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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 (No. 1842_ 慧沼集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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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842_.44.0158b20:
T1842_.44.0158b21:
T1842_.44.0158b22:   No. 1842 [cf. No. 1630]
T1842_.44.0158b23: 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
T1842_.44.0158b24:
T1842_.44.0158b25:  淄洲大雲寺沙門慧沼集 
T1842_.44.0158b26: 依此論標五釋之中。第一解者。明但是教。即
T1842_.44.0158b27: 五明之總名。因即生了。是一明之別稱。復含
T1842_.44.0158b28: 言生之與智義。今此正理。即二因之少分取
T1842_.44.0158b29: 義非餘。因明生了達解正理。名之爲入。由明
T1842_.44.0158c01: 此二因。入解諸法之眞性。即入屬正理。彼因
T1842_.44.0158c02: 與明能生此入。入於正理故。因及明屬正理
T1842_.44.0158c03: 之入。故云亦入正理之因明。又入正理。不約
T1842_.44.0158c04: 立敵以分。汎明因此詮因之教。入解正理。雖
T1842_.44.0158c05: 復此論亦名因教。亦詮二因故。然是通名。唯
T1842_.44.0158c06: 正理入。是此別目。第二第三解。細思取別。
T1842_.44.0158c07: 第四五解。又約人屬教。立者言生。敵者智了。
T1842_.44.0158c08: 並名爲因。各望果故。了即照解所宗。言即顯
T1842_.44.0158c09: 彰所立。倶復稱明。各顯了故。餘文自顯。今
T1842_.44.0158c10: 於第三解下。更助二解。一云。或因明者。並立
T1842_.44.0158c11: 論者詮因喩。言能生敵論者了宗之智。復能
T1842_.44.0158c12: 明顯自所立宗。論體離復不殊。望義別故。因
T1842_.44.0158c13: 明兩別。亦因亦明。故持業釋。入者敵論者之
T1842_.44.0158c14: 智。因立論言爲因爲明。能有證入。正理者即
T1842_.44.0158c15: 所立宗義。由彼因明能生敵智。入此正理。正
T1842_.44.0158c16: 理之入。入亦因明。並依主釋。二云。因明與
T1842_.44.0158c17: 入並通立敵。敵者之智能照所宗。名之爲明
T1842_.44.0158c18: 宗果義彰。復頼敵智故名爲因。因即是明。持
T1842_.44.0158c19: 業釋也。宗義顯邊名明。能證解邊名入。因明
T1842_.44.0158c20: 即入。亦持業釋。由立者言。正能爲因生於明
T1842_.44.0158c21: 入。明入之因亦名明入。因從果名。如菩提因
T1842_.44.0158c22: 亦名菩提。正理如前。於第五解下更助一解。
T1842_.44.0158c23: 或因明正理。並佛本經之名。入者即天主論
T1842_.44.0158c24: 稱。以能入彼根本佛説因明正理。或因明者。
T1842_.44.0158c25: 通内外道之名。正理者根本佛説之號。入乃
T1842_.44.0158c26: 此論之目。天主欲令趣入於佛所説正理故。
T1842_.44.0158c27: 或因明者。佛根本名。入正理者。天主論稱。應
T1842_.44.0158c28: 云正理入。能入因明正理故。結略中正
T1842_.44.0158c29: 理。加二正理佛根本名。或天主論稱。總成七
T1842_.44.0159a01: 釋。以歴於前五解因明。成三十五釋。若細分
T1842_.44.0159a02: 別總解因明。有十一釋。此以正理歴而明之。
T1842_.44.0159a03: 成七十七。若綺互單重。數即更廣
T1842_.44.0159a04: 解妨難中第六。助爲一釋。宗既是義。義生了
T1842_.44.0159a05: 因。復由因喩證宗令明。亦正因明。又宗言生
T1842_.44.0159a06: 敵智因也。顯了所立宗義明也
T1842_.44.0159a07: 有解。能立有四。一眞能立。二眞似能立。三似
T1842_.44.0159a08: 能立。四似似能立。以相違決定。爲眞似能立。
T1842_.44.0159a09: 四不定因爲似似能立。今謂不爾。何者如眞
T1842_.44.0159a10: 似能立。只是似立。何須言眞似能立。若如此
T1842_.44.0159a11: 解。即有自語相違之失。又若似中有似似。亦
T1842_.44.0159a12: 應眞中有眞眞。此既不爾彼云何然。故但言
T1842_.44.0159a13: 眞似。即攝義周。設眞似及似似言。深爲無
T1842_.44.0159a14:
T1842_.44.0159a15: 疏解能破。定非似立似破。眞似異故。今謂或
T1842_.44.0159a16: 有。且如能立既對似破。云何能破不對似立。
T1842_.44.0159a17: 如聲顯論對勝論。立聲是常住。彼復成立聲
T1842_.44.0159a18: 是無常。豈非能破。自義不定。何得非似立。若
T1842_.44.0159a19: 不能破他。彼應眞立故。又復能立能破置與
T1842_.44.0159a20: 字。顯彼相違。似立能破無文正障。又云。能
T1842_.44.0159a21: 立似破。倶句中釋無此句。其理決然。云但
T1842_.44.0159a22: 似破。恐義未盡。何者。或隨聲勝先立。自宗隨
T1842_.44.0159a23: 應爲敵。豈非似立。此意或據他破。非約自立
T1842_.44.0159a24: 義故
T1842_.44.0159a25: 問瑜伽對法。倶以自性差別爲所立。宗爲能
T1842_.44.0159a26: 立。何故理門入理。皆共宗爲所立耶。答先
T1842_.44.0159a27: 解古解。次述今明。古有解云。以諸法自性
T1842_.44.0159a28: 差別。總爲一聚。爲所成立。於中。別隨自意所
T1842_.44.0159a29: 許。取一自性及一差別。合之爲宗。宗既合彼
T1842_.44.0159b01: 總中別法。合非別故。故是能立。且詳此意。理
T1842_.44.0159b02: 應不爾。若無簡別。總以諸法自性差別。總爲
T1842_.44.0159b03: 一聚。爲所立者。如別立聲爲無常宗。既云能
T1842_.44.0159b04: 立。立彼總聚。總聚之中。有常無常。立常爲無
T1842_.44.0159b05: 常。違自教過等。立無常宗。非遍不許。有相符
T1842_.44.0159b06: 過。若言諸法但取無常。猶有一分相符之
T1842_.44.0159b07: 過。若云但別自意所許。一自性差別。別爲所
T1842_.44.0159b08: 立。合爲能立。即不應言以諸法自性差別。總
T1842_.44.0159b09: 爲一聚爲所成立。慈恩唯識法師。亦有三釋。
T1842_.44.0159b10: 初後無違。中釋似過。且隨應言。簡無爲法。就
T1842_.44.0159b11: 有爲中。猶有似一分相符之過。如立聲無常。
T1842_.44.0159b12: 雖總聚中隨應有法。此聲自性差別。總別合
T1842_.44.0159b13: 之并名爲宗。則彼總聚更無有聲。以立爲宗
T1842_.44.0159b14: 故。復以此別宗立彼總者。若立所餘可有無
T1842_.44.0159b15: 常。非彼一切不許無常。故有似一分相符之
T1842_.44.0159b16: 過。既云隨應。並已簡訖。隨應對彼所不許者。
T1842_.44.0159b17: 以量立之。故實無過。今又解云。所成立義有
T1842_.44.0159b18: 二種。一者唯理非教。教名爲宗。或可。立宗之
T1842_.44.0159b19: 言。立彼教理。教隨詮彼。亦名自性及以差別。
T1842_.44.0159b20: 立宗之言。或亦并教名之爲宗。是所尊故。二
T1842_.44.0159b21: 謂自性及於差別。非唯説聲爲常無常。名自
T1842_.44.0159b22: 性差別。亦以先陳後説。言顯意許。如次爲之。
T1842_.44.0159b23: 非欲合二以爲宗依。此但所爭之義。或爭有
T1842_.44.0159b24: 法。或爭於法。或爭言顯。或爭意許。或二倶
T1842_.44.0159b25: 爭。由此得有四相違因。故瑜伽等言所立自
T1842_.44.0159b26: 性者。謂有立爲有。無立爲無。此直有法爲
T1842_.44.0159b27: 有無。不爭有法之上餘差別名爲自性。如立
T1842_.44.0159b28: 我有及以非有等。所立差別者。謂有上立有
T1842_.44.0159b29: 上。無上立無上。常立爲常。無常立無常等。此
T1842_.44.0159c01: 爭有法之上別法。如立於聲常無常等。隨爭
T1842_.44.0159c02: 於此自性差別。或破於他。或立自義。所有言
T1842_.44.0159c03: 教。或除於教。對敵所立。皆名爲宗。故瑜伽
T1842_.44.0159c04: 云。問何故先立宗耶。答爲先顯示自所愛樂
T1842_.44.0159c05: 宗義。故對能立言。則名爲義。義即道理。教隨
T1842_.44.0159c06: 於理。立論言詮。亦名爲義。能成名法。謂立
T1842_.44.0159c07: 論言。或可即教法。法望理爲能立。或立論言。
T1842_.44.0159c08: 雙望教理倶爲能立。然因等七。不唯望彼自
T1842_.44.0159c09: 性差別。兼望宗言。或正望宗言。故瑜伽云。辨
T1842_.44.0159c10: 因者。謂爲成就所立宗義。必依所引喩等。解
T1842_.44.0159c11: 喩亦云。爲成就所立宗義故。瑜伽等宗望自
T1842_.44.0159c12: 性差別。因等望二。諸所有言皆名能立。陳那
T1842_.44.0159c13: 天主。但以因喩望於宗言。宗爲所立。因等多
T1842_.44.0159c14: 言名爲能立。理實相似。但説宗名爲所立。因
T1842_.44.0159c15: 喩等言名爲能立者。爲此多言生敵智勝。故
T1842_.44.0159c16: 理門等皆云。多言開示諸有問者。何以得知。
T1842_.44.0159c17: 勝但取言。雜集論云。謂以所應成自許義。宣
T1842_.44.0159c18: 示於他。瑜伽解因云。順益道理言論。喩
T1842_.44.0159c19: 比況言論。故並取言。實兼於義。所詮亦名宗
T1842_.44.0159c20: 因喩故。故顯揚論。皆不云言論。言生智勝。瑜
T1842_.44.0159c21: 伽偏説所詮。先有智不能生。今藉立言方憶
T1842_.44.0159c22: 因喩。故言生勝。顯揚據兼。若無其義言何所
T1842_.44.0159c23: 詮。敵等了何。故兼取也
T1842_.44.0159c24: 問既言所成有二。爲並倶成。爲隨成一。答
T1842_.44.0159c25: 隨所爭成。問若爾何名所成有二。答所爭之
T1842_.44.0159c26: 義不過此二。問若爭於差別。可説法與有法。
T1842_.44.0159c27: 和合爲宗。若爭自性。如爭我有無。説與誰和
T1842_.44.0159c28: 合。答雖但爭自性。如先擧我即爲有法。立爲
T1842_.44.0159c29: 有無。即名爲法。亦得説和合。問如爭我有。有
T1842_.44.0160a01: 與我和合以倶有。若立我無何法和合。答無
T1842_.44.0160a02: 與無和合。因明理不違。問若爾還爭於法。何
T1842_.44.0160a03: 名爭有法。答擧宗成立。即須加言説爲成法。
T1842_.44.0160a04: 望不加言本意所爭。即爭有法。問若爾云何
T1842_.44.0160a05: 諸宗皆云。爲簡古師或但有法。或但成法。
T1842_.44.0160a06: 或二倶爭不約和合。答雖言簡古。不即無著
T1842_.44.0160a07: 等師。但古餘師不解因明之者。有難古師以
T1842_.44.0160a08: 宗爲能立。與作相違決定量云。宗非能立。以
T1842_.44.0160a09: 不詮因相故。今云不爾。不要詮因方爲能立。
T1842_.44.0160a10: 現比二量智非詮故。若云二量非能立者。是
T1842_.44.0160a11: 何所攝。若云陳那不許二量在能立因非不
T1842_.44.0160a12: 定者。終有違教。犯宗中過。陳那天主。爲顯瑜
T1842_.44.0160a13: 伽。何得與作相違決定。若云破餘古師。亦不
T1842_.44.0160a14: 定失
T1842_.44.0160a15: 問古師能立皆説三量。今者陳那量何唯二。
T1842_.44.0160a16: 答論一切法不過二相。一自二共。得自相心
T1842_.44.0160a17: 名爲現量。得共相心名爲比量。定心縁教。即
T1842_.44.0160a18: 得自相。散心縁教即得共相。陳那約此能縁
T1842_.44.0160a19: 之心量但立二。故理門云。由此能了自共相
T1842_.44.0160a20: 故。非離此二別有所量。爲了知彼更立餘量。
T1842_.44.0160a21: 古立三者。有云。古師以縁聖教及所餘心故
T1842_.44.0160a22: 分三量。縁於聖教所生現比名聖教量。縁於
T1842_.44.0160a23: 所餘現比心得名現比量。今助一解。即能詮
T1842_.44.0160a24: 教名聖教量。何以故。成唯識云。聖教正理爲
T1842_.44.0160a25: 定量故。豈以小乘不信第八。取信大乘縁教
T1842_.44.0160a26: 之智。以爲量耶。又顯揚第十一云。聖言所攝
T1842_.44.0160a27: 者。所謂如來及諸弟子。所説經教。展轉流布
T1842_.44.0160a28: 傳來至今。名不違正法正義。不言所生之智。
T1842_.44.0160a29: 如立量言名爲量故。量即有二量具。得此量
T1842_.44.0160b01: 名能生量故。故理門云。彼處亦應於其現因
T1842_.44.0160b02: 説爲現量。倶不遮止。古師心境別明。陳那隱
T1842_.44.0160b03: 境從心不越二量。故不違也。問所言至教取
T1842_.44.0160b04: 何教耶。爲但佛説。亦通弟子。答通弟子説。如
T1842_.44.0160b05: 顯揚説前已引訖。若爾如唯識論。諸師互非。
T1842_.44.0160b06: 大小二乘亦更相斥。何成定量。答説與正理
T1842_.44.0160b07: 不相違背。展轉傳來名爲至教。非諸弟子所
T1842_.44.0160b08: 可説言。皆爲定量。又大小乘各自信受。説不
T1842_.44.0160b09: 違理。名爲聖教。非約遍許。不爾大乘小乘
T1842_.44.0160b10: 不信。豈大乘經不名至教。諸外道等自爲許
T1842_.44.0160b11: 教。亦彼至教各自宗故
T1842_.44.0160b12: 釋諸有問者。有云。不對證人但爲敵人。即
T1842_.44.0160b13: 宗未了重問因喩。通擧量敵故説諸言。今謂
T1842_.44.0160b14: 不爾。論云問者。擧量爲諸。何預問者。今謂立
T1842_.44.0160b15: 宗非唯擬一。但諸不許。對彼即爲問者。立爲
T1842_.44.0160b16: 悟彼。故説諸言。又疏辨釋
T1842_.44.0160b17: 有釋極成有法能別中云。西方二釋。一云。聲
