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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乘入楞伽經 (No. 1791_ 寶臣述 ) in Vol.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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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性者。離内外二性也。餘文可知
外物有非有其心無所取無生故説空 非
如太虚斷滅空等故説空。謂法身無生故説
空。自此已上八行偈。説如來意生法身以爲
無生
因縁共集會是故有生滅倶非亦復然 若
離妄縁。更有別法而謂因果一性異性。是諸
外道凡愚妄想也。有無不生倶非四句。亦復
如是
唯除衆縁會於中見生滅生義不可得 凡
夫不能了諸妄縁。是故長劫爲之鉤銷。連環
不斷。故目因縁名鉤鎖也。若離妄縁無別生

我説唯鉤鎖生無故不生別有於諸法 此
末一偈。是牒外道救立生法是先有。要待因
縁生。譬如暗中物是先有。要待燈照始得見。
故言鉤鎖現若然。謂因縁現生法。亦如燈光
現暗中物。佛言若如此論者。是則離因縁外。
別更有生法也
無生則無性體性如虚空是則無生忍 言
無彼刹那生住異滅四相生故。可謂無生。此
則名爲無生法忍
一切諸世間無非是鉤鎖此則非教理 此
言無明與愛業者。於十二有支因縁中。略擧
其三也。若具言之。即無明縁行。行縁識。識縁
名色。名色縁六入。六入縁觸。觸縁受。受縁
愛。愛縁取。取縁有。有縁生。生縁老死憂悲苦
惱。此明三世妄因果法。謂過去有二支因。一
無明。二行。現在有五支果。一識。二名色。三
六入。四觸。五受。現在有三支因。一愛。二取。
三有。未來有二支果。一生。二老死。言一切衆
生。無始已來。皆爲無明十二因縁。長劫鉤鎖。
往來三界牢獄之中。無有出離。智者了悟修
道斷除。即得解脱。故云無明滅則行滅。乃至
生滅即老死滅。當知滅妄因縁故須修道。問
云何修道。答推求十二因縁根本迺是無明。
因無明故起煩惱業。因業故起果報而有諸
苦。皆因無明爲根本。如人伐樹。須先斷其根。
問無明何者是。答不覺心是。以不覺故妄起
分別。心外見法。謂有謂無。謂是謂非。謂得謂
失。受諸果報身心等苦皆由無明。我今欲斷
無明。先須自覺心源。隨心所起一切妄想。皆
從不覺心生。須知自心之性本無生滅。亦無
來去。何以得知。一切妄念忽然而起。覺即不
生。云何名覺。如貪瞋癡起時。還以自心觀察
推求此貪瞋癡有何形状。爲青黄。爲赤白。爲
未來。爲過去。爲現在。爲在内外中間。推求貪
瞋癡都無形状。若本來是有。今日覺時亦應
可見。今覺既無。故知由不覺故忽然妄起。覺
即不生。故覺是無明對治。此現在無明不得
心。以無無明故。一切妄想煩惱不生。煩惱不
生故業不生。故無過去二因。無二因故。現在
五果不生。五果不生故。愛取有三因不生。現
在三因無故。未來二果報不生。名斷十二因
縁鉤鎖。此十二因縁無處名爲涅槃。此自覺
聖智名爲菩提。依此十二因縁觀察修行者。
通有三類。上智觀者得佛菩提。中智觀者得
縁覺菩提。下智觀者得聲聞菩提。故肇論云。
三乘觀法無異。但心有大小爲差矣
生法若非有彼爲誰因縁展轉而相生此是因
縁義 言生法若非實有。彼因縁與誰爲因
縁。此二句牒外道計也。以其展轉相生故。正
知有因縁義。無別有生性也
堅濕暖動等凡愚所分別清涼八支道 以
人異故説異。非法性有異。以病別治殊。非眞
如有別。故言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八支
道者。能生一乘果法之因也。一即八。八即一。
圓融交映。無二無別。受一非餘。是爲偏見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七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
  無常品第八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所言無常復有幾種
 因上凡夫虚妄起生滅見。非諸聖人。謂外
道凡夫不得如實。而起無常生滅妄見。故説
無常。聖人得如實理。應不起無常生滅妄見。
世尊何故。亦言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未知此
説孰爲邪正。所言無常復有幾種耳
佛言大慧外道説有生已不生無常性故 
有外道説四大種性。無始造作色等諸法。作
已而捨。即計所作法是其無常
有説形處變壞是名無常大種自性本來無
起 自下牒釋廣破妄計七種無常也。此初
牒釋破第六無常。言其中物無物無常者牒
計也。謂能造下諸句即釋破也。言能造大種。
所造諸法。虚妄不實其相滅壞。大種自性不
可得故。本來無起。無起故無滅。何有能造所
造實法言無常耶
不生無常者謂常與無常則墮外道生無常
義 次牒釋破第七無常。言一切法本來寂
