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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 (No. 1789_ &MT01646;同註 &MT01646;同註 ) in Vol.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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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心現量不著。外性一也。離於四句見如實
處二也。不墮自心現妄想二邊。則能取所取
不可得三也。一切度量不見所成者。顯如來
涅槃出衆邪外四也。度量即數也。愚於眞實
不應攝受者。愚即迷也。謂迷於實理隨有所
見。不應取著五也。言棄捨彼已者。謂棄彼妄
見已。即得自覺聖智之法。知人法無我。離通
別二惑。除惑智二障。離分段變易生死。漸歴
諸地至於佛地。此皆所證之法。如幻三昧離
心意識。皆所以能顯涅槃者。究論三徳涅槃。
所謂如來祕密之藏。如伊字三點天主三目。
不縱不横絶思絶議。如是安住是爲究竟涅
槃。故誡學者。應當修學離彼邪見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外道涅槃見 各各起妄想
    斯從心想生 無解脱方便
    愚於縛縛者 遠離善方便
    外道解脱想 解脱終不生
    衆智各異趣 外道所見通
    彼悉無解脱 愚癡妄想故
 此頌上諸外道妄計涅槃之見。言各各者。
如前文所列。有二十一種不同。然皆起於
邪習心想。言無解脱方便者。欲解生死之
縛而得解脱。非善巧方便之行。則不可也。
既無方便解脱。安能入於涅槃。愚即愚迷。
由愚迷故不了所計。邪見是煩惱生死之縛。
所以捨離善巧方便欲求解脱。終不可得。衆
智等四句言。諸外道苦行成立所得通智。是
妄非眞也
    一切癡外道 妄見作所作
    有無有品論 彼悉無解脱
    凡愚樂妄想 不聞眞實慧
    言語三苦本 眞實滅苦因
    譬如鏡中像 雖現而非有
    於妄想心鏡 愚夫見有二
    不識心及縁 則起二妄想
    了心及境界 妄想則不生
    心者即種種 遠離相所相
    事現而無現 如彼愚妄想
 一切癡外道妄見作所作。此二句是結斥
外計也。有無有下。明妄想眞實。謂妄想出於
言論。爲三苦之本。眞實反於妄想。故爲滅
苦之因。意令凡愚反迷歸悟耳。復以喩顯。鏡
以喩心像以喩鏡。凡夫不能了境*唯心。故見
心外有法而起分別。如見鏡中之像而生實
想。乃見有二故云不識心及縁。則起二妄想。
縁即境也。若了心境一如妄從何起。心者下
四句。合上鏡像之喩。種種諸境也。既知諸
境*唯心。則無能相所相。事即境也。言事境
之現。如鏡像之無實。但愚迷不了。自生分
別耳
    三有唯妄想 外義悉無有
    妄想種種現 凡愚不能了
    經經説妄想 終不出於名
    若離於言説 亦無有所説
 三有即三界外義即外境。謂三界六道生
死皆無實體。但由妄想見此種種外境。故
云凡愚不能了。此總結迷妄之失也。然如
來所説。種種諸法皆説衆生妄想溺於生死。
意令衆生反妄歸眞安住涅槃。而衆生著於
名字言説。不能忘言得意。若能了言説而無
言説。則所説之法亦不可得。如得魚兔而忘
&MT03264;。此如來示人之深意也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卷第三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卷第四
 宋求那跋多羅奉  詔譯 
  大明天界善世禪寺住持宗泐
演福講寺住持&MT01647;奉 詔同註
  一切佛語心品第四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爲説三藐
三佛陀。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如來自性自
覺覺他。佛告大慧。咨所欲問。我當爲汝隨所
問説。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爲
作耶。爲不作耶。爲事耶。爲因耶。爲相耶。爲所
相耶。爲説耶。爲所説耶。爲覺耶。爲所覺耶。
如是等辭句。爲異爲不異 涅槃是所證之
法。如來是能證之人。大慧既領。涅槃之旨故。
又以如來爲請。三藐三佛陀此云正遍知。亦
名正覺。正遍知者。謂正知遍知。正知於中遍
知於邊。如來自性謂法身也。佛既領請故。大
慧具以三號爲問。三號即是三徳。如來即法
身中諦也。應供即解脱俗諦也。正遍知即般
若眞諦也。通號有十。而特問此三者。乃其要
也。作謂修持造作義該因果。事即果也。相謂
身相説謂言説覺謂覺知。謂如來於此辭句。
爲異爲不異耶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
非事非因。所以者何。倶有過故。大慧。若如來
是事者。或作或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
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無所得
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
故。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
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説。若出
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
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答中先
酬所問。非事非因即非因非果也。合云非作
非不作。言倶有過者。不特言事因而已。正言
如來若惟是事因。則墮有作之過。若非事因
則墮無所有過也。言如來是事等者。謂若如
來定須用因果等事。則是無常。若是無常。則
一切所作之法應是如來。然我及諸佛。皆不
欲同彼事也。若非所作等。即覈上非事因句。
謂非所作則無所得。無所得則智慧方便皆
爲徒設。同於兔角石女兒也。又言無事無因
者。謂法身既非有作。則離有無之過。離有無
過則出於四句之外。四句者。即一異倶不倶
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等四句也。不墮此四
句。是爲如來句義。爲智者之所取也
如我所説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
無我。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如牛馬。大慧。譬
如非牛馬性非馬牛性。其實非有非無。彼非
無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諸法非無。自相。有自
相但非無。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
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當如是知 上明如
來句義不墮四句。恐未達者謂如來句義亦
非實性。故引例以顯。如我所説等。佛謂我常
説一切法無我。無我者。謂無性執之性。非無
性分之性。故云有自性無他性。他者對己之
謂也。意謂如來句雖離諸句。非無法身常住
自性故。又以喩顯。如牛但有牛之性而無馬
性。馬但有馬之性而無牛性。故云非有非無。
謂彼各有自性而無他性。入楞伽云。一切諸
法亦復如是。無有自相而非有即有。謂非但
有自性。亦有自相。但非無我者。無我即聲聞。
謂但非凡小之所能知。而不知者由妄想分
別之所蔽也。如是一切法空等。謂一切法無
我既然。以例一切法空。如來之性不空。一切
法無生。如來法身乃生。一切法無自性。而如
來有常住之性。故云當如是知
如來如是與陰非異非不異。若不異陰者應
是無常。若異者方便則空。若二者應有異。如
牛角相似故不異長短差別故有異。一切法
亦如是。大慧。如牛右角異左角左角異右角。
如是長短種種色各各異。大慧。如來於陰界
入。非異非不異 如來如是下。謂法身與五
陰對論。非異非不異。陰即苦道。苦道即法身
故非異。迷悟有殊故非不異。若言法身不異
五陰。則是無常生滅之法。若謂異者。則如來
無全體起用方便益物之相故云則空。所以
法身與陰非異非不異也。若不了陰即是法
身。則二者有異故。又以牛角爲喩。牛角相似
則不異。長短差別則有異。一切諸法亦如是
者。謂法身與一切法非異非不異。亦如是也。
又以牛角左右異爲喩者。謂法身本一。而諸
法有異。亦猶牛之左右角之不同耳。結文可

如是如來解脱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
脱名説。若如來異解脱者。應色相成。色相成
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
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此法
身如來。對解脱之徳而論。言如來以解脱名
説者。如來之所究顯。蓋由了結業即解脱故
也。此如來與解脱非異非不異。若云異者。解
脱應身色相則是無常。若不異者則修行之
人。與解脱相應。無因果人法之異。然有能所
分別。故結云非異非不異也
如是智及爾焔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焔
非異非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
有爲非無爲。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
非異陰。非説非所説。非一非異。非倶非不倶。
非一非異。非倶非不倶故。悉離一切量 此
約般若與智障相對而論。智即般若爾焔即
智障。例前合云。若異則離障無智。若不異則
障豈是智。但云非異非不異者。文之略耳。此
般若與智障非異非不異者。則與法身解脱
無二無別。故復總結而例通之。曰非常非無
常等。總不出非二邊顯中道非能所顯一相
非四句顯忘言故。又云離一切量。量即數

離一切量則無言説。無言説則無生。無生則
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
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縁。無攀縁
則出過一切虚僞。出過一切虚僞則是如來。
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
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離一切根
量 夫離諸言量。則是無生寂滅自性涅槃
而已。既彰本性乃復宗。結示曰無事無因等。
惟一法身迥然獨立。不見諸法爲所攀縁。故
出一切虚僞。名爲如來三藐三佛陀。重言佛
陀者。翻知覺之異。雙結二名也。言至於此可
謂極矣。而復疊云離一切根量者。總酬所問。
指歸法身自性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悉離諸根量 無事亦無因
    已離覺所覺 亦離相所相
    陰縁等正覺 一異莫能見
    若無有見者 云何而分別
    非作非不作 非事亦非因
    非陰非在陰 亦非有餘雜
    亦非有諸性 如彼妄想見
    當知亦非無 此法法亦爾
 悉離下四句。總頌佛陀離相。陰縁者。陰即
五陰縁即界入等攀縁之縁。正覺即法身。一
異莫能見者。謂正覺法身與生死苦道。無一
異之相可見。既無能見之人。豈有一異之
法而可分別耶。非作等四句。正顯法身中
道。餘雜者。諸法過咎也。亦非有下四句離
有無二見。言如來法體。由彼凡夫妄想分別
而見。雖離諸相而亦非無實相可見。此法
法亦爾者。謂此法身不不可言有。不可言
無法爾而然也
    以有故有無 以無故有有
    若無不應受 若有不應想
    或於我非我 言説量留連
    沈溺於二邊 自壞壞世間
    解脱一切過 正觀察我通
    是名爲正觀 不毀大導師
 以有故無以無故有。此有無相待而立。有
無既各無自體。豈應取著。故云不應受不應
想也。其或未子二我本空。滯於言説。此乃
溺於有無二見。非獨自壞亦且壞他。何由出
於生死。若能了達法身解脱自在。離一切
過。是爲達觀不謗於佛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説。修
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世尊説不生不滅是
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爲無性故説不生不滅。
爲是如來異名。佛告大慧。我説一切法不生
不滅。有無品不現。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
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
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爲説。佛告大慧。善哉
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爲汝分別解
説。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我説如
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
縁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義 經中言不生不
滅者非一。其所詮之旨不無同異。如云修多
羅攝受不生不滅。攝受者。謂舍攝其理。又云。
此是如來異名。大慧以爲不生不滅是無性
義。云何言是異名。豈如來亦無性耶。佛答以
不生不滅是離有無故。曰有無品不現。此以
一答酬其二請。大慧又以爲不現是不生。若
一切法不生。豈是如來異名。若是異名。於名
字中豈亦有不生法義。故又致請。答中言非
無性者。謂如來非是無法。亦非攝取不生不
滅。亦不待生滅之縁而非不生不滅。言亦非
無義者。起後正答也
大慧。我説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彼不生者。一
切外道聲聞縁覺七住菩薩非其境界。大慧。
