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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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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見斷我慢執著并彼因相。一切皆能斷。言
然有我慢隨眠可得者。由斷分別我故。修斷
我慢不行。然有我慢隨眠可得。又外道有
凡所有行不爲斷彼者。於四取中并作意斷
於欲。於見取戒取中順已見者行。於他所行
不順已情者斷。我語取者一切外道并不説
斷。言此法異生衆乃至復修正行者。障見道
者名已斷一分。障修道者名爲斷餘分也。第
九解淨説句有八。一謂由超過見慢故名二
種等者。我我所二合名爲見名見慢。二由斷
彼因相故名除相清淨説句者。除有識身因
相也。三由斷執著。四由斷隨眠。五謂於後有
至名已割貪愛者。更不造後有之行。名割貪
愛。六及轉三結故者。斷三結故名轉。七謂
正慢現觀故者。景師云。勘草本中還云正字。
三藏云應云止慢。無學慢盡故云名止慢。三
藏又云。然正解亦得。謂無學人作我生已盡
等四梵行解。帶於我解名慢。然非邪慢。故名
正慢。泰師云。正現觀慢故。又解。應云止見
慢現觀。論約正障。故唯説正慢。達師又云。三
藏有兩解。一云此正字錯。應是止字。無學人
永不設起増上慢。故云止慢。其中學人雖不
故起慢。而起増上慢。又云正字不錯。無學人
亦起我生已盡等。亦應起正慢。假説慢故。八
已作苦邊如是一切總收爲一者。此八總名
一清淨説句也。第十解遠離四具。一無第二
而住者。捨離佛也。二處邊際臥具者。景師云。
住蘭若處故也。泰師云。邊際有二義。一惡草
等下邊爲臥具。二是如法長極邊。三身遠離
可知。四心遠離。於中有三番釋。一離不善尋
思。二由五相發勤精進。三斷止觀品障。第十
一解三圓滿。文相可解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二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二之下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八十六
大門第三。解想行等。先頌列十門。一想行。二
愚相。三眼。四勝利。五九智。六無癡。七勝進。
八我見差別。九三想行。十法總等品三後廣。
謂此門中有三復次。故云三。三復次非一。故
言等。先一復次。略明四法嗢拕南。此云法總
相。翻云法印。然勘梵本無法印字。復兩復次。
廣明初復次意。故云復廣。此則遠師等判
釋。若依景泰等釋判爲十一段。其第十門名
法總等品。第十一門名三後廣。今且依前判。
長行釋中則爲十段。初解想行。文相可知。
第二解愚夫有三相。且就慢便以辨愚相。第
三解慧眼遠塵離垢。二番解釋。第四解勝利。
言正世俗及第一義者。依如毘曇能詮教名
正俗。所詮理名第一義也。第五解九智。前之
五智是見道已前。後四智在相見道。諸行流
轉智。略由三種因縁集故。一切行集所有正
智。謂苦集故生色。觸集故生受。名色集故生
識。*則此三集滅故。色受識滅。名還滅。縁愛
味是雜染因智智。縁過患是清淨因智。縁
出離是清淨智。於異生位修前五智能速證
後四智。第六解無癡住。先釋無癡住。後通顯
有癡住。於中。初顯有癡墮無明數。次明三毒
異名。貪名有十五。瞋名亦十五。癡名有七。後
辨喜貪差別。第七解勝進。先明四勝進。後明
三勝進想。言惱害者至修厭背想者。親友乖
離財物散失。故生惱害。言此中先於過患想
乃至後説其因。彰修次第也。第八解我見差
別。景師云。言三縁自依止我見謂於各別内
身所起者。即縁自身起分別我見。四縁他依
止我見謂於他身所起分別者。不計此身爲
己我。但分別他身計如此我爲好不好等。我
見爲依止生我慢者乃至譬如清淨圓滿面上
者。喩識心也。質像爲依發生影像者。自所計
我爲像依自計我復分別他人計如是我。名
爲影像。爲依於自依止發生劣中勝想者。復
依他所計我比挍自我起劣勝想。中合喩云。
如是由邪分別故縁自依止我見爲縁。發生
縁他依止我見。如依質下擧喩。以倶生我見
爲縁生我慢者當知譬喩與前差別者。依分
別我見所起之慢陵他而起。依倶生我見所
生之慢自特起高但名憍也。故有差別。如
明眼人臨淨水器自觀眼耳所餘如前應知其
相者。喩於倶生我見起於慢。此一切種薩迦
耶見乃至有大恩徳者。嘆佛教勝能滅身見。
佛及弟子教示行者名有大恩。唯由如是一
因縁故乃至未滿足故者。如説修行名隨分
報恩。泰師云。鏡是人功所造故喩分別見。水
非人功所造故喩倶生見。第九解三種相。諸
行滅故。説名無餘涅槃界。一謂於先業。先與
今所起諸行永滅也。二謂彼生已任性滅壞。
非究竟住諸行永滅也。三者一切煩惱永離
繋。故無餘斷。後更不生。由此三想諸行滅故
説名寂滅。不同龜毛兎角永無。第十解法總
等品三後廣。於中有二。初辨四法嗢拕南。
後擧兩復次廣釋其義。前中。景師云。一切行
無常者是有爲法印。一切行苦者是有漏法
印。此是無願門建立第一無常第二苦法嗢
拕南。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脱建立第三一切
法印。涅槃寂靜者。依無相門建立第四法嗢
拕南是涅槃法印。泰師云。嗢拕南有二聲。若
重聲云攝取物惠施他故。若輕聲云是云要
略義。如一切行無常等。是諸法要略義。故今
輕聲。下擧兩復次廣釋。於中。初一復次明所
治所除退還之心。後一復次次明能治之行。
前中。言勝解倶行欲者由四種法嗢拕南故
於諸行中而生樂欲者。由四種法嗢拕南説
四法印故於無常苦空等諸行樂欲斷除。於
趣涅槃寂靜無相之行中樂欲修習。又於諸
行寂靜生樂欲者至其心退還等者。先擧不
樂明其樂欲可知。言又由二縁至念忘失故
者。謂由此二縁故於無我驚恐退還。言又此
忍欲至其心愚昧等者。於此無我忍欲未串
習故。雖了唯有諸行而於無我其心猶昧。帶
我解故數數思惟乃至其心退還也。下明能
治之行。言於諸有智同梵行所如實同顯者。
觀無我時觀心擁滯。如實語告不作憍詐覆
藏所解言由彼遍知者至并所得果者。謂縁
於三事計我薩迦耶見正智遍知。我見種子
名隨眠。由計我故即計斷常。故説我見爲斷
常兩見所依止。從此身邊二見生起執著及
以隨眠。名所得果。於隨順觀七方便中正見
能了此事。下出我見縁三事。一所取謂五取
蘊。二能取謂四取。三若如是取謂四識住。取
之方軌隨其次第如前應知。爲二取心之所
依處者。一解。四識住爲前所取能取二心
所依處。二解。三事爲前我及我所二心所依
處。亦可依此三事起我見已。即與斷常二見
爲所依止。故前總中明於三事我執即明斷
常兩見所依止故。云隨其次第如前應知爲
二取心之所依處。又即於彼所有諸纒至及
彼隨眠等者。出所得果。此解遍知。言又若
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至況得出離者。是
解脱分善也。若隨順現觀至堪能出離者。是
決擇分也。若已引發至方得出離者。見道等
也。當知如是三見轉時有此差別者。解脱分
正見。決擇分正見。現觀正見。三見差別如前
所明。大門第四解速通等。先頌列十門。一速
通。二自體。三智境界。四流轉。五喜足行。六
順流。七知斷相。八想。九立違糧。十師所作等
品後廣。長行釋中。即爲十段。初解速通中。初
明三法。後明五種漸次。前中初辨三力令得
速通。次明智見差別。後明修四善巧。初中。言
數習力者。常作常轉。終不作期謂我爲於今
日明日後日當得盡漏令心厭倦。不作此期
*則無厭倦。智見別中*則有九對。又有色爾
焔者。舊云智母。景師傳三藏言。猶是所縁。
*則有色所縁與色所縁影像。達師云。此云
境界。下明四善巧。文有三。初辨善巧事。次辨
能所依。後明清淨道。初中。言如實偏知一切
境者。四念住境界一切法也。出受事者。謂
初禪出憂根。乃至四禪出樂根也。次辨所能
依中。景師云。如是勤修善巧事者當知有四
種所依能依者。通明前四皆有所依能依者。
所依義者謂觀行正勤修習。爲前四善巧所
依義也。能依義者。謂學人無漏法依止勤有
故是能依。餘無明在未得清淨。泰師云。前辨
三十七道品總爲四善巧事。想義爲二。前三
念住正斷神足等爲所依事在見道故。後一
根力覺道支等學人所有諸無漏法爲能依
事。下明清淨道。二番解釋。前番云。彼諸法由
清淨道後方清淨者。向前七門助道品。此由
得無學清淨道後清淨。後明五種漸次。如文
可解。第二解自體。初總標。二別釋五句。一者
壽量有限下。擧執持泥土團取捨自在。及顯
必死之身不如所欲延一刹那。二者因所作
故。三者磨滅故。四者由聖説故。五者受欲圓
滿故。言三種因縁能得圓滿等者。景師云。施
者是資産因。或是自體圓滿因。調伏諸根及
欲界慈修所得果。*則是廣大殊勝有情滿
調伏諸根行及欲界慈修所得果。*則是廣
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因。有釋一施戒調伏
六根倶行故資産圓滿。二欲界慈修所得果
故自體圓滿。三慈爲先因不損有情故得第
三圓滿。第三解智境界。初辨智行。後辨斷愚
前中。言已得未得智者。曾得未曾得智也。言
是處非有知非有智慧。遍計所執非有知其
非有智。是處所餘知不空智者。依他起性不
空故知是不空智。下明斷愚行。景師云。此中
但擧八種。前三汎學諸法。一水界所生者。且
擧色法多因水生。二無我似我而顯現者。通
擧五蘊。三不任隨欲而造作故者。生已*則滅
不得隨欲而有造作。後五約蘊。色如聚沫。三
和合生相似故如雲地雨三事有沫。色蘊上
今衆縁所生。受若浮泡。所知境能顯者喩
樂受。能燒是苦受。能便迷亂是捨受。亦可
三義總喩三受。想如陽炎。薩迦耶見根本斷
故者。想爲見根。由觀想過除身見根。多品
自體因差別故者。陽焔多因生想。因男女衆
因所生刹那不停可知。行如芭蕉柱。有取之
識依四識住發起種種自體隨轉相似法者。
有漏之識依四識住造罪福等行自性不實。
如芭蕉柱。八識起滅時體非眞實。猶如幻事。
略明此八。餘之七相釋如攝異門分。有釋此
中五蘊各以三義觀。故有十五相。色蘊三者。
一色爲水生。二無我似我見取相顯現故。三
不任隨欲而造作故。具此三義故。了色如沫。
受蘊三者。一根塵識三和生故。二如雲地雨
水三和故。三有浮泡起故。了受若浮泡。想蘊
三者。一如陽焔故。二能明似火能燒故。三能
迷亂衆生相似法故。行蘊三者。一斷薩迦耶
見如斫芭蕉。二證行蘊多品自體從因生差
別不同無一眞實體性可得。三刹那量後時
無暫停相似法故。識蘊三者。一有漏之識。二
依四識住。三發種種諸識自體轉變化諸行
故。第四解流轉。文分有三。初擧二世間以辨
差別。次辨生死五種流轉。後明流轉五相所
縛。初中。器世間前後際隔二十空劫。名前後
際斷。又器生死因永斷者但據共分別所持。
故云不斷道理。自身外器之因亦斷。又器生
死斷而復。空劫一去間斷復續。種類生死
治道一斷永不相續。次辨流轉五相。如文。下
明五相所縛。言正是能縛者。謂自同類。於苦
無厭等者。行者於自苦蘊無厭。苦蘊正是能
縛也。第五解喜足行。初辨喜足事。後明愛行
路。前中。人多事業。如趨欲。天息於事業。如
立住。梵天定地。如坐。有頂寂靜。如臥。下明
愛行路。文分有三。初明五行路。次明愛行路。
