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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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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總縁五蘊名雜縁法念住。差別修身念住
者但取青等顯色長等形色身業表色。於三
品而起勝解故。立身念住。泰云。若四念住已
得成熟總縁諸蘊名壞縁念住。若方便時但
取色相唯身念住。彼復依止勝解作意能正
趣入眞實作意等者。上來總於一切有情假
作勝解建立三品謂親怨中。今明趣入眞實。
勝解如文。泰云。前際所有眞實三品數過假
想所作有量三品。故無少分親怨中性。下校
量中。泰云。眞實慈觀分爲百分。望於具分
假想慈愍假想不及百分中之一。復折實觀
以爲千分假想不如千分之一。乃至假想爲
算數分實觀不及其一。更細分*折爲鄔波
分假不及一。鄔波尼殺曇分者數中最多最
極無名可翻。餘如前説者。有釋餘如前慈愍
觀。今解此顯差別門竟。餘門如不淨觀中説
准可知也。第二解縁起觀中。初觀縁起。二從
縁起趣於念住。初修業者乃至感得當來純
大苦蘊者。謂初修業者聞思總分別了知。謂
諸有情由愚痴故現見無常不淨苦及無我妄
計常樂我淨有四顛倒。由愚痴顛倒發種種
業以之爲因。即於現受而起於愛。及後所生
諸自體中起後有愛。由此二愛潤前所造生
根本業感得當來純大苦蘊。此則觀他。自下
自觀亦如是生。若於自他去來諸蘊縁性縁
起作意思惟名於内外身受心法住彼修觀
者。若縁自他過去已受諸蘊名内。未來未受
諸蘊名外。第三解六界觀中。初通觀内外諸
界。二復有異門下唯觀内身六界。前中復三。
初觀麁六界。第二又於如是四大種中下假
想以細*折麁。第三若於自身已下明趣入念
住。了知如是四大身中有一切識諸種子界
姓自姓者。縁隨轉理門。四大五根身中有諸
識種。具足應言四大五根及六識中。具有一
切色心種子。今此略言四大身中有一切識
諸種子界。以細*折麁。文分有四。初*折四
大。二*折空界。三*折識界。四*折十色界。如
*折四大。泰云。爲資身因縁故呑咽名由是呑
咽。呑咽之處名於是呑咽。就其第二唯觀内
身六界中。文分爲二。初作勝解觀。二作眞實
觀。前中復二。初明觀水火地風空。後總結依
不淨加行入界差別住*修身觀。就眞實觀中。
云謂由如是勝解作意乃至虚空界相者。牒
前勝解作意。我從無始生死流轉所經諸界
無量無邊甚過於此者。無始生死所經諸界
甚過於此勝解所觀地等六界。下明水火地
風空識。如次觀之。第四解阿那波那念文中
有三。初正觀息風。二明入身念住觀。三勸修
加行。前中初明方便。先於舍宅窓門等善取
其相故。泰云。假想在外聚。如嚢風聚往來。
於内思之如息風往來。於唯二正縁内入出
息風。於中先取微細息風經心胸處麁穴往
來。次取漸漸於衆多風。乃至遍於一切毛孔
風皆隨入。如是所有一切身分風聚所隨。無
量風聚於中積集。第二明入身念住三觀中。
第三云若復於自臨欲死時而起勝解。乃至
由法爾故名於内外。身住修身觀者。若縁自
身臨欲死時息猶未斷。或縁臨死息風已斷
名縁於内。由法爾故有如此理。未死息。斷
縁。已死息風已斷名縁於外。總此二種名
於内外住修身觀。勸修加行云遍於一切正
加行中乃至如前應知者。景云。勸初修者遍
於九種正加行中。應修如此阿那波那止品
所攝無倒加行。正加行中所餘八種如前所
明。今解略顯息觀差別義門。於九加行中順
無倒加行。所餘義門准前不淨觀應知其相。
亦可總結慈等四觀與不淨觀差別義門是止
品攝無倒加行。所餘一切義門如前不淨觀
説應准知之。上來教初學人修五種觀。自下
第二明初業者如教修行得色界定。文分爲
四。初明正修行時成三利益。一熾然。二正知
具念。三調伏貪憂。於中列釋結如文。第二
先發如是正加行時下。明前能引後。第三如
是乃至有彼前相下明行漸増。煩惱障遣
有相觀漸漸舒緩者。初起輕安漸捨滅故名
舒緩。泰云。得定前状於已頂上似有重物而
起。後便遍身輕安。第四從是已後初修業者
名有作意下。明得色界定。於中初明得定作
意。後明有作意者相状
瑜伽論記卷第七之下終


瑜伽論記卷第八之上論本第三十三
至三十四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三十三
第四瑜伽處。文中。初有二頌列其二門。後依
門辨。言二門者。一趣世間。二趣出世間。世間
即是伏惑得定修世五通等有漏功徳。出世
即是十六聖行乃至得果無漏功徳。今明修
習此二功徳。即是第四瑜伽之體。景師判云。
前頌列世間瑜伽。後頌列出世間瑜伽。就初
瑜伽曲有六門。一明伏惑七種作意。二廣辨
八定。三明無想滅定。四辨五通。五明有漏功
減生差別。六明離欲者相。就辨後頌出世
行中。觀察於諸諦。是即見道已前猶起了相
勝解作意。了相作意在五停總別念處。勝解
作意在四善根竝觀四諦。如實而通達者。即
在見道修遠離作意通達四諦眞如永斷見
惑。廣分別於修者。即是觀察作意觀察見修
二惑已斷未斷復起攝樂作意進斷修惑
斷中二果乃至進斷非想八品已還修惑。更
復起加行究竟作意即是非想第九無間道金
剛喩定。究竟爲其後者。即是加行究竟果。位
居無學盡無生智。基云。初一頌明述一
七。第二一行明初問中七作意。初明七
門者。一作意。二離欲。三廣辨諸定。四二定。
五五通。六主差別。七諸相出第四持以此爲
體。前三十一二等中明第四障淨。今解第五
修作意。即第三十中之大文也。今依前判。依
門辨中。初略解二門。二問此中幾種已下廣
辨。前中已得作意諸瑜伽師已入如是少分
樂斷者。此即結前所明初修業者已得定地
所攝少分七作意。樂斷煩惱樂證涅槃。從此
已後初修業人唯有二趣。就廣辨中大文分
二。初盡此卷辨趣出世間。後卷中明趣出
世間。前中初略辨六門。第二廣辨六門。前中
略有四種往超世間發起加行。其第四人謂
一切菩薩樂當來世終大菩提非於現法。基
云。此意明菩薩當來佛果非現在法。世間道
雖現法加行。但於生死中成就衆生於世
間道加行故。女人若其心趣當佛果即出
世道發加行。今約前義復有二種。一者具縛
謂諸異生二不具縛謂諸有學者。問云何有
學樂趣世間發起加行耶。解云。四中第二第
四發心已去盡名爲學。分伏修惑名不具縛。
謂先於欲界觀爲麁性等。即是略辨七作意
離欲及諸定。又依靜慮等下略辨後四門。泰
云。有四種人六行伏惑。一諸外道。二内法中
久修定行唯以六行伏諸現纒。三本性雖利
煖等不熱煖等不就故不能起諦觀離欲還起
六行伏惑起定或生上地。四大菩薩留惑未
盡故起六行伏諸煩惱而發神通。又謂有學
已斷欲等四地惑已。以世俗道伏五地惑能
起滅定故。不還者亦起六行故。此論主擧無
心定答前云何有學諸初二果不能伏惑得根
本定。若得根本定應得滅定故。雖作此釋
不順文相。此中雖明聲聞行法而總結現法
樂住世間起加行者。故辨明大菩薩。爲離欲
界欲已下。第二廣辨六門。即爲六段。初解七
作意離欲。初明七種作意離欲界欲。二明七
種作意離初慮已上乃至無所有處欲。前中
先總標列。後別解釋。於中有四。一次第別釋
七作意。二明作意轉時喜樂漸増乃至充滿
住對治修果。三重釋作意作用差別。四明與
四作意相攝。就初段中初釋了相作意。謂能
了欲界麁相初靜慮靜相。基云。小乘中解六
行皆須作。今大乘唯一行即得。不要具六
行。於六行中隨作意一種也。順樂受處是
依處。是想倒心倒依處者。景師等云。大乘
就貪義説想倒及以心倒。故貪依處即是想
倒。心倒依處也。順不苦樂受處是愚癡依處
乃至是見倒依處者。因癡起見。故癡依處即
是見倒依處。此中能縁名煩惱欲。所縁名事
欲。尋伺欲共相中。云一切欲謂生等苦乃至
求不得苦不言第八行苦者。基云。此中據世
共知者説。世俗共知苦説不約勝義苦説。此
勝義苦一切欲及諸事皆雖有。難知故不説
也。今解廢總就別。故略不言。尋思諸欲麁品
中。云猶如骨鎖乃至如樹端果者。此約八喩
以明過。泰基等云。此中如骨鎖可惡。如凝。血
無血凝爲肉不實可惡。如草炬須臾滅。如
一分炭火能燒山澤少分諸欲能滅衆多善
根。餘之如前。又解以身觸火便成重病。不
觸得中還成其樂。欲亦如之。又云如炭一分
有火一分無火可厭惡也。此義不然。尋思欲
麁理中。景判由大資糧大追求等是觀待道
理。食能對治諸飢渇苦下明作用道理。又彼
諸欲有至教量現量比量明證成道理。又彼
諸欲從無始來下明法爾道理。今判第二作