T1842_.44.0160b18: 上別不極成。餘總極成。以總合別可極成。今
T1842_.44.0160b19: 謂不爾。以總合別。爲當爲現。若別聲上。敵許
T1842_.44.0160b20: 極成。何假因喩。立已成過。若當極成。現未
T1842_.44.0160b21: 獲者闕宗依過。第二師云。以立宗時。雖未
T1842_.44.0160b22: 極成。當可極成。依當説現故説極成。此釋同
T1842_.44.0160b23: 前闕所依過。二釋倶非。今云能別所別。但約
T1842_.44.0160b24: 自他宗中有無。爲極不極。彼此宗有即名極
T1842_.44.0160b25: 成。攬作宗依。令不相離。復順自宗。不爾雖有
T1842_.44.0160b26: 非有法法。立不相離。有諸過起。名似立宗。故
T1842_.44.0160b27: 彼此宗不許有者。以何爲依。故須共許有法
T1842_.44.0160b28: 及法。方名極成。此據共量。不要他許法依。有
T1842_.44.0160b29: 方名極成。若許相符。不假量立。彼許餘
T1842_.44.0160c01: 有。亦即名極成。若自他量。隨自他教。或至理
T1842_.44.0160c02: 有總名極成
T1842_.44.0160c03: 有云。剋實所別之法。立量之時。得更互許有。
T1842_.44.0160c04: 各容極成。能別之法。必兩教同許方名極成。
T1842_.44.0160c05: 不約立者暫許名成。如對數論説神我體生
T1842_.44.0160c06: 滅無常。敵者不許。本非能別。故自他及共。三
T1842_.44.0160c07: 種比量。能別之法。必須同許方名極成。今謂
T1842_.44.0160c08: 不爾。若其共量能所。皆須兩許。自他二量能
T1842_.44.0160c09: 所。何假共成。若要爾。如佛法説諸行滅壞無
T1842_.44.0160c10: 常。豈彼數論不許。宗義不成。名爲似立。如論
T1842_.44.0160c11: 所明。是共比量故滅無常能別非極。若准
T1842_.44.0160c12: 定。所別亦須兩許。何但能別。立我是思。
T1842_.44.0160c13: 所別非極。此據共量。若自他量不要共許。設
T1842_.44.0160c14: 共比量。他雖不許。以言簡略。亦彼無過。論文
T1842_.44.0160c15: 但據不簡爲過。如眞性有爲空。以簡別故説
T1842_.44.0160c16: 無爲宗。如因必須共許。若置言簡。設他不許。
T1842_.44.0160c17: 亦得成因。如唯識論成大乘經眞是佛説。樂
T1842_.44.0160c18: 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因等。
T1842_.44.0160c19: 故准宗依簡即無過。自他亦爾。如唯識論等
T1842_.44.0160c20: 皆悉具有
T1842_.44.0160c21: 問宗過有九。何但簡三。有云。五違一順。原非
T1842_.44.0160c22: 是宗。設約有法及法。不相離宗。仍須極成。故
T1842_.44.0160c23: 但簡三不拂餘過。今謂不爾。若違順非宗故
T1842_.44.0160c24: 不須簡。倶不極成。豈可是宗而須簡耶。故知。
T1842_.44.0160c25: 且約辨宗所依簡此三種。非不簡餘。或與理
T1842_.44.0160c26: 門影顯。互簡九過皆盡。餘有云云繁不能
T1842_.44.0160c27:
T1842_.44.0160c28: 謂極成有法等。有云。三釋不同。一隨義別門
T1842_.44.0160c29: 釋。二簡過不同釋。三展轉除疑釋。簡過釋中
T1842_.44.0161a01: 云。明宗義即簡九過。初簡所別。次簡能別。合
T1842_.44.0161a02: 二即簡倶不極成
T1842_.44.0161a03: 言隨自者。即簡相符。言樂爲者。即簡現比等
T1842_.44.0161a04: 五違。及似因喩並非樂爲者。今謂。餘解無違。
T1842_.44.0161a05: 簡樂有失。有樂成立猶違現量等。故下論云。
T1842_.44.0161a06: 雖樂成立。由與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故
T1842_.44.0161a07: 知。樂爲非簡彼五。釋疑同失。雖自問言。若樂
T1842_.44.0161a08: 爲簡。何故九過亦云樂爲。答初雖樂爲。被破
T1842_.44.0161a09: 已後不樂爲故。雖作此解。樂爲言濫有不定
T1842_.44.0161a10: 失。復違理門論。彼樂爲言。簡於似因喩。故彼
T1842_.44.0161a11: 論云樂爲所立。謂不樂爲能成立性。若異此
T1842_.44.0161a12: 者。説所成立。似因似喩。應亦名宗。又云。爲
T1842_.44.0161a13: 顯離餘立宗過失故。言非彼相違義能遣。故
T1842_.44.0161a14: 知。樂爲不簡九過。若以義釋。理即無違
T1842_.44.0161a15: 有言。差別性故者。非如青花更相差別。但別
T1842_.44.0161a16: 他宗。故言差別。以違他順己成宗義故。今謂
T1842_.44.0161a17: 不爾。差別他何。若言別他常。別何常耶若別
T1842_.44.0161a18: 聲常。不異先釋。若不別他聲常等宗。不成差
T1842_.44.0161a19: 別。問辨依之中。何故能別唯在於法。出體之
T1842_.44.0161a20: 内。互爲能所別。答先皆釋云。辨依約對敵故。
T1842_.44.0161a21: 法爲能別。明宗據體義。即互爲能別。問此中
T1842_.44.0161a22: 唯明法體義。可互辨於能所。但爲對敵出於
T1842_.44.0161a23: 宗。何須體義互差別。今解云。非唯體義互相
T1842_.44.0161a24: 差別。若望對敵。後同於前。若據體義。前同於
T1842_.44.0161a25: 後。又解。前約増勝。後名能別。此具足明互相
T1842_.44.0161a26: 差別。有問云。大乘經部。許能所相無異體者。
T1842_.44.0161a27: 可不違自云相差別不相離性。薩婆多宗。既
T1842_.44.0161a28: 許異體。何不違自。答薩婆多宗。雖復異體。能
T1842_.44.0161a29: 所相屬。故立五蘊同名無常。蘊外無爲是常
T1842_.44.0161b01: 住攝。故對敵申亦無違自
T1842_.44.0161b02: 今謂。通難粗雖可爾。究理未然。何者。今薩婆
T1842_.44.0161b03: 多言無常宗。爲十六行無常耶。爲四相耶。若
T1842_.44.0161b04: 是四相。既許能相離所相法。今云互不相離。
T1842_.44.0161b05: 何不違宗。不言互相屬故。然談本宗。但説體
T1842_.44.0161b06: 異而不言離。既不相離。差別性故。此有何違。
T1842_.44.0161b07: 須言相屬。改動論文。若言十六行之無常。此
T1842_.44.0161b08: 是其理。何以得知。作諦觀者名理觀故。理不
T1842_.44.0161b09: 離事。言不即者。據事理別。復通餘故。非體相
T1842_.44.0161b10: 離。亦名共相。共相與自。亦不相離。故唯識
T1842_.44.0161b11: 説。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擧
T1842_.44.0161b12: 如薩婆多故言不離。亦不相違。以無彼常故。
T1842_.44.0161b13: 故名無常。非唯四相。問若爾二皆有過。若約
T1842_.44.0161b14: 四相滅相無常。言聲無常。是違宗過。以彼法
T1842_.44.0161b15: 體非滅相故。若理無常。應過類中成無別過。
T1842_.44.0161b16: 答且一解。應云聲有無常。若爾違論。論示法
T1842_.44.0161b17: 云。如有成立聲是無常。答論據大乘。不約有
T1842_.44.0161b18: 部四相以説。或總示則不細簡之。若爾亦過。
T1842_.44.0161b19: 以許別有無常之性與聲相隨。常有無常。即
T1842_.44.0161b20: 是常義。常無常雜。陳那菩薩。釋此難云。不別
T1842_.44.0161b21: 立有無常性故。今別立有。豈非過耶。此亦非
T1842_.44.0161b22: 過。外難意云。應別有一恒法。能令聲無常。此
T1842_.44.0161b23: 滅體不恒故亦非過。若爾。恒有此滅體。何非
T1842_.44.0161b24: 雜一過。此亦不爾。性遷流故。墮三世故。彼意
T1842_.44.0161b25: 難云。應有一常滅。與此聲和雜。由此不然故
T1842_.44.0161b26: 爲此難。是過類攝。上據事釋。約理無常立無
T1842_.44.0161b27: 常者。如何遣過。答過類中言無異者。同是無
T1842_.44.0161b28: 常。陳那菩薩釋云。以無常取滅義。所作取生
T1842_.44.0161b29: 義。此事亦得。約理取有滅義爲宗。取有生義
T1842_.44.0161c01: 爲因。義既有殊。不成無異。大乘准釋。有云。
T1842_.44.0161c02: 親生因者。唯取敵論了因之智。能親生彼了
T1842_.44.0161c03: 宗智。故自難言。若取言爲親生因者。亦應説
T1842_.44.0161c04: 爲親了因。理門説名爲了因。相從而説。又云。
T1842_.44.0161c05: 於所比審觀察智。從現量生。或比量生。又敵
T1842_.44.0161c06: 無解智。三相義不成。故解因智爲親智生。今
T1842_.44.0161c07: 謂不爾。理門云。從現量生。或比量生。是所縁
T1842_.44.0161c08: 境。比量之具。非説了宗智從彼二智生。又此
T1842_.44.0161c09: 論説。生因之者據増上縁。不約親辨自體。若
T1842_.44.0161c10: 據親因。現從種起。現非現生。何須説從現比
T1842_.44.0161c11: 智生。又自比量。了宗之智。從自了因二智而
T1842_.44.0161c12: 生。今據對敵爲生彼智。故立論言正彼生因。
T1842_.44.0161c13: 故理門云。餘所説因生。釋云。從如所説能立
T1842_.44.0161c14: 因生。是縁彼義。又論前云。令彼憶念本極成
T1842_.44.0161c15: 故。又云。由宗因喩多言。開示諸有問者未了
T1842_.44.0161c16: 義故等。故立論言正是生因。若云約智生因
T1842_.44.0161c17: 説。此是言生者。何故自擧言生爲難。又若智
T1842_.44.0161c18: 生。即立論者智故。瑜伽等皆説三量爲能立。
T1842_.44.0161c19: 故理門亦云。亦不離此得成能立。亦不得
T1842_.44.0161c20: 言。雖由他智起因等言。自縁因智親爲生因。
T1842_.44.0161c21: 縁因之時智猶未起。擧喩解生。解生之時即
T1842_.44.0161c22: 兼了宗。由此。陳那除合結支。又縁因喩念力
T1842_.44.0161c23: 能故。故理門云。令彼憶念本極成故。又云。及
T1842_.44.0161c24: 憶此因與所立宗不相離念由是成。前擧所
T1842_.44.0161c25: 説力不説智。故當知此中。據増上力説。立者
T1842_.44.0161c26: 智名爲智生因。不爾據自應説種故
T1842_.44.0161c27: 釋因三相。陳那釋云。即取義相。破古諸師。或
T1842_.44.0161c28: 外道師。或内古師。有云。先解古師三相。謂具
T1842_.44.0161c29: 三體。如如實論等。云詳彼説意。決定不然。謂
T1842_.44.0162a01: 彼意取聲上所作爲初相。瓶上所作爲第二
T1842_.44.0162a02: 相。虚空上無爲第三相。非即取彼瓶等有法。
T1842_.44.0162a03: 今謂古解指如如實論。取瓶空體爲同異喩。
T1842_.44.0162a04: 可如所非。若云無古取瓶空體爲二相者。即
T1842_.44.0162a05: 違理門。故彼論云。云何別法於別處轉。此古
T1842_.44.0162a06: 師難。由彼相似不説異名。論主答。若不説異。
T1842_.44.0162a07: 云何此因説名宗法。外難。此中但説定是宗
T1842_.44.0162a08: 法。不欲説言唯是宗法。論主解。故知。古有三
T1842_.44.0162a09: 相即體。又下云。若爾喩言應非異分。顯因義
T1842_.44.0162a10: 故。此古師難。難意欲令同異二喩但總名因。
T1842_.44.0162a11: 是因相故。論主答云。事雖實爾。然此因言。唯
T1842_.44.0162a12: 爲顯了是宗法性此即
初相
非爲顯了同品異品。
T1842_.44.0162a13: 有性無性。故須別説同異喩言。外人復難。若
T1842_.44.0162a14: 唯因言所詮表義説名爲因。斯有何失。此難
T1842_.44.0162a15: 意云。若唯因言詮遍宗法。不取餘二名爲因
T1842_.44.0162a16: 相。即二喩體斯有何失。論主詰云復有何徳。
T1842_.44.0162a17: 意云。因言唯詮初相。餘二即喩復有何徳。外
T1842_.44.0162a18: 答云。別説喩云是名爲徳已上
論文
既云別説喩
T1842_.44.0162a19: 分是名爲徳。明知古師。立餘二相即二喩體。
T1842_.44.0162a20: 亦不應云喩體雖復取瓶。亦爲顯二相。何以
T1842_.44.0162a21: 故。彼論次云。所類同法。不説能立所成立義。
T1842_.44.0162a22: 若顯因相云何難言不説能立。復云。非異品
T1842_.44.0162a23: 中不顯無性。有所簡別。此意難云。若異品中
T1842_.44.0162a24: 不顯無性。非能簡了。若顯無者何須此難。又
T1842_.44.0162a25: 復若取彼二上作與非作。及於聲有以爲因
T1842_.44.0162a26: 者。何故復云。若唯宗法是因性者。其有不定。
T1842_.44.0162a27: 應亦成因。明知。不取瓶上所作亦爲因也。若
T1842_.44.0162a28: 取爲因。過非因故。又不應言若唯宗法是因
T1842_.44.0162a29: 性也。故知。古師言三相者。即體相也。因唯取
T1842_.44.0162b01: 宗上法。二喩別體。又即此文證知。陳那因
T1842_.44.0162b02: 體。不唯取於聲上一所作性。若言義於彼相
T1842_.44.0162b03: 有遍彼成過。古師救義應亦同然。故三相因。
T1842_.44.0162b04: 陳那總取聲瓶上諸所作性。及異無性三種
T1842_.44.0162b05: 義相。然立宗時言所作者。唯顯初相。故理門
T1842_.44.0162b06: 云。雖一切分皆能爲因。顯了所立。然唯一分
T1842_.44.0162b07: 且説爲因
T1842_.44.0162b08: 言遍是宗法性。理門論云。有法不成於有法
T1842_.44.0162b09: 及法。此非成有法。若以有法成有法。兩倶所
T1842_.44.0162b10: 依不成過。及有法成法。亦犯兩倶不成。及相
T1842_.44.0162b11: 違過。何者。彼中先叙難云。如以烟立火。以火
T1842_.44.0162b12: 立觸。以烟立火。有法成有法。以火立觸。有
T1842_.44.0162b13: 法成法。陳那爲釋。但爲成立此相應物。不言
T1842_.44.0162b14: 烟下有火。火下有觸。若不爾者。依烟立火等
T1842_.44.0162b15: 牒難意云。彼烟下定有火。烟爲有法。火爲其
T1842_.44.0162b16: 法。既合名宗。還取有法一分爲因。此有法一
T1842_.44.0162b17: 分。亦名爲宗。如遍宗法言。此即取宗有法爲
