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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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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者。前明七作意在方便地。今明七作意進
修盡隨根本地中。當知一切名遠分對治修
者。七種作意望先所斷遠有遮防。並是遠分
望先所斷遠有遮防。並是遠分對治。自下束
四種修總爲二種。謂防護受持修及作意思
惟修。自下開二爲四。謂此中修身名防護修
者。觀身不淨名修身。即是前第三除去修。修
戒名受持修者。防護六根名修根本。是前第
四對治修。若靜慮地作意修名爲修心。是前
第一得修。若諦現觀知修名爲修慧者。是前
第二習修。二十二解三世法。解過去中初總
辨過去法。後別顯其事。前中有六句。一因已
受盡。二果體已滅。三縁生後法除最後蘊。四
因用不失令果當熟。五爲境生念。六唯滅所
顯更無別物。解未來云得。謂種子也。餘文可
知。二十三解三界繋法。解欲界云心不在定
一者。謂入定時亦有根塵及本識等非定地
法。而非全故略而不説。或可定心名在定。此
位餘法不名在定。解色界中言或從定起者。
謂如化心等。二十四解三性法。中先辨名義
後立差別。前中若有漏善伏諸顛倒往於人
天。若無漏善斷諸顛倒證於涅槃。故並名安
隱。建立差別中。言清淨住者。應是四無量也。
言又諸善法若施所成乃至自性皆勝者。三
成相望後二。一向劣在下故。或在中故。於
施是勝於修是劣。修最勝故於前二一向勝。
言此中自性無記謂諸色根等者。景云。長養
五根非情五塵。扶根五塵並是自性無記所
攝。言非異熟等所攝者。等取威儀工巧變化
五塵。並非自性無記故除之。泰云。自性無記
中但指其色。故知心唯四種無記攝。更無第
五無記。基云。六七識中法執亦名自性無記。
故通五蘊也。二十五解三學法。道理見道已
前七方便善亦是學攝。今此總判異生所成
三性之法。並是倶非。二十六解三斷法。言及
法往惡趣業等者。即取女人身業。第八有業
欝單越業。無想天業。並是見斷中云一切無
覆者。問上論已説見道時一切惡趣蘊界處。
云何此中復云無覆無記皆修斷耶。解云。前
據因亡思喪。故説一切惡趣蘊界處皆見道
斷。今據部體有其縁縛。縁縛斷時要由修道
故不相違。二十七解甚深難見法。意謂諸法
自相不可言説故是甚深。如色自相唯眼識
證。乃至觸相唯身識所證。如飮冷水。證者乃
知不可言説。説其相貌皆不稱實。欲爲引接
方便。説諸法時但説共相。如説色時如此色
名。即標一切諸色故是共相。聲等亦爾。故自
相法不可言説。上來別決擇竟。自下牒結勸

瑜伽論記卷第十八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十八之下論本六十七
至六十九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六十七
大段第九決擇修慧地。於中初結前生後。次
正決擇後餘不現。就正決擇中初列十六種
名。後次第解。聲聞乘修中景云。言由安立諦
作意門内觀眞如者。總觀四諦作人無我爲
方便門。入證眞如。此縁勝義諦。縁有量有分
別法爲境者。此縁俗諦。知境有邊名有量。未
離法執名有分別。今解此有五句。一住種姓。
二辨行位。言未入正性者七方便。已入正性
者見道已去。三辨意業唯求自利。四辨觀門。
雖正證時縁非安立。而初修方便必觀四諦。
故云由安立門。正智親證無相空理。故云内
觀眞如。後智縁俗差別有分齊。故云縁有量
分別。五辨所作爲盡貪愛已下也。大乘修中
及由趣向無上足跡者。菩提涅槃先聖行處
名爲足跡。今時趣向即是。舊云無上道。道足
所履遊也。影像修景云。智性推求名有分別。
與定同縁名三摩地所行。定心寂靜名無分
別。泰云。定境界色影像似定外色名影像也。
定本青黄等色名所知事。定青黄等色與定
外色相似故名同分。以相似故同類也。定慧
皆云三摩地。事邊際者。依此文盡俗而知名
盡所有性。稱如而照名如所有性。舊云如理
如量知知理境也。得修者依毘曇有法前得。
得未來法屬於自已。増明義説修説名得修。
今大乘中如十想中。隨一想現行引發彼所
有餘不現前想。種子令其増盛自在成熟。故
名得修。或自地行隨一現行。熏發自地下地
行種子皆令増長。亦是得修。或世間行現起。
通能引發世出世行種子令増。此據聖人。或
出世法現起通。能引發世出世種令其増勝。
謂入見道修彼七方便種令増。名見道眷屬。
修修位中起不名解脱分等。習修者即於無
常等想道一現前。或餘善法現起修習亦名
習修。除去修者由觀身不淨。不淨影像現前
除遣淨相等。言如楔出楔方便者。謂修定作
意有多品類故。所縁相亦有麁細。以後作意
捨前麁漸漸除棄故也。言以輕安身除麁重
身者。色界輕安而在身故。令行者身輕安除
去欲界種子。種子麁重麁重令身麁重故須
除也。對治修中。厭患治者謂一切世間善道
除四無量及五神通。以非厭患對治所以除
之。持對治者謂此後得世出世道若解脱道
者。此有兩解。一云。此文即許無分別智爲無
礙斷惑。後智爲解脱黒外證除名持對治。二
云。謂此後得世出世道者。此取後智爲解脱
道者。此取無分別智爲解脱果。用一智爲解
脱道。雖有二解爲勝。復有差別。謂聞思修
道名厭患者。三慧行通欣厭。今取厭行名厭
患治。此果轉依名持對治者。此有兩解。一云
