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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了義燈 (No. 1832_ 惠沼述 ) in Vol.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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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二乘故四地作 問既非大乘正
學。何故須作 答三乘通修。非不爲正
問修有何別 答若二乘修斷煩惱障。大乘
所修即斷二障。又如二乘觀不淨等不爲
壞縁。大乘壞縁如觀身不淨・非不淨。非一
向不淨。即觀不淨除煩惱。觀非不淨除
所知。又聲聞等觀安立諦菩薩觀非安立
 問説所餘障與愚名同。此障何故非愚
名同 答障據根本。愚約能發定・法二愛。
又障據總愚約別障 問所知障中豈可無
愛。言所知攝二愚斷故。煩惱二愛亦永不
行 答斷所知中實亦有愛。無明増故但
説爲愚。煩惱障中亦伏無明。由愛増故偏
言煩惱二愛不行 問諸經論説二障三住
斷。如何四地伏我見等 答彼約皮・肉・
等三説。非望別別所障地者 問何故此
地除定・法愛 受是苦除定愛。觀法
無我故除法愛 問何故不於初・二・三地
斷害伴乃至微細等 答若不斷身見害
伴不斷。及不斷羸劣微細不斷。故於五・
七・八等斷別 問何故要斷我見等已。害
伴等方斷 答准常可知
問四無礙解。何故前三同爲一障。第四獨爲
一障 答前三無礙雖體有三。縁境各一
無多行解。第四體一解行分多。謂即七辨
又云。前三是因。第四是果。故三一障而有差

問前言十障。今何十一 答前約障因十
地故十。此兼障果故有十一 問此佛地
障用何智斷 西明云。平等・妙觀依金剛
定共斷此障。所證同故。此通根本及後得
智。而差別者根本雙斷迷理迷事。後得斷事
 今謂不爾。若許平等亦正能斷。應自能
生。既觀察引。正唯觀察。不爾十障皆二智
除。何但佛地。又斷前後後得斷事。一刹那除
根本足能。如何後得別斷迷事。談能可爾。
正斷即非 問金剛喩定何地所攝 要集
云。有云兩解。一云第十滿心。若爾前前地地
皆對治後後地障。答教説出十地即成佛
故。故前位斷不同因位。一云出第十地滿
心已後方是等覺。仁王・本業皆過十地説
等覺故。後經時劫方入妙覺。要集云。後釋
爲勝 今謂不爾。如四善根諸處皆言初
無數積智・福滿已方起善根。豈非初劫滿
心所攝。此雖離第十地別云等覺。亦第三
攝。即屬滿心非滿心外。若許出十地外更
經多時後方入佛。應出初地等亦經多時
方入後地 問若第十外不經多時。何故
本業經説金剛喩定許經多時。又彼經云。
佛子摩尼寶瓔珞菩薩字者。等覺中一人。其
名金剛惠菩薩。乃至住壽百劫修千三昧
等 答今者通云。仁王般若初地已上名聖
種性。第十地出最後滿心名爲等覺。以入・
住・出各經多劫故。瓔珞本業據出心滿斷
自地障盡。修其加行斷第十一佛地障故。
多時修習及正斷時。皆名等覺。所修之定皆
名金剛。以能斷其在實麁重最後障故。非
出十地滿心已後。別有等覺經多劫住。故
瑜伽四十八云。於最上成滿菩薩住中。當知
一切煩惱習氣隨眠障礙。皆悉永斷入如來
住。此中既説法雲菩薩爲成滿住。皆悉永
