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中觀論疏 (No. 1824_ 吉藏撰 ) in Vol. 42

[First] [Prev+100] [Prev]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惱。以生滅是虚妄爲客煩惱。無生滅是根本
舊煩惱。故上來破生滅煩惱。今破無生煩惱。
又前借無生破生。生是病無生是藥。但外人
執無生藥復成病故須破之。又前破倒生滅
破凡夫二乘人。以凡夫謂倒生二乘言倒滅。
今破倒不生破大乘人。大乘人言倒不生故。
今此三人並皆改迷。悉入大乘得成佛也。上
破無生法。即破無生境及無生智。下破無
生行人。如大品云。不見菩薩不見波若乃是
行波若。今亦爾也。若常樂我淨第三依名破
倒不倒。所以稱依名破者既名顛倒。云何有
實。若是實有何名顛倒。故云依名破。初偈
就倒破倒。第二偈就倒破不倒。初偈如文。
長行從若謂下生。第二偈外人意云。四倒既
無則四行應有。以有無是相待法故。偈本正
破。汝以倒無故不倒是有。是有無相待者亦
倒不倒相待。本有倒故可有不倒。無倒可待
何有不倒。如是顛倒滅下自上以來第一段
破煩惱顛倒。今第二章總釋破意。以能如上
正觀煩惱顛倒則畢竟永滅。異斯觀者則不
滅也。就文爲二。初句逐近結顛倒滅。下三
句結第一章明煩惱滅。煩惱顛倒既滅則十
二縁河傾。佛性河滿。異斯觀者則佛性河傾。
因縁河滿。若煩惱性實下自上以來第一破
外人煩惱顛倒生義。今第二章破外人修治
道斷煩惱義。大小内外有所得人於煩惱中
有二種過。一者不知煩惱本自不生。而横
謂有生。二者復興治道欲滅此煩惱。則是於
顛倒中更復起倒。是故前章明煩惱本自不
生。今此一章辨今無所滅。不生不滅即是正
觀。煩惱方滅耳。若逐近生此一章者上云。
如是顛倒滅。外便謂有煩惱可滅。是故次破
其滅。兩偈爲二。初破性實煩惱不可滅。第
二破假名煩惱則無所滅。一切煩惱不出性
假。又初破煩惱屬人明不可滅。次破煩惱無
人可屬。亦不得滅。又初破小乘人煩惱明不
可滅。次破大乘煩惱明無所滅。皆上半牒下
半破。文易知也。問若爾經云。一念相應慧
斷煩惱及習。今云何言無斷。答若言有所斷
則煩惱不斷。今此中求斷不可得。則煩惱便
斷也。又見有煩惱修治道斷之。非唯煩惱
不斷。於煩惱上更起能所病。謂有治道爲
能斷。煩惱是所斷。今悟煩惱性空則二病倶
息也
中觀論疏卷第九末終




中觀論疏卷第十本
 釋吉藏撰 
  四諦品第二十四
所以有此品來者有所得心必有依著。前二
十一品立世間人法。論主求之無從。仍擧出
世如來證有世間。次求出世如來不得。便擧
世間顛倒證有出世。上品求世間顛倒不得。
外云。若爾應都無世出世。今實有四諦。則應
有世與出世。故苦集二諦則是世間。滅道二
諦名出世間。是故不應無世出世。今觀四諦
不可得。則成前非世出世義。既非世出世即
是中道。故因中發觀戲論此滅。二者外云。
顛倒是如來所離。四諦是如來所證。亦是如
來所説。如來一期出世初後不同同明四諦。
故初教轉四諦法輪。乃至涅槃明心喜之説。
所以初後皆明四諦者。四諦是迷悟之本。迷
之則六道紛然。悟之則有三乘賢聖。是故始
終皆明四諦。若爾不應無世出世。三近從顛
倒品生者。顛倒是能迷之惑。四諦是所迷之
境。以見四諦則破四倒。故前求能障無從。今
責所迷不得。故有此品。但四諦有二種。一
有量。二無量。三界苦果名苦諦。感三界苦業
煩惱名集諦。無爲涅槃名滅諦。治此煩惱名
道諦。此有量也。釋有量四諦諸小乘論師不
同。毘婆沙云。毘曇者説五盛陰苦名苦諦。有
漏因是集諦。數滅是滅諦。學無學是道諦。譬
喩部云。名色是苦諦。結業是集諦。結業滅是
滅諦。止及觀是道諦。鞞婆闍婆提云。八苦是
苦是苦諦。餘苦雖苦非苦諦。感當來愛是集
諦。餘愛及餘有漏法雖是集非集諦。當來有
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及餘有漏法盡非盡
諦。八正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
非道諦。問四諦攝法盡不。答虚空及非數滅
此非四諦攝。欣厭立四諦。彼非厭故非苦集。
非可欣故非滅道。又此二無漏故非苦集。是
無記故非滅道。又因果立四諦。彼非因果
故非諦。問云何名諦。答二義。一者實是苦。
二生不顛倒解故名諦。問云何名聖諦。答聖
人所解。故名聖諦。又昔有凡夫與聖人諍
諦。凡夫云。有常樂我淨。聖人云。無共至佛所
決之。佛云。如聖人所知。以聖人諍得此諦故
云聖諦。數論但解有量。而義不同。數明苦通
三聚。成論但是心。論苦通漏無漏。數但有漏
也。數集通三聚。成論但取業煩惱。數因集有
縁酬前是果。生後爲因。但能生義屬集。所生
是苦。成論即此能生亦是苦報。毒蛇之瞋即
是報法名苦諦也。數但取煩惱滅爲滅諦。無
漏法滅非滅諦。成論明無漏滅亦是滅諦也。
數明方便道中永伏諸結是非數滅。成論明
五方便中滅亦是滅諦也。數明一切無漏行
是道諦。不取相似。成論明眞似皆道諦也。數
明無被導法義。成論明有被導之心。次無量
四諦者二生死爲苦。五住爲集。滅二死五住
爲滅。治此五住惑眞解爲道諦也。而量無量
復名作無作者。有量之後猶有所作。如分段
苦後更有變易苦可觀。名爲有作。變易苦後
無復餘苦可觀。故名無作。餘三亦爾。今言破
四諦者。一破學大乘人謂四諦是無。二者破
小乘人謂四諦是性有。此大小攝一切迷盡。
今破此二人所解。故云破四諦。所以然者。大
乘人撥無四諦。是壞佛四諦義。小乘人計性
有亦壞四諦。又有二人壞四諦義。一者謂。論
主執空故壞四諦。二者自執性有故壞四諦。
此二並是小乘人。而謂有他破之與自立。故
成二種。今破此二事。故云破四諦也又顯此
二人並不解佛大小義。小乘人不解佛因縁
有成性有。大乘人不解佛大乘空成邪空。既
迷大小倶惑二諦。論主明慧内充慈風外扇。
救濟此大小乘人。故破彼兩迷明無如此空
有。故云非空非有即是中實。中實者實無如
此有無也。即申佛因縁有無。方是假名。假名
故有中道。如下云。亦是假名。亦是中道。又
破此大小。明無如此大小。是中實方是因縁
假名大小。即是假名因此大小令識道未曾
大小也。又觀論始末意從因縁品至四諦之
前。外人執有難論主。此品初外人執空難論
主。初執有難顯外人不識空。今執空難明外
人不識有。即迷二諦也。亦是初執小乘難論
主。今執大乘難論主。顯外人不識大小。又初