彼不生即如來異名。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
不蘭陀羅。如是等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
多名而有多性。亦非無自性 言我説意生
身等。其文猶略。應云我説不生不滅即不生
義不生而生則一切法身異名皆從此出。故
曰意生法身如來名號。言彼不生者。疊上一
切法不生義也。然此不生是如來究竟之趣。
非外道偏乘之所造詣。故云非其境界。七住
即七地。蓋通教菩薩。到八地方證無生故也。
以此不生爲如來異名。即不生不滅名偏義
圓。斯之謂也譬如因陀羅等。此引帝釋異名。
以況如來異名非一。蓋帝釋所住地。及虚空
乃至手足。隨一一物各有異名。其名雖多人
只是一。故無多性隨物顯義。非無自性也
如是大慧。我於此娑婆世界。有三阿僧祇百
千名號。愚夫悉聞各説我名。而不解我如來
異名。大慧。或有衆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
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
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
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毘紐者。有知自
在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毘羅者。有知眞實邊
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無生
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
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
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
相者。有知解脱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
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増不減。此
及餘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我於娑呵世界。等凡例三十三種異名。始言
愚者悉聞各説我名。謂名各有義也。而不解
我如來異名。則不知其體一本於不生不滅
也。乃至云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阿僧
祇此云無數時。此乃如來果後施化之迹。言
百千名號不増不減者。蓋隨擧一名則攝諸
法名。在多不増在一不減。此方他界皆知佛
名。言如水月不出不入者。月喩應身。水喩衆
生之心。衆生心淨如來即應。如月在水。然月
在空影現於水。月不下降故云不入。亦不離
水故云不出也
彼諸愚夫不能知我。墮二邊故。然悉恭敬供
養於我。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名不
解自通。計著種種言説章句。於不生不滅作
無性想。不知如來名號差別如因陀羅釋迦
不蘭陀羅。不解自通會歸終極。於一切法隨
説計著 彼諸愚夫等。重釋彼不知不生不
滅中道應身之本墮於有無二邊。雖皆能敬
事。而不能善解名字句義。故云不分別名不
解自通。由執著言教昧於實理。謂不生不滅
是無體性。故於如來異名差別而皆不知。如
不知因陀羅等皆帝釋之異名也。既不解自
通之趣歸于至極故。於一切諸法隨語生見
故云隨説計著也
大慧。彼諸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説義説無
異。所以者何。謂義無身故言説之外更無餘
義。唯止言説。大慧。彼惡燒智。不知言説自
性。不知言説生滅義不生滅。大慧。一切言説
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無受生亦
無身。大慧。如來不説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
可得故。除不墮文字 此段重示迷名失肯。
義如言説等。夫義有能詮文字之義。有所詮
道理之義。癡人迷於道理。言文字之義如所
言説。謂義之所説無有異也。既又徴釋謂義
無身故。身即體也。言能詮文字之義更無有
體。蓋不知所詮道理之義出於言説之外。唯
止於言説而已。由彼惡見燒滅正智。不解如
來言教。言於生滅義無生滅。然一切言説墮
於文字。義則不墮言離性非性者。是離有無
之過。既離是過則無受生亦無體相。是爲言
外之旨也。如來不説墮文字法者。謂文字性
離。即是解脱。不可以有無求之是則如來非
不説法。若有離文字而解者。即爲説之
大慧。若有説言如來説墮文字法者。此則妄
説。法離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
薩。不説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
故。非不饒益義説。言説者衆生妄想故。大慧。
若不説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無
諸佛菩薩縁覺聲聞。若無者誰説爲誰 若
有不達如來説即無説謂説墮文字法者。則
爲謗佛謗法。故云此則妄説。既又告大慧云。
我及諸佛菩薩。未常説一字答一字。蓋離文
字性故也。非不饒益義説者謂非不隨宜演
説饒益衆生。然説即無説若謂有説者。凡愚
之妄想分別耳。據理絶言被縁可説説即成
教。若有縁不説。則教法不立。教若不立。則
大小乘機無修證之分。如是則孰爲能度孰
爲所度。而建立機教哉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説。隨宜方便
廣説經法。以衆生希望煩惱不一故。我及諸
佛爲彼種種異解衆生。而説諸法令離心意
意識故。不爲得自覺聖智處 法固不可不
説。若著言説則又成病。故告云莫著言説。然
隨宜方便而説者。蓋衆生機樂不同煩惱非
一。我及諸佛皆如是説。然所彼機固未是欲
得自覺聖智處者。凡可以離乎妄想心識者。
則爲説也
大慧。於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二妄
想諸菩薩摩訶薩。依於義不依文字。若善男
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
他。墮惡見相續。而爲衆説不善了知一切法
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若善一切法一
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足性義。彼則能以
正無相樂。而自娯樂。平等大乘建立衆生
一切法無所有等。*入楞伽云。令知諸法自心
所現無外境界離説所説二種妄想。既又
學者言。當依於義不依文字。若依文字則害
於義。豈能令他獲益。言墮惡見相續等者。則
於言説相續計著而爲他説。此乃不善了知
一切教法地住因果之相及章段句義。若善
了知此等諸義。則能樂於無相。令諸衆生安
住平等大乘也
大慧。攝受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縁覺聲
聞。攝受諸佛菩薩縁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
衆生。攝受一切衆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
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
殊勝入處。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得
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現衆色像。通達衆
生形類希望煩惱諸相。如實説法。如實者不
異。如實者不來不去相。一切虚僞息是名如
實。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説計著。
眞實者離文字故 此承上文而言。既攝受
大乘之法則一切凡聖。無不攝者。如是則爲
正法爲佛種。爲殊勝入自覺聖處。既得入已。
則能起用化他建立大乘。十力無畏隨類現
形。慰諸渇望消諸煩惱。演説如實之法。此
如實法無異別之稱。絶去來之相。一切戲論
悉皆息滅。然如實之法。雖是大乘不應隨説
計著。以離文字名爲眞實
大慧。如爲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
義。如是愚夫隨言説指攝受計著至竟不捨。
終不能得離言説指第一實義。大慧。譬如嬰
兒應食熟食不應食生。若食生者則令發狂。
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不
方便修則爲不善。是故應當善修方便。莫隨
言説如是指端 此以二喩示得失相。一以
指指物喩者。喩言説實義。二嬰兒熟食喩者。
喩方便修法。然皆有得有失其理曉然。滯於
言説則失第一實義。如但觀指而不觀物。不
善修方便。則不契不生不滅之理。如嬰兒食
生而不食熟如是而不發狂者幾希矣。故又
戒云善修方便莫隨言説也
是故大慧。於眞實義當方便修。眞實義者微
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説者妄想合。妄想者集
生死。大慧。眞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
聞者。謂善於義非善言説。善義者。不隨一切
外道經論。身自不隨亦不令他隨。是則名曰
大徳多聞。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
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説。應當遠離 眞
之義離言説相故。云微妙寂靜。此理若顯即
是涅槃之果。未顯名因。若著言説不會實義。
則與妄想和合。以成生死之因。然此眞實之
義。必由聞慧而得。又言善於義者。非徒多聞
而已。要在忘言得意。若隨語生見何異外道。
蓋善於義則自他不惑於外説。是爲大徳多
聞。故學大乘者。不可不親近大徳。否則不善
於義墮於言説故。復戒勸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
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
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世尊亦説虚空非數
縁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世尊外道説因生
諸世間。世尊亦説無明愛業妄想爲縁生諸
世間。彼因此縁名差別耳。外物因縁亦如是
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微塵勝妙自在衆
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説一切
性不生不滅有無不可得。外道亦説四大不
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
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説亦復如是。是故我言
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爲説差別所以奇特勝
諸外道。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
不生不滅故。而世尊説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
無有是處。如向所説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
差別故 上言不生不滅。直以正教言之。未
辯所以異於外道者。是故大慧。復有異同之
問。凡有四難。一以外道説生法之因與佛所
説三無爲法爲難。虚空即虚空無爲。非數縁
滅即非擇滅。無爲涅槃即擇滅無爲。二以彼
生因與佛所説十二縁生爲難。三以微塵等
生與佛所説一切性不生滅爲難。九物者。一
時。二方。三虚空。四微塵。五四大種。六大梵
天。七勝妙天。八大自在天。九衆生主。即神我
也。四以彼説四大與世尊所説四大爲難。此
皆以外道之説比同佛説。如文可見
佛告大慧。我説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
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
變相。我不如是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
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如種種幻夢現故非
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現不現
故攝不攝故。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
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
 答中先斥非而後顯是。言外道有性自性
等。謂彼所説性有自性。如云四大常。以堅濕
煖動之性皆不壞不亂。以爲得不生不變之
相。然亦著心妄計。雖曰不生不滅。實有生滅
墮於有無。佛謂我不如是。我之所説不生不
滅。離於有無生滅及非有非無。如幻夢色現。
是非無色。性不可得是非有言。色無自性相
攝受者。夢幻色相本非實有。愚人妄想故現。
其實不現。妄心攝取實不可取。故知一切諸
法亦非有非無但能覺了諸法唯心心外無
境。則妄想自滅。安於涅槃之樂。永息生死
之事矣
愚癡凡夫妄想作事非諸聖賢。不實妄想如
乾闥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乾闥婆城及
幻化人種種衆生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眞出
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是大
