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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名玄論 (No. 1780_ 吉藏造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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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理外具一切法者。具理外一切法耳。不見
理内一切法。理内亦爾。但具理内一切法耳。
不具理外一切法也。又理外雖具生死涅槃
一切法。若生死若涅槃。皆是生死。若得無得。
皆是有得也。問。若爾。理外眞俗皆俗耶。答。
亦得如屯故。理外眞俗皆是凡情。所謂世俗
法耳。理内因縁二諦是聖人境界。故二皆名
眞諦。問。經論中。何處云理内外二具一切法
耶。答。中論云。外人具。二立一切法。論主明
因縁故有一切法。即其事也。問。開二轍義。欲
何所明耶。答。欲顯得失。明由來立義。墮理外
義中。屬今理外二諦所攝
九約有無定性門明得失
涅槃經云。一切諸法。無有定相。若有定相。是
生死相。是魔王相。非佛法相。以無定相。故名
爲得。有定相。所以爲夫。問。云何無定相耶。
答。如一色未曾是性。亦非是假。於性縁成性。
於假縁成假。若必定性義。爲非假義。爲是還
成假見假執耳。理内外得亦爾。色何曾是得
是無得耶。又如一色未曾眞俗。於凡爲俗。於
聖爲眞耳。又即就俗中。亦無定性。貪人見色
淨。不淨觀人。見色不淨。無適漠人非淨。又不
淨之物。於人爲不淨。畜見爲淨。淨物於人爲
淨。於餘爲不淨。如蠅謂香爲不淨。故不耐聞
之。又一色亦不定。於無神通人則質礙。於得
神通人則非質礙。於人見爲白色而爲水。於
鬼赤色爲火。又溺水不矇毛而矇鐵。如金對
破餘一切物爲羊角所壞。故知一切法。無定
性也
十約相待門明得失
本對性故明無空性耳。若不作定性解。復執
無定性。捨理外而存理内義者。皆是取捨行
心故。並名爲失。既知不性亦復不假故。論云
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知非假非性。畢竟
清淨。始名爲得。問。此對何所爲耶。答。凡有
二義。一爲學攝大乘及唯識論人。不取三性
爲三無性理。三無性理。即是阿摩羅識。亦
是二無我理。三性。謂依他性。分別性。眞實
性。分別性者。即是六塵以爲識所分別。名分
別性。依他性者。心識依六塵及梨耶本識爲
起依他性。眞實性者。即是涅槃。故爲名三性
三無性。得失必言進捨。上來若得若失皆不
可得。逈悟&MT03719;&MT03720;絶句之門爲得。去此大逕庭。
不近人情。今明從初以來一切得失。即皆是
道。即是正觀。如肇公云。道遠乎哉。解事而
眞。聖遠乎哉。體之即神。如有無分別二諦。亦
有無分二智。如二諦有本無本二智二。次中
觀爲本。如二諦違不二。二智歸中觀。如三節
明二諦。即三節明二智。如二諦但説但不説。
二智亦爾。但能説但不能説。但照空但照有。
但動但動倶斷或如理内外二諦。則二智亦
爾。身色無定性明二智。是心上無定性。乃至
第十二愚即是智。何處分色智耶。屯十二門。
遍通諸診。總貫衆經。語乃不文。而義家有本。
問。何故不重散説之。而開屯階級。答。有二種
人。一者學無所得觀意乃虚玄方言不足。二
者但分別法相失顯道正宗。今欲令文義兩
明玄事。但得故關屯階級也
淨名玄論卷第六宗旨



淨名玄論卷第七會處
第三論會處。凡有二門。一釋會處。二明
淨土。論云。欲遍通衆教。宜具三門。一知名
題。二鑒旨歸。三識分齊。上已敍其二。今次論
第三
第一釋會處
江南舊釋。以室内外。分經爲三。初有四品。在
室外説。名爲序分。中間六品。室内説之。名爲
正經。後之四品。還歸室外。名爲流通。所以然
者。淨名託病方丈。念待激揚。前之四品。但敍
如來説法述徳命人。爲問疾由致。故稱爲序。
中間六品。在於室内。始談妙法。目之爲正説。
後之四品。利物已周。還來佛所。印定成經。故
稱流通。北土相承云。此經凡有三會。始自
佛國。終菩薩品。謂菴園會也。問疾以去。至乎
香積。方丈會也。菩薩行品竟乎一經。菴園重

今以一文。總徴二釋 説方便品。在何處耶。
若在室外。即事違文。若室内説者。復乖上釋。
若謂此品集經者意。非淨名自談。既無時事。
何所集耶。又方便親序現疾。説法何得非淨
名之言。又室内説法。凡有二時。方便一品是
其初集。略説法門。問疾以後。方丈重會。廣宣
妙法。何得以前説爲序。後談爲正。若謂此
經但有三會。是亦不然。既重集菴園。爲二會
者。亦再聚方丈。寧非兩集。若初集方丈。以略
非會者。菴園但有一品。寧復廣耶。又菴園説
淨土因果爲一集者。方丈明法身因果。寧非
會耶。今所釋者。華嚴七處八會。斯經二處四
集。言二處者一菴園處。二方丈處。菴園爲佛
處。方丈爲菩薩處。菴園爲出家處。方丈爲在
家處。菴園他業所起處。方丈自業所起處。他
業所起處者。菴羅女園。爲佛起精舍。明未曾
有室是居士淨業所起也。菴園在城外。方丈
在城内。顯公傳云。相去三里。所言四會者。一
菴園會。二方丈會。三重集菴園。四再會方丈。
以此分經。實爲允當也
問。華嚴不起寂滅道場。現身七處。此經四會。
可得然乎。答。華嚴明不起。此經明起。起與不
起。皆不思議。故華嚴稱不思議解脱。此經亦
稱不思議解脱也。問。華嚴不起道場現身七
處。可不思議。此經既四處往反。何名莫測。
答。此經四會。雖有去來。實無往反。故文殊去
而不往。淨名來而不至。來而不至。故無所從
來。去而不往。實無所去。故善來文殊不來相
來。來既不來相來。去亦不去相去。故來去宛
然。而實無往反。故名不思議也。問。此經既有
二處四會。爲有序正流通以不。答。准例華嚴。
具含二意。如是六事。可兩望之。以初攝初。則
屬初會。望於一部。屬序分經。流通亦然。從阿
閦佛品歎法美人。以後攝後。屬於後會。若望
大段。則屬流通。問。如是六事。蓋是序菴園時
應事。但屬初會。云何爲序分耶。答。如是六
事。雖序菴園時處。而爲成一經。復得屬大序。
流通亦然
次別釋會處
要具五事。嘉集方名爲會。一有處所。二有時
節。三有化主。四有徒衆。五説教門。五事和
集。衆生悟道。故名爲會。如四百觀論云。眞法