已來執性有難論主。顯外人不識因縁有今
執邪空難論主。顯外人不識正空。論主憐愍
如此迷倒。是故破此空有明畢竟無如此空
有。後申因縁二諦空有也。又顯外人上來執
有難論主。不依空難難不成難。今執空難論
主取空相。難難亦不成難。執定性空有難不
成難。執定性空有答不成答。問何故就此品
顯外人空有倶破四諦。答自論初以來。單破
世間或單破出世。但四諦既總攝世間出世
間。爲佛法大宗。故就此品顯外人空有倶破
四諦。問論主有四諦不耶。答論主不曾有四。
亦不曾無四亦四不四非四非不四。故法品
云。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也。問論主既不
曾有四不四。何故佛經説有四諦。答雖非四
不四爲衆生方便説四不四。故下偈云。諸佛
依二諦爲衆生説法。大品云。二諦中衆生雖
不可得。菩薩住二諦中爲衆生説法。論釋云。
爲著有者説空。爲著空者説有。今亦爾。爲著
有四者説無有四。爲著無四者明有四諦。至
論諸法未曾四不四也。品開爲二。第一外人
過論主執空爲共。第二論主破外人執有爲
*共。蓋是寄外人以破空見。息執教者之斷
心。就論主破有除謂情之常見。四諦既是佛
法之大宗。具攝世出世法。故就此品破斷常
見。顯示中道令因中發觀也。就外人過論主
中又開爲二。一長行二偈。長行可有二義。
一者生起從顛倒品。次有四諦品所由。二者
將欲過論主空。故前立有四諦義。就偈爲二。
第一過論主無四諦三寶無出世法。第二過
論主無因果罪福無世間法。初又二。前半行
牒論主執空。如是則無有下。第二爲論主生
過。又開二別。初明無四諦。次明無三寶。以
無生故則無苦集。以苦是所生集爲能生故
也。以無滅故則無滅道。道諦能滅。滅至滅
諦。既其無滅。何有滅道。以無四諦故下第二
明無三寶。又開二別。初別明無三寶。次半
行總結無三。別明無三即爲三別。就無僧寶
中又開爲二。初兩偈別明無僧。次半偈總結
無僧。兩偈爲二。初偈明無四行。次偈辨無
向果。文並易見。又初一偈無四諦境。次一偈
無四諦智。第三偈去明無僧寶。此解好宜依
之。後論主還外人過。亦作此別之。空法壞因
果下。第二過論主執空失因果罪福。問前已
明無四諦。三寶總破世出世因果。今何故復
説。答凡有三義。一者上來明執空之人。無
佛趣鹿園所説四諦三寶。訖至雙林之教。今
明無佛初成道。爲提謂等説人天因果罪福。
故執空之人備破五乘教也。二者上明無内
法因果罪福。今明無外法因果罪福。謂世間
仁義禮智等。三者上來明無罪福境。今明無
有罪福三寶。四諦是罪福之境。信之則生福。
謗之則招罪也。答中三十四偈。大開爲三。
第一十三行明外人迷空。汝上所説空法有
過者下第二破外人著有。若無有空下第三
二行誡勸。誡令捨定性空勸學於因縁。就初
又二。第一明外人迷空横生耶難。汝謂我著
空下第二明論主悟空是故無失。二章各四。
初章四者第一明外人不解三法横生疑難。
第二明外人不識二法故横生邪難。第三叙
外人不解一法故横生邪難。第四以不解上
三門。封執定性一法。障佛不得早説大乘。
問何故叙外人不知三法。答凡欲答外問必
須識是問非問。今叙外人不解三法。横生疑
問則不成問。即是答問也。初明不知三法者。
一不知空。小乘人雖得人空。執諸法是有不
知本性空也。二空因縁者。謂説空之意佛爲
治有病。是故説空。若復著空佛所不化。三
空義者外人不解安處此空。佛説第一義爲
空。不言世諦亦空。汝不應聞空謂失因果罪
福。故因縁品云。若都畢竟空云何有罪福報
應等。如是則無二諦。又空義者説空爲明不
空。故下云。空亦復空。汝封執取空相故不知
空義。諸佛依二諦下。第二明外人不解二法。
故興邪難也。以不知有宛然而無所有。故不
知第一義。不知雖無所有宛然而有。故不識
世諦。是以興上邪難也。問外人何時失二諦
耶。答從論初至四諦之前。執諸法有實性不
信畢竟空。故不知第一義。從四諦品執畢竟
空。謂無三寶四諦。不識世諦又叙説二諦。來
還釋成上三法。上云不知空者。不知第一義
本性空也。空因縁者。諸佛住二諦中。爲衆
生説法。爲著有者説空。爲著空者説有。空
義者正是第一義諦空。非世諦空也。又叙二
諦來者外人著空失於世諦。既失世諦亦失
第一義。如因縁品中叙之。今對外人無二
諦。故明有二諦。所以今文述二諦也。又叙説
二諦即是論主自免過。我有二諦義。第一義
則空無三寶。世諦則有三寶。汝若就第一義
難則成我義。若就世諦難我世諦有三寶。復
何得作無三寶難耶。又叙説二諦意。上來明
空者無汝所見因果等法。故言無耳。非無佛
法因縁二諦也。又此品明四諦。二諦是諦之
流類。故明二諦也。三偈即開爲三別。初偈
明論主識佛依二諦説法。故無上過。第二偈
明外人不識二諦。故於空有中並皆有失。
第三偈明釋疑難。初上半正明依二諦説法。
下半列出二諦名。問何故云佛依二諦説法。
答依世諦説法。則三寶四諦宛然不失。故無
上過。即顯外人不知世諦故横生過。以依第
一義説法故。我上來明一切空。即顯外人執
法有性失第一義。問云何稱依二諦義耶。答
於凡聖所解空有皆實故稱二諦。依此二實
而説故所説皆實。故云依二諦説也。問云何
是二於諦。云何是教諦。答所依即是二於諦。
以於凡聖皆是實故秤二於諦。亦是於二諦
謂色未曾空有。於二解是實。故云二於諦。
百論引棗煄望苽皆不虚。智度論引無名指
形有名指皆實也。能依即是教諦。佛依此二
諦爲物説法。皆是誠諦之言。故稱爲實也。
問能依有異不。答依第一義説此是眞實説。
依俗説者此是方便隨宜説也。問説人天及
二乘是方便説。今説大乘人法等。云何依俗
説法皆是方便。答實相不可説方是眞實。凡
一切言説皆是方便也。問二於諦爲是失爲
是得。答一往二於倶是得。於凡是實故於凡
爲得。於聖是實故於聖稱得。若以凡聖相望
則凡失聖得也。問叵有凡聖皆失不。答若言
一色未曾空有空有自出二情。則凡聖倶失。
今文是總判凡聖。故以凡爲失。以聖爲得。
又三句。一但失非得。謂凡於也。二但得非
失。謂佛於也。如涅槃云。一切世諦若於如來
即是第一義諦。三亦得亦失。即二乘之聖形
凡爲得。望大士爲失也。講此文多有異説。
愼勿信也。宜以長行爲正也。下半明二諦名。
而世俗稱諦者。此於世俗人是實故稱世俗
諦。亦勿信人語也。第一義則有二實。一者體
是諸法實相。故名爲實。二於聖人了達有於
實解。復是眞實。世俗體非眞實。但有於凡
是實。故二諦實義異也。問俗但有於情爲實。
亦有法體實耶。答就俗之中亦有因果。不可
差異。故名爲實。但望第一義皆是妄謂皆是
不實。亦第二偈顯得失者。外人不識空有