用道理。從又彼諸欲雖善生起雖善増長。乃
至爲除病故服雜穢藥文是也。餘如前判。泰
云。欲界内處有色根身麁重。不同色界細輕。
養以段食。著以衣裳。或爲他壞斷。或又死亡
自然離散消滅性法。或復自身隨所生起種
種苦惱常須對治。解遠離作意云。最初生起
斷煩惱道者。基師釋。二作意不言斷惑。第
三遠離能斷煩惱。故言最初斷道生。問曰。如
秤兩頭低昇時等。何故得了相色界心猶有
欲界惑未殄。述曰。了相已前欲界聞思雖作
厭欲未能隨順斷下界惑。其了相勝解能順
遠離斷下界欲。故了相勝解雖不斷惑而惑
不生。如初果人未離欲修而得未至。今時了
相亦爾。未離下品惑等即得了相。了相起時
雖惑不生。如善心生時惡心不起。非斷故不
起。遠離作意斷故不起。初二作意猶故未斷
於初二位中。若有間起欲惡。解後二作意
中。基又釋云。解加行究竟作意云。由是因縁
從欲界繋乃至名加行究竟作意者。此中解
六行伏惑不得上無間道證。故言暫時伏斷。
此伏斷者若伏上心若伏種子二倶須伏。何
以故得知。解初二作意中云。第二作意不爲
聞思間。惑雖不生以未伏上心未名無間道。
至第三作意中伏種子上生現行果功能方名
無間道。此有漏行爲之。若無漏行要斷種子
方名無間道。雖上心不生仍爲方便道。今此
亦然。伏上心爲方便道伏種子爲無間道。第
七作意依此無間。由是因縁證入根本初靜
慮定等者。此中論意第九解脱道居根本靜
慮。前九無間道八解脱道皆在近分定中。此
中二釋。一釋始從初靜慮乃至第三禪九無
間九解脱或在近分中第九解脱或在根本定
中。若四禪以上第九解脱道定在根本定中
前八解脱九無間在近分中。所以者何。三靜
慮以下根本有喜樂故。近分地中有捨故。根
本地中若遊觀若斷惑皆無捨受以闇法故決
定無有。喜樂明利故有。其近分中若斷惑若
遊觀皆有捨明唯遊觀得有喜樂喜樂非斷
惑時有。三靜慮以下有利鈍二人起無間解
脱道。若利根人第九無間道居近分與捨相
應。第九解脱道居根本定與喜樂相應。若鈍
根人第九無間道居近分與捨相應。心鈍不
能速疾入根本定與喜樂相應。其第九解脱
道即居近分定與捨相應。今言第七作意入
根本定者。即約利根人速疾能入根本與樂
等相應。此第七作意取三靜慮。若居近分爲
解脱道即與捨受相應。若有根本定爲解脱
道與樂等相應。其第四靜慮以上前八解脱
九無間皆在近分中。若第九解脱中必在根
本定中非居近分。此爲勝義。又云。若不如是
分別前九無間道八解脱居近分中。第九解
脱道居根本定中。始從初靜慮乃至非想亦
然。前義以何爲證。若總解處不分別前六作
意是近分第七是根本。但云無間解脱道處。
且爲證也。未見文以分別爲妙。故後義即以
此文爲證。前處會此文如前利鈍人釋。至下
空處中當廣釋。又於遠離攝樂作意現在轉
時下。第二明四作意轉時喜樂充滿住對治
果。問曰。七作意中何故但明此四有其適悦。
解云。遠離攝樂加行究竟此三作意是無間
道親除麁重故増適樂。加行究竟果作意雖
非無間道正能斷惑。而是解脱初離欲究竟
増適悦多。是故偏説。餘三作意中。前二是加
行道。觀察作意是勝進道。不同前四。所以不
論。又了相作意於所應斷下。第三重釋作意
作用差別。了相作意了知欲惡應斷靜慮應
得。觀察作意於知分齊離増上慢。餘五如文。
泰云。小乘共許於未至定無喜樂受。今
此論辨喜樂受。遠離攝樂斷初二品在未至
定喜樂倶行。然捨所問故時時起。加行究竟
倶行喜樂未遍身分亦興捨間。果時喜樂常
相續起故不言時時。基云。如二十八云。前二
皆加行道。今此唯以勝解爲正加行者。今據
勝上處及隣近無間道處及不爲聞思間處説。
故唯説勝解爲正加行。前二十八約實爲論。
勝了相亦是加行。又解。此正發加行未必簡
了相非加行道。以勝解隣近分勝故。説定正
發加行。且説勝解爲正加行不遮了相。據實
無違。又何故斷上品説不言離増上慢。又不
於第三品斷後説離増上慢。而於中下斷後
説離増上慢。義曰。前六品惑麁易知。後三品
惑細難了。斷前上中品惑説不知下品惑在。
乃起増上慢謂九品竝盡已修證得根本定。
今離此慢。故於斷中品惑後説離増上慢非
上品復説離。又若了相作意下。第四將六作
意與四作意及厭斷二治相攝。基法師解。今
此中意與三十作意攝及四對治相攝。四十
作意如前第十一卷釋。今云了相作意若勝
解作意總名隨順作意厭壞對治倶行者。隨
順作意於四十中當二十五所作意。隨順作
意厭壞所縁順斷煩惱故。前二作意是隨順
故又若遠離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名對治作意
斷對治倶行者。對治作意當二十六。對治作
意者。謂由此故正捨諸惑。爲此二無間道故。
故對治作意收。又攝樂作意名對治作意及
順清淨作意者。順清淨作意者。當二十七。順
清淨作意者。謂修六隨念即念佛等。若攝樂
作意斷中品惑故名對治作意。以明縁六念
修別樂觀清淨涅槃佛等亦名清淨。別縁此
故不共遠離等一處明。又前遠離等不收順
清淨作意故。此同收。問曰。何故此中不收
四對治。義曰。影顯故。此説斷惑唯遠離應知
是對治。若爾何故不言倶行。義曰。對治是慧
作意是意。前文又收對治。意與慧倶行名倶
行。今此中唯明作意不明對治。無慧故不言
倶行。又若觀察作意名順觀察作意者。當二
八作意。順觀察作意者。謂觀諸煩惱斷與
未斷惑觀先所證諸法道理。此望前亦是遠
分持對治等。今略不言。望前遠離是彼進道
故名遠分對治。望攝樂作意是解脱道故是
持對治。今以從攝樂後明故不言對治相收。
前已不相收故。又云。如是其餘四種作意當
知攝入六作意中謂隨順作意等者。義曰。四
作意是七作意外故名餘。此四作意是四十
作意中作意。今收入七作意中六故。故言攝
入六作意中。問曰。何故此中不明第七作意
相收等。答曰。第七作意是果。此四作意及前
六皆因。因可相攝非果。故不收第七作意。此
中以七攝四十。故唯但攝四。彼第十一下文
以四十攝七。即七中有四十作意攝盡義。今
以七攝四十非四十攝七。故不盡不收有不
同。勘之。自下第二明七作意離初靜慮已上
乃至無所有處欲。於中分三。一擧初定總類
上地皆有七作意。二若於有尋有伺已下。別
解依上離下有七作意。三又彼麁相下。明
六事尋思二種麁相。就別解中。已證入已得
者此有兩解。一云身在欲界入初定故名已
證入。生彼地故名已得。二云正在定故名證
入。雖不入而得故名已得。若在定地乃至是
名爲伺者。景云。此尋伺行既有麁細不得倶
生。八正道中正思惟是尋。尋以思及慧爲性。
正見亦是慧。一念中無二慧並。倶可義説
爲二。亦可正思惟以思爲性。正見以慧爲性。
別體並生。泰云。名言能詮法。意能分別法。
尋倶麁意亦能分別法。分別法義似若名言
故名意言。又解。言是思惟言非是語言。意
興思性名言倶行故名意言。基云。名自言法
名。體是麁。意尋能思諸法似於名言。故言意
言性也。又言説名是言名。思惟名意名。尋是
思惟名故。故名意言也。小乘尋伺與根本相
應。有人云。今大乘不爾。尋伺唯在方便者。不
然。餘處又云定中無尋伺。無發語言尋伺。非
無細尋伺。又無五支根本靜慮立支故也。
又正了知如是尋伺是心法性等者。但解尋
伺是心所性與心並生。不解尋伺自得相應。
依内而生外處所攝者。依内根而生體是法
塵。外處所攝。又正了知如是尋伺三世所攝
從因縁生乃至隨逐諸欲等者。觀初靜慮尋
伺散動不靜隨逐諸欲及離生喜樂少分攝。
第三文中云。苦住増上者。泰云。下地有情所
住五蘊及以四蘊苦増上故名爲苦住。基云。
謂下地住於苦増上也。復次此中離欲者下
第二廣辨八定。於中初解八定。後約靜慮及
與無色相對辨異。前中初釋初靜慮中離欲
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靜慮具足安
住。二欲二離者。貪名煩惱欲。五塵名事欲。對
治起時與不貪倶名相應離。厭背五塵名境
界離。所言離者謂已獲得加行究竟作意故
者。得第九無間故。能離諸不善法。故名爲離。
所言生者由此爲因縁無間所生故言離生
者。由得第九無間道離欲惡盡。從此無間得
彼加行究竟果作意。倶時有喜樂生。言喜樂
者謂已獲得所希求義故等者。景云。樂是喜
受非倚數也。謂此喜受令身適悦名樂。基云。
此據利根第九解脱道。是入根本靜慮人。故
言生喜樂。若鈍根人第九解脱道居近分定
已後。方能入根本起生喜樂。乃至七日七夜
能正安住者。基云。明入定能至七日夜安住
也。何故不言多時唯言七日等者。謂欲界中
段食絶七日故。若過七日出定已其身即壞。
故不得經多時。又且得爾所而方入滅定不
廢多年月也。若過七日已出定其身即壞。若
