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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疏 (No. 1822_ 法寶撰 ) in Vol.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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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疏卷第十二
 沙門法寶撰 
  分別世品第三之五
論。如是已約至三極少量。自此已下。大文第
三明三分齊。一明三極少。二明極少積成
多量。此下半頌明三極少。三極少中。二是所
詮。一是能詮。所詮之中。一是色量。二是時
量」  論。曰至爲色極少。述色極少。大乘
無實。但是覺慧分析。以爲極微。此是識心
所變非積小成 小乘中説有實極微以
成大色。析其大色。至不可析名一極微」
  論。如是分析至如説瞿名。述名及時。極
少量也。從三十二字名。析至一字名。是名
極少。准此。析多名至一名。以爲極少。即
合二字名已上。或無別體。或有別體。義亦
無違。如微・金・水・兎・羊・牛等塵。離其體微
無別體也」  論。何等名爲一刹那量。通
難重釋。先問後答。是此問也」  論。衆縁和
合至度一極微。答中有二。一述經部答。二
述有部答。此是初也 經部答中有二。一法
先無體是未來。得體已滅是過去。得體未
滅名爲現在。即此得體未滅之頃名一刹
那。二或有動法。度一極微名一刹那。極微
處量促。刹那時量促。若度二已上極微名
一刹那。刹那即有前後非時極少。若度一
極微經二刹那。即極微量有分。極微非極
少。由此故説度一極微。名一刹那 問曰。
若諸法得自體頃名一刹那。得自體頃即
是一念。因何仁王般若。云一念有九十刹
那。一刹那有九百生・滅 答生滅微細唯佛
能知。小乘心麁見生滅麁。諸佛心細見生滅
細。由此不同。今詳。經部釋如有動法度
一極微。未知此動爲取極速。爲取小遲。若
取小遲。對速還有前後作極少也。若取
極速。且如四天下。徑有十二億三千四百半
踰繕那。日輪周四天下略有三百萬踰繕
那。一踰繕那約有十八里缺八十歩。三百
萬踰繕那。約有五千萬里餘。以里計歩已
多日夜。日夜刹那刹那唯有六百四十八
萬。歩已過此。況尺・寸等。及餘速物。未詳論
師何意如此」  論。對法諸師至一刹那量。
述有部計也。毘婆沙中更有多喩況。恐煩
不述。雖與經部有少不同。然亦未能述
刹那量。有一師云。實刹那量。世尊不説。正
理論云。刹那難知假喩以顯。然未盡理。雖
有此釋。與日刹那數亦非合。亦不能顯
刹那極少無前後分。如一彈指頃六十五刹
那。其頃非唯度六十五極微也。若度多極
微即非無前後。若一極微名一刹那。即非
唯六十五也 今略爲二釋。一。日夜刹那。
與此刹那不同。日夜刹那唯是算數之法。
如此秤・尺等量極少之名。無佛法時此數
常定。此生滅刹那。即是諸法生滅之量。經部
云。是諸法得自體頃。有部即是取果之頃
也。二釋。時之極少名一刹那。是數量時之
名。即是極少名一刹那。極多名劫等。刹那
非不更有細分。劫非更無有多時。應更
思之
論。已知三極少至踰繕那等。已下大文第二
明積色也」  論曰至爲指節。已上十一位
皆七成也。兎毛細滑塵。小羊毛。牛毛潤膩
塵。大羊毛也 言七成者。六方并心以爲
七也」  論。三節爲一指至不別分別。釋
頌不説三節以成一指意。以三指節爲一
指者。是竪三節。如今人指」  論。二十四
指至中間道量。明後四量。古時一弓有八
尺者。即是古尋。今時有六尺已下。即六尺
歩法。今時多用五尺歩法 倶盧舍。是人・
牛聲不及處所。無聲喧雜處 梵名阿練
若。阿是言無。練若名喧雜。若以八尺爲尋
計之。五百弓量即是四千尺。若以六尺計
之。即有三千尺也。若以一肘一尺六寸計
一弓量。即有六尺四寸。昔時造論。故應八
尺計之」  論。説八倶盧舍爲一踰繕那。即
是四八三十二。三萬二千尺也。若以五尺歩
法計之。即有六千四百歩。以三百六十歩
里法計之。即有一十八里。缺八十歩
