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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No. 1779_ 智圓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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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三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就兩下隨文釋義二。初略歎形聲兩益二。
初分科。二初又下隨釋二。初歎形益二。初分
科懸示二。初分科。二大經下懸示三。初引大
經。亦色非色者以顯佛性不離色心非色即
心也。金剛身者應體即法。不可毀壞故。二今
初下配今義。先明今歎目淨攝金剛身。歎勝
攝劣者荊溪云。準凡歎聖耳。況應身之相教
門自分。故聖相中莫若毫髻。今從眼説。故云
眼勝。況眼具五。從名復勝故。且歎之以形於
劣。次力無下明今歎心淨攝力無畏。三擧下
總結要。二目者下隨文釋義二。初歎色功徳
二。初事釋二。初總釋二。初正解。肝悲等者白
虎通曰。肝繋於目。肺繋於鼻。心繋於口。脾繋
於舌。腎繋於耳。今且準凡而擬於聖。凡夫悲
時必内動於肝。然後目中有涙。故曰肝悲則
目涙。荊溪云。如來即以利物表悲。利必在智。
故眼表智。肝表於定。智動定用猶如肝悲則
目涙也。大論等者荊溪云。既悲生於智。智由
於定。定用即悲智用也。肝悲目涙況之可知。
二釋疑二。初問。荊溪云。既尋勝應以得法身。
勝應有相。法豈有耶。二答二。初正答二。初正
示眼。荊溪云。答意者佛眼既爲四眼之體。四
眼即是法身之相。故使尋相見無相也。況無
相之相諸相中上。故引法華即其事也。二餘
下列餘相。二證成。荊溪云。法華意者佛具五
眼。四不獨立故三十二即法身相。吾今此身
即是法身。斯言有在。二但眼下別釋二。初通
示略消二。初通示五眼二。初約用釋相。又能
雙照至事理者荊溪云。故知。五眼但是體用
而已。若從修觀肉眼居首。今從歎佛故體用
同時。約教下若約當教則各有五眼。如常所
論。若以偏圓相待總而明之唯圓佛眼。別教
法眼。通菩薩慧眼。藏菩薩肉天二眼。若約二
乘則兩教倶得慧眼也。若論圓意一心三諦
即具五眼。照心因縁生法即肉天二眼。眞諦
慧眼。俗諦法眼。中諦佛眼。三諦既不縱横。五
眼豈應隔異。荊溪向云但是體用。斯言有徴。
是則佛眼爲體。四眼爲用。體用不二中邊一
如。四教總別美在中矣。六即簡濫高下常分。
二金剛下引經證。具於一眼中具五眼用。故
知。五眼不可分張。二今寶下略消經文。文中
先消法。次如青下消喩。二今略下別明帖釋
二。初帖解經文二。初廣約別圓。荊溪云。前通
釋中悉從極判。故云窮源及遍法界。今從別
説。故分五差。雖復五差仍以教分屬別圓也。
何以知然。肉眼有頂天見。界外慧眼能破内
外見思。既能過於兩教三乘。驗知。義當別圓
教也。唯圓不應。別説五用。唯別不應。天慧通
外。但是爲令五相區分故於圓中而兼別説。
因禪離蓋者離五蓋也。四大造色者四大爲
所造。四微爲能造。以四微和合造成四大名
四大造色。問微義可知。大義云何。答地水火
風遍處皆有。故名大也。大即周遍爲義。大論
五十七云。如佛説四大無處不有。故名爲大。
二藏下略示藏通。荊溪云。正以別圓收前。次
以形斥通藏別圓但成次不次別。藏通但四
義立於五。況復依禪依眞不同。具如法華疏
記那律中明。二問下釋疑別證。二觀解。荊溪
云。既云一心。五不應別。不別而別。暫屬對
之故此應云秖麁細境即中道也。二歎心功
徳二。初事釋二。初總釋。二別釋。總釋已當因
縁。別釋即是約教。上下科分多爾。然對下觀
解即四釋中唯闕本迹。或時義立。初總二。初
正釋。文中先釋心淨。次釋已度。中先簡通。初
義立。但通故。大經下引通難別。次今約下示
別。因果區別用消已度。若從通義佛心名禪。
不可過故。二問下釋疑。荊溪云。次難別中從
因。所以既有通果。何事立因。答中引大智論
及以涅槃。並證從因。則爲因果各有文也。且
引翻名助從因義。故棄惡言定不唯果。二
約教下別釋二。初藏通。荊溪云。三藏亦云
永離法愛者法愛語通。此中但是於禪離愛。
但當教佛於禪自在。故云離愛。所以羅漢但
云無間超入超出。然論自在猶不及佛。又今
約教者皆附前文從因義邊。佛無所斷。故云
自在及以無明永盡等也。即於已度義便故
也。又藏通中一時之言但約當教眞諦以説。
二別圓荊溪云。別圓九禪義須約位分別。故
知。名同其義永異。所以兩教並有重玄及以
眞縁。不約位消何由可判。文爲二。初引地持。
明九種大禪者一自在。二一切。三難。四一切
門。五善人。六一切行。七除惱。八此世他世
樂。九清淨淨禪。委釋名義如法界次第下卷。
菩薩依第九等者即等覺後心入此禪也。得
菩提果出過清淨者菩提果即佛心。佛心無
惑。超等覺上故云出過清淨。清淨即第九禪
也。此約下通示九禪次位也。地前修自性者
荊溪云。未入初地。未具佛法。未名一切。當位
別修。故名自性。佛果出果者佛心出過九。故
二圓二。初正釋。準別明圓。還以自性在凡餘
八在聖。究竟離虚妄者此初住分究竟非極
果究竟。顯自性清淨心者則本具三千於茲
分顯。既具佛法名一切禪。二引證二。初引光
明證成。如來顯能游之智。無量甚深是所游
之理。横周法界。故無量竪徹三諦。故甚深。過
諸下顯佛心境智出過九禪。二引瓔珞斥謬。
集八禪衆者即自性禪乃至此世他世禪。即
是集地前地上菩薩也。昔在華嚴等者荊溪
云。所言昔者一家五時皆有結教。以瓔珞經
結諸方等故指華嚴以之爲昔。猶隔鹿苑瓔
珞在後。道理必然。故知。他釋非但八禪不成。
昔義未允。二觀解。荊溪云。觀心中取本有理。
名爲心淨。能觀此理得已度名。故諸禪語攝
別地前及前二教。二歎聲益二。初正釋形聲
益者荊溪云。準前開章秖合云聲。今加形者
形未必聲。聲必有形。開章依別。釋義從通。況
復經文久積淨業。及以導衆義兼身口。故得
雙明。文中先釋久積淨業四字。荊溪云。文中
雙約身心兩果者二業相成方具相好。無畏
等相好神通是身果。離結稱理是心果。次外
稱下釋下三字一句。外稱至根縁釋稱無量。
能於至以寂釋導衆以寂也。以用也。用悉檀
導衆至寂滅理。故疏文作已了字者誤也。形
聲下釋。故稽首尚書曰。拜手稽首。孔安國曰。
拜手頭至手。稽首頭至地。又解下以種智導
衆行。至果已息。故云已寂。約此則應作已了
字。荊溪云。重釋導衆向者自行釋。上句則前
約自行。後約化他。此句前約化他。後約自行。
自他相藉故也。二上句下結釋。上句即久積
淨業。下句即導衆以寂。荊溪云。示釋成相。又
上形益中兼出心徳以顯於形。故知。聲益亦
依於心。故以色釋色。以心釋心。聲從於口三
輪具足。故知。以能導衆必專於心故用二義
以釋兩字。若用此以字以字向下。謂以寂故
稽首也。若用此已字已字向上。謂導衆已也。
二廣歎形聲兩益二。初分科。二既下隨釋二。
初廣歎形益二。初歎釋色心用二。初歎釋色
用二。初歎色用神變。是法身至於色者荊溪
云。然其神變通於一切。具如止觀記釋種種
神變中。今此且從所變事釋。既引一切悉趣
於色而爲神變。豈隔於心方得名爲一切法
趣。以此神變有法身本故也。問今應歎土。何
以歎形。答形必依土。驗正知依。況事似隔從
理必同。依事似殊其理無二。二釋色用一行。
釋成色用者若據經文諸佛演法之言似明聲
益。何謂色用。故荊溪云。色心之言聲亦屬色。
況擧説驗形。其形方實。若不驗説雜魔外故。
問聞佛説法乃是聲益。何名形邪。答形聲者
須從化主。今此但是化事所現。況復見佛及
佛説法皆屬於色。況復説法亦是色用。是故
可得釋成於色。從若非佛去釋於得益之相。
非辨形聲。問此下荊溪云。此既現土。親能表
土。何名爲由。由但正報仍分近遠。答中意者
然此頌中先歎於由。次頌表發。故不可以由
爲表發也。故於答中便破他釋。二歎佛心用
二。初歎心用。歎佛心用者前標章中形益色
用。今云心者荊溪云。心有用。故色方有用。如
前略中亦以心釋形聲兩益。一切諸法皆趣
於色不隔於心。色方有益。益如前釋。得三昧
王三昧等者以法在人人方稱王。法力等者
法不出諦。力即自在。於諦自在法方有力。
超過者三昧是斷。諦觀屬智。二倶超過。是
故云也。既出十界。三界通外。七聖財者謂信
戒聞捨慧慚愧。荊溪云。今以道諦名聖財者
其實財通一切諸法。亦以無作聖財理通。如
云聞等不可局。故其實通四。滅是所證。苦集
須破。故不言之。爲屬色用心用耶者聲教屬
色。屈曲藉心。況復答中引無盡意色即是心
故。故云通也。但能施是心者此語尚通方便
教意。應云施由心妙財方有法。是知。由於能
施心融方乃可云施由心也。二釋心用。權智
分別世諦相者荊溪云。此約跨節。指一實理
爲第一義。諸教淺深皆名世諦。問上多約三
諦等者如略歎形聲仍約五眼及九大禪。故
此禪眼三諦具足。答中合眞入中通教含中
二諦也。合眞入俗別圓複俗二諦也。已料簡
者玄文問云。秖應取圓教不思議眞爲體。何
得取理内通別眞諦爲體。答法華正直捨方
便但取圓眞爲體。此經猶帶通別方便。故取
理内三種方便皆得爲體。今意同前。故指玄
文。荊溪云。但此開合亦是一往。今應以一期
佛法事理相對。通論二諦亦得名爲合眞入
俗。故此方等具有五種三諦離合。次又解下
以凡夫所解爲隨情。以聖人所證爲隨智。荊
溪云。以情智言之者應如法華玄文七重跨
節也。二結歎色心用。二廣歎聲益二。初敍意。
上現尊勝等者先以形表聲。形聲倶正。次以
正表依。正爲依序。二不有下正釋二。初釋聲
益二。初釋法不有無二。初總釋二。初正解。荊
溪云。説法不有等者文既雙非。又云説法。當
知。雙非即是中道。恐人不了。又更從説。何等
法下於所説法釋出其意。不可説於所非之
法。故知。能非即所説也。能非即是中道法也。
何者下更擧所非釋出所説。所説必非凡小
法也。且擧凡夫二乘便耳。亦應更云異於三
教出假。菩薩多説中道者方等四教前二無
中。前非正意。故得云多。二料簡二。初對二
諦簡。荊溪云。上用二諦等者指上善能分別
等文。智既照諦。説必依智。何得前後二三不
同。答意如前。二對邪小簡。荊溪云。外道等者
欲簡諸教衆多雙非顯圓雙非。故設斯問。答
中具答雙非不一。二約教下別釋二。初正約
教。單複具足者複重也。有無兩亦雙非單四
也。有有・有無乃至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
複四也。有有・有無有・亦有亦無有・非有非無
無乃至雙非爲頭亦爾具足四也。尚無下向
無二教非有之空。何況別圓非無之中。若得
方便等者荊溪云。此約奪邊但云非有。雖有
四門奪但成無。故云非有。三藏教去雖復與
之有此滅。故亦得是有。但成有無尚無第三。
何但雙非。故前二教必無雙非。次別教云藏
性者須簡別圓。眞如爲惑所覆名藏別也。即
惑是理。理具諸法名藏圓也。一門即四門等
者既達三諦互融。豈有四門隔異。空門眞諦。
有門俗諦。兩亦雙非秖是中諦遮照。於此下
圓著須破。何況偏小及以凡外。金鐵二鎖貴
賤雖殊繋縛一也。二今簡下判經意二。初獨
歎圓融教釋。二復下倶歎四教釋。二以因下
釋因縁法生二。初類同縁起有二種。如前説
者荊溪云。如前歎菩薩徳中明。有迷悟二種
縁起。迷即十二因縁。無明爲本。悟即觀十二
因縁。智能滅無明。今亦二種苦集是迷。道滅
在悟。悟兼利物。迷全已愚。迷乃可盡。悟必須
興。皆約中道雙非理也。二然體下正釋。體非
至有生者指上句經也。以雙遮故不生。有因
下正示縁生義。以雙照故生。二結聲益。四教
明三種至云云者荊溪云。若有我者則有造
作。若有造作當來有受。故知。無我則無造受。
但前二教約界内眞。後之二教約界外眞。此
中正約作時無我。非謂不作方名無我。故知。
作時作體本無。雖曰本無業不敗失。秖縁本
無得論。約觀修令無我。故約佛説作受本無
而衆生作及佛菩薩作不敗亡。故得用結不
有不無。通別無明等者界内界外皆以苦集
爲惡。道滅爲善。此就大綱。若綱目細論則各
有善惡。且如界内苦集總包六道三善三惡。
道滅則於界内名善以無明全在望界外仍
惡。界外善惡可以比説。當以地住相望高下
以明善惡。唯圓佛果究竟之滅無惡可論。故
荊溪云。唯佛獨善唯善不亡。二歎劣應遠由
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歎形益二。初歎應
色。有言元吉等者此本尼拘陀樹。佛依得道
因立嘉名。荊溪云。魔王等者如止觀記。中夜
入四禪者一切應佛成道入滅轉法輪等皆在
此禪。知常無常等者常即定法。無常秖是不
定之法。於三學中如毘尼藏。有心犯重定爲
業障。名之爲定。餘戒不障故名不定。衆生數
即正報。非數即依報。二歎應心二。初正解義。
無心意等者荊溪云。心意秖是識想兩陰。受
即受陰。行字平去二聲倶得倶屬行陰。能所
別耳。倒即三受者謂。苦受樂受捨受。受即三
苦者苦受苦苦。樂受壞苦。捨受行苦。行即行
陰者解經行字。無業故無集等者惑業和合。
故名集諦。由有集故能招苦果。大品五受五
行者荊溪云。有受必行。無五見受行者大品
第三行相品云。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密。
時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亦行亦不行亦不
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不受亦不受。身子
問空生。何故不受。答般若空故自性不受。五
門者荊溪云。秖是五受以門爲名。門從教立。
受在内心。於内受中由受故行。故皆有五。二
如佛下引事證二。初正引大論第一云。有外
道梵志名長爪。是大論師計一切論可破。一
切語可壞。一切執可轉。故無實法可信可敬。
如舍利弗本末經中説。其是舍利弗母弟。以
姊懷智子論議數負。恥己不如。因更游學。學
訖還國覓甥不見。往難佛云。一切論可破等。
佛以一句責云。汝見是忍不。思惟千久不得
一法入心。乃云。沙門瞿曇著我置二負門中。
若我答忍是負門麁。衆人皆知。云何自言不
忍而今言忍現見妄語。若答言我見不忍是
負門細。無人知者。即便答言。是見亦不忍。佛
言。不忍是見將何破他。衆人無異。何用自高
而生慢爲。長爪於是不能答佛。自知墮負世
尊不彰我過。不言是非心調。柔軟得法眼淨。
長爪所計即屬單四見中雙非見。或當單四
見中後三見及無言見。若言一切不受即似
無見。荊溪云。衆人無異者指於諸起見者。小
小避就但云衆人。二釋妨二。初問。後時者荊
溪云。將於長爪及以身子得道之時望佛初
坐樹下之日。所以長爪却在後時。二答二。初
敍古違經二。初敍古釋義。受八禪定者謂。四
禪四空。此但通擧。其實踰城之後先從阿羅
邏學無所有。次從鬱頭藍弗學非非想。二今
謂下斥古乖經。以凡夫時者即爲太子時也。
