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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No. 1804_ 道宣撰 ) in Vol.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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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804_.40.0117a01: 某甲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僧今持此
T1804_.40.0117a02: 衣物。與比丘某甲。某甲當還與僧者默然。誰
T1804_.40.0117a03: 不忍者説。僧已忍持。此衣物與比丘某甲。某
T1804_.40.0117a04: 甲當還與僧。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作
T1804_.40.0117a05: 法已即數僧數。量其衣物相參。擲籌取分。五
T1804_.40.0117a06: 分若衣少不足者。和僧與一無衣比丘。善見
T1804_.40.0117a07: 云。若一衣極好。衆並有衣準律分
破行之
從上座行
T1804_.40.0117a08: 之。須者直付。若衣物極多。徒衆有法。準聖教
T1804_.40.0117a09: 分之。此是非時僧得施。功徳遍十方僧。不須
T1804_.40.0117a10: 造像設齋。更生漏過。以出家人修智分業。不
T1804_.40.0117a11: 以福分爲懷。縱設違佛本制。諸部但明分用。
T1804_.40.0117a12: 凡智不過聖心。若外界不集者。僧祇爲病人
T1804_.40.0117a13: 求衣藥。及爲塔爲僧知事。雖當時不在。並應
T1804_.40.0117a14: 與分。此謂差衆使者得。若私營佛法不合。次
T1804_.40.0117a15: 明與沙彌淨人分。四律並云。若僧和合等與。
T1804_.40.0117a16: 乃至四中與一。淨人五中與一。若不與者不
T1804_.40.0117a17: 合分。若分得罪。自餘廢立。如疏鈔中。如是總
T1804_.40.0117a18: 計大數。抄名記數。然後品物付之。律無賣物
T1804_.40.0117a19: 分法。今時分賣非法非律。至時喧笑。一何顏
T1804_.40.0117a20: 厚。佛令分付。爲息貪情令各自省。今反樂笑。
T1804_.40.0117a21: 不惟終始。此習俗生常乃無悛革。望諸有識
T1804_.40.0117a22: 深察斯過。若五人共住一人死。衣鉢直三人
T1804_.40.0117a23: 口和賞勞已。餘諸輕物。依母論四人直作分
T1804_.40.0117a24: 衣羯磨。文中除僧今持此衣物與某甲。某甲
T1804_.40.0117a25: 當還與僧等字。餘同前法。作此法已。未得
T1804_.40.0117a26: 分入手。來有客僧入界。並須更共作法分之
T1804_.40.0117a27: 故律非時僧施中亦爾。故令與一人分
之。今無人故須更分之。有人無想不成
二明對首法。
T1804_.40.0117a28: 毘尼母云。四人共住一人死。三人應展轉分。
T1804_.40.0117a29: 應二人口和以衣賞看病者。餘物三人彼此
T1804_.40.0117b01: 相語云。二大徳憶念。此物應屬我等。餘二人
T1804_.40.0117b02: 亦如是三説。若三人中一人死。先取衣鉢直
T1804_.40.0117b03: 付。餘物二人展轉如上法。四分文中。直明彼
T1804_.40.0117b04: 此三語受共分。文詞如論説也。三明心念法。
T1804_.40.0117b05: 毘尼母云。一相應法者。二人共住一人死。在
T1804_.40.0117b06: 者作念。此亡比丘物應屬我。作此説已。後來
T1804_.40.0117b07: 人不得分理須
入己
四分一人受僧施中。應心念口
T1804_.40.0117b08: 言。此是我分得也。問羯磨文中。非衣者此何
T1804_.40.0117b09: 衣耶。答律不顯相。文云。時有將非衣作鉢嚢
T1804_.40.0117b10: 革屣嚢。佛言。不應作之。又云。與比丘尼非
T1804_.40.0117b11: 衣。亦不知何等衣也。今但通而述之。無妨彼
T1804_.40.0117b12: 此倶攝。十明雜分物法。若在私莊寺致死。或
T1804_.40.0117b13: 作僧使。在莊檢校而死。若有家人及比丘守
T1804_.40.0117b14: 者。重物入亡者本寺。輕物隨現分之。亦不得
T1804_.40.0117b15: 尼衆分也。縱令近僧來攝重物。亦不須與。以
T1804_.40.0117b16: 非佛正制。若亡者無住處。而隨有常住處。隨
T1804_.40.0117b17: 近通攝寺無僧法
亦不得取
若無比丘守掌。同白衣家法。
T1804_.40.0117b18: 四分若比丘在無住處白衣家死。彼有信心檀
T1804_.40.0117b19: 越。應掌録此物。若有五衆先來者應與。若無
T1804_.40.0117b20: 來者。應送與近處僧伽藍僧。準此文者。若比
T1804_.40.0117b21: 丘共尼同至。隨所同衆死。各自取之。不得共
T1804_.40.0117b22: 分此物。當部亦不須加法。直爾攝取。不同共
T1804_.40.0117b23: 住閑豫加法也。重物如上。量之隨情遠近。若
T1804_.40.0117b24: 至白衣家。知有亡物。必須捉執作。屬己意。方
T1804_.40.0117b25: 成雖見不得。縱捉入手。而俗人自攝入己。此
T1804_.40.0117b26: 則屬俗已定。盜僧成就亦不得反奪。當勸示
T1804_.40.0117b27: 之。與僧令無業道僧得作俗
人物受
僧祇比丘持他衣
T1804_.40.0117b28: 行。衣主命過。便將衣別受。不與同界比丘越
T1804_.40.0117b29: 準四分不成
有比丘無想
若作羯磨已量影。恐客比丘來。應
T1804_.40.0117c01: 知在羯磨前後謂攝僧界大
不知僧有無
律中有比丘無想別
T1804_.40.0117c02: 衆分衣不成。問將亡人物出界分成不。答四
T1804_.40.0117c03: 分若衣物難分。當唱令來某處某時分。若遣
T1804_.40.0117c04: 人來。若自來應與分者。得諸部結犯不云得
T1804_.40.0117c05: 僧祇受衣如法者。
或是同活同意耳
十誦云。比丘寄衣鉢與尼
T1804_.40.0117c06: 者。應索取比丘分之。尼寄比丘物亦爾不同白
衣家法
T1804_.40.0117c07: 問將亡人物入界。其内比丘。不知還將出界。
T1804_.40.0117c08: 得先見者分不。答得受由當界不知分時同
T1804_.40.0117c09: 法故
T1804_.40.0117c10: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
T1804_.40.0117c11:
T1804_.40.0117c12:
T1804_.40.0117c13:
T1804_.40.0117c14: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
T1804_.40.0117c15: 四藥受淨篇第十八
T1804_.40.0117c16: 報命支持勿過於藥。藥各乃通。要分爲四。言
T1804_.40.0117c17: 時藥者。從旦至中聖教聽服。事順法應。不生
T1804_.40.0117c18: 罪累。言非時藥者。諸雜槳等對病而設時外
T1804_.40.0117c19: 開服。限分無違。七日藥者。約能就法盡其分
T1804_.40.0117c20: 齊。從以日限用療深益。盡壽藥者。勢力既微。
T1804_.40.0117c21: 故聽久服方能除患。形有三種。一盡藥形。二
T1804_.40.0117c22: 盡病形。三盡報形。明了論云。有身必有病。雖
T1804_.40.0117c23: 少差損。後必重發。加其口法任終而受。就此
T1804_.40.0117c24: 四中五分明之。一明藥體。二明淨地處所。三
T1804_.40.0117c25: 護淨不同。四淨法差別。五二受有別。初中明
T1804_.40.0117c26: 藥有四。一就四藥明者。時藥有二。四分中有
T1804_.40.0117c27: 五種蒲闍尼此云
正食
謂糗飯乾飯魚肉也。五種佉
T1804_.40.0117c28: 闍尼此云
不正
謂枝葉華果細末磨食。如隨
相中
僧祇時食
T1804_.40.0117c29: 者。蔓菁根葱根藕根蘿蔔根治毒草根。即齊苨
根是
T1804_.40.0118a01: 時漿者。一切米汁粉汁乳酪漿是。諸律並明
T1804_.40.0118a02: 魚肉爲時食。此是廢前教。涅槃云。從今日後
T1804_.40.0118a03: 不聽弟子食肉。觀察如子肉想。夫食肉者斷
T1804_.40.0118a04: 大慈種。水陸空行有命者怨。故不令食。廣如
T1804_.40.0118a05: 彼説。經云。前令食肉。謂非四生之肉。但現化
T1804_.40.0118a06: 耳。爲度衆生。稜伽云。有無量因縁不應食肉。
T1804_.40.0118a07: 略説十種。一者一切衆生無始已來常爲六
T1804_.40.0118a08: 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二狐狗人馬屠者雜
T1804_.40.0118a09: 賣故。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四衆生聞氣悉
T1804_.40.0118a10: 生怖故。五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六凡愚所
T1804_.40.0118a11: 習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七令呪術不成就
T1804_.40.0118a12: 故。八以食肉見形起識。以染味著故。九諸天
T1804_.40.0118a13: 所棄多惡夢虎狼聞香故。十由食種種肉遂
T1804_.40.0118a14: 噉人肉故。如班足王經説。今有凡愚多嗜諸
T1804_.40.0118a15: 肉。罪中之大勿過於此。故屠者販賣但爲食
T1804_.40.0118a16: 肉之人。必無食者亦不屠殺。故知食者同屠
T1804_.40.0118a17: 造業。沾殺生分。可不誡乎。僧祇云。若爲比丘
T1804_.40.0118a18: 殺者。一切七衆不應食。乃至爲優婆夷殺。七
T1804_.40.0118a19: 衆不食亦爾。今學戒者多不食之。與中國大
T1804_.40.0118a20: 乘僧同例。有學大乘語者用酒肉爲行解。則
T1804_.40.0118a21: 大小二教不收。自入屠兒行内。天魔外道尚
T1804_.40.0118a22: 不食酒肉。此乃閻羅之將吏耳。四分云。若此
T1804_.40.0118a23: 殺者行十惡業爲我故殺。乃至大祀處肉不得
T1804_.40.0118a24: 食之。以辨具來者心無定主故。今屠者通殺。
T1804_.40.0118a25: 則依教無肉可食。正斷食肉也。毘尼母大同。
T1804_.40.0118a26: 律云。若持十善。彼終不爲我故斷衆生命。如
T1804_.40.0118a27: 此應食。準此何由得肉而噉。唯自死者鳥殘
T1804_.40.0118a28: 猶獲罪也。稜伽云。酒肉葱蒜韮薤之屬悉不
T1804_.40.0118a29: 嘗之。俗中尚云。沽酒市脯不食。況出道高僧
T1804_.40.0118b01: 以酒肉爲意旨。所懷亦可見也。摩得伽云。若
T1804_.40.0118b02: 以酒煮時非時七日藥得服者。謂無酒性得
T1804_.40.0118b03: 服。今時藥酒令昏醉悶氣味具足。爲貪服之。
T1804_.40.0118b04: 必加苦毒亦不附口。以此二途驗知情性。去
T1804_.40.0118b05: 道全遠。非時漿者。僧祇一切豆穀麥煮之頭
T1804_.40.0118b06: 不卓破者之汁。若蘇油蜜石蜜十四種果漿生
T1804_.40.0118b07: 果汁要以水作淨。若器底殘水被雨濺等亦
T1804_.40.0118b08: 名淨。十誦若蒲萄不以火淨。汁中不以水淨。
T1804_.40.0118b09: 及互不淨。不應飮。倶淨得飮。準此通四藥。
T1804_.40.0118b10: 爲壞味除貪故。善見舍樓伽漿謂蓮華根擣
取汁澄清者
一切
T1804_.40.0118b11: 木果一切葉除菜一切華一切草果除甜瓠子
T1804_.40.0118b12: 冬瓜甜瓜椰子果已外得非時服。毘尼母得
T1804_.40.0118b13: 種種果多食不盡者。破取汁飮。若不至初夜
T1804_.40.0118b14: 變成苦酒者。不得飮。以酒兩已成故。明了論
