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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 (No. 1823_ 圓暉述 ) in Vol.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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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勝果道者。未得五品等諸勝果道也。
故未起勝道名住果非向者。結上三果不名
後向也。謂斷五品。至道類智。未起五品勝
果道故。但名預流果。故不名第二向也 
斷七八品。至道類智。未起七八品。勝果道
故。但名一來果故。不名第三向也。斷上
七地。至道類智。未起七地勝果道故。名
第三果故。不名第四向也。勝果道者。謂
向道也。夫論向道。勝前果道。或趣後果。
名勝果道。問何故前住果。未得勝果道。答
以勝果道是向道故。故住果位。未起得

從此第二。約修無學道。就中有二。一明徳
失數。二歴位廣明。且明徳失數者。論云。當
約修惑辨漸次生能對治。名分位差別。頌

    地地失徳九 下中上各三
釋曰。失謂退失。即所斷煩惱也。徳謂功徳。即
能斷道也。於九地中。地地修惑。各有九品。
九九總有八十一品惑。其能斷道。地地亦九。
總有八十一品。無間道八十一品解脱道。問
失徳如何。各分九品。答謂根本品。有下中
上。此三各三。故成九品。且下品三者。謂下
下。下中。下上。中品分三者。謂中下。中中。中
上。上品三者。謂上下。上中。上上。應知此中。
下下品道。能斷上上品障。乃至上上品道。能
斷下下品障。如洗衣位。麁垢先除後除細
垢。又如麁闇小明能滅要以大明。方滅小
闇。失徳相對。理必應然。白法力強。黒法力
劣。故刹那頃。下下品道。能斷無始上上品
惑。猶如長時。所集大闇。一刹那頃。小燈能

從此第二。歴位廣明。就中有四。一明預流
七生。二明一來向果。三明不還向果。四明
無學向果。且初明預流七生者。論云。先應
建立都未斷者。頌曰
    未斷修斷失 住果極七返
釋曰。九地修惑。都未有斷名爲預流。生極
七返。謂於人天。七返受生。極言爲顯受生
最多。極不過七。非諸預流。皆受七反。言
預流者。諸無漏道。總名爲流。初預此流。名
爲預流。問此預流。名爲因何義。若初得道。
名爲預流。則預流名。應目第八苦法忍是第八
也。於八忍中。
從後數之。
當第八故也
若初得果名爲預流 如超越
人至道類智。得二三果。應名預流。答此預
流名。不目第八。目初得果。於四沙門果中
定初得故 一來不還。非定初得。此定初得。
故名預流。問何縁此名。不目第八。答要具
三義。得預流名。一具得果向無漏道故。二
具得見修無漏道故。三於現觀十六心流。
遍至得故 第八三義倶闕。故預流名。不目
第八 言七生者。人中七生。中有。生有。名
爲七生。天中亦然。中生各七。總二十八生。
皆七等故。説極七生 問何縁彼無受第
八生。答謂相續身。齊此七生。所有聖道。必
成就故。聖道種類。法應如是。如七歩蛇。第
四日瘧。法應爾故。至第七生。逢無佛法。雖
在居家。得阿羅漢。既得果已。必不住家。
法爾自得苾芻形相。問預流既。未斷不善
修惑。云何經説預流。名爲無退墮法不退墮三
惡趣也
答此有五義。一以不生長退墮業故。二違
彼生長業與果故。三強盛善根鎭彼身故。
四加行意樂倶清淨故。五諸有決定墮惡趣
業。尚不起忍。況得預流。故有頌曰
  愚作罪小。亦墮惡無慚
愧故
 智爲罪大。亦
脱苦慚愧
増故
 如團鐵小亦沈水 爲鉢
鐵大亦能浮引此頌意。明愚人名退
