亦外國語。義釋有二。一當名正翻名爲輕
薄。形前立稱。欲界九品修惑之中斷六品在。
故云輕薄。二隨義傍翻名曰頻來。簡後爲目。
欲結未盡。於欲界中頻數受身。不如那含一
去不還。故曰頻來。舊翻經中悉彰此名。阿那
含者亦外國語。此云不還。形前受稱。欲界結
盡不復來生。故曰不還。阿羅漢者亦外國語。
外國語中。三名相通。一阿羅訶。此云應供。二
阿盧漢。此云殺賊。三阿羅漢。此方正翻名曰
不生。隨義三翻傍説爲無著。無著因亡。於三
界法不復愛染。不生果襄於三界地不
愛受身。此四隱顯。理實含通。以含通故
倶名須陀。乃至倶名爲阿羅漢。如涅槃説。以
此四種皆修無漏。同逆生死並能觝債。是故
一切倶名須陀。皆薄煩惱。是故一切通號斯
陀。於所斷離皆悉無還。是故一切通名那含。
皆有無著不生之義。是故一切倶名羅漢。爲
分賢聖隱顯彰名。是故初果偏名須陀。乃至
第四偏字羅漢。等分賢聖。何故初果偏名須
陀。乃至第四偏字羅漢。亦有所以。其義云何。
超凡入聖先修無漏。是故初果偏名須陀。無
漏轉増能薄煩惱。是故第二偏號斯陀。煩惱
轉薄於欲不生。是故第三偏名那含。不生窮
極永出諸有。是故第四偏名羅漢。又修無漏
明習道因。薄煩惱者明證誠果。因先果後義
之次第。是故初果明修無漏。其第二果明薄
煩惱。前薄煩惱明其因亡。不還果喪。因先
果後亦是次第。故第三果明其不還。前不還
果明苦分盡。不生全盡。從分至全亦是次第。
故第四果明其不生。問曰。此名局在小中。亦
通大乘。釋言。若入隱顯論門偏在小乘。若入
通門大中亦有。如涅槃説。并亦能修習無漏
住薄不還不生義故。名義如是。次第二門別
定其相須陀有三。一者守果。依如毘曇。唯第
十六道法智心名須陀洹。若依成實無相行
後順舊之智名須陀洹。餘者悉非。以此證果
蘇息處故。二者攝因。前七方便及見道心趣
向須陀。以終攝始。果因從果皆屬須陀。三者
進向。須陀果後進斷欲結有六無礙五解脱
道來未至後果。以始攝終皆屬須陀。今此四
中通攝三種合爲須陀。以其不分行果別故。
斯陀含者汎解亦三。一者守果。欲界修治有
九無礙九解脱道。第六一品解脱道心是斯
陀含。餘者悉非。以此證果蘇息處故。二者
攝因。須陀果後進斷欲界六品修惑。有六無
礙及五解脱趣向斯陀。以終攝始。以因從果
皆屬斯陀。三者進向。斯陀果後進斷欲結。有
三無礙二解脱道未至那含。以始攝終。通名
斯陀。依涅槃經此三種人通名斯陀。觀方已
行。今此四中唯分守果及與進向以爲斯陀。
亦以不分行果別故。攝因一種收屬初果。爲
是不取。阿那含者亦有三種。一者守果。欲界
修治。九解脱中第九一品是阿那含。以此證
果蘇息處故。二者攝因。斯陀果後進斷欲結。
後三微品有三無礙二解脱道趣向那含。以
終攝始。以因從果皆屬那含。三者進向。那含
果後進斷初禪乃至非想一切修惑。除非想
地第九解脱其餘一切無礙解脱。以本攝末
通名那含。今此四中偏分守果及與進向爲
阿那含。亦以不分行果別故。攝因一種推屬
前果。爲是不取。阿羅漢者有其二種。一者守
果。非想一地九解脱中末後一品是阿羅漢。
餘者悉非。以此無學證果心故。二者攝因。那
含果後進斷初禪至非想結。一切無礙除後
一品解脱道心。其餘解脱趣向羅漢。以終攝
始。以因從果皆屬羅漢。羅漢果後無上可趣
故無趣向。今此四中偏分守果以爲羅漢。攝
因一種收屬那含。爲是不取。問曰。何故初
果之中攝因從果餘不如是。釋言。於彼初果
之前更無餘果可以推屬。故攝初從後。後三
果前有果可推。故不從後。問曰。何故一切
進向皆屬前果而不屬後。釋言。起後進向道
時。前果之得猶成未捨。故從前名。後果之
得未成未現故不從後。又復從後便壞四果
差別之義。故不從後。云何壞乎。若攝前向以
從後果。斯陀住薄雜不薄義。那含不還雜有
還義。羅漢不生雜有生義。故名爲壞。若攝
進向以從前果不壞須陀修無漏義。不壞斯
陀住薄之義。不壞那含不還之義。不壞羅
漢不生之義。故須屬前。又復四果純淨功徳
出障處説。前向未純故不從後。又若攝向以
屬後果聖人便有増上慢過。云何増慢。未薄
之處已生薄想。未不還處生不還想。未不生
處生不生想。故名増慢。以斯多妨。是故一切
進向之道四果別分。故屬前果而不從後。問
曰。從後若有多過何故初果攝向從後。此如
上釋。初果已前無果可屬。故牽從後。問曰。若
言初果之前無果可屬。攝向從後。餘前有果
推其後向而屬前者。彼八禪中初禪已前更
無禪定。彼未來禪可屬初禪。二禪已上乃至
非想前有禪故。彼一切禪方便道中無礙解
脱應屬下地非上禪收。釋言。應齊。立義左右。
不可全同。云何左右。彼八禪定約果分業。一
切方便與根本禪同牽一果。故悉從後。四果
辨義分果異因。故前方便推屬前果。分相如
是。次第三門制立四果。聖果細分應有無量。
今以何故定立此四。依毘婆沙多義制立。不
可具論。今此略以五義制也。一約出觀以制
四果。凡是制果必約出觀。何故而然。出觀
之處生得證想。故就制果。云何得知。縁覺之
人修道斷結與聲聞同。以不數出不制多果。
明知。聲聞制立多果正由數出。何故縁覺不
數出觀不制多果。聲聞偏爾。縁覺利根。以利