七日内出定其身不壞。今約不壞時爲論但
言七日。問曰。過七日已入滅定。若爾出定應
死。義曰。不然。多時入定定力持故不死。今亦
出定即入有心定故亦不死。問曰。亦出滅定。
滅定不持力故身爲壞不壞耶。答曰壞。次解
第二靜慮中。内等淨者。小論是信。得第二定
時信知定地一切煩惱悉皆可離。故信明顯。
今大乘中用捨念正知離尋伺亂名内等淨。
又以喜心動踊不靜不得捨念正知之名。二
十七中有文。定生者。此與初靜慮異。彼名離
生此名定生。彼得初離欲界繋名離生。此約
先已得定故故言定生。言喜樂者謂已獲得
所希求義等者。本初二定樂倶是喜受。義分
爲二。若令頼耶適悦邊名樂。令意識適悦邊
名喜。先求喜樂修第二定。今時獲得所希求
義。泰云。詳此論旨尋伺唯在方便定。故初
定根本與未至定尋伺間起。今得第二定時
方便亦無尋伺。故言超過。從初根本定無間
而生二定方便故名定生。解第三靜慮中。捨
念正知皆治於喜。不同小論正知防當地樂。
泰云。初二定中並無離喜樂及令意識聚無
分別樂。雖有捨受而與喜尋伺間起非無間
捨。基云。第三靜慮已下無如此樂及無間捨
者。已下有樂。體是喜。適悦身心爲異。今第三
靜慮中適悦心亦名樂。以樂極故。故言下地
無是樂。下地内中雖有捨不別顯名。又有間
故非無間捨。故言無。非有間捨亦無名無捨
也。解第四靜慮中。云復次此中對治種類勢
相似故乃至令不出離第三靜慮地中勝樂等
者。此釋經中解下三靜慮悉有分別能對治
支。於彼第四靜慮地但解對治作用能離苦
樂不出對治之體。以與第三靜慮對治種類
勢相似故略不説。下出相似對治之相。所謂
捨念正知。此是第三靜慮地勝進分中捨念
正知。厭自地樂求第四不苦不樂定。是故通
有捨念正知。若正出彼第四定中對治體者。
但是捨念正知。除下樂故。云此中對治勢相
似故略不宣説樂斷對治但説對治所作樂斷
等。泰云。何等名爲此第四定對治種類。謂第
三定中捨念正知。由即於此第三定中數修
習故入第四定。便能棄捨第三定中勝樂。第
三定中勝樂能令行者不出第三定故。以棄
捨其方便中但説所治不説能治。以此義故
契經中云。由樂斷故修第四定者。即於爾時
所有苦樂皆得超越。由第四定樂定樂斷因
縁故。若先二定苦斷若今四定樂斷。總集而
云第四定時樂斷苦斷先喜愛沒。彼經先字
向上向下。向上而言苦斷先向下而言先憂
喜沒。基云。此中捨念正知名能對治。第三禪
樂名所對治。經中唯説所斷之樂不言能斷
捨正知者。以第三禪已明捨念等能對治法。
與此第四禪能對治法相似。故名種類名體
相似故言種類。倶能斷惑二處相似故言勢
相似略不宣説。此解經中不明第四能治所
以。言由即於此數修習故便能棄捨令不出
離第三靜慮。第三靜慮地中勝樂是故説言
由樂斷故者。此中第三靜慮繋樂。繋縛行者
令不出離第三靜慮不能得彼中上第四定。
今數修習捨念等能棄捨此定樂也。言由是
因縁若先所斷若今所斷總集説言樂斷苦斷
先憂喜沒者。樂斷名今斷。餘受根名先所斷。
故下中覆治云乃至入初靜慮時憂受沒故。
此中如前第十一卷云。何故苦根初靜慮中
説未斷耶。彼品麁重猶未斷故。若身在下界
可爾。何縁在初靜慮者苦根未斷而未現行。
由其助伴相對憂根所攝諸苦彼已斷故但彼
麁重而未能斷。若初禪中苦根斷者是則行
者入初二靜慮受所作住差別應無。由二倶
有喜及樂故應無差別。但以麁重而未斷故
説有差別。而經中説由出諸受定有差別。問
曰但以尋伺斷不斷豈不得差別。何故要須
斷苦根而説有差別。義曰。尋伺望喜樂非相
障故。不得爲斷尋伺説喜差別。其初禪喜有
苦根故未説勝利。第二禪喜已斷苦故其喜
淨勝。若以有無尋伺而説差別。有無之法無
量不同其禪何別。今反難樂喜受應無差別。
以苦根同喜樂等是受故相障。若不以斷苦
根爲初二禪喜別。初二禪喜樂等處有差別。
前初禪時已斷苦故此斷麁重。其種子不説
斷。阿羅漢由有。解空處中景師
解云
以於虚空
起勝解故。初過青黄等眼識相應想。次過耳
識身識反縁五根意識等有對想。三過第四
靜慮下。縁欲界飮食瓶衣等種種相。乃至下
云當知此中依近分定未入根本唯縁虚空等
者。此文分明説空處定名從方便也。又近分
中亦縁下地所有諸蘊者。下縁第四靜慮等
中顯色亦作青黄等觀。依此故有定自在色
約顯色辨出超。約現色説有對想。約形聚差
別説種種想
於彼種種聚中乃至不作意轉
等。此據身在下欲依虚空此處遣色想時。
於欲界色境亦遣。故説舍&MT03122;等。非身生
色界欲入虚空而有此遣。當知此中下文者。
述曰。第四靜慮以上其中九解脱道第七作
意唯在根本定中。其初得解脱道此一刹那
時唯縁自地諸蘊。第二刹那心者得縁上下
地蘊。今約最初一刹那解脱道説故言亦縁自
地諸蘊。若近分定前九無間道但縁下地。生
厭故故言亦縁下地所有諸蘊。其前八解脱
道亦縁上下地諸蘊。今約無間道説故言亦
縁下地諸蘊。而唯不遮近分根本但縁上下
及自地諸蘊。於近分定八解脱道不説論九
無間故言縁下蘊。於根本定説初一刹那隱第
二刹那以去故言亦縁自地蘊。故論文中不
言唯縁自地蘊等而言亦縁。此無間解脱道
如前初禪中解。若與顯揚對法第二卷相違。
如彼有大師解。備述三藏解起空定者有其
三人。一聖者得入根本定通縁自上及以虚
空。二内異生入根本定時先聞熏力故縁上地
及以虚空。三者外道入彼本定。雖縁虚空自
他四蘊不縁上地計虚空定爲極果故。今就
外道故作是説。對法論主亦作是解。解識處
中。謂欲作識無邊觀。先依識處近分定觀於
空處。所觀虚空既無邊故。能縁空識亦復無
邊。因此即觀識當地識亦無邊。若入根本識
處是即通觀當地四蘊及四識等。解無所有
處中。謂無所有處實有四蘊及定自在色等而
假作彼都無餘境勝解。故有假想勝解假
想作意。離識之外更無少許所有境界。故云
無少所有
作無境解故。有無相當心顯現。
依他起攝故。佛地論云眞實理無圓成實攝。
心所現無依他性攝。解有頂中。依景師釋超
過二想名非有想。一有所有想。二無所有想。
超識處已下有所有想故云或有所有想。復
超無所有處想故云或無所有想。無彼二想。
名非有想。以有細想非如二無心定諸想皆
無。名非無想。言縁無想境轉者。謂非想心所
縁境界無麁相貌名縁無相。非謂唯縁滅諦
名縁無相故。基師解此中有三。初正明欲起
上定厭無所有處而爲麁相。即始從復乃至
便能棄捨無所有處想以來是。第二釋非想
非非想名。就中有二。初解非有想。二解非
無想。始從由是因縁先入無所有處定時以
下至謂或有所有想或無所有想以來明非有
想。識處以下是有所有想。無所有處是無所
有想。是故説言非有想即非有所有想及無
所有想也。今有頂中非有前二想也。非有想
中有二有想訖。今非無想中亦非二無想。故
就第二大段中第二次明非無想。無想有二。
一無想定。二滅盡定。此二定心皆滅盡。今有
頂不然。故言非無想。即非二無想定也。其有
頂中有微細想在故。第三明其有頂時超下
無所有處等及自處近分而入根本謂即於此
處起勝解時以下是。第三解二無心定中。景
師判釋云。初屬當二人入二定異。如是二定
由二作意下。明修二定方便時異。謂無想定
唯厭於想作出離想修漸斷次能入。若滅盡
定從悲想心求上進。心上進時求上所縁竟
無所得。無所得故便作暫時止息受想作意
思惟從麁至細九品漸滅滅而不轉。此二定
中滅盡定者。欲界身中初起。以欲界有教依
教修行故得初起。後住四定及生四空皆得
後起。無想定者。六十三云。先於此起後於色
界重起現前。倶舍云。二界初起滅定通於生
後定不定業。大乘業門明三時業及不定業
皆通定與不定。依下決釋文。一切羅漢欲入
無餘時要入滅盡定。滅六識心唯住頼耶而
命終也。
如是有學已離無所有處貪等者。
此據斷惑得證。餘處文云唯欲界初起滅定
者。此約縁教。若初學時必依欲界。後初起時
色界亦得。如第三果人。先欲界時未得此定。
生色界已方得此定。即得初起。然由先於欲
界初聞此教後於色界方生。第四辨五通中。
初略辨。要先已得根本靜慮。後依修通正法
聽聞受持。初依聞思作意思惟。次依定地作
意了知義法。由了法義修治其心發生修果。

有時有分者。分少時之言。應云有時分中發
生修果。又即如是了知於義於法已下。第二
廣釋。於中初總擧十二想。次別釋。後總結修
想引五通等。就別釋中。判十二爲五類。依初
五想修神境通。依第六想修宿住通。依第七
想修天耳通。依第八光明想修死生智通。依
第九想修心差別通。依後解脱勝處通處三
想修能引諸聖神通及能引發無諍願智四無
礙解種種功徳。如妬羅綿者。謂野蠶繭名妬
羅綿。又西國法多地敷草以擬爲座。或如熟
練者。欲作稱毛時練毛之相名如熟練。身心
符順者。
即身倶可變化也。若變即身業。若
