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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裂網疏 (No. 1850_ 智旭述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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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法相應。不更滅也。所謂不相應心滅者。
但是有漏種子滅耳。若無漏種。則恒爲菴摩
羅識所持。盡未來際。永不滅也。初正分別

 二問答釋疑
問。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言
滅 此正欲顯染心種現可滅。淨心種現不
滅。故設問以發起之也
答。實然。今言滅者。但心相滅。非心體滅 心
相。即指染相。心體。即指染淨所依非染非淨
之本體也。染亦依體。以違體故。但名爲相。淨
亦有相。所謂眞如相大。以順體故。直名爲體

如水因風。而有動相。以風滅故。動相即滅。非
水體滅。若水滅者。動相應斷。以無所依之水
無能依
故。以水體不滅動相相續 水。喩
心體。風。喩無明。動。喩心相也
衆生亦爾。以無明力。令其心動。無明滅故。動
相即滅。非心體滅。若心滅者。則衆生斷。以無
所依。無能依故 無明令其心動。猶如因風
起波。則八識及諸心所。皆動相也。無明滅故。
染動相滅。非心體滅。如風息波滅。水體不滅。
則四智相應心品。皆如水也。若心滅則衆生
斷者。如來名爲無上衆生。若無所依之四智
心體。則無能依之假名如來故
以心體不滅。心動相續 梁云。以體不滅。心
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是知但滅染相。名爲不動。而四智心品。即是
眞如相大。恒起眞如用大。仍可名爲心動相
續矣。然由了達無動而動所以動無動相。不
同世諦境界作用。非一切衆生心意識所能
思量也。初明染淨生滅竟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三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四
 靈峯蕅益沙門智旭述 
 二明染淨熏習四。初總標熏習義。二釋熏
習染法。三釋熏習淨法。四結判斷與不斷。今

復次以四種法熏習力故。染淨法起。無有斷
絶。一淨法。謂眞如。二染因。謂無明。三妄心
謂業識。四妄境。謂六塵 一淨法謂眞如者。
擧凡無漏種子現行。及心心所所依理性。並
名眞如。蓋理性固即眞如。而無漏種現。順眞
如故。亦即名眞如也。二染因謂無明者。唯指
不共無明。謂恒行不共。即第七識相應之法
癡。獨行不共。即第六識相應之迷理無明。或
是分別。或是倶生。通爲一切染法所依。故名
爲染因也。三妄心謂業識者。通指八識心體。
及彼相應心所之體。依之能起見相二分。以
有動轉。故名業也。四妄境謂六塵者。通指心
心所之相分。總不出於六塵。即是所縁縁也」
熏習義者。如世衣服。非臭非香。隨以物熏。則
有彼氣 衣服非臭非香。喩隨縁不變之性。
本自非染非淨也。以臭物熏。則有臭氣。喩不
變之性。隨於染縁。有染相也。以香物熏。則有
香氣。喩不變之性。隨於淨縁。有淨用也
眞如淨法。性非是染。無明熏故。則有染相 
性徳眞如。雖非染淨。以無染故。且名淨法。譬
如未熏之衣。意指無覆無記識而言之。本是
全體眞如。故即名眞如也。無明熏故有染相
者。從所熏染種。起染法現行。具如前文所明
三相六相等也
無明染相。實無淨業。眞如熏故。説有淨用 
