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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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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或於其中攀縁勇猛攝受因轉。舊云或勇
猛方便爲造因縁。治第三難。第四云若發正
願。舊云或修正願。治第四難。第五云或於其
中制御其心不令流散。舊云或淨信心。治第
五難。第六云於中安住其心。舊云或專心。治
第六難。第七云猛利思擇。舊云思惟觀察。治
第七難。第八云不生厭倦。舊云不倦。治第八
難。第九云而自安忍。舊云或時柔軟。治第九
難。第十云或於其中而行故捨。舊云或時行
捨。治第十難。第一云或於其中發勤精進熾
然無懈。舊云或時精進。治十一難。第十二云
或於其中善巧方便而正修行。舊云或時巧
方便。治第十難也
瑜伽論記卷第十二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十二之下論本第四十
九至五十卷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四十九
  地品
攝益自他階級名地。前明生攝二品是行。行
必依故次明地品。文中有三。初明攝十三以
爲七地。二明初地離惡趣因縁。三明十種淨
修地。前中云第七一種菩薩如來雜立爲地
者。前明第七唯在第十地。今何以通取有。據
實通在佛中。前唯約因位。故略不明佛也。今
實録之。故兼取佛。無加行乃至墮在第三決
定中故者。景云。前功徳品中明三決定。一種
姓決定。有種姓者必成佛故。二發心決定。發
心已後必定不退故。三無虚行決定。此三決
定位地難知。十信已前名種姓。十信名發心。
十解已去名無虚行。此中論文既説八地名
第三無虚行決定。即知前之七地名發心決
定。地前總名種姓決定。以其他前未有無漏
現行但有成熟無漏種子故。基云。發心決定
謂入初地。今第八地名不虚行決定。有釋此
第三謂在初地。今取前解如顯揚文。在初地
謂得自在時。又釋此第八地第三僧祇。如異
熟住任運起行故。更無有漏心隔名決定云
也。第二明離惡趣中。云百一十苦。如第四十
四卷。言一切有情諸惡趣業以淨意樂悉願
自身代彼領受者。淨意樂有二種。一無漏謂
入地上。二勝故名淨即此地前者是。第三明
修諸住能淨十法。於中初牒前起後開列三
竟。第二依章次第別解。第三總結。如前住
品所説信等能淨修治諸住十法者。此牒前
也。今於已下明起後也。安立能治所治者是
一章門。略義者第二章門。次第者第三章門。
後依此三解釋可知
  行品
上來三品辨自分行訖。次此一品辨勝進行。
依地起行。故地後明行。行有四種因以標名。
文中有三。初通明四行。第二偏解波羅蜜行。
第三重解四行。前中又三。初擧數列名。次釋。
後結。釋第一行中有三番。釋初云前説六種
波羅蜜多等者。前説六度品也。其方便等四
是前六助伴。此爲一番。言如前説十二行相
方便善巧者。謂如前菩提分法品中明内六
外六十二種善巧也。五種大願並如彼品。其
實十願。據勝者論故云前五也。十力方便。如
力種姓品也。安立者。謂安立教。次辨二智差
別。第六縁眞第十縁俗。此爲第二番。復有異
門謂無量智名方便者。或取四無量相應智
或前五無量智爲方便體求後後智殊勝性名
願體。此文分明説智希求名願體魔不壞道
理名力。力還是智。如實智境名智。此爲第三
番也。釋第四行。云如前所説二種無量一所
調伏等者。問曰何以取此名成熟有情行。義
曰此所成熟也。由有此故起行成熟之故兼
取也。第二偏解波羅蜜多行中有三。初解波
羅蜜義。第二由三因縁次第建立。第三攝彼
六度以爲三學。就初解義中。基云。有二到彼
岸。一時到彼岸。謂三大劫。二體到彼岸謂
如在因染故未顯。在果明顯故名到彼岸。三
菩提岸。二乘名因不名員果。大菩提名果到
彼岸。三藏又云。此有四。加善根到彼岸大乘
善根而勝二乘也。故此中論云過餘一切世
間聲聞獨覺善根者。若即準此下論文唯有
前三者。以善根能得妙果不取善根爲也。就
解第二門中初開三章。後依章釋。當知所餘
波羅蜜多即此所攝者。六弊故立六度。當知
後四度即前六攝。如相續解脱經中。行別相
攝方便度是前三伴。願度是精進伴。力度是
定伴。智度是慧伴。若依地經。後之四度通伴
前六。即前六中善巧攝生名方便。能増上進
名之願度。魔法不動名爲力度。差別異知説
名智度。即前六攝不復別論。據實如地經。相
續解脱經據義増勝爲論也。第三明攝六以
爲三學。前四爲戒學。施爲戒資糧。戒爲自性。
忍爲眷屬。精進爲守護。後二爲心慧可解。上
來三段總是第二偏解度行。自下第三重解
前四。以四解四如其次第文相可知
  建立品
上來雖復通論因果。多分明因。自下對因辨
果。大劫勸功。須有果遂得果成滿求遂本心。
