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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疏 (No. 1822_ 法寶撰 ) in Vol.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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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822_.41.0687a01:
T1822_.41.0687a02:
T1822_.41.0687a03: 倶舍論疏卷第十九
T1822_.41.0687a04:  沙門法寶撰 
T1822_.41.0687a05: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一
T1822_.41.0687a06: 行相微細隨縛隨増是隨眠義。此品廣明名
T1822_.41.0687a07: 分別隨眠品。雖亦明纒・垢。隨眠本故品初
T1822_.41.0687a08: 先述。所以業後明隨眠者。業因惑故能招
T1822_.41.0687a09: 諸有。業別。惑通。故先明業。後釋隨眠
T1822_.41.0687a10: 論。前言世別至隨眠有幾。此品文中大分爲
T1822_.41.0687a11: 二。一明惑體用。二明斷不同。就前門中又
T1822_.41.0687a12: 分爲四。一明隨眠。二雜明諸惑。三義門分
T1822_.41.0687a13: 別四別明五蓋 明隨眠中。一明體數。二
T1822_.41.0687a14: 逐要例釋。三縁*縛等別 體數門中。一明
T1822_.41.0687a15: 六隨眠。二明經説七。三分六爲十。四分九
T1822_.41.0687a16: 十八 此一行頌有二義。一明業頼隨眠
T1822_.41.0687a17: 方能感有。二明六隨眠。先牒前爲問起。
T1822_.41.0687a18: 次擧頌答。後長行釋。此即問也 問中有二。
T1822_.41.0687a19: 一問業頼隨眠。二問隨眠體數 頌中四
T1822_.41.0687a20: 句。上句答前問。下三句答後問」  論。曰
T1822_.41.0687a21: 至無感有能。釋初句也。所以業離隨眠無
T1822_.41.0687a22: 感有能。以諸隨眠是有本故」  論。何故
T1822_.41.0687a23: 隨眠能爲有本。問所以也」  論。諸煩惱
T1822_.41.0687a24: 現起能爲十事故。總答也」  論。一堅根本。
T1822_.41.0687a25: 自此已下釋十事也。正理論云。令得堅牢。
T1822_.41.0687a26: 對治遠故。述曰。由得不捨隨眠數起。若
T1822_.41.0687a27: 無其得煩惱不生。故得爲本。煩惱數起對
T1822_.41.0687a28: 治遠故。令得牢固名堅根本」  論。二
T1822_.41.0687a29: 立相續正理論云。能數令餘連續起故」
T1822_.41.0687b01: 論。三治自田。正理論云。令所依止順彼住
T1822_.41.0687b02: 故 述曰。令所依身順能依故」  論。四
T1822_.41.0687b03: 引等流。正理論云。能引如自隨煩惱故 
T1822_.41.0687b04: 述曰。能引相似隨煩惱故」  論。五發業
T1822_.41.0687b05: 有。正理論云。發起能招後有業故」
T1822_.41.0687b06: 論。六攝自具。正理論云。能數數攝起非理作
T1822_.41.0687b07: 意故」  論。七述所縁。正理論云。能害自
T1822_.41.0687b08: 身正覺慧故」  論。八導識流。正理論云。
T1822_.41.0687b09: 於後有所縁能引發識故 述曰。能引後
T1822_.41.0687b10: 有結生識也。及引染識數縁境也」  論。
T1822_.41.0687b11: 九越善品。正理論云。令諸善法皆退失故」
T1822_.41.0687b12:  論。十廣縛義至自界地故。正理論云。令不
T1822_.41.0687b13: 能越自界・自地。以能長養染汚界故 述
T1822_.41.0687b14: 曰。界是因義。煩惱現行能令染法。因増長
T1822_.41.0687b15: 故名長養染汚界 或長養自界染汚。故
T1822_.41.0687b16: 不能越自界也」  論。由此隨眠至有感
T1822_.41.0687b17: 有能。總結答也。正理論云。雖離染者亦造善
T1822_.41.0687b18: 業。而無勢力能感後有 述曰。上言有者。
T1822_.41.0687b19: 並據引果。若據發業感有。即唯異生。若據
T1822_.41.0687b20: 資助舊業結當生有。即通有學。由此三
T1822_.41.0687b21: 乘無學不受後有」  論。此略應知至無
T1822_.41.0687b22: 明見疑。此釋頌下三句也。此根本煩惱略
T1822_.41.0687b23: 即分六。行・部・界分即九十八。今且擧六。故
T1822_.41.0687b24: 言此略應知差別有六乃至見疑」  論。頌
T1822_.41.0687b25: 説亦言至義如後辨。別釋頌中置亦意也。
T1822_.41.0687b26: 如衣有潤塵埃隨著。貪潤於境嗔亦隨増。
T1822_.41.0687b27: 非唯於嗔慢等亦爾。故言亦慢」  論。及
T1822_.41.0687b28: 聲顯六體各不同。別釋頌中置及意也。及。
T1822_.41.0687b29: 是相違釋。欲顯六種隨眠體性相違各別不
T1822_.41.0687c01: 同。故置及字
T1822_.41.0687c02: 論。若諸隨眠體唯有六。下一行頌。第二會經
T1822_.41.0687c03: 七也頌中有四句。初一句答増七所以。貪
T1822_.41.0687c04: 分二故。第二句指所増貪。第三句釋有貪。
T1822_.41.0687c05: 第四句釋立有因也。縁内起故説内爲有。
T1822_.41.0687c06: 知上二界非是解脱」  論曰至故經説七。
T1822_.41.0687c07: 釋初句也。如文可解」  論。何等爲七。
T1822_.41.0687c08: 問名體也」  論。一欲貪隨眠至七疑隨眠。
T1822_.41.0687c09: 列七名也」  論。欲貪隨眠至徴問亦爾。
T1822_.41.0687c10: 兩關徴問 經部師宗現行名纒。種名隨
T1822_.41.0687c11: 眠 大衆部等隨眠體是不相應行。即是
T1822_.41.0687c12: 欲貪之隨眠 有部欲貪即隨眠 前二屬
T1822_.41.0687c13: 主。有部持業」  論。若爾何失。反問二釋
T1822_.41.0687c14: 也」  論。二倶有過。難二宗也」  論。若
T1822_.41.0687c15: 欲貪體至并隨眠斷。此與有部出違經。
T1822_.41.0687c16: 言。於欲貪説能正遣除并隨眠斷。由
T1822_.41.0687c17: 體各別故有并言。若纒即隨眠。何須并字」
T1822_.41.0687c18:   論。若是欲貪至三根相應。此與經部
T1822_.41.0687c19: 出過失。若謂欲貪之隨眠者。即同大衆部
T1822_.41.0687c20: 等是心不相應。若爾即違本論所説欲貪隨
T1822_.41.0687c21: 眠與喜・樂・捨三根相應」  論。毘婆沙師
T1822_.41.0687c22: 至即是隨眠。述有部宗也」  論。豈不違
T1822_.41.0687c23: 經。擧經難也」  論。無違經失至并隨*縛
T1822_.41.0687c24: 故。此通經也。正理論云。又即彼經言并隨
T1822_.41.0687c25: 眠斷者。顯欲貪纒無餘斷義。謂斷八品修
T1822_.41.0687c26: 所斷時。一品隨眠猶能隨縛。爲顯體斷説
T1822_.41.0687c27: 正遣除。并隨眠斷言。顯隨縛皆盡 述曰。
T1822_.41.0687c28: 雖斷前品。後品隨縛。斷前品時是正遣除。
T1822_.41.0687c29: 并後總斷是隨縛斷」  論。或經於得至立
T1822_.41.0688a01: 苦等想。第二釋經也。火體非苦。以能生苦
T1822_.41.0688a02: 假立苦名。隨眠之得雖非隨眠。得隨眠
T1822_.41.0688a03: 故。經於彼得假立隨眠。斷貪之時名正
T1822_.41.0688a04: 遣除。并得斷故云并隨眠斷」  論。阿毘
T1822_.41.0688a05: 達磨至是相應法。會經從論。經就假説得
T1822_.41.0688a06: 爲隨眠。論據實論。即貪爲體。由此故説隨
T1822_.41.0688a07: 眠即是心相應法」  論。何理爲證知定相
T1822_.41.0688a08: 應。重徴有部也」  論。以諸隨眠至非不
T1822_.41.0688a09: 相應。述法勝論師釋也。具在雜心論中。正
T1822_.41.0688a10: 理論云。經主此中先叙尊者法勝所説 
T1822_.41.0688a11: 以諸隨眠是相應也。文中有三。一順釋。二
T1822_.41.0688a12: 反成。三順結。此文初也。以三因證定是相
T1822_.41.0688a13: 應。一染惱心故。二覆障心故。三能違善
T1822_.41.0688a14: 故。此擧三因也 謂諸隨眠能染惱心。釋
T1822_.41.0688a15: 第一因 未生善不生。釋第二因。由覆障
T1822_.41.0688a16: 心令善不起 已生善退失。釋第三因。由
T1822_.41.0688a17: 能違善故令善退失 故隨眠體非不相應。
T1822_.41.0688a18: 結成也」  論。若不相應至恒現前故。次反
T1822_.41.0688a19: 釋也。若相應法是隨眠者。起時能覆障善
T1822_.41.0688a20: 令不得生。若不起時善心容起。若隨眠體
T1822_.41.0688a21: 是不相應。即恒相續在身不斷。若能障善。
T1822_.41.0688a22: 善無起時。以不相應恒現前故」  論。既
T1822_.41.0688a23: 諸善法至是相應法。結成也」  論。此皆非
T1822_.41.0688a24: 證。總非三因也」  論。所以者何。有部問
T1822_.41.0688a25: 也」  論。若許隨眠至是隨眠所爲。大衆部
T1822_.41.0688a26: 等釋所以也。我宗若許隨眠是不相應者。
T1822_.41.0688a27: 即上三事是纒所爲。不許上三事是隨眠所
T1822_.41.0688a28: 爲」  論。然經部師所説最善。論主評取
T1822_.41.0688a29: 經部義也」  論。經部於此所説如何。大
T1822_.41.0688b01: 衆部等問也」  論。彼説欲貪至即名纒故。
T1822_.41.0688b02: 答。經部宗也 然隨眠體非心相應。異其有
T1822_.41.0688b03: 部 非不相應。異大衆部」  論。何名爲
T1822_.41.0688b04: 睡。問也」  論。謂不現行種子隨逐。答也」
T1822_.41.0688b05:   論。何名爲覺。問也」  論。謂諸煩惱現
T1822_.41.0688b06: 起纒心。答也」  論。何等名爲煩惱種子。問
T1822_.41.0688b07: 也」  論。謂自體上至能生煩惱。答也。謂
T1822_.41.0688b08: 熏在自體。能生當果差別功能名爲種
T1822_.41.0688b09: 子。功能不同名爲差別」  論。如念種子
T1822_.41.0688b10: 至功能差別。論主引二喩破大衆部。此第
T1822_.41.0688b11: 一也。准正理論。兼破有部。大衆部許由
T1822_.41.0688b12: 煩惱力。別有隨眠心不相應名煩惱種 
T1822_.41.0688b13: 念種即是所證智生功能差別無別體性 
T1822_.41.0688b14: 今引共許念種例破隨眠」  論。又如芽
T1822_.41.0688b15: 等至功能差別。引第二喩破。此二喩破隨
T1822_.41.0688b16: 是不相應也」  論。若執煩惱至不可
T1822_.41.0688b17: 得故。此合兩喩同隨眠也。倶因薫習並
T1822_.41.0688b18: 是種子。一有體性是不相應。一無體性但
T1822_.41.0688b19: 是功能差別。差別因縁不可得也。正理論
T1822_.41.0688b20: 云。又所立喩如念種子。是證智生。能生當
T1822_.41.0688b21: 念功能差別。亦不相似。以我宗言念種子
T1822_.41.0688b22: 者。即於證智後初重縁。實念從先證智倶
T1822_.41.0688b23: 起念生。能生後時憶智倶念。此。顯即念
T1822_.41.0688b24: 前・後相引。爲能赴感差別功能。彼。自體倶
T1822_.41.0688b25: 生。無別實煩惱從前纒起。能生後纒可名
T1822_.41.0688b26: 隨眠煩惱種子。故喩於法相去極遙已上
論文
T1822_.41.0688b27: 説法別。詳順正理論。此文二喩亦對有部。
T1822_.41.0688b28: 詳論主釋。前證智位總聚熏成名別種子
T1822_.41.0688b29: 功能差別。種子功能差別。能生智・念後聚
T1822_.41.0688c01: 法也。由前位智能決斷故。同時念
T1822_.41.0688c02: 後位念記憶分明。前位總立智名。後位總
T1822_.41.0688c03: 立念稱。親證境心名之爲智。後記不忘
T1822_.41.0688c04: 名之爲念」  論。若爾六六至有貪隨眠
T1822_.41.0688c05: 故。有部違經難也。經言於樂受有貪隨眠。
T1822_.41.0688c06: 知即是貪相應也」  論。經但説有至何
T1822_.41.0688c07: 所違害。經部釋也」  論。於何時有。有部問
T1822_.41.0688c08: 也」  論。於彼睡時至立隨眠想。經部答也。
T1822_.41.0688c09: 有二釋。一是睡時。二因立果名。想即名
T1822_.41.0688c10: 之別稱。謂於現在位。纒立隨眠稱」
T1822_.41.0688c11: 論。傍論且止應辨正論者。正釋頌文也」
T1822_.41.0688c12:  論。言貪分二謂欲有貪。正釋頌也」  論。
