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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No. 1779_ 智圓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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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故通教留習尚名有疾。況本圓別仍有塵
砂無明惑在。故方等教且對所出三根欲同。
若論所入長短大異。故使有疾多少不同。故
別教等覺唯有一品尚名有疾。故使菩薩無
有無疾之者。然此中既其多約次第三觀。故
知。非是不思議假。故使別圓約地住前。若止
觀中三根出假意則不爾云云。三前明下對前
明假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八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九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例上分章。荊溪云雖不次第者。第一當前
第三。第二當第五。第三當第一。第四當第二。
第五當第四。所以有此兩次第者。各有其旨。
前次第者教門必須大悲居首。依悲起誓其
根須利及以勇進。今次第者内觀任運即是
根利是故居初。利根須進重起大悲弘誓勇
猛。二初解下隨文正釋五。初利根出假二。初
總釋二。初釋以無所受智斷是菩薩無生者。
大論云阿羅漢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忍。阿
羅漢字下脱羅漢二字。應云羅漢智斷也。二
大品下釋而受諸受二。初引經總立。二菩薩
下約受正解二。初正解二。爲是下牒結二。別
釋二。初標列二。正解三。初凡夫二。初標二。
屬下釋二。初愛。荊溪云屬愛善受等者。善惡
各三故合脩羅爲下十善。然於而受諸受之
中具足。廣約節目階位作相状者。意欲略明
出假菩薩。委悉受相令後學者作出假因。先
具照之而爲方便。二見二。二乘二。初藏。荊溪
云滅三心涅槃者三空也。二通十喩如前記。
久知不生生者。以不生生對通者。如夢如幻
點空説生。三菩薩二。初正釋。二料簡。荊溪云
觀此等者。然此通相三觀之圓。但前二觀唯
云空假。未有一中一切中。故須更明圓教四
門。以圓四門始末皆悉入中故也。是故更須
説第三觀。二大精進二。初總釋猶如懶人等
者。猶如陶師雖得輪繩作器。若不精勤無由
成辦。如大施太子等者。暹云。如好施太子求
如意珠。得珠墜海而抒大海。正使筋骨枯盡
終不懈廢。誓得如意以給衆生濟其身苦。諸
天問之。答云生生不休。諸天見此精進助其
抒海。水乃減半。諸龍見海水減恐海乾竭遂
還其珠。華嚴明七地欲沈空等者。荊溪云
具如前引華嚴文也。二別釋二。初明三受具
法二。初標二釋三。初凡夫二。初愛二。初惡。
荊溪云。菩薩於諸不善至通達佛道者。於此
惡中以知惡。故而爲所觀於能觀中具有四
種。分於藥病成八不同。各分因果爲十六諦。
所觀惡境不同。既爾。善境乃至二乘菩薩節
級減之。知病識藥。藥治減故隨減説之。道品
下去一一皆云自他。以有疾故以習假故須
自行也。二善。天文謂星辰躔度地理謂山川
形勢理亦文也。韋陀如前記。書史者書則通
指六經具如前記。史即馬遷史記班固漢書
劉珍東觀漢記。世謂之三史也。後三國分方
魏呉各有史官。蜀無其職。晋初陳壽採集其
事謂之三國志。自茲厥後世有史書。五明者
内外倶有五明。内五者聲醫方工巧咒術與
因明。外五前四同最後是符印。六藝者禮樂
書數射御也。韋陀五明約西土。書史六藝約
此方。神仙之論者釋名曰。老而不死曰仙。仙
遷也。故制字人傍山也。抱朴子曰求仙者
要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爲本。若徳不修而但
務方術終不得長生也。行惡大者司命奪紀。
小過奪算。隨所犯輕重故所奪有多少。此亦
此方神仙之論也。楞嚴經明七趣。於六趣更
加仙趣。善論者帝釋猶居欲界。但説散心十
善以爲天因。梵王皆説禪定令離欲界。故名
出欲論。無不皆知者謂。出假菩薩於上天文
地理乃至梵論爲化衆生。一皆精練。二見二
二乘例前惡中者。應云例前釋。利根出假中。
三菩薩。二若受下結示引證。三起悲心。四弘
誓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酬願化物。荊溪
云。若薄若盡等者對於三根伏見侵思並名
薄地。約初出假故云稍破。二去取二。初斥古
二。今釋。荊溪云。一切衆生具十界法者此從
實理談其意也。既云十法不同。是則凡聖事
理因果行位倶十。十界百界三千世間倶在
一念。若凡夫人迷中三千若兼圓別。應知次
與不次有除不除。若唯圓者理性三千一向
不除。故云而不除法。言除病者次第應知。除
九界病。不次第者但云體達。以達爲除。麁細
前後以分次位。則無諸界減少之名。言温身
等者温法身照惑暗成行食。照暗般若成食
解脱。十二因縁亦復如是。但破執病法。何所
除。三道之法本三徳故。亦如治眼者猶是分
喩可喩次第。三正化物。荊溪云。今謂至無明
取相者界内無明名爲取相。四傳釋二。初分
科。二隨釋二。初釋出病本。荊溪云。過去攀縁
等者因是果病之根本也。現未悉然。二釋教
化斷除。病本即内外見者。涅槃即内我即外。
此即二邊空也。則能見般若者實相般若也。
五勇健心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正結釋。不
得法施慧利者。非惠賜之惠。蓋言法施是智
慧之利也。肇師云。若不能爾其所修行。内未
足有慧。外未足有利也。生公云無慧利於物
也。此二師亦以智慧釋義。二譬顯。怨平聲。論
語以直報怨字皆此作。説文從囚從免。三中
觀調伏無明疾二。初懸談義旨二。初敍觀示
意。二辨修位次二。初示位次。荊溪云。修此觀
位約教有三種者。荊溪云。別教接通八地已
上。并於別圓地前住前初列通教。欲出別接
之位耳。七地破塵砂至名眼見者。七地被接
八地雙流九地聞中十地方證。故云眼見。且
約一塗不必全爾。隨三根故此但屬下圓教
等者。雖屬通相復以教分。圓教永異。故以空
觀多屬於通。入假屬別。入中屬圓。或圓接別
或圓接通。以方等中不定判故。請觀荊溪所
釋。既以通相中觀約圓接義。釋之驗前空假。
亦約圓接。此爲對教故未論之。若謂不然豈
得云通相的屬圓耶。二以別下判權實。行生
修者謂行般若乃至修般若。委如前記。二分
科正釋二。初分科。二正釋二。初正明中觀二。
初明觀體二。初明自觀。因前二空者。空觀空
生死假觀空涅槃故名二空觀也。二觀衆生
即是以前内觀遍歴外境。即外是内。一理同
歸。此觀法之大端一家之憑託。故義例云。若
欲修觀必須内心。内心若淨以此淨心遍歴
諸境即内外泯合也。普門玄云。境不出二。内
謂即心而具。外謂衆生與佛。不二門云。凡所
觀境不出内外。總而言之祇是華嚴心佛衆
生三無差別。涅槃虚空佛性。法華諸法實相
耳。故初心學者體内外不二了三無差別。如
聞而觀更無他趣。故云修此觀時非但自知
疾非眞非有。知衆生亦然也。此雖通相可例
一心。何者下徴釋也。衆生至生死者。六界
衆生墮分段死。四界衆生墮變易死。以佛界
通因故。了知十界者即外境事造十界也。故
己他至無明者攝外歸内也。故不二門云。是
則外法全爲心性也。故云同是眞體等。既知
全眞體爲無明。即達全無明是眞體。如識即
水爲波。即識即波是水。寄語後人。細尋此意
即能於病患心中求諸佛解脱。乃知一切法
趣病。是趣不過等。方了一家觀病患境成不
思議。上根即入初住或内外凡。中下猶迷。更
假發心至無法愛十乘雖異。一心無殊。咸空
假中理無他向。苟或昧此徒自營營擬造佛
乘。吾未之信。採芙蓉於木末塞薛茘於水中。
唐棄功夫終無得者。願捨妄執反照眞心。荊
溪云。菩薩觀照等者即淨名病與物理同。既
專後心。驗知即是本修圓人。前之二觀成既
前後。雖後亦云三空三假。三空但破見思之
惑。三假但破塵沙之惑。虚解疏通未成實益。
今之中觀定空假並中。進退消之依教準部
無令失旨。二簡非二。初分科標示。二初文下
隨文釋義。三初約愛見大悲。荊溪云。既簡觀
中簡此見愛。信在初心修中觀耳。故向云從
本已來與其菩薩倶非有無。復云。順道愛生