二諦故失三利。謂自利他利共利。論主識二
諦故具三利。以解第一義故生波若。了世俗
故生方便。有波若方便則生三世諸佛。故淨
名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爲父。一切衆導師
無不由是生也。自悟二諦名爲自利。令他解
謂他利。倶解即共利。又解第一義生實慧爲
自利。解世俗生方便爲他利。具了爲共利。
問長行釋世諦何故擧本性空。答欲釋成於
義。明理實性空但於凡謂有故名爲諦也。又
欲辨由空故有。所以釋有而擧空也。下釋第
一義亦擧有釋空。賢聖了六道顛倒本性空。
故於聖爲實是諦。若謂一切法不生下。第三
明二諦相資。若望百論釋疑故來。外人云。
第一義有二實。一道理是實相故名實。二於
聖人得如實解故名實。具此二實可得是諦。
又佛可依之説法。以三世十方佛皆欲令人
得實利故也。俗有二義故非實。一非實境。二
非實解。云何名諦。佛復何故依之説法耶。
問第一義二實文出何處耶。答前文云。於聖
是實。此是解實。今文云。一切法本不生是第
一義。此是境實。第一義既二實。世俗二不實
可知也。偈上半正答問。世俗雖是二不實。但
要因世俗爲方便得顯第一義耳。如理雖無
三要因三爲方便得悟一。問云何世俗爲方
便耶。答一切言皆是世俗。因世俗言得無言。
故以無言言爲世俗。言無言爲第一義也。問
有幾種言耶。答有二種言。一者説世俗中言
如瓶衣等。亦表第一義無言之道。故涅槃云。
欲令衆生深識第一義故宣説世諦耳。二者
以言言於無言。即爲第一義立名名爲第一
義。因此言欲顯無言。若不言於無言。衆生何
由識理無言耶。問二言之中今用何言。答後
意爲正。若依百論答者俗雖具二不實。但於
凡是實故稱諦也。若依今文生起此偈來者。
我已知俗是凡諦。但應立聖諦。何須立凡俗
諦耶。問此與舊何異。答舊是龍樹義。云何
乃問與舊何異。問他亦作此釋。云何異耶。答
須知。世諦雖説而未嘗言。眞雖無言而教彌
法界。下半云。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者。
亦異釋云云。今明。以見第一義生波若。滅諸
煩惱故得有餘涅槃。滅報身得無餘涅槃。問
涅槃與第一義何異。答不敢信人慢語。涅槃
品云。亦名如法性實際涅槃。則知。涅槃是第
一義異名耳。但對世故名第一義。對生死故
名涅槃也。不能正觀空下。第三明有所得人
不解一法。横爲生過。一法者謂一實相空也。
由不善達空故自墮無三寶四諦。故爲空見
所害非是空義。破三寶四諦也。故失在於外
人。過非是龍樹。故經云。寧起身見不惡取
空。不以身見墮惡道中。世尊知是法下。第四
偈明有所得人不善達前三門故。障如來初
成道。不得早説大乘無所得法。上來叙外人
障菩薩。不得説無所得法。今叙外人障佛。不
得説無所得法。又接上文生者。上明呪術難
作不如不爲。今法相難説不如不説。上半正
明空義甚深。如法華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
第一。大品亦云。我初成佛常樂默然不樂説
法。下半明衆生鈍根障佛。不得早説大乘。
亦如法華云。衆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如斯
之等類云何而可度。有人云。此論但釋波若
不釋法華。蓋是不看論耳。汝謂我著空下。
第二論主悟空自免過。七偈亦分爲四。第一
明空義無失。第二明空義爲得。第三略出有
過。第四引經證空爲得。初又二。第一明空無
失。第二明空爲得。初偈上半牒下半正免過。
若是邪見之空此則有過。若是二乘但空此
亦有過。今是無所得空空不住空。故空有倶
離。所以無失。又是不壞法説空。是故無過。第
二偈上半明由空故一切法成。顯論主無過。
下半明無空義一切不成。顯外人有失。問云
何由空一切成耶。答前偈空亦復空。則是非
空非有。今明非空非有空有得成。故云一切
成。又由第一義空故有世諦。故二諦成則一
切成。若無空則第一義不成。則世諦亦不成。
故一切壞也。又以有空一切成者。由第一義
空故生波若。由波若斷煩惱有三世佛。由佛
故説世出世一切教。故長行云。世出世皆
成。汝今自有過下。第三略釋執有爲過三偈
爲二。初偈明外人有過不自覺知迴與論主。
第二兩偈略出外過令外覺知。初偈上半法
説。下半譬説。譬説云。乘馬人自忘己所乘
之馬。而謂他人乘馬。外人自有無三寶四諦
等過。而不覺知謂他人有無罪福之失。若汝
見諸法下。第二兩偈釋執有爲過。即二。第一
偈略明無因縁過。汝見法有自體則不須假
縁藉因。故破因縁破因縁則破空。破空則破
二諦及中道。第二釋前偈。廣明有三種過。一
破因果。二破人法。此二破體。下半破相也。
衆因縁生法下第四引經證。顯前有所得定
性有過。顯論主無所得空無失。兩偈爲二。初
偈明因縁生法離斷常過。第二偈攝法。則顯
外定性有爲失。釋此一偈多種形勢。今略述
數條。一者就破病漸捨釋之。因縁所生法者
破自性故且言因縁。此一轉意也。我説即是
空惑人復謂。乃無性有而有因縁。故今明。
因縁生是無耳。何時因縁生是有。此二轉也。
亦爲是假名惑者復云。既是空。即作無解。
故今明。只空是假。何故爾。成論師明眞諦
空非假。故今更反擲。只空即是假。即彈空心。
彼即謂。若爾是二諦相即前有即空。今空即
有。只是空有二諦義。故今明。此即是中道。何
時是二諦。借中以彈二。二去不二亦捨。即了
悟也。次直依因縁正義釋者。所言因縁所生
法者。經説因縁或離或合。皆作因名猶如佛
性。皆作縁名猶如四縁。亦因亦縁如十二因
縁。如無明望行體未有。而爲無明所辨。親義
爲因。行起望無明我非都無。但假借汝起故
無明是縁。所以無明亦因亦縁。今明。隨縁離
合義無定也。所生法者數人六因四縁所生
是實法。成論三因四縁所生也。此即是空者。
以所生是能所能所不自所。不自則不所是
故所空也。亦爲是假名者。空所不自所故不
所。所空不自空故不空。不知何以目之。故云
假名説空所假名説所空。此空所所空。皆是
無名相中爲引導衆生故假名説耳。問何故
假名説空所所空耶。答欲爲令因空所悟不
所。由所空悟不空。故言亦是中道義。以空所
不所所空不空故即中道。次就中假義釋者。
因縁所生法此牒世諦也。我説即是空明第
一義諦也。亦爲是假名釋上二諦並皆是假。
既云衆縁所生法我説即是空。此是有宛然
而空。故空不自空。名爲假空。空宛然而有有
不自有。名爲假有。亦是中道義者。説空有
假名爲表中道。明假有不住有故有非有。假
空不住空故空非空。非空非有即是中道。次
