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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No. 1805_ 元照撰 ) in Vol.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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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長。四等即慈悲喜捨平等慈攝。毒不能加
故用此觀。五中初引母論。歴事生念以明受
用。非耽世樂。次引傳者未詳何文。或可平呼
作相傳釋之。三匙及菜即發三聚四弘。但二
四開合異耳。指如下者即赴請中。六中四分
初教節量。又下彰益。苦即病也。増一中初列
過。故下引識。偈中法喩可見。七中彼經因
迦旃延本國有王邪見。佛令栴延往化之。王
與麁食遣人問云。得適意否答。食之勢力便
以饒足。後與細食問之亦如前答。後王自問。
我所施食不問麁細皆云饒足何也。旃延即
以偈答。如鈔所引。後王與外道麁細二食。乃
懷瞋喜。王遂於旃延生信。故云驗知等。偈中
初二字是法。如下並喩。凡車必須油塗横軸
兩頭。但取調滑轉載。不擇油脂香臭。八中經
文初明上行。下極邊者更無過故。此望世間
故云極下。若於聖道則爲最上故名上行。亦
號聖種。彼下次示兩根。初是上根。族姓子謂
上姓貴族。爲義者即下厭患生死等。受謂信
奉。若下即下根。思欲者即經三種不善思惟。
所謂思惟五欲。思惟瞋害。思惟欺誑等。結中
初四句勸修。下二句誡勵。隨得謂受食。隨失
謂忘念。爲毒奪者示失所以。由毒猛盛念不
能成。故即母論云。若不爾者羅刹所奪。羅刹
即喩三毒。然則口腹之患爲害。頗深適意片
時招殃累劫。應知三毒即是三途故。當對事
防心。不啻臨深履薄故業疏云。大丈夫既不
能造大過。豈爲一口之食而陷沒耶。所爲極
弱矣。慈訓深切學者尚復自欺耶嗚呼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二終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三
釋頭陀篇
頭陀梵言翻譯如後。此乃達士之美稱上徳
之嘉名。世俗無知循名昧實。呼短巾爲道者。
召髼髮爲頭陀。有道恥從。名實倶喪。儻懷深
識必也正名。敍意中初科爲二。初敍機。是
下顯教。初中上二句彰徳。下二句歎功。報是
宿因所感。行即現生所修。精謂深微。潔謂清
白。超衆累者近則絶於欲塵。遠則斷於界繋。
竦即高出之貎異於中下故曰不群。顯教中
初二句通指一代。如下所引大小經論是也。
故下別擧律宗。上二句據制教反顯。言凡所
制者即通指衣食房藥等戒也。所以諸戒多
是頭陀擧過而制。凡下引聽教順明。如二房
戒廣明十二頭陀。及長衣戒因六十頭陀來
至佛所。佛即稱讃因制畜長。以開對中下恐
其縱逸。故先讃上行。意令慚恥志慕孤高。欲
下示教意。疲怠客染塵夫皆目中下之器。疲
怠是慢即屬結惑。染塵是欲即屬業非。禪定
破慢。尸羅止欲。定必發慧。三學備焉。定則攝
心防禦故喩於城。戒則入道漸次故喩於陛。
陛即階也。引證中智論初明佛讃意。道行即
通三乘聖道。世樂即五欲苦因。四依頭陀是
根本制。望後開教故云爲本。有下示開聽。言
因縁者即中下機生衣食房藥四種開教皆有
縁故。不得已者非聖意故。餘事者通指一切
聽教也。分章中上二唯局本部。三顯他部四
出餘行。釋名中善見初二句翻名。抖擻擧棄
於物令盡無餘從喩爲名。謂下釋義。煩惱是
惑。滯著即業。聖善經中彼經天子下有所問
字。經但示義頗合論名。初示行相。抖擻即能
治之智。欲恚癡即所治煩惱。一一別論者彼
云。抖擻貪欲抖擻嗔恚抖擻愚癡。抖擻三界
抖擻内外六入六塵爲外
六根爲内
今鈔總牒故此指之。又
下次歎修説。初歎修故云能善。如是下歎説。
不取不捨謂於法離有無二執。不修謂不取
所修行。不者謂不取所證道。彼云無有少法
可取。既無所取則無所捨。又無自他兩修則
無所證著故不見自修
不見他修
顯徳中初科引文有五。
増一中毀讃同佛者欲明損益重故。由下
重所以。十輪中準彼乃是七字偈。今鈔第四
句下多數字。恐是後人妄加。彼文但訶破戒。
由破戒故失頭陀行。則彰破戒過重也。初
句示過。次句明過重。謂同五逆。佛所不救下
二句引證。不入衆者即二種僧中此據犯初
篇爲言。華手經中言辭讓者彼云。我見聖王
尚以爲難。況復得與分床共坐。我今得見親
近咨請已爲大利。況乃見命分床共坐甚爲
希有。如來深具慈悲喜捨等雜含縁同。但加
易衣稱讃爲異。彼明佛在祇桓諸比丘見迦
葉著麁衣來起於慢心。佛即易衣以息彼慢。
由行苦行佛尚尊敬則知功勝矣。四分即衣
犍度文。彼明佛在舍衞告諸比丘我欲三月
靜坐思惟。無使外人入唯除一供養人。諸比
丘立制若有入者作波逸提懺。時長老和先
跋闍陀子與波羅國六十頭陀不用諸比丘制
倶詣佛所。佛讃善哉善哉。和先汝等盡是阿
蘭若等得隨意問訊。諸比丘聞已多習頭陀
行。乃至捨長衣成大𧂐。則知少欲離染。隨順
佛語即爲供養佛人。彰利中論明十二頭陀
各具十利。且引練若一種以彰多利。故至下
文列相不復引也。初標示。言略説者明不盡
故言盡形者明要期故。次列相。初謂身無所
屬。二謂無物所繋。三即不爲他阻。四中論
云。心轉樂習阿練若住處。謂樂靜之心轉増
勝故。五謂無所營求。六謂空處無畏以彰本
志。七離喧潰。八以獨處閑靜無所爲故。九凡
修禪定必託靜縁故。十無礙想者謂空三昧。
論作無障礙想者。若下三示縁開。有因縁者
論云。一供給病人。二爲病人求醫藥。三爲求
看病人。四爲病人説法。五爲餘人説法。六聽
法教化。七爲供養大徳。八爲供給聖衆。九爲
讀誦深經。十教他令讀深經。有通局者
縁有無也。外道一制無開故不同之。下指彼
品文見十三十四。料簡中初示名通濫籣下
簡行通局。謂二局十通也。喧靜即目聚蘭。列
數標中總括十二不出四位。先出相生。但據
總數後科列行乃約別數。相生中初文先敍
生起。故下後列行相。初中前明在初之意。資
道濟身衣食皆爾。但食有時限衣必常須故
云最要。明合居先。若於下顯須立所以。初敍
過非。是下示教立。少欲知足者離貪求也。受
取有方者合制法也。制法如下所示。下之三
科一一並有躡前生起列相二段。尋文可分。
三中蕩即蕩逸。節謂節行。露坐隨坐以儀目
處與下異也。四中前三望坐。坐是正修故名
助縁。若望心觀坐亦縁耳。繋念思量即修正
觀。斬纒即破惑。出要即證理。次科標云列名
者下十二種並首標故。行體者謂一一顯相
示所修故舊將行體分釋云依行
目行十二事號體
納衣中初文捨
檀越衣者多過患也。著糞掃衣者具諸利
也。次科據此論文通示二衣並具十利。然
今所引正用糞掃居士施衣因帶而引。對上
律文別相可見。十利中初謂由服此衣不憍
逸故。二三四可解。五中者字傳誤合作著
字。論云。以厭離心著染衣非爲貪好故。六
謂少欲順道多求長惡。七謂檢身。八爲捨
飾好。九中論云。隨順修八聖道。以離邪求
順正命故。十謂由服此衣策勤心行不染世
故。論總結云見是十利著二種衣。故知此十
不專糞掃準論。糞衣自有十利。一不以衣故
與在家者和合。二不現乞衣相。三亦不方便
説得衣相。四不四方求索。五若不得衣亦不
憂。六得亦不喜。七賤物易得無有過患。八不
違初受四依法。九入在麁衣數中謂入糞衣
頭陀中故
不爲人所貪著。三中彼經云。佛告迦葉。周那
沙彌拾糞掃中物至阿耨達池浣洗。諸天皆
遙爲作禮。取其浣汁以自沐浴業疏云由
心清淨故
外道
持淨&T073554;次後將洗。諸天遙遮勿汚池也疏云由
邪命得
體不
淨故
然此糞衣並是世人所棄零碎布帛收拾
鬥綴以爲法衣。欲令節儉少欲省事一納之
外更無餘物。今時禪衆多作納衫而非法服。
裁剪繒綵刺綴花紋號山水納。價直數千。更
乃各鬥新奇全乖節儉。經年製造虚廢時功。
法逐時訛。道隨事喪。是則妄稱上行濫預頭
陀。有識之流幸宜極誡。二中初文捨諸長者
離貪積也。著三衣者或名但三衣但猶獨也。
三法服外無別衣故。次科五細戒行者由離
諸長持奉精微故。六行來無累者不爲物滯
故。八隨下準論有順字。謂練若空處宜少事
故。十以八聖道離邪命故。三中初科三乘皆
乞由此正命是聖種故。折我慢故。離諸惡
故。修平等故。生物善故。令行檀度起大行故。
令生慈悲下佛種故。極聖尚爾況餘聖乎。三
世十方皆爾。豈唯娑婆一化乎。嗟乎末法五
濁益深。我慢自高略無正信。而乃奔馳世路
請謁門徒。折腰於村叟之前。諂笑於閻閭之
下。或躬爲商賈。或親執耕鋤畢世營生終身
不足。自甘下劣孰畏勤勞。可謂世間愚人之
所輕慢。寧知清淨活命之妙術自在解脱之
法門。因中之供施無窮果上之福田莫等。信
是發行。端緒眞爲入道初階。既知萬劫難逢。
勿使一生虚度。請遍尋大藏深信佛言。竭力
奉行則眞佛子矣。次科論有五意。初謂處衆
多惱。以食僧食故。二謂造食多過。言非法者
或買物侵虧。或損傷物命。或宿煮惡觸故不
清淨也。三謂繋屬多患強顏故。色不安承意
故心不安。四順行四依。初示制意。受下彰損
益。初敍受請之損。若下明乞食之益。兼味兼
猶重也。又下即第五。謂即事表法。無盡法者
佛法大海無源底故。三中初科先明出蘭若
法。著衣執杖行等即身業。思惟即意業。見
人問訊等即口業。打露杖謂去草上露水恐
濕衣故。或云執錫驚虫獸故。若近下次入聚
行乞法有六初著衣法。至下二瞻視法。至第
七門相以律制法不過七家故。若準多論則
有三種次第乞食。一日到一家得食。則食
不足則止。二次第到七家得食。則食不得亦
止。三次第從家至家食足則止。不限多少。後
日乞食還從先次第。準此隨人標意受行不
同。則非定制。右下三正乞法。道側示謙下故。
次第不擇豪賤故。準下除惡狗惡牛等家。楞
嚴中迦葉捨富從貧。須菩提捨貧從富。倶爲
佛呵非平等故。若俗下四受取法。迎取謂見
他持來進前迎受。由乖尊相故制不得。不得
下五觀時法。得食下六作念法。準下須留賊
分。或疑賊奪不專己想。亦薄貪情故也。乃至
下後出聚法。如前進不同上三業行也。次科
不得語等者離邪命故。在現處者令他見故。
默然立者不求自捨獲大福故。三中三重門
者據有言之。此間俗舍不喜輒入。止可簾障
之外避譏疑也。三彈指者使内知故。今或振
錫代之彌善。不便去者遲留待出不出方去。
先噉熟者無所損故。四彰利中一身得自在。
二因行勸化。三作念利他。生悲心者謂悲他
慳吝少福徳故。彼論續云。我當勸行精進
行乞
不懈
令善住布施發起
大行
作已乃食謂作
念也
五易滿易
養者一鉢即足趣得支身故。六以生業中乞
最下故。即經云自見如是。若起憍慢當疾滅
之是也。七謂護勝果。一切諸佛三十二相中
無見頂爲第一相。因中行乞卑下於人而感
此相故爲善根也。八謂導他。九即少事。十離
分別。若受別施心高下故。五中梵云分衞此
翻摶墮。以西竺多摶食墮疊盂中故。論云乞
食擧事顯也。六中三文初引轉施以誡獨噉。
次引遠道以誡辭勞。三引遭難以誡輕動。智
論文出三十三。彼説佛度五百釋種恐近親
里破戒故將至舍婆提。初夜後夜不睡精進
故得道。佛將還本國迦毘羅仙人林中去城
五十里故是釋種遊戲園有改爲三
里非也
諸釋子比丘
以先修行不睡以爲夜長。從林中入城乞食
患道路長。佛知其心。又有一師子來禮佛足。
以是三縁故佛説偈。鈔引上三句。下句云莫
知正法。又云佛告比丘。汝未出家其心放逸
多睡眠故不覺夜長。今求道減睡故覺夜長。
此林汝本駕乘遊戲不覺爲遠。今著衣持鉢
歩行疲極故覺道長。師子毘婆尸佛時作婆
羅門聽佛説法。衆不共語即生惡念罵言。
此諸禿輩與畜何異。從是至今九十一劫常
墮畜中。以愚癡故生死長。今於佛所心清淨
故當得解脱。増一中初引縁。目連還歸。舍
利弗先歸本村入滅。舍利弗常患風疾故云
患重。諸天墮涙悲其去世故。故下顯業。初二
句歎業力。由二尊者並償先業故。但下示牽
報。斷總報業者以破見思業根永喪不墮三
惡道故。別報即遭打及病故亡無也。四中由
先食正食堪充一飽。日未中前若欲更食開。
作餘食法已食之。法式具在隨相。上根少欲
不受此開故得名耳。智論中上明營求證上
無度。後食即餘食。失半日者證上妨業。佛
下示出家意。養馬圖力。養猪圖食。出家行道
不圖色力。此與第六無十利者。十住婆沙無
此二行故。如下諸部異行中明之。五一坐者
謂但一食不同前行猶受小食。十利中二謂
無所餘故。三謂無作務之煩。五謂一食是食
法中微細行故。七妨患者謂多事妨業。次科
有行一食恐飢多噉故有此過。節量食法文
見下科。三中以飽食之人多不念道但増長
三毒。非道人故。六中初科一盂之外更不受
益。與前復異。二中解脱論中節量食即一
坐異名。二十一揣彼土揣食此方不爾。宜約
口論。此方人小準下可十口許。應隨人増減。
不必一定指廣。如彼者論云。云何受節量食。
若餐噉無度増身睡重。常貪樂爲腹無厭。
知是過已見節量功徳。我從今日斷不貪恣。
籌量所食不恣於腹。多食増羸。知而不樂。除
貪滅病斷諸懈怠善人所行等。智論初示節
量法。則下顯益。如下論家。自引經證。彼人
身大。故五六口可爲此方十口也。七中智論
遠離處者對村聚爲名。三里極近。減則不成。
指雜行者論云。得身遠離已亦當令心遠離
五欲五蓋等。及廣明十二上行。尋彼看之
文見六十七此間
藏經分卷不定
四分空靜者就當體爲名。若
千里者弓有七尺二寸。百弓七十二丈。五
百弓計三百六十丈。六尺爲歩。六十丈爲百
歩。三百六十丈爲六百歩。即爲二里。中國下
引十誦。初示彼土寺法。尼恐陵辱故須城内。
十下次引證。繞寺虎吼可驗遠城。千二百歩。
三百歩爲里。則四里也。多論一鼓聲間準集
僧中解即有二里。頗同四分。然諸文不同。
宜以本宗爲準。如前智論能遠益善。次科指
僧衣者名同相別。恐相濫故。準僧蘭若無難
五里。有難五十八歩四尺八寸。如集僧篇。護
衣蘭若七十餘歩如離衣戒。三中以事情相反
人喜相輕。増過滅法故聖特制。上業業即是
行。崇猶重也。謂上行中尤重蘭若故十利
如前
中引論名別。則知此法不必塚墓。十利中前
四想者。想即是觀。初無常想者。一切有爲法
有二種一衆生二國土即有情
無情也
是二皆新新生
滅故無常也。乃至別歴色心陰界入等一一
皆然。由對死境觀行現前。是故論中並標常
字。智論云。因是屍故觀一切法。易得無常相
是也。二死想者謂一期果報常爲二種死之
所逐分段死
變易死
則出息不報入息也。三不淨者
觀自他身。内有三十六物如戒
疏説
外則九孔。惡
露常流從生至終無一淨也。四不可樂者觀
二種世間。一者衆生。二者國土。皆有過惡
無可樂也上並依法
界次第釋
五謂因觀死屍。即於顏色
心不繋故。六傷其世相。七因悲不樂。十常見
死屍無餘怖故。九中初引智論明所効。佛在
無憂樹下生。菩提樹下成道。吉祥樹下轉法
輪。娑羅樹下入涅槃。次引十住示十利。文出
七利。今具引之。一無有求房舍疲苦。二無有
求臥具疲苦。三無有所愛疲苦。四無有受用
疲苦今文以無有疲苦上下
括之中間別列四事
五無處名字謂無住
處名也
六無鬥諍事多無
護故
七隨順四依法。八易得無
過。九隨順修道。十無衆鬧行處今鈔略五六九
在等字中舊記
將所愛受用爲一四
依爲四誤他久矣
十中初科前敍樹下多過。便
下明露地深益。次科引増一觀法成上空定。
以觀此身既假骨毛等縁和合而成。當知我
身畢竟叵得。是爲人空。又了諸縁自體亦空。
是爲法空。如實了知人法倶空即破二執故
云最空法也。三中引論。初明上法。在樹下者
謂雨時也。受下次明中法。雨歸屋下與上爲
異。覆處少損故得用僧物。四中十利。一無求。
二無繋。三無他護。四無所愛。七中二利
反樹下明之。以樹下猶爲風聲棘剌故。八不
占他處。九不慮他奪。如來下引聖所行令忻
樂故。大畏林亦名恐畏林寒林。即屍陀林在
王舍城西北十里許。彼國人死多送林中。名
爲林葬。爲人觸惱不起意者示行忍辱垂誡
後來。經云。能行忍者乃可名爲有力大人是
也。十一隨坐謂但無人處即坐。不必樹下露
地。解脱道論名遇得處坐。解云。不樂人所貪
不惱他令避故。十何中一二可解。三謂無所
讓故。四即不令避故。五約希望。六約他事。
八約已務。九謂不惱他故。彼具云不起諍訟
因縁。十二初科多論。前明坐法。然下示制
意。次科初標行相即身業也。如下引示心行。
明不徒坐也。經中四法。前二治過即自利。三
是利他。四即投心勝境。睡眠掉散則離念佛
故不臥也。下指論者即解脱論。彼云。常坐功
徳斷生怠處除爲身疾開病
縁也
離染觸樂少於纒
睡常多寂靜堪修禪定。善人所行是業無疑。
三中十利。前三治樂。四即離苦。五不縱情。六
七成業。八神爽。九身安。十業輕。四中四分。
初引縁。佛下明設教。初句立制。應下教修。思
惟即修觀。此中不明故指如後。即主客篇四
儀法中或指沙彌
篇三觀
智論中初讃坐法。求下誡睡
眠。大事即指聖道伺候也。即經云。無以睡眠
因縁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又云。諸煩惱賊
常伺殺人。甚於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悟等。
若下教臥法。脇不著席謂倚臥也。三諸部中
母論對食治瞋。折挫煩惱即爲上行。智論斷
漿十二之外。不一心者彼云。因飮漿故遂求
種種漿。謂果漿蜜漿等。如馬不著勒左右噉
草不肯進路。若著勒則噉草意斷。寶雲經四
分之一即乞食別行。初正示行相。丐音蓋亦
乞也。與鬼神者即今施食。若下因引乞法。
先破禁戒者或在家破五八或出家反道者。
可譏嫌處即婬女家酒肆等。十住中彼無餘
食一揣故有此二。與上不同。各有十利者彼
云。受毳衣有十利。一在麁衣數謂同糞
掃衣行
二少
求索。三隨意可坐。四隨意可臥。五浣濯則易。
六染時亦易。七少有虫壞。八難壞。九更不受
餘衣。十不失求道。食後不受非時飮食有十
利。一不多食。二不滿食。三不貪美味。四少所
求欲。五少妨患。六少疾疾。七易滿。八易養。
九知足。十禪誦身不疲極。解脱道論彼云。
一法衣相應。謂糞衣及三衣即衣
二也
五法食相
應。謂乞食次第乞一坐節量時後不食食五
是也
五法坐臥相應。無事處
樹下露地塚間遇得
處五
是也
一勇猛相應。謂常坐不臥。然是勇猛
之一事故加之分二字食中多次第
乞餘同四分
十誦多雨處
四月。在露即冬分也。八月在覆春夏雨多也。
少雨反前者冬春八月在露。夏四月在覆。結
指中初指前列。統下揀諸文。彼論先總列名。
次總顯相。後逐行別明。一一行中並先示過。
二明受。三顯徳。四辨失。故云次第詳悉等。且
略引示。彼云。云何受乞食。若受他請則妨自

我從今日斷受他請受乞食法此郎受法餘
行並準此立
誓受行若不行
準下五分須捨
云何功徳。依心所願進止自由。
銷除懈怠斷滅憍慢
若受他請是失乞食。

餘行並爾。具見第二。須者尋看。四中雜法
即蘭若中所須之事。初中四分。前明備所須。
若見下次明待同學。又三。初迎接。令其下浣
濯。便授下與食。有餘下三明食已法。與人即
乞匈者。非人即施鬼神禽畜等。淨地水中或
無人畜。留置淨處擬後施故。有賊下四明待
賊法。制知時節防賊難。故下引十誦。文證可
知。星經即陰陽書。下指四分。即留食等。二中
謂以木鑚鑚木則有火出。火珠即水精珠日
光照之用艾引火。恐同出術故開屏用。三
中前明頭陀。是今所用。後讀誦等因之而引。
如上等人放免差次。加分與物皆謂推尊有
徳。誘進後人故也。四中五分。受請犯吉。旦
約乞食爲言。餘之十一例皆違犯準解脱道
論糞掃衣受居士施衣即失。但三衣畜長衣
即失。乞食受請即失
不作餘食法。作則名
失。一摶食再食則失此二論無
準義明之
蘭若聚落住即
失。塚間餘勝處坐即失。樹下屋舍住即失。露
地覆處即失。隨坐貪樂處坐即失。常坐寢臥
即失。不捨而違例皆犯吉。不能令捨者應
云我從今日捨乞食等。則知此十二行並須
作法受行不能須捨。不受不成不捨違犯知

釋僧像篇
題中上二字即所敬境。下二字即能敬儀。僧
即總於衆別。像即攝於經法。即下立敬儀。
中三科之文則三寶勝境。通爲所敬矣古云僧
是能敬
像爲所敬
者誤矣
取其語便故僧在初。準下敬儀佛在
前列。致即訓至。説文云送詣也。謂以至敬之
心投詣勝境故也。敍意中初文上二句明弘
通立法。謂比丘之衆擧事有法。化被於時光
世生善。發生物信則彰。佛法高深。人知歸
嚮。故云景仰斯立也。謙下四句明道俗所宗。
謙恭遜恪言其内心。斂敬攝儀言其外貎。退
己自卑謂之謙遜。尊他專謹謂之恭恪。儒宗
有禮記。首云無不敬。是知敬者禮之主也。
又儒教不出五常而禮統焉故。論語云恭而
無禮則勞。則知謙敬俗典明示。故云命章。又
下引佛制敬佛法僧師資相攝上中下座互相
禮敬。則知遜恪佛法推先故云爰始。或可凡
對勝境。或見尊上必先致敬故云始也。豈下
明敬慢可不。上二句示非所宜。下二句明
須立敬。形謂削髮。服即壞衣。倨慢謂傲物。
方謂法度。即下所明。然出家異世不但外儀。
必由内法故云清革。引證中省已所短則内
懷慚愧。由有慚愧則推重於他。則知慚愧是
敬之本。倨慢自矜無慚故也。是下勸修。凡在
吾門宜遵佛語。三中初敍禮壞。上二句通示。
移謂遷變。淡謂浮薄。次六句別釋。鄙謂庸惡。
末謂卑下。輒爲領袖故參衆首。眉謂尤眉。壽
即高臘反相欺壓故在下行。武力謂恃勢陵
物之者。文華謂世俗文筆之流。上四句敍坐
