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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No. 1779_ 智圓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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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苦時長。忽感應道交乃彼此兼益。況復衆
生亦有先修淨土行者。彼彼弘願更互相熏。
彼彼相資至果方益。即受化者共別不同彼
我悉然。深可思也。故一佛出世衆聖咸臻。須
達老婢例之可見。二喩三合。二引例釋二。初
引大經。彼喩佛性遍於五道。今喩法施遍于
五塵。二衆生下今釋成。二分科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七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八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一約下隨文釋義四。初約四等。荊溪云。無
施無受等者意明大捨等無縁慈。是故彼此
皆云無也。故以四種不可説法名爲平等。即
是大捨之體理也。平等眞法界佛不度衆生
等者於此捨中慈悲喜三即是度心。捨中無
著即是不度。然四與六及諸雜行一一皆是
獨頭法施爲欲相成故並列耳。二約六度二。
初正釋。所以六度次四等者荊溪云。四若得
六方稱兼懷。二料簡。何故雙釋者即前云起
五種檀四權一實也。三約三脱。荊溪云。約三
脱者即以空等對化生等。既是圓行應具一
切。對雖且爾不必全然。互對亦成圓行故也。
用互對意一一釋之。令成圓義方稱教旨。四
約衆行。古人分爲十段。今且依之初護法度
生。四攝謂愛語利行布施同事。二敬事修施
皆如供佛者以介爾有心三千具足。不輕皆
禮蓋此意也。三六念六和生淨天第一義天
者大論云。三種天。一假號天如人王。二生天
即三界諸天。三清淨天即三乘聖人。大經四
天。謂世天即假號也。二生天。三淨天。謂四果
支佛。四義天。謂十住菩薩。故彼經云。以何等
義十住菩薩名爲義天。以能善解諸法義故
云何爲義。見一切法是空義故又云。我曾聞。
有第一義天。謂佛菩薩常不變易。今明達檀
法界能破無明。即生義天及第一義天。六念
所縁既通四教。故兼云淨天。故知。淨天即前
二教。四種六和者類例委作。其義可見。今且
略示圓中六和者然此六法並應云和敬。謂
身慈和敬等。又文所列小不次第。若依常説
者一同戒和敬。謂通達實相知罪本無。爲欲
安立衆生持諸戒品無有乘諍。又和衆生因
於戒善未來必得菩提。是以敬之如佛。故説
同戒爲和敬。二同見和敬。謂通達實相本無
知見爲欲安立衆生巧同知見無有乖諍。亦
知衆生知見開解必得種智。是以敬之如佛。
三同行和敬。謂通達實相本無念行。爲欲安
立衆生於實相理行行無乖。亦知衆生因此
諸行當成佛道。是以敬之如佛。四身慈和敬。
謂住無縁慈現諸威儀和同九道。亦知衆生
悉有佛性未來必得金剛之身。是以敬之如
佛。五口慈和敬。謂以無縁慈普出衆音和同
九道。亦知衆生悉有佛性未來必得無上口
業。是以敬之如佛。六意慈和敬。謂以無縁慈
現諸心意和同九道。亦知衆生悉有佛性未
來當如佛心。是以敬之如佛。既知四下四理
雖殊三諦收盡。一心三諦互融無滯不可説
示。名爲質直。四正行淨心而近下爲實施權。
故近偏小賢聖。五調惡出家惡人來乞等者
爲惡之極不過闡提。既有佛性其即是佛。豈
於佛所而生艱難。部雖未談圓意無異。六説
行無諍。七佛慧解縛。八相好淨土。九鑒機了
法。隨情權實者統三教爲隨情。以對圓融名
爲隨智。不同諸文明三種也。起於慧業者荊
溪云。此亦復與諸文不等。諸文對智或云因
果。今乃以慧而蕩於智。十斷行助道。五結成
法施。經云。如是善男子等者荊溪云。如前諸
句。一一皆須約圓施心細辨相状。具如前章
明。諸教意來入此中寄法華説述其觀旨。悉
入法門達財如法方稱此中諸科文旨。若唯
消法相何能渉於財中法耶。法施既迷亦不
達於菩提道場及法樂等。如今消釋方表其
事。是故不與貪等相應。乃至不與無量相應。
唯與一實不受冥合。六時衆得益二。初
科。二隨釋二。初婆羅門發心。荊溪云。此最利
根。是故於中別標其發二善得清淨二。初分
科。二隨釋四。初善得心淨致敬供養。二淨名
謙讓不受。三善得重請令受。丹誠赤心也。四
淨名受已迴施二。初敍意分科。以無所受等
者自性寂然本無所受。隨機利見四教明受。
故云而受諸受。二隨文釋義四。初迴施悲敬
兩田。福田不二者種福之田名爲福田。悲敬
雖殊皆堪種福通名福田。種福雖同高下實
異。今於事異而達理同。乞人心地三千與難
勝心地三千互入齊等生佛一致名爲不二。了
達不二名法施會。二衆見瓔珞在彼佛上。四
徳無礙者四種以表四徳。不相障蔽以表無
礙。三淨名略説法施之會。四城中乞人發菩
提心。四結成不堪。二命諸大菩薩
問疾品   二室内説法。引接攝受二。初
對前略示二。初釋品題。二明來意二。初示義。
荊溪云。前明淨名託疾等者即指前來兩節
文也。方便品中廣爲諸來問疾者説此有二
義。近爲俗衆當座之益。遠爲後時耶定成經。
即方便品初料簡文是。次弟子品初云自念
寢疾于床等。具如前文五種利益。今欲總以
前二處文而爲室外。室外彈訶者問何以不云
世界悉耶。答二門各須先歡喜已方可爲説。
二門共有是故不論。問第一義理亦是共有何
以明之。答雖即共有有入不入而於入者。故
須説之。又世界一種有則不定。若第一義一
向須有。是故須説二。已折下結意。二開章委
釋二。初列章。二隨釋五。初此品來意二。初總
示。荊溪云。權謀者明方便。品處處現身即其
事也。應問云無謀之權。何以更得云權謀耶。
答無謀即是大權謀也。大像無形大音希聲。
故知。不思議之權謀即是希聲無形大形聲
也。前已用四教等者言凡夫者指方便品。言二
乘者指弟子品。諸偏菩薩者指菩薩品。問秖
應云以圓折伏。而云四者何耶。答訶凡用藏
訶小用衍斥大用圓。或展轉訶。故須用四。今
歎等者即指文殊稱歎。淨名令修等者即指
調伏慰喩之文及下四品也。入不思議指不思
議品。得見淨刹即指香積阿閦佛品。言及下
五品者至下文中各隨其品不出折攝。二別
釋二。初列章。荊溪云。此又爲五者亦與前
品五義意同。而但與前名異義別。亦可言名
同義異。以文殊受命亦依文殊各隨五別於
此須與前文辨別。二正解五。初爲赴時衆
渇仰之心。荊溪云。親承者向雖聞述被訶之
事但可罔像纔信而已。若見神變并聞智辨
得益不輕。故須隨從。二爲三觀攝受引入。三
爲扶成淨土之教。荊溪云。隨障盡多少者障
即宿障。障必具三。以同居中分淨穢故是故
於障必須分三。不同縁集但三種也。若二乘
人已入位者亦可從於顯露教説。復亦須云
令顯入位者成於生酥。在第四意中爲後弄
引者。是各生淨國者具如前文佛國品中。四
爲入大品法華弄引。已入正位者證果二乘
也。前雖等者荊溪云。前據未轉者也。亦容已
有根轉之人及祕密悟。上下文相一切皆然。
言不累施。文偏事具。故具從顯一往以説。若
至大品等者此文亦依次第以説。不可準前
轉教觀等。前既總撮大旨已意。下去處處一
切且別。復須述意。故云利根。發時不定具如
前説。五爲還佛所結定。對佛印定者前列章
但云結定。荊溪云。結即印也。所言結者大士
化事其功方畢。收束機宜理在成教。故云結
也。問印前可爾。何須云後。答非菴園後名之
爲後。前雖聞述而默印之未知默意其旨何
在。至後入室累聞勝因復見大士施多權變
入室之後故云後耳。如是等事理不容易。故
藉如來對衆印可。復假天帝發願弘通佛復
述成令傳後代。準此必須重至菴園。起發阿
難者即菩薩行品初阿難白佛以何因縁有此
瑞應等。二文殊堪爲問疾人二。初標列。二正
解五。初位高。不無高下者等覺有初中後心。
故文殊修行積久即後心菩薩也。此亦一往
者暹云。皆望後釋。所以前文但成一往。二垂
迹。是龍種如來者楞嚴云也。三顯圓。央掘從
少者既少分弘偏。故爲央掘訶折。以多分弘
圓故與淨名事同。四愜衆情。左面大臣者且
順此方以分左右。餘如前記。五隨物機。諸菩
薩至如兩槌者荊溪云。不云二乘但云菩薩
者秖是互無砧槌而已。以力等故得兩槌名。
必不可云兩砧故也。亦可互爲砧槌如初入
室。文殊設問而淨名答。至觀衆生淨名乃令
文殊説法。及不二門更互説默爲二聖利物
之式。亦可得云文殊以言説之槌扣淨名眞
理之砧乃成中間稱教之益。始會砧槌理教
之用。爲淨名稱歎者暹云。經云。善來文殊師
利等是也。三釋權實兩疾二。初敍意總明二。
初明二疾。二若從下辨前後。能化即大士所
化即衆生。文云下證能化也。初證前權疾又
云下次證後實疾。故淨下證所化也。以衆生
病前實也。則我有病後權也。二今約下開章
別釋二。初實疾二。初標示分章。二依章正釋
四。初辨因果疾相。瘵礙者瘵側界反病也。同
篋性異者色身如篋。四大如蛇。光明云。地水
二蛇其性沈下。風火二蛇性輕上升。互起増
損者水増火損則成冷病等。餘大比説。二解
釋二。初釋因病。荊溪云。貪欲至一身者前之
三分引經義立。等分對身者稍似身耳。雖乃
從義義通於實。實由於心理必然也夷平也。
二釋果疾二。初約四大。二約四相。如瑞應等
者荊溪云。問何不云生。答三由於生生亦由
三故不別出。火譬貪者以己攝他如火焚薪。
水譬瞋者嗔心毀慈如水溺物。今一往等者
荊溪云。通別二義於理方成。何者由此三毒
通感於身。別對非無通造爲善。故引通文以
成別也。三通別因果各有通別者並以人人
共有爲通。別造別發爲別。因通別如文。果中
云四大四苦爲通者四苦即生等。若因中唯
通者謂。不別造四重等。是故但感人中四大
四苦之身。故云果時亦爾。若因中別造四重
十惡則別發三塗重苦。乃至得生人中。六別
受四大増損四苦増加之執。故華嚴云。殺生
之罪能令衆生墮三惡道。後生人中得二種
果報。一者多病。二者短命。歴十惡明之此即
別因發別果也。多病則四大増損。短命即四
苦増加。強弱者重強輕弱。四約土重輕。荊溪
云。約土輕重者雖復横論又更竪攝又爲四。
初同居。天道地獄因疾。皆言不定者約心以
論能起善惡。故天非定善獄非定惡。二有餘
二。初正釋。但有別教通別等者荊溪云。有餘
上中雖有藏通五人生彼至彼無復藏通之
名。其教既謝位名亦失。約未見別理即別地
前。彼土剋實但有別圓二種人也。從漸教説
藏通初轉或且入別。初轉豈容全不入圓。但
是附文從別而説。二科簡三。初簡四分因
疾。荊溪云。答分無爲縁集等者名同體別。即
與界内三界愛見四分名同其體則與界内永
別。況復界外方便説耶。二簡四大果疾。荊溪
云。答亦有變易等者唯輕無重。故但云通。言
具有地等四大及生等四苦。但彼苦果與心
體同。以從貪等得四大名故使生等念念變
易。故以變易故名爲生死。以有生死任運老
病。三簡果疾輕微。荊溪云。所以不問生死苦
者變易生死諸教盛談。所以但疑老病苦耳。
三實報三。初正釋二。初正釋疾相。荊溪云。亦
名因縁者但未見理故屬因縁。故與界内名
同體異。即法性爲因無明爲縁。不成實疾者
不應作亦字之誤也。二但變下對前簡示二。
初別對二土。變易名通者以無界内分段生
死則界外通名變易。以因移果易故也。若別
論觀解斷惑則有方便果報二種之殊。若論
自體者即果報土有自體縁集也。乃至無後
有者此於果報土中更約因縁。及十地有後
等覺無後。位位破惑上下相望更論輕重。二
通約十界。前對明二土止在四聖。今對六凡
共成十界論疾輕重。阿鼻是六凡之始。等覺
是四聖之終。望於究竟倶有實疾。以果報即
分證果故得名佛界有疾也。具云一闡提。此
云惡欲。極惡欲之邊故謂無信等五根也。或
翻爲信不具。阿鼻至此云無間。無間有二。一
身二受苦。以闡提因疾感無間果疾。此乃別
疾之極重也。以上九界傳論輕重中略八界
故云乃至。又於佛界略初住等故云乃至。故
一乃至略其二番。二科簡二。初簡因疾。引
請觀音者既淨毒根即成佛道。驗是界外破
無明見佛性。不了知自體得云三毒。既名三
毒即是四分。二簡果疾。答既有等者荊溪云。
既許生死何妨四大。四大既別故引大品一
切法趣界外四大名同體別其理不疑。次引
大經。明究竟位四大四苦已盡故不爲生死
所遷。三斥古。其如何教者向引涅槃。明佛不
爲生死所遷。豈非等覺猶爲生死所遷乎。況
復下云從癡有愛既通等覺。豈無生死此皆
誠教。諸師何背之耶。荊溪云。古來不知此文
難會。若不得今意如何能釋觀音品中果報
惡業煩惱火水風別。從癡有愛者故等覺中
一分無明亦名癡愛。從此癡愛感等覺地一
品生死。乃能爲物受癡愛生。若不爾者感應
之道不同。設化之儀未普。若金剛下明等覺
無明亦名癡愛。示同等覺設化普矣。四約寂
光二。初正釋二。初約究竟無疾。二種者一唯
在極果。二通於下地。二若通下約中下有疾
二。初約別。荊溪云。此所有後無有後生死者
唯取此之兩位以爲中下。若依仁王等者於
無後等覺位中以立二生既不立等覺。但云
十地位中有三生也。則立法雲而爲始生準
此。但取住生終生以爲寂光。以始生者讓爲
實報。故云因縁。二此別下約圓二。初簡別依
圓。荊溪云。此別教爲便者以依仁王故不立
三十心爲斷無明位。又法雲一地而分三品
故成別也。況有教無人未可依用。今對寂光
依圓教。故圓教三十心皆是因縁。二雖作下
簡因依果。荊溪云。未可定用者向來雖對別
圓兩教及等覺有無。以立中下寂光之義未
若唯立上品爲定。況復暫借攝師之名。二料
簡二。初問。荊溪云。此問意者由用有後生死
等言是攝師義。是故且推以屬天親。玄義云。
無著造攝大乘論。無著即天親之兄倶是五
性宗。然法相之盛在乎天親。故云天親義也。
二答三。初明二聖同悟義合通用。同入不二
法門者所證妙理一體無殊。四悉隨機立宗
兩異。龍樹承於文殊。明一切衆生悉有佛性
名一性宗。天親承於彌勒。説三無二有名五
性宗。三無者闡提及定性二乘。倶無佛性不
得作佛。二有者不定及菩薩。倶有佛性未來
成佛。故西方此土人到于今有兩宗之異。今
本下大師雖承龍樹觀法其或解釋佛經名相
何隔天親。況知。内證本同。隨機暫異。故於此
文聊用攝義。荊溪云。答意雖爾一家所用龍
樹爲宗。二兩宗擅美共顯佛經。若分別等者
世以天親爲法相宗。龍樹爲法性宗。其可知
矣。龍樹於佛滅後五百年出。天親九百年出。
三但下義符天親以杜他謗。地攝映望者地
持論是彌勒所造亦天親所宗也。今一家釋
經豈但宗承龍樹觀法。至於義門名相悉依
智論及以中論。法相有闕則取他宗以爲補
助諸文皆爾。不獨此中。既非正用故云映望。
或謂下既憑天親他終無謗。二權疾五。初總
釋二。初通明權疾二。初通擧五行。然此五行
含於因果體用。涅槃疏中分別甚詳。今以聖
行爲因。天梵爲果。天梵爲體。兒病爲用。問諸
文或云。聖梵是因。今何以梵行在果。答聖梵
二行並通因果。對於天行以二爲因。今云在
果何所疑也。以聖即三學梵即四等故知。戒
定慈悲因果倶有論其傍正。故須分別。荊溪
云。從聖生天梵等者由因證理從理起用。用
又指因故云聖行乃至而起。問天既是證何
名爲行。答從天起行。故名天行。故天行位在