根故煩惱輕薄。如人大力擔輕不息。縁覺如
是。聲聞鈍根。以鈍根故煩惱深重。如人小力
擔重劬息。聲聞如是。以劬息故制立多果。斷
除三界見惑窮處其必出觀。就此出處制立
初果。問曰。何故此處必須出觀。釋有兩義。一
創斷見惑多用功力。疲弊故出。二斷見惑超
凡成聖。永絶三塗慶嘉故出。除斷欲界六品
修惑亦必出觀。故就此處制第二果。何故至
此復須出觀。解亦兩義。一由此惑麁強難息
斷之用功。疲弊故出。二離麁過慶嘉故出。斷
除欲界修惑窮盡亦必出觀。故就此處制第
三果。何故此處復須出觀。亦有兩義。一斷
欲界貪欲瞋恚慳忿嫉妬無慚愧等諸麁煩惱
用力増多。疲弊故出。二離麁過慶嘉故出。斷
上二界一切結盡亦必出觀。生其四智究竟
之想。故復約此制第四果。何故此處復須出
觀。亦有兩義。一斷上界一切煩惱用力増多。
疲蔽故出。二永絶生死究竟無學。慶嘉故出。
以此四處必定出觀故就制果。餘出不定。故
不制果。問曰。何故斷見諦惑要盡方出斷修
數出。釋有兩義。一見諦惑迷心易滅。其猶
折石不假中息而能斷盡。如人下坂易故不
息。修惑難除。如絶藕糸。一觀相續不能斷盡。
故須數出。如人上山難故劬息。二見諦惑能
感三塗増上苦報。畏苦情猛。爲是不息。如行
嶮地走亦不息。修惑能招人天生死。人天優
遊厭畏心弱。是故數息。如無畏處少走多息。
問曰。等是修惑之中。何故斷除欲界修惑中
息制果。上界不爾。解有三義。一欲界惑凡夫
多起。習使力強難可制斷。故須中息。上界煩
惱凡夫本來起之希小使力輕薄。不假中息
亦能斷盡。二欲界惑多難可斷盡。故須中息。
上界惑少不息能盡。彼云何少。瞋恚慳嫉無
慚愧等彼處無故。三欲界煩惱二因縁起。一
者因力。不斷使性。及助思惟。二者縁力。所謂
色聲香味觸等。以是二力起惑難斷。故須中
息。上界煩惱雖從因起縁力微少易可截制。
不息能盡。不息盡故不制多果。問曰。等是欲
界之中。何故斷除六品惑盡。方息制果。斷後
三盡制一果乎。釋言。前六過是麁重。聖人於
此厭畏増強故盡方息。後三輕微厭畏情少。
故後別斷制一果矣。又麁易斷。倍盡方息。故
斷前六共制一果。細難捨遠。故斷後三立一
果耳。若爾上界煩惱轉細轉難捨離。應制多
果。此如前釋。更有餘義。後番論之。此一義
竟。二約四表制立四果。斷除見惑示相表制
立初果。又斷見惑永絶三途出惡趣表。故立
初果。欲界此九品修惑之中前之六品其性
麁重能發無作。斷除彼結出無作表。故就此
處制第二果。欲界地中有其不善。斷後三
微出不善表。故就此處制第三果。上界煩惱
性是染汚無記之法。斷除彼故出離染汚無
記之表。故就此處制第四果。此兩義竟。三約
四流制立四果。如毘婆沙説。斷絶見流制立
初果。於欲流中斷其小分立第二果。欲流全
盡立第三果。斷絶有流及無明流立第四果。
問曰。何故斷絶欲流別立二果。斷有無明共
立一果。以欲流中麁細易別故開分二。有及
無明麁細難分故合爲一。此三義竟。四約四
生制立四果。亦如論説。對捨濕生及與卵生
制立初果。此二多在畜生道。故離胎少分立
第二果。全捨胎生立第三果。永出化生立第
四果。此四義竟。五對五趣制立四果。亦如
論説。出下三趣制立初果。對人少分立第二
果。全捨人道立第三果。出離天道制第四果。
亦可。捨人及天少分立第三果。全出天道立
第四果。制立如是。上來増數四門分別。或
分爲五。一者外凡。五停心觀總別念處。事中
安心未觀諦理名之爲外。具足死凡鄙之法
故名爲凡。二者内凡。煗等四心。學觀諦理
得聖人性故名爲内。凡法未捨故稱爲凡。三
者見道。四者修道。五無學道。或分爲六。如
涅槃經迦葉品説。彼説恒河有七衆生。涅槃
河中有七種人。始從常沒乃至倶行。初一常
沒賢聖不收。後六是其賢聖所攝。即就此義
以分六種。五停心觀乃至煗頂通攝以爲出
已還沒。忍世第一名出已住。苦忍乃至須陀
洹果名爲觀方。斯陀行後盡那含行名觀已
行。阿那含果盡羅漢向名行已住。阿羅漢果
名爲倶行。何故初分名出已沒。於此位中樂
求解脱故名爲出。分未決定。遇惡知識退起
諸過。沈沒惡道名出已沒。退起何過。念處已
前有惡斯起。煗頂中退經論不同。依如毘曇
除一闡提餘惡悉起。依涅槃經除其四重五
逆謗法及一闡提。但起十惡及餘遮罪。何故
忍及世第一法爲出已住。出如前釋。堅守正
觀不退起惡。不墮惡趣故名爲住。故涅槃
云。住忍法時當知。無量三惡道報皆非數滅。
更不受故。又經説言。世上正見者終不墮惡
道。彼名忍等爲上正見。若依成實煗心已去
皆名正見。斯不墮惡齊得名住。何故苦忍至
須陀果名爲觀方。觀四諦故。問曰。煗等齊觀
四諦。以何義故不名觀方。偏名苦忍至須陀
果爲觀方乎。釋言。煗等觀而未見故不與名。
苦忍已去觀於四諦獲得四事故偏名之。云
何爲四。一住堅固道。所有五根無能動者二
能遍觀察。悉能呵嘖内外煩惱。見疑無明親
迷諦理名内煩惱。貪瞋慢等依諸見生。不親
迷理名外煩惱。三能如實見。所謂忍智八忍
推求。八智決了。四能壞大怨。謂破四倒。以何
義故斯陀行後名觀已行。依前諦觀繋心修
道。爲斷欲界貪欲瞋恚愚癡憍慢。故名爲行。
