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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嚴義疏注經 (No. 1799_ 子璿集 ) in Vol.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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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鳴者。鷄第二鳴天將曉也。五陰在如全夜。
陰都盡如大明。色受二陰破如鷄初鳴。天全
未變。今想行又除。唯有識陰。明悟在近。即
如鷄後鳴天有精色。若約位説。此當第二漸
次人也。彼文云。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
生相殺之業。偸劫不行。無相負累。亦於世間
不還宿倩。即是今文酬業深脈感應懸絶。彼
文又云。是清淨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
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等。即此文云。瞻顧
東方已有精色。此則正得似位。相似通發也
 二識陰現相
六根虚靜。無復馳逸。内内湛明。入無所入
由定所攝。無行陰使。雖存六根。識不馳散。故
云虚靜無復馳逸。唯專内境。定心内照。故云
内内湛明。又内内者深深寂照也。窮到識陰。
更無所見。名入無所入
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
類不召 受命元由即是識陰。今觀識陰既
是類生種子元由。不起煩惱。不作新業。由是
執持不令起果。無受生分。故云諸類不召」
於十方界。已獲其同。精色不沈。發現幽祕。此
則名爲識陰區宇 既知識是生類元由。故
十方界依之與正。皆識所變。同一識體。斯則
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先雖信教。今觀中明見
也。精色不沈所觀境現也。由觀力故境界明
白。故云不沈。發現幽祕者似通發也。未至
此位。諸根暗昧不能遠觀。故云幽祕。今由觀
力。六根清淨。不由天眼徹見諸界等。故云發
現 二明盡相
若於群召已獲同中。銷磨六門。合開成就。
見聞通隣互用清淨 初二句指在識陰中
也。若於此中。以定慧力。銷磨根隔。令其開通
合成一體。則見聞覺知互相爲用。斯則明不
循根。寄根明發也。故云互用清淨。此識盡獲
證。是第三漸次證無生法忍也。故文云。如是
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婬。於外六塵不多流
逸。因不流逸旋源自歸。塵既不縁。根無所偶。
返流全一。六用不行。既云六用不行。即是銷
磨六門。既云返流全一。即是合開成就互用
清淨也。彼説由戒。故與此異
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瑠璃。内外明徹。名
識陰盡 世界身心皆唯識現。今識陰盡。唯
是覺體。覺體明妙如淨瑠璃一無障礙。名内
外明徹。身心爲内。世界爲外。倶無所得。故云
明徹。前文云。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瑠璃
内懸寶月。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一
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是人即獲無生
法忍。即知識陰盡者是隨分覺也。文殊亦云。
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塵垢應念消。成圓
明淨妙
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虚無顛
倒妄想。以爲其本 命體即識陰也。以命煖
識三倶時而轉。識既已離。命煖隨亡。故超
命濁。罔象虚無者。此是覺明初起影象之相。
攬此妄想虚無影象以爲識體。即業轉二相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之二
 長水沙門子&MT01805;集 
  二正明現境十。一因所因執二。一約其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已
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行陰雖盡已
滅生滅。返識循元未歸寂滅。故云精妙未圓。
以識未破。正在細生滅故。精妙即精眞妙明

能令己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
知通淴能入圓元 觀中暫爾也。暫於觀中。
似開根隔。未全互用也。諸類通覺者。於此觀
中。已見十方衆生及與我身。同一覺性。互相
融合無知覺殊。此即能入圓元也。此之境界
全是識影。未爲寂滅。故前文云。而於寂滅精
妙未圓
若於所歸。立眞常因。生勝解者 正生計也。
於此所入通覺之境。認爲眞常。便立爲因。能
生一切。即爲所歸究竟之處。決定不謬。故云
勝解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因所因執。婆毘迦羅所歸冥諦成
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一立所