於地住。驗知。從於別圓二種聖行而生。二
嬰兒下別釋病兒二。初標示所起。示同小善
名爲嬰兒。示同有惡名爲病行。同善爲與其
樂。同惡爲拔其苦。故此二用由於慈悲。故向
荊溪云。用又指因也。是故或以聖爲自行因。
天爲自行果。梵行爲因中化他。病兒爲果上
化他。故因於慈悲而有二行。梵通因果。向已
略明。二何者下徴釋自他二。初明自行則無。
諸惡永斷者顯無二行。嬰兒小善望佛仍惡。
衆善普會者即天行究竟也。天然理顯定慧
莊嚴。故云普會。有何下初無兒行。次無病行。
二但以下化他示有二。初正明兩行。形充法
界者現十界像也。若此下明由機息故應謝。
荊溪云。明於二行息之由也。二但衆下結示
隨機。荊溪云。機生曰興。若約物病何時不興。
二故文下引文證成。二今淨下結指淨名。荊
溪云。約法從人。前雖通辨意出今文。文意亦
在通被諸土。二但實下別釋三。初指上標今。
今權疾亦約四土者荊溪云。然且四土皆有
權實之兩疾也。若約寂光但現權疾唯有實
報。則位位中一實一權。若方便中亦有神通。
得名權疾。但不得名應化權耳。是則二土亦
權亦實。二同居土一向唯實。於同居中得實
益者亦可隨義判釋不同。二一同下明四土
四。初居二。初穢二。初正釋。二料簡。答意者
佛界即圓似七信已前。菩薩界在別即七住
已前。在通即已辨已前。聲聞即三果已還。縁
覺則指凡位以一坐斷故。然二乘未入無餘者
亦有果中通疾。菩薩佛界未生方便準此可
知。故云約界内至未盡也。二淨。荊溪云。人天
并四。故名六界。然淨土中雖無藏教二乘之
人亦可得有通教二乘并後三教菩薩及佛。
故成六也。由是亦得名爲六界。二有餘三果
報。因縁有後等者於七種中此三生死並屬
果報故也。四寂光。三是則下結示權疾。權同
四土者荊溪云。實報方便及二同居。故云四
土。以寂光究竟無實疾故今謂。若約中下與
實報同。則四土之言同居合一。并荊溪義共
成兩解。三料簡二。初問。荊溪云。作此問者以
土望人其人既猶有實疾。何能自於無障礙
中現等覺地之權疾耶。二答二。初總貴。荊溪
云。先以本迹高下四句不可測答。然若云淨
名本是金粟如來者則是本高迹下。豈不能
現實報權疾耶。二但權下正答二。初總標。荊
溪云。從實位釋。二若妙下別示二。初明寂光
唯權。二等覺下明三土倶有。三初實報二。初
正明等覺權實二疾倶有也。二如此下例示
下位。二有餘。三同居。四觀心。荊溪云。約觀
心者義通初心。是故云也。如無貪人權現貪
等。故置無疾現疾等言。或自行等者明示現
權疾之所以也。自行精進秖可示爲懈怠之
權。不可實墮而示精進。化益不定。意在隨宜。
乃至一切者一切鬼神亦有權變假設之相。
事通意局。五如此下歡結二。初歎唯佛能
知。二今淨下結文殊善解。四明因疾出六品
二。初明因疾有品二。初正示。六品皆從至故
有者謂。疾是權疾是實出生諸品也。當如符
契者文心雕龍曰。符者孚也。徴召防僞事資
中孚。三代玉瑞。漢世金竹。末代從省代以書
翰也。契者結也。上古純質結繩執契。今謂。入
文帖釋與此合同。故如符契。二破古顯今二。
初問。荊溪云。五源八始者古人意云。問疾一
品因於文殊至淨名室。除去所有爲下五品
之源本也。八始者至法供養猶是正經。故問
疾初爲下正經八品之始。二答二。初斥古。主
對全疏。二今明下顯今疾義周普。二初敍意
列章。二三由下・依章正釋。荊溪云。三由等者
因於古釋今亦立三亦名爲由。而義少別。但
從疾生。非全一品而爲初由。但三處由疾。故
曰三由。一俗衆。二聲聞。三菩薩。六源者意明
示疾爲六品之源。問疾初文亦無此品調伏
慰喩之源始也。并下五品故爲六源。五入文
帖釋三。初問疾品。略明權實二疾二。初分科。
二隨釋二。初佛命文殊。二文殊恭命二。初敍
意分科。二一自下隨文釋義五。初恭命問疾
二。初自謙。行人之常儀者行平聲猶云使人
也。恭命將行禮宜謙遜。故云常儀。往復非易
者往復猶問答也。二出謙難之事二。初分科。
謙難者難去聲畏難也。二隨釋四。初二智深
廣實智深廣者竪隣妙覺故深。横周法界故
廣。若權智至非要也者荊溪云。二智體同。並
得名爲説權説實。今從泛爾隨情之權且作
此説耳。如法華下第五轉輪王譬也。賞以金
銀七寶喩説權小七覺法也。解髻中明珠賜
之喩説開顯圓實法也。明珠者明譬中道智。
圓譬於常。在頂者極果所宗。髻中者實爲權
隱。解髻即開權。與珠即顯實。部雖隔小而對
圓機所談則與法華無異。故且引之。四句者
荊溪云。前二句即三教後二句是圓。此即下
以大經三句次第配三教。生不生配別。意如
前釋。四辨赴縁。説三教等者荊溪云。既云赴
縁。理須説四。今從用權且云三耳。知病等者
三教苦集病。道滅藥也。二明因果徳滿。權實
之法式也者修觀漸頓斷惑高下歴位多少化
他廣狹悉是法式也。非但等者荊溪云。意云。
悉知之言猶濫未證。故以成就約證而對説
之。不務速説者務&MT01177;侃疏云。向慕也。三化他
功大荊溪云。十方等者義通横竪。八方横也。
即是同居淨穢二土。上下竪也。即是有餘果
報二土。荊溪此釋一往言也。今謂。十方是横
義必包竪。以不離同居有三土故如法華壽量
品。四結二智究竟。二正恭命。冀無等者冀望
也。二大衆倶往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衆欲
隨往。二文殊與衆倶往。三賓主往復二。初分
科。淨名爲主。文殊爲賓。賓問主答即往復也。
二初又下隨釋四。初淨名空室現相二。初分
科。敍意。二初云下隨文釋義二。初神力空室
二。初略示敍意二。初略示。二空室下敍意二。
初成前。二生後。二今約下廣釋所表二。初正
約四土四。初同居二。初穢二淨。二方便。三實
報。四寂光。荊溪云。常寂光究竟清淨者以表
究竟。若約自行現此相者正言。我與文殊倶
除微煙。故用表之。爲他亦然。理須從極表。果
報之末者亦指等覺。故地持等者上句釋其
所以。次離一切下正示斷障名禪明是等覺。
二若表下結顯權實。荊溪云。若表等者具如
前釋權實二疾各隨己之所有明其權實不同。
二以疾而臥二。初正釋二。初略示敍意二。初
略示。二此亦下敍意二。初成前二生後。二所
以下廣釋所表二。初釋床疾。二臥表下釋而
臥三。初正釋所表。荊溪云。心安不動等者智
契極境斷所以滿。自非元品永除至於究竟
智斷豈令三事具足倶得滿名。淨名雖居等
覺所現終成究竟。二故大下引經證成。荊溪
云。引此偈意安眠即是眞性軌也。實慧慈悲
即是方便解脱也。三如人下結釋自他二。初
立譬。二實下合釋。實慧亦爾者合如人也。實
慧冥法身如無病眠。實慧起應用如有病眠。
實慧即報身也。文爲二。初約自行實慧冥眞。
二若有下約化他也。實慧起應二。初正明。即
是實慧法身應之者報與法合能起應用如水
銀和眞金能塗諸色像也。二若淨下例結。二
料簡二。初簡疾所表。二簡床所表。今解淨名
等者荊溪云。勸捨執耳。用莊周言託興假設
立此人名名爲罔象。意明罔象乍可得珠過
若窮研秖恐失寶。況復轉譬誠有所憑。言罔
象得珠者莊子外篇云。黄帝遊乎赤水之北
登乎崑崙之丘。南望還郷遺其玄珠。使智索
之而不得。使離朱索之而不得。使&T047917;詬索
之而不得。乃使罔象罔象得之。黄帝曰。異哉
罔象乃可以得之乎。説者謂。絶思慮故智索
不得。離聲色故離朱索不得。離言辨故&T047917;
索不得。罔象無心義無心乃得珠。&T047917;詬上枯
及下苦候反巧言也。二文殊現相知表二。
初正釋。二料簡二。初問。二答二。初徴文示
義。表土表身者表寂光法身也。荊溪云。若對
向四不可説文應表四土三身。二又下擧勝
況劣。荊溪云。又文殊尚知欲説法華等者若
以淨名望於如來誠爲不易。況法華方等難
易可知。信知。何經不有天華地動放眉間光。
文殊纔觀知異一代。便憶住世曾有見聞。故
見瑞時乃引燈明釋彌勒疑。即懸知今欲説
妙法。此事尚識。況方等耶。三淨名稱歎文殊
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正稱歎二。
初略釋。二餘非下廣釋二。初簡非善來。荊溪
云。終求無餘等者無餘等言本在三藏。通雖
稍巧及以斷惑然所求果不出無餘。果是所
期。故云終求。轉心觀者心即斯心次第觀。即
初地雙流。所以彈訶菩薩多在三教及失圓
意者。問那得第七立是圓教後心人耶。答圓
教失意定在初心。與物無縁者簡第六七。若
被彈者簡於前四。今總言之得作此説。二今
文下顯是善來。二釋歎二。初正釋二。初釋不
來相而來二。初引古逐破。應歎二乘者荊溪
云。二諦語通責同異耳。淨名皆應歎諸菩薩
者地住已上皆有法應。即列衆中不無其人。
唯有語見須在博地。皆言表語通於三萬二
千故也。即是自性來者古人謂。定執來相而
成自性不顧定執假來復成他性。不出四計
與外何殊。二今言下今師正解二。初雙標。二
何下雙釋二。初簡非。二若圓下顯是二。初簡
有徳無縁。知四不可説者達三諦互融。即知
四理倶不可説。此合如來命章者命者召也
始也。始談淨土而以佛國召章。但諸圓教至
不歎者荊溪云。此中釋前圓不應斥。既云初
中後心。故知。前文理合通取第六第七。但爲
無縁而不堪耳。故於高位最藉有縁。所以唯
在文殊一人耳。二今文下顯徳縁兩備。荊溪
云。皆是四不可説者有機之人理亦無説。理
不自顯然由説成。文殊扣機不説而説。二釋
不見相而見二。初略釋。二言不下廣釋二。初
簡見相而見。二若入下顯不見相而見二。初
通示圓見。三聚衆生者大論五十云。衆生有
三聚。一者正定必入涅槃。二者邪定必入惡
道。三者不定。今皆不見者外境即心咸空中
故。故不二門云。空中妙故心色體絶。不見衆
生七方便異。不見國土淨穢差品。而圓見法
界者空中即假而帝網依正終日炳然也。二
今文下別顯文殊。荊溪云。與淨名齊者今此
大會豈無齊人。故亦須以有縁簡之。準前歎
徳悉歎等覺故也。下去對釋。但皆少於有縁
一事。故須節節添其有縁。二料簡二。初約來
見。問二。以眼智。答二。初分對引。荊溪云。答
意者先分別是。次引法華二文者意明知見
必不相離不同三教知見相別。二復下約位正
解。荊溪云。復次圓教等者亦是通出知見之
位表因至果。皆是不來而來故也。然於文殊
無趣果義。正當不來而來義也。不同衆生來
故云不來相而來。見亦如是。四文殊述成其
言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文殊領
解印可述成二。初標示。言三句者世行經本
闕第三句。依大師所釋準義合有但知而已。
不須添經。二初句下正釋三。初釋來已更不
來二。初簡非。荊溪云。前五等者故知。善來取
後二也。以有縁簡故不取之。自此已下不能
繁述。準例可知。二今圓下顯是二。初通取圓
因。發軫者軫車也。文選云。發軫清洛内金沙
大河者大經因佛説。一切江河必有迴曲。文
殊遂難。佛云。於此三千世界有渚名尼拘耶。
其渚有河端直不曲。名娑婆。猶如直繩直入
西海。今以江河迴曲喩前教。金沙直入喩圓
頓觀法。即障是徳如直入海。二復次下別顯
圓果。二釋去已更不去二。初正解釋。非是善
去者由前三教。果理倶未究竟故非善去也。
去已猶應更去者謂。去至取相更去偏眞。乃
至去但中更去圓中。二此之下對前簡二。初
引文簡辨。荊溪云。若以果望因等者亦如前
文以事表理。故大品等者須云二種三界意
也。又大論等者即先以佛依理不來不去。爲
衆生故而來而去故。文殊答亦依此理。二如
淨下例示今義。淨名爲主謂文殊爲來。文殊
爲賓指空室名去。來去名殊倶在空室。三釋
見已更不見二。初總釋。過此所表等者圓融
極果已究竟故。雖見者有淺深文殊論其所
表圓極一也。二復次下別釋二釋述成。四正
宣旨二。初敍意釋置。荊溪云。賓主相見之儀
者若二大士倶是法身。有何賓主而欲設儀。
若約化事今此淨名本雖妙喜妙善亦是中間
迹耳。但約此迹先處毘耶。故使文殊仍爲遊
客。況復問疾親詣所居。故有賓主設儀何咎。
二文爲下分科懸示。二宣旨下隨文釋義二。
初宣佛旨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正宣佛旨
三。初問疾可忍不。故有勞問者勞郎到反慰
也。又如大品少病少惱等者等取興居輕利
氣力安不。智論第十云。諸佛法爾。知而故問。
復次隨世界法世人問訊。佛示人中生受寒
熱生死與人等。問訊法亦應等。復次世界中
大貴大賤不應相問訊。佛力等故應相問訊。
復次佛土淨穢雖殊智慧神力倶等無異。故
相問訊。二別釋二。初正釋二。初正釋四。初同
居。今亦約四土者荊溪云。夫不可忍惡中之
極。内心既惡相必外彰。故可忍者有損之理。
即是易治之人故也。八苦五衰者八苦如前
記。顯宗論有大小五衰。大五者一衣染塵埃。
二華鬘萎華。三兩腋汗出。四臭氣入身。五不
樂本座。此五相現決定命終。設遇強縁亦不
能轉。小五者一衣服嚴具絶可愛聲。二自身
光明欻然不現。三於沐浴位水滴著身。四本
性囂馳今滯一境。五眼本凝寂今數瞤動。此
五相現非定命終。遇勝善縁猶可轉。故果疾
是一而因疾九種者荊溪云。言果一者六道
隨一三善隨一三塗隨一。以三塗中亦可宿
習能生三乘及六道因故云因九。於九因中
三乘可忍。六六不可二有餘三實報。荊溪云。
但不如有餘等者若以地地而爲相待上不可
忍待不可忍。有何不可。但不如横一時相望
可對。不可義則易見。此並果報土中義立。四
寂光。荊溪云。無實權之疾等者問既無實疾
何以無權。答今約自行當土不須故云無也。
若望三土應云無實而得有權。二佛止下結
歎。佛止一句等者荊溪云。乃成如來一音普
應。故一家解釋深窮佛心。無所不該者該包
也。家語云。夫孔子者大聖無該。王肅注云。該
包。二料簡。荊溪云。答至實疾也者固勸學者
順大師意見諸經論不須違拒。達通二義教
復無違。故以寂光與三土體體常相即復順
三品寂光之文。二問療治有損二。初總釋。荊
溪云。但衆生疾三有不同等者至此不云有
爲等三。但云見思等三者何耶。意明疾相此
三義顯。故有爲等暫用非極。爲破滯有著有
爲名無爲。破著亦復如是。又無爲者傍渉塵
沙及以無明。其體混濫。故義非永又立。見等
爲欲對下三觀四教調伏慰喩其文便故。二
別釋二。初直約四土。荊溪云。從空至傍給同
居無知者以界内塵沙不障界外之生故雖生
彼有而須斷既生界外。界外爲正。縱未出界
惑終非正於外破内。内則易壞。三中道正觀
正治有餘等者有餘土中無明全在。果報土
中餘無明在。雖復果報有餘及以全在並爲
中治。言利根至傍治者通教利根具界内惑。
但修中觀細惑未破。麁雖前除亦非正意故
立傍也。又非正障中故故亦云傍。二今明下
歴示根遮二。初約同居二。初正示。四句止誦
一偈者佛親授偈。令槃持誦偈云。守口攝意
身莫犯。如是行者得度世。槃特感佛深恩誦
得上口。佛告曰。今汝年老唯誦一偈人皆知
之不足爲奇。須解其義。所謂身三口四意三。
觀其所起察其所滅。由之生天由之墜淵由
之得道菩提自然。因此心開意解得羅漢果。
大論云。九十日誦一偈。法句經云。三年始誦
一偈。今依大論故云一夏。央掘等者彼經云。
央掘摩羅本名一切世間現。於婆羅門師摩
尼跋陀所學四韋陀。師受王請令其守舍。師
婦見其端正而生染心前執其衣。央掘不從。
師歸婦讒之即言。其初生時有大瑞相必無
是過。然語之言。汝殺千人取指爲鬘冠首可
得免罪成婆羅門耳。世間現受教殺人。後見
佛云。我師云。若害沙門必得生天。於是逐佛