建立所成名建立品。文中。初辨佛地功徳。二
品末通結前來所辨因果。前中。初列十一功
徳法門。第二隨別解釋。第三總辨。依如來住
者十三住中如來住也。及依如來到究竟地
者。七地中第七一分也。地住雙擧。攝義圓也。
釋相好中文分有六。初到相及隨好名數。第
二得滿分住第三明感相好因縁。第四明修
證位地。第五相名廢立。第六挍量優劣。初列
名數。準諸經論辨丈夫相非爲一概。且對廣
論略述離合。廣論脚分足跟趺以爲二相。四
佛足跟*員長端嚴直。七足趺端享兩邊端直
與跟稱&MT03017;。又分一孔一毛爲二相。十一孔生
一毛。十二身毛右旋。二十肩髆滿充。即總肩
髆以爲一相。十八身廣洪直相。即總身不曲
及洪直以爲一相。又分第二十二相爲二相。
二十三具四十齒相。二十四齒齊平密。二十
五牙齒鮮白有光明相。即總此論二十三二
十四相爲一。二論相望可有四句。一此合彼
離如跟趺等。二彼合此離如身不曲等。三彼
此倶合如七處滿等。四此彼倶離除上三句。
頂上烏瑟膩沙者。是重頂骨。如來冠髮中有
重頂骨。存其梵音名烏瑟膩沙。隨好中。云上
下齒鬘等者。上下齒如冠華鬘。並皆殊妙也。
𪙫齶爲一。舊論分二者謬。角鬢兩耳爲四者。
舊論云兩鬢兩角兩耳故即爲六。今角鬢各
一。分耳爲二。故爲四好。第二得滿位中。此文
分明説從初地已上即得相好漸漸増勝。乃
至坐菩提座方乃證得餘之十行功徳。若圓
滿者至佛方得。若下劣者先菩薩時亦已成
熟。言又此一切菩提資糧略有二種謂去菩
提若遠若近者。謂未得相好名遠即住地前。
若得相好名近謂得入地以上。何以得知者。
即次前辨入淨勝意樂地諸相隨好已得異
熟。故知地前不得實報相好。又此卷後文云
相好若對種姓地唯有種子依身。在解行地
修彼方便。若在勝意樂地乃名爲得。諸上地
名清淨。在佛地得善淨無上。第三明相好業
因中。先標説意。道理一切淨業得滅相好。由
無差別而隨樂説業差別。次正辨業因。於中
有二。初廣建立。後略説。廣中有四。一明六十
三業感於相好。二唯淨戒感於相好。三辦合
立。四總結。言唯一住故者。唯一寂處也。依一
友故者。依友爲師造此業也。或同一住處。共
相攝受。同一師學。如水乳。爲斯義故身諸毛
孔各一毛生也。就略説中謂總依分品四行
能感相好。彼説四行。一善修事業。二方便善
巧。三饒益有情。四無倒迴向。就初善修事業
曲有四種謂決定修作委悉修作恒常修作無
罪修作。今直就初善修事四種以明能感一
切相好。於中決定修作能感一相。委悉修
作能感九相。恒常修作能感五相。無罪修作
能感餘相者於此修内開爲八句。一無損加
行感二相。二次第應時加行感一相。三歡喜
淨心現行諸善感四相。四不依稱譽修善覆
藏己徳感一相。五所修善根迴向菩提感四
相。六修善無厭無劣加行感二相。七於諸有
情以利益心平等瞻視感三相。八於下劣善
不生喜足起勝加行感一相。如是總數三十
三。以闕第十四身諸毛孔一一毛生如紺青
色螺文右旋。重感十五身皮金色。二十二齒
齊平。故其若加一合二。還成數三十二也。第
四修證位地。即有五位。一種姓唯有相好無
漏種子。二勝解行地十解已去學作空觀爲
能得無漏之方便也。三増上意樂地。現起無
漏資重有漏感勝異熟。四上地轉勝。五佛地
無上。第五相名廢立。如是諸相是有色故。三
品衆生易了知故。立爲相。餘不共法以難了
知故不立相。又即如是三十二相與餘功徳
所依能任持故偏名爲相。由極殊勝令身端
嚴故名隨好。第六校量優劣。先辨校量。後乘
明三無量。言大法螺相者。前二十二相中無
法螺相。法螺相者即是如來咽喉中霜佉四
大其形如螺。從此發聲遍無邊界最極圓滿。
所攝自體者。前説相好及相好外眼根耳根
鼻根身根苻根四塵並是色蘊所攝自體。從
於無量福徳資糧所感。四清淨中。一所依淨。
謂煩惱品麁重氣習永滅者。此據受用身。又
於自體住捨中自在而轉者。此據變化身也。
此中兼取煩惱麁重習氣永滅。如對法第十
四唯有取住捨無前永滅習氣等。即此菩薩
地解功徳品中亦同對法。此有何意。此中據
攝法周。彼中據有爲淨不取無爲淨。據實通
有無爲。第三心淨。謂一切心麁重永滅故者。
明定清淨。由麁重盡入住無礙。此明離過。又
於心中一切善根皆積集故者。佛甚深定善
根積集。此明定用能攝勝徳。第四智淨。諸佛
四智皆得清淨。已離無明麁重。此明智體離
過。無礙自在者。辨其智用攝勝徳。解十力中。
文分爲二。初別分別十力縁境。二後卷初總
作七門分別。前中先列名。後次第釋。依下決
擇十力以如量爲體。依後卷初出自性言謂
總五根爲其自性。由慧勝故但言處非處智
力等。不言信力及餘力等。以縁十境即名十
力。從境爲名。釋初力中先別解十一句。後總
辨略義。初文即釋經中十一句義。若準下釋
大及仙尊位分爲二句者應云十二句。今準
略義可是十一句也。所謂如來。處非處如實・
知・第一・力・成熟最上涅槃・大仙尊位・自智・
轉梵輪大衆中正師子吼也。言淨不淨果不
平等因與上相違是名非處者。自在天不平
等因非生果處。遠離一切増上慢智説名如
實者。世尊遠離未得謂得増上慢智。故名如
實。此即釋上諸有所説一切如實故名如來。若