斷入如來住。明非在外更別多時。若許多
時應別立住。既不別立。明在第十滿心所
攝 又此論第十云。此十一障二障所攝。乃
至云。所知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
斷。修所斷種於十地中漸次斷滅。金剛喩定
現在前時方永斷盡。既言於十地中。明非
出十地滿心已後 若爾何故別説等覺多
時修等 答以於此地斷第十地自障盡
已。方欲斷彼第十一障。故須加行種種修
學。得經多時故別立名 問諸十地障各
入初斷。何故佛地障在第十地斷 答十地
各分入・住・出位勝劣不同。故入地斷。佛位
不然。故十地斷。若許佛地同十地者。即佛
有勝劣。既無勝劣稱正等覺。故皆斷已方
入佛地。作斯通會不違經論
成唯識論了義燈卷第七本終



成唯識論了義燈卷第七 論第十
論。此十一障等。本疏言體性寛狹更無別
異者。非唯十一障。以十種障各擧初斷。影
顯住・出所斷障故。疏云十地所斷雖但所
知。倶品不行即通二障。非唯十一初所斷
者。論意如是。本明斷障得果。唯斷十一
非但斷不成。亦不能得果。故下論文總分
別斷。非爲不知十一不攝住・出斷者
論。煩斷障中等。本釋言極喜住。簡彼二乘。
初見初斷。簡相見道。就眞見道但取無間
故説初斷。西明并取無間・解脱二心同斷。
簡後三心・十六心等 要集云。有釋爲勝
今謂不爾。前第九云無間・解脱斷惑證
滅期心別故。不説同斷。若定同斷。如何得
言期心別故。又要二道方能斷惑即違下
文。菩薩利根刹那刹那能斷證故。以二共斷
非刹那故。又雜集第九云。斷對治者。謂加
行及無間道。持對治者。謂解脱道。不説爲
斷但云持得 問煩惱障品於十地中故
意方起。云何二地猶有誤犯三業愚耶 答
故起煩惱。誤者所知。亦不相違 問故起煩
惱必依所知。無有煩惱離所知起 答彼
誤犯愚但約別起所知障説。非煩惱倶
論。彼障現起地前已伏者。本解如疏 西明
云。問十地修所斷種與倶生我見同體起。乃
至嗔等同體起者何地斷盡。答倶説初地至
金剛位位皆斷。而十障四地斷身見者。違
道品故。依麁相顯説四地斷。據實我見及
嗔等。各應多種地地別斷。不爾如何先斷
誤犯細障。後斷欲界嗔等麁惑。仁王經云。初
地斷貪。二地斷嗔等。三地斷癡。四地斷五
見。五地斷疑等 今謂不爾。菩薩斷障非
如二乘斷煩惱障。三界九地品品次第各各
同斷。隨何等障障此地者菩薩即斷。不妨
先斷色界之者。後斷欲界。亦無餘地斷於
第六相應身見。仁王・此論倶説四地障道品
等所知此斷。煩惱隨伏。若許餘地猶有我
見。何得説有害伴等名。又准仁王。誤犯與
嗔倶二地斷。亦無前後
論。由斯故説二障麁重三住斷義。如本疏中
解其所以 要集云。三麁重者。一云從初
至七地斷皮麁重者。諸論無文。三種麁重。
瑜伽四十八・七十三・解深密經第四。皆説三
住斷故。然四十八別説二障各三住斷。斷煩
能障初後麁重。通其現・種并及麁重。中間麁
重但斷現行及其習氣。若斷所知倶通現・
種并及習氣。然四十八斷煩惱中據正斷
説。斷所知中據已斷説。二障互顯理實相
似。又所知障爲異二乘故約顯説。又四十
八於所知障立皮膚肉三麁重名。於煩惱
障但標總名。理實皮・肉・心等三名倶通二
障。故瑜伽七十三總別互顯。第一麁重總含
二障。不別説是煩惱・所知。第二屬煩惱。第
三屬所知。故彼論云。一惡趣不樂品在皮麁
重。二煩惱障品在肉麁重。三所知障品在心
麁重。解深密經三倶總説。故彼經云。此諸隨
眠幾種麁重斷所顯示。但由二種。謂由在