依長行就三是義釋者。因縁所生法。大小乘
人同知諸法從因縁生。我説即是空下。第二
明因縁是三是義。小乘有所得人聞因縁所
生法。唯知是有。不識因縁是於三是。今示因
縁生法是於三是。一因縁生法是畢竟空。所
以然者。若有自性則不從因縁。既從因縁生。
即是無自性。所以是空。亦爲是假名者示第
二是。明因縁生法亦是假名。所以秤假者。
前明因縁生法我説是空。然因縁既本不有。
今亦不空非空非有。不知何以目之。故假名
説有亦假名説空。亦是中道義者示第三是。
明因縁生法亦是中道。因縁生法無有自性
故空。所以非有。既其非有亦復非空。非有
非空故名中道。然小乘之人不知三是。即有
三失。謂失空失假失中。若執諸法自性者亦
不識因縁。故有四失。第二偈上半攝法。恐
外人不信因縁謂衆縁中有性。是故明攝法
也。下半結三是。既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縁生。
亦未曾有一法不是空不是假不是中。今略
擧一耳。問論主引何處經偈。答是華首經佛
自説之。故稱我説即是空也。長行云。汝上
所説下。此生第二段還有所得定性人過也。
又開二別。第一牒外人義。第二推過還外人。
即對前兩章也。如是則無有下推過還外人。
就文爲二。第一對上還其無四諦三寶過。第
二對上還無因果罪福過。然勿將此性有但
安薩婆多上。今有所得大小乘人執有一豪
人法體。則破世出世一切法也。初又二。第
一對上還無四諦過。第二還無三寶過。就初
又三。一總明無四諦。二別明無四諦。三總結
無四諦也。以無生故則無苦集。以無滅故即
無滅道。執自性有便無四諦。問論主説空。
空可無有生滅。故無四諦。外人執有有生滅。
便有四諦。云何無生滅四諦。答無所得無定
性故。未生可得生。不滅可得滅。有所得既
是定性。則未生定未生。不可令生。故無生
也。既其不可令生。豈得有滅耶。譬如定無
無不可令有。既定有亦不可令無。故無生滅
也。苦不從縁生下第二四偈。別明無四諦。
則釋前章門。數人正以無常刀切有漏五陰。
故是苦。無常刀亦切無漏五陰。但無漏被切
順向涅槃。是故不苦。故能切則通漏無漏。
所切則有苦不苦。今破云。有漏五陰既有定
性。無常不能切之是故不苦。成論師明三苦
各有通別。覺惱爲別苦苦。領縁不覺爲通苦
苦。樂受壞爲別壞苦。無常遷滅爲通壞苦。
後心追患前心爲別行苦。無常所役爲通行
苦。今以二義破之。一者作通別六苦義不
成。如前苦品引倶舍論釋之。以苦受具二時
苦故名苦苦。樂受壞但一時苦名爲壞苦。捨
受爲無常所役名爲行苦。行苦則通。餘二則
別。云何言三苦皆有通別。問行苦若通何故
但約捨受。答捨受無前二時苦。但有行苦。
故就別説通耳。二者縱汝有通別六苦。無常
是行壞二苦具。前有無常未有苦。無常何所
役耶。若即無常是苦。云何復云無常是苦具
耶。苦若有定性下破無滅諦。成論師云。有
餘滅二心。無餘滅空心。故滅三心名滅諦。
問爲壞有得滅。爲本有滅。若本有滅則與數
同。若壞有得滅滅則始生。又問滅既本有
者爲有因爲無因。無因則自然同外道。有
因則無常。問毘曇滅是本有。苦集既有定
性。則不可滅。云何滅苦集得本有滅耶。若無
有苦諦下第三總結無四諦。觀此文是重破
道諦。若苦定有性下第二還其無三寶過。就
文爲二。第一總明無三寶。第二別明無大乘
因果。無三寶即爲三別。無三寶中一一對上。
初別明無僧寶。次總結無僧寶。初一行十二
字明無四行。若如上分此無四諦智。從及四
果始是無僧寶。問汝本來有境。亦應本來有
智。若本不見今見者。亦本不境今境。若本境
今亦境。亦本不見今不見。若心有可修理。
若有理則是有。今不須修。今既須修則知無
理。二若乘前破者本由境生智。前求境既不
得。智由何生。及四果下第二還外人無四果。
若無有四果下還外人無八賢聖。以無八聖
故下還外人結無僧寶。次一行偈明無三寶。
如文。問曰下第二別明無大乘因果。今觀此
文猶是小乘中佛乘名大乘義耳。前問次答。
問有二。初領前無也。究竟道下第二立後有。
立中爲二。一立極法。因是道故下立於至人。
答中兩偈爲二。初破其人法。第二破無因果。
答意云。汝立人法自不成。則汝是破人法人
也。大論第四卷迦旃延云。先有菩提果遣智
慧信語身云。可修三十二相莊嚴身。我然後
來。此先有果後修因。既先有果未有因。是
何果耶。復何用修因耶。又先有菩提未有佛。
故汝説不因菩提有佛。問但破小乘因果。
亦破有所得大乘耶。答正破有所得大乘。
傍破小耳。問云何破大乘因果。答汝言金剛
心是無常生死位。後心是涅槃佛果常位。生
死盡於前佛果起於後。因滅無果前。果起
無因後。豈是因果。因果不成故即自破三寶。
何關我破也。又問因果定二不。答因無常豈
是果。果常豈是因。若爾經云。諸有二者無
道無果。問經云。行因得菩提果。得果竟後入
生死教化衆生。云何無也。答菩薩不爲行因
取果。但爲引道衆生故。夜半踰城捨欲令悟
無所有耳。若於菩薩何曾言有生死。亦不言
有涅槃。亦不言有因。亦不説有果。並是教化
衆生故開二耳。又問汝行因得菩提。爲至果
爲不至。至則常不至則斷滅。並無因果。又菩
提何時是因果。非因假名名之爲因。非果
假名名之爲果。亦非四五。無四五果名四五。
故云五菩提耳。爲淺深假名淺深。故發心爲
淺佛爲深。四爲因佛爲果耳。雖復勤精進下
第二破因果。明汝謂凡夫修因得佛果。凡夫
時未有佛。佛時無復凡夫。若凡夫時定無佛
者。雖復勤修終不得佛。以不得定不得無佛
定無佛。終不得爲佛也。又此是用大乘破小
乘義。大乘明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並皆成佛。
小乘人不明一切衆生皆有佛性。若爾既無
佛性。雖復修行終不成佛。問小乘人亦云。
一切衆生有三乘性。至忍法時餘二性非數
縁滅。故三乘中隨成一乘。云何言不明佛性。
答大乘中明唯有佛性無有餘性。故得成佛。
小乘不明唯有佛性。則破大乘佛性義。既無
大乘佛性。云何成佛。又小乘人有佛性。佛性
是無常破大乘佛性常義。故不得成佛。此偈
即釋涅槃經文。故不應言但申波若。又依文
釋此偈。小乘人謂六道性恒非佛性。性者體
也。故凡聖體異。若爾非定非異定異。云何非
得成是。凡得爲聖耶。又問大乘人明有佛性。
得成佛不。答有所得大乘人釋佛性皆不成。
如雖有十家釋於佛性。皆云佛性定常。但當
現爲異。而衆生及心皆是無常。故心與衆生
恒非佛性。云何成佛。若諸法不空下第二還
其無罪福過。又開爲兩別。初明無罪福因果。
二明無世俗法。還對前二也。就初文二。前
