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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無垢稱經疏 (No. 1782_ 窺基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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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生。隨現劣生土。土本非我所嚴故。三乘
衆生所宜見故
經舍利子其食有異 賛曰。此喩示也。妙
高山頂三十三天。四面各八。帝釋居中。而爲
主故。舊言飯色。色見類義
經如是舍利子所見有異 賛曰。下結成
也。此且總成。佛土雖同。唯釋迦土。有情心
異。見淨穢殊。地前三乘。見土穢故。十地菩
薩。恒見淨故
經若人心淨妙寶莊嚴 賛曰。下別結淨。
如有持髻心淨。便是淨故
經當佛現此正等覺心 賛曰。下品第四段
利益圓滿。有二。初大乘益。後小乘益。大乘益
中。初明二益。後攝神足。此初也。初得無生
在初地。任運無生在八地。既聞嚴淨。明彼未
知佛之淨土。今得無生。故入初地。或時無生。
得入八地。發心有二。一創發。始入初劫。二無漏
發。在初地前。未得初地。故知發心方入初劫」
經時佛世尊還復如故 賛曰。無變淨方。
令興大意。大果斯得。故攝神足。雖小果亦證。
無不爲斯現淨土故。所以後説
經求聲聞乘善解脱 賛曰。下明小益。知
無常者。見土轉變。順無常理。違苦諦故。此文
見道。遠塵者無間道。斷障故。離垢者解脱道。
離垢證無爲故。得法智故。名法眼淨。永離諸
漏。煩惱障盡。離所縁縛也。心善解脱。離相應
縛也。此明證得阿羅漢果。舊云。不受諸法。不
取我我所。不受生死果故。意解者。心解脱故
説無垢稱經賛卷第二
天保六乙未中冬中七日晝寫畢沙門遊識



説無垢稱經賛卷第三
 大慈恩寺沙門基撰 
  顯不思議方便善巧品第二
於中略以四門分別。一科品次第。二諸方便
攝。三釋品名。四出品體。科品次第者。
下有十一品。是第二正陳本宗分。一顯不思
議方便善巧品。二聲聞品。三菩薩品。四問疾
品。五不思議品。六觀有情品。七菩提分品。八
不二法門品。九香臺品。十菩薩行品。十一觀
如來品。菩薩地云。一切菩薩。當云何學。謂有
三種。一所學處。二如是學。三能修學者。瑜伽
十七地。攝論十殊勝。皆略爲三。一境。二行。
三果。並同菩薩地。謂先要知所學之處。次應
依彼如是而學。然後方成能修學者。若不識
知苦樂善惡。凡聖眞妄一切境界。不能發起
厭苦欣樂。修善斷惡。捨凡就聖。證眞離妄種
種勝行。行既不修。果何以獲。故先知境。次修
妙行。後得果成。此經正宗。明大乘理。故從方
便。終至香臺。此九品。是菩薩境。次菩薩行
一品。是菩薩行。後觀如來一品。是菩薩果。菩
薩地中。所學處有五。一所化處。此觀有情品
是。一切衆生爲所化故。二利行處。方便品。聲
聞品。菩薩品。問疾品是。利他行故。三眞實義
處。菩提分品不二法門品是。盡所有性。如所
有情。等道理故。四威力處。不思議品是。神
通威力等故。五菩提處。香臺品是。明佛所有
殊勝徳故。菩薩地云。最先應達所化機宜。方
名發起利他勝行。次知實義。可斷可修。於
威力門。修成自利。次於果位無上菩提。愛樂
希求。精勤修證。今此不然。九品境中。菩薩所
修。他利爲首。故初五品明利他行。威力門中
通他利故。神通威力唯他利故。恐言他利有
實衆生。今破執眞。顯皆非實。唯有情情。以
爲所利。故次一品明所化處。他利既周。應修
自利。故次二品明眞實義處。此二門中。修自
利。故從於果徳愛樂希求。故次一品明菩提
處。他利五品中。初四品。明隱迹利他。後之一
品。明顯迹利他。四品隱迹利他中。初一品總
叙權。後三品別叙權。聲聞菩薩。別叙昔權。問
疾一品。別叙今權。此方便品。總叙權也。又初
九品。所學境中。分之爲二。初八品。別明二
利。後香臺一品。總明二利行。別明二利中。
初至觀有情六品。明利他行。後菩提分不二
法門二品。明自利行。利他六品中。初五品。明
能利。後觀有情一品。明所利。能利五品中。初
四品。明密權能利。密爲權迹。行利他故。後不
思議一品。明顯權能利。顯爲權迹。利行他
故。密權四品中。初一品。總叙密權。後之三
品。別叙密權。聲聞菩薩。叙昔密權。問疾一
品。叙今密權。今此方便。總叙密權。故爲首
唱。顯不思議方便善巧品。諸方便攝者。依菩
薩地第三十五卷。菩薩方便善巧。有十二
種。依内修證一切佛法。有其六種。依外成熟
一切有情。亦有六種。依内修證有六種者。一於
有情。悲心倶行。顧戀不捨。二於諸行。如實
知。三於無上菩提妙智。深心欣樂。四顧
有情不捨生死。五知諸行故輪轉生死而心不
染。六欣佛智故熾然精進。依外成熟有六種
者。一能令有情以少善根感無量果。謂勸有
情。捨微劣物。乃至最下唯二糗團示。施鄙
穢田。乃至蠢動傍生之類。迴求無上正等菩
提。此施善根。物田雖下。由迴向力。感無量果
二令有情以少功力引大善根。若信耶齋戒。
爲説八支聖齋戒法。乃至爲他宣示佛教。令
生淨信。彼但由此一念善信。尚能攝愛廣大
善根。況其相續。能以供具及勸。他以供具供。
養亦能遍喜十方一切諸供養事。常修六念。
音想歸禮十方一切佛法僧寶。願以自身。普
代受苦。有所違犯。想對諸佛。發露悔性。如
是自作。亦觀他爲。又得菩薩勝神通者。化作
種種諸變化事。往於十方佛僧所攝大福聚。
常修無量。亦勸他爲。三於聖教憎背有情。除
其恚惱。四處中住者。令其趣入。五已趣入者。
令其成熟。六已成就者。令得解脱。爲欲成
辨後四種故。復修六種方便善巧。一隨順會
通。二共立要契。三異分意樂。四逼迫所生。五
施恩報恩。六究竟清淨。隨順會通。爲通經義。
共立要契。勤行善事。後以資什。方施彼等。彼
若不能速疾修道。後時於彼皆不施與。唯爲
利彼。非餘意樂。有不施等。若有家立。應告
家屬。有不知恩犯戒者等。當斷常賜衣服等
物。或當搖打。由是彼怖所爲治罸。便勤斷
惡。勤修諸善。彼雖不樂。強逼令修。若於有情
隨力施恩。彼希報徳。勸令修善。受報恩者。語
言世事。非以相酬。要當知父母恩。乃至受持
淨戒。乃名大報我之恩徳。若住第一地。生覩
史多天。令諸有情念其菩薩當得菩提。願在
所生。常得値遇。令諸有情起此樂故。乃至廣
説。是名六種方便善巧。今此即是後之六種。
依外成熟一切有情方便善巧。上下文中。隨
義皆有。不能繁引。又方便有四。一進趣
便。如七方便。二施爲方便。即方便善巧波羅
密多。三集成方便。諸法同體巧相集成。如