次乖道。下二句明推擧同俗。彼時尚爾。況今
衰末不足怪矣。如下結歎生起。提引者即指
當篇。明誡者乃彰垂訓。次科分章中指如題
者即本篇法附也。制意中初科智論前示眞
境。以佛生身是法身所依器故。如下引縁證。
佛升忉利天爲母説法。將從天下衆皆迎接。
須菩提在石室中行空三昧。念言。佛常説云。
若人以智慧眼觀佛法身。爲先見佛。念已但
坐室中。蓮華色尼欲先見佛。乃化作輪王。
千子部從。衆人見已避道。得先見佛。却復
本身前禮於佛。佛言。汝非先見於我。彼須菩
提最初見我以觀空故。得見法身名眞供養
由佛呵止
故云不受
次敬意中初徴示。四分下引釋文。出
房舍犍度。彼云。爾時佛從王舍城與諸比丘
人間遊行詣毘舍離。時六群先往取房爲和
尚親厚等。時舍利弗目犍連後至不得房宿
臥埵上。因集衆呵誡。如鈔所引。初引佛問。
諸下衆答。佛下呵責即見制意。廣下引縁。彼
云。過去有三親厚象獼猴鵽鳥鵽當刮反爾雅注
云大如鴿亦言鳩
或言
依一尼拘律樹。彼作是念。我等共住不
應不興恭敬。互相問言。憶事近遠。象言。我憶
小時此樹觸我臍。猴言。我憶此樹擧手及頭。
鳥言。我憶雪山右面有大尼拘律樹。我於彼
食果來此便出即生此樹。時象即以猴置頭
上。猴以鳥置肩上遊行村聚。説偈如鈔。上句
行敬。次句顯益。三即現報。四是後果。汝下勸
依。自下立制。今時僧衆不別尊卑。宿徳晩生
互相作禮。受戒徒分時分。坐夏空數淺深。
堪嗟世薄情浮。深痛律崩法壞。有心弘護宜
切故承。次科大悲經中初敍修因。傾謂盡心。
側謂迴避。以是下次明感果。如佛將成道在
尼連河沐浴。身痩不能自持。感樹垂枝助佛
身出。至於入滅雙林變白之類。無情尚爾況
有情耶。増一中初示來報。以下推往因。雜含
中誡勅比丘。四衆即所敬。攝諸根者謂恭謹
也。長夜通目現未。安樂通世出世。三中智論
初明對佛不同有四。前二俗衆倶坐。命不命
別。後明道衆。或坐不坐學無學分。三道即三
果。凡夫可知。未辨謂所證道。未破謂所斷惑。
又下次明大小坐次。餘佛僧徒三乘位別。釋
迦之衆純一聲聞故云無別菩薩僧也。文殊
師利此云妙吉祥。彌勒此云慈氏。次第謂依
夏臘。準此以明諸大菩薩必應示受聲聞律
儀。即經所謂即現聲聞而爲説法是也。次科
不應中初文四種。前是俗人。餘皆道衆
復。二是下座。三即非僧。四即無徳。三中十三
難人無戒。三擧行缺。二滅體壞。古來國朝多
有令僧反拜君父。蓋不知三寶福田四生依
怙。道超塵網徳跨樊籠。君不得臣父不得子。
不墮四民之數。是爲三界之賓。形雖免於屈
申心敢忘於奉敬。但以志求解脱。仰答劬勞。
不怠重修上資治化。豈唯拜伏方爲報徳乎。
寶梁中八輕者由無慚恥慢易有徳即因心
也。下列八法並來報也。或可六七通於現未。
乃至下明徳薄。毀戒之人片地無分。即梵網
經云。不得國王地上行。不得飮國王水。五千
大鬼常遮其前。掃其脚迹罵言大賊等。又如
佛藏。不消一杯之水一納之衣。何況四事。
指上篇者即對施中。應禮中初文無縁者縁
見次科。下禮於上故云合敬。下大小相敬中
自説故此指之。二中初廣引諸文四分。十種
大小行爲二。増一塔中謂非處也。五分相瞋
謂心惡也。十誦有五。并下二塔前爲七。僧祇
有七。分之可見。五百問示犯。準應得吉。僧祇
六種。皆下別示經塔等不得之意。三中標分
有三。初是佛寶義須兼法。下正明云佛像經
教住持儀等是也。即題中像字。下之二科僧
別分之。即題中僧字。敬儀中初科初正明。準
前盜戒佛受用物乃至爲佛亦不得賣易。支提
亦翻爲廟。故下引證。王即瓶沙王。注文語勢
連上。合是大書疑其傳誤。施佛則永不通僧。
施僧則兼通於佛。次科五功徳。前四別報並
列因果。後一總報通前爲因故但示果。南無
經音義中翻爲歸禮。或云歸敬。或云度我。如
來者成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無所著者
離塵染故。至眞者離虚僞故。等正覺者謂三
世道同。正即簡異邪妄。此即下勸修。諸佛所
行下凡宜學。三中初引三禮。口即言相審問
名下禮。屈膝即跪爲中禮。頭至地即稽首也。
地下示五輪。地持語通故引阿含續釋。五處
皆圓故名五輪。四支及首名爲五體。輪則別
指五處。體則通目一身。先下正示禮儀。正立
者攝身儀也。合掌者定心想也。兩掌相抵指
掌齊合。今人但合指耳。屈則先下後上。起則
先上後下。故注云不相亂也。手承足者舒手
仰承表敬之極。今人有結印者不知法也。世
衰法喪不識禮儀。或覽此文宜須依準。四中引
論兩段。前段初三句總標。知下牒釋六義。通
是敬心別分三業。恭敬二字義必兼身。又通
約能敬。尊重二字則兼所敬。又云下引次段。
上擧喩。佛如肥田。專心如好種。堅著如投種
於田。隨下法合一善等是因。至佛是果。由下
顯意。五中母論西國以跣足爲敬。故不得入
塔。此方以穿著爲禮。或著襪履。亦須潔淨。寒
雪處聽者謂開邊國。三千中初明遶法。一現
卑下。二示慈心。三離輕掉。四離觸穢。五離潰
鬧。又當下次明用心。念佛恩者無量劫來爲
度我等不惜身命求菩提。故念佛智者權巧
方便不思議故。念經戒者三藏教法開發我
故。念功徳者威神相好無與等故。念精進者
乃至無一芥子地非捨身處故。念泥洹者示
現滅度令諸衆生追慕勤修故。乃至者略降
生成道轉法輪故。僧是福田師則攝誘上即
三寶
母生育同學琢磨皆思報故念一切人即利他。
念學慧即自利。念除草即營福天兩脱履者
即知。天晴亦通著上。但須淨耳。如上所念
不出三寶親友慈悲福慧自利利他。尋之可
見。六中五百問息嫌疑。智論示遶法。賢愚明
禮辭。彼説。舍利弗辭佛入涅槃。佛問。何不住
壽一劫。答曰。世尊年尚八十不久涅槃。我不
忍見故。又三世諸佛上足弟子皆先取涅槃
按本起經是佛右面
弟子目連左面故也
經文但示旋遶。續引善見具
示儀式。雜含中明禮足示敬之極。然諸經論
皆令右遶。古今諍論紛紜不息。都縁不曉遶
佛遶壇兩儀自別。且直據祖教略明大途。餘
廣如別。初明遶佛者歸敬儀。云右遶者面西
北轉如像面南行者面北擧歩
迴身面西而去從北而迴
右肩祖侍向佛而恭
此示
正儀
比見有僧非於此法。便東迴北轉此爲
右遶出錯
見也
西竺梵僧闐聚京邑經行。旋遶目
閲其蹤。並乃西迴而爲右遶。以順天道如日
月焉此引親見之
事證成上義
次明遶壇者感通傳天人述西
竺戒壇云。衆僧登壇受戒説戒事訖東迴左
遶南出而返。戒壇經祖師對眞懿云。律師勿
見東迴左遶以爲非法耶。此乃天常之大理
感通傳云天常
乃左人常乃右
祖訓明顯人妄穿鑿或曲引俗
如執天文誌李
長者之説是也
或妄憑世事如執牛踏稻
蜘蛛結網之類
且遶
佛者本乎致敬。遶壇者便乎行事。致敬則必
須右遶表執侍之恭勤。行事則必須左遶使
上下而倫序如入食堂及説
恣時入堂之式
必依此判寧復疑
乎。若爾壇經云。東迴北轉遶佛一匝者。答此
本登壇爲行受法因旋佛後故云遶佛。豈同
殿塔特申卑敬耶古記引秀州靈光舍利左遶爲證子
親瞻禮但覩金鐸動搖豈見舍利左
右此亦欺
罔之甚
正明敬相斥非中初敍合敬。我等者
通指末代。敬像同眞佛。敬經同眞法故云齊
觀。今下正斥。又四。初指非。並下示所以。初
句無智。次句無信。三即無識。由無此三不守
禮度。故云虧大節也。或下出非相。文敍多事
不出三業。攘謂揎袖出臂。憚難也。致下明過
状。次科初引文禮人懸幡倶非惡事。猶誡輕
侮。良由對聖更無所尊故云敬處別也。蹈謂
足踐。既下申誡。初勉愼。至下示法。履水臨深
喩其悚懼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
淵如履薄冰今借用之
此下彰益。上句規
他。下句感聖。且下擧況。令長即郡縣官典。凡
下勸依任信也。別斥中初指非。下床即低床。
今時愚徒多習訛風。有識苟聞幸宜悛革。此
下正斥。祖師嘗遊晋魏。親覩其事。乃於床上
與僧設禮。彼反責之故云敬人等。楷模即指
法律。余下引親傳以驗。既非西竺之法。顯是
此土濫行。又下引明文以證。彼經有三不應
禮。一已在高處上座在下。二上座在前己在後。
三自在座上不應禮座下。今文連引以經對
之。雜列中初科十誦三事初在前行爲導從故。
伎樂即伎者樂器準下僧祇。即是自作非但手
持。爲下次代他禮爲傳信故。文開和尚餘人
理得古云似俗中傳拜先受命禮據
理不然但須師囑上座準同
得下三明對坐。
或爲瞻想。或復禪誦故。僧祇初明作樂離過。
仍決十誦持行之文。次明爲俗所使。唯開佛
事。次科智論持世並述如來遺身之意。欲
彰恭敬獲報甚深。麻米芥子並比舍利。持世
經有四卷。第一云。我今雖得阿耨菩提猶精
進不息。至涅槃時猶發精進。碎身骨如芥子。
何以故。憐愍未來衆生故。又應以舍利度者
心得清淨故。三中二段。前引僧祇通示四時。
文略成道轉法輪二日故云乃至今時但知降生
涅槃二時供養
餘二擧世未
聞聞者行之
薩下次定日月。又二。初引文示異。
多論總明四日。但二日重疊。今取下瑞應四
月八日降生。復準涅槃二月十五日滅度則四
日各異修供可行。復是此方機縁所樂故。一
年四日釋門時節。二月八日成道。二月十五
日涅槃。四月八日降生。八月八日轉法輪。適
時之義勿事專隅。成道一日唯出多論。生滅
二日如下自明。轉法輪日者準今四分。成道
後五十六日梵王方請四月初五
一小月故
尋至鹿野四月
調機八月初七二小月故
過此説法即八日也
或有經説。成道後過六七
日説法。或云二七。或云三七。皆不可定。次引
瑞應別示降生。具云太子瑞應本起經。有二
卷。後引涅槃月徳別明入滅。涅槃初云者即
第一卷序分中文。簡後三十故。彼云娑羅雙
樹間。爾時與大比丘八十億百千人倶前後
圍繞。二月十五臨涅槃時。十仙者一闍提首
那。二婆私吒。三先尼。四迦葉氏。五富那。六
淨梵志。七犢子。八納衣梵志。九弘廣婆羅門。
十須跋陀羅。此十並外道上首。聞佛涅槃歸
依得度。過三月者即五月半後。又第三十卷
師子吼言。世尊何故二月涅槃。佛言。善男
子。二月陽春之月萬物生長華果敷榮江河
盈滿百獸孚乳孚猶
生也
是時衆生多生常想。爲
破衆生如是常心故。師子吼言。如來初生出
家成道轉妙法輪皆以八日。何故涅槃獨十
五日。佛言。善男子。如十五日月無虧盈。諸
佛如來亦復如是。入大涅槃無有虧盈故
故知一經前後自
別今時即用後文
月徳中與上多論相近。阿含亦
云。如來八月八日涅槃。此並下二約義會通。
初正明。二引證。舍婆提即是舍衞文中且擧
見聞。準論具云舍衞九億家。三億家眼見佛。
三億家耳聞有佛。而眼不見。三億家不聞不
見。佛在舍衞二十五年。而此衆生不聞不見
何況遠者論擧王舍億
數不説見聞
由慢業者出不見及不聞
之所以。我輩生不値佛豈非慢重。撫膺自責
深痛沈淪嗚呼。佛下擧況。滅後正法不及現
在。像不及正。末不及像故云轉輕。謂奉佛之
心薄也。心業即慢習也古記並以夏殷周三代正朔
和會諸文者甚違租意若可
和會即非見聞不同況復經論並據
西竺日月那將此方正朔和會耶
感通傳祖師問天
人云。此土傳佛生時不定如何指的。天人答
云皆有所以。弟子是夏桀時生。具見佛之垂
迹。然佛有三身。法報二身非人天所見。化身
普被三千。故有百億釋迦。隨機所感前後不
定。不足疑也準知昔記
不可依也
四中初標比丘啓問。下
佛答中三寶及戒住持綱領敬慢興廢必其然
乎。二敬僧者謂四人已上大衆也。釋中初科
前明徒衆侍立。無有違者謂順教也。傳下指
妄。傳字平呼。今時禪講不知禮法。端受衆禮
壞滅僧宗。且四人僧者辨事功高。別人力弱
理無反敬。爲存教誡暫開衆立。況外無軌範。
内徳空虚但欲自尊。寧思來報。必負高識願
聽直言。或對大衆必須起敬。或受衆禮止可
三人。或衆圍立恒知非便。既居師表豈得𢢺
然。次科僧殘已下者以犯初篇失師位故。弟
子經理者謂求僧行法弟子預數故。亦須敬
禮者謂師乞懺設禮陳詞也。爲下二句明反
敬之意。是知弟子在僧。但據僧別強弱不論
師資高下也。行懺既爾。齋講餘事準義皆同。
故注以示之。大小相敬中初科初母論即佛
垂滅囑累之詞。初令奉戒以木叉住持中勝
故制依之。當下次令相敬。淨法即律範。尊者
謂臘高徳重爲人所尊。慧命謂博聞強識以慧
爲命。皆相美讃之辭也。第二次禮中初通示。
五衆下略及塔字。相禮者若五衆相對則
四位尊卑。二衆沙彌同一位故。若五衆各
論自分大小當衆同臘則須對禮。如來及塔。
五衆齊敬一向是尊故云通禮。塔即墳塚。初
下別列。次科五百問中決前禮塔引佛爲比。
意在報恩。死下義準論明禮塚不言屍故。別
示中初文若據沙彌亦取受戒前後分上中下。
此約多人初受排次爲言。生年即俗年長幼。
出家年即入道先後。次科問意恐謂下衆同大
僧故。答中二義。初約戒等釋。未具總名者同
號沙彌故。無勝徳者戒體同故。又下次約非
師釋。大僧不爾反上二義故。百歳比丘尼禮
初夏比丘足也。三中初示禮儀。身口虔恭用
彰意重。出下顯華梵。五下明總別。中下明受
俗禮。恭敬經即中含所集。彼云。爾時世尊告
諸比丘。當行恭敬及善觀敬重諸梵行人。若
不恭敬必無是處。四中母論四名局據夏限。若
如五分取上無人。隨時受稱則通大小。今時
禪衆無論老小。例稱上座不知孰爲下座乎。
五中初科前明共坐限齊。若下次明床敷大
小。有三。初明床座。臥床三人坐者謂減三肘
者。坐床肘半二尺七寸。若減併與者不容並坐
故。臥床過三肘者五尺。四已上三人有餘故
加至四降。四歳者如六歳得共十歳坐也。大
會得連床者一以床少。二不許動故暫開之。
若方下次明氈褥準前床量。若散下後明敷
草。由無限量故得共坐。次科伽論地敷義是
長連不可動者。多論床連席異謂床上敷席
也。中空絶者準須相遠方免譏過。論明俗女。
俗士可知。六中初明受禮義無忽傲。如唖羊
者彼有唖羊外道受不語法。世有持不語者
謂爲上行。此外道法宜速捨之。問訊之語隨
時適變。不必依此故云等也。共下明呼召。慧
命名通不專下座故。雖耆宿亦得呼之。即如
經中慧命須菩提是也。第二法附造像中初
科上句標示。如來下正明。現在即化相佛法
一期益近。未來即住持佛法三時益遠。即經
云。應可度者皆悉已度。其未度作得度縁是
也。次正明中初文先敍目連圖寫。至下後引
如來垂誡。以佛生七日摩耶命終生忉利天。
佛後成道思報母恩。昇天説法經于一夏。按
造像經時優填王思念如來。命目連引三十
二匠往彼天中。以旃檀木各圖一相。如是至
三方得圓足。文云恐者若論圖寫似指目連。
取後垂誡須推佛意。雖縁在優填意存來世。
次垂誡中初明授記。即優填王聞佛下天。將
像至寶階所。像即迎佛自行七歩。佛爲摩頂
授記。辭如鈔引。低首曲身故云垂地。因下次
正誡勅。法身儀則者威容相好法身之表故。
得念佛三昧者由見色像三昧易成故。具相
好者由生忻慕能感勝報故。如是者即指檀
像。勅後効之。注中國僧者即鳩摩羅琰從西
天負像欲來此方。路經四國皆被留本圖寫
注云今後傳者即知第
四寫本非優填造者
至龜茲國王抑令返道以妹
妻之。後生羅什齎至姚秦。後南宋孝武破秦。
躬迎此像還于江左止龍光寺故號龍
光瑞像
至隋
朝於楊州置長樂寺。有僧奏請瑞像歸寺
今在帝京此據龍光壁記所載若感
通傳天神云非羅什將來未詳孰是
次示此方中初科
前敍任情。奇薄世染如下自述。所下次引古
製。初引西土傳來。嶺東即此震旦在葱嶺之
東。風骨勁壯言其體貎。勁即直也。儀肅隆重
言其威勢。毎發神光言其靈異。光世生善言
其動人。注中準冥祥記云。東晋咸和四年袾
陵尹高悝苦回切
又音里
因下朝見浦中光起。令人
漉得一金像。可長三尺。光趺並缺。乃以所乘
車欲載歸宅。路經長干寺長干是地名干即地之隴
寺在隴側在金陵上元縣
車乃不進。遂任牛牽入寺。復經歳餘有臨
海縣捕漁人。又澇得一蓮華趺進於成帝。勅
於像所與本符合。後有五梵僧詣高尹宅云。
我從天竺得一育王像將來。路經險阻埋在
黄河側。後求之不得。我等同夢。像云。吾流浪
江南爲高尹所得。故來相訪。高尹引僧入寺
禮謁五僧因而住寺。後經四十三年有交州
合浦郡採珠師。又漉得圓光進簡文帝。勅送
長干復合本製。脚趺銘者謂阿等七字鎸在
座足。由是梵書先無人識。後求那至方乃辨
定。在京師者即隋朝迎入京兆府大興善寺。
毎至六齋常放光明。次引此土剏製。漢世佛
法初來。至于晋宋已前也。彷彿猶似像也。
髴字
音沸
並下總出所由。初句心重。次即追慕。三
謂法古。故下結成所引。二失法中初科先敍
得失。與之且言福敬。奪之過在無法。但下次
列非相。又二。初斥造像。前明經營不淨。菩薩
下次示形像乖儀。身量論其價直。故但問短
長。相好不令用工故不論全具。爭價利鈍者。
利謂匠工欲其多得。鈍即主者不肯増加。計
供即飮食供給。上四句是營句人非。酒下四
句即匠者之非。餉遺即獻送。遺字去呼。致下二
句顯其無功。樹字上呼。形體裸露腰身曲折
故類婬女古記謂言不便故音爲遙以訓美好不見意也
此責造人豈斥聖像必謂婬女言麁妒婦云何
不改今但依字余
針反之不勞穿鑿
令瞋努目袒膊揮拳故逾妒婦。
乃至下次明造經。弱筆謂不善書者。惡匠
謂不擇良工。鄙養即薄於供給。二中初敍無
靈。經像住持功高故爲信首。故下顯過。偸
盜是遭奪失。毀壞即風火所損。私竊冶鑄謂
金銅等像鎔爲別物。焚經受用即金銀字經
燒取餘用。多陷罪咎謂累他也。並下出意。
薄賤輕侮乖俗禮教非佛嚴勅。故云違背世
出世法。現未兩報因像而致後之製造。可不
愼耶。三中初明合法有靈。注中即前長干像
在興善寺。遭賊縁具如注。又聖賢録云。隋
時蒋州興皇寺佛殿被焚。有丈六銅像正當
棟下。及火發棟墜像自移南五六尺。四面灰
炭去五六尺。略無塵沾。後在白馬寺。鳥雀不
侵。斯皆造立有法之所致耳。但下次明至誠
感聖。西土靈儀中善見右牙者準茶毘經説
四牙二在忉利天即帝
釋處
一爲羅刹盜即天神獻祖師
者今在帝京
餘二經文不載。缺盆即項下横骨。繞項而轉。
至咽凹下如盆縁之缺。闍維時收在忉利天。
後修那沙彌爲師子國王於彼天取下。増一
二像上別敍造立。二下合示身量。次造塔中
初科雜心中初示名。舍利梵語訛略。具云室
利羅。此翻爲身。即人之遺身。或碎身或全
身髮爪灰骨通號舍利。然舍利及塔名通凡
聖。今明造立。多是佛塔。亦通餘聖。無名支
提謂安形像故。下釋云廟貎也。塔或下翻釋
塔婆。偸婆亦皆訛略。經音義云。正言窣覩
波。義翻方墳翻高顯處以聳
出故
或云大聚或云聚
累物
成故
次科初示因果。初起即新剏也。梵福
謂梵天王福最勝也。如閻下校量梵福。總南
洲不如一輪王。總四洲輪王不如六欲四天依
須彌山
故別
言之
總四州六欲不如初禪梵衆。總上人天
不如梵輔。總上人天梵輔不如大梵天王。此
下勸修。起塔治寺獲福如是。故令當學。三中
初明造立。安基爲堅牢故。作欄爲外護故。
懸幡蓋物即梯橙也。不得下次制踐汚。注引
大論會上神名。又下次釋密迹。以菩薩示現
故得名耳。金剛即所執之杵。用爲以刃下引
五分。佛在侍衞滅後亦然故也。若有所取與
開句絶。若塔下明覆蓋。地下明泥治。須下
明器具。以西國俗風多跣足故。安道邊者登
上便故。外作牆者恐觸穢故。若上下明獻供
養。飮食得與道俗即守塔人。經營即造立者。
舍下明護舍利。若下明帚拂但可去塵。餘物
皆得。多下明莊嚴。手輪者舊云佛手中千輻
輪。四中初明擇地。規謂看視。其下指方所。
須東北者以寺門向東。即在前面左邊二方
爲之。注中前示西土。亦合作並。東北風多則
穢氣不至殿塔。此示寺門向東所以。下明此
方。應在南西。今此廚厠多在東北。亦以南西
風多故也。不得下制侵犯。西土佛法僧地各
有分齊。不相混濫。下指盜戒。彼明欲於僧地
起塔。即須作法和僧等。五中初科五段。初勸
修。一切智者總收十界。世出世智無不圓足。
含蘊無窮出生無盡。故喩如藏。生身即現在。
滅身即舍利。若自下明營辦。自有功徳者謂
富於道行人所信重者。於己莫輕者以能供
養獲大福徳故。凡下明用心。若以下明施
物。現在滅後無差別者謂所得福存沒正等
故。若見下明供具。次科修治自作勸人隨力
所搆。三中初明造立。若是下明淨治。任下嚴
飾畫下明雜穢。此土多用魚牛等膠。雖復腥
鱣且圖久固。應下明供養。不下示非法。酥
塗乳洗皆外道法故。四中令密藏者不生善
故。令恭敬者恐生慢故。今時有作涌壁或畫
佛首相。並宜藏之。五中讃歎能顯佛徳故勝
寶供。六中初科無垢經中。初即女問三事果
報。一問掃塔。二問塗治供養。四相即方圓半
月人形。三問修四法。禪即色無色定。梵行
即四無量心。上二正用。下一因引。佛告下
如來次答。答初問中五福。一是内感。二三即
外應。四五即來報。四是別報。五即總報。若人
下答第二問。四相四節初中若人信佛句絶
此句標心因。圓下即業行。謂於塔地以泥塗
爲物像故有方圓等別。彼下明獲報。即生後
二報餘三節
文並爾
弗婆提即東勝身洲。彼人面圓
倶舍東洲半
月與經不同
瞿陀尼即西州。彼人面如半月。兜
率此翻知足。欲界第四天。鬱單曰即北州。
彼人面方。炎摩此云妙善。欲界第三天。人面
形。即南洲人面上廣下狹。文脱二報。彼云。後
生閻浮提。壽終生三十三天。所下二句總結
四相。若人入禪下答第三問。初明修因。四
梵行即慈悲喜捨。彼下明感報。善根是現報。
福報是來果。即人天世果。禪梵定生天。歸戒
通人天。涅槃即出世果。涅槃經彼云。東方
有佛世界名不動。佛號滿月光明。無畏菩薩
白佛。此土衆生造何等業得生彼國。佛以偈
答如鈔引。上四句即四種因。正取中二。下
一句示果。言不犯者謂不侵損也。二中西國
多以妙香塗身供養。十戒制斷故。此問之。
答中有二。後解是今正用。三中破寺報重反
明造立功深。二造寺法總示中初標人法。即
