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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演祕 (No. 1833_ 智周説 ) in Vol.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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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信。謂薄伽梵是眞正等覺。法毘奈耶是眞
善妙説。聖弟子衆是眞淨行者 不行現觀
者。謂已證得聖所愛戒所攝律儀。由得此
故此所對治那落迦異熟等必不復行。永盡
不行故名不行現觀 究竟現觀者。如道諦
中究竟道説。謂已息一切麁重已。得一切離
繋得如是等 聲聞現觀者。謂前所説七種
現觀。從他聞音而證得故名聲聞現觀
獨覺現觀者。謂前所説七種現觀。不由他
音而證得故名獨覺現觀 菩薩現觀者。謂
諸菩薩於前所説七種現觀。哀變衆生不
於下乘而出離故。然於菩薩極喜地中入
諸菩薩正性決定是名菩薩現觀 又按顯
揚十七云。又此現觀差別有十八種。謂聞所
生智・思所生智・修所生智・順決擇分智・見
道・修道・究竟道・不善清淨世俗智・善清淨世
俗智・勝義智・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善清淨
行有分別智・善清淨行無分別智・成所作前
行智・成所作智・成所作後智・聲聞等智・菩薩
等智 相傳釋云。初之三智資糧位中所有
三惠如次。四如名。第八即是順解脱分。未
能善解四諦理故。第九即是順決擇分善
解四諦。第十即是見・修・無覺。十一即是欲
界之智。十二是上二界修惠。十三即是見・修・
究竟三道之中縁非安立智。十四五六如次
加行・正體・後得智。十七是彼聲聞所有現
觀。十八菩薩諸現觀智 又依彼論第十四
中釋此中九云。此中不善清淨世俗智者即
是順決擇分智。善清淨世俗智者是出世後
得世間智。勝義智者是見道智。又不善清淨
相有分別智・善清淨有相分別智・善清淨相
無分別智。又成所作前行智・成所作智・成所
作後智 前三差別者。未斷煩惱生非煩
惱對治。已斷煩惱生非煩惱對治。已斷煩
惱生是煩惱對治 中三差別者。即此三種
由有分別無分別故。世俗・勝義智性差別
 後三差別者。謂此三種顯示斷前・正斷・及
後智性差別 今依論文配位爲正 又
按攝論第六六現觀。大小二乘有十一種差
別不同。故本論云。菩薩現觀與聲聞異。由
十一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縁差別。以大乘
法爲所縁故。二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
種資糧爲資持故。三由通達差別。以能通
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由涅槃差別。攝
受無住大涅槃故。五由地差別。依於十地
而出離故。六・七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
佛土故。八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
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九由生差別。生
如來家故。十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
會中攝受生故。十一由果差別。十力無畏
不共佛法無量功徳果成滿故 
論。得諸平等者。無性攝論第六云。得有情平
等心性者。遍見一切等無我故。如有説言。
一切諸法皆如來藏。得一切菩薩平等心性
者。得彼意樂平等性故。得一切佛平等心
性者。得彼法身平等性故 佛地經中有
十平等。如前已引 
疏。十種發心等者。所指經論文既廣多。故不
引也 
疏。又作阿頼耶識依他性觀等者。按五十一
云。此雜染根本阿頼耶識。修善法故方得
轉滅。此修善法若諸異生以縁轉識爲境
作意。方便住心能入最初聖諦現觀。非未
見諦者於諸諦中未得法眼。便能通達一
切種子阿頼耶識。此未見諦者修如是行
已。或入聲聞正性離生。或入菩薩正性離
生。達一切法眞法界已。亦能通達阿頼耶
識。當於爾時能總觀察自内所有一切雜
染。亦能了知。自身外爲相縛所縛。内爲麁
重縛所縛 釋曰。資糧・加行異生縁彼眼
等轉識此有二義。一三乘通説。理實大乘亦
縁第八作唯識觀 二質・影不同。頼耶爲
質轉識爲影。隱質談影云縁轉識 問二
乘云何能觀頼耶云入聲聞正性離生通
達頼耶 答有二義。一據不定聲聞性人根
熟者説。彼入自見後迴入大能達頼耶。定
性不然 二約種子頼耶識言。三乘皆能知
苦斷集。廣如瑜伽論鈔
成唯識論演祕卷第七本終



成唯識論演祕卷第七
論。依謂所依等者。具如疏辨。有義轉者屬
能轉道。亦轉之依。由能轉道轉所轉依名
轉依故。今此解者相最顯了 詳曰。與轉爲
依名爲轉依。轉即能依。能依論説是染淨
法。云何轉言屬能轉道。能轉道者非是染
故。今釋。轉者而有二義。一云轉者屬能轉
道。捨・得二種。轉之捨・得。依主爲稱。二屬所
轉捨・得二種。轉即捨・得。持業立名。今依初
義合言轉依。亦依主釋 
疏。無性云二所依止等者。按彼第九本論中
云。二所依止轉依爲相。此中生死謂依他起
性雜染分。涅槃謂依他起性清淨分。二所依
止謂通二分。依他起性轉依謂即依他起性。
對治起時轉捨雜染分轉得清淨分 無性
釋云。二所依止轉依爲相。或依士釋。或持業
釋 
論。初極喜地等者。按瑜伽四十七。極喜住菩
薩有四相發心。一者何相發心。謂勝解行住
已善積集一切善根。於菩薩行已正超出略
説是相。二者何所縁。慮縁當來世菩提資
糧・利有情事一切佛法・諸佛所作此等圓滿。
三者發心何状何相何自性起。謂諸菩薩發
起一切菩提資糧隨順有情一切菩薩成佛
等事。四者發心有何勝利。謂諸菩薩發是
心已。超過菩薩凡異生地。證入菩薩正性
離生。生如來家紹如來種 又云。又現法
中能起菩薩一切精進信増上力爲前導故
 又云。引發十大願爲欲供養最勝有情
説無上法引第一願。爲欲受持彼所説法
引第二願。爲欲勸請轉法輪故引第三願。
爲欲順彼行菩薩行引第四願。爲欲成
就彼器有情引第五願。爲往佛國見佛供
養聽聞正法引第六願。爲淨佛國引第七
願。爲不離佛與諸菩薩。常同一味意樂加
行引第八願。爲利有情曾無空過引第
九願。爲證菩提作諸佛事引第十願 十
願者按四十五云。若諸菩薩願於當來以
一切供具供無量佛名一大願。願於當來
護佛正法傳令不斷名二大願。願於當
來從都史下至般涅槃名三大願。願於
當來行菩薩行名四大願。願於當來普
