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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嚴義疏注經 (No. 1799_ 子璿集 ) in Vol.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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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T016254;
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頻伽好聲鳥也。瓶形似彼。識陰無形。在有情
身。如瓶盛空。遠餉他國者。阿頼耶識爲業所
使隨處受生。此陰若滅彼陰續生。如人&T016254;
遠餉千里。死有至時。諸根不通。如塞兩孔
二約喩廣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虚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 虚空
非出入。喩識無往來。既無往來。將何爲識
而了別耶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既貯空去。於
本瓶地應少虚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
空出 彼方瓶來方也。名本瓶地。空若彼方
來於此方。本瓶來處應少虚空。本處既無所
少。應知非彼方來。瓶倒之地名爲此方。若此
方空入於瓶内。先合見空從瓶而出方知空
入。出空既無。入空何有。空既無出入。識何曾
往來。又此方入者入此方也。其文易解 三
結成虚空 是故當知。識陰虚妄本非因縁
非自然性 可解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之二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之一
 長水沙門子&MT01805;集 
第二破六入。梵語鉢羅吠奢。此云入。亦云處。
境入之處也。亦是識生處故。然根境二法倶
識生處。今分六根別破故。獨以根爲入也。文
二。一總徴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眞如性
如五蘊初解 二別破六。一眼入三。一標其
無體二。一擧喩顯妄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
提。瞪發勞相 借前色陰中見華瞪目。以爲
喩也。目睛喩覺性。瞪發勞喩妄念忽生。兼目
與勞等。即此眼根能結所結。起不離眞。故云
同是菩提。經文語略。若細論之。即淨目喩覺
性。因瞪發勞。喩無明不了故成念動。由發勞
故見空中華。喩由念動故現妄境界及根身
等。兼目與勞下約喩指法也。目即無明動。心
勞即所現根境及能見心。此之心境及與動
念。倶是菩薩性中無明勞相。無體可得。虚
妄發生。猶如瞪目見空中華倶爲勞也 二
約塵辨無
于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像。
名爲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既因動心現妄境界。於此妄境派成根塵。互
爲對待相形而立。本無自性。體不可得。下文
云。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猶如交
蘆。故云因*于明暗發見居中。塵既發根。根
還取境。根境既備方成見性。故云吸此名見
性等。既因取境而得名見。故知此見從影像
生。*像喩塵也。起信云。猶如明鏡現於色像。
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明暗尚如影
象無體可得。況所發見而有體耶。故云離彼
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
於空生 前文雖云因*于明暗。爲顯根性本
無假他而有。就妄分別而似有因。今以四處
推窮。體無生處。故此標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
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
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
*像。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初破
境生。境中自有明暗相背。因明即不見暗。以
暗時無明見隨明滅故。因暗反此。次破根生。
根生即不假明暗。明暗不來。根無自性。此中
言根生者。以自望自。非謂破識。亦可勝義望
世俗根故云根生。次破空生。若言虚空能生
勝義在浮塵内。進既觀*像。退應觀根。又
空中自能有見。何關汝之眼入 三結成虚

是故當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如前解 二耳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擧喩
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
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耳喩眞性。手喩無明。眞妄和合名塞。動念
初起名勞。由念動故境現。如頭作聲。兼耳與
勞下。此之動念與妄境界。能結之心所現之
境。皆是菩提性中無明勞相此中塞耳同彼
直視。故亦言瞪 二約塵辨無
因*于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像。
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塵既發根。根還取境。根境相待聞始得成。故
此耳根離塵無體。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
於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
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
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
即非虚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先破境生。
境有動靜。聞一則不聞一。以隨能生有生滅
故。次破根生。不假動靜聞亦無故。後破空生。
空若有聞自成於根。又空自聞。豈干*于耳
 三結成虚妄
是故當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三鼻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擧喩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
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虚實如是乃至
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鼻喩眞性。外風喩無明。畜謂縮氣。喩眞妄和
合。勞喩心動。冷觸香臭喩妄境。餘文如前
終塵辨無
因*于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像。
名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
釋如前文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通塞根空倶無生處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
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