靜。非是滅生名無常。不覺此者。則計不生以
爲有生法滅。名無常也
有物無常者謂於非常而自不壞此亦如是
 三牒釋破第五無常。言於非常非無常處。
外道不了。計謂無常。是自生妄想也。其義云
何下。徴釋譬喩彼妄計義。如經自明
大慧現見無常與一切法能令諸法成於無
故 此下如來正破彼計也。謂現見物無常。
與所作諸法無有異體。故云無有能作所作
差別。既云此是物無常。此是所作法。無差別
故。能作所作應倶是常。何以故。不見有物無
常爲因。而能破壞所作諸法。成於無故
大慧諸法滅壞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以外道計除物無常。無有能令人天變化
有無者。是故佛言人天依正一切諸法。生起
滅壞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謂一念
妄想是生起滅壞因。外道不知。故以物無常
爲因也
大慧異因不應生於異果云何異因生於異
果 自下如來破轉計也。上言無差別。破計
物無常自不滅壞。能壞諸法。此謂有別。復破
轉計能生諸法。故言異因不應生於異果。若
實能生者。一切異法應皆相生。如粟種生麻。
荳種生麥。情生無情。無情生情。彼法此法。能
生所生。應無有別。而世現見諸法有別。云何
妄計異因生於異果
大慧若無常性是有法者所無常法皆應是
常 若計物無常性爲能生因是有法者。應
同所作性不究竟。自是無常也。自無常故。何
能滅壞生起諸法。所無常法皆應是常。何以
故。既同所作。而計常住自不滅壞。故所作法
皆是常也
大慧若無常性住諸法中故其自性亦不壞
滅 若計物無常性。常住一切諸法之中。而
能有無生。滅諸法者。既住諸法中。應同諸法
墮於三世倶滅壞也。自體不有。豈能令物無
常乎。一切外道。妄計大種體性不壞。言造色
壞。色者即是大種差別和合而有。離異不異。
故其色自性。亦不壞滅耳
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能生於物而不滅
耶 此總結破物無常見。如文可知。以上破
物無常竟
始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當知是非始造無
常 四牒釋破第一始造即捨無常。謂諸外
道所計。不出互自共三爲能造也。言非大種
互過大種以各別故者。謂堅濕等本無自性。
其用互有相違。不能更互以造於色。故破云
以各別故。如下偈曰。大種無自性。又云大種
互相違。安能造於色也。言非自相造。以無異
故者。自獨也。謂大種性本自無生。不能獨起
以造於色。故破云以無異故。如下偈曰。大種
本無生。故無所造色也。言非復共造。以乖離
故者。共者同和之義。謂四大種性自乖離。遞
相凌滅。如水不容火等。豈能共同而造於色。
故破云以乖離故。如下偈曰。火乃燒於色。水
復爲壞爛。風能令散滅。云何色得生也。當知
非是始造無常者。結破也
形状壞無常者此非能造比見墮在數論之
中 五牒釋破第二無常。計但滅形状長短
等見。不滅能所造體。此見墮在僧佉中也
色即是無常者謂此即是形状無常唯有言
説故 六牒釋破第三無常。計大種性常住
不滅。爲能作者若亦無常。則無世事。如是所
計墮於外道盧迦耶見。以彼妄見諸法自相
生。唯有言説。無自性相故
轉變無常者謂色體變而金無改此亦如是
 七牒釋破第四無常。計色質變異名無常。
非大種體名無常也。故擧金作嚴具喩之。嚴
具有變異名無常。而金無改非無常也。此色
法體變異無常亦如是
大慧如是等種種外道能造所造則皆斷滅
 總結上七種無常。及等餘外道妄想分別
見無常性。如彼計謂火燒四大時。而不能燒
諸大自相。言若能燒者。能造所造後應斷滅。
以見不斷故。計大種性常
大慧我説諸法非常無常則不分別能所造
故 此明如來自覺聖智所證實法。凡有説
示如證而説。不同外道常無常見。何以故爾。
謂了外法虚妄不實離執取故。乃至離有無
見。不妄分別能所造故。通有十義釋成正理。
如文可知
大慧世間出世間非諸凡愚之所能知 言
世出世間。及出世間最勝上上諸法。皆唯是
心無有外法。非常無常。若不能了則墮惡見。
依自妄想而計言説。計常無常。此三種法所
有方便語言分別。亦非凡愚所能覺知
爾時世尊重説頌言始造即便捨形状有轉變
色物等無常外道妄分別 言七種無常。是
諸外道妄分別見
諸法無滅壞諸大自性住外道種種見如是説
無常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故言諸法
無滅壞。諸大自性住。外道不了。計大種常。造
色無常。故言外道種種見。如是説無常
彼諸外道衆皆説不生滅諸大性自常誰是無
常法 離能無所。離所無能。既能造大種説
不生滅。其性自常。誰是無常所造色法
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一切不可得 能
取妄見。所取妄塵。梵天等法虚妄不實。離於
心量皆不可得耳
  現證品第九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及諸外道錯亂之中
 因上言世間出世間。及出世間上上諸法。即
有菩薩聲聞縁覺。斷世間生死。入出世間