露裕法師稱美道行。故云盛徳。寺誥即彼文
通題。具下示其所述。事下明今所引。次引示
中初文前敍如法。譏謂譏嫌。渉即干渉。即近
尼寺市傍等處。經坊即今經藏。今下次明非
法。唯有處所。謂但造堂舍。而羯磨結界時有
行之。故云亦有。言限外者或堂舍之外或復
寺外。故下引示。木石等者植樹表其生長。立
石表其堅貞。戒壇居東表發生之義。無常院
在西表傾沒非久。立刹表迷者知歸。樓觀表
道品階漸。池沾表魔外洗心。栽蓮表行人心
淨。餘如彼説。須者尋之圖經近日本將至文
有兩卷即祖師撰者
覆邪術謂使魔外無其威勢。影猶閉也。禽獸
畏威謂令異類不敢侵犯。形儀隱映謂像設
可觀。爲世欽仰即士庶生善古記妄釋
今並不取
次無法
中初科綿積猶言長久。秉即執也。錯擧謂毎
事廢立皆任意耳。倣㩭謂互習訛風。競心謂
鬥競爲懷。力志即竭力用意。高顯即副競妙
之心。過彼乃稱勝他之志。次科明俗人愚暗。
文敍本主義通餘人。毀壞約物損辱約僧。承
即奉事。此科大字並引寺誥。故注以助之。乞
請即求索請觀諸事。彼時尚然今何足怪。更
有殿堂飮宴。僧廚宰殺。寄著雜物貯積糧儲。
或射作衙庭。或編爲場務。婚姻生産。雜穢難
言。斯由道衆之非才。豈獨俗儒之無識。毎
恨法門之覆滅孰爲扶持。更嗟獄報之艱辛
誰當救療。必懷深識豈不再思。是知禍福無
門。唯人所召。有力能濟傳而勉之。三中初正
勸。改往謂悔上諸過。修來謂期後超昇。追
法即依教。更新即起敬。注中初敍本施意。
唯下示所應。爲彼下顯益。次引經證。闍王
造逆邪見。後方歸佛求悔故行此勅。訾輸謂
科配財物也。迎送謂祇奉官僚。事佛之家倶
令免放。豈下推得信所以。四中初科有二。前
勸敬奉法物。處所受用恒勤屏淨。像設香燈
常須嚴潔等。乃下次勸攝心念法。剃染即念
其形相。本圖何事。即經所謂當自摩頭等也。
戒體即念受體勿違本誓。即經所謂念所受
法等也。業理幽微世多僞濫故云眞旨。行來
等者即念聖法。來謂於四儀四事皆遵開制。不
容妄動。僧既内修俗必加敬。次科初擧俗事。
注中文候六國時魏主。干木晋人少貧鉏刈
爲業。草廬而居不求名位。後遊西河事子夏。
養徳不言心通六藝禮樂射御書
數以之六藝
文候重彼才徳
命駕謁之。干木逾牆避之。從者曰干木亦布
衣之士君何重之如是。胡不罪之。文候曰。干
木不趨世利而棲大道。隱居陋巷聲馳萬里。
行依於徳寡人光於世。段氏光於徳寡人富
於財。干木富於義。吾聞世不及徳。尊財不如
義重。吾敢不尊賢重道耶。後召爲相不就。劉
氏即蜀先主劉備。孔明即諸葛亮字孔明。先
主重之親命爲丞相。先主曰。孤之有孔明猶
魚之有水也。是知富於道徳尚爲王者見重。
餘人可知矣。次況道中初明他敬。道士本釋
氏之美稱。後爲黄巾濫竊遂不稱之。披法衣
者言其形相。遊佛行處言其内心。三學八正
六度四弘是佛行處。威儀等者言其動止。若
下誡自敬。由自失者歸過於已也。無不敬者
謂於人無所釋也。敬則下彰益。敬有儀者
心形於外也。豈惟等者自利兼他也。注中顯
示冥招之義。上擧喩。田無求心人將種之故
云自投。道下法合。僧無須意人自供之故云
潜託。潜即是冥托亦投也。三中初示他輕。以
下次明自失。法滅身者反上形心威儀等事。
縱放身心内外無法故滅於身。若下結勸。
注示待遇王臣之法。初教外儀。不迎送者以
屈道故。不同床者恐媟慢故。又下誡内心。然
此乃約比丘内有實徳。王臣並懷深信故可
行之。今時道俗二倶寡薄。未可如文。縱令
有道。猶更觀機事在臨時隨宜適變。量器度
之寛窄審祿位之高卑。觀信樂之淺深顧情
分之生熟。是故禮記貴於從俗。易書美於
隨時。苟滯一端必遭禍難。古今多有世事

釋計請篇
*計是比丘允許。請即施主邀命。往*計前
請意存化導。必施法式發越彼心故云設則
也。敍意中初明俗衆營福所以。智論明福智
二分。俗修福分。謂布施也。道修智分。謂學
慧也。塵網所縈故云昏俗。制謂教示。非禁制
也。接愚惑者即前所謂作出家得道因縁。或
復且令遠離惡道。生人天中堪受化故。而下
次明道衆受訃乖儀。施通四事故云雜繁。生
譏即損他。癡慢即損自。苦趣即自他倶墜。故
下示今所述。如別即下十科。列章有十。攝盡
始終。一六及九事通僧俗。餘並在僧。具如後
釋。初門來請中十誦明立維那。下翻寺護。謂
監護寺事也。餘名如上卷。僧祇初教答請。恐
爲縁阻故不定答。若有下令審實。不得下明
預探。此約生分。必是舊識則不須之。次科五
分開借僧物。僧祇開僧作務。且據無能必有
能者但可指授。輿合作舁共擡物也。文中但
簡對舁。恐謂得爲造食故注決之。一避觸煮。
二爲乖儀。四分明離過。引本縁起以規後世。
爲未來者或恐過奢招世譏謗。或恐末世福
尠不堪銷故。三中引佛眞規以爲後則。文列
三相。隨一即成儼。頭經音義云。字合作頷。世
謂點頭是也。四中五百問有五事。初審施物。
作佛物即今彫畫佛像之家。兼通道俗。若先
下次明賽願。謂施家力所不及。欲以三遍行
香三迴施物即當三會。以違本心故云不了。
若下三受神食。鬼子母經云。佛遊大兜國。
有一母。性惡常盜人子。佛爲説法告云。從
是已去止佛精舍邊。人民無子者來求當與。
今或有人設食持施比丘也。咒願即爲施主
求願也。廣在第六。沽下四擇施家。屠沽之
家由渉譏疑不令輒入。前制餘時故云一切。
餘門得者必約有縁。請僧設食。令彼持戒停
業方便接引故也。若共下五開同師坐。五中
有三。初引文示。四分通二請。律開下諸文並
明僧次。梵網云。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
已。而此利養屬十方僧。而別請者即取十方
賢聖僧物此制
受請
又云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聖賢
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
一凡夫僧。若別請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
此制
施主
仁王亦呵責者彼云。諸惡比丘受別
請者是外道法都非我教等。十誦善生等文
中卷隨相已引。五百問但明別請。遣人代去
即是捨請。若嫌犯墮即結能遣違施非法。準
律應吉。既下二令勸讃僧次。後二句指略別
請。隨相即別衆食戒。六中初指誤。必下改
正注分二字。下赴上者謂奔趍而往。上訃下
者謂言詞允許。若作趍赴義似不尊。令書言
訃。欲彰大度。訃至也今時字書告喪曰訃即凶訃字
雖是祖訓不可用之亦隨時之

此下顯意。苟有所不知則令俗輕道。雖小
而大誠有所補。高望謂徳望高遠也。然恐後
世忽爲小事。仍引諺語證之。諺謂傳世常言
不稽典者。初句謂暫借他物。應念即時還之。
次句謂貸取人財。須思早覓償之。言鄙陋者
謂雖世俗常事。苟有違者甚失君子之行。故
云廉恥本也指歸云此出郗嘉賓要覽中文彼作羊太傳
云故知人語也時償彼作早償鄙陋作輕小
七中多論五制。初制同往不白先入。惱衆
故墮據律往他家犯不白同
利戒今是施家應吉
主下二制隔日。先往
以招譏故。若下三制食訖自住。經下四制知
事後至。以營事人合先往故。食未下五制未
嚫輒起。謂未施財。咒願今僧未行嚫施終無
先去。纔得嚫已不待咒願者多矣。餘人謂非
首領上位者。私行謂潜去。報同學者令知所
縁。雖下覆釋初制。前明施家。此文似是他家。
八中二文並明僧次。論約法同。經聽形同。
無非皆爲解脱出家。即堪受供。涅槃云。雖
未受戒已墮僧數。九中僧祇作念即晨起六
念。念食處故。餘處悔過者違念。吉羅十誦
結犯且據俗舍別請爲言。下引論決。作相免
過。此通施家。不唯常住古云此據
僧舍者非
第二門四
分。初明衆集。言欲受者謂將往也。若檀越
下次明往赴。有三。初示威儀。隨後相次如飛
雁焉。若下二開前去。三寶看病是緩縁。故
制須白。命梵急難故通不問。若上座下三令
相待。據文所明下待於上。義準上下並須相
待。恐不及衆容失道故。第三安聖位。中初科
先明佛像位。或有別堂則就本處。然下次排
聖僧座爲三。初引所據。梁武所出其文已亡。
賓頭盧經藏中見有。具明請法。由彼尊者佛
勅在世。爲末法四部作大福田。志誠虔請多
有感應。預宿請者經云。新床新褥綿敷以白
練覆綿上即虚
軟也
初夜如法請之無不至也。來則
褥上現有臥處。浴室亦現用湯水處。大會請
時或在上中下座現作僧形。人求其異終不
可得。去後見花不萎乃知之也謂以鮮花布座
聖位不萎爲驗
此束略但云坐處有相耳。今下次令教示。請
聖事難故云不易。俗人咨禀謂之門師。俗家
之人即門徒也今反召僧
爲門徒非
必下三明自設。斥非
中初示非。坐訖即慢聖。在地佛前並非處。狹
小謂薄略。按尼鈔座不得高。尺六。又不以常
住僧器供養。由護戒同凡故。或有嚫施還入
聖僧用準俗舍無用應付所
請僧寺聖僧用之
又但設虚座。不得上
安形像等
如下正斥未見其可者以不知法。
不堪此任故。勝縁即佛及聖僧。自損損他贈
號滅法。深所宜矣。今時滅法者皆是並宜此
名。次敷床中僧祇初明敷床。俗不知法故令
教之。飮食亦爾同上敷具。若施主下次明尼
處。得教安設者以提舍中制尼指授故。在別
處者息嫌疑故。或在僧下。但令相遠。不勝僧
者尊卑倒故。長含有三意。一示佛位在中。二
明道俗處別。三知俗衆得同齋會。雖有此通
終成參濫。多不生善。幸有別室異處彌善。第
四門初科前明敷座。表敬有二。一先聖後已。
二退身避聖。四分。次明入位。互相檢校不令
非法。下引僧祇示不如法相糾正之法。摩訶
羅即愚癡比丘尼但遣起。由女多羞。婬女即
尼衆中有作惡者。次科四分初制相問。年
歳即夏臘。若下示縁開。聽八尼者即尼戒本
單提中文。今此準用。三中勞字去呼。慰也。以
至施家無宜默住。當先慰問令生喜勇。家中
是人口。生活即事業。餘更隨機故云等也。然
道貴省語。不宜多渉。隨以時縁引接而已。其
或巧言令色妄取顏情。折腰低首意圖後請。
豈唯屈道。抑亦滅法重道護法必不行之。四
中初制後至。故在後者謂自恃已尊。意欲動
衆。今時多然。聞須深誡。但能蘊徳自使他尊。
豈唯計校以謂光榮。雖可罔於無知實取笑
於有識。亦下次開不起。縱是尊長非所宜故。
若下三明留位。此謂知彼有縁而未至者。五
中僧祇初上座訶止。聖毘尼即佛戒。以衆學
制入白衣舍不得戲笑。須靜默故。齗語斤
反。齒根肉也。無常等即四念處。死想等即九
想。由下次教餘人自制。折草謂以枯乾草手
中折之。義下例決。準上訶制誡令守愼。六中
五分。初語勸施主。又下教往已寺。義須遣
報令知給食。多論謂外客來多令作法召。
或施主或門師立於高處。唱云六十臘者入
無者漸
減唱之
隨得一人即免衆過。更餘不集。謂後有
來者。指隨相即別衆戒。第五中四分問。作淨
者以見盤中有生果菜故須問之。準隨相中
須問漉水未。僧祇明逸食。長壽法者金光
明云。有二因縁壽命得長。一者不殺二者
施食。第六門初科四分。在後恐謂因法得。
食濫彼邪縁。世傳在前意令時衆先知情旨。
然後受食故云無失。然雖兩通依教彌善。若
據隨機不可一定。二中讀誦必待他請。今
時俗舍或有喪靈。僧徒共往強爲諷誦。無意
利他止圖齋請。重食壞法招俗譏嫌。識者宜
誡。三中初科増一即持香迎僧之縁。以能通
信故云佛使。賢愚即行香縁。彼第七云。佛告
阿難。過去無量阿僧祇劫閻浮提有一大國。
名波羅捺。時有一人好修家業。意偏愛金勤
力積聚。因得一瓶於其舍内掘地藏之。如是
勤身乃得七瓶悉取埋之。後遇疾終作一毒
蛇守此金瓶。如是展轉受形經一萬歳。最後
受身厭心忽生。見有一人順道而過。蛇呼之
云。吾今此處有一瓶金。欲用相託供僧作福。
設食之時持一阿先提此云
草籠
來取我。彼至日
擔蛇。至寺著衆僧前。食時已到僧住行立。蛇
令彼人次第賦香
衆僧食訖爲蛇。説法歡
喜轉増。將僧維那到本金所。餘六瓶金盡用
施僧。命終生忉利天。佛告阿難。爾時持蛇人
者則我身是。是毒蛇者今舍利弗是。富那奇
亦即彼經第六云。佛在舍衞。放鉢國長者有
子名富那奇。後出家證阿羅漢。化兄羨那造
旃檀堂請佛。各持香爐共登高樓。遙望祇桓
燒香歸命念佛及聖僧。香煙乘空至佛頂上。
作一煙蓋。佛知即語神足比丘同往前是行香縁
後即迎僧縁
次科初簡施主是非。僧護殘罪尼防重夷。五
下次明比丘儀式。律論並據香片故有斯過。
今時多以香煙熏手。則男女坐立準理倶通。
三中唄即梵音。未見經文者上引諸縁。但直
行香不云作唄。故下指諸文。止明開唄。意是
存之。今亦罕用。咒願中初科四分。令隨彼欲。
欲即是機。應機説法實難。其任在乎有智。隨
事觀量。僧祇選能。不必上座其在茲矣。乃至
者隨有不能次第選下也。並得罪者合衆。吉
羅制須學故。正示中初文初斥世訛。竪謂未
冠之童稚。今但通目泛常小人以爲凡竪。貴
族謂豪富長者之人。鼎食鼎即盛食之器。卿
大夫已上皆列鼎而食。令他傳誤謂之訛。強
言妄悦謂之諂。今時讀疏現事昭然。故下引
況。經法猶爾餘何足言。次科亡人偈中上二
句歎無常。餘並示來報。天獄世報。泥洹出
世報。以今修善必獲善報故也。次生子偈上
二句代歸依。七世即七佛。次四句擧喩。謂
歸佛得護如親愛子。後二句旁資親屬。新舍
者彼云。若入新舍設供者云。屋舍覆廕施
謂造屋
行施也
所欲隨意得。吉祥賢善衆處中而受用。
世有黠慧人乃知於此處清持戒梵行。修福
設飯食。僧口咒願故宅神常歡喜。善心生守
護長夜於中住。若入聚落中及以曠野處。若
晝若於夜天神常隨護。估客者彼云。諸方皆
安隱。諸天吉祥應聞已心歡喜。所欲皆悉得。
兩足者安隱。四足者安隱。去時得安隱。來
時亦安隱。晝安夜亦安謂人畜來去
日夜皆平安
諸天常護
助諸伴常賢善。一切悉安隱。常健賢善好
手足皆無病。擧體諸身分無有疾苦處。若有
所欲者去得心所願。取婦者應云。女人信持
戒夫主亦復然。由是信心故能行修布施。二
人倶持戒修習正見行。歡樂共作福。諸天常
隨喜。此業之果報如行不齎糧。出家者彼云。
若出家人布施應咒願云。持鉢家家乞。値瞋
或遇喜。將適護其意。出家布施難。僧下示制。
三中長含偈詞即讃布施。初二句讃其信。次
二句美其仁。後二句示感報。可敬可事即指
三寶。敬是内心。事即供養。五分願詞。初一
偈願人畜倶安。後一偈願所獲滿意。耕田下
種喩今布施。義下準誡據聖爲法。要在隨宜。
四辯義無礙辯法無礙辯詞無礙辯樂説無礙
辯。對縁縁即機也。四中彼經第六云。昔舍
衞城有長者猶次請僧。時舍利弗及摩訶羅
至彼家。已當時估客獲寶歸家。又彼國王
分賜聚落封與長者。又其妻生男故云諸慶
大集。願詞五句。初二句稱其慶集。寶字音誤。
彼正作報。次二句歎其行施。十力即佛徳。以
念佛故而營供養。後句咒願。摩訶羅苦求者
彼云。舍利弗咒願已長者心喜。即以白&T073554;
張施之。摩訶羅惆悵因從求學。後時僧次得
作上座。彼家入海失寶。婦遭官事兒復喪亡。
而摩訶羅依上咒願。長者聞已心懷忿恚即
被驅打。尋入王田胡麻地中。踏踐胡麻守
者復加鞭打。乃渉路前進値他刈麥𧂐時。
彼俗法遶𧂐右旋則設飮食。左旋則爲不吉。
時乃左旋。麥主忿之。復加棒打言。何不右遶
咒言多入。又復前行逢有葬者。遶他塚壙
咒言多入。喪主忿之復捉撾打。語云。汝見
死者當愍之云。自今已後莫復如是。又復
前行見他嫁娶咒言。自今已後莫復如是。彼
又忿怒復加笞打。乃曰。何不走避。遂復狂
走。値人捕雁觸他羅網。獵師嗔恚復打。乃曰。
何不安徐匍匐而行。遂依彼語遇浣衣者。
見其肘行謂欲偸衣。復加棒打。歸寺白佛。
佛因誡衆。如文所云。後學臨文愼勿戲笑。
當恥已無能急須進學。脱或汝爲上座當如
之何。往往播醜於人則後世摩訶羅矣。第七
門受食中初科有二。初定前後。既並有出。隨
用無在。辯意經者即安師所據。彼云。佛告阿
難。從今已後嚫訖下食以此爲常嚫即咒
願説法
次引
願詞。利兼財與事。樂通世出世。引此爲式。餘
更隨機。次科初出所以有五。一効諸佛。由
佛効佛而教弟子令相法故。糜即是粥。二防
衆戒者或恐盤坐不穩而犯足食。或離諸非
儀等。三淨衣者西天跣足盤坐則汚衣故。食
訖洗足方乃加趺。四異俗者必應彼俗食多
盤坐。此方不然。五食易者便於事故。因下立
制法。前却却即是後謂不齊並也。四竪謂跟
著地指向上也。交謂左右互交過。翹即翹
上一足。出生食中初文雖通前後理合在前。
準寶雲經乞食分四分。一與同梵行人。一與
乞人。一與鬼神。一分自食。故知前出後方自
食。次科引文中初引本縁。涅槃第十五云。
佛遊曠野聚落。有一鬼神即名曠野。純食血
肉多殺衆生。復於其聚日食一人。佛爲説法
愚不受教。佛化身爲大力鬼神。彼怖歸依。佛
復本身。復爲説法令受不殺戒。鬼白佛言。我
及眷屬唯仰血肉以自存活。今已受戒當何
資立。佛因垂勅如鈔所引。四分下次明總出。
傳云者舊云。晋法猛遊西國。傳。鬼廟即曠野
神。或鬼子母。今多畫於門首。本爲出食祭
之。今人乃謂門神。訛替久矣。愛道下三示多
少。此約別出爲言。下引智論。鬼能變食。故不
在多。恐費信施。次科初牒世事。依下引勸中
含明亡者不必受享。入處即餓鬼居處之名。
前若字下宜加爲字助之。雜含勸營福。言廣
明者彼云。有一梵志白佛。我有親族命終。
欲爲設食。彼得食不。佛言。餓鬼趣中有一處。
名爲入處餓鬼即得。餘處不得。以各有食故。
不生入處謂生餘趣者。自得功徳謂由施心
力故任運冥資持。戒即五戒。但得人身。且據
近報顯須施福。譬喩經彼因目連見已問佛。
佛答如鈔。顯知。施福冥拔幽靈。但可修崇。不
勞祭祀。三中以鬼有通力變少爲多此明施
生不必多也。雜法中初科僧祇初令顧比座。
若下次預擬受食。第三人即已上兩座。四分
令上座觀食均等不許偏饒。仍引經示半果。
經出雜含中。彼説。育王以十萬億金施。唯四
億未滿。諸臣白太子。即勅禁斷。乃至手中有
半阿摩勒果。育王悲歎。即以此果呼侍人送
鷄雀寺。令陳意云。阿育王問訊諸大聖衆。此
是最後布施。哀愍我故納受此施。時彼上座
即令研著羹中。一切皆得周遍。作是事已即
便命終。次科四分明制縁。僧祇示開通。十誦
會名。等供約賦遍。等得約受足。等即是同。隨
意即任噉。五分結犯文明尼犯。下衆小罪僧
應準同。十誦別縁待得遍句絶。三中五分教
受食之儀。僧祇示進噉之法。迴食謂口中迴
轉。増一勸俗行食。王臣執務西土常儀。此方
梁武躬自行。益降尊重法今古無之。自餘凡
庶未足自重。四中四分明人等。二部即二衆。
則五衆倶沾。前僧後尼據日早也。次引經文
勸食等。具云梵摩難國王經。失譯。僧跋謂令
食均一味。與前等供不同。五中僧祇初教
護手。彼國用手摶食。此土餅果亦多用手。飮
下次教護器。飮器即飮湯水者。口處瀉者此
約多人共用。欲與下座故盪令淨食。上下三
明警衆。四分。初明不得食者。謂行食有遺。不
得自索失大度故。若有下次明摒拾遺物。毘
奈耶教食時取鉢。六中十誦離振手食。僧祇
離嚼飯作聲。&T005448;㗱即聲之貎。毘奈耶縮鼻者
或食時縮鼻。或吸飮如縮鼻聲。五分。初離手
把散飯食。益下次開含食語。續引僧祇別示
開制。四分。開遺落食。善見開鉢水棄白衣舍。
以無飯故。第八僧祇初制相待。唯據上座。狼
狽彼獸性暴取喩急速。狽字補蓋反。或作狽。
又下次明餘食。恐謂僧餘不應與俗。準此明
開寺中應閉。次科經中行水謂別器盛貯。以
備食時滌手。食訖澡漱。不同今時洒手而已。
仍引雜含證用澡漱。九中初科達嚫。大嚫梵
言少異。亦云檀嚫。此翻財施。謂報施之法名
曰達嚫。文約施衣。準應不局世謂以財&MT02348;食故名
嚫者不識華梵又召
説法爲施
財者並非
問。爲召施物爲目説法。答。據名召物。
今謂行施之時必爲説法。因名説法以爲達
嚫。準理具云達嚫説法。事義方全。問。此與
咒願何別。答。約事似同。究義須別。咒願則別
陳所爲。達嚫則通爲説法。今或營齋。事須雙
用。次科初引縁起。一令生疑。二令起謗。檀越
亦云檀那。並訛略也。義淨三藏云。具云陀那
鉢底。此翻施主。佛下次引佛制。注文指上。即
若爲利故施等偈。説時餘聽去者有縁須往
無縁應住。三中四益。前二利己。後二利他。
四中契經修多羅華梵各出。種種義者令隨
機而擧。開撮文者不必盡誦也。五中五分簡
徳。初引縁。破戒無行。邪見無慧。根不具無威
儀。惡人得勢謂假此興謗。佛下立制。伽論選
能。文明誦唄。例準説法必取堪能。六中初標
律偈。増一下引解。初句即身口二業。次句心
業。三是正慧。四即正信。七中初斥世。若下次
勸説。準五分者即咒願中引云。四足汝安隱
等。華侈謂綺飾之詞。侈尺紙。反奢也。十中八
人即留兩衆。餘開前去。同上有縁。貧道亦云
乏道。皆謙收之稱。今僧受齋但知飽食接嚫
而已。律儀法度無一可觀。將何發彼善心。消
他信施悲失。次科引經。佛在説法令後倣之。
晡即申時
釋導俗篇
導謂能化之法。俗即所化之機。以法接機
必遵正教。備舒軌度故曰化方。來意中初科
前四句通標。影逐形生。響由聲發。形影聲響
不可相離故取喩焉。形別可解。言法別者或
約戒釋。或約福智二分釋。或可世出世教制
法不同。所趣同者謂道修解脱因。俗結解脱
縁。行分遲速求脱不殊。或可同歸三寶。共弘
正化而爲所趣。頗合下文。是故下廣釋。初釋
相資。前四句明道假俗資。附謂親附。後二句
明俗須道濟。故下次釋所趣。初句是佛寶。下
二句即法僧二寶。住持一句通貫上下。僧徒
滅者僧宗行缺即爲滅矣。次科中初敍妄作。
澆末是時。寡識是人。明律謂有解。知時謂有
智。言從喉出。事任心裁。不稽典教。故出喉
心。所下彰過失。事任於心故非法。言出於喉
故訛濫。皆由等者推妄所以。方寸謂心智。故