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
是聞自當迴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先破境生。通塞互破可知。發明顯了也。次破
根生。根生則無境。無境則無根。由塵發知故。
機亦根也。次破空生。前則聞境。歸則嗅根。空
自聞香。汝鼻何用 三結成虚妄
是故當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四舌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擧喩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勞。其人若
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
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
菩提。瞪發勞相 舌根不動喩眞。吻喩無明。
舐喩眞與妄合。勞即念動。念動故境生。如甜
苦淡。問甜苦由勞故生。可喩妄境。淡是舌根
不動。合喩於眞。爲何喩境。答元來不動可以
喩眞。今以由動故顯不動。既是形待。故成妄
矣。如下云。言妄顯諸眞。妄眞同二妄。餘如文
 二約塵顯無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像。名
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
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嘗苦淡知。非甜苦來。非
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
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
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
若於空出。虚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
關汝入 從境從根從空亦如前釋。虚空自
味者。味猶嘗也 三結成虚妄
是故當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五身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擧喩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
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
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渉勢若成。因*于勞觸。
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二手喩眞
妄。合喩眞妄和合。眞有不守自性隨縁成根
境等。如隨冷熱縁成冷熱手。問二手之中何
手喩眞。答以勢劣者喩眞。思之。餘如文 二
約塵辨無
因*于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像。
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
竟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
於根出。又非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已滅。云何覺離。違順
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
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必於空出。空自知覺。
何關汝入 破境生。更約違順二相。廣其道
理。例前離合。次根生空生皆如文 三結成
虚妄
是故當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六意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擧喩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
憶。失憶爲忘 人喩眞性。本自覺故。勞倦則
眠喩無。明迷眞。性不了故。睡熟喩動念現境。
謂睡故成夢。夢具心境。心喩業轉。境喩現相。
寤喩事識。事識取所現境。分別染淨。不了自
心所現。見從外來。如憶夢中之事不得明了。
故云覽塵斯憶失憶爲忘也
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
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已
上總指生滅。結成意根。夢中現境因睡故有。
脱禮是假。既睡寤已。不了假有。覽而憶想。謂
其實。名爲顛倒生住異滅。寤寐憶忘皆生
滅也。法中亦爾。動心現境已是虚妄。事識不
了見境實有。名爲顛倒。境與分別。前後訛替
念念移易。名生住異滅。覽此生滅全歸意根。
熏習不斷。念念分別。名意根耳。能分別意。所
分別境。皆是覺性之中無明勞相 二約塵
辨無
因于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内塵
集聚也。中猶内也。吸撮皆取也。由生滅境。引
發集聚内覺知性。此之覺知。常取生滅。於内
分別。非同前五照外境界。故名内塵。以意根
内縁不縁外故。即前文中聚縁内搖也
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
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揀異前五也。
逆流猶返縁也。地處也。前五但順取外境。不
能返縁内塵。名此内塵爲縁不及處。此不及
處。唯意根合。即此合處。爲意知根 二破成
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
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爲寐。必生
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
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
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花。畢竟無性。若
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先約寤寐次
約生。滅法喩雖二倶破境生。皆互有互亡也。
次破根生。意根無相。約寤寐顯寤能思察。寐
則成夢。知是意根。今破寤寐自是身之開合
非于意根。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
交即合也。莊子亦云其寐也畜交其覺也形
開意云。寤寐無體。自隨於身。非是意根。應知
意根畢竟叵得。若從空生。故爲不可 三結
成虚妄
是故當知。意入處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三破十二處。此則正破境也。文二。一總徴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眞如性
前已總標。今別徴起以顯藏性 二別破
六。一眼色處三。一擧事以徴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
何。此等爲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處以生
門爲義。六根六境是識生處。根已前破。今正
破境。然亦以根相對而破。故雙問色生眼生
等也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
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
空亦如是 破根生境也。初二句牒。見空非