説眞如具恒沙徳智爲門等攝一切法。故十
地云總同成別異壞等。四種巧方便。實無此
事。應物施爲。謂三業化等。此中即是第二第
四方便。又解有三。一接下方便。唯爲下人。二
顯上方便。唯顯勝妙。三通彰方便。遍在上下。
此乃接下名方便也。現身疾等。因説法故。亦
可顯上。叙其徳故。讃歎如來功徳勝故。亦通
第三通彰方便。此意本是接下方便。爲大居
士現身疾等。因縁妙法。令發心故。又有二
種。一迴向。二拔濟。此拔濟也。釋品名者。利
樂儀軌曰方。應時而濟曰便。順理益生爲善。
智用殊妙爲巧。然有方便。下位可知。今顯非
彼言境超下位之情。説名不思議。今明此事。
故復名顯。其不思議方便。乃爲所顯。教爲能
顯。舊經文闕。如初已陳。出品體者。用後得智
爲體。諸教云。十度之中。後五皆以擇法爲
性。品下亦言。善於智度。通達方便。相以身
語。而爲自體。爲大居士現身有疾。是身方便。
因説妙法。勸彼發心。是語方便。下文自顯。故
不引之。發身語本。即是方便。意相難彰。故
經不説
經爾時名無垢稱 賛曰。此一品中。大文
有三。初標能爲善方便者。次已曾供養下。談
其實徳。後爲欲成熟諸有情故。以善方便下。
彰其權迹。此即初也。於中有四。一住處。廣嚴
城。二行位。大菩薩。三種姓。離咕毘。四名字。
無垢稱。舊經少者。對尋可知。非宗義處。恐
厭繁文。更不對辨
經已曾供養深殖善根 賛曰。下談實徳。
有二十句。分之爲二。初十八句。談内實徳。後
之二句。諸佛咨嗟等談外實徳。舊經雖復前
後不同。句義同此。此中二徳。一久値良縁徳。
供養諸佛。二先修本行徳。深殖善根。此二總
攝四親近行
經得妙辨才遊戲神通 賛曰。此有四徳。
一獲七種辨才徳。二成三無生忍徳。三得四
總持徳。四縱任六通徳。如文次第。理義可知。
七辨者。一捷辨。二退辨。三應辨。四疏謬
辨。五無斷盡辨。六凡所演説豐義味辨。七一
切世間最上妙辨。三無生忍等。如前已説。若
准仁王經。有五忍位。一伏忍。在地前。二信
忍。初二三地。三順忍。四五六地。四無生忍。
七八九地。五寂滅忍。十地及佛地。彼約麁位。
今約成滿。不相違也
護無所畏通達方便 賛曰。此有四徳。
一能摧外道徳。獲無畏故。二近佛十力徳。
摧魔怨故。三内融眞境徳。深入法故。四巧濟
群生徳。善於智度達方便故。智度者。第十智
波羅*密多。成就有情智。所以通達利益方
便。方便善巧波羅*密也
經大願成滿諸根勝劣 賛曰。此有三徳。
一欲解皆圓徳。大願成滿故。菩薩地説。初發
心時。唯發一願。願得菩提。利樂一切。勝鬘一
願。攝受正法。唯識二願。求菩提願。利樂他
願。勝鬘三願。彌勒上生四弘正願。初地十願。
又復菩薩恒沙別願。有經説是金栗如來故
願皆漏。二善達機器徳。善知意樂。意業也。及
行者。身語也。知其心願及其所行。善逗益故。
三善逗機宜徳。知根勝劣。説五乘故。此第
三徳。舊名心趣。三業是所趣意。亦圓也
經智度成辦決定修習 賛曰。此中二徳。
一導利無帶徳。由智度説法成就故。二
所作無礙徳。於一切大乘教理行果決定作
故。然諸菩薩。有四種修作。一決定修作。二委
悉修作。三恒常修作。四無罪修作。菩薩地中
第四十九説。具四修作故。得三十二相。今擧
一修。餘三影顯。亦皆具矣。舊經云決定大乘。
義意難解
經於所作業入心慧海 賛曰。此有三徳。
一三乘智先徳。三業所作。由智前導。首思量
故。二果業圓滿徳。住佛威儀故。若牛王行如
象王歩等。三妙證深廣徳。入心慧海故。心
謂眞理。勝鬘經説自性清淨心。慧者菩提智。
此二深廣。猶如大海。善能證達。名之爲入。舊
曰心大如海。便闕此義
經諸佛咨嗟常所禮敬 賛曰。上十八句。
別歎内徳。此之二句。別歎外徳。外徳有二。一
諸聖護讃徳。諸佛咨嗟稱揚説故。欣其道遠。
所以咨嗟。讃其利弘。由斯稱説。二衆凡歸仰
徳。釋梵護世常禮敬故。此中擧勝。且説佛歎。
諸菩薩等亦稱揚故。欲歎智者。衆聖識故。
擧釋梵等。類餘可知
經爲欲成熟居廣嚴城 賛曰。自下第三彰
其權迹。於中有二。初票權意。後顯權事。此
初文也。成就者利樂義。故爲有情。以智善巧。
居廣嚴城。機法相符。故發揚此
經具無盡財暴嫉楚毒 賛曰。下顯權事。
文復有二。初顯昔權。未疾前之權迹故。後
其以方便現身有疾下。顯其今權。顯昔權中。
初別顯昔權。後是無垢稱以如是等不思議
下。總結昔權。別顯昔權中有三。初以有攝無
權。次雖爲白衣下。同類益流權。後若在長者
下。爲尊誘下權。初以自有六度妙行。攝他六
障無妙行者。次爲同類。益彼時流。後爲尊大。
廣誘卑下。此以三度攝無三者。一切無財名
貧窮。無所歸趣名無依。無父母等之類是也。
無勢可恃名無怙。受戒而破曰犯。不受爲惡
名越。又破性戒名犯。破遮戒名越。暴者凶暴。
急性之流。&MT01774;者嫉妬。楚謂苦楚。捶打之類。
毒謂毒害。鴆毒之輩。如其次第。三度別攝
經以大精進妄見惡慧 賛曰。懈怠者。心
無所進。懶墮者。身語無進。初善不進。後惡
唯増。靜慮者。色界四定。正念者。七種念等。
如前已説。親能引定。故此合説。解脱。八解
脱。以十門分別。一列名字。二顯行相。三出
體。四釋名。五所縁境。六凡聖得。七離障別。
八依身起。九二得巽。十有無漏。今辨初四
門。餘如章中説。列名者。依瑜伽第十二十五
七十三。攝事分第二。對法十三。顯揚第四第
二及第二十。菩薩藏經第四等説。一有色觀
諸色解脱。二内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脱。三淨
解脱身作證具足住。四空無邊處解脱。五識
無邊處解脱。六無所有處解脱。七非想非非
想處解脱。八想受滅解脱身作證具足住
顯行相者。倶舍第二十九説。内有色想觀外
色。名初解脱。内未伏除見者色想。觀外諸色。
以爲不淨。名觀外色。今則不然。准對法文。初
修業者。身在欲界。已離欲界欲。未依無色定。
伏除見者色想。未離色界欲故。若久習業。已
離色欲見者色想。安立現前。而觀欲界一切
所有内外諸色。作光明想。由前三解脱。引發
勝處遍處等故。即觀勝處所攝少多等色。作
光明想。由除變化障故。作光明想。不除貪欲
故。不作淨想。瑜伽唯云未得無色定。未離色
界染。觀外諸色。是初解脱者。唯依初業説故。
三解脱。倶舍論説。内已伏除見者色想。
唯觀外境。而爲不淨。名内無色想觀外諸色。
大乘不然。准對法云。初習業者。已依無色定。
伏除見者色想。久習業者。或見者無色想。安
立現前。而觀外色。作少多等想。不同於初觀
内外色皆作光明。未自在故。此唯觀彼已離
欲色。作少多等。名觀外色。已離除故。立以
外名。觀心漸勝。故稍略觀。故瑜伽云。又不思
惟彼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即觀少多不作