化即變化心。勝解想者。即當小論意解遠作
近解等。
遠作解者。謂促長爲短。近作遠解
者。延短令長麁細相解。是變形質。地水相作。
是變四大。此中但説色聲二變化。不論餘塵。
如佛地論廣解。或由一身示現多身謂由現
化勝解想故者。本唯一身更從化心化現
多身。化心通是神境通攝。或從多身示現一
身謂由隱化勝解故者。向者化現多身。今由
隱化勝解隱多化身唯留一身。此二由勝解
想成。或以其身於諸牆壁直過無礙乃至履
上如地者。此由空界想成。或如飛鳥等。此由
輕擧柔軟想成。於梵世諸四大種一分造色
自在迴轉者。
造色通十。今但轉換色塵。或
同彼類或不同類。故云一分造色。
二種迴
轉者。一神通人身往來自在。二能轉變梵世
一分造色。或青或黄自在迴轉非轉一切言
一分。
一分造色謂色聲二種故言一分。不
迴轉觸及五根等故。唯外境故言一分。又隨
定所變唯二反一分。不能轉變梵世一切故
言一分。第六想中。云謂由此想從童子位迄
于今隨憶念轉者。如小論説宿住通先從
現身老時却推中年少年童子嬰孩。乃至前
身死有宿住成 今此乃云從童子位迄至*于
今者。據遠方便故云也。若後念成。則從現身
向前漸推。乃至知死蘊。宿住方成。乃至先所
受行次第無越憶念了知者。據初修時要須
次第從後向前。若重知。或次或越一切皆知。
第七想中。要期門衆成所策處。名邑義衆。或
長衆者。
西有二説。一市買處。二戲兒
處。基亦同之。復解。又處廣長大故。衆亦無
量。意取衆多。第八想中。謂若壁山障若極遠
處。作光明想照所知處分明見想。又取善惡
得苦樂引修生死智通。見彼有情彼彼處死
生彼彼方便從境爲名。第九想中。謂解了有
貪等有情色相變異。於此多修習故發生修
果心差別智從境爲名。亦是功能爲名。
衆生事義理皆有闇昧。故云事義闇昧。言出
自口非世所尚。恒設陋語而無所承。故名下
俚。後三想中文分爲二。初辨修三想故引聖
神通等。後辨聖非聖通相對有異。前中。解脱
勝處遍處想者。謂内有色觀外色想。内無色
觀外色想。内無色觀青黄等淨色想。或勝處
中觀内無色觀外色少等想。或遍處中觀青
黄等遍滿想。由於此想親近修習多修習故。
能除通擁所有障礙。能引最勝諸聖神通。若
變事通若化事通若勝解通者。變是通體。化
是通果。亦名神通。勝解通者。遠作近解。屈伸
項至色究竟。及想地爲水等。名爲勝解。
無諍願智四無礙解。亦因修習解脱等想。除
境界愚方能成辨。亦可有物轉状名*反。無而
忽有名化。勝如前釋。下對辨異。智論亦爾。
或有別義凡化事不過七日。聖者又過。可引
彼論。自下總結。準決擇説五通皆是世智。亦
可學人所得是有漏。以未盡漏故。無學離漏
身中得故。亦名無漏。第五明修世淨定生處
差別中。景云。解云初定三天。從離欲染爲名。
皆名爲梵。第二三天。從身光強弱爲名。第三
三天。從所得淨樂遍身不遍身爲名。第四靜
慮。天星列居皆無雲地。初得其名。名無雲天。
第二從福田最勝爲名。第三從所得果爲名。
次五淨居。以有無漏雜熏修業生五淨處。空
處定隨三人別修下中上善。當生空處別受
三果。乃至非想亦爾。彼名隨行天者。由彼諸
天無有形色亦無處所。然住所有其差別者。
四定得報隨所修行上中下品而生彼天。得
報勝劣名隨行天。基法師云。初禪天名梵者
梵是淨義。初離欲故故得淨名。第二禪名光
者。初離尋伺故得光名。第三禪得淨名者。以
得勝樂故。勝樂名淨也。第四禪凡聖共居三
天。初無雲得名。餘隨福増爲名。五耶含天
名云云。解無色界中。云隨行天衆同分中者。
無色界天無別受報處。隨行三品即受此報。
故言隨行天。然住所作有其差別者。謂住三
品所作之業有其別也。今此文相還同婆沙。
初定四空修三品業。受無別果。後三靜慮隨
修三品業。受有別異果。第六明離欲者。相中
有十三相。可引智論辨同或異也
第三十四卷
自下第二明趣出世間。於中初結前生後。次
辨七作意。後總結之。前中言漸次生起七種
作意乃至證得阿羅漢果者。前三方便修了
相作意。自了四諦十六行等種種相状。四善
根中修勝解作意以見道近於勝解心中修諦
行故。於見道中修遠離作意。能盡見惑。於修
位中修攝樂作意。進斷修惑取中二果及斷
色無色惑。乃至非想八無間來是攝樂作意
所作之位。觀察作意於修位中已斷未斷之
處能觀察知。斷非想惑。第九無間道金剛喩
定是加行究竟作意。盡無生智是加行究竟
果位。文中寄相作分別。論實處處有七作意。
就第二辨七作意修起次第中。若依頌中四
句以判應分四。今據此文明七作意次第修
起故。即爲七段。初解了相作意。於中有二。初
略辨依教修習以十六行了四諦相名爲了
相。二廣辨十六行了四諦相。前中。諦別各有
表釋。表釋具足名善説故。又解。三法輪中四
諦法輪名爲略表。第二以去名爲廣辨。言或
於作意已善修習等者。謂於未至定中作意
已善修習或得根本靜慮無色。就第二廣辨
分二。初別解十六行了四諦相後顯位地。前
中有三。初明觀察欲界四諦。二明觀上界四
諦。三當知此中下總結二智即是能生法類
智種依處。初中先別解後總結。前中分四。初
解苦諦分之爲三。初標十行悟入四行。次別
釋十行入四行。後總結十行攝於四行。就別
釋中。初總結十行依三量觀然後別釋。釋中
分四。初之五行悟入無常行。次有三行即是
樂受苦受捨受三苦之行悟入苦行。無所得
行悟入空行。不自在行悟入無我。初中分
四。以合辨初二行。後三行次第別釋故。初
中。以三量觀無常性。就初明依至教量中。
云如七日經廣説者即劫經是。以説七日事
故名七日經。次明現量依教生信。於無常行
獲得決定。由如是信増上力故數數尋伺觀
察一切現見不皆無常之性。謂先安立内外
二事。内謂六處等外事有十六如文所列。此
中内事有十五種所作變異亦如文列。復有
八種變異因縁亦如文列。下解釋中。從後
向前解八種變異因縁。次解内事十五變異
後解外事十六種變異。解八變異因縁中。云
風所鼓&T024802;者。謂大風飄扇濕衣等者。謂有濕
衣。或時濕地。或稼穡等爲大風扇水令乾
曝枯槁也。&T030408;初點
反急
如世言此極即乾*&T030408;
也。下結。一切有色無色内外諸法變異皆由
如是八種因縁。解十五内事中。云乾語者。泰
基同云謂熱故言語時乾。如世人云乾語濕
笑。踡跼。屈曲。謂由觸對順樂受觸領樂觸縁
所生樂時自能了別樂受分位者。基云。今且
擧樂觸未擧苦等故。故言謂由觸對順樂受
觸。即簡苦苦等受也。領樂觸縁所生樂時
者。樂觸縁即境能生樂觸者是。今意言領順
樂觸境所生樂時能自了知是樂受分位也。
十六外事中。景云。前之六種是所攝受事。後
之十種是身資具事。六種是所攝受事者。謂
一地事。二圍事。三山事。四水事。五業事。六
庫藏事。十種身資具事者。一飮事。二食事。三
乘事。四衣事。五嚴具事。六舞歌樂等事。七香
鬘事。八資具事。九明闇事。十男女事。若依前
列名中。飮食各是一事。今解中飮食合作一
解。以合一解種。第三以比量觀無常中。云
即由如是現見増上作意力故觀察變異無常
也。此牒結前。乃至應正比度等以來。明
諸色等法大滅壞等易知。刹那生滅難知。
以微細故。今將欲辨先發論端。云何比度以
下。正辨細無常。於中有二。一以麁比細。二以
現所受果比知過去不現見因。前中依基公
釋。乃至是故諸行必定應有刹那生滅以來。
明由有小微細生滅故得有大變易生滅。非
凝住法得有變異。非見小生滅等而知有大
生滅等義。從彼彼衆縁和合有故下至生已
不待滅壞因縁自然滅壞已來。明釋伏難云
滅有因縁。謂伏難云。不知生滅倶有因縁
不。今通云。此法由衆縁和合故有生。生即有
因縁。不得因縁而自然滅壞。即滅法無因縁
也。從如是所有變異因縁乃至令不生起以
來。明釋伏難。伏難云。如是日灸青葉令黄。
此青葉豈不由日故令青不現。即日爲青壞
縁也。今釋云。日能變青爲黄。如是汝何言日
爲變異因縁者乎。此日即後黄色生之因縁。
非前青色壞之因縁。所以者何。由世人前青
色滅已現見有黄色生。此黄與青不相似。可
得是黄生是有。故知日與黄生爲縁非青滅
爲縁。若日*灸青壞已後黄不生可日與青滅
爲縁。滅有縁生後黄即有生。明知日與後黄
生爲縁。非青壞爲縁。非彼一切*令不可得
若青滅已一切後法全不可得。即日與青壞
爲縁也。下反解云。或有諸行既滅壞已乃至
亦不可得已來。是外人難。若此滅已有餘法
生可如前解。若此法滅已無餘法生。是即如
何。煎水。悉盡無爲將後縁等。故知滅法得
有因縁。言彼亦因縁後後展轉乃至作如是
事以來。論主解云。此同前解。煎水水火倶
有與後後生法爲縁。末後無水時不由火令
無水。水勢自無令火於後生法無縁故。故今
滅法亦無因縁。景云。由火力故。助前前増水。