後明二種遊愛行路果及因相。初中言。當知
於彼如其次第趨等差別者。初二名趨。第三
名住。第四名坐。後一名臥也。次明四受行
路中。初明四路。後屬四句。前中。言於所得中
若轉若習等者。謂於所得資具中隨其所欲
若轉賣他。若自習近。*受縁此境及縁諸有。
以發業故。下屬四句。當知四路如次趨等。如
説趨等於餘所説喜樂等四處。亦屬四路。如
其次第也。下明三種遊愛行路果及因相。先
辨果相差別。言種種一切身差別者。欲五趣
名種種。色界一趣名一種也。後明因差別故
今果差別。言即此差別者。謂五種行所攝受
身。種種差別者。此有兩釋。一云*則後有等
五種行也。一云色等五蘊所攝受身也。今準
下文後解爲勝。第六解順流。先辨順流。後通
顯逆流。前中。言云何漂溺謂於諸行如前所
説流轉等事隨其次第等者。有釋。謂*則於
前説彼處等五種流轉事。計初事爲我計後
四事爲所。故云隨次。今解。*則於前説諸行
流轉雜染清淨因縁及清淨體不如實知故計
我我所。下通逆流中。初通顯逆流。後剩辨聰
慧者相。有十種又字以數。第七解智斷相。先
辨知者斷相。後明三勝利。前中。自有了知無
我而未斷我執。自有了知無我而斷我執。於
此二人由二相。後三勝利由前相想得不言
別得也。第八解想。初標列。後次第別釋。初
解果差別*則是擇滅。謂修此相乃至無明
爲伴者。謂三界貪爲本。掉慢無明次第助一。
諸處明煩惱此據一門。復有差別。謂於此中
顯示下分上分結盡者。此顯略門。但言欲貪
*則攝五下分。色貪無色貪掉慢無明*則是
五上分結。擧所斷惑顯得擇滅無常等總之
果。第二解自性者。是無常等想自性。即是三
慧。聞慧名親近。思慧名修習。修慧名多修習。
又約六作意。解了想作意名親近。除加行究
竟作意餘四作意名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
多修習。又由所依根所縁事作意隨其次第
當知名乘者。無常想我所依根也。縁所縁事
作意爲隨建立。又由已下釋想異名。第三解
品類差別者謂修如是無常想時速拔隨眠
等。可知。第四解方便差別謂獨處空間乃至
二種皆具者。隨順涅槃*則方便道。得涅槃者
即無礙道。由具此二故證涅槃。第九違資糧
中。先辨違順資糧法。後辨教道。前中。初明
違糧。後返顯順糧。前中。初明五種違糧。後明
隨順彼法。復有五種。如次配前五種。言於二
離欲者。一於離纒。二明離隨眠也。就辨教
道中。泰師云。前三是説住定時正道言教。後
二是説出定事行正道言教。若依景師所判
此五種正道言教之文。*則是解頌中師所作
字略也。等品後廣者。擧師所作略等取後廣
品。品有十五段也。今且不依此判。復次大師
已下第十解師所作等品後廣。文分有二。初
一復次。正明師所作事。後有十五復次。廣釋
初復次也。前中。有釋正折伏者。折伏重罪也。
正呵責者。呵責小罪也。今解。折伏邪道。攝受
正道。呵責有犯。正説苦集。正説滅道也。十五
復次中。略作對。第一記別驅擯對。記別中。景
師云。由二因縁覆相記別者。聲聞違越共行
鬪諍。於戒律中覆相預記。一擾亂増廣。二與
律相應。有釋。聲聞鬪諍時但可知草覆地相
而記別也。由二因縁。一恐鬪諍擾亂増廣故。
二覆相記別與律相應故。驅擯中。由七因縁。
一者見一衆比丘皆行邪行。故并擯出。二者
於一衆中見彼多分邪行來至佛所。從多并
擯。三者雖復行邪者少。然是衆首方便。故并
擯。四者雖不行邪而惡性不共住。故驅擯五
者餘處被擯而未至此。故須驅擯。後二可
知。第二行乞入住對。第三攝衆誘天對。第四
初信後悔對。勞策沙彌也。第五師説資往對。
第六呵犯治邪對。就治邪中有四復次。前三
明邪。後一明治。前第三復次中。言謂於三事
至如前應知者。有釋即取等三名爲三事。可
引前文。今解言三事者。如前所説。一者資命
衆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分
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也。就明
治中。言一者爲斷不生尋思以無顛倒數數
二行等者。景師云。總別二念處名二行也。有
釋。一無顛倒二數數名爲二行也。言便能剋
證無想心定及住二界妙甘露門等者。斷界
無欲界。名爲二界。二種涅槃名妙甘露也
第八十七卷
大門第五。解因等。先頌列六門。一因。二勝
利。三二智。四愚夫分位。五二種見差別。六於
斯聖教等。次以長行釋中即爲六段。初解因
門。景師解云。共因者至滋潤自體者。喜猶喜
樂。喜樂五蘊故熏成名言種子爲受生正主
故爲先因。既由喜樂於彼生處障於厭離。問
曰。受生之時亦有煩惱等因。何故但説喜耶。
論主答言。爲欲將生所生之處乃至非於彼
起厭逆想者。問曰。前説喜是色集。獨爲受集。
名色爲識集。何故此中説喜爲因生五蘊耶。
答曰。喜爲正因遍生五蘊。如此所明。前言喜
爲色集者。以色但有宿世喜因*則生。不同受
蘊更藉觸縁識藉名色方得生起故。云又*則
此喜唯依色説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
故言不共因者至方得生起者。順樂等觸望
於受等所有心法爲縁可解。識以無間滅意
及倶生三蘊。此四蘊名及五根五塵十種之
色望六種識爲縁。盡是不共因也。問曰。受
與識倶從前因而生。何故復説觸及名色等
耶。故後答曰。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刹那刹那
別待餘因方得生起。達師云。喜之言愛。由此
愛發潤等生。即是名言熏習。故攝論云。此眼
根生時從此受熏習生遍生五蘊。故云共因。
然前説由喜集者從強而説。色蘊但從喜而
生。餘四蘊亦待現在根塵等。故偏説喜集故
色集也。前文亦云觸集故受集名色集故識
集者。於不共因中説也。此餘四蘊但生自果
不通生餘果。故云不共因。第二解勝利。分之
爲二。初明羅漢有四勝利。第二因明薩迦耶
見爲本生六十二見。前中。景師云。言一於行
時恒常住性者。即六常住。謂眼見色不生憂
喜但住於捨心住念慧乃至意縁法亦爾。二
於住時無相界住性者。住於滅諦。三往昔因
所生諸行任運歸滅者。羅漢殘報酬前因執。
因*執盡故任運而滅。即有餘涅槃。四後有行
今因斷故當不復生者。羅漢身中煩惱斷當
報不生入無餘也。三漸次如文。彼由是二若
行若住至而般涅槃者。般有餘也。先所生有
至無復更生者。般無餘也。達師云。此中初明
所得勝利。次從爲證如是已下。明得勝利之
因。此四勝利中。前二是能證之道。後二是所
證無餘涅槃。前中。言於行時恒常住性者。明
住斷界。無欲滅界。有餘涅槃界。言於住時
無相住性者。明住無餘涅槃界。任運歸滅者。
明滅現身入無餘涅槃。後有行因斷不生者。
明後身不生故。入無餘涅槃。就能得涅槃之
因中。初約三漸次以辨能得因。二又於行時
已下。重釋前勝利。就前漸次中。言厭離者見
道從方便得名也。離欲者修道。心善解脱者
無學道。就重釋勝利中。初重釋能證之道。一
彼由是二已下。重釋所證之涅槃也。就重釋
能證中。但釋初一不解後一。下次第因明身
見爲本生六十二見。文中。初明身見爲本生
六十二見。次明六十二見起之所由。後明六
十二見爲三衰損。初中三世*則名三分也。言
前際倶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去世爲
曾有耶等者。無知故猶豫。猶豫故計我。前後
際倶行者即總收前二爲第三。亦可現在之
法雙形過未。次明六十二見起之所由。中分
之爲二。初明依身起六十二見。後明六十二
見生起因縁。前中。四常見者。有諸沙門婆
羅門等作如是言。我以無數方便修習得定
意三味。三*味力故憶二十劫成壞之事。其
中衆生不増不減常住不動。以此故知我及
世間一切皆常。第二知四十劫。第三能憶八
十劫。第四直以捷疾知見言我及世間一切
皆常。前三皆依禪定知劫多少者。由根上中
下故。四一分常見論者。如説劫初梵王先生。
見梵宮空念言此處空間諸梵得生。由作此
念二禪已上諸天命終來生。梵王念言我常
由我生彼梵衆。梵衆復言我從大梵王生梵
王是常。諸梵衆命終來生人中出家修得宿
命智。知已過去曾生梵天。梵王是常能生萬
物。我常無常。以是義故我及世間或常無常。
復有欲界遊戲妄念諸天。以遊戲忘念失意
命終。來人中。出家得定。見過去曾生欲天。由
失意故命終。餘不失意者常不命終。是故世
間半常半無常。第三意憤欲天。以意憤相觀
失意命終。餘語如前。第四不因禪定。直以捷
疾知見言世間半常半無常。二無因論者。一
從無想天命終未生人間。修得禪定。見過去
曾五百劫無心後心還生。當知世間無因而
有。又有不得禪定直心捷疾見言。諸世間
無因諸有。四有邊無邊論者。器世間有邊
據。上下爲言。通力但知尼吒。不知在上更有
地獄。向下過風輪水。不知更有尼吒。故云有
邊。傍見無邊。復以天眼横竪倶見故言亦有
邊亦無邊。見於壞劫。名非有邊非無邊四不
死矯亂論。*則異問異答。第一念我不知善惡
爲有得報爲不得報。第二不知爲有後世爲無
後世。第三又念我不知何者是善何者不善。
設有人問。當以此答。此事如是此事不如是。
此事異此事不異。此事亦異不異等。第四直
以愚鈍無知。恐有人問還以是答。此十八計
前際起。四十四見計後際起。十六有想論者。
色中四句。有色有想。無色有想等。有邊有想
等。無邊有想等亦有四。一想有想若干想有
想。少想有想。無量想有苦有想有。樂有想。
苦樂有想。不苦不樂有想。八無想論。但色中
四。邊中四。以無想故。不得言一想若干想苦
樂等八句。八非有想非無想論。還約色中四
邊中四。爲八。七斷見者。又計人中捨此身已
生死畢竟斷亡。有説人中非是斷滅欲界天
中五欲自恣方得斷滅。又説色天方得斷滅
有説空處。乃至有説非想方得斷滅。餘非斷
滅。五現法涅槃論者。第一欲天及人現身是
涅槃。第二人云此計不是*則有涅槃。餘人不
知。謂有離覺觀生喜等。入初禪定。乃至計第
四禪以爲涅槃。此云現者。非於後時彼現身
方得涅槃廣釋六十二見義。如前本地及決
擇分中。言如是五種復略爲三。一常見論者。
*則前三種。二斷見。*則七斷滅見。三現法涅
槃論。*則是邪見。下明六十二見生起因縁有
六。一由因縁者謂彼身見以爲因縁者。據作
親増上縁生六十二見。故名因縁。二由邪教
亦通生六十二見。三由靜慮者。先聞説一切
常論中前三論。一分常論中前三論。四有邊
論二無因論中初一類。修得定。方證住決定
名依靜慮。言又此靜慮有二乃至宿住隨念
倶行者謂計前際三常論中由下中上清淨差
別及於四種邊無邊論者。此擧一切常論。前
三見依宿命智。及邊中四見。由彼憶念諸器
世界成壞兩劫出現方便者。總明依此二劫
起三常見及四邊見也。言若時憶念成劫分
位爾時便生三種妄想者。此明三種常見依
成劫起。若有一向憶念上下已下。明依成劫
起前三邊見。依壞劫起後邊見。謂非有邊想
非無邊想。復有依止諸靜慮故當知或説一
分常論者。前三一分常見也。或説無因論者。
初一無因論也。或説不死矯亂論者。不死矯
亂。婆羅門計苦所事之天本。依靜慮自作不
死矯亂四見以劫他難。今生此天也。應知此
中有二淨天乃至無亂而轉等者。長壽故不
死。無漏故名不亂。後不清淨至矯亂避之者。
謂若有聖人依於不死無亂道理有所詰問。
彼凡夫人不能答故便託餘事矯亂避之。如
大梵王爲避淨命阿輸實難。讃嘆已我是大
梵自在作者受者。言以諸諦無想心定不
善巧故已下。明起矯亂之意。上來出不死不
亂天竟。言不死不亂有行諂者乃至以此爲
