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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 (No. 1851_ 慧遠述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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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十
 遠法師撰 
淨法聚因法中。此卷有十二門三歸義 三學義
三聚戒義 三種
律儀義 止觀捨義 三慧義 三種般若義 三智義
三量智義 同相三道義 別相三道義 三種住義
  三歸義三門分別釋名一 所歸
二 能歸三
第一釋名。言三歸者。歸投依伏。故曰歸依。歸
投之相如子歸父。依伏之義如民依王如。性
勇。歸依不同隨境説三。所謂歸佛歸法
歸僧。依佛爲師。故曰歸佛。憑法爲藥。故稱
歸法。依僧爲友。故名歸僧。問曰。何故偏歸此
三。以此三種畢竟歸處能令衆生出離生死稱
涅槃故。名義如是第二門中。別明所歸三
寶境界。三寶義中三門分別。一釋其名。二辨
體相。三明次第。先釋其名。所言佛者。外國正
音名爲佛陀。此云覺者。覺行成人。故名覺者。
又人有覺亦名覺者。覺有兩義。一覺察名覺。
二覺悟名覺。言覺察者。對煩惱障。煩惱侵害
事等如賊。唯聖覺知不爲其害。其猶世人覺
知有賊賊無能爲。彼亦如是。故名爲覺。言覺
悟者對於智障。無明昏寢事等如睡。唯聖獨
悟不爲覆障。如睡得寤。故名爲覺。所對無明
有其二種。一迷理無明。對除彼故覺法實性。
故名爲覺。二迷事無明。對除彼故覺知一切
善惡無記三聚之法。故名爲覺。地持論中同
此後義。所言法者。外國正音名爲達摩。亦名
曇無。本是一音傳之別耳。此翻名法。法義不
同。汎釋有二。一自體名法。如成實説。所謂
一切善惡無記三聚法等。二軌則名法。辨彰
行儀。能爲心軌故名爲法。今三寶中所論法
者。軌則名法。所言僧者。外國正音名曰僧伽。
此方翻譯名和合衆。行徳不乖。名之爲和。和
者非一。目之爲衆。此之三種何故名寶。世間
瓊瑤人之所珍。此之三種世所尊重如世珍
奇。是故就喩説之爲寶。寶性論中釋有六義。
喩之如寶。一希有義。如世寶物貧窮之人所
不能得。三寶如是。薄福衆生有千萬世不
能値遇。故名爲寶。二離垢義。如世眞寶體無
瑕穢。三寶如是。絶離諸漏。故名爲寶。三勢力
義。如世珍寶除貧去毒有大勢力。三寶如是。
具不可思議六神通力。故説爲寶。四莊嚴義。
如世珍寶能嚴身首令身殊好。三寶如是。能
嚴行人清淨法身。故説爲寶。五最勝義。如世
寶璧諸物中勝。三寶如是。一切世中最爲殊
勝。故名爲寶。六不改義。如世眞金燒打磨等
不能變改。三寶如是。不爲世間八法所改。故
名爲寶。名義如是
門竟
次辨體相。於中略
以三義辨之。一明別相。二明一體。三明住持。
初別相者。經中亦名階梯三寶。三寶寶相
異。故稱別相。隨化階降佛上法中僧爲最下。
故曰階梯。此階梯。中先明佛寶。佛寶之中四
門分別。一定其體性。二開合辨相。三明佛徳。
四論修成。體性如何。經論不同。所説各異。毘
曇法中宣説。如來五陰之外無別假人。但
就陰上假施人名。如貧賤人名字富貴。彼亦
如是。以無人故不説假人以爲佛寶。就五陰
中唯取方便修成善陰以爲佛寶。報無記者
非是佛寶。以無記法非可重故。修成徳中無
漏功徳是其佛寶。有漏則非。漏有有漏功徳
非可重故。是故彼宗諸佛如來相好之形種
智之徳斯非佛寶。相從説佛亦得無漏。成
實法中唯説假人以爲佛寶。五陰實徳於彼
宗中法寶所收。故非佛寶。何故彼宗唯説假
人以爲佛法。彼宗説有假名行人。爲師匠
益要在假中。故説假人以爲佛寶。大乘法中
佛寶門攝。假人實徳悉是佛寶。體性如是。
次開合辨相。開合不定。總唯一佛。或分爲二。
二有兩門。一生身法身。開分二種。父母所
生相好之形是其生身。方便修起戒定慧等
五分功徳名爲法身。二眞應。分二或分爲三。
三有兩門。一法報與應開分三種。如地論
説。二化應及眞開分三種。如金光明三身
品説。或分爲四。四有兩門。一開眞合應以論
四種。是義云何。如楞伽説。一應化佛。二功徳
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四中初一猶上應
身。中二報身。報隨福智故分二種。後一法
身。二眞應並開以論四種。是義云何。眞中
有二。謂法與報。應中亦二。謂應與化。王宮所
生示修成佛。名之爲應依此應身起餘化佛。
涅槃説。釋迦如來化無量佛受諸大衆所
奉供等。或分爲十。如華嚴説。廣則無量。此等
如後三佛章中具廣分別。辨相如是。次明
佛徳。佛徳雖衆要唯二種。一菩提行徳。二涅
槃斷徳。行徳不同。一門説三。所謂般若解脱
法身。依於般若而起解脱。依於解脱而成法
身。此三同時。義別先後。涅槃斷徳亦有三
種一煩惱斷。二者業斷。三苦報斷。先斷煩
惱。斷煩惱故業結不生。業不生故苦報隨己。
由前般若故斷煩惱。與前解脱故能離業。
*與前法身故能滅苦。佛徳如是。次辨修成。
大智論中明。迦旃延子所説修成略有四階。
第一先於三阿僧祇劫修習有漏六波羅蜜。
不習無漏。不斷諸結。以其不修無漏道故。則
無習種性種解行乃至法雲聖位差別。第二
度於三阿僧祇。次於百劫修相好業。是中亦
未修習無漏斷諸結縛。第三分中於最後身
修世八禪。以有漏道攀上厭下。斷除欲界至
無所有一切煩惱。修習初禪斷欲界結。修第
二禪斷初禪結。乃至修習非想地定斷無所
有結。非想一地無上可攀。等智不除。第四分
中修習諦觀。觀察四諦十六聖行斷非想地
見修兩惑。有十六心斷除見惑。謂見道中八
忍八智。有十八心斷除修惑。謂非想地九無
礙道九解脱道。通合具有三十四心。前三十
三心因中無漏。非佛寶體。第三十四果中無
漏。是佛寶體。毘曇宗中在依此義。成實
與前大同少異。所言同者。四分所修與前相
似。所言異者。第三分中所修八禪但能伏結。
不能永斷。第四分中所修聖道總觀諦空。通
斷三界見修兩惑。不同前宗別觀諦有局斷
非想。又復成實多心斷結。不局在於三十
四心。大乘法中行修多階。略有十五。一於外
凡善趣位中修習淨信。第二次於習種位中
修習正解。第三次於性種位中修起諸行。
第四次於解行位中修學如觀。第五次於歡
喜地中發諸大願。第六次於離垢地中修習
淨戒。第七次於明地之中修治淨定。第八
次於炎地之中修道品觀。第九次於難勝地
中修習諦觀。第十次於現前地中觀十二縁。
第十一遠行地中修習一切菩提分法。第十
二不動地中修淨佛土。第十三善慧地中修
習一切説法智行。第十四法雲地中修習一
切殊勝智行。第十五十地窮終起金剛定斷
絶微障入佛境界。當知於此一一位中皆具
修習法界行徳。隨其説相且分如是。佛寶
門竟次辨法寶。於中義別略有五種。一者
教法。二者理法。三助道法。四涅槃法。五化用
法。言教法者。所謂三藏十二部經。是義如
前教法聚中具廣分別。言理法者。毘曇法中
宣説。四諦十六聖行以爲法寶。十六聖行如
四諦章具廣分別。成實法中宣説。四諦名用
假有爲世諦理。無性之空爲眞諦理。大乘所
論義別有三。一就相明理。二相實相對。三唯
就實言。就相者就彼妄情所起法中以辨道
理。離相之有爲世諦理。無性之空無相之空
爲眞諦理。所言相實相對辨者。以彼妄情所
起之相對於眞實如來藏情以辨道理。性相
之法相有體無爲世諦理。如來藏性相界體
有爲眞諦理。此義如彼地經中説。觀十二縁
法相有體無名世諦觀。觀察眞心名第一義
觀。言就實者。直就眞實如來藏中作用法門
爲世諦理。寂滅如門爲眞諦理。理法如是。
助道法者。所謂三十七道品法。毘曇法中釋
有兩義。一者壞縁。二不壞縁。言壞縁者。不分
三寶境界差別。故名壞縁。於此門中一切三
乘無漏功徳悉皆是其助道法寶。不壞縁者。
三寶境界各別建立名不壞縁。於此門中唯
取菩薩無漏功徳及縁覺人因果無漏爲助道
法。自餘聲聞無漏功徳判爲僧寶。如來無漏
判爲佛寶。是故不説爲助道法。問曰。助道
道諦所收。前理法中已説道諦。何須更説助
道法乎。釋言。道中有理有事。通者是理別
者是事。戒定智慧三十七品行數差別。是其
事道道。如跡乘四義寛通是其理道。前理
法中所明道諦是其理道。今此所論助道法
者。其事道。事理不同故復明之。成實法中
宣説。假人爲佛僧。故一切三乘無漏功徳悉
是助法。大乘亦説。一切三乘無漏功徳爲助
道法。涅槃法者。毘曇唯説煩惱業思盡滅之
處數滅無爲爲涅槃法。問曰。涅槃體是滅
諦。前理法中已説滅竟。何勞更説涅槃法寶。
釋言。滅中亦有理事。別名爲事。通名爲理。
約對所除煩惱業等品數上下以論其滅。滅
則階降優劣不等。名爲事滅。盡止妙出四
義*寛通是其理滅。前理法中所論滅諦是其
理滅。今涅槃法是其事滅。事理不同。故復須
論。成實法中煩惱業苦盡無之處同爲涅槃。
大乘法中涅槃有二。一數滅無爲爲涅槃法。
二以善有萬徳圓寂爲涅槃法。化用法者。如
經中説。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如是法也。
法寶如是次辨僧寶。於中三門。一定體性。
二明僧徳。三開合辨相。體性如何。毘曇法中
僧有二種。一應供僧。與盡諸佛下極至於
凡夫沙彌。通皆是僧。是故檀越僧次請人不
簡上下皆悉得於供僧之福。二三歸僧。唯局
分處聲聞人中四果四向以爲僧寶。凡夫比
丘無徳可歸。是以不取。縁覺出世無和合衆。
不成僧故。所以不論。彼論之中住聖菩薩單
一無侶。只不成僧。所以不説。佛是佛寶亦非
僧故。所以不論。又聲聞中唯取五陰實法
功徳爲僧寶體。不説假人以爲僧寶。彼宗陰
外無別人故。又實徳中無漏功徳是其僧寶。
有漏則非。有漏功徳不可量故。成實法中
僧亦有二。一應供僧。與前相似。二三歸僧。大
況同前。唯取聲聞不取餘衆。所言異者。聲聞
人中四果四向假名行人爲僧寶體。不取實
徳。受供生福唯假人故。大乘法中通而論
之。三乘聖衆皆是僧寶。簡大異小唯取菩薩。
於中以彼僧門統攝假人實徳悉是僧寶。
體性辨之麁爾。次辨僧徳。徳有二種。一行。
二斷行。徳雖衆要唯三種。一福。二智。三者淨
報。施戒忍辱是其福分。般若智分。精進與禪
亦福亦智。依精進故修施戒忍四無量等是
其福分。起聞思修是其智分。依禪修習四無
量等是其福分。修陰界入巧便觀等是其智
分。菩薩成就八種勝報是其報也。此等具辨
如地持論。行徳如是。斷徳亦三。所謂煩惱業
苦斷也。由前智故能斷煩惱。由前福故能絶
諸業。由前淨報能離諸苦。僧徳如是。次辨其
相。於中開合廣略不定。總唯一僧。或分爲
二。二有三門。一就位分二。如涅槃説。一假名
僧在見道前。未有僧徳。假與僧名名假名僧。
二眞實僧。位分在於見諦已上。内有實徳名
眞實僧。二約境分二。謂事和僧及理和僧。隨
有行同名事和僧。證理行同名理和僧。三隨
法分二。謂羯磨僧及法輪僧。法別不同汎有
三種。一出家衆法。所謂百一羯磨之事。出家
比丘四人已上同崇此法名出家衆法。二出
家行法。所謂四依。唯出家者所共行之名出
家行法。何等爲四。所謂比丘盡形乞食。著糞
掃衣。於樹下坐。有病服陳棄藥。是爲四依。
問曰。比丘所受禁戒亦是出家同行之法。何
故不名出家行法。偏名四依爲出家行法。釋
言。戒是比丘正體。故廢不論。四依乃是比丘
所行。是以偏説。三道俗通法。所謂坐禪學
問觀空斷結。如是一切道俗同行名爲通法。
三中前二是其僧法。約之辨僧。於彼出家衆
法之中四人已上同一界内。許崇不乖名羯
磨僧。於彼出家行法之中十方同遵和而不
乖名法輪僧。有人説言。四諦之理是其法輪。
會諦之解是法輪僧。然彼四諦乃是道俗通
行法輪非是出家僧行法輪。若言四諦是僧
法輪調達破僧説相似語。應説五諦。以何
義故宣説五邪。以説五邪爲相似故。明知不
用四諦之理爲僧法輪。又復若以會諦之解
爲法輪僧者。在家之中三果聖人皆會諦理。
應名爲僧。彼非僧故。明知不以會諦之解爲
法輪僧。以此推之。但令出家莫問凡聖同遵
四依情無乖異。斯皆名爲法輪僧也。法輪無
漏同異難分。今此具以四句辨之。何等爲四。
一法輪僧而非無漏。謂出家凡夫。同遵四依
故名法輪。未有聖徳故非無漏。二是無漏非
法輪僧。謂在家聖人。内具聖徳故名無漏。
不行四依故非法輪。三亦法輪亦是無漏。
謂出家聖人。遵行四依故是法輪。内具聖徳
故是無漏。四非法輪亦非無漏。謂在家凡
夫。不行四依故非法輪。不具聖徳故非無漏。
以此推之法輪無漏同異可知。不得唯將無
漏聖人爲法輪僧。上來三門分僧爲二。或説
爲三。於中亦有三門差別。一就位分三。一假
名僧位在外凡。未有僧徳。假與僧名名假名
僧。二清淨僧位在内凡。三眞實僧位在於見
道已上。内具眞徳名眞實僧。二就行分三。如
涅槃説。一破戒雜。身雖持戒愼過不犯與
破戒者共同止住布薩説戒。二愚癡僧。身雖
持戒見己弟子有所毀犯令悔除。見他有犯
默而不擧。三清淨僧。身自持戒見他有犯能
教悔除。三大小分三。所謂聲聞縁覺菩薩。故
經説言。僧者謂三乘衆。或分爲四。如大智
論説。一唖羊僧。愚癡比丘不識善惡持犯輕
重。隨所犯罪不知悔除。猶如唖羊至死無聲。
名唖羊僧。二無羞僧。雖知善惡持犯輕重内
無羞恥。故爲毀犯。三有羞僧。識知善惡持
犯輕重内懷羞恥。愼過不犯。四眞實僧。内
具聖徳。或分爲五。如律毘婆沙説。一群僧。
與前四中唖羊相似。二無慚僧。與前四中無
羞相似。三別衆僧。身雖不犯而不和布薩
説戒。四清淨僧。與前四中有差相似。五者
實僧。與前四中眞實相似。若復廣分僧有無
量。如毘曇中説十四賢聖。成實宣説二十
七賢。大乘宣説四十一賢。謂十住・十行・十
迴向・十地・合爲四十。加一等覺爲四十一。若
通十信有五十一。此等如後賢聖章中具廣分
別。別相三寶辨之麁爾一體如何。於中分
別略有三義。一就事論。就佛體上隨義分三。
覺照義邊説爲佛寶。即彼佛徳有可軌義説
爲法寶。違諍過盡説爲僧寶。此三義別徳體
不殊。故名一體。此之一義毘曇成實大乘法
中齊具有之。不偏在大。二就破相空理以論
三寶。事別體空不殊。故名一體。亦名同體。
此義唯在大乘。成實毘曇中無彼宗不説法
體空故。三就實論一。三寶雖別莫不皆用實
性爲體。於中辨一隨法不定。若就涅槃開出
三寶三寶即於一大涅槃名爲一體。故涅槃
云。我示三事即是涅槃。若就性以辨三寶。
三寶即性名爲一體。故涅槃云。如是三歸即
是我性。若就眞諦以分三寶。三寶即眞名爲
一體。故涅槃云。若能觀三寶常住同眞諦。
我性佛性無二無別。若就常義以辨三寶。
三寶即常名爲一體。故經説言。我曾不説
佛法聖僧有差別相。唯説常恒無有變易無
差別耳。若就不二法門以辨三。三即不二名
爲一體。故經説言。佛即是法。法即是僧。此之
三寶皆無爲相。與虚空等。一切法亦爾。斯乃
一切法界門中隨就何法辨一皆爾。一體三
寶辨之既然。諸法一體類皆像此。此之一義
局在大乘。小乘中無。一體三寶辨之略爾 
住持云何。小乘法中泥龕木像爲住持佛。綿
素竹帛爲住持法。凡夫比丘爲住持僧。大乘
法中住持有二。一化用住持。二實徳住持。
言化用者。諸佛如來大悲作用充遍法界。八
相成道爲住持佛。隨化所説一切言教流布
益世爲住持法。依法化成三乘諸衆爲住持
僧。又復諸佛雖得涅槃畢竟不捨菩薩所行。
常能示爲菩薩聲聞縁覺等事。此亦名爲住
持僧也。化用如是。實徳云何。諸佛如來法身
住爲住持佛。法性常恒爲住持法。諸佛
如來僧行不滅爲住持僧。住持三寶辨之麁
此二
門竟
次明三寶次第之義。次第不同。略有
三義。一起化次第。先明佛寶。次法後僧。佛爲
化本。故先明之。由佛起説。故次明法。依法化
成三乘諸衆。故後明僧。二化益次第。亦先明
佛次法後僧。先明佛寶化人生信。次明法寶
變化人生解。後明僧寶。人起行化令供養
起福行故。又欲令人學之行故。三修成次
第。或先明法次僧後佛。或先明僧次法後佛。
於中若以行儀爲法先明法寶。依法集起僧
寶行徳故。次明僧。僧行成滿便得成佛故。後
明佛。若就理性以爲法寶則先明僧。僧行
成就便證法性故。次明法。證法窮滿便得成
佛故。後明佛。所歸如是第三門中別明能
歸。於中有二。一明歸相。二辨歸意。歸相有
三。一異相歸依。於彼外相佛法僧中歸心
憑伏名異相歸依。二自徳歸依。於己當來三
寶功徳起心歸趣名自徳歸依。三自實歸依。
涅槃説。三歸眞性是己自實。捨彼異求
歸趣自實三寶眞性名自實歸依。歸相如是
此一
門竟
次辨歸意。異相歸依所爲有三。一爲離
故歸。爲離生死惡不善故。故涅槃云。一切
衆生怖畏生死惡獵師故求三歸依。勝鬘亦
云。聲聞辟支以怖畏故依於如來。二爲得故
歸。爲得樂果及善法故。三爲益故歸。爲依三
寶利衆生故。自徳歸依所爲亦三。一爲離故
歸。爲離生死惡不善故。二爲得故歸。爲得出
世涅槃道故。三爲益故歸。爲求當果利衆生
故。自實歸依所爲亦三。一爲離故歸。爲離
妄想虚僞法。故二爲得故歸。爲證自性如實
法故。三爲益故歸。爲證自實化衆生故。三歸
之義厥趣麁爾
  三學義五門分別釋名定體一 辨相二 就
位分別三 攝相四 對治
第一釋名。言三學者。一増戒學。二増定學。亦
名増意亦名増心。三増慧學。防禁名戒。澄靜
曰定。定神内靜故復名意亦名爲心。觀達稱
慧。於此三中進習稱學。學進名増。名義如
此。問曰。是中何者學體。釋言。能學以心爲
體。若論所學用戒定慧三行爲體。問曰。三
學爲局在因。爲當通果。釋言。學心局唯在
因。果徳窮滿學心停息。是故經中説爲無
學。若論所學通因及果。問曰。果中名爲無學。
云何學行得通於果。釋言。果中戒定慧等由
學成故。亦名爲學此一
門竟
次辨其相。戒學有
三。一律儀戒。二攝善戒。三攝生戒。此義如後
三聚戒中具廣分別。定學亦三。一有覺
觀。謂欲界定乃至初禪。問曰。欲界云何有
定。釋言。毘曇不説有定。大乘成實宣説有
之。成實宣説如電三昧爲欲界定。龍樹宣
説欲界禪定佛常住之。不如電光暫現而已。
二無覺有觀。謂中間禪。於初禪上二禪定下
除覺觀在名爲中間。三無覺無觀。謂三禪上
乃至非想。此義如後八禪章中具廣分別。慧
學有三。謂聞思修。此義如下三慧章中具廣
分別此二
門竟
次就位論。三學之行遍通始終。
隨位眞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小乘法中義
別有二。一義分別五停心觀。總別念處未得
定水。修習戒品。燸等四心已得定水。修習
定品。見諦已上修習慧品。第二義者始從内
凡漸學戒行。至初果時戒行成就。以得聖戒
不可壞故。斯陀行去漸學定品。至那含果定
行成就。那含金剛漸學慧品。究竟盡智無生
智時慧行成就。大乘法中亦有兩義。一義分
別淨行賢首修習戒品。種性解行修習定品。
初地已上同修慧品。第二義者始從世間漸
學戒行。至離垢地戒行成就。故地持中
離垢地爲増上戒住。三地方便漸學定品。住
三地時定行成就。故地持中宣説三地爲増
上意住。相續解脱説爲定淨。四地已上漸學
慧品。至第十地慧行成就。故彼相續解脱經
中説四地上以爲慧淨。位分如是此三
門竟
次辨
攝相。於中有四。第一約對五分法身共相收
攝。二約六波羅蜜共相收攝。三對七淨共
相收攝。四約八正共相收攝。五分身者。所
謂戒身・定身・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見身・是
其五也。此五種中戒身是戒。定身是定慧。及
知見是其慧學。解脱一身諸論不同。若依成
實體是慧學。彼宗解脱體是慧故。若依毘曇
是解脱數。非是慧性。三學不收。相從爲論攝
入定慧。多與定慧相隨逐故。次約六度共相
收攝。依如地持前之四度是其戒學。故彼論
言。衆具・自性・眷屬・無盡。是其戒學。施爲戒
因。故名衆具。戒度正是戒學之體。故名自性。
忍行助戒。名爲眷屬。由精進故。持戒不斷。故
名無盡。禪是定學。般若慧學。問曰。精進通策
諸行。何故偏攝在於戒中。釋言。實通。今以三
義偏攝在戒。一戒學在初。故攝戒中。二戒學
中攝行度多。廣多之行由精進成故。入戒中。
云何廣多。戒中具有三聚法故。又復具攝施
戒忍故。三以戒學散心修行未與法合。難成
易敗。必須精進佐助方立。故攝戒中。若依相
續解脱經中前三戒學。禪是定學。般若慧學。
精進之行通策三學。問曰。何故五分身中慧
分多身。六度之中戒分多度。釋言。諸行開合
不同。各隨一義。或時開戒。如六度等。或復開
定。自所未見道理應有。或復開慧。如五分身
及七淨等。或時倶開如八正等。或復倶合如
三學等。法門不同。寧可一類。約七淨共相
收攝。何者七淨。一者戒淨。二者定淨。三者見
淨。四度疑淨。五道非道淨。六者行淨。七行斷
智淨。此義如後七淨章中具廣分別。於此七
中初一戒學。第二定學。後五慧學。次約八正
共相收攝。言八正者。所謂正語正業・正命・
正念・正定・正思惟・正見・正精進。於此八中
正語正業正命是其戒學。正念正定是其定
學。正思惟正見是其慧學。精進一種通策三
學。問曰。戒中正語正業正命何別。釋有三義。
一離嗔癡所起口業名爲正語。離於嗔癡所
起身業名爲正業。離貪所起身口二業名爲
正命。第二義者。離貪嗔癡所起口業名爲正
語。離貪嗔癡所起身業名爲正業。離四邪命
名爲正命。言四邪者。如龍樹説。一下口食。
所謂種殖。合和湯藥。治生販賣而自活命。二
仰口食。所謂占相日月星宿變現尊事以求
活命。三方口食。所謂諂媚豪勢貴勝通致使
命巧言求利以自活命。四維口食。所謂習學
種種呪術卜算吉凶諸妓藝等以自養活。離
如是等名爲正命。第三義者。如龍樹説。以
無漏慧離口四過名爲正語。用此聖慧離身
三惡名爲正業。離五邪命名爲正命。言五邪
者。一爲利養詐現奇特異人之相。二自説功
徳。二占相吉凶爲人宣説。四者高聲現其威
嚴令人畏敬以取其利。五自説己所得利養
以動人心。五中前一是其身邪。後四口邪。
離此五邪名爲正命。問曰。定中正念正定有
何差別。釋言。此二始終爲異。求定方便守
心住縁名爲正念。終成不動説爲正定。又問。
慧中正思正見有何差別。釋言。此亦始終爲
異。始心分別名正思惟。終成而徹説爲正
見。攝相如是此四
門竟
次辨對治。於中有三。一
約業煩惱使性辨治。戒防業非。定除起惑慧
斷使性。二對五蓋辨治。如成實説。貪嗔二蓋
能發惡業障於戒品。戒能治之。掉悔障定。定
能治之。掉睡眠障慧。慧能治之。疑返障