皮麁重斷故顯彼初二。復由在膚麁重斷
故顯彼第三。若在於骨麁重斷故。我説永
斷一切隨眠。害伴・羸劣雖前第九正斷所
知名二隨眠。煩惱隨伏亦得二名。要集引
云有説四十八説二障二住斷者。煩惱無
三住者。撿本疏文。無有煩惱無三住文。
此論・瑜伽皆説二障有三住斷。本疏不違
論。斷二障種漸頓云何者。本疏有二意。一前
説菩薩未辨二乘。今對二乘辨斷差別。
二前明斷不分漸・頓。今明漸・頓小・大斷

論。修所斷者隨其所應等。准聲聞乘得果有
四。一次第得四。即此論文初一類是。二超
初一取第二。三超初二取第三。雜集論云。
謂倍離欲及全離欲。入於見道如次超初
一及第二果。四超中二取初・後果。此論第
二類。及雜集論第十三説。然今此論但擧二
類略無中二。何以故。辨漸・頓斷。以超前
二見必頓斷。餘未伏修必漸斷故。與次第
同所以不説。超中二果是頓斷修。與彼餘
別是故別説。准此道理若已曾伏三品入
見道者。亦是次第非能頓超。雜集論説設
少離欲亦漸次攝故 問倍離・全離二種性
人。爲先種殖順決擇分。爲未起耶。爲即此
生入於見道。爲更生耶 答雖未見文今
以義准。此等曾種順決擇善分。逢外道縁。
或先習力能倍全離。迴心趣小即於此生
入於見諦。何以故。若許經生方入見諦。若
全離欲不退上定。命終生色不得入見。若
倍離欲經生。即退已伏煩惱重引現前。入
見道時何能隨斷。如餘不伏入見諦故。若
未曾起順決擇分。不可迴心現即入見。無
有一生修即入聖。要三生等方入聖故。然
經論中不説先起決擇分等是隱略故 問
此論何故不説超初及第二果 答略顯
漸頓斷煩惱別。不具分別得果差別 問
超初二果先所伏惑。何時能斷。何位得果
答准雜集説。於見道中第十六心隨得
二果。准此論第九。十六心等是相見道。非
實斷惑。依眞假説放法眞見。故在眞見與
見斷惑一時同斷。不勞異説 問獨覺之中
有部行・麟角。准瑜伽三十四。與雜集論第
十三同。然瑜伽云。云何獨覺道。謂由三相。
一類安住獨覺種姓。經於百劫値佛出世。
親近。承事。乃至如是名爲初獨覺道。復有
一類値佛出世。親近善士聞法作意。於先
未起順決擇分引發令起。謂煥・頂・忍。而無
力能即於此生證法現觀。乃至云。於當來
世能證法現觀得沙門果。是名第二獨覺
道。此當雜集或先已起順決擇分。此通本
來是獨覺種定姓之人。及不定姓聲聞種姓。
起順決擇未至上忍但至中・下。若至上
忍。唯一刹那入第一法。即能證得法現觀
故。是聲聞攝。非獨覺乘。復有一類。値佛出
世。親近善士。聞法作意證法現觀得沙門
果。而無力能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阿羅漢果。
復修蘊善巧等。乃至云。依出世道於當來
世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阿羅漢果。是名第三
獨覺道。此是雜集先已得果。准此文意。言
値佛者。有佛教法從他聽聞亦名値佛。
雖有佛教無人傳説名無佛世。不爾但
取佛自在世名爲値佛。若佛滅已正・像等
法亦名無佛。便無佛滅得聲聞果 總成
勝出。何以故。瑜伽・雜集倶云後二名獨勝
部行 問何以得知。雖有佛教無人傳説
亦名無佛 答龍宮・天藏像末之後佛法豈
無。以此准知。雖有佛教但天上人間無弘
傳已方名無佛 問修習聲聞順決擇已
迴作獨覺。爲更修習獨覺乘中順解脱。爲
即至彼順決擇 答有二釋。一云隨在聲
惑煗・頂・忍。何位迴趣即是獨覺煗・頂・忍