室而自安處。彼自思惟設有問詰可記者記。
不可記者*則不記之。以非我淨天於一切隱
密詰問皆記別故。如是思已讒言矯亂。彼既
如是住邪思惟。對他能詰無漏天所自稱我
不死無亂。由懷恐怖而無記別。上來辨三種
不死矯亂。下辨第四句不死矯亂。故云又有
愚戇等四句由依世。如文。五由依諸見者謂
依三見如前應知者。前明攝五見爲三。謂常
見斷見邪見名三見。向下文中明依三見起
計。與餘處不同。如瑜伽上文説。本劫本見中
前八常見末劫末見。十六有想見。八無想見。
八非有想非無想見。合四十見用常見爲性。
末劫末見中七斷滅見。用斷見爲性。本劫本
見邊無邊四見。問異問答異四見。無因而
有二見。末劫見中五涅槃見。此十五見用邪
見爲性。故瑜伽云。謂六十二見諸見執中。計
度前際四一切常見四一分常見。變計後際
諸有想論無想論非想非非想論。此諸見邊
見中常見所收。計度後際七事斷論。邊見中
斷滅見所攝。又計度前際諸無因論。邊無邊
論。不死矯亂論。及計後際現涅槃等論。是邪
見攝。依彼常見起有想十六見中。初四但云
有色有想。無色有想。亦有色亦無色有想。非
有色非無色有想。今此文中由依諸見者。謂
依三見如前應知。由依初見計我有色。或有
色有想。或有色無想。或有色非有想非無想
者。此中三句有想論前四句中初句。無想
初四句中初句。非有想非無想論前四句
中初句。此説有色爲常見也。依第二見計我
無色餘如前者。只有三句。此説無色爲斷也。
此三句當有想論無想論非有想非無想論中
第二句也。依第三見有二。一説我有色無色
二説我非有色非無色餘如前説者。一計我
有色無色有想。二有色無色無想。三有色無
色非有想非無想。當彼三論第三句也。二我
非有色非無色有想爲一句。二非有色非無
色無想。三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當
彼三論第四句也。此依第三邪見而起。又即
計我是有色者乃至一者計我狹小二者計我
無量者。於前二論計狹小及以無量文中。略
不出第三見亦有色亦無色亦狹小亦無量。
非有色非無色非狹小非無常。由是四種我
論差別至如前應知者。有色無色論中。狹小
即是有邊。無量是無邊。亦狹小亦無量。即是
亦有邊無邊。非狹小非無量。即是非有邊非
無邊也。又即依止乃至方便法樂者依前諸
見説我清淨解脱於欲色處皆得自在住於變
化。安住靜慮受用法樂也。六由生處。如文可
解。下次第三明六十二見爲三衰損。言謂雜
染者。總也。若雜染處者。所雜染也。若能雜
染。三種四轉。一常無常等。二有邊無邊等。三
自作他作等。皆有四句。名爲四轉。彼由無智。
要先趣向常無常等差別道理。後方問起。又
於聖法智者不可記事於二諦理皆不可記此
中四種一向常論前際者。即一切皆常論有
四。無因論二。可知。皆先計我後計常等。又即
四種一分常論等。即是半常半無常等四論。
第三解二智中。初正辨二智令見清淨。後隨
義難解後以諸門料簡。前中有二。初辨二智
令二見淨。後明修習令淨差別。前中。言有二
智能令見淨及見善清淨等者。謂法住智及
涅槃智能令學見清淨無學見得善清淨。法
住智者。能了自共多相。謂順三受法性各別
自相。方便了知三苦。謂苦苦懷苦行苦。理
通名共。涅槃智者。知永斷。次明修習令淨差
別。有其兩番。初番云無力有力人者。即隨信
法行。後番云有三現觀邊智。一順生無漏智
智。*則加行智。二無漏智。*則根本智。三無
後智相續智*則後得智。預流得。是第二
正體智。預流果解脱道。是第三解脱果智。理
實正智。但名諦智。以攝少從多故亦名邊。且
可見修無學三道中初故名爲邊也。下隨義
難解。有八復次。初辨無餘斷三相。一由纒等
不行。二由三界斷無欲滅也。三由斷煩惱及
苦事。二辨五界。*則斷無欲滅有餘無餘。三
辨割捨七攝受事。此汎釋經文。四辨三有無
復更生。無自相續無中有也。無取者無生有
也。無生者無後有也。五辨立三結。謂未發起
故立身見爲結。雖已發趣耶成立故立
取爲結。於正法中不正行故立疑爲結。即在
家品者。起身見人。處惡説法毘奈耶中而出
家品者。起戒取人。處善説法毘奈耶品者。起
疑結人。六辨二種解脱決定。七辨諸漏解脱。
八辨羅漢四相。第四解愚位。初辨愚夫位五。
一無生得慧故。二無聞等慧故。三無無漏慧
故。四纒所縛故。五隨眠所隨故。次因言長
辨妄計我論。初辨我論有四。如婆沙云。分別
行縁陰。不分別所起處。即有二十我見。謂色
是我。我在色中。色屬於我。我有色等。次辨我
論能起雜染。言隨眠故者謂諸内法耽著境
界暫時爲障而非究竟者。即入七方便。是内
凡位不久入聖。雖有隨眠暫障非永。第五解
二見差別。先略辨二見同分不同分義。二又
由四相已下。廣釋見我差別。前中。我無我
見因縁五蘊爲境。故名同分。而於五蘊我見
邪見故染汚。無我見正取故清淨。是故名不
同分也。就廣釋見我差別文分爲三。初辨四
相雜染。次辨二相六轉現行。後辨明無明位。
初中。景師云。一因縁故者乃至不能捨離者。
由此二愚於無我計我説増上縁以爲因縁。
二自性故者至不得遠離者。由前二愚因縁
不能得斷我見隨眠。*則以隨眠爲我見自性。
自性*則種姓也。三由果故者至有其領受者。
*則以我見爲依。不能離彼我慢隨眠。是我見
慢二隨眠力。能生來報根塵諸受。領納苦樂
受。起我我所見等諸染汚法。并是我見亦果。
四等流故者謂由先因力所持*則種子所隨
逐意者。*則是邪意。意中有無明種及無明
界者。*則無明種性成名界。達師云。所隨逐
意者。此我見種子在第六識中。此約隨轉理
門説。云無明種者。新熏成種也。無明界者。無
始時來所熏成種。新舊別故。云二種。種子
性義明了。故云界也。次明由二種六轉現行
中。約世爲三。謂我於過去爲曾有耶曾無耶。
我於未來爲當有當無耶。我於現在爲現有
現無耶。約慢有三。謂我爲勝爲等爲劣。此則
二三爲六。下辨明無明位。明位有三者。*則
見道已前聞思之位是初明也。*則知明通
有漏也。見修二位。是第二明。心善解脱等。
是第三明位。無明位亦有二。一先二後。隨眠
位是先。諸纒位爲後。此二雖復同時。要因隨
眠生纒故説爲先。此是第一差別。又見斷無
明爲先修斷無明爲後。是第二差別。第六解
於斯聖教等。初總標義惡。二説隨義廣辨。
前中。言是處世尊至稱爲世尊嗢拕南説者。
汎佛説法直爾而説。無有世尊嗢拕南説。且
言皆是結集家語也。就廣辨中。初辨二説利
損。後消釋經文。前中有二。初正辨二説利損
之相。二又於是處已下。因言長辨唯法無人
不應生怖。前中。由二因縁善説法中發起大
果。一永離三苦。二一切諸結永斷。惡説法中
二事難得。由依身見於諸行中但厭苦苦。願
我當來無有苦我。我無有苦。此即爲二。乃
至謂苦未來當離於我。及未來當無有苦。此
復爲二。由此四種行相。超越苦苦。於彼壞行
二苦斷。尚不生樂。何況能斷。由彼隨順所未
斷故。三禪樂受是壞苦。四禪捨受是行苦。如
是樂捨二受。外道執爲我故。壞行二苦隨順
所未斷。謂我當無。於不應怖妄生怖畏。樂
捨二受本非是我。但是壞行二苦。今厭離彼
非除於我。何勞生怖。下明唯法無人不應生
怖。分之爲二。初擧六種二門明唯法無人不
應生怖。後擧五種三門以辨。前中。言又於是
處至有轉有染者。起染之時唯有心住四識
住。又唯有心斷四識住無轉無染。復有四依。
復有四取。復有二縁所縁能縁。復有六識等。
復有二識住謂纒及隨眠。三因縁者。*則三由
字也。下擧五種三門唯法無人不應生怖。言
由戒禁此實二取身繋等。戒見二身繋。合之
爲一。見取計見此是實。餘虚妄故。云此實。次
有半頌。頌前五種三門。果因者。頌前謂於現
法趣集諦縁未來苦等。受領三受位。世領三
世。愛*領三愛。繋*領三繋也。自下消釋經文。
喜愛滋潤如前應知謂如諸行因中宣説者。
喜爲先因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等。
如前諸行共不共因中説。言當知此三復有
差別欲色無色如其次第者。景師云。初喜愛
滋潤者欲界。又即彼識如是轉時於二生處
當知結生相續増廣一於有色是色界。二於
無色是無色界。有釋據人始終即有三。就前
三界中亦有此差別。初即欲界。次即色界胎
滿故。後即無色出色胎故。言六種受界者。六
識相應受有六種。想行亦爾。界是因義。即種
子也。大自在那羅衍拏及衆主者。有釋第六
欲天名大自在。梵王祖公名那羅衍拏。舊四
大王天名爲衆主。又解。大自在者。即色界頂
摩醯首羅也。衆主者。梵主也。又彼在意地故
至名意所成者。景云。此明四身繋。名意所成。
所有釋此解異門中。有由五義故方便起愛。
言又由後有至依止建立者。由後有業感之
所攝持後有種子識故。於此現身所依止中
建立當生識身。又解。後有種當知於此現身
建立。彼無有故至悉皆滅盡者。彼惑業所攝
後種識無故。當來如前所説初人胎等三分
位差別理趣生長廣大一切悉滅。故云斷識
住。又彼空解脱門爲依止故名無所爲等者。
此約三解脱門配釋經中所説無所爲等。其
義可知。於彼愛樂數修習故得善解脱者。於
彼無所爲無愛樂修習故得有學解脱。一切
隨眠永滅盡故心善解脱者。得無學解脱。言
彼有漏識至皆歸寂滅者。謂於現身唯有如
影諸受及如樹識蘊。當入無餘時如燈歸滅。
言依初纒斷説名寂靜等者。泰師云。斷三纒
故。如其次第得寂靜等。達師云。依見道所斷
煩惱盡。故名寂靜。乃至無所有處地修惑斷。
故名清涼。非想地修惑盡故。名宴默也。有釋。
諸煩惱纒斷故寂靜。隨眠斷故名清淨。異熟
斷故名宴默也。又由三縁識趣識住皆無所
有。一自體非染故。二非餘所染故。三餘染
識伴無故。其義可知。大門第六。解斷支等。先
頌列七門。一斷支。二實顯了。三行縁。四無等
教。五四種有情衆。六道四。七究竟五。次長行
釋中。還有七段。初解斷支。所得果名斷。能顯
之因名支也。第二解顯了有十二。景師云。如
實顯了。一謂聽聞各別。善惡取復爲二。正教
爲一。現比量爲二。自共爲二。如所有性盡
所有性爲二。入見地究竟地爲二。達師云。言
十二者。善取等也。然不具足。有師釋。一聽
聞。二善。三惡取。四正教量。五現量境。六比
量境。七自相。八共相。九如所有。十盡所有。
十一入見地。十二入究竟地。第三解行縁。初
總標。次別。後總結。別解中。即有四人。一内
法異生。二在家異生。三外道異生。四内法有
學。此四人中。各有二句。先明不如實。後明如
實。泰師云。此是四人不如實知中令清淨故。
名如實顯。第四解無等教。先辨教無等。後明
流轉差別。第五解四有情衆。景師解云。一
業生天專行放逸即是前説魔梵。二者。一向
因轉。謂希求彼所有沙門等。三者樂涅槃諸
有情衆。四者諸雜種類。謂或於果耽著受用
者。*則是初人。或樂攝受當來愛果者。*則是
第二行因求於前果。或時時涅槃資糧離諸
放逸者。是第三人。於前三有情衆中隨應當
知世間彼集滅邊者。此會二衆差別。應言當
知世間滅邊者。明初魔梵受世間果是共滅
法。當知彼集滅邊。是第二衆行求天因是集
斷滅法。及薩迦耶彼集滅邊者。是第三樂涅
槃人離諸放逸。所有因果亦是苦集。薩迦耶
者是身。*則是苦諦。無常滅行。彼集滅者所
離放逸故。是其集諦。是可斷滅之法故。名彼
集滅邊。言於彼第四有情衆中者。第四雜種
類人也。當知薩迦耶者。是苦也。彼集。是集
也。彼滅者。是滅趣道者。是道諦也。差別者。
有四諦不同。故言差別。泰師云。及薩迦耶者。
重辨世間。以薩迦耶是世間異名故。彼集及
滅邊。如其次第重辨彼集滅邊。達師云。此四
句中。前三別明三人。第四句總明前三人以
爲第四人。言沙門婆羅門者。外道沙門婆羅
門求生天果報者也。言當知者。勸辭也。此文