明無造罪福之人。次兩偈明無罪福之法。夫
論罪福不出人法。既無何有罪福。汝云。我説
空則無人能殺。亦無所殺亦無刀杖故無罪。
亦無能施所施人。亦無物故無福。若汝今有
定性能殺所殺及刀杖。各住自性不得動。
故無罪也。各住性不得施亦無福也。汝於
罪福中下第二明無罪福之法。兩偈爲二。
初明因果相離無罪福。次明因果不相離亦
無罪福。凡有罪福不出此二此二。既無故知
無也。初偈上半牒。言不生者此是未生爲不
生耳。下半破罪福因中未有於果。則是因果
相離。云何因能生果。又以外人執有定性。
故果報不應從罪福。若不從罪福生。則離罪
福而有果報。偈文正爾也。第二偈直明因果
不相離。則是由因有果果無自性。是故果空。
由果有因因亦空也。又釋二偈二開破之。汝
言有罪福果者。爲從因生果爲不從因而生。
初偈破不從。第二偈破從。汝破一切法下第
二還於世俗過。三偈爲二。初偈爲總後二爲
別。偈易知也。今問他義。汝世諦有因果。眞
無因果。則一邊有。一邊無。一邊破。一邊不
破。若説眞則破世諦因果。説世則破眞諦無
因果。若因果無因果二理並則如二角。又如
畫石。若眞俗混成一物則倶失二諦。若破於
空義下第二別明無世俗。初偈明無人法之
體。次偈失萬物之相。世俗法中不出體相也。
又初偈無造作過。後偈有常住過。偈易知。
今問他義。汝因若無果明因生果。則應將無
作有。以兎角爲牛角。若不將無作有便將有
作有。既已有竟。何須作有。如已有因竟不應
更作因。已有果竟者何須更生。又若因無果
而無作有者。色應作心心應作色。常作無常
無常作常。若有作有既已有。何須作。如是
無不作有有不作有。亦有亦無亦不作有。又
汝言從生死無常作佛果常。佛果常復應作
生死無常。若不爾豈非定性。他問我。人法
是世諦假有。何時是性。問汝。名字爲假實
爲有此假不。若實有此假豈非定性。若言非
性可得假作無假義以不耶。次偈明無相。如
文。若無有空者下論主答中第三總結誡勸。
此品具破世出世。故須明誡勸。又得失是於
大事。如波若云。波若爲大事故起。所謂示
是道非道。今亦爾。示有所得定性此非是道。
示無所得因縁名之爲道。故次明誡勸。前偈
明誡。次偈明勸。前偈誡令捨一切有所得定
性。汝若執有定性世出世一切得者不得。一
切失者不失。故宜應捨性。偈中以定性故。
所以未得不得無斷煩惱及盡苦也。次偈勸
學因縁。一切得者。得一切失者。皆失偈中略
明見因縁。有二種利益。一者見人則是見佛。
次明見法則見四諦。長行云。見因縁則見法
身者。因縁即寂滅性。寂滅性則施四句超百
非。故如來品以寂滅爲法身。又只丈六即是
法身。故高丈六而不見其頂。下豈定下耶。
若言其高那復丈六。故知。不高不下非邊無
邊。故肇師云。豈捨丈六而遠求法身。涅槃
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也。問見因縁但見法
身。亦見應身。答見因縁寂滅即見法身。見寂
滅因縁即見應身也。若三身明義見七尺身
具見三身。七尺本寂滅即法身見於法身。與
法身相應即應身。而七尺宛然故是化身。見
四諦者見寂滅因縁即見苦集。見因縁寂滅
即見滅道。涅槃經見縁起爲見法。見法爲見
佛。見佛見佛性。即是今論所引。問論主何故
明見因縁。答須識此論大意及佛法大宗。正
破性申因縁。上破性有性空竟。今申因縁有。
因縁有即畢竟空。故是因縁空。宜須以此爲
正意也
  涅槃品第二十五
問何故次四諦品破涅槃耶。答大小二乘并
有四諦一諦。小乘明有量之四。宗歸一滅諦
也。大乘説無量之四。亦宗歸一滅諦也。所
以大小宗歸一滅者。三諦皆是有爲。唯此一
滅是無爲常住。又此滅是究竟無餘極果故。
三諦歸斯一極。故前破四諦今觀涅槃。又由
禀四諦教生解。斷煩惱故得涅槃。故前觀四
諦後觀涅槃。又成論者云。四諦平等即是涅
槃。大品盛有此説。故上明四諦空即謂空是
涅槃。是故今品具明四句並非涅槃。何得以
空爲涅槃耶。問何故二十五品最後破涅槃
耶。答外謂涅槃是安神之本宅凡聖所同歸。
故肇師云。九流於是乎交歸。群聖於是乎冥
會。諸方等經亦盛談此説。故法華云。究竟
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是故最後論於涅
槃。二者論佛出世大意。爲令衆生捨於生死
得大涅槃。若爾必有生死者可捨。涅槃可得。
斯理不差。決定有故最後論之。三者外謂。龍
樹出世作論。破病申經大宗。亦令衆生脱生
死苦得涅槃。若不爲脱生死苦令得涅槃。何
事破病申佛教耶故知。造論終歸涅槃。故最
後論也。四依經説雙林最後既説涅槃。是故
論主最後論也。釋涅槃不同。外道七師小乘
二説方等四計。外道七師者一執涅槃與無
煩惱不異。二計涅槃是無煩惱因。三立涅槃
是無煩惱果。四明畢竟無處名爲涅槃。此如
百論破常品説。次檀提婆羅門計於此身即
是涅槃不須更滅。此明欲界爲涅槃。次阿羅
羅計無想爲涅槃。此計色界爲涅槃也。欝頭
藍弗計非想爲涅槃。此計無色界爲涅槃也。
此三外道以三有爲涅槃。合前爲七種也。小
乘二師者。一毘曇計無爲涅槃是常是善。本
自有之在煩惱外。後斷煩惱起得得之屬於
行者。二成實明涅槃但是無法。非三性攝。從
善因得義説爲善。大乘四種者。一者明涅槃
性體是世諦之法。所以然者陶練小智終成
大覺。累無不寂徳無不圓。故涅槃名爲有法。
第二釋云。以空爲涅槃。即是實相。實相名第
一義諦。三釋云。涅槃非眞非俗。世諦是麁有。
眞諦爲妙無。涅槃異彼麁有。亦不同妙無。故
出二諦外。四釋云。四句内並非至極起出
四句方是涅槃。唯四師不同大明二種。成實
者明本始有二種涅槃。十地師明性淨方便
淨。方便淨修因所得。性淨則古今常有。然
方便淨猶是始有異名。性淨則本有殊稱。攝
大乘論四種涅槃。一本性寂滅。二有餘。三無
餘。四無住處。釋無住處二。初依三身品法身
不住生死。應身化身不住涅槃。次用二無我
理三無性理。無所住處爲無住處。又此四師
同釋。涅槃備於三徳。謂法身般若解脱。所以
立三徳爲涅槃者。略有四義。生死與涅槃相
對生死有於三障。謂煩惱業苦。對報障故明
於法身。對業障故辨於解脱。對煩惱障説於
般若。二者欲顯如來三業自在。有法身故身
業自在。具般若故口業自在。有解脱故意業
自在。具如涅槃四相品明。三者徳雖無窮三
義足略。無境不照名爲般若。無感不應名爲
法身。無累不盡稱爲解脱。四者爲對二乘三
徳不圓。有身智時解脱未足。解脱若足即無
復身智。故明如來三徳圓滿。問此品何故破
涅槃耶。答略明四義。一者惑人執非涅槃爲
涅槃。故須破之。所以然者。涅槃不如惑者所