下引證。初二句謂隨流俗。次二句謗法。下二
句造業廣生。邪見謂展轉壞他。分章中箴謂
規誡。大分三章。前二教道對俗所行。後一教
俗令僧傳告。説法儀中初科初勸俗護法。以
佛讃故。經云。若有人能護持法當知是人乃
是十方諸佛大檀越也。又下誡道受施。初
示誡葶藶子喩其至少。次釋破相。後示惡名。
滓謂不清淨。曲即不正直。幻謂無眞實。賊謂
侵奪妄損信施。醉謂神性昏迷。旃陀羅謂能
害人慧命。指如三十一。今見二十八。二中初
開撮要。不得下制非法。有六種。二人同座
尊無二故。復喧亂故。相諍謂對較勝負。互求
長短謂掩長拾短。逼切謂詰難不能合唄。無
所辨故。歌聲過失如文自列。五過初後損已。
餘並損他。若説下三開略説。雖依次請亦須
選能。智論云。少徳無智慧不應處高座。如豺
見師子竄伏不敢出。大智無所畏。應處師子
座。譬如師子吼衆獸皆怖畏。必爲他請。準此
自量。當須無畏勿令竄伏。夜下明設座。或
是逼夜不暇陳設。故開隨坐。三中六法。初禮
三寶。二昇高座。三打磬靜衆今多
打木
四賛唄文是
自作
今並他作聲絶秉
爐説偈祈請等
五正説。六觀機進止。問聽如
法樂聞應説文中不明下
座今加續之
七説竟迴向八復作賛
唄。九下座禮辭。僧傳云。周僧妙毎講下座。必
合掌懺悔云。佛意難知豈凡夫所測。今所説
者傳受先師。未敢專輒乞大衆。於斯法義若
是若非布施歡喜。最初鳴鍾集衆。總爲十法。
今時講導宜依此式。四中五節並以又字間
之。初明量衆取解爲先。五分即五分法身。
論自解云。深法者謂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見
有云五
陰非也
深即出世法。淺即世間法。惡説者成論
謂之綺語是也。二明解音義。男女音者以男
女性乖事業乃異。隨其品類言相須分。差互
混同不名善説。三教用心。前明遠離三心。
貪縱慢也。若爲名聞利養眷屬皆是貪心。下
明成就四心。慈謂愍彼未悟。喜即令衆心安。
利益謂使他開解。不動謂達法本空無捨著。
故般若云。云何爲人演説如如不動。一切有
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又法華云。大慈悲爲室對今
慈喜
柔和忍辱衣
法空爲座
能如是者始可説法。衒學矜能
倶爲謗佛。四教安詳。怖心五過。不怖反之。五
令警衆説厭患法。不令著世故。五中初誡貪
利。徒衆効師從上所好。今時濫竊貪利多求
聚首爲非。後生倣効傷毀佛法。自壞壞他。
楊子所謂模不模。範不範。爲不少矣。悲哉。
次釋三衆。初雖持戒由心爲利與破戒同住
故云雜也。二既少欲應不貪利。但是根鈍不
教餘人故云愚癡。三不染利養復善戒相糾
擧自他故云清淨。云何下釋上善知戒相有
四。一知重。二知輕。三非律不證。四是律應證
文中第釋。知輕中且擧次篇諫戒攝下威儀。
雜相無不通達。非律中略擧不淨。自餘非法
例皆擯擧。獨不隨流以非爲是故云不證。是
律中遠惡忻善如法而説。一字即律字以律
訓法。總含大小開遮重輕。故雖博通指歸一
字。若下明縁開犯遮。非處謂婬酒屠宰之家。
此謂出家菩薩在塵不染可得行之。聲聞自
攝恐遭欲染。故制不爲如上三衆。今時尚無
愚雜況清淨耶。僧宗覆滅。佛法安寄嗚呼。六
中雜含初示攝衆限齊。恐其更多難於訓誨。
無益及他。必力能博濟。不在言限故。古之高
僧千徒匝座。當量才力更審自心。勿貪眷屬
以圖聲望。此乃畜因終當自墜。佛下次明非
問不答。問命終者謂問死時近遠。問無所益
故云徒勞。夫下似止問之詞。十二縁者無明
及行過去因也。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果也。
愛取有未來因也。生及老死未來果也。三世
因果生死相續從縁故空。知生虚妄死復何
有。達妄修眞得脱生死故云度此也。僧祇明
道俗違犯。彼因比丘與白衣行非。比丘比丘
尼犯夷。白衣無戒不犯故曰知如之何。以無
名相莫測來報。意彰復重令誡俗流。七中爲
利説法即是邪命。無貪不犯者貪心難識。幸
勿自欺。八中入他房者謂入師房請問之法。
外彈指者警内令知也。正念住者無餘想也。
次問經者即正問時法。下床問者從座起故。
不念外縁須諦受故。設解作禮謝開示故。反
向出戸不背師故。九中初科母論撮要同前
四分。此委引本縁以彰開意。十二部者一契
經二重頌三授記四諷誦五無問自説六因縁
七譬喩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廣十一未曾有十
二論義。三藏教法不出十二類。亦名十二分
教。撰音選。要言謂合機堪用。妙辭即顯白
易解。次科涅槃誡令重法。八縁不説。非時
謂不當説如衆學所制。非國謂不信樂處。自
歎謂稱已所能。隨處不臨衆昇座等。滅佛法
順己愚情違反正教故。何下明不聽所以。今
時講説多墮諸過。非人天師。是惡知識。三中
七施。一眼謂慈眼視父母師長等。當來獲天
眼。成佛得佛眼。二和顏悦色當來得端正。成
佛金色身。三善言軟語當來言詞辯了。成佛
獲四辯。四身起迎逆禮拜。等當來得堂堂之
貎。成佛得三身。五心善好當來不狂亂。成
佛得一切智。六床座己床與
人暫坐
當來七寶床。成
佛師子座。七房舍己房留
他暫宿
當來得自然宮殿。
成佛獲四禪室。今以各各二句總而括之。四
中説已入禪大聖垂則嚴勗後來。儒中君子
言之不出恥躬不逮。又云。先行其言而後
從之。況佛法修眞言行相反。深嗟彼徒那無
慚色。五中引佛説法。取悟爲先。隨宜權巧令
後學之。初爲樂總好略之機。攝多爲一説。行
即觀行。法即法門。乃至下次對樂別好廣之
機。開一爲多説。或二或三乃至八萬。若據經
云無量無數方便。亦何止上數。言八萬者眞
諦云。佛始成道終至涅槃經三百五十度説
法。一一皆具六波羅蜜成二千一百。一一皆
配四大小塵十法成二萬一千。又配三毒等
分成八萬四千。今擧大數但云八萬耳。第十
母論五節。初作門師法。五中第三所應。餘四
不應。四中第二非利他。餘三防媟慢。又下
令他尊敬法。五中二是下賤。附近權豪爲他
走使。四是邪命。餘三並避嫌疑。竊語謂低
聲不公顯也。入下入俗威儀法。攝諸根者欲
境多故。有下不宜久住法。九事。前四輕人。五
是慢法。六即無信。餘三慳鄙。如市易者希還
報故。若入下離過用心法。初示法。如下喩顯。
高山臨淵喩卑恭攝心。月行動手喩不著六
塵。十一中十誦初教善説。諸法實相言通大
小。且據小教即指偏空。此下令訶止。當觀是
非勿隨好惡。又下聽演布。但不違義隨意廣
張。述義可爾。臨文不聽。由是聖勅不雜凡言
今有麁心輒注聖典
準此例決過非輕細
五分受施先無意故。十誦説
時不得食者不諦受故。十二多論辭勉。施意
爲己須勉。爲衆從之。四分。初制邪術。當下教
正行。又三。初教向背。又下教受戒。白黒各三
日名六齋日。佛下教行施。文擧棄物以況珍
羞。言虫以況人類。仍引智論因縁爲證。彼第
八云。佛於舍衞受歳竟。阿難從佛遊行諸國
到婆羅城。彼王知佛神徳感動群心。若來到
此誰復樂我。便作制限。若有與佛食聽佛語
者輸五百金錢。時佛與阿難乞食。衆皆閉門
空鉢而出。時有一老使人。持破器盛臭&T034954;
渄米
泊泔
出門棄之。見佛相好念言。如此神人
應食天廚。今自降身行乞。必是大慈愍一切。
故乃白佛言。今此弊食須者可取。佛知其心
申鉢受之。佛即徴笑光照天地。阿難問佛。何
縁微笑。佛言是老女人施佛食故。十五劫中
天上人間受福快樂。後得男子出家學道成
辟支佛。受億耳羹句絶。彼云。沙彌二十億
耳以好羹上佛。佛以殘與頻婆裟羅王。是知
佛受已與則得食。不與則不能消。復次爲佛
設食。佛未食人不能消。已食殘者佛與能消
上是論文今但取受
羹少物以證上耳
善見受使善事不犯以非使
故。十三中地持初相見慰問。又下隨縁咒願。
四分。初明待遇病人。方便遣者可遣即遣。
爲益彼故稱譽。聽作謂有信俗人無所歸者。
若下隨俗咒願嚏。丁計反噴鼻也。律因比丘
不咒願招譏故制。十四僧祇三段。初入王衆
法。初制非宜。應下教善語。二家即刹帝利
婆羅門。諸佛巧便利物。人尚徳行則於婆羅
門姓中生。若尚威勢則於刹帝利姓中生。法
輪即佛法。力輪是王臣。又下誡觸犯。形相謂
以形相人。欲下聽陳意。俗下示應答。恐有
遺忘縁阻故言皆不定。次明入居士舍。初制
不應令他慚恥失敬信故。應下示慰諭。方便
引接發彼善故。三入外道衆。二節同上。形訾
謂形言毀辱。此門所明説法儀式。然事相交
雜不唯説法。或作門師或是接對或令教導。
又復説法之式。不專導俗。爲師訓道義亦
同。然事類相投寄此明耳。第二三歸中制意
引經。初正明受意。即多論云。如人獲罪於王
投向他國以求救護。衆生亦爾。繋屬於魔有
生死過歸向三寶魔無如之何。故知。若受三
歸得脱生死。煩惱魔者三毒劫善故。五陰魔
者遷謝不停故。死魔者逼切報命故。天魔者
撓令退道故。四皆惱害不能自由故名魔也。
名下次彰法勝。名一義異者彼經第五自解
云。佛常法常比丘僧常。此明如來欲示衆生
常住眞心一體二寶故。於方便教中隨宜離
合故云諸佛境界等。既知方便本爲引實。今
受三歸無非顯性。機雖未達可使由之而授
者用教。不可不知之。説一爲三者經云。云何
爲一。佛告摩訶波闍波提憍曇彌。莫供養我。
當供養僧。若供養僧即得具足。汝隨我語則
供養佛。爲解脱故則供養法。爲受用故則供
養僧。説三爲一者如多論。問。佛亦是法。法
亦是佛。僧亦是法。正是一法有何差別。答。雖
有一義相有差別。無師大智一切功徳是佛
寶。盡諦涅槃是法寶。聲聞學無學功徳是僧
寶是也。又下顯功能。故知三寶加護不爲他
害。龍畜尚爾況於人乎。義鈔即受戒法中。業
疏委備此不煩引。二中初敍意。但使未歸三
寶皆名信邪。隨順生死皆名邪業。阿含下引
示。涅槃生死際即無始時。無至處即未來際。
謂成佛果證大涅槃。即名涅槃名無至處。言
其臻極。更無所至故。業疏云。從生死際至涅
槃際是也。指第十者彼云。自念所作一切不
善。如人自害心生恐怖。驚懼慚愧除此正法
更無救護還歸正法等。必下指法。隨時謂逐
人別述。通用謂如諸經但懺三世十惡等。三
中智論有三。一具儀。二對境。三作法。道衆望
俗皆是師位。故註通之。三法中言某甲者稱
己名也。盡形壽者述所期也。歸三寶者是所
投也。言發善者明非戒也。後三結者重更囑
累不令忘失也。引多論以示成不。若輕浮心
則無無教故。四中大集母受兼資於子。善神
護者準大灌頂經。一歸十二天神總三十六
神。多論對戒簡異有三。初簡趣。五道除人已
外。無受戒者即彼宗所計。成論善見龍畜得
受五戒。業疏云。多論據無知者人猶不得何
況鬼畜。如餘得者謂有知解也。亦下次簡時。
五戒須盡形。八戒局日夜。成宗不爾。如下所
明。不下簡法。如後五八。三歸言下即發戒故。
五戒簡人中初成論據十三難。並是戒障。今
明七難。白衣時有。但障十具故云毘尼不聽
等。不障五八故云若爲白衣等。世間戒對上
出家即出世戒。自餘六難邊須已受。破局大
僧。黄形非畜重故不論。多論唯簡邊罪舊云約
未懺爲
言非也邊罪永障何得論懺業疏明
日通成論七難人日二唐死
次科初令示縁境
同前具戒。情境皆同。非情唯酒。業疏云。將欲
受戒初須爲説縁境寛狹。令受者志遠見相明
白。善生下次歎戒功。甚難謂功深難得不可
輕受。三戒由生故是根本。即善戒經不受五
戒不發十戒。乃至展轉不發菩薩戒等。五種
即五條。隨人所能多少皆得。若受一戒名一
分優婆塞。二戒名二分。三戒名少。分四戒名
多分。五戒名滿分。先陳戒相審問所能。然後
爲受。準業疏三歸直授五戒。簡人者以翻邪
初心難拔宜即引歸。若更覆疏容還舊迹。五
戒不爾。先已歸正。心性調柔堪思我倒。故須
簡略。二作法中初科詞句分五。一陳己名。二
歸三寶迴向境界。三盡形等顯所期。文擧盡
壽或一日夜或月或年隨時自改。四爲五戒者
正立誓也。且擧滿分。或一分二分亦在臨機。
優婆塞古翻清信土。亦云近事男。女云優婆
夷。五如來等結歸正本也。以三寶名通九十
六種後須顯正。非同前濫。由此勝號外道無
故。如來者乘如實道來成佛也。至眞者體悟
無邪也。等正覺者道同三世也。此實我歸。餘
非敬者故云是我世尊此並撮略業疏
釋之餘廣如彼
前三歸誓
正發戒縁。三法纔竟即納戒體。後二歸結是
囑非體。次科初誡聽。多陀此云如。阿伽度此
云來。阿羅訶此云應應即
應供
三藐三佛陀此云正
等正覺。亦擧三號令生信奉。盡下列相。邪婬
者犯他毒也。倶舍有四。一他妻。二自妻非道。
大道
口道
三非處非房
室中
四非時懷胎乳子
受八齋時
五中前四性
戒。有情境發。後一遮戒。非情境發。飮酒放逸
能作四過故偏禁之。是下囑累有四。初囑謹
護。二勸作福。三令受齋。四教迴向。年三者正
五九月。冥界業鏡輪照南洲。若有善惡鏡中
悉現或云天王巡狩四天下此三月對南洲
又云此三月惡鬼得勢之時故令修善
月六白黒
兩半名有三日。按智論初八天王使者下。十
四天王太子下。十五天王自下觀察衆生善
惡。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亦爾小盡準布薩
應用初一
齋者或受八戒。或但持齋。中前一食中後不
得妄噉今多蔬菜不節晩食此雖非齋猶勝輩血又有飮
水周時爲清齋者此乃邪術一切衆生仰食而住
但勿過中
是佛正教
三料簡中成論對反有宗三皆偏局。
一須具受二不重増三定盡形。多論須五衆
者疏云。皆是弘法之人故。俗雖曾受非故不
聽。智論初段六齋縁起異上智論。蓋所出不
同。先雖奉齋盡日不食復無善法。佛因誘接
故爲加改。次科問中若據有部但發四支。成
宗具七。與論頗同故引示之。答中初約義釋。
上二句正答擧一。又下轉釋擧妄。恐云何不
於餘三中趣擧一耶故此釋之。如下引例。十
善攝無量。妄語攝餘三。相比無異故云準知。
三中文如隨相罵戒具釋。内法即往業。外法
即依報。増一意亦同上。内物即正報。以疏況
親必招殃禍。下指諸文不復煩引。須者尋之。
八戒初科多論開心念者即自誓受。疏云。非
謂常途故。彼文云。若無人時得心念受明縁
開也。二作法中初教具儀。應下正受法。一日
一夜合在三歸之下。文爲四段。初稱名。二歸
境。三限期。準下成論受通長短。隨人加改四
立誓。疏云。言淨行者以所期時奉持九支同
諸佛故又簡五戒不
斷正婬故
不言如來正覺者五戒初離
邪縁故以正隔之。今此重増復何須也。懺悔
中布薩翻淨住。亦云清淨。理合先懺後受。
論中倒列故注移之。説相中初正説相。願持
下二教發願。初中一一皆言如諸佛者疏云。
擧聖境所行也。某甲亦如是者引已同上也。
若準羯磨云如諸佛盡壽不殺生。我某甲一
日一夜不殺生能持否答云
能持
今此所示全依智
論。疏云。有本云。我某甲一日夜不殺生亦爾
者直述已契。上同於佛不假問答亦成説相。
今依羯
磨説之
高大床即足高尺六已上也。或可大即
是廣方三肘者。又阿含八種勝床。金銀牙角
嚴飾故勝。佛師父母從人故勝。不必高廣並
不合坐。西土以華結鬘貫首。及用香油塗身
以爲美飾。此方須除帶佩華瓔脂粉塗面等
準文九戒。而言八者多論云。齋以過中不食
爲體。八事照明故成齋體謂以八戒禁防非逸方
顯持齋清淨故云照明
共相支持名八支齋。故言八齋不言九也。所
以不過中食在後獨明。若依羯磨則合高床
歌舞爲一。過中爲八。又増一中過中爲第六。
合嚴身觀聽。爲一皆所出不同。隨依並得。發
願中初離惡趣。八難者三塗。長壽天。北洲。
佛前佛後。世智辯聰。諸根不具。我下揀世
報。願下示所求。薩云若亦云薩婆若。此云一
切智。指増一者彼云。我今以此八關齋功徳
不墮惡趣八難邊地。持此功徳攝取一切衆
生之惡。所有功徳慧施彼人。使成無上正眞
之道。亦使將來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
死。言關齋者謂禁閉非逸靜定身心也。鈔疏
今見業疏。雜相中僧祇召受恐俗縁多而不
憶故。十誦俗來因而勸受。増一先懺後受證
前所註非自意故。中含下三經並明力用。十
號者如來倣同
先迹
應供堪爲
福田
正遍知寂照
法界
明行足

善逝妙往
菩提
世間解達僞
通眞
無上士調御丈夫攝化
從道
天人師應機
授法
覺悟
歸眞
世尊三界
獨尊
齋經彼云。受齋之
日當習五念。一當念佛十號。二當念法。三十
七道品具足不毀。三當念衆恭敬親附。四當
念戒一心奉持。五當念天後生天上終得泥
洹。成論初明功勝。彼引帝釋説偈云。六齋神
之日奉持於八戒。此人獲福徳則爲與我等。
佛止之曰。若漏盡人應説此偈。故知天主福
報不及出有聖人。方堪比擬下明長短並成
者疏云。接俗之教不可約之是也古引多論半日
不得者猶執部
計準理
皆通
倶舍釋上第七華瓔嚴身。除非舊者謂
去新好之飾服。常所用者故云不生等。醉即
昏迷。亂即散逸。善生不得多者恐人參混心
不專一。泛論歸戒獨受爲佳。則心不他縁法
無通濫。今多衆受於理雖通終成非便有云約
授戒人
説安有多師同時授戒本無此理何
須制之又云受字合作授謬妄之甚
五分初教俗不敬
道。八法文擧前五。毀三寶及戒爲四。五不
利優婆塞住處遮部彼
所受戒
六作他惡名稱。七欲
辱彼住處。八以非法爲正法欺誑於人或可此
三通以
不利改之
故不別擧
若有此八許令不敬。以無徳故。若下
次教道不往俗。聚落亦爾者上約一家合聚。
皆嗔比丘不往彼聚。雜含示名實。清白謂不
染塵。修淨住謂奉戒行。男相成就謂有丈夫
之操。口説三歸謂初須師受。具斯四者則名
實兩副矣。第二辨生縁中初引縁。佛下立制。
親擔父母者即執勞奉事。珍奇衣服即供給
所須。右父左母者順陰陽也。或可彼方偏尊
母故有云西土以東爲尊左北右南北是
陰故然人行所向不定未必如此
須臾恩者懷
抱長養至於長大經渉多時。百年勤苦不報
須臾況多時乎。以道供俗本是汚家。唯許二
親故云聽也。得重罪者違制吉羅業道重故
有云逆
蘭詳之
二中不信少經理者逼令歸正。故經理
謂供給營幹也。有信恣與者必無虚費故。開
將至寺者無親可歸故。洗母不觸者觸不開
親故。父如沙彌者養同小衆故。唐僧傳云。
敬脱常擔母一頭經書一頭。食時留母樹下。
入村乞食用以充繼。又齋道紀亦以經書佛
像老母掃帚擔荷而行。毎謂人曰。經不云乎。
掃僧地如閻浮不如佛地一掌許。親供母者
與登地菩薩齊。人或助檐者紀曰吾母也非
他之母。形骸之累並吾身也。有身必苦何得
以苦勞人。所以身爲苦先幸勿相助。此乃大
度豈比常途。雖教有小違而理歸大順。酬恩
竭力今古無之。三中涅槃三寶一體。體無生
滅故皆常住。啓開也。七世者北遠疏云。無始
皆開何止七世。但隨世俗且言七耳。即梵網
云。六道衆生皆是我父母。我生生無不從之
受生是也。母論貧者先法後食。不貧但法無
所乏故。四分愛道求出家。如來不許。阿難
代請之詞。愛道是佛姨母。佛生七日摩耶命
終。姨母乳養長大。愛道在俗已證初果。故云
況得淨信。是知生育恩大。雖百年肩荷不報
須臾。三寶一聞即酬重徳故。唯佛法可報劬
勞。自外供須終名直養。四中彼經第一云。佛
言我於過去世時。波羅奈國有長者子名慈
童女。父喪賣薪日得兩錢。奉養老母。次得四
錢八錢十六錢。後欲入海採寶。母即抱捉。
子掣手絶母數根髮。遂入海取寶。還發時有
水陸二道。即從陸道去。乃見有城紺琉璃色。
有四玉女&T016254;四如意珠作樂來迎。四萬歳中
受大快樂酬上
二錢
次復前行見頗梨城。有八玉
女。&T016254;珠來迎。八萬歳受樂酬上
四錢
復捨遠去至
白銀城。十六玉女&T016254;珠來迎。十六萬歳受樂。
酬上
八錢
又復捨去至黄金城。有三十二玉女&T016254;
珠來迎。三十二萬歳受樂酬十
六錢
又復捨去遙見
鐵城。心生疑怪遂入鐵城。有一人頭戴火輪
捨著童女頭上酬損
母髮
童女問獄卒言。我戴此
輪何時可脱。答言。世間有人罪福如汝。然後
可代。又問。今獄中頗有受罪如我者否。答言。
不可稱計。聞已思惟。願一切受苦者盡集我
身。作是念已鐵輪墮地。獄卒以鐵又打頭。命
終生兜率天。時慈童女者即我身是。當知父
母少作不善獲大苦報。少作供養得無量福
童女是長者
名非女人也
鸚鵡。彼云。過去雪山有一鸚鵡。父
母都盲。時有田主。初種&T021389;時願言。與衆生共
食。鸚鵡子即常於田採取以供父母。田主按
行苗稼見諸虫鳥剪&T021389;穗處。嗔恚便設網捕。
鸚鵡子言。田主先有好心何見網捕。且田者
如母常生
長故
種子如父相繼
續故
實語如子可寶
惜故
田主如
王。擁護由己
在故
作是語已田主歡喜問言。
汝取此&T021389;何爲。答言。有盲父母願以奉之。佛
言。鸚鵡者我身是。田主者舍利弗是。盲父母
者淨飯摩耶是。増一兩節初校量功徳。一生
補處即等覺菩薩。準知。孝養徳唯降佛。菩
薩戒云孝順至道之法。儒書亦謂至徳要道。
則萬善之總百行之源。儒釋皆然。釋門尤切。
常當思報勿得背恩。文下次明恩大。文合作
又。並増一故謂雖以善導罔極難酬。故云不
可報。或可教導餘人可使報恩。父母有恩故
不望報。是下結勸。五中論擧盲病。餘病例然。
又但闕所須不必在病。自能紡績者特擧微
賤。類餘充足不須強與。犯罪即吉。同汚家故
準此斟量。六中僧祇令改俗。阿字入呼。準應
即義準文不出。故増一明易姓。彼云。四姓出
家同稱釋氏。即謂比丘。非關俗士。此明離俗
已後不得依本族姓也。善見召婢。既已出家
則非所屬。故加美飾不復本名。阿摩尼即佛
召姨母之號。然此二號乃是通召女流。僧祇
所制即局本時親屬故不同也。七中初聽輿