三品。三學*返治。三對六弊以辨對治。慳貪
破戒瞋恚懈怠能障於戒。戒能治之。亂意障
定。定能治之。愚癡障慧。慧能治之。三學之
義辨之略爾
  三聚戒七門分別釋名一 論體二 辨相三 
制立四 大小不同五 大小
異六 總別七
第一釋名。三聚戒者。謂律儀戒攝善法戒攝
衆生戒。律儀戒者。亦一名離戒亦名正受戒。
言律儀者。制惡之法説名爲律。行依律戒故
號律儀。又復内調亦名爲律。外應眞則目之
爲儀。防禁名戒。即此律儀離殺等過。故名離
戒。正是所愛離過之行。是故亦名正受戒也。
攝善戒者順益名善。要期納善故名曰攝。離
不攝過名攝善戒。攝生戒者。論中亦名利
衆生戒。衆多生死名曰衆生。要期攝化故名
云攝。離不攝過名攝衆生戒。以道益物。是故
亦名利衆生戒也。此三積聚故云三聚。名義
如是第二門中辨其體。於中有五。一受持
分別。二作無作分別。三止作分別。四自利利
他二行分別。五色心等三聚分別。言受持者。
戒行雖衆要唯受持。始心納法名之爲受。順
法防護説以爲持。受則對法。要期而成。持
則對縁。防護以成。此受與持以種分別。開之
爲四。所言四者受中有二。一從他正受。二善
淨心受。持中亦二。一專精護持。二犯已能
悔。故地持中説此四徳爲自性戒此一
門竟
就有作無作分別。先就受行明作無作。後就
持行明作無作。受行云何。受中之作汎有二
種。一因中作。求戒方便。禮師乞戒如是等也。
二果中。所謂最後一刹那頃與法相應身等
業。因中之作是作戒因非作戒體。果中之作
是作戒體。作戒如是。次辨無作。准依毘曇。
文中無作略有三分。一因時無作。謂前因
中有作善邊無作隨生。二果時無作。謂彼最
後一刹那項有作善邊無作隨生。是中即有
二種無作。同時倶起。一作倶無作。二要期無
作。隨彼作戒無作善生名爲作倶。由前要期
無作法生名爲要期。問曰。此二同在一時。何
故偏名一爲作倶。釋言。作倶親從作生。故名
作倶。要期無作由前方便要期力起。爲是義
故不名作倶。此是第二果時無作。三果後無
作。於作戒後無作續生名爲果後。此三時中。
因時無作一向非是無作戒體。果時果後有
是有非。作倶則非。要期則是。准依成實亦有
三分。一者因時。二者果時。三者果後。因時果
後與前相似。果時無作大況同前。所言異者。
毘曇法中作倶要期二種並生。此宗果時唯
有作倶要期未有。以未有故唯名作倶。此云
何知。如成實説。彼論問曰。齊何當名無作。
論自釋言。第二念項名爲無作。彼名作戒以
爲初念。故名無作爲第二念。此三時中因及
果時一向非是無作戒體。果後所發要期無
作是無作戒。大乘戒中亦有三分。一者因時。
二者果時。三者果後。因及果後與小乘同。果
時無作文無定判。或同毘曇。或同成實。此三
時中。因時無作非無作戒。果時不定。若説果
時單有作倶非無作戒。若説果時二種並生
是則分取要期無作爲無作戒。作倶則非。果
後亦爾。作倶則非。要期則是。受戒如是。次就
持戒明作無作。義釋有四。一就行業明作無
作。對縁防護名爲作持。依作則有無作善生
名無作持。二據行修始終分別。學戒之始作
意防護名爲作持。修心純熟任運離過。不假
作意名無作持。如杖轉輪。與杖相應名爲作
轉。去杖自動名無作轉。此亦如是。三就行位
明作無作。一切凡夫習戒未成。通名作持。
一切賢聖戒行成就名無作持。故涅槃云。戒
不具者。是人但有作戒無無作戒。謂凡夫人
但有方便始作之戒無其終成無作戒也。四
約境界明作無作。從凡至佛隨事離過通名
作持。證實捨過名無作。義辨之麁爾此二
門竟
次就止作二門分別。三聚別論律儀是止。止
諸惡故。餘二是作。作諸善故。三聚通論一
一之中皆有止作。律儀戒中防禁殺等名之
爲止。修習慈心安穩心等對治殺果。修施治
盜修不淨觀對治邪行。如是一切名之爲作。
攝善戒中離其懈怠不攝善過名之爲止。修
行六度説之爲作。攝生戒中離其獨善不化
生過名之爲止。修行四攝饒益衆生説之爲
作。良以三聚皆止惡故。經説三聚通爲律儀。
皆作善故經中説爲善集諸善此三
門竟
次就
自利利他分別。行門有二。一分相門。三聚
戒中前二自利後一利他。二助成門。三倶
自行三倶利他自修三聚爲涅槃因。故通
自利。修此三聚爲得菩提利益衆生。故皆
利他此四
門竟
次就色心非色心等三聚分別。依
薩婆多作無作戒一切是色。以是身口色業
性故。相状如何。謂受戒時最後一念身口
調善是其作色。此之作色爲眼所行。眼見身
口不作惡故。口之止業不可耳聞。以無聲故。
於此作邊無作善生名無作色。以此無作是
其色業從色法生防禁色過。故説爲色。故雜
心云。以作色故無作亦色。其如樹動影亦隨
動。此無作色爲意所行。故論説言。爲不可見
無對色也。依曇無徳作戒唯色。亦以身口色
業性故。然此宗中是假名色爲意所行。非眼
識見。正義如是。有人説言。依曇無徳作戒是
其色心自性。若言作戒是色心性何所依據。
又若作戒是色心性。聲聞應受十善道戒。何
故唯受七律儀戒。聲聞唯受七律儀故明非
心性。又若作戒是色心性。比丘二百五十戒
中應有一戒獨防心過。無有一戒獨防心故
明非心性。問曰。若言聲聞戒法不防心過。
何故律言汝以何心。釋言。彼遮成身口心。
非謂制戒獨防心過。以如是義當知作戒一
向非心。無作戒者。於彼宗中非色非心。以非
形礙所以非色。又非慮知所以非心。大乘法
中作戒是其色心自性。以大乘中作戒是其
三業性故。問曰。若言大乘法中作戒是其色
心性者。有人於彼受戒之時最後一念心想
異縁。是人云何得具作戒。釋言。是人心雖異
縁由前方便要期力故身口意上離惡義成。
説爲作戒。故得具足。無作戒者。於大乘中
是色心法非色心事。以無作戒三業自性從
三業生防三業故。説爲色心。是色心故。異曇
無徳。故涅槃云。我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
來説無作戒定非色心。彼無作戒雖復是其
防色心法不是其色心之事。是故説爲非色
非心。非色心故異薩婆多。故涅槃云。我諸
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説無作戒一向是
色。是義云何。薩婆多中説。無作戒性四大造。
體是障礙故。欲色界有。無色則無。大乘法中
説。無作戒眞是制法。如結界處所有界法。是
制法故不爲大造。非大造故非定隔礙。不定
礙故身生四空亦常成就。是以不同。以小乘
中情見未融。或有聞説是色心法便即取之
以爲色事。或有聞説非色心事便即取爲非
色心法。故成諍論。大乘通取。所以非諍。體
性如是第三開合以辨其相。先就律儀開
合辨相。律儀戒中開合不定。總之唯一。謂三
聚中一律儀戒。或分爲二。如地持説。一在
家戒。二出家戒。或分爲三。一別解脱戒。二者
禪戒。三無漏戒。別解脱者。戒是正順解脱之
本。故名解脱。又免業&T057509;亦名解脱。此之解脱
不與定道二種心倶。故稱爲別。言禪戒者。經
論亦名定共戒也。有人意謂。定心無過名爲
定戒。此事不然。蓋乃世俗禪定心邊戒法隨
生名爲禪戒。依阿毘曇。四根本禪未來中間
六地禪邊戒法隨生以爲禪戒。依成實論。八
禪心邊及彼欲界電光定邊戒法隨生以爲禪
戒。無漏戒者。經論亦名道共戒也。有人意謂。
道心無過即名道戒。此亦不然。蓋乃出世無
漏道邊戒法隨生名無漏戒。毘曇法中依色界
禪所起道邊戒法隨生説爲道戒。成實大乘
三界道邊戒法隨生悉名道戒。又成實中更
説三種。與前少異。何等爲三。一別解脱戒。二
者禪戒。三者定戒。別解脱戒與前相似。欲界
電光及色界定。此等心邊所生有漏及無漏
戒通名禪戒。無色定邊所生有漏及無漏戒
通名定戒。依如毘曇。戒是色故四空無之。
成實無作非色心故。四空定邊亦得有戒。
或分爲四。一別解脱戒。二者禪戒。三者道
戒。四斷律儀戒。別解脱戒義如上釋。餘三
云何。四根本禪及中間禪所生禪戒一切皆
是禪戒所收。依未來禪所生禪戒有是有非。
是非如何。未來淨禪唯治欲惡。彼治有二。
一無礙道。二解脱道。解脱道邊所生禪戒是
四種中禪戒所收。無礙道邊所生禪戒是斷
律儀非禪戒攝。以此親斷欲界不善故與斷
名。又依四禪及中間禪所生聖戒一切皆是
道戒所收。依未來禪所生聖戒有是有非。
是非如何。依未來禪所生聖道能治三界九
地之中所業煩惱。隨其地別各有無礙解脱
之道。於此九地解脱道邊所生聖戒一切皆
是道戒所收。無礙道邊所生聖戒義則不定。
依治初禪乃至非想無礙道邊所生聖戒是道
戒收。對治欲界無礙道邊所生聖戒是斷律
儀非道戒攝。以此親斷欲惡不善故與斷名。
問曰。欲界有其不善。能治道邊可有戒生。
上二界中無其不善。能治道邊云何有戒。釋
言。上界雖無不善而彼對治。於欲界惡有持
對治遠分對治。故得有戒。或分爲五。謂五支
戒。如涅槃説。一是根本業清淨戒。謂離根本
善體。二前後眷屬餘清淨戒。謂離業道
前後方便。三離諸惡覺覺清淨戒。謂離八種
惡覺煩惱。八覺如前煩惱聚中具廣分別。四
護持正念念清淨戒。謂修六念助成戒行。言
六念者。念佛・法・僧・戒・施及天。五迴向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戒。謂以戒行正向佛道。或
分爲六。所謂五戒・八戒・十戒・式叉摩那・比
丘及尼合爲六也。或分爲七。謂七衆戒。言七
衆者。在家有二。謂優婆塞優婆夷。出家有五。
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合爲七
也。或分爲十。謂十善戒。或復宣説二百五十
五百戒等。廣則無量。律儀如是。次就攝善
開合辨相。此亦不定。總唯一善。或分爲二。唯
福與智。或分爲三。謂聞思修。或分爲四。聞思
修證。或分爲五。如地經説。凡夫二乘菩薩
及佛五品善法即爲五也。或分爲六。謂六波
羅蜜。又地持中身口意善加聞思修亦爲六
也。或分爲十。謂十善道。廣則無量。攝善如
是。次就攝生開合辨相。總之唯一。或分爲二。
一離惡攝。二修善攝。或分爲三。謂身口意攝
取衆生。或分爲四。謂四攝法攝化衆生。或分
爲五。五品善法饒益衆生。或分爲六。如勝鬘
説。六波羅蜜攝取衆生。或分爲十。謂十善法
饒益衆生。或分十一。如地持説。彼分四攝以
爲十一。何者是乎。布施有四。一者財施。二者
法施。三無畏施。四報恩施。愛語有一。通前爲
五。利行有四。一無徳善人方便隨順。二有徳
善人稱揚讃悦。三易調惡人隨過治罰。四難
調惡人神力降伏。以此通前合爲九也。同事
有二。一苦事中同。二樂事中同。以此通前合
爲十一。廣則無量。辨相如是第四門中制
立三聚。於中略以五義制之。一起因不同故
立三聚。言起因者。一厭有爲心。起律儀戒。二
求菩提心。起攝善戒。三念衆生心。起攝生戒。
二依法不同故立三聚。所言法者。一離惡法
依。成律儀。二集善法依。成攝善。三化生法
依。成攝生。三離過不同故立三聚。言離過
者。初律儀戒離殺等過。二攝善戒離不攝善
過。三攝衆生戒離不攝生過。四功能不同故
分三聚。言功能者。如地持説。初律儀戒能令
心住。二攝善戒成就菩提。三攝衆生戒成就
衆生。以此不同故分三聚。五品分不同故分
三聚。律儀最下。以能離惡未修善故。攝善爲
次。依前離惡能修善地持論言。攝善法
戒於律儀爲上。攝生爲勝。依前自善能利他
故。故地論言。利益衆生戒於攝善爲上。以此
五義故立三聚第五明其大少不同。於中
有五。一起因不同。二有無不同。三寛狹不同。
四長短不同。五受捨不同。言起因者。菩薩戒
法三種心起。一厭有爲心。二求佛智心。三念
衆生心。於中別分爲厭有爲故受律儀。爲求
佛智故受攝善。爲念衆生故受攝生。通則三
聚一一皆從三種心起。爲厭有爲必須離惡。
故受律儀。爲求佛智離惡方成。故受律儀。欲
化衆生離惡方能。故受律儀。又厭有爲非善
不治。故須攝善。爲求佛智非善不成。故須攝
善。爲念衆生非善不救。故須攝善。又厭有爲
獨善不去。故須攝生。爲求佛智獨善不到。故
須攝生。爲念衆生必須要期。以法攝取。故受
攝生。菩薩如是。聲聞唯從厭有爲心而起律
儀。是故不同此一
門竟
次辨有無不同之義。大乘
法中猶具三聚。小乘法中單受律儀無餘二
聚。以何義故無攝善戒。有人釋言。小乘之人
意存息滅。故受律儀。無心起作。故無攝善。
若爾小乘三學之中但應修戒不習定慧。彼
存息滅三學倶修。雖存息滅三學倶修。雖存
息滅何妨攝善。以有斯妨更爲異釋。夫爲制
戒流類均齊。故制律儀。云何均齊。莫問利
鈍同皆遠離五篇諸過得聖果故。攝善不等。
是故不制攝善法戒。云何不等。彼小乘中作
善無量。無有一人具修諸善方得聖果。故曰
不等。如八禪等隨修一二亦得聖果。不要
具修。問曰。何故離惡均齊集善不等。以惡
易離善難成故。問。縱使攝善不等制攝善戒
竟有何過。釋言。不得。若小乘中制攝善戒。有
人不能具修善法便是犯戒。云何得聖。又不
齊等云何名制。爲是義故無攝善戒。問曰。
若言小乘法中無攝善戒亦應小乘無有止犯
作持之義。釋言。小乘雖不制於攝善法戒非
全不修。故有止犯作持之義。雖有作持量分
而爲非制齊修。是故不名制攝善戒。又小乘
中設有作持助止之作非攝善戒。問曰。若言
小乘作善是助止法。三聚戒中無攝善者三
學之中亦應不立定慧兩學。釋言。三學隨義
分別。非制法故不得齊等。爲是義故説有無
過。以何義故無攝生戒。彼在獨度不兼他故。
有無如是此二
門竟
次辨寛狹。小乘律儀但防身
口。不遮心過。名之爲狹。大乘律儀通防三
業。目之爲寛。云何得知。小乘律儀但防身
口。不遮心過。彼小乘中但説身口七善律儀
以之爲戒。不説十善以爲戒故。故成實言。戒
防身口定慧防心。云何得知。大乘之戒通防
三業。如地經中説十善道爲律儀故。問曰。
何故小乘法中單防身口。大乘法中通防三
業。釋言。小乘一身求果。習道不久心過難裁。
非戒能制要修定慧方除心過。故戒不防心。
大乘法中多身求果。習道長久堪裁意非。故
戒防心此三
門竟
次辨長短不同之義。小乘之戒
止在一形不通異世。名之爲短。菩薩戒法一
受得已。若不退失菩提之心及不増上起煩
惱犯盡未來際畢竟不失。名之爲長。故地持
云。菩薩無有捨身失律儀戒。何故如是。聲
聞爲欲一形期果受戒之時自誓要。故言盡
形壽。一形已來是彼要期分齊之限。故不失
戒。一形已後不復是彼要期之眼。所以失戒。
菩薩爲欲多身求果受戒之時自誓要期盡未
來際。盡未來際是彼要期分齊之限。故不失
此四
門竟
次辨受捨不同之義。先就受戒以明
不同。受中有二。一就初受以明不同。二就
重受以明不同。初受云何。小乘法中得戒有
二。一者自得。二從他得。自得有三。一自然
得。二上法得。三自誓得。言自然者。謂佛一人
於最後身初出家時自然發得別解脱戒。不
從師受故曰自然。言上法者。或有沙彌及與
俗人。修道證得無學聖果。證得如是増上法
時發得出家具足禁戒。從其所依名上法得。
言自誓者。如大迦葉聞佛出世自誓要期。
佛爲我師我爲弟子。於此言下得發具足名
爲自誓。從他得中差別有四。一者善來。有
諸衆生上品利根。佛命善來於我法中快修
梵行得盡苦源。即發具戒。二者三語。所
以一切沙彌俗人及佛初出諸比丘等師教
三遍歸依三寶即便得戒。三者八敬。如大愛
道比丘尼等。諸比丘僧遙宣敬儀令其奉行。
彼聞頂受即發具足。四羯磨。得僧數具足和
合作法與受具戒。有五人十人二十人等。大
乘法中亦有二種。一從他受。唯對一師不藉
多人。因力強故。二善淨心受。無如法人可從
受時於佛像前自受而得。此即是其自誓得
也。問曰。大乘何故不説自然得戒。釋言。大乘
説佛過去爲菩薩時先已成就別解脱戒。非
最後身初出家時方始得故。何故不説上法
得戒。義同自然。佛先成就。非最後身證上法
時方得戒故。何故不説善來得戒。大乘戒廣
具縁三聚無盡之法。要期領納方始得戒。直
稱善來攝戒不具。故闕不論。何故不説三語
得戒。義同善來。何故不説八敬得戒。菩薩尊
勝。不如尼衆常敬他故。何故不説羯磨得戒。
菩薩受戒唯從一師不藉多人。不假和合作
法與故亦可。菩薩從他受者。即是菩薩羯
磨受矣。初受如是。次就重受以明不同。如地
持説。小乘法中犯重禁已遇縁捨戒。後若重
受終不得戒。邊罪難故。菩薩不爾。犯重禁已
捨菩薩戒。後若重受還復得戒。何故如是。菩
薩法中有二縁故。重受得戒。一多身求果微
善亦去。所以得戒。故地持中若有善心搆牛
乳頃亦得受戒。二菩提心是廣大意能滅重
罪。是以得戒。小乘法中有二種義不得重受。
一現世求果純善方得。若曾犯重障難深極
爲是不得。二小乘心劣不滅重罪。故不得戒。
次就捨戒以明不同。聲聞法中別解脱戒有
四種捨。一不用道捨。二命終捨。三斷善根
捨。謂邪見人起大邪見斷善根時失律儀戒。
四二形生捨。所謂男女二形生時失律儀戒。
菩薩法中別解脱戒有二種捨。如地持説。一
退菩提心壞本故捨。二増上煩惱犯波羅夷
過重故捨。此同聲聞斷善根捨。何故菩薩無
不用道捨。釋言。聲聞受形倶法。是故不用道
失出家戒。菩薩通受七衆法。故不用道不捨。
何故菩薩無命終捨。此如前釋。聲聞受戒要
期一形。故命終捨。菩薩要期盡未來際。故不
失戒。何故菩薩二形生時不失禁戒。釋言。聲
聞別受七衆隨形法故。二形生時七衆不分。
是以失戒。菩薩通受一切戒法。不隨形別故
不失戒。何故菩薩退心失戒。聲聞不爾。釋
言。菩薩行業微細受捨持犯多隨心本。是故
退失菩提心時失菩薩戒。小乘法中行業浮
麁受捨持犯多皆約相不隨心本。是故退心
不失禁戒。問曰。若言小乘法中受者約相直
爾退心不失戒者。斷善根時内心邪見何故
失戒。釋言。邪見極違正法能滅善根。是故
失戒。退出世心不壞世善。是故不類。何故菩
薩増上煩惱犯波羅夷失菩薩戒。聲聞不爾。
釋言。大乘多隨心制。故上煩惱犯波羅夷失
菩薩戒。小乘法中約相而制不隨心。故輕重
煩惱犯波羅夷齊不失戒。不同如是第六
明其大小一異。大乘律儀與小乘戒爲一爲
異。是義不定攝大接小得言是一。以是一故。
小乘所受即大乘戒。故勝鬘説大乘威儀以
爲毘尼出家受具。地持亦云。菩薩律儀即七
衆戒據小。望大小外有大。得言是異。以是異
故。地持説言。聲聞波羅提木叉戒比菩薩
戒。百千萬分不及其一。問曰。若言菩薩律
儀即是小乘七衆戒者。有人在俗受得菩薩
三聚戒竟。然後出家更須別受出家戒不。有
人釋言。不須更受菩薩戒中。已通得故。此義
不然。菩薩戒中雖復通攝七衆之法一形之
中不可並持七衆之戒。隨形所在要須別受。
如人雖復總求出道隨入何地別須起心方便
趣求。此亦如是第七明其三聚總別。總別
不定。離惡爲宗。律儀一戒亦總亦別。餘者唯
別統收三聚爲一律儀。名之爲總。故地持云。
一切三聚皆律儀攝。同離惡故。於中分出攝
善攝生。餘二不收還復攝在律儀戒中。名之
爲別。若就攝善以之爲宗。則攝善戒亦總亦
別。餘二唯別。統收三聚莫不皆善。故名爲總。
於中別分餘二之外還復攝在攝善戒中。名
之爲別。若就化生以行爲宗。是則攝生亦
總亦別。餘二唯別。菩薩修習三聚行徳皆爲
利物故名攝生。以之爲總。於中別分餘二之
外還復攝在生戒中。名之爲別。當知大乘一
切行徳總別相望類皆同。三聚戒義厥趣略

  三種律儀義八門分別釋名一 辨相二 所
防同異三 就界分別
四 就趣分別五 就形分別
六 就人分別七 得捨分別八
第一釋名。無作之善説爲律儀。所言律者。法
之別稱。調惡之法名之爲律。行依律戒故號
律儀。又復因調亦名爲律。外應眞則故曰律
儀。律儀不同。一門説三。三名是何。一別解脱
律儀。二禪律儀。三無漏律儀。別解脱者。戒是
正順解脱之本。故名解脱。又復戒體免絶業
羇亦名解脱。不與定道二種心倶。故稱爲
別。禪律儀者。經中亦名定共戒也。上界靜心
思惟終起名之爲禪。依禪發得防惡之法名
禪律儀。禪心不亂目之爲定。戒與定合名定
共戒。無漏律儀經中亦名道共戒也。聖慧離
垢名爲無漏。依此發得防惡之法名無漏律
儀。亦可戒體離垢清淨名爲無漏。此與道合。
故復經中名道共戒。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其
相。別解脱中開合不定。總之唯一。或分爲二。
一在家戒。二出家戒。或分爲三。一者五戒。二
者八戒。三出家戒。或分爲四。於前三上加菩
薩戒。或分爲五。所謂五戒八戒十戒具戒及
菩薩戒。或分爲六。謂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戒
尼戒及菩薩戒。或分爲七。謂七支戒。又七衆
所受亦得分七。言七衆者。在家有二。謂優婆
塞及優婆夷。出家有五。比丘及尼式叉摩那
沙彌及沙彌尼。或分爲八。於前七上加菩薩
戒。或分爲十。謂十善戒。廣則無量。禪戒之中
亦開合不定。總之爲一。或分爲二。一禪律儀。二
斷律儀。依未來禪以世俗道斷欲界結。九無
礙邊所生之戒名斷律儀餘禪定邊所生之戒
名禪律儀。或分爲三。一覺觀倶。謂未來禪及
初禪地所生之戒。二無覺有觀倶。謂中間禪
所生之戒。三無覺無觀倶。謂二禪上所生之
戒。或分爲四。謂四禪中所生之戒。或分爲六。
謂未來中間根本四禪所生之戒。若依成實
禪戒有九。謂依八禪及欲界電光所生之戒。
廣則無邊。無漏戒中亦開合不定。總之唯一。
或分爲二。一無漏律儀。二斷律儀。依未來禪
發無漏道斷欲界結。九無礙邊所生之戒名斷
律儀。餘無漏邊所生之戒名無漏律儀。又常
無常亦得分二。被照無漏所生之戒名曰無
常。諸佛菩薩眞無漏邊所生之戒名之爲常。
或分爲三。謂三乘人無漏聖戒。或分爲四。諸
佛菩薩聲聞縁覺無漏戒也。或分爲六。謂三
乘人因果之戒。或分爲九。謂三乘人別有見
修無學道戒。或分爲十。謂十善戒。廣亦無量。
辨相如是此二
門竟
次辨所防同異之義。於中有
三。一遮性分別。依如毘曇別解脱戒防禁性
惡及離遮罪。言性惡者。所謂身口七不善業。
言遮罪者。所謂飮酒殺草木等。禪無漏戒。
唯離性惡不防遮罪。以非所受威儀法故。若
成實三種律儀同防遮性。二者根本方便
分別。殺盜等罪名爲根本。養猪羊等名爲方
便。依如毘曇別解脱戒通防根本方便之惡。
禪無漏戒唯防根本。成實法中三種律儀齊
防根本方便之罪。三約時分別。時謂三世毘
曇法中別解脱戒唯防現在不通過未。禪戒
隨心寛通三世。三世倶防。現起之者防離現
惡。過去未來性成就者。防過未惡。無漏戒
中最初得者。唯防現在未來之惡。不通過去。
彼現在者防離現惡。寛通成就。在未來者防
未來惡。以本未有過去世中不成就故不防
過去。經生聖人無漏律儀通防三世。現起之
者防於現惡。過去未來性成就者防於過未。
若依成實三禪律儀體皆現在不説寛通過