及説者。聽者難得故。如是則生死。非有邊無
邊。論中略明三種。一有眞法。二有説者。三有
聽人。具此三縁。故有輪不得無際。闕斯一事。
則生死非是有邊。今廣明五事。則爲五階。化
處不同。前已略説。淨土義中。當廣明之。言化
時者。此經凡有通別二時者。言通時者。舊云。
淨名是佛成道第三十年所説。又云二十六
年説也。所言別時者。就此四會。有二種不同。
一時事先後。二集法次第。時事先後者。第一
方丈初會。第二菴園次會。第三方丈再集。第
四菴園重會。問何以知然。答。五百長者與淨
名爲法城等侶。問道參無時不集。而寶積已
至。淨名近而不來者。當知有疾。以其疾故。國
内近衆。皆來問之。因以身疾。略爲説法。故無
數千人。皆發道心。即方便品。故知先有毘耶
初會也。但初集之時。人天衆小。利益未多。猶
未足暢其神慧稱現疾之懷。但佛與淨名。既
同爲化物。故兩心相鑒。居士既託疾毘耶。如
來菴園説法。爲之集衆。故遣使問疾。聲聞菩
薩。皆敍不堪。方有菴園會耳。次命文殊。令往
激揚。廣宣妙法。故有方丈再集。但化事既周。
還來佛所。如來印讃。使談妙法。故有菴園重
集。以時事推之。必如此也。二集法次第者夫
欲結集成經。必須先明如是我聞一時佛所
住處與大衆倶。若發軫即序淨名時事。便不
得成經。勝鬘之例。事亦如是。故先明菴園會
也。菴園集既竟。將發遣使問疾之端。故進序
方丈初會。歎淨名之徳。生時衆尊仰之誠。敍
其有疾發如來慰問由致。故次有方便一品
毘耶會也。餘之二集。同上釋之
次釋化主
此經四會。凡五人共説。方丈初集。淨名自説。
菴園次會。如來所説。毘耶重集。凡四人説。一
淨名説。二文殊説。三天女説。四諸菩薩説。菴
園再集。佛與淨名二人共説。問。五百聲聞。八
千菩薩。皆述淨名之言。何故不名説耶。答。皆
是述淨名昔日之言。非彼自説。若明今昔二
説者。二品經明淨名昔説。十二品經敍維摩
今説。問。弟子菩薩二品。爲屬初會。爲屬後
會。爲是正經。爲是序説。答。宜兩望之。既是
菴園述之。則屬前會。爲問疾由致。便屬後集。
述淨名昔説。故是正經。爲發問疾之端。亦得
爲序。問。佛何故不直遣文殊激揚。而復命聲
聞菩薩。答。略明五義。一顯如來大悲平等。故
並命之。二欲歎淨名之徳。令時衆尊人重法。
三顯文殊道高。令一切隨從。四顯不思議解
脱甚深。聲聞菩薩。不能測度。衆各述淨名昔
説。以利今日之縁。五明修行次第。方便品破
凡夫。弟子品破聲聞。菩薩品破菩薩。從淺至
深以爲次第。然後同入無礙法門。共證不思
議解脱也。問。淨名彌勒。位同受職。何故彌勒
受屈。淨名能呵。答。可具三義。一云。十地菩
薩。智無不通。應無不普。豈有夫會人天受屈
無垢。唯相與化物。故得失適縁耳。二者雖同
是十地。而十地之中。自有三位。謂入住滿。或
可彌勒十地大士。淨名金剛心人。三者彌勒
位居等覺。當來之尊。淨名爲妙覺地。是已成
之佛。問。既五人共説。何故獨稱淨名經耶。
答。餘人説少。淨名説多。以少從多。稱淨名經
也。又如來菴園説法。爲之集衆。遣使問疾。廣
説法門。則成其説也。又初會合蓋現土按地
變淨。略開不思議之端。菴園重會。印定歎述。
方得成經。使後代信受故。初會皆開其宗。後
集印其説。始終皆成爲淨名經。故獨標維摩
説也。問。初會既爲開其宗。後集印其説。何故
非序及流通耶。答。初以正説開正説故初非
序。後集印成而復命廣説妙。故非流通。又兩
望之義。前意已明也
次釋所化徒衆
方丈初會。但有毘耶近衆。無他方遠衆。但有
人衆。無有天衆。但在家衆。無出家衆。但聽法
衆。無激揚衆。故略説法門。利益猶少。不暢大
士現疾之懷也。菴園初會。具凡聖近遠在家
出家幽顯大小一切衆也。方丈重會。菴園再
集。衆並同然。故得廣説法門。多有利益。暢現
疾之意也。問。此經是菩薩法藏所攝。又辨不
可思議解脱法門。絶二乘境界。則應但教菩
薩。云何復有聲聞衆耶。又釋論云。佛爲大菩
薩説不可思議解脱經十萬偈。即是華嚴經。
小乘在華嚴坐。不得見聞。以不種聞是大乘
因縁故。此經稱亦不可思議解脱。何故聲聞
在座。得見聞耶。答。法華玄論已具説之。餘未
盡者。今當更説。依釋論意。明華嚴爲大菩薩
説。小乘不聞。淨名等通爲大小淺深人説。故
二乘得聞。則華嚴明不思議事深。淨名辨不
思議事淺。雖同是不思議。而有淺深。故有聞
與不聞。例如雖同是般若。有與三乘共説。獨
爲大菩薩説。九地尚不聞。況復二乘耶。問。論
云。一切經中。般若最大。何故三乘得聞般若。
不聞華嚴。答。般若雖大。多説方便實慧甚深
理法。二乘之人。則有小分。故得聞之。華嚴多
辨實慧方便。就事辨不思議。則二乘絶分。故
不得聞也。又大判聲聞。凡有二種。一者實行。
二者權行。實行之中。復有二種。一退大學小。
二本學小乘之人。退大學小。約一化始終。凡
有四時。一大機未熟。二小根已成。三小執當
移大機遠動。四小執正傾大機正熟。一化始
終。唯有此四。大機未熟者。佛初成道。爲諸菩
薩説華嚴經。即欲以大法化之。但小機未堪。
是故息化。如法華云。長者居師子座。眷屬圍
繞。羅列寶物。即遣傍人追捉窮子。窮子驚懼。
父遂放之。則指華嚴時事也。以大機未熟。雖
復在華嚴座。不得見聞
次小根已成者。道場之日。既未堪大化。鹿園
之時。方受小法。故密遣二人。誘乃得之。三小
執當移大機遠動者。即以波若淨名諸方等
教。正教菩薩。密化二乘。令陶練小心。欣慕大
道。以小執當移大機遠動。在般若淨名之座。
故得見聞。但未領解。四小執正傾大機正熟
者。即法華開方便門。示眞實義。以小執既傾
方便之門宜開。大機已成眞實之義便顯。故
在法華座。亦得見聞。復信解也。問。大機未
熟。故華嚴之會。未有小衆。何故第八會中。列
五百聲聞。答。前七會多是佛初成道。菩提樹
下説之。此時未有小衆。故七會不列。第八會
後時説之後。已立祇洹精舍。此時得有聲聞。
所以列也。講者謂七處八會皆初成道説。則
失斯意也。問。華嚴純化菩薩。不教聲聞。又大
機未成。何故列之在座。答。華嚴是顯菩薩
法與二乘法異。故就祇洹明二縁不同。菩薩
則見淨土中説大法。聲聞自見穢處聽受小
乘。如人見水餓鬼見火。非是欲化二乘。故列
之在席也。又二乘見穢。菩薩覩淨。令菩薩深
鄙小乘増進大行。乃是化菩薩耳。問。聲聞何
故不得見聞菩薩法耶。答。釋論云。如人有五
根故得見聞。若無五根不得若無五根不得
見聞。有菩薩五根故。得見聞菩薩境界。二乘
無菩薩五根故。不得見聞菩薩境界故也。問。