一切智等指下。此復轉釋向前遠離一切増
上慢智。如前菩提品説。次解第一。次解力義。
此上釋經中如來處非處第一義也。已下釋
經中處非處力境界。餘文有五句。一所應得
即是涅槃。二能得方便即八支道。三自證滅
道。四爲他開示名轉梵輪。増語是名。謂諸如
來有是梵名説名爲梵。最初轉從此已後餘
復爲餘已下展轉化導遍諸有情。此解輪義。
五世尊自顯墮在諸佛説法大師圓滿攝故。
能説正道破邪道。於道怨敵無有怯弱。爲伏
他論宣揚自論。故名師子吼。以要言之已下
第二略義有兩番。初番云利行滿即上涅槃
大仙尊位自知。利他圓滿即上轉梵輪以能
顯發辨了施設開示。二利圓滿不共故名大
衆中正師子吼。亦可十一句中上之九句若
自利圓滿。後有二句名利他圓滿。第二番云
復有異門此中略義謂所應得等者。結前五
義。一所應得即上涅槃。二勝方便即上八支
道。三自知滅道。四轉梵輪。五於衆中正師子
吼。業力中。初釋後結。釋有八句。第三知四法
受。廣如自利利他品中説。結中云。一切分位
者。謂四法受。加行差別者。謂有益無益等。
定力中。初辨所知。後明能知力體。所知有四。
一知等持等至所化種。二知障治。三知假立。
四知清淨。有四靜慮有八解脱者。總擧所知。
即由如是乃至皆能成辨者。知定功能。若隨
彼彼乃至名等持至者。等持色類差別有十
一。等至有六。廣説如三摩呬多地。如説乃至
廣説者。引佛説證。以定力故放光普照。聲説
普聞。準阿含經佛或有時爲化梵衆。往彼天
上身顯勝光。口宣妙法。諸梵見光。聞其所説
不覩其形。如是如來乃至除此無有若過若
増者。此明如來依靜慮故能有成辨。亦是定
力所縁之事。如來於此靜慮所乃至等持等
至者。釋上引經作用及以結文等。偏説如來
依靜慮意。如來於此靜慮所作種類多住如
實故。唯説靜慮所攝解脱等持等至。不説無
色定中解脱等持等至。第二解障治。靜慮解
脱雜染有二種清淨有四種與上相違應知其
相者。雜染二種中各有二故四。初染二者。一
無巧加行。二諸蓋現前。第二染二者。一自地
煩惱纒。二自地隨眠。治此四染故清淨有四。
第三假立。謂依靜慮等引發種種功徳。隨彼
功假立名字。第四清淨可知。如來於此已下
明力能知也。如所成熟修圓滿乃至名諸根
勝劣者。此明根力所縁境也。此中唯明入道
根故但説信等五根。若通説生死根即二十
二根。皆是。故婆沙説根力通四念處。若從他
信乃至種種勝解者。此明勝解力所縁。如此
勝解或從他信或自觀察。即成三品愛樂。印
解決定。名爲勝解。舊名欲也。次明界力。縁於
種子種子界。餘處貪等行差別有八萬四千。
今説大數故言八十千。舊論云八萬四千行。
若即如是諸趣入門乃至如迦羅摩經等廣説
者。此明遍趣行力所知。有四。一知歸趣順觀
行。二知罪福不動業趣五趣之行。三知朋黨
各各趣順相違見行。四知餘一切品類差別
此世他世無罪趣行。謂知三乘及不定性於
三世中起趣涅槃無罪之行。問。此遍趣行力
與處非處力有何差別。答。處非處力知境即
寛。遍趣行力但知諸行能有所趣。處非處力
非唯知此。亦如餘法。所謂大海渧數大地微
塵一切有情諸心所念。又知七寶眞僞等事
如是無量。梵云迦羅摩。此云時。外國別有時
經也。宿住力中。先總標擧。次別解。後略結。
八言説句六種略行者。泰云。略説六行故云
六種略行。舊云六種同行者。同義與略義相
濫。故謬譯也。八種之事可爲言詮。故言八言
説句。景云言説所詮廣即無量略有六行。於
八言説中。後三合一同是壽量。故但有六。言
是故唯於如是品類發起隨念更無有増者。
明宿住力隨前起念更無餘境。問。宿住力亦
知自他過去無漏滅道不。解云。今此論中文
雖不説。道理亦知。如法華説。過去有佛名威
音王成正覺等。言若言説行所有行相者。即
是所説六種略行。若言説句所有標説者。即
是八言説句。及即於此隨起憶念者。正明宿
住隨念力知。次明死生智力。亦名天眼力。於
中先約天眼力釋。後就死生力釋。此中靜慮
説名天住乃至名爲天眼者。所修得眼從彼
靜慮亦名爲天。故名天眼。三藏云光明故名
天。天是光明義。下釋經中。極清淨超過於人
二句。次釋死生智力。於中初明死生時所見
好惡色相。後明由善惡行往苦樂處。於中分
二。初明往惡趣。後明往善趣。前中。初廣釋因
果。後總結之。所有壞戒者。身語惡行及彼等
起者。意惡行也。及住彼意異品類者所成邪
見等者。及住外道異品類者所成邪見誹謗
賢聖。爲欲開示那落迦相等者。爲欲開示有
情令生落迦想故。經中説墮險惡趣。爲欲開
示自性體事等者。爲正開示地獄體事故經
復須説那落迦也。結云當知此中若由此生
者。惡行邪見等。若得生已受諸苦惱者。正生
惡趣也。若受苦已復起所餘自業所作種種
衆苦者。生地獄中受先業苦已。復起餘業招
衆衆苦。與上相違已下。第二返顯法善趣。
漏盡力中。云於最後有説名内證。第六神通
者。景云。阿羅漢人得漏盡通住最後身説名
内證。佛漏盡力亦於金剛心後佛智起時説
名内證。遠師云。我生盡等四。如實知道是證
智。隨義説四。即初起證智時得盡智故名我
生盡。得無生智故不受後有。成實亦同
第五十卷
上來已別解釋十種力訖。自下總以七門分