T1842_.44.0162b18: 因。既取爲因。闕宗有法。因無所依故。論云。
T1842_.44.0162b19: 依烟立火。應成立宗一分爲因。以火立觸。云
T1842_.44.0162b20: 火爲有法。定有熱觸。是法以是火。故因亦取
T1842_.44.0162b21: 有法以爲其因。還闕所依。亦犯相符。故理門
T1842_.44.0162b22: 云。非欲成立火觸有性。烟下之火。依火有觸。
T1842_.44.0162b23: 共知有故。故亦不得以有法成有法等
T1842_.44.0162b24: 問彼立如何。答陳那釋云。彼意立云。彼山等
T1842_.44.0162b25: 處定是有火。以現烟故。彼鑪等中定有熱觸。
T1842_.44.0162b26: 以有火故。故彼論云。此中非以成立火觸爲
T1842_.44.0162b27: 宗。但爲成立此相應物。問若以法成有法者。
T1842_.44.0162b28: 何過非耶。答若以法成有法。即闕同喩。及因
T1842_.44.0162b29: 第二相同品定有性。即成有法自相相違過。
T1842_.44.0162c01: 如薩婆多對大乘。立眼識所縁定是離色實
T1842_.44.0162c02: 色。以五境中隨一攝故。如香味等。取五境別
T1842_.44.0162c03: 香非是色。闕同喩故。因此遍轉故成相違。或
T1842_.44.0162c04: 取能別爲因。云以是色故。還是宗義一分爲
T1842_.44.0162c05: 因。宗闕能立。宗闕支過。由此。不得有法成有
T1842_.44.0162c06: 法等。設爭有法。他不許有。因成於此闕初相
T1842_.44.0162c07: 過。問如立最勝無。云何名爲有法爲所立。設
T1842_.44.0162c08: 立有法無。復有何過。如唯識論破同異性云。
T1842_.44.0162c09: 勿此亦非實徳業性。此意同異性。異實句等。
T1842_.44.0162c10: 外別有體。然是彼性故。破云。同異性應非同
T1842_.44.0162c11: 異性。以異實等故。如徳業。答理門論中所難
T1842_.44.0162c12: 意。別非正爲難。但以法成法。不得成有法等。
T1842_.44.0162c13: 乘便兼難。前宗之法唯依有法。有法若無。因
T1842_.44.0162c14: 無所依。故難彼立最勝無云。若許有體。不可
T1842_.44.0162c15: 言無。自語相違。若其無體。因無所依。豈不亦
T1842_.44.0162c16: 是成立有法。論主意云。若成有法有體。及是
T1842_.44.0162c17: 此法。故有前過。及因有體表而亦遮。必依有
T1842_.44.0162c18: 體有法。今立最勝無。亦假安立不可得法爲
T1842_.44.0162c19: 因。其因無體。但遮非表。以無爲依故。非無依
T1842_.44.0162c20: 及成有法過。不障立他所立有法體性爲無
T1842_.44.0162c21: 爲破他故。不爾不得與他宗。作有法自相相
T1842_.44.0162c22: 違因過等。是故唯識難非彼性。若即直難。理
T1842_.44.0162c23: 亦無違。但因明法。不得直以有法。成有法有
T1842_.44.0162c24: 及是此法等。以犯過故。問若不得成有法爲
T1842_.44.0162c25: 有。如何瑜伽云。所成立義有二種。一謂自性。
T1842_.44.0162c26: 二謂差別。立自性者。有立爲有。無立爲無。如
T1842_.44.0162c27: 立我有無等。立差別者。如立有上無上等。如
T1842_.44.0162c28: 何言法不成有法。答已釋訖。不得立有法爲
T1842_.44.0162c29: 有。破他立無無過。若爾如何言有立爲有。答
T1842_.44.0163a01: 有立爲有。方便成立。義即無妨。直成有法。即
T1842_.44.0163a02: 有前過。如立他方佛有。方便立云。他方是有
T1842_.44.0163a03: 法。定應有佛是法。以有機欲及修行者故。如
T1842_.44.0163a04: 此世界。又如烟立火等量陳那正釋。將爲法
T1842_.44.0163a05: 成法。若望比量成立。即名爲法。瑜伽談其法
T1842_.44.0163a06: 體。名自性差別。故理門云。觀所成故立法有
T1842_.44.0163a07: 法。非徳有徳故無有過。問若不得直成有法。
T1842_.44.0163a08: 如何得有四種相違耶。如翻法自相差別相
T1842_.44.0163a09: 違。得有正量。應翻有法自相相違差別相違。
T1842_.44.0163a10: 亦有正量。若云如立火有。豈非有法自相者。
T1842_.44.0163a11: 陳那既將山處爲有法。火即當法。何名立有
T1842_.44.0163a12: 法之量耶。答取山處爲有法。取現烟義爲因。
T1842_.44.0163a13: 取有火義爲法。不即取所有火也。如是資益
T1842_.44.0163a14: 成得火有有法。問法及有法不定。如何定説
T1842_.44.0163a15: 火爲有法。答此文且約體義一門。爲難及釋。
T1842_.44.0163a16: 若如成立我是有無。我是其有法。有無爲法。
T1842_.44.0163a17: 意不直爭有之與無。爭彼我體。此類即是成
T1842_.44.0163a18: 彼先陳。立聲常等。即爭後説。但不得將宗中
T1842_.44.0163a19: 有法。及宗能別爲因。成此二所爭者。不障別
T1842_.44.0163a20: 以餘理。成立有法及法。此即隨應。先陳後説。
T1842_.44.0163a21: 名有法法。有正不正。得有四違。問遍是宗
T1842_.44.0163a22: 法性。説因依宗有法之上。何故不依能別法
T1842_.44.0163a23: 耶。答先有三解。一云。宗中能別他不許故。
T1842_.44.0163a24: 因非遍彼。今難云。若爾應犯能別不成。若云
T1842_.44.0163a25: 許無常於別法有。而不在聲故。無此過者。即
T1842_.44.0163a26: 是許有無常。云何不許因遍在彼。若云無常
T1842_.44.0163a27: 與聲合者。彼不許之。今言宗者。取此爲宗。故
T1842_.44.0163a28: 因不依。若依彼者。即彼隨一所依不成。若爾
T1842_.44.0163a29: 亦應聲與無常不相離者。他亦不許。説因依
T1842_.44.0163b01: 聲。應隨一過。一云滅法是無因不依彼。若許
T1842_.44.0163b02: 因依。闕所依過。今亦難云。如立無常宗。滅無
T1842_.44.0163b03: 非因依。立聲爲常等。非無應爲依。若言許有
T1842_.44.0163b04: 即依。無體即有過。爲此不許因依能別者。
T1842_.44.0163b05: 豈可爲無非依遮有爲依故。不許依於能別。
T1842_.44.0163b06: 今者解云。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
T1842_.44.0163b07: 法。故因不得在能別上。如擧其喩。顯有所作
T1842_.44.0163b08: 處。無常必隨逐故。所作在聲。無常隨在聲。若
T1842_.44.0163b09: 因在能別。便顯無常有所作。聲在於無常。乃
T1842_.44.0163b10: 別爭於聲。非爭本無常。又以法成法。因在有
T1842_.44.0163b11: 法上。不得以法成有法。故不在法上。遍是宗
T1842_.44.0163b12: 法性。先云四句。或三二句。且四句云。有是遍
T1842_.44.0163b13: 而非宗法性。言如大乘師對薩婆多。立業所
T1842_.44.0163b14: 引聲必是異熟。以大造故。因雖遍聲。然是體
T1842_.44.0163b15: 異。非是宗法。是故雖遍而非宗法。此釋不然。
T1842_.44.0163b16: 且問云。以大造故。因爲詮以大種所造故。名
T1842_.44.0163b17: 以大造。爲詮聲體是大種故。名以大造。若云
T1842_.44.0163b18: 以大種所造故。名以大造。與所作因。義有何
T1842_.44.0163b19: 別。彼亦取所生義。所造所生義倶遍宗。何得
T1842_.44.0163b20: 云遍而非宗法。若云是大種故。名以大造。此
T1842_.44.0163b21: 倶不成。何得名遍。若云不取所造。亦不説聲
T1842_.44.0163b22: 名爲大造。但別説言以大造。故不相關帶。何
T1842_.44.0163b23: 得名遍。若云雖取大種所造之義。猶有大種
T1842_.44.0163b24: 別體故。遍非宗法。此亦不爾。取所造義。不説
T1842_.44.0163b25: 大種故。又如薩婆多對聲論。云聲是無常。以
T1842_.44.0163b26: 所作性故。豈得言雖取所生義。猶有生別體
T1842_.44.0163b27: 故。遍非宗法。問因云所作性。取聲是所作義。
T1842_.44.0163b28: 不取能作。如立山等處定應有火。以現烟故。
T1842_.44.0163b29: 取能現烟義。不取所現之烟。云何得有比量
T1842_.44.0163c01: 之智。從現量生。以現烟義。非現量得故。答有
T1842_.44.0163c02: 二解。一云。取能所現。合名爲因。若爾豈非有
T1842_.44.0163c03: 法成有法。答因明不許將宗有法。還成有法。
T1842_.44.0163c04: 不障以餘。成此有法。故理門云。若爲烟立火。
T1842_.44.0163c05: 以火立觸。便成宗義一分爲因。如云彼烟
T1842_.44.0163c06: 下定有火。復云以現烟故。即取宗中有法爲
T1842_.44.0163c07: 因。故是宗義一分爲因。若云彼山等處決定
T1842_.44.0163c08: 有火。以現烟故。既以山處爲有法。取能所現
T1842_.44.0163c09: 爲因。即無其過。故比量智從現量生。二云。即
T1842_.44.0163c10: 現烟義亦現量得。不爾見烟依於山處。有烟
T1842_.44.0163c11: 之義更須比耶。故火雖不見。以其現量知烟
T1842_.44.0163c12: 之智。能生比知有火之智。問自比知火可如
T1842_.44.0163c13: 所説。對敵申言。立彼有火。敵證解起。彼智
T1842_.44.0163c14: 從何。若現量生。待言方解。散縁名言非現
T1842_.44.0163c15: 量故。若亦縁彼現烟義等立言是何。答遠從
T1842_.44.0163c16: 於現。近立言生。故了宗智從現比起。故理門
T1842_.44.0163c17: 云。是近及遠。比度因故。二釋後勝。問准所作
T1842_.44.0163c18: 性因。應云山處定有火。所現烟故。答言論方
T1842_.44.0163c19: 便説不一途。隨義便説。若云所現烟故。義不
T1842_.44.0163c20: 相關。何成因法。或立二句云。無是宗法而非
T1842_.44.0163c21: 遍。如立一切聲是無常。勤發因望内聲上。遍
T1842_.44.0163c22: 是宗法。若望外聲。非遍非宗法。此亦不然。總
T1842_.44.0163c23: 立内外一切聲宗。勤勇發因。不可別望内外
T1842_.44.0163c24: 聲。分爲是爲非。故勤勇發。必是無常。得名宗
T1842_.44.0163c25: 法。但非遍故
T1842_.44.0163c26: 問言同品定有性。何法名同品。因於何有。
T1842_.44.0163c27: 且答初問。舊有數釋。一云。以瓶等體名爲同
T1842_.44.0163c28: 品。以瓶與聲同常無常之品類故。名爲同
T1842_.44.0163c29: 品。一云。除聲已外爲品。有無常者爲同。與初
T1842_.44.0164a01: 解同。一云。如立聲無常。除聲一切無常爲同
T1842_.44.0164a02: 品。一云。以宗既取和合爲宗。同品亦取瓶無
T1842_.44.0164a03: 常合。以爲同品。然既説其因。皆依別瓶。非依
T1842_.44.0164a04: 無常。如宗法故。依宗有法。非法故也。今者不
T1842_.44.0164a05: 爾。先明同品。後明定有性。即以瓶上無常。與
T1842_.44.0164a06: 聲無常。法法相似。名爲同品。故論云。同品
T1842_.44.0164a07: 者。謂所立法均等義品。説名同品。理門亦云。
T1842_.44.0164a08: 此中若品與所立法。隣近均等。説名同品。以
T1842_.44.0164a09: 一切義皆名品故。問聲上無常。敵論不許。何得
T1842_.44.0164a10: 瓶上無常。名爲同品。答若敵同許。即立已成。
T1842_.44.0164a11: 但除宗外所有無常。與所爭同即名同品。又
T1842_.44.0164a12: 彼此同。有此所立法。不要同許宗有法有。方
T1842_.44.0164a13: 可説同。問前之四釋。其義云何。答若以無常
T1842_.44.0164a14: 爲同品者。知見共同。因依義異。次下當説。
T1842_.44.0164a15: 若以瓶等爲同品。及瓶無常合以爲同品。皆
T1842_.44.0164a16: 悉未可。亦難以瓶爲同品者。若言以瓶等有
T1842_.44.0164a17: 法。同有無常。名爲同品。違論所説。謂所立法
T1842_.44.0164a18: 均等義品。説名同品。此即正取瓶上無常。與
T1842_.44.0164a19: 所立法相似名同。不言有所立法。名爲同品。
T1842_.44.0164a20: 論指法云。如説無常。瓶等無常。若以瓶同於
T1842_.44.0164a21: 聲。有無常性。名爲同品。應云如説聲有無常。
T1842_.44.0164a22: 瓶等有無常。名爲同品。又所立相似名之爲
T1842_.44.0164a23: 同。聲瓶有法。豈是所立耶。雖指法中。云
T1842_.44.0164a24: 瓶等無常。擧瓶爲同品依。意取無常名爲同
T1842_.44.0164a25: 品。如指瓶等以爲喩依。又與理門所説相違。
T1842_.44.0164a26: 文如前引。難云。聲及無常。和合不相離。名爲
T1842_.44.0164a27: 同品者。豈可二合爲所立。若倶所立。一切同
T1842_.44.0164a28: 品。皆有一分所立不成。又准喩中所立不成。
T1842_.44.0164a29: 皆約能別。不并有法。論云如立無常。瓶等無
T1842_.44.0164b01: 常。不言如立聲無常。雖和合名宗。意立無常
T1842_.44.0164b02: 不離於聲。不欲成立聲在無常。又法成法。若
T1842_.44.0164b03: 二和合倶名所立。即雙成有法及法。違理門
T1842_.44.0164b04: 論。又復同異品。即二喩一分。喩既不取瓶
T1842_.44.0164b05: 空等體。云何同異品。則取瓶空體耶。若云非
T1842_.44.0164b06: 同異喩體之一分者。如何理門約辨於因。故
T1842_.44.0164b07: 彼頌云。於因有及二。在異無是因。翻此名相
T1842_.44.0164b08: 違。所餘皆不定。由此故知。宗之同品。即取與
T1842_.44.0164b09: 宗能別法同。名爲同品。若云陳那亦取瓶空
T1842_.44.0164b10: 等體。爲二喩者。不然。廣如理門所破繁不具
T1842_.44.0164b11:
T1842_.44.0164b12: 次釋定有性。問其能立因。爲依瓶等有法之
T1842_.44.0164b13: 上。名定有性。爲依無常等。名定有性。答有二
T1842_.44.0164b14: 解。一云。依瓶等有法。義如常解。第二又解。
T1842_.44.0164b15: 依無常上。名同品定有性。以瓶等體非同品
T1842_.44.0164b16: 故。又理門云。以所作性。於無常見故。於常不
T1842_.44.0164b17: 見故。不言於瓶上見。故知同品。無常之上有
T1842_.44.0164b18: 所作性。問若言因依同品無常。無常即喩。如
T1842_.44.0164b19: 何説言瓶有所作性。瓶體是無常。當知聲有