位。以所斷證皆悉同故。不爾得果方作獨
覺。豈更修彼資糧・加行。一云更修獨覺資
糧・加行。證斷雖同修行有別。三・四生修有
遠近故。不爾二生修彼聲聞順決擇已。即
於後生成獨覺耶。不同得果始迴作者。已
斷惑故。得現觀故。未見文斷取捨任情
問先修聲聞順決擇已迴作獨覺。更得百
劫修行練根爲麟角不 答有二釋。一云不
得。此迴趣者必不定姓。是鈍根故。又復瑜
伽・雜集倶云此類是部行故 若爾何故雜
集論云。餘生順決擇分。爲趣大乘及獨覺
乘許更生故 答以若此生得即聲聞果。
猶更餘生方成獨覺。非謂得許經多劫

若爾迴心趣大乘者豈不多劫 答迴趣
獨覺是鈍根性。趣大乘者望彼爲利。根性
別故得多劫 一云准彼論文云。或未起
順決擇分。或未得果。得成麟角。准此若在
聲聞順決擇分迴趣獨覺。是未得果。亦得
百劫修行練根説餘生故。如趣無上大菩
提者得多劫修。然但説成部行類者。據從
此已迴作獨覺不練根者 若爾何須云
在決擇趣獨覺者方成部行。同順解脱倶
得百劫。二位齊故 答在資糧位有未定
生百劫練根。理即無難。在順決擇已定生
時。去諦觀近。據難偏説 問從凡趣入獨
覺見道及起修道斷惑如何 答隨彼練根
及不練根。倶先世道伏無所有。入見頓斷。
唯非想地九品別斷得成獨覺。大乘未見
正文。准有部説。必無出見八十一品斷修
惑者。以利根故。不制果故 有義修惑見
道滿已。八十一品各各別斷。然不出觀不
止息故。故不立果。二説前勝。以性利根非
漸次斷 問如得初果出無佛世作獨覺
者。斷修如何 答隨前三果准瑜伽説。必
更修習諸善巧觀。隨所未斷。或復頓斷如
頓出離。或不出觀次第漸斷。以更不取聲
聞果故。若阿羅漢出無佛世。但修善巧斷
餘習氣練根成勝。無惑可斷。然瑜伽三十
四云。又彼一切應知本來一向趣寂者。據不
逢佛一類者説。除麟角喩餘若逢佛成不
定姓
論。加行等四刹那刹那等者。具釋如疏。今者
略以九門料簡。一出體。二釋名。三作用。四
依界地。五漏無漏。六攝對治。七約修辨。八
四差別。九因果殊。言出體者。一剋性體。
通世出世間智爲四道體。故瑜伽六十九云。
又修此智略有四道。一加行等。二引發體
通戒・定・惠。三相應體通諸無漏加行・根本・
後所得智及有漏中諸方便善心・心所法以
此四道通漏・無漏故。諸餘出體略而不辨
 二釋名者。於諸所斷加功用力順趣能
斷名爲加行。或順趣斷性亦名加行。非此
加行不求證理。且據趣求能斷道説。故瑜
伽六十九云。於一切地修道所斷耎中・上等
九品煩惱。隨其品數各各差別。能隨順斷
是名初道。雜集第九云。謂由此道能捨煩
惱。意云。由此加行能令現行煩惱不起名
爲捨離。或據修道修加行時。亦能少分伏
除麁重名爲捨離。非是正斷所斷煩惱得
捨離名。此據別起四道而説。若約相望。雖
復加行亦能正斷。不以加義名爲無聞。望
義別故。道者通履義。加行即道。持業釋也。
言無間道者。二義無間。一觀理無間。不同
加行猶帶相故。二斷惑無間。不同加行猶
未正斷有此後間。瑜伽・雜集皆且據後一
義而釋。故六十九云能無間斷是第二道。雜
集第九云。謂由此道無間永斷令無所餘。
無間即道。若有漏道能無間伏。皆持業釋
解脱道者。解脱有二。一能解脱體得自在。
即離繋縛。如八解脱。今此解脱亦復如是。
能除麁重得解脱名。二所顯理名爲解脱。
自性離縛名爲解脱。昔來惑障智不能證。
今除惑已智方能證。解脱是理。道者是智。故
雜集第九云。謂由此道證斷煩惱所得解
脱。若依前解亦是持業。論多依後。即是依
