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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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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趣故安住種姓則無數退。已成*就人相中
明三乘人即爲三段。聲聞人中景云。三品
倶在見道已前方便地中。望入聖道及以盡
漏有其遲速。一者已修解脱分善乃至煖等。
仍於惡趣未得不生。即於現身未能入聖得
果盡漏。第二人者住方便中已免惡趣。現
得入聖得沙門果。更受生死未能盡漏。第
三人者住方便中現能入聖得果盡漏。是現
般人。基云。此中下品準猶墮惡趣。即中下
忍以前。中品則於現身得證果不墮惡趣。即
増上忍以去人。若以前人無惡趣業不墮惡
趣即於現身得果者。亦是此中收。此中亦
約七生人得爲論。故云非於現法得般涅槃。
若約増上四生乃至六十劫爲有修習者。即於
現身亦入涅槃。不作此論。若異此者第三人
攝。第三人皆有爲餘人應準知。此初人若準
初下品菩薩即合見道已前皆是。今准文義
皆不然。故別説。測云。舊人判云。下品人者在
四善根位。中品人者在有學位。三藏云。下品
人者於三生中第一生中種解脱分善。第二
生中生在煖頂二位。即此位墮於惡趣。不得
此身證沙門果亦不得涅槃。第二中品人在
増上忍已去乃至那含。即是第二生也。此人
現身雖證沙門果。要須經生故不得涅槃。第
三上品人者是六十劫中修行成果。此是波
羅蜜多聲聞利根。於一生亦證預流果乃至
入涅槃。如舍利子等。獨覺中言亦爾者。三藏
云。有三品。亦有四生亦有百劫得解脱者。亦
如聲聞説故云也。景云。初下品人已修解脱
分等未免惡趣。於現身中未能入聖得果盡
漏。復逕多時修習入聖。在無佛世得阿羅
漢。第二人住方便道已得惡趣非擇滅。即於
現身入聖得果未能盡漏。入聖已作七生人
等復受生死。於最後身在無佛世得阿羅漢。
此前二人是其部行與聲聞同。如此文中推。
同聲聞中。婆沙亦云。衆出者如聲聞。第三上
品是百劫。顯百劫滿已於最後身出無佛世。
依第四定起不淨觀乃至盡漏。基云。其獨覺
中必取那含果。或已百劫修習滿訖起三十
六心取獨覺果等。菩薩中文分三。初約位分
三品。二約八義釋三品差別。三今於此中下
解熾然等義。前中景云。住勝解行地名下品
者。四十心位是習種姓與解行住體一不殊。
性種即在十信已前非已成熟。故此不論。淨
勝意樂地名中品者。擧始括後。故略不言二
地至七地行正行地。住墮決定到究竟地名
上品者。此擧初後括其間。故略不明九地決
定行正行地。基云。菩薩下品其實已離惡趣
業不受惡趣生。然爲利益有情時故往彼生。
因即起染受彼報趣。故初劫時有生惡趣。如
金翅鳥入海喰龍。食龍既訖上飛空裏。因取
龍故脚下有泥。其實無意本在取龍。取龍之
時因遂泥汚。菩薩亦然。因利有情遂被染繋。
故初劫時有生惡趣。若爾。如所引經若有成
世間増上品正見頌云何通。義曰。彼約不以
正見爲縁生惡趣。何妨地前有起惡趣業而
生惡趣。測云。下品中不説種姓地者。以後攝
前故。次約八義分別人相。相者。一欲。二加
行。三惡趣。四僧祇。五熾然。六無動。七極善
清淨。八覺品善法。此八人種要攝爲四。初欲
及加行品數分別。惡趣一種離未離分別。僧
祇一種多少分別。熾然等四成不成分別。下
解前熾然等義四。釋曰義熾然。三義釋無
動。一義釋清淨。自下第三逐難重解。於中文
二。初釋成就方便品數不同。二明修習成
*就差別之意。前品數者。前明成就方便有二
十七種。於中前五唯是下品。餘二十二麁有
三品。次分九品。後就差別有無量品。第二辨
修意中。初爲成*就自佛法故修習成*就六
種差別。二爲令他得出離修集六種成*就差

瑜伽論記卷第九之下終


瑜伽論記卷第十之上論本第三十
八至四十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三十八
  菩提品
即所學處五品中第五品。七法中第七法也。
菩提名覺。於此品也廣明果徳菩提之義名
菩提。三明心。四出列。五無上。此中所辯無上
菩提。既證眞實現大神通成就自他。須有果
證。故成就品後此品來也。文中有三。初約五
門出菩提體。第二結説勸知。第三品末三句
讃歎菩提。初五門文則爲五。一約智斷出菩
提體下名自性。二約最勝以辨菩提。三約十
號隨念功徳以辨菩提。五約差別等徳以辨
菩提。前後三。初約二智二斷。次約三智二
斷。三約共不共徳。二斷二智是名菩提者。泰
云。如九斷智是智果故名智。二斷亦是菩提
果故名曰菩提。測云。問菩提名覺。二種無爲
體非是覺。云何名菩提。解云。如攝大乘論第
十殊勝具足三身智殊勝。此亦如是智斷二
種皆名爲智。所以爾者。以眞如中具足一切
恒沙功徳性。隨順能生修生智等諸功徳門。
故名覺也。非縁照故名之爲覺。眞諦三藏云。
有本覺智能縁平等理。即是金光明經唯有
如。唯有如智者爲法身。今三藏云。此説不
然。人法二空所顯眞如非是識體。云何能照。
言如照言如智名法身者。擧智顯眞如名爲
法身。非即智眞如名爲法身。言二智者即人
空智法空智也。三智二斷中初列三智二斷
之名。一切煩惱並諸習氣永害者。煩惱障斷。
遍一切種不染無明無餘永斷者。所知障斷
也。二次第解中但解三智不解二斷。測云。斷
煩惱障並習氣名清淨智。即是正體智。斷一
切事中不染汚無知故名一切智。即是後得
智。言無滯智者有兩釋。一云。即前二智作用
揵利故名無滯智。一云。唯約後得智上作用
*揵利義説無滯。無有別體。言一切煩惱者。
一百二十八煩惱及二十隨煩惱也。並諸習
氣者。舊云斷麁品正使種子故有餘殘習氣
細品種子。此説不然。今云習氣者。由煩惱種
子故身中無堪任性亦名氣。與五蘊身不一
不異。無別體故不可言異。斷麁重習氣已五
蘊不滅故不可言一。是名習氣。言一切智者。
依諸經論。一切種智是俗智。一切智是眞智。
若依眞諦三藏所譯經論。如理智名一切種
智。以眞如法界是一切諸法種因縁。種因名
一切種智。從境得名也。如倶舍論云。一切種
智滅諸冥。若俗智名一切。今依此文。縁眞智
名清淨智。縁俗智名爲一切智。共不共徳中
凡有二塗。一者據身成熟者。唯佛身成就功
徳。二乘不得名爲不共。如中説三十二相八
十好等。若共二乘同成就者則説爲共。如此
中説無諍願智無礙解等。二者據説。若大小
乘教同説佛徳名共功徳。謂三十二相八十
隨好等。若唯大乘中説諸佛功徳小乘不説
名爲不共。如攝論等中二十功徳最清淨慧
等。又依無上依經徳品。明如來百八十不共
之法。如彼廣説。二約七最勝以辨菩提中。舊
名無上今名最勝。最勝無上互得相釋。由無
上故所以最勝。由最勝故所以無上。然依梵
本義當最勝。於中有四。初擧數嘆勝。二列七
名。三依名解。四轉名異釋。所依勝者舊名身
無上。智論中諸聲聞菩提亦依不具足而得。
獨覺菩提或依一切身得乃至或依三十一相
身得無有具依三十二相身得。唯佛菩提具
依三十二相莊嚴身得名所依勝。四圓滿者。
三聚律儀名戒圓滿。無邪見故名見圓滿。行
住等威儀名軌則圓滿。無邪命乞求及説法
等名淨命圓滿。住最勝中初立二章。由諸如
來多住者是第一章。無上無等三住者是第
二章。諸已下釋中初列三住名。二當知下章
釋中先解第二章。二於此三住中下却釋初
章。三空門及滅定名聖住者。唯聖住得名爲
聖住。故明如來住三空行及住滅定。四禪四
空是天種類是天之因。佛住天因故名天住。
人雖得定不受定報不名人住。四無量開梵天
道得梵天報多爲梵住。於聖住中多住空及
滅定者。若住無願即厭依他。若住無相即忻
眞實。今住空即除厭樂。若入滅定縁慮皆息。
下三定慧多定少。四空定多慧少。唯第四定
定慧均等如來多住。四梵住中如來意多攝
苦故住大悲。晝夜六時下釋住大悲之意。如
龍樹大智度論説。前三住上加一佛住爲四
佛住者。謂首楞伽無量三昧及佛十力四無
畏不共法等皆是佛住。或分十。六天住有八。
謂色四無色四。梵住有四。即四無量。聖位有
四。無願等滅定。故有十六。廣即無量。如彼論
説。第三辨十號中基云。十號名隨念功徳者。
隨衆生念而得功徳故名隨念功徳。言世尊
體唯是一有十名號。且如今三藏判十中後
一總號前九別號。就別號中初三通二利。中
三唯自利。後三種唯利他。若爾如初及第三
但明言無虚妄覺法勝義何處明利益。爲言
言無虚妄理不孤言須有受人。故知來中亦
有他利等准知。下準純利他中亦有自利者。
准解可爾。若如舊遠法師。於九別號。前五自
徳之名。次四利他之號。應利他。如何言自
徳。又前五中各爲二對。初彰道圓後觀滅
極。第三明初止觀二因圓後一果徳。今依義
言。應者但有應利之義。非是他利。故亦自利。
測云。如是十號得名有七。如來應供善逝三
從因爲名。正等覺從用及體爲名。明行圓滿
從徳及勝義爲名。世間解及天人師從境及用
爲名。無上丈夫調御士從假人及用爲名。佛
從當體得名。薄伽從多義立名。謂自在等六
