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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義疏 (No. 1781_ 吉藏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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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厭。而能化物。今恐内生厭。便取涅槃。故迴
之以正。故云樂佛身。所以者何佛身者即法
身也。淺識之流。雖聞當樂佛身。正恐齊其所
見。未免生滅。何用樂乎。是以釋云。佛身者即
法身也。生公云。丈六爲迹身。常住爲法身。迹
從法身出。故云即法身。肇公云。豈捨丈六而
遠求法身乎。故丈六無生。即法身也。法身者。
非法資養故。以正法爲身。正法身則體絶百
非。形備萬徳。體絶百非故。不可爲有。形備萬
徳。不可爲無。遠離二邊。則正法身也。問。此
是何人。作斯執耶。答。天竺凡夫二乘。並謂。
佛身智雖妙。終歸磨滅。譬如震旦國土成實
師。執五時教。如開善智藏謂。淨名教。是第三
時説。佛壽七百阿僧祇。終是無常。及招提之
流明。此維摩詰。第二時説。亦未免生滅。如此
之徒。皆淺識也。今總難之。前説生死過患。既
爲無常。今讃法身功徳。亦未免生滅。則同可
患厭。何有佛可欣哉。又生肇等師。註此維
摩。皆明法身常住。後生不應違其所説。具如
玄義述之。從無量功徳智慧生。既有極妙果。
心有極妙之因。故從此已下。擧因釋果。從戒
定慧解脱解脱知見生從慈悲喜捨生從布施
持戒忍辱柔和懃行精進禪定解脱三昧多聞
智慧諸波羅蜜生從方便生從六通生從三明
生從三十七道品生從止觀生從十力四無所
畏十八不共法生從斷一切不善法集一切善
法生從眞實生從不放逸生從如是無量清淨
法生如來身諸仁者欲得佛身斷一切衆生病
者當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問。力無畏
等。即是法身。云何言生法身耶。答。有人言。
此是極地菩薩。亦分有力無畏等。故生於佛
身。有人言。下地縁佛衆徳而修行。如縁佛十
力。而行十力行。故言從十力生。有人言。法身
無生。今言生者。此據報佛也。吉藏謂。若據十
力等。則生猶成義。即以力等。成佛法身。故言
生。若就因行。宜言生矣。問。云何名從眞實生。
答。眞實即佛性。佛性若顯。即成法身也。如是
長者維摩詰爲諸問疾者如應説法令無數千
人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此第四明
時衆得益。聞生死過患故。捨凡夫行。聞法身
功徳。息二乘行。故發佛心也。又上云。當樂佛
身。即自利行。欲得佛身斷一切衆生病。當發
菩提心。謂利他行。既聞成佛。具自行化他。故
發道心也
摩義疏卷第二



維摩經義卷第三
 胡吉藏撰 
  弟子品第三
資視師如父。自處如子。師處資爲弟。自處如
兄。敬護合論。故名弟子。依内義。學在佛後
爲弟。從佛口生爲子。佛生物惠命爲父。在物
前悟稱兄。故法華云。世間之父。至親友家。即
其證也。四會爲言。二集已竟。從此文去。竟乎
香積。第三重會方丈。與前會異者凡有七義。
約衆爲言。前俗衆問疾。今道衆撃揚。前近衆
小衆。今遠衆多衆。據教而言。前略説法門今
廣宣妙道。若就利益。前但淺益。今具深淺。約
但爲言。前破但凡。今斥但聖。所言但者。
謂有所得定性凡聖也。若就今古。前説今法。
此二品。説於古法。約自他者。前淨名自説。以
顯其徳。今大小二人。顯淨名徳。若論三化。方
便品。已破凡夫。此下二品。斥聲聞菩薩。就此
一會。開爲二章。第一由序。第二正説。由序爲
二。一淨名現疾。二遣使慰問。爾時長者維摩
詰自念寢疾于床。自念寢疾者。自傷念疾也。
夫有身則有疾。此自世之常情耳。達者體之。
何所傷哉。然五百長者。皆近佛聽法。而淨名。
礙疾不預。理在致傷。是故自念。又淨名。爲物
現疾。非佛影嚮。化則不成。故須自念。世尊大
慈寧不垂愍。夫抱疾者。必無樂有苦。世尊大
慈。遣使慰問。必與樂拔苦。故上句云慈。下句
稱愍。又衆生疾故菩薩病。世尊大慈。必見垂
問。因以弘道。所濟良多。則衆生病愈。菩薩亦
愈。則是慈悲之旨。現疾之本意。問。何故言寧
不垂愍。答。衆人少慈。尚以參疾。佛有大慈。
寧不慰問。佛知其意。此下第二遣使問疾。就
文爲二。第一前命聲聞。第二次命菩薩。問。聲
聞菩薩。並皆不堪。佛何故命。答。凡有四義。
一示大慈平等故。並皆命之。二但命文殊。
使不得具顯淨名之徳。今既普命。則具顯其
徳。使問疾之流。尊人重法。三者欲使時會。於
文殊起難遭想。五百聲聞。八千菩薩。皆辭不
堪。而文殊獨往者。故知辨慧難思。則敬情至
極。受法爲易。四者普命大小。具陳被呵。因述
昔法。以利今衆也。問。何故。不前命菩薩。後
命聲聞。答。就破病次第。方便品破凡夫。弟子
品破聲聞。菩薩品呵大士。二就勝劣次第。聲
聞形備法義。心具智斷。故心形兩勝。故前
命之。菩薩心雖會道。形無定方。心勝形劣。故
次命也。如羅什説。聲聞法中。羅漢無漏智慧
勝。菩薩世俗智慧勝。大乘法中。菩薩二事倶
勝。今用聲聞深故。前命弟子也。即告舍利弗
汝行詣維摩詰問疾。就今聲聞爲二。前命十
人。後命五百。良以五百昇堂。十人入室也。論
十人徳行者。初謂四大聲聞。身子智慧。目連
神通。迦葉苦行。善吉空解。故以定慧行解。爲
四大聲聞。次有三人。妙達三藏。爲三大法師。
富樓那。精究毘曇。旃延。善解經藏。波離。妙
體毘尼。次佛親屬。凡有三人。那律天眼。羅雲
秉戒。阿難總持。次約義。呵聲聞要法。示菩
薩道門。初斥身子。呵聖默然。次詰目連。非聖
説法。斯二是佛常初。而聲聞不達。故前呵
之。次彈迦葉有行。呵善吉空解。顯聲聞人未
有大乘行解。次呵滿願。常爲人説。不見物機。
旃延。恒復佛講。不知教意。那律。雖得天眼。
不達會通。波離。謂善毘尼。未解大乘法律。羅
雲。雖是聲聞棄俗。而不解大乘出家。阿難恒
侍如來。不識佛之本迹。既呵聲聞十失。則顯
大乘十得。次約義前後者。九人明佛因。第十
辨佛果。即因果次第。九人之内。初八明修行。
後一辨出家。此據説門。明前後也。八人之中。
前七明修善。後一辨滅惡。七人之中。前六明
修道行。以爲行體。次一辨起道行。以爲行
用。六人之中。前明定爲慧本。次辨慧從定生。
次明由解起行。後二藉行發解。今前命舍利
弗。就此章中。開爲二別。第一佛命。二辭不
堪。舍利弗。王舍城摩迦陀國人也。從父爲立
字。名優波提舍。優波是星名。提舍遂父作
名。故名提舍。舍利言身。是其母名。眼似舍利
鳥。故名舍利。弗以言子。謂身子也。不從父
受名。因母爲稱。有二因縁。一者從過去誓願
立名。釋迦過去發願。願我作佛。右面弟子。名
舍利弗。二者女人聰明。世所希有。時人貴重
其母。故稱舍利弗也。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
不堪任詣彼問疾。此第二辭。不堪。就文爲三。
一標不堪。二釋不堪。三結不堪。此初文也。不
堪之意。有三因縁。一者小乘智劣。不堪撃揚
菩薩。二者昔曾受屈。則優劣事定。是故不堪。
三者相與爲化。屈申從物。今欲彰淨名徳。顯
文殊行。故稱不堪。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曾於
林中宴坐樹下。此第二釋。不堪。就文爲三。一
明被呵之由。二辨能呵之旨。三正受屈。身子
於林中宴坐樹下者。凡具二義。一者有此身
心二患。患身之喧動故。隱身於山林。患心之
馳散故。攝心於一境。宴坐者。謂安也。默也。
蓋閑居之貎。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舍利弗
不必是坐爲宴坐也。此第二明能呵之旨。就
文爲三。初呵二乘禪定。次出菩薩坐法。三總
結之。不必是坐者。聲聞人謂。坐法必隱身於
林澤。息心於滅定。今以大乘望之。不必爾。道
生云。不必者。不言非是。但不必是。不言非
是者。二乘坐法。乃可以爲求大乘之詮
耳。若爾未是眞極坐法也。興皇師云。必是。有
所得住著之義。身子必有散可棄。有靜可欣。