成有情名五大願。願於當來普示世界
名六大願。願於當來普淨佛立名七大
願。願於當來一切菩薩皆同一種意樂加行
趣入大乘名八大願。願於當來無倒加行
皆不唐捐名九大願。願於當來速證菩
提名十大願 又四十七明初地中有十
淨修住法。由是能令極歡喜住速得清淨。一
於佛法深生淨信。二觀有情唯苦起悲。三
誓令脱苦得樂起慈。四爲救憂苦而行
惠施。五爲利有情求世・出世法無厭倦。
六無厭倦故善知諸論。七善知論故善解
世間。八即於如是正加行中而修慚愧。九
即於如是正加行中得無退轉。十以妙利
養及與正行供養如來 又云。又諸菩薩
於此十法受學隨轉多修習已。復於餘九増
上戒等諸菩薩住。從佛菩薩專精訪求一切
種道功徳過失及神通樂無失壞道等。此即
開曉餘九地也 又云。願見諸佛願生佛
國如實稱遂。又以見佛成就有情善根迴
向無上菩提。由是三種清淨因縁。彼諸善根
倍復明淨名修善根 又云。在在生處多
作輪王王贍部洲。得大自在得百法明門
等是生處戒等。如彼廣明 
疏。十地云不忘煩惱薪者。忘謂廢忘忘失。煩
惱無始相續不絶名爲不忘 
論。五極難勝地者。問仁王經頌云。初地菩薩
四天王雙照二諦平等理。何此論等唯説五
地方合相應 答如燈具明 有義釋云。
世智有二。一縁色等諸法自性。二廣分別
五明差別。縁色等法無多差別初地眞合。
縁五明智有多別行。至第五地眞俗方合」
疏。前第二識中已有妨難等者。即自第七名
爲第二。從於本末以爲次第。彼我・我所不
許倶起 
疏。十地云至有間大智現前住者。由觀縁起
智爲加行。有時引彼般若無分別智而得
現前 間平聲讀。或可去聲。縁起智後方現
前故 
疏。十地云報行純熟者。因循任運不待加
行而能成之名爲報行。如言報性自能是
等 
論。十法雲地等者。按十地第十二云。法雲菩
薩坐有十相。前五疏具。六成相。行諸法如
幻性境界所成故。七第一義相。光明善照
一切法界故善照者名爲正觀。八功徳相。
過一切諸天所有境界故。九體相。大琉瑠摩
尼寶爲莖等故。十莊嚴具足相。花身有無
量光明。一切衆寶間飾其内。無量寶網彌覆
其上故 
論。如是十地等者。明此地體諸論不同。按
十住毘婆沙云。善根階級住處是地義。此同
攝論以智爲體。以無爲法無階級故。又梁
攝論唯説出離眞如爲地。如爲法本故偏
説之。又佛地論第一説云。地謂所依・所行。
所攝。以淨法界鏡智等法合爲地也。如次
名爲所依・行・攝。鏡智能有所行名有所行。
智相應法是佛所攝名爲所攝。瑜伽等説如
疏所引。望義不同諸教不違 有義彈疏
釋地義云説別實法與總假者名之爲地。
今解不然。論自説云與所修行爲勝依持。
令得生長其所修行定非假者。不可假者
別從實生故。但應説有爲・無爲總聚之法。
與所修行別法爲依爲生長因名爲地也
 詳曰。若但云地不對於人可如所斷。若
對於人云菩薩地。菩薩之號豈非目彼假
者體耶。若許爾者與假爲地何理不得。又
本立地祇約行人階位差別。若不對人何
須立地。又人無別攬法成人。所修之行亦
即總分。廢總談別云與修行爲依生因。又
與修行爲勝依等。正釋與假爲地所以。
又諸菩薩殊勝五蘊。遠因實法而得生起
何過不許。故四十七云。由能攝持菩薩義
故名地正同此論。於菩薩行能攝故。故與
菩薩而爲地也 
疏。能爲受用居處義故名住者。菩薩受用二
利行時。所居處義説之爲住 
疏。此約果與因者。以果與因而爲地也。由
所求果方起行故。即隨自地理智二極皆名
爲果。非唯佛果 
論。施有三等者。按瑜伽論三十九云。財施
者。謂以上妙清淨如法財物而行惠施。調
伏慳悋垢而行惠施。調伏積藏垢而行惠
施。無畏施者。謂濟拔師子虎&MT02385;鬼魅等畏。
拔濟王賊等畏。拔濟水火等畏。法施者。謂
無倒説法稱理説法勸修學處。如是一切總
説九相 
論戒有三種等者。按瑜伽論四十云。謂諸菩
薩所受七衆別解脱律儀。依止在家・出家二
分名菩薩律戒。謂諸菩薩受律儀戒後。所
有一切爲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總
説名爲攝善法戒。謂諸菩薩於諸有情能引
義利。彼彼事業與作助伴等名饒益有情
戒 問瑜伽自云。三戒同受。復云何言受律
儀後所有諸善方名攝善 答理實同受。
顯後所起亦攝善攝。若不言者恐疑後起
非戒攝。故顯律儀是餘戒本致先後言。實
同受也 問云何善住善護律儀 答按瑜
伽云。成就十支名善住護。謂不顧戀過去
諸欲。又不希求未來諸欲。又不耽著現在
諸欲。又樂遠離不生喜足。又能掃滌不正
言論諸惡尋・伺。又能於己不自輕篾。又性
柔和。又能堪忍。又不放逸。又能具足軌則
淨命 問云何善住善護攝善 答即彼論
云。由十種相名住攝善速能攝善一切種
相。謂即施等十波羅密多 問云何善住
善護饒益有情戒耶 答即彼論云。由十一
相名住饒益有情戒 謂諸菩薩於諸有
情。彼彼事業皆爲助伴 又諸菩薩爲國有
情。如理宣説令斷諸惡 又諸菩薩於其
有恩諸有情所。深知恩惠常思酬報 又
諸菩薩於遭怖畏諸有情類能爲救護
又諸菩薩於處衰惱諸有情類。能善開解令
離愁憂 又諸菩薩備資生具。隨有來求
即皆施與 又諸菩薩性好攝受諸有情類。
如法御衆方便饒益。以無深心先與依止。
以憐慜心現作饒益 又諸菩薩於有情
心性好隨轉。先知體性方隨彼轉。爲隨
彼心而令惡止善法得生 又諸菩薩性好
讃揚眞實功徳令他歡喜 又諸菩薩性
好悲慜。以調伏法調伏有情 又諸菩薩
爲欲饒益諸有情故。現神通力説是名菩
薩三種戒藏。亦名無量大功徳藏。如彼廣
説 
論。忍有三種等者。按瑜伽論第四十二説
三相云。云何菩薩耐他怨害忍。謂諸菩薩猛
利無間種種長時。從他怨害所生。衆苦現在
前時。應如是學。如此是我自業過耳。由我
先世自造種種不淨業故。今受如是種種
苦果。我今於此無義利苦若不忍者。復爲
當來大苦因處。又自他身皆苦爲體。彼無知
故於我苦體更増其苦。我既有知何宜加
苦。又聲聞人修自利行不生他苦。況我
爲他而生不忍。云何安受苦忍。謂諸菩薩
應如是學。我從昔來依欲行轉常求諸欲。
如是追求無義苦時。令我具受種種大苦。
皆由無智思擇過失。我今爲求能引安樂
最勝善品尚應思擇。忍受百千倶胝大苦。
況少少苦而不忍受。如是如是正思惟故。
爲求菩提悉能忍受一切事苦。云何菩薩
法思勝解忍。謂諸菩薩於一切法能正思擇。
由善觀察勝覺惠故。能於八種生勝解處
善安勝解。一三寶功徳處。二眞實義處。三諸
佛菩薩大神力處。四因處。五果處。六應得義
處。七自於彼義得方便處。八一切所知所
應行處 
論。精進三種等者。按瑜伽第四十二顯彼
相云。云何菩薩擐甲精進。謂諸菩薩於發
加行精進之前。其心勇悍先擐誓甲。若我爲
脱一有情苦。以千大劫等一日夜。處那落
迦不在餘趣。乃至菩薩經爾所時證得菩
提。假使過此百千倶胝倍數時劫方證菩
提。我之勇悍亦無退屈。云何菩薩攝善精進。
謂諸菩薩所有精進。能爲施等諸度加行
成辨施等。又由此精進是能修證。能成菩
提一切善法最勝因縁。餘則不爾。是故如來
以種種門。稱讃精進能證菩提。云何菩薩
饒益有情精進。謂此精進有十一種。如戒品
説。彼説尸羅此説精進。如前已引 
