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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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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體。及五徳等者。由彼聲體具五徳故方
成聲論。勝能詮聲。聲論者説。謂名句文體
明*則是聲。聲性是常音響是無常。無常之
響顯於常聲。若知常聲名聲明。義施設建立
者。聲明所詮之義。以彼聲明依能詮所詮而
建立故。又説六種中差別相應義者。諸法同
類互得相應體差別故。轉義者。如於一法無
量義門差別而轉。如一色法可見不可見等
諸義別轉。補特伽羅施設建立謂立男女非男
女等者。依此三類立聲差別。先俗所傳蘇漫
多聲中有此三類。一補盧沙是男聲體義。二
悉底履是女聲體義。三如納逢
素迦是非
男非女聲體義。復有穩聲。如涅履題勢。此
之四種各有八轉。一一轉中皆有一名二名
多名。如是合有九十六聲。或復建立初中
上士聲相差別者。若依後俗底彦多聲有十
八轉非世所用。此言三類謂上中下各有三
聲。如小兒爲下士。未有所識不知自他有善
有惡。但汎知聲。如庸庸之士名中士。唯見
他有善惡而不知。廣達之士名上士。唯内自
省應作而作不應作而不作。此三士聲各
二體二體多體三積成九。今言初中上士
*則三種八轉中各有三故。過去過去殊勝等
者。近過去名過去。遠過去名殊勝。未來亦爾。
現在長時名現在。現在刹那名殊勝。處所根
栽施設建立者。如樹根栽樹之根本。故聲根
本名曰根栽。*則是字也。出聲處所名爲處
所。出聲所故本聲明也。謂劫初起。梵王創造
一百萬頌聲明。後命惠減。帝釋復略爲十萬
頌。次有迦單設羅仙略爲一萬二千頌。次有
波膩尼仙略爲八千頌。此上四論總名處所。
今現行者唯有後二。前之二論並已滅沒。字
體根栽聲明論有三百頌。波膩尼仙所造略
成聲明略本頌。後有八界論有八百頌。名爲
因縁。又有聞釋迦論一千五百頌。又有温那
地論二千五百頌。此五聲明並名根栽。能與
根本處所聲明爲生智解所依本故。然護法
菩薩造二萬五千頌名雜寶聲明論。西方以
爲聲明究竟之極論盛行於世也。相續者是
聲明中合聲合字法爲一器。是第一分。名
號者。劫初時梵王於一一法皆立千名。帝釋
後減爲百名又減爲十名。後又減爲三名。總
爲一品。是第二名號品名號分。總略者。是聲
明中根本略要。彼益者。是次中略令物生解
名爲彼益。宣説者是廣宣説。謂略中廣。是後
三品*則後三名。上來五分*則是五品。是本
聲明之分品故。合名所處。若界頌者。謂字體
三百頌名界。波膩尼仙所造。聲明一千頌名
略本頌。*則此頌也。等者。謂八百頌八界論
字因縁。并千五百頌聞釋迦論及二千五百
頌温那地論。故名爲等。第五工業明處中。生
成工業者。謂養六畜成資生故。教生修成禮
義防邪工業者。謂織繍等。此方女工龜茲
西多男作。故存本音名爲防*邪。男聲呼之。
和合工業者能知鬪訟等。成熟工業者。謂成
熟飮食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下論本第十六
至第十九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六
思所成地思謂思慮即遍行思惟意識。但因
思生慧。名爲思慧。今取因思所成諸法。體
通五蘊爲此地體。文分爲二。初標列三門。後
隨別釋。自性清淨者。明思慧體。簡生得善。故
名清淨。思擇所知者。思擇一切所應知法。思
擇諸法者。思擇佛經長行及頌諸要者。
遠離一切不思議處者。謂置記境及非已分
諸地證境。能善了知默説大説者。泰云。無
所禀承所發言説名爲*默説。有禀承如從佛
菩薩處聞説者名爲大説。基云。外道邪説
及諸惡説名*默説。内道正説及諸善説名大
説。於法少分唯生信解等者。謂非已分少所
知解處名法少分。但應信解不應謗故。若於
已分少所知法應以慧觀察。第二段思擇所
知中。文分爲三。初總問答體。次別略問答體。
後隨別釋。別釋爲三。初釋有法。次釋無法。後
雙辨二。有法有二。初標五門。後隨別釋。自相
有法文分爲三。初標列。次別釋。後結成。勝義
相有。謂即眞如根本智得。非安立相。相状相
有。即依他性。現在相有。唯現在世非於去來。
現在有中要具四義。方是自相有法。謂諸假
法略有三種。一聚集假如瓶盆等。二相續假
於三世立一有情于今不斷我即是彼。三
分位假謂不相應等。今非此三故自相有。一
於是處名可得者。謂依他性後得智證雖離
名言。以名詮之與名相順。非如眞如不順於
故可得簡圓成實性。二事可得者。簡所執
性。雖有其名無體事故。三此名於此事非不
決定者。簡分位假。此名唯因於此事故。如
所見青等名定目彼。非如熱病見青謂黄。熱
病差時其名不定。迷亂故然名不決定。亦如
瓶破成瓦即去瓶名。以無常故名不決定。四
此名於此事無礙隨轉者。謂色等名若聚若
散名常隨轉非如瓶等於聚集處其名隨轉於
離散處名即退還。返顯名於此事無礙隨轉。
即簡聚集假。現在相有者。簡相續假。若現已
生爲未來因爲過去果。方是自相有法。共相
中文亦有三。謂標釋結。種類共相者。五蘊種
類雖體各別積聚義同總名爲蘊。蘊爲共相。
成所作共相者。景云。因雖善惡漏無漏別。辨
果義同倶名一種成所共相。基云。謂三業六
識。思體雖殊善有漏同。皆感愛果。名所作共
相如是等類。一切行共相者謂無常者。今據
此文但無常觀則非現量。以是共相觀故。故
集量論。説現量唯取自相境故。故彼論説五
識頼耶散心縁境自相。是其現量。意識中若
是定心雖縁有爲作無常觀。一一別證諸行
體上無常。是故現量皆自相境。戒賢論師云。
如四善根觀五蘊無常。總於五蘊上有一無
常相當觀心現。如以一縷總括衆華。此即五
蘊共一無常相。此非現量。若如見道觀五蘊
無常則有五箇無常相當觀心現。以一觀心
有其五解別證五蘊無常亦是自相境。西方
有釋云。如小乘見道但觀無常所顯眞如是
勝義自相。故是現量。若散心縁共相法不知
自相。如遠見火之煙。此知有火。以不知彼
火熱自性。亦不知彼是何等火草火糞火等。
釋假相有法中。文分爲四。初總略問答標。二
問答列名。三隨別釋。四總結成。屬主相應言
論者。説分位假。遠離此彼言論者。説聚集假。
謂説宅之門等。景云。以此顯此言論謂石之
