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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 (No. 1823_ 圓暉述 ) in Vol.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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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恒狂。餘趣容有。欲界聖中。佛無有狂。
自餘諸聖。大種乖違。容有心狂 無異熟
生。由得聖故。亦無驚怖。超五畏故不活
畏。
惡名畏。大衆畏。
死畏。惡趣畏也
亦無傷害。非人敬故。亦無愁
憂。證法性故
從此第六。明曲穢濁。論云。又經中説業有
三種。謂曲穢濁。其相云何。頌曰
    説曲穢濁業 依諂瞋貪生
釋曰。説者經説也。依諂生三業名曲。依瞋
生三業名穢。依貪生三業名濁也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十五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十六
從此第七明黒黒等。就中一明四業。二明
無漏斷。三明異説。此下第一明四業。論云。
又經中説。業有四種。謂或有業黒黒異熟。
或復有業白白異熟。或復有業黒白黒白異
熟。或復有業非黒非白。無異熟業。能盡諸
業。其相云何。頌曰
    依黒黒等殊 所説四種業
    惡色欲界善 能盡彼無漏
    應知如次第 名黒白倶非
釋曰。初兩句標。次四句釋。論云。佛依業果
性類不同。所治能治殊。説黒黒等四前三業果
殊。第四
所治能治
殊也
惡色欲界善者。惡謂欲界。諸不善業。
一向名黒。染汚性故。異熟亦黒。不可意故 
色界善業。一向名白。不雜惡故。異熟亦
白。是可意故 欲界善業。名爲黒白。惡所
雜故。異熟亦黒白。非愛果雜故 善性是白。
而非是黒。黒來陵雜。立黒白名。故黒白名
約前後間雜。不據自性也。故論云。此黒白
名。依相續立。非據自性。所以者何。以無
一業及一異熟。是黒是白。互相違故已上
論文
 問
欲界惡業果。善業果雜故。應名白黒。答不
善業果。非必應爲善業果雜。如闡提身。即
無善業。於地獄中。無可意果。欲善業果。必
爲惡雜。以欲界中惡勝善。故謂欲邪見。能
斷善根。欲界善業。不能斷惡。故欲界惡強
於善也 能盡彼無漏者。彼是所治也。無漏
能治也。謂無漏業。能盡彼前黒等三業。名
非黒非白。不染汚故。名爲非黒。不招白異
熟。故名爲非白。論云。此非白言。是密意説。
謂佛於彼大空經中。告阿難陀。諸無學法純
善純白。一向無罪解云。既言無學純白。故知無
法。名非白者。是密意説。
不顯了
 應知如次第名黒白倶非者。配上兩
句。如次言之。前句惡名黒。色善名白。色欲
善名倶。無漏名非黒非白也
從此第二。明無漏斷。論云。諸無漏業。皆能
斷盡前三業。不不爾云何。頌
    四法忍離欲 前八無間倶
    十二無漏思 唯盡純黒業
    離欲四靜慮 第九無間思
    一盡雜純黒 四令純白盡
釋曰。四法忍者。謂見道中。四法忍也。離欲
者。流入下句。謂離欲前八無間道。即欲修
道。八無間道也。倶者此八無間道。及前四法
忍。倶行思也。此有十二無漏思。唯盡純黒
業。謂能永斷不善業故 離欲四靜慮第
九無間思者。一離欲第九無間道思。二離四
靜慮。第九無間道思也。一盡雜純黒者。取前
離欲第九無間道。一無漏思。能盡雜業及純
黒業。此時總斷欲界善故。能盡雜業。亦斷
第九不善業故。能盡純黒。四令純白盡者。
謂取前離四靜慮。一一地中第九無間思。此
有四思。令純白盡。謂各能永斷當地善法
故。論云。何縁諸地有漏善法。唯最後道能斷
非餘 以諸善法非自性斷。斷已有容現
在前故。然由縁彼煩惱盡時。方説名爲斷
彼善法。善法爾時得離繋故。由此乃至縁
彼。煩惱餘一品在。斷義不成。善法爾時未
離繋故。解云。縁縛斷者。有漏善法。被煩惱
縛。斷此能縁九品惑盡 善法離繋。名縁縛
斷。斷已不行。名自性斷。善法斷已。容現行
故。非自性斷。斷善法者。不斷善體。但斷
善上能縁煩惱。成就善故。故得現行。言容
行者。謂善憂根。斷已不行。所縁善法斷已
皆行故。致容言也
從此第三。叙異説。頌曰
    有説地獄受 餘欲業黒雜
    有説欲見滅 餘欲業黒倶
釋曰。有説地獄受餘欲業黒雜者。有餘師説。
地獄受業。名爲黒黒業。餘欲界業。若善若
惡。皆名雜業。以地獄異熟唯不善業感故。
順彼受名黒黒業。餘欲界異熟。通善惡業
感故。順彼受名黒白業。有説欲見滅餘
欲業黒倶者。有餘師説。欲見無所斷業。名
黒黒。餘欲修所斷業名倶。倶者。黒白也。謂
見所斷業。無善雜故。名爲黒黒。餘欲修所
斷業有善不善。故名倶業
從此第八。明三牟尼等。論云。又經中説有
三牟尼。又經中言有三清淨。倶身語意。相
各云何。頌曰
    無學身語業 即意三牟尼
    三清淨應知 即諸三妙行
釋曰。牟尼者此云寂默。無學身語業者。謂身
語二牟尼也。即意者。第三意牟尼也。謂即意。
名牟尼非意業也。勝義牟尼。唯心爲體。相
隱難知。謂由身語離衆惡故。可比知心。
故此身語有比用故。立爲牟尼。意業非是
勝義。復非能比故。非牟尼又身語業。是遠
離體。意業不然無無表故。由遠離義。建
立牟尼。是故即心。由身語業。能有所離。故
名牟尼。唯於無學。立牟尼者。諸煩惱言。永
寂靜故。煩惱喧諍。由如言也。三清淨應知即
諸三妙行者。諸身語意。三種妙行。即名三
清淨。此三清淨。通有漏善及無漏善。有漏暫