障入菩薩位。菩薩位者即初住也。故知愛見
復屬無明。言慈悲者正當二邊之慈悲耳。作
此説者斥二邊位令入中耳。故知即是同體
見愛名爲順道。文爲二。初懸示義旨二。初簡
非示體。文中先簡非次今觀下示體也。二此
之下約體示惑。若約正道者正道即中諦也。
二隨文釋義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正起愛
見。頂墮如前記。二釋是非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除失不有而有者。光明云。無明體性本
自不有。妄想因縁和合而有。自性之心即中
道也。若用悲心者即愛見悲也。二顯得。三引
佛語證。四結觀捨。二約禪定二。初分科。二隨
釋二。初簡非。荊溪云。若貪著有漏根本等者。
世人若但作此釋者。何能釋於中道實慧。小
乘尚離根本之著。況菩薩耶。故今文中乃至
漸深。以釋諸土。二顯是。二約二智二。初分科
二。初標下隨釋二。初約修行明二智因三。初
標章。二解釋二。初總標。荊溪云。釋前四章門
者。慧即實慧方便。是權。故方便與實更互相
成。闕一則倶失。故互明之。故前兩句約權論
實辨權有無明實縛解。後之二句約實論權
辨實有無明權縛解。故上二句中莊嚴等是
權。權無故實縛解。則反此。下二句者植本是
實實無故權縛解則反此。二隨釋四。初釋無
方便慧縛。言三脱門者當約圓中釋之。二釋
有方便慧解。三釋無慧方便縛。荊溪云不加
修眞慧者。眞者實也。正明無實故使無權。若
倶破者則權實並顯。四釋有慧方便解二。初
正釋。二料簡。答愛見是順道而起者。荊溪云。
以順實道而起於愛令方便闕。故經云無方
便慧縛。故云以愛見心莊嚴佛土等。三毒著
依正者。經云無慧方便縛。故云住貪欲邪見
煩惱而植衆徳本。答利物下以利他取淨土
名成就衆生。自行求佛身名植衆徳本。故引
金剛論文證成二義。智習至淨土者。此明眞
土諸佛無莊嚴國土之事。唯有眞實智慧習
識通達。則是修習無分別智通達唯識眞實
之性。此明取寂光土。寂光體融即具三土。此
即成就衆生故取土也。即是非形等者。即是
正智證眞如。無漏功徳無有形相爲莊嚴也。
此明求佛果法身即植衆徳本也。三總結。二
約眞應明二智果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觀
身有實疾權疾二。初分科。初觀法身實疾是
實智者。荊溪云。觀法身故名爲實慧。有實疾
故須觀無常。故知亦約具足三惑者。而修中
觀須作是觀。次觀應身權疾等可知。二隨釋
二。初觀法身實疾。是實智即事不實者。荊溪
云。謂無常等事即是眞如如常照事。故於實
疾事中觀常法身理境故云倶遊。二鳥如前
記。二觀應身權疾是權智。二觀身疾不離不
滅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約不離明實智。荊
溪云是病是身等者。菩薩自觀實疾身病即
約實慧以明實境。境即實體與悲實同。故悲
與生倶非新故。二約不滅明權智。荊溪云。於
餘衆生者還待有縁。二道觀雙流二。初敍意
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結前觀爲行本三。初
調伏觀成。二結過正釋。三結成行本。二正明
雙流行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雙明雙流行。
二單明雙流行。荊溪云單明雙流者。如云過
魔伏魔秖是一邊。而無示魔同魔一邊故也。
雖但一邊任運具二故出一邊。亦明雙流。又
如求一切智及不非時求亦秖一邊。對於而
示現入假方是雙流。下去準知不能委釋。不
隨解脱生五淨居者。修八解脱具足事禪。問
何故不云不隨實報入無功用。答通釋無妨。
但是文略。三約道品正觀。荊溪云雖行四念
處者。正觀相應四字並冠下七科。照俗十力
等者。以力望理十用皆俗。正觀助道者。道品
必正。且據空邊以對於助。廣簡正助。具如止
觀記。皆異二乘者。二破二入故也。四約現相
自在入眞而能入俗者。内祕大行是入眞。現
二乘像是入俗。應知皆以中道不生不滅爲
眞。故現二乘威儀入俗也。五約依正三。初標
示。二正釋二。初約依報結成佛國宗。二約正
報結成解脱體。三若諸下斥古。云何消此經
文者。以經顯然明界外依正。故如向消文是
也。五時衆得益
不思議品   二不思議品廣釋權疾二。
初總示大章二。初總示來意重決。前問疾品
者。決謂開決。前義既略更開決廣明也。二此
五下對下重分。二今略下別釋今品二。初列
章。二隨釋三。初品來意。荊溪云。淨名空室至
所表者。空表寂光。寂光亦有本迹之別。身居
空室迹也。本因感果本也。身亦有二望土可
知。現疾表迹亦是迹用。二略釋不思議二。初
列章。二隨釋二。初明三徳解脱不思議二。初
徴文總示。二初標列徴文。二何者下牒經示
義。菩薩住此等者。慧爲能住性爲所住。秖是
分眞境智冥合能起大用。故以須彌内於芥
子。須彌芥子秖是依報。十界依正尚在一心。
於一界中依報大小何妨相入。大小既唯心
性。心性一一融通故至分眞有斯大用。二但
四下約教簡顯二。初總示略標荊溪云。四教
皆明三種之理者。前二各以眞諦之理爲眞
性也。各以二智而爲餘二。得此意已後兩自
明。待絶即應三一相對。不思議義而有二種
者。即三一相對。若玄文中從理相對即前二
教約思議理。論生無生。後二約不思議理論
生無生。今待絶相對不思議中猶有教道。此
絶仍待。今除別教。是故須以待絶簡之。二若
三下約義正解二。初略解。若三教所明即是
相待者。荊溪云並三道之外有三解脱。圓人
三道。約即可知如文廣釋。有思之不思者。三
教展轉待上。上能思下故有思下。不思上是
不思。無思之不思者三道即三徳。凡聖理一。
非但下不能思上。上亦不能思下。故云無思
等。二所以下廣解二。初約三教明相待。二今
明下約圓融明絶待二。初正明。二是則下結
示。是則至三道者。以凡聖理同因果性一故。
引文殊般若者。佛界不思議證下不能思上。
衆生界不思議證上不能思下。豈但不可以
心思。亦不可以言議也。總而言之秖是圓融
妙理。非聖凡心口之所思議耳。二明本迹依
土不思議二。初正釋二。初對前簡示。二今明
下正明迹用二。初正明同居。集在一國者荊
溪云。且在此經。若從此理亦可一塵具一切
刹。故不二門云。塵身與法身量同。塵國與寂
光無異。是則一一塵刹一切刹一一塵身一
切身。廣狹勝劣難思議。淨穢方所無窮盡。若
非三千空假中安能成茲自在用。二若迹下
結況二土。二料簡二。初問。問意者以經通名
難品別目也。既云一名不思議解脱。是則品
品倶不思議。何獨此品。二答二。初正答。二引
例。今品亦爾者雖一經終始皆不思議。然欲
求不思議事。當於此品中求。由身子念座淨
名借座。於是一向廣明不思議神用也。三入
文貼釋二。初分科。二隨釋六。初身子爲衆念
座五。初身子生念二。淨名問經云云何者總
責之辭。猶言云何念座也。仁者下以二事別
責之。三身子答。荊溪云。即有三失者。第一責
違心失此取答時。然身子本來非全求座。但
責現在不能亡躯。義當求座以成身失爲責
之法道理如然。念座居懷口稱爲法。豈不正
當心口相違。第二約法責訶。不稱理者。準次
第教承前已來未曾求大。雖云被屈復聞文殊
稱歎難酬。然亦未作慕大之想。信知爾時雖
云爲法但欲樂聞所行小法。此則正當違所
求理。第三興念失者。但於小乘尚乃成失況
復大耶。四淨名彈訶三。初約事訶其違心失。
二約法訶其不稱理失二。初敍意分科。二隨
文釋義四。初約陰入三界訶。還招麁變易死
者。方便爲麁實報爲細。二約三寶訶。九部爲
法者。小乘於十二中無方廣授記無問自説
也。又知法名佛等者。荊溪云。於中能知即佛
義也。離相名法者。即向所知體全是法境。既
云離相令知無著。無爲即僧者。法體既離故
得遍和。若不和者由法非離。事和尚爾況理
和耶。三總約四諦訶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
釋義二。初訶豈析觀苦者。析破陰界是壞於
身。二釋若執生滅有諍論者於生滅理各執
一門名爲諍論。四別約四諦訶二。初敍意分
科又解至別訶者。身子利根總訶已悟其未
悟者。故待別訶言悟者。但是恥小慕大得生
酥益耳。二隨文釋義四。初苦荊溪云。乃行生
滅者。界外生滅亦是界内生滅。而反責之。二
集爲習報二因所成者秖是惑業合集能招苦
果故名集也。凡明集諦大小兩異。小乘約惑
業大乘唯約惑。涅槃聖行中唯以愛爲集。以
諸惑中貪愛最能牽生故。下引九喩即其文
也。習因至約業者。或謂習因約心報因約色。