圓油之渧燬之焔亦説聚集假有。若説飄之
鼓是説假風謂有塵風亦是聚集假有。以彼
顯彼假謂佛授徳友衣服等。亦説聚集假有。
基云。以此顯此者。以此物還周備顯於此物。
以彼顯彼者。以餘物別顯於餘物。遠離此彼
者謂求前二如宅之門。以此顯此中地之堅
乃至風之動皆於實相處轉。燬之焔等皆於
假相處轉。燬者假火之別名。炎熾名燬故。以
彼顯彼中。佛授等有情假。飮食等是法假。遠
離此彼中。宅之門等。宅大門小。非周備以此
顯此自體。亦非離宅面別有門。亦非以彼更
顯於彼。故是倶非。百之十十之三者。問曰。何
以不言十之一十之二耶。解。且據顯處説也。
衆共施設言論有六種者。此中擧識及五遍
答別相状。意顯共相假法不離實法。此亦
各別所取自相是實有法。六種所取共相假
法。増益自相可起言説相状自性名共施設
言論如瓶盆等。故唯識言假謂増益非實相
有。於六所變各附已體眞實自相而増益故。
雖別境等所取相状亦可共立假言。然六種
定遍境故不説餘境。衆人共施設所起言論
必依此六相状。非説此六相状定是假有。然
唯識説作意能取事之總相及餘心所所取
別相。此中即説通二境色。或此但擧能取總
境故説作意所取能起於識。不爾便違顯揚等
既總取境名心亦別名心所故。然六十五
説一種假。謂若有法待餘依所餘施設自相
名爲假有。如待依蘊施設有我。待依色等相
事假立色等。待五塵等立舍宅等。待蘊相事
生等。乃至待諸色不轉假立虚空如是等。
對法等或説二假。謂待名言想境或待此。餘
想境。大品經説三假。謂名假受假法假。唯識
亦説三假。謂聚集相續分位。成實論説有四
假。謂因生假。相待假。相續假。縁成假。此論
第一百説有六假。謂聚集假。因假。果假。所行
假。分位假。觀待假。此中及顯揚十八復説有
六。言論生起處名假。可解也。亭者亭縣之舍。
邏者壁障。流轉因中。由此種子者業種也。由
此熏習者名言種。也由此助伴者無明愛取
也。彼法流轉者生老死起。還滅因中。諸行
還滅者。有漏三性行滅滅界也。雜染還滅者。
見修煩惱斷斷界及無欲界。此擧滅諦。所有
一切能寂靜道。謂能寂靜前二還滅諸無漏
道。此無漏道能般涅槃能趣菩提及彼資糧
并其方便等者。景云。謂近資糧道并遠方便
道。能爲助伴能生聖道能辨涅槃。相從亦名
還滅因。基云。及彼資糧即資糧道。并其方便
即加行道。能生者謂彼道能生種。能辨者謂
能辨涅槃現行無漏道故。對法第九説若資
糧道若加行道見道修道及無學道皆名道
諦。此説還因唯攝前四。又釋此中資糧方便
皆無漏道。是無間道前遠近加行故。不同對
前能寂靜道是無間道故。若廣分別如思
因果中應知其相者。景云。指修所成地名爲
修果。亦可指後決擇名思果。備云。難解思果
將問三藏。三藏云。若覔得。論廣説果相處
應知其相。若不得者因五相中並説果相應
知其相。亦可有尋伺地廣辨因果文名爲思
果。約有法即以前五因如次得五果。基云。決
擇思慧地説。因果思議者如有尋有伺地已
説。此即指前本地分及決擇分兩處有尋有
伺地具明染淨因果故。所觀無法中。若遠離
性者。牛中無馬等性。若非有性者。此人蘊界
處。非有彼人蘊界處性。不和合性者。謂三性
法漏無漏法。彼此互無和合性者。勝義無
者。諸世俗言所説自性。依勝義諦皆非有故。
下文合釋五種有無性中分二。初總標後別
釋。言第四是不二相等者。生老等相名差別
相。與所依法無別體故名不二相。事相所識
相等者。即前六種言論中衆共施設言論也。
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等不可宣説者。景云。此
説化身計爲如來。如來滅後若有無等不可
宣説。諸外道計解脱神我名曰如來有三身
別。若有若無。即不可説事。又前依體無。此依
體妙。故名甚深。五種無性翻五有性如應當
知。第三大段。思擇諸法。文分爲二。初標後釋。
思擇素怛覽義者。素怛覽藏依此論説十二
分中多分攝七分。除縁起譬喩本事本生此
四毘奈耶藏攝。縁起自性故。餘三眷屬故。又
除論議阿毘達磨藏攝故。依七分中除單誦
伽陀諷誦經。餘六分教。是所思擇素怛覽義。
單誦伽陀。是所思擇伽陀之義。此有三種。勝
義伽陀者明無我理。意趣伽陀者釋伽陀意。
如四意趣等。體義伽陀者。景云。謂明諸法體
性差別。基云。謂明伽陀中體性義理。就勝義
伽陀中。文分爲二。初擧經頌。後隨別釋。頌有
四十四中。泰師云。大判爲二。初有十六頌。顯
雜染品所觀。後有三十八頌。顯清淨品能觀
無我云云。備師云。初有十一頌。明人無我。次
有五頌。明雜染差別所依時分。後有二十八
頌。顯清淨品如實觀時得清淨云云。今依景
基兩師所判開爲十二。初九頌明無有情我
及作用體義諸法。二有兩頌明在家出家雜
染自性無明貪愛。三有五頌。明雜染品依因
時分。四有四頌明自共相及二諦觀。五有兩
頌明三種三法無和合義。六有一頌明同性
心所相應非異性等。七有兩頌依二諦理明
人法有無。八有一頌明作者受者一異不可
説。九有五頌釋通疑難。十有五頌。明集生苦
障解脱等。十一有一頌明阿頼耶識譬如池
派流。十二後七頌。顯示解了解脱遍知及縛
遍知。初九頌中。文分爲三。初之五頌正明無
我及作用。次三頌半重明法無作用。後有半
頌顯法從縁生自然而滅。長行釋中文分爲
二。初總釋頌意。後別牒釋之。對治増減邊執
者。執有我用名爲増益。撥法性無名爲損減。
此依三乘通境界説。不説法増及眞如滅。別
牒釋中。若隨義釋成十二段。如是半頌遮遣
別義所分別我者。破離蘊我。諸法亦無用等
者。破即蘊我。諸蘊我用亦都無故。此顯不取
微細多我便能對治等者。景云。謂了知唯十
二有支蘊界處流轉法。不執眞實多我。故除
宰主等執。基云。説諸蘊等多微細法便能對
治宰主等執。不依一身執有微細多實我故。
成唯識云。我應如蘊非常一故。此若無者云
何建立内外成就等者。次下有六云何。皆乘
前起後問。此意問言我若無者云何立内外。
第二問云。若一切空云何得有能觀空者所
觀空境。第三問言。能所觀皆空云何得有凡
聖差別。景又加解亦可破彼聖者犢子部計
有我性及破異生計我並是顛倒。第四問云。
凡聖若無云何得有能教所化彼此差別。第
五問云。若無能教所化云何得有染者淨者。
此中初答法假非眞。次答人法非實。後三唯
答我無常。六問答法無實用如其次第宰
主作者倶無所有者。謂無任持無主宰也。無
驅役者無作者也。第三段中差別所依因及
時分者。對法論説謂於因時有能引所引。於
果時有能生所生。引因位名因熟變位名果。
此二名時分。故此説言有因諸法有因衆苦。