屍引經顯據。彼文云。愛道涅槃佛與阿難難
陀羅云。擧屍殮時梵釋四王欲代爲之。佛皆
不許爲報恩故。淨飯亦然。岥音頗。峨音我。
謂傾動也。次制變服。今時多著綵帛袈裟。乃
以布衣爲孝服。又云。僧無服制但布少麁是
不聞。智論云。如來著麁布伽梨。傳謬至今。愚
迷不改。又有白帽素絛蒲鞋哭杖。倣同鄙俗。
一任愚情。覩此明文早須悛革。第三入寺法
立意中初敍寺處清嚴。僧居有二。一者慕靜
即自行。二者施訓即化他。居靜不宜喧。禀
訓不當慢。此四句即約行顯處也。且下次敍
入須法式。初明所應爲。上二句標境勝。下
六句示須法所以。應合也。俯仰即儀貎。履行
即所爲事。豈下次示不應爲。蹈履也。形見
也。非唯等者謂無益有損。流墜也。正法中初
科有五。初入寺門。二拜總禮三寶。先下次禮
佛。三契。契猶遍也。今則多稱讃佛偈。隨所能
者三遍説之。禮佛下三禮僧戸外總禮。如今
衆堂之處。若下四誡守愼。初敍誡。註中前段
釋上自失善利。俗闕者謂同俗流闕於道行。
後段教隨宜誨示。背僧即不信心生。取異謂
求見僧過。經下引證未詳何經。初令捨惡次
示行法。順佛行即右繞。西入東出。佛在我右。
偏袒右肩示有執作之務。逆行即左繞。反上
可知。縁礙左繞者示權開也。謂西向有妨反
從東入。佛在我左頗乖執侍。故今存想如右。
無異則免過也。入出向佛者假事表心。歸依
不背也。次科初念三寶。佛僧能覺。因果雖分
所覺道同故云一體。道即諸佛果源衆生心
本。極證名佛。始學名僧。僧現學法終至佛果。
若此待僧豈容輕侮。注中初教念僧。則三寶
備矣。今下次令念己。與僧不殊。尚當尊己豈
敢慢人。低下次離諸過。初二句捨憍慢。次二
句止殺害。後一句離觸穢。並寄事表法。如注
所顯。當下三修淨福。表對亦如注。三中有五
法。初護毀損。注云他供。即臥具等皆他所施
故。善器即自身堪受道故。并下除調戲。沙門
下不先臥。又下敬僧坐處。擧況引證。尋文可
了。經中即寶即手經。又文殊問經云。死坐
鐵床上。若下不後起。斥非中初文入道縁者
善根由發故。淨土因者心清淨故。出離軼者
期解脱故。軼即是轍。車所從之道也。次科初
敍無知。僅猶略也。不體法意者總迷上三也。
都無下二句反上因縁也。供養福田反上出
離軼也。注中非全無者不掩有信故。多下出
非法。三節。初敍無智造業。前斥聚會。今世
多然。又下斥侵毀。圖剥謂謀害。低突即觸犯。
恣頑癡者即不畏因果。或下斥規奪。具下總
示因果。二明有智獲益。三引經合證。經文雙
喩下云衰利即合田園。蒺&T067436;有刺如菱而小。
前境謂僧寺。女人法中初指同。唯下彰異。又
二初指過。假謂虚假。排謂推排即牽推等。盪
謂縱放。&T016113;觸也。必下示法。礙絶謂繋屬於人
不自在故。鄙謂厭惡。悼即悔恨。敬沙彌者恐
謂未具不加敬。故注顯可知。出寺法中初結
前。所下正示。初教禮辭。凡下令捨施。金剛堅
利之寶伽藍福業之地故以喩焉。次要術中
初文指中國者前云祇桓舊法故。正示中初
文前敍道俗相資。修道縁者假彼外護故。
生善境福智由生故。出家下次明互相敬護。
初道須攝俗。四輩即天人。龍鬼幽通三趣。顯
則唯人。次科初敍道衆志遠行薄。智下次教
俗士取志合行。終照即深識不責目今。遠
度即大量不見小過。略謂捒略。所下示幽靈
資。剋猶究也。剋照皆龍天之心。終遠即
出家之志。如感通傳韋天告祖師云。天竺諸
國不及此方。此雖犯戒大塗慚愧。内雖陵犯
外猶愼護故。使諸天見其一善忘其百非。若
見造過咸皆流涕悉加中護不令魔惱。今下
斥凡俗多譏。初敍其愚迷。自下彰過失。上句
障聖道。次二句失善利。後二句招苦報。可謂
下結歎。三中初正明。此即轉釋上科不受道
化之語。如下喩顯。嬰兒即喩愚俗。即上所
謂小兒癡是也有將嬰兒喩
比丘非也
囑累中乍觀語勢似
總一篇。細詳文意止結此科耳
釋主客篇
舊住名主。時過名客。若對三界則無有主客。
今望伽藍不無久暫。強分主客以明待遇。然
據律中制主待客。但主須筵款。客至有儀故
云相待耳。制意中初二句示出家超世。無繋
之人故如賓也。次二句明遊方漂泊。隨處暫
止即以寺字況於逆旅。謂同迎客之舍。既無
定止義當迎待故云頗存於此。故下顯制。曲
即委備。云云生起下文。初科中前明客來入
寺。後明舊住迎接。知佛塔等者或問於人。
或自瞻視。至門應開謂無關鎖容自開者。若
不能者即反上也。此間晝日不尚閉門。事亦
稀也。下牆謂低處。踰入此方所忌未可依用。
次科四分初求房舍。自述歳數令知上下也。
有當取者舊住給與也。丸藥擧之不拾他物。
特擧至微例其餘也。次問處所。五分不眠爲
防難故。三中四分禮僧。止於四座以成衆故。
餘座不禮恐勞擾故。思惟即禪定。禮誦同之。
十誦時見謂近處也。四中初文先問法食之
處。又下次問利養有六。僧差即僧次。檀越送
食謂將入寺。月八十五即六齋日人多設供
業疏云黒白倶有
三日文少十四
月初彼國重之亦多營設。檀越
請即別請舊云僧
次者非
三問人畜並據俗舍。次科
初示僧制。若下明筵留。不語知者恐追伴故
仍安慰之。給糧食者準須出己必非常住。三
中十事與者前二與物後八與語。習俗謂風
俗所宜。僧教令則隨方制度。某事可食事即
物也。法附中初科上二句敍教法之功以能
成善故。有由謂由於教也。次二句敍威儀之
勝以能成因感果故。冥因者心業未形故。顯
果者報相可見故。宗即是本。是以下引證。阿
説亦云阿説嗜。此云馬勝。從佛受學方經七
日便備威儀。以宿五百世爲獼猴今猶躁擾。
出家七日即改本轍。以威儀悟物故稱威儀
第一。身子與目連爲友共結契云。若得甘露
必當同味。後時身子見馬勝威儀庠序。乃問。
汝師是誰爲説何法。答云。法從縁生亦從縁
滅。一切諸法空無有主此依五分引或有出云諸法
從縁生亦從因縁滅我佛大
沙門常作
如是説
身子聞已便證初果。次傳向目連亦
證初果。後同馬勝往佛所出家也。傳法等者
即第五祖優波鞠多。威儀肅物率皆從化。如
佛無異但無相好。時人號爲無相好佛。又第
二十祖闍夜多善持威儀見無不敬。佛曾記
之。闍夜多者最後律師。故知諸祖傳通並以
威儀令生物善。方册即付法藏傳。故下結前
起後。列示中初文五分。明威儀化物功深。闕
則二利倶失故非大明也。僧祇明行法。平視
頭不俯仰也。合身迴不但轉項也。中含初別
示行法。續上僧祇。狩王即師子及象王。若下
通明四儀。初明入聚即示行法。無事處即阿
蘭若。合明食法文見頭陀。或下次明住坐二
法。於中下後明臥法。頭面向像無背違故。
係想明相不著睡眠故。僧祇臥法大途同上。
文復詳委但頭向不同。衣架師長皆尊處故。
合口拄齗心易定故。念慧所修觀行不暫忘
故。指如上者即想明相等。十誦明燈不臥恐
裸露故。出行中初科前明摒淨。隨相即覆處
敷僧物戒。去時下明白告。後去時下明觀方
量伴。利衰謂有益無益。時言謂當言即言。
若有下明暫住復去法。下座得病下明遇病
料理法。上座有病理合看視故。但明下座恐
捨棄故。得脱謂差損。次科初示行法。先指後
跟是賤下相。在下明覓處。前食即小食。後食
即中齋。當白入者由覓宿食必入俗舍故。三
中安詳離卒暴故。一心離雜念故。觀地二意。
即止作也。不退菩薩舊云初地已去。坐臥中
初科僧祇前明坐法。駱馳謂兩膝拄地。次明
臥法。仰是慢相。伏即飢相。左脇婬相。如法即
右脇臥。指三十五者彼云。應如師子獸王順
身臥。若右脇有癰瘡無罪不者越威儀。増一
手按彼因外道抽除床擽故制擽音暦今
謂床桄
十誦制
晝臥者有病應開。喜眠令經行者除昏思故。
善見初制繋想。三寶戒施天爲六念。下明
坐跪名二。禪觀加趺。飮食踞坐。尼令長跪。
非不通僧。僧制互跪則不通尼。故注云各有
所立也。別示中初科三千中明踞坐。交足左
右交過雙。竪謂脚頭向上。却踞謂反向後。掉
捎謂搖動。搘拄謂一足著地搘起。一足直申
向前。上足即翹起一足。次明五事。應通二
坐。不前據謂兩手托床。母論明加坐。撿合作
歛。次科三千中不與師坐不僣上也。十誦初
制起他。謂恃己陵物也。乃下次制濫下。三中
初明臥法。却踞謂退身坐。欠音欠。張口申氣
也。吒去聲嘆息也。狗群謂相倚也。起以時節
即念明相心起。當責謂懈怠耽睡等念。又下
次明起入衆法。遺即留也。臥法中善見明念
起。三千示臥相。母論誡耽睡。二時謂初後夜。
一時即中夜。僧祇制晏起。注指前説即右脇
著下累脚合口等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三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四
釋瞻病篇
題中四字。即下兩門。瞻送是能施病終。即所
爲。制意中。初科初敍病患。多嬰累者。通目衆
苦也。四大等者。別示病惱也。地水火風内外
該遍故。通名大。六府者。大腸小腸胃膀胱三
焦膽也從頂至心爲上焦。從心至腰爲中焦。
從腰至足爲下焦。此三共爲一府
若下次
明瞻視。然下三示凡情。昵近也。故下彰聖引
導。按西域記。祇桓東北有塔。即如來洗病比
丘處。如來在日。有病比丘。含苦獨處。佛問汝
何所苦。汝何獨居。答曰。我性疏懶。不耐看病
故。今嬰疾。無人瞻視。佛愍而告曰。善男子。
我今春汝。引證中律因病人無人瞻視。佛即
呵制。初引縁。便下立制。佛下結勸。乃下指同
存沒雖殊提接義一。故茲制意兼該兩門。問
答中。徴上律文。欲彰功行。答中。初正答有
二。初約心行同佛。又下次約隨順法制。僧祇
下引示初引縁起。即彰奉佛不如看病。又下
次引勸讃。以顯功深。簡人中。初科四分。初制
本衆有三。一親屬自看。二僧與。三僧差如法
治即吉罪。準無比丘。應令沙彌淨人看。若無
下次開女衆。十誦僧祇二律大略同前。次科
初明本衆有二。初有乘迎歸。無所分別謂昏
迷也。&T025693;牛草馬。本不得乘病篤故開。若無下
次明無乘往求。不繞塔等。恐遲滯故。及共
迎者。謂召檀越往迎同上比丘也。若路下次
明尼衆。同異可見。闍維此云焚燒。俗嫌遠送。
不令見故。餘下後明下衆文。略不出故令準
之。三中初句指前聖制。次句勸依。下二句指
廣即僧祇文。供給中初科五分。唯開自煮五
百問亦然。七日一受。更開過中失受惡觸不
受。先淨謂令淨人火淨。下指寶梁。彼云乞食
比丘或病。不能乞食。當自伏心云。我獨無侶。
一身出家。法是我伴。等習禪經。今藏録不出。
二中僧祇。先明九横令知看視。前七並食。八
懈怠者。不勤調攝故。九無慧謂執愚失治故。
又下次明供給據文有三。初須己物。二己無
則僧物。三僧無則乞與。好食與看病者。奬
其勤勞。令無退故。又不下三制推免。四分
五徳文引第五。而略上四。一知可食應與。二
不惡賤便穢。三懷慈愍不爲衣食。四能經理
湯藥。善見爲病。開餉俗士不犯汚家。下指
僧祇。略如上引須者自尋。三中初十五二律。
明審問所須應時給付。後十誦中。開服犯過
藥。以必差故。佛僧中。佛無宿觸。疑剩佛字。
四中善生初誡始終。若下教求物五百問。初
制看病輒用彼物。比丘下次制病者捨棄衣
鉢。一爲終身不離。二爲留賞看病。五中伽論不
淨同前十誦。謂煮膏肉和以鹽故。此引廢前
例通餘物。六中四分初安便器。次第三開。
屋中即房内。不下次置唾器。既制汚地。必有
所盛故。三安置中初科僧祇好房既是大徳。
十誦中房計是常人。但不得下房不容看病
故。次文中國本傳。壇經所謂別傳是也。日
光沒處者。壇經云西方爲無常之院。由終歿
於天傾之位也。今寺亦有。但方隅不定。不知
法故。以下出別堂所以。今號延壽。豈非相
反。專心念法者。由非舊處。無心戀著。但念無
常必思勝法故也。其堂中下次明設像。立彌
陀者。歸心有處也。然十方淨土而偏指西方
者。繋心一境想念易成故。西方諸佛而獨歸
彌陀者。誓願弘深結縁成熟故。是以古今儒
釋靡不留心。況濁世凡愚煩惱垢重。心猿未
鎖。欲馬難調。捨此他求終無出路。請尋大小
彌陀經十六觀經往生論十疑論等諸文。詳
究聖言。必生深信矣。像面向西病者在後。謂
將終之時。已前常須瞻像。令其繋心。忍土
者。梵語娑婆此云堪忍。大悲經云。此界衆生。
忍受三毒及諸煩惱故。人間臭穢者。感通傳。
天人云。人中臭氣上熏於空四十萬里。諸天
清淨。無不厭之。但以受佛付囑令護於法。
佛尚與人同止。諸天不敢不來。恒在佛所者。
恐心無繋念世事故。四中初科十誦文中。但
是通制下諸詞句。皆出祖師。深法但是佛教
通。得云深。是道謂出世法非道。即世間法。練
若中汎話。謂問疾安慰。以爲勸誘之端。捨座
即分半座與迦葉坐。捨衣謂脱所著衣。易彼
糞掃衣披之。誦經中鸚鵡縁出賢愚經中。彼
云須達家有二鸚鵡。能知人語阿難往其家。
授四諦法。聞已喜悦誦習。飛向樹上。次第上
下經於七反。其暮宿樹野狸所食。即生四天
王天。阿難聞已。問佛生處。佛告阿難。縁汝
授法命終之後。初生四天王天。壽五百歳。二
生忉利天。壽一千歳。三生焔摩天。壽二千歳。
四生兜率天壽四千歳。五生無憍樂天壽八
千歳。六生化應聲天壽萬六千歳。七還生第
五天。次第還至四天王天。上下七反天壽終。
已下生閻浮提。於人中出家。學道縁前四諦。
心自開解成辟支佛。故云後得道迹。大品即
般若經耳品。出第三十卷。彼云釋提桓因作
念。若人聞般若名。一經耳者。是人先世佛所
作諸功徳。與善知識相隨何況受持讀誦。常
住二字。六卷泥洹。云善男子善女人。當持如
來常住二字。歴劫修習。是等衆生不久。當成
等正覺道。二經並明勝報故。云不生惡道也。
律師中毘尼主於住持。故讃興隆等。自持攝
他即是二利。諸佛讃者如諸經論。讃持戒功
深如標宗具引。法師中迷倒如盲。妄想如病。
禪師中梵云禪那。此云思惟修故。知禪者唯
是修心故貶多説。今之參禪。亦務多説。事持
言句忘本久矣。衆事中初引五聖爲比。沓
婆即四分沓婆羅漢。捨羅漢者厭無學也。
求堅固者。修大行也。善見云此人是王子
出家。故云王種。迦葉縁者薩婆多傳云迦
葉。於耆山自經營五寺。通爲一界。自作泥
塗壁。祇夜具云祇夜多。雜寶藏云。南天竺
有二比丘。聞夜多有大威徳。到其住處見
一比丘。形容憔悴窖前然火。問言識夜多
否。答云在第三窟。即至窟中。但見向來然
火比丘。禮已問云既有威徳。何爲自勞。答
曰我念昔時生死之苦。若我頭手可以然者。
尚不惜之況勞身也。身子即舍利弗。百縁經
云佛世有黎軍支比丘。出家得阿羅漢。乞食
不得入塔。掃洒乞食便足白衆僧言。從今塔
寺聽我掃洒。後於一日眠不覺。曉舍利弗見
塔塵坌即便掃之。黎軍支眠窹心懷悵恨語
舍利弗言。汝掃我地令我飢困。由是七日求
食。不得遂餐砂。飮水即入涅槃。比丘問佛。
佛言過去恚母布施。鎖母房中。母從索食。
答云。何如餐砂飮水。七日母死。其子命終墮
獄。罪畢爲人故受此報。由昔供佛故今得道。
目連縁如
後篇具引
然下顯僧福大下歎所修。經下勸憶
持即淨名經。淨命謂無邪求。總示中初科初
引傳令唱讀者。準此生前所修一切功徳。並
須記録。凡爲看病常在左右。策其心行。恒令
念善。以捨報趣生唯在臨終心念善惡。下引
智論爲證。仍決所疑。答中初句正答。下二句
轉釋。作惡生善道者。準天台十疑論。三義通
之。一者約心。以造罪時從虚妄顛倒心生是
虚。今因知識勸導改心是實故。二者造罪時
由癡暗虚妄爲縁是僞。今遇知識得聞佛名
發菩提心是眞故。三決定者前造罪時心有
間斷。今臨終時心猛利故。如萬年暗室一
燈能破。千年積薪少火燒盡後義即
同今鈔
次科初正
明五下引示。初引銅碗縁。後指慳衣縁。如前
即二衣中故下結誥。勸導中初科前明量機。
病強弱者。觀其健困也。心利鈍者。智明昧也。
業麁細者。麁如營福。細如禪講等。情取捨者
所樂異也。如下西方兜率等。是此四觀察義
無不盡。隨宜方便臨事自裁。或下次明説法。
初令縁佛。或教稱名。或令觀相。或歎功徳令
生忻樂。或身下次示心觀。即性空相空唯識
三觀。至焔處者。喩相空也。謂如渇鹿逐於陽
焔。遙見似水。至彼元無各。下後示隨縁。不必
如上故。二中初引律制問。受不好者謂惜好
者故。及送他者謂妄行顏面故。此出病者慳
鄙之意故。須問之若非此徒則不須問。應下
準義告示。初泛告取著。佛制畜者明教嚴也。
出世縁者顯行強也。常著生者彰報勝也。面
王比丘賢愚經云。曾以&T073554;施辟支故。五百生
&T073554;褁身而生。身大隨大面。有王字恐被王
損。乃投出家善來得戒。&T073554;變法衣涅槃後用
此衣闍維若分別功徳論。頭
有天冠故名面王
若下苦勸貪吝眼看
不救謂現見衣物。不能濟患也。經云者。此出
莊嚴論。彼云昔有國王。名難陀。貪聚金寶。乃
以女置高樓。若求合者。令其納寶。乃集一國
珍寶。皆盡時有一人貧匱。求合無由因。而
成疾其母知之語云。汝父死後口中有一金
錢。可發塚取之送王。王怪問曰。何處更有
寶。彼具述之。王由此悟曰。死後一錢尚不能
爲主。何苦欲之。遂却散施。上勸捨慳亦下次
勸依法。顏面謂取面情。以物餉遺也。如是
下結示恐心輕動故。不可違恐念世事故。不
可順以下出須諫所以。臨終念善生善道則
昇。念惡墮惡道故。沈昇沈止在刹那故。是一
期大要。期時也。三中初示經像。引華嚴爲
證。經文兩偈傳寫訛脱。此出賢首菩薩品。
初偈云又放光明。名見佛彼光覺悟命終者。
念佛三昧必見佛。命終之後生佛前。次偈脱
初句。彼云見彼命終。勸念佛方接鈔中三
句。若新譯本云。又放光明名見佛。此光覺悟
將終者。令隨憶念見如來。命終得生其淨國
此偈賛佛果
一光明功徳
見有臨終勸念佛。及示尊像令
膽敬。俾於佛所深歸仰。是故得成此光明。
此偈讃佛因中
修此光明之行
四中初請他勸。善見明看病自
勸。母論明互違結犯。依前斟酌指上次科。若
下明將死打磬。令聞生善。天台智者。臨終語
維那曰。人命將終得聞鍾磬。増其正念。唯
長唯久氣盡爲期。云何身冷方聲磬耶今時死
已。方
打故知
無益
第二送終敍意中。初示道俗異儀。厚葬
謂多費財也。若下次明奢儉取中。將屍出中
初科前明安屍處。絹棺比地所尚。此間多用
木棺。或加絹蓋。次明師徒坐處。吊慰吊即訓
至。謂至喪所而慰問也。布草者。此間有用
薦席。或用床橙。次科初引文示制律中。以尼
女情懦。多好哀泣。僧則反之故罪分輕重。若
下次準義明開。初引涅槃爲例。即遺教云若
所作未辦者。見佛滅度當有悲感。據位則
内凡已還故。云未離欲者。若下次明不泣反
非。高節之人不妄哀喜故。云不局世情。任
情之者不展哀苦。即非孝誠故。云道俗同
恥。三中初小者吊大。又二一近處至者。容緩
吊慰。二遠來奔赴。未暇慰問。次明大者吊
小。依本儀者謂不設禮。隨時坐立謂任彼意。
四中五分覆根準應裸露。五百問初明覆屍。
須白僧者。是僧物故。裙及祇支今須準用
世云須披五條者。非
以制物令賞看病故
不得下次明殯送。由並屬
僧過五成盜。文明所出。次第有三。一出親
屬即師僧等。二率衆僧舍利此翻遺身即死
屍也。三貸亡物此即僧物。無故方開。令倍償
者。謂看病人別求他物。與本相當者。入僧
作法和僧還之。如二衣中其下三示喪儀。輿
即擡棺之物。葬法中初科前列四法。水葬飼
魚鼈。林葬濟禽獸。律下次引文證諸部文中。
但無水葬。闍維即火葬。十誦比丘有病念言。
死後僧分我錢。逐置羹中啜之。後死持棄林
中。鳥啄腹破故錢出也。然下義決殘即損害。
不應自爲。次科初香華散身。生存所制死故
聽之。僧祇亦爾。謂同上得散香華。三中初明
起塔。五衆並得即前僧像。次第禮塔是也。
此通名
墳塚耳
増一中佛言。四人應起塔。輪王羅漢支
佛如來。又後分云輪王無級。羅漢四級。支佛
五級。如來十三級。若十二因縁經。八種塔。並
有露盤即四
簷也
佛八重菩薩。七重支佛六重。四
果五重。三果四重。二果三重。初果二重輪王。
一重凡僧不得出簷安級今有出簷者。由
不知教僣同上聖
五下
次明立像。言通朔畫。高下後明起塔處。傳許
寺中。律制屏處相輪者。圓輪聳出以爲表相
故也。四中増一具云。佛告阿難難陀羅云。
汝等輿大愛道身即姨
母也
我當躬自供養。時帝
釋毘沙門天王白佛。勿自勞神我等。自當供
養。佛言止上長養恩重。乳哺懷抱。不得不
報過未諸佛皆爾。佛即與阿難等各輿一角。
飛在虚空。往至塚間。準下例決生法雖異。
長養不殊。比校恩徳。法身猶重抱屍而送。
未足報之故。云豈能盡也。五中初引論不得
送白衣喪者。必是二親準理應得除觀無常
者。謂不由他請。非爲世情欲資道行故。是
開限。不可倚濫以飾己非。執母屍者摩觸犯
境。通死女故報恩事切。故獨開之殯。即土
葬殮字。去呼謂衣覆屍也。聖下勸依然雖盡
禮。須避譏疑故令量機等
釋諸雜篇
諸雜者簡餘篇純一。要行者彰時用所須。即
下十門無非正業。皆由本受體遍故。使隨行
多途。謹奉之流宜應注意。敍意中初敍法體。
初句示境廣。不出情與非情也。森然謂如草
木之多。次句明制遍毘尼事法依境而制。隨
於一境復有多事。一切境事不出善惡。對此
善惡以分二持。是則無有一事而非持奉之
處。三明違犯忽謂輕忽不行。言通兩犯。四彰
來報幽責語含二報。上二句明持。下二句顯
犯。故下次明隨行。上二句明隨事立法。一一
事謂境事也。種種誡即律制也。下二句明由
解起行。解由教生故須詮辨。此即通敍一部
正教之意。次科初覆點前篇。諸門總上二十
六篇。以諸篇中科義相由事類條貫。顯非雜
亂故。云日途相攝。別下次探示後篇。別類
者沙彌及尼對大僧。爲別諸部對本宗爲別。
統收亦彰不雜。羅謂包羅。以下正明本篇。上
二句明事雜。繁類謂無條流。斷謂義有孤絶。
續謂事或連貫。皆不成科段故云雜務。紛綸
喩絲之紊亂也。次二句明文雜瑣小也。此別
即指當篇。對於上下故云別也。三中初顯要。