色下破境有色空。今以色空相對而破。此破
色也。若見空時則無有色。根既生色。名爲色
性。應合銷亡。能生既亡。所生何有。故云顯發
一切都無。此則空現色銷也。色相下有二義。
一空不自顯。由色所顯。今既無色。從誰顯空。
又能生根同是色法。色相既亡。根亦隨滅。根
既已滅復欲將何以了空質。此則空無色顯
也。空亦如是者。例破生空也。行相如色
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
則都無。誰明空色 破境生根也。初二句牒。
觀空下破。此亦色空相對而破。此破色也。色
既生根。觀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生根而了
於空。又色能顯空。見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
顯空。下色之一字。義含空能生見。例色應知。
單破雙結。妙盡譯旨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見與見空倶無處所。即色與見二
處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無處所者無
生處也。餘文可見 二耳聲處三。一擧事以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撃鼓衆集撞
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爲是
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此約耳聽鐘鼓二音。
以破根境往來之相也。若知二倶虚妄。何往
何來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
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
目連迦葉應不倶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
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破聲來耳處
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擧喩。佛音聲也。
城耳根也。林鐘鼓也。此聲下例破。聲既來汝
耳邊。此聲已離鐘鼓。只合汝自獨聞。不合他
人亦聽。今且不爾。一切皆聞。應知聲無來往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
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撃鼓
之處。鐘聲齊出。應不倶聞。何況其中象馬牛
羊種種音響 破耳往聲處也。初二句牒。如
我下破。初擧喩。佛喩耳根。祇園喩鼓。城喩阿
難。汝聞下例破。耳根既往鼓處。阿難應闕耳
根。鐘聲與鼓齊鳴。不合更聞鐘響。況餘聲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雙結不成聞義也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倶無處所。即聽與聲二
處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三鼻香處三。
一擧事以徴
阿難。汝又嗅此爐中旃檀。此香若復然於一
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内。同時聞氣。於意云何。
此香爲復生旃檀木。生於汝鼻。爲生於空
此中但問境之生處。不同前文根境對破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
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氣。稱汝聞香
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説聞非義 破根生也。
初牒。稱鼻下正破。稱汝下縱破。設許汝鼻能
生於香。生義雖成聞義不立。以但能出香。不
從外入與鼻合故
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爐中爇
此枯木 破空生也。空性常住應常有香。若
常有香。何須燒木方聞香氣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
蒙煙氣。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内云何
已聞 破木生也。此約所見煙相麁顯而破。
不論其氣。若以煙表。實謂未通。故云其煙騰
空未及遙遠也。煙猶在近。聞已遠通。故知其
香不從木發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倶無處所。即嗅與香二
處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四舌味處三。
一擧事以徴
阿難。汝常二時衆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
醐名爲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爲復生於空中。
生於舌中。爲生食中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秖有一
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黒石蜜應不推移。
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
何多味一舌之知 破根生也。初標。在汝下五
破。一舌不知多味也。若以味從舌。味應無別
也。若不下縱破。設若汝許味不別者。味既不
分。何成知味。若變下破味變舌應多體也。初
二句反破。後二句結破。此則以舌從味。舌便
成多。今汝不然。故云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
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 破境生也。初
三句正破。味若生食應不假根。無根別食焉
能成味。若成味者食須有識。若無識者云何
自知。又食下縱破。設許食自能知。即同他人
嘗味。何關汝舌之知
若生於空。汝噉虚空當作何味。必其虚空若
作鹹味。既鹹汝舌。亦鹹汝面。則此界人同於
海魚。既常受鹹。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
鹹。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破空生也。初三句
牒計審味。必其下正破。初四句身面倶鹹。後
二句鹹同海旋。若倶鹹者海魚無異。既常下
縱破。初四句互奪兩亡。縱汝常受於鹹。畢竟
不能如淡。若無淡味。何顯於鹹。淡之與鹹倶
不安立。必無下二句結非知味。鹹淡既不能
分。不可説名知味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倶無處所。即嘗與味二
倶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五身觸處三。
一擧事以徴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
知誰爲能觸。能爲在手。爲復在頭 按摩之
法常式皆然。故摩頭也。此徴能觸在頭在手。
二倶有過。如下破之 二隨計牒破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
則無用。云何名觸 互有互亡破也。根境相
顯觸乃得成。一有一無。故不名觸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各存兩質
破也。頭手各有。則有二知。二知便成二阿難
體。何體爲汝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爲一體。若
一體者觸則無成 共成一體破也。初四句
正破。若頭與手共生一觸。遂令二種合爲一
體。設許一體。觸自不成。此結破也