離垢。無漏永離垢。故皆名清淨
從此第九。明三惡行等。論云。又經中説有
三惡行。又經中説有三妙行。倶身語意。相
各云何。頌曰
    惡身語意業 説名三惡行
    及貪瞋邪見 三妙行翻此
釋曰。三業不善。名三惡行。意惡行中。非
意業。及取貪瞋邪見。亦名意惡行。三妙行
者。翻三惡行。謂身語意一切善業。及非意
業。無貪無瞋正見也
從此第十。明十業道。就中一明業道性。二
明業道名義。三義便明斷善。四明業道倶
轉。五明約處成業道。六明業道果。就明
業道體中。一正明業道體。二明業道差別。
且第一明業道體者。論云。又經中言有十
業道。或善或惡其相云何。頌曰
    所説十業道 攝惡妙行中
    麁品爲其性 如應成善惡
釋曰。所説十業道者標也。謂經所説十業道
也。攝惡妙行中麁品爲其性者。出體也。三惡
行。及三妙行中。若麁顯易知。攝爲十業道
也。如應成善惡者。屬當也。如其所應。攝前
妙行。名善業道。攝前惡行。爲不善業道。言
麁品者。簡非麁顯。身惡行中。加行後起罪。
及飮酒打縛等。此非麁顯雖是惡行。非業
道攝。令他有情斷命失財。失妻妾等。此相
麁顯。説爲業道。令遠離故。語惡行中。加行
後起罪。及輕染心語。所謂輪王。北洲染心歌
詠等。或行誑等。闕縁不成。是語輕也。此非
麁顯。非業道攝。意惡行中。思非業道。夫言
業道。與業爲道。思即是業。不可自體爲自
體道。是故惡行思。非業道也。輪王北洲貪
等是輕。亦非業道。身妙行中。加行後起善。
及離飮酒施供養等。語妙行中。謂愛語等。皆
非麁顯。非業道攝。意妙行中。謂諸善思。是
業非道。故亦非業道攝也
從此第二。明業道差別。就中一明表無表。
二明三根。三明依處。四問答分別。五明業
道相。就明表無表中。分二。一約根本明。
二約前後辨。且初約根本明者。論云。十業
道中。前七業道。爲皆定有表無表耶。不爾
云何。頌曰
    惡六定無表 彼自作婬二
    善七受生二 定生唯無表
釋曰。惡六定無表者。謂殺生。不與取。虚誑
語。離間語。麁惡語。雜穢語。如是六種。定
有無表。表有無不定。若遣他爲根本成時。
自表無故。唯有無表。彼自作婬二者。一彼自
作二也。二婬二也。彼自作二者。彼六惡業。自
作有二。謂表無表。正起表時。彼便死等。論
云。後方死等。與遣使同。根本成時。唯無表
云。將刀殺怨。正下刀時。是身表業。起表
之時。怨命未終。起表已後。怨命方終。名後
死等。唯有無表。
表已無故也
 婬二者。邪婬必有表無表也。
謂要自作方受樂故。非遣他爲如自生喜 
善七受生二者。七善業道。若從受生。必
具表無表二。受生尸羅。必依表故 定生
唯無表者。謂定道戒。倶依定生。此唯無表。
但依心力而得生故。無有表也
從此第二。據前後辨者。論云。加行。後起。
如根本耶。不爾云何。頌曰
    加行定有表 無表或有無
    後起此相違
釋曰。加行定有表無表或有無者。業道加行
必定有表。無表不定。或有或無。慇重心起。
則有無表。輕心則無 後起此相違者。後起
與此加行相違。謂後起位。無表定有。表
則不定。隨前業作。則有表業。異此則無。問
於此義中。如何建立加行後起及根本耶。
答且不善中。最初殺業。如屠羊者。將行殺
時先發殺心。從床而起。執持價直。趣賣羊
廛。搘觸羊身。酬價捉取。牽還養飴。將入屠
坊。手執刀杖。若打若刺。至命未終如是皆
名殺生加行。隨此表業。彼正命終。此刹那
頃。表無表業。是謂殺生根本業道。由二縁
故。令諸有情根本業道。殺罪所觸。一由加
行。二由果滿命終名
果滿也
 此刹那後。殺無表業。
隨轉不絶。名殺後起。及於後時。剥截治洗。
若秤若賣。或煮或食。讃述其美。表業刹那如
是亦名殺生後起前言後起有表業者。
即此文是也
餘六業
道。隨其所應。三分不同。准例應説。論云。貪
瞋邪見。纔現在前即説名爲根本業道。故無
加行後起差別解云。殺生等七。通加行。根
本後起。貪瞋等三。唯根本也
 
從此第二。約三根以辨。就中一明惡加行。
二明生善三位。三明究竟業道。且第一明
惡加行者。論云。又經中説。苾芻當知。殺有
三種。一從貪生。二從瞋生。三從癡生。乃至
邪見有三。亦爾。此中應説。何相殺生。名從
貪生。問餘亦爾問也非諸業道一切。皆由三
根究竟。然其加行。不與彼同經言十業道。
從三根生。約
加行
云何不同。頌曰
    加行三根起 彼無間生故
    貪等三根生
釋曰。加行三根起者。不善業道。加行生時。一
一從三不善根起。依先等起。故作是説
前經云殺生等。從三根生者。依
先等起説先等起者。即加行也
殺生加行。由貪
起者。如有爲欲得彼身分。或爲得財。或
爲戲樂等。起殺生加行。從瞋起者。如爲除
怨發憤恚心。起殺加行。從癡起者。如有
祠中殺馬祭天。謂是法心。又諸王等。依世
法律。誅戮怨敵。謂成大福。又波剌私。作如
是説。父母老病。殺得勝福。免困苦故。又諸
外道説蛇蝎等。爲人毒害。殺便無罪。羊鹿
牛等。本擬供養。故殺無罪。此等從癡。起殺
加行 偸盜加行。從貪起者。謂隨所須。起
盜加行。從瞋起者。謂欲時怨。發憤恚心。
起盜加行。從癡起者。謂諸王等。奪惡人財。
謂法應爾 又婆羅門言。世間財物。於劫
初時。大梵志天王。施諸梵志。於後梵志勢
力微弱。被諸卑族。侵奪受用。今時梵志於
世他財。種種受用。皆用已財。無偸盜罪。此
等從癡起盜加行 邪婬加行。從貪起者。謂
於他妻。起染著心。或求財等。從瞋生者。除
怨發憤。起婬加行。從癡生者。謂波剌私。
讃於母等。行非梵行。又諸外道。讃諸女男
受持牛禁。不簡親疏。隨遇隨合。又外道
言。一切女人。如臼。華。菓。熟食。階橙道。路
般。世間衆人應共受用。此等從癡。起
婬加行 虚誑語等。語四業道。從貪瞋
生。准前應説。然虚誑語。從癡生者。如外道
論言。若人因戲笑。嫁娶。對女王。及救命。
