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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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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色疎。色界大種補在身内。如水入沙。處所
不異以性類別。故非同處不相離也。彼是相
離不相離義。然相離不相離多就同地始終
同聚報長養色。此上界繋色住欲界身中故。
非是相離不不相離義。測云。欲色界色同在
一身。不相妨礙。名爲相雜
瑜伽論記卷第十四之下終


瑜伽論記卷第十五之上論本第
五十五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五十五
上來約名色二義明蘊善巧中。初以十義分
別色義已今竟。此即初解四蘊名。先結前
生後。乃至隨所應建立相。二解釋。於中初以
十門別解四蘊之名 後就三性四蘊皆作九
門解釋。前中。初解本地分第二卷中立一心
相。此中別引二經非本地分文。如世尊言等
是第一經。又如是言等第二經。下釋經文。景
云。如是類乃至發一心者。轉起義。於現起心
相續所攝名發一心。解初引經但發一心。及
解後經由一淨心言。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
發一語及發身業者。此解初經及一言説何
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基云。此中據縁
擧境隨多少刹那量名爲一心。非唯一刹那
心名一心。第二明分別意與無分別五識同
縁現境。有三因縁釋因縁。一極明了。由彼意
識與五識同得現境故意識於境得各明了。
二於彼作意故。根本作意欲取現境故。五識
倶生意識同縁彼色。三由二依資養故。謂彼
意識一依意根即是末那。二依眼根亦有資
養。由彼眼識依眼了色故。令彼意識取境分
明。是故眼根於彼意識亦有資養。故言二依
資養。基云。如集量理門論云。五識唯現量。同
時意識亦爾。今此中五識顯明了現量。不名
有分別。不與尋伺等相應故。第六雖與五同
縁現量名爲分別。以與尋伺相應故。名同縁
現在。可得明了。若彼五識後意識即不明了。
縁過去故。如縁百千劫事即不明了。如第五
十一卷中破。今此第一因既云極明了故。如
縁現在故得有明了。非五識有縁過去故復
得明了。第二因與五同時既於五境作意。故
知亦縁現在。第三因二依資養者。眼識有四
依根。意識有五依根。四與眼同第五加自。此
謂意識依自根及眼根二依資養方能縁現
在。若唯依一自依。則縁境不明了。此據散非
定境内。此依眼爲門取境名資養。非同眼識
依根名資養。又如眼等善惡識起必由意引
方得。由意資眼識故得有善惡。方知意眼同
縁。第三明煩惱相應。心王自性清淨。但由相
應故隨眠逐故深。景云。小乘論中毘婆
婆提分別部能取大乘中此義爲宗。故彼説
言心性本淨。客塵障故。説爲不淨。後離障時。
還得清淨言。問謂地纒於心二種染汚因中
當言何等答當言相應者。本隨二惑但是現
起皆名爲纒。此中何等説各隨眠乃至不安
穩性者。此文即説或説惑種名爲麁重不安
穩性。以彼惑種能令身心無所堪能故。瑜伽
第十一云。世間靜慮但能斷捨彼品麁重不
拔種子。彼文即説惑種勢力在身心中無所
堪能名爲麁重。又持諸行乃至現觀爲苦者。
由隨眠麁重持有漏行不得自在令行不安彼
行成苦故云也。下明觀苦如毒熱癰等者。
尋伺地説如毒熱癰以熱灰塗更加其苦名苦
苦觀。如毒熱癰以冷藥塗少生微樂名壞苦
觀。如毒熱癰自性是行苦觀。基云。此中説
心生時自性清淨者。此據非自性染名清淨。
非無漏故清淨。如勝鬘經中同。第四三染
惱。初謂不善業。二謂憂苦準下界故。苦據
果者唯苦無憂諸地是第三。故通三界。第
五明縛。景云。煩惱種子隨逐繋縛。名心煩
惱縛。樂營衣鉢種種事業妨修聖道。名爲業
縛。又於三處乃至謂出離心者。樂著生死障
厭離心求於解脱。即障解脱分善。於得出離
喜樂者。煖等善根在於定起。喜樂相應。能得
聖道出離方便。欲界惡業能障彼善三種。於
得聖道者。正障所得聖道之體。又順異熟
業亦名業纒者。謂惡趣業。欝單越業。無想天
業等。又邪願業等者。願作龍金翅鳥等。又諸
外道求生天業等。別開爲六總合爲四者。一
樂著事業。二於三處爲障礙業。三順異熟業。
四邪願業。此即爲四。於第二中開三。名別開
有六。泰云。一出家心名心出離心。二於出
家生喜心樂。三於得聖道。前二即是聖道方
便。故於聖道不立於得聖道喜心樂也。基云。
出離及喜樂此是出家。若出家法即是見道
加行。第六明遍行別境。初問答標列第二辨
相。第三明作業。後辨境四。辨相中云施設
所縁者。施設名言。假合而取者。取假像貌。言
説隨眠相者。謂不能了名言等想。但有言説
種子隨逐資熏。令其隨分亦起分別想。
隨領納者。隨與何境相遇即便領納。次明作
業。測云。前辨自相。此中對果辨業。作意等
名因。心是果故。基云。此中觸爲何業。謂受想
思所依爲業。如餘處對法等唯是受依何不
言想思等。此彼別者。此據通論皆依於觸。觸
次作意後生故。若據相隨轉即惟受。受爲何
業愛生所依爲業者。謂境界等愛皆由受後
方生。下明別境五。由四境事生謂所愛等。
謂欲依。決定謂勝解依。串習謂念依觀察爲
二依。如論。第七明率爾尋求決定三心。前
後同類。此中問意。謂諸心所是不相應之餘
也。此法爲率爾心起。乃至決定心時
起。答云。隨心即起。此中何故準言前三心
不言第四五。一一思準亦在問中。又前心性
定唯無記。遍行別境不定。四通三性或有得
倶起餘善煩惱等。若起善惡心必與此法倶。
此義決定。其遍行等不唯一性決定故。此中
唯問此故。故唯問前三心不得後二。第八問
如經言乃至今其差別。此擧經也。何故彼法
異相成即説和合無差別耶。問意。諸心