滅盡三昧樂。及得諸地次第相續相。故大慧
擧滅盡三昧。及地次第相續相請問如來。欲
顯三乘聖凡優劣。令修勝行證佛果海。不墮
權乘及諸邪見迷惑中耳
佛言諦聽當爲汝説心意意識分別想滅 
言菩薩至六地。及聲聞縁覺。同斷三界煩惱
生死。能入滅盡三昧。七地菩薩迥異二乘。念
念恒入無有間斷。二乘有煩惱生死可斷。故
不能念念恒入。八地菩薩無功用道。恒在三
昧無出入相。而同聲聞縁覺涅槃。滅妄想心
識也
始從初地乃至六地能取所取之相而生執
著 明初地至六地菩薩。雖未盡滅心意意
識。已能修行觀察諸法由分別有。麁分別想
更不現行。凡愚不覺無始以來過惡虚僞習
氣所熏。於自心變能所取相。故起計著。如鐵
孕垢而自毀傷
大慧八地菩薩所得三昧是故於中生涅槃
想 言此八地菩薩。初得無生法忍。覺一切
法如幻如夢。心量妄想息滅。諸佛以七種加
勸。於三昧門不入涅槃。若不蒙加勸發。即不
修行廣大行願悲化有情。亦如聲聞縁覺斷
佛種姓。是故如來爲示無量難思功徳。令其
滿足成佛果海。無墮二乘於無生三昧生涅
槃想也。然此品言聲聞縁覺。是昔菩薩退菩
提願者。彼定性趣寂二乘。尚不能知初地之
法。況能分同八地菩薩得無生忍耶
大慧七地菩薩善能觀察漸入諸地具菩提
分法 言七地菩薩。善觀心識妄想斷。我我
所生滅自共相。無礙辨才善巧決定。雖未能
滅心識流注。已於三昧而得自在。漸入諸地
具足菩薩菩提分法。言四無礙辨者。謂法義
詞及以樂説。義如別釋
大慧我恐諸菩薩我及諸佛爲如是説 欲
令菩薩。覺陰界入自共相等虚假不實。善於
諸地相續次第。對治妄想不墮外道惡見邪
徑。故如此説。然彼諸法有無生滅。實不可
得。愚夫不知。是故諸佛皆以方便作是説耳。
大慧聲聞縁覺至於菩薩生涅槃覺非寂滅
慧 退菩提願聲聞縁覺。於第八地中。味著
無生三昧。爲彼所醉。不達三界自共相虚妄。
妄縁人法二無我空處。作涅槃想。不見諸法
自性寂滅。爲眞涅槃
大慧諸菩薩摩訶薩得於如來自證地故 
言八地菩薩。雖見無生三昧樂。爲本願哀愍
大悲成就。滿十大願度脱衆生。不證無生以
爲涅槃。然非不起菩提分佛法正因。隨於智
慧如實修行。如是故得入如來地也
大慧如人夢中方便度河意識夢中之所現
耳 覺竟無水。船筏非眞。夢時見河。船筏非
妄。以譬得八地覺已。本無生死。故菩提分功
徳非眞。七地未覺。心量未滅。故菩提分功徳
非妄。但是無始見覺聞知。曾所更事熏習不
斷。故心意識妄想夢現。言離有無念者。考餘
二本。當作墮有無念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所得涅槃非滅壞也 言
菩薩從初地至七地。増進修行。合上如人夢
中方便度河。入於第八。得無分別智。合上未
度便覺。見一切法已下。合上覺已思唯等。文
互影略更相映顯。可以意得
大慧第一義中無有次第此則名爲寂滅之
法 第一義中言思路絶。唯自覺智所證相
應。不得説有十地對治。次第相續相。此則強
名寂滅法也
爾時世尊重説頌言諸住及佛地唯心無影像
餘則我所得 住亦地也。無影像即無所有
也。七地已還總名心量未滅。八地已上名無
所有。十地已去方言佛也。故云此二地名住。
餘則我所得也
自證及清淨此則是我地或有先時化 初
半偈頌法身。次一偈頌報身。第三一偈頌化
身。報化皆由法身有也
於彼説三乘皆是如來地無相有何次 如
來方便隨情説法。即有諸乘。第一義中何有
次第。故思益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
至於一地。是知以實映權。方便相盡。皆無所

  如來常無常品第十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爲常爲無常 因上
此是去來今諸佛之所説。若如來墮三世者。
則是無常。故問如來應正等覺。爲常爲無常

佛言大慧如來應正等覺然佛如來實非斷
滅 言佛是常是無常。倶有過咎。云何有過
咎。若如來常者。則同外道計神我等爲能作
者。爲能作常。若無常者。則同世間有爲作
法。爲相所相。畢竟敗壞成於無有。法身應斷
滅。然佛如來實非斷常
大慧一切所作如瓶衣等是故如來非常非
無常 若言如來是無常。即同瓶衣一切作
法無常過也。所修正因福慧莊嚴。皆空無益。
然佛如來。功流萬世常存。道通億劫彌固。又
一切世間有所作法。皆應是如來。以同是作
因生故。而言如來是常無常者。有如上過故。
不可言説也
復次大慧如來非常同於兔馬魚蛇等角 
此復破轉計也。若言如來如虚空常者。則不
待自覺智所修因成。以虚空離四句邊。分得
譬如來也。又若言如來是不生常者。則如兔
馬等角本來無生也。若同虚空兔馬言常。則
無方便廣大益物義。是故不同也
復次大慧以別義故然非凡愚之所能知 
以別義故亦得言常。謂以現前離念明智。證
眞常法故。亦得言常。此眞常理。有佛無佛。常
住不變。遍一切法。非斷滅無。凡夫外道豈能
覺知。故法華云。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
大慧夫如來者以清淨慧如來不從妄分別
生 言如來者。以自覺聖智所證得名。不以
心意識自共相法妄習得名。一切世間皆從
不實妄想所生。如來非彼生也
大慧若有於二有常無常二分別覺勿令少
