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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乘入楞伽經 (No. 1791_ 寶臣述 ) in Vol.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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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徳云。六度萬行互相融攝。成菩提分。皆由
般若成立故。五度如盲。般若如導。若布施無
般若。唯得一世榮。後受餘殃債。若持戒無般
若。暫生上欲界。還墮泥犁中。若忍辱無般若
報得端正形。不證寂滅忍。若精進無般若。徒
興生滅功。不趣眞常海。若禪定無般若。但行
色界禪。不入金剛定。若萬善無般若。空成有
漏因。不契無爲果。若般若不明萬行虚設。故
般若經中欲得世出世間一切善法悉成就
者。一一當學般若。是故非眞流之行。無以契
眞。未有證眞之行。不從眞起。故云如是六度。
如實修行。若得滿足。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若不具足。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
爾時世尊重説頌言愚分別有爲空無常刹那
分別刹那義如河燈種子 諸有爲法猶如幻
夢。愚夫妄計而起常見。佛爲説空無常刹那。
以不了故。復計無常作刹那想如河燈也
一切法不生寂靜無所作諸事性皆離是我刹
那義 以一切法刹那流轉。必無自性。無自
性故即是無生。若非無生則不流轉。契無生
者方見刹那。故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生無間即滅不爲凡愚説是間相續法諸趣分
別起 言諸生法即是無生寂滅之相。愚人
不信故。不得爲愚人説。是間若計定有刹那
相續法者。則有六趣妄想生
無明爲其因心則從彼生未能了色時中間何
所住 明妄心識從彼無明生也。若妄心未
生。未能分別色時。中間則無法。夫何所住耶
無間相續滅而有別心起不住於色時何所縁
而生 言無間相續前念滅已。後念續生。若
不住色時。無有所縁。則無生也
若縁彼心起其因則虚妄因妄體不成云何刹
那滅 後念以從前念滅處起故不是如實因
生。因既虚妄。體不成立。則名無生。故不得言
刹那滅壞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及以光音宮世間不
壞事 對凡夫妄計一切法刹那故。説此正
受等法。爲非刹那
如來圓滿智及比丘證得諸法性常住云何見
刹那 如來正智滿足。及諸比丘證得八地
諸法實性。云何見刹那非刹那也
乾城幻等色何故非刹那大種無實性云何説
能造 不了諸法如幻夢等。取於種種差別
形相。刹那不住。何言非耶。大種虚妄無實自
性。故不得説爲能作者。此偈應在六度章前。
恐翻譯誤
  變化品第十五
因佛應化隨宜説法。意趣難解。故大慧於此
略擧十則。以請會通。是故法華經云。雖説種
種道。其實爲一乘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記 如上章言。聲聞縁覺執著涅槃。希求
自樂。修六度不得佛。何故不定種性中云。住
三昧樂聲聞。畢竟當得如來之身
與諸菩薩等無差別 五種性中既有三乘所
乘不一。入滅正受中。何故復言六地菩薩與
聲聞縁覺同入滅盡三昧。求那譯本有此與
諸菩薩等無差別八字。此下既有答文。恐
但脱落
何故復説無般涅槃法衆生得成佛道 刹那
章言。七識非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七識
者。是一切衆生識也。故問無般涅槃法衆生。
云何得成佛道
又何故説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説
一字 佛言不説一字不答一字。何故佛四
平等中有語平等也
又言如來常在於定無覺無觀 恒河沙章謂
佛不起一念分別。何得善知根性爲衆生説

又言佛事皆是化作 既言一切諸法自相共
相是化佛説。即是化佛化作佛事。何故餘經
言。應化非眞佛亦非説法者
又言諸識刹那變壞 刹那章中佛説諸識刹
那不住。何故上言知依諸業攝受生死
又言金剛神常隨衞護 恒沙章言如來最
勝。超諸世間。非喩所及。即是不可見相。何須
金剛力士守護
又言前際不可知而説有般涅槃 恒沙章中
生死本際不可知。何故復言有衆生般涅槃。
斯則有終時可知。如有終。則有本際也
又現有魔及以魔業云何不離如是諸過 
恒沙偈言。悉離一切過。何故如來而有此諸
過也。謂佛初成道。第六天魔興四兵。持苦具。
詣樹下嬈如來旃遮婆羅門女繋木盂謗於
佛。孫陀利女外道殺以謗佛。又佛曾乞食周
遍不得。空缽而還。等即等餘不能備擧者如
食於馬麥。頭背倶痛。調達申越。闍王逆害。刺
傷足設火坑毒飯等事
佛言諦聽當爲汝説授聲聞記是祕密説 
爲聲聞證無餘涅槃。自謂是佛。故佛方便與
授記&T040879;。言住三昧樂聲聞。畢竟當得如來之
身。自令覺非是佛。進向大乘無餘涅槃。初心
菩薩樂聲聞法者。亦令捨是心進修大行。及
變化佛與化聲聞記。法性如來無有是事。此
皆方便祕密所説此答第一問
大慧佛與二乘無差別者意識捨離是時初
斷 惑智二障。亦名煩惱所知二障。成唯識
云。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眞解脱。由斷礙解
所知障故得大菩提。言煩惱障者。謂執遍
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爲上首。百二十八
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惑亂有
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亦名惑障。言所
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爲