無明染相。通指無明所起心心所等。亦是眞
如擧體所成。性非染淨。特以既受染熏。譬如
臭衣。故無淨業也。眞如熏故者。是以修徳無
漏淨法而熏習之。如以香熏彼臭衣也。説有
淨用者。譬如因除臭氣。方顯香之用也。夫有
染相。必有染用。而染用流轉生死。過失深重。
故不言之。夫有淨用。必有淨相。而淨相冥合
淨體。非世所測。故不言之。初總標熏習義

 二釋熏習染法二。初正明熏義。二釋義差
別。今初
云何熏習染法不斷。所謂依眞如故。而起無
明。爲諸染因。然此無明。即熏眞如。既熏習
已。生妄念心。此妄念心。復熏無明。以熏習
故。不覺眞法。以不覺故。妄境相現。以妄念心
熏習力故。生於種種差別執著。造種種業。受
身心等衆苦果報 衆生無始已來。法爾有
八種識。此八種識及諸心所。眞故相無別。其
體即一法界。亦名眞如。眞如爲迷悟依。由無
始來從未悟故。第七識起迷理無明不如實
知眞法本一。故云依眞如故而起無明。爲諸
染因也。若謂先有眞如。方起無明。由有無明。
方有阿頼耶識。由有阿頼耶識。方有前七轉
識。則衆生有始。何異冥初生覺之外道耶。然
此無明即熏眞如者。謂一念無明現行。即熏
於藏識中。成無明種。藏識體即眞如。譬如動
水之時。即動濕性。故云熏眞如耳。此約識與
眞如非異言之。然水雖動。濕性不改乃是隨
縁不變之體依於此義。唯識復言不熏眞如。
是約識與眞如非一言之。正可互顯妙理。無
違妨也。既熏習已生妄念心者。依生滅門。俗
故相有別。則有八識及諸心所。體用四分。種
現差別不同。然此差別。悉皆無性。由無明故。
不達無性。生第六識相應之差別法執。名爲
妄念心也。此妄念心復熏無明者。第八識中。
既本有無明種子。令第七識。念念起於迷理
無明現行。而此第六識之法執妄念現行。熏
於第八本識。自成妄念種子。又能助彼無明
種子勢力。故即名爲熏無明也。以熏習故不
覺眞法者。從於法癡。更起我癡等也。以不覺
故妄境相現者。由我癡故。乃現三界分段生
死六塵境也。以妄念心熏習力故。生於種種
差別執著者。即界内界外見思諸惑也。造種
種業者。有漏善惡不動業。無漏偏眞等業也。
受身心等衆苦果報者。分段變易二種生死
也。然雖惑業苦三。循環不息。究其根原。止由
無明迷眞法界。而無明無體。不離眞如本覺
之性。如人眠夢。夢中受於無量輪迴。俄然睡
醒。空無所得。若無醒時之心。安有夢心。若非
研此夢心。何處別覓醒時之心也哉
 二釋義差別
妄境熏義。有二種別。一増長分別熏。二増長
執取熏 妄境本唯心現。由不了故。還熏於
心。一増長分別熏。即助界内界外見惑。二増
長執取熏。唯助界内思惑。若助界内見思。令
諸凡夫不出生死。若助界外見惑。令二乘人
速求涅槃
妄心熏義。亦二種別。一増長根本業識熏。令
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受生滅苦。二増長
分別事識熏。令諸凡夫受業繋苦 界外見
思。増長業識。受變易生死。名之爲生滅苦。界
内見思。増長事識。受分段生死。名之爲業繋

無明熏義。亦二種別。一根本熏。成就業識義。
二見愛熏。成就分別事識義 法癡名根本
熏。我癡名見愛熏也。二釋熏習染法竟
 三釋熏習淨法二。初正明熏義。二釋義差
別今初
云何熏習淨法不斷。謂以眞如熏於無明。以
熏習因縁力故。令妄念心厭生死苦。求涅槃
樂。以此妄心厭求因縁。復熏眞如。以熏習故。
則自信已身有眞如法。本性清淨。知一切境
界。唯心妄動。畢竟無有。以能如是如實知故。
修遠離法。起於種種諸隨順行。無所分別。無
所取著。經於無量阿僧祇劫。慣習力故。無明
則滅。無明滅故。心相不起。心不起故。境界相
滅。如是一切染因染縁。及以染果心相都滅。
名得涅槃。成就種種自在業用 眞如。指本
識中無漏種子。及佛菩薩果中勝用。此二並
順眞如法性。故皆名眞如也。種子内熏爲因。
諸佛菩薩外熏爲縁。只此内因外縁。並不離
於衆生現前介爾之心。以此心性。實無外故。