可言應知。以勸令苦滅等故。第六解道四。言
三依見道一依修道者。景師云。見道有前三
諦。修道有其道諦。以修道中能斷餘集證滅。
修餘道漏。故得修道之名。達師云。此文一
相説。非盡道理。以知斷證三義於見道中具
可得故。第七解究竟五。一謂已證得苦及苦
因無餘盡故。二堪作他義一切自義皆圓滿。
三得畢竟斷及智故。四能究竟涅槃城故。五
既得入已於其聖住能安住故。文中無一二
等數。但有故字求屬。次云於第一相有割愛
等四種差別如前應知者。謂如前説一割捨父
母等事。二中有無債。三生有無故。曰後有
無生。此則初證得苦及苦因無餘盡故。於第
二相有阿羅漢盡諸漏等所有差別如前應知
者。謂如前證得羅漢諸漏解脱。又與四義相
應名羅漢相。一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
二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未來行
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超學地
入無學地相應義故。此則前文堪作他義自
義圓滿等。於第三相有畢竟究竟一切行事
皆悉斷故者。斷業盡也。有畢竟無垢一切煩
惱究竟斷故者。斷煩惱盡也。此二是斷。則是
前云得畢竟斷。有畢竟梵行者。盡修於道。則
是前云及智。於第四相譬如世間具五種相
等。擧喩以況法也。泰師云。以無於他悕望。故
非自非餘之所希望。既伏魔羅。故云幢仆。解
第五相。尋文可解。大門第七解二品等。先頌
列十一門。初二品總略。次三有異則爲三門
爲四。五勝解。六斷。七流轉。八有性。九不善
清淨善清淨。十善説惡説師。等者。等取第十
一門。次以長行釋中。還有十一段。初解二品
總略。略由三處總攝一切黒品白品。一由所
遍知法故者。明得九遍知處。則一切有漏苦
集也。二由遍知故者。正是擇滅九遍知體。三
由成遍知故者。則是聖道及佛菩薩聖弟子。
并是成遍知縁也。滅道倶是白品。九遍知倶
攝滅諦。故云白品一分。自下因明不可記法。
謂如來滅後至亦不可記者。九十六道皆稱
本師以爲如來具足十號。隨問行字如來滅
後有無皆不可説。下釋所以。且依勝義彼不
可得況其滅道或有或無者。勝義諦中假名
如來本不可得。況其滅後得説有無。故論説
云眞諦有爲空如幻縁生故無爲無有實不起
似空華。言若依世俗至何有無等者。若就世
俗道中於有爲行立如來者。如來滅後行體
可無。欲就何處假立如來。如來既無行論有
無。若於涅槃至施設爲有不應道理等者。涅
槃乃由無行所顯不可説有。何得就彼以立
如來。亦復不應施設非有勿當損毀施設妙
有涅槃之體。既不可説有不可説無。*行得就
之施設如來辨有無體。又此涅槃已下。辨涅
槃異名。涅槃正是現量得證。云何説言非現
量所量。解云。正是無分別定現量所量今簡
非散心五識現量所得。故云現量所不量。第
二解内外荷擔有異。内法能荷所荷皆以五
受蘊性義分能所。内有徳等者。即所荷擔等
是也。亦可恒常荷擔等三句名三徳也。第三
解内外縛有異。言外縛易了縛縛因縁脱脱
方便者。景師云。外縛因縁非唯一種故。重云
縛縛。得脱亦非一像。重言脱脱。更有一釋。外
縛易可了知縛及縛之因縁。脱及脱之因縁。
内縛一切難知也。第四解佛與羅漢同分不
同分。此即第三有異也。如來與慧解脱羅漢
由一相名同。謂解脱等。由三種相説名異分。
一現等覺。二能説法。三行正行。前中有四。一
此中如來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
覺。第二等正覺已了達諸法。三如是了達勝
法已下明法已下明解脱二障。四與諸天衆
爲解脱師獨一無二。了此四相。是名自然等
覺菩提。不與聲聞共也。又依他義已下。明
能説不共有其五相。如文。三明正行不共有
三。一聲聞先依如來後行正行。如來無少所
依。一各依自性姓行於正行。三明二行可得
不可得異。聲聞但有成就不成就非最後有
菩薩身中二行可得。謂成就不成就爲一。復
現化身垂成正覺最後有身爲二。若已成就
者彼於現法成大師教者。即是我皆令入無
餘涅槃而滅度之。現法得益顯教功能。故云
成大師教。亦可已成就者堪可附囑大師法
藏。故云成大師教。第五解勝解。第六解二斷。
第七解流轉。并如文可解。第八解有性。先辨
三有性是所除法。後辨三斷是能治。謂無顧
戀者。除初有性。不欣樂者。斷前二。離滅等。
即是斷界無欲界滅界。除其第三。第九解不
善清淨。不善清淨。即見道已前有漏空無我
觀。伏我我解。又伏四繋及三所有。三所有
攝四繋。并如文。四善根作無我行。故名定地
攝。當知由二因縁不善清淨。一明空無我行
與我見及我慢有間而起。二者能令彼法現
行因縁。謂於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由於
如是有染愛識不能遍知。便爲諸薩迦耶愛
之所漂溺。由此意樂於彼涅槃不能趣入。又
由八相能遍了知除諸過患。又於此中已下。
方出八相。乃至云當知此中除彼第八離欲
法及以滅法。由所餘七相觀於三世所有過
患由所除相觀彼出離。言當知此中由前名
通達智者。地前有漏無我智。由後名善清淨
見者。見道中智也。第十解善説惡説師弟之
別。由五種相。一由住故。謂外道住憒鬧。佛法
住寂靜。二由御衆。謂外道於弟子徒衆之中。
希彼衆共許我爲師。以外道弟子有數限故。
名有量也。如來雖爲一切無量天人世間無
上大師於彼同尊。而無希望。三由論決擇可
知。四由建立開顯道。先辨外相有其七句。第
七句於應所説語如所説語不如實知故名不
知量。於是處説語中不如實知故名不知因。
次通顯内法五由行故。又諸外道雖無異説
等。先縱後破。第十一解苦樂不定。即是頌中
等字所取之門也。文中初開章立宗。即苦樂
各有四相。依三事也。二次第解釋。初約生處。
言樂者謂起第三靜慮者。樂受増處而説也。
樂所隨者謂在人中容有二種者。景師云。人
中苦樂至起然名樂受所隨。達師云。身生
人中樂隨眠所隨逐故云所隨。所有苦樂二
種種子。故云容有二種。言未永離樂者謂在
第四靜慮已上者。樂雖不行猶成樂種。名未
永離。此中苦者謂在鬼畜者。此據一分鬼畜
純受苦處名苦自性。問曰。前言此中樂者即
據極樂處説在第三禪。今言苦者何以不言
在那落迦。憂苦遍謂在鬼畜耶。解云。道理實
有。今據鬼畜之中有一分純受苦者。故云鬼
畜。苦遍者方言在那落迦。又問。前決擇文成
就根中。云地獄中憂根成就不行。今何故云
憂苦遍耶。解云。據地獄受苦之極。彼中起憂
亦名爲苦。故言唯苦現行。今據憂苦六識起
別。故云憂苦遍也。次依受辨。又言樂者謂。不
苦不樂受現前位者。景師云。捨受起時非苦
亦名爲樂。泰師云。不苦不樂受。是寂靜故名
爲樂也。樂所隨者謂苦受現前位者。當時雖
苦後遇順縁即起於樂。名樂所隨。喜樂遍者。
謂樂現在前位。不永離樂者。於一切位樂種
所隨故。與此違名苦差別者。應言苦者。不
苦樂受現前位。苦所隨者。樂現前位。憂苦遍
者。謂苦受現前位。不永離者。於一切位苦因
所隨故。下約世辨。又樂者謂順樂行及樂已
滅者。是過去順樂行及過去樂爲初有樂所
隨者。謂有樂因於未來世當生起樂。喜樂遍
者。謂於現在隨順樂處者。現在順樂行及樂
受。未來永離樂者謂餘三世者。出樂受法。
有樂因故。名未永離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二之下終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三之上論本八十八
至第九十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八十八
大門第八解知事等。先頌列四句。即爲四
門。長行釋中。初解*知事門邪正二智同縁一
境執無執異。正智起時。非壞於彼邪智之境。
但於此境捨於邪執。第二解樂等行轉變。第
三解請無請説經。并如文可解也。第四解涅
槃有二種。初辨圓滿涅槃。後明彼分涅槃。前
中。景師云隨順教授者。謂記説者即記心輪。
教誡者。即漏盡通口業教誡輪。神變者。即身
通輪。如來隨欲説記彼心乃至若展轉久遠
滅心者。於過去世無量多劫已滅之心。若世
間滅心者。次前生中所有諸心。若於現在所
縁轉心者。現在一生所起之心。從定起已乃
至不據刹那者。釋前縁久遠滅心無間滅心
若於現在所縁轉心。并據種類不據刹那。已
如前説。如來無不定心。而言從定起已隨念
分別者。同二乘相故作是説。是則他心智遍
知三世頓知多心并心數。不同二乘他心智
但縁現在如如心王不知數法等。備師云。此
文中他心智既知過去與宿命智何別。解云。
若知心法邊名他心智知諸事邊名宿命智。
又他心智方便時欲知心。宿命方便欲知諸
事。達師云。又依三法已下。重釋前順教授
等三門。下明彼分涅槃。達師云。相似涅槃故
云彼分涅槃。如飢渇時飮食。名小涅槃也。大
門第九解諍等。先頌列七門。一諍。二芽。三見
大染。四一趣。五學。六四怖。下半頌是第七
門。長行釋中初解諍門。謂阿死羅者。人別
名也。摩登祇者。栴茶羅女名摩登祇。栴茶羅
男名摩登伽。此二是通名也。此女但以掃巾
爲活。世人假立大富大財。如來隨彼亦説大
財。第二解芽門中。初總標。次略解。後廣料
簡。就略解中先辨一因。後明二縁。景師云。五
品行者。一諸行自性。二諸行因縁。三雜染因。
四清淨因。五是清淨。因是五清淨。於此五
中雜染因縁即是煩惱種子。隨逐頼耶爲因。
以四識住爲縁。又由喜貪潤業令芽相續名
縁。達師等云。即五蘊名五品行也。料簡中。言
此中有一乃至永不得生者。此人現造新業
及増長。後成羅漢令種腐敗有芽不生。言又
復有一乃至其後有芽亦不得生者。據修解
脱分滿。或據百劫六十劫等。則於現身堪
上果故。令有芽不生。又復有一住於學地乃
至不復更生者。欲界生盡上地猶有。與此相
違當知一切有芽皆得増長者。與上三人相
違。則是外凡有芽増長。第三解見大染。景師
云。一見二餘煩惱。見雜染者。計我我所。便
有所餘此爲根本諸外道具趣者。餘四見趣
六十二見等我見爲本。其餘煩惱是第二雜
染。又見染脱時於餘亦脱非餘脱時諸見亦
脱。所以者何。由此中生者依世間道乃至離
無所有處貪欲解脱而未脱身見者。則是伏
修不伏見。又可斷於見修惑亦斷。由此見故
於下上地所有諸行和雜自體不觀差別總計
爲我或計我。此文則説我見。總計九地諸行
爲我所由。出世道先斷身見後永斷所餘煩
惱。是故唯見雜染是大雜。染達師。云見所斷
一切惑名見雜染。修所斷一切惑名餘煩惱。
除身見以外所餘四見。名諸外見趣。此文既
云未脱薩迦耶見。故知依世間道但伏修惑
不伏見惑。又云於下上地所有諸行和雜自
體不觀差別。故知大乘義我見亦縁自他地。
然總縁非別縁。但身在下欲界地方縁上地。
故上文云由生此者。然不見有文身生上地
我見縁下地。自撿次下文。欲似生上地亦縁
下地法爲我。故三總計爲我或計我所由此
因縁雖昇有頂而後退還。三藏云身生上地
者。身亦縁下地法爲我。如決擇文上地貪縁
下地。此亦如是。第四解一趣應知。由三種相
道名一趣。謂於異生地以五行相觀察諸行。
則此諸行於二時中修治令淨。謂於行向學
地及無學地。足前異生爲三相也。云何名五
行下。別出五行。達師云。言五處者。五蘊處
也。言自性者。但是苦諦所攝有漏諸行自性。
言諸行因縁者。集諦所攝能感苦諦因縁也。
雜染因縁者。喜受也。清淨因縁者。過患也。
清淨者。所得滅諦也。第五解學。景師釋云。言