慧愚癡凡夫。起不生不滅惑。彼亦無有有爲
無爲。如幻人生。其實無有若生若滅。性無性
無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愚癡凡
夫墮不如實。起生滅妄想。非諸聖賢 凡世
間有爲生滅之事。起於妄心。此乃凡夫所迷。
故曰非諸聖賢。*乾闥婆城喩妄境不實。如文
可見。言愚夫起不生不滅惑者。謂彼妄想本
是生滅。妄謂不生不滅則惑也。彼亦無有有
爲無爲者。言彼不棄有爲。是不知生滅之實
既無無爲。是不知無生滅之實。如見幻人
之生。其實無有生滅。一切諸法亦復如是。愚
夫之所以起妄想者。由不見如實之理墮於
虚妄。聖賢則不爾也
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
妄想者。計著一切性自性不見寂靜。不見寂
靜者。終不離妄想。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
見。相見者受生因故不勝。大慧。無相者妄想
不生不起不滅我説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眞
實義。見離先妄想心心數法。逮得如來自覺
聖智。我説是涅槃 言不如實者。*入楞伽
云。言虚妄者不如法性。不爾者。謂不同聖賢
也。聖賢之所以爲聖賢者。由了妄想即是眞
實非別有也。如彼凡夫性自性妄想與如實
理。亦本不異。若謂如實理與妄想有異。則執
著諸法自性。不見本來寂靜之體。不見此體。
妄想執情終不能離。言無相見勝者。既云著
相不見寂靜。則欲見寂靜。以無相爲勝。非是
相見。蓋著相見者。是生死之因。故不爲勝然
則無相是離妄想。契乎不生不滅。是爲佛説
究竟涅槃。又云。涅槃者如眞實義見。則未
見涅槃以前妄想心數。皆悉遠離至於佛地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滅除彼生論 建立不生義
    我説如是法 愚夫不能知
    一切法不生 無性無所有
    *乾闥婆幻夢 有性者無因
    不生無自性 何因空當説
    以離於和合 覺知性不現
    是故空不生 我説無自性
    謂一一和合 性現而非有
    分析無和合 非如外道見
 滅除彼生論者。謂破彼外道妄計之論。外
道雖有不生不滅之言。乃妄想分別是生死
因。故云生論。佛説不生不滅。是中道實理。對
彼有生。故云不生義也。一切法下。頌非有非
無。如*乾城幻夢。雖有而無因也。不生無自性
等。是承上再徴。謂不生者是無自性。無性是
空。云何爲我説也。以離於和合下是釋。謂於
根塵離和合相。而覺知之性自然不現。不現
是空空則不生。是故佛説無自性也。謂一一
下。重釋上義。如文可見
    夢幻及垂髮 野馬*乾闥婆
    世間種種事 無因而相現
    折伏有因論 申暢無生義
    申暢無生者 法流永不斷
    熾然無因論 恐怖諸外道
 夢幻等。喩世間之法無因而現其相本虚。
並顯不生之義。其所破立則折伏外道有因
之論。申暢無生之義。然外道本計無因而
生。而言有因者。蓋彼所言不生不滅乃是妄
計。實爲生死之因故。斥其爲有因論也。外
論既滅則正法流行。無生之論熾然而説。使
彼外道聞而恐怖也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
    云何何所因 彼亦何故生
    於何處和合 而作無因論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
    觀察有爲法 非無因有因
    彼生滅論者 所見從是滅
 此頌問答。覈無因論義。問有四意。謂云何
何因何故何處。而作是無因論耶。答亦有
四。觀察有爲法是答處。有爲即世間生滅之
法也。非無因有因。是答云何。謂佛法非有非
無也。彼生滅論者。是答何所因。即因彼外道
生滅論也。所見從是滅。是答何故。謂滅彼邪
見也
爾時大慧。説偈問曰
    云何爲無生 爲是無性耶
    爲顧視諸縁 有法名無生
    名不應無義 惟爲分別説
 此問無生義爲諸法無自性名無生耶。爲
顧待諸因縁名無生耶。爲別有法名無生耶。
即有無生之名。必有無生之義。願佛爲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
    非無性無生 亦非顧諸縁
    非有性而名 名亦非無義
    一切諸外道 聲聞及縁覺
    七住非境界 是名無生相
 答中先遮所問。蓋無生者不墮有無故皆
非之。名亦非無義。起後正答也。凡有三
意。一以所證位顯。蓋此無生忍位。非諸
凡小及偏教菩薩所住境界。七住即七地。
以菩薩到第八地方破無明。故云七住非境
界也
    遠離諸因縁 亦離一切事
    唯有微心住 想所想倶離
    其身隨轉變 我説是無生
 二以離諸縁故則非顧待之縁。既離諸縁
亦離一切生死之事。惟有微妙寂靜之心。
如是而住。所以能想所想分別倶離。妄心
既爲妙心。而身亦轉勝是爲無生。佛所説

    無外性無性 亦無心攝受
    斷除一切見 我説是無生
    如是無自性 空等應分別
    非空故説空 無生故説空
 三以有無二性不可得故。内外倶忘。無外
性者是忘外也。無心攝受者是忘内也。内
外既忘。則斷一異等見。如是無生即無自
性。無性故空空亦叵得。故曰非空説空。空
即無生故。又云無生説空也
    因縁數和合 則有生有滅
    離諸因縁數 無別有生滅
    捨離因縁數 更無有異性
    若言一異者 是外道妄想
    有無性不生 非有亦非無
    除其數轉變 是悉不可得
 此於縁生示無生義。準後文。即十二因
縁。數法和合而有生滅。然十二惑業因縁。
亦從根塵因縁而起。若離能生因縁。而所
生之法何有。故曰無別有生滅也。若離生
滅因縁。豈復有一異之見同於外道。若離
一異。亦離有無非有非無等四句。惟除其
爲因縁。之所轉者。凡能了達無生。是有無
諸句皆不可得
    但有諸俗數 展轉爲鉤鎖
    離彼因縁鎖 生義不可得
    無生性不起 離諸外道過
    但説縁鉤鎖 凡愚不能了
    若離縁鉤鎖 別有生性者
    是則無因論 破壞鉤鎖義
    如燈顯衆像 鉤鎖現若然
    是則離鉤鎖 別更有諸性
 諸俗數。即生死俗假因縁。謂凡夫從本以
來。*惟逐妄縁流轉生死。如鉤鎖連環之不
可斷。若能了達妄縁生即無生故。云生義
不可得也。言生無性不起等。謂了生無生
性執不起。則離外道邪見。但我説因縁鉤
鎖之義。令了生即無生。凡愚所不能了。若
離能生因縁之外。別有所生法者。則我説
無因之論。而反自破鉤鎖之義。如燈顯衆
像等者。佛謂我説鉤鎖之義。正欲令人了
達生則無生。否則離此生法之外別求無生。
如衆物由*燈而顯。非即物是明。故云鉤鎖
現若然。謂鉤鎖之現若是。則因縁之外別有
諸法也
    無性無有生 如虚空自性
    若離於鉤鎖 慧無所分別
    復有餘無生 賢聖所得法
    彼生無生者 是則無生忍
 了達因縁生法性相叵得。是爲無生。則其
體性如虚空無礙。若離縁生別求無生。是
智慧無觀察之用。故曰慧無所分別也。餘
無生者。指上賢聖所得。由了生即無生。是爲
無生法忍
    若使諸世間 觀察鉤鎖者
    一切離鉤鎖 從是得三昧
    癡愛諸業等 是則内鉤鎖
    鑚燧泥團輪 種子等名外
    若使有他性 而從因縁生
    彼非鉤鎖義 是則不成就
    若生無自性 彼爲誰鉤鎖
    展轉相生故 當知因縁義
 此言世間衆生若能進修觀察因縁所生
之法。當體即空乃得無生三昧離於鉤鎖。然
所觀因縁有内有外。内則無明等十二因
縁。外則鑚燧泥輪等事。鑚燧得火泥團成
瓶種子生芽。此三者名外因縁。此外因縁
以喩於内。乃顯離因縁外別無生法。若謂
別有法從他縁而生。是非善觀因縁之義。
則不能成就無生法忍。若達生即無生。即
縛成脱故。云彼爲誰鉤鎖。否則流轉生死。
是因縁義
    堅濕煖動法 凡愚生妄想
    離數無異法 是則説無性
 此四句。是言外道妄計四大之性不壞以
爲不生不滅。離數等者。謂離因縁而説無生
法也
    如醫療衆病 無有若千論
    以病差別故 爲設種種治
    我爲彼衆生 破壞諸煩惱
    知其根優劣 爲彼説度門
    非煩惱根異 而有種種法
    唯説一乘法 是則爲大乘
 此喩如來立教之意。若論出世本意。*惟説
一乘以度群生。如大醫王但以阿伽陀藥遍
治衆病故。云無有若*千論。然機器不齊未
免曲垂方便。爲説三乘漸次調伏。如隨病
差別設種種藥。然非根異而法有殊。權機
若熟咸歸一實。所謂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
法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
外道皆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説一切行無常
是生滅法。此義云何爲邪爲正。爲有幾種無
常 常與無常之名無異外道。不以義定邪
正曷分。上明不生不滅是眞常之義。已破外
計。未辯無常邪正之殊。所以再請決也。問辭
可見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
何等爲七。彼有説言。作已而捨。是名無常。有
説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説即色。是無常。有説
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
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
有説性無常。有説性無性無常。有説一切法
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七種無常皆是外計。先
列次釋。列中唯色轉變無常。消渉釋義。色
言四大造色。轉變謂生住異滅。無間自之散
壞等者。謂相續不斷能令變異自然歸滅也。
如乳酪之轉變。雖不可見。然在法中自然變
壞一切法也。餘皆下文具釋。釋中或兼破計。
或但釋義仍不次第不出色性也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
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性無性者。謂四大
之性皆無自性。能造及所造相皆歸變壞。故
曰無常。四大自性下。是破彼計。意謂大種
自性本來不生。不生尚無。何生可滅言無常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
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
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
常義 先出正義而後斥非。言非常等者。佛
謂常與無常一切有無。諸相對法體本不生。
乃至分析至於微塵亦無所見。以是義故説
名無生。此爲如來所説不生無常之相。若不
了此義則墮外道所計生無常義。以外道不
達無生之旨。雖説無生實爲有生。故斥云生
無常也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
以者何。謂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
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
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物 言自心妄想等
者。謂彼於非常非無常中。自生分別以爲無
常。能壞諸法而自性不壞。此即是前性無性
無常之事。意謂事可壞而性不可壞。世間諸
法有壞者。因無常故。無常遍於諸法之中。如
杖瓦石能破壞諸物而自體不壞也
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
別。此是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
常無因性。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
知 此破外計。佛謂現前所見諸法。與無常
無異。安有性與事不同耶。故云非作所作有
差別故。知無常即事。事即無常。此能所不
異應是常義。無因性者。*入楞伽云。不見有
因。言無常無破壞諸法之因。一切性下。佛言
諸法滅壞實亦有因。但此意微隱。非凡愚之
所能了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
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
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
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
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 非因不
相似事生等者。謂無常若非有因。則無差別
事生。若其生矣。一切法則與之偕生悉皆無
常。豈非差別事。以驗無常之有因必矣。如彼
所計。則此法彼法能作所作應無差別。而現
見差別之異。云何妄計無因生差別法耶。若
性無常等者。凡言性必究竟無作。無作則常。
既云無常。則墮於有作諸法。非究竟義。以是
爲因。則墮作因性相。失本性義。言自無常應
無常者。謂能作之性若是無常。應同所作之
法皆是無常。自性既是無常。則所作無常之
法反應是常。一切性即一切法也
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
壞倶。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倶。
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
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一切
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
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
自性相不壞故 若無常性遍諸法中。乃屬
三世變遷。過去色已壞。未來色未生。現在色
倶壞。色即四大差別之色。能造四大及所造
色。其性不壞離異不異。此一切外道。謂四大
體性不壞如此。一切三有下。*入楞伽云。三
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滅相。豈更