T1822_.41.0688c13: 此中有貪至二界中貪。出有貪體也」  論。
T1822_.41.0688c14: 此名何因唯於彼立。問也。三界倶名爲有。何
T1822_.41.0688c15: 故上二界貪獨名有貪」  論。彼貪多託至
T1822_.41.0688c16: 立有貪名者。釋也。於中有二。一以多於内
T1822_.41.0688c17: 門轉故名爲有貪。二爲遮彼解脱想故上
T1822_.41.0688c18: 二界名有。此即初也」  論。又由有人至非
T1822_.41.0688c19: 眞解脱。第二釋也。前以上界縁内有故名
T1822_.41.0688c20: 爲有貪。後以止邪執故。於上二界立有
T1822_.41.0688c21: 貪名」  論。此中自體至立有貪名。釋自
T1822_.41.0688c22: 體名有。等至・及所依身倶是自體。非是外
T1822_.41.0688c23: 境。有有多種。如説三有即是三界。此中言
T1822_.41.0688c24: 有。謂是自體。上二界貪多味自體。非味著
T1822_.41.0688c25: 境離欲貪故。唯於上二立有貪名」
T1822_.41.0688c26: 論。既説有貪至不別顯示。釋頌唯説有貪。
T1822_.41.0688c27: 不釋欲貪所以既多縁自體名爲有貪。准
T1822_.41.0688c28: 知多縁外境名欲貪也
T1822_.41.0688c29: 論。即上所説。下一頌。第三依本論分六爲
T1822_.41.0689a01: 十。問起。頌答。如文可解」  論曰至五疑。
T1822_.41.0689a02: 此中見分爲五故成十也。列名可知
T1822_.41.0689a03: 論。又即所説至余等如欲説。此下第四依本
T1822_.41.0689a04: 論分六爲九十八也。文中有三。一開九
T1822_.41.0689a05: 十八。二明忍智斷。三五見別相。此爲初也。
T1822_.41.0689a06: 問起頌答。如文可解」  論曰至成九十八。
T1822_.41.0689a07: 總釋頌也」  論。謂於六中至如前已辨。
T1822_.41.0689a08: 六中一見。行解不同分爲五見。如前已辨」
T1822_.41.0689a09:   論。即此所辨至無色三界。此總釋部・
T1822_.41.0689a10: 界也」  論。且於欲界至十七七八四。此就
T1822_.41.0689a11: 欲界五部惑數也。苦十。集・滅各七。道八。修
T1822_.41.0689a12: 四。成三十六。故*云如次十七七八四」
T1822_.41.0689a13: 論。即上五部至三十六種。此就部辨 部。謂
T1822_.41.0689a14: 部類各分 餘文可解」  論。前三十二至
T1822_.41.0689a15: 彼方斷故。分見・修也 纔見諦時即斷名見
T1822_.41.0689a16: 所斷。由見斷不待修故名見所斷 數數
T1822_.41.0689a17: 習道彼方斷故名修所斷。要待修習方始斷
T1822_.41.0689a18: 故名修所斷」  論。如是已顯至及修所斷。
T1822_.41.0689a19: 此辨五部通局。如文可解」  論。此中何
T1822_.41.0689a20: 相至名修所斷。辨貪等四惑五斷相也。正理
T1822_.41.0689a21: 論云。經主於此自問答言。此中何相見苦所
T1822_.41.0689a22: 斷。乃至何相是修所斷。若縁見此所斷爲
T1822_.41.0689a23: 境名見此所斷。餘名修所斷。此不應理。所
T1822_.41.0689a24: 以者何。遍行隨眠縁五部故。則見苦・集所
T1822_.41.0689a25: 斷隨眠。亦應通是見集苦等所斷。又見滅
T1822_.41.0689a26: 道所斷隨眠。縁非所斷法。當言何所斷。故
T1822_.41.0689a27: 彼非善立所斷相。應言若見縁苦爲境名
T1822_.41.0689a28: 爲見苦。即是苦法・苦類智・忍。此二所斷總
T1822_.41.0689a29: 説名爲見苦所斷。乃至見道所斷亦然。數
T1822_.41.0689b01: 習名修。謂見迹者爲得上義。於苦等智
T1822_.41.0689b02: 數數重習説名爲修。此道所除名修所斷。
T1822_.41.0689b03: 是名爲善立所斷相 有人叙倶舍師救
T1822_.41.0689b04: 云。正理論師謬解我文。謂唯縁此諦所斷
T1822_.41.0689b05: 爲境。名見此諦所斷。故以他部縁及無漏
T1822_.41.0689b06: 縁爲難。應作此言。若縁見此諦爲境。若
T1822_.41.0689b07: 縁見此諦所斷爲境。名見此諦所斷。他部
T1822_.41.0689b08: 縁惑。及無漏縁。應知即是若縁見此爲境
T1822_.41.0689b09: 所攝。以縁諦故。作此解釋非異我説 
T1822_.41.0689b10: 今詳。此釋未爲遣難。釋云謬解我文。詳其
T1822_.41.0689b11: 所解。正理依文。此釋加字豈加字爲是。依
T1822_.41.0689b12: 文爲謬 又云。他部縁惑。及無漏縁。應知
T1822_.41.0689b13: 即是若縁見此爲境所攝。以縁諦故者。無
T1822_.41.0689b14: 漏縁惑。及苦・集下邪見・疑・無明自界縁可
T1822_.41.0689b15: 爾。以親縁諦故。見此諦時斷。故苦・集下
T1822_.41.0689b16: 他界縁惑爲是何攝。此惑非縁見此所斷及
T1822_.41.0689b17: 見此諦。斷時不見彼所縁故。若謂雖不見
T1822_.41.0689b18: 彼所縁。見此諦斷故名見此斷者。此即應
T1822_.41.0689b19: 總名見此斷。見此諦時。親迷。重縁皆頓斷
T1822_.41.0689b20: 故。何因加文 今詳。正理妄彈斥者。倶舍此
T1822_.41.0689b21: 中辨五斷相者。欲界貪・瞋・慢。及此相應無
T1822_.41.0689b22: 明五斷相也。此四煩惱。若修道斷通縁別
T1822_.41.0689b23: 事。若見道斷四諦皆雖重縁惑起。即從所
T1822_.41.0689b24: 縁分其四斷。由此論云若縁見此・所斷爲
T1822_.41.0689b25: 境。名見此所斷。餘名修所斷。正理論師誤
T1822_.41.0689b26: 解倶舍遂妄彈斥 問何以得知苦・集諦下
T1822_.41.0689b27: 貪・嗔・慢等。唯重縁起不親縁諦 答准識
T1822_.41.0689b28: 身足論第十一云。頗有色界見所斷心。決定
T1822_.41.0689b29: 唯縁有覆無記法耶。曰有。謂色界繋見苦・
T1822_.41.0689c01: 集所斷不遍隨眠相應心。及色界繋見滅・道
T1822_.41.0689c02: 所斷有漏縁隨眠 今詳。隨眠見諦斷者應
T1822_.41.0689c03: 有四句。有唯縁諦。謂邪見・疑・獨頭無明。有
T1822_.41.0689c04: 唯重縁。謂貪・嗔・慢・及彼相應無明。有兼二
T1822_.41.0689c05: 種謂見・戒取等。第四句可知」  論。如是
T1822_.41.0689c06: 六中至説九十八。結總數。如文可解 問
T1822_.41.0689c07: 九地。五部。各各有異。何縁於此就界不同
T1822_.41.0689c08: 建立隨眠非就地異 答由離界貪建
T1822_.41.0689c09: 立遍知・沙門果故。謂立此二由斷隨眠。此
T1822_.41.0689c10: 斷隨眠界非地故。不就地建立隨眠 又
T1822_.41.0689c11: 釋。雖一界中諸地不同。同界隨眠性少相
T1822_.41.0689c12: 似。故就界分。不就地説。上界無嗔如前
T1822_.41.0689c13: 已釋」  論。於此所辨至智所害故。明九
T1822_.41.0689c14: 十八見。修斷也
T1822_.41.0689c15: 論。如前所説。此下一行頌。第二明忍
T1822_.41.0689c16: 斷有定・不定。智斷唯定不同。婆沙五十一
T1822_.41.0689c17: 云。前行義。一不共。二畢竟。三最初 不*共
T1822_.41.0689c18: 前行者。謂若諸煩惱通三界繋。唯見所斷
T1822_.41.0689c19: 有二句。非想一地唯見所斷唯聖人斷。下八
T1822_.41.0689c20: 地通二人。聖者斷唯見斷。異生斷唯修斷。此
T1822_.41.0689c21: 以非想地見斷爲前行以見道不
共先答
 畢竟前行
T1822_.41.0689c22: 者。若諸煩惱唯欲界繋。通於五部。彼修爲前
T1822_.41.0689c23: 行有二句。或修所斷。或見・修所斷。修所斷
T1822_.41.0689c24: 者是決定。若聖若凡皆修所斷故。見斷不定。
T1822_.41.0689c25: 聖斷是見斷。凡斷是修斷。修斷決定故先答。
T1822_.41.0689c26: 以五門中是最後故名畢竟前行 最初前
T1822_.41.0689c27: 行者。若諸煩惱通三界繋通五部。彼見爲
T1822_.41.0689c28: 前行有三句。非想見所斷唯聖人斷。唯無漏
T1822_.41.0689c29: 道斷。唯見斷爲第一句。已下八地非唯見斷
T1822_.41.0690a01: 故不合立。不例修道修道下地唯修斷故。
T1822_.41.0690a02: 所以合立修所斷。通下八地皆修所斷通凡
T1822_.41.0690a03: 聖斷。非想一地唯聖人斷。唯無漏道斷。以同
T1822_.41.0690a04: 唯修斷。合立爲一爲第二句。不例見道
T1822_.41.0690a05: 以有一定故非第三句。以與下合立凡・
T1822_.41.0690a06: 聖漏・無漏不定故非第一句。下八地見所斷
T1822_.41.0690a07: 唯不定故爲第三句。問前行是何義 答先
T1822_.41.0690a08: 立義先答義。是前行義。如最初前行先立
T1822_.41.0690a09: 見所斷。次立修所斷。後立不定。此依婆沙
T1822_.41.0690a10: 所立次第也」  論曰至方能斷故。釋上兩
T1822_.41.0690a11: 句。忍所斷者是見所斷。有頂地中唯見非修。
T1822_.41.0690a12: 以世俗智不能斷故」  論。餘八地攝至
T1822_.41.0690a13: 智所斷故。釋第三句。下八地通・二斷。若聖
T1822_.41.0690a14: 人纔見諦理即便斷故。不容至修。凡夫不
T1822_.41.0690a15: 見諦理必頼數修方能斷故」  論。智所
T1822_.41.0690a16: 害至智所斷故。此釋第四句。明智所斷即
T1822_.41.0690a17: 修所斷。此唯修斷不通見斷」  論。有餘
T1822_.41.0690a18: 師説至見所斷惑。已下叙異師執婆沙九十
T1822_.41.0690a19: 云。或復有執。異生不能斷見所斷隨眠。有
T1822_.41.0690a20: 餘復執。異生不能斷諸隨眠。唯能制伏。婆
T1822_.41.0690a21: 沙五十一云。謂譬喩者作如是説。異生不
T1822_.41.0690a22: 能斷諸煩惱」  論。如大分別至諸見現
T1822_.41.0690a23: 行。引兩經證。可知」  論。謂於前際至諸
T1822_.41.0690a24: 見未斷者。引梵網經六十二見中全常。一
T1822_.41.0690a25: 分常等。證凡夫不斷見惑所以」  爲
T1822_.41.0690a26: 證者。六十二見中前際分別中十八。謂四
T1822_.41.0690a27: 遍常論。四一分常論。二無因生論。四有邊
T1822_.41.0690a28: 等論。四不死憍亂論 後際分別見有四十
T1822_.41.0690a29: 四。謂十六有想論。八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
T1822_.41.0690b01: 想論。七斷滅論。五現法涅槃論 依過去起
T1822_.41.0690b02: 分別見名前際。依未來起分別見名後際
T1822_.41.0690b03: 依現在世不定。或是過去後故名後。未來
T1822_.41.0690b04: 前故名前 四遍常論者。一由憶劫。謂由
T1822_.41.0690b05: 能憶一壞成劫・或二・或三・乃至八・十。彼便
T1822_.41.0690b06: 執我。世間。倶常。二由憶生。謂由能憶一
T1822_.41.0690b07: 生・或二・或三・乃至・百・千生事。彼便執我・世
T1822_.41.0690b08: 間倶常。三由見死生。謂由天眼見諸有情
T1822_.41.0690b09: 死時生時。諸蘊相續。由斯便執我・及世間
T1822_.41.0690b10: 倶常。四由尋・伺。謂由如是虚妄尋・伺。執
T1822_.41.0690b11: 我・世間倶常住。此四遍常常見爲性 四
T1822_.41.0690b12: 一分常者。一由大梵。謂從梵世來生
T1822_.41.0690b13: 間。由得宿住隨念通故。作如是執。我
T1822_.41.0690b14: 皆是大梵天王化作。梵王能化在彼常住。
T1822_.41.0690b15: 我等所化故是無常。二由大種或心。謂聞
T1822_.41.0690b16: 大梵説大種・或心隨一是常。便作是執。我
T1822_.41.0690b17: 以大梵天王爲量。世間一分常住。一分無
T1822_.41.0690b18: 常。三極戲忘念天。謂有先從戲忘天沒來
T1822_.41.0690b19: 生此間由得宿住通故。便作是執。諸
T1822_.41.0690b20: 不極遊戲忘失念者在彼常住。我等由極
T1822_.41.0690b21: 遊戲忘念。從彼處沒故是無常。四由意憤
T1822_.41.0690b22: 天。亦同上是四一分常
亦常見爲體
二無因論者。一從無
T1822_.41.0690b23: 想沒來生此間。由得宿住通故。能憶出
T1822_.41.0690b24: 無想心。及後諸位。而不能憶出心已前諸
T1822_.41.0690b25: 位。而作是言。我本無而起。二虚妄尋・伺。謂
T1822_.41.0690b26: 尋思之即身前位所受既皆能憶。前生
T1822_.41.0690b27: 若有彼所更事。即此身中亦應能憶。既不
T1822_.41.0690b28: 能憶。故知彼無。邪見攝也 等者。等取四
T1822_.41.0690b29: 有邊。四不死矯亂論 此上所有已離欲染。
T1822_.41.0690c01: 於欲界法起上見者 非色界惑縁欲界