光明等。若於是處。已得離欲。悦彼爲外。故
唯觀彼已離染色。名之爲外。又由初解脱
色不言外其内有色不言内。其所觀色。亦不
言外。通縁内外根塵等諸色。作光明想故。今
此第二内有色。有根等色故。其觀外色。唯觀
外塵。作少多等。不縁根等作少多等故。瑜伽
又云。無色界定不現在前者。此説觀外色。
不依無色定。無色定不能縁外色故。上二解
脱。初作光明想。後作少多等想。初後寛狹。兩
觀有殊。顯揚二十説。此二解脱。除變化障。爲
於變化得自在故。變化既通四靜慮有故。初
二解脱。通依四靜慮。但在根本。非近分地。彼
欣趣修。都無通果。此容預修。有通果故。不同
倶舍初二靜慮。能除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
故。作不淨觀。第三靜慮。倶舍論説。清淨相
轉作淨光鮮行相轉故。唯第四靜慮離八災
患。心證淨故。餘地雖有相似解脱。而不建
立。非増上故。今者大乘。謂如有一已得捨念
圓滿淨白。以此爲依。修淨請聖行圓滿。於
内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
想。展轉一味想。是第三解脱行相。謂待諸淨
色。於餘色中。謂爲不淨。非不相待。若唯見一
類。淨與不淨。二覺無故。是名初想。又於淨中
不淨性所隨入。於不淨中淨性所隨入。由於
薄皮所&T057006;共謂爲淨之中。現有三十六種不
淨物故。是第二想。如是展轉。總一切色。合爲
一味清淨想解。是第三想。乃名成就。唯在
第四靜慮地。有捨念淨故。論説超遇諸苦
樂故。一切動亂已寂靜故。善磨瑩故。餘地不
然。故唯第四。此亦内無色想。而觀外色。由前
已説。故略不論。而立異稱。次四無色解脱。倶
舍論説。以四無色定名爲性。非無記。染非
解脱故。亦非散善。性微劣故。近分解脱道。亦
得解脱名。無間不然。所縁下故。彼要背下地
方名解脱故。多説根本者。近分非全故。今者
大乘。皆已離自地欲。依自根本地。重觀自境。
思惟勝解。令障更遠。引生勝徳。謂如有一。於
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虚空。思惟勝解。是名
空處解脱行相。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是
識。思惟勝解。是名識處解脱行相。於無所有
處。已得離欲。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是名無
所有處解脱行相。空識二名自地所縁行相
爲稱。無所有處。以識無有。爲自地名。故於識
處。思惟勝解。於有頂地。已得離染。更不於餘
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即於是處應
作勝解。無所有處。名想生處。今縁此無所有
心心所。名非想非非想。故遍於此思惟勝解。
至下當知。上説離染。依無學説。故瑜伽言。前
七解脱。於已解脱。而生勝解身證者得。若依
唯識。有二師説。一云伏初定已上染得滅定。
二云伏第四定已上染得滅定。無所有處已
下染可有伏義。令障轉遠。引生勝徳。有頂一
地。定未能伏故。瑜伽第十一。空識二解脱。
有説離自地染。言上之二地。無説離自地染。
字有學無學影略説故。雖在根本。亦非近
分。滅盡解脱。大小乘倶説。即滅盡定。而無
行相。棄想受故。然將入時。有二行相。謂依非
想非非想處想及無想界想。初修久熟。二入
別故出體性者。倶舍説論。前三無貪性。眷
屬五蘊性。次四無色定善爲性。第八滅定性。
大乘之中。七十三卷。解五法中云。世間出世
間正智爲體。有漏者。以分別中世間正智爲
體。無漏者。即無分別智及後得智。唯慧爲性。
縁色非色及眞如境。離諸定障。引生勝徳。非
餘能故。若相應體。初七以四蘊爲性。眷屬五
蘊性故。對法云。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
所。無色界中。許有定道。無表色。第八解脱。
以二十二法厭心種子爲體。即不相應行蘊
所攝。釋名者。初釋總名。後釋別名。總名者。
瑜伽云。前七解脱。於已解脱。而生勝解。七所
觀法。多分要伏。要斷彼地煩惱障染。方始修
作。名已解脱。既今觀已解脱境。爲除定障起
神通功徳。而生勝解。故名解脱。其身證者。於
有頂染定未能離。但除彼地所有定障。起無
諍等諸功徳故。故成解脱。由此前言多分已
離。不爾多言便爲無用。第八解脱。棄背想受。
故名解脱。前無間道。雖滅想受障。至滅盡定
位。方得解脱名。由入滅定時。暫棄背想受障。
所求今滿足故。立解脱名。非時方始解脱定
障。先已離故。亦解亦脱。八者。是數釋
也。次釋別名。初有色觀諸色解脱者。瑜伽
云。由二因縁。名爲有色。謂生欲界得色界定
故。又於有光明而生勝解故。此觀欲界於勝
處所制歩多好惡劣勝等色。作光明想故。但
名有色觀諸色。不言内有色觀外色。其有
色非唯内故。諸所觀非唯外故。即外之色
觀及有色之觀外色。皆依主釋也。内無色想
觀外色者。由二因縁。名内無色想。一者謂已
證得無色等至。亦自了知。得此定故。先依空
處定。已離色界染故。顯揚云。内無色想者。依
無色定。意解思惟故。二者不思惟内光明想
故。名内無色。此言意顯已得空處内離色染。
又自内心。不作光明相。名内無色。此已離染
色。名之爲外故。瑜伽云。若於是色。已得離
欲。説彼爲外。出於染故。即觀此色。作少多等
解。名觀外諸色故。瑜伽云。又不思惟彼想明
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此説不作光明色觀。
但作少多好惡等解。初四勝處。有色無色。各
別觀色。若少若多。此總觀外少多好惡等故。
與勝處別。外諸色之觀及内無色之觀外色。
亦皆依主。内無色時。必須得空處等定。正觀
外色。作勝解時。唯依色定。不依無色。無色不
能觀於諸色少多等故。故瑜伽云。無色界定
不現在前。淨解脱身作證具足住者。瑜伽云。
已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爲依。修習清白聖
行圓滿。名淨解脱。此説第四靜慮中。離尋伺
喜樂三地障故。捨念圓滿。清白名淨故。瑜伽
云。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一切亂動已寂靜故。
摩瑩故。離淨不淨變化障故。名爲解脱。
此亦内無色而觀外色。作淨不淨相待相入一
味淨想。由前已説内無色言。所以今略。既略
於内。故亦略於觀外色等。但言淨解脱。顯揚
