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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No. 1831_ 窺基撰 ) in Vol.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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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1831 [cf. No. 1585]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
 大慈恩寺翻經沙門基撰 
  今解論文略作五門分別
一叙古 一叙説 一 #5/ 明時 二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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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叙因 一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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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解論文初以三門分別
一輪益 先異計 一教益有殊 後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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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叙因縁 一叙本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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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初五門・十義仍以三門總勒。一彰論同・
異。二教歸所在。三叙釋題・文 彰同・異中
略復開三。一爲對異宗顯自宗別。二爲
對異教顯自教體。三爲被機感廣説時機
 教歸在中復開爲三。一十二分教。何分
所攝。二二・三藏等。何藏所攝。三一・二乘等。
何乘所攝 釋題文中又開爲三。一叙論
年・主。二釋論題目。三解論本文 又解此
論三門辨釋。一叙論所因。二解論題目。三
判釋本文 叙論所因者。瑜伽論釋略作
是言。諸有情類無始時來。於法實相無知
僻執。起惑發業輪迴五趣。如來出世隨宜
爲説處中妙理。令諸有情了達諸法非空
非有。遠離疑執起處中行隨應滅障。各
自修滿得三菩提證寂滅樂。佛涅槃後。因
彼大天部執競興多著有見。龍猛菩薩證
極喜地。採集大乘無相空教造中論等。究
暢眞要除彼有見。聖提婆等諸大論師。造
百論等弘闡大義。由是衆生復著空見。
無著菩薩亦登初地證法光定。得大神通
事大慈尊請説此論。理無不窮。事無不
盡。文無不釋。義無不詮。疑無不遣。執無
不破。行無不修。果無不證。正爲菩薩令
於諸乘境・行・果等皆得善巧。勤修大行
證大菩提。廣爲有情常無倒説。兼爲餘乘
令依自法修自分行得自果證。所以中宗
五分盛行於四主。相應十丈傳流於五印
 時有筏蘇畔徒菩薩。唐言世親。無著菩
薩同母弟也。位居明得道隣極喜。亦博綜
於三乘。乃遍遊於諸部。知小教而非極。遂
迴趣於大乘。因聞誦華嚴十地品・阿毘達
磨攝大乘品。悔謝前非流泣先見。持刀截
舌用表深衷。其兄處遠三由旬。遙舒一手
止其自割説以利害。汝雖以舌謗法。豈
截舌而罪除。早應讃釋大乘以悔先犯。
菩薩敬從兄諾。因歸妙理。兄乃囑以十地
經。制以攝大乘本。令其造釋。故此二論菩
薩創歸大乘之作。既而文蘊玄宗情恢奧
旨。更爲宏論用暢深極。採撮幽機提控
精邃。遂著唯識三十頌。以申大乘之妙趣
也。萬象含於一字。千訓備於一言。道超群
典譽光衆聖。略頌既畢廣釋方陳。機感未
符杳從冥往 後有護法等菩薩。賞翫頌
文各爲義釋。雖分峯崐岫疏幹瓊枝。而獨
擅光輝頴標芳馥者。其惟護法一人乎。
菩薩果成先劫位剋今賢。撫物潜資隨機
利見。春秋二十有九。知息化之有期。厭無
常以禪習。誓不離於菩提樹。以終三載之
年。禪禮之暇注裁斯釋。文邁旨遠智曠名
高。執破畢於一言。紛解窮於半頌。文殊水
火則會符膠漆。義等江湖則疏成清濁。平
郊弭弭聳層峯而接漢。堆埠峨峨夷穹&T074536;
以坦蕩。俯鑚邃而無底。仰尋高而無際。疎
文淺義派演不窮。浩句宏宗陶甄有極。功
逾千聖道合百王 時有玄鑒居士。識鳳
鷄之歛羽。委麟龍之潜迹。毎磬所資恒
爲供養。深誠固志物竭積年。菩薩誘掖多
端。答遺茲釋。而試之曰。我滅之後凡有來
觀即取金一兩。脱逢神頴當可傳通。終期
既漸奄絶玄導。菩薩名振此洲。論釋聲超
彼土。有靈之類誰不懷欽。朝聞夕殞豈悋金
壁。若市趨賢如岳疊貨。五天鶴望未輒
流行 大師叡發天資識假修謁。無神迹
而不瞻禮。何聖教而不披諷。聞斯妙理。慇
俯諦求。居士記先聖之遺言。必今賢之是屬。
乃奉茲草本並五蘊論釋。大師賞翫猶覩
聖容。毎置掌中不殊眞説。自西霏玉牒
東馳素馬雖復廣演微筌。賞之以爲祕
決。及乎神栖別館景阻炎輝。清耳目以
淵思。蕩心靈而繹妙。乃曰。今者方怡我
心耳。宣尼言。我有美玉蘊櫃藏之。誰爲
善估。我今沽諸 基夙運單舛。九歳丁艱。
自爾志託煙霞。加毎庶幾緇服。浮俗塵
幼絶情分。至年十七遂預緇林。別奉
明詔得爲門侍。自參預三千即欣規七
十。必諧善願後承函丈。不以散材之質。遂
得隨伍譯僚。事即操觚餐受此論。初功之
際十釋別翻。昉・尚・光・基四人同受。潤飾・執
筆・撿文・纂義。既爲令範務各有司。數朝
之後基求退迹。大師固問。基慇請曰。自夕
夢金容晨趨白馬。英髦間出。靈智肩隨。
聞五分以心祈。攬八蘊而遐望。雖得法門
之糟粕。然失玄源之淳粹。今東出策賚。並
目撃玄宗。幸復獨秀萬方頴超千古。不立
功於參糅。可謂失時者也。況群聖製作。各
馳譽於五天。雖文具傳於貝葉。而義不備
於一本。情見各異禀者無依。況時漸人澆。
命促惠舛。討支離而頗究。攬初旨而難
宣。請錯綜群言以爲一本。揩定眞謬權
衡盛則。久而遂許。故得此論行焉。大師
理遣三賢獨授庸拙 此論也。括衆經之
祕。苞群聖之旨。何滯不融。無幽不燭。仰
之不極。俯之不測。遠之無智。近之有識。