色即身口也。總是三業耳。今云報因約業者。
則通取三業。意業與煩惱何別耶。當是三毒
與身口相應者名業。不與身口相應者名惑
耳。以此區別報習自分。愛有九種者。聖行品
文也。一者如責主有餘。如貧人負債雖償未
畢者猶繋在獄。二乘亦爾。有愛習故不得菩
提。二如羅刹女婦隨所生子生已便食。愛羅
刹女食善根子。三如妙華莖毒蛇纒之。凡夫
貪五欲華不見愛蛇。死墮三惡。四如惡食性
所不便食已而死。食愛食已墮三惡道。五如
婬女愚人與通巧作諂媚奪財驅出。愛婬女奪
善法財驅之惡道。六如摩樓迦子。鳥食墮糞
即便生長。繞尼倶樹遂至枯死。愛纒善法亦
爾。七如瘡中瘜肉。若不治者即便命終。凡夫
五陰如瘡愛如瘜肉。若不治者死墮三惡。八
如暴風偃山拔樹。愛暴風亦爾。於父母所生
惡心能拔大智舍利弗菩提樹。九如彗星。彗
星若出天下饑饉。愛慧星亦爾。令人受生
死苦。凡夫行世諦等者解上心行於境也。心
即凡夫心二乘心。境即世諦眞諦。各以心行
於境成業因。故招内外苦。三滅即有七識者。
荊溪云。此内執小教不明。既取滅諦即是内
執名隨相生識。暹云内執者以第七識執第
八見分以爲内我。執第六等以爲外我。故云
内執。以二乘取滅諦之相義當七識也。四道
亦名爲佛者。以有覺義故此約名通以説。三
訶興念有捨道法失。五天子得法眼淨。荊溪
云。今推此文等者觀彈訶四段經文。無別圓
相。而多似通。又復訶小不應但通。故知秖是
以中入空。故使聞者亦得小乘法眼淨也。即
斷見位。二淨名借座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
釋義六。初淨名問。二文殊答。三神力借座。荊
溪云。若準下文等者。下文爲成彼土菩薩雙
流之行。須先傳白動彼機情來。彼菩薩發問
之端即應先遣化菩薩往。今無斯事須使義
布。四燈王遣座。荊溪云。即表果報土者。問何
以不云下之三土。答果報具三何須別列。況
小能容大尚在一塵。五大衆歎仰。六令衆就
座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令文殊等就座。二
得通者稱座而坐。三新發意等皆不能升二。
初分科。二隨釋五。初新發意等皆不能升。二
語身子就座。三身子辭不能升。荊溪云身子
及諸等者。身子内心未證此理。燈王之座由
證而成。淨名亦是證故能借。身子未證二人
所證此稱理事。事高難升。正由即理之事高
廣。故使無理之事靡升。以過一切方便人事
理之外。故令此等皆不能升。所以新發意者
亦不能升。菩薩不一故比決之。故將諸賢位
展轉不同。別圓新發意尚自不及。況復前二
初心之人。身子雖是前教後心仍是小乘。方
須禮座。既被加已升亦何難。四令禮燈王。荊
溪云小乘歸向等者。此彈訶中亦生酥益故
令升。意預表後升。故至法華究竟升也。五作
禮方升。三明不思議神用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明身子見此神用歎未曾有。止長七千
由旬者。暹云勝天王般若云。閻浮提地縱廣
七千由旬北廣南狹。其中人面亦似地形。歎
未曾有者。自普集來罕覩其迹。二淨名答。廣
明諸佛菩薩有大神用二。初懸談義旨二。初
敍意分科。今淨名至此解脱者即等覺分住
非究竟住也。二顯成權疾二。初對上釋成二。
初標示。二何者下正釋。二所以下結示今意
二。初云下隨文釋義三。初約佛菩薩顯不思
議體。荊溪云。初云諸佛菩薩等者。若云理者
衆生共之。既云諸佛及諸菩薩則已證不思
議理。下文復云若菩薩住是解脱者即是已
契眞性之理。驗前所契亦眞性也。智境合時
理應有兩。此乃修性合論。故眞性唯一。二約
菩薩住不思智。住不思議之智等者。若非初
心解了一念具足三千。咸空假中自他互遍
者。分眞實慧從何開發。寄言來學。宜加用心。
昔會稽太守孟顗事佛精懇。謝公謂之曰。得
道應須慧業丈人生天應在靈運前。成佛必
在靈運後。顗深恨之。是故一日三捨其身。不
如受持四句者。秖由慧業能出生死也。既逢
祕要宜在修心。無誦空言奢夸圓妙。鸚鵡學
語爲益且疏。三明不思議之大用二。初敍意
分科二。初一下隨文釋義。初略別明不思議
用八。初藏納山海對二。初標。二正釋二。初釋
芥納須彌二。初總示標難。二有師下古今釋
義二。初斥古解。準涅槃玄義古解芥納須彌
凡有七家。今疏略出其二。初謂神力能爾者。
此以作意神通以解不思議用故爲今破。故
云神力何能爾。若曉無作妙性本自融通。凡
夫迷故非局。而局則大小質礙。聖人悟故非
遍。而遍則山芥相容。由證理體有茲事用。故
此事用亦名神通。名與他同義體永別。次云
小無小相等者。此謂芥子自無小相對須彌
故名小。須彌自無大相對芥子故名大。既倶
虚假。待對所以虚假相入。今謂下今破。自性
既不相入。他性豈相入耶。對大名小對小名
大是他性也。二明今釋二。初明證理有用二。
初引經總立。二觀下約證釋成二。初因證有
用。一念無明心即如來心者。即妄而眞三諦
具足名如來心。豈但即因而果名如來心。其
亦即自而他名如來心。是則他生他佛尚即
自心。況自己依正寧乖一念。應知心外無境。
大小互融以心入心。誰云隔礙。必在初住妙
用方彰。故觀衆生一念等即通名字觀行相
似。若見之言唯在分眞及以究竟。本具理顯
名見此心。神用無方故能入芥。此事既爾。諸
事皆然。唯約一心更無別趣。是故果地妙用
悉在因心。故因心顯處妙用無礙。故荊溪云。
古釋此品隨事多云。未應經旨。今疏一釋用
冠十雙遂使古今諸師拱手。若觀下總結示
也。若觀二字唯在初心。得諸佛解脱者。得謂
證得通分極。二何者下簡偏顯圓。二乘心性
奚嘗不具不思議性耶。但由背性成迷非局
而局。故法華開已一道無外。二言其下明有
機乃見二。初簡無機。二顯有機二。初明神力
所加。二若能下因見入位。必得如來滅度者
分證究竟也。二毛藏海水。經云黿鼉者。黿音
元三蒼云。似鼈而大。紀年志曰。穆王十七年
起師至九江。以黿爲梁。鼉音陀。三蒼似蛟而
大。山海經云。江水足鼉。郭璞曰。似蜥蜴大者
長一丈。有鱗甲皮可以爲鼓。二世界去還對
經斷取音。短陶家者。蒼頡篇云。陶作瓦家也。
三延促時日對。四彼此理土對。五供具三光
對。六吸風内火對。七世界上下對。八現身變
聲對二。初標現文。經中現身應具現十界。略
擧四聖及人天耳。於四聖中又闕菩薩者。以
正明菩薩界現諸身。故變聲即通十界及大
小乘。尋經可見。二上來下例前通示。散釋既
訖。更略明之。俾尋讀者無忘心性故。大論五
十一云。諸佛有二種説法。初略後廣爲解義
故。初廣後略爲攝持故。今疏例上略示正爲
攝持。二總廣明不思議用。四迦葉歎仰二。初
分科。二隨釋二。初迦葉稱歎。二語身子可歎
事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小乘聞不能解。三
無漏根者證三道時必發三根。一未知欲知
根即見道。二知根即修道。三知已根即無學
道大乘。以初地爲見。二地至七地名修。八九
十地爲無學。以別望圓約住亦爾。荊溪云。即
以住前對於登住爲無漏道。望小比擬亦應
可見。法眼根壞者。且對事論。不能盡理究竟
應云佛眼根壞。雖復聞説不能發識者。不能
發道種智也。二勸智者發心除正位者。謂小
乘聖人也。三自責聲聞無分。荊溪云。一切聲
聞等者準此。亦是佛及淨名大聖加之方有此
説。故云迦葉此意等也。四慶菩薩得利二。初
慶勸頂受。二明住法知魔。即知魔幻者由達
魔界即佛故。五時衆得益。六淨名述成二。初
分科。二隨釋二。初述魔不能壞。二明住不思
議菩薩能成就行人三。初法如法華至所成
者。彼經云。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
六波羅蜜。乃至成等正覺廣度衆生。故知世
世惱害令行堅固。法華發迹通名善知識。非
但指爲阿私仙時也。故云恒爲調達所成。經
云珂貝者。珂螺屬潔白如雪可以嬰馬膺也。
二譬經云龍象者。即名象爲龍。猶此方云龍
馬也。周官曰。馬八尺以上爲龍。七尺以上爲
騋。六尺以上爲馬。肇師云。象之上者名龍象
也。若依大論釋歎徳文龍。象乃是二類龍是
水中之大。象是陸行之大。故知二釋倶通。蹴
&T050460;上子六反。謂以足逆&T050460;之曰蹴也。下徒盍
反踐也。三合
觀衆生品   三後四品廣釋實疾二。初
總標列章。二依章釋義三。初明此品及下三
品來意二。初明來意二。初約不思議品明來
意。所以更明前品來意者。欲使後文承躡不
亂耳。文爲二。初近對問疾品。成上果義者。即
成近遠二處果用故耳。近而爲語已下文是。
暹云秖縁勝用難思。則知果證深遠。故云成