近觀此章。遠通一化。此大小乘人。並是住著
必定。故被呵也。夫宴坐者不於三界現身意
是爲宴坐。此下第二次出菩薩坐法。即用呵
二乘也。凡有六雙。初辨身心倶隱。二明靜散
雙遊。三道俗齊觀。四内外並冥。五解惑平等。
六生死涅槃不二。略説六門。爲菩薩宴坐。
初明身心倶隱。聲聞坐法。隱身於林間。而身
猶現。息心於滅定。在心遂滅。此則一隱一不
隱。故致被呵。菩薩。以法身爲身。雖處而非三
界。妙慧爲心。雖縁而常寂滅。此則身心倶隱。
必爲妙定。故異彼二乘也。又聲聞見有身心
不隱。故欲隱之。大士知無不隱。何所隱哉。
故不於三界現身意也。不起滅定而現諸威
儀是爲宴坐。此第二對明靜散雙遊也。滅盡
定者。毘曇。心法既滅。有非色非心法。以滅定
次補心處。成實論云。空心二處滅。一滅定
時滅。二入無餘涅槃時滅。滅定即是無法。此
之二釋。並是小乘。入於滅定。則形猶枯木。無
運用之能。菩薩滅定者。智度論云。滅盡定。即
波若之氣類。了悟此心。即是實相。本來寂滅。
故能形充八極。應會無方。即是不壞假名。而
説實相。不動眞際。建立諸法。問。不起滅定。云
何能現威儀。答。如意殊無心。隨人出寶。天
鼓無心。應物有聲。至人無心於彼此。而能應
一切。上辨不於三界現身。今明現諸威儀者。
夫以無現。則能無不現。故前即動而寂。此即
寂而動。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是爲宴坐。此
第三明道俗齊觀。小乘障隔生死。不能和光。
大士善惡齊旨。道俗一觀。故終日凡夫。終日
道法。淨名之有居家。即其事也。心不住内亦
不在外是爲宴坐。此第四内外並冥。賢聖攝
心。謂之内。凡夫馳想。謂之外。大士倶異。故
非内外。又心依因縁生。因即六根爲内。縁即
六塵爲外。又因増上縁生爲内。依縁縁生爲
外。大士知内外悉空。故無所依也。若心馳内
外。爲内外動亂。非宴坐也。若不馳内外。始名
靜一。稱爲宴坐也。上三句。呵二乘滅定。明菩
薩滅定。此一句。呵二乘餘定。辨菩薩靜心也。
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道品是爲宴坐
也。此第五明解惑平等。小乘。以三四二五。而
伏諸見。用單七隻八。斷諸見故。是動諸見。而
行道品。動是結斷之名。大士。觀諸見實性
即是道品。故云不動。如後文説。諸佛解脱。於
六十二見中求。即其證也。不斷煩惱而入涅
槃是爲宴坐。此第六明生死涅槃不二。了煩
惱其性即是涅槃。不斷而後入也。若能如此
坐者佛所印可。此第三總結。平等坐法。不違
實相。復順佛心。稱大乘機。具此三門。故佛印
可也。二乘反之。以被呵。時我世尊聞是語默
然而止不能加報。此第三次明受屈。理生意
外故莫知所詶。故我不任詣彼問疾。不堪有
三。標釋已竟。今總結也。佛告大目揵連汝行
詣維摩詰問疾。所以次告目連者。夫人才有
長短。身子。或可一時漏機。受淨名屈。自可不
能。餘何必爾。故不抑之而亦告也。復得備
顯淨名道高。説昔法以利今衆。具如前説。故
次命之。此章亦二。初命同疾。二辭不堪。目
連是姓也。此言爲食豆。上古有仙人。不食餘
物。唯噉於豆。因爲姓。目連是其族也。字
律陀者。是樹神名。其家無兒。祷此神而得之。
故因以爲字。是王舍城摩伽陀國輔相之子。
與舍利弗。倶共厭世。出家求道。身子右面。智
慧第一。目連左面。神足無儔。目連白佛言世
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此第二辭不堪也。此
章亦三。初標不堪。如文。所以者何憶念我昔
入毘耶離大城於里巷中爲諸。居士説法。此
第二釋不堪也。就文爲四。初出被呵之由。二
明能呵之旨。三時會得道。四目連受屈。居士
利根。應聞實相人法並空。目連不觀其機。爲
説施戒。居士聞已。起衆生相。封著諸法。遂
有二失。一違實相。二不稱機。此被呵之由
也。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大目連爲白衣居
士説法不當如仁者所説。此第二敍能呵之
旨。就文爲二。初呵小乘説法。次明大士演教。
不當如仁者所説。不當者。謂不相應當也。凡
有四義。一者機大教小。故不當機。二者實相
非人法。今説有人法。故不當實相。三者諸佛
見機見理。今違理暗機。故不當佛意。四不當
者。不稱情機之義。夫説法者當如法説。此下
第二明菩薩演教。以對小乘之失也。就文爲
五。一明所演之法。二辨聽説之方。三巧識物
機。四善於知見。五辨説教大意。菩薩具此五
門。方堪爲物施教。即用斯五。誨彼聲聞。初門
有二。一辨衆生空。二明法空。然實相正法。未
曾空有。但爲祛有病。是故説空。空理不殊。但
於惑者情有難易。衆生心以總會成體。不實
之意易明。是故前説之。似不假衆縁所成。
此則難破。故後明之。智度論云。衆生生情。
取之不得。凡夫妄謂爲有。故易遣。法爲眼耳
見聞。斯則難破。故前説生空。後辨法空。法無
衆生離衆生垢故。衆生者。陰界入等諸事會
而生。心以爲宰一之主。法者實相法也。實相
之法。本無衆生。若見有衆生。則乖於實相。
故稱爲垢。若悟實相。則其垢自離也。法無有
我離我垢故。我是自在爲義。實相之法。無此
我也。法無壽命離生死故。色心連持爲命。百
年相續。久受爲壽。外道計此壽命別有於法。
故名壽者。命者。生爲壽始。死爲壽終。既無生
死。何有壽命耶。不言無壽命。而言無生死者。
生死是命之始終。始終既離。則壽命斯無。又
壽命是人之所愛。若聞離之。必不能樂生。死
是人之所惡。若聞離之。必欣習也。法無有人
前後際斷故。智度論云。行人法故。名之爲人。
故有靈。異於草木。行因受果。往來生死。永無
朽滅。故外道謂之爲常。前際既斷。無人造因。
後際亦斷。無人受果。故云法無有人前後際
斷故。法常寂然滅諸相故。前有四句。明衆生
空。此下二十六句。明法空也。生空。易故略説。
法空難故。所以廣明。若以實過假。以空過實。
如成論所説者。非常寂然。以本性清淨故。
名常寂然。法雖寂然。但取相爲有。而謂不然。
所以須滅。故言滅諸相故。此爲法空之始。故
略擧迷悟大宗。法離於相無所縁故。萬像不
同爲相。此相是心之所縁。法既無相。則心無
所縁。法無名字言語斷故。上辨心行滅。此明
言語斷。名生於言。言斷則無名。法無有説離
覺觀故。覺觀是言本。既無覺觀。則言無由生。
目連。動覺觀心。爲物説法。故復呵之。法無形
相如虚空故法無戲論畢竟空故法無我所離
我所故。我所有二。一親謂五陰。二疏即瓶衣。
法無分別離諸識故。分別生乎識。以離諸識。
故無分別。法無有比無相待故。諸法相待生。
猶長短比而形。無相待者。如百論説。長不在
長中。以因短故。長非在短中。以相違故。亦不
合在長短中。有二過故。既無長短。何所待哉。
法不屬因不在縁故。因縁之名。其義不定。自
有種子親而能生爲因。水吐疏而助發爲縁。
自有本無果體。藉因辨之。素有其分。假縁而
發。故互具有無二義。種受因縁兩名。因近
故難曉。縁遠故易了。今以所易。釋所難也。因
親故言屬。縁疏故言在。法同法性入諸法故
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
法性。如。實際。此三皆是實相異名。如實不變
名如。是諸體性。故名法性。窮其除畔。稱實
際也。始見法實。如遠見樹。知定是樹。名爲如。
見法轉深。如近見樹。知是何木。名爲法性。窮
盡知樹根莖枝葉之數。名爲實際。此三未始
非樹。因見爲異耳。入諸法者。諸法萬相。誰能
入。諸法者。其唯法性乎。諸邊不動者。有
無諸邊。不能動於實際。又解。邊是際之異名。
法既住於實際。則邊不復動。法無動搖不依
六塵故。情依六塵。故有奔逸之動。法本無依。
故無動搖。法無去來常不住故。法若暫住。經
於三世。則有去來。法無暫住。故無去來也。法
順於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醜法無増損法
無生滅法無所歸法過眼耳鼻舌身心法無高
下法常住不動法離一切觀行唯大目連法相
如是豈可説乎。心觀不能及。豈況於言乎。夫
説法者無説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此第
二示聽説之方。以誨目連及居士也。説法示
人。名爲説示。而言無説無示者。終日説。未