救財。虚誑語無罪。又因邪見。起誑語等。此
等加行。從癡所生。又諸吠陀。及餘邪論。雜
穢語攝。若言傳習無有罪者。此語加行。從
癡所生 問殺生等七。皆有加行。從三根
生。貪瞋邪見。既無別加行。如何可説從三
根生。答頌言彼無間生故。貪等三根生。謂
彼不善。三根無間。生貪等三。故説貪等。從
三根生。謂或有時。從貪無間。生貪業道。從
二亦然。瞋及邪見。從三亦爾。前念名根。後
名業道。根道義別。故説業道從三根生
從此第二。明生善三位。論云。已説不善從
三根生。善復云何。頌曰
    善於三位中 皆三善根起
釋曰。十善業道。加行根本。後起三位。以是
善故。皆無貪等。三善根生。無貪等三。必相
應故。故皆具三。善三位者。離惡加行根本
後起。名善加行根本後起。且如勤策受具
戒時。來入戒場乃至一白。二羯磨等。皆名
善業道加行。第三羯磨竟。一刹那中。表無表
業。名根本業道。從此已後。至説四依。及餘
依前。相續隨轉。表無表業。皆名後起四依
者。
常乞食。樹下坐。著糞掃衣。食陳棄
藥。餘依前者。謂未死已來身也
從此第三究竟業道。論云。如先所説。非諸
業道一切。皆由三根究竟。何根究竟何業
道耶。頌曰
    殺麁語瞋恚 究竟皆由瞋
    盜邪行及貪 皆由貪究竟
    邪見癡究竟 許所餘由三
釋曰。殺麁語。瞋恚究竟皆由瞋者。究竟者。是
成辨終了義。要瞋現前。成辨終了殺等三
故。盜邪行及貪皆由貪究竟者。要由貪心。
成此三故。邪見癡究竟者。由上品癡。成邪
見故。許所餘由三者。虚誑離間。及雜穢語
名爲所餘。此誑語等。一一皆由三根究竟。
以貪瞋等。現在前時。一一能令此三成故」
從此第三。明業道依處。論云。諸惡業道。何
處起行耶。頌曰
    有情具名色 名身等處起
釋曰。此有四節。一有情處。二衆具處。三名
色處。四名身等處。等取句文也。殺麁語瞋
恚。於有情處起。雖罵非情。過輕非業道 
偸盜。邪行。及貪。於衆具處起。若情非情。
以是他人所受用具。皆名衆具。若偸畜等。
有情處起。偸金銀等。非情處起 邪婬
唯於有情處起 貪通情非情處起也 唯
邪見一。名色處起。色謂色蘊。名謂餘蘊。此之
名色。通諸因果。邪見撥因果。故於名色起。
誑語。離間。雜穢語。三於名身等處起。謂行
誑等。巧作言詞。故誑等三必依名等
從此第四。問答分別。就中一殺已非業道。
二他殺成業道。且初殺已非業道者。論云。
有起加行。定欲殺他。而與所殺生。倶死
或前死。亦得根本業道罪耶。頌曰
    倶死及前死 無根依別故
釋曰。倶死者。能殺與所殺。倶時命終也。前
死者。能殺前死。所殺者後死也。無根者。彼倶
死前死。無根本業道也。依別故者。釋無業
道所以也。若能殺倶死前死者。以所殺生
其命由存。不可令彼能殺生者。成殺罪故。
若所殺者。正命終時。其能殺者。別依生故。
謂受餘身。名爲別依。此別依身。非罪依止。
謂未曾起殺生加行。成殺業道理不應然」
從此第二。他殺成業道。論云。若有多人。集
爲軍衆。欲殺怨敵。或獵獸等。於中隨有
一殺生時。何人得成殺生業道頌曰
    軍等若同事 皆成如作者
釋曰。如軍等中。若一人行殺時。衆皆成業
道。如親作殺者。彼由同許。爲一事故
從此第五。明業道相。就中分六。一明殺。
二明盜。三明婬。四明誑語。五明離間等。六
明意業道。且第一明殺者。論云。今次應辨
成業道相。謂齊何量名曰殺生。乃至齊何
名爲邪見。且先分別殺生相者。頌曰
    殺生由故思 他想不誤殺
釋曰。要具五縁。名殺生業道。一由故思起
殺心也。二於他有情。頌言他者。他有情也。
他簡自。自殺非業道。有情簡非情。殺非情
無業道。三他有情想。頌言想者。他有情想
也。他簡自想。有情簡非情想。於他作自
身想。有情作非情想。殺皆非業道。四作殺
加行。謂持刀至彼。五不誤而殺。謂唯殺彼。
不漫殺餘。頌言殺字。一殺加行。二不誤殺
也 問刹那滅蘊。念念自滅。如何成殺。答息
風名生。依身心轉。若有令斷不更續生。
如滅燈光鈴聲名殺。或復命根名生。斷
命令不續名殺。謂以惡心。隔斷他命。乃
至一念應生不生。唯此非餘。殺罪所觸。此
上兩釋。不續名殺。應知殺者。但殺未來。過
去已滅。現在不住。不可言殺生。但遮未來
體用。不相續故名爲殺。又解。若據斷體。
唯是未來。若論衰用。亦通現在。謂令現蘊。
無有勢用引後蘊故婆沙論中。
有此兩説
從此第二明盜。論云。已分別殺生。當辨不
與取。頌曰
    不與取他物 力竊取屬己
釋曰。前頌不誤故思及想。此三流至後門。
更不重説。盜具五縁。一由先發起欲盜故
思。從前流來。二於他物中。自盜非業道。三
起他物想。自物想非業道。第三想縁。從前
流來。四或力。或竊起盜加行。五不誤而取。
令屬己身。屬己頌有。不誤前來。具此五縁。
方成業道
從此第三明婬。論云。已辨不與取。當辨
欲邪行。頌曰
    欲邪行四種 行所不應行
釋曰。總有四種。行不應行。一於非境。謂行
他妻。或父。或母。或父母親。乃至或王所守
護境。二於非道。謂行自妻口。及餘道。三於
非處。謂於寺中制多迥處。四於非時。謂懷
胎時。飮兒乳時。受齋戒時。設自妻妾。亦
犯邪行 於苾芻尼。行非梵行。一解。從國
王邊得罪。不忍許故。第二解。於自妻妾。
受齋戒時。尚不應犯。況出家者。擧重況
輕。但有侵陵。成邪行罪 若犯童女。於
所許處得罪 未許他者。於能護人。此及
所餘皆於王得
從此第四明誑語。一明誑語。二明見聞等。
且第一明誑語者。論云。已説欲邪行。當辨
虚誑語。頌曰
    染異想發言 解義虚誑語
釋曰。要具四縁。成誑業道。一於所誑境界。
異想發言。謂見言不見等。二所誑者。解所
説義。相領會也。三起染心。四者不誤。前三
頌有。不誤前來。若所誑者。未解言義。雜穢
語攝。非誑業道
從此第二。明見聞等。論云。經説諸言。略
有十六。謂於不見。不聞。不覺。不知。言實