墮。預流名無退墮也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三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四
從此第二。明一來向果。論云。已辨住果未
斷修惑。名爲預流生極七返。今次應辨斷
位衆聖。且應建立一來向果。頌曰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釋曰。初。兩句明家家。下兩句明向果。即預
流聖者。進斷修惑。若三縁具。轉名家家。一
由斷惑。斷欲修惑三四品故。二由成
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
有三二生故。頌中但説初後二縁。不説成
根者。預流果後進斷修惑。諸無漏根。理必
合有。義准已成。故頌不説 言斷三四品
受三二生者。若斷三品。名受三生。若斷
四品。名受二生 謂九品惑能潤七生。且
上上品。能潤兩生 上中。上下。中上。各潤
一生。中中。中下。合潤一生 下三品惑。共
潤一生 既上三品。能潤四生。故斷上三
品。四生便損。名受三生。既言中上品潤一
生故斷中上品。復損一生。前斷三品。已損
四生。今斷中上。復損一生。故斷四品。總損
五生受二生也 問何故無斷一品二品
五品。名家家耶。答必無有斷一品二品。不
斷三品。中間死生。無斷五品。不斷六品。
而有死生。謂由聖者。得初果已。斷欲修
惑。起大加行。必無未斷一大品結三品名
一大品
有死生故。故斷一品二品。必斷三品也。
斷第五品。必斷第六品者。謂斷第六品。證
一來果。以無一品能障得果。故斷五品。必
斷第六品 問若無一品能障得果。何故
斷第八品。不斷第九品。有死生耶。答以
斷第九。一即得果得第三果也。二復越界。
越欲界也。由越界故。第九品惑。障不還
果。斷第六品。雖即得果。而不越界。故此一
品。不能障果。應知總有二種家家。一天家
家。謂於欲天處。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
天處。或二天處。或三天處。受三二生 二
人家家。謂於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
一洲處。或二洲處。或三洲處。而證圓寂 
若天家家。天三人二。天二人一。此天家家。
人中得道 若人家家。人三天二。人二天一。
此人家家。天中得道 且天家家天三人二
者。謂於人中。得見道已。斷三品惑。從此
命終。而生天處。受天一生。又從天死。來生
人間。受人一生。又從人死。而生天處。受天
一生。并前一生。名爲二生。復從天死。來生
人間。受人一生。兼前一生。名人二生。又從
人死。復生天處。更受一生。并前二生。名
天三生。故天三生。人二生也 於第三生。
斷煩惱盡。證阿羅漢。天三既爾。天二人一。
及人家家。人三天二。人二天一。准前説之。
斷至五二向者。謂預流果。進斷欲界一品修
惑。乃至五品。名一來向。趣一來果故 斷
六一來果者。若斷六品。成一來果。彼往天
上。一來人間。而般涅槃。一來果。此亦名
曰薄貪瞋癡也。已斷上中六品。重貪瞋癡。
唯有下三品。薄貪瞋癡故
從此第三。明不還向果。就中二。一明不還
向果。二明不還果差別。今則是初。論云。已
辨一來向果差別。次應建立不還向果。頌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即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釋曰。初兩句明一間。下兩句明向果。謂一
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縁具。轉名一間。一由
斷惑。斷欲修惑七八品故。二由成根。得能