何等五行謂觀察諸行諸行因縁雜染因縁清
淨因縁滅寂靜故者。總合前五爲一也。趣向
清淨道出離故。即是前清淨因。諸行種種衆
多性故。則第一諸行自性。各自種子所生故
者。別解因也。各待餘縁所生起者。別解諸
行縁也。此後二合解諸行因縁也。達師云言
五處者。如前。此中五種差別行相。總牒前五
行相以爲初差別行相。二趣向清淨道出離
故。是第二行相。助成初行相故。第一行相得
清淨出離。三諸行種種衆多性故是第三行
相。此行相重釋成諸行自性。四各自種子所
生起故。是第四行相。重成諸行因縁。五各
待餘縁所生起故。是第五行相。總釋前四行
相待縁而生也。有釋。總夫五行略作四諦。
一苦諦。則初諸行。二集諦。則次二行境。三滅
諦。則第四行境。縁滅寂靜得清淨故。論云
滅寂靜故。意在於此。道諦則第五行。道既自
清。能令淨滅故。下三句重解。初之一句釋
上諸行。後之二句釋行因縁。第六解四怖。景
師釋云。由四因縁於二處所發生恐怖能爲
障礙者。一於有爲諸行生怖。二於涅槃生怖。
由生怖畏於其聖教及以涅槃不生受樂。名
爲障礙。由四者。一於位生怖。謂於非聖位中
生起恐怖。二者若依此法生起。謂於諸行計
我我所爲依。聞説無我而生恐怖。三者如是
生起者。謂由二種諸行變壞生起恐怖。一由
異縁所變壞者違順異縁故或老病縁而生恐
怖。二由自心起邪分別而變壞於一境中邪
心分別或有或無常無常等而生恐怖。四者
行相生起者。謂於所愛慮恐當變壞生怖行
相。於正變壞生煩惱行相等。上來總是第一
於有爲行而生怖畏。又於涅槃分別自體永
變壞起怖畏行相。如是行相差別轉時。於樂
聖教及愛樂涅槃不生愛樂。名障二處。又由
二門於所縁境自所行處我我所執差別而
轉。謂推求是見。領受是受。有釋。此中則諸行
行因縁等五行所觀名五處所也。第七解善
説惡説宿住隨念差別。景師解云。此中先依
惡説計常無常。善説不爾。次依惡説不如實
知苦生愛味。於三世行如次生顧欣。及不能
修厭離離欲。善説法者與彼相違。第三惡説
法者。如是邪行四染所染能感復有四此
二種増上力已下。釋其廢立。偏説見慢及貪
所以。可知。於諸行中不校量他等名見校量
名慢如是邪執是無明品者。總説見慢以爲
無明。由此爲先發起貪著名愛品也。由此二
種根本煩惱於生死中流轉不絶者。無明爲
前縁起初。貪愛爲後縁起初。故生死不斷。善
説能斷四種雜染也。達師云。雖有餘煩惱已
下。釋通伏難。外人難云。有無量煩惱云何
但説見慢愛三種爲煩惱雜染耶。今略釋通
云。雖有餘惑而但取此三者。最勝強故偏説
也。爾所煩惱已下。別廣通伏難。又於此中見
及我慢已下。散釋經中諸名差別。大門第十
解無厭等者。頌列八門。一無厭患無欲。二無
亂問記。三相。四障。五希奇。六無因。七毀。八
純染倶後。長行釋中初解無欲。初正辨無厭
欲。復又有厭欲。第二解無亂問記。初總標
擧二種者。後別解二種。前中。若有淨信者好
心問者。或諸外道來請問者惡心問者。自別
解二種。先偏問生滅辨無亂記。後約問梵行
辨無亂記。前中謂依中道者。依中道答也。於
諸行中問生滅時不増有情不減實事者。不
増益有眞實衆生是眞生滅。以衆生假立無
有法體。可辨生滅因縁之法。幻有有生有
滅。不得撥言因縁之法無生無滅成損減也。
唯於諸行安立生滅不亂而記。自下明離二
邊。第二約問梵行辨無亂記中。景師云。或
後有言何因縁故乃於沙門喬答摩所修習
梵行等者。當瑜婆摩羅子。若得此問至名不
亂記者。或有問言何故乃於衆多沙門中偏
標道踰婆摩羅子等名修梵行。不道餘人名
耶。若得此問。應如前説。若於衆中全不標一
人之名則不知説何等衆修習梵行。復成損
減。若廣述餘沙門名則大繁廣。便成増益。今
呼一名等餘一切。離於増減。若謂有情能修
染淨名増。説都無修習名減。若爲諸行厭離
欲滅而修習者是名中道也。更有一釋。言喬
答摩者。則舊名瞿曇也。是佛種姓。有問何
縁乃於佛所修習梵行。若得此問依中道記。
謂不増益有實有情修習染淨。亦不損減都
無修習也。第三解相。有爲無爲名有三相。言
異性異性者。未死已來同類生滅念念別故
名異性異性。轉變異性者。如命終已從有根
生無根也。第四解障。初辨障無障。二明聖
者之相。於中先明二相。一諸根除障。二蒙佛
所記。次明三相。景師云。由二種相乃至我
已了知者。今遇聖人。由三種相&T040879;聖者
應言由二種即是向前二種聖者之相。一種
姓滿故二但物類者記已命終等。下釋經文。
法隨法者。法謂正見前行聖道。隨法者謂依
彼聞思作意等。又我未曾惱亂正法所依處
者。猶是世尊世尊是正法所依。直道應言
我未曾惱亂世尊。達師云。但記物類者。如
餘經云佛爲答婆摩羅子記命過次後所生之
處。言答婆摩羅子者。此云物類也。有釋此中
三相者。一法。二隨法。三不惱正法所依處。第
五解希奇法。略有二種。一者未信令信已信
令増長。二者速於聖教令得悟入。言初中
後善者。如前攝異門分中所明七善中初時
善門也。言現在過去二世別故名第二差別
者。現在名此世。過去名他。對前欲界此也。
上界他世。故云第二差別。第六解無因。言由
二種相者。一於生起因縁不了知故。二於滅
盡因縁不了知故。第七解毀中。先解毀。後解
滅二無智。前中。略有二種。一唯語言而自讃
毀他。二説法正行雖無讃毀而是眞實自讃
毀他。第八解能染倶後門。景師云。十一相
者。此五蘊即爲五。又由一向下是第六。又由
染淨已下後有二相。足前爲八。又由三相足
前爲十一。亦可知前三世内外麁細好惡遠
近等五門。有十一種。達師等但述後解。大
門第十一解少欲住等。先頌列十八門。一少
欲。二自性等中有三門。記三*後有三門。是
則初句有八門。第九似正法。第十疑癡處所。
十一不記。十二變壞。十三大師記。十四三見
滿。十五外愚相。末後等字復有三門。長行釋
中初解少欲住三種相。如來心入少欲住中。
捨事現觀理。名人少欲。一由作事究竟。二
由弟子厭行已成。三爲化導多事業人令少
欲故。又如前説如來入于寂靜天住等者。如
前第八十六卷説。由八因縁如來入於寂靜
天住乃至廣説。第二解自性。景師云。諸所化
者略有四種所調伏性。總數有四。列中但三。
將知擧數錯也。草本亦錯。應改爲三。更有一
釋。愚癡放逸離爲二也。第三解於四處生恭
敬住速證無上。景師云。恭敬體性無文。依小
乘明愛敬。愛是信。敬是漸。今此中尋詮。似
取信欲爲恭敬體。達師云。於四處中能生恭
敬之相。故有四相。言四處者。即下云於
得。第四解三無上。景師云。此中總説智斷現
法樂住者。智是智無上。斷是不動心解脱。樂
速通行是現法樂住。言當知一切阿羅漢行
皆得名爲樂速通等者。依此後解。即知前正
行無上謂樂速通者。即據一切羅漢之行名
樂速通。非約於地辨四行門。達師又云。此無
學人身所有四行迹并名樂速通行。不名樂
樂速苦遲等故。下釋所以。云一切麁重
永滅故一切所作已辨也。第五解於二時中
如實知身見。景師云。於二時中者。第一門。
由四種相等。是第二門。即於二時無間證得
諸漏永盡。是第三門。下次第解。云何二時。一
在異生地。則見道前内凡夫人作無我觀。遍
知身見是顛倒執。二在見道時。則見道中斷
分別我見。言自性故者至或爲我所者。但於
五蘊行自性計我我所。處所者謂所縁境者。
於無我中横計有我爲所縁境。等起者謂
見所攝無明觸生受爲縁愛者。明從身見爲
本。次起見所。明前身見非勝計勝。見取相
應。則有無明爲縁後生。受縁生愛如是等
法。并由從身見之所等起。亦可從彼等起身
見。謂由見取縁我非勝計勝。同無明及觸爲
縁生受。受領於我於我起愛。由此愛我故起
身見決定執我。此復有五縁起次第謂界種種
性爲縁生觸種種性等者。界則六界。猶是六
入縁觸。觸縁受。受縁愛。愛縁取等。由果故者
乃至一依無我諦察法忍時者。則見道前觀察
法無人。二現觀時。則在見道。三得羅漢時。此
則列三時。此中一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力故
有惑有疑乃至謂我當斷不樂趣入者。是障
見道前人也。彼於異時雖從此過淨修其心
又於聖諦已得現諦等者。是四善根。已得相
似諦現觀未得眞見道。於中猶起分別我見
慢等障於見道。是第二位中障也。前兩位中
由隨眠力能作障礙於第三位由習氣力能作
障礙者。一解。此隨順理相同小乘。不説修
道有倶生我見及慢。但有見斷分別我見及
慢習氣。前二位中有正使種子及起爲障名
作隨眠。第二更解依實理門。前二位有彼現
起分別我見慢等爲障名作隨眠是使義故。
第三位中倶生見慢現起名習氣。依前分別
見慢起故名習氣。又由三縁諸行生長者。釋
由三縁異熟行生。或煩惱行生言於異生地
能遍智者。知分別見慢虚妄過失。於見地中
能得見道所斷諸漏永盡。次斷餘結得羅漢
等者。此解第三章。即於二時無間證得諸漏
永盡。泰師云。有人解修道位亦未斷分別起
我慢證是也。三藏不許。達師云。此中一時
乃至不樂趣入來。釋第一方便中伏斷時。彼
於異時已下。釋第二現觀時。又於聖諦已下。
釋第三得阿羅漢時。更有一釋乃至不樂趣
入來。釋第一時。彼於異時已下釋見修位。於
第三位由習氣力能作障礙者。指第三位但
有習氣障礙。第六解五相問起。此即頌中
記三門之初也。自性故者當知色等五種自
性者。即五蘊也。言還滅故者於諸行中唯欲
貪取得斷滅故者。明斷欲取。下釋伏難。言彼
於現在不能引故者。彼於現在身上不能引
業行故。施設諸行唯有二種者。一生報中造
作後有業。二後報中造作後有業。故云二種
也。品類別者謂十一種等起者。是三世等五
門也。又流轉方便者謂無明愛品隨其所應
等者。重解流轉也。以無明發生愛潤故云隨
應也。又由二縁已下。重解流轉也。第七解三
處實記。此即記三門中第二問記也。景師云。
於三處唯聖實記非諸異生除從他聞謂諸行
中我我所見我非如實者。此從他聞我非如
實雖是異生亦能記也。若彼爲依有我慢轉
者。是一章門。即是分別我見與我慢爲依我
慢得起。據異生也。彼雖已斷而此我慢一切
未斷者。分別我見雖息。此我見所生我慢在
修道者一切未斷。是第二門。若無記依我慢
不斷如故現行者。倶生身見所生之慢不依
分別身見聖人猶起故。故若無起依我慢不
斷如故現行。當知此中二種我慢。一於諸行
執著現行聖者已斷不復現行者。分別我慢。
二由失念率爾現行由隨眠故乃至以於聖道
未善修故猶起現行者倶生我慢。雖斷分別
我見。由自隨眠及未善修聖道。所以得行。薩
迦耶見唯有習氣常所隨逐於失念時與我慢
作所依止令暫行等者。習氣二解。一隨轉門。
聖人猶有分別我見習氣。故與修斷慢爲依
我慢得起。二説。倶生我見爲習氣。以依分別
我見生故名習氣。又諸聖至況觀共相者。聖
者若思諸行自相。謂地堅性。風是動性等。
尚不令我慢現行。況觀苦無我等共相。而得
我慢行。言若於假法至暫得現行等者。又若
思瓶盆等假法住於正念亦令我慢不行。若
於假法不住正念計有實我等我慢現行。又
薩迦耶見聖相續中隨眠與纒皆悉已斷者。
分別見慢已斷。言於學位中習氣隨逐未能
永斷若諸我慢隨眠與纒皆未永斷者。倶生
見慢也。又計我欲者已下。汎釋經文。備師又
云。薩迦耶見唯有習氣等者。三藏兩解。一云
此是倶生我見隨眠。問。若爾何故前分別我
見種子名爲隨眠。此倶生我見種子名爲習
氣耶。答分別種強。故名隨眠。此倶生種子劣。
故名習氣。第二解。前言由隨眠者。分別我見
種子。此云習氣者。還是分別我見餘殘習氣。
以分別我見習氣。故能與倶生我慢爲依止。
達師云。言三處。一者我我所見處。二分別我
慢處。三倶生我慢處云云。第八解二種慰問。
即是記三中第三問記也。言當知此問在四
位中等者。問安樂中有四問。如次配於四位