義如佛地論説。言無虚妄名如來者。舊論云。
非有如説故名如來。若如智度論成實云。乘
如實道來成正覺故曰如來。涅槃説云。乘六
波羅蜜十一空來故曰如來。大品般若云。乘
薩般若來化衆生故名如來。金剛般若云。無
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問曰。若言無虚
妄名如來者。佛本因縁發願。若諸衆生不入
涅槃我亦不入。若諸衆生不得菩提我亦不
證。雖發是願而諸衆生不自涅槃不得菩提。
佛捨衆生自取涅槃及證菩提。云何得名言
無虚妄。景師答曰。道理亦難。一説。根本發心
雖有此願。自後觀菩薩雖利益而不及佛。若
不成佛利他不廣。故須成佛道。但諸衆生不
入無餘終不入無餘涅槃。故無虚妄。復有説
言。根本發心誓度衆生不得菩提我誓不證。
今諸菩薩雖十地行成而不取證。如文殊等。
即楞伽云。闡提有二。一斷善根。二者菩薩闡
提畢竟不取無上菩提。正等覺者。測云。此以
正體智爲體復言世間解以後得智爲體。今
解。亦可正智名正覺。後智名號覺。言如其
勝義者。依他眞實總名勝義。以對遍計所執
情有法故。説依他亦名勝義。明謂三明。行如
經説。止觀二品等者如舊論云。三明如經
説。行諸止觀二法品。今論翻彼。以治三際
愚故名三明。問曰。凡夫學人羅漢辟支菩薩
諸佛皆知過去。何故有明非明有力非力。答
曰。凡夫學人但總知果。知之有盡不得名明。
羅漢辟支及具。諸佛因果並知照法周盡名
明。八萬劫前通所不及猶有無知。無知所屈
不得名力。問曰。宿命知過去。凡夫二乘同知
於八萬。何故天眼見現在。即言凡夫見四天
下梵王見小千聲聞見二千辟支見三千耶。
景云。天眼耳通五識中慧作用劣。故隨人氣
力見遠近。現境隔圍隨力見遠近。宿命通等
是意識強得知八萬。有釋。唯菩薩種姓無生
能知八萬劫。如數論等。非餘凡夫故。婆沙
第百辨常見見劫差別。云聲聞種姓憶二萬
劫。獨覺種姓憶四萬劫。菩薩種姓憶八萬劫。
解天人師中。初列曰章復以義釋。與顯了義
爲開道故。釋爲實眼故。共一切義爲所依
故。釋爲實智故。義依智顯爲義所依也。*共
不了義爲能了故等四句釋爲實義故。一如
來於衆生未了義能爲決了。二*共衆生所生
之義爲能斷故。三共第一義諦甚深處爲能
顯故。四*共初證甚深者更令明淨故。具此四
義故云爲實義故。*共一切法爲根本故等三
句釋爲實法故。法者教法也。如來*共一切教
法爲根本故。爲開導教法者故。爲教法作所
依者故。所以如來爲實法也。上明師徳下釋
師義。如來能正教誡授天人等。測云。言爲
實眼故者縁義智。爲實智故者縁法智。爲實
義故者重擧義智。爲實法故者重擧法智云
云。於能引攝義利法聚等三者。舊論云。義饒
益非義饒益非非義饒益也。此即善等三性。
能破諸魔其多功徳名薄伽梵者。依品西國
此號最勝。無問外道及佛法人皆嘆本師爲
薄伽梵。此間無名可翻故存梵語。若依梵本。
一切經首皆言薄伽梵不著佛言。末後亦無
世尊之號。依成實論云。具上九徳故名世尊。
亦不稱理。第四辨出現中文分有三。初明一
世界中或有多劫無佛或有一劫有多佛出。
二彼彼已下明十方世界有無量佛。第三決
定無有一佛土中下明一世界中無二佛出
意。前中或有一劫有多佛出者。即於賢劫中
有千佛出。故智論云。世界初成於大海中有
千葉蓮華。乃至阿迦尼師吒天見水聚中有
千蓮華。即云。此劫有千佛出爲賢善。問若其
千佛同在成壞一劫而出現者。何故眞諦云
成壞空劫皆無佛出唯於住劫有佛出世。於
二十劫中前十劫中有佛出世。後十劫無。前
十劫中前之五劫亦無佛出。第六劫中拘留
孫佛出世。第七劫那含牟尼佛出世。第八劫
中迦葉佛出。第九劫中釋迦出。第十劫中彌
勒佛出。從彌勒後無量劫中空無佛漏出。故
知千佛不得出連一成壞劫。若賢劫有千佛。
則言同在成壞一劫中。亦過去莊嚴劫中有
千佛。亦應同在成壞一劫中。若言同者不然。
如觀藥王藥尚菩薩經説。佛告大衆。我於往
昔値妙光佛。最初發心聞説五十三佛名號
心生歡喜。即爲他説。千人發心。展轉復説。更
有千人發菩提心。如是展轉教示復有千人
發菩提心。善男子等初千人者即於過去莊
嚴劫中千佛是也。中千人者即賢劫中千佛
是也。後千人者於未來星宿劫中出現於世。
如彼過去莊嚴中。末後三佛即毘婆尸佛即
於九十劫中初劫出世。如尸棄佛毘舍浮佛
即在三十二劫中出世。已後無佛。乃至第九
十一劫即是賢劫之初。始有拘留孫佛最初
出世。既説莊嚴劫中千佛末後三佛經九十
劫中前後出世時劫。賢初千佛亦不同在一
成壞劫。答曰。汝引眞諦所判未足爲證。所以
者何。西方現判。今時正當住劫二十小劫。小
劫已前四佛出世。彌勒當此初住劫。從減至
増八萬歳時方出於世。以大乘判二十住劫
皆有一増一減方成一小劫故。若諸衆生機
根成熟有見佛縁。一一小劫有千佛出無有
過。豈説更有十九小劫。汝依眞諦而輒判云
後十劫中無有佛出及前五劫亦無佛者。不
應道理。又引倶舍言。莊嚴劫中後之三佛在
彼釋迦修相好業九十一劫中前後而出。
知不同一類劫有千佛者不然。大乘不説三
僧祇後別於百劫修相好業。而言釋迦三僧
祇已滿更於九十一劫値彼三佛修相好者。
此是順小乘不了義説。不可引之爲證。是故
今判觀藥王藥*尚經説。初千人者同在一莊
嚴劫出世。亦是一水火劫。中千人者同在一
賢劫出。後千人者同在一星宿劫出現於世。
又即快順智論所説云。此劫中有千佛出。如
前第二卷記已説其義。第二文中分之爲三。
初略立宗。於多世界復有多佛。何以故下問
答廣辨。第三釋已總結。何以故者。何以得十
方世界有多佛故。於中亦三。初問次解後結。
解中有三。初明修因有多成佛。亦多證有多
佛。第二又於十方現有已下明一界中無二
佛同出。證有多佛。第三又不應言下破執同
時修因次第成佛及不成佛。前中云於如是
分者。地持云。如是威儀此名爲分。還若彼四
威儀時則名分。亦可是彼六時分也。次云又
於十方乃至一時成佛者。今此意明有修菩
提資糧一時圓滿衆多菩薩。若不於餘世界
一時成佛而於一世界者不然。破小執言無
十方佛故。下文意若並住覩史天次第成佛
及不成佛者不然。此中有難。如一時發願一
時圓滿。衆生在一世界。一佛衆生一時根熟。
如何通。義曰。無此者。若爾彌勒釋迦衆生尚
有前後。根熟而不相同。何説一時根熟衆生
同在一界。是故當知下第三結也。由此道理
下第二大段中是第三文結有多佛文也。第
三明一界無二佛意中。初略種一界無有二
佛。第二問答廣辨。答中有三。初擧隨昔願無
二佛同出。次明第二佛出應無所益。後明一
佛出益多佛出損。自下第五約差別等徳以
辨菩提。先辨實徳即同。次明化相有別。後明
轉依女身能證菩提。問若言女身不證菩提
者。何故法華説龍女成佛等。云何通。義曰。然
彼龍女亦變成男然後成佛。非以女身而成
佛也。上來五段總是第一出菩提體。自下第
二結説可知。第三三句讃歎中初列三種勝。
一體勝。過尋思道故。二徳勝。衆徳所集成故。
三用勝。能生三乘菩提故。復以四名結嘆

  力種姓品
舊師云。上來五品明所學法。下十一品明其
學行。雖後行品是法。前是法體。下是方便造
修之儀。故通名爲方便處矣。於中有三。初之
一品明其根本攝學方便。次有九品造縁正
學。後之一品因學成徳也。今即不然。第三學
持有十六品。前之五品辨所學處。宗明所學
兼有能學之人。未明應如何學。第六一品正
辨應如是學行。餘之十品正明能學。宗明能
學行兼有所學之法。故學持初云若所學處
説如是學能修學。故有三章。若準下第一品
即有生起若所學處文。解五品已至此力種
姓品。復有生起若如是學文。明上來六品訖。
解若能修學施品中初無生起能修學文。以
此理準。前之五品宗明所學處兼有能學人。
下十一品明所學之行兼明所學法能學人。
即學持初三句若所學處若如是學是。判品
多少。初句明初學法。雖明所學法而未彰應
如是學。故次第二句明應如是學。若能修學
是所學處如是學中兼以明之義此亦
未如前解分爲三勝。若所學處若如是學前
六品初有生起。能修學施品中雖無生起。
未功徳亦有結文。故知十品是證學。力種姓
者。力是十力。十力種子名力種姓。前第一種
姓品通明一切性種姓未明習成十力種姓。
今欲偏明習種姓故言力種姓品。文中初結
前生後。次開列章門。後依章廣辨。就開列中
初擧頌。第二長行屬當。菩薩欲於前説五品
七法所應學處精勤修學。先應發願願。是勝
解。解已求法。自既求法。應爲他説。説已應
自修行。自既修已復教授他令其修善。復教
誡他令其斷惡。他住授誡。便能攝起善身語
意。依章辨中即有十段。初明勝解中先明八
種勝解。後總明修八成滿因縁。前中云於其
八種至決定喜樂者。景云。此中勝解信欲欲
是喜樂並爲願體。於此八境名願依處。測述
兩釋。一云。勝解數。喜樂是欲數。創入佛位要
須先起淨信順求三寶方乃得入故。一云。勝
解是解脱數。於所縁三寶決定勝解。問若爾
何故論云淨信爲先決定喜樂耶。解云。是信
欲二法爲解脱數同時助伴。由此二法於三
寶境能作決定相耳。雖有兩釋先釋爲勝。下
釋其舊論不數一二等數。故遠法師等錯數
八種勝解。即數三寶爲三。於菩薩等爲第四。
眞義爲第五。因果令爲第六。於應得義爲第
七。於得方便爲第八。於善言語等者總説前