治彼七八品惑。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
欲有餘一生。故頌中但説初後二縁。不説
成根。義如前釋。問如何第九一品惑。障得
不還果。答斷第九品。越欲界故。前説三時
業爲障中。欲界地業。障不還果。應知煩惱
亦與業同。謂得不還。越彼第九品惑。等流
果及異熟地故。故一品惑。障得不還果 
言一間者。間謂間隔。爲有一生爲間隔
故。不證圓寂。或有一品惑。爲間隔故。不
得不還果。由此二義。名一間也 此即第
三向者。即此斷七八品惑。名不還向。趣不
還果故 斷九不還果者。斷第九品。得不
還果。必不還來生欲界故
從此第二。明果位差別。就中有七。一明七
種不還。二明九種不還。三明七善士趣。四
明非生上界。五明雜修靜慮。六明淨居唯
五。七明身證不還。且初明七種者。論云。今
次應辨彼差別相。頌曰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沒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釋曰。此者此不還也。總説有七。一者中般。
謂欲界沒。色中有中。般涅槃故。二者生般。色
界生已。般涅槃故。此具勤修速進二道。三有
行般。色界生已。長時加行。方般涅槃。有勤
修行。無速進道。四無行般。謂於色界。生已
經久。加行懈怠。無功用行。般涅槃故。此勤
修速進。二道倶闕也。又經部釋。論主許之。
故論云。於契經中。先説無行。後説有行。如
是次第。與理相應。有速進道。不由功用。
般涅槃故。名爲無行。無速進道。有功用行。
般涅槃故。名爲有行 言上流者。是上行
義。謂於色界。要轉生上。方般涅槃。上流有
二。一者有雜修即樂慧也。二者無雜修即樂
定也。若雜修者生色究竟。無雜修者。能往
有頂。頌言餘能往有頂者。餘是不雜修者
也。就雜修中。復有三種。一全超。二半超。三
遍沒 今依色界十六天中。辨此三種。言
全超者。謂在欲界。於四靜慮。已具雜修。遇
縁退失上三靜慮。唯味初禪。從此命終生
梵衆天。由先習力。復能雜修第四靜慮。從
梵衆沒。生色究竟。頓越中間。故名全超 
言半超者。從梵衆沒。生色究竟。中間
有十四天。漸次受生。或越一天。後生色究
竟。或越二天。後生色究竟。乃至或越十三
天處。後生究竟。皆名半超。超非全故。名爲
半超。越一天者。受十五生。越二天者。受
十四生。乃至越十三天者。唯受三生。由此
半超。極多十五生。極少唯三生。中間多少。如
理思之。聖必不生大梵天處。謂大梵言我
生世間。是戒禁取。僻見處故 言遍沒者。
於十六天。盡遍受生。故名遍沒。無雜修
者。遍生色界。唯不能往五淨居天。廣果天
沒。往生三無色。後生有頂。方般涅槃 故
色界中。下十一天。樂定樂慧。倶得受生。於
廣果天。便分二路。若樂慧者。生五淨居。若
樂定者。生無色界 此五名爲行色界者。
樂定那含。雖生無色。經色生故。是色界攝
 行無色者。差別有四。唯除中般。無中有
故。從欲界沒。直生無色。有生般等四種那
含。此總名爲無色那含。足前成六 或有
不生色界無色界。唯於欲界。得般涅槃。名
現般那含。於現身中。得涅槃故。頌言住此
般涅槃者。即住此欲界。名現般也。此兼
前六。成七不還
從此第二。明九種不還。論云。於行色界五
不還中。復有異門。顯其差別。頌曰
    行色界有九 謂三各分三
    業惑根有殊 故成三九別
釋曰。行於色界。五種那含。分成九種。且總
爲三。一者中般。二者生般。三上流般 有行
無行。皆色生已。得般涅槃。皆生般攝 此三
各三。故成九種。中般三者。一速般。二非速
般。三經久般。由三火星喩所顯故 生般三
者。一者生般約速立也。二者有行般約非
速立也。三無行般約經久立 上流三者。
一者全超約速立也。二者半超約非速立