奔走不及。白佛説偈佛化之得羅漢果。聞阿
説示等者阿説示即頞鞞也。梵音楚夏耳。大
論云。身子因見頞鞞威儀庠序問曰。汝師是
誰。答悉達太子捨生老病死得三菩提。是吾
師也。又問師説何法。答云。諸法從縁生
法説因縁
是法縁及盡
我師如是説。身子
聞已得初果還其所止。目連謂曰。汝得甘露
應可共嘗。身子如聞而説。目連亦得初果。二
人見佛得羅漢。二淨名下結指淨名。二約三
土。荊溪云。若就等者言無明永不損者一往
雖爾然又云三乘相形大小既別。亦可義立。
但彼土無執教之惑。是故無有不損之理。若
約初心宿業等者若已生彼無復重惡。遮障
宿業約在此土修圓觀人未破無明。或復當
破而云有遮義同彼土。故寄言之。但有損損
増損也。三問不至増乎二。初擧事。二淨名下
表法二。初歴土示義。善果調達者大經迦葉
品云。善星雖復讀誦十二部經獲得四禪親
近惡友退失四禪。生惡邪見説無佛無法無
有涅槃。善星今者近在尼連禪河。佛與迦葉
共到彼所。善星遙見佛來生邪惡心。生身陷
入阿鼻地獄。調達墮獄如前記。尸利鞠多莊
嚴論明。尸利鞠多長者受外道囑令殺佛。與
雜毒於飯中請佛食。佛知令阿難唱僧跋已
方食。唱已毒散。退法人者即退法羅漢遇縁
退爲初果也。而三乘至亦得有三者荊溪云。
五人位別禀教不同。故云利鈍。已得位不退
者若約三土明三不退即其土中猶有二退。
若破塵沙得行不退。若破無明得念不退。即
入果報。果報一向是念不退。況餘二耶。約土
既然。從位可識。皆是損損者若此言之方便
亦應唯有損損。文且寄於二種退義名損増
耳。其實不可更爲増病。或約出入觀義立三
句者暹云。入觀爲増損出觀爲損増。入更無
出直至念不退名爲損損也。二淨名下指人
結歸。二總述佛意。或有多句下疏約兩義以
釋無量。荊溪云。一者當時佛語辭多。譯人等
存略。或是下二者通述不盡之相。如世人云
無量無已之類。故知。文殊殊宣佛旨不事餘
辭。堪可承旨良有以也。第一疏中明度不盡
唯取初義中譯者簡略。二述已情二。初敍意
分科。答出不思議品者不思議用是權迹。故
答出觀衆生等四品者觀衆生品明空觀。佛
道品明假觀。不二門及香積二品明中觀雙
流三觀。所破三惑即實疾也。二就問下隨文
釋義二。初問果中權疾二。初示義分科二。初
問下隨文正釋三。初問果疾因起。二初文殊
問三。初問疾因起。二問久近。三問滅疾之法。
二淨名答二。初分科敍意。二今先下隨文釋
義二。初超。答第二第三問三。初正疊。答兩問
二。初答第二問疾生二。初正釋四。初同居。荊
溪云。淨名爲衆生至正意在此者若皆非近須
論悲體。體即實理。理與一切衆同。別論發心
者自從初發四弘誓來有疾而衆生亦無始本
有。但以菩薩未發心前及以未得無生忍來
有疾可爾。況發心已大願始張。至眞位初疾
方分現。未審淨名證來幾時。其所現疾未知
久近。約所度物縁會應興其疾乃現故關初
心。結縁多少生熟偏圓淨土固成權疾方現。
自爾已後生生成熟。生生願行。刹那刹那三
業四儀未曾刹那闕於行願。故知。悲疾後後
隨興。據此言之則淨名疾近衆生疾久。今約
理説有何久近。久近之義節節委論。二方便
同居癡愛盡等者荊溪云。道理有餘果報二
處之病秖是未斷不名爲生。今云生者寄於
麁破細法方現。義當於生如四正勤中未生
者。是因愛生死者愛即別惑。愛心在名生愛
心滅名死。下地愛滅上地愛生。番番變易名
爲生死。亦不退細受麁者不退上地細變易
受下地麁變易也。然方便受滅即入果報。今
爲顯方便土生死之義故須相渉而説。又方
便土中約於無明有已伏未伏之殊。圓觀有
初中後心之異亦得論於下地上地以明生
死。既未破無明則並在方便。若然亦不渉於
果報。從容釋義兩説無咎。三實報染依正者
愛著實報依正。雖心心寂滅自然流入對於
妙覺下地並有愛染也。四寂光。二料簡二。初
問。荊溪云。此問意者以理難事。事有久近理
無久近。二答。荊溪云。答中意者欲分事理。先
理次事。所言理者秖此癡愛即是明脱癡愛
明脱悉是本有。乃與淨名本理悲同。所言事
者衆生尚迷淨名久悟淨名久以大悲動性。
衆生機發對淨名悲機感相應乃成疾相。是
故淨名權疾則近。一切衆生實疾則久。從發
心後雖有大悲仍未堪同衆生之病。所以能
度所度皆非久近而論久近。若知此意可以
立願可以修行可以赴機可以施教。文爲三。
初約理倶無。二而論下約事則有。三若依下
相對結示。荊溪云。若依理等者理本有故即
無明是故云久也。即此無明復名爲事。故事
亦久。二答第三問疾滅二。初正釋疾滅二。初
總釋。二何者下別釋。二若諸下破古釋疑二。
初破古。二釋疑。通論實疾不盡等者以衆生
不可盡故。今且下約機熟受化以論滅義。二
釋二。初釋答權疾久近。二釋答權疾得滅之
由。三譬顯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開譬二。
初開有疾生大悲住一子地者以四等心至果
住二地。故慈悲喜成住一子地。愛念衆生如
一子。故捨心成住空平等地。能所倶空不求
恩報。故此之二地位位横具。今約現疾偏從
悲。説言略意周。四等具足開。有性理等者十
界雖殊一性無異。故名一子。二開疾愈。子是
實疾父母權疾。二合譬如文。二追答第一問。
經文兩句。初牒文殊問。次菩薩下正答。疏分
三。初對前文標示。二即不下顯無縁正釋二。
初約義正辨二。初約無縁正示。此無心於物
者實不縁念三土衆生而於衆生自然現益。
大經云下即如來入王舍乞食時調達教闍王
放護財醉象害佛。如來即入慈定舒手示之
即於五指出五師子。今淨名下例同也。但分
眞極果淺深少殊耳。二衆生下簡生法。重明
衆生縁等者三慈義委如前記。二故大下引
經徴釋二。初引經略示。二問下約喩徴釋二。
初徴問。荊溪云。石異於吸等者一往觀之二
句無別。細尋文旨不無少殊。先問石異於吸。
意問法體不關用耶。次問吸異於石。意問法
用不關體耶。體即法身用即悲疾。二答釋二。
初約喩簡示。荊溪云。答中意者必不相異方
名體用。二無縁下約法正明二。初明體用互
融。法身體也慈悲用也。二如鏡下更以喩顯。
三衆生下約機應結示二。初明體性一如。二
以三下明隨機起應。衆生迷性起惑。菩薩遂
往應之。二問此室何空二。初分科。二隨釋二。
初問。二答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答室空
七。初答室空二。初總標。二從來下別示二。初
明昔表方便。二今欲下明今表眞實二。初正
釋二。初正表寂光。二空何下兼空三土。二料
簡二。初問。荊溪云。問別有等者若如前釋。已
知不別猶恐不了故重問之。二答二。初正答
顯同。荊溪云。若答中意者三土即是何須別
求。若爾三尚遍有。三外虚通何得不有。若爾
虚通之有爲與太虚同耶異耶。答若同太虚
那遍三土。若異太虚豈得通三。内外靈知遍
而非遍。四句推檢通教顯眞。問三土之外何
殊太虚。答遍同理別。問約理云遍。爲復常遍
爲或在無。答法體常遍常在性無。但可推之
不可思之。但可思之不可推之不可觀之。但
可會之不可會之。但可觀之。二如螺下引證
釋成二。初引證示義。荊溪云。如螺髻等者擧
淺況深。淺尚相在況復深耶。故云等者且寄
相在以表相即。故將相即酬前問於有無之
旨。二言皆下釋成皆空二。初明依正皆空。封
疆者中華古今注云。封疆畫界者也。封土爲
臺以表識疆界也。畫界者於二封之間又爲
&MT01283;埓以畫分界域也。荊溪云。言皆空者意明
遍空顯非疆畔。亦顯疆外理必不無。以不無
故亦名非有。天器即離方之可見。二從下對
昔結顯。二問以何爲空二。初問。荊溪云。分段
下約餘三土對法性問。又聲去約大斥小問。
明空三昧者小乘唯但明空。若衍門明十八
空中即有空空。下七問答皆須兩消。二答二。
初引經總明。荊溪云。若約境智明等者重空
之言互對境智。境空於智智空於境。二今言
下依教別示二。初斥失。荊溪云。雖開境智別
相難分。一者從證不可分故。二者居因淺深莫
測故。故須約教區以別之。二若藏下顯得。以
知教別無上二失。三問空何用空二。初問。荊
溪云。所以更進問等者問中雙申兩問之勢。
初通約理性對智以辨。況又言去別約眞諦
以斯空名近眞諦。故一往且從隣近爲問。問
空何用空備斯二意。二答二。初明達本性須
空智障如前記。二亡眞諦須空對前問中兩
意細尋説之。四問空可分別二。初問。荊溪云。
先正難次若以下引同小乘。若是空者下夫
云空者應空分別。今那更云空不空耶。二答
二。初依實正釋二。初明能所倶空。荊溪云。答
意者分別尚空。況不分別豈不空耶。若所觀
分別等者雖約境智相對以辨無分別相。而
須互作自他等性及以破性而辨二空。二若
能下約能所互顯。初以能顯所。以所觀下以
所顯能。二諸方下權實對顯二。初約教對顯。
荊溪云。圓教等者以是而觀三教境智境智
猶二。是故未名分別亦空。故須唯指圓境
智也。二復次下約土對顯。五問空當於何求
二。初問。二答二。初約喩總釋。荊溪云。今衆
生未悟至常寂之土者。文中乃以悟未悟爲
言者且以因果相望易見耳。若未入圓不名
悟。故以未入圓非善行故。故亦應云圓與三
教所明不同。亦可得云即與不即。分別之盛
豈過諸見。諸見即是。何以別求。二今明下
約見別釋二。初正示見相。二今約下約教辨
示二。初歴教明。見空門昆勒門等者入成論
墮空。入昆勒墮兩亦中。等取雙非也。如大經
乳譬等者大經云。佛言。若有説言乳中有酪
是名執著。若言無酪是名虚妄。離是二事應
定説言亦有亦無。乃至云非有酪性非無酪
性。是故説言一切衆生定有佛性。是名爲著。
若無佛性是名虚妄。智者應説衆生佛性亦
有亦無。荊溪云。佛性從縁生。乳四句叵得。佛
性亦爾。執成四見體之見理。自此已前皆名
邪見者於圓失意亦邪見也。何況前三。二無
我者秖是人法二無我也。見悉是我。體之全
空。即是諸教破見入空能空不同。故分教別。
二所以下結意顯求。荊溪云。若從凡夫等者
向雖一途但似竪耳。今更約教即成横論。應
云具足横竪。二行已如前釋。六問六十二見
當於何求二。初問二答。荊溪云。不染而染等
者理本不染無始常昧。豈染不染。而能觀之。
故起六十二見至之源者如窮無明源者是
也。冰者理同義異。不別而別。同一眞土衆生
所依唯一法身爲諸身體。所依不二能依自
殊。所既不殊能亦何異。無始妄習謂依正殊。
七問諸佛解脱當於何求二。初問。二答二。初
釋心中解脱三種圓融二。初總明解脱。般若
等者初句明一切諸佛由觀己心不異佛心故
得成佛。次句者釋前句中所觀之心。心如佛
心佛心無垢己心亦無。次句者五道由心。心
體本淨雖遍五道不受彼色。如病眼者遍空
見華花雖遍空空無所受。冰波水濕亦復如
是。次句者總結觀意。作此解者成圓融道。二
問下徴釋三種。荊溪云。問求眞性等者擧心
修觀。觀惑相無體。一切諸法唯一眞如。若爾
爲復更有餘二脱不。答中意者眞性雖一一
體猶三。惑體既三而不三。解脱亦即三而一。
二若見下明依正不二歸宗佛國二。初明依
正不二。所以至極至而名有異者幸冀後徳
細讀斯文一心遍收。於斯可曉無情成佛無
在致疑。厥或信有情成佛而不信無情成者。
其猶信天帝是忉利主。不信憍尸迦是三十
三天主也。況文顯云身土理同而名有異。大
師親説。宜深思之。二故淨下約所表釋成二。
初明依正互顯。二故下明答意符宗。終從此
出者意明雖有三觀及以通別根本皆從空室
生也。二答無侍者三。初懸敍分科。二隨文釋
義二。初正答二。初明應機有侍。荊溪云。所言
侍者不出四教。淨名轉用者轉魔事爲佛事
也。二若同下約土廣明。二釋出。三問是疾何
相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問疾體相二。初
問。二答二。問疾用二。初問三。初標。二爲與
下釋二。初約進合。金剛身者法身不壞喩以
金剛。出大經等者荊溪云。佛爲師子吼説十
力是也。二若與下約退合。三若不下結。二答
三。初法二。初擧凡夫實疾。二況聖人權疾。二
喩二。初明不合。二雖不下明現像。三合下二。
初合不合良由凡聖色心倶即空故。故病不
與身合。言身相離者猶云身相空也。二凡夫
下合現像。三問成疾之法二。初問。二答二。初
約病大。對明即離二。初實疾二。初不即二。初
約外内各辨。内亦應爾者依正雖殊四大無
別。外大無病内云何有。内四大者骨肉地大。
血汗水大。煖氣火大。報息風大。二復次下約
内大兩時。二亦不下不離。二淨名下權疾。二
又非下約理事對明即離二。初依經正示二。
初依他經顯義。引請觀音委釋如前記。三故
淨下牒今文明權。二今遍下約土釋成。二問
因中實疾二。初懸談略判三。初敍意總明。二
文爲下分文示義二。初分文對行二。初分科
指經。二信行下對根設法二。初對現根二異。
互有利鈍者又信行利一聞即悟故。法行鈍
歴法觀察故。或倶利倶鈍。信行人聞慧利。修
慧鈍。法行人修慧利。聞慧鈍。二對宿種兩殊。
二成立上下。荊溪云。文殊問云何慰等者準
下五品既從此生下之五品。復能成上。須以
通相三觀釋之。若不爾者國王長者亦樂佛
身。諸大弟子用三教斥菩薩。亦用三教爲訶。
雖多用圓義歸於衍故須通相別在其中。是
故上文但云從別。故此文意用上爲基空既
通已。豈有中假而不通耶。故準往復以論所
表。次從空中生一切法。爲存方等遍對諸土
及以三惑因果不同故須別辨。觀衆生等及以
別訶弟子菩薩。故至法華方純一味。文爲二。
初成上二成下。爲入不二至作本者不二是
雙遮。香積是雙流。三而不下四教用捨。二初
對前明用捨意殊。荊溪云。未入室明四教等
者俗衆未斷見思之惑。須加三藏而對治
之。以三藏教治欲勝故。若爾俗衆豈無斷有
爲者。答若依小斷已在小數。若依大斷已在
大數。故且別引具惑爲俗。二故知下顯經文
與一家義合。二今初下隨文廣釋二。初爲信
行人問慰喩教門。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二。
初分科懸示。荊溪云。三藏助通者故經云。説
身無常無常是三藏。不説厭離即用通門。故
知。通人用三藏者知無常已無不即空。若助
別圓對轉兼具準例可知。今且消經未通圓
別。且作助通以説也。二今先下隨文釋義四。
初用藏助通。慰喩二。初敍意分科。二果是下
隨文釋義二。初從果假入空。二從因假入空。
不懺宿罪者小乘奚嘗不懺宿罪耶。但由不
能觀心即空名爲不懺。又是不能觀心實相。
十界罪福性空無主。故眞天眼無從開發。不
見淨土原於此也。若欲區別易解應云小乘
懺界内宿罪不懺界外宿罪故云不懺宿罪。
界外宿罪者何。所謂根本無明也。達無明即
法性名無生懺。若無怨對者内外怨對莫不
皆由一念無明所造。反觀無生怨對何從。轉
怨爲親任運受化。伐樹除根喩意可識。菩薩
以殺爲初者以大慈爲本。故觀一切衆生悉
有佛性未來定成佛。故聲聞下大論五十一
云。婬欲雖不惱衆生心心繋縛故爲大罪。以
是故戒律中婬欲爲初。白衣不殺戒在前爲
求福故。引毘曇成論如前記。問此文用通慰
喩。何以作圓義釋悔先罪耶。答通有利根。即
解圓法。通相三觀意在此也。故引菩薩以殺
爲初正指別圓。若藏通菩薩同聲聞戒也。如
大論明之。二別教慰喩二。初敍意分科。二初
明下隨文釋義五。初勸起悲心。二勸發願饒
益。三勸修福慧。如大論下離四五邪故名正
命。四邪者大論第四云。出家人合藥五穀殖
樹等不淨活命者名下口食。觀視星宿日月
風雨雷電霹靂不淨活命是仰口食。曲嬪豪