在 有妄取捨生死涅槃。故有常無常也。如
來所證無二法故。離常無常不寂靜見。學者
應滅二妄分別。令盡無餘
爾時世尊重説頌言遠離常無常而現常無常
是則無違諍 此三偈頌上長行。經文自明
可知
  如來藏性品第十一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不求盡苦不證涅槃
 因上如來非以心意意識蘊界處法妄習得
名。又佛常説諸法無我。故問唯願爲我説蘊
界處生滅之相。彼陰界入中既無有我。誰生
誰滅。而諸凡愚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證涅
槃無生滅法。若無有我。誰知苦盡。誰證涅槃

佛言大慧諦聽諦聽變現諸趣離我我所 
如來藏者。自性清淨心在纒之名也。佛言陰
界入中雖無我。而有如來藏。能受善不善因。
故能遍興造六道生死法。譬如伎兒依咒術
故。變起六道形色法。無我我所。凡夫依如來
藏起六道生死。無我我所亦如是
以不覺故三縁和合生於七識無明住地 
言二乘不覺如來藏無我故。計根塵識。三縁
和合以爲生因。外道不覺如來藏無我故。計
神我等以爲作者。爲無始惡習所熏。名如來
藏爲藏識。生於七識無明住地也。下二句一
作生無明住地。與七識倶
譬如大海而有波浪復生於貪若因及所縁
 如彼大海因風起浪。水相波相相續不斷。
以況如來藏海。因無明風起七識浪。生死相
續不斷亦爾。然如來藏本來自性。清淨無垢。
離常無常。及諸外道我論過失。其餘諸識念
念生滅。以妄因縁和合。而生三界生死。不了
色等一切諸法自心所現。計著名相起諸煩
惱。造善惡業感苦樂報。既從貪生。復生於貪。
若因及縁流轉生死。無解脱期。故法華云。諸
苦所因。貪欲爲本也。自此已上。明如來藏與
三界有漏善惡爲因
諸取根滅不相續生便妄生於得解脱想 
此明若愛取諸根滅不相續生自惡覺觀分別
苦樂受者。修如是行。或得滅定四禪。入四諦
解脱。便妄生得眞解脱想。故法華云。但盡生
死名爲解脱。其實未得一切解脱也。自此已
上。明如來藏與出世間聲聞縁覺劣無漏善
法爲因
而實未捨未轉取於自相及共相故 言聲
聞縁覺。其實未捨虚僞習氣。即未能轉藏識
之名。非眞解脱。若無藏識。七識無依。習氣亦
滅。乃眞解脱。何以故爾。因彼藏識爲所依止。
及彼相分爲所縁。餘識生故。然非外道二乘
境界。以彼無明法執未滅故
若見如來藏五法自性應淨如來藏藏識之
名 此明能轉滅藏識見如來藏心。五法三
自性二無我等。對治法門則滅。功用惡覺不
能傾動。住不動地無功用道。了十種如幻三
昧。如夢度河未度而覺。爲彼三昧覺力所持。
任運修行難思佛法。願力廣大不住無爲。及
無生忍。獲自覺智不共餘乘。而證十地聖人
之道意生法身。離於功用諸三昧行。是故菩
薩欲得勝淨微妙佛法者。應淨妄習藏識之
名。無如二乘倶斷分段生死。便謂眞解脱也
大慧若無如來藏而不捨於勇猛精進 若
無藏識之名。則無凡聖分段變易二種生滅。
眞修行者。雖見自實際。住現法樂住三昧。不
捨方便進趣佛地。名聖人生滅也
大慧此如來藏藏識如觀掌中菴摩勒果 
外道妄覺。二乘偏覺。非現前見。菩薩分覺雖
勝。亦未究竟。如來現見如來藏。如視掌中菴
摩勒果。皎然非謬
大慧我爲勝鬘夫人莫但聞已便生足想 
言如來藏識藏是佛境界。非諸二乘外道所
行之處。當勤觀察三慧備修。勿得守聞而生
知足
爾時世尊重説頌言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倶
執著二種生了知則遠離 言二種生者。即
上凡夫及以聖人悉有生滅也
無始習所熏如像現於心若能如實觀境相悉
無有 如鏡因前境故。有虚僞色像現。亦如
如來藏因七輒識無始惡習熏故。有三界依
正妄法現。如實觀者一切悉無耳
如愚見指月觀指不觀月計著文字者不見我
眞實 智者見指必知有月。愚夫反是。故但
觀文字之指。不得眞實法也
心如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爲伴侶妄想觀
伎衆 言如來藏識藏受熏持種。變起根身
器界。如工伎兒。染汚末那。執我法故。如和伎
者。前五轉識取塵相資。譬之伴侶。第六意識
虚妄了別。類彼觀人
  五法門品第十二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於如來自證之位
 因上見如來藏。五法自性。諸識無我。對治
法門則滅。故□復擧五法自性。諸識無我差
別相。以請問也
佛言諦聽當爲汝説而起分別非諸聖人 
此五法等度衆生對治法門。若不修行治所
治障。入眞實證。即是凡夫妄分別也
大慧白言云何不了勝性而生隨名相流 
明愚不了名是假立。心隨流動見有諸法。計
我我所生死輪轉。不覺諸法如幻等性。唯是
自心妄分別起。離能所取及生住滅。謂從自
在勝性等生。妄心外縁隨塵流逸
大慧此中相者謂眼識所見如是等我説爲
相 五根六境通名爲相。亦云眼識所見名
有見有對色。耳鼻舌身識所得者名無見有
對色。意識所得者。名無見無對色。此三種色
相總名相也
分別者施設衆名決定不異是名分別 施
設衆多名字。顯示差別種種諸相。謂有象馬
等名生。即有象馬等相起也。此事如是者。顯