以無始無漏種子。不離現前心性故。以十方
諸佛菩薩。皆證衆生心性。不在衆生心性外
故。言熏於無明者。一是諸佛菩薩外熏。熏第
六識及前五識。令其見色。聞聲。嗅香。讀誦。
身蒙光照。或手摩頭。或衣覆體。意識領受。以
此現行熏成種子。二是無漏種子内熏。令其
信受。不疑不謗也。令妄念心厭生死苦求涅
槃樂者。即是起於有漏聞思修慧也。以此妄
心厭求因縁復熏眞如者。謂有漏聞思修慧。
内則増長無漏種子勢力。外則感扣諸佛菩
薩慈悲也。自信己身有眞如法等者。信成就
發心也。以能如是如實知故等者。解行發心
也。無所分別等者。證發心也。無明滅故心相
不起等者。證佛根本智也。成就種種差別業
用者。證佛後得智也
 二釋義差別二。初釋妄熏義別。二釋眞熏
義別。今初
妄心熏義有二種。一分別。事識熏。令一切凡
夫二乘厭生死苦。隨已堪能。趣無上道。二意
熏。令諸菩薩發心勇猛。速疾趣入無住涅槃
 一分別事識熏者。謂或秉三乘共教。不知
七八兩識。但以第六意識修生空觀。破見思
惑而取涅槃。或秉大乘漸教。雖知七八兩識。
但以見思重故。畏生死故。先依第六識修生
空觀。次第乃修法空觀等。故云隨已堪能。然
此外凡内凡菩薩。固是趣向菩提。即彼二乘。
亦必從權入實。故總云趣無上道也。二意熏
者謂或是漸教菩薩。入淨心地。轉第七識。令
與平等性智相應。任運流入大涅槃海。或是
頓教菩薩。從初便觀動心即不生滅。即得入
眞如門。所謂能觀一切妄念無相。則爲證得
如來智慧。雖此能觀之心。仍是第六意識。而
即以根本無明爲所觀境。故名爲意熏也
 二釋眞熏義別三。初標。二釋。三結判。今

眞心熏義。亦二種別。一體熏。二用熏 只此
心性眞如之體。佛與衆生。平等無二。雖本無
二而一一佛。一一衆生。乃至一一微塵。各全
攬眞如爲體。非是眞如少分。雖一一佛。一一
衆生。乃至一一微塵。並是眞如全體。然非有
多眞如。此乃不可思議一心法門。譬如千燈
共照。互遍互含。無雜無障礙也。故約佛言。則
一切衆生。並是佛心内之衆生。以佛心竪窮
横遍更無外故。約衆生言。則一切諸佛。並是
衆生心内之佛。以衆生心竪窮横遍。更無外
故。約我只今現在介爾心言。則一切佛。一切
衆生。並是我心内之佛生。以現前介爾之心。
竪窮横遍。更無外故。是謂心佛衆生。三無差
別也。所以阿頼耶中本具無漏種子。即我心
眞如之體。内因欲發。名爲體熏。諸佛菩薩果
上慈悲大用。即我心眞如之用。外縁資助。名
爲用熏也凡内外字。皆隨情
説。並不在心外也
 二釋二。初釋體熏。二釋用熏。初中二。初正
釋。二釋疑。今初
體熏者。所謂眞如從無始來。具足一切無量
無漏。亦具難思勝境界用。常無間斷熏衆生
心。以此力故。令諸衆生厭生死苦。求涅槃樂。
自信己身有眞實法。發心修行 眞如者。體
大也無量無漏者。相大也。勝境界用者。用大
也。衆生之心。全攬眞如體大爲體。故本具此
相大用大也。如人迷方。方仍不動。如水成氷。
氷之濕性如故。則融相潤用亦復本具。即此
名爲阿頼耶中無漏種子。譬如氷中融潤之
性。不離於氷。而與氷違。所以無漏道起。則捨
頼耶及異熟名也
 二釋疑二。初疑問。二答釋。今初
問。若一切衆生。同有眞如。等皆熏習。云何而
有信不信者。從初發意乃至涅槃。前後不同。
無量差別。如是一切。悉應齊等 問意有二。
一者同有眞如。則不應有信不信。二者等皆
熏習。則應一時發意。一時修行。乃至一時涅
槃。不應復有前後。尤不應有退與不退。三乘
一乘。若漸若頓。無量差別也
 二答釋二。初直約無明煩惱厚薄釋。二更
約因縁互相成辨釋。今初
答。雖一切衆生。等有眞如。然無始來。無明厚
薄。自性差別。過恒河沙。我見愛等。纒縛煩
惱。亦復如是。唯如來智之所能知。故令信等
前後差別 無明厚。則信心難生。無明薄。則
信心易發。煩惱厚。則難斷。煩惱薄。則易除。
而無明煩惱。又各有界外界内之不同。故唯
如來能盡知也
 二更約因縁互相成辨釋