也。三者遍沒約經久立 然上三種。及與九
種。皆由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故互相望。
無雜亂失 如是三種。及與九種。皆由業
惑根。有差別故。有速非速經久不同 由
業三者。造順起業。成中般故。造順生業。
成生般故。造順後業。成上流故 由惑
三者。下品煩惱。中般現行 中品煩惱。生般
現行 上品煩惱。上流現行 由根三品者。
中般上根 生般中根 上流下根 中般生
般。各分三者。但由惑根有差別故。分爲三
種。不由業異。謂中般三。同起業故。若生般
三。同生業故。故非業異也。上流分三。具由惑
根業有差別。業有別者。謂順後業。有差別
故。謂全超業。及半超業。遍沒業故。此九不
還。由惑根別。思而可知
從此第三。明七善士趣。論云。若爾者。何故。
諸契經中。佛唯説有七善士趣。頌曰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無別
    善惡行不行 有往無還故
釋曰。中生各三。上流爲一。經依此立七善士
趣。上流一者。同上行故。總合立一。問何故
須斯二果。不立七善士趣名。答趣是行義。唯
此七種。皆行善業。不行惡業。須斯二果。善
惡雜行。又此七種。皆往上界。不復還來。須
斯二果。往而復來故。唯此七種。立善士趣名
從此第四。明非生上界。論云。諸在聖位。
曾經生者。亦有此等差別相耶。不爾云何。
頌曰
    經欲界生聖 不往餘界生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並退
釋曰。若在聖位。經欲界生。厭欲界生。厭苦
心強。必不往上色無色界。證不還已。定於
現身。般涅槃故 若於色界。經生聖者。容
有上生無色界義。色界無苦。厭心劣故。容
生無色天。此經欲界生聖。及往上界生
聖。必無練根。兼無有退。問何縁經生聖。及
上生聖。必無練根並退。答經生習根。極淳熟
故。及得殊勝所依止故昔於凡身。得道未名勝
依。經生唯於聖身。名殊
勝之
故無練根及退轉也
從此第五。明雜修靜慮。論云。前説上流雜
修靜慮爲因。能往色究竟天。先應雜修何
等靜慮一問
由何等位。知雜修成二問
有何縁。雜修靜慮三問
頌曰
    先雜修第四 成由一念雜
    爲受生現樂 及遮煩惱退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次句答第二問。下兩
句答第三問。先雜修第四者。夫欲雜修四
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靜慮。以第四定最
堪能故 成由一念雜者。雜修定成。由一念
雜。謂阿羅漢。或是不還。彼必先入第四靜
慮。多念無漏。相續現前。從此引生多念有
漏。後復多念。無漏現前。如是旋還。後後漸
減。及至最後。二念無漏。次引二念有漏。現
前無間。後生二念無漏。名雜修定。加行成
滿 次復唯有一念無漏。次復引起一念有
漏。無間後生一念無漏。中間有漏。前後無
漏。以相間雜。故名雜修。此一念雜。名根本
成。修第四已。乘此勢力。亦能雜修下三靜
慮 雜修靜慮。總有三縁。一爲受生。生淨
居故。二爲現樂。受法樂故。三爲遮止起
煩惱退。若不還修。由前三縁。若羅漢修。除
受生一
從此第六。明淨居唯五。論云。何縁淨居處。
唯有五。頌曰
    由雜修五品 生有五淨居
釋曰。由雜修第四靜慮。有五品故。淨居唯
五。一下品。二中品。三上品。四上勝品。五上
極品。初品有三。謂三心也。初起一無漏。次
起一有漏。後起一無漏 第二品六。謂更
三心并前成六。第三品九。謂更三心。并前
成九。第四品十二。謂更三心。并前九心。故
成十二。第五品十五。復起三心。并前十二。
故成十五。如是五品。如其次第。感五淨居。