T1804_.40.0118b15: 炒米令焦黒。餘藥投中釀以爲漿。亦名非時
T1804_.40.0118b16: 漿。四分八種漿古昔無欲仙人所飮。梨酸棗
T1804_.40.0118b17: 甘蔗&MT06690;果蒲萄舍樓伽等漿也。若醉人不應
T1804_.40.0118b18: 飮。飮則如法治。伽論要須漉除滓澄清如水。
T1804_.40.0118b19: 若有濁汁與時食雜。若咽咽飮隨犯波逸提。
T1804_.40.0118b20: 七日藥者。四分穌油生穌蜜石蜜等五種世
T1804_.40.0118b21: 人所識。當食當藥。如食飯乾飯。不令麁現。伽
T1804_.40.0118b22: 論糖漿亦得七日受。乃至未捨自性。僧祇加
T1804_.40.0118b23: 脂一種。四分舍利弗風病醫教服五種脂。熊
T1804_.40.0118b24: 羆猪驢魚等也。僧祇此藥清淨無時食氣。一
T1804_.40.0118b25: 時受七日服。有四百四病。風大百一用油脂治。
T1804_.40.0118b26: 火大熟病用穌治之。水病蜜治。雜病用上三
T1804_.40.0118b27: 藥治之。五分見作石蜜。搗米著中。佛言。作法
T1804_.40.0118b28: 應爾。若合藥法如此者聽非時服。十誦石蜜
T1804_.40.0118b29: 不得輒噉。除五種人。遠行人。病人。食少不足
T1804_.40.0118c01: 人。不得食人。若施水處和水飮之。五分飢渇
T1804_.40.0118c02: 二時以水和飮。僧祇食上多得酪食不盡者。
T1804_.40.0118c03: 動作生穌七日受服。若長煎作熟穌七日受。
T1804_.40.0118c04: 驗知穌油各受作法
得多七日不名重受
若乞食時多得穌者。貧病比
T1804_.40.0118c05: 丘以細緻&T073554;淨漉取穌得七日受。若有縁事
T1804_.40.0118c06: 不得中前作者。當對一比丘記識言。此中淨
T1804_.40.0118c07: 物生我當作七日藥。受若忘誤不受不作淨
T1804_.40.0118c08: 過時是名不淨。若得多油如穌中説。得胡麻
T1804_.40.0118c09: 食殘不盡即煮取油七日受之。若事縁不得
T1804_.40.0118c10: 作。如穌中説。若熊猪等脂如上進不。得甘蔗
T1804_.40.0118c11: 及果。並如上。善見受酪記酪中。穌爲七日至
T1804_.40.0118c12: 第七日鑚得即日服。八日犯捨。油蜜亦爾。摩
T1804_.40.0118c13: 得伽非時受甘蔗作法不成。時内並成。然蜜
T1804_.40.0118c14: 味美重凡聖常言。長貪壞行勿先於此。兼得
T1804_.40.0118c15: 必彊力劫掠*辨之。自非極病難用進口。故僧
T1804_.40.0118c16: 祇佛受獼猴無蜂熟蜜等云云盡形體者。僧祇
T1804_.40.0118c17: 胡椒蓽茇呵梨勒等此藥無時食氣頓受病比
T1804_.40.0118c18: 丘終身服。四分云。不任爲食者一切鹹苦辛
T1804_.40.0118c19: 甘等不任爲食名盡形藥體。善見一切樹木
T1804_.40.0118c20: 及草根莖枝葉爲食不任者盡形服之。又樹
T1804_.40.0118c21: 木草無問根莖並是時藥。或根是時藥。莖是
T1804_.40.0118c22: 盡形。互有倶是不可名示。但令堪食時藥所
T1804_.40.0118c23: 攝。不任者盡形藥。明了論疏云。若病服七日
T1804_.40.0118c24: 藥。隨病爲量。若差須捨。若無病復不飢非時
T1804_.40.0118c25: 食者。得非時食罪。油蜜膏亦爾。故論中擧穌
T1804_.40.0118c26: 等。終身藥則不爾。有身必有病。佛許服此藥
T1804_.40.0118c27: 防護一期果報身。若無客病又不飢渇。非時
T1804_.40.0118c28: 不得服。十誦淨苦酒無酒氣無糟者過中得
T1804_.40.0118c29: 飮。上來辨者。一切經律隨事辨體。同此宗者
T1804_.40.0119a01: 具列如上。今有愚夫非時妄噉諸杏子湯乾
T1804_.40.0119a02: 棗汁果漿含滓。藕根米汁乾地黄茯苓末諸
T1804_.40.0119a03: 藥酒煎非鹹苦格口者非時噉之並出在自
T1804_.40.0119a04: 心。妄憑聖教不如噉飯。未必長惡引誤後生
T1804_.40.0119a05: 罪流長世。次二六味定者。明了論云。五種量
T1804_.40.0119a06: 乃至大開攝一切物皆盡。疏云。藥有五種。甘
T1804_.40.0119a07: 味物中除甘草蜜沙糖穌油餘甘味是時量。
T1804_.40.0119a08: 酸味除阿摩勒果汁等餘酸味是時量。辛味
T1804_.40.0119a09: 中除薑椒萆茇呵梨勒餘辛味是時量。一切苦
T1804_.40.0119a10: 澁物非食作終身藥。七日藥外一切可食物名
T1804_.40.0119a11: 依時量食。從平旦至正中爲時。過此不得食。
T1804_.40.0119a12: 一切漿甘蔗等名依更量。日夜各分五時。從
T1804_.40.0119a13: 平旦受至二更。過則不得服。如是輪轉乃至
T1804_.40.0119a14: 五更。此間漬飯爲漿屬時量。穌油蜜沙糖等
T1804_.40.0119a15: 名依七日量。甘草等名依一期量。從受戒後
T1804_.40.0119a16: 臨一期報終名一期也。於此時中無問晝夜
T1804_.40.0119a17: 恒得服之。灰土水屎尿此五名依大開量。不
T1804_.40.0119a18: 須受。隨意取服。是世間所棄非所惜故。四分
T1804_.40.0119a19: 須受灰土等此據有人處
必無人準用
三明轉變者。中論云。
T1804_.40.0119a20: 如蒲萄漿。持戒者應飮。若變作酒。不應飮。若
T1804_.40.0119a21: 變爲苦酒。還復得飮。十誦甘蔗是時藥。清汁
T1804_.40.0119a22: 是非時分作石蜜。是七日燒作灰是盡形。肉
T1804_.40.0119a23: 是時藥。煎取脂是七日燒作灰是盡形。胡麻
T1804_.40.0119a24: 同肉法。酪是時藥。清汁如水是非時。作穌是
T1804_.40.0119a25: 七日燒爲灰名盡形。四相和者。薩婆多四藥
T1804_.40.0119a26: 相和從彊而服。若以時藥終身藥助成七日
T1804_.40.0119a27: 藥。作七日服。由七日藥勢力多故。又助成故。
T1804_.40.0119a28: 如以穌煮肉此穌肉汁得作七日服。若以時藥
T1804_.40.0119a29: 七日藥助成終身藥。作終身服。如以穌乳和
T1804_.40.0119b01: 葶藶子作丸者是。又如附子烏頭等諸毒藥浸
T1804_.40.0119b02: 豆麥等名盡形藥。若以終身七日助成時藥
T1804_.40.0119b03: 者。時中服之。如麪食用蘇油薑椒等。若分數
T1804_.40.0119b04: 倶等勢力相似者。隨以藥首一名標目。餘者
T1804_.40.0119b05: 藥分稱之。如石英鍾乳黄耆白木丸散湯膏煎
T1804_.40.0119b06: 等。並例知用之。二置藥處所即結淨也。略分
T1804_.40.0119b07: 四門。一制意者。良由衆生報力不同上中下
T1804_.40.0119b08: 別。若上達之徒身力資彊。制令分衞隨縁少
T1804_.40.0119b09: 欲得濟形命。志存道業不假儲畜。中下之流
T1804_.40.0119b10: 情同上士。而力劣不堪。必須資具方能進策。
T1804_.40.0119b11: 是以大聖慈憫因困餓死方開結之同界別
T1804_.40.0119b12: 處。釋淨名者。以飮食繁穢同處生患。今既別
T1804_.40.0119b13: 結。情無儲畜。食不生罪。故名爲淨。若同處長
T1804_.40.0119b14: 貪。違教受業。業是穢因名不淨也。此從縁説
T1804_.40.0119b15: 淨。非對穢以明也。二列數作法者有四種淨。
T1804_.40.0119b16: 一者籬牆不周淨。四分云。半有籬障。多無籬
T1804_.40.0119b17: 障。都無籬障。謂露地也。非儲積相故開之
T1804_.40.0119b18: 面有院開一面者攝食義彊。亦
同有罪。廚舍孤立有院同之
垣牆塹柵亦如是並非
牆得
T1804_.40.0119b19: 周匝隨共
成相
二檀越淨者有三。一食具是他物。律
T1804_.40.0119b20: 云。自今已去當作檀越食。令淨人賞擧。不得
T1804_.40.0119b21: 自受。若有所須。隨意索取。二處所是他物。故
T1804_.40.0119b22: 云。若爲僧作伽藍未施與僧。雖食在中不名
T1804_.40.0119b23: 有犯。三食處倶是謂處所他有。食具是他不
T1804_.40.0119b24: 屬僧用也。此三名他物淨。要眞非假。今多託
T1804_.40.0119b25: 胃自誑自負非法有罪。十誦瓶沙王施僧粥
T1804_.40.0119b26: 田。比丘上場。佛言。未分者應上。分竟不應
T1804_.40.0119b27: 上。犯吉羅。王崩比丘見無檀越。謂犯宿煮。佛
T1804_.40.0119b28: 言。闍王替處不名有犯。準此例
餘皆犯
僧祇婆羅門送
T1804_.40.0119b29: 粥米施佛僧。以於僧住處作故。佛言。肉宿
T1804_.40.0119c01: *肉煮不聽食故知屬僧即同僧
法。非檀越淨
三處分淨者。四
T1804_.40.0119c02: 分若檀越若經營比丘爲僧作伽藍時。分處
T1804_.40.0119c03: 如是言。某處爲僧作淨地。僧祇若作新住處。
T1804_.40.0119c04: 營事比丘及僧未住。初夜前以繩量度分齊。
T1804_.40.0119c05: 爾許僧住爾許淨屋受之。不得過初夜。四分經
明相
T1804_.40.0119c06: 若檀越言莫預處分我未施僧。此則同他物
T1804_.40.0119c07: 淨。五分作新住處未有淨屋。當先指某處作
T1804_.40.0119c08: 淨地。以食置中然後僧住。若經明相出則不
T1804_.40.0119c09: 成。善見云何結淨屋。初竪柱時云此處爲僧
T1804_.40.0119c10: 作淨屋。三説已乃竪之。餘者亦爾。不爾就一
T1804_.40.0119c11: 柱上加法亦成。若已成者。喚本主語令隨指
T1804_.40.0119c12: 一處爲僧作淨屋。若無者。聚落有老宿召來
T1804_.40.0119c13: 遣作。不解者教之。四白二結者。謂僧伽藍院
T1804_.40.0119c14: 相周匝。比丘在中有宿煮過。不問住之久近。
T1804_.40.0119c15: 隨處結之除去比丘。毘尼母云。大界内無淨
T1804_.40.0119c16: 厨者。一切宿食不得食。乃至藥草亦爾。四分
T1804_.40.0119c17: 因餓死比丘故。聽在伽藍内邊房靜處結作。
T1804_.40.0119c18: 必在作法界
上不同處分
五分諸比丘欲羯磨一房一角半房
T1804_.40.0119c19: 半角中庭或通結坊内作淨地。並聽。若通結
T1804_.40.0119c20: 者。羯磨云。此住處共住共布薩。僧今結淨地
T1804_.40.0119c21: 除某處。謂僧住行來房舍等。準此遍界
中果菜無過。明相出在舍下
又云。必依
T1804_.40.0119c22: 地起。不在架屋上。僧祇若一覆別隔通隔別
T1804_.40.0119c23: 覆通覆通隔別覆別隔一邊二邊三邊隔道兩
T1804_.40.0119c24: 邊作淨。中間不淨。如是一切並得。準此作法
T1804_.40.0119c25: 羯磨文中必須明指委曲結竟牓示顯處令主
T1804_.40.0119c26: 客了之。律中客問何者淨
地何者不淨地
三加法中四淨二種不
T1804_.40.0119c27: 如上
明之
處分一法別人指示。如前已明。羯磨
T1804_.40.0119c28: 結者。在僧界内先示處所懸指結取。所以不
T1804_.40.0119c29: 得坐中結者。古師云。以食望僧是攝是障。
T1804_.40.0120a01: 故須遙結。
在中相雜
以僧望僧非攝非障淨地有僧
不免別衆
律令唱
T1804_.40.0120a02: 處所。應一比丘起唱云。大徳僧聽。我比丘爲
T1804_.40.0120a03: 僧唱淨地處所。若房若處若温室若堂等隨
T1804_.40.0120a04: 其結處任境唱之。然後坐訖亦不牒唱人名
T1804_.40.0120a05: 入羯磨也。次索欲問和已白二云。大徳僧聽。
T1804_.40.0120a06: 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於某處結淨地。白如
T1804_.40.0120a07: 是。大徳僧聽。僧今結某處作淨地。誰諸長老
T1804_.40.0120a08: 忍。僧結某處作淨地者默然。誰不忍者説。僧
T1804_.40.0120a09: 已忍僧結某處作淨地竟僧忍默然。故是事
T1804_.40.0120a10: 如是持。僧祇内作淨廚不得&T034954;汁盪器水流
T1804_.40.0120a11: 出外。有縁須解者。律無文。義準反結即成。應