又諸佛法。有因有縁。因縁具足。事乃成辨。如
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或雖有知而
不施功。欲令出火。焚燒木者。無有是處。衆
生亦爾。雖有眞如體熏因力。若不遇佛諸菩
薩等善知識縁。或雖遇縁。而不修勝行。不生
智慧不斷煩惱。能得涅槃。無有是處 木中
火性。譬頼耶中無漏種也若無人知。譬不遇
善知識縁也。不施功譬不修勝行也。出火。譬
生智慧也。燒木。譬斷煩惱。壞和合識也。法合
可知
又復雖有善知識縁。倘内無眞實習因力。亦
必不能厭生死苦。求涅槃樂 此如極濕之
木。不能即鑚出火也。瑜伽依此。權立五性差
別。以其無明煩惱尤厚。覆無漏種。雖有而竟
似無故也
要因縁具足。乃能如是。云何具足。謂自相續
中。有熏習力。諸佛菩薩。慈悲攝護乃能厭生
死苦。信有涅槃。種諸善根。修習成熟。以是復
値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令修勝行。乃至成佛。
入於涅槃 自相續中。謂全攬眞如以爲阿
頼耶識。此識無始展轉傳來。依之建立假名
衆生。雖念念滅。即念念生。恒轉如流。故名自
相續也。有熏習力者。一無始本住種性熏。二
積劫聞所成種熏。此二皆名爲内因也。諸
佛菩薩慈悲攝護者。一平等縁攝護。二差別
縁攝護。此二皆名爲外縁也。須知必要差別
攝護。及聞所成種熏。方能展轉増其勝因勝
縁。以至成佛入大涅槃耳。初釋體熏竟
 二釋用熏二。初略標。二各釋。今初
用熏者。即是衆生外縁之力。有無量義。略説
二種。一差別縁。二平等縁 眞如無二。亦無
不二。以無二故。一切生佛。唯一眞如。以無不
二故。一一生。一一佛。各皆全體眞如。以無二
故。即無能熏所熏。以無不二故。得論能熏所
熏。又設唯無二。固無能熏所熏。設唯無不二。
亦無能熏所熏。以生與佛一向二故。生不能
感。佛不能應。今由不二而二。乃得論用熏也。
又由無二即無不二。所以有差別縁。由無不
二即是無二。所以有平等縁。又由有差別縁。
故佛不能度無縁者。有平等縁。故佛度生終
不休息也
 二各釋二。初釋差別縁。二釋平等縁。今初」
差別縁者。謂諸衆生從初發心乃至成佛。蒙
佛菩薩等諸善知識。隨所應化而爲現身。或
爲父母。或爲妻子。或爲眷屬。或爲僕使。或爲
知友。或作冤家。或復示現天等形。或以四攝。
或以六度。乃至一切菩薩提行縁。以大悲柔
軟心。廣大福智藏。熏所應化一切衆生。令其
見聞。乃至憶念如來等形。増長善根。此縁有
二。一近縁。速得菩提故。二遠縁。久遠方得
故。此二差別。復各二種。一増行縁。二入道
縁 從初發心乃至成佛。即是無漏種現體
熏。内因爲能感也。隨所應化而爲現身。即是
果上眞如用熏。外縁爲能應也。或爲父母。乃
至天王等形。令其見也。或以四攝乃至菩提
行縁。令其見且聞也。或作寃家者。如提婆達
多等。餘皆可知。四攝。謂布施。愛語。利行。同
事。六度。謂施。戒忍進禪慧。菩提行。謂四
種三昧。三十七道品等。無量行門。大悲柔軟
心者。同體大悲。視諸衆生。猶如自己。無粗獷
也。廣大福智藏者。圓極修徳。等眞法性。恒作
利益。無窮盡也。熏所應化令其見聞者。即是
感應道交也。乃至憶念如來等形増長善根
者。不唯見聞應化事法。能爲増上勝縁。即如
來及菩薩等所有形像。令人憶念瞻禮。並屬
眞如用熏。良以三身宛然。四徳無減故也。速
得菩提。名近縁。久遠方得。名遠縁。可見從初
發心乃至成佛。並頼善知識縁也。從初發心。
即頼此縁増行入道。乃至成佛。亦頼此縁増
行入道。可見若欲増行入道。並頼善知識縁
也。福徳縁因。名増行縁。智慧了因。名入道

 二釋平等縁
平等縁者。謂一切諸佛及諸菩薩。以平等智
慧。平等志願。普欲拔濟一切衆生。任運相續。
常無斷絶。以此智願熏衆生故。令其憶念諸
佛菩薩。或見或聞而作利益
入淨三昧。隨