若二體者觸誰爲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
應虚空與汝成觸 破轉救也。初二句牒救
總徴。若汝救云。所生雖一。能生自二。云何令
我頭手不異者。此則一體之觸爲在何處。故
云觸誰爲在。在能下二句推同前破。前云若
在於手頭則無用等。不應下破空生也。有形
之法尚不能生。豈況空無而能成觸 三結
示虚妄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倶無處所。即身與觸二
倶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六意法處三。
一擧事以徴
阿難。汝常意中所縁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
則。此法爲復即心所生。爲當離心別有方所
 意中所縁。三性之法。攝一切盡。自然而然
故云生成。此所縁法。即心離心二倶有過。下
文即破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縁。云何成
處 破即心也。初一句牒。次一句定。非心下
破。既即是心。定非是塵。若非是塵。則不是心
家所縁之境。何名法處。下破離心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爲知非知
 牒計雙徴也。初二句牒。則法下徴。此法既離
於心。更以知不知徴而破之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
何汝心更二於汝 破有知也。初句奪成心
量。離心之法若有知者。應名爲心。異汝下更
分即異以破。初二句破異。有知之法若異汝
心。即同他人。異於汝心又有知故。即汝下三
句破即心。初句半牒半定。後二句破。有知之
法既即汝心。即應汝心之外更有汝心也。故
云更二於汝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煖及
虚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
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縁。處從誰立 破
無知也。初五句定非色空。次一句審問何
在。色空二事攝諸法盡。既非色空。今何所在。
今於下二句。推無所表也。若此法塵亦色空
攝。以何表示知是法塵。不應下二句破空外
無成也。色空之内既無表示。不成此塵處
空外。以空無外故。心非下二句結無處義。如
上推檢。法塵不有。則心無所縁之境。從何以
立處耶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倶無處所。則意與法二
倶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四破十八界
二。一總徴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眞如性
梵云駄都。此云界。界是因義。根境識三互爲
因故。又種族義。根境識三各一種族。又眼
等六種族別故 二別破六。一眼識界三。一
牒計雙徴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爲縁生於眼識。此識
爲復因眼所生以眼爲界。因色所生以色爲
界 佛於小乘方便教。説諸因縁法。今明第
一義諦。因縁自然皆爲戲論。故此牒而徴之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
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黄赤白。無所表示。
從何立界 破根生也。初句牒。既無下四句。
無境有識何用破也。既從根生即不須境。若
無其境何所分別。所縁既無。能縁何用。汝見
下四句。即能生識根無體破也。若謂根生。根
非青等。是不可見。復無表示。根尚不立。識從
何有。下破境生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
虚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
不遷。界從何立 此色空相傾無識破也。初
一句牒。空無下四句立理正破。既從色生。空
現色亡。識應隨滅。誰了虚空。若色下五句據
理質破也。色若遷變。汝能了變。識元不遷。既
無色相。從何界立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
不識知虚空所在 此隨變不變非界破。初
二句隨變無識破。色若變時識亦隨變。名誰
爲識。不變下四句不變無知破。若不隨變識
則常在。元從色生。不合知空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
性雜亂。云何成界 破共生也。若根境合生
中界者。此識中界知不知別。故云中離。若成
別者。此識中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兩
合。兩合若成。有雜亂過。知與不知同一界故。
界義應非。或離者開義。或猶無也 三結示
虚妄
是故當知。眼色爲縁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
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二
耳聲界三。一牒計雙徴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爲縁生於耳識。此識爲
復因耳所生以耳爲界。因聲所生以聲爲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
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貎 先破根
生。此勝義也。初一句牒。動靜下三句正破能
生。若無前境。根自不成。由塵發知故。必無下
況破所生。若實無知。根尚不立。更何有識」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
色觸塵名爲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破
浮塵也。初三句縱破。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
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下三句正責破
也。如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爲識之界。
則耳下二句雙質二根。從何爲界生耳識耶
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
相所在 已下破境生。初句牒。識因下根境倶
亡破。聲能生識。何假於聞。此亡根也。若無於
根。聲亦不有。此亡境也。根境倶亡。識從誰生」
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
聞聲同識破。初三句雙牒。汝謂識因聲生。
又許因根有相。今聞聲時即是聞識
不聞非界。聞則同聲 初句不聞無界破。若
不聞識亦不聞聲。能聞所聞倶無界義。後一
句聞識同聲破。可知
識已被聞。誰知聞識 成所無能破也。能了
之識已作句聞之境。誰爲能知知此聞識
若無知者。終如草木 無知草木破也。了別
既無。草木何異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内外相復
從何成 破共生也。初二句正破中界。根境
各生尚非。共生豈有此理。後三句顯無根塵。
對邊立中。中既不成。邊亦不立也 三結示
虚妄
是故當知。耳聲爲縁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
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三
鼻識界三。一牒計雙徴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爲縁生於鼻識。此識爲
復因鼻所生以鼻爲界。因香所生以香爲界
 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爲鼻。爲取肉