論。如是已説踰繕那等。第二明時量也 就
中有二。一從刹那至年量。二明劫量。此
下兩行頌。先明刹那至年量」  論曰刹
那百二十爲一怛刹那。第一節。此有一百二
十刹那也」  論。六十怛刹那爲一臘縛。第
二節。此有七千二百刹那」  論。三十臘
縛爲一牟呼栗多。第三節。二十一萬六千刹
那」  論。三十牟呼栗多爲一晝夜。第四節。
六百四十八萬刹那」  論。此晝夜至知夜
減 有時増者。晝夜總三十牟呼栗多。此云
須臾。夜増時十八晝有十二。即是此方冬至
也。晝増此方夏至也 有時等。當春・秋分
也 六月減夜者。言夜兼晝。十二月中六月
減夜。即是此方六月小盡也。引頌證 寒熱
雨際中者。牒三際也 一月半已度者。謂雨
月減一日。至第二月半已度。是第二月後
半末缺一日。即是此方雨月減一日 於所
餘半月。即是第二月後半月。此方亦有併小・
併大・及潤月等。略而不論
論。如是已辯至今已當辯。已下第二有四
行頌。明劫量 就中有三。一明大・小。第
二明人。第三明災。此下第一明劫大・小。頌
文可知」  論曰至外器都盡。明壞劫也。
頌中初明四劫。有壞劫。有成劫。有中劫。
有大劫。此先釋壞劫。壞劫謂地獄有情不
復生。至外器都盡。皆是壞劫」  論。壞有
二種至二外器壞者。復兩重二種。一壞有情
中分二。二有情與器分二。總爲四門」
論。謂此世間至壞劫便至。明住劫後有壞
劫也。住劫二十中劫者。謂刀・兵等中二十
也。壞劫言等住者。於壞劫無刀・兵等劫。
但住劫時等名等住劫。此即住・壞・空・成各
二十劫。合八十中劫爲一大劫」  論。若
時地獄至地獄已壞。已下釋趣壞也。就趣
壞中。先釋地獄。二釋畜・鬼。三釋人趣。四
釋天趣。此釋地獄。應生不生。名爲壞劫。有
情都盡名已壞也」  論。諸有地獄至他方
獄中。此世界中若不定者災後時受。或全不
受。諸有定者。他方受也。今詳。地獄壞時不
越中劫」  論。由此准知至與人天同壞。
此明第二畜・鬼壞。鬼本住處。即此洲下五百
踰繕那。傍生在大海 言各先壞本處者。
先壞畜生。後壞鬼趣」  論。若時人趣至
人趣已壞。此第三明人趣壞。壞劫之時三洲
人。由法爾力等生於梵世。北倶盧人生欲
天已後生梵世。定生欲天故。不能離染
故」  論。若時天趣至例同此説。第四明天
趣壞。彼彼天中皆得離染。直生梵世不轉
生也」  論。乃至欲界至有情已壞。此下第
二明界壞也」  論。若時梵世至有情世
間。第三有情世間壞」  論。唯器世間至無
遺灰燼。第四明世間壞」  論。自地火焔
至如應當知。明自地災。唯壞自地不壞他
地」  論。如是始從至總名壞劫。總結壞
劫」  論。所言成劫至成劫便至。大文第二
明成劫也。從空劫後方有成劫。空・成二劫
皆等住劫二十劫也 明成劫中復分有
四。一明成次第。二明將成相。三明成外
器。四明成有情。此下第一明次第也」
論。一切有情至將成前相。此下第二明成相
也」  論。風漸増盛至外器世間。此下第三
明成器也」  論。初一有情至應知已滿。
此第四明有情成也」  論。此後復有至壽
方漸減。大文第三明住劫 就中有五。一
明成次第。二明初唯減。三明中下上。四
明後唯増。五總結前。此即初也。從成有情
世間十九中劫。人壽無量歳。漸下一有情至
阿毘地獄名成劫已。自此已後人命漸減」
  論。此後十八至例皆如是。此第三明
中間十八有増・減也」  論。於十八後至
名第二十劫。第四明後一劫唯増。此後一劫
雖同十八。増至八萬。以増遲故同前上
下」  論。一切劫増至成已住劫。此即第
五總結前也」  論。所餘成壞至二十中劫。
此明准住二十時量成・壞・空劫量同也。空
之一劫更無別相。故不別釋」  論。成中
初劫至有情漸捨。明成・壞劫器。及有情時量
別也 立世經説器及有情成・壞各十劫與
此不同者。彼説。梵王先生十劫住後梵輔等
次第生。故知梵輔已下十劫成也。若兼梵王
十九劫成。梵王入成器中故十劫也。故知
梵王劫壞後十劫獨住」  論。如是所説至
成大劫量。總八十成一大劫」  論。劫性
是何。問劫體也」  論。謂唯五蘊。答劫體
明無別法。即以彼時五蘊爲體。不同外
道別有時・方。婆沙一百四十五云。劫體是
何。有説是色。如是説者晝夜等位無不皆是
五蘊生滅。以此成劫。劫體亦然。劫既通三