別。初頌長行列其七門。後依七門次第解
釋。初自性可解。第二十力分別中。遠公云一
約時辨力。於十力中宿住知過去。天眼知未
來餘七知三世。其漏盡通應當分別。若就自
身現證漏盡得知現在。道理所知無爲不墮
三世。論主擇滅就人。故通三世。二約法辨
力。於十力中初力最廣總知自體。第七亦爾
知不淨等是知自求。知無我法名知共相。其
漏盡力見有除暗能知自相。證空漏盡能知
共相。餘七知自道理。十力亦知無爲。論欲就
品類辨十力故不證無爲。三約人辨力。十力
皆縁一切有情。於各別有情知利益方便。景
師云。三者能分別知諸有情身差別體事。今
解新論事義即舊論利益也。言若就如來多
所安住等者。諸佛對機住力即異。第五明作
業。業力中云。及能降伏施福移轉種種諍論
者。遠公云。或計施有福。或謂施無福。名施福
移轉。道理遍伏一切罪福諍論。施者多故偏
論也。景師云。如有一人故往禮菩提樹及以
布施。有人不知。即用金銀買取彼人禮菩提
樹布施功徳。又有人言雖買不得。種種諍論。
今佛業力降伏此等巧知諸業。自作自受無買
賣事。定力中。言三神變者。一神足神變。云現
種種令他生信。二記心神變。即他心通記。説
有情善惡心念令其歸伏。三教誡神變。即漏
盡通。自證漏盡復爲他説令證漏盡。及能降
伏等者。即前神足神變降伏不信。他心神變
降伏憍慢。漏盡神變降伏有情煩惱相違異
品怨害諍論。界力中。先略標其相。後廣辨教
授。前中云。能如其根者牒前根。如其意樂者。
牒前勝解。如其隨眠者牒前種子界也。依
趣入門中無倒教授如應安立者。依彼有情
或初趣入五停觀門。或有趣五趣行。或有趣
入朋黨異見行門。或有趣入三乘聖道行門
等。如應安立此教授門即是遍趣行力所縁。
但今説知界差別故乘辨之。就廣辨中分二。
初教聲聞指如聲聞地。第二明教菩薩。於中
先問。次解後結。初業者。景云是十信也。昔遠
師云。等持資糧已下總無教像。不及前釋。資
糧有十一。一淨持戒。二得善友。三守根門。四
食知量。五損睡眠。六具善尋。七具信解。八具
行者分。九具解脱處。十離三障。十一捨執著
心。廣如成實論。今云資糧。總攝彼十一。解中
有三。初發觀行。次觀攝受。三教不捨。前中先
教方便。謂諸如來乃至於内寂靜來是也。次
明教根本觀行。於中初人空觀。後教法空觀。
初云如理思惟汝之父母所爲立名乃至於此
有中如是言名想施設假立言説轉耶者。汝
依父母師僧爲汝立名。即隨此名執有實我。
汝應思惟爲離眼等六處別有自性眞實之
我。或離色等外處或雙離内外及離中間有
此我體。於中有我如是名想施設假立言説
轉耶。如是教觀離内外處都無有我名於中
轉。汝既如是正思惟已當於此法都無所得
者。汝思惟已當知於此六處法外都無我體
而可得也。唯當如是如實了知但於客法有
客想轉者。勸彼了知但於因縁假有之法有
假名轉。無實有我者名字隨轉。自下教法空
觀。先眼空。後類耳等。若於爾時於自己名唯
有客想已生已得者。牒前父母爲立自己之
名唯是假名已生已得無實有我。言復應在
内如理思惟乃至除此無有若増者。制立眼
若爲一事也。名想施設總是眼名之差別也。
及此唯事於中假立名想施設是第二事。唯
有依他眼根離言説事於中假立眼等名字名
不能及。若尋眼名執有眼體是遍計所執畢
竟無體故説眼空。言於此眼中所有制立眼
名想設且非是眼者。復明名下所詮無有眼
體。今時且明眼名非眼故言所有制立眼名
眼想且非是眼言此唯有事於中假立眼名想
等當知自性亦非是眼者。此唯有彼言説之
事於中假立眼名想等。當知名字眼自性亦
非是眼。此立宗也。下問答辨。何以故者。何以
眼名所説非眼自性故。非於中乃至少有眼
覺而能轉故者。尋名執眼。非離眼名生於眼
覺。明知離名無眼自性。此順釋也。若有此事
乃至但於此事有眼覺轉者。若眼名下有實
眼體稱眼名者。但縁眼體應生眼覺。何須更
待眼名方生覺。然無如是乃至眼假施設者。
客猶是假。是故此中唯於假立法相理中假
立眼名想施設。無別所詮眼自性也。汝既如
是乃至當得者。汝既思惟内眼知無。應思眼
名唯是假設當生當得。上明眼空。下類耳等。
知於其眼如是乃至唯有客想當生當得者。
以眼類餘耳等隨言説性畢竟無體。又就見
聞覺知隨彼尋伺執等諸法。當知唯有假名
當生當得無有實體。次明於前觀行勸其攝
受。如是乃至獲得無倒心一境性來是也。下
第三勸勿捨離。如是汝等乃至究竟出離來
是也。當知已下。第三結。文有三。初正結名。
次明三世如來皆同施設。後聲聞若覺此觀
疾得通慧。若能於此如實通達者若觀人空
得入苦忍諸法現觀。若能迴心雙觀二空便
能獲得初地現觀。遍趣行力中。云能出離行
者。五度觀等。不出離行者。趣五趣行等。第六
明次第有三。初明第中云與其教授。令彼趣
向世間離欲令彼獲得如實之道者。景師云。
世俗靜慮無顛倒故名如實道。有釋如實道
者是出世間道。故華嚴云。爲色界衆生説出
世道。舊論云。以禪解脱三昧正受智力。先教
衆生心世俗道離欲。後得出世間道離欲。次
起宿住隨念智力乃至淨修已者。牒前第七
遍趣行力。令彼有情於所趣入門正修加行攝
住心已淨修行已。言爲説中道至當斷執著。