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障於智用。於所知
境無顛倒性。而不能了。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亦名智障。如是二障。分別起者。即見所斷。任
運起者。即修所斷。二乘但能斷煩惱障。解脱
生死處與佛不異。故言佛與二乘而無差別。
非是智障斷處不異。此答第二問也 然上
四卷中。約本末相依以明二障。此約二執以
明二障。故文少異
藏識習滅法障解脱方得永淨 明七轉識諸
法障礙藏識習氣等。是一切衆生妄體。虚假
無常。非涅槃因。不能成道。若七識滅。於一切
法障中得解脱藏識習滅究竟清淨。即是妄
想滅。名爲涅槃。名成佛道。此答第三問
大慧我依本住法作是密語先具如是諸文
字故 言依本然常住之法。如來密意故作
是説。雖有語平等。但言語生滅無有自性。此
答第四問
大慧如來正知無有妄念不待思慮然後説法
 如來悲智常現前故。不待思慮得爲衆生
而演説法。此答第五問
如來久已斷四種習離二種死除二種障 佛
言四住煩惱無明習氣斷。故名眞佛。化佛者。
方便現形以化衆生。非眞佛也。此答第六問
大慧意及意識眼識等七凡愚不知妄著於
空 言七種識妄想習氣爲因。是刹那無常
性。離善無漏。非流轉法。不能往來六道。如來
藏常故。能持生死流轉。是涅槃苦樂之因。愚
夫不覺妄計言空。此答第七問
大慧變化如來金剛力士自證聖智所行之
境 化佛方便隨衆生相現。同人法故。假於
守護。眞實如來離一切根量。即是不可見相。
不假守護。是一切化佛隨人善根生。不從實
業生。非是眞佛。然依眞起化。亦不離眞佛。如
陶家輪等。衆事和合而有所作。化佛亦爾。衆
生輪轉衆相具足。還説自共相法。不説眞佛
自證聖智所行境界。此答第八問
復次大慧諸凡愚人此分別即得解脱 言
凡夫見此身滅。不見未來生。故起斷見。不覺
藏識念念流注。故起常見。自心妄分別想是
其生死本際。是故本際不可得也。滅妄分別
名爲解脱。此答第九問
四種習斷離一切過 化佛隨衆生所宜。方
便示現種種過惡。眞實如來四住煩惱及無
明習氣悉斷。無如是過。此答第十問
爾時世尊重説頌言三乘及非乘無有佛涅槃
悉授如來記説離衆過惡 言非乘者。無般
涅槃法衆生也
成就究竟智及無餘涅槃誘進怯劣人依此密
意説 欲彼成就究竟種智。斷所知障。證佛
無餘大般涅槃。誘怯劣者故隱覆説
諸佛所得智演説如是道唯此更非餘故彼無
涅槃 如來證智雖説種種道。其實爲一乘。
更無餘法。而彼聲聞計所得涅槃。自謂是佛
者。非眞涅槃也。以上三偈並頌第一問答。略
該餘問答
欲色有諸見如是四種習意識所從生藏意在
其中 三界生死見思無明。悉是衆生心意
意識展轉爲因。熏習發現。此頌第十問答也
見意識眼等無常故斷滅迷意藏起常邪智謂
涅槃 此頌第九問答如文可知
  斷食肉品第十六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食不食肉功徳過失
 如來在鬼王宮中説法。諸夜叉等念食時
欲至。非肉不食。欲令諸鬼生慈心故。請如來
説食不食肉功徳過失。即是會上一切諸佛
心。佛心者慈悲是也
我及諸菩薩摩訶薩究竟當成無上正覺
 世間衆生生死輪轉。怨結相連。墮諸惡趣受
大苦惱。皆由食肉更相殺害。増長煩惱。不得
出離。能捨肉味。求於法味。慈心相向。清淨明
了。如實修行。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世尊路迦耶等而許自他倶食肉耶 大慧
擧邪況正。以明食肉之過。謂諸外道尚有遮
禁。況復如來世間救護。而許自他而食肉耶。
路迦耶者。未見譯文
善哉世尊具大慈悲聞已奉行廣爲他説 
嘆佛世尊具大慈悲。拔苦與樂。願爲解説。我
等奉行。亦令一切永不食肉
爾時大慧菩薩重説頌言菩薩摩訶薩志求無
上覺爲我具開演 葱等五辛臭惡不淨。生
噉生瞋。熟食發婬。酒亂靜性。損衆善生諸惡。
是故辛酒倶障善業
爾時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説其少分 
有無量因縁不應食肉。自下如來爲之略説
大慧一切衆生從無始來爲修慈行不應食
肉 梵音。旃陀羅。此謂殺人畜者
大慧夫食肉者身體臭穢若言許食此人謗
我 如來常説凡所飮食。作食子肉想。餘食
者尚然。況於弟子而聽食肉
大慧淨美食者非諸惡習虎狼性者心所愛
重 言佛唯許食習聖人所應食者。餘皆不

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生我許聲聞食如是
肉 言世無有肉不是殺生而可食者。以是
義故。佛許聲聞食如是肉耶。言不聽許也
大慧未來之世有愚癡人凡是肉者一切悉
斷 明有説言佛毘尼中聽食肉者。悉是謗
如來也。昔於餘經説遮十種。許三種者。以衆
生惡習既久。而其情欲不可輒去。是漸禁絶。
就其情而制之。令其修習。今於此會一切種
一切時。開遮方便一切悉斷。是謂最後清淨
明誨。言遮十種者人蛇象馬龍狐猪狗師子
獼猴也。許三種者。不見不聞不疑也。謂肉有
二者。他殺。自死。見聞疑者所謂他殺。不見聞
疑者所謂自死。或云許五種。謂不見聞疑外。
加鳥殘自死共成五種。雖云三五不同。倶不
出自死肉之一義也
大慧我不曾許弟子食肉況食血肉不淨之
食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謂食以資益諸根
大種心心所法。能生喜樂。相續執持。總有四
種。一者段食。變壞爲相。謂欲界繋香味觸三。
於變壞時能爲食事。二者觸食。觸境爲相。謂
有漏觸。纔取境時攝受喜等能爲食事。三意
思食希望爲相。謂有漏思與欲倶轉。希可愛
境。能爲食事。四者識食。執持爲相。謂有漏
識。由段觸思勢力増長。能爲食事此四能持
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爲食。段食唯於欲
界有用。觸意思食雖遍三界。而依識轉。隨識
有無。此對有情飮食血肉。是故且言不食段
食。於義四種悉應斷故下言法身非雜食者。
謂超情識是四倶無
大慧聲聞縁覺及諸菩薩作是説者無有是
處 三乘聖人皆以法喜禪悦爲食也。如來
法身無雜食者。如智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
魔事。則煩惱爾炎。現行種習悉已斷故。種智
圓明無縁悲心。觀於衆生如一子想。豈許弟