界時分。故用四蘊五蘊爲性 若無色以
四蘊爲性。空劫即以二蘊爲性。婆沙論云。
何故名劫。劫是何義。答分別時分故分爲
劫。謂分別刹那・臘縛・牟呼栗多時分以成
晝夜。分別晝夜時分以成半月・月・年。分別
半月等時分以成於劫。以是分別時分中
極故得總名聲。聲論師者言。分別位故説
名爲劫。所以者何。是分別有爲法行中究竟
位故」  論。經説三劫至三劫無數。問」
 論累前大劫至三劫無數。答也」  論。既
稱無數何復言三。難也」  論。非無數言至
是其一數。答 阿僧企耶。此云無數。非無
數言顯不可數。此是解脱經六十數中一數
名也」  論。云何六十。問」  論。如彼經
言至三劫無數。總結答也」  論。何縁菩薩
至方期佛果。問。菩薩何爲而不速取二乘涅
槃。而願長時以取菩提」  論。如何不許
至發長時願。答。無上菩提甚難得故。彼若不
能發長時願修多苦行等不得菩提。是
故定須發長時願」  論。若餘方便至久
修多苦行。此重問。若以無上大菩提果甚難
得故。發長時願修多苦行。既有六十劫或
三生方便。亦得涅槃出離於苦。何用爲菩
提久修多苦行」  論。爲欲利樂至求無
上菩提。答。爲利有情故。捨涅槃道以取
菩提」  論。濟他有情於己何益。問。濟他
何益於己。苦行若斯」  論。菩薩濟物至
即爲己益。答。菩薩悲心懷益物。既得成佛
濟度衆生。遂己悲心即爲己益」  論。誰
信菩薩有如是事。難。此事難信誰能信此」
  論。有懷潤己至此事非難信。答。汝懷潤
己無大慈悲。於此事中實爲難信。以己
方人故不得信也。若無潤己有大慈悲。此
事非難信。以他方己故」  論。如有久習
至如何不信。擧喩顯。如文可解」  論。又
如有情至如何不信復擧喩也。已上兩喩由
數習故」  論。又由種姓至別有自益。明
種姓如是起悲願也」  論。依如是義至
他爲己故。引頌證。就此頌中。前兩句下士
者是異生。次兩句中士者是二乘。後四句上
士是菩薩
論。如是已辯至爲成劫位。自此已下。大文第
二明人。第一明獨覺。第二明四輪王。第三
明小王興。此之一頌第一明佛・獨覺」
論曰至諸佛出現。明佛出時。八萬歳漸
不剋定時即上八萬歳減半年等皆容出
世。下至百年。百年已下無容佛出。准賢劫
經第十云。拘留孫佛人壽四萬歳時出世。拘
那含牟尼佛人壽三萬歳時出世。迦葉佛人
壽二萬歳時出世。釋迦牟尼佛人壽百歳時
出世。准西域記第六卷云。六萬・四萬・二萬・
百歳。佛出世也。又准立世經第九云。二十
小劫世界起成已住者幾多已過。幾多未過。
八小劫已過。十一小劫未來。第九一劫現在
未盡 准此經文。即今正當第九劫。即賢
劫中四佛出世。以倶在此第九劫漸減位。
應更詳檢。准此文。即前八劫中無佛出世。
彌勒佛即當第十劫出。又准彌勒經八云。
劫是刀兵劫。經云。於刀兵劫中。乃至今生
此。又准此文。後唯有十一劫。更有九百九
十六佛出。時恐太促。詳其賢劫。似是風劫。
於六十四劫中此爲第一劫。總六十四劫
爲一賢劫。於中千佛理且可然。應更詳
檢」  論。何縁増位無佛出耶。問。増位從
下自上。増時總無出」  論。有情樂増難
教厭故。答。佛出本意令厭生死。樂漸漸減
易起厭心。樂漸漸増難教厭故」  論。何
縁減百無佛出耶。問。減位百年已下。其苦轉
増。何縁不教令厭也」  論。五濁極増難
可化故。答。減其百歳煩惱等増。慧念等減。
極難化故」  論。五濁者至五有情濁。乘
便明五濁先列章門。後牒章釋」  論。劫
減將末至説名爲濁。總釋濁名即是顯惡。
居下澤穢。故名爲濁。如濁水等」  論。
由前二濁至極被衰損。明前二濁爲過速。
由壽濁故衰損壽命。由劫濁故衰損資具。
即劫末時資具衰損」  論。由次二濁至出
家善故。明次二濁爲過患。由煩惱濁耽其
欲樂損在家善。由其見濁妄爲苦行損出
家善」  論。由後一濁至及無病故。明衆
生濁。故令智慧念等悉被衰損。婆沙一百十
三云。有情衰損者。謂劫初時。此贍部州。廣博
嚴淨。多諸淳善福徳有情。城邑次比。人民充
滿。至劫末時唯餘萬人」  准婆沙。衰
損有情有二。一令劣惡。二令數少。惡是濁
義。數少非濁義。如濁水・濁酒不以少故名
濁。但以居下滓穢名濁。此論明有情濁
故略不論少」  論。獨覺出現通劫増減。
第二明獨覺出時也」  論。然諸獨覺至轉