T1804_.40.0120a12: 云。大徳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解某處
T1804_.40.0120a13: 淨地。白如是。大徳僧聽。僧今解某處淨地。誰
T1804_.40.0120a14: 諸長老忍僧解某處淨地者默然。誰不忍者
T1804_.40.0120a15: 説。僧已忍解某處淨地竟僧忍默然。故是事
T1804_.40.0120a16: 如是持。四雜出料簡者。檀越淨不周淨此二
T1804_.40.0120a17: 處不問内外晝夜同宿煮者無過。但不得觸。
T1804_.40.0120a18: 若處分羯磨二淨通比丘在内撿挍唯護明
T1804_.40.0120a19: 相。若與同處唯壞食具。更須翻食器令淨。有
T1804_.40.0120a20: 宿煮過也。若治故處作處分者。祇云。僧住寺
T1804_.40.0120a21: 中過初夜而欲作處分淨者。要住處破經國
T1804_.40.0120a22: 土亂新王未立。爾時便得受作。若此縁無。但
T1804_.40.0120a23: 令住處及聚落倶停廢二年得名處分。若復
T1804_.40.0120a24: 不受作處分淨停可食物。内宿内煮。問結淨
T1804_.40.0120a25: 竟得中看煮。何爲不犯内煮。答煮是隨處大
T1804_.40.0120a26: 界無人亦犯。宿是逐人二界無人不犯。三護
T1804_.40.0120a27: 淨法五門。一翻淨。二護淨。三罪通塞。四互
T1804_.40.0120a28: 明淨染。五儉縁開八事。初中若一方別住維。
T1804_.40.0120a29: 持佛法者。必須結食界同護淨食。此則通凡
T1804_.40.0120b01: 聖僧路順諸佛本懷。今自共宿捉貪染巨離
T1804_.40.0120b02: 者。俗中恒人所恥。何況淨僧食之。脱經儉難
T1804_.40.0120b03: 因即染汚。後若縁無理須拱手。仍事觸宿心
T1804_.40.0120b04: 初無悔者。不信此心。須爲師匠。欲依聖語而
T1804_.40.0120b05: 反穢者有四不同。一者縁淨。二者體淨。三者
T1804_.40.0120b06: 縁不淨。四者體不淨。言縁淨者。謂釜器傾溢
T1804_.40.0120b07: 佐助料理。佛開爲縁。此不須翻。言體淨者。不
T1804_.40.0120b08: 容膩器。佛令自得安水燃火。乃至諸僧器未
T1804_.40.0120b09: 經盛食。體是淨物。無穢可翻。言體不淨者。此
T1804_.40.0120b10: 是治生興利用造佛供僧制不許禮受。雖不
T1804_.40.0120b11: 經宿捉。翻亦不合食。由心惡鄙。上三句者並
T1804_.40.0120b12: 是正經。文遍如鈔。並不須翻。縁不淨者。本是
T1804_.40.0120b13: 且遇縁染汚。故須翻穢令淨。五分有諸木
T1804_.40.0120b14: 器肥膩不淨。以瓦石揩洗。恐破壞者用沸湯
T1804_.40.0120b15: 洗之。僧祇淨人行食。淨器墮比丘鉢中。尋即
T1804_.40.0120b16: 却者名淨。停須臾者名不淨。若是銅器淨洗
T1804_.40.0120b17: 用木器。若膩入中者削刨之。不可用者當棄。
T1804_.40.0120b18: 十誦比丘有膩器二三度用澡豆洗。故不淨當
T1804_.40.0120b19: 以木刮却。然後澡豆二三遍洗。是淨。餘有不
T1804_.40.0120b20: 盡者。準以米麫油醤等於尼寺俗家沙彌淨人
T1804_.40.0120b21: 處一石一石更互博之。雖得本物。以入手兩
T1804_.40.0120b22: 相捨善見故。多比丘共一沙彌行。各自擔食。
T1804_.40.0120b23: 至時自分已。沙彌語比丘言。今持我食與大
T1804_.40.0120b24: 徳易。易得已復展轉乃至下座。若不解者教
T1804_.40.0120b25: 之亦得。準此展轉翻穢者成證。若盆甕等器
T1804_.40.0120b26: 有食膩者。釜上蒸之。内外熱徹膩出即淨。一
T1804_.40.0120b27: 切銅器磨之。鐵器以火燒内趣令膩盡。木倉
T1804_.40.0120b28: 櫃等削刨泥拭。土倉窖等隨有更拭。石器者
T1804_.40.0120b29: 或以水洗或以鐫冶。得無殘膩便止。四分得
T1804_.40.0120c01: 捉衆僧戸鉤鑰若杖若環若匕若角杓銅杓若
T1804_.40.0120c02: 浴床則無觸淨。謂非常
服用者
問觸淨何過佛苦制
T1804_.40.0120c03: 之。答佛欲増尚弟子令行勝行。内有勝法外
T1804_.40.0120c04: 行亦勝。如世貴人安坐受食不自執勞。以形
T1804_.40.0120c05: 勝故。二爲現大人相三世三聖並不自作。今
T1804_.40.0120c06: 若宿觸失聖人法故。三諸佛立教通大小乘
T1804_.40.0120c07: 倶無宿煮。如稜伽十誦所述。四長貪壞信。五
T1804_.40.0120c08: 廢修出業。六死入糞坑。護淨經云。由有宿捉
T1804_.40.0120c09: 等。衆僧食不淨食。後墮臭屎池中。五百萬世
T1804_.40.0120c10: 受苦惱竟。復各五百萬世墮猪狗及蜣蜋中。
T1804_.40.0120c11: 常食不淨。後出爲人。生貧窮家衣食不供。佛
T1804_.40.0120c12: 告比丘。衆僧住止之處作不淨食不足往食。
T1804_.40.0120c13: 如法持鉢乞白衣食。是名淨命。因説。知事比
T1804_.40.0120c14: 丘觸僧淨器及食食衆僧故。墮餓鬼中五百
T1804_.40.0120c15: 餘年不見漿水。正欲趣厠。護厠鬼神打不得
T1804_.40.0120c16: 近。如是廣説因縁。智論若沙門福田食以不
T1804_.40.0120c17: 淨手觸。或先噉。或以不淨物著中。入沸屎地
T1804_.40.0120c18: 獄中。廣如第十七八九卷中。大集日藏分濟
T1804_.40.0120c19: 龍品中廣明僧食難近難用。僧護等經明非
T1804_.40.0120c20: 法受用僧物。文廣不具録。通而言之。若無慚
T1804_.40.0120c21: 愧輕慢佛語。自物尚犯。何況僧物。深須自勉
T1804_.40.0120c22: 可得出期。五百問中明持戒知事指挃僧器
T1804_.40.0120c23: 羅漢代懺苦縁。如是廣知。二護淨法前護惡
T1804_.40.0120c24: 觸。十誦比丘食竟以己不淨鉢及食與沙彌
T1804_.40.0120c25: 白衣。沙彌白衣洗鉢竟還著僧器中。是名淨。
T1804_.40.0120c26: 一心過與則無惡觸。準此器下殘食令
淨人益授有觸失
五分若無
T1804_.40.0120c27: 淨人行食。比丘受已行之。無淨人御乘行船。
T1804_.40.0120c28: 比丘亦得。僧祇若淨人持不淨手謂先捉比丘
惡觸食者
T1804_.40.0120c29: 糗飯與僧者。上座一人得不淨。餘人名淨。若
T1804_.40.0121a01: 淨人持淨糗寫不淨糗上。得抄取上。若不淨
T1804_.40.0121a02: 糗寫淨糗上。一切不淨。若著淨糗在不淨器
T1804_.40.0121a03: 中。得扟取中央。若抖擻筐器一切不淨。十
T1804_.40.0121a04: 誦若淨食中著不淨食。應却者除之。餘者食
T1804_.40.0121a05: 之。餅果等亦爾。準此諸扟者由食相可別者
必淨穢相濫即應都換之
僧祇若
T1804_.40.0121a06: 曬穀時比丘在上。行者當脚處使淨人扟去。
T1804_.40.0121a07: 若難事急雖蹈無罪。必天雨無淨人。得自遙
T1804_.40.0121a08: 擲淨席物覆。捉淨甎石鎭之。忘覆食器亦爾。
T1804_.40.0121a09: 若厨屋中有諸蘇油瓶甘蔗竹葦束。比丘取
T1804_.40.0121a10: 七日油蜜瓶。誤捉淨油瓶來。餘人見不得即
T1804_.40.0121a11: 語。待至問己是何等油。答言七日油。當語置
T1804_.40.0121a12: 地。不得名字。還得七日受。以誤觸
不成故
若令取淨
T1804_.40.0121a13: 油。俗人不解誤持七日油來。亦如上法。準口法
有失
T1804_.40.0121a14: 自餘錯捉亦爾。若言審悉看灰瓶已持來。此
T1804_.40.0121a15: 比丘内手瓶中錯把淨糗看。故名淨。若還放
T1804_.40.0121a16: 瓶中即爲不淨。餘並
例之
器中明觸者。一切葉卷
T1804_.40.0121a17: 是器。舒者非器。盤縁沒&MT02855;麥爲器。長床坐床
T1804_.40.0121a18: 繩床緻織爲器。船在水中車驚牛時非器。無
T1804_.40.0121a19: 者爲器。若食時敷床長版坐床褥等。或在甘
T1804_.40.0121a20: 蔗蘿蔔米穀豆嚢等上令比丘坐。不應動身。
T1804_.40.0121a21: 亦不得問。若動問者一切不淨。由有縁開坐。
若動問成觸
T1804_.40.0121a22: 棧閣上衣架上有淨食及衣鉢。若取物動淨
T1804_.40.0121a23: 器食。一切不淨。若閣堅不動者得。若在船上
T1804_.40.0121a24: 載十七種穀。上覆以蘧蒢席。比丘得在上坐。
T1804_.40.0121a25: 不得名字。若爲風吹迴波漂在岸者。一切不
T1804_.40.0121a26: 淨。必繩篙不離水名淨。大車上載諸穀上覆
T1804_.40.0121a27: 者。比丘得坐上。不得名字。如船中進不。若小
T1804_.40.0121a28: 車有淨物。若取衣鉢時動車者。一切不淨。當
T1804_.40.0121a29: 令淨人取不得以牛
在故爲
應令淨人先上比丘後
T1804_.40.0121b01: 上若下時比丘先下。若在載物車中。匆即車
T1804_.40.0121b02: 翻離牛者。一切不淨。若牛繩尾未離車者名
T1804_.40.0121b03: 淨。十誦比丘與沙彌檐食在道中。食時與沙
T1804_.40.0121b04: 彌。沙彌還與比丘者。若先不共要得食。反此
T1804_.40.0121b05: 不得。使沙彌檐食度水。恐沒溺者乃至得負
T1804_.40.0121b06: 檐之。雖捉不犯。至岸莫捉。若不淨器受糗。不
T1804_.40.0121b07: 應一切棄之。著盂者棄。餘者同僧祇得食。若
T1804_.40.0121b08: 以繩綴鉢受熱粥時。内有脂出應直棄脂處。
T1804_.40.0121b09: 餘者得食。飯粥羹器傾側。聽佐淨人。正之已
T1804_.40.0121b10: 不得復觸。若佐搘淨釜亦爾。淨人寫穌油瓶
T1804_.40.0121b11: 傾側亦爾。人驢牛車等負食傾側亦爾。天風
T1804_.40.0121b12: 雨時淨器物空在露地者。當淨洗手擧著覆
T1804_.40.0121b13: 處。此是
體淨
四分若穌油瓶不覆。無淨人者自手
T1804_.40.0121b14: 捉蓋懸置其上。謂縁
淨也
若居士持食寄比丘賞
T1804_.40.0121b15: 擧。後索還與比丘者。得洗手受之。若鉢盂孔
T1804_.40.0121b16: 臼食入中。隨可洗者洗之。餘不出無犯。若
T1804_.40.0121b17: 入僧中食。無鉢者聽比座若僧中有鉢者借
T1804_.40.0121b18: 與。亦是
體淨
善見比丘以氣嘘淨器者名觸。五分
T1804_.40.0121b19: 穌油瓶卒翻應自正。勿得離地。若惡人以僧
T1804_.40.0121b20: 不淨米一把投淨米中。可分者除之。不可分
T1804_.40.0121b21: 者趣去一把。四分自散種子。若生爲菜聽食。
T1804_.40.0121b22: 移菜植之以重生故亦得。餘果菜
例同之
若沙彌小捉
T1804_.40.0121b23: 淨食過水。聽比丘扶。若上阪亦得扶。若擧懸
T1804_.40.0121b24: 淨食。須安床几橙等令得上下。十誦負淨人
T1804_.40.0121b25: 上取。大比丘自手觸食吉羅。有病服有過藥
T1804_.40.0121b26: 者屏處。勿令人見。鼻柰耶得糴米以持賓。
T1804_.40.0121b27: 謂令淨
人受取
二明自煮者。僧祇若練若處淨人病。無
T1804_.40.0121b28: 淨人者得淨穀已比丘自舂作粥與淨人。淨
T1804_.40.0121b29: 人若食不盡不得自食。準十誦。先無共心
一心與者亦得
僧祇
T1804_.40.0121c01: 若淨人難得。比丘欲自作食者。當自洗不受
T1804_.40.0121c02: 膩器著水自然火令沸。此是體淨。僧器有膩
不合自然火也。誡之
使淨
T1804_.40.0121c03: 人著米内湯中已更不得觸。使淨人煮沸已。
T1804_.40.0121c04: 得以木横置地。比丘在上令淨人置食器木
T1804_.40.0121c05: 上。口言受受。然後自煮令熟與病人。莫令不
T1804_.40.0121c06: 受物落中。乃至煮菜令萎。同上作法。薑湯亦
T1804_.40.0121c07: 不得自煮。以變生故。若乞得冷食自温煮不
T1804_.40.0121c08: 犯。作食時淨人小者得捉其手教淘教寫抒
T1804_.40.0121c09: 飯等。三明内宿者。五分使淨人於不淨地洗
T1804_.40.0121c10: 菜未竟。明相出者則無犯。四分中有比丘持