此無礙道果是解脱道。是解脱道是能證得
轉依。故名此果轉依名持對治。二云。即取無
爲轉依能持或不起。名持對治。此中四修爲
前卷四修。或同或別應勘知也。小分修者觀
無常等一相起修故也。遍行修者以觀諸法
如故。有加行修者即於彼無想修方便觀時。
未得任運修故聲聞地。上來決擇分有十二
段中前九段説訖。自下第十令決聲聞地及
獨覺有四卷半文。於中唯決聲聞不決獨覺
地。就中分三。初結前生後。次正決擇後結不
現。然正決擇中初以七門分別。次以一頌十
三門分別。後廣以六十四門雜決擇。初中一
解無性有情五番難。答言種種界性者謂種
種自性。無量界性者差別無量也。言無有無
根有情者。無有無二十二根衆生也。言爲一
切界耶爲獨有一界耶等者。若刹利中有餘
性地獄中有餘四處四趣界者喩不相似。
以所喩法中無涅槃性者。無有涅槃界者
無有涅槃界故也。若地獄中獨中有一趣種
子界。如無涅槃法獨有無涅槃界。故知地獄
後時不應乃至作戍陀羅。言若不相違即此
補特伽羅是無般涅槃法亦是有般涅槃法者
不應道理者。一切衆生略有二種。一者畢竟
能斷二障。二求不能斷二障。初人是有涅槃
*性。第二人是無般涅槃法人。若汝言二人
不相違者不應道理。言若言爾者順解脱分
善根應無有果等者。景云。若爾先種解脱分
應空無果。還作無*性故。又若爾不定。即決
定*性者不應道理。泰云。如成實論云。得世間
正見法。來百子世終不墮惡道。即是種解脱
分人必得涅槃。若無有涅槃*性者。解脱分菩
提有涅槃後。若作無涅槃法者。解脱分善即
空無果不得涅槃也。言彼遇佛法僧已於現
法中能起順解脱分善根而言無般涅槃者不
應道理者。既遇三寶已能起順解脱分善根。
故知阿頼耶中無始本有。能生順解脱分善
根種子。若言雖有能生順解脱分善根種子。
而言無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然此有性無
性道理經論不同。若依佛性論破執分中以
立有無性者爲所破。彼云。佛爲小乘人説有
衆生。不住於性永不般涅槃故。於此生疑起
不信心。下徴難之曰。汝信有衆生種種麁妙
等界即令信有無性衆生者。亦應信有無根
耶。何以故衆生由有根無根。故有種種麁妙
等處。汝若不信有無根衆生者。云何有麁妙
界。若謂有麁妙等界不開有根無根者。我亦
信有麁妙界不開有性無性之義。有義有何
過失。若汝言無有無根衆生乃至廣破愚夫立
教分齊。非管兩視之所量。二辨聲聞差別於
中分二。先辨十種後辨二類。前中言已入法
者是名第二者。謂已種解脱分善根聲聞也。
言清淨界聲聞聲門者生於淨土。亦可世界
興盛時生。如彌勒出現時等。言處慳家慳等
者。若依成實論明其五慳。謂住處慳。家慳。施
慳。稱讃慳。法慳也。此中辨六開*令有異。言
邊際臥具有三品。此是下品故名邊際也。言
無餘二篇重罪者。初篇一是無餘。第二篇是
有餘。言僧祇者此云衆也。賢善時者此有兩
解。言正像法時名賢善時。一云正法時名賢
善時。言悉由未生時者。謂如來初出世時未
有破戒破見。後時須提那子初破具戒。阿利
吒最初破見説欲不障中道。此中破見名爲
自完。言或有一類般涅槃後如是多分身壞
命終還得善趣等者。諸或有一類最後生。値
佛般涅槃後賢善人故多分命終還生善趣。
後作惡業少分生惡趣。皆是賢善時人。下明
遲速二類。一有勤道而無修力故不入聖道。
二有放逸故雖有修力未入聖道。三解月喩
經具戒等四法。言四種淨者謂信佛法僧戒
也。四解聲聞欲往他家先應除遣三隨煩惱。
言由六種相應斷結親友家隨煩惱者。謂往
不應數法往爲第一。於可愛事下爲第二。不
以兇暴下爲第三。善自守護下爲第四。又以
隨順遠離心下爲第五。猶如山岳下爲第六。
又由六相應斷家慳者。一於有情事不染著。
二不著利養。三不著恭敬。四於無利不生憂
苦。五於不敬不生憂苦。六於自他利養其心
平等於己不讃於他不毀。又由六相應斷染
心法施者。一不希望他於己淨信。二於出離
法如實了知。三引發樂故。四除遣苦故。五聞
法修行得勝利故。六令脱苦持法。五解伐地
迦經。三藏云人名。伐地迦國人也。從人立經
名。景云。伐地迦者此云語論。此人能語論故
從語言爲名。文中有二。初開三章牒以解釋。
第二重辨。前中。言云何雜染清淨所依乃至
清淨所依者。明凡夫學人隨眠未斷所依止
身皆有麁重。此中但取所依止身不取能依。
能依染淨爲後二門。云何清淨乃至皆得離
繋者。景云。此中意辨凡夫雜染學人無漏皆
依有漏麁重色身故。清淨中但明二學。第一
學者謂眞如智以爲依止能有所作者。依於
證智起後得智。造修諸行進習名學。此據前
三學果及在十地。第二學者謂爲煩惱皆得
離繋者。謂爲斷諸煩惱證修無分別智。無分
別智爲第二學。還通學及在十地。新羅玄法
師云。第一學者謂菩薩。第二學者是二乘也。
自下重辨。先解清淨及與雜染後解依止。前
中云。即此清淨略由五因之所顯示等者五。
因并是清淨。此五因中第四心學所斷煩惱。
第五慧學所斷煩惱此爲雜染。言五順捨所
學分別貪愛者。捨戒人名捨所學。捨所學時
順於己情分別貪愛此事中也。解依止云。諸
聲聞衆略由三相應遍了知一由自性者。謂
此人身所有自性由二種相之所顯示。一由
有色故顯餘一切身之共相者。與諸有情同
有色故名爲共相。二由麁重故顯其各別身
之自相者。於自五蘊各各別有煩惱麁重不
調柔性名身自相。三由不清淨故顯與天身
不同分相。天身清淨猶如燈明。二由因縁亦
有三種。一一切身共相因縁即四大種各別
自相中人身因縁開二。足前爲三。由過患有
二。如文。第六重明聞慧地決擇名映於一切
頌文。文中牒頌爲問下答。答中初總擧四因
以釋顯義。後引經爲證。前中景云。謂若略説