論説。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者。隨轉理門。或依
彼觀成滿之時。展轉一味。唯觀淨想。故作是
説。身作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賢聖。多所住故。
身者意身。作證者由於智斷得作證故。諸根
得境。唯身根親。今勝餘根故。獨得證名。
此亦如是。前二解脱。意解思惟。尚疏遠故。與
其觀名。今此解脱。除障最勝。聖意親取。名身
作證。由此聖者多住於此。及第八解脱。此二
勝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世尊經中説。身作
證於色無色障斷無餘。證得轉依勝餘六故。
具足住者。第四靜慮根本圓滿。第八亦爾。九
次第定。得圓滿故。空無邊處解脱者。顯揚云。
虚空者。謂色對治所縁境界。空其色故無邊
者。十方諸相不可分別。名空無邊。處者。謂彼
地中定等諸所依法能依行者。所縁虚空所
依之處。名爲處也。欲色二界。相状易知。彼界
難了。獨與處名。空無邊是境。處是能縁。空無
邊之處。依主釋也。下皆准知。識無邊處者。謂
縁無邊虚空之識。今縁此識。而爲境界。十方
諸想不可知故。名識無邊。處即能縁。義如前
説。無所有處者。謂於識上境界。推求之時。
無少所得。除無所有。無別境界。由唯見此境
極寂靜故。無所有此細超前觀。以上境無少
所有少亦無故。餘義如前。非想非非想處者。
非想者。謂超過無所有想。無所有處。猶有麁
想故。非非想者。謂於無所有處上境界。推求
之時。唯得縁無所有極細心心所。由唯見此
極寂靜故。前無處有處。唯縁識處已上諸境
少分亦無。此有頂地。唯縁無所有處能縁心
心所。不同彼地有麁想故。名爲非想。仍由有
唯無此極寂靜心在故。名非非想。非者無也。
非全無想故。餘義同前。想受滅解脱身作證
具足住者。由想受二強勝於餘之心行故。厭
患勞慮暫求止息。止息此時。要斷障得名爲
解脱。爲滅想受之解脱。依主釋也。上七解脱。
皆持業釋。謂有色觀諸色即解脱。解脱障故。
乃至非想非非想即解脱。亦可以別簡通得
依主釋。謂有色觀諸色之解脱。經等持者。九
等持。平等持心至境名等持。即定也。此有九
種。如前説。等至者。九等至。色四。無色四。及
蓋等至。由定前心折伏沈掉心不高下。名
等。所以今至途中安和之位。故名等至。或
由定心折伏沈掉。至此平等安和之位。故名
等至。此中等持等至二法。攝一切盡。更擧勝
定。顯皆安住。故復説言靜慮念等。正決擇者
無漏慧也。妄見者。一切不正見。惡慧者。一切
邪推求。及不正知。如其次第。配後三度。唯
識等説六唯自利。今利他者。多分自利。迴即
利他。不相違也
經雖爲白衣常樂遠離 賛曰。自下第二同
類益流權。具有十八句。此中四句。一處俗持
執。二居家不染塵。三妻拏無愛情。四
里除尋意。菩薩性戒。通俗通持。出家威儀。俗
多缺犯。故今處俗眞軌恒持。諸在家者。三界
所縛。彼雖居家。離三界染。三界者。謂欲界。
色界。無色界。欲所屬界。乃至無色所屬界。故
以爲名。如胡椒飮。如金剛環。界中有欲。界唯
有色。界中無色故。名爲欲界等。妻子化現。梵
行恒持。無愛染故。雖有眷屬。而無親里之尋。
離諸尋故
經雖服寶飾爲味至等 賛曰。此中二句。
一二嚴恒自飾。二兩食常爲味。同俗外嚴。同
眞内飾。所以雖資寶營。而以相好嚴身。
物受食。自利居禪。二利齊修。定散雙處。凡
食有四。謂段觸思識。靜慮等法。破壞有故。實
非食體。但取味證。故不名食。故佛地經云。廣
大法味喜樂所持。與出世法爲食。不與世間
法爲食。食者資長有漏識故。如別章説
經雖同樂著意樂不壞 賛曰。此有二句。
一縱蕩利群生。二形邪心重法。博者六博。
樗蒱之流。奕者碁奕。象戲之屬。而於彼類。不
誑不欺。不誣不詐。方便調化。名熟有情。形雖
同於外道苦行禀彼軌儀。而亦修作内心。於
佛法意樂不壞。得不壞信故
經雖明一切説法上首 賛曰。此有二句。
一明外寶重内。二處會爲説首。佛之正法名
爲内苑。而於此法樂。常寶賛翫好。或眞如
理。名爲内苑。初地以上。得法苑樂。故雖處郷
邑衆會之中。證達即深。説爲上首。舊云一切
見敬爲供養中最者。由爲説上首。所以一切
見敬。皆供養之中爲第一也
經爲隨世教示有所習 賛曰。此有二句。
一順世現禮儀。二隨俗求財利。世間尊卑禮
儀忠孝示無與乖。舊云。執持正法。攝諸長
幼。正法者。世禮儀也。示習俗利。方便攝財。
濟諸貧乏。舊曰。一切治生諧偶獲利之時。
不生喜悦。大意同也
經爲益含識誘開童蒙 賛曰。此有四句。
靜能益。二理斷功能平。三法延訓
大乘。四席問教初學。市演衢靜。觸處濟生
也。西方斷事。委在平直之人。故爲群生理諸
王家之務。恐有枉曲。以損生故。餘二可知
經入諸婬舍遊諸伎樂 賛曰。此有二句。
一處欲勸超染。二遊偶令念知。令彼正念正
知不因伎妄憶*邪解故。舊云入諸
酒肆。能立其志。酒肆多有絃歌。立志令正知
念也。文雖有異。意會可知
經若在長者斷其貪著 賛曰。自下第三。
爲尊誘下權。室富。衆望權高。稱爲長者。故
説勝法勸厭欲塵。齒下家貧。懷道自逸。名
爲居士。財食既多不足故。能斷其貪著
經若在刹帝利除其我慢 賛曰。此有二句。
西域好種。總有四類。一婆羅門。此云淨行。少
持戒行。以道自居。二刹帝利。此云官族。居位
自怡。化洽人庶。三吠舍。此云坐收。居賤
貴。以殉躯形。四戒達羅。此云耕。墾農治
生。以供職貢。初二高勝。所以偏影。官族理
務。人衆輕彼。多生瞋恚。故教忍辱。淨行持
道。自尊卑人。故除其慢
經若在大臣示以忠孝 賛曰。此有二句。
大臣曲濁。多枉無事。故教正法。王子憍奢。
鮮剋遊禮。故示忠孝
經若在内官殊勝意樂 賛曰。官女内嬪。
意多婬逸。故能化正。内官者。掌内之官。西方
立此。以治後宮。如長秋監宮官之類也。庶人
修習三福業事。謂施戒修。名相似福。似出世
福。名相似福。殊勝意樂者。及上勝信解也。或
相似福之勝意樂。或福與意樂。二種各別。不
能修勝出世之福。唯修勝意。舊本無此殊勝
意樂
經若在梵天利益安樂 賛曰。此有三句。
明在天尊。梵天居在初定。謂天下而獨尊。今
示諸靜慮差別。令知非獨尊故。又在四禪。各
能爲主。未定差別。舊云誨以勝慧未諸定
也。帝釋在天。多爲常想。示諸自在一切無常。
護世四王。各領方域。令護一切平等利樂
經是無垢稱饒益有情 賛曰。此即第二總
結昔權。此之善巧。皆方便慧。復名門者。此能
出生諸福慧故
經其以方便現身有疾 賛曰。此下第二。顯
其今權。於中復二。一現身權。身有疾故。二現
語權。語説法故。此身權也。問。欲現身權。方
便多種。何故今現其身疾也。答。現疾之意。略