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不淨活命者名方口
食。種種咒術卜算吉凶小術不正名四維口
食。五邪者一爲求利養故現寄特相。二爲利
養故自説功徳。三卜相吉凶爲人説法。四高
聲現威令人敬畏。五説所得供養以動人心。
此等並是高名上位所愼應非寡徳末流所
窺。若不得等者荊溪云。非唯離於四邪五邪。
正顯住於四教慧命。四勸生勇健心。荊溪云。
即是首楞嚴心者入假勇健之心名爲健相。
五勸精進不退。三圓教慰喩二。初正釋現文。
二此慰下通前辨示。四結成。二爲法行人問
調伏觀法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文殊問。二
淨名答二。初懸談二。初敍意分科。調伏界内
別圓等者應云界内外。不言外者闕文。二三
觀下懸示觀法二。初簡藏通。二今但下顯別
圓二。初正示三觀三。初標列。二解釋。初別相
即別人所修。十住入空。十行入假。十向修
中。初地證中。故云若入中道等也。二通相即
通別人受圓接者所修也。如通別入空位中。
頓解圓理於此空心體達三諦。雖知互攝而
止在當教入空位耳。故使三觀通相皆空。通
別出假受接別教修中受接準空可解秖是於
假中心解圓融耳。從本受稱名假名中。若論
圓融與一心無別。但據入處遂致兩殊。故下
文云通相一心的屬圓教。雖然下結示觀相初
云信解虚通。受圓接也。次云就觀除疾就當
教位也。問若受接人依彼圓修進破結惑則
是圓位。豈是就當教位耶。答其解雖圓從本
入位還名次第。三一心者其相可知。三初別
下結判通相一心的在圓者荊溪云。問那云斷
惑終成前後耶。答行相無殊從教前後。故文
云。恐是方等中意也。當知。猶是方便之説。問
此通相觀由來學者未敢定判。或謂。同於漸
次止觀。或謂。方等部内別有一機宜此修證。
況大師疏文荊溪舊記皆不云通相是圓接通
別。今何以作接義釋耶。答大師判釋荊溪賛
述其文甚微其旨甚顯。不約接釋恐乖宗師。
請爲陳之。大師向云信心虚通就觀除惑不無
前後。此云通相一心的屬圓教。除惑前後非
通別位耶。的屬圓教非被接耶。荊溪又。云行
相無殊從教前後。既云從教豈非示當教受
接位有空假等耶。況下荊溪消中觀調伏中
顯云圓接。又云三空但破見思。三假但破塵
沙。虚解虚通未成實益。今之中觀定空假並
中。豈非約受接進破無明耶。若謂同於漸次
止觀者大師荊溪何嘗顯示。況三種止觀倶
是法華妙行。此明通相唯在方等。故疏云。恐
是方等中意。故知不同。若謂別有一機更爲
不可。若爾四教收機未遍。方等之中應有五
教。此最爲非。問就方等部有通相觀者何以
大師獨於此説。如光明觀經等悉屬方等。彼
疏何不明耶。答華嚴般若悉應有之。豈止方
等諸部有義。此經有文彼既無文。故於諸疏
置而不説。此經六品文義雙具。豈得不論。庶
幾後賢再思此義。厥或文理有會則夷塗共
遊失旨乖轍。請從良導。二今室下通經釋疑
二。初通下經文。二釋二種疑。問意者既並是
圓何故有通相一心兩種之殊也。答中約通
論圓者通於通別有受接人。故云約通論圓。
以受接人非同始終圓修者故須通相以簡
一心。恐是等者時部未融故有受接。法華開
顯唯一圓融。問大師親以三種三觀釋經。何
云恐是。答一家三觀遠承龍樹近禀南岳。今
用釋經推寄有本。未敢獨斷。故云恐是。二隨
釋三。初空觀。調伏見思疾二。初分科懸示二。
初分科。亦名二諦觀者假是入空之詮先須
觀假知假虚妄而得會眞。故言二諦觀。二初
文下懸示二。初明柝義乖通。二今明下示通
義所以二。初約義委明二。初明菩薩異小。但
體三假者體小乘隨事三假成大乘隨理三假
也。言隨事者有二種。一約正報。二約依報。正
報又二。一約心者法塵對意根。一念心起即
因成假。前念後念次第不斷即相續假。待餘
無心知有此心即相待假。上因成約内根外
塵。相續但約内根。相待竪待滅無之無。又横
待三無爲之無心也。二約色明三假者先世
行業託生父母得有此身即因成。相續連持
即相續。以身待不身即相待。二約依報者如
四微成柱。時節改變相續不斷。此柱待不柱
及長短等。今大乘達無明起皆如幻化。因成
尚無。豈有後二。故色心依正悉如幻化也。二
此下十一
行不足
義三。初入衆生假空。二初分科。二
隨釋三。初破衆生假入空。二釋三結。荊溪云。
問我與衆生何別。答我計宰主衆生攬陰。二
入實法假空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分別法
二。初敍意二。初明先分別相。二所以下明更
起法想二。初牒義例示。如身子等者引身子
爲例。小乘利根即得無學。既爲轉法尚須停
留。況菩薩化他。故須先起法想。二今菩下結
顯今意。二但以下牒釋。荊溪云。分別法者法
者秖是陰入耳。亦是十法界法者後四法界
秖是六中空假中耳。此四法界既亦名法。故
知。法空義長。他云。二乘不得法空不明所空
法之長短。今空四界入實相中。二破除。不同
數人者數人所明小乘義耳。四人涅槃即四聖
法界也。二邊法想者荊溪云。前既二解即有
兩種二邊不同。如下文云若依前解即我我
所爲二邊也。若約後解即約十界生死涅槃
爲二邊也。即是兩種平等空也。九百七十二
者八十一品品品各有一十二故。問何故破
見一番四十八句。破思一品各一十二耶。答
斷雖一番諸見各別毎於一見皆防轉計。故四
十八。思。無轉計唯一三假故但十二。三釋三
入平等假空二。初正釋。荊溪云。若存平等等
者兼破古人。釋平等空。具如前文目連章中。
以辨大小三空不同。二料簡二。初問此違瓔
珞者彼第二從空入假觀亦名空平等觀。謂
前破假用空。今破空用假。破用既均故名平
等。今以今等名同爲難。二答二。初總答。利根
懸破者既懸破空病。故雖初觀同彼第二。二
此有下別答二。初約眞諦爲病二。初標。二通
下釋二。初明凡夫計空爲病。荊溪云。此如大
論至生使者彼論中辨有縁於無爲而生惑
使。此引毘曇證第一義亦須空之。如雖平等
復言平等以爲有者亦須空。故如無爲無使
能縁之心縁之生使。滅諦下惑即其相也。二
別圓下明斷惑滯空爲病。荊溪云。別圓不爾
等者異偏眞等。雖以別圓一時共説釋義必
須分別圓相。如前屬對三種三觀。既云別相
以屬別教通相一心以屬於圓。又云。通相雖
圓然帶方等。乃成圓中之別相耳。故此三空
通屬別圓。自此已下但尋此中一段經文。若
云空即空於涅槃及以中道。結釋即云從假
入空而已。故知。空三諦故故在於中。終在入
空故但似別。故初雙標圓別二教。所以此經
若分教釋理具別圓。統消經文復依通相。若
爾爲定別圓。答既云方等適機爲宗。圓別二
人隨聞各異。故從宗釋。須辨別圓。名分義通
隨機常別。衆生佛性準例可知。故上文云。下
之三品從此中生。若爾始末倶是一音之教
何異流支。答顯祕既殊一音冥契。二復次下
約中道爲病二。初中病亦空二。初正明。若言
等者更引前文對此以明三諦倶空。則顯今
文空於中病。此正用通相觀意也。一往等者
一往通於三觀。二往但在於空。二此觀下結
示二。初觀下約位顯示。位行至入空者通見
地已上別初住已上接入。但是圓相似位。是
以雖知中道未破無明。二假觀調伏無知疾
二。初懸談義旨二。初正談義旨三。初敍觀示
意二。初約觀總敍。荊溪云。亦名平等者且依
瓔珞作此説耳。二以無下牒文示意。二出假
下借通顯位二。初借通三根。荊溪云。出假有
三等者即三根也。上根煩惱未斷。約此三教
同從此空。故通三根倶名有疾。以下根人尚
有習氣故通教意無有不留餘殘習者。故三
根人並有實疾。二若別下顯別教位。荊溪云。
若別至入假者引別辨異。但別圓下明於兩
教寄位之意。非用通等者前約通教三根斷
者意明別教三根亦然。故先辨通意令識別
又復空通。故得借辨此空。雖即不空於空乃
有假中二觀在。故若下二觀三倶假中以漸
深故通教留習尚名有疾。況本圓別仍有塵
砂無明惑在。故方等教且對所出三根欲同。
若論所入長短大異。故使有疾多少不同。故
別教等覺唯有一品尚名有疾。故使菩薩無
有無疾之者。然此中既其多約次第三觀。故
知。非是不思議假。故使別圓約地住前。若止
觀中三根出假意則不爾云云。三前明下對前
明假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八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九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例上分章。荊溪云雖不次第者。第一當前
第三。第二當第五。第三當第一。第四當第二。
第五當第四。所以有此兩次第者。各有其旨。
前次第者教門必須大悲居首。依悲起誓其
根須利及以勇進。今次第者内觀任運即是
根利是故居初。利根須進重起大悲弘誓勇
猛。二初解下隨文正釋五。初利根出假二。初
總釋二。初釋以無所受智斷是菩薩無生者。
大論云阿羅漢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忍。阿
羅漢字下脱羅漢二字。應云羅漢智斷也。二
大品下釋而受諸受二。初引經總立。二菩薩
下約受正解二。初正解二。爲是下牒結二。別
釋二。初標列二。正解三。初凡夫二。初標二。
屬下釋二。初愛。荊溪云屬愛善受等者。善惡
各三故合脩羅爲下十善。然於而受諸受之
中具足。廣約節目階位作相状者。意欲略明
出假菩薩。委悉受相令後學者作出假因。先
具照之而爲方便。二見二。二乘二。初藏。荊溪
云滅三心涅槃者三空也。二通十喩如前記。
久知不生生者。以不生生對通者。如夢如幻
點空説生。三菩薩二。初正釋。二料簡。荊溪云
觀此等者。然此通相三觀之圓。但前二觀唯
云空假。未有一中一切中。故須更明圓教四
門。以圓四門始末皆悉入中故也。是故更須
説第三觀。二大精進二。初總釋猶如懶人等
者。猶如陶師雖得輪繩作器。若不精勤無由
成辦。如大施太子等者。暹云。如好施太子求
如意珠。得珠墜海而抒大海。正使筋骨枯盡
終不懈廢。誓得如意以給衆生濟其身苦。諸
天問之。答云生生不休。諸天見此精進助其
抒海。水乃減半。諸龍見海水減恐海乾竭遂
還其珠。華嚴明七地欲沈空等者。荊溪云
具如前引華嚴文也。二別釋二。初明三受具
法二。初標二釋三。初凡夫二。初愛二。初惡。
荊溪云。菩薩於諸不善至通達佛道者。於此
惡中以知惡。故而爲所觀於能觀中具有四
種。分於藥病成八不同。各分因果爲十六諦。
所觀惡境不同。既爾。善境乃至二乘菩薩節
級減之。知病識藥。藥治減故隨減説之。道品
下去一一皆云自他。以有疾故以習假故須
自行也。二善。天文謂星辰躔度地理謂山川
形勢理亦文也。韋陀如前記。書史者書則通
指六經具如前記。史即馬遷史記班固漢書
劉珍東觀漢記。世謂之三史也。後三國分方
魏呉各有史官。蜀無其職。晋初陳壽採集其
事謂之三國志。自茲厥後世有史書。五明者
内外倶有五明。内五者聲醫方工巧咒術與
因明。外五前四同最後是符印。六藝者禮樂
書數射御也。韋陀五明約西土。書史六藝約
此方。神仙之論者釋名曰。老而不死曰仙。仙
遷也。故制字人傍山也。抱朴子曰求仙者
要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爲本。若徳不修而但
務方術終不得長生也。行惡大者司命奪紀。
小過奪算。隨所犯輕重故所奪有多少。此亦
此方神仙之論也。楞嚴經明七趣。於六趣更
加仙趣。善論者帝釋猶居欲界。但説散心十
善以爲天因。梵王皆説禪定令離欲界。故名
出欲論。無不皆知者謂。出假菩薩於上天文
地理乃至梵論爲化衆生。一皆精練。二見二
二乘例前惡中者。應云例前釋。利根出假中。
三菩薩。二若受下結示引證。三起悲心。四弘
誓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酬願化物。荊溪
云。若薄若盡等者對於三根伏見侵思並名
薄地。約初出假故云稍破。二去取二。初斥古
二。今釋。荊溪云。一切衆生具十界法者此從
實理談其意也。既云十法不同。是則凡聖事
理因果行位倶十。十界百界三千世間倶在
一念。若凡夫人迷中三千若兼圓別。應知次
與不次有除不除。若唯圓者理性三千一向
不除。故云而不除法。言除病者次第應知。除
九界病。不次第者但云體達。以達爲除。麁細
前後以分次位。則無諸界減少之名。言温身
等者温法身照惑暗成行食。照暗般若成食
解脱。十二因縁亦復如是。但破執病法。何所
除。三道之法本三徳故。亦如治眼者猶是分
喩可喩次第。三正化物。荊溪云。今謂至無明
取相者界内無明名爲取相。四傳釋二。初分
科。二隨釋二。初釋出病本。荊溪云。過去攀縁
等者因是果病之根本也。現未悉然。二釋教
化斷除。病本即内外見者。涅槃即内我即外。
此即二邊空也。則能見般若者實相般若也。
五勇健心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正結釋。不
得法施慧利者。非惠賜之惠。蓋言法施是智
慧之利也。肇師云。若不能爾其所修行。内未
足有慧。外未足有利也。生公云無慧利於物
也。此二師亦以智慧釋義。二譬顯。怨平聲。論
語以直報怨字皆此作。説文從囚從免。三中
觀調伏無明疾二。初懸談義旨二。初敍觀示
意。二辨修位次二。初示位次。荊溪云。修此觀
位約教有三種者。荊溪云。別教接通八地已
上。并於別圓地前住前初列通教。欲出別接
之位耳。七地破塵砂至名眼見者。七地被接
八地雙流九地聞中十地方證。故云眼見。且
約一塗不必全爾。隨三根故此但屬下圓教
等者。雖屬通相復以教分。圓教永異。故以空
觀多屬於通。入假屬別。入中屬圓。或圓接別
或圓接通。以方等中不定判故。請觀荊溪所
釋。既以通相中觀約圓接義。釋之驗前空假。
亦約圓接。此爲對教故未論之。若謂不然豈
得云通相的屬圓耶。二以別下判權實。行生
修者謂行般若乃至修般若。委如前記。二分
科正釋二。初分科。二正釋二。初正明中觀二。
初明觀體二。初明自觀。因前二空者。空觀空
生死假觀空涅槃故名二空觀也。二觀衆生
即是以前内觀遍歴外境。即外是内。一理同
歸。此觀法之大端一家之憑託。故義例云。若
欲修觀必須内心。内心若淨以此淨心遍歴
諸境即内外泯合也。普門玄云。境不出二。内
謂即心而具。外謂衆生與佛。不二門云。凡所
觀境不出内外。總而言之祇是華嚴心佛衆
生三無差別。涅槃虚空佛性。法華諸法實相
耳。故初心學者體内外不二了三無差別。如
聞而觀更無他趣。故云修此觀時非但自知
疾非眞非有。知衆生亦然也。此雖通相可例
一心。何者下徴釋也。衆生至生死者。六界
衆生墮分段死。四界衆生墮變易死。以佛界
通因故。了知十界者即外境事造十界也。故
己他至無明者攝外歸内也。故不二門云。是
則外法全爲心性也。故云同是眞體等。既知
全眞體爲無明。即達全無明是眞體。如識即
水爲波。即識即波是水。寄語後人。細尋此意
即能於病患心中求諸佛解脱。乃知一切法
趣病。是趣不過等。方了一家觀病患境成不
思議。上根即入初住或内外凡。中下猶迷。更
假發心至無法愛十乘雖異。一心無殊。咸空
假中理無他向。苟或昧此徒自營營擬造佛
乘。吾未之信。採芙蓉於木末塞薛茘於水中。