生後後減水。故火乃増水望後減水以爲生
因。前前増水生已自滅更不待因。乃至最後
念水不能爲因更生後水自然而滅。是故後
應生不生。名水消盡。器壞亦爾。意同基
釋。基復助難曰。即日與後黄生爲縁。亦與前
青滅爲縁豈不得耶。答曰。不然。若一因縁能
生滅。生滅相違故。相違之縁云何是一。若能
生縁是一。所生之法應不相違亦應是一。又
若滅法有因縁者。因縁能有法所有即是滅。
滅爲因縁有因縁即能生。是則因縁生生。何
關生滅。故知滅法任運而滅。第二以現所受
果比知過去不現見因中。云若唯用彼自在
爲縁是則諸行與彼自在倶應本有何須更生
者。此難意。若自在是本有。亦有自在時即有
諸行。諸行既與自在同時。故知諸行亦是本
有。若是本有即是常住不應名行。以彼義中
行非本有故。他既見是難已。便更立云。自
在是本有。諸行在後方生。故次論云若言先
有自在等。論主見此轉宗。便更逐難云。若行
自在後方生。是則諸行非唯自在生更用別
縁故。故次論云是則諸行不唯自在爲縁生
起。若用自在爲縁。自在有時有諸行故即倶
應本有。若後諸行方生。是則由祈願故次後
諸行方發。若諸行用欲祈願爲因。何故唯論
自在爲因。故次論云若言自在隨其所欲功
用祈願等。既縱以欲爲因。更須徴破。故次論
云若爾此欲有因耶等。假設欲有因即用自
在爲因者。自在本有故欲亦應本有。有自在
時即有欲故。如前諸行破。故次論云若言有
因即用自在等。欲用自在爲因既破已。後更
有餘因非用自在爲因。若爾欲若有因者。如
前諸行別用欲功用祈願爲因。今言復用欲
功用祈願離自在外別法爲因。是則諸行別
有因生。何須妄計無用自在。故論次云若言
此欲更有餘因等。如是略由三種増上作意
力故等者。結上三量作意也。次明別離行中。
初牒前起後。次釋。後結。前中云於前所擧五
行等者。卷初云由十種悟入苦諦苦下四行
中。前五種行中悟入無常。此五行中初變異
行。即前所明八種因縁十五種十六種等變
異是。第二滅壞行。即前所明比度有刹那生
滅等是也。故言已辨二行。今第三云何復由
別離行故觀無常性。釋中。云非愛者。是怨。及
共財等者。同財。或由惡行加行失壞者。爲作
失利名爲惡作。法性行中。云謂即所有變異
無常等者。此中意如現在樂受正受樂時未
變異無常。以變異等前三種無常行故。觀今
樂受於當來世必當無常故。如是通達如是
樂受於當來世必定無常。故名法性無常
會行故觀無常者。即以前三種無常觀現在
法與此三種無常和會故。名合會無常。即前
樂受於現在世流入此三無常也。第二明三
行悟入苦行中。云如是由證成道理及修増
上故至趣入苦行者。結前起後。謂前所明
至教量及以現見比度。此三即是此中證成
道理。及修増上故者。即解至教等道理次下
云依教行者淨信増上作意力故。或由現見
増上力故。或由如是是比度増上力故等。是
此中及修増上故。彼解至教量等下一一別
觀。此作意即修増上也。次釋。後結。釋先解第
二不可愛行。劫解第一由結縛行與列名中
次第不同
第三解不安隱行。初中作是思惟如是諸行
皆是無常乃至如是由不可愛行趣入苦行等
者。基公解云。準下文云。於能隨順苦受諸行
及苦受中。由不可愛行趣入苦苦。即以此行
趣入三中苦苦也。此不可愛行中攝前七苦。
七苦皆是苦苦。若準對法及餘處文七苦中
前五是苦苦。次二是壞苦。與此文相違者。且
釋云前七苦倶不可愛行。七不可愛中前五
是苦苦。今以不可愛行結縛不安隱行此三
行與三三苦相從收故即相從收不可愛中唯
雖有二苦皆是苦苦行攝。少從多故二苦倶
五苦也。又以此順生苦受等。故雖七皆是
苦苦。所以者何。以次第二明結縛行中由結
縛行趣入壞苦。即於貧愛等結更生貪愛
等。招生老病死等説大苦蘊。即七苦順生樂
受者是壞苦。故知順生苦受者是苦苦。以順
非苦樂受生捨受是行苦。下結趣入三苦論
文前後不同者。以性相求隨義便解。又釋攝
義門別。彼論約三苦攝八苦故知五是苦苦。
此論以三行攝八苦故不可愛行是前七行。
今以苦攝三行故苦苦攝不可愛行是苦苦。
不以苦苦攝不可愛行所攝七苦爲苦苦也。
故不相違。攝義門別。言有漏有取者。景公云。
漏是煩惱。取唯是愛。除滅道外諸餘苦集皆
能生漏。又從縁生名爲有漏。從取而生又結
生取故名有取。於順非苦樂蘊中。由不安隱
行趣入苦行者。通論行體。即取一切順於三
受有漏諸蘊。文中爲簡順於苦苦壞苦諸蘊。
是故但説順非苦樂有漏諸蘊以爲行苦。此
中以説頼耶名順捨蘊。以有苦樂種隨逐故。
然文中説順非苦樂一切諸蘊苦樂種子之所
隨逐。不唯取彼頼耶。故知此據末之立頼耶
爲論。是故通説諸蘊苦樂種子所隨逐。如是
由結縛行及至諸所有受皆悉是苦者。將此
所明三行會經中説三愛皆苦之意。第三明
無所得行趣入空行。景云。觀心相續離第二
法唯有其心。心外無我故名爲空。即蘊我無
名爲無我。第四明不自在行入無我行。基云。
空無我二行何別。空者定於體。無我定於用。
即計有體名有。以空遣之。執有用名我。以無
我遣之。第二解集諦中。有三復次。初復次中
解因集起縁。云謂了知愛能引苦故説名爲
因者。景云。但有其愛必能引苦故愛望苦總
説爲因。基云。且如現在逢一順樂受境於中
起愛。當知即熏愛等成種。此成種時復令
當來生等種子於中増長。此愛望此生等種
子能引生故故名爲因。既引苦已復招集令
其生故説名爲集者景云。愛引苦已復招集
業令當苦生説名爲集。基云。即前愛能潤行
支等成有集能生當果。此愛能集他義名集。
既生苦已令彼起故説名爲起者。景云。既集
彼業當苦生已。今令苦起説愛名起。基云。即
愛既熏種已能令苦種生生等苦現行。愛能
令生等種起現行故名起。復於當來諸苦種
子能攝受故次第招引諸苦集故説名爲縁
者。景云。此愛非直能引現起之苦及當起苦。
復能招引當來識等苦種令其増長故説爲
縁。基云。即愛既於當來苦種能攝受熏増故。
能令未來生等苦次第生起諸苦集生説名爲
縁。此初復次稍與對法第六卷同。勘之。又約
總別不同。其目義者諸愛能愛未來自體名
引苦是總。餘三是別。既引苦已由愛能令三
界五趣果現在前未來果集故名集。既引
五趣已愛能隨令一人趣等生現前名生。既
一人趣等生現前已愛能令此人身中生等諸
位次第生現在前名縁。此三即次第別生也。
勘彼第六卷同此。第二復次意。即愛支望取
支爲因。愛支望有支爲集能集諸業故。即愛
支令生支現在前名起。即愛支能遂引老死
支現在前名遠縁。景解第二復次云。於十二
支中知愛是取因故名因。此愛非直是其取
因復能招集取所生有。恐濫三有故今擧取
爲因之有。故云即以其取爲因有故。又愛能
起當來生支。生支從有支起。擧有取生。故云
有爲上首。當來生此愛。又能引發老病死等
故名爲縁。擧生爲縁意望所生老病死等以
爲縁義。第三復次中。景云。謂正了知至後有
生因者。了相作意。又正了知頼耶依中愛隨
眠等是後有因。又正了知彼所生纒隨其所
應是集起縁者。總釋隨眠所生起纒爲集起
縁。下別釋。謂求後有愛招集後有名集。此後
有愛復能發於現自身喜貪倶行愛故名起。
喜貪倶行愛復與多種資具彼彼喜愛爲縁即
名爲縁。基云。第三復次解意。了知諸惑種子
附屬所依本識知愛隨眠等是當來世後有生
因名因。即知愛種子能生當果義名知因。此
一種種子後三種現行名愛。愛復招集後有
故名集。此後有愛爲縁復能發起於現在境
起喜貪倶行愛名起。即以此倶行愛爲縁於
未來境起彼彼喜樂愛名縁。此中於四種愛
中不説今愛愛著自身也。又此即四愛。第一
單名愛。此愛是總愛。相状難知。今以種子名
説其實通現行。論文雖言總煩惱意取於愛。
此愛能引生未來果故。餘三爲三愛。言此後
有愛復能發起喜貪倶行愛。喜貪倶行愛者
是縁現境起。倶由此愛縁未來自體愛未來
身故。於現在境亦能生愛故名倶行愛。由後
有愛爲因。又以現在與妙境相應起愛故於
未來妙境亦起彼彼喜愛。故彼彼喜愛亦由
倶行愛爲縁也。第三解滅諦四行中。集諦無
餘名滅苦諦無餘名靜。即前二種是。第一最
勝無上名妙。即前二種是。常住出離名離。第
四解道四行中。於所知滅境能爲作道路通
尋求義名道。道路通所尋求法故。所尋求既
通虚妄眞實。是所通尋求是眞實非虚妄名
如。簡虚妄故。非但能於滅諦眞實尋求。亦於
四諦門能如實知皆能隨轉名行。歴四諦故。
行歴四諦欲何爲。能出生死一向能趣涅槃
義故名出。出諸歴勞故。第二明觀上界四諦
中。初結前生後。第二正釋。謂彼所有乃至皆
有如是性等者。景云。此明上二界有爲有漏
苦諦之體。遍上界一切生處。愛等集體遍五
門種。於三世時皆有如是苦集有法。皆隨如
是集諦道理。皆有如是苦諦之性。下明上界
滅道可知。基云。此中意以四諦理觀。現此界
所見諸蘊有無常等已於他方不同分界不現