別有無常之性。能生於物而不滅耶。此如來
結斥外道之過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
相。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
造二方便不作當知是無常 *入楞伽云。始
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互造大種。以各別故
非自相造。以無異故非復共造。以乖離故。當
知是非始造無常。二方便謂同異更造之方
便也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
不壞。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
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
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 形處即形状。乃
四大造色不壞者。外道計此能造所造至竟
不壞。至竟猶極也。盡也。謂分析造色至於微
塵猶不可壞。但觀察滅壞形状長短等見。不
壞能造所造色體。此乃俗數言語。故云墮在
數論也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
非四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説。世俗言
説非性者。則墮世論。見一切性但有言説不
見自相生 色即無常。謂此即是形處無常。
非四大。謂非四大種性。若是大種亦無常者。
於俗數言説有違有墮。違則非俗墮則乖眞。
進退倶失皆非正論。又言世俗言説非性者。
是結前過。世論即彼外道盧伽耶見。以彼妄
見諸法。但有言説無自性相也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
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
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 色異性現者。色即
四大所造之色。謂色體變異故。無常性現。以
現處爲壞。非四大種壞。如金作具。具有變
壞而金性不改。言無常事壞性不壞。亦如是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火燒四大時
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
 此總結斥外道七種無常。凡彼諸見皆約
四大爲言。既非正見故云妄想。*入楞伽云。
彼作是説。火不能燒諸大自相。但各分散。若
能燒者能造所造則皆斷滅。謂四大種不壞
是常見。四大分散是斷見。彼種種妄計。不出
此二見也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
不決定。故唯説三有微心。不説種種相有生
有滅。四大合會差別。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
種事攝所攝。知二種妄想。離外性無性二種
見 此如來的示正教。對外揀異。言我説諸
法起。於非常非無常。而能常能無常。即全體
豈用。外道昧此。墮於有無二見。如上所示。
今對邪顯正故。曰非常非無常。所以下徴釋。
以外法不決定有故。但説三界諸法唯心所
現言微心者。現前刹那妄心。或謂微妙心者
非也。既了諸法唯心。則心外無法。不同彼説
諸相有生有滅。諸相者何。即四大合會差別
之相。及四大能造所造之色。蓋彼謂能造大
種不壞。所造諸色有壞。佛説非常非無常則
皆不生不滅也妄想二種事攝所攝者。*入楞
伽云。能取所取二種體性。一切皆從分別起。
故能如實了知能取所取二種體性起於妄
想。即知諸法唯心。離於有無二見
覺自心現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
離心性無性妄想。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
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
惡見相續。一切外道不覺自妄想。此凡夫無
有根本。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從説妄
想生。非凡愚所覺 此示能覺不覺之相。覺
即能覺之智。自心現量下。皆所覺之境。衆生
無始昧於唯心非常非無常之體。起於妄想。
今覺知妄想。由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無非
妄想。既了妄想。則離自心有無分別之見。離
此見已。則世出世間出世間上上諸法。非常
非無常之體。復本一如矣。其不覺者。墮於有
無二邊惡見相續。此外道所以常在妄想不
知自心現量。言凡夫無有根本者。謂不知諸
法所起根本。但謂世出世間諸法。生於言説
妄想。然此三種之法。所有言語分別境界。非
諸凡愚之所能知見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遠離於所造 及與形處異
    性與色無常 外道愚妄想
    諸性無有壞 大大自性住
    外道無常想 沒在種種見
    彼諸外道等 無若生若滅
    大大性自常 何謂無常想
    一切唯心量 二種心流轉
    攝受及所攝 無有我我所
    梵天爲樹根 枝條普周遍
    如是我所説 唯是彼心量
 初四句總頌離諸見諸性無有壞等。頌上
總破諸見。謂彼雖妄想無常。而四大自性
不壞。故曰大大自性住。又曰。彼諸外道等
者。重示諸外道。謂彼所計本無生滅之實。四
大性常固自若也。何得定謂作無常想乎。
復從要而示之。曰一切唯心量等。*入楞伽
云。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二種從心現。
無有我我所。外道計自在天初造衆生爲
有情本。如樹木而生枝葉周遍一切。佛言
我所説外道如是計著。皆是彼妄想心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爲説一
切菩薩聲聞縁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
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
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聞縁覺外道愚
癡 滅正受者。正受即三昧。謂滅盡定也。
此定三乘同入而位次淺深不同。善知此已。
於大滅定不捨。於凡小正受不墮。問辭可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説。大
慧白佛言。世尊。惟願爲説。佛告大慧。六地菩
薩摩訶薩及聲聞縁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
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
非聲聞縁覺。諸聲聞縁覺。墮有行覺攝所攝
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
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
相正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大慧。八地菩
薩及聲聞縁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 答中位
相進否多途。皆約通教三乘共行十地而説。
凡有四義。初以六地七地對明淺深。則六地
是三乘同入滅盡定。此位最淺故。菩薩所得
之定未異二乘也。七地菩薩念念正受等者。
念念則出入無間。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則
不取攝所攝一切相。故不同二乘墮有行覺。
有行覺者。有爲行也。必滅諸相然後得定。是
故七地爲非念正受。謂非彼住念之正受也。
又曰。得一切法無差別相者。乃覺一切法性
相無有差別。非分得者。非彼二乘於其定中
分得諸相性也。善不善者。謂菩薩至七地。尚
不住於善。況不善念乎。是爲無善念正受。二
約七地八地以辯異相。即是意識妄想相有
滅未滅高下不同。至八地三乘妄想悉滅。異
乎七地也
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
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
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
虚僞習氣所熏 次明三乘從初地至七地觀
三界諸法唯心意識。然雖同觀而妄想有滅
不滅得失之異。離我我所等得也。墮外性種
種相等失也。二種自心者。謂外道墮於有無
妄計能取所取。一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熏
習也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縁覺涅槃。菩薩
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
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棄捨一切有爲衆生事
故。佛種則應斷。諸佛世尊爲示如來不可思
議無量功徳。聲聞縁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
作涅槃想 三明八地三乘同一涅槃而有住
不住之異。菩薩者等。言菩薩以諸佛三昧覺
力所加持故。爲化衆生。於三昧門不般涅槃。
若不加持。則不能功行滿足到於如來之地。
是棄捨衆生而不化度。亦斷如來種性。是故
諸佛爲説不思議功徳。勸進令其究竟。二乘
自調自度。著三昧樂生涅槃想。所以失也」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
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
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 分
部者。謂分別部類有善不善滅不滅等異。意
令七地菩薩善修心意識相了達識性本空以
除妄想。善修我我所等者。謂了人法二執攝
受二無我性。不墮生滅自相共相。善無礙辯
才及決定三昧力。則定慧均等。由是漸入諸
地。得菩提分也
不令菩薩摩訶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
道邪徑故。立地次第。大慧。彼實無有若生若
滅。除自心現量。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
種行。愚夫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我及諸
佛。説地次第相續。及説三界種種行 不令
菩薩等者。佛正恐菩薩不善了知自相共相。
不知諸地次第。墮於外道邪徑故。如是以説
地位次第也。又告云。彼實無有生滅。諸地次
第三界往還。一切皆是自心所現。但諸凡愚
不能了知。以不知故。我及諸佛爲如是説
復次大慧。聲聞縁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門
樂所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
人法無我法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
慧覺 四示二乘至菩薩地爲三昧樂之所昏
醉。滅即滅盡定。所醉即三昧樂。以其醉故。
不能善了唯心所現。自相共相習氣所覆。著
二無我攝受見者。謂著法之見。妄想不除生
涅槃想。非寂滅正慧也
大慧。菩薩者。見滅三昧門樂。本願哀愍大悲
成就。知分別十無盡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已
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攝妄想。覺了自心
現量一切諸法。妄想不生不墮心意意識外
性自性相計著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
生得如來自覺地 見滅三昧等者。言通教
菩薩。見眞空涅槃之理。不同二乘樂著。憶念
度生悲願。修行十無盡句。不起涅槃之想。既
不住空則離能取所取。了達唯心諸法不生
分別。不墮心識外法性相執著。既妄想不生。
無復受生之因。成就佛法之因。能至如來之
地也
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已思惟爲
正爲邪非正非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
種習氣種種形處。墮有無想心意意識夢現
 此喩菩薩自行化他之法。意謂夢時非無
覺已非有。而乃非實非虚。正喩八地菩薩。始
見實理終於度生。一以如幻三昧建立。故如
夢時作用。及得無生法忍顯無功用道。如覺
已無得。言未度而覺者。位未極故未到彼岸。
爲正爲邪者。審其虚實也。非正非邪者。極言
其理也。言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等者。爲餘
在迷衆生但由無始以來墮於見聞覺知妄想
熏習。而有種種形状著於有無。故有心識夢
事之所現耳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
想生。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
等方便。度攝所攝心妄想行已。作佛法方便
未得者令得。大慧此是菩薩。涅槃方便不壞。
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大慧。於第一義無
次第相續。説無所有妄想寂滅法 此合上
喩。謂此菩薩見妄想生。即所夢生死大河之
喩。從初地轉進至七地。見諸法如幻等方便。
即能度方便義也。度攝所攝妄想行已者。即
是自行。度根境等一切妄想義也。作佛法方
便未得者令得。即以自度而復度他。亦猶未