八法。今此新論云。一二等分明不知。就
中一一例有二段。一引經説成勝解。二諸於
已下彌勒菩薩釋經意。一於三寶願供。二神
通願得。三於二諦願證。第四第五願於因果
理中通達。六願得菩提。泰云。於應得義者。菩
提有大義利名之爲義。於應得大菩提故云
於應得義。七修行菩提方便。八願解了十二
分教。言於善言善語善説者。景擬補云。十二
部經約藏不同故有言語説別也。第二解求
法中先問後答。問中有三。當何所求者問所
求法。云何而求者問求方法。何義故求者問
求之意。依此三問。答亦有三。答初問中有二。
一開合五明明求四法。第二如是一切已下
離合四法辨求五明。前中言當求菩薩藏聲
聞藏者。此開内明爲二法也。一切外論者。此
合因明聲明醫方明爲外法。以外道論中先
説因明聲明等論。佛法亦間説因明。未多行
用。後至如意論師方始纂習防護外道論難。
方漸行之未能摧敵。後至陳那方始興盛。一
切外道悉來聽習。是故從本合彼三明爲外
道論也。一切世間工業處論者。工巧明處所
行事多獨立爲一以爲第四。言當知於十二
分教方廣一分唯菩薩藏所餘諸分爲聲聞藏
者。舊地持云。餘十一部唯聲聞藏。是即大乘
無十二部。今云。所餘諸分有聲聞藏。是即大
乘具有十二。聲聞中但有十一除方廣分。一
字參差理趣胡越。其義云何。方廣一分明大
乘理故唯菩薩藏。所餘十一者是聲聞藏。有
非聲聞藏也。若對法云。契經等五。聲聞藏中
素怛纜攝者。大乘亦有此五部義。以皆明方
廣事故方廣之外不別立之。小乘無方廣故
別立此五。此五無別二藏相應故。但素怛纜
藏攝。彼論後云。縁起譬喩本事本生此四二
藏中毘奈耶藏菩薩眷屬攝。方廣未曾有法
此二菩薩藏中素怛纜藏攝。餘經論及此論
藏後文有不同者。如前第四五卷記中含釋。
第二明離合四法辨求五明。初中列五明。第
二問答分別。於中初問答辨五明詮法多少。
第二廣辨因明所詮之義。前中問五明教名
詮義法名義相轉。答中因明論詮義雖無量
宗明因果。因明宗説比量。故顯摧他自立道
理。聲聞明。一者顯示安立界相者顯示字
體。能成立相者此明字縁。二者顯示語工勝
利相者辨聲聞用。所謂男女上下等聲名語
工勝利。後二明相可知。自下問答廣辨因明
所詮之義。於中初解正因果相。後辨已作未
作得失之相。前中有三。初解因相即是十因。
次解果相即是五果。後總結菩薩知因果相
已令處非處智力種姓漸得増長。前中初總
擧數。二列三章。三釋。四解已總結無有過増。
就第三釋中先解擧數。後解三章。前中先問
後答。中初列十名。次解十因。後對二因四
縁相攝通塞。解十因文即總解三性十因之
義。於中名想言説三法爲隨説因。由想説
法名故而起言説。由説義顯。是即法隨説顯
名隨説因。基云。謂如先有色名。故後聞此
名遂起想取像善惡。由此取像故遂起言説
因爲色等言。又如雜集論第四卷云。隨説
因謂名想見言説。兼用先爲體。此論不言彼
言見者有何意也。由想取色像故遂起執著
善名見。因著故起言説。問若清淨因云何
名著。清淨因見即正見。稱彼法知雖非執著
亦名爲見。彼論説者。以*共想用各別故。此
論等不説者。謂於取像起執著。即一物相似
想中攝見故所以不論。又如汎有所説但唯
有想未必起能。彼論據合作法並起執著説。
此論唯約不執著説。無違。次觀待此法爲因
故求取彼名觀待因。言一切種子望後自果
名牽引因者。依此中文通取有分熏習牽後
異熟果。復有名言熏習引後同類果名牽引
因。除因縁種所餘三縁名攝受因。通收有分
名言二種種子。初念自果名生起因。即同時
生也。泰云。如決擇云。依諸行淨不淨業習氣
依處施設牽引因。依有潤種子因依處施設
生起因。所以者何。由是色無色繋法各從自
種子生愛名能潤。由此所潤諸種子先所牽
各別自體當所生起。如經言。業爲盛生因。
愛爲生起因。釋云。由愛種子潤業故報方得
生起。初起時須愛潤起故。愛種子望初起果
名生起因。後時相續更不由愛。如羅漢無愛
報亦得相續。但由業力後起報相續。故云一
切種子望後自果名牽引。此之二因即攝大
乘論生引二因義。西方遠師有三釋。初釋云。
一切種子望初念報起名生因。望後念已去
起報名引因。二釋云。初望一報生身名生因。
望後死屍名引因。故攝大乘論云。死猶相續。
三釋云。無明行望未來生老死名引因。愛取
有望生老死爲生因。故十二因縁中無明行
爲能引支。愛取有爲能生支。次通收一切前
種所生現行望後種所生現行名引發因。通
收内外三性等法各別因縁名定別因。隨何
法起皆藉此觀待因等亦方得生起名同事
因。一切有爲礙生法者是相違因。不相違因
可知。依舊地持解。初二因及後二因共。此間
同解中間六因中唯約外法無記因釋。下擧
六種相違。正取生起相違名相違因。怨敵相
違中云謂毒蛇鼠狼猫狸鼷鼠者。此中互相
爲怨敵。乃至鼷鼠轉怖畏毒蛇。如是次第互
爲怨也。相見之時無心情也。自下對二因四
縁相攝通塞。初對二因。當知牽引種子生起
種子名能生因所詮諸因名方便因者。唯識
二説。一云。此説牽引生起引發定異同事不
相違中諸因縁種未成熟位名牽引種。種
熟位名生起種。彼六因中諸因縁種皆攝在
此二位中故。雖間現能生因。如四因中生自
種者而多間斷。此略不説。或親辨果二立種
名如説現行穀麥等種。所餘因謂初二五九
及六因中非因縁法。皆是生熟因縁種餘。故
總説爲方便因攝。非此二種唯屬彼二因。餘
四因中有因縁種故。非唯彼八名所餘因。彼
二因亦有非因縁種。故言此説牽引生起種
子。即彼二因所餘諸因即彼餘八雖二因内有
非能生因。而因縁種勝顯故遍説。雖餘因内
有非方便因。而増上多者顯故遍説。三藏云。
此菩薩地中明牽引生起二因。皆通有分及
名言熏習。故此二因皆能生因攝。尋伺地中
唯説有分熏習爲牽引因。是故不入能生牽
引因攝。基云。牽引生起二因何別。義曰。二
別。一寛狹別。牽引因通増上縁因縁故是能
生因方便因二因所攝。生起因狹唯因縁攝。
二爲潤未潤別。故依處中云。牽引因是習氣
因依處。行識支種未被潤也。生起因是有潤
種子因依處。即已被潤也。故有差別。次將四
縁共二因相攝。此説因縁能生因攝。増上縁
性即方便因中間二縁攝受因攝。唯識論釋。
雖方便因具後三縁。而増上縁多故此偏説。
餘因亦有中間二縁。然攝受中顯故偏説。上
來總是解初擧數有十種因竟。自下解三性
十因併作三問。後次第答。於中先解世間因。
言廣如攝穀論説者。景云。猶如此間商人要
述相似。基云。謂彼土俗書明穀等事名攝穀
論次解雜染十因。言觀待境界所有愛味乃
至爲觀待因者。愛是生死之本。由彼愛是諸
煩惱之廣生餘惑發業得報。故有支相續。即
説彼愛爲説待因。於現法中無明等法乃至
爲牽引因者。泰云。現在無明行熏成種子。以
此種子望於未來餘生生老死等。遠牽引故
爲牽引因。若現在愛取有望生老死爲生起
因。引發因中測云。前牽引因現在無明等種
子望引生老死。今此引發因亦以名色六入
等種子望引生老死。並是種子。有何差別。解
云就實爲論皆是種子。於一種子爲其二義。
親能牽起名牽引因。疏而引發名引發因。言
餘無明支及自種子乃至有支能生那落迦等
者。景云。餘無明支者略不擧行。自種子者即
識等五支種子。乃至有支者越其愛取但言
有支。從強但説於業。若持彼潤已後強弱通
收識等五支。名言種子亦是有支。泰云。從無
明支乃至有支現起及種子爲因各生五趣差
別爲定別因。測云。謂生那落迦無明支乃至
有支對餘四道名之爲餘。下明清淨十因。觀
待諸行多過患故樂求清淨等者。景云。觀待
諸行多過患者正出觀待因體。樂求已下出
觀待因所生之果。樂來清淨者發願也。攝受
清淨者起行也。成滿清淨者得果也。基云。如
次。謂初發心地前住已得無漏。初地已上及
已滿佛果無漏圓故。安住種姓乃至爲牽引
因者。景云。若望道諦即名宰引因。若望滅
諦應名證得因。文中自説證有餘望滅諦也。
彼望清淨爲牽引因引道諦也。基云。即種姓
望證二涅槃界智爲牽引因。望涅槃諸根成
就者。八種勝報如前已辨。種姓所攝至爲生
起因者。景云。此同時相生前牽引因遠牽未
來異時因果。測述西國三釋。一依護法云。以
本有法爾無漏種子能生一切無漏現行。是
故初地已上無漏現行皆有因縁。或有地前
新熏種子。是有漏故但是増上縁。初地已上
新熏無漏種子望彼現行無漏亦得作因縁。以
是無漏故。二護月云。唯有法爾種子。即用此
種子爲因縁生現行無漏。三勝軍云。唯有新
熏。今此論又就可生義説爲種子。基云。定別
因中唯以三乘作法者。此約麁爲論。據細
三乘中復分何果何因等無量無數。同事因
中云若清淨品者。簡雜染同事。然前雜染中
不言。若雜染品法同事因言。此乃影略。又
此言若清淨即知前雜染同事因故須簡也。
第四結云。如是現有雜染十因清淨十因乃
至除此無有過増者。泰云。前明三種十因中
穀麥等十因亦是雜染品攝故。此中總明爲
二也。上來已解正因相竟。自下第二明正果
相。即是五果。論體即以異熟生及名言異熟
種子並是異熟果體。言異熟者。謂阿頼耶。一
起酬因始終恒起遍通三界得名異熟。異熟
生者。除頼耶外果報五蘊從異熟種起名異
熟生。名言種子雖不酬因然是異熟之類亦
名異熟果。又由無明及行所引發故亦名異
熟果。次即通取内外三性漏無漏。結一切有