T1804_.40.0121c11: 食來覓淨地。未得明相出不犯。四明内煮者。
T1804_.40.0121c12: 若在界内元爲他煮不專私己。與他有餘洗
T1804_.40.0121c13: 手受食。三明通塞分二。初四藥者。若是時藥
T1804_.40.0121c14: 定有。宿煮以資用強常須服故飮之。三藥不
T1804_.40.0121c15: 加法者一同時藥。若爲病縁而加聖法。則有
T1804_.40.0121c16: 通局。非時藥者過中明相未出來服用皆得。
T1804_.40.0121c17: 若明相出失其口法。殘宿惡觸非時生焉。七
T1804_.40.0121c18: 日藥者作法加已内淨廚中開。無殘宿惡捉
T1804_.40.0121c19: 八日旦起具罪如後。盡形壽者必是熟死無
T1804_.40.0121c20: 生種相。律開内宿内煮自煮。僧祇自煮薑湯
T1804_.40.0121c21: 結犯者。謂有生分。準此。準開三罪
七日不合同宿
十誦石蜜漿
T1804_.40.0121c22: 擧宿病人開飮。應是
難縁
四分殘宿穌油開灌鼻等
T1804_.40.0121c23: 餘不淨藥不合加法。十誦正文二明四過。先
T1804_.40.0121c24: 明過相。謂内宿内煮自煮惡觸。初中十誦有
T1804_.40.0121c25: 三種人。共食宿比丘及僧學悔沙彌等名内
T1804_.40.0121c26: 宿也。尼中四人三人如上。加式叉尼。四分中
T1804_.40.0121c27: 式叉得與大尼過食。不得同宿。或是無沙
彌尼故開
内宿
T1804_.40.0121c28: 者。結淨地已僧坊内共食宿是也。都不言淨
地有比丘
T1804_.40.0121c29: 熟者。結淨地已僧坊内煮者是。自熟者。大比
T1804_.40.0122a01: 丘自作。如上三種人不應食。惡捉者。自取果
T1804_.40.0122a02: 與淨人已更受噉者是。審不決捨與他
還受。同是惡捉
薩婆多
T1804_.40.0122a03: 共飡宿有三種。受食已作己有想共宿。不共
T1804_.40.0122a04: 宿經夜吉羅食則犯提。是殘宿故。四
分中亦同
若自捉食
T1804_.40.0122a05: 名惡捉。作己有想經宿吉羅。若食不受不捉
T1804_.40.0122a06: 直作己有想經宿食得吉羅。若他人食共宿
T1804_.40.0122a07: 無過。二將此四過對一。約時就處望食以明。
T1804_.40.0122a08: 初將内宿就處者。不通他物不周二淨。處分
T1804_.40.0122a09: 白二及界内倶通。就時要經明相。就人唯據
T1804_.40.0122a10: 比丘三人知有其犯。律中問淨地。未得明相
T1804_.40.0122a11: 現狗持食來。風吹果墮。律言。不知不犯。尼通
T1804_.40.0122a12: 四人。並如上。就食者。離地物一切通犯。未離
T1804_.40.0122a13: 地者未長足者不犯。已長足逢霜等並是宿
T1804_.40.0122a14: 限。對四藥論如上。二内煮者。對處淨地並塞。
T1804_.40.0122a15: 對時通晝夜。就人通七衆。約食通生熟。四藥
T1804_.40.0122a16: 而言。加法盡形聽界内宿煮。餘三不合。故僧
T1804_.40.0122a17: 祇阿難爲佛温飯在祇桓門邊。故知不得界
T1804_.40.0122a18: 内煮。三自煮者。對處通淨不淨地。就時通日
T1804_.40.0122a19: 夕。就人局大僧三人。尼中有四人。就食論生。
T1804_.40.0122a20: 佛開重煮故不犯。四藥中加法盡形亦開。十
T1804_.40.0122a21: 誦若生食火淨已得煮。云何淨。乃至火一觸。
T1804_.40.0122a22: 采菜等
例準也
冷食重温。五百問中若被淨藥比丘得
T1804_.40.0122a23: 自合。四惡觸。就處通淨不淨地。就時通日夕。
T1804_.40.0122a24: 就人者大僧有多種。一者一往不受徑捉觸。
T1804_.40.0122a25: 二膩勢相連。如衣鉢巾&MT04942;
不淨洗相染
三任運失受。四藥不加
法。中後
T1804_.40.0122a26: 倶失受。若加法三
藥各隨限即失受
四遇縁失受。淨人觸
床器也
五決意捨
T1804_.40.0122a27: 失。如受已不食意。後
須不受而取得墮
若就沙彌淨人但有膩觸
T1804_.40.0122a28: 謂捉比丘鉢已食膩在
手。不洗而捉僧器
大僧又有四種。不成惡觸。
T1804_.40.0122a29: 一爲受而捉。如俗器中盛食與比丘。仰手受取。前食
雖僧俗兩執。不成惡觸。鉢中故食亦爾
T1804_.40.0122b01: 二遇縁失受。淨人觸失。如法莫觸。洗手
更從受之。淨人不須洗手
三持戒誤
T1804_.40.0122b02: 捉。四破戒故觸。並名淨食。更以三句分別。一
T1804_.40.0122b03: 觸而非惡。十誦云。持戒比丘誤觸僧食。四分
T1804_.40.0122b04: 忘不受果持行。若見淨人。應置地洗手更受。
T1804_.40.0122b05: 二惡而非觸。十誦破戒比丘故觸名淨。四分
T1804_.40.0122b06: 諸比丘相嫌故觸他淨食令得不淨。佛言。不
T1804_.40.0122b07: 觸者淨。觸者不淨吉羅。三亦觸亦惡。十誦持
T1804_.40.0122b08: 戒比丘懈怠故觸名不淨。五分樹上捉果試
T1804_.40.0122b09: 看生熟亦名惡觸。若就食言。通生及熟。四明
T1804_.40.0122b10: 互覆墮者。四分中安食具在樹上。並從根斷。
T1804_.40.0122b11: 若樹根在不淨地。枝葉覆淨地。果墮淨地。或
T1804_.40.0122b12: 爲風吹雨打鳥獸墮者。但使無人觸知遇縁
T1804_.40.0122b13: 而墮。雖經明相不成内宿。謂長足果也。若不
T1804_.40.0122b14: 淨地果菜未長足來。運運重生。則無内宿。隨
T1804_.40.0122b15: 時而取得入淨廚。若果菜已離本處者。隨經
T1804_.40.0122b16: 明相。比丘若知即不得食。上來義約
律文不了
五分樹根
T1804_.40.0122b17: 在淨不淨地。比丘亦在淨不淨地。果墮其中。
T1804_.40.0122b18: 非比丘所爲。經宿者得食。若見果墮非淨地。
T1804_.40.0122b19: 使淨人拾聚經宿。不知淨不淨處聽食。若知
T1804_.40.0122b20: 在不淨地不得食。僧祇樹在淨不淨地。果墮
T1804_.40.0122b21: 淨地。隨何時取之。若淨地不淨地果落不淨
T1804_.40.0122b22: 地。應及時内淨厨中。若不淨地生瓜瓠者。摘
T1804_.40.0122b23: 取及時内淨屋中。有運致穀米豆等。準前。並
T1804_.40.0122b24: 謂比丘不覺在不淨地者成淨。若知不淨。
T1804_.40.0122b25: 知不知巾
大同此律
第五儉開八事。四分爲穀米勇貴人
T1804_.40.0122b26: 民飢餓乞食難得。雖得少食爲賊持去。佛憐
T1804_.40.0122b27: 愍故開界内共食。宿内煮自煮自取食。僧俗
T1804_.40.0122b28: 二食水陸兩果並不作餘食法。若定罪者應
T1804_.40.0122b29: 開八罪。内宿内煮自煮惡觸不受足食殘宿
T1804_.40.0122c01: 等三波逸提四突吉羅。義加壞生。如水陸果
T1804_.40.0122c02: 子不受而食。豈令淨耶。律云。若時世還賤故
T1804_.40.0122c03: 依開食。佛言。不得如法治之。十誦云。若飢儉
T1804_.40.0122c04: 時。食竟得持殘去。語施主知。大門第四淨生
T1804_.40.0122c05: 種法。就中有三。謂制意處人淨法。制意者。四
T1804_.40.0122c06: 分明了論疏。諸俗人外道。謂一切草木有命
T1804_.40.0122c07: 根。以佛不制此戒故。比丘傷於草木。爲他
T1804_.40.0122c08: 訶。令彼獲罪。又與白衣不別。不生恭敬心。故
T1804_.40.0122c09: 十誦名爲疾滅正法。復曲制也。餘如壞生戒
T1804_.40.0122c10: 中説。第二明處人。若使淨人作淨有四句。一
T1804_.40.0122c11: 人果倶在淨地成淨。大善。二人果倶在不淨
T1804_.40.0122c12: 地成淨。不合食。以内熟故。
餘四衆食
餘二句出十誦。故
T1804_.40.0122c13: 文云。果在不淨地。淨者在淨地。以火刀作淨
T1804_.40.0122c14: 成淨。而不得食。若果在淨地。淨者在不淨地。
T1804_.40.0122c15: 作淨得名淨。得食。三明淨法。僧祇毎食時上
T1804_.40.0122c16: 座應問。果菜淨未。無蟲不。問答如法。維那亦
T1804_.40.0122c17: 爾。四分十種。初五者。謂火淨刀淨瘡淨鳥啄
T1804_.40.0122c18: 破淨不中種淨。此五種中刀瘡鳥淨去子食。
T1804_.40.0122c19: 不中種火淨都食。次五者。若皮剥若㓟皮若
T1804_.40.0122c20: 腐若破若瘀燥。此應是淨根種。又云。水洗連
T1804_.40.0122c21: 根菜即名淨。準五分。淨根種。僧祇中揉&MT03312;
T1804_.40.0122c22: 蘿勒蓼等。莖種者摘。却牙目淨。十七種穀脱
T1804_.40.0122c23: 皮淨。裹核種瓜淨。膚果種火淨。穀果種亦火
T1804_.40.0122c24: 淨。&T032671;果種未有子揉&MT03312;。若有子火淨。四分云。
T1804_.40.0122c25: 火淨通五種。毘尼母云。水漂淨塵坌淨此應
T1804_.40.0122c26: 壞相。僧祇多果同器一果作淨餘者通得。若
T1804_.40.0122c27: 別器者一一別淨。甘蔗著葉莖莖淨。無者合
T1804_.40.0122c28: 束淨。準此。蒿草之類子
果散落無淨法
若粳米此謂杖打皮落。猶有
白皮裏者。種之可生。
T1804_.40.0122c29: 或如十誦比丘作
食先淨*采取也
蘿蔔根等火淨刀淨已停未用
T1804_.40.0123a01: 還生者。更淨四分比丘不應自作淨。應置地
T1804_.40.0123a02: 使淨人作洗手更受此對有人。
若無人者
明了論云。自
T1804_.40.0123a03: 加行所作疏解非言得自作淨。然自作有益。
T1804_.40.0123a04: 如一聚果子。若未淨者但食皮肉一一吉羅。
T1804_.40.0123a05: 若食核一一波逸提。今以火一觸止得一吉
T1804_.40.0123a06: 羅。令一聚果子倶成淨免於多罪。豈非利益。
T1804_.40.0123a07: 十誦云何火淨。乃至以火一觸。若以火焔熱
T1804_.40.0123a08: 灰及炭等不成淨。比丘自淨餘比丘不應食。
T1804_.40.0123a09: 謂火所
觸者
若刀爪淨得食。五分根莖二種以火爲
T1804_.40.0123a10: 淨。僧祇樹果野火所燒灰圍穀聚恐非人偸亦
T1804_.40.0123a11: 名爲淨。若食果核者火淨已聽食。若皮淨不
T1804_.40.0123a12: 火淨食核提。此是壞相
不壞種也
若火淨不皮淨倶得食。
T1804_.40.0123a13: 核皮倶不淨一提一越倶作無犯。然火淨一法
T1804_.40.0123a14: 種相倶通。餘如隨相。明了論疏此淨法不但
T1804_.40.0123a15: 約一物以成如一聚桃李。但火觸一餘皆成
T1804_.40.0123a16: 淨。隨以刀破爪傷。隨一被淨餘皆名淨。此作
T1804_.40.0123a17: 淨體本以此爲法。非使物不生。故名沙門淨。
T1804_.40.0123a18: 準米中有穀如上脱皮淨。餘修準此。問種相
T1804_.40.0123a19: 云何別耶。答相者。謂一切果菜上有白毛。而
T1804_.40.0123a20: 依本青翠不改其色相。同連地者。律云草木
T1804_.40.0123a21: 七種色者是也。所言種者。謂可種植。或雖離
T1804_.40.0123a22: 地從縁得生之類是也。律云。根有五種。廣如
T1804_.40.0123a23: 隨相。第五受法不同。手口二受日別恒用。若
T1804_.40.0123a24: 不廣明教相難顯。略取要務以爲八門。一制
T1804_.40.0123a25: 二受意。二受通四藥。三對人不同。四加法亦
T1804_.40.0123a26: 別。五説淨通局。六二受寛陜。七重加進不。八
T1804_.40.0123a27: 雜明罪相。初門手受五義。如薩婆多云。一爲
T1804_.40.0123a28: 斷盜竊因縁故。二爲作證明故。三爲止誹謗
T1804_.40.0123a29: 故。四爲成少欲知足故。五爲生他信敬心令
T1804_.40.0123b01: 外道得益故。廣如隨相中。五分由未制戒故
T1804_.40.0123b02: 各起過非。白衣訶言。我等不喜見此惡人。著
T1804_.40.0123b03: 割截壞色衣而不受食而食名不與取。次口受
T1804_.40.0123b04: 意爲防護手受故。若無口法過手便失。由有
T1804_.40.0123b05: 口法乃至限滿 又爲防多罪故。手受但防於