未之義。體雖現在而能通防三世之惡。問曰。
何故毘曇法中現在之戒唯防現惡。成實法
中現在之戒通防三世。釋言。毘曇性相中
求。故隨世別以論所防。成實立義務就寛通。
故説現戒通防三世。通相云何。現戒起時現
惡不生名防現在。現惡滅故令過去惡因義
不成名防過去。現惡滅故。更不作因牽生後
惡名防未來。非謂過未有體可防。同異辨
之麁爾此三
門竟
次就界論。界謂三界。約就此處
明三律儀通局之義。於中先明別解脱戒。別
解脱中分別四門。一者身處。二者心處。三成
就處。四戒體處。言身處者。就三界中明受戒
身。故曰身處。小乘法中別解脱戒欲界身受
非上二界。何故如是。別解脱戒防禁現惡。上
界無惡。是故不受。若爾上界亦應無彼禪無
漏戒。釋言。上界定道律儀於欲界惡有持對
治遠分對治。所以得有別解脱戒隨身在處
防現遮過。是故不類。大乘法中別解脱戒麁
同小乘。以理細論色界衆生亦應得受。何故
如是。有色界天聞菩薩法發菩提心。自誓要
期盡未來際永斷諸惡。無作隨生故得受之。
如地經説。雖在色界光音天等亦得聞經。如
是等也。問曰。小乘何故不爾。釋言。小乘受
形倶法彼無形惡。所以不受。菩薩通受盡未
來際一切戒法。故得受之。問曰。無色何故不
受。釋言。有以。若是凡夫生無色界心志微細
要期不成。故不發戒。若是菩薩生無色界先
已成就別解脱戒。故不新發。言心處者。約
就三界明受戒心。故曰心處。小乘法中受心
不定。若就所求以別受心。爲求人天而受戒
者是欲界心。爲求出道而受戒者是出世心。
若就定散分別受心是欲界攝。散心受故大
乘受心義亦不定。若就所求以別受心是出
世攝。故地持云。菩薩律儀從於第一眞實
心起。菩提之心名爲眞實。若就定散分別受
心是欲界攝。散心受故。若復通論乃至色界
聞思善心亦得受之。大乘色界具聞思故。言
成處者。隨身所在成就。不失名爲成處。小乘
法中別解脱戒唯欲界成。此形倶法死時捨
故。菩薩戒法三界成就。一受得已乃至菩提
隨身所在常成就故。戒體處者。小乘法中戒
體不定。對果論之或欲界攝。或出世攝。爲
求人天而受戒者是欲界攝。爲求解脱而受
戒者是出世攝。若就定散分別戒體唯欲界
攝。以此欲界散善業故。大乘法中別解脱戒
義亦不定。對果論之是出世攝。菩提因故。
若就定散分別戒體是欲界攝。以是欲界散
善業故。若復通論色界地中聞思善心而受
得者是色界攝。別解脱戒辨之麁爾。次論禪
戒。於中亦四。一明身處。二明心處。三成就
處。四戒體處。言身處者。毘曇禪戒欲色身生。
非無色界。戒是色法。色處生故。成實大乘三
界身生。何故如是。成實宗中戒是非色非
心法。故無色得生。大乘無色有色心。故無色
得生。言心處者。毘曇禪戒一向唯從色界心
起。非餘二界。彼宗欲界一向無禪。故無禪
戒。戒是色法。是故不從無色心發。若依尊者
瞿沙所説欲色心發。彼説欲界有禪定故。成
實大乘三界心發。何故如是。若依成實欲界
有其如電三昧。故發禪戒。戒是非色非心法
故。無色心邊亦得發之。大乘宣説。欲界地中
有無量定。説龍樹言。佛常住於欲界定中名
無不定。聲聞暫得説爲電光。彼定心邊得發
禪戒。無色心邊義在可知。言成處者。毘曇
禪戒欲色成就。非無色界。有漏之法在下成
上生上之時必失下故。成實大乘三界皆成。
彼説禪戒三界法故。又彼宗中有漏善法生
上之時不失下故。戒體處者。毘曇禪戒唯色
界攝。瞿沙所説欲色界攝。成實大乘皆三界
攝。依三界地禪心生故。禪戒如是。次論道戒。
於中亦四。一明身處。二明心處。三成就處。四
戒體處。言身處者。毘曇道戒欲色身生。成實
大乘三界身生。與禪戒同。言心處者。非三界
攝。若隨禪本與禪戒同。言成處者。三界皆成。
無漏生上不失下故。戒體處者。性出三界。若
隨禪本如心處説。界別如是此四
門竟
次就趣論。
趣謂五趣。約就此處明三律儀通趣局之義。
於中先明別解脱戒。毘曇法中別解脱戒人
天身生。人天成就。餘趣難身不生不成。
實法中出家之戒局在人道。在家之戒人天
鬼畜四趣中生。四趣成就大乘戒法。人天鬼
畜四趣中生五趣皆成。一受得已常成就故。
次論禪戒及無漏戒。毘曇成實人天身生。人
天成就。依長阿含天品之中鬼子母天亦得
聖道。道必依禪。若從彼義人天及鬼三趣中
生。三趣中成。大乘法中菩薩遍在五趣之中
皆生皆成。此云何知。如華嚴經。諸龍鬼等
各於法門而得自在。提謂經中諸龍鬼等聞法
悟道。方等經中地獄衆生遇佛光明尋諸佛
所聞法悟道。故知五趣皆成。問曰。若言地獄
鬼畜得聖道者。云何名難。釋言。此等由佛強
縁方能悟道。離佛不能故名爲難。趣別如是
此五
門竟
次就形論。形謂男女及無根等。毘曇法
中別解脱戒唯在男女一形中生。餘者悕望
不具足。故不發律儀。成則不爾。除二形人餘
皆成就。若依成實出家之戒與毘曇同。在家
之戒除二形人自餘一切皆生皆成。大乘之
戒不簡二形。一切身中皆生皆成。所受通故。
次論禪戒及無漏戒。小乘法中在欲界者男
女身生。一切形中皆得成就。經論之中不曾
説有二形人等捨此戒。故在上界者非男女
身能生能成。菩薩之人一切形中皆生皆成。
形別如是此六
門竟
次就人論。人有邪正。外道名
邪内道名正。依如毘曇別解脱戒佛弟子受。
非外道得。成實法中外道亦得。故彼論言外
道亦以深心離惡。故受得戒。禪律儀者内外
倶得。外道亦修八禪定故。無漏律儀唯佛弟
子非外道得。彼住邪見無八正故。人別如是
此七
門竟
次論得捨成就之義。先論其得。次明其
捨。後辨成就。所言得者。先無今起名之爲得。
別解脱戒唯一受得更無餘義。受中差別如
三聚中具廣分別。禪律儀者。依如毘曇有二
種得。一者斷得。斷下過時得上禪戒。二者生
得。從上退未生下地時得下禪戒。成實大乘
唯有斷得。不説生得。彼説生上不説生得。
彼説生上不失下故。退生下時不名新得。無
漏律儀毘曇法中有三種得。一者斷得。斷下
過時得士道戒。二轉根得。轉根之時捨鈍
根戒得利根戒故。三者退得。證聖果時捨彼
因中無漏之戒。後退果時還得本戒。成實大
乘唯一斷得。餘皆不論。彼説轉根及得果
時舊法増明非捨前法別有得故。得相如是。
次論捨義。先有今失名之爲捨。小乘法中別
解脱戒有四種捨。一不用道捨。二命終捨。三
斷善捨。四二形生捨。所謂男女二形生時失
律儀戒。有人宣説。犯初衆罪亦失禁戒。是事
不然。此但汚戒。不名爲捨。諸經論中皆同此
説。菩薩律儀有二種捨。如地持説。一退菩提
心。二増上煩惱犯波羅夷。不同所以三聚章
中具廣分別。禪律儀戒有二種捨。一者退捨。
退起下過失上禪戒。二生上時捨。有漏生上
則失下故。成實大乘唯有退捨。彼説。生上不
失下故無漏律儀。毘曇法中有三種捨。一者
退捨。退聖道時失無漏戒。二轉根捨。轉根之
時捨鈍根戒。三得果捨。得聖果時捨彼因中
無漏之戒。成實法中三捨悉無。唯入無餘涅
槃時捨。大乘法中縁治倶者證實時捨。眞證
倶者畢竟無捨。三種律儀辨之麁爾
  止觀捨義八門分別釋名一 定體二 辨相
三 制立四 修起次第
五 約境分別六 就位
分別七 就人分別八
第一釋名。止觀捨者。經中亦名定慧及捨。
此乃修中之差別也。修義不同。一門説三。止
者外國名奢摩他。此翻名止。守心住縁離於
散動。故名爲止。止心不亂故復名定。觀者外
國名毘婆舍那。此翻名觀。於法推求簡擇名
觀。觀達稱慧。捨者外國名憂畢叉。此翻名捨。
行心平等捨離偏習。故名爲捨此一
門竟
次辨體
性。唯依毘曇義釋有二。一就同時心法以論。
止者正用定數爲體。觀者或用觀數爲體。或
復用彼慧數爲體。伺求之觀觀數爲體。照法
之觀慧數爲體。捨者或用捨數爲體。或用定
慧二數爲體。捨過之捨捨數爲體。定慧平等
捨離偏習。名之爲捨。還即用彼定慧爲體。二
就前後修義分別。止者正用定行爲體。定數
爲主。諸心心法相從住縁通名爲止。觀者或
用觀行爲體。觀數爲主。諸心心法相隨伺
求通名爲觀。或復用彼慧行爲體。慧數爲
主。諸心心法相隨照境通名爲觀。捨者或用
捨行爲體。捨數爲主。諸心心法相隨捨過
通名爲捨。或用定慧二行爲體。定慧兩數
以爲正主。諸心心法隨此定慧通名爲捨。若
成實義釋亦二。一就同體同時法中隨義
分別。一心體中住義名止。照義名觀。調停
曰捨。不同毘曇諸數別體。二就前後修義
分別。作意住縁名之爲止。作止照境説
名爲觀。作意捨相方名爲捨。通皆是心。無
別主伴。大乘法中義別有三。一事識中修。
二妄識中修。三眞識中修。事識中修與毘曇
同。心數別故。妄識中修麁同毘曇。細同成實。
此云何知。如馬鳴説。第七識中麁細六重。
根本四重心數無別。故同成實。末後兩重心
與數別。共心相應。故同毘曇。眞識中修義別
有三。一就同時同體法中隨義別分。寂義名
止。照義稱觀。離相名捨。二就同時同體法中
異門相攝。止義爲門。諸行隨之通名爲止。觀
義爲門。諸行隨之齊名爲觀。捨義爲門。諸徳
隨之倶名爲捨。三約修義前後別分。始心住
法離妄名止。正見名觀。終證捨相故説爲捨。
體性如是以此類餘諸行齊然此二
門竟
次辨其
相。於中兩門。一通就諸行開合辨相。二別就
諸行開合辨相。初通就諸行開合辨者。此之
三行開合不定。總之唯一。謂聞思修三行之
中修行所收。或分爲二。謂止與觀。如地持
説。於一切法不起妄想名之爲止。知第一
義離言自性及知世諦無量處法説以爲觀。
或分爲三。謂止觀捨。此三猶前止觀所攝。止
觀別修分爲前二。止觀雙修合爲後一。故有
三種。或分爲四。如地持説。一者修止。二者修
觀。三者修習止觀。四者樂住止觀。此四猶前
止觀及捨三行所攝。捨中分二。初爲修習終
爲樂住。更無別行。所言止者。於事於義繋心
安住。遠離一切虚僞輕躁及諸憶想。是名爲
止。事謂世諦。義謂眞諦離輕躁者。息除事中
輕亂心也。離憶想者。遠離理外分別想也。所
言觀者。於事於義憶念選擇。名之爲觀。修止
觀者。於前止觀常修頓修。樂止觀者。於前止
觀以久修故不勤方便。熾然不動。隨義廣分
修乃無量。通就諸行開合如是。次就諸行
別相論之。先就止行開合辨相如涅槃説。
總唯一定。或分無二。一者世間八禪事定。二
者出世合理之靜。或分爲三。謂上中下。下謂
凡夫人禪事定。中謂二乘合理之靜。上者所
謂諸佛菩薩離妄眞定。或分爲四。一者退分。
二者住分。三勝進分。四決定分。此決定分
涅槃名爲能作大益。義如下解。或分爲五。
所謂凡夫聲聞縁覺菩薩及佛所得三昧。又
涅槃中更分五種。一無食三昧。所謂初禪。
彼離揣食故曰無食。二無過三昧。亦是初禪。
彼離欲惡故名無過。三身意清淨一心三昧。
謂第二禪。離六識中覺觀之過名身意淨。
内淨一處故曰一心。四因果倶樂。謂第三禪。
彼樂勝故。五常念三昧。謂四禪乃至生非想。
彼免三災絶於四受。離出入息定心不動。故
曰常念。或分爲六。謂五停心及觀生滅。五
停如下。或分爲七。謂須陀洹所得三昧。斯陀
那含羅漢辟支菩薩及佛所得三昧。或分爲
八。於前七上加凡所得。又八解脱八禪定等
亦得分八。並如下釋。亦得分九。謂九次第定。
根本八禪及滅盡定。轉相趣入名九次第。或
分爲十。謂一切入。亦如下釋。廣則無量。次就
慧行開合辨相。總唯一慧。或分爲二。一是
世間世俗等智。二是出世。謂無漏智亦得分
三。一者般若。此翻名慧。二毘婆舍那。此翻名
觀。三者闍那。此翻名智。此三何異經中兩
釋。一約人以分。言般若者。一切衆生。一切凡
夫同有慧數。故名般若。毘婆舍那一切聖人。
此名聲聞縁覺爲聖。彼能觀察苦無常等。故
名爲觀。言闍那者。諸佛菩薩。彼知一切諸法
差別。故名爲智。二隨境別。言般若者。是別想
觀。別知世諦。毘婆舍那是總相觀。總知眞
諦。言闍那者。是破相觀。破離有無知一實諦。
亦得分四。謂四無礙四諦觀等。亦得分五。謂
法住智・泥洹智・願智・無諍智・邊際智等。廣
如下釋。又復五種無量之智亦是五種。亦如
下釋。亦得分六。謂知生死無常苦空無我不
淨涅槃寂滅。亦得分七。所謂知法・知義・知
時・知足・知自知衆・知尊卑・亦如下釋。或分
爲八。知生死法無常與苦・無我・不淨。知涅槃
法常・樂・我・淨。亦得分九。知前八種及第一
義。亦得分十。所謂十智義。如下釋。又復十力
亦是十也。或分十一。所謂十智及如實知。亦
如下釋。廣則無量。捨中有二。一定慧雙修。離
於偏習名之爲捨義如前二。更無別行。二住
空捨相。名之爲捨。義則不定。總唯一捨。或分
爲二。一生空觀。於人平等。二法空觀。於法平
等。或分爲三。謂三空觀。或分爲四。謂四空
觀。有法空・無法空・自法空・他法空・是其四
也。廣如上釋。或分爲五。謂空・無相・無願・無
作及無起觀。如無量壽經中所説。於空理中
無相可取名爲無相。無願樂心説爲無願。無
果可爲名爲無作。無因可起故曰無起。或分
爲七。謂七空觀。亦如上釋。或分十一。觀十一
空。如涅槃説。或分十八。如大品説。廣則無
量。辨相如是此三
門竟
次辨制立。以何義故立
此三行不増不減。解有八義。一行性不同。定
數是止。慧數是觀。捨數爲捨。二行相不同。
住縁是止。知法是觀。調停是捨。三功能不同。
止能息亂。觀能斷惑。捨能違治。四修時不同。
如涅槃説。心慢修止。煩惱増強戒律羸損諸
根不調。於善疑悔則宜修觀。定慧不等則須
修捨。又經宣説。定慧平等則宜修捨。五行門
不同。如涅槃説。彼空三昧名之爲止。以心
住空離分別故。無願三昧説之爲觀。慧觀
生死能斷捨故。無相三昧説爲捨行。證入
涅槃捨衆相故。六根依境不同。多門如後。
今此且依一相論之。依事修止。如世八禪。住
事中故。依法修觀。觀察諸法苦無常等名爲
觀。故依理修捨。證空平等捨衆相故。七隨人
不同。多門如後。今此且依一相辨之。如
槃説。聲聞縁覺定多慧少。菩薩之人慧多定
少。諸佛如來定慧平等。説之爲捨。八所爲不
同。如涅槃説。爲三義故。所以修止。一爲離
煩惱依禪伏結。二莊嚴大智依禪發慧。三爲
得自在依禪發通。爲三義故。所以修觀。一爲
觀生死果報過故依慧滅苦。二爲増善法依
慧離業。三爲破煩惱依慧除惑。爲三義故。
所以修捨。一爲調定慧其令平等。二爲證空
捨離有相。三爲得中道故離有無。制立如是
此四
門竟
次明修起次第之義。於中次第略有四
階。一制發捨。二止擧捨。三止觀捨。四定慧
捨。此之四門通釋是一。於中別分前之兩階
行修方便。後二修成得法相應。前方便中有
始有終。得法亦爾。故有四階。制發捨者。方便
之始對治昏覺。昏謂昏睡。覺謂八種惡覺煩
惱。言八覺者。所謂欲覺・恚・害・親里・國土・不
死・族姓・輕。侮若有惡覺則便制之制心住於
數息門等。昏則發之念身無常。三惡道苦。佛
法欲滅。以此鞭心令去睡昏。昏覺倶離修心
得中。是時名捨。止擧捨者。方便之終對治沈
掉。沈謂沈沒。掉謂掉動。心志濁悶名之爲沈。
心數異縁説以爲掉。掉則修止止心鼻端眉
間足指。隨在何處。沈則修擧念身無常苦無
我等。沈掉倶離修心得中。是時名捨。止觀捨
者。得法之始所治有三。一對愛見以明修治。
四住煩惱分爲愛見。初一是見。後三是愛。於
此門中修止治愛所謂世俗八禪方便。修觀
治見所謂出世無漏方便。止觀雙修離於偏
習。是時名捨。二對癡愛以明修治。五住煩惱
分爲癡愛。無明名癡。餘四名愛。於此門中修
止治愛。修觀治癡。癡愛倶離。止觀雙修。是時
名捨。三對癡妄以辨修治。直就無明住地之
中有闇有妄。迷覆諸法名之爲闇。妄有所取
説以爲妄。如地持説。如是如實凡愚不知是
其闇也。起八妄想是其妄也。於此門中修止
治妄。如地持中。佛爲訕大迦旃延説。不依地
等一切法想而修禪定。馬鳴論中亦同此説。
離一切想名爲修止。修觀對治癡闇之心。故
地持云。於一切法不起妄想名之爲止。知離
言性及知無量世諦方便名之爲觀。雙修離
於偏習是時名捨。定慧捨者。得法之終更無
別治。於前止觀所除煩惱究竟盡處所成行徳
爲定慧捨。修起如是此五
門竟
次約境界分別三
行。於中義別略有三階。一三法相對以辨三
行。二兩行相對以辨三行。三歴就一法以辨
三行。初就三法相對之中別有二門。第一約
就事法及理以分三行。事者所謂陰界入等。
依之修止。如世八禪。法者所謂苦無常等。依
之修觀。理者所謂第一義空。依之修捨。捨離
衆相。二約三諦以分三行。言三諦者。一是世
諦謂法有相。二第一義諦謂法無相。三一實
諦謂法非有非無之相。此三門中起修不定。
從事入理依世修止。如世八禪。故依眞修觀
觀諸法空。從寂起用依眞修止。離分別故。依
世修觀觀諸法故。依一實諦修習捨行捨有
無故。故地持中隨事取者名平等觀。隨如取
者名平等心。等猶止也。捨離有無名第一捨。
上來約就三境辨行。故約二境。言二境者。一
世諦法。二眞諦法。通而論之於此二中不
起妄想通名爲止。照見二諦倶名爲觀。故
地持中不起妄想説名爲止。了知二諦同名
爲觀。止觀雙修調停名捨。於中別分起行
各異。若就觀入依世修止依眞修觀。若論起
用依眞修止依世修觀。止觀雙修調停名捨。
次就一法以辨三行。隨於何法何事之中攝
止安住即名爲止。照察名觀。止觀調停名之
爲捨。約境如是此六
門竟
次就位論。位別有五。一
外凡位。二内凡位。三見道四修道位。五無
學位。通而論之一一位中皆具三行。於中別
分進退有三。一義分別外凡位中修世八禪。
名之爲止。内凡位中學觀諦理。名之爲觀。見
道已上證理平等同名爲捨。第二義者内凡位
中安心諦理而未能見。説之爲止。故見諦前
名爲定淨。見道位中始見諦理。名之爲觀。修
道已去定慧調停説名爲捨。第三義者見道
已前同名爲止。見修二道照理名觀。無學位
中得涅槃果捨離十相。故名爲捨。位別如是
此七
門竟
次就人論。人有五種。一是凡夫。二是聲
聞。三是縁覺。四是菩薩。五是如來。通而論之
人人皆具止觀及捨。於中別分略有三義。一
凡夫之人修世八禪。但有止行。聲聞縁覺觀
察四諦十二縁等。有其觀行。菩薩及佛證法
平等。有其捨行。二凡夫有止。義如前釋。菩薩
二乘同觀法性。有其觀行。佛證涅槃。有其捨
行。三除凡夫直論賢聖。聲聞之人住寂名止。
菩薩了知差別法界。名之爲觀。佛得涅槃。有
其捨行。止觀捨義辨之粗爾
  三慧義五門分別釋名一 辨體二 就位分
別三 就界分別四 就人
分別五
第一釋名。言三慧者。經中或時名聞思修。或
復説爲聞思修慧。通釋是一。於中別分義有
寛狹。若當直言聞思修者。其義則寛通一切。
通一切中始受行法通説爲聞。於所聞法分
別簡擇通名爲慧。依法正行通説爲修。若當
説爲聞思修慧。其義則狹局在般若。不通
餘行。就般若中受教名聞。生解名爲聞慧。
簡義名思。從思得解名爲思慧。進習名修。從
修得智名爲修慧。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體性。
三慧皆用慧數爲體。慧依法成。法有三種。一
教。二義。三者行法。三藏言數是其教法。三
諦之理是其義法。三乘行儀是其行法。於中
別分依教起聞。依義入思。依行起修。通而論
之依一一法皆具三慧。於教法中初受名聞。
簡擇是非説以爲思。成就聞持陀羅尼行説
以爲修。於義法中有其三種。一者世諦。二第
一義諦。三一實諦。通而論之於此三諦初受
名聞。簡擇名思。成就正智説以爲修。隨相別
分依於世諦成就聞慧。世法可爲。言教及故
依第一義成就思慧。理出言外。正智思量方
能及故依一實諦成就修慧。一實精微正證
修行方能見故。於行法中初受名聞。簡擇稱
思。造行曰修。又復前三隨教修行通名爲
聞。捨言趣證説以爲思。得證相應説之爲
修。又復證相初來現心義説爲聞。蓋乃是其
不聞聞矣。正得名思。得已上進説名爲修。體
性如是此二
門竟
次就位論。通則位位一切皆
具。於中別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准依毘
曇外凡位中初受師教説爲聞慧。五停心觀
總別念處想心觀行未得禪定修慧法故。判
爲思慧。煗等已上依定修行。判爲修慧。又更
分別五停心觀依教之始。判爲聞慧。總別念
處背教已遠觀心轉強。判爲思慧。煗等已上
依定修行。判爲修慧。成實法中念處已前初
受師教。隨聞得解。判爲聞慧。念處位中堪能
自心分別簡擇説爲思慧。煗等已上現見空理
説爲修慧。問曰。成實三慧如是。此三慧中解
知何法。有人釋言。聞慧地中以陰分生得衆
生空。思慧地中別觀五陰壞苦無常成前生
空。兼趣法空。煗等已上總觀五陰行苦無常
得諸法空。蓋是人語不關經論。若當聞慧但
解生空。法空寂聞竟在何處。若當思慧壞法
以成衆生空者。法空寂思復在何處。若修慧
地唯解法空。生空寂修復在何處。二空之理
皆藉初聞。次思後修方能悟入。而言生空但
有聞慧而無修慧。法空有修而無聞思。豈非
謬浪。當知聞慧具聞二空。思慧地中具見二
空。修慧地中具見二空。不得偏取。大乘法中
位分不定。據始爲言。習種位中依教悟解成
就聞慧。故華嚴中宣説。十住隨所聞法即
自開解。性種位中捨詮得義成就思慧。解行
已上修習出道成就修慧。次勝以論。種性地
中於出世道但可聞知。未能思量。同爲聞慧。
解行位中能觀出道判爲思慧。初地以上正
行漸増。判爲修慧。次上以論。習種性種
爾成就出世種子。未能方便趣入出道。三慧
倶無。解行位中能起方便趣入出道。於出世
法能聞能思具聞思慧。故地持中説解行地
具足聞慧思慧思惟。初地已上發起正行説
爲修慧。極上以論。一切地前成就教行同爲
聞慧。初地之中始觀人如判爲思慧。二地已
上證心轉増判爲修慧。位別如是此三
門竟
次就
界論。界謂欲色無色界等。雜心中説。聞慧
局在欲色兩界不通無色。無色無形不能聽
受。是故無聞。思慧局在欲界地中上界則無。
何故如是。上界報靜。斂思量則與禪定修慧
相應。故無思慧。問曰。上界若無思慧應無覺
觀。釋言。上界所有覺觀修慧所攝。故得有定。
修慧局在色無色界。不通欲地。一切禪定修
慧攝故。上界有修。欲界無定。故無修慧。瞿沙
所説聞思同前。修慧一種遍通三界。彼説欲
界有禪定故。成實所立聞慧如上。思慧不
定。隨教之思局在欲色。推義之思遍通三界。
此云何知。論解覺觀。麁思名覺。細思名觀。
彼説覺觀三界皆有。明知遍通通修三界。
彼説欲界有電光定。明修通下。大乘三慧並
通三界。何故如是。菩薩雖在無色界中能來
佛所聽受正法。又得聞持陀羅尼故。具受一
切諸佛教法。是故聞通。菩薩常思。是故思通。
大品宣説。欲界有定。是故修通。界別如是
此四
門竟
次就人論。人謂聲聞縁覺菩薩。通而
論之人人皆具。於中別分聲聞之人聞教悟
道成就聞慧。是故當相説爲聲聞。縁覺深思
十二縁義成就思慧。是故當相説爲縁覺。
縁者是義。覺謂思也。菩薩善修倶利之道。成
就修慧。是故當相説爲菩薩。菩薩此翻名道