二又恐下正通前問。提謂因縁如瑞應及提
謂經。説五戒即人天教也。五行木火土金水
也。行者老聃云。行天之氣也。白虎通曰。火者
陽尊。水者陰卑。木者少陽。金者少陰。土者大
包。二陰三陽尊者配天。六甲者甲頭也。一甲
五行一日。六甲六十日。一年之中甲經六匝
行三十六暦數列次也。有當來僧者以未入
鹿苑未度五人故指五人爲當來僧。從是已
後者從初伏提謂至後。後涅槃時皆以不受
破諸外道。如涅槃中破六師十仙也。二歎聲
益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歎轉法輪四。初釋
初句二。初釋法輪。文中以二義釋。輪謂可轉
義能壞義也。經三七日者大則已聞頓説。小
見三七停留。蓋有所表也。初七欲説圓。二七
欲説別。三七欲説通。既並無機。故受釋梵請
説三藏生滅四諦也。二釋三轉。眼智明覺者
暹云。倶舍云。於見道中法忍名眼。法智名智。
類忍名明。智名覺。觀見名眼。決斷名智。照了
名明。驚察名覺。又眼總知三世。智知過去。明
照未來。覺知現在。秖是三明之異名。三轉各
生此四。故名十二行也。大千者四大洲・日月・
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
千千倍説名一中千。此中千千倍名爲大千
界。二釋第二句。三種藥中等者此引涅槃陳
如品文證今不淨義也。不淨慈心因縁名三
藥。貪瞋癡名三病。理事相隔。故藥病互無。今
云不淨。其義例爾。大集云者引眞實理證本
來淨。陳如但見小實理耳。三釋第三句。拘隣
即陳如。梵音楚夏也。五人者暹云。一拘隣如。
二頞鞞亦馬星。三拔提亦摩訶男。四十力迦
葉。五拘利太子。見諦得戒者十誦明十受。此
當其一也。故彼文云。十種得戒。如佛自言善
來比丘自然已得具足戒。如摩訶迦葉自誓
因縁得具足戒。如憍陳如見諦故受具足戒。
如波闍波提比丘尼以八敬法受具足戒。如
達磨提那比丘尼遣信受具足戒。如須陀耶
沙彌論議受具足戒。如耶舍比丘等善來受
具足戒。如跋陀羅波楞伽三歸受具足戒。如
邊地第五律師受具足戒於五人中須一人是第
五律師如涅槃記委明
中十人白四羯磨受具足戒。一人不名僧寶
者以四人方成僧。故荊溪云。此破古也。若餘
四人非見諦者陳如一人縱是比丘不名僧
寶。何名三寶現世間耶。先具此三然後依之
立相從三。六師所説如涅槃經。四釋第四句。
不約一體者荊溪云。有二義故。一者漸化之始
未須一體。二者以一體三消經文不便。二歎
法妙人天受益。以斯妙法者荊溪云。今問。他
人若從名定應同法華。故須簡於名義異同。
今無漏智等者非但無漏過於世智。於無漏
中佛必異於三乘弟子。三十四心無間斷。故
佛無退轉。極更不起。是故得有一受之言。大
經云。等者此引治他證自不退。治他既爾。驗
自可知。案婆沙及曇無徳。有退無退者取無
退邊以證不退。然婆沙中具有二文。今擧退
邊。成論依空一向不退。兼雙引之。非即雙用。
又復婆沙約修道邊。有漏智斷即無無生。但
有盡智。者則有退也。見諦不退二論則同。猶
如大海者海有三義。深廣含衆流。法藥無量
如海之廣也。三總結歎。以大悲三念處之徳
者荊溪云。一切諸佛皆具此三。謂得供不高。
逢毀不下。於不毀供而不生癡。此意多在應
化佛耳。文中但引女毀梵讃。第三略。無八風
亦但擧於違順。後文自列。故此未具。須彌者
此云安明。入水最深。故名爲安。出諸山上。故
名爲明。所言妙者新譯云獨有。茲山四寶所
成。羅睺三摩等者訶慰之極數必至三。因身
子驅而安慰之訶身子云。汝何以輕大龍之
子。語羅云言。莫啼莫啼。訶調達者調達從佛
索衆。佛訶之曰。疑人無知。我尚不以衆付身
子目連。況汝癡人食唾者乎。一香塗下此約
色心具出二種三念相者。雖即由境方具三
心義但成一。今各明者欲顯二相令後行者因
外識内。二正述歎現相二。初分科。正述歎。因
表發等者荊溪云。前已破古。故由前二由方
有表發。二奉微下隨釋二。初總述歎現瑞。三
表發三。初述歎奉蓋。因小果大者荊溪云。五
百各各倶獻微蓋。蓋微曰小。合表寂光。大中
之極。豈過於此。未達表旨故云莫測。此乃爲
後淨土因果之先兆也。何者由獻故受。由受
故合。由合故喜。由喜故請。由請故説。由説故
聞。由聞行因。由因感果。復有種種因果差別
即成種種淨土之行。今從勝説。故云無方。又
從總説但云因果。二正述歎合蓋現瑞。表發
應身之事者荊溪云。之事兩字主彼所説之
事故也。三述歎大衆歡喜。二別述歎三密二。
初分科。總示。即是三輪等者轉自與他能摧
他惑。二義名輪。既無過失。不須防護。二大聖
下隨文別釋三。初歎身密。淨心者下二義釋
淨心。初約聞教。次約修行。又初是淺位。次是
深位。譬如一月等者月必依空。空喩法身。月
喩報身。影喩應身。衆水喩四機。或見下現四
教身也。二歎口密三。初歎辭法二辨。佛尚非
梵音等者荊溪云。大音無聲。梵音秖是隨於
國土一類而已。梵尚非梵。餘何所論。擧勝況
劣。他皆準知。二歎義辨。三歎樂説無礙辨。三
歎密意二。初敍意分科。佛心非權等者佛心
空中。故非權實。空中即假能現權實。良由理
具方有事用。約十界通明則九權一實。約四
聖別辨則三權一實。今約對四教機。且從別
辨以前六道但是生機之所耳。三種權實二
智者自行即聖人心中所證。化他則凡夫心
中所解。自他相對即聖凡共論。聖雖照權對
凡名實。以眞證故。凡雖照實對聖名權。以情
解故。是知。約自行即全奪。唯聖有二智故約
化他即全與。凡夫亦得論二故自他即半與
半奪。於凡奪實而與之權。此意甄明三如指
掌。二初一下隨文釋義二。初約三種權實二
智以歎意密四。初約内外歎自行。内智圓滿
者二智倶圓也。由内具智故外有用。荊溪云。
稽首十力等者秖由具力。方能外用。此即同
體權實之體用也。二歎自行化他。荊溪云。稽
首住於不共法者以不共故。故能導物。此從
不共爲名。以導物故。故有不共。此從導物爲
名。左右共論。故爲二義。三歎化他文有兩釋。
其義皆通。以對前二成三種故且取化他以
命科也。即是化他權實明智斷者荊溪云。斷
縛到岸。其名既通。義分偏圓即權實也。況復
衆言理含權實。或斷衆結爲權。權到彼岸爲
實。據答問文通釋爲便。四總結。是總結上二
種權實之智斷者既云二種智斷。即是結第
三科也。以智斷在第三科明故。以向釋經通
自他故。若準荊溪所釋其義盡善。蓋二字誤。
應云三種權實等也。故荊溪云。稽首能度等
二句云結三權實者。三中一一皆有能度永
離之義。自度度他自他相對其義並通。結上
三者若自度世。亦自永離。結自行也。能度結
他永離結自。即自他也。度他令他永離度世
並結他也。廣本亦作二字。今準荊溪釋義恐
廣略二本並寫誤也。二約三種二諦結歎密
意二。初標示。三種二諦者例前權實與奪區
別。亦應歴七重二諦各述三種。二初下隨釋
三。初約隨情二諦。皆隨凡心所解也。二約隨
情智。隨情無染者如蓮華不染泥水也。三約
隨智二諦。皆入一相者眞俗不二皆聖證故。
二正説分二。初懸談義旨二。初分章述意二。
初分章命宗者命召也。宗主也。於此一經召
佛國以爲主也。復宗等者荊溪云。復猶複也。
佛初自説佛國因果而爲宗。今重明之。故云
複也。況對淨名彈訶文殊往復皆順佛旨。是
故如來重更説之。亦得稱複。二所以下述意。
次第述三科意皆初云所以是也。成前普集
等者正必有依故。尚書符者尚書秦置也。初
秦代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故號尚
書。尚猶主也。魏晋齊並曰尚書臺。梁陳後魏
北齊隋則曰尚書省。尚書云。龍命汝作納言。
詩云。仲山甫出納王命。王之喉舌。並尚書之
任也。符者唐置符寶郎。屬門下省。周禮地
官掌節。春官典瑞。即其任也。其符節盡納於
宮中有從則請郎主於出納也。凡符信皆藏
其左班其右還以合之。一曰。銅魚符起軍旅
易守長。二曰。傳符給郵驛通制命。三曰。隨身
魚符明貴賤應徴召。四曰。木契所以重鎭守
愼出納。五曰。旌節。山國用獸節。土國用人
節。水國用龍節。皆以金爲之。刻姓名者則官
納之。不刻者傳而佩之。夫旌以專賞。節以專
殺。奉旨者奉天子旨也。以喩淨名奉旨而彈
訶也。開境者謂開拓土疆也。以喩淨名伐邪
小之寇拓大乘之境。至尊天子也。二問淨下
釋難顯宗六。初敍昔彈訶非助佛國難。二初
問難。已前彈訶者謂。訶五百八千悉敍昔事。
荊溪云。問如何得知訶皆在昔。答五百八千
皆云憶念我昔曾於。知是已前。今説淨土去
命時近。故知。訶時悉在前也。二答釋三。初正
答。冥會佛意者冥暗也。會合也。暗合如來將
説佛國之意也。二世下擧喩。閫域也。將軍者
秦置大將軍。漢以韓信爲之。武帝以衞世爲
之。位在三公上。明帝以竇憲爲之。初拜威震
天下。尚書以下欲拜之皆先伏稱萬歳。尚書
令韓稜曰。自古無此禮帝乃止。孫子曰。將在
軍君命有所不受。古語曰。閫以内寡人制之。
閫以外將軍制之。天心帝心也。何必侍詔者漢
書云。唯聞將軍之命不聞天子之詔。荊溪云。
若非渉情先行後奏。彌副聖懷。三合結。述昔
等者荊溪云。對佛述時契故默印。昔日彈訶
等者當彈訶時佛國因果其言未興。普集同席
尚自未説。故使爾前但助二縁。況今經中具
足依正。又普集前諸大乘經但多説正。故彈
斥日總助成之該於二縁。故云通助。二釋中
間九品無佛國義難二初問難。荊溪云。問意
言。前云淨名助佛揚化近聞向來通助正報。
若爾此中應當別在依報。依報既是別意所爲。
應須處處盡明依報。淨名所説品數雖多若論
依報其義未幾。蓋不足言者非謂全無。唯有
空室現妙喜等。蓋少許耳。二答釋。荊溪云。答
中意者何必説於土名。方是淨土因果。行即
是因。因必招果。即是其義。何固守名。三釋中
間九品無佛國言難二。初問。難荊溪云。始即
佛國。終謂菴園。前問猶通與其小分。故云蓋
不足言。乃由答中但以行因而爲答問。其行
猶總未足決疑今九品中二義不成。一非佛
説。二無土名。而淨名説何者是依。二答釋二。
初引佛國文。二淨名下以九品類。荊溪云。答
意者從義非語理出常途。豈執國土之名而
亡方便之説。故從此下乃至宛然即其事也。
四釋符成淨國義不分曉難二。初問難。二答
釋二。初總標。皆有此義者荊溪云。如問中三
義。淨名一訶具其三理。乃至九品意亦如之。
況淨名始終悉成三義。故從法華下義出其
三。二如下別示三。初示淨名符成。荊溪云。
初引法華擧佛自淨佛土成就衆生。成就衆
生永永不已。化主既然以勵諸下。此類下正
明淨名但符成如來淨土。二淨名下示淨名
自淨。三弟子下示弟子等淨。弟子菩薩者荊溪
云。弟子即弟子品。菩薩即菩薩品。五釋聲聞
入滅非淨佛國難二。初問難。荊溪云。菩薩可
爾等者淨土之行必須願生。小乘亡生。生滅
義反。何得引同菩薩事耶。二答釋二。初正答
聲聞淨佛土。所以至此義者引前第四番中答
辭以總責也。深求從本則小乘淨國。淺問從
迹則小乘取滅。如法下正答也。荊溪云。從本
説之方有其事。故受折者皆是能同。二又問
下更顯佛國爲經宗二。初引文立宗。荊溪云。
此別酬問意。即更通引顯成佛國爲宗義也。
因此往復者荊溪云。往復乃是通指九品。二
若不下責古成今。荊溪云。破古意者此將已
釋以難古非。故以空室用表極淨之佛土也。
以破古釋所生諸品意。斥古人雖見經文十
方佛土皆空之文亦未肯以宗爲佛國。淨名
意以十方三土亦復皆空。良由室表常寂光
空當知。古人未曉經旨。六釋一名解脱非關
佛國難二。初問難。問意者此經既以佛國爲
宗若立異名應名佛國。既云解脱。則佛國義
乖。荊溪云。此經雖即人法雙題恐單人名表
法猶濫。故從法稱以爲其問。二答釋。答意者
此經通名不思議解脱經。中別品有不思議。
議相符既明依報。則佛國義顯。荊溪云。
答中還從別名以答。故不思議最顯佛國。但
今意明不思議義有總有別。總對一部。故名
爲通。以法對人亦復如是。是故人法二意不
殊。二就半下正釋經文三。初佛國半品明大
聖對機命宗。説佛國因果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寶積請説二。初同類堪聞。先已發心者
荊溪云。問此之五百何處發心。疏既不云此
難定判。或是此生此會已前。或普集見聞勝
報人法。或復適來覩佛神變。或當聞向寶積
述歎。或可具經上來諸處。或再。或三。但所見
聞。悉屬方等含於四教發。豈不然。但機宜聞
淨土行教。是故復須更請問耳。何者發心之
中上求唯一。下化猶通不出權實。歴教詮理。
取土攝生。是故更須問淨土教。是故寶積述
發爲請。令得聞於淨土心因果。此云至道心
者梵云質多。此翻心也。經中已翻。此言心者
相帶來耳。但發心至分眞者荊溪云。問既通
列菩提。六即之中不列理即及究竟者其理
可然。何以不云觀行即耶。答今此發心對佛
述行。觀行功薄。故不足論。況觀名通相似等。
別教相似分證非無觀行。從勝立名。方稱所
述。若欲通收理何不可。秖恐長者位已過之。
言相下更從教簡。於此三中但云相似者相似
居中。名字無位。分眞正當無生之位。故須正
約相似位判。皆約内凡者通性。地別。三十心
圓十信。所以約三教者諸長者子義通衍故。
問下荊溪云。問意者長者但云發菩提心。今
何依據而云相似耶。答下唯明通位者以人
雜小乘故須簡示。別圓二教約忍論發義準
可知。荊溪云。答中意者亦簡無生及觀行位
故。故知。爾前發義不成。前已論竟。今重問者
欲簡異耳。如通教中相似初心尚未能發。故
知。名字雖有發義去無生遠。兼復通漫。此亦
約於次第者耳。二正請説二。初分科敍意二。
所以下隨文正釋二。初請果。二請因。二如來
答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讃許。二誡聽。念
之生修慧者荊溪云。念前聞思所依之境。當
如聞思而修行之。通於四教。應此方等。是故
聞已必於思修。儒書尚云。學而不思則罔。又
曰。修身愼行恐辱先也。俗教所論思修倶淺。
但有其名無出世實。三受教。四正答二。初分
科。二初文下隨釋五。初正答二。初答果二。初
正答三。初標章。總答二。初事釋二。初總示。
然土不在至已如前説者荊溪云。問既非四
句。土定在誰。答秖縁定屬以成性過故。四句
中皆云不在。言四句者破凡非聖。凡理本來
亦無性過。衆生業力不可思議。佛菩薩應亦
復如是。豈兩難思。合成性過。離二無別。不可
思議。應知。思議即不思議。況不思議理可思
議耶。若離若合皆不逾理。作此觀之諸土永
寂無可説示四悉示之隨聞獲益。餘何可論。
二衆生下別解二。初釋衆生。二所言下釋之
類三。初正明有爲縁集等者荊溪云。諸縁積
集有爲無爲一切悉然。應知。有爲即縁集名
有爲縁集。若以無爲爲縁集者名無爲之縁
集。及開中下寂光者合而言之在果報中。此
三土衆生等者荊溪云。若作都迷即二。同居
及以有餘。若兼分迷即指同居有餘果報。若
全取分迷即是果報及中下寂光。是故文中上
句云。及開中下寂光也。故取分迷皆在無爲
縁集故也。二約教。三釋難三。初釋三土既別
不應同是無爲難。三土者方便果報及中下寂
光也。所迷理同者同迷中道故。二釋所迷既
同。不應三土差別難。問意者所迷既同土秖
應一。答意者惑斷深淺須分土別。所迷理同
故並號無爲。初意中次第示四教生三土不
