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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No. 1779_ 智圓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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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理不空訶之。故一一文皆以體空入位並
之。二別訶三。初訶眼根二。初示所訶失。與盲
等至無去取者荊溪云。六根本是塵識所依。
生諸分別及於六塵而得斷空。故以如盲訶
令會理。令迦葉得無出入之大盲也。迦葉至
之見者迦葉但得人觀時盲。出觀猶見不殊
凡俗。有見不見則非大盲。二菩薩下顯能訶
得二。初總釋。故與盲等者荊溪云。借彼世盲
譬無分別。見而無見。無見而見。故雖曰盲遍
視法界。能如是觀空有貧富常會一如。迦葉
未然故招訶折。然又應知。盲非盡理故從耳
去。但云如響不云如聾。二復次下別釋二。初
約似位二。初正明。荊溪云。次引大經正當似
位。次引大品不見等者當知。如盲語局不見
乃通。三聚者正定邪定不定也。二是則下結
斥。二鐵輪下結顯分眞。荊溪云。鐵輪者用判
下文。下去五根語別位同。所以引銅輪爲證。
得至初住方有一分如盲故也。二訶耳等四
根二。初示所訶失。不了耳空等者不了好惡
音聲。如空谷響致怖富家歡樂好聲。不難貧
家憂苦惡聲。不了香臭因風。風無香臭既香
與風等。是則無富家氛氳妨道之可避。貧家
羶臊非妨之可近。不了法無定性。由分別取
相謂之爲味。若不分別則非味也。是以食天
饌而不染。餐若澁而不惡。何必捨富美食取
貧惡食耶。中略其二。故云乃至。如智證者荊
溪云。如智契理以證得理。故於觸時。當如以
智觸實相也。由不了故出觀受觸於富貧床
敷。情有去取。惡取好捨者貧里四塵則取。豪
家四塵則捨也。二顯能訶得二。初總釋。二別
釋。總則通示理無去取。別則別示三諦。五眼
及約位等上下例爾。別釋委如眼根。初總釋
興智者興字誤。應云與智契理。必不捨理取
理者好惡倶理。豈須取捨。束西咸空。復何避
就。一相慈心謂無縁慈也。慈心等被不縁眞
俗及貧富相而生去取。二若菩下別釋。三訶
意根二。初示所訶失。矜貴者自賢曰矜。尚書
曰。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一。菩薩下顯
能訶得。佛答徳女等者荊溪云。如大品中。徳
女問佛。無明内有否。乃至非内非外有否。佛
初皆答云不也。次云如是有今文。甚略具有
其意。如幻非内外者即佛初答意也。現一切
事即佛次答意也。文有譬合。初文譬也。次無
明下合也。四句撿等者凡云如幻。必四句推
之令至理。已復辨大小。今一一文皆以圓文
對訶三藏。既以圓教而訶於小。所列菩薩道
理宜圓。三示正食法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
示正食二。初明食體二。初總釋。豈雜欲食等
者荊溪云。正明食時須稱佛慧。故非佛慧皆
名雜欲。故知。迦葉散心食時及昔所得捨邪
入正悉名雜欲。既無佛慧。觀必出入令食成
雜。故不應食。若以欲界欲釋雜云欲則以迦
葉同凡。非邪正者雙非凡小邪正故也。二然
邪下別釋二。初明所訶失二。初甄簡事理。二
聲聞下正示所訶。縁理八邪者即是見惑也。
二示能訶得。不捨味禪等者荊溪云。於一一
支見禪實相。名眞背捨成常解脱。訶令迦葉
見眞佛性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五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六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明食用。荊溪云。以一食施一切等者義雖
通因。此約果人能用食者以訶迦葉。無此能
故引勝積以爲誠例。若論其意雖在果用果
必由因。驗知。迦葉初行亦偏。因果倶失。是故
招訶。依不思議至雙游二諦者由得中。故故
能雙照。世及出世世即穢土人間之食以爲
施也。出世即指界外諸塵。如香積之例。即中
道也。二疊釋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釋食體
三。初約理。二約事。問前示食體事前理後者
荊溪云。前釋體中分之爲二。初事二理。今謂
即前疏文約事理邪正釋也。對今經文先理
後事立妨。三總釋事理。二釋食用。菩薩無
上食因者荊溪云。圓門之人發心。觀食若受
若施。法界平等方乃堪爲一切因食。故云無
上。此即正當以圓訶小而訶迦葉。故凡施受
因獲大益則彼此倶損益者謂往貧則彼此倶
益。往富則彼此倶損。彼心既輕。此又廢業。故
倶損也。不爲損之復損者荊溪云。易損卦云。
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損。今引意者不取無
損。但暫借於又損之言。損於煩惱已得有餘。
復損生死入於無餘。菩薩不然故不爲例。四
結勸。不了義等者荊溪云。準此意者若以一
代五時相望唯有法華得名爲了。故許聲聞
得是漸也。若當部論諸大乘人皆有了分。但
有兼帶。三揖敬。荊溪云。經云斯有家名者斯
此也。云在家士也。經云我從是來等者恥小
也。故知。彼時雖慕而不能取。此時雖恥而不
能捨。故但冥資而無顯益。直用彈訶亦得顯
名。望彈斥意故云密耳。四結成不堪。四命須
菩提二。初分科敍意。二須下隨文釋義二。初
命問疾。見空得道者荊溪云。即是空解脱門
以依於空門得解脱故。二辭不堪二。初分科。
二隨釋四。初正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莫敢
闚其門者闚去隨反小視也。文中作視者誤。
荊溪云。莫敢闚其門也者然十徳五百四大
八千豈皆不曾造其舍耶。欲顯善吉恃空之
謂傷甚説耳。其存有者等者此述善吉乃謂
一切小乘之人及諸菩薩。悉皆以爲。存有之
人則謂一切無近其門。我既解空。徑造何懼。
三明不堪之事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取缽
盛飯。荊溪云。若表理者者表義衆多。且出一
轍爲訶之式。以妙有飯點但空缽。示令知空
即不空也。若爾其時已是求於不空得不空
耶。答此即求也。此即得也。何者心相體信入
出無難因聞大教即當其機亦名冥求。亦名
冥得。然其冥益表尚存空。是故於舍心仍住
小。二正述彈訶二。初分科懸示二。初分科定
教。二所以下懸敍義肯。愜同魔外者愜伏
也。荊溪云。然善吉迦葉皆因乞食不稱上田。
約所訶邊二人各異各有所歸。但迦葉從貧
其心猶下。善吉自恃空解勝他。況復以身直
造其舍。状當于忤不護人心。須以隨宜悲敬
兩屈文此二人其事雖別於理大同。何者若
堪爲敬田乃可取食。此同迦葉道滅心非自
謂眞田而生謬解。其心既僻入聚。必非於食
等者。同於迦葉無正食法。挫同悲田。亦是訶
其唯有苦集。菩薩常於五道現身。聞同悲田
情猶未愜。如與外道天魔同流而欲自謂無
上乞士。乞士須是衆生福田一事不閑。福田
何在。本不了悲敬平等理性。聞茲抑挫置缽
忙然。復同迦葉被斥自鄙。二取二捨有失義
同。彼此咸招四諦之屈。故與迦葉大旨略同。
餘非乞食隨事不定。二初問下隨文釋義二。
初約敬田問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問知聖
法不二。初總示分章。荊溪云。以法能成人者
若曉於法何須問人。下更問人良由昧法。二
依章釋義二。初約事。荊溪云。事中復云。於法
等者於食亦等者事中食者貧家富家及所得
食。事中法者於家於食悲智之心。食法互形
失一倶喪。故知。於食起平等者於食必懷不
二之心。驗知。善吉二事咸闕。如何得成淨土
之行。於食既爾。諸法亦然。復次下復約二門。
約食對法而訶其偏。故於法食示成不等。故
知。善吉於乞屬非。菩薩不爾者示大而訶空
有。空有並是一法界故。故皆可破及不可破。
不可破者立一切法。倶可破者破一切法。遍
破遍立安得以之同善吉耶。善吉偏以空破
一切。破即非遍唯立於空。立亦不遍有能有
所有待對。故乞食既壞自他不成。今大乘人
雖以空有而爲言端破立皆遍一切諸法。若
能至於食無諍者向破善吉空不成空。今破
無諍翻爲有諍。貧富碩異。諍豈過斯。以其不
能如菩薩故。若能至眞乞士者反其善吉。當
如淨名之所説故。二約理。荊溪云。約行立觀
仍名爲事。今此唯論乞食法界。文爲二。初引
文正示。大品至非趣對三諦可解。二又諸下
遍歴諸科。向約味明理。於五陰但是色陰。於
十二入但在味入。於十八界亦在味界。故得
遍歴三科。至于種智一心遍收咸即三諦。心
外無境。誰論貧富。刹那三相者生住滅也。異
同於滅故秖云三。荊溪云。今借三相喩於同
時三諦。三諦方名於法理等。二又於下約爲
敬田。能如是知是知聖法者知秖是照。聖法
即三諦也。以一心三觀照一心三諦。故知聖
法。則有假名觀行相似分眞等知。皆是敬田
也。既不下既迷自性。此可悲愍。即是悲田。此
去多是觀心者一家章疏立觀心解凡有二
意。一爲未修觀者無封文滯事之愆知依解
起行之意。二爲已修觀者隨聞一句攝事成
理不忘本習。今雖消文多約觀諦。封滯詎生。
且順本習。豈待更作觀心釋耶。應知。初學尋
讀既粗知其旨。必欲修習須依止觀十境十
乘方有所到。若固執諸文即可修證既昏大
旨便壞一家。請自揣心何須騰口。一家所談
明踰日月。其有目者仰首皆見。吾何所云。二
問是聖人不二。初敍意分章。若是聖人至而
取者荊溪云。前以人驗法。今以法格人。人法
互無即倶。故知。前既無法。已知無人故重驗
之。還須約法。恐是生念至敬田取食者前迦
葉章中以小四諦難之。令於大乘成失今於
此中約大四諦難之。使於計小有愆。故以四
諦總別難之。故知善吉以小四諦而爲所證。
淨名以大四諦而訶辭。大小永乖。豈能酬答。
二初文下隨文釋義三。初別歴四諦撿問二。
初分科。辨示因果次第者以世出世皆從因
至果故。二若須下隨文釋義四。初集。荊溪云。
若凡夫下心是心王常與毒倶。此下亦應須
以四句分別。今但三句斷而與倶。無此理故
若義立者即諸常見斷惑外道全與見倶於理
亦得。今第二句正是所訶。次第三句即是能
訶。菩薩等者此中所明即是中道佛性即眞
性也。次通達下即實慧也。見一切法即方便
也。二若二乘觀有作苦諦等者小乘可知。菩
薩觀無作苦諦者無作之語兼於通教。荊溪
云。此中亦應具作四句。以遍對實有壞不壞。
今文闕別但有藏通圓三也。初以藏通對於
圓眞論壞不壞。故通文中不語不壞。以濫圓
故。故不立之。不云別者但別教人先壞後隨。
濫三藏故雖具四句但成二句。謂壞而隨不
壞而隨以界内外各有壞與不壞故也。若爲
成於四句義者壞身不隨苦行外道。不壞不
隨常見外道。又通教中文亦云不壞而隨。非
今經意。三道秖觀至八解脱者此體集已以
爲無作之道。雖衆生之名在果而菩提之名
通因。又是相帶而來。正在下句證。今道義衆
生苦也。八邪集也。雙遊等者荊溪云。理性相
即故曰雙遊。豈可倶存事中明暗名雙遊耶。
今以此文從果用故得云雙遊。任運體暗即
明明能垂暗。暗亦恒明。如是方可名曰雙遊。
豈可障智無明猶存不破。而得名爲明暗相
即。今乃通於因果之位事理相即。義不相妨
故修觀者理亦相即。豈可一向推功聖人。故
知。行者恒住事中觀理明暗暗盡明成亦無
所滅。故應於事明暗照理明暗。而於觀行亦
曰雙遊。是則事暗非暗。理明非明。雖即事理
位殊。亦曰事理不相妨礙。由因雙遊成果雙
遊故也。行於非道理亦如之故得證向雙遊
故也。則三千世間皆名非道。所示癡愛不離
空中。明暗理同方名佛道。是則事理因果皆
不二也。問何以明脱而爲道諦。答三明具
有正助二道。無漏正也。過未助也。道諦不
出正助之行。又可三明正也八解助也。又八
解者若於事禪達實相理。而能化用實理正
也。化用助也。於如是等方名道諦。四滅經云
亦不解不縛者荊溪云。解字有人作古買反。
何往不得但反上解脱不合言之。何者若正
運功上可作古買反。下作恥活反。功成之日
上應作戸賈反。下應作徒活反。縛無兩音義
實通二。以縛音時亦秖名縛。聲聞教至即是
滅諦者今意滅諦而從解五逆。爲名者五逆
即是極苦之因。因必招果。苦即滅故故小乘
中爲十三難障。戒不發定慧不成。定慧不成
無得果義。今大乘教體達心性即是解脱。何
障之有。若爾何故梵網七逆成遮。答小遮障
戒而復障果。大雖障戒不遮進道。故阿闍世
得無根信。殃掘摩羅獲無生忍。若爾大何須
戒。答若也自知宿世有乘遮猶得法。此世新
入薄助來生乘種即微遮牽惡道。實假乘戒
人天値佛。又大乘障不同於小一生永棄。以
大乘中許懺逆故。此土行事盛用。斯宗依大
懺愆還投小撿。況本大學懺重何妨。梵網明
遮未懺者耳。具如下文波離中説。豈有哲士
避戒從乘尚戀深遮焉求至道。如調達等者
此須從權迹示邊説。在逆恒順。順不妨違。
斤小不閑非道爲道。準理應説。體逆入滅體
逆滅已方稱實行。不爾倶非者善吉不見無
作。既非分眞聖人。復非無上敬田。故云倶非。
荊溪云。此更擧果而斤於果。引權調達。意
亦如之。權迹即是果地之用故也。二總約四
諦疊釋二。初敍意。二不見下隨釋四。初約諦。
初雙非釋中先約法釋。二約人釋。荊溪云。初
約法中且消經文以無作諦遮二邊。故若言
不見等者又恐善吉内心遮云若破有作。豈
全無耶。故即示云無作四諦豈亦無耶。故以
上文所説酬之唯大無小。何須置惑。次又解
下約人釋者但以不同凡夫二乘。大乘自有
無作諦也。雖有二釋其約法者其理稍強。法
通屬人雙釋無咎。次約去取者但以三教而
斥於一。問去取文中去一取三。爲用三教訶
善吉耶。答小衍相對。剋如下文外人過。論主
云。若破一切法者出論主過却謂論主破一
切法。汝是倶破四種四諦。此是外道。以己量
人當知。此是大可畏處。論主反質者反以此
見而還外道。汝計是見破諸因果。今雖云破
雖表不盡即破即立。如我所破破小立大。乃
至遍立一切因果。大小並立。故云宛然。反質
者質問也。亦成也。三約四不可説者荊溪云。
問若訶小乘秖合用大。而云四不可説爲不
見諦。善吉正得有作滅理亦云不見。何名爲
訶。非不見諦。亦指大經有因縁説。善吉已禀
生滅之教亦能説之。何名爲訶。答前文先作
雙非釋。竟已屬無作。更去取釋復用大小相
對門訶。即明善吉非但不見無作四諦。意顯
衍中三倶不見。今引大經四不可説及四可
説。明四四諦倶是聖法一心中具見。此具理
而能具説。若破若立倶説但泯。但須菩提無
斯證用。則二倶失。何名聖田。二約果。荊溪云。
但二乘下更破小果。今彈意者以向去取四
諦之文其文既通更立圓極。以爲能非。若如
斯者方名得果。降斯已外如破化城已下。其
文具歴四教尚以圓教等覺爲非得果。善吉
何人自謂得耶。言已破化城者雖宿草庵入
出無難。義已冥當破於化城。別教至證果者
問準圓別教皆應以等覺之位爲非得果。何
以秖云十地未滿。答由等覺位有無不定及
以等覺爲等覺佛。此約不立等覺位者。於別
教中十地義當菩薩位極。若望於圓地仍屬
住。故云未滿。下文等者雖初住中已成佛道
亦非得於究竟佛果。三約凡非離凡夫等者
荊溪云。展轉比望亦以佛果方名非凡也。引
五凡夫論者亦證皆凡唯佛方聖。五凡謂信
住行向地也。四約聖尚不見至聖人也者尚
無所證法。安有能證人。三結破。荊溪云。而離
至取著者四種四諦秖是權實。四種因果理
性唯是平等法界。故云不取著也。即中道至
定慧莊嚴者三昧是定。三智是慧。諦秖是境
即法身也耶。定慧莊嚴法身。故知。此中具三
徳也。法愛不生者若生法愛即在相似。不進