爲從前同類因生。皆名等流果。次擇滅涅
槃由聖道所剋名離繋果。通收一切有爲及非
擇滅並由士夫作用所獲皆名士用果。一切
有爲由不障礙因自體得生是増上果。又由
聖道無爲得顯亦是増上果。論文簡略而不
具足。辨法不盡。次釋其名。因是善惡果是無
記。異因而熟故名異熟。從義得名一切有爲
前後相似名等流因。等流爲果名等流果。即
當體爲名。亦可共等流爲果名等流果。即從
因爲名。擇滅無爲體絶覊絆故名離繋。離繋
即果。當體爲名。五蘊和合假立士夫。士夫作
用所得之果名士用果。此即從義作用爲名。
士夫是義用是作用。或萬法不障一一法有
増上。増上即果。當體爲名。亦可用因有得果
之功名爲増上。増上爲果名増上果。從因受
稱。又云或似先業後果隨轉者。如説殺生後
壽即短命等。可得之果似於前因。故言似先
業後果隨轉。第三總結如文。上來解正因果
相竟。自下第二辨已作未作得失之相。於中
先解後結。知已令業智力種姓漸得増長。景
云。因受與之義。先明四縁受與。因縁生果果
起。現在種子望果生相時得名受與。滅相過
去無法不名辨受與。答名言種子自類相生。
前念滅時有牽引果能名受。後念種起住生
相時。前種子而得名共。等無間縁受與亦爾。
所縁縁者。若縁現境心心所生時。境界作業
同時受與。若縁過未龜毛兎角無法之時。相
分當心顯現相分生見分亦名受與。増上縁
者。亦據現在生果名爲受與。基云。言謂諸有
情自所作業至終無失壞者。此通明有分熏
習等義。亦無不作至或異果熟者。此結有取。
泰云。此起隔對也。亦無不作業而有果熟。或
*後異作惡等因而有異香等異熟也。景後
加解。無有彼人異作此人異熟。答初問竟。下
答第二問中。初問次解後結。云前問遠。故
重擧問言菩薩云何求聞正法。解中有三。初
聞法殷重。第二校量顯勝。第三重辨聽法殷
重。校量中三藏云。百分千分數分即當萬分。
等分即當億分。乃至鄔波尼殺曇分者。此乃
西國數中之極。如似此間壞溝間載。載數最
極。三藏又云。依小乘教有六十名一阿僧
祇。若依大乘數有六百名一阿僧祇。測云。若
大乘菩薩者中有百二十數。如藏嚴經説。即
是第一百二十數。即此論名鄔波尼殺曇分
也。第三重辨聽法殷重。光明敬重法故無
難心。後明於師所無染散亂。於中初擧兩句。
後別時二句。解無染中問解結。解中先擧三
句。次開三句相數。後別釋云言不爲隨順不
等過失。擬補云。菩薩聽法時不爲隨順求
爲行人故聽法。亦不法師過失聽法。不自輕
蔑者。謂起練磨心勿自輕蔑也。解無亂等云。
聆音屬耳者。聆者聽也。聽音專耳也。菩薩何
故求聞正法下答第三問求法之意。欲求一
切智智故求法也。第三解應説正法中。初結
前生後。即爲三問。當何所説者。問所説法。云
何而説者。問説方法。何義故説者。問説法意。
自下答中。先答初後二問。後答第二説之方。
非謂諸菩薩正所應求即是所説者。即菩提
涅槃所應求處爲此菩提涅槃而爲他説。依
二種相應爲他説已下答第二問明説方法。於
中有三。初開二門。二次第解。三總結爲
十相屬當前章門。依隨順説有其十五。無間
而説者。爲他説義次第無有間斷。不作師
者。執提不捨之義名*奉。菩薩説法不作*奉
手不慳。亦説不執作師長意而不慳正法。清
淨説有五相可知。第三以二十相屬當兩門。
二十句者。若依景云。一應當安住如法威儀等
名以時。又於正法生尊重名説法。又爲一切
説法下有十三句名次第説。如是依次勘名
屬當可知。測云。如其次第配前二十。基云。四
者相續者。謂前不慳正法。謂不慳故相續爲
説。十者不擯。謂慶言慰有罪者不擯罰之但
應慶慰。第四解法隨法行中。初開五門。後次
第解。身語意業爲三。正思第四修第五。法隨
法行者如前釋。測云。法者是學法。隨法行者
是學之儀式。解中分三。初解三業。二解正思。
三解正修。初正答佛世尊制身語意者。即律
儀戒。開身語意者。即攝善攝生二聚之戒。無
倒遠離者。離過即律儀戒。無倒修證者。即後
二聚戒也。解正思中。初問次解後結。解中初
明八思惟相。二由能遠離不思議下更成八
相有利益。前中謂諸菩薩乃至先當遠離不
思議處思惟彼法。是第一相。言不思議處。如
器世間爲有邊無邊衆生世間有盡無盡等。
若思即發生狂亂。顯揚云。不思議處有九。一
我。二有情。三世界。四業報。五靜慮者境界。六
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記。第八非正法。九一
切涅槃之所攝。廣釋如。次下至而無慢
是第二。次下至次理觀察隨而悟入第三。
次下於其少分但深信解四。次下至但依其
義不依其文五。如實了知黒説大説六。言黒
説大説者。即是惡説善説。正能了知最初思
惟七。既悟入已數數作意令得堅固八也。更
成八相中泰師釋云。於眞實義無物無法能傾
能動者。無人物能傾無教法能動。正法悟入
初思惟者。思慧名最初思惟也。解正修中初
問次釋。釋中有四。初擧數列名。二依列解釋。
三結顯修利。四總結四修攝行周盡。於四修
中第一第二別修。第三倶修未得成滿。第四樂
修得成滿任運起也。景云。道理止觀但倶。
以修止觀時勢有増減。止勢若増名修奢摩
他。觀増名修毘鉢舍那。止觀均等即名雙習。
淳熟名樂修。測云。由八種思善依持故者。即
前八種思相是言因。於離言説唯事唯義所
縁境中者。是定所縁境。離言説依依他及離
言説圓成實性義爲所縁境。繋心令住者正
明體。離諸戲論等明離障。戲論即是五種。
勘對法。於諸所縁而作彼解。勘聲聞地。當
知已下結顯修利中。初番結上第三修習定
慧。定慧清淨是結上第四樂修習也。以下但
別論依定所得。謂於所依中應除麁重者。除
其身中剛壙不調柔性是止功能。及於所知
應清淨知見者是觀功能。第五解教授中初
問次釋。釋中初明八種教授。第二攝八爲三。
第三如是菩薩或由已下牒結教授成八姓。
前中初先擧數辨教授自他。於教授時已下
正明八種。言謂或三摩地爲依止故其於彼
慈悲等者。明諸菩薩能教授他。言或由其餘
至爲作教授者。明彼菩薩爲他餘大菩薩及
佛教授。下文又自顯。然八教授中前四審機
以爲教授方便。後四正明教授。初思其心者。
泰云。心是定也。尋思是四尋思。如實智是四
如實智。菩薩初以尋思尋思於定。復以如實
智正知於定。次思根者。即信等四根。意樂
即樂欲。*思隨眠者。尋思欲等種子即名爲性。
泰云。前明欲等皆據現起熏成種子名曰隨
眠。隨眠者種子之通名。亦可偏約煩惱種子
説。此心根欲性即是四力境界。皆先起尋思
後起如實智也。下四明教授。第五教作五停
心觀。第六教觀過去有因離於常執。第七教
觀未來有生老死果離於斷見。第八教捨不
得謂得増上慢心。遠法師云。未作謂作未得
謂得。此於教道起慢。樂觸謂觸未證謂證。
此於證道所起慢。皆始終分二。攝論已後諸
徳等云何。前二約量智。後二約正體智。有
非四慢無差別。有説。未作謂作是凡夫慢。不
得謂得是預流慢。未觸謂觸是斯陀含慢。未
證謂證阿那含慢者。有説。並是聖人慢。初二
句明得有爲果慢。後二句得無爲果慢。此四
即是遍趣行等。後四力如次配之。攝八爲三
中攝前五種爲一。所謂住心攝。次通二種遠
離斷常名得自利。第八爲一捨於留難。若知
彼心乃至無倒係念解釋前五爲初一義。
爲宣説能治斷常下解離斷常爲第二義。若
念捨下解釋第八爲第三義。牒結教授成八
力姓中。言或由從他得正教授者。牒結前文。
或由其餘菩薩或由如來等或由施他等。牒
結或由三摩地爲依止等三句也。所言八力
種姓得増上者。景云。十力中前辨正因果相
已。令處那處力種姓増長。次辨已作不失未
作不得。又令業智力種姓増長。餘八力未辨。
爲是今時但言八力種姓得増長。測云。前之
二種汎説因果動物生信爲教化。後八辨行
授人令習説爲教授。故今就此説之爲八。或
解同景。第六教誡可知。第七解方便所攝身
語意中。云復何因縁唯四攝事説名方便者。
問意。行衆多。何故唯説四攝利他。下答意中。
利他行廣。於中略攝爲四即盡。無有過増長
隨攝方便者。景云。布施攝他隨順愛語故名
隨攝方便。測云。布施前生隨順彼情故名隨
攝方便。能攝方便者。景云。愛語開導正爲能
攝。測云。彼未附己令其攝受觀察正理名能
攝方便。令入方便者。景云。利行令其離惡勸
道調伏名令入也。測云。觀察已後令入善處
故名令入。隨轉方便者。景云。同事者於正事
業同共修行。令彼隨己行而轉方便也
第三十九卷
  施品
上來菩提分持有十六品。已辨五品是所學
法。分種姓品是學方法。從此向下有其十品。
是能學行兼有所學。於中若景師判文。初之
八品辨自利利他造修之行。菩提分法一品
辨内證之行。末後功徳一品由前二行證所
成徳。於前八品初之六品辨自利行。四攝一
品辨利他行。第八供養親近修習無量一品
合明二行。雖有此説。今且依基等所判。初之
七品是其自分。不明時重但自分之行。次有
二品明其勝進。末後一品因成果滿。就自分
中品分爲二。義判有三。品分爲二者。初有六
品明自利行。四攝一品明利他行。義判爲三
者。二判如上。即四攝品末如是已説多種施
戒乃至同事下雙結二利作業彰修成益。自
利六品即名六度。施品建初故言施品。問曰。
何故前明所學處如是學法品首生起。此第
三明能修學文前不生起。有何意耶。義曰。義