見等。或於所見。所聞。所覺。所知中。言不
見等。如是八種。名非聖言。若於不見。乃至
不知。言不見等。或於所見。乃至所知。言實
見等。如是八種。名爲聖言。何等名爲所見
等相。頌曰
    由眼耳意識 並餘三所證
    如次第名爲 所見聞知覺
釋曰。若境由眼識。所證名爲所見。謂色是
也。若境由耳識所證。名爲所聞。謂聲是也。
若境由意識所證。名爲所知。謂法境也。若
境由鼻舌身三識所證。名爲所覺。謂香
味觸也。頌言餘三者。即鼻舌身三識也。色
聲及法。皆通三性。唯香味觸。是無記性。
謂無記性。如死無覺。故能證者。偏立覺名。
依經部宗。若是五根。現量所證。色等五境。
名爲所見。若是從他。傳聞六境。名爲所聞。
若運自心。以種種理。比度所許。六境名爲
所覺。若意現量。證得六境。名爲所知。於五
境中。一一容起見聞覺知。四種言説。於第
六境。除見有三解云。第六境者。謂法境。無
見有聞覺知三也。意識名現量
者。從五識後。親起意識。所證五境。
定中意識。親證六境。名現量意識也
論云。先軌範
師。作如是説。眼所現見。名爲所見。從他
傳聞。名爲所聞。自運己心。諸所思搆。名
爲所覺。自内所受。及自所證。名爲所知
解云。自内所受者。謂耳鼻舌身識。所證四境。名内
所受自所證者。謂現量意識。所證六境也。由上准知。
色境具四言説。餘聲等五。唯三
言説。除所見一。應審思之耳
從此第五。明離間等三語。論云。已辨虚誑
語。當辨餘三語。頌曰
    染心壞他語 説名離間語
    非愛麁惡語 諸染雜穢語
    餘説異三染 佞歌邪論等
釋曰。要具四縁。成離間語。染心壞他語者。
此有四縁。一染汚心。二發壞他語。若他壞
不壞。皆成離間語。三所聞者。解所説義。
相領解也。四者不誤。後之二縁。從前流來 
非愛麁惡語者。亦具四縁。一染汚心。二發
非愛語。毀呰於他。三者解義。四者不誤。名
麁惡語。染心語三字。並從初句流來。應言
染心非愛語説名麁惡語。解義不誤。亦從前
來。諸染雜穢語者。諸染心語。名雜穢語。染
所發言。皆雜穢故。諸染頌有。加語一字。故
語一字。初句流來。此雜穢語。具二縁成。一
染汚心。二所發語。餘説異三染佞歌邪論等
者。有餘師説。異虚誑等。前三種語。餘染心
語。名雜穢語。謂佞歌等。佞謂諂佞。如苾芻
邪命發諂佞語。歌謂歌詠。如諷吟相調。及
倡伎者。邪論謂不正見所執言詞。等者等取
染心悲歎。及諸世俗戲論言詞。此等皆是雜
穢語也。輪王出世。雖有歌詠。從出離心發
非實染心。有餘師言。此時嫁娶歌詠過輕。不
成業道
從此第六。明意業道。論云。已辨虚誑等。當
辨意三。頌曰
    惡欲他財貪 憎有情瞋恚
    撥善惡等見 名邪見業道
釋曰。惡欲他財貪者。謂於他財起非理欲。
生力竊心。如是惡欲。名貪業道。憎有情者。
謂欲於他行傷害事。如是瞋恚。名瞋業道。
若瞋自身。及瞋非情。過輕非業道。輪王北
洲貪等。是輕皆非業道。撥善惡等見者。如
契經説云。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
行。無惡行。無妙惡行。業果異熟。無此世間。
無彼世間。無父無母。無化生有情。無世
間。無沙門。或婆羅門。無阿羅漢。解云。此經
無施者。謂無施福也。無愛樂者。無戒福
也。無祠祀者。無修福也。無此世者。無現
在也。無彼世者。無過未世也。婆沙論云。
現在世既見。何以言無。答外道無明所盲。
雖能眼見。亦撥爲無。不應責無眼者。愚盲
者墮坑也。或可無此世者。不謗世體。但
謗因果。無此世爲他世因。無此世爲他世
果。無父母者。謗無父母感子業也。無施
等者。謗因邪見。無果等者。謗果邪見。無
沙門等者。謗聖邪見。頌言撥善惡等者。
是謗因邪見。等取謗果。及謗聖也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十六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十七
從此大文第二。釋業道名義。論云。如是已
辨十業道相。依何義名業道。頌曰
    此中三唯道 七業亦道故
釋曰。此中三唯道者。此十業道中。貪等三
唯道也。業之道故。立業道名。謂貪等相應思
説名爲業。以彼貪等轉故思轉。彼貪等行故
思行。如彼貪等勢力。而思有造作故。故貪
等三。與思爲道。七業亦道故者。前七是業。
身語業故。亦業之道。思所遊故。由等起思
託身語轉故。身語七思所遊履。亦業之道
故。前七業。業之道故。立業道名。上業身語
業。下業等起思故。名業業。故業道者。具顯
業道業業道義。雖不同類。業道名同。而一
業爲餘業。一道爲餘道。猶如世間車牛名
同。而一車牛名爲餘車牛故 於典籍中。
如言識住。雖四識住。性類不同。識住名同
而一識住名爲餘識住故 離殺等七。無貪
等三。立業道名。類前應釋
從此第三。義便明斷善。論云。如是所説。十
惡業道。皆與善法現起相違。諸斷善根。由
何業道。斷善續善。差別云何。頌曰
    唯邪見斷善 所斷欲生得
    撥因果一切 漸斷二倶捨
    人三洲男女 見行斷非得
    續善疑有見 頓現除逆者
釋曰。唯邪見斷善者。唯有上品圓滿邪見。能
斷善根。然本論中。説貪瞋癡三不善根。能
斷善者。由不善根能引邪見故。邪見斷推
在彼根。如火燒村火由賊起。故世間説被
賊燒村。所斷欲生得者。所斷善根。唯是欲
界。生得善也。謂斷善時。色無色善。先不成
故。不可説斷。問何縁唯斷生得善根。答加
行善根。先已退故。謂斷善根。先加行位。捨
加行善。至斷善時。唯斷生得。撥因果一切
者。明邪見相也。撥因邪見。無妙惡行。撥
果邪見。無善惡果。一切者。一切邪見。皆能
斷善。謂自界縁。若他界縁。若有漏縁。若無
漏縁。如是邪見。皆能斷善。有餘師説。唯自