子而食子肉。復自食子肉耶
爾時世尊重説頌言悉曾爲親屬衆穢所成長
恐怖諸含生是故不應食 此一行偈。於上
諸因縁中。略頌其三也
一切肉與葱韭蒜及諸酒於中大驚怖 自
下諸偈多示其過。悉令遠離。少頌長行。言當
離麻油者。外國風俗擣麻使生虫合壓之。規
多汁益肥。如何可食。及孔隙諸床多有虫聚。
皆不可坐臥
飮食生放逸放逸生邪覺生死不解脱 放
逸者。大隨煩惱中之一也。飮酒食肉心多放
逸。諸惡覺觀等悉隨生長。是故生死輪轉。不
得捨離
爲利殺衆生以財取諸肉食者我訶責 既
無想教求。則三淨肉非有。凡諸肉者皆殺命
而得。如何可食
更互相食噉死墮惡獸中斯皆食肉報 旃
茶羅。即旃陀羅也
食已無慚愧生生常顛狂我皆制斷肉 象
脇。大雲。涅槃。央掘摩。皆經名也
先説見聞疑已斷一切肉以其惡習故愚者妄
分別 佛先所説見聞疑殺不許食者。已是
悉斷。然惡習愚夫不知教意。妄起分別謂聽
食肉
如貪障解脱肉等亦復然知量而行乞 言
凡食淨食。尚如服藥想。如食子肉想。何況食
肉。是故比丘少欲知足。而行乞食。以斷貪愛
食肉背解脱及違聖表相令衆生生怖是故不
應食 背正解者由無慈慧。虧利自他。及違
聖人護生儀表
安住慈心者我説常厭離師子及虎狼應共同
遊止 既心無害物。假使猛獸如虎狼師子
者。而常馴伏
若於酒肉等一切皆不食必生賢聖中豐財具
智慧 此一偈明不食果報。謂必生賢聖諸
佛會中。豐足法財具佛種智
  陀羅尼品第十七
爾時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即説咒曰 怛
姪他覩吒覩吒莎訶三十
。天台於妙法蓮華
經陀羅尼品。皆以四悉檀翻名釋義。陀羅尼。
此翻總持。總持惡不起。善不失
又翻能遮。
能持。能持善。能遮惡其二
其三
此能遮邊惡。能
持中善
衆經開遮不同。或專用治病。如那
達居士。或專護法。如此文。或專用滅罪。如方
等。或通用治病滅罪護經。如請觀音。或大明
咒。無上明咒。無等等明咒。則非治病。非滅
罪。非護經。若通方者亦應兼。若論別者幸須
依經。勿乖教也 次釋義云。諸師或説咒者
是鬼神王名。稱其王名。部落敬主不敢爲非。
故能降伏一切鬼魅
或云咒者。如軍中之
密號。唱號相應無所訶問。若不相應即執治
罪。若不順咒者頭破七分。若順咒者則無過

或云咒者。密默治惡。惡自休息。譬如微
賤。從此國逃彼國。訛稱王子。彼國以公主妻
之。多瞋難事。有一明人從其國來。主往説之。
其人語主。若當瞋時説偈。偈云無親遊他國。
欺誑一切人。麁食是常事。何勞復作瞋。説是
偈時默然瞋歇。後不復瞋。是主及一切人。但
聞斯偈皆不知意。咒亦如是。密默遮惡餘無
識者
或云咒者是諸佛密語。如王索先陀
婆。一切群下無有能識唯有智臣乃能知之。咒
亦如是。祇是一法遍有諸力。病愈罪除善生
道合
爲此義故。皆存本音。譯人不翻意在
此也。惡世弘經喜多惱難。以咒護之使道流
通也 今此楞伽經。如來所説陀羅尼亦專
護法使道流通 或又云凡咒文自古不翻有
五意。一是諸佛祕密語法。唯佛能知。二是總
持門。含多義故。三或是鬼神名。呼之勅以守
護修行人故。四或是諸佛祕密印。如王印信
所往無不遵奉。五不思議力所加持故。受持
密誦。滅罪生福。此與天台意。同異可知
大慧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即説咒
曰 怛姪他
莎訶
。大慧若有善男子善女
一切文句悉已具足 夜叉此云捷疾鬼。
亦云苦活。羅刹此云可畏。亦云食人鬼。此二
部是北方毘沙門天王之所領者
  偈頌品第十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修多羅中諸廣義故而説
頌言諸法不堅固皆由分別生以分別即空所
分別非有 言一切法皆非堅實者。謂從分
別想念而生也。若能了悟分別識空。則知諸
法本來寂滅。若生若滅倶是分別。分別若亡
法非生滅。金剛三昧經亦云。法從分別生。還
從分別滅。滅諸分別法。是法非生滅
由虚妄分別是則有識生八九識種種如海衆
波浪 此又言九識者。即密嚴經以第九爲
純淨識也。諸經論中復指眞如爲第九識。皆
名異體同。謂眞一俗八二合説也。然此眞如
即識實性。非是依他別有體故。亦非體類別
有九識。但是第八具分頼耶開。而爲二。以有
漏分爲染。無漏分爲淨。通七轉識。故言九識。
如下偈云。顯示阿頼耶。殊勝之藏識。離能取
所取離染
分也
我説爲眞如即淨
分也
此開之者。即偈
頌五對義中長合偈離也。又此縁起諸識應
以四句辨之。一以識實性今名第九識
亦名眞如
唯不生
滅。如水濕性。二七轉識皆生滅。如衆波浪三
第八阿頼耶識亦生滅。亦不生滅。如海含動
靜。故前偈云。阿頼耶如海。轉識同波浪。四無
明倒執非生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風。非水
非浪。故前偈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 
今此品經凡六百六十有六偈。重頌經中諸
廣義也。如下偈云涅槃有六諸色有八。諸蘊
及佛各二十四。此類名數頗多。前諸品内並
無文者。即五對義中長無偈有也。其中要義
未見經論及章疏解釋者不敢臆説。併俟來
哲。餘四對中所未釋者亦爾
習氣常増長盤根堅固依轉依即解脱 轉
依之義前已略釋。識論又云。菩薩從前見道
起已。爲斷餘障。復數修習無分別智。乃至捨
彼二麁重故二障種子
名二麁重
便能證得廣大轉依。依
謂依他。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爲所依故。染謂
虚妄遍計所執。淨謂眞實圓成實性。轉謂二
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
二障麁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
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
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 或依即是唯識眞
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眞如。