觀清淨因故。由智觀察二名本故悟入二空
名清淨因。觀自相觀四蘊名及音聲名故。觀
雜染因者觀智由迷二種名故集成生死。及
爲顯示二無我故遍了知人無我等至名映一
切者。迷四蘊名於中執我。此四蘊名通有能
執。若知唯有四蘊本非是我。能除所執自我
境相。了四蘊名映於一切言我境界相。若遍
了知法無我等至名映一切者。由隨言説名
執有諸法。若知唯有言名隨名執法。畢竟體
了言説名映於一切横計法我。由先執法方
始計我。故説法執是所依相。無名映一切。若
迷二名起於二執。映二空理亦名名映於一
切。今悟二名知二無我。映弊一切二執顛倒。
上來釋初句竟。若過四無色蘊下釋第二句
無有過名者。若於二種倶不了知已下釋下
半頌由此名一法皆隨自在行。泰云。映者奪
也。以四蘊名能斷一切四蘊自境界人我。名
證人無我理。以無我四蘊名映奪人我相故。
言名映一切我文。又釋。衆生多於四蘊中計
我。觀但有四蘊不見人我。故以蘊名映奪一
切我也。因言説名計一切皆有自性。若觀但
有言説名不見有諸法體詮法無我理。言説
名映奪法我也。前明四蘊名映人我。二名既
殊映屬亦別。下引經證。執法自性故執我性
而轉者。由迷言名執法自性。方迷四蘊執我
性而轉。覺此故覺彼者。覺法無性覺彼我無。
由覺故還滅者。覺二我無還滅二見。第七解
四諦。先總標擧。指前已説。謂入眞如觀斷煩
惱時先縁四諦爲淨或方便故説所縁。如聲
聞地説。下別分別四種四聖諦。於中分三。初
總辨諦相。次別辨四諦後諸門料簡。初文。意
説若不顛倒是諦相者。外道諦見并是顛倒。
云何諦攝此是一貴。若不攝者彼諸倒見應
非苦因。答行解雖倒然體是依他。有酬有感
故苦集諦攝。就別辨中即爲四段。初解苦諦
中。言由二相故顯無常義等者。景云。一依大
乘明遍計所執體常無有名爲無常。二諸行
滅壞義名爲無常。大乘具有二義。小乘唯有
後一無常之義。玄云。一非有義者此是大乘
所説無常。如中邊分別論説。無初無常。二滅
壞義。是小乘所説無常。二相顯苦者。一由遍
知計所執於非有中執有人法。故有習氣麁
重在諸行中不得自在顯示行苦。二由三受
所隨生八種苦相轉義。空無我義者由染依
他苦果自性。遠離遍計所執定性人法名顯
空義。大乘顯二無我。小乘顯人無我。然此空
無我義。若依薩婆多但説人空人無我。若成
實論具説人法二空及二無我。言無常教無
教。景云。顯果從因生故是無常。顯因在
果前法爾本有。名無教。泰云。詮念念生滅
事名無常教。詮無始常相續事名無始教。有
釋説有爲法名無常教。説無爲法名無始教。
言一由攝受者謂無常行帶於麁重。或於行
苦故無常即苦。言一離苦諸行我不可得故
者反顯。若順釋八苦諸行性是無我。五展轉
相依故者不爲能獨住。苦即無我也。言有無
常非苦謂道諦等者。道非苦受故非苦苦。道
非愛別離變壞。亦非求不得境變壞。又變壞
有二。一樂受變壞生苦。二愛壞生苦。道非愛
壞生苦故非壞苦。此文即證縁生苦名爲壞
苦。其若依成實一道諦無常是苦諦。若依薩
婆多。道諦生順聖人意故非苦也。集具四道
三滅二者。此文即證苦集同體。以皆具有苦
等一四義故。言損惱性故者是苦苦也。苦所
揉故者是行苦也。次解集諦。先對苦門取惑
業爲集諦。後釋經中愛爲集諦。前中有二問
答。初中若依薩婆多苦集一物因果爲二。若
依成實業煩惱爲集諦。果報五蘊爲苦諦。故
苦集別體。今大乘義有同有別。其羅漢身善
無記法。雖斷煩惱種子而有習氣麁重。故亦
名苦。第二問答中據解脱決分善根爲論。問
前第五十一文對法顯揚説。解脱決擇是道
諦。今云是集如何會通。答泰云。由此等文故
知。大乘義三諦同體。能感可愛果義邊是集
諦。麁重所隨義邊是苦諦。能引出無漏聖
邊是道諦。僧玄師云。三藏不許前義決。更作
釋言。解脱釋各有二種。一者無始本有漏種
子。在二言相位故。假名爲二善相根。二者
加行智行智所攝有漏二種善根。今云集諦。
據有漏説。餘處云道諦。約無漏説。故不相違。
下釋經中愛爲集諦。中初問次答。答中初總
擧四因標愛爲集。一愛支取故中攝諸惑故
也。二助無明支諸業故。後當釋下次別釋但
解後二。言遍諸事者乃至亦爾者。如一愛
三種故類愛。縁一切法名遍諸事。故言當知
亦爾。言謂於上解脱希求欲證者。此是善法
欲名爲愛故。是愛而非後有愛。言或成就色
界繋非欲界繋謂生色界者。若依薩婆多身
生上界。亦成就四禪欲界化心相應愛。然今
大乘四禪欲界化心是四禪繋非欲界繋。是
故身生色界不成欲界不成欲界受。此約
現自在兩成熟而作是説。若約種子成
亦有成義。若爾九種命終時云何身在上界。
起欲界煩惱相應受耶。解云。從多爲論故言
不成*熟。亦可此中但約自在成*熟説。故言
不成*熟。言又生欲色界所作已*辨住出世
道及滅定者。初果已上名爲所作已*辨。此聖
人入無漏觀時及入滅心定時。欲色界繋受
非現行成*熟。及在成*熟故不成。問若身生
欲色界聖人入無漏觀。及入滅定時有欲色
界阿頼耶識相應受現行。如何説倶不成*熟
耶。解云。此中且約六識受而作是説。言普能
發起十五無義者。若依小乘藏論十用。正理
十六并如彼中。十五文相可解
第六十八卷
次解滅諦。滅諦有三種。謂擇滅。非擇滅。無常
滅。滅諦但是擇滅所攝。文中初頗設問答。後
明滅諦遠離四過。前中言煩惱滅故得有餘
依滅諦依滅故得無餘依滅諦者。若薩婆多
義但以煩惱滅爲滅諦。爲有餘無餘二種涅
槃體。正量部摩訶僧祇部亦同薩婆多。彼云。
無漏智斷煩惱。不斷果報果報之滅是非擇
滅。若依經部師云。由無漏道力故未來惑苦
不生。惑苦不生皆是擇滅。是故煩惱滅是有
解涅槃。力果報滅是無餘涅槃。今大乘中
雖後説惑苦滅名爲擇滅。然斷煩惱所得涅
