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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 (No. 1823_ 圓暉述 ) in Vol.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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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思此一切 無補特伽羅
    既觀内是空 觀外空亦爾
    能修空觀者 亦都不可得
釋曰。婆抱梨諦聽能解諸結法者。勸聽法
也。結謂結縛。解結妙法汝能聽之 謂依心
故染亦依心故淨者。標所説法也。心染即
染。心淨便淨。汝依淨心結能解矣 我實無
我性顛倒故執有者。釋前依心染也。都無
實我。横計作者。倒想起其心成染焉 無有
情無我唯有有因法者。標依心淨也。果由
因起。名有因法。但由因力。果遂得生。果由
因生。實無作者。故無我見也。因果和合。
假名爲人。故無有情也。達有因法。情我見
滅。心便淨矣 謂十二有支至亦都不可得
者。釋前有因法也。十二有支。蘊處界三。此
一切法唯有因果。無數取趣。但有情身無
數取趣。即是内空。外非情法。亦復法空。修
此空觀 亦不可得。詳此經頌。是佛世尊於
小乘經密談大乘。眞空之理於是盡矣。犢
子部難。若無實我。是則世尊非一切智。要
因眞我。非刹那滅。方頓遍知。以心心所刹
那刹那異生滅故。故心心所非頓遍知。論主
答云。但約相續有堪能故。知一切法名一
切智。非由一念能頓遍知
從此已下擧頌以答。即是第二明佛遍知分。
於中有二。一擧頌正明。第二引頌證成。今
則是初。頌曰
    由相續有能 如火食一切
    如是一切智 非由頓遍知
釋曰。火食一切。豈一念火能燒一切。但約
相續説燒一切。佛智亦爾。但據相續名一
切智
從此第二引證。犢子部問。如何得知。約相
續説。知一切法非我遍知。論主答云。説佛
世尊有三世故。犢子部問。於何處説
從此論主引頌成證。如有頌曰
    若過去諸佛 若未來諸佛
    及現在諸佛 皆滅衆生憂
釋曰。此頌既説有三世佛。故約佛智。於相
續位。知一切法不由於我能頓遍知。以佛
世尊三世攝故。彼此計我體是佛世尊。復
説我體非三世攝。此頌既説佛在三世。故
汝計我非是世尊。我既非佛。明知遍知不
由於我名頓遍知。理亦應爾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九



倶舍論頌疏論本卷第三十
從此第三置答益物分。先難後答。犢子部難。
若補特伽羅即諸蘊者。世尊何不説命者即
身。論主答云。觀能問者阿世耶故阿世耶此
云意樂
謂由問者執一實我。名爲命者。依此問佛。
命者與身爲一爲異。故佛答。以我無體。一
異不成。如不可答龜毛硬軟。本無龜毛。
答何硬軟。命者本無。答何一異。觀問者意
故佛不答。古昔諸師已解此結。昔有大
徳。名曰龍軍。三明六通具八解脱。于時一
畢隣陀王至大徳所。作如是説。我今來意
欲請所疑。然諸沙門性好多語。尊能直答。
我當請問。大徳受請。王即問言。命者與身
爲一爲異。大徳答言。此不應記。王言。豈
不先有要耶。今何異言。不答前問。大徳責
曰。我欲問疑。然諸國王性好多語。王能直
答。我當發問。王便受教。大徳問言。大王宮
中諸菴羅樹所生果味。爲醋爲甘。王言。
宮中本無此樹。大徳復責。先無要耶。今何
異言。不答所問。王言。宮中此樹既無。容可
答言果味甘醋。大徳誨曰。命者亦無。如何可
言與身一異。又犢子問。佛何不説命者都
無。答亦觀問者阿世耶故。問者謂蘊因果相
續。名爲命者。依此發問。世尊答命者都無。
彼墮邪見。謂無因果。故佛不説。又問。佛何
不説假名命者。答觀彼問者。未能得了
縁起理故。非受眞空正法器故。故不爲
説假有命者。理必應爾。如世尊告阿難陀
言。有性筏蹉此云
犢子
出家外道。來至我所。
作是問言。我於世間爲有我非有我。佛