得心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於所因識陰。執爲眞常是萬法之因。故云
因所因執。萬法無因。虚妄生滅。今計有因是
眞常性。即與外道所執冥諦是常能生一切。
無有差別。此即計阿頼耶識未形兆前冥然
之初。爲冥諦也。迷佛菩提者。菩提云覺。覺
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虚空界無所不遍法界
一相。今執有法從一因生能所差別。故云迷
也。不如實知。故云亡失知見。所得心即識陰
也。因中爲所得。果上爲所歸耳。餘文可解。問
據下七段皆云能非能等。獨有此文爲因所
因耶。答以一切諸法皆從識變。正是所因。以
不了虚妄執爲實同。故同外道。下文直顯當
體虚妄。故云非能等也 二能非能執二。一
約其所計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
滅精妙未圓。若於所歸覽爲自體。盡虚空界
十二類内所有衆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
勝解者 前計雖執識陰爲眞常因。而未取
爲自體。今計即是我之自體。一切衆生皆從
我出。我能生彼。決定不謬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能非能執。摩醯首羅現無邊身成
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二立能
爲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
我遍圓種 實非能生執以爲能。名能非能。
摩醯首羅即大自在天。三目八臂。外道所宗
爲能生因也。現無邊身者。以執我能現起無
量衆生也。因既能爲。果成能事。因果相稱
也 三常非常執二。一約其所計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
妙未圓。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
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
地。作眞常身無生滅解。在生滅中早計常住。
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沈迷生勝解者
所歸即識陰。前覽所歸爲自身。今認所歸爲
他體。故疑自身及一切法從彼生起。都宣流
地者即識陰也。妄認爲他是眞是常是無生
滅。惑不生者。本覺常住不生諸法。迷而不解
也。亦迷生滅者。妄認識陰爲眞常也。二倶不
識。故曰沈迷。堅執不轉。故云安住 二判屬
邪徒
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迷
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
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於無常
處妄計爲常。名常非常執。自在天即首羅也。
前計他從我生。今執我從他起。故云計自在
也。因依心即識陰也。立爲他體。計能生我。故
同外道計彼爲常 四知無知執二。一約其
所*解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
妙未圓。若於所知知遍圓故。因知立解。十方
草木皆稱有情與人無異。草木爲人。人死還
成十方草樹。無擇遍知。生勝解者 所知即
識陰也。是彼觀行所知境故。識陰能變一切
諸法。名知遍圓。悟此諸法從知變起以知爲
體。故云因知立解。十方草木下即解之行相
也。既此依正皆從知有。何得一知一無知耶。
故無揀擇一切皆知。自謂決定不謬。故云勝
解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覺成
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四計圓
知心成虚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草木無知而執有知。故云知無知執。婆吒
霰尼二外道也。涅槃云波私吒及先尼。梵音
小轉。既執一切覺。即草木有命也。圓知即遍
知也。虚謬果者斥成妄想。此即不了皆是妄
識所變妄想凝結假立無情妄想流動假名有
情。如前文云。想澄成國土知覺乃衆生。以不
善分虚妄識有内分外分。故成執計 五生
無生執二。一約其所計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
妙未圓。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已得隨順。便於
圓化一切發生。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
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塵。發作本
因。立常住解 根互用中得隨順者。以於似
觀暫得相應。故云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
者。一切諸法同名變化。故云圓化。皆可修習
能成聖果。故云一切發生。以於一根暫得諸
用。由此例知。一切亦爾。皆可於無知見中修
成知見取常住果。故求火樂水愛風觀塵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生無生執。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