上果義。不思議因縁利物之疾者。因縁秖是
感應耳。或因聖而縁凡。或因凡而縁聖。因親
縁疏義如常辨。若云感應者。感定在凡應定
在聖。故知止約八雙明不思議用。悉是利物
之疾也。二遠對佛國品。二約此去四品明來
意二。初略示。荊溪云。兼成室外四品者。理須
兼於佛國半品。通總論之故且云四。故方便
下三正當三觀。方便品約所用法正多屬空。
弟子菩薩約能訶法。而弟子多屬假。以菩薩
多屬中。佛國具三。三觀既爾。四教準知。二分
此下廣釋二。初近成問疾調伏慰喩二。初標
牒。二解釋三。初此品成上從假入空。荊溪云。
而云成者。即釋成也。上所明空既空一切。即
是皆空故也。應具假中而但云空者。此有二
意。一者通途虚照三諦。雖三而空。二者由在
方等教中雖三而通。故使通相復異次第。未
是獨顯。但是通知。若爾空尚未委。況今於空
加四無量及廣上等。故云小異。是故今以三
品釋上觀衆生。中有假有中故云約空起四
無量。義當假觀含於空中。故云約空。若準此
文窮衆生源。義當中在空中意也。淨名答等
者。源者即是無住之源本也。尚至無住豈但
空耶。二佛道品成上從空入假。荊溪云。次佛
道品既辨假中。任運變成不思議之假中也。
文中雖不彰灼言之道理應爾。雖然此乃從
於教旨。以説顯機乃須依附方等。故分三品
以屬三觀。三不二香積兩品成上中道。荊溪
云。如我病者等者。能見斯病與空同體。故中
雙非病亦雙非非俗。故非有非眞。故非無。此
則正當中道義也。二遠成室外四品二。初正
成三品三。初此品成上方便品。二佛道品成
上弟子品。三不二香積成上菩薩品。二今得
下扶成佛國。二此四下牒品分章。二略釋此
品名二。初生起總釋。荊溪云。自之與他等
者。應先了心方知生佛。初既了矣反後照時
但照一邊。無不具足故。今但云觀衆生耳。此
意正顯空之與中。故先引華嚴自他雙顯。還
依方等且從於通。故釋觀達觀穿之文皆空
三諦。慈悲接物者。物即衆生以從利他故觀
他也。利他之法指四無量。二觀以下分字別
解二。初正釋。二初觀三初雙標。荊溪云。言觀
穿者。不依止觀作貫穿者。貫字亦與觀義大
同。彼用貫字釋觀字也。二雙釋二。初觀達二。
初約生佛總辨二。初正明。二引證。二俗諦下
約三諦別釋。菩薩照了者。荊溪云。約利根人
從茲得入。故大經下利钁斲之者。竹角反。説
文斲削也。盤石砂礫對三惑。如觀穿中。問觀
達觀穿同用此喩。云何辨異。答了三惑一心
是觀達義。而惑破前後是觀穿義。倶觀中理。
如到金剛。是則觀達約横觀穿約竪。横竪雖
異三惑無別。故大經一喩二處通用。二觀穿
二。初約破惑顯義。二引法華證成。荊溪云。故
法華等者雖用三空。但是借彼法華之譬。譬
三根人觀於衆生入三諦空。然今見中理與法
華等。兼帶約部小爲不等。二故入下雙結。衆
生三種約横也。窮源檢之約竪也。二釋衆生
二。初牒名略示。荊溪云言衆生等者。觀字兩
向。釋觀字雖兼衆生但是能觀通總而説。今
此別釋衆生兩字。衆生即是所觀境也。二毘
曇下敍宗釋義二。初敍宗計。荊溪云。衆生兩
字並約小乘諸部以釋。部屬方等宜從小宗。
若大乘中但論觀別。釋名何殊。文中凡出四
家。一毘曇二犢子三成實四方廣道人。其中
犢子方廣是附佛法外道。自以聰明讀佛經
書而生一見。犢子讀舍利弗毘曇自制別義
言。我在四句外第五不可説藏中。方廣道人
讀佛十喩自作義云。不生不滅如幻如化。空
幻爲宗。毘曇明所成衆生等者。以攬五陰成
衆生故。故衆生假名是所成。五陰實法是能
成。第五不可説藏者。三世及無爲法爲四句。
我離此四故云第五。我即衆生假合名衆生。
主宰故名我。由主宰故假合由假合故。主宰
其實一也。大論破此者破方廣也。失衍意者。
荊溪云。無三假故。彼是小乘濫用大名而無
大旨故云失也。二今經下明今釋。荊溪云。況
今約衍幻化本通。通於佛性中道。二料簡三。
初簡邪正二。初問二答二。初簡邪。荊溪云。取
空戲論等者。彼執幻化破他析法。而全無入
空之門。況復入中不思議理。二此經下顯正。
大經至涅槃是引大經大論證中道亦名衆生
也。六法謂五陰及衆生。今攬中道法性以立
假名。是佛性不離六法也。此與大經文義少
別。彼明佛性眞理與六法妄事不即不離。故
言不即六法不離六法。今文但攬法性五陰
假名衆生。名不離六法耳。引大論者。法即五
陰。五陰並常名五涅槃。居十界極故無過上。
荊溪云。衆生佛性不離等者。空通於中得作
此説。此中所釋與餘文異。此證三諦皆約衆
生故。各不離中道佛性。佛性亦名衆生故也。
若對不即通塗明者。假不即故即是眞俗二
衆生也。言不離者空假衆生體即中故。又
不即者三皆非故。又不離者三皆是故。故觀
衆生義通一切。此即荊溪通取三諦以釋六
法。於文似異其義仍通。二簡大小二。初問如
第五大等者。法有定數。大但有四終無第五。
今觀生本無如第五大。既唯空寂何故向文
約眞中解衆生耶。荊溪云。問等者正意欲擬
三諦即空。故以諸土而問於觀。約觀非但唯
空。於有亦空假中。雖無空於變易之文義當
空於二土之惑。故答中引菩薩觀空例之。二
答中初約唯空分段答。二約遍空三諦答。此
即兩番通明經意。初既唯空分段。何妨更約
眞諦論變易衆生。次明菩薩三諦倶空。則經
云第五大等。豈止喩於分段。亦喩變易本空
故得約三諦以解衆生也。初答中云依眞不無
等者。分段雖空變易未空。次文分二。初簡小
尚不觀。涅槃空者。涅槃不空故受變易。二今
明下顯大二。初明三諦皆空。荊溪云。又云至
亦空者信三諦空。既是虚解雖未能見若假
若中能破執假執中之病。二所以下示中空
所以二。初明破執用空。荊溪云。所以有時等
者。非但虚解破執而已。亦能實破二邊之惑。
不同虚解故云有時。若空二邊即顯中道。故
云空於二邊也。若計等者爲破二觀之人計
中道者説之。二一往下顯空即三諦二。初明
空非斷滅。一心具萬行者。荊溪云。此爲因茲
入圓中者而説之也。既空假倶空而入中。空
中空任運具足萬行。故此下無色界色正譬
中道空也。是故向釋衆生得約三諦。二當知
下於空具三二。初正釋具三。雖同入空至三
智也者。荊溪云。若據名者準入空時秖可得
名一切智耳。此一切智其理既通。即此一切
亦通三諦。如是入空下結成通相也。如此品
所明者。空中既具慈等三義義當於假。捨者
義當於中。此即品内所明也。二若空下結歸
二義。横達竪穿倶約三諦。三簡中空二。初問。
荊溪云。問意者中體須立何須更空。以中破
眞中體理極。更將何法而空中耶。二答。荊溪
云。答中意者中體性空何須用空。不同空假
事猶有滯。具如前文。妄取下故知空中亦爲
計者。破計見理二倶空也。復次下重釋出之。
若更等者。釋前中道不須更空之所以也。但
云性自是空無無窮過故復説之。三帖釋入
文三。初觀衆生品明從假入空觀二。初分科。
荊溪云。文爲四者。更加無量及以窮源天女
散華。而明別惑方乃表於三諦悉空。華著者
小乘空之失也。二初所下隨釋四。初正觀衆
生從假入空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二。初分
科。二隨釋三。初約如幻等十譬觀衆生世諦
二。初懸示分科。荊溪云。自有體性等者。即性
計也。故云性空等。若體假即實者。體假名假
猶有實法。故空假實方見實體。皆是幻有者。
假實皆幻。言隨理者法性理即是空。假即空
故故云隨理。又觀此假假立生名以爲觀境。
故云觀生。此下十譬正觀實法令成法空。故
云觀衆生也。此下釋中欲以下四同如幻。故
先委釋幻。次以此四例後五譬後五。隨情者。
問此品明隨理通空。何須更立隨情五譬。答
既計陰實。雖亦知假假未即眞。故立隨情以
助隨理。對幻判之故屬析法。二初言下隨文
釋義二。初如幻譬文中先消喩而不知者等
者。謂傍觀人也。次由有下合法。菩薩合幻師
無明合幻法。自他衆生合幻物爲人。惑者即
凡夫也。此合傍觀人。今觀等者合自識幻法
也。世諦衆生者雖知本空不壞世諦。三假委
如前記。二餘九譬二。初標。二如水下釋二。初
釋隨理。菩薩自知等者。荊溪云。此通相空不
關二乘。一切皆應云是菩薩。非但此中。此中
且取異體爲譬。故以天月譬於無明。若論正
意正取觀時。於法性處而觀衆生即見衆生。
遍於法性亦見法性全是衆生。故水中月本
自無月。今不除之意令即於衆生而見法性。
此下三譬意亦不同。但熱焔二法稍似不即。
今亦於熱而觀於焔全熱是焔。攝大乘八譬
依梨耶者。論既譬別。方等意同。然欲通圓亦
何所隔。八譬名義如前記。二釋隨情。二約第
五大等五譬觀衆生眞諦。無有定性者。荊溪
云。隨彼諸譬。若空假中假名宛然。故云不妨。
如龜毛等者雖喩毛角。不同三藏但破我人。
且譬毛角。其實毛角須於幻處以見空。空故
下中空亦非餘境。若不了者逐語流移。失三
諦空。將何合譬無此道理者。經有定數。大唯