論。靜慮三等者。按瑜伽四十三。謂此靜慮略
有二種。一者世間。二出世間。當知此二隨
其所應 復有三種。一者若諸菩薩所有靜
慮遠離一切分別。能生身心輕安。最極寂靜
遠離憍擧。離諸愛味泯一切相。當知是名
菩薩現法樂住靜慮 二者若諸菩薩所有
靜慮。能引能住種種殊勝不可思議所有功
徳。當知是名能引菩薩等持功徳靜慮 三
者饒益有情靜慮有十一種。如戒度引 又
對法論第十二云。御衆業任持者。謂依止内
證。故教授教戒所化有情。心未定者令其
心定心。已定者令其解脱。由饒益有情靜
慮所任持故 
論。般若有三種者。按瑜伽論四十三云。惠
有二種。一者世間。二出世間 此二略説復
有三種。一者若諸菩薩於離言説法無我
性。或於眞諦。將欲覺寤。或於眞諦正覺寤
時。或於眞諦覺寤已後。所有妙惠最勝寂
靜明了現前無有分別離諸戲論。於一切
法修平等性。入大總相究達一切所知邊
際。遠離二邊順入中道。是名菩薩能於所
知眞實隨覺通達惠 二者若諸菩薩於五
明處。及於三聚決定善巧。謂於能引義利
法聚。能引非義利法聚。能引非義利非非義
利法聚。皆如實知。於是八處所有妙惠善
巧攝受。能速圓滿廣大資糧速證菩提。是
名菩薩能於五明處。及三聚中決定善巧惠
 三者能作一切有情義利惠有十一種。如
前已具 
論。方便善巧等者。按無性釋云。若以前六
波羅密多所集善根。共諸有情爲欲饒
益諸有情故不捨有情。當知即是不捨生
死苦。以此善迴求無上正等菩提。爲證佛
菩提故。當知即是希求涅槃。疏引略也。當
依此知 又對法十四有四善巧。一成就
有情善巧。謂四攝法。由攝受彼令處善
巧。二圓滿佛法善巧。謂惠波羅*密。三速證
通惠善巧。謂日夜六時發露諸惡隨喜功
徳勸請諸佛迴向善根。四道無斷善巧。謂
無住涅槃。由此數數究竟無斷。周遍十方
一切世界。隨所應化示現一切佛菩薩行 
論。力有二種者。有云思擇思惠。修習修惠。若
爾後得何有思惠。唯無漏故 答有正思惟
名思何失 
論。戒以受學等爲體等者。又按文殊問經
具明其相。今略引之。若以心分別人非
人等男女非男女等。若受出世間菩薩戒而
不起慈悲心。若他物起盜想。若起妄語心。
並犯波羅夷。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
又若樹葉皮汁以心欲取。若起歌舞作樂花
香瓔珞想。若起高廣大床想。若起捉金銀
珍寶想。並是菩薩僧伽婆尸沙。若以身・口
行不堪得三乘。又若剃身毛。若翦爪如初
月形。若起此想。若起斬斫草木想。若起
毀他名譽等想並犯偸蘭遮。若以身・口行
不堪得三乘。又若佛法僧物花香衣寶以
脚踐踏。若佛塔若佛所行處。及菩提樹轉法
輪處以脚踐踏。並犯波逸提。若不信者不
堪得三乘。又若吐舌動眼毀諸威儀。起
犯此想者犯突吉羅。若以身・口行不堪
得三乘。又若見他物他樂種種服翫。詐現
求利及説人罪過若起此想犯波羅提舍。
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 
疏。亦不隨眠流注相續者。雖不現起壞惡
不捨結怨裏心名隨眠也 
疏。世法處有九種等者。問世法有八謂譽
利稱樂及苦等四。何故不言譽等四耶 答
譽等可欣非是苦相故不言也。謂資具等
性是壞法。復遇縁壞名壞法壞。此猶質在遇
縁質盡名盡法盡 問壞・盡二與老・病・死
三而有何別 答外内有異故分五種 
論。此説自性等者。問忍・精進等體非三業。
如何今言説自性耶 答有義實非自性。
而作用中三業殊勝。於眷屬中對餘劣者
假名自性 詳曰。忍及精進必有三業二
行方成。故取三業亦何爽理。諸論多分説
彼自性通三業故 
論。安住最勝等者。按對法十一但有五種。
釋論云。種性者謂菩薩法性。願者謂菩提心。
意樂者謂悲導心。事者謂捨諸所有。自體者
謂身・語・意業 
論。巧便最勝者。即當攝論無分別智所攝
受也。無性釋云。謂三輪清淨施者・受者・施
物分別皆遠離故 
論。由斯施等四句分別者。有三四句如疏
所明。又按優婆塞戒經廣作四句。施四句
云。是施非度。謂聲聞・縁覺・凡夫・外道・初二
僧祇菩薩等施。度而非施。謂餘五度。示度亦
施。第三僧祇菩薩所施。非度非施。謂二乘等
所修五度。餘度四句准此可量 問經論何
違 答經據任運進修不退増勝名度。論
依具相通退・不退・加・無加行以立度名。
望義不同故無違也 
論。復次至相違障故者。按攝論第七云。成
立對治所治障故。爲欲對治不發趣因
故立施戒。不發趣因。謂著財位及著室家。
爲欲對治雖已發趣復退還因故立忍進。
退還因者。謂處生死有情違犯所生衆苦。及
於長時善品加行所生疲怠。爲欲對治雖
已發趣不復退還而失壞因故立定惠。失
壞因者。謂諸散動及邪惡惠。如是成立對
治所治障故唯立六數 
論。又施等三増上生道等者。増上生者。所招
果體。道者是因。大財等果從因等起名増上
生。決定勝者。亦是果也。望前三果増上果
體。後三果體而勝於彼名決定勝。道者因
也 
論。智助般若等者。又按辨中邊論障十度
果頌如疏引。長行釋云。此説十種波羅密
多所得果障。以顯十種波羅*密多自性之
障。謂於布施説富貴障。於淨戒説善趣
障。於安忍説不捨有情障。於精進説減過
失増功徳障。於靜慮説令所化趣八法障。
於般若説解脱障。於方便説施等善無窮
盡障。由此迴向無上菩提。令施等善無窮
盡故。於願説一切生中善無間轉障。由大
願力攝受能順善法生故。於力説所作善
得決定障。由思擇力及修習力能伏彼障
非彼伏故。於智説自他受用法成就障。不
如聞言而覺義故 
論。謂由前前引發後後等者。按對法云。由
施串習捨施内外。不顧身命棄大寶藏
受持禁戒。由護戒故他所毀罵。終不反報
遂能堪忍。以能堪忍寒熱等苦。加行不息
發勤精進。精進方便證究竟果成滿靜慮。
靜慮滿已證得出世究竟大惠。復次前前後
後所持。由具尸羅施得清淨。由行布施
攝益有情。由具尸羅不爲惱害。由忍力
故戒得清淨。由能忍受他不饒益。終不毀
犯所學處故。由精進故忍得清淨。由勇猛
力久處生死不以爲難。能受衆生違逆等
苦。由靜慮故精進清淨。由喜樂倶能勤修
習一切善法無休息故。由具惠故靜慮清
淨。若由無量門數數觀諸法。能證内寂靜
増長三摩地。瑜伽・攝論・與對法論。初復次
同。故不引也 
疏。最勝所作等者。按彼論解云。一切佛菩
薩所爲所到故。有釋最勝所作是佛所作。最
勝所至十地菩薩之所至也 詳曰。佛及菩薩
倶作倶至。或佛所至菩薩所作。亦應無失」
疏。安住佛性者。佛性正是彼岸之體。由能安
住名之爲到。又彼岸者總攝大乘出世教・
理・行・果四也。佛性即是理所攝也。或通於
果 
疏。又波羅是所知等者。此非對法文乃是疏
主釋彼論也 
疏。合有六解者。六字應錯。合爲五字。一瑜
伽五縁。二十二最勝。三最勝所作等 疏云
波羅所至義等者。此是疏主釋彼論中所作
所至。非是論文。四所知彼岸等。五濟度自他
等。或波羅是所知義等。此爲一解。六字不
錯 又按智度論復有三釋。一云度慳貪
等諸煩惱海至究竟故名到彼岸。即以六
障而爲此岸。六度爲彼岸。二云此岸是世