應知此中。無漏勢力。熏修有漏。令感淨居。
非是無漏能感淨居。憎背有故
從此第七。明身證不還。論云。經説不還。有
名身證。依何勝徳。立身證名。頌曰
    得滅定不還 轉名爲身證
釋曰。若不還果。修得滅定。轉名身證。滅定
無心。由身證得。故名身證。又世尊言。福田
有二。謂有學十八。無學有九。解云。言有
學十八者。於有學中。有四向三果爲七。及
隨法行。隨信行。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五種
那含。故成十八。無學九者。一退法。二護法。
三思法。四安住法。五堪達。六不動。七不退。
八慧解脱。九倶解脱。問何縁身證。不預其
數。答無漏三學。是聖者因。擇滅涅槃。是聖者
果。滅定有漏。不是依因。依因無故。不預其

從此第四。明阿羅漢向果。就中分五。一明
向果差別。二因論明治道。三明盡智後智。
四明道果。五明六種姓。且第一明向果者。
論云。已辨第三向果差別。次應建立第四
向果。頌曰
    上界修惑中 斷初定一品
    至有頂八品 皆阿羅漢向
    第九無間道 名金剛喩定
    盡得倶盡智 成無學應果
釋曰。得不還者。從斷初定一品爲初。至
斷有頂八品爲後。名阿羅漢向。趣阿羅漢
果故。即此向中。斷有頂地第九品惑。無間
道。名金剛喩定。此定能破一切煩惱。猶如
金剛能摧一切。故名金剛喩定。定雖有力
能破一切。餘惑先斷。故今唯斷第九品惑
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
得倶行盡智令起。即此盡智。是解脱道。此
解脱道。與漏盡得。最初倶生。故名盡智。頌
言盡得倶者。即是漏盡得。倶名盡智也。盡
智生已。成無學果。更無學故。亦名爲應。謂
阿羅漢。此翻爲應。應受人天廣大供養

從此第二因論明治道。就中五。一明地由
道離染二明道引離繋得。三明道離地通
局。四明近分道。五明世道縁行。且地由道
離染者。論云。由何等道。離何地染。頌曰
    有頂由無漏 餘由二離染
釋曰。有頂由無漏者。斷有頂染。唯無漏道。
非有漏道。以有漏道欣上厭下。於有頂地。
無上可欣。故有漏道。不斷有頂。餘由二離
染者。餘謂餘八地也。離八地染。通由二道。
漏無漏道。倶能離故
從此第二。明道引離繋得。論云。既通由二。
離八地染。各有幾種離繋得耶。頌曰
    聖二離八修 各二離繋得
釋曰。諸有學聖。以有漏無漏二道。離於八
地修斷染時。各能引生二離繋得。謂有漏
道。斷八地修。能引有漏無漏二離繋得。若
無漏道。斷八地染。亦能具引有漏無漏。二
離繋得。由二種道。同所作故。各引二得。此
之二道。同斷修染。名同所作
從此第三。明道離染通局。論云。由何地道。
離何地染。頌曰
    無漏未至道 能離一切地
    餘八離自上 有漏離次下
釋曰。無漏未至道能離一切地者。謂未至定。
起無漏道。能斷九地故。言一切餘八離自
上者。餘八謂中間。四本靜慮。及三無色。於
此八地。起無漏道。能離自地及上地染。不
能離下。謂已離故 有漏離次下者。謂諸
有漏道。唯能離次下一地染。謂猶依未至。
離欲界染。及依二禪。離初禪染。乃至有頂。
離無所有處染。名次下地。不斷上地染。勢
力劣故。不斷自染。自地煩惱。所隨増故。更
不斷下地染。謂已離故
從此第四。明近分道。論云。諸依近分。離下
地染。如無間道。皆近分攝。諸解脱道。亦近
分耶
不爾
云何
頌曰
    近分離下染 初三後解脱
    根本或近分 上地唯根本
釋曰。近分離下染者。近分有八。四靜慮邊。
四無色邊。邊謂近分。近根本故。初禪近分。
離欲界染。如是乃至有頂近分。離無所有
染。名離下染。初三後解脱者。初三謂初二三
禪。後解脱。謂第九解脱。此三近分。第九解
脱。或入根本。或在近分也。上地唯根本者。
從第四禪。至有頂地。名爲上地。此五地近