度者令度義也。言涅槃方便不壞者。謂菩薩
雖得涅槃。而不壞方便度生事也。離心意者。
言菩薩至八地。得無功用道。如覺已無得之
喩。亦是結示忍名。故曰得無生法忍。於第一
義下結示。言於第一義無次第中説有次第。
無相續中説有相續。無所有妄想中説有妄
想。無寂滅法中説寂滅法。良以第一義諦中
一法不可得。況次第相續乎。然皆依衆生心
量。方便化門於本無中分別説爾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心量無所有 此住及佛地
    去來及現在 三世諸佛説
    心量地第七 無所有第八
    二地名爲住 佛地名最勝
    自覺智及淨 此則是我地
    自在最勝處 清淨妙莊嚴
    照耀如盛火 光明悉遍至
    熾焔不壞目 周輪化三有
    化現在三有 或有先時化
    於彼演説乘 皆是如來地
    十地則爲初 初則爲八地
    第九則爲七 七亦復爲八
    第二爲第三 第四爲第五
    第三爲第六 無所有何次
 初八句先總次別。別者爲七地猶存心量。
八地則無所有故。約此二地對明分齊偏得
住名。住者謂依止也。八地雖無所有猶有定
住。唯佛地爲最勝也。自覺智及淨下。諸偈
皆頌如來地。不壞自者。言如來光明雖復熾
盛。不同日電等光集壞人目。周輪周流也。
謂如來周流三界設化無窮化通三世。先時
指過去也。乘即大小乘也。言十地爲初地等。
乃以不次顯其圓融。究竟而言寂滅眞如有
何位次。故云無所有何次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
正覺。爲常爲無常。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
覺。非常非無常。謂二倶有過。若常者有作主
過。常者一切外道説作者。無所作。是故如
來常非常非作常有過故。若如來無常者。有
作無常過。陰所相相無性。陰壞則應斷。而
如來不斷 前言常無常者多矣。而獨未明
如來所證之法。爲常爲無常。以理言之。前所
説者豈外於此。苟不別明惑者昧焉。故復爲
未了者請。答中先言所證非常非無常。蓋其
所證理。絶百非圓離衆過。異彼外計故言雙
非。若謂常無常。則二倶有過也。若如來是常
者。則同外道計神我爲能作之常。主即神我
也。而如來言常者無所作。故常而非常。非彼
有作之常而有過也。若如來無常者。是有所
作同於五陰。爲有相之所相。其相無性故陰
壞應斷。而如來之常則不斷也
大慧。一切所作皆無常。如瓶衣等。一切皆無
常過。一切智衆具方便應無義。以所作故。一
切所作皆應是如來。無差別因性故。是故大
慧。如來非常非無常 言一切所作如瓶衣
等皆歸無常。則顯如來所修福智皆空無益。
若同所作則一切有作皆應是佛。衆具者福
徳莊嚴之具。無差別因性者。謂佛與諸法所
作是同。則非別有因性也。故結之云云
復次大慧。如來非如虚空常。如虚空常者。自
覺聖智衆具無義過。大慧。譬如虚空非常非
無常。離常無常一異倶不倶。常無常過故不
可説。是故如來非常。復次大慧。若如來無生
常者。如兔馬等角。以無生常故。方便無義。以
無生常過故。如來非常。復次大慧。更有餘事
知如來常。所以者何。諦無間所得智常。故如
來常 言如來非如虚空常等者。*入楞伽云。
若是常者。應如虚空不待因成。然自覺聖智。
乃如來修徳究顯。則無是過。又言譬如虚空。
乃顯雙非離於諸句。故不可言常也。又復若
是常者。則是無生。如免馬等角本來無生。則
無方便益物之義。故曰如來非常。又復更有
餘事知如來常者。上云非常非無常。乃據性
徳圓離。然如來稱性圓證。亦得言常。言無間
所得智者。謂究竟始覺無礙智也
大慧。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畢定住。聲聞
縁覺諸佛如來。無間住不住虚空。亦非愚夫
之所覺知。大慧。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
心意意識彼諸陰界入處所熏。大慧。一切三
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來不從不實虚妄
想生。大慧。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不二。不
二者寂靜。一切法無二生相故 若如來出
世等。此言如來所證法性有佛無佛性相常
住。此理周遍無間凡聖。故云無間住。言不住
虚空者。顯常住也。但愚夫迷而不知也。言如
來所得智等者。謂修徳之智。全性得般若之
所熏發。不同衆生心識爲陰界人等所熏。又
言。如來不同三界從妄想生。則唯從眞實功
徳所生。言二法者。謂虚妄生眞實生二法也。
然虚妄法中。雖説常無常未會實理總屬無
常如來究竟實理。理本非常非無常。但言常
者。言偏意圓。然如來所證之常即無常。是不
達斯旨。言説分別有常無常。故云非不二也。
然不二者。即一寂靜之理。究論一切諸法。皆
具不二之理。故云無二生相也
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大慧。乃
至言説分別生。則有常無常過。分別覺滅者。
則離愚夫常無常見不寂靜。慧者永離常無
常非常無常熏 此言如來所證實理。本離
有無言想。才渉言説分別。則墮二邊之過。分
別覺滅者。即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也。到此乃
離諸過。故云永雖常無常。言非常無常熏者。
蓋分別雙非亦是惡見。若離分別所熏亦離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衆具無義者 生常無常過
    若無分別覺 永雖常無常
    從其所立宗 則有衆雜義
    等觀自心量 言説不可得
 衆具無義等。謂凡在迷修徳未顯者。皆墮
常無常之過。若無分別則離二邊趣乎寂靜。
從其所立宗者。謂外道所計之常。及七種無
常。無非邪見。故云則有衆雜義。若以佛智等
觀自心現量。契乎實理。則一切分別言説。皆
不可得也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卷第四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卷第四
 宋求那跋多羅奉  詔譯 
  大明天界善世禪寺住持宗泐
演福講寺住持&MT01647;奉 詔同註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世尊
更爲我説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
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佛言
善哉。諦聽當爲汝説。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陰界入生滅。前文固言之矣。而大慧復有
請者。意謂陰界入法有迷有解。以解則彼無
有我誰爲生滅。以迷則愚夫依於生滅。不覺
若盡不識涅槃。何由出離生死耶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
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不
覺彼故三縁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
作者爲無始虚僞惡習所。熏名爲識。藏生無
明住地與七識倶。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
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答中
言如來藏爲善不善因者。如來謂理性如來。
現前一念所具名之爲藏。根塵一念心起隨
染淨縁。染即無明。隨無明染縁。則爲九界生
死。淨即教行。隨教行淨縁。則爲四種道滅。四
種者。即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也。故曰是善不
善因。因則感果。言一切趣生者。即十界善
惡果報。譬如下喩上隨縁所造之法本離二
我。如伎兒依呪術故變現種種形像。豈有二
我之執。言三縁者根塵識也。根塵和合一念
心起。由不覺故隨逐染縁惟造惑業。而成九
界生死。彼外道以不覺故。妄計執著造作。由
無始惡習所熏。名爲識藏。轉生七識無名住
地。言無明起之始也。從此根本乃生枝末無
明。故喩之曰如海浪身常生不斷。此隨染縁
從細至粗也。若能一念回光能隨淨縁。則離
無常之過二我之執。自性清淨。所謂性徳如
來則究顯矣
其餘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
不實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
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脱。名相
諸纒貪生生貪。若因若攀縁。彼諸受根滅次
第不生。餘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入滅受想正
受第四 此言諸識有生有滅。諸識者。謂意
識及意意識。并前五意識。是爲七識。非第七
二乘識也。由念念而起。起必同時。因不實妄
想等者。謂六識取境也。種種形處者六塵也。
根塵既形遂著名相。由不了色等自心所現。
生苦樂受。展轉生死無由解脱。名相纒縛從
貪起貪。因及所縁互相由藉。皆所謂生相也。
彼諸受下是名滅相。謂受根及想行等次第
不生。*惟餘自心妄想不覺苦樂。言入滅受想
者。謂受想心滅。即滅盡定。或得四禪也
善眞諦解脱修行者。作解脱想。不離不轉名
如來藏識。七識流轉不滅。所以者何。彼因
攀縁諸識生故。非聲聞縁覺修行境界。不覺
無我自共相攝受生陰界入。見如來藏五法
自性人法無我則滅 善眞諦解脱等。即聲
聞所修。於此滅定作解脱想。非究竟滅也。不
離不轉等。*入楞伽云。而實未捨未轉如來藏
中藏識之名。若無藏識七識則滅。由不轉不
滅。所以七識與六識。爲因及攀縁而生。然非
二乘諸修行者所知境界。以彼唯了人無我
性。於蘊界處取於自相及共相故。若見如來
藏。則五法三自性皆無我相。豈陰界入而不
滅耶
地次第相續轉進。餘外道見不能傾動。是名
住菩薩不動地。得十三昧道門樂。三昧覺所
持。觀察不思議佛法自願。不受三昧門樂及
實際。向自覺聖趣。不共一切聲聞縁覺及諸
外道所修行道。得十賢聖種性道及身智意
生。離三昧行。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欲求勝
進者。當淨如來藏及識藏名 由前悟入得
預初地次第増進。位深徳著不爲外道邪見
所動。至第八不動地。於此得十種三昧樂門。
爲諸佛三昧力所持。覺即佛也。即能觀察諸
佛之法及本願力。不同小乘著三昧樂及不
住實際。則起化利物也。獲自證智。豈與凡小
所修行同。得十賢聖種性道者。即十地聖種
性也。十地皆聖。兼言賢者對極位而言也。及
身智意生者。謂由十地至于佛地。身即法身
智即報身。意生即化身。既得三身離於三昧
因行。故戒勸云。欲勝進至如來地者。當淨如
來藏識藏之名。如來之藏本無可淨。淨其垢
者耳。識藏以名言者。由迷如來藏轉成妄識。
無有別體故但有名。若無識藏之名。則轉妄
識爲如來藏也
大慧。若無識藏名。如來藏者則無生滅。大慧。
然諸凡聖悉有生滅。修行者自覺聖趣。現法
樂住不捨方便。大慧。此如來藏識藏。一切聲
聞縁覺。心想所見雖自性清淨。客塵所覆故
猶見不淨。非諸如來。大慧。如來者現前境界。
猶如掌中視阿摩勒果 如來藏本無生滅。
今既復本而生滅何有。然諸凡聖悉有生滅
者。凡謂外凡内凡。外凡即十信。内凡即住行。
向亦名爲賢。聖謂十地。聖亦有生滅者。雖能
修行得自覺聖趣。猶居因位未離變易生死。
言不捨方便者。一者自行増道方便。二者化
他益物方便。皆有生滅義也。此如來藏等。
*入楞伽云。此如來藏識藏本性清淨。客塵所
染而爲不淨。一切二乘及諸外道。臆度起見
不能現證。如來於此分明現見。如觀掌中菴
摩勒果
大慧。我於此義以神力建立。令勝鬘夫人及
利智滿足諸菩薩等。宣揚演説如來藏及識
藏。名七識倶生。聲聞計著見人法無我故。勝
鬘夫人承佛威神説如來境界。非聲聞縁覺及
外道境界。如來藏識藏。唯佛及餘利智依義。
菩薩智慧境界。是故汝及餘菩薩摩訶薩。於
如來藏識藏當勤修學。莫但聞覺作知足想
我於此下。指往昔所説經爲證。如來之説本
不假證。但於彼經已曾廣明。故茲略説得以
指之。*入楞伽云我與勝鬘夫人及餘深妙淨
智菩薩。説如來藏名識藏與七識倶起。令諸
聲聞見法無我。故勝鬘下文顯可見。言莫但
聞覺作知足想者。言如來藏識藏是佛境界。
非三慧具足莫能造詣。戒勸修學良在此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甚深如來藏 而與七識倶
    二種攝受生 智者則遠離
    如鏡像現心 無始習所熏
    如實觀察者 諸事悉無事
    如愚見指月 觀指不觀月
    計著名字者 不見我眞實
    心爲工伎兒 意如和伎者
    五識爲伴侶 妄想觀伎衆
 頌上如來藏與七識倶乃至由自相共相二
種攝取則有陰界入生。此乃隨妄縁者。若
能反妄見如來藏。則遠離生死矣。如鏡像等
喩上説也。謂八識體性本來無物。由無始惡
習所熏。轉生諸識等法。如鏡現像。稱性而觀
像虚事亡。復以指月。以喩假名實法有得有
失。苟不能忘言契理。政如觀指而不觀月也。
心謂如來藏心。隨縁變造如伎兒之化現。意
即意根復起意識識起善惡。如和伎者。五識
取塵意識同起。是爲伴侶。妄想分別如觀伎
人也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唯願爲説五法
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相。我及餘菩薩摩
訶薩。於一切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
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來自覺地。佛告
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
受教。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分別
趣相者。謂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
行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
法樂正受住現在前。大慧。不覺彼五法自性
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非諸聖賢