上位名爲頂墮。大論三十云。問曰。云何爲頂
墮。答曰不能上菩薩位。亦不墮二乘地。愛著
諸功徳取相分別是菩薩頂墮。二約悲田問
二。初懸談義旨二。初總示。二此文下別解二。
初斥古。舊解無當者二家釋義倶不當理。故
總斥云無當也。折令同六師者令反出縁起
也。二今明下顯今。二隨文正釋二。初問愜同
邪人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約不見佛不聞
法。問不聞衍教三種四諦者荊溪云。此文斥
意雖多在通圓擧不聞邊須云三也。故知。尚
不聞通別。何況圓耶。止宿至糞器者此在鹿
苑也。方等聞大猶住小果。故經立譬乃云猶
處。須知。在指在鹿苑時。正縁正道並指衍門。
類同外道者小乘不見中理。類同外道不見
眞理非謂小乘便是邪外。二約同六師問三。
初總明義旨。所以至受學者荊溪云。前不見
等已是極問。既不見佛是邪見人雖復總問
猶恐善吉因循推託不受。泛言我親見佛。安
云不見。故更的指不見佛者必見六師。故知。
六師既不見佛不聞佛法。善吉亦然。與彼何
別。何以知去以事驗之。即以善吉解空之時
望於六師元學之日。六師在前善吉先見。言
後習者習學也。師範者法言曰。師者人之軌
範也。二別示類同二。初正解六師。諸法皆不
生滅者謂。諸法如虚空也。肇法師云。其人起
邪見謂。一切法斷滅性空。無君臣父子忠孝
之道。拘&T049271;梨母也者是彼所生。故稱拘&T049271;
子。下稱子者皆爾。任運時熟得道者謂。道不
須求逕生死劫數苦盡自得。如縷等者如轉
縷丸於高山。縷盡自止。何假求耶。又言下其
人得通見未來事。但齊八萬劫冥無所知。便
謂苦盡。欽婆羅麁衣也者肇法師云。是弊衣
名。或云。織毛爲衣。今以至樂也者謂今身併
受苦。後身常受樂。出家外道通名者肇師云。
如佛法出家通名沙門。不可改等者謂。苦樂
罪福自有定因。要當必受。非行道所能斷也。
廣明六師宗計如涅槃經。二今大下類同小
乘二。初約喩示意。二言相下正明類同二。初
類同六師二。初明外道似小乘。破因不破果
者無造者是破因也。一切自然是果也。如莊
周所計者以此土爲類也。莊子蒙人。名周。梁
惠王同學。著書十餘萬言。而皆寓言。今宋州
此故蒙城。是其處。現有漆園郷於彼著述。故
或云蒙莊。嘗爲漆園吏。刪闍夜至未詳者彼
計任運時熟得道。或是邪因縁或是無因縁
未敢定判故云未詳。迦旃延即前第五人也。
餘二者即第四欽婆羅第六尼犍陀也。謂應
受苦報。及云皆由業定並屬有門。二聲聞下
明小乘似外道。過去至定數者拘留孫人壽
六萬時出世。倶那含四萬。迦葉二萬。釋迦百
歳時出。釋迦初説五人證果。八萬獲忍。至於
彌勒三會説法人皆定數。如彌勒成佛經説。
餘時不得者謂除六四二百八萬壽外餘時不
出。由無得道機故。問諸大乘中皆同此説。至
如法華授弟子記皆定劫國壽命所化弟子
等。何獨小乘。答大乘所談佛佛道齊隨機現
應。雖或同小説豈有定執耶。如法華經明。數
數唱生滅。十方有分身。常有靈鷲山。餘國更
作佛。又如涅槃説。西方無勝國莊嚴如安養。
釋迦出彼土。楞嚴三昧説。七百僧祇壽乃釋
迦。異名光明。談佛壽虚空地山海不可爲譬
喩。大論明釋迦更有清淨國。猶如阿彌陀。今
經梵王見猶如自在天。凡此諸經論豈同小
乘説穢土百年壽定是釋迦文。一佛既叵量。
諸佛咸如是。當思其宗旨。無令大小混。犯重
毘尼作擯者四分云。若比丘及尼犯波羅夷。
已都無覆藏心。令如法懺悔。毘尼母論云。白
四悔法已名清淨持戒。但此一身不得超生
離死。然障入地獄。四分云。若重犯者滅擯。及
諸遮道之罪者謂犯僧殘已下也。二類同三
種二。初明外道似小乘。若得禪定者荊溪云。
四禪四空也。停河等者大論三十五諸外道
等來白波斯匿王言。大王是月増減誰之所
作。大海鹹味摩羅延山誰之所作。豈非我等
波羅門耶。大王不聞阿竭多仙十二年中恒
河之水停在耳中耶。瞿曇仙人作大神變。十
二年中變作釋身。并令釋身作羝羊身作千
女根在釋身上。耆兔仙人一日之中飮大海
水令大地乾耶。婆藪仙人爲自在天。作三目
耶。羅羅仙人變迦毘羅城爲鹵土耶。三光者
日月星也。四韋陀如前説。醫方者文心雕龍
云。方者隅也。醫藥攻病各有所主專精一隅。
故藥石稱方。十六大國者名出長阿含。一央
伽。二摩竭提。三迦尸。四拘薩羅。五跋祇。六
末羅。七支提。八跋沙。九尼樓。十槃闍羅。十
一阿濕婆。十二婆蹉。十三蘇羅。十四乾陀羅。
十五劍浮沙。十六阿槃提。二三藏下明小乘
似外道。三所以下顯訶折意。心行理外者兩
教捨生死求涅槃。別教捨二邊求中道。不能
頓知本性悉名心行理外。自此下涅槃迦葉
童子自敍之辭也。別人尚邪。藏通豈正。以倶
非圓融無作故通別尚爾。三藏如何殊。折同
六師良有以也。三結令取食。雖分至不見佛
性者荊溪云。生死義同失道理等。二問愜
邪法三。初敍意分科。荊溪云。何以猶具見思
等者亦以體異名同爲訶。善吉具有界外鄙
惡。鄙惡是賊何名殺賊。必是生。故非不生。是
賊必是生。安堪應供。無此三徳羅漢不成。二
一約下隨文釋義三。初約殺賊訶二。初敍意
分科。二若順下隨文釋義二。初訶有見入於
八難二。初釋有見惑。言邪見者是何等見者
荊溪云。徴起釋出。若界内邪此則易知。外邪
難識。即指善吉。故欲釋之先須徴起次釋。若
作合中即無見攝。意明此邪仍預二諦三諦
之内。二則指俗爲有。三則指眞爲無。雖爲二
諦三諦邪所攝。並不見中即屬界外之邪見
也。若界内悉爲二三俗之所攝。故知。内外邪
見永殊。今以界内既不見中具有無明變易
生死。界内能破賊義仍存言含中者於七重
中藏通即是無中。二諦別圓接。通名爲含中。
別是顯中。顯中或時復指於圓。涅槃疏中亦
以七重名爲單複眞俗二諦。今於此意明二
諦之中有於中道。中道共眞而爲眞諦名爲
含中。若顯中者亦是別及圓入別之二諦也。
故準今意含亦得名爲顯。言眞諦合俗者即
二乘之眞合在俗中。俗亦名有。故云有見。
若離爲三二乘眞諦亦得名無。故云則無攝
也。準上合俗既名有見離三屬無即是無見。
文略見字耳。以不見中並名爲見。見故名邪。
以五種中別圓入通者正斥於眞。豈論接眞。
故五種中唯圓非見。餘猶名見。故大經下證
二屬邪。何者下釋同外道屬邪。二釋入八難
二。初就界内明大小兩殊。荊溪云。住於八難
去明淨名訶。意本以理難。而訶善吉言中立
事抑。同悲田故釋斥辭皆兼事理。聲聞等者
明聲聞人難之分齊既破思惑明難定無。今
以難訶明具理難。是則身任界外八難。何能
入於大乘見道。若菩薩則不定者即界内聖
爲界外障境。達界外難方名無難。故於此境
有障不障。言不障者菩薩通四。前二成障。未
能善巧觀於内障成外無障。後兩善觀方乃
非障。又前二事理一切倶障。別教教道猶不免
障。圓人前後一切非障。正約此文以斥善吉。
又復前二能知内障。不能知外故二乘人義
當前二。是故被訶。忙然不識故使小學住内
外難不得免難。彈斥之意意在於此。此即行
於非道者内外八難倶名非道。二善吉下望
界外分事理二異二。初明善吉具二。顯圓人
倶無。言具二者文誤應云具一。謂善吉雖無
事難而具理難也。唯圓菩薩等者荊溪云。問
若以事難而爲理境者菩薩住於惡道等處及
以根壞。云何令無始名無難。答此有二義。一
者入位。二約觀行。若入位人何妨有之。但斥
小乘無此事耳。若觀行者亦容不障。何者初
心菩薩乘急戒緩在三惡道天及北洲。乘種
不失。乘戒倶急縱在佛前宿願所牽。或在佛
後禀教無癈。根缺世智何損觀門。況體難之
言言兼事理。事難如前。理難秖是一念小心。
小心即中。何難可得。況復大願無處不至。何
得隔於難處難時難根難智。住之體之化之
用之。是故大乘理須體事。故知。因果並異小
乘。二事八下約事理各明。結被訶所以二。初
約事理各明。事難指前。今明下明理難。荊溪
云。釋出内外而分事理。是即善吉不識界外
理難。而能障於中道。有師去破古者今但破
小。既大小三乘共有三空。是故不得三空爲
釋。又三空位在見道前。猶能發心。故亦不
用。今明見等三道是已死。故於義便故故引
正位。即見道也。見道尚爾。何況修道。又從
實説入三道者猶可得發。入無餘者準小乘。
教無有發理。餘國之言亦從實教。菩薩下明
二乘心尚是惡道中之極重。豈不名爲三惡
道耶。如大論等者二乘之人爲菩薩怨。怨家
豈過惡道之因證惡道也。暹云。大論三十云。
譬如空靜有樹名奢摩黎。枝觚廣大衆鳥集
宿。一鴿後至住一枝上。枝觚即時爲之而折。
澤神問言。雕鷲皆能住持。何至小鳥便不自
勝。樹神答云。此鳥從我怨家樹來。食彼尼倶
類樹子來。棲我上或當放糞。子墮地者惡樹
復生爲害必大。是故懷憂。寧捨一枝所全大
者。菩薩亦爾。於諸魔外諸使惡業無如是畏。
二乘於菩薩邊亦如彼鳥。壞敗大乘心永滅
佛乘心。論中以大斤小。故對二乘心正當界
外惡道難也。四諦中滅等者荊溪云。此取法
華譬喩品意。彼品東西馳走視父而已。彼疏
釋云。東西者苦集也。南北者滅道也也。故
以此對滅用證滅諦。若入無餘八六四二如
定壽也。縱現有餘定入無餘。故亦得名定。故
倶舍云。北洲定千年。西東半半減。西東亦定。
今取極長自謂永滅。長豈過斯。佛前佛後等
者俗後眞前倶不見性。何者眞諦之後應須
見中而便照俗。義同在後又約諦論亦可名
爲俗前眞後。外道不見眞理等者見慧即是
一切智外道。故神通韋陀多皆先修一切智
也。故小乘謂眞於大猶俗。俗故名世。眞俗二
諦倶不見中。但成世智所以屬難。瘖癋者瘖
亦唖也。不能言也。有作喑。字林喑唶也。唶子
夜反。唖有作唖。字林乙白反笑聲也。易云笑
言唖唖是也非今字體。二善吉下結被訶所
二。訶有思離清淨法。心與此合者無漏智
與無明合也。全智是惑義言合耳。所不能斷
者荊溪云。折挫之言據未發心前耳。故聞等
者大論第十九云。如聲聞聞緊陀羅王屯論
摩彈琴歌聲。以諸法實相讃佛。是時須彌山
及諸樹木皆動。大迦葉等諸大弟子皆於座
上不能自安。天鬘菩薩問大迦葉。汝最耆年
行頭陀第一。今何故不能制心自安。大迦葉
答曰。我於人天諸欲心不傾動。是菩薩無量
功徳報聲又復以智慧變化作聲所不能忍。
若八方風起不能令須彌山動。劫盡時毘藍
風至吹須彌令如腐草。離於自性等者自性
清淨心即中道理也。凡夫具惑等者凡夫具
足三惑心有反復。儻遇淨縁即了自性。故胎
經云。唯在心垢滅。取證如反掌。二乘下法華
已前自執已證以爲臻極。故折云永離。若至
法華其實不離。二約應供訶三。初折同世禪
二。初約凡夫往業釋二。初正釋荊溪云。四無
量無諍等定者有漏慈悲不與世諍亦名無
諍。何足爲奇。二料簡二。初約外道現得釋。二
折非良田。有見思砂鹵者此寄世田釋出世
福田。所言非者但有砂鹵非良田耳。故二乘
人猶有塵沙無明砂鹵。鹵鹹土也。三折同三
惡二。初約入位就界外釋。荊溪云。以小乘人
無願牽故無化物心。故施得福先在人天。此
明施者自無願故菩薩不然。已如前釋。二約
初心就界内釋。凡夫執小定墮三惡。非界外
也荊溪云。據薄聞小乘者自無小益唯能謗
大。次引勝意以證墮惡。大論第七過去師子
音王佛滅後有二比丘。一名喜根。一名勝意。
喜根弟子聰明樂聞深義。其師但説諸法實
相。語弟子言。婬欲癡相即是實相。無所罣礙。
以是方便無瞋。無悔得無生忍。勝意持戒頭
陀四禪。弟子根鈍多求分別。勝意語諸比丘。
當知。喜根誑惑諸人入邪見中。其言婬欲是
無礙法。是時喜根作是念言。是人大瞋惡業
所覆當墮大罪。我今當爲説甚深法作後世
因。即集衆僧一時説偈云。婬欲即是道。恚癡
亦復然。等三萬天子得無生忍。八千聲聞皆
得解脱。勝意即時身陷地獄。受千萬億歳苦。
喜根即今東方寶嚴土光踰日月佛也。勝意
即是釋迦。廣如論中。輔行及諸文亦備引。三
約不生訶六。初折同衆魔二。初總示。二爲與
下別釋。自行等者荊溪云。同樂生死如同一
手。界内天魔本意但令衆生樂有。有即生
内内外何別。生因同故如一手作。又解下
堅也者勞役堅勞古字假借不分二別。故文
選牢固字多作勞字。故使今文次作堅義。倶
染至難轉者執固即堅義也。魔與善吉執固
既同。可爲伴侶。二折同塵勞。汝亦具有故言
等也者荊溪云。八萬等言通於大小。故倶舍
云。牟尼説法蘊數有八十千。乃至如報恩經。
列多八萬。此等皆是界内八萬。如對四分一
分各有二萬一千。四分秖是界内惑耳。如大
乘中三昧波羅密等之所治者皆界外惑。故
知。善吉具有界外名同類同。故大士訶之云
無異也。三折同世怨。閹人者男去勢也。月令
仲冬命閹尹審門閭愼房室。荊溪云。應云閹
賊。又取他閹自滅滅他不可治也。又害等者
害即怨也。前釋害相此釋所害。又前唯正因。
故云種子。此據三因故云身命及眷屬也。四折
謗佛法。荊溪云。謗有二種者雖對二種秖生
死一。言亦兼二謗。若有生死必無常住。爲成
損相須對常住。五折非眞僧。荊溪云。不入
衆數者亦可云事理二和方名爲衆。衆必和
合。即是事與法界衆生和。理與眞如法界和。
善吉並無。故不入數。六折非眞滅。荊溪云。不
入數故終不能得大般涅槃。大般涅槃即大
滅度。縱有入數尚未得滅。況不入數焉能得
滅。此縱斥耳。終無入數而不滅度。三世人下
斥疑引證。多疑此解者疑今作訶殺賊等三
義解文謂。無所據。而不知今師深憑法華見
茲斥意。以法華善吉領解既云我今眞阿羅
漢豈非追省往昔小果。既不眞實致被彈訶。
故須以羅漢三義以釋今訶。故去至法華方
顯。故四下引證。四大聲聞善吉居其一也。三
置缽而去二。初總示。初自伏非敬田也。又我
下不伏爲悲田也。進退思惟者結上二文。進
思非敬退思非悲。悲敬倶非。從何取食。不如
棄缽出舍而去。二時我下別釋。荊溪云。茫然
者總相不知。不知佛法權實開遮。若使知者
即應答云世尊知我實機未發。是故遮實而
先施權。大士何得輒以實斥。至後機成方可
遮權而用於實。如來尚自觀機逗物。大士何
以損我機宜。密意雖然善吉可中能作此答。
乃涅槃會上聲聞豈更招於大士之折。大士
正爲方等不知作入醍醐遠方便耳。以不知故
點然無答。四淨名安慰二。初敍意分科。二隨
文釋義三。初慰問。荊溪云。即是法身等者即
是法身如來所作化事。作此釋者但是從理
亦應。更須從事以釋。假使如來化爲一人。還
自以此而詰難之所化之人。豈有懼色。詰者
責也問也。二善吉答。三重慰解釋二。初分科。
二隨釋三。初正安慰。荊溪云。一切法者陰界
入等一切法也。此法尚爾。何獨悲敬。二解釋。
三重辨。五聞者悟道。前用通教解釋等者以
此云得法眼淨是得通教益故前須約通釋。
或是聞安慰幻化之説即悟得法眼淨也。問
得法眼淨何必在通。答一代教文倶以得初果
益者爲法眼淨。通教共地故有小益。既是聞
訶益非藏教。四結成不堪。五命富樓那二。初
分科敍意。二富那下隨文釋義二。初命問疾
二。初翻名。二但法下釋疑。法華中旃延是中
根滿願是下根。而今命滿願在迦旃延之前。
故須簡示。或是隨近者當時左佛左右。故先
命之無論次第。何者下釋機便意也。莊嚴文
辭等者旃延但能問難文辭不如故不先命。
仲尼曰。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
言之無文行之不遠。晋爲伯鄭入陳非文辭
不爲功。大品等者荊溪云。雖於法華而得下
根已堪受命轉般若教。故於今教非後非前。
故知。大權引機何定。具有料簡者覈其大旨。
則身子智慧善吉解空滿願説法倶順般若。
故偏受命。所謂加於可加也。廣如論文。二辭
不堪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辭不堪。二述不
堪之由。是三乘初心者荊溪云。此諸比丘在
彼三藏三乘衆中。始欲學小。現雖暫居三藏
之衆宿根非小。而滿慈子見在小衆便爲説
小不逗宿種無四悉功。又或可在於通三乘
衆中。滿願見與二乘同止便即爲説折法。小
宗尚失小機寧生別善。故爲大士之所彈。訶
言機在於大者即宿習也。尋經可知者尋下
訶辭知今説小。三正述不堪之事二。初分科。
二隨釋七。初訶説法失機三。初分科示義二。