謂種種推拆横計涅槃。故須破之。二者惑人
執涅槃爲非涅槃。所以然者。生死本是涅槃。
而謂生死非是涅槃。故須破之。故下文云。
生死之實際及以涅槃際。如是二際者無毫
釐差別。華嚴云。生死非雜亂涅槃非寂靜。
三者雖有内外大小不同同言有涅槃。若爾
便成有見。既成有見乃是生死。不名涅槃。故
有所得人若生死若涅槃。皆是生死。今求此
生死涅槃不可得乃名涅槃。又言有生死則
爲生死所繋。執有涅槃爲涅槃所繋。涅槃名
爲解脱。既是繋縛。何名涅槃。今此品求生死
涅槃不可得。脱於二繋名爲解脱。方是涅槃。
四者欲釋諸大乘明涅槃義。如大品云。若得
有法過涅槃者亦如幻夢。所以然者。諸法未
曾生死。亦非涅槃。但爲衆生虚妄故成生死。
爲止生死故強説涅槃。生死若除則涅槃亦
息。故華嚴云。生死與涅槃二倶不可得。是法
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也。品開三章。第一論涅
槃。第二論生死。第三總結。初二。第一論所
證涅槃邪之與正。第二論能證之人邪之與
正。初又二。第一略破邪涅槃申正涅槃。第二
廣破邪涅槃申正涅槃。所以開此二章者。諸
方等經大明涅槃横絶百非。竪超四句。累無
不寂徳無不圓。初略破邪涅槃申正涅槃。明
横絶百非。次廣破邪涅槃辨正涅槃。竪超四
句。初門爲二。一者略破邪涅槃。二者略申
正涅槃。初又二。初寄外破空非涅槃。次就論
主顯有非涅槃。所以破此二者空有是諸見
根。又是障道本。又是大小所執。大乘人多執
空。小乘人多執有盛行於世。初偈上半牒空
義。下半正破空。若一切法空則無煩惱生。故
無所斷。則無有餘。若一切空則無五陰生。何
所滅。故稱爲無餘。此難通大小乘人。小乘斷
四住惑。滅分段身名二涅槃。大乘斷五住惑。
滅二生死名大涅槃。今既言無生無滅。則無
此大小二種涅槃。是爲邪見。問上品已云一
切無生滅。今何故復問。答畢竟空義難解難
入。作論將竟故數數論之。如大品下帙已去
説般若將竟。善吉頻問。若諸法畢竟空云
何有六道。若諸法畢竟空云何有三乘。今亦
然矣。答曰下第二就論主。破有非涅槃。上
半牒有。下半破有。若爾大小内外裁有一毫
法即是定性。不可斷滅。故亦無二涅槃也。
長行云。所名涅槃者發下略示正涅槃。然前
破邪亦即是申正。以破有無二見得脱二見。
即是解脱。名爲涅槃。今申正涅槃亦是破邪
涅槃。所以然者。正涅槃既成邪涅槃即破。
如諸方等經直明因縁無所得義。而有所得
即破。又上是就縁假破。就其覓有無涅槃皆
不成。今是對縁假破。申正涅槃對破邪説。
在邪既去正亦不留也。又前破其有涅槃故
言無。即無汝所見。今破其無。是故言有。皆
是對縁假破也。無得亦無至者就小乘義。
有爲果名得。無爲果名至。盡相續爲斷。不
遷名常。諸行始起爲生。諸行終爲滅。今皆
不爾。故云無得無至乃至不生不滅也。若
破大乘者如來是能得之人。三徳涅槃爲所
得之法。金剛心道諦因爲能至。佛果爲所至。
五住惑斷爲斷。常樂果爲常。二死盡前心爲
滅。佛果起爲生。涅槃皆悉不爾。是故云無
得無至等也。涅槃既横絶百非。亦應云非餘
非無餘。非性淨非不性淨。非本非始。今但非
此六破病略周。類如八不也。復次經説涅槃
下。第二廣破邪涅槃申正涅槃。前長行發起。
即引經爲章門。下偈釋經即釋章門。所以引
經者。以一切外人不信論主之言故也。具二
意。一明涅槃絶四句。即是破四句邪涅槃。
申絶四句正涅槃也。二者内滅者依楞伽。云
實無外有無四境可滅。但自由内起四句心。
見外境有四耳。今息内心四見。即是涅槃。
故名内滅也。偈文二意。一對前略破邪涅槃。
今明廣破邪涅槃。二者對前略申正涅槃。
今廣申正涅槃。今此二門常具二義。破邪中
即申正。申正中即破邪。無別有申正文也。
所以然者。此論破有二門。一迥破門。二破
邪即申正門。申正門中亦有二門。一迥申門。
二申正即破邪門。上來多就迥破申門。此品
帶破申門。若不信此門意尋文自見也。所以
破四句者。上辨横絶百非。今明竪超四句。
則於破申略盡。破四句應爲四別。今以類例
分爲三章。初七偈破有無是涅槃。第二四偈
破亦有亦無是涅槃。第三二偈破非有非無
是涅槃。初七偈爲二。前五偈別破有無是涅
槃。第二兩偈合破有無是涅槃。五偈爲二。初
三偈破有是涅槃。次兩偈破無是涅槃。三偈
即爲三別。第一偈作老死相破。第二偈作有
爲破。第三作有受破。老死相破者。若破外道
者此破三有涅槃。如上三師檀提欲有爲涅
槃。乃至計非想以無色有爲涅槃。涅槃既是
三有。便是老死。若破内法有所得義者。必
言有於涅槃則是有得義。有所得義便是二
十五有。故有老死也。若破地論師亦麁可是
有。妙可非有。又若有而非老死應老死而非
有。若老死必有亦有必老死。又佛果有生有
生必有滅。則是有老死。彼若云佛果生是常
生非三相中生。亦應常老非三相中老。若言
老是衰謝之法故無老者。亦應生是起動之
法便無有生。若言常生非起動。亦應常老非
衰謝。次地論師云。我性淨涅槃古今常定不
起不滅。故無上過。問既不起滅有隱顯不。答
有隱顯。問既其不生。亦應不顯。若取無惑妄
爲顯。亦取無惑妄爲生。若生論體生亦顯論
體顯。既是有所得義。設有言通而理致終屈。
問此中但迥破有是涅槃。何處明申正涅槃
非是有耶。答宜細詳偈文。偈云。涅槃不名
有。此則帶申正而破邪也。長行意亦然。第
二偈有爲破者。若破外道義既是三有。便是
有爲。破内義者。若執涅槃是有則是有所得。
有所得故不離有爲。智度論三十一卷云。有
人捨有爲著無爲。以著無爲即成有爲。五十
五卷云。汝無爲從何而得。若因有爲而得無
爲。亦因無爲而得有爲。若爾此兩相因。即更
相爲故皆是有爲。若破常義者既稱妙有。應
是妙爲。若妙故非爲亦妙故非有。彼云。有
是法體。爲即是相。佛果是法體之有。已離生
滅之相。故非是爲。並云。若涅槃離相故非爲
者。亦應涅槃離始故非生。若始起故名生。
亦始起故名爲。又並。若有而非爲亦爲而非
有。長行云。以理推以無常法尚不有者。現
無常求尚無蹤。何呪常不可見。而是有耶。當
知。即是破有所得常義。舊人不應怪今難也。
第三偈有受破者。若涅槃是有則是有受。受
是煩惱根。何名涅槃。問涅槃是有云何名受。
答汝若作有解即受著有。若不作有解不應
言有是涅槃。唯有此二義。下半明無第三。無
第三者無有不作受著而是有者。下諸受著
門並作此三意也。大品云。菩薩得無受三
昧。行亦不受乃至不受亦不受。汝今乃受於
有。此是受中之受。何謂無受。問我妙有涅
槃絶百非故是不受。答雖絶百非心有此有。
故終是受也。問曰下生第二無是涅槃。前問