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迷佛
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五計著崇事迷心從
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
顛化種 四大之性。實不能生常住之果。執
爲能生。故云生無生執。迷心從物者。迷失唯
心所見。而各隨順崇事以求常住。因果倶
妄。故成妄求妄冀也 六歸無歸執二。一約
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
妙未圓。若於圓明。計明中虚非滅群化。以永
滅依。爲所歸依。生勝解者 明中虚者圓明
之理。即所觀識也。已滅生滅。故明中虚。非即
是滅。故云非滅。色受想行攝一切法。名爲群
化。永滅依即明中虚也。此計空爲所歸依
處。即涅槃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成
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六圓虚
無心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此明中虚。實非所歸。而計於歸。故云歸無
歸執。無想天五百大劫想心不行也。舜若多
四空處也。圓虚無心斷滅因也。空亡果斷滅
果也 七貪非貪執二。一約其所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
妙未圓。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圓。長
不傾逝。生勝解者 執識陰以爲圓常。欲固
此身亦同識陰。故云同*于精圓長不傾逝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求長命者成
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七執著
命元立固妄因趣長勞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妄延種 根身虚妄。本是無常。實不可貪
以爲長久。今堅貪著妄執長生。故云貪非貪
執。阿斯陀者云無比。即長壽仙也。長勞果者。
勞即牢固。字之誤耳。妄執延年。故云妄延
八眞非眞執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
妙未圓。觀命互通。却留塵勞恐其銷盡。便於
此際。坐蓮花宮。廣化七珍。多増寶媛。縱恣
其心。生勝解者 觀識陰爲十方衆生之命
元是十二類命之通要。由是我命通彼。彼命
通我。故云互通。今觀識陰若盡。十方衆生命
即皆盡。我命亦盡。盡即教誰證眞常理。誰爲
所化衆生。徒有眞常。無證眞者。故留塵勞。却
起貪欲。化蓮華宮及諸欲境。恣受欲樂。圖命
不滅俾要證眞起用化物。作此執計定不移
轉。故云勝解。*媛女寶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眞無眞執。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
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
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起惑恣
欲實非證眞。計此即能證眞起用。故云眞非
眞執。吒枳迦羅未見正譯。此既能化欲境
受用。即是欲界自在天類也。邪思因者。既於
定中發此邪念。不能善察。由此熾盛起塵勞
事。故同天魔耳 九定性聲聞二。一約其所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
妙未圓。於命明中。分別精麁。疏決眞僞。因果
相酬。唯求感應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
滅修道。居滅已休。更不前進。生勝解者 識
陰露現。故曰命明。識既含藏漏無漏種。今於
此中分別決擇。苦集有漏。名麁名僞。道滅無
漏。名精名眞。擇去麁僞苦集。而留精眞道滅。
故云分別精麁等。修道爲感。證滅爲應。但取
於此。故云唯求。背清淨道者。本修圓觀。法界
平等離二邊垢。名清淨道。今發小乘厭忻之
解。故名曰背。所謂下釋前義也 二判屬邪

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増上慢者成
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九圓精
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纒空種
 定性者。且就一期趣寂無改。判爲定性。
實有劫數。終迴上乘。無聞僧者。不了識陰。迷
爲涅槃。故同此也。圓謂周遍。精謂非麁。已離
行陰爲諸命元。故曰圓精。稱乎妄計。故云應
心 十定性縁覺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
妙未圓。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
涅槃。而不前進。生勝解者 本觀圓融清淨
覺體。今見識陰離行生滅。謂深且妙。立爲涅
槃。不知流注。故不前進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縁獨倫不迴心者成
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十圓覺