槃以眞如爲體。故與經部所説少異。下明滅
諦遠離四過。滅盡與行不定有異。増其定異
名増益過。即異執散動翻此執一。應名損減。
以彼執滅與行同一自相。故名自相耶分別
過。即一執動。亦有異亦無異者是相雜亂過
者是相違過也。倶非是損減過者舊名戲論
謗。今云損減過者。以執諸行與滅非異非不
異不存法體故名損減。下解道諦有其三段。
初明見道次修道。後無學道。初中有三。初
熟蘊廢立由爲學三學者但説八支。次釋經
中束彼八正爲三蘊所以。言正語正業戒爲
根本戒爲所依方能受用一切正法者。依正語
正業戒爲根本便能發定。因定得慧及餘一
切功徳。言又於是處世尊説爲増上清淨意
現行性者。引説證成正語業命。不同小論別
有無漏身語業體。但就現起意思離邪語等。
故言清淨意現行等。言依止貪等起犯戒思
者。若依小論依瞋癡所起身語名邪語業。若
依貪起身語名爲邪命。今依大乘説。若依貪
瞋癡起犯戒思名邪語業。若依矯詐等起邪
追求衣食等思名爲邪命。若離前三邪應知。
即是正語業命意現行性。言通達諸法眞義
是初業者。此是正見業。爲他宣説等是第二
業者。是正思惟業。此據散心尋説言教。若在
漏無漏定無此業也。爲斷餘結法隨法行是
第三業者。爲斷所餘修所斷故。發懃精進是
精進業。問正思惟是尋是假法。用慧及意思
爲體。與正見何異。解云。正思惟正見但就別
境數建立。即就一慧對治邪見及邪思惟。義
立於二。亦可就慧立正見就思立正思惟。所
依有異能依亦異。問若就思數立正思惟。正
語業命亦就思立。云何一思於一念間立四
道。解云。現行意思離四邪道支立四正道支。
亦有何過。言於四念住繋攝其心者。舊行經
論四念住唯慧爲性。今時通取念慧爲性。文
中偏説念體爲定所依。言謂各別至能斷諸
蓋者。貪蓋取淨即以不淨觀治。瞋蓋以違害
爲性。以慈悲觀爲治等。下明正見差別有十
一種。於中初明十一正見配屬四諦。次擧經
中次第爲問答。三擧十一正見攝三解脱門。
初中前八見是縁苦諦正見。後三見如其次
第縁集滅道。言空見無我見者。觀蘊離彼我
及我所説爲空見。觀彼諸行體性非我及我
所相名無我見。不同薩婆多説觀我所空名
爲空行。觀我空名爲無我行。次擧經中次第
爲問答。問意經説次第先説無常等四見。後
説如病等見。何故向前先説如病等耶。答意
有二次第。一者見道已前入聖次第。即先觀
彼無常行等。後觀有漏等如病如癰。後出見
道於修道中即先觀如病等行。後時爲滅修
惑方起無常等行。下重淨前義。云略有二種。
一是如病等見所依不清淨見等者。即此見
道已前異生位中作是無常等行能有引道。
名爲所依不淨清見。二是如病等見能依清
淨見等者。已出見道。於修位中重起如病等
見。在聖身起故是清淨。如此之見由彼見道
已前如病等見因力而起。即是能依故道能
依清淨也。亦可於修位中説無常等行爲能
依。如病等行爲所依。下擧十一正見攝三解
脱門。言空無我行見名空行者。以同縁無我
我所故。餘行見名無願行者八見名餘。一行
見名無相行者。謂第十一見縁滅諦故。此同
小論。二行是空。十行無願。四行無相。然此三
門與行相攝八文不同。如前本地第十二卷論
記。第二明修道中有二復次。次前中景云。於
修位中縁四諦境。爲方便入眞如觀斷修惑。
言已見迹者至現觀已者牒相見道故。法智
下縁名現。類智上縁名不現。三藏準對法
此文云。法智品證如名現。類智品證法智品
名不現。得初果竟。總觀三界苦三界集。乃至
總三界道爲遠加行。次復總觀三界四諦爲
空無我。從此即證人空所現眞如。總斷九地
修斷煩惱。越證羅漢。不同對法法智縁如類
智縁前法智也。言後於修道乃至能總對治
下地上地一切煩惱者。此文即説從初果總
斷修惑越證羅漢也。泰云。此據總以三界九
地修惑爲九品。亦總以三界有染法爲苦集。
總以三界法類分無染法爲滅道。總觀三界
四諦爲方便入無相觀。故九地惑總爲九品。
九無間九解脱斷。自有聖人別斷三界九地
惑者。別爲法類。玄述兩解。一云。此文據菩薩
金剛一無礙道頓斷三界修道所斷九品煩惱
爲論。一云。此據超越阿羅漢爲論。次云。復次
彼諸聖者乃至斷煩惱故者。無相作意即無
分別智。相應作意於修位中多人此觀。第三
明無學道。中言五神通等者。意取聖人者。五
通雖是有漏以從無漏後所得。其性清淨入
道諦攝。即同上説資糧道方便道類皆道諦
攝。外道五通不入此類。非道諦攝。自下第三
諸門料簡。於中六門。初明遍智永斷諦名廢
立。苦諦偏得遍知名者。以二種相應遍知故。
苦行*智苦是自相遍知。以無常行觀苦。是三
諦共相遍知。以空無我行知苦。即以一切法
行遍知於苦。故名共相。餘諦但有自相行知
無共相行。是故不得遍知名也。二明見四諦
時有二現觀。於相見道別相智生名智現觀。
即此別相智爲依止。證諸諦下惑滅無爲名斷
現觀。現觀因非斷因。現觀證斷名斷現觀。亦
可寄相見道説無相見道辨二現觀。以相見道
不能斷惑證煩惱滅。若就後證名得斷者義
亦無傷。三明五種支精進縁。一者聞他宣説
正法。二者與修行者同共止住。三者察勤怠
徳失徳。四者由文思擇故發正勤。五者知
前所證理。闇能證智劣知後所證理明知勝。
由知所證前後差別故精進熾然。四明二種
證斷。一於種子伏斷作證者。此文即説伏種
令不生惑名伏煩惱。不伏現行此通凡聖。二
於種子永斷作證者此唯聖人。離繋亦二。一
於煩惱品別離繋者。斷煩惱體品品別斷。二
於煩惱事相屬離繋者。由斷煩惱所縁事。煩
惱發業煩惱果報相屬之法并得離繋。以此
將證於大乘義九品惑斷別得無爲。五明未
見諦者諂誑過失。初明諂誑過失。初明諂曲
者十二過患。次明八行七事。七事是八行所
依止事。謂言説事。即是迷惑諂行所依上。