示自相也。決定不異者。顯示共相也。計有此
等名相。是故名爲妄想分別
正智者謂觀名相互爲其客是名正智 以
正智觀察。物無當名之實。名無得物之功。自
性本無。倶互爲客。則無分別名相識生。豈渉
斷常墮凡夫地
大慧菩薩摩訶薩我説此法名爲如如 言
此正智不取名相法爲有。不捨名相法爲無。
遠離損減増益二見。名相妄識本自不生。是
故強名爲如如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入於如如之所獲得 言
住如如者。得入無相寂靜境界。超勝解行。昇
歡喜地乃至功徳滿足。於色究竟處證如來
地。成熟衆生。如水中月圓照示現。無量應身
隨宜説法。體性清淨離心意識。成滿昔願十
無盡句。是名菩薩如實修行五法等法者。得
如如法身。若不修者。則生顛倒凡夫。流轉諸
趣曠野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不可壞故是圓成性
 大慧前擧四門而問。如來但約五法一門
而答。故此再問爲三自性入於五法中。爲三
自性別有自相耶。佛答言餘三法門。悉入五
法中者。以但修一門。則諸門備攝。餘三亦爾。
謂其中名相生妄計自性。此妄計自性即入
五法中名相也。若依彼分別心心所法。必帶
名相倶時而起。譬如日與光倶。是名縁起自
性入五法中分別也。正智如如非是作法。故
不可壞。是圓成性入五法中正智如如也。已
上明三自性入五法竟
大慧於自心所現悉皆攝入此五法中 言
於自心妄所現法生執著時。有心意識八種
分別。起此差別相。此八名相。即入五法中名
相妄想。了此名相皆是不實。唯妄計性。即入
五法中正智如如此明八識入五法也。施皆
不實唯妄計性。若計實有二種我名。及二我
相。即入五法中名相分別。若能覺彼二我不
實。即得生法二無我智。即入五法中正智如
如。此明二種無我入五法也。非但五法攝餘
三門。聲聞縁覺菩薩如來若因若果一切諸
法。悉入其中也
復次大慧五法者心心所法是名分別 此
佛復明五法義也。相名二法可知。起心心所。
縁念瓶等名相。則名分別。心法即八識心王。
心所法即六位心所。亦曰心數法。義如別説
彼名彼相畢竟無有乃至覺滅是名如如 
了彼名相不實。故無妄想覺知。則名如如也
大慧眞實決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是名正
智 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眞。故謂決定
究竟根本自性可得。餘皆魔事也。是故諸佛
隨順證入。如其實相。爲彼衆生開示演説五
法門等。令入如實處。二乘外道所不能得。則
名正智
大慧此五種法三性八識心則決定不隨他
轉 言當覺正智如如。勿隨名相分別所轉

爾時世尊重説頌言五法三自性及與八種識
二種無我法普攝於大乘 頌上四門。普攝
大乘一切法義也
名相及分別二種自性攝正智與如如是則圓
成實 此頌三自性入五法中
  恒河沙品第十三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爲如言而受爲別有
義 大慧因上現證品偈言。此是去來今。諸
佛之所説。又因上言其身清淨。離心意識。既
離心識。即不可爲譬。故擧餘經言三世諸佛
如恒河沙。故問爲如説而受。爲別有餘義
佛告大慧勿如言受唯以少分爲其喩耳 
言三世如來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不可比恒
河。故華嚴云。三界有無一切法。不能與佛爲
譬喩
我以凡愚諸外道等是故我説如恒河沙 
爲誘通凡愚外道。令厭生死故。説化佛易見。
如恒河沙。皆已得道。汝今不應受此生死。若
説諸佛如優曇缽花。難得見故。此諸人等便
生退怯。更不進求
我復有時觀受化者説佛難値如優曇花 言
又見受化弟子。不勤精進説佛難値遇。如優
曇缽花。汝今得値何不精勤勝進遠離生死
大慧優曇缽花無有曾見一切凡愚不能信
受 言優曇花。三世之中無有見者。如來則
世間悉見。何得説佛如優曇花。明爲衆生如
是譬喩。故説化佛難見易見。非説自眞實法
故。自法者。乃是如來所證境界。世無與等。不
可爲譬。非凡夫心識所見之相。是皆不能信
受耳
大慧眞實如來超心意言恒沙等無有相違
 眞實法身離心縁相。非譬所及。然亦有時
而以少分爲其建立。言恒沙等無相違咎
大慧譬如恒沙無有愛憎無分別故 諸有
智者以譬喩得解。如來方便。以此等道理比
恒河沙故。無有相違
大慧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如恒河沙終不壞
滅 恒沙不可壞邊得比法身
大慧譬如恒沙無有限量普照一切諸佛大
會 言照一切諸佛衆會。如恒河沙無限量
邊得比如來
大慧譬如恒沙住沙自性諸有生因悉已斷
故 純是金沙無有瓦石。以比如來法身。無
有生死生滅等沙。謂如來三有生因悉斷
大慧譬如恒沙取不知減法身故無滅壞 
非色身法故無増減
大慧譬如恒沙雖苦壓治具足成就大悲心
故 本願大悲三昧樂故不捨衆生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趣義是斷凡愚莫