准可知。何法分別。下功徳品中有結文。
利之文略。已如前力種姓品初解。自利行中
初總擧數列六度名。第二次第別解。第三慧
品末後次如是六種已下總結六種引證嘆
勝。就別解中即爲六段。初解施中初頌及長
行總種綱要開九章門。第二依章廣辨。第三
釋已總結。餘之五度文例同此。自性施者總
明施之體。一切施者別明施行之相也。施行
非一故言一切。就此施行開餘七門下自屬
當。言難行施者。難捨名曰難行。施行殊勝名
難行施。一切門施者。一切施行攝入此門。攝
行寛廣名一切門中施。名一切門施。善士施
者。施行純善所作純善名善施。一切種施者。
施行具足。一切縁中成此施行名一切種也。
共前二一切之言名差別也。又三藏云。初
自性門總心施體。次一切施別心一切施體。
一切門施者心施前由。一切種施者明於前
因種種施別名一切種施。下五度解三一切。
准此應知。言遂求施者。稱來者情隨喜所有
名遂求施。此世他樂者。利益此他二世得樂
名爲二世樂施。清淨施者。施行無過所作無
罪名清淨施。依章辨中。自性施即以無貪倶
思及身語業爲施性也。就離唯出財施之體。
道理法施無無畏施亦具三業及無貪性。安
住律儀者明不破戒也。阿笈摩下明不破見。
舊名阿含訛也。今依梵本。阿笈摩此名傳
即有二義。一者因能傳果。知因之見名阿笈
摩。二者教名傳。三世諸佛展轉説故。信教之
見名阿笈摩見。自有於戒破見不破。見破戒
不破。倶破不破。行施之人有此四句戒見不
破倶不破二句是善施。餘之二句非善施也。
一切施中文分有三。初問次釋後結前生後。釋
中有二。初廣六施。後結略義。前中即六。一明
有財無財施。二終不口授下明法施。三於一
切施謂法施等下明無礙解施。四於諸有怨
下明勝意樂施。五於其施障下明障對治智
施。六内居間靜下明増上意樂勝解。前中有
二。初明有財施。二又諸菩薩若現無有可施
財物下明無財施。前中復二。初明内外施。二
又諸菩薩*那無差別下明對機應施不應施。
前中復二。初總明内外施。二又諸菩薩略由
二相下約内外分爲四。前中復二。初擧數列
名以彰内外。後開釋中。初内施。次釋内外施。
後釋外施。文相可知。後開前内外爲四中。初
開内爲二。一合施身。二分施支節。後開外爲
二。一受用二自在。景云。一施受用。如施衣
服。一日受用施用一歳。非令施體名施受
用。二求自在者。一切斷心並皆施與。基云。謂
於資具財中求受用者。恣彼所求隨其受用
是第一。不欲於財而受用之。但欲於財而得
自在。菩薩斷自物心捨財*共彼住自在是
第二。次明對機施不施中。先略後廣。廣中有
三。一就内身辨施不施。二約外物辨施不施。
三行布施時普於一切下明施方軌。前中言
若諸菩薩於所行施意樂清淨乃至不應捨正
現在前利衆生而施身分者。此中諸菩薩先
來意樂清淨不捨己身。於現前中有利衆生
事。設有來求生菩薩支節不應施與。以現前
利益多故。捨利益少故。通多利益事行。若
心退轉自生念言。此應可*共不*共心。生慳
悋。惜己身故。爲破悋故。須捨身分。先心已清
淨不捨己身。現前*後利益事多不應施身分。
是此中意。約外物中意有十五句。第五戲樂
等物中。初總標其義。次別釋五句。後總結宗
要。言若有來求罩羅罝弶者。罩羅取魚之物。
罝是網鹿之具。弶者取兎雞等用也。第七不
合父母師長中。云任所屠害捶縛貨賣者。隨
順父母以知恩故任彼屠害。尚自不敢竊
施心。何況顯然施來求者。此總結上不得施
父母等。有心尚自不*壞。何況顯然品用布
施。第八句意。謂不合以諸百姓等妻子眷屬
奪別取布施。唯總以此川土或全或分而布
施時。其百姓妻子等在中總得布施。雖得布
施仍告彼曰。知我思作敬崇佛法。汝亦宜
然。第十五不越學處而行惠施者。謂不以殺
生盜他物等而行惠施。第三明施方軌中有
二十九句。第四不以異意不以憤怒撓濁之
心而惠施者。不以矯詐別有所期名不以異
意也。第九終不妄計唯一切種極善清淨而
行惠施等者。或有妄計施者如法受者如法
財物如法名一切種極善清淨。如是施者
即世及出世間離欲清淨之道。此乃非道計
道。菩薩無此妄計。唯菩薩審了知所行布施
三事如是者但是離欲清淨資糧。非眞清淨
道。眞清淨道者無漏慧也。第十三不施不合
儀物中有標釋結也。言又不告白乃至菩薩不
爲者。基云。謂如有人先不食葱不白他知如
布施之法而*共之意菩薩不爲。乃至廣説。非
直此葱不施於彼。亦不以此合器不合儀式
諸事業等而施於彼。是此中意也。又撩擲法
而施摩設不故於彼菩薩不爲。不正威儀
而施於菩薩不爲。基云。言或復處置等者。或
處置他令作不如法事然後行施。如令他殺
等然後施與。第十五不依名聞利養而行施
中細折有四句。第二十六云。應時不以非時
者。謂飢時施食不施衣等。熱時施冷不施火
等。自他淨施者。謂不見授者受者。合儀者。所
施彼刀毒酒等。無亂心施其義可知。第二十
九増慧行施中。初總標句。次問答廣釋。後結。
廣釋中有四番文。第三番中云性定慳貪是
慳貪類者。本性慳貪名性是慳貪。若非本性
慳貪爲他教令慳貪者慳貪類也。第四番中云
尚掩其過不令他知況觸於彼者。況復現前
以言觸悟也。上明現有財施。下明現無財施
中文分爲二。初正辨現無財寶増慧行施。後
判位。是地前假名菩薩行施。非是登地。第二
明法施中。初約經卷等辨施不施。二云何菩
薩方便不施下問答重釋行施方便。前中有
二。初辨用經卷施及不施。謂有佛法同學求
於經卷。菩薩自量若於此經已辨其義即應
施與。若自未解須有尋讀不應施與。第二明
無經卷等即觀察自心有三句。初二句中云
設我由此行法施故乃至況令闕乏妙智資糧
者。泰云。假設由此法故即成癡瘂不忍法慳
煩惱過故尚應法施。況復法施之時以自無
法故令現在闕乏妙智資糧而不癡瘂不能施
耶。今勘舊論云。我寧以法施現世癡瘂爲
除煩惱猶尚應施。況作來智慧方便。第三
句中復有三思忖。言爲爲損害自煩惱耶等
者。謂爲當損害自煩惱行法施耶。爲當爲
圓滿自智資糧行法施耶。等見不施彼此經
卷等智資糧勝者。留經本自讀長智資糧
也。非施於彼建此功徳者。施他經卷無此益
也。但於當薄饒益法利非是覺慧者。若癈自
尋讀施他經卷。但於來世得失法利不豐覺
慧。第二問答重釋方便中。言如苾芻淨捨者。
有展轉淨施。有眞實淨施。如律中説。第三明
無礙解施。景云。此中謂於三施了達名體爲
他説法。即是法義二種無等行施。若了因果
差別之理隨樂爲説。即名樂説無礙。善達方
言勸修三施即辨無礙。泰云。若異門者。一分
施慈悲名異門。若施體性若釋施名若施因
果皆如實知。此名無礙解施也。基述三藏云。
若異門體相釋名此是法義無礙解。能詮所
詮多異門分別等故。若因果差別是辨無礙
解。辨説因果故。又若準下結文但云由財施
由法故此結上二門由無礙解故。不言是何
無礙。何故不言四無礙皆攝。今釋之云。謂於
前財施法施無畏施中所有異門是法無礙。
謂諸教法多以異門分別法相。若體相即義無
礙。所詮之義多約實體言體相。若釋名謂訓
詞無礙。釋名字故。若因果差別是辨説無礙。
以能辨説法因果事故。即四無礙皆在此中。
以於財等施上有此無礙。如實了知而行布
施是名無礙解施。又四無礙解中一一皆有
異門體相乃至因果等。未必別配之。今準舊
論云。比類相貌若名義分別因果。即以基云
異門是法無礙等爲善釋也。第四明無量心
施。諸有恩等者依捨親心也。第五明對治施。
於中有二。初總擧二別釋。別釋中三。初明所
治四障。次明能治四智。後明四智用有差別。
測云。四障體者。一先未串習以種子上無堪
任性爲體。二施物尠闕。若論外物。以六法四
相是諸塵故。若論内法等。以五蘊十二支爲
體。三耽著上妙悦意財物。以増上貪爲體。四
觀見當來具足財果而深欣樂。以求來果邪
見爲體。次明能治四智。一者覺悟者。覺悟自
己。昔來未串習施現有多財而不樂施勵而
行。二者忍受衆苦者。施物本少能頓施之忍
飢寒苦。三者遍知顛倒者。愛著妙財深爲樂
淨。令知皆是發煩惱不淨之本。故能抽捨。名
知顛倒。四見行性不牢者。不著施果了無常
性。第六明増上意樂施。舊名内獨淨心施。難
行施中云或有上品恩者。舊論云増上施物。
舊大徳解云。謂精進物如七寶等。今依新論。
有上品恩者。或可重恩遣賚將惠於人。或可
兒女妻奴等於己有恩將惠於人。云爲難矣。
一切門施中略有四相者。若依舊論有五段
文。四段共新論同。更有一句。若自集布施。
是故舊人數四門不同。父母爲一。妻子爲二。
奴婢作使爲三。善友大臣爲四。今依新論。自
財爲一。化他得財爲二。施親屬父母等爲三。
施來者爲四。前二約財分二。後約施境爲二。
善士施有五相可知。一切種施中有十三相。
一無依施者。謂不依名聞果報。二廣大施者。
不觀受者。凡聖乞求皆空故。善戒經云。不觀
福田非福田。歡喜施者三時歡喜也。五田器
施者。施四邊道淨福田也。六非田器施。舊論
第六名一切施。七一切物施者。謂有物皆捨。
八一切處施。謂所簡處所。九一切時施者。謂
不簡時節。十無罪施者。謂非法財物所以施
人。十二方土施者。謂隨方所須皆悉施。舊論
闕有情物施。分財爲二。數成十三。遂求施有
八。舊論云除惱施。此世他世樂施略有九種
者。基云。且如舊遠師釋云。財法無畏等各有