有四乃至界唯十八。若言第五十九如云龜有
毛兔有角也。此定無故。三約如無色界等譬
衆生中諦二。初標簡非有非無者。凡小謂無
色。無色故非有。佛菩薩見無色有色故非無。
所以無色界色可譬中道雙非二邊。下十四
譬例説可見。不如如幻等者。幻人水月等雖
並虚假而不妨有色像可見。故不同第五大
等究竟是無。故所以分譬眞俗。今十五譬並
異前二。故屬中道。二如無下正釋二。初釋無
色界色譬二。初正釋。舍利毘曇者此亦小宗
自説有色也。然在小宗終以無色無色爲是。
而以説有色者爲不了義。故婆沙中毘婆闍
婆提説無色有色。若育多提婆説。無色無色
何者是耶。答佛經中説。名色縁識亦應有色。
又餘經説。壽燸識三常相隨逐無色。既有壽
識云何無燸。又餘比丘説。餘四陰説識。有去
來生死者不應爾。如從欲界生無色界。經二
四六八萬劫斷色後生欲界還生色者。入無
餘界應更與行相續。欲令無此過故説無色
有色。言無色者此依何經。答經云。解脱寂靜
過色入無色者。故知無色。又云色離欲無色
離一切入涅槃。故知無色。此二云何通。何者
爲勝。答説無者勝。説有者云何通。答未了義
故。問引經云何通。答欲有名色無色無也。欲
有三法隨逐無色無也。色續論者四句分別。
無色續色色續無色色續色無色續無色。故
知無咎。今以小乘自説有色義符今喩。所以
引之。二故知下結顯二。初結顯異前二。初結
義異前。智者見空等者。此即利根於空見中。
不空即中道也。大品下初句雙非二邊。如是
有即中道也。是事不知等者。是事即中道。不
達中道故名無明。故無明惑爲中道障。二又
上下結文異前。既前文已結此重立章。知與
前異須譬中道。二此皆下結顯成上。二如焦
下釋餘十四譬二。初正釋諸喩。如焦穀牙者
荊溪云。若引法華非專今意。但約菩薩通方
述之時在小宗未有斯見。次引大經意亦同
爾。以密斥之意令當發次三果。譬大意亦然。
小乘亦無界外生死。雖於大乘會中聞之亦
未能有曉了之信。藏通菩薩尚未盡知。以
其教意入無餘。故得忍菩薩此約通教入無
生者。如佛煩惱習者指應化佛示有煩惱。小
乘教中亦明示。故訶調達責身子者。訶調達
如前記。大論云。羅云從佛經行。佛問羅云。何
爲羸痩。羅云以偈答佛。若人食油則得力若
食酥者得好色。食麻滓菜無色力。大徳世尊
自應知。佛問誰爲上座。答和尚舍利弗。佛言
舍利弗食不淨食。時舍利弗轉聞是語即時
吐出食。誓曰我從今不復受請。今以佛有譏
訶是瞋習相。荊溪云。從盲者見色去譬事則
可通於小乘。滅度受身義猶隔小。所以出沒
不同者。以此諸譬多在菩薩亦兼小故。罔像
欲見者。罔像亦&T073574;像不分明貎也。滅定至入
出者。由心馳動於内故息出入於外。心想既
滅故息無出入也。如身子爲女等者。即爲天
女所變也。如滅度者受身者。荊溪云。此既衍
門復在菩薩。仍兼斥小得作此説。無因之火
者。從因縁生不可得故故云無因。還從因生
故云之火。今注本經作無煙火。蓋展轉之訛。
以火從因誤成煙字。復改字體作此煙耳。故
肇師注云。火必因質。故知煙字後人妄改。荊
溪云。上來諸譬或因衍門或依小教。以大小
相兼者以由方等諸機雜故。然此諸譬經文
一往皆似譬無。如無色界色焦穀牙乃至無
因之火。以無色定無色焦穀定無牙乃至無
因定無火。疏文取意皆顯亦有。如引大經明
無色界有色。及酥漑焦穀有生牙義。乃至
遇撨蘇繩鑚等縁火則可生。方顯諸譬亦有
亦無。細尋疏文一一皆爾。譬衆生中諦如
指掌焉。二此等下結顯釋疑。二明起無量
心利物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四。初
慈二。初問。則有爲等者。有爲分段無爲方便
自體果報。即三土衆生。故云三種衆生也。二
答二。初敍意分科。荊溪云。答意者所言慈者
利物與樂以爲其本。故知爲説即是利他。即
説三諦倶空之理與究竟樂拔究竟苦故。諸
慈中具有智斷聖徳等相。故説行相資四段
明益。二隨文釋義四。初約爲説此法。即眞智
徳慈即如來等者。由無縁慈故乘如實道來
成正覺。故云慈即如來。無縁慈無二邊繋縛
故云慈即解脱。既無二縛即名中道。故如來
等皆慈異名耳。百句解脱者。百句雖多不出
三諦。如涅槃疏章安以三諦分百句文也。即
是三徳者荊溪云。無縁法身。法縁般若。生縁
解脱。及以三諦對於三徳如常所聞。法華明
雖未得等者。雖通引彼正取未得中道無漏
爲證。室即解脱。衣即法身。座即般若。大經明
初依等者。初依即十信。二依住行。三依十向。
四依十地。依者憑也。於佛滅後可憑此四人
取解故也。故云是人説法亦可信受。今引初
依未破無明以證有疾。能知如來祕密之藏
者。祕藏即三徳此即觀行相似觀於三徳故云
能知。此與入室著衣等義同也。故入著坐知。
並約能觀三觀。室衣座藏即是所觀三徳祕
藏。從總室等從別即別。而總室等即藏即總
而別藏即室等。此是下擧劣況勝相似分眞
同名有疾。相似之劣利生尚爾。分眞之勝化
他可知。二約斷徳。清涼之池者涼池。喩出大
經。不與界内外至合故者。以煩惱生死即菩
提涅槃。故即事是理。無事可合如即波是水
無波合水。内外八風者。荊溪云。外無八相秖
有違順眞中不同。故與内別。三約聖徳。荊溪
云。阿羅漢下六句乃借大小因果等名者。圓
慈則與大小因果。其名雖異同入無縁一實
慈義。故並用釋無縁慈也。一相一味者。十界
衆生同一眞如相。四教開顯同詮一乘法。故
一相一味。即是一地所生一雨所潤也。大品
等者引彼四法同今六句也。彼明般若此明
行慈。慈與般若體同名異。暹云大品十四云。
須菩提云何是般若波羅蜜。爲不思議事故
起。佛言所謂佛法如來法自然人法一切智
人法。以是須菩提諸佛般若爲不思議事起。
荊溪云。智人即是菩提及以菩薩羅漢。餘三
名同。故引大品四事以證六句。四約衆行。有
師云下荊溪云。破他釋者具如前文。菩提道
場法施等義。一一皆是獨頭法門。但欲幸依
法相次第。以一法中收一切。故雖攝一切然
須遍行。以遍行故理須遍列。若如是者可但
釋迦一代佛法十方佛法若依若正收在一念
慈等心中。今施至方便略列七名。豈用古師
專對地位。無遺惜也者。不遺衆生不惜財物
也。疏釋法施至子智慧。言不慳不捨乃至不
智不愚者。以慳捨愚智悉從心起。能起本無
所起。安在以所起法全能起心心性不動。中
道明焉。二悲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荊溪
云。功徳之大豈過於慈。還將此慈令斷煩惱。
故云共之。當知前慈已具拔苦。重明悲者。令
識別相即是大慈家之大悲也。後喜捨心同
異亦爾。三喜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後則有
悔者。權以小法濟度。非佛本懷。後須廢權。義
當有悔。故引法華證成悔義。心懷等者。悔昔
不勤教詔。致無訓逃逝。恨子不唯恩義疏我
親他。内合如來悔不殷勤令入圓教似位。遂
使退失本解。恨其無心不能精進固志逃迷
不返。故言悔恨。化期將畢無傳大法之人。如
老朽而無子也。大乘法寶如多財物。四捨二。
初文殊問。二淨名答。性相常住者有佛開悟
不能増。無佛在迷不能減。無増無減。所以常
住。問性相何別以如爲性亦以如爲相。如水
是波性亦是波相。一切等者大經云。一切諸
法中悉有安樂性。以十界依正悉唯心故。悉
本具故。悉空中故。悉互遍故。但一理故。無異
端故。豈但識無拔無與。亦可了無情成佛。大
經云常行捨也者也。應作心。字誤。經云。福祐
者祐助也。周易曰自天祐之。三往復窮衆生
源二。初分科二。初六下隨釋二。初約四弘成
四無量心二。初敍意分科。初六番者即是四
弘成四無量也。荊溪云。今文與餘稍別。若準
餘處四無量中雖加喜捨爲成慈悲而已。若
無喜心三諦不滿。若無捨心放諦生染。故知
其名雖四但成二種。此二即是四弘所用。雖
有此法若不加誓慈悲不固。安令自他得至
所在。故須立誓以制慈悲。今從此義以四無
量的對四弘。法門離合不可一準。二隨文釋
義四。初兩番成慈二。初成上慈心二。初問惡
縁阻壞者。阻側呂反。隔也。字或作沮。慈呂反
止也。並通。二答或如六念者。即念佛法僧戒
施天也。初念至除怖畏者。暹云此是大論文。
彼文明修十想。人恐怖遂令念佛以治於怖。
今文不專用於念佛。故云或如。荊溪云。或如
者不定專指故非定義。一切當修念佛三昧
正縁如來三身功徳。若六念者立對治法以
修事觀。未稱今文下去正釋。慈童女者暹云。
如心論云。慈童女長者欲隨伴入海採寶。從
母求去。母云吾唯有汝何棄吾去。母恐其去
便抱其足。童女便以手捉母髮一莖落。母乃
放去。至洲上見熱鐵輪從空中下臨其頂上。
便發誓言。願法界苦皆集我身。以誓願力火