T1822_.41.0690c02: 生。於欲界境已離貪故。定是欲界諸見未
T1822_.41.0690c03: 斷者。結證也」  論。毘婆沙師至提婆達
T1822_.41.0690c04: 多。述有部釋。有部計。離欲貪并斷見惑。起
T1822_.41.0690c05: 此見時暫退欲染。如提婆達多得根本定
T1822_.41.0690c06: 故能爲變化。退色定故食闍王唾等
T1822_.41.0690c07: 論。由行有殊。已下一行頌。第三釋五見差
T1822_.41.0690c08: 別也」  論曰執我及我所是薩迦耶見。此
T1822_.41.0690c09: 異名也」  論。壞故名薩至方執我故。論
T1822_.41.0690c10: 主引經部釋。如文可解。正理破云。若爾何
T1822_.41.0690c11: 用標以薩聲。但迦耶聲足遮常故。則應
T1822_.41.0690c12: 立迦耶見名。無法是常而可聚集。何用
T1822_.41.0690c13: 身上標以壞聲」  論。毘婆沙者至名薩迦
T1822_.41.0690c14: 耶。論主引有部釋也。有部不許縁無起慮。
T1822_.41.0690c15: 心・心所法必託有法爲所縁故。經部宗説。
T1822_.41.0690c16: 許縁無法亦得生心」  論。諸見但縁至
T1822_.41.0690c17: 五取蘊起。釋唯我見名有身所以。先釋所
T1822_.41.0690c18: 以。後引文證。如文可解 然此我見毘婆
T1822_.41.0690c19: 沙論。若就蘊説。或爲二十。或六十五。若
T1822_.41.0690c20: 就界・處。即有多種 就蘊二十者。分別
T1822_.41.0690c21: 行縁蘊。不分別所起處。即有二十 言分
T1822_.41.0690c22: 別行縁蘊者。行謂行解。縁謂所縁。將五蘊
T1822_.41.0690c23: 爲所縁分其行縁。蘊各有四。一是我見。
T1822_.41.0690c24: 三是所見。一謂色與我作僮僕。即繋屬於
T1822_.41.0690c25: 我。二謂色與我作纓絡莊嚴我也。三色
T1822_.41.0690c26: 與我作器。器中有我故。一一蘊有四行*縁
T1822_.41.0690c27: 爲二十。雖爲三種行*縁。不説此所起
T1822_.41.0690c28: 處。名分別行縁蘊不分別所起處也 若
T1822_.41.0690c29: 分別所起處即成六十五者。謂色三種所。
T1822_.41.0691a01: 與受我爲僮僕・瓔珞・器。乃至於識亦有三
T1822_.41.0691a02: 種。三四十二。并計爲我總爲十三。五蘊各
T1822_.41.0691a03: 有十三成六十五。就處・界作法如理應
T1822_.41.0691a04: 思」  論。即於所執至斷常邊故。執邊見
T1822_.41.0691a05: 也。縁邊起執名爲邊執。邊執即見名邊執
T1822_.41.0691a06: 見」  論。於實有體至名爲邪見。釋邪見
T1822_.41.0691a07: 也」  論。一切妄見至餘増益故。釋唯此一
T1822_.41.0691a08: 見名邪所以 如旃荼羅皆名執惡。於中
T1822_.41.0691a09: 甚者名惡執惡。婆沙第九云。問何故邪見
T1822_.41.0691a10: 不縁虚空・及非擇滅。答若法是蘊。是蘊因。
T1822_.41.0691a11: 蘊滅。是*蘊對治。邪見即縁。虚空・非擇滅。
T1822_.41.0691a12: 非蘊等故。彼不縁也 又云。問撥無虚空
T1822_.41.0691a13: 非擇滅者。爲縁何法。答即縁虚空・非擇滅
T1822_.41.0691a14: 名。所以者何。撥無彼者。非深重心如謗
T1822_.41.0691a15: 雜染・清淨事故。問此是何智。答此是欲界修
T1822_.41.0691a16: 所斷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 准此。不染無
T1822_.41.0691a17: 知不是染・善」  論。於劣謂勝至總名見
T1822_.41.0691a18: 取。此釋見取也。有漏名劣。無漏謂勝。以其
T1822_.41.0691a19: 有漏同是無漏名見取也」  論。理實應
T1822_.41.0691a20: 立至但名見取。正理一釋同此論。又云。或
T1822_.41.0691a21: 見勝故但擧見名。以見爲初取餘法故。此
T1822_.41.0691a22: 是見爲所取名見取。即是見之取義」
T1822_.41.0691a23: 論。於非因道至名戒禁取。此釋戒禁取也」
T1822_.41.0691a24:   論。如大自在至妄起道執。指事別釋。謂
T1822_.41.0691a25: 或有計大自在等。投水・火等種種邪行爲
T1822_.41.0691a26: 生天因及佛法中唯受持戒。及諸外道
T1822_.41.0691a27: 數・相應智。并計我等非解脱道妄起道
T1822_.41.0691a28: 執。皆名戒禁取 正理論。釋生天因名増
T1822_.41.0691a29: 上生道。解脱因名爲決定勝道」  論。理
T1822_.41.0691b01: 實應立至但名戒禁取。正理一釋同此論文。
T1822_.41.0691b02: 如前除等。或戒禁勝。是故但立戒禁取
T1822_.41.0691b03: 名」  論。是謂五見自體應知。結也
T1822_.41.0691b04: 論。若非於因至非見集斷 此即問也。何故
T1822_.41.0691b05: 於自在等起於因見。此是迷因。何非集
T1822_.41.0691b06: 斷」  頌曰至故唯見苦斷。答也。上兩句
T1822_.41.0691b07: 牒。第三句釋所以。第四句結也」  論曰
T1822_.41.0691b08: 至因執亦斷。釋第三句。釋所以也。正理釋
T1822_.41.0691b09: 云。於自在等非因計因。彼必不能觀察深
T1822_.41.0691b10: 理。但於自在等諸蘊麁果義。妄謂是常・一・
T1822_.41.0691b11: 我・作者。此爲上首方執爲因。是故此執見
T1822_.41.0691b12: 苦所斷。謂執我者是有身見。於苦果義妄
T1822_.41.0691b13: 執爲我。故現觀苦我見即除無我智生。非
T1822_.41.0691b14: 後位。若有身見。見集等斷。於相續中我
T1822_.41.0691b15: 見隨故。即無我智應不得生。以見唯法
T1822_.41.0691b16: 時我見則滅故。無我智起我見已除。然有身
T1822_.41.0691b17: 於自在等相續法中。計一我已。次即於
T1822_.41.0691b18: 彼相續法上。起邊執見計度爲常。由此應
T1822_.41.0691b19: 知。於自在等法。常我二執唯見苦所斷。
T1822_.41.0691b20: 由此已顯滅邊執見 乃至 見苦諦時
T1822_.41.0691b21: 二見既滅。於自在等非因計因。隨二見生。
T1822_.41.0691b22: 亦倶時滅。故説計因執。唯見苦所斷。然於
T1822_.41.0691b23: 非道計爲道中。若違見道強則見道所斷
T1822_.41.0691b24:  正理此文。是婆沙論第一百九十意
T1822_.41.0691b25: 同不録」  論。若爾有執至不應見苦斷。論
T1822_.41.0691b26: 主難有部也。計自在等從常倒生是見苦
T1822_.41.0691b27: 斷。投水・火等非常倒生。如何本論説見苦
T1822_.41.0691b28: 斷」  論。然本論説至是見苦斷。引本論
T1822_.41.0691b29: 證是見苦斷」  論。迷苦諦故。有部答也。
T1822_.41.0691c01: 解云。此所迷境雖通苦・集。苦果是麁。集因
T1822_.41.0691c02: 是細。迷其麁果執爲因道故見苦斷」
T1822_.41.0691c03: 論。有大過失至皆迷苦故。自此已下有其
T1822_.41.0691c04: 四難。一太過失難。二無別相難。三即執見
T1822_.41.0691c05: 疑難。四集滅邪見難 此即第一*大過失難。
T1822_.41.0691c06: 迷苦諦故是見苦斷。有太過失。五部所斷
T1822_.41.0691c07: 縁有漏惑。皆迷苦故應皆見苦斷 正理
T1822_.41.0691c08: 救云。唯見苦所斷。縁牛戒等故。但計麁
T1822_.41.0691c09: 果爲彼因故。由此已遮經主所難迷苦
T1822_.41.0691c10: 諦故有太過失。縁有漏惑皆迷苦故。以
T1822_.41.0691c11: 非一切縁有漏惑。皆以苦果爲所縁故。
T1822_.41.0691c12: 如何得有太過失耶 有人叙倶舍釋云。
T1822_.41.0691c13: 苦下戒禁縁有漏。即於果處生。餘有漏惑
T1822_.41.0691c14: 於有漏。寧非果處起 今詳。此是重述
T1822_.41.0691c15: 前難。此破未得正理論意。且如集下邪見。
T1822_.41.0691c16: 尋苦因謗。雖縁有漏非迷苦果。如何例同
T1822_.41.0691c17: 縁牛戒等 又正理釋云。若違見道強。則
T1822_.41.0691c18: 見道所斷 此意欲説牛戒等但迷苦果即
T1822_.41.0691c19: 計爲道。不尋餘義。非如計迷道邪見爲
T1822_.41.0691c20: 理覺。此即先由執餘爲清淨因。今將無
T1822_.41.0691c21: 道爲如理覺。此雖所縁是其苦諦。迷道
T1822_.41.0691c22: 義強非見苦斷。正理既言但計麁果爲彼
T1822_.41.0691c23: 因故。已遮餘斷更兼異義。因何難
T1822_.41.0691c24: 其餘義惑。同但計麁果惑耶」  論。復
T1822_.41.0691c25: 有何相至迷苦諦故。此即第二無別相難。汝
T1822_.41.0691c26: 宗戒禁通苦・道斷。復有何相別戒禁取。可
T1822_.41.0691c27: 説彼爲見道所斷。諸縁見道所斷法生。彼
T1822_.41.0691c28: 亦應名迷苦諦故。應見苦斷 正理救
T1822_.41.0691c29: 云。此難不然。以於苦諦見爲無常等非
T1822_.41.0692a01: 彼對治故。非見苦諦無常等時。能治非道
T1822_.41.0692a02: 計爲道執故彼道執非見苦斷。由此亦遮
T1822_.41.0692a03: 見集所斷。由見因等非彼治故。謂非於
T1822_.41.0692a04: 集見因等時。能治非道。計爲道執。要於
T1822_.41.0692a05: 道諦見道等時。方能治彼非道道執。故
T1822_.41.0692a06: 彼迷執應見道斷 又云。然於非道計爲
T1822_.41.0692a07: 道中。若違見道強。即見道所斷 又云。非
T1822_.41.0692a08: 道計道有二類故。一縁戒禁等。二縁親
T1822_.41.0692a09: 迷道。縁戒禁等違悟道信。力不如縁親
T1822_.41.0692a10: 迷道者。縁戒禁等者。行相極麁故。不遠
T1822_.41.0692a11: 隨遂故。意樂不堅故。少設劬勞即便
T1822_.41.0692a12: 滅 縁親迷道與此相違。由此應知。非道
T1822_.41.0692a13: 計道諸戒禁取有二類別。一見苦斷。二見道
T1822_.41.0692a14: 斷 光師叙倶舍釋云。兩種戒禁倶縁有
T1822_.41.0692a15: 漏。倶非道計道。何故一於果處起。一非果
T1822_.41.0692a16: 處起。義既是齊。應倶果起。若倶果起。相還
T1822_.41.0692a17: 無別。違道徒言 今詳。此釋重述前難。不
T1822_.41.0692a18: 斥救。正理救意。同縁有漏非道計道。
T1822_.41.0692a19: 縁戒禁等違信道力劣。行相極麁不遠隨
T1822_.41.0692a20: 遂。意樂不堅。見苦諦時即便先斷 縁親
T1822_.41.0692a21: 迷道者。與此相違。由此見道諦時方能斷。
T1822_.41.0692a22: 或此釋同縁苦諦非道計道是同。一見苦
T1822_.41.0692a23: 斷。一見道斷。所以今還將同縁苦諦。
T1822_.41.0692a24: 非道計道爲難。何成破斥」  論。又縁
T1822_.41.0692a25: 道諦至理亦不成。此是第三即執見・疑難。若
T1822_.41.0692a26: 邪見等撥疑於道。如何即執此見・疑等以
T1822_.41.0692a27: 爲其道。若謂執餘。即非縁邪見等。正理釋
T1822_.41.0692a28: 云。此戒禁取體非不成。以許有於謗道
T1822_.41.0692a29: 邪見執爲能證永清淨道。由彼計爲如理
T1822_.41.0692b01: 解故。謂彼先以餘解脱道蘊在心中後執
T1822_.41.0692b02: 非謗眞道邪見爲如理覺。言如理者。彼
T1822_.41.0692b03: 謂撥疑眞解脱道是不顛倒。以如理故執
T1822_.41.0692b04: 爲淨因。由此得成戒禁取體。彼心所蘊餘
T1822_.41.0692b05: 解脱道非見道所斷。戒禁取所縁以彼唯
T1822_.41.0692b06: 縁自部法故。道有多類於理無失 有人
T1822_.41.0692b07: 叙倶舍釋云。亦有戒禁即執淨因見苦所
T1822_.41.0692b08: 斷。此亦即執爲。何非苦斷。若不即執彼。
T1822_.41.0692b09: 執餘爲淨因。是即應無見道所斷 今詳。
T1822_.41.0692b10: 此釋不得上意先蘊餘解脱道在於自心。
T1822_.41.0692b11: 謂執八道之外所有邪道。此非能撥八道
T1822_.41.0692b12: 見・疑。此應言是苦所斷。將撥疑道諦爲
T1822_.41.0692b13: 如理覺是見道斷。不違苦等行。違道等行
T1822_.41.0692b14: 故。及是所縁斷故。因何將前已釋之難。更
T1822_.41.0692b15: 重難耶」  論。又若有縁至應更思擇。此即
T1822_.41.0692b16: 第四難也。謂有先以餘解脱更蘊在心中。
T1822_.41.0692b17: 後執謗眞解脱邪見爲如理覺。以如理故
T1822_.41.0692b18: 執爲淨因。如前道下應成戒取 正理
T1822_.41.0692b19: 釋云。無如是理。總許解脱是常是寂。執
T1822_.41.0692b20: 謗彼心爲清淨因理不成故。如許涅槃體
T1822_.41.0692b21: 實・非實。謂若希求解脱方便彼應必定許