所斷障。得無礙眼。於念念中。一切世界。平等
現見無量諸佛及諸菩薩 平等智慧。即了
達一切生佛唯一眞如之智慧也。有此平等
智慧。則必有平等志願。所謂無作四弘誓也。
發僧那於始心。終大悲以赴難。所以任運無
斷。熏衆生也。淨三昧。即是眞如三昧。隨所斷
障等者。如初地斷異生性障。能見百世界中
諸佛菩薩。二地斷邪行障。能見千世界中諸
佛菩薩。乃至地地轉増。具如華嚴十地品中
所明也。二釋眞熏義別中。初標。二釋竟
 三結判
此體用熏復有二別。一未相應二已相應。未
相應者。謂凡夫二乘。初行菩薩。以依意意識
熏。唯依信力修行。未得無分別心修行。未與
眞如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未與眞如
用相應故 凡夫。謂三乘外凡。二乘。謂有學
無學。初行菩薩。謂内凡也。二乘不知有第七
識。唯依第六修生空觀。名爲依意識熏。菩薩
已知有第七識。雖依第六修法空觀。即名依
意及意識熏。然第七識。未能轉與平等性智
相應。第六識。未能轉與法空無漏妙觀察智
相應。雖得生空妙觀察智。未是大乘根本無
分別智。以其未證法空所顯眞如體故。既未
證體。何能起後得無分別智。而成眞如自在
業用也哉
已相應者。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一切
如來自體相應故。得自在業。與一切如來智
用相應故。唯依法力。任運修行。熏習眞如。滅
無明故 法身菩薩。謂漸教初歡喜地。頓教
初發心住也。所證眞如。即是一切如來自體。
無二體故。既已分證其體。即必分同其用。故
華嚴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清淨妙法身。湛
然應一切也。此後並是無功用道。故云任運
修行等。三釋熏習淨法竟
 四結判斷與不斷
復次染熏習。從無始來不斷。成佛乃斷。淨熏
習。盡於未來。畢竟無斷以眞如法熏習故。妄
心則滅。法身顯現。用熏習起故無有斷 染
至成佛乃斷。所謂無明無始而有終也。淨則
畢竟無斷。所謂始覺有始而無終也。染淨皆
依眞如本覺。所謂本覺無始而無終也。譬如
依方故迷。迷與方皆無始。依迷有悟。悟與
方皆無終。方外別無迷悟。迷悟之外亦別無
方。以不變之方。必隨迷悟兩縁。故眞如即生
滅。以迷悟兩縁。終不能令方改。故生滅即眞
如。然迷則違方而擧足咸非。悟則順方而去
來如意。故須返迷歸悟也。問。唯識論云。佛果
更無能熏所熏。今云用熏習起故無有斷。如
何會通。答。今言妄心滅法身顯。即唯識佛無
能熏所熏義也。唯識論言。所化有情爲盡期
故。窮未來際。四智心品無斷無盡。即今用熏
習無斷義也。思之。初正釋生滅因縁相竟
二顯示大乘體相用者。由前立義分云。此心
生滅因縁相。能顯示大乘體相用故。今釋此
心生滅因縁相既畢。故須顯示此心大乘體
相用也。文爲二。初顯示體相。二顯示用。初中
二。初正顯示。二釋疑。今初
復次眞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縁覺。菩
薩諸佛。無有増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常
恒究竟 此先示大乘體也。一切凡夫。即六
凡法界。并聲聞等。則成十法界也。一一凡夫。
乃至一一諸佛。無不各具眞如全體。而亦無
二眞如。在迷不減。在悟不増。前際無始。後際
無終。故云常恒究竟也
從無始來。本性具足一切功徳。謂大智慧光
明義。遍照法界義。如實了知義。本性清淨義。
常樂我淨義。寂靜不變自在義。如是等過恒
沙義。非同非異不思議佛法。無有斷絶。依此
義故。名如來藏。亦名法身 此示大乘自體
相也。一切衆生心。既本具眞如體。即本具眞
如相。非俟成佛而後有之。故名眞如自體相
也。非同非異者。約翻染差別。故非同。約唯一