三。財中者三者。上妙爲第一。清淨爲二。如法
爲三。上妙即末尼等上妙物也。清淨謂非劫
盜得。如法者謂如法財非刀酒等。其無畏法
施等各三者可知。又有人云。初謂財施法施
無畏者。此辨三種體。於此三上分心六用。
財施有二用。謂慳悋積藏垢。無畏施有三。明
三畏。法施合爲一。問曰。此中何故餘處法施
爲初後明無畏。今此無畏施居先法施爲後。
義曰。下論曰。謂財施無畏能令衆生此世安
樂。此二倶現樂故。所以隣次財施先明無
法施者後。爲利後世所以後明。泰云。調伏
慳悋謂捨財物著者。自有人知彼物於己無
用。然慳悋執著故不施人。調伏積藏謂捨用
著者。積集財物擬自受用。菩薩亦捨此心。於
三施中第一捨上妙財物。第二第三非上妙
財物。清淨施有十相。言非來求者疾望得財
如諸菩薩速希惠施者。共速希惠施。遇其前
人疾望得財。不執取施者。舊論云不異見言
或執此見空無有果等。有三見。一空無果見。
二害爲正法無。三非勝爲勝見。此三皆是邪
見所攝。所以者何。若依薩婆多。非勝爲勝見
是見取所攝。今依大乘。見取必像於見乃名
見取。今於此中盡不縁見故非見取。又正
見若別若總求者相似漸施頓施物平等何縁
而執有差別者。謂若百人前後別漸別漸而
施。一時總百頓施。其福平等。何縁而執福有
差別
第四十卷
  戒品
若依梵本有其三名。尸羅此云清涼。即明戒
體有勝威力能令行者身心清涼。梵語名毘
奈耶此云調伏。據教是能調伏。又有一名名
毘熾多此間名已調伏。此據行律之人名已
調伏。梵本唯此三名亦無毘尼之名。若言律
儀及以戒等並是此間名也。景云。有所遮防
故名爲戒。戒通善惡。善惡各有遮防。今明善
戒遮防惡法所以名戒。若言防非止惡故名
戒者。惡戒云何得名防非止惡。由有此妨故
得言遮防名戒亦名律儀。内調名律外現法式
律儀律儀雖通善惡戒今明善律儀也。基
云。戒是防非之異名。言惡戒者。惡體非尸羅。
惡於尸羅名惡尸羅。若爾亦應惡體非是見。
出見故名惡見。解即不然。種求以解
善惡並推求。清涼名尸羅。尸羅求惡體。前明
施品以除外慳。今次持戒以防内垢。故此品
來。文中有三。初問次解後結。解中復三。初解
九門淨戒。第二明戒勝利。第三明戒所作。前
中初頌及長行開列九門。後依門辨即爲九
段。解自性中初問次解後結。解中有三。初擧
數列名。二次第列釋。三結難勝利。列四中
依修得戒名從他正受。不依師授要期自淨名
善淨意業。舊論云。善淨心受犯已即悔名還
淨。一向涼淨名除敬專念。前二是受後二是
持釋中有三。初依二受生三據次明受隨分
別後明本淨還淨。前中本受對他言我能持。
故今犯於他愧耻。本自要期我永不犯戒。於
自慚羞。言二因縁故離諸惡作者。泰云。一從
他正受。二意樂清淨。以爲因縁故後不生悔
也。測有四釋。一云。二受爲一縁二持爲一縁。
二云。即以二持爲二縁。三云。慚愧爲二因縁
二受爲二縁。四云。二受爲二因慚愧爲二縁。
雖有多釋。今取即以二持爲二縁。爲順文相
之釋也。結歎勝利中應知即是妙善淨戒正
受隨界學等。約律儀戒。應知即是無量淨戒
等。攝善諸戒。應知即是饒益一切有情等。
攝有情戒。應知即是能獲大果勝利淨戒等。
總三戒得大果利。一切戒中初問次釋後結
前生後。釋中有二。初約在家出家略明一切
戒。二又即依此下廣明一切戒。於中復二。初
明三聚戒體即是所學。二居諸菩薩欲於如
是菩薩所學等下明依戒修學即能學。前中
有三。初略明受中三聚戒體。二云何菩薩住
律儀戒住攝善法戒下廣明持中三聚戒相。
第三結之。前中有二。初總牒開。二依章別釋。
謂諸菩薩所受七衆別解脱律儀即是苾芻戒
等者。景云。菩薩律儀遠至菩提。今約七衆形
居律儀辨菩薩者。以制過麁同故。又彼菩薩
身在七衆。身語七支隨彼七衆有具不具。比
丘比丘尼有身語七支。沙彌沙彌尼及正學
等五衆但有身語四支。意三皆具足。菩薩
大戒。二衆具有十支。餘之五衆但有七支除
語中三。亦可菩薩雖形居後五。然具離諸惡
故。七衆受律儀戒時皆具十善業道。以一切
惡皆遠離故。是善皆修是生皆攝故。測云。菩
薩律儀與聲聞律儀體實差別。但七衆舊受
聲聞戒者後受菩薩戒時所發支種。若苾芻
即如苾芻戒支種。除與聲聞不共學者。其餘
支種即與苾芻所發支同。乃至若近事男女
受五戒竟後更受菩薩戒時所發支種即與近
事戒支種同。故言如是七種戒即是菩薩戒
律儀戒。雖受不發但由支種同故言即是七
衆所受戒。其餘菩薩四波羅夷四十二輕戒
等皆是攝善法戒。攝衆生戒中有違犯故立
此諸戒。非是攝律儀戒。又失聲聞戒不失菩
薩戒。所以然者。聲聞戒命終二形生等失聲
聞戒而不失菩薩戒。或有二縁。一退菩提心
失。二起増上煩惱失。而不失聲聞戒。故知菩
薩戒與聲聞戒差別。善法戒中言謂諸菩薩
受律儀戒後所有一切爲大菩提等者。是略
標。景云。受三聚戒理實同時。義説前後。由先
離惡後方善。測云。依舊論言謂菩薩受律儀
戒上。舊人解云。形前喚後。校量勝律儀正
意相同。七衆所以不如。攝善作修不共二乘
故名爲上。今云受律儀戒後者。此是義説前
後。非受前後。問三聚淨戒倶説受得。何故今
云受律儀後爲大菩提積集諸善是攝善法戒
耶。解云。此説相顯。律儀戒是止善。説顯攝善
法戒是作善。住淨戒已修習相顯。故云受律
儀爲大菩提集善名攝善法戒。就實三聚戒
並説受得故也。此復云何下廣明。於中有三。
初約三慧明攝善。二約三業明。如是時時等
明身業。於諸妙境下明語業。於十方界下明
意業。以身語意下總約三業明迴向發願及
供養行而無放逸身業。初約敬田以明三。於
疾病下約悲田以明。第三於諸學處下若依
景云明七善。今依測云明九善。一正念。二正
知。三正行。四防守密護根門。五於食知量。六
初後夜常修悎寤。七親近善士依止善支。八
護持不犯。九犯已能悔。此九善法並如聲聞
地出離地二道資糧中説。此云正念當彼第
五資糧。正能防護根律儀體。正知當彼第八
資糧。正行當第四資糧安住具戒等。防守密
護根門者心根律儀所防。六根體由所防無
過清淨故。等爲一善處思量。言於食知量初
後夜常修悎寤親近善士等。如彼廣説。言於
自愆犯審諦了知深見過去者。當彼第四資
糧。有六句中第五句於微少罪見大怖畏。饒
益有情戒中。若依舊論。即於此初中分爲二。
謂彼彼事業及瞻侍病等開爲二故。今此論
以同皆是助伴故合爲一。此論第四第五二
門彼合爲第五。故有此開合不同。故十一數
同。彼有別言第一第二等字。此論有又字。舊
人即依彼文判釋云。十一中初二是其同事。
次一是愛語。次四是布施。後四是利行。前同
事中饒益爲伴樂事。同病等爲伴。共事中
同。今依新論。初一是同事。次一愛語。次五布
施。後四利行。同事有二。初隨義利同事。二於
拔苦同事。布施五中初一報恩施。次二無畏
施。無畏施中初一故苦無畏施。次二除愛無
畏施。次一正是財施。後一法施御衆。利行四
中初一於無徳善人隨順心轉。二於有徳善
人讃揚實徳。言若隱若露等者。或在屏處或
在衆前歎他實徳。二於有過軟性有情調伏
驅擯。於下品者調伏。中品者訶責治罰。上品
者驅擯。四於有情過剛強惡人神力制伏。第
二廣明持中三聚戒相初併作三問。下次第
答。答初律儀中初有十句解釋。後牒十句結
之。前十句中。第二云於未來世天魔王宮所
有妙欲不生喜樂者。何故不願生無色等。彼
是定果。以律儀戒是散善故不生定地。因縁
則能拘撿乃至彼不現行喜樂亦爾者。自歛
攝名拘撿。由拘撿故不正言乃至尋思無復
作心。如昔於彼不正言論現行生喜樂。菩薩
於今安住。彼不正言論等不現行。喜樂亦同
前現行喜樂。故云亦爾。第七云諸有情所無
損害心無瞋恚心菩薩於彼由壞上品法大悲
故者。舊論云。心不恚恨起法心悲心。遠法師
云。法心者是慧。以慧如彼是法數故。無人
可瞋。悲心者救彼。恐當受苦。今又云解云。法
大悲者。由壞上品法可起大悲意救衆生不
論法也。第九五支不放逸行中。三於現在正
所違犯如法悔除者。據大三世現在違犯尋即
悔除。四先於後時當所違犯發起猛利自誓
欲樂等乃至結云先時所作不放逸者。測述
遠師云。如所應行者作善法。如所應住止善
法也。如是如是行乃至令無所犯者。是專心
護。又釋云。如如所應者牒前持法。如如所應
住者牒前受法。此明所依法。如是行住等正
辨持戒行。基云。此中意謂。如有一前身於未
來所有犯處自誓不犯。於所應行皆誓之。過
去發願後身所有善法行之惡皆息之。是
中意。五若諸菩薩即以如是先時所作不放
逸行爲所依止乃至不起毀犯等者。景云。次
前即取三際不放逸前如理作意爲第四所受
禁戒。今此第五。即由三際不放逸前如理作
意爲依。生於彼三際不放逸行倶行如理作
意爲第五。測云。此五中前三是悔過行。後之
二種是防非行。悔過墮三世故有三異。防非
過未故有二別。菩薩成就如是十支下有十
句。結前十支廣明義。第四又樂遠離不生善
是結前文有二。以此二句尋義配之。準第十
配之。第五亦爾。第十中有二。一具足軌則。二
具足淨命。具足軌則者。結發露己惡覆藏自
善巧乃至威儀寂靜。具足淨命結前離矯詐
等一切能起邪命大法邪命之法。矯詐得財。
是不淨命。則令離此矯詐名具足淨命。次答
第二問攝善法戒中。初約六度開爲十相。後
結配上文。前中約之五度即爲五相。開慧度
以爲五相。於中有二。初列五名。二是諸菩薩