有十種。一來問疾者因説化故。二希望世尊
令問疾故。三顯無始來身皆疾故。四明慈悲
心隨生疾故。五爲識凡聖病之因故。六令有
疾者調伏心故。七令餘下位知非類故。八妙
詳高徳方能對故。九因與對揚爲大利故。十
顯如來身威徳大故。如下經文。不繁具顯
經以其疾故經因疾 賛曰。下顯語權。
於中有二。初明所化。後正明權。此初文也。諸
問疾者。皆所化故
經時無垢稱廣爲説法 賛曰。下正明權。
有二。初票。後顯。此*票也
經言諸仁者不可保信 賛曰。此顯語權。
有三。初教厭離。次勸欣求。下諸仁者於如
來身應生厭離。於如來身應起欣樂等是。諸
修行門不過二故。後明利益。是無垢稱爲諸
集會來問疾者如應説法下是。初文有五。教
生五種厭壞觀故。一觀生滅無常義。二爲苦
所惱下。*觀逼迫。是苦義。三是身如聚沫下。
*觀非實有。是空義。四是身無主下。歎不自
在。是無我義。五是身不淨下。歎其可汚。是不
淨義。夫入觀法。初觀無常。無常故苦。苦故
空。空故無我。便入眞諦。今加不淨。令深厭
故。此歎生滅無常者。無彼常有。常無相故。總
標無常。亦別顯生爲無常之根本。故得無常
名。眞如常有。神我常無。此有爲身。本無今
有。有非常有。不同眞如。本有還無。無非常
無。不同神我。無二常相。故言無常。餘三別
顯。無強者老死相。壞命力故。此上總顯一
期無常。朽故速疾。念念生滅。刹那百二十是
名呾刹那。咀刹那六十名臘縛。臘縛三十名
一牟呼粟多牟呼*粟多十八名一時。時十
二名一日。三十日爲一月。十二月爲一年。如
是一生。乃爲無量生滅切割。或無常者是總
句。此無常。無強盛之滅堅牢之勢剛健之
力。衰朽還故。念念迅速。誑惑人故。不可
保任信之爲常住也。又欲界身無強。色界身
無堅。無色界身無力。皆是朽故迅速。不可保
信之法
經爲苦所惱變壞之法 賛曰。下*觀逼迫。
文中有二。初釋苦相。後勸自恃。此初文也。
苦乃八苦三苦之所惱故。八苦者。一生苦。此
有二種。一衆苦所逼故。二餘苦所依故。於母
胎中生熟藏間。具受種種極不淨物所逼迫
故。正出胎時。後受支體逼切大苦。自後復
有老病死等衆苦隨遂。二老苦。時分變壞苦
故。三病苦。大種變易苦故。四死苦。壽命變壞
苦故。五怨憎會苦。合會生苦故。六愛別離
苦。別離生苦故。七求不得苦。所希不果生
苦故。如有頌言。趣求諸欲人。常起於希望。
諸欲若不隨。惱壞如箭中。八略攝一切五取
蘊苦。麁重不安生苦故。爲此八苦之所惱亂。
與煩惱病爲所依器。多諸過患。一百五苦所
隨逐故。變壞之法。不久停故。無常故苦。生分
無常爲縁故苦苦性可了知。滅分無常爲縁
故壞苦性可了知。倶分無常爲縁故行苦性
可了知。故以變壞。而釋苦義
經諸仁者所不爲怙 賛曰。勸其不恃也。
勿恃惡身而生惑業。諸有智人。名聽慧者。
所不恃故。倶恃皆是愚癡衆生
經是身如聚徒顛倒起 賛曰。次下十
句。*觀非實有。所執實法。五蘊爲性。非實故
空。此中五句。身如聚*法者。瑜伽八十四云。
速増滅故。水界生故。思飮食味水所生故。不
可揉捼故。非如泥團可令轉變造作餘物故。
此經言不可撮摩。撮摩者揉捼義。又實非聚。
似聚現故。乃能發起有情解故。如浮泡者。三
和合生。不久堅住。相似法故。内迷眞境。次有
業縁。有煩惱潤。所生起故。又速謝起不堅住
故。言不久立。如陽炎者。飆動性故。無量種相
變異生故。令於所縁顛倒轉故。故從煩惱
愛所生。如春陽炎。遙看似水。諸熱渇惱鹿。
多奔趣之。非水水想。名渇愛生。諸有爲身。從
諸煩惱渇愛所生。亦復如是。如芭蕉者。中貞
本不堅實故。枝葉廣大速即壞故。如明眼人
持利刀入於林。取端直芭蕉柱。斷其根枝葉。
都無所獲。何況有實。如幻事者。譬如幻士。住
四衢道。幻作四種諸幻化事。都非實有。顛倒
起故
經是身如夢念念不住 賛曰。下別五喩。
如夢。意説如夢所見。此境非眞。虚妄見故。由
業感身。業爲本質。身如影故。谷靜響聲。都
非實有。此聲屬本發處因縁。此身亦爾。屬本
因縁。非今別有。如雲如電。如文可知。然攝大
乘八喩依他。般若九喩。此中十喩。依他不實。
所以成空。依義異故。各據一門。不可和會
經是身無主四大爲家 賛曰。下第四*觀
不自在。合有九句。初六句。正顯空故無我。後
三句。復顯無我故空。此初也。主者總名。次四
是別名。後一句總顯無我。主謂主宰。我之總
名故。地無常定主故以爲喩。我是自在。縁
三世故。有情者。在過去世。至于今故。命者。
現壽可存活故。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數數
流轉取五趣故。從今現在取未來故。此凡夫
外道計執三世總別之我。今擧四大虚空爲
喩。期體皆無。總身以四大爲家。假合所成。
由來不實。故無我也。我必常一。非假他故。蘊
界處法。非常一故。舊經五句。無此數取趣。仍
非次第。此四別我。與金剛般若天親論同
經是身爲空風力所轉 賛曰。下之三句。無
我故空。二行隨一。得入眞故。以離我及我所
故空。無實知故無我。無我故空。更無有因能
作於身。但爲風所動故。無我所無我所故空。
若是我所。必我作故。以彼空行空我我所故。
對法論言。蘊界處中。我我所非有。所以成空」
經是身不淨必歸磨滅 賛曰。下觀可厭
汚。合有七句。此中有二。不淨有五。一種子不
淨。感業所招。父母精血所共成故。二住所
不淨。於其母胎生熟藏間。所依位故。三自
相不淨。三十六物所集成故。四共相不淨。九
孔常流清穢惡故。五畢竟不淨。身壞以後成
糞成灰等故。故言不淨穢惡充滿。雖復種種
塗香洗浴。終必歸於不淨臭穢。是身虚危。
誰非不淨。不淨之物。必是虚僞。歸磨滅故
經是身多患之所逼迫 賛曰。此中二句。
多過患者。多病患故。四百四病者。一大不調。
一百一病生。四大不調。故有爾病。一大爲本。
所起爲百。此據總數。上多至百。下至一故。或
由十十惡業道因。感此四大所起果身。故各
成百。十十惡業道者。返其百福莊嚴身故。一
自作十惡。二教他作。三讃難作。四慶慰作。
五少分作。六多分作。七全分作。八少時作。九
長時作。十盡形作十惡業道。故得果時。有此
四大。及四大所生。各一百病。合名四百四病。
如水墜級者。西方水井。如此古人旁穿其
井。以爲近道。近道名*墜。級謂階道。以木爲
蹬級。坑入出。亭中取水。年深日久。
自致朽爛。身亦如是。或級謂級索。日久自朽。
身亦如是。舊云丘井。乃意難知
經是身無定所共合成 賛曰。此有三句。
不定常主。彼要常死。煩惱如怨賊。四大如
毒蛇。遍體充滿。如腐草爲積。名爲空聚。蘊處
界聚身空無有實。其義亦爾。舊亦少異。智者
當知
經諸仁者應起欣樂 賛曰。下次勸求。於
中有三。初總*票勸。所以者何下。次示相勸。
諸仁者如來之身功徳如是下。後結成勸。此
初文也。結前生後。標勸相故