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人離倒悟。此眞如。便
得涅槃畢竟安樂。謂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
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滅依如生死。及能轉。
證依如涅槃。故云及離智所知轉依即解脱
得如幻三昧超過於十地衆聖之所行 問
既唯一性無有二者。何故此經及諸修多羅
説有三性。該攝一切。答應知三性。雖隨相分

各具二義。本末相收唯一性故。妄計二義
者。一情有。二理無縁起二義者。一似有。二無
性。圓成二義者。一不變。二隨縁。由圓成中不
變。縁起無性。妄計理無。由此三義故。三性一
際無有異也。故經云。一切衆生即涅槃。不復
更滅。此則不壞末而常本也。由圓成中隨縁。
縁起似有。妄計情有。由此三義亦無異也。故
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衆生。此則不動本而
常末也。是故眞該妄末。妄徹眞源。性相融通。
無有二也。故云我唯説一性。自性無有二。問
既不壞三性而説一性。如何此經及諸修多
羅。又説一切法皆無自性。答應知如來密意説
故。故唯識云。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
密意説。一切法無性。初則相無性謂妄計性
體相倶無
。次
無自然性依他縁起
非自然故
。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
是圓
成性
此言三性三無性。不是依圓體亦無。但無
計執之妄情。是故皆言無自性。是知究竟指
歸。唯一實性。故。次偈云此諸法性義亦即是
眞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故智論云除
諸法實相。餘皆魔事能了此三性三無性義。即於此
經及餘修多羅。説一切法性非
性理如
破竹焉
如四大不調變吐見螢光不生亦不滅 愚
夫所見隨妄縁故。謂有生滅。故圓覺云。一切
衆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如實觀者。了妄即
眞故。不生不滅。故前經云。即説此妄名爲眞
如也 然不生滅義。三性不同。謂妄計性。無
體可生可滅依他起性。即生不生。即滅不滅。
圓成實性。自體本有不待新生。盡未來際究
竟常住。永不斷滅。若以三性相對各約自相
論者。即妄計之法妄生妄滅。圓成眞心不生
不滅。依他有二。謂相同妄計。似生似滅。性同
圓成。不生不滅故華嚴經云。一切法不生。一
切法不滅。以依他縁起。無別自性。全同圓成。
能悟此旨。諸大乘經説一切法不生不滅。究
竟常住等。皆無餘蘊也
常行無分別遠離心心法是則名爲識 梵
阿頼耶。此云藏識。謂第八根本識。而能含藏
積集世出世間諸法種故。故云藏識説名心。
然此識具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
爲縁故。有情執爲自内我故。由是三義得藏
識名若是菩薩至第八地。及二乘無學人但
有能所二藏。無執藏故。故此本識通有三位。
及七種名。如別章説 焚音末那。此云染汚
意。謂第七傳送識與四惑倶。名爲染汚。恒審
思量。名之爲意。故云思量以爲意。又標意名。
爲簡心

積集了別劣餘識故。標心識
名應知亦爾 前六轉識。隨六根境。種類異
故。謂名眼識。乃至意識隨根
立名
。或名色識。乃至
法識隨境
立名
謂於六境了別名識。然此隨境立
大識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説。若得自在。諸根
互用。一根發識了一切境。但可隨根立名。而
無相濫 亦云心積集義意思量義。識了別
義。各分二種積集二者。一集行相。二集種子。
初通諸識。後唯第八。思量二者。一無間意。二
現思量。初通諸識。後唯第七。了別二者。一
細。二麁。細通諸識。麁唯前六。故華嚴云。諸
業虚妄積集名心。末那思量。意識分別。眼等
五識了境不同。愚癡凡夫不能知覺 若依
小乘教。但説有六識。義分心意識。於阿頼耶
唯得其名。若大乘權教。於阿頼耶但得一分
生滅之義。而於眞性未能融通。即説眞如凝
然。不作諸法。此經如實説故。謂依如來藏故
有生死。依如來藏故有涅槃。論云自性清淨
心爲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恒常不
變。是謂眞妄和合。非異非同。能成一心二諦
之門。不墮斷常有無之見
心常爲無説意具二種行迷惑見毛輪 此
言惡習熏於心。所現種種相。又云無明熏於
心。所現諸衆生。則知有情衆生。無情器界。皆
由無明熏習而有。故智覺云。於一圓湛。析出
根塵。聚内四大爲身。分外四大爲境。若離熏
習之縁。決定無法可得。言熏習者。通有二種。
一習熏。謂熏心體成染淨識等二資熏。謂現
行心境及諸惑相資等。故起信論云。有四種
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絶。云何爲四。
一者淨法名爲眞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爲無
明。三者妄心名爲業識。四者妄境所謂六塵。
熏習義者。如世衣服。初非香臭。隨以物熏則
有彼氣。此亦如是。眞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
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
業。但以眞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云何熏
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有眞如法故。有於無
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眞如。以熏習
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眞