T1822_.41.0692b22: 有解脱。諸許解脱決定有者。必應許彼體
T1822_.41.0692b23: 是常寂。若不許爾。不應希求。如正法中於
T1822_.41.0692b24: 涅槃體。雖有謂實謂非實異。而同許彼是
T1822_.41.0692b25: 是寂。故於非撥倶見爲過。如是若有
T1822_.41.0692b26: 以餘解脱蘊在心中。彼必總許涅槃常寂。
T1822_.41.0692b27: 由此不執謗解脱見爲如理解。故見滅
T1822_.41.0692b28: 所斷戒禁取定無 又如天授雖總計有常
T1822_.41.0692b29: 寂涅槃。而離八支別計五法爲解脱道 
T1822_.41.0692c01: 外道所計理亦應然。是故有於八支聖道能
T1822_.41.0692c02: 謗邪見。謂如理覺。無於謗滅謂如理解。以
T1822_.41.0692c03: 戒禁等自體行相與聖道殊無謂涅槃常
T1822_.41.0692c04: 寂。體相有差別者。是故無滅與道同義 
T1822_.41.0692c05: 述曰。此以計能證道有多故。謗於正道
T1822_.41.0692c06: 執餘邪道爲清淨因。謂此邪見爲如理
T1822_.41.0692c07: 道。内・外二道同計涅槃是常。是寂。若撥滅
T1822_.41.0692c08: 無即不別計得滅之道。由此不執謗滅
T1822_.41.0692c09: 邪見爲如理覺。集諦亦爾。内外諸道。欲
T1822_.41.0692c10: 斷苦因而修斷道。若謗因無。必不更計
T1822_.41.0692c11: 有餘斷道。由此不執謗集邪見爲清淨
T1822_.41.0692c12: 因。由此集・滅所斷無戒取也 有人叙
T1822_.41.0692c13: 倶舍釋云。如撥無道應無能證。雖撥無
T1822_.41.0692c14: 道。計有餘道能證。何妨雖撥無集・滅。計
T1822_.41.0692c15: 有餘集・滅爲其斷・證 今詳。此救非倶舍
T1822_.41.0692c16: 釋。不應理故。撥道有二。一許有苦及
T1822_.41.0692c17: 有苦滅。撥於正道別執邪道爲清淨因。將
T1822_.41.0692c18: 撥道見爲如理覺。助執邪道名清淨因
T1822_.41.0692c19: 是戒取攝。二撥無道及無苦滅。此撥無道。
T1822_.41.0692c20: 即無能證。計爲苦因及有苦滅修道斷・
T1822_.41.0692c21: 證。若無集・滅修道何用。無斷・證故。
T1822_.41.0692c22: 計非滅以爲眞滅撥涅槃者。此是見取。
T1822_.41.0692c23: 若將邪見爲如理覺。此順見取何得名
T1822_.41.0692c24: 道。若將非集而名集者。此是邪智非戒取
T1822_.41.0692c25: 攝不同淨因名戒取也。何得將此名爲
T1822_.41.0692c26: 戒取。故救無理
T1822_.41.0692c27: 論。如前所説常我倒生。已下一行頌。大文第
T1822_.41.0692c28: 二逐難釋也。文中有三。一明四倒。二七九
T1822_.41.0692c29: 慢。三未斷不行。此文第一明四倒也」
T1822_.41.0693a01: 論曰至以爲我倒。是異師義」  論。有説我
T1822_.41.0693a02: 倒攝身見全。婆沙正義 正理論云。如是所
T1822_.41.0693a03: 説是一師宗。然毘婆沙決定義者。約部分別
T1822_.41.0693a04: 十二見中。唯二見・半是顛倒體。謂有身見
T1822_.41.0693a05: 苦見取全。邊執見中取計常分。斷・常二見
T1822_.41.0693a06: 行相互違。故可説言二體各別。諸計我論
T1822_.41.0693a07: 者。即執我於彼有自在力是我所見。此即
T1822_.41.0693a08: 我見由二門轉 准此論文後説爲正」
T1822_.41.0693a09: 論。我倒如何攝我所見。前師問也。既我見・我
T1822_.41.0693a10: 所見。二見不同。如何我倒攝我所見耶」
T1822_.41.0693a11: 論。如何不攝。後師反責不攝所以」  論。
T1822_.41.0693a12: 由倒經故至是我所見。釋不全攝所以。既
T1822_.41.0693a13: 我見・所見。經釋不同。如何我倒即攝我所」
T1822_.41.0693a14:   論。此即我見由二門轉。順釋也。執色是
T1822_.41.0693a15: 我門名我見。色屬我門是我所見」  論。
T1822_.41.0693a16: 是我屬我至見亦應別。反難也。是我名我見。
T1822_.41.0693a17: 是第一轉聲。屬我名我所見。是第六轉聲。
T1822_.41.0693a18: 即謂兩見非是異門説一。謂是條然別見
T1822_.41.0693a19: 由我如此是第三轉聲。爲我如此是第四轉
T1822_.41.0693a20: 聲。應由我是一見。爲我是一見」  論。何
T1822_.41.0693a21: 故餘惑至非顛倒體。廢立四倒體。諸煩惱
T1822_.41.0693a22: 且立三因。於中取勝爲顛倒體。具
T1822_.41.0693a23: 三因。及中勝者。諸煩惱中唯二見・半。具其
T1822_.41.0693a24: 三因。謂一向倒。推度性故。妄増養故。及體
T1822_.41.0693a25: 増勝。一向倒簡戒禁取縁少淨故。正理論
T1822_.41.0693a26: 云。謂戒禁取非一向倒。所計容有能離
T1822_.41.0693a27: 欲染等故。少分別時得清淨故 解云諸外
T1822_.41.0693a28: 道等所計苦行。能離染等故得別時少分
T1822_.41.0693a29: 淨故。及内道中計唯持戒以爲其道。亦是
T1822_.41.0693b01: 少分別時得清淨故。非是計道諦邪見・疑
T1822_.41.0693b02: 等。以爲其道。名少分別時得清淨也。彼如
T1822_.41.0693b03: 理覺非淨因故 二推度性故。簡餘非見
T1822_.41.0693b04: 煩惱 妄増益簡斷見・邪見。所言勝者。簡
T1822_.41.0693b05: 餘三諦所斷見取。正理論云。餘部見取非
T1822_.41.0693b06: 増勝故」  論。若爾何故至非我亦然外難。
T1822_.41.0693b07: 若倒四何故經説倒有十二。常等四倒皆
T1822_.41.0693b08: 有想・心・見三種倒故」  論。理實應知至
T1822_.41.0693b09: 相同故。通外難云。理實唯見是其顛倒。
T1822_.41.0693b10: 想・心隨見亦立倒名」  論。若爾何故不
T1822_.41.0693b11: 説受等。外難云。想・心・見相應隨見亦名倒。
T1822_.41.0693b12: 受等見相應隨見名受倒」  論。彼於世
T1822_.41.0693b13: 間至故經不説。此是婆沙通外難云。世間極
T1822_.41.0693b14: 成想・心顛倒。不言受倒隨世間説想・心
T1822_.41.0693b15: 倒。不説受也 正理論云。不爾想・心非推
T1822_.41.0693b16: 度故。隨見倒力亦立倒名。與見相應行相
T1822_.41.0693b17: 同故。然非受等亦如想・心可立倒名。有
T1822_.41.0693b18: 別因故。謂於無常等起常等見時。必由境
T1822_.41.0693b19: 中取常等相。能取相者是想。非餘。故立
T1822_.41.0693b20: 倒名。非於受等。又治倒慧亦立想名。謂無
T1822_.41.0693b21: 常等行中説爲無常等想。由慧與想近相資
T1822_.41.0693b22: 故相從立名。受等不爾。由所依力有倒推・
T1822_.41.0693b23: 増。取境相成。故心名倒。如契經説。心引世
T1822_.41.0693b24: 間於惑瀑流處處漂溺 解云。由見依於
T1822_.41.0693b25: 心有倒推求・及妄増益故成顛倒。心爲倒
T1822_.41.0693b26: 依亦名顛倒」  論。如是諸倒至見所斷故。
T1822_.41.0693b27: 釋十二倒唯見斷也。想・心雖非是見。與見
T1822_.41.0693b28: 相應故亦是見所斷 云預流斷。異後説
T1822_.41.0693b29: 也。此是有部正義」  論。有餘部説至寧起
T1822_.41.0693c01: 欲貪。此叙異説。婆沙云。是分別論者。彼
T1822_.41.0693c02: 想・心・見三皆是顛倒。有想・心・倒見不相應。
T1822_.41.0693c03: 婆沙正義。見是顛倒。亦名爲倒。想・心假名
T1822_.41.0693c04: 爲倒。實非顛倒。想・心二倒實見相應。彼師
T1822_.41.0693c05: 所計十二倒中我・常。想・心・見六倒。及樂・淨。
T1822_.41.0693c06: 見二倒。此八唯見道斷。樂・淨。想・心四倒通
T1822_.41.0693c07: 見・修斷。若謂樂・淨。想・心。四顛倒不通修
T1822_.41.0693c08: 斷唯見斷者。未離欲聖。既已斷樂・淨。二
T1822_.41.0693c09: 倒。因何於不淨之境而取淨相。無樂之
T1822_.41.0693c10: 中而求於樂起貪欲也」  論。毘婆沙師
T1822_.41.0693c11: 不許此義。已下有三。一反難破異部。二
T1822_.41.0693c12: 順釋成自宗。三正通異部難」  論。若有
T1822_.41.0693c13: 樂淨至有起欲貪故。此第一反難破異部
T1822_.41.0693c14: 也」  論。由契經説至是倒非餘。此第二順
T1822_.41.0693c15: 釋成自宗也」  論。然聖有時至畫藥叉迷
T1822_.41.0693c16: 亂。第三正通異部難。此由其境實非樂・淨。
T1822_.41.0693c17: 似於樂・淨。聖者率爾於境起貪。若諦觀時
T1822_.41.0693c18: 即知不淨等如旋火輪・畫藥叉等。實非輪・
T1822_.41.0693c19: 鬼。率爾見時謂是輪・鬼。若諦觀時知非輪
T1822_.41.0693c20: 鬼」  論。若爾。已下有三節。一論主引慶
T1822_.41.0693c21: 喜頌難。二引餘部釋。三通前引經證十二
T1822_.41.0693c22: 倒是見諦斷。論主不許有部十二倒唯見斷
T1822_.41.0693c23: 故。所以不救」  論。若爾何故至貪息心
T1822_.41.0693c24: 便淨。第一引頌云。若十二倒唯見道斷。何
T1822_.41.0693c25: 故阿難爲辨自在説頌。由有想亂倒等 
T1822_.41.0693c26: 辨自在既是聖人。若無其想倒。因何言由
T1822_.41.0693c27: 有想亂倒故。汝心焦熱等。正理釋云。非我
T1822_.41.0693c28: 等言欲貪映蔽想無亂倒。但作是言。非
T1822_.41.0693c29: 諸亂倒皆名顛倒。所以然者。見倒倶行亂倒
T1822_.41.0694a01: 想・心方名倒故。若諸亂倒皆成倒者。則諸
T1822_.41.0694a02: 煩惱皆應成倒。諸阿羅漢遊衢路時。想亂
T1822_.41.0694a03: 倒力心便述謬或想亂倒見繩謂蛇。故亂
T1822_.41.0694a04: 倒中少分立倒。以要最勝方立倒名。最勝
T1822_.41.0694a05: 因縁如前已辨。故有染想。學位現行非得
T1822_.41.0694a06: 倒名。何所違害 又經不説彼辨自在定
T1822_.41.0694a07: 居學位。爲證不成」  論。説預流已斷倒
T1822_.41.0694a08: 者。爲除疑故作如是言。勿諸世間見預流
T1822_.41.0694a09: 者。以花嚴體。用香薫衣。貯畜珍財。耽婬
T1822_.41.0694a10: 嗜味。便疑顛倒仍未全除。無知覆心故爲
T1822_.41.0694a11: 此事。爲除如是世間所疑。故説預流諸倒
T1822_.41.0694a12: 已斷 或預流者已斷無別。隨信・法行。有
T1822_.41.0694a13: 斷・未斷。顯定已斷故説預流已上
論文
解云言
T1822_.41.0694a14: 論説者。是本論説。或預流者已斷無別。隨
T1822_.41.0694a15: 信・隨法行。有斷・未斷者。聖人中説次第。謂
T1822_.41.0694a16: 隨信・隨法行。及預流向。倶在見道十五心。
T1822_.41.0694a17: 於中至苦類智第四心已前未斷八倒。後
T1822_.41.0694a18: 十一心已斷八倒。前後同是隨信・行等有
T1822_.41.0694a19: 斷・不斷別。不得言隨信・法行。及預流
T1822_.41.0694a20: 自已斷八倒。一切預流果皆已斷八倒無
T1822_.41.0694a21: 別不斷。故説預流不説前位。餘文可
T1822_.41.0694a22: 解」  論。故有餘師至學未全斷。引經部
T1822_.41.0694a23: 餘師釋。此師四種見倒是見所斷。想・心各四
T1822_.41.0694a24: 通見・修斷。述此師釋破有部義」  論。如
T1822_.41.0694a25: 是八種至不違彼經者。第三通經。十二倒唯
T1822_.41.0694a26: 見斷經也。謂此八倒雖通修斷。於修道中
T1822_.41.0694a27: 要由見諦方能斷故。名見聖諦斷」
T1822_.41.0694a28: 論。爲唯見隨眠。已下第二明七・九慢也。頌
T1822_.41.0694a29: 中上一句明七・九慢。次一句明二斷。下兩
T1822_.41.0694b01: 句引例釋 長行中有三節。一釋七慢。二
T1822_.41.0694b02: 釋九慢。三明二斷」  論曰至七邪慢。此
T1822_.41.0694b03: 下釋七慢。由慢有七・九。先釋於七。擬後
T1822_.41.0694b04: 九故言旦也」  論。令心高擧至故分七
T1822_.41.0694b05: 種。此如釋見。慧能推求總立見名。行轉不
T1822_.41.0694b06: 同分其多種。行謂行解。轉謂起也。令心高
T1822_.41.0694b07: 擧總立慢名。於有境界行解不同分爲
T1822_.41.0694b08: 七慢 正理論云。有愚癡者。先於有事・非
T1822_.41.0694b09: 有事中。挍量自・他心生高擧。説名爲慢。
T1822_.41.0694b10: 由行・轉異分爲七種 解云。有事謂稱境。
T1822_.41.0694b11: 無事謂不稱境」  論。於劣於等至總説