衆生。以修自利利他道故。三慧如是
  三種般若義
三種般若出大智論。言般若者。是外國語此
翻名慧。於法觀達目之爲慧。慧義不同。一
門説三。三名是何。一文字般若。二觀照般若。
三實相般若。此三種中觀照一種是般若體。
文字實相是般若法。法體合説故有三種。言
文字者。所謂般若波羅蜜經此非般若。能
詮般若故名般若。如涅槃經詮涅槃故説爲
涅槃。此亦如是。又此文字能生般若亦名般
若。如食生命説食爲命。言觀照者。慧心鑒
達名爲觀照。即此觀照體是般若名觀照般
若。如眼是目名爲眼目。於中具辨開合不定。
總唯一智。或分爲二。二有多門。一約境分二。
謂世諦智。第一義智。世諦智者名一切種。於
世法中種別智故。第一義智名一切智。以知
一切諸法如故。二眞妄分別。六七識中縁照
分別是其妄智。第八識中體照之慧是其眞
智。是義云何。如來藏中恒沙佛法集成心事。
是心性淨而爲客塵煩惱所染相似不淨。後
息妄染淨相始顯。始顯淨識普照法界説爲
眞智。三大小分二。方便觀解縁別彼此。不能
滅想普照一切。名之爲小。故龍樹云。十八
空觀名小智慧。滅觀般若絶其縁想而能普
照一切法界。名之爲大。故龍樹言。般若波羅
蜜是大智慧。或分爲三。三有多門。一觀入分
三。謂聞思修。二約境分三。謂世諦智第一義
智及一實諦智。三隨義分三。謂清淨智一切
智無礙智。義如後釋。四隨人分三。一一切智
二乘所得。二道種智菩薩所得。三一切種智
如來所得。亦如後釋。五隨識分三。一事識中
分別之智。二妄識中分別之智。三眞識中分
別智。或分爲四。謂聞思修證。或分爲五。一
聞。二思。三修。四報生識智。變易聖人報無漏
心生便見法名報生智。此四是妄。五是證智。
謂眞識中無分別慧。或分十一。所謂十智及
如實智。此義如後十一智中具廣分別。廣則
無量。問曰。此之觀照般若體性云何。如龍樹
辨。人説不同。凡有六種。第一家説唯有漏慧
是般若體。何故如是。如小乘中佛道樹下方
斷煩惱。自斯已前所修智慧皆名般若。故知
有漏。第二家説。無漏聖慧是般若體。有漏則
非。見理之心名般若故。如此説者小乘法中
佛最後身所修無漏方便是般若。已前悉非。
第三家説。從初發心至坐道樹所修智慧莫
問有漏及與無漏悉是般若。至佛轉名薩波
若智。如此説者般若在因不通於果。第四家
説。菩薩所修一切智慧通名有漏通名無漏
悉是般若。論自釋言。以觀涅槃行佛道故通
名無漏。未斷結盡通名有漏。第五家説。菩薩
慧中無漏無爲不可覩見。無對常智是般若
體。無常縁智一切悉非。第六家説。般若之
體不可取得。非有非無非常非無常。非空非
實非陰界入。非有非無無生無滅無取無捨。
猶如火炎不可甞觸觸則燒人。般若如是。
不可取執。取皆破遣。向前所取一切悉非。問
曰。此門與前第五有何差別。釋言。向前第
五門者從縁方便修。生眞智爲般若體。此
無始佛性眞心從縁修顯。得證通望從來
體外畢竟無縁。縁既不有眞亦亡對。絶對眞
心説爲菩薩般若正體。餘者悉非。問曰。此六
何者爲是。論有兩判。一言皆是如諸比丘各
説彼此中間之義。佛言。皆是。此亦如是。一
言。第六所説者是。前五皆非般若正體。故説
爲非。觀照如是。言實相者。是前觀照所知境
界。諸法體實名之爲實。實之體状目之爲相。
何者是乎。開合不定。總爲一實。或分爲二。如
地持説。一事法性世諦實也。二實法性眞
諦實也。或分爲三。如涅槃説。一者世諦。二
第一義諦。三一實諦。或分爲四。一者事實陰
界入等。二者法實苦無常等。三者理實空無
我義。四者性實佛性眞法。又地持説四眞
實義亦是四實。一世間所知。二學所知。三煩
惱障淨所行處法。四智障淨所行處法。如上
廣辨。此諸法中通而論之皆是實相。於中別
分唯第一義名實相耳。此之實相體非般若。
能生般若故名般若。如色香等體非是欲。能
生欲心説爲五欲。問曰。聖智非直知實亦知
虚妄。何故所知唯名實相。釋言。聖人如法而
知。知實知虚皆稱前法。故通名實。又知實時
達本無妄。故唯言實。問曰。觀照即是般若。此
之三種倶名般若。何故不得通名觀照。釋言。
亦得但彼論中爲辨般若文字觀照實相別
之。是故一種偏名觀照。若復就彼觀照門中
以辨其義。亦得説爲三種觀照。一文字觀照。
二般若觀照。三實相觀照。義既均齊。不得偏
取。三種般若辨之略爾
  三智義兩門分別辨相一
就人分別二
第一辨相。言三智者。一道種智。二一切智。三
一切種智。此之三種出大智論。道種智者。
於一切道種別而知名道種智。又知一切化
衆生道名道種智。所知云何。如彼論中増
數廣辨。或説一道。所謂趣向涅槃之道。或分
爲二。二有多門。謂善與惡。世及出世。有漏無
漏見之與修。有學無學無礙解脱向果得果。
如是無量不可具辨。或分爲三。三亦多門。謂
三惡道及三善道人天涅槃三乘之道。戒定
智慧見修無學止觀及捨。如是無量。或分爲
四。四有多門。所謂凡夫三乘之道。聲聞縁覺
菩薩佛道。四念四懃四如意等。如是無量。或
分爲五。五亦多門。所謂五趣五度觀門。凡夫
二乘菩薩佛道。如是無量。或六或七乃至八
萬四千道法。知如是等道法差別名道種智。
彼一切智與一切種智有何差別。通釋是一。
於中別分凡有六種。一總別分別。總相知
法名一切智。別相知法名一切種。如知苦諦
是一切智。分別是苦有無量種名一切種。如
是一切。二通別分別。知苦無常空無我等諸
法通相名一切智。知五明等諸法別相名一
切種智。三空有分別。知諸法空名一切智。
知其種種世諦諸法名一切種。四廣略分別。
略知諸法名一切智。廣知諸法名一切種智。
如知分段因果對治名一切智。分段變易因
果對治一分皆知名一切種智。亦如有人知
一世界事名一切智。知於一切世界中事名
一切種智。如是一切。五大小分別。小乘之智
名一切智。大乘之智名一切種。問曰。向
前道種智中知法已盡。何須別説一切智及
一切種智。釋言。向前道種智者直知道法。自
餘一切五明處等空無我等第一義法非彼所
知。是以更明此一
門竟
次就人論。人謂聲聞菩
薩及佛。約就此人辨義有四。一隨人別分。如
論中説。聲聞之人有一切智。以能總相知諸
法故。又復聲聞但能通相知於諸法不能別
知。又復但能略知諸法不能廣知。是故説彼
有一切智。菩薩之人有道種智。能知一切差
別道法化衆生故。諸佛有其一切種智。以能
別相廣知法故。二簡勝異劣。於此門中下不
兼上。上得兼下。以是義故聲聞唯得有一分
智無餘二種。菩薩之人有道種智兼一切智
無一切種。諸佛如來具足三智。三簡大異小。
佛菩薩大。聲聞是小。小中單直有一切智。大
中不爾。佛與菩薩兼具三智。四就實通論聲
聞之人小分具三菩薩漸勝。諸佛並極。三智
如是
  三量智義三門分別釋名義一辨相二
就位分別三
第一釋名。三量之義出於相續解脱經中。慧
心取法各有分限。故名爲量。量別不同。一門
説三。一是現量。二是比量。三是教量。地持成
實亦有此相。地持説言。現智比智及從師
同聞成實論言。見聞及比猶此三矣。言現
量者。現知諸法名爲現量。又知現法亦名爲
現。於中分別有其二種。一者知事。二者知理。
言知事者。隨在何時何處法中不因比度。不
藉他言而能知者同名現量。事相麁近隨在
何時何處之中能現知故。言知理者毘曇法
中就處分別。知欲界法名之爲現。以何義故。
知欲界法偏名爲現。毘婆沙云。得正決定必
在欲界。要先見於欲界苦等後見上界。良以
欲界法麁易見故先見之。先見分了。故偏名
現。上界不爾故知上界不名爲現。又復行者
於欲界苦有二現見。一離欲現見。以離欲道
現照知故。二自身現見。欲界之苦身現覺故。
於上界苦但有一種。離欲現見。身不在彼。不
覺知故。如兩擔物。一則自擔。二使人擔。於自
所擔有二現見。一知是物。二知輕重。知欲界
苦其状似此。於他所擔但有一種知物。現見
不知輕重。上界如是。以知欲界其二現故偏
名爲現。上界唯一。故不名現。成實法中約時
分別。彼現有二。一據修始。見諦已前現在時
觀假無性。名之爲現。二據修成。見諦已
上三世法中現見空理。同名爲現。大乘通就
時處分別。義釋有四。一據修始。唯於欲界現
在法中見諸法如。名爲現量。欲界現法易
觀察故。二者修次。或於欲界見三世如。或
於三界見現在如。同名現量。三者修成。於自
分中現見三世一切法如。悉名現量。四據修
息。到菩提時現見三世一切諸法。皆名現量。
不簡自分他分之別。故地持言。諸佛如來於
一切法現知見覺。現量如是。言比量者。譬度
知法。名之爲比。於中分別亦有二種。一者知
事。二者知理。言知事者。隨在何時何處法中
比度而知悉名比量。言知理者。毘曇法中約
處分別。知上二界四諦之理名爲比量。成實
法中約時分別。見諦已前過未法中觀假無
性名爲比量。大乘通就時處分別。義釋有三。
一據修始。以彼欲界現在法如比知他界他
世法如名爲比量。二據修次。或以欲界三世
法如比上二界。或以三界現在法如比知過
未名爲比量。三據修成。以自分中所知三
界三世法如。比他分中未所見處三界三世
一切法如。名爲比量。以何義故不説修息。
到菩提時無復比故。然此比量經中亦名譬
喩量也。通釋是一。於中分別同類相比名爲
比量。異類相比名譬喩量。言教量者。有法
玄絶自力不知藉教以通名爲教量。於中分
別亦有二種。一者知事。二者知理。於世諦中
藉教知者名爲知事。二諦理中藉教知者名
爲知理。此之教量法中亦名信言量也。通釋
是一。於中分別法隣自分藉言入者名信言
量。法大玄絶依教知者名爲教量。有人就此
分量爲四。現量爲一。比量爲二。教量爲三。
信言爲四。此亦無傷。但非經論。名義如是
此一
門竟
次辨其相。現量可知。比量有三。一同
類相比。相似之法以此比餘。如百論中。義別
有三。一者如殘。如人海中取一滴水甞之
知醎則知餘者一切皆醎。亦如有人於一法
中見苦無常空無我等知餘皆爾。如是一切。
二者如本。如人先曾見火有煙後見餘煙必
知有火。亦如有人曾見諸法無常故苦後見
法苦必知無常。如是一切。三共相比知。如
似人見從東至西人有行動類天上日從東至
西當知亦動。亦如有人見色生滅色性無常
後見其餘想受行等有生滅故性亦無常。如
是一切。此三合爲同類比也。二以劣比勝。
如國無金用鍮比之。亦如經中以世虚空不
生不滅比況佛性。如是一切。三以勝比劣。
如國無鍮將金比之。亦如經中以大涅槃非
有非無譬王殺罪。如是一切。此後兩門通
釋。亦是共相比也。少分同故。比量如是。次
辨教量。義別有三。一異時法。藉教以知。如過
未法不現見故因説方知。二異處法。藉教
以知。如他方事不現見故因説乃知。三者同
時同處之法。藉教以知。如説身中如來性
等。教量如是。此教量中所知不定。或深勝法
藉教方知如彼佛性涅槃道等。或中間法藉
教方知如苦集等。或麁淺法藉教方知如世
間中難識事等此二
門竟
次就位別位。謂習種性
種解行十地佛地。於此位中辨義有三。一開
始合終。習種爲一。性種爲二。解行已上合爲
第三。同觀如故。於此門中或以三位共望一
法以辨三量。所謂望於解行已上所觀之法。
習種望彼是其教量。在彼玄絶。藉教知故。
性種望彼是其比量。位分相隣可比知故。解
行已上望自所得是其現量。現證知故。或以
一位別望三法以辨三量。習種還望自所證
法是其現量。現證知故。望性種地所證之
法是其比量。位分相隣可比知故。望解行上
所證之法是其教量。法玄絶故。向前門中教
淺現深。於此門中現淺教深。或以三位別望
三法。向前三位自望所得皆是現量。是則現
是通深淺。二開中間以合初後。如地持
説。習種性種合之爲一。種子同故。解行爲
二。初地已上合爲第三。同證如故。於此門
中亦得三位共望一法。望初地上所證之法。
種性位中是其教量。解行比量地上現量。亦
得一位別望三法。亦得三位別望三法。類上
可知。三合始開終。種性解行合之爲一。信
地同故。十地爲二。佛地爲三。於此門中亦
得三位共望一法。望佛所證地前名教。相去
玄絶。信教知故。地上名比。以自所得上比
佛故。佛地名現。現證性故亦得一位別望三
法。地前還望地前之法是其現量。望地上
法是其比量。望佛所得是其教量。以玄絶故
亦得三位。別望三法皆是現量。同現見故。三
量如是
  同相三道義兩門分別釋名一
辨體二
第一釋名。同相三道出地經論。名字是何。
一是證道。二是助道。三不住道。言證道者。證
是知得契會之義。心冥實性亡於分別契會
平等。名之爲證。言助道者。助是扶佐資順之
義。諸度等行迭相扶佐資順菩提。故名助。
言不住者。是離著之義。巧慧雙遊行無偏在。
故曰不住。此三通論皆依法成。倶應名證。
同能資果。並應名助。超凡異聖。齊名不住。
爲別三門。隱顯異名等別三門。隨顯受目。
證據心體。心淨照明得法義顯。故偏名證。所
證如中無果可資。故不名助。染淨相泯不住
義隱。故不名不住。助是行修資順義強。故偏
名助。見果可求證如義隱。故不名證。背有求
不。不住義微。故不名不住。不住巧慧離
著義顯。故偏名不住。染淨倶遊證如義隱。故
不名證。染淨雙隨不偏求出。非專向果。故
不名助。此之三種諸地通有。名之爲同。同
行體状目之爲相。蓋是體相非標相也。同行
虚通目之爲通。問曰。此三名爲同相。見修
無功名爲別相。此證助等有別相不。見修等
中有同相不。釋言。亦有。何者是乎。如地經中
三地已還名爲世間。未能證法。所修諸行遠
資出世判爲助道。第四地中初入出世。内證
法明判爲證道。五地已上得出世間後能隨
世名不住道。故地經中五地已上方始宣説
不住道勝。此即是其證等別相。菩薩見解無
地不有。行修亦然。無功用義亦該始終。故
地論言。從初地來隨分所行捨功用故不名
染行。此即是其見等同相。若爾倶齊。何故
證等偏名同相。見修無功偏名別相。釋曰。此
言隱顯故爾。等是隱顯何故證等偏名同相。
此據成徳。通有義顯。故偏名同。何故見等偏
名別者。此據修相。從解起修修熟捨功。階
別相顯。故偏名別。何故證等偏據成徳。何故
見等偏是修相。釋言。同相三道之中證行爲
首。助與不住依證而説。故是成徳。別相三
中見道爲首。從見起修。修過前見。修心久
純方成無功。無功過修。漸次相起故説爲
修。修相階漸。故名別相。成徳同時。故名同
相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體相。通説皆用眞心
爲體。於中別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證道體
者是眞識心。是心體中具足一切恒沙佛法。
所謂法界常樂我淨智慧三昧解脱等法。將
心攝法無出一心。隨法分心心有法界微塵
等別。心於彼法同體照明淨無闇障。性雖
常淨而爲妄染相似不淨。後修對治息除染
累。本隱淨心顯成令徳。始顯淨徳如甘心
性内照法界。故説爲證。蓋乃自然無分別照
非縁照也。助道體者。所謂有作六波羅蜜。
是義云何。向修對治顯證之時備修法界一
切諸行。行熏眞心故令心中眞徳集起説爲
助道。不住體者。略有三種。一就觀解以明不
住。二據行修。三就果徳。言觀解者。菩薩觀法
非有非無。見非有故不著有邊。見非無故不
著無邊。於有於無不偏住著。故名不住。言
行修者。義別有三。一證相對助以明不住
證行寂滅。助行起作。助而常證不偏住作。證
而常助不偏住寂。寂作倶遊不偏住著故名
不住。二偏就證以明不住。證實平等無法可
住。故名不住。故地論中名如行道爲不住道。
三偏就助以明不住。於中有三。一自利利他
二行分別。菩薩善修自利行故不住凡夫。修
利他故不住二乘。故名不住。二就自行福智
以明福隨有生。智依無成。以修福故不住於
無。以修智故不著於有。故名不住。三應就諸
行以明不住。如一施中不見施者受者財物
及與果報不著於有。常依三事而行布施不
住於無。故名不住。如施既然。諸行齊爾。此後
三門合爲助中不住之義。前就證助以明不
住。次偏就證後偏就助。合爲第二行修不住。
第三門中言就果徳明不住者。謂佛如來得
大涅槃不捨世間。得涅槃故不住生死有爲
法中。不捨世故不住寂滅無爲法中。故名不
住。同相三道辨之麁爾
  別相三道義三門分別釋名一 定位二
辨相三
別相三道出地經論。亦得名爲位別三道。
名字是何。一見。二修。三無功用。初言見者。
慧心推求明白名見。進習名修。修心久純任
運上昇息於縁務名無功用。此之三種諸地
不同。名之爲別。別行體状目之爲相。即此
三行虚通名道。此三分異。是故亦名位別三
道。名字如是此一
門竟
次定位分。據實通論。一
切位中皆具此三。隨相別分局在出世。出世
有二。一初地已上名爲出世。二隨地相四
地已上方名出世。就初門中大位開分初地
見道。故地論言。諸見縛者於初地中見道
時斷。二地已上乃至七地是其修道。八地已
上名無功用。以實細分見有二種。一者縁見。
在解行終心。故地持言。諸見縛者解行時
斷。二者證見。在初地始心。修道亦二。一者習
修。在初地滿心。故地持中宣説初地以爲
淨心及初修慧行也。二者正修。在二地已上。
無功用中亦有二種。一習無功用在七地中。
地經中宣説。七地修無功用。二成無功
用。八地已上與無生忍。其義相似。始習無生
在七地中。成就無生在八地上。初門如是。第
二門中大位開分。第四地中初入出世名爲
見道。故仁王中名第四地爲須陀洹。又地
經云。身見爲首。我人衆生陰界諸入我慢所
起出沒等事第四地中皆悉遠離。五地已上
判爲修道。八地已上名無功用。以實細分見
有二種。一者習見在三地終心。觀一切法不
生不滅因縁而有。二者成見在四地中。正見
諸法不生不滅。修亦有二。一者習修在四地
終心。方便行中發懃精進。二者正修在五地
上。無功用中二種如上。然經論中地位開合
進退非一。或開前合後。或開後合前。或開
中間以合前後。今據一門且分此三。位別如
此二
門竟
次辨其相。見有二種。一者習見。謂解
行中學觀如理。二者成見。謂初地中眞觀現
前。成中有二。一者自分。始入初地於自所證
無我法中證照分明。二者勝進。謂初地中於
二地上行修得失善觀分明如初地中發趣果
等。修道亦二。一者習修。謂初地中發諸大
願修行戒等。二者正修。謂二地上修行戒等。
正中有二。一漸次修。二者頓修。言漸修者。謂
二地上乃至六地五行勝進。言五行者。如
持説。二地修戒。三地習定。四五六地修習智
慧。慧有三種。一道品相應慧。四地所修。二二
諦相應慧。五地所習。三縁起相應慧。六地所
學。以此通前合爲五行。此五漸生名漸次修。
言頓修者。謂第七地於念念中頓起一切菩
提分法。無功用中亦有二種。一習無功用。
在七地中。故論説言。七地修習無功用也。
二者成熟。在八地上。成中亦二。一者自分。謂
八地中報行成熟。二者勝進。謂八地上法
流水中諸佛勸發自然趣向無上菩提。是勝
進中諸行備起。今隨地相略分三種。一八地
中淨土化生成就身業。二九地中辨才益物
成就口業。三十地中得深智行成就意業。別
相三道辨之麁爾
  三種住義兩門分別釋名一
辨相二
三種住義出持地論。大智論中亦具分別。依
處名住。住義不同。一門説三。三名是何。一是
聖住。二是梵住。三是天住。言聖住者。會正之
解名之爲聖。聖爲人依。故名聖住。亦可聖者
是其聖人。聖所依處名爲聖住。言梵住者。
淨行名梵。梵爲人依。名爲梵住。亦聖人離
欲名梵。梵所居處名爲梵住。言天住者。八禪
天法。故名爲天。天爲人依。名爲天住。亦可聖
人是其淨天。天所居處名爲天住。問曰。何
故不説人住鬼畜住等。釋言。通説理亦無傷。
以非勝故是中不論。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其
相。開合不定。總之爲一。謂七無上中一住
無上。或分爲二。一是世間。二是出世。梵住
天住是其世間。聖住一種是其出世。或分爲
三。三名如向。於中辨釋略有三義。一就果
分別。如大智論説。欲界六天名爲天住。色
無色天名爲梵住。以離欲故。涅槃聖法名爲
聖住。二就因分別。亦如大智論説。布施持
戒禮拜等善名爲天住。能得欲界六天果故。
四禪四空四無量等名爲梵住。能得上界梵
世果故。此色無色通名爲梵。三三昧等名爲
聖住。三就行分別。如地持説。八禪地定名
爲天住。其所依故。四無量心名爲梵住。以
此四行於一切生離過淨故。彼三三昧滅盡
正受名爲聖住。唯是聖人所依止故。此後三
住涅槃名爲三行窟宅。猶是住處義也。或
分爲四。如大智論説。於前三上加一住合
爲四也。如彼論説。首楞嚴等無量三昧。及
佛十力四無所畏不共法等。一切佛法通名
佛住。或分十六。彼天住中有八禪定。即以
爲八。梵中有其四無量心。通前十二。聖住
有四。謂三三昧滅盡正受。通前十六。如
持説。此十六中四無上住如來多住天住之
中住第四禪。以下三禪慧多定少。上之四空
定多慧少。定慧不均。用不稱心故不多住。
唯第四禪定慧均等作用稱心。是以多住。是
故如來最初成道及般涅槃。皆依四禪梵住
之中多住。大悲如來常念有苦衆生。大悲
能拔。是故多住。聖中多住空三昧門及滅盡
正受。以空三昧離相中勝滅盡正受寂止極。
是故多住。隨義廣分住乃無量。今據一門且
論三種。三住如是
大乘義章卷第十





















































































大乘義章卷第十一
 遠法師撰 
淨法聚因法中。此卷有十九門一煗等四心義
二人四依義 三法四依義 四聖種義 五四親近行義
六轉業四行義 七四修定義 八四不壞淨義 九四堅
義 十四種道義 十一四種善法義 十二四種味義 
十三四徳處義 十四四種求知義 十五四陀羅尼義 
十六四無量義 十七四無礙義 十八菩薩四無畏義 
十九四攝義
  一煗等四心。於中曲有六門分別一釋
其名 二定體性 三辨其相 四開合廣略 五長
短分別 六就界分別
第一釋名。煗頂及忍并世第一法是其名也。
所言煗者。就喩爲名。無漏如火。此諸善根
學爲理觀。得彼火相名之爲煗。所言頂者。
亦就喩名。如世山峯謂之爲頂。此善爲是在
於煗上故名爲頂。問曰。煗等四品善根一次
第法頂非最極。何故名頂。釋言。善根有動不
動。前二是動。以可退故。後二不動。不可退
故。頂者是其動中之極。如世山峯分流之處。
故名爲頂。問曰。何不不動之極説名爲頂。彼
所受其第一名故。問曰。大小徳位相並。如
龍樹説。菩薩初地名之爲頂。解行終心名
爲頂墮。將彼類小應苦忍去方名爲頂。今何
故説世間善根以爲頂乎。釋言。頂義上下無
局。一切所行隨分過前皆得名頂。以無局故。
大小相類大乘世間亦有頂義。小乘世世亦