T1842_.44.0164b20: 所作性。聲體是無常。准此。所作即依瓶等。答
T1842_.44.0164b21: 此古師合非陳那義。陳那立云。諸所作者皆
T1842_.44.0164b22: 是無常。譬如瓶等。瓶等喩依。非因依也。問何
T1842_.44.0164b23: 故宗上無常。非因所依。同品無常。即爲因依。
T1842_.44.0164b24: 答宗中敵不許。能別非因依。同品兩倶成故。
T1842_.44.0164b25: 得爲因依。有立量云。瓶上無常非因依。所立
T1842_.44.0164b26: 法故。如聲上無常。此是似破。因隨一故。或倶
T1842_.44.0164b27: 不成。誰許瓶無常是所立法。復是違教。喩名
T1842_.44.0164b28: 能立。若爾何故。同無能別。名闕所立。答喩上
T1842_.44.0164b29: 無常。似所立法。從似爲名。如所作因。問若無
T1842_.44.0164c01: 常同品。定有所作。此是滅法。云何得言定有
T1842_.44.0164c02: 所作。滅非因生故。答有二解。一云。言無常者。
T1842_.44.0164c03: 非唯滅相。無彼常故名爲無常。即住異等倶
T1842_.44.0164c04: 名無常依此何過。二云。無常即是滅相。定有
T1842_.44.0164c05: 性者。定曾有性也。觀果知因。非當有性。雖
T1842_.44.0164c06: 不因生。因生始滅故不有違。問何故宗同品
T1842_.44.0164c07: 中所作。即言曾有。因同品中無常。不言曾
T1842_.44.0164c08: 有。答因爲順成宗。瓶有所作。當無常生非滅
T1842_.44.0164c09: 相起。不言瓶生曾有滅。問若同定有。是曾非
T1842_.44.0164c10: 現。應隨一攝等因現非有。答不言唯定曾有因
T1842_.44.0164c11: 性。隨一現有定義何違。二解無常。後解爲勝。
T1842_.44.0164c12: 問云何因望宗上。言遍是宗法性。不言遍是
T1842_.44.0164c13: 宗品性。同異二喩倶言品耶。答因即宗法。體
T1842_.44.0164c14: 義分故。更無別聚。故云宗法。同異二喩。別聚
T1842_.44.0164c15: 類法。故得名品。又解。因爲成宗云宗法性。不
T1842_.44.0164c16: 成二喩。故二言品。問但云同品。何須定有性
T1842_.44.0164c17: 等耶。答若不言定有性。即喩有能立不成過。
T1842_.44.0164c18: 不顯因第二相故。若言定有性。不言同品。亦
T1842_.44.0164c19: 非正顯因第二相。即有不定相違過。今爲明
T1842_.44.0164c20: 因第二相故。雙言同品定有性也。何者是也。
T1842_.44.0164c21: 欲作此句。先叙陳那九句之義。方可於中而
T1842_.44.0164c22: 自聊簡。九句義者。彼次頌言。宗法於同品。謂
T1842_.44.0164c23: 有非有倶。於異品各三。有非有及二。此解因
T1842_.44.0164c24: 法。於同異品。謂於同品。有非有有非有各有
T1842_.44.0164c25: 三句。於異法中。亦各有三句。何者是因望於
T1842_.44.0164c26: 何宗。彼理門云。常無常勤勇恒住堅牢性非
T1842_.44.0164c27: 勤遷不變。由所量等九。此即宗也。由者第三
T1842_.44.0164c28: 囀於聲。由以因法。爲能成之具。故宗有九。所
T1842_.44.0164c29: 量作無常作性聞勇發無常勇無觸。依常性
T1842_.44.0165a01: 等九。此即因也。依者第五囀從聲。以從所依
T1842_.44.0165a02: 此常等九宗有九因。以此九因。如次配釋前
T1842_.44.0165a03: 之九宗。成立比量。爲九句義。立量云。聲常是
T1842_.44.0165a04: 所量性故。同喩如空等。異喩如瓶等。此所量
T1842_.44.0165a05: 性同異倶有。即此論中共不定也。立聲無常。
T1842_.44.0165a06: 所作性故。同品如瓶等。異品如空等。此即正
T1842_.44.0165a07: 因也。立聲是其勤勇所發無常性故。同品瓶
T1842_.44.0165a08: 等。異品電空等。此無常因。於同品遍有。於異
T1842_.44.0165a09: 品分無。以於電有。於空是無。即此論中。同品
T1842_.44.0165a10: 遍有。異品一分轉。立聲爲常。所作性故。同品
T1842_.44.0165a11: 空等。異品如瓶等。此所作因。於同品無。異品
T1842_.44.0165a12: 遍有。即此論中。法自相相違也。立聲爲常。所
T1842_.44.0165a13: 聞性故。同品空等。此因遍無。異品瓶等。亦遍
T1842_.44.0165a14: 非有。即此論中。不共不定也。立聲爲常。勤勇
T1842_.44.0165a15: 所發。同品空等無。異品瓶有。於電是無。亦即
T1842_.44.0165a16: 此論。法自相相違也。立聲非勤勇所發。無常
T1842_.44.0165a17: 性故。同品電等有。空等是無。異品瓶等。此因
T1842_.44.0165a18: 遍有。即此論中。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立聲
T1842_.44.0165a19: 無常。勤勇發性。同品瓶有。電等是無。於異品
T1842_.44.0165a20: 空。因遍非有。此即正因。立聲爲常。無質礙故。
T1842_.44.0165a21: 同品空有。極微上無。以立極微有質礙故。異
T1842_.44.0165a22: 品樂有。瓶等因無。即此論中。倶品分轉。問何
T1842_.44.0165a23: 以得知。第二第八等是正因等。答即理門引
T1842_.44.0165a24: 云。故本頌云。於同有及二。在異無是因。翻此
T1842_.44.0165a25: 名相違。所餘皆不定。本頌者。或足目所造因
T1842_.44.0165a26: 明論。或世親所造論軌等中。故知二八句而
T1842_.44.0165a27: 爲正。第四翻第二。第六翻第八。故説爲相違。
T1842_.44.0165a28: 餘因通同異。第五倶非有。故説爲不定。故作
T1842_.44.0165a29: 頌云。二八爲正因。四六相違攝。所餘皆不定。
T1842_.44.0165b01: 正似應當知。然此九句狹於天主。闕無相違
T1842_.44.0165b02: 決定過也。故釋及無三相違。然准論中。具有
T1842_.44.0165b03: 此過。又復唯依有體法説。不依無體。云依無
T1842_.44.0165b04: 體者。四六無別。何以故。以第六同品非有。異
T1842_.44.0165b05: 品有非有。今第四句。若取兎角等。爲異品者。
T1842_.44.0165b06: 亦是同非有異有非有也。作四句者。一者是
T1842_.44.0165b07: 同品而非定有性。即中三句同品。皆言遍非
T1842_.44.0165b08: 有故。若取分無。并後三句。以空電極微倶無
T1842_.44.0165b09: 因故。雖是同品而非有性。若中三句。因有相
T1842_.44.0165b10: 違不共不定。若後三句除第二句。因有不定。
T1842_.44.0165b11: 喩闕一支。無能立故。問何不言遍有性。答若
T1842_.44.0165b12: 言遍有性。即九句中第八非正。彼既是正。故
T1842_.44.0165b13: 不言遍。二是定有非同品者。三三句中。各除
T1842_.44.0165b14: 中句。若取全有。即第一第四。及第七句。若取
T1842_.44.0165b15: 分有。并第三第六第九句。是四六兩句顯因
T1842_.44.0165b16: 相違。所餘不定。三亦同品亦定有性。即除中
T1842_.44.0165b17: 三句。若取全初三句。若取分及後三。若簡喩
T1842_.44.0165b18: 中無能立過。倶是正喩。若簡因過。猶有邪。以
T1842_.44.0165b19: 遍異品是不定因。除其二八。二八即正因。四
T1842_.44.0165b20: 非同品非定有性。即三三句中各中句是。若
T1842_.44.0165b21: 取分者。三三句中各取第二。若取正因。初後
T1842_.44.0165b22: 三中各中句是。餘皆不正。今此四句。非全
T1842_.44.0165b23: 明因具足三相。但明第二相。故雖四句無
T1842_.44.0165b24: 有唯正顯第二相。第三句是。問所作即是宗
T1842_.44.0165b25: 之別法。云何所作於餘處轉。答理門云。由彼
T1842_.44.0165b26: 相似不説異名。言即是此故無有失。此意以
T1842_.44.0165b27: 喩與宗所作無別故説相似。非説聲上所作
T1842_.44.0165b28: 在瓶上。故無有失。問既於喩有。云何但説爲
T1842_.44.0165b29: 宗法耶。答此中但説定是宗法。不欲説言唯
T1842_.44.0165c01: 是宗法。故亦無妨。故理門論亦作是説
T1842_.44.0165c02: 論云異品遍無性者。解如疏述。問何故異品
T1842_.44.0165c03: 言遍無性。答若不言遍無性。即有相違不定。
T1842_.44.0165c04: 及異喩能立不遣。故言遍無性。亦作四句聊
T1842_.44.0165c05: 簡。一是異品非遍無。若言無者簡分轉不得。
T1842_.44.0165c06: 故言遍無。即三三句中各除中句。第一第三
T1842_.44.0165c07: 第七第九是不定過。異喩有能立不遣。若第
T1842_.44.0165c08: 四第六因有相違。異有能立。二是遍無非異
T1842_.44.0165c09: 喩。即中三句同法喩。是三亦異品亦遍無。即
T1842_.44.0165c10: 二八也。四非異品非遍無。即除中三初後三
T1842_.44.0165c11: 句同法喩。是今取初第三。故云異品遍無性
T1842_.44.0165c12: 也。問此四句簡得正因不。答非但簡得第三
T1842_.44.0165c13: 相。雖亦異品亦遍無。而不簡得不共不定。問
T1842_.44.0165c14: 同品但與因同。不與宗同。得名同喩不。答不
T1842_.44.0165c15: 得。但名同品。以品類故不與宗同。説喩於誰。
T1842_.44.0165c16: 若與宗同不與因同。亦只名同品。若但因同
T1842_.44.0165c17: 無所立故。亦異品故。非同品也。然與宗同。
T1842_.44.0165c18: 雖亦名喩。而亦非眞。無能立故。問異法喩與
T1842_.44.0165c19: 宗同。不與因同。得名異不。答不得。若言得
T1842_.44.0165c20: 者。同喩無能立。亦得名異品。此既不爾彼云
T1842_.44.0165c21: 何然。問異無宗有因。得名異品不。答非也。由
T1842_.44.0165c22: 此又作四句分別。一有異品而有宗無因。即
T1842_.44.0165c23: 所立不遣過也。二有是異品有因無宗。即九
T1842_.44.0165c24: 句中各除中句。即能立不遣過也。三是異品
T1842_.44.0165c25: 有宗因。即倶不遣過也。四是異品無宗因。即
T1842_.44.0165c26: 三三句中各各中句。是正喩也。又復以因望
T1842_.44.0165c27: 宗同喩。作四句分別。一有遍是宗法性。而非
T1842_.44.0165c28: 同品定有性。即九句中中三句。及後三句中
T1842_.44.0165c29: 初後二句。兼取分全説。若取全者。中三句是。
T1842_.44.0166a01: 二有同品定有性。而非遍是宗法性。即九句
T1842_.44.0166a02: 中佛法所説第九句是。以許聲等有質礙故。
T1842_.44.0166a03: 三亦同品定有。亦遍是宗法。即初後三句。四
T1842_.44.0166a04: 有非同品定有。非遍是宗法。約聲顯論。第四
T1842_.44.0166a05: 句是。於中過性思之可知。以因望宗及異法
T1842_.44.0166a06: 喩。亦有四句。有遍是宗法性。而非異品遍無
T1842_.44.0166a07: 性。即三三句中各除中句。有是異品遍無性。
T1842_.44.0166a08: 而非遍是宗法性。約九句闕。通約法作亦得
T1842_.44.0166a09: 有之。如小乘立聲無常所見性故。異品空無
T1842_.44.0166a10: 而於宗不有。有亦遍是宗法性。亦異品遍無
T1842_.44.0166a11: 性。即二八是。有非遍是宗法性。非異品遍無。
T1842_.44.0166a12: 即聲顯論第四句是。若佛法立第九句是。聲
T1842_.44.0166a13: 顯相違因。佛法不定攝。又復以因望同異品。
T1842_.44.0166a14: 而作四句。有是同品定有。非異品遍無。初後
T1842_.44.0166a15: 三句中各除中句。有是異無非同定有。即中
T1842_.44.0166a16: 三中句是不定因。三有同定有亦異遍無。即
T1842_.44.0166a17: 初後三句中各除初後。此是正因。四倶非有。
T1842_.44.0166a18: 即中三句取其初後。即相違因。若取分説等
T1842_.44.0166a19: 准此可知。然別作法。不可依此九句而作。問
T1842_.44.0166a20: 此論之中因後二相。於理門論何句所收耶。
T1842_.44.0166a21: 有答云。此之二相。唯是第二第八二收。今謂。
T1842_.44.0166a22: 此對理未必然。若總問因。此之二因唯彼二
T1842_.44.0166a23: 八。若約相辨同有異無。即後二相何唯二八。
T1842_.44.0166a24: 若第二相初後各三。若第三相三三各中。皆
T1842_.44.0166a25: 是同有異品無故。問彼九句中。何故無此餘
T1842_.44.0166a26: 三相違。答誰言不攝餘三相違。准文如是立
T1842_.44.0166a27: 聲爲常。所作勤勇二法爲因。唯法自相豈名
T1842_.44.0166a28: 爲餘。若不明四。次下攝頌何故云耶。證法有
T1842_.44.0166a29: 法自性或差別。此成相違因。長行既無別解。
T1842_.44.0166b01: 總攝於上。故知九因亦有攝四。若云九句
T1842_.44.0166b02: 有攝四違。如何説言如法成法。不言成有
T1842_.44.0166b03: 法。又彼九因。望違於常及非勤勇。此但違法。
T1842_.44.0166b04: 如何攝四。答雖云違有法。實唯成法。如難有
T1842_.44.0166b05: 性而非有性。難彼意許離實等有。而非有性。
T1842_.44.0166b06: 故唯成法。此意即顯。理門望爲量。成立必須
T1842_.44.0166b07: 加言。如立大有云有離實等有。更無同喩。有
T1842_.44.0166b08: 一實等因於同異有。即唯異轉違彼後陳。總
T1842_.44.0166b09: 名相違。不分自相及與差別攝。頌中云。耶
T1842_.44.0166b10: 證法有法。及此論中立四違者。望不加言本
T1842_.44.0166b11: 意所爭。言陳意許故有四種。問若違意許離
T1842_.44.0166b12: 實有。即違言陳不無有。此乃雙違。如何但言
T1842_.44.0166b13: 違有法自相。答不爾。何以故。如法差別。言陳
T1842_.44.0166b14: 他用他有眞假。二各有體。違眞成假仍不違
T1842_.44.0166b15: 他。但名差別。今此不無無即離二。彼意許者。
T1842_.44.0166b16: 即此言陳不無之有。不別有彼意許大有。故
T1842_.44.0166b17: 違所諍。正違言顯。故但名違有法自相。
T1842_.44.0166b18: 以更無別名違自相。作有縁性亦應同然。答
T1842_.44.0166b19: 夫論差別。要有二等方名差別。如立他用意