名獨勝。此下明二種獨覺。麟角喩。謂出無
佛世獨一而出 部行獨覺。先是預流果聲
聞。彼後無佛時進得勝果。故名獨覺。此是
一釋」  論。有餘説彼至得獨勝名。第二釋。
先修聲聞順決擇分。後無佛時入於見道
名獨覺也」  論。由本事中至不應修苦
行。引此文證是凡夫。聖人改斷戒取。
不應修苦行。既修苦行證是異生」
論。麟角喩者至鱗角喩獨覺。此第二釋麟喩
獨覺異部行」  論。言獨覺者至不調他
故。釋獨覺名有二義。一取至果時不禀至
教。二已得果。復不覺於他。具此二義名爲
獨覺非因位不因教也」  論。何縁獨覺
言不調他。問。下有四難」  論。非彼無能
至無礙解故。第一難也」  論。有能憶念
至聖教理故。第二難也」  論。有不可説至
理神通故。第三難也」  論。又不可説至
對治道故。第四難也。論。雖有此理至無
説希望故。下有三種理答。此第一理也」
論。*有知有情至難令逆流故。第二理也」
 論。又避攝衆生悕諠雜故。第三理也
論。輪王出世至何威何想。已下兩行頌第二
明輪王 就中有五。一問何時。二問幾
種。三問幾倶。四問何威。五問何相」
 論曰至故無輪王。答出時也」  論。此
王由輪至名轉輪王。釋輪王得名」  論。
施設足中至王四州界。引施設足答幾種
也」  論。契經就勝至應知亦爾。通經。唯
説金輪。理實餘輪王亦爾」  論。輪王如佛
至輪王亦爾。答上幾倶」  論。應審思擇
至爲約一切界。問。乘茲便明有十方佛。此
即問也」  論。有説餘界至餘亦應爾。述有
部等計。一佛普於一切十方皆能教化。故唯
一佛無二三等。若於一處有情難化佛不
能化。餘佛於中亦不能化。故無多佛」  
 論。又世尊告至唯一如來。此則復引聖教
證也」  論。若爾何縁至得自在轉。大衆部
等引經難。若謂一佛普於一切十方世界
皆得自在。何故經説我今於此三千大千
得自在轉。而不言餘世界轉也」  論。彼
有蜜意。有部等答」  論。*蜜意者何。大衆
部等問」  論。謂若世尊至例此應知。有部
等答」  論。有餘部師至出現世間。有餘大
衆部等師計也」  論。所以者何。徴所以」
  論。有多菩薩至有無邊佛現。大衆部等
釋所以有多菩薩修菩薩行。理許多人得
成於佛。一界一佛理且可然。多界多佛何
理能遮」  論。若唯一佛至此事頓成。反難
釋也」  論。是故問時定有多佛。總結成
也」  論。然彼所引至一界多界。反問通
經」  論。若説多界至別界佛耶。引輪王
爲例。輪王説唯一。餘界有輪王。如來雖説
一。豈遮餘界有」  論。佛出世間至及決
定勝道。此重難。多佛出世有多吉祥。多所
利益。因何。不許有多如來倶時出世」
 論。若爾何故至倶時出現。難。若以多佛
出有多利益。即令多界中有多佛出世。既
佛出世有多吉詳。因何。不許一界多佛」
  論。以無用故至饒益一切。答也。答中有
四。此即初也」  論。又願力故至爲眼爲
道等。第二理也」  論。又令敬重至便深
敬重。第三理也」  論。又令速行至無二佛
現。第四理。并結總也」  論。如是所説至
剋勝便止。明四輪王威差別。此是第一金輪
王 就中有二。一異。二同。此辯威異」
論。一切輪王至定得生天。第二同也。雖現
威有異。以同無傷害。十善化生。故定生天」
  論。經説輪王至主兵臣寶。此第五答何
相問。相有二種。一依寶相。即七寶爲相。二
内身相。此即七寶相 就中有二。先列名。
後問答。此即初也」  論。象等五寶至生他
有情。後問答中此即問也。七寶之中殊寶・
輪寶非有情攝。可由輪王自業招得。象等
五寶既是有情。各由自業。如何輪王能感七
寶」  論。非他有情至乘自業起。答。五寶
雖是有情數攝各自業生。然一由有與轉輪
聖王相繋屬業故。輪王出此寶方生。然餘輪
王輪寶既劣。餘寶亦劣」  論。如是所説至
大士相殊。此明轉輪王身相。一切輪王皆悉
並有三十二相。四王既異相有勝劣」
論。若爾輪王與佛何異。問也」  論。佛大士
相至故有差別。答 處正。謂當其處。如千
福輪相。正當足下 明。謂分明。如千*福
相明顯 圓。謂圓滿。謂千*福等具足。毘婆
沙云施設論説。贍部州邊於大海際有轉輪
王路廣踰繕那。諸轉輪王若不出世。水所
覆沒無能遊履。若出世時海水*咸一踰繕
那此路乃現。底布金沙。旃檀香水自然灑
洞。輪王毎欲巡此州時。導從四軍。而遊此