由宿住力知彼有情過去因縁令離常見。死
生智力知彼未來當後受身今離斷見。言爲
令永斷煩惱從此後起漏盡智力者。起漏盡
力爲彼有情説法令彼盡漏。言若有乃至起
不作作者。起不作煩惱之善作也。言増上慢
者令其捨離此増上慢者。未盡諸漏謂盡諸
漏。増上慢人由漏盡力令彼捨慢。第二次第。
云普於一切縁生法中觀察最勝妙法住智
者。處非處智力知愛非愛果住善惡因中。故
言妙法住智。次起業力觀在家分至修證差
別者。自業智力知在家人曾當現時修因證
果種種差別。如是觀察在家分已乃至如實
觀照一切世間者。業力觀在家分已。起靜
慮解脱智力觀諸靜慮名觀出家。以色界定
離於五欲名爲出家。謂觀色界有漏靜慮等
非出苦道。知諸世間無救無歸由大悲故以
其佛眼觀照世間。既觀照已乃至其心趣入
者。次起根力。現前知已便於説法其心趣入
者。識根授法令心趣入。次復如前所餘種種
勝解智力等事者。從前根力次起勝解力等
次第如前。第三次第。云觀察一切縁生法界
者。初力知彼三性因果名縁生法界。即知五
無量中法界無量。次起業力乃至諸果者。業
力知彼縁生諸法假立有情自作自受。即知
有情界無量也。實觀察乃至而教授之者。次
起定力。既教授已次起餘力等者。起後七力
不異於前。第七明差別。亦有差別亦不差別
者。基謂如處非處與自業以觀善不善因故
名無差別。但觀善不善業能感愛不愛果是
處非處。自作善業自受善報名自業力。故有
差別。餘下準此應知。景云。初力者善惡業得
愛非愛果此直知因果也。業力兼知造業受
果假人。知假人故不同初力亦有差別。同知
業果亦無差別。第二對第三。知彼假人能修
靜慮意樂即彼能入是由業力。若知即依靜
慮現三禪支教授有情由靜慮力。第三對第
四。取彼信等倶生定。定是靜慮力。若正分別
耎中上根名爲根力。第四對第五者。若由諸
根取彼意樂此由根力。若正分別意樂差別
由勝解力。由此乘辨六種意樂。初二一對謂
不出離及與出離。次二一對清淨遠近。後二
一對謂現得涅槃當得涅槃。第五對第六。若
知勝解熏成自類相似種由勝解力。若正照
取種子差別此由界力。因明種子有四。第六
對第七。若知種種界類所起行跡趣入此由
界力。若正分別行跡趣入由遍行趣智力。第
七對第八。知於前際五停五趣等一切趣因
由遍行趣智力。若知前際八言説句六種略
行由宿住力。第八對第九。知依於前際先造
諸業故令有情後際死生由宿住力。若正觀
見後際生由死生力。第九對第十。若知有情
自斷漏事未得究竟故於後際受生相續。由
死生智力。若知有情自斷漏事已得究竟心
善解脱現得涅槃由漏盡力。言那羅延天者。
泰云此翻力壯也。天有那羅延力故言那羅
延天也。有釋摩醯首羅名大自在梵天。祖公
名那羅延。梵王名梵世。四無畏中。分文爲五。
一總標指經。二開列四種。三對難辨相。四立
所以。五教起因縁。列四種中。先總明四處佛
自稱嘆。後別列四處。謂自稱言我所知障斷
於一切法現前覺了即一切智無畏不共二
乘。煩惱障斷證得漏盡此共二乘。即漏盡無
畏。爲求脱苦者説道能出苦應當修習。即於
向前出苦聖道有諸障法勸令遠離。對難辨
中。於前二處而興難。云佛前自説我具一切
智。如自弟子夏安居竟。從諸處來而便問言。
汝同住安樂不。乞食易得不。此即不知故問
無一切智也。復自稱我諸漏盡。而愛語羅睺
似有其愛。呵罵提婆似有瞋恚。既有愛恚知
漏未盡。此前二種於佛身謗難。於後二處而
興難云。前第三説道能出苦。如阿羅漢得道
滿足。而有蛇嚙疾病等苦。將知道不出苦。前
第四説涅槃障道。如預流果人已得道竟。仍
有妻子等愛。加倦等恚。將知煩惱不障聖道。
故云前後乖反墮非理相而興謗難。謂於世間
已下通難無畏。先總説意。佛對世間有明見
無明見。有他心智無他心智。諸大衆前於此
自稱嘆處能爲對治諸謗難中都不眞實道理
能爲難相。故云都不見有如實因相。次別通
四難。如通初難云。師弟別夏今來參我。所須
慰問。非謂不知而問於彼。通第二難。衆生入
道藉種種縁。提婆剛強故須麁語調之實非
瞋恚。羅睺調善故須耎語化之實非愛結。通
第三難。羅漢道漏盡未生苦。畢竟不受現身
病苦。酬於前業仍得受之。通第四難。煩惱障
道有其二種。謂見道煩惱障於見道。修道煩
惱障於修道。初果已得見道見道煩惱畢竟
不行。未具修道所以仍起妻子等愛。次明立
四所以。何故無畏但立四種。答曰。若隨所治
怖畏無量能治無畏亦有無量。今隨自他智
斷興難。爲通彼難故略明四。此中前二無畏
通前二難即是自安名爲自利。後二無畏通
後二難是安弟子名爲利他。次明教起因縁。
此中如來若自稱嘆我今現覺諸法故成正
覺。當知爲引菩薩令其趣道故。若自稱嘆一
切漏盡。爲引二乘性人令趣證故。若復稱嘆
道能出離煩惱障道。當知爲引等趣三乘諸
有情故。問。若佛稱嘆道能出苦煩惱障道引
等趣三乘有情者。何故大乘中但言爲菩薩
不言爲聲聞障耶。小乘經中但云爲二乘説
不言爲菩薩耶。爲通此難。故釋意云如來所
説大小乘經句義之内。一一皆言爲三乘説
後二無畏。而結集者聲聞藏中除菩薩言。菩
薩藏中除聲聞言。三念住中。意謂佛於長夜
欲令有情於我所説三藏教中隨順而住。而