初分科。二示義二。初示義二。初正示。念何事
者荊溪云。何言表諸。即七方便亦是借於法
華之意。何得偏以小法教之。二但四下述意。
討本者第一義爲本。三悉如枝。依枝尋本理
居其先。依本尋枝理居其後。荊溪云。亦應更
問所以。世界在於爲人對治之後。何以不同
五章中意。利在第一鈍居第四耶。答爲人對
治逗善惡因。世界即是善惡之果。觀果知因
驗因識果。並是隨便何所疑耶。若是利人乃
至亦可全不用三。準此鈍中復應有此因果
前後。二滿願下結顯。二時維下隨文正釋四。
初訶不觀本心二。初釋法二。初正釋。若不入
定等者荊溪云。此豈不誡後來説者。縱不先
有知根三昧亦須觀人然後説法。等是不知
依安樂行以大乘答。即是其人妄説小乘第
一義也者既有大機。應爲説大乘第一義法
反爲説小差機致訶。荊溪云。若準下文得不
退轉。應以第一義悉而居於初。若爾於諸比
丘乃成不用下之三悉。何得以四而訶滿願。
答逗諸比丘現世根縁秖應用一通往具四。
故別列三。況復因茲通明被物理。須具足列
四。不疑以諸比丘曾修此四。具如疏文所列
者是聞淨名説。即是世界破見思惡生俗諦
善。此並在於相似位中。若將不退而爲相似
爲第一義。節級向前而爲三悉。即行不退之
四悉也。通別不退義準可知。二料簡五。初簡
定能知機。障通無知者荊溪云。亦應云見見
屬知故以通是知故故以不知而爲通障。菩
薩亦爾者亦如當教小乘有不得禪及得禪
者。然當通教豈全不知。意明未是任運眞化
未知内外一十六門六十四悉也。是故唯取
別圓菩薩。然於別圓不判位者必須判屬下
根位。故以下根者其位定故具如次文問答
料簡。任運即是眞出假位即初地初住圓照
者。是此智無爲照機故也。二簡心根差別。三
簡訶心所以。荊溪云。問若爾淨名何得等者
而下文云。當知比丘心之所念。答意者凡欲
利物先藉知心。一切衆機不出心故。昔有此
志今方成機。四簡別圓優劣。五簡勸入之意。
或爲破或爲勸者荊溪云。即破小勸圓自無
所入。爲他故入故云方便。雖分圓別乃是兼
三。復次下以證理爲入定也。應先自證理。然
可爲他説法。二釋喩。大心即是法性者荊溪
云。明彼比丘昔之曾發正當法性之菩提也。
寶器等等者以寶爲器。寶即是器。故云寶器。
大心貴極。故如寶大心受法。故如器解雖分
字同顯大心。二訶不觀心念。此如身子教二
弟子者以彼小乘觀門差機以例今文爲大説
小。涅槃云。我昔住於波羅奈國。時舍利弗教
二弟子。一觀白骨一令數息經歴多年皆不
得定。即生邪見言無涅槃無漏之法。若其有
者我應得之。我於爾時見是比丘生此邪心
訶舍利弗。汝不善教云何爲二弟子顛倒説
法。汝二弟子其性各異。一主浣衣一是金師。
金師之子應教數息。浣衣之子應教觀骨。汝
以錯教令生惡邪。我於爾時爲是二人如應。
説法皆得阿羅漢。大乘眞實等者琉璃堅固
以喩大實。水精不堅以喩小虚。琉璃具云吠
琉璃。此云不遠。謂西域有山去波羅奈不遠。
此寶出彼故以名之。其性至堅人力煙焔不
能毀壞。古字但作流離。後人加玉。左大仲呉
都賦曰。致遠流離與珂珬。音邃注云。流離珂
珬皆寶名。三訶不觀根源。有障應説大乘對
治者荊溪云。此障應合用大治之。故非小治
之所對也。未有念著小乘法瘡者勿傷令成
小乘瘡也。大論云。聞法之人須有宿世種子。
信心爲瘡。如臥毒屑。身若無瘡毒不得入。論
元喩大。今借譬小。本無小瘡縱臥小教法毒
不入。何以用小。爲身作瘡亦是以小損大法
身。彼本發大法身全具故也。四不觀樂欲二。
初總示。二別釋二。初對前簡示二。初正示所
屬。十力中三力也者一是處非處力。二業智
力。三定力。四根力。五欲力。六性力。七至處
道力。八宿命力。九天眼力。十漏盡力。三力者
即四五六也。二此中下闕性所以二。初正明
闕性三。初正示。此中但明根欲。等者前云衆
生根源此云欲行大道也。以善下釋闕性所
以也。荊溪云。明根若成即不可改。今諸比丘
心猶可發。是故先以三義斥之。雖餘文中三
世更互得用其名今此定須釋。諸比丘改小
入大。即是對境生欲意也。二故大下引證。荊
溪云。問其心既深何不名根。答得名處別。故
不云耳。根名能生性謂不改。故亦名深心。未
有可生非根也。三若過下釋成。荊溪云。善根
牢固下更以性欲更互得名助釋斯意。習欲
成性。性在未來由性成欲。性在過去是則欲
必現在根定過去。欲又對縁必須現在。二欲
性下結示兼訶。荊溪云。欲性相關者由與欲
對辨故性通過未。二正釋。三譬二。初正釋譬
意。三種欲樂之心者欲顯理欲發智欲修行
也。欲顯法身等者荊溪云。智爲能行道爲所
踐。故知。所踐即實相也。故知。大道亦小所行
小乘於中取眞諦耳。故以能行用顯所行之
大道也。欲修等者行大由心。大心導行萬善
歸之。即縁因也。故下結成此爲解脱。若言下
以防伏難。恐伏難云見眞不殊。即擧譬遮云
無以等也。故以五義而爲別之。言五義者一
蟲寶異眞中異故。二停不停極未極故。三多
少殊有界内外。四自及他分作無作。五益無
益化之遠近。寶光者以日宮是二寶所成故。
螢火者易通卦驗曰。立秋腐草化爲螢。廣雅
曰。景天螢火燐。二此諸下結成三徳。準此結
成則知。大道是正因。日光即了因。萬行即縁
因。即大海喩也。經文先行後智者三既互融。
何必次第。三復次下約過結歸。此四心者大
四悉也。中間廢忘等者其元結縁時必非滿
願小乘之所知也。二結過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正結過彈訶。荊溪云。雖報障所障者報
障即是退大已後在三惡道。既云流轉多非
善處。若居人天不名報障。是故應云同法華
中三千塵點過是已後今始得悟。故宿世人
未入正位。既於方等得遇淨名赴往機縁。開
導當解入正位者必至法華。今引法華良有
以也。問往昔等者前云久發。復云中忘。故須
更問失與不失。若其失者爲説何益。又失不
失有縁有了了如今文。若縁因者事關生公
善不受報。彼義尚以一毫不亡。何況了因菩
提之心。理合於此廣明失與不失之本意也。
受不受之大旨也。寄海寄火之善喩也。二譬
顯結過。經有法譬合。初文法也。猶如盲人喩
也。不能去合也。不能斷塵沙至名爲微者荊
溪云。上上明塵沙約法藥也。知根即是破向
塵沙。圓照照上無明塵沙。無明塵沙即是所
破。知根圓照即是能破。須約圓別分此二。故
如盲也者先約法明無。故無兩眼。次約人明
無。無菩薩根等者塵名雖通凡夫此圓菩薩
根塵三諦。又如生盲下至根之利鈍者當知。
二乘全無大乘五眼所見故説如盲。此則五眼
倶奪意也。問前三眼兩教二乘亦能得之。法
眼三教菩薩亦能得之。如何五眼併奪云無。
答隨教依理其相天殊。若云諸佛菩薩之所
見者即是帶理之四眼也。地住分得佛方究
竟。故肉眼一時遍見十方。天眼不以二相而
見。慧眼乃云第一淨。故法眼佛眼由來永殊。
是故文中不更別辨。具如前文已悉辨竟。若
爾五倶屬佛。豈成五別。答不然。諸佛如來法
身菩薩約體分用。五相不同。且如肉眼見於
麁色於麁色處見於中道。從麁色邊名爲肉
眼。約見中處即名佛眼。故見色處名之爲用。
佛眼正當中道體也。餘之三眼比説如向。若
如初釋與而言之二乘但盲法佛二眼。今從
奪説故五倶盲。況以佛地五眼望之菩薩尚
奪況二乘耶。法華眇目仍從與論。三淨名入
定如諸比丘荊溪云。借宿命智。借者以此助
彼故名也。而今淨名住無垢位。豈須入定然
後知耶。今示入相令比丘知。則令比丘銜恩
致敬。五百佛所者既已中忘。若依法華五百
之初或依今佛。若準大經四恒之後五百佛
所誠爲不多。雖無塵點之言及標一佛之號
今既獲益。從於淨名當知。淨名或是本時眷
屬師資將非淨名亦於五百助其令發。凡一
句益悉不徒然。故衆聖化儀或獨或共或兼
或正良爲宿不同故也。四諸比丘心志開發
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得本心。昔於觀行位
退。今還得之。二明致敬。碎身莫報者荊溪云。
日捨三恒未酬一句。豈更討於小教之制。欲
行大行。豈存形儀。撿大小二律開遮異轍。忘
犯之教不在聲聞。豈聞大法端拱懼違。捨衣
大提猶能泯相禮俗。小吉何足可除。今謂求
其本也。外凡禮於等覺。何足致疑。論迹也忘
犯暫施固非長禮。以獲深益不覺屈身。邇世
庸人或濫請邪解。或苟求財利屈其法服禮
彼白衣。謂彼道亞淨名。謂我希風新學汚
辱緇伍違犯律儀。眞法滅之相也。自謂思齊
聖蹤。謬以千里。慈恩云。新學無知禮維摩足。
豈慈恩不曉忘犯荷法之意耶。蓋垂儆於末
世薄夫耳。五淨名説法。説法之辭經文不載。
故知。梵本廣博非虚。六諸比丘得不退轉。圓
教等者荊溪云。從似至眞即三不退。似中有
二不退。即位行也。銅輪即念不退。往昔至位
耳者以五品具惑其位猶退故使流轉全忘觀
行。今遇淨名豁然。還復言不定位者以觀行
位遇善惡縁進退不定故云不定位也。或是
至未可定判者荊溪云。若準斯文既具三教。
不可定判。故前四心通三何咎。雖三不定望
圓五品。須皆外凡。雖在經文無的位相。故使
不可專在一文。七富婁那敬揖。四結成不堪。
六命迦旃延二。初分科敍意。二摩訶下隨文
釋義二。初命問疾。須陀耶沙彌等者十誦云。
七歳沙彌與佛論議。佛問五陰爲一異等。智
踰二十。佛許受戒。倶舍云。佛問汝家在何處。
答云。三界無家稱可聖心。佛令羯磨與受具
足十仙論議如大經第三十五三十六。荊溪
云。沙彌最初涅槃居後。以此準知中間可見。
信知彼亦經於五時。此是見機得道之論議
也。即於彼天般涅槃者明佛滅後及以天中
論議亦爲解脱之業。佛在世日旃延造昆勒
論申三藏有門。以尊者從此門入道故。此論
正傳南天竺國不來此土。二辭不堪二。初分
科。二隨釋四。初奉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二。
初敍意分科。二憶念下隨文正釋二。初佛略
説法要二。初總擧經。二一佛下別解釋二。初
略説二。初正解二。初列句釋相二。初列句。二
如總下釋相。荊溪云。總相説苦諦。即名略不
多解釋。即義略。但云有身皆苦無可愛樂。即
義略也。名廣義廣準説可知。若爾至第二義。
方稱經文。經自列五不多解釋。準列五名亦
可名爲名廣義略。故使旃延廣敷演之。今所
訶用不訶義廣。但訶用小不應機宜。然經倶
云説於法要。即名略也。略名之下言於大小。
旃延不達以小演之。二佛爲下結指經意。二
同下釋疑。荊溪云。問者旃延何得以五行名
解佛五義。佛五義意何必爾耶。答意者義行
及禪所依別耳。二釋法要三。初入道最勝故
要。苦下四行等者荊溪云。秖是四念處耳。同
縁於苦。故名爲總。大小入道莫若於斯。故云
要也。若爾何故不立不淨念處而却云空。答
不淨故空。若爾何以不云別相念處。既有總
言。今從親入燸法邊説。故且云總。隨用一行
者於下忍位遍觀十六行相。於中忍位乃經
二十四周。減行七周減縁。故至上忍留一行
一縁得入見道。約人有二種異。一者利是見
行復有二種。若著我者留無我行。若著我所
留空行。二者鈍是愛行復有二種。慢多留無
常行懈怠多留苦行。故云隨用一行也。具如
釋籤。二即三法印故要。荊溪云。對三法者夫
開合者適物所宜。一切經論文無不爾。今此
開合亦但於類例同者合之爲三。若開爲五
爲五法印。有何不可。如地持中四優檀那。優
檀那者此翻爲印。於彼四印又合不淨。或復
合空。是故小乘三不可闕。生死之法與涅槃
異故別印之。生死須存初後二故故生死印
不可一也。無常初印。無我後印。先觀無常便
生厭離。故用初印既厭離已存著能觀。故用
後印推求能觀至不可得。即契涅槃所以涅
槃唯用一印。若大乘法印即唯一也。以生死
涅槃體不異故名實相印。三即三脱門故要。
二旃延廣説二。初略釋。二又廣下廣釋二。初
正釋二。初約法正示二。初正明廣義。荊溪云。
一横二竪者三界應竪。今云横者從一世三
界之心。諸見應横。今云竪者歴於三世四句
分別。又諸見由身次第相生。故亦云竪。又亦
可云諸見爲横。爛漫起故三界爲竪淺深別
故。理須細約諸見委論五義。見轉皆以五義
逐之。使成後人入道之相異於數寶唐喪功。
故凡諸入道皆多從竪。具如止觀破見遍中
諸論廣明。爲令正法久住世耳。二若常此斥
數人不得入道者過在人師非論主咎。二但
旃下約論能通二。初正明昆勒二。初明論旨
從容二。初示論中義旨。昆勒此云篋藏。申兩
亦門也。若説念處等者荊溪云。此明功能門
中皆悉迷悟雙明。義當有無兩門故也。三聖
行者無貪等三。聖人所行名爲聖行。二但佛
下顯佛世無諍。入門雖異等者四門雖異證
果無別。各述其門者即毘曇婆沙述有門。成
實述空門。昆勒述兩亦門。如爲闡耶説離有
無經。即雙非門。人師失旨執之成諍。故宋求
那跋摩得第二果。至臨滅度述遺囑。付弟子
阿沙羅附還天竺以誡諸師。文帝遂勅譯成
華言。其略云。諸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執者
有是非。達者無違諍等。二旃延下結能通得
旨。荊溪云。若不善通三藏等者意明有無。但
是述其所入之門。傍學能於四門通贍。故使
傳於南天竺國。二毘曇下略指三門。荊溪云。
四門皆五者莫不皆具苦等四義。寂滅秖是
四義所歸。二料簡二。初徴辨論旨。荊溪云。青
目至鈍根人者青目全破。是故兩少猶爲鈍
人。恐此下今判論意四門相望展轉互得爲
利鈍也。方用第四爲最利人。二問佛下歸過
旃延。荊溪云。出沒多端者或沒大義兼用小
名。即如今教或沒大名而用小義。即如迦旃
延。此非佛意。或先大名後用小義。如通二乘。
亦非佛意。或先小名後用大義。如今淨名所
用者。此是得佛意。或先小名兼用小義。如通
菩薩別教亦然。亦非佛意。或先後倶小如三
藏教。固非佛意。或先後倶大即通教中鈍菩
薩半有佛意。於一音中並有上來衆多意趣。
其中雖有非佛意者莫非一代逗機之教。逗
不得宜故云非耳。但旃延用不稱佛意。於機
無益反致議訶。三正述不堪二。初分科。二
隨釋三。初訶能説心非二。初正約能説心非。
荊溪云。此中意明説由心生。心既生滅安説
無生。説從心生證隨心得説隨心證。信不餘
塗。故以心驗法知法必如心。終無生滅之心。
能説大乘實相。實相名通須以理定。意訶所
説尚非通教實相故耳。疏文解釋凡有五重。
但旃延所説心非不過此五。並是能訶所訶
相對比則總含四門。一切行理等異莫非生
滅。文爲五。初約二諦釋。二又四下約五義釋。
三又出下約觀用釋。四又旃下約本門釋。五
又聲下約觀體釋二。初約小明非。二何者下
約衍簡示。荊溪云。通教八地已上等者意明
徒有雙流之名而實無雙流之理。雖不生滅
有教無人以其雙流無實果故。別教初地理
雖是實地亦無人。雖用通訶通非教意。況復
文意亦非專通。故到別教尚云無人。脩羅琴
者不撫而韻。以喩即寂而説。二又非下兼約
不知根縁。荊溪云。非但等者語其機教之功
用也。應知。訶意正用通眞。二訶所説法非二。
初略示大意。止通入眞者止秖也。二諸法下
廣釋經文二。初正釋二。初總對小乘五法訶
二。初正釋五法。荊溪云。五義皆與藏對辨皆
正斥三藏名同義異。以由境同觀別故也。諸
法究竟等者小亦名空而非空義。小空無旨
眞義不成。乃至寂滅同異準説。三藏所明生
法二空者或一或三具如目連章中已辨。衍
明實相眞空者義通眞中。此正用眞密兼中
道。故此正與目連章意及爲國王長者所説。
并下釋觀衆生品大旨略同。餘非全無不及
三處此中經意亦正明通義。故顯説通。故知。
此之四義稍隱不彰於寂滅中偏顯圓別。是
故文中指大涅槃。二三藏下對辨結示。荊溪
云。此是通塗者秖以此章義含三意故曰通
塗。故前後文多皆含於中道之説。故此中云
亦得即是等者教法通深故也。二若破下別
約旃延本門訶。二料簡二。初問。荊溪云。秖縁
前含。是故問答欲令意顯。故問意云。爲顯四
榮應以榮折。雖著義字苦等仍存。故云枯也。
但是四枯顯榮何在。二答二。初明即枯是榮。
荊溪云。答意者破拙入巧巧拙自殊。意顯破
拙即入中也。借結此拙而成枯意。巧自成榮
故先入巧入已見中。雙遊之義枯即榮也。故
引二鳥其義善成。故居士訶即名榮也。苦等