眞如。故非異也。依眞如體。本具如此眞實徳
相。故約凡夫日用不知。但名爲如來藏。約諸
佛出障圓明。轉名爲法身也。初正顯示竟
 二釋疑
問。上説眞如離一切相。云何今説具足一切
諸功徳相 上説眞如離一切相。即指眞如
門中所説義也
答。雖實具有一切功徳。然無差別相。彼一切
法。皆同一味。一眞。離分別相。無二性故 同
一味者。同無漏味也。同一眞者。如如及如如
智。即是一眞法界也。離分別相者。非諸凡夫
二乘權位菩薩所能測識也。無二性故者。唯
是圓成實性所攝也
以依業識等生滅相。而立彼一切差別之相。
此云何立。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分別。以
不覺故。分別心起。見有境界。名爲無明
性本淨。無明不起
即於眞如。立大智慧光
明義若心生見境。則有不見之相
心性無
見。則無不見
即於眞如。立遍照法界義
心有動。則非眞了知。非本性清淨。非常樂我
淨。非寂靜。是變異。不自在。由是具起過於恒
沙虚妄雜染
以心性無動故
即立眞實了
知義。乃至過於恒沙清淨功徳相義若心有
起。見有餘境可分別求。則於内法有所不足

以無邊功徳。即一心自性。不見有餘法而
可更求。是故滿足過於恒沙非異非一不可
思議之法。無有斷絶由其本具
如此徳相
故説眞如名如
來藏由其證此
本具徳相
亦復名爲如來法身 因該果海。
名如來藏。亦可名爲理即法身。果徹因源。名
爲法身。亦可名爲究竟如來藏也。初顯示體
相竟
 二顯示用三。初正明用即眞如。二廣明隨
機見別。三結示眞如妙用。今初
復次眞如用者。謂一切諸佛在因地時。發大
慈悲。修行諸度四攝等行。觀物同已。普皆救
脱。盡未來際。不限劫數。如實了知自他平等。
而亦不取衆生之相。以如是大方便智。滅無
始無明。證本法身。任運起於不思議業。種種
自在差別作用。周遍法界。與眞如等。而亦無
有用相可得。何以故。一切如來。唯是法身第
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作用 一切諸佛在
因地時者。即與我等同爲凡夫時也。由信自
心有眞如法。便能發大慈悲四弘誓願。修行
六度四攝等行。普救衆生。盡一切劫。即是修
行觀門如實了知自他平等。而亦不取衆生
之相。即是修行止門。止觀二門。修必並運。後
修信中。是約自行之功。故先明止。今文爲顯
化他之用。故先明觀也。又此中觀物同已。即
般若中發廣大心。普皆救脱。即般若中發第
一心。了知自他平等。即般若中發愛攝心。亦
名常心。而亦不取衆生之相。即般若中不顛
倒心。只此四心念念相應。名爲大方便智。故
能證體而起用也。然此自在差別作用。在凡
夫人所見。則名世諦。以其有分別故。在聖人
心中所見。即唯第一義諦。以其無分別故。故
曰。所言二諦。其實是一。譬如醉人。妄見屋
轉。謂有轉屋及不轉屋。其實醉人所見轉屋。
即是醒人所見不轉之屋。無二屋也
 二廣明隨機見別二。初約所依識以判二
身。二約機所見以判粗細。今初
但隨衆生見聞等故。而有種種作用不同。此
用有二。一依分別事識。謂凡夫二乘心所見
者。是名化身。此人不知轉識影現。見從外來。
取色分限。然佛化身。無有限量 應有問曰。
如來既無世諦境界作用。云何衆生見佛各
各差別。乃至去來坐臥。示生涅槃等事。非世
諦耶。故今釋曰。但隨衆生見聞等也。轉識影
現者。八識現行轉時。於見分上。現佛身影爲
相分也。即彼凡夫二乘心之所見。並由共相
識轉。所以現此影像。原不從心外來。但彼凡
夫二乘。不知有藏識故。不知衆生心内諸佛
所現之身。能與諸佛心内衆生而作本質。不
知諸佛心内衆生所見佛身。即托衆生心内
諸佛所現之身而自變爲影像。故云見從外
來。取色分限也。然彼雖妄計外來。其實原不
在外。彼雖妄取分限。其實化身原無限量。以
此化身。即眞如用。則便即報即法。非離眞如
體相。得有眞如用故。所以應持不見其頂。目