有頂義。以倶有故。彼龍樹論且就出世不退
之位説名爲頂。小乘就彼世間善中退窮名
頂。所言忍者。當相爲名。慧心安法。故名爲
忍。通論四種倶皆是忍。但此是其不動之始
安住義顯。故偏名忍。世第一者。顯勝之目於
世間中此善最上故云第一。然此四種毘婆
沙中名別有四。一名達分。二名觀諦。三名修
治。四名善根。如彼論釋。言達分者。出世聖
慧觀徹諦理。名之爲達。此四善根是彼性分。
故名達分。言觀諦者。念處以前未觀諦理。此
煗等上以無常等十六行法觀察四諦。故名
觀諦。言修治者。爲求聖道及聖道果修治身
器。如世農夫爲求子實修治淨田。故曰修治。
言善根者。聖道是善。涅槃善果。煗等四種是
彼初基。故名善根。又此四種調順名善。能
生聖道。故名根。名義如是第二門中辨其
體性。於中有二。一心法分別。依如毘曇此四
善根由慧名體。於所觀察四聖諦慧。若論
眷屬則五陰性。此慧相應受數爲受。想數爲
想。心王爲識。餘數爲行。定共之戒以爲色
陰。若依成實此四亦是智慧自性。前後眷屬
唯行陰攝。若説遠縁亦五陰性。二就有漏無
漏分別。依如毘曇一向有漏。但能伏結不永
斷故。又是聖慧方便道故。成實法中此四善
根現見空理。性是無漏。以雜相故。亦名有漏。
體性如是第三辨相。於中有四。一約境不
同。二觀心有別。三生解不等。四治障有異。
言約境者。如毘婆沙説。觀察五陰苦無常等。
名之爲煗。觀三寶功徳名之爲頂。觀四眞諦
名之爲忍。唯觀身苦名世第一法。理實此四
同觀四諦。爲分四別且爲言耳此一
門竟
言觀別
者。此之四種同觀四諦觀心差降。故有四別。
是義云何。依如毘曇苦集滅道界行分別有
三十二。界謂三界。行者所謂苦無常等十六
聖行。欲界地中有十六行。上界亦然。上下通
説有三十二。於一一行正能觀察。説之爲煗。
觀之未明名煗方便。觀心分明名煗成就。煗
法如是。於一一行心觀來去以漸略之至一
心觀。名之爲頂。一心觀前名爲方便。一心觀
後名爲成就。此頂心中雖後漸略望於四諦
及十六行猶名具觀。不名爲略。然此成處各
一心觀與後忍中初觀相似。如増上忍似第
一法。問曰。善根漸多應好。何故須略。釋言。
始觀多心重縁猶不明了。觀心後純少縁即
見。是以減之。頂法如是。次辨忍法。於彼上
下三十二行各一心觀。乃至於彼欲界苦下
一行觀來説之爲忍。就此忍中具有三十二
番觀行。初第一番。於一一行各一心觀先觀
欲界苦下四行。次觀上苦。後觀欲界集下四
行。次上界集乃至觀道。類亦同然。各四行
觀。次第二番。上界道下略去一行觀察餘者。
次第三番。上界道下略去二行觀察餘者。如
是漸去乃至最後唯觀欲界苦下一行。或苦
無常或空無我。從初乃至唯觀欲界苦下二
行名忍方便。唯觀一行名忍成就。向前頂中
直略觀心。今此忍中心境倶略。問曰。諦法
多觀應好。何故須略毘婆沙云。譬如富人
欲適他土財物廣多不能持去。故以財易錢
猶嫌錢多轉以易金。猶患金多以金轉買多
價寶珠持去地土。行者如是。欲從世間入出
世道。先捨有漏多相續心起於上忍。唯縁一
行易入聖道。是以略之。忍法如是。次辨第一。
増上忍後重起一心縁欲界苦。唯縁一行名
世第一法。以一心故更無方便成就之別。毘
曇如是成實論中直云。行者以無常行觀察
五陰生泥洹智。下名爲煗。中名爲頂。上名
爲忍。上上名爲世第一法。不明四種觀相差
別。今且義釋。初煗法中先以無常觀察現在
果報五陰智無定性。以此比知過未亦然。次
觀現集亦但生滅無有自性。過未同爾。次觀
現滅託待而立無有定性。過未亦然。後觀現
道無常生滅無有自性。過未齊爾。第二頂中
先觀苦諦因縁虚假無有自性。以此比知過
未同然。集滅道觀類亦同爾。向前觀始以苦
無常生滅法數分壞法體。今觀轉勝以其因
縁虚假之理明法無性。第三忍中初先總觀
三世諸法虚假無性。集滅道觀類亦同爾。向
前觀始三世別觀。今觀轉勝三世總觀。世第
一中總觀三世四諦虚假。以此總觀與無相
中總見法空方便故。觀別如是此二
門竟
生解別
者。如毘曇婆沙説。煗初縁諦能生下明。頂
生中明。忍生上明。以此身中縁諦明故生世
第一法此三
門竟
次明治障。如毘婆沙説。煗初縁
諦能止上愚。頂止中愚忍止下愚。以止身中
如是愚故生世第一法。顯相如是此四
門竟
第四
明其開合廣略。此四善根總之唯一達分善
根。或分爲二。如毘婆娑説。一動善根。二者
不動。前二是動。以可退故。又復雜起欲界
善故。後二不動。不可退故。又不雜起欲界善
故。或分爲三。如毘婆娑説。謂下中上。煗名爲
下。頂名爲中。忍及第一説以爲上分。或分
爲四。煗名爲下。頂名爲中。忍名爲上。世第
一法名爲上上。或分九種。如毘婆娑説。煗
法有三。所謂下下・下中・下上。頂法有三。所
謂中下・中中・中上。忍法有二。謂上下・上中。
世第一法有其一種。所謂上上。又彼論中更
有一説。煗法有二。所謂下下及與下中。頂法
有三。所謂下上・中下・中中。忍法有三。所謂
中上・上下・上中。世第一法有其一種。所謂上
上。或分爲十。前三各有上中下別。世第一中
其唯一品通前十也。煗中三者。修彼四諦三
十二行始觀未見。名之爲下。昧見爲中。明見
爲上。頂中三者。於彼諸行多心觀中初略一
觀。名之爲下。略二已後及至於彼三十二行
各三心觀説之爲中。各二心觀説以爲上。忍
中三者。初於三十二行之中各一心觀。名之
爲下。故毘婆娑云。觀欲界苦行至上界道
行三十二心是名下忍。於三十二行之中略
一已後。乃至於彼欲界苦下。唯觀二行是名
中忍。此中忍中極多有其三十一心。極少二
心欲界苦下唯縁一行。是名上忍。故毘婆娑
云。復以一心觀欲界苦名上忍也。世第一中
唯有一心。更無多品。或分十八。如瞿沙説。
前二善根名之爲動。就此動中品別有九。始
從下下乃至上上。此九品中煗有三品。頂中
有六。後二善根名爲不動。此不動中亦有
九品。始從下下乃至上上。此九品中忍有八
品。世第一法唯一上上。前後合説。故有十八。
隨義細分乃有無量。開合如是第五門中
長短分別。如毘婆娑説。煗頂善根一向相
續。忍法之中或是相續。或是一念。中下二忍
多念相續。上品之忍局唯一念。世第一法局
唯一念。若依成實。煗等四種並皆相續。一
念之心不能具觀四眞諦故。長短如是第
六門中就界分別。界謂三界。論者不同所説
各異。若依尊者達摩多羅。煗等善根唯色界
攝。以色界中有遍縁智能觀上下四聖諦故。
色界善中有動不動。動中下者説名爲煗。上
名爲頂。不動中下説名爲忍。上名第一。以何
義故非欲界攝。故彼宗欲界一向無定。不得
依之修習起故。以何義故非無色攝。無色界
中無遍縁智。不能觀下四聖諦故。彼心微弱。
是故不遍。尊者瞿沙説。此煗等是其欲界及
色界攝。非無色界。彼説。欲界亦有六禪定。
可依修起。故欲界攝。色界可知。欲界攝者
名之爲動。動中下者説名爲煗。上名爲頂。色
界攝者名爲不動。不動中下説名爲忍。上名
第一。以何義故非無色攝。此如前釋。僧祇部
説。是三界攝。彼説。欲界有其禪定。依之修
起故欲界攝。色界可知。上能具觀四
諦。故無色攝。如是説者依無色定上入見
道。成實論家同此後説。煗等四心略之云爾
  人四依義五門分別釋名義一 開合辨相二
侍佛多少三 得義多少四 所化差別五
人四依義出涅槃經。來世憑仗稱之爲依。
依義不同。一門説四。四名是何。有人出世具
煩惱性是其第一。須陀斯陀是其第二。阿那
含人是其第三。阿羅漢人是其第四。有人出
世具煩惱者。所謂地前種性解行内凡人也。
如來滅後現化在時名爲出世。於初地上所斷
二輪未能剪除名具煩惱。問曰。何知。此地前
經自説言。是名凡夫非第八人。明在地前。
何者第八。對之説非。依毘婆娑名須陀洹以
爲第八。對見道前七方便故。故彼論中問言。
何者是第八人。所謂信堅及與法堅。鈍根之
人入見諦道名爲信堅。利根之人入見諦道
名爲法堅。問曰。地持説種性人二障清淨。
何故涅槃説具煩惱。所望不同故説有異。地
持約對聲聞縁覺。種性菩薩五住齊斷故名
清淨。涅槃約對初地已上所斷二輪。地前未
斷名具煩惱。問曰。是中爲辨依徳應説無惱。
何故説具。爲別後故。須陀洹者此翻有三。一
名修習無漏。二名逆生死流。三名觝債。聖
解漸進名修無漏。三途苦報違而不順名逆
生死。拒而不受故云觝債。位在何處。分別有
三。一者守果在初地終心。二者攝因從於初
地始心已去通名須陀。三者進向上盡二地
通名須陀。斯陀含者此名住薄。能薄修惑名
斯陀含。如小乘中偏於欲界九品修惑能薄
六品。大乘法中通於三界一切修惑齊能薄
之。如地經説。位在何處。分別有三。一者守
果在第三地。經中宣説。三地一切欲縛
色無色縛及無明縛皆悉微薄。以能薄故名
斯陀含。二者攝因二地已上通名斯陀。三者
進向上盡七地通名斯陀。以那含果未成就
故。何故須陀斯陀之人合爲一依。釋有三義。
一得義同故合之爲一。如經中説。於一切
義十六分中得十二分。十六分義後當更論。
二功用同故合爲一依。始從初地乃至七地
所修諸行功用同故。三化用同故合爲一依。
始從初地乃至七地隨所化生作意攝取。不
能自然無分別化。是故合之。問曰。若爾八地
已上同無功用。何故不合。得義別故。又復地
位開合不定。各據一宜。不可定責。經説。此人
未得第二第三住處。於四果中須陀洹人未
得第二斯陀住處。斯陀含人未得第三那含
住處。阿那含者此名不還。小乘法中更不還
未欲界受身。名阿那含。又於二十五有之中
隨所過處不重受生名阿那含。大乘法中釋
有兩義。一不重起愛拂煩惱故名不還。二
不重受欲界地中分段殘報故曰不還。故
説言。更不重受肉身虫身不淨之身名阿那
含。設更受生但是應化。位在何處。分別有三。
一者守果在第八地。以八地中愛佛心斷故
名那含。又七地還欲界人天。分段殘習猶故
未盡故。大品中宣説。七地猶有肉身。八地已
上畢竟永離名阿那含。二者攝因七地已上
同名那含。修習順忍向那含故。三者進向上
盡九地同名那含。以阿羅漢果未成故判屬
前矣。若分四依於此三中守果進向説爲那
含。攝因一種判屬斯陀。阿羅漢者此名不生。
亦名無著。小乘法中於三界地不復受身。名
爲不生。大乘法中三界分段殘報皆盡。故曰
無生。設使受之但是應化。具六妙行不染六
塵。故云無著。以實論之佛是羅漢。此第四依
學中究竟高美同佛。是故説之爲羅漢也。位
在何處。分別有三。一者守果在第十地。故
涅槃言。阿羅漢者住第十地。二者攝因九
地已上同名羅漢。三者進向上盡金剛同名
羅漢。若分四依於此三中守果進向是阿羅
漢。攝因一種判屬那含。問曰。何故第二依中
須陀洹因攝之從後爲第二依。此後二依分
因屬前。釋言。向前第二依中須陀洹因與須
陀果同是出世。得義相似。是故從後爲第二
依。後二依中那含之因與前斯陀同是功用。
得義相似。故判屬前。羅漢之因與前那含同
非究竟。故判屬前。不類在斯。此四種人能益
世間猶如如來等無差別。問曰。此人何時爲
依。釋言。依實無時不爲。今隨化相在佛滅
後弘通正法爲依也此一
門竟
次第二門開合辨
相。開合不定。總爲一依。或分爲二。一凡二
聖。地前名凡。地上名聖。或分爲三。就此三中
或開前合後。種性爲一。解行爲二。地上爲三。
或開後合前。地前爲一。初地見道以爲第二。
二地已上修道爲三。又復地上功用無功用
亦得分二。或離爲四。就此四中或開前合後。
習種爲一。性種爲二。解行爲三。地上爲四。
或開後合前。地前爲一。見道爲二。修道爲
三。無功爲四。又如向説。地前爲一。須陀斯陀
以爲第二。那含第三。羅漢第四。此亦開後以
合前也。或前後倶開。種性爲一。解行爲二。出
世間中見道爲三。修道爲四。又世世中功用
爲三。無功爲四。亦是倶開。或分爲五。就此
五中或合前開後。如五忍説。地前爲一。初二
三地信忍爲二。四五六地順忍爲三。七八九
地無生爲四。十地寂忍以爲第五。或前後倶
開。習種爲一。性種爲二。解行爲三。初地見道
以爲第四。二地已上修道爲五。又復地前種
性爲一。解行爲二。見道爲三。修道爲四。無
功爲五。此五亦是前後倶開。或分爲六。如地
持説。種性爲一。解行爲二。淨心爲三。二地
已上乃至七地行跡爲四。八地九地決定爲
五。十地畢竟以爲第六。如涅槃中言爲六住。
謂諸菩薩者謂此六也。或分爲七。如地持
説。於前六中開決定地。以之爲二即爲七地。
彼論八地名決定地。九地名爲決定行地。或
分爲八。就前七中習種性種各別爲一。即是
八也。或分爲九。地前爲一。出世間中四五六
地合爲正見。餘各爲一。通爲九也。或分爲十。
就前九中種性解行分爲二種。即是十也。或
分十一。地前爲一。十地爲十。或分十二。地前
性解行爲二。十地爲十。或分十三。習種
爲一。性種爲二。解行爲三。十地爲十。或分四
十。所謂十住十行十迴向及與十地。若分等
覺有四十一。廣則無量。此等開合各且是一
宜。今據一門且分爲四。開合如是此二
門竟
第三門辨明四依侍佛多少。如涅槃説。第一
依人於五恒河沙佛所發心。能持禁戒善解
文義。能爲他説。於惡世中不謗正法。故堪
爲依。第二依人於六恒河沙佛所發心。具修
衆善能持正法善爲他説。於惡世中不謗正
法。第三依人於七恒河沙佛所發心。徳行純
熟能建正法廣爲他説。能於十方周旋往返
濟度衆生。於惡世中不謗正法。第四依人於
八恒河沙佛所發心。斷諸煩惱捨於重擔逮
得己利所作已辦。欲成佛道即能現成。隨
人所樂悉能現化。得自在智廣爲他説此三
門竟
次第四門辨明四依得義多少。如涅槃説。一
切諸義統而攝之爲十六分。如説一慈爲十
六分。如是等也。此十六中第一依人得八分
義。第二依餘八分中復得人四分。通前十
二。第三依人餘四分中復得兩分。通前十
四。第四依人具得十六。據實論之第四依人
餘二分中但得一分。通前十五。諸佛方得十
六分義。以第四依位隣佛境高美同佛故。説
具得十六分也。又第四依於佛所得第十六
分雖未窮證觀解相應。故説具得。問曰。四依
初劣後勝。何故得義初多後少。釋言。麁義浮
淺易知。故初得多。細義難精。故後得少。又
復麁義隨詮相別少爲多分。細義説實階降
相微多爲少分。分數雖少其義實廣。問曰。若
言麁義易知初處得多。細義難精後得少者。
何故經言初地菩薩得百三昧二地得千。乃
至十地得十不可説百千萬億那由他佛世界
微塵數三昧佛土廣數三昧。釋言。辨義汎有
兩門。一就攝義從詮門中明得多少。二就捨
詮實門中明得多少。從詮門中細分有四。一
約一詮始終別論。初得多義。後時得少。從詮
之義具顯文中。初得聞持成就之時依文具
解。故初持得多。後設重思。委審而已無多
異見。故後得少。故涅槃中初依菩薩得八分
義。第二依人更得四分。乃至第四但得兩分。
二約一詮以終攝始。初時得少後時得多。故
涅槃中初依但得八分之義。乃至第四得十
六分。三約多詮始終別論。初得少義。聞教少
故。終得多義。聞教多故。故第十地能受諸佛
雲雨説法依其所聞亦知多義。四約多詮以
終攝始。初時得少後時得多義在可知。就其
捨詮證實門中細分有二。一始終別論。初時
得少。對教心多見理昧故。終時得多。以能捨
詮見理明故。二以終攝始。初少後多義在可
知。地經所説是其捨詮證實之義。故後得多。
不同在斯此四
門竟
次第五門辨明四依所化差
別。三乘之人是其所化。聲聞人中所化有二。
一化令入小。除阿羅漢餘皆化之。彼阿羅漢
得果滿足不假化故。二化令入大。一切皆化。
乃至羅漢亦憑四依入大乘故。縁覺人中所
化亦二。一化入中乘。除縁覺果餘皆化之。二
化令入大。一切皆化。大乘人中所化有六。如
涅槃説。一初發心在外凡地最初發意。第二
已於熙連河沙佛所發心聞法初不謗。第三
已於一恒河沙佛所發心。聞法愛樂不謗同
前。第四已於二恒河沙佛所發心。聞法受持
餘徳如上。第五已於三恒河沙佛所發心。隨
所聞法能爲他説。餘徳如前。第六已於四恒
河沙佛所發心。能解深義十六分中已得一
分。餘徳如上。六中初一隣入善趣。後五在於
善趣位中。四依如是
  法四依義五門分別釋名一 辨相二 次
第三 對四無礙共相收攝四 約對人依辨明可依
不可依義五
第一釋名。法爲行託名之爲依。依別不同。一
門説四。四名是何。一依法不依人。二法依
義不依語。三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四依
智不依識。言依法者法有兩義。一軌則名法。
二自體名法。故論釋言。法名自體。憑法起
行故名爲依。不依人者宰用名人。不依有二。
一自未見法不依邪僞乖法之人名不依人。
非謂不依正見之人。二自已見法一切不依
言。依義者義有四種。一所名義。二義用名
義。三義利名義。四徳義名義。依同前釋。不
依語者詮談曰語。不依有二。一求義之始不
依顛倒乖義之語。非謂不依如法之言。二得
義捨詮一切不依。依了經者顯法之詮名了
義經。憑之趣實故名爲依。不依不了經者。彰
邪之言名不了義。棄而不從故曰不依。言依
智者。解法決了名之爲智。憑之取法故名爲。
依。不依識者。闇心分別名之爲識。捨而不
從故曰。不依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其相。依法
不同差別有五。一教法名法。二者世諦自體
名法。三者眞諦自體名法。故涅槃言。法謂
法性常恒不變。四因行自體名之爲法。又復
因中起行之軌亦名爲法。所謂三十七道品
等。五果徳自體名之爲法。故涅槃言。法者
所謂大般涅槃。依義不同亦有五種。一對教
法二諦名義。二諦並是教下所以故名爲義。
二對世諦法眞諦名義。眞諦是彼世法所以
故名爲義。三對眞諦法世諦名義。世諦是彼
眞家義用故名爲義。又復世諦顯眞諦所以
亦名爲義。故地經中知世無常顯無我法名
義無礙。四因行利人名之爲義。故地持中名
彼善法爲義饒益。五果徳名義。故地持中名
得菩提以爲得義。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者。
分別有二。一就大小相對分別。或小乘名了
大乘不了。小乘麁顯故名爲了。大乘祕密故
名不了。或大乘名了小乘不了。大乘顯實
名之爲了。小乘覆實名爲不了。二約愚智相
對分別。正智取法大小皆了。隨法淺深當分
了故。愚心取法大小所説一切不了。淺深相
望互相違故。此之一門如地持説。故彼論
云。於如來説除信清淨於此法律不可破壞
名了義經。於如來説作不決定法律可壞名
爲不了。所言依智不依識者。分別有四。一解
惑分別。聞思修等三慧解心名之爲智。惑心
分別説以爲識。二就解心明昧分別。三慧之
中修慧深明名之爲智。聞思闇昧説以爲識。
此之一門如地持説。故彼論言。用修慧智不
以聞思識諸法義。名爲依智不依識也。三大
小分別。大乘三慧知法實相悉名爲智。小乘
三慧不見法實齊名爲識。此之一門如涅槃
説。故彼經云。若知如來即是法身。如是智慧
所應依止。聲聞不知如來功徳。如是之識不
應依止。四眞妄分別。就大乘中眞證名智。見
實義故。妄修三慧悉名爲識。此之一門如
論説。故彼論中宣説。地實唯智境界。聞思
修報生識智非彼境界。以不同故。體相如是
此二
門竟
第三門中辨其次第。經論不同凡有五
種。一觀入次第。如成實説。第一依法第二
依於了義之經。第三依義。第四依智。此等
據其聞思修等以辨觀入。四中初二是其教法
依成聞慧。但就聞中初先簡去人以取其法。
後就法中簡去不了取其了義。始終雖
同成聞慧。第三依義。是其理法依成思慧。依
聞起思。故次明之。第四依智。是其行法依成
修慧。上人智慧爲下倣習。説爲行法。依思起
修。故後説之。第二依體起用次第。如涅槃
説。第一依法。謂大涅槃。涅槃果體是故先明。
第二依義。所謂法身解脱般若。此是果徳。依
體有徳故。次辨之。第三依智。所謂如來一切
種智。此是果用。依徳起用。是故次説。第四依
於了義之經。謂佛所説大乘經典依智起説。
是故後論。第三據果尋因次第。如涅槃説。
第一依義。所謂法身解脱般若。第二依法。所
謂法性常恒不變。第三依智。所謂僧是
無爲不變不畜八種不淨之物。第四依於了
義之經。所謂一切大乘經典。就此四中前二
是果。後二是因。就前果中義是果體是故
先明。果依法成故次明法。就後因中智是因
體。是故先明。因依法成故次明其了義之經。
又義是果果是所求。是故先明。果依理成故
次明法。此二一對。向前果徳由因而起故次
明智。向前理法藉教而顯故後明其了義之
經。第四據深尋淺次第。如維摩説。第一依
義。義是理法。第二依智。智是理行。第三依
於了義之經。經是顯前理法之詮。第四依法。
法是成前智行之軌。理是所詮故先明義。依
義成慧故次明智。所求之義由詮故顯。故次
第三明了義經。所成之智依法而起。故次第
四明其依法。第五攝法起修次第。如地持
説。第一依義。義者是理。第二依法。法者是
教。第三依於了義之經。正解取法名爲了義。
第四依智修慧達義名之爲智。四中前二攝
法次第。後之兩種起修次第。就攝法中義能
成行。正是所求故先明義。義由教顯故次明
法。後起修中隨義相別分初了義經依前教
法起聞思解。解法無違名之爲了。故論釋
言。深信佛説名了義經。後依智者依前理義
起修慧行。故論釋言。用修慧智名爲依
智。通而論之了義經者依前法義起聞思解。
言依智者依前法義起修慧行。次第如是此三
門竟
 次第四門對四無礙共相收攝。隨相分之初
依法者是法無礙。第二依義是無礙。第三
依於了義經者是辭無礙。第四依智善達物
心起説自在爲樂説無礙。以實論之初依法
者。是法無礙方便之道。第二依義是義無礙
方便之道。第三依於了義經者。是辭無礙樂
説無礙方便之道。第四依智是其四種無礙
正體。故地持中第四依智名爲修慧。就修
慧中開四無礙。於法章句修慧不謬名法無
礙。於諸法相修慧不謬名義無礙。於法名字
修慧不謬名辭名無礙。隨順世俗種種名字
修慧不謬名樂説無礙此四
門竟
第五門中約對
人依辨明可依不可依義。人依有四。如上所
説人法相從二倶可依。人即法故。依法之者
亦必依人。故涅槃云。如上四人應當依止。
法即人故。依人之者亦必依法。人法別分互
有可依不可依義。有肉眼者人爲可依。法不
可依。人能教誨樂道善惡故人可依。法相
難辨。故法叵依。故涅槃云。我爲肉眼諸衆
生等説人四依。終不爲於有慧眼者。有慧眼
者法爲可依。人不可依。以有慧眼正見法故。
法親成行故。法可依。人是疎遠不親成行。
故人*叵依。法四依義辨之略爾
  四聖種義兩門分別辨相一 就人分別二
第一辨相。四聖種者亦名四依。乞食等法能
生聖道。與聖爲種故名聖種。起行所憑故復
名依。依別不同。一門説四。四名是何。一盡
形乞食。二盡形壽著糞掃衣。三盡形壽樹下
常坐。四有病服陳棄藥。爲破比丘四種惡欲