主。解脱之道。何故如是。爲簡無漏勝進道
故。依主爲名 若爾有漏何名解脱 答亦
通能得擇・非擇滅。以所伏惑有永・暫故
言勝進道者。勝謂殊勝。進謂昇進。故雜集
第九云。或復進入餘勝品定。諸如是等名
勝進道。亦持業也 或望前爲勝。趣後爲
進。勝進即道。雜集第九。爲斷此品後餘煩
惱。所有加行・無間・解脱道望此品是勝進
故。名勝進道 三作用者。謂諸世間及出世
間諸有所修。或爲斷染。或爲證理及勝功
徳。皆因四道能得成滿。若據前後相望四
道。四道倶能斷惑證理起勝功徳。若據別
起四道有殊。且約斷惑加行有伏煩惱之
能。無間有正斷惑之用。解脱能證所得滅。
勝進能有進斷餘功。證理起徳准義可知
 四依界地。五漏無漏。並如疏辨。疏云有
頂有解脱道類名解脱亦有。非次無間後
之解脱者。解云道類名解脱者。非無間後
解脱。是此類故。如容豫時重縁先時所得解
脱。非次無間後之解脱者。若是證眞無間
後之解脱。亦親證理。此有頂解脱次此無
間後即起之者。如無學身中餘時所起之
者。非次第也 今又助解。如六行伏依近
分定皆具四道。根本地中修八解脱亦通
有漏。依有頂地無漏四道斷惑者無。修八
解脱第七第八皆依彼地許有四道。此亦
何失。諸處但説爲斷惑故修四道者。且約
一義。非謂修餘不有四道。六十九云。第一
有中所有諸智。皆俗智攝者。據初學者。設久
學者約不親證眞如理説。何以得知。彼云
但作非想非非想行。出世作意有想諸定所
攝受故。既云出世作意。明通無漏。又復遊
觀無漏極成。又彼地心亦縁眞如。准前第十
二。入滅盡定有二方便。一縁非想非非想
入。一縁無相界相入。故知論云但作非想
非非想者不盡理説 六攝對治者。准雜
集第九云。由具四種對治故名對治修。謂
厭患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見有
漏過患如病癕等名厭患。欣斷正斷諸煩
惱故名斷對治。即加行・無間二道所攝。據
實厭患亦是加行。以遠近別。近無間道之
加行者得加行名。攝斷對治任持斷得名
持對治。雖大乘宗不別立得。即於現行能
證彼斷。以體持用。用即是得。明・闇相違亦
名對治。或持所得。即是眞對治性。即解脱
道攝。由解脱道證對治性名持對治。令先
所斷煩惱轉遠離故名遠分對治。勝進道攝
 七約修辨者。雜集第九有四種修。謂得修・
習修・除去修・對治修。彼論自爲二復次釋。
文雖但配一對治修。以理而説具攝四修。
加行・勝進二。各攝得及除去修。令無間道
種子増故。修加行時能伏現故。故彼論釋
得修云。爲得故修。釋除去修云。由此修
力除去現行位諸不善法。無間・解脱攝習・
對治。彼論釋云。由此修力數習已得諸善
法故。對治未來諸不善法。令成不生法故。
或一一道各具攝四。亦復不違 八四道差
別者。若望前後相望刹那具四。據義有別。
體即不殊。若據別起四別行相。如出體辨。
然唯無漏可約刹那各具四道。刹那刹那可
斷惑故。非有漏道 九因果有殊者。在二
乘位因果皆四。然除麟角及倶解脱定姓之
者。不趣大故。自乘滿故。但起解脱。部行・惠
勝定・不定姓倶各起四。決定種姓自乘勝徳
未成滿故。或但起二。解脱・勝進。不定種姓
迴趣大故。大乘因位八地已前具二四道。
八地已上起無漏四。若在佛位有後二道。
證先所得故。望因勝進。非自果位 問五
地之中作四諦觀。云何證得無差別如 答
雖作四諦觀而不言唯。通八諦觀而復壞
縁。不以眞如別屬諦故。知理通故。不如
小乘定執觀故。證無別如