連不窮其聲。乃至合土。範金。刻木。畫紙。所
有佛像。咸悉三身宛然。四徳無減。不可謬隨
凡夫生盲。二乘眇目。謂非眞佛。自墮曲見中

二依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心。乃至菩薩究
竟地。心所見者。名受用身。身有無量色。色有
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具無量功
徳莊嚴。隨所應見。無量無邊。無際無斷。非於
心外如是而見 即彼菩薩所見佛身。亦必
由眼識見。意識觀察。但由知有藏識。全攬眞
如爲體。本與如來非一非異。故隨所見。即知
是托自心中佛之身以爲本質。還於自心變
影而縁。本質不在我心性外。影像不在能縁
心外。故名依業識也。初發心。即頓教初發心
住。以其分證眞如。能見佛受用身。此受用身。
稱法性故。所以有無量色。隨一一色。亦復稱
法性故。所以有無量相。隨一一相。亦復稱法
性故。所以有無量好。所住依果。即是實報無
障礙土。亦復稱法性故。所以具無量功徳莊
嚴也。然此亦是托佛自受用身及土以爲本
質。自變相分爲親所縁。是故名爲他受用身
及土。是故各隨菩薩心之分量。初地見百世
界。二地見千世界等。種種不同。乃至菩薩究
竟地。見之方盡。並名他受用身土也。譬如燈
光。雖光光相入。而互爲能照。互爲所照。重重
無盡。仍各無雜故也。思之思之。勿謂有本有
影。便非具分唯識。非即事事無礙法界也。問。
發心住前菩薩。所見云何。答。若在漸教。即同
凡夫二乘所見。若在頓教。能同初住所見。但
未能任運恒見耳
此諸功徳。皆因波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
思議熏之所成就。具無邊喜樂功徳相故。亦
名報身 一一功徳。雖皆性具。仍須稱性起
修。修徳圓滿。方獲成就。雖云成就。而於性徳
亦無所加。但對修因。故名報果。在佛分中。即
自受用報身。與法身合。無二無別。菩薩仗之
爲本質境。變影而見。即名他受用報身也。初
約所依識以判二身竟
 二約機所見以判粗細
又凡夫等所見。是其粗用。隨六趣異。種種差
別。無有無邊功徳樂相。名爲化身。初行菩薩。
見中品用。以深信眞如。得少分見。知如來身。
無去無來。無有斷絶。唯心影現。不離眞如。然
此菩薩。猶未能離微細分別。以未入法身位
故。淨心菩薩。見微細用。如是轉勝。乃至菩
薩究竟地中。見之方盡。此微細用。是受用身。
以有業識。見受用身。若離業識。則無可見。一
切如來。皆是法身。無有彼此差別色相互相
見故 凡夫等者。等取二乘。及漸教外凡也。
初行菩薩者。漸教内凡。及頓教内外凡也。淨
心菩薩者。頓教初發心住。漸教初歡喜地也。
粗用名化身者。劣應身也。中品用者。帶劣勝
應身。亦名報化合身也。微細用者。他受用報
身也。皆是法報所現之影。不離法報。佛豈有
粗細哉。粗細並在機耳。又粗用者。大乘止觀
名爲清淨分別性。中用細用。皆名清淨依他
性。若離業識。則證清淨眞實性故。各各周遍
法界。無雜無礙。更無彼此差別色相之可得
也。二廣明隨機見別竟
 三結示眞如妙用
問。若佛法身。無有種種差別色相。云何能現
種種諸色。答。以法身是色實體。故能現種種
色。謂從本已來。色心無二。以色本性。即心自
性。説名智身。以心本性。即色自性。説名法
身。依於法身。一切如來所現色身。遍一切處。
無有間斷。十方菩薩。隨所堪任。隨所願樂。見
無量受用身。無量莊嚴土。各各差別。不相障
礙。無有斷絶。此所現色身。一切衆生心意識
不能思量。以是眞如自在甚深用故 法身即
是眞如。眞如即是一切法之實體。故即是色
實體。既即是色實體。何難現種種色。況從本
已來。色心無二。非俟成佛。方無二也。謂色
即眞如。故即非色非心。亦即能色能心。心即
眞如。故亦非心非色。亦即能心能色。是以色
即是心。即可名爲智身。則一切唯心。心即是