間。彼岸是涅槃。即以生死・涅槃二種爲此
彼岸。三云有無等境名爲此岸。知有無智
名到彼岸。即以分別有相・無相名此・彼
岸 
疏。釋別名者。按攝論第七云。又能息滅惡
戒惡趣。及能取得善趣等持故名爲戒。又
能滅盡忿怒怨讐。及能善住自他安隱故名
爲忍。又能遠離所有懈怠惡不善法。及能
出生無量善法令其増長故名精進。又能
消除所有散動。及能引得内心安住故名
靜慮。施惠如疏引 
疏。由大施等者。按彼論云。大施者盡捨一
切内外事故。長時施故。離過者遠離不平
等追求等過故。離垢者永斷一切所治慳
故 釋曰。離非法貪亦離過也。餘之五度
各亦有三義。意易知論指不作 又云。能
令諸根永寂靜故。能起清淨諸善趣故。能
爲清淨所依處故。説名爲戒。隨其次第護
諸根門。往善趣因涅槃所依。遠離一切忿
勢灰故。遠離不捨怨害心故。顯發損者
常安隱故。説名爲忍。怨害心者。謂起報怨
心。不捨者。謂不棄此心。能壞怨心名爲損
者。顯此無畏故名顯發損者常安隱。故損
害生長作用相應故名精進。損害作用相應
者。謂前二正斷。以能損害不善法故。生長
作用相應者。謂後二正斷。以能生長諸善
法故。能持能息能靜能調。又能引發故名靜
慮。能持者。謂於境繋心。能息者。謂息諸散
亂。能靜者。謂令心寂靜。能調者。謂制伏諸
纒。能引發者。謂能引發自在作用 施惠兩
文如疏已引。其施中云。能捨施等者。捨謂棄
捨。除斷之義。爲由施故能斷施人當來貧
苦。復由施故能除受人現生遺乏逼迫熱惱
 又惠度者。彼論釋云。他所發者。謂從他言
音所生。及如理作意相應。惠内證者。謂出
世間惠。種別者謂出世間後所得惠。得寂靜
者。謂修道中治煩惱惠。勝徳者。謂能引發
勝功徳惠 
論。依止意樂修者。按對法論有六意樂。謂
諸菩薩以殑伽沙界滿中七寶。又殑伽沙等
身命刹那頃。或經殑伽沙等大劫。施一有
情乃至一切皆令彼於菩提速成修行。如
是差別施時。菩薩意樂猶不厭足名無厭
意樂。又諸菩薩修行施時。展轉相續無一
刹那有退有斷。乃至菩提名廣大意樂。又
諸菩薩修行施時。於施所攝諸有情所。生
大歡喜名歡喜意樂。又諸菩薩修行施時。
觀施所攝一切有情。於我己身有大恩徳。
不見已身於彼有恩。由資助我三菩提
故名恩徳意樂。又諸菩薩修行施時。雖於
無量諸有情所興大施福。而不希報恩當
來異熟名無染意樂。又諸菩薩修行施時。
所得異熟施諸有情不自爲己。又以此福
共諸有情迴向菩提名善好意樂餘度准
知 
疏。四依止方便修亦有三種者。即觀三輪以
爲三也 
論。此十攝者等者。按攝論本云。世尊於此
一切六種波羅*密多或有處所以施聲等
説者 釋曰。經中有處以一施言攝干六
度。戒等之聲亦復如是 無性釋曰。謂於一
切修加行中。即有一切更互相助。謂修施
時禁防忍受策勵專心。能善巧知業果相
屬。如是施中即有餘轉。若修戒時遠離慳
悋・忿恚・懈怠・散動・邪見。如是戒中即有餘
轉。修習所餘亦如是説 
論。依修前行至應作四句者。汎爾決擇問答
諸法。而有寛狹差別不同。由斯對法第十五
中。明其一行順前・順後・二・三・四等諸句數
也。故彼論云。一行者。即問論法。謂以一法
與餘法一一互相問已。除此法更以第二
法與餘法互相問。如是一一問一切法
今有問言。若成就眼處亦色處耶。設成就
色處亦眼處耶 應順前句答。餘句相望
問答順前後及以四句。如理應思。如是次
第一一漸咸如理應説 順前句者。謂於諸
法中隨取二法更互相問。依止前法以答
所問 如有問言。若智亦所知耶。設所知亦
智耶 此應作順前句答。諸智亦所知。有
所知非智。謂餘法 順後句者。謂即二法展
轉相問。依止後法以答所問 如有問言。
若所取亦能取耶。設能取亦所取耶 此應
作順後句答。諸能取亦所取。有所取非能
取。謂色等五境及法處除相應 二句者。謂
於所問應二句答。不得有餘 如有依
蘊建立依界建立。而發問言若蘊數亦界
數耶。設界數亦蘊數耶。此應作二句答。或
蘊數非界數。謂色蘊・識蘊。何以故。無有一
界全攝色蘊相。或全攝識蘊相故。或界數
非蘊數。謂法界 三句者。謂於所問唯三
句答 如有問言。若蘊數亦處數耶。設處數
亦蘊數耶 此應三句答。或蘊數非處數。謂
色蘊。或處數非蘊數。謂法處。或蘊數亦處
數。謂識蘊意處 倶非者於蘊・處中決定不
有 四句者。謂於所問作四句答 如有
問言。若成就眼根亦耳根耶。設成就耳根
亦眼根耶 應四句答。初句謂聾者。眼根已
生不捨。第二句謂盲者。耳根已生不捨。第
三句謂眼・耳根已生不捨。第四句除上爾所
相 述可句者。謂於所問順爾而答。以如
是言述可所問 如有問言。諸無常者皆
是行耶。設當是行皆無常耶。應述可答所
問如是 遮止句者。謂於所問不爾而答。
以不爾言遮止所問 如有問言。蘊外諸
行幾諦攝耶 應遮止答蘊外無行 
疏。此依始業地等者。由依始業地人故順
後句 
答。若依串習六皆頓修。皆互相攝 
論。若依純雜等者。對法十二兩種四句。初四
如疏。第二四云。復次一切行施皆能生施波
羅密多種類福耶。此應作四句。初句謂所
行施不迴向大菩提。第二句謂於施波羅
*密多勸勵讃美隨喜慶悦。第三句謂所行施
迴向大菩提。第四句謂除上爾所相。惠等亦
爾。四句應思 釋曰初句行施非生波羅
密多類福。第二句生波羅密多種類之福
而非行施。三・四可知 又按攝論第七。無
性釋彼相攝義云。是其相故者。是攝體相。
謂此施等與彼施等更互相攝。是隨順故者。
是攝隨順信等善法。施等善心彼所修故
於施等中彼隨轉故。信等即是諸善。大
及念住等菩提分法。是等流故者是攝等流。
謂無諍等及十力等。是到彼岸等流果故
論。此十果等者。按瑜伽七十八云。一切波
羅密多何果異熟。當知此亦略有六種。一
者得大財富。二者往生善趣。三者無怨無
壞多諸喜樂。四者爲衆生主。五者身無惱
害。六者有大宗業。且就異熟一果以明。不
障得餘 又按攝論無性釋云 富貴攝
者。是施所得勝利。大生攝者。是戒所得勝
利。勝善趣攝故名大生 大朋大屬攝者。
是忍所得勝利。朋謂親族。屬謂奴婢 廣大
事業加行成就攝者。謂勤所得勝利。廣大事
業謂輪王等於中策勵名爲加行。所作皆辨
故名成就 無諸惱害性薄塵垢攝者。是靜
慮所得勝利。由靜慮故感此威力善知一
切 五明處攝者。是惠所得勝利 
論。此與二乘有共不共等者。攝論第七有四
殊勝。明與二乘而有差別。無性釋云。差別
殊勝。謂諸菩薩具三種戒。聲聞乘等唯有一
種律儀尸羅。是故菩薩望彼殊勝。餘三殊勝
准此應知。如疏略引 
論。定學有四等者。疏判此定非地前得。有
義彈云。亦未可依。雖復勝定多依第四。亦
有通依餘地生故。又不可以二乘不得
證是無漏。地前菩薩所有修行。亦非二乘
所知境故。戒及惠學並通地前。何故定學唯
説地上。故通地前以之勝也 詳曰。疏意
不説所言定學唯取無漏。但顯論中所擧
四定非地前相。又二乘不知通漏・無漏。今
但以彼不知之義證定無漏。非言有漏即
彼皆知 又按攝論明定差別。後四差別
謂對治・堪能・引發・作業・若非無漏何有此
能。故知彼論據無漏定。此所擧定同彼何
建。又復三學隨據一説。何要責之一等 
疏。又能引發十難行者。按彼論云 一自誓