唐棄功夫終無得者。願捨妄執反照眞心。荊
溪云。菩薩觀照等者即淨名病與物理同。既
專後心。驗知即是本修圓人。前之二觀成既
前後。雖後亦云三空三假。三空但破見思之
惑。三假但破塵沙之惑。虚解疏通未成實益。
今之中觀定空假並中。進退消之依教準部
無令失旨。二簡非二。初分科標示。二初文下
隨文釋義。三初約愛見大悲。荊溪云。既簡觀
中簡此見愛。信在初心修中觀耳。故向云從
本已來與其菩薩倶非有無。復云。順道愛生
障入菩薩位。菩薩位者即初住也。故知愛見
復屬無明。言慈悲者正當二邊之慈悲耳。作
此説者斥二邊位令入中耳。故知即是同體
見愛名爲順道。文爲二。初懸示義旨二。初簡
非示體。文中先簡非次今觀下示體也。二此
之下約體示惑。若約正道者正道即中諦也。
二隨文釋義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正起愛
見。頂墮如前記。二釋是非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除失不有而有者。光明云。無明體性本
自不有。妄想因縁和合而有。自性之心即中
道也。若用悲心者即愛見悲也。二顯得。三引
佛語證。四結觀捨。二約禪定二。初分科。二隨
釋二。初簡非。荊溪云。若貪著有漏根本等者。
世人若但作此釋者。何能釋於中道實慧。小
乘尚離根本之著。況菩薩耶。故今文中乃至
漸深。以釋諸土。二顯是。二約二智二。初分科
二。初標下隨釋二。初約修行明二智因三。初
標章。二解釋二。初總標。荊溪云。釋前四章門
者。慧即實慧方便。是權。故方便與實更互相
成。闕一則倶失。故互明之。故前兩句約權論
實辨權有無明實縛解。後之二句約實論權
辨實有無明權縛解。故上二句中莊嚴等是
權。權無故實縛解。則反此。下二句者植本是
實實無故權縛解則反此。二隨釋四。初釋無
方便慧縛。言三脱門者當約圓中釋之。二釋
有方便慧解。三釋無慧方便縛。荊溪云不加
修眞慧者。眞者實也。正明無實故使無權。若
倶破者則權實並顯。四釋有慧方便解二。初
正釋。二料簡。答愛見是順道而起者。荊溪云。
以順實道而起於愛令方便闕。故經云無方
便慧縛。故云以愛見心莊嚴佛土等。三毒著
依正者。經云無慧方便縛。故云住貪欲邪見
煩惱而植衆徳本。答利物下以利他取淨土
名成就衆生。自行求佛身名植衆徳本。故引
金剛論文證成二義。智習至淨土者。此明眞
土諸佛無莊嚴國土之事。唯有眞實智慧習
識通達。則是修習無分別智通達唯識眞實
之性。此明取寂光土。寂光體融即具三土。此
即成就衆生故取土也。即是非形等者。即是
正智證眞如。無漏功徳無有形相爲莊嚴也。
此明求佛果法身即植衆徳本也。三總結。二
約眞應明二智果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觀
身有實疾權疾二。初分科。初觀法身實疾是
實智者。荊溪云。觀法身故名爲實慧。有實疾
故須觀無常。故知亦約具足三惑者。而修中
觀須作是觀。次觀應身權疾等可知。二隨釋
二。初觀法身實疾。是實智即事不實者。荊溪
云。謂無常等事即是眞如如常照事。故於實
疾事中觀常法身理境故云倶遊。二鳥如前
記。二觀應身權疾是權智。二觀身疾不離不
滅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約不離明實智。荊
溪云是病是身等者。菩薩自觀實疾身病即
約實慧以明實境。境即實體與悲實同。故悲
與生倶非新故。二約不滅明權智。荊溪云。於
餘衆生者還待有縁。二道觀雙流二。初敍意
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結前觀爲行本三。初
調伏觀成。二結過正釋。三結成行本。二正明
雙流行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雙明雙流行。
二單明雙流行。荊溪云單明雙流者。如云過
魔伏魔秖是一邊。而無示魔同魔一邊故也。
雖但一邊任運具二故出一邊。亦明雙流。又
如求一切智及不非時求亦秖一邊。對於而
示現入假方是雙流。下去準知不能委釋。不
隨解脱生五淨居者。修八解脱具足事禪。問
何故不云不隨實報入無功用。答通釋無妨。
但是文略。三約道品正觀。荊溪云雖行四念
處者。正觀相應四字並冠下七科。照俗十力
等者。以力望理十用皆俗。正觀助道者。道品
必正。且據空邊以對於助。廣簡正助。具如止
觀記。皆異二乘者。二破二入故也。四約現相
自在入眞而能入俗者。内祕大行是入眞。現
二乘像是入俗。應知皆以中道不生不滅爲
眞。故現二乘威儀入俗也。五約依正三。初標
示。二正釋二。初約依報結成佛國宗。二約正
報結成解脱體。三若諸下斥古。云何消此經
文者。以經顯然明界外依正。故如向消文是
也。五時衆得益
不思議品   二不思議品廣釋權疾二。
初總示大章二。初總示來意重決。前問疾品
者。決謂開決。前義既略更開決廣明也。二此
五下對下重分。二今略下別釋今品二。初列
章。二隨釋三。初品來意。荊溪云。淨名空室至
所表者。空表寂光。寂光亦有本迹之別。身居
空室迹也。本因感果本也。身亦有二望土可
知。現疾表迹亦是迹用。二略釋不思議二。初
列章。二隨釋二。初明三徳解脱不思議二。初
徴文總示。二初標列徴文。二何者下牒經示
義。菩薩住此等者。慧爲能住性爲所住。秖是
分眞境智冥合能起大用。故以須彌内於芥
子。須彌芥子秖是依報。十界依正尚在一心。
於一界中依報大小何妨相入。大小既唯心
性。心性一一融通故至分眞有斯大用。二但
四下約教簡顯二。初總示略標荊溪云。四教
皆明三種之理者。前二各以眞諦之理爲眞
性也。各以二智而爲餘二。得此意已後兩自
明。待絶即應三一相對。不思議義而有二種
者。即三一相對。若玄文中從理相對即前二
教約思議理。論生無生。後二約不思議理論
生無生。今待絶相對不思議中猶有教道。此
絶仍待。今除別教。是故須以待絶簡之。二若
三下約義正解二。初略解。若三教所明即是
相待者。荊溪云並三道之外有三解脱。圓人
三道。約即可知如文廣釋。有思之不思者。三
教展轉待上。上能思下故有思下。不思上是
不思。無思之不思者三道即三徳。凡聖理一。
非但下不能思上。上亦不能思下。故云無思
等。二所以下廣解二。初約三教明相待。二今
明下約圓融明絶待二。初正明。二是則下結
示。是則至三道者。以凡聖理同因果性一故。
引文殊般若者。佛界不思議證下不能思上。
衆生界不思議證上不能思下。豈但不可以
心思。亦不可以言議也。總而言之秖是圓融
妙理。非聖凡心口之所思議耳。二明本迹依
土不思議二。初正釋二。初對前簡示。二今明
下正明迹用二。初正明同居。集在一國者荊
溪云。且在此經。若從此理亦可一塵具一切
刹。故不二門云。塵身與法身量同。塵國與寂
光無異。是則一一塵刹一切刹一一塵身一
切身。廣狹勝劣難思議。淨穢方所無窮盡。若
非三千空假中安能成茲自在用。二若迹下
結況二土。二料簡二。初問。問意者以經通名
難品別目也。既云一名不思議解脱。是則品
品倶不思議。何獨此品。二答二。初正答。二引
例。今品亦爾者雖一經終始皆不思議。然欲
求不思議事。當於此品中求。由身子念座淨
名借座。於是一向廣明不思議神用也。三入
文貼釋二。初分科。二隨釋六。初身子爲衆念
座五。初身子生念二。淨名問經云云何者總
責之辭。猶言云何念座也。仁者下以二事別
責之。三身子答。荊溪云。即有三失者。第一責
違心失此取答時。然身子本來非全求座。但
責現在不能亡躯。義當求座以成身失爲責
之法道理如然。念座居懷口稱爲法。豈不正
當心口相違。第二約法責訶。不稱理者。準次
第教承前已來未曾求大。雖云被屈復聞文殊
稱歎難酬。然亦未作慕大之想。信知爾時雖
云爲法但欲樂聞所行小法。此則正當違所
求理。第三興念失者。但於小乘尚乃成失況
復大耶。四淨名彈訶三。初約事訶其違心失。
二約法訶其不稱理失二。初敍意分科。二隨
文釋義四。初約陰入三界訶。還招麁變易死
者。方便爲麁實報爲細。二約三寶訶。九部爲
法者。小乘於十二中無方廣授記無問自説
也。又知法名佛等者。荊溪云。於中能知即佛
義也。離相名法者。即向所知體全是法境。既
云離相令知無著。無爲即僧者。法體既離故
得遍和。若不和者由法非離。事和尚爾況理
和耶。三總約四諦訶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
釋義二。初訶豈析觀苦者。析破陰界是壞於
身。二釋若執生滅有諍論者於生滅理各執
一門名爲諍論。四別約四諦訶二。初敍意分
科又解至別訶者。身子利根總訶已悟其未
悟者。故待別訶言悟者。但是恥小慕大得生
酥益耳。二隨文釋義四。初苦荊溪云。乃行生
滅者。界外生滅亦是界内生滅。而反責之。二
集爲習報二因所成者秖是惑業合集能招苦
果故名集也。凡明集諦大小兩異。小乘約惑
業大乘唯約惑。涅槃聖行中唯以愛爲集。以
諸惑中貪愛最能牽生故。下引九喩即其文
也。習因至約業者。或謂習因約心報因約色。
色即身口也。總是三業耳。今云報因約業者。
則通取三業。意業與煩惱何別耶。當是三毒
與身口相應者名業。不與身口相應者名惑
耳。以此區別報習自分。愛有九種者。聖行品
文也。一者如責主有餘。如貧人負債雖償未
畢者猶繋在獄。二乘亦爾。有愛習故不得菩
提。二如羅刹女婦隨所生子生已便食。愛羅
刹女食善根子。三如妙華莖毒蛇纒之。凡夫
貪五欲華不見愛蛇。死墮三惡。四如惡食性
所不便食已而死。食愛食已墮三惡道。五如
婬女愚人與通巧作諂媚奪財驅出。愛婬女奪
善法財驅之惡道。六如摩樓迦子。鳥食墮糞
即便生長。繞尼倶樹遂至枯死。愛纒善法亦
爾。七如瘡中瘜肉。若不治者即便命終。凡夫
五陰如瘡愛如瘜肉。若不治者死墮三惡。八
如暴風偃山拔樹。愛暴風亦爾。於父母所生
惡心能拔大智舍利弗菩提樹。九如彗星。彗
星若出天下饑饉。愛慧星亦爾。令人受生
死苦。凡夫行世諦等者解上心行於境也。心
即凡夫心二乘心。境即世諦眞諦。各以心行
於境成業因。故招内外苦。三滅即有七識者。
荊溪云。此内執小教不明。既取滅諦即是内
執名隨相生識。暹云内執者以第七識執第
八見分以爲内我。執第六等以爲外我。故云
内執。以二乘取滅諦之相義當七識也。四道
亦名爲佛者。以有覺義故此約名通以説。三
訶興念有捨道法失。五天子得法眼淨。荊溪
云。今推此文等者觀彈訶四段經文。無別圓
相。而多似通。又復訶小不應但通。故知秖是
以中入空。故使聞者亦得小乘法眼淨也。即
斷見位。二淨名借座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
釋義六。初淨名問。二文殊答。三神力借座。荊
溪云。若準下文等者。下文爲成彼土菩薩雙
流之行。須先傳白動彼機情來。彼菩薩發問
之端即應先遣化菩薩往。今無斯事須使義
布。四燈王遣座。荊溪云。即表果報土者。問何
以不云下之三土。答果報具三何須別列。況
小能容大尚在一塵。五大衆歎仰。六令衆就
座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令文殊等就座。二
得通者稱座而坐。三新發意等皆不能升二。
初分科。二隨釋五。初新發意等皆不能升。二
語身子就座。三身子辭不能升。荊溪云身子
及諸等者。身子内心未證此理。燈王之座由
證而成。淨名亦是證故能借。身子未證二人
所證此稱理事。事高難升。正由即理之事高
廣。故使無理之事靡升。以過一切方便人事
理之外。故令此等皆不能升。所以新發意者
亦不能升。菩薩不一故比決之。故將諸賢位
展轉不同。別圓新發意尚自不及。況復前二
初心之人。身子雖是前教後心仍是小乘。方
須禮座。既被加已升亦何難。四令禮燈王。荊
溪云小乘歸向等者。此彈訶中亦生酥益故
令升。意預表後升。故至法華究竟升也。五作
禮方升。三明不思議神用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明身子見此神用歎未曾有。止長七千
由旬者。暹云勝天王般若云。閻浮提地縱廣
七千由旬北廣南狹。其中人面亦似地形。歎
未曾有者。自普集來罕覩其迹。二淨名答。廣
明諸佛菩薩有大神用二。初懸談義旨二。初
敍意分科。今淨名至此解脱者即等覺分住
非究竟住也。二顯成權疾二。初對上釋成二。
初標示。二何者下正釋。二所以下結示今意
二。初云下隨文釋義三。初約佛菩薩顯不思
議體。荊溪云。初云諸佛菩薩等者。若云理者
衆生共之。既云諸佛及諸菩薩則已證不思
議理。下文復云若菩薩住是解脱者即是已
契眞性之理。驗前所契亦眞性也。智境合時
理應有兩。此乃修性合論。故眞性唯一。二約
菩薩住不思智。住不思議之智等者。若非初
心解了一念具足三千。咸空假中自他互遍
者。分眞實慧從何開發。寄言來學。宜加用心。
昔會稽太守孟顗事佛精懇。謝公謂之曰。得
道應須慧業丈人生天應在靈運前。成佛必
在靈運後。顗深恨之。是故一日三捨其身。不
如受持四句者。秖由慧業能出生死也。既逢
祕要宜在修心。無誦空言奢夸圓妙。鸚鵡學
語爲益且疏。三明不思議之大用二。初敍意
分科二。初一下隨文釋義。初略別明不思議
用八。初藏納山海對二。初標。二正釋二。初釋
芥納須彌二。初總示標難。二有師下古今釋
義二。初斥古解。準涅槃玄義古解芥納須彌
凡有七家。今疏略出其二。初謂神力能爾者。
此以作意神通以解不思議用故爲今破。故
云神力何能爾。若曉無作妙性本自融通。凡
夫迷故非局。而局則大小質礙。聖人悟故非
遍。而遍則山芥相容。由證理體有茲事用。故
此事用亦名神通。名與他同義體永別。次云
小無小相等者。此謂芥子自無小相對須彌
故名小。須彌自無大相對芥子故名大。既倶
虚假。待對所以虚假相入。今謂下今破。自性
既不相入。他性豈相入耶。對大名小對小名
大是他性也。二明今釋二。初明證理有用二。
初引經總立。二觀下約證釋成二。初因證有
用。一念無明心即如來心者。即妄而眞三諦
具足名如來心。豈但即因而果名如來心。其
亦即自而他名如來心。是則他生他佛尚即
自心。況自己依正寧乖一念。應知心外無境。
大小互融以心入心。誰云隔礙。必在初住妙
用方彰。故觀衆生一念等即通名字觀行相
似。若見之言唯在分眞及以究竟。本具理顯
名見此心。神用無方故能入芥。此事既爾。諸
事皆然。唯約一心更無別趣。是故果地妙用
悉在因心。故因心顯處妙用無礙。故荊溪云。
古釋此品隨事多云。未應經旨。今疏一釋用
冠十雙遂使古今諸師拱手。若觀下總結示
也。若觀二字唯在初心。得諸佛解脱者。得謂
證得通分極。二何者下簡偏顯圓。二乘心性
奚嘗不具不思議性耶。但由背性成迷非局
而局。故法華開已一道無外。二言其下明有
機乃見二。初簡無機。二顯有機二。初明神力
所加。二若能下因見入位。必得如來滅度者
分證究竟也。二毛藏海水。經云黿鼉者。黿音
元三蒼云。似鼈而大。紀年志曰。穆王十七年
起師至九江。以黿爲梁。鼉音陀。三蒼似蛟而
大。山海經云。江水足鼉。郭璞曰。似蜥蜴大者
長一丈。有鱗甲皮可以爲鼓。二世界去還對
經斷取音。短陶家者。蒼頡篇云。陶作瓦家也。