色。即可名爲法身。則一切唯色。依此非色非
心而色而心之法身。是以如來所現色身。横
遍竪窮。名爲自受用報。菩薩托之爲本質境。
各見差別。名爲他受用報。雖復互遍。亦無所
在。是以不相障礙。無有斷絶也。言隨所堪任
者。即所謂初地見百。二地見千等。言隨所願
樂者。即所謂若以自在願力。復過於此百倍
千倍。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倍。不可數知等。
此所現色身。並是眞如自在甚深妙用。雖原
不離衆生心意識性。由其無明不覺。妄想自
縈。所以不能思量也。二各釋二門竟
 三結示不離二。初正示觀門。二喩顯不二。
初中二。初標意。二明觀。今初
復次爲令衆生從心生滅門。入眞如門故 
衆生無始已來。從未悟故。眞如擧體而成生
滅。捨生滅心。何處更有眞如可觀。故須即從
心生滅門。觀其生滅本不生滅。乃能入眞如
門也
 二明觀
令觀色等皆不成就。云何不成就 此總擧
色等以爲所觀境也。等者。等餘四蘊及無爲

謂分析粗色。漸至微塵。復以方分。析此微塵。
是故若粗若細一切諸色。唯是妄心分別影
像。實無所有 此先觀色蘊不成就也。微塵
設有方分。便可分析。決非實有。若無方分。便
是非色。故知粗細諸色。皆是妄心所現相分。
心外實無色也。問。析色是小乘觀。云何大乘
用之。答。小乘析色。但顯人空。大乘析色。即
顯色法本空。故曰法無大小。大小在人。不龜
手藥之喩。可深思也
推求餘蘊。漸至刹那。求此刹那。相別非一 
次觀受想行識四蘊不成就也。四運推求刹
那心法。謂未生。欲生。生。生已。無暫時住。毫
無實法。但有名字而已
無爲之法。亦復如是。離於法界。終不可得 
次觀無爲之法不成就也。色心念念生住異
滅。名有爲法。對此有爲。假施設彼無爲名字。
有爲尚不可得。無爲止是十八界中法界所
攝。乃第六識所縁影像。豈離色心之外。有實
常法名無爲哉
如是十方一切諸法。應知悉然 有爲無爲
既不成就。則十方世界。更有何法可成就耶。
此則生滅無性。當體即是眞如明矣。初正示
觀門竟
 二喩顯不二
猶如迷人。謂東爲西。方實不轉。衆生亦爾。無
明迷故。謂心爲動。而實不動。若知動心即不
生滅。即得入於眞如之門 只此現前介爾
之心。性即眞如。衆生於眞如中妄見生滅。猶
如迷人謂東爲西。則眞如之外無生滅也。迷
人雖復謂東爲西。而東仍自東。則迷人之所
謂西。原即悟人之東。可譬生滅之外無眞如
也。謂心爲動。合前謂東爲西。是即眞如而成
生滅。心實不動。合前東仍自東。是離生滅更
無眞如。故苟能知動心即不生滅。譬如能知
所謂之西。原即是東。即入眞如門也。一心而
分迷悟兩門。兩門究竟只此一心。但貴以知
翻彼迷謂而已。迷者。即無明也。謂者。即妄想
也。知者。即始覺也。本應如是了知。更無別
知。故云始覺即本覺也。初顯示實義竟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四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五
 靈峰蕅益沙門智旭述 
 二對治邪執二。初總標二見。二別釋二見。
今初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莫不皆依我見而起。
若離我見。則無邪執。我見有二種。一人我見。
二法我見 若達前所顯示一心二門實義。
決不起於二種我見。以眞如擧體而成生滅。
則眞如決非實人實法。以生滅當體即是眞
如。則生滅決非實人實法。故楞伽云。當依無
我如來之藏也。然佛所説法。若爲對治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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