必下勸修。則下彰益怯懦即畏懼也。反知不
學動用乖儀入。衆遊方能無疑懼。寄言學者
幸留意焉。標列十門一四五多從化教。非不
兼制。餘並制教時亦兼化。初門禮敬中晨午
昏爲晝三時。初中後爲夜三時。三事如文次
列。據餘經論須行五悔。更加迴向發願。如祖
師六時禮文具載儀式。學者宜依。次科多論
華纓。唯得散地不得散佛僧身及飮食上。非
所宜故。五百問作餘佛事者。雖聽改轉。不
換本質如盜戒引。多論佛臘謂自恣日食等
取餘供養物。雖僧手捉不成惡觸。三中十誦
明知事法。初教勤勞。常下次令發願。教示餘
衆同此存心。故云亦爾。善見明守寺。智論教
差次。請命依臘須從上起。差役取卑故從下
起。四中薩遮倶舍。制不得壞。上品治者。同
逆罪故。智論僧祇開壞惡易好。五中供人即
法者。以人解法法依人故。六中律令選一能
者知掌衆務。初大僧。二沙彌。三淨人尋文可
見。帥所類反領也。七中初科僧祇明賞給。言
有功者是彼經營故。一熟謂一番採熟留生
也。一剪謂一番剪也。五分三段初明知事嘗
食。開舌舐吉。次明僧物暫借俗用。相依住故。
三明五種僧物。不分賣者。是常住故僧祇同
上。初制永定。次開轉易。四分結蘭暫礙僧用。
必侵入己如上犯重。次科僧祇收擧補治並
制共作。不容辭設。違得小罪徐行謂緩歩。
三中母論初明賞給量功多少。若下次教施
食心無希望非。隨病食病所忌者。得罪準前
殺戒。理應結蘭。或違教吉已上諸文並如隨
相盜戒具委。第二門初科五法慈心平等離
分別過。二謙下自卑離貢高過注中四句行
者反照於己如何。上二句即梵網云惡事自
向己好事與他人。下二句出淨名經。彼文續
云恒以一心求諸功徳。三坐起有序離亂衆
過。註中應字去呼合也。俯下仰上擧動合宜
故云得時。四不雜語離戲論過。註中初句明
上説法。次句示上不雜語。五令示默離惱衆
過。次科善見明下座辭謝。裝字去呼即用象
牙。爲飾智論明陞座伸敬。師子座謂説法之
處。智論云佛爲人中師子。佛所坐處若床若
地皆名師子座。僧祇莊嚴法座。拂華坐者去
奢美故。三中初入堂威儀傍門面者。隨左右
頬而擧足也。右下次示打法。擬砧使椎砧相
當也。重響謂振聲下數不辨故。須左手&MT02348;
舊云表衆不一謬矣。又見打者以
左手。就椎作旋轉勢更可笑也
然下三明啓白等
得亦云等供。即大小食時唱食平等。不下制
非法準知。打椎上爲白告靜衆不同鍾磬打
爲事用也。第三門此門事雜約義分爲一十
六段。初中五問無非戲調打辱。不爲求法故
不須答。次料如標宗具釋。三中五分差次。
謂知事差僧及法食會集。非唯此二故云等
也。四分學誦。謂誦外書俗典。世論謂方算
語論。雜法即雜犍度。十誦文頌即今歌詩可
怖畏者。法將滅故。以書算卜術俗典文頌倶
是世法。非出家業。爲因縁故時復許之。今
時釋子名實倶喪。能書寫則稱爲草聖。通俗
典則自號文章。擇地則名爲山水。卜術則呼
爲三命。豈意捨家事佛隨順俗流之名。本圖
厭世超昇翻習生死之業。故智論云。習外典
如以刀割泥泥無所成而刀自損。又如視日
光令人眼暗。然往古高僧亦多異學。或精草
隷。或善篇章。或醫術馳名。或陰陽顯譽。皆謂
精窮本業傍渉餘宗。無非志在護持助通佛
化。故善戒經云。若爲論義破於邪見。若二分
經。一分外書不犯。四分開誦皆此意耳。今或
沽名邀利附勢矜能。形厠方袍心染浮俗。畢
身虚度。良可哀哉母論一句一偈。通指三藏
教詮。雖是聖教令觀時用舍。不可專固故。云
應行即行等。後世比丘即佛滅後傳法祖師。
凡有言教。亦須隨宜故云亦爾。四中五分示
開制無人。謂無剃髮者。難縁謂遭世難。論
家即多論。彼明次第即約多人同時剃。故母
論簡剃處。餘毛即身腋等處。律制偸蘭。所
下示除鬚髮之意。遺教論云。於上上處最先
折伏故。四分初制能剃。若下次制所剃。初
制分齊。頭字應作髮或云北人謂
髮長爲頭長
兩月與上五分
延促不同。兩指即二寸。不下次制刀器十誦
明安置。涅槃下明不剃之過。彼經第四云頭
鬚髮爪。今此寫倒。破戒相者違佛制故。増
一中前五過中正取初二。餘皆因引。垢圿即
不淨。圿古黠反。不知時宜。謂觸事拙塞不協
人心。多所論者。謂出言無度。不能少語。後之
五過由此而生。如文可解。今時不知教者。
或四季剃頭誇爲高行。或拳臠長爪謂爲希
奇。豈知内成破戒外辱佛法。有識聞之早須
改轍。五中喜往俗舍十過。前五即容犯五戒。
初不囑入村。二即食家強坐餘。三顯然。次五
中前三身業近習過。四即心業染著過。五根
本業即犯戒過。至死即淫夷。次死即摩觸等
殘。次明五種非親厚者。皆謂於己無所益故。
勝人即徳學過於己者。六中家慳謂占據檀
越。住處慳謂寺舍不容來客。稱歎慳謂不稱
他善。七中五事希有可貴。故名爲寶。初二
是勝境。餘三即行業。値佛聞法發解起行。行
成有驗信樂立焉。八中初明十事。樂著二字
貫下十事。作役言説多求是掉散。睡眠即昏
塞。此四合六塵。總爲十矣。我下次明聽受
供給。衆具既闕多起攀縁。禪法不成故。九
中初制習方術。羅漢射事者。十誦目連入村
乞食。居士婦懷妊。問言是男是女耶。目連云
是男。及生是女。遭謗問佛。佛言本是男。胎中
轉爲女。故目連見前不見後非妄語也。律下
次教咒誓謂。有屈抑之事發誓以雪之。意是
求佛爲證。故云南無佛等。十中恐怖謂暗黒
險難等處。存想三寶必蒙加被即得安隱。十
一律論。所制皆謂避世譏疑。遠防欲染故也。
十二前明嚼楊枝。初出不嚼之過。癊即痰癊
引猶進也。五分教洗棄四分須屏處。大小二
事因而連引。次明經行初顯益。一謂慣熟。二
即專一。三謂血氣均和。四五可解。十誦示行
相。晝地謂作直道。不使斜曲故。或用磚石
爲之。寄歸傳云。五天之地。道俗多作經行。
直去直來唯遵一路謂以磚石累爲直道。狹而且長。
人之往來有同經緯。故以名焉
又云佛經行之基闊二肘。長十四五肘闊三尺
六長二
文六
七許
上以石作蓮華開勢。高二寸闊一尺。有
十四五。表聖足迹也。三千中明作處隨處
所宜。不可局故。十三僧祇明衆處燈。初教上
燈。乃下次示息燈。亦爾者同上告僧。䩭尼鈔
作欹以箸取物也。下文指廣。彼云然燈時。當
先照舍利及形像前燈。禮拜已當出滅之。乃
至若多油者。厠屋中當竟夜然若油少者。人
行斷當滅之。次明供佛燈。今時所謂長明燈
也。若佛有明暗則當夜點晝滅。以無明暗故
不間晝夜。本無言念謂施主期心必有齊限。
滅應無過。次引經證。彼十一云。佛在舍衞有
女。名難陀。乞丐自活。見諸國王臣民供養佛
僧自心思惟。我之宿罪生處貧賤。雖遭福田
無有種子。便行乞丐以俟微供。唯得一錢
指詣油家。具語所懷。油主憐愍増倍與油
得已歡喜。足作一燈。奉上世尊。自立誓願我
令貧窮。用是小燈供養於佛。以此功徳令
戒來世得智慧照。滅除一切衆生垢暗。作
是誓已禮佛而去。乃至竟夜諸燈盡滅唯此
獨然。是時目連當次直日欲取滅之。即擧手
扇復以衣扇燈明不損。佛語目連今此燈者
非汝聲聞所能傾動。正使四大海水以用灌
之。毘嵐風吹之。亦不能滅。此是發大心人所
施。佛説是已難陀女復來。頭面作禮佛即授
記。於來世二阿僧祇劫。當得作佛號曰燈光。
十號具足。十四五分乞狗乞鳥減乞三乞字
並去呼分外謂多受而施。四分人即乞人等。
非人即鬼神禽畜。母論人中別類。無過謂非
汚家。十五壞色謂面無神色。生犯戒縁。即露
地然火。掘壞等戒因而成犯。十六初二自他
心淨。三執勞作務。四挫折自高。五現當兩
報。第四門前諸雜事。並是隨人各行故。名別
人自行。此門所明誦持經戒。無論利鈍新舊
之殊。但預道門義當依奉故。云共行同法。正
明中初科前敍誦持之要。而下顯根性不同。
神用即心智。互強弱者。謂聞多解少。或聞少
解多。有下即初人故下即次人。次科爲四。初
教誦綱要。古徳未詳何人。勝鬘即方等大乘
經勝鬘夫人。對佛所説大乘理教出生無盡。
收攝無遺故云根本。如來藏經佛於耆山。爲
金剛慧菩薩。説且擧兩經。餘任無在故云趣
得也。上即別列由下總示道。即定慧行即是
戒。一切佛法不出三學。以諸衆生迷心爲惑。
劫慮成業由業感報。生死無窮。欲脱苦果。
要除苦因。故先以戒治其業。次以定慧。澄其
惑。業分善惡故。止作兩行以相翻。惑唯昏散
故定慧二法而對破。病因藥差機藉教修然。
後業盡惑除。情亡性顯。教門雖廣豈越於斯。
統攝綱要義在於此。諸下次教博覽餘文。初
覽聖教。廣見長者。資其智解。匡輔等者。助於
行業。匡正也。輔助也。次披世典要覽晋郗超
撰。方比也。已下三示誦習餘業。若下四簡利
根不局。生知出論語孔子曰。生而知之上也。學而
知之次也。困而知之又其次也。
困而不學民
斯爲下矣
然彼世典則曰生知。佛教所明皆
由宿習。末劫障重罕見其人。止可準前隨力
修學。審諦觀量無容自昧。三中三千中明三
事。是出家業義兼持戒。不出三學自他兩利。
徒生死者空無所得故。或受苦者。彼謂袈裟
離身。腹破食出。不爾則墮獄等。十誦恐怖
且列三種。正用第二即五怖畏文如標宗具
引。次科善見制其廢忘。師猶在者即得戒和
尚可從學。故設復師亡當從依止。年別受者
持犯微細處斷。從文故須常學。不可暫廢。吾
祖聖師猶聽廣律。滿二十遍。自餘庸昧末可
自矜過猶遍也。佛藏經明兼其濟。無我人
法即經論所詮。我人即煩惱。無即空慧。善
見示其學方。三中謂現通表異。顯己行業恐
成大妄。佛制不爲律論正文有縁。時許多論。
彼問沓婆羅漢爲僧知事。何故常放光明。自
顯功徳。鈔引答文二意。初是不善非教所開。
如提婆現通惑於闍王之類。二是開縁即沓
婆之事。爲佛法者。顯其尊勝使流通故。爲衆
生者息彼嫌疑令欣慕故。五中初科前明別
修。識分齊者福智各局故。知通局者事容相
兼故。非下次顯通修。今下標示後科。正示中
初科初敍僧本務故。下示兼資若下明得失。
二中次列三寶道俗相對。別相可見。三佛法
報應三身佛也有云三
世佛
聞思修名爲三慧。次第
相由僧寶且約住處。以分亦可俗以剃髮染
衣爲僧。道以諦理和合爲僧。菩提等宮殿大
乘宅爲所住。萬行爲能住。三中初結歎別修。
形事謂事有形相也。兼下總示通別。引證中
初科古徳不知何人。疑是裕師寺誥。次科智
論樂因縁者。且指人天如注所顯。出家之人
修出離業。則以涅槃爲樂。次引僧祇證上可
解。是知出家本爲弘法。即下三引受戒説相。
以示雙修。六中初科四分被劫。初取己長衣。
次借他衣。三取僧臥具。並謂暫著。容往外求
善見初令持走。若下次明逐失。得折草者開
壞生也。得著白衣外道服者開非法罪也。次
科母論假物發聲方便使去。十誦初明賊來
同上驚去。若下次明失衣開著僧物。僧祇初
教對問示房舍等。並謂不可持去者。若下次
明道行。第七初科又三。初登厠法。應下二洗
穢法。不得下三制餘務。初中六法一。今即
去恐生病故。二須捉草今謂厠籌。三讓前人。
四警人鬼。五教安衣。六正上厠。言著衣者。準
似下衣。彼約露處不容脱置。此多覆處。應須
脱之。餘如常者。指教誡儀。洗穢中留殘水者
擬他用故。一一洗者隨用一物。取淨爲期準
鼻柰耶律。以七土洗之説名爲淨。次科五分
三事。初安便器。二盛淨水。三制裸形。三千中
初制須洗。應下次制脱衣。第八中初科二律
解放他物。皆爲慈心不爲盜損。豚子猪之
少者。次科有四。初開妄語。那得還汝意彰
無故。又下次開藏隱。若下三開盜損。壞網
及獄非儀故。吉猪下四開餘語。九中初文觸
擾意。謂欲擾動鬼神也。次科檻押也。咒蛇法
以法咒之令不傷人。五分云我慈諸龍王天
上及人間。以我此慈心。得滅諸患毒。我以智
慧聚用心。殺此毒味。味無味毒破滅入地。
去窓嚮謂隔眼透明處。籠疏即竹織網也。櫺
子指歸云。窓牖中編木爲之。拾蝨中律文但
明拾法故。準蛇鼠將護彼命。世人愚教多以
火焙。湯浸爪掐令死。素無慈愍縱行殺害。
心同羅刹行等屠兒。物命雖微死苦無別。請
披聖訓深須誡之。十中初科爲二。初制次開
五衆。親里得合藥者。不爲利故。無者謂親里
貧乏也。五百問初制取物。唯開強與。今時醫
者本爲求財。既非道業。正乖聖教。懷慈濟物
未見其人。然古之高僧亦有兼濟故。僧傳明
晋有法開。善通方脈或問法師。高明剛簡。
何以醫術經懷。對曰明六度以除四魔之疾。
調九候以療風寒之病。自利利他不亦可乎。
是知心存利物。無往不可苟爲世財準律禁
斷。若病下次斷邪術。唾腫即今方捉噀水。
以收腫毒故。次科四分初教學咒。患吐下次
教用藥。頭髮微温故可止吐。患熱者智論云。
寒時雜以沈水。熱時雜以栴檀以塗其身。腐
爛藥未墮。不須受者謂曾加受。無塵土落中。
故五分青木香。療腫毒消惡氣。誦咒不噉鹽
等。似同邪術縁故聽之。僧祇小麥須炒令焦
黒碾碎新汲水調。十誦不淨謂宿觸等但開
病者。四分外用健病皆得
釋沙彌篇
沙彌如注兩釋分字解義。無非自他二利止
作兩行。但初通約出家本志。後據創反俗情。
以在俗作惡無慈故也。寄歸傳云。受十戒
已名室羅末尼羅。譯爲求寂。求即無漏智。寂
即無生理。準知沙彌梵音訛略。別行者行字
通平去二音。若作平呼謂此三篇在前由途
相攝之外。若作去呼即此三篇與前大僧本
部不同。別行別行兩釋並通。敍意中初科上
二句示位。此中須分形法二同。若但剃髮名
形同沙彌。若受十戒名法同沙彌。次二句明
本志。上句言其始。下句示其終。玄藉通目佛
教。處遠直指佛果。復次二句示律可依。後二
句斥世無訓。次科初敍二法之要。道由信立
故爲道原。徳自信生故云徳母。治業由智之
力。破惑在智之照故爲解脱因也。非信道徳
無以發。非智業惑無以除。出家之人爲道求
脱故。云必先此二也。如下敍不明之失。初
明形心混俗。所下次顯愚法所以。皓首即白
頭也。面牆無所見也論語云人而不爲周南召南。其
猶正牆面而立也。二南統目於
無信則智不發。無智則不慕道。飽食暖衣
悠悠卒世。故云但務養身等也。出家意中標
列七科。前三明功次。三明行。後一決疑。隨
釋中初科華嚴二偈。明如來爲衆生故方便
示現出家修道。初一偈開示令知。次一偈引
導令出。如來若不出家。當紹金輪王位。故
云捨國財也。寂靜即涅槃理也。以下結示菩
薩即釋迦本師。此明出家。從因彰號下指二
經。具云郁伽羅越問菩薩行經。彼云佛告郁
伽。出家菩薩常念精進智慧無所著也。如火
在頭憂救然熾等。餘廣如彼涅槃云。在家逼
迫猶如牢獄。一切煩惱因之而生。出家閑曠
猶如虚空。一切善法因之増長。大小乘教多
説出家之法。此不煩引故云等也。淨住子説。
出家有十八法難行能行。父母是孝戀。難遣
而能辭親。妻子是恩染。難奪而能割愛。勢位
是物情所競。而能棄榮。飢苦是人所難忍。
而能節食。滋味是人所貪嗜。而甘噉&MT01912;澁。翹
勤是人所厭倦。而能精苦。七珍是人所吝惜。
而能捨離。錢帛是人所畜聚。而能棄散。奴僮
女人所資侍。而自給不使。五色是人所忻
覩。而棄之不顧。八音人所競聞。而絶之不聽。
飾玩細滑人所保著。而能精麁無礙。安身養
體人所共同。而能忘形捨命。眠臥是人所不
免。而晝夜不寢恣口。朋遊人所恒習而處靜。
自撿白衣飮饌不知絶極。而近口如毒。白衣
日夜無所不甘。而已限以晷刻。虚腹白衣
則華屋媲匹詣
配也
偶而已以塚間離著此齊文宣王
蕭子。良撰
要故
録之
次門能勸中華手經明獲報。初總示勝
報轉身。即當報現増即現報善來者。道成初
果。蒙佛親度金言一召鬚髮。自落袈裟在身。
蓮華化生不受胞胎。故一下別列四法。一解
脱。二精進。三忍辱。四饒益。一一皆具自行化
他。此中正用第一。餘三相因而引。功徳經中
初正明。二喩顯有二。爲道出家無漏功徳。
供聖起塔。皆有爲福故所不及。一日一夜擧
少況多。彼經阿難問佛。若有人放人出家若
自出家。得幾所福。若人毀破他人出家。受何
罪報。佛告阿難。若滿百歳中問我。我以無盡
智慧除飮食時。滿百歳中爲汝説此人功徳。
猶不能盡若人毀破出家因縁者。是人於三
惡道中常受生盲。若爲人時在母腹中受胎。
便盲汝於百歳常問是義。我於百歳以無盡
智説是罪報。亦不可盡。次科智論二縁。初
尼縁者彼云。如優鉢羅華即蓮
華也
比丘尼本生經
説。佛在世時此尼得羅漢果。化諸婦女出家。
彼言我等持戒爲難。恐破戒墮獄。尼云墮者
從墮久有出期。我念昔時曾爲戲女。因著袈
裟。至迦葉佛時。乃得出家由破戒故墮獄。
今値釋迦却得出家解脱。次引婆羅門縁彼
云。佛在祇園彼因醉故來至佛所求度。佛勅
阿難度之。彼既醉醒乃却歸家。比丘問佛。
佛答如鈔出家偈曰。孔雀雖有色嚴身。不如
鴻鵠能遠飛。白衣雖有富貴力。不如出家功
徳勝。後引經律以少時善根。障多生惡報。年
劫多少隨縁赴機。不必一定。第三中出既有
功。障則損大。經中留礙如親里不聽。仰制如
王臣禁斷。惡集如海者示業重也。癩病即現
報。入獄即生後二報餘如上引。四中初科寶
積經二縛。喩不自在。二癰喩不清淨。二箭喩
有所損。此三並喩自心。智者幸宜自照愼勿
自謾謂是他也。見謂執見義兼於名此利根
也。利養即財物更兼欲色此鈍根也。業疏云
鈍貪財色。利著名見。四科收之尠無不盡。
涅槃爲飢餓者。以出家人衣食易得故。見有
持戒。驅逐殺害者自無戒徳。恐相形比失於
利養。生嫉忌故。次科罪相繁多。約心總攝且
列五種。故云等也。愛親求利屬貪。嫉即屬瞋
慳。即是癡還即三毒。爲惡業本不必將此
色上三
指別鈔。未詳何文今見業疏。五中初科即修
世間三學。初至界行是持戒。戒取見。見即執
見以專持戒名戒取。又以戒爲上勝名見取。
此即五利使中二使。故云煩惱欲界下業即
是人道。縱得生天止在六欲。若下明修定。即
四禪四空定。多聞講誦即習慧準知。修道事
行難分。自非達人何由可識。次科智論所列
對上可見。總名世間法者。即人天善。然世出
世據心不同。至論事行亦無有別。成論世樂
爲少利。出世聖道爲大利。心別事同義亦如
上。六中初科初敍難行。今下示頊行。經下
總標無始未曾者。顯聖行難成也。著世慣習
者。示難成所以也。經中通指三藏。列示中
三觀並云觀事者。事即是境。心依境起隨
境立觀。謂色心陰入界有情無情善惡無記
等。若論智解須達諸法。若於時中觀心爲要。
隨心所起起即是事。若善若惡三理照之乃
知。顛倒但有安計。本無所有。隨心動用一
切皆空。或推相見性。謂之性空。即相知幻。
謂之相空。達相是心。謂之唯識。猶如夢事。或
推夢想從何生滅。或知睡夢當相不實。或知
唯心所變無別夢事。喩上三觀略知淺深。然
行位有三。觀境唯一所謂事也。見理有二。
前二性相雖殊。皆以空爲理也。後一以心爲
理。前二爲權。後一是實然。出家超世通學三
乘。今依業疏準開會意。專指佛乘爲出家本
矣。性空中初中標位。次句示行觀即能觀。
智事即所觀境。下二句見理以我人善惡性
本自無。縁會故生。縁散即滅。生滅滅處名爲
空理。即是二乘所至之極。次小菩薩中位。
行。理。三同上分之。三大菩薩中初句標位。次
句明理觀法唯心。即事顯理故。下句示行以
一切諸法本唯一識。一識之外更無別法。無
始妄動。横計心境有彼有此。内外差別。窮
此差別皆是意思妄起取著由取著故。妄搆
名言是故。智者欲觀唯識必以意言爲所觀
境。由此意言皆一識故。是則不離思議了非
思議。即於差別達無差別。故下引證願樂即
十信。究竟即妙覺。略中間三賢十聖等覺故
云至也。如懺篇具引。名觀中句絶。唯識離斷
常即是中道故。縁意言爲境者如上説。三中
初句顯要上之三觀。大小二乘教理行果。一
切整。足法門雖多亦不出此故。云無別餘法
也。上下指略上二句指正行。言上二者上三
觀。前二小乘。後一大乘即大小兩別。故云
別行。如餘明者。若指當鈔。即是懺篇。若指別
文。即如業疏。若下次指餘行。方便即修之。軌
度除疑謂破執。辨魔捨障謂對破三障。要下
二句括上三事。別行門即道。整禪師凡聖行
法。上之三科總論十界之因故並名行。凡罪
即三途行。凡福即修羅人天行。聖道即三乘
佛果行。歴示心行令識因果。捨罪修福革凡
成聖。厭小慕大。趣一佛乘。是故業疏專指大
乘爲出家學本。即戒本云若有自爲身欲求
於佛道是也。七中相決同異。同謂進修方便。
唯是三學無別途。故異乃心志廣狹。故分二
乘用與別故。總示中上二句躡前。今下正示。
小乘戒中縁身口者謂制法也。犯問心者推
業本也。此據四分空宗爲言。執下二句明持
失也。或專慕人天則滯於凡福。或計爲至道
則墮於利使。違下二句明犯報也。次科前明
定學又二。初二句示所修即前性空也。名色
即所觀境。一蘊是色。四蘊是心。心道冥昧止。
可名通故總云名。縁修即能觀。心生滅即所
見理。以色心二法念念生滅。生滅故無常。
無常故無性。無性故空寂。空寂即滅諦涅槃。
眞如之理。涅槃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
滅滅已。寂滅爲樂是也。聲聞縁覺乘法雖異
見理是同。故云二乘同觀等。聲聞四諦與縁
覺十二因縁。止是教門開合之異。以理融教
故云無別當知。苦集與十二縁生並世間因
果也。道滅與十二縁滅皆出世因果也。故下
引證佛性論即大乘論。有四卷彼明小乘所
證非眞見佛性故也。虚妄即名色。無常即生
滅。眞如即空理。即法華云。是人於何而得解
脱但離虚妄名爲解脱。其實未得一切解脱
是也。次慧學中定是澄寂。慧取照用動息不
同。故云義別同一心體。故云體同。水澄物
現鏡淨像生。定慧一異喩之可解。大乘中三
品即三聚。一攝律儀。二攝善法。三攝衆生。初
則斷惡。二即修善。三即度生。準智論中二乘
但有斷惡一聚。雖有作持還歸離過。不修方
便教化衆生故。無攝善自調自度。故無攝生
是以今文。但擧律儀比校同異。言不異者準
業疏圓宗。謂同三聚彼云戒分三品。約義收
縁不異諸律由非明制。
故云約義
如殺一戒具兼三位。息