常説也。始則聞法。終有所得。而言無聞無
得者。終日聞。無所聞也。譬如幻士爲幻人説
法當建是意而爲説法。淨名雖唱法不可説。
而猶説此不可説。故今明我所説者。如幻而
説耳。當了衆生根有利鈍。此第三示無識物
機。居士應聞空義。而目連爲説有法者。由其
未了衆生根也。又上雖明大乘之法。宜善察
物機。可隨大小而授。不得一向説大法也。善
於知見無所罣礙。此第四明善於知見。目連
説小。不明大者。良由未善知見也。以大悲心
讃于大乘念報佛恩不斷三寶然後説法。此
第五明説法大意。夫欲説法。必須成此四
心。一建大悲心。二讃於大乘。三念報佛恩。
四不斷三寶。若讃小乘。濟拔小苦。名爲小
悲。若讃大乘。能拔大苦。稱大悲故。言大悲
心。讃大乘也。既讃大乘。必紹繼師種。故
三寶不斷。名報佛恩。若説小乘。則斷三寶
種。名無反復。維摩詰説是法時八百居士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此第三明時衆發
心。淨名既讃大呵小。符理稱機。故時衆蒙益
也。我無此辨。此第四目連受屈。是故不任詣
彼問疾。不堪有三。標釋已竟。今總結也。佛告
大迦葉汝行詣維摩詰問疾。第三次命迦葉。
問。迦葉既爲上座。何不前命。答。布薩受食。
可依年獵。銜命撃揚。宜用辨慧。問。若爾。法
華何故前序迦葉。答。彼經明會三之義。迦葉
爲禀異之初。義各有由。無相害也。摩訶迦葉
者。翻爲大龜。是其姓也。別名必鉢羅。此云普
逐。是王舍城摩訶陀國婆羅門種。夫妻二人。
身並金色。倶共厭世出家。皆得阿羅漢果。於
十弟子内。苦行第一。迦葉白佛言世尊我不
堪任詣彼問疾。此第二辭不堪。就文爲三。謂
標釋結。此即標也。所以者何憶念我昔貧里
而乞食。此第二次釋呵也。就文爲三。一被呵
之由。二能呵之旨。三明得益。此初章也。於貧
里而行乞者。凡有四義。一者貧人。昔不種福。
是故今又不殖。來生復貧。復貧相繋。無得
脱時。今欲愍其長苦。故從乞也。二者四大聲
聞。得滅盡定。而迦葉。爲得定之勝。其有施者。
能令現世獲報。欲濟其交切之苦。故從貧
乞。三者富貴則嬌奢難化。貧窮易受道法。今
欲度之。故乞也。四者若從富貴乞。則有名利
之嫌。今往貧里。有會小欲之行。時維摩詰來
謂我言唯大迦葉有慈悲心而不能普捨豪富
從貧乞。此第二明能呵之旨。就文爲二。初呵
聲聞慈悲。次教菩薩乞法。雖有慈悲。不能普
者。即捨富從貧。於貧有悲。捨富無慈。名爲不
普。又捨富從貧。即是自現行悲。自現行慈。
則有可譏之迹。是故被呵。所以偏呵悲者。捨
富從貧。以*慈爲主。故前呵其悲偏。迦葉住
平等法應次行乞食。此下第二説菩薩乞法。
以教聲聞。夫乞食有六。一行乞食。二入聚洛。
三有所見聞。四明噉食。五有福田。第六總結。
初門四句。第一對聲聞悲偏。説平等乞食。夫
生死流轉。貴賤無常。或今貧後富。或今富後
貧。大而觀之。苦樂不異。是以凡住平等之法。
應次第行乞。不宜捨富。而從貧也。爲不食故
應行乞食。此第二句。明乞食意也。聲聞爲欲
食。而行乞食。今明不應爾也。爲不食故。應行
乞食耳。言不食者。即是食之實相。以此心。行
乞食也。爲壞和合相故應取揣食。此第三明
取食法也。聲聞受取揣食。爲資養五陰。今明
不應建於此心受揣食。應爲壞和合相故取
揣食。和合者。謂五陰聚集。以此成身。名和合
也。揣食者。食有四種。一者揣食。以香味觸。
和合成之。以可揣握。故名爲揣。即欲界食也。
二曰願食。如兒見沙嚢。而命不絶。是願食也。
三曰業食。地獄不食而活。由其罪業。應久受
苦痛也。四曰識食。無色衆生。以識相續。命不
斷也。爲不受故應受彼食。此第四句。明受食
也。聲聞。以人爲能受食。爲所受。以能受
所受。故名受食。今明。不見人爲能受。食爲所
受。應以此心。受彼食也。文雖四句。義有二章。
初平等乞。謂功徳業。後之三句。明於智慧。智
慧則異凡。功徳則起聖。故非凡夫行。非賢
聖行。是菩薩行。豈止誨彼聲聞。夫欲行乞。當
依此法也。以空聚相入於聚落。此第二句。明
入聚落。然行乞食。必入聚落。故次辨之耳。聲
聞。以有聚相。入於聚落。放明以空聚相入於
聚落。空聚者。聚落之内空。無貧富人也。若然。
不應捨富而從貧。又即聚落。本畢竟空。名空
聚落。若爾。亦不應有取捨心。所見色與盲等。
此第三次明見聞。夫入聚落。必有見聞。凡夫
見聞。則生諸結。二乘視聽。則怖畏六塵。今雙
斥聖凡。故辨菩薩法也。見色與有等者。非
謂閉目不視。然終日見。而無所見。故稱爲盲。
所聞聲與響等。聞響不生喜怒。聽聲宜可同
之。所嗅香如風等。風行香林。而無心受。今
聞香。亦應同之。所食味不分別。法無定相。由
分別取相。謂之爲味。若不分別。則非味也。受
諸觸如智證。小乘。智證滅時。心無所染。身受
諸觸。宜可同之。知諸法如幻相無自性無他
性。諸法從因縁生。故無自他性。如會指成
捲。故*捲無自性。指亦如是。故無自他性。本
自不然今則無滅。喩向無自故無他也。如有
燃故有滅。本自不燃。今則無滅。有自故有他
耳。本無自。何有他耶。迦葉若能不捨八邪入
八解脱以邪相入正法。此第四呵其正食。若
能悟邪正不二。便得平等觀。乃可食人施也。
八解脱即八背捨。違八解脱。名爲八邪。所以
偏明此之法等者。良由迦葉謂捨八邪。得八
解脱。有滅盡定。能生物福。故偏説也。邪正既
一。便不相乖。故復云入也。以一食施一切供
養諸佛及衆賢聖然後可食。上示其受食。爲
物福田。此教其受食。復爲施主。既得邪正等
觀。便是無礙無盡法門。能以一食。施於一切。
如後鉢飯事也。若未得眞悟。受食之時。宜應
作心。上供三寶。下施四生。即是建無盡無礙
心也。如是食者非有煩惱非離煩惱。有煩惱
食。凡夫也。離煩惱食。二乘也。今勸雙捨凡聖。
故非有無也。不入定意非起定意。小乘人有
二時入定。一者將欲食時。前入定。作不淨觀。
然後起定方食。二者噉食以後。復入禪定。生
施主福。此之二時。入定則不食。食則不入定。
菩薩得無礙觀。終日食而終日定。故無出入
之名。又大士體道。未曾靜散。故非入非起。非
住世間非住涅槃。凡夫之食。願壽命長存。爲
住世間。二乘受食。欲入涅槃。又聲聞受食。名
住世間。後欣取滅。稱住涅槃。今並異之。故兩
非也。以菩薩不食而食故。非住涅槃。食無所
食故。非住世間。其有施者無大福無小福不
爲益不爲損。此第五次明福田。若迦葉得平
等觀。則能外説平等法。能令施主復平等心。
不計福之大小。己之損益。又解。大小據前人。
損益就迦葉。田勝則施主得大福。田劣則獲
小福。得食則獲五事。爲益。不得則無五事。爲
損。故損益據迦葉。是爲正入佛道不依聲聞。
此第六總結。如上所明。便得平等觀。名正入
道。則能自利利人。故不依聲聞。迦葉若如是
食爲不空食人之施也。既有正悟。便是良田。
故不虚人施。時我世尊聞説是語得未曾有
即於一切菩薩深起敬心復作是念斯有家名
辨才智慧乃能如是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心我從是來不復勸人以聲聞辟支佛
行。此第三明迦葉蒙益。凡有五句。一歎法希
有。二得敬勝人。復作是念。第三讃嘆。斯有家
名者。在家大士。淨名遐布。誰不發心。第四
勸發心。我從是來。第五迦葉自立大志。是故
不任詣彼問疾。不堪有三。標釋竟。今總結也。
佛告須菩提汝行詣維摩詰問疾。此第四命
須菩提。就文爲二。初命。次辭不堪。須菩提
者。此云空生。亦名善吉。以其生時。舍内寶藏。
衆物悉空。故名空生。父母謂是不祥。召相師
問之。相師云。唯善唯吉。稱爲善吉。相傳。有
經云。須菩提。是東方世界。青龍陀佛影嚮釋
迦。身爲弟子。然五百之流。徳非遍備。各有偏
能。但稱第一。善吉等。有供養者。能與現報。既
有異徳。故名四大聲聞。須菩提白佛言世尊
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此第二辭。不堪。就文亦
三。謂標釋結。此初標也。所以者何憶念我昔
入其舍從乞食。此第二釋不堪。就文爲五。第
一辨不應來而來。爲被呵之由。第二明能呵
之旨。第三明不應去而去。重辨被呵之由。
第四重明能呵之旨。第五時衆得道。此初文
也。善吉所以入淨名舍者。凡有二義。一者迦
葉捨富從貧。善吉捨貧從富。悉乖平等之道。
故倶被呵。所以捨貧從富乞者。富貴嬌恣。不
慮無常。今雖快意。後必貧苦。愍其迷惑。仍就
乞食。以不得越家故。次入其舍。因被呵也。二