知 趣字。宋魏二譯倶作去字。言如來説法
不隨諸去流轉。愚夫不知諸法隨涅槃流。無
有去來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在生死中而得解脱 
若衆生生死本際始時不可知者。云何後時
得解脱終時可知耶
佛言大慧無始虚僞是故不得言無邊際 
言無始妄習因滅。妄分別想轉。所依故。即名
解脱。非斷滅邊。是故不得言無邊也
大慧無邊際者分別心起了心則滅 言有
無邊際者。不異妄分別也。若離妄分別外。別
有衆生。即有衆生斷生死得解脱。今觀知與
所知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唯在衆生了不了

爾時世尊重説頌言觀察諸導師譬如恒河沙
佛體亦如是 是二偈頌上恒河沙七種譬
喩。如文可知
  刹那品第十四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何等諸法名有刹那 
因上以有身故。而有滅壞。即是説陰界入無
常。故擧一切諸法刹那壞相以請問也
佛言諦聽當爲汝説有受法無受法 如來
將示是非刹那。故先牒釋一切諸法。謂順正
理益自他故。即名善法。違於正理損自他故。
名不善法。以有生滅繋屬因縁有所得故。名
有爲法。無生住滅繋屬因縁無所得故。名無
爲法。世即隱覆義隱覆勝義故。又可破壞義。
三世所遷故。間者墮虚僞中故。隱覆之法即
墮虚僞中。世即是間。名世間法。出虚僞故。名
出世間。有即三有。漏即染汚。謂三有法性是
染汚。名有漏法。無染汚故。名無漏法。受即執
受。有執受故。名爲生死。無執受故即名涅槃。
斯之五對。一一普該一切法也。按劉宋譯本。
不善法字下。更當有無記法三字
大慧擧要言之五取蘊法而生分別謂善不
善 以心意識妄習爲因。陰界入等色心諸
法得増長者。愚夫分別謂善不善。是刹那也
聖人現證三昧樂住是則名爲善無漏法 修
三昧爲因。證現法樂住名爲聖人善無漏法。
非刹那也
復次大慧善不善者意及意識并五識身 
再欲釋前善不善法。是非刹那。故標云復次。
故擧八識如來藏是刹那非刹那因。然此第
八阿頼耶識。唯是無覆無記性攝。第七末那。
唯是有覆無記性攝。前六轉識通善不善無
記三性。未轉依位。此八種識倶名刹那。故如
來藏名刹那因。若得轉依。八識皆是善無漏
法。如來藏名非刹因。善不善性依無記有。故
無記性經文影略。非不言也
大慧彼五識身與意識倶無異體生生已即
滅 言五識取塵。與六七識共倶。六識造善
惡業相。展轉差別。善惡業習相續不斷故。五
識身生。此五識身。亦念念生滅
不了於境自心所現我説此等名刹那法 
此明五識不覺諸法自心現故。取種種塵。隨
取即滅。故言次第滅。隨次第滅時。即六識生。
故言別識生起。意識與彼五識共倶。取於五
識所取種種差別形相。一念時不住。是名刹
那也
無漏習氣非刹那法此非凡愚刹那論者之所
能知 言無漏習氣。熏如來藏藏識。離念相
應。證得聖果。即非刹那。故起信論云。得無念
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此豈凡
愚未曾離念。生滅戲論能知耶
彼不能知一切諸法無爲同諸法壞墮於斷
見 凡愚不覺是非刹那。則計無漏眞如無
爲同諸作法生滅敗壞。墮於外道所執斷見。
起信論云。人我見者。聞修多羅説。世間諸法
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眞如之法。亦畢竟空。離
一切相。以彼不知爲破著故。即謂眞如涅槃
之性。唯是其空。豈非墮於斷滅見耶
大慧五識身非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 五
識身。非流轉。一作七識不流轉。言彼七識念
念生滅。無自性故。不能流轉六道亦不知苦
樂。亦非涅槃因
如來藏受苦樂與因倶有生滅 言如來藏常
故。隨其染淨熏習轉變。爲作依持。能令諸識
知苦樂。與因倶。若生若滅
四種習氣之所迷覆不能了知起刹那見 
凡愚爲五住熏心所迷覆故。不知如來藏常。
起刹那見言四種習氣者。即四住煩惱。及根
本無明也
大慧如金金剛佛之舍利是奇特性終不損壞
 言如來藏不生滅。猶如金剛與佛骨也
若得證法有刹那者於一切法作刹那想 
凡愚不達諸法虚妄。故我方便隨順爲説。一
切諸法刹那不住。無漏習氣非刹那也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何者爲六云何滿足 
因上修證三昧樂住。名爲聖人善無漏法。故
擧餘經世尊常説六波羅蜜。若得滿足便成
正覺。故問何者爲六。云何滿足
佛言大慧波羅蜜者成就神通生於梵世 
言世間波羅蜜者。計我我所執取有無二邊
惡見。求三有身。貪著色聲香味觸境。行於有
漏諸波羅蜜。得生富樂六欲梵世。乃至無色
非非想處。悉不能免流轉生死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如是修習諸波羅蜜
 言出世間波羅蜜者。是二乘人厭捨生死。
欣趣涅槃。求於自度。修習六種劣無漏行。故
不得作佛 如下出世上上波羅蜜者。是如
來常説。若得滿足便成正覺。須粗識其相。今