同。初明藏通唯生方便。五人者藏二乘通
三乘也。受變易等者於釋論二死則屬變易。
於攝論七死則屬方便。開七合二。二收七盡。
七名如第二記。次別圓下明別圓凡聖備生
三土。斷通惑者倶内凡位。別七住已上圓七
信已上倶生方便土。及見下見不空。即分證
中道也。即別地圓住已上倶生果報。若十下
以寂忍三品對十等妙。故所以十等名分寂
光土。寂忍即寂光也。分證既深別名寂滅。有
後即十。無後即等。雖復下次意也。所迷理同
故同稱無爲。三釋土既有四。集亦應四。難四
種縁集者一有爲。二無爲。三自體。四法界。此
論師所立。今家但用二名。故此研問。荊溪云。
此問意者論師既立四種縁集。今家又立四
種衆生。何不以四而對於四。有爲生滅等次
第對之。答中一往亦暫許之。言有妨者因斥
論師。自體法界不殊無爲。名異義同。何須別
立。若於無爲義分三者容有是理。然此三集
並在別圓住地已上。故不以三對三衆生。欲
離無爲以對三者無爲即是初地已上。自體
即是第十地也。法界可對等覺也。然實不及。
直名無爲。無爲悉是障中無明。故須總合爲
一無爲。二觀解。荊溪云。觀心者爲對二種縁
集分明故。今且以二種縁集次第以對三觀。
觀相粗存縁集未盡故也。應須更論一心三
觀一時倶破二種縁集。即約六即及縁集盡。
二別釋三。初敍意分章。二依章釋義五。初横
約同居。滿願成佛如法華經。量其所居者所
居眷屬多少也。多則宅大。少則宅小。修善多
少等者衆生修善多則莊嚴勝如彌陀。衆生
修善少則莊嚴劣如釋迦。第三句中今明菩
薩調伏等者調伏即次句。準此文意前之二
句並後二句之方便也。故知。教化調伏本爲
佛慧起根。四隨諸下釋起根句。意亦如是。言
起菩薩根者既云要因六根起根取土。當知。
下文光明寂默仙菩薩等並在同居淨穢二
土。以今文中亦且在前二土故也。具如下文。
菩薩行品者彼品佛爲阿難廣説佛土。謂佛
光明菩薩化人佛衣服等總十七事。以此四
句在於二土故名爲横。一一別對。故名爲竪。
二竪對四土二。初標示。竪對者荊溪云。隨其
土體對惑増滅得有諸土多少不同故。名爲
竪。二初文下正釋二。初前三句配三土。具縛
者三惑全在故。淨穢亦爾者國土品類亦無
量也。能調難調者見思煩惱凡夫所不能調。
故曰難調。二後二句配寂光二。初正釋二。初
釋義引類。荊溪云。總別見中者以根對境得
總別名。根六慧一隨宜不等。非即有於總別
之土。如聲聞下引類也。總相謂四諦總明因
果。別相謂十二因縁別明三世因果。二故華
下引證釋成二。初引證。二即是下釋成。由於
根塵了達三諦具足諸法故得名佛眼。佛意
亦由三諦具足名無滅修。二料簡因果與奪
等者荊溪云。因之與果倶得無生寂滅種智。
與則寂光通因通於中下。奪則寂光別在極
地。以上下位倶得無生寂忍種智。別則寂忍
不通下因。三類通四土。如前四義者指前横
釋同居具四。復當今文類通四釋。四通寂光
等者荊溪云。其中寂光唯用中下教化調伏。
佛慧漸深起根成就。入於究竟常寂光故。四
約觀心二。初正明觀法。二初示行願二。初約
事成觀行二。初總攝生土。境是心之所依者
心即能觀。觀即衆生也。境即所依猶國土也。
衆生者下證能觀是衆生義。二今因下別攝
横竪。向約事釋有横有竪。今附事成觀一一
明之。文爲二。初附竪成觀。荊溪云。觀心中云
多少者即是因縁及空假中對論多少。如初
觀心未敢遍縁且縁因縁。於因縁中隨對隨
照。故云少也。觀境稍熟次心遍攬即名爲多。
次空假中多少準説。境即如土。或増或減。次
及不次準例可知。此釋初句也。調能下釋第
二句。次如是下釋第三句。次起菩薩下釋第
四句。二復次下附横成觀。荊溪云。初對初句。
調與不調即第二句。入與不入即第三句。起
與不起即第四句。二深識下約觀起誓願。荊
溪云。約觀明起誓。横取四土以對四心。但約
二種縁集作之。縁集在因。最宜對觀。文爲二。
初觀有心起誓。且攝經初句。二觀空心起誓。
即攝經四句。多少即初句。二若但下結示相
須。荊溪云。結上觀中須必行願事理相資。故
竪對屬行横對屬願。行人下事釋。横竪本在
觀心。故將向文以觀行者既云觀心。須在於
己。以諸衆生不出心故己心既爾。他心亦然。
是故文云意在此也。二引證結要二。初引證。
荊溪云。引大集者證事須觀。觀成心淨。心淨
必能事淨故也。二行人下結要。從此而起者
皆從觀心而起四土。五約教帖文。或斷不盡
即是聖人者。若約藏通斷不盡者即三果六地
已還倶在聖位。若約別圓斷不盡者即六信
六住已還猶是内凡。今望藏通總云聖耳。見
眞中道者即別地圓住分證中道故。無爲未盡
者上地無明猶在故。無爲將盡者即十地等
覺也。爲此所化取中下寂光 荊溪云。約教
中於一一句皆約四教。各歴四土至果報中。
有別教者存教道耳。至寂光中云圓教者通
中下耳。又從有餘以取果報用別圓者用別
地前及教道耳。三此釋下結意準文。下文多
倒釋者荊溪云。菩薩行品具足述前四義。不
闕而不次第。第一釋第四。第二釋第三。第三
釋第二。第四釋第一。下文雖章安續補亦不
違於先師之旨。三結成二譬顯二。初分科。二
隨釋二。初開譬二。初開成譬。荊溪云。四不可
説名爲空者謂。都無説是則失於四不可説
旨。故須依於四不可説有因縁説。具足悲智
取土利生。能於空中以見不空。教化調伏入
慧起根。乃於衆生有所成辦。故云空地。隨意
故有。無礙故空。故云四不可説故名爲空也。
地者即爲悲願所依。空即地也。言宮室者生
之所依。爲生取土土成物益。二開不成譬。二
合譬二。初合成譬。若純用下荊溪云。此經斥
二乘。而云通教菩薩亦何能淨者何故復云
通教菩薩有淨土因。然爲遮其取證空耳。二
合不成譬空。二答因二。初分料叙意。互相
渉入者横歴諸行皆竪窮心源。竪窮心源亦
横收諸行。故云不得相離。故前下前作横説。
後作竪説也。廣長至表此者荊溪云。廣表於
横長表於竪。並現於蓋正表相資横竪不二
而横而竪。又十方諸佛以表於横。諸佛説法
亦可表竪。並在蓋中。不二亦然。須更互帖釋
者所釋經文須達文旨。若經文横論即須竪
義帖釋。若經文竪辨即須横義帖釋。廣長相
在。身土亦然。故表不二。二今先下隨文釋義
二。初横歴諸行修因二。初分科。二初三下隨
釋三。初約三心二。初分章。二隨釋四。初別明
二。初配名。三種菩提心者即三乘道心。二釋
義三。初直心。二深心二。初正明深心。二通前
料簡三。初明約小修大。荊溪云。此問意者經
云。直心深心是菩薩淨土等。既此二心是二
乘心。菩薩何以行二乘心。答中雖借通教義
仍未顯。故引法華而通釋之。雖爲攝物行二
乘心元期淨土。故得引釋。二明兼帶二乘。問
此中等者荊溪云。經文但云直心深心。如前
所釋並是菩薩行願本體。若消文中淨土又
無二乘之心。乃是妄加二乘之語。答中意者
但云直深。不云二乘者既帶方便。故不的云。
是則云二乘則妨大。云菩薩則妨小。意既兼
含。故但云直深而已。言準望者荊溪云。今經
此言冥有其旨。未可即行彰灼説之。此座二
乘顯用之。元皆是修於淨土之人。故知。菩薩
修二乘行爲攝生法。若欲顯説須依大品法
華經意。問準望法華可有此理。大品如何。答
一切諸法趣於諦縁。是摩訶衍會法之言。良
有以也。故有諸法趣二乘心。問雖作此説亦
未消於大品之文。大品但云。三乘共位菩薩
十地皆學皆行。何會云是淨土行耶。答既不
取證理在攝生。修淨土因而爲攝法所攝亦
通二乘心也。通教尚爾。別圓灼然。次引大論
者既云有土純聲聞僧。即是聲聞來生其國。
既有所引。豈無能引。諦縁下結難也。即是能
引之人行也。三明三終顯一。從多爲論者荊
溪云。若望諸土道理合有未開顯者。故云十
方不無此事。但聞顯者多。是故前消教化等
文雖有横竪通約諸土於中豈無未開顯者。故
此經文理須十方横竪消釋。然雖猶有未開
顯土匆若時合移入他邦。或用密教當土開
之。若法華疏釋照東方。一切開者爲引同故
但照於同證。經意別不可一準。三大乘心。二
通明二。初正示通義三。初示義。秖是一自性
清淨心者即三千三諦之一心也。此約一心
而有三號。謂直深大也。釋義如文。二菩下
釋成無作四諦者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煩惱
即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
死即涅槃無滅可證。而此四法秖是一心本
無造作。故名無作。名深法忍者三道即三徳。
故名深也。一實諦者別圓證道同顯三諦。包
融無外故名一實。超出二邊故名一實。若約
教道實爲惑覆既不相即。義與圓殊。三今此
下結示。無三差別等者荊溪云。故約三心以
明三徳。又此三心義雖通於別圓二教然亦
不可前後並別。言三徳異名者大乘即解脱。
深心即般若。直心即法身。大乘但由悲願得
名故對解脱。即是初心住於三徳者既對三
徳。理合各三。二對昔顯今。昔論等者昔指
普集等諸方等經。今明等者荊溪云。爾前諸
經但明正報。唯説三身對於四教。前二教佛
倶名應。故若以依因對於四土者同居有餘
倶名應土。故今身土或四或三。依因者取土
利物因也。若對縁集有爲無爲及以生死分
段變易國須分四。即二同居方便實報二集
二死各分二故。三觀心。空假二觀三心等者
荊溪云。還借前來通別二釋至此文中共成
觀義。三心別者具如別釋。若作通釋空假三
心亦含於大。以通菩薩亦入空觀。乃以諦縁。
假三心者藏通菩薩自觀諦縁。亦具三心中
三心者而云一三三一者。二未即中中必即
二。凡觀萬境皆不二故。若分圓別對此二教
初心後心別教初心義當空假。與前兩教三
乘義同
四釋經三。初釋直心二。初總述。前約教明等
者荊溪云。前普集經準教修行取法身果。今
非無教。但於教行更加悲願成淨土因。問此
前後文皆云此經並約依因。此中何得還引光
嚴以證彼正。答道場是處義當依因。亦可用
表能依法身。況復今經雙表依正。故列諸行
並具二途。問何故等者此還用前別釋爲問。
直通縁度。豈獨諦耶。答中二意。一者從便。二
者攝他。是則二倶用彼別名以成通義。二別
釋二。初正釋二。初釋直心二。初示五種直心。
直心有五等者荊溪云。一往似竪。如下布施
以望持戒亦名爲横。一一復通五種直等亦
得名竪。是則竪中以五望五復可爲横。亦名
爲竪。然終是横。專對於横良有以也。一世間
直應有多種。如三界中見愛各別。引諺云。癡
直者但世間諸直以癡爲本。以是而言亦具
貪瞋。下之通別具如前釋。諺者俗言也。此五
下判權實也。二今圓下明菩薩圓修二。初修
觀行。知一切法等者知即能觀觀。一切法即
所觀境。一切之言不出十界百界。咸即空中。
故並雙非。非九界即非權。非佛界即非實。空
中即假而能雙修雙用。修前四直是修權。修
圓教直是修實。修成有用還用五直以化於
他。故云雙用。此中初修在名字位。修成雙用
皆在五品。於五品位能化他者即止觀所明
圓人上根出假也。智者即其人乎。然此雙用
約於佛世有顯有密。顯爲方等當教菩薩。密
爲此中兩教二乘。密但探用法華之意。非
今部體。若論用教不無其理。故云教他修五
直行。此文凡有四心。一自作。二教他。三讃
歎。四隨喜。自作屬雙修。教他讃歎隨喜並屬
雙用。荊溪云。圓菩薩下明修淨土行相者一
切菩薩具此四心方名大行。今具後極故是
圓也。收下三故四心之相闕一不可。具如止
觀記引大論文也。故於五直亦具四相成淨
土行。道理雖然識其旨故。若實行者前二教
人以前二三而爲權也。別圓準説可以意得。
各誘令入當教之實。若本圓人但以同體之
攝而攝取之。又復通人亦云修於淨土行者。
若任當教雖有其文乃寄利人堪被接者。二
菩薩下入相似位既從觀行轉入相似。雙用
五直倍勝於前二。若入下釋來生。故知。住前
修於五直。若入初住八相成道則前所化來
生其國。文爲二。初明分眞成佛。此即釋經菩
薩成佛時也。故知。經云菩薩正指住前。成佛
之言乃在初住。故荊溪云。又成佛之言不必
妙覺。通取別圓地住已上。從此位去皆八相
故悉以十界身土取生。或復古佛垂迹利物。
今文正在菩薩實行。故成佛言必須通曉。下
去諸文大旨悉爾。從似入眞以成化相。分眞
果中三土不同。以常寂光無成佛義。若開中
下準説可知。二即現下示所化來生。此即釋
經不諂衆生來生其國也。文爲四。初生同居。
初則赴縁等者明施五時化也。二生有餘。三
生實報。無二邊等者荊溪云。當地中惑名之
爲諂。惑斷名直。四生寂光。此約中下寂光。即
十地等覺。二義既下結斥。直心有五。生國有
四。故曰衆多。此總結示也。豈可下斥他解也。
二釋深心分文節釋。準直心可見。文或有闕
望上説之。下去皆然。亦何離於十二縁者法
門無量因縁收盡。若事若理者於五深心一
事四理亦可四事一理。縁覺深心等者荊溪
云。通中存別。意仍在通。次但具有下分於横
竪。通別兼具。具於四種四土故也。三釋大乘
心。即四教大乘等者荊溪云。問前別釋大乘
唯在別圓。直深二心唯在二乘。今此文中何
得通四。答前別此通。理數然也。故通釋中雖
皆五釋於大乘中復除世間。思之可見。今謂
直深之心世間皆有。大乘之稱唯在出世。故
使疏釋大乘唯言四教。又復應知。雖例有五
釋今此大乘望前二心全除世間分除餘二。
以藏通大乘非二乘故不同直深但約三乘
也。上求下釋其名也。夫大以包廣爲義。四教
菩薩既倶上求佛果下化衆生包含上下。廣
大明矣。二乘自度。求化倶無。包廣義乖。故
名爲小。各縁下乘以運載爲義。依境起誓修
行填誓自運則從因到果。運他則出凡入聖。
自他倶運。乘義在斯。二約自行二。初來意。
荊溪云。若無三心等者眞實是直心。高是深
心。廣即大乘。二布施下正釋六。初布施二。
初釋布施二。初示五種布施二。初標。荊溪
云。布施有五者亦是菩薩與二乘所行施等
爲淨土因。故離爲五。及四菩薩施者藏通兼
二乘。略標菩薩耳。二世間下釋二。初世間
事施即六道施者荊溪云。然世間直深亦合
離。六及於六中各更委分。非法財施者或非
理求財。或施乖正法並名非法。若持十善去
人天二道各開多類。人開四姓。天分三界。於
人中更有居士攝在四姓。言四姓者一婆羅
門淨行也。守道居貞。二刹帝利王種也。君臨
奕世。三毘舍商賈也。貿遷有無。四首陀農人
也。勤身稼穡。凡茲四姓婚嫁不通。飛伏異路。
此言居士或是婆羅門姓。或是刹帝利姓。如
毘舍離國稱居士者皆是王族。但以在家不
仕別稱居士。若婆羅門姓不出家者亦名居
士。文中備明施相。即五人因也。若輕心等者
心非殷重曰輕。定日定財曰局。擇人可施曰
限礙。若勝品下天施。初文至得生是欲天因。
若持戒轉細去是色天因。無色可例。二若三
下四菩薩施擇覺等者荊溪云。擇法屬慧。今
在施者爲成施。故施不得慧不成出世。尸毘
代鴿者大論云。如釋迦菩薩本名尸毘。得歸
命救護陀羅尼。視諸衆生如母愛子。帝釋與
毘首羯磨故往試之。毘首作鴿。帝釋作鷹。鴿
入王腋擧身戰懼動目作聲。鷹在近樹而語
王言。還我鴿來。王言。我發願度一切衆生。鷹
言。我非一切耶。而奪我食。王言。汝須何食。
鷹言。我須新肉熱血。王乃持刀自割股肉而
授與之。鷹言。令輕重等勿見欺也。王遂持秤
稱鴿鴿身轉重。王肉轉輕。乃至盡身。廣如輔
行第五引之。釋迦鹿王代彼而死者大論云。
昔波羅奈王入山遊獵。見二鹿群數各五百
各有一主。有一鹿王。身七寶色是釋迦菩薩。
復有一王。是提婆達多。菩薩鹿王見王殺其