心法性相各別。云何而説不可分折和合無
別。答。衆多和合相扶方起。於境受用領解方
滿。闕一不了。名無差別。第九心法四種異名。
何故名相應答由事等故等者。基云。事等謂
體也。體皆一故。無第二受等。處等者。謂同
一於境處轉故。又依縁處等故。時等者。同一
刹那故。所作等者。同於一境行所作業故。如
縁青爲青也。又善惡無記所作等。景云。何故
不辨行相等耶。解云。大乘中辨行相不得言
等。所以者何。行是見分。相是相分。謂心心所
取前境時見分行解種種不同。依此見分所
變相分衆多差別。故不得言行相應等。泰云。
或者處説。分處爲二。業互體等。以四義等解
相應義。此是開合不同之也。解有行中。且
如眼識心及心所同取一本質境。各於一所
縁起多行解。各變相分當自心起。名無量種
行相而轉。有所依中。景云。如一眼識託三根
生。一是眼根。二是次第成滅意根。三遠從末
那爲染汚根。餘識亦爾。故言由一種類説衆
所依名有所依。問曰。若爾一切有爲色等諸
法皆有依託方始生起。是則色法亦有所依
何直□耶。今爲通。雖有爲無法法依者
然此中所説依義者。此中説根以爲所依。諸
餘色法不依根生不名有依。基云。謂心所等
同一識種類託所依。如眼識依眼根。倶時心
所亦爾。餘準可知。外人爲伏難云。諸有爲法
誰無有依。何故心法等獨得名耶。故通云。雖
有爲法無無依者。然非此中所結依義。彼自
分因皆非恒依故。又相應共有法非恒依故。
唯恒爲依者爲此依量中故。眼等是識等所
有名有依非餘法。或言所依者。即六識類託
衆所依根。能依之識得名所有依。故言恒依。
此解爲勝。第十明有五種互相對法。初苦樂
相對。二以苦樂對捨。三不苦樂對彼無明。四
明對無明。五明對涅槃。言答由與諸受一切
煩惱皆爲助伴互相對故者。景云。捨受通與
一切諸受煩惱相應。無明亦爾通與一切煩
惱相應。義齊所以相對。基云。謂與諸受爲助
伴是捨受。一切煩惱爲助伴是無明。受於受
爲助伴。煩惱於煩惱爲助伴。故云互相對。又
受與無明皆能爲受煩惱與助伴。故二相對
説。以此文證第四禪中捨受&T029708;正知支不立
爲支也。上來十門雜決擇彼四蘊名竟。自下
第二總以三性攝四無色以之爲章。歴於九
門分別解釋。於中初束四蘊以爲三性。謂一
切無差別者。四蘊皆通三性。無有差別有通
不通者。次擧一頌列出九門。一依處。二自性。
三相應。四世俗等。五軟等。六事。七差別。八
得失。九能治所治。下歴九門分別三性。即有
三段。初歴九門分別善蘊。初明依處有其六
時。下解第三相應門中自辨。第二明自性。於
大乘中十一並爲自性善。不同婆沙唯以慚
愧及三善根爲自性善也。第三相應中。依六
十九云。十一善中唯除輕安。餘之十種一切
善心皆有。若依初帙第三卷云。幾唯依善非
一切處心生然一切地非一切時耶。答。信等。
不害爲後邊。又五十三云。但有慚必有愧。自
有愧等必有慚。雖有諸説不同。今依六十九
爲定。若在定必與十一倶起。若在不定地起
善心時必與十數倶起除輕安。今云六時有
無者據勢用増強者説。五十三云有愧未必
有慚者亦據勢用。以慚自羞愧則羞他。但有
罪自羞理必羞他。自有羞他未必自羞。若不
據勢用就體論有無者。彼亦應許但有無慚
必有無愧。自有無不必有無慚。第四假實
中。若依對法第一卷云。無癰者。所謂生得
聞思修慧決擇爲體。惡以不許爲業。此文
似説無癡是假。以就別境中慧出無癡體。三
藏云。擧相應慧顯無癡體。以二十二根不攝
無癡善根。故知別有文出。文説三法是假。第
五三品分別。不定地善根爲下。世間定善爲
中。無漏爲上。就無漏善中初斷上惑名下。次
斷中惑名中。後下惑名上。今時合説。故言下
品者諸不定地所有善根或在定地無漏善根
斷上煩惱。言中品者。世間定善及彼無漏能
斷中煩惱。上品出世善根斷不煩惱。又諸善
法或由加行力等者。景云。近於此生勤修加
行成上品名加行力。或曾多生數串習故成
上品名串習力。無始性成名自性力。於三寶
等勝田施士用力發生上善名田士用力。依
彼離欲清淨身起故成上品名清淨力。基云。
上二界所有善心。又有學無學取有無漏善
心。第六善根生時依八種事。初三是福。謂施
戒修。修是四無量。次三是智。即聞思修。言餘
修者。除四無量外所有餘修。即是解脱分決
擇分善。第七簡擇。即入見修無學。簡擇諦理
安立非安立等。八攝有情。則利他行。當知
此中隨其所應依所説事者。結前善根依八
事攝。或於現法已下。明其勝利。若彼行者或
於現法或於後法隨爲一種貪瞋惡見於心成
染。由依八事修施戒等諸對治故令與染法
不復相應。第七明善差別。或有一種乃至十
種如本地分説者。一善總由無罪義故簡不
善等名善。二謂生得加行等。三謂自性相應
等起。乃至第十五有五種十善増數門。如本
地第三。又諸善法或有對治雜染故等者。以
六義辨善也。景云。對治雜染。是斷對治善。雜
染靜息者。伏惑對治。攝受果者。凡夫學人有
漏善。相續淨者。無學身中所起善法。供養靈
廟者。通凡及聖唯修福分善。攝有情者。利他
善。基云。對治者。謂無間道。靜息者。謂解脱
道。或前無漏後有漏道。相續淨者。謂律儀戒
善。第八明善無失有徳中。其四對。一離惡集
善。二捨苦得樂。三厭有爲樂彼無爲。四明現
益後益。初對對中雜惡即離二惡。令離纒及
隨眠者。即是已生惡法方便令斷。令於所縁
無倒者。是即未生惡法方便令不生。集善者。
即生二善。令善根不退者。即是已生善法能
守不失。令等流行相而轉續者。即是未生善
法方便令生。第二對中有六句。明離苦因苦
果。謂不爲自害等一句。明得樂果。謂能令受
彼所生喜樂是。第三對中。能盡生等是壓有
爲。八苦中生苦爲上首善能盡生爲上首所
有八苦。又能増長下。明樂無爲。第四對中。現
益有三。一財不退。二處衆勇猛名稱普聞。三
臨終無悔。後益有三。一生善趣。二善無退失。
三速證涅槃。第九對治有十五種。厭患治者。
觀苦集爲厭懷所。是加行道。斷對治者。無間
對治者。證彼無爲謂解脱道。遠分者。從解
脱道爲首。此後所起諸道望前所斷煩惱遠
有遮防。令畢竟不生。名遠分治也。此四對治