故説此四。一破比丘爲食惡欲受乞食。二破
比丘衣服惡欲受糞掃衣。三破比丘房舍臥
具惡欲受樹下坐。四破比丘湯藥惡欲受陳
棄藥。初乞食中三門分別。一明乞儀。二明
所爲。三明食法。言乞儀者有十三種。一住
正形乞。不自妄禪得上人法而行乞食。二正
威儀乞。執持應器進止安祥被服齊整而行
乞食。如戒經説。三住正命乞。終不諂曲執
持威儀不現異相。不禪己善而行乞食。如是
一切。四住正見乞。不取乞食以爲眞道。
取乞食爲眞道者是戒取攝。五依法乞。非法
飮食生罪過者終不乞求。六依時乞。要在中
前不得餘時。故毘尼中迦留陀夷夜行乞食
生世譏嫌。如來制之。七依處乞。若有學處
僧先爲作學家羯磨。又有惡人僧先爲作覆
鉢羯磨。不得從乞。八依次乞。亦名等乞。不
簡貧富次第等乞。除有命難梵行難處。又觀
他人因己乞食而生罪過終不從乞。九離貪
心乞。於所乞求不念美饎。及時早得。又於
所乞受求以限不得過分。十離取著乞。如
摩説。於乞食時見色如盲。聞聲如響。臭香如
風。於所食味心無分別。受觸如證。知法如
幻。十一離瞋惱乞。如地持説。若得麁澁留難
不時。或加打罵不生瞋惱。方於破所起憐
愍心。十二不麁礦乞。軟言乞食終不麁礦。亦
不強乞。十三離慢心乞。於乞食時若見貧賤
不起輕想。又亦不時乞食生慢。故遺教云。當
自摩頭。已捨飾好著壞色衣。執持應器以乞
自活。自見如是。若起憍慢當自滅之。増長
憍慢尚非世俗白衣所宜。何況出家入道之
人爲解脱故自降其身而行乞也。此十三中
初四一分住四正乞。次四一分住依義乞。後
五一分捨煩惱乞。乞儀如是。次明所爲。所
爲有二。一爲自己資身行道。二爲衆生令施
得福。凡夫乞食但爲自己設有爲他少不足
言。聲聞縁覺多爲自己少爲他人。菩薩人中
有始行者多爲自身少爲他人。次行之者多
爲他人少爲自身。上行之流唯爲衆生。法身
菩薩無所假故。佛亦如是。然佛爲他有二十
事。如轉女身經説。一爲示現相好之身令物
覩見發菩提心。二令衆生覩見佛身。盲者見
色。聾者聞聲。唖者能言。如是一切。三乞食
故現受諸天龍鬼神等所奉供養。令人覩見
發菩提心。四捨尊位出家乞食息物慢高發
菩提心。五令大徳諸天人等見佛慈心愍物
乞食學佛爲之。六有衆生欲見如來以懈怠故
不能往見佛。知其心現行乞食令彼覩見。七
令衆生見佛聞法遠離愚癡漸増出世涅槃之
因。八有衆生繋閉牢獄。或受楚毒。因見佛
故即得解脱發菩提心。故行乞食。九有女人
欲供養佛。而爲父母親戚所護不能奉獻。佛
爲受之故行乞食。十如來鉢四王所奉佛持
乞食。若有衆生欲少布施少物即滿。欲多施
者多物不滿。欲休乃滿令人覩見發菩提心。
故行乞食。十一如來鉢中所成之食施一切
僧終無増減。令人覩見發菩提心。十二如來
鉢中成百千種食味。味味各別不相和雜猶
如別器。令人覩見發菩提心。十三佛身一合
之體。其内不空如實金剛。無生熟藏大小便
利。雖現有食而無入者。令釋梵等覩見發心。
十四有人施佛。若多若少若麁若妙福皆無
盡乃至涅槃。佛爲是故現行乞食。十五如來
常定現行乞食。令人覩見發菩提心。十六如
來若常不行乞食有人學之。便常飢餓羸疲
無力不能修得過人智慧。故行乞食。十七如
來善攝四聖種。故現行乞食。十八佛若不乞
未來不信諸長者等見比丘乞便作是言。汝
家世尊不行乞食。汝何故乞。爲破是言故行
乞食。十九有諸豪貴隨佛出家恥於乞食。故
佛行乞食。令彼學之不生羞恥。二十如來爲
度根熟衆生處處隨逐。故行乞食。所爲如是。
次辨食法。隨所乞得於自所食三分留一。
餘著淨處施與衆生。隨所欲食上奉諸佛次
獻賢聖下施衆生。然後食之。維摩言。供
養一切及衆賢聖然後可食。然於所食當壞
貪想。如藥塗瘡飢世食子。不生味著復應生
厭。爲是食故多致苦惱。願得法身維此食
過食已念道報施主恩。食法如是。糞掃衣者。
外國法。死人之衣火燒鼠齧如是等衣棄之
巷野。事同糞掃名糞掃衣。問曰。何故飮食須
乞。衣受糞掃。釋言。飮食乞求易得無妨修道。
故行乞食。衣乞難得懼妨修道。是以不乞。
又外國法糞掃之衣求覓易得無妨修道。故
受糞掃。食不如是。是以須乞。樹下坐者。樹
能陰覆。事同半舍不須造作。省事修道是以
依之。陳棄藥者。所謂大便除病易得無妨修
道。故病服之。辨相如是此一
門竟
次就人論。此
四乃是出家人中上行所依。在家積聚不行
此法。出家人中義別有三。一簡小異大。此中
唯是凡夫二乘之所依憑非佛菩薩。何故如
是。凡夫二乘心行微劣依仗此四方能離過。
諸佛菩薩知法如幻常處五欲而能不染不
假如此。故轉女身經云。如貧人病服苦澁等
賤價之藥得差病苦。聲聞如是。行四聖種頭
陀之法方能離過。如帝王病服上味藥仗藥
適心所患得除。菩薩如是。雖在五欲以其種
種巧方便行得無衆患不假四依。二簡因異
果。此四唯是凡夫二乘菩薩所行。出家菩薩
亦依此四離諸過故。故地經中宣説。菩薩修
習少欲頭陀等也。以此四法名聖種故。局唯
在因。諸佛如來聖果已滿不假此四。三就實
通論從凡至佛皆行此四。故轉女身經云。如
來善攝四聖種矣。四聖種義略之云爾
  四親近行義
四親行者如涅槃説。蓋乃驗人簡友行也。
附人撿練名親近行。近行不同略有四種。一
者共住。二者久處。三者智慧。四者觀察。四中
前二驗其身行。後二驗心。身心之中各有難
知易覺之別。故有四種。故經説言。如奄羅
菓生熟難分。人亦如是。善惡難別。或善外相
内無誠實。或内賢良外現麁鄙。或倶相禪。如
是等人遠矚難明。近鑒易曉。故須親近驗之
得失。驗法云何。有人意欲訪徳憑友。乍聞
他人有善可依未可專信。直須共住撿其虚
實。若易別者共住即知。若難識者加以久處
乃知美惡。此前驗身。内心善惡難以自覩。須
以智慧觀察驗之。心雖難曉准言度意事亦
可知。唯依如來三藏教法驗言取意名爲智
慧。言扶行者此驗即足言乖行者加以觀察。
不依聖教。直以道理測其得失名爲觀察。四
親之義略辨如是
  轉業四行義
轉業四行如涅槃説。何等爲四。所謂修習
身戒心慧。於中差別乃有八門。一一門中皆
初辨過。後翻顯徳。第一門中不攝五情名不
修身。不能受持七支淨戒名不修戒。不善調
心名不修心。不修聖行名不修慧。觀諦聖慧
名爲聖行。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二門中。不
能具足清淨戒體名不修身。受畜八種不淨
之物名不修戒。不能修習止擧捨相名不修
心。不修梵行名不修慧。四無量心名爲梵行。
不知修此名不修慧。又大無量用慧爲體。故
不修彼名不修慧。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三
門中。不能觀身身相身數。不能觀色色相色
數。非身色中生身色想貪著不捨名不修身。
身根名身。長短大小好惡等根名爲身相。眼
耳鼻等名爲身數。如想受等名爲心數。色塵
名色。方圓大小好惡等相名爲色相。香味觸
等名爲色數。如是一切。受持下戒邊戒自戒
名不修戒。受持聲聞凡夫之戒名爲下戒。苦
身求度名爲邊戒。自爲捨他名爲自戒。若心
散亂不守自境名不修心。自境界者謂四念
處。他境界者謂五欲也。於惡業中不善護心
名不修慧。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四門中。不
能觀身無常滅壞。愛著不捨名不修身。此名
無檀。不具尸羅名不修戒。不具禪那名不修
心。不具般若名不修慧。翻此名修身戒心慧。
第五門中。著我我所謂身常恒名不修身。著
我我所是其身見。謂身常恒是其邊見。作十
惡業名不修戒。於十惡中不能修心名不修
心。不能分別善惡等法名不修慧。翻此名修
身戒心慧。第六門中。不斷我見名不修身。不
斷戒取名不修戒。不斷貪瞋名不修心。不斷
愚癡名不修慧。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七門
中。不能觀身猶如怨賊常須將護。不護害人
名不修身。不能觀戒是善梯撜根本道首名
不修戒。不能觀心輕躁動轉難捉難調一切
惡本名不修心。不觀智慧有大勢力名不修
慧。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八門中。妄想分
別一切身相名不修身。分別戒相名不修戒。
分別心相名不修心。分別慧相名不修慧。翻
此名修身戒心慧。於此諸行善修習者轉重
令輕。不善修者轉輕令重。轉業之行略辨如

  四修定義
四修定義如成實論四修定品具廣分別。
四名是何。一現法樂。二爲知見。三爲慧分
別。四爲漏盡。現法樂者。依如毘曇初禪善
法名現法樂。以初禪中創背欲樂故偏説爲
現法樂矣。成實法中二禪已上乃至非想名
現法樂。以初禪中有其覺觀散動心故不説
現樂。問曰。二禪亦有喜動。何故説之。論言。
一禪先滅覺觀。攝心深故所以説矣。若依
持一切禪定通名現樂。問曰。亦有後世之樂。
何故偏説現法樂乎成實釋言。以近故説現
樂。在近易知見故偏説之。又爲破現五欲
樂故説現法樂。又佛不讃後身樂故偏説現
樂。又復世人謂。出家者現無樂。故佛説現
樂。問曰。四修皆是現樂。何故偏説初爲現樂。
爲別四門就初言耳。爲知見者。依如毘曇觀
生死慧名爲知見。成實法中修八除入十一
切入等名之爲知。五神通等説以爲見。推求
成故。慧分別者。依如毘曇得聞思修名慧分
別。成實法中觀五陰空名慧分別。不通聞思。
爲漏盡者。有論師説。依第四禪九無礙道得
羅漢果名爲漏盡。以第四禪盡漏勝故。毘曇
法中依六地禪及三無色得羅漢果名爲漏
盡。成實法中一切聖人破壞假名證泥洹果
名爲漏盡。四修定義辨之麁爾
  四不壞淨義兩門分別辨相一 就處分別二
第一辨相。依如成實四不壞淨亦得名爲四
不壞信。信心精純離於疑濁故名爲淨。淨信
堅固不可傾動稱曰不壞。是信不同一門説
四。四名是何。一佛不壞淨。二法不壞淨。三
僧不壞淨。四戒不壞淨。佛不壞者。於佛所得
實法中自證小分。仰類佛徳知其殊勝名
佛不壞淨。故成實言。自得眞智於佛決定知
佛一切衆生中尊名佛不壞淨。法不壞者。自
證眞法於法決定名法不壞。又得眞智信此
眞智殊勝微妙亦名信法。故成實言。信此眞
智即名信法。僧不壞者。自得眞智類餘聖衆。
知於一切諸衆中勝名僧不壞。故成實言。信
得眞智者一切衆中最爲第一名信僧也。戒
不壞者。如成實釋。得聖所愛戒深心離惡。
知因是戒能信三寶信戒大力名戒不壞。問
曰三學常相隨逐。以何義故偏説信戒不説
信定及與信慧。釋言。實通。就初爲論偏言信
戒。又復三學隱顯論之。見諦道中治三塗惡
戒行成就。修道之中斷人天愛定行成就。無
學道中永絶無明慧行成就。此三道中就始
彰信。是故四中偏言信戒。以此四種皆是信
故通名心淨。若依毘曇此四正得名不壞淨。
不得説爲四不壞信。何故如是。彼宗所立前
三是信。後一是戒非是信故。唯依彼義信
戒精純名之爲淨。是二牢固稱曰不壞。於此
二中開信合戒。故有四種。佛不壞者。自見道
故於佛所得盡無生智深信決定名佛不壞
淨。法不壞者。於四眞諦證見決定名法不壞。
就四諦中於苦集滅一切皆信名法不壞淨。
道諦之中深佛及僧無漏功徳。信餘菩薩及
縁覺人無漏功徳名法不壞淨。僧不壞者。僧
不壞淨。戒不壞者。出世上人成就聖戒。名
此聖戒爲戒不壞淨。問曰。云何知。毘曇中前
三是信後一是戒。雜心釋言。前三心淨故知
是信。第四一種名四大淨。明知是戒。彼宗戒
法四大所造。是故戒淨名四大淨。大乘所説
多同毘曇。又説四信爲不壞淨亦得無傷

次就處論。若説四諦義通上下。若當宣説
四不壞淨局在出世。依如毘曇從苦法忍至
滅比智其唯成就二不壞淨。謂法不壞及戒
不壞於苦集滅證信決定名法不壞。此忍智
邊所成聖戒名戒不壞淨。從道法忍至道比
智得具四種。彼宗佛僧是道諦攝故。見道時
於佛及僧無漏功徳深信決定即名信佛及與
信僧。信餘菩薩縁覺無漏名爲信法。此忍智
邊所成聖戒名戒不壞淨。修道已上當知亦
具。若依成實無相位中於理決定得名信法。
餘三義有。良以是中心無異縁故隱不論。須
陀果去方於佛等起心決定名爲信佛乃至信
戒。大乘初地始心已去一切皆具。以大乘
中心普縁故。四不壞淨辨之麁爾
  四堅義
四堅之義如成實説。牢固不壞稱之爲堅。堅
別不同。一門説四。四名是何。一者説堅。二
者定堅。三者見堅。四解脱堅。言説堅者。如
論中釋。宣説有爲無常苦空涅槃寂滅。此言
決定不可破壞名爲説堅。於此正知名聞慧
滿。言定堅者。如論中釋。因説得定名爲定堅。
是定成就名思慧滿。言見堅者。論言。依定觀
有爲法無常苦等名爲見堅。是見成就名修
慧滿。解脱堅者。如論中釋。三慧得果名解脱
堅。名見諦上無漏聖徳爲解脱也。此即是證。
問曰。何故不説戒堅。道理應論。以初行故
略而不辨。又此爲明聞思修證一次第行故
不説戒。四堅如是
  四種道義雜心八 第二法聚品
四種道義出阿含經。毘曇成實具廣分別。名
字是何。一苦難行道。二苦易行道。三樂難行
道。四樂易行道。此之四種論釋不同。依如毘
曇人有利鈍。定有根本方便之別。以人依定
故分四種。是義云何。如彼中釋。利根之人
所行名易。易成就故。鈍根之人所行名難。難
成就故。定中四禪是其根本。根本具支。作
用自在名爲樂道。未來中間是其方便。方便
定中*支因不具。用不自在名爲苦道。鈍人
依於方便之定名苦難行。利人依於方便之
定名苦易行。鈍人依於四根本禪名樂難行。
利人依於四根本禪名樂易行。成實法中難
易如上。苦樂約就定慧以説。彼宗之中定名
爲苦。於照用中不自在故。慧名爲樂。於照用
中得自在故。鈍人得定名苦難行。利人得定
名苦易行。鈍人得慧名樂難行。利人得慧名
樂易行。四道如是
  四種善法義第二四法品
四種善法者。一是退分。二是住分。三勝進
分。成實論中名爲増分。四決定分。成實論
中名爲達分。依如成實此四通攝一切善法。
如彼論釋。離於禪定修施戒等名爲退分。修
習諸禪名爲住分。見道已前起聞思修名爲
増分。見諦已上無漏聖道名爲達分。毘曇法
中此四唯就淨禪以説。釋有兩義。一義釋云。
下品淨定喜爲下地煩惱所敗。以可退故名
爲退分。非是已退。中品淨定堅守自地。不爲
地煩惱所退名爲住分。上品淨定微能厭
伏自地之過。起求上定名勝進分。上上淨定
能學觀法苦無常等。出生聖道名決定分。第
二義者。下品淨定喜爲自地煩惱所陵名爲
退分。如彼欲界下品善心喜爲欲界惡心所
雜。彼亦如是。此退分禪雖爲自地煩惱所雜
而不失定。因地法故。中品淨定堅守善心。不
爲自地煩惱所雜名爲住分。上品淨定能呵
自地煩惱之過深心厭背名勝進分。上上淨
定能生聖道名決定分。問曰。此四局在淨定。
散善亦有。釋言。亦有。如欲界中下品散善
多爲欲界不善所雜即名退分。堅守善心不
爲惡雜即是住分。漸習散善令轉精純名勝
進分。求出世心起聞思慧修諸善行。遠生聖
道名決定分。四善如是
  四種味義第二法聚品第一
四種味者。如涅槃説。成實論中亦具分別。
地持説爲四無罪樂。神耳道法名之爲味。以
善適心名無罪樂。樂味名別其義不殊。名
字是何。一出家味。二離欲味。三寂滅味。四者
道味成實論中名正智味。信家非家出家學
道解脱種種在家之難。受離欲戒得戒愛味
名出家味。地持説此爲出家樂。離欲惡不善
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行名離欲味。
地持説此爲遠離樂。二禪已上乃至滅定覺
觀喜樂色想等滅名寂滅味。地持説此爲寂
滅樂。無漏聖道永斷煩惱名爲道味。道是正
智。故成實中名正智味。地持説此爲菩提
樂。四中初一是其戒學。中二定學。後一慧
學。四味如是
  四徳處義三門分別辨相一 約對四家會名
分別二 就位分別三
第一辨相。四徳處義如成實説。徳成分齊名
爲徳處。處別不同。一門説四。四名是何。一
慧徳處。二實徳處。三捨徳處。四寂滅徳處。如
論中釋。聞法生慧名慧徳處。依前慧故見眞
諦空名實徳處。實猶諦也。此亦是慧。爲別
前門從境立稱。故名實處。見諦空故捨離煩
惱名捨徳處。前實徳處亦捨煩惱。此捨徳處
亦見諦實。爲別前門隱顯異名。捨煩惱故心
得寂滅名寂滅徳處。以離煩惱苦心滅故。論
釋如是此一
門竟
次就四家會名分別。此四徳處
十地論中名爲四家。聖所依處名之爲家。家
與徳處眼目之異。名字是何。一般若家。猶前
第一慧徳處也。二者諦家。猶前第二實徳處
也。三捨煩惱家。猶前第三捨徳處也。四苦清
淨家。猶前第四寂滅徳處。名雖變改其義不
此二
門竟
次第三門就位分別。此四行實並通
上下。於中分別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初慧
徳處。在見道前。以見道前依於聞法起聞思
修故。説慧亦即名爲般若家也。實徳處者。在
見道中。以見道中初見諦理從境立稱。故名
實處。亦名諦家。捨徳處者。在修道中。重縁
理正能斷除貪瞋等過名捨徳處。亦即名
捨煩惱家。寂滅處者。在無學道。無學聖
智永盡生死。故云寂滅。亦即名爲苦清淨家。
大小齊然。四徳處義略之云爾
  四種求知義兩門分別辨相一 對妄顯治二
第一辨相。四種求知出地持論。始觀推尋謂
之爲求。終成悟實名如實知。求知不同。一門
説四。言四求者。如論中説。一隨名求。二隨
事求。三自性施設求四差別施設求。四中前
二名事別觀。後二合觀。故彼論言。彼名與
事若離相觀若合相觀。別爲名事。合爲自性
差別施設。言名求者。菩薩隨彼名字分齊觀
以求實。故曰名求。言事求者。隨色等事觀以
求實。名隨事求。後二合中言施設者。依事施
名依名施事。名事相施故曰施設云何依名。
施設彼事。廢名求法法如幻化非有非無。無
一定相可以自別。將名攝法法隨名轉。方有
種種諸法相立。相立由名。故曰施設。又依
名字造作諸事。如依瓶名造作瓶事依車乘
名造車乘事。如是一切亦是依名施設事也。
此施設中有體有相。體名自性。相名差別。於
彼自性施設法中觀以求實名自性施設求。
於差別施設法中觀以求實名差別施設求。
四求如是。言四知者。如論中説。一隨名求如
實知。二隨事求如實知。三隨自性施設求如
實知。四隨差別施設求如實知。理實通論菩
薩於彼一一門中皆悉具知一切種義。隨相
分別第一門中但知世諦。知法名字隨世立
故。第二門中知第一義。離名求事事體寂滅
離言説故。第三門中知一實諦。知法體性非
有無故。第四門中了知縁起差別法界。以知
諸義同一體性互相成故。論言。隨名如實知
者。隨前所求諸法名字。於中正知。知彼名爲
事故立爲想爲見爲於流布。若不立名無有
能知色等事者。是爲隨名如實知矣。言隨事
求如實知者。隨前所求色等諸事。於中正知
彼事寂滅離言離言求事事常寂故。自性施
設如實知者。隨前所求名事體性。於中正
知。知此名事體非有無猶如幻化影響夢等。
是義云何。菩薩深知諸法如幻。幻化之有有
非定有。非定有故無法爲有。無爲有故無外
無別有性可得。幻化之無無非定無。非定無
故説彼幻化有法爲無。有爲無故有外無別
有性可得。還即説彼幻化有無爲非有無。有
無之外無別非有非無可得。還即説此非有
非無以爲有無。非有無外無別有無自性可
得。進退推求無一別性名一實觀。此理淵極。
故論説爲甚深義處。差別施設如實知者。隨
前所求差別之相。於中正論義同一性
互相集成種種差別。以知諸義同一體故。論
中説之爲不二觀。互相集成種種別故。論中
説爲有色無色有性無性可見不可見等無量
差別。言有色者。世諦有色。言無色者。眞諦
無色。言有性者。眞諦有性。言無性者。世諦
無性。所言可見不可見者。若對色論世諦可
見。眞諦叵見。若對性論眞諦可見世諦叵見。
知如是等無量種法名隨差別如實知矣。辨
相如是此一
門竟
次對八妄明其對治。八妄想義
前煩惱中已廣分別。一自性妄想。取諸法體。
二差別妄想。取有諸法差別之相。三者攝受
積聚妄想。取有諸法和合業用。四我妄想。於
前攝受積聚法中有内有外。彼内法中取立
我人。五爲我所妄想。於前積聚外法之中取
爲我所。六念妄想。於前所取我所法中取有
順情可念之事。七不念妄想。於前所取我所
法中取有違情不可念事。八倶相違妄想。於
前所取我所法中取有中容非違順事。八妄
如是。此八妄想四求四智能爲對治。治有通
別。通而論之八種妄想所取法中皆有名事。
別求其名名隨名求。別成其事名隨事求。名
事合觀説爲後二。求其體性名自性求。求其
相別名差別求。通治如是。隨相分別八妄想
中偏對前二。前二妄中所取之法無出名事。
名事別觀説爲前二。名事合觀説爲後二。自
性施設觀彼自性妄想所取。差別施設觀彼
差別妄想所取。此二是本。但破此二餘六皆
隨。故無別治。經説破竹喩。況在斯。四求既
然。四知同爾。四種求知略之然矣
  四陀羅尼七門分別釋名一 修徳二 約聞
思修證四義分別三 約對三味辨其同異四 就位
分別五 大小有無六 明因七
第一釋名。四陀羅尼出地持論。陀羅尼者。
是中國語此翻名持。念法不失故名爲持。持
別不同。一門説四。四名是何。一法陀羅尼。
二義陀羅尼。三呪術陀羅尼。四忍陀羅尼。
教法名法。於佛教法聞持不忘名法陀羅尼。
聞不忘故經中亦名聞陀羅尼。二諦名義。於
諸法義總持不忘名義陀羅尼。菩薩依禪能
起呪術爲衆除患。第一神驗名呪術陀羅尼。
菩薩依禪備起多用。隨用別論即有無量陀
羅尼門。良以呪術傳益義多故偏論之。於法
實相安住名忍。忍法不失名忍陀羅尼。忍行
成時能入法界陀羅尼門成就法界陀羅尼
徳。如九地説。地持就本且説忍矣。名義如
此一
門竟
次辨修得。法陀羅尼得之云何。釋有
六種。一由先世業因縁得。故龍樹言。有人
先世業因縁故受生不忘。先世何業得此聞
持。或因願力或曾修習聞持之力所以得之。
二因現在神呪力得故。龍樹言。或復有人
因神呪力故得不忘。三因藥力。有人服藥便
得不忘。如諸仙等。四因現在修習力得。如龍
樹説。先於一門所知法中一心憶念令心増
長。次復於餘相似法中繋心專念。復於一切
所聞事中專心憶念皆使不忘。是爲初學。
初學成就三聞能持。心根轉利二聞能持。究
竟成時一聞能持。成有優劣。下者於彼小法
之中一聞能持。中者於彼次多法中一聞能
持。上者能於廣多法中一聞能持。五因禪定
得。如龍樹説。有人依禪得其不忘。解脱力
故能於一切言説之中乃至一句亦不忘失。
六因實慧深入法界陀羅尼門故能不忘。聞
持如是。第二義持得亦有六。與聞持同。唯
於義中修學爲異。第三呪術得有三種。一以
現在修習力故能爲呪術。二依禪定能爲呪
術。三以實智深入法界呪術法門能爲呪術。
第四忍持得有二種。一由先世久習力得。謂