群黨起大悲心直至王前。諸人競射飛箭如
雨。王見此鹿無所忌憚必有深意勅令勿射。
鹿至王所跪白王言。王以小事一時令鹿受
於死。君若以供饌當差次送毎日一鹿。王喜
其言。於是二主各差次送。次當調達群中有
一母鹿。白其主言。我死分當而我懷子。子非
死次屈垂料理使生者不濫死者得次。王怒
之曰。誰不惜命。次來但去。母思惟言。我王無
慈横見瞋怒。即至菩薩王所白言。大王仁慈。
如我今日天地曠遠無所控告。以事具陳。菩
薩王言。若我不理枉殺其子。若非次更差後
次何遣。唯我當代。思惟既定即自送身。遣鹿
母還群。菩薩鹿王到其王門。衆人見之怪其
自來以事白王。王亦怪之。王問曰。群鹿盡耶。
而匆自來。鹿王言。大王仁慈人無犯者。但有
慈茂無有盡時。但彼群鹿歸告於我。我愍之。
故若非分差是亦不可。若縱而不救無異木
石。是身不久必不免死。慈救苦厄其徳無量。
若人無慈與虎狼何別。王聞是語即從座起
而説偈言。我實是畜獸。名曰人頭鹿。汝雖是
畜生名曰鹿頭人。以理而爲人。不以形爲人。
我從今日始不食一切肉。我以無畏施亦可
安汝意。具如彼經者暹云。須大拏經云。有婆
羅門食竟便語太子言。拘留國人也久聞太
子好行惠施名聞十方。我大貧窮。欲從太子
有所乞丐。太子言。不於卿有所愛惜。我所有
盡施人無以相施。婆羅門言。若無物者施我
兩兒。以爲給使可養老者。如是至三。太子言。
卿故遠來欲得我男女。奈何不相施。時兩兒
行戲。太子呼語兒言。此婆羅門遠來乞汝。我
已許之。汝便隨去。兩兒走入父腋下涙出且
言。我數見非婆羅門是鬼耳。乃至兒不肯去。
廣如經。十種布施者暹云。舊華嚴第十十無
盡藏品明施藏。中云何等菩薩施藏。此菩薩
修十種施。所謂修施法・最後難施法・内施法・
外施法・内外施法・一切施法・過去施法・未
來施法・現在施法・究竟施法如經廣説。又離
世間品云。菩薩有十種施。何等爲十。所謂平
等心施無惡衆生故。乃至云三種圓滿清淨
施施者受者財物平等清淨如虚空故。地持
九種之施者暹云。彼論第四云。一自性施。二
一切施。三難施。四一切門施。五善人施。六一
切行施。七除惱施。八此世他世施。九清淨施。
生死後際者謂。究竟涅槃也。如來檀者達施
即法界故。檀波羅密者達施三諦法界名到
彼岸。三諦即彼岸也。一切法趣檀者檀即法
界。法界遍攝無法不在。故發趣品云。一切法
趣檀。是趣不過檀尚不可得。云何當有趣非
趣。二自行下明菩薩圓修。此文極略。準直心
説之二。後成下釋來生。二持戒。四種持戒等
者事戒無別。能持心異故成四別。例施可知。
若作別説則藏通持篇聚。別圓持梵網。正語
等者於八正中此三屬戒。三忍辱。並忍爲本
者荊溪云。夫忍者爲端正因。故出世忍能感
相果。故得以爲一切相本。四種修相止觀記
具明之。四精進。但約衆行者謂。勤修五度得
精進名。自有別體者謂誦經禮佛爲精進也。
謂正勤者勤斷二惡。勤生二善。並屬精進。故
以此四并根力覺道爲八。此還就初義明精
進也。五禪定。六智慧二。初正解二。初正解智
度。二上來下通前類義。二釋疑。荊溪云。問意
者等智有漏依根本禪。若正定之言義通五
者後四正定位在内凡。世禪全有有漏凡夫。
何意名爲正定聚耶。答意者分別方異合説
何妨。正定望散亦可通用
三約化他二。初懸示。豈行六度等者荊溪云。
如向六度菩薩非不用之化人。但法屬自行。
今四無量非不自行法屬化他。於今四六皆
成大行咸具自他。二四無下隨釋八。初四等。
無量從境。四等從心。境雖無量我心常等。四
教下三教皆言法縁者荊溪云。非謂三慈中
法縁慈也。法名既通。故皆云法。但是衆縁之
法耳。謂生滅無生無量之法也。於無量中著
法縁字者即四無量家恒沙佛法耳。即三諦
中恒沙佛法故知。此云法縁非三慈中之法
縁也。故知。法字亦可通五。謂凡夫事法等。圓
教獨當無縁名者從勝説耳。二四攝並非凡
小所行等者荊溪云。如前三心直深通大。大
不通小。以名局故是故通中亦須別也。但可
通諸大乘而已。今亦如是。如前六度及四無
量。理通大小。故此四攝及以大乘并下方便
回迥之文不通世間及兩二乘。彼教必無其
事故也。又四無量及以四攝歴教別釋修相
證相不易分別不可具存。故並略列。言四攝
者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約所同邊諸教似同。
細尋智願高下永別。以其上兼下故也。乃至
位位節級不同。即如本迹高下四句。今多分
從下劣凡夫難化者説。其名必通。理不可壅。
所攝衆生等者能攝則有四教之脱。所化雖
通世間之法菩薩化人無不皆令至解脱。故
彈指合掌其例可從。故今從於攝之本意。三
方便荊溪云。問自行等三及破外等三有何
差別。答有同有異。從名則異。從義故同。雖有
異同離合復別。言義同者自行等三名雖有三
法但成二。自他相對無別體故破立等三亦
有三名亦但二義。破立二種通成自行教他。
故但成二。若爾何須重列。答經論逗機各有
其旨。四道品此法二乘有分者荊溪云。以四
諦法二乘初心即須觀故。況復四四各各不
同。生滅具用二乘之法。故云有分。三十七品
具如止觀及記并法界次第。非此可具。若準
婆沙有漏道品。例前爲五有何不可。但凡夫
外道所修行者亦是佛法行者所修。未發無
漏名有漏耳。但外道法無念處名故。五迴向
令來生至具足也者荊溪云。若不迴向施福
有限。唯感富樂。迴向極果。及與衆生令福具
足福智乘戒體用事理一切無闕。若爾於等
六度皆悉具五。豈不具足。何須別立此一門
耶。答必須方便方乃具足。若爾迴向復還託
於諸行。諸行雖皆不云迴向。迴向又亦不云
諸行存沒雖異誠無別體。何須別立。答雖相
導引所治各別得名又殊。施爲慳治。乃至智
爲愚治。迴向自爲自利近果之治。所以有願
無行令修六度則以六度爲名。若有六度無
迴向者令修迴向。即從迴向爲名故也。六除
難。暹云。成論明。菩薩設四輪摧八難。一生中
國輪能摧五難。謂三塗北洲及長壽天。二修
正願輪摧世智辨聰。三植善因輪摧生盲生
聾。四近善人輪摧佛前佛後。至善吉等者荊
溪云。彼章亦秖對於二乘辨界外難。亦不更
約方便果報。若欲略明則有餘中三十心人
爲三惡道。住無我法名爲北洲。地前法愛如
長壽天。未有初地十種六根。名諸根不具。地
前智淺如世辨聰。不窮中理如佛前後。若實
報中位位相望節節作之。此並障於中道理
也。是故結云約四土簡至具辨者以向來意
一一思之。此非容易不可濫述。七守戒。譏者
廣雅云。譏刺也。問也。説文誹也。荊溪云。四
句者準經正用四中第二。是淨土因。譏他得
宜第三通用。初心菩薩未全自守。故不論之。
第四句中不譏一半。理亦可通。由不自守。故
亦不應。唯於初句都無所取。次引大經證第
三句。故初句中既不自守譏。何益耶。其身不
正雖令不從。故第二句不令而行。若見機者
定用第二第三句也。第二自行第三利他即是
淨土行也。假使三子等者長者凡有四子。喩
佛亦然。北遠云。一謗法。二四重。三五逆。四
十惡。前三名由杖而死。以不可枚故十惡猶
可懺悔。有生善義故要當苦治。章安疏中更
約教釋則前三被訶名由杖死。於圓起著亦
宜彈折。故如一子要當苦治。今文證戒且同
遠釋。既云但見四機不謬。還須依憑章安所
解。羅什注云。上説戒度今復言戒者義不在
戒也。欲因戒以明不譏。彼闕不譏彼闕故莫
知其闕。莫知闕則無犯禁之名。以此爲行。故
獲此爲果則衆惡都息。故以十善次也。總前
凡三釋各有其致。學者去取之。八十善二。初
總示。一止二行者止則但止前惡不惱於他。
行則勝徳利安。一切通稱善者善以順理爲
義息倒歸眞。故云順理。此是止十善者正示
經文也。謂不殺至不邪見並是止前惡事。若
放生布施禮敬實語和合語軟語饒益語不淨
觀慈忍智慧名爲善行。次第對不殺盜婬妄
兩惡綺貪瞋癡明之。後四約四教者荊溪云。
止惡義通從行願別。問此十善與前尸羅同
異云何。同何假列別相如何。答尸羅相通對
一人説。今離爲十以對多人。暹云。前文持戒
中明十善。是約十善上更加持戒。此單修十
善不受律儀。二命不下別解。二竪窮心源。修
因二。初敍意分章。十三番相資成淨土因者
荊溪云。初資第二。乃至十二資於十三。細尋
具如下解釋中。上從直心等者上釋諸行。諸
行相望故名爲横。一一皆從世間至圓。其義
雖竪但經一往直列而已。終成横行。況雖竪
釋但約教判淺深不同。是故窮源研於心念。
令從淺行直見深理方乃名竪。二一約下隨
章釋義三。初約教。荊溪云。令出圓教窮源易
顯故須約三教釋成竪行。文爲二。初簡示。聲
聞經中無十方佛者然小乘宗計不同。亦有
説有者。如曇無徳戒本云稽首禮諸佛。又小
乘定於光中見十方佛。此皆言有也。薩婆多
戒本云。稽首釋師子則不言諸佛。是無十方。
然多分説無。故今云無也。古人謂。四分分通
大乘者見彼説十方佛。故而不知小乘宗計
各別。成身子疑者荊溪云。三藏教中無淨土
教。但以煩惱潤業而生。故於穢土成佛。無爽
匆聞衍門説有淨土。故使身子由是致疑。又
依衍門方有變地。故用按地以斥身子。豈成
助於身子之疑。若三藏中立淨土教與昔教
反。佛無可以釋身子疑。無行無人者有六度
行無淨土教。教無行缺終無成佛。無淨土因
無行之佛有教無人。六度之行有因無果。行
既無果反成無行。問若爾何故前釋直心等
文而皆具五。世直尚成菩薩之行。三藏何失
云無行耶。答從本則有。據迹説無。有教無人
良可信矣。須汎論者通別二教猶非正意。秖
可汎論以爲較量。二今爲下正釋三。初通荊
溪云。約通教釋。初以直心對於見地而云登
地見理者何耶。答於通教中上根菩薩初地
見眞。義當三人共位見眞。入第三地爲深心
者此十三句中云深心者非前三心之深心
也。故前深心但是初發之深心也。望聲聞人
得名深耳。第四去云事理倶行乃至智慧。以
對十地皆從成就別別言之。通教初心既事
理倶行。亦應合有教化調伏乃至起根得名
處別。故別對之以成竪義。通教尚爾。況復圓
耶。言善慧者借別名通。故所列地不標地稱。
但云初地乃至十地。唯此第九暫借別名。至
第十地攝後三句併結成地。借此十地者正
借別也。經文但云從初至後雖無地名既云
登地已見眞理。豈可必用乾慧等名。通教初
地未名直。故故可借別以名於通。初地斷見
仍成通義。又復通教地前無賢。故第十地含
於三句。初之兩地倶名爲直。故使第十含於
三句。問通教菩薩有淨土行者菩薩知有十
方諸佛。二乘云何。答雖同一教大小義別。二
乘道理不合知之。雖與二乘同坐解脱自鄙
不發。永不求故又菩薩雖知佛猶永滅。永滅
乃與取土義乖。故知。此佛無人有教。教既權
施不稱因行。故於權教不須苦窮。二別教二。
初對十地位。二對十四般若。荊溪云。初釋已
將諸句對地。次復更約十四般若者對開合
邊。其名便故以理合。故名通初後。故合地前
者合三十心爲三。後取等覺成四。開十地爲
十。故有十四。疏本作含地前者字誤耳。若依
十四般若。然欲解釋出其理者即如向來消
文者。是故一家釋義以義消文。必不以名而
局於義。故云無往不通。故知。以名拘義無處
不壅。三圓二。初斥別。二今以下顯圓二。初約
初住二。初正示諸句。寂照之智者從初地至
等覺。但名照寂。妙覺一位方名寂照。故瓔珞
經云。等覺照寂妙覺寂照。今約圓義初後相
在。於阿字門具一切義故知。初住分有寂照
分入寂光者若約前文則以寂忍三品配三寂
光。今此乃以初住理顯名下寂光。二住已上
名中品。唯佛名上。二當知下結顯圓融。四十
一字者大品四十二字以喩圓位。並備衆門
者荊溪云。於十二句句句遍攝前十七句及
以十萬一切佛法。故句句下隨其之言。義通
横竪。發心正行等者圓人初心既在初住始
得無生。既斷無明理合唯在果報土中。傍爲
取機化下二土。即是方便及以同居何妨。亦
得化分寂光。下二非正。故名爲傍。二初住下
例後位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三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四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觀心二。初正釋觀心因果二。初正示因果
二。初明修觀行因。事理相資者荊溪云。事即
如前十七句。理即指今直心是也。事理不善
者事理二惑也。佛土淨故即境界淨者境界
即所化衆生。所化境淨則説法淨也。説法淨
故至明淨者由物機生令所説穢。故使未堪
用淨智化。化道未周未見四淨。故使説等未
受淨名。智慧功徳即福慧也。名觀行即者此
約觀成。即五品位始修在名字位中也。法華
下趣觀行道場近分證菩提。二若功下明入
分眞果二。初從行入似。觀行内熟諸佛外加。
内外相藉麁垢自落。二從相下從似入眞。二
初分眞作佛。入銅輪者瓔珞以六輪喩位十
住銅輪也。即於二土目行等者荊溪云。穢淨
二種同居土也。謂住觀行相似位時修淨土
因。若入銅輪還於二土以攝同類。乃至令入
有餘果報。故下用經四句結云教化衆生調
伏等也。即用前文横竪對土釋於淨穢二同
居也。若以上化下即有餘同居。爲説漸頓等
者施五時化也。二若下拒難釋成。若不於二
土攝生五時設化者何須八相耶。八相者下
兜率託母胎降生踰城降魔成道説法涅槃。
二一往下結歎觀解。一往等者一往謂觀心
於消文非要。二往則非約觀心無以伸心淨
土淨之義也。故知。觀心於消文甚要。故云
實是眞淨佛土義也。多是執文等者文謂文
字指前別釋文也。荊溪云。別釋即對三教文
故。故前通釋三心之中唯指自性清淨之心。
方近於觀。餘皆言教。是故約心圓頓釋之。以
明深詣。二復次下結示圓別相成二。初正示。
二初正示相須。譬如非日等荊溪云。但詣理
釋義當於横。對文釋義當於竪。其實圓釋不
當横竪。圓別倶教尚成横竪互有資益。況以
教觀而爲横竪秖於横竪更互相資。故以横
等對於三徳。即非竪而竪般若徳也。非横而
横解脱徳也。即此横竪雙非之理法身徳也。
故云非日無以等也。日如横行月如初住。歳
等即如四十二位。二今横下總成三徳。高廣
義顯者高即竪徹如理。廣即横周法界。非竪
下配三徳如向記。如世下彼土有新舊兩伊
字。新伊字體一點在上。二點居下。猶此方草
書下字。故喩三徳不縱横也。涅槃哀歎品云。
何等名爲祕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
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
得成伊。我亦如是。解脱之法亦非涅槃。如來
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
異亦非涅槃。故知。即一而三。即三而一方是
涅槃也。二若三下結顯。三土四土者荊溪云。
於四土中合於方便及以同居。皆應土故故
云三也。三帖文二。初十二句相資。帖文釋者
荊溪云。向約教觀非不消經未是逐句消文
故也。直心即是圓教中道者圓教如前教觀
中。教觀二圓方是圓門眞淨土義。備目足等
者目足喩解行。涼池喩涅槃。涼池喩出大經。
迷於一諦法界惑者見思迷眞。塵沙迷俗。金
剛頂者即等覺入金剛喩定能破元品無明。故
名金剛頂。亦曰金剛心以此惑難破定如金
剛所擬皆碎。言有通有別別在等覺。義通諸