者居士徳重淵遠。言不漏機。五百應眞。莫敢
窺其庭者。善吉自謂。深入空理。觸言無滯。故
徑造其舍。從彼乞食。然當其入觀。則心順法
相。及其出俗。即情隨事轉。致失招屈。良由此
也時維摩詰取我鉢盛滿飯。此第二明能呵
之旨。就文爲四。一就食平等門。呵其於食不
等。從不斷婬怒癡下。第二就解惑平等門。呵
其解惑不等。不見佛下。第三就内外平等門。
呵其内外不等。從若須菩提入諸邪見。第四
就邪正平等門。呵其邪正不等。所以知有四
門者。以後結句。云乃可取食也。四門次第者。
初正乞食。故就食平等門。呵之。其斷惑得解。
堪爲福田。則解惑不等。故就解惑平等門呵
之。惑滅解生。猶見佛聞法。不殖外道。便謂
内外爲二。故就内外平等門呵之。猶*殖佛世。
離彼邪縁。具諸功徳則謂邪正相乖。故就邪
正平等門呵之。此初門也。取鉢滿飯而呵者。
若空鉢。則居士有吝惜之嫌。若與鉢。恐持而
去。不盡言論之勢。又空鉢故。不得生論。與便
不得論。又不空鉢。明菩薩爲施主。不與鉢。
明二乘非福田謂我言唯須菩提若能於食等
者諸法亦等諸法等者於食亦等如是行乞乃
可取食。於食等者。唯富人之妙食。等貧
捨之穢弊。若能於此麁妙食等。則於諸法亦
等。若能違萬法皆等。則能於食亦等。得此
等心。則是福田。乃可取食。若爾不應捨貧而
從富也。若捨貧從富。則於食不等。便無等非
是福田。不應取食。故進退無答也。若須菩提
不斷婬怒癡亦不與倶。此第二就解惑平等
門呵。善吉所謂理唯二轍。一者斷於三毒。二
者與倶。謂凡夫也。斷三毒即二乘也。今聞
不斷不倶。理出意外。故茫然不解。大士體三
毒。本自不有。故不與倶。今亦不無。稱爲不斷。
又若有三毒。可斷可倶。不性無二。何所倶
斷。又三毒屬人。可論倶斷。竟自無人。誰倶斷
耶。又三毒屬心。可論倶斷。求屬無從。則斷倶
宗。具如正觀論説。不壞於身而隨一相。
上就有餘涅槃。今約無餘涅槃也。小乘人謂。
壞五陰身。然後隨涅槃一相。今明身即一相。
不待壞而隨也。又上據煩惱。今約報障。呵意
同前不滅癡愛起於明脱。身本從癡愛而生。
故次言也。如涅槃云。生死本際。凡有二種。一
者無明。二者有愛。小乘人謂。以癡彰智故。
滅癡而得明。以愛縛心故。愛解而心脱。故
涅槃云。明與無明。愚者謂二也。大士觀癡
其即是明脱。不待滅癡愛。而起明脱。是
故。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
性。問。是何等明脱。答。三明内漏盡明也。斷
非想惑。九解脱中。第九解脱也以五逆相而
得解脱亦不解不縛。上明煩惱與報。今次説
業平等也。小乘明。五逆業。必定受報。無得解
脱理故。今明。窮重之縛。等於極上之解。所以
然者。五逆實相。即是解脱。豈有縛解之異耶
不見四諦非不見諦。得於明脱。要由見諦。故
次泯之。境智本空故。不見四諦。四倒寂然故。
非不見諦。又求四無從。故不見諦。亦無不四。
故非不見。又見四諦者。二乘人也。不見四諦。
凡夫人也。今大士異之。是故倶斥。非得果。聲
聞由見四諦。是故得果。既非見諦。故非得果。
又不見能得之人及所得法。故非得果非凡
夫法非離凡夫法非聖人非不聖人。聲聞謂。
以得果故捨凡成聖。故次非之也。又上來就
法泯見。此約人平等也。既以非得果。應是凡
夫。而求故非凡夫。而凡夫不得凡夫實性。
即是聖法。故非離凡夫。以不離凡法。故非聖
人。而道過三界。故非不聖也。雖成就一切法
而離諸法相。此句是總結上來諸義也。雖成
就一切法者。善吉既其是人。人必成就於法。
謂不捨上來所明一切惡法。而復具足善法。
故云成就一切法也。而實未曾善惡。故云離
諸法相。乃可取食若能備如上説。則得平等
觀。便是福田。故應取食。此一章訖。所以結也。
若須菩提不見佛不聞法。此第三内外平等
門也。二乘謂捨凡得聖。要由見佛聞法。故次
泯之。善吉自謂。見佛聞法。而言不見聞者。其
言似反。其理實順。若有佛可見。則是有見。故
不見佛。若有法可聞。則是有聞。故非法。
今明。無佛可見。乃名見佛。無法可聞。始是聞
法。蓋是斥二乘之有。是故説無。既知佛非有。
即識佛非無。如是五句。無所受著。始是法身。
如斯五悟。名見佛也。正觀論云。邪見深厚者。
則説無如來。如來寂滅相。分別有亦非。彼外
道六師。聲聞人謂。以見佛聞法。即事佛爲師。
已爲弟子。異於外道。故次泯之。釋迦出世。正
値六師。但六師不同。凡有三部。合十八人。足
能仁。爲十九也。第一部。自稱一切智。裸形苦
行。第二部。得五神通。第三部。誦四章陀。又
言。此三即修思聞三慧。從於三慧。生十八人。
今文所明。是初部也。富蘭那迦葉母姓也。
富蘭那字也。此是邪見外道。撥無萬法。末伽
梨拘&T049271;梨子。末伽梨字也。拘&T049271;梨。其母名也。
其人計衆生苦樂。不由因得。自然而有。刪闍
夜毘羅胝子。刪闍夜字也。毘羅胝其母名也。
其人謂道不須求。逕生死劫數。苦盡自得。如
轉縷丸於高山。縷盡自止。何假求耶。阿耆多
翅舍欽婆羅。阿耆多字也。翅舍欽婆羅。麁弊
衣名也。其人著弊衣拔髮。五熱炙身。以苦行
爲道。謂今身受苦。後身常樂也。迦羅鳩駄迦
旃延。姓迦旃延。字迦羅鳩駄。其人應物起見。
人問有耶。答言有。人問無耶。答言無。故執諸
法。亦有亦無。尼犍陀若提子等。尼犍陀。其出
家總名也。如佛法出家名沙門。若提子。母名
也。其人謂。罪福苦樂。本有定因。要必須受。
非行道所能斷也。是汝之師因其出家彼師
所墮汝亦隨墮。此令善。吉。事外道爲師。因其
出家。現世受其邪法。故墮邪見。後世同其果
報。故墮惡道。乃可取食。若不同六師。則見邪
正相異。使無等觀。故不堪受食。若知六師
即是法身。以同六師。即是同法身。便得等觀。
乃可受食。問。云何六師即是法身。答。四句求
六師不得。六師即是實相。得即是法身。故
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又同六師。方是不同
六師。若不同六師。即是同六師也。所以然者。
同六師。則體邪即正故。是正見人。若不同六
師。即謂邪正爲二。名邪見人。故同六師也。若
須菩提入諸邪見不到彼岸。此第四邪正平
等門。既同六師。則入諸邪見。邪見明無道因。
不到彼岸。辨無滅果。既入邪見。則不到彼岸。
所以作此呵者。或人以邪見正見爲二。彼岸
與此岸相乖。故今明。入諸邪見。邪正不二。彼
此無別。若達不二平等。邪見即是正見。不到
彼岸。即是到也。住於八難不得無難。既入邪
見。便生八難。不得無難處也。所以作是呵者。
善吉自謂離於八難。以得人身。難三惡道及
長壽天。生閻浮提。離北鬱單越。値於佛世。離
佛前佛後。得於正道。離世智辨聰。六根具足。
離生盲聾。此則謂難與無難爲二。今明。達乎
八難。即是無難故。今住於八難。既不見難。亦
不見於無難。故云不得無難也。同於煩惱離
清淨法。入邪見。在八難者。便無結不起。既無
結不起。而離清淨法。所以作是呵者。善吉自
謂。異於煩惱。不離清淨法。故今明。煩惱體性。
即是實相。若同煩惱。即是同於實相。離清淨
法。即是不離。汝得無諍三昧一切衆生亦得
是定。善吉自謂。得無諍定。群生不得。欲以斯
定爲物福田。此則見自他爲二。得不得殊。是
故明。善吉之與群生。性常自一。苟爲善吉
獨得。而群生不得乎。故今不得同得。得同不
得。得不得不二。自他平等也。無諍三昧。凡有
二種。一者内順實相。二外不違物心。名無諍
也。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養汝者墮三惡道。
此明田非田不二。惡道善道。體性無別。爲與
衆魔共一手作諸勞侶汝與衆魔及諸塵勞等
無有異。如世造物。所作不異。名爲一手。是一
手則共爲塵勞伴侶。故與魔不異。然魔與實
相不異。既與魔一不異。則與實相不異。於一
切衆生而有怨心謗諸佛毀於法不入衆數終
不得滅度汝若如是乃可取食。此明怨親平
等。毀譽一貫。出入無別。得不得均。若能如是
乃可取食。第四章竟。故復結也。時我世尊聞
此茫然不識是何言不知以何答便置鉢欲出
其舍。此第三明不應去而去。重致被呵之由。
不識是何言不知是何答者。且據一章釋之。
如善吉自謂。見佛聞法。淨名云。不見佛不
聞法。觀其言則似逆。詳其意則大順。所以然
者。若不見佛。乃是見佛。若有佛可見。則不見
佛。而善吉聽其言則逆。思其理則不反。故不
識是何言。不知以何答。而日時既至。使捨
鉢而欲去。生公云。既其有屈。便應輸鉢。故置