釋所棄捨。於中二釋。一約轉齊。本有無漏
種子三品。如加行位下品種増生初見道無
分別智。即此現行無漏有力資中品種令
能生現。亦令自種轉成中品名爲轉齊
又解由中品種生現行已。資下品種轉成
中品。與本有種中品之者。及新熏生亦爲中
品。與能生自本有之種。三合生一後念現
行。或各別生。倶許無妨。中上品生轉齊亦
爾 言轉滅者。即本有種唯有一个。加行
位中名爲下品。入見已去能生現行。現行
熏種即成中品。并有力能令本種子生後
中品。下品即滅名爲轉滅。不同轉齊令生
自種亦成中品。故名轉滅 或雖本有三
品種子。中品生已下品不生。亦不能生後
念中品。新生中品但由現能 若爾即違
雜集論説行習修文。彼許初習自・下地中
種子増故。不可唯説但中上増不通下
品。無別目故。違比量故。准此即應三品
各一。但令本種生後中品。即下品種生現
行者自體不増 若爾既許下品種在。何
名轉滅。若以不生即名爲滅。豈諸種子皆
定生現。准此道理轉齊應勝 若爾即應
轉二乘種成大乘性。以轉齊故。若云類別
不轉下・中二乘種姓爲菩薩性。亦應菩薩
三品種殊。不轉下中成中上品 答乘性
別故。不轉二乘成菩種姓。下中上三同菩
薩姓。故可轉令成中上品
論。菩薩應無生死法故者。此意應無變易生
死。非此無生死即難令無生滅之法。生者
皆死一向記故。古徳有云。解脱道後即無生
滅。得別眞常諸相好身永不遷謝。又云空
如來藏即是眞如。具足熏已生常身者。如
惠日論破
論。二所棄捨等者。本釋如疏 西明二解。
一云但捨二乘無漏。對菩薩故名劣無漏。
二云二乘無漏及菩薩因位未圓無漏亦名
爲劣。三藏意取初説爲正。餘及要集皆同
有釋 今謂。不唯二乘名劣。菩薩因位亦劣
所收。若不名劣因果何別。何故論云金剛
喩定引極圓明純淨本識。又第二師云。住無
間道應名佛故。後解脱道應無用故。由此
故知。因位無漏亦名爲劣。不爾論文應有
簡別。漸悟菩薩捨劣無漏。頓悟菩薩無劣無
漏故。又因不捨豈得成佛。不捨金剛喩定
無間道耶 又雜集第十四云。於諸現觀位
證得後後勝品道時。捨前所得下劣品道。
故知得佛捨劣因位。言捨之者非是全捨。
但是轉齊。又二乘者即是轉滅。二倶名捨
論。釋涅槃。本疏解自性涅槃體相眞如理。
即七如中實相眞如 有釋即云。是一切法
通相眞如 今謂不爾。眞如無二。豈有一
切法別相眞如。又七如中説有實相。不説
通相。據何得知通相爲體 又解涅槃經
第二説三事涅槃有二解。一約理。二約三
體。西明一向解彼經意。唯取於理擧能成
智。取所顯理爲其自性 今謂通二攝義
圓備。何以故。如餘處言菩提・菩提斷倶名
爲菩提。故知涅槃亦通相・性。不爾何故言
摩訶般若・解脱・法身名大涅槃。若取所顯
應但言如來法身名大涅槃。衆功所顯故。
又若唯取所顯理爲體。何得説言三事不
一異名大般涅槃。既不唯説法身爲涅槃
故。相・性合方名爲大故。法華經論云。唯有
如來證大菩提究竟滿足一切智惠名大
涅槃。又顯異二乘得無餘依無諸徳故
論。明四涅槃得人之中。本解如疏 然要
集等不許菩薩有無住處。若許有者。論應
言二乘無學容有四種。何故但言容有前
三 今謂非難。二乘無學容有前三。據定
性説。若不定性。迴心已去即名菩薩。非二
乘故。不説二乘容有四種。若入初地得
無住處。分非圓得。具悲・智故。證得生死・
涅槃無差別如故。廣如前辨 如來具四
明有有餘。論中二釋。本解如疏 有解云。
依金光明第一。依應化身説有餘故 有
云。同有解 要集云。有解爲勝 今謂此
同本疏。金光經云依應化身。即此論初解