T1822_.41.0694b12: 爲慢。正理論云。豈不此二倶於境中。如實
T1822_.41.0694b13: 而轉。不應成慢。方劣言勝。方等言等。稱
T1822_.41.0694b14: 量而知。何失名慢 於可愛事心生愛染。
T1822_.41.0694b15: 如實而轉。如何成貪。此既耽求諸可意事。
T1822_.41.0694b16: 無有顛倒。應非煩惱。然由此起能染惱
T1822_.41.0694b17: 心。既許成貪。是煩惱性。如是雖實勝。劣處
T1822_.41.0694b18: 生。而能令心高擧染惱名慢煩惱。於理何
T1822_.41.0694b19: 失*故先略述慢總相中説託有・非有二倶
T1822_.41.0694b20: 容起慢。如於處・非處憤恚倶名瞋」
T1822_.41.0694b21: 論。於等於勝至總名過慢。此慢過前慢故名
T1822_.41.0694b22: 爲過慢。正理論云。於他殊勝族・明等中。謂
T1822_.41.0694b23: 勝・等名爲過慢」  論。於勝謂勝名慢
T1822_.41.0694b24: 過慢。此慢過於過慢名慢過慢。舊論云過
T1822_.41.0694b25: 過慢也」  論。於五取蘊至名爲我慢。執
T1822_.41.0694b26: 我起慢名爲我慢。正理云。於五取蘊執我・
T1822_.41.0694b27: 我所。心便高擧名爲我慢。由此證知。於未
T1822_.41.0694b28: 缺減有身見位。可言有我想・心二倒非
T1822_.41.0694b29: *缺減時」  論。於未證得至名増上慢。正
T1822_.41.0694c01: 理論云。於未證得地道斷等殊勝得中。
T1822_.41.0694c02: 謂已證得名増上慢 未得・得言。其義何
T1822_.41.0694c03: 別。前得・後得。義不異故 此言爲顯未得
T1822_.41.0694c04: 徳得得後有得。宗所許故 解云。得*後
T1822_.41.0694c05: 有得者。即是得徳上得也」  論。於多分
T1822_.41.0694c06: 勝至名爲卑慢。正理論云。諸有在家。或出
T1822_.41.0694c07: 家者。於他工巧・尸羅等徳多分勝中。謂己
T1822_.41.0694c08: 少劣心生高擧。名爲卑慢。此中於己心高
T1822_.41.0694c09: 擧者。於他多勝謂己少劣。有増己故亦説
T1822_.41.0694c10: 爲高 准上論文。卑慢亦有高處。其慢稱
T1822_.41.0694c11: 境無高處也」  論。於無徳中至名爲邪
T1822_.41.0694c12: 慢。正理論云。言無徳者。謂諸惡行違功徳
T1822_.41.0694c13: 故立無徳名。猶如不善。彼於成此無徳法
T1822_.41.0694c14: 中。謂己有斯殊勝功徳。恃惡高擧。故名
T1822_.41.0694c15: 邪慢已上
論文
 其増上慢所縁境者。若執此法不
T1822_.41.0694c16: 生爲徳。即縁此不生法爲境。若執此劣法
T1822_.41.0694c17: 以爲勝徳。即縁此劣法爲境。故婆沙四十
T1822_.41.0694c18: 三云。若起増上慢我生已盡。此何所縁。答 
T1822_.41.0694c19: 乃至 此即縁生 乃至 我生已盡者。隨
T1822_.41.0694c20: 於何蘊作生想。此即縁生者。縁所盡生
T1822_.41.0694c21: 即有漏蘊。問此増上慢亦應能縁慢者所執
T1822_.41.0694c22: 有漏道行。何故但説縁所盡生。答亦應説
T1822_.41.0694c23: 彼。而不説者應知此中是有餘説 復次縁
T1822_.41.0694c24: 道行者唯修所斷。縁所盡生通五部慢。此
T1822_.41.0694c25: 中但説能遍縁者 復次有漏道行亦是生
T1822_.41.0694c26: 攝。故説縁生 有餘師説。所執道行説名
T1822_.41.0694c27: 爲生。能生慢故。此慢但説能盡生道。彼
T1822_.41.0694c28: 説非理。後依梵行已立等慢不説縁生
T1822_.41.0694c29: 故。此慢縁所盡生不違理故准上論文。縁
道及所盡生
T1822_.41.0695a01: 云。若起増上慢我梵行已立 此即縁彼心・
T1822_.41.0695a02: 心所法 已上本論文。已下婆沙釋梵行
T1822_.41.0695a03: 已立者。隨於何處作梵行想。諸阿羅漢
T1822_.41.0695a04: 於學道名已立。於無學道名今立。此
T1822_.41.0695a05: 即縁彼心・心所法者。此増上慢縁彼所執
T1822_.41.0695a06: 有漏道行。無漏梵行非彼境故 已上論文
T1822_.41.0695a07:  又婆沙云。問誰起幾種増上慢耶。有説
T1822_.41.0695a08: 異生起五種。謂於勝品有漏善根。及預流等
T1822_.41.0695a09: 四沙門果。預流起四。除第一 於預流勝
T1822_.41.0695a10: 根亦起増上慢 一來起三除前二。不
T1822_.41.0695a11: 起二除前三。諸阿羅漢無増上慢。有説。
T1822_.41.0695a12: 異生起九種。謂於勝品有漏善根。及於
T1822_.41.0695a13: 無漏四向四果。預流七除前二。一來向六。一
T1822_.41.0695a14: 來果五。不還向四。不還果三除前六。阿羅
T1822_.41.0695a15: *漢向起二除前七。阿羅漢果無増上慢。預
T1822_.41.0695a16: 流向無起増上慢義。評曰。聖者亦於勝有
T1822_.41.0695a17: 漏善起増上慢故。六聖者如前所起各
T1822_.41.0695a18: 増一六聖者。謂預流果至阿羅*漢向。預
流向不起故。阿羅漢果無慢也
 問得忍
T1822_.41.0695a19: 善根等起増上慢謂爲聖道。此慢是何界 
T1822_.41.0695a20: 一説是色界。不應作是説。未離下染故。不
T1822_.41.0695a21: 起上染故准此論文。未得根本禪縁
未至定不起上染
 一説欲界
T1822_.41.0695a22: 繋。問若爾欲界無順決擇分忍。此何所縁。
T1822_.41.0695a23: 答欲界雖無順決擇分。而有彼相似善根。此
T1822_.41.0695a24: 増上慢縁彼而起。欲界具有一切功徳相似
T1822_.41.0695a25: 法故准此論文。未離欲染於未至定起貪等
者。倶於相似善上起也。應檢定品
 問増
T1822_.41.0695a26: 上慢。邪慢。倶於未得處起。云何差別 答
T1822_.41.0695a27: 復次増上慢於等功徳。或勝功徳處起。邪慢
T1822_.41.0695a28: 都無功徳處起 復次増上慢内・外道
T1822_.41.0695a29: 起。邪慢唯外道起 復次増上慢。異生・聖者
T1822_.41.0695b01: 倶起。邪慢唯異生起。是謂差別 七慢見・修
T1822_.41.0695b02: 所斷。諸説不同 評曰應作是説。七慢皆
T1822_.41.0695b03: 見・修所斷 問我慢邪慢云何通修所
T1822_.41.0695b04: 斷 答有身見・及邪見。於五部法執我・我
T1822_.41.0695b05: 所。及撥爲無。此*後或縁見苦所斷法。起
T1822_.41.0695b06: 我慢・及邪慢。或乃至縁修所斷法。起我慢・
T1822_.41.0695b07: 及邪慢。故此二慢通修所斷 七慢三界
T1822_.41.0695b08: 説不同。評曰。色・無色界亦具七慢 問彼
T1822_.41.0695b09: 無校量種姓等義。寧有卑慢等 答彼雖
T1822_.41.0695b10: 無有校量種等。而有比度定等功徳 評
T1822_.41.0695b11: 曰應作是説。非卑慢等要比度他勝劣而
T1822_.41.0695b12: 起。無始時來數習力故。雖生上界亦有現
T1822_.41.0695b13: 行。是故三界皆具七慢」  論。然本論説
T1822_.41.0695b14: 慢類有九。自此已下第二釋慢類也。正理論
T1822_.41.0695b15: 云。類是品類義。即慢之差別」  論。一我勝
T1822_.41.0695b16: 慢類至無劣我慢類。列九名也 我勝。即是
T1822_.41.0695b17: 從過慢離出 二我等。即是慢中離出 三
T1822_.41.0695b18: 我劣。即卑慢中離出 四有勝我。即是卑慢
T1822_.41.0695b19: 中離出 五有等我。即是慢中離出 六有劣
T1822_.41.0695b20: 我。即是過慢中離出 七無勝我。慢中離出
T1822_.41.0695b21:  八無等我。過慢中離出 九無劣我。是卑
T1822_.41.0695b22: 慢中離出」  論。如是九種至過慢卑慢屬
T1822_.41.0695b23: 當三慢。如是三慢若從我生。行解次第有
T1822_.41.0695b24: 殊成三三類 今詳三慢。我慢・慢類別者。
T1822_.41.0695b25: 不因見生但名三慢。唯恃我陵人名爲
T1822_.41.0695b26: 我慢。從見生慢行解勝劣不同名爲慢類」
T1822_.41.0695b27:   論。於多分勝至而自尊重。問答分別也。
T1822_.41.0695b28: 正理論云。無劣我慢類。高擧如何成。謂有如
T1822_.41.0695b29: 斯於自所樂勝有情聚。雖於己身知極下
T1822_.41.0695c01: 劣。而自尊重。如呈瑞者。或旃荼羅。彼雖自
T1822_.41.0695c02: 知世所共惡。然於呈瑞執所作時。尊重
T1822_.41.0695c03: 自身故成高擧」  論。如是且依至勝境
T1822_.41.0695c04: 別故。解云。言我勝者。謂我勝他。此有三
T1822_.41.0695c05: 種。觀劣境勝是慢。觀等境勝是過慢。觀勝
T1822_.41.0695c06: 境勝是慢過慢。餘八准此 今詳二釋。發
T1822_.41.0695c07: 智論略。品類足廣」  論。如是七慢何所斷
T1822_.41.0695c08: 耶。已下明二斷」  論。一切皆通見修所
T1822_.41.0695c09: 斷。正理論云。理實應言七皆通二。故能安
T1822_.41.0695c10: 穩作如是言。我色等中不隨執我。然於如
T1822_.41.0695c11: 是五取蘊中。有我慢愛隨眠未斷 解云。
T1822_.41.0695c12: 能安穩。是有學聖者。既自云已斷我執未
T1822_.41.0695c13: 斷我慢愛。*故知我慢愛修所斷。今詳我慢
T1822_.41.0695c14: 五斷別者。縁五斷法起我愛慢。即隨所縁
T1822_.41.0695c15: 分其五斷。雖我見亦縁五斷法起。由觀苦・
T1822_.41.0695c16: 無我行中。行・得二修能違我見不違我慢。
T1822_.41.0695c17: 故我見唯苦。我慢通餘四斷 又我見頓
T1822_.41.0695c18: 縁共相惑故。我慢別縁自相惑故」  論。
T1822_.41.0695c19: 諸修所斷至而聖定不行。明有雖未斷而
T1822_.41.0695c20: 不行也」  論。如殺生纒。已下引喩釋也。
T1822_.41.0695c21: 於中引三*喩一殺生纒等。二無有愛。三有
T1822_.41.0695c22: 愛一分。此皆是修所斷而定不行。慢亦如是。
T1822_.41.0695c23: 有雖修斷而定不行。聖人定不行殺・盜・
T1822_.41.0695c24: 婬・誑故。所以發彼業・惑。雖是修斷。決定不
T1822_.41.0695c25: 行」  論。無有名何法至名無有愛。婆沙
T1822_.41.0695c26: 二十七云。無有者。謂衆同分無常。縁此起
T1822_.41.0695c27: 愛名無有愛。是故此愛唯修所斷。以衆同
T1822_.41.0695c28: 分唯修斷故 正理論云。豈不見所斷亦
T1822_.41.0695c29: 有無常無有愛。何縁唯修所斷 實亦見斷。
T1822_.41.0696a01: 且隨經説。謂契經中説有三愛。欲愛。有愛。
T1822_.41.0696a02: 無有愛三。於此經中説無有愛。取縁衆同
T1822_.41.0696a03: 分無常爲境者。貪求異熟相續斷故。如契
T1822_.41.0696a04: 經言。一類苦逼作如是念。願我死後斷壞
T1822_.41.0696a05: 無有。無病樂哉。今且據斯説唯修斷。非見
T1822_.41.0696a06: 所斷無無有愛」  今詳正理。此無有愛通
T1822_.41.0696a07: 縁一切取蘊無有起愛。皆名無有愛 其
T1822_.41.0696a08: 於煩惱愛滅不生。此是善欲如何成愛 
T1822_.41.0696a09: 不求擇滅唯愛不生。如何成善法欲。由
T1822_.41.0696a10: 執法斷此愛方生。此由見増。聖人不起 
T1822_.41.0696a11: 此論中説三界無常通其二釋 若一切三
T1822_.41.0696a12: 界無常。即同正理 若謂三界衆同分無常。
T1822_.41.0696a13: 即同婆沙。准下文此諸纒愛一切皆縁修
T1822_.41.0696a14: 所斷故。知此論同婆沙也」  論。有愛一
T1822_.41.0696a15: 分至大龍王等。釋有愛一分也。謂愛勝畜
T1822_.41.0696a16: 等身。此縁修所斷。是修所斷。聖人必不
T1822_.41.0696a17: 生惡趣愛故亦不行。言即顯一切聖人
T1822_.41.0696a18: 不生惡處」  論。此諸纒愛至唯修所斷。
T1822_.41.0696a19: 總結上義
T1822_.41.0696a20: 論。已説慢類。下一行頌。第三釋不斷不起所
T1822_.41.0696a21: 以。長行牒釋如文可解 問一切染法皆用
T1822_.41.0696a22: 見所斷爲因。如何獨此由斷見・疑畢竟不
T1822_.41.0696a23: 起 答此是別縁増義。不同餘遍行因等。
T1822_.41.0696a24: 生於果法因。有遠。有近。此與見・疑連續
T1822_.41.0696a25: 而起。是近因故。見・疑若斷即永不行。餘染
T1822_.41.0696a26: 汚見・疑因遠雖斷亦行
T1822_.41.0696a27: 論。九十八隨眠中至亦是遍行攝。已下大文
T1822_.41.0696a28: 第三明縁繋等別 於中有十一。一明遍
T1822_.41.0696a29: 行。二九上縁。三無漏縁。四二隨増。五明二
T1822_.41.0696b01: 性。六明世縛七明斷離繋。八縁識隨眠。