界縁。及有漏縁。方能斷善。餘不能斷。爲
對彼説。故言一切 漸斷者。明斷善根漸
斷而非頓斷。謂九品邪見。斷九品善根。逆
順相對斷。初下下品邪見。能斷上上品善
根。乃至上上品邪見。能斷下下品善根。善根
從上品。至下品名逆也。邪見從下至上
名順也。二倶捨者。二謂善根。及律儀也。斷
善根時。二倶時捨。論云。若彼律儀。是此品
心。所等起果。此品心斷。捨彼律儀。以果與
因。品類同故解云。九品善心。各能發戒。戒是
其果。若斷下品善。唯捨下品戒。
乃至斷上品善。
唯捨上品戒也
 諸律儀果。有從加行。有從生
得善心所生 若從加行善心生者。律儀
先捨。後斷善根解云。斷善根加行。捨加行善。
捨加行時。加行善根。所生律儀。
同一時捨。此言先捨
者。據先加行位 捨也
 人三洲男女者。明能斷
善根。處及人也。人趣三洲。非在惡趣。染不
染慧。不堅牢故。亦非有天趣。現見善惡
諸業果故。除北倶盧洲。彼無極惡阿世耶
此云
意樂
唯男女身。志意定故。見行斷非得者。
此斷字通上下。唯見行人。能斷善根。非愛
行者。諸愛行者。惡阿世耶。極躁動故。諸見行
者。惡阿世耶。極堅深故。由此理趣。非扇搋
等能斷善根。愛行類故。又此類人。如惡趣
言見行者。自慧見理。而行義也。
愛行者。但信他語。愛樂而行也。
斷非得者。善
斷應知。非得爲體。謂斷善位。善得不生。
非得續生。非得生位。名斷善根。故斷善根。
非得爲體。續善疑有見者。疑謂疑有。見
謂正見。謂因果中生疑有心。此或應有。從
疑有心。或發正見。定謂有非無。爾時善根
得還續起。故名續善。疑有續善。疑無斷善。
爲簡疑無。故言疑有。頓現除逆者者。頓謂
善根。九品頓續。然後後時。漸漸現起。如頓
除病。氣力漸増。現謂現世。現身續善除造
逆者。經説造逆。并斷善人。彼定現身。不能
續善。定從地獄。將沒將生。方能續善。受地
獄果畢。名爲將沒。正住中有。未生地獄。
名爲將生。若由過去。宿習邪見。以爲因力。
彼斷善根。將死時續。若由現在邪教縁力。
彼斷善根。將生時續由自他力。應知亦爾
自謂自推求。他
謂逢惡友也
又愛樂壞。非加行壞。是人現
世。能續善根。若二倶壞。要死方續。見壞戒
不壞。亦現世續善。戒見兩倶壞。要死後續
相儀中護。
名戒不壞。
有斷善根。非墮邪見。應作四
句。第一句者。布頼那等此云滿也。起邪見名
斷善。不造逆非邪定
第二句者。謂未生怨等是阿闍世王。造逆
墮邪定。信佛不斷
善也。第三句者。謂天授等是提婆達多。名起邪見
名斷善。造三逆墮邪定
第四句者。謂除前相
從此第四。明思倶轉。論云。已乘義便。辨斷
善根。今復應明本業道義。所説善惡。二業
道中。有幾竝生。與思倶轉。頌曰
    業道思倶轉 不善一至八
    善總開至十 別遮一八五
釋曰。業道思倶轉者。標也。思謂刹那等起思
也。此明業道與能起思。同一刹那倶時而
轉。不善一至八者。明不善業道。或一至八。
與思倶轉。一倶轉者。有兩種一。且初一者。
謂離所餘七惡色業。貪等三中。隨一現起。貪
嗔邪見。必不倶生。故隨一起。與思倶轉。第
二一者。謂先加行。遣使殺等。造六惡業。不
染心時。於前六中。隨一究竟。善無記心。名
爲不染。染心究竟。成二倶轉。故言不染。謂
簡染心成二倶轉也 二倶轉者。謂以嗔
心。究竟殺業。若起貪位。成不與取。或復起
貪。成欲邪行。或時起貪成雜穢語。此上
四類。名二業道。與思倶轉 三倶轉者。謂
以瞋心。於屬他生。盜離本處。斷其命根。
倶時殺盜。瞋殺盜三。與思倶轉。又先加行。
遣使殺等。造惡色業。貪瞋邪見。一正起時。
於前殺等。隨二究竟。既貪等一。殺等隨二。
故三倶轉。四倶轉者。此有三類。第一四者。
謂欲壞他。説虚誑語。意業道一。語業道三。
以壞他故。是離間語 説虚誑故。復成誑
語 此是染言。必兼雜穢。故語業三 第二
四者。又欲壞他。説麁惡語。意業道一。語業
道三。以壞他故。是離間語 説麁惡故。復
成麁語 此是染言。必兼雜穢。故語業三
 第三四者。若先加行。遣使殺等。造惡色
業。貪等現前。於前殺等。隨三究竟。既貪等
一。殺等隨三。故四倶轉。五倶轉者。謂先加
行。造惡色業。貪等現前。隨四究竟。六倶轉
者。貪等現前。隨五究竟。七倶轉者。貪等現
前。隨六究竟。准上應知。八倶轉者。於加行
位。遣於使殺等。造六惡業。自行邪行。此
七業道。一時究竟。行邪欲故。必有貪心。
成八倶轉 貪瞋邪見。自力現前。必不倶
行。故無九十。與思倶轉各當頭起。
名爲自力
善總開
至十者。十善業道。通據隱顯。名爲總開。隱
謂處中善。顯謂律儀也。隱顯通論。有十倶
轉。別據顯相。無一無八。無五倶轉。唯據
律儀。不約處中。名爲顯也。且約顯中二倶
轉者。此有二種。且初二者。謂善五識。現在
前時。無散善七。以善五識。故有無貪無瞋。
無分別故。無正見一。第二二者。謂依無色。
盡無生智。現在前時。無散善七。依無色故。
無定戒七。盡無生故。有無貪瞋。以息求故。
無正見也無散善者。謂不受
欲界。散律儀也
三倶轉者。謂與
正見。相應意識。現在前時。無七色善。以是
正見故。必有無貪無瞋正見三業道也。無
七色者。謂不受戒。及不入定。無七善色
也。四倶轉者。謂惡無記心。現在前時。得近
事近住勤策律儀。以惡無記故。無無貪等
三。受近住等戒。故有四善律儀。謂身三語。
一謂四支戒也。六倶轉者。謂善五識。現在前
時。得上三戒。謂近事等。以善五識故。有無
貪無嗔。於前四上。加無貪瞋。故成六也。七
倶轉者。此有二種。且第一七者。謂善意識。
無隨轉色。正見相應。現在前時。得上三戒。
謂近事等。正見相應故。必有無貪無瞋正見
三也。得近事等戒故。復有四支。故成七
也。第二七者。或惡無記心。現在前時。得苾
芻戒。成七善無表也。九倶轉者。此有三種。
第一九者。謂善五識。現在前時。得苾芻戒。