以何義故那含果後名之爲住。經釋有六。一
在色界及無色界而受身故名之爲住。二不
受欲界人天地獄畜生餓鬼故名爲住。三斷
無量結餘少在故名之爲住。四遠離二愛慳
貪瞋恚故名爲住。言二愛者。一是色愛。愛染
妻色。二者欲愛。著餘五欲。五不造作共凡夫
事故名爲住。此名婬欲爲共凡事。六自無所
畏。不令他畏故名爲住。自無惡行不畏苦果
故自無畏。於諸衆生不惱害故不令他畏。何
故羅漢名爲倶行。水喩世間。陸喩出世。是
阿羅漢能觀煩惱到於涅槃。是故名爲水陸
倶行。或分爲七。見諦道前隨行分三。謂聞思
修。義如上判。苦忍已上隨果分四。謂須陀洹
乃至羅漢。亦如上辨。又依大品三乘共地亦
得分七。一乾慧地。謂五停心總別念處。不定
聞思未得定水而自沾潤故名爲乾。二者性
地。煗等四心。學觀諦理得聖人性故名性地。
三八人地。見諦位中具修八忍名八人地。四
者見地。須陀洹果見諦周盡名爲見地。五者
薄地。斯陀行後漸斷欲結名爲薄地。六離欲
地。那含果後超出欲過名離欲地。七阿羅漢
地。此等如前三乘地中具廣辨釋。或分爲八。
謂四向果。修因趣果名之爲向。成徳遂因説
以爲果。果向細分乃有無量。今據一門且分
爲八。八名是何。謂須陀向至羅漢向。須陀洹
果至羅漢果。於中略以六門分別。一辨定其
相。二就有漏無漏分別。三就有爲無爲分別。
第四約就禪地分別。五明超越不超越別。第
六明其退不退義。其相如何。依如毘曇從五
停心至道比忍名須陀向。道比智心名須陀
果。若依成實從初盡於無相位來名須陀向。
無相位後順舊觀心名須陀果。彼於四諦總觀
不別。爲是不説道比忍等以之爲向。道比智
心以之爲果。須陀果後進斷欲界六品修惑。
亦無礙五解脱道。名斯陀向。末後一品
解脱道心名斯陀果。斯陀果後進斷欲果七
八九品修道煩惱。有三無礙二解脱道。名那
含向。末後一品解脱道心名那含果。那含果
後進斷初禪至非想結。除非想地末後解脱。
其餘一切無礙解脱名羅漢向。斷非想結最
後解脱名羅漢果。相別如是此一
門竟
次就有漏
無漏分別。須陀洹向論者不同。若依毘曇世
第一前一向有漏。苦忍等心一向無漏。若依
成實聞思位中。想心觀行縁事破我。相似無
漏性是有漏。煗等四心觀見諦空漸斷諸結。
雖能如是猶爲有心之所間隔。判之以爲雜
相無漏。無相位中一向無漏。須陀洹果定是
無漏。斯陀含向斯陀含果阿那含向阿那含
果阿羅漢向依如成實一向無漏。唯無漏道
能斷結故。若依毘曇性是無漏。隨義兼論通
漏無漏。是義云何斯陀向等有隨。聖智斷
結名之爲正。等智斷結説以爲隨。正是無漏。
隨是有漏。問曰。一切悉具二種有不具者。釋
言。齊具。問曰。有人純用聖道而斷煩惱云何
有隨。有人純用等智斷結云何有正。依
修互相成故。云何相成。用無漏道斷下煩惱。
即成上地有漏功徳。若用等智斷下煩惱。亦
成上地無漏功徳。所以齊具。阿羅漢果一向
無漏。問曰。斯陀那含果中依如毘曇並説等
智以爲隨果。説此隨果以爲有漏。阿羅漢果
何以故不然偏名無漏。釋言。等智以爲隨果。
於非想結全無治能故無隨果。無隨果故純
名無漏。有漏無漏分別如是此二
門竟
次就有爲
無爲分別。戒定慧等是其有爲。數滅功徳是
其無爲。此二若就滅道分別有爲功徳悉名
爲向。無爲功徳盡判爲果。若就四向四果分
別。向中具有有爲無爲。果中亦然。問曰。向中
既具二種。有爲無爲何者正向何者非正。解
有兩義。一同類分別。有爲無爲二種之向別
望有爲無爲二果各有正義。其相云何。有爲
之向望有爲果同類相生故得名正。又到果
時得彼因中有爲功徳。共成一果故亦名正。
向中無爲望無爲果同類相成名之爲正。又
至果時得彼因中無爲功徳。共成一果故亦
名正。二強弱分別。因中有同爲趣果。力強
判爲正向。無爲無力判爲隨向。是義云何。因
中有爲修習之力能生果中有爲功徳。故名
爲正。復能斷結趣向果中無爲功徳。故望彼
徳亦得名正。無爲功徳在向名隨。無前二
能故不名正。問曰。果中有爲無爲二種徳中
何者正果。解亦兩義。一同類相望倶是正果。
果中有爲正從向中有爲行生名爲正果。果
中無爲正攝因中無爲徳成故亦名正。第二
約對求心分別。無爲正果。有爲隨果。何故而
然。聖人源爲涅槃修道。無爲正是賢聖所求。
故是正果。有爲所厭故非正果。良以有爲是
所厭離非正果故。煩惱盡已并道亦捨。無爲
所欣。是正果故。畢竟求證。有爲無爲分別如
此三
門竟
次就禪地以辨其相依如成實攝末
從本禪地有九。所謂八禪及欲界中如電三
昧。分末異本禪地有十。於初禪中別分中間
通餘説十。若依毘曇攝末從本禪地有八。所
謂八禪。彼宗不説欲界有定故但有八。分末
異本禪地有十。於初禪中別分未來及與中
間通餘説十。禪地如是。依如成實四向四果
並依初禪至無所有。以此七處無漏所依是
故名爲七依定矣。并依欲界如電三昧除非
想地。問曰。毘曇宣説空識無所有處不發見
解。成實何故宣説初果及與初向同依無色。
宗別不同立義各異。依如毘曇無色不縁下
有漏種爲苦集觀。亦不縁下有漏對治爲滅
道觀。是故無色不發見解。成實得縁故依無
色亦發見解。又問。非想何故不依。無無漏故。
問曰。成實宣説。非想無漏心後入滅盡定。云