諸有情有順不順。是即佛心有遂不遂。不生
雜染貪瞋無明。此是但據他御衆時如來希
欲有遂不遂不生雜染。復由三衆差別建立。
若彼一向順教正行不喜。若彼一向皆教起
於邪行不憂。若彼衆中一分正行一分邪行
不並生憂喜但住於捨。無忘失法中常隨記
念若事等者。景云。凡有營造根本作事名事。
若處者所遊方處。若如者作業方便如其根
本。若時者凡所逕時皆無忘失。羅漢威儀等
心。由帶煩惱不調柔。所起身語或時失所。
基云。若如者。即教化生之時隨所宜方便也
順理故名如。又即如是方便故名如。一切種
妙智中。景云。謂了知不善無記法簡擇捨離
名一切種智。了知善法爲他宣説名如來妙
知。基云。若於不善無記法中無顛倒智知而
不作是一切種智。若知善而作名妙智。前似
後得智後言正智。其實無分別智不觀不善
等法但作善觀故唯是妙智。其後得智是一
切種妙智。又後得智二種皆有正智不然。上
來即解十一種功徳。自下總辨。總辨有四。一
明十一功徳成滿位地。二將最後成滿菩薩
智慧對佛辨別。三明十一功徳爲十事利益。
第四結其建立及不共。前云如是一切總名
如來百四十種不共佛法者釋已總結。下明
滿位。言即於此中至極善清淨者。此據成滿
菩薩變化身相好。謂從都史多天降生人中。
相好極善清淨。若時乃至金剛喩定者。十地
後證金剛喩定資糧極滿。爾時若爲無師自
修菩提分法。從此無間乃至悉爲無上者。此
據成滿處説言佛頓得。理實諸徳從初地來
即漸漸得。到佛方滿。依發悟至證入一切如
來行如來地者。景云。心意流轉不住如車法
喩並擧名爲意車佛意車滿超諸菩薩。基云。
以意業能有運載調廣義故譬於車
第二辨差別中有其八喩。前五及第八辨智
差別。第六辨身。第七辨心差別。故後結云妙
智身心有大差別。第三明十一徳能作如來
十種事業。以合相好爲一事業。故唯有十。言
由前所説乃至四無所畏所能成辨者。此解
第四事。於前四難如次知見解了。故能答四
問也。亦可通云於一一難知見解了。第四結
建立及以不失。依此住此者菩薩依此佛功
徳仰學修習故名依此。住佛因行希求佛徳
故名住此。下明不共有二義。一者大悲等四
法二乘都無小分相似故言不共。二者餘徳
雖分得似皆不圓滿故言不共。上來品中正
辨佛地徳訖。自下通結菩薩地所説學道及
果。於中。初結此地具明因果爲教依處。次釋
地名。後嘆論勸持。前中。顯示道及果名菩薩
地者。景師有兩解。一云前菩薩地初列十法
中。持學唯因。第十建立唯果。餘通因果。二云
建立品唯果。位之與地通其因果。餘唯是因。
基云。學道謂智。果謂如境。又前地有爲名學
道。後地有無爲名學道果。具説乃至實依處
故。向明學道及果是一切種菩薩藏教眞依
處也。次釋菩薩地有衆多名。謂此地名菩薩
藏本母。以具攝大乘因果之義。故亦名攝大
乘也。煩惱業苦名爲壞路出世對治名不壞
路。下嘆論勸持。謂若諸人天於菩薩地信解
受持廣爲他説所獲福聚如於佛説菩薩藏教
樂聞受持開示稱讃獲福無異。何以故。以
菩薩分別顯示佛説菩薩藏經。略標廣釋令
他解故。又由菩薩地開示三藏令多有情受
持讀誦。如説修行經於多時。像似法不興。正
法不滅。若於爾時像似法興能引實益正法
速滅。是故受持菩薩地得福無量也。昔遠公
言略有九人得大功徳。一信二解三樂聞四
受持五修學六書持七供養八恭敬九深重。
此九人福與華嚴中十信菩薩樂聞業者宣説
十地功徳無異。彼有何徳與彼等者。如彼
經云如一切智集諸功徳。一切智功徳門品
亦復如是。若人聞者功徳亦爾。彼文意説如
佛地集徳無邊。十地法門功徳同佛。有人聞
者徳同地亦即同佛。第四持次第瑜伽處者。
菩薩地有四瑜伽處中。初瑜伽内明種姓發
心及行方便合有十八品。是所學法。第二隨
法瑜伽。明能學之行者。其四品。謂相分・意
樂・住行。第三究竟瑜伽。是行成得果。是瑜伽
之果。有五品謂生攝地行建立。今第四持更
無別。但辨向前二十七品。及菩薩品内法門
前後次第。故云第四持次第瑜伽處。文中。先
結前問後。第二正辨次第第三總結。就正辨
中。言謂諸菩薩要先安住菩薩種姓乃能發
菩提心者。即結種姓品及發心品。既發心已
方正修行自他利行者。此結行方便持内自
他利品。於自他利正修行時得無雜染方便
者。結眞實義品。無雜染故。得無厭倦方便者。
結威力。以此品中明求諸神通得無厭倦故
也。無厭倦故得諸善根増長方便者。結成熟
品。得増長已能證無上正等菩提者。結無上
菩提品。此結行方便持五品七法也。又於如
是自他利加行乃至得大菩薩中者。牒前所
結五品也。將修行時先於甚深廣大正法安
立信解等者。此結學之方法力種姓品。於彼
品中有其六法。一勝解二求法三爲他説四
法隨法行五八種教授六種教誡六方便攝三
業。今言信解者。結第一勝解。訪求正法者。此
結第二求於正法。廣爲他者。結第三爲他宣
説。亦於正行自能成辨者。結第四法隨法行。
於成辨時若由此於此爲此應行者。此結第
五八種教授六種教誡。教授中。言或由菩薩
或由諸佛而能教授。故言由此。於教授時。先
審察彼心根欲性。故言於此既識根已教修
五停。治偏増病。故言爲此。言即由此於此爲