善五識故。有無貪無瞋得苾芻戒。有七色
善。故成九也。第二九者。或依無色。盡無生
智。現在前時。得苾芻戒。以盡無生智故。無
正見一。有無貪無瞋二。得苾芻戒。有七色
善。故成九也。第三九者。謂靜慮攝。盡無生
智。現在前時。以靜慮故。有定戒七。盡無生
故。有無貪無瞋。故成九也。十倶轉者。此有
二種。第一十者。謂善意識。無隨轉色。正見
相應。現在前時。得苾芻戒以正見故。有無
貪等三。得苾芻戒。有七色善。故成十也。第
二十者。謂餘一切。有隨轉色。正見相應。心
正起位。以隨轉色。有定戒七。正見相應故。
有正見等三。名十倶轉也。論云。別據顯相。
所遮如是。通據隱顯。則無所遮。謂離律儀。
有一八五解云。處中善。名離律
儀。謂非律儀故也
一倶轉者。謂
惡無記心。現在前時。得一支遠離受一支
戒也
倶轉者。謂善意識。無隨轉色。正見相應。得
二支等解云。正見相應。有正見等三也。又得
二支遠離。便成五也。等者。等取惡無記
心中。得五
支遠離也
八倶轉者。謂此意識。現在前時。得
五支等解云。此前意識。有正見等三。更得五
支。便成八也。等謂等取善五識。現在
前得六支
遠離也
從此第五。約處成善惡。論云。善惡業道。於
何界趣處幾唯成就。幾亦通現行。頌曰
    不善地獄中 麁雜瞋通二
    貪邪見成就 北洲成後三
    雜語通現成 餘欲十通二
    善於一切處 後三通現成
    無色無想天 前七唯成就
    餘處通成現 除地獄北洲
釋曰。不善地獄中麁雜他瞋通二者。十不善
業。於地獄中。唯麁惡語。雜穢語。瞋。此三通
二。謂成就現行二種也。由相罵故。有麁惡
語。由悲叫故。有雜穢語。由互相憎。故有
瞋恚。貪邪見成就者。於此地獄中。此二成
就。而不現行。無可愛境。貪不現行 現見
業果。邪見不起。又地獄中。業盡死故。無殺
業道。無攝財物。無盜業道。無攝女人。無
邪婬罪。業鏡現前。不可拒諱。以無用故。
無虚誑語。即由此無用。及常離故。無離間
語。北洲成後三者。北倶盧洲。成就後三。貪
瞋邪見。而不現行。不攝財物。爲我所故。
貪不現行 身心柔愞。復無惱害。瞋不現
行 無惡意樂故。邪見不現行 雜語通
現成者。北倶盧洲。雜穢語。通現及成。由彼
有時。染心歌詠。無惡意樂故。彼無殺等
六。又壽量定故。無殺也。無攝財物。故無盜
也。無攝女人。故無邪婬也。身心愞故。無
麁惡語。及無用故。無離間語。及虚誑語。彼處
行非梵行者。謂彼男女。執手相牽。往詣樹
下。樹枝垂覆。知是應行。樹不垂枝。並愧而
別 餘欲十通二者。餘欲界中。天鬼傍生。及
三洲人。十惡業道。皆通成就現行二也。然
有差別。天。鬼。傍生。前七業道。唯有處中。
無不律儀。人三洲中。二種倶有 善於一切
處後三通現成者。此明十善業道。三界五趣。
此一切處。無貪等三。皆通成就。及現行也
 無色無想天前七唯成就者。謂聖人生無
色界。成就過未無漏七支律儀。彼無色故。
必不現行。無想天中。以無心故。亦不現行。
唯成就過未靜慮律儀 然無色那含。於過
去欲色界五地身中。隨依何地。或二三四五
地。曾起曾滅無漏律儀。生無色時。成彼過
去曾起一地。成過去一地戒。乃至曾起五
地。成過去五地戒也 若未來世。依五地
身。無漏律儀。皆定成就五地欲界。
四靜慮也
 餘處通成
現除地獄北洲者。餘欲色界。人天四趣。除地
獄北洲。名爲餘處。身語七支。各皆通現行
及成就也。然有差別。謂鬼傍生。有處中善。
若於色界。唯有律儀。三洲欲天。皆具處中。
律儀二種
從此第六。明業道三果。論云。不善善業道。
所得果云何。頌曰
    皆能招異熟 等流増上果
    此令他受苦 斷命壞威故
釋曰。初兩句總明三界。下兩句別釋所以
也。十惡業道皆招異熟等流増上三果者。從
此命終生捺落迦。是異熟果。來生人中。受
等流果。謂殺生者。壽量短促。不與取者。資財
乏匱。欲邪行者。妻不貞良。虚誑語故。多遭
誹謗。離間語者。親友乖穆。麁惡語者。常聞
惡聲。雜穢語故。言不威肅。貪者貪盛。瞋者
瞋増。邪見者増癡。増上果者。所有資具由殺
生故。光澤鮮少。不與取故。多遭霜雹。欲邪
行故。多諸塵埃。虚誑語故。多諸臭穢。離間
語故。所居險曲。麁惡語故。田多荊棘磽确鹹
鹵。雜穢語故。時候變改。貪故果少。瞋故果
辣。邪見故果少。或無也。問何縁此十。各招
三果。答此令他受苦。斷命壞威。故且初
殺生。令他受苦。受異熟果。斷他命故。受
等流果。令他失威。受増上果。餘惡業道。如
理應思。由此准知。善業三果。離殺生等。生
於天中。受異熟果。來生人中。受等流果。謂
離殺者。得壽命長。餘上相違。如理應説
從此大文第十一。別明邪命。論云。又契經
説。八邪支中。分色業爲三。謂邪語業命。
離邪語業。邪命是何。雖離彼無。而別説者。
頌曰
    貪生身語業 邪命難除故
    執命資貪生 違經故非理
釋曰。瞋癡生語業名邪語。瞋癡生身業名邪
業。從貪所生。身語二業。以難除故。別立
邪命。謂貪能奪諸有情心。彼所起業。難可
救護。爲於正命令慇重修故。佛離前別説
爲一。如有頌曰。俗邪見難除
由恒執
異見。道邪命難護道出
家人
由資具屬他 執
命資貪生者。有餘師執。縁命資具。貪生身
語。名爲邪命。非一切貪皆名邪命。戲樂歌
詠雖從貪生。不資命故非邪命也 違
經故非理者。破餘師説。此釋違經。戒蘊經
中。觀象鬪等。世尊亦立在邪命中。邪受外
境。虚容延命。故據此經文。但是貪生皆
名邪命也
從此大文第三。雜明諸業。就中分十。一明
業得果。二明本論業。三明引滿因。四明三
障。五明三時障。六明菩薩相。七明施
戒修。八明順三分業。九明書等體。十明諸
法異名。就第一明業得果中分六。一總明
諸業果。二三性相對果。三三世相對果。四
諸地相對果。五明三學相對果。六三斷相對
果。且初總明諸業果者。論云。如前所言果