有似苦依王宮生身。智者應知。若云引證
故説爲勝者。此義極成。何煩引證。處處皆
説化非眞故
出涅槃體。諸部差別。大乘具四。餘部但二。
然餘・無餘薩婆多師體雖無別倶擇滅爲
體。然體有多。隨有漏法各一擇滅故。大乘
依一眞如假立。經部無體。但苦因滅處名
有餘依。苦果滅處名爲無餘。皆是假立。不
説有體。無爲亦爾。然有餘・無餘倶擇滅
攝。本疏釋云。中二擇滅攝。斷縛得故。所依
縛盡初得果時名爲擇滅。所依後無方顯涅
槃。後依無時由前擇力 要集云。大乘聖道
斷煩惱故。所證擇滅名有餘依。煩惱因滅
苦果任運滅位別得擇滅。遠由擇力而滅
依故。故次下云。中二擇滅攝。然入無餘無
別無間・解脱道也 今謂不爾。既云煩惱因
滅苦果任運滅位。云何別得擇滅。自不許
有無間・解脱。又佛地論云。菩薩初證如來
地時。頓證二種大涅槃界。准此二乘初得
無學。亦應頓證二種涅槃。由此應依本疏
爲勝。若云雖不別起無間・解脱。由前智
故此後斷滅名爲擇滅。何不許前正斷障
時已得二種。無餘後顯故是擇滅。若云菩薩
證如來地時。捨有漏故得二涅槃。二乘苦
在不得無餘。故後時得者。後既任運諸苦
不生。應非擇滅。同黄門等見惑因盡。彼任
運滅得非擇故
論。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本釋如疏 西明
云。從喩爲名。然云鏡智即用相應智品爲
體 要集等云。或淨第八亦名爲智。從喩
相應名圓鏡智。是有財釋。又云。或智用増。
即別境惠名圓鏡智。或依主。或持業。餘心・
心所或是有財。或依主釋。所變種現唯有財
釋 今謂本釋但是總釋圓鏡智名。圓鏡雖
喩。六釋之中無從喩釋。然智及識諸相應
品亦總名智。智相應故。圓鏡即智。並持業
釋。除種及相定道戒等。不能現生身等影
故。現雖種生。現望於種。現非種影。但由
現智變帶生故名之爲智。如説識言識自
相故等。然別解五法得智名者。心・心所法
相應法故。隣近得名。不相應等依相應釋。
即非名隣近者。亦通隣近。故下云如是四
智相應心品。雖言各有二十二法能變・所
變種・現倶生。而智用増。以智名顯。故餘名
智皆隣近釋 然無爲名智。或隣近名。或
有財釋。寶性論中。云由此有趣及涅槃故。
得名有財。然正解者是依主釋。智之性故。
不可相應名爲鏡智。從有財釋智非能有。
鏡非所有故。若云識及餘所有惠倶故名
有財者。亦不應理。不爲餘所有此智故。
現相應故。是隣近釋。如四念住。若淨第八
名爲智者。亦同念住正是隣近。不通依主。
依・所依定故。此下文云。識爲主故。雖果智
強不名爲主。設依主言不同能・所依。以
識依智應名智識。如眼識等。既不如是。
明非依主 若別境惠名圓智者。亦非依
主。主非智故。此別境惠是智自相故。但持業
名 然諸經論説不同者。各據一義。如佛地
論云諸如來第八淨識。能現能生智等影
像如大圓鏡者。據親能生實身・土影。相應
智等杖彼變故。非持種故。但説淨識不説
心所。若據質・相・假・實合説。通諸心所亦能
現生諸相分影。佛地第四云淨識者據前
義。今此論中假・實合論。總出體故。是總説
故。論下結云。此四智品攝功徳盡。唯除無
爲。説生得故。性・相別故
論。平等性智。本釋眞如名平等性。智縁於
此云平等性智 西明云。謂有情平等。莊
嚴論名衆生平等智 今謂本釋是盡理。
言餘衆生平等者。由何能縁衆生平等。意
由智證眞如平等。是一切法平等性故。故能
縁生而爲平等。又復説言平等性智故。不