如法故。不覺起念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
法縁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
於一切身心等苦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
謂以有眞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縁
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
心有厭求因縁故。即熏習眞如。自信己性。知
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
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
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
有起。以心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縁倶滅故。
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乃至廣説
愚夫亦如是妄取諸境界無境但是心 問
既無境但是心。邪見外境者。應一切時一切
處皆見有色。或皆不見。何故於有色時處。眼
則見色。餘無色時處。則不見耶。答如人夢中。
所見境界諸物。雖一切是無。從於虚妄夢想
心起。然亦不如見有物處。見無物處。或先見
後不見。或初不見後見。非處處皆見。亦非一
期長見。故識論云。於有色處。眼則見色。餘無
色處。不見色者。此義不然。何以故。以彼夢
中。於無色處。則見有色。於有色處。不見有
色。心識變起一切諸法。無而見有。亦復如是。
問若爾。何故多人同處同時。皆同於有處見
有。無處見無。有時見有無時見無耶。答譬如
百千餓鬼。同依業力。皆於無膿血猛火等處。
同時而見。豈清河流水實有猛火耶。故云無
境但是心識
如理正觀察能所取皆滅常住於無念 聖
人内證常住無念者。謂眞心無念佛教所宗。
故起信云。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
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説無明。若能
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眞如門。是故學
者。雖明悟修行期圓種智唯以無念爲宗。但
得無念。則愛惡自然淡薄。悲智自然増明。罪
業自然銷除。功行自然精進於解則見諸相
非相於行則名無修。而修障習盡時生死即
絶生。滅滅已寂滅現前。應用無窮名之爲

迷惑因相應執世間爲實衆生眼識生 此
段末一偈。如來順小乘機説。衆生眼識具根
境等五種縁時。從藏識生。然八識皆藉縁方
生。擧一例諸故。但言眼識。若約大乘義。於八
識中眼識一種藉九縁生。謂一空。二明。三根。
四境。五作意。六根本。七染淨。八分別。九種
子。耳識唯藉八縁而起。九中除明。鼻舌身三。
各藉七縁識方得轉。八中除空。第六意識依
五縁生。七中除染淨及分別。第七識四縁生。
五中除根本。或三縁生。以根與境並屬第八。
第八識四縁生。五中除根本。以第七識即所
依根故若加等無間縁。即如次十九八六四
五諸縁而生。如有頌云眼識九縁生。耳識唯
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
於前各増一。故唯識偈云依止根本識諸識
隨縁現。或倶或不倶。如波濤依水。意識常現
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絶
取者能所取名事倶無有我説是唯心 問
十二有支因縁。是一切衆生流轉三世因果
法。何得言無。唯是一心耶。答本來無故。只由
一念無明風。鼓動眞如海。遂成十二縁起。作
流轉之根由若了之爲佛智海之波瀾昧之作
生死河之漩洑。故華嚴云不了第一義。號曰
爲無明。因不了之所盲。成惑業之衆苦。了無
明之實性。成涅槃之妙心。若迷爲惑業。則成
三道。一無明愛聚三支。是煩惱道。二行有二
支是業道。三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七支。是
苦道。若悟爲三因佛性。一識名色六入觸受生
死是正因佛性。二無明愛取。是了因佛性三
行有是縁因佛性。如是等義。唯是一心。隨迷
悟縁。派成多種。雖成多種。不離一心如華嚴第
六地有十
種逆順觀十二因
縁皆不離唯心故
故大集經云。十二因縁。一人一
念悉皆具足。但隨一境一念起處。無不具足。
非獨如常
以三世論
且如眼見色不了名無明生愛惡名
行。是中心意名識。色共識行即名色。六處生
貪名六入。色與眼作對名觸。領納名受。於色
纒綿名愛。想色相名取。念色心起名有。心生
名生。心滅名死。乃至耳聞聲。意知法。於一念
中一一如是。一日一夜凡起幾念。幾念織幾
十二因縁。成六趣無窮之生死。是知生死無
體。全是如來藏第一義心。迷悟昇沈了不可
得。故起信云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
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眞心無
所不遍。豈非唯一心乎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十
煩惱業與身及業所得果修行者不食 上
云財穀與金銀。田宅及僮僕已下至此。凡一
十四偈。佛誡弟子無故誤犯攝律儀戒。方能
成就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生定發慧。具
一切佛法。是知戒爲定慧之基。不可一日無
此君也。古徳以譬數層之閣。下固而上存者
宜矣
行者觀世間能相與所相豈能斷二執 覺
智者。謂二無我智也。二執者。謂我法二執也。
二無我智。是對所治我法二執。起能治道。如
前二無我章已説。然將施二智。妙藥應盡識
二執。病源如成唯識論云。外道餘乘即二
乘也
所執
我法各有二種一曰倶生。二曰分別 倶生