 五法等上雖已明。而未曾約諸地分別。示
其所以。入一切佛法至如來地者。故復請之。
答中先通示五法迷悟相。謂修行者趣入。則
五法通是悟相。故曰若修行者等。若反是不
覺。則五法通是迷相。故云不覺彼五法等。是
知法無自性迷悟在人。此且總示。所以趣入
等相。備見後文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諸聖
賢。佛告大慧。愚夫計著俗數名相。隨心流散。
流散已種種相像貎。墮我我所見。希望計著
妙色。計著已無知覆障。故生染著。染著已貪
恚癡所生業積集。積集已妄想自纒。如蠶作
繭。墮生死海諸趣曠野。如汲井輪。以愚癡故
不能知如幻野馬水月自性離我我所。起於一
切不實妄想。離相所相及生住滅。從自心妄
想生。非自在時節微塵勝妙生。愚癡凡夫墮
名相流 此徴釋中。別約名相妄想。就凡夫
法以示迷相。謂依六塵等俗數名相。起諸分
別。其心流散妄返。墮我我所見。希望計著於
色。覆障聖智起貪恚癡。造作諸業如蠶作繭。
妄想自纒墮於諸趣生死大海。已上迷相無
出三道。文顯可見。如蠶作繭者。喩自纒縛也。
如汲井輪者。喩生死輪迴也。如幻野馬等。喩
不知幻性離我我所也。起於一切不實等。謂
名相起諸妄想。妄本不實起於幻相。幻相本
虚離相所相。亦無生住滅可得。則歸於自心
而已。實非自在等邪因所生。凡愚不知妄取
外境。隨諸名相流散耳
大慧。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爲色。耳鼻舌身意
意慧所照。名爲聲香味觸法。是名爲相。大慧。
彼妄想者。施設衆名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
馬車歩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大慧。正智者。彼
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
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縁覺之地 彼相者等。
追釋名相二法。不出六識。取彼六塵。名之者
名也。所取者相也。顯示施設諸名相者妄想
也象馬等名。以此名即顯其相。名相既立謂
此事如是決定不異。是名妄想分別。已上三
法屬凡夫。正智者下。就聖賢法以明悟相。言
名相不可得者。謂欲求正智。但悟名相不實
猶如過客。識心不起離乎斷常。不墮凡小境
界。是爲正智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以此正智不立名相。
非不立名相。捨離二見建立及誹謗。知名相
不生。是名如如。大慧。菩薩摩訶薩住如如者。
得無所有境界故。得菩薩歡喜地。得菩薩歡
喜地已。永離一切外道惡趣。正住出世間趣
法相成熟。分別幻等一切法。自覺法趣相。離
諸妄想見怪異相。次第乃至法雲地。於其中
間三昧力。自在神通開敷。得如來地已。種種
變化圓照示現。成熟衆生如水中月。究竟滿
足十無盡句。爲種種意解衆生分別説法。法
身離意所作。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 此段
正明如如。由前正智觀察名相非有非無故。
言不立非不立也。捨離有無二邊。不墮損益
二謗。一切名相不生。是爲如如義也。菩薩住
如如下。正示如如所得之相。既曰如如。豈有
得乎。乃以無得而得。得自他因果之法。言無
所有境界者。離空有二邊之相。由此登歡喜
地。則別教初地也。不離而離。離一切外道惡
趣。無住而住。住出世間正趣。無分別而分別。
了一切法皆悉如幻。無證而證。證自覺法趣。
亦離諸妄想見性異相。即能見所見。前文所
謂相見倶離是也。如是次第至法雲地。以至
三昧力等種種功徳。由之開法至如來地。爲
衆生故普現色身。如水中月。具足成滿十無
盡願。隨其意解而爲説法。其身清淨離心意
識。是爲如如所得之相也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爲三
種自性入於五法。爲各有自相宗。佛告大慧。
三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入五法。大慧。
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
心心法。名倶時生。如日光倶。種種相各別分
別持。是名縁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
壞故名成自性 上既明五法。則三自性義在
其中。今前後會攝。故復問其攝入之外亦各
有自相宗耶。答中先答總入可知。次別配法
相。初以名相對妄想者。從所因言也。以彼妄
想反屬縁起者。從所起説也。若依妄想生心
心法者。言心王心所依分別起。起乃同時。如
日與光不相捨離。分別諸相自持其名各各
無差。是爲縁起自性。正智如如皆非有作故
不可壞。是名圓成自性。是爲三自性入五法

復次大慧。自心現妄想八種分別。謂識藏意
意識及五識身相者。不實相。妄想故。我我所
二攝受滅二無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聲
聞縁覺菩薩如來。自覺聖智諸地相續次第。
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此明五法攝於八識。
於自心現而起妄想。有八種分別。皆是虚妄
不實之相。若能捨離二種我執。則能所攝受
倶滅。二無我智由是而生。即正智如。如是知。
識等雖異同歸五法。無別自相宗明矣。然此
五法。而三乘與佛及一切諸法皆入其中

復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
相者。若處所形相色像等現。是名爲相。若彼
有如是相。名爲瓶等。即此非餘是説爲名。施
設衆名顯示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
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無展
轉。離不實妄想。是名如如。眞實決定究竟自
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普
爲衆生如實演説施設顯示。於彼隨入正覺。
不斷不常妄想不起。隨順自覺聖趣。一切外
道聲聞縁覺所不得相。是名正智。大慧是名
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一切佛法悉
入其中。是故大慧。當自方便學亦教他人勿
隨於他 此段重列名釋義復自一途。大同
小異不無所以。先相後名不出名實互有前
後。餘二不同者。前約自行。故前智後如。此
兼化他則反其次。故云我及諸佛隨順入處
者。如如也。普爲衆生如實演説等。正智也。故
知此文兼自化他。此中言相者。謂所見色等
形状各別也。名者依彼諸相立瓶等名。因此
名相則有心心數法種種攀縁。是名妄想。了
達名相畢竟無有。但是迷心展轉分別。如是
觀察離諸妄想。是名如如也。眞實決定等者。
重指如相。示諸佛入處。依於自證如實演説
不斷不常。非凡小偏邪所得故名正智。又曰
一切佛法悉入其中者。約互攝義通結四種。
故與上異。戒云自學教他。又言勿隨於他者。
謂莫隨名相所轉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五法三自性 及與八種識
    二種無有我 悉攝摩訶衍
    名相虚妄想 自性二種相
    正智及如如 是則爲成相
 悉攝摩訶衍者。謂上四法普攝一切大乘
之法。反而言之。一切佛法。亦遍攝此之四
法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説
句。過去諸佛如恒河沙。未來現在亦復如是。
云何世尊。爲如説而受。爲更有餘義。惟願如
來哀愍解脱 三世諸佛如恒河沙。經教言
之多矣。諸佛之數爲果如所説而受耶。爲別
有義耶。故復請云云
佛告大慧。莫如説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恒河
沙。所以者何。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以凡愚計
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死無窮。欲令厭離
生死趣輪精勤勝進。故爲彼説言。諸佛易見。
非如優曇鉢華難得見故。息方便求。有時復
觀諸受化者作是説言。佛難値遇。如優曇鉢
華。優曇鉢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
悉見不以建立自通故説言。如來出世如優
曇鉢華。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
凡愚所不能信。自覺聖智境界。無以爲譬。眞
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爲譬。大
慧。然我説譬佛如恒河沙無有過咎 答中
先指其非。蓋諸佛數量過於恒沙。亦過世間
心量所望。故非喩所喩。豈特恒沙而已。蓋凡
設喩義非一揆。如彼凡愚未受化者。生死無
窮。佛則爲説諸佛易見非如曇華。令其不生
退想息其方便妄求進求佛道。以難顯易。所
以進之也。有時觀已受化者爲説。佛之難値
猶如曇華。令其欣慕向道。所以策之也。又云。
曇華之難見者。無已今當見之説。而如來於
世人皆見之。故知説如來如曇華者。實起人
難遭之想耳。然此二喩言難言易者。皆如來
化用邊事。非如來自證境界。故云不以建立
自通。若論自證世間無等。非喩所及。一切凡
愚莫能信受。亦非心意識所能知見。然有時
而爲建立化他。何咎之有
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魚鼈輸收摩羅師子象
馬人獸踐踏。沙不念言彼惱亂我而生妄想。
自性清淨無諸垢汚。如來應供等正覺。自覺
聖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諸
人獸等一切惱亂。如來不念而生妄想。如
來寂然無有念想。如來本願以三昧樂安衆
生故。無有惱亂。猶如恒沙等無有異。又斷貪
恚故 恒沙世間無情之物。雖爲魚*鼈人獸
等踐踏。不生惱亂之念。以喩如來聖智神通
自在受諸外道人獸惱亂不起念想。蓋以本
願力利安衆生。無有愛憎分別。輸收摩羅翻
殺子魚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
彼地大不捨自性。與火大倶生故。其餘愚夫
作地燒想。而地不燒。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
來法身如恒沙不壞 此言沙性不壞。喩如
來法身常住。言是地自性者。有事有理。以
事則同一堅性。故爲沙爲石。以理則與彼
堅濕煖動均一眞性。故劫盡燒時而地性自
若。蓋地與火大倶是生故。愚夫不知見謂燒
爾。火因者以地無火而不燒火無地而不續
故。地不得而燒。如來法身不遷不變亦復然

大慧。譬如恒沙無有限量。如來光明亦復如
是。無有限量。爲成熟衆生故。普照一切諸佛
大衆。大慧。譬如恒沙別求異沙永不可得。如
是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無生死生滅。有因
縁斷故 此一節言恒沙無有限量者。喩如
來光明無量普照一切。言無異沙者。喩如來
離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以有漏無漏因縁皆
斷故也
大慧。譬如恒沙増減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
來智慧成熟衆生不増不減。非身法故。身法
者有壞。如來法身非是身法 此喩如來以
方便智成熟衆生而於法身體無増減。不同
色身有生有滅。身法者色身也
如壓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極苦衆生。逼
迫如來乃至衆生未得涅槃。不捨法界自三
昧願樂。以大悲故 塵沙無油。喩如來雖爲
衆生衆苦所逼乃至蠢動未盡涅槃欲捨深心
願樂亦不可得。以大悲心具足成就衆生故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如是大
慧。如來所説一切諸法。隨涅槃流。是故説言
如恒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去是壞義故。
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説去。大
慧。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 恒沙隨流。愚人
但見沙流而不見水。以智觀之。非無水也。此
喩如來説一切法隨順涅槃。有如順流而非
去義。故曰如來不隨諸去流轉。謂於法悟性。
不隨相轉。故不同去流。以去是生死壞滅之
義故也。生死本際等。*入楞伽云。生死本際
不可得知。既不可知云何説趣。大慧。趣義是
斷。凡愚莫知。趣即去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衆生生死本際不可知
者。云何解脱可知。佛告大慧。無始虚僞過惡
妄想習氣因滅。自心現知外義。妄想身轉解
脱不滅。是故無邊。非都無所有。爲彼妄想作
無邊等異名。觀察内外離於妄想無異衆生。
智及爾焔一切諸法悉皆寂靜。不識自心現
妄想故。妄想生。若識則滅 生死解脱本際
理等。云何一可知一不可知。答中言無始虚
僞等。乃是解脱之由。言以自心現知於外境。
則妄想身轉即是解脱。既妄想轉即是解脱
實不滅也。不滅則遍一切處。故曰無邊。體既
無邊故。云非都無所有。爲彼妄想等。言彼妄
想轉處。作解脱無邊等名。名轉體不轉故云
異名。觀察内外者。前以自心現知外義。則
外無外相。還以此理而照内心。則内外一如。
離於妄相*惟一眞如。更無別法。故云無異
衆生。智及爾焔了無待對。所以諸法悉皆寂
靜。不識自心現者。重結示釋成。此妄想生
滅。皆由自心識與不識而已矣。苟識自心妄
無不滅。然有言識而妄不滅者。是未爲眞識
故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觀察諸導師 猶如恒河沙
    不壞亦不去 亦復不究竟
    是則爲平等 觀察諸如來
    猶如恒沙等 悉離一切過
    隨流而性常 是則佛正覺
 不壞頌上喩法身常住。不去頌如來説法
不隨諸去流轉。亦復不究竟者。謂以不壞不
去觀察如來。則未爲究竟。當觀諸佛猶如恒
沙平等無異離諸過患。又言隨流性常者。謂
隨順究竟涅槃之流。是爲眞常正覺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爲説一