若爾。何故入法界品。明身子與六千眷屬得
見文殊耶。答。就事而言。承佛力故見。任力則
不見。又前明始迷故不見。後表終悟故得見。
如法華窮子。凡有三時。初遙見父。次避父去。
後還其父所。初表當悟一乘。次背大取小。後
還悟一乘同入法界。問。七處八會。何故就法
界品明。二乘始不見聞。終見聞耶。答。據事而
言。七會初成道時説。二乘大機未成。故未有
聲聞。法界既後時説。則小執漸移。大機遠動。
是故在座。復得見聞。又擧二乘出法界。顯菩
薩入法界。又欲明法界。非大非小。大小具足。
非見聞不見聞。而見聞不見聞具足也。問。般
若淨名二經。同是小執當移大機遠動。顯教
菩薩。密化二乘。有何異耶。答。般若。佛自顯
教密化。淨名。菩薩顯教密化。教大化小。不出
佛菩薩也。又般若令小人説大。顯教菩薩。密
化二乘。淨名大人説大。顯教菩薩。密化二乘。
是故爲異。上來就實行聲聞。作此釋之
今次就權行聲聞釋者。内祕菩薩。外現聲聞。
有二種義。一是讃揚大道。二引諸小行。華嚴
本是教菩薩法。而二乘在座。有若盲聾。則具
前二意。一欲顯菩薩道高二乘行劣。令菩薩
進求大道不退求小乘。二令小乘人深自鄙
劣捨小求大。故身子與六千眷屬。承佛神力。
得見文殊。諮受大法。即是其事。次至淨名般
若之座。親自貶斥小乘。讃揚大道。令菩薩之
人不退大求小。小乘之流使捨小求大。爾前
與物同迷。至於法華。將機共悟。此皆大士利
物之方便也。問。不思議解脱。即是二智。二智
猶是般若。何故二乘聞不思議解脱。如盲者
之前説衆色像。聞般若而得領悟。答。大品明
實慧。則二乘少分知之。方便則便絶分。此經
明二智亦然。但大品多明實慧。少現神通。此
經多現神通。少明實慧。故開二經。有迷有解。
上來明二乘衆竟
今次辨爲菩薩衆 問。華嚴已爲菩薩説大
法竟。此經復化何人。答。菩薩道根熟有前後。
華嚴爲其卑成。般若淨名化其次熟。又釋論
云。華嚴有智菩薩説。則知般若淨名通化小
大。又華嚴之座。雖已得解。於般若淨名。更復
進悟
次就菩薩聲聞。開二種四句。一顯教菩薩。非
密化二乘。即華嚴教是也。初成道時。大機已
熟。故顯教之會無二乘衆。又大機未成。故不
密化二乘。顯教二乘。不密化菩薩。即三乘
教。小機已成。故顯教之。菩薩大器不須小化。
三顯教菩薩。密化二乘。即般若淨名等經。菩
薩大機已成。故顯教之。二乘小執當移大機
遠動。是故密化。命説付財即其事也。四顯教
菩薩。顯教二乘。即法華教。菩薩聞是法。疑網
皆已除。謂顯教菩薩。千二百羅漢。悉已當作
佛。即顯教二乘也
次約開覆四句。一正顯眞實。傍開方便。即華
嚴爲諸菩薩説大法門。謂正顯眞實。亦令菩
薩傍識小教。故傍開方便。故賢首品云。或示
聲聞小乘門。或現縁覺中乘門。或説無上大
乘門。性起品。又廣明先化菩薩次及二乘。譬
如日出前照高山後及平地。及平地皆是傍
開小方便也。二者正隱眞實。正閉方便。即鹿
苑教門。説三乘教。故隱一乘眞實二不二云
是方便。故閉方便門。三正顯眞實。傍閉方便。
即般若淨名教也。説菩薩行故。正顯眞實。未
明三乘是方便。故傍閉方便。開覆四句者。可
見第四句。問既未開方便門。云何已得顯眞
實耶。答。顯眞實。有二種。一者對開三乘方便
門。顯一乘爲眞實。二者。以大小相對。顯於眞
實。大開乘是究竟眞實。小乘爲小分眞實。
對小分眞實。明究竟眞實。問。何文證般若未
開方便。已顯眞實。答。法華信解品云。一切諸
佛所有祕藏。但爲菩薩演其實事。而不爲我
説斯眞要。即指大品時事也。問。若爾三藏中
亦對中下二乘。歎佛最上。何故不名顯眞實
耶。答。三藏教中。廣明二乘法。小明菩薩法
以從多故。不名顯眞實義。又三藏中。雖明佛
乘。猶是隱覆説。王宮實生。從凡得佛。般若已
去。正説大法。傍及小乘。又明佛乘。皆已具
足。故是正顯眞實。傍閉方便。問。大品中辨
眞實。法華一乘眞實何異。答。舊云大乘則劣。
一乘則勝。今謂不然。大品對小明大。法華除
小顯大。大無二也。如長者付財及委屬家業。
二時乃異。而火宅七珍。猶是一耳。大品中。菩
薩作佛。二乘未作佛。法華之中。菩薩二乘
並皆成佛。而佛乘不二也。問。若爾何得攝大
乘論云。乘有三種。一者小乘。二者大乘。三者
一乘。一乘最勝。答。法華正明能乘之人。一切
作佛。以此爲勝。不言所乘之法有優劣也
次釋第五教門
上來已略明教。但爲顯成縁義故。今更須辨
之。南北判經。四宗五時之説。法華玄論其以
詳之。今依此經法供養品。以明二藏義云。菩
薩法藏所攝陀羅尼印之。則知小乘爲聲聞
藏攝。今先通明二藏教。次別明四會所説
二藏義
有三雙一聲聞藏。二菩薩藏。此從人立名。二
大乘藏小乘藏。從法爲稱。三半字滿字。就義
爲目。此三猶一義耳。不得云半滿但是涅槃
前二通於終始。故大經云。我爲聲聞説是半
字。猶是聲聞藏也。問。説何法門。名聲聞藏。
答。説二乘法。皆名聲聞藏。問。既説二乘法。
應名二乘藏。云何名聲聞藏。答。以立二藏意
但取大小相對。以小義爲聲聞藏。以大義爲
菩薩藏。縁覺亦是小乘。故云聲聞藏。又從多
爲論。聲聞因果二時皆禀聲聞教。縁覺因人
藉教。果人自然悟道。是以但名聲聞藏。不名
縁覺藏也。故地持云。説聲聞縁覺法。名聲聞
藏。問。聲聞藏。非但説二乘法。亦説菩薩法。
何屬聲聞藏。答。小乘法説於菩薩屬聲聞藏。
若以大乘説菩薩法。則屬菩薩藏。小乘法中。
明菩薩從凡得聖。教則未圓。理不具足。故名
聲聞藏。大乘法中。明菩薩教圓理滿。名菩薩
藏也。又小乘法中。多明二乘法。小説菩薩法。
如釋論云。三藏中廣爲聲聞説種種法。不説
菩薩行。唯聞中阿含本末經爲彌勒授記。亦
不説菩薩行。故知明菩薩法少。以少從多。名
聲聞藏。不名菩薩藏。問。爲小乘人但應説二
乘法。何須説菩薩法。答。佛爲二乘開三乘教。
如法華云。一乘化二人不得故。於一佛乘分
別説三。故於小乘中。明有三乘也。問。既爲二
乘人説三乘法者。何故不説菩薩行耶。答。二
乘不欲行菩薩道故。不須説行。但知道理有
三究竟。故略明佛乘耳。問。既不説菩薩因。何
須授彌勒記明得佛果。答。聲聞必憑師悟道。
須明有三世佛。故授彌勒記也。問。聲聞縁覺。
有幾人耶。答。始終凡有六人。一本乘聲聞。始
則發聲聞心。終證聲聞果。二非本乘聲聞。開
爲二人。本是縁覺。發縁覺心。行縁覺行。中間
値佛。因教得道。轉名聲聞。即迦葉是也。三本
是菩薩。退取聲聞。即身子之流也。縁覺亦三。
一本乘縁覺。因則禀教。果則自然。二非本乘
縁覺。有二人。一者本是聲聞。値無佛世。故成