攝道圍盡。下三復次。但是義別故來。更無
別體。言所欲執纒對治者。觀五世欲境爲不
淨。爲不淨。總伏貪。非所欲*執纒對治者。觀
彼怨家如親友。總伏瞋。又如下文欲是人天。
非所欲是三惡。隨眠對治者。斷彼三家隨眠。
是眞如觀。輭中上品煩惱對治者。此明攝治
亦盡。散亂治者。斂心在定揀悔治者。訶諫有
情令息煩惱。羸劣治者。景云。自策進修能除
羸劣。基云。令惡羸劣名劣對治。制伏治者。
多貪衆生不淨觀等。上四是斷道加行。下明
無間正斷。謂離繋治。總四復次辨諸對治有
十五種。上來九門明善。自下明染。初總開二
章示説前後。後解二章各有九門。本惑依處中
先約所縁境明。惑依處有其六種。後屬當依
處。前中一是貪所縁順境。二是瞋所縁。三是
無明所縁。四是慢所縁。慢有七種。一直名慢。
縁下境起。二名過慢。縁等境生。三過過慢。
四不如慢。同縁上境起。各別五取蘊者。我慢
所縁。得未得顛倒者。邪慢。功徳顛倒者。増上
慢。道理七中初慢。於下謂勝。於勝謂等。*過
過慢不如慢。唯縁上境。此中。且依一相擧七
慢境。五是見境。六是疑境。此六煩惱。如餘論
文即非此次第。相應中無明與一切相應疑
都無等者。基師等云。如對法第六瞋不與貪
慢見相應。不言瞋不與疑。又解瞋已云。如瞋
疑亦爾。故知彼文瞋與疑相應。此中非一切
者。此據多分。彼據久疑不已生瞋。瞋與疑相
應。此論約初時。彼論據後時。此論據麁相所
以不相應。彼論據細相所以得相應。彼論據
眞實理門。此中貪瞋相返不相應。貪許慢見
相應。彼論同之。此論瞋與慢見相應。對法不
許。謂瞋不與慢見相應。此論據眞實理門。彼
論隨順理門。又彼據増恚相増語故。彼論云
若於此事起増恚即不於此生高擧及能推
求。故不得相應。然此論據細實理行相。若慢
彼時推求彼時容憎恚。故得相應。然此據大
乘。理得無違。又解。此文就彼會云。如貪瞋亦
爾謂瞋不與慢見等相應等言亦爾。不亦其
貪與慢見相應倶亦瞋不與貪相應。如貪不
與瞋相應。此論云。如染愛増亦爾者。不以
瞋。亦貪得與慢相應。如貪不與瞋相應。亦瞋
不與貪相應。如彼論問即瞋不與慢見相應
也。然前解爲勝。餘文同此。如下五十八云。五
見互不相應。自性不相應故。貪恚慢疑更相
違故。互不相應并出所以。彼據行相麁隨轉
理門亦不相應違。三品中安足處煩惱謂根
熟者性多上品者。景云。二十已上者力安是
諸根成熟。爾時多起上品煩惱。泰基同云。年
十五以去根熟。若起煩惱性多上品。非處加
行煩惱者。謂非可起煩惱處。是不可起加行
處而起煩惱也。即於三寶所所起諸煩惱。有
業煩惱謂發業者。對法云。欲界修惑能發惡
行者。亦是不善。餘是無記。即順此中發業煩
惱是其上品。事門中即爲六句貪。泰云。言
貪者。未得境是無故。貪心自現境相而貪。不
同過現有本性相境而貪。故名貪貪。蓋貪者。
於前已所受用過去境生戀著。已受用境重
故蓋覆義故名蓋貪。現境少時未來未起。不
同過去不名蓋貪。有無有受。即當斷二見貪
也。瞋中。景云。一切欲界有情起瞋皆依十事。
前六及第十於有情事起瞋。第七不可意境
於非情事起瞋。於八九二事隨情非情上起
瞋。以或於他身或於他行勝資具事嫉妬起
瞋。宿習亦爾於情非情宿習起瞋。言依前六
事立九能惱事等者。初三是總。次三約世分
別爲九。初聞他説有人前於昨日罵我己身
及我親友讃我怨家。今日聞之。名縁過去己
身怨家親所讃毀事而生三瞋。文略但云過
去怨家親。亦可己身親中所攝未來現在。各
三準知。下攝十爲三。直瞋他見非有情。又非
本情處起。故不名境界瞋但名見瞋。基云。下
四種中除嫉妬。餘若先不忍有情而於境界起
瞋名有情瞋。由先不忍故亦名宿習瞋及名見
瞋。其嫉妬所以不論者。以縁境界生。謂先要
縁或名同利養乃至種族等事境生。瞋故。非
此中論。又前六丸惱害總名有情。除此以外。
縁山河大地起瞋名第七境界瞋。縁第八嫉
妬事生即名聞等亦有情瞋攝。此中串習
見故亦是見瞋。不然第八宿習通餘九。此十
中有三位。七是有情瞋。一是境界瞋。一是見
瞋。宿習通三種。測云。一攝前六及第八瞋。二
攝第七瞋。三攝第十瞋也。無明中。依於七事
起七無知或復十九。其七初門起三無知。謂
三世無知。第二事亦三。謂内六處我。外處我
所。及倶計多我。於第三事亦三。謂於業報二
及倶三種無知。景云。於所作業起作者見。於
彼異熟起受者見。於業異熟雙起作者受者
見。如是三見相名無明。復爲三無因惡因見
者。立我爲作者名爲惡因。謗無正因名爲無
因。此但重説上事不更説有別無知事。基云。
由倶故起無因惡因無智。此與第九本地別。
於第四事有三。謂三寶。於第五事有四。謂四
諦。於第六事有二。景云。謂於因及因所生行
不了無知事爲二。基云。謂迷離染因故計作
者受者士夫等。迷果故諸行爲受者等。清淨
之想而起邪行。第七有一。景云。所得世間善
根謂得聖道。起増上慢。基云。謂六觸處如實
通達。増上慢文。故有十九也。如文但有七
無知境界等故。勘第九卷本地具有七無知十
九無知相攝等。慢依六事生。如前依處門中
已釋。見依二事。初増益事有四。除邪見次第
記之。謂身邊見戒取二。常無常性謂増益
者。景云。應言無常計常増益。此文倒也。亦
可無常是斷。増其斷性亦名増益。三四増益
者。景云。此執戒禁爲因得生梵天名増上生
方便。是戒禁取計諸染見以爲涅槃。解脱之
因。是其見取。若不執戒見直計梵天爲衆生
因。乃至執餘有漏法是道爲涅槃因最爲勝
等。并是邪見。基云。大乘中計身語惡戒如計
猪鷄等戒。非勝見計勝見生故名見取。不同
小論。捐減事有四中。無施與等名謗因者。如
對法此中有五。謂施與愛樂詞祀妙行惡行。
謗果中同。謗作用中。對法云謂無此世間。無
彼世間。無母無父。無化生有情。名謗作用。此
中三結文。一謂謗異世往來作用。即此彼世
間。二謂任持種子作用。即父母。三謗相續作
用。即此中化生有情。故此論解士夫用有四
中云。一往來。謂無此彼世間。二持胎藏用
謂言無母。三謗下種用。謗言無父。四謗後
有業。謂無中有化生有情從後有業。此論開
父母爲二。彼爲一也。依此廣略八事二事生