T1842_.44.0166b20: 許他中。有其眞假名法差別。今此有中無即
T1842_.44.0166b21: 離二。故違所爭。即名違自相。以作有縁性。作
T1842_.44.0166b22: 非有縁性。各有別體。雖違作有縁性。作非有
T1842_.44.0166b23: 縁性存。無彼即離二有。違有更無別有。故名
T1842_.44.0166b24: 違有法自相。以斯研究深契幽微。後哲若披
T1842_.44.0166b25: 可爲龜鏡。問何故九句無相違決定。答理門
T1842_.44.0166b26: 頌中據別而説。不對許有聲性論者。立所作
T1842_.44.0166b27: 因。故九中無故。彼中難所聞性因。若對許
T1842_.44.0166b28: 有聲性是常。此應成因。此難不共不定。准此
T1842_.44.0166b29: 故知。不約對二。彼論長行及此論中。據二宗
T1842_.44.0166c01: 對故。有相違決定。然正釋文准釋異品。同於
T1842_.44.0166c02: 同品應言。同品者。謂所立法均等義品。説名
T1842_.44.0166c03: 同品。若有所作見彼無常。解異品中。亦應
T1842_.44.0166c04: 云異品者。謂於是處無其所立説名異品。此
T1842_.44.0166c05: 即論主。欲詞約理繁互顯故爾。有問云。若是
T1842_.44.0166c06: 正因要具三相耶。若言具者。如掌珍論立眞
T1842_.44.0166c07: 性有爲空。以縁生故如幻。此無異品應非正
T1842_.44.0166c08: 因。即自解云。具三相者必是正因。自有正因
T1842_.44.0166c09: 不必具三相。此釋全非。誰言此因不具三相。
T1842_.44.0166c10: 既無異品有法。即因不濫行。豈非異品遍無
T1842_.44.0166c11: 之相。若闕此相是眞因者。諸不定因皆闕此
T1842_.44.0166c12: 相。亦應名正。又若具三。皆正因者。決定相違
T1842_.44.0166c13: 應正因攝。又復此量亦非正因。成唯識説爲
T1842_.44.0166c14: 似量故。出此量非如唯識抄
T1842_.44.0166c15: 解喩。問詮喩之言。及此喩體。爲倶喩耶。答准
T1842_.44.0166c16: 宗義言既爲宗者。喩言及喩倶喩何失。問若
T1842_.44.0166c17: 爾何者爲言生因體。若云詮因者爲言生因
T1842_.44.0166c18: 體。詮喩言非。即喩應非因第二相。既第二相
T1842_.44.0166c19: 亦應言因。答有二解。一云。詮宗因喩言。皆言
T1842_.44.0166c20: 生因。皆能令敵。者了宗智起。故此論云。由宗
T1842_.44.0166c21: 因喩多言。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故。若爾即
T1842_.44.0166c22: 應無宗喩別。答望義有別。言生他智名言生
T1842_.44.0166c23: 因。故三皆是爲他所成。名爲宗支。正助成宗
T1842_.44.0166c24: 説名因喩。由喩助因曉宗義故。故三言別。二
T1842_.44.0166c25: 云。除詮宗言。非因相故。因喩果故。唯詮因喩
T1842_.44.0166c26: 言爲生因。正生他智此解爲正。問因亦曉宗
T1842_.44.0166c27: 應名爲喩。答因雖正爲成宗。未擧共許已顯
T1842_.44.0166c28: 了義。曉宗未明。擧有此因定有所立。方爲比
T1842_.44.0166c29: 類。故因非喩。問擧因宗未顯。因不得喩名。陳
T1842_.44.0167a01: 因智未生。非言生因攝。答爾。言因必對果。無
T1842_.44.0167a02: 果是誰因。故敵智未生。非是言生攝
T1842_.44.0167a03: 言顯因同品決定有性。有云。顯因同品決定
T1842_.44.0167a04: 有性。是顯因第二同品定有性。顯因於宗同
T1842_.44.0167a05: 品中。決定有此所作因性。本意擧喩爲顯因
T1842_.44.0167a06: 故。今謂不爾應云顯因同品。即除因餘所作。
T1842_.44.0167a07: 決定有性。即所立無常性。如解宗同品。擧餘
T1842_.44.0167a08: 無常。爲同品故。若不爾者。何故。前解宗同品。
T1842_.44.0167a09: 云如立無常。瓶等無常。是名同品。應解喩中
T1842_.44.0167a10: 言。謂若所作。瓶等中見彼所作。或應謂。若無
T1842_.44.0167a11: 常見彼所作。云何乃言。謂若所作。見彼無常。
T1842_.44.0167a12: 又解因中即擧宗同品。以瓶等無常。説名同
T1842_.44.0167a13: 品。言定有性。即有所作性。故知解喩言同品
T1842_.44.0167a14: 者。以瓶所作。爲因同品。決定有性。即有所立
T1842_.44.0167a15: 無常。若解喩中言同品。是宗同品者。此即改
T1842_.44.0167a16: 動數處論文。即喩文言顯因同法。又下解不
T1842_.44.0167a17: 定中。此因以樂以空。爲同法故。又云。以電瓶
T1842_.44.0167a18: 等。爲同法故。若不有因同品者。如何説言。以
T1842_.44.0167a19: 樂以空等。又云。謂若所作。見彼無常。又理門
T1842_.44.0167a20: 論。解同喩等爲同法耶。然雖品法宗殊。倶是
T1842_.44.0167a21: 因類。云第一説因。宗所隨逐。第二説宗無因
T1842_.44.0167a22: 不有。准此即違多教。又因順成宗。即云宗同
T1842_.44.0167a23: 品中。有所作性。喩既順因。亦應云因同品中。
T1842_.44.0167a24: 有無常性。又若同喩。唯同因法。即名同喩。喩
T1842_.44.0167a25: 闕所立。應非過收。異不離宗。亦應非過。准此
T1842_.44.0167a26: 即違理。故舊解是。又引理門云。由如是説。能
T1842_.44.0167a27: 顯示因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故知。言顯
T1842_.44.0167a28: 因同品決定有性者。是顯因第二相。於宗同
T1842_.44.0167a29: 品中。定有性也。此亦不爾。彼文意別。此是彼
T1842_.44.0167b01: 答詞。彼有難言。復以何縁。第一説因宗所隨
T1842_.44.0167b02: 逐。第二説宗無因不有。不説因無宗不有耶。
T1842_.44.0167b03: 言第一者。喩有二種。第一即同喩。何故同喩。
T1842_.44.0167b04: 即先明因。顯所立隨逐。即此論中。謂若所作。
T1842_.44.0167b05: 見彼無常。第二類此可知。此牒論主宗。不
T1842_.44.0167b06: 説因無宗不有者。申難影顯。難同喩何。不説
T1842_.44.0167b07: 有無常故所作。答云。由如是説。能顯示因同
T1842_.44.0167b08: 品定有。異品遍無。非顛倒説。此意同品有所
T1842_.44.0167b09: 作。欲將所作成無常。於無常上。見有所作故。
T1842_.44.0167b10: 聲上有所作。明非是常。於餘常上。不見所作。
T1842_.44.0167b11: 故於同喩。擧有所作。無常隨故。若云以無常
T1842_.44.0167b12: 故所作者。便以無常。成其所作。非本所爭。是
T1842_.44.0167b13: 故同喩等作如是説。但知偏引局文。不解遠
T1842_.44.0167b14: 尋深意其類猶執指求兎。於自豈不誤哉。又
T1842_.44.0167b15: 有解云。言説因宗所隨者。立喩宣説次第。非
T1842_.44.0167b16: 正明體。故同於前。顯第二相。此亦不然。理門
T1842_.44.0167b17: 論云。如是已辨。因及似因。喩今當説。説因
T1842_.44.0167b18: 宗所隨。宗無因不有。此二名譬喩。餘皆此相
T1842_.44.0167b19: 似。此正出體。豈依立説。若依者説。應云此二
T1842_.44.0167b20: 説譬喩。又明喩體是非。豈直明其言説。又正
T1842_.44.0167b21: 明喩。喩具二立。方名正喩。若唯明因第二者。
T1842_.44.0167b22: 豈唯一立。即爲正喩。又云。既言顯因同品。同
T1842_.44.0167b23: 品即宗相對。若所作相類。應名同法定有性。
T1842_.44.0167b24: 故下云。此因以樂以瓶。爲同法故。此亦不爾。
T1842_.44.0167b25: 若言同法。唯因相望者。云何理門。及此論中。
T1842_.44.0167b26: 倶云喩有二種。一者同法。二者異法。豈可二
T1842_.44.0167b27: 喩唯望因耶
T1842_.44.0167b28: 喩者。西方云烏播磨。此譯爲喩。今因明中後
T1842_.44.0167b29: 同異支。准西方云達利瑟致案多。此云見邊。
T1842_.44.0167c01: 爲順此方故義言喩。問同異二喩。爲即因耶。
T1842_.44.0167c02: 爲當有別。答設爾何失。二倶有失。若即是因。
T1842_.44.0167c03: 因唯所作。喩中何故兼説無常。若與因別。理
T1842_.44.0167c04: 門論中。不應難古於因分外。別立二喩。他不
T1842_.44.0167c05: 應難。若爾喩言。應非異分。顯因義故。又復論
T1842_.44.0167c06: 主。不應答言。事雖實爾。如前廣引。答應言二
T1842_.44.0167c07: 喩體。即是因後之二相。如前道理。問後難善
T1842_.44.0167c08: 釋。前難何通。答因言所作。體含無常。非離所
T1842_.44.0167c09: 作唯在餘法。然所作言。無常義隱。故擧喩體
T1842_.44.0167c10: 及於喩依。雙顯因中作無常義。以瓶之上有其
T1842_.44.0167c11: 所作。即無常隨。故此因言所作。明無常隨。是
T1842_.44.0167c12: 故成宗。聲既即所作。明無常亦隨。又解因唯
T1842_.44.0167c13: 初相。二喩即後二相。故理門云。雖一切分皆
T1842_.44.0167c14: 能爲因顯了所立。然唯一分且説爲因。但以
T1842_.44.0167c15: 初相顯因猶隱。故約二品有無不同。及二品
T1842_.44.0167c16: 依。重彰因義。故此二品。即是同有異無。二相
T1842_.44.0167c17: 方得成因。二喩之中。顯因有處必有果。隨無
T1842_.44.0167c18: 果不成能立。果若無處。因即不有。明因有無
T1842_.44.0167c19: 有果。即不成離別。即前因相。雙顯有無即是
T1842_.44.0167c20: 二喩。理門説即因約二相説故。二解任情。問
T1842_.44.0167c21: 因中二品有之與無。與此二喩。體性何別。答
T1842_.44.0167c22: 即此二喩。前總因體具顯三相。及分因喩。且
T1842_.44.0167c23: 説初相。以之爲因。復有無相即同異喩。理
T1842_.44.0167c24: 門云。然唯一分且爲因故。更有異釋。繁不能
T1842_.44.0167c25: 叙。當知言喩與因體別。准論知非。不可依信。
T1842_.44.0167c26: 問因與二喩所依各別。云何因喩即名爲一。
T1842_.44.0167c27: 答所依雖殊。所作無常其義相似。故合爲一。
T1842_.44.0167c28: 因言含故。不同別指瓶空喩依。約依言別。故
T1842_.44.0167c29: 理門云。云何別法於別亦轉。此難意。云何
T1842_.44.0168a01: 聲上所作。於別瓶上轉。論主答云。由彼相似
T1842_.44.0168a02: 不説異名。言即是此故無有失。問同喩即因
T1842_.44.0168a03: 相。因同於瓶作無常。異喩亦因相。因同於空
T1842_.44.0168a04: 常非作。答同喩順成因。所作故因。同瓶作無
T1842_.44.0168a05: 常異。喩反顯以明因。因不同空常非作。問
T1842_.44.0168a06: 因言所作亦無常。因喩相似可言一。異空是
T1842_.44.0168a07: 常非所作。不同於因體性殊。答第三因相異
T1842_.44.0168a08: 遍無。取遮於宗因。不有異喩常空非所作。取
T1842_.44.0168a09: 遮非表故即因。問同喩作無常。異喩常非作。
T1842_.44.0168a10: 倶不取彼所依。彼二何收。答隨二能依亦同
T1842_.44.0168a11: 二攝。若爾即應取彼瓶體爲同喩耶。答依無
T1842_.44.0168a12: 常門。瓶無別體。故亦同喩。瓶依別門故非同
T1842_.44.0168a13: 喩。義別不可一准。異喩所依亦同此解。有言
T1842_.44.0168a14: 陳那。不以相似及異爲異喩。如何擧空常非
T1842_.44.0168a15: 作。解云。通有無體擧空非作。非據體説。此解
T1842_.44.0168a16: 問答不相應也。論文自釋。何繁異計
T1842_.44.0168a17: 是隨同品言者。有云。同法喩言。顯因隨逐同
T1842_.44.0168a18: 品處有。名隨同品。以於此言能顯因相第二
T1842_.44.0168a19: 相故。異品准此。此釋亦非。准破解喩中顯因
T1842_.44.0168a20: 同品決定有性。類此可悉
T1842_.44.0168a21: 言唯此三分説名能立。問爲要具三方成能立。
T1842_.44.0168a22: 爲闕亦是。答設爾何失。二倶有過。若闕亦能
T1842_.44.0168a23: 何説唯。違廣百論無異成過。若要具者。如大
T1842_.44.0168a24: 乘立聲無常宗。既無虚空。能依喩闕。豈似能
T1842_.44.0168a25: 立。如實義者異喩既遮。設無虚空。然非所作
T1842_.44.0168a26: 及非無常遮義得立。故亦具支。若無異喩言
T1842_.44.0168a27: 爲過者。據因濫説故不相違。此解極妙。問何
T1842_.44.0168a28: 理得知。無其異喩遮義亦成得成能立。答准
T1842_.44.0168a29: 理門論云。云何得説彼處此無。此問意如立
T1842_.44.0168b01: 無常。既一無常空可爲異喩。云何可説常上
T1842_.44.0168b02: 因無。答言。若彼無有於彼不轉。全無有疑。故
T1842_.44.0168b03: 無此過。答意。若彼常空無有。此因於彼全不
T1842_.44.0168b04: 轉故。故無有疑。又云。前是遮詮。後唯止濫。
T1842_.44.0168b05: 由合及離比度義故。由是雖對不立。實有大
T1842_.44.0168b06: 虚空等。而得顯示無有宗處。無因義成。有依
T1842_.44.0168b07: 此論及廣百文。判無性攝論。證第七有不共
T1842_.44.0168b08: 無明。所立量非。以無同喩但異喩顯。缺減性
T1842_.44.0168b09: 故。又異法喩有倒離過。此亦不爾。不了彼文
T1842_.44.0168b10: 漫推求故。何理得知彼無同喩。答彼若有者。
T1842_.44.0168b11: 何故但云不共無明。於五識中無容得有宗。
T1842_.44.0168b12: 無能對治故。而不擧同類耶。而便擧異喩
T1842_.44.0168b13: 云。若處有能治。必定有所作耶。此亦不爾。論
T1842_.44.0168b14: 略不擧此之同喩。誰謂無同喩異喩顯耶。所
T1842_.44.0168b15: 以者何。此爲設遮。諸小乘執五識中有不共
T1842_.44.0168b16: 無明。彼自許第六識有能治。即有所治。今約
T1842_.44.0168b17: 有見道難。不爾大乘五八識中有無漏倶。應
T1842_.44.0168b18: 有不共。今大乘難。意識起善時不有不共無
T1842_.44.0168b19: 明。有應成染。不可有無明。設遮彼轉計云。在