縁覺。二本是菩薩。無値佛世。退取小乘。亦名
縁覺。故釋論云。菩薩證於四諦。成辟支佛也。
明菩薩藏亦有三人。一直往菩薩。發菩提心。
行菩薩行。二迴小入大。凡有二人。一本是聲
聞。改小成大。故名菩薩。二本縁覺。其義亦
然。但此二人。復有二種。一本是二乘。改小求
大。如前所釋。二本是菩薩。退大作小。今還捨
小求大。如身子等。聲聞中亦有此人。本是小
乘。捨小求大。後還退大取小也。問。有本是小
乘捨小求大。復退大取小。後還捨小求大。有
如此人不。答。身子即其人也。雖云本是小乘。
已得煖頂。次捨小求大。六十劫行菩薩道。後
値乞眼。故還捨大取小。今聞法華。還捨小求
大。聲聞法中。亦應有之。問。何故不立佛藏。
答。凡有二義。一者立菩薩藏。大小相對。菩薩
藏中。其有佛法。即是佛藏。二者示菩薩禀教。
遍立菩薩藏。聲聞藏中。亦有縁覺。示聲
聞禀教。故*遍名聲聞藏也。問。若爾菩薩進
趣可得立乘。佛已息求。何故立佛乘耶。答。據
禀教立名。故*遍據二人。亦辨三品優劣。故
立三乘。問。通是聲聞藏。有深淺不。菩薩亦
然。答。以理言之。應有深淺。如大品云。爲新
發意菩薩。説生滅如化不生滅不如化。爲久
學人。説一切如化。則知有深淺也。聲聞藏亦
然。但説生空則淺。具説二空則深。問。若爾二
藏具有深淺。皆有了不了義。何故昔小乘不
了。大乘了耶。答。大小相對。以小爲不了。大
乘爲了。問。爲新學説生滅如化。是不了。則一
經之内。明菩薩法有不了。何得言皆了。答。於
一經内。具分別了不了。即是了義經也。問。大
經云。有所得者名二乘。無所得者名菩薩。
若菩薩若菩薩若爾有所得大乘亦屬聲聞
藏。答。亦得。如此有所得若大若小皆名大乘
藏。有所得無所得。據禀教有得失。今立二藏。
正敍佛説無所得教爲大乘説。有所教爲小
乘説也。問。大小二藏。明義已周。何故復立雜
藏耶。答。經論不同。或以小乘爲三藏。大乘爲
雜藏。小乘明三行三部不同。故名三藏。大乘
不別開三行爲三部。則名爲雜藏。如雜阿含
序云。方等大乘爲雜藏也。或明五藏。三藏雜
藏菩薩藏。釋論云。出摩訶衍三藏外更有經。
則是雜藏也。若爾別明三行爲三藏。雜明三
行爲雜藏。雜藏猶小乘義耳。有人言。亦有大
乘雜藏。以大乘亦有三行爲三藏。如攝大乘
論初説。則知雜明三行爲大乘雜藏。如釋論
集法藏中具説之
次別明四會法門
問。此經雖是菩薩藏攝。菩薩法藏。有無量法
門。今四會正明何法。答。今先示法門之相。後
辨四會所明。大判法門。凡有三種。一能表之
教。二所表之理。三藉教悟理因果行成。此三
攝三行藏。義無不盡。非唯大乘經辨此三。大
乘論亦明三。如中觀論三字即是三義。叡法
師序云。其實既宣。其言既明。於菩薩之行道
場之照。無不朗然繇解矣。其實既宣。謂中實。
謂中實之理也。其言既明。謂教門顯明即是
論也。菩薩之行。道場之照。謂因果行成。即觀
義也。攝大乘論勝相理十。亦但明於三。謂無
等境。無等行。無等果。此三但是二門所攝。明
此二門。即是辨教亦具二。是故知菩薩法藏。
唯辨三法。今四會所明。亦辨三法。如不思議
境。不思議智。不思議教也。總雖有三。但就別
而言。隨義説十。先從一門。次第釋之。會雖有
四。同明一不可思議解脱法門。此一法門。攝
一切法。如華嚴諸善知識各説一門。而實攝
一切門。淨名即一善知識説不思議解脱法
門也。問。四會同明不可思議。有何異耶。肇公
云。其文雖殊。不思議一。但寄迹不同。故門戸
各異。若就人爲言。初會佛明不思議。次兩會
淨名辨不思議。後菴園會。佛與淨名。共辨不
思議。佛初略開其宗。次淨名廣辨其致。後則
如來印成重復令説。次就法不同者。初會示
二不思議。一合蓋現土蓋不廣而彌八極。土
不狹而現蓋中。其猶小鏡照現天下。次則案
地變淨。應土則麁妙適縁。報土隨業所感。皆
不思議。此二明不思議迹。其中淨土願行不
思議本也。次會亦明二不思議。一通明一切
方便。現一切形。説一切教。二乘下位莫能測
度。謂神通不思議。次別明現疾方便。説生死
過患。歎法身功徳。以別示一身。別説一教。謂
別不思議也。第三會亦明二不思議。一明權
實二智六度四等不二法門。謂本不思議。借
座請飯。謂迹不思議。不二法門。以爲理本。權
實二智六度四等。以爲行本。迹中亦明二迹。
室容於座。謂大入小。請飯香土以小充大。又
借座則默感。請飯則遣化。皆不思議。掌
大衆。手接妙喜。謂不思議迹。其中辨菩薩行
本迹二身不思議本。合前有三句。借座則大
入小。請飯則小充大。手移妙喜。來入娑婆。以
大入大。以小入小。不足明之。故闕斯一句
次明四會同辨一現疾法。亦攝一切法門 
疾有二種。一者衆生以癡愛爲疾本。二菩薩
以大悲爲病原。此則總攝能化所化。事無不
盡問。方丈二會。可明現病。菴園兩集。云何
亦明疾耶。答。初會發其宗。後集成其説。皆是
現病法門攝之。又四會雖殊。同是大悲所興。
共拔癡愛之病。故皆爲此門所攝。問。淨名何
故現病耶。答。此有多門。取方便品意者。凡欲
令物悟無常者。當因三衰。老病死也。老須年
至不可卒來。死則意滅無以悟人。病可卒加
而意不滅。故於三中現此身疾。因廣説法門。
又淨名將還妙喜。故託疾毘耶。因廣説法門。
則是最後利物。又癡愛是生死之根。大悲爲
群聖之本。今欲辨根本法門。故現疾也。又淨
名位居菩薩。猶不離病。凡夫二乘。寧得免疾。
欲離大患。宜求佛身。以欲説斯法。是故現病」
次四會同明二智法門 明凡夫二乘大患之
質有累之心。歎諸佛菩薩無爲法身無礙智
慧。不動而應十方。無心而照法界。形雖累
表。終日域中。智雖事外。未始無事。是以四會
同辨此法
次辨四會同明因果法 華嚴七處。不離因
果。此經四會。義亦同然。但因果有二。一依報
因果。謂淨穢國土。二正報因果。即本迹兩身。
一部始終。明斯二法。菴園初會。明淨土因果。
六度四等。爲淨土之因。報應二國。爲淨土之
果。方丈初會。明法身因果。佛身者謂法身也。
明法身之果。從無量功徳生。即法身之因。此
之二會法門。義來次第。要先有國土。然後方
有佛身。又先明淨土因果。勸捨穢取淨。次辨
法身因果。即厭患生死。欣求佛身。義之要極。
莫過此二。次集重明三種因果。始從弟子。訖
不二法門。破大小二迷。明菩薩妙行。即法身
之因。行法身因。即得如來之果。香積以去。示
衆香土。明淨土之果。循行八法。爲淨土之因。
菴園重會。合明二種因果。菩薩之行。無行不
攝。即淨土法身之因。阿閦佛品明法身體絶
百非。形備萬徳。謂法身果現於妙喜。即淨土