五見者。略爲増減二。廣則爲八。謂増減各四
生於五見。又依六十二事生二見。有於六十
二中四邊常四一分常。有相十六。無相倶非
各有八。合四十見。用邊執見中常見爲體。七
斷滅見。用邊見中斷見爲體。餘有十五。用邪
見爲性故也。疑依六事生。一聞不正法前後
相違疑所説理是正非正。二見師邪行疑彼
所行是道。三見所信受意見差別者。所信受
外道從衆意見不聞。疑彼所趣非眞究竟。四
性自愚魯。因此生疑。五甚深法性未了生疑。
六於廣大法教智退故疑。差別門中。景云。盛
年起惑名散位。亦可欲界諸纒名散亂位。犯
戒煩惱。名諫悔位煩惱。至老病時所起煩惱。
名羸劣位煩惱。定地煩惱。名制伏位。亦可伏
已退起煩惱。離下地惑起上地惑。名離繋位
煩惱。泰云。第十一是未發心受戒位。第十二
是已發心受戒。所有犯戒爲他談擧而自追
悔。於此位中所有惑。第十三修不淨觀等伏
惑羸劣。羸劣之惑時時現起。第十四已得世
間六行等起制伏修惑。然有見惑。第十五已
得見道離繋對治。然有修惑現起。基云。此即
如前善中十五種次第配之。皆得一増上義
立。名非剋體。如内門名厭患。見道名持。修道
名遠分。次明隨惑依處有九。一展轉共住者。
共住多生忿恨。二展轉相擧。擧自罪故而生
覆惱。三因利養者。而起嫉妬。四依邪命。而生
誑諂。五依不敬尊師。生於憍逸。六因不忍。生
害。七毀増上戒。起無慚愧。八毀増上心。九毀
増上慧。故生餘十二。問。敬以漸爲體。不敬
以無慚爲體。今如何説不敬尊師而生憍耶。
備云。汎論論出體略有二義。一兩法正翻以
出體者。敬以慚爲體不敬以無慚爲體。二能
治所治相翻以出體者。不敬尊師即名憍。故
無相違。自性門中。初辨自性。後屬依處。相
應中。景云。此中説無慚愧與一切不善相應。
而五十三卷明不律儀體但云不善思願不信
懈怠妄念散亂惡慧爲不善根不説無慚愧。此
即無慚愧未必與一切不善相應。亦可彼處
以無慚愧於不善法中定有易解不説。又此
中略不論尋伺與三性相應。測云。尋伺二法。
一向是毀。略而不説。泰云。惛沈掉擧。沈擧不
同。故不相應。餘隨煩惱擧時與掉相應。沈時
與惛相應。妄念散亂不正知是癡分。汝説與
一切染心相應。基云。此中説不信等六與一
切染汚心相應。對法第六云惛沈掉擧不信
懈怠放逸五於一切染汚品中恒共相應。如
此論下五十八文依今此下文更加惛沈掉擧
欲勝解爲十與一切染倶起。何以此三文
相違者。且一釋云。此五十五文與對法第六
及下十種不同者。今此文據信等五根及善
中翻來者即説相應。所以不信等五及放逸
訓染品倶。其沈掉二法雖恒通有障定
惑生麁細相違法。沈下掉高故。非善中翻來
故。故此處有六。三同對法三不同之。無彼
掉。其下文中邪欲勝解據別境中一分
故。所以此處不論。此所二十隨惑無欲解
故。若爾。何故言妄念散亂惡慧三法與諸心
倶。此別境故。答曰。此通別境分。亦是癡根本
分。故下文云妄念散亂惡慧是癡分故。所以
亦説相應。若爾。即下文覆誑諂眠惡作是癡
分故。何故不説相應。義曰。分別境生故。此要
別縁行境生。故不説倶起。欲解亦爾有二分
但。此下不論故。所以令無欲解。此中
唯六意對法五者。不信等三同此論釋。然沈
掉二法麁細相相違此論不説。對法得定慧
倶起所障同時故其細能障亦體同時生。所
以説共沈掉。然彼妄念散亂惡慧三法。彼論
是別境分故。所以彼論不説。文無邪欲邪勝
解故唯立二十隨惑。所以無欲解二法唯二
十者。如前已會。此上一釋若染心倶。如後文
十法爲定。由前義故所以諸論或六或五。又
解。下文雖云與十法倶未必即一切倶。如何
等。欲縁希求未來念縁串習過去。如何二法
可得并生。沈相睧下掉相擧高。下高二法相
違。相違如何并生。欲解沈掉四法既不得齊
生。故此據云唯六爲勝。要必并生故。雜集
亦爾未必并生。所障定*惑同時沈掉倶時
起。翻善法既并不信等三法説倶。所障所翻
倶故説五法。其實未必并生。此六文爲定。餘
十五者各據別義。此會爲勝。睡眠惡作與三
性相應者。此通三性故。是癡分者纒中説故
唯不善位。是説癡分。餘不相應者。如前忿
恨縁共住事生言。豈不相應耶。義曰。事境
同然過現別起。乃至餘一切如所應。此等如
五十八處起隨煩惱等。此文大別。勘之。假
實中。景云。沈論假實。説有二塗。一者據是根
本煩惱分説爲假。然各有體別從種生從種
生已即別熏種。何以得知。以説隨煩惱中
得有獨頭起相應起故。又説無慚無愧與一
切不善心相應不信等六與一切染汚心相應
故。二説隨惑假者無有別體即就本惑起時
義説隨惑。如彼輕瞋起時義説忿恨惱嫉害
等。又貪起時義説慳惜掉擧。隨義強者説作
獨頭。弱者説作相應。若依此義隨惑起時即
是本惑自熏成。雖有二釋。前釋爲好。以前後
説貪不與瞋倶。掉是貪分。若分別耽貪義説。
云何説掉與瞋倶。掉是貪分別無別得與瞋
倶。以即就貪義説掉故。無慚無愧不信懈怠
是實物有者。此四據翻善中四數。故噵是
實。若爾。害翻不害。云何名假。答。不害是假。
今翻爲害豈得是實。又掉是貪分。云何得與
一切煩惱相應。解云。即就貪體有躁動不止
義説爲掉。即是義與體相應。若爾。瞋躁動
義説爲掉。義與相應亦是順合。解云。此理實
有。然此貪欲掉動相強。偏説掉擧是其貪分。
尋伺二種至倶是假有者。據説云。若思爲尋
伺體今云加行分等者。即是意思起語業爲
前加行及慧分故。倶是假有。泰云。無慚等四
法是實有者。如對法忿等皆是假有。何以相
違者。一釋云。彼總據言故云忿等皆假。此據
實論。故此四法實也。又假有多端。或無體名
體名假如忿等。成有體別從種子生要相
依貪瞋等法起名假如此無慚等。彼論據相
依而起故在假門。此論據別有種義故。此應
難。謂無慚愧二。一切不善心有福可爾。
等亦翻善中來如何不信懈怠是實。豈以翻
善中來是實耶。其別境等中來者何以非實。
義曰。如此。其別境等法通三性。此中雖有染
汚不善等隨煩惱。仍是別境等中不善性。其
此善中信隨中耶信。善中精進懈怠隨
惑。是何者一分。故知翻善來者皆是實有。若
爾。放逸如何通。義曰。根本善中不放逸尚假。
何況不善中放逸。此後五門類説。文中不論。