下釋。一善知果勝利。二善知因。次善知因果
例無倒爲三四也。五善知攝善法障不於無
常妄見爲常等者。於四聖論苦相最麁。是故
於中起於顛倒。非餘三諦。攝善法障者即六
合也。若依基師解云。於智度中別開爲五
處。五處者。謂如善果勝利第一。謂即能得菩
提時有相好一切功徳等了知善因。是第二。
謂六度行等了知善因果倒不倒第三。謂即
作常樂我淨等解是倒因果。若作苦無常等
是不倒因果。了知善法障第四。謂了知六度
之障。謂慳等六趣。了知善果勝利尋求善
因。於因果知倒不計爲障等。了知善障等
兩能速疾遠離之道第五。若依遠師云。此
之第三知善因果倒與不倒爲二。如是倒二。
如是非倒四。又字中分五處。是諸菩薩能於
善果下覆解前前五處。今義不然。是諸菩薩
下末之文云了知攝善法障爲攝善故速能遠
離釋前何文。若釋前第五了知攝善法者。前
但言知障不言遠離。今言遠離結前第五。豈
不相違。今分是諸菩薩下爲第五。以遠離障
與知障別也。問曰。若取遠離障爲第五。與前
知善因何異。答曰。前知善因知六度等是因
未能除障。今第五除障故有別也。汝若以知
障除障不得爲二爲者。知倒非倒應不得爲
二。汝既不成。我義顯立。知倒與善障何異。答
曰。前倒謂四倒。障謂六蔽。故有別也。問曰。
何故前問三聚戒中有六問。謂住律儀戒。善
護律儀戒等。結律儀戒即雙牒二法。今解
攝善法戒下及饒益有情戒不結第二問。但
結住攝善法戒等。有何意也。義曰。唯略結
文。以前例後。律儀戒中雙結説。例後二應
知。故不説。更有餘釋。其別解脱律儀中初生
起文中。但有住別解律儀言無善護別解戒
言。下結文即雙結之有善護之言。其第三解
饒益有情戒中。初生起但有住之一言無第
二善修攝善法戒之言。其結文中即二種倶
結。其第二攝善法戒生起。唯有住言。其結文
中云名住攝善法戒速能攝善一切種相之言
者。意即結善修攝善法戒之言也。以理準。別
解脱戒即生起及結具足有二。其攝善饒生
互有準例。攝善倶二結生起。但一饒生即有
二結。準中二問開九故文不足。又釋。前問
且三問。謂住律儀而能善護。此但義非有二
問也。下饒生攝善準亦一問。故下解中生起
及結亦只一種。無勞煩解。下結配中云漸次
者。泰云。諸行不可頓修故漸次修施等也。下
答第三問饒益有情戒中。初擧數略標。次廣
釋。後結。初云由十一相名住等者。遠師云。十
一相中一一相中各有十一相。所以得知者。
準下第三報恩中具有十一一切種。例餘相
中亦可齊有。略而不説。又釋。一一相中有衆
多相故言一切。未必具足十一也。基師解云。
何者十一相。若勘前略解饒生十一相釋下
文十一切相者。謂諸菩薩於諸有情彼彼事
業皆爲助伴下爲第一。又諸菩薩有情如理
宣説謂於樂行惡行等下是第二。又諸菩薩
於其有恩諸有情所深知恩惠下是第三。又
諸菩薩於遭怖畏諸有情類能爲救護是第四。
又諸菩薩於處衰惱諸有情類能善開解下明
第五。又諸菩薩備資生具隨有來求即皆施
與下是第六。又諸菩薩性好攝受諸有情類
如御衆下明第七。又諸菩薩於有情心性好
隨轉隨心轉時下明第八。又諸菩薩性好讃
揚眞實功徳令他歡喜下明第九。又諸菩薩
性好悲愍以調伏法調伏有情下是第十。又
諸菩薩爲欲饒益諸有情故現神力下明第十
一。此十一準上略解十一相配之。又依下四
十三卷靜慮中與此同。雖助伴爲二仍合是
第一。若分爲二即十二相也。故知合助伴爲
一。若依舊地持自有一二乃至十一數。前略
中亦爾。前解略中已會二論不同所以。今此
中依舊地持。十一者。謂諸菩薩於諸有情彼
彼事業皆爲助伴下是一。於諸救苦亦爲助
伴下第二。即於前言第一中分二第二。即合
前第四第五共爲第五一相。地持前略解中
已有如此開合不同。其廣解與略文同。今若
準下第四十三卷即事業助伴救苦爲二門。
又前言第三解報恩中。云如於事業如是於
苦如理説等即分事業救苦爲二何意也。義
曰。今準前略。十一相義即事業救苦合爲一。
以爲助伴義等故。若所爲助伴一是事業一是
救苦二義別故。以後四十三及報恩中開爲
二。何以得知。即報恩中解云。於如理説於方
便説於如理説前言十一相第二相。方便説是
何。第三是報恩方便説合當第三。報恩中何
處有方便説義。今解第二如理説中有云。或
復方便善巧宣説。如於樂行等即是方便説。
此若十相明義即如理方便宣説合第二。若
説雖同如理方便二義別故。故此中分爲二。
問曰若爾何以故此報恩十解不牒報恩來有
何義也。義曰。此解報恩。報恩具前後十相。故
更不別牒報恩相也。若方便説故苦各爲一。
前略中應十二相以助伴中分爲二故。有義
此助伴爲二。若爾何故略中有十一又字。義
曰。其第四第五又字合爲第五。其第一謂字
中分助伴爲二。即此廣文中須准勘知。義曰。
從古説。其實論梵本無一二三四等標名。
翻譯家自置。前第一義爲正。若依遠師。前二
是同事。次一愛語。次四布施。後四利行。今則
不然。初一同事。次一愛語。次五布施。次四利
行。以二文違。如前別引。又同事中有樂苦同
事初樂後苦。依文尋之。次一愛語相中。云以
相應文句等乃至而爲宣説者。即以七句明
如理説相。一以相應文句。二助伴。三隨順。四
高。五有用。六相稱應順。七常委分資糧
法。如此諸句廣如顯揚第十三卷及攝釋分
等説。攝釋分三云何爲文。謂有六種。一者名
身。二者句身。三者文身。四者語。五者行相。
六者機請。下云語者當知略具八分。謂先首
美妙等。由彼語文句等相應乃至常委分資
糧故能説正法。乃至三如是八語略具三徳。
一者趣向徳。謂初一種。二者自體徳。謂次二
種。三者加行徳。謂所餘種。相應者謂名句文
身次第善安立故。又依四種道理相應故。助
伴者能成次第故。隨順者謂解釋次第故。清
徹者文句顯了故。清淨資助者善入衆心故。
相稱者如衆會故。應供故。稱法故。引義故。順
時故。常委分資糧者審悉所作恒常所作故
名常委。彼分者謂正見等此是彼資糧故。然
此相應等句測分爲分別。取應順爲第七故。
基判爲八句而釋之。謂七應順常委。八分別
資糧法也。今皆不從。即判爲七。次明布施
有五。初一報恩施。二無畏施。次一財施。後一
法施。報恩施中具前十一相。景云。初是報恩
施。可解。次於彼事業已下明報恩施中同事。
次於如理説於方便説者。報恩施中愛語。次
於濟怖畏於衰惱處開解愁憂者。明報恩施
中無畏施。二句可解。於惠資具者。報恩施内
財施名惠資具。於共依止者。報恩施内法施。
下有四句於報恩施利行。於隨心轉者。於無
徳善人隨其事轉。於顯實徳令深歡悦者。於
有徳善人讃徳令悦。於懷親愛方便調伏者。
於有過軟心調伏驅擯。於現神通者是第十
一。於有剛強現通。折伏驚恐引攝。如應廣説
當知亦爾者。如爲驚恐所以現通。爲欲引攝
現通亦爾。泰云。祥處設座者。吉祥好處設床
座也。性好隨轉下明利得中四。一於無徳善
人性好隨轉。先總後別。先知有情若體若性
者。舊地持云。若性自性。遠法師解。若性者有
共住性。自性者無共住性。有自行性已隨諸
有情同住同行。自下別明隨轉有七句。初句
有三。初明菩薩所現身語生他憂苦無益即
止。有益則行。次明菩薩於他事中現行身語
生餘有情憂苦無益則止。有益則行。後明菩
薩於自事中現行身語生他憂苦非學處攝不
順福智則止。若順行。如生他憂苦生喜樂亦
爾。上來生他苦樂有隨不隨。自下第二知他
忿纒可捨不捨有隨不隨。三明他來須共談
論。四五六句如文可知。第七句云不屡希望
知量而受者。於非親情所不數希望供施設
有供施不過分受欲物。雖有七句總是利行
四句中是初句竟。二明讃有徳。云於信功徳
等者。明七聖財略無慚愧。三明有過易調治
罰驅擯。三品心犯三品訶責。四明有過難調。
現通折伏或爲恐怖或爲引攝。先開二門後
釋可知。第二明依戒修學中。初明依戒修學。
後明學戒勝利。前中又二。初廣明修學。二逐
難重解。略中復二。初明從他正受。後明自
淨心受。前中有三。初明從他正受。次明專精
守護。後明犯已能悔。前中有四。初明受戒。次
明持戒。第三重明受戒。第四廣辨戒相。*略
中有二。初正明受戒。第二歎戒利益挍量顯
勝。前中有三。初明前方便。次明正受戒。三明
受戒後方便。先略辨義有三門。一明受人。二
明授師。三明戒因。前中有六。初明始學必須
大乘已發願者。二明界趣。受菩薩戒者通欲
界四趣及色界。以梵網經説十八梵天一切
鬼神等但解師語盡受得戒而不言地獄及無
色界故。十八梵如大般若説。初禪中有四。一
梵衆天。二大梵天。三梵輔天。四梵天。二禪中
有四。一少光天。二無量光天。三音天。四光
天。三禪中有四。一少淨天。二無量淨天。三遍
淨天。四淨天。四禪中有六。一福生天。二福愛
天。三廣果天。四清淨天。五自在天。六大自在
天。三明形相。即通道俗。四明遮難。如經説。
比丘不得共七逆人現身受戒。七逆者。出佛
身血。殺父母。殺阿闍梨。破羯磨。轉法輪僧。
殺聖人。若具七遮即身不得戒。餘一切人得
受戒。五明虚實。如經説乃至變化人盡受得
戒。此即通於化人。非如小乘實報得受非變
化人。六約五蘊。測師云。要具五蘊無心不得。
非如小乘乃至入滅定唯有二蘊亦得戒。第
二明能授師大乘菩薩學戒。依善生優婆塞
戒經。二十師羯磨受如似六法尼。梵網經