一一皆云義故故可結爲非枯非榮。義字不
間眞中故也。故立不生不滅我與無我不二
等言。況此通門元通妙理。二鳥雙遊者鳥喩
品云。一者迦隣提。二者鴛鴦遊止共倶不相
捨離。古人多解。委如彼疏。今師以雄喩常。雌
喩無常。生死有性善故無常即常。如二鳥在
下。涅槃有性惡。故常即無常如二鳥飛高。是
則在高在下雌雄共倶雙遊並息。其義皆成。
故今雖結枯名枯即榮也。以二鳥不相捨離
故。無我法中有眞我者此示大經迦葉歎佛
文也亦應例云無常中有常苦中有樂空有
不空。悉是二鳥雙遊。即枯是榮意也。二淨名
下明部意猶蜜。荊溪云。淨名結眞等者正出
答意。具如向述。眞即是中雙遊之言必相即。
故不生不滅雖結無常不專無常。以無常義
仍通故。故宜斥於三藏二乘令於此座成生酥
益。三諸比丘心得解脱荊溪云。彼比丘益雖
不因佛而因淨名得通教利。當知。縁在二聖
故也。具如前説。得羅漢者前云眞我。復云實
相及以雙遊。今結得羅漢者驗前進明別圓理
者明教功力非正訶相。心脱是倶慧。脱是慧。
四結成不堪。七命阿那律二。初分科敍意。二
刹利下隨文釋義二。初命問疾。楚夏者如涅
槃玄及記。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
奉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梵王來問統御大千者家語曰。夫徳法
者御民之具猶御馬之有銜勒也。又曰。御四
馬者執六轡。御天下者正六官。今臣下稱天
子爲御。蓋取此義。以天子居尊高之位臨御
於下故也。今梵王統領三千猶御四馬故云
統御。報得天眼者荊溪云。亦有生得鬼神等
及發得等云云。二那律答二。初正釋。經云。掌
中菴摩勒果者肇云。果形似檳榔。食之除風
冷。時手執此果。故即以爲喩也。大辟支等
者荊溪云。問支佛元知十方佛不。答亦知亦
不知。若準所見百佛世界豈可無佛。理應合
知。秖恐見處不知有佛。又容知者秖知一界
唯一佛化。知亦何妨。故二十部中亦有許知
十方佛者。此亦宜爲大教梯漸。二料簡二。初
以梵王對小乘天眼簡。問若爾何異者向聞
抑小同梵。今問若同云何分凡聖異。荊溪云。
問異難同也。答下五種四禪者謂根本及觀
練熏修也。荊溪云。答出異意者一往所見遠
近雖同然復報等因亦不一。文有三異。一報
修異。二總別異。三通明異如文。二以梵王對
圓人肉眼簡問意者六根淨人六見大千。何
異梵王。答意法華肉眼尚超小聖。何況梵王
天眼。開闢者荊溪云。肉眼雖見廣由於天。大
品等者明大乘肉眼不假開闢。故欲奪天先
辨肉異。大小既別因果自殊。若法華經力等
者依開顯教。觀本具理入相似位。功由於教
故云經力。當知依教修行行成證理既得似
證。肉眼功倍名爲佛眼者尚即佛眼。豈況天
慧。以其下釋大經義。初明二乘慧名肉眼。次
釋圓人肉名佛眼。初中云有齊有劣者同除
四住此處爲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所證既
劣慧但名肉。圓教下次意也。以其等者具惑
達性。故名佛眼。此即大經四依品明初依文
也。五品六根無明倶在並照三徳。故云知藏。
住前二即同是初依。三正述被彈之事二。初
分科。二時維下正釋五。初窮難二。初雙窮十
智者世智他心四諦智法比盡無生也。二雙
難經云。假使作相等者荊溪云。羅漢證滅不
應有見故云假使。與外道等者亦是抑辭。有
爲功徳具有三明。安同外見。而云與等故且
挫其出觀時也。疏云。雖與等者荊溪云。與而
又奪有殊即與也。有爲即奪也。證數縁盡
者新云擇滅無爲也。擇力所得滅名爲擇滅。
謂斷智推度令滅故名擇滅。古云數縁。即是
擇也孱同者字宜作僝。士限反。尚書曰。方鳩
僝工孔安國云。鳩聚僝現也。入觀等者荊溪
云。若約那律失眼出觀但同世人。壞根者不
見。二那律受屈。三梵王請問二。初分科。二隨
釋三。初歎未曾有。二作禮致敬。三正請問。孰
誰也。四淨名答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答有
眞天眼人。荊溪云。經有佛世尊等者有人以
有字爲上句。未深不可也。何者所言誰者本
問其人兼及有無。故須還以人爲答也。是故
疏中但釋答人。無二邊僞者辨佛眼之功用
也。見色等者應云即中見麁細色。二辨眞天
眼相二。初正釋。荊溪云。常在深禪定窟者三
法名異其義必同。亦可義異其體不別。不別
而別理通因果。事用非因。首楞嚴在因涅槃
指果。三種生死加自體耳。二料簡二。初顯圓
教所攝。荊溪云。非偏非圓者亦可云是偏是
圓即別教也。約地前後而分偏圓。二對佛眼
辨相。名佛天眼者欲簡偏。故加佛字。例應四
眼悉宜如佛區以別之。金剛般若者佛歴五
眼以問。善吉悉答云有。具如前引。五梵王及
眷屬發心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正明發心。
二致敬而去。四結成不堪。八命優波離二。初
分科敍意。二隨文正釋二。初命問疾二。初化
他須念持。修多羅此云契經。阿毘曇此云無
比法。即論藏也。正内眷屬者秉律齊衆即是
化他。波離持律。豈但自正亦正他也。二自行
須念持。荊溪云。六者且指一日之別行耳。多
日相續皆由念故。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隨
釋四。初正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二。初敍意
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二比丘犯戒疑問。經
云。誠以爲恥者生公云。犯律者必有懼罪之
惑也。原其爲懷非唯畏苦困。已交恥所爲也。
經云。願解疑悔者荊溪云。疑罪輕重。悔蓋覆
心疑悔罪兼。何由可滅。復本上懺不出無生。
今此波離不達機理專輒爲其依小解釋。得
免斯咎者悕蠲重愆。輕尤易除可思見佛。疏
中初約義推。次汎引經説。若其重者者小乘
重罪凡有四種。入如毛頭名婬。擧離本處名
盜。斷其命根名殺。言章了智名忘。律無悔
文者小學悔已障果。仍成重罪未忘。據此以
論重不可悔。故云無悔文也。或重罪方便者
四分云。起心不動身口。但自剋責還復好心。
是名不犯。二動身口未到前境名次方便犯
偸蘭。三者臨至境所身分相交未至犯處已
來名近方便是重偸蘭。二上首爲説依律判
斷者若犯根本應須學悔。若犯方便應懺偸
蘭。若本無心則不結罪。或教下謂。問其情實。
若本有心應須懺滅。正罪方便並須集僧。若
犯重者僧祇云。若犯罪已啼哭不欲離袈裟
深樂佛法者令與學悔羯磨。然後奪三十五
事等。若犯蘭者十誦云。初篇生重此是近方
便。謂身口相加未得暢遂者應一切僧中悔。
若初篇生輕二篇生重應界外四比丘中悔。
若僧殘生輕應一比丘前悔。是則集僧有界
内界外二種之別。羯磨分心念對首衆法三
類之殊。今此明悔罪用衆法對首也。故荊溪
云。集僧唯二羯磨通三。滅與不滅如常所辨。
波離爲彼犯者如上律相而説。故云爲其如
法解説也。三述被訶之事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正述彈訶七。初正彈訶。無重増罪者荊
溪云。第二篇去僧法可除未妨眞修何成擾
心。當是疑重及重方便。依教作法縁具難諧。
若學悔所加懼一世無用。義須心殄乃令事
除。彌助疑情名重増罪。罪從至其想者語略
意玄。善須得旨。然知其罪而隨其治。縱有治
者皆擇其易焉爲其難。故須觀時藥病相扣。
不可一向併云無生。故天台大師明懺淨中
小教有者令依事滅。非小所達方投大宗。並
應先斷相續之想心。不應觀理而令續行。況
復須窮逆順十心。觀成法順方滅重瑕。然此
中辭但存大旨。使成淨名訶小之相。欲習行
者不可徒然。應當專於四種三昧不思議境。
九法資成遠近方便解行兼美。是故須依止
觀大部。一切行者之妙津梁。羯磨者此云辨
事。謂施造遂法必有成濟之功焉。二勸除滅
二。初標示。二直除下正解二。初略釋。罪從心
生等者即諦觀罪性。故大論喜根弟子問勝
意云。大徳是婬欲法名何等相。答煩惱相。又
問内耶外耶。答是煩惱不内不外。若在内者
不應待縁。若在外者於我無事。弟子言。若如
此者煩惱非内非外非在十方。求不可得即
不生滅。云何能作煩惱事耶。此亦是觀罪性
之要術也。若觀至罪相者即普賢觀云。我心
自空罪福無主也。二廣釋二。初列懺名。二釋
懺義二。初依門辨障。毘尼翻律或翻爲滅。義
如常辨。違無作罪即違制之罪也。從作法而
受。發得形倶無作違則成罪。此依定門者荊
溪云。意明求相專注爲定非禪定也。戒慧相
藉次第之説。具如法華三昧中辨。根本者生
罪。妄心總而言之煩惱業也。故觀相者即事
一心。雖云戒等其實約慧然除圓定無滅重
方。圓定即慧故如月也。違無作者具如止觀
辨業中明。二正釋三相三。初作法大論等者
斬草殺畜倶犯單提。故云同篇。作法懺者準
律先請一清淨知律比丘堪解罪者共在空靜
處。或對佛像前具儀。三請當爲分別罪名種
相三種。又爲説破持兩相。令生怖心然後悔。
根本法辭云。大徳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犯斬
草害畜命二波逸提罪。今向大徳發露懺悔。
此即作法懺也。二無作滅者違制罪除免苦
二千歳。性罪既在還墮泥犁。後須償命。以外
人計草木有命見沙門斬伐。謂無慈心如來
息世譏嫌於是制戒。既非有情犯無性罪。作
法紛動者荊溪云。擧難從易令習無生。意明
懺下三篇尚自紛動。況復懺上二篇。安可遂
情。二觀相如諸方等者如方等陀羅尼虚空
藏等也。見罪滅相者聞唱罪滅及見印臂。荊
溪云。釋觀相中依經作法。故非禪定。況云取
相心動。驗知。非定者也。此亦擾心者既不欲
令修前二懺所以列者。爲逗物機及以並決知
非無生悉成紛動。何者一七三七多七九旬
一年多年或云長作如斯等例。豈不紛動耶。
意復兼勸前二懺者進慕觀理一體妙除。況
消訶文非前二義。是故觀相縁罪心境。對滅
罪境生重慚愧。不惜身命改革元心。故知。其
人理觀全昧。三無生二。初正明無生。此觀成
時者荊溪云。指初隨喜前始習觀道。前既悠
漫。故須剋指觀行也。末代行者自揣其心。幸
非利根何辭觀相。觀相重滅無生可成。勿辜
其心空云理是。相應之語不在於他。善格内
懷安同衆聖。端坐念實相者坐即四儀之一
事。念即三觀之總名。實相乃三諦之異號。蓋
用一心三觀觀一心三諦遍融諸法。衆罪寧
存。坐念既然餘三亦爾。四儀六作無非實相。
諦觀尚一。罪福詎分。達罪空中如日消露。無
勞下結功顯過也。二對事料簡二。初牒事問。
二約人答。二初約鈍人須事。二約利人唯理
三。初正明理懺。荊溪云。此無生門懺於三
道一念除滅消苦道也。畢故忘新袪業煩惱。
必能滅故已不造新。既不造新豈應習故。一
刹那頃名故名新。不懺墮非。尋即名故。設懺
罪滅。畢故忘新。新罪既除何新之有。便不落
謝新故並忘。二故大下引證破執。荊溪云。故
大論下示悔初後。於此初後謂罪定有而生
重憂罪定不滅。以此心起不順無生。應滅憂
心已生無主方名罪性本自無生。罪尚無生
豈計憂悔。捨悔憂想相續永忘了自性心本
無生滅。如是悔者名眞無生憂。亦悔之別名
而已。故一切大教皆爲衆生示滅罪相。如禮
二十五佛聞文殊等名。更云有罪即名謗佛。
散心尚爾況復無生。又若下重釋罪心。罪體
幾忘。不獨由執。世人作罪常謂罪無。可由此
心令罪自滅。若如是者豈不増於諸見計耶。
今云不執從悔心説。若設悔已信佛云無。尚
執有愆公違佛教。故知。觀罪本爲滅心。若反
執心與滅相反。三若下顯理功能。若能等者
荊溪云。復滅心宗顯懺功著見理者見無生
理也。事性等者事謂違無作罪性即性罪根
本即根本妄惑罪。此之三罪是前三懺所破。
故荊溪云。事即事懺性即觀相根本即是無
生懺也。罪心是心即罪根本。能達心者根本
永忘。又見理者貪等無生。此則以理破於心
執故此心執通能障於三種懺也。三種懺内
無生爲首。無生生執罪尚不滅。況於前二而
生執耶。三爲解釋二。初正明三句三。初約心
境解。荊溪云。彼罪性等四句推者本推於共。
具如止觀等諸文所明。二約根境識解。荊溪
云。若十八界等者内根外塵中間識也。此十
八界從縁而生。尚自不實。何以更能保罪心
耶。三約唯心解二。初正示。於三解中此釋最
要。何則前明根境。不出色心。色從心造全
色是心。故但觀心無所不攝。炙病得穴伐樹
除根喩之可觀。荊溪云。觀心者前對外境。此
唯觀心造罪由心不作罪。時尚須觀照。豈況
作罪而不觀之。二故普下引證。荊溪云。引普
賢觀者心謂罪心法即罪境。心境成業全是自
心。是故更令觀於心也。作是等者作是懺悔
明懺悔之體。嚴謂衆法助體。所行所嚴即是
中道實相。無罪謂罪本無破壞是捨離想。心
識謂執心家之分別。行此至心如流水等者
意明不住能滅所滅心相見罪福有無念念無
生。二前兩下結判示意。荊溪云。前兩至小疏
者於無生中自有三釋。初解以心境相對。次
又解下以根塵識三事對辨。而此二解並是
無生非不滅罪。但不與經中佛語相應。佛語
唯令觀心故也。故云心垢故衆生垢等。四引
佛語證。破波離疑執者疑罪執小。小乘之中
但有作法。若準優波離作此執者尚違小教。
何況大耶。以毘尼中犯既問心豈非罪從心
起。但彼小乘覆相不説唯心名不了義。其斯
謂矣。若依此判等者據律問心顯波離失。如
毘尼母云。犯必託境關心成業。心有増微境
有優劣故也。或心境倶重人作人想殺。或境
重心輕人作非人想。或境輕心重非人人想。
又成論云。深厚纒殺蟻重慈心殺人。故知。小
律結罪由心。故今云。若垢心作輕之與重悉
皆是罪也。大士下荊溪云。淨名引佛正教無
生除滅以破小執。仍不違小。若心見有衆生
等者衆生秖是執小宰主。故有執者即名不
淨。以不淨故即有罪也。此則能知所知等者
心爲能知。即無生心。衆生罪垢即是所也。二
心倶無不在四句。一一推之皆不可得。何者
無生之心既非四句。罪心無生。安屬於四。是
則無下以心況罪。由心有罪心無罪無。諸法
尚然。何罪可得。不出於如下具如目連圓教
三空。故下文中用如幻等譬。五覈問波離二。
初分科。二隨釋三。初大士問。二波離答。三大
士類顯。六入眞分判斷除二。初懸敍分科二。
初懸敍三假二。初列三名。二簡體析二。初正
簡。荊溪云。假相者假文具三。皆用幻等。亦入
圓眞者既是體法能至圓中以通屬故云亦
也。所以三釋之中前之。二釋雖亦衍門不及
第三唯觀心性。故前兩釋多寄通眞。折假者
三假之義既在成論。三藏豈無。但諸阿含名
多不顯。所以三假之盛在弘教者。故廣在於
成論。文中言折假者非無其理。何者如云因
無常故縁亦無常。前念後念悉皆生滅。長不
住故短亦不住。既倶無常即破常倒。不假更
用自他等名故四句推唯在衍教。便令成於
生即無生。故用衍門以破藏拙。隨情者假非
即理。故得情名。理即是空順空隨理。二此即
下結顯。二分科示意二。初因下隨文釋義二。
初別譬三假三。初體因成假二。初總釋。荊溪
云。三倒三陰等者心倒受陰想倒想陰見倒
行陰心王識陰。四陰是心皆依於色。今順所
引佛語易故置色存心。更有同異。具如止觀
記引婆沙文。即是無生等者無心者牒上無
生。故此三假並約罪心及以罪境。以此文意
遍通諸文。二唯優下別釋。荊溪云。我見等五
者即身邊等四皆因我生。五及三倒皆因成。
故皆對境。故倶合云受。領納隨觸想取像
爲體。行攝多心所。除不相應行及以無爲法
皆有所縁。故一一文中並闕。推句至下二假。
方乃具之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六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七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體相續假。荊溪云。以顯迅速者幼猶似住。