前七倶爲有因故名有因諸法。後二爲衆苦。
然愛取有爲有因故名有因衆苦。非内亦非
外等頌中至能生雜染者。此中意顯五頌明
雜染品依因時分中。初二頌明煩惱業生雜
染。下之三頌明依過現諸行能生雜染不依
未來而生雜染。初七句意明未來不生雜染。
後五句明依過現能生雜染。謂不依未來内
根外塵而生雜染。行未生故。於過現世可得
生行。故云有時而可得也。反顯未來無時可
得。又釋未來在未來生染不可得。未來至現
在生染有時得。設行已生即由此相無有分
別者。此釋頌言設諸行已生由此故無得。謂
設於過現已生行中作前不在内外中間不生
之觀。由此觀故尚無分別。不得生於三種雜
染。未來無相故無分別者。釋頌未來無有相。
謂説未來相都無有都無分別而生雜染。如
此如是當來決定不可知故者。此結未來定
難知故不生雜染。若不如是分別異類或時
可得者。若不如是分別未來異過現類。或時
有疑未來有行生諸雜染可得。若於過去即
可分別如此如是曾有相貌可分別故者。此
釋頌中過去可分別能生雜染。非唯曾更而
可非分別乃至生諸雜染者。此釋頌中分別
曾所更非曾亦分別。此言意顯非唯過去曾
所更境而可分別生諸雜染。現在諸境未曾
更者未曾更故。雖不分明取其相貌。然隨過
去曾得種類。此現新境亦可分別生諸雜染。
結文可知。行雖無始然始可得者。無始時來
隨起。是故無始。新新生起故始非無。第
四段中。有四頌。初一頌半明自相觀。日親者
佛也。喬答摩此云日煮。故呼佛爲日親。次
半頌明共相觀。後兩頌明二諦觀。初三句勝
義諦觀。後五句世俗諦觀。法無實用故無有
實癡。無實有情故無有實癡者。故上三句癡
不能癡癡亦不能癡彼者。非餘不愚者能有
能有其癡名勝義諦觀。世俗諦觀中愚
癡非無。非不愚者起可説有癡及有癡者。第
五段有兩頌。釋中。説業爲所隨識爲能隨。果
隨因故。勝義中無。又三世三業説不和合非
於一世。又一世三業無實相應非無假法。若
彼與此更互相應。如福等行無有和合者。更
互相應説和合義。福等行三世三業決定無
相應義。第六段一頌釋中。心相應亦爾。無實
相應隨轉之性。非無假法。又相應者謂同性。
不相應者謂別性。非同性者或不相應。非異
性者或非不相應。由此故知無實隨轉性。以
上釋初二句。又非一心或相應或不相應者。
釋下二句。於相應中又非一切定與一切相
應。若一切不相應亦非定不相應。於勝義諦
中無實相應不相應義故。第七段有兩頌。依
二諦理明人法有無。中初一頌依世俗諦明
心隨轉因縁。次半頌依勝義諦明我體無。後
半頌明依世俗諦有作受果。流謂相似。相似
果續故。無斷謂不相似。不相似果生故。此顯
等流果及餘三有爲果。第八段有一頌。明人
物一異性不可得。唯有因果差別生故。第九
段有五頌釋通疑難中。又此因道無有斷絶
頌中四句如其次第釋此四難者。一者難言
若無有我後有應斷初句答言因道不斷故。
二有難言。果應頓倶生答此難言。和合作用
轉非頓非倶作用合故。三有難言若無實我
應從一切一切得生故。次答言從自因而生
自無他因有不生故。四有難言。既無有我誰
受生死等作用故。此答言。及攝受所作由
因不斷果生立假者能攝受所作實我故成
無。由此名爲四句如次。初頌顯示乃至不可
見者。景云。此約末那所縁我境名自内證。此
末那執我行相難知名爲無色不可見。基云。
經説色相爲尋思故。難説示他故。不可見者。
所證色自相性離言説。以尋伺境不稱自相
名爲尋思難爲示他。第十段有五頌明集生
苦中。顯彼我見由集次第發生苦者。貪愛正
是集自體故。即内貪境名貪愛縁。能生苦故
皆名爲集。我見及苦倶名當苦因縁。我見體
亦是苦。第十一段一頌明阿頼耶識譬如池
流派此顯不一義。楞伽經説如海遇風縁境
等風所撃等頌明不異義。故彼此文義無乖
返。又此據本末義彼據體用義。二義皆成不
一異義。第十二段有七頌。顯示解了解脱遍
知及縛遍知中。文分爲二。初又法行等。總
釋七頌。解了縛遍知者。二別釋七頌。別釋中
有二。初一頌明解了縛遍知。餘六頌明解了
解脱遍知。於中初一頌明所離惑。即是末那
與四惑倶同生同滅非先亦非後者。金剛道
起染意四惑倶時而斷。故無先後。又非先者
末那與惑恒倶生故。非後者即與彼惑倶時
滅故。後釋符順長行也。次兩頌顯解脱性。泰
云。即彼末那先與惑倶時。非四惑染汚性故。
即説四惑倶時末那解脱四惑故。非彼末那
與惑倶生。已後斷惑時別有所餘清淨意生
異前染意。備云。別有第六意識生起治末那
心及惑故。第六意識自有。惑無惑雖異而性
清淨遂名解脱。基云。先染汚無名爲解脱。非
意後淨得解脱名。二乘之意唯染汚無。所淨
無故能淨意亦無。非要意淨名爲解脱。次一
頌釋有餘涅槃。次一頌顯無餘涅槃。後一頌
顯無實數取趣生死涅槃。第二段釋意趣伽
陀中。文分爲三。初結前生後標其請者。次擧
伽陀。後隨別釋。五十一頌。中文分二。初一頌
梵王請擧問。後五十頌世尊答。請問有二。上
半讃下半請。請有三。一問學體。二問學數。三
問學法。如次配請頌中學及所學并修學文。
就五十頌答中有二釋。若以文段。此卷二十
二頌即爲二十二段。後卷有二十八頌釋分
爲十九段。至後卷當配合。五十頌若以義科
分之爲二。初一頌答學體學數。所餘頌答當
修學。就答當修學中分爲十四段。初一頌學
方便。第二有一頌學次第生起。第三一頌學
次第清淨差別。第四一頌。學所得果。第五一
頌。學漸次因縁別總修習。第六有三頌。總叡
者次第爲後果因。第七次有三頌。明學成敗
共與不共。第八有一頌。明正邪學。第九一頌。
辨三學離障成滿。第十有一頌。明學差別。
第十一一頌。明學純雜可得。第十二有二十
一頌。純明戒學遠離清淨。第十三有九頌半。
純明定學遠離清淨。第十四有三頌半。純明
慧學究竟清淨。怖多所作懈怠衆生者。樂聞
略故怖修學多。雖有六度萬行但説三學。以
三學名攝一切行。非顯了説故名密意。如是
六支顯示四種尸羅清淨者。初一是受後五
是持。望持爲本故是所依根本。初句是總。由
初受戒名爲安住。後五持戒攝之爲四名
淨淨。如文所列。此六支義前雖略明。至聲聞
地廣説。顯示四趣三有者。持戒得欲界人天
善趣。定學得上二界天趣。慧學得涅槃趣。如
此四趣合爲三所。別解脱戒成就得生欲界
所。心學得生上二界所。慧學得證涅槃所。此
言顯示世出世間二道所得者。前三趣二所
世間道所得。後一趣一所出世道所得。二安
住二種一能趣涅槃等者。景公解云。戒能安
戒及安心學。心學安心學及安慧學。言顯示
中間乃至能爲二種安住因縁者。定慧同時
共有律儀能爲定慧安住因縁。言顯示最上