果。是以四會同辨因果法門問。四會同明淨
土因果。有何異耶。答。初化主不同者。初會佛
説淨土。次維摩辨淨土。後會佛菩薩共明淨
土。良由受悟不同。化主爲異。二就三衆。初爲
初會之衆。乃至後説爲後集之縁。一聞則三
衆不同。重聽則三根爲異。次約義差別者。凡
有七門。一者菴園明釋迦佛土。方丈辨香積
佛土。後會明無動佛土。二者初明下方佛土。
次辨上方佛土。彼辨餘方佛土。佛土雖多。擧
三略攝。三者初後明音聲佛土。香積辨無言
世界。擧此二門。亦無國不收。四者初會明一
質異見。譬如諸天共寶器食。隨其福徳。飯色
有異。次明異質異見。香積娑婆淨穢二質。以
此二衆所見不同。後明移淨入穢。淨穢同處。
異質一處。土義雖多。此三略攝。五者初會明
通別淨土。初則通明一切淨土之因。一切淨
土之果。謂通明土也。身子生疑。如來變淨。別
明釋迦佛土。次兩會但明香積無動。謂別土
也。淨土雖多。不離通別。六者初會明報應二
土。應以何國。起菩薩根。入佛智慧。謂應土
也。修直心之因。感淨土之果。謂報土也。後之
兩會。通含報應。七者初會具明淨土體用。報
應因果。即是土體。按地變淨。現土利物。爲土
用也。後二會。唯明土用不辨體。欲談淨土。委
具七門
問。三會明土果不同辨因何異。答。初廣明因。
次略辨八法。後總勸修無動佛行。從廣至略。
又初會明能化之因。故云菩薩成佛時而得
淨土。後二明所化之因。欲生淨土。當修八法
也。淨土因不出廣略及能化所化。問。三會明
法身因果有何異耶。答。化主不同。三根之衆。
並如上釋。但約義。凡有三略。一者。方丈初
會。對生死過患因果。以歎法身因果。方丈重
會。多破大小二迷。辨菩薩妙行。即法身之因。
成上果徳也。而亦有明果之義。如經云。佛身
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爲。不墮諸數。無漏則
五住因傾。無爲已免二死。此本身之果。現處
五濁。謂迹身之果。菴園重會。明法身體絶百
非形備萬徳。欲識法身。必具三義。一者因果。
二者本迹。三者本身體絶百非衆徳圓備。是
故三會。明此三門。二者。三會所爲不同。明義
各異。初對凡夫。辨於法身。何以知之。如方便
品辨。國王長者無數千人。皆來問疾。故説生
死過患。歎法身衆徳。次弟子品。對二乘。二乘
謂佛雖復外具相好。内有種智。而生滅之道。
與聲聞無異。故辨佛身無漏無爲非二乘所
測。前明異凡。次辨超聖。此皆是爲凡夫二乘
故。開此二也。時衆聞上所明。皆生異執。故命
淨名。令泯斯兩見。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故心
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別。道遠乎哉。觸事而眞。
聖遠乎哉。體之即神。是故不應生二見也。三
者初之二會。正辨法身。後集則明佛性。何以
知之。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法身既即是身中
實相。故知實相佛性也。問。實相乃是法性。云
何是佛性耶。答。若實相即是法性。則應云觀
法亦然。云何言觀佛亦然。又應明法性絶百
非。眞諦含萬徳。何得辨法身耶。故知前之二
會。辨於法身。後之一集。乃明佛性。具此三
門。義乃圓足。是以一經之内。隱顯説之。問。
三會但明二身。亦得具於三佛。答。亦有三佛。
初會明佛身相好。寶積歎八相成道。謂化佛
也。次會明從無量功徳生。即是報佛。後辨百
非皆絶萬徳斯圓。即法佛也。問從無量功徳
生。云何是報佛耶。答。金剛般若經云。如來從
此經生。從此經出。論云。法身本有爲出。報佛
修習所得爲生。問。三佛是北方所辨。何得由
之。蓋是管見之疑。非通方論也。一佛二佛三
身十身。經論盛説。豈得聞二信受聽三驚疑。
問。生肇融叡。並注淨名。何故不作此釋。答。
其人非無斯意。但于時經論未備。故義不分
明。問。云何未備。答。涅槃華嚴勝鬘大集等
經。地論金剛般若攝大乘法華唯識實性之
流。皆晩傳此土。如叡公喩疑論云。什師不見
六卷泥洹。其人若見此經當如白日朗其胸
襟甘露流其四體也
次四會明二種法門 方丈二會。明現疾法
門。菴園二集。示不疾方便現疾即權智。不疾
謂實智。然此經明疾不疾。即權實二智爲宗。
所以二會明疾。二會辨不疾者。夫物感故現
生。機謝故應息。淨名將還妙喜。隱化娑婆。將
終利益。是故二會明現疾也。佛在菴園。集衆
説法。爲問疾之由。故初會不明現疾也。方丈
利物既周。掌&T016254;大衆。來至菴園。手接妙喜。入
應忍界。如其臥疾。則此事不成。是後會明不
病也
次明四會明三法門 大品云。諸佛住三事
示現説十二部經。一他心輪。二神通輪。三説
法輪。他心輪。靜鑒根藥。即是實智。説法現通
應病授藥。明其動用。即權智也。初會合蓋現
土。按地變淨。即是神通。明淨土因果。名爲説
法。他心通貫斯二。次會不疾現疾。即是神通。
明法身因果。名爲説法。第三空室待賓。借座
請飯。名爲神通。自爾之外。皆是説法。後會掌
&T016254;大衆。手移妙喜。名爲神通。自爾之外。皆
是説法。是故斯經。唯釋三輪
次明雖有四會而文有三。從初品至佛道品。
明二法門。次不二法門品。明不二法門。三香
積竟經。還明二行。初明淨土及法身因果。爲
欲開非因非果。故收因果。歸乎不二。次從不
二。還起二用。如此二不二。不二二。並是因縁
義。由不二故二。由二故不二。此是二不二。名
爲不二二。由二不二故非不二。不二二故非
二。故非二非不二。蹤迹莫尋。故名不思議。佛
菩薩住此不思議故。非二非不二。而能二能
不二。雖能二能不二。未曾二不二。故二不二
無礙。名爲解脱也。就因果明收入出用既爾。
疾不疾權實思議不思議亦然。明思議不思
議者。爲欲顯非思議非不思議不二義耳。至
道既非思議。豈是不思議耶。故華嚴云。勇猛
懃精進正念思發於思亦不思思法寂滅故。
以非思議非不思議。能思議能不思議故。明
出用義也
次明雖有四會但有三時。從經初至不二法
門。明食前説法利物。次香積品初食時益物。
三從食香積飯竟經。食後益物。次明會雖有
四合爲三門。從初會至菩薩品。破三種病門。
二從問疾竟香積。示修行門。三從菴園重會。
辨行成徳立門。此三門即次第三病。妨菩薩
道。故須先破。三病既息。始得修菩薩行。故有
第二修行門。三病既息。二慧又成。則菩薩因