其有隱括五明披揚八藏。幽關毎權。玄
路未通。囑猶豪毳岳盈投之以炎爍。霜
冰澗積沃之以煨景。信巨夜之銀煇。昏旦
之金鏡矣。雖復本出五天。然彼無茲糅釋。
直爾十師之別作鳩集猶難。況更摭此幽
文誠爲未有。斯乃此論之因起也 
釋題目者。梵云毘若底丁爾反
識也
摩咀刺多唯也
悉提成也奢薩呾羅論也應云識唯成論。順此
唐言成唯識論。梵音成唯識於女聲内以
呼之。或毘若底摩呾剌多毘輸度迦淨也
薩呾羅。應言識唯淨論。今云淨唯識論。此
論第十卷末解云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故此
論名成唯識論。則本名唯識。釋論名成。然
依世親三十論本。於題目下別注之。云此
論亦名成唯識論。以三十論教成立唯識
也。如説無垢稱經佛告名云説無垢稱不可
思議解脱法門經。然經題云説無垢稱經。題
下別注云亦名不可思議解脱。此亦如是。
別亦名成。且如天親所造二十唯識下末頌。
云我已隨自能略成唯識義亦名成唯識。
然今護法所造之釋。多與本論立名不同。
二十唯識釋名唯識道論。此論名成釋論之
稱。故論末云此本論名三十唯識 又云
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故知唯識本論之名。今
釋名成。成非本稱。但取本論正名。不取別
注名也。或有唯本非釋名。如辨中邊。或有
唯釋非本名如唯識道論。或有本・釋二名。
如雜集論。今唯釋名。或是通名 
其成唯識。唯識之成。蘇漫多聲中第六屬主
者。則八轉聲。其此聲論辨此聲中。蘇字居
後。漫多是後義。則是蘇字居後聲也。底彦
多聲有十八囀。辨此聲中。底字居後。彦多・
是後義。則是底字居後聲也。爲簡此聲言
蘇漫多。殺三磨娑釋中依主釋也。殺者六也。
三磨娑合也。則六合釋。初離後合故 因論
生論。一字既無詮表。如何殺言可是六也。
今依梵本有沙吒多三字。合之方成殺言。
故非一字有詮表也 
成乃能成之稱。以成立爲功。唯識所成之
名。以簡了爲義者。安教立理名之曰成。
識謂能了。詮五法故 唯有三義。識詮五
有。唯簡二空。唯謂簡持。有心空境是唯義
也。簡去境持取心故説簡持是唯義也。亦
決定義。及顯勝義 了謂了別。詮辨作用是
識義也。了別於境是識用故 此言唯者。
安惠一分唯。難陀二分唯。陳那三分唯。於中
有實有假二説。護法四分唯。論多依三分。
教・理有四分 
釋唯識名。如章中解。合有十義釋成唯識
 一經言唯識。論解名成 二本論名唯識。
釋論名成 三經及本論倶稱唯識。今釋名
成 四宗稱唯識。因・喩曰成。論本略擧所
立名宗。今義廣成故名因・喩。具述所以
引同異法以成所立。二十論云。安立大乘
三界唯識。陳那釋云。因・喩成宗名爲安立。
此中名成義亦同也 五體名唯識。義釋名
成。本論略標其體未識差別。今廣明義具
顯差別故名爲成 六略名唯識未解深
義。廣曰能成具陳指實。此後二解依瑜伽
論攝釋分解。凡釋經法。初體後義。初略後
廣故 七以教成教 八以教成理 九以
理成教 十以理成理 問此後四釋依
何得知 答論末頌云已依聖教及正理。
又云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故知能成通教及
理。論初頌云我今釋彼説。説則本論所立之
教。或所説之理。二義皆通。論末又云以三
十頌顯唯識理極明淨故。頌云分別唯識
性相義。義則是理。故知所成亦通教・理 
論者倶舍云。教誡學徒故稱爲論。瑜伽釋
云。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故稱爲論 初解
依悲。利衆生故。後解依智。辨諸法故。成
唯識則論。成唯識之論。准義應知 
何故此論名成唯識不名成餘。亦成餘
義故 欲令證得唯識理智而成立之。如
瑜伽論。此通教・理。從多唯識爲名 或復
今者無倒成立唯識妙理。如成實論。亦通
教・理從所詮爲名 或破執實心外有
境。不能信學唯識妙理而成立之。如成
假論。亦通教・理。成是立義 或復此論依
於唯識甚深理智而成立之。如水陸華。對
法論等依彼起故 或恐唯識妙理散滅。今
者略攝廣散義故成立之。如攝大乘 又
一切法中心最爲勝。如華嚴云心如工畫
師。畫種種五蘊。一切世間中。無法而不造
等。所以成立 
問准下正宗。或分爲二。一因二果。或分爲
三。如疏中解 或分爲四。初一頌半總標
綱要分。第二十四頌半廣陳能變分。第三有
九頌結釋外難分。第四有五頌依修獲益分
 或分爲五。前第三分中開一頌爲重陳
變義分。如是諸釋則是成立隨所應義 何
故但名成唯識論 答從初所明爲名。彼
依識所變故。如瑜伽論。又從初二段爲名。
中分亦有唯識言故。謂是諸識轉變等也
或從初中後所明爲名。第三段云乃至未
起識求住唯識性等故。或後二段意欲解
釋初略標故。或雖所明通一切法無非唯
識。故不名餘。又本欲成立唯識義故。此上
立成唯識名之意歸也 
釋題目中。有五唯識爲所觀。三惠爲能觀。
又境・教・理・行・果五種唯識。如章中解。境唯
識中處處經中就機種種異説。或依所執。或
就雜染。或隨所執及有爲。或但隨有爲。或
隨指事。或隨空有一切諸法以明唯識。各
有誠文。義如章説 依境・教・理・行・果五
唯識中。此論有義但明境唯識。捨離外取
境。一切境不離心故。如文具顯 有義但
説教唯識。成論本教釋彼説故 有義但
取理唯識。成立本教所説之理。分別唯識
性相義故 有義但取行唯識。明五位修
唯識行故 有義但取果唯識。求大果
故。安樂・解脱身・大牟尼名法身故 今依
正義五種皆是。雖依第三分。云已依聖教
及正理。分別唯識性相義。及云我今釋彼
説唯取教・理。説依教・理成彼性相。性相
則攝一切盡故。一切皆取於理爲勝 問
何故四依勸依智不依識。此論名唯識。不
名唯智耶。問餘三依亦如是 如唯識
章釋名中釋 又釋論名法。如宗輪述記
説 
所被機中有三。初述異。次會同。後被機
初述異者。法華經説。十方佛土中。唯有一
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説 以教准
機唯有一機。涅槃亦言。師子吼者是決定説。
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衆生亦爾悉皆有心。
凡有心者悉皆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故諸衆生唯有佛性 准天親攝論云。上
乘・下乘有差別故。菩薩・聲聞各有三藏。不
論獨覺・不定・無性。有別廣教則分爲二。
獨覺・無性皆無別藏。十力等中根上下智力。
亦唯有二。准善戒經・持地論文立爲二。一
有性。二無性 無始法爾六處殊勝有性也
 唯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無性也 准
法華經亦可説有三。求三乘者授以三
乘。故彼論云。四種聲聞不爲趣寂増上慢