可知也。第九解似正法。於中初引經略辨似
正法見。二後有二因已下。隨義廣辨能生
似正法見之因。前中。景師云。大意邪正二家
共解經中説。言阿羅漢不順。亦有事中無知
等故。名爲不順。謂於現法中於食物務蘊界
處等若順不順不如實知。次擧邪義難於正
義。言阿羅漢不順不順是不如理虚妄分別
非阿羅漢現法不順。彼自釋云。所以者何。彼
於食物務等現可見故。不可説言於現法不
順。而經中言不順者有別密意。由此因縁諸
阿羅漢於其滅後不順諸行不了執著者。自
我説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受
後有。未來事等不善了達經説不順。下正義
家分別是非。故云當知此是似正法。見由二
種義勢力爲縁諸同梵行或大聲聞爲欲斷滅
似正法見極作功用勿令彼人或示於他等。
達師云。初正引經文釋阿羅漢不順句。二言
阿羅漢已下。論師釋不順義。經中不順者乃
至羅漢於事中有無知故不辨了知食物蘊界
故云不順也。無知或名爲不順。就論師釋不
順中初不正義家釋不順義。二當知此是
正法已下。正義家釋不順義。就不正義家釋
中。初會釋經文。二由此因縁已下明了知事
法不執著。三是故世尊已下。引經證成不正
義。師云。阿羅漢人非不了知事法。現可見故
此是食此是衣服此是蘊界等。故不執著也。
正義家破云。阿羅漢人捨此身則入無餘依
涅槃。何處明於其滅後不執著及執著也。正
義家釋文可解。由二種義者。一勿令彼人或
自陳説乃至墮極下趣。二或由愛敬佛法教。
勿因如是似正法見令教隱滅。由此二義故。
欲斷似正法。第二隨義廣辨能生似正法見
之因。於中分三。初擧二因能生似正法見。次
明爲斷二因説二正法。後明未斷身見有二
過患。就第二假中言爲斷二因故説二正法
者。一無常正法。二無我正法名治一因。或通
治二因。於四轉中等者。景師云。如來滅後
有爲無爲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四句。名爲
四轉。泰師云。約有爲等四句轉明。故云四轉。
言聲聞獨覺佛世尊我説名如來當知此我二
種假立有餘依中假立有爲無餘依中假立無
爲者。三乘無學。就通皆名如來。乘如實道來
成正覺。但於有餘依中假立有爲之我。無餘
依中假立無爲之我。下就勝義遣之。言若依
勝義非有爲非無爲者。則當眞性有爲如幻
縁生故。言亦非無爲亦非有爲者。則當無爲
無有實不起似空華。有爲無爲皆不可得。何
得就之以五假我。由説如是正法教故於六
種相覺悟生時當知永斷似正法見。一於依
所攝覺悟無常。二於現法中覺悟此苦。三於
任運滅覺悟爲滅。此則羅漢餘報任運滅也。
四於斷界覺爲寂滅。五於離界覺爲清涼。六
於滅界覺爲永沒。若具如是至戲論執者。呵
彼所執計羅漢於其滅後不了未來我生盡
等。第十解疑處所。景師云。於内法律乃至
記一無生者佛常呵起有無見。而於命終弟
子見生不生。又説勝義常住之我乃至亦如
前説者。前云後有二因能生如是似正法見。
一者於内薩迦耶見未能永斷。二者依此妄
討流轉還滅士夫。爲斷如是二種因故説二
正法以爲對治。謂於諸行次第演説無常無
我。於四轉中推求流轉還滅士夫都不可得。
謂依有爲或依無爲等。言由二因縁乃至不
相似故者。外道計自我在現見不能自在。故
無我性易可了知。然此無我諸行。後有見聞
覺知作業受報。各各不同。於此無我復難了
達。則此無我自性。體是甚深。其相微細。似甚
深現。達師云。言二種處所者。一謂佛已下。明
於佛生疑。二又説勝義已下。明於眞諦生疑。
第一於佛生疑者。何故佛世尊誹毀有見及
無有見。而自記弟子死沒。沒後或記一人有
生或記一人無生耶。第二於勝義生疑中。外
道難云。若便勝義於現未中不可得者。何故
三論師説此有耶。言雖此相貌易可了知者。
佛法弟子易解無常無我相貌。故云易可了
知。然其相貌不相似者。外道不解無常無我。
故不與法相似也。當知此中已下。散釋經中
異名。第十一解不記。第十二解變壞。并如文
可解。第十三解大師記。言知此中於一切行
斷遍知論所謂如來。則是前一於此諸取斷
遍知論。又此諸取若未斷滅隨觀彼有三種
過患。若已斷滅有三功徳等。則是第二爲此
諸取斷遍知論。第十四解三見滿。第十五解
外愚相。并如文可解。第十六解成六分。此則
頌中末後等字攝三門中之初。長行爲第十
六門也。六分者。以又字間之。第十七解二種
論。是等取中第二門。第十八解學無學二種
差別。是等字中第三門也。言五相者。則三無
上爲三。觀佛法身爲第四。奉事如來爲第五

第八十九卷
上來契經有四釋中。行*釋已訖。自下第二
明處*釋。有四卷文以廣決擇十二處。故云處
*釋也。就中。三結前生後。二擧頌中釋。頌有
二。初半總頌列其四門即以三別頌解釋。後
有半總頌列其四門即以四別頌解釋。前半
頌中四門者。一安立等。二智等。三同等。四
離欲等。別嗢拕喃解安立。頌中有八門。一
安立。二差別。三愚。四不愚。五教授。六解脱。
七煩惱。八業。皆廣説者。解脱煩惱業三門中
皆廣分別也。初解安立。如文可解。第二解差
別。言由三和合立前三別者。根塵識三和合
生受。言由三和合觸果義立第五別者。景師
云。觸是三和合果。受是觸果。故總説言由三
和合觸果。今解直由三和合觸之果故立第
五受別。言由業煩惱二雜染義立第七八兩
種別者。由業雜染義立第七思別。由煩惱雜
染義立第八愛別。以思與愛并與三受相應。
第三解愚。先解二種一切即是所愚之法。後
明愚之三相。愚自性者謂由纒故即是忘失
於現在世者。現起無明名纒。自體昏闇名爲
忘失。由隨眠故即是當失之法者。由有隨
眠能生當來無明忘失法也。言五相受安立
者。謂自性等如上説。第四解不愚。如文。第五
解教授。一引導教授。則是神通輪。二隨其所
應於所縁境安處教授。則是記心輪。三令所
化得自義教授。則是漏盡通教誡輪。第六廣
分別解脱。於中有四。初明求解脱智。次擧解
脱之位。第三明淨待比丘有五種法多有所
作。第四問答辨解脱之體。初中。一如理聞思
等。在見道前能成見修有學解脱。二者有學
慧能成無學解脱。次於解脱位有二。一有學。
謂金剛喩者。據終時語。三云復次心清淨行
比丘有五種法多有所作者。即見道已前。一
正教授有三種正友。謂大師等。二者奢摩他
支。謂尸羅等。由持戒等故三昧現前。故説爲
支。三毘鉢舍那支。謂得三種隨欲言教。發生
聞思等慧能生證智爲支。一聖正言教。謂説
五分法分法身之教。二厭離言教謂説四聖。
謂依三種令増少欲喜足即前三聖種也。及
依樂斷樂修等者。第四聖種。三離蓋趣愛言
教者。遠離諸蓋亦離諸見趣及愛。言教有三
種。一者一切煩惱名蓋。二唯五蓋名蓋。三無
明覆障中重亦名爲蓋。今宣説此三種蓋趣
愛言教愛體。前二番解蓋中已有亦與無明
蓋倶。所以三番解蓋中皆有趣愛之言。當知
此中依爲證得斷離滅界所有言説是初言教
者。如説五分法身。即顯障盡得斷界等是初
言教。依即於彼見勝功徳及於所治蓋蓋處
諸行深見過患等者。即是聖種少欲知足功
徳。及於所斷蓋等深見過患等。是第二言教。
隨順如是縁性縁起所有言説是第三言教
者。説彼離蓋無明趣愛。即是縁起所有言説
是第三教。亦明三教門。即初第三教中三種
辨蓋以明三教。初云依爲證得斷離滅界。即
此一切煩惱爲蓋等。是初教。次説五蓋爲蓋。
第二言教。後説無明爲蓋等。第三教。又此言
教。以略言之後有三教等。即顯前三宣説五
分法身等三教。重釋於前三教可知。第四問
答出解脱體。證得轉依。即是無爲解脱之體。
無漏之道。名畢竟斷對治。第七廣分別煩惱。
若依餘處或二十二門。或四門分別煩惱。今
此文中但明十六門煩惱。初明三漏。諸欲界
繋一切煩惱除無明説名欲漏。色無色界一
切煩惱除無明説名有漏。此二與小論同。無
明漏則與昔異。謂諸有情或未離欲或已離
欲者。總擧一切有情通離未離欲界惑者自
下簡之。除諸外道乃至一分尋求者。直小稱
推求廣起諸見而不票離欲。一分離欲乃至
非想處者。依定離欲。除此二種外道身中無
明。以推求故不順流注義故非無明漏 言於
彼三界至立無明漏者者。餘人身中三界無
明説無明漏。是則三漏攝煩惱不盡。除外道
所起無明。此則別入餘煩惱門攝也。第二明
九結制立所由。能和合故立九結者。釋結義
也。愛恚二結通依情非情起。慢結唯依有情
處起。若四五六者。疑見取也。謂依聞不正法
故者。起於疑結。依不如理邪思惟故者。立三
見爲見結也。依非方便所攝修故者。立二見
爲取結也。如是差別即爲三者。結上所立疑
等三。七於善説法律無勝解纒事者。立無明
結也。八依出家品智貧窮事者。嫉他勝己。不
施其法。來世愚暗。是智貧事。故立嫉結。九依
在家品財貧窮事者。立慳結也。下別料簡智
貧窮事。言此中由嫉變壞心故於正法内發
起法慳。由此當來慧貧乏也。第三明三縛。
如文。第四明七隨眠。即是七使種子也。第五
明隨煩惱。景師云。此就通門。若本若隨總
名隨惑。以展轉相隨逐起故。對法二説。一
説除根本使餘名隨煩惱。復次一切煩惱皆
名隨煩惱。以展轉相隨逐起。因此處文也。於
他下劣謂己爲勝或復於等謂己爲等名慢。
於等謂勝於勝謂等名爲過慢者。此文具也。
婆沙倶舍。但云於等爲勝不言於勝謂等。何
又爾耶。又多解云。於等謂勝於勝謂等。
望境亦是過慢。然心作等解不順過義。所以
不論。此文具足。故收過慢。泰師云。心法唯有
五十一。故憤發等攝入數也。達師云。小論不
説於勝謂等名爲過慢。故論師作妨。何故不
説彼處師等。解。於等謂勝者。心境倶過。故説
過慢。於勝謂等者。心過境不過是故不説。剋
實亦有也。於所比境中。計不過故。言境不
過也。第六明八經此中明説現起名纒。然有
八種隨惑。於四時中數數現行。故立爲纒。忿
覆於四義不隨順故。不立爲纒。第七明四暴
流。景師云。此解四流亦舊別。唯取三毒偏
増行者身中煩惱立四流。前二在非外道人。
後二在外道。泰師云。此辨漏軛取經。大異餘
論。第八明四軛。謂等分行人欲界中除見無
明。餘名欲軛。上二界煩惱除見無明。餘名
有軛。三界無明。名無明軛。薄塵行人煩惱非
流軛。第九明四取。言問何所取答欲見戒禁
我語是取者。欲是四見戒是雞狗等戒身語
二業。我語則是我見及所計我。此所取以相
從故。亦名爲取。能取則是四種欲貪。所爲取
者爲得諸欲及爲受用故起初取者。起初取
中能取也。由貪利養乃至免脱他所徴難起
第二取者。爲貪利養等故貪求諸見。奢摩他
支爲所依止等乃至起第三取者。爲得八定
受持邪戒。爲欲隨説分別所作業受果等起
我語取。此中文具不同。對法但擧所取名取。
瑜伽上文麁説能取名取説四種欲貪。言如
是四取依於二品謂受用欲諸在家品及惡説
諸法諸出家者。問曰。何以但云惡説法中諸
出家品而起諸取。不言正法諸出家品亦起
諸取耶。下釋此疑。由佛世尊毎自稱言我爲
諸取遍知永斷。故於此法誓修行者。雖帶煩
惱身壞命終。而不於彼建立諸取。以彼於諸
欲無所顧戀而出家故。故無欲取於見戒禁
及以我語。無執受故無餘三取。惡説法者有
二。一於見愛起諍論者。二能證入世間定者。
依於見愛諍論建立見取。依能證入世間定
者。立戒禁取。二品爲依執著我語。故依倶
品立我語取。此中見者謂六十二見已下。出
所取體。邪分別見之所受持名戒。威儀行相
名禁。諦故住故論説有我名爲我語。此文即
通取我見及所計之我爲我語取境。又於此
中欲愛爲縁立欲取者下。出能取愛體也。有
無有愛爲縁立我語取者。於所計我或有或
無於中起愛名我語取。第十明四繋。唯依外
道立者。猶是四縛。三界貪使爲第一縛。欲界
瞋慧爲第二。三界見取爲第三。三界戒取爲
第四縛。自下六門。文相可解。第八廣分別業