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故 二不退難行。生
死衆苦不能退故 三不背難行。一切有情
雖行邪行而不棄故 四現前難行。怨有
情所現作一切饒益事故 五不染難行。生
在世間不爲世法所染汚故 六勝解難
行。於大乘中深生信解故 七通達難行。
具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 八隨覺難
行。於諸如來所説甚深祕密言詞能隨覺
故 九不離不染難行。不捨生死而不染
故 十加行難行。能修諸佛安住解脱。一切
障礙窮生死際不作功用。常起一切有情
一切義利行故 
論。此三自性等者。攝論第八有十六門今
略引云。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爲自
性。本論如疏。無性釋云。若無作意是無分
別智。熟眠醉等應成無分別智。若過尋伺
地是無分別智。第二靜慮已上諸地一切異
生及聲聞等。應成無分別智。若想受滅是無
分別智。此智體相難可成立。無想等中離
心無有諸心法故。若如其色是無分別智。
應不得成無分別智。譬如大種所造色故。
若於眞義異相計度是無分別智。此智不
成無分別性。以於眞義異相計度。言此
是眞是無分別有分別故 二智所依者。謂
無分別智所依非心非思義故。亦非非心
爲所依止。心種類故。以心爲因數習勢力
引得此位名心種類。此即顯示智所依心。
出過一切思量分別 釋曰。心言通目思非
思量。外又偏以思量心難。答中據彼二種
心故言不依依。智所依心雖無分別。是前
無間心之種類亦得名心。餘如疏引 三
智因縁。四智所縁。五智行相。皆如疏引
六智所住持者。謂無分別後得智中所得種
種菩薩諸行。此行皆以智爲所依 七無分
別智誰爲助伴。若唯有一應無所能者。謂
前五度分爲二道。初四資糧道。後一依止道。
爲能助伴 八無分別智當於何處感異
熟果者。謂於諸佛變化受用二身會中。此
非異熟因。能治彼故。即増上果假名異熟。
由此資熏餘有漏業令感異熟故立此名
 九無分別智誰爲等流者。謂前前生中無
分別智。後後生處展轉増勝是等流果 十
無分別智出離云何者。謂初極喜地入見道
時。見一切地無分別理初得出離。後修道
位諸地方成 十一無分別智誰爲究竟者。
謂初地中雖得三身而未清淨。至第十地
乃得清淨方名究竟 十二無分別智如何
從何由何無染者。謂如虚空從種種極惡。
由信惠解以爲因故而得無染 十三加
行・根本・後得三種無分別智有差別者。頌
曰如瘂求受義。如瘂正受義。如非瘂受
義。如愚求受義。如愚正受義。如非愚受
義。如五求受義。如五正受義。如末那受
義。如未解於論求論受法義。次第譬三
智。應知加行等 義謂境義。初未受未説。
次受未説。後受亦説。五識等者。約無分別
有分別明。求論等者。據求温習通達以辨。
意識依意名爲末那 十四根本・後得二智
差別者。頌曰如人正閉目。是無分別智。即
彼復開目。後得智亦爾 十五無分別智云
何能作利有情事者。頌曰如末尼天樂。無
思成自事。種種佛事成。常離思亦爾 十六
無分別智爲縁分別依他起性。爲縁餘境
自體亦爾。爲智非智。若縁依他云何得成
無分別智。若縁餘境餘境定無。當何所縁。
是智應有所知。非智云何名無分別智者。
謂無分別智不縁依他。無分別故亦不縁
餘。縁此分別法性爲境。法與法性非一
異等。是故此智不可定説縁分別境・非分
別境。自體亦爾不可説言決定是智。如加
行・後得無分別故。亦非非智以加行智爲
先因故。此智與境無差別相。如空與空所
有光明。是故此智成無分別 
論。如是三惠至倶已捨故者。問下明菩薩一
一刹那四道具有。如何今言見道等中無加
行耶 答若加行道通漏無漏。加行智者唯
是漏攝。故不爲例。或加行智亦通無漏。今
依漏説亦不相違 
論。八地已去至現唯無漏者 問八地已上五
識中善亦非無漏。如何施等唯無漏耶 答
五識中善既非増勝。非立爲度故不相違
論。此十義類差別無邊等者。按瑜伽論七十
八中。廣有諸門故指彼也。今略引云。總説
一切波羅密多清淨相者。當知七種。一者
菩薩於此諸法不求他知。二者於此諸法
見已不生執著。三者即於如是諸法不生
疑惑。謂爲能得大菩提不。四者終不自讃
毀他有所輕蔑。五者終不憍傲放逸。六者
終不少有所得便生喜足。七者終不由此
諸法於他發起嫉妬慳吝 又云。無染著
性無顧戀性正迴向性最爲廣大。無罪過
性無分別性無有染汚。思擇所作最爲明
盛。已入無退轉法地名不可動。若十地攝
佛地攝者名最清淨 又云。何因縁故菩薩
所得波羅密多諸可愛果。及諸異熟常無有
盡。波羅密多亦無有盡。善男子展轉相依
生起修習無間斷故 又云。當知一切波羅
密多各有四種最勝威徳。一者於此波羅
密多正修行時。能捨慳吝犯戒心憤懈怠
散亂見趣所治。二者於此正修行時。能爲無
上正等菩提眞實資糧。三者於此正修行時。
於現法中能自攝受饒益有情。四者於此
正修行時。於未來世能得廣大無盡可愛諸
果異熟 又云。當知一切波羅密多大悲爲
因。微妙可愛諸果異熟饒益一切有情爲
果圓滿。無上廣大菩提爲大義利 又云。
以般若波羅蜜多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論。依彼種立異生性故者 問若爾如何下
愚相。即云執著我法愚是畢生性障。豈此愚
者唯約種談 答性狹障寛。異生性障即通
種・現。謂異生性及異生性種類現行。總合名
爲異生性障。故無違也 
疏。六十六立五無記者。謂異熟等四加自性
一。自性體者。謂諸色根是長養者。及外諸有
色處等非異熟等所攝者。除善・染汚色處・聲
處 
疏。如實義至名爲自相者。總明因明自・共二
相。唯分別心安立等者。方名共相。若非安立
縱五蘊上空・無常等皆名自相。一一各附自
所依蘊不通餘故。即無常等亦名實義。異
彼分別心所立故 問經中二相其義云何
 答五蘊等體名爲自相。蘊上無常・苦・無我
等名爲共相。雖一一蘊無常等別。彼此相似
以立共名。不説散心分別安立名共相也。
故與因明所説不同 問初後二師義何別
耶 答大意是同。廣略異耳。明經中意與
前師同。唯叙因明有別前也。然疏中云彼
因明論至與此不同者。並依佛地叙因明論
二相之義。結與經別。經別之義同於初師
更不言也。故佛地論叙因明已。而總結云
此經不爾故不相違 
論。斷惑證滅期心別故者。問若無間道不證
滅者。何故説彼無分別智是縁理智 答
所縁之理但名眞如不名擇滅。猶有麁重
而未斷故 若爾斷惑證滅別者。如何下
説菩薩利根刹那刹那斷惑證滅 答彼依
異品相望而談。此約一品故不相例 
疏。無間道麁至解脱得自在故者。有義釋云。
無間道時伏受等種。解脱道位除彼麁重 
疏。亦顯所知障斷不得無爲等者。詳曰。今助
一釋。斷所知障亦得無爲。如顯揚云。想受・
不動二無爲者。若斷障得擇滅所攝。彼障
即是所知障攝 又此論下云。許無住處亦
擇滅攝。經言三乘無差別等。而依離縛斷
煩惱説。亦不相違 
論。如入二定説斷苦根者。即欲界中苦受所