輪遂落。從慈捨命生第六天。違母拔髮成地
獄心。發誓代苦即屬佛界。然應達苦無苦。見
苦眞性而誓代苦者方爲佛界也。二重決功
徳二。初問二答。大經云等者。發心是因畢竟
是果。因果理同故二不別。果由因剋故前心
難。諸文引用皆以發心。爲初住。今通住前。自
未得度先度人者。即今當住度脱一切衆生
也。二一番成悲二。初問二答。荊溪云。令除煩
惱等者。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故。令
先除除苦因也。三一番成喜二。初問二答。荊
溪云。當行正念等者。若無無作四念處觀見
於他陰界法性。安能令他離苦得樂而生中道
第一義喜。故無上道諦即中道法喜。四二番
成捨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總出正念二。初
問二答。荊溪云。捨心即指果理。果理必定遍
慈悲二法。不生不滅者大捨也。若二諦者是
有生滅。捨愛憎三心者秖是慈等三心之中離
中道違順等境。以無縁心行於慈等。不爲境
轉故云捨也。二分別正念二。初問二答。惡法
不生是斷徳成者。惡法即二邊。二邊遮中即
無明也。無明不生故屬斷徳。善法不滅是智
徳成者。善法不滅即是中智發生。故云是智
徳成。二乘至如來功徳者。大小對辨也。一世
諦二眞諦者。夫明妙理湛然不生不滅者。即
約眞諦也。若約事論惡不生善不滅者。即約
世諦也。今文約正勤以明。正是約事故屬世
諦。故云此是世諦等也。問荊溪舊解云。世諦
不生不滅者。以對顯中二諦。即是善惡二境。
世諦即是眞諦中之不生不滅耳。與今釋不
同。答語異義同。言顯中二諦者即圓教二諦
也。所觀中理本無生滅。即眞諦能契智斷。智
故善不滅斷故惡不生。此即約事名世諦也。
故云即善惡二境。又云世諦即是眞諦中之
不生不滅者。以中觀理得智斷故語異義同。
其在此也。二正明窮源。成前觀衆生入空至
中道六。初明見一處住地二。初文殊問。初文
至達其本源通序六番之意也。爲四正勤之
所遮持者。遮二惡不生持二善不滅也。不見
初惑等者初惑。即元品無明也。即經云無住
則無本。故今云不見所依之處也。二淨名答。
二問欲愛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三色
愛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荊溪云。或言
離心出色等者。準婆沙云。從於色界生無色
界。是離色出心。從無色界生於色界是離心
出色。今正明色云無色者。相從來耳。故二界
往來皆由妄計二處定實。若住欲界並計色
心。不如二界所計最強。如貪通上界從下得
名。四無色愛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五
無明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阿梨耶此
云無沒。無明以無始來未嘗隱沒。故攝大乘
等者。荊溪云。論云是識無始時一切法等依。
六眞妄源底二。初問二答二。初正釋二。初正
釋現文二。初釋無住無本二。初明眞妄體同。
荊溪云。十住見終等者。但以最後得名爲終。
由斷一分見一分終。故云見終。其實無明不
可云終。佛斷最後後相如初。故云見始。其實
無明不可云始。若定終始何名無住。若計無
明有始終者。是謂法性有始終也。以全法性
是無明。故亦全無明體是法性。問若爾過在
大經。答曰不然。有事有理。若從事説。若見法
性始即見無明終。佛見法性終名見無明始。
無始之始名無明始。無終之終名法性終。若
從理者應知二法倶始並終。況此二法自無
二法倶無始終。若從事理相待以説。從理故
即從事故離。始終亦爾。約非事理而論事理。
於無始終而云始終。大經之文帶別論圓。從
事相待。故作此説。次窮源中唯約五住不云
塵沙者。以塵沙惑不障於理。四住障眞無明
障中。是故且從二障邊説。況無明無知但成
離合。具如餘文廣簡同異。是故不可更以四
住依於無知無知非依。是故不立。若言無知
依於無明能依又失。今欲令於四住見中故
指無明全四住。是法性復指無明爲心。窮源
既然。修觀準説。但觀現住一念見思徹無明
源。窮法性底法性即無住無住即無明無明
亦無住。若斷若窮雖分前後。然其住處不合
不離。二若觀下結成通相。二釋無住立法二。
初約四類總標。世間是有爲出世是無爲。二
何者下約十界別示。若解無住等者。對六界
迷故四稱解。然二乘解空菩薩解假佛界解
中。順部意故倶出世故。故四聖法界倶得名
解。究竟而論解唯佛界。九界並迷。二今用下
通前結示。二料簡二。初簡眞妄無始義二。初
直約無明簡無始二。初問二答。此有二解者
秖是四住對無明。相對而論四住則有住有本
無明則無住無本耳。尋文可了。二更對法性
簡無始二。初問二答二。初從容兩釋。謂約即
離二義釋之也。文爲二。初約眞妄兩殊。性非
惑本。不可指法性爲煩惱本者。法性靜煩惱
動法性眞煩惱妄。氣類既異其猶水火。豈得
指水爲火本耶。此乃約離義説。既眞妄事乖。
故法性非無明之本也。二若依下約即妄是
眞性爲惑本。無明不出法性等者。以妄體全
眞動法元靜。眞爲眞本靜爲靜本。氣類且同
而言法性爲無明本者。何足怪耶。此約即義
説。既事理體一得言法性爲無明本也。世有
火井既井中生火。則是水爲火本仍符前喩。
二今經下結顯經意二。初約經顯意。經意且
從離義以明。故無明無本。故云法性非煩惱
等。二若説下約義判教説。自住即別教意者。
荊溪云。是煩惱説法性體別。則是煩惱法性
自住。倶名爲自。亦可云離煩惱外別有法性
法性爲他。亦可法性爲自離法性外別有煩惱
煩惱爲他。故二自他並非圓義。以其惑性定
爲能障。破障方乃定能顯理。依他即圓者。更
互相依更互相即。以體同故依而復即。故別
圓教倶云自他。由體同異而判二教。今從各
説別自圓他。問前作離義應是別教。答別教
一向明離。故事理大異。前明即離並在於圓。
既事理一如故即離不二。二簡三種五住義
三。初簡別接通二。初問二答。若言至界外者
内外事別。兩不相關不同別教。枝葉依樹故
是別接通也。何者通教期心唯斷界内。後生
別解知有無明。故更進斷致成内外兩別。別
人初心即知三惑期次第斷。故與受接人殊。
由界外流入界内者。謂起惑則從細至麁故
也。今反出等者謂斷惑則從麁至細。此並接
時作此解也。二簡別教二。初正簡五住惑相
二。初問二答二。初明界内見思是住非地。如
枝葉依樹者。樹喩界外無明也。二斷枝下明
界外別惑是住是地二。初釋四住地。此言四
住非干界外秖於第五無明住地更細分別
耳。無明既得名爲同體見思。何妨得論同體
四住。以四住即見思異名故。此見因無明等
者。荊溪云。見爲能住無明是地。此依別教故
作是説。界内四住如常所聞。二此四下顯無
明住地。二兼簡有住無二。初問二答。此中開
合須對圓義釋之。合義唯圓。開義唯別。然圓
亦具開非一向異。故與別殊。別但具開終無
合義。諸文明別或云法性與無明合者。此合
還開。今文云合乃即之異名耳。若開下正示
別義也。法性是所覆無明是能覆。能所兩別
故云開出。而約無明等者。即約所開之無明
也。三簡圓教二。初正明五住二。初問二答二。
初法二。初正明五住。以圓五住但迷法性而
起。入涅槃所生四住者。即界外同體四住也。
二今圓下結示成上二譬二。初譬内外世間。
煙塵輕如界外五住。雲霧重如界内五住。亦
可一往以煙等對四種苦集。然非文意。今正
譬惑輕重耳。又可界内外各分輕重。以四教
明惑有即不即。故是則煙輕塵重別圓也。霧
輕雲重通藏也。二譬内外出世。即火等喩四
教智亦可一往喩四種道滅也。文意且喩智
耳。故言下總結也。以四種惑智皆依法性。而
有迷法性。故則有内外惑。悟法性故則有四
教智。言無住本者即法性也。立一切法者即
四種惑智也。亦四種四諦也。無住即本名無
住本。二簡顯譬意三。初簡虚空譬二。初問既
以空譬法性。所喩法性既有二異。能喩虚空
亦應爾耶。二答中先總斥空尚不二者。太虚
無状尚非一法。豈得分二。若約下一往順答
能喩之空亦分二。別縁盡等者謂雲霧暗縁
盡。虚空明相顯時或見萬象或但見空。可以
喩但不但二種眞理。破虚空之義者如大經
迦葉品十番破外人計虚空義。外計可破可
喩但空。顯佛説虚空正義。可喩不可得空。即
不但空也。復次下向雖分配今復斥之。夫立
喩者皆一往取類不應求備。其猶雪山喩象
不可求其尾牙。滿月喩面安得責其眉目。以
空喩性其事亦爾。豈得問但不但之殊耶。二
簡煙等譬二。初問二答三簡火等譬二。初問
二答。四天女散華二。初敍意分科二。初文下