者而受記故。有果乘故但説有三 依涅
槃經亦有三。如病人有三。一若遇不遇
良醫決定可差菩薩也。二遇則差。不遇不
差二乘也。三遇與不遇皆不可差無性人
也 依大般若經第五百九十三第十六會
云。在自鷺池側説時。善勇猛菩薩請言。唯
願世尊哀愍我等。爲具宣説如來境智。若有
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
證得自無漏地。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
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於無上乘性決
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
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
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唯願
如來爲答所問。此經唯説有種性人入聖
道者。故無第五無種性人・大悲闡提。又斷
善人未能入聖。此亦不説 又勝鬘經云。
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衆生。以人天善根
而成就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縁覺者
授縁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是名攝
受正法堪能荷負四種重任。此中以通從
別。有性爲三。無性爲一 又依十卷楞伽
經中第二卷末。四卷者第一卷説。大分亦
同。佛告大惠。有五種性證法。一聲聞乘性。
二辟支佛乘性。三如來乘性。四不定乘性。
五者無性謂一闡提。此有二種。一者焚燒一
切善根。則謗菩薩藏。二者憐愍一切衆生。
作盡一切衆生界願。是菩薩也。若衆生不
入涅槃我亦不入。大惠白佛。此二何者
常不入涅槃。佛言菩薩常不入涅槃。非
焚燒一切善根者。以知諸法本來涅槃。不
捨一切諸衆生故 大莊嚴論第一卷種
性品。説五種種性。三乘定及不定四同瑜
伽。第五性中説有二種。一時邊。二畢竟。時
邊有四。頌曰。一向行惡行。普斷諸白法。
無有解脱分。善少・亦無因。畢竟無者以
無因故。此中時邊應云暫時。梵云涅迦
羅阿波利暱縛喃達磨涅者暫也。迦羅時
也。阿名無也。波利圓也。暱縛喃寂也。達磨
法也。則暫時無圓寂法。若時邊等者。應云
迦羅案多阿波利暱縛喃。案多是邊故。餘義
同前 瑜伽所説五性如疏 
次叙同者。餘文如前自更和會。楞伽所説二
種闡提。初是斷善根具邪見者。後是菩薩
具大悲者。初者有入涅槃之時。後必不
爾。以衆生界無盡時故。無性有情不成佛
故。大慈菩薩無成佛期。然第五性合有三
種。一名一闡底迦。二名阿闡底迦。三名阿
顛底迦。一闡底迦是樂欲義。樂生死故。阿
闡底迦是不樂欲義。不樂涅槃故。此二通
不斷善根人。不信・愚癡所覆蔽故。亦通
大悲菩薩。大智大悲所熏習故。阿顛底迦名
爲畢竟。畢竟無涅槃性故。此無性人亦得
前二名也。前二久久當會成佛。後必不成。
楞伽但説具前二名有性闡提。莊嚴通説
有性・無性二種闡提。瑜伽・楞伽二種斷善
果必當成。因現未成斷善根故。楞伽大悲
因現定成果必不成。以衆生界無盡時故。
無種性者現・當畢竟二倶不成 合經及論
闡提有三。一斷善根。二大悲。三無性。起現
行性有因有果。由此三人及前四性四句
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
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倶不成。謂
無性闡提・二乘定性。四因果倶成。謂大智
増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總而言之。涅
槃據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唯説有一。
攝論據有性利鈍根。以明但分上下。善戒經
依有・無類別。説有・無二性。又涅槃依有性
利鈍以分二。無性爲一。故病分三。法華化
不定不別分別。總相説三。般若説請問入
道。説有性非無性。勝鬘喩負四類擔隱
不定性。以通從別不超三類故。楞伽依有
性以辨當成不成。雖説有五不説無性。
莊嚴論中具別分別因果之性倶不現行。
第五離二不説大悲。瑜伽總談生類性之
有無。雖陳五種第五之中不説大悲及斷
善者 大乘有性衆所共許。定性二乘及無
性者人所不悉。如瑜伽六十七決擇中説
 問何故楞伽不説無性。瑜伽不説大悲闡
提 答教所被機時衆別故。楞伽爲顯大悲
菩薩是第五性。五種種姓皆談有故。遂隱五
中無性不論。瑜伽據理五性類別。縱斷善
者入前性中。據用雖無種體有故。大悲・斷
善則是第一或第四中。但説無性爲第五
中。所以不説大悲菩薩。決擇六十七。有五
難無性有情一説無疑起難。二有情無根
難。三諸界平轉難。四應具諸界難。五無
應轉有難 答即有六。一教・理並違答。二
假設非例答。三非喩乖理答。四*平喩無別
答。五背法不齊答。六縱轉不成答 謂有
難言。云何而有畢竟無般涅槃法耶。應
詰彼言。諸有情類種種界性・無量界性・下劣
界性・勝妙界性爲有・爲無。若言有者無有
畢竟無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此亦違理。
則唯識云有性法爾。無此不然 若言無者
經言諸有情類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
不應道理。此亦違經。無性即是下劣界攝。
復有難言。有情雖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
性。而言無有無根有情。如是無涅槃法何
故不爾。或應許有無根有情。應詰彼言。
諸無根者爲是有情。爲非有情。若是有
情外無根物應是有情。假設爲難。非他
所許 若非有情。而言何不許有無根有
情者不應道理。性非無根何得例難。復有
難言。如作刹帝利已後作婆羅門・吠舍・戍
達羅。如是乃至作那落迦已。或乃至作天。
如是何故不作無涅槃法已。或時後作
有般涅槃法耶。應詰彼言。諸類相轉爲
有一切界。爲獨有一耶。若有一切喩不
相似。彼無一切故爲非喩。若獨有一。先
是刹帝利等。乃是轉爲餘類不應道理。乖
正理故。復有難言。如刹帝利等具一切界。
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
耶。應詰彼言。有界・無界爲互相違爲不
爾耶。若互相違。而言無法何故不有般涅
槃法不應道理。互相違故。若不相違。則此