地。衆生正報至佛土淨也者荊溪云。此中分
於止行二善。但對依淨及佛土嚴者非獨依
及土嚴而已。正報亦合清淨及嚴。但今正爲
明於依報故耳。正報止行即是惠施及以願
加名爲清淨。如成五度乃至十善一切皆然。
如四無量本是利他尚有止行。如治瞋等豈
非止善。爲攝生故豈非行善。自餘諸行一切
準知。亦如世人等者還是宿世以法相關。方
乃感應如此。二結撮正要。佛土淨等者荊溪
云。依此經文初釋及以四種之文所以具二
種者前約當分。從又四下即約跨節。自行約
理性。化他約悲願。願期皆令至自性。故正意
皆是淨心故也。此有二意。一者句句名異不
出淨心。二者雖十二句意在十三淨心句也。
故知。淨心者先淨自心方淨他心。他心若淨
於成佛處心淨衆生來生其國。次跨節者秖
由自性清淨心淨即入初住。能現四土攝取
衆生。四土四心皆悉清淨。衆生四心分別雖
殊究而窮之不出一體。故淨自他秖是自性
淨心淨。事理惑除者至此方始兼論正報。事
理秖是障眞障中之惑耳。障眞爲事。障中爲
理。二惑倶除。感常寂土各見淨穢者五濁輕
重同居淨穢。體析巧拙有餘淨穢。次第頓入
實報淨穢。分證究竟寂光淨穢。此皆隨機感
見差別如飯色異。寂光妙體本自無差猶如
一器。二身子生疑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生
疑之由。大乘方等至淨土也者荊溪云。自方
等前不云此土穢中有淨。純小乘人爾來未
知。故云祕密。良由爾前顯露未堪至今經中
方顯昔密。以斥小宗。故云有也。約教暫無。附
道理論所以云有。未能稱機疑問者且從迹
説。承佛力故。若從本論自力亦能自力雖能
終歸讓主。故引法華以證發迹。又若不蒙加
無由能疑。加爲疑由可加由智。二正疑念。荊
溪云。菩薩三祇去立其疑宗。三藏教宗三祇
修時是淨土行。與十方佛正報果同。何得下
因聞置疑。若三祇行是淨佛土釋迦之土今
即應淨。此疑釋迦爲菩薩時其心不淨。若不
下結疑。言翻覆者以土疑佛以佛疑土。三佛
釋疑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佛以日月問。衆
寶所成者日宮是赤金頗梨所成。月宮是白
銀琉璃所成。彼中下荊溪云。天子譬眞身。宮
譬眞土。而云眞應二土者但是文略。應雙標
身土。萬徳下明眞能起應。故合標之。眞應法
身所依者眞是法身通云所依及以所照。即
是同居淨等四土。又譬下前總以日月及以
天子但作能照所依之譬。今置天子。又離日
月作眞縁譬。譬能成熟及照顯也。盲者二事
倶不見。故縁修地前眞修登地眞縁合時破
一分無明。即有眞身依於眞土而能照於三
土。衆生成熟即譬正報説法。照顯即譬佛土
攝生。常自照顯四種淨土者且置同居穢也。
爲二縁集等者此乃雙擧所除故也。身子雖
除有爲縁集猶有無爲不見四淨。又復身
子縱除穢中有爲縁集亦未能見淨同居也。
故總二障障於五眼以責身子。又有爲無爲
者釋通諸盲者所以故也。二身子事答。荊溪
云。身子亦未悟於日月譬之深旨。且依於事
而爲答耳。三佛合。衆生至不見同居淨土者
雖從近説正以此文斥於身子不見四淨。是
故且以同居言之。豈可即令身子見於有餘
果報。以從道理故文兼以有餘等合。故從界
内罪去次第合之。言界内罪者即界内眞諦
之執乃爲同居淨土之障。此罪即以無爲集
合共障五眼。故便不見四種淨土。若秖單訶
不見同居之淨土者則不須云二種縁集以通
責。故次第釋出。若爾同居淨中亦有執眞與
無爲合。何以得見同居淨耶。答以彼生者已
除界内二種障故今從穢責。故云障彼同居
淨土。若從同居淨中責者秖得云不見有餘
果報等三。有前四種罪障者界内有爲縁集
障・界内塵沙障・界外塵沙障・界外無明障。而
此四障於四淨。故知。身子具四種障。身子
雖除惡有爲集然由有於淨有爲集不依佛
慧。故使於垢不能見淨。是故四淨悉皆不見。
四螺髻自引所見釋身子疑二。初敍意分科。
生聞信之善者荊溪云。初聞未信。覩相方伏。
伏已方信。所聞不虚。是故二種倶名生善。二
初文下隨文釋義二。初先折身子疑念。二正
擧所見釋疑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梵王見
淨荊溪云。梵王欲顯如來案地之奇。第六天
寶者無量壽經上卷云西方世界。名曰安樂。
其佛國土自然七寶超踰十方一切世界。衆
寶中精其寶猶如第六天寶。荊溪云。問若同
居淨對穢爲横者香積亦判爲淨同居。何以
在上如許恒沙。答夫論竪者約淺深未必重
累勝者居上。若以二三同一處見故説爲横。
上下相同豈得爲竪。若準其相不殊安養。但
以無小稍不同耳。雖安養兼小義亦唯大。問
寶莊嚴土爲在何許。答秖是安養擧近況遠
者擧此土六天之寶。比西方淨土之寶耳。實
非齊等。二身子見穢。三釋見淨穢之由。荊溪
云。此文且準明依佛慧則見淨土應知。佛慧
理通衍門。平等之言復兼三教。此則通斥身
子但見於穢不見四淨。五佛現淨土釋疑二。
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案地現淨。答曰有二意
者荊溪云。第一則別唯一同居。二者理通通
於四淨。與前日月譬意亦同。前説諸方等下
於前縱見佛勝應身不謂此身別有淨土。今
藉佛力亦未了知佛常寂土及以果報。隨機
見者置而不論。故此隨機仍屬於密。不同華
嚴一切皆見皆聞故也。悉有生淨土之理者
坐華且表同居之淨。仍通四淨。若至法華四
淨因足。蒙授記。後分破無明。豈非一分常寂
光顯。故寂光中三土具足自力在當。故云之
理。二問身子。三答。四正釋疑二。初分科。二
隨釋三。初法。二譬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開
譬飯異等者荊溪云。常寂即器同居有餘果
報爲三。并身子見理應有四。同居淨穢一土
合説。故但云三不得云四。二合譬。荊溪云。十
種者初一番別斥身子。後九番通密斥之。與
盲者譬及案地譬其意大同。第十文云。諸土
非垢等者應將寂光却對前九。應云前九非
垢非淨名之爲垢。常寂光土亦非垢淨而名
爲淨。初同居淨穢云五濁重輕等者亦得輕
者名爲互清。彼見思輕衆生壽命劫量等相
一切勝此。故名爲輕。上下相望者始圓初住
終第九地悉名果報。第十地及等覺妙覺是
三品寂忍即三品寂光。如前疏文已釋。今文
比較正用此義。六果報與下寂光並者即是
九地與十地並也。七八即是等覺妙覺。十諸
土下荊溪云。雖即一切倶非垢淨而垢而淨
亦成差也。問何故云非垢非淨。答有事理故
論理。不當垢之與淨約事唯有寂光永淨。又
寂光異諸土。故非垢即諸土。故非淨諸土即
寂光。故非垢。異寂光故非淨。問前釋天器中
以寂光譬器。諸土如飯。今那以寂光譬飯。答
不可以譬譬眞解脱。若用譬者通別並通。別
已如彼。通即如今。彼此倶譬理。何晦沒。諸土
寂光並非垢淨。而垢而淨。以之爲飯。若寄辨
者果報望寂光器色入飯色。令飯色有異。故
一飯色上有器飯二色。亦名飯色異。下中上
寂光展轉復相比器上有多色並皆入飯色。
展轉互相比亦名飯色異。若更以寂光而對
諸土異雙非淨穢。別論飯色異者飯器倶四
微。各各非飯器而能成飯器。故通別二譬其
理皆善成。三時衆得益二。初分科。二隨釋二。
初現淨得益二。初五百得忍即通七地等者荊
溪云。既通許三教無生。故應將前展轉入後
以論於得。或超或次從博地凡夫中來。或從
小乘方便中來。二八萬發心如前分別者如
前明五百皆已發心約相似位也。荊溪云。八
萬發心準前得忍。或在前教已曾發心聞於
後教重能發也。若超若次凡來聖來。準説可
知。二復穢得益
方便品 二從方便訖香積九品明大士助佛
闡揚不思議解脱佛國因果二。初敍意分
章。爲破有爲等者荊溪云。今據婬舍酒家
等處正當有爲縁集之事。既云顯不思議法
身即指前經所明。符成即指今經之説。一往
雖爾不及云破有爲無爲縁集以成四土。二
依章釋義三。初明方便次佛國來二。初正明
二。初明如來親談上根受道。前於普集等者
荊溪云。此經宗異體與彼同。故亦眞性而爲
其體。所以還用前經體者法華獨顯尚與一
切大乘同體。況倶兼帶。體同何爽。然但須以
宗對簡之。故云體是宗家之體宗是體家之
宗。體爲所取宗是能取。故將今經以望普集
依正正自分。故使法華一乘因果宗之所取
不同諸經。此經乃是佛國因果宗之所取。故
使體家之宗永異諸説。以體望宗同而且異。
以宗望體異而復同。深得此意可以判諸教。
可以會諸部。今爲迷者依正各論。其明了者
豈聞正報而昧於依。故今明依應須重述。故
於下文問答簡出其旨。又復應知。聞前普集
及聞佛國得開悟者雖有前後今望方便通名
上根。方便已去名中名下。上根則利。中下則
鈍。乃至傳爲利鈍。二爲末下淨名開奬中下
獲悟二。初正明受益。爲未曉者即中下根。令
離諸縁集者荊溪云。總語諸縁集也。二若淨
下感果來生。二問下料簡。通爲諸經之體者
此明體同義。如前記。若且以事簡則普集豈
不談宗。此經豈不明體。故知。二經各論宗體。
文從影略。故以普集爲今經之體。今經爲普
集之宗。生起次第使不亂耳。亦猶以普集爲
今經之序。豈令普集無正今經無序耶。二略
釋方便義二。初列章。二隨釋二。初釋五章五。
初略釋名。荊溪云。法華疏中爲顯實故分爲
三釋。謂法用及門并祕妙也。今此廢二但取法
用者門論趣入。祕妙開權。今未開權故闕後
釋。不取門者菩薩可入。二乘闕之。於菩薩中
且約當分。復置傳入。故且不云。據理亦合用
門一義。以當分入與法用同故且唯用法用一
意。又通祕教亦可具足用彼三義。方是智所
詣之偏。法者今文且指三偏之法。彼法華疏
倶指四教並名法。故以未融故乃屬今經方
便。不同彼中乃約四教。二約教同異荊溪云。
次約四教辨不同者即是經論所出不同。前
文皆但列於有無二門而已。闕三四者若了一
二則曉三四。雙用爲三。雙非爲四。是故不復
列三四也。又復後教望於前。若實若權説教
説證。若他若自自他相對皆名權者既非當
教之所行。用望從説邊故皆是權。又當教中
自他相對。皆以前教若證若説皆爲權者以
互奪故。奪前之實成後之權。當教亦得名爲
實者爲欲對辨一雙故立自他。如大經云世
人所見等也。文爲四。初藏。荊溪云。如毘曇至
實智者問此中既云無常事理。事可無常。理
何故爾。答照理所無亦名無常。故使成論以
有門中事理倶權。以有門理不即事故。法障
者界内塵沙也。二通。荊溪云。亦可引大品。若
有法過涅槃者證於實智亦名幻也。佛及八
地者所證已齊。但少留殘習耳。三別照藏理
者即但中理爲惑所覆如雲外月礦中金等。
四圓。荊溪云。是故文殊等者此正引證自行
實也。亦應通引三十二人各各自説以證化
他門。門不同即是權也。門門不二化他實也。
亦可文殊以證自他。以有説故名爲化他。説
於無説得名自行。三方便所用法二。初正明
所用二。初總明。至論至非實者一心所具咸
即空中空中尚亡權實。安在悉檀利物四教
行焉。二但瓔下別釋二。初引瓔珞標名。荊溪
云。但先總述瓔珞三種方便。重釋方便所以
故也。意明此品大士種種善巧方便。備如瓔
珞三種方便令正法久住於世。二配今經釋
義二。初遠近配解。荊溪云。言遠近者室外處
處婬舍酒家。如是等事去今時遙。故名爲遠。
望爲諸來問疾者説去還菴園印述時促。故
名爲近。遠近皆是助化之縁。莫不爲令正法
久住。言久住者謂見佛性。勸求佛身者即下
經云。諸仁者此可患厭。當樂佛身。二引論釋
成。荊溪云。是以中論等者即與中論末代觀
法大旨全同。經論遠近不出此三。二故前下
牒經論結。荊溪云。引今經文隨方便言必含
破立久住之意。言助佛者佛之大化亦不出
三。四約三業所用二。初正釋三業二。初正明
三密。二初約聖應汎明二。初正明三密。諸佛
菩薩等者荊溪云。即是自行本無三業及以
十界。故非一異。爲化衆生而以三業十界化
物。如是等用他所不測。故名爲密。二藏通下
約名判教。兩教作意非如鏡像。是故但談神
通不言應現。別圓下地住已上無謀而化如
鏡現像如月現水。故名應現。以勝能兼劣是
故亦名神通。名同二教體用全別。荊溪云。攬
向神通以示今品用與不同。故於三業以明
方便。二此品下就今經的辨。二此三下結名
示義二。初示密義。無方利物者機熟則應不
定一方。故曰無方。周易曰。神無方易無體。孔
頴達解云。不定繋於一方也。莫測其本者但
見三業施爲莫測所證宗極。此則見用不測
其體。故以不測以解密義。即向荊溪云。他所
不測。故名爲密也。又荊溪云。密者一一界中
各具十。故不可以一界。測不可以多界測即
名爲密。二亦名下結異名。聖人三業既得名
密。更約功用立四異名。名輪名無失名不
護名隨智。慧度他摧惑喩之以輪。既無過失
不須防護。愚惑已盡故隨智行。二良以下結
示妙用。同棲空室者空室表寂光也。荊溪云。
正示同居現疾得名名方便品。五約觀心。一
心至意知者荊溪云秖是初修三業十界諸根
之相。若破若立諸教諸觀元意秖爲成此妙
觀。二簡説者二。初問。二答二。初古解。荊溪
云。此具三意而不及初。何妨一品是集經者。
以諸經中爾時等言悉是集者所以不用。次
家釋者豈有寶積不云白佛。於佛前述淨名
事乃專輒云毘耶離等。二今釋恐者表非定
執。大師謙也。阿難至爲説者此報恩經四願
中一。如解通序已明。既願重説驗知。當時佛
爲阿難重説此品。故至結集次前誦出。荊溪
云。故知。今解深得經旨以加阿難本願等言
有來處故。三入文解釋二。初分科敍意二。初
分科。二形聲下敍意。二就初下隨文釋義二。
初半品明形益方便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
歎徳二。初標住處及人二。初總釋。有長人之
徳者風俗通云。春秋之末鄭有賢人著一篇
號鄭長者。謂年耆徳艾事長於人。以之爲長
者。重益今機者聞述彈折之言倶獲圓大之
益也。因之功成者荊溪云。往益今益私益衆
益斥益熟益現益當益大益小益偏益圓益。
始終收束疾無不攝。疾爲法界功之極也。二維
摩下別釋二。初指釋維摩。如前釋者荊溪云。
具如玄文釋名中明。二長下今解長者二。初
辨示本迹。二今略下開章解義二。初列章。第
四帖釋。即下正歎徳文。於此懸科耳。荊溪云。
法華疏釋長者離爲四義。今亦具四。初世長
者借喩事理。法身長者事理相符名同理異。
觀心長者即是法身長者之行相也。亦是法
身長者之因果也。帖經長者即是因果長者之
誠證也。亦顯經文次第有在。問既云因果。今
修十法即獲淨名之十法耶。答依經修觀道
理必然。淨名一徳具九。修時必諸句互融。若
修一徳尚具十徳。何況修十不具十耶。但以
一徳而爲言端。應修十徳共成一徳。餘徳亦
然方名具徳。故便修時一句遍攝。則令至果
一徳通收。問若爾此之十徳即十號不。答名
殊義合。何者從如實道故名姓貴。堪應供。故
所以位高。以遍知故豈非多饒。既具通明即
是威勢。善契祕藏由於智深。解三世間必在
年宿。士中之上由三業淨。丈夫屈伏乃關禮
備。是天人師諸佛方歎。世間之長而爲下歸。
故此一號亦具九徳。問淨名即是果徳佛不。
答從本必然。迹爲因化。觀心十徳尚得名爲
觀行如來。發心畢竟豈踰於此。二隨釋四。初
世間長者文中先列名。次何者去解義。貴族
者刹利姓也。猶此方王公之族。爵位者王制
曰。王者之制祿爵凡五等。謂公侯伯子男。此