何説言非想地中無無漏乎。釋言。非想但有
順舊遊觀無漏。無其増觀斷結無漏。爲是不
依何者順舊遊觀無漏。先用下定發無漏慧。
觀非想地苦無常等。然後用彼非想地心縁
前所觀苦無常等。名爲順舊遊觀無漏。以此
心微推求力薄。是故不發増觀無漏。若依毘
曇須陀斯陀二果及向在未來禪不通餘地。
良以此等欲結未盡。未得餘禪。所以不依。阿
那含向或六地攝。根本四禪未來中間。其次
第人必依未來。彼次第人欲結未盡。未得餘
禪。爲是不依。超越之人或依未來乃至四禪。
依未來禪入見諦道則未來攝。乃至依於四
禪入見則四禪攝。彼宗四空不入見道。爲是
不依。阿那含果亦六地攝。與前相似。其次第
人亦未來攝。何故而然。彼次第人用未來禪
所發無漏爲無礙道。斷欲界結盡。已還用彼
禪所發無漏爲解脱道。故未來攝。不用餘禪
所發無漏斷欲界結。是故此果不在餘種。超
越之人或未來攝。乃至四禪義同前解。阿羅
漢向或九地攝。根本四禪未來中間及三無
色。或十地攝。加非想地。無漏正向則九地攝。
若通有漏隨向説之則十地攝。云何無漏九
地攝乎。無漏有二。一者行修縁中現起。二
者得修成就而已。若論行修於九地中有無
不定。或具一二三四五六乃至九種。是義
云何。有人純用未來禪中所發無漏。斷初禪
結乃至非想則一地攝。或用初禪或用中間
義亦同爾。或復有人用未來禪及初禪地所
發無漏。斷上界結趣向羅漢則二地攝。或用
未來初禪中間所發無漏。斷上界結則三地
攝。或用前三加用二禪所發無漏。斷上界結
則四地攝。或用前四加用三禪則五地攝。加
用四禪則六地攝。加用空處則七地攝加用
識處則八禪攝。加無所有則九地攝。此諸地
中所有無漏用下斷上。非上斷下。行修如是。
若論得修一切悉具九地無漏。云何悉具。解
有四義。一無漏相望依下成上。阿那含人用
下無漏斷下結時。即得上地無漏功徳。如用
初禪未來中間所發無漏。斷初禪結則得二
禪無漏功徳。如是一切。二無漏相望依上得
下。有人凡時或得初禪乃至非想後得聖。已
隨用何地所發無漏斷上結。時則得下地無
漏功徳。三就有漏望於無漏依下成上。如用
二禪方便等智斷初禪結則得二禪無漏功
徳。如是一切。四就有漏望於無漏依上得下。
如用二禪方便等智。斷初禪結則得初禪無
漏功徳。同治修故。云何同治。初禪無漏亦
能對治初禪煩惱乃至非想一切煩惱。二禪
地家方便等智亦能對治初禪煩惱。名爲同
治。乃至非想方便等智亦能對治無所有結。
名爲同治。以同治故用彼二禪方便等智。斷
彼初禪煩惱之時。即得初禪無漏功徳。雖復
得之少分不多。但得對治初禪結邊一分無
漏。餘悉不得。故曰小分。得之云何。彼無礙道
正斷之時。應斷此結無漏之得心邊發生。乃
至用彼非想地家方便等智。斷無所有煩惱
之時。亦得初禪無漏功徳。雖復得之亦少不
多。但得應斷無所有結一分無漏。餘悉不得。
故曰不多。以彼諸地方便等智望初禪地無
漏功徳得之既然。望餘地中無漏功徳應同
治者得之齊然。不同治者一切不得。阿羅漢
向攝地如是。阿羅漢果亦九地攝。根本四禪
未來中間及三無色。九地無漏皆能對治非
想地結得阿羅漢。故於中若據行修分別或
未來攝。乃至或是無所有攝。用未來禪斷結
證果即未來攝。餘地亦爾。若據得修皆九地
攝。得羅漢時總得九地一切無漏爲彼果故。
禪地如是此四
門竟
次辨超越不超越義。宗別不
同所説各異。成實法中一切賢聖悉無超越。
彼宗凡夫無斷結。故毘曇法中四向無超。四
果之中須陀羅漢亦無超越。唯斯陀果及那
含果有超不超。彼宗凡夫有斷結故説有超
義。相状如何。有人凡時全未斷結。入見諦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但得名爲須陀洹果。或
復有人先於凡時斷欲界結從一二品至五品
盡。後入見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亦是次第
須陀果攝。而不得名斯陀含向。以於向中無
超證故。或復有人先斷欲結至六品盡。復入
見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不作須陀亦不作
彼斯陀含向。超證第二斯陀含果。斯陀含人
所斷煩惱悉已無故。或復有人先斷欲結至
八品盡。後入見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亦超
越斯陀果攝。而不得名阿那含向。以於向中
無超越證故。或復有人先斷欲結至九品盡。
後入見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不作須陀超
證第三阿那含果。阿那含人所斷煩惱悉已
無故。或復有人先斷初禪至無所有一切煩
惱盡。後入見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亦是超
越那含果收。而不得名阿羅漢向。以於向中
無超證故。問曰。何故果中有超向中無超。釋
言。超證必在道比。彼第十六道比智心是其
止息證果之處。先斷欲結六品及與九品盡