淴心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
不化圓種 認識陰爲圓覺。符妄計爲淴心。
寂焉不動。非無覺了。故云湛明。證識覺之圓
明。無悲化之妙用。故云不化圓種。唯識論云。
聲聞畏苦障。縁覺捨生障。是此類也 三結
勸弘宣四。一結前斥失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於
未足中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
斯位。衆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
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將爲畢竟所歸寧
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
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縁覺不成増進
中途成狂者。方在似覺。未成不退。邪慧發生。
故云成狂。不察識陰微細生滅。便謂已證。故
云因依迷惑等。餘文可解 二勅勸弘宣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
示末世。普令衆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
&T008862;。保綏哀救消息邪縁。令其身心入佛知
見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深勸後世。令了識
陰未盡有此十境發相。知而覺察。見魔自息。
迷而取著。必落偏邪。入佛知見證眞位也。從
始初修也。成就果滿也。不遭岐路中間更無
委曲相也。即前十類耳 三顯佛所乘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
此心開得無上道 無有一佛不破五陰而得
菩提。皆能覺了。故免岐路 四陰盡功用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從互用中。能
入菩薩金剛乾慧 現前根互用者。即前第
三漸次證無生忍也。前文已見。從互用中入
乾慧者。即此互用便是已入乾慧地也。互用
即是自在位故。如前文云。返流全一六用不
行。乃至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此人
即獲無生法忍。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
位。是則名爲第三増進修行漸次。斯則始從
乾慧終至等覺。倶不離此第三漸次而建立
也。今約從總入別。故云從互用中入也。言金
剛者。以此行人從始至終皆由修習金剛三
昧而得成就。故前文云。是種種地。皆以金剛。
觀察如幻十種深喩。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毘
婆舍那。清淨修證漸次深入。或可此約利
根之者到乾慧地精心發化遂超因位直入妙
覺。故得別受金剛之號。若鈍根者。隨所發行。
更歴諸位。故不得受金剛之名。但稱乾慧耳。
若將此位。立在等覺後心。其如前文彼。文
云。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
名爲等覺。豈可於入交彼更立乾慧地耶。古
人迷此。於等覺後更立金剛乾慧一位。誠誤
後學。理例倶無。不敢聞命
圓明精心於中發化。如淨瑠璃内含寶月。如
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
所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入於如來妙莊嚴
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於乾慧心既證圓
妙。此之心性頓發諸行頓具諸徳。故云發化。
慧心如瑠璃。因行如寶。果徳如月。此喩一中
現無量無量中現一。因行果徳一時具足無
閡圓明。故如瑠璃内含寶月。超因入果者。由
前發化因果具故。乃得超也。福足故名莊嚴
海。慧足故圓滿菩提。理極故歸無所得。即大
涅槃常寂無得也。此是圓頓下根又利者也。
由下品故。至識陰盡方得入位。由又利故。於
此發化乃超諸位。問前受陰盡。即云上歴菩
薩六十聖位。今識陰盡。何故言超。答前約上
根稍鈍者説。例今亦合有頓超者。今約下根
又利者説。故得言超。例前受破。亦合有歴聖
位者。前後互現耳。想行陰盡。合是中根超歴
之處。略故不説 三結勸四。一總指魔事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毘婆舍那覺
明分析微細魔事 覺明即觀慧也 二識即
離邪
魔境現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陰
魔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
魍魎無復出生。直至菩提無諸乏少。下劣増
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褫撤去也。鬼魄撤
去而逃逝也 三別顯呪能
若諸末世愚鈍衆生。未識禪那。不知説法。樂
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
尼呪。若未能誦。寫於禪堂。或帶身上。一切諸
魔所不能動 不別修定次第。故云未識禪
那。未學智慧方便。故云不知説法。定慧不習
而樂安禪。魔境現前。孰分邪正。當勸持呪安