有情是無。亦有般涅槃法不應正理。無別
體故。復有難言。現見一地。於一時間無金
種性。或時則有。乃至一時無鹽種性。或時
則有。或於一時有諸界性。或時則無。如
是先無般涅槃法種性。何故不於一時成
有般涅槃法種性耶。應詰彼言。如地方
所。先無此性。後有此性。或先有此性後
無此性。如是先有聲聞種性。後無是性。乃
至先有大乘種性。後無是性。先有不定性。
後無是姓耶。若言爾者。順解脱善應空無
果。又若爾者。立種性定不應道理。若不
爾者。汝言先住無性後住有性。如地方
所。有種性者先住有性。後住無性。如地方
所不應道理。又應責彼。無涅槃法下劣
界者。爲則此生轉成有性。爲於後生。若則
此生彼遇縁已於現法中。爲能起順解脱
分善。爲不能耶。若言能者。現起善根而
言無性不應道理。若言不能。彼遇良縁
現法不能起順解脱善。而言轉成般涅槃
法者不應道理。若言後生方成有姓。彼爲
先生積集善根後生遇縁方起彼善。爲先
不集。若言先集。彼於此生値遇良縁能
起善根。而言後生方成有性。不應道理。又
如彼因應空無果。若先不集。是則此人前
後相似倶未集善。而言後生方成有性
非此生者。不應道理 
證二乘定性者云。華嚴第四十世間品云。佛
子菩薩摩訶薩。於兜率天臨命終時。有十
種果現。第三於右手掌中放大光明名淨
境界。悉能嚴淨大千世界。此世界中若有
無漏諸辟支佛覺斯光者。即捨壽命入於
涅槃。若不覺者光明力故。移置他方餘世界
中 莊嚴論第一卷云。餘人善根涅槃時盡。
菩薩善根不爾 又云。三乘衆生由界差別
故種性差別 涅槃經云。我於經中爲諸
比丘。説一乘・一道・一行・一縁。如是一乘
乃至一縁。能爲衆生作大寂靜。永斷一
切繋縛・愁苦・苦・及苦因。令一切衆生至於
一有。我諸弟子聞是説已。不解我意唱
言。如來説須陀洹乃至阿羅漢皆得佛道 
又攝大乘爲十義故説一乘。引攝不定姓
故。又法華論中四種聲聞。不爲趣寂受記
故。楞伽・瑜伽五姓差別如是非一。量云。二
乘之果。應有定姓。乘所被故如大乘者 
無種姓人證者。涅槃三十六云。善男子若説
一切衆生定有佛性。是人名爲謗佛法僧。若
説一切定無佛性。此人亦名謗佛法僧 又
涅槃云。譬如病人有其二種。一者若遇良
醫妙藥及以不遇。必當得差。二者若遇即
差。不遇不差。三者遇與不遇要不可差。
初是定性大乘。次爲不定性。第三即是定
性二乘及與無性 又涅槃云。善男子如是
諍訟是佛境界。非諸聲聞・縁覺所知。若人於
此生疑心者。猶能摧壞無量煩惱如須彌
山。若於是中生決定者是名執著。如是
執著不名爲善 又三十六云。善男子我雖
説言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衆生不解佛
如是等隨自意語。善男子。如是語者後身菩
薩尚不能解。況於二乘・其餘菩薩 又恒
河七人。第七常沒 又善戒經種性品云。無
種性人雖復發心勤行精進。終不能得無
上菩提 又彼經云。無種姓人但以人天善
根而成就之 又莊嚴論無涅槃法有二。
一時邊。二畢竟等。如前已説 又勝鬘云。
離善知識無聞非法衆生。以人天善根而
成就之等 金剛經云毛道生。今云愚夫
生。梵云婆羅去聲此云愚夫。本錯云縛羅。
乃言毛道 無性量云。所説無性。決定應
有。有無二性隨一攝故。如有性者。或聖所
説故。如説有性 
諸經論中。或唯有正宗無序・流通。如瑜伽
等。或唯有初・中無後。如顯揚等。或唯有
中・後無初。如集論・二十唯識等。或三分具
有。如成唯識等。眞諦所翻二十唯識三分
具有。菩提流支所譯與大唐同無初有餘
二。無唯初後無中分者。以造論者必有所
明故 
釋稽首義。如章中釋 
釋諸歸敬三寶中。有唯歸佛非法僧者。
舊地持云。敬禮過去未來世現在一切佛世
尊 發菩提心論云。敬禮無邊際。去・來・現
在佛。等空不動智。救世大悲尊 倶舍初
頌亦唯歸佛 有唯敬僧非佛・法。辨中邊
云。稽首造此論。善逝體所生。及教我等
師。當勤顯斯義 無唯敬法。古所翻二
十唯識初唯敬佛法云。修道不共他。能説
無等義。頂禮大乘理。當説立及破 有唯
敬佛・僧無法。龍樹十住論云。敬禮一切
佛及諸菩薩衆・聲聞・辟支佛無我我所者
 有唯敬法・僧無佛。世親金剛波若論云。
法門句義及次第。世間不解離明惠。大智通
達教我等。歸命無量功徳身 法救雜心
亦云。敬禮尊法勝。所説我頂受。我達磨多
羅。説彼未曾説。此皆敬論主及所造論
有三寶通敬。即顯揚・對法・攝論・佛地・及四
分律等如是非一。於唯敬佛中。有唯敬法
身非餘二。般若燈論初歸敬頌。楞伽初云。
歸命大智海毘盧舍那佛。此雖經主所置。
唯敬法身也 涅槃經云。若能計三寶常
住同眞諦。佛即是法。法則是僧 勝鬘又
云。歸依説一乘道法及三乘衆。此二種非
究竟歸依。若有衆生如來調伏。乃至歸依
法・僧。是二歸依非二歸依。是歸依如來。何
以故。無異如來。無異二。歸依如來即三歸
依。此是如來正師子吼。有唯敬受用非餘
二。發菩提心論是。唯敬佛之實智・悲故。有
唯敬化非餘二。寶積云因淨修廣如青蓮
華等。有通報・化非法身。古地持云。敬禮
過去・未來世・現在一切佛世尊。有通敬三
身。顯揚云。善逝・善説・妙三身。對法・佛地初
敬皆同。有唯同體三寶。涅槃・勝鬘是。有同
體・別體通。對法等是。無唯敬別體非同體。
及唯敬任持三寶者 
歸敬福田中。又有三釋。一敬涅槃而非菩
提。二敬菩提而非涅槃。三倶敬涅槃・菩提
 初敬涅槃而非菩提。涅槃四義。體皆眞
如。並唯識性。此通在纒・出纒二位。體性雖
淨在纒名因分。分者位也。今之所敬意歸
滿位。以眞如性爲迷悟依。迷故生死。悟故
涅槃。有捨有得。眞雖性淨。離雜染時假
説新淨。説爲轉依。雖亦得菩提。而今非所
敬。第九卷説二乘滿位名解脱身。在大牟
尼名法身故。今唯識性是滿分淨者。簡於
因位不名法身故 又此涅槃隨其假實
總有四種。唯識性者自性清淨涅槃。滿清淨
者。有餘・無餘二種涅槃。要果圓時方證得故。
分清淨者。即無住處涅槃。許十地位已證得
故。涅槃雖四體總眞如。又下論云又爲
開示謬執我法迷唯識者令達二空。於
唯識理如實知故。此以眞如迷悟依故偏
敬之也。又二乘涅槃唯假擇滅。大般涅槃三
事圓滿。三事有二。一體三名三事。二義三
名三事。能觀智惠・所觀法身・離諸繋縛假
擇滅等。名爲解脱名體三事。一眞如上惠
本性故名摩訶般若。出纒之位功徳法本名
曰法身。性離生死縛名曰解脱。一體之上
義有三故名義三事隨其所應二乘唯得
一解脱故。三乘同座。今歸大般涅槃名滿
分淨者 次敬菩提而非涅槃者。菩提即
是四智品法。二智在因得。謂妙觀・平等。二
智果中得。總而言者菩提因已得。今顯所
敬意取滿分。雖通二乘果位。今取大乘二
障都盡名清淨者。以菩薩者意趣菩提不
趣涅槃。所以斷障唯斷所知障。猶留煩
惱障。涅槃通得菩提獨成。今顯所敬異於
二乘。及顯得果異於二乘。故唯敬菩提
不敬涅槃也 攝論頌云。煩惱伏不滅。如
毒呪所害。留惑至惑盡。證佛一切智。今
論所言唯識性者。此是菩提事唯識性。又即