經所以者何 賛曰。下示相勸。初徴後顯。此
徴詞也。有何所以。厭如是身。欣如來身
經如來身者共所集成 賛曰。下顯示相有
三。初示法身相。後示報化相。此初文也。諸
佛法身。眞如。恒沙萬徳。性共集成。現隱難
知。但可總説。故言無量善法成也
經從修無量智慧所生 賛曰。下顯報化二
身功徳。金剛般若云。一切諸佛。從此經出。一
切如來。從此經生。法身顯故。報身實徳。化體
化成。實假雖殊。因無別故。初總徳因。後別徳
因。此總徳因也。恒沙萬徳。福智攝故。佛身功
徳。皆唯無漏。此下説因。亦皆無漏
經修無量智見所生 賛曰。下顯別徳因。
有十五句。此中一因。從五蘊生。一戒蘊。一切
無漏戒爲性。二定蘊。一切無漏定爲性。三慧
蘊。一切無漏縁有爲慧爲性。四解脱蘊。一切
無漏勝解數爲性。五解脱智見蘊。縁一切無
爲解脱無漏智爲性。此五勝故。積聚多故。偏
立爲蘊。小乘舊名五分法身
經從修慈悲願力智生 賛曰。此有二句。
初四無量。佛爲實觀。次十婆羅*密多。調伏
寂靜。皆唯淨戒。靜慮解脱等持等至。皆唯是
定。餘如自名。前已説故
經從修一切修止觀生 賛曰。此有五句。
從修一切到彼岸生者。菩薩所修二利方行。
皆令行者能到彼岸。皆名波羅*蜜多。十六勝
故。偏得其名。今顯通義。故餘萬行。皆名到彼
岸。舊云方便。六通方便六通之義。如威力
中已略分別。三明者。一宿命明。二生死智明。
三漏盡明。此即三通。除摧障故。妙用難測。
作用弘廣。立以通名。此除三際愚。照深
故。復立爲明。菩提分法。止觀定慧。並如前説
經從修十力善法生 賛曰。此有四句。十
力無畏十八不共。並如前説。斷惡集善。聖道
能故
經從修諦實清淨業生 賛曰。此有三句。
一諦實生。證實諦理。或行實行。或諦實語之
所生故。不放逸生。防惡修善之所起故。清淨
業生。廣運三樂所生起故
經諸仁者發心求證 賛曰。下結成勸有
二。一勸證果。二歡修因。或初勸證佛法身。後
修報化因。此初文也。皆應發心求當果
證。或理不可生。但求證會。舊文唯一。無此二

經汝等欲得三菩提心 賛曰。此勸修因。
因即菩提心。或勸修報化因。報化因者。菩提
心是。欲得此身斷諸有情煩惱業病。乃斷四
大違損病者。當發無上正等覺心。正等覺心。
二利因故。得佛身者自利。斷他病者者利他」
經是無垢稱三菩提心 賛曰。此下第三明
利益
  聲聞品
此下二品。別叙昔權。權有二。一權化聲聞。
二權化菩薩。權巧示疾。希問濟生。佛命聲聞。
令慰大士。彼皆詞退。昔屈高人。今辨彼事。
故名聲聞品。舊云第子品。形同佛相。偏得
其名。佛知聲聞識非彼子對。乃顯彼高徳。
所以命之。欲令二乘有取捨故
經時無垢稱來問我癡 賛曰。此品有二。
初巧權心念希佛垂哀。後大聖悲慈別問令
往。此初文也。寢者眠。頓者因。示臥危蔦招
問疾故
經爾時世尊哀愍彼故 賛曰。下大聖慈悲
別問令往。大文有三。初*票令問之意。次命
十徳。皆詞不堪。後結類。聲聞皆辭不散。此
初文也。十大聲聞。略爲五對。内寂身心。外彰
詞理。偏濟貧苦。等現慈悲。訓示初機。教成
先學。隨通御善。令悔息愆。讃説出家。規乞供
侍。彼隨對折。若便緘言。道迹既殊。權方遂
異。由此十聖詞屈。爲五對以區分
經告舍利子問安其疾 賛曰。下命十徳。
皆詞不堪。文皆有二。一命。二詞。此命也
經舍利子詣彼問疾 賛曰。下調也。文各
有三。初總陳道屈。次別顯理窮。後結答
詞。卑躬請退。此初文也。鶖子雖寂身心。不能
亡形三界。除囂入靜。不能即寂而用。因斯被
屈。故答無堪
經所以者何 賛曰。下顯理窮。文皆有二。初
徴。後顯。此徴也
經憶念我者宴坐樹下 賛曰。下顯窮詞。
文皆有二。初陳已事。後顯他詞。此初文也。若
作晏烏間反默也。今爲烏見反安也。入滅盡定。
以有漏六識起必勞慮。厭患彼故。今令不行。
已無漏七。故唯説六。就二乘者。入非想定
無漏心位。令心心所。漸細漸微。微微心時。所
熏成種。能令六識不行之用。即説此用爲滅
盡定。依種子立。如別章説。或宴坐者。入無
想定。安寂身心。非滅定也
經時無垢稱而作是言 賛曰。下顯他詞。
文皆有二。初陳至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無
垢徳望雖高。形隨凡俗。聲聞道居下位。
像如來。故隨類以化群生。來儀稽首。羅什。詞
屈姚主。景染欲塵。入俗爲長者之客。預僧作
沙彌之服。不能屈折高徳下禮僧流。遂刪來
者之儀。略無稽首之説。准依梵本。皆悉有之」
經唯舍利子爲宴坐也 賛曰。下正陳詞。
有三。初總非。次別非。後結非。此總非也。唯
者敬諾之詞。宴者安寂之義。二乘滅定。止息
勞慮之心。絶攀想於情田。安身形於林野。名
爲宴坐。非大乘之寂定。故總非之。非全非。故
言不必
經夫宴坐者是爲宴坐 賛曰。下別非。有
六理。此初理非。夫宴坐者。總擧宴詞。瑜伽義
者。應理義云。法門有四。一因縁。二唯識。三
無相。四眞如。後三法門。理均可解。因縁法
門。是最爲難。已下偏依因縁門解。餘三易解。
故不多申。聲聞宴坐。不現顯三界之心。如
來滅定。有漏之身亦滅。所以捨無常色。獲得
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其入寂定。名眞宴
坐。佛教初學。但滅其心。身相不亡。非眞寂
定。半許半非。故言不必。中百義旨。空理義
云。二乘不得色心相空。故隱身於林。滅定。
雖欲隱滅。返爲顯現。大士知色心即空。未
要須安寂故。不於三界現身心。名爲宴坐」
經不起滅定是爲宴坐 賛曰。此第二非。
空理空云。二乘局見。寂用兩分。故息用入
寂。名爲宴坐。大士弘通。即寂起用。故能滅身
心於寂定。起妙用方威儀。應理義云。二乘
入寂。加行智微。寂身心。無能動作。用而不
寂。寂而不用。菩薩入寂。方便智強。先撃本
識。而發威儀。起利生之妙用。後時六識。方入
滅定。外彰身語。乍類有心。内息攀縁。眞
入滅。即寂而用。名眞宴坐
經不捨一切是爲宴坐 賛曰。第三非理。
已下宴坐。非必滅定。空理義云。二乘不能即
淨爲垢。故息垢入淨。而爲宴坐。大士善惡濟
旨。故眞俗一觀。應理義云。二乘位省。智用
有殊。觀眞智而現前。俗用便息。起俗智而爲
用。眞智不行。菩薩方便久修習用齊洽。故内
宴眞境。外現異生之法。所證得相。眞如理也。
異生法者。煩惱等也。第五地後。正智證眞。後
智起俗。八地已上。任運雙觀。故能内息攀
縁。外彰凡法。名眞宴坐。舊云不捨道法。内所
證相。文別意同
經心不住内是爲宴坐 賛曰。第四非理。
空理義云。二乘之人。觀心性有。内住六根。外
攀六境。爲息此故。入於寂定。菩薩知心性而
非有。而達根境皆空。*而名息分別之心。
故不住内外。名眞宴坐。應理義云。二乘觀境。
不過内外。内謂六根。外謂六境。此十二處。攝