次答。問中前領有非。次立無是。若作二外道
義者。前三外道同立有是涅槃。今一外道立
無是涅槃。故百論云。外曰。有涅槃是無。
若就内外義者。前明外道立三有爲涅槃。今
是内法數論小乘立滅三有爲涅槃。若作大
小乘論者。前是小乘立事斷無爲。即是世諦
名之爲有。今立眞空第一義諦名爲涅槃。
若今昔明之前執今妙有。此執昔斷無。又外
云。麁有妙有既非涅槃。無麁無妙應是涅槃
也。答中兩偈爲二。初相呪破次有受破。相
況破者有之與無並是諸見。有見既非無見
寧是。又有是初無是後。則有是無本。本尚
非況末是耶。又有是妙有尚非。無是小乘斷
無寧是。又有中有涅槃法尚非。無中無有法
云何是涅槃。又有是無本。本尚無。而無是有
末。末寧有耶。又直云。有涅槃尚不可。況用無
爲涅槃耶。上半借有況無。即是以邪破邪。
下半明涅槃倶離有無。則申正破邪。第二偈
受著破者還同前也。上受著有今受著無。問
曰下生第二合破有無是涅槃。問有無二句
何故具離合二種破耶。答有無是衆見之根。
障正觀之本。斯病難破。故須二門。又小乘
人謂無三有爲涅槃。外道執三有是涅槃。此
内外巨患宜具離合二門。次答。問意云。外
道計三有非是涅槃。佛法明滅三有復非涅
槃者。離此二何等是涅槃耶。又今日妙有
昔日斷無倶非者。離此以外更何處有涅槃
耶。又有所得大乘人聞有無非是涅槃。便
謂眞諦洞遣。故有無倶非。若然世諦必應
有也。又此是外難於内。若有無倶非便是
方廣。又有無倶非行道。安心置何處耶。出
家何所求耶。又外人云。麁有妙有二有倶
非。無麁無妙二無又非何等是涅槃耶。答
曰下兩偈爲二。初偈直釋。次偈引經證釋。
直釋者釋有無倶非之意。受於今昔大小内
外等有無即名生死。不受有無等便是涅槃
又然受生死既是生死。受於涅槃涅槃亦成
生死。受亦生死亦涅槃乃至五句。皆是生死
不受此五。方是涅槃又受之五句。皆是生死
不受之五。並是涅槃。非但涅槃是涅槃。生死
亦是涅槃。汝上言安心置何處者。正爲汝欲
心安置有無便非涅槃。故須洗有無耳。對汝
有無故言非有無耳。不言非有非無是涅槃
也。故今明。裁動心則生死。不動則涅槃。如華
嚴云。流轉則生死。不轉即涅槃。但對轉非言
不轉是。然了轉既非不轉亦非。故非轉非不
轉。可謂損之又損之。問曰何故作此百千轉
耶。答斗藪衆生諸見耳。非是遣蕩也。然講法
華云。小乘是化城。不知大亦是化城。望大故
言小是化。望非大非小倶是化。乃至十地及
以摩羅皆是化城。故空捲度一切也。第二偈
引經證破。問此品何故多引經耶。答今欲論
道此言不易。又涅槃是衆聖所歸之本。此義
若正則衆義自明。故須依經。又論將竟明無
自作之咎。始自八不終竟涅槃皆佛説也。不
別標般若涅槃等經。而通依經者。以一切大
乘經顯道無二。故不須別而引。若別引恐衆
經意不同。假令是小乘經意亦終同此説。如
種種乘宗歸一乘也。明若有若無並皆被斷。
則知。有所得涅槃是無所得之生死。有所得
佛是無所得罪過衆生。然既斷有斷非有者。
亦斷妄不妄斷常無常。萬義皆例。問曰下第
二破亦有亦無是涅槃。前問次答。問爲兩。
一領前無。二立後有。莊嚴云。今昔涅槃異。
昔是斷無。今是妙有。今詳此義今昔涅槃。
但是有無二見。昔小涅槃爲無名爲無見。今
涅槃是有。即是有見。有見即常。無見便斷。有
無斷常乃是生死。豈是涅槃。又云。三徳圓滿
名爲涅槃。亦是有無共合名爲涅槃。開善云。
今昔涅槃只是一句。就體用明異。昔日但示
解脱無爲未得辨體。今日始明妙有常樂。此
還是顯昔涅槃體耳。此即是有無共合爲涅
槃。又開善云。至亡彌存義。彌存義爲有至亡
爲無。亦是有無共合也。答曰下第二四偈即
四。初即解脱破。次有受破。三有爲破。四相
違破。初上半牒下半破。破意云。縛時無解
脱。時無縛亦有時無無。無時無有。不應有無
共合而爲涅槃。又經云。涅槃名爲解脱。即脱
於有無。云何以有無名爲解脱。此乃取縛爲
解脱耳。又若以有無爲脱。亦應脱有無爲縛
也。又涅槃是解脱異名。而解脱正是無累。非
是有無義。不應以解脱爲無也。第二偈上半
牒下半破。破意同前也。第三偈上半牒而總
非。下半正作有爲破。汝受此有所得有無。則
皆是有爲法不勉生老死也。又此有無皆是
衆累。豈非有爲。又因有爲有無爲。既其有因
則是有爲。如百論云。汝有因故説常耶。無因
故説常耶。若有因則無常。若無因説常亦可
言無常也。第四偈上半牒非下半破。有無相
害。都無二法。自破涅槃。以何共合爲涅槃耶。
下句明闇相違者成實云。明闇共處是安陀會
人義耳。問曰下第三破非有非無是涅槃。前
問次答。問有二。一領前二立後。是此中假師
等用非有非無爲涅槃。亦是立涅槃出二諦
外名非有非無。又是地論師法界體非有無。
又攝論師明無住涅槃有兩解。皆是非有無。
答曰下兩偈爲二。初偈責分別破。第二偈取
意破。初偈上半牒下半責之。明第四非有非
無是愚癡論。如世愚人不知分別好醜善惡。
故云以何而分別。影師云。此雙非之言於亡
有餘。存之不足。何者凡可造心不出斯二。斯
二之表無可宅心。無可宅心則應遣之。而復
言有。竟是何物。故云以何而分別。今依長行
釋意者。此責非有無所因破非有無。二偈爲
四。初半偈牒次半偈責。第三半偈通。第四半
偈破。初牒易知也。次責者懸標二關也。若因
有無而分別者已破有無竟。不得因之。若因
絶四句者。絶四句不可因也。既不得因此二。
云何得分別非有無耶。第二偈上半牒外人
之通。下半正破通。意云因前有無故有非有
非無。此即是分別非有無。何故言不可分別
是愚癡論耶。下半用前三句破者。若有有無
可因可得分別非有無。竟無有無可因。云何
得分別非有非無耶。智度論六十五卷釋無
作品。以二義破非有非無。一用前三句破。
同第二偈。二者用實相門破。實相絶四句故
無非有非無。今論云。涅槃絶四句。即是實相
也。今總問汝。爲以非有無作藥用。爲道理
有此非有無耶。若作藥用病盡則藥消。若道
理有非有無。我亦道理有有無。若言求有無
不可得者。我亦求非有無不可得也。又所以
有四句者涅槃絶四句。四句是表涅槃之門
耳。云何用門爲涅槃耶。肇公涅槃論破非有
非無云。若有此非有無則入有攝。若無此非
有無則入無攝。故唯見有無無兩非也。如來
滅度下第二就人門破涅槃。以能證之人顯
所證之法。能證之人既非四句。所證之法義
亦同然。又成論云。如來在世尚非有無。況滅
度。小乘尚知如來非是有無。況學大乘。言
佛在四句。問何故將如來以證涅槃。答如來
品已顯如來非四句竟。故將已顯之人證未
顯之法也。問何故但明二世如來不在四句。
答過現已起。是故説之。未來末起。是故不