見蘊皆能以理比度觀察。謂彼他方界等所
有有爲有漏通三界等處。於一切諸蘊種於
一切三世時。皆有如是集能生果法。苦難和
合法。生老等苦諦。皆*隨如是苦無常理
業煩惱以集諦皆有同集生縁性。若性等
行有滅法寂滅安樂是滅諦。彼所有道能斷
諸惑究竟出離生死也。是道諦是。此段文意
勸行者以此方現見類他方界不現見蘊等
也。自下第三總結三智即是能生法類智種
依處。景云。上來所明前三方便。依未至定修。
起了相作意。上下諦觀。即能熏發本有相見
道中法智類智種子令其増長。名與種以爲
依處。泰云。自見道前法類之觀。遠望道後
眞法類觀作種爲依。還同離心定解脱種。基
云。此中意由五停總別念處作是四諦行故。
即是後無漏類智種子依處。一有漏爲縁能
引無漏故名種子依處即新熏義。二即五停
時亦能熏増無始無漏種。此種居五停位中
亦名了相作意位收。能辨生初見道法類智
故。名法類智種子依處。下顯位地。謂上所明
十六種行了相作意。猶爲欲界聞思聞思間
雜。位在五停總別念處。第二解勝解作意中。
初結前略標。第二廣解。前中謂從了相作意
次起勝解作意。復於四諦差別事法盡所有
性發起勝解。四諦平等一眞如性如所有性
發起勝解名勝解作意。位在煖等四善根位。
就廣解中。辨四善根即爲四段。初解煖法。文
分爲二。初辨縁諦盡所有性修作意相。二如
是勤修瑜伽行者已下。明縁如所有性作四
諦現觀。前中如是作意唯縁諦境一向在定
者。基云。依此作意中欲斷我慢處下文云麁
品我慢間無間轉。此勝解作意由爲我慢間
無間轉。何故言一向在定。豈不相違。義曰。
前明了相作意一善心縁一境時。由爲聞思
間雜同縁。令勝解起時一向是善。縁一一境
時不爲聞思間雜一向在定。簡彼了相故言
一向。據多時在善心一觀語。非無出觀起我
慢及退生餘惑等。不欲明伏我慢。論實得我
慢。故言間無間轉。今以勝解簡了相故據長
時在觀。非如了相爲聞思間不得長時入觀。
言一向。非相違也。謂生死流轉如是諸法無
邊等者。此一段具明四諦無邊。思文準知。泰
云。生死諸法無依無獲不可以爲所依。
無依行。皆無所希唯有過患。故起無願行。景
云。雖厭苦集欣樂涅槃。然猶未能深心趣入。
何以故。以彼猶有能障現觀麁品我慢。隨入
作意間無間轉者。思惟生死流轉等時心帶
我解名爲我慢。説帶我心名麁我慢隨入作
意與勝解作意四諦觀心間無間轉。作是思
惟乃至如是諸法是我所有等。出麁品我慢
之相。彼既了知如是我慢是障礙已乃至隨
作意行專精無間等者。恐更起彼我慢爲障。
爲制伏所知境趣入涅槃專精無間。後心
起時。觀察前心爲邪爲正。專精守護無有間
斷。令彼我慢無容得生。泰云。彼不能起入
故。但起修任運作意。彼既了知我慢障已便
能速疾專精無間。捨前所修任運作意。如是
乃至以後觀心縁前觀心故離所縁相。基云。
彼既了知乃至趣入作意等者。此隨轉作意
即前我慢。以是内我隨法能入名隨入作意。
趣入作意者。即於生死曾久流轉當復流轉。
乃至無相眞是無相縁外境而生名趣入作
意。彼行者隨此作意專精無間觀察聖諦。此
觀察心既時滅已後生無間觀察方便流注。
前觀察心沒後觀察心生。以後心縁前心專
精無替。以此義故麁品我慢無容得生。是此
中文意。自下第二明縁如所有性作四諦觀。
如是行者觀心相續展轉別異新新而生或増
或減等者。基云。行者作觀行時念念増勝名
爲或増。若不減増勝名爲或減。暫時有率
爾生前後既有増減變易明知無常。即此觀
心既入取蘊明知是苦。無如實計眞是法但
是苦法名爲空觀性心是苦實所計法是苦。
觀離第二法故。無常實第二妄計實法名空。
無自在用名無我行也。是此中意。計即縁道
諦爲無常等。約似觀心是道諦故。若據實觀
心是苦諦。以有漏故。今約順出世義。又此位
中有無漏義故。説爲道諦。若約此義亦縁道
諦爲無常等。今約實義故是苦諦。景云。知唯
有心無有第二我法名空。苦集滅道諦正悟
入者轉近見道。觀行漸増明名正悟入。非是
現觀名爲悟入。觀行漸増離於分別。故言能
縁所縁平等平等正智得生。次明頂及忍。景
云。彼四善根安受諦理皆名爲忍。但以三品
立煖頂忍。泰云。學作人空無我觀故。平等平
等亦印諦理。故並名忍。第四解世第一法中。
彼既如是乃至住無加行無分別心者。彼從
前來已多修習。故離加行住無分別心。其心
似滅而非實滅似無所縁而非無縁等者。基
云。無分別智寂靜微細名之爲滅。今此似彼
非實彼智。故名爲似滅。又無分別智滅觀分
別心名爲滅。今此似彼名爲似滅。又滅定名
滅。心細故似彼滅定。名爲似滅。無分別智
無影像所縁。今此無相状似於彼。而有影像。
故言似無所縁。又此所有境現在前故非無
所縁。心細似無縁而非無縁。又無分別智離
有分別遠離諸相遠離諸惑。今此似彼故言
雖似遠離而非眞遠離。景云。雖似遠離而非
遠離者。煖等善根隨分寂靜似眞無漏遠離
之心。體是有漏而非遠離。泰云。無心名遠離。
又於爾時非美睡眠之所覆蓋至此不如是
者。景公釋云。此云擧非顯是住煖等中無如
是相。今解住世第一法無如是相。即於如是
寂靜心住至名爲世第一法者。謂於四善根
寂靜心住最後一念於諸諦理起内作意名世
第一法。此有兩解。一云。以此文證世第一法
通縁四諦作無我觀。論既云諸聖諦理故知
非一諦也。此文順涅槃經説世第一法亦縁
四諦。不同小論唯縁苦諦。二云。世第一法唯
縁一諦同小論説。今此文相擧總取別。謂於
前煖等所觀諸聖諦理中之一起内作意也。
然涅槃經説縁四諦者。遠公釋言觀諦有其
二種。一者得修現在所起。二者得修未來所
成。世第一法現在所修雖觀一諦一行。未來
像於總四諦増明。今就得修名縁四諦。今解
彼經亦擧總取別。雖總擧四諦而意取苦諦
故也。第三解遠離作意中。從此無間乃至現
見智生等者。景云。從此世第一法無間。於世
第一法已前所觀諸聖諦理起内作意。作意
無間隨前次第所觀諸諦。若欲界四諦是現
見。若上二界四諦名非現見。如其世第一法
次第有見道無分別決定智現見智生。由此
智生故三界見惑一切麁重皆永斷。泰云。從
此眞見道無間。後在相見道中於前所説諸
諦重觀。以上論云出世心生即眞見故。備述
三義。言辨相見道前方便既有法類智。於眞
觀中應知亦有。然法類智雖有多種。而此文
意觀欲名法。觀上名類。又解。就眞見道唯
一念時隨方便分四諦智。故云如次。其鈍根
者別觀四諦。故云如次。前解爲勝。基云。從前
世第一法無間。從前第一法所觀諸聖諦理
今於眞見道間起内作意。此眞見道作意無
間。於相見道中隨前第一法時所觀諸諦。若
此亦現見。他方不同分界等不現見諸聖諦
中。如苦集等之次第有無漏無漏無分別決
定。不由他引自生疑智現前。以現量證智生。
非如見道前即有分別疑可比度而生。是此
中意。又證世第一法無間名從此無間。今意
欲解眞見道難知。越説相見道。却解所從無
所即世第一法。今却成前。謂前所觀諸聖
諦理起内作意即乃世第一法時。此作意無間
隨前次第所觀諸諦於相見道中若現見不現
見決定智現見智生。亦是此中意。論此永斷
故若先已離欲界貪者乃至不復還來生此世
間者。此中據先用世間道伏離欲界欲。今入
見道時成不還果。即是超越不還之人。今且
據離欲界不還。不論乃至先離無所有處人。
前卷未説世間離欲者相。威儀寂靜言語敦
肅而無&T050510;動等。今此與彼相似。故言當知無
異等。又雖相似少有差別。謂不還人不還生
欲界。即於彼入涅槃。世間離欲者不然。故有
差別也。由能知智與所知境和合無乖現前
察故名現觀乃至婆羅門等當知亦爾者。入
見道證如時。境如無相。故其智亦無相。二無
相和合。能縁所縁無相乖違。現前觀察。故名
現觀。釋現觀名義。如一刹帝利與刹帝利和
會一處無有乖意。以種性同故而是一類。
亦名現觀。婆羅門等當知亦爾。此亦成就衆
多相状等者。明入見道者有十二相状。一證
理觀獲得四智。一唯法智。謂在凡夫時妄計
實我。今入見道除遣實我但有於法故。二非
斷智。三非學智。謂於凡夫時妄計斷常。今
入見道離計斷常。即非斷智非常智。此據分
別斷見不論修斷見也。四縁生如幻事智。謂
於凡夫時妄起邪見見取戒取。今入見道善
推求故觀見諸法。此由如幻事。無如彼三見
等所計。此即第一相状。二於境界失念起猛
利纒。作意即遣。三畢竟不墮惡趣。惡趣亦得
對治道故。四不故思犯戒。五不退轉棄捨所
學。景云。已斷惑種故。無退轉棄捨學果。基
云。得決定智故。於所學中必不退轉棄捨所
學也。六不造五無間業。七定知苦樂非自作
等。景云。定知樂非自神我所作。亦非彼他自
在天作。亦非前二共作。亦非非彼假名自他
而作及無因作。基云。悟諸從縁生法故遣因
中自作等妄計也。八終不請外道爲師起福
相。九於他沙門婆羅門等終不觀瞻口及