圓。法身果滿。故有第三門。此三門無教不收。
無病不破。無行不立。無果不圓。就此三門。又
各開三。初門三者。第一佛國及方便二品。破
凡夫病。次弟子品。破二乘病。第三菩薩品。破
菩薩病。三人具三病。亦得一人始終具有三
病也。第二修行門有三者。初從問疾至佛道
品。明二慧門。方便實慧則離凡夫行。實慧方
便則離二乘行。第二不二法門。明此二慧由
不二而成。即辨二慧之本。第三從香積品既
了不二之本。便有不二觀而二明二慧之用。
後門三者。菩薩行品。明十方佛土無礙。即無
礙行。二從不盡不住。明善巧行。三見阿閦佛
品。明本迹二身果。初破凡夫病。二會不同。初
會説淨土因果。令凡夫捨於穢因修淨土之
業。次會説法身因果。令凡夫捨生死之因修
法身之因故。二會破凡夫依正兩因。令求如
來依正兩果。問。此二會並化二乘菩薩。云何
獨爲凡夫。答。通而爲論。具爲三人。望三品次
第。後既破聲聞及菩薩。故前破凡夫也。問。經
但有四會。無三章之文。何故横生穿鑿。答。華
嚴七處八會。不依會處科文。而別束會處。自
爲章段。今亦然矣。義有條例。幸勿疑之。問。
華嚴從地昇天。表五十二位階級不同。可得
分淺深爲異。今無此事。何故例同。答。華嚴從
地昇天。從天還地。既得約處以表法門。今從
菴園以至方丈。方丈還至菴園。何故不得辨
其階級。問。華嚴前地處會。明依正二果。次昇
天。明三十心十地因行。從天還地。重明果門。
今可得爾不。答。亦有此意。初二會明佛依正
二果。弟子品去始明修因。後還菴園。還須明
果。又問。華嚴辨性起。正明收前因果歸正法。
從正法更起因果。此經亦有不。答。亦有此義。
如不二法門。收前二歸不二。從不二更起二
用。問。華嚴明二乘不見聞。此經亦有不。答。
亦爾。聞是不可思議。如盲人見色。亦有此意。
問。華嚴辨因。有三十心十地果有法身淨土。
此經具不。答。華嚴別論階級故。諸位不同。此
經但明二慧。不判淺深。若就文辨之。亦總相
明位。如破凡夫二乘。令入十信。破菩薩。令從
内凡以登初地。初地進行。乃至進佛果。問。何
故二經相似。答。二經同名不可思議解脱。又
同佛菩薩説之。如肇公云。命文殊於異方。召
維摩於他土。爰集毘耶。共弘斯道。即遠加之
義。故大格相似。舊經師既無此釋。希熟思之。
勿驚疑也。初七科正釋所説法門。後總束四
會科爲三章。經意多含。一塗不盡。希鑚味之
徒。勿咎其煩而不要耶
淨名玄論卷第七會處



淨名玄論卷第八會處
第二淨土門
此經始末盛談淨土。二處四會。義勢相關。法
華玄論雖已委釋。餘未盡者。今當略陳。依梵
本初。猶是序品。譯經之人。改爲佛國。爲佛國
中。有三章經。初云。衆生之類。是菩薩佛土。
次章云。直心是菩薩佛土。此之二章。雖是一
品之文。乃大明淨土之洪輅也。衆師多別搆
玄。不以文爲意故。喜失經旨也
今敍此二章來意有七。一者爲答寶積因果
二問。初章答淨土果問。次章答淨土因問。淨
土義往酬日廣因果二門。則理無不攝。所言
淨土果者。謂報應二土。報則隨業精麁。應則
適縁所現。初章廣明此法。謂淨土果也。淨土
因者。始自直心。終乎意淨。總該萬行化他及
自行。次章廣明斯法。謂淨土淨因也。問。應先
明土因。後履得果。何故先果後因。答。此據答
問次第。即辨履説門。若就修行。則先因後果
也。又二章不同者。初明修淨土意。次正明修
於淨土。修淨土意者。凡夫但爲安自身。求生
好國。二乘本期威患。意在無餘。於遊戲神
通淨佛國土。不生喜樂。故並不修淨土。菩薩
普化衆生故。取於佛土。故云衆生之類是菩
薩佛土。隨所化衆生。而取佛土。以普欲化物
故。不同凡夫。而取佛土。簡非小行。故一言之
中。簡異聖凡。明菩薩修淨土意也。又法身無
像。安用國土爲。而今修淨土者。意在爲物。是
故。初章明修淨土意。次章正修淨土。如上釋
之。又二章不同者。初章直明爲物取土。次章
釋成爲物之義。菩薩修土因時。因淨其心。亦
令衆生心淨。即修土因時。利物因中。既雙修
自行化他。菩薩成佛。得淨土果。所化衆生。隨
來受生。得教化之。故是果時爲物。以因果二
時並皆利物。故知爲物取土。即釋前章也。又
二章不同者。初章正明菩薩起。□々爲衆生
取於佛土。是以文云。能取佛土。非於空也。
次章明行。始自直心。終履意淨。以能行相成。
故要須二章經也。又初章明爲物取土。即是
發菩提心。心即淨土根本。所以然者。既欲取
佛土。宜發佛心。故菩提心爲淨土本。次章明
淨土因。即修菩薩行。修菩薩行。方得佛土趣
佛之門。唯此二意。是故華嚴善財童子。遍遊
法界。諸善知識。皆云先已發菩提心。但未知
云何修菩薩行。今此二章。還明兩法也。又二
章不同者。前明爲物取土。則大慈内充。以見
物受苦。起大悲心。欲拔其苦。故取佛土。後明
爲物起淨土門。夫欲爲菩薩。要先有大悲。後
廣興衆行。此二是化物要門。佛土之根本。故
二章明之也。又二章不同者。淨土有因有縁。
縁有二種。一者外有衆生。二者菩薩内有悲
佛。初章明衆生之類是菩薩佛土。即縁中之
二。次章明修淨土因。亦有二種。一自修衆行。
二令衆生亦修衆行。要縁中具二因門有多
佛土方成。此之七意。文具含之。不可闕也
次論二是
問。前云衆生之類是菩薩佛土。後云直心是
菩薩佛土。未詳二是之言。意何所在。請爲釋
之。答。華嚴經云。佛子有世界微塵數等因縁
所成。今明此經要略但明取土。有其二義。一
者取土之縁。二取土之因。前明取土之縁。由
有衆生故菩薩取土。以縁中説果故。云衆生
之類是菩薩佛土。後明取土因。雖由衆生。而
菩薩起須取土之因。以因中説果故。云直
心是菩薩佛土。故兩是有因縁不同
別論初章
問。初章經文凡有四句。一云隨所化衆生而
取佛土。次云隨所調伏衆生而取佛土。次云
隨以何國起菩薩根而取佛土。次隨以何國
而入佛智慧而取佛土。四文何異。請爲論之。
答。此四句文。並明取土之意。但前二句。總明
爲物取土。後二句。別明爲物取土。何以知之。
初直云隨所化衆生隨所調伏。故知是總。後
文別明起菩薩根入佛智慧。故知是別爲物
也。問云何總別。答總爲物者。通爲五乘衆生
令其生善滅惡。隨所化衆生而取佛土。謂化
令生善。隨所調伏衆生而取佛土。調令滅惡。
所以諸佛淨土中。徒衆不同。或具五乘衆。或
但人天衆。或唯有聲聞衆。或但求縁覺衆。或
但菩薩衆。具如經説
後明別爲物 起菩薩根入佛智慧。根義不
定。若對人天及二乘。明菩薩根者。即十信是
也。何以知之。菩薩根本。以信等五法爲根。如
釋論履之。十信既明菩薩信。故知菩薩根也。