諸殺縁即攝律儀。常行慧命即攝善法護前
生命。即饒益有清。此一既爾餘戒例然疏文
性戒
並例
此説
若論遮戒如酒寶等離畜飮過。即攝律
儀常行對治。即攝善法息世譏嫌。即攝衆生。
若取大小戒本以分。則小教四夷大乘十重
四夷大同。餘六並異。以至畜寶然身等異相
極衆。且云二三意顯同多異少故也。護心戒
者防瞥爾也。如下不起貪瞋等。如梵網制不
慳不瞋等。又涅槃隔壁聞鐶釧聲分別男女。
心染淨戒之類。廣示中智論問中住實相者
心冥妙理。空無所有故不得一法。既無所得
則無善惡。既無善惡則無持破。既無持破則
無有戒既無有戒。則應任意施爲。不須守戒
世多邪見。故問決之答中以福況罪。不作福
者不取福相故云不作。種種因縁謂方便化
導。隨所動用皆離過故。釋疑中初文地持論
佛藏經。斷常二見取捨不同。故須通會則明
菩薩隨機立教言乖趣合。總括邪見不出有
無。執有名常。著空名斷。身見我想並常見也。
惡取空者謂撥棄因果即斷見也。答中初釋
地持交猶能也。次釋佛藏末後一句通結二
文。次科以菩薩修慈。殺業居首。瞋制重夷。
華嚴云。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又云一念
起瞋殃墜無間則知。菩薩偏制瞋心。而不制
貪故申此問。智下引釋擧凡況聖。色界四禪
天五蓋十惡倶除貪故。聖道遠欲惡者體清
淨故。本不得者無始未經故。攝論中無分別
智者。以住唯識無外塵故。以諸外塵皆唯識
故。故云塵不顯現。彼論云。無分別智自性應
知離五種相。一離非思惟故。二離非覺觀地
故。三離滅想受定寂靜故不住二
乘空見
四離色自性
不住凡
夫有見
五於眞實義離異分別故不住菩
薩中道
勝智
即無分別。方便謂誘化衆生。前有利益即利
他自無染濁。即自利必具二利。方乃行之故。
云縱有等。準下判位。初地已上者故知。十聖
方許行之。地前三賢猶制不合。況餘凡愚安
可僣濫。涅槃初明持相。息世譏嫌即目遮戒。
遮性等持故云無別。因下次以喩顯。度海人
喩菩薩。羅刹喩三毒。浮嚢喩具戒。又下判位
初依經判須至八地。不動者攝論云。由一切
相作意功用不能動故。則知聖人復須深地。
由事極難恐有倚濫。是故經家復急於論。或
下次會論文。淨心即初地。無著論云。由見法
心淨離諸垢染故。次定慧中由小菩薩渉於
大小。小據觀智。大約志求。小大雖異並菩薩
乘。故且一往通收大中。初示觀別如上所明。
鈍下次校淺深。鈍即小菩薩在大爲鈍。望小
則利不分別色。異上二乘析色。故利即大菩
薩。不分別空。超過小菩薩故。由觀唯識。住於
中道。了一切法無非心識。識非色空非不色
空。尚不分別識。何況分別空。若知唯識則住
實相無分別故。結勸中初科上二句結前。但
下勸學。初勸揀擇似是而非。故云相似。邪
徒之多故如林焉。理下次勸攝修。通學即解
也。正觀即行也不以誦語者遮滯教也。如下
指廣。十地即十地經及論。又下引示舊云涅
槃經。上二句示漸學。多聞智慧義兼思修須
具三慧。次句遮狂簡也。後句擧喩令解如
人大海漸漸深故。智論云。智度大海唯佛
窮底。初心學者不可躁求。良以道不遠人理
非事外。得之不離方寸。失之何啻千山固當。
優而柔之使自得之。然後取之左右逢其原。
縱心所欲不逾矩。若斯爲學可謂學矣。自餘
記問何足道乎。重示中初簡示三道。即凡夫
及大小二聖也。凡夫爲善力不兼人故自爲
也。二乘非不化導而非正意故云兼他。大乘
發心求道正爲度生。然凡夫自爲則耽五欲
樂。二乘自爲則脱生死苦。二乘爲他則説法
現通。大乘爲他則拔苦與樂。發意是修因別。
成果即所證別。若下示觀行同異。事即所觀
境。如上三觀。並觀事故云事同。心即能觀智
性相唯識淺深有別故云心乖。且下顯略以
非宗故。然大小兩乘教門難辨。更以四義明
之。一者教別權實異故。二者理別性相唯識
偏圓異故。三者行別諦縁度故。四者果別三
聖道故。又復應知小乘唯論釋迦一佛。大教
則談三世十方。又小宗戒定之境局據大千。
大教則通該法界。餘如別敍恐煩故也。第二
隨解具縁簡人中初科僧祇。前明老少未度
應簡。七歳已上七十已還有智堪苦則是教
限。言其老中過七十者時有堪能猶聽出家。
謂作沙彌也。若下次制已度應攝。太老即八
九十。太小即未及七歳。央掘經老母即央掘
摩羅之母。央掘受惡人所教。令殺千人以耳
指作鬘。彼即殺千人但少一人。乃執劍欲斷
母命。佛化之出家。母亦欲出家。故以偈止之。
上二句勸止。下二句教修。蘇謂自省。息謂絶
欲。淨飯縁出本律。先標擧後引文。觀即是智。
無常諸行是境。次科智論初明制教簡意。二
根即身狹二形。無根謂無男女道。失下釋上
無得道根。四句四事失男。女相是報障心。
不定即業障結使即煩惱障。四智慧淺者三
障既重。故多愚癡。次明化教通收。即梵網
中。二形黄門婬男婬女八部鬼神畜生等。但
解法師語。盡得受戒準約制教。黄形非畜盡
歸重難。化教並開。故云無不容也。但下顯示
律中制簡所以。大教雖容受戒。律制不許出
家。稠林曲木喩其難拔。稠即密也。三中善
見燒寺。難縁故開。彼云有人欲出家。比丘知
父母不許。不敢與度便云。僧若不度我當燒
寺。佛言聽度五百問明制犯。初引示此下決
通。初約義決犯。如下引文示開。論即善見。初
明度父母王法人。又下次明度賊捉人。初時
謂未賣與人。不損彼財。故經主損財。故不得
度。主賜姓者令歸良也。據理得度三藏無斷
故云無文。二中先説若事。欲令知難免後
悔。故文列五事。一住住即是坐。疏云一坐加
趺周時方起。一眠即經云中夜誦經。以自消
息。四節食。五勤學。四分則有十種。謂能耐風
雨寒熱飢渇毒蟲惡言。一食持戒。三中四
分初制多畜。次明乞法。三指師徳。度人法即
受戒犍度。如上卷引。僧祇初示得畜制限。若
下次明勸令他度。離多眷屬過。仍自教語以
法通濟。無彼此故。有下分品位。驅烏者。律
因小兒出家。阿難不敢度。佛言若能驅食上
烏者聽度。應法者正合沙彌位也。以五歳依
師調練純熟堪進具。故名字者本是僧位縁
未及故。四中犯棄即結重夷。則知出家捨心
須決。伏藏債息皆不得取故云亦同。第二作
法初告衆中。初明安處。見而不聞恐聽羯磨
故。作下次明作白。前出白意仍引本縁。以
明須作。今多不行法滅故也。爲問答無失者。
恐人相問衆僧不知答有差。故巧師謂工巧
者律因其子來求出家。比丘與度衆僧不知。
後父母來尋問僧。皆言不見。後於寺中覓得
譏云。度我兒已皆言不見。佛言自今已去應
先白僧。準於作法之前敍致。告衆直陳情旨。
不須廣誦華綺浮詞。次出羯磨。是某甲者即
俗士也。從某甲者即和尚也。若據隨機羯磨。
第二句牒縁云彼某甲欲求某甲比丘剃髮。
第四句云與某甲剃髮。言相顯了。宜準彼文。
律下三明語告。不勞秉法。請師中初請和
尚。教云者。準須旁人教示。今時所謂引請
人也。應先示云。所以請和尚者。由是出家根
本所歸投處。若無此人則承習莫由。闕於訓
導。汝當竭誠事奉剋志陳詞。恐汝未能我
教汝。然後請之。須三請者。示殷重。故今有三
唱慈愍故即當三遍。傳謬故也。其下次請闍
梨請詞一同。但改名耳。闍梨多種。故注簡之
作法詞中義須標別。儀式中標云諸部會明
者。本律事儀多不具故。如下一一標之。釋
中節文爲十二段。次第行事不相混也。初
中在露地者。令衆見故。香水洒者。令潔淨
故。周七尺者。使相近故。四角懸幡莊嚴生
善故。*令時多在殿堂。但令嚴飾隨時所宜。
然多有背佛設座而坐。無知慢聖愼勿倣之。
次科初明辭親者*令時又加辭國王者。以入
道位尊君親禮絶不復拜。故口説偈者應令
互跪旁人教之。偈文上半明在家之損。下半
明出家之益。棄恩割愛情也。入無爲者趣聖
境也。則知儒中順色承意立身揚名皆是世
情。未爲實報。善見*令浴今恐時久滯衆。預
令浴之有以香湯灌頂。爲除
白衣氣者。未詳文也
三中初令相攝。應
下次爲説法。髮毛等者令觀不淨虚幻不實。
即能厭患生死故。有下明説之所以。曾觀謂
宿習也。癰蓮喩機。剌日比法然而説法。當須
量機。隨時用捨。不必專此據本。和尚爲説今
多闍梨耳。四中令向坐者。準須跪膝。香湯
灌頂者。使身器清淨堪受善法。故偈中上句
讃志幹剛決。次句讃心智開悟。第三讃返妄
歸眞。末句指上三種。總讃難能。五中教禮佛
者創入道門。令知歸慕故。偈中上二字述能
歸心。次句半歎所歸境。大世尊者。人天師故。
度三有者。大慈悲故。下二句立期誓。自他兼
利大士行故。無爲樂者涅槃道故。六中文令
旁教。今或合衆同唱亦甚。生善偈文上二字
明外儀。次三字言内志。持之無變故云守也。
第二句言智用。三四兩句彰所爲。弘道度人
出家本務故。注示所出。此偈亦出福田經。七
中周羅經音義云。此翻爲小。梵僧云小髻也。
乃彼
自引
留五三者。趣擧其數留一。亦得準知落
髮本是和尚恐其煩久故。令闍梨爲除餘者。
但留少許。和尚親落。今時先自剃作小髻。非
本教意。又云四邊須作八小髻表下八地煩
惱。最上一髻表有頂一地煩惱。上地難斷故。
令師剃傳謬久。矣有識宜改。正落時合衆誦
前出家唄。八中三授與者示勤至也。三還者
表辭讓也。偈詞本是和尚説。今亦旁人教
之。上二句歎衣解脱者。染壞割截不著世故。
無相福田者。出世無漏之福。離有爲相故
有云無相即
縵衣者非也
下二句勸勵。上句自行如依也。下
句利他行。九中令禮佛者喜形於身也。復説
偈者形於言也。偈詞上半是能喜。上句自喜。
下句他喜。下半即所喜。上句喜縁會。下句喜
得法。福願並宿因。時即今縁。十中初設禮者
謝證明也。在下坐者。即令預衆令忻躍也。受
親拜者。形貎纔殊尊卑即別也。出下示堪受
之意。據文坐已方賀。似令坐受。理亦無損。
今或立者亦是其儀。十一須中前者取陽生
也。十二剃髮已受歸戒者。據論五戒本在家
所受。今雖出家形同體俗。故得受之。若不受
者失漸次。故此乃明文。世有不曉。輒欲廢者
便謂母論是他部耳。且前云應以諸部會明
立出家儀式。何獨不用此文耶。豈非情之所
蔽乎。問剃髮披衣已那名優婆塞耶。答形同
出家體是婆塞。如足數中本受不得者。雖復
剃染尚名白衣。今名婆塞。有何不可。疏云以
法分俗方絶彼此謂受十戒已
方是出家
豈以形服而爲妨
乎。應分二種。一者形同出家體猶是俗不妨
俗戒。二者法同既納十戒。已是出家則不可
受在家戒也。問縱廢不受爲有戒否。答縱不
受十直爾受具。亦獲三戒以頓得故。則知五
戒無由廢之。若爾頓得今廢不受。爲有何過。
答失漸次故。疏引婆論云。染習佛法必須次
第。得佛法味好樂堅固難可退敗。不破威儀。
一時受者反上失次。又破威儀等。又準尼鈔
不受五戒。直受十戒。得戒得罪餘如業疏受
法廣爲辨之。第三受法作白中指同前者。即
剃髮中二法並闍梨秉。彼某甲即受者。從某
甲謂和尚。二中以出家人必依和尚。不同五
八唯一人故。三中以五爲十縁。十爲具縁。故
必先五後十。智論云。因五戒生十戒。因十戒
生具戒。善戒經云。先五次十。三具四菩薩譬
如重樓四級。不由初級至二級者無有是處。
乃至不由三級至四級者無有是處等。如此
明詰豈得懷疑。四中初示正儀。次斥非法律
文但制五法。偏袒脱屣互跪合掌禮足。本無
捉衣之式。復非尊敬之意。故特點之絶後
濫用。五中初示處。既作單白。義是對僧。理
下次示問縁。立勝縁者。爲説法開導委示心
境。及問遮等舊云。五逆中但不問破僧。今謂
不然雖非正破。不無伴助。如女不能破尼受
問之。足爲明準。今須具問十三重難。遮中除
年歳衣鉢。但問十三耳。下指同僧即受戒篇。
二體中三歸言下發得業體。故指正加爲戒
體耳。準業疏分五。初陳己名。二歸三境。三我。
今下別指所重言隨出家準知爾前形雖入道。體
未出家。疏云以法分俗。
力絶彼
此是也
四某甲爲和尚者。親依有本寄法傳心
也。五如來等者。恐濫餘尊故別指也謂三寶通
邪正。明
前所歸是
眞正也
三相中盡形壽者。明所期也。不殺生
者。示戒相也。是沙彌戒者。指法從人也。問答
可解餘並準知。從殺至酒爲五。六華鬘。七歌
舞。八高床。九非時。十捉寶。華鬘西竺風俗。
多以衆華結鬘貫於肩項。或以香油塗身。業
疏云。倡謂俳優以人爲戲弄也。伎通男女即
奏樂者也。次科爲説功徳。知己尊勝不令自
輕。山喩無以過。海喩不可窮。空喩不得其邊。
以是無漏解脱功徳出過有爲一切法故。下
令隨時者。應須引前勸障損益。善巧開演取
悟爲先。不唯誦語故注云云。三中前釋高床。
八指約佛即尺六也。増一金銀牙角佛師父
母是爲八種。隨相即九十中。次釋生像。生色
即金天生黄故。似色即銀可塗染故。似即像
者會上名也。生像是翻胡爲漢。未詳胡語。
金銀全是漢語。重疊言之。故云二彰。胡漢合
云華梵。循古爲言。古者召梵爲胡。以法初來
漢地故也。四中前準二文。初準大小持者。
具云大小持戒犍度。即雜犍度後文。明大僧
沙彌持戒同相。彼明遮性奉持並同僧故。
次準二律即是戒本。戒戒下文三衆並吉。故
下次準決。僧受既遍塵沙。説相但示四重故
可相例也。五中二釋。一是理無。二即略無。
五徳中福田經。佛告帝釋。僧有五淨徳。名曰
福田由具此五徳。
能生世福故
今撮業疏釋之。初徳者。既
厭塵俗出世聖道常懷佩故。二徳者。反形易
性志絶奢靡。形服相應故。三徳者。奉崇三學
死而有己也彼經及羯磨並列第
四。今鈔傳寫倒也
四徳者。割愛從
道兩捨親疏故。適音的適莫即親疏。五徳者。
奉行極教兼濟於他。大士行故。此之五徳出
家大要。五衆齊奉不唯小衆。終身行之。不唯
初受。疏云。斯徳始終通於五衆。倶堪物養人
天師範。故使誦持無輕受體及形服也。六念
中初指同。不同俗者。簡濫也。化教令念三寶
及戒天施。名爲六念。制通沙彌者。明須念所
以也。五衆通制不唯大僧。至下顯別。今年若
干即生年也。某年等受戒出家年也。以下示
意。大僧但記得戒時分。不念生年。沙彌生法
二年以分上下故須雙念。十數中。第一但出
外計。業疏續云。佛法不爾。身假食資。食取
濟形。道取濟神。故假形食縁修道行。至論道
也。要修離著爲本。不識道元。乃以斷食爲道
故須破之。二中疏云。佛法不爾。内報外報皆
有本因。諸衆生有皆因名色名即
心也
心不可見
止可名談。初始識支故轉爲名。假染持識即
染爲色。託彼胎藏展轉増長。月滿便生何得
自然也。三中前標云痛痒想者。古翻語質即
三受也。痛即苦受。痒即樂。受想即捨受。文
出外計。疏云佛法不爾。生憎愛者實由陰本。
千天也。初念縁色名識。了達染淨爲想。
領納違順曰受。由三想苦樂
捨也
便生三受。由三
受故便有三行。故長淪歴無解脱也。四中疏
云。佛法不爾。苦集世俗因果。滅道出世因果。
衆生知苦無諦。聖人解苦有諦。凡聖皆由因
果那云無也。五中疏云。佛法廣破。我在何
處爲在色中。爲在識中計此身中。但有五陰
隨陰計我。則有五種如是離合爲復五陰各有一
我。則是離也。若
惟一我則在色。時餘
四應無。即是合也
次第求之覓我無從。便悟
妄執得無我理。分成無漏。相似聖人。六中扃
即門戸。疏作六窓。佛法不爾。識隨根起。若
是一識豈眼根中而聞聲耶。七中却即逆也。
觀前爲逆。觀後即順。疏云由得五通。逆順觀
中八萬劫外冥然不委。計爲冥諦。轉縷丸者。
擧喩顯也。謂以縷繋丸。高山放下縷盡丸止。
以喩無修。疏破云。佛法不爾。要須方便増修
乃剋。如七覺支。簡擇正理方能至詣。何有不
修耶。八中外道三學皆邪。烏鷄等者。以見禽
畜今報已盡遠業將起生彼色天。不思遠因
謂即報是。便効彼畜噉草不淨等八禪。謂修
世禪謂爲涅槃。邪慧即彼所見。邪進如投嵒
臥灰棘等。佛法不爾。四依爲聖道縁。八正爲
聖道因。並濟心神。觀用籌度深見倒想。便得
出也。九中初示外計。欲界合爲一。四禪四空
是爲九居。無想即色界定。非想即無色定。
心沈沒者。疏云麁心不覺。謂會大理。大識
妄也。此下點破三界九居。既是衆生居處。
即非涅槃。十中初出外計。疏云彼増修定縁
色住心。以色滅欲有。以空滅色有。今下正
破。上二句點非。十處即是定相。謂地水火風
青黄赤白空識。趣道初門故名十入。亦名十
遍處。如觀青色。初以少分青色觀之。使遍一
切處皆青。乃至空識亦爾。故云自心運用。
實下顯正法。續引智論示不得出離所以。結
中初句指前。次二句示問意。善見下引證。何
法即依何部受戒。更問誰是和尚闍梨。故云
等也。第四通簡中初科羯磨。不在數者以作
衆法必簡除故説恣。不得別者望本衆爲言。
約界同僧者。文指自然。準須二界。作法一
界依僧分齊。以衆別二法必託界故。明下引
證。彼有十七別住。如結界引。尼等下衆皆有
別住故。云乃至。別界謂各有住處。非作法結
也。別施謂施主標意。施何等人不通餘衆故。
次科初標古非。今下顯正義。然法多別。自恣
僧法沙彌自恣。大小相對。非時入聚通告下
衆。尼白入寺則對比丘。五百問中開無本衆。
或是不通心念之法。古有所據故許存之。別
示別法中初科前示受持。當字去呼。皆言當
者非正衣。故唯下出受法。受戒即十戒。無犯
取行淨。次科初受鉢及坐具法。三衆倶同。次
明百一。若下三明説淨。道俗二主衣寶兩淨
與僧無異。三中初明捨墮。若犯下次明上下
諸篇。有覆須治者。謂行別住者。若波下三明
犯重。懺法並同。唯罪爲別。犯重唯擯。必無開
悔。四中初正示。十下引證。四分遊行戒即尼
戒也。次明衆法説戒。中初文爲四。初明衆具。
鳴下次明來集。囑授即説欲。至下三明出衆。
又三。一起座。二禮衆。三受教勅豫合作預謂
厠預也。鳴椎時即誦略教竟。重集聽後序。
別行中初明集衆。注令檢校。恐有不集。故
次明行事。云法同僧即唱白行水等。送簡入
僧者。以財法依僧故也。三明説戒。沙彌戒
經。亦云沙彌威儀戒本一卷。謂字寫誤。合
作誦字。至下四明入僧。此下指前令看尋之。
自見所以得聽前後二序者。由是部主所述
非正戒本。故問律制比丘不得爲沙彌説五
篇名。而前序云四棄等。何以得聽。答通擧
總名不示別相。但令預衆生彼忻慕故得聽
也。自恣中通別同上。準如説戒。前既遣出
至僧自恣訖。應須鳴鍾再集。兩通者犯相同
僧故犯通。上得治下故擧通。別法中一切同
僧故不出之。第五略指中雖是下位。倶發塵
沙與僧無別故。並指之。廣引中初科知慚愧。
謂不作諸過。善住謂住於善處。師法中初總
誡。當下次別示文示善惡。不出三業。無定亂
言者。由亂言故。則無定也。淨不淨或約爲
僧作淨。或據自知持犯。二中多論唯明掘地
開制。五分通示一切法制。四分略列犯相。
餘可準知故云例之。三中初明語師。若治下
次示治相。若不下三制奉給。不應下四明同
利。四分給房當量可否。斥謬中古謂下衆犯
同五八。不係篇聚故有此通。剩即多也。此下
正斥人語。出於凡情。正教出於聖意故。須準
教不可依人
釋尼衆篇
題中上二字通收三位。別行如前釋。注中
翻名總云阿摩尼。此云母女。即佛呼姨母之
稱故。云重尼也。敍意初科上三句。標廣女
流。情著行相倍増故。同下示同別。初指同即
上諸篇。今下正敍此篇。即披是教有所準故。
不浮漫是行無所昧故。次科初徴以約類雖
然據位則亂故。次引論釋。言不便者。男女相
配渉譏疑故。大尼受戒中初文十二歳者。是
師位故。僧則十歳。業疏云。所以加二歳者。顯
其志弱。累年爲徳也。又女人多樂畜衆。由本
習也。年年度人不能教授。多有違犯故。制
乞法令衆量之。不乞受具犯墮受人依止。度
餘二衆。並制乞法。不乞皆吉。比丘通吉者制
乞。同尼但除式又。違犯一等而無差降。其
下指乞法。文見隨機羯磨及尼鈔。若下示制
限。受戒標中非法濫相如下正受斥古是也。
本法中初示前縁。八法者。一請師。二安置立
處。三差威儀師。四出衆問難。五單白召入。六
對衆乞戒。七戒師白和。八對衆問難文中但
示一四兩種。律文請詞云願阿姨爲我作和
尚等。故此釋之。十三難中若據尼女。號佛無
信。本無破僧。然有伴助。亦須問之。十六遮於
父母聽下。更問夫主。先問有無。無則不須。
乃下次明正受。餘下指略隨機羯磨甚備。須
者尋對。正受中初縁明是。中正教明制必往
僧中。尼戒本云。若比丘尼與人授具足戒已
即本
法也
經宿方往僧中。與受具足戒者。波逸提。
業疏問云。經宿失本法。不答不失法由捨故。
不由隔日。若當日不去明日須捨故受新方
得。斥非中二。初斥僧來尼寺。師資傳明判
遣信明例。是非可見矣。次斥寺外結界。律
無定決。不云成不故。以義通之。僧須得罪尼
應得戒。釋難中初問。由制作本法已方往僧
中。恐違此教。故問決之。答中了論既容互結。
義通諸法故云理得。次問以受本法三位不
收。故雙牒名體。問以決之。答中初答體。言戒
縁者。是正受方便故。問既加羯磨。理必發體
既不發體用受可爲。問五。爲十縁。十爲具
縁。五。十。二戒各自有體。本法無體。其意云
何。而下次答名。由未發戒體是下位。由加本
法名同上位。以於三衆無所收故。第二斥非
中初引古。若下今斥初引當宗。律本即尼犍
度。乃至文云者。即説相中文。次引他部。僧祇
八種受具。僧受名十衆。尼受名二十衆。名數
既顯可驗昔非。次科五分人數事儀委悉宜應
準行。小遠者若在露處。亦須尋内。第三斥非
中初標古。然下正斥。初以理直破。一法謂尼
受。白四本制同秉。一衆不成。結界本爲攝人。
秉法尼既同秉。無界則集人無準。法起無依。
故云非界等。若下次約法皮質。次科自然集
者。僧作法界尼望爲自然故。唱相結者一依
僧界。五百問中不得相。*又以法故。本法置
外者。據非別衆但名同上位。爲防濫疑。縱在
界中不妨僧法。三中初擧例以隨例受。明知
須結。此下引古。初敍此土久行。然下引梵僧
印可。奪猶斥也四中初明僧尼坐處。各結界
内或就大界。或在戒場也。長鋪兩席謂同一
行。僧上尼下。或約單排。或是叢坐。兩皆得