T1842_.44.0168b20: 五識故。立量成眼等識無同喩。如色等後方
T1842_.44.0168b21: 返顯。必在第七。不得説量。以有過故。若言第
T1842_.44.0168b22: 七識。必有不共無明。他所別不成。若言不共
T1842_.44.0168b23: 無明必在第七。他能別不成。此共量故。復設
T1842_.44.0168b24: 遮云。非於不染意識中有。由彼此應成染性
T1842_.44.0168b25: 故者。約起善時或諸識爲難。設遮彼執在第
T1842_.44.0168b26: 六識故。約起善時非染識難。謂若與倶由彼。
T1842_.44.0168b27: 此應成染性故者。此意云。由彼無明。與起善
T1842_.44.0168b28: 時意識倶故。應當成染。意云。應成不善。與不
T1842_.44.0168b29: 共倶故。彼既不許故不與倶。五識前遮。故令
T1842_.44.0168c01: 信有此第七識。可爲彼依。由自大乘許自見
T1842_.44.0168c02: 道平等智生。爲能對治。故得令有。若准此義。
T1842_.44.0168c03: 第七亦能爲對治道。唯説第六有離染者。據
T1842_.44.0168c04: 三乘通説。不爾前量有不定失。爲如色等無
T1842_.44.0168c05: 能治道。眼等識無不共無明。爲如汝許。第七
T1842_.44.0168c06: 無能治道。得與倶耶。然異法喩亦無次第。阿
T1842_.44.0168c07: 毘達磨性相。爲文非次第求。如唯識論中。此
T1842_.44.0168c08: 例非一
T1842_.44.0168c09: 比量相違亦有自共他。有難餘疏云。解違自
T1842_.44.0168c10: 比不應正理。應言如小乘。立現在諸法離因
T1842_.44.0168c11: 扶助。獨有力用取等流果。如是方名不正之
T1842_.44.0168c12: 宗。准自於他共比量中。皆加離因扶助獨五
T1842_.44.0168c13: 字。方成不正。違大小乘因縁扶助取果之義。
T1842_.44.0168c14: 故是比量相違所攝。今謂此難非。彼雖成能
T1842_.44.0168c15: 破。自量還有過失。如實有非實有及世攝因。
T1842_.44.0168c16: 皆於異品轉。如何名正因。言宗違正因耶。問
T1842_.44.0168c17: 何名比量相違。答一釋云。以立於宗違正量
T1842_.44.0168c18: 因。由自共因正故。立量正違此量。云比量
T1842_.44.0168c19: 相違。問若宗違因立爲宗過。如何理門不許
T1842_.44.0168c20: 立耶。答理門云。諸有説。言宗因相違名宗違
T1842_.44.0168c21: 者。此非宗過。此意不是宗違於因過。是因喩
T1842_.44.0168c22: 過約立量破。不遮一切言無宗違因過。擧量
T1842_.44.0168c23: 云。如立聲常非一切故。約此量辨。古名宗過。
T1842_.44.0168c24: 陳那云。此量是因喩過。非是宗因相違。又復
T1842_.44.0168c25: 陳那。不障宗違因過。立比量相違故。但遮古
T1842_.44.0168c26: 宗相違。釋義如前。問此立聲常不名宗過
T1842_.44.0168c27: 者。立瓶爲常。應非宗過。倶無常故。答不言立
T1842_.44.0168c28: 聲常。非比量相違。但對因別。理門望非一
T1842_.44.0168c29: 切因。因過非宗。以彼不許聲所作故。入理
T1842_.44.0169a01: 約所作因。宗非因過。對彼許聲是所作故。又
T1842_.44.0169a02: 解對一切宗瓶常宗過。聲常。非過。有不許
T1842_.44.0169a03: 聲是所作故。若爾亦有不許於瓶是所作故。
T1842_.44.0169a04: 即從縁顯了宗。是故前釋勝
T1842_.44.0169a05: 解倶不極成云。我爲有法和合因縁爲法
T1842_.44.0169a06: 故以佛法中因縁雖有。爲擧和合。取此因縁。
T1842_.44.0169a07: 故亦不成。今問此釋。云何以和合。標取此因
T1842_.44.0169a08: 縁。若以和合與他作因縁。因縁是法和合成
T1842_.44.0169a09: 有法。言我何爲。若以和合因縁倶爲法者。此
T1842_.44.0169a10: 即一分能別不成。亦非全分。因縁佛法共許
T1842_.44.0169a11: 有故。應言我是有法。能與和合爲因縁是法。
T1842_.44.0169a12: 若言因縁。非自不許。由言神我能與和合爲
T1842_.44.0169a13: 因縁。即佛法不許。如言釋迦菩薩實不善聲。
T1842_.44.0169a14: 實不善聲。非大乘不許。約人立有。即是不成。
T1842_.44.0169a15: 大乘不許釋迦菩薩有不善聲。此因縁亦爾。
T1842_.44.0169a16: 又和合亦無。故十句論云。我云何。覺樂等。和
T1842_.44.0169a17: 合因縁起智故爲相。此即由與和合作因
T1842_.44.0169a18: 縁。和合始能。令覺樂等。與我和合。故全名倶
T1842_.44.0169a19: 不極成
T1842_.44.0169a20: 有解是遣諸法自相門故。云初五爲他之所
T1842_.44.0169a21: 違遣故。如理門説。今謂不爾。彼言非彼相違
T1842_.44.0169a22: 義遣。即非爲他相違義所遣。故理門論云。爲
T1842_.44.0169a23: 此極成現量比量相違義遣。此論云。是遣諸
T1842_.44.0169a24: 法自相門。即説爲能遣。豈以形似之文。皆同
T1842_.44.0169a25: 一判。今解二論各據一義。理門據現量等力
T1842_.44.0169a26: 勝。故能遣彼。故離五過方成立宗。此約所立
T1842_.44.0169a27: 欲強違彼現量等故。以不正能違遣彼故。立
T1842_.44.0169a28: 此五過名似立宗
T1842_.44.0169a29: 問宗中既有九過。因皆有立不。答初之五違。
T1842_.44.0169b01: 及能別不成。即兩倶隨一二不成收。如言聲
T1842_.44.0169b02: 常眼所見故。即違現量自教。及世間等。有云。
T1842_.44.0169b03: 雖違於此而非因過。此亦不爾。若非因過。何
T1842_.44.0169b04: 故不成所別不成。即第四不成。相符極成因
T1842_.44.0169b05: 中不立。宗須互返立擬果生。若兩倶成虚功
T1842_.44.0169b06: 爲失。所以宗中違過。因必共許。證不極成。許
T1842_.44.0169b07: 即能成。不許爲失。故無相符。問因十四過。宗
T1842_.44.0169b08: 何不立。答因寛宗狹。過不相攝。望義各別。又
T1842_.44.0169b09: 設解九過。亦攝因十四過。其五相違。及所別
T1842_.44.0169b10: 不極成。攝四不成過。又比量相違。攝五不成。
T1842_.44.0169b11: 除不共不定。相違決定。義顯可悉。如所量因。
T1842_.44.0169b12: 成立常宗。無常宗有。成無常宗。常宗亦有兩
T1842_.44.0169b13: 互返故。亦攝四相違。如立聲常。所作故因。雖
T1842_.44.0169b14: 是違宗。亦違所作及以無常。故攝此九。前
T1842_.44.0169b15: 解爲正
T1842_.44.0169b16: 問同異二喩合有十過。因何故不立。答同喩
T1842_.44.0169b17: 前三。因第二相過。能立不成所立及倶。即四
T1842_.44.0169b18: 句中。除第三句亦同品亦定有性。是偏句過。
T1842_.44.0169b19: 所立不成。或即四相違。能立不成。即四不成。
T1842_.44.0169b20: 倶不成即合二過。無合倒合義立。無體因過
T1842_.44.0169b21: 依體。故無彼二。異中前三。即是因中第三相
T1842_.44.0169b22: 過。所立不遣。即是遍無性非異品。以有所立
T1842_.44.0169b23: 故。能立不遣。及倶不遣。即是相違。及不定
T1842_.44.0169b24: 過。不離倒離。亦是義立更無別體。因無彼過。
T1842_.44.0169b25: 問因十四過。二喩十過。亦攝彼不。答有攝不
T1842_.44.0169b26: 攝。准前可悉。問宗中何故不立彼十。答同喩
T1842_.44.0169b27: 所立不成。即宗能別不成。能立不成。即宗現
T1842_.44.0169b28: 比量。及自教違。非二量教。於彼喩中可知
T1842_.44.0169b29: 許故。倶不成合前二過。合如因説。異喩疎遠。
T1842_.44.0169c01: 宗中不立。以隔於初因二相故。又異於宗。宗
T1842_.44.0169c02: 中不立。又釋。宗因喩三。各各別明。不必一切
T1842_.44.0169c03: 皆須共同。相望而立。此釋爲勝。問如論所説
T1842_.44.0169c04: 爲宗九過。一一別明。是因喩中何等過耶。答
T1842_.44.0169c05: 現量相符。無違因義。隨所擧因當辨其過。比
T1842_.44.0169c06: 量相違少分。即因四相違。及決定相違攝。同
T1842_.44.0169c07: 喩能立不成。異喩能立不遣。自教大同比量
T1842_.44.0169c08: 違説。若世間相違。因不定過。爲如肉等。衆生
T1842_.44.0169c09: 分故。是不淨耶。准理而言。同喩無所立。以不
T1842_.44.0169c10: 必許貝等是淨。若爾即法自相相違。具等爲
T1842_.44.0169c11: 異。衆生分因於彼轉故。即異喩能立不遣。若
T1842_.44.0169c12: 説懷兎非月。有故如日等。因喩無過。若云月
T1842_.44.0169c13: 非懷兎。有故如日等。此亦不定。以兎非無。而
T1842_.44.0169c14: 復懷兎。故爲異喩。有因遍轉。異喩之中。能立
T1842_.44.0169c15: 不遣。自語相違。後違於前。因中所依不成過。
T1842_.44.0169c16: 前違於後。無同喩過。隨應擧因。或不定及相
T1842_.44.0169c17: 違。能別不極成。隨其何因。即四相違。及所餘
T1842_.44.0169c18: 不定。二喩可知。所別不極成。隨其何因。定有
T1842_.44.0169c19: 所依不成。所餘不定。未擧因故。若倶不極成。
T1842_.44.0169c20: 或隨一兩倶所依不成。餘同前二。前二之
T1842_.44.0169c21: 中。亦復如是。問因懷猶豫。即墮過門。宗内生
T1842_.44.0169c22: 疑。何不爲失。答准理應有。略而不論。如現違
T1842_.44.0169c23: 等。豈無兩倶及隨一等。故論略擧。以例餘
T1842_.44.0169c24:
T1842_.44.0169c25: 問因爲成宗。不成不定及以相違。倶不能成
T1842_.44.0169c26: 宗。何故初相有過獨名不成。餘立別名。答因
T1842_.44.0169c27: 之初相。正爲成宗故須言遍。今若不遍即不
T1842_.44.0169c28: 成宗。餘二雖亦成宗。助而非正。隨立餘名不
T1842_.44.0169c29: 名不成。理實相似。然有釋云。不成宗故名不
T1842_.44.0170a01: 成者。如極成有法等。豈亦成宗。故知因體不
T1842_.44.0170a02: 成名不成。以自共他不許有故。云不成也。此
T1842_.44.0170a03: 不應爾。若自體不成名不成。如立喩中二立
T1842_.44.0170a04: 不成。豈自不成名不成耶。喩既不爾。因亦應
T1842_.44.0170a05: 然。若爾宗依不成。何名不成。立宗本藉所依。
T1842_.44.0170a06: 所依若無。宗便不立。故須倶極。此即明所依
T1842_.44.0170a07: 故亦成宗也。救云。誰言喩上所立不成。望他
T1842_.44.0170a08: 非自。若無二立體非喩故。若爾因喩本爲成
T1842_.44.0170a09: 宗。不望宗明。誰之因喩。若不成宗名不成者。
T1842_.44.0170a10: 所餘十過亦不能成宗。應名不成。答事雖實
T1842_.44.0170a11: 爾。然據義有別。於宗上無名不成。同異倶有。
T1842_.44.0170a12: 或復倶無。不成自他。及各成自倶名不定。自
T1842_.44.0170a13: 他及共。隨應准知。唯他非自名相違。若爲成
T1842_.44.0170a14: 自名不定者。如何説名相違決定。兩宗相返
T1842_.44.0170a15: 各決成自。無雙是非故名不定。又三相中遍
T1842_.44.0170a16: 在於宗名宗法。若闕初相不成宗法。餘有初
T1842_.44.0170a17: 相。別成宗法。而有別過故。初名不成。又有助
T1842_.44.0170a18: 破。非不成宗故名不成。如所聞性因。亦不成
T1842_.44.0170a19: 宗。云何名成。故知因體不成名不成。云若作
T1842_.44.0170a20: 此破。他救雖無同喩顯宗。而亦得作異喩顯
T1842_.44.0170a21: 宗。亦得成宗故。不得言不能成宗。言若作
T1842_.44.0170a22: 此救。彼義還成。故不得將而聞性難。今者
T1842_.44.0170a23: 謂。此救之與難並皆不是。誰言所聞性因名
T1842_.44.0170a24: 成因。夫成因者。三相具足方是成因。彼闕第
T1842_.44.0170a25: 二相。何名成因。設據當體。體亦不成。又設救
T1842_.44.0170a26: 云。顯成宗故。不名不成者。既能成宗。應非不
T1842_.44.0170a27: 定。又云。更破之。如相違因亦不成宗。應名不
T1842_.44.0170a28: 成。彼雖不成宗。由遍宗法故極成因。明知。不
T1842_.44.0170a29: 成約因體也。此難亦非。誰言唯名相違。不名
T1842_.44.0170b01: 不成。若遍宗法是極成。何名相違。又若許有
T1842_.44.0170b02: 初相即是成因。復違聖教。理門論云。若唯宗
T1842_.44.0170b03: 法是因性者。其有不定應亦成因。准此明知。
T1842_.44.0170b04: 有初無後亦不成因。有解云。闕初相名不成。
T1842_.44.0170b05: 闕第三名不定。闕第二名相違。若其一往如
T1842_.44.0170b06: 是判者。准理亦非。如第六不定。三相具足。何
T1842_.44.0170b07: 名不定。如猶豫因。三相倶闕。何獨不成。如不
T1842_.44.0170b08: 共不定。闕第二相。何非相違。故順疏解
T1842_.44.0170b09: 問虚空實有。徳所依故。對無空論。所依不成
T1842_.44.0170b10: 者。如對大乘既立虚空。以爲無爲。所依有不。
T1842_.44.0170b11: 若其有者。大乘即非不立空。若無所依。大乘
T1842_.44.0170b12: 無爲不立。答大乘不立別虚空體。故説爲無
T1842_.44.0170b13: 依。依如及識立空無爲。説因有所依。體實非
T1842_.44.0170b14: 空。對經部師。無虚空體。故無所依。或可。此
T1842_.44.0170b15: 因對經部及大乘立。望彼所爭。即有所依不
T1842_.44.0170b16: 成。隨一不成。有法自相。及差別違。四過所
T1842_.44.0170b17: 攝。有云。立我所許我是實有。即所別不成。因
T1842_.44.0170b18: 有自許言。亦應不極成。此我許言。唯顯自許
T1842_.44.0170b19: 敵者不許。望敵因無所依。亦不成也。此判不
T1842_.44.0170b20: 爾。若是共量。可不成收。若作自量置所許言。
T1842_.44.0170b21: 故亦非過。不爾因雖自許。亦是隨一不成。又
T1842_.44.0170b22: 復共量因置自許。亦得成因。如唯識論。樂大
T1842_.44.0170b23: 乘者。許能顯示無倒理故等。問共量因置自