二執者。謂無始來虚妄熏習。内因力故。恒與
身倶與身倶生
與心同事
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
故名倶生。此復二種。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縁
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爲實法。及實我故。二有
間斷。在第六識。縁識
所變。蘊界處相。或
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爲實法。及實我故 分
別二執者。謂亦由現在外縁力故。非與身倶。
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
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縁邪教。説蘊
界處。種種相故。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
法。及實我故。二縁邪教。説於諸法自性等相。
及我相故。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法及
實我故此二執文。論中
離説。今此合引
。如是二執。分別起者。
即見所斷。若倶生者。即修所斷。皆由無明因
縁生故。是如幻有。所執我。法妄計度故。決定
非有。故世尊言。諸識所縁。唯心所現。依他起
性。如幻事等。若了二空。二執隨斷。彼能了
者。即二覺智也。故云若無覺智生。豈能斷二

以覺自心故能斷二所執皆是唯心作 問
三界初因。四生元始。莫窮本末。罔辨端由。莊
老指之爲自然。周孔詺之爲渾混。佛於此説。
從無色界乃至地獄。依正皆是唯心所作。最
初起處。如何指南答欲知有情身土眞實端
由無先我心。如華嚴經云。應觀法界性。一切
唯心造。又云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陰
悉從生。無法而不造。故云諸菩薩初住地時。
應善觀察。隨其所身一切法門。隨其所有甚
深智慧。隨所修因。隨所得果。隨其境界。隨其
力用。隨其示現。隨其分別。隨其所得。悉善觀
察。知一切法皆是自心。而無所著。楞嚴亦云。
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
乃衆生。至於世界。衆生。業果。三種相續。皆是
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
地諸有爲相。次第遷流。因此虚妄終而復始。
是知光未發處。尚無其名。念欲生時。便分其
影。若有知有覺。則衆生界起。若無想無慮。則
國土縁生。因染法而六趣輪迴。隨淨心而四
聖階降。可謂凡聖之本。身土之由。故指虚空
世界也。悉我自心焉。非止言其太極生兩儀。
玄牝爲天地根而已矣。考善惡報應也。悉我
自業焉。非止言其上帝無常天網恢恢而已
矣。豈虚言哉
如幻諸三昧及以意生身演三乘一乘 問
此經前後或云三乘一乘。或云五性一性。或
云無乘及乘者。乃至種種異説。究其旨趣竟
如何耶。答佛説種種道。其實爲一乘。若隨權
實各別所據。則似相違反。若會通者皆不相
違。謂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有五。本有無
二。若入理雙寂。則三一倶亡。若約佛化儀。則
能三能一。餘諸異説。類此可知。是故論云。競
執有是非。達者無違諍
佛有三十六復各有十種阿頼耶命根 根
本識種名壽。以能持識故。此種能令色心不
斷亦名命根。此識相分色法身根所得名煖。
現行識名識
意及與意識皆分別異名是衆聖所行 此
言衆聖皆悉修行眞如實觀。及唯心識觀。如
進趣大乘方便經云。若於一實境界修信解
者。應當習學二種觀道。一唯心識觀。二眞如
實觀。學唯心識觀者。所謂於一切時一切處。
隨身口意。所有作業。悉當觀察知唯是心。乃
至一切境界若心往念。皆當察知。勿令使心
無記攀縁不自覺知。於念念間悉應觀察。隨
心所有縁念。當使心隨逐彼念。令心自知。知
已内心自生想念。非一切境界有念有分別
也。所謂内心自生長短好惡。是非得失。衰利
有無等見。無量諸想。而一切境界未嘗有想。
起於分別。當知一切境界自無分別想故。即
自非長非短。非好非惡。乃至非有非無。離一
切相。如是觀察一切法唯心想生。若使離心。
則無一法一相而能自見有差別也 眞如實
觀者思唯心性無生無滅不住見聞覺知。永
離一切分別之想。故云眞如及唯識。是衆聖
所行。如上理行雙修。方名觀法。故永嘉云。渡
海先須上船。非船無以能渡。修心必須入觀。
非觀無以明心。心尚未明。相應何日。若不修
習得菩提者猫兔等類亦應證得
此有言非有彼非解我法滅道皆悉具 此
四諦義。天台約涅槃經聖行品。開成四種四
諦。謂生滅。無生滅。無量。無作 生滅者。苦
集是世間因果。滅道是出世因果。謂逼迫名
苦。則三相遷移集論云。諸有情生。及
生所依處。倶名苦諦
増長名集。
則四心流動集論云一切煩惱。及煩惱
増上所造諸業。倶名集諦
除患名道。
則對治易奪。寂靜名滅。則滅有還無。即令衆
生知苦斷集。欣滅修道。雖世出世。皆是變異。
故名生滅四諦也諦有二義。一謂
諦實。二謂審諦
若達四諦從
縁生故空。即超筌悟旨。而成智慧。謂解苦無
苦。名苦聖諦。解集無和合。名集聖諦。解滅。
無滅名滅聖諦。解道無道。名道聖諦。故名無
生四諦也 大涅槃經云。苦有無量相。非諸
聲聞縁覺所知。集滅道等亦復如是。即無量
四諦也 若了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煩
惱即是菩提無集可斷。生死即涅槃。無滅可
證。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無苦無集故無世
間。無滅無道故無出世間。一切諸法皆是實
相。實相外更無別法。即無作四諦也。故玄義
云。以迷理故。菩提成煩惱名集諦。涅槃成生
死名苦諦。以能解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
死即涅槃名滅諦。即事而中。無思無念。無誰