依先徳略啓十門。一釋名。二出體。三辨相。
四建立。五次第。六相攝。七修證。八約教。九
觀心。十釋文 初釋名中。先通名。後別稱。通
名波羅蜜者。唯識論云。要七最勝之所攝受。
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
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
三意樂最勝。謂要慈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
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五巧便最勝。謂要
無相智之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
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爲二障間雜。即三
時無悔。若七隨闕非到彼岸。故此六度各四
句分別。其別名者。輟已惠人曰施。防非止惡
曰戒。堪受諸法未能忘懷名忍。此約生忍。又
忍即忍可。忍即是慧。雙忍事理故。練心於法
名精。精心務達爲進。梵音禪那此云靜慮。梵
音般若。此云智慧 二出體者。施以無貪及
彼所起三業爲性。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
爲性。忍以無瞋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爲
性。精進以懃。及彼所起三業爲性。靜慮但以
等持爲性。智以擇法爲性。開爲十度者。對四
亦以擇法爲性。説是根本後得智故 三辨
相者。施有三種。謂財施。無畏施。法施。戒有
三種。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忍
有三種。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
進有三種。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
靜慮有三種。謂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辨事靜
慮。智慧有三種。謂加行無分別智。正體無分
別智。後得無分別智。下餘四度別名辨相。此
既無文。如別章説 四建立者。爲十地中。對
治十障。證十眞如。故開有十。爲對六蔽。漸修
佛法。漸熟有情。故但説六。六中前三増上生
道。感大財體。及眷屬故。後三決定勝道。能伏
煩惱。成熟有情。及佛法故。又前三饒益有情。
施財不惱。忍彼惱故。後三對治煩惱。勤修加
行。永伏永滅故。又由前三故不住涅槃。由後
三故不住生死。能爲無住涅槃資糧。開説十
度後唯四者。助六令滿故。方便助前三。願助
精進。力助靜慮。智助般若。如深密説 五次
第者。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
前。又前前麁。後後細。易難修習次第如是
 六相攝者。此六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互
相順故。般若論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
等智度論云。有未莊嚴波羅蜜。即不攝者。有
已莊嚴波羅蜜。即相攝者。今此經文必具攝
故。若但説六。六攝後四。若開爲十。第六唯攝
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 七修證者。
五位通修。佛方究竟。六約因位總有三名。謂
初無數劫。施等勢力尚微。被煩惱伏。但名波
羅蜜多第二劫去勢力漸増。能伏煩惱。名
近波羅蜜多。第三僧祇勢力轉勝。能畢竟伏
一切煩惱。名大波羅蜜多。故經云出世上上
波羅蜜多 八約教者。諸教可思。此教要須
一一融攝。徹果該因 九觀心者。可以意得。
若不觀心。非已智分。不能開發自家寶藏。縱
福智齊修。盡隨物轉。功歸生滅。無漏勝因皆
不成就。故淨名云諸佛解脱。當於衆生心行
中求也 次經文下即第十釋文
大慧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而恒修行檀波
羅蜜 言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謂大菩薩。
而於自心内外二法覺知唯是妄分別現。不
起施者妄想。不生受者執著。不取中間施物
色相。爲令衆生得無畏安樂。而恒行施故論
云。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

於諸境界不起分別是則名爲禪波羅蜜 
論云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
尸羅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