形雙爪之相。爲取嗅知動搖之性 先破根
生。此以浮塵勝義二根雙問。二倶有過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
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 破浮塵也。初
句牒。次二句破。若取雙爪。此乃身攝非屬鼻
根。設有所知。但名知觸不名知香。名身下二
句結非香鼻。鼻尚下指無界義。此下破勝義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爲知。以肉爲知。則
肉之知元觸非鼻 初三句牒計總問。以肉
下破。浮塵是知。身自知觸。非是鼻根也
以空爲知。空則身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虚
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 破
空是知。初三句根無知覺破。如是下二句空
即是身破。汝身下三句結無本體
以香爲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 破香是知。
此正破也。香自有知。何關汝鼻
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
生伊蘭及栴檀木 破轉計也。初二句牒計。
設汝若言非不相干由有我鼻香臭方立猶如
鼻根由香故有。則彼下破。今四句質不生
破也
二物不來。汝自嗅鼻爲香爲臭 嗅根何氣

臭則非香。香應非臭 香臭相傾破也。非無
也。無不聞也
若香臭二倶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
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爲汝體 倶聞二體破
也。鼻若生香。必不聞臭。必若生臭應不聞香。
今既倶聞鼻須有二。二鼻若立兩體還成。正
爲何體
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爲香。香復成臭。二
性不有。界從誰立 互即雙亡破也。若汝不
許鼻有二者。則香臭混然都無有別。以從一
鼻之所流故。若無香臭。説何爲知名生識界」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
香有故應不知香 此下破境生也。初句牒。
識因下五句擧例奪破。眼能有見。見不觀眼。
香能生識。識不知香
知即非生。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
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 反覆縱破也。
縱許汝識能知香者。此則不合言從香生。故
云知則非生。設若不能知此香臭。又何名識
稱了別耶。故云不知非識。香不因根。無有香
界。故云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了香。非可
説言因香有識
既無中間。不成内外。彼諸聞性畢竟虚妄
總結破也。識既無生。根境不立。設有聞性皆
虚妄耳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鼻香爲縁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
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四
舌識界三。一牒計雙徴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爲縁生於舌識。此識爲
復因舌所生以舌爲界。因味所生以味爲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黄連石
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嘗舌。爲甜爲苦
 破根生也。初句牒。則諸下擧無五味以問
舌根。即無味自嘗問也
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舌不自嘗。孰爲知覺。舌
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有無隨計破
也。舌若有味。根已成境。孰知根者。無味之時
味必境生。獨有汝根焉能生識。下破境生
若因味生。識自爲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
何識知是味非味 引例無知破也。從味所
生豈合名識。故云識自爲味。設許名識。亦不
自嘗。引例可見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
如前五味各生一物。識必境生亦應多體。即
識從於味。識即成多也
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倶生諸
變異相。同爲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
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若一體識必從
境生。能生之境亦應一體。何分五別。分別下
縱破。五味不分。何名了別説爲識耶。此則味
從於識。味應無別。云何下一一句總責識體
從二得名。根生境生二倶失故
不應虚空生汝心識 破空生也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破共生也。既從合生。自性屬誰而名界耶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舌味爲縁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
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五
身觸界三。一牒計雙徴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爲縁生於身識。此識爲
復因身所生以身爲界。因觸所生以觸爲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縁。身何所
識 破根生也。觀對待也。無二所覺爲相待
縁。獨此身根無生識理。下破境生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無身非覺破也。有身無觸尚不成知。有觸無
身故非能覺。非身無身也。下根境互亡破也」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 此指現道理也。
物無覺觸之知。身則能覺於觸。斯理昭然。明
白可見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 此下依理推破。此二
句根境相即也。今汝若許觸能生識。觸則有
知與身何異。應可身亦名觸觸亦名身。倶有
知故。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觸所攝。以有知
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身根攝。以有知故。
如汝身根。斯則觸既生識。遂令相即也
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
身觸倶非也。以相即故遂令倶非。則觸不成
觸。身不成身也。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非身
根。以有知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非是觸。
以有知故。如汝身根。將汝一因成我四量。令
汝相即。亦令倶亡。身觸下二句結無二位。下
破離合
合身即爲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虚空等相
初二句合即唯身破。觸既合身。合應無二。唯
一身根更無觸位。後二句離應無觸破。觸若