諸菩薩久修力故生。便能於一切法中不取
不捨。二由現在修習力得。修之云何。如
持説。精懃不惰。託處寂靜身不遊行。口默少
言不雜種食。常一坐食少睡多覺。思量如來
所説之法知非有無。以其所知類通諸法皆
悉善解。修得如是此二
門竟
次約聞思修證分別
四中初一是其聞慧。持教法故。第二義持是
其思慧。第三呪術依禪而起。攝末從本是
其修慧。一切禪定修慧攝故。第四忍持是其
證行。證心住理説爲忍故此三
門竟
次對三昧辨
其同異。諸行同體互相集。成縁集相攝得言
是同。隨相別分非無差異。異有五種。一心法
分不同。三昧多用定數爲體。陀羅尼門念數
爲主。又言是慧。二約心辨異。如龍樹説。一
切三昧唯心相應。諸陀羅尼或心相應。或不
相應作意念持名心相應。雖起瞋等不忘所
持名不相應。相應據體言不相應。辨其勢力。
如留化通心雖滅盡而有化用。三始終分異。
如龍樹説。始修之時名爲三昧。久習成就名
陀羅尼。其猶習欲不改之時説名爲性。此亦
如是。四本末分異。如龍樹説。三昧是本。三
昧與彼實相和合出生功徳名陀羅尼。其猶
瓦瓶爲火燒已方堪持水。功徳如是。從實相
出方堪能持。五失不失異。如龍樹説。三昧轉
身容有退失。陀羅尼者轉身不失。以是増上
成就行故此四
門竟
次就位論如地持説。法義
呪術度初僧祇入淨心地。所成就者必定不
動最勝最妙。中間所得或因願力。或禪定力
不定不住。忍陀羅尼起在解行。成在地上。若
復通論種性已上亦能起之。住分如是此五
門竟
次明大小有無之義。通而論之小乘亦得。如
阿難等聞持第一。於中別分唯在大乘。小乘
中無。何故如是。如龍樹言。如小家無金不
足爲問。聲聞小人無大功徳何足可怪。又彼
論言。聲聞但求戒定慧等出離生死不求一
切諸大功徳。爲是不修陀羅尼門。故彼論復
言。聲聞之人唯求自度不欲持法授與衆生。
爲是不修諸陀羅尼。又聲聞人唯求早滅不
欲久留住持佛法。爲是不修陀羅尼矣。問曰。
若言小乘無者經説阿難聞持第一云何言
無。釋言。阿難於聲聞中説有聞持。若望菩
薩少故名無。如河少水名爲無水。如食少鹽
名爲無鹽。所得少故名之爲無。如小乘中
説摩訶拘絺羅四無礙第一。如涅槃經説聲
聞人一向不得。此亦同彼。又阿難等雖現聲
聞實是菩薩故有聞持。龍樹言無據實聲聞。
所以無過。有無如是此六
門竟
次辨其因。如
持説。具四功徳。乃能得之。一不習愛欲。二
不嫉彼勝。三一切所求等施無悔。四者樂法
樂菩薩藏及摩徳勒伽。前二離過。後二攝善。
就中等施無悔攝功徳因。五度皆是攝功徳
因。就初云施。樂法是其攝智慧因。聞思修等
皆是慧因。就初以擧偏云樂法。四陀羅尼略
之云爾
  四無量義八門分別釋名辨性一 開合制立
二 次第三 三縁分別四 體用分別五 修得之
義六 就處分別七 大小無量差別八
第一門中先釋其名。後辨其性。四無量者化
物心也。化心不同。一門説四。謂慈悲喜捨。
愛憐名慈。惻愴曰悲。慶悦名喜。亡懷名捨。心
無存著。故曰亡懷。經中名此以爲無量。亦云
四等。縁於無量諸衆生起故名無量。等縁一
切故復名等。名義如是。體性云何。於中略以
四義分別。一就心體分別。二就心法分別。三
就有漏無漏分別。四常無常分別。言心體者
心有三種。一者事識謂六識心。二者妄識謂
七識心。三者眞識。凡夫二乘所修無量事識
爲體。就事識中意識爲體。菩薩始修事識爲
體。次修轉深妄識爲體。見生唯妄念爲妄纒。
起憐愍心究竟終成眞識爲體。眞爲體故無
相無縁等虚空界此一
門竟
次就心法辨其體性
法謂一切想受行等諸心心法。依如毘曇慈
悲二行是無瞋性。喜者是其喜受自性。捨者
是其無貪善性。對治婬貪。故雜心言。捨治婬
貪。此言婬者。父母親戚共相憐愛尋續不斷
説之爲婬。如世俗中多日連風名曰婬風。多
時連雨説爲婬雨。此亦如是。親情不斷説之
爲婬。不同世人姦逸名婬。以於親所偏愛不
斷故捨治之。問曰。捨心通捨一切貪瞋癡等。
何故偏説爲無貪性。釋言。修時最後於親捨
離貪著。故就終成就説爲無貪。理實通捨貪
瞋癡等。成實法中四無量心用慧爲體。故
彼論言。四無量心體性是慧。蓋乃從其根本
爲言。由慧分別四種生異而行四等。故名爲
慧。又慧分別怨親等別而行四等。故名爲慧。
大乘法中四無量心有大有小。眞行是大。妄
修是小。小同毘曇。故涅槃中説慈與悲同無
瞋性。大無量心體皆是慧。故地論中説爲大
慈大悲智慧。雜心亦云。大悲是慧。由慧證
實。法門之力自然能益一切衆生説爲慈等。
是故就本説爲智慧。隨用論之與小相似。若
言諸行同體相成。一一門中備具法界一切
行徳此二
門竟
次就有漏無漏分別。毘曇法中
四無量心一向有漏。衆生縁故。成實法中義
釋不定。若言觀空斷於漏故名爲無漏。四無
量心齊是有漏。非是觀空斷結心故。若言所
行不生漏故名無漏者。四無量心通漏無漏。
凡夫所行一向有漏取性心中修此行故。學
人所起或漏無漏。未斷結處名爲有漏。斷處
無漏。無學所起一向無漏。名用心中起此行
故。大乘法中隱顯互論。小無量心一向有漏。
大無量心一向無漏。證眞成故。隨義通論大
小皆有漏無漏義。小無量中衆生縁者。是其
有漏。法縁無縁是其無漏。大無量中衆生縁
者。用隨世轉相似漏故名之爲漏。與經中
説功徳莊嚴有爲有漏其義相似。法縁無縁
徳體寂滅。説爲無漏此三
門竟
次就有常無常分
別。小無量心一向無常。大無量心一向是常。
大中義分用隨世變名爲無常。與經中説功
徳莊嚴有常非常其義相似。徳體不變名之
爲常。故經中説慈即佛性常樂我淨。悲喜捨
心類亦同爾第二明其開合制立。先辨
合後明制立。開合不定。總之爲一。如地持
説。一切無量名爲大悲。成就此者名哀愍
菩薩。如四無量倶能拔苦。故通名悲。蓋乃
且據一門言耳。若以慈門統攝諸行亦皆成
慈。喜捨亦爾。諸行同體互相成故。或分爲
二。二有兩門。一對治説二。慈之與悲對治見
行。以見行者多瞋恚故。喜之與捨對治愛行。
以愛行者多嫉妬故。二化益分二。如地持
説。前三無量名樂想攝。後一捨行名安想攝。
通即義齊。隱顯互彰。故爲此判。等是隱顯。何
故前三偏名樂想捨名安想。釋言。慈心能與
物樂。悲喜佐助。故前三種通名樂想。云何佐
助。悲拔物苦遣其樂障。喜離嫉妬能與勝樂。
故曰佐助。後一捨心去怨離親齊與善法
離危怖。故曰安想。又復前三是其有行。有行
事益適情名樂。捨是空行。空理教授永絶危
怖。故曰安想。或分爲三。三如上辨。慈悲二
行是無瞋性合爲之一。喜以爲二。捨以爲三。
或分爲四。謂慈悲喜捨。無瞋中離重名慈。
除輕曰悲。故分四矣。或分爲五。如地持説。
所謂五種淨心説法。一者慈心於怨不瞋。二
者安心於惡欲善。三哀愍心於苦欲拔。四不
自讃毀他。除嫉行喜。五不著名利。離貪行捨。
五中初一是慈無量。次二是悲。次一是喜。後
一是捨。地論之中亦同此説。或分爲六。如
地經説。一慈。二安。此如前釋。三憐愍心。於
貧憶念。四者樂心。於苦欲益。五利潤心。於
樂放逸欲令住善。六攝饒益心。於善懈退欲
令堅住。此六猶是慈悲差別。慈樂二心是慈
無量。餘皆是悲。或分爲八。如地經説。一安
隱心。二者樂心。三者慈心。此同前釋。四者悲
心。於苦欲拔。五憐愍心。樂放逸者愍其當
苦。六利潤心。外道衆生欲令住正。七守護心。
同法衆生守令不退。八者我心。於大乘中已
發願者視之如己。此八亦是慈悲差別。樂心
慈心守護我心慈中差別。餘者皆是悲行差
別。隨義廣分。數別難窮。今據一門且論四
種。開合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制立。以何義故説四
無量不増不減。釋有七義。一體性不同。二功
能有異。三縁境有別。四治患不等。五行時有
殊。六得果有異。七相資義別。體性別者。愛
念是慈。哀傷是悲。慶悦是喜。等心是捨。捨行
不同。汎釋有七。一心平等。名之爲捨。二捨怨
親故名爲捨。三捨一切貪瞋癡等。因之爲捨。
四捨放衆生故名爲捨。五得空平等捨離衆
相。稱之爲捨。六自捨己樂施與衆生。名之
爲捨。如涅槃説。七化衆生捨離悕求故名爲
捨。如維摩説。故彼經云。有所福祐無所悕
望名爲捨矣。今初門中心等曰捨此一
門竟
功能
別者。慈能與樂。悲能拔苦。喜能慶物。捨能
齊益怨親等故此二
門竟
對境別者。慈心多縁
無樂衆生。悲心多縁有苦衆生。喜心多縁得
樂衆生。捨縁究竟解脱衆生。以彼究竟得解
脱故心即放捨。又捨多縁怨親及中三品衆
生。捨此等故。以斯境別故分四種。故涅槃云。
器若有慈即不得有悲喜捨心。餘亦如是。故
立四種此三
門竟
對患別者。如涅槃説。慈息貪
欲。悲止瞋恚。經中亦云。悲止害覺喜除嫉妬。
經中亦云。喜除不樂。以嫉妬故見他得利心
不喜樂。故喜治之。捨除一切貪恚癡等。問曰。
前説慈無瞋性。今云何説慈息貪欲。釋言。不
違。若貪五欲由惜資財便瞋衆生不能與樂。
由息貪故於他不瞋能與其樂。是故慈心性雖
不瞋能息貪欲此四
門竟
行時別者。如涅槃説。以
行分別故應立四。何者行別。修慈之時不得
修餘。餘時亦爾。是爲行別。以是別故建立四
此五
門竟
得果別者。如經中説。修慈極遠生
遍淨。處遍淨是其第三禪天。修悲極遠生於
空處。修喜極遠生於識處。修捨極遠生無所
有。此義難解。若依毘曇喜無量心在初二禪。
修之極遠得二禪報。餘三無量遍在四禪。修
之齊得四禪之果。成實大乘四無量心具依
八禪。修之齊得八禪之報。如來何故説修慈
心極生遍淨乃至修捨生無所有。毘曇釋云。
此非無量。是八禪定。世尊假作無量名説。何
故假説。慈與物樂還得樂果。遍淨天中樂報
最勝相順慈果。故説彼因爲慈無量。悲拔物
苦得無苦報。空處地中離色惱礙相順悲果。
故説彼因爲悲無量。喜心慶物得多喜報。識
處地中捨外空縁。多識適意相順喜果。故説
彼因爲喜無量。捨心平等得寂靜報。無所有
處捨縁多識。内心寂靜相順捨果。故佛説
彼無所有因爲捨無量。理實非是。成實釋
云。四無量心理實具得八禪無之果。佛隱顯
説。故言修慈生遍淨等。何義隱顯。慈多與
樂。故佛偏説生於遍淨。以遍淨中樂増上故。
悲多拔苦。故佛偏説生於空處。以空處中
離色惱故。善多慶物。故佛偏説生於識處。
以識處中縁無邊識多適意故。捨心寂靜故
佛偏説生無所有。以無所有捨多縁故。此雖
隱顯然其所説實是無量。龍樹釋云。佛不思
議隨應衆生故如是説。以慈無量多與物樂
求遍淨易。悲多拔苦求空處易。喜多慶物求
識處易。捨亡怨親求無所有易。佛隨易故如
是偏説。又復論言。慈願與樂多生遍淨。悲
願除惱多生空處。喜願衆生一切法中心得
自在多生識處。捨欲令人捨苦樂等多得生
於無所有處。佛隨多故如是偏説。以斯果別
故立四種此六
門竟
相資別者。四行相資相順難
闕。故立四種。云何相資。先就慈悲明相資助。
慈欲與樂無悲拔苦與樂不成。由悲拔苦與
樂方熟。故悲資慈。悲欲拔苦無慈與樂苦終
不去。由慈與樂苦方可離。故慈資悲。次用
慈悲共喜相資。慈欲與樂悲欲拔苦。無喜除
嫉與拔不成。由善除嫉與拔方*熟。故用喜
心資成慈悲。喜欲慶物若無慈悲拔苦與樂
即無所慶。由慈與樂悲拔物苦方隨慶喜。故
用慈悲助成喜心。次以前三共捨相助。慈欲
與樂悲欲拔苦喜欲慶物。若無捨心簡別怨
親不能普利。由捨除礙方能齊與倶拔等慶。
故用捨心資成前三。捨欲等利。若無前三與
樂拔苦慶物隨喜知何所等。由前三故就之
説等。故將前三資成捨行。又復前三是其有
行。捨是空行。若無空捨有成愛見。故用捨
心資成前三。若無有行空成涕沒。故以前三
資成空捨。以此四行相資相順。故須齊立。故
涅槃云。伴侶相對故分四矣。制立如是第
三門中明其次第。次第有二。一據修難易以
辨次第。二化益始終以論次第。難易如何。慈
縁佛樂玄欲與人。貰益易爲。故先修之。悲拔
今苦。交益難作。故在慈後次修悲心。悲苦易
生。愛樂難發。故在悲後次修喜心。此云何
知。如人見其怨家受苦亦起悲心。故知悲易。
覩觀得樂未必生喜。故知喜難。偏益易爲。
等利難作。故後修捨。又復前三其是有行。
有行易生。故先修習。捨是空行。空行難發。
故後爲之。修入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化益如
摩説。謂以菩提起於慈心。以救衆生起大悲
心。以持正法起於喜心。以攝智慧行於捨心。
此對一人化益始終以論次第。始縁佛樂玄
欲與人。故先修慈。所益衆生交在苦中。理
須救拔故次行悲。所化衆生依教受法。雖未
得脱去脱不遙。故隨生喜。彼人依法修成智
慧心即放捨。不須愛故。譬如父母養子長大
心即放捨。此亦如是。問曰。此捨捨益衆生。何
成利他。釋有四義。一依龍樹釋。前三無量
雖欲與樂拔苦慶物而未能得。故須修捨捨
前三種所念衆生。自修善法攝大菩提饒益
於彼。故名利他。二有衆生菩薩化之得少智
慧未能究竟。菩薩捨之更修勝善攝大菩提
究竟饒益。故名利他。三爲究竟捨衆生故。慈
懃與樂悲懃拔苦喜懃慶之。進策前三。故名
化。四捨前所化更益餘人。故名利他。次
第如是第四門中明其三縁分別。言三縁
者。一衆生縁。二是法縁。三是無縁。地經論
中名衆生念法念無念。縁念一矣。辨此三縁
略有三別。一依涅槃直就化益開分三種。於
此門中縁諸衆生欲與其樂名衆生縁。縁諸
衆生所須之物名爲法縁。縁如來者名曰無
縁。簡前二故。故彼經言。慈者多縁貧窮衆生。
如來大師永離貧窮受第一樂。若縁衆生即
不縁佛。法亦如是。是故縁佛名曰無縁。此明
縁生欲與樂時不縁於佛。縁法欲與衆生之
時亦不縁佛。前二縁中並不縁佛。簡別前二
故曰無縁。非全不縁。既非不縁何義縁之。欲
將佛樂與衆生。故若將佛樂欲與衆生便是
法縁。何故言無。以佛是人非是法故。若佛是
人即衆生縁。何義言無。爲別所化諸衆生故。
如慈既然。悲等亦爾。二依地論前二化益。
後一觀入開分三種。於此門中縁生與樂名
衆生縁。縁化生法名曰法縁。觀諸法空説爲
無縁。慈行如是。悲等亦然。三依涅槃地持論
等初一化益。後二觀入離分三種。於此門中
四義分別。一辨其相。二約人分定。三論通
別。四明大小有具不具。言辨相者。縁諸衆生
欲與其樂。如縁父母妻子眷屬名衆生縁。縁
諸衆生但是五陰生滅法數無我無人名爲法
縁。問曰。法縁不見我人衆生等相。云何行慈。
釋有兩義。一由見無我。念諸衆生妄爲我人
之所纒縛深可哀愍。所以生慈。二念爲生説
如斯法。是即眞利樂。故名行慈。觀五陰空
名曰無縁。問曰。無縁云何行慈。還有兩義。
一由見法空。念諸衆生妄爲虚法之所纒縛。
所以生慈。二念爲生説如斯法。故名行慈。故
維摩言。自念我當爲衆生説如斯之法。是
即名爲眞實慈也。第一義樂利衆生故。問曰。
彼此皆無我人。誰起自念爲衆生説。釋言。經
説幻化不眞。所以名無。不無幻人。故經説
言。譬如幻士爲幻人説。當建是意而爲説法。
故得自念爲其説也。如慈既然。悲等同然此一
門竟
次約人分定。如地持説。衆生縁者。與外道
共。外道亦依世俗淨禪修四無量。彼縁衆生
欲與其樂。故衆生縁與彼共也。法縁無量與
二乘共。二乘亦見五陰法數無我人故。無縁
無量不與聲聞辟支佛共。二乘不能見法性相
畢竟空故此二
門竟
次就慈等辨其通局。通而論
之四無量中皆有三縁。縁諸衆生與樂拔苦。
慶喜等益是衆生縁。但縁五陰而行四等是
其法縁。知無陰法而行四等是其無縁。隨義
分別前三無量是其有行。唯衆生縁故。後一
空行。唯有法縁及與無縁。如此説者前三種
中法縁無縁通攝爲捨。捨有相故。捨中生縁
攝屬前三。與樂中等攝屬慈門。拔苦中等
屬悲門。慶物中等攝屬喜門。其猶六度。通即
六中並含空有。別即前五唯是有行。後一空
行。無量似此此三
門竟
次明大小有具不具。無量
有二。一小。二大。六識七識分別縁修名之爲
小。第八識中無量等益名之爲大。以分別心
縁別彼此不能自然等益一切。故名爲小。眞
心平等無簡彼此。自然等益故稱爲大。大小
相對義別有三。一簡凡異聖。小無量心凡夫
所修唯衆生縁。大無量者賢聖所習破離人
相及法相。故唯有法縁及與無縁。二簡小異
大。凡夫二乘同名爲小。菩薩及佛説之爲大。
小無量心小人所修唯有生縁及與法縁。大
無量心大人所習唯有無縁。以佛菩薩見法
空故。三就實通論。大小就量並具三縁。小
無量中分別之心縁諸衆生欲爲利益是衆生
縁。觀察衆生但是五陰是其法縁。觀陰空寂
名爲無縁。此之無縁望前是大。對後眞行猶
名爲小。故大智論十八空觀名小慧門。眞證
般若名大慧門。此亦同爾。大無量中無心分
別。而能普益一切衆生名衆生縁。故涅槃
中慈益衆生而言。我時實不往彼。慈善根力
令諸衆生見如是事。此即是其大無量中衆
生縁也。雖益衆生而無愛見。故涅槃云。譬如
中行求水草。以愛念故若足不足忽然還
歸。諸佛世尊不如是也。又佛菩薩取捨心亡
而能遍照一切法界名爲法縁。神知交絶而
能常照一切法如名爲無縁。三縁如是第
五門中義別有二。一體用分別。二主伴分別。
言體用者。初一慈行是其徳體。後三徳用。如
維摩説。慈是體故一慈門中統含法界一切
行徳。故彼經言。行寂滅慈無所生故。行不
熱慈無煩惱故。行等之慈等三世故。乃至修
行六度慈等。良以眞實如來藏中恒沙佛法
同一體性互相成故。依之成徳。徳只如是。
一一之中皆備一切。是以慈中得具法界一切
行徳。後三用故隨人化益。故彼經言。何謂
爲悲。菩薩功徳皆與一切衆生共之。何謂爲
喜。有所饒益歡喜無悔。何謂爲捨。有所福
祐無所悕望。此等皆是對人用也。一相如是。
理實四行齊得爲體並得爲用。互相依故此一
門竟
次論主伴。如龍樹言。慈爲如王。餘三隨
從如民隨王。慈心正是與樂之意。故説爲主。
無悲拔苦與樂不成故。悲隨慈無喜除嫉。與
樂不勝故喜隨慈。無捨除礙。與樂不等故捨
隨慈。蓋乃只據一門爲論。理實四行皆得爲
主齊得爲伴。互相隨故第六明其修
之相。於中先就衆生縁説。次就法縁。後就無
縁。衆生縁慈得有二種。一離欲得。二是修得。
離欲得者。衆生本來曾依諸禪修得無量。後
還退失起下煩惱。後修禪定。離下欲時本所
失者今還得之名離欲得。離欲雖得而不現
前。要假方便。譬如有人財在他方。雖復屬
己不得現用要須方便。方便如何。先以觀心
分別衆生以爲七品。親中分三。上中下別。怨
中亦爾。通前爲六。中人爲一。合爲七矣。良
以中人無多階異故合爲一。毘婆娑論及
涅槃經同爲此判。人言分境以爲九品當應
耳。彼涅槃等就怨親中分定所化。地持
論中就苦樂等分定所化。彼苦樂等猶怨親
中。損己名苦猶是其怨。益己名樂猶是其親。
不損不益名不苦樂猶是中人。境別既然。次
對起修。依如成實修慈悲喜。始縁上親終
縁上怨。上親易益上怨之所難與利故。彼宗
所説慈悲及喜究竟成時即名爲捨。先別修
習相状如何。如修慈心品別有七。其第一品
先縁上親欲與上樂。次縁中親欲與中樂。後
縁下親欲與下樂。其第二品是縁中親齊同
上親等與上樂。次縁下親欲與中樂。後縁中
人欲與下樂。如是次第乃至第七。縁彼上怨
齊同上親等與上樂。以心難調七品修習方
能齊益。七中前六修慈方便。第七一品慈行
成就。前六方便直名爲慈。第七一品亦慈亦
捨。與樂名慈。平等名捨。以慈對捨修之既
然。悲喜對捨修之亦爾。唯有拔苦慶物爲異。
若依毘曇毘婆娑等修慈悲喜與成實同。然
彼宗中至第七品唯名慈悲喜行成就。不名
爲捨。以此親想非是中容亡懷心故。以第七
品非是捨故。別須修習。彼法云何。於中亦
有七品差別。其第一品先縁中人而修捨心。
中品人所先無憎愛易行捨故。其第二品縁
下品怨齊同中人。其第三品縁中品怨亦同
中人。其第四品縁上品怨亦同中人。其第五
品縁下品親齊同中人。乃至第七縁上品親
齊同中人。此七品中前六方便。後一捨成。良
以最後上親處成故説捨心爲無貪性。問曰。
何故先捨三怨却捨三親。怨相易除親難捨
故。問曰。慈等愛憐衆生能爲利益可須修習。
捨心亡懷不能深益。何用修乎。釋言。無捨彼
慈悲喜雖復等益多先益親。後方及怨。爲除
是患故須修捨。又若無捨慈悲及喜益親心
易。利怨心難。故須修捨。又若無捨彼慈悲喜
便成愛見。故須修捨毘曇如是。大乘法中多
同毘曇。故地持中慈悲喜外別修捨心衆生
縁行修得如是。次辨法縁。隨義淺深略有
七重。一觀衆生體是五陰事相之法無我無
人。二觀衆生體是五陰生滅法故無我無人。
三觀衆生體是五陰因縁假法如土禾城。但
假因縁無我無人。四觀衆生體是五陰妄相
之法如揵闥婆城。誑相似有無我無人。五觀
衆生妄想有法如夢所見無我無人。六觀衆
生體是眞實集用五陰。如夜所見皆報心作
如波水作。亦如有人見繩爲蛇蛇是繩作。五
陰如是無我無人。七觀衆生體是眞實如來
藏性縁起法界無我無人。如是觀察名修法
縁。次辨無縁。於中有四。一觀五陰假有性無
如土*禾城縁假無性。二觀五陰妄相本無如
揵闥波城遠觀似有近觀本無。非直無性亦
無城相。三觀五陰情有理無如夢所見。但出
妄心心外無法。四觀五陰眞法所集。窮其本
性體是眞如。古今常湛不起不滅。如是觀察
名修無縁。修得如是第七門中就處分別。
於中有四。一所依處。二所縁處。三修起處。
四成就處。所依處者。四無量心依禪定起。論
説不同。毘婆娑中有一論師説。四無量唯依
四禪中間禪起。餘皆不依。*復有論師説。四
無量依於四禪未來中間六地禪起。非四無
色。就所依中初禪二禪無悲無量。悲與喜違。
彼處有喜。是故無悲。未來中間三禪四禪無
喜無量。彼處地法無喜受故。慈捨二行六地
倶起。此前兩家雜心論中擧束對破。雜心
所立亦説無量依六地禪。慈喜及捨與前所
列第二家同。悲行有異。彼説悲行念衆生心。
喜者是其慶衆生心。兩不相返故。初二禪亦
得起悲。何故不説依無色定。彼宗無量縁欲
界生。無色不縁下有漏故。是以不依。成實法
中四無量心具依八禪。故彼論言。是無量心
三界皆有。問曰。喜心在初二禪。三禪已上云
何得有。成實釋言。我不説喜是喜根性。但
爲利生心。得清不濁説名爲喜。故上有之。
問曰。云何知依四空亦起無量。成釋言。
説修悲生於空處。喜生識處。修捨生於無所
有處。明知通依。問曰。經中不説無量生於非
想。非想應無。釋言。彼有微故不説。大乘所
論凡夫二乘及小菩薩所修無量與毘曇同。
佛大菩薩四無量心具依八禪。問曰。地論説
慈心等欲色界中受正習果。非無色界。云何
説言諸佛菩薩具依八禪。釋言。彼依世間相
説。所以無過。云何得知。如無色定如經中
説。修習悲心生於空處。乃至修捨生無所有。
不説餘人。成實取此。非阿毘曇道理不應。所
依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縁處。無量縁於衆生而起
依如毘曇四無量心唯依欲界衆生而起。非