T1804_.40.0123b06: 二。所以如下明之。二受通四藥不。手受通四
T1804_.40.0123b07: 藥。爲防盜相故。口受局三。除其時藥。亦有口
T1804_.40.0123b08: 受不通手受。唯局中前。餘之三藥手受亦爾。
T1804_.40.0123b09: 若加口法通時非時。十誦云。時分藥猶是非
時別名
T1804_.40.0123b10: 七日盡形是三種藥必須有病。非擧宿惡捉
T1804_.40.0123b11: 者手口二受得服 三所授人手受爲五義。除
T1804_.40.0123b12: 自同類餘六衆三趣皆成。受口受唯對比丘。
T1804_.40.0123b13: 餘衆不成。薩婆多凡受食爲作證明故。若在
T1804_.40.0123b14: 有人處非人畜生及無知小兒悉不成受。在
T1804_.40.0123b15: 無人處天神畜生成。廣如隨相不受食戒。善
T1804_.40.0123b16: 見止食有三。謂手口眼也。四受法差別。凡論
T1804_.40.0123b17: 受法要心境相當。如律中錯受穌油不成受
T1804_.40.0123b18: 等。必須仰手承之。五分所云從他淨人
邊抄撥而取非法
情相領當。
T1804_.40.0123b19: 謂僧俗二心
同縁一事
除其眼闇及不喜沙門驚急縁者置
T1804_.40.0123b20: 地而受。既知情事多違。預前運心普受。就中
T1804_.40.0123b21: 分四。時藥受法既數對法亦多。具如不受食
T1804_.40.0123b22: 戒及對施興厭中廣述。此但明加口法者。三
T1804_.40.0123b23: 藥別論。初明非時藥有四法。一所受藥。二能
T1804_.40.0123b24: 授人。三所受者。四正受法。初明藥體。無八患
T1804_.40.0123b25: 者得加口法。一内宿。内煮。自煮。惡觸。五殘
T1804_.40.0123b26: 宿。六未曾手受。七受已停過須臾。僧祇非時受
示得置地停
T1804_.40.0123b27: 八手受已變動。失本味故
類甜酢等
二能授人四法。一
T1804_.40.0123b28: 漉澄水色免非時食。二煮沸擬後重温。生飮
T1804_.40.0123b29: 不須。三以水滴淨爲壞味故。四淨人施心仰
T1804_.40.0123c01: 手持來。三所受人。謂比丘作三法。一先自心
T1804_.40.0123c02: 解前漿類別與淨人情同。二仰手受無盜相。
T1804_.40.0123c03: 三記識言。此謂含時食者
單清漿不須之
四正加口法。諸部令
加。不
T1804_.40.0123c04: 出其文
義立
應至比丘所具儀云。大徳一心念。我某
T1804_.40.0123c05: 甲比丘今爲渇病因縁。此是薑湯。爲欲夜分
T1804_.40.0123c06: 已來服。故今於大徳邊受。三説。若直受進飮
無遺不須如法
T1804_.40.0123c07: 蒱萄梨果蜜漿等隨病題名漿入。但改藥名
T1804_.40.0123c08: 字。七日藥四法同上。初明藥體。自無八患。唯
T1804_.40.0123c09: 改第八。非是餘比丘七日藥或犯竟殘藥。餘
T1804_.40.0123c10: 七同上。二能授淨人四法。一淨漉與時食別。
T1804_.40.0123c11: 謂脂除肉
油除滓等
二火煎煮。三水滴淨。四施心授與心
T1804_.40.0123c12: 相領當。三所受比丘有二。初自無五過。一相
T1804_.40.0123c13: 續畜。若畜至七日即日受藥不成。僧祇比丘
T1804_.40.0123c14: 有第七日石蜜。即日更得石蜜。是名相汚。問
T1804_.40.0123c15: 此既未過。云何相染。答非犯長相汚。由前七
T1804_.40.0123c16: 日服訖病猶不差。更服無益作法不成。若得
T1804_.40.0123c17: 異藥得加七日。二相續畜。已曾畜藥至八日
T1804_.40.0123c18: 犯長。即日得藥入手作法被染。更不堪服。三
T1804_.40.0123c19: 曾食他第七日藥。即日自得作法不成。以藥
T1804_.40.0123c20: 味通故。僧祇律如此。四相續受。僧祇比丘七
T1804_.40.0123c21: 日中日日受藥。受而不食至八日不得更受。
T1804_.40.0123c22: 須一日不受間之。謂貪多過受又不服療。
T1804_.40.0123c23: 無文。準
用亦好
五相續犯。僧祇比丘七日恒服。至八
T1804_.40.0123c24: 日正可。不得更服。不妨受於異藥。上明相續
T1804_.40.0123c25: 對一蜜藥爲言。若得油者亦即加法。僧祇生
T1804_.40.0123c26: 穌熟穌醍醐展轉易味七日更受。二自作四
T1804_.40.0123c27: 法。一仰手受。二分別言作七日油想。若本心
T1804_.40.0123c28: 作然燈塗足受者不成。如僧祇説。三記識言。
T1804_.40.0123c29: 此中淨物生我當受。若離時食
不須此語
四展轉受生穌
T1804_.40.0124a01: 作熟穌。應與淨人煮亦得自煮。二種煮已更從淨
人受之。雖是先受。以味轉失受不名惡觸
T1804_.40.0124a02: 婆沙云。七日藥手受口受已置一處。勿令淨
T1804_.40.0124a03: 人觸之。四正加口法。應執藥口云。大徳一心
T1804_.40.0124a04: 念。我比丘某甲今爲風病因縁。此是烏麻油
T1804_.40.0124a05: 七日藥。爲欲七日經宿服。故今於大徳邊受。
T1804_.40.0124a06: 三説。安淨地
内須者自取
餘隨對治如前類準。盡形藥四種。
T1804_.40.0124a07: 一藥無八患。如漿中説。二能授人作三法。一
T1804_.40.0124a08: 火淨已後無變生過。二與餘藥別。謂含時
食等藥
T1804_.40.0124a09: 施心授與情相領當。三所受比丘作三法。一
T1804_.40.0124a10: 仰手受心境與淨人相同。二記識之如上法。
T1804_.40.0124a11: 若單者不須。三分體分。謂紫苑丸是藥體。而
T1804_.40.0124a12: 有羊腎爲藥分。二法別來別受。總來合受。四
T1804_.40.0124a13: 加法言。大徳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爲氣病因
T1804_.40.0124a14: 縁。此是薑椒橘皮及
鼈甲紫苑丸
盡形壽藥。爲欲共宿長服。
T1804_.40.0124a15: 故今於大徳邊受。
若丸散之中隨其本病。
T1804_.40.0124a16: 對病之藥有五十三十別色。各依本方題名
T1804_.40.0124a17: 入法。如前分別。若買藥未足。隨得入手即加
T1804_.40.0124a18: 口法。而體是盡形者。依本名加法。若是時藥
T1804_.40.0124a19: 七日藥者。如大棗*采麥豉醤羊腎虎
眼鴟頭白蜜&T022050;油之類
遇縁不得與盡
T1804_.40.0124a20: 形藥頭一時受者。應加法言。今爲氣病因縁。
T1804_.40.0124a21: 此是羊腎盡形紫苑藥分。爲欲共宿等。餘詞
T1804_.40.0124a22: 同上餘者準
此例之
若往市買藥。令淨人斷價已。比丘
T1804_.40.0124a23: 依名自選取多少。一處著之。然後令秤。次第
T1804_.40.0124a24: 受取。不得置地。即覓比丘加之。不得過限。今
T1804_.40.0124a25: 奉法者希有一二。多並任癡心抑挫佛法。得
T1804_.40.0124a26: 便進噉。何論淨穢。高談虚論。世表有餘。攝心
T1804_.40.0124a27: 順教一事不徹。焉知未來惡趣。且快現在貪
T1804_.40.0124a28: 癡。有識者深鏡大意。五説淨者。七日一藥作
T1804_.40.0124a29: 口法竟偏心屬己須説淨畜。一藥體貴重貪
T1804_.40.0124b01: 積心多。二久延多時無變動義。三氣味殊越
T1804_.40.0124b02: 資身力強。制令説淨捨封著也。手受七日時
T1804_.40.0124b03: 少過希亦不須説。餘之三藥反前不具故不
T1804_.40.0124b04: 須淨。淨法大同衣法。唯以長藥爲異。六二受
T1804_.40.0124b05: 通塞。手受防盜。一人受已通及餘人。口法亦
T1804_.40.0124b06: 爾。若據對病題名實亦不通。莫非以其口法
T1804_.40.0124b07: 加他二通之藥。藥味通。
手受通
。故捨前人受法不失。
T1804_.40.0124b08: 何以知之。四分云。第七日藥與諸比丘食之。
T1804_.40.0124b09: 餘如義鈔及疏説。七重加以不。若明手受觸
T1804_.40.0124b10: 失本受。即須更受。雖重無過。口法者薩婆多
T1804_.40.0124b11: 云。五日已還觸者更加七日法。不作二日法。
T1804_.40.0124b12: 不從藥勢。正從法論。六日已去不得重加。以
T1804_.40.0124b13: 藥將入淨故。僧祇但云藥勢相接。七日可知。
T1804_.40.0124b14: 如上淨人誤觸七日油中成失。成論云。如服
T1804_.40.0124b15: 穌法極至七日堅病得消。八雜明諸相。薩婆
T1804_.40.0124b16: 多若病比丘須七日藥。自無淨人求債難得。
T1804_.40.0124b17: 應自從淨人手受。從比丘口受。已隨著一處。
T1804_.40.0124b18: 七日内自取食之。若作口法竟。一日乃至五
T1804_.40.0124b19: 日淨人來觸。或更以餘不受藥來雜。應加手
T1804_.40.0124b20: 口二受復得七日服。若至六目已去淨人觸
T1804_.40.0124b21: 餘藥雜並不得加。若藥衆多不知何者是本
T1804_.40.0124b22: 藥。應更手受口受然後服之。若病重不能口
T1804_.40.0124b23: 受。亦直爾得服。設看病比丘手受口受亦成
T1804_.40.0124b24: 受法。當稱病比丘名而受。問此手口二受防
T1804_.40.0124b25: 護何罪。答今分四藥別論。如時藥手受防二
T1804_.40.0124b26: 罪。不受惡觸也。口受同之。非時漿手受防二
T1804_.40.0124b27: 罪。一防一往不受。二防不受而捉惡觸。口防
T1804_.40.0124b28: 二罪。一防過中失受。二防過時失受惡捉。七
T1804_.40.0124b29: 日藥手受防二罪。同漿中。口防三罪。一防過
T1804_.40.0124c01: 時失受。二防過中惡觸。三者殘宿昔云防内
T1804_.40.0124c02: 宿。此無律文。以盡形
爲證。列知不開
盡形壽藥手受同上。口防
T1804_.40.0124c03: 六罪。一過時失受不受。二惡觸。三殘宿。四内
T1804_.40.0124c04: 宿。五或有内煮。六自煮。以變生
作熟故
因明生罪由未
受故
T1804_.40.0124c05: 無諸過患。今既
二受時過患生
時藥手受過中生二罪。失受惡
T1804_.40.0124c06: 觸。經宿生殘宿惡觸二罪。非時漿手生二罪。
T1804_.40.0124c07: 同時藥中。口受生三罪。明相出有非時殘宿
T1804_.40.0124c08: 惡觸。七日藥手生二罪。同上。口生五罪。八
T1804_.40.0124c09: 日明相出爲言。謂殘宿非時犯捨墮惡觸服
T1804_.40.0124c10: 尼薩耆不捨藥吉羅具足三提二吉。問云何
T1804_.40.0124c11: 不生不受者。答藥本是不受。猶加口法失不
T1804_.40.0124c12: 受。至八日旦起有任運失受。非謂能生不受。
T1804_.40.0124c13: 不同殘宿本無殘宿以有口法八日有殘宿
T1804_.40.0124c14: 生。非時亦爾。藥體未有法無有時與非時。
T1804_.40.0124c15: 即受
皆得
由加口法八日旦名非時。盡形壽者手受
T1804_.40.0124c16: 同前。口受亦有生六罪者。無病而服吉羅。餘
T1804_.40.0124c17: 如隨相非時不受殘宿三戒具明。問四藥之
T1804_.40.0124c18: 中何故七日罪重餘三輕者。答一即用資強
T1804_.40.0124c19: 垢心厚重。二體現常存。聖開説淨。反違佛教
T1804_.40.0124c20: 過限不説。故重。餘藥反此。故輕。問比丘非時
T1804_.40.0124c21: 而食具足幾罪。答時藥一咽七罪。非時殘宿
T1804_.40.0124c22: 不受三波逸提。内宿煮内自煮惡觸四突吉
T1804_.40.0124c23: 羅。此謂經宿已不受自煮而噉者。若非時中
T1804_.40.0124c24: 淨人過授亦無不受罪。餘罪例此有無
T1804_.40.0124c25: 鉢器制聽篇第十九房舍衆具五行
調度養生物附
T1804_.40.0124c26: 養生衆具殷湊繁多。隨報開聽事資道立。雖
T1804_.40.0124c27: 在縁廣被。而法據有準。違則斯制。犯則無赦。
T1804_.40.0124c28: 既混其體貎故分其條格。略言來意。別舒如
T1804_.40.0124c29: 後。就中先明鉢器是制教也。故初明之。餘有
T1804_.40.0125a01: 養生衆具入聽門攝。自如後列。初中分七。一