T1822_.41.0696b02: 九有隨眠心。十明起次。十一明起因。此文
T1822_.41.0696b03: 初也」  論曰至立遍行名。長行釋中有二。
T1822_.41.0696b04: 一明十一遍惑。二明九上縁惑。此文初也。
T1822_.41.0696b05: 明遍隨眠名體也。婆沙五十八中唯十一
T1822_.41.0696b06: 隨眠具其三義。一謂遍縁自界地五部。二
T1822_.41.0696b07: 遍隨眠五部。三遍爲因生五部 相應法
T1822_.41.0696b08: 但有二。倶有法唯一。雖闕一・二皆得遍名。
T1822_.41.0696b09: 自餘諸法皆無三義。相應無明如所相應。不
T1822_.41.0696b10: 共無明不與餘煩惱雜。不雜即是不相應義
T1822_.41.0696b11:  正理論云。何故唯於見苦・集斷諸隨眠内
T1822_.41.0696b12: 有遍行耶 唯此普縁諸有漏法。意樂無
T1822_.41.0696b13: 別。勢力堅牢。故能爲因遍生五部。見滅
T1822_.41.0696b14: 道所斷隨眠。唯有能縁有漏一分。所縁有
T1822_.41.0696b15: 別。勢不堅牢。不能爲因遍生五部。故唯
T1822_.41.0696b16: 前二部有遍行隨眠 何縁得知。修斷染
T1822_.41.0696b17: 法以見所斷遍行爲因 如何不知。世間
T1822_.41.0696b18: 見。有我見者。由我見力外境貪増。我
T1822_.41.0696b19: 見若無。便於外境貪微薄故 又由至教。如
T1822_.41.0696b20: 説云何見斷爲因法。謂諸染汚法。又説。
T1822_.41.0696b21: 云何無記爲因法。謂不善法・無記有爲法」
T1822_.41.0696b22:  論。此中所言至或世間因。問也」  論。不
T1822_.41.0696b23: 説頓説至能頓縁五部。答也。以五部合縁
T1822_.41.0696b24: 名縁一切 正理論云。此遍行名爲目何
T1822_.41.0696b25: 義。且於一切有漏法中。能周遍縁是遍行義。
T1822_.41.0696b26: 謂上所説三十三隨眠。自界地中各能縁五
T1822_.41.0696b27: 部。雖有於受偏起我執。而此非唯縁自身
T1822_.41.0696b28: 受。以兼縁此種類法故。若起邪見謂
T1822_.41.0696b29: 修行。妙行・惡行皆空無果。此亦非唯縁自
T1822_.41.0696c01: 身業。總撥一切業生果能。由此准知餘遍縁
T1822_.41.0696c02: 義。貪等煩惱唯託見・聞・所思量事方得現
T1822_.41.0696c03: 起。以於妻等起貪等時。縁顯非形。縁形
T1822_.41.0696c04: 非顯。故知貪等皆非遍縁。已上論文 准
T1822_.41.0696c05: 此。戒禁取等亦得頓縁五部法也。計苦行
T1822_.41.0696c06: 等以爲因時。爾時亦總縁身中五部法等」
T1822_.41.0696c07:   論。雖爾遍行至應亦遍行。經部難也。此
T1822_.41.0696c08: 意遍行非唯十一。亦以愛慢爲遍行也」
T1822_.41.0696c09:  論。若爾頓縁至何所斷耶。有部反難」
T1822_.41.0696c10: 論。應言修所斷至見力引故。經部答也」
T1822_.41.0696c11: 論。毘婆沙師至不説自成。論主結宗也。正理
T1822_.41.0696c12: 論云。此難不然。雖見力起。而此二種。分限
T1822_.41.0696c13: 縁故。謂雖是處我見等行。是處必應起
T1822_.41.0696c14: 愛慢。而不可説愛慢頓縁。先已説爲自相
T1822_.41.0696c15: 惑故。是故遍行唯此十一。餘非准此不説自
T1822_.41.0696c16: 成」  論。於十一中至縁下隨眠。自此已下第
T1822_.41.0696c17: 二明九上縁隨眠。正理論云。上言正明上界・
T1822_.41.0696c18: 上地。兼顯無有縁下隨眠。縁下則應遍知。
T1822_.41.0696c19: 界壞。上境勝故。縁無此失。且欲見苦所
T1822_.41.0696c20: 斷邪見。謗色・無色苦果爲無。見取於中執
T1822_.41.0696c21: 爲最勝。戒取於彼非因計因。疑懷猶豫。無
T1822_.41.0696c22: 明不了。見集所斷如應當説。色縁無色例
T1822_.41.0696c23: 此應知。准界應思約地分別」  論。此
T1822_.41.0696c24: 九雖能至准界應思。明上縁通局。如文可
T1822_.41.0696c25: 解。上地・自地不合縁者。以有隨増無隨増。
T1822_.41.0696c26: 故」  論。生在欲界至不縁上界地。外難也」
T1822_.41.0696c27: 論。不執彼爲至身見起故。答也。婆沙十八云。
T1822_.41.0696c28: 何故此二不縁他界耶。復次此二見唯於
T1822_.41.0696c29: 麁法轉故。謂此二見唯於麁顯現見諸蘊。
T1822_.41.0697a01: 執我・我所。及計斷・常。若生欲界。於色・無
T1822_.41.0697a02: 色界微細諸蘊不能現見。故不執爲我・我
T1822_.41.0697a03: 所等 正理論云。身・邊見何縁不縁上界・
T1822_.41.0697a04: 地。縁他界地執我・我所。及計斷・常。理不
T1822_.41.0697a05: 成故謂非於此界・此地中生他界・地蘊中
T1822_.41.0697a06: 有計爲我。執有二我理不成故。執我不
T1822_.41.0697a07: 成故。執我所不成。所執必依我執起故。
T1822_.41.0697a08: 邊見隨從有身見生。故亦無容縁他界・地。
T1822_.41.0697a09: 由此唯九縁上理成 有餘師言。身・邊二
T1822_.41.0697a10: 見愛力起故。取有執受爲已有故。以現
T1822_.41.0697a11: 見法爲境界故。必不上縁」  論。若爾至
T1822_.41.0697a12: 是何見攝。問」  論。對法者言至是邪智
T1822_.41.0697a13: 攝。引對法答」  論。何縁所餘至而非見
T1822_.41.0697a14: 耶。難也」  論。以宗爲量故作是説。答也。
T1822_.41.0697a15: 正理答此難云。以欲界生不作是執。我是
T1822_.41.0697a16: 大梵。亦不執言梵是我所故非身見。身見
T1822_.41.0697a17: 無故。邊見亦無。邊見必隨身見起故。非有
T1822_.41.0697a18: 餘見作此行相。故是身見所引邪智。諸作是
T1822_.41.0697a19: 説。生欲界中縁梵計常此非邊見。於劣
T1822_.41.0697a20: 計勝是見取攝。彼説非理。違本論故。如本
T1822_.41.0697a21: 論説。無常見常。是邊見中常邊見攝 准
T1822_.41.0697a22: 上論所釋。邪智即是不染汚邪行相智。不與
T1822_.41.0697a23: 疑等煩惱相應。行相異故。又非貪等別相煩
T1822_.41.0697a24: 惱相應。不上縁故。無覆無記亦縁於上故
T1822_.41.0697a25:  有人云。疑相應邪智。及縁梵王名者 恐
T1822_.41.0697a26: 非論意」  論。爲遍行體至如理應辨。如
T1822_.41.0697a27: 文可解
T1822_.41.0697a28: 論。九十八隨眠中至靜淨勝性故。已下第三
T1822_.41.0697a29: 明無漏縁。有三行頌。前一行頌出無漏縁
T1822_.41.0697b01: 體。第二一行頌明縁地通局。第三行頌明貪
T1822_.41.0697b02: 等非無漏縁」  論曰至准此自成。釋第
T1822_.41.0697b03: 一行頌。如文可解」  論。於此六中至諸
T1822_.41.0697b04: 行擇滅。釋第二行頌上兩句也。滅諦諸地
T1822_.41.0697b05: 不互爲因。唯縁自地。正理論云。謂若有法
T1822_.41.0697b06: 此地愛所潤。此地身見執爲我・我所。彼諸
T1822_.41.0697b07: 法滅還爲此地見滅所斷邪見所縁 乃至 
T1822_.41.0697b08: 彼由耽著此地行故。若聞説有此地行滅。
T1822_.41.0697b09: 便起此地邪見撥無。非上行中有下耽著。
T1822_.41.0697b10: 寧下邪見撥彼滅無。雖界地相望因果隔
T1822_.41.0697b11: 絶。而九地苦・集展轉相牽。又生・依・立因更互
T1822_.41.0697b12: 爲因故。一地邪見容有縁多滅。無相牽
T1822_.41.0697b13: 及相因理。故謗滅邪見唯縁自地滅 乃至
T1822_.41.0697b14:  善智不由耽著引起。縁多地滅於理何
T1822_.41.0697b15: 違。然善智生觀諸行過。審觀過已希求彼
T1822_.41.0697b16: 滅。故一地智縁多地境。且如煖等以總行
T1822_.41.0697b17: 相觀諸行過欣求彼滅。不應執彼同於
T1822_.41.0697b18: 邪見。於所縁境有分限縁。迷・悟理殊不
T1822_.41.0697b19: 應爲例。謂修觀者觀自地中過失所惱欣
T1822_.41.0697b20: 自地滅。由此亦能觀於他地諸行出離過失
T1822_.41.0697b21: 功徳。故善智起悟境理通容有頓縁多地
T1822_.41.0697b22: 行滅。諸邪見起於境迷謬。固執所隔不能
T1822_.41.0697b23: 總縁」  論。縁道諦者至以類同故。釋第二
T1822_.41.0697b24: 行下兩句也。六地智品道。雖有治欲・
T1822_.41.0697b25: 治餘不同。皆欲邪見所縁。以同是法智類
T1822_.41.0697b26: 故。九地類智品道。若治此地。及有治餘。皆
T1822_.41.0697b27: 爲八地邪見所縁。以同是類智類故」
T1822_.41.0697b28: 論。何故縁滅至六九同類。問也」  論。以
T1822_.41.0697b29: 諸地道互相因故。答也。道互爲因果。邪見謗
T1822_.41.0697c01: 果亦謗其因。謗因亦謗其果。滅非展轉爲
T1822_.41.0697c02: 因。亦非爲依生起。唯謗自地不及上下」
T1822_.41.0697c03:   論。雖法・類智至非欲三所縁。釋伏難
T1822_.41.0697c04: 也。難云。若互爲因邪見即縁類智・法智亦
T1822_.41.0697c05: 互爲因。何故欲界邪見唯縁法智。上界邪見
T1822_.41.0697c06: 唯縁類智 答云。雖法・類智品道亦互相因。
T1822_.41.0697c07: 而類智品道不治欲界故。類智品道非欲
T1822_.41.0697c08: 三所縁」  論。法智品既能至各三所縁。
T1822_.41.0697c09: 外難也。法智品道既能治色・無色。應爲彼
T1822_.41.0697c10: 八地各三所縁」  論。非此皆能至非彼對
T1822_.41.0697c11: 治故。答也。有二道理。一以四諦中初二諦
T1822_.41.0697c12: 非彼對治故。二以見・修道中見道初不治
T1822_.41.0697c13: 故。此文第一初也」  論。亦非全能至
T1822_.41.0697c14: 非所縁。第二初也」  論。即由此因至非能
T1822_.41.0697c15: 治故。此釋遍惑通縁諸地所以 境
T1822_.41.0697c16: 互爲縁因簡異於滅。異地雖非親因。得爲
T1822_.41.0697c17: 縁因。唯除因縁餘因容作。滅非互爲因。故
T1822_.41.0697c18: 唯縁自地。苦・集互爲縁因。故通縁上地 
T1822_.41.0697c19: 非能對治故。簡道諦。道以諸地互爲因。邪
T1822_.41.0697c20: 見通縁異地道。亦對治各別故。法・類邪見
T1822_.41.0697c21: 縁各別。苦・集二諦非是能治。無簡別故。所
T1822_.41.0697c22: 以邪見通能縁上 問法智品道有六地別。
T1822_.41.0697c23: 唯未至地能斷欲惑。未至地中分其四道。唯
T1822_.41.0697c24: 無間道能斷欲惑。如何欲界邪見。能縁六地
T1822_.41.0697c25: 法智品道。類智准此。上不治下等。正理論
T1822_.41.0697c26: 云。如是過綱理實皆無。法・類相望。種類別
T1822_.41.0697c27: 故。法・類智品治類同故。互相因故。互相縁故。
T1822_.41.0697c28: 謂法智品道。同是欲界中縁道諦惑對治種
T1822_.41.0697c29: 類。此同類道由互相因。互相縁故。設非對
T1822_.41.0698a01: 治亦欲縁道煩惱所縁。類智品道與法智
T1822_.41.0698a02: 品雖互相因。由對治門種類別故。不相縁
T1822_.41.0698a03: 故。非欲縁道煩惱所縁。准此。已遮色・無色
T1822_.41.0698a04: 界縁道煩惱。亦應能縁治色・無色法智
T1822_.41.0698a05: 品過。謂於此中。雖有少分法智品道。
T1822_.41.0698a06: 治上界少分煩惱*亦互相因。而由治門種
T1822_.41.0698a07: 類別故。與類智品不相縁故。非上縁道
T1822_.41.0698a08: 煩惱所縁。於九地中類智品道。由一種類
T1822_.41.0698a09: 展轉相因。更互相縁治類同故。雖非對治。
T1822_.41.0698a10: 而可總爲上八地中縁道惑境」  論。何
T1822_.41.0698a11: 縁貪瞋慢至非無漏縁。問也」  論。以貪
T1822_.41.0698a12: 隨眠至不縁無漏。如文可解
T1822_.41.0698a13: 論。九十八隨眠中至相應故隨増。已下第三
T1822_.41.0698a14: 明二隨増。別一行半頌明所縁隨増。後半
T1822_.41.0698a15: 行頌明相應隨増」  論曰至自地法故。釋
T1822_.41.0698a16: 遍行隨眠所縁隨増」  論。所餘五部至爲
T1822_.41.0698a17: 所縁故。除遍行所餘五部。即是苦・集不遍
T1822_.41.0698a18: 滅道修道。一切隨眠」  論。此據總説至無
T1822_.41.0698a19: 隨増義。前是總説無簡別故。若別説者。遍
T1822_.41.0698a20: 行隨眠有上縁者。無所縁隨増。不遍隨眠