門。文分有三。初明三惡行業。次擧邪正二
論説業不同。第三廣解十六種業。前二段文
在此卷。後之一段在第九十卷初也。就初三
惡行業中。言一切不善身業名爲惡行語意
亦爾者唯擧業性。不同小乘通取貪瞋邪見
意三亦名惡行。於諸惡趣或已隨得或當或
現等者。明三惡行感惡趣報或已得等。次明
邪正二論安立業染。於中分二。初語辨二論
安立業染。第二重廣分別邪正二論。前中。言
邪論者乃至當知此爲邪論者。邪論者説作
惡業時。前方便中數起故意欲行殺等名故
思造。如是之業定墮惡趣。正論非之。依汝
所判則謗修行梵行能證涅槃。何以故。諸有
情類於現在世造惡業時。無有不起故思造
者。況在餘生。是即故思造業定入惡趣。是即
應無得解脱時。如正論説。唯故思造多是不
定。故涅槃云。一切衆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
以是義故有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
不定之業非生後受。言若如是説已下。明其
正論。謂若説諸有故思造不善業此業亦作
亦増長者定受惡趣果若有雖作不増長者。
彼彼法受爲依止故。諸所造作若無追悔不
修對治。若更増長若不増長。此業雖定順現
報受亦轉令成順惡趣受。或生受或後受。於
現在中能解脱脱若生追悔等故。轉惡趣業
令現輕受。即名不謗修習梵行。問曰。上辨業
雜染。云何復言成順樂受。解云。是福分善。亦
名爲染。自下第二重廣分別邪正論有六復
次。略作五對。一明對治會不會對二明三業
護不護對。三明五相染不染對。四明施設業
行邪正對。五於聖教中未入已入對。就第二
對中。言於現法中不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
者。彼先造作惡業亦令増長乃至令其雜染
者。別解脱戒善身語業是其所防。下問答辨
防不防義。謂如有一乃至猶故發起者。先造
惡業中間受戒誓能遠離復起不正作意。還
染前善。名不能防。又於諸善身語意業已下。
明善無作業與惡并行無有差別。乃至於現
法中不證涅槃彼雖如是防護已下。明於現
在暫不作惡。以不斷種子故。隨眠所縛於後
身中還起雜染。若防護身語意業而住者有
此差別者。別相在下。尋文可知。第三對明邪
正二論各由五相成不成染。五相成雜染者。
達師云。一無因論。二惡因論。三身惡業。四語
惡業。五意惡業。是爲五種。今謂之不然。即二
論三過名爲五也。言現法中乃至是即有一
依於不善諸樂法受而有樂不善受生等者。
又言樂受酬於善業。此現在中不善樂受是
不善故。不得言酬宿善業生。若酬不善業生。
應是無記異熟之法。云何得是不善性耶。何
以故下。釋非彼宿世不善業於現法中能感
樂果。若言此受用現法中惡業爲因。復違汝
立宿作等宗。是名初過。又説言諸不善法皆
用宿世惡業爲因是即決定所有善法亦用宿
世善法爲當類自生修諸對治皆成無用。名
第二過。又若現在乃至應作不作者。若皆由
宿作不假現縁者。應無現在思量善應作不
善不應作等。又如實智應成無用。謂了知已
此惡我應轉此善我應成。彼説現縁非有故
此我應轉等。亦非有故如實智理不成就。智
不成故下展轉出過。總是第三過失。解五相
成不染中。景師云。假人爲領受者則此假者
由六觸處故能領受者。由依六根故能領受。
於母胎中四種差別乃至得入母胎者。此明
入胎方便。未辨胎中四種差別。四種差別下
自列。謂名色六入觸受。如是次第而有領受
者。不同小論觸受在於胎外。今明觸受亦在
胎中。便有雜染所攝二諦者。即苦集也。與
此相違下乃至清淨者。即滅道也。明觸所生
受者。明通漏無漏故。論云明位有三。一在異
生位即見道已前七方便中。二是有學。三是
無學。今辨明觸意説無漏。已下結云便有清
淨滅道三諦也。達師云。若能領受者。五陰爲
第一相。若由此領受者。由六觸處故爲第二。
若如是領受者。名色六入觸受。如是次第爲
第三。若領受時者。宿現二業受時爲第四。如
是雜染如是清淨。明迷悟二人爲第五。當知
此中依五取蘊等者。釋第一句。即此假者由
六觸等者。釋第二句。於母胎中四種差別等
者。釋第三句。又即此受亦用現在等者。釋第
四句。彼若聽聞諸不正法等者。釋第五句。更
有一解。一能領者。二由此領。三如是領。四如
是雜染。五如是清淨。是爲五相。第四對明施
設業行邪正過患勝利。先辨邪論。後明正論。
前中復次。當知施設邪業清淨者。外道計苦
行能淨過去諸不善業。言彼見宿世諸不善
業爲二種因。謂現惡業皆是宿業串習所引
等。佛法亦有現法不善。由昔串習。後由現
縁方得引起。彼唯取一。故成邪論。大師去世
者。佛去世也。何縁應知如是施設令業清淨
不應道理乃至由所逼切三品苦受不得生故
等者。且如汝以火灸身。火灸在上。火次苦
中。火微苦下。是則三苦由現縁生。汝言由過
去者不應道理。除彼三火三苦。自已言由苦
行故能除苦者不應道理。要略義者。所謂諸
業自性決定。時分決定。品類決定者。景師云。
且横剋爲言名決定也。達師云。此約隨轉理
門一相説。若約眞實理門。未必如是并得轉
故。下明正論。言分析六事者。四大空識也。以
此六界觀分析有情事故。言及彼相違五種
差別他所稱讃者。與前所説二種邪論三種
自苦惱行相違他所稱讃也。第五對明三人
於聖教未入已入者。一未入聖教異生。由三
種相知一滅而不生。此人已得正見。次聞邪
教。邪見將生正見將滅。後聞正教。邪見將
生不生名斷。正見先成不名爲生。次有生而
不滅。此中庸人。先非邪正。後聞正法發生正
見。名生邪見失不行故不名爲斷。次有亦生
亦滅。此人先行邪見。由聞正法伏滅邪見而
生正見。第二已入聖教有學有三相。一生而
不滅。謂在修位於四不壞淨現前名生。於佛
不言等類。入見道時先斷。今時不名爲滅。次
有滅而不生。謂斷修斷。餘品無明名滅。明體
不名爲生起。成彼種類故。次有亦生亦滅。謂
無學道生。修斷無明皆悉滅故。第三已入聖
教異生亦有三相。一滅而不生。謂聞無我滅
於我見。未直悟入無我正見。不名爲生。二生
而不滅。此人如前所聞。於無我理漸能悟入
無我正見。得名爲生。隨眠未斷。不名爲滅。從
此已後由修道力證諦現觀。方斷隨眠發生
無漏。則名亦生亦滅
第九十卷
上來廣辨業門有三段中。前二段訖。自下第
三廣解十六種業。就中。先列十六門業。後次
第辨之。前中復二。初以半頌標十六門。五二
者。則是五種二門。與十三者。則是十種三門。
今前爲十五。四業爲最後者。黒等四業爲第
十六。長行依頌次第屬當可知。下次第辨中。
初解五種二門。言由三因縁令業成重一由
意業者。即當作惡極猛纒。作善純淨心。二由
加行。謂於彼業數無間作。三由田故。謂於
有恩者父母等。若住正行者。即四向。及正行
果者。即四果及佛等。此於有恩及以敬田作
善惡業。言又於一切清淨相續所有諸業名
不増進者。學人身中有善不善業不増進。所
思造業中。有錯亂。期殺王人錯殺張人。雖非
業道殺。是故思作業。不錯亂者。即當所許。與
此相違名非故思所造。定受業者。故思所造
重業作亦増長。不定受業者。故思所造輕業
作不増長者是也。非故思造業是其不定易
了不論。異熟已熟業者已得報業也。未熟翻
前。若欲證得阿羅漢時已下。料簡二乘能爲
礙不。景師云。欲證羅漢時先所造作決定
受業由異熟果現在前故能爲障礙等者。如
凡夫學人身中爲障之業如海若山。謂感女
身業欝單越無想天黄門等業。此業要生果
現前方能爲障不得羅漢。即名業障報障。若
未引果者不能爲障。故云不由隨逐身相續
故。所以者何乃至不能爲障者。若於前身造
生受業。此身受果不得羅漢。若於前身但造
後受。則於此身不能爲障已得羅漢。雖不爲
障。然彼非不是定受業。何以故。由即依彼
煩惱助伴等。泰師云。決定不善業名業障者。
能感不平等四大病身。報果現前故病。四大
身不能得果名爲業障。不由業種子隨逐本
識身故名業障。若此身不受障道業報。唯人
天身中有後報定業不善業種而不能障得無
學極果。以此將證無學身中猶有惡業。非不
能障得無學果。得無學果時不得非擇滅。然
彼受惡業名定業。何者。由依有煩惱與業爲
助伴。及依彼彼有煩惱相續身故。立定受業。
以無學身中無煩惱故。所有順後等定受報
業皆轉令不受。此論宗五逆等業將能斷煩惱
者説。亦是可轉。不同譬喩説一切皆可轉。次
解十種三門。言如實遍知者。則是巧便。故名
爲善也。順樂受業者。前三靜慮及欲界善業。
順苦受業。謂能招感惡趣生業。下不盡業義
論自分明。於鬼傍生亦有感樂受業。略不明
欲界天人亦有感苦受業。順不苦不樂業者。
第四靜慮及上地等所有業者。問曰。三禪下
有捨受報以不。解云。頼耶捨五道盡有。六
識不定。西國二師不同。一説三禪以下意識
無捨受報。此受生命終唯在捨受。據阿頼耶
受命終受生爾時意識不得有。若依此釋順
此處文。唯四禪已上方有意識捨受之報。第
二師云。諸論諍三禪已下有無。是諍意識捨
報有無不諍頼耶。若爲此義故。下地意識亦
有捨報命終受生。與此文違。今和會之。但
約三受別地爲言故説下地有其捨受。理實
善不善皆得捨報。乃至地獄命終受生亦有
捨受不善業感。順現法受業者至所作諸業
者。三時報業除五逆業輪王業。餘業不可指
其業相行。如是業得現報生報。但可依
總説。言事加行者。設置施給等也。若如是相
良由所作諸業於現法中異熟成熟者。如説
慈無諍滅。見道及無學從彼正受記。施者
則果。生後可知。有學業者至及此後得善有
漏業等者。此文唯據有學聖人身中無漏三
業及善有漏業名學。此據眞實學説。餘處文
解脱分通達分善及以見修無漏之業并名爲
學。此據相似通説爲學。無學業者至隨應諸
業者。無學身中無漏三業及有漏善三業盡
是無學業也。此餘諸業名非學非無業者。異
生身中三性之業。學人身中不善隱沒業無
學身中不隱沒業并倶非。若見所斷煩惱相
應至名見所斷業者。若具亦應云及以第八
有業女人身業欝單越業無想天業黄門等
業。并是見斷。無斷業者所謂一切有學無學
出世間業者。餘處有文説十界名爲無斷謂
七心界色聲法界。此中唯取出世學無漏業
名爲無斷者。此中據性眞實無斷。彼據無學
身中所有法界已斷縛盡。故名無斷。問曰。若
爾無學身中若已斷縛名無斷者。是則無學
身中十八界皆已斷盡名無斷。解云。道理實
齊。但爲十界是其善性得無斷名。五根三塵
性是無記。不得無斷之名。言現法斷者至此
是異生未得離欲住此命終者。未離欲凡夫。
先以故思造業而起厭離厭伏不行。既未離
欲命終還生當地。而未能令於次生位不造
彼業。不受異熟等者。雖於現法厭所造業。而
不能令此所厭業不牽生報。亦不能令次生
身中更不造業。亦不能令於其後位無造業
事也。言於現法中亦未一向能令不造者。現
身雖暫厭伏所造。亦未必能令一身之中更
不重造。生斷故者至然未解脱後位作業及
受異熟者。離欲凡夫厭現造業。命終生上。則
無次生欲界之身於中造業。然是凡夫後還
退生。因先厭業受欲後報。後報身中還作業。
故云然未解脱後位作業及受異熟。後斷故
者謂復有一雖是有學而於欲界未得離欲受
厭離已獲得最初或復第二沙門果彼作是
念凡我所有由多麁重由多熱惱所造惡業。
或復善業皆願與彼倶時而受用。勿復令我
於生後位受彼報。發誓願已復修四無量以
奢摩他品定正起加行者。伏惑得未來禪也。
及爲進趣離欲愛故。知此中或瞋意樂者慈
斷。害是悲斷。嫉妬是壽斷。可愛事等是捨
斷也。諸所造業并是心之體胤乃至得不還
果若但於此暫生喜樂乃至或於後位者。若
但於此阿那含果暫生喜足不求上果。於現
法中尚不造業以更不於欲界受生。況於生
後位中而得造業。又正法外墮邪見者至皆