詰問事即是覆藏諂行顯示諂行所依止也。其
餘五事即於後五行如其次第。是所依止也。
六明未見諦者有九種麁語名麁語聲聞。教
誡教授者是識觀方便也。眞諦現觀者見道。
或復清淨者修道等也。言以不美言假合而
答者。以麁惡語假合事而答也。或不相應者
其所答事不與問不相應也。或不圓滿者答
事不盡也。言共共所尊重者是徳行具足人。
非共尊重者是餘僧也。上來七門總是第一
雜決擇竟。自下第二。以頌擧十三門復別決
擇。於中先擧頌列十三門。後以長行解釋即
爲十三段。第一解攝中初開七句。言毘奈耶
及別解脱者。汎説調伏身心滅惡生善之行
名毘奈耶。正辨戒本名別解脱。下次第解。八
軌則壞者大判五篇。初二篇名戒後三名軌
則。軌則者威儀也。通而言之戒及軌則通於
五篇也。十隨護他心者。隨順彼意而犯禁戒。
十一護他損惱者。爲護彼人自損惱故。故行
犯事。性罪遮罪者大判五篇。初篇爲性罪後
四爲遮罪。就中子細分別。於初篇中亦有遮
義。餘四篇中亦有性義。大義聲聞五篇起於
身口不在意業。尋教本末通制三業故云隨
應。言餘犯處於五犯聚如應知相者。謂三業
及戒壞見壞等配於五篇。隨應當知。委細分
別勘準律疏。解有犯中。二發起故者發起身
語。無有無學犯者於染汚罪故倶不犯。若於
不染汚罪雖不故犯亦有誤犯。明了論云。無
學人犯罪者以誤犯不染汚罪故。今此論據
故犯故説無學人無有犯罪。又舊攝論云。見
四諦者更不故犯小隨小罪者。約染汚罪故
説不犯。於不染汚罪中故誤倶犯。言小隨及
小者準明了論戒有三種。一小戒。謂僧伽胝
等。二隨小或者。是彼不具分罪。三非小戒。
謂四波羅夷。眞諦釋云。有罪非極重故名小。
五部宗云。方便於根本悉是不具分。并隨一
而轉故名隨小。夷罪極重故名非小。又論云。
復次小戒者諸戒中自性戒。隨小戒者諸戒
中所有制戒。非小戒者四重戒。眞諦又釋云。
不論方便及根本有殘罪中。若是性罪者悉
名爲小。若是制罪者皆名隨小。有殘性罪常
謹。是罪不名隨小。而非極重故名小。制罪
體性非由制。由後隨制成*熟故名隨。亦非
極重故名小。重如前解。問既有隨小何不立
有隨非小。答云。若依前解方便隨根戒故名
隨。但是隨其必小。自有小而非隨故立隨小
也。非小必根本重罪。若是隨必是小故無隨
非小。若依後解制罪隨教故名隨。非小故名
小。大罪中無有制戒。故無隨非小。無犯四者
如戒本説。無犯者最初未制戒。癡狂心亂痛
惱所纒是也。由五相出罪中。由自故者謂應
自靜息者。謂突吉羅責心即感。由他故者謂
見諦者有所違犯不染汚罪者。如善心拔佛
前草。須對一人懺。此中泰云。以無染心故不
須自責。玄云。聖人多慚愧故對他懺愧。由自
他者謂諸異生染不染罪者。如犯僧殘等便
在二十僧中出罪等名由他。若以不染心違犯
小罪責心以除。依轉故者謂轉捨苾芻依尼
依等者。二衆轉根各出不共罪。言或轉餘形。
等者。三藏云沙彌沙彌尼等餘人轉形也。泰
云。二根生名爲轉餘形。二根倶失名轉無形。
依捨故者謂命終已者。此同小論。命終還生。
惡業種子不増長。故名爲出罪。第二解制立。
中景云。一道理清淨者。諸佛制戒有深所以。
二果清淨者依戒修行得沙門果。三攝受清
淨者攝受行人。四外清淨者不招議謗。五内
清淨者調伏諸根。六具分清淨者性戒遮戒
皆悉具足。後四可解。復有差別下復有十種
清淨如文。泰云。有因縁如來制立學處。故有
因縁是初道理清淨。受五欲果時離過分欲
樂邊故是果清淨。離苦行邊故攝受清淨。具
身口業勝行。於外事中離惡故名外清淨。離
邪命故内命淨也。同内道法共住故具分離。
一切惡言無違諍故愛敬淨。伏煩惱纒故伏
對治修淨。永離繋故隨眠斷淨。任持正法故
令正法相續不斷淨也。第三解尸羅。中徳失
相翻各有十種。謂衆僧和合。展轉相教故離
毀所學。無間修故離不樂淨戒。無惡怨對故
離伴相違。志求菩提無損道分故離期願。三
有堅固精進護尸羅故離放逸。出離染心故離
増上慢。能制所治故離隨眠不淨。永不退轉
故離下劣意意。不與外道共故能出離三界。
於諸律中最爲上故邪禁不能及。第四解無
放逸。中初總擧十時徴列。後次第別解。五支
不放逸指如聲聞本地。言黒説大説者。謬言
我從諸天聖弟子及大徳等邊聞法故説名黒
説。若實從聖弟子等邊聞法而説者清淨故
名白説。白説故名大説。第五解障。中言若蘭
所得者。他所棄況執取養育人也。若有辨答
者被禁辨未了人也。第六解學。中言謂於學
處而制立故者。於五犯聚中立在初聚者是
重。謂雖同是波逸底迦等者。舊云波逸提亦
名波夜提此云墮。雖同率然故斷生命。性罪
所攝由事故重。第七解觀察。中言此中一向
雜染所犯謂諸性罪者此解初句。應當一向
教令不犯至令速悔除者。此解第二一向不
行。應是九十中犯性罪者。令速悔除令不復
行。又佛世尊至制立遮罪學處者。此解第三
因有犯人制立學處故。若有所餘至應爲顯
示對治之者。此解第四現彼過失生不生故。
若在餘方餘時餘人同犯此罪名生。示前佛
制遮罪學處而對除之名爲不生。若有不犯
至亦不應顯對治之法者。此解第五非一向現
行。第八解依止。中景云。七處中前三是能教
授人。後四修行縁。六處中初一法者。是佛大
師所説戒經依之修學。第二學者所修三慧。
第三教授教誡者。即前七中親教軌範授善
令修誡惡令斷。第四等時即九次第定。第
五供養即財法供養。財供養謂由一種可愛
樂法法供養謂由所餘者。勘聲聞地。泰云。法
供養者謂由所餘者。如餘品中明。衆多供養
事於中一種是財供養。所餘事是法供養也。
六善巧中根善巧攝法最狹。故不説也。玄云。
依止大師者謂如來。親教師者和上。軌範者
戒師也。別解脱經者謂戒也。及廣分別者律
本也。第九解攝受。中言屬已受者不可迴轉