修行羼提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
怠故。隨順修行毘梨耶波羅蜜。以知法性常
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蜜
以智觀察心無分別是則名爲般若波羅蜜
 論云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
般若波羅蜜。故華嚴六地偈云。不取衆相而
行施。本絶諸惡堅持戒。解法無害常堪忍知
法性離具精進。已盡煩惱入諸禪。善達性空
分別法。此偈明地上所修。故直云已盡煩惱
等。論通勝解行中發心修行。但云隨順 又
先徳云。六度萬行互相融攝。成菩提分。皆由
般若成立故。五度如盲。般若如導。若布施無
般若。唯得一世榮。後受餘殃債。若持戒無般
若。暫生上欲界。還墮泥犁中。若忍辱無般若
報得端正形。不證寂滅忍。若精進無般若。徒
興生滅功。不趣眞常海。若禪定無般若。但行
色界禪。不入金剛定。若萬善無般若。空成有
漏因。不契無爲果。若般若不明萬行虚設。故
般若經中欲得世出世間一切善法悉成就
者。一一當學般若。是故非眞流之行。無以契
眞。未有證眞之行。不從眞起。故云如是六度。
如實修行。若得滿足。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若不具足。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
爾時世尊重説頌言愚分別有爲空無常刹那
分別刹那義如河燈種子 諸有爲法猶如幻
夢。愚夫妄計而起常見。佛爲説空無常刹那。
以不了故。復計無常作刹那想如河燈也
一切法不生寂靜無所作諸事性皆離是我刹
那義 以一切法刹那流轉。必無自性。無自
性故即是無生。若非無生則不流轉。契無生
者方見刹那。故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生無間即滅不爲凡愚説是間相續法諸趣分
別起 言諸生法即是無生寂滅之相。愚人
不信故。不得爲愚人説。是間若計定有刹那
相續法者。則有六趣妄想生
無明爲其因心則從彼生未能了色時中間何
所住 明妄心識從彼無明生也。若妄心未
生。未能分別色時。中間則無法。夫何所住耶
無間相續滅而有別心起不住於色時何所縁
而生 言無間相續前念滅已。後念續生。若
不住色時。無有所縁。則無生也
若縁彼心起其因則虚妄因妄體不成云何刹
那滅 後念以從前念滅處起故不是如實因
生。因既虚妄。體不成立。則名無生。故不得言
刹那滅壞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及以光音宮世間不
壞事 對凡夫妄計一切法刹那故。説此正
受等法。爲非刹那
如來圓滿智及比丘證得諸法性常住云何見
刹那 如來正智滿足。及諸比丘證得八地
諸法實性。云何見刹那非刹那也
乾城幻等色何故非刹那大種無實性云何説
能造 不了諸法如幻夢等。取於種種差別
形相。刹那不住。何言非耶。大種虚妄無實自
性。故不得説爲能作者。此偈應在六度章前。
恐翻譯誤
  變化品第十五
因佛應化隨宜説法。意趣難解。故大慧於此
略擧十則。以請會通。是故法華經云。雖説種
種道。其實爲一乘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記 如上章言。聲聞縁覺執著涅槃。希求
自樂。修六度不得佛。何故不定種性中云。住
三昧樂聲聞。畢竟當得如來之身
與諸菩薩等無差別 五種性中既有三乘所
乘不一。入滅正受中。何故復言六地菩薩與
聲聞縁覺同入滅盡三昧。求那譯本有此與
諸菩薩等無差別八字。此下既有答文。恐
但脱落
何故復説無般涅槃法衆生得成佛道 刹那
章言。七識非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七識
者。是一切衆生識也。故問無般涅槃法衆生。
云何得成佛道
又何故説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説
一字 佛言不説一字不答一字。何故佛四
平等中有語平等也
又言如來常在於定無覺無觀 恒河沙章謂
佛不起一念分別。何得善知根性爲衆生説

又言佛事皆是化作 既言一切諸法自相共
相是化佛説。即是化佛化作佛事。何故餘經
言。應化非眞佛亦非説法者
又言諸識刹那變壞 刹那章中佛説諸識刹
那不住。何故上言知依諸業攝受生死
又言金剛神常隨衞護 恒沙章言如來最
勝。超諸世間。非喩所及。即是不可見相。何須
金剛力士守護
又言前際不可知而説有般涅槃 恒沙章中
生死本際不可知。何故復言有衆生般涅槃。
斯則有終時可知。如有終。則有本際也
又現有魔及以魔業云何不離如是諸過 
恒沙偈言。悉離一切過。何故如來而有此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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