顏面乃至得無所畏者。謂不信他道出家受
學。唯以法智見法類智得法於大師教生決
定信。故於諸法中得無可畏。此如下第九
供中廣解。對法第九卷亦解。十終不妄計世
瑞吉祥以爲清淨者。唯知佛爲清淨也。世瑞
吉祥者。謂世人妄計世瑞相。如欲行時見淨
水香華。是少時瑞相。又計吉祥即隨見此瑞
法號爲吉祥。今不如是。十一終不更受第八
有生。唯七生等也。十二證得四不壞淨也。第
四解觀察作意中。初略辨。後廣釋。前中復二。
初明斷修惑得二果相。後明捨中觀察。初復
從此後乃至當知亦爾者。有十二相同於初
果。然少差別乃至速疾遣者。與初果人第二
相別也。唯一度來由此世間等者。此與初果
人第十一相別也。合初二果有二相差別得
不還果及不還相。如前超越入見道時不還
相。辨觀察云當知此中至而正修習者。觀察
作意通能觀察三界修惑已斷未斷是勝進
道。然於修道正斷無間道是攝樂作意。從斷
欲界九品乃至非想入無間道是其住非想
第九無間道。是其住非想第九無間道。是加
行究竟道。此中但擧所斷欲界修惑得中二
果。不辨能治攝樂作意。攝樂作意後文當説。
第二廣釋中。復分爲二。初問答廣辨修道體
用品類差別。二如是於修下明於中觀察。前
中。云謂由定地作意通世定慧二法。無間慇
重二修定自性。泰云。定地作意是修自性。由
二修故證彼自性。又可會彼所證境。八種修
業中。基師等解。由修故得者。即修也。由修
故習者。即習修也。若先已得未令現前但由
修習彼種類法當令現前令轉清淨鮮白生起
名修故淨者。此即法智時其類智種子亦成
就故名先已得。由修習彼法智種子時即資
類智種。至類智時此種子能生類智令轉清
淨鮮白生起名修故淨。即法智時修類智種
子令清淨後生類智故也。又如見道前
増無漏種入見道生法智等是。又種子成就
是由修故得。現行成熟名由修故習。自在成
就名由修故淨。是三成*熟也。若已生或能
滅斷名由修故遣。未生諸惑能令不生了知
如病等名由修故知。下明修品類有十二種。
基云。此解無間道能斷不言加行道者。對法
明金剛喩定并取加行道者非眞實義。若斷
種子唯無間道若制伏種子。加行道亦有此
義。彼論約制伏種子義故金剛喩定亦取加
行道。此論據斷種子難故唯無間道。勝進道
修者。謂由此故乃至或復未超越究竟位者。
泰云。勝進有二。一未起趣後地加行來皆名
勝進道。論云乃至。意在於此。二約斷惑第八
未盡未盡第九加行道心趣無學位。並名
勝進。基云。此義未起後下煩惱對治加行以
來諸所有漸觀修習發心等是前對治道勝進
道。又得初果以來趣求第二三果起樂趣入
無學究竟位以來可有發心修行等是前勝
進道。問曰。起後品加行何故不是前勝進。
義曰。今別作法後加行縁後品故。隨此義故
不取。其實亦是謂又已斷非想第八品以來
惑未斷第九品成究竟位所謂有諸道。是欲
界初品對治道之勝進道。又是斷欲界惑第
三果人之勝進道。若至非想第九無間道亦
是勝進道。若第九解脱道且不名勝進。以得
解脱果是解脱増勝名解脱道。今此中並得
義非眞作法。於時時間於可厭法乃至名攝
樂作意法者。第五解攝樂作意也。前卷攝樂
以後明觀察。此卷先明觀察後明攝樂者。前
約世道離欲界欲入初靜慮七種作意順次而
説。今此總據離修惑證中二果。以明於彼觀
察斷與未斷然後略辨攝樂通於四道也。彼
即於此下。第六解加行究竟。謂從斷欲界修
惑乃至非想八無間未盡。是攝樂作意之力。
若具縛人修得此定即能永斷一切煩惱。然
要由斷非想八品修惑方得此定。得此定時
斷修惑盡。從此金剛喩定三摩地無間已下。
第七明究竟果。於中有三。初辨有爲無爲果
體。以其標位。二又於爾時至極究竟已下重
明羅漢勝徳。第三當知此中金剛喩定所攝
作意已下對因立果。前中。云諸漏已盡者。以
三漏盡故生亦已盡。即是我生已盡智。所作
已辨無復所作者。所作已辨智也。證得自義
者。以於聖道究竟修故證自果義利。即是梵
行已立智。盡諸有結者。以有結盡故不受有。
即不受後有智也。三住中。基公解云。聖住謂
空無願無相滅定者。諸論中唯有三解脱門
爲聖住。今取滅定。以無相故即多住亦在住
中。諸論約三解脱作法。此通實爲論。無違。又
會正爲聖。能證聖正法名聖住。唯。三解脱
門。若聖人之中成就名聖住。即滅定亦是。餘
四聖等不離道諦有心會正是住義。今滅定
無心無會正義故諸論無。此論據成就故有。
天住中。諸論唯四靜慮今此論通無色者。以
定慧均義。據標天名者。唯説四禪。即諸論
如對法第十卷説。若有無漏義復有亦名
者。無色亦然。故此中通無色。不違。又約有定
光淨故名天。無色亦有定光淨故名天。即亦
是天住。如此文實作法。彼約一義。就第二
重明勝徳中。有三十二法。至極究竟者。以到
無學果故。此即第一勝。畢竟無垢者是第二。
羅漢斷三界惑盡也。畢竟證得梵行邊際者
是第三。謂超有學行梵行者猶未到極。今無
學到邊也。離諸開鍵者。三界煩惱留住有情
不令出離猶如*開鍵。無學離之即第四也。已
出深垢坑。即第五離四暴流也。已度深塹。即
第六離四軛也。已能摧伏彼伊師迦是爲眞
聖者即第七。西方有山名伊師迦高而且峻。
景云。此譬我慢自擧。基云。譬有頂煩惱亦高
而最勝。無學離有頂惑如摧伊師迦也。摧滅
高幢者。基云。言摧我慢。即第八也。已斷五支
者。第九也。基云。已斷五上分結并五下分結。
景云。但斷五上分結。成就六支者。即第十
也。景云。成六常住支。
成就六念又成軌則
所行等六支。今若依阿含經釋此文者。應云
已斷五蓋獲六恒住。故彼經辨羅漢果云摧
五蓋護六住摧一身念降魔。但下文説成六
恒住何須重辨。一向守護四所依止第十一。
守護四依依法不依人等。又常乞食糞掃衣
等四依止。又守護四念住名四依止。最極遠
離者第十二。有學已離諸惡趣等。今無學勝
彼名最極遠離。又或離邪行或離殺生等勝
有學。獨一諦實者十三明無虚誑。又離妄語
名爲諦實。棄捨希求者十四。至極位故更無
希求。又無不與取故名不希求。無濁思惟
者十五。唯善無記思惟。無不善染汚濁思惟
故。又無邪行濁思惟故。又無殺生濁思惟故。
此上四即十惡業道中前四種亦得。身行猗
息者十六。居有學位身有極澁。今無學常得
輕安故。身行猗息。猗即猗樂也。心善解脱慧
善解脱十七。得倶解脱或唯慧解脱也。獨一
爲侶也者。最勝故名爲獨一。非餘有學等侶
名爲無侶。即十八也。正行已立十九。謂入涅
槃行已立也。名已親近無上丈夫二十。明與
佛同證人空。親近於佛佛是丈夫無上也。具
足成就六恒住法乃至意正念正知二十一。
明常住六恒住法。六恒住法以捨念正知三
法爲體。彼於爾時領受貪欲等乃至愚癡無
餘永盡者二十二。離三界不善根。彼貪瞋癡
皆永盡故不造諸惡習近諸善者二十三。明
斷惡修善。其心猶如虚空淨水二十四。其心
如虚空無染。如淨水無濁。又如空無礙。如水
明淨。如水無塵。如妙香檀香爲一切天帝天
王恭敬養者是二十五也。景云。如世間中上
香檀木香爲天帝天王敬重。基云。如天帝宮
中有妙香檀樹天帝天王常生恭敬。又羅漢
如一帝香檀木。言無惑自在故常爲天
帝等恭敬。住有餘依般涅槃界二十六。明得
有餘涅槃。度生死海乃至亦名住持最後有
身二十七。明此身得涅槃但*住持一身。先業
煩惱所引諸蘊乃至永滅涅槃二十八。明得
無餘涅槃。當知此中有如是相乃至五者不
能貯畜受用諸欲資具二十九。明不習近五
種處所。如是不能妄計苦樂等乃至無因而
生三十。明處諸法從縁而生不生妄計。又亦
不能怖畏一切不應記事三十一。明已知佛
法故他問無不能知。十四不應記事中不生
怖畏。亦又不能於雲等三十二。明無我故無
怖。此爲三十二種羅漢功徳也。如是一切名
聲聞地已下文。總結一地。而文少故寄在第
四瑜伽處中。言猶如一切名句文身是所制
造文章呪術異論根本者。基云。文章異論
依名句等方成。今聲聞行*如依此。應教法。
教法爲依彼根本如名句等。今解。此略辨聲
聞地爲彼聲聞相應廣教根本也。獨覺地若
依梵語名鉢剌翳迦佛陀。舊云辟支訛也。此
云獨覺。初發心時亦値佛世間法思惟。後得
道身出無佛世。性樂寂靜不欲雜居修加行
滿無師友教自然獨悟。永出世間中行中果。
故名獨覺。或觀待縁而悟聖果。亦名縁覺。如
是獨覺種性發心修行得果。一切總説爲獨
覺地。文中初結前問後。後開五門以釋之。
解種*性中。
三種獨覺皆煩惱輕微名薄
塵。於諸有情慈悲劣薄名薄悲。願求獨覺出
無師無敵之世名慢行類
前薄塵性煩惱
薄。故易不斷徐。薄煩惱中慢惑少重。由是
慢性故希願無師
種*性有三種人。或一人
具三。一人具三中隨増性説故有三種。或一
人約三義故説三種。道中
此正明修習入
聖。前方便道初人百劫修蘊等善巧。百劫滿
已於最後身伏無所有以還修惑。依第四靜