T1822_.41.0698a21: 無漏縁者。無所縁隨増」  論。所以者何。
T1822_.41.0698a22: 問也」  論。無漏上境至及相違故。以二義
T1822_.41.0698a23: 故不隨増也」  論。謂若有法至非所縁隨
T1822_.41.0698a24: 増。釋初義也。先喩後法 境如其衣 濕
T1822_.41.0698a25: 同愛等 埃塵如惑」  論。住下地心至
T1822_.41.0698a26: 非謂隨眠。遮外難也。謂有愛樂上地及無
T1822_.41.0698a27: 漏法。是善法欲非是煩惱」  論。聖道涅
T1822_.41.0698a28: 槃至足不隨住。釋第二義。先法後喩 石喩
T1822_.41.0698a29: 其境 足喩隨眠」  論。有説隨眠至非
T1822_.41.0698b01: 所隨増。叙異説也 前釋。隨増謂諸隨眠於
T1822_.41.0698b02: 此法中隨住増長。即是隨轉増惛滯義。
T1822_.41.0698b03: 如有潤田種子増長 後釋。隨増是隨順
T1822_.41.0698b04: 義。無漏。上境。不順隨眠 如風病者服
T1822_.41.0698b05: 乾澁藥。病者於藥非所隨増。藥喩所増
T1822_.41.0698b06: 境。病者喩隨眠。論。已約所縁至標未斷言。
T1822_.41.0698b07: 已下釋相應隨増。如文可解 正理論云。
T1822_.41.0698b08: 如何隨眠於相應法及所縁境有隨増義。先
T1822_.41.0698b09: 軌範師作如是説。如城邑側有雜穢聚。糞・
T1822_.41.0698b10: 水・土等所共合成。於此聚中由糞惡失
T1822_.41.0698b11: 令水・土等亦成不淨。由水等力令糞轉
T1822_.41.0698b12: 増。更互相依皆甚可惡。如是。煩惱相應聚
T1822_.41.0698b13: 中。由煩惱力染心・心所。煩惱由彼勢力轉
T1822_.41.0698b14: 増。更互相依皆成穢汚。此聚相續穢汚
T1822_.41.0698b15: 増。亦令隨行生等成染 已上明相應隨
T1822_.41.0698b16: 増 如猪犬等居雜穢聚。生極耽樂眠戲
T1822_.41.0698b17: 其中。糞穢所塗轉増不淨。復由猪等穢聚
T1822_.41.0698b18: 漸増。如是所縁自地有漏。由煩惱力有漏
T1822_.41.0698b19: 義成。彼復有能順煩惱力。令其三品相
T1822_.41.0698b20: 漸増 已上明有漏縁隨増。犬喩境界。糞
T1822_.41.0698b21: 喩煩惱 如滑淨人誤墮穢聚。雖觸糞
T1822_.41.0698b22: 穢。而非所増。人亦無能増彼穢聚。如是無
T1822_.41.0698b23: 漏・異界地法。雖亦被煩惱所縁。而彼相望互
T1822_.41.0698b24: 無増義。此縁無漏・異地隨眠。但由相應
T1822_.41.0698b25: 有隨増理 准上論文。又令生等成染。
T1822_.41.0698b26: 令隨増倶有 又云。去・來隨眠有隨増不。
T1822_.41.0698b27: 應言定有。能發得故。若異此者。諸異生類
T1822_.41.0698b28: 無染心位應離隨眠。然世尊言幼稚童子嬰
T1822_.41.0698b29: 孩眠病。雖無染欲。而有欲貪隨眠隨増。故
T1822_.41.0698c01: 説隨眠乃至未斷 若彼已斷。則無所縁・
T1822_.41.0698c02: 相應隨増。隨眠定有 彼猶不失隨眠相
T1822_.41.0698c03: 故。謂由對治壞其勢力。故不隨増。然彼
T1822_.41.0698c04: 隨眠體相不失故言猶有 或據曾・當有
T1822_.41.0698c05: 此用故。今雖無用亦號隨眠。如失國王猶
T1822_.41.0698c06: 存王號。工匠停作其名尚存 解云言隨
T1822_.41.0698c07: 眠者是遂行者増惛滯義。隨眠雖斷亦
T1822_.41.0698c08: 名隨眠。一雖無用以有體故。二以曾・當
T1822_.41.0698c09: 用名爲隨眠。以曾・當名因斷隨眠也」
T1822_.41.0698c10:   論。頗有隨眠至遍行隨眠。問答可知 
T1822_.41.0698c11: 論。九十八隨眠中。自下一行頌。第四二性分
T1822_.41.0698c12: 別」  論曰至彼定無故。釋上二界隨眠唯
T1822_.41.0698c13: 無記也。解云。以上二界無苦異熟。證無不
T1822_.41.0698c14: 善因 他逼惱因彼定無故。證無苦異熟 
T1822_.41.0698c15: 有苦果者。方是不善因。彼無苦果故無不
T1822_.41.0698c16: 善」  論。身邊二見至亦無記性。已下明
T1822_.41.0698c17: 身邊二見。及相應癡是無記也」  論。所以
T1822_.41.0698c18: 者何。徴是無記所以 答中有三節。一釋
T1822_.41.0698c19: 我常見。二釋斷見。三雙釋二見」  論。此
T1822_.41.0698c20: 與施等至施戒等故。第一節也」  論。執斷
T1822_.41.0698c21: 邊見至我所當不有。是第二節」  論。又此
T1822_.41.0698c22: 二見至他有情故。是第三節也」  論。若爾
T1822_.41.0698c23: 貪求至例亦應然。論主破第三節釋」  論。
T1822_.41.0698c24: 軌範師至是不善性。叙經部釋經部我
T1822_.41.0698c25: 見通分別起及倶生。如禽獸等無有分別。
T1822_.41.0698c26: 分別起者是不善。倶生者是無記。與大乘同
T1822_.41.0698c27:  有部宗我見唯有分別起無倶生。無分
T1822_.41.0698c28: 別者如禽獸等執自・他者。是不染無知非
T1822_.41.0698c29: 我見也」  論。餘欲界繋至皆不善性。如
T1822_.41.0699a01: 文可解
T1822_.41.0699a02: 論。於上所説。已下大文第三明傍論也 
T1822_.41.0699a03: 於中有三。一明不善根。二明無記根。三明
T1822_.41.0699a04: 四記論。此文初也」  論曰至故頌不説。謂
T1822_.41.0699a05: 欲界一切五部所斷貪・嗔。五部一切不善癡。
T1822_.41.0699a06: 不善根攝。故經説爲三不善根。唯不善。煩
T1822_.41.0699a07: 惱。爲不善法根。立不善根 餘則不爾。所
T1822_.41.0699a08: 餘煩惱非不善根。義准已成。故頌不説 
T1822_.41.0699a09: 正理四十九云。豈不一切已生惡法皆爲
T1822_.41.0699a10: 後因非唯三種
 無越三理。以不善根
T1822_.41.0699a11: 翻對善根而建立故。何縁不建立不慢等
T1822_.41.0699a12: 善根。佛於法中知而建立。有餘師説。五識
T1822_.41.0699a13: 身中無惡慢等可翻對故 解云。三善根通
T1822_.41.0699a14: 五識。翻十煩惱。煩惱中貪・嗔・癡三。通六
T1822_.41.0699a15: 識。五見・疑・慢不通六識。故不立根。此解
T1822_.41.0699a16: 略而義盡。更有五義。同婆沙一百一十二
T1822_.41.0699a17: 廢立。云此三具足五義故立爲根。一通五
T1822_.41.0699a18: 部。二遍六識。三是隨眠性。四能起麁惡身・
T1822_.41.0699a19: 語業。五作斷善根牢強加行。是故猶立爲
T1822_.41.0699a20: 不善根 通五部。遮見・疑 遍六識。又遮
T1822_.41.0699a21: 慢 隨眠性。遮纒・垢等 能發麁惡身・
T1822_.41.0699a22: 語業。作斷善根牢強加行者。示現根義 
T1822_.41.0699a23: 又隨所應總遮諸法。恐煩不述
T1822_.41.0699a24: 論。於上所説無記惑中。已下一行半頌。第二
T1822_.41.0699a25: 明無記根」  論曰至亦無記根攝。述有
T1822_.41.0699a26: 部義 無記愛。謂取上二界一切愛也 無
T1822_.41.0699a27: 記癡。謂取上二界一切癡。及欲界身・邊二見
T1822_.41.0699a28: 相應癡 無記慧。取三界有覆一切無記慧
T1822_.41.0699a29: 爲無記根 此三皆遍自地五部。及隨所
T1822_.41.0699b01: 有識體是無記。與無記爲因故名無記根。
T1822_.41.0699b02: 故正理論云。謂諸無記愛・癡・慧三。一切應
T1822_.41.0699b03: 知無記根攝。慧根通攝有覆・無覆。根是因
T1822_.41.0699b04: 義。無覆無記慧亦能爲因故無記根攝。此三
T1822_.41.0699b05: 有力生諸無記」  論。何縁疑慢非無記
T1822_.41.0699b06: 根。問也」  論。疑二趣轉至故彼非根。答也。
T1822_.41.0699b07: 以慢及疑。雖有無記亦能爲因生無記法
T1822_.41.0699b08: 無根相故。不立爲根 正理論曰。根相
T1822_.41.0699b09: 是隱於土下故名爲根。是體下垂上生苗
T1822_.41.0699b10: 義。此三如彼故亦名根。餘非隨眠。或無勝
T1822_.41.0699b11: 用。故不立根 解云。十隨眠中無記五見即
T1822_.41.0699b12: 慧中攝。貪即是愛。無明即癡。疑・慢無根相。
T1822_.41.0699b13: 嗔不通無記。由此唯三立無記根。忿等非
T1822_.41.0699b14: 隨眠性。故不立根 問若爾無覆無記亦非
T1822_.41.0699b15: 隨眠性。何故立根 答無記慧中有是隨眠
T1822_.41.0699b16: 性故。忿等不爾」  論。外方諸師至遮善惡
T1822_.41.0699b17: 故。叙外方師義。此師十隨眠中。是無記者皆
T1822_.41.0699b18: 立爲根。嗔唯不善。由斯不取」  論。何縁
T1822_.41.0699b19: 此四立無記根。問立四所以」  論。以諸
T1822_.41.0699b20: 愚夫至爲無記根。答也。准此師意説。此四
T1822_.41.0699b21: 能生無記染法故立爲根 正理論云。彼作
T1822_.41.0699b22: 是言無覆無記慧力劣故非無記根。根義必
T1822_.41.0699b23: 依堅牢立故。由慢力故。諸瑜伽師退失百
T1822_.41.0699b24: 千殊勝功徳。故慢力勝立無記根。此四能生
T1822_.41.0699b25: 無記染法。已上論文 此説無覆無記力劣
T1822_.41.0699b26: 慢力強者。破婆沙師也 無記愛・慢。唯上
T1822_.41.0699b27: 二界 無記見者。上二界五見。欲界身・邊見
T1822_.41.0699b28:  無記癡者。上二界全。欲界與身・邊見相應
T1822_.41.0699b29: 者 婆沙云。問何故西方諸師立慢爲無記
T1822_.41.0699c01: 根 答彼説力堅強義是根義。慢力堅強故
T1822_.41.0699c02: 立爲根。謂瑜伽師所謂退失百千善品皆
T1822_.41.0699c03: 由慢力 問何故此國諸師不立爲根耶 
T1822_.41.0699c04: 答此説下義是根義。慢令心擧。於下不順
T1822_.41.0699c05: 故不立根 問何故此國諸師立無覆無記
T1822_.41.0699c06: 慧爲無記根 答此説爲依因義是根義。
T1822_.41.0699c07: 無覆無記慧爲依因勝故立爲根 問何故
T1822_.41.0699c08: 西方諸師不立爲根 答彼説力堅強義是
T1822_.41.0699c09: 根義。無覆無記慧勢力微劣故不立根 問
T1822_.41.0699c10: 何故此彼國師倶不立疑爲無記根 答倶
T1822_.41.0699c11: 説定住義是根義。疑不定住。二門轉故。不
T1822_.41.0699c12: 立爲根。如是説者。如善・不善根倶有三種。
T1822_.41.0699c13: 無記*亦應爾。又如不善慢不立不善根。
T1822_.41.0699c14: 無記慢亦應爾。故無記根唯三者善 正理
T1822_.41.0699c15: 論云。上座於此作如是言。無無記根。無聖
T1822_.41.0699c16: 教故。善・惡猛利起必由根。無記*微劣不
T1822_.41.0699c17: 由功用任運而起。何藉根爲已上座立二義不
立根也。一無教
T1822_.41.0699c18: 二*微
 正理破云。無聖教言。且爲非理。無
T1822_.41.0699c19: 記煩惱有極成故。謂何縁故。少分染起籍
T1822_.41.0699c20: 同類根。少分不爾。無記染法有同類根。是染
T1822_.41.0699c21: 法故。如不善法。又何定執此無聖教。非彼
T1822_.41.0699c22: 上座耳所未聞。便可撥言此非聖教。無量
T1822_.41.0699c23: 聖教皆已滅沒。上座不聞。豈非聖教。然於
T1822_.41.0699c24: 古昔諸大論師皆共詳論無記根義。故知必
T1822_.41.0699c25: 有聖教明文。標以總名無別名數。由斯諍
T1822_.41.0699c26: 論或四。或三。又聖教中處處説有記・無記
T1822_.41.0699c27: 法。又處處説記・無記法從根而生 乃至
T1822_.41.0699c28:  故不應言此無聖教已上破
無教也
又*微劣法轉。
T1822_.41.0699c29: 應計爲由根力生非猛利者。是故非
T1822_.41.0700a01: 所立理趣能遮我等立無記根已上
破理
T1822_.41.0700a02: 論。諸契經中。下有一行頌。因論生論。明
T1822_.41.0700a03: 四記論」  論曰至捨置記。長行中有
T1822_.41.0700a04: 三。一叙婆沙釋。二本論諸師釋。三依經釋
T1822_.41.0700a05:  就婆沙釋中有四。一擧數。二列名。三牒
T1822_.41.0700a06: 釋。四問答分別。此則擧數列名」  論。此
T1822_.41.0700a07: 四如次至謂答四問。將欲釋記先列問也
T1822_.41.0700a08:  此四如次者。此四記如次對問也 如有
T1822_.41.0700a09: 問者 問死是一向記 問生是分別記 
T1822_.41.0700a10: 問勝是反詰記 我一異是捨置記 等者。
T1822_.41.0700a11: 後兩句釋 正理論云。等言爲攝有