一切法。縁此之心。能爲厭患。至都盡位。名爲
入定。故諸教云。作非想相而入滅定。菩薩入
寂。但觀無相眞理而入。不縁内外。而成滅心。
名眞宴坐。故諸教云。依無相界相而入滅定。
云住眞空。止息攀慮。不遊内外。離安立
相。名眞宴坐
經住三十七是爲宴坐 賛曰。第五非理。三
十七菩提分法者。證覺正因。故言分法。空理
義云。二乘不能即邪爲正。故捨邪入正。名爲
宴坐。菩薩即邪爲正。故住覺分。不離見趣。名
眞宴坐。應理義云。見趣者。薩迦耶見。邊執
見。見取。戒取。邪見。此五見意況名見趣。或
復五見所歸趣處。即外道等趣。二乘住覺分。
不能化諸外道之惡見趣。故名爲離。菩薩内
住分法。外化群邪。名爲不離。名眞宴坐。舊
云。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此義便非。
何名眞滅
經不捨生死是爲宴坐 賛曰。第六非理。
空理義云。二乘不能即縛爲解。故斷縛已。而
捨生死。證涅槃已。而有所住。應理解云。菩
薩雖同凡夫不捨生死。由大智故。而亦不同。
故無煩惱。雖同二乘。證於涅槃。由大悲故。而
亦不同。故無所住。二乘不爾。若捨生死。即斷
煩惱。若證涅槃。而必住之。故説菩薩名眞入
寂。舊云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今言無煩惱。其
理甚乖。亦可言留惑故不斷煩惱。證無住處。
名入涅槃
經若能如是佛所印可 賛曰。此結非也。
能有前徳而宴坐者。契順正理。佛所印可。具
足行故。如無前事而入寂者。非佛印可。偏小

經時我世尊詣彼問疾 賛曰。此中第三。
結答詞由。卑躬請退
經爾時世尊問安其疾 賛曰。下文有二。
此初命也。梵云摩訶沒特伽羅。此云大採菽
氏。者菽豆也。氏謂氏族。上古有仙。常食
豆。是彼苗裔。故名大採菽氏。此及舍利子摩
訶迦葉等。所有因由。並如彌勒上生經疏上
卷説
經時大目連詣彼問疾 賛曰。下*辭不堪。
文中有三。初總陳道屈。次別顯理窮。後結答
詞由。卑躬請退。此總陳道屈也。目連外彰詞
理。不能内契亡言。雖説我空。不能談法非有。
因斯被屈。故答不堪
經所以者何演説法要 賛曰。下顯理窮。
文中有二。初徴後顯。顯中復二。初陳已事。後
顯他詞。此初文也。衢者道也。四方道路。名
四衢道。舊云里巷
經時無垢稱而作是言 賛曰。下顯他詞有
二。初陳其執。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經唯大目連應如法説 賛曰。下正陳詞。
此文有四。初總非。二却詰。三別非。四陳益。
八百居士發心等是。舊文唯三。無此却詰。
不當應如尊所説者。意言如尊者説法道理
不當。當契也。言不契理。名爲不當。空理義
云。法理本空。聲聞説有。故言不當。應理義
云。法無二我。性離言故。彼説法有。仍非離
言。故云不當。夫説法者。如法説故
經時我問言如法説耶 賛曰。此却詰也
經彼即答言前後際斷故 賛曰。下別非
也。於中有二。初顯二無我道理。後夫説法者
下。明説法道理。初中復二。初明無我。後結無
我。法相如是豈可説是。明無我中復二。初明
衆生無我。後明法無我。此明衆生無我也。三
世五蘊本無有我。無我計我。我増如垢。汚本
性故。過去諸法。本無有情。執爲有情。如塵坌
染。現在諸法。本無命者。執爲命者。増生死
故。現壽存活。名爲命者。執此實有。即是執有
實生死故。或彼執現有生有死。故有命者。今
離生死。故無命者。未來諸法。無數取趣。執有
現在。前際命根斷已。生於後際六道之中。斷
者空無之義。既都無前後實際。何得有實數
取趣耶。此四無我。同般若論。亦與勝鬘如來
藏章所説四同。空理義云。世俗諦有。可有四
種。勝義諦空。何得有四。故説勝義。應説四
空。應理義云。世俗諦中。四亦無實。依勝義
諦。依他圓成。亦無實四。故依勝義。應説四
空。聲聞説法。非陳四有。今汎談諸法性離人
離法。故説四空。古人倒錯。取新准知
經法常寂然無所縁故 賛曰。下説法空有
二十句。空理義云。依世俗諦。法性可有。依勝
義諦。法性皆空。然以破諸差別執故。所以別
顯。可以下句轉釋上句。俗有相故不寂。眞無
相故寂然。此境空也。俗有所縁故貪著。眞無
所縁故離貪。此能縁空也。應理義云。二十句
中。分之爲二。初十句顯眞如理離所執空。後
十句顯依他性離所執空。或二十句皆説眞
如。眞如寂然。滅十相故。眞如離貪。無分別心
之所縁故。舊云法離於相者貪相。亦可無
妨。初離所縁相。後離能縁相。貪著執著。能
縁之心。以無境故。其心亦無
經法無文字波浪思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有言語。故有文字。眞言語斷。故無文字。俗
有思慮。如水波浪汎濫而起。故有譬説。眞
離慮思。故無譬説。應理義云。眞如言斷。故無
文字。眞如離俗波浪思故。無譬説也。舊
法無言説離覺觀故。波浪思等。即覺觀故
經法遍一切行動事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不如空。有性不遍。眞理性空。故遍一切。俗
有行動屈申等事。故有顯色。亦有表相。亦有
形色。眞無行動屈申等事。寧有顯相形色等
耶。應理義云。眞如如空。性無罣礙。故遍一
切。亦無行動屈申等事。故無顯相形色等事。
相者表色。古經二文皆少不同。初如虚空説
無形相能遍一切。後畢竟空言無戲論。戲論
即是顯相形色。畢竟空者。無行等故
經法無我所離心識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執有我所。故法有我所。眞中無執所。故法
無我所。俗有心識。法成所了。眞無心識。
無所了。應理義云。眞如非我。所以離我所。故
諸論云。無攝受眞如。非我執等所依取故。眞
如非所了。離心識境故。心識分別。故眞非境。
或無能了。離心識故
經法無有比不在縁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有待法有比。眞無待故無比。俗中有縁故
屬因。因所得故。眞中無縁故不屬因。因縁生
法。皆説空故。應理義云。眞如妙無比。更無有
物可相待故。眞如不屬因。非縁所得。非因生
故。名不在縁
經法同法界無所隨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執法有。不同法界。眞諦之中。一切等入眞
法界故。並同法界。一切皆空。俗有所隨。不隨
於如。隨於有故。眞諦無隨。不隨有故。並隨如
空。應理義云。下之十句。明依他起無所執空。
并以依他。攝歸眞如。依他起性。法同法界。攝