三體相待假。待有二種者荊溪云。異時竪待
也。同時横待也。相待之文皆具此二待。前無
後有故竪。待三無爲故横。二總譬三假。或是
者前分此文屬相待假。今又作總釋。故云或
也。七結成奉律。二二比丘心得清淨二。初分
科。二隨釋三。初比丘稱歎。荊溪云。不能用衍
通別圓者以四句推通三教故。二波離愜伏。
三比丘發心。四結成不堪。九命羅云二。初分
科敍意。二羅睺下隨文釋義二。初命問疾。亦
云羅云等者新云羅怙羅。此云執日。有娠音
申孕也。又脂刃反。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隨
釋四。初正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二。初敍意
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長者問。作輪王者輪
王有四。金銀銅鐵輪。如次王四三二一天下。
其將即位先沐浴齋戒於高樓上。而輪寶自
應從東方來。臣兵象馬女兒凡七寶皆爾。具
如大經聖行品説。肇云。佛不出家應爲金輪
王王四天下。羅睺羅不出家應爲鐵輪王王
一天下。以其所捨不輕所期必重。故問其利
也。二羅云答。如賢愚至出家功徳者彼經第
七云。出家因縁其福甚多。若放男女奴婢若
聽人民若自己身出家入道者功徳無量。布施
之報十世受福。六天人中往返十到猶故不如
放人出家及自出家功徳爲勝。何以故布施
之報福有限極。出家之福無邊無量。經文格
量甚廣。不能繁引。十智如前記。三正述彈訶
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正彈訶。此形服出家
者下疏文自立四句。荊溪云。應以形心對於
偏圓及以信法作多四句。今正當令圓心出。
二爲解釋二。初正解釋三。初釋訶蜜行。荊溪
云。若爲利生者於無利中而行於利。方乃得
於不思議空。空心出家以赴物機今物推理。
二約理訶。寄密行名以依理出家而爲訶也。
密積功徳之利。方名無利無功徳也。二釋訶
智斷。荊溪云。有爲法者又訶羅云。雖見偏眞
同於有爲。故大經云。空者等者意引不空。即
無爲中具一切法。若於小乘眞空之中但是
於空不具諸法。故不合説。三釋訶出家心。荊
溪云。即是平等眞法界等者此中寄之以斥
古師而成今解。眞法界中尚無界外出家度
人。豈有形服度人功徳。又亦得名大小名同
體異而訶。亦是況訶。前後並爾。即如羅云。小
乘中密小乘之理尚不可得。況平等法界畢
竟眞空而云利耶。引彼眞諦以證無爲。大乘
無爲具諸功徳。故不同小。若有若無皆不能
具一切諸法。二料簡。荊溪云。問淨名等者經
中祇云無爲無利。此即問前引大涅槃。虚空
佛性平等法界此名自足。何以名之爲眞密
行。與無爲義亦不相應。答中意者羅云正説
小乘無爲功徳之利。又稱小中密行第一。淨
名以大折其二事令倶不成。大乘無爲如如
意珠。珠即諸物密豈過此。無爲之語其理未
極。故云一往。故知。大乘無爲非無勝利。以其
羅云已得小乘無爲故以大乘無爲折之。既
破小已方述大乘無爲法遍。以明小乘有爲
無爲並不能具一切諸法。若如是者方是密
行中之上品。故十人中皆以其行而爲破立。
以爲半滿深淺之致。三廣示出家功徳二。初
分科。二隨釋二。初自行若觀至得眞無爲者
荊溪云。眞無爲即眞密行。下去一一皆結以
爲眞無爲中具諸功徳。一一義當密斥羅云。
離一切見清淨禪者界外之見等覺方離。小
果豈無。處於涅槃等者荊溪云。故此無爲密
行之理即具三徳。此即性徳三徳明文。此是
大師之深旨也。一家學者願思於百界因縁
一念三道。觀中證果至修因者觀字平聲。二
化他二。初分科懸示。波旬此云極惡。二隨文
釋義二。初降衆魔。經云降伏衆魔度五道等
者荊溪云。由降故度。乃至離惡皆由降魔。疏
云。得菩薩道者文雖別説然須約圓。故得菩
薩道。時已得法性。初住之道故具二時已得
不動即是究竟。餘可準知。又此不動應知。不
是二十五三昧之不動。此借三藏降魔時別
立之名。破他化等者赤色三昧也。故知。不得
有前後也。故引大經證成圓位圓家降魔之
分齊。又一一文義通始行可爲行者之初修
也。度五道至三種意生身者於中雖不可立
界外五道之名已引大經二十五三昧。經既
名爲三昧中王能度二十五有。三諦之惑具
足三智三身三脱。尚成十種破二十五有。即
是十種度五道也。能度界内等者正出分段
及以變易二處五道。況復下句云淨五眼。言
淨五眼者雖五對五非謂體同。重明能度之
體用耳。破諸惡業對肉眼者欲指人中是肉
眼。故明四趣眼不及人天。故爲所破。此亦一
往。亦有龍鬼過人肉眼終是惡業。從道以判
破。諸亂心等者亂既云諸即指欲界。以天眼
法在色界故破欲方有四禪天眼。應知。從教
判爲別圓。約五力者力既由眼。眼由度道故
釋根力亦依別圓進退明之或具四教。問約
於道品何以不列三四七八。何故五根復居力
後。答此乃別圓果地諸法七科一一獨頭爲門。
何以用因法相生難耶。問眼不分教力何以
分。於分仍有判權實耶。答此亦成於眼家體
用。若淨五眼根力必全。一往文中似相生相。
莫不皆以降魔所成。故用降魔以爲本也。下
去文相並本並生。何但獨頭迭生迭本。二摧
外道四結眞出家。荊溪云。是則一心具足萬
行者撮前自他悉一心。故故前四科必同體
也。五勸諸長者子出家二。初分科。二隨釋四。
初勸出家。荊溪云。今得値得聞等者諸長者
子初聞大乘出家功徳。信於佛法都未曾霑。
故知。曾聞秖聞向説。若不聞者如三億人。二
辭有礙。三重勸。荊溪云。四句者應具如前辨
多四句以判於心。若不爾者何殊於小。故云
各有大乘等也。言各有等者既云善根。即是
宿種。非於淨名始勸發心故也。菩薩戒品隨
心即發者非謂發心即具戒體。且以大小相
形言之。然於大乘亦假縁具。在家縁具父母
咸聽。以不妨於色養故也。但小乘教以色及
非色心而爲戒體。菩薩雖亦身口爲助増上在
心名隨心戒。雖大小別上品咸心。但大律儀
四弘爲本。立心縁境三聚更互相資。故淨名
云。即是出家是即具足四發心。四結成不堪。
十命阿難二。初分科敍意。二即是下隨文釋
義二。初命問疾。荊溪云。三因縁得名者亦可
此三義立四悉。本願世界也。父母對治也。從
見生善及第一義。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一
奉下隨釋四。初正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明
生身眞佛者即指王宮所生之身以爲眞佛也。
飢渇寒熱等即九惱也。暹云。一金鎗。二馬
麥。三寒風。四熱病。五出血。六旃遮女謗。七
乞食不得空缽而還。八爲婆羅門害。九背痛。
是則下荊溪云。明方等意。若從本説正當符
於半滿之文。若實行者應但依今具出二塗。
即是教意。三正述被彈二。初分科。二隨釋三。
初覈問乞意二。初淨名問分衞未至者未是
食時也。分衞如前記。二阿難答。二正彈訶二。
初分科。二隨釋四。初重止阿難二謗。荊溪云
而説有者疾是苦果。果必由因。身小有疾者
秖此一言咸招二謗。二顯金剛之身二。初牒
文正釋。所以喩金剛者者荊溪云。三徳具故
故以金剛三義以譬三徳。既即一而三。故約
法身以示二徳。諸惡下五住皆除即不思議
解脱也。然解脱般若各應具三。謂三脱三智
也。例法身可知。故文從略。問今云五住皆
除。云何對三脱耶。答圓融三脱皆破五住。
若約別對不無其旨。眞性脱無明實慧脱見
思方便脱塵沙。以總收別以別簡總。宜令
得意無失圓旨。摩訶至萬善者秖是三智導
福。從因至果故云冥於中道究竟圓極也。是
則至宛然者三句經文符合三徳。宛然可見
也。即金剛之體是法身。諸惡已斷是解脱。衆
善普會是般若。各三成九。九秖是三。三一互
融展轉無礙。如斯妙體豈有疾乎。則無苦果
者既無五住苦因。則無二死苦果。前云五住
皆除。此云則無苦果。互現其義耳。但消惡宜
約五住。消疾宜約苦果。此破三藏等者報身
即王宮之身。智斷即樹下三十四心斷見思
也。是則法身先有智斷後得縱而且横。未免
疾惱。荊溪云。具如止觀。縱横三徳大小各三。
此荊溪指體相章也。衍教法身智斷者荊溪
云。越於通教直述別圓。二但舊下斥古顯今。
四時五時者法花玄義明古人判教。咸以華
嚴爲頓。於漸則有三時四時五時等。暹云。虎
丘岌師分三時。十二年前見有。得道名有相
教。十二年後齊至法華明見空得道名無相
教。最後雙林明一切衆生佛性闡提作佛名
常住教。宗愛師爲四時。三如前。更於無相後
常住前指法華會三歸一名同歸教。定林柔
次二師明五時。四不異前。於無相後同歸前
指淨名思益諸方等經爲褒貶抑揚教。猶是
八十年佛者古人將般若在方等前。猶同三
藏佛是八十無常也。七百阿僧祇者暹云。首
楞嚴三昧經下卷堅首白佛言。世尊佛壽幾
何何時入滅。佛告堅首。東方去此五萬二
千佛土國名莊嚴。佛號照明莊嚴自在王。十
號具足今現説法。如彼佛所有壽量。我壽亦
爾。又問彼佛壽命幾何。佛言。汝自往問彼當
自答。堅首承佛神力乃至答言。如釋迦壽我
亦如是。汝欲知者我壽七百阿僧祇劫。釋迦
亦爾。古人意謂。今明金剛之體即同七百勝
應之身。非法身常住也。而不受今所釋者荊
溪云。四時五時家所計並不以前四時三時
有常住理。是故不受今釋。今釋顯榮。榮即大
故故違他解。三結二謗二。初分科。二隨釋二。
初結成損謗。結云大威徳諸天者荊溪云。通
論諸天皆有威徳悉皆無病。他方淨土等者
且指安養。下至十念臨終一念皆得往生。故
云小善。二結成増謗。寧共師之者寧豈也。既
是惡人豈堪師禀。四牒釋對破二。初標。二當
知下隨釋二。初正釋四。初釋法身斷徳。二釋
法身智徳。三重釋斷徳。二種三漏者欲界煩
惱除無明名欲漏。上二界煩惱除無明名有
漏。三界癡名無明漏。界外三漏準説可知。漏
有二義。一漏失道理。二漏落生死。四重釋智
徳。二總結。三阿難恥愧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正恥愧。二空聲慰喩。如普賢觀之所明
者即彼經云。釋迦牟尼名毘盧遮那遍一切
處。所以引者大師意顯空聲是釋迦法身非
餘佛也。荊溪云。問此是何佛之法身耶。答十
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何得言誰法身耶。然
不別而別。應物由聲。縁別聲殊。即是釋迦法
身之身。問法身無聲何得有聲。答法無應有。
問既云法身今那云應。答無色曰法。聲即是
應。應即法身。何求異耶。故云吾今此身即法
身也。法華空聲準應可見。五濁者羅什云。大
劫中有小劫。多諸惡事。總名劫濁。善人既盡
純惡衆生衆生濁也。除邪見已諸煩惱。如三
毒等。増上重者不以道理。能障聖道必入惡
趣。如是結使煩惱濁也。除四見已唯取邪見。
謗無因果罪福及聖道涅槃是名見濁。凡減
劫減至百二十歳已下至于三歳悉名命濁。
釋迦出世當壽一百二十歳時。此依羅什釋
也。法華疏具明。爲化婆羅門者荊溪云。此明
現疾意也。乳光經中七聖共化慳婆羅門。一
牛母。二牛子。三&T021355;者。四阿難。五淨名。六如
來。七空聲也。此婆羅門生來不施。鐵網其舍
飛鳥不過。阿難造門淨名訶者爲顯如來常
住法身。阿難欲去。因空聲勸此婆羅門施心
似開仍擇群中不受&T021355;者令自&T021355;取。阿難言。
我大比丘。不應觸乳。佛便化作小婆羅門輒
於傍立。婆羅門見乃令&T021355;之。纔觸牛身受無
量樂。於是牛母而説偈言。若&T021355;右邊兩應留
左邊兩。若&T021355;左邊兩應留右邊兩。盡&T021355;奉世
尊犢子應須養。犢子聞已復説偈言。我本不
布施今來畜生道盡&T021355;奉世尊。我自噉水草。
於是婆羅門驚異歎訝。畜生尚爾。何爲慳耶。
因茲發心傾財大施。乃隨阿難至如來所。佛
爲説法授記。作佛號曰乳光。此空聲勸具足
權實。故一安慰利及二人。不勞恥愧者有大
機者大自悉之。若小機聞疾亦何妨。元知宮
室父母生身。因既非常。果亦何爽。而實行者
此會未知。據共化慳何恥之有。四結成不堪。
二次命五百。荊溪云。各説身因者如前十數
但述半教之身因耳。藉今彈訶即成常住之
眞因也
菩薩品   三菩薩品折伏自體縁集二。
初敍意分章。二依章解釋三。初正明此品來
意二。初總明來意。不思議依正者寂光依也。
法身正也。離身無土離土無身名不思議。衆
生本具迷故不知。初住分證。妙覺究竟令得
此二故云欲令衆生等也。而有自體之患者無
明未盡猶爲所訶。或對高訓下以圓訶偏。或
策其圓行令進上位。義如下説。此明下且約
以圓訶偏結示文旨。訶偏正報顯圓依果。二
別明來意三。初開章辨異。而義有殊者義與
前殊。隨章自見。若覈其大旨則前五共成折
小。此五共成彈偏。二依章正釋五。初爲顯淨
名不思議勝智。靡不歸伏者靡無也。但餘四
義者即下四章。二爲轉方便教門二。初標示。
二初轉下正解二。初轉教。二初述意。鈍根菩
薩者三教菩薩通名鈍根。二有三下正釋三。
初列章。二正釋三。初轉三藏方便。與聲聞五
味同者至法華方入圓。故利根者被訶悟圓
不得後味。故名利也。二轉般若中方便。佛從
得道夜等者荊溪云。此大論中明説般若有
顯有密定及不定。約顯次第唯在第三。於
當部中權竪不定。且復未明今通竪論以明
密教。故成道後中間常説。故今用之以至方
等。故方等中以大訶小。大義正當始終般若。
故於通別所益不同。皆來至今。須待彈斥。菩
薩別聞者不在鹿苑對二乘説至方等會對大
聞小。然非祕密之般若也。此仍方所論不定
耳。言方所者十方相望。又此亦名約行五味
而論不定。三轉華嚴中方便。荊溪云。禀華嚴
等者於彼處會未能獲益。來至鹿苑密利全
無。至此會中待別彈斥。三復次下料簡八。初
簡彈訶用不。二初正簡示三。初立義四味等
者荊溪云。釋前文顯密五味。於五味中而辨
訶意。明乳等四方便眞實須訶不訶。何以故
下釋訶所以。恐失訶意。封教等即不得意人。
雖齊下即得意人。若禀下失意須訶得意不
訶。二疑問。荊溪云。問向訶及不訶之意。三答
釋。教人倶廢者既非眞實得意不得並須訶
也。二釋此下示文旨。法病倶訶等者法即得
意病即不得。圓教即具二意如文。二簡體益
通前。答如所問者於鹿苑有通二乘但密非
顯。三簡訶人存法。荊溪云。方便菩薩者於方
便教復約人法辨訶不訶。以存方等之教故
也。四簡華嚴權滯。荊溪云。若封至海也者大
師正以圓頓之教是華嚴經之元旨是故彼教
不同二蘇。二蘇仍有遠近二意。乃倶得遠論
唯頓。故云此即法華弄引。五簡涅槃通前。荊
溪云。問亦云至此意者既通初後。亦應具四。
四中方便及以眞實有斥不斥。何不出之。答
雖有此意未見明文者問此引佛答迦葉之
文。此即是文。乃云無者但未若華嚴其文分
明。復是智論之明文也。亦曰。有文故從若欲
去即以義推名異義同以爲答意。六簡般若
華嚴。荊溪云。得道夜等者前答雖云名異義
同華嚴般若悉渉方等。不知亦有異部名爲
名異。爲當同部立異耶。答中分二。若不共者
即是異部。若其共者即是同部。若爾還是以
教望教論同異部。七簡涅槃異名。問中先引
偈。次若爾下正問答者荊溪云。意明何但名
異義同。論部亦得有同有異。部異理等於義
不失。何況但是異名而已。八簡方等通前。荊
溪云。問自淨名等者亦應合有方等生酥通
乳酪耶。若其有者何不説之。答文雖爾應
須具如法華玄文第十卷中。今若復欲論理有
者鹿苑理密説彈斥。又華嚴中四何須更論。
亦是其例。既其一切倶通初後。豈可方等不
通於初。準此問前亦應問後。文無者略。若爾
一音之教非無小得。但失於鈍以歴五時。故
不全用玄文所引。二轉觀。荊溪云。轉觀等者
對教但是信法別耳。顯密次第一切同教。依
前諸義隨觀待訶。但加殺人以爲不定。用顯
行相。以此爲別。故引大經殺人爲證。文爲二。
初正釋二。初明今機熟堪聞二。初正明轉觀
二。初正明獲益。其既利根者各於當教對彼