有五種。此中何業有幾果耶。頌曰
    斷道有漏業 具足有五果
    無漏業有四 謂唯除異熟
    餘有漏善惡 亦四除離繋
    餘無漏無記 三除前所除
釋曰。斷道者。諸無間道。以無間道能證無
爲斷。及能斷惑。得斷道名。此道有二種者。
通有漏無漏也。有漏業具足有五果者。於
前斷道。若有漏業。具足五果。既是有漏。能
招自地可愛異熟 等流果者。謂自地中。後
若等若勝。諸相似法。離繋果者。斷惑所證
擇滅無爲 士用果者。謂道所牽倶有士用。
謂道所牽。次解脱道無間士用。謂道所修。未
來功徳。隔越士用。謂道所證。諸無爲斷。不生
士用 増上果者。謂離自性。餘有爲法。唯
除前生。無漏業有四謂唯除異熟者。於前
所斷道。若無漏業。具足四果。無漏不招果
故。唯除異熟。餘有漏善惡亦四除離繋者。
異前斷道。故説爲餘。所餘有漏。若善若惡。
亦有四果。非斷道故。除離繋果。餘無漏
無記三除前所除者。除前斷道。所餘無漏。及
無記法。唯有三果。除前所除異熟離繋 
以無漏及無記。不招果故。除異熟果 非
斷道故。除離繋果
從此第二。三性相對果。論云。已總分別諸
業有果。次辨異門。有業果相。於中先辨善
等三業果。頌曰
    善等於善等 初有四二三
    中有二三四 後二三三果
釋曰。善等於善等者。上善等是業也。下善等
是法也。等取不善及無記也。將善等業。望
善等法。以明果數。善等三業。色行二蘊。少
分爲體。善等三法。五蘊爲體。初有四二三
者。初謂善業。以善法爲四果。除異熟果。
善業以不善法爲二果。謂士用。増上。因善
引生。是士用果。善法不障。是増上果。善業
以無記法。爲三果。除等流及離繋。性不同
故。除等流果。非擇滅故。除離繋果。中有二
三四者。中謂不善。在善無記中間。故名中
也。不善業。以善法爲二果。以不善法爲
三果。以無記法爲四果。言二果者。謂士用
増上。言三果者。除異熟及離繋。言四果
者。唯除離繋。問無記與不善。如何爲等流。
答謂遍行不善。及見苦所斷餘不善業。爲同
類因。以身邊見有覆無記。爲等流果後二
三三果者。後謂無記。善惡後故 此無記業。
以善法爲二果。以不善法。爲三果。以無
記法。亦爲三果 以善法爲二果者。謂士
用増上。以不善法爲三果者。除異熟及離
繋。問云。何不善與無記。爲等流。答身邊無
記。爲同類因。以諸不善。爲等流果。以無
記法。爲三果者。除異熟及離繋
從此第三。明三世果。論云。已辨三性。當
辨三世頌曰
    過於三各四 現於未亦爾
    現於現二果 未於未果三
釋曰。此以三世業。對三世法。爲果差別。此
三世業。色行二蘊。少分爲體。若三世法。五
蘊爲體。過於三各四者。謂過去業。以三世
法。各爲四果。唯除離繋。現於未亦爾者。現
在世業。以未來法。亦唯四果。同前過去數。
故言亦爾也。現於現二果者。謂現在世業。
以現在法。爲二果。謂増上果。及士用果。未
於未果三者。謂未來業。以未來法。唯有三
果。除等流及離繋。不説後業有前果者。前
法定非後業果故
從此第四。明諸地果。論云。已辨三世。當
辨諸地。頌曰
    同地有四果 異地二或三
釋曰。此約諸地業。望諸地法。爲果差別。應
知諸地業。唯色行二蘊少分。諸地法通五
蘊也。同地有四果者。於九地中。隨何地業。
以同地法。爲四果。除離繋異地二或三者。
若是有漏業。以異地法爲二果。謂士用増
上。若無漏業。以異地法爲三果。於前二果。
更加等流。不墮界故。有等流果
從此第五。明學等三果。論云。已辨諸地。當
辨學等。頌曰
    學於三各三 無學一三二
    非學非無學 有二三五果
釋曰。此約學等三業。以學等三法。爲果差
別。學等三業。唯色行二蘊少分。學無學色蘊。
無漏戒也。行蘊者。道共思也 非學非無學
色蘊。有漏色少分 學等三法。通五蘊也。
非學非無學法。兼取三無爲。學於三各
者。謂有學業。於學等三法。各爲三果。且學
業以學法。爲三果者。除異熟及離繋。以無
學法。爲三果者。亦除異熟及離繋。以非學
非無學法。爲三果者。除異熟及等流。無學
一三二者。謂無學業。以學法爲一果。唯増
上。若無學業。以無學法。爲三果。除異熟及
離繋。無學業。以非學非無學法爲二果。謂
士用増上 非學非無學有二二五果者。謂
非學非無學業。以學法爲二果。謂士用増
上 以無學法爲二果。謂士用増上 以
非學非無學法爲五果
從此第六。明見斷等三果。論云。已辨學等。
當辨見所斷 頌曰
    見所斷業等 一一各於三
    初有三四一 中二四三果
    後有一二四 皆如次應知
釋曰。此以三斷業。望三斷法。爲果差別。見
所斷業等者。等取修所斷業。及非所斷業
 見所斷業。唯行蘊少分爲體。修非二斷業。
倶以色行二蘊少分爲體 見所斷法。四蘊
爲體。修所斷法。五蘊爲體。非所斷法。無漏
五蘊。及無爲爲體 一一各於三者。謂三斷
業。一一各於三斷法爲果者。此句總標也。
初有三四一者。初謂見所斷業。以見所斷法。
爲三果。以修所斷法。爲四果。以非所斷法
爲一果。言三果者。除異熟及離繋。見所斷
法。唯染汚。非異熟。言四果者。除離繋。言
一果者。唯増上也。中二四三果者。中謂修所
斷業。在二斷中間。故名中也。若修所斷業。
以見所斷法。爲二果。以修所斷法。爲四果。
以非所斷法。爲三果。言二果者。士用増上
 言四果者。除離繋。言三果者。除異熟 
等流。後有一二四者。後謂非所斷業。以見所
斷法。爲一果。以修所斷法。爲二果。以非所
斷法。爲四果。言一果者。謂増上。言二果
者。士用増上。言四果者。除異熟。皆如次應
知者。隨其所應遍上六門。所配因果皆如
次。釋唯後置者。略法應爾
從此大文第二。釋本論業。論云。因辨諸
業。應復問言。如本論中所説三業。謂應作
業。不應作業。非應作業。非不應作業。其相
云何。頌曰
    染業不應作 有説亦壞軌