之欲出。然善吉與衆人。凡有兩意一同。諸
人識其言。而善吉不識。此一異也。衆人被詰
生喜。而善吉聞呵便懼。此二異也。五百聲聞。
悉不能答。斯一同也。問。何故善吉。獨招二失。
答五百應眞。不敢詣淨名之室。善吉自謂。深
入空理。觸言無滯。徑造其舍。從彼乞食。是
以此章。言切而旨深。故招斯咎也。維摩詰言
唯須菩提取鉢勿懼。此第四重被呵也。懼無
答而置鉢。即復著於言相。今欲解其此滯。
令得取鉢。故先言。取鉢勿懼。於意云何如來
所作化人若以是事詰寧有懼不我言不也維
摩詰言一切諸法如幻化相汝今不應有所懼
也所以者何一切言説不離是相。淨名以幻
化。質於善吉。凡有三事。一者聽人如化。二者
謂諸法如化。三者言説如化。汝既解空第一。
應知如化。以化聽化。寧有懼哉。不離是相者。
言説不離幻相也。至於智者不著文字故無所
懼所以者何文字性離無有文字是則解脱
解脱相者則諸法也。上明文字如化。此辨文
字。則是解脱。並不應著也。維摩詰説是法時
二百天子得法眼淨。此第五明時衆得道。就
理而言。善吉來去。皆弘道益物。以其來故。得
説平等無礙之道。破二乘有礙之心。以其去
故。因説幻化法門。斥凡夫保執有法。令二百
天子。得法眼淨。初章則言違理順。故時衆未
解。後章則言理並順。故聞而即悟。故我不任
詣彼問疾。此第三結不堪也。佛告富樓那彌
多羅尼子汝行詣維摩詰問疾。此第五次命
富樓那。前四大聲聞已訖。今次三藏法師。就
文二。初命。二辭。什公云。富樓那。是其字也。
此言滿。彌多羅尼。其母名也。此云知識。合母
名爲字也。眞諦三藏云。所以稱滿者。其家無
兒。祷祀江神。母因夜夢見珍器。盛滿珍琦。遂
入腹内。明旦向天述之。*天云。汝當生兒。
智慧滿足。因名滿也。彌多羅。此云慈行。四
*章陀論。有慈行品。其母誦之。故名慈行。合
言之。名滿慈子。十弟子内。法師第一。善解阿
毘曇。富樓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
疾。此第二辭不堪。就文亦三。標釋結。此初
標也。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於大林中在一樹
下爲諸新學比丘説法。此第二釋不堪。爲四。
一明被呵之由。二明能呵之旨。三明時衆蒙
利。四滿慈受屈。此初文也。什公云。近毘耶離。
有園林。林内有水。水名獼猴池。園内有僧
房。是毘耶離三精舍之一也。富樓那。於内爲
新學説法也。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富樓那
先當入定觀此人心然後説法。此第二能呵
之旨。就文爲四。一呵其違欲説法。二呵其違
根説法。三重呵違欲説法。四重呵違根。欲
謂現在欲樂。根謂過去根原。此初文也。前當
入定觀此人心者。小乘智有限礙。又不能常
定。凡所觀察。在定則見。出定不見。又定力深
者。見衆生根。極八萬劫。定力淺者。數身而已。
此新學比丘。根在大乘。而爲説小法。故謂其
入定也。無以穢食置於寶器。穢食是小法。寶
器爲大機也。當知是比丘心之所念無以琉
璃同彼水精。比丘心大。汝須知之。琉璃是
玉。水精爲賤珍。不應明大心之琉璃。同小
乘之水玉。宜善識小大二機之優降也。汝不
能知衆生根源無得發起以小乘法彼自無瘡
勿傷之也。此第二呵其蓮根原。初句。直呵
不知根。無得發起。呵其授小法也。大乘根性
人。喩若無瘡。説小損大。如傷之也。欲行大道
莫示小徑無以大海内於牛迹無以日光等彼
螢火。此第三重明不識機欲。菩薩有三事。一
求佛道。二度衆生。三修萬行。大機如欲行大
道。小乘法如小徑。此爲求佛道。設喩也。遍度
衆生。心如大海。小乘法同牛迹。迴大入小。如
内也。肇公云。大物當置於大處。曷爲迴龍象
於兔徑。注大海於牛迹。此合釋二句也。遍修
萬行。心如日月。起小乘行。心如螢火。明昧既
懸。不應等也。富樓那此比丘久發大乘心中
忘此意如何以小乘法而教導之我觀小乘智
慧微淺猶如盲人不能分別一切衆生根之利
鈍。此第四重呵不識根原。智慧微淺。小乘智
體。不能分別。小乘智用也。時維摩詰即入三
昧令此比丘自識宿命曾於五百佛所殖衆徳
本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第三明得
益。就文爲四。初入三昧。二得本心。三爲説
法。四悟不退轉。此即二教雙益也。二教。謂口
意兩業。二益淺深不同。此初教也。即時豁然
還得本心於是諸比丘稽首禮維摩詰足。此
初益也。問。淨名入三昧。云何能令比丘知宿
命。答。持地論明。菩薩宿命通有六種。一自知
宿命。二知他宿命。三令他知己宿命。四令他
自知宿命。五令他知他宿命。六令彼所知衆
生。展轉相知。今是第四令他自知也。時維摩
詰因爲説法。此第二教也。於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不復退轉。此第二益也。我念聲聞不
觀人根不應説法。第四受屈。是故不任詣彼
問疾。不堪有三。標釋已。今總結也。告摩訶
迦旃延汝行詣維摩詰問疾。此第六命旃延。
就文有二。初命。二辭。摩訶爲大。迦旃延。是南
天竺婆羅門姓。而以本姓爲稱。別名扇繩。
其父早亡。母戀不嫁。如繩繋扇。風吹不動。
故名扇繩。十弟子内。論議第一。善解修多羅。
佛在世時。造昆勒論。十萬偈三百二十萬言。
迦旃延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此
第二辭不堪。就文爲三。謂標釋結。此初文也。
所以者何我念昔者佛爲諸比丘略説法要我
即於後敷演其義謂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
寂滅義。此第二釋不堪。就文爲三。初明被呵
之由。二述能呵之旨。三時衆得益。此初文也。
略説有二。謂有爲無爲。此二攝一切法。故名
爲略。又言略者。佛常略説。有爲法。無常苦空
無我。無爲法。寂滅不動。此二總一切法盡。故
言略也。佛但此略説於前。旃延廣敷後。五門
與三印。有離合不同。開無常印爲苦。開無我
爲空。無爲即是寂滅。故五門也。不異三印。但
是小乘。以大乘無我。唯在生死。不得云一切
法無我。五門則具通小大。時維摩詰來語我
言唯迦旃延無以生滅心行説實相法。此第
二明能呵之旨。就文爲兩。初總呵。二別呵。此
初文也。佛了無常。是無生無滅。即是實相。而
迦旃延。謂無常是生滅法故。佛以無生滅心
説無常。即無生滅心。説實相也。迦旃延。聞生
滅法。起生滅心。而説無常。是以生滅心行。説
實相法。在言雖同。其心則異。故迦旃延被呵。
佛無咎也。迦旃延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此第二別釋五門。呵旃延之失。即是用
大乘心斥小也。無常是名也。二家同辨無常
之名。但無常之義。大小乘則異。旃延以生滅。
釋無常義。淨名以無生滅。釋無常義。所以然
者。佛説無常之名。凡有二義。一者破常。二不
著無常故。今離二邊。悟入中道。如肇公云。言
其無常者。明其無有常。非謂有無常。以無有
常故。離外道邊。非謂有無常。則離小乘邊。斯
則破病既周。教圓理足。名爲滿字。而迦旃延
説無常。但得破常。猶有生滅。則住無常。故破
病未周。教非圓足。稱爲半字。今淨名。還申佛
意。偏對旃延一邊。故説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問。不生不滅。是破無常以不。答。佛説無常
名。令離常邊。復令離生滅邊。始是顯無常義。
旃延雖領無有常。猶謂有生滅。即知一不知
二。今欲令其更得進悟。故偏説不生不滅是
無常義。非破無常也。問。如毘曇成實等。云生
滅是無常。云何言不生不滅是無常。答。此皆
旃延被呵之倒。龍樹觀三相品。破生破滅者。
斯淨名之流。若言生滅是無常者。則生在其
初。滅在其後。初既無滅。則一無爲常。若一無
爲常。則一無非有爲。又若一無不滅。則終
亦不滅。便是常住。若初有生。即有滅者。則滅
害於生。生不得起。以義推之。則生非實有。生
非實有。是則無生。既其無生。何有滅。故知不
生不滅。是其理實。不應言生滅定是無常義
也。問。旃延。何故言生滅是無常義。答。小乘。
未明法空故。不得言無常是不生滅也。如成
論。有法空。而彼謂無常是空之初門。不得