其正解防其邪慮。即不墮魔 四勸令欽奉」
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是
諸如來究竟了義之説。又是出世最後時説。
故云最後垂範也 二阿難因聞請益二。一
阿難問三。一欽奉前聞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
失 二正申三問
於大衆中重復白佛。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
種虚妄爲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來微
開示 問妄想也。未聞五陰總是妄想而名
有殊
又此五陰。爲併銷除。爲次第盡 問除斷頓
漸也。併即頓也
如是五重。詣何爲界 問邊際也。界分也
祈爲開示
唯願如來發宣大慈。爲此大衆。清明心目。以
爲末世一切衆生作將來眼 眼目左右之言
皆喩心也。心明照了如眼之見 二如來答
二。一正答所問三。一答妄想三。一總明二。一
顯眞覺圓淨
佛告阿難。精眞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
諸塵垢 精眞法身也。妙明般若也。圓淨解
脱也。三徳圓融唯一本覺。生死苦道也。塵
垢業煩惱也。斯則妙性圓明離諸名相耳
二明妄想發興三。一順敍妄起
乃至虚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斯元本覺妙
明眞精。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迷頭
認影 不更具敍色之與心三種相續。故云
乃至。虚空無爲尚是妄生。豈況有爲一切諸
法。狂癡故有。故如認影 二反破妄因三。一
示無因
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縁性 既稱爲妄。
云何有因。若有所因不名爲妄。故云無因。自
諸妄想展轉相因交妄發生遞相爲種。故云
於妄想中立因縁性 二破異執
迷因縁者稱爲自然。彼虚空性猶實幻生。因
縁自然皆是衆生妄心計度 説有因縁。猶
是妄執。更認自然。迷中陪者。故云衆生妄
心計度 三總結斥
阿難。知妄所起。説妄因縁。若妄元無。説妄因
縁元無所有。何況不知推自然者 若知妄
起。許説因縁。妄元無生。説誰因縁。因縁尚是
妄中建立。而況不知是妄推爲自然耶 三
結成妄想
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五陰之因。元妄所結。此即於妄想中立因縁
性也。此因縁性。妄中權立。欲令了法元無所
有。是故同名一妄想耳 二別顯五。一色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
中傳命 正指是想也。攬父母遺體而成此
身。遺體即是想愛流出。故云父母想生。汝之
託陰亦是想愛而來。以想遺體爲勝境故。識
即趣彼。結成胎藏。故云汝心非想不來傳
命。斯則三處妄想和合結成此體也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
心酸起。懸崖不有。酢物未來。汝體必非虚妄
通倫。口水如何因談酢出 引前釋成也。即
引破想陰文。懸崖酢物。倶不到身。由汝所思。
便能生汝口足酸水。若非妄想同類。孰有水
等生焉。通倫猶同類也
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爲堅固第一妄想
結歸立名也。以此驗之。如何非想。是故應知。
妄想凝結即成色陰。故云堅固 二受
即此所説。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眞受酸澁。由
因受生。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
驅馳。名爲虚明第二妄想 前四句躡前色
陰動身之想。即明受陰是妄想也。由因下正
顯也。因想梅等便有受領。若非領納焉得水
生。此受亦是妄想轉變妄生領納也。二驅馳
者。領此順違生苦樂法。遂成損益。爲彼所
使。照境而領虚通無礙。故曰虚明 三想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
念所使。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寤即
想心。寐爲諸夢。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爲融
通第三妄想 初二句標。念慮即想。身心驅
役皆想所爲也。身非下釋。初三句反質。若非
想類。何以隨念。種種下五句正顯。凡取前境。
先須想像後身隨之。想若是實何須形取。形
若非想自不能行。二既相須。豈非虚妄。故云
與念相應。寤寐雖異皆是想爲。寐既成夢。夢
非有實。應知寤想豈是實耶。則汝下結。是知。
現今想像念慮。正由妄情搖動故爾。豈不是
妄。融色質。通心念。變境像。成夢寐。故云融
通妄想 四行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銷容皺。日
夜相代曾無覺悟 顯行相也。初二句標。行
陰遷流。微細難覺。故云不住密移也。甲長下
釋。前三句釋不住。後一句顯密移
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眞。汝何無
覺。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爲幽隱第四妄想
 示虚妄也。眞猶實也。行陰若非汝體。何得
相代不停。又若實是汝身。何不知覺生滅。非
汝不可。是汝無憑。故知虚妄。則汝下結想名。