一種能爲涅槃安住因縁者。三學慧勝斷惑
證滅能爲涅槃安住因縁。基法師釋。顯示最
初増上戒學乃至安住因縁者。此釋二安住
二種漸次爲因縁。初義謂増上別解脱戒能
安住靜慮戒及増上方便定心。方便定心復
能安住根本定心及増上修慧。是名初安住
二種因縁。別解脱戒引生定戒及定故。初方
便定引生根本定及修慧故則此中間慧定
倶時所攝靜慮戒學能爲無漏定慧二種安住
因縁。是名第二安住二種。言中間者。初戒定
後所生定慧在無漏定慧之前因。故名中間。
顯示最上一種能爲涅槃安住因縁者。釋一
能趣涅槃漸次爲因縁義。因縁義通上兩句
故。無漏慧一種三中最上。亦是二因縁所生
極果。名爲最上。顯示修習若別若總隨其所
應者。釋上純雜而修習義。別修三學名純總
修三學名雜。若行趣不淨者別影顯趣淨。亦
趣於善趣者影顯趣惡趣。初一不共者。初戒
學可修唯有一。不假定慧亦得成故。中不離
初者。第二定學不離戒學修方便得成。上不
離二者。第三慧學必具初二。若阿羅漢三學
已滿超彼一切。此後顯示受持戒相者。下二
十一頌戒學清淨相。唱令家者謂屠羊等者。
西國之法。有造惡者令彼守將預罪人巡歴
唱告此人造作如此等罪。謂屠羊等倡穢家
者。婬女家等旃荼羅及羯恥那家者。謂旃荼
羅即根本執惡。依執惡家更作極惡名羯恥
那如屠兒名執惡。執惡執刀杖等名羯恥那。
此即典獄之類。又解。羯恥那家此名堅勤家。
如其出離亦無惡作等者。泰云。出家名出離。
悔名惡作。於諸小罪見大怖畏。此釋如其出
家亦無所悔乃至不犯小罪故曰無悔。設作小
罪如其能悔後亦無犯云云。如其惡作亦無有
犯者。悔作善少而無有犯。非太沈太浮等頌
釋者。謂遠離劣惡作者非太沈。離非處惡作
者非太浮。遠離失念故住正念。究竟時謂根
本。方便時謂眷屬。於此二時修行梵行皆得清
淨。此頌顯五支戒義。五支者。如雜心偈云。根
本眷屬淨。不爲覺所壞。攝受於正念。隨順涅
槃道。下釋云。根本淨者。謂離根本業道。眷屬
淨者。謂離前後惡業。不爲覺所壞者。謂離貪
瞋害覺。攝受於正念者。謂攝受佛法僧念。隨
順涅槃者。謂迴向於菩提。雖次第前後不同。
而文相具有。謂言非太沈太浮者。即是不爲
覺所壞。恒善住正念者即是攝受於正念。根
本眷屬淨者如文即同。而修行梵行者即是
隨順涅槃道。首律師云。一一諸戒各具此五
支。又云受爲根本。此之五種是隨戒善。依受
而起名爲支也。亦可支名爲因。皆有成是果
之能。以爲支
第十七卷
若依初文段。此卷釋前二十八頌爲十九段。
初一頌爲一。次兩頌爲一。次一頌爲一。次兩
頌爲一。次有十頌各一。次兩頌爲一。次兩頌
爲一。次兩頌爲一。次兩頌爲一。次兩頌半
爲一。次三頌半爲一。若依後義科。下二十八
頌分三。初十五頌明増上戒。次有九頌半明
増上定。後有三頌半明増上慧。應發勤精進
者被甲也。常堅固者加行也。勇猛者無退也。
不言無足精進。此明修因不説彼果故。不言
無下精進者。被甲加行於善初修。無退一種
於苦能忍。攝善離苦此二已周。略無無下故
但説二。如瑜伽八十九廣説。五支不放逸
者。三世精進即爲三支。一一世中作意爲先
名先時所作。即加行作意爲第四。及與精進
作意倶時諸心心所身語業等爲第五支。杜
多功徳者。即舊頭陀也。即少欲知足離著之
義。此翻名爲除棄亦名抖擻。遠離眷屬貪欲
即發露惡也。因貪欲生故名眷屬。遠離多欲
不知足因者即得衣服等麁妙皆歡喜。遠離
多欲不知足障淨學因者。少隨世務麁弊亦
隨轉名離多欲。受杜多功徳爲寂離煩惱者。
名離障淨學因。爲修梵行資持壽命有所受
者。釋應量而受義。以所得利轉招利故者。釋
得已不輕毀。毀此所得少轉更招多利。五種
惡見者。即五利煩惱也。不受信施頌中。不
耽著利養恭敬是總意。不執惡見是第二句。
不虚受施是初句。不謗正法是下半頌。
文亦總。或恐加害瘡皰者。堅執惡見。虚受信
施。毀謗正法。貪後世欲。生惡見因。此五名瘡
皰。因受信施*耽利恭敬因所生故。習近順定
諸臥具者。謂邊際臥具。諸臥具中最極鄙劣
下極邊際。因此後能順生寂定。非沈掉等下
兩句。如次釋堅精進及勇猛斷二惡修二善
故。於諸善品生起欲故者。釋頌中生欲及不
増惡。於諸欲中極憎厭者。釋無有欲及憎惡。
爲修善品乃至習睡眠故者。釋前睡眠爲有
堪任及心安靜。應時時眠不應令疲。其似惛
沈亦此所攝。若心沈沒至不居靜故者。初釋
眠睡。思惟光明淨妙相故。後釋離掉擧
修似掉擧相。遊行乞食行利他時不居靜故。
或不居靜亦解離睡眠。若時居靜増*眠睡故。
於先所犯便生憂悔者釋前惡作。於所不犯
無憂悔者釋離惡作。後後殊勝生希慮者。釋
於勝生希慮翻顯於前前微劣不希不慮。此
顯似疑除眞疑相。上之五蓋皆説似蓋以離
眞蓋。殷重無間正方便者。殷重者一切種也。
即具足修。無間者是恒時也。正方便方便修
也。危逸所依地者。人天之身名所名地。由
欲失財故危逸也。彼諸欲如枯骨故令無飽
滿者。即後擧頌釋前頌。如段肉故衆多共有
者。亦擧後釋前。猶如草炬正起現前極燒惱
故者。唯在後頌。前二頌無。非法因縁如大火
坑生渇愛故等下五故字。並擧前釋後。第三
段釋體義伽陀中。文分爲三。初結前生後。次
擧九十一頌釋。後第十九卷末總以一頌結
上所明。成十四段。此卷中令有五段。初一
頌名惡。第二有四頌名説。第三有五頌名貪。
第四有三頌名流。第五有三頌半名怖。第六
有三頌名類。第七有二頌名擧。第八有三頌
名池。第九有五頌復名流。第十有四頌復名
貪。第十一有五頌名作。第十二有五頌名劬
勞。第十三有三頌名得義。第十四諸行無
常下。四十四頌半名論議。此中或以頌初所
明。或以宗義而爲名號。如後頌釋。釋第二應
説等頌中。有四番釋。第三番中略不解第三
頌。諸有爲法皆三種言事之所攝故者。倶舍
云。世路言依此。三種者即三世路也。言事者
即言所依事。無爲不然。此即總擧有爲。即此
義中別説妙欲以爲應説。應説想者名也。由
説欲名彼方解故。彼不&T016254;鼻内懷貪顛者。勸
諸比丘不應如彼狂醉之象&T016254;擧其鼻直往他
家規求所欲。第二番釋中。初頌顯示待時諸
欲者。釋初句。以應説故所以待時。如前初番
四復次釋。於邪行者。即第二句依應説安
住。邪行果者。即下半頌集招生死。第二頌中
上半頌名捨欲應理。後半頌修行被譏不應
道理。及待時欲者。後半亦顯欲必待時。若欲
受用待時方得故。第三亦爾者。亦是捨慢求
無慢。第三番釋第二頌中。顯於諸欲能了知
故者釋初句。次二故字釋第二句。次三故字
釋第三句。第四番釋前三頌中。景云。謂佛世
尊於餘經中爲諸天説苾芻不能顯揚如來聖