引不安隱性名苦麁重。初定力微未能發
生殊勝喜樂及勝輕安。未遍適悦故未能
斷彼苦麁重。二定相違故彼方斷。又婆沙論
八十一云。問離欲染時斷憂及苦。契經何
故説第二定而滅苦耶。答依過對治故作
是説。謂離欲染雖斷苦根。而未名爲過
苦對治。於初靜慮得離欲時過苦對治故
説苦滅。苦對治者謂初靜慮。廣如彼説 
論。又十無明等者。按攝論本云。以於十相
所知法界。有十無明所治障住 釋曰。由
彼十相所顯眞如名十相法界 又云應知
如是無明。於聲聞等非染汚。於諸菩薩是
染汚 十無明名一一如下疏中牒也。准此
故知。異生性障非十無明。以異生性非無
記故非唯智障 
疏。有或九故者。若初地中唯斷見惑。而更不
斷修道惑等。修道但應有於九地。何故論
説修道十地 
論。四微細障最下品者。具如疏辨。有義彈
云。應説地地第九品攝。不應説爲三品中
下 詳曰。見等餘惑第九品者。一切應是此
微細障。是下品故。既有此濫故疏三品遮簡
尤善 
論。二身見者。二釋如疏。有義法執之中有
我・我所二身見故 詳曰。雖薩迦耶兼攝
我所。觀今文勢不取我所品 所以者何
 答明二見已既問寧知唯第六倶。既與
第七相對問答。第七豈許有我所見。由此
故疏第二解勝 
疏。以十種方便智至入者。入第七地十方便
智。彼廣。不録 
論。入十地至及所含藏者。問後後地中所有
功徳。前前地中頗亦得不 答亦許得。故瑜
伽論四十八云。如是所説後後住中支分功
徳。非前前住一切都無。然下品故不隨其
數。當知即彼展轉修習成中上品。於餘後
地證得成滿方乃建立 
論第十卷
疏。此中意説已斷處故者。問若約已斷煩惱
亦應言如來位。若依正斷所知亦合在金
剛心。何故不同 答大論二障據影略説。
説彼二障一在金剛一如來地。亦不相違」
論。眞見道中一切頓斷者。縱三心見道亦頓
斷也。故瑜伽論五十九云。見斷煩惱頓斷非
漸。所以者何。由現觀智諦現觀故。能斷見
道所斷煩惱。然此現觀與壞縁諦作意相應。
是故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斷煩惱 
疏。尚不許九無間道入根本定等者。次第那
含斷欲九品無間。皆依未至定起 
論。通縁内外至有衆多故者。有義彈疏而自
釋云。今説通釋煩惱・所知六識倶者漸斷所
以。如前第七雙釋二障頓斷所由。故知此文
合解二障漸斷所以。不爾煩惱如何不釋
詳曰。第七二障頓斷無差。隣次雙明頓斷所
以。六識二障前後別明。就煩惱中小大有
異小漸大頓。次明所知唯大唯漸。後方釋
彼漸斷所以。文勢既隔何得通釋煩惱漸因。
又煩惱障菩薩頓斷文已自彰。縁内外言如
何顯頓反明漸耶。由斯但辨所知漸由
示方隅爾 
論。必各別起無間等者。問四義云何 答按
對法論第九説云。加行道者。謂由此道能
捨煩惱。所以者何。由正修如是道時。能漸
捨離各別上品等煩惱所生品類麁重一分
漸得轉依。無間道者。謂由此道無間永斷
煩惱令無所餘。所以者何。由此道無間能
永除遣此品煩惱所生品類麁重令無有
餘。又轉麁重依得無麁重。解脱道者。謂
由此道證斷煩惱所得解脱。所以者何。由
此道能證煩惱永斷所得轉依故。勝進道
者。謂爲斷餘品煩惱所有加行・無間・解脱
道是名勝進。所以者何。爲斷此品後餘煩
惱所有加行・無間・解脱。望此品勝名勝進
道 釋曰。所斷麁重即惑種子。或無堪任。所
言轉依即第八識。能離識上一分麁重名
之爲得 或成實性亦爲轉依。得義同前
 又按倶舍説云。無間道者約斷惑得無
能隔礙故 釋曰。由斷惑得令不至生。
無有力能隔礙聖道令不證滅名無間
道 由解脱道已至生相決定現起能證
滅故。已解脱惑得與離繋得倶時起故
釋曰。已解脱得與離繋得倶時而生。正證
離繋果故名解脱。猶如世間驅賊閉戶。故
隨何品要倶二道。與大乘別。如前斷惑證
滅別辨 
疏。此依容預不爾便違對法者。容預勝進而
即別起。非容預者以彼後品加行・無間・解
脱三道爲勝進道。對法説故違意可知 
疏。若別別斷至故具四道者。談體一智。據
義不同分爲四道。容預・欣求即是勝進・加
行義也 
疏。即是別別望前有也者。此顯彼論據於菩
薩別起道説。故言後三是前勝進。與此論
別 
疏。又云至即二乘者。復會對法。後明勝進
依二乘説。按彼論云。又復棄捨斷煩惱
加行。或勤方便思惟諸法。或勤加行安住諸
法。或進修餘三摩鉢底諸所有道名勝進
道。釋論云。又復者爲顯餘義。捨斷煩惱
諸加行道。但正思惟契經等法。或復於先所
思所證法中安住觀察。或復進入餘勝品定。
諸如是等名勝進道 釋曰。明非斷惑諸
勝進道。簡彼斷惑勝進道。故云棄捨斷煩
惱行。餘文可量 
疏。或總通三乘者。重明對法兩文皆通三
乘説也 
疏。今此既論至是前勝進者。顯此論説二乘
勝進。言或總者同彼對法後品三道皆前勝
進 
疏。若不爾至勝進者故者。又顯此論或總別
言不同對法望後品説。若不爾者初品以
後所有品道皆勝於前。此即無有不起若
別若總二勝進道。既不如是明不同彼。或
總言顯是不定也。義如疏辨。對法不言或
總別故。容有不起勝進道時 
疏。得十意樂平等淨心者。按十地論第七經
云。一過去佛平等染淨心。二未來佛。三現在
佛。四戒淨。五心淨。六除見疑悔淨。七道非道
智淨。八行斷智淨。九思量一切菩提分法上
上淨。十化度一切衆生淨。彼論解云。於平
等中心得清淨。是諸佛法及隨順諸佛法。謂
初三世佛十力等是即諸佛法。餘七隨順諸
佛法也。佛法因此戒・定・智惠化衆生成。戒
即第四。定是第五。六・七・八・九總智淨攝
釋曰。於三寶所離疑惑心。知佛所説道能
出離。外道非道不能出離。又謂我應斷下・
中行而爲發起上妙聖行。如次。是彼六・七・
八相 
疏。不行契經等種種法相中者。由知法無
相故。不以有相行。於契經等種種法相中。
觀契經等爲有相也 
論。八不増減眞如等者。如疏具辨。攝論中
邊與此同異。有義自釋。復彈疏云。初應正
同世親所説。義無別故。無性後釋亦與此
同。不可如疏説此彼別 詳曰。乍觀似
同。窮理少異。攝論直據斷染得淨明無
増減。此約離執明無増減。即同中邊。由
證此如而離於執。不見一法而有増減。
擧彼所見不増減法以顯眞如。不増減之眞
如。依主釋也。以此而言疏意遠矣 
論。即此亦名相土自在等者。問此相自在即
中邊論四自在中無分別攝。何故此相名無
分別 答無分別智之所起故從因爲名。此
論言相依果受稱。故不相違 
論。有漏曾習等者。問何以曾習不能斷惑
 答言曾習者是曾得也。此曾習道若能斷
者。既應二障無始不成。以能治道先已起
故。雖道曾得而障不亡。故知曾習非能斷
也 
疏。然約縁縛至可説地斷者。顯所知障而不
可説上下自他斷差別也。以非相應・所縁
等縛不同惑障 
疏。此即在下斷上至非縛法故者。此言即此
所知障也。言非潤生非縛法者。顯異煩
惱。故在上下隨斷下上。理無有違 
疏。又解至類亦應然者。類同煩惱斷有次
第 
疏。即二障至各有四句者。以所知障類同
煩惱斷有次第。故所知障六七相望亦成四
句。四句作法同煩惱説。但易其名思可知
也 
論。一切有情至可言具四者。問無住涅槃菩
薩證不 答傳有兩釋。一曰不得。此論説