密移難覺。故云幽隱 五識二。一正辨其相」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
聞覺知 牒指識體也。初三句牒計也。行人
所認微細明了離行生滅堪然不動目爲常住
者。即識陰也。於身下指體也。識陰豈越見聞
覺知。此約用指也
若實精眞。不容習妄。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
一奇物。經歴年歳憶忘倶無。於後忽然覆覩
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
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 正顯虚妄也。初二
句反標。若此湛明是眞實性。不合容受虚妄
習氣。習氣即種子也。何因下九句順釋。憶忘
倶無者。初若有憶則有忘時。元既無憶。故不
説忘。覆覩者再見也。再見既無所遺。此則容
受妄習。故知虚妄非眞湛明。則此下結示也。
受熏持種。發起現行。流注生滅不可計矣
二重顯微細
阿難當知。此湛非眞。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
急不見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非汝
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 正顯
微細也。識陰離行。故名爲湛。不是常住。故云
非眞。喩急流者。凡夫二乘全不覺知。十地已
前雖覺未盡。故云流急不見。若非想元等者。
顯此正是妄想根本以第八識爲界趣生本
也。非汝下四句明難斷。互用*合開者。寄根
明發。故云互用。開令無隔。合爲一體也。如前
文云。返流旋一六用不行。開即是合。故無
二別。若非證眞。此難滅矣
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内罔
象虚無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因細得名也。
此是諸識之中串習機要。亦名精明湛不搖
處。故云湛了。即本識也。有而若無。故云罔
象。罔無也。象似也。非有形質。故曰虚無。望
前行陰。最爲其細。再三示云微細精也 三
總結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此五即是衆生
所受報法。故通名受。亦曰五取蘊。衆生取此
爲自體故 二答邊際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 答詣何爲界也。界即因
義。亦是分義。因依界分際限別故。故云因界
唯色與空。是色邊際 色謂形色。空謂顯色。
倶色蘊攝。妄色妄空互形顯故。略擧色空。攝
一切盡
唯觸及離。是受邊際 觸有違順。即成苦樂
二受。離無違順。但一捨受也
唯記與忘。是想邊際 記憶。忘失。取像攀縁。
倶爲想陰之分齊耳
唯滅與生。是行邊際 生滅遷流。刹那四相。
但是生滅皆行分也
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湛前行陰。合歸識陰。
見識不動。認爲眞湛。齊此名爲識陰邊際。以
見行陰是生滅法。離生滅處。必是湛寂。就所
修處即識分齊也 三答頓漸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
答前爲頓消除爲次第盡也。生起則從細至
麁。從内感外。一切諸法唯識變故。故云生因
識有除斷則先麁後細。從外向内。如浣衣磨
鏡麁垢先落。然生起時。實非前後。一念頓變。
以約麁細作此説耳圓頓觀法。斷亦非次。功
行成時自然爾也
理則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前約生起除斷。道理合然。若定作此解。焉知
虚妄。故須先理後事頓悟漸除方了修證之
義耳。理則頓悟者。若約證悟圓理。即一斷一
切斷。無前後也。如前文云。一根既返源。六根
成解脱。塵垢應念消。成圓明淨妙。解悟亦然。
圓覺云。知幻即離。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以一
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念即無念。一切頓
盡。由眞性中本無妄故。故云乘悟併消。事非
頓除因次第盡者。五陰妄法。名之曰事。陰既
麁細不同。法爾麁者先去。解行雖頓。斷自有
序。日出孩生皆喩此也
我已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此引前説。結責未解也。如前文云。巾體是同。
因結成異。又云畢竟同中。生畢竟異。又云。
六結同體。結不同時。即結解時云何同除。此
皆理則頓悟事非頓除。如何再問耶。頓漸悟
修如圓覺疏 三結勸弘宣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來末
法之中諸修行者。令識虚妄深厭自生知有
涅槃不戀三界 如上五種妄想。即是五陰
根本。五陰攝一切法。故一切法皆妄想也。如
上文云。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
衆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虚妄病
縁。和合妄生。和合妄死。汝既悟此。故云心得
開通。亦令他解。故云傳示令識。若知依正自
他倶一妄想。即可厭患五蘊自體求趣涅槃
常樂。何三界之可戀乎。故此囑勸弘宣。自他
倶益也 三流通分二。一如來況顯經能二。
一擧施福無邊二。一問多