名曲業者。外道身中所起善惡之業從邪見
生。皆名三曲業。猛利貪瞋所起諸業皆名穢
業者。准決擇文即曲業。加彼貪瞋所起之業
總名穢業。猛利癡者。牒造濁業之人。上品
鈍根忘失念者牒前曲業。極闇鈍者牒前穢
業。癡所起業明從愚癡所造之業。皆是濁業
者曲穢二業及癡所造并濁業。記決擇中文
於此對辨。與小論別。一切能往善趣妙行皆
名淨業者。若依小論。一切妙行淨通漏無漏
三業及無貪等行并名三妙三淨之行。今此
文中唯有漏三業人天善趣受生者名爲淨
業。又唯是業性不通非業。一切能往涅槃妙
行名默然業者。即三滿業也。小論云。無學
身口滿及以無學心。今此文勢既云一切能
往涅槃妙行皆名默然業。即知通學無學三
業并是默然業攝。下解黒等四業。能感各別
處所那。洛迦惡業。名黒黒業。餘處文説一切
不善業名黒黒業。能感各別處所天趣善業
名白白業者。下文説他化上有魔宮殿。宮已
上及上二界善業名白白業。餘處説三界善
業皆名白白。能感餘處所有諸業名黒白黒
白者。説六欲天四天下人及以鬼畜。所及善
不善業名黒白黒白。餘處文説欲界善惡業
名黒白黒白業。問曰。何故上下不同耶。解
云。名從一義餘處約其業性制立四業。故云
三界善名白白。一切不善業名黒黒。若造善
惡相間雜者即名黒白黒白或有故意黒方便
白。或有方便黒故意白。如是相雜之業名爲
黒白。若純善不雜惡名白白。純惡不雜善名
爲黒黒。今此文中約報説地獄唯受惡業之
果。魔宮已上唯受善報。中間雜受苦樂。故
依此義判別三業。問曰。魔宮欲界攝可無苦
受耶。解云。設有苦受是化非報故。云由彼處
所眼所見色乃至意所知法一向可愛相續殊
勝増上義故意門引發意成義故。各別受苦
各別受樂故名各別。言六觸處門恒領受者。
於六根門常領受也。就處釋中。初半頌列四
門初安立等智同等最後當知離欲等。已解
安立等竟。次解智等有一頌。十門分別。一無
智。二智。三定。四殊勝。五障。六學等。七著。八
無我。九聖道。十二海不同分。長行釋中。初解
無智。言依前所説三有情衆無智爲根者。一
謂邪見起曲業。二貪瞋穢業。三癡所起濁業。
并以無智爲根故得生起。若能斷此無我根
本一切衆中能起一切雜染一法者。釋根本
義也。是無明一法。此中第一所起雜染損減
實事者。初邪見也。第二増益虚事者。貪瞋也。
第三於其如實顯了方便能作愚癡者。起濁
業人。於彼二因有愚癡故等者。愚與前二爲
因故有増減。第二解智門有二種如實智。一
者如理作意所發者。聞思二慧也。二者三摩
地所發者。修慧也。當知此行與前差別者。修
慧行相與聞思別也。第三解定。言五轉者。一
觀諸行自性。二諸行因縁。三雜染因。四清淨
因。五清淨。第四解殊勝。言於二處所如來
證得勝安立智者。或生死涅槃或二諦爲二
處所。文解邪難處正説處也。言由三種相應
正了知等者。過未各一。現在内外合爲一也。
第五解障。景師云。一二門。二二時。三二地。
開此三門。復次第解。等所引發三種等持能
爲障礙者。一於異生位所修無量倶行等持。
二有學等持。三於無學等持。五種對治者。或
是諸行自性諸行因等五。亦可五停心觀名
對治。當知此中先所受用過去諸欲等爲初
門。復有現在居家所有利養等爲第二門。次
云行時住時。解二時。次云異生地有學地。解
二地。此中第一於諸有情利益安樂意樂門
中倶行者。結次前云又於異生所修無量等。
第二領受有學解脱等者。結前次文亦於有
學能善通達。第三領受無學解脱等者。結前
亦於無學方便勤修四無放逸。謂於晝分若
行若坐等者。夜分亦二。故有四也。達師云。就
中初略開五門立宗。一二門。二二時。三二地。
四於所引發三種等持能爲障礙。五爲欲斷
除勤修五治。前四所治後一是能治道。當知
此中已下。第二別釋五門即爲五段。初釋二
門。一過去諸欲門。二現在居家諸欲門。此中
利養恭敬已下。第二釋二時門。一行時。二住
時也。則此諸欲已下。第三釋二地門。又於
異生所修無量已下。第四釋於所引發三種
等持能爲障礙。若欲速證沙門果等者。第五
釋能治之道。此則第一對治二門由此修正
念知也。正念正智爲所依故。下辨第二對治
三時門。言四無放逸者。一晝分。二若行。三若
坐。四於此三時淨修其心。如是發起已下。辨
第三對治。治二地所有諸欲門。此中修奢摩
他爲能治也。一向念住已下。辨第四對治。治
於所引發三種等持能爲障礙。此中修毘鉢
舍那爲能治。已入止觀已下。辨第五對治。此
中雙修止觀二分爲第五對治也。雖有此釋。
而今還依前釋也。第六解學等。言若諸無學
或失念故退現法樂然無堪能退失解脱者。
已斷惑種故不退解脱。下下學外離。若有
修行不放逸者至復何所用者。已得解脱。解
脱不退更修不放逸何所用。下爲釋通。若爲
證得法樂住至非不放逸者。景師云。若爲證
得樂住勤作功用。如造工業非不放逸無由
能得。此亦如是。達師云。此文應云非是不
放逸耶。由二因縁應知彼於六處寂滅有慢
無慢。謂未滅謂滅未得謂得也。第七解著門。
言於二縁識者。景師云。即爲二也。達師云。此
有三釋。一云名色及識。故云二縁。又云。根境
二縁。故云二縁。更解。一利養恭敬縁。二離欲
縁。如文取解。第八解無我。言除識自性因
縁助伴其餘所有不可得故者。其餘我體不
可得也。第九解聖道。由五種相當知八聖道
最勝無罪。下文有六句。何故名五耶。三藏云。
後二合一。故有五相。何故須合。并簡外故果
有五相。如攝異門者。謂是爲婆羅門無猶預
等等有五句。如第八十四卷。第十解二海不
同分。言由彼於此未超度故於前二種境界大
海亦未超渡者。彼離欲異生於内各別六處
大海未能了知是苦名未超渡。故於向前所
説五可愛境及由意所識可愛諸境亦未超
渡。上來初半頌列四門中前二門訖自下第
三解同等一頌有十門。一道不同分。二師不
同分。三王國。四二世間。五有爲。六遮身行。
七堅執三空性爲三足前成十。長行釋中。初
解道不同分。言若趣苦集行者。業與煩惱。
若趣苦滅行者。無漏聖道。名性不同。即此趣
滅轉行或有有爲共相轉者。觀無常。或有有
爲無爲共相行轉者。通觀諸法爲空無我。當
知若諸有爲共相行相彼望道果名不同分
者。不觀無爲果故。若有爲無爲共相行彼望
道果亦名同分者。無我理通涅槃。亦常無我
故。第二解師不同分。略有五種師假立句。一
趣諸取行者。流轉行也。二趣諸取盡行者。還
滅行也三若一切法遍知。四永斷。五作苦邊
際。若於五相建立處一一相中者。景師云。五
受也。亦可五取蘊也。達師云。前説五師是也。
不依四相薩迦邪見用彼爲依能害四種行相
憍慢者。外道於一蘊中計色是我色我瓔珞
色是僮僕色我&MT03763;宅也。依此四義起四我慢。
既於一一相中不起四種我見。便害四種我
慢。言若隨縁起増上力故於現法中後有種
子或増或減等者。順觀十二縁起爲増。逆觀
爲減。由此順逆當來後有或生不生。即是染
淨二縁觀也。第三解王國。第四解二世間。并
如文可知。第五解有爲。於中有二。一有爲空。
二無爲空。有爲空者。空無常恒。及無我我所。
無爲空中。但無我所性。又此空性至爲所依
趣者。則此無爲空性通據遍計人法性空。依
他因縁約有之法無決定法爾道理爲所依
趣。此或如是至法爾道理者。景師云。此或如
是大乘道理。即法辨空也。或異者。諸部計空
異法也。或非者。或有外道計空與法非異非
不異。下順結之。明法空法而辨遍一切處無
不同歸法爾道理。達師云。前有爲無爲等亦
是無我故。言此或如是色相乃至法相各別
故或異。以色望色自類相生。故云非異也。第
六解遮身行。唯遮身行得世間邊際。若以智
亦計得彼世間邊也。此中當依勝義道理等
者。通説二諦名依勝義。一應知世間。二若得
世間邊際方便。三及世邊際。下次第解此三
門。謂於六處有世間想下。解應知世間。於
六觸處由其五轉下。解第二門。五轉者。謂觀
六觸處自性因縁雜染因縁清淨因縁及以清
淨。未來諸行因永盡故名爲能到世間邊際
者。解第三及世邊際。於世因果下。散釋經文。
第七解堅執。初明外道出家之人起惡不捨。
此中不行已下。佛法之人所不應行。設行不
應堅執。以相續雜染能動梵行故。第八解二
種空住。則是頌中三空性之初也。有二種空
住。一者尊勝空住有二義。一以羅漢尊勝之
人所住之空名尊勝空。二則所住空諸住中
勝名尊勝住。二引彼空住者。則精勤修道除
惑證空名引空性。於内煩惱有知爲有無知
爲無修行斷除。名善知空性。第九解邪正二
空。則是三空性中之第二也。復次正見圓滿
乃至修習空性者。有説分別依他圓成實性
一切皆空。不稱正理名爲邪空。今觀遍計所
執人法皆空。依他因縁及圓成實離有無法
實有不空。名越邪空。其義云何。謂於此處
彼非有故正觀爲空者。遍計執空也。若於此
處所餘有故如實知有者。依他等有也。次擧
喩中有二。初喩前後有空不空。後喩同時有
空不空。合中復二可知。言若觀諸法由自相
故一類是有一類非有者。依他眞實是有。遍
計執非有。此有非有畢竟遠離。聞説依他等
有遍計是無則決定執定有定無。此定有無
還是遍計故。云此有非有畢竟遠離。亦可依
他等有遍計非有。皆非分別心之所取。故云
畢竟遠離。以世間道修空性者。下明諸聖人
初以世間道修於空性。自斯已後下明無漏
道觀空。第十解證修二空。則是三空性中之
第三也。於中先廣分別。後明略義。前中有四。
初明空性。第二約行明空所依。第三辨修空
位。則是凡位有學位。第四却辨修空方便。初
云有二種空。一者應所證空是理。二者應所
修空是智。若於此二不成辨故退四妙樂者。
謂一於一切攝受惡事等妙出離樂。二解脱
貪等得初禪中妙遠離樂。三尋伺止息妙寂
靜樂即二禪已上。四二解脱攝無所造作無
恐怖攝妙等覺樂。向下不解前三但解第四。
二解脱攝無所造作恐怖等。應所證空略有
二種一外二内外空者乃至正能作證者。五
種妙欲引發五種色想。今證外五欲空以無
有決定性故。能所取之想亦皆超渡。於離欲
貪正能作證也。内空者。謂於内諸行者五根
也。以向前辨外空中唯云五色。今解内空亦
唯云五根。應所修空亦有二種至修無常見
者。以見無常念念生滅不自在故明知無我。
無我故空。是故今擧無常之見亦名修空。自
下第二明四種空所依。當知四行爲所依止。
第一外空。以第二住内空心増上力故得初
禪定。離生喜樂滋潤其身爲所依止。及遍知
我慢所恃所陵空故住於外空。第二内空。即
以第三於内外法修空無我見爲所依止。第
三無我見。即以於彼修無常見爲所依止。無
常見以聞正法如理作意爲所依止。又於此
中若諸苾芻爲離欲貪已下。第三明修空位。
修空位有三。一見道已前。二在有學。三在無
學。見道已前初修外空。由我慢門心不流散
等隨觀察者。由爲我故勵力修空心不流散。
以寂靜相下。次觀内空。遂於内外已下。第三
修無我見。乃於已下。第四修無常見。無常見
無我見。爲因名不動界。界是因義故。由於是
處心無勝解已下。明有學位修空。或縁不淨
等多種觀察。乃至於一切處皆能證入也。由
是因縁於所證空能證圓滿已下。明無學位
證空圓滿。除上分下分結盡。爲令已下。是其
第四却明修空方便。言四種雜染謂復有因
性故等者。即四故字爲四染也。言説有二。一
者隨逐音聲解言説二者隨逐法行言説者。
次前前行計。又能善知量離諸染而起言説。
由彼文勢故云言説有二等也。當知此中總
略義者。已下明其略義。尋文可解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三之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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