三延促時日對。四彼此理土對。五供具三光
對。六吸風内火對。七世界上下對。八現身變
聲對二。初標現文。經中現身應具現十界。略
擧四聖及人天耳。於四聖中又闕菩薩者。以
正明菩薩界現諸身。故變聲即通十界及大
小乘。尋經可見。二上來下例前通示。散釋既
訖。更略明之。俾尋讀者無忘心性故。大論五
十一云。諸佛有二種説法。初略後廣爲解義
故。初廣後略爲攝持故。今疏例上略示正爲
攝持。二總廣明不思議用。四迦葉歎仰二。初
分科。二隨釋二。初迦葉稱歎。二語身子可歎
事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小乘聞不能解。三
無漏根者證三道時必發三根。一未知欲知
根即見道。二知根即修道。三知已根即無學
道大乘。以初地爲見。二地至七地名修。八九
十地爲無學。以別望圓約住亦爾。荊溪云。即
以住前對於登住爲無漏道。望小比擬亦應
可見。法眼根壞者。且對事論。不能盡理究竟
應云佛眼根壞。雖復聞説不能發識者。不能
發道種智也。二勸智者發心除正位者。謂小
乘聖人也。三自責聲聞無分。荊溪云。一切聲
聞等者準此。亦是佛及淨名大聖加之方有此
説。故云迦葉此意等也。四慶菩薩得利二。初
慶勸頂受。二明住法知魔。即知魔幻者由達
魔界即佛故。五時衆得益。六淨名述成二。初
分科。二隨釋二。初述魔不能壞。二明住不思
議菩薩能成就行人三。初法如法華至所成
者。彼經云。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
六波羅蜜。乃至成等正覺廣度衆生。故知世
世惱害令行堅固。法華發迹通名善知識。非
但指爲阿私仙時也。故云恒爲調達所成。經
云珂貝者。珂螺屬潔白如雪可以嬰馬膺也。
二譬經云龍象者。即名象爲龍。猶此方云龍
馬也。周官曰。馬八尺以上爲龍。七尺以上爲
騋。六尺以上爲馬。肇師云。象之上者名龍象
也。若依大論釋歎徳文龍。象乃是二類龍是
水中之大。象是陸行之大。故知二釋倶通。蹴
&T050460;上子六反。謂以足逆&T050460;之曰蹴也。下徒盍
反踐也。三合
觀衆生品   三後四品廣釋實疾二。初
總標列章。二依章釋義三。初明此品及下三
品來意二。初明來意二。初約不思議品明來
意。所以更明前品來意者。欲使後文承躡不
亂耳。文爲二。初近對問疾品。成上果義者。即
成近遠二處果用故耳。近而爲語已下文是。
暹云秖縁勝用難思。則知果證深遠。故云成
上果義。不思議因縁利物之疾者。因縁秖是
感應耳。或因聖而縁凡。或因凡而縁聖。因親
縁疏義如常辨。若云感應者。感定在凡應定
在聖。故知止約八雙明不思議用。悉是利物
之疾也。二遠對佛國品。二約此去四品明來
意二。初略示。荊溪云。兼成室外四品者。理須
兼於佛國半品。通總論之故且云四。故方便
下三正當三觀。方便品約所用法正多屬空。
弟子菩薩約能訶法。而弟子多屬假。以菩薩
多屬中。佛國具三。三觀既爾。四教準知。二分
此下廣釋二。初近成問疾調伏慰喩二。初標
牒。二解釋三。初此品成上從假入空。荊溪云。
而云成者。即釋成也。上所明空既空一切。即
是皆空故也。應具假中而但云空者。此有二
意。一者通途虚照三諦。雖三而空。二者由在
方等教中雖三而通。故使通相復異次第。未
是獨顯。但是通知。若爾空尚未委。況今於空
加四無量及廣上等。故云小異。是故今以三
品釋上觀衆生。中有假有中故云約空起四
無量。義當假觀含於空中。故云約空。若準此
文窮衆生源。義當中在空中意也。淨名答等
者。源者即是無住之源本也。尚至無住豈但
空耶。二佛道品成上從空入假。荊溪云。次佛
道品既辨假中。任運變成不思議之假中也。
文中雖不彰灼言之道理應爾。雖然此乃從
於教旨。以説顯機乃須依附方等。故分三品
以屬三觀。三不二香積兩品成上中道。荊溪
云。如我病者等者。能見斯病與空同體。故中
雙非病亦雙非非俗。故非有非眞。故非無。此
則正當中道義也。二遠成室外四品二。初正
成三品三。初此品成上方便品。二佛道品成
上弟子品。三不二香積成上菩薩品。二今得
下扶成佛國。二此四下牒品分章。二略釋此
品名二。初生起總釋。荊溪云。自之與他等
者。應先了心方知生佛。初既了矣反後照時
但照一邊。無不具足故。今但云觀衆生耳。此
意正顯空之與中。故先引華嚴自他雙顯。還
依方等且從於通。故釋觀達觀穿之文皆空
三諦。慈悲接物者。物即衆生以從利他故觀
他也。利他之法指四無量。二觀以下分字別
解二。初正釋。二初觀三初雙標。荊溪云。言觀
穿者。不依止觀作貫穿者。貫字亦與觀義大
同。彼用貫字釋觀字也。二雙釋二。初觀達二。
初約生佛總辨二。初正明。二引證。二俗諦下
約三諦別釋。菩薩照了者。荊溪云。約利根人
從茲得入。故大經下利钁斲之者。竹角反。説
文斲削也。盤石砂礫對三惑。如觀穿中。問觀
達觀穿同用此喩。云何辨異。答了三惑一心
是觀達義。而惑破前後是觀穿義。倶觀中理。
如到金剛。是則觀達約横觀穿約竪。横竪雖
異三惑無別。故大經一喩二處通用。二觀穿
二。初約破惑顯義。二引法華證成。荊溪云。故
法華等者雖用三空。但是借彼法華之譬。譬
三根人觀於衆生入三諦空。然今見中理與法
華等。兼帶約部小爲不等。二故入下雙結。衆
生三種約横也。窮源檢之約竪也。二釋衆生
二。初牒名略示。荊溪云言衆生等者。觀字兩
向。釋觀字雖兼衆生但是能觀通總而説。今
此別釋衆生兩字。衆生即是所觀境也。二毘
曇下敍宗釋義二。初敍宗計。荊溪云。衆生兩
字並約小乘諸部以釋。部屬方等宜從小宗。
若大乘中但論觀別。釋名何殊。文中凡出四
家。一毘曇二犢子三成實四方廣道人。其中
犢子方廣是附佛法外道。自以聰明讀佛經
書而生一見。犢子讀舍利弗毘曇自制別義
言。我在四句外第五不可説藏中。方廣道人
讀佛十喩自作義云。不生不滅如幻如化。空
幻爲宗。毘曇明所成衆生等者。以攬五陰成
衆生故。故衆生假名是所成。五陰實法是能
成。第五不可説藏者。三世及無爲法爲四句。
我離此四故云第五。我即衆生假合名衆生。
主宰故名我。由主宰故假合由假合故。主宰
其實一也。大論破此者破方廣也。失衍意者。
荊溪云。無三假故。彼是小乘濫用大名而無
大旨故云失也。二今經下明今釋。荊溪云。況
今約衍幻化本通。通於佛性中道。二料簡三。
初簡邪正二。初問二答二。初簡邪。荊溪云。取
空戲論等者。彼執幻化破他析法。而全無入
空之門。況復入中不思議理。二此經下顯正。
大經至涅槃是引大經大論證中道亦名衆生
也。六法謂五陰及衆生。今攬中道法性以立
假名。是佛性不離六法也。此與大經文義少
別。彼明佛性眞理與六法妄事不即不離。故
言不即六法不離六法。今文但攬法性五陰
假名衆生。名不離六法耳。引大論者。法即五
陰。五陰並常名五涅槃。居十界極故無過上。
荊溪云。衆生佛性不離等者。空通於中得作
此説。此中所釋與餘文異。此證三諦皆約衆
生故。各不離中道佛性。佛性亦名衆生故也。
若對不即通塗明者。假不即故即是眞俗二
衆生也。言不離者空假衆生體即中故。又
不即者三皆非故。又不離者三皆是故。故觀
衆生義通一切。此即荊溪通取三諦以釋六
法。於文似異其義仍通。二簡大小二。初問如
第五大等者。法有定數。大但有四終無第五。
今觀生本無如第五大。既唯空寂何故向文
約眞中解衆生耶。荊溪云。問等者正意欲擬
三諦即空。故以諸土而問於觀。約觀非但唯
空。於有亦空假中。雖無空於變易之文義當
空於二土之惑。故答中引菩薩觀空例之。二
答中初約唯空分段答。二約遍空三諦答。此
即兩番通明經意。初既唯空分段。何妨更約
眞諦論變易衆生。次明菩薩三諦倶空。則經
云第五大等。豈止喩於分段。亦喩變易本空
故得約三諦以解衆生也。初答中云依眞不無
等者。分段雖空變易未空。次文分二。初簡小
尚不觀。涅槃空者。涅槃不空故受變易。二今
明下顯大二。初明三諦皆空。荊溪云。又云至
亦空者信三諦空。既是虚解雖未能見若假
若中能破執假執中之病。二所以下示中空
所以二。初明破執用空。荊溪云。所以有時等
者。非但虚解破執而已。亦能實破二邊之惑。
不同虚解故云有時。若空二邊即顯中道。故
云空於二邊也。若計等者爲破二觀之人計
中道者説之。二一往下顯空即三諦二。初明
空非斷滅。一心具萬行者。荊溪云。此爲因茲
入圓中者而説之也。既空假倶空而入中。空
中空任運具足萬行。故此下無色界色正譬
中道空也。是故向釋衆生得約三諦。二當知
下於空具三二。初正釋具三。雖同入空至三
智也者。荊溪云。若據名者準入空時秖可得
名一切智耳。此一切智其理既通。即此一切
亦通三諦。如是入空下結成通相也。如此品
所明者。空中既具慈等三義義當於假。捨者
義當於中。此即品内所明也。二若空下結歸
二義。横達竪穿倶約三諦。三簡中空二。初問。
荊溪云。問意者中體須立何須更空。以中破
眞中體理極。更將何法而空中耶。二答。荊溪
云。答中意者中體性空何須用空。不同空假
事猶有滯。具如前文。妄取下故知空中亦爲
計者。破計見理二倶空也。復次下重釋出之。
若更等者。釋前中道不須更空之所以也。但
云性自是空無無窮過故復説之。三帖釋入
文三。初觀衆生品明從假入空觀二。初分科。
荊溪云。文爲四者。更加無量及以窮源天女
散華。而明別惑方乃表於三諦悉空。華著者
小乘空之失也。二初所下隨釋四。初正觀衆
生從假入空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二。初分
科。二隨釋三。初約如幻等十譬觀衆生世諦
二。初懸示分科。荊溪云。自有體性等者。即性
計也。故云性空等。若體假即實者。體假名假
猶有實法。故空假實方見實體。皆是幻有者。
假實皆幻。言隨理者法性理即是空。假即空
故故云隨理。又觀此假假立生名以爲觀境。
故云觀生。此下十譬正觀實法令成法空。故
云觀衆生也。此下釋中欲以下四同如幻。故
先委釋幻。次以此四例後五譬後五。隨情者。
問此品明隨理通空。何須更立隨情五譬。答
既計陰實。雖亦知假假未即眞。故立隨情以
助隨理。對幻判之故屬析法。二初言下隨文
釋義二。初如幻譬文中先消喩而不知者等
者。謂傍觀人也。次由有下合法。菩薩合幻師
無明合幻法。自他衆生合幻物爲人。惑者即
凡夫也。此合傍觀人。今觀等者合自識幻法
也。世諦衆生者雖知本空不壞世諦。三假委
如前記。二餘九譬二。初標。二如水下釋二。初
釋隨理。菩薩自知等者。荊溪云。此通相空不
關二乘。一切皆應云是菩薩。非但此中。此中
且取異體爲譬。故以天月譬於無明。若論正
意正取觀時。於法性處而觀衆生即見衆生。
遍於法性亦見法性全是衆生。故水中月本
自無月。今不除之意令即於衆生而見法性。
此下三譬意亦不同。但熱焔二法稍似不即。
今亦於熱而觀於焔全熱是焔。攝大乘八譬
依梨耶者。論既譬別。方等意同。然欲通圓亦
何所隔。八譬名義如前記。二釋隨情。二約第
五大等五譬觀衆生眞諦。無有定性者。荊溪
云。隨彼諸譬。若空假中假名宛然。故云不妨。
如龜毛等者雖喩毛角。不同三藏但破我人。
且譬毛角。其實毛角須於幻處以見空。空故
下中空亦非餘境。若不了者逐語流移。失三
諦空。將何合譬無此道理者。經有定數。大唯
有四乃至界唯十八。若言第五十九如云龜有
毛兔有角也。此定無故。三約如無色界等譬
衆生中諦二。初標簡非有非無者。凡小謂無
色。無色故非有。佛菩薩見無色有色故非無。
所以無色界色可譬中道雙非二邊。下十四
譬例説可見。不如如幻等者。幻人水月等雖
並虚假而不妨有色像可見。故不同第五大
等究竟是無。故所以分譬眞俗。今十五譬並
異前二。故屬中道。二如無下正釋二。初釋無
色界色譬二。初正釋。舍利毘曇者此亦小宗
自説有色也。然在小宗終以無色無色爲是。
而以説有色者爲不了義。故婆沙中毘婆闍
婆提説無色有色。若育多提婆説。無色無色
何者是耶。答佛經中説。名色縁識亦應有色。
又餘經説。壽燸識三常相隨逐無色。既有壽
識云何無燸。又餘比丘説。餘四陰説識。有去
來生死者不應爾。如從欲界生無色界。經二
四六八萬劫斷色後生欲界還生色者。入無
餘界應更與行相續。欲令無此過故説無色
有色。言無色者此依何經。答經云。解脱寂靜
過色入無色者。故知無色。又云色離欲無色
離一切入涅槃。故知無色。此二云何通。何者
爲勝。答説無者勝。説有者云何通。答未了義
故。問引經云何通。答欲有名色無色無也。欲
有三法隨逐無色無也。色續論者四句分別。
無色續色色續無色色續色無色續無色。故
知無咎。今以小乘自説有色義符今喩。所以
引之。二故知下結顯二。初結顯異前二。初結
義異前。智者見空等者。此即利根於空見中。
不空即中道也。大品下初句雙非二邊。如是
有即中道也。是事不知等者。是事即中道。不
達中道故名無明。故無明惑爲中道障。二又
上下結文異前。既前文已結此重立章。知與
前異須譬中道。二此皆下結顯成上。二如焦
下釋餘十四譬二。初正釋諸喩。如焦穀牙者
荊溪云。若引法華非專今意。但約菩薩通方
述之時在小宗未有斯見。次引大經意亦同
爾。以密斥之意令當發次三果。譬大意亦然。
小乘亦無界外生死。雖於大乘會中聞之亦
未能有曉了之信。藏通菩薩尚未盡知。以
其教意入無餘。故得忍菩薩此約通教入無
生者。如佛煩惱習者指應化佛示有煩惱。小
乘教中亦明示。故訶調達責身子者。訶調達
如前記。大論云。羅云從佛經行。佛問羅云。何
爲羸痩。羅云以偈答佛。若人食油則得力若
食酥者得好色。食麻滓菜無色力。大徳世尊
自應知。佛問誰爲上座。答和尚舍利弗。佛言
舍利弗食不淨食。時舍利弗轉聞是語即時
吐出食。誓曰我從今不復受請。今以佛有譏
訶是瞋習相。荊溪云。從盲者見色去譬事則
可通於小乘。滅度受身義猶隔小。所以出沒
不同者。以此諸譬多在菩薩亦兼小故。罔像
欲見者。罔像亦&T073574;像不分明貎也。滅定至入
出者。由心馳動於内故息出入於外。心想既
滅故息無出入也。如身子爲女等者。即爲天
女所變也。如滅度者受身者。荊溪云。此既衍
門復在菩薩。仍兼斥小得作此説。無因之火
者。從因縁生不可得故故云無因。還從因生
故云之火。今注本經作無煙火。蓋展轉之訛。
以火從因誤成煙字。復改字體作此煙耳。故
肇師注云。火必因質。故知煙字後人妄改。荊
溪云。上來諸譬或因衍門或依小教。以大小
相兼者以由方等諸機雜故。然此諸譬經文
一往皆似譬無。如無色界色焦穀牙乃至無
因之火。以無色定無色焦穀定無牙乃至無
因定無火。疏文取意皆顯亦有。如引大經明
無色界有色。及酥漑焦穀有生牙義。乃至
遇撨蘇繩鑚等縁火則可生。方顯諸譬亦有
亦無。細尋疏文一一皆爾。譬衆生中諦如
指掌焉。二此等下結顯釋疑。二明起無量
心利物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四。初
慈二。初問。則有爲等者。有爲分段無爲方便
自體果報。即三土衆生。故云三種衆生也。二
答二。初敍意分科。荊溪云。答意者所言慈者
利物與樂以爲其本。故知爲説即是利他。即
説三諦倶空之理與究竟樂拔究竟苦故。諸
慈中具有智斷聖徳等相。故説行相資四段
明益。二隨文釋義四。初約爲説此法。即眞智
徳慈即如來等者。由無縁慈故乘如實道來
成正覺。故云慈即如來。無縁慈無二邊繋縛