信行得名利根。聞三藏等者夫名法行非全不
聞。聞少思多。故得名耳。般若在通華嚴據別。
而未見正道者禀前三教未見圓理。若聞下
正示轉觀也。入不二門者從偏入圓位通深
淺。以觀行相似分眞悉名入不二門。約今訶
意唯取分眞。二復次下約味顯位二。初顯位。
於前三處等者藏教菩薩既不斷惑。淺深雖
殊但名爲乳。通人約味配位可知。若發中道
唯在別教。若論證道豈假彈訶。今從部意約
教道説故在醍醐。遭訶受益方名殺人。二若
聞下明益。若論受益實通深淺。今明毒發止
在分眞。是則了因如毒無明如人。二是則下
結示命意。槌砧等者淨名如槌彌勒等如砧。
成熟大乘機縁之器也。悉霑等者因述聞訶。
各霑圓益信行轉教法行轉觀。二明今重聞
益廣。荊溪云。重明今昔。教觀之益必定不虚
以成利益。二料簡二。初簡實益。問訶諸菩薩
等者荊溪云。問大士訶辭意皆在圓。而諸菩
薩豈皆圓益。答中引論語也。詩三百者即今
毛詩有三百五篇。此擧全數。一言謂思無邪
也。蔽猶當也。詩雖三百之多六義之廣而唯
用思無邪一言。以當三百篇之理。猶今四機
雖廣擧一圓普益以當之也。於方等中縱未
入圓密受圓益。以因彈折堪至法華。禀權實
教等者實即圓教。不得意者既生語見。故被
彈訶。訶病不訶法也。二簡權益。猶滯方便者
滯應作帶字誤也。問向云皆得一道之益。此
中何故云何容不得方便益耶。答顯或方便
密唯一道。據佛意爲密非密入圓。三爲扶成
佛國之教。荊溪云。符成等者兼出諸意。此用
初文如來答於淨土之意。若見空室入自益
位。若見燈王及以香積即得入於利他位也。
次故隨下明被訶者自淨土行成入無生位。
亦得生於同居等。三又隨福慧下示被訶者
淨土行成。所攝衆生來生其國。次此是下總
結前意。故知。如來明淨土行。元令具於上來
諸文意也。四爲折伏住方便行菩薩爲入後
味之弄引二。初明三經弄引。以訶乳成酪者
如佛國品。土復穢時得法眼淨。及方便品爲
國王居士説無常速朽。皆是訶凡夫之乳成
二乘之酪也。至法華成熟酥者荊溪云。問一
家諸文咸至法華悉成醍醐。今何得云但成
熟酥。答教旨無他人自前却。況顯露教指二
乘人來至法華悉成醍醐。諸菩薩等無處不
入。般若同異亦復如是。五千起去三變被移
捃拾之言良由多意。如是熟酥即名醍醐。故
便法華之後更説般若。良由尚有生酥之名。
並是涅槃入法界者。佛化施設一期事畢。前
後小別大體無違。尚置餘國傳説之言。何必
全在靈山之席。若以不盡入於法界則令法
華部非終極。爾前諸教有得入者部應圓融。
二立五問釋疑五。初釋此經入法界疑。答中
意者利已悟入。豈但與華嚴不殊。其實與法
華無異。鈍根既未證入。於此但成生酥。或但
成酪而已。至後三味者約味應二。約經乃三。
以法華涅槃同味故。故大疏云。但未證入者
至大品法華涅槃。若約此中新入至大品。有
如生酥者。法華有如熟酥者。則大經爲醍醐。
則亦得云三味。荊溪修定意或在此。二釋寶
性論不明疑。二處不殊者於鹿苑後倶談圓
頓。故二酥之別者此約從鹿苑次第入者以
説。其新入者於此乃酪。於大品乃生酥。其利
根者則頓入法界則成醍醐。並如前説。故知。
五時次第是約一番機縁而説。故於諸文並指
五人最初禀小。三釋大品上根疑。荊溪云。問
上來等者此約上來多五味義。並以涅槃對
於法華。而爲上下故二乘衆皆至法華而入
法界。法界性論何以然耶。答法界性論唯約
菩薩入一乘機。故云一乘人也。若二乘人在
於法華而爲上也。説二乘者明大小共。四釋
二經同味疑。約教判味者倶開顯故。今此約
人者人入有前後故。五釋法華生酥疑。荊溪
云。如所問也者準問爲答。即是亦有。準此亦
應問云亦有法華如乳者不。答如所問也。亦
應更須問出亦有以方等爲上上根不答道理
然也。三藏之後即入故也。五印定成經。大論
第二云。佛法有五種人説。一佛口自説。二者
佛弟子説。三者仙人説。四者諸天説。五者變
化説。今淨名是佛弟子。故得印定成經也。三
爲此下指前總結。二略釋菩薩義二。初名義
指上。二約教正釋二。初約教總明二。初正明
行相。荊溪云。四種菩薩皆云跋致者初擧發
心。次入跋致此則具擧初後也。又被訶者皆
不退位從前不退入後不退。三種不退相望
説之。以四菩薩中先訶勤不退之行。是故預
標不退之言。二但大下結示佛意説四教。明
菩薩義者荊溪云。諸波羅蜜即横行也。觀理
入智即竪行也。前之三教但明竪位。唯有圓
教倶明横竪。若準前文亦可具如佛國品中
一十七句即横行也一十三句即竪行也。雖
不霑藏義立何妨。非權非實等者於一心雙
非之理演出四教權實之法。故云而權而實。
根縁自異佛意常同。二今言下約題正示二。
初正釋三。初主伴同縁。法身眷屬者荊溪云。
上來多文皆云深求其致者是應生者。隨機
利見如月現水。光明云。應物現形如水中月。
二方便下師資轉益。三如此下結示功能。二
料簡六。初諸菩薩與淨名辨異二。初問。荊溪
云。明被訶者多在同聞。信知。同聞並非下位。
既是同位不應有訶。二答二。初他解先總敍
意。有言下敍古也。是權隣果者謂。本是金粟
如來權示等覺菩薩。有三生者即下文始住
終也。二今釋。荊溪云。雖復有訶不妨高位。雖
曰消文意兼斥古。央掘如前記。二約擧前十
心例今所表二。初問。二答二。初同法華四知
見。開示悟入即四十眞因。下對華嚴類釋自
顯。二類華嚴四十位二。初正明四大菩薩者
謂。法慧説十住。功徳林説十行。金剛幢説十
向。金剛藏説十地。善惡融通者魔事即佛事
名惡融。如云行於非道通達佛道也。佛事即
魔事名善融。如云作魔王者多是住於不思
議也。二訶意下結示。三約從人對位深淺意
融。四約重擧彌勒對前辨益。荊溪云。問破彌
勒一人等答中意云。悉有故也。所化不定者
此是彌勒同事機也。既能遍同。斥於能化所
化自整。五約權實雙行。不無旁正。今何得
言共行弟子等者此牒前答爲難。大疏於前
答中於權實化物下云所化共行弟子不定。
荊溪前既削去共行之言此中亦合除之。應
云今何得言彌勒所化禀實教耶。文方相應。
六約華嚴法華。對今辨異。三入文解釋二。初
分科。二所以下隨釋二。初命四大菩薩四。初
命彌勒二。初命問疾二。初敍先命所以。二言
彌下正解名義二。初定姓名。肇云。彌勒南竺
國婆羅門姓。出此姓即以爲名。生云。雖生兜
率猶以本姓稱焉。此二師解亦符今釋。二而
名下示慈義二。初約三慈釋名。三慈名義委
如前記。或有漏或無漏者漏落變易不漏分
段。一向無漏者中道大慈不漏二邊。二用四
教格義二。初約四教結判。若以三慈用收四
教者前三但有生法。圓教則具無縁。荊溪云。
四教皆云與道滅樂不云拔苦集者且消慈
邊。未即拔苦圓慈之體理無獨運。若從事説
不無二別。故與樂言一途而已。二彌勒下明
受訶所以二。初明此權彼實。二又權下明出
沒隨機。出沒不定者隨機設化。淨名亦權彌
勒亦實。前約一往且以此彼分之。二辭不堪
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辭不堪。二述不堪
之由二初略示。兜率陀此云知足。新云覩史
陀。二所以下廣釋二初明天王請法因依。二
彌勒下明彌勒爲説不退二。初述意。荊溪云。
彌勒爲説等者具如疏文。釋已委悉。今私助
一釋。凡得記者多在不退。既自獲記復爲他
説。故爲天子説得記位因慈而爲大士所訶。
記雖被訶不訶不退者施訶授記是訶不退。二
言不下正釋二。初正明不退二。初牒經釋義。
荊溪云。因中得理等者在因證理。故且云也。
若從彌勒應云果。由因剋故云行也。二但四
下約教分別。荊溪云。入燸等者應引倶舍燸
必至涅槃頂終不斷善等。若通教明三不退。
中云六地齊功等者以與小共故得齊名。所
言皆者顯乘顯地。性地已去皆不退也。十信
初心等者以十信位但分初中二心之別。八
信至十信以爲中心。二結示受訶二。初明隱
實施權。二立問答顯意。荊溪云。聞彌勒説至
得入者益時別故所因異故。三正述被彈二。
初分科。荊溪云。一先總定者對下生滅等文
故此成總。二隨釋五。初總定二。初述意。二一
生下正釋二。初釋一生。荊溪云。一生等者亦
應云二即人天也。亦應云三。兼此生故。二釋
授記二。初正約四教。小彌勒經明三藏得記。
大彌勒成佛經及大品經並明通教彌勒得
記。示斷一品等者荊溪云。前不云示至此方
云者易濫實。故大乘諸經多説示故。況有教
無人。故須説之。問若爾通亦易濫。何不説示。
答觀名雖濫彼與小共。共不共異極成難濫。
又亦可云示者顯示義耳。準此而言餘文亦
有。善財入樓觀等者爾雅云。狹而修曲曰樓
觀謂之闕。郭璞注云。宮門雙闕也。釋名曰。觀
觀也。於上觀望也。暹引新經云。善財恭敬右
繞已白言。惟願大聖開樓閣門。時彌勒前詣
彈指其門即開命善財入。善財心喜入已還
閉。見其樓閣廣博無量同於虚空。乃至或見
彌勒初發菩提心時。如是名字如是種族如
是善友之所開悟。乃至如是壽命經爾許時
親近供養。皆悉明見。或見彌勒最初證得慈
心三昧。從是已來號爲慈氏。乃至見得忍。或
見住地或見成就清淨國土。或見護持如來
正教爲大法師得無生忍。某時某處某如來
所受於無上菩提記以迹表本者荊溪云。圓
是實成。若準實成境智合時唯佛見佛。故法
華云。唯佛與佛等也。若爲菩薩在寂場者故
知迹也。迹中圓説但可表本。此亦體用論本
迹耳。此意亦與示義大同。故以寂場共表二
教。亦如華嚴者問何以一文用表兩教。答機
衆教共令經部合。二但彌下結示定意二。初
結彌勒隨機。荊溪云。豈測高下者或是古佛
久遠難知。有四根縁者問。前文已云沒實用
權今隨四縁。則權實倶用何耶。答前云權者
不專權。故以圓教中失旨等。三亦須訶。故縱
圓教三不退位但訶彌勒。餘者歛蹤。二今下
示淨名定意。二正訶彈難破二。初分科懸示
二。初分科。二懸示三。初標立。二正示二。初
別。二通二。初標。二釋二。初四教倶生。二四
教倶無生。通教下倶無生者荊溪云。果滿正
顯事滿故也。信事滿時理豈不滿。而不單從
理爲名者理濫初故。制立有異者地前住前
次以不次此其異也。三雖下去取。二今就下
隨文正釋二。初生門三。初分科。二隨釋三。初
約三世定。得繩所繋者準於有部立以得得。
漸以後得得於前得。故使往業能至未來。故
有部中業入過去得至未來。身死得謝未來
報起如一業成以一大得得於業法。又以小得
得於大得。第二刹那以三大得得前二得及
以業法。初念之得倶成法。故又三小得得前
三大并初刹那九法。成就第三刹那二十七
法。曇無徳者此云法密見空得道也。二難破
二。初別破二家二。初難破毘曇三世有。二難
破曇無徳二世無。二復次下通破二家。荊溪
云。復次下通約二家所計以斥彌勒。此約計
三世心而爲破也。以二家所計雖有去取不
出三世此破。二世無也者此四字合在前科之
末在此誤也。三引證二。初敍意總釋。二亦生
下約宗別解二。初約有門解。薩婆多此云一
切有。見有得道也。荊溪云。若依薩婆多等者
還約小詮宗以破於小。故約有門用破空門。
二料簡。荊溪云。問三相四相等者若但立三
則無異相。此亦兼破計常故也。二若作下破
空門執。三有師下破古。二約無生門二。初懸
示分科二。初懸示義旨二。初總示。即是訶取
衍門等者令二教執方便者及圓起語見人
而自警言彌勒不退尚自被訶。我等初心安
敢固執。固執既忘不障正道。二何者下徴釋
三。初引經列名。二三藏下約教釋義。無無生
記者以無生是斷結位故。荊溪云。三藏伏結
等者此正破也。更引三藏者明但有於首楞
嚴三尚自須破。故三藏教未得無生不合求
記。故權無生非正記位。雖復立之立即尋破。
與而論之出三相耳。故下歴教皆先引前三
教非眞次方破於權實得否。乾慧至性地等
者正出通位。與三藏教三祇百劫其位齊也。
若聞授記心則等者破彌勒者令餘息心。若
破諸天恐濫破餘悕冀者耳。三前三下結判
訶意。心祈此記者祈告也。告求此記也。二隨
文釋義二。初約無生理破三。初歴示訶意二。
初明無生記位二。初略示無生。二但三下廣
明記位二。初總誡。二三教下別示二。初釋前
三記。雖未發心者未發大心也。二通下釋無
生記。亦名歡喜地者以初見諦心歡喜故。故
借別名以名其地。常住佛果爲異者荊溪云。
此是究竟法身記也。若通教中唯有八相無
法身本故不名也。故望法身此爲永別。若智
若斷名別教無生者借通教名通途用之。剥
葱切葱之異者次第斷惑從外至内猶如剥
葱。不次第斷内外倶破猶如切葱。問六根淨
人見思先盡何異剥葱。答三惑一心誰論先
後。麁垢自落宜善思之。二但禀下示彈訶所
以二。初明初心起著。二爲此下明寄高訓下
三。初標示。二所以下正釋二。初明寄高彈訶。
荊溪云。將窮三教無生之源者即補處位名
之爲源。二若通下明訓下受益二。初約教總
明。若圓菩薩者五品人也。二復次下歴位別
示。約理被彈者即約圓無生理以彈訶也。三
而須下總結。二若以下正解經文四。初解無
生受記。二而言下解無生是正位。金剛般若
等者荊溪云。然其三教跨節言之皆有此義。
若合前喩者賢聖如文武無爲如天子。三無
生下解無記無果。四所以下解云何受記。二
若彌下總結顯益二。初寄意獲益。二立問釋
疑。荊溪云。爲兜率天王等所作兩釋約諸天
子及彌勒身。二約無生行破二。初敍意分科。
行成智斷者由縁了行得智斷果。如生是智。
如滅是斷。二隨文釋義四。初雙定二。初總明
定意。諸佛菩薩至斯盡者觀無生在凡。智生
惑滅在聖。眞智至漸滅明菩薩分得。若智至
斯盡明諸佛究竟。二就此下約教正釋。玄約
三教者荊溪云。此但云三教者大破小故。若
通至有異者理一向異。何須致疑。事雖云同
仍有小別。是故文致一往之言。言小別者界
内外殊。兩修之別者次以不次故。二雙破二。
初述意總標。偏圓二眞者通理偏眞。別圓圓
眞。別教理實教權證道同圓通名圓眞。二約
通下依標正示二。初約教顯義二。初難通教
二。初出彌勒所執。從如有行荊溪云。先立當
教理以爲得記之情執也。二明淨名難破智斷
非如二。初牒經示義。二結句重釋。初即約如
體。次即約如事。故荊溪云。體乃約理四句從
事。事理雖二推使不二也。事理即是智境相
依隨理。偏圓皆有事理。初牒經示義二。初牒
經。二難意下示義二。初示義二。若如下結難。
二結句重釋二。初結句示執。荊溪云。由能縁
等者前以理約行。今以事約行。二引偈難破
二。初通破四句。並如初句等者應云偈言亦
不從他生。豈有所縁眞如之理生智斷而得
受記也。偈云不共生。豈得能所合生智斷而
得受記也。偈云不無因生。豈有離能縁所縁
而有智斷而得受記也。二四句下正示所執。
二難別圓。二問答科簡四。初簡三教眞縁自
他。荊溪云。此乃準前釋文爲問。問法華玄文
明車體。中藏別二教以縁爲自。通圓二教以
眞爲自。與此不同其意何耶。答亦不相違。但
意各別。故使内外各有即離。即者初心即得
眞理至故。故乘理用眞理爲自爲體。非實理
故不得爲自。故藏通理並皆爲他。由此因縁
依之。二簡別圓眞縁不等。問通教等者荊溪
云。眞既未極故曰斷無。還從智生故云他耳。
機教不同者機是鈍根故教成次第。別明下
荊溪云。然復別教應須從容更云二義以申
其旨。地前一向以眞爲他。登地亦容以眞
爲自但別得名多非登地。是故今文不以爲
自。又眞爲自須有二義。一者從理。二者破計。
言從理者智尚本有。況復境耶。故修性合時
必從本説。故從本説名爲自生。乃至雙非理
性本無自他故也。二破計者還須依理。理非
自他何得計四。前之二教唯有破計。故後二
教皆依遠理。三簡圓教眞修四句二。初問。二
答二。初明四句不生。二若四下結成難意二。
初示難指廣。二不深下結勝況劣。四簡淨名
一難三益。峽郷者懸名亦州。秦將白起攻楚
燒夷陵即其地。魏武於此置臨江郡。後魏爲
拓州取開拓之義。後周以居三峽之口因爲
峽州也。一番所難等者淨名一難合僧&T035702;
像。三教破執合隨人動止。三雙並二。初分科。
二隨釋二。初以四爲並端二。初標示。二正釋
二。初通教二。初示逆順。二正解釋。文有四
段。以通教所談生佛依正悉空故。故得逆順
以並彌勒。初約衆生如順並。假人至無二者
衆生即空彌勒即空凡聖雖殊空體唯一。異
則非如者不異曰如。如秖是空。空何曾異。若