T1842_.44.0170b24: 許言。無隨一過。宗置自許亦應無過。且釋。亦
T1842_.44.0170b25: 得無過。又釋。宗置自許。因即隨一無依故過。
T1842_.44.0170b26: 因置自許。有法不無非過。問既言共量。因喩
T1842_.44.0170b27: 須先共成。因言自許他無。如何自因是令共
T1842_.44.0170b28: 解。且解。據至極理他宗故違。因置自許。故得
T1842_.44.0170b29: 無過。即如唯識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
T1842_.44.0170c01: 理。契經攝故因。是以大乘經。顯無我理等。以
T1842_.44.0170c02: 彼故違言不能顯故言自許。非不極理置自
T1842_.44.0170c03: 亦得。又因明理。不簡有過。置自許簡共許無
T1842_.44.0170c04: 過。問四不成除兩倶不成。自餘皆有自他猶
T1842_.44.0170c05: 豫所依不成。然除隨一餘二不成。頗有兩倶
T1842_.44.0170c06: 不成。亦自隨一猶豫所依不成耶。亦他亦共
T1842_.44.0170c07: 耶。如自問他共亦爾。答且兩倶不成。必無自
T1842_.44.0170c08: 他隨一不成。以二一別故。亦非自他共猶豫。
T1842_.44.0170c09: 以疑決異故。頗有兩倶不成。亦自他共所依
T1842_.44.0170c10: 不成耶。答有如佛弟子對數論。立我爲實有。
T1842_.44.0170c11: 徳所依故。此兩倶不許有徳句。兩倶不成。然
T1842_.44.0170c12: 佛弟子等。不許有我故。自所依不成。若不爾
T1842_.44.0170c13: 者。宗有法無。豈即無過。不可是兩倶。即非彼
T1842_.44.0170c14: 過故。此即亦是自所別不成。如大乘師對薩
T1842_.44.0170c15: 婆多。立他方佛聲。定唯是善。徳句依故。此兩
T1842_.44.0170c16: 倶不成。他所依不成。以他不許有他方佛。亦
T1842_.44.0170c17: 他所別不成。即對此宗立我爲有。徳句所依。
T1842_.44.0170c18: 兩倶不成。共所依不成。倶所別不成。不得有
T1842_.44.0170c19: 自所別不成。是他所依不成。他所別自所依
T1842_.44.0170c20: 不成。既隨一所別不成。不得是共所依不成。
T1842_.44.0170c21: 以宗異故。如是頗有自隨一不成。亦自他共。
T1842_.44.0170c22: 猶豫所依不成耶。答若自隨一。必非自共猶
T1842_.44.0170c23: 豫。他自二別故。疑決異故。餘者可有。且自隨
T1842_.44.0170c24: 一不成。是他猶豫者。如大乘人對外道。立無
T1842_.44.0170c25: 餘滅人當得作佛。以有種姓故。此無餘人一
T1842_.44.0170c26: 切皆無。言有種姓自隨一不成。外道不知。無
T1842_.44.0170c27: 餘皆無。但疑種姓。爲有無耶。亦自所依不成。
T1842_.44.0170c28: 并自能別不成。自隨一不成。亦自所依不
T1842_.44.0170c29: 成。如經部師對勝論。立虚空實有。徳所依故。
T1842_.44.0171a01: 虚空徳句自皆無故。唯彼宗有自隨一不成。
T1842_.44.0171a02: 亦他所依不成者。如大乘師對薩婆多。立他
T1842_.44.0171a03: 方佛聲定不離識。以是不善故。他許佛有如
T1842_.44.0171a04: 罵提婆。但自不許。他不許有他方佛故。聲亦
T1842_.44.0171a05: 是無他無所依。自隨一不成。共所依不成者。
T1842_.44.0171a06: 如大乘人對外道。立石女聲定是實有。我所
T1842_.44.0171a07: 知故。彼宗有我。有法聲無。大乘無我。故自隨
T1842_.44.0171a08: 一是倶無所依。問有自猶豫不成。亦自他共
T1842_.44.0171a09: 所依不成耶。答有不於有法猶豫。於有法猶
T1842_.44.0171a10: 豫。即非所依不成。疑決異故。又釋亦因猶豫。
T1842_.44.0171a11: 亦猶豫所依不成。如因猶豫得名不成。有法
T1842_.44.0171a12: 猶豫。何非因中猶豫所依不成。且據決定所
T1842_.44.0171a13: 依不成。相對以明。但於因疑。非疑有法即是
T1842_.44.0171a14: 此過。如大乘人對薩婆多。立已入無餘人。應
T1842_.44.0171a15: 得作佛。佛爲説法故。然彼滅無。兩非因依。但
T1842_.44.0171a16: 自疑佛爲説法不。薩婆多師。決定知不説故。
T1842_.44.0171a17: 自猶豫不成。自猶豫不成。亦自所依不成者。
T1842_.44.0171a18: 如薩婆多對大乘。立他方佛聲定有不善。彼
T1842_.44.0171a19: 大乘者耳所聞故。然疑彼人爲聞未聞故生
T1842_.44.0171a20: 猶豫。復不許有他方佛聲。故自無依自疑他
T1842_.44.0171a21: 無依者。如大乘人對薩婆多。立他方佛聲定
T1842_.44.0171a22: 唯是善。即取前因亦生疑故。他猶豫自所依
T1842_.44.0171a23: 不成共疑。及共所依不成。此四約因。雖有法。
T1842_.44.0171a24: 決定作此分別。於中有分有全。及有法雖疑
T1842_.44.0171a25: 復相對辨。亦有分全。皆准思之。問何理得知。
T1842_.44.0171a26: 復有此等過耶。答理門論中説不成已結云。
T1842_.44.0171a27: 如是所説一切品類所有言詞。皆非能立。若
T1842_.44.0171a28: 非如前有此分別。更説何法名爲品類。故應
T1842_.44.0171a29: 如前差別分別
T1842_.44.0171b01: 解不定過。有自他共。一一各三。有自比量自
T1842_.44.0171b02: 不定。自比於他不定。自比於共不定。他共准
T1842_.44.0171b03: 之。然自比於自及共不定爲過。於他非過。共
T1842_.44.0171b04: 量亦然。就他破他。於他及共自不定皆爲過。
T1842_.44.0171b05: 有云。於自非過。故唯識第一破他我量。器色
T1842_.44.0171b06: 同處和雜等亦不爲過此亦不爾。器色同處
T1842_.44.0171b07: 非彼類故。非雜體一。以若例同。應例成假。故
T1842_.44.0171b08: 不得類作不定過。若破他於自不定非者。如
T1842_.44.0171b09: 毀他非他引同於自。豈非是過。爲量亦爾。又
T1842_.44.0171b10: 云。共量於他有不定。亦得是過。此義不然。既
T1842_.44.0171b11: 云共量。即共因喩。於他不定。喩非已許。故非
T1842_.44.0171b12: 爲過。或得爲過
T1842_.44.0171b13: 解共不定中言。如大乘立離六識。外更有餘
T1842_.44.0171b14: 識。許所知故。如色等量。犯自共不定。無共異
T1842_.44.0171b15: 喩有自異喩。以總八識爲異喩。所知因轉故。
T1842_.44.0171b16: 今謂不爾。且空花等爲同異收。若是同品者
T1842_.44.0171b17: 有二過。一云。離自體外更有餘識。云何爲離
T1842_.44.0171b18: 自。自體無故。故爲一過。二云。設爲同喩。便
T1842_.44.0171b19: 無喩依。以有義因成有義宗。便取有義同喩。
T1842_.44.0171b20: 有義同喩。依無義所依。此亦不可。因通於二。
T1842_.44.0171b21: 可得通依。喩不通無。故空花等非爲同喩。若
T1842_.44.0171b22: 非同喩。便成異喩。所知之因共許異轉。何成
T1842_.44.0171b23: 自共不定。故此量非。或可爲通。此量亦得。以
T1842_.44.0171b24: 空花等第六識縁離第六無。今者空花亦有
T1842_.44.0171b25: 法收。不離第六故
T1842_.44.0171b26: 解共品一分轉。問如立聲常。無質礙故。此因
T1842_.44.0171b27: 應隨一不成。何名不定。有云。取不障往來名
T1842_.44.0171b28: 無礙。今謂不爾。如山石等。不礙通人得往來
T1842_.44.0171b29: 故。應名無礙。今此就他宗。是倶品轉。若對佛
T1842_.44.0171c01: 法。亦隨一過。或聲論對勝論立聲爲常。無質
T1842_.44.0171c02: 礙因。兩倶許故。但於同異。倶一分轉故。不定
T1842_.44.0171c03: 收。非隨一過
T1842_.44.0171c04: 解眞故極成色。非定離眼識。自許初三攝者。
T1842_.44.0171c05: 有云。三藏爲遮相違量。相違量云。眞故極成
T1842_.44.0171c06: 色。應非即識之色。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
T1842_.44.0171c07: 如眼識。爲遮此量與作不定云。爲如眼識。自
T1842_.44.0171c08: 許初三攝。非即識之色。爲如我宗他方佛色。
T1842_.44.0171c09: 自許初三攝故是即識之色耶。今謂不爾。凡
T1842_.44.0171c10: 相違決定量。如常無常相違。今言離識不離
T1842_.44.0171c11: 識。可是相違決定。言應非即識之色。即非
T1842_.44.0171c12: 返初量。何成相違。若取此量即名相違。即一
T1842_.44.0171c13: 切量皆有此過。如立聲無常。應非無常聲。所
T1842_.44.0171c14: 作性故。如瓶等喩。故又相違決定。因喩共許。
T1842_.44.0171c15: 既云自許。即是自因。何得與他作相違量。若
T1842_.44.0171c16: 此成相違。一切無正量。又云。但言初三攝
T1842_.44.0171c17: 眼所不攝故。亦得與他作不定過。何須自許
T1842_.44.0171c18: 言耶。解云。若不言自許。有他不定。爲如眼識
T1842_.44.0171c19: 不離識。爲如我釋迦菩薩實不善色。定離於
T1842_.44.0171c20: 眼識。今謂不爾。若爲簡此。即諸比量多有此
T1842_.44.0171c21: 過。如大乘破小乘。極微應非實有。有質礙故。
T1842_.44.0171c22: 如瓶盆等。此亦不定。爲如瓶盆假非實有。
T1842_.44.0171c23: 爲如我宗青黄等色是實有耶。又有釋言。此
T1842_.44.0171c24: 非立自。與他作相違決定。以他立云定是離
T1842_.44.0171c25: 眼識。是初三所攝眼識不攝故。如眼根。此亦
T1842_.44.0171c26: 不爾。量無不定等過。與作相違。因有不定。何
T1842_.44.0171c27: 須與作相違決定。以彼同喩有同分彼同分
T1842_.44.0171c28: 眼不許同分眼根定離識故。設彼改云如彼
T1842_.44.0171c29: 同分眼根。即有同分還爲不定。又設若作。何
T1842_.44.0172a01: 須自許言。又有解云。因云共許初三攝。此即
T1842_.44.0172a02: 無過。若改因者。元非本量。別自成立。何須解
T1842_.44.0172a03: 彼。設云共許。亦有不定。同分彼同分。倶共許
T1842_.44.0172a04: 故。今謂設若彼。立云。是初三中眼識。及同分
T1842_.44.0172a05: 眼所不攝故 如彼同分眼。此因簡略無不定
T1842_.44.0172a06: 過。可與彼作相違決定。然復不假因自許言。
T1842_.44.0172a07: 置自許言。明不作前諸異分別。又有解言。眞
T1842_.44.0172a08: 故極成色。不簡八六總爲有法。義亦不然。有
T1842_.44.0172a09: 違自過。豈八六識所變之色。亦令不離眼識。
T1842_.44.0172a10: 令不離眼識。應不變相依眼識能親取。又
T1842_.44.0172a11: 云。此但遮他執定離。言非定離眼識。猶此不
T1842_.44.0172a12: 簡。八六倶得。不欲成定非離眼識。依此雖無
T1842_.44.0172a13: 宗過。然因自許。此即自因與他作相違決定。
T1842_.44.0172a14: 理亦不可。是故應如疏述。今者立宗。成自唯
T1842_.44.0172a15: 識不離於眼識。然云。爲簡不定。及法自相
T1842_.44.0172a16: 相違決定過故。云初三攝眼所不攝。簡不定
T1842_.44.0172a17: 可爾。簡法自相相違決定。理未必然。以若無
T1842_.44.0172a18: 過可是相違。彼立量云。非不離眼識。初三攝
T1842_.44.0172a19: 故。猶如眼根。此有不定。何名決定。以同分根
T1842_.44.0172a20: 非定離故。但可遮餘同遍異分之不定過。然
T1842_.44.0172a21: 法師意。據不定不離。與作決定。非據不定因
T1842_.44.0172a22: 復作決定過。又自許言。但簡有法差別。不言
T1842_.44.0172a23: 簡餘。亦未盡理。有違宗過。或可不定。豈可六
T1842_.44.0172a24: 縁及非眼識正所縁色。亦令不離耶。今言亦
T1842_.44.0172a25: 簡向所辨色。然第六識。與眼同時親所縁者。
T1842_.44.0172a26: 及眼非縁之所有色。皆初三攝。唯望根境。六
T1842_.44.0172a27: 所縁者不名初三。然法處中。不攝第六與五
T1842_.44.0172a28: 同縁稱實之色。由此亦是初色境收。成不離
T1842_.44.0172a29: 眼識故。有違自失。若在異喩中。即有不定過。
T1842_.44.0172b01: 故置自許。意云。是眼識自許所縁之色初三
T1842_.44.0172b02: 攝。非非所縁初三攝。若爾宗中有違自過。何
T1842_.44.0172b03: 不簡略。答此簡訖何謂爲簡。第八所縁他不
T1842_.44.0172b04: 許有。五同縁意有部不成。若獨散意縁色非
T1842_.44.0172b05: 實。故極成言並以簡訖
T1842_.44.0172b06: 解四相違中言。如大乘對他立聲無常。意許
T1842_.44.0172b07: 是識變無常。以八六耳三識同取故。據別違
T1842_.44.0172b08: 一識故。唯違意許不失言顯。故成差別。今謂
T1842_.44.0172b09: 不爾。如成他用。二共許有假他。替處不失言
T1842_.44.0172b10: 顯。言無常者。無共許有。非是識變無常。替處
T1842_.44.0172b11: 亦失言顯。何名差別。若云以三識別。言耳識
T1842_.44.0172b12: 取無常。唯違耳識變。非三識故成差別者亦
T1842_.44.0172b13: 非。若准下解有法自相相違。此亦正法自相
T1842_.44.0172b14: 相違。違意許有。言顯亦失故。若爭無常復是
T1842_.44.0172b15: 意許。是識變無常。亦所爭者即違二。因何獨
T1842_.44.0172b16: 名差別。今疏解*令准法師云。若立眞我受用
T1842_.44.0172b17: 眼等。即所別不成積聚性因。兩倶不成明前
T1842_.44.0172b18: 所立。兩倶不成亦有所依不成等。故兩倶不
T1842_.44.0172b19: 成不必有法唯定有。問如立大有非實等。何
T1842_.44.0172b20: 得是有法自相相違因耶。答今取同異以爲同
T1842_.44.0172b21: 喩。望彼宗中非實等法。即正能成。今亦成有
T1842_.44.0172b22: 性。此同異性便作異喩。此有一實因。於彼遍
T1842_.44.0172b23: 轉。彼但同異。不是有性。故反成宗令作非有。
T1842_.44.0172b24: 故成相違。正成立有。以實徳業和合同異。皆