云出所知障而證得故。若爾攝論云何會
耶。彼謂菩薩有無住故 解云。無住涅槃
由菩薩證非彼已得。如修習位説得轉依
非已得故。二云許得。分斷所知所顯眞如
悲智依故 有義斷云。今依前解説出煩
惱得有餘依要全出離。説出所知得無住
處明非因得 詳曰。後釋爲勝。言出所
知而有二義。一者全出名之爲出。此擧勝
者影顯菩薩。如有餘依擧二乘者以顯於
佛。二者分・全倶名爲出。亦如三乘見・修・無
學三無漏道倶名出世。由此有餘言障永
寂。無住不爾。若要障盡亦應同彼言障永
寂。既不如之。故與前別不可爲例。又由
悲智不住於二。所證之理名無住處。五地
既斷背於生死樂涅槃愚。而由證彼無差
別理。此豈不名無住之義。況乃攝論明言
有也。豈隨己情強通聖教
論。若聲聞等至説彼非有者。按勝鬘經云。
阿羅漢・辟支佛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者
 釋曰。明我生已盡智不究竟。即知苦智。
知苦智二。一知分段。二知變易。二乘斷初
未斷變易故言有生 有餘梵行成故不
純者 釋曰。梵行已立不究竟也。即證滅
智。涅槃名梵。證梵之因名爲梵行。梵行有
二。一分段因盡顯有餘依。分段果盡顯無
餘依。二變易果盡顯無餘依。無漏依在顯有
餘依。二乘定姓及不定姓。於前一中得有
全分不得第二。雖有所成而爲變易因果
所雜故名不純。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者
 釋曰。所作已辨不究竟也。是修道智。修道
有二。一治分段。二治變易。二乘但修分段
對治。餘治未修故事不究竟。事不究竟故
當有所作 不度彼故當有所斷者 釋
曰。不受後有不究竟也。是斷集智。所斷
有二。一分段因。二變易因。二乘斷初第二
因名不度彼。不度彼故當必須斷 不斷
彼故去涅槃界遠者 釋曰。由前四智
皆不究竟故。去如來大涅槃遠。擧第四
智顯前三智 
論。非擇滅攝説暫離故者。即顯揚論十八中
云。謂非擇滅等四種離繋者。謂縁差脱畢竟
離繋。簡擇煩惱究竟離繋。苦樂繋時離繋。
心心法暫時離繋。釋非擇・擇滅・不動・想受
如次爲四。後二既云繋時離*繋。明是四中
非擇滅攝 
疏。對法至不可爲難者。此遮伏難。伏難意
云。按對法云。有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
此所依受。受有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
其次第苦樂非苦樂。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
滅。二受斷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動及想受
滅。既云斷受得二無爲。二無爲者如何。不
是擇滅攝耶。疏意釋者種斷現息倶名爲斷。
受等據現暫爾不行。若不爾者於擇滅中。
何不攝彼不動・想受。既開不攝。明非擇
也 
疏。不同有漏等者。遮小宗救。小宗救云。汝
大乘宗有漏斷惑亦但非擇。何責我斷不染
無知得非擇滅。答意易詳 
論。攝觀無量等者。一釋如疏。有義觀者觀
名。即念住等。此能任持念住觀故。佛地論
説。若就麁相妙觀察智攝。四念住觀察一
切身土等法 詳曰。理既多途。二義倶得
疏。今説因果位通者。今者説通因果二位。
倶二十二。尋・伺唯因不通果有。故不言
之 
論。此轉有漏八七六五等者。問莊嚴論頌云。
八・七・五・六識。如次而得故。即轉五識得
妙觀察。如何相違 答佛地第三有二師釋。
正義同此。第二師云。轉第六識得成事作
智。轉五現識得妙觀察。正義破云。此不應
爾。非次第故。説法除疑周遍觀察非五
用故 釋曰。彼第二師意同莊嚴。正義顯
彼莊嚴論説非次第也。故不相違 
論。智雖非識等者。佛地第三大意同之。稍廣
此也。并顯相應總名爲智。彼云如是四智
轉何法得。攝大乘説轉識蘊得。何故轉心
而得心法。非得心法。四無漏心智相應故
假説名智。故論説言。問正智當言實有。當
言假有。答當言倶有。此中智是實有。若智
眷屬諸心・心法亦名爲智説之爲假。故有
二種。此中無漏心・心法等智爲主故皆説名
智。轉識蘊依得四無漏智相應心。謂大圓
鏡心乃至成事作心 
疏。何故第八至五識不爾者。此難初釋。何故
因八縁於定色。定色引故所變即屬法處定
色。五識亦縁定色爲質所變即非法處色
收 
疏。五稱散五常縁故者。此答辭也。一性散動。
二者常縁五塵爲境不同第八。故所變色
五塵中收 
論。又此是常等者。有義論云。所依常者謂所
縁境。以境常故假説智常。故涅槃云。諸佛
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無斷
盡言總釋四智爲常之義。相續無間故名
無斷。後際無故故名無盡。不須別配三身
説也 詳曰。雖此論中正約四智説無斷
盡。然身體離四智無。故無斷盡兼配於身。
理亦應善。莊嚴論有此識説故 
論。如是法身有三相別者。問如是三身佛佛
同體。常・無常耶 答自性身同。餘身義等。亦
得名同。雖倶云常。常有差別也。故莊嚴
論云。彼三種身一切諸佛皆悉平等 由依
故 一切諸佛自性身平等。法界無別故
由心故 一切諸佛色身平等佛心無別故
 由業故 一切諸佛化身平等 同一所
化故 一切諸佛悉同常住 由自性常故
 一切諸佛自性身常 畢竟無漏故 由
無間常故 一切諸佛色身常住 説法
無斷絶故 由相續常故 一切諸佛化身
常住。雖於此滅復彼現故 
論。二他受用由平等示現等者。傳有三釋。一
云觀察撃發平等故示現之。二云平等撃
圓鏡智而令示現。從彼能撃説平等現。三
云平等自能示現。不假他撃。亦不撃他
詳曰。後釋爲正。既自在智非唯根本。現身
土相何理不能。第二理通。鏡智本故。初釋
非也 
論。三變化身至諸利樂事等者。問瑜伽論七
十九云。地前菩薩不生淨土。攝論亦云生
淨土者是別時意。如何今云化居淨土。爲
未登地菩薩等耶 答傳有兩釋。一云二乘・
異生亦生故。觀經等皆誠説故。瑜伽・攝論
云不生者。據受用土不遮化土。二云不
生。瑜伽・攝論以自會故。又大乘同性經云。
淨土成佛皆是受用身。穢土中者皆是化身。
故知化身所居土者不得名淨。此言淨土
據暫變説。即如法華三變淨方。維摩等同
 詳曰。今同前説。多經論中説生淨故。同
性經中爲對受用化稱爲穢。亦不相違 
論。論説轉去阿頼耶識得自性者。攝論本云。
應知法身由幾佛法之所攝持。一由清淨。
謂轉阿頼耶識得法身故。故知鏡智自性
身攝 
論。圓鏡智品至而證得故者。攝論第九無性
釋云。當知此中轉阿頼耶識故得大圓鏡
智 
論。説平等智等者。無性攝論第九云。轉染汚
末那故得平等性智。由此安住無住涅槃。
大慈大悲恒與相應。能隨所樂現佛影像
又云。妙觀察智具足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
門。猶如寶藏。於大會中能現一切自在作