周制也。白虎通曰。爵者畫也。各量其職盡其
才也。貧無財惠者禮記檀弓曰。昔者衞國凶
饑。夫子爲粥與國之餓者不亦惠乎。王弼云。
夫進物之速者義不若利。故今云無財世不
重也。無寵不威者寵愛也。爲帝王所愛重則
有威勢也。文選曰。新安王寵冠列蕃。神解明
鑒者如臧武仲之智也。物情不揖者不揖敬
也。年耆者爾雅云。耆也貎皓。謂髮白也。斯
惡者斯應作廝。音斯廝養也。又廝猶下也。操
行無瑕者瑕玉之病也。秉行淳正如玉無瑕。
詩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而外至瞻受者詩
云。人而無禮胡不遄死。人而無儀不死何爲。
上人不睦者以豪貴爲上人。非皆在已上。名
不徹遠者由不爲上人所稱故。豪貴歌詠者
即上人和睦。故歌詠其徳也。曲禮曰。僚友稱
其弟也。執友稱其仁也。交遊稱其信也。鄭注
曰。僚友同官者。執友同志者。無恩及下者。下
謂下民。左傳云。視民如子。又曰。子産從政一
年輿人誦之。三年而人又歌之曰。我有子弟
子産教之。我有由疇子産殖之。子産而死誰
人嗣之。又詩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
茇。此皆恩及下民故崇敬之也。二出世長者
二。初敍意。二一從下正釋。從初發心者若遠
推其始。則以相似爲發心也。義如前釋。若近
取分眞則以初住爲發心。今淨名位居等覺若
推發心必兼二意。發生理慧倶約分眞。法王
種性中生者中道妙理是佛種性。今觀此理
而發妙慧名種性中生。即姓貴也。證無生忍
者荊溪云。但讓佛寂滅則於無生最居其極。
降魔制外者應云降制界内界外。權實者即
是同體權實故也。記別應云授法身記。釋梵
所敬下人歸崇。且據隨近以説。若約四教則
爲聖天所敬賢人歸崇。能輔釋尊等者應云
能闡十方四土佛法。淨土之言不局同居穢
土而已。三觀心二。初正釋。荊溪云。觀心釋中
一一皆附下文帖釋以爲觀相。教理有憑故
與他人明觀有異。但異於果並名觀心。愛見
魔外者愛惑即魔。見惑即外。擧足至伽梨者
此約六作以明修觀。言六作者謂。一行・二住・
三坐・四臥・五語默亦曰言談・六作作謂所作
之事。二作字並去聲。擧足下足即行。著僧伽
梨即作作。中略其四。故云乃至。悉皆一心者
六作雖殊觀心豈異。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
是。二當知下結歎。故法華等者此引第五頌
現在四信滅後五品文。四信者一一念隨喜。
二略解言趣。三廣爲他説。四深信觀成。此頌
第四。即是五品正行六度也。今論修觀在名
字位中引經通證。不須執文以害其心。故荊
溪云。此引法華正是觀行四位之觀觀心灼
然在於隨喜之前。佛子住是地者謂修觀行
所住之處也。即是佛受用等者妙觀理等與
佛無殊。故指所居是佛受用。四儀運動咸與
佛同。尚下結況也。若準法華尚同妙覺極果。
豈不得名淨名等覺耶。佛如長者淨名如子。
二歎徳二。初標。二供下釋十。初姓貴以供
養諸佛爲種姓。荊溪云。如世父母所有子息。
自非所生焉能供養。衆生理等。故能發心。若
發生至法分者發理生慧正在分眞。從佛智
生名佛眞子。故云口生。從理法生名法王子。
故云化生。理智分顯名得佛法分。三慧顯理
者由圓賢位起聞思修。得入初住乃至等覺
故云顯理。釋成種性者如世孝子存沒無違。
父在觀志父沒觀行。故知。父母爲徳本也。眞
性以爲衆善之原。依之植善善有本也。咸依
善本名眞供養。觀畢竟空種大智種者上種
去聲下種上聲。能觀屬智眞空是境。大智觀
境故名種種。從解生行者智爲能觀故名大
解。從此立行行方稱境。境智既冥萬行具足。
引大品云。諸法雖空等者智應於空方今行
足。二位高。此義猶通者荊溪云。通上下地
也。今淨名位別而不通。別中三位。有本有迹
迹因本果故也。因中又有二位別者隨諸經
中有立不也。故存沒異。若居中等者立三品
者通總言耳。等覺所存如向所明。不能牽者
以中下寂忍是寂光土不能牽生果報土也。
三大富。三業功徳者荊溪云。即是三業家之
所有故屬財也。總持一切意業功徳者且從
別説。若通塗論秖由意持身口。方持言逮諸
者良由此也。言及餘者三業之外無復餘法。
今云餘者寄方便教從別説之。故云餘也。故
圓三業兼方便中一切諸法如世大國能包小
邦。四威報。勞怨者荊溪云。最能勞累於我故
也。魔即四魔等者兼界内外。能害下使三諦
三智不得開發也。中智不發名害智度母。二
智不發名害善權父。使助道不成名害法親。
正行助道倶被魔害。故名勞怨。菩薩降伏猶
如報怨。如世禮云父母之讐不與共戴天。兄
弟之讐不同其國。交遊之讐不反兵。魔害權
實二智即菩薩父母之讐。害諸善法親即兄
弟交遊之讐。故用力無畏之兵以降伏之名
報怨也。怨字平聲。論語以直報怨。字乃此作。
説文作冤。從罔從兔。荊溪云。故害智度善權
父母即害内外一切權實。能害權實莫若内
外天魔外道。故能降伏者其力稱大。五智深。
荊溪云。入深法門者門教也。由門深故所以
智善。正用善字而爲歎也。明了衆生心之所
趣所趣不同。故應爲權。今爲釋實者趣有二
種。近遠別故。具如法華草喩疏釋終歸於空。
約七方便皆有二趣。遠趣唯一近趣不同。今
從遠説故云一也。此若非實何須更立。六年
耆。荊溪云。久於佛道等歎修行者上句序上
二句見理序決定大乘。年耆喩上一句。見久
喩下一句。純淑者尚書云。政事唯純。孔安國
云。純粹也。爾雅云。純大也。方言純好也。淑
詩傳云。淑美也好也。經本或作淳。亦專一也。
或作熟非也。七行潔。諸有所作者荊溪云。三
業隨智名能善思量。智者慧也。由慧善思令
三倶善。三隨於智故。次文云前智後作。若前
作後智雖名爲覺即是不覺。地住諸聖悉皆
如是。除地住前及諸小乘不入觀者。但此不
與下地同耳。八禮備。歎形心者荊溪云。上句
形也。下句心也。含弘者弘大也。又住下左傳
曰。有威而可畏謂之威。有儀而可則謂之儀。
學佛象王迴視者荊溪云。且寄應佛之儀式
也。人倣此未必全然。有言。具佛相好者前約
儀式解威儀。此約状貎解威儀。今言下今正
釋。謂常冥至極。遍應十界。故曰不起等。亦猶
周易云寂然不動感而遂通矣。此言雖近可
以例遠。八不思議者一漸漸深入。二深難得
底。三同一鹹味。四潮不過限。五有種種寶藏。
六大身衆生在中居住。七不宿死屍。八萬流
投之不増不減。經文備以涅槃八義合之。故
云佛法亦爾等也。今言下心大如海。亦具八
義例同涅槃。如下文。此室内現八未曾有。即
佛性海諸法具足。今文且用不増減一。衆流
等者九道常投而佛界不増。種智常煎而生界
不減。以九道不斷性善。佛果不斷性惡故無
増減。應具以二句合之。九道雖投而由心無
取故不増。種智雖觀而由心無捨故不減。此
則具於事理二釋。沃焦山名。能縮海水。九上
歎。荊溪云。咨嗟者歎美之聲。此借凡事以表
聖儀。天王上人者天王天子也。呉楚之君僣
號稱王。仲尼正名以周天子爲天王。春秋云。
天王狩于河陽是也。十下歸仰。欲色界主者
帝釋是欲界地居天主。梵王是色界四禪天
主。故此二人通名世主。荊溪云。弟子釋梵者
擧形服同及二界主。總而言之應云九道及七
方便。等覺已還無不歸敬。二正明形益二。初
分科。二隨釋三。初標益物處。居廣嚴國者荊
溪云。如前四釋。並須至此以合淨名所居之
處。二正明益物二。初分科懸判三。初正分科。
二初六下判本迹。此是從本垂迹者荊溪云。
六度之名近本故也。故從本六以垂迹六。二十
九句以末故也。故云是迹資財等。事是末故
也。垂此末事攝取衆生令歸於實。三簡前義。
問中具足應云何以心密是從本垂迹。身口是
因迹顯本。答六度等者荊溪云。此據從理對
事以問。故六度滿亦名爲身。意密之處身口
具足。所以六度事理名同而本迹各別。故下
文云。從於本六以垂迹六。若從事説身口是
未元爲同凡。先同後異方示其本。二貲財下
隨文釋義三。初心密。二初正釋六。初施二。初
約教釋二。初斥舊解。荊溪云。若舊等者淨名
非不世財攝生。但直云世財。歎意不盡故應
約四土等也。下去例然。故云有事理。二今下
明今釋二。初正釋經文二。初明四教攝物二。
初釋資財無量。二攝諸下攝諸貧民二。初釋
所攝二。初擧貧。教詔並去聲。教示也。詔告
也。倶作平聲亦通。捨父等者捨勝應父求小
衣食。觀無常如鹽。觀苦如醋。生空麁如米。法
空細如麪。得小涅槃如一日價。菩薩三祇等
者荊溪云。三藏菩薩長時六度。故得富名。別
教横竪知如來藏更富於前。二圓教下顯富。
圓教一切無非祕藏。富中之極。雖四教菩薩並
有富名前三互奪還受貧稱。是故唯歎富中之
上。金剛寶藏者二邊不壞名曰金剛。合攝三
千故名寶藏。其理常住。故無缺減。故純下引
大經證。三教倶貧。二大士下顯能攝。荊溪云。
大士等者述本也。能起等者擧迹也。二以四
下明果滿來生。荊溪云。又約頓漸等者但是
八相成道之處。皆須八教以顯一乘。唯除獨顯
大乘之圓。如香積等。二故知下引同責古。二
觀心釋。荊溪云。夫觀心者先須事施以爲觀
境。次方觀事爲施法界。次運大悲成淨土行。
隨其方所有受化者先爲施主。方乃爲其取
土。豈同世人自謂高深。但令他施爲施所墮。
故知。斯等現闕攝生之始。當無淨土之終。必
願學宗。説者行者細思。易解之教以裨難行
之行。文爲二。初正示觀法二。初觀心攝物二。
初總示。不見慳施者荊溪云。即行施時不獨
治慳。見慳法界而行於施。施亦法界而用攝
生。攝生之時生亦法界。如是亡泯能治所治
能度所度。無非法界。如是方名不見慳施。常
塗但云亡三行施。亡何等三。凡修觀者但云
無施而無無慳。縱無無慳非施法界。況復更
能利物爲懷。二若是下別示二。初轉化成觀
二。初正示轉化。若在令長者輿地志曰。秦始
王天下置三十六郡。郡各領縣。縣萬戸已上
爲令。減萬戸爲長。二譬如下擧喩釋成。二是
爲下所攝獲益。二是諸下果滿來生。二此即
下結勸。行人若能三觀内修。慈悲外運理事
不二内外交融。夫如是則淨名大士在我心
中。何須遠覓。二戒二。初事釋二。初四教攝物
二。初示所攝。十種戒藏者大論明。十戒攝一
切戒故名爲藏。一不缺謂性重。若犯如器缺。
二不破謂持僧殘。若犯如器破。三不穿謂持
波夜提。若犯如器穿。四不雜謂持定共。定持
心故欲念不起名不雜。已上四戒約律儀。五
隨道謂隨順諦理能破見惑。六無著謂於思
惑無所染著。已上二戒約眞諦。七智所讃。菩
薩化他爲佛所讃。八自在於世間事而得自
在。已上二戒約俗諦。九隨定謂隨楞嚴定。十
具足中道之戒具攝諸戒。毀隨道等者未破
見思則毀眞諦戒。未破塵沙則毀俗諦戒。未
破無明則毀中諦戒。故以三諦次第攝之。二
餘人下簡能攝。淨名等覺雖有餘惑事等微
煙亦得名爲具淨戒也。二此諸下果滿來生。
二觀解二。初正明戒度。二例下四度。下文既
略。於此例之。三忍調四恚怒者未得四忍名
爲四怒。四進。五禪。六慧。二是故下結示。示
行六度者示行四教六度也。二身密二。初標
無言之化者見身獲益不假言宣。故云無言。
二隨釋九。初示同白衣二。初正釋今義二。初
事釋二。初因中攝物二。初釋迹本利生。沙門
至勤行者翻名也。不著二邊勤行中道。是故
妙覺究竟名大沙門。律是詮量輕重者風俗
通云。皐陶謨虞造律。律訓詮訓法。尚書大傳
曰。丕夫之大律。注云。奉天之大法。法亦律
也。故律名起於舜世。毘尼之學詮量輕重如
此方之法律。故翻爲律。二此無下示不言而
化。密譏出家等者問。涅槃聖行唯勸出家。故
云在家不法猶如牢獄。出家閑曠猶若虚空。
及諸經律奬勸非一。何故居士密譏出家。答
應以兩種四句格量優劣。足曉其旨。初四句
者一出家持戒。二在家持戒。三出家破戒。四
在家破戒。次四句者一出家學大。二在家學
大。三出家學小。四在家學小。今居士於二四
句中密譏。第二密勸第二聖行所勸正勸初
句以譏二四。故云如牢獄等。或以第三而譏
第四。則如經云。破戒比丘勝諸外道也。若曉
斯旨則一代大小若顯若密或勸或譏各有其
意。於涅槃疏記已曾委出。大經下哀歎品中
佛譏小乘文也。此於次四句以初二句譏彼
第三也。以諸比丘正是出家學小之人故今
居士密譏雖似初四句中以二譏三。其實兼
合次四句中以大譏小也。故引大經釋出其
意。但今下心染大乘兼持律行。於二四句第
二所攝。故云但令染心立沙門行也。二淨名
下果滿來生二。初正示果滿來生。二但佛下
兼明符合前品。見於此品者見音現。二觀解。
二此下下例示下文。二示處居家。卜居者龜
曰卜。古人移徙必卜吉而居之。三界有二種
者荊溪云。變易分段也。開合對四土者開變
易合分段。開變易者離出有餘果報二土。合
分段者不分同居淨穢之殊。問分段既合。那
云二土。答分雖有二莫非分段。但論惡道五
濁有無分淨穢耳。變易開者良由無明有斷
不斷。眞應有無寂光見不有須發心及不更
發。又有功用及無功用。有此多別須更分二。
此及諸句等者謂。此句及下諸句皆應觀心
也。荊溪云。以一觀門通該諸説。然於此中及
以前文竪觀心源。不同他文觀心釋義。他文
觀心並寄近事以明遠理。因名用義。借數辨
行。從人顯法。約法通智。今乃竪明觀通事是
故此品約事。淨名密勸後進修於觀門。自行
勸他加願利物。權實雙用望果行因我即淨
名。何須遠計。故並寄白衣公私文武以爲興
致。雖暫寄之然應知之發心即是。何簡黒白。
故行㩭者眞觀行之大士也。是以四衆悉須欽
風可思齊焉。可自軌矣。然論菩薩雖遍四衆
出家理順。在俗義違。故示俗流。立行特出。具
足衆徳。一切中尊斥奪提蒙。辯才無盡欲使
後代莫不歸之。三示有妻子。離四愛著者四
教法愛尚須捨離。況事中妻子耶。四示有眷
屬。五示同服飾。常用四忍修相好者荊溪云。
此意如前淨土相好來生。故立此門以招四
土。六示同飮食。各八禪悦者四如意足及定
根定力定覺正定也。七示同博弈。博謂等者
釋其名也。世本云。烏曹作博。説文云。博局戲
也。六著十二棋也。方言自關而東。齊魯之間
皆謂圍棋爲奕。論語云。不有博弈者乎是也。
疏云博塞蓋目一事。莊子云。博塞以游也。塞
蘇代反相塞之塞。化令不著者荊溪云。凡示
俗儀皆現堅志。世以混和合雜醜行欲引。淨
名深未可也。無記者四無記中即工巧也。故
論云。異熟威儀路工巧處通界直爾爲之似
屬無記。因之得物況陷初篇。況復道陌定歸
無救。淨名示爲意令不作。今不曉者反欲効
之内長散慢。全隨貪結不思來報。倚託聖蹤
空喪出世之功者尚妨世業。豈況出世。劉義
慶世説新書云。晋太尉陶侃語人曰。聖人惜
乎寸陰。衆人當惜分陰。諸參佐或以戲廢事。
乃取樗蒲局投之於江。呉志曰。蔡頴在東宮。
性好博弈。太子和以爲無益。命韋曜論之。故
博弈論云。今世之人多不務經術。好習博弈。
廢事棄業忘寢與食。又曰。假令世士移博弈
之力用之於詩書是有顏閔之志也。用之於
智計是有良平之思也。用之於資貨是有猗
頓之富也。用之於射御是有將師之備也。如
此則功名立而鄙賤遠矣。此並古賢之深誡。
於俗尚爾。況出家者。豈宜爲乎。至有賭及衣
缽身陷刑名。此等下愚誰論喪業。故僧史略
曰。爲僧者苟未修行。但能避刑憲亦逍遙之
上士也。善言不信畜生何殊。淨名度人蓋示
其過。吾申其道。故得極言。所言輒者至諮請
者夫耽博弈者臨局交爭。神迷體倦人事曠
而不修。賓客闕而不接。豈暇諮請於善道乎。