有是於空。故不得説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也。
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有漏五陰。受
染生死。名爲受陰。小乘。以受陰起。則衆苦生。
爲苦義。大乘。通達受陰内外常空。本自無起。
誰生苦者。此眞苦義也。問。若五陰空。此則無
苦。云何是苦義。答。類如上説。佛明無常去常。
非謂是無常。佛説苦以除樂。非謂有苦。蓋是
如來説苦之義意也。旃延但領無樂。稱在有
苦。故不識佛説苦義。今偏對之。故言本無五
陰。是苦之義。不言空即是苦。而空猶有苦。無
常亦然。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此句對小
乘二藏。一者毘曇人。以内無人爲空。而猶在
有法。此非究竟空。大乘。則人法並空。始爲究
竟空義。二者成論明。人法並空。有去而空在。
此亦非究竟空義。大乘則空有倶泯。始是究
竟空也。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有所得
人。破我而住無我。則見我與無我爲二。今對
斥此病。明我無我不二。法本不然今則不滅
是寂滅義。前四句辨生死。今次説涅槃。小乘
謂。生死然盡故。有寂滅涅槃。大乘明。生死本
不燃。今則不滅。始是寂滅義也。説是法時彼
諸比丘心得解脱。此第三明時衆得悟。若除
常而住無常。雖於常得脱。而爲無常所縛。若
如淨名所辨。除常不住無常。蕭然無寄。名得
解脱。故我不任詣彼問疾。第三結不堪。佛告
阿那律汝行詣維摩詰問疾。此第七次命那
律。然三藏明之。應次命波離。但前二已明説
法。今次辨神通。相問出也。就文爲二。前命。
次辭。阿那律者。此云如意。亦稱無貪。又名
不滅。猶一義耳。八萬劫前。曾供養辟支佛。所
得善根。于今不滅。故名不滅。果報稱心。爲如
意。師子頬王。有四子。各有二兒。長子名淨
飯。有二子。大名悉達。小名難陀。斛飯王有二
子。大名調達。小名阿難。白飯王有二子。長名
那律。小名摩訶男。甘露飯王有二子。長名跋
提。次名提沙。師子頬王有女。名甘露味。唯有
一子。名尸陀羅。那律即佛之從弟。天眼第一。
所以得天眼者。曾一時。佛邊聽法。睡眠。佛呵
之。咄哉云何如螺蚌子。那律慚愧。不眠多日。
遂便失眼。問耆婆治之。耆婆云。眠是眼食。久
時不眠便餓死。不可復治。那律。因修得天
眼。阿那律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此第二辭。不堪。就文爲三。謂標釋結。此初標
也。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於一處經行時有梵
王名曰嚴淨與萬梵倶放淨光明來詣我所稽
首作禮問我言幾何阿那律天眼所見我即答
言仁者吾見此釋迦牟尼佛三千大千世界如
觀掌中菴摩勒果。此第二次釋不堪。文開四
別。一明被呵之由。二述能呵之旨。三那律受
屈。四梵王發心。此初文也。問曰。智度論云。
大羅漢。但見二千世界。今云何言三千。答。任
常力。即見二千。加功用。見三千也。又天眼力
但見二千。願智之力。則見三千。菴摩勒果者。
形似檳榔。食之除風。冷時手執此果。故即以
爲喩。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阿那律天眼爲
作相耶無作相耶假使作相則與外道五通等
若無作相即是無爲不應有見。此第二述能
呵之旨。前定兩開。次雙結二難。作相無作
相。即雙定也。作色方圓相而見。名爲作相。不
作色方圓相。名無作相也。又釋。三界果報身。
大請諸根。從結業起。名有爲有作相。法身
異之。謂無爲無作相。結兩難者。若作方圓相
而見。則用外道。以外道亦作方圓而見故
也。若不作方圓而見。則無方圓。便是無法。不
應有見。世尊我時默然。此第三那律受屈。
欲言作相。同外道。欲言無作。復是無爲。以不
達會通故。失對於當時。受屈於二難。彼諸
梵聞其言得未曾有即爲作禮而問曰世孰
復有眞天眼者。此第四時衆得益。又有三句。
初問。次答。三發心。此初問也。那律天眼第一。
既屈淨名。自斯已外。孰有眞天眼者。維摩詰
言有佛世尊眞天眼常在三昧悉見諸佛國不
以二相。此第二淨名答。初總答云有也。次出
有眞天眼之人。即佛世尊也。下以三門。釋眞
天眼。一常在定内見。異小乘定外見。此顯靜
散無二也。次悉見諸佛國。此明小乘所見近。
諸佛所見遠。此二異也。不以二相者。能所宛
然。而無眼色。謂有不礙無。雖無眼色。而不
失能所。所謂無不礙有。有不礙無故。不同外
道。無不礙有故。不同無爲。正答上二難也。又
就眼見。明不二見。宛然而無見。雖無見。而無
所不見。名爲不二。什公云。不作精麁二相。名
爲不二。於是嚴淨梵王及其眷屬五百梵天
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禮維摩詰足已
忽然不現。此第三發心。梵王既聞外道二乘。
非眞天眼者。唯佛世尊。故捨彼聖凡。發佛
心也。故我不任詣彼問疾。此第三結不堪也。
佛告優波離汝行詣維摩詰問疾。此第八次
命波離。就文爲二。初命。次辭不堪。優波離。
是王舍城賤人。翻爲上首。是諸釋子剃毛師。
後諸釋種。詣佛出家。而波離隨遂。將列佛
所。諸釋脱寶衣服翫。及所乘象。悉以與之。波
離心念。諸釋豪貴如此。尚捨出家。我何爲住。
所得物。安置樹下。繋象著樹。作如是言。
諸有取者。吾悉施之。遂往佛所。諸釋問其來
意。波離具答所由。諸釋大喜。即便諸佛。屈
前度之。此人本我近事。若後出家。我喜輕蔑。
屈佛前度。我當敬事。佛即前度。諸釋子等。同
爲作禮。是時大地震動。空内聲嘆言。諸釋子。
嬌慢山崩。波離出家已後。善解毘尼。以其世
世誓願持律。是故於今。持律第一。優波離白
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第二辭不堪。
就文爲三。謂標釋結。此初標也。所以者何憶
念昔者有二比丘犯律行以爲恥不敢問佛來
問我言唯優波離我等犯律誠以爲恥不敢問
佛願解疑悔得免斯咎我即爲其如法解説。
此第二釋不堪。就文爲三。一明被呵之由。二
呵之旨。三明時衆得益。就文有二。一明
比丘犯罪。二辨波離依法解説。犯律行者。一
比丘似犯婬戒。次比丘似犯殺人戒。事別出
經。有二比丘。林間修道。一比丘疲勞。仰臥眠
熟。忽有女人。以女形置一比丘上。而比丘。不
淨流出。眠覺始覺。而向同伴述之。彼比丘云。
可伺求此女人來也。而彼女忽來。比丘便往
逐之。女人怖走。遂墮坑死。此似犯殺。故云犯
律行也。誠以爲恥者。夫有罪之人。一懼後世
受苦。一懼現在所作。不敢問佛者。佛既尊重。
而慚愧復深。故不敢問。又佛明見法相。決斷
罪。則永出清衆。故不敢問佛。波離既是持律
之上。仍從質所疑也。我即爲其如法解説者。
此第二波離依律篇聚。定罪輕重。未得爲其。
詳説過之法也。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優波
離無重増此二比丘罪。此第二明能呵之旨。
就文爲二。一明波離錯教。二辨淨名善治。比
丘見有身心。一封著也。復言有罪可起。心生
疑悔。而欲滅之。二封著也。而波離。定其罪相。
則封著彌厚。封著彌厚。則罪垢轉増。三封著
也。今前誡之。故云無重増此二比丘罪。當直
除滅勿擾其心。此第二明淨名善治。就文爲
三。謂標釋結。此初標也。波離有二失。一者不
説實相。於理成迂。二不應大機。於縁爲曲。今
對斯二事。還明兩法。一説實相。稱乎理實。名
直除滅。二應大機故。不機其心。所以者何
彼罪性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間。此第二釋善
治。有四門。初明罪空。次辨心空。三擧況。四
廣釋。夫罪之生。由因縁有。求其實性。不在三
處。不在三處。則見罪空。便悟理實。悟理實。
則發生正觀。正觀既生。則煩惱斯滅。煩惱尚
滅。罪豈在哉。不在内者。不在我心也。若在我
心。不應待外也。不在外者。不在他身也。若在
於他。不應由我起也。不在中間者。合自他求
罪不得也。又識爲内。塵爲外。根爲中間。而罪
不在此三處。又罪因爲内。罪縁爲外。合内