處。亦是止息證果之處。是義相順故得超證。
餘品盡處於此止息證處不順。故無超證。爲
是一切向中無超。問曰。道比與彼六品九品
盡處果義相順得超證者。前十五心與向相
順。何故不得超證彼向。釋言。於前十五心時
非想一地見惑未盡。次第所斷猶未窮盡。安
能超證。是故超證偏在道比不在餘心。良以
於前十五心中無超證故。一切向中悉無超
越。問曰。凡時先斷六品九品惑盡。爾時何不
即名斯陀及阿那含。要須來至道比智時方
得其名。釋言。斯陀及阿那含必無見惑。凡時
雖斷六品及九品惑盡見惑猶。故不得名斯
陀含及阿那含。道比智時見惑始盡。故於此
處方得其名。問曰。何故初果無超。於初果前
無所得故。又凡不能斷非想地見惑周盡。所
以無超。阿羅漢果何故無超。凡夫不能斷非
想地修惑周盡。爲是無超此五
門竟
次明有退無
退之義。須陀向中有退無退。是義云何。五停
心觀總別念處一向可退。煗頂二心亦退不
退。是義云何。依如毘曇煗心已上無有斷善
作闡提義。名爲不退。容起餘過墮三惡道。目
之爲退。若依涅槃永更不起四重五逆。及斷
善根作一闡提。名爲不退。遇惡知識容起十
惡沒三惡道。名之爲退。若依成實亦更不起
四重五逆及斷善根。又亦不起兼重十惡墮
三惡道。名爲不退。故成實中説煗頂等爲上
正見。往來百千世不墮惡道。容起煩惱造作
輕業人天輪轉。名之爲退。忍世第一及見道
心一向不退。須陀洹果亦無退理。斯陀向果
那含向果及羅漢向。依如成實於此位中所
有聖徳一切不退。設有退者但退禪定。若依
毘曇於此位中所有聖徳亦退。不退是義云
何。分別有四。一約根分別。鈍根有退。利根不
退。不動法人定不退故。二約修分別。散慢有
退。專修不退。三約行分別。雜用等智而斷
結者容使有退。純用無漏而斷結者牢固不
退。四約趣分別。人中有退。人中多有退因縁
故。在天不退。故論説言。諸天不退。阿羅漢果
依如成實一向不退。設有退者但退禪定。若
依毘曇亦退不退。是義云何。分別有六。第一
約就煩惱分別。煩惱有二。一受生煩惱。於受
生時妄起貪等。二障道煩惱。對縁現起貪瞋
癡等妨礙聖道。彼阿羅漢障道煩惱容使暫
起。名之爲退。受生煩惱畢竟不起。名爲不退。
二約煩惱因縁分別。因縁有二。一内二外。不
斷使性及邪思惟而起煩惱。名之爲内。五塵
生結。目之爲外。彼阿羅漢已斷内因。無有
内因而起煩惱名爲不退。容有外縁而起煩
惱。名之爲退。謂觀増上可貪境界暫生欲染。
尋還斷除故經生。三約根分別。鈍根有退。
利根不退。是義云何。彼阿羅漢有六種性。退
思護住昇進不動。義如後釋。彼退法人一向
可退。不動法人一向不退。思護住進義則不
定。若退法人増進爲者容使可退。若不退人
増進爲者唯住唯増無有退義。四約修分別。
專修不退。散漫有退。故涅槃中説退有五。
一樂多事。二樂説世事。三樂睡眠。四樂近在
家。五樂多遊行。以是五事令比丘退。五約行
分別。鈍用無漏斷結成者一向無退。雜用等
智斷結成者容使可退。是義云何。此人用其
世俗等智攀上。厭下斷欲界結至無所有。非
想一地等智不治。用無漏斷。由本不牢。爲是
有退。是故舊人沙井爲喩。其猶沙井上
塼疊不免陷壞。此亦如是。第六約就界趣分
別。界謂三界。欲界有退。上界即無故。雜心
云。若説退者必退。乃至必昇進者必定昇進。
當知。此説欲界羅漢。非上二界。欲界有其退
轉因縁。上界無故。趣謂五趣。人中羅漢則有
退轉。天中無退。人中多有退因縁故。故論説
言。諸天不退。四向四果辨之麁爾。或分十
三。如毘曇説。見諦道前七方便人則以爲七。
見諦道中分爲二種。所謂信行及與法行。鈍
根之人入見諦道名爲信行。信聖人語而起
行故。利根之人入見諦道名爲法行。自心見
法而起行故。通前爲九。修道位中有其二種。
謂信解脱及與見到。鈍根之人在於修道名
信解脱。信聖人語得解脱故。利根之人在於
修道名爲見到。自心見法得解脱故。通前十
一。無學位中亦修二種。謂時解脱不時解脱。
鈍根之人至無學果名時解脱。以鈍根者待
時託處得解脱故。利根至果名不時解脱。以
利根者不得待處得解脱故。通前十三。以見
道上離分六人故。雜心云。事則説有六。或分
十四。如毘曇説。見諦道前説七方便。見諦
道中信行法行。修道位中有信解脱及與見
到。通前十一。阿那含中得滅定者名爲身證
通前十二。無學位中説慧解脱及倶解脱。通
前十四。不得滅定名慧解脱。得滅定者名倶
解脱。亦得開分以爲十五。見諦道前七方便
人則以爲七。見諦已去四向四果復分爲八。
通前十五。亦得開分爲二十三。前七方便則
以爲七。就後四向四果之中分別利鈍則有十
六。通前合爲二十三矣。或復開分爲二十七。
此有兩門。一則如彼成實論説。見諦道前
分爲二人。一者信行。二者法行。鈍根之人名
爲信行。信順他語而起行故。利名法行。息心
見法而起行故。大集經中見前分二。亦與此
同。前二種人入見諦道名無相行。空觀相續
無相間故。通前爲三。須陀洹果以爲第四。斯
陀含行以爲第五。斯陀含果以爲第六。阿那
含行以爲第七。那含果中離分十一。通前十
八。由其通攝阿羅漢向合爲那含。故有十一。