又欲迴前四乘令入菩薩道。故取佛土。則前
四乘。始入十信。故明十信爲菩薩根也。入佛
智慧者。即是佛果。十信是所爲之始。佛慧是
所爲之終。該始括終。則所爲事盡。又前始自
四乘。令入十信。乃至佛慧。網羅所爲始終。無
一衆生而不化之。問。何故先明爲四乘取佛
土。後別爲菩薩。答。已如前説。次第法爾。先
與小益。後與大利也。又諸佛之法。先雖説三。
後要歸一。此經雖未彰意略已成密化。又此
二章經文來者。初章爲淺行之人取於佛土。
故謂地前四十心令其生善滅惡。發菩提心。
修菩薩行。後章偏爲登地以上名菩薩根。登
地既始得無生。道根初立。次明佛慧從七地
入佛眼地。至于佛果。皆名佛慧。所爲雖廣。不
出五十二位。亦統始括終。故有第二文也」
又來意者。初二句。明爲物取報土。次兩句。明
爲物取應土。問。何以知然。答。後二句云隨諸
衆生應以何國。此明適縁示淨土不同。華嚴
百萬阿僧祇品。淨土隨根淺深。故示土優劣。
故知是應。又隨以何淨穢雜等五種之土。則
知是應土也。前文但明教化調伏而取佛土。
不云隨機示土。故知明報土也。爲物雖多。不
出報應。問。前後二義。將不相違耶。答。初義
攝縁明所爲縁普。後義攝土明土義曠。文含
二旨。故兩義相成。問。前云五種土。請示其
相。答。一淨土。二穢土。三雜土。四本不淨後
變而成淨。如彌勒來也。五本淨後變成不淨。
如彌勒去後土還不淨。此五土攝一切土。又
報應各五。故成十土也
論報應
問。云何報土。云何應土。答。若以寶玉之淨沙
礫之穢。以此二土。爲佛土者。皆是應土。非是
報土。何以知然。夫淨穢諸土。不出三界内外。
而佛既無三界内外惑業。故無復土。今有土
者。皆是應物。名爲應土。故仁王云。三賢十聖
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此明三賢十聖有
三界内外報土佛則無也。問。即此應土。亦是
報不。答。亦得是報。凡有二義。一者據佛。二
餘衆生。據佛者。如來昔日起於佛行。以土應
物。今成佛果。遂能以土應物。當知此土即是
報土。二餘衆生者。佛雖應物示土。衆生無業
感之。尚不得見。何由得生淨土。以衆生修行
淨因。感斯應土。即此應土。復得名報。如華嚴
云。非一因縁淨土得起也
次明報土者。爲據因位三賢十聖實行爲論。
即是報土。以未免三界内外果報。必有栖宅。
栖宅之處。是菩薩實報。故名報土。即菩薩報
土。而復化物。與菩薩同生其中。據衆生感。菩
薩土亦名報土。即此報土。衆生宜見之者。菩
薩爲之示現。故報土亦名爲應也。據菩薩
爲報。約衆生爲應。問。若然即報應何異。答。
正可具前諸義。不可迢然歴別。家師常云。報
應土。應報土。衆生佛土。佛衆生土。佛菩薩
土。菩薩佛土。下士聞之則便致笑。今恐不逮
者多。故不陳此説。斯言正會經旨也。問。今頗
有報應異義以不。答。一往欲示異相者。應土
則暫有。報土則長久。如此經按地所現小時
便息。報土據衆生果報共招久期受用。以此
爲異也。又如穢土。是衆生惡業所感。故名爲
報。非是佛示現。所以非應。但佛入穢土化物。
託居衆生報土之中。故名此報以爲佛土。問。
即衆生惡業穢土。是佛應土不。答。佛應居其
内。故稱佛土。亦得名爲佛應土也。故下文云。
爲欲度斯下劣人故。示是衆穢惡不淨土耳。
考斯言旨。本是身子之流。不依佛慧。故曰見
不淨。此是惡業感土。如餓鬼惡業故感鐵丸。
非是佛應。但佛應。但佛應居其中。故説爲
示現耳
論土有無
有人言。佛一向無土。土皆是三界内外果報。
佛斷惑因已盡。不感土報。是故無土。有人言。
佛具足法土。以法界法門無不圓滿。豈無土
耶。今明有無各有其義。若如四住爲縁有漏
業爲因。感三界内報淨穢法土。無明爲縁無
漏業爲因。感三界外。當知佛則斷因已竟。無
復此報。故言無土。所以經云。普賢色身命猶
如虚空。依於如如。不依佛國。何有土矣。而昔
行菩薩道。大悲能行。能爲衆生。起三界内外
法土以益物。今遂能應物起土。即此身果。酬
於昔因。佛則有土。二匠不達會通。故各偏執
耳。問。仁王云。唯佛一人居淨土。是何土耶。
答。此中道第一義諦。名之爲土。菩薩爾時登
第一義山頂。與無明父母永別。故獨居淨土。
下位之流。未栖其中。此中道種種義説。對下
三賢十聖果報之土。故名中道以爲淨土。爲
法身所栖。形二邊名爲中道。望世諦爲第一。
隨義説之。不應生疑。瓔珞法華。皆有此説。
問。中道土亦是報不。答。酬因亦是報也。但中
道實相。非因所生。故不作報名耳
論二行
問成就衆生與淨佛國土。常有此文。未見其
異。請爲分之。又如前云。爲物取土。乃見淨佛
國土。即是成就衆生。云何有二行異。答。二行
相成。不可&MT01772;然使異。今欲分其相者。釋論
云。成就衆生。履其利物之行。淨佛國土。明爲
物興所行。所行不同。故分二也。又無量壽佛
爲因之時。廣發四十餘願。願令土淨。故後得
淨土。大品夢行品末。明菩薩見衆生飢寒凍
餓起諸大行。行得淨土。又即此經云行取佛
土。故知是行。問。若爾何故復修淨土因耶。
答。前興大願。後廣起衆行。行行具足。及得淨
土。但起淨土。凡有二門。一者。下見衆生種種
苦惱。故興大行。行取淨土。二者。上見諸佛國
土安樂清淨。菩薩發心求之。欲以給物。行亦
二門。例此可見。問。行自感土。何用願爲。答。
行如車運行。爲御者以願。標心有在。故御行
趣之。又心爲初門。行爲後起。如先發大願。後
方起行。又心一時頓發。行則次第修之。問。釋
論何因縁故言。菩薩得悟無生忍已。復唯明
就衆生淨佛國耶。答。得無生法忍。即是自行
已立。今所應作。唯欲化他。化他之中。不出大
行。大行故徧明此二也。問。此大行。大行應
通自行化他。何故*徧言化他。答。至人空洞
無縁。何用土爲。今既取土。必是爲物。故此行
行皆是化他。問。文云。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
其心淨。則佛土淨。豈非自行。答。若爲令土淨
故淨其心。亦是爲物故自淨其心耳。若直言
菩薩自淨其心不期土淨者。此之淨心。容通
自行也。又菩薩若自行若化他。皆是化他。所
以然者。爲欲化他。故修自行。自行不成。不能
化物。今欲化物。要須自行。故一切行皆爲化
他況淨土行耶
又明淨佛土與成就衆生二義者。淨佛土。多
據果門。成就衆生。多據因門。所以然者。必成
佛之時。方得佛土。如經云。菩薩成佛時。不諂
衆生。來生其國。故知因中起淨土之行。據
果時益物。成就衆生多據因門者。菩薩成