T1804_.40.0125a02: 制意。二體如。三色。四量。五受法。六失受相。
T1804_.40.0125a03: 七受用行護法。初制意者。僧祇云。鉢是出家
T1804_.40.0125a04: 人器。非俗人所宜。十誦云。鉢是恒沙諸佛標
T1804_.40.0125a05: 誌。不得惡用。善見云。三乘聖人皆執瓦鉢乞
T1804_.40.0125a06: 食資生。無有因。四海以爲家居。故名比丘。中
T1804_.40.0125a07: 阿含鉢者或名應器。二體者。律云。大要有二。
T1804_.40.0125a08: 泥及鐵也。五分有用白銅鉢者。佛言。此外道
T1804_.40.0125a09: 法。若畜得罪。佛自作鉢坏。以爲後式。十誦畜
T1804_.40.0125a10: 金銀瑠璃銅鑞木石等鉢非法得罪。四分
亦爾
五分
T1804_.40.0125a11: 木鉢偸蘭。僧祇云。是外道標。故又受垢
T1804_.40.0125a12: 膩。今世中有麥紵鉢棍瓦鉢漆鉢瓷鉢。並是
T1804_.40.0125a13: 非法。義須毀之。三色是非。四分云。應熏作黒
T1804_.40.0125a14: 色赤色。僧祇熏鉢作孔雀咽色鴿色者如法。
T1804_.40.0125a15: 若準律文。並須熏治。律文廣具熏法。而世有
T1804_.40.0125a16: 素瓦白鐵掍鋧堅硯
爲色者。或先熏鐵鉢而
T1804_.40.0125a17: 剥落者。先熏瓦鉢但棍不磨色淺落受膩者。
T1804_.40.0125a18: 有用麻油塗者。並爲非法。親問翻經三藏云。
T1804_.40.0125a19: 中國無用油鉢者。若此土行。用一度訖即打
T1804_.40.0125a20: 破。不許再用。五百問中不許受畜。準此瓦澡
T1804_.40.0125a21: 鑵義同油鉢。善見云。鐵鉢五熏已用。土鉢二
T1804_.40.0125a22: 熏已用受持。諸部律並明熏法。此方用熏。二
T1804_.40.0125a23: 遍入籠猶未變色。但用法不同。四量是非四
T1804_.40.0125a24: 分大鉢受三斗。小者受斗半。中品可知。此斗
T1804_.40.0125a25: 升不定。此律姚秦時譯。彼國用姫周之斗
T1804_.40.0125a26: 此斗通國準用。一定不改量法。俗算有八。
圭抄撮勺合升斗解。謂因増法名也
準唐斗。上
T1804_.40.0125a27: 鉢受一斗。下者五升。十誦斗量同四分。又彼
T1804_.40.0125a28: 律云。下鉢受一鉢他飯半鉢他羹餘可食半。
T1804_.40.0125a29: 僧祇鉢他羅者
受四升也
薩婆多云鉢量。論師種種異説。
T1804_.40.0125b01: 然以一義爲正。謂一鉢他受十五兩飯。秦秤
T1804_.40.0125b02: 三十兩飯。是天竺粳米釜飯。時人咸共計議。
T1804_.40.0125b03: 上鉢受三鉢他飯一鉢他羹餘可食者半。三
T1804_.40.0125b04: 鉢他飯可秦斗二斗。一鉢他羹可食物半復
T1804_.40.0125b05: 是秦斗一斗。上鉢受三斗。律師云。無餘可
T1804_.40.0125b06: 食物。直言上鉢受三鉢他飯一鉢他羹。留上
T1804_.40.0125b07: 空處食指不觸中。中下二鉢可以準知。見一
T1804_.40.0125b08: 肆上好鉢。圓正可愛。律師云。佛初出世衆僧
T1804_.40.0125b09: 無鉢。佛勅帝釋令天巧工作十萬鉢。在世間
T1804_.40.0125b10: 肆上。鉢者是彼天鉢。非是人造。毘尼母云。不
T1804_.40.0125b11: 滿斗半。若過三斗者不成受持。然則諸部定
T1804_.40.0125b12: 量雖無一指。然多以三斗斗半爲限。但此器
T1804_.40.0125b13: 名應器。須依教立。律云。量腹而食度身而衣
T1804_.40.0125b14: 趣足而已。言通増減必準正教。世執小鉢者
T1804_.40.0125b15: 多。大者全希。豈非狹局貪著數受多益之相。
T1804_.40.0125b16: 既號非法不合説淨受持。五加受法。四分無文。
但言應受
T1804_.40.0125b17: 持之。今用
他部文
十誦云。大徳一心念。我某甲此鉢多
T1804_.40.0125b18: 羅應量受常用故。
善見云。若無人時。得獨
T1804_.40.0125b19: 受持鉢。文準上。僧祇云。若十日内捨故受新
T1804_.40.0125b20: 十日一易。觀其文意。似是
獨住比丘法
六明失法諸相。善見
T1804_.40.0125b21: 雖先受持。若穿如粟米失受持。若以鐵屑補
T1804_.40.0125b22: 塞已更須受。若偏斜破並不成受。善見若買
T1804_.40.0125b23: 他鉢未還直不成受。其主雖言但受持亦不
T1804_.40.0125b24: 成。若過十日不犯長。若買鉢度價竟。鉢主熏
T1804_.40.0125b25: 已報比丘知。不往取過十日犯捨。若餘人知
T1804_.40.0125b26: 熏竟。傳向比丘説。聞語不往無犯。四分鉢盂
T1804_.40.0125b27: 孔罅食入中。但洗餘不出無犯。準此不漏故
T1804_.40.0125b28: 不失受。問但畜一鉢不加受法過限犯捨不。
T1804_.40.0125b29: 答不犯。由是制畜事同三衣。但犯不受持鉢
T1804_.40.0125c01: 罪。若有長者準衣説淨。七明受用行護法。五
T1804_.40.0125c02: 百問云。若一日都不用鉢食犯墮。重病者開
T1804_.40.0125c03: 不用。若出界去經宿不失。五分諸比丘鉢中
T1804_.40.0125c04: 歠粥苦熱不可捉。聽別作歠粥器。毘尼母不
T1804_.40.0125c05: 得用麁澡豆洗鉢壞色。當熟擣細物篩而用
T1804_.40.0125c06: 之。乃至病亦不得用雜香澡豆洗身。乃至乞
T1804_.40.0125c07: 食時各自作鉢絡盛鉢自持之。因與淨人鉢
T1804_.40.0125c08: 行乞。外道投藥鉢中。比丘死便制也。僧祇若
T1804_.40.0125c09: 洗鉢無坐處者。當僂身踞坐離地一搩手。不
T1804_.40.0125c10: 得用灰令色脱。當取樹葉汁無沙巨磨謂牛
糞也
T1804_.40.0125c11: 得臨岸危處。應先洗師鉢後洗己鉢。不得持
T1804_.40.0125c12: 己鉢中殘水寫師鉢中。乃至洗訖當踞坐。持
T1804_.40.0125c13: 鉢嚢帶串臂著膝上盛之。乃至浣染衣者。先
T1804_.40.0125c14: 與師染浣。勿以師衣裹己衣漬之。若被綴破
T1804_.40.0125c15: 鉢要須食竟解綴淨洗已曬令燥還持繩綴擧
T1804_.40.0125c16: 著常處勿在地上。下至無物以水酒之安設
T1804_.40.0125c17: 也。十誦鉢是諸佛標誌。不得惡用。新熏鉢穌
T1804_.40.0125c18: 著一心三洗。是名淨。又不得日中炙令津出。
T1804_.40.0125c19: 吉羅毘尼母不應鉢内洗手。一切處不應用。
T1804_.40.0125c20: 除病敬之如目。五分護鉢如眼睛。洗鐵鉢聽
T1804_.40.0125c21: 去地一尺瓦鉢離地五六寸許。宜著好處安
T1804_.40.0125c22: 置。不得不拭著日中曝。若安地上盛宿食。煖
T1804_.40.0125c23: 湯洗盛藥。並得罪。四分守護此鉢。不得著瓦
T1804_.40.0125c24: 石落處。若倚刀杖下。若懸物下。若當道中。若
T1804_.40.0125c25: 石上。若果樹下。或不平地。若戸限内。戸扉
T1804_.40.0125c26: 下。若繩床木床下。除暫著。若床間床角頭
T1804_.40.0125c27: 除暫著。若立盪鉢等並不合。不得一手捉兩
T1804_.40.0125c28: 鉢除指隔中央。或一手捉兩鉢開戸除用心。
T1804_.40.0125c29: 乃至足令鉢破等。僧祇惡心破鉢三衣塔像。
T1804_.40.0126a01: 解界破僧房等。皆偸蘭。好心壞者
文中並開
四分不得作
T1804_.40.0126a02: 非鉢用。一切長物不得内鉢中。若畫鉢中花
T1804_.40.0126a03: 像萬字己名。一切不得。破不得都墁纒鉢四
T1804_.40.0126a04: 邊。若口應墁兩分留一分。若星孔多應盡墁
T1804_.40.0126a05: 之。用白鑞
鉛錫也
不得著地。熏壞故。應以泥漿灑地
T1804_.40.0126a06: 安之。若葉若草上若鉢支。故壞者以白鑞墁
T1804_.40.0126a07: 底。不得雜洗沙屎牛。以器盛水。漬牛屎澄
T1804_.40.0126a08: 沙用去。以外用葉用花若果汁洗取令去膩。
T1804_.40.0126a09: 若手執難持。作嚢盛繋口帶絡肩上。鉢挾掖
T1804_.40.0126a10: 下鉢口外向。不爾作函盛之。恐相搪者以衣
T1804_.40.0126a11: 樹葉隔之。安置杙上。五百問不得覆鉢壁上。
T1804_.40.0126a12: 應巾裹懸著壁上。善見瓦鉢袋串左肩青色。
T1804_.40.0126a13: 次聽教中既曰衆具。故雜列之。四分開十六
T1804_.40.0126a14: 杖器。謂大釜。釜蓋。大盆。及杓。小釜。釜蓋。小
T1804_.40.0126a15: 盆。及杓。洗瓶。瓶蓋。盆。及杓。水瓶。瓶蓋。及
T1804_.40.0126a16: 盆。杓。則有二釜四盆二瓶四蓋四杓。又有鐵
T1804_.40.0126a17: 作者出家欲作鉢。佛開作之。須爐推鉞韛嚢
T1804_.40.0126a18: 錯鏇器並得畜。作袋盛懸杙上。亦開畜熏鉢
T1804_.40.0126a19: 調度法用等。若縫衣時。須繩墨赤土白墡雌
T1804_.40.0126a20: 黄絣線尺度縷線
鍼刀子補衣等物並開
T1804_.40.0126a21: 之。作袋盛之。患鍼零落作針氈及筩安塞治
T1804_.40.0126a22: 鉢。須鑚鍱並得。蘭若比丘開以火術出火。火
T1804_.40.0126a23: 母火子及鑚等並得。若得七日藥。應著鍵&MT00004;
T1804_.40.0126a24: 小鉢次鉢大鉢中。不作淨施本鉢
義須
安著杙上
T1804_.40.0126a25: 龍牙杙上不得畜皮木鉢。出要律儀鍵&MT00004;
T1804_.40.0126a26: 助食器。毘柰耶鍵&MT00004;者淺鐵鉢也。四分老病
T1804_.40.0126a27: 不堪歩渉。聽作歩挽事若輦若乘。除牸牛&T060538;
T1804_.40.0126a28: 馬。若得輦聽畜。須輦轅及皮繩若枕橙並得。
T1804_.40.0126a29: 應使寺民優婆塞沙彌擔牽。若得車亦爾。應
T1804_.40.0126b01: 除織皮繩髮繩。十誦比丘無鍼不得外行。五
T1804_.40.0126b02: 分非行來處若大小便及洗手脚時。聽著屐。
T1804_.40.0126b03: 四分亦爾。僧祇畜塼瓦擬揩脚。十誦犛牛尾
T1804_.40.0126b04: 拂用拂佛塔故受。僧祇自今已去聽捉線拂
T1804_.40.0126b05: &T073554;樹皮等。除犛牛尾馬尾金銀柄一切不
T1804_.40.0126b06: 聽捉。若白色染壞用。不得如淫女捉作姿作
T1804_.40.0126b07: 相。是名拂法。五百問云。若僧中説法。高座
T1804_.40.0126b08: 上不病不得憑几捉塵尾。犯墮非毛者得。四
T1804_.40.0126b09: 分得尾拂開畜。不得畜織毛&T021570;多殺細蟲
不得畜之
十誦
T1804_.40.0126b10: 四人已上坐處長床所攝。四分木師出家一
T1804_.40.0126b11: 切作器不應畜。制髮人出家不得畜剃刀。衆
T1804_.40.0126b12: 僧得畜剃刀木作器。角器聽用盛油。別人亦
畜油器
T1804_.40.0126b13: 若得衣順浣。開畜浣器及板剪刀。若不解事
T1804_.40.0126b14: 數。聽用算子。以袋盛懸杙上。爲治病故。畜㓟
T1804_.40.0126b15: 刀若煮藥銚若銅釜鐵釜土釜及三種瓶煎餅
T1804_.40.0126b16: 𨫼銅杓銅鐏。衆僧亦得。若鉢不正。作鉢支。塵
T1804_.40.0126b17: 坌者作蓋。若須薪染草手屎等。無人處得持
T1804_.40.0126b18: 之。見白衣下著地。寺内得自移墼石材木等。
T1804_.40.0126b19: 擣藥須杵臼簸箕篵掃帚。並開。爲治眼故。得
T1804_.40.0126b20: 畜瑠璃篦若灌鼻筩煙筩吹火筩若鉗若椎火
T1804_.40.0126b21: 把煖水瓶注水筩。并洗脚者供染槃洗脚器。
T1804_.40.0126b22: 所須應與。若得大小豆麥胡麻粳米。應以鉢器
T1804_.40.0126b23: 爲量。不得畜升斗秤。若穌油等須秤量者。聽
T1804_.40.0126b24: 刻木作鉢兩。齊四五兩作。準爲斤數。五分初
T1804_.40.0126b25: 如四分。後與他物。雖多猶瞋少。佛令僧私畜
T1804_.40.0126b26: 十解升合及秤。四分供給和上。聽用銅槃若
T1804_.40.0126b27: 案若凡。所食之物盡持置上一時授與。得果
T1804_.40.0126b28: 多壓取汁飮開畜厭眞。若夜集闇須燈器。燈
T1804_.40.0126b29: 炷鐵著鐵炷轉輪燈樹火爐燈籠掃帚扇並得