論。劫初人衆爲有王無。已下一行頌。第三明
劫初時小王等也」  論曰至長壽久住。此
明未食段時也」  論。有如是類至從茲
出現。自此已下漸食段食無有光明。日・月
火明此時出現。自此已前食地味也」
論。由渉耽味至競耽食之。第二明食地皮
餅」  論。地餅復隱至林藤出現。第三明
食林藤食」  論。競耽食故至以充所食。
第四明食香稻食」  論。此食麁故至男
女根生。從此已後有男・女根」  論。由二
根殊至初發此時。自此已後有非梵行」
 論。爾時諸人至始於此時。自此已後有盜
業道」  論。爲欲遮防至刹帝利名。明有
主也 刹帝利。此云田主」  論。大衆欽
承至此王爲首。明立主徳名大 三末多。此
云共許」  論。時人或有至婆羅門名。自
此已後有二姓也」  論。後時有王至始
於此時。明有殺業道」  論。時有罪人至
此時爲首。明有虚誑語
論。於劫*咸位至其相云何。自此已下。大文
第三明災 就中有二。第一明小三災。第
二明大三災。此即第一明小三災」  論
曰至中劫末起。明起時也。此諸災患由二
爲本。謂耽異食及性懶墮。由此煩惱故
劫漸減有小三災」  論。三災者至三飢
饉。列名也」  論。謂中劫末至互相殘害。
此釋第一刀兵劫名也」  論。又中劫末至
難可救療。此釋第二疾疫劫」  論。又中
劫末至白骨運籌。第三飢饉劫也」  論。由
二種因至名有聖集。此釋聚集有二因」
 論。言有白骨至煎計飮之。此釋白骨有
二因」  論。有運籌言至以濟餘命。此釋
運籌有二因」  論。然有至教至飢饉災
起。述三善因離三災也」  論。此三災起
至人壽漸増。此述三災住時分也。刀兵最
速。飢饉最長時。皆言七者。三災起時法爾如
此」  論。東西二洲至北洲總無。述災四
洲唯贍部也
論。前説火災焚燒世界。已下兩頌第二明大
三災」  論曰至由風相繋。此述能壞三
災別也」  論。此三災刀至亦無餘在。述
所壞器極微亦盡。婆沙一百三十三説。火災
起時。有説七日先隱持雙。先有一日出。世
界壞時後六日漸出便壞世界。有説一日分
爲七日。有説一日成七倍勢有説七日先
藏地下後漸出現。如是説者有情類業増上
力令世間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
處有災火生。乃至梵宮皆被梵燒 水災
起時。有説三定邊雨熱灰水能壞世界。有説
從下水輪踊出。如是説者諸有情類業増上
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
處有災水生。由彼因縁世界便壞 風災
起時。有説從四定邊風起能壞世界。有説
從下風輪有猛風起。如是説者諸有情類
業増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
隨於近處有災風生。至遍淨天皆被散
壞 此論三災多非婆沙正義。論師意別」
 論。一類外道至餘極微在。自此已下破勝
論也。彼外道計執極微常。彼謂劫壞但壞
麁色。爾時猶有餘祖常微」  論。何縁彼
執猶有餘極微。論主徴也」  論。勿復麁
色生無種子故。勝論答。彼執。劫壞壞餘麁
色。祖極微散在虚空中。然在空中各各別
住。劫將成時。兩兩和合生一子微。量等父・
母。又微和合共生一孫極微。等二子微如
是乃至展轉成器世間。根本以最極細祖
微爲種。若此祖微亦令盡者。後子等微生
即無種」  論。豈不前説至風爲種子。論主
述自家。有二種子。一業所生風。二災頂風
也。業風如前釋。頂風如後釋。既有此種何
用細微」  論。*有化地部至飄種成此。
述化地部計。正理論云。風中具有種子細
物。爲同類因引麁物起」  論。雖爾不許
至親所引起。此是外道述自計也。如前所
引三種種子。皆是前後爲同類因。如種子芽
等。外道宗計。不許種與芽爲親因。芽分生
芽。種分生種。爲親因也」  論。若爾芽等
從何而生。論主反問勝論。芽不從種生許
從何生」  論。從自分生至從極微生。勝
論答。即芽有麁色・細色・乃至極微。從極微
生細色生麁色也」  論。於芽等生中種
等有何力。論主反問勝論。若芽生時從自
分生。種等於芽有何力用。既無力用。何名
爲種」  論。除能引集至生芽等力。勝論