相歸性。入法界故。不同所執分別妄有。*古
云。入諸法故。法界法也。示隨於如。無如所執
而可隨故
經法住實際不依六境故 賛曰。動者亂
動。眞實邊際。名爲實際。無倒所縁義。空理
義云。俗有所動。不住實際。眞無所動。故住
實際。俗依六境。故法動搖。眞如不依六。故無
動搖。動搖者可壞可毀可倒。應理義云。依
他住眞際。隨於實際。竟不動故。*古云諸邊
不動者。諸邊執見不能動故。依他亦無動搖。
隨於眞如。不依六境故
經法無法去來増減思故 賛曰。空理義
云。俗有所住。有去有來。眞中無住。何去何
來。俗有増益之思。故不順空。執爲有故。有損
減思故。不隨無相不應無願。撥爲無故。眞
中無増益故。順法空無損減故。隨無相。應無
願。應理義云。依他隨眞。亦無去來。無所住
故。去者過去。來者未來。由無現住。便無去
來。若有所住。去來便。依他。不隨無相應無
願。以隨眞如。無増減思。故能順空。隨無相。
應無願。*古云。法無増損。乍似別牒。准此新
文。乃釋上義。*古法離好醜。新文所無。理外
加之。不知何也
經法無取捨身意道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有生故可取。有滅故可捨。眞無生滅。何取
何捨。道者通生之義。根與境爲道。俗有六根。
爲能執藏。故六境之法。成所執藏。眞非六根
之所藏。故法無所執藏。超六根道故。應理義
云。依他隨眞。無取無捨。離生滅故。亦無能執
藏。超過六根。非愛境故。非非所執藏。*古云
法無生滅。初句可成。法無所歸。之者所執
藏義。然不釋所由
經法無高下畢竟斷故 賛曰。空理義
云。動轉者形待義。戲論有虚妄分別。俗非
不動。法有高下。眞無動轉。何高何下。俗中戲
論不斷故。是分別心之所行。眞中戲論畢竟
皆斷。故離一切分別所行。應理義云。依他隨
眞。無高無下。住不動故。亦離一切分別所
行。分別戲論畢竟斷故。*古云法離一切觀
行。此言分別所行。分別。觀行也。應理義中。
或二十句。皆説眞如勝義諦法。不如分別心
之所執。亦不如彼所言説性。皆説無。非眞
如體性亦成空。前且隨殊勝義説。不違理
也。此二十句。應爲十對。一一權思。恐厭文
繁。故略而止
經唯大目連豈可説乎 賛曰。此結無我。
空理義云。勝諦中。法性空如。是豈可如言
説之者乎。應理義云。法體雖有。不如分別及
所言説之自性有。豈可説乎
經夫説法者主謂増益損減 賛曰。下明
説法道理。於中復二。初汎談説聽道理。後
尊者目連下。勸如法説。空理義云。眞諦本空。
説聽爲有。皆名増益。俗諦本有。若言無空。便
成損減。或總不稱眞法自性。名爲増損。應理
義云。法外分別及起言説。名爲増益。如長
法故。成唯識云。能詮所詮。倶非自相。但依増
益。相似而轉。似謂増益。非實有相。諸法自
相假智及詮。倶非境故。言無法體。名爲損減。
撥無體故。或増所執減無二性。舊云無説無
示無聞無得。倶不正成。無此文故
經若於處是諸了別 賛曰。此成正理。
若證法智。證會法體。無増無減。即一切法。都
不可説。*古云無説無示。若聽者智。證會法
體。無増無減。亦不可聞。何所了別。言我了
耶。此中有疑。若法説者。及與聽者。皆有増
損。佛如何説。諸大菩薩云何聽耶。故釋顯之」
經尊者目連乃可説法 賛曰。下勸如法
説。初釋疑示説相。後勸應修。譬如能幻化之
士。夫爲幻。化者。宣説諸法。假人假名。爲假
聽者。假説諸法。都無少實。但爲筏喩。故離増
減。故佛説法。菩薩能聞。不知分別所説自
性而起執故
經應善子知大悲現前 賛曰。下勸應修。
有八種事。此中有三。一知生根。二慧達諸法
無所罣礙。罣者障義。礙者拘義。三大悲現前」
識説大乘應説法 賛曰。此有五句。
四讃大乘。五念報佛恩。六自意樂淨。深信
勝解故。七法詞善巧。於法善巧。法無礙也。詞
善巧者。詞無礙也。或法詞者。説法之詞。辨才
無滯。八爲三寶種能紹隆故。具此八種。乃應
説法。聲聞無此八種事故。不應説法。一一翻
之。義可知也。舊經有六。無意樂淨法詞善巧」
經世尊正等覺心 賛曰。第四陳益。當彼
詰時。徒衆獲益
經時我世尊詣彼問疾 賛曰。此即第三。
結答詞由。卑躬請退。我時不報。故言默也。不
能識解此所説解。名無辨也
經爾時世尊問安其疾 賛曰。自下第三。
命大迦葉。文亦有二。初命。後*辭。此初命也。
摩訶迦葉波。此云大飮光。上古有仙。身皮金
色。能飮日月之光。迦葉是彼之種。又大迦葉。
身亦金光。飮弊日月。故名飮光。説此因縁。
如彌勒疏
説無垢稱經疏卷第三



説無垢稱經疏卷第三
經大迦葉波詣彼問疾 賛曰。下辭有三。
此總陳道屈也。迦葉偏濟貧苦。不能等施慈。
諸相猶存。不能事事無相。因斯被屈。故答不

經所以者何循乞食 賛曰。下文第二
別顯理窮。初徴後顯。顯中復二。初陳已事。後
顯他詞。此徴及陳己事也。遊貧陋巷而順乞
者。貧苦不修。所以亦貧。恐當更貧。故勸之。
富既不然。故不從乞。富多盈溢。乞乃順已而
豐饒。貧事皆無。隨乞乖情而儉得。本以資身
利濟。不希益已繁握。故遊貧巷。蓋乃有由。
次第行乞。故名修也
經時無垢稱而作是言 賛曰。下顯他詞有
二。初陳至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經唯大迦葉從于貧乞 賛曰。初牒事非。
次陳正理。後總結勸之。此初文也。從貧
乞時。令當富樂。慈也。拔其貧苦。悲也。此唯
濟貧。捨於豪貴富豪。故言不普
經尊者迦葉應次行乞 賛曰。下陳正理。
文復有二。一陳乞者。二陳施者。陳乞者中。文
復有三。初破六相。次防六根。後明證理修因。
初破六相者。一破偏行。二陳食想。三遣村
坊相。四壞城色相。五趣佛家相。六破著相。
此破偏行也。唯從貧乞。貧當可富。不從富乞。
富當可貧。故住平等。應行乞食。舊經無六。唯
四。闕入城邑及趣佛家
經爲不食故應行乞食 賛曰。下除食相。
迦葉見有食相。唯以資身爲濟貧。故次行乞。
今以三義而教行乞。非但爲資身等。一爲至
佛位。得菩提時。尚不須食故。而行乞食。資法
身也。二爲壞昔來生死食執。而應乞食。破生
死也。故經説云。食段食時。如曠野子肉等。三
爲受他施。令他檀度得修滿故。而行乞食。此
三因中。初自六度因。次除生死縛。後他六
度滿。爲此三義故行乞食。舊文第二爲壞和
合相。除食執也。食是三塵和合相故。第三
爲不受故應受彼食。今在空聚相文後。舊經
與新次第不同。脱無此中第三句
經以空聚相入諸城邑 賛曰。此中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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