切諸法刹那壞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刹那。佛
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説。佛告
大慧。一切法者。謂善不善無記有爲無爲世
間出世間有罪無罪有漏無漏受不受 刹那
者時之最促。念之極微者也。如云壯士一彈
指頃六十一刹那。故以心念起滅不停爲刹
那。又物之無常變壞者爲刹那。是皆衆生虚
妄識相。上説妄想身轉。是説陰等無常。故擧
諸法刹那壞相爲問。答中先列一切法名。然
後爲釋
大慧。略説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
心意意識習氣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 略
説者。對下廣説而言。心識習氣乃生死之因。
五陰乃生死之果。由不了心識習氣長養。故
有三界六凡有漏妄想刹那。善不善即三善
三惡也
大慧。修三昧樂三昧正受現法樂住。名爲賢
聖善無漏 修三昧等即無漏因果。三昧因
也。法樂住果也。此三乘賢聖無漏之法。無漏
則離刹那念也
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爲八。謂如來藏
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道所説。大
慧。五識身者。心意意識倶。善不善相。展轉變
壞相續流注。不壞身生亦生亦滅。不覺自心
現。次第滅餘識生。形相差別。攝受意識五識
倶相應生。刹那時不住名爲刹那 善不善
下。廣明刹那相非刹那相。名雖重出。義則通
示。如來藏名識藏者。即第八識。此識乃至五
識名相。出於正教。故云非外道所説。言五識
身者。正明刹那相也。心意意識倶者。即上眼
等五識。與心意識同時取境。有善不善相。或
次等起或間雜起。故云展轉變壞相續流注。
根境之間未始間斷。不壞者不斷也。身生者。
五識身生也。生則有滅。故云亦生亦滅。由不
覺諸境自心所現。著於差別形相念念起滅。
故云次第滅餘識生。攝受意識者。以五根攬
五塵識歸意識。起善起惡。亦由意識同時取
境。而起分別。故曰相應生。刹那時不住者。言
諸識起滅不停。不於此則於彼。無時暫息。是
爲刹那之相也
大慧。刹那者名識藏。如來藏意倶生識習氣
刹那。無漏習氣非刹那。非凡愚所覺。計著刹
那論。故不覺一切法刹那非刹那。以斷見壞
無爲法 刹那者下重結前起後。此二種相
雖通依諸識生起。而所從則別。故曰。名識藏
等。是則以諸識從識習氣者。刹那也。從無漏
習氣者。非刹那也。既是無漏。猶名習氣者。謂
其體是第七識執想猶在。雖非刹那。未爲究
竟眞常無漏。乃是三乘賢聖境界。故非凡愚
所覺。凡愚計著作刹那論。非但不覺非刹那。
亦不自知其爲刹那也。以斷見者。謂凡外苦
行妄取涅槃。斯乃墮於斷見。非無漏涅槃故
曰壞無爲法
大慧。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
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倶。若生若滅。四住地
無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覺。刹那見妄想熏心
 七識不流轉者。承上無漏之義。對六識八
識辯異。蓋此二乘之識。已斷見思不流轉三
界。不受生死苦樂。故異於六識。非涅槃因故
異八識。以八識受熏能成涅槃之因故也。如
來藏者。正明八識。以能含藏善惡。隨縁流
轉生死。苦樂因果。四住地者。枝末無明也。無
明住地者。根本無明也。由此無明昏醉故。受
二種生死。凡愚妄想熏心不能了知。起刹那

復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
損壞。大慧。若得無間有刹那者。聖應非聖。而
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滅。
云何凡愚不善於我隱覆之説。於内外一切
法。作刹那想 如來本答刹那之問。刹那則
有損壞。而直以不可損壞言者。蓋迷則是刹
那。悟則非刹那也。喩如金剛等金中精剛。以
百錬故。礦璞全消惟一精剛。物不能壞。此世
間之奇特性也。又喩佛舍利。以萬行熏修垢
染都盡。惟一精眞無能壞者。此出世間奇特
性也。如來所得眞常亦復如是。故曰若得無
間有刹那等。佛謂我以無間三昧所證眞常。
豈有刹那。言聖應非聖者。夫聖未有不聖之
理。則知既悟不迷。其無刹那明矣。故云金剛
雖經劫數稱量不減。云何凡愚不解祕蜜之
説。於一切法作刹那想。隱覆祕密也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説。六波羅
蜜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爲六 刹那生滅者。
生死此岸之事也。眞常不壞者。涅槃彼岸之
理也。然則自此岸而達彼岸。由刹那而究竟
眞常者。其六度之功乎。大慧所以承是而請
問也
佛告大慧。波羅蜜有三種分別。謂世間出世
間出世間上上。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
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爲種種受生處樂色聲
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禪定智
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答中言六
度有三。初世間六度。言我我所攝受計著等
者。謂凡夫所修其過爲四。所謂計我我所。則
無度生之念一也。著於二邊。則不能達中道
彼岸二也。爲求勝報。則不免於生死三也。樂
著六塵。則非無住相施四也。外道之得五神
通。及生梵天。亦田修無漏事六度而得也」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縁覺墮攝受涅
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 此是二
乘所修。雖依四諦十二因縁行此六度。言墮
攝受涅槃者。但爲自度而樂眞空之樂故。與
菩薩所修不同也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
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
自心色相不計著。爲安樂一切衆生故。生檀
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即於彼縁妄想不生
戒。是尸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
是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
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毘黎耶波羅*蜜。妄想
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禪波羅*蜜。自
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
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蜜」
此圓頓菩薩所修。攝受者。謂六根攝受六塵。
自心二者。言修檀度治慳貪能治所治之二
也。大乘菩薩。既覺了諸法惟心所現。所謂
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而行布施。則能治所治
二無二也。二無二故則三輪體空。故曰不生
妄想。能施空也。不攝受能受空也。不計著色
相。所施之物空也。菩薩如是行施。是爲利樂
一切衆生。故曰上上方便也。即於彼縁等。謂
即以善修檀度之心。於持戒等縁亦妄想不
生。一一稱性而持者戒也。如是而持戒。則非
持非犯。如是而安忍。則不違不順。如是而精
進。則何進何怠。如是而修禪。則無定無亂。如
是而行般若。則非愚非慧。自然不即二邊不
離二邊。安於中道直濟彼岸。是爲上上波羅
*蜜相。忍中言知攝所攝者。即能取所取自性
皆空。精進中凡兩言方便者。一則別相。謂誦
經等。二則通相。謂兼五度皆須精進而行。禪
度中言不墮聲聞攝受者。謂聲聞定力偏多。
及樂著涅槃。菩薩則不如是也。而六度皆言
妄想不生。或言悉滅或言非性。是則六度雖
異。而以離妄爲本。若能離妄何行不成哉。先
身轉勝而不可壞者。謂六度増進乃至般若。
所得慧身轉勝前五。不可破壞。得自覺聖趣。
則又般若之至者。於是三品雖通中下。意實
在乎上上。修者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空無常刹那 愚夫妄想作
    如河燈種子 而作刹那想
    刹那息煩亂 寂靜離所作
    一切法不生 我説刹那義
 如來常以如河流如種子如燈等喩。破彼
妄想有爲作法皆是空無常刹那。凡愚不善
此隱密之説。而起刹那妄想。刹那息煩亂等。
正頌上隱覆義。謂能了刹那。可以息煩亂。體
寂靜則自然離所作。故一切法無生。所以爲
説刹那之義也
    物生則有滅 不爲愚者説
    無間相續性 妄想之所熏
    無明爲其因 心則從彼生
    乃至色未生 中間有何分
 物生則有滅。固是生滅常理。若爲愚者
説則滋名相。於是破生滅法。先示生相爲
所破。謂無間相續性。即刹那生滅。由妄想
所熏無明爲因。故刹那妄心從彼而生。次
明能破中初破生相。言乃至色未生等。承
上心。雖生而色未生時。中間自無所依之
分。是心無色而不生也。有何分。*入楞伽作
何所住
    相續次第滅 餘心隨彼生
    不住於色時 可所縁而生
    以從彼生故 不如實因生
    云何無所成 而知刹那壞
 此明相續滅相。謂色雖已生。而心續滅是
色心不相待。縱有餘心隨彼色生。苟心不
住於色。復何所縁而生。爲其念念不住而
亦不取故。是心雖有色亦無生性。抑若從
彼生。則自無生性可得。故曰不如實因生。
次破滅相者。由上求刹那成相尚不可得。況
有刹那滅相乎。壞即滅也。既破生滅則復
本眞常矣
    修行者正受 金剛佛舍利
    光音天宮殿 世間不壞事
    住於正法得 如來智具足
    比丘得平等 云何見刹那
    揵闥婆幻等 色無有刹那
    於不實色等 視之若眞實
 此頌不壞法有四。謂修行者正受一也。金
剛二也。佛舍利三也。光音天宮殿四也。此
天三災不壞。復爲後劫生成之始。此天與
金剛。是世間不壞事。正受與佛舍利。是出
世間不壞事。次示能得不壞之人。言住於
正法得者。謂如來以正智具足莊嚴。比丘以
平等正受。皆以正法而得。然金剛與光音。雖
曰不壞。總是無常。云何見刹那者。頌上結
斥。謂若不如上作刹那見。當以何理見刹
那耶。故以揵城喩之。然幻色固非刹那。而
衆生於虚妄法中計爲實有。是猶視揵城幻
色爲實。非刹那而何。若了刹那妄即眞實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世尊記阿羅
漢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諸菩薩等無
差別。一切衆生法不涅槃誰至佛道。從初得
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説一字。亦無所答。
如來常定故。亦無慮亦無察。化佛化作佛事。
何故説識刹那展轉壞相。金剛力士常隨侍
衞。何不施設本際。現魔魔業惡業果報。旃遮
摩納孫陀利女空鉢而出。惡業障現。云何如
來得一切種智。而不離諸過 此文有七問。
一問授聲聞記。二自一切衆生下至無所答。
問佛何故言不説法。三如來常下。問何待思
惟説法。四化佛下。問説刹那壞相。五問何故
金剛侍衞。六問本際。七問九惱。九惱者。如天
魔之興兵旃遮婆羅門。女以木盂繋腹孫陀
利殺女入婆黎那村乞食空鉢而出食馬麥頭
背倶痛刺傷足設火坑毒飯。是爲九也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説。大
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爲
無餘涅槃故。説誘進行菩薩行者故。此及餘
世界。修菩薩行者。樂聲聞乘涅槃。爲令離聲
聞乘進向大乘。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大
慧。因是故記諸聲聞與菩薩不異。大慧不異
者。聲聞縁覺諸佛如來。煩惱障斷解脱一味。
非智障斷。大慧。智障者。見法無我殊勝清淨。
煩惱障者。先習見人無我斷。七識滅法障解
脱。識藏習滅究竟清淨 此答初問。言爲無
餘涅槃故説等者。子果縛盡故曰無餘。然非
究竟。雖爲授記乃須行菩薩行。此乃誘進小
乘。又曰。此及餘世界等。言菩薩有始修大行
復樂小果。爲其説授記事以策進之。故云進
向大乘。此則斯經言記聲聞之意。授聲聞記
正在法華。今乃化佛權記。故云非是法佛。言
與菩薩不異等。據同斷惑障解脱一味云爾。
非爲智障斷也。智障斷則見法無我。得如來
殊勝清淨境界。非聲聞也。聲聞但斷見思煩
惱。見人無我。未破無明見法無我。故與菩
薩異也。又曰七識滅者。乃以七八識。而論二
障有脱未脱。二乘但滅七識。而法障未脱。所
謂但離虚妄名爲解脱是也。若法障等滅。方
爲究竟清淨。是知同異未易輕議也
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 此答第二問也。謂
本住法無増無減。故前無佛道可得。後無涅
槃可入。中間亦無法可説。故曰前後非性。非
性者離自性也
無盡本願故。如來無慮無察而演説法。正智
所化故。念不妄故。無慮無察。四住地無明住
地習氣斷故。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人法無
我。及二障斷 此答第三問也。如來度生誓
願無盡。無謀而應非説而説。故曰無慮無察。
良以究窮正智圓鑑法界。如鏡現像何待思
慮然後説法耶。又曰四住地等。謂究竟果盡。
所斷者二障。所離者二死。所證者無二我法
門。豈化佛之所爲乎
大慧。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刹那習氣因。善無
漏品離不復輪轉。大慧。如來藏者。輪轉涅槃
苦樂因。空亂意慧愚癡凡夫所不能覺
此答第四問也。心意等名七識身。即一第六
事識。而刹那有壞不壞者。所從言異耳。若
以諸識。從刹那習氣因。則有壞。從善無漏品。
則不壞。以其性離非刹那。故不復輪轉。即不
壞義。然刹那習氣者。六識之分也。善無漏品
者。七識之分也。此乃六七對。明壞不壞義。若