此而行者。結其第六方便所攝三業。上來六
句總結力種姓品。由此於此爲此行時如令
福徳智慧増上所應行者。即如是行者。結
六波羅蜜品。福徳智慧既増長已於不捨離
生死方便能正修行者。總結四攝品及供養
親近無量品。即於此中乃至正行圓滿者。此
結菩提分法品。於彼品中有其二頌。總明十
五法門。初頌頌九。後頌頌六故。彼頌言慚
愧堅力持。無厭論世智。正依無礙解。資糧菩
提分。止觀性巧便。陀羅尼正願。三摩地有三。
法嗢柁南四。今言即於此中正修行時能行
生死無雜染行者。結初慚愧也。即於此中正
修行能於自樂行無著行者。此結第二堅力
持性也。即於此中乃至無厭倦行者。此結第
三心無厭倦。由於生死無厭倦故乃至得無
所畏者。此結第四善知異論。言善知論已乃
至善知世間者。此結第五善知世間。如是菩
薩至訪求正法者。此結第六依法不依人等
四依也。既訪求已堪能善斷一切有情一切
疑惑者。此結第七四無礙解。如是堪能斷他
疑惑乃至漸得圓滿者。此結第八資糧。既圓
滿已至能勤修行者。此結第九菩提分法也。
於修方便能正了知者。此結第十止觀也。即
持如是正勤所修迴向大乘不求二乘涅槃果
者。此結十一性巧便也。既得如是乃至陀羅
尼無礙辨才圓滿者。此結第十二陀羅尼及
十三正願。又解略不結正願。爲欲永斷一切
障故精勤修習三解脱門者。此結十四三摩
地也。即於此中乃至正行圓滿者。此法第十
五四嗢柁。南亦名四法。即上來已結菩提分
品訖。自下結功徳品有二十五法。於中有其
五頌。初頌頌七法。第二頌頌四法。第三頌頌
五法。後有二頌頌九法。如是正行得圓滿已
於一切有情及聲聞獨覺皆爲殊勝者。將欲結
後二十五法先牒前歎勝開二章門。所謂正行
功徳殊勝者。總擧初偈七法以爲正行爲一
章門。及可稱讃功徳殊勝者。總擧後之四頌
一十八法名可稱讃。爲第二章門。故初頌云希
奇不希奇。平等心饒益。報恩與欣讃。不虚加
行性。今此開列章。先結初頌七法。言當知此
中正行功徳殊勝者。牒初章。菩薩爲利自他
勤修正行者名爲希奇。用利他事以爲自事
名不希奇。二乘不爾者。此結七中初二希奇
不希奇。由諸菩薩下此結第三平等之心。由
起如是乃至常施恩惠者。此結第四饒益有
情。不望其報者。此結第五報恩也。菩薩如是
乃至欲令彼得利益安樂者。此結第六欣讃。
由是利益安樂意樂常能起作不虚加行者。
此結第七不虚加行。當知是名展轉引發正
行功徳殊勝者。結初章也。當知此中稱讃功
徳殊勝者。將結後門。故牒第三章來。菩薩於
諸佛所獲得授記。非諸二乘等者。此起第二
頌先結第三頌也。以先蒙記然後起行。爲此
義故先結第三頌第三頌中有其五法。故彼
頌中諸菩薩受記。墮於決定中。定作常應作。
後最爲後。今言於諸佛所獲得授記非二
乘者。此結第一六種授記。得受記已便能安
住不退轉地者。此結第二墮於決定中。授記
有三。一種姓墮於決定。二發心墮於決定。三
者不虚修行墮於決定。言安住此中能於一
切決定所作者。此結第三決定所作。決定
所作彼説有五。謂一發心決定。二哀愍三熾
精集四於明處方便修習五無有厭倦也。恒
常所作獲得堅固無忘失法者。此結第四恒
常所作。如是堅固乃至最上施設者。此結第
五最勝最爲後。自下却結第二頌中四法。故
彼頌云。無顛倒加行。退墮與勝進。相似實功
徳。善調伏有情。今云普於一切所應作事能
無退失者。此結第一無顛倒加行。於未得退
乃至如明分月者。此結第二勝進。由諸善法
轉増長故至不名相似者。此結第三實功徳。
言由得眞實菩薩名故乃至如實了知者。此
結第四善調伏有情。頌中雖有退墮及相似
兩門。以非功徳。所以論家不結。自下結後二
頌有相門。頌云。諸施設建立。一切法尋求。及
如實遍知。如是諸無量。説法果勝利。大乘性
與攝。菩薩十應知。建立諸名號。言如實知故
一切安立皆得善巧者。此結第一施設建立。
言從此尋求下。此結法第二一切法尋求。言
從此於此由此者。謂從諸如來施設建立於
一切法由慧而尋求也。言既尋求已由此究
竟已下。此結三如實遍知。言於諸安立得善
巧故乃至三摩地王者。此結第四如是諸無
量即五無量也。獲得如是三摩地已乃至皆
有勝果者。此結第五説法果利。能於大乘究
竟出離者。此結第六大乘性也。以依大性而
出離故能攝大乘者。此結第七攝也。由此復
於彼彼大乘出離位中者。此結第八菩薩十
應知也。得彼彼名乃至皆共稱嘆者。此結第
九建立諸名號。當知是名所可稱讃功徳殊
勝者。總結第二章也。上來二十五法總結功
徳品訖。由得如是乃至成就其相。結其相品。
謂諸菩薩有五眞實菩薩之相。若成熟者墮
菩薩數。乃至廣説是也。如是正行乃至所能
成辨者。結其分品。於二分中能成辨已乃至
増上意樂者。結意樂品。如是意樂已下。此結
住品。從此已上乃至遇佛菩薩者。此結生品。
及能起作一切有情諸饒益事者。結攝受品。恒
常無間乃至如己舍宅者。此結地品。住此位
已乃至不生喜足之者。此結行品。如是昇進
證得究竟已下。結建立品。是名菩薩義次第
者總結也。有餘依地。十七地内前九地明境。
次六地明因已訖。此後二地辨其果也。觀境
起行方證果故。此中若依二乘因亡果喪果