説。於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若懺悔見好
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不得戒。若現前受菩
薩戒。師前受戒時不須要見好相。若千里内
無能授戒師。得佛菩薩前受戒而要見好相。
問曰。何故聲聞十師菩薩唯一。答聲聞戒因
力弱。須假強縁故須十師。菩薩之人菩提心
強。一師良得。又問準下文云。智者欲授菩薩
戒。先應爲説菩薩戒及犯戒相。令自思惟我
堪受戒。何故聲聞受戒已後爲説四重。四依
菩薩先説戒及犯相。答聲聞法中若爲先説
恐成賊住不得先説。菩薩不爾。要須對面先
菩薩籌量堪其不堪其。然後爲受。第三明戒
因。若總相辨因即菩提心。故此文云。發無上
菩提願已。若別論者。即發三心爲三聚因。謂
斷惡修善度生也。又若依攝論。五根爲三聚
因。精進爲初戒因。智根爲第二戒因。定根爲
第三戒因。信念二根通三戒因。以此二根能
通攝護故。就前方便中有三。所明受人遠方
便。謂先發願。次請師求戒。後偏袒下念佛菩
薩功徳運心供養。言於語表義能授能開者。
泰云。舊曰身口二作。今云身口二表。能表
内心故也。於語作業能授。於語作業所詮義
能令他開解。景云。我今欲於善男子所者。於
出家無受菩薩戒者遍求戒。或長老所者。於
出家小者。或大徳所者。出家大者。今尋律藏
善見律云。老者而言大徳。小者而稱長老。首
律師云。此亦不定。謂四分律内牽他出房戒
中。十七群書小六群而語六群言。長老是
我等上座。又五百結集中離波多喚一切去
最大上座作大徳長老。十誦律云。從今不得
直喚上座爲長老。應言長老某甲。如喚長老
舍利弗目連等。不辭勞倦哀愍聽授者。願師
不辭勞倦哀愍聽我請及授我戒也。二隨
所有已下乃至默然而住明近方便。三爾時
有智有力下明戒師近方便。測云。此中戒師
遠方便義有文無。所得知有者。別行戒本中
正説戒即遠方便。故知義有。然此一段文下
者擇是非中説故此不論。言若止若立者。景
云。若對立像戒師則立。若對坐像戒師坐。故
言若立若坐。暉云。戒師壯少有力即立。
痩無力即坐。此師依持論判。受戒章云。有三
問答。一問種姓。二問名字。三問發願。自此已
後下三番羯磨是根本受菩薩戒。舊論無正
法羯磨。三藏觀此間無人受菩薩戒。故不肯
翻。諸徳或夢得羯磨文示於三藏。三藏云。遂
爲流行。別有羯磨正同此論。此文中能受師
問受戒菩薩。皆答言能。不同受比丘戒三羯
磨時無問答也。後方便中文二。初明戒師啓
請作證十方衆前法爾相現。二明受已敬禮而
退。歎勝校量中數有其七。一百。二千。三數。
四計。五算。六喩。七鄔波尼殺曇分。若依能斷
金剛經數有其十。一百。二千。三百千。四倶胝
百千。五倶胝那庾多百千。六數。七計。八算。
九喩。十鄔波尼殺曇。此中略不言百千倶胝
那庾多。若依般若論師。解前十數以爲四種。
一者百千百百。此三名爲數勝。持經之福其
數極多。勝前施福故。二者倶胝百千倶胝那
庾多百千。此二名爲力勝。持經之福如人身
上有衆多毛。唯依一毛折爲百千分。布施之
福不及一分。爲明持經之福有大勢力也。三
者數計算喩。此四名不相似勝。持經之福
其福廣大如須彌山。持前施福比之猶如芥
子。大小又云不相似也。四者鄔波尼殺曇
分者。此云因果勝。明將持經功徳成就無
漏因果。布施之福成有漏因果。今準此釋。
菩薩戒所有功徳比聲聞戒徳亦爾。略無倶
胝那庾多百千名爲力勝也。上明受戒訖。自
下第二明其持戒。於中初數諦思。後專心
聞法。摩怛履迦者此名本母。生智本母即
是論藏名也。又諸菩薩不從一切已下。第
三重明受戒方便。即是遠方便故迴在後説。
於中有三。初簡擇戒師。次明住戒人量機
授法。後明師簡弟子。前中有二。初明戒師
有慧無信不應從受。次明戒師有其六蔽不
修六度不應從受。有慳貪者等約檀障有四
句。測云。初之二句約内外。於中初是内身。
二是外貪。後之二句約世分別。於中前句是
未來貪。如是菩薩住律儀戒有其四種他勝
處法下。第四廣辨戒相。於中有二。初明四重。
後明四十二輕。前中有二。初辨四重相。二隨
義分別。若依梵網經具明十重。此論略無前
六。舊名波羅夷。此六不共住。三藏云。梵語
正波羅闍以迦。此云他勝處法。若犯此戒者
他所勝。此四他勝處法具三聚戒。初不爲貪
求自讃毀他是律儀戒。即當勝鬘經於諸衆
生不起嫉心。第二不慳惜財法是饒益有情
戒。即當勝鬘於内外法不起慳心。第三不忿
結亦是饒益有情戒。第四不謗毀大乘説相
似法是攝善法戒。此四他勝中初貪二慳三
瞋四者癡慢如次爲體。第二隨義分別中有
五。初明他勝所以。無二堪能爲魔所勝。次明
起下中纒犯戒不捨上纒即捨。言非諸菩薩
暫一現行乃至即便棄捨別解脱戒者。景云。
如小乘中經部上座部正量部等説。皆云於
三品纒中隨起何纒犯初重罪即捨律儀。
薩婆多起三品纒犯他勝處皆不捨戒。今大
乘宗不同彼二。若起上纒方捨淨戒。中下纒
犯即不捨戒。故非諸菩薩暫一現行他勝處
法即捨律儀。如小乘説諸苾芻等犯他勝法
即捨別解脱戒。如十輪經説。比丘犯重而不
捨戒。爲令俗人於僧起敬故言犯重不捨。此
據起中品纒犯。下決擇説五縁捨戒中。云或
由捨所學處者。是作意捨戒或由犯根本罪
故捨戒者據上纒犯故。涅槃我諸弟子或言
犯重捨戒。或説不捨。皆不解我意。今觀此論
文相大乘宗説。聲聞戒暫犯重即捨。菩薩戒
由數數起纒犯而後捨也。意大同。景師
言。如小乘説者今不用此言。第三明重受。第
四明二縁捨菩薩戒。下決擇故四縁捨戒。開
合不同。至彼當釋。景云。下五十三明五縁於
苾芻戒。此中何故菩薩無善根斷捨。一形沒
二形生捨。解云。菩薩戒從方便善發。斷善前
方便時已失方便善即失菩薩戒。不爲正斷
善時方捨故無斷善捨。菩薩本性純善惡業
輕微故無二形生。捨犯重捨者。即當起上纒
犯他勝處。捨所學處即當退菩提願菩薩戒。
命終捨。以經生不失故。第五明淨戒經生不
失。雖復重受不名新得
瑜伽論記卷第十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十之下論本第四十
一至四十三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四十一
自下第二明輕戒中文分爲三。先總勸知犯
非犯相。必犯罪時有品階降故言軟中上也。
第二別解。第三總結無犯。就別解中。若依舊
論有四十二輕戒。新論有四十三。勘當二本。
舊論無第九殺盜等七支性罪。一向不共故
數有四十二。新論則有故具四十三。於中若
其八遮罪有共不共別開爲二。應言數有四
十四。又其第二十九聞菩薩藏諸佛神力不
生信解。毀謗中兩舌別開爲二。應數成四十
五。而今兩處皆合故云數有四十三也。若依
仁王經云有四十八種。然不列名。梵網經中
有四十八。一一別説。然與此論所明戒相多
是不同。此四十三中大分爲二。初犯四十二
輕障於六度攝善法戒。後犯十一種輕障於
四攝利衆生戒。前中初犯七輕障施。次犯七
輕障戒。次犯四輕障忍。次三障精進。次三障
定。後八障慧。障施七中。初五障財施。次一法
施。後一無畏施。前中初一空度日夜不供養
三寶。制多者此云靈廟。言若不恭敬等者。測
云。決擇説言。菩薩於攝善法戒勤修習時略
於六心應善觀察。一輕蔑心。二懈怠倶行心。
三有覆弊心。四勤勞倦心。五病隨行心。六
障隨行心。廣説乃至如是六心前三生起而
忍受者一向有罪。病隨行心進後忍受一向
無罪。餘之二心若生起已而忍受者或是有
罪或是無罪。又於作有情利益或中勤修習
時當觀察六處攝行。所謂自他財衰財盛法
盛。此中菩薩作自法衰令他財盛此不應爲。
如令財盛法盛亦爾。作自財衰令他財盛不
引法衰此則應爲。若引法衰此不應爲。如令
財盛法盛亦爾。又作自法盛令他財盛此則
應爲。如令財盛法盛亦爾。廣説如彼。今此
中云不恭敬當彼輕蔑心。嬾惰懈怠者即倶
行心。誤失念而犯者即是障隨行心。喜樂談
論等分或可六心所不攝無違犯。謂心狂亂
者即當病隨行心。自不犯不受明初地已上
不犯。如已得四不壞淨苾芻。第二名利無足
障自布施。測云。言有其大欲等者。即當決擇
六心中第三覆弊。謂爲斷彼生起樂欲等者。
由發勤精進故雖數起惑而名不犯。此當彼
六心中勞倦心也。第一於長者有徳不起承
迎生談論。測云。此明法施。又云。懈怠忘念者
總説喜無記心。心法暫時不進義説懈怠忘
念。非隨煩惱故非染犯也。無違犯中有遭重
病等十句。言或有違犯説正法者欲將説者。
泰云。謂或耆長故來違犯説法。法師爲欲將
護説法者心故不起迎。第四他施資具憍慢
不受障他布施。第五他施重寶恒恨不受亦
障他施。生色可染者。金名生色。以始終不變
故。銀名可染。以可染變故。或後知彼於施
迷亂者。謂彼不欲施但由迷亂錯行施等。隨
捨隨受者。謂施主多樂施得財即施。若隨捨
即受。施主由是定當貧匱。故拒不受無犯。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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