造作故名無作。亦名一實諦。所以八千聲聞
法華會上。見如來性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
以達本故。法爾如斯。若未親證之人。不可安
然拱手。傚無作無修。直須水到渠成。自然任
運 以是四諦堅對諸土。有増有減。同居有
四。方便則三。實報則二。寂光唯一。又總説名
四諦。別説名十二因縁。苦是識。名色。六入。
觸。受。生死等七支。集是無明。行。愛。取。有等
五支。道是對治因縁方便。滅是無明滅。行滅。
乃至老死滅。故涅槃經開四四諦。亦開四十
二因縁。下智觀之得聲聞菩提。中智觀之得
縁覺菩提。上智觀之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
之得諸佛菩提。故中論云。因縁所生法。即是
生滅。我説即是空。是無生滅。亦名爲假名。是
無量。亦名中道義。是無作。又謂因縁即集。所
生即苦。滅集方便是道。苦集盡是滅 問法
性尚非一法。云何以一二三四推之答法性
是所迷。苦集是能迷。能迷有輕重。所迷有即
離。約界内外分別。即有四種苦集。約根性證
理。即有一二三四不同。若界内鈍人迷眞重。
苦集亦重。利人迷眞輕。苦集亦輕。界外利鈍
輕重亦爾。法性是所解。滅道是能解。所解有
即離。能解有巧拙界内鈍人所解離。能解則
拙。利人所解即能解亦巧。界外利鈍即離巧
拙亦如是 問集既有四。苦果何二。答惑隨
於解集則有四。解隨於惑。但感二死。例如小
乘惑隨於解。則有見諦。思惟。若解隨於惑。但
是一分段生死爾 問苦集可是因縁所生法。
滅道何故爾。答苦集是所破滅道是能破。能
破從所破得名。倶是因縁生法。故大涅槃云
因滅。無明。即得熾然三菩提燈。亦是因縁也
 問法性是所迷。何故二。何故四。答法性隨
權實是故二。法性隨根縁是故四。若達此旨。
見相聞法等。例作四種料簡即無差濫。是知
一心四諦。横該竪徹。理無不窮。法無不備

凡夫妄分別取三自性故斷除悉清淨 見
修諸煩惱者。即見道所斷分別煩惱。及修道
所斷倶生煩惱也。通三乘説者略有十種。一
貪。二瞋。三癡亦云
無明
。四慢。五疑。六身見。七邊
見。七邪見。九見取。十戒禁取。如是總別十使
煩惱中。疑及邪見二取四種。唯分別起。即見
所斷煩惱。餘貪等六。通分別倶生兼二所斷。
謂見所斷。及修所斷也 八識之中。前五識
得起初三。亦通分別及倶生。由用意識中。邪
師。邪教。及邪思惟。三因引故。得有分別起
也。第六意識總具十種四唯分別。六通分別
倶生第七末那唯四倶生。謂我癡。我見。我慢。
我愛。此識有覆無記性故。其第八識十總不
唯含
彼種
。唯此無覆無記性故 分別倶生皆通
三界。唯瞋一種只欲界有。上色無色二界煩
惱。皆是有覆無記性攝。欲界四諦下各有十
使。即爲四十。上二界皆除瞋諦別各有九。即
有七十二。并欲界合有一百一十二。其倶生者
欲界具六。上二界除瞋。各唯有五。合成十六。
通前分別。總有一百二十八煩惱 若二乘
機。以八忍八智斷三界四諦分別煩惱。得預
流果。次修九無間道。九解脱道。斷三界倶生
煩惱。得餘三果。其所知障諸趣寂者入無餘
時斷。其餘一切有斷不斷。不同愚法。以彼唯
斷煩惱障故回心二乘得同回心菩薩。分斷所
知障不同愚法二乘。唯斷煩惱障
 直
進菩薩二障倶斷。煩惱障中不同二乘約界
分位回心菩薩斷煩惱
障。或類二乘
。但於二障分別起者。地前
伏現行。初地眞見道時。一刹那中頓斷彼種。
其倶生中煩惱。初地已去自在能斷。留種故
不斷。何以故潤生攝化故。不墮二乘故。爲斷
所知障故。爲得大菩提故。彼第七識煩惱。性
非潤生。故非所留。行相細故。七地已還有時
暫現。以觀智有間故。是故當知煩惱障種。至
金剛位。其所知障。行相細故。正障菩薩道。故
於地地分斷。要至佛地方盡無餘。由此即説
二障修惑。倶至佛地。故對法論云。又諸菩薩
十地位中。唯修所知障對治道。非斷煩惱障。
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 若約實教。
諸聲聞人。於煩惱障但能折伏。何況能斷所
知障。其菩薩人於二障中。不分倶生及分別。
但有正使及習氣。地前伏使現。初地斷使種。
地上除習氣。佛地究竟淨。此中習氣。從斷正
使種子無間。方有餘殘習氣 若約六七八識
與二障合辨者。有義八識中唯習氣。末那中
唯種子。六識唯現行。或云六七八識。皆通習
氣種子現行。然此二障倶能障智。通名無明。
以是本末二無明故。如起信論。依本末相依門
以明二障。以無明所起六染心。爲煩惱礙
住地
煩惱
。能起染心之無明
。名爲智礙無名
住地
。其煩
惱礙亦名枝末無明亦名所
知障也
。何以故。以能染境
義邊名爲煩惱。以能障智義邊亦名無明。故
瑜伽論云。無明有二。若貪等倶者。名相應無

。非貪等倶者名獨行無明
。以是主故。
唯識又云。不共無明有二。一恒行不共。唯末
那有
。二獨行不共。末那所無
 是故天
台。以體眞止從假入空觀。與空慧相應。即能
破見思惑四住
煩惱
。成慧眼一切智。智能得體。得
眞體也。以方便隨縁止從空入假觀。分別藥
病種種法門。即破無知惑枝末
無明
。成法眼道種
智。智能得體。得俗體也。以離二邊分別止及
上二觀爲方便。得入中道觀。破根本無明。成
佛眼一切種智。智能得體。得中道第一義體
也。猶名巧度次第義爾。若約一心圓頓止觀
者。謂法性寂然曰止。寂而常照名觀。以止縁
於諦。則一諦而三諦。以諦繋於止。則一止而
三止。譬如三相在一念心。雖一念心而有三
相。止諦亦如是。所止之法雖一而三。能止之
心雖三而一。以觀觀於境。則一境而三境。以
境發於觀。則一觀而三觀。如摩醯首羅面上
三目。雖有三目而是一面。觀境亦如是。觀三
即一。發一即三。不可思議。非世出世。不權不
實。不優不劣。不前不後。不並不別。不大不小。
故中論云。因縁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也。
故知破一切惑莫若空。無假無中而不空。建
立一切法莫若假。無空無中而不假。究竟一
切性莫若中。無假無空而不中。是皆對治衆
生心病無明煩惱。方便如此建立。於賢首宗
猶屬終教義。如上所破無明煩惱。在圓覺經。
亦名理事二障也 若約頓教。惑性智性皆
本淨故。故不可説斷與不斷。設謂有惑可斷。
亦不依地位漸斷。如起信云。若離妄念則無
一切境界之相是也。圓教更不分使習種現。
謂一切煩惱。不可説其體性。則全妄全眞。唯