有二異。定非是如。非三數番者數四也。彼通
此並義實無窮。豈止三四。二約一切法如順
並。前唯正報此兼依報。依正倶空。故得爲並。
須類説之者應云若國土如不生不滅不得受
記。彌勒如亦然。例初番説之。何者至佛不授
者荊溪云。此乃引異而難於同。況復此中且
從破説。若從立義無非授記。一切諸法得記
何爽。依尚可記正何所論。淨名今且寄衍權
教以不記法而難於記純依圓教。何所難耶。
故圓教中因果依正事理既其不二。理既圓
具。記亦何疑果有因。無無常果耳。故大經下
引證者大旨亦然。故亦且從權教以説。三約
衆賢聖如順並。荊溪云。小乘賢聖權無記義。
實教具如法華經也。故四味著諸法如及記
小乘則爲如來綺語之過。故知。淨名不可即
用法華經意。故且還依方等部難問。若爾何
不用於方等中圓。反以諸法無如爲並。答還
是方等帶別之圓。故亦未得彰灼而説。華嚴
初頓理無餘説。四約彌勒如反並。一一皆云
等者反並第三番者。彌勒如無生滅得受記
者賢聖如亦無生滅應得受記。賢聖如不得
受記彌勒如那獨得受記。若如有異是則非
如。若如無異那得一受記一不受記。諸賢聖
不得受記者即彌勒亦不得受記也。次反並
一切法。次反並一切衆生。例作可見故云宛
然。二別圓。類通可知者但別圓兩教皆約中
道眞如作並爲異也。其中圓教既心外無境。
故彌勒得記何妨小乘賢聖。一切依正十界
衆生一時得記。以彌勒心遍彼彼故。彼心遍
彌勒故。三無差別擧一全收。約理雖同約事
元異。故彌勒受記不關於他。故使淨名引彼
理同難此事異。又亦如前荊溪所述。帶別之
圓以爲難問。凡於圓説善須得意。傳斯宗者
若自若他無使乖背。厥或口宣融宗心昧斯
旨。如福徳子而無壽命。弱喪徒歸猶迷本族。
如受貴位不識祖宗。亦如死人而著瓔珞。用
是福爲用瓔珞爲。二正結並二。初標示。二正
釋二。初約教二。初通教。二別圓。於中約圓
消。此結文以理同難事異。其意彌顯。何妨方
等對彼圓機直示。一切悉皆得記於圓成顯於
二成密。況亦不妨依荊溪釋以方等機故。二
若彌下結顯。四雙結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
約破智徳釋二。初正釋二。初約教正示。衆生
煩惱有智慧相者如波有水相。動靜雖別濕性
無異。動有靜相其意彌顯。人面福徳猶成分
喩。二雖兼下結判釋疑二。初結判。經意在圓
者荊溪云。初總釋中雖有多意或三訶一或
一訶三。故今收之明文正意。今謂。大師既云
經意在圓則釋前破並等文。悉應事異理同
相對並難利根得悟豈異法華。鈍根守株未乖
方等。寄語後徳。思之審之。二問下釋疑。荊溪
云。何以三教倶破者亦應云四教。但三藏教
生門破意。故此文中不須重述。問秖應更約
通別二教。何以破圓。答前總釋中已料簡竟。
圓人破於語見等三。今答中但通云執。二此
結下結示。二約破斷徳釋二。初正釋。別教云
衆生如即涅槃相者理本寂滅。但爲惑覆所
覆之理名爲涅槃。既衆生本有何須在果。二
此釋下結示。三結過勸捨二。初分科。二隨釋
三。初正結過二。初正釋。二料簡。荊溪云。答
大論等者佛雖復説性常離著。今恐有著。是
故須破。若以誘論佛亦自誘。何但彌勒。然佛
必無能化想著。雖訶彌勒能化想著意令天
子執記念袪。若捨執心轉權歸實。二勸捨二。
初正釋。荊溪云。執得權記執即名邪。二料簡。
三解釋四。初破藏。荊溪云。大論委破者廣破
三藏菩薩因果具如止觀記。二破通。荊溪云。
破如金剛等者經雖具三今且通破。是故今
文以別圓破皆云不可以身心得。言不可以
身心得者身聲是色。擧色例心。三破別。因滅
等者語出大經。意實通圓今約語便。故且在
別。至初地時滅九界陰顯佛界常。如是下正
用四句檢破。色滅得常是他生。不滅得常自
生。共離可知。以不自不他不共不離名菩提
故。四破圓。不須縁修等者別教必假地前縁
修以顯初地眞修。故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
等。圓從初心即觀本具。至于初住任運開發。
豈同次第假縁顯眞。故知。圓教雖立眞縁始
終理一。言縁修功徳智慧者功徳約身智慧
約心。次復下荊溪云。以前未立故便立之。故
前等者重將前破以示此立。即破中立。四廣
説眞菩提相二。初敍意分科二。初總敍來意。
二分科示義二。寂滅下隨文釋義。三初略説
實相菩提。標章一切法趣心者十界四教攝
屬於心心外無餘。豈復甄隔。一切即心心即
一切。示迷令悟強云趣耳。心即中道者心性
不動雖立中名既無僞妄。體復不異故曰眞
如。故此眞如名爲寂滅。實相菩提者菩提翻
道能通爲義。即向心性寂滅遍通一切。故號
菩提。四種相有十六相者荊溪云秖是四教一
十六門執異成機。故以門逗。元知實相本無
十六。故有下即三惑二死也。若實至皆滅者
圓教四門皆即寂滅。豈存四相。何況下圓執
尚滅況餘三教。生不生即對別教。如前釋通
序中明。若在諸文皆對通教。今云等者等取
通藏。二正約眞智斷明菩提二。初分科。即摩
訶般若者荊溪云。此從三徳中般若立名。於
二因中即名了因。於二嚴中即名爲智。餘一
切法準之可知。明眞斷徳者智徳既是般若此
則名爲解脱。名縁名福對上可知。二不觀下
隨釋二。初略二。初二番明眞智徳。荊溪云。經
云不觀不行等者此望下文斷徳釋義。乃是
反名而用釋義。何者觀名智徳。不觀名斷。不
行亦爾。例之可知。亦可云不斷名斷不智名
智。凡諸釋義皆有其勢。若立中破即從反釋。
若破中立應從順説正明有智即是菩提。疏
云。心心數法不行者以證眞空。爲行般若者
以證萬行。四種至及一切法者若準四教二
嚴之外則無復法。今以人天及一毫等得名
一切。下去例爾。二四番明眞斷徳。荊溪云。離
四門等者既云縁修。即是三教之四門也。言
一切妄想者具如前文滅諸相中。障是菩提
等者平等法界菩提理也。諸佛不行此破方
便教中自行。佛不度生者即破方便教中化
他。凡云障者不過此二。即是上求及以下化。
上求兼自下化唯他。故云即障諸方便教門
之誓願也。二廣二。初標示分科。荊溪云。少説
斷者菩提名智。今釋菩提不多言斷。故初九
中但有二斷。由少復雜故不分章。所以有者
欲明圓文智斷不二。二隨文釋義二。初九番
正約智徳。荊溪云。若有方便偏教至對内意
根即是二者權教初心不離情想。不知意根
即是菩提。以有能對及所對故。圓眞至非智
來會者從初發心智與理倶。由智從理因果
義同。豈從智因來契理果。而不與合者一者
無明不盡。二者無明體如。二七番明不可以
身心得。荊溪云。次七番即不可以身心得等
者前文已破身心得。竟今復言者前一向破
今明相即。得而不得不得而得。下去諸句一
切悉然。言無處者方便教中心爲能依於身
土。是故以色名之爲處亦可身心倶名爲處。
觀智即是能依法也。離所依外無別能依。假
名等者觀假即理理攝一切。不同小乘觀無
我等。三還約實相妙理結成眞智斷。菩提不
可以法復比於法者全能喩是所喩故。非諸
下秖是佛界菩提非九界所知耳。凡謂六界。
小謂二乘。并菩薩是爲九也。然於佛界當以
六即簡之。豈唯此中。文文合爾。五諸天子得
益。四結成不堪。二命光嚴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命問疾三。初敍意辨位。二所以下牒名
釋義。八種光明者觀骨人眉間所放之光其
色有八。謂見地色如黄白清潔之地。見水色
如深淵澄淨之水。見火色如無煙清淨之火。
見風色如無塵迥淨之風。見青如金精山。見
黄如薝蔔華。見赤如春朝霞。見白如珂貝雪。
轉爲下即八勝處十一切處也。如法界次第。
此等皆名定果色也。暹云。八色唯意所得則
屬於心。今據骨人所放故屬色。大經琉璃光
等者彼徳王品云。時大衆中忽然之頃有大
光明。非青見青。非黄見黄。非赤見赤。非白見
白。非色見色。非明見明。非見而見。爾時大衆
遇斯光已身心快樂。文殊白佛。今此光明誰
之所放。如來默然不説。乃至五百菩薩互相
咨問悉皆默。佛問文殊。何因縁故有此光明。
文殊答云。如是光明名爲智慧。智慧者即是
常住常住之法無有因縁。云何佛問何因縁
故有是光明。是光明者名大涅槃等悉同初
文。乃至云。亦有因縁因滅無明則得三菩提
燈。佛言。文殊汝今莫入諸法甚深第一義諦。
應以世諦而解説之。文殊乃答。東方不動世
界琉璃光菩薩欲來至此。故先現瑞。今擧非
青非黄等以證理光。故云即其事也。彼經下
引彼經配成今意。光明者即是第一義諦者
即經云。光明者名大涅槃也。三藏通別但有
色心二光者荊溪云。方便教中不説理具。是
故不云第一義光。言色心者光既是色。從色
放色但可云色。心即偏眞由眞偏故故無第
一義光。別教地前同於未見心光不無小異。
以知但中理故故唯有之言簡於三教。第一
義光即圓眞也。然第一義非不由色。全色是
心從心爲本。小乘不即致分色心。應細約教
一一分別。名爲童眞者唯第八住名爲童眞。
今通取無染。則始從初住終至等覺悉名童
眞。金色迦葉者即大迦葉身作金色。又納金
色婦迭臥無欲捨而出家。三前命下對前明
益二。初對前辨義二。初明始終咸一。二明總
別無殊。二淨名下受訶明益。二辭不堪二。初
分科。二隨釋四。初奉辭不堪。二述不堪之由
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正釋五。初出入相逢
二。初正釋。荊溪云。先約事釋。次或有下即約
理解。若迷若悟無異路。故如人迷故以東爲
西迷悟人殊理路一也。若從示迹以爲解者。
光嚴從實而示權不出而出。淨名從權以示
實不入而入。二料簡。二光嚴致敬作禮者迹
同郷黨。現修長幼禮也。西域記云。彼土致敬
或其儀有九。一發言慰問。二俯首示敬。
三擧手高揖。四合掌平拱。五屈膝。六長跪。七
手膝據地。八五輪倶屈。九五體投地。三問何
來。四答道場來。荊溪云。爲欲至事迹者唯欲
説於圓理故耳。故於圓教能表之事亦破皆
令入實故也。五光嚴重問二。初正明道場二。
初約事總釋。穬穀芒也。治除下心惑合穬糠
實相合米。二約教別釋。虚空蓮華爲座者秖
寄別教成道處説。以圓成佛亦無別處故云
猶是問虚空爲座何身所坐。答以如虚空身坐
如虚空座。身座相稱能所交融。即寂光法身
依正不二也。秖由理具至果方爾。故使初心
亦坐空座。故法華云。如來座者諸法空是。此
即觀行空座也。今明界成即究竟空座也。應
約六即以辨座異。二光嚴下與問所以。三正
明被訶二。初懸談義旨二。初明被訶因由二。
初明光嚴執情。二顯淨名訶意。荊溪云。焦炷
具如止觀記中竟明。焦炷但是斷位今則非
果理不離果理。雖非因理不離因理爲道場
也。是故斷非初後不離初後。依之任運自得
道場。二問下示圓道場義二。初問答簡偏。荊
溪云。一往約觀於義猶疏。但是附理。方便至
爲例者仍約當分。二但淨下正示圓義三。初
重請顯圓。一中無量者於一心中具足横竪
一切諸行。故云一中無量。而一切行不離一
心。即是無量中一。今淨名開總出別。意令物
機了別即總。今據現文先總次別。故云一中
無量等也。如嚢下嚢如一心寶如萬行。寶在
嚢内行具心中探以示人。喩於一心分別廣
説。二但示下類通大事。前總答道場類彼。其
車今示横竪猶談高廣。三若隨下指文示意。
約圓初心者於觀行心總攬横竪。乃是今文
正意。二隨文正釋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一
往竪明二。初懸談義旨二。初依別竪對。二亦
不下依圓横辨二。初初住横論。荊溪云。具此
三心如磁石等者任運意也。顯住任運上求
下化。二此下下例示諸句。二直心下隨文正
釋四。初直心。華嚴等者荊溪云。引初發心成
正覺以證直心是道場。了達至一切證無虚
假。八直即八正也。法華難五品等者至五品
位必至六根深趣初住分眞道場。二發行。荊
溪云。具發萬行等者自行化他倶得名行。三
深心。荊溪云。自然流入海亦證深。四菩提心
總前三心是三徳菩提者此對前三心作總別
釋。直心是法身徳。實性菩提深心是般若徳。
實智菩提發行是解脱徳。方便菩提。今總攬
前三。故云菩提心是道場。如此三心不縱不
横名無錯謬。二一往横明二。初懸示分科。以
横望竪者圓心之横收別之竪。以阿字門具
諸地故故成高廣。二一約下隨文釋義五。初
約六度自行二。初標示。皆具五種者世間及
四教故。具如前釋者即前釋淨土中也。同是
取土利物道場。豈非當得成佛之處。故同淨
土明義。二布施下正釋。荊溪云。六度中一一
皆云法身者六度悉能滿法身。故然但用對
治以爲能依。故一一句皆是所依。所依即是
法身也。文爲六悉可解。二約四等化他二。初
標示。荊溪云。四等皆須從圓以釋。語似方便
釋使成圓。今謂。一心三慈乃至一心三捨四
三互融方稱文旨。二正釋二。初四等如文。二
能化法。四等在内。化法在外。由神通等四。四
等方能利物。文爲四。初神通。荊溪云。顯出法
性眞淨六根者入初住六根具十。六根即是
六通故也。二解脱。荊溪云。乃能出等者除入
勝處也。言能出二乘等者小從大出大必具
小。故今開之皆令成大。以其因中等者因中
用於小乘八解。後轉入大見八解理。一一地
中具足佛性。是故轉名王解脱也。後用利物
還依本習隨宜設化。以一切法得入中已悉
具難思化他之行。心之與法倶名行也。故成
二十五三昧中勝妙解脱也。三方便。荊溪云。
方便是道場等者方便即實道場存焉。四四
攝。三約多聞進行二。初標示。二正釋二。初多
聞進行三。初多聞。荊溪云。多聞是道場者自
治治他倶得名爲如聞行也。言顯發者即於
文字而達至理。釋道場義二。皆云初心菩薩
者道場即是從果立名今通於因。故並云初
心。發心畢竟二不別故亦可以六即而分別
之。然此四菩薩初二約果後二因者亦表初後
不二故耳。二伏心皆名伏者以有上地惑故。
金剛等覺居衆伏之頂之。三道品界内四諦
至有爲者界内之滅猶有變易。故成界外之
苦。所以四並有爲。界外苦集道即有爲。滅即
中道乃是無爲。無量下前約内外對辨。義通
通別以兩教隣接故。今於界外更簡別圓則
知。三並有爲乃屬別教。圓中四諦唯苦集是
有爲。若論即即苦是滅。即集是道故全有爲
即是無爲。故此苦集與別全殊。以別苦集定
是有爲不能即故。二觀諦二。初標示。二正釋
五。初諦。顯權實理者十界唯心權實理一。四
種四諦攝無不周。二縁起。有四種相者隨四
智所觀也。得三種菩提者以觀三道即三徳
故。見三佛性者還約三道對論三性。三煩惱。
及以佛法皆畢竟空者有法過涅槃者亦如幻
化故。四衆生。觀九道至眞性者既達己心九
界當體空中則攝外事境一一咸爾。以内外
不二自他互融故。下觀實法例亦如是。五一
切法。得五涅槃者即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
想行識亦復如是名涅槃也。四約降魔説法
二。初標。二正釋三。初降魔。二三界。三師子
吼。五約力無畏果徳二。初標示。二正釋三。初
力無畏不共。十種智力者暹云。彼經第十四
卷初云。智首菩薩問文殊言。佛子菩薩云何
得處非處智力。過未現在業報智力。根勝劣
智力。種種界智力。種種解智力。一切至處道
智力。禪解脱三昧染淨智力。宿住念智力。無
障礙天眼智力。斷諸集智力。二三明。三一念。
三結釋。荊溪云。初文開章即云結釋。此中從
便即云結成。釋秖是成耳。除僞顯眞者除三
教僞顯圓理眞。三命持世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命問疾三。初敍意辨位。二所言下牒名
釋義二。初總釋實相眞心。領憶諸法者一念
三諦具足三千名領諸法。二持義下別釋二。初
標列五名。二四教下約教釋義二。初簡偏取
圓。二一遮下依圓釋義二。初歴解五名。二菩
薩下結成圓具二。初明初後圓具。二持世下
結施權益物二。初正明施益。二開即下結示
顯位。暹云。總別不二者秖是亦總亦別。善徳
即是非總非別。皆在初心故也。三前訶下對
前明益二。初通辨彈訶。暹云。皆破果上因中