離身復何成觸。如虚空相亦無觸位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 例破識體也。觸立則
根立。内無則外無。根境不存。識何爲相耶
中不復立。内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雙牒反質也。三位倶空。識從何立 三結示
虚妄
是故當知。身觸爲縁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
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六
意識界三。一牒計雙徴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爲縁生於意識。此識爲
復因意所生以意爲界。因法所生以法爲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
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縁無形。識將何用
 先破根生。此離塵無體破也。初一句牒。於
汝下五句正破能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若
無法塵意根不起。離縁下二句例破所生。離
前法縁。尚無根之形貎。況所生識。將何起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爲同爲異
此下同異倶非破也。此總問同異。識心第八
也。思量第七也。了別第六也。七八二識倶第
六根。亦同名意。故此雙問二倶有過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破同也。若識與意其
體同者。識即是意。云何更分能生所生。此下
破異
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
無識非生破。初句半牒半定。應無下破。既
識與意異。應一有所識一無了知。苟無了知
何言意生。以意有知故
若有所識。云何識意 設使此識有了別者
如何辨異識之與意。此有識無異破也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雙結不成
也。同義無憑。異又非理。二性不立。云何識生
從汝根出。下破境生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
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状分明以對五
根。非意所攝 此明五塵不即意攝也。以各
有所對故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状
總問法塵也。法塵之法故云法法。以別揀通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
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
等滅 前五句。正顯無體。法塵即前五
影。故離五無體。生則下四句牒破轉救也。設
汝救言。色及餘法雖非意境。生滅二種正是
法塵者。若爾生滅無體。全是色等。若起若止。
無別生滅在色等外
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
云何生 正破識界無體也。所因即法塵。法
塵尚不可得。豈生汝識。能所倶無立何爲界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意法爲縁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
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之二
 長水沙門子&MT01805;集 
二重約七大會相。然大之爲名。本乎世諦。小
乘法相。説諸色法四大和合之所成就。復分
内外。説此名爲諸法自相。寂而不圓。猶爲諸
法共相所揀。麁而且淺。是佛如來隨他意語。
世間安立。有名無實。雖名爲大大義不成。勝
義諦中所説不爾。謂周遍含攝。體無不在。物
無不是。非因待小。當體受稱。故名爲大。今此
經中所説七義倶名大者。七義之中攝一切
法。謂空有根塵色心性相。塵塵法法無不周
遍。無不含容。破彼權見令知實義。如下文云。
均名七大。性眞圓融皆如來藏。世間無知。惑
爲因縁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
言説都無實義。斯則會相即性。性遍相遍。方
稱勝義至極之大。豈同權教説名自相。文三。
一伸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説。和合因縁。一切
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 敍昔
聞也
云何如來。因縁自然二倶排擯。我今不知斯
義所屬 難今説也。排推擯棄也
唯垂哀愍。開示衆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求開示也。方便安立。説有四大因縁和合成
諸變化。第一義中。諸法不生。今則無滅。生滅
去來本如來藏。今以世諦疑第一義。故有斯
難 二許宣三。一指意標示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縁覺諸
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爲汝
開示第一義諦 因縁和合四大發明。皆小
乘法。諸法不生唯如來藏。即第一義 二牒
疑擧
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縁而自纒繞。汝
雖多聞。如説藥人眞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
説爲眞可憐*愍 纒繞疑惑也。諸佛祕密靡
不皆知。故云説藥。今聞諸法皆如來藏。名眞
藥現前。擧昔方便疑今眞實。名不能分別
三勅許佇聽
汝今諦聽。吾當爲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
大乘者通達實相。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勅
聽許宣。現未倶益二正説二。一立理總非」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
化。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
雜和。猶如虚空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於變
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
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成冰冰還成
水 初四句牒所計。次六句略破非和。若四
大性自體非和。則不和諸大。如空與色礙無
礙異。若和下破和合。若大性體自是和合。即
成生滅。始終即生滅也。生死下釋相。初句釋
相成。次句釋相續。謂生能成死等。死能續
生等。謂現在生續過去生也。如旋下二喩。初
喩相續。次喩相成。如文 二擧性別破七。一
地性四。一擧事以標
汝觀地性。麁爲大地。細爲微塵。至隣虚塵。析
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隣虚即實
空性 隣虚無方分微也。即是極微。色邊際
相。微塵有方分微也。今經指有方分微。名色
邊際相。隨經所出。不須和會 二立理廣破」
阿難。若此隣虚析成虚空。當知虚空出生色
相 依標立理也。既能析色成空。亦可合空
成色。方曰相成相續耳
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
牒起所疑也。欲破先牒
汝且觀此一隣虚塵。用幾虚空和合而有。不
應隣虚合成隣虚 此下依理廣破。此合空
成色非理也。汝許析色爲空。應許合空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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