眞如。顯是菩提所證體性。而意取彼能證
菩提 又菩提言通因果智。因中二智分清
淨者。果中二智滿清淨者。故皆歸敬 後
雙敬菩提及涅槃者。唯識性是涅槃。滿・分
清淨是菩提。意顯涅槃本性淨故不言滿分。
其大菩提四智品法。因時已得而不圓明。
今唯取果滿・分淨者。故各別也。下第九云。
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
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
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
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爲有情證
得如斯二轉依果。故今歸敬。明欲釋論但
敬菩提・涅槃二果不敬餘也。故下序云。斷
障爲得二勝果故。乃至廣説。由前證故。
故本論師所以作論。今既釋論敬意須同。
即以所趣爲所敬法。若不敬之便不趣故。
雖有七解歸所敬田。然依本義唯取疏四
解中人而非法本・釋二師。以唯識性第七
*轉聲中説所於聲也。非所依聲。以第七聲
通根・境故。此爲能差別。滿・分淨者爲所差
別。第四*轉中説。以一切所敬皆以第四所
爲聲説。若唯識性亦所敬者應第四攝 
然依蘇漫多聲説。即是八囀也。一儞利
上二字
合聲
提勢此云體聲。
亦云汎説聲
二鄔波提舍書我
此云業
聲。亦
云所
説聲
三羯咥都詰
上二字
合聲
上聲上囀
奴皆
反。
此云能作具聲。
亦云能説聲
四三鉢囉上二字
合聲
陀儞雞居梨反。
此云所爲
聲。亦云
所與聲
五褒補高
波陀泥此云所
從聲
六莎弭婆上聲
者儞平聲。此
云所屬聲
七珊儞陀那長聲囉梯上二字合聲
此云所依聲
八阿曼怛羅上二字
合聲
放皆反。
此云平聲
上説總八囀。
此中各有一言・二言・多言之聲。合有二十
四聲。又有男聲・女聲・非男非女聲。更各有
二十四。合總別有九十六聲 男聲八囀
者。一婆上重聲讀之
下皆准此
婆那。二婆婆那擔。三婆婆
多。四婆婆羝。五婆婆多褒。六婆婆那多阿。七
婆婆底都耳
八於初囀上加醯字則是 女
聲八囀者。一婆婆那帝底音
讀之
二婆婆那底摩。
三婆婆那底夜上二字合
聲羊鵝反
四婆婆那帶。五婆婆
那底夜二字
褒。六婆婆那底夜二字
阿。七婆婆
那底夜二字
摩。八於初囀上加醯字即是
 非男非女聲八囀者。一婆婆多。二婆婆
&T058340;。第三囀下稍近男聲。既無別字所以不
出。脚注上字等者依四聲呼之。注返者以
翻字法讀之。注二合者兩字連聲讀之。注
輕重者隨輕重聲讀之。其間亦有全聲半
聲。恐煩不迷。但是婆字皆上聲讀之。然瑜
伽第二卷。七囀聲亦名七例句。依一男聲中
唯詮一丈夫之七囀故。除第八呼。前是男
聲中總目一切。故此不同。彼論亦名七言論
句。一補盧沙夾夫
二補盧衫。三補盧崽拏。四
補盧沙耶。五補盧沙&T058340;。六補盧殺婆。七補
盧鎩。第八迦呼聲云醯補盧沙。若云
履底是別女聲體。若云納蓬去聲
呼之
索迦是別
非男非女聲體。然有別目但唯七囀。第八
乃是汎爾呼聲。更無別詮 
唯識性言。既境第七。略有二解。一依三性。
二依二諦。依三性者。唯識第九云。謂唯識
性略有二種。一虚妄。謂計所執。二眞實。謂
圓成實性 復有二種。一世俗。謂依他起。二
勝義。謂圓成實。故知三性並名唯識性
三性有二體。一常無常門。常爲圓成。唯眞
如是。一切有爲皆依他起。二有漏無漏門。
一切無漏皆圓成實。諸有漏法皆依他起。菩
提・涅槃並圓成故。如論第八自有此文
依初三性略有十重 一唯説眞如爲圓
成名本實性。證此清淨名内證淨 二總
説無漏爲圓成。菩提・涅槃皆是唯識性。
名菩提性・獲悟淨。菩提・菩提斷皆名菩提
故 三總説有爲依他。事識性・悟俗淨
四唯説有漏依他。幻識性・斷除淨 五唯
説所執。妄取性・遣之淨 六圓成對依他。
眞俗性・斷得淨 七圓成對所執。眞妄性・遣
證淨 八以依他對所執心境性・遣斷淨
九以圓成對依他・所執幻實性・取捨淨
十以圓成・依他對所執。空有性・遣悟淨。但
無以圓成・所執對依他爲唯識性。以隔
越故。又理無故 依後二諦辨唯識性者。
瑜伽六十四云。世俗有四。一世間世俗。二道
理世俗。三證得世俗。四勝義世俗。唯識第九
云。勝義諦有四。一世間勝義。二道理勝義。
三證得勝義。四勝義勝義 今者略爲三
類。一總別相對。二別・餘相對。三總・餘相對。
四重二諦如章中解 第一總別相對。應
爲四句。一以俗總對眞別有一句。過四
俗之眞唯有後一故。謂安立・非安立唯識
性。第二以俗別對眞總有四句。勝俗之眞
四皆是故。一以初俗對四眞。遣悟性。二
以第二俗對三眞。斷知性。三以第三俗
對二眞。解修性。四以第四俗對一眞。覺證
性。三以俗總對眞總唯有一句。謂眞俗唯
識性。四以俗別對眞別有四句。一一次
第各各相望爲四句。一心境性。二事理性。
三別總性。四證旨性。初俗爲境初眞爲心。
第二俗爲事。第二眞爲理。第三俗爲別。理
四諦故。第三眞爲總。理二空故。第四俗爲
詮。依空門故。第四眞爲旨。廢詮論故。如
是相對合成十句 第二別・餘相對有二
類。初類有四句。謂以初俗對眞如名妄
如。以第二俗對名事如。以第三俗對名理
如。以第四俗對名觀如 後類有十句。謂
以初俗對四別眞爲四句。以第二俗對三
別眞爲三句。以第三俗對二別眞爲二
句。以第四俗對一別眞爲一句。如是合
有十四句 第三總・餘相對中有三類。第
一以二俗對眞有十句。以初二俗別對眞
中一有三句。不對初眞即第二俗故。勝俗
名眞。彼齊等故。即以此二俗對二眞有
二句。亦除初眞。以此二俗對三眞有一
句。如是合有六句。次以第二・第三俗。對眞
中一有二句。對眞中二有一句。無對三
者亦齊均故。如是合有三句。次以第三・第
四俗對眞唯一句。餘眞齊均及體劣故不可
爲句。第二以三俗對眞有四句。謂以初
三俗對眞一有二句。對眞二。有一句。除
初俗故。以後三俗對眞亦唯一句。第三以
四俗對眞有一句。不對前三眞故。如是
合有十五句。各有別名恐繁且止。智者思
之。如是二諦合有三十九句唯識性。並三
中合有四十九句。無有以俗對眞中
間隔越爲句。亦無以眞對俗齊均及劣法
爲句。便非勝義故。若體空者遣之淨。有
漏者斷之淨。無漏者獲悟淨。隨應具知
此等唯識皆能差別。爲所歸之境差別於
漏分二淨。若所歸敬爲唯識性。唯取三性
中初本實性。及第二菩提性。非取一切。餘
非可敬故 
頌下兩句造論意中。略有五句。一但爲法而
不爲人。欲令法義當廣流等。雖論説言
利樂有情。有情利樂令法不滅。以下句釋
上句也。如説有情依教修行。三寶種性不
斷絶故。由此律云。今演毘尼法。令正法久
住。不説利生 二但爲有情不爲正法。
菩薩修行本以利生。雖釋彼説意爲利樂
諸有情。故顯上句釋下也。顯揚論云。顯
揚聖教慈悲故。文約義周而易曉 三雙爲
法・及利有情。第三・四句如次配之。故佛
地論云爲法久住濟群生 四所爲無住涅