答。由種子故令芽極微聚集而住。更無有
力」  論。何縁定作如是執耶。論主反問
勝論執意」  論。從立類生定不應理。勝
論答」  論。不應何理。論主問」  論。應
無定故。此勝論反難。論主種中地大與芽地
大二類雖別而許相生。既異類相生應無
有定。故麥種・穀芽亦是異類。應麥種中大
生穀等芽」  論。功能定故無不定失。論
主答。麥種於麥芽雖是異類。相望有力。功
能定故。不生穀芽」  論。如聲熟變等從
異類定生。此即論主引喩顯也。如絲・竹・土・
草與聲異類。所變清・濁之聲。決定無不定
也。如火・土與食・鐵倶是異類。火然能熟
食變鐵。土即不能。豈非決定」  論。徳
法有殊實法不爾。勝論救。聲乃熟變是其徳
句。熱・及合・離亦徳句攝。種中地・火・及芽・
地大。並是實句。因合有聲因熱熟變。並是
徳法異類相生。與實法殊。地等實法唯生
同類」  論。現見實法至縷生衣等。勝論指
事釋也。藤生於支。縷生於衣。必同類生不
變異類」  論。此非應理。論主非所引
喩」  論。非理者何。勝論外道問非理也」
  論。引不極成爲能立故。即論主答非理。
我宗不許藤生於支縷生於衣。既不共許。
不是極成。宗爲所立。喩爲能立。引不共許
縷生衣等爲能立故」  論。令此所引何
不極成。勝論外道反問論主」  論。非許
藤支至如蟻行等。論主答也。如蟻之與行。
樹之與林。人之與軍。即是蟻等於安布差
別位中。立以異名。非別有體藤縷衣亦復
如是。如何説縷等能生於衣等」  論。云
何知爾。勝論云。何知縷衣如蟻行等」
論。一縷合中至唯得縷故。論主答。現見於行
之内一蟻合曾不得行。亦現見一縷合中曾
不得衣唯得縷故。故知離縷之外無別衣
體。即合衆縷以爲衣也」  論。有誰爲障
令不得衣。反問勝論。於一縷上有何物爲
障令但見縷而不見衣」  論。若一縷中
至有衣分無衣。牒救破也。若是一縷中無全
衣故不見衣者。即應一縷上有衣一分無
全衣」  論。應許全衣至有分名衣。縱立
衣分。奪破全衣。全衣即是衣分成故還如蟻
等」  論。又如何知衣分異縷。此中又破
有衣分也。世所現見。一縷之上但見其縷
不見衣分。又如何知衣分異縷。非即以縷
爲衣分耶」  論。若謂衣要待多所依合。
牒轉救也。勝論救云。一縷合時未有衣。要
待多縷以爲所依。故如子・孫微獨一無
如用百千常微生一大色。於其前位此色
不生」  論。於唯多經合應亦得衣。論主
破。若若要多縷合即應得衣。不須緯。因
何多經同聚而不見衣」  論。或應畢竟
無得衣理。論主又破前并遮轉救。若謂由
此經・緯共成故。墮闕一分即不得衣。即
應畢竟無得衣理」  論。中及餘邊不對
根故。論主出畢竟不得衣所以。如多絲成
衣之中。縷・及表・裏不同。必不倶見。即應
畢竟無得衣時」  論。若謂漸次皆可對
根。牒轉救也。中及表・裏雖不同時。若漸次
者皆可見故」  論。則應眼身至得有分衣
故。論主破。若如此救。即不可言見觸衣
也。眼・身無時得全分故」  論。故即於諸
分至如旋火輪論主自述宗義。如旋火輪
於相續位非輪。輪覺離其火外無別有
輪。即於諸分漸次了別。而實無別有分衣
故起有分覺」  論。謂若離續縷至不可
得故。重釋離縷無別衣也。謂縷上有青・黄
等色。毛&T073554;等類。御寒業等用。別有衣上色・
類・業別不可得故。若衣與縷體性別者。即
應三種。亦應各別。既三無別。故知無別。
同旋火輪」  論。若錦衣上至從異類起。
又牒計也。若以錦上色・類・業等屬於衣
者。即衣實是一。縷實有種種異。即應衣實
法從種種異類縷實法生。違自宗也。即違
前立徳法可爾實法不然。若衣無實。色等
依何起也」  論。一一縷色等無種種異故。
結上過也。錦有分衣有種種色。一一之縷
無種種色。衣・縷不同。縷生衣故證實從異
類生也」  論。或於一分至由彼顯衣故。
又重破。錦有分衣衆色共成。一分唯有自色
等故。而即於一分應不見錦衣。錦衣由
彼衆色成。於一分處無衆色故」  論。或
即彼分至異色等相故。又重破。錦衣既是衆
色共爲。一分錦衣應有衆色之相」  論。
彼許有分至甚爲靈異。又破彼轉計。若謂有
分全衣體唯是一。而有種種色。種種類。種種
業用殊者。多・一相違。甚爲靈異」  論。又
於一火至應不得成。又破勝論計。彼計。光明