外爲中間也。如佛所説心垢故衆生垢心淨
故衆生淨。此第二次辨心空。夫罪由心起。則
心是罪根。然心本尚空。罪未寧有。故逆尋其
本也。凡有四句。初引佛誠言。心垢故衆生垢
者。夫心有垢染。則衆生受累。衆生受累。便是
垢累衆生。垢義既爾。淨義亦然。心亦不在内
不在外不在中間。第二句明心空也。心若在
内。心應不由外境。心若在外。内應無心。既非
二處。豈在中間。如其心然罪垢亦然。第三句
以本顯末也。諸法亦然者。心之與罪。二事既
空。萬法紛紛。皆由心起。在心既空。故諸法亦
爾。不不出於如。心之與罪。謂内法空。諸法
亦爾。謂外法空也。内之與外。所以空者。良由
不出於如。以如是空之異名。故内外亦爾。又
非破拆内外故便空。良由内外本來是如。所
以空也。如優波離心相得解脱時。寧有垢不。
此第三擧況。凡有三句。一問。二答。三況。聲
聞初成羅漢。證第九解脱道。爾時唯有淨心。
無有垢染。今欲以其類衆生心。故前定其言
也。我言不也。此第二波離正答。明證果之時。
唯淨無垢也。維摩詰言一切衆生心相無垢
亦復如是。第三擧況類也。小乘謂。羅漢在觀
之時。心則無垢。衆生未能斷惑。心則有垢。故
今持二乘之無類凡夫之有也。唯優波離妄
想是垢無妄想是淨顛倒是垢無顛倒是淨
取我是垢不取我是淨。此第四廣釋。上雖明
罪空。而惑者生疑。若罪非有。何得大小經律。
説衆生起罪。故今釋云。妄想故見有罪。是故
餘經明有。今據理實。所以云無。妄想。顛倒。
取我。三科異者。横謂分別。名爲妄想。無而謂
有。翻背理實。稱爲顛倒。所以顛倒。由根本取
我。又妄想是八妄。如地持説。顛倒是三倒。取
我是衆見根本。優波離一切法生滅不住如
幻如電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上明罪
由妄有。今辨妄有非有。亦是釋妄有義。不相
待者。此不明無長短等相待。但辨諸法無常。
前心不待後心。生竟然後方滅。以諸法不住。
亦生即滅也。無住則如幻。不實所以空。諸法
唯妄見如夢如炎如水中月如鏡中像以妄想
生。上明外法不住。此辨内心妄見。倶明空義。
夫以見妄故。則所見不實。是故爲空。上二喩。
取其速滅。此四喩。喩其妄想其知此者是名
奉律。淨名善治有三。標釋已竟。今總結歎也。
行順律法。故名奉律。此歎行也。其知此者是
名善解。知罪實相。名爲善解。此嘆解也。自有
解律而不行。自有行律而不解。故雙嘆也。問。
今明罪空。云何是奉律。答。律名毘尼。此言善
治。謂自能治三毒。亦能治於衆生。令知罪空。
眞善治也。於是二比丘言上智哉是優波離
所不及持律之上不能説我答言自捨如來未
有聲聞及菩薩制其樂説之辨其智慧明達爲
若此也時二比丘疑悔即除發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心作是願言令一切衆生皆得是辨。此
第三明時衆得益。文有三句。第一比丘雙嘆。
二波離雙答。三比丘雙益。初雙嘆者。上智哉。
嘆淨名内智。持律之上而不能説。嘆淨名外
辨。二波離雙答。初答外辨。其智慧明達。次答
内智。比丘雙益者。疑悔即除。謂惡滅也。發心。
明善生也。故我不任詣彼問疾。第三總結不
堪。佛告羅睺羅汝行詣維摩詰問疾。此第九
次命羅睺羅。就文爲二。初命。次辭不堪。羅睺
者。此言覆障。謂六年在胎。爲胎所覆障。因以
爲名。所以有羅睺者。諸相師。四月八日。來白
淨飯王言。太子。若今夜不出家。明日七寶自
至。爲轉輪王。父王。夜増其伎樂。菩薩欲心内
發。耶輸陀羅。其夜有身。淨居天。悲而言。菩
薩貪著五欲。衆生誰度之。内觀出家。後成
道夜。始生羅睺。所以六年在胎者。智度論云。
羅雲過去爲王。六日飢餓仙人。故招此報。又
餘經云。由塞鼠穴。受斯果也。羅睺。亦名宮
生。悉達出家。而生羅睺。諸釋謂非佛子。欲燒
殺之。耶輸抱子立誓。倶投於火。而化成蓮華。
諸釋云。眞宮王也。因以爲名。羅睺羅白佛言
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第二辭不堪。就文
爲三。謂標釋結。此初標也。所以者何憶念昔
時毘耶離諸長者來詣我所稽首作禮問我言
唯羅睺羅汝佛子捨轉輪王位出家爲道其出
家者有何等利我即如法爲説出家功徳之利。
此第二釋不堪。就文爲三。一被呵之由。二能
呵之旨。三明時衆得益。初文爲二。一長者子
問。二羅雲答。捨轉輪王位者。佛不出家。當爲
金輪聖王。王四天下。羅雲不出家。當爲鐵輪
王。王一天下。一天下地及虚空。各十由旬鬼
神。屬之爲其給使。羅雲。所以出家者。佛成道
竟。還至本國。羅雲年始六歳。如來明日至。變
千比丘。悉如佛形。羅雲直往佛所。摩其頂。明
日歸精舍。勅身子目連度之。初出家後。喜多
暴口形詔於人。佛一時約勅。於斯永斷。相
罵不瞋。佛嘆其忍辱持戒密行第一。諸長者
子。所以問者。見羅睺所捨至重。未聞其所得。
是故問也。我即爲如法説出家利者。依出家
功徳經。有人殺三千世界衆生。有人救之得
脱。有人挑三千世界衆生眼。有人治之得差。
其出家福。多彼救治。功徳相應。爲説此利也。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羅睺羅不應説出家功徳
之利。此第二能呵之旨。就文爲二。初呵羅云
所説。次淨名辨出家之利。羅什云。羅雲受
屈。其旨有四。一不見人根。應非其藥。二出家
功徳無量。而説之有限。三即是實相。而以相
説之。四出家本爲實相涅槃。羅云不説其本。
吉藏謂。家有二種。一者形家。謂父母妻子。二
者心家。即是煩惱。諸長者子。無出形家之義。
有出心家之義。而羅云雖嘆出形家。於事無
益。若説出心家。則便有利。而不應説而説。應
説而不説。則是漏機。所以受屈。所以者何無
利無功徳是爲出家有爲法者可説有利有功
徳夫出家者爲無爲法無爲法中無利無功徳。
此第二得名説出家法。諸長者子。正以有得
懷。謂有人能出。有家可出。家爲過罪。出
有功徳。此皆有所得心。即是有爲法。悉名爲
家。維摩破著心故。讃無爲法。無爲是果。出家
爲因。果既無爲。因豈有著。若能蕭然無寄。
始是出家。羅睺羅出家者無彼無此亦無中
間。在俗爲此。出家爲彼。出家方便。名爲中間。
今並忘之。即出家也。離六十二見處於涅槃。
既忘彼此兩間。復離諸見。便處涅槃果。智者
所受聖所行處。地前菩薩。依教生解。名爲智
者。信順此法。是名爲受。登地。會於正理。稱
之爲聖。聖心遊之。故云行也。降伏衆魔度五
道。經云一人出家。魔宮皆動。始動魔宮。終
心降伏。既降伏四魔。必超度五道。凡夫能
出四趣。不能出天道。出家求滅。則五道斯度。
淨五眼得五力立五根不惱於彼。二乘出家。
雖度五道。不能淨五眼。大乘離俗。能淨五眼。
五眼有二。一約五人有五。人有肉眼。天有
天眼。二乘慧眼。菩薩法眼。佛佛眼。一人具五
者。見彰内爲肉眼。見障外爲天眼。照實相
爲慧眼。照二乘法滅。名爲法眼。照於佛性。
兼無法不知。名爲佛眼。今論後五。故名爲淨。
信進念定慧爲五。此五。在鈍根人心爲根。在
利根人心爲力。若據一人。則始終爲異。在家。
有妻子財産。若遇因縁。必惱於彼。出家。則道
超事外。惱因自息。故云惱於彼。離衆雜惡
摧伏外道。在俗行善。由雜不善。出家求道。道
既純淨。行分不雜也。出家不爲摧物。而諸
惡自消。猶如日出。不期滅闇。而闇自滅也。超
越假名。經説有四。一生死是假名。涅槃非假
名。生死是浮虚幻僞。所以是假。涅槃眞實。故
非是假。二者涅槃是假。生死非假。涅槃無名。
強爲立名。所以是假。生死本是名相之法。非
強立名。是故非假。三者倶是假。以生死涅槃。
是因縁相待。故是假也。如華嚴云。生死涅槃。
二倶是虚妄。四二倶非假。癈名就法。法體皆
如。如内絶言。故非假稱。今就初門。明生死是
假名。得涅槃故超出也。出非泥無繋著。出
假名離生死果。出淤泥。離生死因。在家沒愛
泥。外道出家沒見泥。今明眞出家。倶離愛見。
非但離生死之愛見。亦無繋著於道法。無我
所無所受無擾亂。所以無繋著者。由無我所
故也。受之言取。取有四種。欲取。我取。戒取。
見取。今無此四取也。若内有四取。必有擾亂。
以心無所取。故無擾亂。内懷喜護彼意隨禪
定離衆過。出家之人。有三種喜。一者有現世
功徳。自然豫欣。二者後得涅槃。心常歡悦。三
者不憂不喜。心無依著。則眞淨妙喜也。又
能將順衆生。不乖逆其意。故言護彼意。隨禪
定者。戒能折伏煩惱。令其勢微。禪定能遮。