不爲記。所以者何。若記爲有。違法眞理。實
無我故。若記爲無。増彼愚惑。彼便謂我先
有今無。對有我愚。此無我愚爲過更甚。若
執有我。則墮常邊。若執無我。便墮斷邊。
執我是常。爲我修福。執我斷滅。便謂身
無。更何修福。此二輕重如經説言。寧起我
見。如須彌山。不起斷見。如芥子許。上來
依論略此問答
從此擧頌正明置答益物分。於中有二。一
經部師中鳩摩邏多頌。第二論主頌 今則是
初。頌曰
    觀爲見所傷 及壞諸善業
    故佛説正法 如牝虎銜子
    執眞我爲有 則爲見牙傷
    撥俗我爲無 便壞善業果
釋曰。觀爲見所傷者。標不説有我也 及
壞諸善業者。標不説我無也 故佛説正
法如牝虎銜子者。擧喩釋成也。如虎銜子。
太急則傷。太緩則墮 執眞我爲有則爲見牙
傷者。釋初句也。執我之見猶如其牙。必傷
於人。合前太急喩也 撥俗我爲無便壞善
業子者。釋第二句也。因果相續世爲假我。
撥此爲無。便壞善業。如子生勝果故。合
前大緩喩也
從此第二復説頌言
    由實命者無 佛不言一異
    恐撥無假我 亦不説都無
    謂蘊相續中 有業果命者
    若説無命者 彼撥此爲無
    不説諸蘊中 有假名命者
    由觀發問者 無力解眞空
    如是觀筏蹉 意樂差別故
    彼問有無我 佛不答有無
釋曰。由實命者無佛不言一異者。釋置記所
以也 恐撥無假我亦不説都無者。摽不説
無實命者所以也 謂蘊相續中至彼撥此
爲無者。釋前標也。謂蘊相續由業引果。於
此業果。假立命者。若聞佛説無實命者。聞
者不解。便撥假命。亦以爲無。便墮斷見。
故佛不説 不説諸蘊中至無力解眞空者。
明不説假命所以也。假名命者眞空之理。
發問者愚。非受法器。故佛不説 如是觀
筏蹉至佛不答有無者。結成置記也。筏蹉
意樂。我有是常。我無謂斷。佛觀此意。故
不爲答。説有違理。説無斷善。置記之答
於斯盡焉
次破數論雖言決定有我。事用必待事用
者故。謂如識等能了等用。必待有我以
爲所依。識等方能有了等用。能了之者
即是我也。如天授行必待天授。天授是我。
行即事用。故知事用必待於我。論主釋通
云。天授能行無別行者。即此天授運之動
轉。從此至彼。相續生時。説爲行。離天授
外。無別有行。然此行時。前念爲因。引發
後果。因是行者。無別我也。如天授能行。識
能了亦爾。如天授身能爲識因。世間亦謂
天授能了。然諸聖者爲順世間。亦説天授
是能了者。又解。或識於境相續生時。前識
爲因。引後識起。説前因識名能了者。亦
無有失。世間於因説作者故。如説鐘鼓
名爲能鳴。聲是所鳴 非鐘鼓也。謂鐘鼓能
生於聲。即説鐘鼓名爲能鳴。亦是於因説
作者故。故知識因名能了者。離識之外無
別有我名能了者也。又解。或如燈能行。識
能了亦爾。燈焔相續説名燈行。無別行也。
即識於境相續生時。説名能了。離之無
能了者也。數論又難。若後識生。從識非
我。何縁後識不恒似前及三性心不定生
耶。若有實我。此即無妨。謂我自在能令於
識不恒相似及不定生。理無妨矣。論主通
云。識由異相令後異前。謂諸有爲自性法
爾微細相續。由異相力後必異前。非由我
也。若不爾者。應無出定。以入定時相續
相似。既有出定。故知後念必異前也。又諸
心生必有定次。更無雜亂。如二十心相生
者也。亦有少分行相等心。方能相生。種性
別故。如女心無間起莊嚴身心。或起染汚
心。或起夫心。或起子心此心起時必熏成
種。後從此諸心相續轉變差別。還生女心。
如是女心後能生起嚴汚心等。異嚴汚等
即不能生。故知女心生嚴汚等。若是男心
即不能生嚴汚心等。種性別故。女心無間
雖皆容起嚴汚等心。就嚴汚等。若先數起。
於數起中。若明了者就明了中。若近起者
女心無間。便先引起。由如是心修力強故。
數論又難。若有修力最強盛者。寧不恒時
生於自果。論主答云。由此心有住異相故。
故不恒時生於自果。此住異相。於別修心
相續生中最隨順故
從此論主推讓世尊。即當第四因相不測
分。論云。諸心品類次第相生因縁方隅。我
已略説。委悉了達唯在世尊。一切法中智自
在故。故有頌言
    於一孔雀輪 一切種因相
    非餘智境界 唯一切智知
釋曰。孔雀輪有青黄等一切別。此一切種