説。問若爾未來末起者無諸見。答現在説未
來故於未來見。問若爾現在説未來應言未
來如來。答今論釋迦正辨二世。未來是彌勒。
是故不説未來佛也。佛現在説離四句。佛滅
後禀教之流執於四句。未來未有人法故不
説。亦可存略故耳。涅槃與世問下自上已
來第一正破邪涅槃。今第二次論生死。大
少内外有所得人。聞涅槃高出百非之表。
謂生死在四句之中。是故今明。只生死即是
涅槃。如此方識生死耳。又有此章來者。上
來破邪涅槃。今示正涅槃。外云。所證之法
能證之人並非四句。今用何等爲涅槃耶。是
故今略示涅槃相。欲識涅槃者即生死是也。
是故此章示正涅槃也。問此文乃明生死涅
槃不二。云何名示正涅槃耶。答例如來品則
知。如來品前破邪如來。後示正如來。故云
如來所有性即是世間性。今亦爾。前破邪涅
槃今示正涅槃。正涅槃所有性。即是世間性
名爲正涅槃。肇師妙存章亦同此意。又見生
死涅槃爲二。則是生死耳。達無二名爲涅槃。
故涅槃經云。智者了達即是無二。無二之性
即是實性。又有此文來者。或聞上出世間
人法絶於四句。言世間人法在於四句。若爾
還是世出世二見。若是二見即成生死。是故
今明。非但出世人法絶於四句。世間人法亦
絶四句。能如此悟即是涅槃耶。就文爲二。
第一明世間涅槃平等。二明涅槃與諸見平
等。初又二。前偈世間涅槃平等。第二明二
際平等。所以世間與涅槃不二者。從因縁品
至成壞品。求世間四句不可得。從如來品至
涅槃品。求出世間法四句不得。世與出世既
同絶四句。所以世與出世無有二也。既識無
二即須知二。悟二無二名爲方便般若。了無
二二稱般若方便。法華明諸佛知見有四智。
了生死涅槃二而無二謂如來智。悟不二而
二名佛智。此二智任運現前謂自然無功用
智。此三不從師得名無師智。此之四智則是
諸佛知見。爲欲開示悟入此四知見故出現
於世也。問就誰論二不二。答於道未曾二。
於縁未曾一。於道未曾二生死常涅槃。於縁
未曾一涅槃常生死也。次偈明兩際無二者
前偈在言猶賖。此章切論不二。故辨二際無
別。他云。從無間地獄上至大乘金剛心。是
無常行苦位。金剛後心是常樂位。故二際常
別。今泯此二見。故云不二。復爲對眞俗異體
家。經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而二體恒異。
即是兩際常別。但不相離故稱爲即。是故今
明。兩無二則二體無別也
中觀論疏卷第十本畢

中觀論疏卷第十末
 釋吉藏撰 
  涅槃品之餘
滅後有無等下。第二明諸見與涅槃平等。所
以有此一章者凡有五義。一者種種顯不二
門。如淨名三十餘菩薩明於不二。今亦爾。
上辨世間涅槃不二。今明諸見與涅槃無二。
二者上通明不二。以世間是通。諸見是世間
中之別。故前通明不二。今別明不二。三者上
明世間涅槃不二。今明邪正不二。問世間與
邪何異。答世間未必是邪。世諦名爲世間。
今別明邪見。異上世諦。是故重説。問何故
諸見即是涅槃。答淨名經云。諸佛解脱當於
六十二見中求。此欲明邪正不二泯寂異心
故也。四者此是擧諸見爲喩。以釋上世間涅
槃不二義。佛法内大小乘人知六十二見畢
竟空。不知世間即是大涅槃。是故今擧諸見
爲喩。汝既知諸見畢竟空者。涅槃亦畢竟空。
例如大品恒擧我。以喩於色乃至種智。問今
文何處作此釋耶。答顯在長行。尋文自見。
五者上明涅槃世間平等無二。惑者便云。
以了悟故平等。不了悟者便不平等。而起迷
悟兩見。是故今明不但二際無別。亦迷悟不
二。以諸法未曾迷悟故也。就文亦二。初偈列
諸見。次兩偈明諸見空。初又二。上半明諸
見體。下半辨起諸見處。上半明諸見體爲二。
初句明於出世人中起於四見。次句辨世間
法中八見。所以倶明此二者。衆生起見不過
世出世也。下半明起見處者。明出世四見依
涅槃起。問計如來有無依如來起。云何依涅
槃起。答惑者見如衆涅槃。是故推拆。或
謂畢竟涅槃無復如來。或言法身常住猶有
於佛。又云。應身無法身有。又云。佛是中道故
非有非無。故計如來有無從涅槃起也。下明
八見依二世起也。問此偈何故世出世二見
合一處列耶。答此中擧涅槃四見等諸邪見。
皆是一類。故並破之。如來品中亦爾。前明如
來空不空四見。次及常邊等於八見合列之。
如經中云。佛見法見及斷常見。皆一類也。長
行爲四。前釋偈文次釋偈意。前釋上半。言三
種十二見者。出世四見世間八見。此之三種
爲十二。如來滅後有無等下第二釋下半偈
意。明起見處同。故知平等。四見既畢竟空。
涅槃亦爾。第三從如來滅後有無等不可得。
下明正觀撿察倶不可得故。是故下等四總
結無異故平等也。一切法空故下。第二兩偈
明諸見空。即擧一異者一異爲本諸見爲末。
本來皆空也。諸法不可得下。此偈來有遠近
三意。一者總結二十五品明大乘觀意。故長
行云。從因縁品來至涅槃品。横破二十五條。
竪窮四句皆不可得。即是諸法實相。名爲中
道。故云諸法不可得。以因中發觀故横滅二
十五條。竪除四句戲論。無人者下半略結無
五事。一無九道所化衆生。無處者二無有淨
穢五種國土。五種謂。一純淨。二純不淨。三前
淨後不淨。四前不淨後淨。五淨穢雜土。報應
各五名爲十土。佛者三明無三世十方諸化
主也。亦無所説者四無所化教門。略即五乘。
廣即八萬法藏。皆不可得。五明無有三世時。
此句出在長行。二者是此品第三。前之二門
略廣破邪涅槃。申正涅槃。在義以竟。今是第
三次明總結破申大意。上半還牒總破。如前
釋。下半別結五事。一無禀涅槃教人。二無説
涅槃教處。三無説涅槃教時。四無説涅槃教
主。五無涅槃可説也。三者近結前之二偈。破
六十二見也。長行釋三偈爲二。前釋初兩偈。
次釋第三偈。釋初偈一切法者謂。生死涅槃
也。一切時者三世時也。此二列所觀之法。
一切種者明觀門也。以觀門無量故云一切
種。如智度論釋。一切種知一切法。論云。智
慧門名爲種。從衆縁生畢竟空者。初兩句空
即是縁盡於觀。一切種空謂觀盡於縁。故非
縁非觀。縁觀倶寂。如是法中下釋偈後三句
也。何者是有邊謂法空也。誰爲有邊者明
人空也。何者是常釋第二偈。前總列諸見。從
如是六十二見。下辨諸見空。六十二見阿含
梵動品中明本劫本見末劫末見。數紙文。不
可具述。今依智度論七十卷解佛母品。離十
四難爲六十二見。常無常四邊。無邊四。如
去不如去四。合爲十二。及身神一身異神異
爲十四難也。問此十四難約何世論之。答異
解云云。今明。常邊等八句直辨神體。不約世
故明神體是常無常等也。如去不如去此別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