自下第三以九門分別無記四蘊。依處有四
等者。景云。業所引生者。是異熟生依能引業。
生已若行住者。是威儀路。四威儀中略擧行
住。亦可出伽藍外乞求衣食有四威儀總名
爲行。還來本處有四威儀總名爲住。若養命
者。是工巧處。若三摩地者。從定起於化。基
云。有異熟生心通三性。非此中收。但是初門
異熟無記中收。自性中。景云。謂熟生蘊者。此
據酬業所起名別異熟生。若通名異熟。則通
三性五蘊以皆從頼耶異熟法生故。若中庸
加行所攝威儀工巧得是無記。若極修習即
是善。若以惡心起是不善。爲嬉戲加行所攝
變化是無記。其爲利他起變化是善。基云。據
實義四皆通三性。今據總報爲論。故云異熟
生蘊。下三種有相簡異故。云若中庸等言簡
之。相應中。景云。加行威儀中織絡微薄工
巧之事。是則一身業中名威儀。亦名工巧。一
刹那心。亦義具二種。基云。如下假實云諸無
記心於異熟生心上假施設有。何故此三無
記不説與異熟心相應耶。此中六義。若威儀
工巧一心發二境。若異熟等心施設三無記。
則不如是。故不違也。假實中。三藏云。四種
無記。若約待名言故名假有者。皆是假有。約
不待名言。並名實有。今且約待名言門。故云
假有。景云。因是善惡。果是無記。異因而熟
名異熟。此名實有。雖酬業起非相續故。爲有
所簡名異熟生。即名世俗有者。於異熟四蘊
中假立異熟生義。名世俗有。除異熟外於餘
加行所生蘊中假立威儀工巧變化名世俗有。
不廢餘三無記。於本識中倶有一類加行無
記四蘊名言種子。從此種子生彼現行四蘊
之時。隨其所作即假建立名作威儀乃工
巧等名。名世俗有。是故前文但總記言一分
無記種子名種子成熟。不言別有威儀工巧
等種。次辨自在成*熟云謂方便善種。又總言
及一分加行無記種子名自在成*熟於中各
有實物別體。又云四無記心皆於遍行境
上假施設故。當知一切皆世俗有。泰云。頼耶
四蘊及相應蘊是異熟。故云於異熟所攝諸
蘊。威儀工巧變化三法是方便心。故加行。
加行三心於異熟生*以上而假施設。故是假
有。其四蘊色。於異熟四塵上而施設故亦是
假有。基云。於異熟所攝諸蘊者。謂同時心心
所法等。即如第八同時數等。及心加行差別
中而施設者。謂異熟心住運生法非別加行。
若三無記加行心發。故言心加行。於異熟生
心上假設故。故是假有。問曰。若爾。即無記心
非別有體有。異熟生心是任運此亦無記是
加行。云何於上假施設耶。以是一名言種子
類故。所餘三假異熟名言種子外餘三無記
心。無別種生。其威儀等四塵五塵於異熟五
塵上施設故假。故又身業中有香等非身
業體。何故威儀等中有四塵乃皆彼體耶。義
曰。若身各有表唯色可然。香等無表示色非
相明和。香等闇味故非也。其威儀界中皆
利生。非如身倶香等非心引生。不爲
例也。測云。一切無記並是異熟生。是故異熟
名實物有。餘三無記於異熟上隨義假説。故
名假有。三品中。初總就彼四種無記以明三
品。二別就四無記中一一有三品。景云。此文
即就義差別辨三品。將知頼耶三界有麁細。
事門中依十二事。如第十五卷末聞慧地説。
差別中。云若工巧處十二事差別故等者。即
上事門中十二。彼云工業明處有十二工業
處。謂營農工業。商估工業等。變化八種者。景
云。異生爲一。聲聞獨覺合爲一。菩薩爲一。如
來爲一。如是四人爲嬉戲起身語化。又爲利
他起身語化。故成八種。泰云。一異生。二聲
聞。三獨覺。四菩薩如來。各各有喜戲利他故
有八。基云。即合獨覺聲聞爲一。或可合菩薩
佛爲一。四中各二者。如論爲嬉爲他故作。雖
有善無記不同而皆變化故成八種。又化不
爲心。以非他可作故。唯身語可化。此四人皆
有化身語。故分爲八。若取初解者。如何異生
爲善本化故化心善也。若如後解者。論云爲
嬉戲爲利他。意欲簡善無記分爲八故。不得
以後解爲勝。如前解異生爲善化心有何妨
難。所前解順其論文爲勝也。若爾。如來如何
有無記心。故知後身語爲勝。嬉戲利他不應
分別不善無記。但應言由利他等故皆有身
語。身語爲二。又八者聲聞獨覺菩薩各二。謂
無記及善。如來唯善。異生無記。故有八。測
云。四人即爲四種。遊戲利他身語爲四問答。
若爾利他何故者無記。解曰。此差別門汎辨
種類故。麁三性言。由此差別即攝餘事故不
別者。景云。戲爲他起化無量。不可一一廣説
其相。但擧八種即攝餘事故不別説。泰云。由
變化差別即攝如來利他事故不以別説。又
異熟生一向無記者。據任運酬因果也。二三
可得者。威儀工巧通三性也。一有二種者。謂
變化唯善及以無記也。測云。準此文異熟有
三。一異即頼耶識。二異熟生即善惡業所感
六識。三從異熟生通於三性即前文云異熟
所攝諸蘊及心加行差別中而施設故一切假
有。次即分別威儀工巧是善及染變化是善
非染所以。不論無記前已説故。生得變化通
於三性。今功定果故説二性。於九門中不辨
後二者。以無記法非善法故不名徳。非染法
故亦不名失。亦非能治所治故。上來於蘊善
巧中有三。初以六門分別。次以名色等二門
分別。兩段文説。自下第三。後以諸門廣辨
五蘊中。於中有五。初將諦對蘊通善惡。二約
不相應行辨蘊分位。三以諸門分別五蘊。四
釋蘊義攝及相應。亦破外人執。前中有三。
初辨諦蘊相攝。二因言長辨四諦之義。三破
邪辨正。初中。滅諦作蘊總別度量不相應故。
如婆沙説。次辨四諦文分有六。初明十六行。
二明諦次第。三明諦義。四約四諦分別二諦。
五明知斷證修。六明諦現觀。初中有三。一明
十六行。二明十行。三明三明十六行攝三解
脱門。前中。縁彼四諦各有四行苦諦四行爲
治四顛倒等。景云。初一行治初一倒者。無常
治常倒。次一行治次二倒者苦行治樂倒。既
知是苦即知不淨。亦餘淨倒。後二行治後一
倒者。空無我行。同治我倒。基云。初一行對治
初一者。謂苦除樂色也。無常治二。謂計身
淨及心常也。後二行治一。謂空無我治計我
也。又無常初一行治心常。苦治身樂淨及受
樂倒也。餘同上。此與前卷中四倒次第別。何
故苦行對治二邪。以見戒取外道執爲勝淨
因故。於上起貪故。前第八此二倶貪。爲除此
故。所以合一苦行除樂淨。即見戒二取也。集