隨文釋義七。初明二解脱惑盡不同四。初天
女聞法現身。關河解者。即關中河西諸師。謂
羅什僧肇等也。言宅神者羅什云。無空無神
隨宅主有優劣故神有精麁。未曾有室故以
大士爲神也。道生云。外國亦以神爲天也。夫
有福之家必有福神附焉。是以菩薩託爲之
矣。是入生死事也。僧肇云天女即法身大士
也。常與淨名共弘大乘不思議道。故現爲宅
神。同處一室見大士集。聞所説法故現身散
華以生論也。故關河所解今師亦取。既關所
表及淨名示現義故但引彼宅神之解耳。隱
名如來藏等者荊溪云。今既現身不名爲隱。
然未現時理亦非隱。今從事釋立隱顯名故
知事顯。已來從機爲語。理本無生非今始顯。
又解去向文約事非無此義。若欲更作以事
表理即是事理雙明之義。若單事理化迹不
成。於眞空性淨現天女形者。此明淨名化爲
天女也。二散華供養非樹生華等者。暹云。大
品第八散華品云。爾時釋提桓因等諸天作
是念。慧命須菩提爲雨法雨我等寧可化作
華。散佛菩薩比丘僧須菩提及般若上。是時
大千世界華悉周遍於虚空中。化成華臺端
嚴殊妙。須菩提心念是天子所散華天上未
曾見如是華。華是化華非樹生。是諸天子所
散華從心樹生非樹生華。大論五十五釋云。
釋提桓因知須菩提覺是化華語言。大徳是
華非生華。非生華者言是華天生。空無所出。
須菩提。是般若波羅蜜諸法無生空寂。故以
無生華供養。又意樹者隨意所欲應念即至
故言意樹。釋提桓因難須菩提。是華無生以
何言是華不從樹生。須菩提反質言。若不生
何以名華。不生法中無所分別。所謂是華是
非華。釋提桓因心伏而問。但是華無生諸法
亦無生。須菩提答。非但是華不生。色亦不生。
何以故。若一法空則一切法皆空。今文取意
略引耳。荊溪云。諸天子云。從心樹生。須菩提
云。不從心樹生者即表倶非世俗所生。皆從
心生。但所計別並依理生而非生也。三至菩
薩皆墮。四至大弟子便著二。初分科二隨釋
五。初華至便著如大論等者。即大論第十九
文也。即云等者即迦葉答天鬘之辭。故論云。
天鬘菩薩問迦葉。汝最耆年行頭陀第一。今
何不能制心自安。答曰。我於人天諸欲心不
傾動。是菩薩無量功徳報聲。又復以智慧變
化作聲所不能忍。若八方風不能動須彌山。
隨藍風至碎如腐草。此是菩薩淨妙五欲等
者。荊溪云此明迦葉曾聞方等不思議事。此
事未嘗不與理合。二神力不能去華二。初指
惑示意二。初正示二料簡二。初簡別惑名習
氣。説爲習氣者。然習氣有二。一通惑習氣如
身子多瞋等。二別惑習氣即是無明。故今云
於摩訶衍説爲正使也。今在方等亦兼取兩
習。下自料簡。二簡別惑名四住二。初問二答
二。初明通惑有四住。二明別惑有無二。初明
別接通但名無明。二明別教無明名四住。亦
得分思爲三住者。於變易依正五塵。生於欲
貪即欲愛住地。變易色心是虚妄分別。即色
愛住地。亡色觀心猶見有心。即顛倒想是有
愛住地。二今言下牒文正解。荊溪云。盡其神
力等者。不得界外解脱神力也。界外證難思
理方有勝通。三天問去意。四身子答意。五天
女彈訶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正彈訶。荊溪
云。非是世間思議華者。即以界内而爲難思。
二乘之人豈知界外更有妙欲。又以如法心
等者。事則大小倶散。理乃遍於法界。是名如
法名大平等。二釋出得失。無分別心感者。觀
生死涅槃不二不異名無分別心。由觀心得
入分眞感此華也。分別即是別見惑者。不斷
別惑故華著身。汝自有染何關我非。是故訶
云。仁者自生分別想耳。分別即是染著故也。
三譬經云。譬如人畏時非人得其便者。羅什
云。如一羅刹變形爲馬。有一士夫乘之不疑。
中道馬問士夫馬爲好不。士夫拔刀示之問
言。此刀好不。知其心正無畏竟不敢加害。若
不如是非人得其便也。道生云。恐畏之時情
已怯弱。故得便矣。四結。亦明有別至習氣者。
界内習氣依別見思。如枝葉依樹。如前引智
論者。即前云在聲聞經名習氣等也。若約通
教至習氣者。此明界内習氣。如迦葉者。謂聞
琴起舞。如身子瞋畢陵慢等。故有説云。迦葉
昔爲樂人習氣故舞。未爲全失蓋得此意也。
故知天鬘訶折迦葉應兼兩意。若作以通訶
藏則。但以界内習氣以消起舞。若作以別圓
訶藏通。則須以無明爲習氣。無明未破故爲
界外聲塵。所動非關爲樂人也。以大論所引
大樹緊那王經屬方等。故結使二種者。謂結
習正使界内界外倶有也。共斷是界内。然有
聲聞但斷正使縁覺侵習之殊。不共斷者即
無明別惑名爲結使。共者迦葉已斷等者。此
作以別圓訶小。以釋迦葉由未斷無明故起
舞也。今此經下散華與聞琴相類。彼是聲塵
此是觸塵。但經無的文者。不定言結習是共
是不共也。此方等下大師準今經部意欲兼
通習。故云猶帶方便等。二明二解脱體異二。
初分科二隨釋四。初身子約事問天以理答
五。初身子約事問荊溪云。身子是起教之端
者教由斯啓。故名爲端。爲諸聲聞作生酥之
首。下文天女訶文是也。二天以理答。耆年者
爾雅云。耆耋艾老也。天謂身子爲耆年。蓋長
老之稱也。三身子心迷重問。四天還以理答。
五身子悟而默解。二天以事問。身子以理答
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天以事問。二身子用
理答。阿説示即頞鞞也。説三諦如前記。三天
辨不思議解脱。肇云身子以言久爲失。故默
然無言。謂順眞解未能語默齊致觸物無礙。
故天説等解以曉其意也。二乘至捨涅槃者荊
溪云。言文字者未必全指文字教法。通云世
間一切名言皆名文字。小乘則指界内之法。
縱指教相亦非所證。若非所證還屬生死。故
於其中不得自在。四解釋。荊溪云。所以至兩
間等者。文存兩釋。初釋先擧解脱文字。倶無
内外者。正指文字及以解脱。二倶無得所以
先破解脱者。恐人不曉執解脱相。次釋者。恐
人謂在文字之外。故指文字是解脱也。言即
異思議者即形前釋仍通通教。故重釋中即云
別也。五結會。荊溪云。何但文字是解脱者。仍
恐唯指教法文字。故指二十五有一切因果
無非文字。此等文字皆解脱也。三身子重決
天女彈訶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身子重決
二天女彈訶二。初標根略釋。二種根縁者。若
約以圓斥藏。利根即圓人鈍根即藏人。若約
以大斥小刹即通人也。若四教區分。前三並
鈍。倶説離婬怒癡爲解脱。若爾何得以通斥
藏。以通教體惑即空亦得名爲婬怒癡性即
是解脱。性不具法終歸灰斷。望圓成離故使
三教通名鈍根。二立問廣明二。初約小乘立
義問。未得四果謂得四果。未證涅槃謂證涅
槃。即以四禪爲四果涅槃也。得初禪謂初果
乃至得四禪謂四果。此小乘中説増上慢也。
二約大小區分答二。初明二乘是上慢二。初
明於小非上慢。未入方便道等者即是得四
禪者。謬計四果也。二今計下於大是上慢二。
初明於今經以小濫大故被彈訶。荊溪云。此
中兩解初約執情濫大。倶是未得謂得。次圓
教下復從理説。理本無斷稱理名脱。是則圓
乘而爲不斷。却自執其小乘合斷。由此自謂
成増上慢。前解大小相對後解偏圓相對。文
爲二。初以小濫大二。初明濫大成慢。荊溪云。
二處有異者。法華簡衆及小乘中濫謂同於
諸佛所得。如法華云我等同入法性。乃至世
間六大羅漢三人同坐解脱之状。三人同入
無言説道。故未轉時無不謂佛與己同等。二
就其下明在小則非。解脱知見者於五分中
得解脱知見。則能照了所證淺深。故知小聖
於當教中必無上慢。二圓教下以偏濫圓。八
邪者反八正故名邪。二明於法華知小異大
故非上慢。荊溪云。於法華中等者釋出慢異。
準向天女所説之意以望法華。何但於小非
増上慢於大亦非。若至法華與天女齊。當知
法華起去之人於大小乘並成上慢。佛雖令
去意待後時。二明菩薩非上慢。無此諸失者
無二乘執果住眞叨濫之失也。此即圓菩薩
耳。偏教菩薩未免諸失。以各謂實故離與不
離至等共者。以小乘執離故以即義斥之。故
説三毒即是解脱。其實圓法不即不離。以不
即故婬怒須離。以不離故即是解脱。理是故
即事非。故離。故離與不離倶非二乘所知。前
明文字解脱其意亦爾。非唯界内至解脱相
者。以婬怒癡三及向云文字解脱並通界外。
以圓人了三惑四教本一心。故斷與不斷者
約事有斷約理無斷。故今云婬怒癡性而不
云事也。事即理故斷即不斷。理即事故不斷
而斷。其失意者謬執經文。遂以婬欲爲道。無
行經意事理亦然。四身子稱歎二。初分科二
隨釋二。初身子稱歎二天女答二。初分科二
隨釋二。初答二譏。三明二解脱力不同二。初
敍意分科。理然不同者道理自然不同也。二
隨文釋義二。初問。荊溪云。或約三藏至通教
者。二教倶有三乘故也。言多約通教者。以聲