故云慈即解脱。既無二縛即名中道。故如來
等皆慈異名耳。百句解脱者。百句雖多不出
三諦。如涅槃疏章安以三諦分百句文也。即
是三徳者荊溪云。無縁法身。法縁般若。生縁
解脱。及以三諦對於三徳如常所聞。法華明
雖未得等者。雖通引彼正取未得中道無漏
爲證。室即解脱。衣即法身。座即般若。大經明
初依等者。初依即十信。二依住行。三依十向。
四依十地。依者憑也。於佛滅後可憑此四人
取解故也。故云是人説法亦可信受。今引初
依未破無明以證有疾。能知如來祕密之藏
者。祕藏即三徳此即觀行相似觀於三徳故云
能知。此與入室著衣等義同也。故入著坐知。
並約能觀三觀。室衣座藏即是所觀三徳祕
藏。從總室等從別即別。而總室等即藏即總
而別藏即室等。此是下擧劣況勝相似分眞
同名有疾。相似之劣利生尚爾。分眞之勝化
他可知。二約斷徳。清涼之池者涼池。喩出大
經。不與界内外至合故者。以煩惱生死即菩
提涅槃。故即事是理。無事可合如即波是水
無波合水。内外八風者。荊溪云。外無八相秖
有違順眞中不同。故與内別。三約聖徳。荊溪
云。阿羅漢下六句乃借大小因果等名者。圓
慈則與大小因果。其名雖異同入無縁一實
慈義。故並用釋無縁慈也。一相一味者。十界
衆生同一眞如相。四教開顯同詮一乘法。故
一相一味。即是一地所生一雨所潤也。大品
等者引彼四法同今六句也。彼明般若此明
行慈。慈與般若體同名異。暹云大品十四云。
須菩提云何是般若波羅蜜。爲不思議事故
起。佛言所謂佛法如來法自然人法一切智
人法。以是須菩提諸佛般若爲不思議事起。
荊溪云。智人即是菩提及以菩薩羅漢。餘三
名同。故引大品四事以證六句。四約衆行。有
師云下荊溪云。破他釋者具如前文。菩提道
場法施等義。一一皆是獨頭法門。但欲幸依
法相次第。以一法中收一切。故雖攝一切然
須遍行。以遍行故理須遍列。若如是者可但
釋迦一代佛法十方佛法若依若正收在一念
慈等心中。今施至方便略列七名。豈用古師
專對地位。無遺惜也者。不遺衆生不惜財物
也。疏釋法施至子智慧。言不慳不捨乃至不
智不愚者。以慳捨愚智悉從心起。能起本無
所起。安在以所起法全能起心心性不動。中
道明焉。二悲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荊溪
云。功徳之大豈過於慈。還將此慈令斷煩惱。
故云共之。當知前慈已具拔苦。重明悲者。令
識別相即是大慈家之大悲也。後喜捨心同
異亦爾。三喜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後則有
悔者。權以小法濟度。非佛本懷。後須廢權。義
當有悔。故引法華證成悔義。心懷等者。悔昔
不勤教詔。致無訓逃逝。恨子不唯恩義疏我
親他。内合如來悔不殷勤令入圓教似位。遂
使退失本解。恨其無心不能精進固志逃迷
不返。故言悔恨。化期將畢無傳大法之人。如
老朽而無子也。大乘法寶如多財物。四捨二。
初文殊問。二淨名答。性相常住者有佛開悟
不能増。無佛在迷不能減。無増無減。所以常
住。問性相何別以如爲性亦以如爲相。如水
是波性亦是波相。一切等者大經云。一切諸
法中悉有安樂性。以十界依正悉唯心故。悉
本具故。悉空中故。悉互遍故。但一理故。無異
端故。豈但識無拔無與。亦可了無情成佛。大
經云常行捨也者也。應作心。字誤。經云。福祐
者祐助也。周易曰自天祐之。三往復窮衆生
源二。初分科二。初六下隨釋二。初約四弘成
四無量心二。初敍意分科。初六番者即是四
弘成四無量也。荊溪云。今文與餘稍別。若準
餘處四無量中雖加喜捨爲成慈悲而已。若
無喜心三諦不滿。若無捨心放諦生染。故知
其名雖四但成二種。此二即是四弘所用。雖
有此法若不加誓慈悲不固。安令自他得至
所在。故須立誓以制慈悲。今從此義以四無
量的對四弘。法門離合不可一準。二隨文釋
義四。初兩番成慈二。初成上慈心二。初問惡
縁阻壞者。阻側呂反。隔也。字或作沮。慈呂反
止也。並通。二答或如六念者。即念佛法僧戒
施天也。初念至除怖畏者。暹云此是大論文。
彼文明修十想。人恐怖遂令念佛以治於怖。
今文不專用於念佛。故云或如。荊溪云。或如
者不定專指故非定義。一切當修念佛三昧
正縁如來三身功徳。若六念者立對治法以
修事觀。未稱今文下去正釋。慈童女者暹云。
如心論云。慈童女長者欲隨伴入海採寶。從
母求去。母云吾唯有汝何棄吾去。母恐其去
便抱其足。童女便以手捉母髮一莖落。母乃
放去。至洲上見熱鐵輪從空中下臨其頂上。
便發誓言。願法界苦皆集我身。以誓願力火
輪遂落。從慈捨命生第六天。違母拔髮成地
獄心。發誓代苦即屬佛界。然應達苦無苦。見
苦眞性而誓代苦者方爲佛界也。二重決功
徳二。初問二答。大經云等者。發心是因畢竟
是果。因果理同故二不別。果由因剋故前心
難。諸文引用皆以發心。爲初住。今通住前。自
未得度先度人者。即今當住度脱一切衆生
也。二一番成悲二。初問二答。荊溪云。令除煩
惱等者。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故。令
先除除苦因也。三一番成喜二。初問二答。荊
溪云。當行正念等者。若無無作四念處觀見
於他陰界法性。安能令他離苦得樂而生中道
第一義喜。故無上道諦即中道法喜。四二番
成捨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總出正念二。初
問二答。荊溪云。捨心即指果理。果理必定遍
慈悲二法。不生不滅者大捨也。若二諦者是
有生滅。捨愛憎三心者秖是慈等三心之中離
中道違順等境。以無縁心行於慈等。不爲境
轉故云捨也。二分別正念二。初問二答。惡法
不生是斷徳成者。惡法即二邊。二邊遮中即
無明也。無明不生故屬斷徳。善法不滅是智
徳成者。善法不滅即是中智發生。故云是智
徳成。二乘至如來功徳者。大小對辨也。一世
諦二眞諦者。夫明妙理湛然不生不滅者。即
約眞諦也。若約事論惡不生善不滅者。即約
世諦也。今文約正勤以明。正是約事故屬世
諦。故云此是世諦等也。問荊溪舊解云。世諦
不生不滅者。以對顯中二諦。即是善惡二境。
世諦即是眞諦中之不生不滅耳。與今釋不
同。答語異義同。言顯中二諦者即圓教二諦
也。所觀中理本無生滅。即眞諦能契智斷。智
故善不滅斷故惡不生。此即約事名世諦也。
故云即善惡二境。又云世諦即是眞諦中之
不生不滅者。以中觀理得智斷故語異義同。
其在此也。二正明窮源。成前觀衆生入空至
中道六。初明見一處住地二。初文殊問。初文
至達其本源通序六番之意也。爲四正勤之
所遮持者。遮二惡不生持二善不滅也。不見
初惑等者初惑。即元品無明也。即經云無住
則無本。故今云不見所依之處也。二淨名答。
二問欲愛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三色
愛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荊溪云。或言
離心出色等者。準婆沙云。從於色界生無色
界。是離色出心。從無色界生於色界是離心
出色。今正明色云無色者。相從來耳。故二界
往來皆由妄計二處定實。若住欲界並計色
心。不如二界所計最強。如貪通上界從下得
名。四無色愛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五
無明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阿梨耶此
云無沒。無明以無始來未嘗隱沒。故攝大乘
等者。荊溪云。論云是識無始時一切法等依。
六眞妄源底二。初問二答二。初正釋二。初正
釋現文二。初釋無住無本二。初明眞妄體同。
荊溪云。十住見終等者。但以最後得名爲終。
由斷一分見一分終。故云見終。其實無明不
可云終。佛斷最後後相如初。故云見始。其實
無明不可云始。若定終始何名無住。若計無
明有始終者。是謂法性有始終也。以全法性
是無明。故亦全無明體是法性。問若爾過在
大經。答曰不然。有事有理。若從事説。若見法
性始即見無明終。佛見法性終名見無明始。
無始之始名無明始。無終之終名法性終。若
從理者應知二法倶始並終。況此二法自無
二法倶無始終。若從事理相待以説。從理故
即從事故離。始終亦爾。約非事理而論事理。
於無始終而云始終。大經之文帶別論圓。從
事相待。故作此説。次窮源中唯約五住不云
塵沙者。以塵沙惑不障於理。四住障眞無明
障中。是故且從二障邊説。況無明無知但成
離合。具如餘文廣簡同異。是故不可更以四
住依於無知無知非依。是故不立。若言無知
依於無明能依又失。今欲令於四住見中故
指無明全四住。是法性復指無明爲心。窮源
既然。修觀準説。但觀現住一念見思徹無明
源。窮法性底法性即無住無住即無明無明
亦無住。若斷若窮雖分前後。然其住處不合
不離。二若觀下結成通相。二釋無住立法二。
初約四類總標。世間是有爲出世是無爲。二
何者下約十界別示。若解無住等者。對六界
迷故四稱解。然二乘解空菩薩解假佛界解
中。順部意故倶出世故。故四聖法界倶得名
解。究竟而論解唯佛界。九界並迷。二今用下
通前結示。二料簡二。初簡眞妄無始義二。初
直約無明簡無始二。初問二答。此有二解者
秖是四住對無明。相對而論四住則有住有本
無明則無住無本耳。尋文可了。二更對法性
簡無始二。初問二答二。初從容兩釋。謂約即
離二義釋之也。文爲二。初約眞妄兩殊。性非
惑本。不可指法性爲煩惱本者。法性靜煩惱
動法性眞煩惱妄。氣類既異其猶水火。豈得
指水爲火本耶。此乃約離義説。既眞妄事乖。
故法性非無明之本也。二若依下約即妄是
眞性爲惑本。無明不出法性等者。以妄體全
眞動法元靜。眞爲眞本靜爲靜本。氣類且同
而言法性爲無明本者。何足怪耶。此約即義
説。既事理體一得言法性爲無明本也。世有
火井既井中生火。則是水爲火本仍符前喩。
二今經下結顯經意二。初約經顯意。經意且
從離義以明。故無明無本。故云法性非煩惱
等。二若説下約義判教説。自住即別教意者。
荊溪云。是煩惱説法性體別。則是煩惱法性
自住。倶名爲自。亦可云離煩惱外別有法性
法性爲他。亦可法性爲自離法性外別有煩惱
煩惱爲他。故二自他並非圓義。以其惑性定
爲能障。破障方乃定能顯理。依他即圓者。更
互相依更互相即。以體同故依而復即。故別
圓教倶云自他。由體同異而判二教。今從各
説別自圓他。問前作離義應是別教。答別教
一向明離。故事理大異。前明即離並在於圓。
既事理一如故即離不二。二簡三種五住義
三。初簡別接通二。初問二答。若言至界外者
内外事別。兩不相關不同別教。枝葉依樹故
是別接通也。何者通教期心唯斷界内。後生
別解知有無明。故更進斷致成内外兩別。別
人初心即知三惑期次第斷。故與受接人殊。
由界外流入界内者。謂起惑則從細至麁故
也。今反出等者謂斷惑則從麁至細。此並接
時作此解也。二簡別教二。初正簡五住惑相
二。初問二答二。初明界内見思是住非地。如
枝葉依樹者。樹喩界外無明也。二斷枝下明
界外別惑是住是地二。初釋四住地。此言四
住非干界外秖於第五無明住地更細分別
耳。無明既得名爲同體見思。何妨得論同體
四住。以四住即見思異名故。此見因無明等
者。荊溪云。見爲能住無明是地。此依別教故
作是説。界内四住如常所聞。二此四下顯無
明住地。二兼簡有住無二。初問二答。此中開
合須對圓義釋之。合義唯圓。開義唯別。然圓
亦具開非一向異。故與別殊。別但具開終無
合義。諸文明別或云法性與無明合者。此合
還開。今文云合乃即之異名耳。若開下正示
別義也。法性是所覆無明是能覆。能所兩別
故云開出。而約無明等者。即約所開之無明
也。三簡圓教二。初正明五住二。初問二答二。
初法二。初正明五住。以圓五住但迷法性而
起。入涅槃所生四住者。即界外同體四住也。
二今圓下結示成上二譬二。初譬内外世間。
煙塵輕如界外五住。雲霧重如界内五住。亦
可一往以煙等對四種苦集。然非文意。今正
譬惑輕重耳。又可界内外各分輕重。以四教
明惑有即不即。故是則煙輕塵重別圓也。霧
輕雲重通藏也。二譬内外出世。即火等喩四
教智亦可一往喩四種道滅也。文意且喩智
耳。故言下總結也。以四種惑智皆依法性。而
有迷法性。故則有内外惑。悟法性故則有四
教智。言無住本者即法性也。立一切法者即
四種惑智也。亦四種四諦也。無住即本名無
住本。二簡顯譬意三。初簡虚空譬二。初問既
以空譬法性。所喩法性既有二異。能喩虚空
亦應爾耶。二答中先總斥空尚不二者。太虚
無状尚非一法。豈得分二。若約下一往順答
能喩之空亦分二。別縁盡等者謂雲霧暗縁
盡。虚空明相顯時或見萬象或但見空。可以
喩但不但二種眞理。破虚空之義者如大經
迦葉品十番破外人計虚空義。外計可破可
喩但空。顯佛説虚空正義。可喩不可得空。即
不但空也。復次下向雖分配今復斥之。夫立
喩者皆一往取類不應求備。其猶雪山喩象
不可求其尾牙。滿月喩面安得責其眉目。以
空喩性其事亦爾。豈得問但不但之殊耶。二
簡煙等譬二。初問二答三簡火等譬二。初問
二答。四天女散華二。初敍意分科二。初文下
隨文釋義七。初明二解脱惑盡不同四。初天
女聞法現身。關河解者。即關中河西諸師。謂
羅什僧肇等也。言宅神者羅什云。無空無神
隨宅主有優劣故神有精麁。未曾有室故以
大士爲神也。道生云。外國亦以神爲天也。夫
有福之家必有福神附焉。是以菩薩託爲之
矣。是入生死事也。僧肇云天女即法身大士
也。常與淨名共弘大乘不思議道。故現爲宅
神。同處一室見大士集。聞所説法故現身散
華以生論也。故關河所解今師亦取。既關所
表及淨名示現義故但引彼宅神之解耳。隱
名如來藏等者荊溪云。今既現身不名爲隱。
然未現時理亦非隱。今從事釋立隱顯名故
知事顯。已來從機爲語。理本無生非今始顯。
又解去向文約事非無此義。若欲更作以事
表理即是事理雙明之義。若單事理化迹不
成。於眞空性淨現天女形者。此明淨名化爲
天女也。二散華供養非樹生華等者。暹云。大
品第八散華品云。爾時釋提桓因等諸天作
是念。慧命須菩提爲雨法雨我等寧可化作
華。散佛菩薩比丘僧須菩提及般若上。是時
大千世界華悉周遍於虚空中。化成華臺端
嚴殊妙。須菩提心念是天子所散華天上未
曾見如是華。華是化華非樹生。是諸天子所
散華從心樹生非樹生華。大論五十五釋云。
釋提桓因知須菩提覺是化華語言。大徳是
華非生華。非生華者言是華天生。空無所出。
須菩提。是般若波羅蜜諸法無生空寂。故以
無生華供養。又意樹者隨意所欲應念即至
故言意樹。釋提桓因難須菩提。是華無生以
何言是華不從樹生。須菩提反質言。若不生
何以名華。不生法中無所分別。所謂是華是
非華。釋提桓因心伏而問。但是華無生諸法
亦無生。須菩提答。非但是華不生。色亦不生。
何以故。若一法空則一切法皆空。今文取意
略引耳。荊溪云。諸天子云。從心樹生。須菩提
云。不從心樹生者即表倶非世俗所生。皆從
心生。但所計別並依理生而非生也。三至菩
薩皆墮。四至大弟子便著二。初分科二隨釋
五。初華至便著如大論等者。即大論第十九
文也。即云等者即迦葉答天鬘之辭。故論云。
天鬘菩薩問迦葉。汝最耆年行頭陀第一。今