下四行由有四愛故等者。景云。四愛是集諦
體。依此四愛集諦體故集四行。此據四數總
相相當立集四行因集生縁。不得説言因行
行觀某愛乃至縁行觀某愛等。以彼四愛一
一皆有因集生縁四種理故。問曰。本地分文
明心想見三倒之體。總見二種皆具四倒。心
倒是愛唯有樂淨。今此文説由常樂我淨愛
差別故建立差別。是即心倒通有我常。云何
説言唯樂淨耶。解云。愛雖與見四種倒倶。然
意耽樂淨。故本地分説彼心倒唯有樂淨。今
輕重總取具明四種。初愛爲縁立後有愛等
者。由彼常愛爲縁愛於來報立後有愛。由第
二樂愛爲縁。於現得境耽著不捨。建立喜貪
倶行愛。由第三淨愛爲縁。於未得境見淨追
求故。立彼彼希樂愛。由最後我愛爲縁建立
愛。餘之三愛皆帶餘名。謂後有愛喜貪倶行
愛彼彼喜樂愛。唯此愛直單名愛。故名獨愛。
當知此愛隨逐自體者。勸知我愛恒染現身。
故云隨逐自體。又愛云何謂於自體親眤藏
護者。此明獨愛。愛現自身而起親眤。現身
起藏護。總。後有愛求當自體。餘之二愛著
現未五塵。泰云。我愛獨立爲愛體。故名獨愛。
第二明十行中。文分有四。初總擧十行略解
其二。二以十行與三苦相攝。三明八苦與三
苦相攝。四明四苦與八行相攝。初云如聲聞
地已記壞等十行相等者。景云。如三十四云。
以其十行攝苦下四行。復以四行中苦諦相。
謂無常行五所攝。一反異行。二滅壞行。三
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苦行三行所攝。
一結縛行。二不別愛行。三不安穩行。空行
一行所攝。謂無所得行。無我行一行所攝。謂
不自在行。今此文言無所得行云何者。擧彼
所明無所得行以顯空行。謂唯有今根唯有
境界唯有色蘊唯有彼所生受者。唯有根立
所生受蘊。唯彼所生心者。唯有根塵所生識
蘊。唯有計我我想者。唯有想蘊計我我所。唯
有計我我見者。唯有行蘊能計我見。唯有我
我言説戲論者。唯有妄計起我言説戲論。次
擧不自在行攝無我行。基云。唯有計我我想。
及第七句言説戲論想蘊也。以想起妄計我
時最能妄取像故。第二明十行與三苦相攝
中。景云。此擧結縛行。不可愛行。不安穩行。
攝於苦行。由結行相及*反壞増上所起憂惱
當知是壞苦性者。縁壞生苦必由縛。若離欲
者憂惱即除。外人云。即樂受壞名爲壞苦何
須以結縛行以成壞苦今非此執故云非唯變
壞等。謂不還果人離欲捨憂。雖遇樂壞不生
憂惱故。由有縛。縛縁壞生憂。名爲壞苦。若色
界諸行即壞是苦名爲壞苦。以彼無有縁壞
憂惱名壞苦義。由不可愛行攝苦者。苦受
即用苦體爲自相故云苦苦。及以能生此愛
根境及相應法隨順苦受故名苦苦性。此言
不可愛行者。通取苦受相應助伴名爲苦苦。
由不安穩行攝行苦者。阿頼耶識捨愛及順
此愛法是其行體。由帶涅槃麁重及二苦麁
重。始終隨逐不得安*穩行。彼是苦。名行苦
故。基云。謂樂受非唯*反壞時名苦。即樂受
變壞及所生愛是壞苦故。故第三果以去離
愛者。雖遇彼*反壞不爲損壞。以無慶故。故
知壞苦通於二種。一樂受自性。二樂變壞時。
是此中意也。測云。如遺教經云。今此衆中若
未渡苦海者。見佛滅度當有非滅。已度苦海
者。作如是念世尊滅度一何疾哉。以此證知
有煩惱者。得有壞苦。第三明八苦與三苦相
攝。中。復次初七苦苦攝者。愛別離求不得時
亦生苦苦。故前七苦皆苦苦攝。彼不勤治淨
妙煩惱者。貪取淨染同時心令其變壞。變壞
即苦。名爲壞苦。又復由貪能變壞心令受當
苦。名爲壞苦。最後一苦行苦攝者。取蘊是行。
行帶麁重不安*穩故。又前七苦總入第八取
蘊所攝。故前七苦亦名行苦。下引經爲證有
二句。一入變壞心者。佛見衆生若起貪時。即
記彼言入變壞心。即成向淨妙煩惱壞苦
所攝。二又作是言已下。證未離欲遇*反壞
事即生憂惱。故知煩惱成苦事。第四明四苦
與八行相攝。中。景云。説八爲八行。與此所列
共相攝。初行初苦展轉相攝者。八苦中初
生苦。與四中生苦體無寛狹。故得相攝。次有
三行與第二苦相攝者。老病死三行與此縁
内苦相攝。次有三行與第三苦相攝者。怨憎
會愛別離求不得三行與縁外苦相攝。最後
五取蘊行。與此第四麁重苦相攝。泰云。八苦
生滅。即名八行。言前説集諦四行當爲生今
果差別四苦故者。景云。求後有愛生此苦。獨
愛生此縁内苦。喜貪倶行愛彼彼希求愛生
此縁外苦。總別四愛生麁重苦。基云。此現生
非一別生。又思父隱。列生稍難。第三明十
六行攝三解脱門。初明相攝後問答辨説次
第。初云此十六行幾是空行等者。八門攝。如
第十二卷*記。下問答辨。問意。見道已前。
前要先觀無常。常常是無願門。後入見道
住無我相。無我相是空。解脱門中先擧空門
不擧無願門耶。答意。見道已前。初修方便。先
起無常及苦無願三昧後修無我空三昧。體
即依無斷而修彼空。復從無我起無常行。即
依彼空而修無願。無願與空。前後展轉更互
相修。前於十六行中先説空者。據已修得空
無我行。次起苦無常等。故先説空後説無願。
自下第二明諦次第。有二復次。初復次中。先
法後喩。謂由此故苦此最後爲初等者。謂由
逼迫故苦。苦諦爲初。如集諦故苦。以有因
方果故。由證滅故樂。如滅樂故道。第二復
次中。約喩辨法。即是修行次第。三明諦義中。
景云。言如所説相不捨離義者。實苦不可令
樂。乃至滅苦之道實是眞道。此據實義名諦。
則是捨義是諦義。由觀此故到清淨究竟義
是諦義者。即是能生不顛倒覺名諦。言能成
義義者。能成知苦斷集證滅三種義利之
義。測云。又諦有二義。一一切諸法不捨自性
義是諦義。故遺教經云。佛説四諦不可令異。
二能生清淨智義。第四約四諦分別二諦。此
中義意。其滅道二諦乃至勝義苦集二諦。由
彼共相三受等皆是行苦一味苦故是勝義
諦。若差別説。苦受是餘集等非。即由自性差
別故名世俗諦。世俗諦如七十四有四種。一
世俗世俗諦。如説床坐軍林瓶名世世事。二
道理世俗。謂蘊界處等道理世俗。三證得世
俗。謂四沙門果。四勝義世俗。謂説人無我如
等。今此中約道理世*世俗。是世俗諦。以自
性差別故。以此準知西方勝義諦亦四。一道