持。作屬己想知是攝受。承受受者可迴轉持。
或以手或以鉢等承受取也。委寄受者淨施
受也。捨施受者受他布施物。或言受法供養
者行施法名捨施受。亦可自受得施福名捨
施受。爲他受者爲他請食。非處受故者。謂在
佛塔及行道處承受飮食。非量非法受者。過
分及不如法名非量非法處。不觀察人而委
寄者。受寄附不觀前人是賊非賊等。於不淨
物心繋著者。如或酒肉等繋心染著。一於鄙
惡田而捨施二非無希望而捨施者。此據能
捨施人。捨受施二縁不淨。或言他人無所少。
無希望想而施與。故二不淨也。一非宿交又
不告白及性不識故者。若爲他受彼人宿交。
又彼人不相告白及不識彼人。二有染心故
者。於爲他所受持能生自染心也。第十解受
用。中言如世尊言便利等器不應受用者。補
闕云。問若爾何者是陳棄藥耶。解云。或是病
人不能眼藥。或是病無所有殘藥。或他藥長
餘殘滓乳名陳棄藥。非是屎尿爲陳棄藥。今
解。便利等所染器名不任用。非謂大小便
等體是陳棄藥名爲不任用。言非攝屬者謂
或僧祇物等者。大衆財物名爲僧祇物。雖是
衆數若其被差即得法食。如施無厭爲彼根
本造與檀越。口別恒營。四十供種種微妙厚
重飮食。依僧次食。若四十人趣若不被差。名
非攝屬。設後被差不以鉢受名不墮鉢中。當
己前須敷淨荷葉。葉上散食或小碗盞。雖不
在鉢屬鉢。若不屬鉢遠取他分。如此盡名非
攝屬物。上來辨屬衆物。次辨屬別人物。他人
不與暫與亦不究竟。捨亦不損棄。又己身於
他非處委信而輒取用。或雖他與而過量而
受用之。言受得淨者謂飮食等。損壞淨者生
果等。委寄淨者請施主等。時法淨者七日藥
等。捨分別淨者於水中不作有蟲想而飮等

第六十九
下次第十一解甚深。於中先辨眞後辨僞。眞
中初開五門。二依門辨。初辨學制立。中復有
五句列名解釋。一學行自在不爲惑礙。二不
自在爲惑所礙。三現尸羅若懷性罪制不應
行。四現樂行遮罪障業制立學處。五觀自在
過失不行故無制立。不自在者有過現行制
立學處。二辨犯制立。文分有三。初約障辨犯
不犯。次約意樂辨犯不犯。後明由十處思求
所犯。初中先總標犯制立爲甚深。二別解釋。
於中初明障後翻顯無障。前中初解五障。後
明五障相生次第。言所知障者即是定障。由
犯故悔乃至心不得定。是所知障中一分。次
擧意樂毀壞具足顯犯無犯相。如文。下明於
十處思求所犯。一者由別解脱法故者。於一
卷戒本思求犯處。二於廣律五犯聚中思求
犯相。三由六種差別成重相故。等者如前卷
釋。四由無羞恥者除波羅闍已迦所餘有殘
相者。波羅闍已迦此云他勝。僧迦婆尸沙此
云衆餘。雖犯此戒猶有衆僧餘分。不同犯重
罪全無衆分。波逸底迦此云爲墮。尸叉迦羅
尼此名應學。今此文中除初四重十三已後
總名有殘相。雖犯此戒仍有僧衆餘殘之相。
五由初業者初犯四重。非初業者後犯。六由
逼惱出離者。如由病逼慳不受食食及立大
小便等。亦名無犯即名出離。七由障難出離
者有遇命難。七過人樹開許不犯。即名出離
等。此二出離下文當説。八由白於佛。九白
已集衆以佛制戒必在於衆。十由僧衆集已先
制後開。令得究竟無惱害故。三辨出離。中言
無染出離者。如有善心拔佛前草木大乘中
許。若自増善減惡此即無犯。即名出離。言小
隨者如前卷記釋。無計出離者。景云。曠野之
中蟲狼等難。持刀執杖自防聽許。泰云。險處
如法受用事不可得故。於教生敬於罪生畏。
更無餘計。故作此事而不犯。名無計出離也。
玄云。若無人可對受者自受用無犯。四辨止
息。中言爲遮防難存活者。如律中説儉開八
事。謂内宿。内煮。自煮。自手取食。受早起食。
從食處持餘。食米胡桃菓等。食水中可食物
諸如是等例。五辨羯磨中言十羯磨者。一受
具足戒時作羯磨。二結大小界。三長者景
云。如大臣小子或復王子。心願出家於佛法
中多有利益。然不能斷非時食等。大衆爲粥
長養其心。羯磨推聽和雜諸藥。作粥與之勿
令根現。泰云。布薩羯磨此翻爲長養。長養功
徳也。四同意者景云。如有初果於諸衣食無
愛惜。諸比丘等競往乞求遂致貧苦。爾時大
衆同意共斷而作羯磨。泰云。所爲作事羯磨
和僧使意同也。五趣向者景云。如尼欲向大
僧衆中受具。先於尼衆作法羯磨。方趣大僧
之處名趣向羯磨。泰云趣向安居處作羯磨
也。六恣擧者夏末自恣擧罪也。七治罰有罪
如七羯磨等。八攝受者大衆先調惡人令其
出衆。已經多時彼既調伏悔先所作。衆還羯
磨聽其依衆名爲攝受。上八隨事下二辨法。
言五種補特迦羅者。一良慧喩。依義判文。二
鸚鵡喩。依文判義。三炬燭喩人。謂少聞多解。
如一燈燭展轉傳燃等。四電光喩人。於前十
種羯磨。或時暫解或時不見。如彼電光。五書
畫喩人。案文行事。不増不減。上來辨眞。自下
辨僞。言不入契經者不順修多羅。不現於律
者不順毘尼。違背法性者違阿毘達磨也。第
十二解説。中言除十種事乃至當知此言非清
淨説者。若如下言十種事壞戒見等得向餘
異人説。然是清淨説除十事。外若有比丘於
異人處説餘比丘壞戒見等非清淨説。言十
事應向餘人説者。一欲害佛。二於法。三於僧。
以損三寶故乃至向王説。然是清淨説。四見
由彼壞戒見等者。故更令餘比丘破戒見等。
其惡衆漸壞増長或聞或疑。向他人説令惡
衆息。五見彼自顯示壞戒見軌命等不正法。
或聞或疑。六欲令彼出壞戒見等欲安置善
處。故向人説。七諸比丘等悉壞戒見等。爲護
他俗人故。更相&T057006;護衆惡日増。亦須向他人
説便息惡。八或有施主乃至造寺主等白僧
言。在此住諸比丘等若見壞戒見等者當告
我知。若諸僧衆同聞此言。亦須向施主等説。
亦是清淨説。九若有見他由此僧衆壞戒見
等因縁故。諸王等内懷嫌恨欲起無義利事。
或聞或疑。亦須向他人説。是清淨説。十僧衆