慮起不淨觀乃至究竟。此人取後二果。第
亦是本性獨覺。遇佛發心多生修道。乃至
起因乘旨三善根不能入聖。但修蘊等善巧
即便命終。於後生身惑伏無所有以還修斷
煩惱。於五地中隨依何地入諦現觀。越證那
含斷煩惱方取羅漢。或時此人住前三善根
命終受身。於後身上更起忍等入諦現觀。得
初果已總斷九地修惑超證羅漢。第三亦是
本性獨覺。遇佛發心修方便道乃至入聖證
法現觀。得初學果或證第二未能盡漏而便
命終。或作七生或作一來。當無佛世依二果
身不取那含越證羅漢。此後二人竝是部行。
極少不減四生。極多不滿百劫。以不及初人
故。此第二門意明三種獨覺初殆發心修方
便道
第一初發心時値佛修百劫已成果麟
角。今論別説經百劫已値佛世。又解百劫中
雖修行未修蘊等善巧。經百劫已値佛世方
修蘊善巧。在後身方成道麟角。第二道先値
佛爲説法。不滿百劫修。或九十劫。乃至一劫
修習已。於煖等位中修習蘊等善巧。於此身
不能證極果。或證初果或家家七生一往來
一間等。於後身得獨覺果等。第三道値佛修
習已於此身得初果。或七生家家一間一往
來等果。後修蘊等善巧於當來世證獨覺無
學果。若依智論二十六卷云。辟支佛有二種
義。一名獨覺二名因縁覺。如上説獨覺者。是
人今世成道。自覺不從他聞。是名獨覺辟支
迦佛。獨覺辟支迦佛有二種。一種本是覺人。
在學人中生。是時無佛。佛法滅。是須陀洹已
滿七生。不應第八生。自得成道。是人不名佛
不名阿羅漢名爲小辟支迦佛。與阿羅漢無
異。或有不如舍利弗等大阿羅漢者。大辟支
佛百劫中作功徳増長智慧。得三十二相分。
或有三十一相。或三十二十九相乃至一相
於九種阿羅漢中智慧利勝。於諸深法中總
相別相。能入久修習定。常樂獨處如是相。名
爲大辟支迦佛。又若準十地論以一行一果
爲勝説也。習中。三藏云。前第二人身具聲聞
獨覺二種。故種聲聞解脱分善已。經於三生
更値佛世。轉根得成獨覺種姓。能引獨覺決
擇分善令得現起。其第三人。初之三果値佛
出世轉成獨覺。非是異生。故不還果名至極
處。
方便道成。更復修習入諦觀修習三相。
前門已辨。但知第三獨覺發心入聖不能盡
滿而復經生者。是初二果非是不還。若是不
退不能盡漏住果。命終則生上界。無有獨覺
生上界者故知第三獨覺遇佛發心修道入
聖。不能盡漏而命終者。是初二果。次文自判。
初名麟角。後二名部行。
習有三種。第一
如文。第二即用前道有二。故習亦有二。解住
如文。行中總擧一切辨其行相。但現神通不
説法等乃至本來一向趣寂
依對法第十三
云。獨覺乘補特伽羅者。謂作獨覺法性。若定
不定是中根性。自求解脱。發弘正願。修厭離
貪解脱意樂。及修獨證菩提意樂。即聲聞藏
爲所縁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或先未起順
決擇分。或先已起順決擇分。或先未得果或
先已得果。出無佛世唯内思惟聖道現前。或
如麟角獨覺住。或復獨勝部行得盡苦際。若
先未起順決擇分亦不得果如是方成麟角獨
住。所餘成獨覺勝部行者。此義大同瑜伽。或
先未起順決擇分則是瑜伽初人。或先已起
順決擇分即當瑜伽後之二人。或先未得果
即當瑜伽前二人。或先已得果即當瑜伽第
三人。初人成麟角。後二成部行。亦同瑜伽。言
若定不定者。初人於百劫中修解脱分於最
後身方起煖等即得盡漏與聲聞異名定。第
二第三遇佛發心或但起煖等或亦得入聖證
預流果相同聲聞名爲不定。亦可獨覺乘中
若唯成熟獨覺種姓此則名定。若并成熟餘
乘種姓此名不定。文中解釋同彼瑜伽但擧
定者略不分別不定獨覺。對法又云如説預
流人有二種。一漸出離如前説。二頓出離謂
入諦現觀已依未至定發出世間道頓斷三界
一切煩惱。品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阿
羅漢果。由此二果如其次第永斷三界見修
煩惱。無餘所顯故不立中間二果。以唯斷欲
界修惑有餘無餘所顯故又依如是頓出離人
於經中説預流無間即立羅漢。是人於現法
或臨終時善辨聖旨。設不能辦由願力故還
生欲界出無佛世成獨勝果。設不辦者未能
無餘離諸欲故。即以願力生欲界者。彼能速
證般涅槃故者此後段文。即説本性是不定
聲聞。得預流已欲越取羅漢而不能辦。即以
願力出無佛世成獨勝果。由此願故迴求獨
覺即住初果。或七生已於最後身盡於餘結
證於獨覺。此則名爲聲聞獨覺。言一切本來
一向趣寂者。性樂寂靜故名趣寂。非謂皆是
決定性趣寂
瑜伽論記卷第八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八之下論本第三
十五卷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三十五
菩薩地。悕求大覺。悲愍有情。或求菩提。志願
堅猛。長時修證。永出世間。大行大果故名菩
薩。如是菩薩種姓發心修行得果。一切總説
爲菩薩地。於中有四瑜伽處。舊地持云方便
處。今云瑜伽。正翻相應。義如前説。言四瑜伽
者。一持瑜伽。出彼菩薩所覺之法。若因若果
總名第一持瑜伽處。二持隨法瑜伽。謂隨前
法而起修起故名隨法。三持究竟瑜伽。由修
成滿故名究竟。四持次第瑜伽。重明前義。謂
品次第故言次第。皆言持者是任持也。此有
三義。一者以因持果。二者景云。任持自體。基
云。堪任名持。有種性者有堪任故。三者前
能持後。如初瑜伽。後有三持。初種姓持。持於
發心持行方便持。發心持行方便持生佛果。
測云。持有三義。謂以因持果。以總持別。以文
持義。故名爲持。總論合初有十八品。種姓在
初故云第一。若依梵本。初字在下。今順此方
初字在上故云初持瑜伽乃至第一。問曰。前
三種持明諸萬行。三處明何別。遂三周明耶。
録曰。如瑜伽釋家最勝子。釋初持明十二住。
唯所行之行法。第二隨法明十三住。兼解如
來住。明能行之法。第二究竟合十三住爲
其七地。七地者何。始從種姓乃至究竟。此
時明學成滿。重明因果。雖三周明義。其意
不同。就此地文總判爲二。初結前生後二正
解釋。泰云。依西國經本。初尊寫經人。將寫經
時。或先歸依三寶。或先歸依大自在天。然舊
翻此地。謬置經主歸依之頌。乃至漏結前生
後及嗢拕喃。謬良深也。若論主先歸三世佛
方造論者。應在論初五識身地前歸依之語。
又准梵本。諸地之初並有結前生後及以總
頌。何於地不例於前闕無此耶。是知乃是經
主歸三世諸佛。非論主也。就正釋中。先解
前三瑜伽二十七品。即是解釋三持十法。
解第四瑜伽。即序二十七品前後次第。此第
四持舊論無文。前中復三。初擧十法略標
要。第二依問廣辨。第三釋已總結。前中先
擧一頌列十法名。二長行屬當。有十法具攝
大乘菩薩道及果等者。依梵本語。遠絶繼達
磨。唐云有十法。薩破羅及果薩埵
末伽
菩提摩訶般那僧伽羅訶三試刺且羯

然今隨此語。顯此十法具收大乘因果法
盡。云具攝大乘。大乘是何。謂道及果。舊滿
薩破羅。故不説及果。解中還有。又約梵本有
七轉聲。有十法具攝初轉聲。便是能攝大乘
菩薩道及道果。第六聲故是所攝。然舊翻譯
家不解轉聲。故大乘爲能攝。十法爲所攝。此
亦訛也。次列十法。一持。即三種持。二相。即
菩薩五相。三分。梵云持仡。又此云品。又分或
翼。三十七法中亦有此名。故亦翻爲分。又譯
爲品。舊翻名翼訛也。此中不説多翼之義。但
明菩薩在家出家二品不同。故舊名品。若爾
題品名時即名品品。有此相妨。故云分也。四
梵云何地
阿世邪
總名増上意樂即十五
意樂
云質多此云淨心。梵本十法中亦無此語。五
住。即十三住。六生。即菩薩五生化物。七攝
受。梵云何如迦羅訶梵十法中亦無此名。八
地。即六地。九行。即菩薩四種行。十建立。梵
云鉢剌底風侘。建立如來百四十徳故。又云
毘波薩地。此云安立。梵本中無如是。十法隨
義分別有六門。一者總別。舊云初持是總。餘
九是別。今三藏云。此論以十法爲體。十法中
攝法盡者名之爲總。攝不盡者名之爲別。住
及與地遍攝因果故名總。餘之八種不遍因
果故名爲別。二者因果分別。舊人義章種種
解釋。今解。初持一種唯因非果。第十一種唯
果非因。住之與地。通因及果。餘之六種。若據
文相説唯因非果。就實而言皆通因果。三者
行位差別分別者。持住地建立此四是位。餘
六是行。若通而言之。皆通行位。四者自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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