    應作業翻此 倶相違第三
釋曰。染業不應作者。有説染汚三業。名不應
作。謂從非理作意生故。有説亦壞軌者。有
餘師説。非直染業名不應作。壞軌則亦名
不應作壞軌則者。是無記業也。應如是
行住。應如是著衣食。若不如是。名不應
作。違禮儀故。應作業翻此者。翻不應作。名
應作業。有説善業。名爲應作。有餘師説。合
軌則業。亦名應作。倶相違第三者。倶違前
二。名爲第三非應作非不應作。若依初説。
唯無記業也。依第二師釋。除軌則外。餘無
記是也
從此第三。明引滿因。就中分二。一明業感
多少。二明引滿因體。且初明業感多少者。
論云。爲由一業但引一生。爲引多生。又
爲一生但一業引。爲多業引。頌曰
    一業引一生 多業能圓滿
釋曰。一業引一生者。釋引業也。舊云總報
業也。依薩婆多宗。但由一業。唯引一生。若
許一業能引多生。時分定業應成雜亂。
若此一生。多業所引。應衆同分分分差別。
以業果別故分分差別者。謂
數死數生也
故知一業。唯引
一生。多業能圓滿者。釋滿業也舊云別
報業也。謂一生身。圓滿莊嚴。許由多業。譬
如畫師先以一色圖其形状。後填衆彩。一
色圖形。喩一引業。後填衆彩。喩漏業多。是
故雖有同禀人身。而於其中有具支體色
力莊嚴。或有缺減
從此第二。明引滿因體。論云。非唯業力能
引能滿。一切善不善。有漏法皆容引滿。以
業勝故。但標業名然於其中。業倶有者。能
引能滿若不與業爲倶有者。能滿非引。
勢力劣故。如是種類其體是何。頌曰
    二無心定得 不能引餘通
釋曰。二無心定得者。二無心定者。謂無想定
滅盡定也。此與諸業。非倶有故。不爲引
因。但能爲滿 得者。善惡得也。得與諸業。
非一果故。唯滿非引。除此二類。所餘善惡。
皆通引滿
從此第四。明三障。就中有二。一正明三
障。二別明業障。就明三障中二。一明障
體。二約處辨。且初明障體者。論云。薄伽梵
説。重障有三。謂業障。煩惱障。異熟障。如是
三障其體是何。頌曰
    三障無間業 及數行煩惱
    並一切惡趣 北洲無想天
釋曰。三障者標也。無間業者。出業障體。謂
五無間業。名爲業障。一害母。二殺父。三害
阿羅漢。四破和合僧。五出佛身血。及數行
煩惱者。出煩惱障體。煩惱有二。一者數行。
謂恒起煩惱。通上下品。二者猛利。謂上品煩
惱。唯約數行。爲煩惱障。上品煩惱。非數行
者。雖復猛利非恒起故。易可伏除。不説
爲障。下品煩惱。雖非猛利。若數行者。難
可數除故。説爲障故。煩惱中無論上下。
但數行者。名煩惱障。並一切惡趣。北洲無想
天者。出報障體。三惡趣全。北洲無想天。是
異熟障 問此障何法。答謂障聖道及聖道
加行加行者。七
方便行*也。
論云。此三障中。煩惱與業。
二障皆重。以有此者第二生内。亦不可治
解云 於第二生。亦不
得道。名不可治也。
又論云。毘婆沙師作如
是釋。由前能引後故。後輕於前解云。煩惱
引業。業引
異熟
約異熟果。決定更無餘業餘生。能爲
間隔。故名無間。或造此業。必墮地獄。中無
間隔。故名無間
從此第二。約處辨者。論云。三障應知。何趣
中有。頌曰
    三洲有無間 非餘扇搋等
    少恩少羞恥 餘障通五趣
釋曰。三洲有無間非餘扇搋等者。除北倶盧。
於三洲中。唯女及男。造無間業。非餘扇搋
等。少恩少羞恥者。釋扇搋等。雖殺父母無
無間業。謂彼父母於彼少恩。少愛念故。彼
於父母。慚愧心微。無重恩故。故無無間。
由此道理。鬼及傍生。雖害父母。亦無無間。
又大徳説。傍生類中。覺慧分明。亦成無間。
如聰慧馬。曾聞有馬。人貪其種。令與母
合。覺知是母。便即羞死。又若人害非人父
母。不成逆罪。心境劣故此據人從
非人生也
 餘障通
五趣者。餘煩惱障。及異熟障。通在五趣。然
異熟障。於人趣中。唯北倶盧。於天趣中唯
無想天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十七



倶舍論頌疏論本第十八
從此第二。別明業障。就中分六。一明業障
體。二明破僧。三明成逆縁。四明加行定。五
明罪重大果。六明無間同類 此下第一
出業障體者。論云。於前所辨三重障中。説
五無間。爲業障體。五無間業。其體是何。頌

    此五無間中 四身一語業
    三殺一誑語 一殺生加行
釋曰。初句標也。四身一語業者。殺父。害母。
殺阿羅漢。出佛身血。此四身業。破和合僧。
此一語業。三殺一誑語者。謂害父母。殺阿
羅漢。名爲三殺。破僧誑語。名一誑語。此
四是根本業道也。一殺生加行者。一謂出佛
身血。是殺生加行罪。以如來身不可害故。
無根本也 問破僧是虚誑語。何縁名破
僧。答因受果名。誑語是因。僧破是果。謂因
誑語。僧方破故。或此誑語。能破僧故。名爲
破僧。從用爲名
從此第二。明破僧。就中分五。一明僧破體
及成。二明能破成時處。三明具縁成破僧。
四明破二僧別。五明無破法輪時。且第一
明破僧體及成者。論云。若爾僧破。其體是
何。能所破人。誰所成就。頌曰
    僧破不和合 心不相應行
    無覆無記性 所破僧所成
釋曰。僧破不和合者。謂僧破體。是不和合性。
此不和合。於和合上非得爲體。謂僧未破。
衆共和合。許有聖道。能得入聖。僧被破已
失和合性。於和合上有非得生。名不和合。
故不和合性。是和合上非得爲體 心不相
應行。無覆無記性者。此不和合。心不相應。行
蘊所攝。是無記性。問既無記性。豈成無間。
答如是破僧。因誑語生。誑語是無間故。説
破僧是無間果。非無間體。因受果名。故説
無間。名爲破僧。所破僧所成者。僧破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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