於壞戒見等汚他家行惡行。無有力能治罰
唯一因縁謂向他説者是清淨説。言汚他家行
惡行者。如律汚家擯謗違諫戒中説。言若因
嫉妬等者。除上十事因縁嫉妬等欲毀損故説
者。名不淨説。第十三解喩事。中言本生事者。
謂説前生菩薩行事爲喩。本事事者。謂説菩
薩前生身諸外相應事爲喩。影像事者。謂説
乳酪乃至醍醐等喩佛性。影像相似擧其勝
人故也。又以世間七種河中等者。謂涅槃經
中前生死河中七種衆生。後明涅槃河中亦
有七人。顯正法中七種人也。一常沒。二暫出
還沒。三世已即住。四出已遍觀四方。五遍
觀已行。六行已復住。七水陸倶行。廣釋如彼。
假合事者謂大王喩或良醫喩者。景云。如世
尊説第六王爲最。如説羅漢除煩惱病。如彼
良醫能除諸毒。泰云。或以大王或以良醫等
衆多事假合喩佛等。言復有現見世間譬喩
至少分相應等者。如説煩惱種子及無漏種
同依頼耶。猶如糞穢及眞金等同在一處。譬
喩事者謂廣長衆多譬喩等者。如説一譬無
量因縁。名長譬喩。如火宅喩等是也。上來決
擇此地有三段中前二段訖。自下第三廣以
六十四門雜決擇。初明所知法。於中初明由
五相立所知差別。後辨諸智差別。前中標列
五相次第解釋。言若世俗能知假立所知乃
至一分應修習者。問云何了知善惡有罪無
罪縁生等法名知假立耶。解云。此等諸法若
望瓶盆等應名實法。今望苦等諦理名爲勝
義。故説縁生罪福等名爲假立。一分不善等
應離善等一分應修。言又能了知至而起衆
行者。知世俗言説於世間法起名遊世間。隨
此名言以起衆行。言知他意樂界及隨眠者
隨轉理門。種在六識。意樂是欲。隨眠是種子。
由知他六識人心。故心上所有隨逐隨眠亦
名知也。亦可初地已上他心智。知頼耶心及
種子。言知依處有二一自利行二利他行者。
即於前五作業之智。前之三種於境無疑。名
依自利行依處。後之二智知所度生根業等
事。名依利他行依處。言世俗智通三性通漏
無漏唯是世間者。此當毘曇等智。等智通三
性唯有漏今通無漏者。據在無學離漏身起。
故名無漏。言此及所餘總名俗智者。謂此無
學身中及餘凡夫學人身中有漏三性智慧并
名俗智。當知餘法類等取四締智盡無生智。
唯於漏盡中生至唯出世間者。如理智故唯
無漏。若作如是分別者至俗智攝等者。即
後智以分別名世間。是未曾得是羅漢身
中生故亦名出世。他心智唯是世間等者。問
學人他心智既是有漏。云何能知無漏心耶。
解云。同是學人之類。以有漏他心智知他無
漏心。亦有何過。如他心智在色界能知色界
心。不同小論有漏他心智唯知他人有漏心
不知無漏。不知無色界心等。言盡無生智如
前應知者。若不分別是出世。若分別是世間
倶是無漏等是即漏盡通通世出世唯無漏
言空解脱門八智所攝等者。除世俗及他心
智。此空門智欲入眞如觀時。先觀諸法空及
無我義。當八智如觀。四諦空無我即義當
苦等四智觀。下欲界空義當法智觀。上二界
空義當此智。在無學身即是盡無生二智。是
知八智相應定數爲空解脱門。下辨智差別。
中文分有七。初擧解脱門及不共法無礙解
等。指前已説。一明諸通智。於中分三。初
明六通智之名義。次明具神通人。後通明
對辨。初中云何神境者問所轉變。云何神
境智者問能轉變。云何神境智作證者。問
修證得神境智之因縁。謂從一種變作多種
明所轉變。乃至梵世身自在轉者。明所運
轉。由神境智至是故説。此名爲神境者釋
神境名。此答初問。言若智乃至故説名神
境智者答第二問。簡生處得智等故名修果。
言即此智種子乃至名神境智作證者。答第
三作證。問神通種子一切衆生無始已來數
得神通皆有種子。由有性障事障不能起神
用。今時行者由離二障修習勢力。令舊種子
増長相續。爾時縁具得起通故。言即此種
子由生縁所攝受等。如是一切總攝爲一名
神通智作證通者謂神境智及作證總名爲
神境智證通。言謂諸他心由有貪等者。明他
心通境。謂有貪無貪等十對心。若具大威徳
等者明他心通體。言此智作證如前應知者。
謂此種子由生縁所攝受故相續増長等。言
若修果眼所攝清淨色以爲依止等者。天眼
通即以眼識相應慧爲體。然餘文説縁未來
等者。據餘意識相應眷屬通爲論。言盡無生
智名漏盡智。若依薩婆多有二義。一從所縁
境名六智性。二在身出體。是十智性通漏無
漏。今大乘唯世間盡世間盡無生智爲體也。
次明具神通者景云。若遇其時便能示現者
是神境通。或復安住者天耳聞聲。他心通知
他心行差別。但了所知自安而未能廣作引
他事業。言或行他利或於是中能善問記者
即後三通。宿命知他過去曾所經生。天眼見
諸衆生此死彼生。漏盡證彼無爲。如是三通
知他曾當等事稱機説法。故言能善問記。泰
云。或復安住者自爲遊戲。或行利他者爲利
故現也。下通明對辨路不論示現。言後三通
令遠斷常等者。宿命知他過去因縁。説示彼
人令離常見。天眼知他未來當受生死。示其
令離斷見。漏盡通者宣説中道。三明無諍願
智。文分有三。初明無諍次明願智。後明佛不
數入無諍定。初中有三。初明三種因縁修無
諍定。次釋無諍名。後明修無諍時事中將護。
初言倶分解脱利根羅漢住無諍者。毘曇但
言利根不動者得。不言倶脱今言倶脱。以要
得滅定方修無諍。於自所起下釋名也。如是
已下明修時將護。次明願智要先發願。已入
邊際定。修已方知。三乘願智各隨所知境界
通達。下明佛不數入無諍定。謂若應以興諍
而調伏者。即便諍論故不數數入。四明依定
引發諸智差別。如第四定爲依引發無諍願
智。當知如來不共法妙智亦爾者。依此文證
如來諸徳皆依第四定。復以此證四無礙
并通依四定。不同小論。五明唯依五地最初
入聖。以初近分定已前未有根本定故。彼諸
聖人依未至定入於見道。二禪未至定前已有