故大士觀彼有機輒爾爲説。肇云因戲止戲
也。八示同異道。爲伏物故者曇無徳部比丘
於十二時開一時外學。爲降伏外道故。鼻奈
耶明。日分三時許日後分學。況今居士本在
家衆。今世比丘忘本逐末形似沙門心背佛
學。大法將滅其徒實繁子。嘗撰師韓一篇以
規後學。故荊溪云。小乘制外稍通一時。大乘
標宗初心明制。妨入妙道故不令爲。五地菩
薩方修世業。是斷佛種障道因縁。今出家人
戒定慧心一無所修而云伏外。義等倒裳。散
染易流道法難寄。増長幔習反經學宗。深可
悲也。甚爲謬也。況坐常住院著信施衣。飱淨
衆廚踐無價地而三業從俗四儀拘迷。若欲
倣之當思十徳。縱未相似觀行如何。大集明
如富樓者寶篋下卷亦有此縁。如輔行第六
卷末引之。九受世典此方世典即五經等者
詩云。文王之典傳曰。典法也。謂教法也。釋名
曰。經者徑也。典者常也。言如徑路無所不通
可常用也。五經者白虎通云。易尚書詩禮樂
也。古者并春秋爲六經。至秦焚書樂經亡。今
以易書詩禮春秋爲五經。又禮有周禮儀禮
禮記曰三禮。春秋有左氏公羊穀梁三傳。與
易書詩通數亦謂之九經。今云等者等取六
九。又統論世典應以四類收之。謂經史子集。
唐書云。集賢院四庫書總八萬九千卷是也。
經如向説。史謂自馬遷班固已降歴代國史。
子謂老莊文列等百家子書。集謂古賢遺編。
今但擧經等取餘三。故云等也。西土下四違
陀如釋通序記。十八大經皆外道書。而能黄
葉等者大經嬰兒行品如父母止小兒啼。故
以黄葉爲金以喩妄常。人天實皆無常如來
説三十三天是常者。欲令凡夫離三塗苦如
止啼。今淨名明世典以誘人。其意亦爾。置毒
於乳者亦大經中喩。今以世典如乳。常樂佛
法猶如置毒。以樂佛法故雖引世典意存大
乘。故使未來入不思議法門如毒發殺人也。
荊溪云。於中點理後必殺人。三口密二。初標
示。二隨釋二十。初示見敬供養。文中兩意。初
約淨名敬他。次約他敬淨名。凡厥之流者之
字恐誤。應云下流。厥其也。通貫下十九句者
荊溪云。後十九句皆令生敬得最後益。若隨
句消皆使成於見敬中最準此中意。前文雖
爲白衣句中乃有二總。一者總冠二十九句。
句句皆著雖爲白衣而有律行。二者別在前九
句。首身口別故。二示持正法。秉持國法者肇
師云。外國諸部曲皆立三老。有徳者爲執法
人以決郷訟攝長幼也。淨名現執俗法通達
道法也。今師云。持國法肇云。決郷訟。高下小
異耳。此方漢世郷邑各立三老。三示獲俗利。
文中先約世利釋。次復次去作法門釋。迹同
凡俗等者。肇云。法身大士瓦礫盡寶玉。若然
則人不貴其惠。故理同求利。豈喜悦之有。經
云偕偶爾雅云。諧協和也。偶會合也。四示遊
四衢爾雅云。路四達謂之衢。郭璞曰。交道四
出也。列子曰。人之遊也觀其所見。我之遊也
觀其所變。豈法身大士所遊而無所表耶。五
示入治正。肇云。治正法律官也。道以正法便
民無偏衽。今解不然。連帥令長分憂布政名
治正法。故以禮刑解之。非約律官也。用禮用
刑者論語曰。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齊之以
禮有恥且格。然則民幔則用刑。民淳則用禮。
家語曰。爵人必於朝與衆共之。刑人必於市
與衆棄之。禮記曰。禮者因人之情而爲之節
文。以爲人防也。尚書甫刑曰。刑罰世輕世重。
惟齊非齊有倫有要。孔安國傳曰。刑罰隨世
輕重。刑新國用輕典。刑亂國用重典。刑平國
用中典。凡刑所以齊非齊各有倫理要善。樂
記曰。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
刑以防其姦。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
心而出治道也。桓範世要論曰。徳多刑少者
五帝也。刑徳相半者三土也。刑多徳少者五
覇也。純用刑而亡者秦也。方便與奪者民幔
則奪禮與刑。民和則奪刑與禮。禮刑適時寛
猛相濟。曲巧若是故云方便與奪。故仲尼曰。
政寛則民幔幔則糾於猛。猛則民殘。民殘則
施之以寛。寛以濟猛。猛以濟寛。政是以和。荊
溪舊解云。禮以與之。刑以奪之。又行禮刑各
有與奪。禮則奪小人而與君子。刑則奪重罪
而與輕愆。故今俗官皆有大權寄之行事。非
是捨道等者此明淨名非親職掌而善禮刑。又
誡未來影附聖蹤捨道之輩。向解與奪附荊
溪共成三義。各有其致。宜在精詳。六示入講
處。肇云。天竺多諸異道各言己勝。故其國別
立論堂欲辨其優劣。欲明己道者則聲鼓集
衆詣堂。求論勝者爲師。負者爲資。淨名既升
此堂攝伏外道。然後導以大乘爲其師也。今
云。迹入凡小者謂非但入凡夫外道講論處。
亦入小乘講論處導以大乘也。如下訶目連
滿願旃延皆是其事。七示入學堂。言學堂
者。亦猶此方國學郷校也。禮記曰。古之王者
建國居民教學爲先。八示入婬舍。什曰。外國
有一女人。身體金色。有長者子名達暮多羅。
以千兩金要入竹園同載而去。文殊師利於
中道變身爲白衣。著寶衣衣甚嚴好。女人見
之貪心内發。文殊言。汝欲得衣者當發菩提
心。女曰。何等爲菩提心。答曰。汝身是也。問
曰。云何是。答菩提性空。汝身亦空。以此故
是。此女曾於迦葉佛所宿植善本。修智慧聞
是説即得無生法忍。得法忍已將示欲之過。
還與長者子入竹林。入竹林已自現身死膖
脹臭爛。長者子見已甚大怖畏。往詣佛爲説
法亦得法忍。示欲之過有如是利益也。肇曰。
外國婬人別立聚落。凡豫士之流目不暫顧。
而大士同其欲然後示其過也。九孔者兩眼
兩耳兩鼻口及大小便道也。此之九處常流
不淨。何可樂耶。四善根發者四教機熟也。若
貪下於四教法起愛著也。故下文下上句證
入婬舍。下句證示欲過。先以欲鉤牽者欲境
如鉤能牽行人。九示入酒肆。肆陳也。謂陳酒
器也。周禮司市掌以陳肆辨物。鄭玄云。肆謂
陳物處也。物物異肆也。三十六失者大論明
三十五失。具引文煩。今束爲頌曰
    費財増病諍 裸露人不敬
    無智得者失 説匿癈事業
    醒慚身力少 色壞慢父母
    不敬於沙門 及以婆羅門
    不敬親三寶 朋惡遠賢善
    破戒無慚愧 不守精縱色
    人憎親擯棄 行惡棄善法
    朋人不信用 遠離於涅槃
    狂因墮惡道 爲人常癡狂
    失有三十五 智論廣明之
暹云。沙彌尼經飮酒有三十六失。尚書酒誥
曰。越小大邦斥喪亦罔非酒惟辜。傳曰。於小
大之國所用喪亡。亦無不以酒爲罪也。昏神
亂道者昏心神亂正道也。復次酒是煩惱等
者荊溪云。準此句中作觀心義。前文諸句亦
應例之。如安樂行十種惱亂尚作觀心。但不
及前釋貨財等文相周備。策勵道俗令成眞
實淨名之行。十示在長者。文中二。初通述意。
歎尊勝之徳者即此十一段也。偏擧尊勝者
肇師云。凡人易以威順。難以理從故大士毎
處其尊以弘風靡之化。故今云徳爲物軌等
也。二言長下正釋文。郷閭懷勝者萬二千五
百家爲郷。閭謂郷里之門。羅什云。長者如今
四姓豪族也。十一示在居士。此上居家徳素
者謂。徳行潔白也。今謂下依外國釋居士義
也。以經云斷其貪著故知。非徳素者。説四檀
法者四教行施也。十二示在刹利。翻爲田主者
肇云。刹利王種也。秦言田主。劫初人食地味。
轉食自然粳米。後情漸僞各有封植。遂立有
徳處平分田。此王者之始也。故爲名焉。十三
示在淨行。各離我心者四教離我如釋我聞
中。十四示在大臣。各有所掌者猶此方三公
九卿所掌各異。示以明達者爲説論道經邦
禮刑等事。彼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
匡救其惡。故云示以明達。然後於此正法順
四根性點示生滅無生之理也。十五示在王
子。明達孝敬者孝經云。資於事父以事母而
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淨名能説孝
敬故爲所尊。十六示在内官。宮女者若準此
方如周禮云。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
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鄭注云。前一宮後五
宮也。五者后一宮三夫人一宮九嬪一宮二
十七世婦一宮八十一御妻一宮。后正位。宮
闈體同天王。夫人坐論婦禮。九嬪掌教四徳。
世婦之知喪祭賓客。女御序王之燕寢。漢制
後宮凡十四等。謂昭儀婕妤娙五形
娥容華美
人八子充衣七子良人長使少使五官順常無
清此十四等也。班固西都賦曰。後宮之號十
有四位。蓋謂此矣。内生邪想者肇云。妖媚邪
飾女人之情。故誨以正直。四八道者四教八
正道也。十七示在庶人。庶者衆也。言天下衆
人也。十八示在梵天。十八梵天者初二三禪
各三天。四禪九天。悉離欲染通得名梵。誨以
勝慧者荊溪云。如禪觀支。是慧非勝梵亦曾
得不以爲尊。故示出世四種勝慧。淨禪觀等
及無垢禪通明特勝帶根本修而無所著。十
九示在帝釋。十五觀門者待檢敍之。別教金
剛已還。皆無常者荊溪云。此他所計。今因判
之令屬別教。又梵王保常過於帝釋自謂衆
生之父母。故今梵不以無常爲治者諸梵已
得深根本禪。但以勝慧奪其有漏。刹利婆羅
門等通皆保常。此亦置通而從於別各別説
之良由此也。又復亦欲示於教門種種不同
令遍識故。故各各説。二十示在四王。各主二
部鬼神者東主乾闥婆毘舍闍。南主鳩槃茶
薛茘多。西主毒龍富單那。北主夜叉羅刹。上
一一事下總示上三十五事皆爲扶成佛國。
講説之者當知其宗。三結。二八品半明聲益
方便二。初敍意分科二。初敍意二。初總敍。除
物罪垢者荊溪云。罪垢之名須通四教。或二
縁集故此教門一部之内廣略相映觀其義勢
逐而釋之。應合廣者不由語略使義混和。故
見總略以廣別之。或覩別文以總攝之。所以
惑體無二。智非他成。從一開諸令諸歸一。見
合亦不少。離元無所分。身土惑智一切皆爾。
故此除見除垢爲四土因。豈直秖云界内而
已。二別敍意三。初列章。發起問疾品者荊溪
云。問室内六品何但云發起問疾耶。答室内
見惑六品悉因疾生。但標問疾自攝餘五。二
初意下正釋。寄言斥彼勸誡爲便者荊溪云。
如云是身無常等。寄己身疾斥彼計常。以斥
爲誡勸觀法身。是則一斥義含誡勸。況復誡後
即勸觀也。應云入不思議解脱。文闕不字。謂
遠爲入不思議弄引。近爲二土之因。生同居
有餘等者荊溪云。以斷有爲有盡未盡倶爲
見。見證解脱之遠因失大士之近行。豈敢輒
述者荊溪云。慚昔愧今情兼蘊畏。誰能不命
輒述屈懷。被命上催恐重招鄙恥。雖圖俛仰
已成招屈。對佛述過勝俗頻譏。故稱本而談
兼宣化道。是則賓主及以師弟咸權實益。樂
小執小者樂小即是小乘方便。執小即是小
乘見有果人。慕仰大乘者知有大乘起見敬
服。爾時必能發於大心。達爲至良縁者若無
彈斥不堪洮汰。況復二味爲見醍醐因。得記
捨生必招果報。普令三教等者荊溪云。雖有
三教正意以圓訶諸菩薩。菩薩不住大。旨見
見同小。其藏通人即以別折其執方便者。於
方等中利者入實。鈍者仍未。故知。此中折三
語通。或但入通入別而已至法華會。方乃見
見咸歸。然經大塗宗須入實。以用眞性爲體。
四土爲宗故也。此中且從對極以説。三此之
下結示。此之四意者荊溪云。具如前文列釋
者是。又總前四意。又有四別。一得命文殊。
二文殊論道。三聲聞自鄙。四菩薩進行。故知。
前二爲成後二。後二復有遠近二意。近遠復
二。一通。二別。所言通者遠近各有遠近故也。
聲聞二者遠成究竟。近入熟酥。菩薩二者鈍
同二乘。見見有乘利悟在即。所言別者聲聞
遠益。菩薩近益。今疏從別。故聲聞自鄙。菩薩
進行。云今明下分科二。初總分。荊溪云。意
乃有四。經文二段者四如前列。所言二段者
即如今文中折伏攝受。亦可爲二。謂室内攝
受。室外折伏。於折伏中有今有昔。今謂問疾
俗徒。昔即被訶道衆。於攝受中亦有二意。能
生所生。能即室空所即六品。又亦可分之以
爲自他。他傳佛旨。自述己情。即從居士是疾
已下文是言室外者既無數千人皆往問疾。
爾時未爲長者國王現難思事故見見有問疾
時。疾者雖復在於室内而所被者機形並疏
且云室外。從所被説復云室外。又折攝等者
亦用瓔珞三方便意思之可知。折中具攝等
者折如析觀。攝如體觀。又折如觀身。攝如勸
求。又攝中折者調伏如折。慰喩見見如攝。又
藏折通攝別折圓攝。又權折實攝。乃至非權
非實下去諸文見見有品。比説可知。二今就
下別分二。初正分。即是折伏自體縁集者荊
溪云。問前已破古自立二集。今何更立自體
集耶。答兼破論師立斯別稱。今但秖立一無
爲集。故合標之。又今文中先且依彼立自體
名而暗奪之。二料簡二。初番荊溪云。從問答
下重顯其失。而辨大小得名少殊。即正釋也。
然須得其正釋之旨兼爲欲折見見。攝大乘
師以内外塵沙與無明合説。今言二乘與諸
菩薩同有内外無爲縁集。既分出已即見見。
二乘須從著於無爲立名。菩薩不著。唯觀自
體及以法界。故別得名名爲法界。法界非縁。
以縁與彼法界體合從所障説。故云自體法
界縁集。以是應須並置塵沙從無明立。以塵
沙惑並不牽於界内外生故且置之不從其
立。所以文云名別體同。故例學人與凡夫同
有三界思惑。文爲二。初問。二答二。初正答。
二如凡下引例。二番荊溪云。問學等者此問
從前答文而生。若眞若中倶得名理。附中之
惑既名自體依眞亦名自體惑耶。前答既用
攝論師名。今還承茲以爲進難。答中意者二
眞既別眞義乃殊。故障界内全非自體。不可
同於障中立名。況二惑體殊麁細永別。二眞
元隔。何須疆同。故知。自體以對於中則顯偏
眞非自非體。但對無爲不合別立。故依前破
有理存焉。二此半下隨文釋義。二初兩品半
室外彈訶折伏三。初半品明折伏界内有爲
縁集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方便現疾二。
初正釋。二料簡二。初正表二集。何得知然
者然猶如此也。指上之辭也。言何以得知
淨名臥疾表此二種縁集耶。答意者無縁大
悲等覆十界。衆生之稱無所不收。故知。現疾
爲引六凡四聖令得無疾。二同小所以問意
者淨名迹現居士。本是菩薩。二疾已足。何須
同小。答意者普門示現何障二乘。復次下秖
據現爲四教菩薩。而通教已攝二乘。以所證
同故。二諸人參問。三因爲説法二。初懸談義
旨二。初總述分料。二初文下別示顯意二。初
明説法旨歸。二今此下判觀門所屬。二諸仁
下隨文正釋三。初總標説法。二正説觀門二。
初懸示述意二。初懸示觀門二。初廢古用今。
二一約下正示今義。十想者荊溪云。具如法
界次第。言前三者即無常若無我。中四者食
不淨世間不可樂死不淨。後三者斷離盡。今
約勸求等者若入後三即入無爲。故不言之。
約二種念處者問何以不約縁念處耶。答縁
非正觀。但是分別諸門文字故且置之。然五
種中二行正助其相大同。慧行是正。行行是
助故也。今別立者行即能行。道是所踐道行
不同。故別立之。二今約下述用門意二。初別
示。荊溪云。略出下明五修。中前之四文三土
具足。何以不云常寂土耶。答第五文云。住不
思議即常寂土。何須別立。但以寂光而爲所
成。即以三土而爲能成。故所成唯一能成有
三。是則能所事別故也。問前三屬生。於生成
自。寂光屬所於佛成自。以自望他還成二他。