T1822_.41.0700a12: 約異門有就異門即
宗釋也
 記有四者。謂答四問
T1822_.41.0700a13: 問不同
名爲四記
」  論。若作是問至白黒等性。廣
T1822_.41.0700a14: 牒釋也。如文可解」  論。如何捨置而立
T1822_.41.0700a15: 記名。已下。問答分別。先難第四記。准前
T1822_.41.0700a16: 記。以答爲記。既言捨置即是不答如何名
T1822_.41.0700a17: 記」  論。以記彼問言此不應記故。答。此捨
T1822_.41.0700a18: 置言非全無記。亦記彼問言不應答故
T1822_.41.0700a19:  正理答此問云。以説此中如所應故。謂
T1822_.41.0700a20: 亦説應捨置言。應置問中應言應置。若
T1822_.41.0700a21: 作餘語。記便不成准此。亦
有言也
」  論。有作是
T1822_.41.0700a22: 説至非一切當生。難第二也。如有問言
T1822_.41.0700a23: 若死者生不。一向記言非一切當生。此
T1822_.41.0700a24: 之答問何須分別」  論。然問者言至仍
T1822_.41.0700a25: 未解故。答也。答問者欲令彼解。若一向記
T1822_.41.0700a26: 非一切當生。仍未解故不成記也。正理云。
T1822_.41.0700a27: 豈不如彼生聞梵志問世尊言。喬答摩氏
T1822_.41.0700a28: 我有親愛。先已命終。今欲爲其施所信食。
T1822_.41.0700a29: 彼爲得此所施食耶。世尊告言。此非一
T1822_.41.0700b01: 向。若汝親愛。生於如是餓鬼族中有得此
T1822_.41.0700b02: 食。既許彼是應分別記。此中亦問一切死
T1822_.41.0700b03: 者皆當生耶。於此*亦應不一向記。應爲
T1822_.41.0700b04: 分別。有煩惱者生。非無煩惱者。如何此非
T1822_.41.0700b05: 應分別記」  論。又作是説至如識因果。
T1822_.41.0700b06: 難第三記。但應一向記言亦勝亦劣。如
T1822_.41.0700b07: 問識爲果爲因。應一向記亦果亦因」
T1822_.41.0700b08: 論。然彼問者至應反詰記。答也 然彼問者
T1822_.41.0700b09: 一向爲問者。謂問人趣爲勝。或云爲劣。此
T1822_.41.0700b10: 名一向爲問 非一向記故應成分別者。若
T1822_.41.0700b11: 有一向爲問非一向答。應分別答 但此
T1822_.41.0700b12: 應詰問意所方故此名爲應反詰記者。答此
T1822_.41.0700b13: 一向問。應爲分別記。由不知問者所方。
T1822_.41.0700b14: 故先反詰然後分別。從先得名名爲反詰。
T1822_.41.0700b15: 若兩向問即應一向記。如有問言人趣勝・
T1822_.41.0700b16: 劣應一向記亦勝亦劣 問若爾何故前釋
T1822_.41.0700b17: 反詰記云。人爲勝・劣應反詰記爲何所
T1822_.41.0700b18: 方。正理論云。於人趣中差別問故應差別
T1822_.41.0700b19: 記。謂有問言人趣爲勝。此應反詰。汝何所
T1822_.41.0700b20: 方。問劣亦應如是反詰。若雙問者應一向
T1822_.41.0700b21: 記亦勝亦劣。非於此中勝劣雙問。但隨問
T1822_.41.0700b22: 説一爲聲。意顯別問爲勝爲劣。故此
T1822_.41.0700b23: 問成應反詰記」  論。又作是説至云何名
T1822_.41.0700b24: 記。問也」  論。然彼所問至如何不名記。
T1822_.41.0700b25: 答也。解云第四記詳諸經・論。或記言不應
T1822_.41.0700b26: 記。亦是答第四。或全不答。亦是記第四問。
T1822_.41.0700b27: 今此中云。記言不可記也」  論。對法諸
T1822_.41.0700b28: 師。已下述本論等釋」  論。一向記者至契
T1822_.41.0700b29: 實義故。述第一記」  論。分別記者至欲
T1822_.41.0700c01: 者何。述第二記。好心問但如是分別即
T1822_.41.0700c02: 令自解」  論。反詰記者至無便求非。述
T1822_.41.0700c03: 第三記。若有諂心請問意欲求非。應但反
T1822_.41.0700c04: 問不須分別問責其源默然而住。或反問
T1822_.41.0700c05: 令其自記無便求非。爲兩釋。非對二人」
T1822_.41.0700c06:   論。豈不二中至成問記耶。難也。本宗釋
T1822_.41.0700c07: 其問記。今言請故非問。反詰故非記。如何
T1822_.41.0700c08: 名分別。反詰。二問記耶」  論。如有請言
T1822_.41.0700c09: 至豈非記道。答也。正理論云。如是分別至
T1822_.41.0700c10: 究竟時。便令問者了所問義。故此分別記
T1822_.41.0700c11: 相即成。由此已遮有作是難於分別
T1822_.41.0700c12: 既更無容有餘記言不應成記。以即分
T1822_.41.0700c13: 説爲記故。謂分別時。問者自了所欲問
T1822_.41.0700c14: 義。分別終時。已能影顯所記義故。由是分
T1822_.41.0700c15: 別記相得成。未分別時彼未能解。分別已
T1822_.41.0700c16: 解故名爲記。此於能記立以記名 反詰
T1822_.41.0700c17: 終時已能影顯所記義故。由是亦應許此
T1822_.41.0700c18: 反詰即名爲記。由反詰言記彼問故。有作
T1822_.41.0700c19: 是難。此記亦不成。記後無容有餘記言
T1822_.41.0700c20: 故。問倶不與問相相應。請言願尊爲我説
T1822_.41.0700c21: 法。此不成問但應名請。此中所難應准前
T1822_.41.0700c22: 遮。然此與前有差別者。謂若反詰令彼自
T1822_.41.0700c23: 然有正解生方得名記。如契經説。我還問
T1822_.41.0700c24: 汝。如汝所忍應如實答。又如經説。*汝
T1822_.41.0700c25: 意云何。色爲無常。爲是常等。非佛於此
T1822_.41.0700c26: 自爲分別。但由反詰令彼自解。豈不此中
T1822_.41.0700c27: 名佛爲記。若能記者。默無所言。令他解生。
T1822_.41.0700c28: 名最勝記」  論。若爾應倶是反詰記。難
T1822_.41.0700c29: 也。如有請言爲我説道。此名問道。由反
T1822_.41.0701a01: 詰記彼所問即是記道。若爾者前問。後問。
T1822_.41.0701a02: 倶是反詰記。因何於中有分別記」
T1822_.41.0701a03: 論。不爾問意至無分別故。問意有記無
T1822_.41.0701a04: 分別。名反詰記」  論。捨置記者至不應
T1822_.41.0701a05: 爲説。釋捨置記。准前可解」  論。今依契
T1822_.41.0701a06: 經至但應捨置。已下第三依經釋也」
T1822_.41.0701a07: 論。云何有問至應反詰記。釋第三記。如
T1822_.41.0701a08: 文可解」  論。云何有問至但應捨置。釋
T1822_.41.0701a09: 第四記。此等皆帶我問故所以捨置
T1822_.41.0701a10: 倶舍論疏卷第十
T1822_.41.0701a11:   保延三年九月十五日午後點
T1822_.41.0701a12: 了於南新屋點之  角樹
T1822_.41.0701a13:
T1822_.41.0701a14:
T1822_.41.0701a15:
T1822_.41.0701a16: 倶舍論疏卷第二十
T1822_.41.0701a17:  沙門法寶撰 
T1822_.41.0701a18: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二
T1822_.41.0701a19: 論。諸有情類於此事中。已下大文第六明世
T1822_.41.0701a20: 縛事通局。於中有四。一世縛通局。二證三
T1822_.41.0701a21: 世有。三建立三世。四破三世有 此下兩
T1822_.41.0701a22: 頌第一明世縛通局。此中意説。能繋三世。對
T1822_.41.0701a23: 所繋三世辨繋通局。今言事者。是所繋事。
T1822_.41.0701a24: 於此事中。隨眠隨増者名之爲繋。若不隨
T1822_.41.0701a25: 増。不名爲繋。其隨増者非要現縁。雖在過
T1822_.41.0701a26: 未。若未斷位皆是隨増。隨増有二。一相應隨
T1822_.41.0701a27: 増。二所縁隨増。於未斷位。一切隨眠於自
T1822_.41.0701a28: 相應。相無差別皆隨増也。於自所縁。相無
T1822_.41.0701a29: 差別遍隨増也。所縁定故。不可説言於
T1822_.41.0701b01: 自所縁有遍・不遍。雖諸煩惱有自相・共
T1822_.41.0701b02: 相。意識・五識。縁境寛狹力用不同。遍自所
T1822_.41.0701b03: 縁相無差別。若將能繋三世隨眠。對其所
T1822_.41.0701b04: 繋隨於何事。辨三世惑繋・不繋別。於中即
T1822_.41.0701b05: 有遍・不遍異 有人浪釋。恐煩不述 此
T1822_.41.0701b06: 兩行頌。前一行半明自相惑。後半行頌明共
T1822_.41.0701b07: 相惑。就前文中。前三句明過・現六識自相
T1822_.41.0701b08: 惑。後三句簡未來意・五不同。頌首云若於
T1822_.41.0701b09: 此事中未斷七字。流至於下明繋通局。必
T1822_.41.0701b10: 不斷故」  論曰至流至後門。此雖總
T1822_.41.0701b11: 隨眠有二。即是釋頌若於此事中未斷七字」
T1822_.41.0701b12: 論。若此事中至定遍起故。明過・現六識自相
T1822_.41.0701b13: 惑繋境不同」  論。若未來世至皆能繋縛。
T1822_.41.0701b14: 此釋意識相應自相惑也。貪・瞋・慢三雖在
T1822_.41.0701b15: 未來。遍自所縁常恒決定。於未斷然常
T1822_.41.0701b16: 繋所縁。要因見聞方能現起。故於三世非
T1822_.41.0701b17: 定遍行。正理論云。貪・瞋・慢三是自相惑。如
T1822_.41.0701b18: 前已辨。諸聖教中處處見有分明文證。且
T1822_.41.0701b19: 如經言。佛告衣帒母。汝眼於色若不見時。
T1822_.41.0701b20: 彼色爲縁起欲貪不。不爾大徳。乃至廣説。
T1822_.41.0701b21: 又契經説。佛告大母。汝意云何。諸所有色。
T1822_.41.0701b22: 非汝眼見。非汝曾見。非汝當見。非希求
T1822_.41.0701b23: 見。汝爲因比起欲起貪起親起愛等不。
T1822_.41.0701b24: 不爾大徳。乃至廣説已上
論文
 以貪・瞋・慢起不
T1822_.41.0701b25: 定故。於此事中但是已生未斷即繋此事。
T1822_.41.0701b26: 然於此中有繋三世。亦得名爲遍三世
T1822_.41.0701b27: 也。過去貪等。不能遍繋三世一切有漏法
T1822_.41.0701b28: 盡。現在隨其所縁廣狹不同。但起即繋。雖
T1822_.41.0701b29: 有通縁三世法者。亦無現在貪等能縁三
T1822_.41.0701c01: 世有漏法盡。若未來世意識相應別相煩惱。
T1822_.41.0701c02: 依總類説即縁三世有漏法盡。雖此不繋
T1822_.41.0701c03: 即彼繋故。非不亦有唯繋過去及未來者。
T1822_.41.0701c04: 如一類貪唯繋此眼識及相應法性決定者。
T1822_.41.0701c05: 此識不生。此豈不唯縁未來也法。准此
T1822_.41.0701c06: 亦有唯縁過・現世。亦有通繋三世法者。過
T1822_.41.0701c07: 去・現在若生未斷。即繋現在・過去不見聞
T1822_.41.0701c08: 境。不爲一切過去・現在貪等繋縛」  論。
T1822_.41.0701c09: 未來五識至亦能繋三世。釋五識相應惑也。
T1822_.41.0701c10: 若已生即繋意與五同。故不別説。意識相
T1822_.41.0701c11: 應貪等。生與不生皆容遍行三世法也。五
T1822_.41.0701c12: 識相應生唯自世。不生遍三。所以別説 
T1822_.41.0701c13: 不生遍三者。此由五識依・縁必同時故。生
T1822_.41.0701c14: 必同時。不生即容境界三世。色等境
T1822_.41.0701c15: 行於三世不待識故。識若生。時必待境
T1822_.41.0701c16: 故。雖世不同。性縛定故 於中有二。
T1822_.41.0701c17: 令所縁歴其三世*或於一所縁參差不定。
T1822_.41.0701c18: 分其三世。今應指事作斯問答 問
T1822_.41.0701c19: 有於此一色事中。此但指此事不問三世。
T1822_.41.0701c20: 即此事中三世貪等。於此事中爲繋不 答
T1822_.41.0701c21: 過去・現在貪・瞋・慢等。縁此事生未斷即繋。
T1822_.41.0701c22: 若過去・現在貪・瞋・慢等縁餘法生。不繋此
T1822_.41.0701c23: 事。及雖縁此一色事生。被對治道斷即不
T1822_.41.0701c24: 繋。繋有一種。隨已生不斷。不繋二類。謂不
T1822_.41.0701c25: 縁此生。及縁已斷。此即通其六識。自相煩
T1822_.41.0701c26: 惱皆同此也。若在未來即有差別。意識相
T1822_.41.0701c27: 應定繋此事。未來必有衆多貪等。於所縁
T1822_.41.0701c28: 定性繋此故。由此未來生與不生。皆有遍
T1822_.41.0701c29: 行。生與不生皆有繋此一色事故。若眼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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