槃。釋説大智。利樂大悲。二種熏修速疾證得
無住涅槃。生死・涅槃二倶不住。故對法云。
由悟契經及解釋。爰發正勤乃參綜。此意
爲得無住涅槃。亦可説言。雙非人・法故
五者自利・利他令法久住三義故造論。釋
説令法久住。利樂益於他。此二既施即爲
自利。故攝論云。爲利自他法久住故。我略
釋攝大乘。故爲五意而造論也 瑜伽釋
云。今説此論所爲云何。謂有二縁故説
此論。一爲正法久住世故。二爲利樂諸有
情故 復有二縁。一教已沒令重開故。未
隱沒者倍興盛故。二諸有情有性修善得
自乘果故。無性修善得人天果故。此上二
釋隨其次第配頌下二句 復有二縁一
於説空不了義經。如言計著憎有教者捨
無見故。二於説有不了義經。如言計著憎
空教者捨有見故。此釋但爲利益有情除
二見故。或能學・所學分人・法故。隨二句
釋 復有二縁。一爲菩薩種性唯依大乘
教。遍於諸乘文義行果生巧便智。斷障修
善證佛菩提窮未來際常二利故。二爲餘
乘種性及無性者。亦依大教各於自乘文義
行果生巧便智。斷伏障修自善。出離三
界超惡趣故。此唯識教亦得説爲趣一切
乘。被空・有故。皆可配二句。並有人・法故
 復有二縁。一爲外道・小乘愚癡猶豫者
生信解故。二爲於經意心迷誹毀者生信
心故。此但爲有情。亦可逆次第配 復
有二縁。一爲樂略勤修行者。採集衆經
廣要法義略分別故。二爲樂廣勤説法者。
於一一法開示無邊差別義故。二義並通
法之與人 復有二縁。一顯實相立正論
故。二除妄執破邪論故。此但爲法。亦可
通爲人。即能學故 復有二縁一顯遍計
所執情有理無。依他・圓成理有情無。令捨
増益・損減執故。二顯世間・道理・證得・勝義
法門差別。令修二諦無倒解故。此但爲法
 復有二縁。一爲開隨轉・眞實理門令知
二藏・三藏不相違故。二爲開因縁・唯識・無
相・眞如理門令修觀行有差別故 復有
二縁。一爲示現境界差別令知諸法自性・
相状・位差別故。二爲示現修行差別令知
三乘方便・根本・果差別故。此中但爲法而
非人。亦可通人。即能學故 説總頌曰。法
情・開・有空。性通・及内外。略・顯等・三四。二
四・境行果 
六十二種有情 頌曰
    五・四・三・三・四 三・二・及三・七
    十九・四・四・一 故有情名諸
五趣爲五。四姓爲四。男・女・非男非女爲三。
劣・中・妙爲三。在家・出家・苦行・非苦行爲
四。律儀・不律儀・非律儀非不律儀爲三。離
欲・未離欲爲二。邪性定・正性定・不定聚定
爲三。出家五衆・近事男・近事女爲七。習斷
者・習誦者・淨施人・宿長・中年・小年・軌範師・
親教師・共住近住弟子・賓客・營僧事者・貪
利養恭敬者・厭捨者・多聞者・大福智者・法
隨法行者・持經者・持律者・持論者爲十九。
異生・見諦・有學・無學爲四。聲聞・獨覺・菩
薩・如來爲四。輪王爲一。合名六十二種有
情 
論。今造此論等者。疏中二解。一依人。二依
法。倶依能迷。若第二解依所迷釋。生・法
我無執有名謬。不悟無我名爲迷者
爲除情執令生正解。正除其謬。解斷其
迷。執情斷故。所執便遣生正解。言遣所
執也 生解爲斷二重障等。明斷依他。清
淨依他圓成攝故 斷障爲得二勝果等。證
圓成實也 大菩提・眞解脱。凡夫・二乘・菩
薩。各各自爲大非菩提等句。復以凡夫對
二乘對菩薩。以二乘對菩薩爲句皆得。
如是合有六對。自對爲三。相望爲三。菩提
其例解脱。合爲十二句 若悟・斷・得果解
二重障。障唯二執。以根本故。即沈下義是
重義。若遣所執。斷依他。證圓成。即四義解
重。毀責名也 若約五位四段科。即分別
猛利名之爲重。以麁猛故。唯見道斷。此
義可然 若言根本名爲重者。安惠本義
有漏心中皆有法執。何等名重。何者名輕。
若六・七識中煩惱障名之爲重。分別廣故。
計執深故。五識之中煩惱名輕。由他
故。無衆生執故。若第六識中所知障名重。
計深解廣。由與惠倶引生五故。爲引業
因生第八故。行相猛故。五・八識障名之
爲輕。執淺解略。由他引生。行相不猛。非
必惠倶故。第七識中都無法執。由此重・輕
二種別故。論遂説言由我法執二障具生。
不爾如何名由及具。但是法執必帶人執。
非此師義。不説五・八有衆生執。不説第
七有法執故 若説現行名輕種・習名重
由無種・習現行倶斷。障通攝三。重唯種・
習。由我法執由有種・習。二障具生。餘現
行等方得生起。若斷種・習現行永滅 但
不可説惠體名執名重。餘相應者名輕名
障。不説惠數是遍行故。説第八識等無惠
倶故。由此故知前説爲善 又約流轉・還
滅因果以解之。還滅有因果位。因位有三
轉依。謂心・道・麁重。二空是心。法性心故。正
解是道。斷二重障名麁重轉。對法論第八卷。
説阿頼耶爲麁重轉。此説二障者。佛地論
説。二障・所發業所得果亦名二障。性無堪任
違細輕故。有漏皆是。此通彼局。故不相違。
然由二執具生二障故。迷空言執。斷兼
一切。至究竟位斷兼重障。心・道滿故名
得二果。若依此解。彼障隨斷前。解因位
後解果位 因中分二。初解三轉依。由我
法執下。釋悟空生解斷障所由 又依六
轉依以釋此文。依唯識文不依攝論 生
正解者。損力益能轉。在地前故 斷二重
障。是通達轉。見道位故 由我法執乃至
彼障隨斷。是修習轉。在十地中修道位故
斷障爲得二勝果故下。是果圓滿轉。在佛位
故。總形下劣名廣大轉。即此文中通攝五
轉 又爲五忍 生正解位是伏忍。見道前
故 斷重障位是信忍。相同世間故 二
障具生下是順忍。爲順出世故。第四地中
斷於我執。斷具生中有近遠。五地斷害伴
名近。六地斷羸劣一分名遠 斷障爲得
二勝果下是無生忍。斷羸劣一分及微細隨
眠。當於佛地得二果故 由斷續生下是
寂滅忍。由第十地斷二障。至佛地別得二
果。得二果時唯取佛地。名寂滅忍非取十
地。別斷二障在第十地 又有七地 有
迷謬者。種性地也。未入法時有迷謬故
生正解者。勝解行地。聞・思・修位名爲正解
斷重障者。謂増上意樂地 由我法執下乃
至彼障隨斷。是行正行地・決定地・決定行地
斷障爲得二勝果者。到究竟地。十地斷障。佛
地得果又依佛法莫過修・斷。雜染者斷
之。清淨者修之。初斷後得。如文可知。凡・
聖之中皆有修・斷 生正解前。是凡夫位伏
斷修行 斷重障下。是聖人眞斷得。眞斷得
中分見・修別。修中由我法執等有三難生
 一難。安惠論師煩惱障中有非執者。二乘
斷修惑九品斷前八品猶未斷我見。云何
已斷餘障。明知餘障不從我執等生 二
難。安惠論師除第七識説有二取皆是所
執。證二空位。若由執滅障隨斷者。一切皆
執。五地云何方除害伴。應輕執隨生我執四
地斷故 三若一切障皆從執生。何故六・七
地等所斷之障。不名害伴名羸劣等。皆是
執起故 答有三解。一云此依究竟盡處爲
論。不説中間 二云但言障由執生執斷
障滅。不言末障滅皆隨本執斷。二乘九品
其義可知 三雖有漏心皆有法執。菩薩執
生有三時斷。未執隨本。第六識執有三位
斷。一倶時。二隣近引生。三勢力疎遠。倶起者
四地執倶斷。隣近引生者名害伴。疎遠勢生
者名羸劣等。故障與執斷有前後 果斷
得中。斷障爲得二勝果者。顯因能滿果。由