T1804_.40.0126c01: 別人受。若爲護衣故。寺内聽以樹皮若葉若
T1804_.40.0126c02: 竹作蓋。供給蓋具一切得畜。爲補革屣故開
T1804_.40.0126c03: 畜錐。得熟皮作革屣。須刀裁板剗磨石等並
T1804_.40.0126c04: 開。若刀錐筋毛縷皮剗迸散。聽作嚢盛。若織
T1804_.40.0126c05: 竹作籠。若樹皮籠。聽以毛嚢裹外。亦得趣用
T1804_.40.0126c06: 十種衣作嚢。不得以皮作。若刀生壞。聽以毳
T1804_.40.0126c07: 劫具大皮等裹刀。若髮長者。開剃刀及鞘。應
T1804_.40.0126c08: 以劫貝等障勿令壞。若刃卷手上波石上磨。
T1804_.40.0126c09: 其石内刀嚢中。刀鈍者開畜刮刀。髮散畜盛
T1804_.40.0126c10: 髮器。又開鑷子剪爪刀刮舌刀揥齒物排耳
T1804_.40.0126c11: 篦。供給住房比丘法中。聽與大小繩床大小
T1804_.40.0126c12: 木床枕戸排戸鉤杖蓋肩水瓶洗瓶盛水器浴
T1804_.40.0126c13: 室瓶及床刮汚刀等。一切白衣器種作耕犁
T1804_.40.0126c14: 撈等。不應畜一切寶物作諸器並不得。若道
T1804_.40.0126c15: 行恐蛇蝎諸蟲者。當執錫杖搖。若筩盛碎石。
T1804_.40.0126c16: 若破竹作聲。不得執空中杖。若畜如法治若
T1804_.40.0126c17: 僧集患。熱聽作大扇。若作轉關扇車令沙彌
T1804_.40.0126c18: 推之。若作餅作豆糗。須糗&MT01490;量糗器盛鹽&MT01490;
T1804_.40.0126c19: 此等字錯。應
作奩字。音廉
若酒瓶木欓水凢匕杓椀等皆開。
T1804_.40.0126c20: 若食飮多不節成患者。開作浴室。若住房内
T1804_.40.0126c21: 臭以香泥乃至四角懸香。増一云。告諸四衆。
T1804_.40.0126c22: 造浴室五功徳。除風。差病。去塵垢。身輕便。
T1804_.40.0126c23: 得肥白。比丘當方便造立。十誦邊屏處安浴
T1804_.40.0126c24: 室。所須者*辨之。僧祇浴時不病令人揩者。越
T1804_.40.0126c25: 五衆自揩亦越。互揩亦越。毘尼母浴室中上
T1804_.40.0126c26: 座應爲浴僧説淨因縁。不爲嚴身淨潔故。但
T1804_.40.0126c27: 令除身中風冷得安隱行道。當爲厭患身法
T1804_.40.0126c28: 調伏心法。應生慈心。爲令得少欲知足故。如
T1804_.40.0126c29: 是一一事並有上座説法儀式。隨事誡勅。不
T1804_.40.0127a01: 復具之。毘尼母聽畜刀子六種。一用割皮剪
T1804_.40.0127a02: 甲。破瘡。裁衣。割衣上毛縷。六用淨果。乃至
T1804_.40.0127a03: 食時種種須故。五分聽畜拔鼻毛鑷。大論供
T1804_.40.0127a04: 給坐禪法禪杖禪鞠禪鎭骨人禪經好師好照
T1804_.40.0127a05: 衣服等。毘尼母比丘止得畜三衣鉢坐具針
T1804_.40.0127a06: 線嚢瓶盆等是。下合畜者女人金銀一切寶
T1804_.40.0127a07: 物一切鬥戰具盛酒器等生人嫌疑故。五分
T1804_.40.0127a08: 畫床不合坐。凡所用盆瓦器物脚不得作人
T1804_.40.0127a09: 畜脚相。諸有器皿各儲備一擬後破失。四分
T1804_.40.0127a10: 若染時須釜銅盆器&T055114;斧繩籤並得。若水井
T1804_.40.0127a11: 池水欄楯一切供給。天雨患濕上安屋。露地
T1804_.40.0127a12: 有薪作屋覆之。増一作房施僧名招提僧施。
T1804_.40.0127a13: 四分檀越爲比丘作堂如王住殿。一切所須
T1804_.40.0127a14: 並開受。諸比丘欲作房。佛令隨作房法。一切
T1804_.40.0127a15: 聽與。律文事事具出。略不明也。若分得破房
T1804_.40.0127a16: 修理不具不肯取。佛令隨力多少應治。一切
T1804_.40.0127a17: 所須供給。十誦佛自執木作具治寺門。僧得
T1804_.40.0127a18: 畜一切作具。僧坊壞得持一房賣治一房。亦
T1804_.40.0127a19: 得用敷具賣治之。僧坊上座私房上座毎有
T1804_.40.0127a20: 破壞。雜事先自手作。迦葉數數&T050460;泥泥僧房
T1804_.40.0127a21: 云云比丘得自造舍上木。僧祇比丘作房欲自
T1804_.40.0127a22: 泥壁五彩畫之並得。唯除男女和合像。餘山
T1804_.40.0127a23: 林人馬並得。四分亦不得用不應文繍裝挍。
T1804_.40.0127a24: 聽用餘雜色禽獸文者。阿難得別房開受。若
T1804_.40.0127a25: 僧地中作私房。有客來應起。不起還僧地
T1804_.40.0127a26: 僧地
入己
若營屋者不得卒成。以不堅牢。若作大
T1804_.40.0127a27: 重閣堂。聽十二年經營。餘者隨大小量宜。若
T1804_.40.0127a28: 營事比丘作房成莊嚴香熏所須具足者。與
T1804_.40.0127a29: 房住九十日一移。不得更受餘房。若有俗人
T1804_.40.0127b01: 能治破房者。白二與之。五分諸房上皆題某
T1804_.40.0127b02: 甲檀越房。十誦若以房施僧轉施尼者。是非
T1804_.40.0127b03: 法施非法受非法用。若施尼轉與僧亦爾。若
T1804_.40.0127b04: 房舍臥具有檀越者。但得看視不得奪一與
T1804_.40.0127b05: 一。治壞房者六年與住。作新房者十二年住。
T1804_.40.0127b06: 僧祇先是僧房破壞更易戸嚮。二三年隨功
T1804_.40.0127b07: 夫多少羯磨與住。若空房不任住治事者。應
T1804_.40.0127b08: 與一時住。若床几枕褥垢膩破更染浣補治
T1804_.40.0127b09: 者。亦一時住
T1804_.40.0127b10: 對施興治篇第二十
T1804_.40.0127b11: 夫福出淨田道起少欲。爲福之家唯重唯多。
T1804_.40.0127b12: 受施之者唯少唯節。多供無厭是爲福之法。
T1804_.40.0127b13: 少受限量信行者之儀。律云。檀越雖施無厭。
T1804_.40.0127b14: 而受者應知足也。但出家之士形參聖服。有
T1804_.40.0127b15: 待之形假資方立。施時不取後須難得。若善
T1804_.40.0127b16: 應於法則能所無瑕。必於事莫準。使規成何
T1804_.40.0127b17: 寄。如能善省時資冷有力無事者何謂道縁
T1804_.40.0127b18: 義立行從此生。何者。貪心出於情著。無染良
T1804_.40.0127b19: 由自節。縱心則非味起迷。約志則美饍生厭。
T1804_.40.0127b20: 所以善惡發於中懷。升沈寄乎方寸。是故爲
T1804_.40.0127b21: 行人者。無宜輕縱不思時縁。任事生滯都無
T1804_.40.0127b22: 儉約脱漏深網。豈不悲哉。然渇愛難滿如海
T1804_.40.0127b23: 呑流。若裁之以法衆患倶息。既能形服異世
T1804_.40.0127b24: 摽懷遠大。何得於事容斯穢迹。但九流子俗
T1804_.40.0127b25: 尚鄙恥衣食。泥三寶聖種而滯於發足方墜
T1804_.40.0127b26: 泥塗。一何可歎。今略述由漸下引誠文。使懷
T1804_.40.0127b27: 道之士詳而斂迹焉。就中分五。初明受施之
T1804_.40.0127b28: 人。二明厭治方便。三明立觀有教。四明作觀
T1804_.40.0127b29: 方法。五明隨治雜相。初中善見云。比丘受用
T1804_.40.0127c01: 施物有四種。一者盜用。若比丘破戒受施名
T1804_.40.0127c02: 爲盜用。二負債用者。受施之時必須作念。不
T1804_.40.0127c03: 作得罪負人信施。三親友用。謂七學人受供。
T1804_.40.0127c04: 四主用阿羅漢。毘尼母云。受人信施不如法
T1804_.40.0127c05: 用。放逸其心廢修道業。入三塗中受重苦故。
T1804_.40.0127c06: 若不受苦報者食他信施。食即破腹出 衣即
T1804_.40.0127c07: 離身。若知前人無業而施與者。能施所施二
T1804_.40.0127c08: 倶爲施所墮。智論明能施清淨受者不淨。如
T1804_.40.0127c09: 是四句。若出家人無戒無慧食於信施。入銅
T1804_.40.0127c10: 橛地獄受鐵丸鐵漿二苦。四分乃至犯突吉
T1804_.40.0127c11: 羅以上罪。無故受他利養及持戒比丘禮敬。
T1804_.40.0127c12: 並不合受。二明厭治方便。如大集中。云何比
T1804_.40.0127c13: 丘觀所著衣作不樂想。若縫衣見衣觸衣著
T1804_.40.0127c14: 衣脱衣。觀如是時如血塗皮爛臭可惡蟲所
T1804_.40.0127c15: 住處。如是觀時於衣貪心即時除滅。云何修
T1804_.40.0127c16: 習食不樂想。若有比丘執持鉢時。如血塗髑
T1804_.40.0127c17: 髏爛臭可惡蟲所住處。若得食時應觀。是食
T1804_.40.0127c18: 如死屍蟲。若見糗時如末骨想。得飯漿時作
T1804_.40.0127c19: 糞汁想。得諸餅時作人皮想。所執錫杖作人
T1804_.40.0127c20: 骨想。得乳酪時作濃血汗想。若得菜茹作髮
T1804_.40.0127c21: 毛想。得種種漿作血想。是名於食生不樂想。
T1804_.40.0127c22: 云何於房舍生不樂想。若入房時念如地獄
T1804_.40.0127c23: 受諸苦惱。如是房舍即是和合所有。材木即
T1804_.40.0127c24: 是人骨。土是人肉。乃至一切床榻被褥亦復
T1804_.40.0127c25: 如是。作是觀時即名世間不可樂想。若能觀
T1804_.40.0127c26: 察如是想者。是人即得如實法也。四分寧以
T1804_.40.0127c27: 熱鐵爲衣燒爛身盡。不著信心男女衣服。寧
T1804_.40.0127c28: 在鐵床燒身焦爛。不受信心好床臥具。寧受
T1804_.40.0127c29: 鐵屋中住燒身。不受房舍在中止宿。寧呑熱
T1804_.40.0128a01: 鐵鉤燒爛五藏從下而出。不受信心飮食。寧
T1804_.40.0128a02: 以熱戟刺脚。不受信心接足作禮。寧以熱斧
T1804_.40.0128a03: 自斬其身。不受信心手捫摸其身。何以故。不
T1804_.40.0128a04: 以此因墮三惡道。若非沙門非淨行。自言是
T1804_.40.0128a05: 沙門淨行。破戒行惡都無持戒威儀。邪見覆
T1804_.40.0128a06: 處作罪。内空腐爛外現完淨食人施故。以不
T1804_.40.0128a07: 消信施墮三惡道長夜受苦。是故當持淨戒
T1804_.40.0128a08: 受人信施一切所須。能令施主得大果報。所
T1804_.40.0128a09: 爲出家作沙門亦得成就。若明惡報。如僧護
T1804_.40.0128a10: 中廣述五十六事。涅槃阿含等大小乘經論
T1804_.40.0128a11: 並種種厭觀云云。三明立觀有教者。智論云。
T1804_.40.0128a12: 若不觀食法嗜美心堅著。墮不淨蟲中。洋銅
T1804_.40.0128a13: 灌口敢燒鐵丸。十誦云。毎食時應生厭心爲
T1804_.40.0128a14: 存身命故。摩得伽云。若得食時當觀。從倉中
T1804_.40.0128a15: 出地中。以糞屎和合種子得生。還養糞身云
T1804_.40.0128a16: 云。毘尼母云。若利根比丘得食時口口作念。
T1804_.40.0128a17: 得衣時著著作念。若入房時入入作念。若鈍
T1804_.40.0128a18: 根者初得衣食房舍總作一念。佛藏云。從聚
T1804_.40.0128a19: 落中乞食得已從聚而出。住至水邊可修道
T1804_.40.0128a20: 處。置食一面結加趺坐。當觀其食種種可惡。
T1804_.40.0128a21: 及觀自身極是惡器。廣如彼説。四明觀法。然
T1804_.40.0128a22: 衣食房藥四事供養能施捨慳受施除貪。此
T1804_.40.0128a23: 則能所倶淨生福廣利。若彼此隨情縱逸任
T1804_.40.0128a24: 性者。則倶墮負。聖賢同非。故涅槃云。或令施
T1804_.40.0128a25: 主果報減少或復無報等。雖利養等同。發有
T1804_.40.0128a26: 希數。食爲大患。時須進口。過興既數。整法
T1804_.40.0128a27: 亦難。若不策其心府改其節操者。多陷迷醉
T1804_.40.0128a28: 矣。夫沙門之異俗。由立行有堅貞。同鄙世之
T1804_.40.0128a29: 昏悶。餘行亦可知矣。故成論云。現見在臭屎
T1804_.40.0128b01: 中生。不在磐石中者。由貪味香故也。今故約
T1804_.40.0128b02: 食時立觀以開心道。略作五門。明了論如此