教大義而我獨能。爾時諸天於苾芻所生凌
蔑心及於自身而生憍慢。由佛爲説前三頌
故諸天領悟捨凌蔑心及憍慢心。基師復解
佛爲彼天説前三頌時彼領悟。聞前二頌深
厭諸欲。聞第三頌捨凌蔑心并斷憍慢。第三
有五頌釋貪中。初一頌問。後四頌答。答中初
三方便觀。後一根本觀。方便觀中。初一厭境
觀。次一不淨觀。第三有三觀。一苦・二無我・
三身念住觀。長行釋中。若攝諸根不欲貪
壞其心下。釋第四頌根本觀。將釋彼頌。預
判簡。了知是已未離欲貪一分學者下。
正釋本頌。亦可又此欲貪纒及隨眠略有二
補特伽羅相續可得等下方乃釋第四頌。
貪欲生五因中。第二由欣樂欲樂。三由取男
女等有情想。四由猛貪逼迫。第四釋流三
頌。初一頌天女問。餘二頌世尊答。云何苾芻
多所住者。於憂喜捨三多住何受。下答住捨
越五暴流當度六者下。答斷五下分結時。度
五根暴流。斷五上分結時。當度第六意根暴
流。云何定者能度廣欲愛而未得腰舟者。此
問學人云何斷五下分結方便未得無學時意
腰舟。如世度海以葫蘆或皮袋或餘作爲浮
嚢梙置腰上名曰腰舟。海喩生死。意識如腰。
慧如舟故。二頌答中。初頌正答。後頌結答。長
行釋中唯釋後二頌答。而靜慮審慮諦慮者。
初中後別故。若和合愛者。未得勝境。若増
長愛若不離愛者。謂已得勝境。若不合愛者。
未得惡境。若退減愛若差別離愛者。謂已得
惡境。復有差別云何修習於無尋定等者。前
番已釋修無尋定是斷五下分結方便。由初
靜慮有三識身。方生喜捨而起癡愛。尋等未
盡故依無尋伺定修斷方便。今此差別。依第
二靜慮復數修習名如彼善斷。又前復次明
依欲界聞思等持厭諸尋故名無尋定。是斷
下分結方便。依初靜慮離欲下分結斷。今第
二差別。修第二靜慮。無尋伺定。令下分結遠。
名如彼善斷。餘如前説者。謂了法解脱皆同
前釋也。如經説慚軸意腰舟者。慚如車軸能
攝善輪駕御智車運度危厄。腰舟如上。第五
三頌半怖中。分三。初一頌半請。次一頌答。後
一頌讃。十資身具者。如前第二卷釋
第十八卷
十四段解體義伽陀中。上已五段訖。此卷有
次八段全。并第十四段少分。此初解類有三
頌。初一頌問。後二頌答。問中有五。一奬勝
生。二開出道。三於何師學。四住何法學。五不
懼死。答中。初一頌半答初二問。標具九徳。既
成勝人。能奬勝生。及開出道。後半頌答後三
問。以法以正以制以導者。景云。謂以佛法及
以王正法惡者顯制善者須達。泰云。弉有
四義。一以教法。二説正因果。三以戒律制。四
以三乘導。基云。以法者道理。以正者順益。以
制者軌範。以導者*弉勸。又以法者教。以正
者理。以制者以此教理制御。以導者訓示非
以威嚴而刑罰之。謂因力故者布施也。士用
力者諦實也。助伴者慧捨也。云何泉謂六觸
處者。六處如泉。煩惱如水。泉所出故。或安受
受所攝者。基公解云。安受謂喜。受所攝謂樂。
又以悦心名安適身名受所攝。不安返此。更
有一解。安受謂喜樂。受所攝謂身心也。或受
種子也。第九段又釋流中有五頌分爲二段。
初兩頌顯異生有學等漸次能越暴流。後三
頌明得究竟道永越暴流。初兩頌中。前問後
答。答中初一句明異生由正信越欲暴流。後
之三句皆有學越餘三流。四流義如前第八
第九卷等釋。後三頌釋中。二十二處者。如下
聲聞地廣説。及顯能證第一住道者。謂能證
滅盡是。第十貪四頌中。初一頌問。次一頌答。
次一頌結。後一明對除。釋中若依景基兩師
所判分爲四段。初釋初頌。云何潤生下釋第
二頌。釋第三頌中取文不同。景云。謂略有六
種別欲下是。基云或有手力下是。又有沙門
下釋第四頌。今判爲三。初釋初頌。云何潤生
下釋次二頌。又有沙門下釋第四頌。諾瞿陀
樹者。此樹本從一種子生。後枝長大倒乘入
上。自有衆生。又鳥食樹子戴墮樹岐。又生
多樹根依樹岐。如是展轉。從本一樹出生多
樹。水名共縁。故貪恚等皆以潤愛而爲共縁。
各自種子而爲別縁。摩魯迦條者。藤葛之類。
此喩諸欲。舊云摩婁迦子。六種別欲猶如林
樹。貪能纒繞故喩藤葛。略義中於諸中二種
別縛者。論文自釋名爲別縛。各別種生名不
共因。皆由愛潤名爲共縁。斷方便斷勝利者。
第四行頌中。上半頌明了無常性已不起貪
著名斷方便。後半頌明度暴流已終無有退
名斷勝利。若貪若欣乃至愛品等者。六別欲
中所生愛恚品。如前應知。耽著即是第六於
外五塵之尋思。第十一作有五頌。初一頌問。
餘四頌答。釋中初釋向頌。第二又顯如來依
第一義下釋初答頌。由此顯示學與無學下
釋第二答頌。此則顯示諸婆羅門下釋第三
答頌。得靜慮者永斷一切下釋第四答頌。若
未離欲。爲度欲流運足動手發勤精進。名未
極底。若已離欲。名得源底。庸預進斷上分諸
結不運手動足勤加精進。名非諸身分。第十
二段有五頌。前四行半頌劬勞中。有三問答。
三句是一問答。明佛度暴流。天喚佛名苾
芻。次二句是第二問答。明佛無攀無住已度
暴流。下有三頌半是第三問答明佛無攀無
住暴流相。於中初一頌問。下二頌半答。答
中初一頌半擧障。後一頌明治。如如我劬勞
者。明佛昔日六年苦行虚爲劬勞。如是如是
劣者。由行苦行善法退失故名爲劣。如如我
劣已如是如是住者。知我善法退捨邪行。
已如是如是漂者。復往外道欝頭藍子等所
隨順觀察名爲漂流。下明治中。佛復於菩提
樹下棄捨一切非方便攝無益精進名捨劬勞。
減者善法増長。如是廣説鮮白下者。此
句含有二義。由不知足修故不遑而住。即翻
前住。更不求餘外道師等自然成佛故無漂
流。此中祇焔應知者。結上所説頌是應頌伽
陀。長行有三。初擧無擧無住指同前説。謂
涅槃滅定等者。若就涅槃離現纒故名無攀
離隨眠故名無住。若就滅定滅想名無攀滅
受名無住。世尊依昔已下。第二解第三答文。
先總釋頌中障治。後別釋。非方便者眤健陀
所日食麻麥邪自苦行也。嗢達洛迦者。是猛
盛義。舊云欝頭藍子。於彼修非想定。阿邏茶
者。是逢遇義。即舊阿藍加藍也。於彼所修無
所有所定。即顯苦行在樂行前。此中四義捨
劬勞等四句經文如次配釋者。謂前復於後
時坐菩提座下爲第一句捨劬勞。所有善法
遂得増長是第二捨劣。如如善法既増長已
下第三捨住。既由如是不知足下第四捨漂。
故言如次。云何復依涅槃無依無住以顯差
別下第三却解初二問答中無依無住。先就
涅槃解後就想受滅解。無依者度現纒無住
者度隨眠。還復止住下地生因者。謂還退起
第四禪惑故。住彼因故心便定趣彼所所得
果者。欲界命終生第四靜慮。如對法説。頗有
聖弟子已離色界欲得無色界寂靜解脱定後
生色界耶。答曰有。謂得滅盡定退生色界中。