名字是何。一名現般。是人現世於凡身中修
得那含。則於此身修得羅漢故名現般。二名
轉世。聖人身上經生已後修得那含。則於現
世修得羅漢是亦通爲現般所收。三者中般。
是人現世修得那含不得羅漢。捨欲界身向
上界去。兩界中間受身得般。四者生般。於初
禪上隨何處生最初受身。未盡壽命修道得
般。五者行般。與前生般同在一身。精懃行道
壽盡得般。名爲行般。六無行般。亦與生般
同在一身。不懃行道壽盡得般。名無行般。七
者樂定。於上界中初身不般。展轉上生至廣
果天。不得涅槃生無色界。八者樂慧。亦於上
界展轉上生至廣果生。不得涅槃生五淨居。
九信解脱。於前人中有鈍根者。名爲信解。十
名見到。於前人中有利根者。説爲見到。十一
身證。於前人中得滅定者。廣如後釋。阿羅漢
中差別有九。通前合爲二十七人。一是退相。
此人最鈍。以鈍根故得定必退。二是守相。根
少勝前。深自防守容能不退。三者死相。根
轉勝前。深厭諸有不能得定。得已恐失。求欲
自害。名爲死相。四者住相。所得三昧不退不
進。五可進相。所得三昧轉勝増益。六不壞相。
所得三昧種種因縁不能破壞。七不退相。此
人最勝所得功徳盡無退矣。八慧解脱。於前
人中不得滅定名慧解脱。九倶解脱。得滅盡
定。此等一一廣如後釋。成實如是。更有一種
二十七人。如中阿含福田品説。彼經偏就
見諦已上説二十七。不通見前。相状如何。彼
有居士。名給孤獨。請問如來。於世間中有幾
福田人。佛答有二。一是學人。二無學人。見諦
已上至阿那含名爲學人。阿羅漢果名無學
人學有十八。無學有九。是故通合有二十七。
學人十八經列不次。名字是何。一是信行。二
是法行。三信解脱。四是見到。五是身證。六是
家家。七一種子。八向須陀。九得須陀。十向斯
陀。其第十一得斯陀含。其第十二向阿那含。
其第十三得阿那含。十四中般。十五生般。十
六行般。十七無行般。十八上流。至色究竟正
有此名。更無異釋。准依毘曇信行法行在於
見道十五心中。鈍名信行。利名法行。信脱見
到准依毘曇在於修道須陀果後。鈍名信脱。
利名見到。此四統攝一切學人。以含通故。餘
十四人於中別分。於前信行法行人中開出
三人。一則開出須陀洹向次第之人。入見諦
道十五心中名須陀向。二則開出斯陀含向。
超越斯陀入見諦道十五心中名斯陀向。三
則開出阿那含向。超越那含入見諦道十五
心中名那含向。於前信脱見到人中隨別開
出十三種人。一則開出須陀洹果。第二開出
斯陀含向。謂。次第人向斯陀含未至果。前於
現在中修行者是。第三開出家家之人。謂。次
第人向斯陀含未至果。前分斷煩惱逕生者
是。第四開出斯陀含果。於中細分有異其二
種。一者超證斯陀含果。二次第證斯陀含果。
通合爲一斯陀果矣。第五開出阿那含向。謂。
次第人向阿那含未至果。前於現世中修行
者是。第六開出一種子人。謂。次第人向阿那
含分斷煩惱逕生者是。第七開出阿那含果。
於中細分亦有二種。一者超證阿那含果。二
次第證阿那含果。今合爲一阿那含果。第八
開出中般之人。第九開出生般之人。第十開
出行般之人。十一開出無行般人。十二開出
上流般人。此上流中有勝有劣。勝者色界得
般涅槃。劣者生於無色界中。方始得般。彼擧
勝者。是故説言。至色究竟彼向福田。在色界
者有色有形得受供爲世福田。爲是偏擧。十
三開出身證之人。那含果後得滅定者。此之
十三皆是信脱見到中列。學人如是。無學九
者。經列不次。一名思法。二昇進法。三不動
法。四者退法。五不退法。六者護法。經自釋
言。護則不退。不護則退。七者住法。八慧解
脱。九倶解脱。經文如是。更無異釋。九中前七
就根以別。後二約法。前之七種猶如毘曇中
六種羅漢。六羅漢者退思護住昇進不動。彼
阿含經分不動人以爲二種。故有七也。九中
退法是毘曇中初退法人。九中思法是彼第
二思法之人。九中護法是彼第三護法之人。
九中住法是彼第四住法之人。九中昇進是
彼第五必昇進人。九中不動及與不退是毘
曇中不動法人。彼毘曇中不動有二。一本來
不動。二至果中進爲不動。九中不動當毘曇
因來不動。九中不退當毘曇中至果不動。
後二慧脱及倶解脱約法以別。前七人中不
得滅定名慧解脱。得滅定者名倶解脱。此等
至後更當廣釋。此二十七通見道前七方便
人有三十四。廣則無量。開合如是。上來第一
通相分別。次第二門隨別解釋。五停心觀如
五章中具釋。總別念處如前道品章中具
釋。煗等四門如前煗等四種善中具廣分別。
今先別釋須陀洹向。於中曲有六門分別。一
約境分別。第二品數多少分別。三依無礙解
脱分別。四約修分別。五定是非。六轉根分別。
言約境者。依曇無徳一時見諦。依薩婆多前
後見諦。言一時者案依彼宗。先於見前煗頂
忍中別縁諦空總令純熟。次於世間第一法
中總縁四諦名用虚假以之爲詮。後入無相
總見四諦一切法空。念念増明都無間絶。成
實法中存依此義。言前後者依薩婆多別縁
四諦見有得道。行者先於總別念中總縁四
諦爲空無我。而於四諦未得明了。至於煗等
四心之中別縁四諦而爲方便。苦忍已上隨
別照見。見苦異集。見滅異道。名前後見。諸部
毘曇存依此義。問曰。二中何者爲是。並爲