者且約偏説義皆互具。二今佛下正明今益。
二辭不堪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奉辭不堪。
二述不堪之由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正釋
五。初住靜室。二魔作釋來。經云。時魔波旬者。
肇曰。波旬秦言或名殺者或名極惡。斷人善
根因名殺者。違佛亂僧罪莫之大。故名極惡。
經絃歌者周禮注云。絃謂琴瑟也。詩傳曰。歌
謂曲合樂也。論語子之武城聞絃歌之聲是
也。疏分二。初略釋。已得聖道者得初果也。若
約大乘即二地菩薩也。二今明下廣釋二。初
約教正釋二。初約四魔。覺知折伏而已者即
用無常觀觀察五陰。伏三界結名折伏也。樹
王下先降天魔者縁起如瑞應。輔行第一備
引。二約八魔。三藏至伏四魔者即邪常樂我
淨也。圓破八魔者二邊即中魔。即佛界不破
而破名爲圓破。所以八皆稱魔者魔名殺者。
常等殺眞諦善。無常等殺中道善。故初住已
上雖分證眞常無明未盡變易仍在。是故無
常等四極至後心。問別教行向已伏無常等
四。既未證眞常。所觀俗諦爲魔攝不。答亦是
常等所攝而非界内邪常。所以然者夫理本
無名強爲立名。雖強爲立徳不出四。佛滅度
後外人竊用常等四名以計神我。故佛初出
説無常等以破常等。二乘不了計無常等以
之爲極。故佛復説常等四徳破無常等。出假
菩薩異二乘邊名爲常等。菩薩不達但執教
道又説非常非無常等破之。今圓初住圓破
八魔顯雙非也。而雙非秖是眞常等四對破
二邊得雙非名。二問答。料簡二。初問。二答
二。初總明持世權施。二別約三義對辨二。
初正明三義二。初釋三。初事理一方便至
一如者前三教人悉皆避事入理。藏通避生
死入偏眞。別人避二邊入但中。通教雖即
避事咸同。豈知性具三千彼彼互融一如無
二。無所去取等者魔即佛故無所去。佛即魔
故無所取。魔佛一如。有何滯礙。如是觀者名
爲能覺。不爲境動所以能降。豈聞佛即是魔
便求魔法。須了即魔是佛。所以能降。凡云相
即意顯理融。布教之宗本令捨惡。事理眞妄
魔佛内外一切皆然。將來學者幸宜留意。二
約眞縁。常住三昧寂而常照者心外無境。魔
豈能藏形耶。分眞懸見其事可知。若圓初心
唯達實相恣其變怪寂爾如空須備方鏡。至不
能變本形等者抱朴子曰。昔張蓋&T050460;及偶豪成
二人精思於蜀雲臺山石室中。忽有四人。黄
絹單衣葛巾往到其前曰。勞乎道士辛苦幽
隱。於是二人顧視鏡中乃鹿也。續搜神記曰。
林盧山下有一亭。人毎過此宿者或病死。時
有郅伯夷者。宿於此明燭而坐。中夜忽有十
餘人來自共蒲博。伯夷密以鏡照之乃是群
犬。三約調不。二權教下結。二今持下結指其
人。魔亦知人等者有他心通故。三魔來不識。
人中姓者縁起如涅槃記。乃令轉教者荊溪
云。乃今轉教説於般若也。亦是三徳者常住
法身般若慧命解脱法財。五種三堅未知説何
者既破天樂秖應爲説三藏三堅。但天主機難
可定判。破欲之後豈必藏耶。倶通四機故未
定判。四魔更施女經云。可備掃灑者上悉報
反下所買反。通俗文云。以水揜塵曰灑。曲禮
曰。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於國君曰備酒漿。
於大夫曰備掃灑。鄭玄云。酒漿掃灑婦人之
職。生公云。因其説法可詭以從善。實欲以女
亂之。五嫌怪不受而要我者於遙反案要猶強
也。亦要難也。廣雅云。要遮也。三明不堪之事
二。初分科。二隨釋八。初淨名覺悟持世。嬈固
者纂文云。嬈戲弄也。固字宜作厭蠱之蠱。字
林蠱音固音古。爾雅云。蠱疑也。郭璞曰。疑惑
人也。摩蹬伽經作擾蠱。謂此魔作擾亂厭蠱
也。生公云。固者非虚焉。二淨名就魔索女。三
魔驚懼欲去。四空聲勸捨。荊溪云。空聲三釋
並無去取者已如前文阿難中釋。生公云。非
維摩詰則是持世也。亦可魔自作之耳。五魔
捨女。俛仰者謂低頭仰擧首也。謂自強爲之
也。六大士爲女説法二。初敍意示義二。初總
敍來意。二分科示義。二如應不隨文正釋二。
初勸發心。二勸修行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
釋義三。初淨名勸修法樂。二天女請問。三淨
名答。三初懸談義旨。二分科略示。三初文下
隨文正釋五。初樂歸三寶。二樂離集諦。三樂
觀苦諦。四樂修道諦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
修行本。二正行皆名法下闕樂字。三遍行二。
初對前辨示。二樂廣下牒文別釋。降伏衆魔
者荊溪云。淨名寄此潜譏魔衆。以示天女住
宮之儀。樂淨佛國土者一切皆是佛土之行。
此中別示淨土言者即此別示是通示也。恐
諸天女未有菩薩淨土縁。故樂成就相好者
相好即是取土之身。諸方便教行時非證時
者前二教人行證可知。別教地前名爲行時。
未見中道不名證時。若小證者通教七地及
兩二乘亦粗通兩教學地。示教利喜者大論
五十九云。示者示人好醜善不善應行不應
行。生死爲醜。涅槃安隱爲好。分別三乘六度
如是等名示。教者教言汝捨惡行善是名教。
利者未得善法味故心則退沒。爲説法引導
令出。汝莫因時求果。汝今雖勤苦果報出時
大得利益。令其心利故名利。喜者隨其所得
而讃歎之令其心喜。爲樂布施讃布施則喜。
故以此四事莊嚴説法。大集等者此則彼經
明通明禪五支。中喜支相也。彼經云。如心覺
大覺思惟大思惟觀於心性是名覺支。觀心
行大行偏行是爲觀支。如實知大知心動至
心喜是爲喜支。身安心受於樂觸是爲安支。
心住大住不亂於縁是名定支。止觀以眞俗
二諦配釋。如心覺大覺等疏文所引語小不
同。今文如實知剩眞字。至心下闕喜字於義
無妨。去取難解者此誡後人當隨經部増減
釋之。即去取也。五結成法樂。七波旬乞女三
如疏。八大士還女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淨
名還女。二諸女請法欲還。事須諮請者左傳
曰。訪問於善爲咨。咨親爲詢。咨禮爲度。咨事
爲諏。咨難爲謀。今是訪問於善也。三爲説無
盡燈。有盡燈之無盡者灰斷故有盡。轉次即
無盡。四諸女致敬隨去。四結成不堪。四命善
得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命問疾三。初敍人
辨位。二所以下牒名釋義二。初總釋。二但約
下別釋二。初正明四教。是則無得爲得等者
法性則無明無理可得。無明即法性無事可
得。事理倶忘。故云無得。如是照了名之爲得。
故云無得爲得。照了於何秖了無得故得無
得。又境能發智名無得爲得。智能照境名得
無所得。境智互融彰名善得。二今長下結示
立名。三其義下對前明益二。初對前辨義三。
初總示施權。二何以下對前正辨。三此即下
約圓結示。二淨名下受訶明益。二辭不堪二。
初分科。二隨釋四。初奉辭不堪。二述不堪之
由。經云。一切沙門者羅什云。佛法及外道凡
出家者皆名沙門。異學能大論議者名外道
也。孤獨乞人者孟子曰。老而無妻曰鱞。老而
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
四天下之窮民無告者。羅什云。乞人有三種。
一沙門。二貴人。三賤人隨其所求皆名爲乞
人也。疏爲二。初述意。二言文下正釋二。初總
釋。關河舊解者謂。關中河西諸師也。荊溪云。
觀今文意不取此解釋。弟子中前訶弟子。已
久除邪。今訶菩薩須與小異。此乃以圓而訶
於偏。或圓訶藏。是故不取其行。邪祠者祠音
祠祠祭也。曲禮云。祷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
不誠不莊。宰牛者宰割也。二但施下別釋二。
初約四教辨義。四教相望唯圓名度。一切法
趣等假也。檀尚不可得空也。云何下中也。達
施三諦到大涅槃方名度也。二實是下明示權
利物。三正述被彈之事二。初分科。二隨釋六。
初正彈訶二。初正釋。二料簡二。初正簡財法
二。初問。荊溪云。文但略消法施而已。經但對
財而云法施。其旨難辨故須問起。然向疏文
雖説財中有法之理未是彰灼示其觀門。今
欲雙明故亦須問。二答二。初雙標。備有兩義
者一以説法爲法施。二以即財具法爲法施。
荊溪云。義通於四。即理唯圓。故約法論財。用
施一切受者無不咸沾法門。法既無涯施亦
無限。以此傳化如無盡燈。二經論下雙釋二。
初通約四教財法兩殊。此答初義也。以説法
爲法施義通偏小。二今不下別約圓融。即財
是法。此答次義也。則財是法名爲法施不通
前三。文爲二。初通明施義二。初略示。財中具
足一切佛法者財即色塵也。豈秖心遍。其色
亦遍。色何以遍。色則心故所以三千依正不
出一塵。故云具足一切佛法。是知。不但唯心
亦乃唯色。若不唯色色非心耶。唯色唯心一
體無二。從要從的須指唯心。庶幾精詳無令
失意。二如無下廣辨二。初依法華辨示。二今
淨下引今文釋成。何關説法者即財是法功
由觀心不因口説也。二今文下別示今文三。
初明財中具法。二若能下明受者蒙益。三如
此下不達遭訶。一切同霑者若了一塵即己
心性是則具足一切諸佛法。亦具一切衆生
法。以彼彼互融三無差故。故施一塵量等法
界。以其不達致被彈訶。二問但下更簡遍圓。
問意者圓教觀心施財既名法施。前三教人
行布施時若依當教修觀得名法施以不。答
中云亦有此義者荊溪云。此非正意義立而
已。故云亦有。以三教心不能即故。故三教理
理外論事。事不見理不稱圓宗。及但約觀以
爲解釋故云但非圓普。出沒者有無也秖圓
教中於諸經論有無不定。何但前之三教文
耶。故四教文並得名爲出沒不定。二善得請
説。三淨名略説。荊溪云。具十界法至即是施
法者問。雙照即是施十法界然施十界。有何
功徳。九界若非何以施彼。九界若是用佛界
爲。答若事若理皆有勝益。所言事者斷六界
法與其四界。與其斷法故名爲施。後四界中
卷權歸實。漸與不定事理皆然。所言理者十
界之理同在一心。不一不多不無不有。十即
是百百即是千。千即三千而空假中。故空假
中咸名理法。法不出事故號法財。以法融財
以財引法。用施於彼名爲法施。故法在財名
波羅密。如意珠譬思之可知。復次下亦令用
權助不思議。即如法華異方便等。通望衆人
亦名一切。四善得重請。荊溪云。又迹示未悟
者若爾本地善得此會自知法施之理。但爲
受者其心未融故重請之成受者解。符成之
義其理宛然。然淨名元示財中之法。意令後
代行者説者覩文對境皆須約財論法故也。
五淨名廣説二。初懸示分科二。初懸示二。初
明財中具法。若離財等者三教於財必無其
法。二所以下明受者獲益二。初正明獲益三。
初法。荊溪云。以此施人至一切法也者問。諸
佛菩薩深位之人何嘗離於以財導法。衆生
受用地水火風任運常蒙佛菩薩益。諸佛菩
薩不可數知。受用時長。衆生久益。如何更令
凡夫假想如是作者所益幾。何況復反隱佛
菩薩術。答其義實爾。然須曉宗。先荷聖恩兼
蒙凡益。但化物之式譬若征夫。大陣難當理
藉多戰。良將雖強不容獨致。傍賞散健併力
共攻。散健獲勳功由將術。況設未破賊教縁
何嫌。卒急施兵拔健。爲將縱未全可。勉強礪
器方堪不難。故諸菩薩無始運慈而諸衆生
亦無始沾化。以是得知衆生難化。常處生死
受苦時長。忽感應道交乃彼此兼益。況復衆
生亦有先修淨土行者。彼彼弘願更互相熏。
彼彼相資至果方益。即受化者共別不同彼
我悉然。深可思也。故一佛出世衆聖咸臻。須
達老婢例之可見。二喩三合。二引例釋二。初
引大經。彼喩佛性遍於五道。今喩法施遍于
五塵。二衆生下今釋成。二分科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七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八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一約下隨文釋義四。初約四等。荊溪云。無
施無受等者意明大捨等無縁慈。是故彼此
皆云無也。故以四種不可説法名爲平等。即
是大捨之體理也。平等眞法界佛不度衆生
等者於此捨中慈悲喜三即是度心。捨中無
著即是不度。然四與六及諸雜行一一皆是
獨頭法施爲欲相成故並列耳。二約六度二。
初正釋。所以六度次四等者荊溪云。四若得
六方稱兼懷。二料簡。何故雙釋者即前云起
五種檀四權一實也。三約三脱。荊溪云。約三
脱者即以空等對化生等。既是圓行應具一
切。對雖且爾不必全然。互對亦成圓行故也。
用互對意一一釋之。令成圓義方稱教旨。四
約衆行。古人分爲十段。今且依之初護法度
生。四攝謂愛語利行布施同事。二敬事修施
皆如供佛者以介爾有心三千具足。不輕皆
禮蓋此意也。三六念六和生淨天第一義天
者大論云。三種天。一假號天如人王。二生天
即三界諸天。三清淨天即三乘聖人。大經四
天。謂世天即假號也。二生天。三淨天。謂四果
支佛。四義天。謂十住菩薩。故彼經云。以何等
義十住菩薩名爲義天。以能善解諸法義故
云何爲義。見一切法是空義故又云。我曾聞。
有第一義天。謂佛菩薩常不變易。今明達檀
法界能破無明。即生義天及第一義天。六念
所縁既通四教。故兼云淨天。故知。淨天即前
二教。四種六和者類例委作。其義可見。今且
略示圓中六和者然此六法並應云和敬。謂
身慈和敬等。又文所列小不次第。若依常説
者一同戒和敬。謂通達實相知罪本無。爲欲
安立衆生持諸戒品無有乘諍。又和衆生因
於戒善未來必得菩提。是以敬之如佛。故説
同戒爲和敬。二同見和敬。謂通達實相本無
知見爲欲安立衆生巧同知見無有乖諍。亦
知衆生知見開解必得種智。是以敬之如佛。
三同行和敬。謂通達實相本無念行。爲欲安
立衆生於實相理行行無乖。亦知衆生因此
諸行當成佛道。是以敬之如佛。四身慈和敬。
謂住無縁慈現諸威儀和同九道。亦知衆生
悉有佛性未來必得金剛之身。是以敬之如
佛。五口慈和敬。謂以無縁慈普出衆音和同
九道。亦知衆生悉有佛性未來必得無上口
業。是以敬之如佛。六意慈和敬。謂以無縁慈
現諸心意和同九道。亦知衆生悉有佛性未
來當如佛心。是以敬之如佛。既知四下四理
雖殊三諦收盡。一心三諦互融無滯不可説
示。名爲質直。四正行淨心而近下爲實施權。
故近偏小賢聖。五調惡出家惡人來乞等者
爲惡之極不過闡提。既有佛性其即是佛。豈
於佛所而生艱難。部雖未談圓意無異。六説
行無諍。七佛慧解縛。八相好淨土。九鑒機了
法。隨情權實者統三教爲隨情。以對圓融名
爲隨智。不同諸文明三種也。起於慧業者荊
溪云。此亦復與諸文不等。諸文對智或云因
果。今乃以慧而蕩於智。十斷行助道。五結成
法施。經云。如是善男子等者荊溪云。如前諸
句。一一皆須約圓施心細辨相状。具如前章
明。諸教意來入此中寄法華説述其觀旨。悉
入法門達財如法方稱此中諸科文旨。若唯
消法相何能渉於財中法耶。法施既迷亦不
達於菩提道場及法樂等。如今消釋方表其
事。是故不與貪等相應。乃至不與無量相應。
唯與一實不受冥合。六時衆得益二。初
科。二隨釋二。初婆羅門發心。荊溪云。此最利
根。是故於中別標其發二善得清淨二。初分
科。二隨釋四。初善得心淨致敬供養。二淨名
謙讓不受。三善得重請令受。丹誠赤心也。四
淨名受已迴施二。初敍意分科。以無所受等
者自性寂然本無所受。隨機利見四教明受。
故云而受諸受。二隨文釋義四。初迴施悲敬
兩田。福田不二者種福之田名爲福田。悲敬
雖殊皆堪種福通名福田。種福雖同高下實
異。今於事異而達理同。乞人心地三千與難
勝心地三千互入齊等生佛一致名爲不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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