阿難。若復有人。遍滿十方所有虚空。盈滿七
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虚度。
於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縁得福多不
此文校量。文雖不多。意已周盡。七寶財之勝
也。滿空。多之勝也。微塵諸佛。福田勝也。承
事供養無虚度者。心之勝也。又虚空珍寶。廣
大心。奉上諸佛承事供養。第一心。心無虚度。
長時心。如是布旋心境倶勝。所獲福徳其大
矣哉 二答勝
阿難答言。虚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衆生施
佛七錢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虚空
既窮佛土充遍。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
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 施佛七錢獲輪王
位。顯福田中佛福爲勝。輪王之福。七寶具
足。千子圍遶。況盡空珍寶以奉如來。所施之
物尚窮劫難思。其所招福豈有邊際。非一切
智莫能知矣 二顯經益超勝二。一説者轉
業顯福徳門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虚妄 此告語不
虚。令深信佛所説眞實也
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
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
經歴 示人具極罪也。波羅夷此云棄。或云
不可樂。棄故即現無僧用。不可樂即當入地
獄。小乘四棄。大乘十重。具犯此罪。受報無
窮。故歴十方靡不皆至。阿鼻五無間獄
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未學
顯弘經時少也。一念心之邊際也。夫弘經者。
時必長久。豈有一念而宣説者。今顯弘經力
大。故擧至少以顯殊勝
是人罪障應念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
安樂國 滅罪勝也。重罪之人。一念弘經。其
力能翻極重苦報。成極樂報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
是乃至算數譬喩所不能及 得福勝也。前
之施福已自難量。今此復超千萬億倍。喩所
不及。何奇之若此乎。問極重罪人極少時分
爲人演説。未足可稱。何以滅業得福如此殊
勝耶。答此有多義。故獲勝報。一所弘之經。
是佛極談。教理行果皆不思議故。謂顯如來
藏心法法皆是。有情無情有性無性齊成佛
道。此理不思議也。佛頂心呪。因人果人。皆依
此法。滅惡生善。入理化他。防邪護正。進行彌
速能成菩提。此教不思議也。圓通行門。二十
五聖。觀音爲最。此行不思議也。六十聖位。第
三漸次便證無生。復説乾慧能超因位。直入
果海。此果不思議也。二末世多障。能於此時
弘此極談。信解眞正。實希有故。三施福唯得
生死之報。仍但自利。弘經法利能至無漏。能
令聞者信解無謬。展轉利樂無窮盡故。由是
一念雖少。其利博哉。是故能勝前寶施福
二持者得果顯智慧門
阿難。若有衆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呪。如我廣
説窮劫不盡。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
無復魔業 廣説不盡者。即前文云。若我説
是佛頂光聚悉怛多呪。從旦至暮音聲相連。
字句中間亦不重疊。經河沙劫。終不能盡。
此顯經義及持者功徳皆不可量也。依我下。
以能得最極之果能離内外魔事。用勸如説
而行也。斯則弘持經者所得所離。唯佛與佛
乃能知之 二大衆欽聞禮退
佛説此經已。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
切世間天人阿脩羅。及諸他方菩薩。二乘。聖
仙童子。并初發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
而去 二十五聖及妙吉祥。雖各有説。功歸
於佛總名佛説。三種世間。故云一切。器界所
住境也。菩薩二乘智正覺攝。餘皆有情世間。
聖仙童子此仙衆之一也。經中有此眞言。大
歡喜者。近得世間歡喜。遠得出世初地。由三
義故歡喜。一能説人清淨。二所説法清淨。三
所得果清淨。由斯義故皆大歡喜
絶筆頌曰
    以此少分賛經力 施他流演無窮盡
    所獲利樂悉迴向 菩提實際衆生界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十之二

大佛頂首楞嚴義疏注經後跋
楞嚴義疏注經。板開歳久。湮沒者四十有九。
旁搜注本。命工刊湊。復成部帙。用廣其傳。惟
願教海恢張。法門瑩徹者 時淳祐巳酉上
元日清湖沈元晟謹識

七徴八辯之文。實如來直指衆生立地成佛
之要。佛世比丘。已自望洋。況後來淺智者乎。
長水尊者。以無師自然智。發明幽翳。剖裂玄
微。而疏釋之。朗然猶披雲霧而覩青天。何其
昭晢明白如此。鋟梓流傳。歳久散失。毎爲賢
首學者之恨。居士沈君。見而憫之。旁搜善本。
續成金書。遂使摩尼寶珠碎而復圓。可謂知
所施矣。經不云乎。若有一人發眞歸源。十方
虚空悉皆消殞。其爲利益。豈淺淺哉
 淳祐己酉中和節瑞巖住山比丘徳雲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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