其義何耶。答破自他義已如前釋。今從所奪
一往且然。具足應如前之所破。所契。能契故
有其四。理還相即不別而別。於中第三即是
横也。同居即是同處淨同居也。安養乃是異
處淨同居也。具如法華功徳品明。次引螺髻
所見例淨同居也。復云。佛慧者見淨無濁。良
由佛慧即如法華。由加而見引螺髻。普賢亦
證佛慧。除濁之人。二乘横見。亦由適聞佛慧
故也。二託疾下總結。二今就下隨文正釋二。
初見道四。初明無常三。初正明無常二。初總
示。二如大集下別釋二。初明凡夫執常二。初
示三事無常。歌羅邏亦羯邏藍。此云雜穢。状
如凝酥。此託胎初七日也。在胎凡經三十八
箇七日。二明凡夫起例。起諸煩惱等者保身
爲常因起諸惑。惑故潤業業故牽生。三道不
窮輪轉無極。不覺下示無常相。三事分離者
息風既斷。火大即滅識隨業走。故云離散。二
今淨下明淨名破倒二。初明説法破倒。二若
能下機縁悟道二。初明觀細入道。觀細無常
者一期死滅名麁。念念遷謝名細。即下云。一
切見如皆無常也。二若毘下示兩門異説二。
初通示兩門。成論下以無常是有法故是以
空方見道。二今約下今依有門。二助成四。初
釋無強。二釋無力。三釋無堅。四釋速朽。三結
句破執。二明苦二。初正明苦門二。初牒現文
直釋。三苦者苦苦壞苦行苦。八苦者於生等
四苦上更加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盛陰
也。九惱者暹云。一惱我。二惱我親。三讃我
怨。三世各爾。故合爲九。問過去已去未來未
至云何惱。答惱雖過未境實現在與相値則
生於惱。及過去曾惱於我記憶在心。二約苦
再解。行苦者念念遷謝名爲行苦。違縁壞樂
受者違情境名違縁也。通苦有四等者下文
云。四苦有二。若言即生即老即病即死是爲
約理。即今通若也。事四苦者即今別苦。別
苦苦於通苦者事苦重於理苦也。故知。生等
皆是苦苦。何以今文唯以病爲苦。答中兩意。
初約病苦現在猛盛。故異於三。次明其實生
等倶名苦。但淨名現疾。故別以病苦對之。二
結成苦義。何可恃怙者詩云。無父何怙。無母
何恃。注云。怙頼也。恃負也。三明空二。初懸
示二。初列章。二隨釋二。初總別解二。初正
示。二料簡二。初簡能喩大小。不應焔幻爲譬
者以小乘無焔幻譬故不應也。沫泡等者以
衍門十喩無沫等譬故。十喩者一幻二焔三
水月四虚空五響六乾城七夢八影九像十
化。雜譬非宜者既四教並談。故小衍雜用。但
大論至如幻者荊溪云。具如幻化。俗同眞異。
一俗三眞。例意可見。故於一幻所見不同。所
以通教三人見別。別人次第滅幻見理。圓人
即於幻見法性。利人即指別圓人也。勸修觀
者。留意思之尋文迷宗謂之數寶。從多爲論
等者謂。聲聞亦爲利根説如幻等。但經多説
泡沫等譬。衍經亦説泡沫以爲助道。但多説
如幻等譬。故捨少從多以譬分教。故云各有
宗途。或作徒字者誤。大品下正示。衍經亦説
少喩。但多少爲異耳。六譬者二簡所喩離合。
離合者荊溪云。假身即是諸法合成。是故得
云離合不定。亦如婆沙釋十二因縁。或云一
法即有爲也。或云二法即因果也。或云三法
即三道。或云四法二因二果。或説五法二因
三因。或説六法三世因果。或説七法二因五
果。或説八法三因五果。皆以三世更互比説。
因縁所成即假身也。故諸經論法相離合悉
皆不定。今用三事者若根本禪多從息入。若
通明禪具觀三事。若無漏禪觀不淨等及以
三事。是故今文但説三事。二通相釋二。初辨
異。故不同前者不同前作總別釋也。以餘對
色受等。今文倶云是身也。二今通下正示二。
初以藏通分喩身空。即入空也。約藏通觀門
者荊溪云。問於空觀中即作衍門説法者何
耶。答此中明空空兼體析。故於此明其義便
也。二立問答釋成四。初示分喩所憑二。初問
二答。二示喩體有無二。初問二答。三示立喩
意旨二。初問二答。易解空者以幻等人皆知
是空故。故擧幻等以喩陰空等本空凡夫妄
執。故云難解。四示諸喩通局二。初問二答。攝
大乘至八譬者引證幻等爲別圓作譬也。暹
云。彼論第六云。若實無物云何成境界。爲決
此疑故説幻事譬。若無境界心及心法云何
得生。爲決此疑故説渇鹿譬。若實無塵愛非
愛受用云何得成。爲決此疑故説夢想譬。若
實無法善惡二業愛非愛果報云何得生。爲
決此疑故説影譬。若實無法云何種種智生。
爲決此疑故説光影譬。若實無法云何種種
言語起。爲決此疑故説谷響譬。若實無法云
何成縁眞實法定心境界。爲決此疑故説水
月譬。若實無法云何諸菩薩故作心無顛倒
心。爲他作利益事於六道受生。爲決此疑故
説變化譬。三今釋下結立喩大旨。二是身下隨
釋十。初聚沫經云撮摩者廣雅云。撮持也。釋
名云。撮卒也。謂暫卒取之也。荊溪云。聚沫譬
人空意顯法空。見見未明者如以水投水。水
譬實法沫喩假名。但破於沫。故但破假雲等
亦然。若如幻譬全體是幻。豈破幻人反存幻
法。影等亦然。若見如因藥因物成幻兔者。義
與沫同。影等亦爾。二泡三焔。荊溪云。是身如
焔。從渇愛生者焔從渇生。如身見見從愛生。
以焔譬身故並擧之。影與業縁亦復如是。四
芭蕉五幻六夢七影八響二。初釋現文二。初
約谷響釋。空谷響應者老子所謂谷神不死
也。二約聲響釋。七處者大論第六十釋響喩
中云。如人語時。口中風出名優陀那。此風出
已還入至臍。偈云。風名優陀那。觸臍而上去。
是風觸七處。頂及齗齒脣舌喉及以胸。是中
語言生。二通前簡示各有所譬者即以幻譬
境界。乃至以變化譬菩薩受生。故云各有所
譬。委如前記。問意者既同大乘。何故有異。八
譬別者下正判攝論是別教也。如以四徳對
四三昧者荊溪云。即二十五三昧中以無礙
三昧破空處。常三昧破識處。樂三昧破不用
處。我三昧破非想處。雖無淨名無礙即淨。若
定的對即別義也。言破四種人者秖是得於
四空天處人耳。九浮雲雲從龍出者周易曰。
雲從龍風從虎。亦陰陽氣者春秋元命苞曰。
陰陽聚爲雲。十電。電義未詳者又五經通義
曰。電雷光也。顧凱之曰。陰陽相觸爲雷爲電。
又經律異相云。有四電師并前兩解既異説
不一。未可定判故云未詳。四明無我二。初分
科釋疑二。初分科。二釋疑二。初對空釋疑二。
初問二答。二空者破假名得人空。破實法得
法空也。三無我者荊溪云。衆生無我法無我
平等無我。平等無我即第一義空。具如後文。
觀衆生品具足三空即三無我。二對教釋疑
二。初問二答。二初五下隨文釋義三。初約四
大種明無我二。初分科。二是身下隨釋二。初
別撿四。初撿地二。初雙標。二雙釋二。初破
外。暹云。此破見惑所以先破外計者外計正
當見惑也。二内觀二。初引部執。有門以攬地
等立衆生名故。故生假地實。空門以四微成
四大故。故地但有名而四微是實。四大尚假。
衆生可知。二今明下明今釋二。初約四微撿
破。内地四微所成等者荊溪云。此且順於外
計以説。即二十五諦中有此計。故彼云。四大
之中微有増減者意云。其力薄者須多微成。
其力大者由少微成。故四大中風力最大唯
一微成。即水無香微。火無香味。一往觀之亦
謂似爾。然於佛法終無一微獨能成法。但是
有質皆四微成。今欲破計。故從計故下云火
二微所成等。若内下四大既無主。三事豈不
然。以三事中命即風大。煖即火大。識即六大
中識大也。二又請下約四句撿破二。初正撿
破。地無堅性者即彼經文。若有下今師約句
撿破。釋經無堅義也。二金剛下引經證。二撿
火。縁無自性者既無自亦無他等性。故破性
四句三撿風。四句撿風者暹云。若計風是有
者即爲礙。餘三亦然。四撿水。水若至汝亦是
者此擧水例難有神也。汝若言人能慈下隨
物知有神且水是無情而能潤下隨器潤下。
何殊慈思。隨器方圓何殊隨物。人若有神水
亦應有。若謂水無人亦應無。故云汝亦如是。
四句撿水者謂有謂無兩亦雙非悉是住義不
起四執方名不住。此撿四大文皆引請觀音
者。即彼經身子爲優波斯那説四大無主
入於如實之際也。彼亦在衍與此意同。廣釋
彼經破四大如止觀隨自意中。二總撿。總約
四大説無我者荊溪云。問何不云譬而云約
耶。答約者依成也。依外破内故但云約。今推
外地乃至無主知身無主。約外知内。故云約
也。餘大準知。外云依神。内云。是身依諸大者
以大望身大是實法。外人迷之謂有神等。四
大不一神爲依誰。若並依四應有四我。疏云
四身正破四我。我依身故故云四我。内外倶
有四大故也。二約空種明無我。所既是空者
所即大虚空也。圍虚空者身内空大也。文中
云及以外空者以語助也。猶云及於也。又以
還訓與。經律中皆云及以。如四分序云及以
身證者。邇來書寫呼談多輒改以爲與。仲尼
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則亡之矣。後生淺
學愼乎妄改展轉成訛。亦佛法之滅相一事
既然。餘皆倣此。三約識種明無我二。初約識
正破。草木瓦礫亦由陰陽轉變者草木如春
榮秋凋。瓦礫如將雨礎潤。皆似有知也。荊溪
云。瓦礫亦有四時改動如瓦炭能知時雨。暹
云。欲雨瓦重。欲晴炭重。神使知知者謂以知
知物。故云知知。二約風助破。故大集云等者
荊溪云。心念牽風故並由心爲増上縁。故前
諸義並皆由心與四大合生。生種種計爲破
外人及内計故。故各破之。非合時。無手脚不
遂者遂進也。二修道二。初懸示二。初研詳指
定。若接前等者荊溪云。約前五雙。今但五雙
故於見修一雙之中接於見道。即修道也。此
不定者於五雙中隨對一雙。是何一雙。更向
前等於見修道一雙之中若更向於四行之
中。説此不淨則但成於五停中意。故云見道
方便。以居七賢之首故云前。明與下六賢共
成方便。二菩薩下正約修道二。初顯功示位。
荊溪云。菩薩若入等者且約當教近意通菩
薩也。若遠論者亦助別圓。二今不下據義懸
釋二。初約四想。此四即十想中四也。一不淨
想者自他身内有三十六物。外則九孔惡露
常流。從生至終無一淨也。二食不淨者觀諸
飮食不淨。皆從不淨因縁故有。三世間不可
樂者世間有二。一不見有好衆生。二不見有
好國土。四死想者死者常爲死逐出。息不保
入息。是身爲災者此約衆生世間。二約四苦
二。初正示。復次至作四苦者荊溪云。不必即
是四念處中以無常觀。通修道故。故苦亦然。
即是三界皆苦故也。雖免四趣七反人天具
足生等。況仍欲界人天往來亦可對於生等。
二但四下結判。荊溪云。理四苦者刹那無常
無常。事四苦者即在修道。以修觀時觀於思
惑。思惑屬事故云事也。今謂理事亦名通別
亦名麁細。理通事別理細事麁。對麁名理。此
理仍事。二是身下隨釋。五種不淨者一種子
不淨。是身攬他遺體託識其中故。二住處不
淨。十月居母生熟二藏之間生從尿道而出
故。三自相不淨。眠臥糞穢九孔常流故。四自
性不淨。身中唯有尿膿血故。五究竟不淨。命
終身壞臭劇死狗故。廣如止觀第七。荊溪云。
特勝及以九想具如法界次第中明。餘皆生
苦。自相不淨尚通胎内初託胎時。何況性耶。
是故當知亦屬生也。雖復澡浴等者有人云。
衣字平聲。食字入聲。今云不爾。未受用時可
以平入二聲呼之。若正受用應並去聲。若衣
食二字從平入聲者澡浴但應云湯水耳。未
受用故朽井也者荊溪云。謂丘墟中朽敗無
用。業力所持等者此解是身無定義也。荊溪
云。若準人人各自有業亦可有定業。有可破
亦無定也。又有遇縁及如藥師大小諸横。并
大經第二十四明九種横死亦成不定。況復
秖約人人有業。彼相形業業相望倶名不定。
山海空市者法句經第二云。有梵志兄弟四
人。各得神通知後七日皆死。共議逃避。一云
吾入大海下不至地上不出水。一云入須彌
腹還合其山。一云輕擧空中。一云入大市中。
各云。如是處避無常殺鬼豈知我處。議訖辭
王述其去意。過七日已各各命終。市監白王。
有梵志卒死市中。王云。有四避。對一人已死
餘三豈免。嗚呼死至叵避其可驗乎。晋書云。
郭璞妙於陰陽算暦。於晋元帝世與桓彝友
善毎造之。或璞在婦間便入。璞曰。卿來他處
自可徑前。但不可厠上相尋耳。必若至有殃
禍。後彝因醉詣璞。正逢在厠掩而觀之。見裸
身被髮銜刀設醊璞見彝撫心大驚曰。吾毎
囑卿勿來。反更如此非但禍吾。卿亦不免矣。
天實爲之。將以誰咎。璞嬰王敦之禍彝亦死
矣。是知感報已定。豈祈禳所及。而言天實爲
之。知之何晩。寄言後昆。當信淨名所説。是眞
祈禳者。大論第七十五文也。大經具出者謂。
具明蛇賊空聚也。故彼聖行品云。譬如有王
以四毒蛇盛之一篋。令人瞻養。若令一蛇生
瞋恚者我當準法戮之都市。其人惶怖捨篋
逃走。王復遣五旃陀羅拔刀隨之。又遣一人
詐爲親善。其人不信隱聚落間。聞空中聲今
夜當有六大賊來。其人怖走路値一河。乘筏
截流而去安隱無患。四蛇喩四大五旃陀羅
喩五陰。詐親善者喩貪愛。空聚落喩内六入。
六大賊喩外六塵。河喩煩惱。船筏喩六度道
品。安隱無患喩得大涅槃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四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五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三勸求佛身二。初分科二。初標下隨釋三。初
標章二。初述意。二徴釋四重。初重二。初問二
答二。初雙標。方便兩教即藏通。常住佛身即
別圓。二何故下雙釋。豈可勸求等者荊溪云。
非是專令求於劣身。既勸捨於無常之身。豈
可還求無常之果。引文雖復但云眞實下文
還約四種眞實者實能兼權理無間也。二重
二。初問。此問從前答中第二義生。二答二。初
引經。因無常果是常。即別教意。地前無常登
地證常。荊溪云。佛答梵志等者借彼破外證
此先權。若一向依彼豈得引之。二類釋。士庶
者毛詩傳曰。士事也。白虎通云。士者任事之
稱也。周禮天子有元士中士下士庶衆也。謂
天下之衆人也。空假一心者輔行云。心性不
動假立中名。亡泯三千假立空稱。雖亡而存
假立假號。今云一心一心即中也。三重二。初
問。定用何判者前答通漫。故此定之。二答。何
妨通勸者隨類各解則成通勸四人。荊溪云。
以依今部教寛機遍故也。諸味所感不同者
華嚴別圓二因感一常果。鹿苑一生滅因感
灰斷果。大品三因感灰斷常住二果。法華一
圓因感一常果。涅槃四因感一常果。故云諸
味等也。今方等等者指今經。是第三時也。四
因得二果者生滅無生二因同得灰斷果。無
量無作二因同得常住果。準一部文隨品不
定。方便但二。問疾及以不思議則唯在大。觀
衆生去三品分三。故一部始終方具四耳。若
從一部顯密異聞。秖方便品密解別圓。顯密
相對四因二果其義宛足。四重二。初問。由前
答四因得二果故此問之。佛身既有四教不
同。何得涅槃但有灰斷常住二種。二答。如云
至是一者指上文也。大疏云如上明也。巧拙
兩度等者藏通界内巧拙。而見思病差是一。
別圓界外巧拙。而無明病差是一。二正觀三。
初正勸識果。荊溪云。所以者何去亦名轉釋。
轉釋上來當樂佛身。國王長者但見王宮父母
生身。故須勸云佛身者即法身也。已下諸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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