佛。不可偏依。但隨人別二説有異。其鈍根者
未能破相見諸法空。多依先後漸次見諦。其
利根者能破有相證諸法空。並依一時。又復
二宗立患各異。依曇無徳取爲患本。雖別見
諦取執未已。要總見空取患方盡。爲是觀諦
先別後總。依薩婆多癡爲患本。雖總觀諦闇
相未遣。別觀分明闇相乃盡。故依彼宗先總
後別此一
門竟
次明品數多少之義。依如毘曇
見道位中唯十五心。通須陀果有十六心。八
忍八智是十六也。觀欲界苦初忍後智。有其
二心。觀上界苦初忍後智。亦有二心。餘諦例
爾。若依成實見道位中有無量心。故彼文言。
以無量心斷諸煩惱。非八非九。言非八者説
見道中有無量心相續斷惑。破阿毘曇定説
八忍。言非九者説修道中有無量心。破阿毘
曇於一一地定九無礙。何故毘曇定説八忍。
彼宗觀有。有相局別。見易明故。何故成實
説無量心彼宗觀空。空無分限見難了故此二
門竟
 次就無礙解脱分別。依如毘曇見道位中
具以無礙解脱二道而斷見惑。八忍無礙。七
智解脱。應有八智。後一判爲須陀洹果。故但
説七。若依成實無相位中單有無礙而無解
脱。何故而然。彼宗所説無礙解脱同是空觀。
於中増進説爲無礙。順舊之智判爲解脱。順
舊解脱判屬須陀。故無中純有無礙此三
門竟
次第四門約修分別。於中有二。一約境界明
修多少。二約行心明修多少。言約境者如毘
曇説。於彼見道十五心中現觀一諦。未來還
於一諦増明。現觀一行未來傍於一諦之下
四行増明。隨所觀察皆明了故。以一諦下四
行義親故悉増明。問曰。於前四現忍中現觀
一諦未來傍於四諦増明。現觀一行未來傍
於十六増明。至第十六道比智時義亦如是。
今此見道十五心中何故不爾。未來唯於一
諦増明。唯於同諦四行増明。釋言。四現及後
道比是開豫道。心志寛容故修寛多。此十五
心是速疾道。心志峻狹故修狹少。約境如是。
次約行心明修多少。修有二種。一者行修。縁
中現起。二者得修。於所修習得令屬己。若據
行修苦法忍時唯得修習苦法忍心。乃至最
後道比忍時唯得修習道比忍心。若據得修
同時相得。或後得前。非前得後。後非得前
故。初苦法忍十五得得。乃至最後道比智心
唯一得得。相状如何。苦法忍心現起之時。有
一非色非心得法。與忍倶起得於現在苦法
忍心。并得種類在未來者令來屬己成就
失。問曰。彼忍由得得之在己不失。彼得由何
在己不失。釋言。彼得復由小得得故不失。小
得由何。還由大得得故不失。其猶二生互相
生矣。雖有二得今總合故説爲一得。餘亦如
是。問曰。向説以後得前非前得後。今云何言
通得種類在未來者。釋言。前説不得後者。苦
忍時得不得後時苦法智等。非謂不得現起法
家未來種類。未來之類望今未起猶名已起。
已起類故苦法智時二得倶生。一得苦智。一
得向前苦法忍心。如是漸増。乃至最後道比
忍時。有十五得與之倶生。一得道比。餘十四
得得前十四。問曰。後得唯得向前所得法體。
亦得前得。義釋不定。一義釋之。唯得前法。前
得隨法亦成不失。一義釋之。通得前得。若
爾展轉有無窮過。論自釋言。無窮何失。修義
如是此四
門竟
次定是非。問曰見中用何爲道。
義別四階。其一義者慧爲道體。餘者悉非。離
慧不能忍智法故。第二義者慧及一切心心
數法并及道戒通爲正道。八正用此而爲體
故。諸得四相道中隨義不名正道。第三義者
心法與戒并及四相同時倶起是共有因。相
扶義親通説爲道。諸得望彼起戒異時非共
有因。相扶義疎不説爲道。第四義者心法與
戒諸得四相皆有彼此相成之義。通説爲道。
問曰。若依前之三義諸得非道亦應非果。
復果者是得證義。諸得順果。故名爲果。見
道在向。何故論中説得爲果。釋言。論中説得
爲果。同後一義。得不順向故不名道。得前世
間第一法得亦同此釋不名第一。問曰。若依
末後一義得名道者。論中宣説。得彼世間第
一法得不名第一。今云何言得道之得亦名
爲道。釋言。論説得第一得非第一者。同前三
種非道之義。又世第一位分短促止在一念。
得彼之得前後多念於彼不順。爲是彼得不
名第一。見道寛長得復多念。於彼相順故得
名道。是非如是此五
門竟
次就轉根而爲分別。
問曰。見中心道峻速。得轉根不有。言。不得。
於一一行無多縁故。問曰。若言定不得者。依
如毘曇信法二人同在見道。論中宣説。信行
是其法行之因。云何不轉。又復釋言。劣望於
勝理有因義。其實不轉。若依成實同一空觀
實難轉根。若依毘曇差別觀諦容有轉義。是
義云何。凡轉根者於境多觀亦能轉根。於境
力勵明淨心觀亦能轉根。其四諦法初則易
知後轉難了。行者於前四現忍中學觀諦時
有五種別。有一種人於四眞諦未能觀察。非
苦力勵。是人入見但爲信行。其第二人四現
忍中於前三諦未熟觀察。用道爲難力勵觀
察。是人入見於前三諦見不極明。名爲信行。
於後道諦照見明了轉爲法行。其第三人四
現忍中於前二諦未能觀察。於滅於道用之
爲難力勵觀察。是人入見於苦於集見不極
明。名爲信行。於滅於道照見明了轉爲於法
行。其第四人四現忍中於初苦諦未能觀察。
於後三諦用之爲難力勵觀察。是人入見於
初苦諦見不極明。判爲信行。於後三諦照見