初根本定能發無漏故。上七地前方便不未
至不發無漏。六明世出世智三際差別。先總
標起然後正辨。正辨中二。初明世智後明出
世智。世智中初明二乘三際世智。後明菩薩
三際世智。前中先明初際所起世俗智。言爲
欲生起彼對治故。後起世間信所攝受無倒
者生得智也。以此爲依次起聞思等者五停
觀也。以此爲依次於順決擇方便道中至有
漏世俗智攝者總別念處。以此爲依次起見
道方便決擇慧等者煖等三善根。又即已下
次明中際世俗智。言昇見道時至亦名爲修
者簡染汚五見等故。言善世俗智即是由見
道無染熏習力故。令有漏三慧種令其増長
清淨也。出見道已生起此智證見所斷諸法
解脱者。出見道後生起此智而作是言。我已
永斷見斷煩惱。已永盡一切惡趣。名證見斷
諸法解脱。又隨所欲應可爲他所記別者當
爲建立等者。又由此智爲他立教。又由此智
能觀察淨非淨法爲他記別。又能於諸聖諦
現觀爲他立教。言復於此上乃至以世間道
能離彼欲等者。補闕云。此文即説聖人同彼
異生。以六行世智伏無所有處已還修斷煩
惱。泰云。準此文。似初果人亦能以世俗道離
欲。然有初果生上地。之過及起滅定之過。故
未可爲定。更須勘餘經論也。別有轉法輪經。
初果亦生上也。有師釋云。此文總解世俗智
能伏煩惱得定。爾時得初果。是故説言復於
此上隨其所應。不應説言初果伏惑得入定
也。郭云。預流之人伏斷修惑得初靜慮。乃至
亦伏無所有惑得非想定。中際後際如文可
知。下明菩薩三際世智。言又諸菩薩於諸地
中起二種行等者。補闕云。後智觀機設教等
名有戲論想差別行。無分別智名離戲論想
現行行。言似出世間善修此故得後所得世
俗智攝等者。釋前有戲論想。即後得智名世
俗智。若據此門即十地佛地皆有世俗智。故
上云諸佛十力是世俗智攝。帶戲論故。又解。
順世俗智有二。一體是有漏縁於世俗。二性
是無漏世俗説名世俗智。今約三際辨世俗
智者。據彼有漏世俗説故。不言如來爲後得
智有漏世俗智也。玄云。此中到究竟地但取
第十地。次明出世三際故。言若法品見道對
欲見所斷惑等者。此乃就假而説非實斷
道。要無想修眞如觀時方能斷惑。問一切類
智現前皆了色無色界耶等者。補闕云。此問
類智乃至衆多。謂方便道乃至勝進。未知見
道已前觀上界智通名類智。亦能分明了別
色無色界耶。答意相見道中所有類智。曾善
聞思故能了別。餘即不能。亦可見道已前所
有類智。初觀不能。若久聞思即能了別。泰云。
若於色界當得曾思當起修慧善取相者。類
智諦觀總了知已後別知。若不爾者但了總
觀不能了知也。玄云。問意但縁衆生爲當縁
衆生世間及器世等耶。答中有二義可知。言
所餘諸智至二品所攝者。補闕云。謂四諦智
通於法比體是毘鉢舍那即定慧。以寂靜故
名奢摩他。玄云。八忍有求故名爲在毘鉢舍
那品。八智息*求故名爲在奢摩他品。此八忍
八智所攝諸智。以法類二品所攝言。又於見
道至次第現前者。見道種子從本有之未遇
勝縁不能増長。今無相見道初念現前。遍能
熏發諸見道種頓得増長名爲得。此後漸漸
次第現前。言爲於諸諦以有相想善取相故
者釋有戲論。爲如先時所見知修妙智故者
釋離戲論。爲以世間諸善厭行令心厭故者
重釋戲論。爲受種種妙法樂重釋離戲論行
出世之智。七明得通差別。言如曼馱多王等
者曼此云我。馱多此云育。或云持或。云養。是
頂生王也。其父本在膞上生。其膞生王頂上
有一胞。後時在臀。胞開有一童。非常端正。膞
生王抱内宮。王有一百夫人。王云誰能持養
此兒。皆胡跪云我能持養育。王乃附第一夫
人持養。故有此名。此方云頂生者是從生立
名。非本正名也。如作幻惑厭祷起屍等者三
藏云。西方有人其以呪力或以幻力。令彼死
屍往其他方語言問答。還本處名令起屍。若
但令起坐報答於人不能行往他。名半起屍。
泰云。又釋。但能吐舌名半起屍。如傳説西方
呪法。若呪死屍吐舌。得其舌者能得雨劍。
得此劍者身昇虚空得往諸仙處。其屍作上
全也。今更引新根本薩婆多部律釋之。如前
第五十九卷記。第二明所識法。中初開五門
次依門釋。解第五門中初辨障治。次辨諸心
相差別後總結。解生差別中。言若先未起靜
慮無色初欲生時要從欲善無間初定善心得
生者。準小論説唯從欲界捨倶思慧生色界
心。今大乘中未見成文。以義言之喜捨倶心
并得生定心。亦可準從捨倶心生於定心。以
喜麁動妨於定故。準本地分文後解爲勝。又
欲善心無間生未至定心。後入根本以同一
繋。故云初定心。言又從欲界無記心無間色
界善心生至非自性故者。此變化心是禪果。
故與禪同地非欲界繋。今言欲界身縁欲界
身縁欲界變化四塵影像之識名爲欲界。所
以者何。如色界化心。作於欲界化事之時。縁
化欲界塵不差。但縁自心相分四塵。是欲界
四塵影像。似欲界四塵名縁欲界。即説化心
從彼所縁名欲界繋非自性也。不同小論四
禪欲界化心即是欲界攝也。言又欲界沒生
上地時欲界善心無記心無間上地染汚心生
等者。從欲界沒將生上地臨命終時。欲界善
心無記心無間隨所生處。上地染汚心將命
終起潤上地生。從上地染汚心沒。還起欲界
報無記心命終也。其所起上地心決定於自
地所行方生起也。不同小論三性心命終。言
又從上地沒生下地時從一切上地善染無記
心無間唯有下地染心生等者。若依隨轉理
門。從上地沒生下地時。身在上地不起下地
染汚心。今依眞實理門。故身在上地。臨命終
時起下地染汚心潤生。其染汚心決定於自
地所生境生差別也
瑜伽論記卷第十八之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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