便惑不起。智慧能滅。畢竟無餘。今持戒清
淨。則結薄心靜。與禪相順。故言隨也。若能如
是是眞出家。若能不違上説。是眞出家。總結
之也。於是維摩詰語諸長者子汝等於正法
中宜共出家所以者何佛世難値。此第三明
時衆出益。凡有四句。初淨名勸出家。二長
者不敢違佛制。三淨名重勸發心。四長者受
旨。此初文也。淨名知其不得出家。而欲令其
發心。故有此勸耳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
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此第二答也。律云。有
人詣僧坊。諸比丘輒度之。其父母大愁苦。
訴淨飯之。淨飯王云。太子無令我知。輒私
出家。吾愁苦。自令已去。父母不聽。不得出
家。以是事白佛。佛制戒云。若父母不聽。不得
趣度之者。得吉羅罪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
此第三文也。所以勸發心者。彰其形雖繋於
二親。而心超於三界。則是出於心家。既出心
家。則身口無衆惡。便是具足戒也。爾時三十
二長者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此
第四文也。諸長者子。既以有礙。不形出家。而
聞在家有出心家之理。故欣然從之。故我不
任詣彼問疾。此第三總結。佛告阿難汝行詣
維摩詰問疾。第十次命阿難也。就文爲二。初
命。二辭不堪。阿難者。此云無染。支道林云博
聞。舊翻歡喜。凡有三義。一者。釋迦過去發
願。願我成佛。持者名曰歡喜。二者。阿難是
佛得道夜生。淨王云。今是歡喜日。可
此兒以爲歡喜。三者。阿難形容端正。見者歡
喜。故名歡喜。阿難與羅雲。同是佛親。而命有
前後者。凡有四義。一者阿難與羅雲。雖同是
佛得道夜生。而羅雲。在胎六年。以其年大。故
前命也。二者羅云出家。得羅漢果。阿難猶居
學地。三者羅云在俗。當紹國位。阿難不然。
以君臣次第故。命有前後。四者。羅睺明出家
爲因。阿難。辨法身爲果。先因後果。以爲次
第。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此
第二釋不堪。有標釋結。此初文也。所以者何
憶念昔時世尊身小有疾當用牛乳我即持鉢
詣大婆羅門家門下立。此第二次釋不堪。就
文爲三。初明被呵之由。二述能呵之旨。三阿
難受屈。此初文也。身小有疾者。然理疾之
意。非可一徒。良以淺識之流。取信耳目。於如
來。而生劣想。今彰阿難不達。或同衆人。淨名
高呵。以開法身之唱。令悟應也。當用牛乳者。
佛在毘耶離。音樂樹下説法。身患風氣。須乳
煮糜也。詣大婆羅門者。毘耶離。有大婆羅
門。名梵摩耶。是婆羅門師。有五百弟子。信
受邪道。不敬佛法。而大慳貪。今以七聖化之。
一佛現疾。二阿難乞乳。三淨名來呵。四牛母
説偈。五牛子説偈。六化人搆乳。七空内聲告。
此人大慳。以羅網覆庭屋。令飛鳥不能得食
穀食等也。朝往與乳。正値其人。與五百弟
子。共入見王。問阿難何求。答具上事。梵志默
然不對。自意思惟。若不與。諸人謂我吝情。
我若與者。復謂事瞿曇。良久。即指取惡弊
牛。令阿難自攝取乳。作此意者。一欲明瞿
曇。常與我諍功徳勝。今令惡牛。抵殺其弟子。
即恥其師。令衆人捨瞿曇。來就我也。又牛既
惡。必不得乳。於我無損。是時有化人。來爲
搆乳。而牛説偈。今施佛乳。云留少許與犢
子。犢子説偈云。盡施如來。我自噉草。事出乳
光經。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阿難何爲晨朝
持鉢住。此第二能呵之旨。就文爲三。一問。
二答。三呵。晨朝非乞食時。是以問也我言居
士世尊身小有疾當用牛乳故來至此。第二
阿難以事對也。維摩詰言止止阿難莫作此語。
此第三正呵。文凡有三誡三釋。此初誡也。所
以重止者。佛若實病。則上隱法身之徳。下増
衆生之累。今欲斷此二義。是故重止。如來身
者金剛之體。此釋上誡也。小乘人云。骨是金
剛。肉非金剛。大乘明。如來生身。内外金剛。
一切實滿。有大勢力。無有病處。若以金剛。喩
法身者。如涅槃金剛身品説之。法身是常。不
可壞故。如金剛。諸惡已斷衆善普會當有何
疾當有何惱。上就果門辨無病。此就因門釋
無病。衆惡已斷。無有病因。衆善衆會。無有
病因。默往阿難勿謗如來。此第二誡也。默往。
令還去也。無病事彰。必不須乳。故令還去。
苟云是實。則謗佛也。莫使異人聞此麁言。病
當近。麁之極也。不達聞之。必謂實病。無
令大威徳諸天及他方淨土諸來菩薩得聞斯
語。什公云。五淨居天上。別有大自在天。是十
地菩薩。又他方太士。此之二人。若聞斯言。
知佛方便。怪汝不達也。阿難轉輪聖王以
小福故尚得無病豈況如來無量福會普勝者
哉。此第二釋也。前就聖推。此擧凡況。輪王乃
不及欲界諸天。但以人間小福。尚得無病。豈
況如來普勝三界。而有疾哉。論云。有羅漢。名
薄倶羅。往昔爲賣藥師。語夏安居僧言。若有
須藥。就我取之。衆竟無所須。唯一比丘小病。
受一呵利勒果。因是九十一劫。生於天人。受
無量快樂。但聞藥名。而身無微患。於此生中。
年已九十一劫。亦未曾有病。況積善無量。
病由何生。行矣阿難勿使我等受斯恥也。此
第三誡。推事既爾。必應還去。苟執不去。非但
佛有斯謗。我等亦受其恥。外道梵志若聞此
語當作是念何名爲師自疾不能救而能救諸
疾人。前明内學受恥。此辨外道譏謗。何名法
之良醫。自身疾不能救。何救人心疾乎。可密
速去勿使人聞。正士若聞。謂汝不達。邪師若
聞。謂佛實病。當知阿難諸如來身即是法身
非思欲身。此第三釋也。凡有三雙。並就得離
門釋。此是初雙。先據得門。什公云。法身有三。
一法化身。金剛是也。二五分法身。三實相
法身。此似化報法三佛義。此之三佛。並無實
病。非思欲身。就離門也。三界有待之形。名
思欲身。又釋。思是業。欲爲結。非結業身也。
佛爲世尊過於三界。此第二雙也。以徳無不
備故。爲世所尊。此明得也。過於三界三界
衆生。具受八苦。所以有病。佛過三界。此離門
也。佛身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爲不墮諸數。
此第三雙。明得離也。初句明離。雖出三界。容
是最後邊身。猶是漏法。豈得無病。佛既無漏。
故無病矣。次句明得。雖曰無漏。容是有爲。有
爲即是起滅法。未得免病。既是無爲。不隨
有數。有人言。非思欲身。離分段因。過於三界。
離分段果。佛身無漏。離變易因。佛身無爲。離
變易果。如此之身當有何病。上別明無患。此
總結徳也。時我世尊實懷慚愧得無近佛而
謬聽耶。此第三明阿難受屈。文有三別。一阿
難懷愧。二空内出聲。三稱讃居士。受使如此。
識如彼。故進退懷愧。淨名言既會理。則
佛必無有病。失在於已。故謬聽。即聞空中聲
曰阿難如居士言但爲佛出五濁惡世現行斯
法度脱衆生行矣阿難取乳勿慚。此第二明
空内出聲。本迹二身。會淨名與佛二言。無相
違也。如居士言者。印定淨名之説。聞法身
也。但佛出五濁已下。印定如來之言。辨迹身
也。以顯法身故。令於佛起尊重心。辨於迹
身。則破慳生福。又得失凡有四句。一者二人
倶得。淨名得實。阿難得方便。次二人倶失。全
用淨名。則失方便用。不得付同衆生。全用
阿難。隱法身之徳。物不尊敬。三淨名得阿難
失。據今能呵之義。四阿難得淨名失。約乞乳
破慳。生長物福。五濁者。謂劫濁。衆生濁。命
濁。見濁。煩惱濁。劫濁者。大劫内。有刀兵疾疫
飢饉三小劫。名劫濁。衆生濁者。無仁義禮智
等。諸惡衆生。名衆生濁。命濁者。以短爲苦。
又不修道。稱爲命濁。從百二十歳。下至
三歳。悉是命濁。什公云。邪見爲見濁。餘九使
爲煩惱。舊云。五見爲見濁。五鈍爲煩惱濁世
尊維摩詰智慧辨才爲如此也。第三稱嘆淨
名也。是故不任詣彼問疾。不堪有三。標釋已
竟。今總結也。如是五百大弟子各各向佛説
其本縁稱述維摩詰所言皆曰不任詣彼問
疾。弟子品二章。初命十人已訖。此下總明五
百不堪。五百者。八千羅漢内。有五百高徳名
聞者也
維摩經義疏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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