立二門以爲前後。若至佛身菩提涅槃分成
兩異以爲前後攝論世親釋云。由種子滅有
餘。果報悉滅名無餘。又有餘名清離煩惱垢
故。無餘名涼離苦報熱惱故。又言應化二身
是有餘法身是無餘者。此約他受用及變化
身起用未息名有餘。此二若息名無餘。以自
受用身一得相續無斷絶故。今此所明不言
有餘涅槃。但言有餘依。爲此不得偏取涅槃。
釋論解云。有餘依地者。謂有餘依涅槃地也。
依者即是有漏所依。略有八種。一施設依。乃
至第八後邊依。今全取一最後邊依。除六攝
事流轉障礙取餘一分。又此地中有四寂靜。
阿羅漢等住無學地具四寂靜有少餘依。是
故説名有餘依地。此地即是二乘無學身中
有漏諸法總爲自性。如來隨無眞定身心有
漏餘依。有變化似有漏依。故就他相亦得説
名有餘依地。文中初結前後開二章門。後依
章辨。一地施設安立。謂於十七地中此文以
十一地全五地小分爲此地體所以者何。五
地之中且如無心地中有五位無心。謂無心
睡眠無想定及報滅盡定入無餘依涅槃界
等。今唯取前四位除無餘依涅槃故言一分
是此地體。修所成地一分者。景云。謂二涅槃
並是修慧所成三乘所得。今時但取修慧能
成三乘能得有餘涅槃義故言一分。基云。修
所成地中修成有無二爲。其無爲是無餘依體
今除之。取修成有爲。問曰。言修所成但是修。
何故有無爲之言。義曰。直言修慧者即不取
無爲。今言修所成。既有所成之言。故串通
無爲也。其聲聞等地通明四諦。其滅諦中有
因盡果盡無爲。今簡去果盡無爲。故言除一
分。無餘依地即所除全也。問曰。餘地亦有非
此地體者。何故唯除此五地一分。義曰。從多
相從論。又隨顯相者取除。其穩相非此地體
者略而不論。第三依施設中。云及依此故施
設如是名字乃至如是壽量邊際等諸想等想
假用言説者。謂於五取蘊施設八言説句。如
是卷説羅漢興此八依相應不相應中。云與
六攝受事不共相應者。謂共父母攝受事相
應。以無學人不捨供養父母故。餘六捨離故
不共相應也。與流轉障礙依一向全不相應
者。泰云。四識住中由貪趣向故名趣識住等。
羅漢無貪非色趣識住等故無四識住。羅漢
十二果因縁不成因果故也。與所餘依非相
應非不相應者。景云。與初施設依五取蘊非
相應已離諸取故。羅漢後身雖復離取身仍
是取蘊之類非不相應。與彼第三住持依名
非相應已離四食愛故。非不相應羅漢後身
仍假四食支持住故。第六苦惱依名非相應
不造惡業感苦因故。仍受宿業致苦報故。與
彼第七適悦依名非相應以離靜慮貪定樂
故。而有清淨離染定樂非不相應。泰云。後不
相續非相應此身暫有非不相應。故云與餘
依非相應非不相應。無餘依地。此地體即前
地所除者是。義準前知。釋論解云。謂無餘依
涅槃地也。一切有漏餘依皆捨。二乘有爲無
漏亦捨。如來雖有有爲無漏。而無一切有漏
餘依。故亦説名無餘依地。文中初結前生後
開列三章。後依二章釋。言五地一分即此地
攝者。無心地中通攝無心定及涅槃。今但攝
無餘依地。修所成地中。亦取無餘泥洹。由
修慧得。是修果故。修所成地攝也。三乘皆通
無餘。此義可解。五識相應等十一地。皆是有
心性。故不通無餘也。又於此中以約三乘無
餘通説但説有五地分。若據如來亦有無尋
無伺地等餘地。又釋。識之與意順有漏故。佛
地不説五識意地及定散地等。言一數教寂靜
者。數等數也。是言教也。無餘依中並皆息也。
二一切依寂靜者。景云。無餘界中離前八依
名依寂靜。泰云。依是身之異名。又是有漏之
異名。三依依苦寂靜者。景云。依前八依所生
衆生苦亦得永滅。泰云。身名爲依。苦依於身
名依依。四依依苦生疑慮者。景云。謂依八依
生苦疑慮。無餘中無。泰云。依依苦同前。凡夫
學人及無學人慮未來苦爲生不。由無下劣
心等頌者。引於經説。前二句能證二涅槃因。
第三句是有餘果。第四句是無餘果。言謂與
一切依不相應乃眞無漏者。景云。依攝論明
六種轉依。今時所辨即是圓滿轉轉前八依。
煩惱及苦所顯眞如名無漏界。下列二經爲
證。如説苾芻永寂滅名眞安住樂者。無餘涅
槃名永寂靜眞安樂住。又如説言實有無生
乃至無等生起者。實有無餘圓成實體。泰云。
無等者無爲之法無與等。亦有乃至有等生
起者。由述無餘集起因縁有住生有起依他
起性。若當無有生下。反解。若無所迷無餘。終
不説有依他生起乃至反流有永出離。即是
經説若無如來藏不得種苦。由實有乃至有
永出離者。順結。即是經説從無住本立一切
法。言數不能數無二説故名爲無數者。泰云。
不爲數之所數。又無義別二説故云説也。謂
有非有不可説者。眞如無相離言性不可説
有及以非有。言即色雜色不可説故者。色礙
如不礙不可説即。即色辨如故不説離。乃至
即識離識不可説義。例前應知。寂滅異門者。
若依小乘有其八名。名斷名無欲名滅名諦
名斷知名沙門果名有餘涅槃名無餘涅槃。
今大乘中當知寂滅異名無量。今但略辨二
十六種如文可見
瑜伽論記卷第十二之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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