也。中央空者。謂不相連。使尊卑無濫。或避譏
也。申手及者。據露處爲言。諸下次明安置尼
處。事儀大同僧中。五中初明請師。此尼受法
尼爲和尚。尼中教授。及至僧中。唯須羯磨。故
單請戒師耳。以下次指餘法。第二懺初篇中
同開學悔。二篇分三。初標異僧具三法。尼
除覆藏故云全無。僧但六夜。尼須半月故。
云改僧制限。出罪無別故所不云。以下明
二衆所以。女弱謂無志。情多謂易犯。初受
亦在二部僧中。故云受隨皆爾。問夷蘭等
罪。何但一衆。答所以可知。但下示略意。知
犯不悔。此即愚人不禀教也。縱懺難集。此
謂智人不遇縁也。偸蘭已下並對本衆故。云
自結。結謂加法。名異法同。不復更出也。
第三引縁中善見盡往即是初制。次後兩開
並爲止絶世譏以法兼濟。故四分難陀教尼
至日暮。尼在祇桓城塹中止宿。爲俗譏訶
西土僧居蘭若。尼止城中。因往僧
寺。至暮還城。城門已閉。因宿塹中
故知初開尼往
僧寺。但不如論次第顯著。故云無文意同。二
中初指差法文見尼鈔。四分下次明往寺請
法。尼不獨行。故須差伴。但須口差。非正人
故。所囑人即比丘中受囑者。當下令擇所囑
有三。主人非客。無病須健。有智非愚。明下教
知取問。次科初明預擬。彼下次正受囑。一人
爲伴。爲深防故。答詞有三。初即許可。然下
審彼所欲。又下囑令來問。進不即有無也。三
中自無事者。事即是過。僧入尼寺。尼須量僧。
故云亦爾。四中僧問答已者。應至誰遣比丘
尼來請教誡。受囑者起至上座前白云。大徳
僧聽某寺尼衆。半月半月禮僧足。求請教誡
尼人等。五中初示儀指如前者。即於房外坐
床求伴等。次誡勅後尼頂受。六中初文前集
尼衆。使下次傳教誡。諸下尼衆受教。禮唱作
禮唱三歸等。後指所出。四分闕文。問中以欲
應羯磨。既不秉結。不當取欲。故問決之。答中
初明制集同僧事。故準下引證。教授之法制
該大衆故曰義通。乃下指例事見次門。雜相
中四分開略。前明僧縁有四。隨一即開。別衆
謂難集。不和謂鬥諍。後明尼縁。同僧亦許僧
祇與欲即來求教誡人也。十誦敷床前文據
此。四中廣徳謂教授人。須具十徳。如自恣篇
引。本疏應是首師律疏。僧中教授尼中使尼。
並是所爲故。各滿五方成廣去。二十歳十
徳之一也。第四初科三種安居作法等並同。
利制犯中八敬所制依僧安居。不依犯墮
文出提篇。次文不肯請僧。不受夏請彌彰制
急。三中善見初示分齊。半由旬即二十里。一
下顯相依。請法謂夏初已來咨求教誨。説證
即自恣。若下明縁開。初明比丘有縁不至。
若初下次明比丘結竟潜去。開制可見。僧祇
一比丘者。不必衆故。三由旬通結。謂結爲
一界。尼界本制二里有難同僧。彼云若安居
中比丘。若死若罷道若餘處去。尼不得去。三
由旬有僧伽藍。應通結界。半月應往問布薩
使來去無障不破安居。五中行事有三。初明
差人。往下次明陳請。尼自直往僧中請之。
不同説戒須憑他請隔日取問。注僧中下上
座誡勅文。指上篇不復煩引。彼下使尼傳教。
次科初明日別此制相依。從僧請説使還自
恣。理須隔日。必是近處同日何妨。若下次
明開略亦同説戒。十誦明選使尼勦鋤交反。
勦了謂緊捷幹濟簡遲怠者。知法簡愚昧者。
三中受説安恣並制依僧。故通問之。總申教
意。答中經明女性。且示五相。惑色謂著顏色。
益壽爲欲壽長。畜弟子即好多眷屬。不學問
即懈怠。知須臾事謂短識見。賦性既爾。自無
志節。義必從師。教意可見。此據大約未必皆
然。六中此門理合廣釋尼戒。但與僧同者釋
相具分。餘有不同。略提時要令僧通解。教授
尼徒。自餘微細具在尼鈔。八重中初文前四
即婬盜殺妄。犯縁犯相一切同僧。不須復出。
異中尼戒罕聞。恐人不曉具列縁本。照對文
相。五摩觸戒佛在舍衞有長者。與偸羅難陀尼。互相
繋意。長者設食。諸尼盡往唯偸羅。不往
長者至寺。摩觸嗚之。守房小
沙彌尼白大尼。大尼白佛故制
若比丘尼染汚心。共染
汚心男子。從腋已下膝已上簡餘輕
境犯輕
身相觸若
捉若摩摩身
前後
若牽
若推
若上摩從下
至上
若下摩
從上
至下
若擧
若下
若捉捉前後
及脾乳
&MT01332;同上已
上十相
是比
丘尼波羅夷不共住。列縁中第四。約男女身
分輕重境。倶互四句倶輕得蘭。故云犯輕罪。
餘三皆重。業理應殊。五中結犯二倶無衣。一
有一無。並蘭倶有。但吉染情漸輕教亦隨降。
犯中初科僧尼四異。並僧通。尼局。一死活
異僧通四境覺。及不覺新死少壞。引律證者。
即前戒本既標汚心。明須活境。二大小異。
三身分異。四心境異。下引僧祇。善見別證第
三。隨處得罪此約尼犯。分境重。輕若論比丘
一向成重。不犯中初指本宗。律云。若有取與
及解救等。觸一切無欲心不犯。次引他部。初
是想差。若下即急難。一切無著顯上開意。非
無吉者制非儀故。六八事成重戒佛在舍衞長者
與偸羅難陀
尼。繋心受長者捉
手等。尼白佛因制
若比丘尼染汚心。知男子染汚
心。受捉手一手
尼腕
捉衣二身
上衣
入屏處共立
共行六上四並取
難伴見聞處
身相倚七身得
相及處
共期八得共
行淫處
是比丘尼波羅夷不共住列縁。第四此戒必須
八事滿足方犯。懺則不成。釋八事中初文對
前戒本可解。料簡有三。一男八男謂人同異。
一時八年明時遠近。無次第者犯通前後。不犯
中初開屏處。下下簡後戒。即單提中第八十六
戒律。因六群尼與男子入闇室故制。若比丘
尼與男子共入闇室中者波逸提。彼從譏過不
約染心故也。七覆藏他重罪戒佛在舍衞偸羅難
陀尼妹名坻舍偸
羅。知彼犯夷恐得惡名道默然不言。
後坻合休道方言白佛。因制坻音遲
若比丘尼知比
丘尼決了
彼犯
犯波羅夷不自發露。不語衆人一二
三人
不白大衆四人
若過
若於異時。彼比丘尼或命過。或
衆中擧爲僧
擯擧
或休道。或入外道衆後作是言。
我先知有如是於八夷中
隨有所犯
是比丘尼波羅夷。
不共住犯縁中覆重方犯。覆餘罪蘭覆比丘。
提覆下衆吉。犯中初科前引文示。指懺罪中
即中卷懺篇明十種縁。皆不成覆。十誦被擧
是法隔。狂亂即非心。僧祇難縁開不成覆。捨
心相應謂捨棄。不説之心。準下次以義詳。初
示合開。無記謂睡眠遺忘等。後明成犯須不
善心。次科簡所對人有四別。非清淨者。初簡
有犯不懺也。先知不肯者。次簡覆藏不説也。
二倶有過彼此皆成覆故。向犯者懺有誠例
故。識人名等者。三簡如實不妄。此通能所
也。若前下明一説。若彼下明非覆。十誦不
得比丘者。四簡異衆。僧尼位別不得對首。
唯聽不識咨請犯相耳。三中乃至略食後知
初夜説。初夜知中後説等。委如釋相解。不犯
中有四。初是無心。下三並非意。八隨順被擧
比丘戒大略同僧中故此不出。僧直犯提。尼
須三諫不捨。方結重夷。已上八重前四根本。
後四枝條女情。偏重故須特制。即限分不同
戒也
僧殘篇十七戒。媒謗及諫。大約同僧。略示二
條。餘希不出。第四言人戒佛在舍衞有尼。在蘭若
處有居士。爲於此作精
舍。後尼捨去居士兒即犁此處。諸
尼往官所言訟。令官觸彼因
若比丘尼詣官。言
居士若居士兒若奴容若作人上並所
言之人
若晝
若夜若一念頃若彈指頃若須臾頃。是比丘
尼犯初法應捨僧伽婆尸沙初作便結不同
諫戒三法竟犯
縁中
初二並局俗人。道則非重。犯相中四分初示
所詣官。及斷事人謂郷邑之長吏也。次簡言
相。下疏口説状詞揩定。言説通泛。故罪兩
分。善見初明互相言。方便趣果。成犯分齊。
但取言他不論得理。居士言尼不犯可解。若
尼下二明奪物。犯罪者。隨成盜損故。應償者
是俗物故。五分聽求援。十誦初制呵罵。次簡
所詣。餘人謂非官及斷事人也
第七四獨戒佛在舍衞有凡。褰衣渡水。爲賊觸嬈
人譏故制。尺有尼多諸弟子。捨衆獨
行入村。又於村中獨宿。人皆譏云。欲得男子。又六群尼
與衆尼。於拘薩羅曠野中。行而常在後。人問答云。欲得
男子。訶已因制。
四戒合制隨一成犯
若比丘尼獨渡水。獨入村獨
宿隨脇
著地
獨後行離伴
見聞
犯初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獨渡河中初縁又二。初定犯相。道行戒即尼
制。邊方有疑怖處人間遊行。皆犯提罪。彼
明行相。通界外内可決今犯。次明開縁。有
橋而渡。不渉水故車船亦爾。如次所明。第二
縁初示犯相。入水方便。上岸至果。文據兩
尼。以示輕重。律下次教正儀。三四可知。獨
入村中初文四分示村野分齊。注示吉罪坊
即是村謂村中人家也。僧祇明離伴分齊。三
無縁亦謂命梵。次科據本成犯。須約村門。
古解越界。乃約村中横道成殘。不唯太過抑
亦昧文。下引律證明約村門。足知非解。出
村亦犯。即知入出皆名越界。獨宿中初縁初
句明犯分齊。次句示犯處。不問僧俗通一切
故。兩處下明持。若下示開。故下證犯。僧祇
明相檢法。五分示犯相。獨行中同上三縁初
至處行。即第一縁。根本即發足時。又下即第
二縁。四分下第三縁。不犯四節初獨度中言
共伴者。非犯縁也。乘船等者。不渉水也。伴死
等者非本意也。五分水淺無觸嬈也。次入村
中指如前者。即第三無縁也。三獨宿中初約
守戒明不犯。若下伴有縁也。乃下已有難
也。獨行中伴縁己難並同上。開僧祇五分並
據縁開。可解邂逅不期也。單提一百二十與
僧同者。如前釋相。異但出一現行數犯。餘
尋尼鈔自可委明
第一百十四紡績戒佛在舍衞六群尼自手紡績。居
士笑言如我婦無異。白佛因制
若比丘尼自手紡績者。波逸提。擗謂分擗。引
即牽。引縈謂卷絡。織則可會。四事隨作皆犯
墮。恐謂懺竟得著。故制不合隨著吉羅。今
時尼女機織剌繍以爲事業。棄親入道本圖
何事。若此出家何如在俗。避溺投火即斯人
矣。結中上下即戒本前後也。第七門中初教
攝衆。二十餘戒者。一度妊身女。二度乳母。
三度年未滿。四不與二歳學戒。五不與六法。
六與學法滿衆僧不聽而與受具。七度小年
曾嫁減十二與受。八小年學戒滿不白衆與
上並制
和尚
九知而爲受此制作
法師
十不教學戒。十
一不二歳隨和尚此制
弟子
十二僧不聽而授具。
十三未滿十二歳爲和尚。十四滿十二歳僧
不聽便授人具戒。十五僧不聽故謗僧有愛
等。十六父母夫主不聽與受具。十七知非法
女人度令出家。十八令捨學法與受具。十九
從式叉索衣言爲受具。二十不滿一歳授人
具戒。二十一受本法已經宿往僧中。二十二
不病不往教授已上並
犯單提
凡攝弟子不出有二。
一者事攝即衣食。二者義攝即法訓。衣食可
闕法不可無。五分六年自攝和尚親教也。比
丘五夏分差降也。若教他攝者付餘人也。僧
祇次明受具。當求半許者。據本僧尼各須十
人。準邊方開。但五人耳。過半者極至十也。
注中以犯殘已下並足生善門事。故唯簡犯
重。恐其求備法事難成。但選秉法之人。餘
人但不犯重。不必具美故云可可。此據無人。
有則須擇。四分下三制依師。本律不限年數
故引五分。決之餘下指略。要行中初科善見
本縁。如來成道十四年。姨母求出家。佛不
許度。以正法千年。若度減半故不聽之。阿難
三請。佛令傳八敬向説。若能行者聽汝出家。
彼云頂戴持即得戒也。今下斥時誡勵。次科
正列中初制禮敬。二三制犯上。餘五並制依
訓。準五分愛道聞説八敬。再憑阿難重白世
尊。更乞一願。聽比丘尼隨大小禮於比丘。如
何百歳禮於新戒。佛言若聽依臘次。無有是
處。因説女人五障等。尊重等者明敬義也。
不應違者違則有犯示制教也。一二四六七
八並墮。三五皆吉。次科諸文並示異相。五分
自恣三尼。一正。二伴。中含八法前後並同。唯
第五云不得輒問比丘經律論義。若聽得問。
尊師即敬之異名。僧祇初教禮敬。不得下次
制譏毀。十誦五分證上違敬。雜行中初文僧
祇由是親里。故聽語告。若容訶責則違敬法
故也。四五二律教尼入寺。即初敬攝。如上
明者即前説戒中。次明式叉。標中注文初句
翻名。次句示體同下位。先下顯加受所以。
釋中初科四分通祭二位。續引論律別明開
小。十誦明制法之意。心須法。練身假時知。
身淨則可息譏疑。心固則方堪受道。適機
立教其在茲焉。二中準羯磨先具儀教乞。次
離僧作法。三召入説相廣如彼文不復煩引。
三中初科三法初後二法即本所行。第二六
法是今所授據其體相。沙彌具發。但是重囑
意存二練故也。文下示列相。以律中先牒
四重隨明四法。如云不得犯不淨行行婬欲
法。若式叉摩那尼行婬欲法。非式叉摩那。
非釋種女此牒根本
下即今授
若與染汚心男子身相觸缺
戒。應更與戒。是中盡形壽不得犯能持。不
餘三並爾非時飮酒。當體即法。無別本也。
次文初示三犯差別。若滿下別點學法。三中
初文前引文一切制學明其同也。除授食者
示其別也。此二句共爲一事。謂自取授他。不
同大戒從人受已展轉授也。若下釋疑古師
將爲二事。謂開自取如疏引之。初明自食制
受。無下約人有無以明開閉。次科十八法初
是坐位。次三種對尼同異。二即護淨。不淨
即宿觸等下不汚上故。尼淨上得通下故。彼
不淨。三同宿。四授食。五六二種並制大尼
顯彼所聞。七八衆法。餘皆自行。後九至十
二別配後四重戒。犯者更學重與二年。問不
云前四夷者。答在根本制此明學行二法耳。
問犯後四夷障戒。不答。犯者更學而不滅擯。
故知非障。業疏云前四限分後四枝條故也。
餘如彼者十四不非時食。十五不停食食。十
六不捉錢。十七不飮酒。十八不著華鬘。三
中四分制六法。縁行合作形字設。十誦制
二年。縁起過謂生子招譏。第三沙彌尼中初
指同法。若下顯別行。通明三衆。不獨沙彌。
以尼三衆不得獨行故。須簡伴初制簡伴。若
下次聽兼帶。餘下三制非類。即僧二衆俗男
女等也
釋諸部篇
題標諸部通指外宗。若據篇中亦引四分。乃
是對顯本異不同。別行二釋亦同前解。敍意
初科古云者。先賢相傳之語貧。謂見聞寡薄
語實有取故云誠驗。別此欲明學者不可專
守一宗。必須兼該外部故也。次科事謂行事
如六相自然足數衆相之類。法謂羯磨如持
衣加藥通結淨地滅擯白四等。彼此通用故
云二是。三中棄急從緩。如取僧祇持衣。用
多論無衣鉢得戒等。捨有求無。如受日用僧
祇求聽取十誦二七夜等。則是捨四分之有
求本部之無也。捐亦訓棄。如棄本宗重犯並
夷而用十誦再犯但吉。又如棄四分五錢判
盜而用十誦八十。又如棄四分疑心輕取五
分疑犯重之類。彼此互望則有是非。上三句
別擧三失。不出緩急有無輕重。任愚懷取捨
者。通該上三也。此下彰過失學。任意動陷刑
名。故云自貽等。獲罪可慚故云負愧。當下示
法。指鈔序即第三門約教判處意也。四中全
未預法即創入道者。隨入一部即初受也。順
文等者令依宗也。則明此篇之來不唯對顯
本異之殊抑被他宗納體之者。五皆上二
句示廣通指諸律。更兼衆論。條流之繁則可
知矣。難反言其不可窮也。下二句顯要即下
七門也。標列中第四明受日淨地。受日則四
分三品爲狹。十誦三十九夜僧祇事訖爲寛。
或可二宗但有二法爲狹。本宗三位爲寛。淨
地則四分用廢教爲寛。他宗制斷爲狹。釋中
初文僧祇初明受戒。和尚在外者。彼以羯磨
所牒同所爲故。次明懺捨。初標示以下釋所
以。自不足者爲僧所量故。還財得足者別有
所爲故。同自恣者。四分邊受二白。自恣一
白。是五人法。僧祇更加諸尼薩耆。計論用人。
唯白召自恣法。是本五人。對和捨墮法是相
從五人。以戒師懺主爲僧所量。即所爲人無
僧用故餘如業疏舊解同自恣者。此類隻差
五徳詩不入僧數者非也
四分
下斥古初出彼計。四僧不言者謂不言除也。
律中四人但除三法。受戒自恣出罪故。若下
通會通教即僧祇。受縁中初科五節。前四明
無師非師。後一明受者非法。通許得戒。此
等並據一期接誘。亦非常教。四分並不開者。
以初受一法萬行根本。必假多縁方能成遂。
各據一途故分兩計。次科十誦男著女服即
受縁中闕出家相。女想反上即不得也。五分
簡犍黄門。有得不得。五百問初明師非法。則
約弟子知不知。下明弟子相乖。則據師問不
問。伽論賊注本犯戒即邊罪。此二屬十三
難人。本不和者受時別衆也。非出家者即白
衣也。並約弟子知不知以論得否。第三中十
誦先明與欲。四處作法互相取欲。若本四分
即爲破僧。若下次明足數。謂一比丘足多僧
用。如材木等擧相以示。伽論同上。八人者受
戒四人説戒三人一人身兼兩處也。十三人
者謂兩處受戒。各有四人。一處説戒有三人。
以一人充三處用。十五人者謂兩處受戒各
四。兩處説戒各三。用一人充四處也。十八
人者兩處受戒各四。三處説戒各三。用一人
兼五處。且擧五處更多應得。第四初引文犯
重即邊罪。邊尼並難約過輕重。故得否兩殊。
第二門羯磨中初文廣略開合具如上卷。業
疏加小衆悔蘭。爲中上則有九品。參互増減
並判非法。僧祇十誦制減許増。單白通二。
白二通一。極至白四無所通矣。僧祇加中間
則有四種。求聽如受日法從僧求故。了論中
間在二間者。唱白一分羯磨一分共爲一法。
唱事問聽皆不具足。如後所引。加白羯磨
如今打槌白衆之類。直爾白知故不問聽否。
及餘三法則有五矣。又云下總簡業疏所引。
更兼單白。則有三法通三人作。與今不同。故
疏通云準此。單白既有問聽。云何非僧而得
秉御。大徳僧聽言何所屬。今通其旨三人
和白。初則改辭改大徳僧
爲諸大徳
餘文準用。論通三
人。豈不然乎文明單白
中間例爾
所被中四分。法不加
僧。且約擧論。受懺差人例亦不許。擧是違
惱恐成破別。諫是順意故通多人。十誦受具
義應同此。與欲中僧祇五分不許欲多。四分
約縁不可抑塞。十誦多處展轉與欲頗符本
宗。坐僧即秉法者轉欲失者。四分母論開之。
第三門本宗中由體非色故得重増。戒從別
發。故有重犯。文云即戒本四夷結文。尼摩
觸戒即戒本文。他部中由體是色。上中下品
一發永定。不容更増。故不重受。受既不重犯
亦無再雖從別發。根本已壞。無復僧用故。初
標異故。下引示同種。不重故後犯吉。同名有
重故還三重。學悔犯殘可證無重唯局四夷。
第四門四分三品七日半月一月倍増。如上指
安居篇。僧祇前指七日。次明事訖。初示名。必
下簡縁故下引法。天竺夏分多雨故云雨安
居。即召夏初爲雨時是也。十誦七日同四分
者。據七是同兼夜則異。四分日沒法謝。彼宗
夜盡方失。失法雖有短長。護夏同在明相。三
十九夜衆法是同。日數則異。牒縁云是處者。
即指本住處。亦同四分還來此中也。淨地中十
誦初明開結。内中内猶入也。次明移出。梨昌
即諸貴族居士。或是外道。昌車語轉箪即盛
食之器。後明禁斷。僧祇亦然四五二律隨機
開結。人下斥非古謂既皆制斷。一切並作他
物淨。如疏委破。第五四分指上即五句中疑
想二心。可學不開。不可學皆分輕降。五分無
疑引云女疑。摩觸二麁等對下犯殘。殺蟲壞
草對下犯提。下引四分相比。破僧淫酒並不
開疑想。對下疑字受戒知師犯戒。雖受不得
對下知字或約師疑受
者年不滿事
僧祇遮性兩別。十誦方便
有無各引文據在文可解。結中不擧細碎。趣
言其數故五三不同也。六中本宗他部捨懺
差別。但擧其異而指其同。本宗二寶捨與俗。
蠶綿斬壞。乞鉢入廚。長藥三用。諸衣臥具並
還本主。十誦永捨謂將棄之。多付淨人令捨
者。由犯過財不聽自捨故。文中似多淨人二
字詳之。五分初入僧棄者即屬僧物。不棄由
僧五敷。一蠶綿。二黒毛。三白毛。四減六年。
五不揲坐具。三入俗僧者。先捨與僧僧與俗
故。餘同者四乞鉢入廚。五諸衣還主同四分
也。僧祇寶藏名無盡財。息利作衣。不得分者
恐彼獲分故。云爲折伏等。二中五臥具。即上
五敷。初總示其下別簡。純黒即黒毛。憍奢耶
即蠶綿有將爲
一非也
嚮即門戸六年不揲。得著者
上二細者。止得麁用故不許著。不&MT02348;身者恐
壞僧物故。白毛好者如前同黒毛等。不好如
後同六年等。餘同者諸衣乞鉢長藥等三同
本宗也。善見金銀即二寶也。五法不愛恚怖
癡。知可擲不可擲。了論七段初段七戒。轉車
衣即二離。衣待一月即月望。受下次段一戒
本尼無者。或死反道遠行等。使下第三段二
戒。從下第四段三戒。一二居士即勸増二
戒。過下第五九戒。過足即過知足戒。三反即
匆切索衣戒。一切敷具通收五敷。使織師更
含勸織。奪衣爲第六。七日爲第七。二用即與
僧俗己上收二十四戒。二寶販賣乞鉢擔羊
毛染羊毛並如隨相。多論明販賣。初明入僧。
若下次明不入佛有二意。初爲止謗。瞿曇此
云地最勝。謂在地人中最勝故。此即如來因
地之姓。人猶稱之。佛昔於劫初作國王。禪
位師瞿曇仙。修道因以爲姓。又下次彰福勝。
不問等者顯僧海深廣無不攝也。不受法即
無戒也。七中隨相事多且出一條特異之者。
初明行懺違法開成。更下次開不懺直得清
淨。此六種人。初二恐壞衆信爲護法故。三
四身心怯弱爲接引故。五六行法闕縁爲命
難故。心念懺悔即復本淨。後不須悔若準四
分一切不成。律下引注伸誡遮後倚濫唐虚
也。第三批文爲三。初年月等記其時也。且
閉戸者即終南苧麻蘭若。此記處也。但下即
彰述作之本。祖師降生於隋世。弘化于唐朝。
高祖神堯皇帝受隋恭禪位始號唐國。改元
武徳。九年六月絶筆時也。爾前太史傅奕黨
助道宗誣謗釋氏。奏請沙汰。高祖依之於是
抱道碩徳遁于巖野故。祖師隱于終南苧麻
蘭若。首撰此鈔。至九年太宗復興吾教。搜揚
有徳。祖師是輔相之子。道徳著聞皆被搜選
故。云爾時等。俗譽此謂俗中聲譽無所傷也。
言閉戸者明避難也。依所學者彰有承也。但
下二句述本志也。直筆書者不演義章。刪除
異論離諸曲碎故。不下二句示謙損也。龍身
有文彩者謂之虬語澁故。蹇文鄙則陋。想下
二句囑審悉。有識謂智高。通士謂鑒遠。文多
記字疑是傳錯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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