理勝義諦。謂蘊等道理非眞如也。二證得勝
義。謂四沙門果。三勝義勝義。謂入眞觀一味
眞如。四世俗勝義。謂觀一切爲苦行相。此中
約世俗勝義説是勝義。依毘婆沙云。四諦皆
有二諦之義。如説人天男女等是世俗等苦
諦。苦無常空無我是勝義諦。如説父母能生
養等是世俗集諦。因集生縁是勝義諦。如説
如城如園所遊觀處名世俗滅諦。説滅正妙
離是勝義諦。如説如石城如花如水是世俗
諦。加行於是勝義諦。彼説世俗即當此
中初門世俗。勝義即當此中第二勝義。第五
明知斷證修中。既遍知苦即遍知集等者。景
云。煩惱業種更無別體即是頼耶苦諦所攝。
故遍知苦即遍知集。測云。今依此文苦集二
諦。一體義分還同薩婆多解。今云集必是苦。
是必集。但以集必是苦。故云既遍知苦即
遍知集。由彼苦諦集諦故。第六明諦現觀中。
初總問答辨體及顯數。後別解釋。初中。基云。
依三藏言。於諸諦中決定智慧謂思現觀。及
彼因者謂有漏見道以前信。彼相應者謂無
漏信。彼共有者謂戒現觀。若作此攝攝現
觀不盡。又此中文及彼因者即於諦決定之
因豈是無無漏信之因耶。若爾彼共有是
雜之彼耶。今別解云。決定智慧即是智諦及
邊究竟現觀等三種。皆縁諦生故。及彼因
思現觀。是智諦之因故。若如勝軍即此以爲
苦法忍之正因等。護法護月等合之釋。準知。
彼相應者。謂無漏信觀時是心心所法故依
等故名曰相應。無漏勝者。隱有漏信而不
論。共有法者。即戒即戒現觀。此但名彼共
有因故。若爾。何故先説智諦等耶。此中初問
諦現觀有幾。今正答。縁諦之現觀謂智諦及
邊究竟等。餘非正現觀。若是思現觀因故名
現觀。信從相應得名現觀。戒是苦有等名現
觀。非正現觀。故今不次越次而答。以初正出
現觀體故。如餘處説。先明思信等者。此位地
意耳故不同也。此中六現觀如下文自當
廣辨。景云。此中邊現觀與見道邊修世俗智
體則不得。即以見道修智體是有漏。修
位方起。如十六卷云。方便地中聞思修等所
有種子。今在見道修令清淨名得此智而不
現前。以見道十六心刹那無容得起世間心
故。修後位中方起在前。若邊現觀體是無漏
後得智攝位在見道。即是彼説見道十六刹那
等。次別釋中第二現觀文。景云。由於實義已
決定者。修慧相應信也。及聞所成決定智慧
者。彼信是入佛法初門。聞慧即居三慧之首。
取信同行中間所成慧名信現觀。此依倶轉
出信觀體。基云。若據實此信通漏無漏。此中
但據無漏勝者爲言。何以智者。以有漏中説
聞慧故。故思慧前初縁教心先聞慧故。此
中隱有漏論聞慧也。若然。聞慧何不別立耶。
義曰。若據初縁諦要信爲導首。即信用増者
以簡擇法爲勝即思慧勝故。唯據信及與思
聞慧即信中攝。修修慧通有漏。無漏勝者是
智諦等收。有漏何如。如聞慧説。用非増故
亦在信中收。此未見文。聞慧信中將此文爲
證也。即以聞信二法爲體。然信義初増聞從
信説。此中智諦等唯約見道初得爲論。然下
文亦有勝道等。至無學位總名究竟觀。第三
現中言不作律儀者。即定道共戒。由此戒力。
於三惡趣得非擇滅畢竟不生。第四現觀中。
初問。次解。後結。解中。初出觀體。後隨義分
別。前中。景云。謂於加行道中先集資糧極圓
滿故者。此遠方便在順解脱分位名爲資糧。
又善方便磨瑩心故者。謂決擇分學觀四諦
漸已明利。是近方便。從世間順決擇分邊際
善根無間等已下出根本。謂從世第一法無
間初入見道縁人空。如法起下品無分別智
名法縁心生。除人執上品麁重。次觀法空。如
起中品無分別智。斷法執上品麁重。第三雙
觀二空。如法起無分別智。雙斷二執下品麁
重。然此三心。解者不定。一説三心是眞見道
以前先於前數習方便先觀人空次觀法空後
雙二空。後入見道雖無分別由數習力任運
解。然先觀人空如除人執上品。次觀法空
*如除法執上品。後雙觀二空*如斷一執下
品。第二釋云。三心非眞見道。但是欲入見道
前方便觀。後入眞見道唯一念心頓斷一切
二執煩惱。出眞見道。後智心中及觀所證二
空所顯眞如及所斷二執起彼三心。後名相
見道。假設眞觀有三心者。但就一味境智義
説三心。下釋異名。止觀雙修名爲雙運。基述
三藏云。遣有情假者。是方便道中行也。法縁
心生者。無間道心生從因爲論。由無間道不
別作有情假觀等故。那爛陀寺海慧論師釋
此三心。非準菩薩見道。亦是二乘。所以者何。
初別觀法上無我故作無我行觀。名遣有情
假。次空行遣屬我法假。除我所執。名第二
遣法假。第三假我及屬我法。重觀我我所下
品空故。名遍遣二假。然今取唯大乘爲勝。西
國諸徳釋此論文自有三説。第一解。初心正
斷人執上品。次心正斷法執中品。對人名中
品。人執名上品準此可解。後心斷前二品習
氣。故三心中前二名無間道。後一名解脱道。
第二解。人法二執各有二品。初心斷人執初
品次心斷法執初品後心雙斷二執後品。然
人法相對。故初名上品次名中品。更有第四
心名解脱道。第三解。見道有二。一眞見道頓
證二空頓斷二障。二相見道即三心十六心
等是後得智重證見道所斷煩惱假名斷也。
此中若等入無相見道。次出三心。二乘入見
道。出十六心。第二隨義分別。中有五句。一當
知此諸心唯縁非安立諦境者。即知見道三
心雖復約詮言縁人假及法等。理實唯縁眞
如非安立境。二云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
類智相應者。對法第九言三心皆是法智者
以同觀諸法眞如故。此論以第三雙觀二空
所顯眞如智是前二心單觀之類。故云類智。
三云又即由此心勢力故者。景云。由眞見道
勢力能生第二相見道。觀下上八諦苦等智
生。此相見道從眞見道後起名第二。依眞見
道出已修起此觀。名邊現觀。縁安立諦相。名
相見道。泰云。何以見頭數不同者。即修行者
別起觀不同故。如契經云。泥洹是眞實寶。衆
生以種種門入。測云。由三心故十六心生。將
知一人具起三心。四云即前三心并止觀品
能詮見斷煩惱寂滅成者。現證見斷惑滅無
爲。五云能得永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
道者。景云。由見道力能引金剛最後學道永