T1842_.44.0172b25: 證爲異喩。皆非大有故。今望所成宗中有性。
T1842_.44.0172b26: 令離實等有有自性。故有一實因。於同異有
T1842_.44.0172b27: 此有一實因不無能有。亦遍有法。故因無隨
T1842_.44.0172b28: 一兩倶不成。故爲相違。即九句中第六句也。
T1842_.44.0172b29: 問若以同異。雖非不無。而不名有。有一實因。
T1842_.44.0172c01: 云何彼轉。解云雖體不名有。而體不無之義
T1842_.44.0172c02: 共許。今取此不無之義。爲能有故。云有一實
T1842_.44.0172c03: 等。然同異等上不無之義。即不名爲有。故望
T1842_.44.0172c04: 有句即爲異喩。喩如空中有鳥。空雖不名有。
T1842_.44.0172c05: 而得説空能有於鳥。同異亦爾。故因遍轉故
T1842_.44.0172c06: 違所立。問實等五句。得名不無之有不。答曰
T1842_.44.0172c07: 雖言不無。然不名有。若爾成唯識。云實等應
T1842_.44.0172c08: 非實有。應是相符。彼量若成。明實等五是不
T1842_.44.0172c09: 無之有。解云。雖立量破云應非實有。意破非
T1842_.44.0172c10: 假名實。以彼立實有實體故。然不名有。故論
T1842_.44.0172c11: 破意。應非有實自性。何故不無而不名有。
T1842_.44.0172c12: 彼計如此。如以實體不無。皆由大有有。同異
T1842_.44.0172c13: 和合非有有。云何體不無故。雖不無而不名
T1842_.44.0172c14: 有。若不爾者。即不得成有法自相相違。以言
T1842_.44.0172c15: 中説不無之有。而爲有法。同異亦不無之有。
T1842_.44.0172c16: 何得違彼有法。若云由同異非大有。違意許大
T1842_.44.0172c17: 有。意許大有無。即言所顯不無之有。亦復不
T1842_.44.0172c18: 立。以實等不無。由大有有故。成有法自相相
T1842_.44.0172c19: 違者。此亦不爾。言中説有爲有法。不唯取離
T1842_.44.0172c20: 實等上之有。但總相言不無之有。即同異上
T1842_.44.0172c21: 不無亦有。今喩雖違意許大有。不以意許大
T1842_.44.0172c22: 有無。言中之有不立。以同喩力證令非實等。
T1842_.44.0172c23: 復是不無之有。同喩力勝。不無有存。何名相
T1842_.44.0172c24: 違。若云同異雖不無。而不名有。故成相違者。
T1842_.44.0172c25: 即實等體雖復不無。亦不名有。倶不無故。若
T1842_.44.0172c26: 云實等大有有不無之義得名有。同異非有
T1842_.44.0172c27: 有。不無不名有者。亦應實由有有體不無。彼
T1842_.44.0172c28: 非有有應非有。若言彼本許爾。何故不許本
T1842_.44.0172c29: 許實等不無。而非名有。名有之者。即大有性。
T1842_.44.0173a01: 疏問若難離實之大有性。所別所依。犯自不
T1842_.44.0173a02: 成。亦犯違宗隨一不成。若難不離實等大有。
T1842_.44.0173a03: 而非有性。即犯相符。亦違自教。彼寧非有。答
T1842_.44.0173a04: 彼先總説。今亦總難。彼既成立離實之有。故
T1842_.44.0173a05: 今難彼離實大有。令非此有。言同意別故無
T1842_.44.0173a06: 諸過。今謂。總難離實之有令非有。即應弟子
T1842_.44.0173a07: 正難離實之大有性。即有前過。若云不欲唯
T1842_.44.0173a08: 難離實之大有性。但總難者還有後過。今謂。
T1842_.44.0173a09: 法師此意言有假叙。如是若論弟子。唯難離
T1842_.44.0173a10: 實之大有性。以破他宗不要有有法而爲所
T1842_.44.0173a11: 別。故無宗過。如破他我。應亦同此。若許有
T1842_.44.0173a12: 我。違自宗過。若言無我。闕因所別。彼既成
T1842_.44.0173a13: 量。此亦應然。由此應知。相違因者。若對敵
T1842_.44.0173a14: 論。不唯一過。望彼意許。亦有所別不極成因
T1842_.44.0173a15: 無所依過。如法差別不唯一故。此即立者望
T1842_.44.0173a16: 敵。是他所別所依不成。今破他有。即自所別
T1842_.44.0173a17: 所依不成。若共自量。此是即過。爲破於他。就
T1842_.44.0173a18: 他宗立。雖有所別所依不成。而不爲過。又自
T1842_.44.0173a19: 共量有法無義有義因依。此即爲過。有法有
T1842_.44.0173a20: 義無義因依。亦即爲過。意云有義宗必有遮
T1842_.44.0173a21: 表。因若無義。唯遮無表。故亦爲過。問如立我
T1842_.44.0173a22: 常。因云非作故此無義。因成立有法。如何言
T1842_.44.0173a23: 過。誰言非作唯遮非表。而是無義。此言非作
T1842_.44.0173a24: 詮非作體。如虚空喩故。若爾立我無云非作
T1842_.44.0173a25: 故。應有義因依無義宗。何不爲過。答雖倶
T1842_.44.0173a26: 言非作。而取義別。此即唯遮故。是無義不欲
T1842_.44.0173a27: 詮有非作體故。以龜毛等而爲喩故。古亦有
T1842_.44.0173a28: 解。宗因喩有義無義依有無。有義但依有。而
T1842_.44.0173a29: 不分別自他共量。何者有義因依無義宗者。
T1842_.44.0173b01: 又若有義因。必依有義宗者。如薩婆多師破
T1842_.44.0173b02: 他。我應不作業受果。以周遍故因。如空爲喩。
T1842_.44.0173b03: 彼我自無因體共有。如何依無。若分自他共。
T1842_.44.0173b04: 即無過也。若大乘師破他。即就他作量。倶他
T1842_.44.0173b05: 有體自皆無體。可如所説。有解言。同異有一
T1842_.44.0173b06: 實等。非離實有。故例破師主離實有。同異有
T1842_.44.0173b07: 一實等。非即實有。例破弟子即實有耶。解云。
T1842_.44.0173b08: 夫相違因。以立論之因。違立者之義故。唯難
T1842_.44.0173b09: 師主之有。不將立者因違敵者義故。不得破
T1842_.44.0173b10: 弟子之有也。問若爾有一實等因。爲弟子共
T1842_.44.0173b11: 許。爲師主獨成。師主獨成因犯隨一。若是共
T1842_.44.0173b12: 許。便兩宗因。何獨名爲立者之因。若云成即
T1842_.44.0173b13: 實有。不用此因。更有何因。設成皆過。又云不
T1842_.44.0173b14: 將立者因。違敵者之義者。立者之因上明。破
T1842_.44.0173b15: 敵者之義。何故不得違敵者之義。以共許因
T1842_.44.0173b16: 故。又凡立量。必違他順己。擧因立宗。本意違
T1842_.44.0173b17: 他。何非破他。又如勝論對聲論。立聲無常所
T1842_.44.0173b18: 作性。即聲論立聲常將所聞性。既非立者之
T1842_.44.0173b19: 因。云何敵者破立者義。若云共許。彼此倶然。
T1842_.44.0173b20: 云何偏責。若云只可敵者之因違立者義。如
T1842_.44.0173b21: 何不許立者之因。違敵者義。彼此異因不可
T1842_.44.0173b22: 得故。今解師主己義但欲令他信。對彼成立
T1842_.44.0173b23: 離實有。因違所立是相違。弟子之義。不欲令
T1842_.44.0173b24: 師信。不對成立即實有故。師主不得返破。不
T1842_.44.0173b25: 是即實有。若成實等不是有者。便壞己義。令
T1842_.44.0173b26: 彼弟子無所承受。便不信故。又復弟子。計同
T1842_.44.0173b27: 異性體既不無。亦是不無之有。無共同喩體
T1842_.44.0173b28: 雖是有。而非不無故。不得難即實之有也。此
T1842_.44.0173b29: 解極妙。無煩異求。古疏解。有一實因。何非隨
T1842_.44.0173c01: 一不成。如立覺慧非思。以無常故因。有隨一
T1842_.44.0173c02: 過。今此有一實因。以即離本非有一實故。因
T1842_.44.0173c03: 不是隨一過者。亦不然。如無常。不離隱顯及
T1842_.44.0173c04: 壞滅故。成於隨一。有一實因。亦不異即離故。
T1842_.44.0173c05: 應是隨一。今解。如立大有爲有法。不是有法
T1842_.44.0173c06: 不成收。因言有一實。何故即爲隨一攝故。今
T1842_.44.0173c07: 因者亦望實等之上不無之義。能有一實非
T1842_.44.0173c08: 即有句以爲其因。取此不無以爲因故。又此
T1842_.44.0173c09: 有一實因同異之句。然離實等有一實義。倶
T1842_.44.0173c10: 共成故何須分別。爲是即離不成隨一。此若
T1842_.44.0173c11: 分別。一切因皆有此過。如大乘對小乘。立過
T1842_.44.0173c12: 去未來體非實有。現在無爲所不攝故。亦應
T1842_.44.0173c13: 分別現不攝因。爲識變現不攝。爲非識變現
T1842_.44.0173c14: 不攝。此因既不分別。彼因亦然。若爾數論對
T1842_.44.0173c15: 佛弟子。成立覺慧非思。以無常故。因亦不分
T1842_.44.0173c16: 別。答亦不應分別。但爭覺慧是思非思。若爾
T1842_.44.0173c17: 此量是無過者。便違自義思是覺慧。解云。此
T1842_.44.0173c18: 宗有過。以不簡故。有相符極成。許除思餘諸
T1842_.44.0173c19: 心所法。雖亦是覺慧。而不是思。或慧非總心
T1842_.44.0173c20: 心所名。但是慧故。亦非是思。又因亦過。成法
T1842_.44.0173c21: 差別相違。故彼意覺慧非思。意許是餘心心
T1842_.44.0173c22: 所法。即非心所。以爲異喩。無常故因於彼遍
T1842_.44.0173c23: 轉。又無同喩。以彼覺慧是心心所總聚之名。
T1842_.44.0173c24: 意許是心心所。更無別心心所爲同喩故。因
T1842_.44.0173c25: 但異有故成相違。設若非爭是餘心所。猶有
T1842_.44.0173c26: 前過。故是似量。然現在無爲所不攝因。或共
T1842_.44.0173c27: 或他倶亦無過。又云。後三相違。既約臥具同
T1842_.44.0173c28: 異喩中爲難。此是喩過。何故乃説相違因耶。
T1842_.44.0173c29: 答約義爲過。是相違因。不約言爲難。故非喩
T1842_.44.0174a01: 過也。此解亦非。何以故。今此二喩。望所爭宗
T1842_.44.0174a02: 皆爲異喩。因於彼轉。即異喩中能立不遣。自
T1842_.44.0174a03: 有能立不遣非相違過。即不定是。何非喩過。
T1842_.44.0174a04: 以此中解似因體故。不言喩過。故不辨之。非
T1842_.44.0174a05: 非喩過。如宗過中所別不極成。豈唯宗過而
T1842_.44.0174a06: 無因過耶
T1842_.44.0174a07: 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
T1842_.44.0174a08:   有記云纂主大諱惠玄爲忌三藏改爲惠沼
T1842_.44.0174a09: 云云
T1842_.44.0174a10:   正治二年庚申六月二十日書畢執筆
T1842_.44.0174a11: 信西於超昇寺東別所寫之
T1842_.44.0174a12:
T1842_.44.0174a13:   點本奧記云
T1842_.44.0174a14: 本奧記云
T1842_.44.0174a15: 興福寺沙門齊順敬發願書寫一切大小乘
T1842_.44.0174a16: 經律論章疏等依其勸誘同寺覺詮寫了
T1842_.44.0174a17: 于時久安四年歳次戊辰八月八日
T1842_.44.0174a18: 傳得大法師藏後雇誂同法勤慶奉移點了
T1842_.44.0174a19: 永萬二年春正月二十九日記
T1842_.44.0174a20: 點本奧記云元興明詮天長八年略勘了
T1842_.44.0174a21:  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講興福寺僧定寂以
T1842_.44.0174a22: 安和三年歳次
庚午
二月己午晦日尋借明詮僧
T1842_.44.0174a23: 都點本書云云
T1842_.44.0174a24: 嘉應二年庚寅八月二十一日書寫了執筆
T1842_.44.0174a25: 沙門澄惠同九月二日寫裏書了
T1842_.44.0174a26: 同年同月同日亥刻於燈下寫噵了
T1842_.44.0174a27: 同九月十三日戌刻許於燈下寫點了
T1842_.44.0174a28: 同月二十一二三四都四ヶ日之間加愚見
T1842_.44.0174a29: 比校之餘縁相交其功惟遲□裏噵點皆加
T1842_.44.0174b01: 校了其間專澡漱著法衣此書一卷三十八
T1842_.44.0174b02: 紙書寫及移點誂僧澄惠令終其功於比校
T1842_.44.0174b03: 者愚僧之功也以此善根敬報四恩愚僧遂
T1842_.44.0174b04: 出生死之游泥群生速登菩提之彼岸而已
T1842_.44.0174b05:  末學沙門釋覺憲記之 
T1842_.44.0174b06:   正治二年夏六月之比語超昇寺沙門信西
T1842_.44.0174b07: 十郎房終寫功了寫本永尊
得業書也
T1842_.44.0174b08: 同年七月上旬三日移點書寫噵了點噵本寶
積院書也
T1842_.44.0174b09: 抑當年者世間飢饉人力衰微也而分活命
T1842_.44.0174b10: 遂寫功勵微力移道點志趣所之聊有二願
T1842_.44.0174b11: 當寺伽藍造功速成繼隆佛法惠命長遠
T1842_.44.0174b12: 往生内院面奉慈尊心不退轉發得菩提
T1842_.44.0174b13: 是二
T1842_.44.0174b14:
T1842_.44.0174b15:
T1842_.44.0174b16:
T1842_.44.0174b17:
T1842_.44.0174b18:
T1842_.44.0174b19:
T1842_.44.0174b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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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842_.44.0174b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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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842_.44.0174b27:
T1842_.44.0174b28:
T1842_.44.0174b29:
T1842_.44.0174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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