T1804_.40.0128b03: 分之。初計功多少量他來處。智論云。思惟此
T1804_.40.0128b04: 食。墾植耘除收。穫蹂治舂磨洮沙炊煮乃成。
T1804_.40.0128b05: 用功甚多。計一鉢之食。作夫流汗。集合量之。
T1804_.40.0128b06: 食少汗多。須臾變惡。我若貪心。當墮地獄噉
T1804_.40.0128b07: 燒鐵丸。從地獄出作諸畜生償其宿債。或作
T1804_.40.0128b08: 猪狗常噉糞除。故於食中應生厭想。僧祇云。
T1804_.40.0128b09: 告諸比丘。計此一粒米。用百功乃成。奪其妻
T1804_.40.0128b10: 子之分。求福故施。云何棄之。二自忖己身徳
T1804_.40.0128b11: 行。毘尼母云。若不坐禪誦經不營佛法僧事
T1804_.40.0128b12: 受人信施。爲施所墮。若無三業知故而施。倶
T1804_.40.0128b13: 爲施墮。比丘強飽食施主食憍慢意。或自食
T1804_.40.0128b14: 己食強飽過分。爲施所墮。以其食亦從施主
T1804_.40.0128b15: 得故。何以故。佛長夜中常嘆最後限食謂末後
減口食
T1804_.40.0128b16: 施持戒者能受能消。施持戒果報大。破戒果
T1804_.40.0128b17: 報少。如是呵責。
如上律文
足食已更強食者。不加色力
T1804_.40.0128b18: 但増其患。故不應無度食。三防心離過。明了
T1804_.40.0128b19: 論疏云。律中説。出家人受食先須觀食後方
T1804_.40.0128b20: 得噉。凡食有三種。上食起貪。應離四事。一
T1804_.40.0128b21: 喜樂過。貪著香味身心安樂縱情取適故。二
T1804_.40.0128b22: 離食醉過。食竟身心力強不計於他故。三離
T1804_.40.0128b23: 求好顏色過。食畢樂於光悦勝常。不須此心。
T1804_.40.0128b24: 四離求莊嚴身過。食者樂得充滿肥圓故。二
T1804_.40.0128b25: 者下食便生嫌瞋。多墮餓鬼永不見食。三者
T1804_.40.0128b26: 中膳不分心眼多起癡捨。死墮畜生中作諸
T1804_.40.0128b27: 噉糞樂糞等蟲。初貪重故並入地獄。且略如
T1804_.40.0128b28: 此。反此三毒成三善根生三善道。謂無貪故
T1804_.40.0128b29: 生諸天。中下二可知。四正事良藥觀分二。爲
T1804_.40.0128c01: 除故病。飢渇不治交廢道業。不生新病。食飮
T1804_.40.0128c02: 減約。宿食消滅。又以二事爲譬。初如油膏車。
T1804_.40.0128c03: 但得轉載。焉問油之美惡。二欲度險道。有子
T1804_.40.0128c04: 既死。飢窮餓急便食子肉。必無貪味。五爲成
T1804_.40.0128c05: 道業觀三種。一爲令身久住故。欲界之身必
T1804_.40.0128c06: 假摶食。若無不得久住。道縁無託故。二爲相
T1804_.40.0128c07: 續壽命。假此報身假命成法身慧命故。三爲
T1804_.40.0128c08: 修戒定慧伏滅煩惱故。持世云。若不除我倒。
T1804_.40.0128c09: 此是外道。不聽受人一杯之水。佛藏亦爾。必
T1804_.40.0128c10: 厭我倒。於納衣麁食不應生著。五明隨治雜
T1804_.40.0128c11: 相。華嚴云。若得食時當願衆生爲法供養志
T1804_.40.0128c12: 存佛道。五分若不爲解脱出家者不得受請。
T1804_.40.0128c13: 若坐禪誦經檢校僧事並爲解脱出家者聽受
T1804_.40.0128c14: 僧次。十誦若到食處。應默然一心淨持威儀
T1804_.40.0128c15: 生他善心。當徐入徐坐。應觀是食難求難得
T1804_.40.0128c16: 難成*辨。當觀入口在生藏熟藏。若後出時唯
T1804_.40.0128c17: 是不淨。由此食因縁起種種煩惱罪業受苦
T1804_.40.0128c18: 果報。五百問云。昔有比丘。好樂衣服晝夜染
T1804_.40.0128c19: 著。因病致死。後爲化生蛇。還來纒衣。衆僧葬
T1804_.40.0128c20: 死比丘訖取衣作法。蛇便延頸吐毒。僧共看
T1804_.40.0128c21: 之。有得道者入四等觀。語蛇令去。遂入草中
T1804_.40.0128c22: 毒盛火出燒身。命終入地獄。毘尼母云。衣作
T1804_.40.0128c23: 念云。爲除寒熱羞恥故。房作念言。爲障風雨
T1804_.40.0128c24: 故。食作念言。爲除飢渇因縁故。傳云。凡食不
T1804_.40.0128c25: 得過三匙。爲斷一切惡故進初匙。爲修一切
T1804_.40.0128c26: 善故進中匙。爲度一切衆生故進後匙。乃至
T1804_.40.0128c27: 迴向佛道進餘菜茹等。餘如下説。四分云。量
T1804_.40.0128c28: 腹而食。度身而衣趣足而已。又云。食知比足。
T1804_.40.0128c29: 故苦消滅新苦不生。有力無事令身安隱。増
T1804_.40.0129a01: 一云。多食五苦。一大便數。二小便數。三多睡
T1804_.40.0129a02: 眠。四身重不堪修業。五多患食不消化。故佛
T1804_.40.0129a03: 言。食知節量。因説偈云。多食致病苦。少食氣
T1804_.40.0129a04: 力衰。處中而食者如秤無言下。雜寶藏中有
T1804_.40.0129a05: 王試外道比丘。好惡二食以驗知道法。比丘
T1804_.40.0129a06: 乃至説偈云。是身如車。好惡無擇。香油臭脂。
T1804_.40.0129a07: 等同調滑。中含云。告諸比丘。於告活中下極
T1804_.40.0129a08: 至邊者謂行乞食。世間大諱爲禿頭&T016254;瓦鉢
T1804_.40.0129a09: 行。彼族姓子爲義故受。以厭患生老病死諸
T1804_.40.0129a10: 苦惱故。若愚人出家而行思欲持戒慢緩。如
T1804_.40.0129a11: 以穢洗穢。何由可脱。前具列正教。必須準用。
T1804_.40.0129a12: 臨食五觀口口縁之。隨得隨失者。爲貪等毒
T1804_.40.0129a13: 所奪
T1804_.40.0129a14: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二終
T1804_.40.0129a15:
T1804_.40.0129a16:
T1804_.40.0129a17:
T1804_.40.0129a18: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之三
T1804_.40.0129a19: 頭陀行儀篇第二十一
T1804_.40.0129a20: 夫報力増上行成精潔。故能高超衆累。竦拔
T1804_.40.0129a21: 不群。是以釋迦一化盛稱斯徳。故凡所制者
T1804_.40.0129a22: 並爲多貪。凡開教中先揚此行。欲使進疲怠
T1804_.40.0129a23: 之客趣禪定之城。策染塵之去登尸羅之陛。
T1804_.40.0129a24: 此其大意也。智論云。佛意令弟子隨道行捨
T1804_.40.0129a25: 世樂。故讃十二頭陀爲本。有因縁不得已而
T1804_.40.0129a26: 聽餘事云云。就中分四。一釋總名。二列數明
T1804_.40.0129a27: 體。三諸部異行。四雜出諸法。初釋總名顯徳。
T1804_.40.0129a28: 善見云。頭陀者漢言抖擻。謂抖擻煩惱離諸
T1804_.40.0129a29: 滯著。聖善住意天子經云。頭陀者抖擻貪欲
T1804_.40.0129b01: 瞋恚・愚癡・三界六入。一一別論。又云。我説
T1804_.40.0129b02: 此人能善抖擻。如是抖擻不取不捨不修不
T1804_.40.0129b03: 著。我説此人能説頭陀。増一阿含云。其有毀
T1804_.40.0129b04: 讃十二頭陀一一行者。則爲毀讃於我。我常
T1804_.40.0129b05: 讃行此法。由此住世故。我法久住於世也。十
T1804_.40.0129b06: 輪云。毀破禁戒失頭陀。以造逆故非我滅。如
T1804_.40.0129b07: 過去佛之所説。破淨戒者不入衆數。華手經
T1804_.40.0129b08: 云。以迦葉行頭陀苦行故來至佛所。如來移
T1804_.40.0129b09: 身分座與迦葉。辭讓不受。雜含中。佛親命以
T1804_.40.0129b10: 半座。手授僧伽梨易迦葉所著大衣。於大衆
T1804_.40.0129b11: 中稱讃頭陀大行。四分佛三月靜坐。唯除一
T1804_.40.0129b12: 供養人。時有六十頭陀。往至佛所爲佛讃歎。
T1804_.40.0129b13: 名供養佛人。十住婆沙。阿練若比丘略説十
T1804_.40.0129b14: 利。盡形不應捨。一自在來去。二無我我所。三
T1804_.40.0129b15: 隨意無障。四心樂習空處。五住處少欲少事。
T1804_.40.0129b16: 六不惜身命爲具功徳。七遠離鬧語。八雖行
T1804_.40.0129b17: 功徳不求報恩。九隨順禪定易得一心。十處
T1804_.40.0129b18: 於空處易生無礙想。若有因縁聽入塔寺。有
T1804_.40.0129b19: 通有局。不同外道盡形空處。廣説如頭陀品
T1804_.40.0129b20: 中。頭陀名通聚落空野。蘭若塚間定出城邑。
T1804_.40.0129b21: 餘之十行喧靜通行。二列數者位分爲四。謂
T1804_.40.0129b22: 衣食處及威儀也。先出相生次第。後一一列
T1804_.40.0129b23: 行各辨方法。初衣服中者。衣是資道之縁濟
T1804_.40.0129b24: 身最要。故先就外資以明知足。若於此衣取
T1804_.40.0129b25: 不得方。廣生罪累爲惡業所纒縛。在三有障
T1804_.40.0129b26: 礙出道。即非頭陀。是故教諸比丘於彼外資
T1804_.40.0129b27: 少欲知足。受取有方趣得資身長道便罷。即
T1804_.40.0129b28: 是頭陀。離諸貪著故。衣中立二。一者納衣。二
T1804_.40.0129b29: 者三衣。雖得衣以障身。内有飢虚等惱寧堪
T1804_.40.0129c01: 進業。故就食中立四頭陀。一者乞食。二不作
T1804_.40.0129c02: 餘食法。三一坐。四一揣也。然衣食乃具修道
T1804_.40.0129c03: 義立。若處在憒鬧心多蕩亂。必托靜縁始成
T1804_.40.0129c04: 正節。是以於處立五頭陀。謂蘭若・塚間・樹
T1804_.40.0129c05: 下・露坐・隨坐。上來三種並是助縁。若繋念思
T1804_.40.0129c06: 量斬纒。出要者無過坐法。故於威儀立一常
T1804_.40.0129c07: 坐。二列名行體。初納衣者四分云。捨檀越施
T1804_.40.0129c08: 衣著糞掃衣。十住婆沙云。比丘欲具足行持
T1804_.40.0129c09: 戒品應著二種衣。謂居士施糞掃得也。以有
T1804_.40.0129c10: 十利故。一慚愧。二障寒熱毒蟲。三表示沙門
T1804_.40.0129c11: 儀法。四一切天人見法衣尊敬如塔。五厭離
T1804_.40.0129c12: 心者染衣非貪好。六隨順寂滅非爲熾然煩
T1804_.40.0129c13: 惱。七由著法衣有惡易見。八更不須餘物莊
T1804_.40.0129c14: 嚴故。九隨八聖道故。十我當精進行道不以
T1804_.40.0129c15: 染汚心於須臾間。寶梁經周那沙彌洗糞掃
T1804_.40.0129c16: 衣。諸天取汁自洗身。二者三衣。四分捨諸長
T1804_.40.0129c17: 衣著三衣。論云。但有三衣更不畜餘衣有十
T1804_.40.0129c18: 利。一於三衣外無求受疲苦。二無守護疲苦。
T1804_.40.0129c19: 三所畜物少。四唯身所著爲足。五細戒行。六
T1804_.40.0129c20: 行來無累。七身體輕便。八隨阿練若處住。九
T1804_.40.0129c21: 處處住無顧惜。十隨順道行。三乞食法。善見
T1804_.40.0129c22: 云三乘聖人悉皆乞食。薩婆多受乞食法者。
T1804_.40.0129c23: 一以在衆因縁故多諸惱害。二以鞭打僧祇
T1804_.40.0129c24: 人民共相瞋惱。多諸非法食不清淨。三以觀
T1804_.40.0129c25: 他意色心不安。四少欲知足修四聖種。受檀
T1804_.40.0129c26: 越請亦有過失。以請因縁先麁者更令精細。
T1804_.40.0129c27: 若少勸多。若無兼味教増衆饌。心有希望即
T1804_.40.0129c28: 非少欲聖種之法。常懷彼我得失之心。若乞
T1804_.40.0129c29: 食者。蕭然無繋意無増減。又衆食有盡。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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