分。第九解脱道。必入根本故。致唯言。謂此
五地。近分根本。同一捨受。離下染時。必欣
上地。以受無異。必入根本。前三靜慮。根本
喜樂。近分唯捨。轉入異受。少艱難故。有不
能入
從此第五。明世道縁行。論云。世道縁何作
何行相。頌曰
    世無間解脱 如次縁下上
    作麁苦障行 及靜妙離三
釋曰。世謂有漏道。有漏無間道。縁下地境。
有漏解脱道。縁上地境。若無間道中。縁下
地法。作麁苦障。三種行相。於三行中。隨起
一行相也 若解脱道。縁上地法。作靜妙
離三種行相。於三行中。隨起一行相也 
非寂靜故。説名爲麁。非美妙故。説名爲
苦。非出離故。説名爲障。靜妙離三。翻此
應知
從此第三。明盡智後智。論云。盡智無間。有
何智生。頌曰
    不動盡智後 必起無生智
    餘盡或正見 此應果皆有
釋曰。不動者。利根羅漢也。不動羅漢。於盡
智後。必起無生智。以不退故。餘盡或正見
者。餘謂退法等五種。鈍根羅漢。於盡智後。
或生盡智。或生正見。無無生智。後容退故。
問不動種姓。無正見耶。答頌言此應果皆
有。無學正見。一切無學。無簡鈍利。盡皆有
之。謂不動法。無生智後。或更起無生智。或
唯起正見
從此第四。便明道果。就中五。一明沙門性
果。二明立四果因縁。三別明中二果。四明
沙門果異名。五明沙門果依身。從此下第
一。明沙門性果者。論云。何謂沙門性
此果體是何
果位差別總有幾種
頌曰
    淨道沙門性 有爲無爲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脱道及滅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第二句答第二問。下
兩句答第三問。淨道沙門性者。謂諸無漏道。
名爲淨道。此之淨道。是沙門性。懷此道者。
名爲沙門。沙門此云勤息。謂無漏道。以能
勤勞息煩惱故 有爲無爲果者。謂有爲無
爲。是沙門果體。有爲果者。解脱道也。無爲果
者。是擇滅也。此有八十九解脱道及滅者。列
數也。此有八十九解脱道。爲有爲果。八十
九品。所證擇滅。爲無爲果。謂斷見惑。有八
無間八解脱道八忍八
智是也
斷九地修惑。有八
十一無間道。八十一解脱道。見修合論。有八
十九無間道。唯沙門性十八九解脱道。亦名
沙門果。亦名沙門性。息惡義邊。名沙門性。
與無間道。爲等流果。邊名沙門果。一一擇
滅。唯是無爲。沙門果體。謂無間解脱道。是沙
門性。擇滅是彼證。名沙門果。即名離繋士
用果不生
士用
應知無間道。唯沙門性。若是擇
滅。唯沙門果。若解脱道。亦沙門性。亦沙門

從此第二。明立四果因縁。論云。若爾世尊。
何不具説問也。何縁世尊。唯説四
果。不説八十九沙門果耶
果雖有多。
而不説者。頌曰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道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行
釋曰。具足五因。佛立四果。一捨曾得道。謂
捨先得果向道故。若預流果。唯捨向道。所
餘三果。通捨向道及前果道 二得勝道。謂
得果攝殊勝道故。三總集斷。斷是無爲也。
謂總一得得諸斷故。名總集斷。言一得者。
謂得果時。起一類勝得。得前諸斷。非一得
也 四得八智。謂得四法四類智故 五頓
修十六行。謂能頓修無常等故。於四果位。
皆具五因。餘位不然。故佛不説
從此第三。明中間二果。論云。若唯淨道。是
沙門性。有漏道力所得二果。如何亦是沙門
果耶。頌曰
    世道所得斷 聖所得雜故
    無漏得持故 亦名沙門果
釋曰。世道所得斷聖所得雜故者。謂有漏道。
得一來不還果。名世道所得斷。此所得斷。
兼前見道所得擇滅。總相合集。以爲果體。
名聖所得雜。聖謂見道也。由聖所得雜故。