即此是也。此頌意説外道有邪劬勞等。我世
尊已離生死劬勞等證涅槃者定已離故。若
聖退者有劬勞等。不退聖者定已離之。第十
三段得義伽陀中。一頌半問。一頌半答。了知
其初者知集因也。下三了知苦滅道如次。善見
善知善鑒善達者。以集等四諦智如次應知。
第十四段諸行無常下。有四十四頌釋論議。
中分爲二十七段。辨揚深理故名論議。釋初
頌中文分有四。初釋初總句。有非恒有無非
恒無故。生與滅皆是無常。無常之言通總三
世及別過去。蘊及取蘊皆名諸行意在取蘊
者。蘊體通漏無漏。取蘊唯漏。今此義中意明
取蘊故也。第二若過去生過去所得下。如次
釋第一句無常第二句有生滅法。過去世已
生滅名無常法。未來世當生可滅名有生
法。現在世現生將滅故名有生滅法。三世諸
行皆有*生滅法。言皆過去故等者。已往諸法
名皆過去。簡於現在名已謝滅。又簡未來名
生已沒。第三若彼諸蘊在於未來下。釋第三
句。若諸有情下釋第四句。苦因滅故當生解
脱説之爲樂。麁重息故現安樂住説之爲樂。
若依小乘釋此四句云諸行無常者立宗。有
生滅法者是因。生必有滅者通外難。難云過
現有生滅可是無常未來唯生無滅云何是無
常。爲通此難故云由生必滅故是無常。略義
之中有九對別釋。初六復次如次配諸行及
彼寂靜無爲法。名遍知者。所證從能證道爲
名也。諸有爲行觀起無願不見我故。即觀爲
空。故空無願觀諸行起。一隨順戲論者。謂四
見或苦諦下一切煩惱。二怖無戲論。謂我見
或滅諦下一切煩惱。此二法與現觀相違。今
顯二法斷依處即苦滅諦。所知無倒性即
上半頌。所證無倒性即下半頌。外道執世間
常謗涅槃故。此名不共也。第二段頌中第一
句是道諦與滅諦爲跡。第三句由道諦證滅
諦。第二句集諦爲苦諦因跡。第四句由有集
諦常受苦諦。釋中。依四所依立四護者。即以
四種不放逸爲四所依立四種護。由不放逸
令命得全即立命護。由不放逸令身得全即
力護。由不放逸心離雜染即立心雜染護。
由不放逸修涅槃道即立正方便護。若善修
習此無縱逸等者。景師云。羅漢今身雖調善
死。此死亦由過去不調善死故有今死。於現
在不由不調善死而於未來倶不由死。以更
不生故。若有縱逸補特伽羅現不調死。亦由
過去不調而死。於現於未皆不調死。基師又
云。謂修道諦諸有學者於過去世已死之時
未習道故可由不調善死。現在未來由習道
故不由不調善死。諸阿羅漢未來無死亦名
不由調善死及不調善死。縱逸翻此。略義中。
處非處性自業作性者。景云。由明無逸是不
死迹放逸是死迹即是處。異此所明是其非
處。由明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即顯自業
業力境也。基云。處非處性善惡因果順相生
故。自業所作非他所作及無因故。師於弟子
作所應作教誡法故。諸弟子等自所作義依
於師授修斷法故。第三段頌中明其五義。一
惡尋思。二猛利貪。三隨觀妙。四増染愛。五堅
固縛。長行隨釋此五即爲五段。第四段頌釋
中。謂能順惡戒冗戒因縁者。能發惡身語名
惡戒因縁即舊所云惡尸羅也。汚惡善戒故
名惡戒。非戒體惡。犯諸善戒之根本名冗戒
因縁。釋此頌中唯解上半。第五段頌中文分
有二。先釋上三句。後釋第四句。釋上三句中
謂以八種觀觀諸有情業之果報。於中復二。
初別明八觀。後如是戒善男子下結爲四行。
初行第二行如次各攝三。第三第四如次各
攝一。其略義中明善惡業并得果分名如理
思業業果報。乃至止止此諸惡業終不應爲
等。名如理思爲先之法隨法行
第十九卷
釋第十四論議中。有二十七段。上已釋五段。
卷二十二段。四語之中。初語總標。後三
別釋。善説善言善論者。景云。體一義異故有
此三。基云。善説。是總句。後二是別説。體名
善言。説義名善論。善言善論皆有善説三相。
善説三相或別配後三句。或隨所應通後三
句。或有愛語非諦非法等者。此擧世間愛語
諦語。或有法語亦諦等者。返顯出世二語。以
頌初標賢聖語故。其愛語相四十三説。愛語
有三。謂慰喩慶悦及勝益語。廣如彼説。第二
頌中由行信等五種善事得三種果。獲正信
者信也。恥居家者慚也。受持戒者戒也。得衣
服等者施也。所有正法等者法也。此釋初句。
彼既成熟釋下三句。初名譽果即第二句。次
解脱果證解脱處。清淨諸天衆同分中者。景
云。二施所引福智資糧是欲界法得欲天界。
亦可彼由此展轉修起靜慮發無漏慧圓滿
故。因此後生五淨居天。不出彼天而證解脱。
故云證解脱處。故上論云雜修定者生五淨
居。亦可除梵天無想。自外餘天皆是證解脱
處。基云。無漏名清淨。聖自在名天。此釋第三
句。後得生天果。釋第四句。復有差別下。第二
復次重釋頌文。第三頌釋中分三。初釋初句。
次諸惡行所應速遠離下釋第二第三句。諸
不善業名惡。外道無利諸邪苦行名無義因。
皆遠捨故。第三若於増上四聖諦等下釋第
四句略義。中先聞正法如理思惟是初句。法
隨法行是第二第三句。得勝利果是第四句。
第四頌釋中。有三復次。第二云所有飮食言
説遊行者。此二如次是三頌處無染。然處
無相住猶有餘苦隨逐不名極圓滿。或爲自
利飮食遊行無染。或爲利他言説遊行不動。
遊行之言通上二利。處無相住如泛清淨池。
餘苦隨逐名厭泥時生死之海。第三云慧解
脱有學身證及倶解脱如次三處者。由此三
人煩惱障盡非定障。定障盡故非煩惱。二障
倶離。故説如次。略義中。離三界欲於佛聖旨
猶有餘依。即諸無學名爲智者。離欲界貪勝
進道攝。即第四向名爲不動。已離欲貪起勝
進道故。或第二向并果及第三向爲離欲貪
起勝進道故。其不還果如泛清*淨池。又顯解
脱等持智慧三勝利者。諸解脱觀觀光明遠
離定障故成無染。等持觀空非我不動。智慧
照斷。若泛清*淨池。又顯心慧學所得果者。
景云。謂慧解脱不染如空無所著。倶解脱如
泛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言及顯増
上心慧二學者。即顯有學證不動猶如帝釋
幢。基云。心學果名不動。慧學果如泛池。心慧
二學如空無染。或如次第。心慧學果如空無
染。心學如天帝幢。慧學如泛清池。第五段有
五頌中。分二。初四異生後一聖者。聖者具見
佛之法化故名見。其異生中初一欲貪邪分
別者。第二天眼見佛不定者。第三肉眼見佛
不定者。第四内外倶障都不能見。金剛般若
云。諸以色見我以音聲尋我彼生履邪斷
不能當見我。即此異生前四所攝。彼説三乘
雖達諦理未證法身。亦不能知佛色身等非
第一義。不名能見内外二身。制多者。泰云。此
翻應供養處。舊云尸提訛也。光云積聚義。