遍一窟中。有一麁色遍於室内。衣亦復爾。
隨衣大・小一色遍衣。今破光明衣亦隨破。
如一光明界分之中。近即明熱。遠便闇冷。
既同一體。如何不同」  論。各別極微至可
現根證。論主述自宗。各別一一極微根不能
取名爲越根而衆微共集可現根證。現根
證時離微。更無別麁色也」  論。如彼所
宗至合能發識。引外宗證。如彼宗中多微
合故共生一果。別則不生。或如眼・境等合
能生眼識。別則不生。我宗由多微合故識・
根能取。別不能取」  論。又如翳目至便
無見能。又引世間共許證也」  論。極微
對根理亦應爾。總結成。理亦同彼合能生果
根・境生識。及如散髮翳目見也」  論。又
即於色等至極微亦壞。明色即是極微。色壞
極微壞也」  論。極微實攝至定倶時滅。外
道救。極微實句攝。色是徳句攝。實・徳體殊。
異體不應定倶時滅」  論。此二體別至
故非體別。論主破體別有。文有三重。此第
一也。若謂地大極微是實。色是徳攝。二體
別者。因何共審觀時。不見地等外有別色
也」  論。又彼宗中至寧異色觸。第二破彼
宗。自云。地等實句眼見。身觸。色徳亦眼見。
觸徳亦身觸。實之與徳色・觸何異」  論。
又燒毛&T073554;至形量等故。第三破也。毛謂羊毛
等。&T073554;謂白&T073554;等。花謂紅花等。此三種實句體
別形量相似。徳不同毛黒・&T073554;白・花紅。未被
燒時由色別。故知三種異生毛等三覺。被
燒已後。同一黒色。形量同故。既不記識毛・
&T073554;等異。故知徳外無別實也。若謂實外有
別徳者。毛等三物未燒之時。實・徳倶異。被
燒已去徳同實異。雖徳是同實有異故。實
又眼・身所得。因何不能記識毛・&T073554;等異。故
知離色無別異也」  論。猶如行伍至不
記識故。引喩。由兩行。一行是瓶。一行是瓫。
同一鴿毛。由觀瓶・盆形別記識不同。若不
觀形。唯著鴿毛。即不能記識兩行有別。
毛・&T073554;・紅花亦爾。被燒已後。由色同不可
記別。形復無異故不記別。若形有別可
記別也」  論。誰當採録至廣諍應止。可
解」  論。此三災頂至名彼災頂。此明三
頂」  論。何縁下三定至遭是外災明下
定災及所以也。正理云。第二靜慮喜受爲内
災。與輕安倶潤澤如水。故遍身麁重由此
皆除。故經説苦根第二定滅。乃至。亦由滅
苦所依識身。故説苦根二靜慮滅。雖生上
地識身容現前。隨欲不行。自在故無過。
然經言滅苦。據正入定時。初靜慮中猶有
尋・伺無増上喜不言苦滅 又云。故初
靜慮内具三災。外亦具遭三災所壞。第二
靜慮内有二災。故外亦遭二災所壞。第三
靜慮内唯一災。故外但遭一災所壞身麁
重是
苦根本。第二定輕安
能除。故言苦根滅也
」  論。何縁不立至地還
違地。明地大非災所以」  論。第四靜慮
至所不及故。明第四定無外災所以」
論。有説彼地至更往餘處。此第二師釋。正理
論云。毘婆沙師説。第四定攝淨居天故。災不
能損。由彼不可生無色天。亦復不應更
往餘處。由此證餘界無淨居天。若餘世界
中有淨居者。應如地獄移往他方。寧説不
應更往餘處。下三天處。由淨居天威力攝
持。故無災壞。無容一地處少不同。便有
爲災壞・不壞別」  論。若爾彼地至體亦
非常。問答第四定器常・無常也。婆沙一百
三十四云。問第四靜慮地若無邊災所不
及。豈非常住。答刹那無常故無此失。有説
第四靜慮地中宮殿所依倶是無常。謂彼宮
地隨彼諸天生時死時倶起沒故。此説非
理。所以者何。應無有情共器業故。由此
如前所説者准此。即非與宮
殿等同生滅也
正理二十一解無
雲天云*已下空中天所居地。如雲蜜合故
説名雲。此上諸天。更無雲地。在無雲首故
説無雲 第四定地各別不違。諸論皆同。説
滅不同。論意各別。此論所説。是婆沙後釋。
評家義意論將此爲非難故。諸天宮殿。理
是隨身。亦共業感。若不爾者。應無來往相
過。宮殿受用之理」  論。所説三災云何次
第。已下明三災起之次第。先問後答。此即問
也」  論。要先無間至一風災起。答文可
解」  論。何縁如是。問所以」  論。由彼
有情至六十四劫。已下答。由上地因勝所感
身壽。其量次長。所感外器。亦漸久住。此即善
順施設足文。第三禪遍淨天。壽六十四劫。七
火・一水。總七七火。七水。後七火・一風。七九