明了轉爲法行。其第五人四現忍中於四眞
諦並皆力勵。是人入見於四眞諦並極明了
入見諦道。唯名法行。五種人中初後二人不
名轉根。中三名轉。須陀洹向釋之麁爾。次別
解釋須陀洹果。斯陀含向通亦是其須陀洹
攝一處合論。於中曲有六門分別。一定其體。
二明得捨。三明須陀斷結多少。四明須陀受
身多少。五明家家。六分利鈍。言定體者須
陀洹果聖徳爲體。聖徳不同汎論有三。一是
果體。依如毘曇行修分別唯第十六道比智
心是其果體。得修分別通攝見諦十六聖心
悉爲果體。若依成實説無相後順舊空觀而
爲果體。二學等見。須陀果後遊觀無漏重縁
諦理而不増進。三勝果道。須陀果後更起勝
解進斷欲結。或一二品乃至六品。此行縁
於何諦進斷煩惱。於四諦中趣縁一諦。問曰。
何故前斷見惑四諦倶縁。此斷修惑唯縁一
諦。釋言。前斷迷諦煩惱。凡於四諦通皆迷惑。
故須通觀。此斷縁事貪瞋癡等非捨通迷。故
於四諦趣縁一種能斷果後。問曰。此行既縁
諦理。云何能斷縁事煩惱。若依毘曇觀細捨
麁。是故能斷。若依成實一切煩惱皆取性起。
觀空破性。爲是能斷。問曰。此行所觀諦理爲
深於前能斷修惑。爲與前同能斷修惑。若便
更深深有何相。若當不深安能異斷。一釋。此
行觀理更深故能異斷。但此深相階別難分。
唯聖自覺叵以言別。其猶地地九品煩惱難
可言別。亦如地地生得善根九品難分。雖不
可別非無階降。此亦如是。又釋。此行觀理同
前亦能異斷。何故如是。理雖同前數觀心地。
數觀心明。故能異斷。如似一藥少服減病。多
能盡病。非多盡病便有異藥。亦如一食少敢
減飢。多食盡飢。非多盡飢令食不一。此亦如
是。須陀聖徳雖復無量要唯此三。辨體如此
此一
門竟
次約前後論得論捨。先論捨義。問曰。
須陀得果之時爲捨前向爲當不捨。若依毘
曇證果之時定捨前向。捨有二種。一約行修。
不行名捨。道比智時前十五心不現行故。二
約得修。得斷名捨。因得斷已果得生故。若
依成實捨。以實細分因心謝已果心現
前。名之爲捨。相續論之因滿爲果。非捨前得。
名爲不捨。問曰。須陀修増進道。向斯陀時捨
前果不。釋言。不捨。何故如是。證果心深所以
不捨。又復須陀雖起勝行唯依前果而自息
止。爲是不捨。次論得義。問曰。須陀證初果
時。爲得前向合爲後果。爲當不得。此如前釋。
依如毘曇修有二種。一是行修。二是得修。若
據行修果中唯有道比智心無前十五。若據
得修得於前向合爲後果。是義云何。證初果
時捨前向中十五別得。一總得生得道比智。
并得向中十五無漏合爲須陀。問曰。爲當直
得向中所得功徳合爲後果。亦得向中能得
之得爲後果乎。義解不定。一義釋之。唯得所
得無漏功徳合爲後果。不得能得。何故如是。
所得法體體有彼此通成之義。故復得之。能
得之得非正法體。彼此局別。無有彼此通成
之義。爲是不得。又復所得心法爲主。心法寛
通一起之者必有種類成在未來。未來有其
可起義故。後復得之合以爲果。得非心法。
無有寛通在未來義。故後不得合成其果。以
有此別。是故論中説。捨前得更起果得。得於
前法合爲果矣。又更解釋。正得前法兼得前
得。合爲後果理亦無傷。故論中問曰。若得
有得有無窮過。論自釋言。無窮何苦。問曰。若
使果得起時通得前得。何名爲斷何名爲捨。
雖復得之非彼種類。故得名捨。毘曇如是。若
依成實唯立行修無得修修義。是故不説得
於前向合爲後果。問曰。須陀起於勝行向斯
陀時。有得前果成後向不。釋言。不得起後向
時前果不捨。故無異得。得捨如是此二
門竟
次論
須陀斷結多少。經説。須陀唯斷三結。所謂身
見戒取及疑。問曰。經説。須陀洹人所斷煩
惱猶如縱廣四十里池。其餘在者如一渧。云
何復言唯斷三結。釋言。須陀所斷實多。以四
義故偏説此三。一以此三是諸惑本擧此攝
餘。故偏説三。云何惑本。迷諦十使須陀悉斷。
就十使中五見及疑唯障見諦。須陀斷盡偏
與斷名。貪瞋癡慢通障見修。障見諦者須陀
斷盡。障修道者須陀未除。由斷未盡不與斷
名。就彼所斷六使之中三本三隨。身見是本。
見隨。戒取是本。見取隨。疑心是本邪
*見隨。經中就本説除三使未亦隨故但説
三。二以此三重故偏説。如涅槃釋。譬如世間
王來王去。雖多臣流以王重故世人偏説。此
三如是重故偏説。此云何重。彼經釋言。一切
衆生常所起故。又難覺故。如病常發爲重病。
又難識知名爲重病。此三爾。衆生恒起不覺
爲過故曰重矣。三以此三能爲一切戒定慧
等三學大怨所以偏説。云何爲怨。隨相麁對
取障戒。名爲戒怨。疑蓋障定。名爲定怨。身
見障慧。名爲慧怨。依毘婆娑則不如是。彼説。
身見能爲戒怨。計神是常苦樂不返不畏業
果。縱情作罪。妨修淨戒故爲戒怨。戒取定怨。
取戒爲道妨修勝靜故爲定怨。疑爲慧怨。於
境猶預不能決了。坊於正智故爲慧怨。四隨
化説三。如涅槃釋。或有衆生聞説須陀斷無
量結退心不求。故但説三。所斷如是此三
門竟
大乘義章卷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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