由何因感。如是因相非餘境界。唯佛能
知。色差別因尚爲難了。況心心所諸無色法
因縁差別。豈易了知
從此第五業生先後分。先難後明。次破勝
論。勝論難云。若實無我。業已滅壞。云何復
能生未來果。論主答云。不從壞業。未來果
生。業雖已壞。種子仍在。但從業種相續轉
變差別功能。生未來果。猶世間果從種
生。然果不從已壞種起。亦非從種無間即
生。但從種子相續轉變差別功能果方得
生。謂種生芽。芽生於莖。莖生於葉。葉生
於花。花爲最後方引果生。勝論又難。若爾
何言從種生果。論主答云。剋實果唯花功
能。由先種子展轉爲因。引起花中生果功
能。約展轉因説種生果。故此花中生果功
能 由先種子展轉引故。所生果相而似種
也。今業生果亦如外種。由業爲先熏成種
子。相續轉變差別果生。勝論問云。何名相續
轉變差別。論主答云。由業爲先。於色心中
重成種子。即此種子中無間斷。名爲相續。
即此相續後後刹那異前前生。故名轉變。
即此轉變有勝功能。最後生果。勝餘轉變。
故名差別。因此問答便明先果。即當第
五分也 如命終時於識心中。雖帶衆多
感當來果所有種子。然此業種略有三種。
能先引果。一者極重。譬如負債強者先牽。
二者近作。如臨終時逢善惡友所起善惡
便先引果。三者數作。謂一生來其數作業。
能先引果。故經部師有此頌曰
    業極重近起 數習先所作
    前前前後就 輪轉於生死
釋曰。一業極重。前感異熟。二業近起。前感
異熟。三業數作。前感作異熟。若業輕等便
感後熟。由此業力輪轉生死
從此第六業報難知分。此是論主推讓世
尊。業所熏種相續轉變。至彼彼位彼彼果
生。唯佛證知。非餘境界。故經部師有是頌

    此業此熏習 至此時與果
    一切種定理 離佛無能知
釋曰。業起之時。必熏成種。此業此種至於
此時能與其果。此種定理。唯佛能知。已上
六分正宗已訖
從此第二流通。於中有三。一讃道勸捨。二
讃道不覩。三略顯勸學。今則是初。頌曰
    已善説此淨因道 謂佛至言眞法性
    應捨闇盲諸外執 惡見所爲求慧眼
釋曰。已善説此淨因道者。標讃道也。涅槃
名淨。此無我道。能證涅槃。名淨因道。我
執已破。無我理成。名爲善説 謂佛至言
眞法性者。釋前標也。無我之教是佛至言。無
我之理是眞法性。教之與理倶涅槃因。淨
因道矣 應捨闇盲諸外執惡見所爲求慧眼
者。勸捨也。外道執見名爲惡見無智慧眼
稱之闇盲。背還滅道爲流轉因。捨亦佳

從此第二讃道不覩。頌曰
    此涅槃宮一廣道 千聖所遊無我性
    諸佛日言光所照 雖開昧眼不能覩
釋曰。無我理性趣涅槃宮。此一廣道爲千
聖遊。無我正教諸佛日言。其教破闇。猶
如赫日。依教顯理。名光所照。道之功
也。外道惡眼。名昧眼無我之日安能覩乎」
從此第三略顯勸學者。頌曰
    於此方隅已略説 爲開智者慧毒門
    庶各隨己力堪能 遍悟所知成勝業
釋曰。無我方隅我已略説。爲開智者慧毒
之門。如身少破安少毒藥。斯須毒氣遍滿
身中。此論亦然。開少慧門。諸有智人能深
悟入。名慧毒門。此慧毒門。普勸人修。庶各
隨己三乘力能。遍悟所知。必成勝業。其功
既爾。安不習哉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三十

寫本云
寛正二年
極月廿一日以靈山之靜重本書
寫之又借覺林之順勤本校合之者也
 三井能盛 
書本云
應仁二年戊子春三月三日以右本寫之畢
祕之窓中莫出之房外而已
 權大僧都尊通判 
若是圓暉釋者慧暉何不釋之乎如何云云
書本云
同年三月七日一覽之處文字不正如何云云
書本云
七年九月十一日以幸尊贈僧正─尊通判
平松中將資冬上
郷徳大寺黄門
延徳三年
孟昏十六夜書畢
永正元年
孟秋下澣一日遂一覽功畢
 三井末流 盛玄 
于時文永七年
七月十日於三井寺法泉
房之内北窓以右本遂寫功畢
 武州長榮實憲 
武州池上長榮山本門寺佛壽院
 權大僧都日現判三十二歳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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