亦名沙門果也。無漏得持故者。又中二果。
擇滅無爲。世道證時。能引無漏離繋得故。
有無漏得所任持故。亦名沙門果
從此第四。明沙門果異名。論云。此沙門性。
有異名耶。頌曰
    所説沙門性 亦名婆羅門
    亦名爲梵輪 眞梵所轉故
    於中唯見道 説名爲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
釋曰。即前所説。眞沙門性。經亦説名爲婆羅
門性。婆羅門者。此云淨志。遠煩惱故。與勤
息義同也。亦名梵輪。是眞梵王。力所轉故。
佛與無上梵徳相應。是故世尊。名眞梵王。
梵者淨也 然沙門性。通見修無學三道。於
中唯見道説名爲法輪。謂見道中。有速等
相。似世間輪。故得法輪名。一謂見諦道。速
疾行故。言速疾者。十五刹那也。二有捨取
故。謂捨前諦。取後諦也。三降未伏故。謂
由見道能見未見。能斷未斷也。四鎭已
伏故。謂已見斷者。無迷退故。見道無退也。
五上下轉故。謂觀上苦等已。觀下苦等故
 或具輻等故者。或言顯尊者妙音師説也。
彼説見道。有輻轂輞似世間輪。謂八聖道。
唯在見道。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間
輻。正見等四。依戒而轉。故名爲輻 正語。
正業。正命。似世間轂。正語等三。以戒爲體。
戒是正見等。衆行所依故。名爲轂也 正定
似輞。攝正見等。令不散故。故名爲輞。問
寧知法輪唯是見道。答憍陳那等。見道生時。
地神天神。即傳唱言世尊已轉正法輪
故 問云何三轉。十二行相。答此苦聖諦
顯見
道也
此應遍知顯修
道也
此已遍知顯無
學道
是名三
轉。一一轉時。別別發生眼智明覺。解云。於
見道中。法忍名眼。法智名智。類忍名明。類
智名覺。又解。觀見名眼。決斷名智。照了名
明。警察名覺。此解通三道也 言十二行
相者。如苦諦下。有三轉十二行相。集滅道
諦。各有三轉十二行相。理實總有十二轉。四
十八行相。然數等故。但説三轉十二行相。毘
婆沙師。所説如是 若依經部。法輪非唯
見道。即此三轉十二行相。所有法門
名爲
法輪。言三轉者。三周轉故。言十二行相者。
三周循歴四聖諦故。謂此是苦。此是集。此
是滅。此是道此一周轉四諦。
此名示相轉也
此應遍知。此應
永斷。此應作證。此應修習是第二周。轉四諦
也。此名勸相轉也
此已遍知。此已永斷。此已作證。此已修習
是第三周。轉四諦也。此
名引證轉。無學道法也
由此法門。於他相續。令
解義故。此約教名法輪。於他相續。見道生
時。已至轉初。故名已轉。理實三道。皆是法
輪也
從此第五。明沙門果依身。論云。何沙門果。
依何界得。頌曰
    三依欲後三 由上無見道
    無聞無縁下 無厭及經故
釋曰。三依欲後三者。初三果人。依欲界得。
名三依欲。後阿羅漢。通三界得。名爲後三。
問前之二果。未離欲故。非依上得。理亦可
然。如超越第三先離欲染。云何不許依上
得耶。答頌言由上無見道。謂超越證第三
果人。必入見道。色無色身。無見道故。故無
上界超越。證不還果也。無聞無縁下者。此
明無色無見道也。謂無色中。無正聞故。又
無色界。不縁下欲界故。夫入見道。要須聞
教及縁欲苦。無色不然。故無見道。無厭及
經故者。無厭者明色界無見道也。夫入見
道。要須厭苦。色界無厭苦。著定樂故。及
經者。此是教證上界無見道也。經云。有五
補特伽羅五那
含也
此處通達。彼處究竟。解云。此
處者。此欲界也。通達者。見道名通達。通達
諦故。彼處者。彼上界也。究竟者。於彼處得
涅槃也。此經不言彼處通達。明知上界。無
見道也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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