六十三。并一風災有六十四。第六十四雖
缺二十二中劫。據全説故言六十四。此天
劫初成時。最初生容壽六十四劫。於後生
者皆不得也。若有定業應移餘界
倶舍論疏卷第十二
  本奧云 初校額田部白麻呂
 移唐草本寫校畢 
  再校葛城首麻呂
  保延三年十一月十日夜點了
 非人老法師 



倶舍論疏卷第十三
 沙門法寶撰 
  分別業品第四之一
以三義故名之爲業。一者作用。二持法式。
三分別果 一作用者。謂即作用説名爲業
 持法式者。謂能任持七衆法式 分別
果者。謂能分別愛・非愛果 此品廣明故
名分別 所以次世品後者。世品明内・外
果差別不同 果所頼因謂由業惑。惑總。
業別。故先明業
論。如前所説至由誰而生。結前起後。此品
大文分四。一明業體。二明律儀等。三明經
中諸業。四雜明諸業 明業體中。第一四
頌半明業體性。第二一頌半。明能造大。第
三兩頌。明執受類別。第四一頌。義門分別。
第五一頌半。明四善等。第六三頌。明二等
起 就明業體性中。初之一頌上一句答
前問。次一句分二業。下兩句分三業。次之
半頌分身・語二以成五業。次兩頌半成立
表體 後之半頌明無表體 就初文中
結前問起。後擧頌答。此文初也」  論
曰至業差別起。釋頌初句 世別由業生 
非由一主先覺而生者。破外計也 但由有
情業差別起。成立自宗 一主先覺而生者。
有其多種或以梵王。或大自在天以爲一
主。起於先覺生於世間 或計於我以
爲一主。起於先覺生於世間 非由一
主先覺而生者。總非上計 正理兼破無
因論等。廣破耶執自立宗云世別由業
生 云何知然 見業用故。謂世現見。愛・
非愛果差別生時定由業用。如農夫類由
勤正業。有稼穡等可愛果生。有諸愚夫行
盜等業。便招非愛殺・縛等果。復見。亦有
從初處胎不由現因有樂有苦。既見現
在。要業爲先方能引得愛・非愛果。知前樂・
苦必業爲先。故非無因諸内・外事自然而
有種種差別 又世現見。造善者少。造惡
者多。然於世間有情。樂少。苦多。可得以現
見爲門 非現見成故。謂・世現見造作種
種淨・不淨業爲因縁故。便有種種樂・苦果
生 又云 然不肖者。以見世聞樂施者
貧苦。慳悋者富樂。便増邪見謂果無因 
此由於田及思數習所得異熟・増上・等流
果差別中不了達故 謂有先世於良福
田暫植施因故招富樂。然不數習能捨物
思故於今生仍惟慳*悋。若有先世數施
非田。則於今生貧窮樂施。於如是義何
致愚迷 故由有情先世業力。及現士用二
種。世間差別果生。理善成立 此論言但由
有情業差別起。此之但字總非諸計」
論。若爾何故至與彼相違。問 若由業異
果有異者。且如人中内身外物倶從業生。
何故業生外物欝金・旃檀等甚可愛樂。而内
身形等不淨穢惡」  論。以諸有情至二事
倶妙。答 業類不同 雜業生人感内身形
常流不淨。感外香等能對治彼 淨業生
天。二事皆淨」  論。此所由業至謂思所
作。明二業也。一即是思。二思已業 思已
業者。謂思所作。即身・語業」  論。如是二
業至身語意業。此分二爲三也」  論。如
何建立至爲就等起。此問建立三業所以」
  論。縱爾何違。反問違也」  論。若約
所依至皆意等起故。述違所以」  論。毘
婆沙師至由上三因。答 身業從所依。語業
是自性。意業是等起 正理論云。謂業依身
故名身業。業性即語故名語業。此業依意。
復與意倶等起身・語名爲意業 准此論
文。意業即是能等起也」  論。然心所思至
所等起故。分明屬當二業爲三業也
論。身語二業自性云何。已下半頌。第二明五
業體」  論曰至表無表性。明身・語業皆
用表・無表爲體性分五業也
論。且身語表其相云何 前各各開二。此釋
二相無表後釋故言且也 下兩頌半。第三
出身・語表體」  論曰至名身表業。出身
表體 正理論云。髮・毛等聚總名爲身。於
此身中。有心所起四大種果形色差別能表
示心名爲身表」  論。有餘部説至有刹
那故。破正量部執行動名身表 以身動
時由業動故者。是正量部計也。身無刹那。
由於思業動此身時。即此動身名爲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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