第六段一頌釋中有四。初釋初句。第二若有
已度五暴流下釋第二句。定倶愛味名有染
時。然有於此染愛味中執爲已有。我能愛味
於定愛味於定愛味執堅不捨。此後染心染
前自心愛定之取。此復能愛於前所愛名爲
貪染。因此愛故當來苦生亦名爲染。此生煩
惱非定煩惱故説招生。此即第六六暴流之
相。第三若染自取於所染心下釋第三句。若
染自取者是後染心。於所染心者是前定心。
謂由後染心於次前所染心能不隨順而生愛
染。發起功用攝受一處令不流散。爲遮止染
修第六意暴流之對治作意故。此能染心現
在亦無能染相應之心。即所染不相應之心
自性淨故名無染心。此中意説於所染心不
隨功用故離縛所縁無有染汚。於無染心故
離縛相應。二縛離故當苦不生亦名無染。以
重縁貪能潤生故。第四若有於彼隨作功用
下。釋第四句。按四分律伊羅鉢羅龍王向
那羅陀説偈言。何者王中上染者與染等。云
何得無垢。何者名爲愚。何者流所漂。得何名
爲智。云何流不流。而名爲解脱。那羅陀梵志
即以此偈。向佛説。佛以偈報言。第六王爲上。
染者與染等。不染則無垢。染者謂之愚。愚者
流所漂。能滅者爲智。能捨一切流。天及於世
間。不與流相應。不爲死所惑。能以念爲主。諸
流得解脱廣説因縁如彼律中受戒犍度。今
此一頌與彼答初行偈相似。第七段。城者
攝持外有捍禦。内攝四法外禦信解。故喩
城也。相應善法二種心城者。一善説法二毘
奈耶。第八一頌釋。分三。初釋初二句。第二彼
於此定正安住時下釋第三句。不生愛味無
所依止也。第三彼由如是正方便故下釋第
四句。略義中。四種擾亂者。第一即初二句。第
二第三即第三句。第四即第四。第九段一頌
釋中有四。初釋初句。第二又佛示現内寂靜
下釋第二第三句。如因其&T021400;卵生雞等下釋
第四句。此中差別下重釋捨命行義。初句明
得差別。後三明捨差別。倶舍者。泰云。此名
繭。繭能生蠶。佛之名身從色身出如蠶從繭
出。基云。*&T021400;藏義。得菩提復與未得前色身
相似名曰等生。少相似故。餘四蘊名身生。與
因全別名不等生。内寂靜樂者示現獨處林
野。及沙門樂者示現持戒無悔善樂。二樂爲
因心便得定。諸勝定力能捨二行。一壽行二
有行即餘有漏蘊。有行寛壽行狹。從寛爲論
頌無壽行。此所捨色身生示現有漏。與前相
似名與前正等。其無漏四蘊名身生非所示
現。捨故與前不等。故二差別。色身如*&T021400;藏。
無漏四蘊破*&T021400;生。如雞等生。差別亦爾。
此中名色二身等不等義何以重説者。前辨
得菩提時色身名身與前等不等義。後明般
涅槃時捨色名身與前等不等。謂佛尊若不
棄捨諸壽行等者。此有二説。一云佛壽百年。
但年八十捨第五分。二十年爲一分壽故。經
多説迦葉佛二萬歳時出。釋迦佛人壽百歳
時出。二云釋迦佛大分應壽百二十歳。四十
年爲一分。但年八十捨第三分壽。諸教多言
此四十人壽一百二十五歳。東洲二百五十
等。准大集經後解爲勝。彼説佛壽爲三分故。
壽行命有何差別。壽是限量經時久近義。命
是活義。壽命即行。佛顯於有知足。故捨壽行。
爲顯於命亦得自在。爲須跋等却後三月方
滅度故留命行。然以所捨餘分所有福業施
弟子。略義中。及顯棄捨所依因縁者。二
爲因定自在也。第十段一頌釋中。景師云。長
行兩復次釋法體何異。解云。體即同。同是欲
恚癡愛。前番指法體後番約人失。略中還二。
前云此中略示諸界諸品愚夫纒縛者。略前
廣中初復次義。復有差別下略前廣中後復
次義。如是四法當知能障諸聰慧者。四應知
法依次配障可知。基判有三。初依諸釋。次辨
略義。後依惡者。又初依三界在家出家。次辨
界義。後依欲界在家惡者以釋本頌。不教學
者不比數紀括義。第十一段一頌釋中分四。
初汎釋三非。第二此中欲求有求攝者下釋
初句。第三若樂沙門及婆羅門下釋第二句。
第四又此一切三門所攝下釋後兩句。第十
二段一頌中。一住皆無愛。二戲論皆無愛。三
喩牆離愛。四喩塹離愛。故説阿羅漢永離貪
愛。由四相故遊諸世間天人不識。釋文分二。
初釋下半頌牟尼遊世間天人不能識。阿羅
漢名牟尼證寂默法故。後云何離愛諸阿羅
漢下釋上半頌。顯永離愛別彰四相。魔怨主
者所謂貪愛。略義中羞不應羞等者。求屬他
財是不應羞。而生輕誚名羞不應羞。營屬己
財名曰應羞。耽翫繋攝名應羞不羞。合成一
處也。求有斷滅名不應怖。訶毀勤趣名生怖
見。生天縱樂名爲應怖。讃説希求名無怖見。
名第二處妄生輕毀。第十三段一頌中。熏除
者。薫謂熏修。除謂除滅。第十四段一頌釋中。
文分爲四。初釋初句。第二若有復能於善説
法下釋第二句。第三如是善修正方便已下
釋第三句。第四又修如先所得道故下釋第
四句。受持七種依福業事者。此有三説。一云
即七聖財施最増上所以偏説。二云所説八
施中翻前七有過。三云倶舍等説。如契經言
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
業事。若行若住若寐若覺恒時相續福業漸
増福業續起。無依亦爾除無表業。解云。有依
七福業者。一施羈旅客。二施路行人。三施有
病人。四施侍病人。五施園林。六施常乞食。七
隨時施。此云七種即是彼也。第十五段一頌
釋中分三。初釋初句。一切種因縁處所者。景
基等云。十惡業道名一切種。貪恚癡等名一
切因縁。造業之境若情非情及資具。等名一
切處所。泰云。所依種別起諸惡行名一切種。
因縁同前。五趣處所名一切處。第二彼由三
相下釋第二句。依戒起定依定起慧證境名
三相。第三如是具足下釋第三句。不釋第四
結句。喗法師釋初句辨戒。次句辨慧。第三句
辨定也。略義中。三學者謂初二句學。果者謂
第三句。不與他共者是第四句。第十六段一
頌。釋中。初釋初句。難可調伏已上釋調。雖
施安處下釋輕躁。輕擧躁急性數易故。第二
雖強安處内寂止中下釋第二句。第三諸聖
弟子於如是等下釋第三句。第四彼既如是
善調伏心下釋第四句。略中。左道乖正道理
謂上兩句。不隨左道之心者謂第三句。所得
勝利第四句。第十七段一頌中。初句是總所
因。後三句是所得四功徳。釋中。四功徳。一能
飡遠離味。二靜慮。三常委念。四受無染喜樂。
憚謂懼憚怯怖。無憚者無此也。解脱喜樂謂
無爲。無染喜樂謂有爲。略義中。毘鉢舍那所
作即頌中靜慮也内審慮也内審慮道理獲
得毘鉢舍那成其所作。故前説靜慮後説慧
作。第十八一頌中。初兩句是所成熟五支。後
兩句是所斷五支。一無工巧活謂無四事。一
不憍邪活命。二不恃有勢家。三不規名族。四
不詐受聖説。如世異生依止工巧以爲業