但言平等智故。衆生不是平等之性。又經
云非不見眞如而能了諸行故。佛地論
云。先通達眞法界時。得諸有情平等心等。
不障平等性智通縁性相。但正釋名不唯
約有情
釋轉識得智中。大莊嚴論轉第六識得成
事智。轉五識得妙觀察智。此論相違。如何
會釋 答本有二解 一云莊嚴不依次
説。非言轉六得成事智。故不相違 二
疏外別解云。莊嚴論中據第六識能作神通
等諸成業云得事智。五識因位麁不觀察。
果位方能云得觀察。故亦不違。無性兩釋。
各隨一義不違二論。然佛地論破轉五識
得觀察智。云説法斷疑非五識能者。是
破別師。非破莊嚴。如理門論破古因明
言。諸師異釋。繁不具叙
論。金剛喩定無所熏識等者。要集云。由現行
多聞能熏力故。法爾種子増長勝用。故下文
云此四種姓雖皆本有。而要熏發方得現
行。因位漸増果位圓滿等。今謂。此判見道
可爾。以見道前無現無漏熏起新種。至修
道已有現能熏熏得新種。若言及其成佛
法爾種生 又云由此道理現熏等種。種
生勝現。由現力故劣種成勝。謂金剛位種
體雖具。其用未成勝。至佛果位前念類種
生勝解脱現行果道。由此道力彼能生種亦
成最勝。故言轉齊者 理即不爾。護法宗
意新熏・本種倶許生現。如何生果新獨不
生唯本有起。鏡智・成事因無現智而爲能
熏。由他現資唯本有起。理即實爾。平等・妙
觀唯本種起。理即不可。若云金剛無間現行
既劣。如何熏種即得成勝。故本有生者
此亦不爾。本種既劣。如何能生勝現解脱。
既許劣種能生勝現。如何不許劣現能熏
生勝種子。又現能熏不生勝種。種非能熏。
生勝現行道理不可。又能熏義至果不増。
現勝解脱増其本種。即果猶増故不應理由
此應信。金剛無間現行雖劣能熏勝種。并
令本種功能亦増。圓鏡・成事唯本種生。妙
觀・平等本・新合起可應正理。轉齊・轉滅義
如前釋
論。成事智而多間斷者。西明云。作意起故
即有間斷 有解等云。縁多不具。又分別
根作意方起故非恒續 要集云。必由作
意。然是本願作意。非説佛果。謂由本願有
情根熟即應現化。有情根熟非恒現。故作意
事即斷 又云。由意識力五識得起。意識
作意能起成事。任運應機無別作意。五識
必依方得起故。謂所化根熟。任運作意能引
五識。根熟不恒引彼五識有起無起。必依
根・境故。云雖二種理甚難定 今謂。若
以依根・境等方始得起。智既遍縁。縁何不
具。但爲佛果事智縁境不爲希望五塵境
起。但願度有情欲無滅故。以機不恒會
互有所屬故多間斷。化地上菩薩平等・觀
察二智能故不假事智
常無分別。要集云。相傳二釋。一云自性法身
體凝然常。受用・變化皆是無常。一云三身皆
凝然常。説無常者據化相故。二家皆廣道
理成立。後斷云。上來二釋皆爲應理 今
謂必無二倶應理。互相違故。本説雖略以
明理盡。應依攝論・金光明經・無上依經・楞
伽經等。説報・化無常。以爲盡理。經言常者
經及論文皆自會訖
論。同能變識倶善無漏等者。且第八識漏無
漏分別。無漏能所縁倶無漏。純種生故。二三
性分別。能所縁倶善。純種生故。約親相説
 三界地繋不繋對。能所縁同不繋。亦約親
相。如是諸識據因果位。諸門辨釋親疎能
所縁准理可悉
    唯識深法義 非凡智所思
    佛菩薩能知 今形量爲失
成唯識論了義燈卷第七末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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