上二界。以欲界中有苦須釋故偏縁之。上界
無苦所以不説。成實法中通縁三界。故彼論
言。有論師説。無量但縁欲界衆生。是事云何。
答曰。何爲不縁餘者。佛説慈心普覆一切。豈
獨欲界。又色無色諸衆生等亦有退沒墮惡
道等。何爲不縁。然成實中雖説無量通縁三
界止一三千不論十方。諸佛菩薩無量寛廣
盡衆生界。悉皆普縁此二
門竟
次明起處。隨身修
起名爲起處。依如毘曇身在欲界起四無量。
非上二界。何故如是。雜心釋言。慈治瞋恚。
悲止害覺。喜除嫉妬。捨除貪恚。此皆欲界煩
惱對治故欲界起。又慈欲與苦衆生樂。餘三
隨助。欲界有苦故欲界起。上界無苦是以不
生。就欲界中三天下人能起無量。餘皆不修。
何故偏在三天下修非欝單越。由説起故。何
故唯人非餘四趣。人多方便故能修起。天多
著樂不肯修習。三塗難處不能修起。故非餘
趣。成實三界皆得修起。彼問曰。有論師説。
欲界現入。是事云何。答曰。不然。一切生處
皆能現入。彼復問言。若在上界亦得修起。即
上界死還上界生。報應無盡。釋言。上界雖
得修起亦有退失。故還生下。大乘亦説。三
界倶起。菩薩所在常修習故此三
門竟
次辨成處。
隨身不失名爲成處。依如毘曇四無量心性
是有漏。在下成上。生上失下。以是義故依於
初禪未來中間所修無量但未退失。大梵已
還隨身何處皆得成就。生上界失。依二禪者
二禪已還一切處成。乃至依於四禪起者四
禪已還一切處成。生上即失。成實法中有漏
生上不失於下。上得寄起下地法故。以是義
故依一切禪所修無量但未退失。於三界中
隨身何處皆得成就。故彼成實無量品云。於
一切處有一切矣。大乘亦爾。菩薩所修隨身
何處常成就故第八門中明無量心大小不
同。略有十二。一心體不同。小無量心六識
七識以之爲體。大無量心眞識爲體。二心法
不同。小無量中慈之與悲是無瞋性。喜是受
性。捨貪性。大無量心是智慧性。故雜心
云。大悲是慧。一切無量皆大悲攝故。餘三種
亦是慧性。以慧證入法界門中化益法門説
爲慈等。故名爲慧。隨用義分與小相似。三
漏無漏別。小無量心一向有漏妄爲體故。大
無量心一向無漏。眞爲體故。四常無常別。小
無量心一向無常。妄爲體故。大者是常。眞爲
體故。五心縁不同。小無量心攀縁分別。大無
量心心如虚空。無一分別而能普益一切衆
生。六行縁不同。如涅槃説。無量有四。一縁
而非自在。普縁一切名之爲縁。不能自在與
其利樂名非自在。二自在而非縁。如縁父母
妻子眷屬與樂無礙名爲自在。所益不廣稱
曰非縁。三者非縁亦非自在。如聲聞等縁小
境界。故名非縁。不能與樂名不自在。若縁小
境即非無量。何故經言有無量心而非縁乎。
釋言。此是無量中分亦名無量。如一比丘僧
中分故亦名爲僧。四亦縁亦自在。普縁一切
名之爲縁。與益無礙稱曰自在。四中前三是
小無量。後一是大。七依法不同。小無量心依
世法成。大無量心依眞諦成。故涅槃云。捨
世諦慈得第一義慈。第一義慈即是佛性。故
涅槃云。慈即佛性菩提涅槃常樂淨等。八成
徳不同。小無量心一行一縁。大無量心徳體
圓通。一一門中曠備法界一切行徳。如
摩説。九起行不同。小無量心出生小善。大無
量心能生一切功徳善根。故涅槃中説。慈能
生一切諸行。地持亦爾。十功能不同。如
心説。小無量心能縁不能度。大無量心能縁
能度。又小無量能度小苦小惡衆生。大無量
心能度大苦大惡衆生。十一位分不同。小無
量心位在世間。大無量心位在出世。所謂無
量初地已上。故涅槃云。因世無量得出世無
量。是故出世名大無量。十二在人不同。如
雜心説。小無量心與二乘共。大無量心不
與聲聞辟支佛共。四無量心辨之麁爾
  四無礙義七門分別釋名一 辨相二 隨義
具論三 相對辨四 大小有無五 大小不同六 
對力無畏彰別本末七
第一釋名。四無礙者起説智也。説智不同。一
門説四。四名是何。一法無礙。二義無礙。三辭
無礙。四樂説無礙。所言法者。汎釋有二。一
軌則名法。二自體名法。知法無滯名法無礙。
義無礙者。汎釋有四。一所以名義。二義用
名義。三義利名義。四徳義名義。知義無滯名
義無礙。辨法之言目之爲辭。於辭自在名辭
無礙。語稱物情名爲樂説。於樂自在名樂説
無礙。此四經中亦名四辨。若別分之無礙是
智。辨是口業。智於諸法知無滯礙。故名無
礙。言辭辨了故稱爲辨。通即心口倶名無礙。
齊稱爲辨。智於諸法知無滯礙。故名無礙。知
法辨了故復名辨。口於諸法説無障礙名爲
無礙。言辭辨了故復稱辨。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辨其相。此四種中隨相別分前二是智。後二
是説。智中窮本唯一知法。就智法中上窮
深故別分義。説中窮本其唯一辭。辭中善巧
故復分樂。通而論之四倶是智。智之所照四
倶是法。依智起言四倶是説。故地經言。四
無礙智起言辭説。今先就法辨其四種。餘類
可知。辨法不同略有四門。一教法爲法。二諦
爲義。依此法義隨方言音辨宣之儀用之爲
辭。辭中差別能應物情名爲樂説。二世諦爲
法。眞諦爲義。於世諦中色等諸法各有自體。
故名爲法。又復世諦顯眞之軌亦名爲法。眞
諦之理有深所以。故號爲義。一切教法名之
爲辭。隨方言音辨宣之儀名爲樂説。三眞諦
爲法。世諦爲義。眞諦是其諸法自體故名爲
法。世諦是其顯眞所以。故説爲義。又復義用
亦名爲義。辭樂如上。四歴法分別一一法中
皆具四種。如地經説。如一色中總相論色名
之爲法。色中差別目之爲義。隨方説儀稱之
爲辭。辭中差別即名樂説。如是一切。上來所
辨通皆是法。依法正知。悉皆是智。依此起
言。四倶是説。辨相麁爾此二
門竟
次隨門別具義
論之。法無礙中具有五種。一知教法名法無
礙。故地經中知修多羅名法無礙。如是一
切。二知世諦名法無礙。故地經中知色等法
名法無礙。三知第一義名法無礙。故地經中
知法無性名法無礙。如是一切。四知因行名
法無礙。故地經中知菩薩行名法無礙。五知
徳名法無礙。故地經中知佛法身名法無
礙。如是一切。義無礙中具亦有五。一知教中
解釋所以名義無礙。故地經中知解釋相名
義無礙。二知世諦名義無礙。故地經中知法
生滅名義無礙。三知第一義名義無礙。故地
經中知如實境名義無礙。四知因行名義無
礙。故地經中善知十地義差別相名義無礙。
五知果徳名義無礙。故地經中知佛色身時
事相等名義無礙。辭無礙中具義有五。一知
名無盡起説自在名辭無礙。云何無盡。如
嚴經名號品説。四諦名字一世界中有四十
億那由他別。一切世界差別例然。如來名字
一世界中有百億萬。一切世界差別類爾。以
此類餘諸法名字齊應無盡。二得解知一切
衆生語言三昧。隨以何言起説自在名辭無
礙。三得無礙法&T045006;聲相起説自在名辭無礙。
四得聞持持一切教起説自在名辭無礙。五
得義持持一切義起説自在名辭無礙。樂説
無礙差別有五。一知義不同稱情樂説。二知
教不同稱情樂説。三知諸法名字不同稱情
樂説。四知方言不同稱情樂説。五以無礙法
&T045006;圓音稱情樂説。具義如是此三
門竟
次就諸法
相對辨異。法義相對略有十四。一就能詮所
詮分異。知一切教名法無礙。知諸法義名義
無礙。故地持云。於法章句修慧不謬名法
無礙。法相不謬名義無礙。二就能説所説分
異。如地經説。知力無畏不共佛法大悲智
行轉法輪徳名法無礙。知所説法名義無礙。
三就教中總別分異。如地經説。總知如來所
轉法輪名法無礙。知佛所説八萬四千音聲
差別名義無礙。四就教中本末分異。如
經説。知修多羅名法無礙。知解釋相名義無
礙。五就二諦觀入分異。如地經説。知世諦
中色等諸法名法無礙。知眞諦中如實智境
名義無礙。六就二諦淺深分異。亦得名爲體
用分異。眞諦名體。世諦名用。如地經説。知
法無性名法無礙。知法生滅名義無礙。七就
諸法總別分異。如地經説。總知一切諸法自
相名法無礙。知法差別名義無礙。八就諸法
約時分異。如地經説。知現在法名法無礙。知
過未法名義無礙。以過未法顯今所以。故説
爲義。九就諸法別智分異。如地經説。法智
知法名法無礙。比智知法名義無礙。十就諸
乘權實分異。如地經説。知實一乘名法無礙。
知權説三名義無礙。涅槃經中知三乘別名
法無礙。知實一乘名義無礙。十一通就諸乘
淺深分異。知三乘人第一義智名法無礙。知
三乘人世諦之智名義無礙。故地經説。知第
一義無我慢相名法無礙。知世諦中無我慢
相名義無礙。三乘上人證理之慧名第一義
無我慢相。知陰界等名世諦中無我慢相。十
二偏就大乘因中實相分異。知諸地實名法
無礙。知諸地相名義無礙。故地經説。知菩
薩行名法無礙。知説十地義差別相名義無
礙。十三偏就大乘果中體徳分異。知涅槃體
名法無礙。知佛法身解脱般若三徳差別名
義無礙。故涅槃云。法者所謂大般涅槃。義謂
法身解脱般若。十四偏就大乘果中體用分
異。如地經説。知佛法身名法無礙。知佛色身
時事相等名義無礙。法義相對實有無量。且
論斯耳。就辭樂相對分異略有七種。一同體
義分。以言顯理名之爲辭。辭中差別隨人所
好即名樂説。地經論中多依此門。二總別分
異。總説名辭。別説名樂。故地經言。次第不
斷名爲樂説。三多一分異。一名顯法名之
爲辭。多名顯法隨人異樂名爲樂説。故地經
言。於假名法以假名説。名之爲辭。不壞前
名異假名説名爲樂説。四麁妙分異。於惡衆
生麁言呵識唯得名辭。妙言説法令人愛好
方名樂説。五所隨分異。如地經説。隨音異説
名之爲辭。隨心異説名爲樂説。六自他分異。
諸佛菩薩隨自意語名之爲辭。隨他意語説
之爲樂。是二種語如涅槃説。七約法分異
亦得名爲約智分異。如地經説。依於世諦正
見説法名之爲辭。依第一義不倒説法名爲
樂説。此據教授觀入時語。亦得宣説眞諦名
辭説世稱樂。辭樂之異理亦無量。且説斯耳
此四
門竟
次明大小有無之義。通而論之大小皆
有。小乘法中唯是利根阿羅漢得。餘者皆無。
大乘法中種性已上一切皆具。若復通論十
信菩薩亦分得之。隱顯別論大有小無。故
槃云。聲聞縁覺無四無礙。問曰。經説。摩訶
撜絺羅四無礙第一。今云何言小乘中無。釋
有兩義。一多少分別。小乘所得少故名無。如
河少水名爲無水。此亦如是。故經説言。聲
聞之人或有得一。或復得二。若具得者無有
是處。以不具故宣説其無。大具得故説有無
礙。二取捨分別。小乘之人於法取著。不能自
然等照諸法。故無無礙。諸佛菩薩心無取著。
自然等照一切諸法。故有無礙。故涅槃云。有
取著者即無無礙。無取著乃有無礙。問曰。
就通宣説大小齊得應好。何須就別言小不
得。釋言。爲顯四無礙智是上功徳。小乘人
中得之者尠。設有得者不具不勝。是故就
別道其不得。問曰。無礙就別唯大不在小者
戒定慧等亦如是不。釋言。齊類理亦無傷。但
戒定等是通行門。凡聖大小咸皆得之。四無
礙智是上行門。上人方有。是故設通唯通小
乘利根羅漢。彰勝隱劣唯在大乘。問曰。無礙
是上功徳得通聲聞。力無畏等何不如是。釋
言。力等是上上門故小乘人一向不得。然徳
階降相非一准。或有功徳。唯佛有之。如
持説。謂斷諸習及佛一切種妙智等。或有功
徳。佛菩薩有。餘者皆無。謂首楞嚴定及不
思議解脱門等。或有功徳。唯佛菩薩利羅漢
有。餘人皆無。謂四無礙・無諍・願智・邊際智
等。或有功徳。唯佛菩薩聲聞縁覺四人有之。
謂三明等。或有功徳。唯佛菩薩聲聞縁覺那
含人有。謂滅盡定。或有功徳。唯是三乘
聖有之。謂三無漏根。或有功徳。凡聖皆行。
謂戒定等。徳門不同非可一類。不得相並
此五
門竟
次明大小不同之義。不同有六。一體
性不同。二依地不同。三縁境不同。四縁心不
同。五開化不同。六起説不同。體不同者。小
乘無礙十智爲體。言十智者。謂四諦智・法智・
比智・盡智・無生智・等智及他心智。如龍樹
説。辭法無礙唯等智性。以縁名故。樂説無礙
具九智性。除一滅智。滅智縁無不縁衆生根
欲性等隨樂説故。義無礙者。具十智性。十智
所縁皆是義故。大乘法中莫不皆是一如實
智。何者如實。如地持釋。謂清淨智一切智
無礙智是如實智。何者是其依地不同。地謂
九地。欲界八禪是其九也。如龍樹説。小乘
法中義及樂説在於九地。九地所知皆是義
故。義無礙智在於九地。依九地心縁諸衆生
根欲性等爲他説故。樂説無礙亦在九地。問
曰。若言依四空定得縁衆生根欲性等起樂
説者。依彼得起他心通不。釋言。不得。論説
五通在於四禪不在餘定。故依四空雖縁衆
生根欲性等起於樂説不能明見。故無他心
通。法辭無礙縁名起故唯在欲界及初禪地。
雜心所説在於欲界及四禪地。大乘法中諸
佛菩薩起用自在。四無礙慧齊依九地。何者
是其縁境不同。聲聞之人但縁小乘十二部
經名法無礙。縁陰界入四眞諦等名義無礙。
雖知陰等總相麁知不能深細。説小乘法名
辭無礙。説小乘法應小乘心名樂説無礙。諸
佛菩薩知一切法名法無礙。知一切義名義
無礙。説一切法名辭無礙。説一切法應一切
心名樂説無礙。此等如前第三門中具廣分
別。何者是其縁心不同。聲聞之人於法義等
分別攀縁名爲無礙。諸佛菩薩深證實性捨
離妄想。無念無縁而能普照一切法界名爲
無礙。何者是其開化不同。如地經説。菩薩
或以一音説法。令衆生解即得解了。言一音
者。或隨方言。或隨法別。以論一也。或種種
音説令一切大衆生解即解了。言種種者。或
隨方言。或隨法異。彰種種也。或放光説令
生解了即得解了。或以一切風鈴樹等宣説
法音。令人解了即得解了。何者是其起説不
同。不同有六。一音聲不同。諸佛菩薩有法
&T045006;聲無心分別。自然普應諸衆生心而爲説
法。聲聞不能二方言不同。諸佛菩薩得解衆
語言三昧。能隨一切差別爲説。聲聞不能。三
名字不同。諸佛菩薩知名無盡一一法中無
量名説。聲聞不能。四現説不同。諸佛菩薩
或以口言而現説法。或於自身諸毛孔中而
現説法。或但放光而現説法。或依一切風鈴
樹等而現説法。聲聞不能。五所説不同。如
地經説。十方一一微塵之中。各有無量不
可説界塵數法門。諸佛菩薩能具宣説。聲聞
不能。六廣狹不同。諸佛菩薩身充法界一時
説。聞聲不能。此六合爲起説不同。大
小不同差別如是此六
門竟
次以無礙對力無畏
彰其本末次第之義。徳實同體無有前後。隨
相起用非無本末次第之義。本末有二。一十
力爲本。依十力故起四無礙爲衆説法。依力
無畏破諸外道説四無畏。依十力故起一切
智漏盡無畏。依四無礙能説法故起後二種。
能説彰道及盡苦無畏。二十力爲本。依十
力故起四無畏。以有力故於他不怯。依四
無畏起四無礙。以不畏故能爲他説。故
樹言。依十力故説四無所畏。以四無畏莊嚴
十力。依四無畏説四無礙。以四無礙莊嚴無
畏。四無礙義略辨麁爾
  菩薩四無畏義
菩薩無畏如大智論説。化心不怯名爲無畏。
無畏不同。一門説四。四名是何。一總持不忘
説法無畏。二盡知法藥。及知衆生根欲性心
説法無畏。三善能問答説法無畏。四能斷物
疑説法無畏。言總持者。略有二種。一者聞持
能持教法。二者義持能持衆義。以此二種不
妄名義。故無所畏。言知法藥及根性者。藥有
二種。一世間法。二出世法。世法有三。一欲
界法。二色界法。三無色界法。出世亦三。一
聲聞乘法。二縁覺乘法。三大乘法。所知根性
准法可知。於此具了故無所畏。能問答者。一
切異見皆能摧破。一切正法悉能&T072579;請。名爲
能問。無量衆生一時問難。一一衆生爲無量
問。菩薩一時悉能酬對名爲能答。以有此能
故得無畏。能斷疑者。善解説義巧開物心
名能斷疑。以有此能故得無畏。四中初一依
陀羅尼説法無畏。後三依智説法無畏。菩薩
無畏辨之略爾
  四攝義五門分別釋名一 辨體二 約對六
度共相收攝三 就位分別四 次第五
第一釋名。言四攝者。化他行也。化行不同。
一門説四。四名是何。一布施攝。二愛語攝。三
利行攝。四同利攝。言布施者。以己財事分
布與他名之爲布。輟己惠人目之爲施。因其
布施縁物從道名布施攝。問曰。此與檀度何
別。釋言。體一隨心分異。異相如何。直爾與
財説爲檀度。因施授道名布施攝。此地持中
名隨攝方便。彼説愛語以爲正攝。布施順彼
故名隨攝。愛語攝者。美辭可翫令他愛樂名
爲愛語。因其愛言縁物從道名愛語攝。此地
持中名攝方便。以此愛語正授善法名攝方
便。利行攝者。經中亦名利益攝也。勸物起
修名爲利行。以道潤彼故云利益。因利縁物
名利行攝。此地持中名度方便。勸修可行度
離生死故名爲度。同利攝者。名字不定。或名
同事。或云同行。或稱同利。通釋是一。於中
別分同事最下。菩薩爲化先同衆生苦樂等
事名爲同事。同行爲次。菩薩爲化亦與衆生
同修諸善名爲同行。同利最上。化物成徳
同菩薩名爲同利。因同縁物名同利攝。此地
持中名隨順方便。巧隨衆生聞修所行故名
隨順。名義如是此一
門竟
次辨體相。此四窮本莫
不皆用巧慧爲體。隨別論之非無差參相。如
何。布施攝中差別有四。一者財施。二者法
施。三無畏施。四報恩施。菩薩思願與無貪倶
起身口業。捨所施物濟慧貧乏名爲財施。以
法授與名爲法施。濟拔厄難名無畏施。菩薩
先曾受他恩慧。今還以其財法無畏酬報彼
恩名報恩施。用此四種爲布施攝。愛語攝中
論其語體離口四過。與衆生語是愛語體。故
地持云。可喜語眞實*語如法*語義饒益
*語與衆生語是愛語性。言可喜者。不惡口
也。言眞實者。不妄語也。言如法者。不倚語
也。義饒益者。不兩舌也。以此對人説法授益
名與衆生語。若就所説要唯二種。如地持説。
一隨世間語。所謂慰問呪願讃嘆。二正説法
語。謂説一切徳相應法。以此二種爲愛語體。
問曰。愛語所説之法與布施中法施何別。釋
言。相同隨心分異。爲令衆生受法從道説爲
法施。爲使衆生樂其法言而受化者判爲愛
語。利行攝中就行有二。一離惡攝。二集善
攝。隨人有四。如地持説。一無徳善人方便隨
順。二有徳善人稱揚讃嘆。三易調惡人呵責
折伏令其改悔。四難調惡人神力降伏令其
捨惡。此四人中對前二人集善攝取。對後二
人離惡攝取。用此諸行爲利行體。問曰。愛語
説法授人利行亦爾。有何差別。釋言。直爾説
法授與是愛語攝。依所説法勸之起修名利
行攝。同利攝中道義別分同事有二。一苦
事同。二樂事同。此二具廣如地持論。同行
有二。一集善行同。二離惡行同。同利有二
一自分徳同。二勝進行同。故地持言。此義
此善若等若勝。授與衆生悉與己同是名同
利。用此諸行爲同利體。問曰。利行勸人起行。
同行之中亦勸起行。有何差別。釋言。直爾勸
他起修名利行攝。自作勸他名爲同行。體相
如是此二
門竟
次對六度共相收攝。經論不同
地持論中就初檀度説布施攝。就中四種
説同利攝。以己所行勸他修故。般若之中
具足四攝。以慧方便起諸行故。依阿差未經
布施攝中具一切諸度無極。以布施中具有
財法無畏施故。財施攝檀。無畏施中攝戒攝
忍。以此不害不惱他故。法施攝餘精進禪慧。
布施攝中具此三義。故攝諸度。愛語攝中攝
戒攝忍。良以愛語離口四過戒分所收。故攝
戒度。以愛語故不毀不罵。故攝忍度。利行攝
中攝精進度。以彼利行懃化衆生故攝精進。
同利攝中攝禪攝慧。所成定慧與人同故。又
更別分布施攝檀。如地持説。餘三如向阿差
經説此三
門竟
次就位論。理實四攝遍通諸
位。隨義且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經*經
不同。如地經中。菩薩初地布施愛語二攝増
上。第二地中愛語増上。第三地中利行増上。
第四地中同利増上。五地已上四攝齊等。何
故初地布施愛語二攝増上。釋言。初地檀行
利他。彼能財施故施増上。彼修法施故愛語
増上。何故二地愛語増上。彼地持戒離口
四過。是愛語攝故。二地中愛語増上。何故
三地利行増上。彼於衆生修習十種救度之
行。故三地中利行増上。何故四地同利増上。
彼四地中不捨衆生修行道品。故四地中同
利増上。依阿差末經布施在放初地之中。愛
語在於二地已上。利行在於八地已去。同利
在於第十地中。故彼經言。布施攝者。名初發
心。愛語攝者名已修行。利行攝者名不退轉。
同利攝者名一生補處。初地之中菩提心起
名初發心。彼地檀勝故。布施攝在彼地中。二
地已上所起修道名已修行。初修持戒離口
四過説爲愛語。故愛語攝在彼地中。八地已
上法流水中趣佛無間名不退轉。第八地中
淨土化生。第九地中辨才益物説爲利行。故
利行攝在彼地中。第十地中去財不遙名一
生補處。彼地所得上同如來名爲同利。又十
地中與一切生同善根藏亦名同利。故同利
攝在彼地中。位別如是此四
門竟
次明因起次第
之義。徳實同時。隨人別化亦無次第。今且約
就修入起用化益一人以論次第。於中略以
三門分別。一修入次第。施除外慳。其行易
爲故先行施。愛語攝者離口四過。戒分所攝
行故。次難作故布施後明修愛語。利行攝者。
是集善行離惡易成集善難就。故愛語後明
修利行。因前利行成就功徳與他上地諸菩
薩同。故利行後明其同利。故地持云。有菩
薩同利。如是同利不示他。己所成徳與他
上地諸菩薩同。名有同利。不須顯示己徳化
彼名不示他。二起用次第。先明同事。菩薩尊
高衆生卑下。彼我殊淳無由攝化。菩薩爲化
迂徳從彼現與彼同。名爲同事。故先明之。
地持言。有菩薩不同利示同利。菩薩實徳
不與彼同名不同利。現化同彼名示同利。於
門中先後不定。何故如是。所化之人有
貧有惡。若對貧人先行布施濟其貧苦。次行
愛語授之以法。後明利行勸物起修。若對惡
人先行愛語化令捨惡。次行布施隨順資養。
後以利行勸令起修。地持論中多從後義以
論次第。三攝益次第。此就一人以論攝受益。
其中次第與初門同。先以布施攝取其身。次
以愛語攝取其心令生信解。次以利行化之
起行。因其利行化彼成徳與菩薩同。故次第
四明其同利。故地持言。有菩薩同利示同
利。菩薩爲他先與彼人同修所行名有同利。
彼所化者。同修成徳示同菩薩名示同利。四
攝之義辨之麁爾
大乘義章卷第十一


大乘義章卷第十二
 遠法師撰 
淨法聚因法中。此卷有三十一門五願義 五戒
義 五品十善義 五停心義 五聖支定義 五聖智三
昧義 五智義 五忍義 五種菩提義 五種方便義 
五種善法義 五行義 五生義 五無量義 五徳擧罪
義 五種教誡義 六波羅蜜義 六念義 六種決定義
六妙行義 六種善法義 六和敬義 六修定義 六三
昧義 六攝義 七善律儀義 七淨義 七財義 七種
大乘義 七地義 七戒齊義
  五願義
五願之義出地持論。求義名願。願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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