斷續生下。顯果滿也。故果文中文分爲二
 今總結類上解文者。二段科有二。一因
果三轉依。二凡聖斷得 三段科有二。一悟
斷得。二遣斷證 四段科有二。一勝解行等
四位。二六轉依中但成四位。四位攝六故
五段科亦二。一五忍。二七地。分五故。如是
合成八義科段
又爲開示謬執我法等中。爲外道開爲内
道示。爲小乘開爲大乘示。爲邊主開爲
中主示。爲初根開爲熟根示。此上依人
又開唯識示我法。此上總解開示二字。下
有十釋 一除邪顯正。外道邪謬執我法
迷正理唯識。令達二空除邪顯正 二斷
謬明眞。小乘謬執我法迷於眞唯識。令達
二空斷謬明眞 三去虚妄留眞實。謬執
我法不了虚妄唯識。迷唯識者不了眞實
唯識。令達二空去妄留眞 四識世俗
知勝義。謬執我法不了世俗唯識。依依他
起起二執故。迷唯識者不了勝義唯識。令
達二空識俗知勝。次上二解第九卷説二
重唯識。已上四解皆取眞如。在大牟尼名
法身故 五見境觀心。謬執我法不了境
唯識。迷唯識者不了心唯識。令達二空見
境觀心 六除空説有。謬執我法増益空
法。迷唯識者損減有法。令達二空除空説
有 七滅愚起智。謬執我法愚癡増。迷唯
識者少正智。令達二空滅愚起智。留惑潤
生得種智故 八捨劣得勝。謬執我法生
死劣法起。迷唯識故佛位二果無。令達二空
捨生死劣法得勝佛位菩提・涅槃。斷煩惱
障得大涅槃。斷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
識意爲如斯二轉依果 九遣斷證。謬執
我法有所執轉。迷唯識故不悟依他。令達
二空證圓成實 十麁道心。謬執我法麁重
起。迷唯識故聖道無。令達二空證眞心。於
唯識理如實知故。以上諸釋隨其所應如理
配釋 
第三爲破邪執造論之中。又解各有小乘・
大乘師執。第一清辨。依世俗諦心外有境。
二倶非無。第二小乘中一説部。執一切法
唯有假名都無心境。外道空見亦復如是。
第三小乘。執心・意・識義一文異。攝大乘説
心・意・識體一者是。第四上古大乘。亦有依
莊嚴論執諸心所離心無體。如下心所問
答中辨。故四各通大・小二執。由此總應九
句分別 第一解云。第一・第二小乘・大乘。
執境執心非空非有。第三・第四大乘・小乘。
執心執所非多非異 第二解云。第一・第
二大乘・小乘。第三・第四小乘・大乘 第三解
云。第一・第二大乘・小乘。第三・第四大乘・小
乘 第四解云。第一・第二小乘・大乘。第三・
第四小乘・大乘 第五解云。第一・第二大乘
大乘。第三・第四小乘小乘 第六解云。第一・
第二小乘小乘。第三・第四大乘大乘 第七
解云。四倶大乘 第八解云。四倶小乘 第
九解云。四中一一皆有大乘・小乘。並各如
次。應云執境執心非空非有。執心執所
非多非異 
科成唯識本頌文者。依瑜伽論第三十八
云。謂諸菩薩求正法時當於何求。當於
一切五明處求。一内明處。二因明處。三聲
明處。四醫方明處。五工業明處。諸佛語言名
内明處。如是乃至一切世間工巧業處名工
業明處。此各幾相轉。謂内明論略二相轉。
一者顯示正因果相。二顯示已作不失・未
作不得相。因明論亦二相。一顯摧伏他論
勝利相。二顯免脱他論勝利相。聲明論亦
二相。一顯安立界・及能成立相。二顯語工
勝利相。醫方明論有四種相。一顯病體。二
顯病因。三顯斷已病生。四顯斷已不生。工
業明論顯各別工巧業處所作成辨種種異
相。菩薩既先學内明處。内明處中以正因
果而爲其相 故應分二。一未發趣位。二
已發趣位。故三十頌。初二十五頌明未發趣
位正因果相。後之五頌明已發趣位正因果
相。前未發趣正因果相中。復分爲二。初十
七頌明正因相。由識變故諸法得生。以識
爲因。次之八頌明正果相。由種識故生諸
分別法體之果。及異熟等分位之果。其明三
性等六頌之文。因釋妨難。屬果相攝。若諸
果生唯識爲因。唯有識者。何故世尊説三
性等。故屬於果。後之五頌已發趣位正因果
中。文復分二。初之四頌顯正因相。後之一
頌顯正果相。此二位中義兼具明已作不失
相・未作不得相。未趣・已趣義皆具故。理准可
知。有諸外道多計爲常。故明因相破此常
執。有小乘師及七斷論等。多計爲斷故。説
果相破彼斷執。今爲破此明非斷・常。故
十七頌明因中分三。初一頌半標識變境
無實我法。十四頌半釋能變・所變體非爲
我法。一頌釋變義 或前二十九頌宗明正
因相顯非常故。後之一頌宗明正果相顯
非斷故。以佛正法因果爲宗破彼常斷故。
今應説總爲二段。因相有二。初二十五頌
宗明因體。未趣入故。次之四頌宗明因位。
已發趣故。因體之中。前二十四頌明世俗因。
次有一頌明勝義因。性・相亦爾 或初一頌
半略明因。後二十三頌半廣明因。標釋亦
爾 或分爲三。謂相・性・位。前二十四頌明
唯識相。次之一頌明唯識性。後之五頌明唯
識位。初中有二。一標。二釋。謂初一頌半略
釋難以標宗。後二十二頌半隨所標而廣
釋。廣中有三。一廣三能變體。二廣依識所
變。三廣由假説言 或總爲三。謂初・中・後。
初一頌半名初。次二十三頌半名中。後五頌
名後。初・中・及後一切善故。廣中分三。初十
四頌半廣三能變體。次一頌廣依識變。後八
頌廣假説等言 又總分三。謂境・行・果。初
二十五頌明唯識境。次有四頌明依境起
唯識行。後一頌依行得唯識果。辨境之中
明眞俗諦。二十四頌明俗諦。次之一頌明
眞諦。明俗諦中分二。初標。後釋。如相・性・
位三科中解。次上三科如疏中解 又總分
三。謂略・廣・中。初一頌半名略。次二十三頌
半名廣。後五頌名中。爲利迷我法。利迷
於識。利迷行位利此三根。或迷所執・依
他・圓成如次配之。或初破有執。後二破空
執。故分爲三不可増減 或總分四。初一
頌半總標綱要分。第二十四頌半廣陳能變
分。第三有九頌結釋外難分。後之五頌依修
獲益分。先未有説故總標宗。不知識性如
何故次陳能變。雖成所立外問須除故結
釋難。既如是已聞思何利。故次明修獲益。
由此成四不増不減 或總分五。一略標
宗。二陳識性。三彰變義。四釋外徴。五修成
果。宗義爲主故最初陳。雖有識言未知識
性。故次於前隨宗陳辨。雖知其體未明
變義。故次識體而説變義。雖説義門妨
難未遣。故隨變義次釋外徴。達義周圓隨
釋難已故須入位。故分成五。其第三彰變
義。於前分爲四科中。第三結釋外難中離
出。義意可知也 
論。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説有我法。
准瑜伽釋言。總問此論所明宗要。問者
先聞諸經所説一切唯心。其義未了故爲
此問。或作論者先總受請。論之宗要盡在
心中。欲爲學徒分別解説。自假興問爲起
説因故爲此問。若不爾者。先無略説無
容欻問。又發問者略有五種。一不解故問。
二疑惑故問。三試驗故問。四輕觸故問。五
爲欲利樂有情故問。今爲第五。專爲利
樂諸有情故作此論也。已達故非初二。自
問故非次二。故依第五以發問端 
由假説我法有種種相轉 安惠解云。佛身
諸法不可説爲若我・若法。證不可言故。