就衆生故。衆生已生淨土耳。問。何以知然。
答。經論自標二行各異。云淨佛土行。此行標
果立行。若成就衆生。但約利他。不標於果。故
知據因。又二行異者。淨佛土行。是上求之行。
成就衆生隨所利益故。是下化之行。菩薩要
行。不出斯二。又淨佛土行是別行。成就衆生
此是通行。何以知之。但云淨佛土。不明穢土。
故是別行。成就衆生。隨有淨穢之處。皆明利
物。故是通行也。問。前就行行門分二。今何故
並云行耶。答。論主明此是二種要行故。當知
皆是行也。據位明二行。從初發意乃至等覺。
皆具修二行。約十地經。八地正明淨佛土。九
地四無礙履成就衆生也
論二慧
問。前文云。譬如空地造室。隨意無礙。若於虚
空。終不能成。此文欲明何義。答。欲明取於
淨土。要具二慧。但有所行爲物取於淨土。則
有方便。無實慧。墮凡夫地。以凡夫人天求亦
淨妙處故。若但有修空觀。則不得爲物取土。
墮二乘地。今具實慧方便取土義故。以實慧
方便。爲物取土。方便實慧土亦本空衆生。非
有凡夫故無所染著。無所染著。不同凡夫。爲
物取土。異二乘行。故須二慧。所以云世界非
一因縁所能得起。宮室者佛土也。空者實慧
也。地者衆生也。故以菩薩空心。依衆生地。
然後起淨土因。得淨土果。故名造室也
論一質異見
法華玄論已略陳之。但此義人喜迷人。宜須
決了。問。定以何物爲一質而云異見。答。今既
明一質異見。宜就土辨之。土雖無量。不出三
種。一法身本土。二迹中明報應二土。法身本
土。即中道實相。此土非垢非淨。不生不滅。超
百非。絶四句。不知何之目之。強歎美云淨土。
言一質者。即中道實相一淨質也。異見者。於
佛如來常見中道實相。衆生恒見斷常生滅。
生滅之土自燒。無生之土不毀。故名一質異
見。二者。就迹中報應二土。明一質二見者。以
應土爲一質。若應淨土即一淨質。穢土亦然。
但二縁所見。各自不同。心依佛慧。則還是淨
質。若不依佛慧。則放一淨質。遂見其穢。故
名一質異見。問。穢縁自見穢土。何須應以淨
耶。答。有二義。一顯菩薩之徳。令増進願行。
二彰小乘之失。令欣慕大道。譬如欲誡初生
諸天福之厚薄。故共寶器食也
次明報土一質異見 如諸菩薩報得淨土。
惡業衆生。於淨見穢。問。菩薩淨報。自見淨
土。衆生不淨業。自見衆生不淨土。云何於菩
薩報。見不淨耶。答。若論二報不同。衆生不見
者。今不論之。但據衆生見。菩薩淨土而成穢
土。如經云。我此土淨。而汝不見譬如於人報
水餓鬼則見火。問。鬼惡業故。於水見火不見
水。人則見水不見火。可得云諸佛菩薩見淨
土不見穢。凡夫二乘見穢土不見淨以不。答。
以理言之。則應爾也。但勝能兼劣。故佛菩薩
見淨。隨衆生復見穢。如華嚴法界品云。天得
見人。復得見天。人但見人。不得見天。菩薩自
見境界不可思議。復見二乘所行顛倒。問。若
爾。鬼但見鬼家之火。不見人水。人應見人水。
復見鬼火耶。答。見水成火。此是辨惡業。於水
横見火。人無此業。故不見之。問。若爾。二乘
惡業故。於菩薩境界横見不淨。菩薩應不見
其不淨。答。諸佛菩薩有隨顛倒智天眼他心
故。能知能見。故華嚴云。隨順衆生故。普入諸
世間。智慧常寂然。不同世所見。人無此事故。
但見人水。不見鬼於水上作火。上來皆是寄
事明之耳
論同實異
習成實論者云。土是世諦非無一質。但即眞
空。故無質耳。晩習唯識攝大乘論者云。如虚
空。天見之爲寶宮。鬼見之爲猛火。鳥見之爲
好路。人見之爲虚空。並無四質。悉是心變
異故見此四耳。犢子部云。人成結成事成。事
成者。即六塵等事。此明實有一質。薩婆多云。
人不成結成事成。亦有一質。譬喩部云。人不
成事不成。但有結成耳。如一色。貪人見之爲
淨。不淨觀人謂不淨。餘人見之爲非淨不淨。
故無有定質。但有結使之心。尋譬喩之計。似
唯識之宗。今先問唯識宗。若無境有心者。夫
論因必有果。有果必酬因。心是方化之因。故
云三界皆一心造。既計能造之心因。豈無所
造之境果。若無境有心。則是無果有因。問。心
變異故。見有外境。但外境猶是心。心外無有
境。故有因亦有果。答。如外種子爲因生外物
之果。而有因有果者。今以心爲因。變異生三
界五道。何故言無別果耶。若言心横謂故見
萬物。實無萬物。如眼病見空華。實無空華。若
爾實無萬物。亦無妄謂之心。而於妄謂之者。
有妄謂之心。亦於妄謂之人。有妄謂之境。若
言心境倶是妄謂。終因心故有境者。此乃是
妄謂之心爲本。妄謂之境爲末。不得言本有
而末無。又衆生心變異故。見衆生土。諸佛菩
薩應土。誰所作耶。若言亦是衆生心變異故
見應土者。佛則無應土。若爾但有法寶兩
身。應無化佛。又但有他心。無天眼耳。問。佛
有權實二智。實智則見眞如。不見識不識塵
不塵。權智則知世諦等境。就世諦智中。復
有權實二智。唯有心。此是實智。若知有色。此
是權智。故佛以權智。隨順衆生。亦有化身應
土。答。佛隨順衆生故者。爲見衆生色故順。爲
不見故隨。如其不見何得隨。若其見者。既其
無色。何所見耶。又佛若見色。則是倒見。次問
有定質義。答。若有定質者。如一水兩見。鬼見
成火。則有色觸。人見爲水。便是三塵。定是何
質。色。於不得通者爲礙。於得通者不礙。寧言
色定是質礙。於有見人爲有。於觀空人爲空。
色豈定是空有耶。以此推之。不得定言有一
質。亦不得定言無一質。問。何故經論之中。説
有一質。説無一質耶。答。天親論主。爲衆生於
五塵中起煩惱業。招生死報。是故論云實無
外境。皆是心之所作。本有外境。可起貪瞋。既
無外境。於何處起煩惱耶。外境既無。則心亦
不有。則不心不境。便悟入實相。是故説無境
有心。此是對治悉檀。非第一義。學人不體其
旨。便謂無境有心。問。何故復明有心有境。
答。於顛倒衆生。既有倒心。即是倒境。但要因
倒心。故有倒境。倒心爲本。倒境爲末。是故經
中説有心境。諸部不知隨順衆生説有此事。
便謂心境二倶實有。問。若有心境。何故於空
中見火。復於水見火。答。經云五不思議中。衆
生業行不思議。自有空中無火以惡業故見
空成火。自有於人中報水變而成火。問。若爾
即是無境。云何言非。答。於衆生有心。即見有
境。云何言無。問。若爾即成有境。云何言非。
答。於鬼見火。人實不見。云何言有也
 正法
淨名玄論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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