何不能制心自安。答曰。我於人天諸欲心不
傾動。是菩薩無量功徳報聲。又復以智慧變
化作聲所不能忍。若八方風不能動須彌山。
隨藍風至碎如腐草。此是菩薩淨妙五欲等
者。荊溪云此明迦葉曾聞方等不思議事。此
事未嘗不與理合。二神力不能去華二。初指
惑示意二。初正示二料簡二。初簡別惑名習
氣。説爲習氣者。然習氣有二。一通惑習氣如
身子多瞋等。二別惑習氣即是無明。故今云
於摩訶衍説爲正使也。今在方等亦兼取兩
習。下自料簡。二簡別惑名四住二。初問二答
二。初明通惑有四住。二明別惑有無二。初明
別接通但名無明。二明別教無明名四住。亦
得分思爲三住者。於變易依正五塵。生於欲
貪即欲愛住地。變易色心是虚妄分別。即色
愛住地。亡色觀心猶見有心。即顛倒想是有
愛住地。二今言下牒文正解。荊溪云。盡其神
力等者。不得界外解脱神力也。界外證難思
理方有勝通。三天問去意。四身子答意。五天
女彈訶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正彈訶。荊溪
云。非是世間思議華者。即以界内而爲難思。
二乘之人豈知界外更有妙欲。又以如法心
等者。事則大小倶散。理乃遍於法界。是名如
法名大平等。二釋出得失。無分別心感者。觀
生死涅槃不二不異名無分別心。由觀心得
入分眞感此華也。分別即是別見惑者。不斷
別惑故華著身。汝自有染何關我非。是故訶
云。仁者自生分別想耳。分別即是染著故也。
三譬經云。譬如人畏時非人得其便者。羅什
云。如一羅刹變形爲馬。有一士夫乘之不疑。
中道馬問士夫馬爲好不。士夫拔刀示之問
言。此刀好不。知其心正無畏竟不敢加害。若
不如是非人得其便也。道生云。恐畏之時情
已怯弱。故得便矣。四結。亦明有別至習氣者。
界内習氣依別見思。如枝葉依樹。如前引智
論者。即前云在聲聞經名習氣等也。若約通
教至習氣者。此明界内習氣。如迦葉者。謂聞
琴起舞。如身子瞋畢陵慢等。故有説云。迦葉
昔爲樂人習氣故舞。未爲全失蓋得此意也。
故知天鬘訶折迦葉應兼兩意。若作以通訶
藏則。但以界内習氣以消起舞。若作以別圓
訶藏通。則須以無明爲習氣。無明未破故爲
界外聲塵。所動非關爲樂人也。以大論所引
大樹緊那王經屬方等。故結使二種者。謂結
習正使界内界外倶有也。共斷是界内。然有
聲聞但斷正使縁覺侵習之殊。不共斷者即
無明別惑名爲結使。共者迦葉已斷等者。此
作以別圓訶小。以釋迦葉由未斷無明故起
舞也。今此經下散華與聞琴相類。彼是聲塵
此是觸塵。但經無的文者。不定言結習是共
是不共也。此方等下大師準今經部意欲兼
通習。故云猶帶方便等。二明二解脱體異二。
初分科二隨釋四。初身子約事問天以理答
五。初身子約事問荊溪云。身子是起教之端
者教由斯啓。故名爲端。爲諸聲聞作生酥之
首。下文天女訶文是也。二天以理答。耆年者
爾雅云。耆耋艾老也。天謂身子爲耆年。蓋長
老之稱也。三身子心迷重問。四天還以理答。
五身子悟而默解。二天以事問。身子以理答
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天以事問。二身子用
理答。阿説示即頞鞞也。説三諦如前記。三天
辨不思議解脱。肇云身子以言久爲失。故默
然無言。謂順眞解未能語默齊致觸物無礙。
故天説等解以曉其意也。二乘至捨涅槃者荊
溪云。言文字者未必全指文字教法。通云世
間一切名言皆名文字。小乘則指界内之法。
縱指教相亦非所證。若非所證還屬生死。故
於其中不得自在。四解釋。荊溪云。所以至兩
間等者。文存兩釋。初釋先擧解脱文字。倶無
内外者。正指文字及以解脱。二倶無得所以
先破解脱者。恐人不曉執解脱相。次釋者。恐
人謂在文字之外。故指文字是解脱也。言即
異思議者即形前釋仍通通教。故重釋中即云
別也。五結會。荊溪云。何但文字是解脱者。仍
恐唯指教法文字。故指二十五有一切因果
無非文字。此等文字皆解脱也。三身子重決
天女彈訶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身子重決
二天女彈訶二。初標根略釋。二種根縁者。若
約以圓斥藏。利根即圓人鈍根即藏人。若約
以大斥小刹即通人也。若四教區分。前三並
鈍。倶説離婬怒癡爲解脱。若爾何得以通斥
藏。以通教體惑即空亦得名爲婬怒癡性即
是解脱。性不具法終歸灰斷。望圓成離故使
三教通名鈍根。二立問廣明二。初約小乘立
義問。未得四果謂得四果。未證涅槃謂證涅
槃。即以四禪爲四果涅槃也。得初禪謂初果
乃至得四禪謂四果。此小乘中説増上慢也。
二約大小區分答二。初明二乘是上慢二。初
明於小非上慢。未入方便道等者即是得四
禪者。謬計四果也。二今計下於大是上慢二。
初明於今經以小濫大故被彈訶。荊溪云。此
中兩解初約執情濫大。倶是未得謂得。次圓
教下復從理説。理本無斷稱理名脱。是則圓
乘而爲不斷。却自執其小乘合斷。由此自謂
成増上慢。前解大小相對後解偏圓相對。文
爲二。初以小濫大二。初明濫大成慢。荊溪云。
二處有異者。法華簡衆及小乘中濫謂同於
諸佛所得。如法華云我等同入法性。乃至世
間六大羅漢三人同坐解脱之状。三人同入
無言説道。故未轉時無不謂佛與己同等。二
就其下明在小則非。解脱知見者於五分中
得解脱知見。則能照了所證淺深。故知小聖
於當教中必無上慢。二圓教下以偏濫圓。八
邪者反八正故名邪。二明於法華知小異大
故非上慢。荊溪云。於法華中等者釋出慢異。
準向天女所説之意以望法華。何但於小非
増上慢於大亦非。若至法華與天女齊。當知
法華起去之人於大小乘並成上慢。佛雖令
去意待後時。二明菩薩非上慢。無此諸失者
無二乘執果住眞叨濫之失也。此即圓菩薩
耳。偏教菩薩未免諸失。以各謂實故離與不
離至等共者。以小乘執離故以即義斥之。故
説三毒即是解脱。其實圓法不即不離。以不
即故婬怒須離。以不離故即是解脱。理是故
即事非。故離。故離與不離倶非二乘所知。前
明文字解脱其意亦爾。非唯界内至解脱相
者。以婬怒癡三及向云文字解脱並通界外。
以圓人了三惑四教本一心。故斷與不斷者
約事有斷約理無斷。故今云婬怒癡性而不
云事也。事即理故斷即不斷。理即事故不斷
而斷。其失意者謬執經文。遂以婬欲爲道。無
行經意事理亦然。四身子稱歎二。初分科二
隨釋二。初身子稱歎二天女答二。初分科二
隨釋二。初答二譏。三明二解脱力不同二。初
敍意分科。理然不同者道理自然不同也。二
隨文釋義二。初問。荊溪云。或約三藏至通教
者。二教倶有三乘故也。言多約通教者。以聲
聞人於方等中間聞通執三乘之法。故以爲
問。二答二。初分科敍意二隨文釋義二。初化
他。暹云。今則別圓接通者。此明天女從於別
圓法身地起應接引通教三乘根性之人故
也。二自行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四。初
正顯佛乘二。初正釋瞻蔔若。正云瞻博迦。大
論翻爲黄華樹。其樹高大花氣遠聞。自行受
道者荊溪云。自行不可更禀權乘。分得法身
仍須進道。故法華等者以入圓人顯成此義。
二料簡三。初明藏通菩薩攝屬二乘二。初問
二答。荊溪云。但以大悲等者。他釋大乘功
秖齊此。二明三乘一乘各有自他二。初問二
答三明一乘自他永異三乘二。初問二答。二
引釋梵證。三明止室久近三。初標顯。二有言
下斥古。荊溪云。寄十二年在室等者但斥彼
時。於今亦復何所嫌耶。但恐於今聞而不受。
況復往日在方等前。爾前者方等前也。故知
所訶亦在十二年前也。是故得與方等義同。
此中正破古師釋也。三今言下今釋二。初徴
前總示。二言十下牒文廣釋二。初正釋即表
十二因縁等者。不思議因縁即天女所證也。
無久近之久近者。荊溪云。無始爲久至今爲
近。三脱亦爾。法性本有名之爲久。方始修得
名之爲近。故知三道三脱皆非久近。而論久
近。故以止室而用表之。此中約事論修性也。
二料簡。豈知根本無明者。若觀三道即是三
脱。故知三脱爲無明障。障三脱者即是根本
無明故也。即一切文字者通界内外。初不聞
説等者初猶都也。謂從初至後都不聞説小
法也。荊溪云。意云從初皆依頓教發心故云
初不聞等。四明室有未曾有事二。初分科二
隨釋三。初標章二辨相二。初隨文正釋八。初
光明常照。二入者無垢。荊溪云。如界内外若
犯重等者。重能遠障界内外理。三凡聖來會。
荊溪云。大經云者以來會不絶義似漸深。四
常説六度。四種不退者。謂四教各有位行念
三不退也。若念下約別明念不退。即圓分眞
也。五絃歌演法。六四藏周濟。即是四教所詮
者。約理爲藏。四教詮異同在一念。亦是觀十
二因縁等者。約行爲藏。七應念佛來。八淨土
皆現。大經云不増不減者。謂海水無増減也。
二此未下結異顯同。三結斥。四明不思議法
門轉變自在二。初敍意分科。阿鞞跋致此云
不退也。轉不轉義者即是退轉不退轉也。佛
言下荊溪云。佛答意者。前之二教不轉方得
名爲不退。後之二教以得理故從理爲名。理
性本無轉與不轉。轉者退義故不退也。故云
皆名跋致。二隨文釋義二。初問。具五事者出
大論。謂第二僧祇離五事得五功徳。得宿命
離喜忘得諸根具足。離形殘得生貴家離下
賤貧窮得人天身離三惡道得男身離女身。
此中二擧所得。三擧所離。故成五事。二答二。
初會同上義三。初列章總標。二一不下對上
會釋。三但與下結異顯同。荊溪云。但與上文
小不次第者。第一在第二第二在第一。以不
次第故不相應。雖次不次義理必等。二正
釋經文三。初明不轉二。初分科二隨釋三。
初天女問二。初釋法二。初約眞諦。荊溪云。天
以正觀譬顯者。先明正觀故云十二年來求
女人相了不可得。於三徳中無男女相。譬顯
亦須依於三徳。譬如下譬顯也。天陽地陰等
者。亦可云晝陽夜陰等。不可説盡。一切莫不
皆在陰陽。二約世諦。荊溪云。業若不謝決不
可轉者。以未償故。故未酬生必不可轉。然未
償者亦有可轉。非此所引。二譬如下釋譬。二
身子答。三彈訶。荊溪云。一切諸法皆妄等者。
非但世法有可轉義。出世之法亦復如是。若
謂有定悉是妄計。二明轉二。初敍意分科。二
隨文釋義四。初天自變爲身子問。二身子以
女像答。三爲解釋如鏡等者。鏡喩法身面喩
機縁像喩現應。鏡有現像之理面有生像之
性。故面對鏡則像生也。四引佛語。非男非女
者以一切法由心所變心不可得。男女安在。
三明非轉非不轉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
義。四段如文。五明不思議解脱出沒自在眞
應本迹莫測二。初敍意分科。思議則無者。謂
小乘思議解脱無眞應本迹也。沒者至垂迹
者。法身無像故云沒。應化隨機故云生。二隨
文釋義四。初身子問。二天女答。三身子重問。
上天以別教應化答者。別圓應化不共二乘
故云別教。非的指次第也。或可指別證道。四
天女釋疑並皆如化者。以五道去來悉虚幻
故。天亦是化者。五道如化天豈不然。以明女
身無沒生也。六明法身生身成道不同二。初
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文分四。初身子
問。二天女反質。質亦問也。荊溪云。我入不思
議眞至我豈有之者。此約教門當分以釋別
圓無生那得作於藏通八相。映望上下皆須
此釋。三身子答。四天重並二。初並不見。始者
元品無明唯佛斷故。二釋。次文分二。初標示
二。初身子下正釋二。初身子問。荊溪云。有此
意等者。小乘云無十方諸佛意不彰顯。以小
乘中亦有許有十方佛者。雖即許有。豈如華
嚴涅槃等耶。華嚴十方互爲主伴。一佛尚爾
況他佛耶。故此中無義不彰顯。二天女答。七
淨名述成天女所説二。初分科敍意。二隨文
釋義四。初久値諸佛。是順佛教者由供養。故
聞圓頓法。依教修觀達因縁三道即是三諦。
分顯住常寂光。故云得棲空室。此明自行也。
以慈悲等者此明化化也。二遊戲神通。三得
無生忍願隨意現二。初正釋二料簡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九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十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佛道品   此下並章安私録也。二明從
空入假觀二。初列章。二隨釋三。初明來意。荊
溪云。正成問疾品明別教等者。問通相三觀
義在圓者。今那云別。答對出假邊義云別耳。
前三教慰喩中文。通相仍存次第意者。良由
此也。二釋品名二。初事釋二。初正釋二。初牒
名。略云從因達果者。因果雖殊理體無二。始
觀名因觀竟名果。因果初後咸不離理。能通
達到二義倶成。此以下總結也。佛即是智道
即是理。亦可云能所標名。佛是能覺道是所
覺。故亦可云人法標名。佛即是人道即是法。
雖此不同不出理智。以人有智能覺於理理
是所覺之法故也。二正如下徴文廣釋二。初
徴文。二言非下釋義。有三種道者。此道亦以
通達爲義。煩惱通業業通於苦。苦復通惑惑
仍通業。展轉相通故名三道。非道之理等者。
荊溪云。文雖在假意復通中。故云之理。乃至
佛道功徳智慧復是假攝所言理者。即指三
道。本是三徳體復全是中道法性。出沒釋之
是通是極。方等之教故使爾耳。諸佛實相智
慧者。苦即實相。惑即智慧。業即功徳。此三皆
理故云之理。二料簡三。初明非道佛道即因
縁佛性三。初明非道即因縁三。初問。荊溪云。
問此品不約因縁等者。下八段中無十二名。
二答二。初明九界各具三道。荊溪云。答意者
雖無別標却成通具。豈非八段十二因縁耶。
所言一切非道等者。如此所列豈過三道。對
文點出其義自彰。況復九道。收界内外一切
三道以令非道即佛道。故言九界者具如下
列。二但此下明不簡菩薩所以二。初約文不
簡二。初菩薩之名通別圓。故荊溪云。以有四
教菩薩道故等者。前二菩薩但是二乘之菩
薩道故不云也。別教正當菩薩道也。圓教或
佛或菩薩也。今云別圓入中者以別初心亦
修中故且得云修佛道耳。二藏通悲願扶圓
頓。故荊溪云。方便下指藏通也。進暫取之終
結其非。二復次下約義須簡。荊溪云。復次此
品下擧淺例深。一切諸道皆屬方便。方便既
遍豈隔藏通。遍入復斷故圓爲正。然道對非
道非道具十。故知十界或從名攝或從體分。
或因果相形或與奪暫設。故佛界或唯在圓。
或退取別或倶取地住或沒地唯住或復通因
或唯在果。究竟而論圓果爲正。義通從體攝
圓初心。二明佛道即佛性二。初問。二答。三
明非道是三因二。初問二答。荊溪云。大經十
二因縁名爲佛性等者。問佛性之名豈獨縁
了。縱通縁了義渉生死。生死何故名縁了因。
若云唯正非縁了者。生死三道何名正耶。三
倶不成經意何在。故須依此三道三徳三種
佛性之正種也。故重引大經以立中道。中道
若立縁了可成。況十界一心具多十二。百界
一一無非道場。故知此中莫非二身之正因
法身之縁了刹那之三性生死之三徳。能如
是了方釋今經。二明所詮佛性與大經無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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