用。能斷諸疑能雨法雨 又云。成所作智
普於十方一切世界能現變化。八相成道能
現住持一切有情利樂事故 
論。然説轉去藏識至彼實性故者。按無性論
第九説云。以其法身體清淨故。淨誰轉誰
而得清淨。爲答此問説如是言。轉阿頼
耶識得法身故。由阿頼耶識執持一切雜
染種子。對治起時轉滅如是一切染種。轉
得隨順一切無罪圓滿功徳。譬如世間阿掲
陀藥。能變有毒令成無毒。故説名轉 
論。平等智品至攝變化身者。問按佛地經
説。觀察智於大衆中雨大法雨説法斷疑。
故起化相屬何身耶 答依受用身爲聖
菩薩説法等者他受用攝。依於化身攝亦
如之 問大圓鏡智縁餘二身所變之相。餘
之三智縁自受用所變之相。各屬何身 答
圓鏡智變餘二身土所有相者而有兩釋。
一云亦是自受用攝。以極微細非彼境故。
由斯二智自變二身。非撃第八而令現也。
二云所變隨質二身土攝。若餘三智縁自身
土所變之相。自身土攝非爲他故 
論。説圓鏡智是受用佛者。問此既莊嚴論中
所説。前師如何而會釋耶 答今爲通云。由
因圓鏡智方得受用。據所因説。亦不相
違 
論。三業化身等者。按佛地經云。身・語・及心
化善巧方便業。論第七云。此顯成所作智起
三業化。由此智能善巧方便。能起身・語・心
三業化。身化三種。一自身相應。謂化自身
爲輪王等種種形類。及現種種諸本生事。二
他身相應。謂化魔王爲佛身等。變舍利子
爲天女等。寄他身上示現種種變化形類。
三非身相應。謂現大地爲七寶等。或現無
量佛化身等。或放光明照無邊界。如是等
類離自他身。別變化作情非情色種種形類。
動地・放光・風香等事。皆爲利樂諸有情故。
一切皆名佛身化業。語業亦三。一自身相應。
謂佛自身化現梵音遍告無邊諸世界等種
種語業。二他身相應。謂令聲聞大弟子等
以佛梵音宣説大乘甚深法等。是故聲聞
諸菩薩等。説非己分甚深妙法。皆是如來
變化所作非彼自力。三非身相應。謂化大海
草木等類乃至虚空。亦出音聲説大法等。
如是皆名變化語業。心化唯二。一自身相
應。謂自心上化種種心及心法影像差別。二
他身相應。謂令他心亦現種種心及心法影
像差別。此並相分似見分現 問云何不
化非情令心相現 答非情已是心等相
分。云何復令有心相現。若心相現則名有
情。非非情攝。是故化心但有二種 問既
許化作非情色相。如化佛等。於此現心説
非身化。斯有何失 答色有離質化通非
身。心法不然無非身化。彼論復有異師説
云。心不可化。但由定力能令自心解非分
法名化自心。若加被他令愚昧者解甚深
法。令失念者得正憶念名化他心。前爲正
義 
論。謂自性身至離雜染等者。離雜染者顯不
能起貪恚等也。故疏依此不起貪等。云
應木石以之爲難。不難木石中之實性。
實性亦是眞如體故。有義云。然疏説法身轉
依眞如順生無漏四智功徳。有情身中當能
順生故。亦得説具恒沙徳。木石之性非現
不順。當亦無有順生義故。又應正説木石
之性即佛法身。法身眞如體圓遍故 詳曰。
雖作此釋。非疏本意。本意如前 
論。自受用身唯自利者。問因自受用方有
他化。復與有情不爲障礙爲依・増上。二
義既具。何唯自利 答其自性身非唯二義。
復是衆聖所證之境。自受用身非餘所知。故
不爲例。然實非無利他之義。望増勝義故
無有失 
論。自性身土等者。此明身土諸佛同異。諸聖
教中約義不同互有同異。皆不相違 且
莊嚴論云。由依・心・業故。三身倶平等 釋
曰。彼三種身如其次第。一切諸佛悉皆平等。
由依故一切諸佛自性身平等。法界無別故。
由心故一切諸佛生身平等。佛心無別故。由
業故一切諸佛化身平等。同一所作故 若
依佛地第七所明。三身諸佛各有同異。故彼
論云。法身一切如來共有故無差別。就能證
因有差別故假説差別。其餘二身各別因
感。各別自性實有差別。但無別執。同處相
似利樂意樂事業平等説無差別 又按攝
論亦有同異。彼第九云。諸佛法身當言有
異。當言無異。依止・意樂・業無別故。當言
無異 釋曰。同莊嚴論。又無量佛身現等
覺故當言有異。此顯法身約能證説同
佛地論 又云。無量依身差別轉故當言
有異。化身亦爾 即此論中約色身明。據
有異説 
論。餘二身土有共不共等者。佛地第七有三
師説。此同第三正義所論。彼論甚廣今者略
云。一切如來所化有情爲共不共 有義皆
共。以一一佛皆度一切。福徳智惠一切平
等。同爲拔濟一切有情求菩提故。如説
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佛 有義不共。以佛
所化諸有情類本相屬故。是故如來底沙佛
時。曾與慈氏同爲弟子。佛觀釋迦所化有
情善根先熟。慈氏所化有情後熟。慈因先滿。
釋迦後滿。入火光定令釋迦歎。起先成
佛。佛欲入滅言所應度皆已度訖 又契
經説。觀一所化在有頂處化留一身。彼從
彼沒來生此間。所留化身爲説妙法令成
羅漢 如實義者有共不共。若所化生一向
共者何須多佛。一佛能化一切生故。若所
化生一向不共。菩薩不應發弘誓願歴事
多佛修學大乘。諸佛不應以已所化付屬
後佛 
疏。能變之者無煩惱穢故者 問七地以前
煩惱猶起。云何乃言無煩惱穢 答雖有
煩惱皆爲利益。具無量徳故不爲過爲能
穢也 
疏。本質通淨穢等者。佛所變質似染名穢
疏。相名非順理故等者。此顯識相不必皆
同之所以也。性相順故見・相同性。非相順
者即色心等種種別故 
疏。不可有漏同無漏難者。難云無漏見・相善
等種同生。有漏二分殊性種何不等 答
繋・不繋殊。不可爲難 
疏。問至有漏無漏必同者。見・相二分有漏・無
漏。何意必同 答云相順者固漏・無漏可
名相順。一漏・無漏相順義失 
疏。三身相對四句等者。按彼論云。如是三
身有四分故得爲四句。一受用非變化。謂
自利分實受用身。二變化非受用。謂變化身。
爲化地前雜類生故。或麁或妙。或令歡喜。
或令怖畏。改轉不定但名變化。不是受用
不必令受現法樂故。三亦受用亦變化。謂
爲地上菩薩所現種種化身。令諸菩薩受
法樂故。隨時改轉不決定故 又云。或處
説佛有二種身。一者生身。二者法身。若自性
身若實受用倶名法身。諸功徳法所依止故。
諸功徳法所集成故。若變化身若他受用倶
名生身。隨衆所宜數現生故 又云。又餘
經説有十種佛。一現等覺佛。二弘誓願佛。
三業異熟佛。四住持佛。五變化佛。六法界
佛。七心佛。八定佛。九本性佛。十隨樂佛。前
五世俗佛。後五勝義佛。隨其所應三身所
攝 釋曰。化身現於樹下成道名現等覺。
以願乘通化一切生名弘誓願。百劫修相
業感王宮相好之身名業異熟。績素等像
名爲住持。法身自體名法界佛。第八無漏名
爲心佛。大定之身名定佛也。自受用身從
本種性三劫修成名本性佛。隨彼地上所
樂不同現身有異名隨樂佛。前五是化及
以住持故名世俗。後五實身而殊勝故名爲
勝義。初四化身。第五化像。第六法身。後四受

成唯識論演祕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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