聞人於方等中間聞通執三乘之法。故以爲
問。二答二。初分科敍意二隨文釋義二。初化
他。暹云。今則別圓接通者。此明天女從於別
圓法身地起應接引通教三乘根性之人故
也。二自行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四。初
正顯佛乘二。初正釋瞻蔔若。正云瞻博迦。大
論翻爲黄華樹。其樹高大花氣遠聞。自行受
道者荊溪云。自行不可更禀權乘。分得法身
仍須進道。故法華等者以入圓人顯成此義。
二料簡三。初明藏通菩薩攝屬二乘二。初問
二答。荊溪云。但以大悲等者。他釋大乘功
秖齊此。二明三乘一乘各有自他二。初問二
答三明一乘自他永異三乘二。初問二答。二
引釋梵證。三明止室久近三。初標顯。二有言
下斥古。荊溪云。寄十二年在室等者但斥彼
時。於今亦復何所嫌耶。但恐於今聞而不受。
況復往日在方等前。爾前者方等前也。故知
所訶亦在十二年前也。是故得與方等義同。
此中正破古師釋也。三今言下今釋二。初徴
前總示。二言十下牒文廣釋二。初正釋即表
十二因縁等者。不思議因縁即天女所證也。
無久近之久近者。荊溪云。無始爲久至今爲
近。三脱亦爾。法性本有名之爲久。方始修得
名之爲近。故知三道三脱皆非久近。而論久
近。故以止室而用表之。此中約事論修性也。
二料簡。豈知根本無明者。若觀三道即是三
脱。故知三脱爲無明障。障三脱者即是根本
無明故也。即一切文字者通界内外。初不聞
説等者初猶都也。謂從初至後都不聞説小
法也。荊溪云。意云從初皆依頓教發心故云
初不聞等。四明室有未曾有事二。初分科二
隨釋三。初標章二辨相二。初隨文正釋八。初
光明常照。二入者無垢。荊溪云。如界内外若
犯重等者。重能遠障界内外理。三凡聖來會。
荊溪云。大經云者以來會不絶義似漸深。四
常説六度。四種不退者。謂四教各有位行念
三不退也。若念下約別明念不退。即圓分眞
也。五絃歌演法。六四藏周濟。即是四教所詮
者。約理爲藏。四教詮異同在一念。亦是觀十
二因縁等者。約行爲藏。七應念佛來。八淨土
皆現。大經云不増不減者。謂海水無増減也。
二此未下結異顯同。三結斥。四明不思議法
門轉變自在二。初敍意分科。阿鞞跋致此云
不退也。轉不轉義者即是退轉不退轉也。佛
言下荊溪云。佛答意者。前之二教不轉方得
名爲不退。後之二教以得理故從理爲名。理
性本無轉與不轉。轉者退義故不退也。故云
皆名跋致。二隨文釋義二。初問。具五事者出
大論。謂第二僧祇離五事得五功徳。得宿命
離喜忘得諸根具足。離形殘得生貴家離下
賤貧窮得人天身離三惡道得男身離女身。
此中二擧所得。三擧所離。故成五事。二答二。
初會同上義三。初列章總標。二一不下對上
會釋。三但與下結異顯同。荊溪云。但與上文
小不次第者。第一在第二第二在第一。以不
次第故不相應。雖次不次義理必等。二正
釋經文三。初明不轉二。初分科二隨釋三。
初天女問二。初釋法二。初約眞諦。荊溪云。天
以正觀譬顯者。先明正觀故云十二年來求
女人相了不可得。於三徳中無男女相。譬顯
亦須依於三徳。譬如下譬顯也。天陽地陰等
者。亦可云晝陽夜陰等。不可説盡。一切莫不
皆在陰陽。二約世諦。荊溪云。業若不謝決不
可轉者。以未償故。故未酬生必不可轉。然未
償者亦有可轉。非此所引。二譬如下釋譬。二
身子答。三彈訶。荊溪云。一切諸法皆妄等者。
非但世法有可轉義。出世之法亦復如是。若
謂有定悉是妄計。二明轉二。初敍意分科。二
隨文釋義四。初天自變爲身子問。二身子以
女像答。三爲解釋如鏡等者。鏡喩法身面喩
機縁像喩現應。鏡有現像之理面有生像之
性。故面對鏡則像生也。四引佛語。非男非女
者以一切法由心所變心不可得。男女安在。
三明非轉非不轉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
義。四段如文。五明不思議解脱出沒自在眞
應本迹莫測二。初敍意分科。思議則無者。謂
小乘思議解脱無眞應本迹也。沒者至垂迹
者。法身無像故云沒。應化隨機故云生。二隨
文釋義四。初身子問。二天女答。三身子重問。
上天以別教應化答者。別圓應化不共二乘
故云別教。非的指次第也。或可指別證道。四
天女釋疑並皆如化者。以五道去來悉虚幻
故。天亦是化者。五道如化天豈不然。以明女
身無沒生也。六明法身生身成道不同二。初
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文分四。初身子
問。二天女反質。質亦問也。荊溪云。我入不思
議眞至我豈有之者。此約教門當分以釋別
圓無生那得作於藏通八相。映望上下皆須
此釋。三身子答。四天重並二。初並不見。始者
元品無明唯佛斷故。二釋。次文分二。初標示
二。初身子下正釋二。初身子問。荊溪云。有此
意等者。小乘云無十方諸佛意不彰顯。以小
乘中亦有許有十方佛者。雖即許有。豈如華
嚴涅槃等耶。華嚴十方互爲主伴。一佛尚爾
況他佛耶。故此中無義不彰顯。二天女答。七
淨名述成天女所説二。初分科敍意。二隨文
釋義四。初久値諸佛。是順佛教者由供養。故
聞圓頓法。依教修觀達因縁三道即是三諦。
分顯住常寂光。故云得棲空室。此明自行也。
以慈悲等者此明化化也。二遊戲神通。三得
無生忍願隨意現二。初正釋二料簡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九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十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佛道品   此下並章安私録也。二明從
空入假觀二。初列章。二隨釋三。初明來意。荊
溪云。正成問疾品明別教等者。問通相三觀
義在圓者。今那云別。答對出假邊義云別耳。
前三教慰喩中文。通相仍存次第意者。良由
此也。二釋品名二。初事釋二。初正釋二。初牒
名。略云從因達果者。因果雖殊理體無二。始
觀名因觀竟名果。因果初後咸不離理。能通
達到二義倶成。此以下總結也。佛即是智道
即是理。亦可云能所標名。佛是能覺道是所
覺。故亦可云人法標名。佛即是人道即是法。
雖此不同不出理智。以人有智能覺於理理
是所覺之法故也。二正如下徴文廣釋二。初
徴文。二言非下釋義。有三種道者。此道亦以
通達爲義。煩惱通業業通於苦。苦復通惑惑
仍通業。展轉相通故名三道。非道之理等者。
荊溪云。文雖在假意復通中。故云之理。乃至
佛道功徳智慧復是假攝所言理者。即指三
道。本是三徳體復全是中道法性。出沒釋之
是通是極。方等之教故使爾耳。諸佛實相智
慧者。苦即實相。惑即智慧。業即功徳。此三皆
理故云之理。二料簡三。初明非道佛道即因
縁佛性三。初明非道即因縁三。初問。荊溪云。
問此品不約因縁等者。下八段中無十二名。
二答二。初明九界各具三道。荊溪云。答意者
雖無別標却成通具。豈非八段十二因縁耶。
所言一切非道等者。如此所列豈過三道。對
文點出其義自彰。況復九道。收界内外一切
三道以令非道即佛道。故言九界者具如下
列。二但此下明不簡菩薩所以二。初約文不
簡二。初菩薩之名通別圓。故荊溪云。以有四
教菩薩道故等者。前二菩薩但是二乘之菩
薩道故不云也。別教正當菩薩道也。圓教或
佛或菩薩也。今云別圓入中者以別初心亦
修中故且得云修佛道耳。二藏通悲願扶圓
頓。故荊溪云。方便下指藏通也。進暫取之終
結其非。二復次下約義須簡。荊溪云。復次此
品下擧淺例深。一切諸道皆屬方便。方便既
遍豈隔藏通。遍入復斷故圓爲正。然道對非
道非道具十。故知十界或從名攝或從體分。
或因果相形或與奪暫設。故佛界或唯在圓。
或退取別或倶取地住或沒地唯住或復通因
或唯在果。究竟而論圓果爲正。義通從體攝
圓初心。二明佛道即佛性二。初問。二答。三
明非道是三因二。初問二答。荊溪云。大經十
二因縁名爲佛性等者。問佛性之名豈獨縁
了。縱通縁了義渉生死。生死何故名縁了因。
若云唯正非縁了者。生死三道何名正耶。三
倶不成經意何在。故須依此三道三徳三種
佛性之正種也。故重引大經以立中道。中道
若立縁了可成。況十界一心具多十二。百界
一一無非道場。故知此中莫非二身之正因
法身之縁了刹那之三性生死之三徳。能如
是了方釋今經。二明所詮佛性與大經無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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