滅修惑。修惑既盡當報不生。名所依事。滅生
死法盡果頓成。爲出世道。景云。此但據見道
一切盡。非無學也。所依事者。謂五蘊爲見道
惑所招者。或此是金剛心。第五現觀中。初正
辨邊現觀體。後對第四現觀辨其差別。前中。
初問。次解。後結。解中。有七句。初云謂此現
觀後所得智名現觀邊智者。此出體也。謂從
眞觀後邊起相見道。名邊現觀。二云當知此
智等者。此辨分位。觀知邊觀。從眞第三心無
間後方現在前。三云縁先世智曾所觀察等
者。辨縁境門。此有二説。一云縁縁見道前
煖等曾所觀察欲界下色無色上二地煩惱即
苦集諦。及二謂上安立諦境即滅道諦。爲二
増上也。又解。縁前眞見道故名曾所觀察。以
放眞見道故。縁下上二地及二地中所有増
上安立四諦之境也。以此故知順勝友義。彼
人云以前二心縁下界人法執。第三心縁上
二界人法執。故名邊遣也。此相見道放立故
然也。又此師釋。人執斷下品時亦斷法執下
品。斷法執中品亦斷人執中品。此中影略故
以人執爲下品法執爲中品。但約執心爲論。
故唯或説一也。又但如人法相望爲下上也。
非以一一自爲上下也。何以如此者。以同一
種生故。故相望爲下上也。四云似法類智者。
辨眞似門。見道三心前二眞法智。第三眞
智。今相觀中四法忍四法智總縁下上八諦
法體。名似法智。四類忍四類智縁前法忍法
智。名似類智。五云世俗攝通世出世者。此是
對無分別智。故説後智名世俗智。體是無漏
名爲出*世世。縁世事起復名世間。由此義故。
通世出世。六云是出世間智後所得者。釋後
得智名。亦是辨次第。七云如其次第於一一
諦二種智生等者。忍可智者是忍。決定智者
智也。泰云。依此論文別觀三界四諦爲八諦
觀。不同對法八諦觀。引證釋論云。於三心中
前二心別觀欲界人法二空。後一心總觀上
界人法空。至第三心遣人法遍故約遍遣名
十六諦觀。上下界別觀。故知三心當勝友論。
然對法論約自他境辨三心相。故十六觀。八
縁能取八縁所取。測述三藏云。何故二論不
同者。以入涅槃路非一衆多。或有有情依對
法論約觀能所取作十六觀。或有有情依止
大論約觀上下行諦作十六觀。第二對辨差
別中。有三復次。第六復次明所執異中云無
有純世間道永害隨眠等。景云。此爲簡二乘
後智一向有漏是純世間。又云釋所以中一
是曾習故者。修道後智是相見道*顯。名爲曾
習。不得説言見邊所所修智今修位起名爲
曾得以彼唯是有漏不名後智故。今所執修
道後智通世出世二相。執引故者。相執即是
末那二執。入眞觀時二執不起。今出眞現相
執還起。引彼後智三不能泯伏三界法相。由
此三義不永害隨眠。泰云。此簡後得智不斷
所以。以縁事故名純世間道。不約無漏義
出世間。是曾習故者。無分別智後得名曾習。
又此縁事無相無分別智曾習。雖是有漏種
類同故。有漏心相執之所引所以。遂令後得
智亦有相。乃至廣説。又解。純世間道是有漏
智無能斷煩惱。若爾。何故此中來有何意也。
此中但簡後得智不斷惑所以。非有漏智也。
第六現觀中。景云。言或一向出世者無分別
智。或通世出世者後得智。此明盡無生智通
眞俗二智爲體。於現法中煩惱永斷決定者
釋盡智義。於當來世一切依事永滅決定者。
當起惑業及果趣也。事一切不生釋無生智
義。此分文分別説盡無生智通於眞俗。故不
得言盡無生智唯縁我生盡等。不説盡等。上
來諦蘊相攝門有三段中二段已訖。自下第
三破邪辨正。於中初破邪執。後示正義。前中
有二。初擧三章。後別辨。三章者何。一者婆羅
門三諦。二者住三過失。三者墮在非梵志數。
就別辨中。即爲三段。初段分三。初徴列三處。
次別解。後總結。解中有三。初養命中先辨養
命方便。後明受用過失。前中復開三句。謂一
呪願。二讃美。三命述。呪願中有二句。讃美有
三句。序述有三句。第二修福中有三句。一宣
説殺害無量衆生興祠福。二由祠祀獲得梵
常處之果。三因祠祀多狹利養互相後蔑。
第三安立果中。先辨。後結。下總結三處。第二
段中。初徴列三過。後次第解釋。於中初辨語
過。謂爲養命故。發諂佞言呪願讃美及以序
述。并盡妄語綺語。爲修福中説廣殺害興祠
祀福田。殺祠祀得常處果等。亦是綺語。故是
語過。次辨慢過。謂執前所立三處是諦是實
陵他起慢。第三勝解通別有五句。一於所立
三處不觀徳失一向信受。二雖遇佛及弟子
教誨不能正住。三總於三藏十二部經遍分
別教不能正住。四不住正行。五於菩薩智人
立論不能正住。第三段結依惡見非梵志數。
自下第二示正義。中。初擧章。後釋。釋中。初
明三處無三過失。後明墮第一義婆羅門數。
前中云。謂不應一切害衆生者。翻破第二爲
修福故害生祠祀。下辨此處無三過失。一於
所説不害生處唯實無妄無語言過。二不自
執我此語實陵他起慢。三無勝解過中別有
四句。一於不害審觀徳失能増善法。二由不
害故能攝益身心現法樂住。三住慈想。四於
不害非信他行要自正覺。言一切行無常是
第二處餘如前説者。此翻第三安立果中天
身是常無三過。言一切法無我是第三處餘
如前説者。此翻第一養命彼計有我求我資
具。爲養我命故行呪願讃美序述。此中差別
者。第一不害中説多住慈想也
瑜伽論記卷第十五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十五之下論本第
五十六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五十六
自下第二約不相應行辨蘊分位。於中。初問
答總標。指如本分。後一一別釋有二十問答。
解得中云。依因自在現行分位建立者。因即
是種子成熟。依染汚法生得善根法一分威
儀工巧不善修者所有種子因縁建立種子
成*熟。自在者即是加行善一分威儀工巧善
修習者及以變化所有種子。要由加行因功
修習方能自在生起現行。是故建立自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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