約七八相望。則七識執我想心未忘故。有可
壞*惟八識不壞。故特言眼識等七意存八識
不壞故也。如來藏者別顯藏識。謂此識在輪
轉謂之輪轉。在涅槃謂之涅槃。與之爲苦樂。
而未如不淨。是則不即不離。非壞不壞。故非
凡愚所能覺知。空亂者小乘著空。乃爲空所
亂也
大慧。金剛力士所隨護者。是化佛耳。非眞如
來。大慧眞如來者。離一切根量。一切凡夫聲
聞縁覺及外道根量悉滅。得現法樂住無間
法智忍。故非金剛力士所護。一切化佛不從
業生。化佛者。非佛不離佛。因陶家輪等衆生
所作相而説法。非自通處説自覺境界 此
答第五問也。問中有對論別論。對論則佛有
眞化。故曰力士所護者。化佛也。離一切根量
等。言眞佛不墮自他陰界入法。得現法樂住
無間法智忍故。則究竟住於智斷。功徳法身
常與定倶。故不須護。別論者。雖化亦不護。凡
二意故。蓋化謂化現。亦應也。又無而欻有曰
化。皆隨機應現。不同凡夫隨實業生。則不待
護一也。又曰化佛者。非佛不離佛。乃從眞起
化。故非一非異。亦不待護二也。但化用必因
衆生。衆生有作須衆縁具。故佛亦以縁具説
法。故曰因陶家論等。正取縁具義也。是則不
護而護。如金剛力士。豈得非化乎。非自通處
者。不同眞佛*惟説自覺境界也
復次大慧。愚夫依七識身滅。起斷見。不覺識
藏故。起常見。自妄想故不知本際。自妄想慧
滅故解脱 此答第六問也。本際非不可施
設。但爲衆生未能出自妄想外故。於本際有
所不知。極其妄想。不出斷常二見。故曰愚夫
依七識身滅等。據彼所知。極於七識之外無
所知故。因起斷見。而不覺識藏無盡。見其念
念相續故。起常見。由其自妄想内。而不及外
故不能知。必待妄想轉滅。方是解脱慧滅者。
示妄不自滅。必由慧而滅也
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一切過斷 此
答第七問也。如來五住煩惱。正習倶盡二死
永忘。豈復有魔業等事。然皆爲衆生故。方便
示現耳。此之七問七答。依經分節。或分爲十
或節爲六。讀者宜自詳之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三乘亦非乘 如來不磨滅
    一切佛所記 説離諸過惡
    爲諸無間智 及無餘涅槃
    誘進諸下劣 是故隱覆説
    諸佛所起智 即分別説道
    諸乘非爲乘 彼則非涅槃
    欲色有及見 説是四住地
    意識之所起 識宅意所住
    意及眼識等 斷滅説無常
    或作涅槃見 而爲説常住
 非乘者非佛乘也。不磨滅者謂眞佛也。以
其非乘故。爲授一乘記。以其是眞佛故。説
離諸過惡。此間頌初後二答。亦兼頌第五
問答也。爲諸無間智等覆。頌初答意可知。
諸佛所起智者。頌答第二問也。謂從初起
道樹所得智。後即分別説道。此以其説而
顯無説。非曰不説。以非性言之。故三乘而
非佛乘。眞空涅槃而非究竟涅槃。云不説
爾。欲色有及見等者。頌四住地也。謂三界
見思分爲四住。意識下。頌答第六問。謂意
由八識而起。而八識意之所住。故謂之爲
宅。以是言之。自不容以七識身滅而起斷
見。彼又於意及眼識等斷滅處。説無常。或
作涅槃見者。此皆凡外自妄想見。故不知本
際。如來爲是説常住也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
    彼諸菩薩等 志求佛道者
    酒肉及與葱 飮食爲云何
    惟願無上尊 哀愍爲演説
    愚夫所貪著 臭穢無名稱
    虎狼所甘嗜 云何而可食
    食者生諸過 不食爲福善
    惟願爲我説 食不食罪福
 如來在鬼王宮中説法。諸夜叉等念。食時
將至。非肉不食。大慧欲令諸鬼生慈心故。因
請如來説食肉不食肉罪福
大慧菩薩説偈問已。復白佛言。惟願世尊。爲
我等説食不食肉功徳過惡。我及諸菩薩。於
現在未來。當爲種種希望食肉衆生分別説
法。令彼衆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於住地
清淨明了。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縁覺自
地止息已。亦得速成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
外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尚有遮法不聽
食肉。況復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而食肉
耶 *入楞伽云。路伽耶等諸外道輩。起有無
見執著斷常。尚有遮禁不聽食肉。何況如來
正等覺大悲舍育世所依怙。而許自他倶食
肉耶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
爲汝説。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
無量因縁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爲汝略説。謂
一切衆生從本以來展轉因縁*常爲六親。以
親想故。不應食肉 入*楞伽云。一切衆生從
無始來。在生死中輪迴不息。靡不曾作父母
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
受鳥獸等身。云何於中取而食之
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
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衆
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
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 梵音旃陀羅。
此云屠者。譚婆此云食狗肉人。又獵師也
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
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呪
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
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
不應食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
不應食肉。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
令飮食無節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
離故。不應食肉。我嘗説言。凡所飮食作食子
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
是處復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婆食
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
奉祿。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復次
大慧。凡諸殺者。爲財利故殺生屠販。彼諸愚
癡食肉衆生。以錢爲網而捕諸肉。彼殺生者。
若以財物。若以鉤網。取彼空行水陸衆生。種
種殺害屠販求利。大慧。亦無不教不求不想
而有魚肉。以是義故。不應食肉。大慧。我有時
説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
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大慧。如來應供等
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以大悲
前行故。視一切衆生猶如一子。是故不應令
食子肉 文中言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
肉者。應具二義。一謂屠販者。非*惟自殺。亦
教人殺者。教也。爲財利故以鉤網等取彼衆
生者。求也。見形起識身生味著者。想也。次謂
愚癡食肉衆生。雖不自殺。以食肉故興彼屠
販。即教殺義。以錢爲網而捕諸肉。即求義。想
義同上。然儒之五常以仁爲首。若曰。釣而不
網。弋不射宿。不殺胎。不歿夭。君子遠庖廚。
皆仁之端。而不禁於食肉。我佛直以不殺衆
生。爲第一戒。視昆蟲肖翹無異己子。謂此而
不戒則斷慈悲種子。其爲仁豈不博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曾悉爲親屬 鄙穢不淨雜
    不淨所生長 聞氣悉恐怖
    一切肉與葱 及諸韮蒜等
    種種放逸酒 修行常遠離
    亦常離麻油 及諸穿孔床
    以彼諸細蟲 於中極恐怖
 言離麻油者。外國風俗擣麻使生蟲合壓
之規多汁益肥。如何可食。孔隙諸状多有蟲
聚。皆不可坐臥。以諸蟲於坐臥之時生驚怖

    飮食生放逸 放逸生諸覺
    從覺生貪欲 是故不應食
    由食生貪欲 貪令心迷醉
    迷醉長愛欲 生死不解脱
    爲利殺衆生 以財網諸肉
    二倶是惡業 死墮叫呼獄
    若無教想求 則無三淨肉
    彼非無因有 是故不應食
    彼諸修行者 由是悉遠離
    十方佛世尊 一切咸訶責
    展轉更相食 死墮虎狼類
    臭穢可厭惡 所生常愚癡
    多生旃陀羅 獵師譚婆種
    或生陀夷尼 及諸食肉性
    羅刹猫貍等 遍於是中生
    縛象與大雲 央掘利魔羅
 陀夷尼此云羅刹女。縛象大雲央掘摩羅。
皆經名也
    及此楞伽經 我悉制斷肉
    諸佛及菩薩 聲聞所訶責
    食已無慚愧 生生常癡冥
    先説見聞疑 已斷一切肉
    妄想不覺知 故生食肉處
    如彼貪欲過 障礙聖解脱
    酒肉葱韮蒜 悉爲聖道障
    未來世衆生 於肉愚癡説
    言此淨無罪 佛聽我等食
    食如服藥想 亦如食子肉
    知足生厭離 修行行乞食
    安住慈心者 我説常厭離
    虎狼諸惡獸 恒可同游止
    若食諸血肉 衆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 慈心不食肉
    食肉無慈慧 永背正解脱
    及違聖表相 是故不應食
    得生梵志種 及諸修行處
    智慧富貴家 斯由不食肉
 佛説心品將末。大慧復請垂誡酒肉等以
終之。蓋吾佛設化。以一性平等爲本。以慈
悲同體爲心。以爲人入道爲宗故。莫先於
清淨離過。以濟物度生爲事故。莫上於罪
福因果。是以楞嚴正宗之後。具明四種明
誨三種漸次。而於此經誡之彌篤。亦可以
之擬流通焉。文先請通誡。次請別誡。佛答
中備列不應食肉者凡十七縁。云云。次示
遮制通局中。初言小教方便。或開五種。謂
見聞疑殺等。自餘宜若開食或制十種。謂
人蛇象等。而不及餘類。似應通許者。然尤
謹言之。但曰遮制而已。曾無開許之言。縱
有一時方便。亦不得已爾。次言此經。開除
方便一切悉斷。其言可謂深切矣。而論者
猶以聽制食肉。爲一疑難。蓋記者有言曰。
此經菩薩不應食肉。故知仍存小教中開。遂
謂此經但制菩薩。仍存小教開許者。或謂
記者之誤。今謂非也。正言楞伽當四阿含
之後故。存漸教之説。異乎梵網頓制。以
見此經部當方等。如是而已。所謂存者特
其文耳。何謂猶存其事。且以爲誤耶。不
然經云一切悉斷。斯言何謂乎。嗚呼大爲
之防嚴爲之制。而世猶或違之。況不爲之
誡乎。有以見業習之深也。至有不復讃歎
梵行亦令他人入不律儀者。吾知斯人自貽
厥咎。然此經言。一切法唯自心現。苟知善
惡唯心。柰何順妄想而違聖教哉。戒之勉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第四終四終
  今經四卷凡四品。總名爲佛語心。而無別
品之目。魏本十卷分十八品。唐本七卷分
十品。後東都沙門寶臣。註唐本。則取魏之
餘八品。如次間入。亦成十八品。夫楞伽
一經。乃諸佛所説心法。佛説此法令一切
菩薩入自心境。則知云佛語心品者。據一
經大意而言之。其魏唐二本。別分品目者。
據經之節段而分之。使學者易曉知。文有
總別。理無二致也。昔姚秦命僧講此經。而
不分節段。講無倫序。故主有云。吾佛經賓
主問答。皆有起盡。此僧講經如何獨無倫
序。時道安在洛陽。聞此説乃歎曰。何以吾
儕例受斯恥。自此經無大小例分三分。後
親光論傳至中華。果符其説。所謂分經雅
合於親光者是也。今四卷仍存佛語心。品
後依魏唐二本所列之。品標於其上。
使講學之人不迷於章段。然十八品之中。
但缺陀羅尼偈頌二品。初勸請品中文亦
不足。止有六行偈文。以爲別序分。斷食肉
即流通分。故知文略而義不略也&MT01647;
謹識

  新刻楞伽經後題
皇帝既御寶暦。丕弘儒典參用佛乘。以化成
天下。且以般若心經及金剛楞伽二經發明
心學寔爲迷。塗之日月苦海之舟航。乃
洪武十年冬十月
詔天界禪師臣宗泐演福法師臣如&MT01647;重加箋釋。
明年春正月。心經金剛經新註成。甞徹叡覽
已刊行矣。秋七月楞伽註又成
上御西華樓宗泐如&MT01647;同侍從之臣投進
上覽已悦曰。此經之註。誠爲精確。可流布海
内使學者講習焉。宗泐即奉
詔。鍥梓於京師天界禪林&MT01647;還杭之演福。私
念與宗泐同被
上旨。豈宜以天界爲拘。合刊斯經於演福。獨
其卷帙浩繁。未遂厥志。蚤夜以爲憂。淨慈禪
臣夷簡乃爲撰疏。勸諸同袍曁樂善者助成
之。起手於又明年夏五月。至冬十一月訖
功。費鈔五百六十四緡云。惟楞伽一經。具
藏通別圓四教大旨。所以斥小乘之偏。破
邪見之惑。無非欲顯圓宗自覺正智而已。第
其文辭古奧。讀者殊未易曉。東都沙門寶
臣嘗爲之訓詁。援據雖若該博。而於經意
多邈然不相入。胥臺雷菴受公。徒襲寶臣
之緒論。自不能伸一啄。二者咸無取焉。惟
柏庭法師善月。依天台教旨著爲通義。夐
然絶出常倫。苟以經文顯白者證之。亦未
免有遺憾。他尚何望哉&MT01647;以辯博無礙之
智。遊戲毘盧藏海。台衡之書無不融攝。故
其論著雖有徴於柏庭。反復參驗務不失如
來説經本意宗泐又能裁度旨趣。約繁辭而
歸精當。遂使數百載疑文奧義。煥然明暢。
誠可謂靈承
皇上嘉惠烝民之意。弘昭大覺立教度人之
方者矣。嗚呼佛之大法。惟帝王能興之。宗師
能傳之。今一旦遭逢如此之盛。讀是經者。小
則思遠惡而遷善。大則思明心而見性。庶不

聖天子之大徳哉。是年冬十二月四日。前翰
林學士承 旨。嘉議大夫知 制誥。兼修國
史兼 太子賛善大夫 金華宋濂。載拜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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