非法希求。眞實苾芻則不如是。不依此四起
非法希求飮食衣服猶如彼故。二無輕自己。
若於衣食非法貪聚不持衣鉢名輕自己。苾
芻不然名不自輕。三樂勝。希愛沙門希愛學
處堅固禁戒。四諸根。謂淨命喜足等。即喜根
慧根念根等。五盡解脱。結縛纒種皆解脱故。
名成五支。一無家終不捨戒退還俗網。二無
所貯積。受財受境。三無希望。不希財命知而
妄語。四斷欲。無不與取。五獨行。貪欲已盡無
伴孤遊離非梵行妙達因果。諸惡皆盡不計
惡因無因招果。名斷五支。隨其義勢別配釋
文。第十九一頌釋中。分四。初釋初句。第二又
此現在隨其自體下釋第二句。第三若有聰
慧由此四相下釋第三句。第四彼能超度下
釋第四句。心者通八識。無量差別自體展轉
者 謂三性四差別而轉。及因展轉者。謂前
前心爲因生後後自體心故。或心種子及餘
縁能生心體皆名因展轉。前際叵知故名遠
行。下五十七云。由於前際無始時故遍縁一
切所知境故名遠行。彼文偏説意識作業。此
通一切。故不相違。一一而轉者。無第二眼識
等一時生故。亦非一切種三性頓現前故名
獨行。五十七有二義。一一一轉故。二爲主宰
故。名爲獨行。此中前因遠行説識從縁起。
乘文便故已遮無作者。獨行中略亦不相違。
然此心體現在起時心性不定。數加轉易間
斷。名不畢竟轉。畢竟者。始終相似相續之義。
其五色根或異熟同與長養異。雖初暗劣後
明殊勝。始終相似相續而生名畢竟轉。種種
品類異生時生異滅時滅等者。異者別義。謂
三性品類別異生。如善心異餘二性品生時
而生。異餘二性品滅時而滅。餘二性亦爾。又
如煩惱中貪倶品異於餘品若生若滅。然彼
心體自性非染。其性染體前後相似可得。及
由心性本淨其染體不可得。故不成實名無
身。此中意説心體速謝異類生滅不畢竟轉。
不同色根初後相似畢竟而轉及無染體。故
名無身。五十七云。無色無見亦無對故名爲
無身。此未來世居四識住等者。此若隨經部
師理門義説於未來世有心隨眠居四識住。
可於後世從隨眠起有往有來。縁歴境義名
寐於窟。未來識種現居識住當來可生是寐
窟義。依眞實理門釋此文者。若未來世居四
識住之識在現在世本識之中而有隨眠。可
於後生有往來義名寐於窟。五十七説依止
色故名寐於窟。彼説有色界識非未來識。此
説通三界識三世別識。以釋頌文。理不相違。
遠行者。説過去識。獨行無身二義説現在識。
寐於窟者説未來識。即三世四義識名爲四
相。非去來世而無獨行及無身義。現用可知。
從増説現。略義中景云。心於過去此略遠行。
長時染汚無作者性此略獨行。無作者性於
現在世性是刹那。此據三性間起無有相續
色身。自性清淨者。此略無有染汚身。於未來
世等下。此略當起放逸不放逸識相續道中
假説染淨。以未起故但住現識種中名寐於
窟。略不解彼下半頌文。泰云。心體非惑故自
性清淨。於未來世凡有放逸聖無放逸。故染
淨別。基云。長時染汚者即前際叵知。無作者
即自體展轉及因展轉義。此亦解遠行。於
現在世性是刹那貪嗔等轉易不畢竟故。自
性清淨染汚之體不成實故。此解無身。然闕
獨行。於未來世由有放逸故。於後生有往來
義。即寐於窟。由不放逸故清淨。即聰慧者了
知彼心住陸地等。即下半頌。第二十段有十
頌。中有五問答。二頌爲一。皆初問後答。釋中
有二。初總指經頌。後隨別釋。波羅延者是經
名。從請人爲名。波羅名彼岸。延之言趣。梵音
迷底履此云慈氏。即族姓。名字阿氏多。此言
無勝。舊曰彌勒阿逸多並訛也。問若爾何
故婆沙論云。慈氏菩薩現於世時。阿氏多王
於壤佉。然即不可言慈氏字阿氏多。答現見
多人同名。故無相違。言世間下。別釋五。初釋
初答。第二又惡説法者由無明門下釋第二
答。第三。又惡説法者及在家者下。釋第三答。
第四乃至彼法末永滅來下。釋第四答。第五
若諸有學斯應顯了下。釋第五答。皆唯釋答
不解諸頌。初明染汚法若因若果。次明能斷
諸染因。次明根總別果蘊滅位。次明於二
受不生欣樂得六恒住唯無學法後終盡位。
後明異類諸有學者所作衆事。釋初頌中。初
釋初句。三種世間是通世間。二種世間三中
別立。無明覆世間出家者外道也。善説法者
由有明故下釋第二句。若諸在家異類白衣
下釋第三句。三戲論者。一三言事。二四言説。
三尋伺。三種言事謂三世法。四種言説謂見
聞覺知。言事唯名戲論。所分別故。違順思惟
名爲塗染。能分別故。能増長故能隨順故。此
中惡説法者。無明所覆下釋第四句。前三句
因。此一句果。初是無明。次是放逸。後是違順
分別思惟。釋第二答中。又惡説法者下釋初
句。如是無明放逸戲論下釋第二句。若出世
間正見所攝下釋第四句。於世流漏若伏若
永下釋第三句。釋依義。次頌隨文便前後不
同。釋第三答中有二。初又惡説法者及在家
者下汎釋染淨二品不顯了顯了二類差別。
後諸阿羅漢斯已顯了下總釋頌意。已顯了
者謂阿羅漢。應顯了者謂諸有學。釋第四答
中亦總釋頌意。釋第五答中有四。乃至委悉
所作釋初句。一常所作。二委悉作。此之二種
是應更作不放逸事。通是一切有學所作故
有學異類。若諸有學下釋第二句有兩番釋。
初説下上分結合名無染汚心。無染汚即心
無濁。後又於諸欲不耽著下。別釋二結。不配
無染及無濁義。第三又於一切有苦法下釋
第三句。第四修習如先下釋第四句。第二十
一段六頌釋中分六。如是總名諸欲愛味已
上釋初頌。第二又彼希求下釋第二頌。第三
又復毒蛇下釋第三頌。第四又諸欲自性下
釋第四頌。第五又於事欲下釋第五頌。第六
若於諸欲下釋第六頌。諸寶珠等名共相應
者。同七寶數。謂可重故。一切處同用。翻此即
名不相應也。此六頌中。初三頌明諸有學觀
染遠離。後三頌明諸無學觀染永絶。略義中。
事欲名愛味。惱欲名過患。斷二名出離。此
初三頌如次配之。次二頌是愛味能爲過患。
後一頌是出離功徳。第二十二段一頌半釋
中。文分爲三。初總釋頌意。泰云。此頌中明造
作賢善五觀行故。名造賢善頌。次謂能捨離
下。別顯五相。屬釋頌文。色等諸法及彼安立
者。所詮能詮也。初法第二法毘鉢舍那者。初
學成滿二分位也。後由此五相下。結修梵行
極成眞善。前卷有五段。此卷二十二段。合成
論議中二十七段。體義伽陀中有三。此末一
頌是第三段。以十四門結頌上義。泰云。自諸
行無常後所引頌論辨體義。更不別法。故云
論義十四也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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