是無盡重重法界。諸佛心中衆生。衆生心中
諸佛。互相渉入。是故一障一切障。一斷一切
斷 然修觀行者。須達能斷無性。所斷本空。
無斷之斷。方爲正斷。若執定有者。則墮於常。
不可斷故。若執定無。即墮於斷。失聖智故。故
先徳云。佛本是而勤修。惑元無而須斷
本性清淨心衆生所迷惑智者不應説 謂
依如來能詮聖教。所詮正理。如實修行。斷惑
證眞。則無有虚棄。捨此欲滅煩惱。皆爲魔説
 故賢首師。以佛聖教正理。發明宗趣等。巧
被機宜。各分爲五見華嚴教章
及起信論疏
。且聖教五者。一
小乘教。以隨機故。隨他語故。而説諸法一向
差別。以其簡邪正。辨凡聖。分欣厭。明因果。
然所説理。但顯人空。未明法空。唯依六識三
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故多諍論。二大
乘始教。亦名分教。謂定性二乘。無性闡提。倶
不成佛。此既未盡大乘法理。故立爲初。有不
成佛故名爲分。廣説法相。少説法性。所説法
性即法相數。決擇分明。故少諍論。三終教。亦
名實教。説如來藏隨縁成阿頼耶識。縁起無
性。一切皆如。定性無性悉當成佛。方盡大乘
至極之説。故立爲終。以稱實理故名爲實。少
説法相。多説法性。所説法相亦會歸性。故無
諍論。以上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總名爲
漸。然此一門。與前後別。但教有始終頓漸之
殊。法非優劣淺深之異。四頓教。但一念不生。
即名爲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説。故名爲頓。總
不論事相。唯辨眞性。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
法界唯是絶言。五法三自性皆空。八識二無
我倶遣。訶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
即佛。五一乘圓教。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
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
主伴具足故名圓教。所説唯是無盡法界。性
海圓融縁起無礙。如帝網珠重重無盡若於五
中顯此
經者。正唯頓
教。亦兼於終
 然教章獨於圓教中。而云一乘
有二。一同教一乘。同頓同實故。二別教一乘。
唯圓融具徳故。謂別教則迥異諸教。同教即
普攝諸教。前後諸師所判教義。莫善於此。但
未明諸乘五教。亦各有同別共不共故。故今
續之以成其説。一小乘教者。以共人天乘爲
同教。以唯顯四諦四果爲不共別教。故品足
論六云。有共異生法。不共異生法。云何爲共。
謂有定及有生。此復云何。謂如是定。如是生。
異生聖者皆容得有。云何不共。謂四通行。四
無疑解。四沙門果等。二大乘始教者。以共二
乘迴心教爲同。以不共二乘直進教爲別。此
如智論有共不共般若教章明迴心直進二教
是也。三大乘終教者。以共前三乘爲同。法華
經云。於一佛乘分別説三。汝等所行皆菩薩
道。以不共三乘唯一乘爲別。法華經云。十方
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唯此一事
實。餘二則非眞。是知法華涅槃。皆對權小以
顯一乘。四大乘頓教。以共始終小乘爲同。以
不共前三唯頓爲別。如圓覺經云。此經名爲
頓教大乘。頓機衆生從此開悟。謂約別教直
進機也。又云亦攝漸修一切群品。此約同教
迴心機也。五一乘圓教者。如上所別教章文
是也 此五教中。若以大小爲對。則初一爲
小。後四爲大。若約權實爲對。前二爲權。後三
爲實。若以頓漸爲對。前三皆漸。後二爲頓。若
以偏圓爲對。前四皆偏。後一爲圓。而前前不
攝後後。後後必收前前。此約同教説也 若
約別教。則後後皆破前前。故華嚴經云。法性
眞常離心念。二乘於此亦能得。不以此故爲
世尊。但以甚深無礙智此圓教
破頓義
。此經云。初地即
爲八。乃至無相有何次頓破
終漸
。法華經云。無
二亦無三終破
始教
。梵網經呵二乘爲邪見權破
愚法
。皆
但除其病。不除其法 然同教中雖同前前。
而中間三教亦得分同於後。如圓覺經有圓
教法界三觀。攝論等有實教行相。然有其所
同。無其所別。有其義而無其教。唯成當教中
義。由諸經論。有如是同別共不共等法門。出
沒相渉。故方便立五教不同 問已知五教
各有同別。貫於群詮。由是以明一代時教更
無餘蘊。云何一心約就諸教。而有如是差別
義耶。答此有二義故作是説。一約法通收。謂
由此甚深縁起一心具五義門。是故聖人隨
以一門攝化衆生。一攝義從名門。如小乘教
説。二攝理從事門。如始教説。三理事無礙門。
如終教説。四事盡理顯門。如頓教説。五性海
具徳門。如圓教説。是則不動本而常末。不壞
末而常本。五義相融唯一心也。二約機得法
分齊機器
不同
。謂或有得名而不得義。如小乘教。
或有得名得一分義。如始教。或有得名得具
分義。如終教。或有得義而不存名。如頓教。或
有名義倶無盡。如圓教。是知聖教萬差。要唯
此五。初則歴然不濫。後迺全體相收。一味融
通。群疑屏息。總是如來一大善巧攝生方便
也。餘諸義門。廣如彼説
先應決了我及分析諸取第五不可説 言
三世及非世。第五不可説者。謂天竺犢子部。
以我法倶有而爲宗趣。立五法藏。謂三世爲
三。無爲爲四即是
非世
。第五不可説藏我在其中。
以不可説爲有爲。及無爲也。故此一部。諸部
共推不受。呼爲附佛法外道也
諸佛之所知諸行取所住勿更餘分別 此
最後一頌。謂約義付屬流通。教迹也。即心能
詮也。理本也。即心所詮也。非本無以垂迹。非
迹無以顯本。若能尋迹得本。自然絶迹歸宗。
故云教由理故成。理由教故顯也。此教者摩
訶衍中眞實了義教也。此理者。謂縁起一心
甚深至理也。是故結勸四輩弟子。信解修行
如實證入。不斷如來種性。故云當依此教理。
勿更餘分別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十

 丐縁鏤板沙門 迥瑋 重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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