執・習倶盡故。施説我法唯在於餘。除佛
已外諸異生等。於計所執總無之上別執爲
我法。世尊爲除此妄實執。於總無上義施
設。爲聖教我法。如論所引厚嚴二頌 護
法云。世間依情起妄執無。聖教依因縁道
理假施設爲我法 難陀師云。依相分上
起所執我法。隨計妄情説爲世間我法。即
依所變依他上施設爲聖教我法 何故本
頌最初答難即標論宗 般若燈論初釋八
不。清辨二釋順世俗解。今以此頌攝一部
中所有義盡。由是答標。下十四頌半廣此
所標三種能變下三句頌。次是諸識轉變等
一頌。廣此第五句頌彼依識所變。後有八
頌廣此頌上二句由假説我法等。彼初二頌
答文外違理難。後六頌答違經難。言雖似
別。意皆依心所變現而説。後之五頌總廣
修此一頌半所經行位。故先答難即標論
宗。總攝一部之大意也。初一頌半分之爲
三。初二句隨先問答。次一句隨別徴釋。後
三句隨陳自列。此以義科。非依釋段 
我謂主宰法謂軌持。主是倶生我。無分別
故。宰是分別我。有割斷故。主是第七我。宰
是第六我。主是世間我。能作・受故。宰是聖教
我。依用辨故。並疏爲五解。聖教法名軌。
依用辨故。世間法名持。執實自體能自持
故。並疏爲五。此中皆依増上義説。四解通
依世間・聖教。第五別配 
有情命者等。金剛般若説四。雖諸本名別。
今菩提流支所翻云。我・衆生・命者・壽者。天
親論釋。見五蘊差別一一陰是我。如是妄
取是名我相。此意總計三世五蘊差別爲
我。見身相續不斷是名衆生。此計五蘊從
前際來相續不斷故名衆生。一報命根不斷
住故是名命者。此計現在現有命故。命根
斷已後生六道是名壽者。此見未來生壽
更起故。理准此名是養育者。養未來故。翻
家錯失名爲壽者。不爾生者命者。諸教之
中應別説有壽者。由此彼經但説四種。以
縁三世總別計故。瑜伽八十三但解八名。
一我。我我所見現前行故。擧有能縁以顯
所縁我體是有。二有情。謂諸賢聖如實了知
唯有此性更無餘法。又復於彼有愛著故。
情者性也。初總談彼有情之義無體可顯。
即五根等皆名有情。此即是我唯有此性
無餘法故。後解以愛爲情。能生我愛説名
有情。於彼法性生愛著故。若無有情誰情
所愛。三意生是意種類。有能思量勝作用
故。顯是意類故名意生。四摩納縛迦。依止
於意而高下故。若總釋義。此名儒童。儒美
好義。童少年義。美好少年名曰儒童。論依
別釋。摩納是高義。高慢他故。縛迦是下義。
卑下他故。以依止意。或陵慢他。或卑下
他。名摩納縛迦。五養育者。増後有業。作士
夫用故。初養未來。後長養現在。六補特迦
羅。以能數數取諸趣故。諸賢聖等亦名此
者。從未得道舊身説故。七命者者。與壽
命和合現存故名命者。壽命是別者。是總
也。總者與別命和合現存故名命者。八生
者者。謂具出現等故。瑜伽第十云。生云何。
謂胎・卵二生初託生時。等生云何。謂即於
彼身分圓滿仍未出時。趣云何謂從彼出
生。起云何。謂出已増長。出現云何。謂濕・化
二生身分頓起。蘊得云何。謂諸生位。五取蘊
轉。界得云何。謂諸蘊因縁所攝性。處得云
何。謂即諸蘊餘縁所攝性。諸蘊生起云何。謂
即諸蘊日日飮食之所資長。命根出現云何。
即諸蘊餘壽力故得相續住。此中略義。謂生
自性。若生處位。若所生。若因縁所攝。若住持
所引。若倶生依持。前十中第一生。及第五出
現。是生自性。第二・三・四是生處位。第六蘊
得是所生。第七界得・第八處得。是生因縁所
攝。第九諸蘊生起。是任持所引。第十命根出
現。是倶生依持。謂生者具有此十義。以總
作用故但説八。合士夫用入養育者多分
計故。若開爲二増後有業名養育者。育現
在身作士夫用名爲士夫約世開之 能
斷金剛般若經依杜行顗梵本。貞觀二十
年於玉華宮夜翻朝進。本既別矣。列名亦
殊。初八後九。依大般若等諸本。及大師自
本中能斷金剛分梵本亦四。所以天親等釋
唯四非多。其能斷初八云。有情・命者・士夫・
數取趣・意生・摩納婆・作者・受者。後文説九。
此八加我。初文因説度一切有情。有情爲
首略無其我。此中士夫即育養者。於現在
身作士夫用故。瑜伽生者即作者。攝此八
之中。前六別行相。後二通行相。故前説八。
後兼説我。六別行相・二通行相所以有九。
大般若一處説十三。瑜伽八中加士夫・作
者・受者・知者・見者。開瑜伽八中養育者分
爲二世。故説士夫。依此初九是別作用。後
四通作用。依別作用・單行相説故。或説十
五。加使作者・及使受者。依單・重・通・別行
相具説故。初十三單説。後二重。初九別。後
六通行相故。大般若第七説有十七。前十五
中加起者・使者或説十九。前十七中加使
知者・使見者。後二文亦依單・重・別・通行相
一切具説。由此諸教説數不同 
預流等者。等二十七賢聖・十三住等菩薩
二十七賢聖者。一信解。二見至。三身證。四惠
解脱。五倶解脱。六預流向。七預流果。八一來
向。九一來果。十不還向。十一不還果。十二阿
羅漢向。十三阿羅漢果。十四極七返有。十五
家家。十六一間。十七中般涅槃。十八生般涅
槃。十九無行般涅槃。二十有行般涅槃。二十
一上流般涅槃。二十二退法阿羅漢。二十三
思法阿羅漢。二十四護法阿羅漢。二十五住
法阿羅漢。二十六堪達法阿羅漢。二十七住
不動法阿羅漢 十三住聖如疏第九卷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本終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
蘊處界三廢立離合 頌曰
    隨増説我事 爲依此所行
    生・持分略・廣 無別根・所縁
隨増説我事者。謂立五蘊廢立離合。對法
論説。何因蘊唯有五。爲顯五種我事故。謂
身具我事・受用我事・言説我事・造作一切法
非法我事・彼所依止我自體事。如其次第
配釋五蘊。故不減増有離有合 爲依此
所行生持分略廣者。謂立處・界離合廢立。
出生義是處義故略識。依及此所行爲十二
處。其六識體所出生故。不離爲處 持自
性義・能任持義是界義故廣識依及廣此
識。並廣此所行。成十八界。六根・六境能持
六識。六識自體能持識用。體能自持離識
立界。體不自生。不離六識以立爲處。故
蘊・界・處不減不増有離有合 無別根所
縁者。釋七・八識不別説爲處・界所以。由
離六識根・境之外。更無別根・境可立界・
處故不立之。中邊第二釋蘊・處・界義。頌
曰。非一及總略。分段義名蘊。能所取彼取。
種子義名界。能受所了境。用門義名處。廣
如彼説。十種三科如對法抄。此中總應三
門分別。一釋名義。二廢立。三十種分別
如是諸相。問起之中叙安惠等三師別問」
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世間於此起
執。聖教依斯義説。所執・依他隨應別説。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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